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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破小说网 > 列国大修士 > 第13章 再拉一道旗

第13章 再拉一道旗

    土狼是胡人,还有三个伙伴,三男一女,两胡两汉,均是十五六岁的少年。


    与郑九一样,他们都是无家可归的孤儿,亦都是曾经跟着山贼转圈圈的马尾巴,被称为漠鼠或野狗。


    为山贼打探消息、寻觅猎物踪迹,扒尸体,甚至制作陷阱,充当诱饵,什么都干,只为混口活命的饭食。


    一次洗劫胡人商队,马家马帮遭遇多纳尔部骑队埋伏,整个马帮几乎死了个干净。


    郑九被路过的苏举人从死人堆里扒出来,带回了双峰。


    此后,郑九与曾经的伙伴断了联系,但坚信他们至少还有人活着,隔三岔五往外跑便是这个缘故。


    再后来,多纳尔部对盘踞在积石山北麓的马帮进行了围剿和清洗,郑九依然常往要塞外跑,除了寻找故园,同样为了寻找他们。


    一晃四年,终得再见。


    “在烤什么?忒呛人了?”郑九掩鼻.


    “石板蛇,同贵那憨货不会弄……”土狼嘿嘿笑着,突然扯开喉咙喊道,“嘿嘿,别乱整了,郑小子醒了。”


    啊的一声。


    率先跑进洞来的是个女孩,看上去邋遢的很。


    裹着件不知道从哪儿捡来的破袄,蓬头垢面,圆圆的脸蛋被风沙整饬的通红而粗糙,却难掩一双大而灵动的眼睛。


    “你真醒了……”女孩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紧接着跑进来、挤在一处的是两名个头不高的少年。


    一个满面烟黑,只知道冲着郑九傻笑,一个眯缝眼睛,不停的吸溜着清鼻涕。


    “没想到你阔气了……”


    郑九一愣,随即明白了,他穿着羊皮袄,背着的包袱里有一大堆碎银,还有一匹马。


    这些家当就算是比当年马帮里的三当家,那也算是阔气的了。


    “呵呵,有财大家发,今天就去弄只羊来。”


    “嗷嗷……”


    石洞里发出一片充满野性的欢呼,有银钱当然能宰羊,虽然要冒一定风险,但那浸入到骨子里的香味还是几年前的回忆了。


    满脸黑的叫同贵,讨好一般的拎着郑九的包袱递上去,其他人想要拢过来,又齐齐的停下,眼馋之极却又懂得分寸。


    郑九使劲儿拍拍包袱,然后打开它。


    白花花的碎银,少说也能抓出两三把,有那些尸体身上的,也有苏举人死后留下的仅有家当。


    “至少个把月不愁吃喝,兄弟们。”郑九开怀。


    同伴们又是一阵兴奋的欢呼,郑九从中取出两块指甲盖大的银子,想了想又添了一块,一起递给土狼。


    “一只肥羊,外加两袋奶子酒。”


    “你只管好好歇着,回来就宰羊。”土狼立刻起身,招呼同贵一同离去,口水都滴到鞋帮子上了,一刻都等不得。


    马帮出身,一身匪气,何用客套。


    更不需叮嘱什么,在这荒芜的积石山生活,他们自然知道如何规避风险,否则无法活到现在。


    他们有无比敏锐的嗅觉,当然很清楚找哪里的牧民,才能搞到最实惠的肥羊。


    他们是土匪不假,可手里的银钱也是真的。


    大家默契多年,顽强的生命力堪比荒漠上最不起眼的沙棘草,任尔环境如何恶劣,来年开春必然生机盎然。


    大当家就曾笑骂土狼几人,就像莎草丛里的臭虫,石缝子里的蜥虎,狼粪里爬的麻虫,怎么都能活着,老子也是服气了……


    一切无需啰嗦。


    郑九暗叹,可惜就剩这么几个了。


    “你说我是被人扔到这里的?”郑九问秋华。


    “嗯嗯,是同贵先发现的,你就躺在洞外的坡子上。”


    “看来我那马还挺有能耐……”


    “不是的,你的马是土狼在山下的石滩上找到的,它挺惨的,奄奄一息,我猜就是你的马,土狼还说他发财了。”


    “嗯。”郑九并没问那马的情况,知道它死不了,刚才还听到了尥蹶子的声音。


    这就奇怪了,既然黑马力竭自顾不暇,就不可能把他从数里之外驮到山上,是谁救了他?


    这个问题有些伤脑筋,郑九索性不去想,又和秋华聊了几句便觉乏了,倒头睡下。


    伤病加身子太虚,这一觉一直睡到次日天明。


    郑九是寻着喷香的羊肉味儿醒来的,精神大好,除了左臂活动有障碍之外,全身没什么不舒服的。


    翻身跳下石台,稍加活动,郑九感觉无甚大碍,便信步走出洞口。


    洞外两丈远的背风处,几个人正蹲在石炉边叽叽喳喳。


    炉火正旺,烟熏火燎味淡多了,烧的应是枯枝和马粪。


    石炉是土狼几人用石块搭砌的,炉上架着一口大锅,破破烂烂的眼熟,好像是马家帮经常熬肉汤用的那口。


    锅里的肉汤翻滚,泛着白沫,肉香四溢。


    “郑小子精神了?香不香?”土狼眼睛通红,眼角还挂着眼屎。


    “香。”


    郑九点头称赞,想来这厮和同贵赶着羊走了一晚上,没遭遇荒漠凶狼和雪豹已是幸事了。


    其他三人皆是满脸黑花,这让郑九想起了当漠鼠的那段时光。


    肉真的很香,马奶酒甘冽。


    几人围坐在炉火边喝酒吃肉,拌嘴吹嘘,酣畅淋漓。


    模样自然是模仿当年那些豪横的匪帮大爷们。


    “郑哥儿不用担心,这一带是尸魔人的故地,寻常野兽不敢来。”


    “原来是魔音谷了。”郑九点头,这里他有点印象,在积石山西北麓深处,心里盘算着方位,不知不觉,居然离双峰有两百里远了。


    “尸魔人早就迁走了,这片魔音谷凶名还在,凶兽绕着走,土匪不敢来,就便宜了咱们几个。”


    “这段时日靠什么过活?”郑九问,若是不抢劫,在积石山活下来该何等艰难。


    “挖山精、打猎,给乌厥人干活儿。”同贵回道。


    “还吃石板蛇……”吸溜青鼻涕的正山补充。


    “也不常吃。”土狼赶紧纠正。


    秋华则低头不语。


    石板蛇是积石山最常见的物种,身长丈余,皮如石板坚硬,凶悍善战,肉极难吃,又涩又酸,不仅费牙口还难以下咽。


    以前在匪帮时都没人吃这种东西。


    这世道,活下来真是很难的。


    “以后,天天吃肉喝酒。”郑九认真的说,然后缓缓灌下一口马奶酒。


    同伴们却一个个瞪大了眼睛,如此赛神仙的日子,寻常在梦里都不常见……


    当然,今天就有了。


    关键的是,郑九说话从不吹牛。


    “救我的那人给起了个名字,叫郑九,郑山河。”


    郑九同样认真说道,从怀里摸出几块碎银递给土狼,“明日照旧,换个人家买羊,换口锅,弄点别的吃食。”


    “郑小子……不,郑九,这样子吃法,我们十天半个月就山穷水尽了。”


    土狼打着饱嗝,一只羊被他们五个人一顿就吃了个精光,连下水都没剩下。


    “难道咱们也拉起一道旗?”同贵双眼放光。


    “五个人少了点,但在山里做个窝子不是问题,我赞成。”


    “可我们没有刀枪和马匹……”


    “去抢,去拉人头。”


    “……”


    “想什么呢?规规矩矩过日子,给乌厥人做力工是个不错的主意。”


    说罢,郑九伸了个懒腰,还想睡,于是起身走进了山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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