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之全球攻略》
【大汉帝国官制品级】
帝国最高权力掌握在皇帝和内阁手中。最高的权力机构是内阁。
正一品:月俸禄500个金币。
1.太尉。(主管军事,掌管枢密院)
2.丞相。(主管政务,掌管政务院)
3.司空。(主管监察,掌管检察院)
从一品:月俸禄320个金币。
1.参谋部参议长。(属于太尉管辖)
2.枢密院参议长。(属于太尉管辖)上将军衔。
3.军机处参议长。(属于太尉管辖)
4.政务院大司马。(属于丞相管辖)
5.政务院大司徒。(属于丞相管辖)
6.政务院大司寇。(属于丞相管辖)
7.检察院检察长。(属于司空管辖)
8.左谏议大夫。(属于司空管辖)
9.右谏议大夫。(属于司空管辖)
正二品:月俸禄240个金币。
1.参谋部谋略处参议。(属于参谋部参议长管辖)
2.参谋部执行处参议。(属于参谋部参议长管辖)
3.参谋部审议处参议。(属于参谋部参议长管辖)
4.枢密院近卫军统领。(属于皇帝亲自管辖)中将军衔。主力作战部队按需要开赴前线。
5.枢密院御林军统领。(属枢密院参议长管辖)中将军衔。主管皇帝、皇宫及京畿安全。
6.枢密院羽林军统领。(属枢密院参议长管辖)中将军衔。主管首都九门安全及周边安全。
7.军机处调配处参议。(属于军机处参议长管辖)
8.军机处防务处参议。(属于军机处参议长管辖)
9.军机处情报处参议。(属于军机处参议长管辖)
10.政务院吏部尚书。(属于大司徒管辖)
11.政务院户部尚书。(属于大司徒管辖)
12.政务院兵部尚书。(属于大司马管辖)
13.政务院刑部尚书。(属于大司马管辖)
14.政务院工部尚书。(属于大司寇管辖)
15.政务院礼部尚书。(属于大司寇管辖)
16.检察院督察处参议。(属于检查院检察长管辖)
17.检察院审查处参议。(属于左谏议大夫管辖)
18.检察院稽查处参议。(属于右谏议大夫管辖)
从二品:月俸禄200个金币。
1.参谋部谋略处少参(三人)
2.参谋部执行处少参(三人)
3.参谋部审议处少参(三人)
4.枢密院近卫军少将(五人)
5.枢密院御林军少将(五人)
6.枢密院羽林军少将(五人)
7.军机处调配处少参(三人)
8.军机处防务处少参(三人)
9.军机处情报处少参(三人)
10.政务院吏部侍郎(三人)
11.政务院户部侍郎(三人)
12.政务院兵部侍郎(三人)
13.政务院刑部侍郎(三人)
14.政务院工部侍郎(三人)
15.政务院礼部侍郎(三人)
16.检察院督察处少参(三人)
17.检察院审查处少参(三人)
18.检察院稽查处少参(三人)
正三品:月俸禄150个金币。(.)
1.参谋部谋略处郎中(六人)
2.参谋部执行处郎中(六人)
3.参谋部审议处郎中(六人)
4.枢密院近卫军上校(六人)
5.枢密院御林军上校(六人)
6.枢密院羽林军上校(六人)
7.军机处调配处郎中(六人)
8.军机处防务处郎中(六人)
9.军机处情报处郎中(六人)
10.政务院吏部郎中(六人)俸禄司,档案司,考评司,审评司,稽勋司,验封司。
11.政务院户部郎中(六人)度支司,金部司,仓部司,税赋司,关税司,户籍司。
12.政务院兵部郎中(六人)车马司,武选司,兵备司,兵器司,地图司,甲械司。
13.政务院刑部郎中(六人)提捕司,复审司,终审司,律令司,徒隶司,大理寺。
14.政务院工部郎中(六人)水利司,制造司,商务司,矿务司,农务司,建筑司。
15.政务院礼部郎中(六人)科举司,教务司,礼宾司,祭祀司,编修司,宣传司。
16.检察院督察处郎中(六人)
17.检察院审查处郎中(六人)
18.检察院稽查处郎中(六人)
从三品:月俸禄120个金币。
1.参谋部谋略处外郎(六人)
2.参谋部执行处外郎(六人)
3.参谋部审议处外郎(六人)
4.枢密院近卫军中校(九人)
5.枢密院御林军中校(九人)
6.枢密院羽林军中校(九人)
7.军机处调配处外郎(六人)
8.军机处防务处外郎(六人)
9.军机处情报处外朗(六人)
10.政务院吏部外郎(六人)政务院各司副职。
11.政务院户部外郎(六人)政务院各司副职。
12.政务院兵部外郎(六人)政务院各司副职。
13.政务院刑部外郎(六人)政务院各司副职。
14.政务院工部外郎(六人)政务院各司副职。
15.政务院礼部外郎(六人)政务院各司副职。
16.检察院督察处外郎(六人)
17.检察院审查处外郎(六人)
18.检察院稽查处外郎(六人)
正四品:月俸禄100个金币。
1.全汉帝国五十州巡抚。
2.全汉帝国五十州都督。少将军衔。
从四品:月俸禄80个金币。
1.汉帝国五十州布政史。
2.汉帝国五十州巡查史。
3.汉帝国部分属于政务院,检察院,参谋部,枢密院,军机处的下属官员。
正五品:月俸禄60个金币。
1.汉帝国所有郡守、州牧、巡抚。
2.汉帝国所有郡卫。上校军衔。
从五品:月俸禄50个金币。
1.汉帝国所有郡行政史。
2.汉帝国所有郡监察史。
3.汉帝国部分属于政务院,检察院,参谋部,枢密院,军机处的下属官员。
4.汉帝国部分州属官吏。
正六品:月俸禄40金币。
1.汉帝国所有城太守。
2.汉帝国所有城卫。中校军衔。
从六品:月俸禄30个金币。
1.汉帝国所有城行政令。
2.汉帝国所有城监察令。
3.汉帝国所有属于政务院,检察院,参谋部,枢密院,军机处的下属官员。
4.汉帝国部分州或郡属官吏。
正七品:月俸禄20个金币。
1.汉帝国所有县令。
2.汉帝国所有县卫。少校军衔。
从七品:月俸禄15个金币。
1.汉帝国所有县行政吏。
2.汉帝国所有县监察吏。
3.汉帝国所有州或郡属官吏。
正八品:月俸禄12个金币。
1.汉帝国所有乡长。
2.汉帝国所有乡卫。上尉军衔。
从八品:月俸禄8个金币。
1.汉帝国所有乡行政员。
2.汉帝国所有县监察吏下监察员。
正九品:月俸禄5个金币。
1.汉帝国所有村长。
2.汉帝国所有城或县下官吏。
3.汉帝国所有城或县卫下官吏。
从九品:月俸禄2个金币。
1.汉帝国附从非正式官吏。
2.汉帝国雇用非正式和正式衙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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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以上设定,大部根据《大汉骑军》框架来定制。进行了适量的修改。特此感谢风似刀大大给予的世界架构。
【第一章 梦中梦,经世幻彩】
“渊让君,祭酒大人请你去一趟。(.无弹窗广告)”
“哦,好的。谢谢你,滕宇兄!不知祭酒大人找我有什么事?”
“这个……好像是你前日在论榜上发的那篇《驳大汉对罗马宣战文》引起了祭酒大人的注意吧!”
“好的,谢谢告知!我这就去!”
沈云,字渊让,十八岁。大汉渤海侯第三十一代子孙。现就读大汉帝国大学。
在帝国大学里,沈云可是个“风云”人物。只要是帝大的学生提起沈云没有不知道的。不过他被大家熟知倒不是因为他学业出色或者是某方面有特长,而是因为他半个月前竟然独自潜入女生宿舍,结果被一个洗脚盆砸中脑袋,当场从三楼摔下来……
至今没人知道他潜入女生宿舍的原因,当然,也没有人去责怪他,甚至连帝大校务处都没有给他任何处罚---谁会对一个已经摔傻的贵公子计较什么呢!
什么?沈云没傻?没傻他会在伤好之后开始每天乖乖上课,准时回寝室,按点去骑射场练习骑术?看看整个帝大的贵公子们,有几个像他那样的?!再说了,没傻他怎么会对前来道歉的帝大第一美女鄢如月不屑一顾?
哦,佛祖啊,为什么那只洗脚盆砸的不是我呢?那可是鄢如月的洗脚盆啊……很多帝大男生在看见鄢如月亲自给沈云道歉的时候都在心里哀嚎。
再说了,没傻谁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当众反对帝国内阁宣布的对罗马宣战书呢?
凭此种种,所有人都认为沈云已经傻了。甚至他之前的那些狐朋狗友都是这么认为的。没从女生寝室的三楼摔下来之前,沈云可是夜夜都拉着这帮狐朋狗友去秦淮河畔的飘渺居看波斯艳舞来着。
谁都知道沈云是标准的纨绔风流无耻下作公子,宴无好酒不欢,课无美女不上,拳打耄耋老者,脚踢呀呀稚童,除了没敲过寡妇门,挖过绝户坟,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坏事是他没干过的。
但经过这么一摔,沈云竟然好像变了个人似的。沉稳、勤奋、好学、谦虚、宽容……这些之前根本不可能跟他挂钩的字眼竟然全都出现在他身上。
这,这不是傻了是什么?
方誊,字滕宇,大汉淮南侯第三十代子孙,十八岁。他或许是如今这个学校里唯一还跟沈云亲密有加的人了。就是他告诉沈云祭酒大人找他的事。
祭酒,也就是帝大的校长。当然,这里是没有校长这种称呼的。
因为,这里是大汉帝国!一个让沈云熟悉至极的字眼,但又是让他陌生至极的国家!
沈云弹了弹身上的长衫,缓步走出课堂,向祭酒大人的论社行去。
走出有十八根立柱,宽大如宫殿的课堂,外面是一圈环形的走廊,周围是一片竹林和花圃。走廊上朱红立柱频仍,但却没有给人繁杂缭乱之感,反而因为立柱上的精美花纹以及走廊外种着的绿竹秀草显得幽静出俗。
沈云最喜欢走在这些走廊中间,因为这让他有种回到古代的感觉……呃,其实就是回到了古代。
本来不说大家也明白,沈云穿越了。但这里还是要简单的提一下,沈云原来是2011年一个肄业大学生。“肄业”大家懂吧?就是因故没有毕业或者是因故被勒令退学的大学生。
沈云之所以肄业是因为在学校打架斗殴,结果把人打到重伤。被打的那个恰好是某高官的儿子,于是他被迫退学。本以为这样就完了,可是那高官之子为了报复沈云,动用关系让沈云父亲所开的公司倒闭不说,还欠下了高额债务。父亲被债主逼上门,心灰意冷之下跳楼自杀了。母亲也因为受不了打击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跳了河。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就因沈云的一时冲动而家破人亡,毁在顷刻。
穿越前沈云在母亲的坟前发下毒誓,这辈子绝不再冲动任性,绝不再与人私斗!可是一道天雷打来,他就这么穿越了……成了下辈子……
也许是经受了太多的悲伤,又也许是经历过被权力压迫的苦楚,今生身为贵公子的沈云变得沉默寡言,不喜与人结交。除了必要的交谈,几乎是惜言如金。
匆匆走过走廊便到了帝大殿前广场,广场上耸立着一尊大理石雕像。
雕像是一个身穿战袍骑着骏马的将军,正高举长剑奋勇前进!
在雕像的正前方是一个宽阔的旗台,旗台中央高达十八米的硬木旗杆上飘扬着一面旗帜---大汉帝国的蟠龙皇旗!
皇旗以朱红为底色,四周镶着墨黑的祥云补编,中间的蟠龙图案是用金线绣织上去的,在高空张牙舞爪,极尽威武显赫!
这个跃马前进的将军是谁?沈云不知道。他也不敢问。
刚到这里时他什么都不懂,身份还是方誊告诉自己的。当然,理由是穿越者屡试不爽的法宝---“脑子摔懵了,还不清醒”。方誊告诉自己的也仅限于自己的身份,对这些常识性的东西可没说那么多。
“咦,是渊让君!”一声脆响在神游物外的沈云耳边响起。他扭头一看,只见一个笑靥如花的少女正瞪着滴溜溜的大眼睛望着自己。
沈云认识这个少女。事实上在沈云醒来的第一天就见过她了。她就是导致沈云穿越的“元凶”,有帝大第一美女之称的鄢如月!
这里是大汉帝国,所有人穿的自然是雍容典雅的长衫汉服。帝国大学里的学生都有统一的服装,一袭镶蓝的月白色长袍,腰间还有一根黑色腰带,脚上是精制棉布长靴,总之体现了汉人倜傥的风情,又有干练的风采。帝大女生的服装和男装差不多,只是多了一个由右至左的对襟披肩,披肩上绣着花鸟虫鱼之类的艳丽图案,这些图案都是女生们自己选择后绣上去的。
这个鄢如月人如其名,如风飘渺,似月空灵。简单的流云髻挂在脑后,黝黑的秀发在白色披肩的映衬下散发着致命的诱惑。
“哦,原来是鄢小姐,沈云这厢有礼!”沈云朝鄢如月作了一揖。这个礼节起初沈云还有点别扭,不过慢慢也就习惯了,见人不作揖反而觉得浑身不自在。就像在西装革履的现代突然出现一个身穿汉服,头扎发髻的人一样,始终是个另类。
“你头上的伤好了吗?”鄢如月没有向沈云还礼,反而直截了当地道:“那天我还以为你是来……所以出手重了点,对不起!”
沈云淡然一笑:“没事,已无大碍。是那时的沈云不懂事理,私入各位小姐的闺房,打死也活该!”
鄢如月又轻轻“咦”了一声,暗道:这个沈云也不想别人所说的那样纨绔轻浮,不知事理嘛!
想到这里,她轻咬贝齿,美目四周一扫,见四下无人,突然脸红地道:“你那天,那天没看见什么吧?”
我倒是想知道自己看见了什么呢!
沈云暗暗骂了自己一句。赶紧正色道:“没有没有。我绝对什么都没看见!”
沈云辩解的太快了,几乎是鄢如月刚说完他就接下去说了,给人的感觉反倒是狡辩,再加上沈云之前的浪荡子作风根本让人无法相信。鄢如月如今就是这种感觉。
他这么快的辩解,明显是看见了却说没看见,实在可恶。
鄢如月想起那天的情景,又想到自己当时的样子顿时脸像红透了的苹果一样。那天回到宿舍,鄢如月见到室友床上有一件薄如蝉翼的内衣,那透明光滑的触感让爱美的鄢如月一看就喜欢上了,于是乘着室友没回来就脱去外衣,将这件美轮美奂的丝衣穿上。可就在她正对着铜镜观赏时,突然窗口传来响动,一个男人直勾勾的眼神出现……
鄢如月顿时就尖叫出声,她这个时候跟全裸可没什么区别啊,所以想也没想,就近抓起一个硬物丢了出去……于是就有了“傻”沈云的出现。
沈云奇怪地看着鄢如月,不由感叹这造物主就是不公平,怎么能造出这么精致的脸来呢?柳月眉,樱桃口,远山如画,琼鼻似月,端是个祸国殃民的美人呐!
鄢如月正自恼怒,突然发现沈云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的脸,就像那天的眼神一模一样。顿时怒气盈胸,柳眉一竖,狠狠地挖了沈云一眼,啐了一口道:“呸,不要脸的登徒子!”骂完提起裙裾快步跑了。
沈云只觉一阵香风撩过,却兀自迷茫。怎么了这是?我又说错什么了?女人心、海底针呐!
沈云摇摇头,不再多想,快步走向祭酒大人的论社。
帝国大学不愧是大汉帝国最高等学府,占地面积比起沈云在现代所就读的那所重点大学来说也丝毫不逊色。除了建筑是古色古香的殿堂氏建筑外,其内部陈设和布局也有现代大学的影子。殿前广场是整个帝大的中心,四周是上课讲学的殿堂。广场上种着青草,周围有低矮灌木围绕。殿堂后有一个巨大的人工湖泊,称未名湖。湖中心的凉亭称为未名亭,需要乘船才能上去。在湖的东面有一个小港,栈桥延伸到湖中十几米,也建有凉亭一座,称摆渡亭!
沿着湖边的碎石小路一直往东走,树林环绕四周,林中深处不时有青瓦斜檐的宿舍或者办公楼矗立其间,花丛掩隐,一派隐世出尘的美景,实在美不胜收。
祭酒大人的论社就在渡船亭往东的树林里。在这里设有一个论榜。论榜其实就是数面光滑的石墙,上面除了张贴帝国最新的新闻外,帝大的学子们还可以就这些时事发表自己的观点。沈云就是在论榜上张贴了《驳大汉对罗马宣战文》,这才被祭酒大人叫到这里来的。
说真的,若不是在林间徜徉的人都是穿着汉服,行着古典的汉礼,谈吐发音皆是古人腔调,沈云甚至以为自己还在现代。没办法,这个大学的现代气息实在太浓厚了。这也让沈云对这个时代产生了极其浓厚的了解**。
看着这个还保留着所有汉人古代传统的地方,沈云暗暗想:“如果这是一个梦中梦,那么我希望自己永远不要醒来!”
到了摆渡亭,沈云发现有好几个学子正在摆渡亭中举行诗文会。湖边有一个小商铺,诗文会所需的茶水果品都可以在那里买到。这种诗文会在帝大各个班级里经常举行。不过因为沈云还不太了解这个时代,所以从没参加过。
就在沈云准备继续向东走进林间的论社时,突然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谁这么大胆,竟然敢在这种碎石小路上纵马疾驰?
这种碎石小路是供人散步休闲的,绝对不适合驰马。就算马蹄装了蹄铁,在这样的路上疾驰也一样容易弄伤马匹。大汉帝国虽然氛围和风格酷似现代,但它毕竟还是古代,也就是说这个时代的“核武”就是骑兵。马匹绝对是这个时代最紧要的战略物资。如此糟蹋浪费马匹的人沈云在这半个月里还真没见过。出于好奇,沈云停下脚步转过头想看看这个大胆至极的人到底是谁。
一个鲜衣怒马的形象跃然出现在沈云的眼前。马是好马,乌黑发亮的马身上散发着力量与速度的双重美感,在马蹄部位却是纯白色的毛发,犹如骏马踩踏着雪白的云彩一般。
“马踏祥云,好马!”沈云忍不住赞了一个。
马好,人更好。骑在马上的赫然是一个穿着朱红色披肩的少女,瓜子脸,秀气的鼻尖还有几滴汗珠,杏眼里满含怒火,也不知道谁得罪了她。秀发用青色头巾牢牢绑在脑后,显得英气逼人。要到沈云身前时,这个少女轻轻一提马缰,骏马长嘶一声,立行而起,原地转了个圈,变成马股对着沈云,而马上骑士却几乎没有任何姿势上的摇摆,简直帅呆了!
“倒马持缰,果然好骑术!”沈云又忍不住赞了一个。赞完之后也就微笑转身准备离开。
这个骑马的少女他没见过,不过看她能披朱红色的披肩就明白这人绝对不是自己能惹得起的。
朱红,即是大汉帝国的高贵色。与沈云所了解的皇帝都穿正黄色不同,在汉帝国,朱红才是真正的帝王色。这少女能披朱红披风,那说表明她有皇族身份,可不能轻易招惹。何况他也不想去招惹任何人。上辈子的记忆让他明白有些人有些事该忍则忍,否则绝对没好处的。
“沈云,你给我站住!”一声娇叱突然出现。
沈云一愣,回过头来奇怪地看着这个少女,暗道:“这里面还有我的事儿呢?”
马上少女穿着裁剪合体的骑士服,锃亮的马靴,手持马鞭英姿飒爽地跳下马背,气呼呼地朝沈云走了过来。
“不知姑娘找……哎呀……”沈云正要行礼,虽然不认识这个鲜衣怒马的皇家子弟,但既然对方喊了自己,自己自然不能装作不理会,所以正要作揖行礼,却没想对方想也不想过来就是一马鞭抽在他的身上。
“啪”,沈云本能地反应让他举手格挡,可鞭子是软的,鞭子末梢一下打在了他的后背,火辣辣钻心的疼痛一下让沈云跳了起来,“我草,还有倒刺!”马鞭上有倒刺,一下抽来不仅疼,还把他后背上的衣服撕烂一块。
“呀,你还敢抵挡?”少女带着惊讶的表情冷哼道,“本来想抽你几鞭子替鄢姐姐解气算了,可你既然敢挡,那就休怪本公主不给渤海侯面子了!”说完,这少女当胸一脚朝沈云踢了过来。
沈云终于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敢情这自称公主的姑娘是为鄢如月报仇来了,可是自己没得罪鄢如月呀?话说叫公主的女人是不是都内分泌失调加女王控、暴力狂啊?
别看这少女看着体态苗条,可这踢人的力度却着实不轻。沈云后背正疼着,猝不及防就被她踢中,胸口顿时闷疼不说,连呼吸都有些困难起来。可这娘们兀不知足,带有倒刺的马鞭又抽了过来。
“啪啪”两声把沈云疼的直冒冷汗。
光抽不算,这娘们还要上脚踩。真是佛也有火,何况是从现代穿越来的沈云呢?
“够了!”沈云抄住这个少女踢来的纤细小腿,弯腰往前一迈步,从姑娘家的胯下伸过一只手去,顿时就把这个小娘皮给扛在了肩上,怒吼着往湖边冲了几步,“去死吧!”手背一发力就将这公主给丢到了未名湖里……
【第二章 识璞玉,伯乐相马】
要说这个姑娘是谁那话可就长了。简短点说,这个脾气暴躁,动辄施以暴力的姑娘全称是恭贞慈仁惠孝端庄敬敏皇太后的亲孙女,大汉英公周勃之幼女,世袭端阳平惠公主,简称端平公主(怎么感觉怪怪的?),姓周名惠,闺名女英(这还叫简短点说?)。此女自幼不能说学遍名师,至少拳脚也是受过高人指点的,寻常三五个人根本近不了身。但为什么这一下就被沈云给搞定了呢?
话说沈云也不是个吃素的主。他要是没两下子当初怎么把一个高官之子打到重伤住院?事实上那高官之子的狗腿可不少,当时沈云可是以一敌五,最后把五个人都揍趴下了自己却毫发未伤。
沈云的家境之前其实还是不错的,少年时就被父亲送去练跆拳道、散打,到后来又去练了柔道。读高一那年,沈云还跟隔壁的一个老头学了三年的拳脚。沈云读大学的时候,那老头去世了,葬礼上竟然来了很多军队官员吊孝!这时候沈云才知道,教自己拳脚的老头竟然是当年对越自卫反击战中的一个特种连上尉连长!他跟老头所学的可都是一击必杀的战场搏杀技,再加上还有那么多杂七杂八功夫做底子,别说五个,就算十个沈云估计也不会怵---当然,前提是对方没武器的情况下!
马鞭算武器么?显然算不上。所以只在一瞬间,自小练武的端平公主就被沈云掏了裆……
“啊!端平公主落水啦!”一阵惊叫从摆渡亭中传了出来。顿时间,杯倒椅斜,那些早就发现这边状况的学子们纷纷像自己裤裆里被伸了一只手一样尖叫起来。
沈云也是气急了才会这么做,但是在听见摆渡亭里的人喊后他又冒了一层冷汗。
端平公主?妈的,看来自己又惹了一个了不得的人物。他本想咬牙跺脚就走,怎么说自己也是渤海侯的子孙,说起来级别也不低呢,又是她动手在先,这官司就算打上金銮殿自己也未必会输。可是转身的瞬间却听见掉进湖里的端平公主惊慌的尖叫。
“救命,救命啊!我……咕噜,我不会,咕噜,水……”
摆渡亭上喊的更欢实了。
“快来人啊,端平公主落水啦!快来人啊!”
“端平公主不会水,快救人呐!”
“快去找根竹竿来……”
“给你竹竿。”
“笨蛋,这么短的竹竿你自己留着挠痒痒吧!”
“快叫船……”
……
摆渡亭里共有六个人,还都是男生,但他们不知道是惧于端平公主平日的淫威还是真的不会水,总之他们嗓门喊得震天响,却没有一个人跳到水里去救人,还说要叫船,等船摆好划过来,估计端平公主那平坦的小腹就该比十月怀胎还可观了……
沈云回身走了几步,但最后还是长叹一声,扭头跳进了湖水里。(.好看的小说)冰冷的湖水沾到后背的鞭伤上,疼的他差点一个激灵沉到湖底去。
沈云这一扔着实力气不小,竟然将她扔出了六七米,再加上她自己瞎扑腾,也顺水漂出去几米。眼看她喝了无数口水,慢慢下沉,湖面上只能看见两条不断挥舞的纤细胳膊。
沈云奋力蹬腿游了上去,一把从腰上抱住端平公主。就这时,感觉到有人救她的端平公主突然死死地抱住沈云的脑袋。
快淹死的人哪怕抓住一根稻草也是会死死抓住的,更何况一个大活人。所以下水救人一定要从后面抱住落水者的脖子,尽量将溺水者的头伸出水面,再游向岸边。
可沈云是从正面过来的,端平公主死死扭住他的脑袋往自己怀里抱,沈云只觉自己的脑袋在软绵绵的水里碰到了两团更加软绵绵的东西,出于本能他还用力蹭了蹭。
“啊!”借着沈云的身体露出水面的端平公主更加激烈的大叫起来,两条小腿乱扑腾,结果正沉浸在绵软触感中的沈云一个不妨,男人小腹下面最不能触碰的位置被踢个正着……
“哦……”一声变了声调的惨叫从沈云嘴里发出,结果吸进去一大口水,差点没把沈云给窒息过去。
妈的,老子来救你你竟然想断我的后……
那个部位被踢到的男人一般脾气都不会很好,反正沈云的脾气就坏透了,他如八爪鱼一样将端平公主扯了过来,粗鲁地就是一个手刀劈在她的脖颈上。
终于安静了。
沈云扯过这个刁蛮公主,慢慢向岸边游去,潜在水底的手极其愤恨地在她胸口揉了几把,娇巧的臀部也没逃过他的魔爪。
这时湖边上已经聚集了一大堆人,个个对着湖面大呼小叫。还有一群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女生,正激动地朝这边招手。
等将端平公主抱上岸,早有一群女生扑了过来,沈云甚至还没来得及看清这些女生的样子就感觉手里一空,接着没等他说什么,就听见人群里有人喊:“就是他,就是他把端平公主丢下水的。我亲眼看见了。”
“打死他,他竟然敢欺负端平公主!”
“对,打死他!”
……
“喂,大家听我说……”
没等沈云将辩解的话说出口,一大帮男生已经扑了上来,如狂风暴雨般的拳脚已经打在了他身上。
围殴他的至少有二三十个人,别说他刚刚被踢了小弟弟,正浑身发软,就算他平常也不可能在这么多乱拳乱脚的情况下全身而退。再说,他也不可能对这些“义士”下死手吧?!所以他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大喝一声,“嘿”,然后双手抱头往地下一蹲,爱咋咋滴吧,打不死就成!
这时不知道谁喊了一嗓子:“快保护端平公主去找医官啊!”
于是那些刚才还在“义愤填膺”揍沈云的男生全部一窝蜂地跟着背负着端平公主的骏马,撒丫子跑远了。
沈云万分郁闷地从地上站了起来,只觉得浑身都酸痛难当。原本干净整洁的长衫也变得皱巴巴,还有很多肮脏的大脚印子。再仔细一看,不知道哪个倒霉催的,打人竟然用爪子撕,把沈云的手袖都给撕破了。凭着以前的打架经验,沈云知道自己的脸上肯定也挨了几下,好像还是被人挠破的。
“妈的,这幅尊容怎么去见祭酒大人?算了,还是先回去换身衣服再说!”沈云暗暗想着,正要往回走,忽然从来路上跑来一个人,正是方誊。
“渊让君,你怎么还在这里,祭酒大人都等急了……咦,你这是干嘛去了?”跑近的方誊奇怪地看着沈云那破烂的衣衫道。
沈云不知道今天是不是犯太岁,也不解释,无奈苦笑一声后对方誊道:“我先回去换身衣服再去见祭酒大人吧!”
方誊也只好把疑惑放进肚子里,拉起沈云往论社跑:“来不及了,还是先去见祭酒大人再说……刚才祭酒大人又派了两个人过来找你,说是政务院有大人看上了你的文章,正召询你呢!”
沈云就这么被方誊连拉带扯地跑到了论社。
论社是个两层的小楼,就在论榜的后面,是祭酒大人办公的地方。
祭酒大人是帝国子爵,姓杜,名文,字筱阙,号澜山居士。今年六十二岁,再干三年他就可以向内阁递交致仕条文,申请致仕。在他当帝国大学祭酒的十五年间,共为帝国培养出了四个辅政大臣,六个尚书,十八位将军,可谓桃李满天下。在朝中,大部分人见到他都要恭恭敬敬地称呼“先生”!
而今天,这位桃李满天下的杜祭酒却被沈云气的不轻。
“你,你这是怎么回事?”祭酒大人指着沈云身上破烂的衣服还有身上的伤问道。
沈云先朝祭酒大人做了个揖,然后道:“回禀祭酒大人,沈云在来的路上与人斗殴!”
沈云没有说谎,他确实动手打端平公主的屁屁来着,不过是在水里,没人看见。
“你,你真是有辱斯文!”杜祭酒没听沈云说完就吹胡子瞪眼地拂袖道:“朽木,真是一块朽木。老夫看见你那篇文章后本以为你已改过自新,是一块难得的璞玉,却没想你还是如此顽劣不堪,难当大任。罢罢罢,你且去吧!”
沈云本就不想这样见祭酒,自己想说的话也在那篇文章里说完了,所以也没什么好说的。故而听祭酒这么一说,他也顺势作揖,正要退下就听一人道。
“先生且慢,我瞧他倒是有几分胡公殿下当年的风采啊!”
说话者是坐在厅堂左侧的一个中年人,一身墨绿色的长衫,头箍圆髻,须及下颚,看不出是何身份。难道他便是方誊所说政务院的官员?
听那中年人一说,祭酒大人似乎也想起了什么,收起怒容也不说话,径自坐回厅中正中的文案后面。
沈云不知这中年人是什么来头,看座次和听称呼,他应该是杜祭酒的学生,也可能不是。但他称呼祭酒为“先生”,那说明他至少有官爵在身。
只听他含笑看着沈云问道:“沈云,你为何写那篇文章?”
沈云摸不准这人的来头,于是装迷糊道:“回禀长者,云虽学业不精,但也落笔有余,写了多篇文章,不知长者所问是哪一篇?”
在这里,面对年岁比自己大的人,又不知道对方姓名的情况下皆称长者。而且按照古礼,小辈是不能主动询问长辈姓名的,除非对方主动告诉你,否则这是非常没有礼貌的行为。
那中年人呵呵一笑:“就是那篇《驳大汉对罗马宣战文》!莫要告诉我,这不是你写的?”
“这个,的确是云所写。”
“那你为何要写?你可知那罗马帝国自恃立国日久,对我大汉之死敌匈奴接济不断,去岁更是暗中资助了匈奴大批粮草和军械,以至今年开春匈奴再度兴兵叩边,杀我大汉子民逾千人!如此助纣为虐之国难道不应讨伐吗?”说到后来,这中年人竟是声色俱厉,双眼溜圆,竟似要吃了沈云一般。
沈云心里咯噔一跳,但却很快平复下来,道:“长者也说了,罗马人是暗中资助,试问有何真凭实据呢?既无真凭实据又如何服人?匈奴侵我大汉,杀我汉人,的确该死。然无端将对匈奴之怒火倾泻在罗马身上似乎有违帝国公平处世之原则吧?!再者,若换地以处,我大汉又何尝不会这么做?国与国本无永恒之友情,只有永恒之利益!若此刻与匈奴交战的是罗马人,想必我大汉也定然会暗中资助,有或甚者,出兵搏战以求开疆拓土怕也不是不可能之事吧?!”
“荒谬!”杜祭酒一拍案几,喝道:“我煌煌大汉岂会去做那欺世盗名,背信弃义,有辱国体之事?蔼成,竖子满纸荒唐言,脑中所想更是荒谬至极,还是让他快快退下吧!”
“国与国无永恒之友情,只有永恒之利益!”那中年人突然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仿佛非常赞许沈云的这句话。
其实这个中年人叫公甫效,字蔼成。乃是大汉帝国政务院礼部郎中。乃是帝国正三品的官爵。他身处朝堂已久,自然不像杜文这样的老学究一样只讲道义却不说权谋。帝国礼部是负责与各国接触的部门,公甫效更是对沈云这句话有非常深的领悟。
看见祭酒大人发火,沈云不敢再多嘴。在这里站了这么久,原本还不是很疼的身体现在也酸疼酥胀起来,特别是后背的那记鞭伤,现在更是火辣辣的疼。于是沈云躬身作揖道:“回禀祭酒大人,长者,学生闻帝国士子皆可言政,上不以言罪人,故学生才一吐心中所想。才疏学浅,所说难免有失偏颇,如有冒犯之处,还望祭酒大人和长者海涵!”
沈云低调地迂回了一下,并且暗示皇帝都说过不会以言罪人,你们就不要追究我了。
他这点小九九自然瞒不过公甫效和杜祭酒。
“哼,还算你有些自知之明。也罢,念在初犯,你且回去闭门思过,三日之后另交一份自审书吧。”杜文实在是看不得沈云那邋遢惫懒的模样,于是就让他写份检讨就算了。所谓自审书其实就是检讨啦!
沈云求之不得,赶紧作揖告辞。
他走的匆忙,却不知在他走后,杜文原本恼怒的脸上竟然也浮现了笑意,对公甫效道:“蔼成,看此子如何啊?”
公甫效微微颌首道:“遇势而不滞,临危而不缩,侃侃而谈,风度卓然,条理分明间气势雄浑,而且又懂得进退之道,方寸间腾挪犹如天然而成,先生,他是块好玉啊!只要略加雕磨,去其表面浮躁的少年之气,他日未必不是我大汉栋梁。先生慧眼如炬,好比千里马之伯乐,学生在此恭贺先生又得一个好学生!”
杜文显然被公甫效的马屁拍的很舒服,抚须呵呵笑道:“哪里哪里。老夫年事已高,能在卸任之前觅得一良人也算是为国家,为陛下尽最后一份心力罢了。老夫倒是羡慕那渤海侯啊,生了一个好儿子!哈哈哈哈!”
“是是是,等渤海侯进京,我定然是要和他来见先生的,到时先生可不要念着师生之谊,少灌了他几杯哦!”公甫效笑眯眯地道。
【第三章 陌上行,只怕将来】
帝大的宿舍楼就在未名湖北面一片绿色掩映的树林后面。(.好看的小说)
青砖石瓦,高有四层,每层十二个房间,每个房间四人居住。里面的格局与现代大学生宿舍也是颇为相似,一个三十平米的素白房间,两张架子床分上下铺,床边是一个个木质的柜子。宿舍门边还有一个供洗浴如厕的卫生间。
罗嗦一句,这个卫生间有铁皮制作的下水道,还有蹲坐式便桶。
沈云回到四楼宿舍里时正是平常上课时间,宿舍里空无一人。他赶紧将破烂的长衫脱下,然后从床边的柜子里找出药囊来,翻起棉布准备给自己擦药油。可到此刻才想起来,自己最疼的地方是在后背,那记火辣辣的鞭伤可是折磨死人。
若说这个现代气氛浓厚的地方还有让沈云无法接受的就是没有一面清晰的镜子,每个宿舍里都是一面打磨的非常光滑的铜镜罢了。
“妈的,既然连卫生间都知道用铁皮修建下水道,就不知道造一块玻璃出来吗?”沈云嘴里骂骂咧咧,但还是扭着脖子,对着模糊的铜镜给自己擦药。
这时房门打开,方誊走了进来,一看沈云拿着药棉在镜前转圈圈的样子就笑了。
“呵呵,渊让君,我来帮你!”方誊走上前,拿过沈云手里的药棉。
沈云也不客气,袒露着精赤的后背趴在床上,任由方誊施为。他也没问方誊为什么会突然回宿舍。
“听说你把端平公主丢湖里去了?”方誊小心地给他擦着药,嘴里略带惊奇地问着。
“嗯。”
“听说你还把她捞了起来?”
“嗯。”
“听说她昏过去了……”
“?,我说你有没有不是听说的内容啊?!”
提起那个野蛮的端平公主沈云就一肚子火气,蹭一下从床上坐了起来,瞪着方誊。
方誊的脾气的确有够好,一手拿药棉,一手拿药酒,高举着笑道:“好好好,不是听说,而是确凿无疑的说,泾川君带着四个人要上来找你……”
“泾川君?哪个泾川君?”沈云又趴回床上,嘴里含糊地说。
“就是大司空王显王大人的公子,王戎王泾川。”方誊笑嘻嘻地道,“他比我们大一届,是帝大剑阁的首席剑士!”
沈云实在不知道这个人是谁,转过头迷茫地看着方誊。
剑士他是知道的,大汉帝国剑道分为六个级别,剑童、剑士、剑客、剑师、剑神、剑圣。帝国的剑道注重的是“道”的修养,一个十八岁的人,即使剑术再高明也不会取得剑师资格。但这个首席剑士是谁?
方誊依旧是那副淡然至极的表情,还带着有些飘渺的微笑:“还是确凿无疑的说,他喜欢端平公主可不是一天两天了,一入帝大的时候就曾放话,谁要是敢让端平公主一日不痛快,他就让那人一辈子不痛快!”
沈云以无比麻利的速度从床上蹦了起来,扯过之前拿出来的长衫大喊:“我靠,你不早说。(.)人到哪儿了?宿舍还有别的路可以出去没有?”
被方誊这么一说沈云有了点印象。那个叫王戎的家伙块头足有一米九,时常在他学堂门口的花圃前坐着,似乎在等什么人。他喜欢手里还拿着一把竹剑在竹林里练剑,滚滚的肌肉都快要从他身上的校服里面凸出来。依沈云上辈子的经验,这个叫王戎的家伙战斗值绝对在自己之上。没想到这么个变态要来找自己……刚刚摸了端平公主小屁屁的沈云非常有自觉,这个王戎来找自己绝对不会是想交流同窗之谊的---肢体上暴力交流恐怕会更多一些。
更重要的是,沈云觉得以自己的状态绝对不会是这个肌肉男的对手。好汉不吃眼前亏,更何况这个亏要吃也不能吃在端平这样的刁蛮公主手上。
看沈云七手八脚穿好衣服后,方誊才慢条斯理地把后面的话说完:“……我跟他说你去祭酒大人那里了,他说晚上再来找你!”
“靠!”沈云双肩耷拉下来,一屁股坐在床沿上,用很认真的表情看着方誊说:“滕宇兄,以后说话你能不能一次性说完?!”
方誊似笑非笑地道:“渊让君,你有把端平公主丢到湖里的胆量,难道还会怕了王泾川吗?”
“子曰,匹夫之勇不可取,力敌始终是莽夫所为,迂回前行方是王道。”沈云又脱了长衫趴在床上。
“哪个子说的?”
“沈子……”
沈云不再理会方誊,涂了药油的伤口凉飕飕的,好不舒服,全身的酸疼都得到了最大的舒缓。于是等方誊转过脸想再给他脱下衣服擦药油时,一阵甜蜜的鼾声已经从沈云鼻息里发出……
方誊苦笑一声,摇了摇头收起药油,缓步走出了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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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觉直接睡到日头西沉他才醒来。睁眼就看见方誊正在对面的床铺上整理着什么。
“都这么晚了?!”沈云打了个哈嘁伸了伸腰,发觉后背的伤还有些疼,但已经不像之前那么严重,顿时放下心来,迷瞪着双眼四处看了看,道:“季如和子达还没有回来?”
方誊头也不回地道:“他们不像你我有世家背景,不努力些如何能在今年的年考中脱颖而出?!”说着他转过身,手里拿着一件胫甲给自己套上说,“对了,明天就是年考,你参加吗?”
年考相当于现代大学的学期考核,算学分的那种。不过这大汉帝国的年考又有些不一样---大学生可以通过年考直接进入仕途。
年考一年一次,分别在各大学中统一施行,分文考和武考两种。文考主要考经史子集、理化术数,成绩合格者可以选择进入行政院本年度提供的某些职位,诸如主簿、主事、记事等小吏。当然也可以不选择,直接算作学分,然后留在学校继续学习。大学四年之后算总体学分的高低,准予毕业者分别再投考更高级的部门职位。
武考的科目主要是骑射对战、军事策略。当然,这个主要面对是各个军事院校,对帝大这种大学也就是例行发来一份招考通知而已,一般应者寥寥。年考武考合格者也可以选择进入枢密院又或者是参军,如果不想这么快结束学业的也将成绩算入学分,四年大学读完之后再统筹安排。
季如和子达是沈云的另外两个室友---何宽,字季如,窦冼,字子达。他们两人都是平民出身,靠着自身的努力考进帝大,跟沈云、方誊这种世家大族子弟当然不能比。虽然只在这个时代待了半个月,但沈云也看得出来,这两个人的家境并不是很好,何宽和窦冼都希望能通过这次年考快速进入仕途,从而赚取薪俸养活自己和家庭---这是变相的公务员考试啊!
这几天年考逼近,很多人都开始备考,沈云也慢慢了解了一些。听方誊问起,他赶紧摇头:“算了吧,我上次摔了脑袋到现在很多事情都想不起来,去考试不是给家族丢脸么?我还是等明年再说吧!”
一愣之后他又奇怪地道:“你穿护具做什么?今天有剑道课吗?”
胫甲,就是包裹小腿的甲片,是沈云他们上剑道课和骑射课时必备的防护装备。这些护具都是用纱布裹着棉花,然后缝入一块软铁片制成。既然有胫甲,就有肩甲、胸甲、臂甲……事实上这是一套和现代散打护具非常相像的东西,不过比起现代那种臃肿但防护性能极好的护具来,大汉帝国的护具更薄弱,但很帅气,穿上它们就像是圣斗士换装一样!
沈云知道,他们大学的课程有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就是每个专业的学员都必须上的,而选修课却和自身的专业有关。而与沈云记忆中,所有大学都必须上数理化英不一样,大汉帝国的必修课是:论语、术数、礼、乐以及剑道、骑射!
这才是真正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呢!
至于选修课,沈云到现在也没弄明白自己是什么专业,所以也不知到要上什么课。不过他对于剑道课和骑射课却是很喜欢的。
也许是他上辈子的功夫意识作祟,又也许是因为沈云是世家子弟,自小就有练习骑术,他的身体协调性不错,在骑射课上他的控马术算是一流水准。但和骑术比起来,沈云的射术和剑术就烂的一塌糊涂了。射术需要臂力开弓,剑术也需要相当的腕力使剑,而这两样恰恰是纨绔少爷沈云所欠缺的。常年流连青楼妓院的他几乎掏空了身体,体力明显跟不上,射术和剑术也就差强人意了。
现在的沈云意识到了这个问题,除了不断加强身体锻炼之外,每次上课他跑的比谁都快,目的就是想好好学好这两样在冷兵器时代堪称保命技术的课程。不过直到现在为止,沈云承认除了骑术外,没一样拿得出手的。
射术至少需要五十斤的气力就不说了,这个时代的剑术,也不是沈云在现代看的影视作品那样,跟着小人书练几天就能练好的。单单是握剑手势就让沈云练到现在呢!更何况,沈云在前世只拿铁棍打过群架,练剑时老是会把剑当铁棍使,一副流氓打架的**样……
但来自现代的沈云深知一个道理,拳打百遍,其义自见。既然不行,就努力跟上,所以他看见方誊穿胫甲就问了出来,手脚也快速的去床头柜子里拿护具。可是很快他就停下了动作,转过头看了看窗外的天色疑惑道:“这天都黑了,再说剑道课不是昨天刚上么?”
方誊看了他一眼,丢掉胫甲,拿起胸甲在胸口比划着,淡淡地道:“这护具是你的,我只是帮你调试而已,等会儿你跟泾川君比武的时候好用……”
“比武?”沈云一屁股坐在地上,颤声道:“我什么时候要跟王泾川比武了?”
方誊还是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道:“哦,下午你睡觉的时候他又来过一趟,给你下了今晚酉时三刻(即18点45分)的比武战书,我看你睡的熟就没有吵醒你,直接帮你接了……”说着他又开始摆弄起肩甲来。
沈云脑子一轰,跳起来吼道:“靠,你帮我接了战书?老子什么时候答应跟他比武了?难道学校允许学生私自斗殴吗?不行,我要去校务处找司务长报告去!”
方誊奇怪地看着他道:“找司务长干什么?比武战书是司务长亲自批准的!再说,他没有在半道偷袭你而是通过正式渠道给你下战书,这已经是非常光明磊落的行为了。你找谁去投诉也没用啊!”
沈云简直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缓缓转过身问道:“你是说,我们私下斗殴是学校批准的?我靠,这是哪个学校的规矩啊?”
方誊一拍脑门道:“哦,我忘了,你摔伤了脑子……是这样的,通过正式场合提交的比武战书是合法的。我们大汉帝国以武立天下,犹重武风!你是渤海侯世子,泾川君是大司空之子,两人门当户对,泾川君只比你大一岁,按照帝国律法,比武者之间年龄不能相差五岁以上,所以这场比武是可以进行的。更重要的是,泾川君有找你比武的理由。”
“什么理由?”沈云颤着声音道。
“他受了端平公主的委托。有了这个委托,他就有足够的理由找你比武!”
经过方誊的解释,沈云才渐渐明白,原来在这个时空的大汉帝国,民众之间如果有什么争端可以通过比武解决。当然,对于比武是有许多规定的,比如不得无故寻衅,不得以长欺少,不得以壮凌弱等等。
总之这个律法秉承了一个宗旨---大汉帝国的臣民必须“怯于私斗而勇于公战”!
合法的比武当然不算私斗。对于比武也是有规则的,最基本的一条就是不能置人于死地,否则一方必须以性命或者全部家产抵罪。
最让沈云苦笑不得的是,门当户对也是比武规则中的一个条款。比如平民不能找有官爵在身的人比武,有官爵者不能找有军爵在身的人比武等等。
妈的,老子第一次知道“门当户对”这个势利名词还可以这么用。沈云万分郁闷地想。
听完这些规则,方誊已经调试好了护具,一拍沈云的肩膀说:“渊让君,好好打,如果对方敢一拥而上,我一定会帮你的,而且我一定会去司务长那里投诉他!”
敢情你只要在边上瞎起哄,难怪你说的如此悠闲。
沈云倒不是不敢打,而是实在想不到要去参加这次比武的理由。而且他跟上辈子的老妈发过毒誓,绝不再与人斗殴---呃,虽然这次是合法比武,不是斗殴,而且好像现在已经可以算是下辈子了……
“那个,滕宇兄,你说这是比武,那我是不是可以认输不参加?”沈云抠着指甲突然道。
方誊一愣,看着沈云半晌才喃喃道:“你,你是想主动认输?”
沈云一摊手,无奈道:“是啊。今天我跟端平公主完全是一场误会,完全没有必要为了这点破事搞到要比武这么严重……再说了,你看我这身板,上去那是挨揍,不是比武!”
这倒是实话,现在的沈云虽然有上辈子的功夫意识,但身体却完全不是上辈子那么壮实。现在的他劈个腿都呲牙咧嘴半天,以前能够踢人脑袋,现在估计踢人胸都难,还得是对方比武大郎高不了多少的情况下。之前那个沈云已经被酒色掏空了身体,要不这段时间他天天出去锻炼呢!
空有意识身体却跟不上趟,沈云算是有点理解王语嫣的痛苦了。
方誊看了沈云很久,确认他不是开玩笑之后突然把护具往他身上一丢,冷冷地说:“渊让君,你知道为什么所有人都不屑与你说话,我却还跟你有说有笑吗?”
“呃,说实话,我也很纳闷。”沈云很老实地回答。
“除了我们两人是世交之外,我还敬佩你的为人!”
“为人?”沈云有些纳闷,自己这个拳打南山敬老院,脚踢北海幼儿园的纨绔子弟还有啥不可告人的优点不成?
“我敬重渊让君是个洒脱豪爽、敢作敢当的男人。虽然你平时行事放荡不羁,为一些人所不齿,但你却光明磊落,敢作敢当。记得我刚入学的那个寒冬,淄川侯家的二公子将我的被褥用水淋湿,害我那夜在寒风中熬了一宿,第二天你就将他们全宿舍人的被褥都给偷偷烧了。当司务长问起是谁干的时候,你第一个站出来将事情认了下来……”
沈云摸着自己的后脑,有些不好意思地道:“我当初还干过这么牛x的事儿呢!嘿嘿。”不是他谦虚,而是他真的想不起来有这回事。如果真有,那也只能说是之前那个沈云料定以自己世子的身份,司务长绝对不敢怎么惩罚自己。
方誊却没笑,依旧沉着脸道:“渊让君,敢作敢当方是男儿所为。今日不管端平公主是否跟你有误会,但那王泾川已经跟你下了战书。你若退缩不接,不但会沦为笑柄,更会让人轻视!从今之后你的学业生涯将如陌上行路,倍加艰难。别说到那时你如何自处,就算整个渤海侯家族都要因你而蒙羞!到时你又如何?”
“我……”
方誊不等他说,已经抬脚走出宿舍,远远抛过来一句话:“我在剑阁等你,来与不来,君自决断!”
妈的,逼人去打架还这么臭屁,还真以为自己是晒太阳的老母牛啊!
沈云暗暗腹诽了一句,但脑子里却在飞快转动,自己到底要不要去呢?
陌上行路,只怕将来如何自处啊!
【第四章 剑阁路,烈焰魂惊】
剑阁,是大汉帝国每个大学里必备的地方。传说是大汉圣祖皇帝亲自下旨修建的,是给各个大学学子练习剑道,修身养气的所在。
剑阁并不是一个阁楼,而是一个大型的室内体育馆,馆中木板铺地,四周有螺旋状的看台。可容纳八百人同时在这里摆开架势练习剑术。
天色已黑,宽大的剑阁里却人头济济。粗一看至少不下千把人。这些人都在周围的看台上。中央的练武场周围已经点起了火盆,将整个剑阁都照的亮堂堂。
练武场中央站着五个人,四男一女。其中一个男人身型雄伟,一身护具包裹,结实发达的肌肉在火光下散发着凛然的气势。他的脸庞是国字脸,两道剑眉漆黑如墨,直指天空,长发用青巾随意包裹着,显得无尽英气!
这个人自然就是剑阁首席剑士王戎。在他身边的三个男人是他的同窗,也都穿着护具。另一个女孩淡蓝色的校服,胸前朱红对襟披肩,正是端平公主。
端平公主被丢下水,护花使者王戎一怒为红颜,下战书向渤海侯世子挑战的事情早就全校皆知。看台上绝大部分人都是来看热闹的。不过看台上男生占了绝大比例,估计他们大部分是为了讨好端平公主才来的。
在靠近练武场的最前面看台上,还是有一群女学生,莺莺燕燕地朝这边指指点点---别说她们是啦啦队,其实她们也是好奇而已---在任何时代,女人的八卦之魂都是在时刻熊熊燃烧的!
眼看时间逼近,王戎身边一个男生向端平公主挪移了几步,低声问:“殿下,你说他会不会来啊?”
端平公主翻了翻可爱的眼睛,哼道:“我怎么知道?那个纨绔子弟我也是今天才正式认识。倒是你荣达,之前你不是有跟他一起去校外鬼混过吗?”
那叫荣达的男生赶紧辩白:“没有没有,殿下你可别诬赖好人!我一向都是站在泾川君这边的……”
“是吗?”端平公主斜睨着眼,用很不确定的语气说,“可是我怎么听卞仁说你之前是跟着沈家世子混的呀?”
荣达正要再分辨,剑阁的大门忽然开合了一下,一个人走了进来。
众人顿时看了过去。端平公主脸上喜色一闪,转头望去,却又重哼了一声。
王戎没有被那大门开合的声音所影响,看都没看一眼,只是拄着竹剑闭目凝神,一副宗师风范,当然,也有叫装b的。
荣达却朝来人大喝一句:“方誊,沈云呢?”
来人正是方誊。他一身利落的长衫,没有说话,只朝场中央拱了拱手,然后就坐在了看台的第一排位置上。
喊话那人见方誊如此嚣张,正要再说话,王戎却突然低喝道:“噤声,荣达!”
荣达悻悻闭了嘴,站在端平公主身侧不再搭腔。被这一打扰,端平公主也忘了之前的话题,只是无聊地用小脚搓着地板。
场中陷入了一种奇怪的静默中。(.好看的小说)只有场地四周的火盆发出噼啪的声响,更带出一丝压抑。
时间过了原来约定的酉时三刻。场内外顿时有些嗡嗡作响起来。所有人都在猜测和议论,这个渤海侯世子是不是不敢来了?
方誊坐在第一排位置上,紧锁的眉头越来越深重。有两个人挤到方誊身边偷偷捅了捅他的胳膊低声道:“滕宇君,渊让不来了吗?”
方誊转过头,一看却是同宿舍的室友何宽和窦冼。这两个书虫不是应该在图的么?怎么也跑到这里来了?
“不知道。别问我!”方誊心里气苦的紧,紧锁着眉头撇过脸去。暗道:渊让君,你不会真的要当那胆小懦弱的怕事之人吧?如果真是这样,那就算我方誊看错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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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誊看错人了吗?
当然没有。
方誊离开后不到一刻钟,沈云就一跺脚,咬着牙帮出了宿舍。
妈的,了不起让他先揍一顿,等老子三个月,三个月一定把债讨回来就是了。相信老妈也是会原谅自己的!
沈云心里已经做好了去挨揍的准备,连护具都没带,直接穿着淡蓝色校服过去---死也要死的帅点嘛!
剑阁在帝大西北角,从沈云的宿舍过去最近的路是走未名湖畔的石子路,转到帝大广场,然后穿过帝大图书馆到达剑阁。
今夜无云,月光清冷地洒在四周。虽然这个时代没有电气化,但却并不黑暗。道路两旁每隔十数步就会有一个石质的灯台,高约1.5米,石质宝顶下由油皮灯罩包裹,内里点着灯火,橘黄色的光线铺洒在路上,混合清冷的月光,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清宁与幽静!
突然,这份清宁与幽静被打破!
一架由两匹马拉的马车从论社方向朝帝大广场疾驰,马车上的马夫不停地甩动长长的马鞭,划破空气的甩鞭声下是马匹低低的哀鸣。包裹着铁皮的车轮碾压着碎石路,发出令人牙酸的隆隆声。马车车厢上栓挂的铜铃发出脆响,回荡在整个未名湖上……
沈云正走着,突然出现的马车声让他一怔,茫然回头,就见那架马车已经冲他冲了过来。
“靠,不是这么倒霉吧?难道一天之内要两次被马撞?”沈云暗叫一声,快速朝路边一闪,嘴里骂道:“赶着去投胎啊!在这种地方驰马,小心摔死你!”
话音未落,突听一声木头碎裂的脆响,然后沈云就看见这架马车左边的车轮突然解体,整架马车就这么失去平衡倒在碎石路上。马匹被这股巨力拖拽也哀鸣着倒了下来。车厢侧翻的力量巨大,路边的石质灯台被砸个正着,里面的灯油洒了出来,顿时将马车车厢上包裹的绸布引燃。火势蔓延的很快,几乎在沈云还在错愕的关头,大火已经快要将车厢淹没。
“救,救命啊!”沈云这才反应过来,跺着脚嘶声大叫。
就在这时,从倒地马匹不远处,一个人突然窜了出来,冲沈云大叫:“快来救人!”
这个人穿着短打衣服,脸型瘦长,一双三角眼在弥漫而起的火光中尤其醒目。更特别的是他不像沈云之前见过的所有汉人那般梳着发髻,反而是留着一个小平头,身材不高,但给人一种阴鹜凶狠的感觉!
沈云还没作出反应,那人已经扑向正在熊熊燃烧的车厢,不管不顾地扯掉已经开始燃烧的车帘,钻了进去。
在他背过身的瞬间,沈云清晰地看见,这个有着难看三角眼的男人背上竟然插着两支黑色翎羽箭!箭体没入身体颇深,只留一簇在外面,鲜血已经将这个精壮汉子的后背全部打湿,在火光下显现出一股诡异至极的紫黑色……
妈的,果然是赶着去投胎啊!
沈云看见碎石路上洒落的血迹不由心惊。
这时那汉子已经从马车里拖拽出一个穿着墨绿色长衫的人来。沈云赶紧上前几步帮忙,拖拽着这个已经陷入昏迷的人进入路边的树林。
借着月光和火光,沈云赫然发现这个陷入昏迷的人竟然就是上午在论社见过的那位“长者”!
沈云脑子里充满了疑问,可没等他开口,那三角眼已经森然道:“小子,你是帝大的学生?”
“呃……是!你们是?”
“这是我家大人,帝国政务院礼部郎中公甫效!我们遭刺客暗算,你快将我家大人抱走,只要到了帝大广场,那里人多,刺客定然不敢贸然动手!快!”三眼角说话的语速极快,说完猛地推了沈云一把,手劲奇大,一下就把沈云推了个趔趄。
沈云猛然想起一件事,急问:“祭酒,祭酒大人呢?”
三角眼扫了一眼沈云,突然侧耳倾听了一番,冷声道:“死了。尸体就在论社里……别说废话,快走,他们追来了!”
话音刚落,沈云就看见还在熊熊燃烧的马车旁突然有三个黑衣人靠近。大火是如此巨大,将他们裹在黑衣下的身影完全暴露出来。他们只在马车边扫了一速朝树林里冲了过来,每个人手里还拿着一把短小的手弩!
“走!”三角眼将公甫效往沈云身前一送,抄起不知道什么时候捡在手里的长杆马鞭冲了上去。
沈云不再迟疑,背起公甫效就往树林里狂奔。
遇刺的帝国官员,黑色翎羽箭,熊熊燃烧的马车,还有受伤但剽悍异常的家仆……这一切都让沈云有种看电视剧的不切实际感。但在一枚黑色翎羽箭带着寒气擦过他耳边时,这一切才变得真实清晰起来。
“妈的,老子不能死!”沈云咬着牙急速往树林里跑。身后传来隐约的怒吼和弩箭的破空声。
“往右!”就在沈云慌不择路,茫然向前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声虚弱至极的声音。
“你,你醒啦?”沈云惊喜地喊道,正要停下来却听背上的公甫效低喝:“别停,继续跑!宫三顶不了太久的!”
宫三?刚才那个三角眼的名字么?
也许是身边还有个能喘气的人,这让沈云更加有了底气,在公甫效的指点下快速奔逃。幸好这半个月来他不间断的锻炼才让他能坚持下来。
说来也奇怪,平常这幽暗的未名湖即使到了晚上也是有不少人出没的,特别是这种树林里,不正是情人幽会的好场所吗?可跑了有两分钟,连对野鸳鸯都没看见。
他不知道,今晚大部分学员都跑到帝大剑阁看“比武”了,剩下的也都在课堂或者图书馆备战年考,谁还有这心思大晚上跑到这鬼地方来消遣啊!从这点来看,这个时空的大学生比起现代来说更加好学!
树林并不大,沈云眼看就要跑出树林,帝大广场上那尊骑马将军雕塑都隐约可望了。
就在这时,沈云突觉小腿一痛,整个人顿时倒了下去,面前就是一棵树,沈云双手要抱住身后的公甫效,顿时就撞在了树干上。
“马勒戈壁的,老子中招了!”不用看沈云就从小腿处传来的剧痛感觉到了什么,倒地的瞬间他将公甫效往边上一拱,整个人翻转过来,借着稀疏的月光,一个身材颇为高挑的黑衣人正站在三十米外,手里那把短弩还高举着!
那名黑衣人有一双非常明亮的眼睛,看见沈云两人倒地后伸手往腰后一摸,似乎想要拿箭矢,但下一秒他却丢掉了手中的短弩,从腰后抽出一把六尺长剑扑了上来。
公甫效踉跄地站起来挡在面前,朝沈云大喝:“快跑!”
沈云这才看见,公甫效墨绿色的长衫背后早就破烂,他的大腿处也插着一支黑色翎羽箭!敢情刚才也替自己挨了几箭啊!
公甫效挡在沈云身前,朝扑来的刺客冷声喝道:“宵小之辈,行刺朝廷命官行同谋反,你不怕被抄家灭族吗?”
刺客丝毫不为所动,瞬间逼近,六尺长剑当头劈下。公甫效虽然是帝国政务院礼部郎中,可也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之流,帝国官员可都是诗书礼乐射御全面发展的全才,这名刺客的猛劈虽然来势凶猛,但公甫效还是快速避过,同时一弯腰用肩膀猛撞向刺客腹部,嘴里大叫:“沈云,快跑!”
哪知这名刺客却是剑道高手,劈剑只是虚招,公甫效弯腰肩撞时他已经抬腿膝撞,正顶在公甫效的肩上,同时手腕一抖,下劈的长剑转为下刺,目标直指公甫效背心!
所谓刺死砍伤,这一剑若是刺实了,公甫效的命也就交代在这儿了。就在这时,沈云突然从公甫效身后扑了出来,一把抱住这名刺客的腰身往后一压,整个人翻转到刺客后背,同时手脚一缠,顿时将这个刺客的手脚都锁住。
马勒戈壁的,虽然自己身体弱,可还没到要一个四五十岁的老头舍身救自己的地步吧?再说了,今晚到底是我救你,还是你救我啊?
沈云这手突袭是柔道里的锁字诀,将对手扑倒之后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将其手脚都锁住,使其失去攻击力。沈云最强时能够依靠这招直接将敌人的手脚都勒断。
这是他在少年时在柔道馆学的,后来跟隔壁老头练习拳脚时,这招又有了新的名称---“小擒拿”。老头对沈云说:“什么狗屁柔道,穿了和服练咱中国的小擒拿就不是小擒拿了?还有,你这小擒拿的‘锁’字诀旨在拿人关节,若是真实搏杀中,一击致命才是关键,你这招用在街头打架还差不多。搏杀?哼,差远了!除非……”老头没有接着往下说。
说到底,这个老头也没有教沈云怎么将“小擒拿”的“锁”字诀转为一击必杀的绝技,所以现在沈云一通手忙脚乱也就只将他握剑的右手扣到后脑,自己的右手则从他右边腋下穿过,反扣在左肩上,左手压住对方左手,双腿死死夹紧对方腰腹以下---这个动作真是暧昧至极,有点像侧卧的“老汉推车”……
刺客先是一惊,但很快冷静下来,不愧是常年以杀人为职业的高手,短暂的挣扎之后,握剑的右手掉转剑柄朝身后的沈云脑袋上用力一磕。
“日!”沈云吃痛,手上的劲就松了,就在这瞬间,刺客翻转身体,如离水的鱼一样从地上弹了起来,可他刚刚起身,沈云又如同八爪鱼一样缠了过来,两人再次倒地,还是同样的“老汉推车”……
刺客再磕,再起……
沈云再缠,再倒……永恒的“老汉推车”啊……
在第三次完成这个高难度动作之后,刺客终于忍无可忍,低声叱喝:“放开!”
沈云一怔。声音清脆,叱喝中带着女性特有的柔媚……
他千想万算,却没有想到,这个刺客竟然是个女人!?
难怪刚才感觉有点怪怪的,自己手脚并不算特长,却能一下子将对方缠住,穿过对方腋下的胳膊还时常感觉一股绵软……原来对方是个女人!
还没等沈云回味怀中女人的缠绵,头上又是一疼,那女刺客又弹了起来。沈云想跳上去再缠,可是想到对方是个女人又多了一丝犹豫,就是这一丝犹豫让他错过了最佳机会。女刺客可不会对他有任何怜悯,错身间长剑递出,直刺沈云胸口!
生死一瞬间,沈云硬生生扭开已经有些干硬发直的身体,长剑顺着腋下穿过,接着就见他如跳独步舞一样往前蹦达了几步,一头撞进了那女刺客的绵软的胸脯里,同时右手已经悄无声息地贴到了她的大腿内侧,用力这么一掐……
“啊!”一声尖叫划破苍穹,直抵树林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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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校医处,帝大医院】
沈云是色鬼投胎吗?怎么在这种时刻竟然还有心思干这种龌龊事?
其实不是。沈云这么做是因为他始终深记着一个起点大神说的话:“不论是什么时代、什么年纪的女人,当她裤裆里伸进一只陌生的手时,第一反应一定是尖叫!”
这里已经离帝大广场不远了,他都能隐约看见有人影在走动,只要能让这女子尖叫出声,一定能够引起人的注意。帝大学子不敢说个个文武双修,但贵在都练过剑术,有点武术底子。更何况在这个允许“比武”的时代,校风颇恶也是正常的。只要他们能够发现并且围过来,这些见不得人的刺客必定会落荒而逃,那他的小命以及公甫效的命不就保住了吗?
正是本着这个朴素的辩证法观点,沈云就伸出了那只禄山之爪,触手滑腻……啧啧,不能往下说了。
事实上接下来也没有了,那女刺客遭此“突袭”整个人如见了饿狼的小白兔一样弹跳开,顺便一脚踹在沈云胸口,然后拔腿就跑。
嘿嘿,不知道她是个女人还罢,知道了还对付不了她,那我不是白穿越了吗?只是,乖乖咙嘀咚,这脚踹的真他妈疼啊!
沈云今天真是犯太岁,上午刚刚挨了一顿揍,晚上又跟人玩命,背上的鞭伤还没好呢,小腿又中了一箭,真真是倒霉到极点。
从广场上率先冲过来的是两个男生,他们一看倒地的沈云和公甫效同时一惊,然后其中一个就扯开了嗓子大喊:“快来人呐,渤海侯世子受伤啦!”
虽然是字正腔圆的汉语,可是内里总有一些怪异的腔调在,还转的音律中似乎夹杂着西方人的韵味。
沈云翻转了一下身子,看见公甫效已经被人背起,也正扭着头看着他。两人一对眼,皆是一笑。
那发喊之人上前就扶沈云,还是用那带着一丝古怪的腔调说:“渊让还能坚持吧?快,我带你去医官那儿!”
此刻沈云才仔细打量这人,身型极高,壮实,大概有一米九多,微卷的金发,五官轮廓极深,一看就是西方人相貌,若按照沈云前世的观点,他还有点像菲利普斯,帅气十足。只是,他叫自己渊让?
那人见沈云直在打量他,露齿一笑,湛蓝色的眼睛里满是歉意:“我叫詹姆斯,上个月在鸿庆楼我们还打了一架,你忘了?”说完也不等沈云说完,兀自一拍脑门讶然道:“哦,我忘了。你摔伤了脑袋……先不说这些,来,我背你去医官那里!”
说着不由分说将沈云扛在背上,跟着前面一人的脚步匆匆前行。
广场上已经被惊动了,未名湖边燃火的马车也顿时成了焦点,整个帝大热闹起来。有人高声呼喊着“救火”,还有人大叫去找巡城司的,总之纷纷攘攘间很是热闹了一阵。
当然,这一切都不是沈云要关心的。刚才还没什么感觉的小腿上,此刻却是钻心的疼。(.)
这个詹姆斯虽然看着高大,但跑步速度却不敢恭维,加上人多,跑没几步就要停下来托一下沈云的身体,这让沈云简直像在刑具上受折磨一般。
帝国大学设有医学科,与现代一样,借着学校的名头开了家医院,即大汉帝国大学附属医院。就在帝大南边临近大街的黄金地段。这间医院自然也成了帝大学子们的校医处。不过里面坐诊的可不叫医生,而要尊称医官!因为这些人可都是有朝廷封号的人物。
在大汉,大学和医院都算是朝廷的产业,里面的人都是有国家编制的公务员。帝大医院最高管理者是太医院的首席元老,称御医,接次而下是医师、医官、医生,最低等级的是医护,相当于现代医院里的护士。而太医院是专门给皇室人员看病的所在,帝大医院却是对所有人开放的。
此刻在帝大校医处值班的医官叫林萧,刚从医生晋升为医官,第一天值班。一听说沈云在医护室,不禁皱着眉头,没好气地道:“他怎么又受伤了?半个月前不是刚刚出院吗!怎么着,他把医院当宿舍了?!”
医护室里,三四个身穿白色汉服的医护已经将沈云和公甫效分别抬上了一个铁床上。
在赶来之初林萧还以为是普通的斗殴伤,所以有些语气不善,还颇觉这个纨绔大少也实在过分了点,半个月都没过去就又惹是生非,可当他看见伤口之后就明白事情绝对没那么简单了,顿时喊道:“这,这,这是谋杀啊!快,去找巡城司的人来!”
不得不说,这个医官的眼光还是很毒辣的,从伤口上一看就知道这绝对是一起有计划的谋杀。
沈云浑身狼狈,小腿上的弩箭直接贯穿了整个腿骨,箭羽被鲜血染红,凸起的箭头兀自在往下滴落血珠!那边公甫效大腿上和手臂上各有一支弩箭,颈部和大腿外侧还有明显的剑伤,只是他身上穿了一件软甲,所以后背和前胸都没有什么致命伤。
巡城司负责管理城市的治安情况,发生这么严重的谋杀事件,身为医官不通知他们是不可能的。
“这位医官,除了让人通知巡城司以外,你是不是还应该做点什么?”沈云躺在病床上,嘴唇发白地颤声道。
“啊?”林萧刚从医生晋升为医官,而且从来没有在帝大医院里见过如此重的外伤,所以还有些反应不过来,“我,我应该做什么?”
医护室里顿时传出沈云声嘶力竭的咆哮:“老子血都快流干了,**就不能帮我止止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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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刻钟后,沈云和公甫效终于被妥善的安置好。医院的处置方式也让沈云倍感亲切。他们先是喂了一些麻沸散,然后拔除箭支,用高浓度酒精清洗伤口,最后用纱布和纯棉将伤处包裹好。(.无弹窗广告)后来沈云才知道,麻沸散就是当年华佗研究出来的,而这一系列的操作模式据说也是华佗发明的。
巡城司的人来过了,不过看见沈云和公甫效的精神状态很差,就简单的闻讯了几句,说明天再来做详细的调查。只是把詹姆斯和另一个背公甫效的男生一起叫到了医护室外做详细笔录。
医护室里只剩下公甫效和沈云两个人。
公甫效看见还在气鼓鼓的沈云,笑道:“帝都治安一向不错,从来没有什么械斗事件发生,那医官一时手足无措也是正常。若是让军医署的医官来处理就不会这么生疏了!”
沈云低低的“唔”了一声,没有搭腔。他身上的麻沸散药劲还没有过去,连嘴唇都感觉麻麻的,所以懒得说话。更重要的是,他被这些医官的伤口处理方式给震惊了。
他一直都不知道自己来到的到底是个怎样的时代。这里的一切都和现代有着无与伦比的近似。大学、医院,包括那些巡城司的说话做事方式都跟现代警察一个鸟样,除了没有电气化和手机电脑之类的现代工具,这里活脱脱就是一个现代社会---当然,仅仅指物质方面。
看见沈云不吭声,公甫效也沉默了一下,忽道:“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会遇刺?”
沈云这才反应过来,艰难地扭过头:“对啊,长者,你怎么会遇刺的?上午那会儿你不是和祭酒大人……呀,祭酒大人他……”
公甫效无奈苦笑一声,幽幽道:“先生去了!就在论社里……刺客出现的很突然,宫三虽然身手了得,但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我也没想到他们会这么快对我下手……”
“他们?他们是谁?还有,长者你究竟是何人?”
公甫效扭头看了他一眼,轻笑道:“我是政务院礼部郎中,你叫我蔼成吧!”
他没有说“他们”是谁。很显然,他并不想说。
“蔼成,是长者的字吧?晚辈可不敢!”沈云也不是笨人,没有在纠缠“他们”是谁这个问题。在他得知公甫效的官职之后就明白,有些事情还不是他能插手干预的。
公甫效道:“你我一见如故,你于我又有救命之恩,叫我的字又有何不可?呵呵,莫非渤海侯的纨绔世子还会在乎世俗眼光?”
沈云很想说纨绔世子是他的前任,可不是现在的自己,但也知道这种事情说了也白说,之前沈云的纨绔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他想这么快扭转众人对他的看法可不容易,刚才那个詹姆斯不是还说自己上个月在什么鸿庆楼跟他打了一场么!
“长者有命,云自当遵从!”沈云也不再客套,直接道:“蔼成君,明日巡城司再来询问,我该如何应答?”
公甫效眼中闪过一丝赞赏,这渤海侯的世子虽然为人有些任性,但那种洒脱与不拘泥世俗的性子却是很对自己脾气。特别是他还很有头脑,的确是个可造之才。唉,可惜啊,先生却看不见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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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侯世子沈云又一次住院的消息很快传遍了整个帝大。
不过很多人听到这个消息时第一句话就是:“他又去爬哪个美女的宿舍了?”
当得知他这次不是被脸盆砸伤时,很多人还咂舌:“不是吧,沈云救人受伤?救的还是帝国官员?天呐,谁用脸盆把我砸晕算了!”
时间是夜里戌时,正忐忑地待在宿舍的鄢如月乍听这个消息的时候第一反应竟然也是这个。
“什么?他救帝国官员受伤?重不重?”鄢如月从床铺上站了起来,看着眼前正鼓着小脸,犹自气愤不已的周惠道。
端平公主周惠奇怪地看了她一眼说:“你怎么还关心他伤的重不重啊?这个沈云,实在气死我了。我和王戎他们在剑阁等了他半天,结果他却跑去救人……哼,我看这根本就是他为了逃避比武伪装出来的。胆小鬼!”
鄢如月却柳眉紧锁,沉吟道:“惠儿,我早就说过,这场比武根本是无意义的。只是你自己气愤不过才……唉,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我们去看看他吧?”
“看他?”周惠双眼溜圆,仿佛听见什么最不可思议的事一样,“我堂堂大汉帝国的公主凭什么去看他!就因为他是渤海侯的世子吗?嘁,别说他现在还不是渤海侯,就算他继承了爵位见到我还不是一样要行礼……”
鄢如月俏脸一板,沉声道:“今天的事本来就是因我而起,如今他又是去剑阁比武的路上出的事,于情于理我都应该去看他。”说着,鄢如月拿起床边外套罩上匆匆离去。
周惠愕然半晌,这才讪讪地嘟喃道:“什么嘛,搞的我成了坏人似的……我还不是因为要帮你出气才被那胆小鬼给丢到湖里去的……”
鄢如月可没有听见周惠背后的嘟喃。正如她自己所说,今天的事本来就是因她而起。沈云并没有对她做什么,可先是被自己用脸盆砸晕,现在又因她而得罪了端平公主,愧疚的心思已经满满的占据了她本就单纯澄澈的心灵。
渤海侯世子的病房并不难找,在门口随便一问便知道。鄢如月匆匆来到沈云的医护室外,正要敲门时,从两边突然闪出两个穿着黑衣的精壮汉子,礼貌地挡住了她。
“对不起姑娘,请问找谁?”
鄢如月看了看挡在她面前的两个男人,相貌普通,头上无冠,露出寸短的头发,立时便知道了他们的身份,往后退了一步,盈盈半蹲行礼道:“敢问两位军爷,这里可是沈云的病室?”
其中一个脸型微胖的男人朝鄢如月一抱拳:“对不起姑娘,这里是我家大人休养之地。天色不早,不便探访,请留下拜帖称呼,明日再来可好?”
这人说话的声音很干硬,语气虽然还算婉转有礼,可是那种拒人千里的气势却是展露无遗。
鄢如月一滞,正要说话却听后面有人喊她。
“如月学姐!”
鄢如月回头,正看见方誊、何宽、窦冼等几个人在病房外的一个隔间里,其中一个满头金发的男生正冲她招手。
鄢如月疑惑地看了一眼那两个剽悍的护卫,度步走向隔间,奇道:“詹姆斯,你怎么在这里?”
冲他招手的正是詹姆斯。他比鄢如月要晚一年进入帝大,所以称呼她为学姐。说起来这个詹姆斯也是帝大里的风云人物,鄢如月也自然是认识的。
詹姆斯冲鄢如月呲牙一笑,道:“沈云就是我背来这里的呢!我当然会在这儿……倒是你学姐,你来这里干嘛?”
鄢如月看了方誊他们三人一眼,这三人是在剑阁听说沈云受伤所以赶过来的,除了他们三人之后,还有一个人默默站在人群之后,话不多,很是阴郁的表情。
“哦,我……我有个朋友正好身体不舒服来这里拿药,听说沈云受伤了顺便过来看看!”鄢如月有些慌乱的解释了一下。她可不想被人知道她是特地过来看沈云的。
女人嘛,总有几天不舒服,这个理由还算恰当合理。
詹姆斯点点头正要说什么,鄢如月已经抢先问道:“沈云在哪个病房啊?”
詹姆斯努努嘴:“就是那间,不过那两个人不让我们进去。”
“为什么?他们的头发那么短,显然是当兵的,难道是巡城司的人?”鄢如月有些奇怪的问道。
在大汉帝国,男子十八岁以后要行冠礼,冠礼过后就要开始蓄发,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毁伤。当然,也有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参军当兵!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为国而战之士也,故身体发肤皆付国矣!当兵的是为国而战的勇士,他们的身体发肤早就不属于父母所有,而是属于国家的。所以要剃掉。在大汉帝国只要看见短发,甚至无头发的人一般来说都是当兵的。
鄢如月的问题詹姆斯耸了耸肩,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方誊叹了口气说:“巡城司的人刚才来过了,这两个是里面那个大人的私人护卫。”
鄢如月蹙眉道:“沈云他救的是什么人?刚才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方誊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也很想知道。但是詹姆斯和张宪也都不知道。他们去的时候渊让已经受伤了。”
张宪?鄢如月看向人群后那个有些阴郁的身影,还想说什么,方誊已经摆手摇头:“别问了,我什么都不知道。唉!”
【第六章 庶长子,地位堪忧】
公甫效在夜里凌晨时分就离开了帝大医院。是在巡城司派遣一队人马的严密保护下离开的。据说是送往太医院接受更为细致和高级的治疗。
沈云没有送公甫效,事实上公甫效什么时候走的他都不知道。打斗了一夜,加上流了那么多血,在听完公甫效的嘱咐后没多久他就睡了过去。一觉醒来,第一个看见的人竟然是---鄢如月!
“渊让君,你醒啦!”鄢如月如弯月一样的眼眸里带着一丝疲倦,清凉如夏日冰水的声音却让沈云有种霍然清醒的感觉。
没等沈云吱声,病房外已经跑进来三个人,正是方誊、何宽、窦冼三个室友。
“渊让,感觉如何?哪里痛呢?”
“渊让,昨晚发生什么事了?”
何宽和窦冼一进门就围在床前问个不停,沈云很无辜地捂住脑袋,装出一副头疼的样子。随后进来的方誊笑着推了何窦两人一把道:“渊让刚醒,你们这么吵可是会影响病人康复的!”
“哦!对不起对不起,我们忘了!”何宽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沈云眯着眼望向窗外道:“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沈云不提还罢,一提何宽和窦冼差点跳起来。
“糟了,今天年考!完了完了,快迟到啦!”何宽急急地道。
沈云笑了笑:“那赶紧去吧,我现在没什么大碍,休养一段时间就好了!”
何窦两人看他的确没什么大碍,这才匆匆跑开。这两人可是指望着今年的年考能够拿到高分,好早点进入朝廷机构赚取微薄薪俸养家的。
他们走后,沈云奇怪地看了一眼站在一旁的鄢如月:“呃,你不要去参加年考吗?”
鄢如月显然没想到沈云会这么问,顿时觉得自己在这里好像是有些不妥,尴尬地笑了笑道:“哦,对了,我也要去参加的!那渊让君,你好好养伤!我先走了!”
临走时却似带幽怨地看了沈云一眼。这个眼神让他感到莫名其妙。
“渊让啊,你实在太不珍惜了!有这么个大美女陪在你身边照顾你,别人上杆子也寻不到这机会,你倒好,偏往外推!”鄢如月走后,方誊搬过一张椅子坐在沈云身边轻笑道。
“照顾我?她干嘛要照顾我?!再说了,今天年考?,这可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我总不能让她一个女孩子为了我而耽误了前程吧!哪像你我,都有个好的家世,根本不用为未来操心!”沈云随手指了指床边的水壶,示意自己要喝水。[]
方誊将他扶起靠在病床上,拿过水杯,又在柜子里拿点医院配给的白砂糖丢进杯子里,冲上水递给他道:“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鄢家可是京都第一首富,单单在京都鄢家就有六间当铺,十门粮铺,四个码头,十几艘贸易商船……你渤海侯虽然也是渤海郡首屈一指的大家族,但如果单以财富来说,或许还不如鄢家一个指头!她身为鄢家长女,才不稀罕年考那些职位呢!”
沈云咂了咂舌,端着水杯喝了一口道:“这个,我还真不知道。”
方誊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忽而笑道:“有时候我都怀疑你是不是真的沈云……”
沈云差点被喝进嗓子眼的水呛死,连咳数声道:“滕宇兄,咳咳,你这是什么意思啊……我,咳咳,当然是我啦!”
方誊赶紧帮他拍着后背顺气,笑道:“你看你,又急脾气了不是。我只是说你自从摔伤了脑袋好像就变了个人……在刚入帝大的时候,你可是四处打听鄢如月的底细呢,还说要在七天之内将她拿下。这些事情还是你告诉我的!”
沈云这才松口气,讪讪笑道:“哦,是,是吗?哈哈,脑子不行脑子不行,都忘了!”遮掩过去,他又有些小心翼翼地看着方誊低声问:“那我,我后来将她拿下没有?”
方誊笑眯眯地看着他不说话,沈云耷拉下脑袋,呻吟似的摆手道:“不用说了,我明白我明白……”
方誊笑着拍拍他的胳膊说:“也不能说没拿下,你连续给她送了一个月的花,还用金币在女生宿舍楼下摆出一个心型,每个金币上点了一根红蜡烛……啧啧,我都不知道你这些浪漫调调是从哪儿学来的,把那些女生感动的一塌糊涂!”
沈云又满怀希望地抬起头,双眼烁烁:“这么说,她对我动心啦?”
方誊摇头:“不知道,不过你做的这些让另一个女生着迷了,你也是个没长性的人,看见一个月都没结果就随便把那个女生收了,当是安慰奖。结果没一个月你又觉得那女生不好,直接给人几百金币打发了!你纨绔浪荡的名声也是那时候传出去的,鄢如月可能是听说了这个,于是根本就没见过你!”
“畜生,畜生啊!猪狗不如啊!”沈云忍不住大骂自己。也不知道他是骂自己始乱终弃的行为,还是丢西瓜捡芝麻的浪费。那个能随便泡上的女生肯定没鄢如月好看!
方誊再度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在这个时代会这样骂自己的人应该很少吧!
沈云赶紧转移话题,正色对方誊道:“那个,滕宇兄,救我那人是谁啊?他知道我,我却不认识他!”
“你说詹姆斯?他是罗马帝国詹姆斯大公的儿子,来帝国求学的!两个月前才进的帝大,上个月他在鸿庆楼跟你打了一架,差点把你打到重伤,借你纨绔大少的名声,他也算是一战成名了!”方誊淡然地说。
“妈的,借打倒老子成名?靠!”沈云实在对之前的自己鄙夷到了极点。怒气冲冲地道:“我们不是对罗马宣战了吗?干脆将那小子拖出来暴打一顿!”
方誊哈哈一笑:“说什么呢你,内阁只是草拟了对罗马宣战诏书而已,但皇帝可还没有落宝批红,所以宣战诏书现在是做不得准的。只是一种姿态罢了,目的是警告和提醒罗马人,大汉已经生气了,若是再不知收敛,皇帝陛下就会彻底对他们宣战!”
沈云怔了怔,转换话题道:“对了,跟詹姆斯一起的另一个人是谁?”
“另一个叫张宪,字恪训。是大月州人。父亲是大月州州牧张晟。祖上都是月氏人。张恪训为人有些孤僻,我对他了解也不多,不过他跟詹姆斯倒是蛮投缘的。两人关系不错!”
方誊说到这里停下,四处张望了一下,道:“对了,昨天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我听说祭酒大人都遇刺身亡,若不是今天还要年考,估计全校都要封闭。不过现在未名湖四周都被封锁了,巡城司的人正在那里找线索呢!”
说到这个,沈云的脸色一下有些沉郁下来,低低道:“具体我也不知道,我本来想去剑阁,结果在未名湖遇到了公甫大人,他正被一个刺客追杀,然后我就背着他跑到帝大广场,接下来的事你都知道了!”
这番话是公甫效嘱咐他这么说的,巡城司的人来询问,沈云也是这么几句。公甫效要他略去宫三的存在,同时把刺客数量说成一个。虽然公甫效没有说这么做的原因,但沈云能够猜到,这是要把事态尽量淡化,不要升级这次刺杀事件。
至于最终该如何处理,那就是公甫效自己的问题了。到最后公甫效也没有告诉沈云到底为什么自己会遭到刺杀。沈云也识趣地没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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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半个月里,沈云是在帝大医院里度过的。与现代医院一样,大汉帝国的医院也是以白色为主体,干净、整洁、明亮。病房周围还有花圃和灌木。不过相比起总是弥漫着刺鼻消毒水的味道的现代医院来说,沈云更喜欢这个时代的医院。帝大医院内总是萦绕着淡淡的檀香,某些角落还有草药味道。在这里住着绝对比现代医院更能达到疗养效果。
不过唯一让沈云郁闷的是,这里的医护绝大多数都是男人,女医护绝少。即使有也不是沈云这个级别的人所能请得起的。
慢慢的,沈云也看出了点端倪,这个时代虽然女人的地位有了很明显的提高,但总体来说还是男尊女卑。女人所能从事的职业很有限。最起码在这里,沈云只见过一个女医官,还是一个四十多岁的胖妇人,来的时候林萧这个医官非常恭谨地跟在边上,还恭敬地称她为:“司医师!”
司医师是这家医院平时事物的最高处理者,院长一般都在太医院,很少来这里。所以这个司医师就是帝大医院平时的决策者。渤海侯世子已经不是第一次住院,上个月跟人斗殴也来过,后来又从楼上摔下来更是在这里将养了半个月。这才不到三天,他又来了!
前两次司医师还象征性的来探望一下,这次半个月时间过去却再也没出现过。可是今天却莫名其妙地跑来探视,奇怪的很。
“世子感觉如何啊?”司医师胖胖的身躯,还带着职业性的微笑,说不上面目可憎,但那种虚伪还是让沈云有些反胃。
沈云的伤看着恐怖,但实际上并没有伤到筋骨,所以只要每天定时上药,半个月时间差不多就能下地正常行走了,不过蹦蹦跳跳还要再将养一段时间。
“还好!如果可以的话,司医师我想出院!”沈云淡淡地道。
“世子想要出院当然没问题!我这就让林医官去给您办理出院手续。”司医师的微笑里带着一丝讨好。这让沈云万分不解。
不过他也懒的去想,这里虽然环境清幽,但毕竟是医院,不吉利。如果能早点离开当然最好。
不多时,出院手续已经办妥,沈云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方誊恰好推门进来,见状奇道:“咦,你这是做什么?”
“出院啊,还能做什么!”沈云头也不抬。
方誊看了看他还有些长短腿感觉的站姿,不禁笑道:“用不用这么着急啊?哦,你是不是听说伯父拜帖进京的消息了?”
沈云一愣,抬头道:“伯父?你说渤海侯?”
方誊也是一愣:“你不知道?那你这么急着收拾东西出院做什么?”
靠,敢情是我老子要来了,难怪那个司医师对我那么曲意奉承呢!
话说这么长时间以来,通过对方誊的旁敲侧打,沈云还是多少了解了一些关于自己家族的事。
渤海侯家族的崛起要归到五百年前汉圣祖的平辽战争期间。
第一代渤海侯沈傲当时是圣祖从底层拔擢起来的军议校尉,负责跟随在陛下身边出谋划策。汉元408年,渤海太守袁绍附逆造反,圣祖亲征讨伐,于松辽平原进行最后决战。大战正炽时,袁绍麾下两员大将颜良、文丑分率精骑八百从两翼快速向中军挤压,并穿透了大军军阵,朝圣祖御驾逼来。
当时战场宽度奇大,纵横接触面达到了两百余里,双方直接交战兵力超过二十万,大军纵横,哀鸿遍野。圣祖麾下十大猛将皆派往各处冲杀,根本无法及时回援中军!
在这危急时刻,沈傲临危受命,以一小小军议校尉身份领四百禁卫迎战颜良,同为军议校尉的方振则领兵四百迎战文丑。
圣祖后来也说过,他本想以沈方两人为饵,拖延颜良文丑的时间,自己好从容退却。未想,沈傲、方振两人亦是猛将之姿,半个时辰便当场斩杀了袁绍两员上将,立下救驾大功!
之后沈方二人随主东征西杀,积功封侯。沈傲封渤海侯,方振封淮南侯,世袭罔替。两家虽地处南北,但时代交好。
沈慕是第三十代渤海侯,沈云作为沈慕长子,为第三十一代渤海侯继承人。不过方誊还告诉过沈云一个非常不好的消息,那就是沈云并不是嫡子,而是庶出!沈慕的正妻乃是凉公长女萧琴,并在十年前为沈慕生下嫡子沈鹤!
至于方誊,他虽然是淮南侯的子孙,但却跟淮南侯之位无缘,他前面还有三个哥哥,怎么轮都轮不到他。
沈云现在唯一担忧的就是自己与父亲沈慕的关系究竟如何。但这个问题方誊是不可能给出答案的。看来只有等父亲到了之后自己去寻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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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还是没有??
实在不行,我明儿再提醒一次就是了……
【第七章 看寂寞,红尘寥落】
沈云住院的这半个月里,方誊每天都会来,何宽和窦冼则是偶尔来。何窦两人年考成绩不错,有望在今年年底进入帝国行政院基层担任记事或者主簿,所以还要准备着面试,来探望的时间有限。鄢如月也来过两次,每次都是坐一坐就走,欲言又止,似乎想说什么却不敢说。那样子让沈云心里痒痒的,沉寂已久的春心也开始有萌动的迹象。
“她会不会是被我见义勇为,救人于危难的行为感动了,内心已经对我芳心可可呢?”沈云时常会这么快意地幻想,虽然他知道这种机率非常小。但身为正常男人的虚荣心还是让他忍不住会这样去幻想。
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同窗来探望过他。这让沈云深切体会到自己在学校的人缘是如何差劲。看来猪朋狗友的确再多也不顶用。关键时刻根本没人会关心你!
有了渤海侯即将进京这个风头,沈云很快就得到了医院的出院批准,同时连医药费用都打了个七折。
“143铜币?”沈云看着用鹅毛笔写出来的账单奇怪地看着方誊。
方誊想也不想就从怀里掏出两个银币付了帐。
沈云惊讶的不是费用太贵,相反,他是觉得怎么这么便宜。
来这个陌生时代这么久了,沈云自然了解这里的币值单位。大汉帝国有金银铜三种货币,1个金币等于100银币,1个银币等于100铜币。一般来说,两个银币就可供一个三口之家安稳地过一年---当然,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基准。而一个住在大城市的三口之家,两个银币也足够一家人一个月衣食无忧了。
沈云这半个月食住都在医院,病房是高级病房,药也是用的最好的,连医护都是实习一年以上的老医护,这种待遇才一个银币!?
这个规格若是放在现代,半个月下来没花两万以上都得算那家医院良心未泯!
带着对这个时代医院低收费的感慨之情,沈云和方誊缓缓走回宿舍。
经过帝大广场的时候,沈云望着那尊怒气勃发的将军像,再也忍不住地问道:“滕宇兄,那雕像到底是谁啊?”
方誊提着沈云的行礼,一听他这么问,顿时站定身体,严肃地朝雕塑躬身行礼,然后才道:“那是我们大汉圣祖皇帝!如今这里的一切都是圣祖皇帝建立的。大汉帝国能有今日之辉煌也是圣祖皇帝陛下一手创建!他是全世界最伟大的帝王---没有之一!”
方誊一脸虔诚,那种狂热与尊崇是沈云在这个时代从来没有见过的。
方誊转过头来说:“渊让,如果以后有人这么问起你,你也必须先向圣祖陛下行礼,然后再将圣祖皇帝的伟大告诉他!”
不是商量,简直像是命令。
看来圣祖皇帝是方誊心目中不可亵渎的存在。如神坻一样高高在上!
沈云也注意到,每一个路过圣祖皇帝雕像前的学子,都会有意无意地放慢脚步,并细不可觉地弯一下腰!这简直成了所有汉人的习惯!
圣祖皇帝?是他建立了这样一个充满现代气息的帝国?
沈云突然露出一丝微笑,转或间,他有些明白了,这个特立独行,不穿皇袍立像,反而穿着将军服让世人铭记的皇帝,肯定跟他一样来自于现代!也是一个穿越客!
对于一手缔造了如此伟大帝国的穿越前辈,沈云这个后来者保持了足够的尊敬。虽然小腿还是有些发疼,但他依然以手抚胸对着雕像深深一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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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里一切依旧,唯一的区别就是床头木柜里多了许多药棉。这是出院时林医官殷切嘱咐方誊带回来的,沈云的伤还需要再敷药一段日子才能痊愈。
何宽和窦冼两人今天也在宿舍里,看见沈云回来都笑着跳下床,像搀扶耄耋老者一样将他搀到床边坐下。
“呵呵,你们不用这样,他的伤没那么严重!”方誊一边帮沈云收拾东西,一边对何宽和窦冼说道。
沈云也非常奇怪自己的前身到底有什么魅力,在外面是纨绔浪荡的公子哥形象,没一个知心朋友。但在寝室里却是人缘极好,不论是世家子弟方誊,还是平民出身的何宽窦冼都对他透着一股子亲近。那种浓浓的同窗情谊是沈云上辈子最珍惜的感情之一,也是他这辈子最先体会到的温暖!
这时敲门声响起,方誊上前开门,惊讶地说:“是你?”
“谁啊?”沈云扭头一看,只见一个身材雄伟,如铁塔金刚一样的男人,遮天蔽日般地挡在门外。两道浓眉像两把西瓜刀直指向天。
“王戎?!”沈云瞬时想起这人就是向他下比武挑战之子,他怎么来了?
王戎穿着一身劲装,肘膝都裹上了软甲,望见沈云之后用嗡嗡震耳的声音道:“沈渊让,听说你今天出院了,所以俺特地来看看你。俺佩服你那天救公甫大人的事,不过一码归一码,等你伤好之后咱们的比武还是要进行。俺今日特地给你带了最好的云南白药,用不用随你!希望你早日痊愈!”
说完,王戎转身离开。动作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从他敲门到离开,前后不超过一分钟,简直干脆到了极点。
沈云甚至注意到,他说话的时候连脸上的表情都没变过,就像一个传声的机器人!
这,这算什么?示威吗?不像!既然不是示威,那就是示好咯?沈云看着捏着云南白药一脸苦笑的方誊,自己也差点笑出来。
“这个王戎,好像不太会表达自己的意思!”沈云接过方誊手上的云南白药说道。
何宽道:“他送来的药你真用啊?”
“用啊,为什么不用?这可是对手送来的药!书上都说了,有时候对你最好的不是朋友,而是你的敌人!”沈云笑嘻嘻地打开,一股熟悉的药草气息扑面而来。
窦冼托着下巴嘀咕:“这话是哪本书上说的?我怎么没看过!”
“嘁,在你之前有几本书啊……”
“嗯?”三个人同时疑惑地望着他,沈云自知说漏,托着云南白药道:“那个,谁帮我敷一下呗?”
(注:真正的云南白药是1902年由云南民间医生曲焕章研制成功的,主治跌打损伤、创伤出血。至于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大伙就当是圣祖皇帝提前发明了吧!)
“对了,我想多了解点关于圣祖皇帝的事,你们谁能跟我好好说说啊?子达,听你的口气你看的书不少,给我讲讲呗?”敷好药,沈云好奇的心思又上来了。
窦冼也相当激动,好像帝大任何一个学子只要提起圣祖皇帝都会激动不已,不过他张了张嘴,又好像不知道从哪里开始说起一样,跟换气的蛤蟆似的空张嘴不出声。
“你倒是说呀!”
方誊放好药笑嘻嘻地道:“你就别为难子达了。圣祖皇帝的事咱们任何一个人都能说上几段,可如果你要听完整全面的,那你就要去问历史专业的同窗了!”
何宽也道:“是啊,我学的是文案整理,子达学的是易经术数,都不能全面完整地告诉你圣祖皇帝事迹的!”
“那我们认识的人里谁是学历史的?”沈云问道。
窦冼终于插上话,道:“鄢如月就是学历史的啊,她不是常来看你么?问她就成了!”
这倒让沈云大跌眼镜了---如果有眼镜的话。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大美女竟然学历史专业?靠,真是人不可貌相!还是这个时代的历史专业非常吃香?
四人说着话,已经是下午。何宽和窦冼都去课堂了,方誊也说今天有一节《论语》课必须上,收拾着准备走。
只剩沈云一个人躺在床上发呆,幽幽道:“滕宇兄,你说我老爹莫名其妙跑京都来作什么?”
“怎么是莫名其妙呢,祭酒大人可是伯父的恩师,他老人家不幸离世,为人弟子,赶来吊唁也是常理啊!再说了,每隔三年各地侯爵都会进京谒圣,这是传统啊!你我刚入校那会儿伯父来过一次,再过一段时间正好三年呢……呀,这么说我父也快来了!糟了糟了,不知道二哥会不会来,就我现在这骑射功夫非被他笑死不可!不行,从今天开始,傍晚下课后我要去马场加练一段时间!”
方誊嘀嘀咕咕大半天,然后拿起书本就冲出了寝室,只远远地丢下一句话:“床头有吃的,肚子饿了就先吃点,晚上我可能晚点回来……”
沈云一个人躺在床上不住的发呆。不论怎么努力去想,渤海侯的形象始终无法在他脑海里形成一个清晰的概念。
通过这段时间的闲聊,沈云从方誊口中知道,大汉帝国分有官爵和军爵,官爵九品,公、侯、伯、子、男五个上等爵,需要为帝国立下功勋者才能册封。勋、簪、禄、准四个为名誉爵,只需要捐纳足够数量的钱财就能获得。
如今帝国共有六十一个公爵,一百二十六个侯爵,两百七十个伯爵。都是世袭罔替的爵位。这些公侯伯爵在各地都形成了大家族,而帝国的统治基础也是这些公侯家族。而子爵和男爵是不能世袭的。
至于军爵方誊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大概好像分成二十个等级,具体怎么细分就不甚了解了。
在封建时代有官爵就代表高人一等。但并不是每一个世家子孙都能承袭爵位的。
还是以方誊的淮南侯世家为例。这一代淮南侯方?共有四子,长子方科已经去世,次子方啸就成了承袭爵位的世子。季子方艋和幼子方誊则不能承袭爵位,十八岁行成年冠礼之后就必须单独立户,成为大汉平民。家族会拿出一部分金钱给他起家之用,其他的就都要依靠自己才行。如果有哪一个世家没有遵照这个传统,不但会受到其他世家的鄙视,更会得到帝国法律的制裁。这点类似于汉武帝对各地藩王的推恩令。限制了各地世家大族的权利膨胀。
当然,这一切本来都跟沈云无关。虽然他是庶出长子,但长子就是长子,帝国法律有规定,只要是长子,不论嫡庶皆可继承家族爵位。可是方誊无意中透露的另一个消息却让他有些惴惴不安起来---帝国法律还规定,家主有决定世子归属的权力!
再以淮南侯世家为例,方誊的二哥方啸也是淮南侯世子,但他就没有离家千里到帝大求学,反而就在离家最近的淮南大学就读。一般而言,各大家族对世子都会有所照顾,除了必要的磨练外,还是会尽量放在家主身边的。
渤海郡离京都何止千里,沈慕为什么将自己送到帝大来读书?渤海郡也有一所条件不错的渤海大学啊!想起那个没见过面的弟弟沈鹤,沈云就感觉有一种无形的危机感笼罩在身上。
人都会有**。沈云也不例外。既然已经成了沈云,而且是一个大家族的继承人,自然不希望自己无缘无故就被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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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躺了多久,沈云感觉口渴。于是起身打水,却发现方誊什么都给他准备好了,唯独没有水。记得在宿舍楼下有一口井,整个宿舍楼的用水都是学员自己去那里打的。本来他想再熬一熬,没准等会儿何宽、窦冼就回来了,但实在渴的不行,于是就端起铜制的杯碗,一瘸一拐地下楼打水。
现在是上课时间,整个宿舍里颇为安静。亦步亦趋地走在木制的楼梯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声音回荡在空旷的楼道里回响,透出一股无边的寂寥。
楼下是一个竖着铜镜的小厅。这里没有现代大学的看门老头,也同样没有那么多窝在房里不上课,专门打游戏的大学生。厅外是碎石铺就的草地,草地中间一口由青褐色石块铺成的古井就出现在那里。
井四周的青草长的非常茂盛,每个月都有专人进行清理,但生命力顽强的草根依旧倔强地向上生长,根根葱翠,直指天空,尽力向世人展现自己纤瘦但不屈的身姿!
这一点点路走的沈云直冒汗,伤患实在太痛苦了。他慢慢走到井边拿起边上的打水桶丢进井里,“嘭”一声响,一股清凉的水汽顿时间涌了上来,让沈云有种透人心脾的舒爽。
沈云费力地拉起绳索,可就在水桶升到一半时,虚点在井边的左腿突然一滑。
“嘭”“咚”……
“妈的,连你也跟老子过不去!”摔倒在地的沈云简直快气炸了肺,“老子就不信这邪,连桶水都打不起来吗!”
说着他咬牙切齿地站了起来,不管小腿上还裹着纱布不宜用力,愣是以骑马蹲裆的姿势站定在井边,然后全身发力一下一下将水桶提起来。过度的用力让他小腿上绑着的纱布瞬时弹开,殷红的血色已经将纱布下的医用棉浸透了……
盛满水的水桶和井壁发生了碰撞,绳索开始不规则的摇摆,沈云一个趔趄就要摔倒,就在这时,一双手突然托住沈云的后腰将他扶住,同时一个轻柔的女声在他耳边响起:“有伤就不要逞能嘛!搞的自己这么可怜,让人看的心疼!”
沈云回头,正是清眸如水的鄢如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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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顺便说一下,在下当年也当过一段时间的弄伤腿,到井里打水的时候也摔了一跤,后来也有一个人托住我的后背……不过出现在耳边的可不是柔柔的女声,而是一个挑水的老农,用粗豪的声音说:“你个楞娃,提不起来就甭要提嘛!让你家大人来……”
呜呜,那时候我已经二十了……泪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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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青纱帐,红鸾星动】
一个女人会对一个男人萌发爱意的理由最难以捉摸的。(.)英雄救美固然会赢得美女的好感,但一般只能得到感激而不是感情。但如果这个男人能够和她心意相通,事事跟她的观点一致,那爱意萌发的速度将会超过光速!
“你喜欢曹/操?”鄢如月望着沈云的眼眸里已经不单单是关切,而是惊喜。
这里是宿舍楼前的草地,沈云和鄢如月两人席地而坐,天蓝色的校服掩映在青翠茂盛的草丛中,天高云淡,正是畅谈的好景色。
沈云询问了鄢如月关于大汉帝国的历史,特别是汉圣祖的事情。鄢如月不愧是历史专业出身,对圣祖皇帝的历史可谓是清楚至极。
也是这个时候,沈云才知道,整个历史的改变是从汉灵帝之后开始的。
……
汉恒帝刘志36岁无嗣而终,身为汉章帝玄孙的汉灵帝刘宏12岁继位,宠幸十常侍,导致党锢之祸。大将军何进为对付宦官,听从了袁绍的建议,引西凉太守董卓进京。未想这却是引狼入室。董卓包揽朝政,秽乱宫闱,并废少帝刘辩,擅立刘协为帝。
这些都与沈云所了解的一致。可是接下来的事情却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被废的少帝刘辩受封弘农王,但没有在一年后被董卓逼死。而是在被废的第七天私自逃出雒阳。在城外找到了,“与何进谋诛诸黄门”的并州刺史丁原。也不知道刘辩对丁原说了什么,总之第二天丁原便带着弘农王引兵回并州。
董卓闻听震怒,挟天子数度向何进索要弘农王。并且引兵十万攻打并州,却在上郡被丁原义子吕布击退。
之后十八路诸侯反董,与西凉军大战汜水、虎牢。弘农王其年十八岁,亲领一军出河内,进逼雒阳。在执金吾吕布的帮助下,刘辩只花了三天就占领雒阳,废刘协,重新登基!刘辩,即汉圣祖!
至此,董卓彻底败亡,西凉降军十二万全部被圣祖收编。朝廷实力大涨。董卓死后,部将李催郭汜裹挟废帝刘协向东奔逃,最后投奔曹/操。
这个时候,诸侯割据的局面已经形成。不论是囊括四州的袁氏家族,还是占据青徐的曹氏,亦或者是坐拥江东的孙家都对刘辩这个少年天子不屑一顾。青徐曹氏更是直接打出废帝刘协的旗号,建都许昌,扶立新君与朝廷分庭抗礼,不臣之心昭然若揭。袁绍由于占据北方,直接在圣祖的兵锋之下,故而表面对雒阳朝廷臣服,暗地里却与许昌朝廷勾连颇多。江东孙氏则直接奉许昌朝廷为正统。
天下九州,只有荆襄刘表、益州刘璋、西凉马腾、汉中张鲁恭奉刘辩旨意。在这个局势下,圣祖并没有急于一时,而是连下数道圣旨,进行被后世称道的“圣祖改制”。
第一,改元制。规定从汉高祖刘邦登基那年为汉元元年,依次类推,圣祖登基之年为汉元390年。
第二,改兵制。将从武帝时期延续至今的募兵制改为征兵制,年满十八的男子皆要服四年兵役,各地学子不在其列。
第三,改军制,将全**队分为甲乙丙三等,设常备甲等军团十支,乙等军团十支,后来乙等军团加设到五十六支。丙等军团二十支,后加设到一百支。
第四,改学制。设小学、中学和大学三等教育体制。年满八周岁的男子皆要入小学。小学为六年制,小学毕业后视成绩优异升入中学或在家务农,十八岁后服兵役。
第五,改官制,将三公九卿制度进行调整,设政务院丞相、枢密院太尉、检察院司空。三院合组内阁,分别由丞相、太尉、司空担任内阁首辅、次辅、俊辅,辅助皇帝处理朝政。
第六,改商制,一改往日王朝重农抑商策略,鼓励经商。之后皇帝设立大汉帝国皇家银行,统收国家财权。
当然这些只是大纲大目,具体细节在后来颁布的一系列圣旨中不断完善。比如军制的修改就涉及军爵、军功的分配,还有官爵的调整所引发的利益团体纠纷等等。但因为圣祖已经切实掌握了兵权,所以总体来说推行改革的阻力并不大,都平稳过度过来了。
汉元393年,圣祖彻底收服西凉诸羌,五年之后,即汉元398年,积蓄了足够实力的圣祖开始重新统一全国的平叛战争。当时圣祖已经将贾诩、郭嘉、荀?、诸葛亮、刘备、关羽、张飞、马超……等等谋臣猛将收入囊中。先从荆襄出兵平定江东,之后横扫幽燕,孤立青徐曹/操。
后人一直无法理解为何刘辩会对仅有青州、徐州两地根据的曹/操如此重视。因为按照正常进军方略,应该是扫除了江东孙坚之后,立即挥师打击占领了中原腹心的曹/操才对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荆襄吴楚之地的兵力得到解放,从而全军向北打垮袁氏。
但圣祖却将青徐曹氏留到了最后。等在渤海郡击败袁氏集团后,圣祖才集中了全国物力打垮曹/操,于汉元410年重新一统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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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人很难理解圣祖的这种做法,沈云却非常理解。没有人比穿越者更了解曹/操的可怕!
如果圣祖穿越在汉灵帝身上,或许他还会想办法将这个“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纳入自己麾下。可他却是穿越到了刘辩身上。
人的野心总是伴随实力的增长而逐次累积的。诸侯反董的时候,曹/操已经算是有割据一方实力的诸侯,当初那个想在墓碑上刻下“大汉征西将军”的曹/操已经消失,剩下的是心怀天下的枭雄!
即使让沈云去选,他宁愿选择“轻狡反复”的吕布也绝不会选有天下野心曹/操来做属下。虽然不知道圣祖用了什么方法将吕布这样的反骨仔收服了,但对比起心计深沉的枭雄来说,一个勇武过人却智力欠缺的武将显然更好掌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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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割据一方的诸侯有很多,不过以袁曹孙三家为典型罢了。后世关于这三人的评论也非常多,不过大多是负面的。但沈云却持不同意见。
“曹孟德其人是奸雄,并非英雄。但奸雄也是雄。‘宁教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这是其野心的写照,不是其为恶天下的罪证。至于挟天子以令诸侯那更是情势使然。试问如果圣祖无丁原相助,更无吕布这等绝世猛将,他站在曹孟德的位置上一样会作出相同选择。
青徐之地为曹孟德占据之后,屯田农桑,兴修水利,养民蓄民,乃为一时之雄。废帝刘协是由太后准予册立,从正统上来说也是成立的。大胆推测,如果没有圣祖的横空出世,那这如画江山终将会是曹氏的天下!”
说到这里,沈云忽然醒悟过来,跟一个女孩子说这些会不会太过沉重了一些,特别是这个女孩子还是历史系的高材生,她如果是圣祖的忠实拥护者,那就糟了。可扭过头却发现鄢如月正用一种复杂的目光看着自己。
“呃,我说错什么吗?”沈云有些尴尬地摸了摸鼻子。
鄢如月微笑着摇摇头:“没有。你说的,很像我导师当年告诉我的。”
“你导师是谁?”沈云愕然,心想,这个导师也够大胆的,竟然敢跟给自己的学生灌输这种思想。不过同时也很佩服这个导师。自己是穿越者,自然能够清晰客观地讲述曹/操的功过,但这个导师却在这个时代就有这种见识了?有点惊人,就像在现代大学里,老师跟学生们宣传蒋介石的伟大一样不可思议。
鄢如月嫣然一笑:“我导师是沈筠如,说起来也是你们渤海侯家的人呢。她是第二十七代渤海侯的亲孙女,令尊管她叫姑姑!不过她十八岁就嫁给了临淄侯张珂,现在在帝大任教。我很喜欢她的课,因为她总是能告诉我们一些我们想不到的正确事情。比如青徐曹氏,如果不是她,可能我会一直认为曹/操只是一个白面奸贼!”
“你好象很在乎别人对曹/操的看法!”沈云奇怪地问。
鄢如月充满飞舞神采的眼神有些黯淡下来,低头在脚边抽了一根杂草,随意地在洁白的笋指上缠绕。
“嗯,我母亲就是青徐曹氏的后裔。虽然此事已经过去数百年,但青徐曹氏依然为人所不耻。母亲一生清苦,对祖上所为无力反驳,只是默默的承受所有人的淡漠。”说到这里,她扭过头,眼眸里已经蓄着泪水,“我父亲也是青州人氏,他的原配正室本应是我母亲,可就因为我母亲是青徐曹氏,所以只能当妾。即使这样还屡屡被主母欺侮。我每次回家看见体弱的母亲还要干一些下人干的活,心里就好痛好痛!但我又不知道该怎么去帮她……几百年了,难道青徐曹氏的罪还没有洗清吗?”
一滴滴圆润如珠的泪水噗噗滚落,鄢如月紧咬嘴唇,不让自己哭出声,樱唇上出现两个苍白的齿印。看的人倍加心痛。
沈云没想到自己随便一个问题竟然会让她如此伤心,顿时也有些手忙脚乱起来,想帮着擦泪又不敢,着急上火地道:“哎呀,别哭别哭,再被端平那死丫头看见,非让王戎活撕了我不可!到时候我四仰八叉的往医院一躺,你又得一趟一趟找借口来医院看我,多费事儿啊!”
鄢如月破涕为笑,将手指上的杂草往沈云身上一丢,啐了他一口道:“呸,不要脸,谁要找借口一趟一趟去医院看你了!”
说着突然想起自己之前还真是找借口去医院看过他,顿时有些羞红了脸,忙转过头去,留给沈云一个梳着堕马髻的美丽的……后脑勺。
虽然仅仅是后脑勺,可沈云还是看的有些呆了,都说含羞带怯的女孩是最美的,此刻的鄢如月就是这样。
午后的阳光穿过青草抚摸在她纤秀的身躯上,玲珑有致的娇/躯在阳光下宛如一件精美的瓷器,青草所做的纱帐就是盛装这件绝世珍品的宝箱。沈云的视线跟着青草微动时带起的游离尘埃,慢慢漂浮,最终停在她那修长纤美的后颈。颈部淡淡的茸毛在阳光下折射出迷离的光彩,一时间让沈云都有些看痴了。
“咳……”沈云重重咳嗽一声,转过头不看这幅让他快要流出口水的画面,用有些紧张的口气道:“那个,我感觉好多了,还是先回宿舍吧!谢谢你帮我打水,还告诉我这么多历史知识!谢谢!”
说着沈云撑着要站起身来,小腿的伤口只是重新绷开一点,有一点点疼。
鄢如月带着一丝丝羞意的心里突然有种淡淡的失落,看见他起来赶紧站起身道:“来,我扶你吧!”
“?,不用不用。让人看见……哎呀……”
沈云脚下一滑顿时重重向鄢如月倒了下去,鄢如月也刚刚起身,根本来不及站直就被沈云这一压,也跟着倒在了绵软的草丛里。而更巧合的是,沈云的嘴唇竟然就贴在了鄢如月的如温玉一样的脸上……
静默,绝对的静默!
周围的空气好像一下都停止了流动。突如其来的变故让鄢如月连尖叫的反应也失去了,沈云也有些茫然,两人就保持着这种暧昧姿势躺着。
温热的鼻息喷在鄢如月的脸上,但那股悸动却仿佛渗入了她的心里,将她那颗单纯的心拨撩的一颤一颤……
“啊……”
一声尖叫划破苍穹。
但这声音的主人既不是鄢如月,也不是沈云,而竟然是端平公主!
“登徒子!找死!”端平公主一个箭步冲了上来,重重一脚踹在了沈云还裹着纱布的小腿上。
“啊……”
凄惨的狼嚎传遍整个青纱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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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唇舌剑,欢喜冤家】
“话说你们公主是不是都好这一口啊?动不动就往人伤处踹,真把我踢残废了,就算你是公主一样要负责养我一辈子!到时候我就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整天折磨死你!”
宿舍里,沈云伸直腿躺在床上,依旧气咻咻地对站在一边的端平公主喋喋不休。鄢如月在一旁给他上药,满脸歉意地看了看他。
被沈云说的烦了,端平公主不耐烦地道:“好啦好啦,算是我不对……”
“什么叫算啊,根本就是你不对!”
周惠柳眉一竖,杏眼圆睁,娇叱道:“喂,姓沈的,你还有完没完?本公主只是轻轻踢了你一下,这不是没什么大问题吗!再说了,当时你趴在鄢姐姐身上,姿势那么暧昧,我身为她的好姐妹,第一反应当然是认为你在欺负她啦!谁知道你们是不小心摔了一跤……”说着她还白了沈云一眼,红彤彤的嘴唇也嘟了起来,好像最受委屈的是她似的。
不提这个还好,一提这个鄢如月就觉得脸颊发烫,刚才那种如触电一样的感觉又一次席卷全身,让她都有些手脚发软。
“好了惠儿,别说了。”鄢如月低下头,长长的睫毛完全盖住眼帘,只顾着给沈云换药。
沈云神色也有些讪讪。刚才那种柔顺到心底的感觉,是他上辈子没有体验过的,就算现在都觉得唇齿间好像还留有鄢如月脸上淡淡的温柔味。
“好啦好啦,本公子大人有大量,不跟你一个小姑娘一般见识!”
周惠一听,心火又起来了,叉着腰叱道:“哟呵,给你三分颜料你还开起染房来啦?你违约没来比武的事我还没跟你算呢!要不是鄢姐姐心软,我早叫表哥打断你另一条腿了!”
“表哥?就是那个王大个吗?喂,除了叫你表哥,你还会不会说点别的?多大的人了,动不动就喊表哥,也不知羞!”沈云毫不客气地回嘴。
倒不是沈云胆子大了,而是他想回避刚才的事,免得他和鄢如月都尴尬。再说,他算是看出来了,鄢如月这个姐姐当的很称职,最起码周惠对她非常尊敬,很是听她话。有她在这里,端平公主定然是不敢对他怎么样的。
“沈渊让!”周惠握紧双拳,小脚不住跺地嘶喊。她简直快被沈云气炸了肺。
从小到大,还真没有人敢这么对她说话。家里的父兄长辈对她都是呵护有加。其他人更是对她如珠如宝,但眼前这个沈云不但将她丢进湖里,还处处对她冷嘲热讽,简直到了目无皇太后的地步,气的这个小公主脸色煞白,似一只母老虎,随时都要吃了沈云。
“怎样?你咬我啊?小心哦,别把咬当成亲了!还有,我腿脚不利索,若是要亲我,必须自己过来……”沈云脸上挂着浪荡的笑容,眼睛斜睨着看向周惠,还挑逗似的动了动英气的剑眉。
说实在的,看着这个小美人被自己气的满脸涨红,可就是拿自己没办法的样子,还是蛮可爱的嘛!
“登徒子,你这个登徒子!本公主今天要杀了你!”周惠一蹦三尺高,从床头随便抓起一个枕头就丢了过来。
“哇,谋杀亲夫啊!”沈云抬手格挡,随口叫道。
鄢如月赶紧拦住就要暴走的周惠,回头正色对沈云道:“渊让君,不要再说这些话了!你这样可是把我们姐妹当成什么人了?!”
沈云一怔,半天才反应过来。这可是古代,虽然经过圣祖改制后的开化教育,但男女之别还是最忌讳的。自己刚才那番话若是在现代,又或者在情人之间打情骂俏还算可以接受,但放在今时今地似乎的确有些过了。
他赶紧道歉:“不好意思,对不起!鄢姑娘,公主,小可孟浪了!勿怪勿怪!”
幸好是沈云以往就是个纨绔公子,周惠气虽气,但也只当他是个无可救药的登徒子,放荡儿。听他如此郑重道歉气也就消了一半,扭过头哼道:“鄢姐姐,咱们走吧!让这个登徒子自生自灭去。”说完率先走出宿舍。
鄢如月却轻轻叹了口气,放下手里的药棉伤药,朝沈云轻轻裣衽行礼,这才款款退去。
别人或许不明白,但鄢如月自己却是知道的,刚才之所以生这么大的气,原因并不是沈云那些孟浪的言辞,而是他孟浪的对象并不是自己!
女人就是这么奇怪。平时无端受人调戏时会怒不可遏,但被自己心仪的男人调戏时,却又会无比受用,甚至娇嗔以对。可要是看见他对别的女人打情骂俏,那妒火甚至能活活将人烧死……
鄢如月,这是吃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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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姐姐,我就想不明白,你怎么对那登徒子这么好!这根本就是一个烂人,文不成武不就,整天就知道借着渤海侯世子的名头四处招摇撞骗。自以为有点笔墨了,就敢质疑帝国内阁的决策!贴在论榜上的文章我看了一遍,通篇竟然都是用鹅毛笔写的,下面的落款倒是毛笔,可写的七歪八扭,就跟呀呀稚童一般。(.)丢死个人了!还有还有,这个纨绔大少,体格弱的跟竹竿似的,竟然逞英雄去救人,看吧,现在弄成个残废……哼,要我是那个刺客啊,就应该把他那条腿给废了,让他现在还能走路实在太便宜他了!”
回女生寝室的路上,周惠就这么在鄢如月的耳边喋喋不休。到了寝室都没个停歇。仿佛对沈云有说不完的坏话。
反倒是鄢如月,一直抿着嘴,眼帘低垂,似乎心事重重。
“鄢姐姐,你怎么了?”坐在挂着粉色罗帐床上的周惠忽然大叫一声,顿时将沉浸在自己心事里的鄢如月吓了一跳,抬头四顾:“啊?什么怎么了?”
周惠一抖脚腕,将玉足上的长靴甩到一边,双腿盘在床上,托着下巴盯住鄢如月,声音低沉地说:“鄢姐姐,你有心事!”
鄢如月吓了一跳,赶紧拉过香榻上的软被,无意识地捏着早就整齐利落的被角,神色颇慌地道:“你……瞎说什么,我能有什么心事啊!”
“还说没有,你一紧张说谎的时候就喜欢捏被角,嘿嘿,别以为我不知道!”周惠跳下床,穿着白色罗袜的玉足踩在地上,垫起脚尖快走几步跳到鄢如月床上,揽住她的香肩,凑到耳边低声道:“鄢姐姐,你是不是还在生沈云那个登徒子的气啊?”
“你怎么知道?”鄢如月有些吃惊。
周惠一副我就知道的表情说:“沈云那混蛋这么轻薄于你,任谁都会生气的,何况我这冰清玉洁的鄢姐姐呢!依我看呐,他说自己是不小心摔了一跤,才不小心轻薄你,鬼才会信他……那一跤肯定是故意的,目的就是想一亲芳泽……鄢姐姐放心,我一定会帮你报仇的!”
周惠小大人的样子,拍着还不甚丰满,但已有些形状的胸脯道。
鄢如月这才知道她所说的跟自己完全不一样,不禁松了口气,将软被往周惠怀里一塞,如释重负地道:“什么报仇不报仇啊,惠儿,你可别乱来。渊让会变成现在这样,我们也有一定责任……哎呀,不说了,我先洗澡去!”
她跳下床,从木柜里拿出换洗衣物,端起脸盆准备进卫生间,忽然想到自己手上这个脸盆还砸过沈云的脑袋,还有那天他那双色眯眯的眼睛,似乎将自己看了个透,再加上今天下午那个触及她灵魂伸出的吻……浑身燥热,鄢如月霞飞双颊,羞不自胜,抿着嘴轻笑了一声,这才扭着蛮腰走进洗浴室。
周惠在一旁看的莫名其妙,将罗袜扒拉下来丢到一边,暗道:“完了,鄢姐姐被气糊涂了。怒极才会反笑啊!这可不是好兆头,这个该死的沈云,等他伤好了,看我不好好收拾他……哼!”
周惠正在幻想着如何将沈云踩在脚下,以报这段时间被辱之仇,这时宿舍门响了。
“来啦!”周惠光洁的脚丫踩在地上,冲过去开门。
门口一个穿着素白长衫,带着文士冠的中年妇女正微笑地看着周惠,在她身后还有一个穿着蓝色校服,对襟月白披肩的少女。披肩上没有花纹,显然是新的。
这个中年妇女周惠是认识的,于是笑嘻嘻地道:“文司务长,你怎么来啦?”
来人正是主管女生寝室的司务长,姓文名卿娥。至于后面的那人,周惠却是不认识的。
文卿娥知道端平公主的身份,同时也很喜欢这个有点娇纵蛮横,但心眼却不坏的小丫头,都是把她当自己女儿一般看待。听她问起,也笑着说:“新调来一个同学,其他寝室人员都满了,就你们这还有两个空床位,所以我安排她到你们这里!惠儿,没意见吧?”
嘴上似乎是在询问周惠的意见,但行动上已经将身后那个女生往前一推。周惠只得顺势笑道:“怎么会呢,欢迎之至。来,我帮你拿!”
说着,周惠帮那新来的女生拿过行礼,放在了鄢如月香榻之上---她可不想自己的上铺有人睡。
文卿娥四处看了一眼,赞许地点点头:“嗯,卫生处理的不错。惠儿,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历史专业大三一班的步婵……”
“叫我小婵好了!”叫步婵的女生说着,眼睛却警醒地看向有流水声传出的洗浴室。
她的声音带有一种与众不同的磁性,音调铿锵有力,隐隐有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扫视洗浴室的同时,眼眉紧锁,似乎总有一种浓的化不开的愁。
周惠关心的却不是这些,她惊讶道:“大三一班?那不是跟我们同一个班吗?”
文卿娥笑着道:“所以我说把你们安排在这个宿舍嘛!行啦,小婵,以后你就住这里。这是周惠,叫惠儿就行。我那里还有一大堆的事,你们先聊聊,稍后我再过来。”
周惠见木已成舟,只好送文卿娥离开,嘴里甜甜道:“文司务长慢走,有空常来坐哦!”
关上门,周惠立即原形毕露,叉着腰打量着这个突然出现的不速之客。
这时她才有心思好好打量步婵。身材高挑,紧绷的笔直长腿在宽松的校服中,都能隐约看见轮廓。修长白颈上的脸庞带着一股英气,说不上美丽,但却给人一种非常耐看的感觉。乌黑长发随意在脑后打了个流云髻,用粗木发簪固定住,几缕发丝披在前面高耸的胸脯上,显露出英气背后的娇艳和妩媚。
美丽的女人对另一个美丽的女人在初识的时候总是会带有丝丝敌意的,周惠冷冷地扫视了她几眼,问道:“小婵是吧?你怎么进帝大的?”
步婵有神的眼睛扫了她一眼,淡淡道:“转学……你这样光脚站在冰凉的地上,很容易着凉,还是穿上鞋吧!”
说完径自转身打理自己的床位。
周惠正要说话,洗浴室门响,鄢如月披着朦胧的薄纱内衣,擦着头发走出来,扫了一眼惊讶道:“咦,她是谁?”
步婵回过头,冲鄢如月轻轻点了点头:“你好,我是新转来的同学,我叫步婵。叫我小婵好了!那里是洗浴室吗?我想用一下!”
说着,她利落地从行礼里挑出几件贴身换洗衣物,也不避讳她们,直接脱去了所有阻碍,赤条条地走进洗浴室。
“哇,她身材好好!!!”鄢如月惊叹。
对于美丽的身材,不单单男人会欣赏。女人也一样。步婵的娇/躯完美到了极点,特别是一双长腿,简直是极品。唯一的缺点是她的皮肤并不是那么白,反而带着一股小麦色。
看着她那利落的动作,还有赤/裸身体时的坦然,周惠嘟起小嘴冷哼道:“看她脱衣服脱得这么利索,肯定不是什么好人!哼!”
鄢如月却对着洗浴室嫣然一笑:“不会啊,我觉得她很豪爽,为人一定很豁达,会是我们的好姐妹的!”
“但愿吧!”周惠幽幽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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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伤情愈,晨钟警告】
半个月后,沈云的伤终于好利索了。这几天,沈云已经开始晨练和上课。
经过这几次的经历,沈云对身体是越来越重视。经常天还没亮就起来绕着未名湖晨跑,之后再到论社里练一趟拳。
自从祭酒大人遇刺之后,论社被关闭了半个月。现在开放了,但是新的祭酒大人一直没有上任,所以这里一直空置着。在论社前有一片规整的草地,过了草地就是论榜,这里相当僻静。特别是早晨的时候,那些早起背书的学子也都不会来这里---是啊,谁会没事跑到这个死过人的地方读书呢?
祭酒大人的葬礼还是很隆重的。出殡那天沈云没去,但听去参加的方誊、何宽他们回来提过。全校老师都参加了,朝廷也有上百位官员去吊唁,连皇帝陛下都派了宫中掌司前往祭奠。至于其他各地的公侯们也都派人捎来了祭礼!
渤海侯还没有到。从帝国最东边的渤海郡到京都,至少要走两个月。虽然拜帖是已经递进京了,但那是通过快马送过来的。等他到了,肯定还要再隆重祭拜一次的。
公甫效自从离开帝大医院后也没有了消息,期间派人给沈云送过一次伤药,也没有捎什么口讯。似乎把他这个忘年交给彻底遗忘了。沈云也图的自在。这些事还太大,沈云没那个兴趣,更没那个心思去研究。至于朝廷因为这次刺杀事件有什么变动和震荡,那更不是沈云所想了解的。
不过隐隐从论榜上传来的消息里,沈云还是知道了一些。比如巡城司统领(相当于京都公安局局长)被撤职,枢密院少参被弹劾了三个,一个军机处情报司外郎被撤职。还有其他一些城防部队的调动等等。
沈云对这个帝国虽然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但还没有系统的印象,特别是对官制和军制更是两眼一抹黑,只知道因为汉圣祖这个穿越前辈,整个大汉帝国似乎提前走上了类资本主义道路。三权分立,军队国有等等就是明证。所以沈云对这些变动意味着什么根本毫无感觉。只是安心地在学校里当一个纨绔少爷。
当然,如果纨绔能够泡到鄢如月这种级别的大美女,沈云还是非常开心的。不过自从那次有了不算肌肤之亲的肌肤之亲后,鄢如月对他有了莫名的警惕和疏远,半个月以来就和周惠来探望过他一次。沈云对此感到很沮丧。
其实他不知道,就这么一次其实就已经引起了全校男生之间的轩然大波。
冰清玉洁,从来对男人不假辞色的鄢如月,何时主动去看过人啊?上次沈云被她砸中脑袋住院,她去看望还算情有可原,但这次呢?
大汉帝国的女人结婚都比较早,十六岁就为人母的比比皆是。虽然因为教育开化的原因,大城市里的女人,特别是像鄢家如此豪富家族里的女人,晚点结婚也是有的。但是最迟也就到大学毕业,鄢如月肯定要嫁人的。难道会被渤海侯家那个纨绔大少抢了先手吗?
所有男生都在咬牙切齿地痛恨沈云。特别是有些财富地位,自认为配得上鄢如月的男生,更是视他如仇寇。还有人扬言要找人修理他,应者如潮,甚至开出了一百个金币的高价!不过因为渤海侯进京的消息已经传遍,所以让人有些顾忌,不敢动手罢了。
幸好鄢如月被亲脸蛋的事只有周惠一个人看见,不然被那些处于思春期的色狼知道,别说修理,就算是找人干掉沈云,估计也有人肯出更高的价格!
对于这些,沈云自然是一无所知。他每天晨练完就去上课,上完课就回寝室,跟方誊何宽他们聊天打屁,生活规律到如苦行僧一般。以前那个夜生活丰富多彩的纨绔大少已经消失了,根本无从和外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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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一早,沈云还是天才蒙蒙亮就起床,穿着短打,将长袍前襟塞在腰间就出了宿舍门。先围着未名湖小跑一圈,然后转到论社里练了一趟拳。这套拳是那个特种兵老头教他的,不知道什么名字,每次练完之后都会觉得全身发热,全身的筋骨好像都舒展开了。到这个时候,沈云才会开始练习老头教他的搏杀技。
选择这里练拳还有一个考虑,就是隐秘。这里前有论社小楼,后有论榜遮挡,不虞有人偷师。要知道,老头教沈云的这套搏杀技不但包含了中国的形意八卦等内家散手功夫,还糅合了西洋拳、泰拳、空手道、跆拳道的一些格斗招式,招招都是致人伤残,甚至会让人就此殒命的绝大杀招。沈云不想图惹麻烦,所以挑选了这里。
不多时,论社前的草地上就响起了类似毒蛇吐信般的“嘶嘶”声。这是老头教沈云搏杀时的吐纳方法。正常人在进行剧烈运动,特别是格斗这种超负荷剧烈运动时,如果强忍住一声不吭,是很容易受内伤的。除非是内家高手,已经将气息练到内息循环的境界。所以一般练拳的人都会配以呼喊声,不论中西,概莫能外。
老头告诉沈云,这套吐纳方法,借鉴了泰拳的呼吸技巧,采用腹腔呼吸,双唇微启,将气息通过鼻腔和口腔发出淡淡的毒蛇吐信声。这种声音不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干扰对手的听觉,还能减少因大声嘶喊引起的面部肌肉扩张过度,从而导致的视线模糊情况。
清晨湖边的露水有些浓郁,练到酣处的沈云几乎没注意到自己身上已经被露水打湿,当然,这也与他此时浑身冒汗有关。沈云打完最后一个姿势,双脚一并,长吸入腹,顿觉全身通泰。
薄薄的青雾中,突然响起一阵突兀的掌声,同时一个声音透过露水传了过来:“好拳法!没想到渤海侯家的纨绔大少竟然是一个深藏不露的高手!虽然力度和速度方面还有所欠缺,但假以时日我定然不是你的对手!”
声音似夜枭,桀桀刺耳。
沈云霍然转身,论榜巨大的石墙边上,一个不算高大,但非常精悍的男人穿着一身土色长衫,正倚在墙上看着他。这个男人长相很普通,普通到看一眼就会忘记的程度。可他有一双非常显著的三角眼,阴狠、残酷的含义都能在这双眼睛里找到。
“宫三?!”沈云皱着眉头叫了一声。
这个人就是当初和他一起救公甫效的宫三。当时他挥舞着马鞭冲向刺客,沈云本以为他死了,却没想到他现在却完好地出现在自己面前。
宫三朝他笑了笑,不得不说,他真的不适合笑,实在太难看了。
“不错,是我!沈公子,我们又见面了!”宫三坦然地走了过来,在沈云五步之外站定,仔细打量了一下沈云,忽道:“我很奇怪,你的功夫既然这么好,当初怎么会被刺客弄伤了腿?”
说起来这个宫三也不算敌人,但他怪桀的声音还是让沈云提不起好感来,他淡淡笑道:“我不是个爱显摆的人!”
“哦?是吗?”宫三睁着三角眼,似笑非笑地瞄了沈云一眼,似乎想要把他看穿。
沈云被他的眼神看的毛毛的,不耐烦地道:“你今天来不是为了问这个问题的吧?是公甫大人叫你来的吗?”
宫三收回目光,道:“是的,公甫大人让我来告诉你一件事。”
“什么事?”
“千万要劝阻你父亲,不要去祭拜澜山居士!”
沈云反应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澜山居士就是那天遇刺身亡的帝大祭酒,杜文杜筱阙。
“为什么?”沈云皱了皱眉。
宫三笑了笑,没有回答。
他没说不知道,也没说知道。其中的奥秘就只有沈云自己体会了。
沈云还要再问什么,宫三却抢先道:“对了,我私人再送你一个忠告吧,这段时间最好多注意安全,不要去人少的地方。特别是你现在功夫还没有恢复的时候!”说着他用三角眼又扫了一眼沈云已经有些健硕样子的身体。
“为什么?”沈云心里的好奇都快溢出来了,急忙补充了一句:“别跟我说不知道。”
“哈哈,这个我倒是知道。因为我发现了上次刺杀大人的刺客还在这里出没。你自己小心些吧!”
“啊?谁是刺客?”沈云一惊,四周环顾。
宫三正要说话,突然脸色一变,“有人来了……后会有期!记住大人交代的事!”说完脚尖一点,瞬间隐没在论社小楼之内。
那速度,百米七秒八也不是对手啊!
正在沈云茫然无措的时候,从未名湖方向传来隐隐约约的说话声。沈云暗道:这个宫三好强的耳力,来人至少离这还有一百米,他竟然都能感觉到?不过他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公甫大人为什么让我的父亲千万不要去拜祭祭酒大人?
声音已经越来越近,沈云也赶紧收拾一下,顺着未名湖方向小跑出去。
未名湖通往论社的路上,两个人影并排朝沈云过来。走近一看,却是熟识。
“嗨,詹姆斯,张宪,你们这么早来这里做什么?”沈云率先打招呼道。
来人正是詹姆斯和张宪。说起来两人都是沈云的救命恩人,自从出院后,张宪没有来看过他,不过詹姆斯倒是来探望过两次,因为詹姆斯的宿舍就在沈云楼下。每次两人都还算谈得来。虽然此时罗马帝国的国语并不是英语,但在现代看多的美国大片的沈云,很容易在说话方式上跟他靠近。
张宪这人有些阴郁,不喜言谈。最起码他不喜欢和沈云交谈。刚才还跟詹姆斯有说有笑,一见沈云就闭起了嘴巴。
詹姆斯看着沈云的打扮,又指了指自己:“你来做什么,我们就来做什么咯!锻炼身体可不是你一个人的专利!”
“哦,上帝,我还以为你跟我的室友一样喜欢睡懒觉。不过值得欣慰的是,以后我晨练就不孤单了!”
詹姆斯偏偏头,笑道:“如果上帝知道,一定会同意咱们一起结伴晨练的。虽然咱们之前干过一架!”
“嘿,詹姆斯老兄,别提那件伤感情的事,别提!”沈云作出一副很不开心的样子。
詹姆斯忙道:“哦,抱歉!我不提了!”
“哈哈,逗你呢!那时的我的确有些狂妄,我问过滕宇兄了,那天是我要跟你抢位子,还辱骂你来着,是我不对。我正式向你道歉!”
詹姆斯作出一副难过的样子,眨着湛蓝色的眼睛道:“哦,一定是上帝听见了我每天晚上的祈祷,我等这个道歉很久了!”
“那你晚上多祈祷几次,看看上帝会不会送你个大美妞。很火辣的那种。呵呵”
两人如老朋友一样同时哈哈大笑。
沈云在上辈子读过历史,知道此时的罗马人对待女性方面是非常开放的。其开放程度甚至不逊色于现代的美国人。从罗马人,不论男女都喜欢穿长袍,而又不穿长裤就能窥见一斑。当然,这说明不了什么,只是举个例子罢了。最能证明他们开放的,是罗马的公共浴池。那可是世界上第一个有记载的公共浴池---男女混浴的那种也有。
看他们聊得这么开心,旁边张宪忽然冷冷地道:“詹姆斯,等会儿还有剑道课,我先回去调试护具!”说完也不跟沈云告别,径自跑开。
沈云微微蹙起眉头,很是疑惑地对詹姆斯道:“他好像很不喜欢我。”
詹姆斯耸了耸肩,无奈地道:“不好意思,渊让君,我代替他向你道歉,你知道,他是新州人,所以一向对你们这些老州贵族不是很感兴趣!”
“哦,为什么?那个,詹姆斯,你应该知道,我以前是个不学无术的坏孩子,所以这个新州老州的事情不是很明白。如果你可以告诉我的话,今天的早餐我请,怎么样?”
詹姆斯诧异地看了他一眼,然后道:“哦,这也没什么不能说的。不过,你真打算请我吃早餐吗?今天有剑道课,我可是要吃的很饱的!”
沈云一拍他的肩膀笑道:“放心吧,依你的饭量还吃不穷我,怎么说我也是个贵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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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新老州,开疆圣战】
经过詹姆斯的介绍,沈云这才了解了一点大概。
原来当年汉圣祖在统一全国之后,于汉元420年发动了对西域长达三十年的征战,后世称之为“开疆圣战”!
大汉帝国的疆土在那三十年间扩展了将近一倍,最北到西伯利亚,最南是星落城(即新加坡),最西抵近里海东岸。被征服的人口达到汉帝国当时所有人口的一半还多,主要有鲜卑人、月氏人、贵霜人、康居人等。
和汉武帝穷兵黩武地打击匈奴,导致国库空虚、国立衰弱不同,这次圣战不但没有花费汉帝国一分钱,反而因为打仗,国库越来越有钱。究其原因还是汉圣祖将资本主义的殖民战争模式套用在了这个时代。
众所周知,儒家文化的温和性注定了历代汉人政权的扩张会有一个顶峰。一旦发动这种征服式战争,首先要面对的就是文人阶层的谴责。以汉武帝刘彻为例,他生前为大汉开疆拓土上千里,荡平匈奴,使大汉帝国在此后数百年间都没有匈奴边患,可在死后,一样被认为“穷兵黩武,好大喜功,用刑过苛”,庙号选择上取了一个在儒家文化上褒贬兼备“武”字!
而在圣祖时期来说,大东亚周边根本没有一个民族的文化高于大汉,所以征服他们根本不用太过费力,关键是这种征服所带来的对汉人儒家文化的冲击,让这些文人阶层感到了绝大的压力。文人又是汉帝国的精英阶层,他们的态度直接决定了底层民众的情绪。
不过很显然,汉圣祖很恰当的处理了这些矛盾。再加上汉圣祖所处的那个时代,正是原本应该人心浮动、战火纷飞的三国时期,汉圣祖巧妙地将这种人心的燥热转移到了国外,让汉人积累了四百年的躁动,发泄到这些落后文明身上,最后完成了前所未有的丰功伟业!
在区域划分上,汉圣祖将大汉帝国原有的九州三十六郡,定为老州。新征服地区又划分了九州十一郡,定为新州。新州居民要缴纳高于老州居民十倍以上的赋税。如果老州居民迁移到新州,给予百年低税的鼓励。而新州居民想要成为老州居民则要通过政务院的层层审核,最基本的审核条件就是必须有一技之长。财富并不在审核条件之中。就是说一个新州人即使富可敌国,但没有一技之长的话,也不能成为老州居民。
当然,在这种殖民政策下,新州人也很难出现富可敌国的大富豪。
张宪虽然起了一个汉人的姓名,但实际上他却是新州月氏人,他还有一个月氏名字---贡昆?阿巴斯。不过从没跟人提起过。其父虽然是大月州州牧,但却算不上帝国贵族,只能算是新州贵族。
大月州是大汉最西北边的一个州,隔着蔡庵、突施两个小国就是罗马最东边的帕蒂亚行省和亚细亚行省。每个月都有罗马商旅都到大月州交易,大月州的主要存在意义也是维护这种国际贸易。所以身为州牧之子的张宪自然学会了罗马语,而且也相当了解罗马国内的情况,于是跟詹姆斯很谈得来。
同为汉人,但地位和财富都极度不均衡,由此产生的新州居民和老州居民的矛盾自然越来越深。张宪不喜欢老州的贵族子弟也是人之常情。
了解了这些之后,沈云有些无奈地耸耸肩,笑道:“看来我和他没有什么机会坐在一起吃早餐了。”
詹姆斯却说:“那倒未必。虽然我不能代表恪训的意愿,但我知道他这个人其实很热心的,只是有些不善于表达,还有一些心情上的纠结,所以才让他现在这么沉闷罢了。改天我约他出来,我们几个一起坐坐,或者一起去参加赛诗会,找点大家都感兴趣的事做一做,没准就能熟络起来。”
沈云想了想,说:“好啊,有机会的话你安排吧!”
“一言为定!”詹姆斯笑着点头。两人又跑了一会儿,这才施施然回到宿舍楼,在楼梯口告别时,詹姆斯忽然问:“对了,等下的剑道课,你会去上吗?”
沈云拍了拍大腿,笑着说:“当然,我现在可是生龙活虎!”
“嗯,那太好了。等会儿见!”
“等会儿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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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道课作为大汉学子必修的功课之一,一向深受学子们的喜爱。当然,它受喜爱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剑道课一般都是一个系的学生一起上,女生都要穿着紧身的护具。
在这个没有电影网络的时代,穿着紧身护具的女生绝对是男生们难以抗拒的诱惑!
剑道课都是在剑阁上,和往常一样,今天的课依然人头济济。沈云这几天才弄明白,自己是政法系,专业是政策考量学。这个专业到底要学点什么,到现在沈云都有些莫名其妙。心里还对汉圣祖这个前辈腹诽不已。
结实的肩甲,紧束的胸甲、腹甲,贴身的胫甲,精制的牛皮长靴,让沈云提拔的身姿得到了很好的展现。方誊、何宽、窦冼他们三人也都是政法系的,所以今天一起来了。
詹姆斯就在沈云身后不远处,两人相见还互相点头致意。相对比时,沈云讶异的发现,这个时代的汉人身高其实普遍较高,一米七八的个头在这里只算是中等罢了。大部分的汉人男子都能达到一米八或者一米九,詹姆斯的西方体格在这里也显现不出绝对优势。
上课的队列是男女分开,各自占据半边场地。男女能够一起上课已经算是这个时代的极限了,如果想男女一起混合练习,那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
沈云的对面是方誊,两人又不会真动手,而且现在这堂课上的是起手式,剑诀的拿捏,没有具体剑术的教导。所以沈云感觉有些无聊,睁着眼睛四处打量。
周围亮晃晃的护具,将他们承托的倒像是一支即将出征,正在接受检阅的军队!当然,如果没有那些娇俏女生的话就更像了!
扫视间,沈云忽然发现有人在注视他,偏过头去,正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左手边不远处。
端平公主周惠?!
沈云讶然。他没想到这个周惠竟然也是自己一个系的,以前怎么没发现呢!
此时周惠正在用一种得意的目光扫视着他,嘴角露出的微笑更像是一种嘲讽。
沈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很快,这种预感得到了证实。一个高大的身影从另一边走出来,用嗡嗡作响的声音说:“诸君,申屠剑师今日有事,所以由我王戎暂时作为执教官,教导大家的剑术!还请诸君与我共同努力!”
方誊一看王戎,又看了看那边的周惠,低声说:“渊让,今天这气氛有些不对啊!”
“废话。我当然知道!”沈云咬牙切齿地瞪着周惠,周惠却挑衅地冲他一吐舌头,就扭过头去了。
沈云气的冲那边笔了个中指……
周惠的动作惊动了与她对练的那个女生,她奇怪地回头看了沈云这边一眼,正好看见这个明显不友好的动作,不由俏脸一沉,目光如电地射了过来,形若有质的雪亮眼睛,让沈云有种被猛兽盯住,随时会被撕碎的惊悚感。
“妈的,这妞的眼神真辣!”沈云暗道。
待他想要仔细看时,那女生却偏过头去,只留给他一个梳着盘丝髻的美丽背影。
闪亮的护具将这个女生堪称完美的身材勾勒出来,特别是那双堪称顶级模特身材的长腿,合身的胫甲让她的修长**浮现出金属质感,更像一尊美轮美奂的雕像!这种顶级长腿如果拍下来,放到现代的网络上,绝对不会比什么孔燕松差了。
就在沈云胡思乱想时,王戎嗡嗡震耳的声音突兀地出现在他耳边:“渊让君,你在看什么?没有在听我讲解吗!”
王戎本来就凶狠异常的双眼此刻就像要凸出来一样,瞪得沈云心头一阵乱跳,半天才压下去道:“执教官,我们每天练得都是这些基本姿势,能不能换点别的?”
王戎刻板的脸上浮现出惊讶的表情,嗡声道:“你的起手式练得很好了?”
“还行,你看!”沈云用手里的木剑随便挽出几个剑花,最后捏了个标准的背剑剑诀,动作干净利落,帅气至极。
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走,上辈子的互联网时代可不是虚的,这套经典的挽剑花动作沈云熟练已极,也漂亮已极。身边几个男生已经纷纷叫起好来。
沈云朝四周抱拳作揖,表示感谢。
但王戎却依旧面无表情地看着,最后道:“耍完了!”
沈云愕然,有些不明白他的意思。
“花架子再好看也只是花架子!”王戎毫不留情地贬低着,“剑道追求一击制敌,花哨的动作越多就越容易让敌人得手。也不知道你这个废物到底在干什么,上课不专心,只学会这些糊弄人的伎俩吗?果然不愧是全校出名的浪荡公子!废物一个!”
王戎毫不留情面的辱骂一出口,所有人都沉默下来。熟悉王戎的人都知道他是个武痴,在剑道上的追求是非常狂热的。这种狂热也同样带到了教学中,任何一个不努力学习剑道的人,在他看来都是对剑道的侮辱!
但熟悉沈云的方誊等人却也知道,沈云这人自从被砸了头之后,原来的嚣张跋扈都不存在,为人还颇为宽厚和善,但这种和善却不是软弱。王戎的这番辱骂显然会激起沈云的怒火。再加上那边有端平公主周惠,谁又能证明王戎的这番辱骂不是周惠故意唆使的呢?
王戎故意找茬收拾沈云!
这是方誊的第一念头。相信沈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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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剑道课,惊鸿初现】
正在方誊担心沈云暴走的时候,出人意料的情况出现了。
沈云并没有暴走,反而另一个人站了出来,气愤地说:“人生有贵贱吗?王泾川,这就是你执教官的本色?”
沈云奇怪地望去,却发现说话者正是刚才对自己怒目而视的超模女子。
“你又是谁?”
“范阳民女,步婵!”声音带着磁性,吸引着众人的目光。
王戎奇怪地看了她一眼,发现她是站在周惠对面的,不由把目光转向了周惠。
周惠却是苦笑着摇了摇头。发自肺腑的说一句,王戎会骂沈云,完全是本性使然,绝对没有她的唆使。她的确有想过这几日让王戎重新对沈云下挑战书,可绝对没想过在剑道课上让沈云难堪。更没想到步婵会突然跳出来。
跟步婵在同一个宿舍相处了这段时间,周惠算是摸清步婵的性格。这是一个非常好强的女人,外表冰冷,但内心却是火热。也如鄢如月所说,她很豪爽,待人处事有种军人般的雷厉风行。但是同样,对待自己看不惯不喜欢的事情,也是直来直往,说话不留情面。在宿舍这么长时间,周惠就因随手乱丢衣物被她训斥了四次。周惠自然心有不忿,可随后步婵却又会跟没事人一样跟她说话,让这个并没有坏心眼的公主想发火也发不起来。
都说女人心眼小,那是要分事情的。
沈云诧异地望着这个为他出头,还有着超模身材的女子,心里万分纳闷:这是不是弄反了?好像应该似乎是我被骂啊,怎么她比我还激动?再说了,一般来说是她被骂,然后我为她出头,最后她以身相许这才对吧……
不提沈云在那里胡思乱想,在看见周惠摇头的动作后,王戎两眼一瞪,恶狠狠地盯向步婵。而这个娇滴滴的美女也毫不示弱地回瞪他,两人身上那股气势就如同强流气场,周围的人不约而同的同时散开。
“很好,你想对我发出挑战吗?”王戎嗡声道。
“有何不敢!本姑娘正想领教帝大首席剑士的风采!”看来转学来这里之前,步婵早就打听好了一切。
在剑道课上,学生和老师互相切磋是常有的事,不过女生和男老师切磋就比较少见了。特别是一个新转学来的女生竟然挑战帝大的首席剑士,这更是爆炸性新闻。
步婵手持木剑,食指贴住剑柄,缓缓抬起胳膊,剑尖已经遥指王戎。单臂擎剑,剑尖却丝毫不晃,单是这份腕力和定力就可以看出,步婵绝对也是一个剑道高手!
果然,王戎顿时严肃起来。在真正的剑道高手之间,单单一个姿势就能看出部分实力来。虽然还没有和这个叫步婵的女生真正交手,但就以这份定力来说,至少浸/淫剑道五年以上才会有如此淡定的定力!
“请!”王戎调整好呼吸,双手持剑,绵长了音调。
步婵也不答话,修长的左腿往前迈了一步,突然娇叱一声:“呔!”单手握剑直刺,玲珑的身躯带着一定的倾斜度朝王戎扑去。
王戎双眼一肃,表情凛然。木剑往步婵剑尖上一磕,随后身体直进,剑身已经切到步婵的面前,当胸直劈!
这个王戎竟是打着势大力沉的路子,以力破巧,中宫直进,一举破开步婵的凌厉剑锋,想要一招制敌。
女人在和男人比剑时往往就吃亏在气力上,所以一般来说女人都不会和男人直接比拼气力,而是采用游斗战法。王戎这一剑势大力沉,步婵出手时身体已经有了倾斜,只要稍微偏转一步就能避开王戎这一剑。虽然初次出击就受挫闪避,在接下来的过招中肯定会输在气势上,但却是最稳妥的法子。
这点在场所有人都想得到。可是下一个瞬间,就见步婵已经偏转的身体忽然摆正,蛮腰往后一收,在后的右腿突然抬起飞踹,穿着鹿皮长靴的脚尖,正点在王戎持剑的手腕上!
这一下若踢中,王戎的攻势被破解不说,手腕还能否握剑还是两说。剑道本就是格斗术的一种,步婵用上腿并不算违规。
王戎只能回收一下剑锋,避过这一踢,同时木剑由劈变扫,步婵轻轻一跳弹开数步。
短短一瞬间,两人交手三个回合,竟是平分秋色,旗鼓相当!
所有人顿时收起了对步婵的轻视,有些好事的男生已经开始高声叫好,拼命给步婵高声鼓劲。
这些不嫌事多的人中,以沈云的声音最为嘹亮。
“好!步婵姑娘好棒!!加油!!!”
窦冼在旁边纳闷地说:“渊让君,这‘加油’出自什么典故?”
“呃,加油,加油就加油嘛,哪来这么多典故。是我们渤海郡的土话,意思就是努力!”沈云随口敷衍道。
“哦,那为什么是加油而不是加水呢?光是油,不嫌腻的慌吗?”
沈云:“……”
何宽却道:“不然不然,此时此刻说加油乃是鼓劲之意,试想本已热火朝天,若是加水岂不溅开?那会伤着人的!”
窦冼深表同意地点点头。
沈云:“……”
这边在讨论着“加油”还是“加水”的问题,那边步婵已经又一次揉身扑上,两人战在一处。
一个身强体壮、势大力沉,另一个身材玲珑,招术精妙,一时间竟是谁也奈何不得谁。
正以为此战要坚持些时候,突然,步婵的一个直刺被王戎偏头避过,同时如熊一样的身躯低伏着朝步婵胸口撞去,右手长剑压低,也朝步婵腹部刺去!一连串的动作简直像教科书一样经典!
这时两人的姿势是交错的,步婵刺空的一剑来不及收回,小臂都已经探过了王戎的肩头,而王戎的身体虽然全在步婵的手臂覆盖之下,但她中门已开,门户不守,只要王戎想,随时能在她身上护具上捅出七八个印子来!
就在瞬间,步婵猛地一抬长腿,膝盖顶在了王戎俯低的肩膀上,同时手腕一抖,前伸的木剑由直刺变为下劈,直朝王戎后心而去!
“咦!”沈云惊讶出声,这招好熟悉啊,好像在哪儿见过。
王戎被这一顶,顿时身形不稳,踉跄一下就要摔倒,倒地前一秒,右手木剑挽开一个剑花……
“叮叮叮……”步婵的胫甲、胸甲、腹甲上发出一连串的被刺声。王戎在那一瞬间竟然劈出了至少七剑,速度着实快若闪电。
“停!胜负已分!王戎胜!”旁边有人大叫。
两人同时退开,步婵不置可否地站在当场,护具下的饱满胸部不断起伏,显然累得不轻。
王戎却恭敬地朝步婵一鞠躬,然后目光复杂地看着她,嗡声道:“如果这是战场,我已经死了!”
步婵轻轻一笑,将木剑往地上一扔,道:“可这是剑道比赛!我身中七剑,你却一剑未中,是你赢了!”
说完转身离开,自始至终都没有再看沈云一眼,但她那飒爽英姿和格斗时的冷酷,却已经深深印在了沈云脑海里。
这场剑术比试,如果以汉帝国剑道赛场规则来说,那的确是王戎赢了。但王戎也知道,自己那几剑都不致命,自己背心那一剑却是对准胸口下去的。如果真是在生死瞬间的战场,自己不但输了,而且连命也要送掉。
一时间,王戎也没了执教的兴趣,丢下几个训练项目,快步离开剑阁。
周惠莫名地看了一眼沈云,然后追着步婵的脚步离开了。
詹姆斯这时凑到沈云身边,看着步婵的背影低声道:“哇呜,这个美女好够劲!渊让君,她是你的情人吗?”
沈云也望着步婵的背影出神,喃喃道:“我倒希望是,可惜……”
“那她为什么帮你出头?”詹姆斯奇怪地问。
“是啊,为什么呢?”沈云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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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比武事件之后,步婵的名气一下直追当初的沈云。帝大首席剑士王戎事后一再表示,剑道应以实战出发,这场比赛,严格来说应该是步婵赢了。
初来乍到,便力挫帝大首席剑士,这个步婵简直比沈云还像是个穿越者!
沈云这个当初的风云人物则慢慢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加上沈云本人也非常低调。除了每天早上的晨练之外,没有再如往常那样呼朋唤友,彻夜不归,课堂、食堂、宿舍三点一线的规律日子让很多人都快忘了还有这么一个渤海侯世子。
自从沈云表示步婵并不是他的情人之后,詹姆斯开始疯狂追求步婵。用他的话说:“这个女子很有我们西方女人的干练和气质,我喜欢!”
喜欢就追,这是罗马人的性格。就算在如今的大汉,男人追求自己喜欢的女人也是正常的。圣祖的开化教育让这里的风气和现代颇似。
不过有一点不同的是,现代男女始乱终弃并不会为人所唾弃,但在这里,始乱终弃的男人是会被所有女人集体排斥的。甚至连男人都会看不起这样的人!
女人就更加不可能了,一个女人若是嫁给一个男人后,如果做不到从一而终的话,是会遭到刑罚的!
从这点来说,大汉帝国的法律还是偏向于男尊女卑。但这是封建时代,谁也不会说什么。女人自己也认为从一而终是天经地义。虽然三从四德的观念还没有出现,但从一而终的观念却已经流淌在所有汉人女子的血液里,永远不会消散。
沈云当初就是追鄢如月不成,随便找了个女人,结果又将人甩掉,于是就有了浪荡公子的名声。
必须说明一点的是,男人对女人从一而终并不是说他只能娶一个妻子,而是他一旦对女人作出娶她的承诺就必须兑现。大汉帝国的男人视身份地位而定,可以娶三妻四妾,一正妻、两平妻、四个侍妾。普通平民就算娶得起也养不起。
詹姆斯的追求的确可以用疯狂两个字来形容,他每天早上都会去采集新鲜的鲜花送到女生寝室楼下,中午则会拿着新写的火辣情书交给步婵,晚上就拿着横笛去女生寝室楼下吹情调,偶尔还会唱上两嗓子。那股热情劲头让出入女生宿舍的人都会掩嘴偷笑。
甚至有些女生已经对这个罗马帝国的公爵之子产生了某些别样的兴趣,暧昧的眼神乱飞。但詹姆斯始终不为所动。这个罗马贵公子倒有着一股不撞南墙不回头的精神。
步婵是什么反应呢?
“把这个给我丢出去!”
这是这段时间以来,步婵说的最多的一句话。丢出去的当然是詹姆斯送来的早餐、情书,还有一些表白心意的小玩意。甚至为了避开詹姆斯,步婵在吃完晚饭之后会离开宿舍,偷偷前往图书馆学习,反正绝不与詹姆斯碰面。
鄢如月看詹姆斯一片痴情,也有心撮合,但步婵说的一句话却让她打消了这个念头,她说:“他是罗马人,我是汉人。如果我答应他,一旦哪天大汉和罗马宣战,我该帮谁?”
步婵的话总是这么尖锐直接。
这可不是到处讲和平讲稳定讲和谐的现代世界。这里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大汉至上的封建时代。大汉和罗马分属世界东西方两大强国,矛盾本身就已经是不可调和。两者之间必有一战。更何况现在罗马还在资助大汉的死敌匈奴!两国之间爆发战争的可能性很高!最起码现在看来是这样。
周惠也同意步婵的观点:“就是,他虽然是罗马公爵之子,但我们大汉的一个伯爵都比他们公爵要高贵的多,凭什么嫁给他?!哼,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让他做梦去吧!”
煌煌大汉的荣耀,让这个时代的汉人浑身上下都充满了自信。嫁给异族的事情并不是没有,但那都是底层穷苦的汉家女子。就算是这些女子,她们嫁给异族人都是要做正妻的,妾侍绝对不可能。宁可穷死饿死,她们也绝不做异族人的妾侍!
詹姆斯的这番追求举动可以说是人尽皆知。帝大里从各国来求学的异族学子颇多,前后也有上千人,他们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都非常支持詹姆斯。
这天,他们为詹姆斯在帝大广场举行颇具罗马色彩的篝火晚会,邀请所有女生参加,当然目的还是冲着步婵去的。
篝火晚会定在夜里酉时开始,但太阳刚刚落山,帝大广场上已经聚满了人。不论是罗马人还是汉人,都纷纷聚拢过来。一堆一堆的篝火边上,酒水茶点无数,他们各自寻找熟识的人坐在一起大声谈笑。说到高兴处还唱起家乡的歌谣,气氛相当热烈。
这些人里,很多都是自发参加的。目的除了在课业繁重之余休息一下,还有一些人不泛有想在这里追求几个女生的念头。特别是帝大第一美女鄢如月,端平公主周惠据说都会来参加,这让他们如何不兴奋?
这些异族人里,有罗马人,安息人,蔡庵人、突施人……都是本国贵族子弟或者富商子弟。这些人中,来自罗马的占了一大半,据说还有几个是罗马元老院元老的嫡子,个个都是显贵非常。
当然,那是对于罗马人来说。在同样贵族云集的帝国大学里,这些人还真不够看。最起码围在詹姆斯身边的十几个人里,大汉帝国的公爵之子就有三个呢!
马固,字显钰。锦公马超第三十代子孙。
诸葛允,字南山,智公诸葛亮第三十一代子孙。
吕振,字克武,武公吕布第三十三代子孙。
这三人都不是家族的世子,和方誊一样,在去年的时候已经从家族里单独立户出来,成为大汉平民。但是他们的贵族身份却还能保持到毕业那天。更何况,他们家族虽然让他们单独立户,可是家族关系却不是说断就能断掉的。他们在家族中一样有不可替代的影响力。
“罗马不是一天之内建成的。詹姆斯,别泄气。汉人女子害羞呢,你应该继续努力!不过,汉人讲究从一而终,一旦你确定是步婵姑娘的话,一毕业就必须娶她,可不能再去沾花惹草了。这点你受得了?”
说话之人同样来自罗马,是罗马元老院首席元老安敦尼的儿子,叫小东尼。
詹姆斯肯定地点点头:“当然,我会娶她!好好对待她一辈子!”
“可是,公爵大人会同意吗?如果你娶一个汉国贵族女子,你们家族或许会开心,但一个汉国平民女子……你母亲劳拉似乎并不喜欢汉人!”小东尼担忧地问。
这个问题让詹姆斯有些答不上来,吭哧半天才道:“家族的事我一向不想管的,我娶谁是我的自由,父亲大人会支持我的!”
沈云作为渤海侯世子,又与詹姆斯关系不错,自然也参加了这次篝火晚会,听着詹姆斯那吭吭哧哧的话,心下闪过一丝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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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对上对,千古绝对】
月色很美。天上没有星星,银光如泻,洒在女生寝室的窗台上。带着柔柔的凉意。
鄢如月就趴在窗台上,抬望明月。清冷月光照着她的脸,夏夜的风仍旧吹拂着,一声不响,却暖如抚摸,如亲吻。她常常会深吸一口气,把头埋在胳膊里……忽而又会抬起头,望着明月露出痴痴的微笑,良久良久……
这完全就是小女孩初恋的滋味。
周惠推开宿舍门,跟步婵一前一后进来。
“哇,鄢姐姐,你搞什么啊?怎么不点灯?”周惠蹦蹦跳跳地又将脚上的靴子踢掉,光着脚踩在地上,嘴里嘀咕着。
步婵在后面道:“喂,你又到处乱丢鞋袜,这么邋遢将来谁敢娶你!”
“想娶我的多了去,要你管!你还是想想今晚的晚会去不去吧!”周惠在桌上摸索到了火石,将灯点亮,明亮的感觉将房间充斥,窗外的明亮月色顿时削弱了许多。
鄢如月低低叹了口气,站起身朝洗浴室走去:“我先去洗洗!”
步婵奇怪地看了一眼鄢如月:“如月这是怎么了?”
周惠从柜子里翻出一大堆衣服,边找边说:“别管她,这段时间她都是这样。常常发呆,还傻笑。问她什么事也不说。看样子不是不开心就好了……哎,你看这件衣服怎么样?去年我生辰的时候,皇奶奶送给我的礼物!是毫州产的顶级锦纱织就的……”
步婵看了一眼那件薄如蝉翼,用金线绣着牡丹的薄纱裙摆说:“你今晚真想去?”
“为什么不去?!篝火晚会哎,大学四年,有几次这样的聚会?要不是那些罗马人集体申请,司务长大人还未必会批准呢……哎,这件穿里面会不会好点?”
步婵看她摆弄着多不胜数的衣服,转过头:“你要去就去吧,反正我不去!”
“别啊,你不去詹姆斯提前结束晚会该怎么办?好歹是正式场合,你就去应酬应酬怎么了?”
“没那习惯!”步婵看鄢如月从洗浴室里出来了,丢下一句话就钻了进去。
“德性,真不知道詹姆斯到底看上你哪一点……鄢姐姐,来帮我看看这件衣服怎么样!”
鄢如月精致的脸上没有了之前的傻笑模样,一副恬淡的表情,帮周惠挑了几件衣服问:“惠儿,前几天小婵跟王戎切磋之前……”
“哎呀,鄢姐姐,我都说了多少遍了,真不是我让泾川君这么做的。你也知道他那个人的脾气,一提到剑道就跟疯了一样,谁知道沈云那天发什么癔症,上课不专心可不是找他骂嘛!”
“那小婵她……”
“至于小婵我就更不知道了。她只告诉我她的剑术是跟父亲学的。多的我也不清楚。”周惠将鄢如月的问题堵了回去,然后急急拿起一件衣服道,“好啦好啦,鄢姐姐,晚上的晚会你不是也要去参加吗?那快点换衣服吧!”
“我……好吧!”鄢如月本想问的问题被打断,只好暂时收回肚子里。
听说他今晚也会去参加呢,是不是去了就能见到他呢?
鄢如月的脸颊没来由地又红了,握着毫州薄纱的手竟有些许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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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大广场上,已经是笑语莺飞。丛丛篝火旁都响起了嘹亮的歌声。
这两个月来,帝大祭酒遇刺身亡,全校都不能大声喧哗。如今祭酒大人已经出殡,学校里的孝期已过,被年考和祭酒大人亡故两件事压抑的有些郁闷的学子们终于找到了宣泄地点。如此疯狂也是正常。
马固高声笑道:“詹姆斯,冲着你今天这个篝火晚会,我也支持你追求步婵姑娘!不过你不会告诉我,除了邀请步婵姑娘来以外,你没有别的准备吧?”
马固个头和沈云差不多,只是比起之前被酒色掏空身体的沈云来说,马固显然更加健壮一些。
听见他问,詹姆斯笑道:“那当然不会,我已经跟渊让君商量妥当,等会会给步婵姑娘一个惊喜的!”
马固看了看沈云,轻笑一声,撇过头去和诸葛允道:“哼,詹姆斯什么时候跟沈渊让走的如此近?他们上个月不是刚打过一架,真是奇闻!”
诸葛允穿着板正的校服,头顶高冠,面容清秀,若有若无地瞟了一眼沈云,也道:“显钰君,话不可这么说。没准人家有什么锦囊妙计,既能哄的美人归,自然也能将男人伺候的舒舒服服!”
两人哄笑出声,鄙视讽刺意味明显不过。
他们的声音不大,但也不小,篝火边的众人都能听见。一时间,和沈云一起坐的方誊涨红了脸,怒视着马固和诸葛允,正要说话却被沈云一拉。
这些人看不起沈云是众所周知的。他们是公爵之子,但却不是世子身份,平时在帝大也算是文采风流,出类拔萃。可这个沈家世子却是纨绔成性,恶劣不堪。如此也就罢了,偏偏还是个世子,这未免让他们有些怨气。更重要的是,这个纨绔世子现在竟然和帝大第一美女鄢如月走的如此之近,这就让人愤慨了。
马固其实已经暗中喜欢鄢如月很多年,甚至有毕业之后就央求母亲去鄢家提亲的念头。不过这件事只有与他亲近的诸葛允知道罢了。在得知鄢如月去探望沈云之后,最气愤莫过于他。甚至连出价要修理沈云的也是他。虽然此事畏惧着即将进京的渤海侯未能实现,但马固对沈云的厌恶已经无以加复。今晚的晚会,马固也没想到沈云会出现,他本以为詹姆斯和他交恶,本不会出现在这里,却没想沈云已经跟詹姆斯交好甚深,还一起商量怎么追步婵。所以马固才会忍不住出言讥讽。
对于他们的讥讽,沈云没有动怒,只是淡淡地看了马固一眼,道:“鄙人是有锦囊妙计,不但能抱得美人归,还能求的月老签,显钰君莫非是羡慕了不成?若是羡慕了,直说便是,沈某不才,传授你几招还是可以的!”
这些自视甚高的公爵之子,哪里受得了如此激。马固第一个跳起来,“呸,你沈渊让是什么东西,全校皆知。我们还用你来指点?!哼,顾好自己吧!小心再被人捅了一刀去,连命都不保!到时候可没人会去救你!”
诸葛允却笑眯眯地说:“显钰君不必生气,瓷器不跟瓦罐斗。看渊让君这段时间的勤奋刻苦,想必人家也是知道悔改了。我们又何必去指责一个有悔改之意的人呢?是吧,渊让君?”
诸葛允笑眯眯的神情让沈云直想那手中的肉串砸他,但脸上却还是笑眯眯地说:“南山君话里有话啊!不妨一次性说完!”
“痛快!”诸葛允一拍手掌,笑道:“今日帝大学子云集,盛况空前,我们不如即兴举行一场赛诗会,如何?”
“赛诗?”沈云一滞。话说来这里这么久,他还真没看过什么诗词。虽然他上辈子被填鸭式教育折腾的也能背上几首,但问题是在这个已经被改变的时代里,这些诗词有没有出现过,能不能符合大众的趣味呢?
看见沈云迟疑,马固指着沈云讥笑:“怎么,大名鼎鼎的渤海侯世子还畏惧了赛诗不成?”
“岂会岂会!”诸葛允道,“当初在大一时,渊让君还是做了一首佳作的嘛,大家岂能忘记?!”
一说这个,全场皆笑。
沈云纳闷不解,直到方誊附耳过来低声说了几句,沈云才明白他们在笑什么。
原来在大一刚来时,有一场新生欢迎会。汉帝国以古典文化为基础,有与会必赛诗的传统。在这次欢迎会上,狂傲的沈大少当着众人面吟诗一首,一时被传位笑谈,全文是这样的:“破锅只有破锅盖,和尚只有尼姑爱。只要爱情深似海,麻子脸上放光彩。”
沈云听完不由大汗狂流,暗道:我这个前任也太能掰扯了吧?不会作诗就不要作嘛,搞的我现在很没面子?!
“我当初真这么糗?”沈云低声问。
方誊的下一句话让沈云更糗,他说的是道:“那是你第一次见到鄢如月,那首诗是你写给她的……”
活该被人拿脸盆砸,没砸死算你命大!
沈云又一次狠狠地骂自己。
马固看沈云那边交头接耳半天,笑道:“看来我们沈大少是不敢参加了。咱们来,咱们来。南山,你先来吧!”
在场的人里,诸葛允的书读的最好,又是专修《论语》《诗经》的,所以信口道:“我先开个对上对吧,长风展卷风云画。”
吟完,他笑嘻嘻地看了沈云这边一眼,道:“搏个彩头,谁能对上此对,我愿出银币十个!”
沈云还是第一次参加赛诗会,不由有些纳闷。不是赛诗么?怎么搞上对对子了?
直到方誊解释,沈云才明白过来。对联是诗文的一种变形体。也是诗文应用中最简单的一种。赛诗会一开始一般都是从简单的对对子开始,称对上对。一般一圈过后就会进行真正的赛诗。赛诗也分很多种,可以是上古诗体,也可以是五言绝句,七言律诗也成。
最近这几年在京都还兴起了一种全新的诗文方式,民间称之为词。帝大学子算是这个时代最引领潮流的一批人,所以在赛诗会的最后还会有最难的词文比赛。
一听到这,沈云就知道自己最拿手的应该就是最后一项了。奶奶的,原来这个时代词才刚刚出现,那就休怪我辣手无情了。
哼哼,东坡大大、弃疾大大附身,天下谁奈我何?不过这个圣祖前辈也是够慷慨的,光顾着当个好皇帝,做好本职工作之余也不知道充实一下民间的娱乐活动。像词这种高雅艺术应该早点搞出来嘛!幸好他没搞,不然我就没搞头了!
沈云顿时放宽心,只等最后自己一鸣惊人就是。笑吟吟地看着他们苦思冥想。
诸葛允逡巡一圈,发现无人对的上自己的对子,笑道:“那就却之不恭了。”
再看众人,都是一副懊恼的表情。詹姆斯和方誊无奈地从怀里掏出五个银币递了过去。沈云一看吃惊:“怎么?对不上来还要给钱?”
方誊无奈道:“本就是这样。他出资十银币,如果有人对上,他就要给每个人十个银币。如果没人对上,其他人给他所出价格的一半。”
詹姆斯苦笑道:“每次参加这种赛诗会,我都是最惨的。你们汉人的诗文实在太难了,十有**都是赔钱!”
沈云看了他一眼:“那你上次还说要组织个赛诗会。”
詹姆斯这次低声说:“反正我们几个都不是什么诗文高手,聚在一起也输不了几个钱嘛!”
靠,敢情他是想聚一堆白丁蒙事装风雅呢!
当然,这种对上对也不是无限制的,每个人只能出一个对,如果对上了,就有对上的人出对。如果对不上,就按照座次下一个人进行。一般轮到三四个人左右就会直接进入赛诗。不然就一个人出对,如果碰上个对子王,其他人就只能输到光屁股回家了。
沈云也不甘不愿地掏出五个银币递了过去。诸葛允却嘿嘿笑道:“不急不急,还是等渊让君最后一起结算吧!听说每个月渤海侯都会给渊让君二十个金币作为费用,希望今晚过后,渊让君不会沦落到要再想家里伸手的地步!”
那表情摆明吃定沈云了。
第二个出对的是马固,他胸有成竹地道:“那我搏个彩头,一个金币吧!”
“哇,显钰君,你这也太狠了吧?!”叫出声的是小东尼,“谁都知道你跟南山君交好,他又是全校出名的对子王,你这样明显是为难我们嘛!”
马固笑道:“哈哈,娱乐娱乐而已。如果没有就算了,只是搏个彩头。沈渊让,如果你付不起可以明说,我可以允许你退出这个圈子……喏,你那两个室友不是在那边吗,去那边热闹也是可以的。”
说着冲何宽、窦冼他们所在的篝火堆努了努嘴。
能够坐在这堆篝火前的,无不是富家勋贵,说到底是不会在乎这点钱的。但他这么说明显就是针对沈云。还有嘲讽何窦两人的意思。
这个时候,沈云真有拂袖便走的冲动,但是等马固吟完他的对子时,沈云却不想走了。
马固出的对子是:“琴瑟琵琶,八大王,王王在上。”
这个对子不论是从遣词的难度还是造句的工整度,绝对都是极品,一时间所有人更加乌云紧锁。那边马固却回头对诸葛允挑头一笑。诸葛允也满脸欣然,陶醉至极。
“我是不是可以加注?”沈云突兀地问道。
所有人看向他。
“什么加注?”马固奇道。
“就是我现在赌十个金币。你敢不敢?”沈云挑衅地看着马固。
方誊拉了一下沈云,低声道:“别乱来,对子不是随便凑字就可以的,这里都是帝大学子,工整与否一听便知,随便凑数可是不行的。”
马固看了一眼个诸葛允,后者轻轻点了点头。马固便道:“赌便赌,只要能对上,我给每人十个金币。”
“好。听真了。我的下联是:魑魅魍魉,四小鬼,鬼鬼在边。”
静默,沉默……除了其他篝火前的欢声笑语外,这里竟是绝对的安静。
诸葛允脸色大变,用颤抖的手指着沈云,半晌才道:“你,你……”
“我什么?呵呵,我只是恰好看过这个对子而已!显钰君,你不是失信小人吧?”沈云笑嘻嘻地对马固道。心里却对纪晓岚感谢了十万八千遍。看来多看电视还是有点用处的,这不,立即就为我赢了十个金币。
马固自然不会失信,他也不差这点钱,只是输了这一局觉得脸上无光罢了。
所有人接过钱的时候都是笑开了花,小东尼说:“我还以为又要掏五个金币呢,哈哈,没想到还有多余的收入。渊让君,明天我请你去鸿庆楼吃一顿!十个金币呢,连吃一个月都没问题!”
他的话让马固的脸色更加难看,等他要给沈云钱时,沈云却淡淡道:“不急不急,还是等显钰君最后一起结算吧!”
这下马固的脸色几乎变成铁青。
“那该我出对了吧?哈哈,我也小小意思一下,搏个彩头,十个金币!”
沈云一出口,刚拿着钱笑的小东尼顿时垮下脸,哭丧道:“渊让君,敢情你这是让我们做过路财神啊!”
沈云笑眯眯道:“哈哈,娱乐娱乐而已。如果没有就算了,只是搏个彩头。显钰君,如果你付不起可以明说,我可以允许你退出这个圈子的……”
一字不落,全还给马固了。
马固哼了一声,双目似要喷火,紧盯着沈云。他当然不会走。
“我的上联是:烟锁池塘柳。请对吧!”
说完,沈云施然坐下,自信满满。
不是他吹,这个对子绝对是千古绝对。它是宋朝的苏东坡做出的上联,结果直到清朝才被古今第一对子王纪晓岚给对上,隔了一千年。
在场的人里除非有像他一样的穿越者,否则是不可能有人对得上的。这五个字,分别蕴含了金木水火土五行偏旁,同时韵律工整,意境深远。就算纪晓岚对出的下联,他自己都承认只是韵律和平仄对称,至于意境是远远不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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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乌江堤,为你写诗】
明亮清幽的月光下,篝火晚会还在继续。(.)
在这个与众不同的大汉帝国,男女大防虽然还存在,但却远远不如明清那般严酷。
晚会前詹姆斯这些组织者已经购买了足够多的肉串和茶水点心,但依然供不应求。越来越多的学子围拢过来,事先准备的二十几堆篝火已经不够,后来的学子们自发的点起篝火,三三两两围坐在一起烤肉畅谈。
他们之中有男有女,相谈甚欢。当然,酒是没有的。更没有人搂搂抱抱。
这里是帝大广场,圣祖皇帝的雕像就在正中。谁敢在圣祖皇帝像面前做蝇营狗苟之事呢?!
当然,欢声笑语跟沈云这堆篝火前是绝迹的。
一刻钟过去了。可马固和诸葛允依旧满面愁思。沈云出的这个千古绝对让他们想破头皮都想不到能够对仗工整的。
最苦恼间,马固还抬头望着一旁的吕振。吕振却回瞪一眼:“看俺作甚?俺是个老粗你又不是不晓。”
这个吕振的确是个老粗。粗眉粗眼,粗胳膊粗腿,脸上还长着络腮胡,袒露的结实胸脯上还长着粗黑的胸毛,在篝火光下闪着黝黑发亮的光泽。
若不是所有人都知道他是武功吕布的嫡系子孙,仍谁都不会认为这么一个粗汉竟然是“人中吕布”的后代。当年武公吕布是“头戴三叉束发紫金冠,体挂西川红锦百花袍,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腰系勒甲玲珑狮蛮带”,端是威风凛凛,不可一世,弓箭随身,手持画戟,坐下嘶风赤兔马,征战沙场、所向披靡。现在可好,生个儿子跟人猿泰山似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基因变异。
不过沈云还听说吕振的大哥,也就是这一代武公世子吕娴也是人中龙凤,英气逼人,不输先祖。不过他这个世子可没有在帝大求学,可是进了大汉帝**事学院。没办法,人家是武将世家嘛!
吕振的这番话让马固更加难堪。沈云也不催他,只是笑眯眯地品尝着手里的烤肉。诸葛允长叹一声,正要说话,忽听一声脆啼。
“好一个千古绝对!沈渊让,你什么时候这么博学了?”
众人齐齐扭头,却见端平公主周惠身穿裁剪合体的天蓝色校服,腰间青云拢纱丝带,云锦薄纱披肩,上绣云凤彩纹,端是飘渺欲仙。夜风吹拂下,丝带袅袅,堪称佳人。
在她身边,鄢如月似空灵明月般站在那里,没有过多的修饰,只是随意的对襟穗花披肩,加一条毫州薄纱外套,但那倾国倾城的容颜已经堪比一切美丽,略施粉黛的精致脸庞更是完美无瑕,晶莹剔透堪比灵珠的眼眸扫了一速地转了开去,嘴角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两人身后,步婵却是一身平素的打扮,长发盘起,衣服也还是白天上课的那一身,连丝带和披肩都没有换,就那么背着手随意地走了过来。迈开的**修长,简直夺人眼球。
三个美女,各有千秋。周惠娇蛮,如月温柔,步婵火辣,三人走来,顿时吸引了无数眼球。
马固赶紧站起,正要对端平公主作揖,周惠却一屁股坐在了诸葛允的身边,娇笑道:“南山哥哥,你也对不出沈渊让这家伙出的对子么?”
英公家族与智公家族可是世家交好,这一代智公之女诸葛颖嫁给了英公幼子周冲,周惠跟诸葛允算是表兄妹关系。两人自小就有来往,所以周惠喊他“南山哥哥”。
鄢如月和步婵也走了过来,詹姆斯已经拉着沈云站起来,有些紧张地搓着手说:“那个,学姐,步婵姑娘,你坐我这边吧!”那羞涩模样,就像第一次谈恋爱的初哥。
鄢如月见那位置就在詹姆斯和沈云边上,那股羞涩之意涌上心头,正要拒绝,步婵却无所谓地说了句:“好啊,谢谢!”迈开长腿便坐了下去。不过她坐的却是沈云身边,反而把詹姆斯边上的位置留给了鄢如月。
沈云冲詹姆斯点点头,重新笑着坐下。鄢如月眼眸里闪过一丝失望,但还是坐了下来。
诸葛允有些头疼地望着这个一向刁蛮的表妹,苦笑道:“是啊,表哥对不上。你开心了吧?咦,你们早来了?”
“嗯哪。”周惠好像很依赖这个哥哥,笑着说,“来了有一会儿了,正听见沈渊让出对子呢,结果把你们都难住了。不过,‘烟锁池塘柳’,哇,真的好难哦!鄢姐姐,你才思敏捷,能对上吗?”
鄢如月蹙着好看的秀眉想了一会儿,摇头道:“对不上,渊让君这个对子实在算是千古绝对了!”
詹姆斯这个东道插嘴道:“哈,那步婵姑娘应该能对上吧!”
步婵白了他一眼,**地说:“连帝大对子王诸葛南山都对不上,凭什么我就对得上?这五个字蕴含五行偏旁,工整至极,意境还有深远,我肯定是对不上的。所以也不想对!”
她本来是不想来的,不过禁不住周惠和鄢如月的软磨硬泡,最终还是来了。一来就听见沈云出的千古绝对,心里瞬间一过便知道自己对不上,所以压根就没想那边去。而这个詹姆斯情人眼里出西施,自以为自己所喜爱的女人无所不能,这下把马屁拍到马脚上了。
马固看见鄢如月坐在那边,早就有点火冒,再听所有人一说,顿时冷笑数声道:“渊让君,你出的这个上联,不会连自己也不知道下联吧?按照规矩,如果自己对不出下联,我们可是不给钱的!”
沈云奇道:“还有这种规矩吗?那南山君不也没有给出下联吗?”
“如何对不出,”诸葛允站起身道,“听好了,长风展卷风云画,大海扬声潮浪歌。”
言罢,看了沈云一眼道,“渊让君,你不会是在哪本古书上看过这么一句无人能对的千古绝对来为难大家吧?如果真是这样,你这可是借用前人智慧作弊,是可耻的笔蠹!”
蠹,即虫。笔蠹就是骂沈云抄袭了。这在珍视个人信誉的汉帝国,已经算是非常厉害的骂人之词。
鄢如月忍不住蹙眉道:“南山君,渊让君不是这样的人,你这样说似乎太过了吧?”
周惠也嘟起嘴,似乎对自己的哥哥这样说人家颇为不满。虽然她也看沈云不顺眼。
马固看鄢如月如此护着他,一股无名火起,恨声道:“如果不是就让他对出下联来啊!哼,沈渊让,你若对不出,那你就是笔蠹之辈,为人所不齿!”
沈云本有些羞愧,这对子本来就不是他的,他的确也是抄袭,可是看马固那种嘴脸,他又实在气不过,起身道:“哼,我既出得了上联,自然对得了下联。听好了,上联是烟锁池塘柳,下联我对炮镇海城楼!”
马固一滞,他现在气息混乱,也不知这下联对的是不是好,所以赶紧回头看向诸葛允。
诸葛允沉吟道:“烟锁池塘柳,炮镇海城楼。规格倒是工整,但这意境却差了许多……”
“别急,我还有别的下联。烟锁池塘柳,桃燃锦江堤!”
一语既出,四座皆惊。这下没人怀疑沈云了。这两句下联都是工整至极,特别是后一句意境上也跟上联匹配,虽然还欠缺一些华丽优美,但已经是无可挑剔的极限。
诸葛允不再吭声,静静坐了下来。马固咬着牙恨声道:“好,这次算你略胜一筹。十个金币我明日给你!”
那边小东尼也赶紧道:“既然这样,渊让君,我的十个金币也明日给你吧!”
“哈哈哈哈,不打紧不打紧,有了南山君和显钰君的十个金币,已经够我一个月之用。你那十个金币还是留着吧!”沈云痛快至极,长笑坐下。
詹姆斯见气氛有些难堪,赶紧道:“要不,咱们玩点别的吧,我听说……”
“不!”马固道,“对上对之后便是赛诗,渊让君可敢与我一赌?”
“哦?赌什么?”
“就赌诗词歌赋。任意出一题,谁能够在一炷香之内作出绝句佳篇,让众人心悦诚服,那便是赢家。如何?”
“你与我赛诗词歌赋?”沈云挑眉。
马固哽了一下,才道:“当然是你跟南山君赛,我下彩头。”
这就有些难度了。沈云还没自负到这个地步,所以有些犹豫。
马固挑眉:“怎么,怕了?”
谁都以为下一句沈云肯定硬气地说:“怕什么,赌便是。”
可是,沈云却轻轻点点头:“嗯,怕!”
所有人愕然,马固差点没背过气去:“你,你怕什么?”
“我怕输!”沈云很老实地说,“我已经赢了二十金币,若是答应跟你赌,万一我输了肯定不止输这二十金币。你也说了,我一个月也只有这点钱过日子。我不想这么快向家里伸手,所以……我不赌!”
所有人都无语。周惠看向沈云的目光里更加带着鄙夷。其他人更是这样。
马固心里恨极,但嘴上却装作无所谓地道:“既然渊让君承认是无胆匪类,那我也不勉强了。”
沈云无所谓地耸耸肩。他发现,鄢如月和步婵的眼神同时看了过来。但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意思。鄢如月的是安慰,步婵的却是……欣赏?!
沈云不参加,但并不表示别人就不能玩。所以赛诗还是进行中。
“知荣辱,懂进退,这才是真正的大丈夫!”
乘人不注意,步婵偷偷凑近沈云耳边说了这么一句。
被美人夸奖,沈云自然心里甜丝丝的,刚才本来有点郁闷的心情也随之一扫而空。本来嘛,自己不会写古体诗,诗词歌赋就九年义务教育的那几首。这种出题作诗的事他肯定做不来,还不如直接不赌。
当然,沈云还有一个安慰自己的理由:“我最讨厌命题作文了!”
步婵和沈云交头接耳能够瞒过别人,却瞒不过一旁的鄢如月。看见步婵在他耳边低语了一句什么,沈云就笑的差点合不拢嘴,那种淡淡萦绕心头的醋意又升了起来,以至于马固跟她说话都没听见。
“……如月,如月?”
马固叫了两声,鄢如月才回头:“啊?显钰君,有事吗?”
詹姆斯道:“学姐,该你了!”
“什么该我了?”
马固赶紧说:“哦,现在是我出题,就以当年叛贼青徐曹氏为题,作诗一首。现在轮到你了!”他脸上带着一股讨好的笑,可不知这一题却是戳到了鄢如月最不愿意提及的柔软部位。
鄢如月怔然,不易察觉的苦涩浮上心头,眼眸上的水汽也有点浮起,张了张嘴,却始终没有没有出声。
沈云是知道鄢如月的苦衷的,看见她哀怨凄苦之色,不由怜惜心起,站起身道:“这首我帮如月作吧。”
“你?”马固正在奇怪鄢如月的表情,再看沈云突然出声,不禁奇怪地看着他。
“不错。”
马固讥讽道:“你不是不会作诗吗?”
沈云道:“不是我不会。而是不想将诗文作为赌博的工具罢了。不过你说以青徐曹氏为题,我倒是有一首诗可供大家一听。”
他不看马固,巡视一圈,最后将眼光落在鄢如月身上,款款道:“当年青徐曹氏曾起兵诛国贼董卓,后坐镇青徐,劝课农桑,大兴水利,于国不敢言功,于民却是大益。今乌江堰便是青徐曹公所修,当地人称曹公堤。我便以此堤作诗---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言罢落座,不发一语。
鄢如月却大滴大滴的泪水滴落,然后快速掩袖拂去。脸上怆然,心头却是甜蜜如潮。
他为我作诗,为青徐曹氏作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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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这里说的乌江是安徽和县东苏皖的那个乌江,不是贵州那个。也就是项羽自刎的那个地方。古时,这条江便是江东和中原的分界线。真实历史上,曹魏最南边的势力也也就延伸到这里而已。
【第十五章 烟花雨,滴血回忆】
徐州最南,荆州以东的确有一个乌江堤,也的确是青徐曹氏所修。(.)那大堤长达十余里,坚固非常,且引江水灌溉农桑,将荆襄江东数千里土地变成肥沃之土。连圣祖皇帝都下旨赞誉过青徐曹氏的这个功绩。当地民众叫它曹公堤,圣祖皇帝也没有追究,甚至还亲自为之题碑留字。
不过作为大汉的中兴圣祖,他如此豪迈慷慨自然无妨,但下任君主就没那么看的开了。圣祖之后,曹公堤就改名为乌江堤,并且开始大力贬低青徐曹氏的存在。
当年青徐曹氏被攻克许昌之后,曹/操曾带残兵退至此地,原可度过乌江继续南蹿,但却最终在这里效仿霸王自刎,临终时曾仰天长叹:“许都沦陷,南逃只成流寇耳。余闻兵过如洗,实不忍江东百姓再添兵灾之祸……某之一生,人杰已是,死后长眠,何不鬼雄?自随霸王之后又何如!”言罢便自刎了。
这段典故在大汉帝国的历史书上是有明确记载的。
沈云借用这段典故,顺利成诗一首,一时间真是技惊四座。
当然,没人知道他不仅仅借用了这个典故,更借用了李清照大大的才华。
周惠都有些茫然了,这个沈云到底是纨绔子弟还是饱学鸿儒啊?怎么信口拈来便是如此佳句?
沈云当然不是饱学鸿儒,只是那天听了鄢如月的身世之后,跟方誊多了解了一点曹/操的事罢了,却没想到在这里用上了。看见马固吃瘪的表情,沈云实在开心透了。
抄的好不如抄的巧。巧妙运用抄袭技能,将前人智慧融合进自己的思想体系里,说起来也是现代文人的必备要素之一呢,没听那句话么,天下文章一大抄……
这时,沈云瞄见何宽那小子正缩手缩脚地要朝这边走,走到一半又似乎觉得不敢过来,看见沈云望着他,忙挤眉弄眼地指手画脚半天。
沈云微微点了点头,然后缓步走到詹姆斯身边。这个位置离鄢如月很近。
“准备好了,你赶紧开始吧!”沈云先在詹姆斯耳边低低说了一句,然后转向鄢如月,看她梨花带雨的模样大声笑道:“如月姑娘,觉得沈某这首诗如何?”
他这是要吸引别人的目光,好让他人不会误会他来詹姆斯身边的原因。
那边马固显然面色极臭,恨恨地咬牙不语,诸葛允轻然一笑,说:“渊让君果然文采过人!”
沈云看詹姆斯还坐在那里犹犹豫豫的,不由将他拉了起来,推到自己位置边,顺口道:“佳句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罢了,不值一提。”
这一下连原本恨恨的马固都有些傻了。
诸葛允喃喃将“佳句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念了几遍,突然站了起来,深深朝沈云作了一揖,道:“渊让君才思之敏,南山拜服!”
得,不知不觉又一次成了抄袭犯。这次真是无心的。
鄢如月望向沈云的眼神里已经不单单是感激,还有敬佩。连那一向看沈云不顺眼的周惠,眼眸里的神采都快要飞起来。
在这个时代,一个文采过人,才思敏捷的文人绝对比家财万贯,权势熏天的勋贵要受欢迎。特别是这个文人本身就是勋贵子弟,长的嘛,也不算太差……
那边詹姆斯已经迟迟嗳嗳地坐在了步婵身边,却始终鼓不起勇气说话。典型的情怯初哥。可是记得小东尼说过,詹姆斯十四岁就破处了,那些火辣的罗马侍女可不是摆在那里放好看的。詹姆斯并没有搞基的癖好。
沈云恨铁不成钢地瞪了他好几眼,最后甚至用凶狠地眼神不住瞄他。这个举动让鄢如月颇为奇怪,顺着他的眼神看去,詹姆斯手伸在袍袖里,脸上迟疑的神色一望便知。
这下所有人都识趣的住嘴,等着今晚的重点出现。
步婵已经隐隐觉得不对,沈云莫名其妙地换过去不说,怎么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这里了?难道自己打扮有问题?
沈云看詹姆斯还在迟疑,忍不住大声吟道:“伟大的凯撒大帝啊,请赐予你的子孙追求幸福的勇气吧!”
西方人提到凯撒,和汉人提到秦皇汉武是一个性质的。果然,詹姆斯深吸一口气,仿佛做下了某种重要决定,毅然从怀里拿出一朵鲜艳欲滴的玫瑰,突然离座单膝跪在步婵面前,面色坚毅,如同赴死的勇士般大声说道:“步婵,我爱你!请你接受我的爱意吧!”
沈云第一个跳起来,鼓掌欢呼。其他人岂不明白,纷纷也跟着应合。这场篝火晚会本就是詹姆斯发起的,他的目的所有人都知道。他们自然也会给詹姆斯面子。一时间,整个帝大广场都沸腾了,无数人大喊:“詹姆斯好勇敢!”
“答应他吧,步婵!”
“我的天呐,你拥有这么庞大的粉丝团,我要羡慕死了!”这是罗马人。
小东尼则尖叫:“哇,老兄,你实在太浪漫了!我一定会写信告诉你父亲,这会成为一段佳话的!”
就在这纷乱之时,突然传来一阵破空声。
“嗖嗖嗖”“啪啪啪”……
明月当空的天幕不见了,漫天出现的是五彩缤纷,华丽灿烂的烟花!
烟花如雨,让人炫目神驰。
整个广场都静了下来,只剩下烟花爆炸时的美丽和詹姆斯那充满感情的话语。
“……步婵,我以这漫天的烟花起誓,今生非你不娶,绝不相负!若有一句虚言,万箭穿心,死不得葬!他日我若为王,你必为后!”
……
鄢如月已经看的痴了,周惠喃喃出声:“好感人哦!若是有人这样对我,我一定会嫁给他的!”
浪漫,是不分时代的。(.好看的小说)特别是在这漫天华丽烟花雨下。一个男人的深情告白……啧啧,现代百试不厌的求爱伎俩,这个时代的女人应该没人能够抵挡吧?……只是这烟花雨太他妈贵了,不行,明天一定要找詹姆斯报销。
步婵背对着沈云,所以看不清她的表情。不过沈云猜想,她此刻一定是满脸通红,眼眸含泪,然后就娇怯地说:“我答应你”吧!电视剧都是这么演的。
所以他上前一步,带着微笑,用极具诱惑力地低沉嗓音说:“不要让这漫天华彩变成转瞬即逝的风景,让这一刻成为你们心底的永恒吧!正如小东尼所说,这会是一段流传百年的佳话!”
步婵猛然回头,沈云错愕后退。
她的脸上没有通红,眼眸更没有含泪,娇怯就更谈不上了。只见她满脸煞白,嘴唇死死咬着,美丽的眼眸里带着熊熊燃烧的怒火。她一字一顿地冲沈云喝道:“这一切,都是你安排的,是吧?”
沈云被她这表情吓坏了。这绝对不是高兴的表情,反而是在看一个刻骨铭心的仇人,可是,电视剧上……去他妈的电视剧吧,老子被它骗了!
沈云有些迟疑地退后了几步,带着讪讪的微笑说:“呃,这个,钱是我出的,不过,不过这个……”
所有人一看这个样子,顿时知道搞砸了。这个特立独行,又火辣至极的步婵姑娘压根就不吃这一套。
詹姆斯更加尴尬,这么隆重的表白竟然被拒绝,他半跪在那里,举着鲜花,就像一个乞食的弱智乞丐……(步婵事后语)。
“沈渊让,你是不是太自负了?自以为有点小聪明就到处用这种伎俩骗取女人的芳心,你觉得这样很有意思是吗?你把我们女人当成什么了?你花样繁多的求爱伎俩的试验品吗?”
步婵连珠炮一样的发问,让沈云又退了几步,不由自主地摸了摸鼻尖,讪笑道:“那个,我好像没有到处……”
步婵冷哼一声,“没有?你还记得慕容婉莹吗?!”
沈云愕然,慕容婉莹?谁啊?名字倒是很动听,但这个人他的确没印象。
但是其他人,特别是鄢如月和周惠却同时脸色煞白,看向沈云的眼神也变得有一丝陌生。马固却浮出幸灾乐祸的微笑。
“不记得了是吧?”步婵冷笑连连,“对啊,堂堂渤海侯的世子怎么会记得一个身上留着鲜卑族血液的可怜女人呢!”
“步姑娘,我……”
“她就是被你的这些所谓浪漫花招迷昏了头脑,才会相信这虚假的一切会变成永恒,才会最后落得个香消玉殒的下场!沈渊让,你是不折不扣的卑鄙小人,更是一只披着和善外衣的禽兽!”步婵骂到后来,眼泪还是忍不住流了下来。
鄢如月赶紧走到步婵身边,惶急地道:“小婵,别说了。婉莹的事我们都很难过,但那是之前的他,渊让君现在……”
“他一次是恶魔就永远都是!”步婵情绪似乎有点失控,挥舞着双手,怒视沈云道:“沈渊让,你知道慕容婉莹是谁吗?她是我的姐姐,亲姐姐!”言罢,难以自持地以手掩面,痛哭失声。
周惠也赶紧走过来安慰她,但语气里已经是泣音绵绵。
沈云算是终于明白了。慕容婉莹,就是之前那个被他追求鄢如月的伎俩给感动的女孩,方誊跟他说起过。不过沈云显然没想到这个女孩最后竟然……死了。
难怪方誊也不愿意跟他多说这件事。
方誊走到沈云身边,有些黯然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低声道:“那件事,其实并不怪你……”
“不用说了,我一个人静静!”
沈云默默转身离开,穿过早已寂静无声的人群,向未名湖边茂盛的树林走去。只留下还在痛哭失声的步婵。
天上的烟花雨依旧灿烂华美,金钱营造的美丽气氛的确让人心驰神怡,但,那只是一瞬……
永恒的,又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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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官清秀,有着邻家女孩的那种青涩,淡黄色绢布狭领长袄上,套着一件橙红色合领半袖背子,背子上则是七彩丝线修成的缠枝花纹,深红色长裙,腰间束着一根带宫缔的褚褐色腰带。发髻高高梳起,沿着髻腰插着一小溜顾盼莹然的金玉首饰。
这就是慕容婉莹的全部形象。
沈云是在帝大档案馆里翻出来的画像。这个时代没有照相机,但每个学子在入学的时候会有有专人给他们描绘图像,作为档案存起来。
他花了一个金币,将这张画像从新拓印了一份,带在身边,眼神痴痴地看着这个还处在豆蔻年华,青春无限的女孩。
这里是未名湖上的未名亭。
已是黄昏,格外静谧。夏至的风狂暴地吹着。天色深蓝的让人不能喘息。
他扬起脸,注视着如血残阳落入山后一片郁郁葱葱的丛林之中。那耀眼无比的火红和淡粉色光线在云层发射下,于穹窿边际展开了一副令人目眩神迷的宏伟画卷。
方誊说,在沈云跟慕容婉莹相处的那段日子里,他们俩经常来这里看日落。
如今,他又在这里看日落,可是陪伴他的却不是那个据说温婉乖巧的女孩,而是一张永远不会有喜怒哀乐的画像。
“对不起!”沈云望着画像上巧笑嫣然的女孩,喃喃道。
他不认识她,甚至连一点一丝的记忆都没有。可是他知道,这个女孩却是因为他而死。方誊说,慕容婉莹最后是投湖自尽的,就在未名亭上。原因是……怀孕了!
“嘭”,沈云一拳打在亭中的立柱上,鲜血从指节上流了出来,滴进未名湖深蓝色的湖水里。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不想的,我是真的不知道!”沈云仿佛没有感觉到手上的疼痛,而是对着画像喃喃自语。
虽然他明白,这件事不是他所为,但此刻的他就是沈云。来这个时代这么长时间,他已经不能很好的区分之前的自己和现在的自己有什么区别。有时候一觉醒来,他忽然会觉得也许在现代的那二十几年才是一场春秋大梦,而这个时代才是自己原来的本身。
慕容婉莹,她的祖上是鲜卑人。鲜卑人被征服后,族名被废,纳入汉族。在她父亲那一辈之前都是住在帝国新州,直到她父亲因为铁匠手艺出众,获得了老州居民资格之后,这才迁到了京都。
那年,她十八岁。
没想到,两年后她却死在了这里。
方誊说,当她父亲慕容恪知道女儿去世时,竟然用打铁用的铁锤活生生将自己的手臂打断,从此再也不能做重活。而母亲也在安葬完女儿之后跳进了这个未名湖,与女儿永远在一起。
一个原本幸福完美的家庭,就这样消失了。
沈云也曾有过一个完美的家庭,也是在一夜之间轰然倒塌。父亲过世,母亲自尽……一切的一切都和慕容婉莹有着无法言喻的相似。
“贼老天,你为什么不让我早一年到这里。如果早一年,我一定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的!”
正是有着和慕容家相同的遭遇,沈云才更能体会那种痛入骨髓的悔恨。
方誊还说,慕容家并没有去巡城司告他,事实上他们家就算告了也没用,沈云可是堂堂大汉帝国渤海侯的世子。他们家算什么?只是刚从新州迁来的混血汉人罢了。所以之前那个沈云也只是象征性的赔了一笔钱了事。
“人难道生来就有贵贱吗?”
这是步婵和王戎比武的直接原因。难怪她当日会对王戎的那番话如此气愤。原来她,也是鲜卑汉人!
可是,她为什么姓步,而不是姓慕容?方誊说过,慕容婉莹并不会武功,但步婵却有一身不俗的功夫,剑术更是超绝。她来帝大的目的是什么?报仇么?
沈云苦笑。现在还想这些做什么,她要报仇,尽管来好了!
我就是沈云,是我的错,我绝不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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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骑术课,谈情说爱】
在接下来的好长一段日子里,沈云每天的生活更加枯燥。晨练,吃饭,上课,然后就是到未名亭里看日落。
手里总是拿着那张拓印的画像。
一坐就是两个时辰。直到露水重重,他才会摆渡回来,也不多说,倒头便睡。第二天起来继续重复这个流程。
所有人都觉得沈云又一次疯了。他的举动根本不符合一个世子的行为举止。
是的,发生这样的事,谁都会难过。可在他们看来,既然难过就应该马上再拿点钱过去给人家啊!一个世子,竟然每天就知道自怨自艾,没点男儿气魄,实在是废物。
如果之前沈云放荡不羁,风流成性的性格,还算有人感慨“男儿当如是”的话,现在他这不死不活的模样却没人赞同了,只有一片鄙夷声。
只有方誊知道,这是沈云在用一种特别的方式却为这个无辜的女孩悼念。
试想一个会因为女儿之死将自己手砸断的父亲,还能用钱就买到他的心安吗?他这是在为自己的技艺悔恨,如果不是有一身打铁的高超技艺,他就不会获得老州居民资格,如果没获得这个资格,他就不会搬来这里,他的女儿也就不用死……
那夜之后,詹姆斯也没有再纠缠步婵。沈云也对詹姆斯道歉了,说如果不是自己出的馊主意,没准还能让步婵对他有所好感,可现在,一切都没用了。
没想到詹姆斯却很豁达,拍拍他的肩膀说:“嘿,伙计,这不是你的错,明白吗?她对我没感觉。没感觉你懂吗?就像当年屋大维君王对克里奥佩特拉一样,没感觉的事,谁也无法强求。”
“你怎么知道屋大维对埃及艳后没感觉?他只是不敢有感觉罢了!”沈云反驳道。
詹姆斯耸耸肩:“无所谓,反正埃及艳后没有完成她艳名不败的神话……话说,渊让君你似乎对我们西方史非常了解啊,你怎么知道埃及艳后的?”
沈云没有回答他,而是继续着自己单调独特的哀悼生活。
学校里的女生对沈云也大都避之犹恐不及一般。去食堂用餐时,很多女生都会躲着他。看他的眼神充满了鄙夷和恐惧。
鄙夷还好理解,恐惧又算什么?
“我怕他哪天看上我,又用那些花招来追求我,最后将我抛弃……你知道的,我这人最受不了那些浪漫调调了,万一沦陷就惨了!”一个满脸雀斑,肥头大耳,至少超过一百公斤的“美女”忸怩地跟周惠说。
周惠差点被嘴里的饭给呛死。
除非沈云现在真的变成白痴,不然想让他对这种女人下手都难。当然,周惠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
不知道为什么,最近她开始有事没事地时候想起沈云。
一想到那个家伙,周惠就觉得很生气。虽然之前也有过相似的感觉,因为他的确算是第一个会如此对她的男人,但那种生气和郁闷却会很快被现实里的其他事情冲淡,最后销于无形。虽然仍旧是生气,但周惠能够察觉出现在与过去不同来:她心底的情绪,因为某个人而变得沉静和深厚了!
特别是最近周惠经常会有意无意地经过未名湖,每每都能看见他孤单寥落的身影在残阳下渐渐消于无形,那种天地苍茫的寂寥,让周惠会感觉一阵阵的揪疼。
“这样一个会为自己的过错而深深懊悔的男人,难道真的是那么不堪吗?”
她隐隐的猜到自己是怎么了,但却不愿意去承认。只是不断的问鄢如月:“鄢姐姐,你说沈云他是个卑鄙小人吗?”
鄢如月最近的心情也糟糕透了。沈云如今的状态让她寝食不安。可又不能向人表露出来。很多次,她都看见沈云沉郁地拿着书本经过,可却看都没看一眼,那双原本飞扬跋扈、炯炯有神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悔恨和自责。这让她原本想上前打招呼的勇气都丢失了。
她也经常找借口经过未名湖,有时就干脆坐在茂密的树林里,透过葱郁的草丛,看着那个在湖中心的寂寞身影,回想那个午后,两人不经意间的亲昵……有一次,她就这样想着想着,突然有种冲到湖中心叫他不要那么难过,将自己的心意告诉他的冲动。
可是,她没有这么做。
不是她没有足够的勇气,而是她发现,步婵那高挑的身影也出现在湖边,就站在摆渡亭上,遥望未名亭上的沈云。目光里充满了自己从未见过的复杂。有痛恨,更有欣慰,还有些许说不清道不明的愧疚……
她愧疚什么?
鄢如月想不通,但对于周惠的问题,她却能快速回答。
“当然不是。能作出‘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种诗句的人会是卑鄙小人吗?那我倒希望这种小人多一点!”
“哦。”周惠应了一声,又抱着棉丝被躺在床上不声不响。
步婵自从那天之后更加冰冷。当然,仅限于对男生。周惠说,她就差在脖子上挂“男生与狗不许靠近”的牌子了。由于周惠跟她是同一个专业,所以经常两人一起上课。可那冷冰冰的模样,连平常喜欢跟周惠的男生都纷纷躲避,就像身上带着瘟疫似的,让周惠郁闷了好长时间。
就是在剑道课上还能看见步婵那惊人的活力。唯一能跟步婵说话的,也只有剑道课暂执教官王戎。
王戎对步婵也颇为尊敬,这个傻大个,对剑术比自己厉害的人都是这个样子。每堂剑道课上,仿佛不是他在教学,而是步婵。因为他总是会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和步婵对练,然后让其他同学观摩学习。
周惠不喜欢上剑道课。主要是不喜欢王戎看步婵的眼神。虽然她知道王戎并不是喜欢步婵,他只是喜欢步婵的剑术而已,但那种感觉还是让她觉得糟糕透了。所以她现在主要的愉快时间是上骑术课。因为骑术课上,沈云也会来。
自从那天之后,沈云的剑道课都是和别的系的同学一起上,刻意避开了步婵。反而是骑术课,沈云会准时到来---步婵从不骑马---周惠也不知道自己不喜欢上剑道课有没有这个原因在。
帝大是个非常开放的大学,它并没有硬性规定学生必须上课。在必修课中,也没有死板的规定每堂课都必须去参加。只要你能顺利毕业,而且将学分拿够,哪怕你一年四季都不上课都可以。如果你不能拿够学分毕业,那对不起,严格如军营的大学是不会允许你毕业的---这个时代的所有大学,可是朝廷的直属机构!属于国家力量!
在考试中作弊的学生,或者徇私舞弊的导师,将会受到轻则剥夺汉人身份,世代贬为新州居民,重则枭首示众,满门抄斩的刑罚。
封建社会,没有所谓的人身权利。
骑术课在帝大西面的马场进行。马场,其实就是一片巨大的林园。林园里有草地,也有树林。马场东侧有一排二层小楼,楼上是办公区,楼下就是训练管理处。每次上课,导师会提前一天到办公区报备,然后副教会去北侧的巨大的马棚里牵出训练用马,交到学员手上。
教授骑术的导师都是从战场上退役下来的军官,副教则是因伤或者别的原因退下来的士兵---当然,他们曾都是大汉帝国的骑兵。
每次骑术课,一般都是十人为一组,各有一个导师负责。组员是随机排列的,你可以呼朋引伴一起学习,也可以单独参加一个团体。训练内容都是一样。
从军队中退役下来的导师全都是剔着板寸头,面色凶悍,执教时绝对严格公平。在骑术课上,不管你是王公贵胄的子孙,还是潦倒落魄的穷人子女,只要你是这个学校的学生,他们都会尽职尽责地训练。
今天负责给周惠上骑术课的导师叫第五枭。第五是姓,枭是名。人如其名,长的如夜枭一样恐怖,细长的身躯,如夜枭一样凶猛的眼睛,更可怕的是他脸上有一道从左耳耳根一直拖到右下巴的刀伤,伤口已经愈合,呈现出黑褐色,望之可怖。
在众多导师当中,周惠对这个第五枭是最记忆犹新的。回忆里对他总是惊喜中带着一丝恐惧。
恐惧不单单因为相貌,更因为这个第五导师教课非常严格,任何人,哪怕是娇滴滴的美女,只要没有训练好,他都是一教鞭抽过来,然后用破锣嗓怒骂:“狗屎,混蛋,蠢驴,如果是在战场上,你早就死了,明白吗,死了!你这种废物在战场上只配成为一堆马粪……给我起来,不许哭,继续练!”
惊喜则是周惠知道,这个第五枭曾经是大汉帝国甲等军团---飞骑军团的大校旅长。骑术厉害不说,骑射更是一绝。骑在高速疾驰的战马上,他能左右开弓,十箭准准地射中百米之外的靶心!不过在帝大,学员的标准并没有这么严格,只要骑术过关就行,骑射本事也只要达到五十米,十箭有六箭中靶就算合格。女生的要求更低。
周惠还曾打听过,第五枭是在一次对匈奴的作战中被敌人伏击。一个旅最后活下来的不足两百人。他的脸被毁容,还在军医院待了半年才下床行走。本来他是可以不用退役的,可他自己却向枢密院递交了退役申请,并且不愿意去枢密院安排的军部闲职,而是来到帝大当一名骑术导师。至于他真正的退役原因,周惠也打听不到。
看见今天在这样一个导师手下上课,她不禁有些惴惴不安。不过很快她就将这股惴惴的心里抛到了九霄云外,因为她看见沈云牵着一匹黑色的马匹就走在她后面。
“人员到齐,所有人上马!”第五枭骑在一匹红马上,用破锣嗓朝他们十个人大声喊,“打起精神来,兔崽子们,赶紧去围着草场先跑两圈,等下还要过障碍,快!”
这十个人中,除了周惠还有两个女生,但第五枭还是管他们叫兔崽子。一点也没觉得不妥。
十匹马缓缓走出训练管理处,开始绕着草场缓慢遛马。练习骑术可不是一上马就挥着马鞭,敦促马匹前行。要知道,这些马匹虽然是训练了一年的军马,但不是军队里用来厮杀的战马,马力是需要慢慢跑开的。就算是随时处于战斗状态的战马,在战斗之前也需要一定时间的预热,否则很容易让马匹在奔跑过程中弄伤。
第五枭在前面带路,学员们在身后跟随。不时还有提前进入草场的其他学员,在导师的指导下从他们身边疾驰而过,军马的嘶鸣声,挥舞马鞭时的破空声,还有那些导师粗鲁的呼喝声,在这片草场上混杂在一起,形成一副与平时安静氛围完全不同的喧嚣与热闹。
纵马疾驰就像现代人开着跑车飚车,那种速度与激情的刺激会让男人兴奋,女人尖叫。人处在这种环境里,很容易就会被带动起剧烈的情绪。
周惠骑着马,故意放慢脚步,渐渐与沈云平行。
“喂,沈渊让,你最近怎么不去上剑道课啊?”
明知故问。沈云在马上欠了欠身,看了她一眼,苦笑道:“不看见我,你们不是更开心么?”
周惠嘟着嘴说:“哪有。你不上剑道课,我怎么有机会让泾川君找你比武啊?!”
沈云淡淡一笑,也不说话。
周惠看他兴致不高的样子,只好转换话题,指着他身上的护具道:“咦,你的护具是新的,刚买的吗?”
今天沈云穿的护具的确是新的,长筒马靴,胫甲、腰甲、腹甲、胸甲、肩甲,还有头盔,全都是刚从外面买回来的。
他说:“马显钰输给我二十个金币,前两天何宽回家探望母亲,我就让他给我们几个一人带了一套新的回来。”
周惠探过身去,摸了摸他身上的肩甲,赞道:“手工不错嘛,外层是用精皮包裹的……哟,里面的软铁也是十足的新货,哪家护具店买的?改天我也去买一套。”
其实周惠压根就没想去买。沈云这套护具新是新,但却没有漂亮的花纹装饰,朴实的银灰色,除了手工结实可取之外,其他的跟她身上那套簇红的皇家护具来比,实在差太多了。她也只是没话找话而已。
沈云淡淡道:“婉莹父亲的那家店……”
周惠突然沉默了。
慕容婉莹的父亲砸断了自己的手臂,虽然后来让跌打医生给接了回去,但重活是没法干了,只能在京都开家护具店,打造一些软铁之类的轻活谋生。还好,老州居民的资格只要一日被承认,就永远不会被取消。那家店叫“鲜卑坊”,周惠也是知道的。不过从来没去过罢了。
“没想到,你还是放不下!”周惠有些难过,喃喃道。
“她,始终是因我而死!”沈云轻叹一声,不再说话。
周惠很想说他之前不是这样的,之前的沈云在听说慕容婉莹投湖自尽的当晚,还去飘渺居寻欢作乐来着,现在的沈云怎么会对她如此耿耿于怀?
“周惠,沈云!”一声爆喝从队伍前面传来,第五枭凶狠的眼睛看向他们,“这里是课堂,不是你们谈情说爱的场所,想要腻歪就给我滚出去!”
周惠一怔,她刚想解释自己并不是在谈情说爱,但是突然又好像被第五枭的这句话给触动了什么,最后只跟沈云一起大声回答:“对不起,导师!”
两人加快马速,跟上队伍。接下来他们在第五枭的指挥下进行了一百、两百、三百、四百米距离的高速疾驰,中午短暂休息之后又进行涉水、爬坡、跃栏等等障碍骑术练习。其间,两人再也没有进行过交谈。
周惠是不知道该跟此时的沈云说什么,而沈云是压根没有兴趣跟别人说话。
不过他们两人的骑术一向是很好的。第五枭也对他们的骑术满意。虽然没有表扬的语言,但从他那渐转缓和的眼神中能够看得出来。
直到日头偏西,骑术课才宣告结束。第五枭将队伍带到马棚,让他们亲手将马匹牵进马厩里,并告诉他们一些关于饲养马匹的知识,这才说道:“好了,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下次课再见!”
“导师再见!”所有学生集体向第五枭作揖行礼。第五枭则以军礼回复。
这是一个右臂横胸的军礼。沈云第一次见时还以为是罗马军礼,后来听詹姆斯介绍,才明白不同。大汉军礼是双腿并直,右臂横胸。而罗马军礼虽然也是这样,但最后还要将右臂张开斜举四十五度,高喊“奥古斯都万岁”。
礼毕,第五枭才说:“天色不早,回去吧。沈云,周惠,你们今天的骑术大有进步。很好!”
从这个冷面导师嘴里说出很好两个字,实在让沈云和周惠有些受宠若惊。周惠面带喜色地偏着头看了沈云一眼,沈云也难得地露出微笑。
带着这股喜悦,在往回走的路上,周惠终于试探性地问了一句:“今天,还要去未名亭?”
“嗯。”
“你天天去,每天一个铜币的摆渡费,都快把摆渡亭的老板给笑歪嘴了。”
“嗯。”
“其实你不用每天都去的。”
“嗯。”
……
周惠简直快被他这淡漠的态度气疯,正要横眉冷对时,突见一骑从远处疾驰而来。
马上骑士没有穿护具,而是穿着深色短打服,腰间一条黑色腰带。骑术相当精湛,马匹起伏间,他的身体就像黏在马背上一样,丝毫不见晃动。
望见沈周二人,他更加快马加鞭,直冲到前,干净利落地跳下马背,朝沈云单膝跪了下去。
“世子,侯爷到了,正在论社等待世子前去!”
周惠讶然,渤海侯到了?
【第十七章 谒参拜,父亲大人】
论社,已经换了主人。
新的祭酒大人是从礼部调来的,原是政务院礼部侍郎,姓种,名道,字溪田,五十岁,却是个皓首老者,头上白发比黑发多,脸上的皱纹也是如斧凿刻画般,触目惊心。
似乎每个帝国官员都很显老。公甫效不过四十出头,却也一副老者风范。
沈云匆匆赶到论社时,就看见公甫效还坐在上次相见时的那个位置上,正与对面一人谈笑往还,除了眉间有些忧色之外倒是一派儒家高士的风范。
前任祭酒的蒲团上跪坐的就是种祭酒,而在种祭酒左侧蒲团上,一个束着英雄巾,仪表堂堂,不怒自威的中年文士正对着公甫效含笑以对,脸庞周正,墨髯长及下颚,双目有神,端是一个好相貌。
“这个老帅哥就是我父亲?”沈云有些怔谔地站在门口,却不敢上前。
直到公甫效瞅见他,朝他招招手,笑道:“渊让快来,我正跟令尊说起你呢!”
再无疑问,沈云回想着方誊之前告诫自己的话语,做急匆状,三步并作两步在那中年文士面前六步距离站定,双膝跪地,抬手及额,以头触地,恭敬地说:“父亲大人在上,请受不肖儿一拜。”
大汉帝国以儒学为国学,尤重孝道。虽然这个时代民风开放,但这孝道之礼却是谁也不敢废。方誊说过,大汉帝国不兴跪拜礼,民见官,若非犯人无须下跪;官见君,若非请罪亦无须下跪。但子见父,却是无论如何都是要行跪拜礼节的。
“我儿起来吧!”浑厚的中音有种淡淡的威势在里面,渤海侯沈慕果然不愧是帝国贵胄。
沈云恭敬地起身,双手垂放在前,不敢言语。
沈慕打量了一下他的装扮,道:“我儿这是刚上完骑术课?”
“正是。与父亲大人有别经年,闻听父亲大人到来,心中喜极,忘却先去沐浴更衣,实在失礼至极!”沈云恭敬地回答。
这种问答方式让沈云有些不习惯。可方誊一再叮嘱他,贵族世家的规矩颇多,特别是在外人面前,若是不按照这种方式问答,那就是失礼,家族会因此蒙羞。在座的虽然只有三个人,公甫效自然不是外人,可那端坐在蒲团之上,一袭青衫的种道种祭酒又算不算外人呢?
论社上下已经打扫一新,已有下人前来打扫过。夕阳余晖洒下,倒也一派瑰丽。
种祭酒抖着发白的长须笑道:“侯爷好福气,有麟儿如此实在羡煞旁人啊!”
沈慕目光复杂地看了一眼沈云,转过头微笑对种道说:“种祭酒谬赞,小儿顽愚,让各位费心颇多,慕着实惭愧。”
公甫效赶紧道:“清泉哪里话,渊让风度卓然,才具上佳,虽有些少年孟浪的性子,却也是块难得的璞玉。筱阙先生亦是这么说的。”
沈慕,字清泉。他与公甫效本是旧识,也算是经年好友,听他如此评价自己的儿子,不禁有些疑惑。
知子莫若父,沈云之前是什么德性,他这个做父亲的自然知之甚深。渤海侯在京都也有产业,这三年来沈云的一举一动都有人如实汇报回去。沈云除了每日寻欢作乐,放荡不羁之外,所谓才具上佳、的。
思忖一番,沈慕开口道:“来京路上曾听闻,愚子妄论朝政,惹累筱阙先生遇害,蔼成,你在朝日久,可知为何?”
“咳。”坐在首座的种道突然咳嗽一声,捂着嘴歉然说:“唉,老了老了,最近总觉胸中抑郁。太医院的华御医说老夫这是虚火上亢,郁结于胸……侯爷,郎中,两位且宽座,我去后堂饮了汤药再来与两位叙话!”言罢直接起身,匆匆走入后堂。
沈云心中一跳,顿时了悟。这个种祭酒哪里是什么虚火上亢,明显就是听见了敏感话题,所以故意逃避罢了。
种道那幅唯恐惹祸上身的狼狈样子全在公甫效和沈慕眼里,他走之后,沈慕微微摇了摇头,眼中的不屑已经非常明显。
“蔼成,这种溪田可是宇文丞相一系?”
公甫效也对种道颇为失望,淡淡说:“非也。首辅大人为人虽然功利,但做事果决,遇事有担当,岂是这等大行中庸之道的无知小辈可比……他是俊辅大人提拔上来的。原本这祭酒之位也轮不上他,可清泉也知,近来首辅大人身体不适,次辅大人年事又高,内阁都由俊辅王大人掌管,某一小小郎中,身轻言薄,无可奈何啊!”
“那先生遇刺一事……”
公甫效脸色一变,摆手道:“清泉万勿说此事与令郎有关。令郎那篇社论只是小事,先生遇刺,实不为此。”
沈慕看他那坚决不肯多说的模样,也不强求,转而看了一眼已经在一旁听的痴了的沈云,转头道:“蔼成,先生仙逝前真的如你所说那般夸奖吾儿吗?”
说到这个,公甫效笑道:“当然。渊让大作若不是先生誊写送予我处,我岂会知道令郎还有如此大才?!听说前些日子,令郎还在赛诗会上大出风采,‘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豪情与霸气齐然,端是文采斐然啊!对了,还有那幅千古绝对……啧啧,对得妙,对得好!实话说,我听了上联之后苦思良久也未能对出下联呐!”
“哦?还有这事?是何上联会让当年帝大第一才子都束手无策?”沈慕一直都在赶路,所以还真没听说沈云出千古绝对的事,那首诗也是第一次听,一时间还真有些对自己这个儿子刮目相看的感觉。[]
公甫效抚须笑道:“上联是‘烟锁池塘柳’,清泉,你且对来!”
沈慕一愣,仔细咂摸了许久,惊讶地转头看向沈云:“这真是你自己所想的上联?”
在他们说起那首诗的时候,沈云已经羞的脸红耳赤,再听父亲问起,他更加有些无地自容,忙低首道:“不是不是。此联乃是我从图上寻得记下,那日也是被锦公家的小子逼得狠了,这才拿出来炫耀,请父亲大人责罚!”
“你还有去图书馆?”沈慕更加惊讶。
公甫效道:“哦?是哪间藏室,哪排啊?我怎么未曾看见过?渊让,可别诳我!”
沈云只有硬着头皮说:“不敢诳骗蔼成君,那是一篇竹简希文,记载的也是古时文人聚会场景,好像是一个叫苏轼的人出的上联。只是一直没人对得出下联罢了!”
帝大图无数,乃是帝国最大的图书馆,有些散落的竹简没看过也是正常。沈慕也不再纠缠,而是问:“那下联是什么?可是你所做?”
沈云早就有些无言以对,这次只好将“好事”往自己身上揽,承认道:“下联是桃燃锦江堤,或者炮镇海城楼。是,是我自己胡乱想的。”
沈慕愕然,半晌才道:“果然是千古绝对!”
公甫效笑眯眯地说:“我没说错吧?令郎绝对是块千古难得的璞玉啊!”
这时,从外面匆匆弯腰走进来一人,沈云一看还是旧识,宫三。
宫三先朝渤海侯鞠躬行了一礼,然后才快步走到公甫效身前附耳说了几句。
公甫效一惊,讶然道:“当真?”
“确实无疑。属下已观察多日!”
公甫效顿时沉郁之色盈面,放在大腿上的手都有些发抖起来。
沈慕正要开口询问,公甫效已经先抱拳道:“清泉,今日有些急事要处理,怕是无法跟你把酒言欢促膝长谈了。好在你也要在京都盘桓些时日,就等你谒见圣上之后,我们再择日饮宴吧!”
沈慕也长身而起,送公甫效到了门口,沈云自然跟随。
“蔼成既然有事,那就赶紧去办吧。我们也是至交,不在乎那点虚礼。不过若是有需要我相助之地,还请蔼成万勿客套。渤海侯虽不是公爵世家,但在朝中还有些份量。”
沈慕把话说的这么明白,公甫效自然是明白的,但他却没有丝毫欣慰之色,反而愁思重重,欲言又止,最后只是深深地看了沈云一眼,拱手道:“清泉之心,蔼成明白。只是有些事情还是袖手为好……清泉君,再见!”
“慢行!”沈慕一脸疑惑,也抱拳拱手道。
宫三在临走前,也看着沈云,用嘴型说了一句:“别忘了……”
沈云非常奇怪,公甫效让宫三通知自己,一定要劝阻父亲不要去祭拜杜祭酒,刚才他们两人望向自己的眼神应该也是这个意思。可如今他们不是见了面吗,看样子他和父亲还是至交好友,好友之间直接提出不是更好?为何还要拐弯抹角,让自己来说呢?
公甫效既然走了,种道又是这种怕事不敢多言多听的人,沈慕自然跟他无话可说,只是自己儿子在这里求学,礼数上来拜会一番罢了。没多久,他也跟种道告辞出来。
临别时,种道还亲热地拍了拍沈云的肩膀,笑眯眯地说:“渊让乃是少年英姿,要多加磨练啊!他日必成大器!”
这种客套话,沈慕听的多了也不以为意。从论社辞别出来,沈云要回宿舍换身衣服,沈慕神色复杂地看了他一眼,道:“好吧,为父在校门口等你。小武,你陪世子去吧!”
小武,就是刚才来通知沈云的下人。他也姓沈,叫沈武。是渤海侯的家养下人。
在这个时代,各大家族都有下人和仆役。不过是分种类的。主要有家养下人和雇请仆役的分别。家养下人,顾名思义,就是渤海侯自家养大的使唤人,这种人一般都是从父辈或者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进入某个家族当仆人。他们没有薪水,也没有个人自由,但很容易成为主家的亲信心腹,在家中的地位也比较高。雇请仆役就是花钱从外面请来的佣人,相当于合同工人,有较高的人身自由,但地位低下,做的事情也都是重活和累活。
像小武,他爷爷那一辈就已经是渤海侯家的下人。小武自小就跟在沈慕身边,跟着习文练武,如今也是三十好几的人了,长的极为粗犷有力,对沈家是忠心耿耿。沈慕可以叫他小武,沈云可不敢,而是要尊称一声“武叔”。
“武叔,父亲什么时候到的?”回宿舍的路上,沈云问道。
沈武一直跟在沈云身后两三步的距离,低着头恭谨地说:“侯爷下午刚到,一进城就来了帝大。木更正派了马车和下人在校门口等着侯爷呢!”
“木更正?”沈云疑惑。
“我忘了,世子摔伤了脑袋……木更正,就是木泗,小时候你管他叫木叔的。”
“哦。他……木叔一直在京都?”沈云有意无意地问道。对于渤海侯家族,他实在太过陌生,乘着机会,能多了解点算一点。
“嗯。木更正一直在京都经营药材店。同时也负责打理侯爷在京都的宅院。”
“木叔他跟了我们家几年了?是下人还是杂役?”
“他是夫人的人。”说到这里,沈武老脸一滞,没有再往下说。
沈云脚步一顿,突然意识到一个自己很不想去面对的问题已经摆在面前。他是庶出长子,而渤海侯的正室夫人却不是他的母亲,这个木更正会不会就是渤海夫人派到京都来监视自己的呢?他又跟父亲汇报了什么呢?……
不过这个念头也就一闪而过,转念便又继续走,装作有意无意地问道:“刚才匆忙,也没来得及问父亲大人,母亲可安好?”
说到这个,沈武老脸上浮现出开心的笑:“二夫人好的很。听说侯爷这次要来京都,特地嘱咐小人带了几支渤海产的老参给世子进补,还有几罐世子儿时喜欢吃的蜂蜜……临行前一天还把小人叫了去,足足嘱咐了半个时辰,一定要小人提醒世子天冷加衣。呵呵,我对二夫人说,世子又不是当年的小孩,现在也是成人了,也会照顾自己了。可她还是絮絮叨叨跟小人嘱咐了半天……”
说起沈云的母亲时,沈武的脸上满是敬佩和和蔼的微笑,而且话也多了起来。
看得出来,沈家二夫人很得这些下人的喜欢。
沈云静静听着,无形中却对这个从未谋面的母亲产生了浓浓的暖意。
在上辈子,自己那个可怜的母亲也是这样对自己絮絮叨叨,关怀备至,好像自己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记得那时候在外地读大学,到了冬天她还跑到邮局给自己寄棉被。自己打电话回家埋怨,她却说:“外面买的哪有自家的保暖舒服呢?!现在那些店里买的东西都是有水份的,没准还掺了黑心棉呢,这床被子是我让老家弹棉花的二舅亲手做的,十足十真料……”
虽隔了千年时空,但不管什么时代,什么时空,母亲对儿女的关怀总是一样的。在伟大的母爱面前,儿女永远是长不大,不懂照顾自己的小屁孩……
……………………分割线……………………
ps:写到后面,我也突然很想老妈了。嗯,等会再码字,先给家里打个电话。
什么?你们也要打?
那先投了票吧,投完再去……
嘿嘿
【第十八章 木更正,波云诡谲】
来这个时代这么久,这还是沈云第一次离开帝大。说不好奇是假的。可仅仅是好奇而已。从内心里,他还是有些不以为然---想当年自己也是到过北京、上海的主,岂会被这个连电灯都没有的京都吓倒?!
可真的踏入这个时代最大的城市时,沈云还是被吓了一跳。
夜里的京都,带着现代社会所没有的安详氛围。道路很宽,也很干净。在主要的街道上,路旁的灯台是彻夜点着的。路上行人不多,但也不少。每个行人都是汉服长衫,行走间自有大国风范。街边摆摊的也不少,可绝不拥挤吵闹,行止似乎都像是一场场优雅的戏剧。
这里没有现代的摩肩接踵,也没有现代人疲于奔命的行色匆匆,一切都那么自然---这里简直像是一个理想国度!
当然,由于是夜晚,整个京都的全貌沈云不能看完,但单从帝大到“渤海药房”的这段不远路上,就已经让沈云有种沁入心脾的喜爱和好感。
“世子,到了!”沈武在边上说了一句。
骑在马上的沈云醒悟过来,翻身下马,软靴踩在了京都大街的石板路上。渤海侯沈慕也从前面的马车里走了下来。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木更正竟只派了一辆仅容一人的小马车来接渤海侯,似乎遗忘了还有一个世子会随同前来一般。
宽敞的大街一侧,高达三层,颇具豪奢气象的大药房就出现在沈云眼前。四个镀金大字----“渤海药房”高悬在顶,在路边灯台的橘黄灯光承托下,更显威武气派。
大门两侧各有两座巨大的石狮坐镇,高高的门槛前,一个穿着灰色长衫,盘着小抓髻,脸上千沟万壑的猥琐老头正冲他们躬身行礼。
“木泗见过渤海侯,世子。”
“免礼。更正,你好像又老了不少啊!可是事情太多,过于辛苦啊!”沈慕对这个木更正似乎颇为熟稔,上前拉着他的手笑道。
“侯爷哪里话,为侯爷效劳而已,不觉辛苦……侯爷一路颠簸,想必也累了,小人已备好一切,侯爷,先回家吧!”木更正笑容更炽,脸上的皱纹都快把细小的眼睛给挤没了。
沈云正在四处张望,看见这条宽阔大街的极远处,是一派灯火辉煌的样子,黑夜笼罩了一切,看的不太真切,只隐约觉得似乎是一座巍峨的高墙,不由拉住沈武低声问道:“武叔,那是哪里啊?”
沈武惊讶地低声说:“世子在京都三年,莫非不知那是皇城吗?”
沈云也吃了一惊,讪讪抓头说:“呃,我摔伤了脑袋,记不真切了。”
“哦,难怪。这里是定鼎大街,尽头便是皇城。”说着沈武指了指皇城东西两面:“西边是运河,也就是秦淮河,东边是宫虞山……”
沈武还要介绍,木更正已经点头哈腰地走了过来,道:“世子,还是先进屋吧!”
已经迈进门槛的沈慕也回头招手:“云儿,过来,有什么话进来说,你武叔也跟我一路奔波的乏了!”
沈云朝木更正一拱手,赶紧跟着父亲的脚步进了“渤海药房”。沈慕埋怨道:“都这么大了,怎么还像小时候一样尽缠着你武叔啊!”
随后跟上来的沈武笑道:“不碍事不碍事,世子摔伤了脑袋,记不得许多东西,所以我就跟世子说说。”
说到这个,沈慕才想起来自己之前听到的消息,不由站定脚步,关切地看着沈云问道:“伤好点了吗?忘记了什么?”
沈云忙道:“就是一些琐碎小事忘记了,其他的已经没有太大问题。”
沈慕点点头,转向木更正:“更正,明日让药房里的老许给世子看看,莫要留下什么后遗症来,另外再从药房里拿些进补的药材给世子送到帝大去。”
木更正把头低的快要到地:“是,侯爷。”
这是个巨大的药房,宽敞的大厅左边是如中医店铺那样的高大木柜,足有三四米高,几个穿着青衫短打的健壮小伙站在柜台里恭谨地垂首问安。
右边是竹帘遮蔽的诊室,几个穿着白大褂的老头也在那里站着,脸上带着和煦的笑。他们是从各个医院退休的医师,是药房高薪聘请来的。不过在这里他们不称医师,而叫大夫。
沈慕转了一圈,表示满意,然后在众人的簇拥下进入了后堂。
后堂与前厅之间有一面巨大的大理石屏风隔开,屏风上是一个白胡子老头的雕像,沈云一问才知那是华佗。因为华佗发明了麻沸散,而且创建了大汉帝国的外科手术学,救了无数人的性命,故而被称为医祖!每个医院和药房都有供奉他的雕像或者画像!
真是一个充满了悖论和惊奇的时空。
沈云对什么都很好奇,保持着一颗谦虚的心,对药房里每个人都带着和气的微笑。不过他们的脸上似乎有些尴尬,对沈云行礼时也有些拘束。这点颇让沈云费解。
后堂是一个大庭院,院中种着花草。两边回廊上早就点起了明亮的灯笼,还有十几个杂役在两侧侍奉,院子的主厅里已经摆上了满桌精致的菜肴,细数之下有二十四样菜色,每一样都是美轮美奂,名头还繁多,沈云根本记不住。
不过这么多菜肴,真正享用的只有沈慕和沈云两父子。连沈武都是在邻桌重新摆了一桌稍微少点的饭食。
这还是沈云第一次和父亲大人一起吃饭,两人之间话不多。食不言寝不语是儒家教条之一。沈云自然更不会多说话。
吃完饭,摆上了茶点,叫上沈武和木泗,这才算正式开始谈话的时候。
此时已经是夜里戌时,相当于九点多点。平常这个时候,沈云在宿舍里也差不多该睡了。此刻更是有点昏昏欲睡。因为沈慕大多时间都是在和木泗说话,说的都是一些最近京都的新闻和药房的经营。沈武倒是习以为常地坐在一旁旁听,就苦了沈云了。练了一天骑术,本就有些疲惫,现在又在这里听天书一样听着不懂的东西,那份罪简直不是人受的。
沈慕发现了沈云的心不在焉,于是问道:“云儿,可是困乏了?”
沈云赶紧打起精神:“哦,是有些乏了,今天上了一天的骑术课。”
“嗯,那就先睡下吧。木泗,给世子安排房间。”
“父亲大人,孩儿想回学校睡。明日还有课要上……”
“明日不用去了。”沈慕说,“我已跟种祭酒说过,你这几日可以不在学校。”
“啊?”沈云奇道,“可是有什么事吗?”
沈慕点点头:“是的。明日,你陪为父去祭拜杜祭酒,然后我还要带你去看看我们渤海家族在京都的各处产业。”
沈云突然感觉一股被人注视的感觉,眼角余光扫去,却见木更正目光炯炯地看着自己,发现沈云的目光扫来,又赶紧低下头去。
“孩儿有几句话要对父亲单独说。”沈云突然想到公甫效的嘱托。
“哦?何事但说无妨,这里都是我的亲近之人。”沈慕不以为意地说道。
沈云有些着急,虽然不知道公甫效为何会有那样的嘱托,但从内心来讲,沈云还是相信公甫效不会害自己,他总隐隐觉得,杜祭酒遇刺一事的背后没有那么简单,于是鼓起勇气说:“孩儿恳请父亲大人明日不要去祭拜杜祭酒!这也是公甫大人的意思!”
“放肆!”沈慕突然用力一拍椅背,怒视着沈云道:“你可知自己在说什么?筱阙先生乃是为父的导师,当初若无筱阙先生指点,为父可能至今还在……”
说到这里,沈慕却突然停顿下来,收敛起怒容,冰冷着脸道:“尊师重道乃是我朝根本所在。你不想去就不想去,竟拿长者作谎,实在顽劣至极……罢了,明日之事毋须多言。你且先下去休息吧!”
“可是公甫大人他……”
沈慕不怒自威的神色让沈云止住了话头。
“是,孩儿谨遵父亲之意。”沈云悻悻地道。
他算看出来了,渤海侯就是渤海侯,决定的事,绝不会因为自己儿子的几句话而有所更改。更关键的是,这个儿子之前在他心里的印象似乎并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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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爷,您要带大公子查看京都产业?”沈云走后,木泗小心翼翼地问道。
沈慕若有所思,没有察觉到木泗对沈云的称呼变化,而是点点头道:“嗯,他再有一年就毕业了,这偌大的家当迟早是要交给他来打理的……”
“可是,二公子也已成年,侯爷真忍心让他单独分离出去?”木泗依旧低垂着头道。
沈慕霍然转头,目光如电地看向木泗,感受到那逼人目光的木泗将头低的更下了。
“木泗,你似乎有话想说。”
木泗深吸了一口气,似乎是鼓足了勇气,这才道:“侯爷,本来您做的决定,小人断不敢有丝毫异议。只是这世子之位实在关系甚大。大公子虽是长子,可风流成性,为人放荡不羁,族中众人一向不喜。侯爷您之前不也对大公子颇多微词么?可今次进京,似乎又对大公子有了改观,还让大公子陪您用膳……侯爷,非小人多嘴,凭小人在京都这数年的观察,大公子实在难堪大任,反观二公子,年少聪慧,足智多谋。今年就可获得渤海大学学士头衔,相比之下,高下立判……小人多嘴,这世子之位谁属还请侯爷细加斟酌!”
说完这番话,木泗已经快要把头低到脚面上了。
沈慕一直淡淡地听着木泗的话,最后冷笑道:“你这番话,可是夫人教你说的?”
木泗赶紧离座,单膝跪地急道:“小人惶恐,这确是小人自己所思所想,没有人教。”
沈慕却没有再多说什么,摆摆手:“罢了,你且先下去吧!我乏了,明日再说!”
“是,侯爷!”木泗不敢再多嘴,起身退了出去。
沈慕就坐在厅中的太师椅上,静默半晌,忽道:“小武,你是不是也有话对我说?”
刚才的一幕,沈武看在眼里,却一言未发。听沈慕问起,他弯腰拱手道:“回禀侯爷,小武没话可说。一切听侯爷吩咐。”
沈慕看了他一眼,竟而苦笑摇头,问道:“小武,你我主仆多年,早已亲如兄弟,又有什么话要憋在心里不说呢!我今次进京,无非就是不想再听夫人在耳边呱噪,可没想到了这里还是逃不开……小武,你觉得云儿如何啊?”
沈武沉默良久,缓缓道:“侯爷,世子似乎长大了!”
只是简单的一句话,但已经将沈武的态度立场表露无遗。他还称呼沈云为世子,而不是如木泗那般叫大公子。这种区别,沈慕一听便知。
“是啊,长大了。连公甫那种不轻易夸人的家伙都对他赞赏有加呢!依着以前他的性子,怕是也不会对药房那些伙计如此和气吧!”沈慕似乎是跟沈武说,但又好像是跟自己说。
又沉默了半晌,沈武忽然嗫嚅地说:“侯爷,明日祭拜之事,是不是暂缓……”
“哦?”沈慕抬头,“你是何意?”
“侯爷,我总觉得世子不像撒谎。也许真是公甫大人不方便明说,所以嘱托世子向侯爷发出警示……”
沈慕摆摆手,苦笑道:“我何尝不知云儿没有撒谎。看蔼成君今日那欲言又止的模样,我便窥探一二了。只是,明日祭拜,我却不能不去啊!”
沈武没有说话,而是静静听着。
“筱阙先生这一生,育人无数,最得意的弟子便是三人。你可知是哪三个?”
“知道。侯爷说过,筱阙先生平生最得意的就是能够教出胡公殿下,益公殿下以及侯爷你!”
“呵,我哪算得上先生的得意弟子啊,家里那点事都理不清楚。”沈慕自嘲地笑了笑,接着道,“胡公和益公都是先生的得意之作,如今胡公手掌飞骑、彪骑、飞鹰三支军团,益公又手握御林军兵权,两人同列当朝四大元帅,风光无限。两人又是同窗之谊,交情深厚。这次先生遇刺,两人大为震怒,誓要查出凶手。可是,这凶手真是这么好查的?
五年前乐丹城一战,飞骑军遇伏折损过半,检察院已查明是有内鬼通风报信,这才让匈奴人围歼得手,可就算如此又怎样?至今这个内鬼依旧杳无音讯。
小武啊,朝堂这衮衮诸公已经变啦。个个争名夺利,内斗起来比谁都厉害。就拿这次对罗马宣战一事,你以为就真的只是宣战与否这么简单吗?哼哼,若是真这么简单,陛下也就不用连夜将胡公殿下调到渔阳练兵了。”
沈武悚然一惊,喃喃道:“难道,陛下是担心……”
“不错。陛下是担心胡公与益公兵权太盛啊!京都地处北方,飞骑、彪骑、飞鹰又是骑兵军团,益公又手掌御林军,你让陛下如何不担心?”
“那这筱阙先生……”
“哼,肯定是那人所为。只有他才敢如此揣测圣心。此人必是我大汉之祸!”沈慕咬牙切齿,恶狠狠地道。
沈武露出担忧之色,道:“侯爷,若真是那人所为,你明日去祭拜筱阙先生就真的……”
“怕他何来!”沈慕长身站起,正色道,“师尊遇刺仙逝,作为弟子难道连祭拜都不允许了吗?这大汉还是陛下的大汉,而不是他的!”
“侯爷噤声,小心隔墙有耳!”沈武赶紧上前阻拦。
沈慕这么一喊,心里的郁结也释放了许多,低低叹了口气:“唉,胡公和益公得知我要进京谒圣,所以托人给我带信,希望我能代表他们一起去祭拜先生。如今匈奴蠢蠢欲动,他二人又被朝臣猜忌,实在无法回京祭拜,我也只好代替他们敬一敬这师道了!”
“那明日我亲自带队护送侯爷过去!”沈武正色道。
“哼,这是京都,堂堂天子脚下,我就不信他真敢明目张胆对我动手。你且宽心吧!只是,若万一有事,你记得一定要护得云儿安全!”沈慕脸上闪过一丝不忍,竟如交代后事的语气对沈武道。
“侯爷千万别这么说,小武……”
“唉,我就这么说说。你且下去吧,我真要去休息了!记住我说的话!”言罢,沈慕疲惫地走向寝室。
一灯如豆,沈慕高大但有些萧索的身影在灯下拉的很长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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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散手击,扶灵回乡】
这段时间的晨练习惯,让沈云不到六点就起来了。(.)在大汉帝国,应该寅时三刻左右。
天才蒙蒙亮,夏日的京都已经有点复苏的迹象。远远的从街上传来一些声响,显示着这个城市惊人的活力。
从檀香木的床上起来,沈云自己走到旁边的洗浴盆上洗漱。托穿越前辈圣祖皇帝的福,这个时代已经有了牙膏牙刷。牙刷是用猪毛和木柄制作的,牙膏则是装在盒子里。
塑料,这个被现代人深恶痛绝的东西在这里可是想见都见不到。
打开房门,与帝大校园完全不同的生活气息扑面而来。院子里的花草前,已经有仆人在打理。廊道、厅堂之间,也能看见许多来回忙碌的佣人。不过他们的脚步和动作都很轻,尽量不弄出声响。
沈云穿着短打服装走了出来,那些仆役佣人都惊讶地看着他,直到走到近前,他们似乎才想起要行礼。
“世子,早!”
“早安,世子!”
……
男人作揖行礼,女人则裣衽半蹲,他们的动作有些生涩,而且对沈云有些畏惧的样子。
难道老子以前就真的这么不受人待见?
沈云郁闷地摇摇头,脸上却是带着微笑朝他们一一还礼。快步走到了庭院一旁的小花园。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渤海侯家族的实力---在寸土寸金的京都,这间药房的规模和布置绝对都是按照贵族豪奢标准来建造的。
花园里的佣人就比较少,沈云走了一段,忽听前面有些动静。不禁走了过去,在一个假山前的空地上,沈武一身劲装,手握长剑侍立一旁,看着在空地上练的虎虎生风的沈慕。渤海侯沈慕一改昨日的雍容华贵的气度,掌中长剑上下翻飞,似入海蛟龙,似天中闪电。沈云也算是上过剑道课的,单看这份气势他就明白了,自己这个父亲的剑术造诣怕是比王戎只高不低。
沈武看见了沈云,面露惊喜,唤了一声:“世子,你怎么这么早起了?”
沈慕停下招式,反手握剑,看沈云也是一身短打劲装,不由也跟着露出了欣慰的笑:“你也起来晨练?”
沈云恭敬地走过去:“是的,父亲大人。孩儿没想在这里会遇上父亲,所以有些……”
沈慕摆手,笑道:“你以前可是最爱睡懒觉的,日上三竿,太阳都晒到屁股了仍不愿意起床。你母亲又宠你,连饭食都给你打到卧室……呵呵,说这些做什么,既然起来了,那就跟着一块练练,小武,给世子拿把剑!”
“不了,父亲大人。[]”沈云赶紧推辞道,“孩儿剑术不精,晨练之时还是活动活动手脚筋骨就行了。父亲的剑术出神入化,孩儿实在无颜在父亲面前献丑……给孩儿些时日,下次见父亲时再陪父亲切磋可好?”
沈云这是实话,在这个时代越久,沈云就越觉得自己往日的肤浅。剑术这种东西可不是像以前电影电视讲的那般容易,力道、准度、乃至于剑锋的偏转角度都有极高的要求,和沈慕对练,那纯粹就是找虐呢!
看沈慕那样,也不像是会为了讨好儿子而趴在地上装大马的父亲,压根就是一标准的严父。看了沈云的剑术后,没准还会恨铁不成钢,当场把他给废了也不一定。
沈慕听他说的诚恳,也不勉强,笑道:“活动手脚筋骨也好。小武,你陪世子去练几趟拳吧,这里不用人服侍了。”
“是,侯爷。”
“父亲大人,孩儿告退!”沈云有礼地退过这块空地,在另一处找了个僻静的地方,与沈武分别站定。
“世子,你最近可学得什么拳术?”沈武看沈云气息淡定地站在那里,不由好奇问道。
沈云知道沈武乃是跟随父亲最久的仆人,父亲的剑术已经是如此精绝,想必这个沈武也差不到哪里去。他也正想学点这个时代的格斗技巧,所以老实地说:“嗯,最近在帝大遇上一个导师,教了我一些简单的格斗技巧。”
“哦?那好,我们对练试试!”
沈武将前襟一撩,塞进腰带里,然后双拳一握,脚步分蹬,瞬间冲到了沈云面前,一拳如雷霆来袭,直扑沈云胸口。
沈云没想到沈武说动手就动手,心底小小惊了一下,不过手脚上却不慢,这近两个月不间断的晨练总算是出了成果,沈云此刻的身体比以前壮实不少,灵活性也有了极大的提高。面对沈武的重拳,他后退一步,右手抬至胸口,左手手腕贴了上去。看似是要硬挡这一击。
看这起手,沈武就有些失望了,根本毫无章法嘛!转念间,沈武已经卸去一半的力道。
可就在两拳甫一相交之时,沈云后退的右腿发力,身体似陀螺一样旋转向前旋转了360度,贴着沈武击来的右拳转了前去,抬至胸口的右手已经屈臂成肘,重重打向沈武的太阳穴!
沈武大吃一惊,这种怪异的攻击方式是谁教世子的?
不及多想,沈武立即一个铁板桥,往后弯下腰去,堪堪避过这一击。不过他心头好胜心已起,想当年沈云在他手下可是连一招都过不了的,现在却逼得他如此狼狈,实在让他有些无地自容。所以在弯腰下坠的同一刻,右腿似鞭地抽向了沈云。
此刻沈云与沈武是极其接近的,几乎就是身体贴着身体的情况,所以这一记鞭腿他避无可避,只能用左臂屈肘硬挡。
“嘭”一声后,沈云身体晃了晃,连带胸腹都有些翻江倒海的感觉---沈武这记的鞭腿可没保留,十足十的力道带起的震荡让沈云有些受不了。幸好有这两个月的锻炼,否则单是这一下,沈云就非倒地不可。
不过还没有结束,格挡下这一记鞭腿后,沈武腰身一拧已经翻转过来,刚刚站直身体,沈云已经似闪电般扑至,左拳画圆前袭,右臂屈肘猛击。招招直奔沈武的要害。
沈武顿时有些手忙脚乱,不过常年的习武让他有着超乎常人的反应速度,虽然有些左支右绌的狼狈,但总算没有被沈云完全击中。
沈云发挥出了泰拳的肘击、膝撞,跆拳道的长踢,以及中国小擒拿手中的抱摔,一阵疾风暴雨般的击打之后,沈云大步一踏,单腿挤进沈武两腿之间,拦腰一个“鲁达拔柳”,爆喝一声,将沈武竟然抱起来,摔了出去!
“云儿住手!”沈慕的清啸从旁边传来,原来他还是关心沈云最近的情况,所以偷偷过来看看,却看见沈云竟然如此勇猛,不禁出声叫道。
那边沈武并没有被摔倒,在摔出去的瞬间,他已经在空中做了个翻转的动作,然后站住了身形。只是他似乎还有些懵懵的感觉,气息不乱,但脚下有些踉跄。他稳了稳心神,抱拳对沈云急道:“世子,教你的导师名唤何人?这种格斗方式小人从未见过,可否给小人引荐一下?”
沈云累的够呛,气息都有些不均匀了,但看沈武的气息却依旧绵长持久,心里不由苦笑,看来这身体素质还是有待提高啊!
听他问起,只好道:“导师他老人家已经仙逝了,我也是去年才得以偶遇,从他那儿学了几手这种格斗术,似乎叫散手。”沈云瞎诌道。
“散手?”沈武喃喃自语,脸上失望的表情却是显露无遗。
沈慕走了过来,眼光里已经充满了慈爱:“云儿,这套散手很对你的性子,你以后要多加练习。知道吗?!”
“是,父亲!”
“不过,为父刚才看了一下,这套散手招招欲置人于死地,攻击狠辣,一往无前,虽然正合你放荡的性子,可终究是过于毒辣,完全没有儒家宽宥为本的道理所在。以后若非逼不得已,不能以此出手,万一惹下祸患可是大大不妙。为父这些话你必须牢记!”
“是,孩儿牢记!”
沈云发现,这武功也是不分国界和时空的。当初教自己功夫老头也是这么告诫自己的。
沈慕拍了拍还在一边懊恼失望的沈武,笑道:“好了,别想那些了。收拾一下,去祭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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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对京都只是粗略的朦胧印象。今日才彻底感受到这个东方第一都的豪华气派。
京都,又叫雒阳。分为内外两城,环环相扣。圣祖时曾发动民力三十万,挖通了运河,使得黄河跟洛河相连。黄河水穿行城中,成为帝国重要的京都运河区。洛河则从北面的端门贯穿到南面的午门,形成对京都雒阳内外两城的护城河功效。帝国各地许多地方的物资都是通过这条水道运送到这个天下之都。
运河最宽处两百米,有六座石板桥横亘其上,其中最高最大的一座称为天桥。运河最窄处也有一百米,设有码头七个。每个码头上都盖有两座对称高耸的塔楼,楼高六丈,可屯兵一千。塔楼下就是密密麻麻数之不清的楼宇仓库。
壮阔的运河上,千帆竞渡,百舸争行,往来如织。银白色的帆在太阳下闪闪发光……好一派盛世豪华景象!
雒阳城的中轴线是在整个都城的偏西部分。定鼎门大街直从南边的天阙门直通内城。内城就是皇城,皇城周围有一条一百米宽的护城河,河上架有高桥。
汉人遵循“天人合一”思想,使雒阳城遵照“天上七星,地上七天”的原则,建有天阙、天街、天河、天桥、天门、天宫、天堂七个地标式建筑。而且这七个地标分别与北斗七星相对,是京都雒阳城的标志性建筑。
洛河作为主要的运河,其南北两岸分别设了北市和南市,其中尤以南市最为繁华。在南市各坊之间,胡商遍地,商馆多不胜数。宛如回到现代的上海黄浦江畔。
在洛河的东西岸,则是连绵不绝的房屋聚落,各种街道宛如密密麻麻的蜘蛛网,铺成在城中的每一个角落。
“这是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神都!”沈云骑在马上,看着身边的一切,由衷感慨。
他们此行的目的地在城西,靠近雒阳城中唯一的人造山---宫虞山附近。
宫虞山是当初用挖掘护城河的泥土堆积出来的。上面长满了茂盛的林木。林木掩映间还能看见不少巍峨的庙宇殿堂,间或还有些青瓦小楼点缀,端是个静心养气的悠养之所。
“东富西贵,城东多为富豪之家。城西则多是贵族居所。侯爷在宫虞山下也有一套别院,不过很少回来住,都是木更正在打理。”旁边沈武跟沈云低声解释着。
沈云缓缓点了点头,却不多说话。
这次跟随父亲去祭拜杜祭酒的随从有二十人之多。除了沈武,还有四个精壮的汉子也是从渤海郡带来的下人。其他人都是木更正安排的仆役。这些仆役都没有骑马,而是挑着担子,紧紧跟在马后。担子里都是送给杜祭酒家里的礼物,当然,缺不了香宝蜡烛之类。
杜祭酒的家就在渤海侯别府的旁边。这是一条安静的有些过分的街道。和之前大路朝天,热闹无边的场景形成鲜明对比。街口有两颗高大的梧桐,枝繁叶茂。知了藏在上面,不停的呱噪,更增添几分夏日的燥热。
“这条街上,一共只有四户人家。渤海侯别府,临淄侯别府,淮南侯别府,最后一家就是杜先生的府邸。”沈武说。
经过自家宅院时,沈云看见门口已经有两个仆童小厮站在门口奉迎,但沈慕看都没看那里一眼,径自穿过自家大门,往最后面那栋相对要小些的房子走去。
“杜府”两个字是用粗体篆书写上去的。匾额很大,匾额下方还有一个朱红色的大印。整个大门显得大气又不失儒家风范。门口没有镇门的石兽,只有几块已经磨得光滑的拴马石。门口立柱上还挂着素白色绸带。匾额上方更有白色大花。一切的一切都显示着这家主人去逝的哀凉。
所有人下马,沈武已经率先走上去,敲响带有硕大铜钉的大门。大门开处,一个全身缟素的白发老者颤巍巍地出现,睁着迷蒙的老眼问道:“敢问客从何来?”
不待沈武说话,沈慕已经抢先上前一步,拱手道:“忠伯,我是清泉啊!”
叫忠伯的老者看了好一会儿才露出恍悟的喜色:“哦,是清泉啊!你,你怎么来了?”
沈慕有些激动,上前握住老者枯瘦的手说:“我本上京谒圣,路上听闻先生遇刺身故,所以有些迟了。忠伯,家中还好?”
忠伯长叹了口气:“清泉啊,你来迟了。主母一家在月前已经搬回庐州去了。如今这栋宅院里只剩我一人看管而已。”
沈慕一怔,忙道:“怎会如此?师母为何要走?”
“具体我也不详。只听说庐州家中有些纷争,等老爷过了头七便扶灵回去了!”
“什么?先生灵柩也运回了庐州?”沈慕惊讶。
“不错。清泉啊,老爷一声育人无数,可到了却只有你一人来祭拜,也真不知这世道是怎么了……唉,人走茶凉,世事无常啊!”说着,老者反手拍了拍沈慕,低语道,“若是清泉有心,就到里面老爷的灵位前上柱香吧!”
【第二十章 惊天变,鸿庆楼上】
斗角飞檐,大殿回廊。这是典型的汉家建筑。假山花园,清流溪水环绕,一派宁静祥和的风光。这是渤海侯别府的景色。
沈慕带着沈云行走在这里。气氛有些压抑。
“云儿,等会儿让你武叔再带你去我们渤海家族在运河的港口仓库,之后就回学校吧!”
“父亲,您呢?”
“我就住在这里,等待陛下召见……这里离先生近些,每日也好过去上柱香。”沈慕黯然说。
刚才忠伯让他们进去上香,沈慕在杜祭酒的灵位前差点哭晕过去。这种师生情谊,沈云多少很难理解,但却很能感受---一贯文雅高贵的渤海侯,竟然如小孩一样痛哭失声。周围没有任何外人,这不是表演,而是发自肺腑的感情。
别府环境还算清幽,更有木更正留下的几个仆人每日打扫,倒也还算干净。沈云也不知道该怎么劝慰父亲,只好随着沈武出来。
门口的街上,行人稀少。不论是淮南侯还是临淄侯,都很少回这栋别府居住。他们像沈慕一样,只有上京谒圣的时候才会在这里小住时日。
不过今日临淄侯府上的大门开着,许多下人正在搭建木梯,准备打扫府门高处的灰尘。还有一些人进进出出,显得很是忙碌。
一个略胖的白面中年男人,穿着墨绿长衫,站在门前大声指挥:“那边那边,哎呀,你们怎么这么笨呐!就是匾额上头嘛!”
“把灯笼给我挂上,快点。”
“你个死丫头,手脚这么不利索,打碎了东西,夫人心善不打你,我都要打死你啊!”
……
沈云心中一动,转头对沈武道:“武叔,临淄侯夫人是不是父亲的姑姑?”
沈武怔了一下,回道:“是的。不过不是至亲,只能算是堂姑姑罢了。世子问这为何?”
“两家还有走动吗?”
“没有。侯爷继承爵位之时,如小姐那一脉没有男丁,所以只遣人前来道贺。不多久,如小姐就嫁给了临淄侯,出嫁从夫,之后两家就没有什么来往了。”
“渤海侯家与临淄侯家关系不和?”沈云奇道。
沈武苦笑道:“岂止不和。本来三年一次的谒圣临淄侯与渤海侯是应该一起前来的,但因为当年的一些事情,两家纷争到现在都没有调和,所以两家也就不再来往了。”
沈云没有问是什么纷争,而是奇怪道:“那为何今次他们开始打扫别府呢?难道是临淄侯要来?”
沈武想了想说:“应该是吧。临淄夫人在帝大任教,平常都有起居所在,是不会来别府居住的。那张炯如此着急的打扫,想必是临淄侯快到了。”
“张炯?那个胖胖的男人吗?”
“嗯。他是临淄侯在京都产业的掌柜,跟木更正差不多。[.超多好看小说]”
对面那叫张炯的中年男人忙的脚不沾地,也没注意这边有两个人不住朝这里打量。
沈云只是疑惑,但也没多想。骑上马准备离开。沈武则吩咐剩下的三个家养下人之一的沈三好好照顾侯爷。之后也跟上了沈云的脚步。
沈三是个健壮的小伙,见沈云时总是带着一种憨厚的笑。是沈武的堂侄。听了沈武的吩咐也只是耿直地答应着。
……
运河周边的繁华在中午时分达到最炽。周遭行走的脚夫,拿着算盘的帐房,骑在马上挥舞马鞭的监工,还有来来往往的行人,构成一副无比壮丽的神都繁华景象。
沈云和沈武挤在人群里,只好下马行走。不时间,还能看见一队队蓄着络腮胡的胡人商贾,他们也穿着汉装,声嘶竭力地朝运河上的商船高喊。古怪的腔调和詹姆斯类似。
运河上的远程商船最矮的也有十米高,长达二十多米。据说帝国的战舰更加巨大,最雄伟的帝国号更是巨无霸,长一百二十米,宽五十米,高十八米,几乎快和现代的航母一般大小!
这么多商船是不可能全部停靠在码头上的,所以两百余米的运河上密布着商船,他们按照顺序进入港口码头之内卸货。而有些等不及的商家,就会雇请一些小船,从岸边就驶过去要将货物先卸下来。当然,这种行为也是要经过船舶司批准的。
在运河塔楼下,总有许多穿着朱红官服,戴着官帽,腆肚巡视的船舶司官员。每个见到他们的商贾,都会客气地避过一旁,满脸谄笑地将宽袍下的手伸过去。那些船舶司官员也就和蔼与骄傲地一笑,同样伸过手去,寒暄几句又收回手来,继续前行。
至于袍袖底下两者之间有没有什么勾当,那就不得而知了。
“武叔,我们在这里有港口?”
虽然只是管中窥豹,但沈云已经看出来了,这个运河港口绝对是利润极其丰厚的所在。那么多商船,可正规港口只有七个,谁家在这里拥有港口,那富可敌国只是时间问题。
沈武回答:“是的。我们在南边有一处港口,不过商船只有三艘。”
沈云忽然指着一个港口上空的旗帜问道:“武叔,那是什么旗帜?”
那是一面用鸟篆体写出来的字,可七弯八扭,沈云也不甚认识。这个时代有皇旗他是知道的,但这面旗帜通体金黄色,字体却是黑色,明显不是皇家旗帜,为什么能挂这么高?
沈武道:“那是鄢家的商旗。这三个港口都是属于鄢家的!”
鄢家?鄢如月的父亲鄢准?
沈云第一次体会到方誊所说的,鄢家富可敌国,乃大汉第一首富的具体概念。运河七个港口,鄢家独占其三,用日进斗金来形容鄢家的财富已经是**裸的侮辱和诽谤,富可敌国都算是轻的。[]
沈云甚至在想,不知道比尔盖茨和鄢准比起来谁更有钱?后面得出的结论是:一样有钱,或许鄢准还略胜一筹。因为比尔盖茨开的是公司,很多财产是属于公司的,但鄢准可是封建社会的金融巨头,只要是鄢家的产业都算是他一个人的。
沈家的港口在运河最南边,同样是商船云集,人声鼎沸。负责这里的是沈家一个家养下人,年过五旬的沈湛。
这是一个精明到极点的老头,两只眼睛里常常会放出商人特有的精明与狡诈,看见沈武带着世子过来,忙派人先管理着,自己将沈云两人领到了港口边的一个大酒楼上面。
“鸿庆楼?”沈云看见这个名字时吃了一惊,这不是他当初跟詹姆斯打架的地方吗?小东尼还说这里的菜是整个京都最好吃的呢!
“这酒楼也是我们的产业吗?”沈云问道。
回答的是沈湛,他笑眯眯地说:“世子说哪里话,这鸿庆楼是鄢家的产业,只是开在此处,我们沈家沾了就近的便宜罢了,包下这一层只需一个金币,往常船舶司的人来往,我们也都是带他们到这里招待的。从这里能够俯瞰港口全貌,下面人多杂乱,让世子挤着就不好了。”
沈云点点头。鸿庆楼有六层,比运河最高处的灯塔也只低了四五米。从最高处的望下去,下面的人声的确稀少了许多,那些卖苦力的脚夫更是如蚂蚁一样往来。
沈云想,自己当初不也是下面蚂蚁的一员吗?那些高高在上的富豪们,是不是也曾像现在的自己一样,俯瞰过呢?
就在这时,一个奇怪的腔调在楼梯口处响起。
“我们就想去上面聚会,为什么不让我们上去?”
沈云忽然觉得这个声音有点耳熟,正要去看看,一个更熟悉的声音响起。
“这位堂倌,我乃锦公子孙马固,欲与几位友人在此喝酒饮宴,上面寂静无声,想必还有空位吧?既然有空位,何不让与我等一席之地呢?我愿出双倍价钱!”
堂倌小二尴尬地声音说:“哎哟,原来是马公子!小人有眼不识泰山,还望恕罪……只是,这楼上确实已经被人包下了。主人家不想别人打扰……我们做买卖的讲究一个诚信,进门即是客,既然已经答应了人家,即使您出十倍的价我们也不敢再转给您啊!要不,您下次请早!”
不得不说,这个堂倌小二还是很会说话的。而且这个时代的商人讲究一诺千金,唯利是图也是有底线的。
沈云微微一笑,精明的沈湛已经看见,低声问道:“世子可是认识那锦公家的人?”
沈云冷哼一声,却不说话。他实在不想见马固。这个小子自以为是锦公的子孙,又有些文采,所以屡屡看自己不顺,那晚篝火晚会上的情景他还历历在目。
沈湛已经看出了自家世子并不喜欢马固,所以也就不动身了。在往常,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沈湛还是好说话的,让一桌就让一桌嘛,生意人讲究和气生财,何况锦公的子孙也算有些来头,没准这个面子卖下了,以后还能跟锦公家族拉上关系呢!
楼梯口的争吵声还在继续,那古怪的腔调,沈云一听就是小东尼。还有其他几个人,有些杂乱,沈云也没有仔细去分辨谁是谁。无论他们怎么说,堂倌小二就是不让他们上去,即使马固威胁要去找掌柜老板,这小二也依然固执不让步。在现代,这样忠于职守的人可是少了。
“湛叔,如果这酒楼掌柜真要辞了这堂倌小二,咱可得把这人请了去。人才啊!”沈云淡淡说。
沈湛了然,精明地点点头道:“世子说的是。小人明白。”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至极的声音出现了。
“小童,你上去跟上面的客人商量一下吧!如果他们不同意,我们走就是!”
堂倌小二,有人也可以称之为小童。这小二似乎惊讶了一下,突然道:“呀,原来是小姐……好好好,我这就上去跟客人商量一番!”
“鄢如月?她怎么跟马固他们混在一起了?”沈云的心情没来由地阴沉下来。
堂倌小二走过来,还不待说话,沈云已经走到楼梯口,朝下面大声道:“原来是诸君到了,云先来一步,倒是自专了些。来来来,请上来!堂倌,上好酒好菜!”
“好嘞,客官您稍等。马上来!”堂倌一看事情解决了,高兴的屁颠而去。
“沈渊让,你怎么也在这儿!”
上来的人有五个,除了马固、小东尼,还有周惠和鄢如月,另外一个却不是步婵,而是诸葛允。转念间,沈云已经有些明白为什么鄢如月会跟他们在一起了。
肯定是马固想约鄢如月,又怕被拒绝,于是让诸葛允邀请他的表妹周惠。而周惠是肯定会带上好姐妹鄢如月的。至于小东尼,听说小东尼是跟马固他们一个宿舍的。小东尼又是对鸿庆楼的菜情有独钟,于是五人会来这里也就顺理成章了。
想明白这些,沈云也觉得有些轻松。笑着对他们五人道:“今日来看看自家的港口,所以顺便就来这里了。如月,听说这鸿庆楼可是你家开的,呵呵,我请你吃饭,算不算借花献佛啊?!”
鄢如月看见沈云就有些激动,看他有说有笑,似乎摆脱了慕容婉莹对他的影响,顿时也是高兴至极,笑道:“你若觉得不妥,我让掌柜的送你一壶陈酿就是。这样我也算入伙蹭饭了,你看如何?”
“哈哈,妙极妙极!”沈云拍手笑道,“那就却之不恭了,来,坐!”
那边周惠也跳了过来,笑道:“沈渊让,渤海侯呢?你昨天一夜没回,可是去别府了?”
说到别府,鄢如月忽然想起什么,问道:“渊让,你家别府可是在宫虞山下,与临淄侯别府相对?”
“是啊。怎么?”
“哦,那你等下要回别府吗?”
沈云挠挠头:“应该会回去吧!”
鄢如月笑道:“那好,我跟你一起走。”
沈云愕然:“干嘛?这就跟我走了?我可没钱做聘礼的!”
鄢如月俏脸一红,嗔道:“胡说什么啊你,是我的导师今天回别府居住,我正好有些问题想问她,所以想登门拜访一下罢了!”
沈云故作懊恼地一拍脑门,丧气道:“唉,自作多情了!”
惹得周惠和鄢如月齐声娇笑。
他们三人旁若无人地调笑,似乎将马固、诸葛允还有小东尼都忘记了。沈武和沈湛,在那些人上来之前就已经起身,站在了沈云身后,一看便知是下人,倒也没人去看他们。
马固气急败坏地拉着小东尼在另一张桌上坐下,恨声道:“渊让君,这里临窗景色不错,要不一起坐过来吧!”
沈云看了那边一眼,微笑道:“不了,这里江风习习,倒也凉爽!”
两人简直势成水火。诸葛允这次却没有对沈云冷言冷语,而是笑道:“渊让君,今日在下做东,可否赏面移步一叙?”
他的笑带着真诚,反而让沈云有些不好意思了。正要答应,突然从楼下闯上一个人来,正是早上刚刚分别的沈三。
沈三望见沈云,奔跑过来单膝跪地,脸上惶急地道:“世子,快,侯爷他,他快不行了!”
“什么?!”沈云轰然站起。所有人皆是一惊。
沈武更是一把揪起沈三,咆哮大叫:“沈三,你胡说什么?侯爷,侯爷怎么就不行了?”
沈三被沈武提在半空,带着哭腔说:“武叔,你和世子走后,侯爷心绪不宁,说是要再去先生家看看,他不让我跟着……可是去了没半个时辰,忠伯却满身是血地闯进别府,大叫有刺客。我带人赶过去的时候,就看见,就看见侯爷全身筋骨都被折断,背心还插着一把剑……世子,快回去吧!侯爷他……他快死了!”
说到后来,沈三已经泣不成声,沈武一松手,他哭瘫在地。
而沈云,在他没有说完之际就疯了一样冲下楼去。沈武沈湛紧随其后。
鄢如月和周惠也是震惊莫名,对视一眼也急忙跟下楼。
诸葛允喃喃道:“渤海侯在京都遇刺?天呐,这可是……不行,我得跟去看看!”
马固也一脸惶急,拉上小东尼一溜烟地跑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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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故事还算紧凑,不拖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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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丘山铠,内阁中旨】
日暮时分。残阳如血。
原本幽静祥和的渤海侯别府,此时一片肃杀。
沈云已经将马赶了又赶,催了又催,甚至踢翻了两三个街边的小摊子,惶急飞快地赶回来。可最终,还是连沈慕的最后一面也没有见上。
木更正耷拉着眼帘,佝偻着本就消瘦的身躯,跪在沈慕的尸体前。十几个仆人惶恐地挤出几滴眼泪,跟着跪在一旁。
沈云迟疑的脚步迈进大厅时,四五个身穿朱红官服,头戴乌纱冠,身配绣春刀的汉子登时齐齐转头望向他。
其中一个脸庞周正,皮肤黝黑的中年男人,一甩身后黑色披风,大步走到沈云面前,抱拳躬身道:“世子,节哀!”
沈云的脚步有些迟疑,眼神里闪烁着犹豫。似乎没有看见这个人,而是茫然地盯着躺在大厅里的沈慕。
宽大的白布将他的身躯覆盖,露出的脸上没有人和表情,只有嘴角还残存的血迹让人望之惊心。
这就是自己在这个时代,认识还不超过三天的父亲!
三个月前,沈云刚刚失去过一次父亲,也失去过一次母亲。当再度面临这个情况的时候,沈云似乎已经有些麻木了。
沈慕是他的父亲,但父子之间的亲情却还没来得及培养。或者说沈云还没来得及将这个雍容华贵的男人当成自己的父亲,他就去世了。他实在无法立即悲伤起来,或者说,他有些手足无措,不知道此时自己该是什么样的心情去面对。
所以,他的脚步犹豫着,矛盾着。
这一切,都看在那个黑脸汉子的眼里。
“世子,节哀!”那黑脸汉子再次踏前一步,大声道。话音里多了一丝不满。
沈云有些茫然地看了他一眼,问道:“你是?”
语音里带着一丝难言的哽咽和苦涩,直到这时,沈云才意识到,自己似乎真的很悲伤。
“在下巡城司巡检唐秣。特别处理渤海侯遇刺一案。”黑脸汉子唐秣深深看了沈云一眼,躬身道。
“遇刺?对!遇刺!”沈云忽然想起什么了,一把抓住唐秣的胳膊大吼:“有人行刺渤海侯,他杀了我父亲!快把他们给我找出来,老子要剁了他们,不,要活剐了他们!诛九族,不,十族!诛十族!!!”
“世子,世子……”沈武从后面一把抱住了已经快要暴走的沈云,哭泣着道:“世子莫要乱了分寸,侯爷走了,您更要挺住。这个家,以后就靠你了!”
跪坐在地上的木更正突然从地上跳了起来,原本猥琐的眼睛里绽放出让人心悸的光芒,枯瘦的手臂指向沈云,嘶声竭力地大喊:“唐大人,是他,就是他派人行刺侯爷!我能作证,我要告他!沈云阴狠狡诈,弑父夺位,简直天理不容!”
“轰”一下,沈云的脑子顿时懵了。(.无弹窗广告)瞪大的眼睛看着木更正,脑子里却是一片空白。
随后跟进来的周惠和鄢如月正好听见这句话,顿时站在当场。马固他们三人却只听见个大概,小东尼用怪异的腔调嚷嚷:“咦,抓到刺客了吗?让我看看,让我看看……”
沈武原本通红的脸颊瞬间煞白,怒喝:“木泗,侯爷刚刚薨逝,我本不想与你纠缠,但你若再从狗嘴里吐出半个污蔑世子的脏字,我立即将你执行家法!”
沈武还是第一次直接称呼木更正的姓名。这在汉礼里,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沈武一直不喜欢木泗,但最起码在人前还会喊一声木更正。可是这次,沈武真的生气了。
木更正却冷哼数声道:“侯爷今日一早才决定来这里祭拜杜先生,中午才决定在别府小憩数日,可下午就出了事。偏偏沈云在此刻还不在。试问,此刻在京都,除了大公子还有谁最想置侯爷于死地?!”
说到这,木更正又转头向唐秣拱手道:“唐大人,你抓住的那名刺客不是也有口供吗?请拿出来就是!”
抓住了刺客?
沈云如被电击,一下清醒过来,死死瞪向唐秣:“抓住了刺客?在哪儿?在哪儿?”
唐秣的黑脸上露出一丝尴尬,恶狠狠地瞪了木更正一眼,这才对情绪有些激动的沈云道:“世子莫急,刺客是抓住一名,不过还没来得及审讯,已经送往巡城司,稍后……”
“唐大人,刚才那刺客已经招供就是沈云指使的么!既然如此,为何此刻还不将此疑凶拿下?”木更正大声道,“莫非唐大人在这天子脚下还能只手遮天!!!”
“木泗!”唐秣终于也爆发了,怒喝道,“渤海侯遇刺身亡,此案事关重大,岂是凭一人之言就能断定?我等公门中人尚且如此谨慎,你一个下人又怎么能为我等做决定!木泗,沈公子乃是渤海侯世子,也就是下任家主,你如此言之凿凿此事乃沈公子所为,如果没有那可是谤主之罪,按大汉律要杖毙当场!你真肯承担?”
唐秣的怒喝让木更正原本挺直的胸膛稍弯了弯,随机又道,不过语气却是软和了许多。
“唐大人,在下只是一时激愤。那刺客之语我与诸位伙计都有听见,是以一时嘴误。还请唐大人秉公处理,尽早还我家侯爷一个真相……”
他口口声声让唐秣秉公处理,可话里话外却一点没有否认沈云买凶弑父的事情。
沈武气的已经浑身发抖,又痛心沈慕去世,一时间竟然僵在当场,语咽不能言。精明的沈湛却明白这件事实在复杂透顶,识趣地没有搀和进来,而是开始张罗着让周围的下人去腾挪地方,好让沈慕的尸身有一个更加合适的安放地点。
其他人根本插不上话。马固冷眼旁观,不发一言。周惠紧紧抱着鄢如月,小脸煞白。鄢如月皱着秀眉,担忧地看着沈云。诸葛允却托着下巴,仔细打量着四周。唯有小东尼显得有些悠闲,不住踮脚想要张望一下沈慕的尸身。
他们都被巡城司的官吏推在大门附近,不许靠近。
这边过了良久,沈云才总算平复心情,沈武缓步过来,低沉地道:“世子,侯爷不在了,您看该做点什么?”
沈云摇摇头:“武叔,我现在很乱,脑子里一片空白……你看着办吧!”
“我已派人快马通知夫人,月旬前后,夫人就会赶到京都。”站在厅中一角的木泗忽然扬声道,“唐大人,不管沈云是不是凶手,但于情于理,您似乎也应该带他回巡城司做一些调查吧?”
沈武终于忍无可忍,暴跳而起,健壮的身躯如利箭一样蹿到木泗身前,闪过面前的两个仆人,直接一拳将木泗砸躺在地上,嘴里暴叫:“你这背主的畜生,我今日就替侯爷执行家法!”
沈武的速度已经算非常快,但却有人比他更快。唐秣在木泗倒地的下一秒就出现在了沈武身后,伸手一拦,顿时将沈武接下来的拳脚都挡了下来,然后顺手一带,便将沈武绊了个趔趄。沈云忙上前扶住,嘴里道:“武叔,不要冲动!唐大人自会还我一个清白!”
木泗倒在地上,嘴角流出了鲜血,却依旧冷哼哼地嘿笑道:“沈武,莫不是行刺侯爷之事你也有份?所以听我揭穿就这么激动?”
“够了!”唐秣黑脸上都是蓬勃的怒火,他按住腰间的绣春刀,喝道:“木泗,事情一日没查清之前,沈云就是渤海侯世子,你身为下人若再多说一句话,某立即以欺主犯上之罪将你锁拿!你可听清?!”
木泗神色一紧,低下头不再吭声。
这时,门口一阵骚动。沈云转头望去,却见进来一队铠甲森然的军人。
这还是沈云第一次看见这个时代的军人。红色的翎羽在圆盔上闪动,身上的银色丘山铠(注1)异常威武,紧束的腰带之下是包裹着铁制胫甲的链叶甲裙,长筒镶有铁片的马靴敲的地面嚓嚓作响。
这些军人全部都握着长枪,配有腰刀,一进门就将包括周惠在内的所有人都挤到一旁,气焰颇为嚣张。
为首一人,头上有两根红色翎羽,头盔下的脸庞仿佛钢铸的一般,没有一丝表情。胸甲上有一个异常醒目的标志---一只张牙舞爪蟠龙形徽章就在右胸上!
一看这人,黑脸唐秣顿时有些怔住,快步迎了上去,恭敬地弯腰行礼道:“刘少校,不知何事惊动了近卫军?”
这个叫刘少校的军人铁着脸,也不看唐秣一眼,**地道:“渤海侯遇刺,陛下震怒,已下旨全城禁严。我等受将军军令,立即带渤海侯世子沈云往近卫军营复命!”
唐秣脸色一暗,站直身体道:“刘少校,渤海侯世子沈云与此案有所瓜葛,我巡城司也奉命查办此案,所以世子不能跟您走。我得带他回巡城司协助调查!”
刘少校似乎没有那份耐心跟唐秣多说话,事实上,看他那板正严肃的脸,很可能他也没那个耐心去解释这么多,直接挥手:“行动!进!”
在刘少校说出“行动”的时候,一众军人已经将长枪整齐密集地已经对准了唐秣等人。等“进”字出口时,所有军人也跟着大吼一声“进”,如林推进的枪阵顿时散发出逼人的杀意!
“慢!”唐秣“铿”一声抽出腰间绣春刀,其他几个巡城司的官吏也纷纷抽刀,挡在唐秣身前。不过军人和普通检吏的素质对比非常明显。他们虽然也气汹汹地等着如林推进的军人,但那只是煞气,而不是杀气!
刘少校这才用正眼看了一下唐秣,森然道:“你想阻拦我等?”
唐秣黑脸上都是煞气,哼道:“刘少校,你是军人,我等却是治吏,按说本是井水不犯河水。我等自谓也非大汉近卫军的对手!可渤海侯遇刺,事关重大,我唐秣身受查案重任,却不能坐视少校将人带走。再说,韩将军与渤海侯有旧,自然也不希望他的子孙被莫名冤枉吧?”
沈云在一旁听的云山雾罩,这个傍晚的太多事情都让他有些无法接受。还是沈武在旁边低低解释,沈云才明白过来一些。
原来京都雒阳是分军政两种体系的。一般来说,近卫军是守卫皇城安全的军队,对于民政和治安一块都是由巡城司和雒阳府负责。当然,全城禁严的话,近卫军就要协助巡城司检吏封锁城市各个要害。只是,军是军,吏是吏,绝没有军队插手帮检吏抓人的理由。
渤海侯中午遇刺,到了傍晚这事就宣传的满城皆知了。甚至连沈云买凶弑父的消息也不知为何传到了近卫军第一镇少将韩?耳朵里。
禁卫军的统帅是益公刘珂,而益公刘珂是渤海侯沈慕的至交好友。虽然益公刘珂现在不在京都,但韩?却知道此事不论真假,必须先将沈云保住。所以就派了第三曲曲长刘桢前来。
刘桢是个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的军人,见有人阻拦,也不再多话,突地抽出腰间佩刀,就要下令动手。那边周惠却尖叫出声:“刘桢,不要!”
刘桢转头看去,正看见满脸煞白的周惠站在人后朝他拼命摇头。
“端平公主?你怎么在这儿?”刘桢刻板的脸上终于有了点反应,露出惊讶地道,“来人,护送公主殿下离开此地!”
“是!”立即有两个军人走向周惠,也没有什么怜香惜玉,只是抓住周惠的两只藕臂往外拽。
周惠一脚踹开一个士兵,大叫道:“刘桢,你不能动手……无圣旨而在京都与巡城司动手形同造反,你会被诛九族的!你放开我,你们放开我!”
周惠这句话果然起了作用,刘桢不禁犹豫了一下。那边马固和诸葛允也赶紧抢上前,推开那两个似铁塔一样的士兵。那士兵见他们没有带武器,也就没有伤他们,退开几步回头看向刘桢。
就在这时,又有人从渤海侯别府门外冲了进来。却是一队穿着和唐秣衣服一致的检吏。
带头的是一个白面书生式的人物,见里面剑拔弩张的气氛不禁吃了一惊,大叫:“且慢,我有内阁中旨(注2)!”
唐秣看见来人这才大松一口气,忙收起绣春刀。看得出来,这队近卫军给了他非常大的压力。
“文川,我在这儿。陛下有何旨意?可是让我等带沈云回巡城司?”唐秣高喊。
来人叫陈乐,字文川。也是巡城司的巡检,平素与唐秣的关系不错。不过此刻他却没有心情与唐秣说话,而是拿出手里的一张黄纸,递到刘少校面前道:“内阁中旨,渤海侯遇刺一案移交检察院大理寺查办。沈云嫌疑甚大,立即送交大理寺甲级监狱看管。任何人等不得阻拦,此令!”
刘少校验看黄纸上的印章无假之后,只好推开一步,“收!”
那些军人这才把长枪收起,又如铁塔一样站在一旁。
刘少校这才看了一眼站在内堂大厅的沈云,无奈地叹了口气。
那边周惠在马固等人的帮助下重新挤了进来,朝沈云大喊:“沈渊让别怕,我们会给你作证的!”
沈云朝他们苦笑一下,不再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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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丘山铠,大汉帝国制式铠甲的一种。这种铠甲完全抛弃了板甲和鱼鳞甲的式样,而是大量的使用了“锁甲”的样式。这样的甲胄,以柔韧性极好的软钢为主要质地。穿上之后,身体不会变得僵硬臃肿,作战的时候不会限制个人高超武技的发挥。同时一个一个细小的软钢片,如锁一样钉在一起,一环勾一环,在遇到正面重武器的砍杀时,可以将承受的力量通过那无数锁环瞬间分散出去。受力扩大,减低损伤。而因为锁片是紧紧的锁在一起,缝隙密集,所以对于弓箭这样尖锐的穿透性的狱也具有很强的防御力。在大汉帝国,一般正规军人都会穿铠,只有临时征召的部队才会穿甲。
注2:内阁中旨,内阁颁发的命令条文称为中旨。关系重大的中旨,例如诏书、封赏令、律法令等是需要皇帝披红才能生效。但一般性的临时命令则不需要。只要有内阁的蓝印即可。内阁中旨的适用范围只在政务上面,对于军队是无效的,它不能调动军队。渤海侯遇刺案,到目前为止还属于内政,所以内阁中旨能够限制近卫军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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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大理寺,杀机惊现】
沈云不知道凶手是谁。可他知道,有人想置自己于死地。在看见大理寺甲级监狱的时候,沈云更加肯定了这一点。
这是一个座落在宫虞山北侧,贴近皇城护城河东岸的一块湿地监狱。四周围墙高达十米,比起隔岸的皇城城墙也只矮了九米而已。不过内部十步一岗,十步一哨的戒备态势却比起皇城也不逊色。
大理寺,是全国的最高刑狱机构。秦时就设廷尉,审核各地疑狱重案。圣祖改制之后,大理寺归入检察院管辖,设寺卿、廷尉、判寺、少卿各一人。下设甲乙丙丁四等监狱。甲级监狱,就是关押头号重犯的地方。遇到重大案情,一般是由大理寺卿与政务院刑部尚书,检察院检察长会同审理。称,三司会审。决狱之权在刑部,但大理寺不同意时,可上报内阁,甚至单独上奏圣裁。
大理寺的甲级监狱绝对不算肮脏和污秽。甚至没有沈云想象中的阴暗龌龊。建在湿地上的这座监狱有三层,每间牢房开有拳头大小的铁窗,内部是用石板铺就,干燥整洁。牢房里还有一张单人床和便桶。简直像一个单身公寓一样。如果不是有那两个邻居的话,沈云都不会觉得有人要害自己。
每间牢房大约十平米,牢房与牢房之间用铁栏隔开。互相之间呼吸可闻。沈云被带进这个戊九号监狱时,已经是月上中天的时刻。
那些巡城司的检吏一直对自己颇为客气,但这监狱里的狱卒就没有这么好说了。他们不吭不声地抽调沈云的腰带,拔掉沈云的发簪,任由他颇长的头发散落下来,之后还强行脱去了沈云那双后脚跟镶有铁片的马靴,将披头散发,衣冠不整的沈云光着脚走进了这个不知道要度过多久的牢房。
沈云起初还大声叱问过,可那些狱卒仿佛聋了一般,丝毫不理会沈云的叱问。最后还将乌黑的手铐脚镣给他戴上。期间沈云怀里装有金币银币的钱袋掉出来过,可他们看都不看一眼,捡起来直接塞回沈云怀里。
这就很让沈云费解了。按理说狱卒会这么对待你的时候,都是想要所要贿赂才对啊,可是这些狱卒却对此无动于衷。
茫然站在这个狭窄的空间里,只有铁窗边有一盏油灯在散发着幽幽的光线。其实每个牢房里都有这么一盏,可却只有沈云这个牢房中点亮了,其他都是漆黑一片。
单独唯一的光线让沈云隔壁的两个邻居一下就蹿到了铁栏边上,吓了沈云一大跳。
“你,你们是谁?”
灯光太暗,沈云根本看不清两边撞得铁栏哗哗作响的人到底是谁。只是觉得狱卒离开之后,整个楼层的牢房似乎都像活过来一般,?的活动声简直像极了老鼠窝。
“嘿嘿嘿,看来这次进来的还是个贵族呢!”
右边的邻居发出一声怪异的桀笑声,跟宫三的声音有的一拼。不过宫三的声音只是让人听着刺耳难听而已,这位的声音却让人听的毛骨悚然,让沈云有种被毒蛇盯上的恐惧感。
“石老三,你两只眼珠都让活阎罗掏出来下酒了,又是怎么看出这细皮嫩肉的小子是贵族?”对面发出个如老鼠磨牙般的难听声音。趴在铁栏上望着这边的两只眼睛倒是雪亮,在漆黑的空间里散发着一股寒气。
那叫石老三的人桀笑道:“嘿嘿,不是贵族,屠老大怎么会出这么高的价钱呢!喂,小子,过来让你石爷爷结果了你,不要便宜了那边的昆仑奴。”
沈云被这声音吓的往后退了几步,一直退到右边的铁栏前,紧锁眉头,却是再也不肯出声了。借着微弱的光线,他终于看清了那张极力贴在铁栏前的脸。那是一张苍老到极点的脸庞,颧骨高起,干皱的皮肤就紧贴在头骨上,没有眼珠的眼窝死死地瞪着沈云这个方向,那两个可怖的伤口仿佛就出现在眼前---一言蔽之,恐怖!极端的恐怖!
“嘿嘿,石老三,看来这小子不怕你簋街毒龙呢!”刚才那个如老鼠一样的声音又幸灾乐祸地响起。
“闭嘴臭跳蚤,小心你石爷爷出去结果了你!”石老三怒道。
“哼,等你能出去再说吧,我鼓上蚤时迁虽不是什么英雄好汉,可也还轮不到你簋街石老三来结果。”
听见这个熟悉的外号,沈云不禁往那边仔细地望了一眼,那双雪亮的眼睛正好也看着他。黑暗中,沈云有种错觉,似乎那双眼睛再向他提示什么……
突然,一只粗壮有力的胳膊从右边铁栏后伸了出来,瞬间锁住了沈云的喉咙,“哐当”一声巨响,沈云的后背猛地撞向铁栏!
“呃……”
沈云从这爆炸性的力量中能够感觉到,突袭他的这个人绝对有着常人难以比拟的巨大身型,而且极其强壮。
早在石老三说什么“屠老大”时,沈云就已经在随时提防。只是他没有想到突袭会来自身后,而且身后这个偷袭者的力量也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料。出于本能地,沈云双手猛地扣向勒住自己脖颈的强壮手臂,同时脚尖垫起,奋力向上获得呼吸空间。但那条手臂就像一条缠住猎物的巨蟒,沈云越是挣扎,手臂的力量就愈发巨大。最后沈云都快成跳芭蕾的了,但身后那人的手臂力量依旧强劲!
“妈的,昆仑奴,老子不是警告过你这单活让我来接吗?**的找死!”石老三开始咆哮,桀桀刺耳的声音远远传递开去。
那边时迁则发出一声叹息,但随后也兴奋地跳脚道:“哈哈,石老三你忘了昆仑奴根本听不见你在说什么吗,这下你可栽咯。堂堂簋街毒龙,竟然输给一个从西域过来的昆仑奴……嘿嘿,看来你想提早出去怕是不能啦!”
周围的牢房里都传来惋惜的叹气声。不过他们叹息的不是沈云即将死去,而是叹息这条人命怎么没死在自己手上---果然是一群重犯!
石老三显然很生气,转头冲时迁咆哮:“臭跳蚤少他妈说两句会死啊?!”
时迁却依旧不依不饶地道:“老子干嘛听你的?屠老大都没发话,你凭什么?!嘿嘿,你们两个一个聋一个瞎,倒也是绝配,若不是屠老大可怜你们,会有这种好事,嘁……你就等着老死在这里吧!簋街那七十八条人命,就换你在这里蹲一辈子大狱,算是便宜你了!”
那石老三干瘪的脸上突然浮起一层戾气,咬牙切齿地转过头,对着已经快要窒息的沈云喝道:“小子,不想死的话就弄出点动静出来!”
沈云已经快要窒息了,他感觉自己就像是活在冰火两重天里,整个脑袋涨热的要死,可脚底却是冰凉一片。整个人的思维都处在无意识状态,但迷迷糊糊还能听见石老三和鼓上蚤两人的对话。脑子里如过电一样想,他让我弄点动静出来做什么?对了,这里是监狱,只要有点响动,让狱卒听见自己不就有救了吗?
就在这时,鼓上蚤大声惊道:“石老三你疯啦?这是屠老大要杀的人,你敢救他!”
沈云已经无暇细听,他一咬嘴唇,全身灌力于脚尖,双手死死扣住背后那人的手臂,猛地发力,一个过头高抬腿已经踢在了后面那人的身上,凭着光脚丫的敏锐触觉,沈云发现自己踢中的竟然是背后那人的胸口---妈的,这个昆仑奴到底有多高啊?
有赖于最近不间断的锻炼,沈云这玩命一击终于起了点作用,背后的昆仑奴吃了一脚尖,发出如熊吟般的呼痛声。勒紧沈云的胳膊却只是稍稍松了松,没等沈云吸进半口气就又一次被死死勒住。
就在这时,沈云只觉眼前银光一闪,然后那条快要将他勒死的手臂就松垮下来。
沈云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吸进新鲜空气,连吸了三口之后,身体才稍稍找回知觉,接着连滚带爬地蹿到窗户边的角落,再也不敢靠近左右两面铁栏。
只听石老三惋惜地叹道:“唉,最后一枚银针……”
鼓上蚤时迁却道:“是啊,最后一枚银针你却救了屠老大要杀的人……话说,石老三你的飞针刺穴本事天下无双,可你其实可以用那枚银针直接杀了那小子的,可你为什么要救他呢?啧啧,可惜,可惜……”
石老三的老脸上顿时丰富多彩起来,只是那股戾气却越发深重,过了快两分钟,石老三那桀桀的咆哮才从他胸腔里挤出来:“我操你祖宗,你个活该挨千刀的死跳蚤,为什么不他妈的早点告诉我!”
说完,还用脑袋不住懊悔地撞击铁栏,发出砰砰的响声。伴随着的只是鼓上蚤幸灾乐祸的笑声,和周边鄙夷,惋惜,嗤笑……不一而足的声响。
沈云过了很久才总算恢复了体力,他这才想起来,这牢房里这么大动静已经很久了,可外面的狱卒却一个都没有来。那石老三让自己搞点动静出来,原来是用银针刺穴的本事救自己。他光靠耳力就能将方位判断准确,这份本事果然不愧是天下无双……不过,他的脑子似乎有点不够用啊!
沈云忽然意识到,想在这个监狱里活下去,似乎,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也许等不到大理寺审理自己案子的那一天,自己已经死在这到处充满诡异色彩的地方了!
到底是谁杀了父亲?又是谁想杀自己?
沈云脑子里划过无数的念头,最后定格在两个人身上---木泗,还有那个从未谋面,但却是正室的渤海侯夫人……
似乎,自己的穿越生活变得越来越“多姿多彩”了,可是自己又还能在这种“多姿多彩”的生活中活多久呢?
沈云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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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看试手,补天将裂】
这注定是一个不平静的夜晚。整个大汉帝国的京都在这一夜里变成一座巨大的兵营。原本夜夜笙歌的秦淮河两岸,今夜也是熄灯歇业。所有港口、码头,城门,官署……都有铠甲森然的士兵驻守。
皇城内外都禁止喧哗。所有人必须在日落之前回到居所,凡是在街上停留的,一律抓回巡城司看管审讯,确认与渤海侯遇刺一案无关之后,才能在第二天离开。巡城司的临时关押所里,早就人满为患了。
这样的禁城搜索,效果还是很明显的。巡城司抓住了许多抢劫犯和盗窃犯,有几个还是通缉了许久的惯犯。此外,他们还找回了秦淮河飘渺居许多歌舞伶人的首饰,某大人家丢失的小狗,王麻子前天跑丢的母驴……但却没有刺杀渤海侯的凶手---帝大医院里的这个不算!
唐秣按着绣春刀,站在救护室门外,黑脸上满是焦急,不住地往里面探头。陈乐站在他身边,白净的脸上也是凝重,但还算稳得住气,坐在救护室外的长椅上,闭目养神。
过了很久,救护室的门突然打开了,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医官走了出来,摘下嘴边的口罩,大口呼吸着空气。额头全是汗水。
唐秣抢步上前,急问:“医官,里面伤者如何?”
陈乐也倏地睁开眼,看向这边。
“伤者已经脱离危险,不过失血过多,还在昏迷当中。如果两位官爷想要审问,还是等明天吧!”医官缓缓道。
唐秣恨声道:“妈的,早知道他会割脉自杀,当初就不应该放他一个人在审讯室待着。”
陈乐走上前,拍了拍有些急躁的唐秣,转头对医官说:“敢问医官贵姓?”
那医官道:“鄙人姓林,名萧。”
“林医官,有劳了。今夜还请林医官安排一处僻静所在,同时吩咐几个得力的医护留在这里,随时应付伤者的突发情况。我们会安排些人手,昼夜保护这个伤者!”
林医官拱手连声道:“救死扶伤乃是医者天职。不敢居功。只是,这伤者真是行刺渤海侯的刺客吗?”
陈乐微微一笑:“正是。渤海侯遇刺,京都震动。所以还望医官多多费心啊!有劳了!”
“多礼多礼,鄙人一定尽力!两位官爷先忙,鄙人先行告退。”说着,林医官拱手告辞。
林医官走后,陈乐这才道:“公人,你不要如此急躁。这些年来,我还是第一次看你如此沉不住气!”
唐秣,字公人。他苦笑道:“你是没看见当时杜府的情景,那叫一个惨烈啊!杜府大厅内外一片狼藉,血迹都洒在了房梁上……我可以断定,当时至少有十名刺客一起行刺渤海侯。那渤海侯也当真了得,一人应战,重创其中至少三人,还有一人应该已经当场被击毙……”
说到这里,唐秣缓缓闭上眼睛,似乎在回想当时的画面,喃喃道:“可惜,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是训练有素的刺客!最后一击应该是在庭前的花圃里,两人在前动手,另一人绕到背后,当时渤海侯应该已经受伤,行动有些迟缓。所以堪堪躲过前面两人的攻击后,对背后那人的致命一剑再也无法闪避,于是被刺杀当场。利剑穿胸之后,渤海侯还抢过一名刺客的剑,刺中其中一人的后背。此时渤海侯的下人赶到,刺客分别散去。”
陈乐听的很认真,唐秣却睁开了眼睛:“暂时就只能推断这么多。临走前他们带走了同伴的尸体,却没能带走那个受伤的刺客……渤海侯家养下人的功夫也着实了得。”唐秣想到了那个叫沈武的人,由衷感慨。
“可是,他们却没有带走那把被渤海侯抢下的剑!”陈乐幽幽道,“还有,那名刺客只是手骨被折断,腿脚却是好的。作为一个训练有素的刺客,在那种情况下即使不能快速逃走,自杀却是不难。可他却没有在当场寻死,反而到了巡城司之后才割腕自尽,公人,他割腕的那把刀是从何而来?”
陈乐白净的脸上,突然露出一丝嘲讽。
唐秣恍悟道:“文川,你是说,这刺客是故意让我们拿住的?”
陈乐点点头,苦笑道:“可能性很大。但不排除别的可能……总之,这件事情背后的水太深,没准我们都要栽在这上面。”
唐秣拍拍陈乐的肩膀道:“他们都称呼我们是巡城司的黑白无常,你出智我出力就好。至于这趟水的深浅,呵呵,我们二人何曾怕过谁来?再说了,天塌下来有高个的顶着,上官大人活阎罗的绰号可不是白叫的!”
陈乐看了看这个最好的拍档,还是摇头苦笑道:“别想的太乐观。上官大人的确铁面无私,不然也不会容忍我们二人在他麾下……我就怕,这次的事,就连上官大人也扛不动啊!”
唐秣惊道:“怎么可能?上官大人可是丞相的门生……”他的话头倏然停住,迟疑地看着陈乐,“你是不是知道什么了?”
陈乐压住话头,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四处望了望,这才附耳在唐秣耳边低声道:“我猜,此事可能与宫内有关……”
“啊?你是说太后那边……”
“嘘!这么快就想找死啊!”陈乐怒斥。
唐秣也知失言,闭嘴沉默一会儿道:“文川,我越想越觉得这事儿跟沈世子无关,那凉公家的端平公主,还有智公家的诸葛南山不都作证事发当时沈云在鸿庆楼么?我不想昧着良心让他背负这弑父的罪名!”
陈乐低低道:“端平公主和诸葛公子的话并不能算证据。(.)刺客明显只是工具,使用工具的人可以在任何地方……我明白,自从你我当差以来,从来没有办过一件冤案错案,我会尽力弄清楚事情的原委的!只是,你也看见了今天傍晚的情况,连近卫军都插进手来……唉,王司空就是担心事情扩大,所以才立即签发中旨,让我将沈世子交到大理寺……”
说到这,陈乐突然睁大了双眼,惊道:“糟了!”
“怎么了?这一惊一乍的!”唐秣听的真起劲,陈乐这样还真是吓了一跳。
“大理寺卿王昭可是太后的人!”
唐秣也突然惊醒,跳了起来:“哎呀,我怎么没想到!这个直娘贼,向来不跟我们对付,簋街毒龙那种毒死满街七十八口的疯子都敢包庇,还有什么是他干不出来的?不行,我们赶紧去找上官大人,怎么也得把沈世子弄到巡城司来看押!”
陈乐这次没有推辞,赶紧安排了几个人手守在医院,跟着唐秣直往巡城司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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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城司隶属雒阳府,相当于现代社会的公安局。巡城司下设巡检、巡吏、检吏三个官职,还有一些吏兵和衙役。雒阳府由于是京都所在,所以不设巡抚和郡守,只设府尹。
现在的府尹大人叫上官鸿,字卿如。过完今年四十八岁,正值年富力强的岁月。他在雒阳府尹的位置上已经坐了五年,口碑甚佳。不但各级官员对他心服口服,连治下百姓都交口称赞,说他是千古难得的好官!
在高官多如毛,贵胄遍地走的京都,能得到这种上下一致的称赞,上官鸿的确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他治下极严,严于律己,而且处事公正,百姓称他“青天大老爷”,而那些在阴暗下生活的人,则畏惧地叫他“活阎罗”!
这个外号的称呼来自于上官鸿刚上任那一年对四十三名重案犯判决---“斩立决!”“凌迟!!”“族诛!!!”
虽然这些判决结果最后大部分都被刑部否决,他们认为量刑过苛。但这些重案犯后来还是被上官鸿处以挖眼、割舌、断肢等极端肉刑。在他的力主坚持之下,这些重案犯虽然没有全部被斩首,但幸存的都被投入了大理寺甲级监狱,终身监禁。从这点来说,上官鸿对待犯人的杀性的确很重,不愧为“活阎罗”!
不论是犯人还是下属,都对这个府尹大人非常敬畏,就算是他最得力的下属唐秣和陈乐,在他面前都毕恭毕敬,不敢有丝毫逾矩。在他们心里,上官大人绝对就是大公无私,铁面无情的形象。可是今晚,他此时的形象如果被看见,肯定会让所有人大失所望。
雒阳府官署后堂是府尹的居所。分进重叠共有三个庭院。最后面的一处院子是上官大人的内宅,上官鸿两个妻子都住在这里,平常这个时候,有六七个上官家的家养下人在这里服侍老爷夫人,但是今天,却是一个人影都没有。
其中一间卧室里灯影憧憧,声音亦是不低。
上官鸿只穿着睡袍,露着并不健壮的胸脯肉,神情萎靡。脚上拖着木屐,木屐明显小几号,脚后跟几乎都拖在了地上,黑糊糊的一片,却是半点府尹威仪也没有的。
一贯威严的他此刻愁眉苦脸,无奈地冲身前的娇小人影拱手道:“我的小姑奶奶,你消停点行不行啊!我是雒阳府尹,可不是刑部尚书,更不是检察院检察长!你就算让我明天不穿衣服办公,我也无能为力啊!”
“我不管!干爹,你要是不帮我,就真的没人帮我了!沈云他真的是无辜的。渤海侯遇刺的时候,他就跟我们在一起,他怎么可能是凶手呢?你是雒阳府尹,有断决刑狱之权,这点事还办不了吗?”
“我还真就办不了!”上官鸿摊手叹息道,“月儿啊,不是干爹不管这事儿,要不我会一接到通知就让唐秣和陈乐去渤海侯别府吗?可是,当近卫军掺和进来以后,这事就已经变的不受我掌控了……入夜时分,我就已经接到了内阁的谕令,渤海侯遇刺一案,从今日起交给三司会审,我这雒阳府尹已经被排除在外了!”
鄢如月惊诧的瞪大眼睛,过了很久,她才幽幽道:“干爹,难道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吗?”
上官鸿紧了紧露出胸脯的丝袍睡衣,无奈地点点头。
看得出来,他身为雒阳府尹,平素里都是铁面判官的形象,所以很不习惯在女人面前展露现在的仪表---最关键的是,站在他面前的除了干女儿鄢如月之外,还有凉公家的宝贝孙女周惠!
“上官伯伯,你说我去求我爹爹行不行啊?”周惠神色紧张地站在鄢如月身边,语带商量。
上官鸿惊讶地说:“公主殿下,我听说那沈云只是个纨绔放荡儿,为何你二人都这么担心于他?”
鄢如月和周惠同时神色一紧,呐呐不言。那古怪的神情明显就有猫腻,上官鸿顿时了然。但心里不但没有欢喜,反而平添了些许忧虑。
还是周惠直爽些,略去了那份尴尬,问道:“上官伯伯,你就告诉我,求我爹爹行不行?”
上官鸿正色道:“凉公殿下德高望重,朝野上下素有威望,他若肯出面周旋一二自然对沈云大有裨益。可是,公主殿下,你可要思虑清楚。一旦让凉公家也介入了这场风波,那事情可能又会变得更加复杂也说不定……其实,如果你真想为沈云做点什么,不如去求大理寺卿王昭。”
“王昭?王元德?”周惠一下就叫出了名字,疑惑道:“找他何用?”
“他乃是太后的心腹,又主管大理寺,专司负责侦破渤海侯遇刺一案。你是太后的亲孙女,你若去求他,他必会应允。”
鄢如月想了想道:“干爹,这样好吗?听说渤海侯遇刺,连陛下都惊动了,此时让惠儿去找王大人,会不会让局面更加不可收拾?”
上官鸿没好气地看了她一眼道:“那你觉得大半夜将干爹从床上拉起来,穿成这样跟你们两个女娃说话就好吗?”
鄢如月以从未有过的撒娇语气道:“哎呀,干爹,我这不是知道您疼我嘛,不然你看我为什么不去吵我爹爹,反而来吵你呢?!好啦好啦,改天我从爹爹那里再给你弄点波斯过来的咖啡豆,当作补偿好了!”
上官鸿疼惜地看了她一眼,无奈道:“唉,说不过你这妮子……告诉你吧,陛下虽然震怒,不过却不是完全因为渤海侯遇刺的事。事实上,陛下对渤海侯早就颇有不满,当年……呃,总之天将裂,却非彼之罪。你们两个小女娃若是想补天将裂,就看你们自己的本事了。
但是要记住一点,万万不要和军队有所牵扯!特别是你,月儿,我知道你爹爹有几个枢密院的朋友,对你也很是疼爱,但是切记切记,千万不要去找他们!”
“为什么呀?”鄢如月不解。她之前还真是有过去找这几位叔叔伯伯的念头,反正不是连近卫军都出动了吗!可现在看干爹如此慎重的表情,她又有些犹豫了。
“别问这么多,总之切记就是了。还有,最好还是不要去烦你爹爹!”上官鸿叮嘱道。
“嗯,知道了干爹!”鄢如月笑了笑,“干爹早点休息吧,打扰你了!先代我向两位干娘道个歉,改天月儿再来赔礼!惠儿,走吧!”
周惠却笑着对上官鸿说:“上官伯伯,你好兴致啊,居然和两位姨娘住一个屋……嘻嘻,你们继续玩!再见!”
上官鸿老脸一红,佯怒道:“碎嘴娃娃,小心打你们屁股!赶紧走,小心我报官了!”
“嘿嘿,您不就是雒阳城最大的官儿么!”
两个美少女银铃般的笑声从远处传回,带着一丝事情得到初步解决愉悦感觉。
上官鸿看她们离开,脸上的神色逾趋凝肃。坐在房里好半天也没动一下,最后长出一口气,缓缓走向了书房,掌灯开始书写奏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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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天之道,存乎人心】
长夜漫漫。空望玄窗独守月,只是凄美近人心。
大理寺甲级监狱的戊九监牢里,沈云蜷着腿,手肘搭在大腿上,托着下巴,望着只有脑袋大小的玄窗。
周围早就安静下来。那些重刑犯们在热闹一阵之后也都安歇了。石老三郁闷的叨咕了最久,翻来覆去说亏了,要沈云过去“引颈就戮,赔偿那一根银针的损失”---这是石老三的原话,没想到这个瞎子重刑犯,竟然还颇有学问。
鼓上蚤看没了好戏,也就懒得再搭理石老三,只是幸灾乐祸地对沈云问这问那,都是些没营养的废话。
沈云却一声不吭,他可不敢相信这些重刑犯的话,万一这石老三还有一根银针呢?刚才那险之又险的情况,已经让沈云对所有人都抱着最大的戒心。
右边的监牢里,从始至终那个强壮到有些变态的家伙就没有再吭声,更没有再出现。黑漆漆的监牢里只有闷重如擂鼓的呼吸声。沈云甚至在想,隔壁住的,到底是人还是熊?
到了凌晨时分,沈云终于弄明白为什么其他房间会没有灯火了。原来玄窗旁的灯油量并不够点一个晚上,差不多只能烧半个时辰左右。这还是看在戊九监牢有新人的情况才有的待遇,一旦烧完,就再也不会有人来添加了。
丑时的梆子声刚刚敲过,沈云却依旧毫无睡意。
正在这时,对面的鼓上蚤却“嘻”地一声笑了。这个笑声在安静漆黑的监牢里显得格外刺耳,特别是对心中忐忑的沈云来说。他忙抬起头,望着只有零星月光洒落的铁栏。
“吱”一声,对面的铁栏牢房竟然开了!然后就听见一个小碎步迈到沈云监牢前,那双雪亮的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沈云。
“?,我说这位公子,你到底是谁啊?怎么会被送到这里来?”鼓上蚤靠着沈云监牢的铁栏坐了下来,扭头问道。
借着月光,沈云看清了这个与水浒英雄同名的家伙。细眼、塌鼻,身材消瘦干练,头上有个小抓髻,发髻不牢,几缕粗黄的发丝贴在干瘦的脸颊上。唇边两撇八字胡倒是别致,可总透着一股子狡猾。
沈云特别注意到,他手上并没有手铐和脚镣。
鼓上蚤见他不说话,又“嘻”了一声,道:“别担心,我并不想取你性命。我只是在这牢中跟这些肮脏货待得烦了,所以想跟你说道说道罢了。”
“你,怎么出去的?”沈云最终还是开口了。也许是上辈子喜欢看水浒的关系,他始终觉得会有鼓上蚤这种外号的人,再坏也坏不到哪儿去---小偷虽然可恶,可终究没有强盗可怕。
鼓上蚤用脏兮兮的手指摸着八字胡,贼兮兮地笑道:“这种小伎俩不足挂齿,普天之下,还没有我鼓上蚤不能来去自如之地……不说这些,我且问你,你可是得罪了什么人物?”
沈云摇摇头。
“可是杀了人?”
沈云还是摇摇头。
鼓上蚤摸了摸头上的小抓髻,有些苦恼地道:“你既没杀人,又没得罪人,那缘何来此地??,石老三,别他妈装睡了,跟老子分析分析!”
沈云悚然一惊。左边黑漆漆的监牢里,传出石老三桀桀的怪笑:“还分析个球,你又不会放你石爷爷出去。明知道爷爷在这里等着这小子靠过来好结果了他,你却故意点破,莫不是真的想跟爷爷作对不成?”
鼓上蚤嘿笑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一个人出来溜达溜达,屠老大也不会说什么。但如果把你们都放出来,那我可就遭殃咯!”
石老三冷哼一声,似是不敢对那“屠老大”表示不满。周围的人似乎也见怪不怪,他二人的声音不高,但也不低,其他人愣是没听见一般,继续呼呼大睡。想来鼓上蚤离开监牢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鼓上蚤看沈云又戒备地靠在墙角,便笑道:“公子放心吧,这石老三真的就剩最后一根银针了。你只要不靠近,他也奈何你不得。只是你若想要安全地活过明日,那可就要看你的造化咯!”
他故意用很玄妙的语气来说这番话,本是想引得沈云主动求教。可沈云却依旧靠在墙角,不发一言。
其实不是沈云听不出鼓上蚤的语气,而是他不知道自己此时此地该说什么。
求饶吗?不,他沈云做不出。若他是会求饶的人,上辈子也不会因为殴打高官之子而落得家破人亡。
求教吗?也不。沈云虽然很想知道谁想杀自己,也对这些陌生的“牢友”很好奇,可他明白,从这个鼓上蚤嘴里是问不出什么东西的。因为他们都有一个畏惧的人---“屠老大”!
所以沈云只是冷冷地看着鼓上蚤,不发一言。
等了半天,鼓上蚤顿觉无趣,跳起来,拍拍屁股上并不存在的泥土,笑道:“也罢,本想指点你一二,却不想你连留下名号的胆气都没有。无趣,无趣的很呐,还是回房睡大觉算了!”
“我叫沈云!”沈云想了想,还是报出了自己的姓名。
鼓上蚤脚步一顿,愕然回头,又趴在铁栏上笑道:“哟,终于又开口了。沈云?耳生的很,江湖上似乎没听过,喂,,你倒是说说看,江湖上可有叫沈云的人物?”
这最后一句,鼓上蚤是跳起身,扭头大喊的。
从最边上的甲九号监牢里传出个浑厚的男中音:“名唤沈云者,江湖上有三。滁州点苍将沈云沈冷禅,汲水浪淘客沈云沈怀川,南洋笑剑锋沈云沈孤鸿。”
这个男中音每说一个名字,鼓上蚤就回头看沈云一眼,但都摇头说“不像”,最后一个名字时,却双眼放光,道:“对对对,可能就是这个。沈公子,你可是沈孤鸿?”
沈云也有些愕然,没想到这个世上还有这么多同名不同字的人啊?这个也端是厉害!
“不是。在下乃是渤海沈云!”
“渤海沈云?”男中音的声音突然拔高,“你是渤海侯世子沈云沈渊让?!”
“正是!”
此言一出,原本安静的监牢里顿时传出一阵整齐的吸气声---敢情是谁都没睡着,都醒着呢!
鼓上蚤一个踉跄,差点摔倒,最后扶着铁栏有些虚弱地道:“你是,你真是渤海侯世子?”
沈云很诧异他的表现,很自然地点点头:“不错。(.无弹窗广告)这没什么好隐瞒的。在下的确是沈云沈渊让!”
鼓上蚤的表情顿时变得的很奇怪,细长的眼睛拼命睁大,手脚都有些无措的感觉。
左边的监牢里突然传出什么重物落地的声音,然后就看见那个瘦骨嶙峋的石老三连滚带爬地跑到铁栏前,用颤抖的声音桀叫道:“天呐,我,我刚才竟然差点杀了渤海侯世子!天可怜见,还好我坏了一双眼,不然就铸下大错了!”
沈云还没看明白呢,那边鼓上蚤却猛地朝沈云跪了下来,梳着小抓髻的脑袋不住地磕头,用激动近乎哭泣的嗓音道:“时迁拜见恩人!刚才不知是恩人驾临,多有冒犯,还请恩人恕罪!”
其他牢里突然也纷纷传出声音,大都是些粗豪的声音在嚷嚷。
“临淄侯阚谢过恩人!”
“泽州欧阳复拜见恩人!”
“蜀中章暨铭感恩人于五内,请受一拜!”
……
沈云错愕的都快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乱哄哄了一阵子,沈云才反应过来,跳起身扑倒铁栏前,抓住还在磕头的鼓上蚤时迁道:“别这样。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自问从前纨绔放荡了些,也喜好交结朋友,可却从未与各位认识,更不曾施恩于各位江湖豪杰。你们这是作甚?”
浑厚的男中音又再度响起,只是少了些稳重和平缓,语气里带着难以言喻的激动和感恩。
“沈世子莫要谦虚。这是你应得的。世子虽然未曾施恩于我等,但汝父渤海侯却对我等有指天难盖之大恩!我等无缘亲见渤海侯一面,以报心中感激,今日能得见世子,磕几个头又算得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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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渤海侯别府没有因为是凌晨时分而冷清下来,相反,这条在白天都没什么人走的街道上,却是人声鼎沸。数不尽的轿夫和仆役在渤海侯别府外排成了长队,一顶顶颜色各异的轿子就停在府门口。火把沿着长街一直延伸到街口的梧桐树下,街道两旁灯台的光线都被比了下去。
府门口,木更正头缠白巾,腰系麻绳,猥琐的脸上带着悲戚的表情,不住地向来往的人拱手行礼。他的行头倒是和主人辞世符合,唯一的别扭就是,他腮帮上贴着一块厚厚的膏药,干瘦的脸颊也有些凸起---这是傍晚被沈武一拳打的。
在木更正旁边,沈湛也同样的装束,一些前来的人就是在他的引领下带入正厅庭院。
这俩人已经操持起了渤海侯别府的一应事宜。木更正和沈湛,分别从药房和港口处抽调来人手,将别府里的红灯笼摘下,挂上白素灯表,庭院廊道上披上白绸。花园里盛开的花儿也全都锄去,只剩下萧瑟的枝叶。
渤海侯的尸身已经用红檀木制作的殓木盛装,停放在正厅的偏室隔出的灵堂内。棺椁已经着手定制,就等亲人到场,过了丧辰就可以入殓。
白惨惨的灵堂内,一片素裹。沈武一身缟素,跪坐在枯草蒲团上,低头垂拜每个来灵前鞠躬的人。
能够进入这灵堂的,大都是有官爵在身的。京都雒阳里就官多。他们在得知渤海侯遇刺之后,就纷纷带着祭礼来到别府,做哀悼之姿。
不过这还不是正式的祭拜,来的大都也是政务院礼部的官员。他们围在庭前和灵堂外,各自引经据典地发表议论,同时表示极度的哀恸。
几个主簿已经铺开宣纸,研墨记下大人们的话语,准备规整出一个适合渤海侯身份的出殡礼节来。
沈武对外界的纷杂表示了最冷漠的应对。原本跪在这个位置上的不该是他,而是渤海侯世子!可是如今,渤海侯世子却在大理寺甲级监狱---就在渤海侯不幸的今天!
也许用“出离了愤怒”来形容沈武此刻的心情是再准确不过。他甚至不想走出灵堂,因为一走出去就会见到木泗那个让他恶心至极的男人!如果不是还要为侯爷守灵,为世子继承家族尽力,沈武现在就会那把刀直接将木泗砍翻在地!
木泗似乎也知道自己很不受沈武的喜欢,所以远远地站到门口去迎宾。
丑时刚过,一辆马车风尘仆仆地从街口冲了进来,一路掀翻许多顶软轿,惹来一片骂声。不过那马车还是不管不顾地冲到别府门口,一个身穿墨绿长衫的中年人从马车上跳了下来,头冠有些歪斜也顾不得,直接摘下塞到旁边一个如幽灵样的仆人手里,径直朝门里扑去。
木泗一看这人,忙上前一步,弯腰行礼,悲戚地道:“公甫大人,主人不幸,呜呼哀哉……”
“少说废话,快带我去灵堂!”来人正是公甫效,他身上的墨绿长衫还是昨日那件,一双马靴上满是泥点,似乎是刚从城外赶回,听见木泗还要说废话,顿时怒喝道。
木泗的客套话还没说话就被咽了回去,脸上神色有些尴尬,忙回头道:“青蚨,你带公甫大人去侯爷灵前祭拜吧!”
青蚨就是沈湛,他也是认识公甫效的,于是赶紧头前带路。公甫效忙着往里走,也没注意木泗的脸。
来到庭前,却见这里到处都是朝中同僚,政务院礼部在京的三十八位官员,除了礼部尚书东方?和三位侍郎之外,之外竟是全都到了。
“公甫大人!”
“蔼成君!”
“公甫贤弟。”
……
不一而足的称呼,让公甫效有点头疼。他没想到渤海侯遇刺竟然引来了这么多人。这样他还怎么去找沈云呢?
好不容易从人群里脱身出来,径直来到灵堂。看见沈武跪坐在那里,顿时吃惊道:“小武,怎么就只有你在这儿?”
沈武霍然抬头,看着公甫效风尘仆仆的样子,不禁泪湿眼眶,悲喊一声:“公甫大人,侯爷他,侯爷他走了!!”
他想站起,却因跪了太久双腿发麻,起身时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公甫效扑前扶住,眼眶也有点发热,哽咽道:“我知道我知道,所以连夜赶了回来……小武,渊让呢?侯爷去世,渊让怎么不在灵前守灵?”
“世子他,被抓进大理寺了!”沈武终于哭了出来,噙着的眼泪终于滑落。
公甫效从城外急急赶回,一时还真没听说沈云被抓进大理寺的事。本来今夜宵禁,他是连城都不能进的,幸好他身上有内阁签署的紧急公文,加上人又不多,这才能进的城来。
听沈武断断续续地将事情讲了个大概,公甫效勃然大怒。
“木泗可恶!竟敢污蔑主人,此子该死!宫三!”
一直跟随左右的宫三在他身后如幽灵样出现:“在!”
“将木泗那厮给我拿下。等我将世子迎出再论他的罪!”公甫效声色俱厉。
“是,老爷!”
宫三就要出门,沈武却赶紧收声道:“大人,先不急。木泗那厮定是受人指使,擒了他容易打草惊蛇!大人如若有心,请尽快将我家世子从大理寺中救出来……那里鱼龙混杂,又是甲级监狱,小人曾听说那些重刑犯都是穷凶极恶之人,万一世子在里面有个三长两短,小人如何对得起侯爷啊!”
公甫效搀着沈武起来,安抚道:“不碍的不碍的,若是在别的监狱,我或许还会担心一些,可在甲级监狱你却不用挂怀了!除非牢中之人不明渊让的身份,否则一定敬若上宾,不会有所损伤的!”
“这是为何?”沈武不解。
公甫效强笑道:“你可知道渤海郡的弥兰农场?”
“知道。那是侯爷刚刚继任家主之位时设立的。”
“那你可知在弥兰农场劳作生活的都是何人?”
“这个,小人不知。我只陪侯爷去过几次,那里劳作事情不重,多是一些幼儿寡母在那生活,还有些白发苍苍的老者……侯爷没说,小人也不好问。”
公甫效道:“嗯,这也是清泉信任你的原因。我告诉你吧,弥兰农场住的都是那些重刑犯的亲眷!
当年清泉继任家主之事你也知道一二吧?他曾对我说,此事让他自觉杀孽过重,所以想做些善行来弥补。那些重刑犯凡是家中独子的,清泉就会征求他们同意,然后把他们的父母子女接到弥兰农场生活,若是有子女的也一并带到弥兰农场,好生抚育。如此一来,也能让那些重刑犯好生在牢中思过悔改。”
沈武恍然,正要说话,公甫效却先道:“此事也不是什么秘密。朝中很多大人都是知道的。不过若是无事,也不能到处去宣扬。你可明白?”
“小人明白!”沈武道,“可是,世子真是无辜的。大人,你要想办法查明是谁刺杀侯爷,帮世子洗脱冤屈啊!”
“这个自然。不过现在天色已晚,我明日一早就去找尚书大人!”公甫效看了一眼渤海侯尸身,幽幽长叹道:“清泉你放心,就算拼了这身官衣不要,我也定帮你找出凶手,还渊让一个清白!”
渤海侯沈慕静静的躺在那里,苍白的面色沉静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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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一直想系统的将大汉帝国的官制构造通过某个人物表述出来。但现在看来却是不可能。因为那显得很拖沓,对整个故事节奏也很不好。所以想来想去,还是列个大纲,放在作品相关里。大伙若是觉得看的不是很明白,还请费神去看看作品相关吧!拜谢了!
另外,这章的章节名不是乱起的。含义就在内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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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馨兰草,簋街毒龙】
簋(gui)街在京都南边的尚善坊,紧靠着京都的天门。是一条胡汉杂居的街道。
不管什么时代,杂居所在一般就象征着贫穷,落后,野蛮。事实上,簋街的确挺乱的。坑蒙拐骗偷、吃喝嫖赌抽,只要能想到的下九流行当在这里都能找到。巡城司一般只在白天管理,到了夜间,这里就是混混的天下。从世界各地流到这里的廉价商品是这里的抢手货。当然,肤色各异的廉价妓/女也是簋街兴旺的重要原因。
有地下事业,就离不开抢地盘开械斗的恶**件。由于这里胡汉杂居,龙蛇混杂,巡城司的管辖力度有所不济。如果发生大规模的械斗,只要范围不蔓延出簋街,巡城司的衙役们一般也不管,大都等到白天天一亮,叫上几个苦力拉着板车进去把尸体和伤者运出来,往簋街附近的行脚医馆里一送了事。
这些行脚医师是簋街最受欢迎的职业。这些医师都是从各个医学院正规毕业的,只不过可能发生了一些医疗事故或者得罪了某个惹不起的人物,于是被迫离开正规医院,到了这种混乱地方开医馆。
这样的事情在大汉帝国各个地区都存在。甚至还有些来自西域的医师也流浪到这里赚钱谋生。这些行脚医馆的医师医术过硬,收费也较便宜。当然,主要是在这里居住的人可能大都没有大汉帝国颁发的官身(相当于身份证),来这种地方治病会方便许多。那些得病的妓/女和械斗受伤的混混也都乐于在这种地方挥洒他们的血汗钱。
石老三就是这些行脚医师中的一个。他本名叫石晶,字子路,家中排行第三,所以有了石老三这个诨号。他是帝大医学院毕业的,二十六岁就进了帝大医院当医官,三十二岁就获得了医师资格。本来前途光明的职业,却因为在一次治疗中,他对一个女患者有不轨的企图,所以被医院辞退。注意,是“企图”,而不是举动。至于他当时是不是有不轨的“企图”,那就没人说的清了。石老三自己也对这件事三缄其口,不肯再提及。
在簋街,石老三一待就是八年。背负着一个“色/情医师”的名头,除了没钱治病的妓/女,还真没有女人肯来找他。他自己也看不上这些女人,所以治病归治病,断没有别的想法。四十岁了,依然是孤身一人。
他在青州老家还有一个老母亲,不过其母可不知道自己的儿子已经被医院辞退,还骄傲地跟村里人炫耀自己的儿子多么出息,现在已经是帝大医院的医师云云。石老三没脸回家,但每个月还是会准时寄钱回去供养老母。日子虽然颓废,倒也不至于过不下去。
可一个人的到访让他的生活发生了彻底的改变。
那是汉元985年的夏天。(终于出现年号了,庆一个。)
天气很热。石老三正在用几块破布遮起的手术台上休憩。可汗水依旧不断从身上流出来,等他睡醒,那块已经有些泛黄的床单已经湿透了。他正想拿着这块布去外面晒晒---洗是懒得去洗的,反正也没有官署的人会来这种地方检查医疗卫生情况---就在门口,一个全身包裹着白布,只露出眼睛的胡人正准备进来。
一看这身行头,石老三就明白今天怕是有生意做了。
这明显自哈里发王国的胡人。哈里发王国在大汉与罗马的南边,根据汉圣祖绘制的地图和定下的名称来讲,它在如今世界的中东地区,东、南两个方向和波斯帝国接壤,北边和罗马帝国的埃及行省毗邻,西边靠海。国土疆域大概只有大汉一个州大小。在汉人眼中,它只是个小国。
这个国家信奉什么叫真主的神,女人出门必须全身遮盖,只能露出眼睛。她们的身体只能给自己丈夫看,如果让别的男人看去了,就是不忠的荡妇,会为人所唾弃。不过正是因为这个,来自哈里发的妓/女一般都很抢手。在簋街就有两三家哈里发女人开的皮肉生意,夜里经常是爆满,还有过几次因为抢上嫖时间而决斗的事发生。
至于火爆的原因,自然是男人那点阴暗心理在作祟。
石老三因为图新鲜,也去过两次。不过后来就没去了。因为那些女人整天包在厚衣服里面,又不怎么喜欢洗澡,身上老有股臊臭味,难闻的很。
乍一看这个胡人,石老三就明白肯定是来看病的。在簋街,哈里发女人无疑是最容易患病的一个群体。
“这位贵人,感觉哪儿不舒服啊?”石老三提溜这汗津津的床单,面带职业微笑问道。
所谓上门就是客,况且这些客人付钱还比较爽快,就冲这点,石老三也没理由对人家板着脸。
来人包裹在长长宽宽的衣服里,看不出男女,也不说话,侧身挤进了石老三的医馆,也不管手术台上没有床单,直接就往上面这么一躺。
“这位贵人,床单还没铺呢!”
石老三赶紧又提溜着脏床单冲进来,却看见那人已经撩开了身上的长袍,露出一具光洁到极点的玲珑躯体。
“这……”石老三的眼睛一下就直了。这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极品女人!浑身上下洁白如玉,两点樱桃地和一片芳草丛竟是无比诱人---奶奶的,她长袍里面竟是一件衣服也没穿!
石老三当时就怔住了,半天也没反应过来。那女人脸上还蒙着黑色面纱,所以看不真切。只听她用又甜又糯的音调喃喃道:“医师,我想要你的馨兰草配方……就用我的身体做交换,可以吗?”
馨兰草,是石老三自己配的一种药粉。主治妇科病。是石老三的独门秘药。整条簋街都知道石老三有这种药粉,而且功效独特。不过对于配方,那绝对是石老三的不传之秘。曾有好多人出高价跟他购买,不泛一些达官显贵家的人以权势相逼,但他都没有交出。因为馨兰草的成分其实包含了大量的罂粟汁!而罂粟可是汉圣祖陛下明令禁止配药的东西,一旦发现就要满门抄斩,决不姑息!
石老三甚至说过,就算把他老妈杀了他也不会交出馨兰草秘方。可是那天,他就像着了魂一样,竟然鬼使神差地点头同意了。
也许是天气太热,又也许是这个完美到极点的女人让石老三失了魂……总之馨兰草的配方最后被那女人拿走了。
第四天,簋街四十八口人全部毙命,而且死的都是妇孺孤寡。巡城司调查之后,发现死者在当日都使用过馨兰草……于是“簋街毒龙”的称呼就此传开。石老三毫无悬念的成了杀人凶手!
后来的审讯过程中,无论石老三怎么回忆,他也说不清楚那个穿着哈里发长袍的胡人女子到底长什么模样。在簋街里,也找不到他所形容的身材完美到极点的哈里发女人。于是,所有人都认定,他在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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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可怜见,我真的是被冤枉的!那女人就像有魔力一样,在那天把我吸了个通透,之后的几天我都窝在房里补觉,连门都很少出,更没有把馨兰草给别人……”石老三委屈地趴在铁栏上,满脸悲愤。
“那些死者真的是死于馨兰草中毒?”时迁也趴在铁栏上,听的津津有味。
在牢里住了这么久,石老三却从未跟别人说起过这段隐情。若不是沈云问起,他估计会把这个事情带进坟墓。
石老三想了想,摇头道:“我也不清楚。但听那些检吏描述的死者情状,的确是服食罂粟汁过量才……咦,世子,你的脸色怎么变了?”
沈云的确变了脸色。因为他听到了罂粟。罂粟是什么?对于来自现代的他来说,没人比他更了解罂粟这种外表漂亮的植物了。
“那个,咳,子路君,罂粟汁好得么?”
“世子不必叫的这么正式,我们这些罪囚,哪值得您称呼表字啊!叫我老三就行……罂粟这东西我也是通过弄来的,具体情况你问他就是了。”
自从确认了身份,沈云得到了这些人的一致尊敬。时迁甚至帮沈云将手铐和脚镣打开了,只不过没有打开监牢。沈云知道他还在畏惧那个“屠老大”,所以也没有强求。
浑厚的男中音响起:“世子,你问罂粟做什么?”
,姓白,名晓,字生人。人称“江湖主簿”,意思是对江湖上的人或事无所不知。
沈云道:“我只是很好奇。帝国为什么禁止罂粟流通,那东西不是能够当作麻醉剂吗?”
道:“罂粟少量服用的确能够起到麻醉效果,可是其性状会让人产生依赖,对身体也极其有害。所以在有麻沸散的情况下,一般很少人会去使用。江湖上会用罂粟的,也就只有蜀中唐门。他们也只是提炼罂粟作为丹药的配合剂罢了。”
沈云暗暗松口气。原来这个时代的人已经意识到了罂粟的危害,这就好。
忽然道:“对了世子,聊了这许久,我等还不知世子为何会来到此地?”
这是所有人都关心的问题,只是一直没人敢问罢了。那边时迁调笑道:“哟,还有你不知道的事啊?这可真是稀奇了!”
冷哼道:“我进来已经一年多,这屠老大的本事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我从何得知外界的情状。倒是你,鼓上蚤,别以为硬顶着不交出那件大内珍品就平安无事,告诉你,你偷的那件可是当年圣祖陛下所使用的圣物,除非你肯将下落交代出来,否则你这辈子就别想出去了!”
鼓上蚤脸色微变,支吾道:“什么珍品,我可没见着。那天我只是去皇城里走一遭,可什么都没拿……”
周围一片嘘声。连石老三都哼声道:“得了吧你,鼓上蚤时迁也算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人物,贼不走空可是你们贼祖宗说的。去了皇宫大内,你还没拿东西?鬼都不信,更别说屠老大了!”
沈云微微诧异地看着这个瘦不啦叽,其貌不扬的时迁,果然是人不可貌相。他还去过皇宫大内?沈云来时看过,皇城内外的戒备程度绝对不亚于中南海,这小子是个人才啊!
时迁连连摆手:“别胡说……?,不是问世子的事儿吗?怎么又转到我身上了?”
“对对对,世子,你因何进来啊?”石老三赶紧问。
沈云想了想,道:“我父昨日上午遇刺身亡了!他们说是我指使的!”
静默,绝对的静默。蹲坐在铁栏外的时迁仿佛失去了意识。沈云也觉得这状况太过诡异,不由连“喂”了数声。
所有人都在静默之后发出了动静---鬼哭狼嚎!
“到底是谁害了渤海侯?我要杀他全家!!!”
“大人啊,你怎么就这么走了啊!我侯阚还没来得及报答你啊!”
“,到底是谁要害渤海侯,快告诉俺!俺活劈了他!!!”
“我……我也不知道啊!”已然啜泣。
……
不一而足的声音喧闹一时。这些重刑犯真的被激怒了。他们每个人都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历史,个个说不上穷凶极恶,但也是舍得一身剐的汉子,乍听他们的大恩人遇刺,哭闹者有之,激愤者更众。
沈云忙道:“低声些,低声些,小心吵了狱卒!”
时迁已经黯然低着头在啜泣,半晌才道:“放心吧,这甲级监狱中的狱卒都是聋哑,不然这么闹腾他们早就进来了……世子,到底是谁要害渤海侯?”
石老三哭叫道:“你个臭跳蚤,若是世子知道又岂会被关进这里?”他突然停住了哭声,蹭一下利落地跳起来叫道:“我知道一个人一定知道谁害了渤海侯!”
牢中的哭声顿时停止。所有人都齐声喝问:“是谁?”
“屠老大!”石老三桀桀的怪音中带着一丝颤抖,那是因为恐惧。但更多的却是决然。
所有人一下反应了过来。沈云进来之前,他们就得到了“屠老大”的指示,务必将新来的犯人弄死在监狱里。屠老大一定知道些什么。
沈云霍然站起,森然道:“时迁,我要见屠老大,他在哪儿?”
时迁有些畏缩地往后一躲,但随即又站前一步,道:“世子,此事我们大可从长计议……”
“还计议个球啊,渤海侯都身亡了,他竟然还想害死世子……臭跳蚤,我不管你如何,总之我是定要向屠老大讨个说法不可!”石老三第一个道。
“对,必须向他讨个说法!”
“不错,渤海侯于我等又再造之恩,为我等全了孝道,此事不弄个水落石出,那他还有何面目活在这世上?!石老三,我挺你!”
……
“,这屠老大究竟是何人?我要见他!”沈云突然问道。
众人一片沉默。
最后只听用断然的语气道:“屠天娇,大汉羽林暗卫统领!若是世子想要见他,我等一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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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牢狱之灾止于此。明日一大早,故事会有意想不到的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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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屠天骄,羽林暗卫】
大汉帝国的军队分为御林军和羽林军两种。御林军是皇家的私人武装,常年驻守京畿地区。羽林军则是国防军,除了九个甲等军团作为对外征战的主力外,其他五十个乙等军团都是分别驻守在帝国的五十个州。
羽林暗卫,区别于羽林军的存在。是负责国家安全和内部调查的隐形机构。直接受命于皇帝。羽林暗卫的经费也是由皇家提供,不用从户部拨款。可以说,羽林暗卫其实就是一个特务组织,是皇帝维持权力的重要保障。
羽林暗卫的组织结构与军队相同,但军衔有所不及。御林军和羽林军最高编制为军团,下设师、镇、旅、部、曲、营、连、排、伍。每个军团大约在三万到五万人左右。但羽林暗卫的最高编制只有镇。羽林暗卫一共分三个镇,每镇设统制一名,又称统领,最高只有大校军衔,不可能封将。
羽林暗卫第一镇对外,第二镇对内,第三镇的职责没人知道,也许是监视第一镇和第二镇,又也许是监视全国官员。
屠天骄就是第二镇的统制,专司负责对内的一切特务行动。大理寺甲级监狱里的重犯,绝大部分都是羽林暗卫抓获的。像鼓上蚤时迁这种能够潜入皇宫大内偷盗的顶级小偷,一般的巡检衙役是根本不可能抓得住的。但羽林暗卫却能。特别是屠天骄,谁也没见过他的庐山真面目,但他就像一张看不见的绞索,随时能将这些人勒死!
“他剑术很高?”
“剑神级别!”
“他功夫很强?”
“我们这么多人联手也不是他一个人的对手。”
“他杀过多少人?”
“比你见过的还要多。”
“他的手段很残忍?”
“把你所能想象到最残忍的手段剔除,剩下的就是他所能做到的!”
……
以上就是对沈云说的一切。
对此,沈云保持了一贯的沉默。
虽然屠天骄已经成了这些甲级重犯心里最大的阴影,可是他们却还是一致同意,在狱卒送早饭的时候集体要求见屠天骄---他们此时此刻所能为沈云做的也只有这点。
“他会同意见我们吗?”沈云问。
“以往我们集体要求的时候,他还是会出现的。不过时间不确定,有可能是下一刻,也有可能是明年!”时迁不无颓丧地道。
地平线上已经升起了骄阳,时迁也回到了囚牢里,继续靠在床沿上打盹---床很大,可他似乎不喜欢睡的太平稳,只是睡了床铺的很小一角。
监牢里的光线明亮了许多,沈云发现昨晚差点把自己勒死的家伙似乎从未说过话。不由好奇地看了过去,却见一个身高超过两米四,浑身黝黑,如巨塔一样的壮汉正坐在床铺上,双目炯炯有神地看着自己!
沈云大吃一惊。
他吃惊是因为,这个他们口中的昆仑奴竟然是个黑人!而且是个只穿着短裤衩,肌肉虬起,满脸横肉的黑人!
难怪昨天自己对他的力量毫无抵抗力,这种壮汉的力量之大,怕是比熊罴也弱点有限。
话说通过这段时间的观察,沈云发现这个时代的汉人身高普遍较高,男子一般都能达到一米八以上,比起罗马人也不遑多让,两米多的巨汉也不是没有,像王戎就有两米。但如眼前这个黑人如此凶悍,肌肉如此恐怖的人却是很少很少了。
那黑人见沈云也在看他,于是咧嘴一笑,露出满口白牙。这个笑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带着血腥和残忍。
这是个极其危险的人物!
沈云暗暗警惕自己。他甚至在想,这铁栏到底是用什么做的?到底结不结实?别被这黑人一扯就开了!
“他是个聋子!”幽幽道。
沈云回头望去,透过几扇铁栏,身穿儒服,头戴礼冠的就坐在那里。这是一个很秀气的文士,有着帝大学子一般的浓重气息。不过他身上的衣服都很旧很脏了,但他依旧穿的一丝不苟,显然他很重视这点。
“他是谁?怎么到了这里?”沈云问道。
回答:“他叫昆仑奴,至于真名叫什么我也不知道。[.超多好看小说]他说的话我们都听不懂。至于犯了什么事被抓进来我也不知道。”
“他进来多久了?一直都是聋的吗?”
“他进来快一年了,刚进来的时候还不聋,后来被屠老大打聋的---就一拳!”指了指自己太阳穴的位置上,“就一拳打在这里,当时他就倒地不起,第二天起来就什么都听不见了!”
沈云倒吸一口气,这个屠天骄果然厉害。如果正面格斗,沈云也有办法制服这个黑人,毕竟体型不能决定胜败。只要巧劲运用得当,再大的块头也只是沙包的命。但要一拳打倒他,沈云自问还做不到。恐怕连他的师傅,那个特种兵上尉也不行!
说到这里,他似乎想起什么,叫了声:“时迁,跟昆仑奴说一声,他不能动世子,否则我们活撕了他!”
时迁从床上跳起,道:“呀,我怎么把这茬忘了。”说着随手又把刚锁上的铁门打开,闲庭信步的模样真跟走自家后院一样轻松。
时迁从怀里摸出几张纸片片,然后蹙着眉头思考了半天,最终举起几张纸杵到黑人监牢里,不断的比划了一下。
黑人扭头仔细看了看时迁手里的纸片,半天才不甘不愿地点了点头。
沈云好奇:“时迁,这是什么?”
时迁将纸片塞回怀里,笑道:“一点小玩意儿。不值一提!”
“那是他从罗马使节府偷来的汉语译文。”代替时迁回答,“上面有几句简单的汉语跟罗马语的翻译……昆仑奴应该是罗马人,看得懂罗马文字。”
沈云“哦”了一下。时迁回到监牢里却道:“哪有汉语译文,明明都是罗马文,我在罗马使节府的房梁上整整待了六天,都快饿死了才将这些蝌蚪文的汉语意思记住。要不是这昆仑奴听不见,我还能用罗马鬼话跟他掰扯几句呢!”
沈云又一次对时迁刮目相看---没想到这个时代的贼竟然就有与世界接轨的念头啦?为了偷个东西都跑去学外语了,实在难得!
这时,远处有脚步声传来。狱卒来送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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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天清晨。阳光刺眼。
方誊没有早起晨练的习惯,不过还是在上课前半个时辰准时起身,洗漱完毕后拿上课本往课堂走。
一切都还是如往日般平静,除了没有沈云,一切都还是老样子。直到课堂上导师爆出了昨日发生的惊天大事---渤海侯沈慕遇刺身亡,世子沈云被大理寺缉拿!
“什么?这不可能!!!”一声尖叫刺穿所有人的耳膜。
那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方誊都还记得那一声充满了质疑、吃惊还有一点点悔恨的尖叫!
这声惊叫的主人,是步婵!
导师是个男的,看见步婵这样的美女在课堂上尖叫,倒也没有太过责难,只是不悦地说:“安静,这是课堂。这件事已经交由三司会审,沈云是否有罪还要等三司查明才行!好了,继续上课……”
导师虽然说最后结果要等三司查明,可话里话外打的语气却也是认为沈云有罪的。
没办法,谁都知道渤海侯沈慕对沈云这个世子不满,而且很多从渤海回来的官员也都说,沈慕有更换世子的想法。而这次进京谒圣,都还不到一天就离奇遇刺。沈云有不可摆脱的嫌疑。
下课之后,方誊忧心忡忡地从课堂里出来,在回廊边的竹林里,步婵突然迈腿出来拦住了他。
“滕宇君,我有话问你!”步婵的声音很淡,像是在极力压抑着什么。
方誊愣了一下,下课的学子们看见步婵都纷纷避让,经过上次篝火晚会的事,步婵的人缘的确也不怎么样。
“嗯,有什么话呢?”方誊虽然隐隐猜到她要问什么,可还是礼貌性的反问了一下。
“这里不方便,能陪我到处走走吗?”说完这句话,步婵也不管方誊会不会答应,直接扭头往未名湖畔走去。
方誊苦笑一声,只好跟上。
已是仲夏,碧绿的湖水散发着阵阵凉意。湖边碎石小路上,方誊和步婵并肩走着。树林的青绿和湖水的碧绿融合在一起,借着阳光洒在他们身上,远远看去,倒是一对金童玉女的形象!
只是这对金童玉女都明白对方心里想的并不是那档子事。
“滕宇君,你认识沈云多久了?”步婵问。
方誊想了想,道:“儿时就认识了。淮南侯与渤海侯世代交好,子女都会在暑假或者寒假的时候互相拜访。到今年,差不多十五年了!”
然后又是一阵沉默。
方誊平时就是个不多话的人。步婵也同样心事重重。两人几乎快把未名湖走了一圈,话却只有这么两句。
在第二圈时,方誊停下脚步,拱手道:“步婵学妹,如果没什么别的话要问,我就要先告辞了。”
“你去看沈云?”步婵也停下来,眼睛却不看方誊。
“嗯。我先去了解一下情况,若是可以的话我当然要去探视一番。”
“那,你去吧!”步婵转身离开,干净利落的样子让方誊有些吃不准她到底想干什么了。
可就在方誊也准备离开时,步婵却突然回头问道:“滕宇君,你相信沈云吗?”
方誊回头,笑道:“当然。他不可能买凶弑父,这点毋庸置疑。”
“那你相信沈云当初对我姐姐的感情吗?”步婵的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
方誊知道这才是关键问题,他彻底转过身,站直身体道:“步婵学妹,以前的事情我不敢做定论,但我知道,如果是现在的沈云,他对慕容学妹的感情绝对是真的!看,那边就是未名亭,他在那里的亭柱上留下的血迹都还在……不知这样的回答能否让你满意?”
步婵点点头,无声地离开了。只是在碧绿与青绿的映衬下,苗条的身影有些踉跄和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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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昨天停电,从下午一点开始到今天早上七点……我都郁闷的要死。这章是今天写的。实在抱歉,欠大家一章,下周分类推荐期间会补上来!请大家勿怪!呵呵
【第二十七章 爱表白,泫然欲泣】
下午时分。方誊在剑阁找到了周惠和鄢如月。她们身边还跟着马固、诸葛允。王戎这个首席剑士还是穿着护具,拿着竹剑站在他们面前。
“公主殿下,你们让我好找!”方誊一见到他们,就立即迎了上去。
鄢如月面有忧色,看见方誊便道:“滕宇君,你找我们吗?”
“不错。听说昨日渊让被大理寺带走之时你们在场,到底当时的情景如何?”
“还能如何,沈渊让买凶弑父,大理寺将他缉拿待审,这是不争的事实!”马固阴阳怪气地说。
“马显钰,你到底什么意思啊?我们让你来是帮忙想办法的,不是让你来冒凉腔!”周惠第一个不乐意,恼怒地看着马固道。
马固看了一眼同样恼怒的鄢如月,识趣地闭嘴了。
方誊冷哼一声:“反正我不相信渊让会作出如此大逆不道之事,何况,他天天与我等在一起,又哪里有时间去买凶?我这就到大理寺去,为渊让作证清白。”
周惠道:“我们刚去找大理寺卿王元德。”
方誊喜道:“哦,如何?”
鄢如月苦恼地道:“不行啊。王大人不肯见我们。只让衙役出来说此案关系重大,他已从巡城司调阅我们的笔录,没有必要再见我们!”
方誊讶然道:“那你们的笔录……”
“我们实话实说!”诸葛允在旁道,“事发当时,我们正与渊让君在鸿庆楼饮宴。其他事情我们也不晓得。”
周惠补充道:“我本想去找王元德,让他放我们进去见沈渊让一面的,可他却不肯见我……可恶,改天进宫我定要到皇奶奶那里参他一本!”
鄢如月却道:“惠儿别胡闹。你只是有公主身份,却无官爵在身,王大人不见你也是常理。现在我们主要是应该想想有什么办法能够帮到渊让君。”
“正是此理。”诸葛允拍手道,“所以我们才来找泾川君。泾川君,令尊乃是当朝司空,不知能否代为陈情?”
王戎面无表情地看了诸葛允一眼,道:“刑部和大理寺并不归司空管辖,你们应该找宇文献去才对。他父亲可是当朝丞相,刑部和大理寺都归政务院管辖……”
周惠跺脚道:“哎呀,这不是找不到宇文献那小子嘛,所以才来找你咯!”
王戎道:“我也找不到……”
“可是荣达可以啊。荣达跟宇文献一个宿舍,他可是你的死党,你别告诉我连你也找不到他!”周惠不依不饶。
王戎顿了顿,才无奈道:“好吧。不过,我不能保证宇文献会答应帮你们。宇文丞相向来果敢自专,还没有听说他会顾及儿女私情而网开一面……其实,我觉得你们与其在这里拉关系走偏门,还不如去找巡城司,催促他们尽快查明真相才是正理!”
方誊道:“对,这也是可行办法。这样,我们兵分两路。你们去找宇文献,我去巡城司。”
鄢如月想了想:“我跟你一起去吧!”
“你?”
“呵呵,别忘了,雒阳府尹可是我干爹!”鄢如月笑道。
“那我也去。”马固立即站出来说道。
周惠一拍手:“好,就这么决定了。我和南山哥哥还有王泾川去找宇文献,你们去找巡城司。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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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剑阁,王戎换上校服,与周惠和诸葛允缓步走向另一栋男生宿舍。
路上,王戎蹙眉问诸葛允:“你怎么和惠儿一起掺和进沈渊让的事情里了?”
诸葛允笑道:“有何不可吗?沈渊让这人还是可以结交的!”
王戎还是紧锁眉头道:“可我老觉得他这人太过放荡不羁,虽然颇具胆色,但浮华之气太重,终究不是我辈中人!”
诸葛允看了看沉稳内敛的王戎,又看了看在前面快步走的周惠道:“可是你的惠儿却对沈渊让的事颇为上心,你不帮忙又能如何?话说回来,沈渊让没准真是清白的,我们还他一个清白,若他日他能继承家族,我等不是又获一强援吗?渤海家族在渤海郡可是镇守数百年,根深蒂固啊!”
王戎忽然停下脚步,对前面的周惠喊道:“惠儿,你刚才说你们想去见沈云也不可得?那你可知他现在在什么监狱?”
周惠转过身,想了想道:“昨日听巡城司的人来宣读中旨,好像是大理寺甲级监狱!怎么了?”
王戎的脸色一下煞白,沉声道:“南山,惠儿,我看此事我们还是不要牵扯为妙。大理寺甲级监狱,那是重刑犯待的地方,而且负责看守甲级监狱的你们知道是何人吗?”
“是谁?”诸葛允和周惠同时问道。
“屠天骄!”
王戎的话顿时如砸进湖水的巨石,在诸葛允和周惠心里炸开一排排波浪。(.无弹窗广告)
周惠颤声道:“可是羽林暗卫第二镇统制屠天骄?”
王戎点点头:“所以我说此事可能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简单,还是不要插手了。”
诸葛允托着下巴思索着道:“真是这样的话,那我们找宇文献也没有用了。除了当今陛下,谁也不能干涉羽林暗卫的行动……等等,难道渤海侯遇刺一事是陛下……”
诸葛允悚然变色,停下话头。
王戎也有些吃不准,脸色阴郁地看着满脸不可置信的周惠,道:“惠儿,这件事我们别管了。也管不了!”
周惠被诸葛允的话吓得有些失神,半晌才清醒过来,一把抓住王泾川的胳膊道:“泾川,你,我记得你跟我说过,你也是羽林暗卫的人是不是?那你能不能跟屠天骄说说,这件事真的不是沈云干的啊!”
王戎作为帝大的首席剑士,早就是羽林暗卫暗中定下的人选,只要一毕业,王戎便可进入羽林暗卫。所以他对屠天骄非常了解。他道:“惠儿别闹了,屠统领可是出了名的冷血无情。除了陛下,他是不会听任何人的话的。更别说我现在还没有完全加入羽林暗卫呢!”
“那,那我进宫去见陛下……沈云是无辜的,他不能被当作替罪羊!”周惠拔腿就要跑,一下便被王戎抓住。
“够了!周惠,别忘了你是英公周瑜的子孙,你这样任性迟早会让整个家族都受到连累的!”
王戎的怒喝让周惠愣住了。
已经是下午,偏西的阳光照在地上散发出灼热的气息。在这种气息下,周惠就站在王戎面前,不动,也不说话,眼睛里有一层水汽,但却始终不掉落下来。
诸葛允看她的样子,赶紧上前拉开王戎,伸手拍了拍周惠的脑袋,道:“好了好了,惠儿毕竟还小。泾川君,你应该劝她而不是骂她!你看把我们惠儿吓得……没事,小丫头,沈渊让这事我们不管就是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听话,乖,等会我给罚王泾川给你买最漂亮的毫州绸衫……”
在他们眼里,周惠就是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小姑娘,是他们永远需要去呵护的对象。
看她泫然欲泣的模样,王泾川也有些懊悔,正想开口说几句软话,却没想到周惠突然爆发了。
她一把甩开诸葛允的手,眼泪滚滚滴落,嘶声尖叫道:“不,我就不。我喜欢沈渊让,我非常喜欢他!他不是坏人,更不是买凶弑父的禽兽,我不管你们怎么想,总之我绝对不要他成为替罪羊……我知道我是英公的子孙,但是难道英公的子孙就应该昧着良心去做事吗?我没有官爵在身,也不是那些庙堂之上的衮衮诸公,我不用去想这些阴暗龌龊的事!我只要沈渊让平安,我只要他回来,回来陪我上课,陪我骑马,陪我练剑,别的我什么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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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在监狱里的沈云并不知道在帝大校园里的一切。但是他知道,自己恐怕要在这里待上一段日子了。
那些狱卒果然是聋哑,但还是写了一纸文字交给狱卒。纸上写了甲级监狱一十八位重刑犯请求屠老大见沈云的情况。
本以为回复要等很久,但才不过隔了一刻钟,有一个身穿锦绣鱼服的官员就来到了这里。
这是个矮胖子,脸白白净净的,加上满脸和气的微笑,看着就让人觉得亲近。他打量着手里的纸张,对道:“你们的意思屠老大已经知道了,不过他现在没时间见你们,让你们稍等一段时间!
至于沈世子的事,相信你们也都了解一二,屠老大也不想让你们为难,不杀便不杀吧!不过有一点你们必须牢记,屠老大不让你们杀掉他,但是也绝对不能放他离开这里。我深知诸位的本事,这座监牢其实是囚不住各位的。若是有朝一日狱卒发现他失踪了,那么各位也只好跟着他一起失踪……我的意思你明白了吗,?”
虽然这矮胖子满脸和气的微笑,但却是满头大汗,点头哈腰地说:“明白明白,多谢申总管提醒。”
那申总管笑着走到沈云监牢前,做了个非常标准的觐见礼节,和声道:“沈世子,在这里可住的习惯?我叫申德,乃是此间总管。若是有什么不习惯的尽管跟我说。在下一定尽力满足世子的任何要求!”
沈云看的模样,就知道眼前这人绝对不想表面那样和气,于是便拱拱手道:“还好,谢申总管关心。只是我想知道屠老大什么时候肯见我呢?”
“世子说的哪里话,并非屠老大不肯见您,而是屠老大的确没有时间!您也知道,令尊不幸辞世,陛下龙颜大怒,我们这些做小的也着实不轻松呐……”
“可是再过几天便是家父出殡之日,莫非你们要等三年守孝期过了才肯放我出去吗?”沈云看他那满脸和气的微笑,不知道为什么却满肚子恼火。
他恨这种笑里藏刀的人!
申德还是笑眯眯地说:“这个就不是在下能做主的了。不过世子放心,我一定会将您的意思传达上去。呵呵,世子宽座,我还有点事先告退了!”
“你……”沈云实在被这种人搞的很没脾气。话没说完他便噌噌噌地离开。
“他妈的,老子诅咒他生儿子没屁眼!”沈云暗暗嘀咕了一句。
石老三突然接口:“他本来就生不出儿子,又怎么会有没屁眼的儿子呢?!”瞎子的耳力比正常人要好,再加上跟沈云住的这么近,所以他听了个真切。
沈云怔道:“他是太监?”
石老三点头:“不错。申总管乃是皇宫二品太监。负责大理寺甲级监狱的日常管理。平时可是很少来这里的……不过看他亲自过来,世子啊,看来你要见屠老大的确没那么快了!”
“看看看,看个毛,你个老混蛋眼珠都没了,还看个屁!”时迁不知道哪里来的火气,突然对石老三怒喝道。
石老三破天荒地没有跟时迁拌嘴,而是偷偷对沈云道:“臭跳蚤之前藏着的家当,都被这个姓申的给诓走了,所以对那姓申的痛恨至极呢!嘿嘿,活该!”
“妈的,你个老不死的家伙又在世子面前说我坏话,小心老子晚上开了门拿石头砸你!”时迁从床沿上蹦起来喝道。
“哼,有种你就打开我的牢门进来揍我呀!看我不捏碎你的卵蛋,让你跟姓申的成一类人!”石老三亦不示弱。他算准了时迁不敢打开别人的牢门,所以步步相逼。
两人一下骂开了,吵得一夜未睡的众人纷纷出声怒喝。
看着他们互相争吵的样子,沈云长叹一口气,看来坐牢这段日子是不愁孤单了。但,外面现在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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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论朝堂,琉璃疏阁】
外面的情况有些复杂。也有些混乱。
当然,从市井之间是看不出任何端倪的。寻常百姓在经过昨夜的宵禁之后,也就知道有个了不得大人物遇刺了,据说是渤海的一个侯爵。可这又能怎么样?
每天的豆腐脑还得吃,菜也还得卖,码头上的活儿也还有不少。该上工的上工,该下地的下地。商铺之间也都继续抬价降价,与客人熙攘争利……一切的一切都还一如既往。
但朝堂之上,此时却已经是沸反盈天。
大汉帝国的日常事务都是由各个部门处理汇总,然后交到内阁,由内阁作出最终决定。遇到诸如军队和外交方面的大事,内阁才会将文档蓝批处理,送进皇宫交由圣裁。所以朝会是不必每天开的。一般五天一小朝,内阁和三院六部的尚书们在文华殿碰头议事,皇帝可亲自出席,也可不出席;七天一大朝,由皇帝亲自主持,在勤政殿召集三院臣工共同商议七天以来的棘手事件。
总之,经过圣祖改制后的大汉帝国在很大程度上类似于现代的君主立宪制。当然,只是类似而已。皇帝作为最高元首,他掌握着全国的军权和宣布战和的权力!这是现代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君主所没有的!
作为一个穿越者,汉圣祖显然明白“事必躬亲,乾坤独断”的害处和“枪杆子里出政权”的意义!
今日是小朝会,文华殿里沸反盈天的场面是由礼部尚书东方?递交的一份奏折引起的。
《奏请早立渤海侯爵折》!
“第三十代渤海侯遇刺身亡,家不可一日无主,为稳渤海人心,第三十一代家主之位须早立!”这是东方?的原话。
由于今日小朝会,皇帝并没有亲自出席,所以在用词上他没有用奏请。奏折上的“奏请”是专门对皇帝说的。皇帝对天下言论有随时调阅的权力,所以即使是上交内阁的折子上也必须用“奏请”两个字。
而引爆这场朝会**的,是雒阳府尹上官鸿的《奏请彻查渤海侯遇刺案及弹劾羽林暗卫逾权断狱折》!
随着上官鸿这份奏折的递上,检察院右谏议大夫也递上了四名稽查郎中撰写的弹劾奏折,矛头无不指向了羽林暗卫。说其滥用职权,诬陷忠良,构陷冤狱,罪大恶极,应立即惩处!
其他各部尚书也纷纷出言附和,他们虽没有奏折呈上,但也认为羽林暗卫行使职权过宽,以及危及帝国的正常行政秩序。
群情汹汹中,枢密院参议长和军机处参议长联名上奏的《奏请调回近卫军团以安京畿防卫》的奏折被彻底忽略了……
同样被忽略的还有政务院户部度支司、赋税司上奏的《奏请调拨十州乙等军团军费用以黄河整修工程折》和《奏请免青徐两州一年赋税折》。
宇文护作为当朝丞相,今日却因病未能出席朝会。枢密院太尉也未能列席,坐在龙椅下首的只有内阁俊辅,检察院司空王显。
王显,字芯璞。今年四十岁。是帝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内阁成员。坐在朝堂之上的他,身着朱红官服,头戴紫砂冠,三缕墨髯,身姿挺拔,端是一副内阁俊辅的严肃表情。
“各位同僚,今日首辅大人、次辅大人皆染病未能列朝与诸位共治。诸君之请,某先带回疏阁,晚些一并呈递陛下……”
王显的话还未说完,礼部尚书东方?已经出言打断:“俊辅大人,羽林暗卫自恃圣宠,已到了目无法纪的地步。渤海侯遇刺案,陛下震怒,可羽林暗卫不但不彻查,更不允雒阳府查,却将渤海侯世子羁押在大理寺甲级监狱,试问天下哪有未过审之人便关进甲级监狱的道理?!我大汉自诩华夏贵胄,礼仪之邦,难道已到了无礼便是礼的地步吗?公仆不敏,恭请俊辅大人给予答案!”
东方?,字公仆。今年五十二岁,向来以华夏贵胄,礼仪之邦自诩,事事绝不能有辱大汉国体,更不能有损华夏尊严!对礼仪上的维护已经到了痴迷的地步。
王显浓墨般的眉峰一蹙,对东方?在朝堂上如此跟他唱反调很是不满,但东方?是礼部尚书,归属政务院管辖,他王司空可没有当朝训斥的权力。
王显深吸一口气,缓缓道:“既然如此,某便直言吧。羁押沈云乃是某之意。”
东方?愕然。最近这段时间王显与羽林暗卫第二镇过从甚密。这已经让首辅大人感觉不满。昨日的内阁中旨自然也不是首辅大人的意思。(.)王显没有通知首辅,便签发了内阁中旨,让羽林暗卫羁押沈云,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打压理由。正好公甫效一大早就跑到府上,递了这份奏折,于是他也就顺水推舟将这奏折拿出来,同时发动政务院几个官员,一起当朝向王显发难,目的无非是提醒王显,首辅大人才是朝政的引导者。却没想到王显竟然如此干脆,当众承认了是自己羁押的沈云。
看东方?愕然的样子,王显心里冷笑。
自圣祖改制以来,从未有过四十岁便当上内阁大臣的人物。可他王显却是一个异数。在任何时代,异数都难免被人所排斥。这种排斥情绪在已经五十二岁依旧是礼部尚书的东方?这里,被无限放大了。王显不是一个墨守陈规的人,不然也不能四十岁便位极人臣,如今他若想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就只有当上内阁首辅。要当上内阁首辅,首先便要让这些老头子服从自己的权威。要做到这点,羽林暗卫是最好的倚仗---更何况,这件事他王显也只是冲锋的卒子罢了!
“王大人,沈云乃是渤海侯世子,羁押他你可有确实证据?”东方?有些激动地问道。
王显摸着墨髯冷笑道:“证据自然是有的。三日后举行三司会审,届时某自当拿出来。不知东方大人还有何想上奏的?”
东方?无奈摇头。
“既然如此,今日朝会就散了吧!各位同僚自回官署处理公务。其他事宜某自会呈报首辅、次辅,再做定夺!”王显下了散会令,群臣拱手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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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华殿本身就是内阁所在地。殿分前殿和后殿,前殿便是举行小朝会所在。而后殿就是内阁办公的地方。
后殿比前殿要更为宽阔,共有立柱三十六根,每根皆雕刻着四镇圣兽。每根立柱之间都有纱帘阻隔成一个个隔间,里面是内阁学士们处理奏折的地方。
在后殿的正中央有一个筑台,共十八级台阶,和殿前的十八级台阶合成六六大顺之数。
筑台周围用白玉栏杆围成,台上设有一个四方内圆的琉璃疏阁,阁中有文案、四方砚台各三。阁中四个角都有暖炉,正中央还有一个鎏金蟠龙鼎。这个蟠龙鼎是圣祖御赐给内阁的镇阁之宝。三位辅政大臣的辅臣印章都放在这里。
这间面积不过百十平米的琉璃疏阁就是大汉帝国的行政中枢。
帝国每天会通过驿站接收全国各地发来的折子,有平常文告,也有奏请拨款的奏折,更有一些上书言事的策论性折子。这些奏折都会先送到相关的部门,比如礼部官员就送到礼部,户部官员就送到户部。各部中也有一批主簿或者吏员负责将奏折封档记录,然后把筛选出来的送到内阁。
内阁也有相应的部门学士来进行筛选和简单批注,最后再送进疏阁请三位内阁大臣批蓝。内阁大臣批蓝后再由太监送进皇宫给皇帝批红。如果皇帝不允,甚至会亲自到内阁来和大臣商讨。
一般来说,各部学士都是从帝国各个大学毕业的优异学生,帝国年考是不会开放各部学士考核的。这些毕业生都要到这些部门进行三年到五年的工作学习,优异者会赏赐爵位或者六品以下官衔。接着选出优异者进入内阁,成为内阁学士,或者下派到地方担任官职。
这样就形成“天下官员出内阁”的传统,保证帝国政令的畅通。
在这些学士中,内阁学士显然是最受各地大学学子青睐的职位。他们或许没有官爵,官衔也只是一个末品,但他们最接近中枢,和内阁大臣的接触时间长,更主要的是和皇帝能够经常见面,这样晋升的机会也比较多。
当年王显就是在枢密院内阁学士的位置上做了十年,数次外放机会都被他放弃了。终于熬到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为当今皇帝办成了一件事,这才一步登天,坐上了检察院稽查处郎中,之后他得到皇帝的青睐和赏识,官运亨通,顺风顺水,不惑之年便达到了有些人一生都难以企及的高度。
琉璃疏阁里,已经有人站在鎏金蟠龙鼎前。王显一进来,快走几步对此人道:“屠大校,你怎么来了?”
鎏金蟠龙鼎前的这个人正是羽林暗卫第二镇统制,屠天骄!这个身材颀长,头戴一顶缀着黑色纱帘的斗笠的神秘人,用平缓有力的声音道:“王大人,为何要将事情全部揽下来?你我都知道,羁押沈云到底是谁的意思!”
王显走到鎏金蟠龙鼎前的案几前坐下,苦笑道:“我等皆身为臣子,有些事不担当下来,难道还让上面那位出面承担吗……算了,这事略过不提,你亲自前来可是出了什么事?”
屠天骄隐在面纱后的脸看不出表情,声音依旧是不急不缓:“我来是想替陛下问问,近卫军团归期和抽取十州乙等军团军费用以修整黄河大堤的事处理的怎样。”
王显笑道:“请回告陛下,拜东方?所赐,今日他这么一闹,枢密院和度支司的奏折都没有引起太多朝臣的注意,如今这事已经交到内阁来批注。相信很快就能安排好!近卫军团至少还要延期两个月才能归来,至于修整黄河大堤的事,想必也不难。某掌管枢密院,只要度支司那里没有异议,随时能够批下!”
“两个月?应该够了!”屠天骄缓缓道,“在这两个月之内,陛下不想看见益公殿下出现在京畿,更不能出现在朝堂……原因王大人清楚吧?!”
王显点头:“明白。胡公最多还有半个月就能抵京,他与益公、渤海侯乃是至交,若是让胡公与益公在此刻同时回京,那麻烦就大了!”
“嗯,正是此理。不过王大人,三日后就举行三司会审,会不会太仓促了点?要知道,凉公可不想介入渤海家族的世子之争!”
王显蹙眉:“沈云若倒,凉公之孙不就能顺利继承渤海侯之位吗?再说,沈慕私自收纳重犯家眷,陛下已经对他颇有不满……”
“王大人!”屠天骄突然打断,“圣心难测,陛下圣意岂是你能随意揣摩!莫非渤海侯是你派人行刺不成?”
王显惊道:“屠大校不可胡说。某一心忠于圣上,岂敢作此大逆不道之事?万请屠大校明察!”
屠天骄冷哼一声,转身离开,只留下一句话:“王大人,伴君如伴虎,你若还想高升一步,千万别胡乱揣摩圣意!陛下的心思不是你我可以随意揣测的!”
王显惊魂未定,看着屠天骄离开的背影,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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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青花瓷,吟唱为她】
在监狱里的人,什么都没有,唯一有的就是时间。(.无弹窗广告)
人一旦有了时间,就会想找人说说话。在这甲级监狱里,每个人至少都相处了一年以上,能说的该说的早就说完了。所以沈云就成了所有人争相说话的对象。
沈云自身有种豁达的特质在。不然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从家破人亡的阴影中走出来。已经说过,屠天骄是一定会来的,时间早晚罢了。所以沈云也就暂时放下阴霾,与这些豪爽的江湖人士谈在一处。
临淄的侯阚,泽州的欧阳复,蜀中的章暨三人对沈云最为熟络。只是一下午,他们三人的身世便一五一十的跟沈云说了。
和石老三有些冤枉的罪行不同,侯阚、欧阳复、章暨三人是的确犯了重罪的。
侯阚是个海盗,最鼎盛的时候下面有十数条海盗船,霸占了海外的一座孤岛做山寨,抢劫过往商船,手上也有百十条人命。最后是被帝国蛟龙军团围剿,这才进了甲级监狱。
欧阳复是个采花贼。曾一夜之间偷入泽州十个大户人家女眷的闺房,虽然没有弄出人命,但造成的恶劣影响已经让泽州城人心惶惶。最后被羽林暗卫拘捕。
欧阳复能夜御十女,算是个异人了。可和章暨的能力比起来,他就算小巫见大巫了。
章暨,蜀中一介掮客。蜀中道路崎岖,山路居多。所以有许多帮人运送财物的掮客存在。汉元985年,章暨给蜀郡官署运送粮食出川。结果一夜之间,他竟然以一己之力偷盗了一千石粮食!换算成现代的重量单位,那可是十吨啊!!而且他被捕之后,蜀郡巡检是在离官道一百里外的山洞中找到这批粮食!!!
这简直只能用奇迹来形容!
而再看章暨其人,身材结实,肩膀奇宽,大概是正常人的两倍,不过身材却并不高大,按照沈云的计算,也就一米七左右,皮肤呈小麦色。当被沈云问及这件事的时候,还露出憨厚的笑,说:“那天有点吃坏东西了,路上还拉了两趟,不然还能运更多!”
“你一次能抱多重的东西?”
“千斤左右吧!不过那天我不是用抱的,而是背,一次背一千六百斤左右,十个来回就搬完了!”章暨憨厚笑道。
沈云瞠目结舌。乖乖,背着上千斤的东西跑上一百里,居然还若无其事,这是人还是畜生?当年号称力能扛鼎的楚霸王估计也不过如此了罢!只是楚霸王最终问鼎天下,而他只能坐在这甲级监狱里苦耗岁月,等待时间将他力能扛鼎的能力消磨掉。
人不可貌相啊,这可是汉人老祖宗的智慧!
这里所有人都有着过人之能,只是将这种能力用在了不该用的地方。
石老三桀桀道:“他们三人的事有什么好吹嘘的,最后不一样被抓来这了?!要我说,咱们这些人中,还是臭跳蚤最厉害,虽然人被抓了,但就是没吐出赃物来!这才是真英雄,真好汉!”
沈云一听来了兴趣,看向时迁道:“?,你到底在皇宫里偷了什么东西?”
时迁一脸不自在,讪笑道:“世子莫听他们胡说,我真的什么都没拿,就进去转了转……一向听说皇帝住的地方如何奢华,我想去看看而已。一看不知道,看了才知道外界传闻不虚,我跟你们,那里面真叫一个……”
“打住!不要扯开,你到底拿了什么?”沈云赶紧道。
时迁呐呐不语。沈云只好扬声道:“,时迁到底偷了什么啊?”
一?颚下胡须,笑眯眯地道:“鼓上蚤,要我说么?世子垂问,我可是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哦!”
时迁忙摆手:“别说别说,哎呀,其实我真没拿什么,屠老大偏说我拿了圣祖陛下当年撰写的文稿……”
“哇,什么文稿?”沈云自动忽略去他“辩白”的话,急问道。
时迁不敢再继续说,还是笑道:“其实是圣祖陛下当年写在宣纸上一些诗词……世人皆知圣祖陛下武功赫赫,却不知圣祖是文韬武略的真龙天子!”
“这么说你知道圣祖陛下的文稿上写了什么?”沈云问。
“当然。那些文稿上的诗句早就传遍坊间,我们此刻说话的方式亦是圣祖陛下留下的。”卖弄地拍着膝盖,唱了一段。
这一唱差点把沈云的魂儿都给唱出来了。
“素胚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瓶身描绘的牡丹,一如你初装。冉冉檀香透过窗,心事我了然,宣纸上走笔至此搁一半。”……
我靠,居然是《青花瓷》!?
沈云突然对素未谋面的圣祖陛下产生一丝亲切感---这家伙肯定跟自己一样是个80后。会喜欢《青花瓷》的大都是这个年龄段的人。
莫名的,沈云突然很想多了解点这个穿越前辈,当然,不是关于汉圣祖,而是那个穿越灵魂的背后,他到底是谁?
而要了解这些,最快最准确的数据无疑就是时迁偷的那些圣祖文稿。(.无弹窗广告)
“时迁,你究竟把圣祖文稿藏哪儿了?”
夜幕再次降临的时候,时迁又开了牢门,四处遛达。沈云就借着这个机会,将他拉到铁栏前,贴耳问道。
时迁脸上又浮现出那种尴尬、委屈、不敢说又不愿意说的复杂笑容,说:“世子,我不想骗你,可我真的没拿……”他抬头看了看沈云戏谑的笑容,只好咬牙低声道:“好吧,我承认,我的确拿了一点东西,但那绝对不是圣祖文稿!是屠老大要将我留在这里,所以故意编出来的理由罢了!”
沈云奇道:“那你究竟拿了什么,才让他要将你留在这里?”
时迁四处看了看,这才小心翼翼地贴在沈云耳边道:“世子,我就告诉你一人,不过你千万要替我保密---我拿了当今圣上的传位诏书!”
沈云瞪大了双眼,嘴张的比鸡蛋还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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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的七个地标建筑,天阙指的是皇城正南的大门,天街则是皇城直通雒阳正南天门的定鼎大街---据说这是全世界最宽最平整的街道,连罗马城的大道亦有所不如!天河就是运河,天桥是跨越运河两岸的巨石拱桥,天宫是皇宫,天堂则是建在皇宫东侧的巨大祭祀性殿堂!
天堂由凌烟阁、武烈堂两部分组成。凌烟阁上供奉的是自汉高祖时代起,至汉圣祖时出现的六十一位公爵。武烈堂上供奉的是从汉圣祖至今为帝国征战而死的军人灵位!
每年年关,皇帝都要亲自带着满朝大臣来此祭祀!彰显帝国不忘军人流血卫国之意!
当然,由于阵亡的军人实在太多,足有上千万。所以京都的武烈堂上不可能将所有人供奉上去,只有校级以上军官才能有资格列位其间。其他阵亡军人,枢密院会将他们的灵位进行公祭,然后送回各自家乡,供奉在各郡城内的武烈堂中。
这是帝国激励军人报效国家的一种手段!效果非常明显!以往的军人视当兵为下等职业,现在却是人人以当兵为荣,以逃兵为耻!
天堂的西侧,就是京都雒阳府的治所所在。这是一座巨大的官衙公署,巡城司就在雒阳府的东面,也有一栋单独的庭院。庭院里有隔离室,审讯室,办公室等等区域。院子中央摆放着一圈圈练功用的木桩。此刻在木桩中间,唐秣和陈乐穿着护具在练拳!
木桩外,方誊负手站立,满面愁容的看着在木桩中间拳风霍霍的两人,也不出声,只是这么看着。
月上柳梢,庭院四周的灯台都点了起来。
陈乐的拳脚功夫显然比不上唐秣凶猛,三招两招就败下阵来。陈乐扯下头罩,扔在地上恨声道:“不打了不打了,每次都输!你就不能让着我点吗?”
唐秣笑着把护具拆下,道:“你的动作还是力量不足,以后多练点吧!”
陈乐看了一眼那边的方誊,对唐秣无奈地说:“还是你去跟他说吧,我去洗洗!”
“不是吧,我去?你看我这黑脸就知道我擅长的是暴力啦!这方面我不擅长的!还是你去吧,我帮你拿护具哈!”说着,唐秣抓起陈乐拆下来的护具往另一边跑掉了。
陈乐手脚没他快,郁闷地嘟喃:“每次都是这样,要是这次我能说的清,还用躲吗!”牢骚归牢骚,陈乐还是走到木桩外,对方誊拱手一礼。
方誊还礼,强自笑道:“陈大人,练完拳了,是否能够带我去见渊让君?”
陈乐深深叹了口气,道:“方老弟,我跟你说过了,这次的案件不归我们管,调查取证工作也由检察院、大理寺和刑部的人来负责……”
方誊急道:“可我只是想去大理寺探望一下,难道这点陈大人也不能给予安排吗?”
“方老弟,有时候我真的很怀疑你是怎么在淮南侯世家长大的,大理寺甲级监狱是由羽林暗卫第二镇负责看押的,我一个小小的雒阳府巡城司巡检,又怎么能帮到你?”陈乐望着方誊道,“实话告诉你吧,今日一早,我和公人已经接到府尹大人的正式训诫,渤海侯遇刺案巡城司将彻底放手。我们也爱莫能助!实在抱歉!”
方誊顿时黯然,低低的叹了一声,拱手行礼:“既然如此,打扰了,陈大人!告辞!”
看见他如此落寞的样子,陈乐竟觉得有些发堵。本来他和唐秣也信誓旦旦地要查明这个案子,可是最终却发现这个案子不用他们负责了。连帝大医院的疑犯在今日一早都被刑部的人提走了。他们又能做什么呢?
“方老弟!”陈乐忍不住心头的愧疚,扬声道。
方誊回头,陈乐上前一步道:“我有一句良言忠告,听与不听都在你。渤海侯遇刺案非同小可,绝不是你我这种等级能够牵扯的,若是你真想为你兄弟洗冤,不妨等淮南侯进京谒圣之时才考虑吧!如果我所记不错的话,淮南侯这几天也该到京都了!”
方誊不是笨蛋,陈乐把话说的这么明白,他如何不懂?心里泛起一丝凉气,让他的额头都开始冒汗,连忙拱手道:“谢过陈大人提点。誊谨记!”
方誊走后,唐秣突然匆匆跑了过来,胫甲和腹甲都没来得及拆,一把抓住陈乐道:“发现了,我发现了……”
陈乐的心情正在低谷,所以没好气地说:“你又发现什么了?是你老婆偷汉子还是怎么地!”
“呸呸呸,你老婆才偷汉子呢!”唐秣急道,“刚才有稽查司的弟兄过来汇报,说在城外十里发现了几具尸体,非常像行刺渤海侯的刺客啊!”
陈乐一惊,但转瞬又安静下来,叹道:“公人,此案已经不归我们查了,你去上报给刑部吧!”
“文川,你真不想查清这件事的真相吗?昨天你可不是这么说的!”唐秣板着黑脸问道。
想起刚才方誊抑郁的背影,陈乐心里又觉得不甘,蹙眉道:“可是,发现刺客尸体应该及时通报刑部和大理寺,我们擅自调查会不会……”
“什么都不会!”唐秣拍了他肩膀一下,“你忘了吗,渤海侯遇刺案虽然不归我们管了,但礼部郎中公甫效遇刺案还是我们在调查啊!我们完全可以说我们怀疑这几具尸体是行刺公甫大人的刺客,这不就结了?”
陈乐眼前一亮,哈哈笑道:“行啊你,唐公人,你什么时候脑子这么灵光了!快走,出城看看!”
“哎哎哎,我先把护具脱了啊!”
“脱什么脱,穿着吧!我不也穿着肩甲和腹甲吗!别浪费时间了,再拖下去,万一被刑部和大理寺的人抢了先,咱们就什么都捞不着了!”
陈乐不由分说,拉着唐秣就往外跑。
“可是,你总得让我先吃点东西吧,我饿啊……”唐秣的哀嚎远远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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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关于《青花瓷》这首歌,是本人比较喜欢的一首中国风歌曲。对于歌手其人我向来是不做评价的。歌曲我也从不分谁唱的,只要唱的好听,我就喜欢。仅此而已。
另外,这首歌的歌词在后来的故事里还有点用!大家不妨多听听!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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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相亲宴,凤翔霓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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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雒阳府门口,鄢如月已经在那里等候。看见方誊脸色苍白的样子,鄢如月不禁问道:“怎么了滕宇君?唐陈两位巡检怎么说?”
方誊看了看鄢如月,有些欲言又止,半晌才道:“我们还是先回学校吧!”
鄢如月奇怪地看着他,最后点点头。
华灯初上,街上行人渐少,橘色的灯台将道路照亮,方誊走在街上,却不知这条路该通向何方!
这时,一辆妆点豪华的四驱马车从后面追了上来。方誊正想侧身避过,车夫“吁”一声停在了他们身边。
方誊正自诧异,车夫从车上跳下,手握马鞭先冲鄢如月弯腰行礼,接着对方誊拱手道:“方公子,鄙主人有请!”
“敢问贵主人名讳?”方誊很奇怪,这种足可容纳三人在里面弹琴煮茶的马车在京都可不多见。一般都是豪富贵胄才有的家当。
没等车夫回答,鄢如月已经先跳上了马车,回头一指马车上方悬挂的旗帜,笑道:“滕宇君,你不会连鄢家商旗都不认识吧?走吧,这是爹爹邀请你呢!”
鄢如月虽然是笑着说的,但笑容里却有掩饰不住的无奈和疲惫。
鄢家是大汉帝国首富之家,财富之巨,财力之雄连国库都要自愧三分。能与之一较高低的,也就是由皇帝内帑掌管的帝国银行。可这样一个巨富之家,在京都的宅院却是不甚宽大。与其身份比起来简直能算得上寒酸。
跨过天桥,到京都雒阳的东城区,一条由东向西的街道上,有一栋分三进落的别致院落。这就是鄢家在京都的住宅。
门前没有气派的石质镇兽,大门也只有一丈见方,头顶那面“鄢府”的匾额显得有些小气。门口站着两个中年劲装男子,露着含蓄的微笑对方誊点首示意。
虽然这是一个帝国中等家庭就能拥有的院落,可方誊却一丝也不敢怠慢。鄢家崛起于青州,其家主鄢准本是青州鄢氏家族的四公子。[.超多好看小说]鄢氏在青州是世代经商的大家族。鄢准十八岁成人,单独从鄢家分离出来之后,就随着家族的长辈们出外经商。却没想到,短短三十年间,鄢准竟然将家族经营成全帝国最大的商号!
这京都鄢府的确是鄢家这百足之虫里最不起眼的一条,可却没人能够小瞧了它。因为正是这间小院落,掌握了帝国百分之四十的商业贸易!
下了马车,鄢如月在前带路,一个老管家迎了上来,说道:“小姐,老爷在列翠轩等候方公子。大夫人在后院,吩咐小人先请小姐回后院更衣,然后再与方公子一同赴宴。”
鄢如月奇道:“为什么要更衣?我这样穿挺好!福伯,别折腾了,反正滕宇君也不是外人!我娘呢?”
“少夫人在列翠轩等候方公子!”
鄢如月猛地站住脚步,回头看向福伯,疑惑地道:“我娘也在列翠轩?她在那儿做什么?”
鄢如月是知道的,由于自己母亲是青徐曹氏的后裔,所以在鄢家倍受冷落。吃穿用度少的可怜不说,有时候还要做一些下人才做的事。身边只有一个当年跟着她的陪嫁丫头小翠,日子过的很是清苦。可是今日却让她也去列翠轩是什么意思?
福伯有些尴尬地朝方誊笑了笑:“小姐说哪里话,在列翠轩当然是宴请方公子啦!少夫人也想亲自见见方公子,所以就列席了!”
鄢如月奇道:“我娘见滕宇君做什么?还有,这是家宴?”
“当然,除了方公子和我们鄢家人,没有别人了!”
方誊吃了一惊。在汉帝国,家宴可不是随便能吃的。一般只有至亲好友才能被邀请参加家宴。当然,还有一个例外,那就是相亲的时候……
方誊今年二十三,鄢如月二十二,正是相亲配对的好年华。可是,现在?在这里??相亲???
鄢如月比方誊还要吃惊,娇叱道:“是谁安排的家宴?是不是大夫人?”
福伯显然被鄢如月吓住了,呐呐道:“不,不是。(.无弹窗广告)是老爷安排的!”
鄢如月银牙暗咬,怒气冲冲地往侧院跑。
穿过几条雕梁画栋的回廊,经过一片小型的假山石林,在其后有一间精美的亭台式楼阁。周围还种着青翠的松柏,正是列翠轩。
方誊想退却,但是又不敢。毕竟来都来了,人家又是天下第一首富,怎么能连面都不见就走呢!所以他也只好跟在鄢如月身后,到了这列翠轩。
一张恰好能坐下四个人的圆桌前,浓须墨眉,气势俨然的男子正坐在那里,身边是穿点着锦绣对襟连裙,裙上缀满宝石的慈目妇女。还有一圈丫鬟和仆人环侍左右。
鄢如月冲上去,跺脚嗔道:“爹爹,是你安排这家宴吗?”
气势俨然的男子自然就是大汉第一首富鄢准,他抬了抬头,用低沉的嗓音道:“胡闹,有客人来访,怎能这么没规矩?还不赶紧去换衣服,再来饮宴!”
说起来鄢准还是很疼爱自己这个长女的。鄢准从商一生,到处奔波,虽有妻妾六人,却只生有子女四个。长子在十六岁时过世了,次子现在才八岁,正在青州老家受家族老人的亲自调教。长女就是鄢如月,自幼聪慧,考上了帝大。家族中人都为之感到光荣,作为父亲当然也对这个知书达礼,聪慧漂亮的女儿疼爱有加。
不过鄢家的家教还是很严的,看见父亲板着脸说话,鄢如月不敢再吱声,但也没有退下去,而是低垂着头,两手委屈的搓着衣角,泫然欲泣的表情让人看着心疼。
“罢罢罢,月儿,赶紧去找你大娘换套衣服,我有话跟方公子说!”鄢准心里疼惜顿起,换了温和点的口气道。
鄢如月用眼角偷瞄了一下母亲,只见她正用打量女婿的眼光打量着方誊。
“娘!”鄢如月嗔道。
鄢曹氏是个慈眉善目的妇人,不过平时保养不太好,四十多岁的年纪看上去竟像是五十开外一般。她收回目光,慈爱地看着鄢如月道:“月儿别闹,听你爹爹的话!”
“哼!”鄢如月赌气似的撅着嘴,扭头就往后院走。
鄢府里外都有灯台照亮,花团锦簇,生机盎然。后院早有数个丫鬟端着盛有衣服的木盘等在那里,看见小姐回来,赶紧迎了上去。其中一个半老徐娘急道:“哎哟,我的大小姐,您怎么才进来啊!大夫人吩咐了,让我们伺候您把这身衣服换上!”
鄢如月四周扫了一圈,哼道:“大夫人呢?”
“大夫人今日中了暑气,此刻还在房里歇息呢……大小姐,咱们先更衣吧?”
鄢如月没好气地拿起衣服抖落开,顿时惊道:“徐妈,这,这是……”
只见这是一套用金线雕绣的凤翔霓裳,通体鲜红,缀有从西域传来的粒粒钻石,裙摆如银光倾泻,只是这随便一抖便已是星光夺目,耀眼非常!
徐妈笑道:“这是老爷特地吩咐大夫人给你准备的凤翔霓裳,整个帝国也就只有六件呢!啧啧,这么好看的衣服,大夫人平时也是舍不得穿的……大小姐这么好看,穿上去肯定如仙女下凡似的,迷死个人咧!”
鄢如月愣了一下,将霓裳往木盘上一丢,道:“我不穿……给我拿件平常的衣服就行!”
徐妈迟疑道:“这,这是老爷吩咐的……”
“爹爹吩咐的又怎么样?!当年我喜欢这件凤翔霓裳,跟爹爹哭诉了几天他都不肯给我,就要送给大夫人,现在就给我了?哼,我才不要别人穿过的!”鄢如月看也不看徐妈一眼,自己噌噌噌跑回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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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翠轩里,方誊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怎么莫名其妙就让大汉第一首富鄢准拉到家里赴宴了呢?他到底想说什么?
鄢准看出了方誊的局促,于是笑道:“方公子不必拘礼,当自己家就是了!”
这样说,方誊更加紧张了,手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嘴巴里有点苦,想说又不敢说。
旁边丫鬟帮他们倒上酒水,又侍立一旁。鄢准举杯道:“方公子,请!”
“伯父,请!”方誊终于蹦出了几个字,后来看见鄢曹氏,又结结巴巴地补充:“呃,伯母,请!”
鄢曹氏笑眯眯地看着方誊,问道:“方公子贵庚啊?”
“不敢言贵,虚度二十三个春秋。”
“还未婚配吧?”
来了来了,接下来肯定要问我是不是喜欢鄢如月。方誊心里暗叫。
鄢准看方誊瞠目结舌的样子,笑道:“方公子乃是淮南侯的幼子,又还在帝大读书,自然是未曾婚配的。只是不知方公子可有意中人呢?”
方誊脑子一热,顿时道:“哦,有的。小生已有意中人!”
“哦!”鄢曹氏吃了一惊,也不管这样合适不合适,直接问:“可是小女月儿?”
“不是不是!”方誊赶紧摆手,后来又觉得这样说不妥,换了个口气道,“这个,如月姑娘端庄高雅,学识超群,端是仙女般的人物,只是小生福缘浅薄,不敢奢求。况且小生已从家中单独立户,毕业之后就要为生计筹谋,对如月姑娘只如兄妹般看待……”
方誊心急火燎的说了一大堆,却发现鄢准已经将嘴张成了圆形,似乎吃惊至极,不禁问道:“这个,伯父,你怎么了?”
鄢准这才发现自己失态,端起酒杯饮了一口掩去尴尬,这才纳闷地道:“难道方公子到现在还不知吗?”
“知道什么?”方誊奇道。
“令兄方啸、方艋可是在近卫军团服役?”
“正是,不过我大哥已经申请退役,月前应该回了淮南郡!”
鄢准忽然难过地摇了摇头。
方誊立即升起一个不好的念头,也忘了尊卑畏惧,惊声道:“伯父,可是我那两位兄长……”
鄢准痛苦地叹了口气道:“是的,月前令兄方艋所属之第三排移驻上党风铃浦,结果造到匈奴白甲兵偷袭,全排五十一人全部力战殉国!令长兄方啸并没有退役回家,而是带所属之第三连前往救援,却未想这是匈奴人围城打援之计,匈奴白甲兵半路袭击,幸赖方啸指挥得当,全连一百二十一人得以保全大部,可令兄却……阵亡了!”
方誊顿觉天旋地转,坐都坐不稳,摔倒在地,同时掀翻了桌椅,茶碗杯盏碎成一片。
【第三十一章 大刑狱,权力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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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世子,有客来访!”
当胖呼呼,笑容可掬的申德申大总管出现在沈云面前,对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所有人都觉得诧异和不可思议。
时迁还吹了个口哨,不无羡慕地说:“申总管,我进来都快两年了,可怎么就从来没人来探视呢?真是奇怪哈!”
其实甲级监狱是根本不允许人探视的。别说像侯阚这样曾经交游广阔的江洋大盗,就算是章暨这样的贫穷掮客,也会有几个知心好友想来看他,但无一例外会被挡驾。所以像沈云这样有人探视的情况的确让人惊奇。
申德却没有理会他们的闲言碎语,对时迁的挑逗更是不屑,只是点头哈腰地将牢门打开,还特别谦卑地鞠了个躬说:“得罪了,世子!”又把之前被时迁打开的手铐脚聊重新拴上。
实话说,沈云脑子里闪过无数个会来看望自己的人。有方誊,有鄢如月,还有周惠,甚至还有一丝隐隐的期待,希望是步婵……但是等真正看见探访者的时候,他还是吃了一惊。
“詹姆斯,怎么是你?”沈云惊道。
简陋的探访室里,中间有一张长桌,四个手持刀剑弓弩,但却是聋哑的狱卒站在一旁。
詹姆斯满头金灿灿的卷发,面带微笑,说不出的惬意。
“为什么不能是我呢?我的朋友,你好像胖了……”
看见他绽放的和煦微笑,沈云也不由自主的露出笑容,做了个夸张的动作道:“这两天没有地方晨练,所以长了几近肥肉。”
“哦,我可不喜欢一个胖子跟我做朋友!”詹姆斯故意露出厌恶的表情。
“是吗?那很不好意思,我可能会是你第一个胖子朋友!”沈云耸耸肩,随意地道。
詹姆斯哭丧着脸道:“好吧,我的胖子朋友,你不会想让我们就这么站着说话吧?”
沈云立即做了一个恭请的姿势,只是他光着脚,戴着手铐脚聊的样子却是无比滑稽。
詹姆斯笑着和沈云坐在了长桌前。
这里的规矩和现代差不多,隔着桌子,两人不能有任何肢体上的接触。不过比起现代社会有狱警提示不同,如果在这里他们有肢体上的接触,那些聋哑狱卒会直接拿武器招呼的……
“知道吗,我的胖子朋友,为了见你一面,我可是连唯一一次的觐见权都给用掉了!”詹姆斯虽然这么说,但是话语里却没有什么失落,反而因能探视沈云而高兴。
沈云道:“觐见权?什么东西?”
詹姆斯笑道:“我是罗马贵族嘛,来大汉求学当然是有一定特权的,你们的贵族到罗马也一样。我的特权就是有一次可以直接求见贵国皇帝的权力!不过,现在没有了,我把这个机会用在了你身上!”
如果是别的汉人听见这句话,未免会有些惶恐。詹姆斯这可是把自己当成皇帝来对待了。不过沈云却没有皇帝至高无上的感觉,所以没有那份惶恐,只多了一些感动,笑道:“谢谢,詹姆斯!现在外面的情况如何?为什么方誊他们没来?还有,我父亲那里怎么样了?”
说到这里,詹姆斯原本嘻笑的脸色沉了下来,头往前靠了靠,虽然明知那些狱卒听不见,但还是把声音压低:“出大事了,你将要在三天后受三司会审……其实是端平公主周惠求我来看你的,她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我可以通过取消觐见权来探视你,所以昨天央求了半天,你不知道她当时哭的有多惨,还威胁我,说我不来探视你,就要把我大卸八块什么的,她这样做是违反大汉与罗马之间的条约的……”
“咳!”沈云面色阴沉地咳嗽了一下,詹姆斯赶紧收声:“呃,抱歉,我跑题了……公主殿下让我告诉你,令尊遇刺这件事不简单,羽林暗卫是直属贵国皇帝的力量,他们不允许你接受任何人的探视,滕宇君,如月学姐他们都曾想过来看你,但都被拒之门外!不过你放心,他们已经在想办法帮你洗清罪名了。听说最多再过十天,令尊的至交胡公殿下就会到京都,到时候如果还是不行,他们会去求胡公殿下帮忙!”
沈云问:“胡公是谁?你怎么称他殿下?”
詹姆斯诧异地道:“你连胡公都不知道?胡公张辽乃是贵国圣祖皇帝亲封的公爵,凡贵国公爵以上爵位者,皆称殿下!现在的胡公殿下是胡公世家第三十代家主,尊讳昕,字破奴。贵国四大元帅之一,统帅贵国飞骑、彪骑、飞鹰三支甲等军团,乃是贵国一等一的实权人物!”
沈云心里顿时掀起波澜。如此实权人物竟然是自己父亲的至交?那为什么父亲却还是一个没有官职在身的闲散侯爵?他不是笨蛋,相反,沈云还是个极其聪慧的人,触类旁通,举一反三,他忽然想到一个可能,顿时惊道:“詹姆斯,你这次一定要帮我一个忙!”
詹姆斯笑笑:“当然,我的胖子朋友,我来这里就是来帮你的!”
“你一定要帮我转告滕宇君他们,叫他们千万不要去找胡公殿下为我洗脱罪名!否则你们那不是帮我,简直是想我快点死!”
有人说过,中国古代的政治斗争是世界上最肮脏最龌龊也是最精彩的历史。没有之一。里面的学问绝对是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历史中所无法企及的。当然,很多国家甚至都没有多少年历史。
来自现代的沈云,自然也看多了这样的龌龊斗争,思维也更为广泛开阔。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无意中怕是得罪了不能得罪的人,或者说是自己的父亲得罪了那个人。凭着直觉,沈云认为这个人绝对有力量将渤海家族彻底撕碎!
“父亲死了,没见面但能体会到浓浓母爱的母亲也将要死,而我却只能继续蹲在这个大狱里,连唯一能借助的力量都不敢借助!因为借助了,恐怕自己连苟活的权力都没有!我,该怎么办?”
沈云差点发出呻吟。
一股无力感从心底浮现。前世就被权力害的家破人亡,如今换了一个世界,难道自己还要再重复一次吗?
沈云又一次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在绝对的力量面前,自己似乎一直都在承受,一直都在妥协,可最后却一直都在受伤……难道,这就是自己的宿命?
想到这里,沈云的身体都在颤抖。原本带有犀利色彩的眼眸也渐渐暗淡下去。
“渊让君,你在害怕什么?”詹姆斯突然严肃地对沈云道,“你可是渤海侯世子,渤海家族的继承人啊!为什么要害怕?拜托,振作一点!我是罗马贵族,你是大汉贵族。罗马跟大汉都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身为强国的贵族,你应该拿出你的勇气!你这怯懦的模样,实在有辱强国的名声!!”
詹姆斯的话犹如当头棒喝。让沈云心神一震。
他忽地抬起了头,眼神里闪烁着一种让詹姆斯都感觉到畏惧的光芒---他忽然有种感觉,自己刚才好像做错了什么!
詹姆斯不知道的是,这种感觉会在十年之后重新出现。他今日犯下的唯一错误,就是在沈云最颓丧的时候,重新点燃了沈云的斗志和勇气!
当然,如果没有詹姆斯的这番话,沈云也迟早能领悟到这一点,他的话只是催化了这个过程的进度而已。
“不再让自己这么渺小,自己的命运必须掌握在自己手里!上辈子是没有这个基础,可这辈子,我可是渤海侯世子,是堂堂大汉帝国的侯爵继承人!!将有一个大家族等着自己去继承,我将拥有权力,拥有谁也不能随意凌辱自己的权力!!!”
沈云紧紧握拳,心底嘶声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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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旦夕闻鸣鼓,回首望从前。君思我亦思,君苦我皆苦。唯求君平安,卿自向天抒。”
这是詹姆斯交给沈云的一封信。是用毛笔写的娟秀字体,一看就知道是女人写的。但略带脂粉味的信笺上,并没有落款。詹姆斯也没有说。所以沈云也不知道写信的到底是谁。
鄢如月吗?
沈云心底划过一丝暖流。应该就是她了吧。青纱帐里的那暧昧触感,让他到现在仍觉心跳不可自抑。
这算是自己收到的第一封示爱情书吧?就为了她,我也不应该认命!凭什么老子就要成为那些家伙的砧板肉?哼,我倒要试试看!
沈云将信笺塞进怀里,就瞧见时迁扒着铁栏正望向自己。
时迁发现了沈云的眼神,贼笑道:“世子,在看什么啊?是家书吗?”
沈云竟然鬼使神差地点点头:“不错,我妻子写给我的!”
“呀,”时迁喜道,“原来世子成亲啦?啧啧,羡慕死我了!”
“没有成亲,只是互相爱慕罢了!等毕业之后,我就会娶她过门!”沈云也颇有些自豪,忽然问道:“对了,你们有没有妻室?”
就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竟然将这帮江湖豪客们都给问住了。欧阳复就不必说了,他要是有老婆也不至于变成采花贼。石老三就更别提了,章暨是自己都养不活,哪来的钱娶老婆啊!他们这些人大都是家中有老母或者老父需要供养,却是没有妻室的。倒是侯阚颇有些自豪地说:“我倒是有三房妻室,也为我生下了两对子女,可是……”
“可最终还是离他而去啦!”带着嘲笑意味道,“若不是渤海侯仁义,将他的双亲子女都带到渤海郡赡养,估计他现在已经是孤家寡人一个咯!”
侯阚怒道:“,休再卖弄你的唇舌。我岂不知你在衡水老家亦有儿女一双,妻妾四人分了你的家产,让你老母流浪街头,差点饿死。这些事情我们都晓得。”
顿时有些讪讪难言,支吾着道:“渤海侯高恩厚意,我等自不会忘……”
沈云目光灼灼,他忽然想到了一些方法。虽然未必有效,但总好过在这里坐以待毙。
这个时代的汉人,言出必践,一诺千金。又至孝至诚,“士为知己者死”不是一句骂人的话,而是他们会用生命去实践的真理。特别是这些江湖豪客,感恩心极重。“受人滴水恩,涌泉以报之”的事情比比皆是。更何况渤海侯沈慕所做的可是代替他们赡养父母,抚养子女这种比天高比地厚的大恩!
有这个大前提下,沈云央求他们做几件事应该不成问题。果然,当沈云问及时迁等人肯不肯帮他一个忙时,这些豪爽汉子无一不拍着胸脯应承下来。
“世子,莫说是一件,哪怕你是让俺砸了这牢房,救你出去,俺也绝不皱一下眉头!”章暨信誓旦旦地说。
时迁显然还有些顾虑,但也道:“世子,令尊于我有大恩,今世子有命,时迁便也豁出去了吧!”
侯阚更是粗着嗓子嚷道:“世子可是想离了此地?我‘东海鲛’虽然已被关了五年,但在江湖上还有些名头,若是世子真想离了此地,我便陪着世子闯出去,定保得世子平安!”
也微微蹙眉,道:“世子离了此地想去哪儿?罗马还是哈里发?我倒是有些人脉,可让世子安全逃出去!”
沈云连连摆手:“莫要胡说莫要胡说,我可不想移民到国外去……我是汉人,还是待在这里比较妥当……其实我央求各位的事并不算太难,只是可能有点风险。我深知依照各位的能力,想要逃离此地是易如反掌,只是顾及父母妻儿的安全和羽林暗卫的手段,所以才屈尊待在这里。我沈云亦不是恃恩勒索之人,我所说之事,各位若能办到就极力为之,若实在不成,我也不会强人所难!”
“世子说这话就见外了。我等都是重刑犯,除非皇家特赦,否则这一生是只能在这鬼地方了此残生了!今日既能报了世子大恩,还说那些见外的话作甚?但有所命,我等无不遵从!”侯阚大声应道。
所有人也都纷纷应合。沈云这时才发现,自己那个父亲还真给自己留了一大笔弥足珍贵的“遗产”!
【第三十二章 珍珑局,国库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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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者,珠也。珑者,巧也。珍珑名之,以重为眼,以巧为穴,造化万端!
这是对沈云这个计划的解释。不过沈云自己倒是没有那么多念头,他只是发挥了这些人的特长罢了。虽然卑鄙了点,不过总好过在这里坐以待毙吧!
时迁是江湖上首屈一指的神偷,开门撬锁简直是如呼吸一般容易的事。他之所以不离开这里,很大原因是他有个傻哥哥,正在渤海郡的弥兰农场生活。羽林暗卫随时都能找到他。
时迁说过,他哥哥本来是不傻的,可有一次,他们两兄弟同时被人逮住,哥哥为了保护他,被人打伤了脑袋,于是现在变成了傻子。他们两兄弟的感情极好。他不想因为自己而让哥哥受到拖累。
沈云说要他们帮忙时,时迁虽然心底有些抵触,但还是答应了下来。当沈云说并不是要越狱时,他才彻底放下心来,欣然之色溢于言表。
不过在沈云说出要他做的事后,时迁的脸又哭丧着垮了下来。
“世子,你不是说不越狱吗?”
“我没让你越狱啊,我只是让你出去一趟,反正你每天晚上都到处瞎溜达,不如出去帮我办了这件事!”沈云说。
“可是,我在这监牢里瞎遛达没什么,一旦出去被发现了,那就形同越狱啊!再说世子,这可是大理寺甲级监狱,虽然不是皇城的天牢,但防卫程度却是毫不逊色,要我从这里来去自如似乎……”
沈云冷笑道:“皇宫里你都来去自如,难道还会怕了这待了四五年的甲级监狱?可是说了,这里并不是你出不去,而是你自己不想出去而已!难道他在骗我?”
“他自然是没有骗您……可是……”时迁还是有些犹豫,压低嗓门说:“可是你那封信似乎把你答应我的事给泄露出去了啊!”
“我答应你什么了?”沈云故意纳闷道。
“答应不把我从皇宫里拿了传位诏书的事说出去啊!”时迁急道。
“是吗?我什么时候答应过?没有吧!”沈云贼兮兮地笑道,“再说了,我又不是要你把那传位诏书拿出来,这保命的根本还在你自己手里。我只是让你把我写的这封信送出去而已!这难道也让你鼓上蚤为难了?”
那边耳朵灵敏的石老三听了个真切,笑道:“臭跳蚤,世子对咱们够好啦!连后路都给你想好了,你还想怎样?若不是你石爷爷眼睛不行,又没有你那身手,早就帮了世子这个忙!别忘了是谁帮你养着你的傻哥哥,若不是渤海侯,他早就成了路边的荒骨,说不定连个葬身之所都没有!”
鼓上蚤咬了咬牙,唇边的八字胡抖了抖,眼一闭恨声道:“也罢,我就豁出这身本事为世子办了这差事!只是侯兄,你所说的那人到底可靠不可靠?”
侯阚在那边冷笑道:“放心,那人当初是我搭救的,也算是我的最心腹的几个弟兄之一,只要你把我告诉你的切口跟他对上了,他定会豁出命来帮你!不过能不能获得通关文牒,就需要那里帮忙了!”
摇头摆脑道:“绝没问题。石老三知道,簋街上下无不佩服白鸣的手艺,他做出来的通关文牒绝对比真的还要真!”
石老三笑着用桀声道:“白鸣我的确知道,他是全帝国最厉害的造假之王。[]不过你说他是你的兄弟,我倒是第一次听说……臭跳蚤,白鸣这人向来认钱不认人的,若他不买的帐,你不妨把我这块破布给他,上面有馨兰草秘方的藏匿之处,他得了必定欢喜。用这个跟他买通关文牒就是!”
说着,石老三将一块撕自身上的破布递了过去。
沈云没想到,为了自己的事这个石老三竟然连这等机密都肯拱手相让,不由不对他刮目相看。虽然他也知道石老三会这么做,未必没有自己的私心---沈云说,这个局若是成了,他们这些人很可能都可以逃出生天。石老三的老母今年已经七十古稀,再不出去就可能最后一面都见不着啦!
时迁也不客气,接了往怀里一揣,抬头发现向和其他几个人目光灼灼地盯着他,顿时往后缩了缩身子。
出于贼不见光的天性,这么多人同时注视着他,显然让他有些紧张了。
“哥哥们,你们干嘛用这种眼神看着我?”
道:“世子这珍珑局到底能否成功,关键就在于你!而且时间紧迫,后天就是三司会审,你的时间不多了……可别负了我等的期望啊!”
沈云也道:“这局要是成了,没准还能将你们都捞出去。时迁,你就算不想见你哥哥,石老三他们可还想着见他那七十岁的老母呢!”
时迁撇了撇嘴,两撇八字胡往上翘了翘,嘻声道:“瞧好吧你们就,只要是我鼓上蚤打定主意想去的地方,还真没有什么去不了的!”
英雄,是所有男人都渴望当的。只是很多人没有这个机会。就算是小偷,他们也有当英雄的情节。
反正冯小刚是这么告诉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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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帝国的皇宫,其主体构造还是以汉圣祖之前的形制为标准。不过自从汉圣祖一统天下之后,重建雒阳城,于是就有了新的变化。
圣祖之后,将长安定为西京,以雒阳为京都,将长安的未央宫、长乐宫、建章宫、明光宫也都搬到了雒阳。同时加入了吸纳自明清皇宫的建筑形态,构成了现在的大汉皇城!其规模至少是明清皇宫的三倍!
京都长乐宫,周回二十余里,有鸿台殿、临华殿、温室殿及长信、长秋、永寿、永宁四殿。为皇后居所。
未央宫则分有宣室、麒麟、金华、承明、武台、钓弋等殿,又有殿阁三十二,包括寿成、万岁、广明、椒房、清凉、温室、永延、玉堂、寿安、平就、宣德、东明、飞羽、凤凰、通光、曲台、白虎等。其中寿成殿和椒房殿是皇太后荣养所在,殿后有天禄阁、朱雀堂、画堂等清静优美之所在。皇宫和皇城是两个概念,皇宫是皇帝的家,皇城是帝国官员办公所在。皇宫**有太监两千三百余人,宫女六千九百之数。分别负责各个宫室殿宇。这么多人的地方,其实是一点都显不出阴森感觉的。相反,每到夜晚,还显得如集市一样热闹。不过集市可以大声喧哗,这里却不行。
事实上,当今皇帝不喜欢吵杂,所以这里人虽多,但敢于说话的却少之又少。每个太监宫女都是小心翼翼地行走在各个宫室廊?之间,落针可闻。在这静谧如哑剧的皇宫中,位于西北角的寿成殿和椒房殿却是经常都会有丝竹乐声响起。所有宫人一听便明白,皇太后今日兴致不错,又请了雒阳城中的贵族老者来赴宴。恭贞慈仁惠孝端庄敬敏皇太后,姓窦名子左,现年六十六岁,其生有一子一女,长子便是在汉元980年驾崩的汉烈帝刘湛。女儿刘霜则嫁给了英公第三十代家主周勃,生有一女周惠,是为端平公主。当今皇帝刘炬并非皇太后的亲孙,而是由汉烈帝刘湛的娥贵妃所生。汉烈帝死后,为防止出现外戚专权的情况,娥贵妃被皇太后亲下懿旨殉葬,并认了刘炬为亲长孙,这样才将皇位顺利承接下来。皇帝刘炬十八岁登基,距今亲政已经十年,平时也对皇太后恭敬有加,每日早上都会亲到寿成殿问安。举国上下都认为皇帝仁孝,太后慈爱,两人亲如骨血,帝国国泰民安!
可在皇宫中的太监宫女们却是能够明显的感受到,皇帝对皇太后其实满怀怨怼。这种怨怼在皇帝亲政这十年里愈发明显。而朝臣中高层的几位,其实也能深刻的感受到这种皇帝与太后不和所造成的影响。最明显的便是帝国银行和内帑的控制权。圣祖改制时,曾创建了帝国银行。帝国银行与户部所掌握的国库是两个不同部门。国库的运转方式主要还是按照汉帝国原来的运作模式,主要负责收取全国的各种赋税,比如从各州收取的地租、年赋、捐帛等等。而帝国银行则负责全国商税的收取和银钱往来的存兑。
在圣祖设立帝国银行之初,很少人能够看出这两者有什么分别,甚至一度有人认为帝国银行只是一个笑话罢了。可数百年过去了,再也没有人敢否认帝国银行在聚拢国家财富,维护皇权,保卫国家上面的巨大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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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话说下一章就有幕后黑手了。你们猜是皇帝还是太后?呵呵
【第三十三章 帝后争,死后再生】
圣祖之后,帝国对外还有过四次大规模战争,每次战争,帝国银行都承担了百分之九十的军费,支出金额超过了百亿!如果单单依靠户部的度之,显然很难做到这一点。汉武帝对匈奴长达三十年的作战,虽然打垮了匈奴,但也差点让国家陷入崩溃!这就是有银行和没有银行的巨大区别!
名义上,皇帝是一国之主,圣祖陛下创立的帝国银行应是由皇帝掌握。但现在真实的情况是,帝国银行的行长是皇帝指派的户部侍郎钟真,但实际掌握帝国银行权力的却是皇太后委派的银行主簿蓝淀。皇帝内帑的控制权也在皇太后指定的颖贵妃手上。对此,皇帝显然是非常不满的。
这种不和的争斗还延伸到了朝局中。后党和皇党的规模已经渐渐形成。后党以大理寺卿王元德为首,帝党以礼部郎中公甫效为首,两派在最近的朝政中不断意见相左,其实已经影射了皇宫中的帝后失和。
至于内阁和三院高层,他们的态度还非常暧昧,不过正是这种暧昧才保持了帝国如今的正常运转。
皇帝刘炬,如今最大的资本便是自己的皇帝身份,同时还有绝对效忠于他的羽林暗卫!而皇太后最大的资本就是帝国银行,以及朝堂之外的公爵世家---比如,凉公家族和英公家族!
两者应该说是势均力敌的平衡状态。但两者显然都不想再维持这种平衡状态,他们都想争取到一个重量级砝码,让天平的一端倾向自己。而这个重量级砝码,就是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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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成殿里,窦太后宽座在殿中,满头银发梳成雍容典雅的华髻,盘在脑后。鸡皮鹤发,满脸慈祥,眉心还有一个鲜红的美人痣,年轻时的窦太后肯定也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儿!
殿中一侧,宫廷伶人乐队正在弹奏太后喜欢的《海清河晏赋》。四五个穿着宽松汉服的老者也笑眯眯地坐在下首,陪着太后饮宴。大殿正中,一群群穿着霓彩华裳的舞姬正在翩翩起舞。
窦太后一边看,一边笑呵呵地对身边的侍女说着什么。这时,有个侍女从侧边小碎步走到太后身边,附耳说了几句。
太后露出笑容,一挥手,舞姬停下动作,退了出去,乐队也停下弹奏,整个寿成殿顿时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看向太后,听她说什么。
“各位长者,老太婆有点事要处理,今日的饮宴就到这儿吧!”
窦太后慈眉善目地道。声音清朗,显出她良好的身体。
那些赴宴的老者都是雒阳城中超过古稀之年的贵族,太后也以“长者”称呼他们。他们也都习以为常。纷纷行礼告退。
这些老者一走,一个穿着朱红宫服的少女便从侧殿奔了过来,跪坐在窦太后身边,梳着堕马髻的榛首埋进太后怀里,撒娇似的音调糯糯地喊:“皇奶奶,您可想惠儿了?!惠儿每天都在想皇奶奶呢!”
窦太后呵呵一笑,慈爱地拍了拍周惠的脑袋,道:“老太婆怎么会不想惠儿呢!倒是你这个小妮子,整天就想着到处惹是生非,有没有想奶奶倒是很难说!”
周惠抬起精致的脸庞,嘟着嘴哼哼卿卿地说:“皇奶奶不信人家呢!我真的每天都想皇奶奶的,是您不想惠儿,也不派人来叫惠儿进宫,还是今天惠儿想皇奶奶想的不行,这才偷偷跑来了!”
窦太后宠溺地道:“行行行,是皇奶奶不对。皇奶奶给惠儿道歉,行了吧?”
周惠立即直起身子,笑道:“哈哈,皇奶奶,这可是你说的哦!我不要皇奶奶道歉,只求皇奶奶一件事!”
“哦?我的鬼丫头又想要什么东西啊?”窦太后无所谓地笑了笑。端起旁边侍女递过来的参茶轻啜起来。
“惠儿不要东西,只求皇奶奶能帮惠儿一个忙,大理寺卿王昭抓了我一个同学,我希望皇奶奶能让他放人!”
窦太后慈容一收,喝茶的动作停顿了一下,整个寿成殿的气氛陡然冷了下来。连周惠都感觉到这个一向慈祥的皇奶奶似乎变了个人。
“你是说渤海侯世子沈云?”窦太后的声音带着丝丝冰寒。
周惠小心翼翼地点了点头,却不敢说话。
窦太后看了周惠一眼,忽然笑道:“我听说,他曾将你丢进未名湖里去了,你怎么还帮他呀?可是谁让你到我这里来求情的?”
虽然她在笑,可无论谁都能看出,这个笑并不代表开心。
周惠赶紧摇头,可怜兮兮地说:“没有没有,不是谁叫我来找皇奶奶求情,是,是我喜欢他!”说到这里,周惠竟然羞红了脸,“皇奶奶,我真的很喜欢沈云!你也不希望惠儿喜欢的男人成了囚犯吧?再说,他绝对绝对没有买凶弑父的,您就大发慈悲,给王昭下道懿旨,他肯定会听您的话……”
“不行!”窦太后叱道,“沈云买凶弑父乃是铁证如山!惠儿,哀家决不允许你嫁到渤海侯家!不但是哀家,你父亲也绝不会同意的!”
周惠愣住了。窦太后向来对她慈爱,对她的要求从来没有驳斥过。窦太后甚至从来没有用“哀家”这么正规的称呼来跟她说过话!可今天这是怎么了?
“皇奶奶……”周惠伸出小手拉着窦太后的宽袖,眼黛微垂,一副泫然欲泣的表情。但窦太后却忽地起身,甩开了周惠的手,恨声道:“惠儿不必再说。如果是其他事,皇奶奶都可以答应你,唯独这件事不行!哀家乏了,你也早点回去吧!”
在宫女的簇拥下,窦太后走回内殿,独留茫然不知所措的周惠在宽大的殿中垂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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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德,哀家对你很失望!”慈祥的窦太后不见了,只有一脸的森寒。
跪伏在地的正是大理寺卿王昭王元德。周惠离开后不久,窦太后便宣他进宫,一到寿成殿,窦太后便大发雷霆。这让他满脸惶恐,以头触地,紧张地道:“太后恕罪。微臣也不知端平公主竟然对沈云暗生情愫!”
窦太后凤目一转,道:“你以为哀家在说这件事吗?蠢货!哀家是在问你为何到现在也不能将沈云治罪!”
“启禀太后,三司会审定在后日一早。到时定能给沈云定罪!”王元德急道,“这几日微臣正在制造证据,这些证据绝对都是铁证,除非沈慕复生,否则沈云绝无翻案的可能!”
窦太后稍微缓和了一下怒容,道:“很好!这件事你必须亲自负责,羽林暗卫那边也在行动,哀家不希望看见再一次的失误出现!”
王元德头上直冒汗,诚惶诚恐道:“是,微臣定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上次的行动是微臣估计不足,差点遗漏了一个重要证据在巡城司那里,不过现在也解决了!”
窦太后点点头:“唔,你办事虽然毛躁了点,但还算是忠心的。刺杀沈慕,也是无奈之举。若不是情非得已,哀家也不想他死!不过既然做了,那就要斩草除根。如果后日三司会审无法定死沈云的罪,那就干脆再派一批死士将他解决掉!”
“是。不过死士不好找!上两次行动,我是冒用了屠天骄的令牌,这才调动了十名羽林暗卫,结果还差点失手。后来我又让申德冒充屠天骄,想让那些死囚下手做了沈云,结果也失算了……太后,事可一可二不可三呐,我怕再用冒用令牌会引起屠天骄的注意,到时候就麻烦了!听申德说,昨日他已经询问那十名暗卫的行踪了!幸好申德机灵,给敷衍了过去,但也瞒不了太久!”
窦太后皱着眉,美人痣顿时隐在皱纹中,显不出的狰狞恐怖。她缓缓道:“那十名暗卫现在在哪儿?”
王元德道:“死了三个,伤了四个。宫三和沈慕都不是善茬,棘手的很。受伤的我都做掉了,就埋在城外十里的祭旗坡,断不会被发现的。”
“那活着的三个呢?”窦太后的声音带着不满和森寒。
王元德被窦太后的气势压得几乎不敢抬头,紧声道:“微臣,微臣想他们还有用处,所以给他们安排了三个合适的身份,就隐藏在京都,随时……”
“哼,你想?那什么时候轮到哀家来想啊?”窦太后尖叫道,“做掉,全部做掉!哀家不想留下任何把柄,这些人全都该死!”
王元德把头埋的更低了,颤声道:“是,谨遵太后懿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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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有点郁闷。就是居然有人说“某君”的称呼是日本影响了中国??!!!我实在对此表示无语!
稍微懂点历史的人都知道,称呼谁为“某君”是中国古代的用语。日本是经历了大化改新,全盘接受唐朝文化,从奴隶制社会一跃进入封建社会后,才开始沿用这种称呼至今。从这点上来说,中国绝对是日本的老师!但有些人受了日本文化影响,竟然把这种称呼说成是日本人发明的!实在让我感到难受!就像有些人认为和服就是日本传统服饰一样……
我们如今的华夏文化,到底还剩下些什么?
在这里我必须申明一点,在下的书中称呼都是有历史记载的,包括姓名。古代,特别是汉朝时期,男人的姓名字是分开的,而且名大都为单字。所谓“单贵双贱”就是这么来的!而女人大都只有名而没有字,而且双名居多。到唐朝灭亡赵宋兴起,经历了五胡乱华之后的汉族才渐渐开始起双字名!有影响力的女人才开始起字,诸如李清照。
我竭尽心思去构思这个时代,同时将古代文化传承尽可能的展现出来,希望大家珍惜我的劳动成果!即使你不喜欢,也请你不要口出恶言!
另外,本书的确借鉴了风似刀大大的《大汉骑军》背景框架,这点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我在作品相关里也表明清楚了,所以请不要用抄袭这两个字,很难听!除了几个大方面的设定是风似刀大大的以外,不论从故事节奏还是故事主线都跟《大汉骑军》不一样!
如果这也算抄袭的话,那所有玄幻小说都可以算是抄袭了!因为里面都是魔法世界,甚至连魔法名称都一样!
你们说呢?
今天的题外话多了点,主要是在下实在有点气不过。所以解释了一大堆。我还会发个作品相关,里面会再解释一下。
最后,求推荐票!谢谢!
【第三十四章 再回首,灯火阑珊】
(ps:今天五千字更新,虽然不多,但也算是努力在写了。大家请给点支持吧!每人一章推荐票总是有的吧?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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亓官毅是大理寺甲级监狱里为数不多的正常人。由于甲级监狱里关押的都是重刑犯。这些犯人大都身怀绝技,又或者是在江湖上颇有势力。狱卒如果是正常人,是很容易被这些人胁迫或者收买。使用聋哑狱卒,可以最大限度的杜绝这种情况发生。不过聋哑狱卒只局限在那栋三层的监狱区,其他地方是由正常狱卒管理的。
甲级监狱的正常狱卒称为正狱,聋哑狱卒称为副狱。正狱在这里不多,只有二十多人,队正便是亓官毅。而正狱是不能进入副狱管辖范围内的。平时送饭送水都是直接交到牢门口的副狱手中,他们不能跟犯人有直接的接触。
事实上,谁都明白这种措施其实并不能杜绝监狱的**现象,甚至如果有犯人要越狱的话,这些正狱根本发挥不了抓捕的作用。不过就像亓官毅说的那样:“我们就是厨娘,奶妈,水倌,堂倌……反正就不是个有地位的人。每个月混那十几个银币的薪俸就可以了,别的还是交给副狱和羽林军去做吧!”
甲级监狱周围的岗哨是由雒阳府乙等军团来负责的,每日都会有一个连的士兵驻守在这里,三天轮戍一次。这些士兵只负责监狱四周的保卫工作,也绝不参与监狱的内部管理。在驻守期间,唯一能够指派这些军人的只有申德总管。但也仅限于监狱事务的范围内。
关押犯人的三层楼房是梯字型的,第一层和第二层向内收,第三层则凸出来许多,就像一个大蘑菇!墙体是用夯土和石块垒砌起来的,墙面光滑,涂有灰色的石灰。不过因为久未休整,现在变得斑驳不堪。
按照规定,今夜子时是羽林军轮戍换班的时间。由于换班的时候,岗哨上会有大概一刻钟的无人时间,所以每当这个时候,亓官毅都会带着两三个随从,象征性的绕着“大蘑菇”巡视一圈,防止重刑犯越狱!虽然他也知道,若是里面那些家伙真要越狱,光靠他们几个是根本拦不住的!
“队正,那是什么?”一个正狱突然指着三楼冒出的一个银色亮光叫道。
子时的天色是极其黑的,天上云层极厚,不但没有月亮,连星星都没一颗。除了他们手中的灯笼,和周围的哨塔上有火光外,四周一片漆黑,那个银色两点显得三楼异常明显!
亓官毅悚然一惊,他知道,现在整个甲级监狱里只关着三楼里的十八个重刑犯,他们每一个都是一身惊人异业,若是他们要越狱……
“妈的,怎么偏偏被老子遇上了!”亓官毅心底暗骂一声,嘴里已经朝两个正狱大叫:“快,敲梆子,示警!让那些羽林军都他妈过来!”“你,赶紧去通知申总管,另外让弟兄们把家伙都带上!看见有人越狱不管三七二十一,先上手将他们剁了再说!”
两个正狱急匆匆而去,亓官毅却只能留守原处,盯着那处银光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他是队正,如果这个时候先离开这里,按照大汉律法,他将要被投到丙级监狱去服刑。正在他担心至极的时候,忽然银光消失了。接着就发现整个监狱都沸腾了起来,金鸣警告声,梆子声响彻。正在交接驻防的羽林军全部出动,蜂拥着涌向监狱牢门口。只穿着一件丝绸睡袍的申德跑的最快,不过头发也没扎,披头散发狼狈至极地带着众人冲进了大牢里。
亓官毅正要随大流冲进去看看的时候,忽觉有个人影从刚才的银光处向下飘落。他猛地回头望去,可是黑漆漆的却什么都看不见,斑驳墙体无声地矗立,仿佛告诉亓官毅这里根本无法站得住人!
但眼见不一定为实,这是亓官毅短暂的三十年人生里总结出来的最大经验。冥冥中,他就感觉有人在盯着自己看。鬼使神差地,他又往前走了几步,贴着墙体往上看,这一看不要紧啊,差点把魂儿给吓出来。只见这栋蘑菇似的建筑凹口,有个纤细的身影正贴在墙体上,两臂张开,如一只巨大的人形蝙蝠。全身黑衣,只露出两只雪亮的眼睛!
那双眼睛犹如黑夜的一道闪电,刺的亓官毅三魂不见七魄,双腿一抖竟然瘫倒在地。
“犯人越狱啊!!!”亓官毅惊叫。
这声刺耳的尖叫穿透夜空,引来了一队羽林军。亓官毅连滚带爬地跑向官军,指着刚才看见人的方向,结巴道:“那里,那里有犯人……”
带队的军官已经握着手弩,凝神朝亓官毅指的方向望去,看了半天疑惑道:“哪有?”
“哪儿,就在……咦,人呢?”亓官毅奇怪地看向那个凹口,却哪里有人?
这时申德已经从牢房里又气急败坏地冲了出来,看见亓官毅还在指手画脚地说有犯人逃狱,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将他拉了过来,劈头盖脸一顿臭骂:“亓官毅,你到底还想不想在这里混了?要不是你老婆是我表姐,我才不会让你来这里当队正,以后不许再疑神疑鬼瞎叫,否则我定重罚!现在给我滚回去睡你的大头觉!休在这里给我丢人现眼!”
申德一向是笑脸迎人,对自己人才会露出臭脸大骂。他刚刚以为真有人越狱,顿时吓得不顾规定,带着军队就冲了进去,可是上到三楼仔细一数,人却一个不少。最有可能逃脱的时迁和最不能逃走的沈云都在,这让他放心不少。
“可是,可是……”亓官毅还想说什么,看见申德那几乎可以杀人的眼光,又识趣地闭嘴了。
“空少尉,实在抱歉!因为属下御下不严,给您添乱了!”申德转过头又是满脸微笑,对着一个军官点头哈腰道。
那军官姓空,名拯,字径路。是个少尉军衔的连长。不过是乙等军团的军官,所以不似那些甲等军团的军官那么严肃刻板,听后也就微微一笑道:“哈哈,没事没事,我也是配合申总管行事嘛!只要牢中犯人都在就好!行,没别的事我就先带队离开了,这里的防务就交给新来的连队了!”
“行行行,空少尉慢走!下次换防的时候我们再见!”申德一脸谄笑。
空拯一摆手,身后十几名铠甲森严的士兵立即转身,背对申德等人走出了甲级监狱。
直到走出了监狱大门,那空拯让队伍现行,自己却忽然扭头对身边一个全身都包裹在盔甲里的细瘦士兵笑道:“不愧是鼓上蚤,那么短的时间就把丘山铠穿上了,我当时还担心你时间不够呢!”
“嘿嘿,手脚利索是我吃饭的手艺,不熟可不行!”声音尖细,带着说不出的圆滑味道,正是时迁。只听他小声道:“多谢空少尉帮这个忙,我先代谢过!”
空少尉摆手:“不客气不客气,举手之劳罢了!还是你的手段高,居然能让那个亓官队正吓得魂不附体,若不是他那声尖叫,那申德也不会这么快跑出来,你再在里面待长一段时间,估计就被那些副狱给看出来了!”
时迁奇道:“我没吓那个队正啊,我只是拿了块银币作出要隔开铁窗的样子罢了……”
空少尉愕然:“那,刚才亓官毅又说看见有人越狱出来了……那个人不是你,又是谁?”
时迁也相继愕然:“我也不知道!”
空少尉蹙了蹙眉,含糊道:“难道真的是他眼花看错了?”
“?,管他干嘛,没准真是眼花也说不定!”时迁道,“空少尉,过了前面街角我就扯呼去也,三天之后还在这里,你再带我进去!”说着,时迁从怀里拿出一把金币塞了过去。
空少尉也不拒绝,接过来往怀里一揣,笑道:“行,一言为定!先谢过白先生了!”
“要谢你才是!”时迁笑着挥了挥手。
队伍正走到街角,时迁一拧身,人如游鱼一样贴着墙角消失在黑暗中。空少尉又跟没事人一样,板正了一下丘山铠,跟上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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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房里经过一段时间的混乱后,终于有归于沉寂。刚才申德进来之时,那些副狱在墙角点燃了油灯,所以整个牢中都弥漫着淡淡的光芒,看不清楚,但也不至于漆黑一团。
沈云半躺在床上,嘴角带着微笑。那边石老三依旧千年不变地趴着铁栏,对着沈云道:“世子,刚才可真是险呐!我都听见时迁把铠甲磕到铁栏的声响了,若不是那声惊叫,啧啧……”
想起刚才的一幕,沈云也有些心悸。不过好在一切都顺利进行着。时迁出去了,计划也开始布置了下去。他对的能量又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这个号称江湖的白晓,果然是神通广大,居然有线能够收买军队里的人。其实沈云也是下午才发现,这里的人虽然与世隔绝,但还是有自己的方法与外界联系---的甲九号监牢正对着外面的一个哨塔,从铁窗上能够与对面望个正着。哨塔上则有人每天定时定点地跟他打手语……
真是人有人道,鼠有鼠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这一套着实让沈云是叹为观止啊!
“谁说不是呢!那声尖叫来的真是时候!也不知时迁那小子是怎么办到的!难道是腹语?”欧阳复也奇怪地说了一句,然后又自言自语地说:“可是也不像啊,腹语我也会,但要让尖叫听着如此真实,还要从有从外面传进来的效果,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不行,等时迁回来我要好好跟他讨教讨教!”
就在这时,一声细微到极处的脚步声突然从监牢过道的门口传来。
“有人!噤声!”石老三第一个听见,立即发出警告。所有人立即闭上了嘴,纷纷倒在床位上装睡,有几个甚至发出几可乱真的呼噜声。
沈云也赶紧闭上眼睛。心里却是奇怪,这个副狱是从来不会在夜里巡视监牢的。今天是怎么了?也不知道章暨那里搞的怎么样,时迁床位上的稻草人可别让看出破绽来!
细微到极处的脚步声缓缓走近,忽然在沈云的戊九号监牢前停了下来。沈云缓缓睁开眼,本要作出一副刚睡醒的模样,却在看见来人之后瞬间将眼睛瞪得溜圆……
“是你!?”沈云惊道。
来人也显然愣了一下,惊道:“不是我!”
多么经典的对白啊!若是在平时,沈云非笑出声不可,但现在除了莫名的寒气从脊椎传到后脑外,别的想法竟是一点也没有。
来人一身夜行衣,头上包着黑巾,只露出一双明亮的眼睛---这双眼睛沈云永远都会记得,杜祭酒和公甫效遇刺那个晚上,就是这个人差点让沈云完成第二次穿越,也是唯一一个与沈云完成过无数个高难度“老汉推车”的女人……
一听“副狱”竟然说话了,而且一出声还是个女人,顿时所有装睡的重刑犯都跳了起来。纷纷贴在铁栏上看向沈云这边。
灯火阑珊,光线迷蒙,将这女刺客高挑绝美的身段包裹起来,有种难以言喻的野性美,仿佛一只随时都会出击的母豹!
这是一个杀伤力与诱惑力并存的女人!让人望之都会怦然心动!
欧阳复第一个吹了声口哨,带着轻浮的口吻道:“哇呜,原来是位姑娘!咦,姑娘身段如此美丽,为何要蒙在衣服里?应该展露出来让我们欣赏一下才是啊!啧啧,如此暴敛天物,实在可惜了!”
沈云却是紧张地看着这个女人,双目紧锁,喝问道:“你到底是何人?来此为何?莫非也是来杀我的吗?”
那女刺客有些怔谔的眼神现在才恢复正常,微眯的双眼带着一股森寒,只听她冷冷地道:“若是要杀你我刚才便可动手,你以为这几个废物能保得了你吗?”说着,她的眼神突然瞪向了一旁,叱道:“石老三,如果你想活着出去,就乖乖把那枚银针丢掉,否则你这辈子只能去地府见你老娘了!”
石老三顿时一愣,紧紧握住银针的手心也松了下来。虽然他看不见,但他能听。他绝对肯定,这个女人说得出做得到。
沈云脑中却电石火花般闪过一个奇怪的念头:她之前说话的声音好像不是这样的,她故意改变了音调,为什么?难道怕我认出她吗?
喝止完石老三,女刺客又转向欧阳复,冷笑道:“你最好不要再用花言巧语转移我的注意力,你之前的那包顶级‘**香’已经被收走了,现在用的应该是最近才配的吧?哼,简直是垃圾,臭不可闻!”
欧阳复愕然,手里一松,那半截通过的渠道搞来的劣质**香掉落地上。
不等女刺客看向自己,章暨已经往后退了几步,贴着墙壁道:“只要你不伤害世子,我绝不对你不利!”
那边侯阚也粗着嗓门喝道:“小妞,我跟老章的意思一样,只要你不伤害世子,我们绝不再对你动手。但如果你敢伤害世子,哼哼,我东海鲛王虽然栽了,可钱还有不少,就算出万金也定买你个死无全尸!”
那女刺客连连冷笑,忽道:“谁说我是来杀沈云的?我是来救他的!”
她一转头,星眸如电,声音空灵。
“沈渊让,你可愿意跟我走?实话告诉你,如果你今日不走,后天三司会审就是你的死期!他们已经做好了铁证,绝对能定你买凶弑父的死罪!你无从辩解,虽然这些罪证都是假的,可绝对会让所有人信服!”
她的身份和她的语气,让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相信了她所说的话。
道:“世子,我觉得这位姑娘,似乎并不像怀有恶意……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屠老大代表的可是朝廷,你斗不过他的!还是,跟这位姑娘走吧……”
沈云从床上跳了起来,忽然朝女刺客走了几步,眼睛直视着她那双雪亮,似乎带有某种魔力的眸子。
女刺客竟然在他的逼视下,往后退了一步。她发现了自己的失措,双眼一眯,恼怒地道:“你到底走是不走?”
“哈哈哈哈,我若走,岂不是坐实了买凶弑父之罪?人一出生其实就在走向死亡,若真天道不公,我跑到哪里都是个死!”沈云大笑道,“,你不信我,也该信咱们一起定下的‘珍珑局’,天理昭昭,报应不爽!没有人可以一手遮天,你说是吗,步婵学妹?”
沈云的最后一句话,顿时让女刺客如遭电击,怔立当场。半晌她才摘下黑色面巾,露出苦笑着的纯澈如水的面容---正是步婵!
【第三十五章 大暑日,远行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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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元历990年六月二十二日,大暑。天气炽热,蒸腾的热浪从早上就开始了,到了正午时分,已经让人感觉到快喘不过气来。眼前都是一片虚化的气息,仿佛油锅里的热气升腾在眼前一般。
雒阳是世界第一大国,每日从四面八方络绎不绝到达这里的商队、移民、脚夫等都是不绝于途。在雒阳城外早就自发的形成了一个又一个集市,规模欣然,甚至不弱于城内的某些商业大街。从雒阳城延伸到四个方向的官道上,每隔三里便会有落脚的驿站、茶馆、酒肆,一直能排出百里以外去,这在世界各国大城中也绝对是首屈一指的!
不过随着离城越远,房屋也就稀少,两侧的林木渐多,繁茂苍天的古柏巨桐随处可见,隐隐已经成林成海。用石灰浆配合夯土、糯米汁等物筑基的官道就延伸在这片土地上,将整个大汉帝国串联起来!
雒阳城通往各个方向的官道,是以秦朝时期的直道为基础修筑起来的。秦直道,是不亚于秦长城的伟大工程。圣祖时期,又发明了新的筑路技术,将秦直道重新翻新,并且延伸到全国各个角落。从雒阳到长安,以往快马加鞭也需要两天,可现在,只需要一天即可。加上现在商业发展的需要,自发在道路两旁形成的商业集市,使得夜路也走的极为顺畅。以往要走十天半月的路程,现在大概五六天即能走完。
正是靠着这一条条官道,将帝国中枢的控制力延伸到庞大疆域的每个角落。
不过今日在这灼人的热浪逼迫下,原本行人如织的雒阳官道都变得冷清起来。大多数的人都会躲进酒肆、茶楼里,先避过这阵暑气再说。差点的,就近寻个林木茂盛之地,躺在草丛里,喝两口随身携带的茶水,倒也是一派悠闲。
可这也只是绝大多数人的做法。有那么一搓人却偏偏与众不同。烫脚的官道上,有十几个身穿朱红官服的巡城司衙役,正推着两个平板车,辛苦地往雒阳城行走。[.超多好看小说]
路人无不侧目。
“那身官皮也不好穿呐!看看,这大热天的,他们还得为官家卖命!衣服还得周正咯,否则被检察院的御史看见又是一番弹劾!”倚靠在茶馆凉棚下的一个闲汉困顿地迷瞪着双眼,懒洋洋地说着。
“谁说不是呢。咦,他们车上推的是啥?”旁边一个端着茶碗的老头蹲了过来,咂摸了一口茶水道。
那闲汉直了直身子,望了一眼突然从地上跳了起来,边往茶馆里钻边说:“呸呸呸,真他妈晦气,大中午的居然运尸!也不知道是哪个倒霉催的竟然死在这左近,实在晦气的很!”
茶馆小二笑着过来给老头添水,听见了便笑道:“客官是今日才到的吧?这些尸体发现可有两天了,巡城司今日才运回城里,说起来那些尸体也是死的蹊跷,没准官差也是怕尸变呢,所以在大中午运尸,阳气壮,鬼神莫近!”
老头似乎来了兴趣,凑过来问道:“死的蹊跷?反正闲来无事,堂倌你给大伙仔细说说。”说着还从怀里掏出一个铜币递了过去。
堂倌小二看了这老头一眼,蓝色的粗布衫,敞着干瘦的胸脯,一看就知道是个苦力,皮肤都被太阳晒得黝黑。脖子上搭着一条不知道被汗水浸透几遍,已经有些泛黄的布巾,脸上皱纹躲过头发,看着透着一股子含辛茹苦的苍老。
堂倌小二没接那个铜币,笑着再给他添了点茶水道:“客官要是想听,我就给说道说道,钱就免了吧……说起来也巧,发现这几具尸体的是我家兄长,他前天乘着早凉进林子打柴,却在祭旗坡发现一只刨地鼠,正想过去打了回家孝敬老娘,结果却发现那刨地鼠已经把泥土刨了个大坑,那坑里就是这些尸体,细数之下竟有七具之多!我们这天子脚下,哪里一次性见过这么多尸体啊,我家兄长向来老实,这不就第一时间报了官嘛!驿站里的衙役一听就把那地方给封了,然后巡城司的检吏们就过来啦!”
那老头似乎颇感兴趣,又问道:“那尸体都是哪些人?可是我们这些苦哈哈?”
堂倌小二笑道:“客官但可放心,咱们大汉治安好的很,这雒阳城天子脚下更是清平,断断是没有那些剪径强人的……我家兄长说,他也看不出那些是什么人,不过装束却很是奇怪,都是一身黑衣,脸色发紫,一看就知道是中毒身亡的。”
“哦?那些人身上可有伤?初发现时可有别人经过的踪迹?”
堂倌小二嘿笑道:“客官你可真有意思,怎么问的话就像那些检吏一般!我家兄长看见死尸,吓得早就慌了手脚,怎么记得那么清楚……不过,前天晚上祭旗坡倒是真有人去过,我记得清楚,那天天色已晚,我正准备打烊,却有两人骑快马打从门口过,还管我要了一碗水喝呢!”
老头讪笑了一下,道:“呵呵,好奇,反正闲来无事,也就多嘴问几句。那两人可是强人?”
堂倌小二也不多想,随口道:“肯定不是,他们一个墨衫老者,一个三角眼汉子,去了祭旗坡不到半个时辰就返回了,身上也没见有什么工具,如果他们是强人,也不见得那么快就能埋了那么多具尸体啊!”
老头“哦”了一声,这时刚才那闲汉已经在茶馆里头喊:“小二,在外面瞎咧咧什么呢,赶紧来加水!”
“好嘞,客官您稍等,马上来!”堂倌小二朝老头躬了个身,立即进了茶馆里屋。
老头偏过头,看见那些巡城司检吏已经走远,脸上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一口喝干了碗里的茶水,放下一个铜币,便顶着酷热的骄阳走向了雒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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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鄢家。
鄢如月穿着适宜远行的窄袖紧身深衣,衣上绣着既精美又典雅的花纹,袍子几经折转,绕至翘臀束然向下,又宛若喇叭开口似的张开,体态纤美适度,容貌绝美涣然,简直就是嫡尘的仙子一般!
古代汉人女子的服饰远没有现代那么繁琐冗杂,特别是她们的脸上不用摸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天然去雕饰的美感,其实更能动人心弦。
方誊就站在她面前,也穿着远行的装束,背后还有一个包裹,颇有些犹豫地说:“如月学妹,你真的决定了?”
鄢如月水眸一眨,肯定地点点头:“是的。我决定了!要救渊让君只有尽快接淮南侯或者胡公殿下回京,除此之外再无他法!惠儿昨晚哭着回来的,你又不是没看见……”
“可是,我去就行了,你又何必亲自离京?万一被令尊知道了,还以为我拐带了你呢!”方誊还是有些放心不下。
鄢如月笑道:“你又没有三头六臂,去了南边接你父亲,难道还能同时去接胡公殿下吗?!”
“可是,胡公殿下的车驾到了哪里你也不晓得,这么走能找到吗?就算找到了,你又该如何告知胡公殿下此事呢?”
“滕宇君,你不要小瞧了我们鄢家的实力。胡公在渔阳练兵,这次进京必定走水路。我们鄢家商船无数,每日往返渤海与雒阳之间可是不少。我已经问清楚了,五天前有人在温县看见了胡公殿下的官船。我坐船走孟津、涉水,最迟明日正午就应该能碰上胡公殿下,到时候我让惠儿出面,定能获得殿下的召见!”
方誊看她计划已定,倒也没有再多说什么。自从得知两位哥哥阵亡,自己已经成了家中独子之后,他便明白此时进京的父亲到底为了什么。虽然他此刻已经是不争的淮南侯世子,可心里却没有半分欣喜,反而满满的都是悲伤。
昨晚鄢准请他赴宴,明显就是想将鄢如月许配给他,从而跟淮南侯先挂上关系。方誊的声誉一向不错,现在成了世子自然是比纨绔世子沈云要好上百倍。不过没想到方誊是刚刚得知这件事,所以鄢准一时也不好多说其他,亲事成与不成另说,若是让人觉得他鄢准见风使舵,见利忘义,见财起意,临时抱佛脚……就不好了---虽然他本来就是这个意思!
鄢如月也不想在家里多待,跟父母吃了这顿有些别扭的“相亲宴”之后便和方誊赶回了学校。在校门口正好看见周惠哭着回来。当时已是亥时,方誊不方便再和两个女子待在一起,便先回了寝室。等鄢如月弄清楚了周惠哭诉的原因,便决定去找胡公殿下---她和詹姆斯想到一处去了。于是她和周惠分别准备,约定在运河边的鄢家码头汇合。
鄢如月和方誊通过帝大广场走向校门口时,却正好遇上从校外赶回来的詹姆斯。看见他们的装扮,詹姆斯吃了一惊,问道:“滕宇君,如月学姐,你们这是要去哪儿?”
鄢如月对这个詹姆斯还是有些好感的,便如实说了。詹姆斯一听却有些迟疑地说:“学姐,我昨日去看过渊让君了,可是回来却找不到你们……渊让君让我转告你们,务必别找胡公殿下帮忙!”
“为什么?”鄢如月怔了。
詹姆斯耸了耸肩,无奈道:“我想,他是不希望让事情变得更加难以收拾吧!他没说清,我是这么理解的!”
方誊转念一想,再结合自己昨天从陈乐那里得来的消息,便大致明白沈云到底在担心些什么。于是蹙着眉头道:“如月学妹,我看还是按照渊让君说的做吧!现在去找胡公殿下,只会让他为难。殿下毕竟是元帅,掌管三支甲等军团,不宜插手民政诸事,一旦让他出手相助,检察院的御史们肯定要弹劾殿下越权行事,心有不轨……朝堂复杂,绝不是我们想象的这么简单!”
方誊说的还算是隐晦的,不过其中的意思却表达的非常明显。
鄢如月自然也是一点就透的聪明人,闻言只是深深皱眉,眼中的忧郁却是让人看着心碎。
“女人天生就排斥肮脏的政治争斗,可是她们却屡屡不能避过这种斗争,连带着,她们也就成了这些斗争的牺牲品。”
鄢如月脑中突然想起这么一句话,这是她的导师告诉她的。
“对,沈教授!”鄢如月忽然兴奋地叫道,“滕宇君,我们可以去找沈教授!”
詹姆斯疑惑地拧着眉道:“沈教授?可是临淄侯夫人沈筠如沈教授?”
“对,正是她!”鄢如月激动不已,“你们还记得吗,渤海侯遇刺的前一天,沈教授也正好搬回去居住,他们家就在渤海侯别府对面,我去的时候还看见临淄侯别府上下里外都有下人在打扫,如果隔壁的杜府有什么情况,他们的下人应该看见了,或许他们能帮上忙……”
方誊叹了口气:“别傻了如月学妹,他们现在怀疑渊让君买凶弑父,并不是说他亲自参与。除非找到其他的刺客,让他们亲口说出不是渊让君指使的,这才有用!否则别的什么都是白搭!”
这时,就见一身月白远行服的周惠骑着快马冲了过来,激动地冲他们大叫:“快跟我走,巡城司发现刺客尸体啦!”
【第三十六章 验尸房,宫家三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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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卑职可以断定,这几名死者就是行刺渤海侯的刺客!”
雒阳府巡城司的验尸房里,陈乐对穿着一身周正官服的上官鸿道。(.好看的小说)
旁边还站着唐秣和几个检吏,每个人都是满头大汗,身上的朱红官衣也都打湿了,但每个人脸上都是兴奋。
由于鄢如月的关系,周惠、方誊、詹姆斯等人也都在场,不过他们只被允许远远的站在一旁,不能靠近。不过他们的眼神都很兴奋---找到刺客了,那不就是说沈云可以洗清罪名了吗?
上官鸿却没有这么武断,而是看着眼前已经有些腐烂,甚至开始散发隐隐臭味的尸体,皱眉道:“有什么凭据?”
陈乐不但是个合格的巡检,更是一个优秀的仵作,他指着这些尸体道:“大人请看,这些尸体全部身穿黑衣,死者身体健硕,指节皆有老茧,臂粗腿壮,从此种种可以推断,这些人生前绝对都是武技过人之辈。而且看这其中三个人,明显是被人用拳脚所伤,胸口的肋骨折断四根,两人的被卸了手腕,一人脖颈被硬生拧断……这些特征与公人对渤海侯遇刺的情景推断符合。
再者,他们身上找不到任何身份证明,这本身就是疑点。但他们脖子上都有一圈极细的磨痕,大小一致,这代表他们曾长时间佩戴过同一种饰品,而这饰品的大小样式几似大汉军人才会拥有的身份铭牌,所以可以推断,他们生前都是军人!
最后,这些死者全部都服食过剧毒。不过有三人是死后被灌入的,所以毒液只停留在喉咙处。另外四人则是生前服食,毒液中混有治疗内伤的草药,显然是有人以给他们治伤为名,骗他们饮下了毒药!”
“这是杀人灭口!”唐秣激动地说,“大人,此案大有可疑啊!沈云在当天便被羁押,如何有时间去做杀人灭口的事?这将是明日三司会审的重要证据!”
上官鸿却缓缓摇头:“这证据还不够。”
周惠在一旁实在忍不住了,叫道:“上官伯伯,怎么还不够啊?这就是证明沈云清白的重要证据啊!您应该立即呈报给刑部!”
鄢如月拉了周惠一下,道:“别急,干爹自有主张。”
上官鸿道:“沈云没有时间并不代表他的同谋没有时间,这几名死者的身份无法确定,也就无法完全证明他们就是杀死渤海侯的凶手。”
“大人,或许我可以找到人来证明他们的身份!”一直在仔细观察尸体的陈乐忽然从尸体上摸出一枚细小的银针,针上密布着肉眼难辨的细小孔洞。陈乐抓在手上轻轻一摇,不多时手心便出现些许透明的粉末……
“这是什么?”上官鸿问道。
陈乐看向方誊,招手让他过来,笑道:“方公子,你可知道这是什么?”
方誊在看见那枚细小银针的时候就已经露出惊讶表情,听见陈乐询问,便道:“当然知道,这是淮南宫家的‘引路针’!一旦打在人身上,人并不会有任何不适的感觉,但针内的粉末却会不时洒落出来,这种粉末无色无味,外人根本很难察觉,只要配合上宫家的特殊手法,便能追寻到踪迹!”
这种奇闻除了陈乐、唐秣等几个人外,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听说。周惠问道:“那你怎么知道这么仔细?还有这个淮南宫家我好像没听过啊?是什么爵位?”
方誊解释道:“淮南宫家并不是爵位世家,而是帝国有名的暗器世家。他们之前是西域新州人,因为技艺了得,特别被批准进入老州生活,就定居在淮南郡。不过他们的技艺特别,所以宫家的每个男丁都是军籍,他们打造的物品也只能提供给军队使用……像这‘引路针’可是甲等军团斥候游骑常用之物!战场之上追踪敌人,探索敌方主力所在可是非常管用的!”
方誊没有解释为什么他会知道的这么仔细,但也没人去询问了。
鄢如月托着香腮道:“就是说,这些刺客跟宫家有关系,只要找到宫家的人,就能确定这些刺客的身份!?”
“没这么简单。”方誊道,“宫家世代都是军籍,每个男丁都是军人。即使退役也由枢密院统一安排,外人是绝难找到宫家人的!”说到这里,他忽然想到什么,讶然道:“不对,在京都好像真的有一个宫家人!”
陈乐笑嘻嘻地看着方誊,微微点点头:“不错,公甫大人身边的随从就是宫家三少主!”
鄢如月惊道:“那岂不是说这些刺客是公甫大人安排的?不对不对,如果是他安排的,断没有将‘引路针’留下的理由。那就是说……这些刺客还刺杀过公甫大人?”
众人都想到了两个月前发生在帝大校园的那起行刺事件,杜祭酒也在那次受到牵连而死亡。沈云则在阴差阳错下救了公甫效,没准就是在那个时候就惹祸上身了!只是怎么拖了两个月这些刺客才被找到?当时公甫效什么都不肯说,所以巡城司也对此毫无所知。一度以为这些刺客肯定远遁他乡,却没想到他们一直待在京都,伺机作案,竟然将渤海侯也刺杀了!
唐秣黑着脸道:“只要找到宫三,让他作证便可证明这些刺客与行刺公甫大人的是同一批人,这样便能洗清沈世子的冤屈了!大人,请上奏刑部吧!”
鄢如月也兴奋地看着上官鸿,激动地道:“干爹,快写奏折吧,月儿帮您研墨!”
上官鸿却在沉吟不决,似乎有什么万难决断的事情在。
“干爹,沈云是被冤枉的,渤海侯也不希望自己的儿子不明不白的背上弑父的罪名啊!”鄢如月看出上官鸿还有所顾虑,所以上前几步,挽着他的胳膊道。
上官鸿叹了一口气,正要说话,门口一个检吏突然冲了进来,也不行礼参拜,而是着急忙慌地对上官鸿道:“大,大人,羽林暗卫的人冲进来了!”
“什么?”众人皆是一惊。
这时,只见从验尸房门口涌进来一大群穿着铠甲的军人。
这些军人与之前的近卫军是完全不同的。近卫军,包括整个羽林军所穿的都是丘山铠,银白色,身后还有大红色披风。而这些军人则是黑色铠甲,身后披的也是黑色披风,胸口的徽章也是蟠龙形状,不过却是通体黑色。
这些如黑色幽灵似的军人一闯进来就立即将整个验尸房都包裹在当中,气势煞是惊人。连站在一旁的鄢如月等人也被挤到了当中。
唐秣和几个检吏已经挡在上官鸿身前,方誊和詹姆斯也将两个女人护在身后。
上官鸿怡然不惧,沉着脸上前一步喝道:“你们意欲何为?这里可是雒阳府衙!”
从黑甲军人中走出一个面沉如水的男人,沉郁的气息中总带着一股让人有些不舒服的阴冷。他先行了个军礼,这才冷冷开口道:“府尹大人,我等奉命将几个同袍的尸身带回去!”
“同袍?”上官鸿看了一眼那些已经发臭的尸体,断然道:“不行!莫说他们并没有你们羽林暗卫的身份铭牌,就算有,他们已经牵扯礼部官员遇刺和渤海侯遇刺两起命案,就算是你们羽林暗卫一样无权带走他们!本官会立即上奏内阁,将这些尸体作为证据送交刑部!”
那阴郁男人道:“府尹大人,请别让我们为难。我等也是奉了屠大校之命。今日我等必须带走这些尸体!”
“本官说不行!”上官鸿勃然大怒。这里可是雒阳府衙,他就是这一方天地之主,这些羽林暗卫竟然不经通报就闯了进来,还将他们保卫在里面,实在太过目中无人了,佛也有火,更何况一向铁面无私的上官青天!
“那,只有得罪了!”阴郁男人一摆手,所有羽林暗卫纷纷抽出腰刀。
唐秣大吼:“保护大人!”也抽刀在手。
门口早有检吏衙役得了消息,已经堵在门口,看见这状况也纷纷抽刀,有些人甚至从库房里拿出了手弩,搭上弩箭对准那些军人。
一片金属摩擦声将这里的气氛搞的无比紧张,大战似乎一触即发。
可就在这时,一声清啸从远处传近,阴郁男人脸色一变,冷哼一声道:“府尹大人,屠大校有请!”
上官鸿此时已经气急,愤然道:“本官就在这里,哪儿也不去。让屠天骄来见我!”
“上官大人好大的火气,屠某在此!”一个平缓有力,不疾不徐的声音突兀地出现在门口。
永远的一袭黑衣,头戴黑纱,看不清面容。脚步沉稳,呼吸内敛,气度不凡。那些检吏衙役愣是没发现他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甚至连他怎么走进验尸房都没注意。
詹姆斯终于说了来这里的第一句话:“我的神呐,你的动作好快!”
【第三十七章 登堂鼓,三司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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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的这句话让屠天骄发出一声轻笑。(.好看的小说)
“呵呵,谢谢你的夸奖,詹姆斯!不过,你怎么会在这里?”
詹姆斯挠了挠头,想想后回答:“因为我也相信渊让君是无罪的!”
“他有罪与否不是你定的,詹姆斯。”屠天骄说,“你应该知道,你已经使用了觐见权,罗马公爵之子在帝国并没有别的额外优待,若是犯了事一样要接受大汉律法的制裁!”
屠天骄的话似乎别有所指,但詹姆斯却耸了耸肩,随意地道:“我了解,不过这里是雒阳府衙,我也是得到府尹大人允许进来的……倒是你,屠大校,你好象并没有经过府尹大人同意。按照贵国官制,府尹大人可是正六品官员,你虽然是大校军衔,但进入这里前是不是应该先递交拜帖呢?”
屠天骄遮盖在黑纱背后的脸似乎有了不愉,这种不愉从他的语气中透露出来:“哼,小子,别以为你归第一镇管辖就可以在这里大放厥词。老实地在这里待着,否则就算是令尊也保护不了你!”说完,他转向正对他怒目而视的上官鸿,道:“上官大人,可否移步一叙?”
上官鸿却根本没给他好脸色。这个屠天骄,一进来竟然就跟詹姆斯说话,浑不把他这个府尹放在眼里,实在太过分了。就算如今屠天骄极得圣宠,他也不能这样对待堂堂雒阳府尹吧?!所以他沉声道:“不必了,在此的都是本官亲近之人。某行端坐正,无不可对人言之事,屠大校还是在这里说吧!”
屠天骄低低叹了口气,忽然从怀里掏出一张朱红布帛,高举过顶,大声道:“大汉皇帝旨,上官鸿接旨!”
所有人都是一震,然后同时躬身下来,上官鸿以降则双膝跪地。大声道:“臣,上官鸿接旨!”
在屠天骄拿出圣旨之际,方誊拉着詹姆斯,鄢如月带着周惠闪到了一边。
没办法,圣旨就是圣旨。在帝国拥有无上权威!虽然帝国不兴跪拜礼,但皇帝同样也不会随便颁下圣旨。一旦圣旨出现,那肯定是要跪接的。他们不是接旨者,所以必须躬身退避。
屠天骄并没有让上官鸿跪太久,而是将圣旨直接交到上官鸿手里,然后扶起他道:“上官大人,现在可否移步一叙?”
上官鸿就算再有不满,也不能对着圣旨发泄,毕竟屠天骄可还没宣读呢。他只好站起,沉着脸对唐陈二人道:“看住这里,没本官的命令,就算天塌下来这些尸体也必须守着!”
“是,大人!”唐陈以降轰然应道。
唐秣虎视眈眈地看着那些暗卫军人,检吏们也满心的紧张。可那些暗卫军人却正好相反,他们在屠天骄出现之后便收起了武器,一脸板正地站在那里,就像一杆杆标枪。真让人怀疑,如果没有军令,他们能站在那里直到死……
周惠眼神不善地看着屠天骄,低声对鄢如月道:“鄢姐姐,你觉得屠天骄在对上官伯伯说什么?”
鄢如月微蹙秀眉:“干爹很有主见,不论他说什么,干爹是不会动摇自己的决定的。”
方誊低低“唔”了一声,符合鄢如月的说法。
詹姆斯却凑了过来挤眉臊眼地说:“我们打个赌如何?我觉得上官大人会同意将尸体交给他们。”
周惠睨了他一眼:“凭什么?就凭那份圣旨吗?哼,我才不相信陛下会干涉这种小事!”
“公主殿下,这可不是小事……我们拭目以待吧!”詹姆斯信心满满。倒让周惠吃不准起来。
果不其然。在角落低语一番后,上官鸿面无表情地下令,让唐陈二人将尸体交给羽林暗卫带走。
唐陈二人很不甘心,唐秣甚至当场叫出来:“大人,为什么要交给暗卫?卑职不服!”
上官鸿呵斥道:“本官是雒阳府尹,唐公人,你不服也得服!”
屠天骄就站在一旁,也不吭声,就这么站着。那些暗卫军人得到同意后靠近那些尸体,阴郁男人从怀里抽出一块黑布,屠天骄接过来抖开,亲自盖在这些尸体身上。
詹姆斯“咦”了一句,低声道:“怎么盖的是黑布?羽林暗卫也是军人,他们阵亡,不是应该盖贵国皇旗的吗?”
方誊一愣,也不禁看的痴了。
圣祖定制,凡阵亡军人尸首在入殓前皆可盖大汉皇旗!盖黑布只对非正常战死的军人才会这么做。难道这些人违背了军法,是被羽林暗卫暗中处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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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会审历来是最受关注的一种审讯方式。圣祖改制以来,整个帝国只出过六十四起需要三司会审的案件。
最近的一起在二十四年前,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相传当年还是渤海侯次子的沈慕,涉嫌勾结江洋大盗,猎杀其兄---第三十代渤海侯世子沈崇于太原府。此事当时轰动全国,许多贵族都牵扯其中,到后来甚至牵扯到了当时已是皇太子的刘炬……
而这次三司会审,它所受到的关注丝毫不亚于当年,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这次的受审对象又是渤海侯家的人!
甚至有好事者传言,渤海侯家族受到过袁氏子孙的诅咒。当年正是渤海侯第一代家主沈傲,阵斩袁绍大将颜良,致使袁氏大败,最后被圣祖灭族。袁氏子孙临死前诅咒沈傲家族不宁,岁岁受扰,代代不安!现在这个诅咒开始应验了!
当然,这种说法是不会被采信的。因为当年就算没有沈傲阵斩颜良,袁氏家族的败亡已经不可避免。再说,下达灭族令的又不是沈傲,而是圣祖皇帝!袁氏子孙怎么不敢诅咒皇帝呢?淮南侯第一代家主方振也斩了袁绍大将文丑,怎么没受到诅咒呢?
不过这种说法在渤海侯乡间很受欢迎。很多平民喜欢去传播这种没有根据的谣言。特别是这几年,这种说法开始蔓延开来,甚至传到了京都!
带有神秘色彩的渤海侯家族顿时成了四方关注的对象。街巷小道的商贩们都能随口说出几句。
于是在三司会审的这天,刑部大堂的门口在天未亮之时就围满了围观的百姓。熙熙攘攘,好似赶集庙会般热闹。
三司会审不是一般的刑事案件审理,这次审讯的又是渤海侯家的事,所以普通百姓是不被允许进入观看的。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们等在门口,以获取第一手资料的热情。
鄢如月和周惠挤在人群的第一排,紧张地望着禁闭的刑部大门。在她们身后,方誊、何宽、窦冼、詹姆斯四个男人摆成一排,将她们两人护在前面,阻挡后面的人挤上来。甚至连一向淡漠对人的张宪都被詹姆斯叫来当了护花使者。
小东尼、诸葛允和马固三人从人群另一头挤了过来,满头大汗。
马固摘下头冠,汗珠滚落,他伸手擦去发着牢骚说:“怎么这么多人,早知道就在学校等消息就好了!在这里简直挤死个人,这快午时了,等会就该到最热的时辰,唉……”
诸葛允倒是满脸无所谓,不过同样满头大汗地说:“这贼老天也是,似乎整个夏季就没下过雨,听说西北数郡都起了旱灾了……”
小东尼还有心思笑,喘着粗气对詹姆斯道:“伙计,这里可比元老院热闹多了!等回了罗马,我一定要把今天的情况好好跟他们说道说道……汉人的好奇心比我们罗马人一点也不逊色!”
詹姆斯却无心调笑,勉强看了小东尼一眼,叹声道:“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情况。”
“没什么好担心的,”小东尼附耳在詹姆斯边上低声笑道,“难道你没看出来么伙计,鄢小姐的心思可不在你身上。今日若是少了一个竞争对手,对你来说未必是件坏事!”
詹姆斯扭头正色对小东尼道:“不,你错了。你我都知道沈云是清白的,如果他会被确认罪名,那我只能对汉国表示遗憾!这样一个能够依靠伪造罪证而去诬陷别人的国度,也不值得我们继续留学下去。它的败亡之日也快到了!”
他们两人的对话是用罗马语说的,所以能听懂的很少。旁边的张宪却能听懂,若有所思地看了看小东尼和詹姆斯,嘴角露出一抹若有所思的微笑。
这时周惠转过头,恼怒地瞪了詹姆斯一眼:“你能不能安静点,这里已经够吵的了……等会儿要是听不见登堂鼓我唯你是问!”
小东尼缩了缩脖子,不再吭声。对于这个刁蛮公主,小东尼也是敬而远之的态度。
鄢如月握住周惠的小手,有些紧张地喃喃道:“应该快开始了吧?怎么还不开始呢?”
“哎呀,鄢姐姐,你捏的我好疼!”周惠低低的痛呼一声,然后埋怨地看了她一眼,道:“别紧张嘛,上官伯伯昨日不是说了吗,屠大校会帮沈云的……?,我到现在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屠天骄要答应帮沈云啊?不就是他抓的人吗?怎么现在倒是跳出来做好人了,哼,黄鼠狼给鸡拜年,未必安的什么好心!”
方誊却道:“上官大人的意思不是说屠大校要帮沈云,而是他真的认为沈云无罪。看吧,应该很快就有结果了……”
这时,闷如滚雷的登堂鼓终于响起,刑部大堂要开始三司会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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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罪犯沈云,你一无官爵,二无官职,见到本官为何不跪!?”
毫无新意的一句开场白。端坐在堂中最高处案几后的王昭勃然喝道。
刑部大堂的布置就跟沈云在电视上看见的几乎一样。头顶是正大光明匾,正面的影壁是旭日腾云图案。两侧站着手持水火杀威棒的衙役。堂上三张案几,每个案几后都坐着一个身穿朱红官袍的官员。
正中的是个白胡子老头,微闭双眼,坐在那里几乎快要睡着的模样。他是这次的主审,刑部尚书冯籍,六十五岁,是个人老成精的家伙。已经递了致仕条陈,就等着混完今年就准备回泗水老家养老了。
冯籍左侧的是年近五旬的中年,结实矮壮,他是象郡泰康府人,姓左名慈,字炯明。乃是当今大汉检察院检察长。当朝司空王显的得力下属。冯籍右侧的便是双目喷火的王昭王元德。
沈云还戴着手铐和脚镣,昂然站在堂中,巡视一圈后拱手行礼,大声道:“回禀三位大人,云无罪!既无罪,又何须下跪?云虽无官爵官职在身,可也是堂堂帝大学子,渤海侯第三十一代世子,见上亦有免跪之由,更何况在此时此地耶?!这一跪云是断断不受的,若是受了,岂不承认了某有买凶弑父之滔天大罪!云孟浪了,还请三位大人明察!”
这三个主审的身份和背景,沈云早就摸了个通透,这次侃侃而谈更是做足了功课,这下说来,倒也理直气壮,昂然不屈。
王昭双眉一紧,眼神若有若无地瞟了一眼冯籍,却发现这个成精的老头已经微闭双眼假寐,似乎对沈云的话无动于衷。只好将眼神转向左慈。
左慈却在暗中感慨。这个沈云倒也是仪表堂堂,一派正气,单看外表倒不似会买凶弑父的禽兽。只是昨日司空大人怎么会派人给我送来这么一封信呢?
那是一封“独言信”,信中只有一个字---“听”!
左慈想破了脑袋也不明白司空王显到底想告诉他什么。难道是让他左慈也学冯老做一个只听不说的木偶吗?可是冯老是即将致仕,自己却还要在这里干十年啊!没准还能高升一步,为什么这么快就要开始“只听不说”呢?
不明白,真是不明白。
王昭的眼神递过来,左慈也只好咳嗽一声,正色道:“沈云,你不认罪?”
沈云道:“云无罪!”
“好,既然你自辩无罪,那本官且问你,已故渤海侯对你不满之言,你可曾听闻?”
“没有。”
“你说谎!”左慈正色道,“带证人渤海药房掌柜木泗!”
木泗从侧堂出来,沈云如电的目光扫向他。木泗赶紧缩着脖子,走到堂上,却与沈云隔了十步远,对三位主审长揖到地。
“草民木泗,见过三位大人!”
“木泗,本官且问你,沈云可曾在你面前说过对其父不逊之言?”左慈沉声问道。
木泗低着头道:“有。一年前,世子……哦不,沈云回家过年,年初回京都时来草民柜上支取生活费用五百金币。当时草民柜上并无那么多钱,便请他隔日来取,未想他却口出恶语,骂草民是狗奴才,还动手踢打草民,说,说沈慕对我不满,难道你这狗奴才也要造反吗?小心他日我一并送你二人归西……这事草民店中两位医师可以为证。”
“胡说八道!”沈云勃然大怒,伸指大骂:“老子什么时候直呼过家父的名讳?更什么时候说过这种混帐话?木泗,你要是再污蔑我,小心你的狗头!”
“大胆!公堂之上岂容你咆哮!”王昭见状立即大喝,但心里却在冷笑。沈云这样毫无贵族礼节,破口大骂已成佐证之一。
连堂上闭眼假寐的冯籍都轻微地摇了摇头。左慈更加坚信沈云是个行事鲁莽的放荡儿,对沈云的第一感迅速恶化。
沈云的确是被气的不轻。虽然他早就猜到木泗会来作证,但他竟然捏造谎言这事却让沈云有些意外。他以前问过方誊,从前的沈云的确混账,可在人前是绝对很有贵族式自律的,不然也不可能和那么多人打成一片。更无可能会说出那种混蛋话!心里有没想沈云就不知道了,但说是肯定没说过的。
王昭挥挥手道:“木泗你且下去签了保证书,必须作保此证言唯实,否则一定以藐视公堂罪论处!”
“是,大人!”木泗恭敬地又鞠了一躬,退下时稍稍和沈云充满怒火的眼神对碰了一下,眼中带着一丝戏谑和得意。
沈云强压住怒火,心头暗暗冷笑。妈的,倒要看看谁笑到最后。今天我就看看你们还有什么底牌!等将你们的底牌都揪出来,老子就一下整死你们!之前的沈云,是肯定不会自称老子的!一定要记住,我现在是贵族,是世子!不是上辈子的流氓大学生……他就算是个登徒子,也是高级贵族式的那种,切记切记!
沈云在心底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虽然也知道已经安排好了一切,跟也仔细谋划过,把每个细节都考虑到了,应该不会留下什么破绽,但毕竟是第一次上公堂,而且一下面对的就是三个主审官,沈云脸上看似镇定,但心底还是有点犯怵的。
任何一个时代,当官的都会有种威势在,特别是像大理寺卿、刑部尚书这样的高官。他们在现代可相当于最高法院**官和国家公安部部长级别啊!
沈云相信,就算是那些九品芝麻官也绝不会像那些蹩脚电视剧里演的那样猥琐。所以他一再告诫自己,千万要冷静,不管他们叫什么人上堂作证,自己也一定要冷静面对,千万不能再犯错……
可当王昭将第二个证人叫上堂时,沈云还是暴跳起来---第二个证明沈云有买凶弑父罪名的人,竟然是杜祭酒府上的老管家忠伯!!!
那个两眼浑浊,老态龙钟的忠伯?那个在父亲遇刺时也受了伤,并且及时去别院通知沈三等人的忠伯??
【第三十八章 蒙太奇,倒叙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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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民杜忠,见过三位青天大老爷!”
杜忠的嘴有点漏风,声音稍微有些含糊,但不还算能听真切。
沈云是万万想不到这个忠伯会来作证的。当时在鸿庆楼上得知了消息,急急赶到别院时已经不见了忠伯,本以为他是被送到医院去了,却没想到他是被木泗给抬到了渤海药房,并且跟大理寺挂上了关系,不知道通过什么方法,竟让这老头上堂作证!
王昭面含冷笑,对杜忠道:“杜忠,你可知旁边这人是谁?”
杜忠转过佝偻的身体,用浑浊的老眼仔细看了沈云一眼,然后肯定地道:“知道,他是渤海侯世子沈云。”
“那渤海侯沈慕在你所管的府上遇刺时,他可在场?”
“不在。”杜忠老实地说,“但我在那些蒙面刺客刺杀渤海侯时曾听见,他们高喊要帮什么世子扫除障碍!试问,除了沈云世子外,还有谁要杀渤海侯以扫除障碍?等草民从杜府中逃出来,在街口遇到张总管时,他也是这么说的。”
“张总管是谁?”王昭脸上的得意更加明显。
“临淄侯别府总管张炯。他当时正在打扫别院,是他先扶草民去了临淄侯别府安顿,然后才通知的渤海侯家下人。”
“他告诉你那些刺客是沈云所派?”
“非也。是那些刺客追杀于我,张总管带人搭救,并与刺客打斗起来,其中一人的面纱被击落,闻声赶出来的临淄夫人正好看见,便认出那人便是沈云在帝大中的好友卞仁!故而说这些刺客乃是沈云所派!”杜忠的吐字虽然不清晰,但却句句落进沈云心里。
怎么又牵扯出一个卞仁和临淄夫人?那卞仁到底是何人?还有,杜忠所说的情况怎么与沈三说的不一致呢?
这个变故是沈云所没有料想到的,不由有些吃惊。
沈云满脸错愕的模样让王昭更加得意,大声道:“请临淄夫人上堂!”
临淄夫人张沈筠如,也就是沈云的姑婆上的堂来,盈盈朝三位主审行了个半蹲礼。
这是个年近四旬的半老徐娘,风韵犹存。穿着简朴婉约,眉目清秀,带着难以掩饰的书卷气,秀发盘在脑后形成个出嫁妇人的简约发髻,若不是额头和眼角的鱼尾纹出卖了她的年纪,说她才青春韶华也有人信。
“临淄夫人毋须多礼,来,看座!”王昭赶紧欠了欠身抬手道。
“谢王大人。”临淄夫人款款坐在堂下的圆凳上,清亮的眼神不住打量着沈云。
这是他们两人的第一次见面,本是姑表之亲,却没想到在这种情况下相见,两人都有些不知该说什么。
左慈正待开口,王昭却抢先问道:“夫人,你可认得堂上这人?”
沈筠如淡淡点头,颌首道:“认得,他是渤海侯世子沈云。也是帝大三年级的学生!”
“帝大学生如此多,夫人为何认得?”王昭追问。
沈筠如笑道:“放荡世子世间可能极多,但如渊让这样率性纯真,敢作敢当者却怕是极少,他在帝大本就是风云人物,后来又有惊人观点的《驳大汉对罗马宣战文》,呵呵,我又如何不晓得?!更何况他乃是我的表侄,血浓于水的关系却是谁也无法抹煞的!”
说这些话的时候,沈筠如的眼睛一直看着沈云,沈云也望着她。四目相对,竟然沈云真有种贴心的感觉。这是身体里相同血脉的吸引吗?不涉及男女之情,纯粹是亲人之间的关怀!
这种浓浓暖意让沈云一时间都快忘却她是来证明自己买凶弑父的证人,心下一动,便长揖一礼,乖巧地喊了一声:“沈云拜见姑婆!”
“?,乖!呵呵,此时此地不甚方便,改日再拜吧!”沈筠如竟然离了座,走上前伸手将沈云扶起,一副亲戚互认的温馨场面。
堂上冯籍的眼睛却微微动了动,嘴角带出一丝笑意。左慈和王昭却是看的目瞪口呆。
这是三司会审还是认亲大会?怎么这临淄夫人尽捡好听的说?“率性而为,敢作敢当”怎么听都像是在褒奖沈云啊!
王昭不得不咳嗽一声,提醒临淄夫人回座道:“夫人,你可见到了行刺渤海侯的凶手面目,确认那人就是帝大学子卞仁,并且卞仁与沈云向来关系匪浅?”
沈云也站直了身躯,望向沈筠如。不过此刻他一点都不担心这个鄢如月的导师,自己的姑婆会陷害自己。敢在课堂上说青徐曹氏好话的女人,绝对也是一个正直的女人,她绝不会做家口供。再说以她的身份,也很少人能够收买她!
这是一种直觉,沈云就凭这个直觉相信眼前这个女人。
沈筠如端坐身体,正色道:“不错。我的确见到了刺客的面目,他也的确是帝大学子卞仁。不过他与沈云是否交情匪浅,我就不甚了解了。这点大人但可去帝大求证。若是说同进同出,我所看见的,倒是淮南侯家的孩子与沈云颇为熟稔。”
王昭一滞,差点被沈筠如气死。眼神飘向了左慈。
左慈却开始渐渐明白司空王显给他那封“独言信”的含义了---“听”!就是不闻不问,听证人证言,也听这大理寺卿王昭到底想做什么。到时候如实向司空大人汇报就可以了。
彻底了解了这点,左慈再不理会王昭的目光,也学着冯老大人的模样,微闭双眼,来个泥塑菩萨的标准造型。不过心底却思量开了:不是说临淄侯与渤海侯一向不睦吗?怎么这个女人不帮着夫家说话,却反倒给沈云说起话来。这场三司会审实在是越来越有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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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头偏中,刑部大门依然禁闭。门口两个如门神一样衙役挺胸收腹,站的笔挺。只是这么长时间下来,他们官帽内的汗也不可遏止地留了下来,满头满脸像是在帽子里装了个汲水壶一般,很是搞笑。(.无弹窗广告)
周惠和鄢如月此刻也是香汗淋淋,不住以手做扇,扇着并不存在的凉风。詹姆斯已经尽量遮护她们,不使阳光直晒到她们娇嫩的肌肤,但效果显然不著。
这大热天里,小东尼早就忍受不住,挤出人群在路边的茶棚下喝着凉茶。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人承受不住,开始纷纷躲避到路边的屋檐下。许多小商小贩看见了商机,推着茶水车、遮阳伞具开始贩卖,倒也有了一定规模气象。只是苦了这刑部门前,竟已成了临时集市。
人群散去许多,但鄢如月和周惠他们却依旧站在那里等候。马固端着一碗茶水走了过来,递给鄢如月道:“如月,来喝杯凉茶解解渴。”
诸葛允也买了一把遮阳伞撑在周惠头顶,笑道:“你这丫头一点也不知道照顾自己,看你晒黑了我还理不理你!”
周惠却皱皱眉,有些不愉地道:“南山哥哥,你说三司会审怎么这长时间啊?”
鄢如月看了他一眼,却还记着他对沈云的刻薄,淡淡摇摇头:“不用了,我不渴。”然后转过头看着诸葛允,等着他回答。
诸葛允笑道:“这才一个时辰而已,还早着呢!我记得帝大图书馆有过记载,最长的一次三司会审整整审了七天,不但犯人被折磨的够呛,连三位主审都差点在堂中晕厥呢!
这三司会审若是没有皇帝旨意,便是一定要审出个结果的。那么多人吃喝拉撒都在里面,比坐牢还惨!所以帝国自圣祖改制后到现在,也不过六十四起案件需要三司会审……实在太折磨人了,大人们也是人啊,经不起这么折腾!”
那边小东尼发出“啧”的一声,叹息道:“詹姆斯,我又发现了一个汉人比罗马人强的地方---他们的忍耐力的确让我叹服。只是,他们这么多人窝在里面解决,不嫌臭得慌吗?”
没人理会他的言语。马固有些恨恨地将茶水一饮而尽。
这时,一个穿着帝大校服的身影靠近过来,递给鄢如月一杯茶水,轻声道:“他会没事的,放心吧!”
“咦,步婵?你这几天去哪儿了?都没看见!”周惠看见靠近的人竟然是步婵,不由惊奇地问道。也不管那茶水是给鄢如月的,抢过来喝了一大半。
鄢如月也惊奇地看了她一眼,接过周惠的茶碗喝干,也问道:“昨晚我们在宿舍里也没见你,你去哪儿了?”
步婵笑了笑,没有解释,眼神却望向了刑部大门。心里暗道:沈云,你说的果然不错,我那些袍泽都死了!被灭口了!我已向屠大校汇报了这一切,能否帮到你就看你自己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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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夜里,步婵潜入甲级监狱,却被沈云一眼认了出来。她当时的震惊和无奈是无与伦比的。
不过更让她震惊的是,沈云居然说:“不论你是因为什么原因要行刺公甫大人,也不管谁是你的主人,但既然你躲在了帝大,那请你千万千万不要再回去了。你父亲不想看见最后一个女儿死去,我也不想让婉莹的悲剧在你身上重演……”
步婵错愕,惊讶,还带着一丝愧疚。
她忽然明白过来,沈云并不知道自己不但行刺公甫效,还参与了对他父亲的刺杀行动---沈慕背后那一剑就是自己刺进去的!也就是说,自己是他的杀父仇人!
可是,他为什么要关心我?难道是因为姐姐的死让他产生了愧疚,产生了怜悯吗?他怎么会有愧疚?他怎么能有愧疚?他应该是个十恶不赦,面目可憎,死不足惜的混蛋才对啊!
步婵当时几乎要痛哭出声。
步婵的父亲慕容恪只是新州的一个普通铁匠,收入微薄,母亲只是普通的村妇,每日就为贵人家里修剪羊毛赚些微薄的薪水度日。慕容恪只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所以作为幼女的慕容婵便被当作男孩子来抚养。
八岁那年,有个姓步的军官路过他们村庄,看中了慕容婵的资质,便对慕容恪说希望认她为养女,带回帝国老州抚养。慕容恪自然求之不得。
就这样,步婵与姐姐慕容婉莹走上了完全不同的两条路。慕容婉莹的性格愈发沉静内敛,而步婵却开始接受系统的杀人训练。
到十四岁那年,步婵才知道,自己的养父,那个姓步的军官竟然是羽林暗卫第一镇统制!
这个发现并没有让步婵心慌,反而颇为自得。
十六岁那年,慕容恪终于获得了老州的居住资格,慕容婉莹迁入京都居住。这样一来,步婵便可以经常回家和父母、姐姐相聚。
她们姐妹的感情极好。虽然幼时便分开了,但依旧经常写信互通消息。起初两人并不识字,所以当时的信大都是一些涂鸦画像。直到十四岁的时候,两人才能写信联络。两人的亲情在这些信件中变得更加紧密。就算后来她们已经可以经常见面了,慕容婉莹一样会经常将自己想对妹妹说的话写在纸上,等她回来再拿给她看!
可在一年前,她去了一趟西域,半年之后回来,却发现姐姐已经自尽身亡……
到现在步婵都还记得,那半年时间里姐姐写给自己的信中,满满的都是沈云!
沈云的好,沈云的坏,沈云的浪漫,沈云的放荡……凡是关于沈云的一切,姐姐在信中都一一记下,字里行间对沈云的爱恋却是炽热到不可逆转!
就算当她知道沈云是个放荡公子时,依然痴痴地写下:“吾盼郎,恋郎,思郎!如其是为官司马,吾亦做卓家文君。痴缠一世,不离不弃!”
为了证明此志,她还将卓文君写给司马相如的信誊写了百遍:“一别之后,两地相悬,只说是三四月,又谁知是五六年。七弦琴无心弹,八行书无可传,九连环从中折断,十里长亭望眼欲穿。百思想,千系念,万般无奈把郎怨。
万言千语说不完,百无聊赖十倚栏。重九登高看孤雁,八月中秋月圆人不圆。七月半烧香秉烛问苍天,六月伏天人人摇扇我心寒。五月石榴红胜火,偏遇阵阵冷雨浇花端;四月枇杷未黄,我欲对镜心意乱。忽匆匆,三月桃花随水转;飘零零,二月风筝线儿断。噫!郎呀郎,巴不得下一世你为女来我为男。”
步婵何尝不知卓文君就是靠着这封信让丈夫回心转意,只是最后自己这个可怜的姐姐却没做成卓文君,倒成了苦命的沉湖西施……
每每想到这里,她都对沈云恨之入骨。可看见如今的沈云,她又恨不起来。
特别是身在牢中,随时都有不测之祸的沈云对她流露出关切眼神时,步婵更是心如刀绞。
她恨,恨之前那个沈云的无情,更恨现在这个沈云的多情!若他一直是个风流成性,无可救药的浪荡公子便也罢了,沈慕杀便杀了,又能如何?她心里也不用有任何负担!
但现在呢?她又如何能够坦然面对这个真的对她关心的男人?正如方誊所说,未名亭上的血迹至今殷然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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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婵无法再面对沈云,单独离开了甲级监牢。待得天明,她便化妆出城,直奔祭旗坡。
可到了这里她却发现之前的袍泽都变成了一具具冰冷的尸体,还被巡城司的人抬上平板车,准备运回雒阳府衙去。
化妆术,乃是步婵所学的必修课之一。经过特殊的材料化妆,服用特别的药草,不但能短时间的改变容貌,更能在一段时间内改变声音。
谁也不曾发现,在茶棚中与堂倌小二谈了一番的苦力老头,竟然是个如花似玉娇滴滴的美人儿!
步婵从茶馆出来便直奔羽林暗卫在皇城中的分部。她的养父是第一镇统制,可她偏偏在第二镇,其中的缘由步婵也不甚明了。不过有了养父的令牌,她很轻松的找到了屠天骄。并对他说明了情况。
到这时,步婵才明白自己还有另外九名袍泽都被利用了。有人冒用羽林暗卫令牌调动他们去做了这两件事!
屠天骄显然也是第一次听见这件事。羽林暗卫直接听命于皇帝,他深信皇帝并不会下这种旨意,自己就更没做下过刺杀公甫效和沈慕的命令---话说回来,就算他们要做,也绝不会像现在这样搞的满城皆知。
不过震惊归震惊,隐藏在黑纱背后的屠天骄却依旧保持着一贯的不疾不徐语气,对步婵说:“你先回帝大去吧,继续做好你的学生身份!这件事待我查明后再做处置!”
“大人,我,我杀了渤海侯……”步婵还要再说,屠天骄却一摆手止住了她的话头,用从未有过的森冷音调说道:“记住,你没有杀任何人!你们只是一把刀,杀人的罪过不在刀本身,而在使用刀的人!你明白了吗?”
步婵心里一颤,但还是说:“是,属下明白!不过渤海侯世子显然是无辜的……”
“此事我自会解决。我们是直接听命于陛下的军队,陛下既然没有让沈云死,那谁也不能让他死!”屠天骄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坚决。
正是这股坚决,让步婵心安了不少!
我杀了你父亲,现在救你一命,应该算是扯平了吧?!
【第三十九章 杀父仇,不共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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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板斧直接击中了沈云的要害,要知道这三个人除去勾心斗角的木泗之外,其他两人都是不会害他的人物,这样的人说的话才更容易让人采信。
在这个没有照相机、摄像头,更没有dna检测的时代,证人便是最大的证据。当然,王昭不仅仅只有这么点手段。除了证人,他还拿出了证据---沈云买凶弑父的证据!
“沈云,你可仔细验看清楚,这是否是你的亲笔签字?”王昭让衙役送过来一张汇兑票。
自从帝国银行出现之后,汇兑业务也自然而然出现了。虽然这个时代的银行很大程度上是类似于钱庄的存在,但它与现代银行的差别仅仅是没有全国联网,即时通讯,机打存折和银行卡罢了。这份汇兑票上有帝国银行的标记,上面明确有两个飘逸的字“沈云”,下面还有沈云的私人印章。
虽然重生后的沈云字迹丑陋,但他看过自己之前的笔记,毛笔字写的不是一般的好。一眼就认出这签名是自己的,印章也丝毫不差,所以点头应是。
王昭冷笑道:“这张汇兑票上明白地写着,你于今年四月从帝国银行支取了四百金币,可是你五月便受伤住院,之后这笔款项就没有使用过,可为何在你身上找不到这些钱财?它们又被你花去哪里了?”
沈云愕然。他哪里知道花去哪儿了。之前的沈云花钱如流水,天天都是纸醉金迷,没准都花在哪个舞娘的肚皮上了也不一定。
王昭却道:“回答不出?那本官告诉你,你于今年四月二十日,在尚善坊的兵器作坊花掉了其中的五十金币,订购了无数件软铁兵器和甲胄,又用五十金币购买了大量的粮食和盐巴等物资……这些都在店铺的账单上有迹可循。沈云,你一个帝大学子,堂堂渤海侯世子,无缘无故买这许多盐铁意欲何为啊?这些东西又都到了哪儿?”
盐铁,向来都是帝国管制性物资。购买数量超过一定规模,就必须出示身份证明。而且商铺也必须及时向帝国相关部门报备。
见沈云回答不上来,王昭又紧紧逼问:“再有,四月二十四日,卞仁与你在秦淮河的飘渺居相聚,席间有人见你将一袋钱交给他。次日,卞仁的银行户头上便多出了两百金币!沈云,这不是你买凶杀人的铁证又是什么?!你于本官从实招来!”
沈云满头大汗。[]王昭所问的这些事情他是一点印象都没有。渤海侯虽然不喜沈云,但却从来不会限制他花钱的额度,所以他也一向不为钱发愁。那些账簿上的登记也绝不是作伪,可自己买这么多软铁兵器和盐巴粮食做什么用?还有自己怎么会给卞仁这么多钱?
一个个疑问让沈云都迷惑了:难道自己之前真的有过买凶弑父的想法?
王昭面露得色。之前的证词或许还无法让人信服,但这盐铁购买凭证却是铁一般的事实。沈云交代不出这些东西的去向,就绝无翻案的可能!沈云啊沈云,今日不落实你买凶弑父之罪,我又如何跟皇太后交代,怪就怪你父亲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吧!
就在沈云有些不知所措的时候,堂中一直假寐的冯籍突然睁开了双眼,苍老稳重的音调响起:“沈云呐,你真不记得那些盐铁的去向了?”
沈云心一横,牙一咬,挺着胸脯道:“回禀大人,云之前摔伤过脑子,很多之前的事都记不清了。云只知自己绝没买凶弑父,别的事情一概不知!”
“好大的胆,铁证如山你竟敢谎称头疾来掩盖!看来不大刑伺候你是不会招了!”王昭大喝,“来人呐,用刑!”
一听大刑伺候,沈云这才反应过来。妈的,这可是封建社会啊,这里可是没有人权的,对犯人实行肉刑更是被视为天经地义。娘的,忽略了这点,看来这次免不了受点皮肉之苦了!
可就在这时,冯籍却又开口道:“唉,用刑不过是屈打成招罢了。又于事无补。王大人,其实老夫可以代为解释沈云那些盐铁的去处。”
王昭吃惊地看着冯籍,他不知道这个一向不问世事,静等退休的老家伙怎么会在这个时候突然冒出来,还说帮沈云解释?解释什么?
冯籍不看王昭那错愕的眼神,而是缓缓道:“来啊,让鲜卑坊的慕容掌柜上堂。”
鲜卑坊?慕容掌柜?
沈云一下明白过来,自己当初为何会买那么多盐铁了!
原来之前的沈云毕竟良心未泯,鲜卑坊是慕容婉莹的父亲所开,慕容婉莹惨死,慕容恪打断手臂,从此不能打造重活,只能靠打些软质的物品来谋生。所以沈云每个月都会去鲜卑坊购买大量的软铁兵器,同时买一些盐铁给慕容家贴补家用。
但这些事显然有碍沈云的“面子”,所以他都是偷偷的交给卞仁去做。却没想卞仁这家伙竟然私吞了他的钱!
其实软铁兵器和甲胄并不能算杀人的利器,用软铁打造出来的兵器只能用于平常训练。一般武馆或者学校剑阁会有购买。至于沈云所买的那些软铁兵器和甲胄,绝大部分都让沈云随手低价卖给了帝大剑阁,有一些甚至是白送---反正他又不在乎那点钱,多少都无所谓。
慕容恪是个满面胡茬的沧桑中年人,灰色长袍下的手臂是何模样看不清楚,但从他走路时会有所失衡就可以看出,那条重接的断臂依旧深切地影响着他。
上堂作证,到离开公堂,前后不到一刻钟。从头至尾,慕容恪都没有看沈云一眼。做完证词之后,便拱手倒退着离开,沈云有心对他说句“对不起”都没有机会。
冯籍老神在在地靠在太师椅上,端起案几上的茶杯轻轻擦着杯沿,缓缓道:“王大人,按照规矩,你送到刑部的证据我们都是要重新审核一遍的。正好,老夫有个朋友就在帝大任教,他从沈世子手上接收了很多软铁兵器和甲胄,所以老夫就对这件事进行了例行调查……之前匆忙,所以来不及告诉王大人,还希望王大人别见怪啊!”
“哪里哪里,冯老办事谨慎,乃是晚辈楷模!是晚辈有所疏忽,自惭自惭……”王昭心里痛恨,但嘴里却依旧谦虚地说到。
冯籍喝了口茶,瞄一眼沈云道:“沈云,既然你说你没有买凶弑父,那你知道是何人所为吗?渤海侯乃是我大汉帝国的侯爵,他的死定然是要有个结果的!你可明白?”
沈云在冯籍起初帮自己说话的时候就已经隐隐有些感觉,现在听他这么一说,顿时明白过来,自己那个珍珑局果然起了作用了。于是躬身长揖道:“晚辈明白。只是大人,云亦不清楚何人要置家父于死地……此刻晚辈心乱如麻,家父意外过世,身为人子却不能戴孝守灵,实在有违人伦。云痛哉!恳请大人还沈云一个清白,让云能即时还家,为家父守灵戴孝,以尽人子本份!这追查凶手一事全仰仗大人了,相信大人定能为家父找出真凶,以证大汉律法神圣不可侵犯!”
沈云这番自白显然让冯籍很是满意,正要颌首说话,王昭却赶紧道:“冯老,沈云此案疑点还甚多,至少那个刺客卞仁是沈云好友,这是确凿无疑的啊!”
冯籍斜睨着眼看他,说:“哦,那卞仁在哪儿?”
王昭一滞,迟疑地道:“这,自从案发之后,卞仁就失去了踪迹,这几日晚辈也正在四处抓捕他……”
“不必劳大人费心了,卞仁在这儿!”从侧堂突然传出一个嗡嗡的声音。
沈云顿觉这声音无比熟悉,扭头看去,却见身长九尺的昂然大汉背着一个包裹着黑布的尸体走了出来,正是王戎!
王戎看了沈云一眼,稍稍点了点头,接着将背上的尸体如扔沙包一样丢在堂中,嗡声道:“卞仁已为人灭口,这就是他的尸身!另外,屠大校让我转告三位主审大人,行刺渤海侯者另有其人……有宵小之辈伪造了羽林暗卫的令牌,调动暗卫军人行此祸事!”
“嗡”一声,整个公堂上都震惊了。那些拿着水火杀威棒的衙役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讶异,纷纷交头接耳起来。
王昭脸色煞白,左慈却若有所思地看向王戎。冯籍虽老,眼却不花,目光灼灼地盯着沈云。
而沈云这才发现,王戎穿的是一身铠甲,没带头盔,胫甲之下也没有军靴,不过胸口别着代表羽林暗卫的漆黑徽章---他是羽林暗卫的人?
事到如今这个地步,就算是傻子也能看出来,沈云肯定是能脱罪了。只是羽林暗卫不早不晚偏偏在这个时候派了人来,目的到底是针对谁?
公堂上三个人,冯籍代表了内阁首辅,左慈代表了内阁俊辅,王昭却代表了皇太后。而今又插入一个代表了皇帝势力的羽林暗卫军人,这局面可是相当复杂了。
冯籍先缓缓起身,正正衣冠对王戎道:“这位士卒,你可有屠大校的令牌!”
王戎从怀里掏出一块黑黝黝的令牌,嗡嗡的声音传遍整个公堂:“自然有。在下不但有令牌,还有皇帝口谕:着即释放沈云归家,待渤海侯七日葬礼之后,准其戴孝进宫,于宣德殿见驾……三司会审有功,特赏三司玉带一条,金币百枚……渤海侯遇刺一案交回雒阳府署理。钦此!”
皇帝口谕,并不是圣旨。所以众人并没有下跪,而是长揖到地,齐声唱喏。
沈云的罪名,竟然就因为羽林暗卫的一句话而得到了澄清?!
当然,这很大程度是因为羽林暗卫已经将杀渤海侯的责任揽到了身上。那句“有宵小之辈伪造令牌”已经将渤海侯沈慕之死推向了另一个难以言喻的阴暗角落。而这个角落是帝国绝大多数人都不敢去触碰的。卷进这个阴暗角落的人都很难得到善终。
不过这些并不是沈云关心的,他所关心的是,皇帝竟然又让雒阳府重新署理这件案子,而不是交给羽林暗卫查办!这意味着皇帝已经不想再查这个案子了,他要雒阳府将渤海侯沈慕的死当一笔糊涂账来处理!
沈云突然感到绝大的憋屈。谁是真正杀害自己父亲的凶手?这个答案显然有很多人知道。最起码皇帝知道,羽林暗卫知道,甚至连冯籍、王昭、左慈可能都知道,但他们就不告诉自己,也不把他揪出来!他们都想息事宁人,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难道自己的父亲就白死了吗?难道自己两辈子的父亲都要死的这么不明不白,窝窝囊囊吗?
沈云此刻就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被养在园子里的猫,自己的喜怒哀乐没人去在意,他们只在意自己的喜怒哀乐!这种悲哀化成一股怨恨,更有一丛不可遏止的怒火直顶脑门,让他双眼通红,悲愤欲绝。
王戎宣读完皇帝口谕,转身发现沈云的异样,不由道:“渊让君,你可以走了!”
“走?”沈云森冷地看着王戎,同时恶狠狠地盯着他胸甲上的那个徽章,然后又怒视着堂上的三司主审,恨然道:“就这么让我走?我是还得了清白,但家父呢?他尸骨未寒啊!难道你们就没人关心凶手了吗?”
王昭本就心情急不顺,此刻更是没心情跟沈云纠缠,一挥衣袖道:“此事自有雒阳府衙负责……”
“负责个屁!”沈云咆哮出声,“别他妈以为我不知道,你们个个都知道真正的凶手是谁,甚至真正的凶手就藏在你们中间!可你们就他妈不肯查!
真把我当成三岁小孩哄骗不成?哪有三司主管的案件重新发到下级部门负责的道理?你们那点伎俩我看的分明,你们就是想推卸责任,就是想将这件事拖过去,直到所有人都淡忘掉……
我告诉你们,没门!
莫说我是堂堂渤海侯世子,就算我是一介布衣,也誓要为家父讨个公道!”
言罢,沈云也不管身上的手铐和脚镣,径直向门口走去。推开上前想要开门的衙役,用力推开刑部大门,冲着酷暑烈日,和门外的众人,高举双手扬声狂呼:“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今日我沈云在此立誓,定要找出杀我父之真凶!不管这人权势熏天也好,武功盖世也罢,穷尽某之一生,定斩此人头以敬家父在天之灵!若有违此誓,天诛地灭,神人共弃!”
看见沈云几近癫狂的神态,堂中诸人皆神色数变。
冯籍是轻轻摇摇头,低叹:“年少轻狂,年少轻狂啊!”
左慈却面露欣赏,不住颌首。若不是他看见王昭脸色灰败,颓丧之极,没准还会鼓掌相合。
王戎却神色严肃地看着沈云。他刚才注意到沈云盯着自己胸甲上的羽林暗卫徽章,显然,沈云此刻对羽林暗卫也心生恨念。
若沈云是真是一介布衣倒也罢了,可他偏偏是渤海侯世子!皇帝让他头七之后去宣德殿见驾,明显就是要正是册封他为第三十一代渤海侯!
一个准侯爵的怒火,虽不到龙颜一怒,伏尸百万的程度,可似乎也能掀起不小的风浪呢!
这沈云是疯了吗,明知能够伪造羽林暗卫令牌,调动暗卫杀人的人决计不是好惹之辈,但他却在这刑部大堂门口大发毒誓!这,这不是让那人更加下定决心,非除之以绝后患吗!
王戎轻叹一声,却没有再多话。今日他做好了该做的一切,该去向屠大校复命了。不过今晚,好像父亲大人也找我回去呢!唉,真是麻烦!
【第四十章 未名亭,平湖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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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湖水依旧清澈。碧绿一潭,似莹润翡翠倒扣在这天地之间。夏季的酷热在这里都变得消散了许多。
头缠白巾,肩披麻衣的沈云坐在未名亭中,望着眼前的湖水静静发呆。
这是他洗清冤屈的第四天。他在牢中待了四天,一出来便直奔渤海侯别府。一片白妆素裹的别府透着难以言喻的凄凉。匍匐在父亲的棺椁前,沈云恸哭欲绝。若不是沈武和沈湛两人拉着,简直快要哭死在那里。
渤海侯的丧葬之礼有礼部的官员在操持。沈家只要安排人手出来给礼部官员调用就可以了。木泗不知道躲到哪里去,沈家在京都的产业一下全落到了沈武和沈湛的身上。沈湛还好些,沈武却是个对经商一窍不通的武夫,所以只好将所有事情都交给沈湛打理。这个沈湛也好生了得,短短三天之内就将药房、港口,还有几处特产经营店铺都接管下来,不仅没让它们的经营受到渤海后去世影响,反而让沈家的生意有了大变后大治的样子。
沈武告诉沈云,沈湛是渤海侯放在京都的一枚棋子。是专门针对木泗的。
沈云问:“父亲与大娘的感情好吗?”
沈武说:“侯爷与主母的感情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坏。他们二人的结合本身就是因为利益交换。当年侯爷只是渤海家族的二公子,虽是嫡出,但非世子。凉公萧腾将女人嫁给侯爷,目的就是想将侯爷捧上世子之位!”
沈云问:“那沈家原来的世子呢?”
沈武沉默不答。
这让沈云心里越发的不舒服起来。他忽然发现,原来自己所要面对的事情恐怕更加复杂难缠。
渤海侯的出殡大礼,由皇家派遣的御用司仪来负责的。办的既隆重又豪华。哭灵、抚幡、掌位、撑棺的人加在一起足有六百六十六人!还不包括无数随行的沈家家丁。灵柩棺椁停在了雒阳城外的祭旗坡。之后沈云便又掉头赶回帝大。
回帝大的原因很简单,明日他就要进宫面圣,同时正式继承渤海侯爵位。在这之前,他必须得到帝大祭酒的批准和告诫。
生活总是琐碎的。没有那么多惊天动地的大事接连发生。最起码帝大如今的生活状态就是这样。渤海侯遇刺一案在帝大掀起的讨论热潮,在沈云被无罪释放的当天便归于烟消云散。路上行走的学子们个个对沈云侧目,遇上以前有些交谈的,也只是拱手为礼,不多说一句半句,生怕沈云连累他们也似。
沈云也知自己披麻戴孝,不应该与人多有接触。意外身亡的丧事可不是喜事,这种霉头向来是汉人最为忌讳的。
到了论社才得知种祭酒有事外出,要晚些时候才能回来。于是沈云又来到未名亭,让这片美景浸润心灵,顺便等种祭酒归来。
在这湖中心,仿佛也能离那些凡尘琐事远一些。
这时,一叶扁舟缓缓朝未名亭划了过来。带有雨棚的船头,詹姆斯挺拔的身影出现,正望着沈云微笑。
沈云将他迎了上来,把手走进亭中,于亭中石凳上坐好,迫不及待地问:“滕宇君怎样?”
詹姆斯笑道:“渊让宽心,滕宇君顺利抵达汝阳后我才还转的。他说至多半个月,他定带着淮南侯一起归来。届时你有什么疑惑但可问询!”
那日方誊见沈云安全离开刑部大堂,这才安下心来。等不及天明,便要往南去寻进京谒圣的淮南侯。沈云甚至来不及和方誊一叙,便央求要去送行的詹姆斯对方誊说几句话。詹姆斯倒也实在,竟然一路将方誊送到了百里之外的汝阳。
沈云蹙眉道:“要半个月之久吗?可明日我就要进宫面圣,然后便要扶灵还乡,哪能在这里等候半个月时间?”
詹姆斯忽然道:“渊让,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沈云心有所想,便随意地道:“尽管问便是!”
“你为何这么想见淮南侯?”
“因为我还有好些问题不能想通。淮南侯与我父乃是世交,应该能够回答我这些答案!”
“可是,胡公殿下不也是令尊的至交吗?据说明日胡公殿下的虎驾便能到达京都,你去求见他一面让他解你心中疑惑不是更好?”詹姆斯终于说出了内心最深的疑惑。
沈云看了他一眼,却是半晌无语。最后才道:“詹姆斯,你说我能相信你吗?”
詹姆斯没想到沈云会有这么一问,怔了怔竟不知道如何回答。
沈云自嘲式的笑了笑:“看我,现在怎么说这种话……呵呵,其实我也有想过去问胡公殿下,但你也知道,胡公殿下乃是帝国四大元帅之一,这次回京是为了向陛下述职,同时商讨与匈奴人的下一步作战方案。他又如何有时间理会我这故人之子呢?更何况,我不久便要扶灵回乡,更是没有时间去见胡公殿下的!”
詹姆斯深叹了口气,忽然道:“渊让君,你究竟是担心胡公殿下不愿见你,还是担心贵国皇帝会猜忌你?”
沈云一怔,道:“你……怎么知道?”
詹姆斯笑了笑:“渊让君,我承认,贵国的历史悠久,在政治权谋方面我国的确难以比肩。但是,贵我两国相处这么长时间,多少我们总是学到了点吧?”
沈云苦笑摇了摇头,便道:“既然如此,那我也就不绕弯子了。詹姆斯,你知道多少?”
詹姆斯摇摇手道:“不是我知道多少,而应该问我猜到了多少!”
詹姆斯站起身,走到亭边,望着幽碧的湖水。
沈云走到他身前,问道:“那你猜到了多少?”
詹姆斯转头冲他笑了笑,湛蓝色的眼睛里都是狡黠的笑意:“其实不多,但也不少。两个月前的沈渊让如何我不知道,但如今的沈渊让为人虽不敢说沉稳,但也绝对不像莽夫。我虽不知道到底是谁要杀你父子两人,可也能窥测出这人的实力着实不小。但你一从刑部大堂出来便当众发下毒誓,生怕那人不知道你与他不共戴天似的,呵呵,若不是渊让君你有了足以凭恃的倚仗,又岂会如此莽撞?”
沈云笑道:“那你可能猜到我的倚仗是什么?”
詹姆斯肯定地一点头:“当然,如果我猜的不错,渊让君不知道通过什么方式,已经取得了贵国皇帝的支持!”
沈云讶异地看了他一眼,无奈苦笑道:“难道真的就那么容易被人看破吗?我还以为自己掩饰的很好呢!”
詹姆斯也跟着笑了起来:“其实渊让君已经掩饰的很好了,只是贵国皇帝似乎有点心急,所以露出了破绽罢了。按照贵国礼制,未出殡之前是不能有任何喜事的。可是贵国皇帝不但亲下圣旨赦免了你的罪,还让你在出殡后的第二天就进宫面圣……呵呵,这等急迫的想要见你,一定是有缘由的了?!”
詹姆斯这最后一句似乎是肯定句,又有点在询问的意味。沈云只装听不出,而是用力拍了拍詹姆斯的肩膀,笑嘻嘻地说:“詹姆斯,我觉得你不应该回国,而应该留下来做官!以你的智慧,肯定会有一番成就的!”
詹姆斯看他不愿意说,苦笑道:“已经归附贵国五百年的新州土地上,到如今都没有出现过一个内阁大臣,我一个罗马人难道就能抵得过那五百年的同化教育吗?渊让君,黄巾之事不远,我深为贵国如今的局面而忧虑啊!”
沈云没想到詹姆斯竟然会说出如此有……有些莫名其妙的话。
“在下烦心事已多,实在没有忧国忧民的心情和觉悟。这等事情,还是让庙堂诸公去操劳吧!”沈云摆手道,“我还是先去看看种祭酒回来没有,要是今天拿不到批准,我还不知明日能不能进宫面圣呢!”
说着沈云招手向船家,让他摆渡过来。
詹姆斯随在沈云身边,又轻轻说了句:“渊让君,贵国孟子曾有言,民为贵,君为轻。希望渊让君能好好对贵国皇帝晋言,这民生之事怕已是迫在眉睫,不可不防啊!”
沈云霍然转头,目光炯炯地看着詹姆斯说:“你到底想说什么?”
詹姆斯却撇开头去,有些支吾地说:“没什么,我只是看渊让君你明日就能面圣了,所以想让你给你们的皇帝一点宝贵建议罢了!”
这时船已划了过来,詹姆斯率先跳了上去。沈云跟上。因为有了船夫在,詹姆斯再也没有涉及与刚才类似的话,而是与沈云聊起天气和景色来。
现在倒变成沈云满腹疑惑了。刚才詹姆斯的话显然是若有所指。可他到底指的是什么意思?什么黄巾之事不远,民生之事迫在眉睫?难道他想告诉自己有人要造反??
沈云失笑。
就算有人要造反,我一个连爵位都还没有继承的渤海侯又能怎么样?这个詹姆斯,跟我说这番话简直是荒天下之大谬。再说了,我这样跑去跟皇帝说,他会听吗?开玩笑,他是皇帝,我是臣子,在这“歌舞升平、海清河晏”的太平盛世说这种话,不是嫌自己脑袋长的太稳么!更何况,我好不容易通过时迁的那份“传位诏书”才让皇帝对我有所重视,现在去说这些简直是厕所里点灯---找死……
可是,话又说回来,到底谁是那将会为祸大汉江山的“黄巾”?
沈云心事重重地想了半天也不得要领。与詹姆斯在论榜前作别。沈云径自进了论社。见种祭酒已经回来,于是赶紧上前鞠躬行礼,并说明了来意。
种道先是捂着眼睛装了一番对渤海侯的哀悼之情,然后才和沈云落座已定,款款说:“渊让啊,你的批准本祭酒准了,等会还会给你一个证明。至于告诫之事,其实也不用老夫多说什么,其他的礼部官员应该也跟你说的差不多了吧?”
沈云点头颌首,微微躬身道:“是的,这几日礼部官员都让渊让在家中演礼,大致的礼节是不会错的,只是还有些细微之处,还需要祭酒大人告诫!”
种道闭目点头,摸着胡须道:“其实细微之处也是需要历练方可一一心领神会。帝王家不同于别处,时刻记得不能背对帝王,言语不可过激,不可喧哗,不可吵闹等等。最后是不得皇帝允许,绝不能去**,否则将会被认为有刺王杀驾之心,这可是大罪!”
沈云恭敬低头:“是。”
“哦,在宫中见驾,就不能回答‘是’了,而应道‘喏’!”
“喏。学生谨记!”
沈云知道,“喏”这个称呼其实是汉朝人一直以来的称呼,跟“是”一样的意思。不过“是”字太过干硬,所以采用比较缓和的“喏”。
但圣祖改制之后,这些称呼方面却很少有人注意了。甚至皇帝自己都没有那么多讲究,可这个种道却似乎没有说尽性一般,还在喋喋不休地对沈云说这说那,讲的沈云快要烦躁死。最后沈云实在忍无可忍,正要抬手作揖告别,那种道却忽然说:“对了,还有一事你要切记,如果皇帝未提令堂的话,你也不可提起。更不可提及任何有关母亲的词汇!”
沈云愕然:“为何?”
种道有些心悸地吸了口气,摆手道:“让你不提就是了,难道老夫还能害你不成?”
沈云又一次恭敬唱喏。
辞别种道,沈云回到了别府时已经是夜里时分。
因为这段时间的刺杀事件,所有贵族进出时所带的仆从都多过以往。沈云也不例外,沈武安排了十几个人昼夜不停地保护沈云。不过沈云觉得有人跟着很不舒服,于是偷偷将他们甩掉,自己单骑回来的。
一进门便看见公甫效正站在那些被他甩掉的仆从面前,破口大骂:“一群蠢货,如此非常时节,你们可知有多少人想让你家世子发生意外?若是渊让真有个长短,我就活扒了你们!”
看不出来,公甫效年纪大了,但火气可不小。作为礼部郎中,这几日公甫效可是日夜待在别府中操持一切。沈云对他也是恭敬非常。不过两人却很默契地没有提及任何关于渤海侯遇刺的事。
沈云是知道,公甫效若想让他知道就会告诉他,如果他不想说,自己问也白问。
而公甫效却是有苦难言。他一时之间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跟沈云细说分明。特别是沈云被皇帝亲下圣旨赦免,准他戴孝进宣德殿后……
“蔼成君,毋须这样谨慎!我这不是好好回来了吗!”沈云坦然地走了进来。
公甫效瞪了那些仆从一步迎了上去,拉住沈云便道:“你这一天是去哪儿了?害我等了你多时!”
沈云无所谓地说:“我去了帝大,明日进宫面圣,之后的扶灵还乡,我需要得到祭酒大人的批准和告诫!这是你们礼部告诉我的规矩啊!怎么,蔼成君找我何事?”
公甫效将沈云拉到一个僻静无人的角落道:“渊让,本来我是不想与你细说的,但你明日就要面圣,我还是要提醒你一句,就是万万不可提及关于母亲之类的词汇……”
“我靠,又是这句话?!”沈云心里大叫,“入他母亲的,到底母亲这个词哪里得罪皇帝了?不知道干你娘算不算……”
沈云也是苦中作乐,想想罢了,不过还是忍不住问道:“蔼成君,你老实告诉我,到底是为什么?种祭酒也这么吩咐我,可我实在不明白!”
公甫效道:“种道那胆小鬼也对你说了这句话?哼,看来他还不算太没良心,关键时刻还是对你有所提点的……唉,清泉毕竟没有交错朋友!”说着,看了沈云一眼,叹道:“也罢,既然你能得陛下亲自赦免,又发下那种毒誓,迟早是要让你知道的。来,你跟我来!”
公甫效将沈云带到了后院一间僻静的客厅,两人分别落座,然后公甫效徐徐将一桩沈云从未听过的秘闻告诉了他。
【第四十一章 何曾记,大梦天下】
(ps:委屈的无与伦比……大家看的是主角还是故事啊?故事还不够紧凑么?!以往有人说我的书太过拖沓,现在不拖沓了,可又说主角太过窝囊,现在我写的主角不窝囊了,大伙又觉得沈云太憋屈……
呼,各位大大,在下也很难做啊!主角的强大总是有一个过程的,而且就算超级强大了,也必然有阻碍有反复。
山外有山人上有人,这可是中国老祖宗的智慧!
那种一出来就无敌天下的书我是不会写,也不会看的!所以恳请各位给点时间,让在下强大起来,也让主角强大起来,让整个大汉与罗马的对决更加精彩,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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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我父者,乃是当今太后???!!!”
也就是沈云历经两世,所以还沉得住气,不然早就蹦起来了。
没办法,公甫效的话实在太过惊人。他告诉沈云,皇帝刘炬其实早就与渤海侯相识,并且关系匪浅。
三十年前,沈慕在帝大上学,当时便认识了同样在帝大上学的刘炬。
圣祖改制时曾明确规定,每个皇子都必须跟普通的孩子一样通过升学考试,小学、中学,然后大学。无法通过升学考试进入中学或者大学的,就必须进入军队服役。这也成为后来历代帝王选取继承者的标准之一。帝**队中也有很多尊贵的皇室子弟。
年满十八岁之后的帝国男子都要单独立户出来,皇子也不例外。不过与平常人家子女不同的是,皇子单独立户之后便可以获得男爵爵位,每个月可以从帝国银行支取一些度日的银钱。
当然,这些皇子在帝大读书或者在军队服役时,身份是严格保密的。除了帝大祭酒或者军队将军,甚至连教的导师和教官都不知道他们的身份。
身为皇子,更是严禁对任何人,包括至交朋友、袍泽手足透露自己的身份,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皇族身份!这条规定除了避免让皇子因为身份而拥有特权外,更多的还是在保护他们自身的安全。
检察院也会严厉监督这一点,一旦有皇子违反,必定上奏皇帝和内阁---一般来说,这个时候其他皇子也会纷纷晋言,毕竟这是除掉竞争对手的好机会!
正是有这样一个严格到变态的规定,所以五百年来没有在读或者在军的皇子被人知晓。他们都会有另一个羽林暗卫给安排好的身份。哪怕他们跟人打架打到鼻青脸肿,或者被教官揍得头破血流,也绝对不能说。
单从这点来讲,公爵、侯爵家的子孙就宽松多了。
当时的汉烈帝只有一个皇子,谁也不会想到,这唯一的皇子竟然也在帝大上学,而且跟自己一个宿舍。
沈慕与刘炬同一个宿舍,除了他们之外还有另外两个人---胡公世子张昕和益公世子刘珂!这两人就是后来帝国的四大元帅之一!
这四个人的感情都非常好。不过相对来说,刘炬跟沈慕的感情要更好一些。因为沈慕是渤海侯次子,不是世子,以后可能为官也可能经商,而身为世子的张昕和刘珂,以后注定是当皇帝臣子的人,所以刘炬对他们并不算太过热络。
在那个时候,刘炬便隐隐有了领导者风范,处处注意言行举止,不与人过从甚密,也绝不与人结怨。
不过在这个过程中,沈慕却是与张昕、刘珂的友情飞速发展的。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更加牢固了这份同窗之谊。这件事就是渤海侯世子沈崇在太原府遇害!
当时刘炬与沈慕、张昕、刘珂三人一同乘过年之机去太原府游玩。结果在他们去晋祠拜祭周灵王太子姬晋时,遇上了同样来此游玩的沈崇,据说还发生了口角。第二日,沈崇便遇害了。于是沈慕被太原府府尹锁拿,并认为是他买凶杀害了长兄。
当时这件事是轰动全国。没办法,皇家、胡公、益公三个方面都牵扯在其中。想不轰动都不可能。
在这件事情中,张昕和刘珂是绝对站在沈慕这边的,他们力挺而出,在三司会审时大胆直言,并说“如果沈慕有罪,那我等亦是同谋”的话,硬生生地将胡公家族和益公家族也扯了进来,目的就是要保全沈慕!
而身为皇太子的刘炬这次也站出来,以太子之位做担保,力证沈慕无罪!这件事让汉烈帝大为光火,认为刘炬这是在拿皇家尊严做儿戏,甚至罚他在宫中面壁思过了三个月。不过沈慕最终还是洗脱嫌疑,十年之后顺利继承了大汉渤海侯的爵位。
再后来就发生了汉烈帝头疾突发,无法理政的事情。刘炬开始以皇太子的身份出现在众人面前。汉元980年正月初三凌晨,汉烈帝突然驾崩!
按照祖制,皇帝驾崩的当天,太子便要登基。国不可一日无君就是这么说来的。
可因为汉烈帝驾崩时正好是正月初三,皇太子刘炬在初二那天已经启程代替病重的汉烈帝,去长安祭拜皇室先祖。
从雒阳到长安,快马只需要一天。这一来一回,皇太子最快也要初五才能从长安回到雒阳登基。所以在这段时间里,国政暂时由汉烈帝的皇后窦子左掌握。
但没想到,就在刘炬从长安出发赶回京都的当天,已是太后的窦子左竟然下令将皇太子的生母娥贵妃绞死殉葬!
等刘炬兴冲冲地回到皇宫时,慈爱的母亲已是满脸青紫,浑身冰凉气息全无了!
当时他就愣在当场,连身边的太监唤他更衣,举行登基大典的声音都没有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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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与其母感情极好?”沈云问。
“嗯,非常好。本来皇子年幼时都会有奶妈照看,可娥贵妃却坚持要亲自抚养孩儿。原本娥贵妃身体很好,跟皇太后当年一样都是喜欢舞剑之术的女人,自从生了皇子之后,疏忽了自身的调理,反而日渐衰弱下来。特别是先帝重病之后,娥贵妃的身体更加虚弱。就算窦皇后不下旨杀她,娥贵妃也很难活过那一年!
唉,陛下何其悲也,贵为一国之君,大汉皇帝,却连自己病重的母亲都保护不了!其心其情简直让人思之逾愤!”公甫效恨声道。
“既然如此,那为何不干脆让她消失?”沈云的语言愈发不逊,而且声音里也有些森冷。
是她,害死了自己的父亲,而且还想害死自己!虽然还不知道原因是什么,但她这么做已经让沈云无法容忍!不是她死就是我亡,有进无退,拼了!
公甫效看了沈云一眼:“陛下思母心切,所以你明日不要在陛下面前提及母亲之类。切记切记!”
沈云看他避过自己之前的话不回答,反而又扯到这边来,便也没有继续再说。
其实他也知道,自己说的都是废话。要是皇帝真能动的了皇太后,还会等到现在吗?他又不傻!
或许父亲当初进京的时候就应该想到这点了的,可他为什么还要赶来京都?难道他就不怕那老太婆对他不利吗?
沈云不解。
公甫效解释了沈云的这个疑惑:“这朝堂之上是最为诡异,最为叵测的所在。当众人在全力争夺一个某个东西的时候,其实那件东西只是一个幌子罢了……或许你还记得,当初我们第一次见面是什么原因。”
“当然,蔼成君看中了我那篇《驳大汉对罗马宣战文》!你是坚定的反战派嘛!”沈云道。
公甫效苦笑道:“反战派?呵呵,好词!不错,我当时的确是反战派。就连你父亲也是反战派。外人看来,似乎是我们这些人胆怯了,不敢对罗马宣战,但实际却不是这样。”
沈云点点头:“嗯,我明白,主和者未必怯,主战者未必勇。只是所图不同罢了!”
公甫效惊喜的眼神闪过,笑着道:“不错,主和者未必怯,主战者未必勇。那你可知我们所图和那些主战者所图是什么?”
沈云想了想:“为人所图不过权财二字而已。我看蔼成君也不会例外。不过既然是战争,而军权又掌握在益公和胡公手上,所以我断言,蔼成君此次所图乃是财,掌握全帝国金钱的大财!”
公甫效哈哈大笑,笑道出来了,还朝沈慕灵堂方向连续三个鞠躬,长声高呼:“清泉兄,你生了个好儿子啊!你若泉下有知也该瞑目了!”
“蔼成君?”沈云呼唤了一声。
公甫效笑着对沈云道:“不错,你说的对。此次战和之争的确就是财权之争。帝国一向是帝国银行与户部分别署理全国财政,这样财权不能统一,必然导致国家经济基础不稳。
帝国银行很大程度上是属于皇家私人产业,所影响甚重,随着帝国商业的蓬勃兴起,帝国银行所能涉及的财力也越来越大,到如今已经到了能够影响帝国决策的地步!户部却因为帝国银行的干涉,每年收入日渐稀少。实不瞒你,户部已经连续十五年入不敷出,全靠与帝国银行赊借方才度过难关!
宇文丞相自当首辅以来,每年都与帝国银行揪扯这利息与偿还之事,烦的是早生白发,痛苦不堪。帝国银行在年初提出,让户部拿未来五十年的田赋作为抵押,帝国银行给予户部未来十五年的无偿支持。又还提出,用一亿份盐引、铁引来偿还这十五年来户部赊欠帝国银行的利息!
这样一来不就等于户部成了帝国银行的户部了吗?宇文丞相自然不允。并且严厉呵斥了帝国银行主簿蓝淀。并以首辅之尊免去了蓝淀户部郎中的兼职。
可没多久便发生了匈奴叩边之事。今年年初,匈奴从极北之地呼啸南下,席卷北海州,进逼新罗度信等地。益公和胡公领兵出征,击退了匈奴进攻。并在俘获的战俘身上搜到了罗马人提供的武器和兵刃,于是那些不知帝国艰难之徒便鼓嚣尘上,要与罗马宣战!
哼,这战可是轻易宣得的?一旦宣战,就必须派兵,派兵就要后勤,要辎重,如有军人战死还要抚恤……一万大军一月所需粮秣就要耗费百万金币还多,更别说与罗马宣战需要动用帝国多少军队,要耗费多少时间才够啊!益、胡两位殿下只出动了两支甲等军团,户部就已经连明年的田赋都垫了进去,若是战事扩大,帝国糜烂简直不敢设想。
而那些主战狂徒,都巴不得让帝国银行吞并了户部,好遂了他们那不可告人之心意!简直是一群国家蠹虫,该杀,该杀,该杀!!!”
公甫效越说越急,越说越快,到后来简直是神色俱厉!
沈云总算明白了,原来公甫效和父亲反对宣战并不是因为他们怕打不过罗马,而是根本没有那么多钱来供应战争进行。而现在看起来,胡公和益公也是反对战争的,所以才会由两位元帅亲自统兵打击匈奴,并且动用的军队不多,不出国境太远,这样依靠户部和地方的供给,勉强还能支撑。
那父亲冒死进京谒圣的理由也就充分了,胡公、益公不在朝,渤海侯就代表了两位至交好友的态度。这个时候,他更应该站出来,向文武百官表明态度,这样一来等于将军方的态度展现给朝中百官,让他们心里也有一个衡量!
可是,他还没来得及站在朝堂之上表态,就已经被主战派用借刀杀人计除掉了。这到底是这个时代的悲哀,还是父亲一人的悲哀?
沈云幽幽叹了口气,这个汉圣祖前辈创建的全新帝国,在经历了五百年风雨之后,似乎也已经耗尽了它所有的精力,正如一辆迟重的马车在崎岖的山路上行驶,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溜到万丈深渊里去……若是圣祖泉下有知,会有什么感慨呢?
“何曾记,金戈铁马铺睡榻。惊梦晓,却是大道梦天下!”沈云轻轻吟道。
这时,忽听房外有人声传来。
“公甫效,我那沈云侄儿在哪儿?快给老夫带出来,不然我就撕了你那张欠揍的衰脸!”
声音粗犷有力,蕴含威势,仿佛一头咆哮的狮子。
沈云错愕,公甫效却倏然变了脸色,先是震惊,而后却又狂喜,不等沈云发问,他已经抢先一步打开房门,朝外面大喊:“胡公殿下,公甫效在这此!你家侄儿也在!”
【第四十二章 与君论,诏书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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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没想到胡公会这么快来找他。[]甚至连公甫效都没有想到。
按照行程计算,胡公殿下的虎驾应该是明日一早才能到京都,然后便直接进宫面圣。可没想到他却在今晚就到了,还一下船便赶到渤海侯别府,连皇城都没进。这可实在太让沈云意外了。
公甫效已经蹿了出去,与年龄不符的矫健让沈云都叹为观止。门口已经响起胡公爽朗的笑声,沈云脑海里立即浮现一个形象:魁梧的体格,剽悍的气息,没准还是如武公家的那个小子一样,满脸络腮胡,双目如鹰隼般犀利……
可是不管他的形象如何,沈云却对见他有了一丝犹豫。这层犹豫跟詹姆斯所猜的原因一致---皇帝的猜忌!
胡公毕竟是手掌兵权的元帅,我甫一继承家族,便与帝国元帅过从甚密的话,就算皇帝不猜忌,检察院那些御史们也放不过自己。我刚刚用手段获得皇帝的支持,他心里估计也不是很高兴的,这个时候若是再惹他似乎不是很妙啊……
无形之中,沈云已经开始全盘考虑事情。这种缜密的思维也许是天生,又也许是世事所逼。
没等沈云想出个应对的法子,公甫效与胡公已经把臂进来,身后跟着如鬼魅般的宫三。
这就是胡公?堂堂大汉帝国的元帅?手掌三支甲等军团兵权的大元帅??沈云吃惊的无以加复。
身材干瘦,不足一米七的身高,有种弱不禁风的感觉。听声有如三四十,看样貌却在五十开外。脸庞线条很刚硬,没有长须,只有黑白相间的细密胡茬在唇颚之间,尽显粗犷……唯一与沈云预想符合的就是那双如鹰隼般犀利的眼睛!
沈云在看胡公,胡公也在看着沈云,犀利的眼神转而变缓和,喟然长叹:“清泉,令郎风度卓然,不负你之期翼!若你泉下有知,定要好好保佑他将渤海沈家发扬光大啊!”
沈云不敢再迟疑,连走几步在胡公身前站定,抱拳长揖:“渤海沈云,见过胡公殿下!”
沈云这一礼节行的甚是习惯,而且称呼也算恭敬,但没想却引来胡公的一通咆哮:“扯蛋,你个小兔崽子叫我什么?什么胡公殿下?!老子与你父亲两人行同路,睡同被,从无彼此之分,难道到你这里就变生分了?告诉你,小兔崽子,别以为清泉兄走后,你就天不管地不收,放心,只要老子还活着一天,这普天之下就绝没人敢动你一根毫毛!”
这通咆哮简直如雷声在耳边炸开,震得沈云两耳嗡鸣,难受已极。(.)也不知道胡公这瘦弱的身体里怎么蕴含了这么大的气力。而且刚才听他喟然感叹,用词还算文雅,想必也是一个重礼仪的贵族长者,却没想到胡公在军中待得久了,早就练成了一副大嗓门,脾气也变得异常火爆,常常有儒雅与野蛮两种形象在身上交替出现。是个非常不可捉摸的人!
沈云后来才知道,正是胡公这种不可捉摸的性格,才让他在战争中脱颖而出,一路高升,直到如今的帝国元帅!
不过此刻,沈云却先要平复胡公的脾气,他偷眼看向公甫效,却见他冲自己微笑点头。沈云立即会意,重新作揖道:“侄儿沈云拜见张伯伯!”
“哈哈哈哈,这才对嘛!”胡公非常高兴地大笑,扶起沈云仔细打量道:“蔼成,三年未见,渊让又长高了许多,模样也变了不少,若在大街上遇见,我还真不敢相认了!唉,可惜我晚回来了一步,清泉还是遇害……”
公甫效道:“世事有命,强求不得。清泉兄进京谒圣之初便也想到过这个可能,只是他还是太过大意,怎能单独前往祭拜杜先生呢!”
胡公突然转头看向公甫效道:“五天前我才得到你送来的消息,所以昼夜兼程赶了回来,总算比预计早到了一天。你在信中除了说清泉遇害,又说还有极大的事体要与我商量,到底是何事?可是那老婆娘害了清泉还不够,定要害了我等兄弟不成?”
说到这里,胡公的双眼暴突,如欲择人噬。那种气势也陡然变得凶猛,让沈云看的一阵心悸。
公甫效忙道:“非也非也,我说的极大事体本是说渊让被羽林暗卫羁押,想让你尽快赶回来救他出了牢笼,不过现在陛下亲自赦免了渊让,已无大碍!现在就等益公也回到京都,届时便不惧那婆娘,我等也能从容布置一切,总之定要为清泉兄讨回个公道不可!”
说到这个,胡公的眼睛微眯,露出丝丝寒光看向沈云问道:“渊让,到底是谁羁押的你?你将这几日的事情细细说来!若真是那婆娘逼人太甚,老夫今夜便派人回渔阳传令,这大汉江山不要也罢……”
“嘘……殿下噤声!”公甫效赶紧做噤声手势,拦住胡公的口无遮拦。然后低低的将这几日所发生的一切告诉了胡公,最后道:“至于陛下为何会下这样的圣旨却是让我很难揣测!”说着看向沈云。
胡公闭目沉思一会儿,忽然道:“渊让,你可是单独有跟陛下联系?或者通过什么方法,让陛下救你脱困?”
沈云一惊,心中电石火光般急转着念头,正想找个由头将这件事拖过去,却看见胡公那犀利中带着无尽了然的眼神,正正地望着自己,心道:胡公与我父亲是至交,更与皇帝是同窗之谊,想必绝对互相了解各自的为人,我若胡说一气,他日他们一核对,我这欺骗长者的罪名就落实了,以后再想得到胡公的信任也不可能……妈的,反正到了这一步,说了又何妨。
沈云打定主意,拱手道:“伯伯请听侄儿细细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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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那天时迁离开之后,便去秦淮河畔找到了一个姓贾的屠户。
自古忠义每多屠狗辈,这姓贾的屠户叫贾凼,当年是闯南洋的一个小商贩,终日风里来雨里去,从大汉淘换些值钱的伴当,雇艘小船送到帝国最南边的星落城,再由星落城的商船送到南洋乃至西洋,他也就赚些辛苦钱。结果在一次跑船过程中,遇上了风浪,船倾楫摧,连人也差点死在海上。幸好东海鲛王侯阚从中路过,救他上来。看他是个强壮有力的年轻人,便想招揽于他。这贾凼跟了侯阚两年,后得知家中母亲生病,便不愿再落草为寇。侯阚也不为难于他,送了些盘缠还亲自让人送回京都,聘请高级医师为其母诊病。
贾凼在京都寻了处门面干起杀猪宰羊的营生。他虽干的是伤阴德的事,但却是个极讲恩义的人。东海鲛王被送进甲级监狱后,这贾凼不但没有如其他人那样躲闪藏匿,反而屡次到甲级监狱请求见侯阚一面,寻见不得,便常拿些银钱衣物,送进监狱里给侯阚。侯阚自不说破他也曾做过海盗的身份,只是心里暗暗感激贾凼的忠义。若不是此事事关重大,侯阚也不希望让贾凼出面。
时迁找到贾凼。其时贾凼之母已去世,贾凼又未曾娶妻生子,所以了无牵挂。听侯阚有所吩咐,自然欣然应从。时迁带着贾凼前往簋街,见到了造假王白鸣。白鸣收取了石老三的宝贝,欣喜之下也不管许多,竟对着贾凼做了一面出入皇城的腰牌!
各位要问了,为何只做皇城的腰牌呢?不会做直接进入皇宫的腰牌吗?还有,难道腰牌都是那么容易做的吗?非也!
事实上,那些揣块腰牌就能到处跑,进禁宫如入无人之境的事情只可能发生在电视电影上罢了。真正的情况是,皇城已经算是大汉帝国的中枢所在,在皇城办公的官员每日进出除了凭自己这张脸之外,还需要有吏部签发的芴板证明。而其他人员---诸如卫兵和官员随从,还有送粮食蔬菜等物进入皇城的商贩等,他们则需要有户部和禁军官署颁发的腰牌,腰牌上会刻有此人的画像,一旦画像不符就绝不能进入皇城。
现代人认为古代的人物画都是抽象难看,但实际上秦汉时期的华夏文明,画像还是以写实为主的。看秦皇陵兵马俑那一张张写实到极点的脸就是明证。而这个被汉圣祖改造过的帝国,写实画和抽象画并存,并因为跟罗马帝国的接触,市井之间已经有了油画的雏形。
所以想要造一块腰牌在古代是极其艰难的事。只有那些真的技艺精深的高手才能做到,而且这种人一般也就一个或者两个。至于为什么不做进入皇宫的腰牌,那是因为白鸣自己也做不出来。进入皇宫的腰牌更加复杂,其中还有数道带水印的花纹,这种花纹是需要特殊的机器才能加工的。白鸣无法仿制。
闲话说的够多了,回归正题。
做好了腰牌,贾凼漏夜进入皇城,开始记下皇城内的各个路径和殿宇坐标。贾凼这人不但忠义,而且有一项过目不忘的本事,只要他看过一遍的事物哪怕过了数年也能记得起来,当年他可是东海鲛王最为倚重的活地图。贾凼所要做的只是记下皇帝到底会在哪间殿宇出现,摸清了情况告知时迁,然后让时迁这蹿高爬低的能手进来,将那份书信搁置在皇帝一定会看见的龙案上。
说起来也极其幸运,当日贾凼发现皇城中的勤政殿灯火通明,虽没靠近,但已经受到禁军的数次盘查,所以他断定那里便是皇帝这几日办公之地。于是便回转通知等候的时迁。
时迁将本事施展出来,可也无法靠近勤政殿。还是等皇帝困乏了,回到**休息的空档,他才潜了进去,将书信放在奏折堆积如山的龙案上,然后潜身回了甲级监狱---不多不少,正好三天时间。
虽然沈云没有将其中的详细情形说个分明,但胡公和公甫效两人却是听的极是惊心。这其中的曲折和惊险,怕是只有当事人才能心领神会。
胡公殿下叹道:“没想到还有如此能人异士,若能揽到军中,那于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岂不简单?”
公甫效却不关心这些,而是惊道:“渊让,你到底交给陛下什么信?还有,陛下没有追究你私闯皇城之罪吗?”
沈云苦笑道:“如何没有,时迁回来的当天晚上,羽林暗卫就将他提走了。若不是我与牢中诸友鼓噪,怕是他已经被废了手脚……至于信中嘛,我只说了一句话。”
“什么话?”两人齐问。
“陛下正当壮年,又岂会立下传位诏书?此事怪哉!草民不信,庙堂诸公也绝不相信!”沈云一字不差地将信中所写说了出来。
公甫效讶然:“传位诏书?陛下何曾立下过什么传位诏书?我怎么不知道?”
胡公也诧异地说:“贤侄,你莫要诳我!这传位诏书之事可确有其事?”
沈云笑道:“当然。传位诏书已为那位鼓上蚤时迁时兄弟所得,不过他嘴巴严谨的很,不肯透露半句诏书位置所在。”
“屠天骄将他关在甲级监狱,目的就是为了那份诏书?”公甫效喃喃道,“如果真有此物,难怪他犯了如此重案也不未被斩首。这东西还是要找出来,亲眼看见毁掉方才会安心!”
沈云拍手道:“正是此理。时迁兄弟也是这个想法,所以死也不肯说出诏书在哪儿。但是他却告诉了我,这诏书到底是何模样,有何特别之处!”
胡公正在沉思这份诏书到底是皇帝什么时候立下的,又为什么要立下,听了这话问道:“有何特别?”
“诏书上仅有太后凤印和陛下签章,却无皇帝御宝!”沈云面带微笑道。
公甫效立显恍悟神情,道:“你,你就是通过此事得知皇帝与太后不和?”
“不错。我听了时迁所说之后就倍觉奇怪。如果真是皇帝陛下亲下的传位诏书,又怎么会没有皇帝御宝?所以我猜测这皇宫之中也许另有一番风云,也未可知。但我当时并不知道是太后那老婆娘要害我父子,只是觉得此事也许可做一番文章,使得陛下助我一臂之力!结果,我赌赢了!”
沈云得意洋洋的神情却让胡公和公甫效相顾愕然。
半晌,胡公才道:“你,这是在要挟陛下?你可知,身为皇帝最忌恨被人要挟!更何况,要挟他的人还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贤侄啊,你可闯了大祸了!明日见驾还不知是什么光景,幸好我提前回来,否则便要出大事了……”
沈云惊诧,正要解释,却发现怎么解释都是无力。自己的确是在挑战皇帝的威严。
不说传位诏书一事,单单是他能够让人神不知鬼不觉的将书信放在皇帝案头,这已经犯了帝王忌讳。皇帝可不知道时迁也是费尽心思,才乘皇帝不在勤政殿,周围禁军相对没有那么严格之时潜进去的。在这种情况下,所有帝王都会觉得自己的生命已经受到了严重威胁!更何况,这个皇帝本身就做的憋屈,被皇太后一直压制着、威胁着,恐怕心性也不会太过开朗……沈云,这次恐怕是真的惹祸了!
【第四十三章 金水桥,乱我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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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不亮,便有宫人在别府门口等候。沈云穿戴整齐,依旧是披麻戴孝的妆扮,跟着宫人的马车来到皇城前。
这是沈云第一次离皇城如此近。如果之前只是略微扫一眼就已经被皇城的巍峨震撼了的话,现在站在皇城前时,那种油然而生的渺小感简直快要让沈云自卑死!
城墙已经不能用巍峨来形容,站在皇城前的天门,必须后脑勺跟地面平行才能望见上面的箭垛,至于城楼的飞檐只能窥到一点,再想看什么却被刺眼的光芒所遮蔽……沈云很难想象,到底要什么样的攻城方式才能打开这座宛如天城的大城!
天色还处在蒙蒙亮,皇城外的金水桥上已经站满了准备入皇城办公的各级官员。当然,会在金水桥上排队进入的都是四品以后的官员,从三品以上的高官早就从另一侧的承顺门进去了。
这金水桥是横跨在皇城前的护城河上的巨大吊桥。全部使用巨大坚硬的花岗岩,一块块组合在一起打磨而成,岩石与岩石上还镶有铁块包裹。十八根如人大腿粗细的巨大铁索拴在金水桥栏杆上,与天门城楼相连。一旦有警,这座宽十八丈、长百丈的巨型吊桥便能缓缓升起---这他妈简直就是一座坚不可摧的军事城堡!
沈云披麻戴孝进宫虽然是皇帝允许的,可也得注意影响。所以沈云不能下马车,只能坐在马车中,悄悄掀开帘子一角窥视外面。这马车应该也是圣祖皇帝时期改造过的,加了轴承和避震等机关,柔软舒适,坐在上面还是蛮舒服的。
窥视了半晌,发现前面依旧没有动静,不由有些焦虑地敲了敲窗弦。
“世子,怎么了?”沈武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武叔,前面是怎么回事?都等了这么久了!”沈云道。
沈武压低声音说:“世子暂且忍耐。卯时三刻天门才会打开,辰时陛下才会到勤政殿理政,估计等陛下召见我们需要到午时左右了……”
“啥?”沈云吃了一惊,“中午才召见我,那怎么天没亮就让我们出发啊?”
沈武道:“我们等陛下是礼节,总不能让天子等我们吧?!世子稍安勿躁,侯爷第一次谒圣的时候,凌晨寅时便到了,直到晚上戌时才得到召见,足足等了一天呢!”
沈云郁闷得直要抓狂,不带这么折腾人的吧?等一天?妈的,皇权就是害死人!
沈云撩开窗帘,望见自己的马车在金水桥最南端的角落里,就跟一个受气的小媳妇一样。[.超多好看小说]心里的郁闷就像护城河里的波纹一样在有限的空间里无限扩大……
护城河两岸没有树木,只有一根根据说是防洪用的木桩,木桩下种满了绿草。民房也离护城河百步。这样的安排也是出于军事方面考虑,若是有敌人大军攻到了这里,周围没有房屋便不能形成有效遮护,在皇城城墙上的守军用弓弩便能发挥更大的杀伤。
这样的设计的确变态到了极点,不过沈云疑惑的是,如果真有敌方大军攻破了雒阳,冲到了皇城之下,那这个帝国还有得救吗?这皇城又还能坚持多久?
就在沈云胡思乱想之时,金水桥上忽然发生了一阵骚乱。沈云赶紧望去,只见有一队穿着铠甲的士兵护送着两个浑身泥巴,一看就知道赶了远路的小吏挤开人群,直往天门奔去。边上等候进入皇城的官员被挤得东倒西歪,纷纷出言喝止,有几个生猛的官员甚至揪住了其中几个士兵,正跟他们理论着什么。
“这是什么情况?”沈云喃喃道。
沈武也看了那边的混乱一眼,摇头道:“不知道。不过看那些士兵的装束,好像是近卫军团的人呢!”
“武叔你当过兵?”沈云忽然问道。
沈武笑道:“当然。我十六岁便入伍了,不过不是在甲等军团服役,而是在渤海郡的乙等军团,服役四年,然后退伍还乡一直跟着侯爷。”
沈云正想再说什么,天门忽然大开,一队铠甲森严,手执锋锐的军人齐步跑了出来,一下就将金水桥上的人群分成两边,当先一人头戴三根红翎的头盔,威武不凡的样子。
沈武踮脚道:“糟糕,惊动皇城禁军统领了,不知道那群士兵会遭到什么处分。”
按照礼制,金水桥上是不能起骚乱的,一旦引起骚乱者定要重罚。那些近卫军团士兵带着两个人直愣愣的要闯皇城,估计被责罚是在所难免。
可这时沈云却看见那个威武的禁军统领在看见那两个小吏之后,忽然下令护送那两人进去,其他人继续等候。这个反常举动让沈云觉得莫名其妙,便对沈武道:“武叔,你去问问,到底刚才发生什么事了。”
沈武也颇为好奇,于是便应了一声,走上金水桥打听起来。
金水桥上有很多那些官员的随从和轿夫,他们都是随着自家老爷等候进入皇城的,此刻也窝在一起窃窃私语。
不多时沈武回来道:“世子,那些人说好像是西北出大事了。具体是什么他们也不清楚,近卫军是负责将他们尽快送进皇宫面圣。”
沈云见没问出什么来,倒也没有放在心里。
太阳初升,清晨的阳光撒了过来,照在金水桥上,宽达十几丈的护城河水顿时变得金灿灿的,犹如铺满黄金---这便是金水桥名字的由来。
若在秋季的傍晚,夕阳夕照之时,金水桥的景色更加让人惊心动魄,整条护城河将宛如用黄金铺就,连带着皇城城墙都会变成金黄色,简直辉煌到了极点。
官员们都陆续进了皇城,就剩下沈云一行站在金水桥边上,沈武去买了一些早点回来,做好了等上一天的准备。
不过皇帝显然没有让沈云久等,巳时一刻,便有太监急匆匆地出来宣召他们进去。
进了皇城,沈云想打开窗帘偷窥都没机会,两旁有四五个太监跟随,还有一队禁军士兵护持。名为保护,是为监视,就这么一路送着沈云进了皇宫。
宣德殿处于皇城的正东,从天门进入皇城之后,还要穿越金水桥,绕到皇宫东面,从正阳门进入便是未央宫,宣德殿是未央宫的偏殿,并不算主殿,但也建的气势恢宏,立柱飞檐、斗拱穹宇……所有的一切都体现了大汉这个世界霸者的辉煌气象!
到了建章宫宽大的宫门口,沈云才被允许下来。走在这个类似明清故宫,但又比明清故宫更加古朴辉煌伟大的宫城里,沈云有种恍如隔世的错觉!
老子这就算踏上不同的道路了?
巍峨的殿宇在宽大的广场正中,头顶湛蓝的天空,阳光照耀下仿佛有紫气东来,简直神圣威严到了极处。
这种建筑也是一门艺术啊!
可惜沈云并不懂得欣赏,也没时间去欣赏,一路上都是严肃刻板的军人引路,间或的几个太监和宫女都要躲让在一边。一直到宣德殿前,沈云在殿前执金吾监督下,接受了一个老太监的搜身,脱了长靴,穿着白色的棉袜,这才小心翼翼的走进宣德殿。
这是一个跟足球场差不多大小的殿宇,正中有一个九级台阶的筑台,筑台上有一面不知材质的黑色屏风,汉代样式的蟠龙图案在屏风上张牙舞爪。五爪龙纹的熏鼎和仙鹤灯台就立在筑台前,散发着淡淡的檀香和明亮的光芒。
皇帝,就在筑台的龙案之后,双目炯炯地看着沈云!
沈云只扫了一眼,便长出了一口气,紧走几步,在筑台下躬身长揖,朗声道:“学生沈云参见吾皇陛下,愿吾皇长寿安康!”
这里有一个典故,那便是圣祖改制,创建大学时曾说过,“凡大学学子,皆朕之赤子。汝等皆为天子门生,与官同尊!”从那之后,凡是大学学子见到皇帝,都自称学生。
至于沈云为什么会松口气,那是昨夜胡公殿下告诉他的:“你甫一见驾,先观察陛下所穿之冠冕,若陛下着天子冠、披衮冕,那你无论如何要先行请罪。老夫随后便会求见陛下,届时再帮你处置。若陛下着通天冠,披玄冕,那你或许还未惹得龙颜震怒,性命暂且无忧,可宽心地等我到来!”
天子的冕冠分为十四种,分别是大裘冕、衮冕、?冕、毳冕、?冕、玄冕、通天冠、缁布冠、武弁、弁服、黑介帻、白纱帽、平巾帻、白恰。一般前五种都是正式场合的服饰,后几种就比较随意了。
今天皇帝所穿的正是比较随意的玄冕+通天冠。玄冕,黑色镶红边的衣服。汉高祖刘邦斩白蛇起义,以赤子天命夺取了水德尚黑的秦朝天下,所以以红色为国色。皇帝的龙袍也以此色调为主。不过汉承秦制,所以在服饰上皇帝的冕冠也有黑色调。
看见皇帝这身打扮,沈云的心里安定了许多。所以行礼方面也显得不是那么拘礼。
皇帝高高在上,听见沈云的唱喏却没有吭声。沈云只来得及偷瞄一眼,连皇帝什么模样都没看清呢,可此时皇帝不说话,他只能继续保持作揖的姿势,痛苦已极。
过了一刻钟,皇帝依然不说话。沈云实在忍不住了,额头都冒出了汗珠,正要直起身子,就听见龙**一个带着隐隐威势的柔和中音响起:“你就是沈云?”
沈云赶紧又躬身:“学生正是沈云!”
“做首诗来听听!”
“啊?”沈云疑惑不堪,正要抬头就听见殿中执金吾喝道:“大胆,不许抬头!”
“朕的话从来不说第二遍。”皇帝柔和但略有不满的中音在殿中回响。
沈云总算是明白了,感情这皇帝真的是生自己气呢,所以故意在这里折腾自己。一般人做首诗肯定要一段时间,自己已经在这里弯腰弯了这么久,再想一首诗出来非把腰给伤了不可,这皇帝也太小心眼了……
心头火气渐涨,于是沈云的语气里也带着三分不满,铿锵道:“请陛下赐题!”
“唔,就以‘忧’为题吧!”
皇帝淡淡地说完,继续埋首在案牍之中。在他看来,做首诗,特别是在皇帝面前作诗肯定要慎重,临时的题目,即兴的诗词,哼哼,没一炷香时间怎么可能?
可是……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皇帝的话语还在这座大殿里回荡,沈云已经直起身子将诗句脱口而出,同时将目光直直地看向龙案上的皇帝,彻底忘记了种道对他的劝告。
“呵呵呵,陛下,我就说渤海侯才思敏捷可堪大造吧!”一个苍颜老妪,手扶镀金翔龙棍,缓步从殿外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一群衣着鲜丽的宫婢。
沈云可以明显感觉身边的执金吾身体一紧,然后就见他们齐齐向这个老妪行礼道:“参见恭敏皇太后!”
【第四十四章 侯爵位,失之交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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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后???!!!
沈云漠然转身,眼神里闪出一道凌厉的光芒,直直看向这个正缓步走上筑台龙庭的恭敏皇太后!
这是一个时刻都会带着慈和微笑的老妪,虽然扶着拐杖,但她的步伐很稳定,单从背影是看不出老态的。可是不是真正阴狠毒辣的人都是一副好人的相貌呢?
沈云的眼神似乎让皇太后有所察觉,走上龙庭的脚步一顿,缓缓扭头,忽然对沈云笑了起来:“渤海侯是第一次见我这老太婆吧?”
沈云恍然过来,躬身沉声道:“草民沈云,见过恭敏皇太后!”
“呵呵,还草民?皇帝,难道你不想让沈云继承渤海侯爵位吗?”后一句话,皇太后转身对皇帝款款道。
沈云顺着皇太后的身影看去,这才看清皇帝的样貌。珠帘下的面容有些苍老,眼窝深陷,还有一些黑眼圈,双颊消瘦,两缕长须及胸,带着灰白色,怎么看都不像四十岁左右,反而像五六十……可他不是跟父亲还有胡公同窗吗,应该年纪相仿才对,怎么看上去跟我爷爷一样?
沈云的这点小念头一转即逝,因为他很快就看见了令他吃惊的事情---皇帝从龙案后站起,对皇太后躬身长揖,然后用谁也挑剔不出的恭敬声音道:“母后,今日怎么有空到宣德殿来,若是有什么事直接让人通传孩儿就是!”
母慈子孝,本没有什么好奇怪的。皇家更加注重这些。只是沈云在听说了他们母子水火不容之后,再看见这个场景未免有些吃惊。
皇太后竟也不还礼,也不让皇帝起身,跪坐在了龙案之后,拐杖往身后的宫婢手上一递,径自翻开龙案上的奏折看了起来。
沈云不禁暗爽:天理循环,报应不爽。看你刚才让我弯了这么久的腰,咱年轻人肾好不要紧,你一把年纪了怕是吃不消吧!
不过暗爽完后却又觉得有点悲哀。这两母子都贵为至尊,掌管者全天下无数人的生死,但却比寻常人家还多了许多龌龊事。若寻常人家母子不和,最多就让邻里不安罢了,但这两人不和,所影响的可是整个大汉天下……
皇帝似乎也不急,静静等皇太后发话。而皇太后在随便看了一份奏折之后,装作才发现皇帝还弯着腰一般,压抑道:“呀,皇帝怎么还行着礼?快快平身!老婆子每天在寿成殿闲的无事,今日听说沈家的孩儿要入宫,便也跟过来看看,没想到啊,渤海侯家又出了个青年才俊呢!看看,这后生长的多么标致,才思又好,简直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啊!皇帝,你说呢?”
皇帝有点错愕,不知道这个老太婆到底在卖弄什么啊?
沈云更是不明白了。想对我示好?不可能啊!就算她老糊涂也不可能不明白,杀父之仇不共戴天,这狠话自己都放出去了。[.超多好看小说]两人都明白,各自之间只有一层无法逾越的礼制罢了,否则沈云当场便要砍了这老太婆的头下来不可。
“朕也觉得沈云才思过人,方才这首诗更是穷人一生也未必做得出……”
“着啊!”皇太后笑呵呵地说,“我啊,看着这青年才俊是越看越喜欢,皇帝啊,你看要不就把端平公主许配给他可好?”
沈云顿时“啊”了一声。皇帝心里更是咯噔一下。一老一少两个第一次见面的男人在此刻竟然颇有默契地对视一眼。
妈的,敢情在这儿等着老子呢,当了驸马就不能继承爵位了!这个老妖婆,真他妈狠呐!
沈云心里已经骂开了,但皇帝已经先开口:“母后明鉴,第三十代渤海侯沈慕刚刚不幸辞世,家不可一日无主,孩儿已经决意让沈云继承爵位,这招为驸马之事……”
皇太后把老脸一沉:“怎么,招为驸马就辱没了渤海侯家不成?我老太婆亲自开口还不能为我外孙女寻门好亲事吗?再说了,渤海侯人丁兴旺,不是还有一个沈鹤吗?”
说到这里,她忽然冷冷地看向沈云道,“沈云呐,惠儿那丫头可是跟哀家说过多次了,她可是很喜欢你的,你的意思如何啊?”
沈云此刻心里满满的都是气愤,对皇太后所说周惠喜欢他云云是根本没往心里去,听她问起,立即道:“启禀太后,家父新丧,云无心于儿女私情。还请太后收回成命,准云扶灵还乡,为父守孝!”
皇帝立即跟上道:“母后,帝国以孝治天下。沈云还在为父服丧,招为驸马之事还是暂缓吧!”
皇太后面色阴沉,看不出一点喜怒哀乐地说:“也罢,皇帝这话也有些道理,既然如此,那沈云你就赶紧扶灵还乡吧!路上莫要耽搁了!这大热天的也着实苦了你,来啊,赐伏暑酸梅汤给沈云,以解燥热!”
“喏。”立即有宫婢端着一小盏红红的液体端到了沈云面前。
沈云还不知就里,皇帝正要说话,皇太后又道:“皇帝,既然沈云还在父丧,以哀家看来,继承渤海侯爵位一事也不宜操办,这样吧,发份旨意下去,让渤海家的诸位长者聚在一起议一议,等议出个结果之后再做计较吧!毕竟此事也算是喜事,与大丧不符啊!皇帝意下如何?”
看来皇太后今天是打定主意不让沈云继承爵位了。这点沈云明白,皇帝更加明白。
“喏,孩儿照母后意思办!”皇帝躬身下腰,看不清表情。
“嗯,既然这样,哀家也不妨碍皇帝处理国政了……唉,这天太热,人就容易上火!看来哀家回去还得多喝几碗酸梅汤啊!”说着,她颤巍巍地站起来,身边的宫婢赶紧上前搀扶。一行人又这么慢悠悠地走了出去。
妈的,来了这么一趟,一件好事没干,尽瞎搅和了!沈云恨不得她在出门槛的时候摔一跤摔死才痛快。可惜,身边的宫婢在老太婆迈步的时候就已经在前面帮着撩裙抬脚了……
等皇太后走远,沈云这才回头看皇帝,却见皇帝突然将龙案上的奏折用力一扫,狂暴大喝:“滚,都给朕滚出去!”
服侍在宣德殿的太监和执金吾赶紧躬身,背退着往外走。沈云长叹一声,也要跟着往外退,就听皇帝道:“沈云留下!”
等所有人退了出去,连大殿的门都关上之后,就见皇帝噗通一下坐在了龙案后,朝沈云招了招手:“你过来!”
沈云往前走了几步,皇帝却又道:“走上来,坐在朕身边!”
“啊?”沈云吃了一惊。
就听皇帝无奈地苦笑数声,语带疲倦地说:“怎么,你能陪你张伯伯座谈一宿,难道就不能陪刘伯伯坐一会儿吗?贤侄啊,朕这皇帝做的,可有半分趣味?!”
沈云不知心里是什么滋味,竟然也就这样走上了龙庭,寻着皇帝身边一个角落,跪坐了下来。
皇帝看着他,半晌才幽幽道:“呵呵,你张伯伯是不是告诉你,如果朕穿着大裘冕或者衮冕之类的,你就要立即磕头请罪来着?”
沈云讷讷不言,皇帝也没想他回答,苦笑摇头说:“生分了,都生分了!不错,朕之前看见那封信时的确有些生气,不过却不是气你,而是气屠天骄那个贱人,出了这么大的事居然没有事先告诉朕……朕之前也只是想对你略作惩罚,磨一磨你的傲气,所以让你弯了一会儿腰,莫不是这样你就生你刘伯伯的气了?”
至此,沈云再也没有了之前的半分怨气。皇帝刘炬口中那浓浓的关怀却是做不得假的。恍惚间,沈云竟然觉得鼻端有些发酸,一种久违的哭泣感袭上心头,不由悲戚出声:“刘伯伯,父亲他死的好惨好冤啊!”
这一声,让刘炬的眼眶也不由红了,伸手拍了拍沈云身上的孝服,哽咽道:“朕知道,朕知道。清泉为了朕,为了这个帝国才……唉,朕无法为他戴孝,所以只好让你戴孝入宫,本想将这渤海侯之位传给你,可没想……”
“刘伯伯,侄儿不眷念什么侯爵之位,侄儿只想为父报仇!此仇不报枉为人子啊!刘伯伯,您贵为天下至尊,侄儿别无所求,只求有朝一日能手刃仇敌,告慰父亲在天之灵!”
沈云半真半假的哭诉之声,让刘炬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缓声道:“别说孩子话,这爵位本来就是你的,谁也不能夺了去!”说着从龙案上拿起一份绢帛的圣旨递到了沈云手里,道:“本来这份旨意是要在刚才宣读的,可却因朕刚才的意气之举,反倒迟了,这才让你不能立即继承爵位……不过也无碍,这旨意你拿着,回去给你们渤海家的长者看看,哼,朕就不信凉公手如此之长,能掌控渤海侯满门不成!”
沈云一怔,手里这份圣旨肯定是让自己继承爵位的圣旨,但他所说的凉公是什么意思?
刘炬慈祥地望着沈云,柔声道:“唉,想不到你都这么大了……呵呵,记得你满月的时候朕还去喝你的满月酒呢,那时候朕与清泉、长戟、元丰三人还轮流抱你,看看谁能逗得你笑,可转眼已经二十几年了……”
说到这,他眼里竟然浮出了一层雾气,沈云以为看错,但转瞬却被他伸手遮挡过去。
这时,殿门外传来敲门声,一个太监在外面高声道:“陛下,胡公殿下求见!”
皇帝笑了笑,对沈云道:“看看,你胡伯伯给你保驾来了!”
沈云讪笑,不敢接口。
皇帝也不以为意,扬声道:“宣!”
“喏!”太监刺耳的声调响起:“陛下有旨,宣胡公觐见!”
“以后没人的时候,你且叫朕伯伯吧。”刘炬宽和地对沈云道,“你只须记住,无论遇到什么事,刘伯伯定然都是帮你的!”
沈云赶紧俯身:“喏,侄儿谨记在心!”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渊让啊,此一定会成为千古佳句的!”
沈云脸红了一下,正要说话,殿门忽然打开,胡公急冲冲地跑了进来,看见沈云和刘炬相对而坐,不由愣在当地。
太监关好门,刘炬朝胡公招手笑道:“张长戟,你是不是担心朕会恼恨我们的侄儿啊?”
胡公一看这情形便明白自己是多虑了,此刻竟然露出如孩童般憨厚的笑,几步跨上龙庭,也跪坐在皇帝另一边,道:“哈哈,哪能呢!你与清泉的感情我等都知。”说着又严肃了表情道,“陛下,微臣听说方才太后来过,不知……”
“唉,朕这皇帝还不能一言九鼎……渊让的爵位怕是要拖一拖了!”刘炬将方才的事简要说了一遍。
胡公顿时大怒,瞪眼直须道:“什么狗屁道理,招驸马不成便用这龌龊借口。陛下且宽心,待老夫去找宇文护,让他晋言便是,搅起这风潮还怕太后不允吗!”
沈云赶紧道:“张伯伯不可,千万不要为了小侄之事让庙堂诸公争吵,这岂不是因大失小吗?”
刘炬道:“长戟,你以为朕没想过吗?可是,唉,凉公、英公、智公三人未必会同意的!”
胡公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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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这朝局,昨日的时候公甫效跟沈云仔细说过。朝堂之上,帝党的人还算是弱势,特别是在全国各地的郡守方面,凉公家族、智公家族、英公家族几乎把持了帝国三分之一的郡守职位。而论军权,胡公和益公算是皇帝一系,但也只掌握了四支甲等军团的军权,其余五支甲等军团都在凉公、智公、英公三人手中。他们才是皇太后敢于干预朝政的最大凭恃!
当然,不论是凉公、智公还是英公都不敢对皇帝不敬,他们也同样不敢造反。大汉帝国统治了近千年,正统思想早就根深蒂固,不可动摇。他们所能做的也只是帮皇太后敲敲边鼓,壮壮声势罢了。
有人会说,既然正统思想已经根深蒂固,大汉军人又唯军命是从,那何不换掉军团统帅,将所有军权都掌握在手中,这样不就不用惧怕皇太后了吗?
问题就在这里。圣祖是穿越者,他早就将“枪杆子里出政权”这一思想灌输给了所有继承者。大学制,军衔制,包括一系列近似于现代的改革制度,全都是为了这一目的服务的。皇帝刘炬当然也知道把军权全部接掌过来就能解决问题。可是,他没有足够的人手去接任那些军团的指挥权!
且不说帝王平衡之术的原因,单说要当帝国甲等军团指挥官者必须是上将军衔,就这一点已经足以限制了皇帝所能选用的人手。
军衔不是说升就升的,为了保证军队的战斗力持久不衰,圣祖早就定下规矩,非军功不得封将!
也就是说,除非立了战功,否则军衔最多只能升到大校,还必须到达一定年纪才能到达大校军衔。穷圣祖改制以来的五百年间,帝国一共就只有一百六十多个将军,包括少将。如今包括胡公、益公在内,帝国一共只有十八个将军,除了甲等军团的统帅是将军外,很多乙等军团的师团长都是由大校冲任。可以想象帝国的将军缺乏到了何等程度!
也正是因为这样,近年来帝**队内部的求战情绪很高。军人也是人,他们也有**,擢升无疑是军人最大的渴望之一,所以这次对罗马宣战才会得到那么多人的应承。朝堂之上的许多中立官员也赞同宣战,很难说没有受到这方面影响。
可帝国财政又不允许,皇帝只好派出嫡系胡公和益公进行小规模的打击,这样一来等于给了胡公和益公的军队升迁机会,这样一来其他军团自然更加不满……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再不找到合理的处置方式,将会酝酿出不可预料的灾难性后果。
就算是胡公和益公,身为皇帝的刘炬也没有无限信任使用。不是他不肯,而是他不能。皇帝自然有皇帝的责任,他不能凭一己喜好就作出决定,他必须照顾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小家小户分家产都还会闹得上官府呢,更何况一个大帝国!
说白了,皇帝其实就是一个大家长,必须将家庭内部任何一个人的利益都照顾到,所有人才会服从他,不然,哼哼……很多造反者原来就是官员,家长分配不均是他们造反的原因之一。
这时,又有太监敲响殿门,在门口道:“陛下,内阁大臣联名求见,请陛下定夺!”
皇帝温和的脸色顿时沉了下来,闷声道:“知道了,让他们候着!”
“喏!”
胡公问道:“内阁三位大臣联名求见?陛下,可是出了什么大事不成?”
【第四十五 恍如梦,道行于途】
(ps:今天这章节名好像有点不搭边。算了,当作没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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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的脸色非常差,沉声道:“不错。方才敦煌郡守保仲送来八百里加急,说西北三州已经半年未曾下雨,新州灾民如山似海,已隐隐有不可弹压的迹象。匈奴又在北疆作祟,不断冲击西北三州,凉公再发急奏,希望内阁批准执行红色警戒令……”
“红色警戒令?”胡公倒吸一口凉气,赶紧道:“陛下不可啊,红色警戒令一下,那西北三州就彻底沦为血海了……”
皇帝长叹一声道:“朕何尝不知,只是……”说到这,他似乎想到沈云还在这里,便道:“渊让啊,你先回去吧。”
沈云知道他们将有重大国事要商量,便也不再多说,躬身准备辞别。这时,皇帝又从怀里掏出一块牌子,递了过去道:“对了,这块牌子你拿着。”
沈云接了过来,发现是一块黑色的玉牌,黑的深沉,如墨般的色泽都快要从玉上滴出来一般。正面是一个鸟篆的“汉”字,反面是一个隶书“令”。玉色深沉,触手温滑清凉,绝对是块价值连城的宝贝。
“这……”沈云疑道。
刘炬呵呵笑道:“明日便是你的生辰,朕没什么可送的,就送你这块玉牌当是礼物吧!”
我的生日?沈云有些恍惚。
穿越前和穿越后,沈云从来没有记过自己的生日是什么时候,但眼前这个第一次见的皇帝,自己的刘伯伯却记着,这……
胡公一拍脑袋,讶然道:“呀,我怎么把这茬给忘了,往年你生辰之时我们都是会给些礼物的,不过都在清泉那里放着,现在……唉,就交给你吧!”说着他也从怀里拿出一个小东西丢给沈云,“贤侄,匆忙之间也没别的,这个你拿着吧!”
沈云接过一看,靠,又是玉牌!
这是一块墨绿色的玉,环玉一周还有金镶的镀边,像是一只展翅的雄鹰。正面是也是一个鸟篆的“汉”字,但背面却是一个“胡”字。看玉色肯定不如皇帝给的那块贵重,但好歹也算是块极品。
妈的,这两块玉牌是干嘛使的?沈云也不好问,只能躬身道谢。然后款款辞退。
等沈云走出大殿,胡公忽然道:“陛下,你怎么把羽林暗卫的令牌给他了?”
皇帝朝他一瞪眼:“那你还不是把能够调动一连军队的胡公私令给他?”
胡公挠挠头:“呵呵,我这不是担心他回渤海侯无法应对凉公家那个小妮子么,有我这块令牌,怎么说那小妮子也不敢对他动手什么手脚吧?”
皇帝则长叹道:“唉,朕也何尝不是担心清泉之事再度上演,所以给他这块保命符罢了……”
胡公正色道:“陛下,既然寿成殿那位能够伪造令牌调动羽林暗卫,那事情可就不一般了,您可得多多防备才是!”
皇帝凝肃地点点头:“朕已经让屠天骄去查了,很快就有结果。(.无弹窗广告)哼,不能找元凶出气,收拾那些帮凶朕还是能做到的。凡参与这件事的所有人,朕都要让他付出应有的代价!”
“哦,对了,微臣还有一事要求陛下!”胡公忽然道。
“何事?”
“微臣得知在甲级监狱里有一批能人异士,我想将他们带到北疆去……”
皇帝忽然似笑非笑地看着胡公:“你得知?呵呵,是不是渊让告诉你的?那些人的父母亲眷都在弥兰农场不是么,你带他们去北疆又要做什么?”
“呃,陛下圣心烛照,明鉴万里,微臣不敢隐瞒。不错,的确是渊让那臭小子告诉我的。不过那些人的确有能力,况且那份传位诏书……”
皇帝忽然变色,冷哼道:“莫要提那份诏书,那天若不是那臭婆娘相逼,朕何必签下这份诏书……可恨,实在可恨!”
胡公没有问皇太后是如何相逼,但想必跟宫廷隐秘有关,所以道:“陛下不必忧虑,那些人亦是忠义之辈,微臣将他们带到北疆好生训练,他日未必不是国之栋梁。至于那份诏书,人都在我们手上,那份诏书等于消失了!”
皇帝忽然冷冷地盯着胡公,沉声道:“你能保证这份诏书永远不会出现?”
这突然的森冷,让一向大大咧咧的胡公都低下了头,有些不自在地说:“这……微臣愿担保!”
“那好,人都给你!”皇帝突然很快地接口。
这么爽快的答应下来,倒是让胡公突然有种不真实的错觉。他满以为皇帝就算答应也会提出条件呢,或者会单独留下那个敢偷入皇宫盗取诏信的时迁,可是皇帝却没有再说任何事,就这么干脆地应承下来。
胡公有些疑惑地抬头看向皇帝,后者却已经长身而起,走下龙庭,边走边道:“走吧长戟,西北三州之事朕还要跟你好好商量呢!”
“喏!”胡公赶紧起身跟,皇帝没发火,也没讲条件,他反而有点不自在了。
这皇帝到底在想什么啊?真是圣心难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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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皇宫,从新钻进马车里,晃悠悠地往回走,心里还在纳闷。
这一趟皇宫进的,啥赏赐没拿到,就拿到一份还没宣读又不算密旨的圣旨,对了,还多了两块价值连城的玉牌……到底是赚了还是亏了?
不过想了一会儿,沈云还是断定自己赚了。最起码他知道皇帝没有真的生自己气,而且跟自己感情还不错,虽然在如今的大汉帝国,皇帝还有一个太后掣肘,但能够得到国家领导人的青睐,这可不是每个人都有的机会。
回到别院居所的那个院落时,沈云把墨玉牌交给沈武看,沈武拿着玉牌看了半天才问:“世子,这是什么牌子?”
沈云愕然道:“武叔,我还正想问你呢!”
沈武不好意思地道:“我见识浅,不认识。不过这玉的成色不错,应该能值百金!”
“何止百金,简直是与天地同价!”院外有人大喊。
沈云扭头望去却见是公甫效,他头缠白巾,眼睁的溜圆,直直地看着沈武手上那块墨玉牌,抢前几步,想要拿过来却又不敢,嗫嚅着说:“渊让啊,这,这,这玉牌……”
沈云从沈武手上接过玉牌,随意地笑道:“怎么,蔼成君也想鉴赏一下这块墨玉?这是陛下送予我的生日礼物,拿去把玩便是!”
公甫效赶紧摆手:“渊让,你赶紧把这东西收好!轻易不要示人!你可知这是什么玉牌?”
沈云摇头说不知。公甫效道:“这是能号令羽林暗卫的墨玉牌啊!这种玉牌共有六块,三位统制每人一块,陛下拿三块。一旦有旨意,只需拿出其中一块玉统制手中的核对,便能号令羽林暗卫……陛下这是担心清泉兄之事重演啊,故而将此国之利器交托于你!渊让,你的圣眷之隆实在让人倾羡!”
沈云这才明白这块玉牌竟然这么贵重。压抑之余不由对皇帝刘炬又增添了几分好感。这时他有想起另一件事,赶紧掏出胡公送给他的那块玉牌,问道:“蔼成君,你看看,这块玉牌又是干什么用的?”
公甫效接过一看,“咦”了一声,“这是胡公殿下的私牌啊!做什么用的呢?”
“调动军队!”旁边的沈武忽然道,“世子,我识得这块玉牌。这是飞鹰卫的军牌!凭此令牌能够调动一连的士兵!”
沈云和公甫效同时问道:“你怎么知道?”
沈武挠挠头:“我之前在军队服役过,所以知道。这种军中令牌是每个军团统帅继任之后都要打造的。不过这种玉牌只能调动一连士兵,若要抽调一连以上兵力则需要有统帅的亲笔谕令。这种令牌在乙等军团很少见,甲等军团中也只有在战时紧急情况下才会使用!”
沈云和公甫效同时恍然。可沈云却不解地问道:“那胡公殿下为什么给我这块玉牌?”
公甫效道:“胡公总有胡公的道理,你且好好保管,不要丢失了。对了,陛下可曾将爵位传给你?”
沈云叹声把这次入宫的所见所闻对公甫效说了,公甫效也恨恨道:“太后跋扈已经不是一次两次,这次之事乃是她所为,阻止渊让继承爵位我也早该想到的,唉,实在让人愤慨!别急,明日朝会我让同僚上奏,定要将这事……”
“蔼成君,”沈云赶紧打断,“此事陛下自有主张,你们此刻应该集中全力应对帝国银行之事,不宜节外生枝啊!”
公甫效叹了口气,便也点头应喏。
虽然沈云没有继承爵位,但沈家的所有人还是把他当成渤海侯来看待,当然,称呼上还是以世子相称。
走进房间,沈云又将心中的许多疑惑闻讯于公甫效。
“蔼成君,说起来陛下登基也有二十年了吧,难道一直都被太后掣肘吗?”
“非也。陛下自汉元980年登基至今,其实一直独掌朝纲,凉公、英公、智公三位也都悉心辅佐。当然,太后与陛下之间其实早有芥蒂,只是那是三位公爵还忠于陛下,太后也苦无朝中奥援,故而一直隐忍不发。
直到十年前,内阁首辅关歆私自向帝国银行借款一千万金币,到期后无力偿还,故而引咎辞职。陛下力主当时的户部尚书宇文护出任内阁首辅,但凉公和英公却力推智公上位。当时朝中颇多官员支持智公殿下,陛下也非常犹豫。后来不知是何缘由,陛下还是将宇文护推上了首辅之位,同时听信了宇文护之言,擢升胡公和益公为元帅,执掌近卫、飞骑、飞鹰、彪骑四支甲等军团,用以制衡三公。于是三公对陛下愈发不满,这才让太后有了机会乘势而起。
太后出身窦家,与智公、英公家族在三代之内都有姻亲关系。当年太后之女华阳公主嫁给了英公殿下,生下了端平公主。而英公之女荣静郡主则嫁给了智公殿下,生了智公次子诸葛允,智公堂妹荥阳郡主则是凉公世子的正妻,生了两子一女,其女嫁给了渤海侯……”
沈云听的头大如斗,忙挥手道:“等等,等等,别说那么快,我都晕了。什么跟什么啊,这关系太复杂了!”
公甫效定定地看着沈云,说了一句非常让沈云吃惊的话:“如果按照礼制,你必须管凉公殿下叫外公,而管太后叫外祖奶奶!”
“可现在这个外祖奶奶要杀我这个外孙?!”沈云吃惊道。这他妈也太乱了点,差点就跟那“自己成自己的祖宗”有得一拼了。
想通这点,沈云有点黯然道:“其实这都是兄弟阋墙的事,我们汉人内斗可是出了名的……唉,那这么说我该早点离开雒阳,免得让这些亲戚们背后下了黑手!”
公甫效点头。
“那好,武叔,你跟蔼成君去准备一下,我先睡下,明日一早就离开雒阳!如果没什么事,就不用打扰我了!”
“是,世子!”沈武拱手告退。公甫效也退了出去。
他们两人一走,沈云立即躲进内室,脱去了身上的孝服,换上一身简便的服装,然后从后院一个僻静之处跑了出去。
别府之外,何宽和窦冼已经等在那里,见他过来忙迎了上去,急道:“你怎么才来啊?滕宇兄都等急了!”
别府这一带是在宫虞山,都是贵族居住之地,房屋颇多,但人流却稀少。沈云跟着何宽和窦冼跑到一处僻静的墙角之下,那里一身风尘仆仆模样的方誊已经等候多时。
“滕宇,等急了吧?”沈云道。
方誊的脸上带着一丝难以言喻的微笑,道:“我就知道你不会那么容易放手,受了这么大委屈,若是不讨回点公道你是不会这么容易离开雒阳的!”
“生我者父母,知我者滕宇兄也!”沈云也笑道,转身对何宽和窦冼两人说,“季如、子达,你们两人先回去吧!记住,接回滕宇兄的事对谁也不能说。”
何窦两人同声道:“渊让放心,我两人绝不透露一个字!”
何宽有些犹豫道:“可是,真不需要我们再做什么了?”
沈云拍拍他的肩膀:“不用了,此事如果事败,以我和滕宇兄的身份还可逃脱一死,但你二人……过了这个学期,你们就能进入行政院了,不可因这小事而耽误了一生,再说,办此事不宜人多!”
何宽点点头,便拉着窦冼离开了。从头至尾,他们都没有问沈云要做什么。
方誊望着他们的背影低声道:“渊让,你都没有告诉他们你打算抢劫帝国银行吗?”
沈云点点头:“不错。他们知道的越少,对他们对我们都好!”说着,他扭头看向方誊,笑道:“怎么,你怕了?”
方誊呵呵一笑:“怕倒不至于。淮南侯与渤海侯向来同气连枝,只是我这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最终还是被你带坏了,感觉有些失望!”
沈云撇嘴:“失望个毛,你若真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当初所有人不理我的时候,你也应该乘机跟我了断了才是。可你偏偏还跟我暧昧不清,嘿嘿,那就只好跟我一条道走到黑吧!”说完,沈云大步向前。
方誊跟上,在背后叫道:“喂,你可把话说清楚,什么叫暧昧不清啊?我可没有龙阳之好!”
“快点吧,不然等天黑也行动不了就出大事了!”沈云不理他的叫唤,嘿嘿直笑。
【第四十六章 盗窃计,国之巨贼】
在凉公、英公、智公三人不敢也不想造反的时候,帝国银行无疑就是皇太后唯一的凭恃。[]皇宫内帑在太后的亲妹子颖贵妃掌握,而帝国银行就在银行主簿蓝淀手上。
蓝淀,字彼?。汉元946年生人,帝大金融系毕业。毕业后在户部当了四年的主簿,之后进入帝国户部当了小小的户部外郎。汉元978年,他得到了当时的内阁首辅关歆提拔,外放到蜀中当了葭萌县县令。
就在这个时候,他得到了智公赏识,之后青云直上,从葭萌县直到蜀中太守,一路高升。于汉元985年调回雒阳,担任户部度支司郎中。可在汉元990年,他因牵扯了内阁首辅关歆向帝国银行借款一事被皇帝贬黜,一度赋闲在家。
汉元994年,他复起成为帝国银行主簿。这个时候距离他第一次当主簿已经过去了整整二十四年!
二十四年前他是户部主簿,二十四年后,他却成了帝国银行主簿。虽然都是这个职位,但权力却已经有了天壤之别。他能够担任这个职务,除了他精通金融之外,更多的还是智公殿下的一力推荐。所以从内心来讲,蓝淀对智公是怀着感激之情的。正是这份感激之情,让蓝淀更加努力地做好本职事务,并且积极参与到对帝国银行的改革上来。
虽然行长是户部侍郎钟真,但行长之下的六个主簿都是智公殿下推荐,皇太后安排的。其中又以蓝淀为首。所以皇帝根本指派不动帝国银行。想要换掉他们也不可能,先不说皇太后会不会同意,首先是找不到这么多熟悉银行业务的管理人才。就算有,也全都在智公的幕下掌握。
帝国银行存在了五百年,已经有了许多积弊,最严重的便是全国五十六个分部金库的管理。
这个时代可没有钢筋混凝土,更没有防盗门,也没有摄像头、监视器和红外线。所以之前帝国银行的金库都是用修建城墙的工匠,在银行分部之后盖一座坚固的密闭房间,分上中下三层。但又担心钱币发霉损坏,所以金库都建有地下室和通风排气管道。申请帝国派遣羽林军驻守,金库管理者每半年更换一次,每次都有十九个人一起互相监督等等……
可即使是这样,五百年的时间里也让这些金库产生了无数的偷钱换币的蛀虫。
从蓝淀接手帝国银行以来,不算自然损耗,全国的银行金库里每年都要凭空蒸发两千万金币!他让全国彻查金库的防卫措施也找不出任何问题,要改变这种状况,只能从钱币的存储上动手脚。
从汉元998年开始,蓝淀着手进行改革。以前的时候,帝国银行各个分部都是每七天进行一次集中,将各县金库里的钱币集中到郡守所在的分部,一年进行一次审查,再将其中的盈利运往雒阳总部。
而现在,蓝淀将原来分部每年一次的审查改为一季度一次,同时将各个金库的钱币进行每半年一次归总查验,一旦发现缺损额度超过了正常损耗,因库管理人员都要受罚。
这样一来,蓝淀就将钱币的非正常损耗控制在押送的路途上,虽然押送钱币的运费增加了,但跟每年凭空蒸发的两千万金币相比,增加的运费只是九牛一毛。经过两年的改革,效果初见成效。银行的非正常亏损正在与日剧减。
面对这个情况蓝淀却高兴不起来,因为他又有了一个甜蜜的负担,那便是帝国银行雒阳总部的三个金库里,金币已经堆积如山,从全国各地运来的钱币已经快要将金库撑垮了!
当然,面对这个情况,蓝淀很快就作出了相应的策略调整,那便是扩建金库!但雒阳城可是天子之都,土地万分金贵,轻易根本买不到。尚善坊那种鱼龙混杂之地是不在蓝淀考虑之内的,他的目标就在东城和西城这两个地方。可这两地的住户非富即贵,都不像是会为了钱而转让土地的人。(.好看的小说)
每个季度从各地运来的钱币又络绎不绝,金库不堪重负,无奈之下,蓝淀只好租借了一个地方,暂时当作金库所在,这个地方就是大理寺甲级监狱!!!
大理寺卿王昭是太后心腹,帝国银行又是太后的“私人财产”,试问,除了皇宫以外,还有比甲级监狱更防守森严的地方吗?答案当然是没有。所以蓝淀就将甲级监狱的下面两层空置的牢房当作了金币库存地。
当然,这个消息是绝对保密的。除了蓝淀外,知道这件事的五个指头就能数过来。就连防守在甲级监狱的羽林军都不知道自己除了要看管犯人之外,还在帮银行做保安,还是没薪水可拿的那种。
这也是申德在得知有人越狱之时那么震惊的重要原因。其实他哪里是担心有犯人越狱啊,他是担心有人盗劫金库。犯人跑了,自然有各级衙门和羽林暗卫负责锁捕,但金库若被盗劫,他就是有十个脑袋也不够皇太后一次砍的。
而且今年以来,朝堂之上对帝国银行的管理权已经发生了数次明争暗斗,最激烈的一次便是对罗马宣战一事,为此还死了一个帝大祭酒,一个帝国侯爵!实在是骇人听闻了!
帝党方面已经有人上言奏事,以帝国银行金币多的发霉连串钱的绳索都烂了,但却不肯给户部国库半分为由,弹劾帝国银行所有管理者,并且说“银行者,圣祖亲创,乃国之柱石,岂有独饱一己之理?”所以要求户部派官“彻查银行所存钱币,以拯国库空虚”。
虽然这些奏折都被内阁留中不发,但为了让帝国银行不至于成为众矢之的,这个月蓝淀又移空了一个金库的存钱,将整整二十亿金币偷偷运进了甲级监狱,加上原有的十六亿金币,整个甲级监狱里已经拥有三十六亿金币之巨!这已经是帝国银行这几年来库存最多的一个仓库!
当然,为了保护这些钱,蓝淀也想尽办法让申德注意保卫工作,并且从银行方面转了一万金币给申德,希望他想办法卖通乙等军团的统帅,多派人手看护甲级监狱。如果可以的话,他甚至想让申德联络近卫军团的韩?少将,让他派点近卫军来做安保工作。
对于这些钱,申德当然义不容辞的贪污了。对蓝淀则说钱已经送给了韩?,可韩?这个卑鄙小人,拿人钱财却不替人消灾,他也没办法。
申德是太后的人,蓝淀也只能信以为真。
不过凭良心说话,申德对这件事还是非常上心的,最明显的就是他现在晚上都不早睡了,每天都要叫上几个名伶给他唱曲儿,直到夜半三更才安寝入梦。当然,作为申德心腹,亓官毅也有了明显的变化---他这些正狱巡逻的时候都有一把军用战刀呢!
自从那夜谎报“军情”之后,亓官毅就对巡逻有些畏惧起来。特别是对那处“活见鬼”的角落,更是埋头匆匆走过,连停留都不敢。所以当有人拉着他喊:“队正队正,你看,那有银光!”时,亓官毅连头都不抬,喝道:“你管那么多闲事干嘛?让你巡逻就巡逻,有银光有什么好奇怪的?把你娘们脱光了放月亮下一样有光,是不是也要大喊大叫让我们去看看啊!”
那个正狱讷讷闭口,不敢再说什么。
一队人匆忙走过,浑没注意就在那处银光下方的阴暗角落正蹲着三个人。
其中一个当然是沈云,另一个就是方誊,而最后一个,相信很多人都猜不到。不过如果你们能看见那虽然包裹了黑色夜行衣,但依然让男人会有生理冲动的身材便知道了,这最后一个人就是步婵!
巡逻队过去之后,沈云从阴暗中探了探头,笑道:“小婵,你真有办法,居然吓得那个队正都不敢再看这里一眼!”
步婵冷冷地在后面说:“有办法的是你不是我,若不是那些羽林军故意不将光线打到这个方向,我是怎么也照顾不了你们两个人的……还有,我们似乎不是很熟,所以还是请沈世子叫我步婵!”
沈云咧嘴一笑,根本不在意,只是道:“到了这里,你看有什么办法进到里面去?”
步婵道:“我好像只答应你带你们到这里,可没说再帮你进去!”
沈云道:“既然都到了这里了,我当然要进去会会我那些老友,难道我来这里看风景么?莫说你来之前没想过,用屁股想也知道那是假话!”
步婵脸一红,啐了他一口却没再说话。有了遮脸黑布,那羞意满面的情景沈云是看不见了,不过他现在可是兴奋的要死,就算看见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别样的心思。
甲级监狱这栋蘑菇式建筑的下两层是金库的事,沈云也是无意中得知的。告诉他这个消息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昆仑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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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奴,其实并不是人名,而是汉人对所有黑人的统称。虽然现在不是殖民时代,但黑人的地位一样不高。甚至在以非洲领土为主的哈里发王国,黑人也是二等公民。由于历史改变,原本应该在盛唐时期才会大量出现在中国的黑人,在圣祖西征时期就开始出现了。如今在雒阳,这种黑人至少也有上千之数。
将银行金库搬到甲级监狱的事情是去年就开始进行了的,一直以来,偷偷将金币运进来的就是这些黑人。当然,他们本身也不知道自己背进来的东西是什么,不过沈云遇见的这个昆仑奴是例外。
一年前的某一天的夜晚,他帮帝国银行运送金币到甲级监狱。因为怕人多嘴杂,而且金币包也不多,所以当时银行方面就请了他一个人干活。他那体格,也的确能够一人顶十个人用。本来一切顺利,可就在运送最后一包金币的时候,他被绊了一下,结果整个人扑倒在地,肩上的金币包也散了开来……于是他就被送进了甲级监狱。
为什么不干脆杀了他?
这是沈云当时的问题。不过很快昆仑奴就用实力回答了沈云的问题---粗如孩童手臂的铁栏杆在他面前就像野鸡的裤带一样松垮,轻轻一扯就掰了开去。要杀这样一个壮汉,即使他是一个没有地位的黑人也绝非易事。一旦惊动更多的人,就肯定会让羽林暗卫也插手进来。要知道,羽林暗卫对帝国银行这件事可并非一无所知,只是找不到介入的理由罢了。所以蓝淀就让申德关进甲级监狱了事。
至于他为什么会被屠天骄一拳打聋,纯粹是因为这个昆仑奴太过憨厚,之前被抓进来的时候屁也不放一个,但那天屠天骄来巡查监狱(其实是来逼问时迁),他就想要从牢房里出来找屠天骄申冤,可他的脚还没从拧弯的铁栏杆里迈出来,屠天骄的拳头已经打在了他太阳穴上……
这就是事情的经过。这些内容还是时迁结结巴巴地帮沈云从他嘴里套出来的---不得不说,这个时迁还真是一个语言天才,做贼做到他这个份上也算是古今无匹了。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步婵仔细看了一眼周围,这是一个呈九十度的立体面凹角,对面五十米外就是羽林军的灯塔,可他们的灯光总是有意无意地躲开这个角落。步婵紧紧贴在了已经有些斑驳的监狱墙壁上,也不见她有什么太大的动作,就那么背朝墙壁,双臂张开,手脚一动便朝上蹿了几米,再一动,又是几米……
被夜行衣紧紧包裹的玲珑躯体缓缓向上移动,细长的秀颈,高耸的胸脯,然后是平坦的小腹,紧致修长的双腿,那深凹进去的神秘三角洲以一种隐约的感觉呈现在沈云面前时,竟然让他有种狼嚎的冲动……妈的,这简直是一种折磨!
方誊紧张地望了沈云一眼:“怎么了?”
“没事没事,可能扭伤了脚!”沈云赶紧低声摆手,再抬头的时候步婵已经上去十几米,已经隐没在黑暗之中。此刻沈云就觉得自己是在望着天使飞升天界一般,虽然这个天使是穿着黑色衣服的……
“对了,你怎么知道步婵一定会帮我们?还有,她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功夫?”方誊忽然贴着沈云的耳朵问,“你让我一回来就去找她,难道就不怕她泄露了我突然回京的秘密吗?”
沈云懊恼地道:“滕宇兄,你怎么变得这么多问题啊?我记得你以前很干脆简洁的……这样吧,等做完这件事我再回答你好不好?”
方誊道:“早知道你会这么说……罢了,淮南侯家与渤海侯家……”
“同气连枝嘛!”沈云打断了他的话,“滕宇兄,别再强调这点了,耳朵都快听出茧啦!”
方誊莞尔一笑,黑漆漆的上面忽然垂下一根麻绳,沈云将麻绳利落地往身上一栓,然后伸手扯了扯,顿时就觉如腾云驾雾一般飞了起来。
若不是早有思想准备,沈云差点就大叫出声了---这绝对比坐过山车刺激!
等沈云稳定心神,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一个窗户边,昆仑奴那张几乎和夜色混为一体黑脸陡然出现,又吓了沈云一跳---不知道是不是做贼心虚的原因,沈云今晚很容易受惊。
刚才那股将他扯上来的巨力就是昆仑奴所为。步婵已经在屋顶上又拴好了一根麻绳,沈云爬过仅容脑袋进入的圆窗,来到屋顶。中国式建筑就是这点不好,屋顶永远都是屋瓦,掀开便是房梁,许多偷人偷财的贼子就是这样登堂入室的。时迁已经在这里接应,很快就将沈云和步婵接应进来,方誊也如法炮制,顺利进入。
重回这个囚牢,沈云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江湖主簿,簋街毒龙石老三,鼓上蚤时迁,东海鲛王侯阚,偷香少帅欧阳复,千斤力王章暨……”沈云将这些人一一介绍给方誊,然后大声笑道:“兄弟们,沈云没有食言,终于回来了!”
方誊听见沈云如此大声说笑,有点担忧,但沈云却将这牢中都是聋哑副狱的事告诉他,方誊便也笑道:“如此一来,岂不是天助我等?!”
笑道:“正是。世子定下的‘珍珑局’果然天下无双!”
这明显就是在拍马屁。这个计策的前后,沈云一点力气也没出,全是侯阚时迁他们在忙活。只是做这件事的确需要有人领头,而这个领头人还必须有一定的胆气和匪气罢了!
步婵冷冷道:“想要叙旧还是等到外面去再说吧。现在你们已经在这里了,接下来怎么做?”
沈云问方誊:“滕宇兄,我让你带的东西带了吗?”
方誊点头,从怀里摸出一排插在布囊上的银针递给沈云。
沈云接过,又交给了牢房里的石老三,笑道:“接下来就要看时迁和石老三的手段了!”
时迁一个筋斗从房梁上翻了下来,抱拳笑道:“得令!”
之后他便打开了石老三求了五年都没给他打开的牢房,背着石老三从屋顶爬了出去。不多时,甲级监狱的大门从外面打开,时迁和石老三笑嘻嘻地站在门口,恭候着众人。
门外的副狱全部倒在了地上。
方誊吃了一惊:“这,你们杀了他们?”
石老三嘿嘿笑道:“没有,只是在他们的昏睡穴上扎了一针。这些又聋又哑的家伙,被时迁一惊就弄出了动静,一下便成!”
欧阳复嘟囔道:“若是我的**香没被收缴的话,哪里需要这么费劲……”
牢房外便是通往一层和二层的楼梯,那些铁门大锁在时迁面前全部形同虚设,一碰就开。
众人涌下,只见满满两层的大麻袋出现在众人面前。
侯阚一马当先,冲上去撕开了其中一个麻袋,黄橙橙散发着诱人柔和金光的金币顿时倾泻出来,晃的众人心里不断发颤,那一声惊呼就堵在胸口,怎么也喊不出来!
侯阚一把扑在钱堆里,带着哭腔从喉咙里闷吼:“入他娘,老子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钱……早知道钱来的这么容易,老子何必在海上打生打死,最后落的妻离子散,连老娘都要靠别人赡养啊!天杀的,天杀的……”
侯阚如此失态,没有人去责怪他。或许这个时代有很多人拥有上亿金币,但若要一次性见到这么多钱,估计连皇帝都没有过这种经历。甚至连步婵都目瞪口呆了半晌,望着满屋满谷的麻袋,喃喃道:“这么多钱,我们怎么搬得走啊?”
沈云嘿嘿直笑:“放心,有章暨在,我还怕东西不够多呢!更何况,这个昆仑奴也不是瞎的!”
章暨憨厚一笑,兴奋的直搓手。他当年一夜偷了千石粮食,估计也不够这里一麻袋有价值,现在有这么多金币供他索取,他这个老实人都有点快把持不住了。
“可是,这么多钱我们怎么运出去?门外的可是羽林军!”方誊兴奋之后就是担忧。这么多钱就算是从不担心金钱的方誊也眼红了,但眼红之后就是担忧得不到。患得患失是现在他心情的准确写照。
沈云拍拍他的肩膀:“放心吧,东海鲛王和早就安排好了,那些羽林军今夜绝对比这些副狱还要安静。至于那些正狱,呵呵,石老三的银针还剩不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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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蓝淀刚一到帝国银行的主簿房,一个满头大汗,紧张的连笑容都有些变形的胖子就站在他面前。
“蓝,蓝大人,昨夜甲级监狱的重犯全部越狱了!”
蓝淀心里咯噔一跳,张着嘴想问但又不敢问出那个问题。胖子带着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突然嚎号道:“没了,三十六亿金币,全没了……”
蓝淀噗通一声摔倒在地,顿时昏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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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将甲级监狱当作银行金库的行为是保密的,所以帝国银行也不能将此事公布出去,只能让大理寺暗中调查。同时蓝淀也奏请皇太后,希望皇太后能够出面,让羽林暗卫第二镇将那些重犯全部抓回来,或许还能将金币索回。
皇太后乍听之下也差点气的昏死过去,尖叫着要彻查到底。羽林暗卫在得知了此事之后也“积极”行动,最起码表面上是这样。皇帝也“雷霆震怒”,对皇太后一再表示必定将凶手绳之于法,勒令屠天骄必须破案。屠天骄也一再对皇太后表示,一定尽快抓住凶手,还说:“此乃国之巨贼,末将抓之立斩,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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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天骄口中决不姑息的“巨贼”此刻正坐在前往渤海郡的马车上,兴致勃勃地数着手里的金币。
“1、2、3、4、5……12968、12967、12968……妈的,怎么这多钱啊!当富翁真讨厌!”某个纨绔世子满脸坏笑地道。
“渊让,这就算不过来了?那步婵要你一半的时候你还满脸不同意……呵呵,看不出来,这次行动竟然连羽林暗卫都参与进来!”方誊呵呵笑道。
“这才叫官匪一家呢!妈的,要不是他们答应给胡公殿下一笔军费,我才不肯将辛苦钱给他们呢!唉,这个世上最不能得罪的其实就是女人啊!”沈云呵呵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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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他“巨贼”也坐上了前往北疆的官船,官船上插着的是一面威风凛凛的大汉皇旗,胡公殿下抓着一把金币笑的合不拢嘴……
【第四十七章 扶桑州,正在反思】
渤海郡在帝国最东边,在这酷暑时节,沈云自然不可能走陆路。雒阳离渤海何止千里,走陆路最少需要两个月,等到了地方,估计渤海侯的尸体都烂透了。
只有走水路,从运河转进黄河,然后走孟津,出武涉,走两天陆路赶到延津,继续乘船,经蓬莱出海,最后直奔渤海郡。顺风顺水的情况下,二十天就能到达渤海郡最南端的港口散岛。
渤海郡,以现代地图来看应该是朝鲜半岛全部,还加上中国东北东部。渤海郡属于辽州管辖,辽州以北就是面积最为辽阔但人口最稀少的北海州。辽州以西是一望无际的草原地区,称为度信州。度信州往南便是燕州。这便是整个渤海郡的大体格局。
值得一提的是,辽州东面还有一个州---扶桑州。渤海郡与扶桑州的长岛郡隔海相对。
汉元450年,倭王卑弥呼遣使者入雒阳朝拜,却不知道什么原因惹得已经七十高龄的圣祖陛下龙颜大怒,突然下了一道谁也不懂的圣旨:“兹以皇命,讨伐扶桑。绝其苗裔,灭其种族!千秋万代,有汉则无倭,大汉子民永世垂记!”
当时大汉帝国正在进行轰轰烈烈的开疆圣战,目标直指西方诸国,帝国九个甲等军团,十八个乙等军团,近三百万大军都压在了西线。在东面,帝国只有一个蛟龙军团驻守在渔阳和吴郡。从当时情况来看,对倭宣战是极其不明智的。
两线作战向来是兵家大忌,可圣祖皇帝却在这种情况下对这个仅如帝国一个郡大小的国家宣战,着实让人费解。彼时的倭人只在袁氏家族造反时有过蠢蠢欲动的迹象,但一直“事汉极谨,从无逾矩”,所以当时有很多朝臣反对对倭宣战。甚至连内阁三位辅政大臣也极力反对此时宣战。
可在圣祖皇帝的强势下,宣战诏书很快发了下去。帝国蛟龙军团隆隆运转,于汉元455年发动了征服扶桑州的战争。
战争的过程在预料之内,但结果却又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对扶桑州的征服战争只进行了两年,蛟龙军团近十万大军在长岛、四国两地歼灭了卑弥呼临时拼凑起来的四万军队,于汉元457年将长岛、九州、四国纳入帝国版图。(.)但帝国对这一地区的真正统治却是五十年后的事了---扶桑人竟然不断反抗帝国统治,声势浩大的反抗战争一度让帝国驻守在这里的乙等军团损失惨重。
汉元460年,圣祖皇帝驾崩,举国为皇帝守丧三年。这三年里停止一切对外征服战争,只稳固已占有之领土。在这三年里,帝国奉行圣祖陛下遗诏,不断对扶桑州增兵,最多的时候,整个扶桑州有帝国四支甲等军团轮戍。同时对扶桑人进行过六次血腥镇压,屠杀扶桑倭奴两百余万,几乎是所有倭奴的四分之三!
剩下的四分之一倭奴逃到了扶桑诸岛的北部,那个被他们称为北海道的苦寒之地。由于为圣祖皇帝守孝,所以帝国并没有再对北海道的倭奴斩尽杀绝。而之后的倭王耶和马也极力请求帝国原谅,前后派遣九次使臣进入帝国乞降,别的附属国是一年两次朝贡,但倭奴却是一年六次!
圣祖之后的皇帝被倭奴这种谦恭所麻痹,所以在之后并没有再对北海道进行征伐。
扶桑诸岛的南部已经全部是汉人领土。但为了巩固汉人在这一区域的统治,帝国内阁将开疆圣战中俘虏的奴隶和贱民全部移居过来,设立长岛郡、四国郡以及屏东县和涉水县四个管辖区。正是这些俘虏和贱民不断起义造反,使得帝国对这一地区的完全统治延迟到了汉元500年才算开始。
除了扶桑州,帝国还在汉元510年前后设立了越州、缅州、泰州,并将大汉皇旗插在了中南半岛最南边的星落城!
帝国的造船技术也在前后接近百年的对外征服战争中不断进步。到如今,帝国的战船可高达百丈,长千丈,前后需要百张巨帆!大汉前往罗马帝国的航路也已经打通,甚至有汉人的船队登上了只存在于圣祖绘制的“世界全舆图”上的澳洲大陆……
“世界全舆图”是圣祖陛下于汉元410年亲手绘制的。图上标明了世界有五大洲,七大洋!正是这幅地图打开了汉人的眼界,让汉人明白,世界上还有无尽的领土等待他们去征服,去扩张。正是有了这张地图的指引,才让汉人保持着永不磨灭的扩张野心!
可以说,这幅地图是可以与圣祖改制等同的伟大创举!
西方人甚至因为这幅地图提早引发了航海热,罗马帝国的船队甚至到达了美洲,可惜,他们的造船技术和大汉还无法比肩,大规模的移民美洲并不现实……
沈云此刻一身孝服,坐在从雒阳前往渤海郡的官船上,面前便是这幅圣祖陛下绘制的“世界全舆图”。单从地图的精确度来看,这幅全舆图的细致程度实在不敢恭维,不过看着大汉帝国犹如海棠叶一样的领土形状,沈云还是忍不住阵阵感慨。
在“世界全舆图”的天头上还有一行小字,“朕之所愿,剑指天山西峰,马踏黑海北岸。贝加尔湖张弓,库页荒岛赏雪。晨赴恒河饮马,夜抵碎叶揽月。中南半岛访古,东京废墟祭祖。于世所愿,望后世子嗣勉之!”
沈云不由一笑。心道:“这位前辈倒如现代愤青一样。好就好在他有这个能力和实力完成了这个穷尽现代人一生都不可能完成的伟大事业……现在的大汉帝国,除了没有做到‘恒河饮马’,其他的都完成了。也算是了了他的心愿吧!唉,只是不知,我穿越过来还能做些什么!”
这就是沈云如今的反思。他发现在这个时代,所有他能想到的东西圣祖皇帝都已经完成了,远洋的钢铁巨舰虽然还没有出来,但那种东西沈云也不会搞。况且现在的木制巨舰虽然离横跨太平洋还有一段距离,但航行在渤海郡和长岛之间已经没有太多阻碍。互联网倒是让天天点灯台的沈云有点怀念,可除了知道灯泡是钨丝做的以外,别的他一无所知,这还是托了填鸭式教育的福,否则他可能连这点都要问百度大婶。
最后就是炸药和大炮。沈云发现,木炭、硝石、硫磺的最佳混合比例都已经被汉人研究出来,只是因为观念问题并没有大规模用于战争罢了。大炮也是大汉帝**事应用上比较普遍的武器,但因为冶炼技术的关系,大汉帝国的大炮都是青铜制作的。沈云有心改进这些也没机会---**的名称他倒是知道,可他不懂是什么意思,更不知道怎么搞。大炼钢铁只存在他的印象中,在具体一点就不懂了。
按照现代的说法,他除了会点武功以外,纯粹就是一标准废柴。
哦,他倒是会点东西,比如他知道很多这个时代还没有出现的诗词。可这顶个屁用。那些“绝世名句”是给他争取到了很高的名声,那句“乱我心者”在他离开雒阳的前一天晚上就传遍了整个帝都,但那又能怎样?他的渤海侯爵位还不是因皇太后的一句话而泡汤!
看来在这个时代,自己唯一能够做的就是牢牢抓住所有能抓住的实力!让自己更加强大!若有那么一日,华夏民族再次面临存亡断续的危急关头,自己一定要继承圣祖皇帝的志愿,让煌煌大汉,炎黄贵胄永远屹立在世界的顶峰!
汉人,本来就应该是世界的主宰!
当然,前提是汉人不要老是内斗……
想到内斗沈云又觉得头大如斗。他的实力现在还太弱小,对于朝局根本无力干涉。就算皇帝和胡公都对他呵护有加,但那也只是长辈对子侄的关怀罢了。一谈到正事时还是会让他退下。所以现在的沈云只能作为旁观者,看着皇帝与太后斗,看着帝党与后党斗,自己却只能做“贼”,行一时之快,图一刻的心理安慰!
到底有什么办法能阻止汉人内斗呢?这个问题太大了,也太重了。就连毛委员这样的雄略之主都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呢!更何况他这个小瘪三……
不过圣祖皇帝将这种内斗控制在了一个可以接受的程度,他用的方法好像是将国内问题向外转移。汉人是一个喜欢内斗的民族,可同样是一个极其团结的民族,一旦有了外敌,汉人可以很快团结在一起,所谓“兄弟阋于墙而外御其侮”就是汉人的性格写照。圣祖皇帝正是用这幅“世界全舆图”将汉人内斗的心思都转到了国外,同时不断的发动对外征服战争,让汉人由于天然环境而产生的过剩激情都用到了外人头上……只是五百年承平下来,汉人得到了太多的赞誉,所以使得汉人的惰性又一次滋生蔓延,到现在似乎已经变得轰轰烈烈,即将为祸天下了……
沈云像个忧国忧民的大人物一样窝在房里苦思冥想,直到时迁像狸猫一样蹿到他跟前大喝一声:“世子,胡公殿下叫你!”
忧国忧民的大人物立即灰溜溜地起来,三步并作两步出了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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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说实话,这几天的心情有点不顺。不是因为忙碌的工作,而是朋友们的话语。特别是l~ong千岁”朋友的留言让我有些抑郁。不错,我是删了你的留言,可那是因为自你留言之后我的收藏连续掉了许多,虽然不知道是不是与你的留言有关,但最起码现在还是推荐期间,故事才写了不到二十万字,这种留言我当然能免就免,况且我单独写了私信跟你说对不起,不知是不是你没有看见,还是因为别的什么,你却又发了一条留言……唉,这次我没删。也没力气删了!
说这些我并不是想解释什么,接下来除了求票的话,解释故事内容的话我也不打算多说了。
总之这是一个我写的故事,这个故事是以大汉至上为主题的,所有故事情节都是为了凸显这一个主题!不管大家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我也会朝这个方向走下去!
说句难听点话,怎么说在下在起点也是有三本vip小说的写手,虽然一直是在扑街,但最起码证明我在故事叙述方面是顺畅的不是吗?我承认我是个情绪化的写手,在很多方面还不成熟,特别是看待朋友们的留言的时候,比如今天,我的郁闷心情持续了一天,码好的章节也删了又写,写了又删,最后只剩这么区区三千多字……这章的内容算是主角的反思吧,也是我自己的反思。反思这本书我到底要写什么内容!
接下来的故事会和日本人有关,但请大家再说我哈日之类的话,我真的会生气的!对日本人我一向缺乏好感,甚至是绝对的厌恶!这点我的三本书都有明显体现,请大家牢记这点就可以了!
好了,说了几百字,差不多就这些了。今天字数少点,明儿看心情能不能好点,到时候我再多更一点吧!
晚安,一直陪伴我的朋友们!
【第四十八章 君之代,倭国国歌】
这个时代的黄河,还远远不是后期那条泛滥成灾的地上悬河。(.无弹窗广告)炎黄民族的母亲河此刻依旧清澈。
黄河真正开始泛滥成灾应该是唐朝以后的事。从先秦开始,直至唐末,黄河中原地区都是战乱最多的地方,特别是长安、雒阳一带,几乎是每隔几年便有一场大战役,尸横遍野百姓流离的同时,绝大多数的树木都被砍伐下来制造攻城武器。如果是盛世,这些树木也同样被砍伐下来营造宫室殿宇。树木的逐渐稀少,黄河上游开始沙漠化以后,黄河才开始泛滥成灾。
圣祖皇帝统一天下之后,非常重视黄河的保护,还专门在户部设立了营造司,专门负责对黄河周边地区树木的保护工作。所以现在呈现在沈云面前的黄河河水清澈,水流平缓,即使是夏汛期间,水流也没有暴涨。不过望着头顶炽热的骄阳,沈云还是不由发出一声叹息。
从他到这个时代开始,至今也有三四个月了,可他却连一场小雨都没有看到。也不知道这贼老天到底什么时候肯普降甘霖,帝国西北已经半年没有雨了,再这样下去,不知局面会变成什么模样……
“渊让。”胡公殿下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沈云赶紧转身,恭谨道:“张伯伯!”
“等会儿就到孟津了,我会让宫三跟着你,如果有什么事就让他来通知我!”
“知道了,张伯伯!希望张伯伯一路顺风!”沈云道。
刚才胡公叫时迁通知他的也是这件事,渔阳方面传来消息,有急事需要胡公赶回去处理。所以到了孟津之后,胡公便要轻车简从,以最快速度赶回渔阳。本来说时迁、侯阚、等人也要随着胡公去北疆的,但考虑到他们也很久没有见过父母妻儿,所以胡公特别批准他们先随沈云回渤海郡,到弥兰农场见过父母之后再去北疆。
沈云自知资历不够,所以没有问渔阳出了什么急事,但胡公却没有避讳地告诉了他。
渔阳,即燕州首府。就在现在的宣化附近。也有说北京的。事实上渔阳就在燕山山脉南麓,掌管着整条燕山山脉的防卫工作。汉圣祖统一天下之后,将疆域向北扩展了四千里,最北抵达了贝加尔湖,所以燕山对于汉族农耕文明的保护作用降低。
不过这一带是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的天然分界线,平原、山地、荒漠应有尽有。基于这点,圣祖皇帝将这里作为军事训练的场所,驻有甲等军团飞骑军在此,同时建了一所全帝国最大的军事学院---昭武大学!
胡公殿下就是昭武大学的祭酒!
当然,这是四年前的事。之前昭武大学的祭酒都是由英公殿下担任。这也是皇帝找不出足够的将领来取代原先军团统帅的重要原因之一。
昭武大学的学员每年都固定在两千人,但真正能熬过四年时间,毕业出来的合格学员只有八百人!这八百人只要合格毕业就能获得最低少尉,最高上尉军衔,分派到部队中最少也是个连长。低到吓人的毕业率虽然让很多人畏惧,但更多心有抱负的学子却纷纷选择到这座全世界最严格也最大的军事学院进行学习。
昭武大学分有多个科目,骑兵科、步兵科、辎重科、参谋科等等。其中尤以骑兵科为最。骑兵是大汉帝国的骄子,更是全世界各国的头等战力。
按照沈云的说法,英勇善战的骑兵就是冷兵器时代的核武器!没有骑兵的国度注定要被动挨打!
所以历年以来,骑兵科毕业的学员更加少,最多的一次是圣祖皇帝还在位的时候,那一届有一百七十人合格毕业。而这次胡公殿下担任祭酒以来的这一届却是个例外,足足有二百名骑兵科学员撑过了艰难的四年,今年将是他们的毕业之年,只要通过大学最后一次考核---无负重穿越草原两千里,然后安全反转就能毕业!
所谓无负重不是没有武器和战马,而是没有任何后勤补给,也没有向导,全靠自己觅食和辨别方向。茫茫大草原只有一些早就归附大汉的游牧部落在放牧,在这个没有电气化的封建时代,这些学员所要面对的困难可想而知。
胡公殿下所要处理的急事就是这些骑兵学员---按照估计,他们在一个月前就应该回到渔阳了,但直到如今,他们仍然杳无音讯。整整两百个种子,是胡公担任祭酒以来悉心培养出来的优秀骑兵军官,就算穿越大草原遇到了不可预料的危险,但也不至于一个都回不来啊!所以胡公殿下必须紧急赶回去,带齐队伍去寻找!
面对这件事,沈云也无法对胡公有更多的慰藉,只能说:“他们可能路上迷路了,过段日子也许就……”
说到一半,沈云还是闭嘴了。因为他发现胡公的脸色非常难看。
沈云随便一想便明白了。如果在自己领土上都还会迷路,那怎么指望他们以后在指挥战斗的时候不犯相同错误?不管这次胡公能不能找到他们,这些学员都将面临无法合格毕业的命运!
说话间孟津到了。这是上党郡、泗水郡通往雒阳的最大港口,也是各地商船进入帝都必须经过的关卡,所以这里的繁华竟不比雒阳逊色。高城大阜,商贾遍地,码头上人头济济,热闹非凡。
胡公殿下的官船驶进港口时,早有两艘挂着巡城司旗帜的小船迎了上来,将官船接应到一个单独的泊位。两个健硕的巡检踏上官船,对站在船头的胡公行礼道:“殿下,马匹已经备好,只是天色已晚,是否在孟津休整一夜,明日启程?”
胡公道:“不必了,我立即出发。这是渤海侯世子扶灵还乡,你们好生安排,明日再派些人送世子去延津渡船。”
“是,殿下!”那巡检非常恭谨地退到一边。
胡公是标准的武夫,没有丝毫扭捏作态道:“渊让,我先走一步了。还乡之后若有什么事情就让宫三给我来信,渤海郡离渔阳也不远,飞骑军朝发夕至,说什么我也会照顾你周全!”
胡公这么说显然是对沈云这次还乡有所担忧,沈云如何不知,但此刻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躬身道:“殿下慢走!一路顺风!”在人前,沈云还是要称呼殿下的。
胡公带着所属亲卫已经上岸,连头都没回,径直挤开人群往北而去。这次胡公带的亲卫足有四百多人,这些军人纷纷下船,下船时还两人一组扛着大木箱---里面装着的正是沈云这次“作案”的赃款。
三十六亿金币,羽林暗卫要走了一半,沈云又单独拿出八亿给胡公殿下,还分了两亿给方誊,其他人各分了其中一部分。这个时候沈云也只剩下两亿而已。
对于这些金币,沈云听从方誊的建议,找一个商城大阜,将金币分批存入帝国银行。从银行偷了钱出来,又要存回去,不知道是不是一种讽刺,但是除了帝国银行,沈云也想不到更好的地方存放了。
这就是垄断性行业的厉害之处,不管这钱属于谁,它永远都在自己手里抓着。
起初沈云还觉得几十亿金币非常多,但是在船上一听胡公殿下说起,他才知道,自己给的八亿金币其实仅够飞骑军进行一次长达两千里的作战消耗罢了!而且还必须是速战速决的那种,一旦战斗打成僵持状态,那花的钱就更加没数了!
不过对于普通人来说,两亿金币已经可以安安稳稳的度过下半辈子了。
这些钱沈云全部交给沈武保管。沈武在看见这些钱的时候竟然也没有吃惊,更没问这些钱从哪儿来的。对此沈云很有些不好意思。但后来方誊告诉他,“这就是身为主人的好处,你只有下命令的份,而下人永远不会问为什么!”
事实上沈武之前侍奉沈慕的时候也是这样,从不问为什么,只问该怎么做。慢慢的沈云也就习惯了。
等沈云将事情安排妥,特别是将父亲的棺椁安排好已经是月上柳梢的时刻。
已经在孟津城最大的怀远客栈租下了一个独立的院子,包括这些江湖人士在内,一共五十六人,全都住了进去。
、侯阚、章暨、欧阳复、时迁,石老三,还有那个壮汉昆仑奴都跟着沈云,除此之外还有沈武从沈湛那里要来的二十几个护幡的家丁,人手倒也不少。
晚些时候,沈云带着众人对渤海侯沈慕的棺椁灵位祭拜了一番,这才洗漱吃食,忙碌完后已经是月上中天,夜静虫语时了。所有人纷纷回房,沈云却还在停放棺椁的临时灵堂守夜。
这时,房外传来一声咳嗽声,沈云听出了声音,扬声道:“宫三,你怎么还不睡。”
沈云也是昨日才知道,原来宫三并不是公甫效的仆人,而是胡公殿下留在帝都负责帝党与胡公等人联系的联络人。这次胡公回帝都不知道和皇帝商量了什么,宫三反而开始跟着沈云。从这个角度来说,沈云倒觉得这个宫三更像一个双面间谍。
宫三,的确是淮南宫家的季子。一出生就是军籍,而且一直就在胡公殿下麾下服役,算是胡公殿下最贴心信任的下属之一。
宫三穿着常服,左臂上绑着一块黑纱,算是给渤海侯戴孝,迷瞪的三角眼依旧让人看着很讨厌,不过深知他能力的沈云却没有流露出这种情绪。
“这么晚了,世子还不是没有睡吗?”宫三带着笑容道。
沈云道:“按照礼制,我必须守孝三年,每日都必须过了子时才能入睡……你连这都不知道?”
宫三道:“我们宫家的男丁时代为兵,当兵的哪有这么多讲究。这些孝制也就你们才有资格去享受、去执行,若是我们,呵呵,一块马革也就是我们的棺椁了,哪有这些护幡灵堂!”
“马革裹尸,倒也不是为一种悲壮!”沈云听宫三的话语里似乎有种淡淡的哀伤,所以只好说着这些没营养的话,半晌才道:“胡公殿下让你留在我身边,那帝都那边怎么办?”
“帝都那边自然有人负责。”宫三似乎有话想说,但又止住不声。
沈云刚想询问,就在这时,院子外却传来异乎寻常的喧闹声。
已经夜深人静,谁在外面喧哗?
沈云蹙了蹙眉,举步往外走。宫三紧随其后。
院子外通过一个走廊就是怀远客栈的大堂,此刻大堂里灯火通明,有一群穿着汉服,但举止却有些不伦不类的男人,有十数个之多。他们围坐在一张桌子前,有节奏地拍打桌面,边拍边唱,调子很有些古怪,沈云似乎在什么地方听过,细想又想不起来。还有三四个头盖黑纱,身材娇小的人跪坐在大堂角落里,不住啜泣。
堂倌小二面带不悦站在柜台前,不住跟掌柜的说着什么。掌柜的也面带愠色,可似乎有些忌惮,没有靠前。
沈云不管那么多,带着火气走过去道:“掌柜的,这么喧闹,我们还怎么休息?”
掌柜的姓江,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带着高冠,面貌忠厚,看见披麻戴孝的沈云过来,知道这个人就是跟胡公殿下的官船一起下来的渤海侯世子,赶紧陪着笑道:“世子见谅,不是小人不去制止那帮倭奴,只是这些倭奴带着朝贡的贡品在身上,若是靠前,他们定然将贡品摔碎,然后讹诈小店……!”
倭奴?日本人?
沈云好奇地望向那边还在大呼小叫的人堆。那些人的汉服穿的的确很有后世和服的模样,不过却更加邋遢,背后那个小枕头好像也没有了。得知了他们的身份,沈云这才想起他们刚才唱的歌好像是---“君之代”???
日本国歌?
靠!
沈云差点蹦起来。日本人唱“君之代”本没有什么大惊小怪,可问题是这里是大汉帝国,不是现代的日本!他们怎么会唱“君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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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百度大婶说,“君之代”被定为日本国歌是1999年的事。不过不管是什么时候,总之出现在这里的确很不合理,呵呵……这是个很复杂的故事,我说的。
【第四十九章 朝贡使,明治日本】
“吾皇盛世兮,千秋万代;砂砾成岩兮,遍生青苔;长治久安兮,国富民泰。”
《君之代》的歌词很简单,翻来覆去就这么几句。但本正雄却唱的很投入。作为这次向大汉帝国朝贡的使臣领袖,本正雄有着最高昂的情绪和最得体的衣服---那件破袍子都可以盖住膝盖了。当然,他在这些倭国使臣中,身高也是最高的一个,足有1米65呢!
大汉帝国的东边有三个附属国,分别是马来亚国、琉球国和倭国。南边有两个附属国,暹罗国、寮国。在这五个附属国中,倭国“事汉甚躬”,其他属国每年只需两次朝贡,但他们却要六次。这是汉圣祖皇帝对倭奴表现出来的极度讨厌而造成的。
在最初的时候,这种朝贡政策的确让倭国苦不堪言。因为每次朝贡都必须携带本国最珍贵的物品。一旦被检察院发现进贡的并非本国最珍之物,那驻守在扶桑州的汉军就会亲自去“取”。
马来亚、琉球、暹罗、寮国都庆幸本国并不需要一年六贡。因为一年六贡就代表着第一批使者出发之后不到一个月,第二批使者就必须准备出发,一旦有所延误,汉军可不会管你什么原因,带着征尘的战靴直接就踏进王宫,以手中刀剑告诉属国国王,什么叫对帝国的敬畏!
基本上一年六贡的倭国平时就不要做什么事了,每年的工作重心就是为大汉皇帝准备贡品!
可是这一百年来,马来亚等国却巴不得能够得到汉帝国的允许,也进行一年六次朝贡,哪怕不止六次,十二次也行啊!因为他们发现,在护送贡品进入帝国境内之后,帝国百姓都会对这些贡品份外尊重,一旦打碎帝国百姓会照价赔偿。而贡品价格又是由使臣自己说了算的。这样一来,朝贡就变成了一次变相敲诈的好机会!
像倭国每次朝贡,除了带上本次进贡的珍贵物品外,都会带一大堆破碗烂罐,一旦被汉人阻住去路,便将这些碗碗罐罐往地上一摔,然后报个天价要求赔偿。经过数百年承平岁月,汉人百姓大都有些资财,又怕惹上官非,所以只要不是太离谱,都会赔偿了事。倭国人走一路“摔”一路,每次朝贡之后不但能赚回贡品的钱,而且还有大量盈余。这个发现让倭国人兴奋异常,每次去大汉朝贡都是争先恐后,没有点实力还真抢不上这个肥差。
本正雄算是一个在倭国颇有“实力”的人。因为他是“华族”!而且是倭王的妻舅,三十开外的年纪就已经是倭国内阁的太常寺卿,手底下有三十多号军人呢!这次朝贡从渤海郡登陆,一路行往雒阳,靠着“摔”破烂着实赚了不少,粗略估计足够他今后三年在倭国竞选时的经费了。
过了孟津便是大汉京畿,他们的伎俩不能再肆无忌惮,所以打算乘着还没进入京畿之前,在这个客栈里再捞一笔大的。所以带着手下人故意在这里大声喧哗,想引来一些好事的汉人发怒,再敲一笔。
做这敲竹杠的事也是要有眼力劲的。首先,被敲者必须有点钱财,但是又没啥背景。若是有背景的汉人,本正雄巴结还来不及呢,哪敢多惹事,毕竟这里可是大汉领土,若是惹急了悍勇血性的汉人,当场将他们打死也不是没有可能---倭奴可没有汉人给他们下战书公平比武决斗的权力;其次要看准时机,如果被敲者正好也闲的蛋疼,扯住他们去衙门打官司,耽误了朝贡的时间,他们也是担当不起的……可以说对于敲竹杠,倭奴已经研究出了一套行之有效又精准之极的方法。
这件怀远客栈是本正雄挑选好的极佳对象。首先,这家客栈是上一批朝贡使者走之后开的,掌柜的还是外乡人,所以应该还没来得及在这里搭建起自己的势力。其次,这个掌柜的刚开张,定然不希望得罪客人,若是自己惹着了某个得罪不起的人呢,那他还可以继续敲诈这个掌柜。
怎么算他都不亏。所以本正雄更加肆无忌惮地坐在桌子前,大声吟唱那首《君之代》,还击板应合,搞的跟一派风流文士一般。只是唇中那撮黑糊糊的小胡子让人看着膈应。
他正唱的起劲,边上的另一个倭奴用胳膊肘顶了顶他,低声道:“本田大人,那边好像有客人不满了!”
本正雄斜睨着眼,看向掌柜那边,一个全身孝服的年轻人正用诧异和愤怒的目光看向自己,旁边还有一个三角眼男人,看着有些阴鹜的感觉,只是随便一瞟,便让本正雄不寒而栗。
“中岛,见好就收。只要他们肯给点银钱我们就住手吧。那个三角眼汉人给我的感觉很不好!”本正雄移开了目光,低声对刚才那人道。
中岛裕郑是本正雄收容的一名武士,有些体格,虽然身高不高,但很壮实,在倭国也算是一等一的武士,有些傲慢地说:“本正大人,我看那汉人的衣着周正,冠带缀珠,想必是扶灵还乡的有钱人家少爷。这种人很好敲一笔的。汉人视死如事生,他们定然不希望我们吵到死者的安宁……”
他话没说完,就见那年轻人已经走了过来,语带森然对他们说:“这歌是谁教你们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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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倭奴都同时停下的动作和声音,愕然看着沈云。
是的,的确就是愕然。他们本以为这个年轻人过来不是喝止也应该是暴跳如雷,但他却问这首歌是谁教的?这情况,以前没遇到过啊?
本正雄好歹也是到过几次汉帝国的人,率先站了起来,拱手一礼,礼节倒是周正,用有些怪异的腔调道:“这位公子,我们乃是倭国使臣,远离故乡,到这繁华之地顿时思乡心切,所以忍不住高歌一曲,可是打扰到公子安歇了?”
说着,本正雄端着一个黑漆漆的杯子朝沈云走了过来,道:“本正雄在此跟公子道歉,既然相逢就是缘,来,请饮此杯!”说着一个标准的九十度鞠躬,非常虔诚的模样。
沈云却厌恶地看了他们一眼,不接杯子道:“少他妈套近乎,我只问,这歌是谁教给你们的?”
本正雄面露不愉,稍稍抬头,偷眼看见那个让他不寒而栗的三角眼男人正似笑非笑地站在柜台前,并没有靠近,顿时放下心道:“哦,这是下国小王教导子民习唱的曲目。粗野小调,可还入得公子尊耳吗?”
沈云问道:“倭奴国王叫什么?”
此话一出,顿时让这些倭奴都喧然大哗起来。
倭国虽然被汉人蔑称为倭奴,但在人前,汉人还是要叫一声倭人的,再说,倭国国王即使是属国,也没有让一个汉人百姓直问名讳的道理吧?
这些倭奴能够到大汉来朝贡,自然都是晓得汉语的,听懂了沈云的话都跳了起来,满脸激愤地看着沈云。
沈云却蔑然扫了他们一眼,道:“怎么?我问不得么?”
这时,那个中岛裕郑忽然抱着一个包裹往沈云脚下一摔,沈云一惊,顿时跳开喝道:“你们干什么?”
中岛裕郑冷笑道:“这位公子,你打碎了我王进贡给贵国皇帝的贡品,这可如何是好?”
沈云恍然,既而冷笑:“我打碎了你们的贡品?”他瞅了瞅地上用花格布包着的包裹,道:“这贡品值多少钱呢?”
本正雄松了一口气。似乎是回到了熟悉的敲诈套路上来,他的心也放松了许多,假意呵斥了无礼的中岛裕郑,拱手对沈云道:“呵呵,这位公子,这件贡品乃是我王悉心挑选的最珍贵贡品,价值两千金!当然,我们都看见了,公子也是无心之失,这样吧,既然相逢有缘,公子赔偿一千八百金就好了!剩下的我等自行贴上!”
本正雄脸上带着笑,但心里却恨恨地想,妈的,本来想敲诈你一两百金币就好了,可你竟然敢对我王不敬,非让你出次大血不可!
沈云被本正雄那无耻的嘴脸给逗笑了,笑的前俯后仰,就差鼓手相和。
就在本正雄莫名其妙的时候,沈云忽然一个箭步上前,劈手将地上的包裹抢了过来,双手一摊,包裹中的几个破碗烂罐就稀里哗啦地掉在了地上。
“哼,几个破瓦罐就要我两千金币?你们这些**不会是穷疯了吧?”沈云冷笑连连,又用脚踢了几下那几个破瓦罐,道,“还有,你们这些狗奴才也真是大胆,竟然拿这几件东西来进贡给皇帝陛下,哼哼,莫不是当大汉皇帝是向你们乞讨的乞丐吗?”
“大,大胆!”本正雄气的胡子都翘了起来。他没想到有人打破了贡品竟然还敢抢走,还说出这种话。把皇帝比成乞丐,这可是连他们倭王都不敢说的话啊。
“大你妈逼!”沈云实在受够了这个本正雄的无耻嘴脸,上前就是一脚踹在了本正雄的胸口,顿时将他踹成了四角蛤蟆。
中岛裕郑顿时大怒,尖叫一声:“八嘎!”已经和着其他倭奴冲向沈云。
就在这时,一大群人突然从后院冲了出来,当先一人须发皆张,手握大棒冲进了倭奴群中,横劈竖扫,将这些倭奴打的东倒西歪,然后挡在沈云身前,怒声狂喝:“谁敢动我们世子一根寒毛,老子今天就打死他!”
正是忠心事主的沈武!
跟着沈武出来的还有沈家家丁,更有侯阚、章暨、欧阳复等人,时迁已经轻灵地跳到了那帮倭奴的后面,牙签叼在嘴里,冲这些倭奴嘿嘿冷笑。甚至连石老三都在昆仑奴的搀扶下走了出来,手里捏着一把银针,尖声道:“哪个动我家世子???”
“世,世子?”最先倒地的本正雄惊讶地张着嘴,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中岛裕郑是第一个冲上去的,但被沈云一个披挂拳就砸倒在地,倒是没有挨到那个凛凛汉子的棍棒,可听见所有人对这个年轻人的称呼,他倒是宁愿自己挨了这几下棍棒。他深知在大汉帝国能够被称为“世子”的定是某个世袭贵族的继承人,不管是哪个世袭贵族,那都不是他们这些倭奴能够惹得起的!
夜路走多了终究要见鬼。这些倭奴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敲竹杠敲到了渤海侯世子头上!
宫三这时才幽幽地走过来,在沈云身边站定道:“世子,这些倭奴还不值得你发火,干脆把他们都丢到黄河里喂鱼吧!顺便把那些所谓贡品都丢进去,省的送进宫让陛下生气!”
平平淡淡的语气里带着的森寒杀气让倒在地上的中岛裕郑一个机灵,他飞快地从地上爬起来,大声道:“我家主人乃是倭国内阁太常寺卿,是这次朝贡的甲级使臣,你们,你们不能杀我们!”
说着还从怀里掏出一个黑糊糊的官印,想要证明自己等人的身份。可没等递出去,本正雄已经跳起来劈手夺过,然后就在众人的戒备中噗通一声跪在了沈云面前,惊惶万分地道:“本正雄见过渤海侯世子,万请世子恕罪!”
“嗯?”沈云奇道:“你怎么知道我是渤海侯世子?”
本正雄惊惧地看了一眼怒视自己的沈武,讷讷道:“前,前些年,小人去过渤海郡,是这位武大人陪着侯爷从小人身边经过……”
经他这么一说,沈武也顿时想起,转头对沈云道:“不错,汉元996年,倭国有商队来渤海郡贸易时与罗马商队起了纠纷,我跟侯爷去处理过。不过,哼,这些倭奴欺软怕硬,得寸进尺,实在可恶至极!”
沈云忽然笑吟吟地看着本正雄,还有在墙角已经瑟瑟发抖的女人,道:“本正雄是吧?”
“是,小人在!”本正雄赶紧回答。
“你们这次进贡的贡品是什么?别告诉我是那些破瓦罐,不然我很乐意看见你们在黄河里游泳的样子!”
本正雄还有些犹豫,但听了沈云最后一句话,赶紧从怀里掏出一份绢帛递给沈云道:“是,是这个。还有我国三名绝色美女!”
“绝色?”沈云拿过绢帛的手停顿了一下,然后又望向那三个盖着黑纱的女子,不由好奇心起。
说到日本,谁又会忽略av?说到av,谁又会不知道武藤兰、饭岛爱、波多野结衣呢?说到这些,日本国王说的绝色美女又该是怎样的?
想到自己在现代看过的那些av片,沈云不禁心痒难耐,也不管这三个女人是要送给皇帝的---事实上这些女人估计皇帝连看都不会看一眼---径直走了过去,一把扯掉了三个女人的黑纱……
我靠!
沈云吃惊的倒退了一步。
不是因为这些女人太漂亮,相反,而是太他妈丑了!个子矮小就不说了,皮肤还黑不溜秋,眼睛倒是蛮大,可鼻子却是跟旺仔小馒头一样,整个一贴饼子脸……
“这他妈也叫绝色?”沈云气的双脸通红,咆哮出声,差点将手里的绢帛都丢到一边,指着本正雄狂骂:“你们他妈是不是都营养不良、发育不全、四肢变异啊,连他妈眼光也扭曲的跟深海乌贼似的,这也能叫绝色?雒阳城簋街那些散发着狐臭的哈里发女人都比你们的强!他妈的,差点害老子长针眼……”
独具一格的骂词让侯阚、时迁等人都哈哈大笑起来。掌柜和堂倌倒是想忍住,可憋了半天差点把肺憋坏,最后也只能窝在柜台里哧哧低笑。
本正雄尴尬地陪着笑,却不敢反驳。中岛裕郑倒是满脸涨红,气的不轻,可看见凛然的沈武,还有周围高大的汉人,他只好低下头去,心里已经将沈云骂了十万八千遍。
沈云骂了一通,气才消了一小半,赶紧躲开这三个贴饼子女,扯开绢帛看了起来。
这是一份纳土归流的奏折。是倭国国王呈递给大汉皇帝的。内容是倭国国王想将还在倭国领土范围的本州岛东部六百里土地送给大汉皇帝,希望皇帝以这六百里土地作为一个交流窗口,派遣流官管理。倭国也派遣学员进入大汉帝国求学,同时希望取消边境戒严,允许倭国子民进入四国、长岛、屏东、涉水四地自由贸易!
前面说过,汉帝国对东南周边五个附属国中最严厉的就是倭国。帝国要求他们朝贡,但是不允许倭奴进入帝国任何一所学校求学,更不允许他们进入四国、长岛、屏东、涉水。经商规模也极大的限制,倭国商船只能到渤海郡一地贸易,其他地方禁止通商。这是汉圣祖皇帝的遗诏,帝国五百年来也遵照执行。
普天之下也只有沈云明白圣祖皇帝到底在担心什么。可如今这个倭国国王似乎想用以退为进的方法打破这个局面。
不费一兵一卒就能开疆拓土六百里,这绝对是任何一个没有见过倭奴凶残一面的皇帝所难以抵挡的诱惑!
沈云甚至都能想到这份奏折递到朝堂之后那些朝臣是什么反应。这个倭国国王的战略眼光实在高的吓人,连起那首《君之代》,沈云心里的疑惑就像荡漾的湖水一样圈圈密密……
合起奏折,沈云看着本正雄问:“你们国王到底叫什么?”
本正雄恭谨地回答:“下国小王无姓,讳明治!之前世子所问的歌曲也是我王教给我等的。歌曲名叫《君之代》!这次小人出使大汉,我王还希望向大汉皇帝陛下求赐一个新的国名!”
“什么国名?”
“日本!”
靠!!!!!
沈云的震惊已经无以加复。
【第五十章 大命世,双穿时代】
若问一个稍微懂点中国近代史的人,“明治”代表了什么,他都会很快告诉你,“明治”代表了日本最强盛时代的开端,同时也是中国百年屈辱的起点。(.)
是的,明治不是名字,而是日本一个时代的称呼。
正是在日本的明治时代,中国遭到了近代史中最惨重的打击---“甲午战争”失败,赔款两万万两白银。大清帝国在毁掉自己国民仅存的自尊自信的同时,也亲手将隔海的这个岛国捧上从未有过的顶端。
也是在明治时代,日本开始摆脱被殖民命运,日俄战争和吞并朝鲜,让日本走上了列强的强者席。可以说,明治时代是日本人最津津乐道的历史时期之一。因为这个时代对于日本人来说,象征着“变革”“强盛”“无敌”,以及最最关键的---“征服支那”!
这段历史在被日本人津津乐道的同时,却是全体炎黄子孙最难以坦然面对的历史黑暗时期。之后的南京大屠杀其实也是这个时代的遗留后果之一。任何炎黄子孙在提及这段历史的时候,哪怕再心如止水的人,心里也会隐隐作痛吧?
总之沈云现在就是这样。
“明治”“日本”“君之代”……
这三个词出现的时候,沈云就忽然明白了一些东西。
“哼哼,很好。之前我还不知道老天为什么要让我穿越过来,现在我明白了,原来我的对手是你,叫明治的穿越者……”
沈云心底不住冷笑。
此刻他就在自己的房里,面前是摊开的纸笔,沈云略略思索一番,便立即提笔写道。
“……斯有倭奴者,狼子野心也。其情难叙,其心可诛。其民众吟唱之国歌,歌词之意竟为‘吾皇盛世兮,千秋万代;沙砾成岩兮,遍生青苔;长治久安兮,国富民泰’!试问当今天下,除帝国天子之外,何人能再称皇?仅此一条便可窥得彼奴王之野心!诚然,此时之倭不堪一击,然其族性情坚韧,极善学习,且忘恩负义,不知感恩之心以固,独以强弱之势移步,若不早防,他日必为我大汉民族之祸根也!
云不才,万恳陛下不让其以退为进之计得逞,若陛下肯允云三千铁甲,莫说六百里倭国土地,即便是六千里罗马疆土,云也为陛下取来!”
这是沈云写给皇帝的奏折。本正雄要交给皇帝的那份奏折沈云当然不敢私自收起来,但为了不让这些倭奴的奸计得逞,沈云赶紧又写了一封信交给宫三,同时还写了另一封信给胡公殿下,将此事和倭奴的狼子野心一一说明,希望得到胡公殿下的支持。
忙完这些,天边已经泛起鱼肚白。
本正雄这帮倭奴沈云并没有太过刁难,只是略作惩处就放过了他们---所有人一起背着一块大匾去帝都,匾上四个大字“东亚病夫”!
当然,沈云还是从本正雄嘴里得到了许多有用消息才放他走的。用土地最为贡品,还真是倭国五百年来第一次。之前他们朝贡使送上的贡品也的确珍贵无比,比如大洋鲸鱼的肉,深海的夜明珠,赤红珊瑚等等……这些贡品他们这次却没有带,而是带着这份绢布,难怪有那么多时间来敲诈他人呢。
在接下来的路程中,沈云着重开始了解倭国。幸好这点和沈武都知道一些,再加上本正雄对沈云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所以让沈云在抵达蓬莱之前便对这个千年之后华夏民族的死敌有了系统的认识。
帝国有史记载的第一任倭国国王叫卑弥呼。事实上卑弥呼是不是真名,连帝国的史官也很难确定。他们也是根据音译的。据了解的野史说,当年卑弥呼派使者进帝都向圣祖陛下朝贡时,因为卑弥呼使用了“日出处天子敬日落处天子”这样的抬头称呼,这才让圣祖陛下龙颜大怒,兴兵讨伐的。如果这点确实,那圣祖皇帝的确比隋文帝要暴躁的多了!
不过沈云知道,这个说法应该是圣祖皇帝故意找的理由罢了。最靠谱的推测,便是圣祖皇帝之前一直忙于稳定国内和开疆拓土,一时间还真忘了这个东邻岛国,等卑弥呼进贡,他才想起来这个华夏最大的隐患,所以干脆乘自己还没有去世,一鼓作气先灭了他再说。
卑弥呼被灭之后,倭国领土缩小了三分之二,继任的耶和马采用俯首称臣的策略,让帝国放他一马。当时的帝国皇帝忙着对西域进军,也就没有再过分为难这个已经“臣服”的倭国。之后倭国就一直处于帝国的严厉封锁之下,底层民众生活困苦自不必说,在北海道那种苦寒之地,怕是生育率也不高。而倭国真正开始有所发展,是在百年前的倭国音速?王在位的时候。那时候帝国对倭国的封锁已经没有那么严格,并且允许倭国开始与帝国渤海郡有所通商,倭国开始分化出阶级,贵族和平民开始有所区别。而且国内照搬帝国制度,有国王、内阁、三省六部,他们还仿照帝**制,建立了三支军队,两支陆军军团,一支水师。
当然,受限于国力,他们三支军团加起来只有六千多人,在帝**队面前简直如孩童般无力。
沈武说,这一任明治国王是五年前继位的,继位之后着实做了好几件大事。第一件便是改民族称谓,不再以倭为族名,而是以大和名之。第二件是改身份制度,将国民分为皇族、华族、士族和平民。第三件是改内阁制度,之前的倭国内阁是仿照帝国,由国王任命内阁首辅,但倭国现在的内阁是由华族、士族、平民三个等级的人自行选出,首辅叫首相。这点由于倭国国小民寡,执行起来倒不是很困难。第四件是加大通商力度。由于帝国只允许渤海郡一地跟倭国贸易,所以倭国明治国王甫一继任便派遣使者从陆路向罗马进发,企图与罗马人建立陆上贸易商道。
“倭国这么多动作,难道帝国内阁就没有人警觉吗?”沈云不满地问道。
沈武的回答非常经典:“为什么要警觉?就靠倭国那几十万倭奴即使跟罗马人能够保持贸易关系又怎样?”
沈云愕然。
这个时代没有人会去觉得倭奴会对帝国有什么危害。事实上也是,倭国如今全国人口不过五十万,军队只有六千人,就算把他们的青壮集中起来估计也不超过十万人,这样的国家还有什么可怕的?
如果没有那个明治国王的话,照这个发展速度下去,倭奴至少再需要一千年才可能对大汉形成威胁。可如今……
“倭奴绝不能再留!这个时代有一个穿越者就足够了!而且,这个明治好像也真有两把刷子,万一让他在日本发展起来,那对此时的大汉绝对是场灾难!”沈云捏紧拳头,暗暗道。
“到蓬莱了!”侯阚忽然大声地喊。
听得出来,侯阚非常兴奋。出了蓬莱便是大海,侯阚这个大海盗,已经快十年没见到大海了,如今即便只是闻到大海的味道而已,便已经兴奋到快要失控。
沈云失笑,对沈武和等人道:“先这样吧,在蓬莱休整一夜,明日出发回渤海。”
“是,世子!”两人同时躬身退下。
望着蓬莱港忙碌的场景,沈云默默说:“这是个大命世,双穿的时代吗?难道我的对手又是对面那个小岛国的穿越者?哼,如果真的是,那这个对手也实在太弱了点。不需要帝国出手,单单是我渤海侯世子就能捏死这只蚂蚁!”
沈云已经打定主意,不论如何,他必须掌握渤海郡大权,因为倭国只能和渤海郡一地贸易,到时候掐住他们的咽喉,憋死他们!哼,有机会倒应该会会那个明治国王……就是不知道渤海侯世子的传召够不够分量,这个明治国王会不会来亲自从倭国跑来见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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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感冒了,很难受。今天先这么多吧!
【第五十一章 海盗船,倭寇进犯】
蓬莱是乐浪郡最大的海港城市。跟其他大汉帝国的商城一样,这里富有而又喧闹。全城共有居民十八万户,近两百万常住人口。比起乐浪郡的首府临淄来说也不遑多让。
应该说海运业的发展才造就了蓬莱港的繁荣。不过与沈云印象中青岛、大连等才是海港不同,木制大船吃水线浅的原因就足以让蓬莱登上乐浪最大海港的宝座。
据沈武说,整个帝国最大的海港有六个,分别是星落港、越州港、广州港、基隆港、宁波港和渤海港。蓬莱在它们之中只能算是中等罢了。
望着眼前千帆竞渡,几乎把港口都遮蔽起来的雄伟画卷,沈云深深沉醉在大汉帝国无比强盛的盛世情怀里。
他们的官船是胡公殿下从帝都开出来的。高十八丈,长十九丈,这已经是沈云所见过的最大船只,可到了蓬莱港,看见那些动辄以百丈计的海运大船,沈云才深感井底之蛙的痛苦。
他们所乘坐的只是河运大船,如今要出海,自然要寻觅更加结实坚固的海运船只。幸好这些事情根本不用沈云去操心,沈武已经驾轻就熟地去安排了---在蓬莱港也有沈家的产业,正好有一艘商船已经满载了货物,准备回渤海郡,于是沈云等人也没有下船,直接登上了这艘名为“出云号”的商船,直抵离岛。
汉元千年七月一日,沈云带着渤海侯的棺椁从蓬莱港出发,随员五十六人。云号商船高三十六丈,长二十七丈,远看像一只大海螺。这是一艘近海航船,靠风帆的力量前进,底舱还有人工的划桨,不过现在七月,天高气爽,风向正北,所以还用不着。
船长是渤海平壤县人氏,叫洪科,粗手大脚只披着一件薄薄的绸衣,卷起袖管和裤腿,露出的肌肤有种海边人特有的酱紫色,脸上胡茬很密,但却没有长须。渤海侯世子坐他的船扶灵还乡,虽然是丧事,但洪科还是感觉非常荣幸,船甫一驶出蓬莱港,便来到沈云居住的舱房里问安。不过却发现沈云已经到了甲板上看海景,于是也跟了过来。
“洪科见过世子!”
“呵呵,老洪不必拘礼。是我打扰了你做生意才是!”沈云在沈武的陪同下,正在甲板上望着一望无际的大海出神,此刻看见洪科行礼,忙也回了一礼。
洪科见世子也给他回礼,颇有些局促地道:“不打扰不打扰,出云号本就是侯爷家的商船,这次拉满了货物,本就是要回渤海郡的……上次侯爷进京谒圣,坐的也是小人的船呢!只是,唉,天妒英才……”
这个时代的汉人都受过些教育,所以说起话来也颇有水准。
沈云穿着孝服,脸上闪过一丝悲戚,但很快镇定下来说:“洪船长,咱们几时才能到的离岛?你们可是在离岛卸货么?”
洪科赶紧回道:“按照风向,如果没有大风大浪的话,五天左右就能到离岛。船上都是些生丝和茶叶,还有一点鄢家的布匹,都是销往扶桑州的,所以我们会在渤海港下锚卸货。”
洪科解释的很清楚,沈云点点头,看他这么拘谨,又随意地问:“我们船上有多少人啊?”
“回世子,出云号固定船员有八十六人,再加上二十几个镖师,有上百号人吧!”
“镖师?”沈云意外地问。
沈武在旁解释道:“这几年海上不太平,常有倭寇出没,所以现在只要押送货物,我们都会聘请几位镖师随行。”
倭寇?那不就是倭奴吗?
沈云蹙眉道:“帝国不管吗?咱们船上可有武器?”
洪科道:“帝国已经派了水师在围剿这些倭寇了,但这些倭寇大都是从倭国过来的,不是流亡在这附近海岛上的海盗,一旦有大批战舰驶近便逃回本国,又或者装作是出海捕鱼的渔民,所以很是难抓。出云号是商船,不能安装强弩和弩炮。长枪大刀倒是有几件,不过都算不上精良,还是那些镖师手上的弓刀更有威力些!”
洪科说起倭寇也是恨的咬牙切齿,但似乎并没有太多的悲愤在里面。这个时代的倭寇,还远远没有明朝时期的倭寇那么嚣张。整个日本列岛都是缺铁矿的,所以这些倭寇的武器也都是从帝国购买的粗制品,算不得精良。洪科虽然恨,但对于他们还不是那么上心。一般来说,只要船上有二三十个镖师,那差不多安全就有了保障。因为倭寇所能出动的海盗船绝对比普通的商船要小很多,而且人数大都也在百十人左右。
说起那些镖师,大都是从蛟龙军团退役的军人,寻常倭寇见到他们的旗帜都要掉头就跑。更何况,这艘出云号可是渤海侯家的船,哪个倭寇敢得罪倭国的财神爷呢?
洪科说轻松,但沈云却有些愤怒。沈武看得出沈云在气什么,便附耳道:“其实这件事侯爷已经上报过朝廷,但朝廷除了加大打击力度,别的也做不了。除非一鼓作气把整个倭国灭了,否则也没有别的办法能够根治。”
沈云暗暗点了点头,也不再说话,看了一会儿海景却又无法让心情平静,只好回房休息。
舱房里,沈云在船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倒不是因为晕船,虽然这船上颠簸的厉害,可也许是之前的沈云坐惯了的关系,此时也没有什么不适。沈云所思所想,无非就是那个叫“明治”的家伙。这家伙不但将现代日本的内阁首相制度搞了出来,还想出以领土换进步的法子,如果说这些倭寇背后没有他的影子,沈云打死也是不信的。
如果放任他再这么下去,没准还真会让他哪天咸鱼翻身呢!
但是又有什么法子让这个明治国王知难而退呢?不,他肯定是个穿越者,穿越者怎么可能知难而退?一旦让他得知自己也是穿越者,没准还会有所警惕,所以必须一鼓作气将这个隐患摘除掉。但又有什么办法能够将倭国一举铲除?除非是……
沈云眼前一亮。想要灭掉倭奴,单靠沈云一己之力显然是不行的,必须借助国家的力量。以如今帝国的国力,想要灭掉倭奴易如反掌,但是有什么办法让国家力量介入其中?必须要有一个能让帝国对倭国宣战的理由,但这个理由是什么为好呢?就凭《君之代》里面的歌词吗?恐怕不行。户部缺钱,皇帝现在最不想的就是战争,为了避免将战事扩大,他连罗马人都能忍,怎么会忍不了倭国这个从现在看来还是“外表谦恭”的属国呢!但如果动用羽林暗卫的话……
沈云兴奋地捏住了怀里的墨玉牌。用羽林暗卫去寻找倭国野心难伏的证据,一定能找到足以打动皇帝宣战的理由。
还有倭寇,哼,自以为漂流在海上,帝国水师就拿他们没办法了吗?老子就用个以寇制寇,我倒要看看是倭寇厉害,还是咱们大汉土生土长的海盗厉害。(.好看的小说)
想到就做,沈云立即铺开纸笔又给胡公殿下写了一封信,交给宫三之后就把侯阚叫进来,细细对他分说了半天。
侯阚听的一愣一愣,大眼睛里满是疑惑:“世子,你是让我再当海盗?”
沈云笑道:“不错。不过你这个海盗不是抢劫汉人商船,而是倭奴的。必要的时候,我希望你还能到倭国境内去,杀人放火、**掳掠我都不管,只有一条,必须让倭国不得安宁。”
侯阚犹豫地说:“做这些倒是我的拿手事,但如果帝国水师围剿怎么办?”
“放心,我会对胡公殿下明说的。实在不行,你可以带人到渤海郡躲藏,我一定会妥善安排你们的!”
侯阚道:“世子,如果我真的再做海盗,你又窝藏我等,那可是大罪,刑部就算顾及渤海侯的面子也无法从轻判罪……世子,你可想好了?”
沈云坚定地点点头:“不错。我已经决定了。老侯,也许你现在不明白,但终有一日你会知道,我这个决定是对的。对付倭奴,绝不能心慈手软,一定要斩尽杀绝。恨只恨圣祖陛下未能千秋万代,否则照他老人家的意思,肯定是要将倭奴斩草除根的!”
侯阚再无顾忌,站起身道:“既然世子都能舍了这富贵荣华不要,俺侯阚粗人一个,又有什么好再顾忌的?!说干就干,不过这一切得等回了渤海郡……不满世子说,当年被帝国水师围剿,我手底下还有是一些兄弟逃出去了的,就在渤海郡居住,到时候登高一呼,他们肯定响应。就是这起步的费用……”
“这点你别担心,我会先给你一百万金币,打造几条性能好的海盗船。从倭国打劫来的货物我跟你四六分账,我四你六!”
侯阚兴奋的直搓手,嘿嘿大笑。
接下来,两人就具体的细节和一些联络方式仔细研究了一番,这才各自回房睡了。
第二天天一亮,沈云洗漱完毕出舱门时,就见宫三已经站在门口等候,手里拿着两张纸条,对他道:“世子,陛下和殿下都有消息传回来了!”
“嗯?”沈云望了望四周,整个大海上风平浪静,连只鸟儿都没有。这个宫三是怎么接到消息的?难道这个时代已经有了卫星电话吗?
疑惑归疑惑,沈云还是接过两张纸条看了起来。第一张是皇帝的回复,只有寥寥几个字:“卿所奏已知,朕自有思量”下面是皇帝落宝。纸张有些旧,边角还有卷过的褶皱痕迹。也不知道宫三是怎么搞成这样的。
胡公殿下的纸条字就比较多了,不过都不是什么好话,大意就是骂沈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让他专心回渤海郡把家族的那些长者搞定,不要惹是生非胡思乱想,倭国如何不需要他去理会。不过对沈云想要调用侯阚的事,胡公殿下没说。看来这封回信是对沈云上次回信的答复,昨天让宫三转交的信笺他还没有收到。
按照日程,胡公殿下一行应该堪堪踏入渔阳境内才是,但怎么就这么快回复了呢?沈云真的很想问问宫三是用什么法子联络的,但看宫三阴冷的三角眼,和笑比哭难看的面容,还是忍住了没问。
这时,洪科亲自送来早餐,就是简单的一碗清水和几个馍馍。
沈云道:“洪船长不需要如此客气,让别人来就可以了!”
洪科憨厚地笑道:“没事,能为世子效劳是我的荣幸!”
从这点看,渤海侯在渤海郡还是颇得人心的。但为什么那个对渤海侯不利的谣言会到处流传呢?
沈云正要说话,忽然从顶部桅杆上的?望台传来刺耳的金鸣声,?望台上的一个船员尖声大叫:“有倭寇!准备御敌!”
洪科的笑容猛收,将早餐往沈云身边的宫三手上一递,抱了抱拳就赶紧向驾驶舱跑。
沈云也是一怔,顾不上宫三,跟着洪科来到驾驶舱。
出云号的驾驶舱就是前甲板上的一个木屋,屋里有操控方向的船舵,还有四五个神色紧张的船员。这里是出云号除了?望台以外视野最开阔的地方。站在这里,沈云凝目望去,只见海平面上出现了几个小小的黑点,还不甚明了。
这时,之前?望台上尖叫的船员跑了下来,冲进驾驶舱里对洪科道:“船长,是倭寇的船只!有四艘,都是千石规模的战船!”
石(dan),不但是大汉帝国的重量单位,也被用来形容船只的吨位。以一艘船能够装载多少东西来衡量。按照划分,出云号是四千石商船,而帝国最大的战舰“大汉号”则有十万石之巨。
沈云注意到洪科的脸色有些凝肃。虽然出云号有四千石,不论是体积还是人员都肯定比一艘千石船要厉害的多。但战船跟商船是不能比拟的。弩炮、投石车、火龙等等远距离武器是船只是否为战船的衡量标准。一旦被称之为战船,那这些东西肯定是必备的。一艘千石战船就足以让一万两千石的商船沉没,更别说现在有四艘了!
沈云使劲看了半天,那四个黑点似乎就没动过。但这是视觉效应,沈云知道,那四艘倭寇战船正在飞速超这里赶来。至于那些?望员为什么能够这么快分辨出船只的归属和大小,除了对船只的熟悉外,他过人的眼力也是不可缺少的。
洪科已经冷静地下达了一连串的命令:“把所有帆都升起来,让大副以下的所有船员下到机轮舱,准备加速。”
“通知护镖师,让他们立即到甲板候命。我们的船员也配上武器,准备接舷战!”
“立刻点起狼烟,让附近的船只火速向我们靠拢,人多力量大,这些倭奴未必敢来!还有,仔细观察周围有没有我们帝国水师的巡逻船,有的话就大妙了!”
“准备好逃生船,一旦不敌,先让世子他们坐船逃走。”
……
从这一连串的命令来看,洪科的确算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船长。船员们也在快速精密的行动。不多时,出云号的速度已经提升起来,十张巨帆鼓足了风力,开始向前冲。
沈云本想问为什么不朝相反的方向跑,后来发现是风向的原因。风是朝倭寇所来方向的,如果掉头就等于是逆风,依靠底舱的人力划桨,速度根本快不起来。而一般来说,能够做海盗的船只,速度都不会很慢,特别是这种千石战船,他们的速度也就比小型巡逻船慢点有限。
甲板上很快聚起了二十几个头包青巾,一身短打紧身装扮的汉子,他们身上那种干练的气息让所有人都有些心安。
沈云看在驾驶室里帮不上什么忙,便跟洪科告辞出来,到了甲板上。洪科认为刀剑无眼,希望他在舱房里等候,可沈云却不太乐意,他说:“洪船长你指挥妥当就行,我沈云还真想见识见识这帮倭奴到底有什么能耐!”
甲板上除了已经严正以待的镖师,侯阚和昆仑奴都站在那里,沈武则带着一帮沈家家丁,正积极地帮着那些船员解索挂帆,收拾甲板上的不需要物品。
看见沈云到了甲板,沈武赶紧过来道:“世子,这里危险,还是先回舱房吧!?”
沈云没有回答,而是四处看了看道:“时迁他们呢?”
“时迁、章暨还有欧阳复因为晕船,正在舱房里休息呢,石老三眼睛不便,我也让他躲在房中暂时别出来……”沈武焦急地说,“世子,还是先回舱房吧?!”
沈云笑道:“武叔,别紧张。我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的,只是我堂堂渤海侯世子,若是连倭寇都没看见就躲了起来,那岂不是会让人笑掉大牙?这点胆色都没有,怎么让家族那些长者满意?”
沈武看他坚持,便跺脚叹息一声,手持一把开山砍刀死死地跟着他身边。
说话间,迎面而来的倭寇船只已经大了一圈,隐隐如龟的船体已经慢慢显露出来了。
侯阚正站在甲板前的护栏上,眺目远望,沈云走过来问道:“老侯,这仗有危险吗?”
沈武在一旁不断给侯阚打眼色,目的是希望侯阚把危险说大几分,好让沈云回到舱房去。
侯阚指了指前方,严肃地说:“不好弄啊世子,那四艘倭船叫平底龟船,航速奇快,而且船身结实,是倭奴特有的战船。即使用帝国水师最强大的战船也必须三四炮直接命中才能将那层龟壳打碎。一般如果遇上这种倭船,帝国都是直接靠上去接舷作战的!但现在我们人手不够啊,这种平底龟船每艘至少有百十人,四艘就有四五百人,我们出云号一共才百十号人,若是接舷战实在太过凶险!”
沈云问:“既然这种平底龟船如此好?我们为什么不造?难道它就没有弱点吗?”
侯阚道:“这种平底龟船的船身是用铁杉木造的,这种铁杉木只有倭国北海道、帝国渤海郡才有,原料极其不易。而且这种船不能远航,帝国水师也造了几艘,不过都在越州港做巡逻使用。它们也有弱点,那就是船底。他们的船身极重,想要在海上漂浮,吃水就不能太深,是以船底是极浅的。若在平时,只需几个水鬼潜下水去,在它们底下凿开几个口子,他们就是再坚固也不顶用,可是这里……”侯阚望了望周围,蹙眉道:“我们本来人手就不足,若是下的水去有什么闪失,不但不能制敌,怕是自己也是要被制住了!”
侯阚的话很中肯。而且指出,倭奴旨在抢劫,所以只要不遇到太激烈的抵抗,应该不会想要打沉出云号,但是跳帮接舷战想必是在所难免了。
沈云纠结地望着越来越近的倭船,心下有些茫然。倭船越来越近,陡然出现在沈云眼前的龟船让他不禁勃然大怒---妈的,每艘龟船的船头竟然挂着日本经典的月经膏药旗!!!
【第五十二章 接舷战,世子神威】
“挂旗!!!”
一声长啸在出云号上空回荡。
在倭船还在大致十里外时,镖师队伍里一个卷袖袒胸的壮汉高声咆哮起来。
“升旗咯!”身边的镖师也跟着大声呼喊起来。
只见一面蓝底红图的大纛缓缓在出云号上升起,旗上是一副猛龙汲水的画像,在海风吹拂下,那条龙仿佛活了过来!
看见旗帜升起,那些镖师更加兴奋地大叫,分列在三排,中间一排已经抽出战刀,左右两排则弯弓搭箭,做好战前准备。
侯阚见沈云不解,便解释道:“这面猛龙汲水旗是所有镖局通用的旗帜,跟帝国水师蛟龙军团的旗帜颇像,不过蛟龙军团的大纛有花穗,他们的没有,而且猛龙汲水旗上会有镖局的名称,唔,四海镖局?嗯,听说过,是东海一带比较有实力的镖局呢!”
“那帝国水师不干涉吗?”沈云问。
“这些海上镖师大都是从蛟龙军团中退役的军人,所以很早以前帝国便同意他们悬挂这面旗帜,以壮胆色!至于见敌挂旗,乃是海战的规矩,有‘直挂云帆济沧海’之意,也有告诉对手,这艘船由谁在保卫!
四海镖局交游广阔,每年都会有各大小海盗的程仪奉上,他们把面子做足了,我们自然也要给面儿,这是规矩。以前的时候,这面四海镖局的旗帜挂出来,普通的海盗都不敢招惹!”
侯阚的笑容里带着一丝难以察觉的戏谑。看来他之前干海盗的时候就没有怎么讲过这条规矩。
方才那个长声咆哮的镖师望见沈云这边还在窃窃私语,已经忍不住大声道:“那位公子,你们是战还是闪?若是战就让你的人赶紧按照队型站好,若是闪就赶紧回舱里躲起来。等会儿打起来老子可没工夫照顾你们!”
沈云是渤海侯世子,并且搭坐出云号回渤海的消息还算是小保密的事,洪科自然也不可能到处去说。所以这四海镖局的镖师并不知道沈云的身份。
沈武大怒,正要回嘴几句却被沈云制止:“大敌当前不要意气用事,让我们的人听从那个镖师的指挥,摆好队形,准备应战。”
沈武重重点了点头,赶紧带着手下几十个家丁学着他们的模样,守护在前甲板的右侧。
此时,倭船更加近了。那面似乎目空一切的月经期已经赫赫在目,在海风的吹拂下散发着一股让人作呕的臭味。船上那些衣衫褴褛,干瘦如柴,但是嗜血凶悍的倭寇都站在了甲板上,许多倭寇手里甩着飞爪,正对这艘急速靠近的大船跃跃欲试。
侯阚赶紧拉上沈云往驾驶室跑,沈云却甩开了他的手,侯阚冲昆仑奴一使眼色,昆仑奴拦腰抱起沈云,三步并作两步冲向驾驶舱。
“放开,放开老子!”
沈云挣扎着要下来,忽然听见驾驶舱方向传来洪科嘶声的咆哮:“准备撞击,抓紧了!咱们冲过去啊!”
话刚说完不到一会儿,沈云就感觉船身重重的撞到了什么,整艘船都剧烈的摇晃了一下,船体发生了很大规模的侧移,浪花一下打了起来,溅起十几米高。甲板上严正以待的诸人早就有所预料,反倒是抱着沈云跑的昆仑奴因为听不见,所以压根没有防备,这下撞击让他猛地向右倒去,沈云却在这一刻被昆仑奴侧倒的巨力给甩到了半空,浪花席卷,打湿了沈云的全身。
就在冰冷海水触及身体的一刹那,沈云浑身打了个冷战,没等他从冷战中清醒过来,整个后背又重重撞在栏杆上。
“咚”
变故迭起,让沈云根本措不及防,剧痛之下他还能保持清醒,手死死抓住栏杆不放,整个人一下挂在了出云号前甲板右侧的船舷之外!
“世子!”
侯阚大惊失色,沈武也吃了一惊,也顾不得队形不队形了,所有沈家家丁抛掉手里的武器,一起朝沈云这里抢了过来!
就在这时,巨大的出云号已经撞开了迎面开来的倭船前船头,甲板上木屑四溅,倭船上响起更大规模的声浪,简直要将这次交锋推向最**一般……
撞开横亘在前的两艘龟船,龟船像被分流一样,贴着出云号向两侧滑行,船体与船体剧烈摩擦,发出刺耳的让人心悸的“嘎吱”声。
沈云正挂在船体外呢,那摩擦着出云号船体过来的龟船转瞬便到了沈云眼前,眼看他就要被活活碾死在两船结合部时,昆仑奴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气力,一下跳起来,大腿用力一蹬,整个人如出膛的炮弹一样撞向了沈云手抓的那根栏杆!整个硬木制作的栏杆竟当不住他这一记猛撞,“喀嚓”一声便碎裂开来,昆仑奴和沈云顿时抱团掉向了大海……
“世子!!!”侯阚大叫一声,与沈武一前一后扑到,却看见沈云和昆仑奴竟然没有掉进海里,而是砸在了与出云号相撞的龟船甲板上!而在他们身下,竟然还有几个呻吟出声,已经被砸的气息奄奄的倭寇……
世子掉贼窝里了?!
沈武和侯阚顿时傻了眼。
这算什么?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么?但世子可不是那套狼的孩子啊,这倒好,仗还没打呢,世子先没了!这颗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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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田弘一怎么也没想到,汉人这艘商船会如此激烈的反抗,竟然对着两艘横亘在航道上的龟船直冲过来。出云号可是商船,并没有安装撞角,怎么能这么蛮干呢?看见我们龟船在此,最起码你应该打个方向,避一避吧?
作为这次海盗行动的指挥官,广田弘一对出云号这种不按规矩出牌的行为感到很不满。
他哪里知道,作为出云号的船长,洪科也没想过要直直的撞上去。可是在刚才风速一下加大,洪科若是打帆或者转移方向,那速度势必慢下来,龟船就会有跳帮接舷的时间,这是洪科不想看见的。
不过不管怎么样,跳帮接舷战是不可避免的,即使出云号能够在刚才的时候抛开龟船一段距离,等龟船掉转船头,顺风追赶时,一样能够缠住出云号。
至于用弩炮攻击之类,广田弘一是不予考虑的。笑话,好不容易聚集起来这么多人,在这片海域快十天了才找到这艘船,岂能一通乱砸把它打沉掉?
好吧,广田弘一承认自己低估了汉人的勇敢,出云号结结实实的跟龟船来了一次大碰撞,结果是出云号前挡船体受到轻微碎裂磨损,但并不影响它的航行。龟船更加坚固,自然也没什么大问题,可是从天而降的两个汉人又是怎么回事?
广田弘一一度发懵,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以为那些汉人才是海盗,自己是被抢劫的对象……跳帮接舷战不是应该我们上演的吗?怎么变成他们了?
沈云此刻也是懵的。[]从昆仑奴肩膀上凌空摔进海水里开始,一切的行动都是身体自己的意识去支配。等他有了清醒意识的时候,就看见一大帮浑身散发着腐臭,牙齿腥黄,吊眉臊眼的家伙拿着已经生锈的铁制刀具,畏畏缩缩地围在他身前。
这是一帮猥琐犯,而且是一群穷的连裤衩都穿不起的猥琐犯,脑袋上顶着的小抓髻很传神地将他们的身份公布出来---倭寇!
沈云迷迷糊糊地站在龟船甲板上,还没搞清楚到底是倭寇上了船还是自己上了倭寇的船时,忽听背后有人发出一阵鬼叫,然后那些倭寇就猛地朝沈云扑了过来,已经锈迹斑斑的刀具上还有点点血迹,裹挟着凌厉的杀气就这么劈向沈云。
我靠!
沈云心里大叫一句,不间断的体能训练终于让他在第一时间作出了最正确的举动---往后倒退一步,避开刀锋,然后身体向右一侧,右拳直冲,顿时砸在了那猛扑来的倭寇脸上。那倭寇的脸与沈云的拳头做了亲密接触的时候,刀还离着沈云有十公分呢,然后就见他如杂技演员一样来了三个后空翻,再加四个托马斯全旋,最后华丽地以狗趴姿势跟甲板来了个近距离接触……几颗腥黄的牙齿混着浑浊的血滴飞溅出来,看的人触目惊心!
一拳制敌,沈云都有些发懵。自己的拳头什么时候这么强壮了?
没等他想明白,更多的倭寇冲了上来,嘴里叽哩哇啦地鬼叫,状极凶狠。很快,沈云就发现自己为什么这么厉害了,他自身的功夫素养自然是至关重要的原因之一,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这些倭寇的体格实在太瘦小了,常常是沈云的拳头都打在了他们脸上,他们的手伸直了都够不着沈云一根毫毛。
一时间,沈云都有种欺负小孩的负罪感。
不过这种负罪感在他打到第四个倭寇之后消失了。方才发出鬼叫的身后,突然跳出六七个武士打扮的倭寇。这些倭寇一看就与众不同,因为他们身上竟然穿着粗制的皮甲,双手握着长刀,腰畔还有一把短刃插着,除了身后没背两面小旗以外,简直跟日本古代的武士一模一样。
这几个武士比刚才那些人难对付的多,一上来就死死封住了沈云可能挪动的线路,然后齐声大喝一声,长刀举过头顶,以疾风般的速度砍将下来……
说来漫长,其实也就是几个呼吸间的事,沈云从刚才到现在,连打量一下四周的时间都没有,六七把长刀封死了他所有的退路,避无可避的情况下,忽听旁边一声暴叫,昆仑奴那铁塔也似的身躯乌云盖顶般地扑向那六七个武士。都不用他出手,重达两百四十斤的体重,压都把他们压死了!
只听“咚”一声响,整艘龟船都发出一阵类似哀鸣的颤栗,那六七名武士竟然就这么被昆仑奴压在了身下,挣扎了几下胳膊腿儿,就再没了声息。
沈云刚想叫声好,忽听身后一阵类似口哨的尖锐声音响起,围着沈云和昆仑奴的倭寇顿时四散开来。沈云身边顿时空出一个大空地。一个怪异的腔调响起:“你到底是什么人?”
沈云这时才有时间打量四周。如侯阚所说,这艘龟船有宽阔厚实的船体,他们所处的正是前甲板位置,有半圆形的木板挡在四周栏杆上,形成半圆状的船体护甲。高耸的驾驶舱就在半圆护甲的正对面,两侧有楼梯可以上去。驾驶舱前,一个披头散发,穿着颇为完整,不似其他倭寇那般褴褛的男人正用眯眯眼瞪着沈云。
周围至少有二十三是个倭寇,还有更多人正从后面涌来,每个人都抓着各种各样的武器,甚至驾驶舱前、楼梯上已经有倭寇弯弓搭箭,瞄准了这里。
披头倭寇看见沈云四处打量却不回答自己,不由再次拔高声调,一字一顿问道:“嘿,我问你,你是什么人?”
沈云怡然不惧,冷哼道:“如你所见,我们是汉人!”
披头倭寇正是广田弘一。他看见沈云那股傲慢的模样,不但没有更加怒气勃发,反而气焰消下去不少。
“汉人”这两个字,压在他们身上已经五百年,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岁月里也必将继续压在倭人头上,永远不能摆脱。不知道为什么,看着眼前这个年轻人,广田弘一竟然有种不敢直视的畏惧感。
也许是感觉到了自己的畏惧,这让以武士自居的广田弘一万分恼火,恨声道:“汉人,你现在是我的俘虏了,只要你们听话,我收到赎金之后就会放了你们!现在,把他们押下去!”最后一句他是用倭语跟周围人说的,说完他就转过头去看已经穿过龟船而去的出云号。
“俘虏?笑话!我沈云何时当过别人的俘虏!倭奴贱种,下来受死!”
沈云爆喝一声,捡起地上的武士长刀,突然冲向了驾驶舱。昆仑奴虽然听不见,但他能看,见到沈云冲了上去,他也抓起两具倭奴尸体当成兵器,挥舞着跟在沈云身边。
也许是从没见过两个人敢向几十个人发出挑战的,又也许是沈云的速度太快,总之站在最前面的几个倭寇甚至连举刀格挡的反应都没作出就被沈云一刀劈倒!
腥臭的血液从倭寇的脖颈里喷洒出来,溅在沈云身上、脸上,鼻息里全都是这个浓浓的味道。都说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会有不习惯,甚至会有严重的生理反应。但沈云却丝毫没有!
上辈子打架没少见血,更何况遇到了这么多事,沈云早就将意志练的如钢铁一样坚硬。再说了,在沈云眼里,这些倭寇根本不能算是人,只是一群会说话的畜生罢了!
直到沈云闯到了驾驶舱下的楼梯时,这些倭寇才跟沸锅里的蚂蚁一样动了起来。
“杀**!”
“呐尼!”
……
一大串鬼叫响彻整艘龟船。
那些弯弓搭箭的倭寇在这突如其来的情况下,手一抖,竟然连瞄准都没有就将箭射了出来,利箭破空,却将自己人射了个对穿!
“杀!”沈云举刀咆哮,兴奋莫名。
鲜血在面前喷洒,利箭排空的声响不时钻进耳膜,濒死者发出的惨叫……这一切混合在一起,却让沈云更加兴奋,血液里的战斗因子完全活跃了起来。在这一刻,沈云什么都不想,只知道要往前冲,任何挡在面前的人都是一刀劈开,冲上去冲上去,冲上去抓住那个披头倭寇!
擒贼先擒王!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沈云之所以敢冒这个险,就是看见了那个披头倭寇出现。若是不知道正主在哪里,他还真不敢轻易冒险。但现在嘛……
广田弘一一下就慌了。他没想到这个年轻人竟然敢在绝对劣势的情况下发动冲击。这一手的确让他措手不及。
他干的是海盗,向来都是人多欺负人少,说好听点是以绝对优势打破敌人的脆弱防守,说难听点就是欺软怕硬,柿子尽捡软的捏。他还从来没见过这么不怕死的人!
即使是汉人的商船,他也不是第一次抢劫,但从来都没碰到过这么疯狂的汉人!以往的汉人商船是最难抢劫的,因为他们都会反抗,直到最后不敌才会任由他们抢去财物。不像西方商船,遇到抢劫就乖乖把帆降下来等候处置……
不过广田弘一也算是个惯匪了,在海盗界里也是当了多年老大的人物,经过最初的错愕之后,立即清醒过来,呵斥着让那些瘦弱的明显不堪一击的倭寇冲上去拖住沈云两人,同时大声呼喊,让自己的嫡系力量向自己靠拢。不多时,广田弘一身边就聚拢了十几个衣服周正,身体强健的倭寇。
这时,沈云已经冲上楼梯,站在驾驶舱的甲板前,与广田弘一那堆人只有不到十米的距离。昆仑奴挡在沈云身后,稳稳地守住楼梯口。即使如他这样的壮汉,这一番冲杀下来也已经是气喘吁吁,手里当作武器的尸体早就砸的血肉模糊,鲜红的血液洒的到处都是,倍觉刺目。
来路上已经是尸横遍野,沈云劈倒的人其实很少当场致命,反倒是被昆仑奴用尸体砸飞出去的,轻则筋断骨折,重则当场殒命,绝无幸理。幸存的倭奴全都畏缩地躲在楼梯下,连望都不敢望站在楼梯口如绝世杀神一样的昆仑奴---倭寇,已经胆寒了!
望着露出畏惧之色的广田弘一,沈云嘴角挂着一丝冷笑,眼神微微一挑道:“倭奴贱种,过来领死!”
“八嘎!”广田弘一跳脚大骂,“你到底是什么人?”
沈云冷笑:“我说过了,汉人!要你们这些倭奴贱种性命的汉人!!”
这时另外三艘龟船发现了这艘船的异样,不断打来旗号询问,同时升帆转向朝它驶了过来。而出云号也在前面转个大圈回来!五艘船在这片海域划出一个个大的水圈,出云号在最外面,沈云所在这艘龟船在中间,看样子仿佛是它被包围了一般!
广田弘一差点就哭给沈云看了,那把还滴着鲜血的长刀就在沈云手上抓着,配合上他那张带着冷酷笑意的脸,不论是广田弘一还是他的嫡系都满脸惶然。
沈云缓缓平举长刀,道:“不要浪费时间了,来吧!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叫真正的剑道!”
就在这时,出云号已经打正方向,朝这里直直冲了过来,站在船头看见情况的侯阚顿时兴奋地一拍栏杆,大吼:“世子威武!”
其他沈家家丁也同声高呼:“世子威武!!!”
巨大的声浪混杂着海风吹来,顿时让广田弘一眼前一亮。
不但是他,连那些原本已经胆寒,有些畏惧的倭寇也都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起来。
只听广田弘一瞪大小眯眯眼,用难以掩饰的激动心情问道:“你,你是渤海侯世子沈云?”
沈云对他们的情绪变化非常敏感,蹙眉冷声道:“不错,那又如何?”
广田弘一突然暴叫一声,大吼道:“找到了,就是他!吾皇有旨,抓住沈云官拜上卿,封华族!大家上啊!”
所有倭寇顿时争先恐后,不要命地朝沈云两人冲了上来。广田弘一带着他的嫡系第一批扑至……
【第五十三章 大盗鼬,内中情由】
ps:看来是必须解释一下了,不然大家会一直误会。[.超多好看小说]这不是一个双穿为主线的故事。日本人的出现只是让主人公在与罗马正面对决之前获得相当的实力和地位。日本人这个在汉时极为幼小,但又让在下痛恨的民族就是沈云成功的第一个台阶……“明治”这个人物安排只是想让虐倭战役比想象中更有难度一点,这样才更爽!老是欺负弱者也没太大意思嘛,是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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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有云,自作孽不可活。这句话的真实含义沈云算是体会到了。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的身份一曝光,居然比唐僧肉还更吸引这帮海盗---如果这个时代有唐僧的话。
沈云第一次感觉到“民不畏死”的力量,这些海盗简直像见了野鸡了流氓,猛扑过来丝毫不顾及沈云劈砍在他们身上的长刀,豁出性命似乎只为了撕下沈云身上一块肉也好。往往刚将武士刀从一个倭寇的肚腩里抽出来,下一个倭寇已经扑上,沈云只好飞脚乱踹,幸好这些倭寇的体格实在太矮小了些,沈云腿长手长,左支右绌下竟也勉力支撑了下来。
再看昆仑奴那边,应付的还算游刃有余,只是手里当作兵刃的尸体怎么看都像两瓣刚从肉铺里拿出来的两坨烂肉,甩动下已经没有血珠溅出,倒是有一团团不知何物的污秽甩的到处都是,臭烘烘的差点将沈云熏晕过去。
当这个情况只是暂时的,沈云注意到披头倭寇那十几个精锐还没有动。这个倭寇头子看来还颇懂一些兵法,居然知道车轮战,妈的。
侯阚等人在外一看,惊得大呼小叫,恨不得立马冲上来救出沈云。只是另外三艘龟船也知道了莫名其妙出现在广田弘一船上的汉人是沈云,于是不要命地缠上去,将出云号拦在外围。洪科毕竟只是一个船长,没干过海盗的活计,更没接触过海战,一时间还真有些慌了手脚。侯阚见情况危急,也不管什么越俎代庖之类的尴尬,直接跑到驾驶舱指挥起来。
“升帆,划桨,加速!”
“你们快用飞抓勾住龟船!”
“把那边的帆给我升起来,什么?速度太快怕撞船?去死吧,老子现在就是要撞过去!”
“我来掌舵,看怎么把两边的龟船甩到一边!”
……
在侯阚的指挥下,出云号就像冲进了蚂蚁窝里的螃蟹一样横行无忌,四艘船围在广田弘一这艘旗舰外玩起了碰碰车。不时有沉闷的撞击声响起,一块块木屑飞溅,出云号毕竟是商船,虽然仗着皮糙肉厚,吨位够重冲到了沈云所在这的龟船旁边,但也已经伤痕累累,底舱已经被撞破,汩汩的海水开始灌进来……出云号要沉了!
在这个过程中,沈云这边也是险象环生。这艘倭寇旗舰上至少有一百二十个倭寇,虽然除掉航行的水手,但也有七八十人之多,沈云和昆仑奴毕竟也是人,在干掉四十多人之后已经累的气喘如牛。(.)
所谓“万人敌”在此时的沈云看来的确是他妈的扯淡。这七八十个倭寇没一个能在沈云和昆仑奴手下走过一个回合,但就算这样杀起来一样消耗气力,当然,更多的还是心理上的紧张,毕竟是拿着武器的人,不是站在那里不动的草垛,带着血迹的刀斧砍过来,心里不紧张的那都是变态。
沈云自认不是变态,所以他还是很紧张的。特别是在看见那披头倭寇居然让十几个精锐去搜集弓箭以后,他额头顿时冒出了汗珠,妈的,站在这里都费劲,等他们张弓搭箭,那自己不是死定了?
想到这里,沈云只好冒险一搏,率先对披头倭寇发动冲击。刚才不是他不想冲,而是他没法冲,那些倭寇的凶狠劲确实地挡住了他和昆仑奴前进步伐。
这时杀的人稍微疏松了点,沈云大叫一声:“昆仑奴,给我递刀!”说罢当头劈倒一个倭寇,然后箭步如飞,以诡异的步伐拐进另一个上前的倭寇身前,伏低身体,右肩猛撞对方胸腔,只听几声肋骨碎裂声和这倭寇的凄厉惨叫混在在一起,整个人被沈云撞飞起来,砸在后面想要前冲的倭寇身上,阻住了倭寇的冲锋势头!紧接着,沈云踩在一具尸体身上高高跳起,武士刀猛地甩出,又正中一名倭寇的面门。高高跳起的沈云抓住驾驶舱边的栏杆,借着高跳的力道就这么将自己甩飞到了披头倭寇的面前!
这一连串的动作一气呵成,快如闪电,若沈云自己在一旁观战估计都要喝彩了。可此时沈云不但没有喝彩的心思,反而出了一身冷汗---他这才想起来,昆仑奴是个聋子,他要是听不见自己刚才那声大喊,那自己跑的这么近不是找死么?手头上连个武器都没有,怎么搞?
其实不单单沈云错愕,广田弘一也愣住了。虽然两者之间相隔只有十步,但至少还有十几名倭寇隔着呢,怎么这个沈云一下就站在自己面前了?
沈云和广田弘一就这么眨巴着眼睛错愕地对视着,两人脸上的表情都精彩极了,可惜没有照相机,不然拍下来放到网上绝对让人笑喷。
下一秒,两人仿佛商量好了一样,一起放开嗓子嘶叫起来。只是沈云喊得是“昆仑奴,给我刀!”而广田弘一喊得是:“世子饶命!”
喊过之后,两人又震惊的对视了一眼。沈云是没想到广田弘一会向自己求饶,而广田弘一是才反应过来,沈云手上并没有武器。
“操!”
“八嘎!”
两声经典国骂之后,广田弘一和沈云同时向对方甩出一记飞腿。不过显然广田弘一今天在身材上吃亏吃大发了,沈云一脚踹中他脑袋的时候,他的腿才刚刚伸到沈云的裆下,幸好没踹中!
下一秒,广田弘一身边那些精锐才发一声嘶喊,朝沈云扑了过来,可是沈云一击得手又怎么会再给他们机会?被踹飞出去的广田弘一还没有落地,沈云便又贴到了他腾空的身体前,重重一个肘击撞在他胸口,等他砰一声落地后,惨叫声出口前,沈云又单手将他提起来朝扑来的倭寇一挡……
“啊……”
广田弘一的惨叫这个时候才发出来,嘴里的血沫子喷了他那些嫡系一脸,然后艰难地看了看插在自己身体里的那几把刀,痛苦地挣扎了几下,然后又很不甘心地想要转头看沈云一眼,最后没有成功,噗通一声倒在驾驶舱前的甲板上,倒腾了几下小腿,没气了。[]
沈云第一次体会到技多不压身的道理,若不是自己从小练武,来到这个时代之后又从来没放弃过体能训练,剑道训练如何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完成这么多高难度动作?哪怕是成龙附体估计也就这样了吧?!
广田弘一一死,所有倭寇顿时没了战斗下去的意志。再看昆仑奴已倒提着如猪蹄膀一样的尸体冲过来,所有倭寇一哄而散,可是茫茫大海又能去哪儿?着急的扒着栏杆就往海里跳,不急的噗通一声就跪了下来,双手举过头顶,嘴里用汉语大叫“投降,我们投降!”妈的,这姿势倒是熟练的很!
直到这个时候,出云号才靠了过来,船上的镖师用飞抓勾住龟船,跳帮过来---接舷战终于打响,可问题是,原本以为的跳帮对象掉了个个儿。
其他三艘龟船看见了广田弘一死亡,立即驾船逃跑。但有一艘因为之前跟出云号撞的太狠,把主桅给撞断了,速度慢的跟龟爬,开了半个时辰才开出去不到十里,一下就被后来居上的侯阚给拦下了,船上的倭寇纷纷跪地投降,竟没有一个人敢于抵抗,侯阚轻松俘虏了这艘龟船。
这两艘龟船也成了侯阚后来重当“东海鲛王”的资本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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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子神勇,乃万人敌也!吾等佩服!”
站在沈云面前的是四海镖局的镖头,昂然八尺大汉,豹头环眼、燕颌虎须,端是一副好相貌。只是嗓门奇大,脾气似乎也有些大---他就是刚才呵斥沈云的那个人。他在船上看见了沈云的打斗过程,无比精彩不说,那一往无前的气势也让这个曾经从军的汉子感觉对脾气,所以一等安顿下来,便立即过来向沈云行礼。
此时他们才知道沈云的真实身份,但这并不妨碍镖师们对沈云的崇敬。他们曾是军人,现在是镖师,崇拜的都是强者。如果不是勇武过人之辈,即使贵如皇亲国戚,他们也照样不予理睬。反之,即使对方一贫如洗,邋遢落魄,只要对了脾气,一样会得到他们的尊重。
沈云自然不会倨傲,拱手道:“过奖过奖,区区倭寇罢了,不足挂齿!敢问镖头如何称呼?”
那镖头见沈云如此礼贤下士,丝毫没有世家公子的倨傲,顿时也倍感亲切,呵呵笑道:“不敢劳世子动问,鄙人姓林名冲,字冠濡,豫郡人氏。前些年在军中退伍之后,便到四海镖局做了镖头,混碗饭吃!今日能与世子相会,实在三生有幸,刚才在船上不知世子身份,多有冒犯,还请世子原谅则个。”
林冲?
沈云跟第一次听见时迁的声音一样,错愕了半晌才看着林冲的手道:“呃,你怎么没使枪?”
林冲手里抓着的是一把军用战刀,长三尺有余,刀口煨有钢料,所以极其锋利。他也有些意外地道:“世子为何有此一问?林冲一直都是使刀的,枪倒是会耍一点,可惜不精!”
这……这林冲到底是不是那个林冲啊?
沈云糊涂了。不过后来一想,这个时代已经被圣祖皇帝改变过,既然准时迁进皇宫偷盗,自然也准林冲不会使枪,也不是八十万禁军教头---话说大汉可不是大宋,哪来的八十万禁军啊!
这时沈武急匆匆地赶过来,手里拿着一大堆药棉纱布之类的要给沈云看伤。沈云却笑着摆手说不用。
说也奇怪,这场大战下来,别说刀伤,连蹭伤都没有,只是身上的孝服有些破损,而且浑身血迹斑斑,看着有点渗人而已。倒是昆仑奴,他用身体完全遮护着沈云,虽然体壮力猛,但还是受了颇多伤,若不是他不要命地挡住了绝大部分倭寇的冲击,估计沈云也没这么轻松了。
此刻昆仑奴就蹲坐在甲板前的绞盘上,欧阳复正苍白着脸给他上药。
出云号快要沉没了,他们当然不能再躲在舱里,跟着侯阚跑到了这艘龟船上。洪科已经带着船员开始抢修出云号,看能不能救下这艘船,即使救不下来也必须把货舱里的货抢出来一些啊!
沈云走到昆仑奴身边,欧阳复晕船病好了一些,但还是脸色苍白,勉强给沈云拱手行礼,沈云却笑着制止:“身体不舒服就先下去休息吧,不用上来的。”说着又看向昆仑奴,这个如铁塔一样的黑人正朝沈云呲牙而笑,嘴里那六颗白牙晃得沈云眼晕。
“呵呵,这次多亏了你……”沈云说到一半才想起昆仑奴听不见,只好拍了拍他的肩膀,冲他伸了个大拇指,夸奖的意思很明显。
昆仑奴激动地站起来,叽哩哇啦地说了一通,然后又指指大海,指指脚下。
“这一下天一下地的,他在说什么啊?”沈武纳闷道。
“他说作为奴隶,他保护世子是应该的,自己当初不小心伤害过世子,这次算是补偿。海天为证什么的,大概就这样吧!”时迁精神不振地缩在一边,无精打采地说道。
沈云眉头一簇,然后舒展开来笑道:“告诉他,他不再是奴隶了。他用自己的勇武证明了自己的价值,从今以后,他跟你们一样,是我的兄弟!昆仑奴这个名字太难听,这样,你以后就叫‘奥尼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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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清点战利品,俘获龟船两艘,俘虏倭寇四十六人,自己却只有三个人受伤---这三个家伙是撞船的时候不小心,在船帮上撞的。
如此辉煌的战绩让人兴奋,抓住这么多倭寇送到官府可是会有一大笔奖金的。已经是亿万富翁的沈云却无所谓地将这些战利品都给了林冲他们。
林冲高兴地对沈云说:“四海镖局铭感世子厚爱,他日若有吩咐,四海镖局上下定无二话,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这一点点小钱就让林冲如此感激吗?当然不是。林冲也是有林冲自己的考虑,渤海侯世子等于是渤海家族的继承人,若是能跟世子拉上关系,那以后渤海家族的货物都交给四海镖局来保,那还怕没有生意可做吗?!
沈云也没时间去理会林冲心里那点不算坏的思量,他现在最关心的是为什么这些倭寇在听见自己的身份之后会有那种表现。还有,他们这么多倭寇聚在一起到底是故意的还是凑巧?
后来通过审问俘虏,沈云知道了广田弘一之前喊得那番话是什么“吾皇圣旨”之后更是火冒三丈。但心里也泛起层层疑虑:这个明治国王难道已经知道了我穿越者的身份?不然怎么会下这样一道圣旨呢?这摆明是冲着我来的!妈的,老子不找他,他居然来找老子,真他妈是活腻歪了!
“世子,事情弄清楚了。”沈武躬身在沈云耳边道,“这些倭寇都是受了渤海大盗鼬的指使,聚集在这片海域等候世子扶灵还乡的。”
“大盗鼬是谁?”沈云疑惑问道。
“大盗鼬是纵横渤海与辽州之间的土匪头目,杀人放火、**掳掠,无恶不作,是个恶贯满盈之辈。渤海太守已经发了甲级通缉令抓捕此人,但他一直在逃,有确切情报显示,他躲在了倭国。这次更是有人出十万金币,要他杀了世子!”
“谁这么恨我?”沈云疑惑地说。恨他的人有的是,比如皇太后估计就巴不得他早死,但以皇太后的身份是绝对不会和这种江洋大盗做交易的,没这个必要。
沈武欲言又止,沈云道:“武叔,对我你还要隐瞒什么吗?”
这声“武叔”让沈武定下了决定,牙齿一咬道:“虽然那些倭寇没有说明是谁卖通了大盗鼬,但他们描述了与大盗鼬接触的那人,应该是木泗木更正!”
沈云一惊:“是他!那岂不是说是大夫人要杀我?”
沈武点点头,沉声道:“世子,我看这次回渤海郡不妙啊。据那些倭寇所说,估计大夫人还跟倭国国王也有某些交易,以此换取倭国国王的帮助……世子,依我看不如先不要回家了,去渔阳找胡公殿下!不然就这么冒冒失失的回去,岂不是羊入虎口吗?”
妈的,最毒妇人心,老子没招你没惹你,居然派人来杀我!更他妈可气的居然是跟日本人勾结,操,简直是大汉奸!
沈云一想到那从未谋面的对手竟然跟日本人勾结就气的须发冲冠,但仍旧强自忍住,冷哼道:“谁是羊谁是虎还未可知呢!哼,武叔,你现在告诉我大夫人的一切,还有咱们家族中还有谁能帮助我!一定要详实一些!”
沈武看他坚决的表情,知道他要跟大夫人硬碰硬了,想劝阻却又不知该如何开口,只好将自己所知的一切如实说出,希望能够帮到他。
【第五十四章 莫道是,毒蝎美人】
说起渤海侯夫人萧琴,在帝都或许知道的人甚少,但在凉州和渤海郡,却是家喻户晓。
在凉州,萧家长女萧琴可是人人倾羡的绝顶才女!八岁能赋诗,九岁能弹琴,十岁会女工,十四岁便考上了帝大,十八岁毕业之后便嫁给了比她大十五岁的渤海侯沈慕。用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来形容她都是谦虚之词,说她秀外慧中、贤良淑德或许还有点准确。
当然,这是凉州人对她的评价,而在渤海郡,她却有着另一个极端的评价:刻薄寡恩,心如毒蝎,城府极深,洞悉人情却欠练达,举止端庄却矫揉造作……归结起来,一个词形容,“毒蝎美人”!
这两个极端的评价完全是由她自己一手造成的。凉州地处帝国西部,自古乃是苦寒之地,民众自不如渤海富庶。每年不管是大年小节,萧琴都会不远千里给父亲送去礼品,不但父亲有,只要是萧家一脉的人口家丁皆有一份。如此一来自然有口皆碑。可在渤海郡,她却是极其霸道。不但对沈家人非打即骂,而且将食邑所得银钱全部据为己有。
或许有人要问,为什么沈慕不阻止?
这就要从沈慕和萧琴这门婚事说起了。沈慕的原配夫人原是沈云的亲母沈袁氏,两人相敬如宾,举案齐眉,本是所有人都钦羡的神仙眷侣。但自从十年前的一桩悬案之后,渤海侯家族受到了极大的危机,为了保住家族,逼不得已之下沈慕只能与凉公家族联姻。
当时凉公有意将当时仅有十八岁的长女萧琴许给刚刚年满十五的沈云,可沈慕却坚持要自己迎娶萧琴。按沈武的说法,沈慕是不想将自己的恩怨牵扯到沈云身上,况且当时沈云虽然才十五岁,但已有挎笼架鸟胡作非为的纨绔风范,凉公考察之后也同意下来。
这个时代女人的终身大事依旧是听从父母之命的为多,卓文君可贵,但也就那么一个而已。[]萧琴自然不会对这个大自己十五岁的男人产生兴趣,似乎是为了报复这桩为了目的而结合的婚姻,嫁过来之后的萧琴根本不对任何人有好脸色,到处挑三拣四不说,还将凉公给予的陪嫁全部收归己有,不允许沈慕碰触半分。
帝国每个爵位都是有相应的食邑的,当然,汉圣祖之前几乎国中之国的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以凉公为例。凉公,居所在凉州,但他的食邑却在极南的象郡,公爵食邑为三千户。看似极多,但食邑是不能收取实物的,而是以当年地方官呈报的税收总量折算成银钱交到户部,凉公每年再去户部支取对应的银钱。
渤海侯的食邑是两千户,幸好隔得也不远,就在辽州境内。每个世家大族都有许多不得不花钱的地方,单单依靠食邑是无法承担这么大开支的,所以一般的世家大族都会有经商或者通过别的方式赚取银钱。只要不违法,帝国并不会干涉。
渤海家族主要经营的便是药材和海运。每年赢利至少数百万,但这些钱沈慕却是与大夫人平分的。当年萧琴嫁过来之时,凉公便与沈慕谈妥,以后渤海家族的生意必须与凉公家族平分。这也是沈慕不敢对萧琴如何的重要原因。
至于渤海侯家族被袁氏子孙诅咒的事,其实也是大夫人萧琴散播出去的。目的就是要让所有人都忌惮沈云---因为沈云的亲母姓袁!
但此袁非彼袁。当年造反的袁绍一脉早就被圣祖连诛十族斩尽杀绝了,不可能还有遗脉留下。可萧琴为了让自己刚满十岁的儿子沈鹤继承渤海侯爵位,真是什么都干的出来。
沈家传承百年,虽然不能跟凉公、英公等家族相比,但在渤海郡也是枝繁叶茂,族人众多。再加上沈家的生意也做的不小,所以很多族人依附在沈家生存。如今渤海家族中极具分量的当是第二十九代渤海侯沈吟的两个弟弟,沈复和沈冲,沈云管他们要叫大伯公和二伯公。至于沈慕这一系,却只剩下一个姐姐沈思兰,沈慕要管她叫姑姑。这三人都是会极力支持沈云的,因为他们都有掌管着家族的一部分生意。早就对萧琴独霸沈家而感到不满。
另外沈武还特地对沈云强调一点,渤海侯虽然居所在渤海,但其实并不对渤海郡有管理权。渤海太守叫萧让,原是政务院吏部郎中,素有清名,而且治理地方很有一手,年轻时曾在淮阴当过两届县令,政绩斐然。
当然,沈武之所以会对沈云着重强调此人,是因为萧让乃是凉公萧腾的亲兄弟,也就是渤海侯大夫人萧琴的亲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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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地处帝国东北,古时为朝鲜国。武帝时期征服朝鲜,立乐浪、玄菟、临屯、真番四郡,是为“汉四郡”。圣祖时期,汉四郡附逆反叛,后被圣祖重新收复,立为渤海郡,下设带方、玄菟、临屯、真番四县,归属辽州管辖。世居此地的民族有貊、沃沮、夫余等,但后来都已并入汉族,语言服饰皆与汉人无异,一般而言,汉人也不会对他们有所区分。
但唯独生活在渤海郡带方县的十余万人与汉人迥异。虽然他们对外也自称汉人,但内部却一直在宣传自己为高句丽(注:1)后裔。不但服饰大异于汉人,连语言也不一样。于是他们居住的地方就被成为高丽县。当然,这是民间的称呼。
而这个高丽县就在渤海郡通往大汉乐浪郡的重要港口---离岛港边上。
汉元千年七月二十日,沈云踏上了离岛。
离岛不是一个岛,但又以“岛”名之,为何?因为离岛和大陆之间其实是有一块狭长如桥梁的陆地相连的,只是在涨潮时这块陆地会被海水淹没,只有潮落时才会显露出来,所以命名为离岛。
沈云的船队甫一抵达离岛便受到了极大的欢迎。不过这种欢迎并不是敲锣打鼓,而是铺天盖地的白幡素服。只见离岛码头上,如山的人群皆身穿孝服立在当场。已是黄昏时分,夕照的阳光正照在这人山之间,映衬出一片凄凉之色。
“这……”当沈云踏上码头栈桥时,站在白花花人群前的一个老者忽然手捧一块灵牌,噗通一声跪在了沈云面前。
“呀,长者这是何故,云当不起!”沈云赶紧闪到一边,想要扶起这人。
这时只听那老者用悲怆的腔调高呼:“此拜非为世子,而是为不幸离世的渤海侯啊!英灵不灭,魂兮归来!”
“英灵不灭,魂兮归来!”人山之中齐齐发出悲怆的招魂声。
沈云震惊,看向沈武时,沈武也跟着悲伤起来,偷偷解释道:“离岛港乃是侯爷力主修建,养活了附近成千上万的百姓!故而他们感念侯爷恩德!”
沈云恍然。
这次驶进离岛港的是抢修及时,还未完全沉没的出云号。而那两艘龟船已经在半途的时候交给了侯阚,同时分派了二十几个机灵的沈家家丁给他,先把龟船驶到一处隐蔽地方藏起来---这可是沈云安排下的一个暗棋,现在还不到揭盅的时刻呢!
侯阚是东海鲛王,对东海一带是熟悉至极,藏两艘龟船简直易如反掌。开着船就先走了。所以这次到达离岛的只有出云号。
当沈武安排沈慕的棺椁下船时,又是一阵响天动地的哭嚎。惹得沈云也差点再次哭出声来。
直到太阳落山,沈慕的棺椁才在离岛港的祖祠中安置好。沈云的意思是连夜赶回渤海郡首府渤海府,但离岛百姓却一再挽留,希望能够让渤海侯再受他们一夜香火,他们要彻夜为侯爷守灵。沈武也劝说夜里赶路不安全,还是先住下来明日一早再说。
离岛不大,平时居住在这里的只有百十户人家,大概有一千多人。沈云无法拒绝他们的好意便同意了。只是没想这一住却住出了问题。
沈云住在祖祠旁边的寓所里,这是整个离岛港最好的房屋,全木质结构,有两层。下层是客厅,上层住人。
当天夜里子时过后,沈云回到寓所楼上歇息,却没睡两个时辰,外面忽然传来惊天动地的喊杀声!
他赶紧起来,却发现自己所住的寓所周围竟然都起了大火!巨大的火焰卷着滚滚浓烟,在夜色里肆无忌惮地蔓延着!而整个港口,居然到处都是惊慌失措的人影,妇孺老少尽皆奔嚎,无数声音汇聚在一起,形成一个信息:
“大盗鼬杀回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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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高句丽分为高氏高丽和王氏高丽。前者是隋唐年间盘踞中国东北地区的少数民族政权。隋朝三征高丽以及后来的薛仁贵征东,皆是针对这个高氏高丽。而王氏高丽才是棒子的祖先。应该看见,高氏高丽和王氏高丽只是历史上名称的巧合,两者之间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王氏高丽从来都没有成为过中原王朝的心腹之患,至于棒子宣称他们的祖先曾建立过足以与中原政权相抗衡的“大帝国”云云,我纯当是他们夜郎自大的安慰语吧!
另外,本书之高句丽乃是高氏高丽的后裔,非棒子。如果大家要把它当成棒子也可以,呵呵,让倭奴和棒子一起成为沈云的踏脚石吧!
【第五十五章 大牟延,盗鼬真身】
沈云赶紧穿好衣服,忙乱之中望见寓所墙上挂着长长的东西,也不管是什么家伙什,抄在手里就冲了出去。到了门口通过火光一照才发现,自己手上抓着的竟是一把锈迹斑斑的长刀,刀长五尺三寸,刀身上的铁锈在火光中呈现出一种诡异的暗红色,刃口倒是闪闪发亮,表示出主人偶尔还有使用到它,所以会将刃口磨亮。刀把上缠着红色的布条,一望便知是把上过战场杀人无数的战刀!
抄着这把说不出年头的战刀,沈云一路冲到旁边的祠堂里,沈武和正守在祠堂口,不住朝外面乱冲乱撞的人群大喊:“快进来,不要乱跑!渤海侯世子在此!”
显然,渤海侯这三个字对这些慌乱中的百姓很有吸引力,很多人闻声便跑了进来。当然沈云并不认为渤海侯世子有什么值得牛逼的,关键还是这里所有人都知道渤海侯沈慕的棺椁在这里,他们不能放任渤海侯的灵柩受到大盗鼬的骚扰。所以这些跑进来的百姓中,很大一部分人都在四处蹩摸,想要找件称手的武器。
沈云跑来的时候正是最混乱的时刻,所有人都围在祠堂正中渤海侯沈慕的棺椁前,但又不知道该做点什么,乱纷纷的,有个五六岁的孩童就这么蹲坐在棺椁下哇哇大哭,让人不忍卒睹。
沈云冲了进来,单手抱起孩子大吼一句:“都不要乱!大家都不要乱,章暨,章暨在哪儿?”
沈云这一声大吼果然起了点作用,怎么说他渤海侯世子的身份放在这里,对众人还是有所约束力的。人群渐渐安稳下来,这个时候反而显得祠堂外的嘶喊更加刺耳。
“世子,章暨在此!”章暨从祠堂后抓着两块石头冲了出来,满脸的尘土,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沈云随手将孩子给他,道:“你在这里守着,万一有什么变故,必须把家父的棺椁背出去!”
章暨将手里的石头一丢,接过孩子正色道:“世子放心,就算章暨死了也必保得渤海侯灵柩无损!”
沈云深深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又喊道:“时迁,**跑哪儿去了,赶紧上屋顶给老子看看周围是什么情况。欧阳复,你赶紧把老弱妇孺集中起来,都给我安顿在祠堂里。其他老少爷们拿起你们身边的武器,刀棍石头都行,妈的,这是大汉帝国,咱们都是汉人,岂容土匪强盗肆虐?!”
时迁领命,瘦小的身体一个翻身已经跳上了屋顶。[.超多好看小说]欧阳复也领命,指点着周围,纷纷把妇孺叫到一边,不过出于职业习惯,这小子老是会不自主地打量大姑娘小媳妇的脸蛋儿……
满头大汗地从门口跑过来道:“世子,土匪闯到门口啦,我们人手不够啊!”
“我去!”
“我也去!”
……
身边响起十几二十声的咆哮,沈云一看都是精壮的汉子,大手一挥道:“走,干死那帮丫挺的!”
这么现代的话他们当然听不懂,但意思还是理会的。所有人纷纷涌到了门口。
祠堂前是一个大院子,院门便是祠堂的大门。周围有一圈用山石堆垒起来的围墙,大概四米高,但凡汉人所居之地大都有这种祠堂,而且这祠堂一般用料都是最好的,也最坚固。祠堂大门已经关上,沈武带着所剩的几个沈家家丁正奋力顶着大门。那边洪科带着出云号的船员也忙着挖石取木,准备做最后一搏。
大致清点了一下,沈云发现周围的青壮大概有四五十人,但大都没有兵器,好点的手里抓着从家里拿出来的菜刀、柴刀之类,差点的就是不知道从哪儿蹩摸来的木棍,有些甚至是赤手空拳,手里就跟章暨似的抓了两块石头。
沈云蹙着眉,正要说话就听见一声沉闷的撞击声!
“咚!”
“土匪撞门啦!”骇然大叫。这个江湖,一生见过无数江湖豪侠,但这种场面估计还是第一次预见,所以显得有些惊慌。
“不要慌!”沈云满头大汗地跳出来,冲沈武道:“武叔,能不能顶住?”
说话间,外面传来号子声,一下一下的沉闷撞击声连绵传来。沈武正奋力顶着大门,嘴里得闲道:“世子快跑,这门怕是快要顶不住了!”
这时时迁从房上跳将下来,拉住沈云急道:“世子,门外乌泱一大片,全是土匪啊!”
“门外也是?”沈云问。
“就都挤在门外了,世子,我看他们是冲着咱们来的!”
废话。都说了是大盗鼬,沈云当然知道是冲着他来的。但现在怎么办?难道束手就擒?
靠,萧琴这个狠婆娘,真他妈毒!连自己老公的棺椁都不放过。
沈云心里连声大骂,眼睛忽然看见那些村民手里的石头,顿时叫道:“丢,丢石头!从围墙上丢过去,砸死他们!”
众人忽然惊醒,纷纷将手里的石头往墙外丢,外面挤满了人,顿时被砸的哇哇直叫唤。幸好这里是祠堂,院子里大都以石子铺路,所以石头资源不短缺。
连砸一气,外面的土匪似乎退开了许多,连撞门声也消失了。很多村民都忍不住欢呼起来,以为打退了土匪。但沈云知道,石头弹根本不能退敌,只能暂时让他们退开些许罢了。等会儿说不准还有什么更阴毒的手段呢!不过这场石头弹投掷还是让村民们惶惶的心态有所稳定,这也算是稳定军心的一种策略吧!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一个洪亮的声音:“石老头,石老头在吗?出来见俺!”
沈云疑惑问:“谁是石老头?”
村民七嘴八舌道:“石老头?俺们这里都姓石,土匪要见的是谁?”
“土匪要见的会不会是俺们村长啊?”
“对对对,可能是?!”
……
沈云一听便问:“你们村长是哪位?”
一个颤巍巍的声音自他身后传来:“老朽石庚,便是离岛村村长!”
沈云回头一看,正是傍晚在码头接他的那个老者,满面白须,佝偻着身躯,扶着拐杖,实在老的可以。他头上还缠着白布,身上也裹了黑纱,这是给渤海侯守孝用的,今夜他一直都在祠堂里,沈云之前还跟他叙过几次话,但都不知道他就是村长。
“长者……”沈云正要说话,石庚却摆摆手,站定扬声道:“老朽石庚,不知外面是哪个山头的大王?我离岛从无与人结怨,今日兴师问罪,所为何故啊?”
别看这石庚年纪大,但中气倒是十足,一番话喊出去倒也有种凛然的气势在。
周围顿时一片静默。
半晌才听外面刚才那洪亮声音道:“石老头,俺是大牟延,今日而来只为渤海侯世子和渤海侯沈慕的灵柩,与他人无关!你若识相便打开大门放俺们进去,不然等俺攻破大门,定要将你这离岛村屠了不可!”
大牟延?石庚显然吃了一惊,连咳数声才稳住身形,沈云赶紧上前搀扶,含怒问道:“这大牟延就是是何人?竟敢在此撒野?这里难道就没王法了吗?!”
沈云的声音很大,他是故意喊给外面的大牟延听的。
果然,大牟延听后笑道:“哈哈,可是渤海侯世子沈云小儿?”
沈云勃然大怒,喝道:“正是你沈家爷爷,你到底是何人?可是大盗鼬?”
“嘿嘿,俺乃是高丽村村长,沈云小儿,你莫不是忘了七年前的事了吧?”大牟延继续嚣张地笑,“你忘了我可没忘,当初俺与妹妹去渤海府卖艺,遭人白眼不说,苦头已经吃了万般,可你那天上街竟看上俺妹妹美貌,竟要强行抢回去,哼,俺妹不从,你竟让人把俺兄妹赶出渤海府。今日算你倒霉碰在俺手里,你若肯乖乖出来便罢了,否则等会儿定要你尸骨无存!”
沈云还真是忘了。不过他说自己当初看上他妹妹云云倒是很符合纨绔子弟作风,幸好最后之前的沈云只是将他们赶出渤海府,并没有做强抢民女这种超越如今沈云底线的事。只是他怎么不早不晚这个时候冲上离岛?
“大牟延,你这高丽孽种竟敢对渤海侯无礼!咳咳,实在气死老夫了!”沈云没说话,石庚已经忍不住破口大骂起来,“不管你之前与世子有何恩怨,你今日带人闯上离岛杀人放火,还冒充大盗鼬的名义无恶不作,这已是形同造反,你可知这是要诛九族的大罪吗?”
大牟延哈哈大笑:“石老头,少拿朝廷来唬俺,告诉你吧,俺便是大盗鼬!俺纵横辽州数年,何曾被朝廷王法吓唬住?沈云小儿,莫要再躲了,难道你真想让这上千大汉子民为你殉葬吗?哼,莫以为俺在说笑,高达十丈的府城城墙俺都能爬上去,更何况是这两丈的围墙,若你真以渤海侯世子自居,便勇敢站出来。俺大盗鼬应你,只要你肯跟俺走,其他人概不追究!”
沈武变色,嘶叫道:“你要带我家世子去哪儿?”
“去了便知!”大牟延道,“俺给你一炷香时间考虑!”
沈云必须承认大盗鼬说的是真的。这围墙虽然坚实,但却不高,两人叠成人梯便能翻过来。时迁说了,外面的土匪至少成百上千,一旦涌进来即使他能在沈武等人的保护下杀出重围,但这些村民怎么办?他们身上还穿着为沈慕守孝的孝服呢,总不能让他们这身孝服成为殓服吧?
沈云长叹一声就要答应下来,石庚却忽然道:“世子,你莫要答应他!”
“唉,可是我不能看着你们为了我……”
“大盗鼬纵横辽州数年,从无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如今他已暴露身世,又岂会放过我等?!”石庚忽然用干瘦的双手抓住沈云的胳膊,浑浊的老眼中爆出精光,“世子万万别中了这大盗的诡计,他是害怕等会儿混战起来无法抓住世子,所以才编出谎话来诳你出去。老朽敢用项上人头担保,你若不出去我等还可能逃的一命,但你束手就擒之日便是我等死期!”
沈云浑身大震,冷汗不禁流了下来。石庚所言有道理。看来姜还是老的辣,只是他的手指好有力,沈云被他抓的生疼,不动神色地从他手里挣脱出来,蹙眉道:“那石老你说,现在该如何行事?”
石庚冷笑道:“兵者诡道也,他既诳你,你也诳他就是。”说着,他扬声道:“大盗鼬,世子答应你啦!但身为人子孝道为先,世子要先沐浴更衣在渤海侯灵柩前再做一场法事才能跟你走!”
大盗鼬洪亮的声音从外面传来:“好!俺便再给你半个时辰!”
“哼,你做大盗做傻了不成?半个时辰连上个茅厕都不够……至少一个时辰!否则你们就杀进来吧!老夫带着家族子弟便与你们拼了就是!即使我等为鱼肉,也要崩坏你几颗牙!”
石庚此番话倒是光棍气十足,顿时让沈云对他刮目相看。
门外沉吟了半晌,大盗鼬才道:“好吧,便再给你一个时辰!哼,石老头,别以为一个时辰之后天亮了便能有救兵,你别忘了,现在可是七月……好自为之吧!”
大盗鼬说完便没了声息,石庚却是满脸苍白。沈云忙问何故。
石庚抖着胡须道:“我本想拖到天亮,到时四方赶来码头做事的乡亲便会多起来,而且今日应有数艘商船会停靠在这里,到时候他们自然非撤退不可,但他一说我方才想起,现在是七月海潮期,离岛周围的潮水要到巳时三刻(上午十点半左右)才会退去……我们可能等不到援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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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莫装逼,会遭刀劈】
离岛位于朝鲜半岛中北部,夏汛期间海潮汹涌,连船舶都会暂时选择逼退,转而去釜山等港口登陆。这里唯一的优势便是这里的费用便宜以及陆上运输方便。离岛距离渤海府仅有两百里,且有直道相通,快马一天便能抵达。
换句话说,如果不是这夏汛的话,驻扎在渤海府外的羽林军最迟傍晚就能出现在这里,届时大盗鼬便只有逃命的份。可如今呢,潮水要到巳时才会退去,等这边羽林军接到消息至少是下午的事了,赶到这里已经是又一个夜晚的事情---这其中大盗鼬足足还有十二个时辰可以处理任何他想处理的事!
当然,距离离岛几十里便有一座县城,名曰肃川县,可县城里只有一支丙等羽林军的连队,另外还有十几个衙役,他们即使能赶到那战斗力也不敢恭维。丙等军团是由预备役部队组成的临时性武装力量,一个季度只要进行一次集训,甲乙两等常设军团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等弄懂了这些情况,沈云也傻眼了。
一个时辰?现在是丑时末,也就是寅时末自己便要面对最不想面对的问题了。这一个时辰能做点什么呢?
“都别闲着,来,去把后院的梯子抬出来架上!”石庚已经中气十足的指挥起来。他将十四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男人都集中在一起,指派他们就地挖土垫高围墙,同时在祠堂前用木凳桌椅等构建起好几个环形的工事。同时让妇孺去祠堂后面烧水,还将祠堂后的一个地窖挖开,把里面囤放的粮种食物搬出,渤海侯的棺椁移放进去,最后在上面填土。
石庚站在埋好土的地窖上,大声对周围的妇孺道:“记住,这里是你们最后的防线,除非人都死绝了,否则谁也不能退过这里!否则,石家村永远没有你们这号人!”
石家村老少同时轰然应诺,好几个才几岁大的孩子也握紧小拳头高声大叫。这场面,极似某邪教组织的集会活动!
诡异的场景让沈云心里揪紧,非常小心翼翼地将石庚拉到一边问道:“石老,你这是……”
石庚的脸上泛着激动的潮红,铿锵道:“世子,侯爷于我等有恩,值此生死存亡之秋,哪怕石家村的人死绝了,也不能让他们糟蹋了侯爷的安宁!你且放心,当年我在陷阵军团服过役,这些土匪不死个百八千根本不能靠近这里!”
沈云看这老头有力的十指和指挥调度时的熟练便猜到他以前当过兵,可能还是个不小的军官。但现在的问题是,这个老头似乎想把全村人的性命都绑在这里。(.)
沈云蹙眉道:“石老,我不反对让大家随我与土匪一战,可是让那些老弱妇孺都参与进来是不是太残忍了点?我看等会儿我们顶在前面,让他们先翻墙走吧!反正父亲的棺椁已经埋起来,一时间他们也找不到……”
这是沈云深思后的结果,这祠堂依山而建,后面便是离岛最高的鼓声山,虽不陡峭,但也算是易守难攻之地,只要这些妇孺逃上去,这些土匪要的只是自己,想必不会再去为难这些妇孺。
可石庚却摆手道:“世子此言差矣。我等身为汉人,不分老弱皆有守土职责。更何况还有渤海侯陪在我等身边,虽死无憾矣!大牟延是高句丽贱种,未必会怜悯我等,即使逃又能逃到何处去?世子不必说了,只有战死的汉将,绝无逃跑的汉人!”
沈云差点破口大骂,这老头什么死脑筋啊!打仗当然是男人的事,让女人小孩搀和进来算怎么回事?他看见刚才还在哇哇哭泣的娃娃此刻却在泥地里滚爬着,推着一个比他身体还大的石头往院子里去,脸上是汗,眼里是泪,纤细的胳膊都打了颤。所有人都在忙碌着,根本无法顾及到一眼,这孩子的父母也不知道是不是走散了,至今无人管他。
沈云冲上前,一把将这孩子抱起来,大叫一声:“章暨!”
章暨正扛着两大袋土要去外面,一听沈云呼唤立即跑过来:“世子!”
“我让你看孩子,你跑哪儿去了!妈的,照顾好咯,否则老子废了你!”沈云大骂一声,然后不管不顾地站在高处,朝所有人大喊:“老少爷们们,沈云在此谢过大家了!你们对沈家的恩情沈云没齿难忘,但是,此战只是因我一家而起,沈云绝不想众人因我而蒙难,更不想看着这么小的孩子被推入刀剑无眼的战场,所以,沈云在此恳请大家,走吧!去鼓声山上,或者逃到海边,泅水过去帮我去报信也是好的!”
石庚想要说什么却被沈云打断:“石老,我沈家对你们有再大的恩情也不能让孩子来偿还!这是我,渤海侯世子说的!如果你们真的想帮我,就赶紧离开这里!逃到肃川县,或者逃到渤海府,总之不要在这里白白牺牲啊!”
“哈哈哈哈,好!不愧是渤海侯世子!”一个突兀的声音突然在祠堂屋顶上响起。
所有人悚然一惊,只见高高的屋顶上,一个裹着黑色披风的身影非常不显眼地站在那里。月色清凉,能够让人看见他有些孤傲消瘦的身型。五官很清晰,带着立体感,特别是那双眼睛,凌厉中带着一丝阴狠。
“你是何人?”时迁尖声大喝,身形一跃便攀上了屋顶,站在他面前警惕地望着这个突然出现的男人。
那人看也不看时迁一眼,只是看着沈云道:“世子,刚刚咱们还做了约定,这么快就忘了我不成?”
沈云倒吸一口气:“大盗鼬?!”
“不错!正是在下!”大盗鼬带着孤傲的微笑,对石庚道,“石老头,你真以为我是那么好骗的吗?哼!想将计就计拖延时间?呵呵,你莫不是把我大盗鼬当成三岁孩童不成!”
见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沈云倒也光棍,扬刀大喝:“大盗鼬,沈云便在此,有种下来拿我!这满村百姓皆是无辜,放过他们!”
大盗鼬一声冷笑,双手抱肩,披风在身后随着海风吹拂,极为臭屁地道:“这算是你在求我吗?嘿嘿,没想到……”
“想你妈b……时迁上!”沈云突然抓起地上的一颗石头往屋顶扔去,沈云早就看不惯他那种装逼犯模样,妈的,站得那么高还那么臭屁,真当自己是楚留香啊?
时迁其实早就做好了准备,沈云“想”字刚出口,时迁的身影已经如鬼魅般闪到了大盗鼬的身前,单掌探出,一把不知道什么时候滑到手心里的柳叶刀已经刺向大盗鼬的面门。
大盗鼬猝不及防下往后退了一步,嘴里“咦”了一句,但他的眼神依旧冰冷,并没有慌乱,侧头避过时迁的一击,顺带还还了一脚,时迁侧身避过,两人瞬时纠缠在一起。
这是沈云第一次看见时迁的轻身功夫,以前他总认为轻功只是武侠小说里才有的,是小说家的杜撰,但今日一见却知自己真的小看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武术。只见两人同样消瘦,但身体却跟蝴蝶一样在屋顶不断飞腾。两人很快就分不清谁是谁了,间或间还能看见数道被月色反射的寒光,那是时迁的柳叶刀……
他二人如两团黑风裹在一处,嘭嘭声不断,但从时迁不时发出的闷哼可以看出大盗鼬显然高他一筹。沈云扔的那颗石头早就不知飞到什么地方去了,他正要低头蹩摸,却发现周围所有人都抓着一颗石头,正虎视眈眈地盯着屋顶。
“哈,我怎么没想到!”沈云笑了,他妈的,再让你装逼,就让你看看什么是群众的力量。想到这里,沈云大叫一声:“时迁,下来!”
闻声的时迁迅速摆脱纠缠,一错身从屋顶上翻了下来。大盗鼬又旋转着站在屋顶,大披风单手甩动裹在身前,冷笑一声道:“没想到汉人里也有轻功如此高明的人,可惜,你的速度……”
“砸他!让他这么多废话!”沈云大叫一声,顿时成百上千颗石头飞上屋顶,噼里啪啦之声不断砸着屋顶的瓦片---当然,还有那装逼的大盗鼬!
“哎呀,哎哟,谁扔我?!”大盗鼬这次再也顾不上风度,劈头盖脸砸来的石头让他狼狈不堪地掀起披风遮挡,可事实证明,群众的力量是无限的。石头弹的威力虽然不足以杀死他,但让他从屋顶摔落却是可以的,特别是章暨那力大到变态的家伙,他一颗石头足能打出子弹的速度来……
于是最后就看见一团黑影在密集的石头弹攻击下掉了下来。不会武功,但在刚才投掷石头弹的战役中却是最勇猛的一个,他甚至抓了一大堆石头弹在怀里,等大盗鼬掉下屋顶时他怀里还有四五个呢,于是他想也不想第一个冲了上去,抓起一块带有棱角的石头就朝摔在地上的大盗鼬砸了过去,嘴里骂道:“妈的,让你看不起汉人……”
就在这时,异变陡生,本来摔落地上的大盗鼬周围忽然腾起一团白雾,然后大盗鼬就消失了!原本周围的百姓正要兴致高昂地上前痛打落水狗,可这突然的变故却让所有人愣住!
也是一愣,但很快他就反应过来大喊:“糟了,是东瀛忍术!”他猛地回头向沈云叫道,“世子小心!”
沈云一惊,忽然感觉身后一种巨大的压迫感袭来。沈云这次几乎想也不想地往前倾身,同时右脚猛地向后飞踹。“嘭”一声,沈云忽然感觉右腿被人抱住……这下所有人都发出了惊叫,离他最近的章暨已经如被触怒的狮子一样咆哮着冲了过来,可没等他近前,忽然看见沈云的身体以一个极其诡异的姿势飞腾而起,腾空的左腿以迅猛之势扫向了突然出现在身后的大盗鼬!
“哼!”大盗鼬显然没想到沈云的反应居然如此快,七年前的沈云还是一个只知道挎笼架鸟的纨绔子弟,就算是前段时间传回来的情报也没有说沈云竟然会武功,而且不弱!所以这次他结结实实的吃了一个大亏,沈云那飞起的左腿狠狠扫中他的脑袋,若不是情急之下大盗鼬松开了沈云的右腿,用手格挡了一下,没准这一击就让他失去了意识!
大盗鼬往边上踉跄了几步,刚刚稳定身形,忽然就看见沈云已经转过身体,目光如电,手起刀落,那把带着锈迹的战刀挟雷霆之威当头劈来!
好一个大盗鼬,临危不乱,竟然举臂格挡。只听一声脆响,战刀似乎砍中了钢铁!
沈云一怔,已经在身后大叫起来:“小心,他手上装了铁条!”
大盗鼬又一次露出冷笑,沈云当头一劈,中门已经大开,他自然不会客气,乘沈云错愕之际快速插了进去,左手抵住沈云举刀的右臂肩窝,右手屈臂成肘,猛击沈云太阳穴,口中大叫:“死吧!”
这一击若换做别人肯定中招,但沈云是何人?跟现代学的可都是一击毙命的战场格斗技,更有无数次打架经验做铺垫,在最快的时间里他已经作出了反应,握刀的右手猛地曲回,刀柄直砸大盗鼬的后脑,同时左臂大张,竟然将大盗鼬抱了过来。两人之间的距离瞬间缩短,大盗鼬的肘击顿时打在了沈云的脖颈处,虽然也是疼痛难当,但总好过被当场毙命!
此时两人能就像久别的老友见面一样拥抱着,可谁都知道这才是最凶险的时刻,超近距离的接触,沈云甚至都能感觉到大盗鼬贴身绸缎内衣的丝滑……
大盗鼬显然没有想到沈云会如此冒险,但他变招极快,一击不中之后立即伸直右臂抱住沈云的右肩,脚下一拌,想用摔技将沈云放倒,但沈云却在这一瞬间用左手在他右肩上一推,倒地的一刻两人拉开至少半米的距离,已经斜拉回来的右手战刀瞬时划过了大盗鼬左脖颈上的大动脉……
“呲!”
大盗鼬不可置信地看着倒在地上的沈云,右手猛地捂住脖颈间不断喷血的伤口,左手指着沈云,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说来话长,但却只是几个呼吸间的事情,周围所有人在刚才都猛冲上去准备围殴掉落的大盗鼬,所以离这处凶险的战场有好长的距离,等章暨第一个冲过来的时候,大盗鼬已经流了一地的血,眼睛里神采正在逐渐黯淡。
“这……”所有人都不敢相信,只是一瞬间,大盗鼬竟然怎么就这样了呢?
大盗鼬突然倒在了地上,喉咙里汩汩地发出如青蛙鼓鸣的响动,半天才发出一句模糊的音节:“好,好,原来你的功夫这,这么高,不过,鼬组是不会,不会放过你的!”
说完,大盗鼬彻底咽气,消瘦的身体在做完最后的生理痉挛之后也归于平静!
汉元千年七月二十一日凌晨,纵横辽州数年的大盗鼬伏诛!渤海侯世子沈云的大名顿时传遍整个渤海郡!
【第五十七章 肃川县,当街打劫】
汉元千年七月二十一日傍晚时分,沈云赶到了肃川县。这是个仅有两万多人的小县城。它甚至没有城垣,县城与郊外的区别仅仅是周围一圈人工种植的树木。
“渤海郡这么穷吗?怎么连城墙都没有?”沈云难过地扭了一下胳膊,转头问在脖颈上挂着绷带的。
不止是,包括身后的时迁、章暨,还有欧阳复,个个都带着伤,额头、脖子,有些是胳膊。连他们后面抬着棺椁的家丁也是这样,唯一完好无缺的就算是沈武了。幸好他们也是穿着白花花的孝服,所以远看还是看不出什么的。
他们的伤都是在后来追击大盗鼬的匪众造成的。本以为击毙了首领,其他人肯定不堪一击,所以沈云一马当先,提着锈刀就冲了出去,石庚在后面喊了半天都没能喊住。结果……结果当然是击溃了那帮匪徒,可他们也损失了两三个人!
虽然只有两三个人阵亡,还有十几个重伤,但这种伤亡本来是可以避免的。这些大盗鼬的匪众虽是土匪,但却不是乌合之众,他们早在跟羽林军的不断作战中完善充实了自己,即使没有首脑指挥,一样能够在各个小头目的指挥下且战且退。这些匪徒不但纵横辽州,偶尔还会客串海盗,所以驾船的技术也不错。到了沈云他们也没能占到太大的便宜,靠着一股锐气和蛮力,砍死了十几个匪徒之后还是让大部分匪徒逃跑了。
对此沈云很是忧虑,他担心这些匪徒还会再次回来寻仇。但石庚却说:“这点世子放心,这段时间是因我们石家村的子弟兵都被征调去了北部的青川县,过些日子等他们回来了自然不怕这些啸聚山林的匪徒!”
经过沈云细问才知道,石家村的青壮男丁其实并不止这么些人,原来足有四五百人的,都是适龄男丁。按照帝国法律,年满十八岁无学籍者皆要服兵役。石家村的这些男丁有的被招入邻县或者临郡的乙等军团,又或者是丙等军团,总之离家都不是太远。前些日子从渤海郡北部山区传来烽火,说是青川县出现了倭寇肆虐,占了好几个村子。萧太守已经向郡尉通报,郡尉则奏请了朝廷,将渤海郡周边几个乙等军团都抽调到了北部山区剿匪,这才导致离岛的防卫力量不足,若是平时,这些海盗也绝不敢涉足这里。
听了这些沈云才稍微心安。但对大盗鼬临死前说的那句话依旧耿耿于怀,可什么“鼬组”,连都没听说过,所以也无从了解。
的胳膊是被自己人蹭的,那些村民哪懂什么战场配合,打仗都是一窝蜂涌上前,也是,一个书生不好好在后面扶老携弱,偏偏爱好这武夫的勾当,揣着一大堆石头弹冲在最前面,结果被一个村民的柴刀给划伤了……
听沈云问起,现在还疼得吸冷气,但口齿却是清晰地道:“哦,新州无桓,这是圣祖陛下立下的规矩!不但是渤海郡,整个辽州的城池都是不设城墙的。[]”
“新州无桓?那是不是说连西北数个新州也一样没有?”
“对。除了老九州三十六郡之外,其他地方都不设城墙。圣祖陛下有言,羽林军是用来进攻的军队,绝不做龟缩之举!是以新州无桓!”说完又扭头对时迁道,“?,你那还有止疼药没有?给我搞点!”
时迁的额头上贴着一块膏药,瘦不啦叽地窝在一匹骡马上,蔫兮兮地说:“没了!”
“屁,老子刚给他一包镇定散!”欧阳复在一旁揭穿他,“你丫不是把药当饭吃了吧?!那药还是我千辛万苦才配出来的!”
自从沈云之前爆出一句“丫挺”的经典骂声之后,欧阳复学的倒挺快。
怒斥时迁的不仁义,时迁却扭着身子硬是不给。章暨在一旁憨笑,也劝说时迁拿点给他。三人倒是有说有笑,颇为乐呵。倒把沈云看的苦笑连连。
这帮人还江湖侠士呢,有时候看看还真跟小孩似的。幸好石老三和奥尼尔跟着侯阚去找老巢了,不然还指不定怎么闹腾呢!
对于说的新州无桓,沈云倒是更倾向于圣祖皇帝这个前辈穿越者担心新州有朝一日会造反,所以不建城墙。这样一来帝国的骑兵就能纵横天下,这些地方的造反者除非能够短时间内组建起完全克制骑兵的兵种,否则他们再怎么造反都是徒劳---在蒸汽时代和来复枪发明之前,骑兵绝对是所有造反者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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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川县县令姓白,名鸿,字展图。名副其实的白面县令,那脸叫一个白啊,在夕阳的照耀下都快看见里面的血管了。他在中午时分得知大盗鼬带队洗劫离岛,更袭击了扶灵还乡的渤海侯世子一行人,于是赶紧跟县尉商量,将县城里仅有的一连士兵派了出去,同时自己赶到肃川县外三里等候渤海侯世子。
“哎呀,世子受惊了!下官实在惶恐之至!”白县令一见沈云便扑到马前,白白胖胖的脸上还如真似幻地流下一连串泪水。
沈云赶紧下马,拱手连称不敢。他只是渤海侯世子,并无一丝官职在身,本是当不得白县令出城三里远迎的。更何况他还自称下官呢!
可这个足有一米七四的白县令却顾不上这么多,只是不住地弯腰行礼,就差把头杵到地上了。后来沈云一想便明白过来,自己在海上剿灭海盗,同时斩杀大盗鼬的事情肯定也被白县令得知了,更重要的是辽州直接在渔阳飞骑军团的兵锋之下,说难听点,在渤海这块地界上,谁都会卖胡公殿下几分薄面的!
“白县令无须多礼,大盗鼬的首级在此,请大人验收!”沈云赶紧让时迁把装有大盗鼬脑袋的袋子提上来---袋子地下还渗有一层红红的血迹,本来扶灵还乡就够?了,沈云可不想再背着个死人脑袋,所以一路上都是在时迁的骡马上挂着。
本以为白县令看见血淋淋的脑袋会有所惊吓,可没想到人家压根就不怵这个,亲自接过之后还打开口袋验看一番,这才转手交给身后的衙役,面不改色地对沈云笑道:“世子神威,甫回故乡便立此大功,实在是令我等惭愧啊!自古英雄出少年,世子便是我渤海郡的少年英雄啊!”
白县令这马匹拍的一波接一波,倒是让沈云这个来自现代的人有些无地自容了。他拍的舒服,沈云却听着别扭。赶紧道:“白大人,您看如何安顿家父棺椁灵位?”
“呀,你看我,失责失责!”白县令一拍脑袋,赶紧道,“渤海侯府已经派了人来,世子快跟我走,他们在县衙估计都等急了!”
沈云一怔,沈武在旁问道:“白大人,不知府上派了谁来?”
白县令看了沈武一眼,认出他是前渤海侯的忠仆,不紧不慢地说:“哦,沈复沈冲两位太爷都来了,对了,沈掌柜也在府衙呢!”
沈掌柜?
沈云的眼神瞟过,沈武赶紧附耳道:“是侯爷的妹妹沈思兰!”
姑姑?沈云神色一凛,赶紧跟着白县令往县衙赶。
县城的街道并不宽阔,倒是挺干净的,可能是之前打扫过。街上的商铺不少,行人纷纷退避两旁,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却没人敢大声喧哗。对于见识过雒阳繁华的沈云来说,这里跟萧条没有什么区别。
眼看就要看见城中央那座县衙时,忽然从路旁冲出三个身穿虎皮,腰挂麻布的人冲到街中央,拦住队伍扬声大叫:“青天大老爷为小民做主啊!”
沈云一看顿时失笑。这有点意思嘿,以往总听拦轿申冤的桥段,今儿算是看见真事儿了。更让沈云眼前一亮的是,他发现拦在队伍前的三个人里,竟有一个豆蔻少女!
有诗为证:垂鬓似沉花待开,细腰如春风拂柳,最是那一簇忧愁,紧锁似远山凝黛,含羞亦是绝世霓裳。腮红不减桃花,肌莹如同玉润。最**者,双星不动而眼波自流,闪烁如同崖下电。寸步未移而身容忽转,轻飘酷似岭头云。
总之这女人算是沈云所见之女子中前三甲的存在,若单以美貌论,仅有鄢如月能与她相提并论!但鄢如月却比眼前这个披着虎皮的女子少了一份野性,而步婵的身材确比她好,可又少了那份唯美,至于周惠……她就不能算是个女人!
不过这美貌赛过貂蝉,韵味气死西施的女人为什么瞪着柳眉怒气冲冲的看着自己呢?
沈云跟第一次见鄢如月那般望着这个女人,竟是看的痴了,浑然没听见白县令与那几人的几句对话。直到沈武不自在地捅了捅他的腰,沈云这才醒悟过来,道:“哦,白大人,这是怎么了?”
白县令显然也是此道中人,完全能够体会沈云初见此女的态度,于是重新道:“那个,这位姑娘告世子杀良冒功,陷其兄于身败名裂之境,不知世子有何说法?”
“啊?!”沈云大吃一惊,愕然看向那三个当街站立的人,除了那美貌到不像话的少女外,另外两个都是膀大腰圆的壮实汉子,一身虎皮倒是万分英气,可老子什么时候杀良冒功了?
“那个,白大人,他们的兄长是谁?”
白县令显然也有些错愕,道:“世子,难道你不知道他们是谁吗?”
“这个,云着实不知!”
白县令咳嗽一声,也不在乎街上所有目光都看着他,附耳在沈云耳边轻声道:“这三人中,那两个男的一个叫斛斯正,一个叫斛斯文,那个少女叫叶瓷炫。”
沈云频频点头,特别着重地看了一眼那叫耶律瓷炫的姑娘,可是白县令下一句话却让沈云差点跳下马。
“他们都是高句丽村的人,叶姑娘的兄长便是大牟延!”
靠,他们是高句丽人?棒子?!
等等,这个叶瓷炫难道就是自己七年前调戏的女孩?唔,这样看来自己七年前的眼光还不错嘛……呸呸呸,什么乱七八糟的,她告我什么?杀良冒功?
沈云在马上直起背,眼光直视道:“白大人,云行的端坐的正,不在意任何人的诬告。请白大人秉公处理吧!”他大义凛然地扫过那三个高句丽人,哼声道:“至于你们的兄长,那是他自己承认为纵横辽州数年的大盗鼬,有离岛石家村百姓可作证,他更加带人冲上离岛大肆杀戮,实在罪无可恕。三位,你们还要告我吗?”
“胡说!”叶瓷炫突然往前一步,粉脸含怒,娇叱道:“我兄长大牟延明明跟了倭国商队去罗马经商,又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明明是你这登徒子陷我兄长于不仁不义,败坏他的名声!”
沈云心里咯噔一下,他忽然想起说过大盗鼬会东瀛忍术,便冷哼着将衙役手里的首级袋丢了过去道:“是不是你兄长你一眼便知,不需我再多说什么!至于倭奴,哼,应当尽屠之!”
说罢沈云不再看她,作出一副高昂大义状,但很快又转了回来---乖乖,实在舍不得她那张精致的脸!
斛斯正和斛斯文赶紧抢上前,将袋子打开一看,顿时变了脸色。叶瓷炫也探头一望,顿时花容失色,哭叫:“哥哥,真是哥哥!!!”话音未落,已经如梨花带雨般蹲坐在地上恸哭起来。
沈云看他们的神情,倒不似作伪。应该是的确不知大牟延是大盗鼬的事,便低叹一声正要说点安慰的话,那斛斯正忽然跳起来,抱着首级袋便往路边蹿去,斛斯文也紧跟其后。这两人的动作奇快,身手矫健,一下就蹿进了路边的店铺,直往后面闯去。
“靠,当街打劫官府?”沈云吃了一惊。
别说他了,所有人都还没反应过来,见过打劫的,但没见过打劫首级袋的,更没见过当着县令的面抢东西的……
白县令直到那两人都消失在店铺深处才反应过来,嘶声竭力地大喊:“抓,抓住他们!!!”
两班衙役这才一窝蜂地朝那边追过去,不到半晌就看见一个衙役气喘吁吁地跑回来道:“大,大人,他们在临街备好了马匹,已经,已经跑了!”
“蠢货,追,追上去!哪怕追到高丽村也必须把首级袋给我抢回来!”别看白县令在世子面前唯唯诺诺,关键时刻还是能看出魄力来的,他大声咆哮道:“把军队派出去,那一连军队呢?派出去,把高丽村给我围了!”
那衙役迟疑地道:“大,大人,县尉大人没有命令,军队还在城外呢……”
“那不赶紧去找县尉!”白县令气急大叫。
沈云左右一看,已经偷偷靠了过来,低声道:“世子放心,时迁已经跟去了!”
沈云长长出了一口气。难怪白县令会发飚,这个大盗鼬的首级可不单单是他的功劳,呈交上去他也有功劳可领的。
慌乱间,沈云发现那美丽的叶瓷炫还怔怔地蹲坐在地上,她并没有跟那两人走。或者说,她似乎也不知道那两个人为什么会突然抱着首级袋逃跑?!
“咳,白大人,这叶姑娘……”沈云提醒道。
白县令这才发现还有一个人呢,顿时大喜,叫道:“快,将她押入大牢!哈哈,有她在手就不信拿不回大盗鼬的脑袋!”
沈云愕然,他本想提醒白县令怜香惜玉来着,不过忍忍还是没出口。
【第五十八章 深洞悉,如临大敌】
“孩儿拜见大伯公、二伯公,姑姑!”
宽敞的县衙大堂上,沈云见到了沈家如今长老级人物,沈复、沈冲,以及沈思兰。
沈复、沈冲今年已经六十开外,身体还算健朗,只是因为牙齿脱落的关系,说话有些不清楚,虽然见到沈云很是开心,但只是坐在那里微笑着抬抬手,代他们说话的是坐在最边上的沈思兰。
沈云本以为这个姑姑应该是和沈筠如那样的少妇,可一看却是吃了一惊。沈思兰今年已经三十六,身材颀长干瘦,完全没有沈筠如那般丰满,脸颊凹陷,双眼倒是有神且大,可是黑眼圈很浓,眼袋也非常明显。虽然衣着名贵,用的胭脂水粉也是极品,但却难掩她的疲惫之态---从双云垂鬓的发髻可以看出,她至今未出嫁,还是待字闺中的大龄剩女!
“渊让不必多礼,起身吧!”沈思兰走上前,扶起弯腰行礼的沈云,已经有些湿润的眼睛望向他,喟叹道:“二哥不幸,你这一路,也受苦了!”
沈云在京中的一切都早有人传回了渤海郡,沈思兰也是知道的。想起苦命的哥哥们,沈思兰悲从心起,一时竟有些哽咽。她的发髻上插着一朵白花,身上带着雷云纹饰的素白孝服裹在干瘦的躯体上,将她承托的仿佛风雨中的百合。
沈云也哽咽道:“姑姑,孩儿还好!孩儿不孝,父亲不幸却不能为之昭雪申冤,亲见仇敌却不能手刃以祭父亲在天之灵,孩儿实在恼恨啊!”
沈思兰赶紧对沈云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向四周望了一眼,压低声音道:“这些事回家再说……二哥的棺椁我想今日便运回府上,家族的坟山上如今又要多出一处新坟了……唉!”
县衙大堂上,除了沈家人外还有白鸿县令,以及另外两位官员。分别是肃川县县尉潘世,县丞汤颖。
在帝国官制中,三权分立思想体现的非常明显。县令主管民政,县丞掌管司法,县尉掌管治安。三者中以县令为主,但又互相制衡。像以往朝代县令监任公安局长、法院院长的事情是没有的。
肃川县“三巨头”中,白鸿算是年纪最轻的一个,四十岁,潘世和汤颖都超过了五十,如果没有意外,他们的仕途已经到了顶端,无法再晋升了。[]相对来说,白鸿圆滑些,毕竟是需要协调各个部门的县令。而掌管治安军队的潘世则相当硬朗。汤颖则面无表情,很符合他的身份。
潘世见他们叙完旧情,便上前道:“沈掌柜,我想带世子去做个记录,毕竟是他亲手斩杀了大盗鼬!”
这个有着军人硬朗作风的县尉,说起话来也是**的。
“嗯,当然。”沈思兰点头,转而对沈云道:“渊让,你先随潘大人去,其他事情交给姑姑吧!还有,今夜我跟你两位伯公先回渤海府,你处理完这里的事也赶紧回来……你母亲非常想你!”
沈云看她欲言又止的模样,轻轻点头:“是,姑姑。我让武叔跟你回去,他对孩儿的想法知之甚深,他会转告姑姑的!”
“嗯!”沈思兰点点头,也不拖沓,直接走到沈复沈冲两人身边低头说着什么,然后带着两位老人匆匆离开。
沈武告诉过沈云,沈思兰掌握着渤海侯家族最大的皮毛生意,而且精通罗马语,常年都不在渤海府,而是在东南部的釜山港负责与罗马商队做生意。所以这个女人应该是有果断和狠辣作风的。她应该算是这个时代的女强人之一吧!
沈云已经吩咐过沈武,要他将自己的一些想法告诉沈思兰,并希望她能给他提供足够的帮助。从今日见面的情况来看,他的这个姑姑肯定是站在这一边的,这样一来,接下来面对沈家主母---凉公之女萧琴时自己或许更加有底气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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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衙很大,前后三重院落,左右还有六进的房屋,分别是县尉和县丞的起居办公之地。
沈云被单独带到县尉大人的公事房,有下人奉上好茶,主簿摊开笔墨,潘世简洁干脆地询问了几个问题,大都是在海上如何遇到海盗,在离岛如何应对大盗鼬等方面的事情。沈云都一一作出回答,不时还饮啜一口茶水,这做笔录的滋味可是跟在雒阳时有天壤之别啊!
做完相关的询问,潘世让主簿出去存档,自己却坐在了沈云边上,忽道:“世子,你明日便回府上吗?”
沈云一怔,不知他为何有此一问,这个潘世有着刚毅的脸部线条,身体也偏向于壮实,之前的对话也是多偏向于正式和简洁,怎么会忽然问起他的私事来?
“如果潘大人还需要云协助调查的话,云也理当配合!”沈云吃不准他这么问的原因,所以选了个比较委婉的说法。
潘世居然笑了,刚毅的脸部线条也变得缓和起来:“从渤海府到肃川县朝发夕至,如果有什么事我派人直接去找世子就是了……不过我倒是有一句话想问世子,这渤海后之位世子可是势在必得?!”
这话问的就相当诛心了。沈云当时就皱起了眉头,沉声道:“潘大人,侯爵之位似乎是我们沈家的小小家事吧?”
潘世点点头:“话是如此,但渤海侯乃圣祖陛下钦封之侯爵,亦有世代镇守渤海之意,虽无实权但却足以影响渤海百万生灵的福祉!世子,试问与渤海百万生灵比起来,这一家之事可是小事?再说,胡公殿下对世子之事可是非常关心呐!”
胡公殿下?沈云心里一跳,问道:“潘大人?”
潘世拱手笑道:“实不相瞒,胡公殿下有书信一封让在下转交世子!”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封信来,交到沈云手上。
沈云赶紧接过一看,只见这是胡公殿下的亲笔信,信封上的日期是六月二十七日,也就是一个月之前,似乎正是沈云与胡公在孟津分别后的第二天,当时沈云还在黄河上漂着呢,而胡公也应该没有到达渔阳,怎么会写这封信呢?
沈云疑惑地抬头看了潘世一眼,潘世笑道:“世子看完便知。”
沈云一目十行地看完,心中顿时涌起一股暖流。信中是胡公殿下的嘱咐语,他告诉沈云,潘世曾是他的旧部,三年前才调到肃川担任县尉,是个可靠之人,若是在渤海府有什么危险或者难以自处之事,但可以凭借他给予的玉牌调动潘世的一连军队!
“潘世原是军中虎将,其部下定然也是骁勇之军,汝不可以丙等军团视之!若有不备,可速让宫三告知,我已命飞骑军一营士兵以集训之名屯驻平壤,若事不可为当往之!”
看完信,潘世对陷在深思中的沈云郑重道:“世子,胡公极为担心世子的安全,故而另有书信告知了在下。这信也是前日才到了肃川,我那一连士兵虽不敢自夸飞骑军,但比起渤海府的乙等军团亦不遑多让,但有事,请世子尽管吩咐便可!”
看见潘世如此郑重,沈云反而愈发冷静下来。
乖乖,胡公和这潘世都如临大敌般重视自己,这到底是为什么?难道自己那后母萧琴有这么大的势力,能置自己于死地不成?若在海上,朝廷教化不及之地还情有可原,可如今已经到了渤海郡,难道自己的安全还没有保障吗?
想到这里,沈云道:“云驽钝,还望潘大人不吝赐教!”
“世子请问,在下知无不言!”
“她,在渤海郡可能只手遮天?我这次回家是否真有必要如此慎重?”
潘世蹙着眉峰,他当然知道“她”指的是谁。
“正如在下方才所言,渤海侯乃是圣祖陛下钦封侯爵,世代镇守渤海,虽无实权但影响却遍布郡中各地。更何况如今还有凉公的人在郡中行走。渤海侯自从迎娶凉公之女之后,便将蔚山、江陵、安东、浦项四地的生意交给了她,而这四地生意主要是面对倭国……不知在下这么说世子能不能明白?”
牵扯到日本人,沈云就豁然开朗了。他道:“潘大人的意思是,我那主母与倭寇有牵扯?”
潘世脸上闪过一丝怒容,但似乎又强忍住一般,哼哼道:“岂止是牵扯,要知十五年前倭寇尚不敢登上渤海郡,可如今却敢攻打青川县城!这倭寇的实力一日大似一日,终有一日必为我等心腹大患,可渤海太守却屡屡隐瞒,不予上报朝廷,若不是这次青川县令见事态危急,点起了烽火狼烟,导致全郡皆知,怕是太守大人依然不会派兵剿匪的!”
沈云大怒:“扯淡,国家大事岂容儿戏?!潘大人,难道你就不能跟胡公殿下汇报一番,直接让殿下派飞骑军登陆倭国,将倭奴尽数诛除便是!”
潘世叹了口气:“世子有所不知,倭国表面对我大汉是极其恭谨的。这些倭寇也是被倭国国王除名之人,况且,这些倭寇很多乃是由极北之地的野人组成,我们只是以此冠名罢了。虽然我等都能确定,倭寇肆虐猖獗必然有倭国支持,但可惜讨伐无名,不宜轻动刀兵。况且飞骑军团乃骑兵建制,渤海郡北部山地居多,倭寇也多在这一带活动,胡公殿下一时间也苦无良策啊!”
“那长岛、四国、屏东、涉水四县不是有我羽林军吗?杀过去就是!”沈云道。
潘世苦笑:“英公殿下不会同意的!”
“英……唉!”沈云顿时明白过来。
英公殿下掌握着帝国水师蛟龙军团,没水师的帮忙,对马海峡虽窄,可飞骑军毕竟不是真会飞啊!那四县之地应该也是英公军队的管辖之地,怎么可能无缘无故去打日本呢?!
“那倭寇如今成什么规模了?”沈云问道。
潘世说:“这正是我所担心的,从各地汇总的情况来看,倭寇渐成势大,可战之兵约有两千至六千之数,且常年游移在渤海郡北部,若我大军围剿他必从水路远遁倭国或者极北之地,大军退去,他又卷土重来,实在让人不胜其扰!”
“这有什么可担心的?难道他们敢进犯府城不成?”沈云还是疑惑,不知道潘世和胡公为何对萧琴如临大敌。
潘世看着沈云道:“世子,你可知历代渤海侯葬在何处?”
沈云茫然摇头,但心中已经升起了不好的预感。
“元山!离青川县不过两百里!!”
沈云终于知道胡公殿下和潘世到底在担心什么了。
元山,就在朝鲜半岛的东北部,周围有咸兴、高原、青川三个县,还有永濑港、兴南港、新浦港等众多港口。最关键的是,这里都是山地,还没有修建直道,道路崎岖难行。从渤海府到元山南的青川县只需七天,但从青川县到元山北的咸兴、高原等县却需要一个月!
这就是有无直道的重要区别!
他是渤海侯长子,又是世子,父亲下葬他能不去元山吗?不能!既然他要去元山就必须路过青川,路过青川就必须面对倭寇,若是有什么意外而渤海府又不予及时救援的话……啧啧……
这是明目张胆光明正大**裸无所顾忌的谋杀啊!
沈云当时就变了脸色。
【第五十九章 叶瓷炫,投怀送抱】
所谓阳谋就像成龙电影里的情节,明知绑匪手里有人质,自己去肯定会挨揍,但还是要硬着头皮冲进去。元山沈云是去定了,也就是说那些倭寇他是一定要碰上的。成龙最后靠着身手是皆大欢喜,沈云却不知道元山上要不要再添一座他自己的新坟……
这种担忧不是凭空出现的。成龙那毕竟是电影,可自己这个……沈云知道,凭自己的身手,撑死就能在1vs1的战斗中立于不败之地,想要面对千军万马恐怕悬乎,他腰上没有钢丝,更没有安装炸药,一掌拍出去搞不出降龙十八掌那样惊天动地的效果来---这个世上也没人能做到。这是历史小说,不是玄幻大陆。
抱着这种担忧,沈云跟潘世很是细聊了一番,双方敲定,如果沈云必须去元山,一定会尽力拉上萧琴一起去,而且绝对要带着潘世。现在的问题是,潘世的军队只有一个连,而且名义上驻守肃川的,如何才能名正言顺地跟着沈云前往元山。
“只要世子能够搞到郡尉大人的调兵手令,我们就能跟着世子一起去元山!”潘世如是说。
“郡尉姓甚名谁?可是凉公一系?”
“非也,郡尉姓武名撰,在朝中不属于任何一系---他是今年才升任郡尉一职的,还没来得及表态呢!”
“如何能让他给出调兵手令?”
“两个办法,第一就是让太守萧让出面……当然,这似乎有点难度。第二便是让胡公殿下出面!”潘世说了第一个方法后看见沈云脸色阴沉,这才赶紧说出第二个办法。
沈云还真没看出来,这个潘世还有点幽默感,只是这个玩笑一点也不好笑。不过他说的第二个办法似乎有的操作---沈云手里还有胡公的玉牌呢!
这时门外有人轻声道:“潘大人,世子,县令备好了饭菜,请二位过府享用!”
“知道了!”潘世淡淡道。说着又转头对沈云道,“世子,白展图这人虽是圆滑之辈,但能力还是有的,而且他乃白身进阶,在朝中无根无系,如今似乎有意跟世子靠拢,还望世子多加留心才是!”
沈云苦笑道:“他是想跟胡公殿下靠拢才对!”
“非也,”潘世正色道,“他是想通过世子与太尉大人拉上关系!”
“太尉?”沈云纳闷道,“我与当朝太尉并不认识啊!”
潘世也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与太尉不相识,那鄢家的姑娘怎么会……哦,明白了!”潘世止住话头,带着暧昧的眼神看了沈云一眼。
沈云奇怪,正要再说就听外面响起了白县令的声音:“世子,潘大人,展图可是等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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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这顿饭吃的可谓是宾主尽欢。白鸿有意靠拢,沈云有心结交,两人在一顿饭之后就已经勾肩搭背成了“兄弟”至交。那亲热劲连潘世都怀疑他们应该早就熟识才对。
陪同赴宴的还有汤颖,不过相对来说,这个年纪最大的县丞很是古板,饮了几杯酒便以身体为由退了出去。[.超多好看小说]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沈云见门口的身影一晃而过便借口要去如厕,甫一出门便跟了上来,在沈云耳边低声道:“世子,时迁回来了!”
“什么情况?”
沈云发现欧阳复正在偏室与沈家家丁在吃酒,就他们几个倒也落得轻松。
“情况有些复杂,斛斯正与斛斯文两人离开肃川县之后并没有回离岛边上的高丽村而是拍马向北,现在五十里外的驿站外休息。”
“那羽林军呢?”
“羽林军和肃川衙役去了高丽村,但发现那里根本没剩几个人,青壮都不见了,章暨腿脚快一步,所以赶回来先报信,随后羽林军的信使也该传回消息了!”
沈云蹙眉:“青壮都不见了?去了哪儿?”
道:“不知道,高丽村的人四处经商,走空也是正常。”
沈云联想到大牟延便觉得这事不简单,于是问道:“那个叫叶瓷炫的女人呢?”
“被衙役关在后面的监牢里!有人负责看守!”
沈云顿了顿说:“让欧阳复去一趟,他对付女人拿手,看能不看从那里套点有用的情报!”
贼笑道:“世子真就舍得?欧阳复可是采花贼,让他套话不一定行,但让女人‘套’他倒是很有办法。”
沈云愕然,不得不说这话有深度,连“套”这个字都用的这么传神。
“那总要一试!”沈云想到叶瓷炫那美轮美奂的脸又有点不舍,补充道:“告诉欧阳复老实点,想让女人套还是去找别人吧!”
领命而去。
再度回到席间时,果然看见潘世面色凝重地对白鸿说着什么,见沈云回来也不隐瞒,而是直言相告。
“世子,高丽村找不到斛斯正和斛斯文两兄弟,连高丽村的青壮也不见了踪影,那可是好几千人啊!”
沈云道:“好几千是几千?”
白鸿忧心忡忡地说:“确切的说,三个高丽村应该共有青壮四千六百二十一人,以往也有高丽村的青壮男丁出外谋生之事,但绝没有这次走的这么干净的道理。而且他们是什么时候走的我都不知道,实在有些可疑!”
沈云知道,在古代,中国人是很少出远门的。孝道中便有“父母在,不远游”之说。虽然经过圣祖改制,这些传统观念改变了许多,但也绝不会像这次这样走的这么彻底的情况。况且这个时代虽然开放,可要出远门一样需要路引和凭证,否则就是寸步难行,除非他们并没有离开渤海郡!
没离开渤海郡?
沈云一惊,望向潘世的时候,潘世也同样想到了,两人四目相对,都是震惊。
难道他们都去了青川县?
刚才潘世告诉过沈云,青川县跟肃川县差不多,也是两万多人人口的小县,常备兵力只有一百多人。(.好看的小说)县令申樟是个有血性的官员,这次就是他力排众议,坚持点燃烽火,逼得太守萧让不得不增兵青川县。可这次攻打青川县的倭寇足有六千之众,而且都是积年惯匪,战斗力不俗。在抽调南部六个县城的丙等军团之后,青川县附近才有接近七千汉军。
倭寇见汉军势大就躲进了附近的山里,郡尉武撰似乎不敢放开手脚去剿匪,只让士兵围住附近的路口,做死守之态。如果这四千多高丽人真的是去青川县支援倭寇的,那情况就麻烦了。俗话说万人成林,加上这四千人的倭寇将有上万兵力,在渤海郡已经可以算是一支足以影响全局的大军了!
六千和一万,这已经从量变上升到质变……
沈潘二人相顾骇然,白鸿也不是傻瓜,略一思索便明白过来,也惊道:“快上报给太守大人,请他速速上奏朝廷,调派乙等军团剿匪!”
渤海郡有南北两个治所,渤海府是民事治所,屯驻有一支乙等军团,兵力在五千人左右。另外一个军事治所在平壤府,也有一支乙等军团,兵力在八千人左右。两支军团合称大汉渤海羽林守军,平时归各自的郡尉统辖,一旦有事集中就需要朝廷指派一个将军来进行统一指挥。如今这两地重镇的兵力都不足一万,更危险的是渤海羽林守军根本没有总指挥的将军!
情况已经有些危急了,这个宴会自然也吃不下去,白鸿已经急急赶回公事房拟写条陈,潘世也赶紧去集中军队,同时还要和县丞一起去合计人口,抽调精壮出来组成新的丙等军团。
唯一让沈云有个安慰的是潘世说,若将渤海府周围的县城都动员起来,至少可以凑够一支有五万兵力的丙等军团,所缺的只是时间!
当沈云问他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将军队完全组建时,潘世的回答又让沈云心凉如水。
“一个月!这已经是最快的时间!毕竟军队不是把人叫起来就能打仗的,还需要短暂的培训,武器的配备,粮草、军资的供给,还有动员兵力所需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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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肃川县的监牢里可以看出这个县城的治安还算不错,可以容纳两百多人的监牢里,只关着三四个偷鸡摸狗的蟊贼。至于最里面的重囚室,据说已经十年没有人关进去过了。
不过这个数字从今天开始要重新归零计算了,因为这里面今儿住了人。
叶瓷炫蜷着双腿缩在墙角,鹿皮蛮靴在幽暗的灯火下散发着原始的味道。长发披散下来,遮盖住她美绝人寰的容颜。
欧阳复风流倜傥的身影已经在她面前晃了快半个时辰,但叶瓷炫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甚至连头没有抬一下。
“姑娘,就算在下是路边的乞丐,与你说了这么久的话你是不是也该正眼看我一下呢?在下虽不敢自比宋玉潘安,但好歹也是有鼻子有眼,难道就不能得佳人一眸垂顾吗?”
欧阳复急得快要抓耳挠腮,可这女人却始终不吭一声,若不是说过沈云不想他动别的手脚,欧阳复早就撒一把**香过去想将这美人儿办了再说。但如今面对这尊木头美人,就算他表演舌灿莲花也没用啊!
就在欧阳复无计可施的时候,沈云在的陪伴下阴沉着脸走了进来。
欧阳复赶紧躬身行礼道:“世子,属下实在是无计可施了,除非用**香,否则谁也不能撬开她的嘴……”
沈云看了叶瓷炫一眼,忽然手往边上一指惊叫道:“啊,有蛇!”
再看叶瓷炫,头也不抬,沉默依旧。
欧阳复似笑非笑地看着沈云,道:“世子,这招属下已经用过了!”
沈云拍了拍脑袋,妈的,今儿非要这美女开口不可,不然弄不懂那些高丽人去了哪里是很麻烦。潘世也说了,白鸿的条陈很可能被萧让驳回,这倒不是萧让徇私,而是动员渤海府的丙等军团可是大事,一旦动员就要面对巨量物资的消耗,必须跟朝廷有个交代,否则这可是如同欺君的大罪,谁也担当不起!萧让也不可能以他们的一个猜测就贸然下达动员令!
欧阳复看着沈云,他倒是有几分看戏的念头,这个世子会用什么办法让这个榆木美人开口呢?
其实很简单,沈云忽然踏前一步,掀起袍角作出宽衣解带的样子,长久不动的美女忽然有了反应,而且反应剧烈,只见她像受惊的小鹿一样从地上弹了起来,后背紧紧贴着墙角,如同崖下电的星眸吃惊地望着沈云,娇叱道:“你想干什么?”
欧阳复一拍脑袋,懊恼地摇摇头,低声说:“唉,早该想到用这招的!只是没想到世子会这么无耻!”
沈云扭头瞪了他一眼,宽衣解带的动作不停,笑眯眯地对叶瓷炫道:“没什么,喝了一肚子酒实在憋得慌,想解决一下!”
叶瓷炫脸上露出一丝惧怒,咬着贝齿叱道:“要解决滚出去!”
沈云停下了手上的动作,忽然毫无征兆地贴近了叶瓷炫,双目死死地盯着她那张精致到毫无瑕疵的脸,冷哼一声道:“你好像没搞清楚情况,这里是我说了算!”
“你……”叶瓷炫被一个男人贴的这么近说话还是第一次,乍然之下真有些反应不过来,特别是沈云那带着酒味的浓重气息喷洒在脸上,仿佛还带着一丝暖意……
“混蛋,滚开!”叶瓷炫终于从一时的迷瞪中惊醒过来,抬起**就朝沈云胯下顶去……这可是女人对付男人的必杀技之一!
在看见她那一身兽皮装扮的时候,沈云就明白这个女人绝对也会两把刷子,所以早有防备,右手下压挡住那致命一击,左手已经将她的肩胛锁住,还用力往墙上一撞。
“咚!”
常年无人维护的牢墙上被这一撞顿时簌簌地往下掉墙皮。
欧阳复不忍地闭住双眼:“呀,你真残忍!”
也暗暗摇了摇头,拉着欧阳复往外走去。
沈云也觉得自己这么对待一个女人似乎有些不够绅士,不过想到这个女人的哥哥竟然勾结日本人,屠杀汉人这点,沈云又觉得自己这么做还是轻的。最起码自己没有当众脱掉她的裤子,更没有让人轮//奸//她!
叶瓷炫从小到大还真是第一次被人这么野蛮对待。她从小就长的像瓷器一般精美,任何男人见了她都会失神,谁又会如此对她呢?就算是手把手教她打猎技巧的师傅对她的聪明和乖巧也是赞不绝口,从没有对她大呼小叫过。沈云这一撞让她晕眩的同时,却也让她积蓄了许久的泪水一下涌了出来。
那一滴滴晶莹的泪珠就这么延着顺滑的脸颊滚落,看的沈云都是一阵心疼。他可不是没有怜香惜玉之心的禽兽,只是想到那如鲠在喉的四千高丽青壮,沈云不得不狠下心来,沉声道:“小妞,你最好搞清楚现在的情况,若是不想被像我这样粗鲁的男人糟蹋,你还是乖乖告诉我,你那些叔叔伯伯们到底去哪儿了?哼,四千多人一起失踪绝对是早有预谋的,你可别说你不知道!”
叶瓷炫在哭,可她却依旧倔强地抿着嘴,雪白的贝齿咬着嘴唇,流泪的眸子直视沈云,坚定倔强的神情让沈云看的一阵无奈。
沈云忽然松开了压住她肩胛的手,往后退了一步,冷冷地看着她道:“你说是吧?呵呵,没事,你不说我自然有办法求证。别以为你们高句丽能够在我的眼皮底下作出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来,等会儿我就让人屠了高丽村!”
“不!”叶瓷炫忽然尖声惊叫,“你,你不能这么做!”
沈云一怔,心里却露出了微笑,看来还是找到了这女人的死穴。他当然不能这么做,他也做不到。在大汉领土上进行屠村行动,就算连胡公殿下也不敢这么做。
但他可以这么说,反正说说又不犯法,这个时代可没有录音机。
“不,我能这么做!”沈云努力让自己的眼神看起来冷酷,同时让自己的脸庞看上去扭曲,“哼哼,我是渤海侯世子,也就是下一任渤海侯,我一句话就会有无数军队听从我的命令,我不但要屠掉整个高丽村,还要将你们这些大逆不道的高句丽余孽尽数屠族!别说我不能,我能!我可以!!关键是看我想不想!”
如果叶瓷炫稍微懂得点帝国的行政常识她就绝对不会相信沈云的话,可惜,她不知道。在她看来,肃川县县令已经是了不得的大人物,而这个渤海侯世子更是无法触碰的高级存在,七年前去渤海府,一向无所不能的哥哥不也被这个世子给赶回高丽村了么?
沈云的眼神和表情告诉她,这个男人绝对说得出做得到。不,不能这样!
叶瓷炫像作出什么决定一样,忽然往前站了一步,毅然决然地说:“不要,求你不要这样做!你七年前不是说要我做你的妻子吗,好吧,我现在同意了!只求你不要……不要杀那些高丽人!”
这次轮到沈云愕然了。
沈云是大学生,他自然听得出叶瓷炫最后那句话的区别---“那些高丽人”,这么说她不是高丽人?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沈云对**的美女都一下失去“性”趣。
【第六十章 肃川驿,伤美人心】
渤海侯府在渤海府城中并不是最大的府邸。整个渤海府坐落在汉江以北,圣祖之前,渤海郡被称为乐浪郡,渤海府因在汉江以北,故名为汉阳。圣祖之后,重新划分天下州郡,将乐浪郡改为渤海郡,并将汉阳改为渤海府,当然,在民间依然有人称它为“汉城”!
整个汉城其实分为两处,以汉江为界,北边以渤海太守府为中心点,而南边则以渤海侯府为中心点。由于没有城墙,所以整个汉城看上去有些凌乱,除了太守府和渤海侯府附近相对较为规整之外,其他地区都是民间自由开发的。
汉城周围以平原为主,但也有几座山丘点缀。最著名的当属江北的景福山和江南的珩山。这两处如今都是重兵屯驻的军事要塞,山上都有一些永备工事存在。
因为汉江的存在,汉城的航运业也颇为发达,不过也仅限与汉江东段。因为在西段的汉江江面上有两座可供通行的浮桥,在汉江正中有一个军港,常年驻守着一支帝国蛟龙军团的偏师,有帝国乙等战舰一艘,丙等战舰两艘镇守在这里,守护浮桥。
步入黑夜的汉城也渐渐归于无声。这里不似雒阳,即使到了夜里还有繁华的秦淮河可供人游玩,这里经营夜生活的地点只在景福山和珩山附近,但规模也比雒阳要小很多。
不过今夜的汉城注定不会那么快归于平静,珩山下的渤海侯府今夜灯火通明,连带着周围三里的街道房屋都点起了油灯,璀璨如星。更有数千人身穿白衫,手捧焚香,举着白幡矗立在浮桥以南,哭嚎震天。
渤海侯沈慕的棺椁灵柩回乡了!
这数千人中,除了沈家直系的亲眷之外,大都还是普通的百姓。渤海侯沈慕在位的这二十几年,还是非常体恤民情,照顾民间疾苦的。虽然大汉帝国国力蒸蒸日上,民间也多年未尝灾害之苦,可一些封建时代必不可少的困顿辛苦却是怎么都无法避免的,但沈慕却总是会在周围百姓最需要帮助时伸出援手,单以这点来说,他就足以得到百姓的爱戴和尊敬,也难怪这次他灵柩还乡有这么多人来迎柩了!
棺椁每行一段,总有人哭晕在地,好不容易行到府门口时,已经有些人哭的泣不成声,几不能呼吸了。而在府门口,一个穿着素白孝服,披头散发的中年妇人早已哭的瘫在地上,只是指着棺椁咽咽不语,带着发黑眼圈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死灰、绝望……她的发丝不再乌黑,反而带着屡屡银白,身体也不是苗条,而有着富贵人家妇人的普遍浮肿,此刻在面对沈慕棺椁时的悲恸欲绝更让人体会到她对渤海侯的深深爱恋……
早就跟着哭的泣不成声的沈思兰抢上前几步,扶住这个妇人,哽咽地说:“大嫂,人死不能复生,你可千万要保重身体啊!”
那边沈武也快步走到妇人面前,一撩袍角跪了下来,抬起手来狠狠扇了自己好几个耳光,哭嚎道:“二夫人,小人没用!小人没保护好侯爷,请惩罚小人吧!!”
这个妇人正是渤海侯的二夫人,世子沈云的亲母沈袁氏!她的声音已经哭的嘶哑,看着丈夫的棺椁停在府门之外,却怎么也无法站起来迎接,只是不住地拍打着府门前的地砖,嘶声哭嚎:“夫君,夫君啊!数月之前我们才相分离,却不想这一别却是天人永隔,独留下贱妾一人,你让我如何活呀!”
这时从渤海侯府宽大的门楣后走出一个穿着黑衫的中年男人,看了哭倒在门前的沈袁氏一眼,朝抬着棺椁的沈家家丁大喝:“都愣着干什么呢?大夫人都等急了,快抬到大堂前,迎柩的时辰都快到啦!”
沈武怒视那人一眼,却没有多说什么,和沈思兰将沈袁氏扶起,灵柩抬了进去。
正对侯府大门的是一块汉白玉影壁,壁上雕着镇守四方的四圣兽,不过如今都被人用白幡遮盖住了,怕的是圣兽冲撞了渤海侯的英灵。
影壁之后便是侯府大堂,不过在绕过影壁时,一个头戴白色高冠,身穿孝服,披着麻衣系着麻绳的男孩正手足无措地看着迎面而来的棺椁,这个小男孩最多才十四五岁模样,鼻间还吸溜着浓浓的鼻涕呢,正是大夫人所生的男丁,沈云同父异母的弟弟沈鹤!
一看沈鹤披麻戴孝在迎接沈慕的棺椁,沈思兰原本就有些火气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
自古以来,唯有世子才能为父披麻戴孝,其他诸子只能戴孝而已。今天这侯府的大主母却让沈鹤如此穿扮站在这里,可是故意向我等示威么?
沈思兰恨恨地瞪了一眼沈鹤,顿时将他吓得往后一缩,嘴巴一?就要哭出来一般,还是刚才那中年男人快步靠上前来,低头在他耳边轻语几句才安抚住,然后又是他让沈鹤跪下来,行五体投地大礼,将沈慕棺椁迎进大堂。
沈思兰忿忿不平,转身想要去找沈复和沈冲两位长者出来主持公道,却被沈袁氏一把拉住。
“小妹,不要!”
“可是大嫂,那女人这是明显要让那小崽子继承爵位啊!”沈思兰看见大嫂那一脸凄婉的表情,心里不禁软了下来。
“唉,算了吧,反正不是出殡大礼,只是迎柩罢了!”沈袁氏伤心地望了一眼沈慕的棺椁,低泣道,“今天夫君回家,我不希望他在天有灵也不得安宁!”
沈思兰蹙眉跺脚:“迎柩虽是小礼,但就怕那女人得寸进尺,万一出殡那天也让那小崽子披麻戴孝,那岂不是要天下大乱了吗?!”
沈袁氏收住低泣,涵着泪水的目光里陡然射出坚毅的光芒:“她若真敢如此,我便拼了这条命也要让她不得好过!”
沈思兰眼眸一亮,道:“好,大嫂!到时她若真敢这么做,我便带族中长辈一起出来休了她!哼,这天下礼制可不是她一个人能搅得动的!”
沈袁氏闪过一丝果敢之后,却又担忧地说:“小妹,我儿何时能回来啊?”
“大嫂放心,渊让最迟明日晚间便能回家了!只是出殡那天之前,还望大嫂多多看管住他的性子,可不能让他在随便出去胡闹!”沈思兰嘱咐着。她跟沈云接触的时间短,还不知道如今的沈云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混不吝的纨绔子弟,虽然在肃川一面觉得他懂事不少,可还是要嘱咐沈袁氏。俗话说“慈母多败儿”,以前的沈云会如此嚣张,跟她这个母亲纵容可不无关系。
沈袁氏点点头:“我自然省得,只是我那儿怎么不跟父亲棺椁一起回来呢,唉,实在太顽劣了,可怜我的夫君……”
说着说着沈袁氏又要哭出来,沈思兰赶紧劝慰几句,然后便匆匆赶到大堂前参加迎柩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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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袁氏是个典型的良家妇人,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三从谨记在心;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四德不敢或忘。如今夫君去世,那儿子就是她唯一的寄托,也难怪她如此记挂沈云了。
那现在沈云在做什么呢?
如果沈袁氏看见现在的沈云,估计真会气的不顾妇容,破了妇德戒律,以妇言大骂自己没有妇功了!
沈云一身夜行衣,手持尖刀正在割破一个男人的喉咙,鲜血溅出,刺目的红色将他此刻狰狞的微笑承托的更加邪恶!
“世子,接下来怎么办?”欧阳复接过沈云手上的尖刀,抽出一块黑布将刀身上的血迹擦掉,边擦边对沈云道。(.好看的小说)
不但是他,连时迁、章暨、三人都在周围。而被杀掉的两个男人正是抢走大盗鼬首级袋的斛斯正和斛斯文两兄弟。
从牢里出来,沈云就跟白鸿、潘世告辞,当然理由是急着赶回渤海府主持父亲的出殡大礼。同时他还向白鸿索要了叶瓷炫。
白鸿本想用叶瓷炫换大盗鼬的首级,可如今整个高丽村都没人了,他的计划也就落空了。白鸿以为沈云看上了叶瓷炫的美貌,也就做了顺水人情。
当然,白鸿的以为是对的。沈云的确看上了叶瓷炫的美貌,但这并不是唯一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她的身份---她竟然是汉人!不是高句丽人!
叶瓷炫说,她父亲姓叶,叫叶远。本是辽州辽西郡的一个富庶子弟,母亲姓蓝,十八岁便嫁到了叶家。可是因叶远不是长子,所以分家之后迁到了丹东。原本日子过的也算不错,可在一次叶蓝氏操作不当引起的火灾中,叶远被大火烧死,只有她和母亲逃了出来。当时叶瓷炫才六岁。叶家人认为是叶蓝氏导致叶远的死亡,所以将她逐出叶家。叶蓝氏为了抚养女儿,便迁到渤海郡嫁给了高句丽人大呼克。
在外人眼中,高句丽人其实也是汉人,只是他们自己内部还自称高句丽人罢了。更何况,叶蓝氏是以不幸之人的身份嫁过来的,所以并不能挑三拣四。当然,叶蓝氏嫁过来也是当正妻---汉人女子誓死不会嫁给异族做妾的!
叶蓝氏嫁过来之时,大牟延已经十二岁,是大呼克的前妻所生。也就是说叶瓷炫跟大牟延并没有血缘关系,只是挂名的兄妹罢了。但叶瓷炫跟大牟延的感情还是不错的,大牟延也一向很疼爱自己这个妹妹。所以叶瓷炫听说大牟延被“冤枉”是大盗鼬时,义无反顾地跟着两位同村的兄长到肃川县喊冤。
这些情况沈云也通过斛斯正和斛斯文得到了确认核实。
时迁说,这两个人是猎人出身,所以对逃跑和反追踪很有一套。那些肃川县的衙役就没有找到他们的踪迹,让他们顺利逃到了五十里外的驿站。不过很显然,他们的水平跟时迁比起来还差一个档次。
在得知叶瓷炫是汉人之后,沈云是狠不下心再对她威逼利诱了,所以只好连夜跑到这里抓两个高丽人来问话。
而这斛家兄弟倒也干脆,在睡梦中被抓住之后竟然竹筒倒豆子般把所有知道的都说了。说完之后沈云也仁慈地赏了他们一个全尸---虽然沈云本来答应放过他们的。
“世子,那些高丽青壮果然是奔着青州县去的,领头的好像叫什么崔成浩,咱们现在是不是回去告诉潘大人?”欧阳复跺着脚问道。
已过了立秋,夜晚渤海郡的气温已经有些偏低,他们身上还穿着单薄一层的夜行衣,欧阳复似乎有些吃不消了。
沈云沉吟半晌才道:“不用了,这些情况潘大人已经知道,即使告诉他也不能帮到什么。章暨,你将这两人找地方埋了。时迁,你腿脚快,连夜去一趟罗津!”
道:“世子,你可是想联系侯阚他们?”
沈云点头:“嗯,之前约好只要侯阚找好巢穴就会派人到罗津港的,时迁你去正好跟他们联系起来,侯阚就算了,他人手也不富裕,但务必把奥尼尔和宫三给我带回来!”
时迁抱拳拱手:“是!”说着跳上一匹马一溜烟消失在夜色里。
“世子,依我之见,其实你根本可以不用去元山!”忽道。
“哦?你有什么好办法?”沈云高兴地看着这个狗头军师。
道:“办法倒不见得好,不过也许有效,只要此刻世子装作受了重伤,回到侯府自然没人会逼迫世子去元山了!”
欧阳复和章暨同时眼神大亮,章暨道:“?,世子这是个好办法?!”
沈云想了一会儿道:“不好。我这次回来是一定要得到家族众人的认可,然后名正言顺地继承渤海侯爵位,一旦被人识破我是假受伤那就一切介休了。再说,我受伤也必须有个好理由啊!我可没什么理由受伤!”
一想也是,颇有些懊恼地道:“唉,石老三不在,若是他在这里,凭他的医术伪装个伤患什么的简直易如反掌啊!”
沈云拍拍他的肩膀道:“没事,该我面对的一味逃避也不是办法!既来之则安之,顺其自然吧!对了,你学识渊博,可否告诉我,按照礼制这出殡大礼什么时候举行啊?我得看看有多少时间给我布置!”
低头掐算了半天才道:“按照礼制,迎柩大礼之后半个月内就必须出殡,我算了一下,七天之后便是吉日。大主母急着置世子于死地,想必就会挑这一天让你去元山!”
沈云点点头:“七天,从渤海府到青州县走直道也需要七天,加起来就是十四天,若是路上再耽搁一下差不多能差出二十天去,到时候时迁他们应该也能转还了。我该好好利用一下这点时间着手布置一番!”
章暨夹着两具尸体走的远远的埋葬,沈云则和和欧阳复重新走回驿站。沈家家丁还有被看押着的叶瓷炫正在这里。
这里说是驿站还不如说是个小村落,周围也有十几户人家,都是围着这家驿站讨生活的普通民户。
圣祖改制之后,驿站就成了帝国最基本的中转点。和其他朝代的驿站是朝廷官方建立的不一样,这个时代的驿站很多还是私人设立的。除了传递消息之外还有很多类似现代邮政所的功能,比如偏远百姓的银钱存兑,以及朝廷最新消息的公布等等。而且公立驿站的收费要比私立驿站高。
当然,由于科技水平的关系,很多偏远地方的驿站是由公家和私人共同办理的。这里的驿站人员一般都有双重身份和两份薪水可领。
眼前这个叫肃川驿的驿站便是这样。驿站的主管在朝廷上称为驿吏,普通工作人员称为驿卒。当然,你叫他们掌柜和堂倌一样有人应答。这就是公私合营的特点所在。
沈云并不想让叶瓷炫知道自己已经将她两个“兄长”解决了,所以将她留在这里,由家丁看管。
驿站里有几间客房,但早就被过往商旅住满。他们一行人只能在类似酒肆茶楼的大堂里讲究着过一宿。已经深夜,大堂里安静的很,掌柜的都回房休息了,只有一个值夜的堂倌用单手撑在柜台上打瞌睡。几盏油灯在墙角有气无力的闪烁,显得一片静谧。
叶瓷炫还是以那楚楚可怜的经典形象蜷缩在墙边,十几个家丁在她前面的几张桌子上趴着休息,其中几个还是睁着眼睛盯着叶瓷炫看---他们可不是色眯眯的偷看,而是光明正大的监视!
沈云和、欧阳复走进来,那几个家丁赶紧起身行礼,沈云赶紧做手势让他们坐下。这个时候他可不想惊扰了大家的美梦,毕竟都累了一天了。
寻摸了一个地方坐下,沈云看着跟欧阳复去柜台那儿小声地叫醒堂倌,要了一些吃食过来,三人挤在一处吃喝起来。
来去匆匆,沈云还真没仔细打量过这个驿站,所以边吃边看四周,忽然发现柜台后方的墙壁上挂着一幅很是熟悉的旗帜,但灯光幽暗,却又看的不是很仔细。
见沈云盯在那处看了半晌便小声问道:“世子在看什么?”
沈云道:“哦,没什么,只是那面旗帜有些眼熟,但又看不详细,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欧阳复囫囵地吞下酒食道:“那是鄢家的商旗,世子在雒阳没见过么?”
沈云一怔:“鄢家的商旗怎么挂这了?”
笑道:“帝国绝大部分的驿站都是和鄢家共同经营的,这处肃川驿想必也是如此。所以悬挂鄢家商旗也没什么了不得!”
沈云默然。打死沈云也不相信鄢家没有做“官商勾结”的事。这朝廷内部肯定有鄢家的后台,否则他怎么可能跟朝廷勾连的如此紧密呢?
这时沈云发现墙边的叶瓷炫正用可怜兮兮的眼神望向这边,修长脖颈下似乎蠕动了一下。沈云恍然,便笑着冲叶瓷炫招了招手:“是不是饿了?来,过来一起吃点!”
叶瓷炫愣了一下,站起身却又有些迟疑,后来仿佛打定了什么主意一般,径直走了过来,坐在桌前也不管什么礼节,拿起筷子便夹菜往嘴里塞。
有人说过,任何美女在吃饭的时候都是最难看的。不过沈云此刻却不赞同,这个叶瓷炫吃的狼吞虎咽,形象的确欠佳,但那份天然不做作的娇憨却是如陈年老酒般,已经透瓶而出,和她那绝美的容颜混杂在一起,一点也不显得突兀。
欧阳复和见叶瓷炫坐了过来,自觉地把筷子一放,走到另一边寻了处地方便开始休息。
这时从后院往大堂走过来一人,笔直朝柜台走去,似乎是想找堂倌。见这里人多还点着灯,不由打量了过来。
灯光昏暗,沈云也不去细看,只觉得此人有些苗条,似乎不是个男人。不过他也无心去管,只瞄了一眼便转头对叶瓷炫道:“你刚才犹豫着不肯过来,现在怎么又敢来吃我的东西了?”
叶瓷炫口含菜肴,一手用筷子夹着菜,另一只手却握着酒壶给自己倒酒,含糊地说:“反正我都是你的妻子了,妻子吃丈夫的东西,天经地义,有什么敢不敢的!倒是你,刚才对我那么粗鲁,现在怎么又变得这么温柔了?”
说着她停下动作,亮晶晶的眼睛如孩童般望着沈云,倒让沈云一时语结。
就在这时,忽听一声惊叫从柜台处传来,却是那打瞌睡的堂倌,只听他语无伦次地说:“呀,大大大,大小姐,我不是故意打瞌睡的,实在是白天喂马太累……你可千万别去掌柜的那里告我啊!大小姐我知道错了,咦,你怎么哭了?”
沈云霍然回头,却见柜台上的油灯光线闪烁,一袭月白远行装扮,美艳不可方物的鄢如月站在灯前,唯美的轮廓此刻透着一丝凄然,如月明眸里竟带着一层我见犹怜的水汽……
这时从后院又走出一人,身材苗条可人,不住地擦拭着眼睛,困意阑珊地边走边说:“鄢姐姐,怎么还没要到啊?我都困死了,赶了这么多天路,明天就要去渤海府找沈渊让了,咱们应该早点……咦,沈渊让?你怎么在这儿?”
正是端平公主周惠!
【第六十一章 三女争,谁来捧灵】
“不肖儿沈云拜见母亲,问娘安好!”
沈云跪伏在地上,冲坐在太师椅上,已经被疲惫和伤心折磨的不成人形的沈袁氏深深行礼。
“见过夫人,给夫人问安!”
、章暨、欧阳复等人也都向这个颇受人尊敬的渤海侯二夫人行鞠躬礼。
“晚辈见过夫人,请夫人安!”
鄢如月、周惠还有一身虎皮的叶瓷炫也??向沈袁氏行裣衽半蹲礼。
三拨人分前后的行礼,倒是让沈袁氏悲戚之色稍减,她连忙从座位上起来,扶起沈云,埋怨地瞪他一眼,又对等人说“不要多礼”,最后诧异地看着鄢如月三个女子,竟是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最后才道:“云儿,这些姑娘都是你的朋友么?真是一个比一个俊啊!”
沈云讪讪地赔笑着,却不知道怎么解释。
鄢如月的眸子里还带着一丝不甘,就是不吭声,看他怎么说。那边周惠已经乖巧地上前挽住沈袁氏的胳膊,嘴里甜甜地喊:“夫人好,我和鄢姐姐是渊让君帝大的同学呢,这不暑假了嘛,我们就过来渤海玩来啦!”
说着冲鄢如月拼命努嘴,鄢如月自然省得,自然地贴上来挽住沈袁氏的另一支胳膊,亲切地跟沈袁氏问好。倒是叶瓷炫有些忿忿地站在那里,会说话的大眼睛里满满都是不甘。
昨晚那一幕,沈云至今还记忆犹新。特别是鄢如月将刚才所听所闻告诉周惠之后,那恐怖的尖叫声差点将沈云直接震晕过去。幸好等人在旁作证,加上沈云一通解释总算将鄢如月和周惠安抚下来,但从回到渤海府的这一路上,三个女人就一直不怎么对付。老是相互敌视不说,那种暗斗的场面也屡见不鲜。虽然看着三个美女互相故腮帮子也是件享受事,可沈云还是有点觉得头大如斗。这不,刚到家,她们三个又开始围绕着沈袁氏斗起来了。
至于鄢如月和周惠到底为何而来沈云现在也不想去知道了,只是在想这场面该怎么处理。作为一个现代人,有她们其中任何一个美女做老婆都该偷着乐了,可从来没有应对三个美女缠着的情况。想必也不是每个男人都有机会面对的。
叶瓷炫看着牢牢霸占了沈袁氏两边的鄢如月和周惠,恨得贝齿紧咬,死死瞪了沈云一眼,忽然意想不到地跪在了地上,大声道:“儿媳叶瓷炫见过母亲!”
“哗啦”一声,沈云一个踉跄把旁边八仙桌上的茶杯打翻了。
再看等人早就目瞪口呆,束手贴耳地站了一会儿,然后自觉地走了出去,留下这五个人在这里处理复杂的“家事”。
鄢如月和周惠都没想到这个内定的情敌竟然这么嚣张。先下手为强的道理她们都懂,但却没那个胆量啊,可这个穿着一身虎皮的女人怎么有这么大胆子?
呸,真不要脸!
周惠心里暗骂,可是很快她就不这么想了。因为沈袁氏一听这个如花似玉的女人自称儿媳,赶紧“哟”了一声,挣脱鄢周二女,将叶瓷炫扶起来仔细打量着道:“呀,姑娘啊,你胡说什么呢……”
叶瓷炫得意地扬着小脸,看着挫败的鄢如月和周惠,嘴里道:“母亲,我是沈云七年前认下的妻子,不信你可以问他!”
沈袁氏立即回头看沈云,沈云却低着头用脚搓地低声道:“母亲,七年前儿才十八岁……”沈云很想告诉自己母亲,他可连这叶瓷炫的手都没拉过,可这话怎么在这里说的出口?只好无力地辩驳着。
沈袁氏却嗔怪地瞪了沈云一眼,道:“你父亲也是十八岁娶得我……”说着再也不看沈云,而是拉着叶瓷炫的手向内室走去,嘴里不停道:“姑娘姓叶?叫瓷炫吗?好名字,我就叫你炫儿吧,啧啧,长的怎么这么标致呢!你父亲叫什么啊?哪里人氏……”
说着这娘俩倒是走远了,留下差点咬碎银牙的鄢周二人。周惠突然上前一步,踢了沈云一脚叱道:“沈渊让,你什么意思?”
“什么什么意思啊?!那女人胡说的你们也信?!”这一脚可实在的用力,疼得沈云在地上乱蹦,“她的身份我不是解释过了嘛!”
“现在不是我们信不信,而是你母亲她信了!”周惠瞪着大眼睛里满满都是醋意,恨声道:“沈渊让,你难道真要娶这个女人为妻吗?”
沈云托着下巴想了一会儿道:“唔,也不是不可以!”
气的周惠又是一脚踢过去,沈云赶紧蹦开,笑道:“你们这么介意干什么,莫不是也想嫁到沈家么?”
“是,我就是要嫁给你!”鄢如月忽然斩钉截铁地说,眼睛定定的望着沈云。这一次她没有再逃避了,虽然脸颊通红,但迎着沈云的目光却不再闪躲,充满了肯定和决绝!
这下轮到沈云愣了。其实在看见鄢如月追到渤海来时沈云就猜测到了一点什么,只是现在他的未来还是充满了不确定性,所以他自己也不敢断然给这个念头下定义,如今突然听见鄢如月这番不同寻常的表白,沈云不愣才怪了。
愣在当场的不单单是沈云,还有周惠。周惠张着小嘴,看着鄢如月和沈云,竟是有些痴了。刚才沈云那近乎调笑的问题让她更加恼火,是的,她也想嫁给沈云,可她却没有这个胆量说出来。别看她平常大大咧咧,可心底却是害羞的。更让她现在发愣的是,鄢姐姐怎么也喜欢沈云呢?难怪在学校的时候她会经常发呆,听说沈云被抓走她会这么担心,原来她也跟我一样……
沈云咳嗽一声,避开了鄢如月那炽热的目光,讪讪道:“那个……”
“哥哥。”一个声音忽然出现在门口。
沈云扭头望去,却是一个头缠白巾,身披麻布孝服的少年,倒是一副好相貌,只是鼻间不时吸溜着鼻涕,让人一看便知是个毛孩。
那少年见到沈云立即奔了过来,脸上的喜色极其明显,还偷偷望了望有没有别人,对鄢周两人却是视而不见,然后拉住沈云的手说:“哥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刚才听下人说你回来了还不敢相信,现在来二娘院里一看才知他们没骗我。你会来就好了,母亲老是逼我要去给父亲披麻戴孝,但我知道这应该是哥哥你的事情,我这样做会被人非议的!哥哥,你代我去跟母亲说说,让我换回普通孝服好不好?”
沈云这才知道眼前这个男孩是谁。沈鹤,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但是,看他的模样似乎对自己一点也没有怨恨,反而对自己这个兄长颇为依赖……这怎么回事?沈云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感觉,在他的理解中,大主母萧琴对自己恨之入骨,应该连带着这个弟弟对自己也不甚喜欢才对啊,沈云甚至准备好用兄长的姿态好好欺负欺负这个弟弟的,可如今这模样……
“呃,”沈云迟疑了一下,这才对鄢周二人介绍道:“这是我弟弟沈鹤,沈鹤,这是两位姐姐!”
沈鹤看了她们一眼,撇嘴道:“哥哥,你介绍错了,我应该叫嫂嫂吧?我在门口都听见了,人家想嫁给你呢!”
沈云顿时红了脸,好像自己脸皮没这么薄啊。
鄢如月更是红霞飞炽,低下头恨不得找个缝钻进去。刚才被叶瓷炫一刺激,不管不顾地说出那种“不要脸”的话来,本来没什么,可现在发现被人听了去,那种羞涩之意却更加猛烈的袭来。
沈云尴尬地咳了一声,用力拍了一下沈鹤的脑袋,佯怒道:“就你聪明,跟我走,别在这里丢人了!”说着拉起沈鹤就要逃离这个是非之地,不过走到门口还是扭头对鄢如月道:“如月,娘的房间就在后院,你自己去寻她吧!”说完拉着沈鹤落荒而逃。
鄢如月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半晌才醒悟沈云刚才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他没说“我娘”,而是以一个字代替,话里话外已经是把她当作自己妻子了……她心里闪过一丝甜蜜,嘴角划出一抹如明月般的圆弧。但随即又泛起一丝失落。
这算什么?他到底是喜欢不喜欢我呀?
唉,这女儿家的心事啊,就像朦胧的月色,婉约而又多变,不可捉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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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慕一生只有两位正室夫人。第一位便是沈袁氏。这是沈慕青梅竹马的伴侣,本是正妻,住在侯府的正屋。可自从娶了萧琴之后,她便成了平妻,搬到了侯府右后方的别院。
这个时代是允许男人三妻四妾的。所谓三妻四妾便是一正妻,两平妻,四侍妾。妻是可以进入族谱留名的,但妾不行。很大程度上侍妾的地位跟丫鬟仆役没有太大区别。
沈袁氏虽然从正妻变成平妻,但却从来没有责怪过自己的丈夫,更没有因此怨恨萧琴。谨守妇德的她只知道夫为天,他的决定从来就是有自己的原因的。所以沈袁氏对萧琴的儿子沈鹤也从来关爱有加,并不会因为他母亲抢了自己正妻的位子就对他非打即骂。
而萧琴呢,她虽然为人跋扈,在府中更是对下人苛刻至极,但对这个沈袁氏在表面上还是尊敬的,见面都以姐妹相称,至少外人看来她们相处还算融洽。当然,沈袁氏明白,这一切都基于自己不去抢夺萧家生意的基础上。
袁氏在渤海并不算大族,若不是儿时她与沈慕同一所学校上学,两人青梅竹马度过了整个青春,她也不可能嫁到渤海侯家来。
母亲的态度如此自然影响了儿子们。沈云和沈鹤并没有因为母亲之间的恩怨而疏于接触。相反,沈云还在渤海上中学时两人还经常一起去玩。沈鹤比沈云小了整整十岁,所以从小沈鹤就非常听自己这位哥哥的话。当然,沈云不知道的是,每次自己带沈鹤出去玩,总会有不少于十个人暗中保护着沈鹤---为了爵位而兄弟相残的事情实在太多了,萧琴不得不防!
沈云一回来便先到了母亲居住的别院,还没有去正屋拜见大主母。说实话,他也不想去见她,因为这个女人给他的感觉非常不好。但如今沈鹤都找上门了,自己再不去就是礼数不周,会遭人非议的。
唉,有时候礼仪太多也是麻烦事。
在别院门口正和沈武说着什么,见沈云出来便迎了上来,道:“世子,我等想先去弥兰农产见见家中亲人,不知……”
沈云问沈武:“武叔,弥兰农产离这里远吗?”
旁边沈鹤道:“哥哥,你怎么忘了?弥兰农场就是珩山东面那块荒地啊,去年你还带我去那里打狍子呢!”
“啊?哈,是吗?”沈云真是不知道,不过也明白这弥兰农场离这里并不远,便同意了等人的要求。
沈武见沈云要去正屋,想要陪着去,沈云却给了他一个放心的眼神,低声道:“在自己家里她又能如何?你且陪他们去一趟弥兰农场,对了,缺什么要什么就去买,别给我省钱,以后这弥兰农场我接手了!”
这是沈云的计划之一,那四亿金币都交给了沈武存起来,想要获得爵位就要先将沈慕的责任担起来,这第一个便是很可能遭忌讳的弥兰农场!
沈武和等人去后,沈云带着沈鹤径直穿过侧门,走过回廊,来到前厅。一路上到处都是素裹的白绸,白灯笼挂了一片,所有行走间的下人都腰缠白布,素裹顶冠,见到两位少爷行来纷纷避退。
直到前厅前的擦脚石后,一个略胖的中年人挡住了沈云的去路。
“大少爷,你这是去哪儿啊?”那中年人的态度有些倨傲,脸上虽然挂着笑,可他也不称世子,鞠躬礼也只是稍微欠身罢了。
沈云不认识他,但一听话便知道八成是跟木泗一流,也不甚理会,睨眼道:“我去拜见大娘,你又是何人?”
沈鹤在后面拉扯了他一下,似乎对这个笑眯眯的中年人有些畏惧。
那中年人奇怪地看了一眼沈云,但还是老实地回答:“小人木洪,为正屋管家,大夫人午睡未起,大少爷若是有事可以告知小人,小人代为转达!”
沈云抬头看了看天,这都快下午四点了,睡个毛午觉。想不到这个萧琴这么难见,一大群喽?挡在身前。若是连这个木洪都摆不平,自己还怎么有脸说当这个家?哼,在他们眼里自己估计还是当年那个纨绔大少,妈的,老子还真就纨绔给你们看看。
想到这里,沈云昂首抬步向前,木洪上前一步要拦下,沈云大耳光就扇了过去,嘴里喝道:“滚开!”
未想那木洪居然敢伸手挡住,沈云的手掌与他手腕对碰,两厢较力,顿时觉得掌沿火辣辣的疼。沈云暗暗吃惊,没想到这木洪竟然是个练家子,腕力有够强的。但心头怒火更甚,一掌回收,底下已经一脚踹去,大骂:“妈的,这个家到底是姓沈还是姓木?”
木洪显然愣了一下,沈云的动作力度还有反应都跟之前不一样,他一时还真没想到以前的纨绔大少竟然也是会武功的,加上沈云那句几乎诛心的话,使他对沈云的这一脚不敢再闪避,但稍稍后退一步卸开沈云的力道,然后噗通一声倒在地上,佯装狼狈地爬起来,嘴里惶恐地说:“大少爷恕罪,小人不敢!”
沈云也知道自己这一脚其实并没有踹中,但看他那卑躬屈膝的样子,还是忍不住拳脚相加,边打边骂:“还他妈不敢,不敢你会挡?看你再挡?挡啊?!”
这一通老拳揍下去沈云可是下了十足的力道,木洪可是吃苦了,不敢大幅度闪躲不说,还要故意让沈云挨上几下,毕竟这里可是侯府,不管萧琴如何,沈云始终都是侯府的大少爷,也是名正言顺的“世子”呢!
“住手!”正屋里一个娇脆的女声响起,“是云儿吗?我起来了,进来吧!”
沈云“哼”了一声,不再看狼狈的木洪快步走向前厅。沈鹤在经过木洪身边时,还得意地冲他笑了笑,那样子是相当的幸灾乐祸啊。
甫一进门,沈云也不看坐在上首的女人,先一个大礼弯腰下去,嘴里道:“孩儿沈云见过大娘,问大娘安!”
沈鹤也赶紧过来,跪在地上道:“孩儿沈鹤见过母亲!”
“嗯。云儿请坐吧!”清脆的女声中带着一股威严,叫沈云坐却不让沈鹤起来,显然是在责罚他刚才跟着沈云胡闹。
沈云一抬头却是一愣。说实话,他无数次地想象过自己这个大娘的样貌,沈武说过她是个毒蝎美人,所以沈云都是将她往还珠里的皇后去想象的,不敢说贼眉鼠眼但一定是装腔作势惹人生厌的那种。但如今一见却发现自己之前的猜测完全错了。
丹凤眼,很有威仪但却绝不凌厉,瓜子脸有几分狐媚但绝不妖艳,素衣裹身,举止得体,带着一份不怒自威但更多的是亲和。头发因为要为夫守孝,所以没有盘成花哨的样式,为了体现丧夫之痛还特地有些凌乱飘散,但绝不惹人生厌,反而有种“美人慵懒梳起妆”的感觉。
更重要的是,沈云发现她的年纪根本不大,相反可能因为保养的好,竟像是二十七八的模样。虽然沈云知道她今年应该有三十二了。
这么年轻的女人竟然是自己的“母亲”?沈云倒觉得她更适合当自己的姐姐。
萧琴端着桌上的茶杯正在喝午后茶,发现沈云看着她发愣,不由温婉笑道:“大娘最近服丧,有些失仪了!不过都是自家人面前,倒也不去顾忌这么多,云儿你说是不是?!”
沈云看着她那古典美人般的微笑,不禁有些发傻。
妈的,云儿?这个词母亲叫起来这么亲切,她叫起来怎么这么让人起鸡皮呢?!
沈云不禁打了个冷战。
“对了,我着人看过,七月二十九是个好日子,我决定那天给夫君出殡,云儿你看到时候是让谁捧灵牌呢?”萧琴放下茶杯,玉葱般的手指转着杯沿缓缓道。
沈云终于从她样貌的震惊中清醒过来,妈的,出殡之日就是自己要面对死亡的开始啊!果然被猜中了,七月二十九,七天之后……
【第六十二章 望山亭,狐朋狗友】
谁来捧灵,自然谁就是家族继承人。
沈云没料到“大娘”竟然会这么问出来,思忖一番道:“云为人子,又是长子,比鹤弟痴长几岁,自然由我来捧灵!不知大娘意下如何?”
萧琴深深看了沈云一眼,淡淡道:“甚好。就这么安排吧!”说着她端起茶来道,“还有别的事吗?”
这就是所谓的端茶送客了,跪在地上的沈鹤不住拿眼朝沈云乱眨,沈云蹙眉摇了摇头,躬身道:“也没有别的事了,只是请大娘好好保重身体!云儿先告退,改日再来探望大娘!”
萧琴似笑非笑地道:“好,代我向袁姐姐问好!”
问好不会自己去么。沈云暗暗白了她一眼,躬身退了出来。沈鹤慢慢搓着地,想要跟出来,却听萧琴怒斥:“给我跪好!”
沈鹤只能跪在地上,无助地望着沈云。沈云轻叹一声,朝他投去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径自离开。
沈云走后,萧琴变了一副脸色,面色阴沉地看着沈鹤,直把沈鹤看的心里发毛,忙哭丧着脸道:“母亲,孩儿,孩儿做错什么了?”
“做错什么你自己心里清楚!”萧琴霍然起身,喝道:“好好跪在这里反省,什么时候想明白了自己进来!”说罢转身走进了内室。
内室中,木洪已经垂手等在那里。
“小姐,为何要问他由谁捧灵?他肯定会说自己的!”木洪是跟着萧琴从凉州过来的,所以还是称呼她小姐。
萧琴坐在内室的圆凳上,低低道:“我只是想最后给他一次机会……唉,罢了,有些事不是一两句话便能改变。木泗那里准备的怎么样?”
木洪恭敬地说:“回禀小姐,一切顺利!只是鼬组那边因为死了个大牟延,所以想将回报提高一成,我已让木泗回绝了他们。”
“不,答应他们!”萧琴道,“提高一成一年也不过十万金币罢了,鼬组是这次的中坚,那些野人的战斗力如何我还不是很相信。”
木洪蹙眉道:“可是殿下并不希望看见倭国坐大,这十年来倭国在我们的扶持下逐渐强盛,鼬组便是他们国王明治创建的,这一年多出十万金币,可足够再培养出一支百人的精锐队伍了!”
萧琴叹道:“若是有的选,我当然不希望借助倭人的力量。但你也知道,沈家防我甚严,凡是跟罗马有关的生意一概把持在沈思兰手上,我们根本无从插手……对了,前些日子不是有消息说倭国已经打通了陆上通道,并和罗马建立了陆上贸易吗?”
“是的。那是倭国首相熊本次郎的功劳,罗马人对这项贸易很感兴趣,特地派了一个叫马诺的人过来负责。看时间也差不多该到了。”
萧琴沉吟道:“我们能不能联系到这个马诺?”
木洪一怔,不明白她想做什么,但还是道:“最近沈思兰对生意上的事比较放松,或许可以。但前提是那马诺必须要在渤海府下脚,若他直接去了倭国就很难办了---那明治小儿也不是任我们摆布的木偶!”
萧琴点点头:“那先把此事放一放吧,所有事也要先将爵位拿到手再说。告诉木泗,务必将每个细节都考虑好,我不希望再出现什么意外,海盗和大牟延两次行动都失败了,我不会再给他第三次机会!”
说到最后,丹凤眼里闪烁的森冷杀意让木洪都忍不住抖了一下。
“是,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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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走出正屋,想起别院中那三个女人,顿时有种头大如斗的感觉,一扭头就从别府侧面走出了侯府---能躲一时是一时吧!
说起来沈云其实心里还是窃喜的。毕竟能有女人喜欢自己,而且是帝大第一美女?!前世不可能的辉煌今生却降临在身上,说不高兴那是骗人的。只是一下子来了三个女人,这就让沈云有点吃不消。
不过这三个女人中,除了鄢如月外,叶瓷炫未必是真的喜欢沈云,更多的还是在跟鄢周二人赌气,而周惠这个小辣椒,沈云是避之唯恐不及---皇太后就是想将周惠嫁给他,然后乘机剥夺他的世子身份,沈云岂能自己再跳进去?
带着一脑门的想法,沈云穿着孝服就走到了府外。
这座前世的棒子首都,如今却是大汉帝国的一个郡府。街上来往的行人都是身穿汉服,行汉礼,说汉话的汉人。间或有些穿着和服走动的倭奴,不过这些倭奴可比前世的日本人谦逊多了,不,不能说谦虚,简直是奴颜婢膝。他们走在道路的两侧,躬身着,见到一个汉人便要带着微笑点头哈腰,若是有人叫住他们,他们更得陪着小心。
这些倭奴都是来汉城混碗饭吃,做些底层工作的下等人,与进贡朝贺、沿途敲诈的倭国贡使简直是天壤之别。
沈云一身孝服比较引人注目,所以也没有往繁华的街上走,而是沿着府外的小道走上了珩山。
珩山就在侯府后面,算是渤海侯的私人产业。在前世,沈云听说过景福山,但对珩山却毫无印象。也许这座山以前是存在的,只是后来被棒子为扩建城市需要而给移平了也说不定。
珩山很美,虽进入了立秋时节,但却一点没有萧瑟的秋意,山上绿树成荫,花繁叶茂,倒真是一处避暑胜地。沿着山势修建了数条蜿蜒向上的台阶路。山不高,海拔在三百到四百之间,每隔一里便有一座修建在山腰的凉亭。沈云信步走上,竟是一个人也没遇见。
山顶上有一座琉璃宝顶样式的亭子,匾额上用隶书写着三个大字---“望山亭”!
从望山亭周围整齐的草地和修剪的相当规整的草木来看,这里应该时常有人来维护。亭中有石桌一张,石凳数个,石桌上竟还摆放着几盘点心,还有几个已经倒上酒的酒杯,桌上酒渍犹存,周围漂浮着大自然与美酒的香味,显然刚才还有人在这里饮酒,却不知此刻人去了哪里。
沈云走近亭中,举目望去,只见汉江如玉带一样从珩山北面穿过,对面的景福山拢翠出现。骄阳西沉,昏黄光线下,汉江散发着**粼光,倒似穿行在珩山与景福山之间的黄金河一般。
在珩山以东,一片不小的平原出现在那里,四周林木围拱,似天地间倒扣的一块翡翠。翡翠上点缀着黑点,还有无数炊烟升起,规划整齐的田埂,黄昏下的炊烟,一派宁静祥和的田园风光赫然在目。
沈云知道,那便是弥兰农场。也许此刻、章暨、欧阳复他们正在和家人叙话吧?!那场面不用看便会让人心向往之!
想到家,沈云便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前世那个已经永不可能复合的家庭。而今世,他还有一个爱他的母亲……似乎很快还有一个想要嫁给他的女人呢!
想到鄢如月,沈云的嘴角浮出一抹笑意。暖暖的那种。方才在正屋感受到的压抑顷刻便烟消云散了。
就在这时,一群人从望山亭另一条小道上走了上来,那是通往汉江方向的小道,与沈云走上来的那条正好相对。
这一群人有说有笑,很快就走到了亭前,乍看见亭中还站着一个穿着孝服的年轻人,皆是一怔。当先一个头戴高冠、带着文士方巾的男人疑惑问道:“你是何人?怎么占了我等宴客所在?”
沈云扫了一眼,发现这似乎是一群学子。之所以说似乎是因为他们都没有穿统一服饰的校服,不过身上的书卷气很重。前后大概六七个人。
在人群当中站着的一人非常醒目,沈云不禁多看了几眼,然后缓缓抱拳躬身道:“不好意思,在下信步游山,非有意占了诸位宴客之地,这就告辞!”
先前说话那人看他说话客气,便也拱手道:“那就烦请兄台移步了,今日诗文赛会,好不容易请到贵宾,不好再招待他人,请见谅!”
沈云笑了笑,也不多说举步便走。这时,人群中一人高声道:“前面可是渤海侯世子沈云?”
沈云愕然回头,一看果然是刚才自己所注意的人。其实要注意这人非常简单,因为他竟然是个西方人,虽然也穿着汉服,带着文士方巾,但立体感极强的面部轮廓和从文士冠中露出的卷曲金发已经将他的身份出卖了。正是这个西方人出言闻讯,汉语倒是说的字正腔圆,非常地道。
“在下正是沈云,敢问来自远方的朋友如何得知?”沈云转身道。
“哗”,人群中顿时爆发出一阵骚动。他们一下涌进了凉亭,顿时将这不大的空间挤满。不过至少还保持着大汉学子应有的矜持,并没有动手动脚。
那西方人走到人前,朝沈云拱手鞠躬礼,笑道:“在下马诺,来自罗马,早闻渤海侯世子沈云一表人才,乃当世俊杰,今日一见果然如此,幸甚幸甚!至于阁下的身份,呵呵,这里是珩山,阁下又一身孝服,腰间还有麻布,试问披麻戴孝者还有何人?”
沈云摇头苦笑,侯府披麻戴孝的可不止他一个,沈鹤也是这个装扮呢!
最先说话那年轻人顿时拍腿道:“哎呀,我早就应该想到的嘛!沈兄,在下令狐朋,渤海大学大三的学生,这次与诸位同窗来此地举办赛诗会,恰闻马学长到来,于是邀请他一起参加,却不知沈兄也不请自来了,实在是缘份呐!”
原来马诺当年也是留学生,留学点就在渤海大学。如今毕业已经三年了,今次甫到汉城便被当年的学弟拉了过来。
令狐朋非常好客,听说是渤海侯世子忙将他拉了过来一起聚会。众人落座,坐不下的便坐到了凉亭中的沿上,倒也没那么多拘束。
“沈兄,”令狐朋刚要说话,沈云便道:“既然相聚就是有缘,还是以表字相称吧,在下字渊让。”
令狐朋也坦然道:“在下表字苟友。”
沈云差点喷了,“狐朋狗友”?
令狐朋一看他的表情便知道他想的是什么,笑道:“苟友是‘苟富贵、勿相忘’之意,并非渊让所想的那般。不过在下的确有个绰号,名唤狐朋狗友。哈哈哈!”令狐朋豁达地笑着。
沈云也失笑,吃吃道:“唔,令尊,令尊的思想境界蛮高深的……”
令狐朋知道谈论这个有些无趣,便道:“渊让君,我等万分佩服你在帝大所创作的那几首诗文,今日赛诗会,可否为我学长不远千里来汉而再赋诗一首呢?”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哄然叫好。沈云在帝大篝火晚会上念得那些对联和诗文都通过帝国文报、手抄之类的传遍全国了。渤海大学自然也不例外。
马诺若有所思也道:“哦?原来世子早有才名,不知在下可否有幸耳闻呢?”
沈云推辞不过,忽而想到方才汉江美景以及对前世父母哀思,种种复杂心绪涌上心头,反而激起了他一片豪情,便道:“好吧,既然如此我便奉上拙作一首。”
说着他端起酒杯,仰头一口喝下,对着如画江山大声吟唱:“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成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马诺君、令狐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高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
一曲《将进酒》,震得周围鸦雀无声。沈云每吟一句,便喝一杯,到吟完全诗早将壶中美酒饮尽。这是一首豪情与奔放都震烁天地的诗句,抬头两句便让所有人愣了,等到吟完他们都还在傻傻的望着不知何故陷入狂欢状态的沈云。
“好!!!”马诺忽然跳起来拼命鼓掌。
令狐朋和其他学子也清醒过来,也跟着大声欢呼起来。
“渊让君真是……真是大才啊!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妙字妙语妙句,简直妙到毫巅!好!!!”令狐朋几近语无伦次,大喊:“谁有笔墨,快快记下,这将是一首绝世名篇啊!”
“上酒,上酒!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马诺忍不住大喊起来。望向沈云的眼神里竟然带着无限的敬佩。
作为一个深受大汉文化熏陶的罗马人,他当然能够体会这首诗中的万千豪情。那汹涌奔放的豪情简直快要将他淹没,这个沈云,真是个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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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子,胡闹!”沈袁氏忽然将手中的茶杯用力摔在地上,震怒的表情让沈武看着都一阵心寒。
二夫人一向注重妇德、妇容,从不轻易发怒。但今天却……
沈武望向一边早就喝的醉醺醺,怎么推都不醒的沈云,也不禁轻轻叹了口气。
沈云最后是被令狐朋等人背回侯府的,一回到房中就倒在床上呼呼大睡,不时还大喊一句:“上酒,与尔同消万古愁!”
这是父丧期间,本是严厉禁止饮宴聚会的,可沈云却偏偏在这个时候去参加什么赛诗会,还喝的这么醉醺醺回来,试问沈袁氏怎么不气?这件事不消天亮就将传遍整个汉城,到时候沈家的族人该如何看待这个世子?
服丧期间竟然聚会酗酒,全然不顾渤海侯尸骨未寒,这是为人子之道?是大汉孝道?这还是继承家族的最佳人选??
简直是胡闹!
沈袁氏身边的叶瓷炫和鄢如月都噤若寒蝉,周惠倒是想说话,可一看沈袁氏那张原本慈祥的脸上满是怒气,也不禁闭了嘴。有时候这老实人发起火来可是很恐怖的!
就在这时,门外下人道:“二夫人,思兰姑娘陪着两位族伯来了,想要见二夫人。”
沈思兰和沈复、沈冲来了?
沈袁氏一惊,想必是他们听说了沈云的胡闹,所以特地过来看个究竟吧?!唉,她刚刚提醒我要多约束这孽子,但刚回来就闹出这么一件事,我该如何跟他们解释啊?!
沈袁氏气的直跺脚,最后只能道:“我知道了,你先让小妹和两位族伯在前厅等候,我稍后就来!”
“是!”下人退下。
沈袁氏一指沈云,对叶瓷炫道:“炫儿,你今夜留下照顾这不孝的孽障,等明日醒来再好好收拾他!沈武,跟我出去见小妹和两位族伯!”
周惠眼珠一转,忽道:“夫人,要不我陪你一起去吧?”
“你?”沈袁氏诧异地看着她。今天下午她和鄢如月来到内室,忽然扭捏地说鄢如月也是沈云的妻子,这下以来沈袁氏也警惕起来。倒不是她不欢喜,而是两个女子都说是自己的儿媳,这个情况复杂到让她也不敢再轻易对哪个女子更好,只想等儿子回来好好闻讯一番,可没想却是这样……
“那,好吧。周姑娘,你随我同去!”沈袁氏看了烂醉如泥的沈云一眼,又看了看房中的鄢如月和叶瓷炫一眼,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一跺脚便匆匆离开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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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明日开始便会加快进度了。这细节问题我想大家也不是很关心,也许大家更想看的还是大汉与罗马的对决吧?!呵呵,不过没这么快的,在沈云没有足够实力之前,跟罗马硬碰只能是个死。
当然,这个过程也不会枯燥,而且马诺的出现将是沈云出现在罗马人视线中的一个契合点,大汉帝国与罗马帝国的对决已经缓缓拉开帷幕!就从日本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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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元山事,青州兵败】
时近戌时,天黑如墨。渤海侯府的别院前厅里却是灯火通明。
沈袁氏到了前厅才发现下人禀报的并不完全,不但沈思兰、沈复、沈冲三人到了,连许多釜山等地掌柜也已经汇聚在这里,细数之下怕有二十人之多。他们皆身着深色汉服,有亲戚关系的在额头绑着白巾,普通下属则腰上急着白布,脸上有些焦急之色。这些掌柜都是前些日子到的汉城,目的是为了迎柩和参加出殡礼。
“小妹,这么晚了带这么多掌柜的来有何事?”沈袁氏一看这情形,真担心他们是来兴师问罪的。
没想沈思兰一见沈袁氏便上前急道:“嫂子,出大事了!”
“出什么大事了?”沈袁氏提着心问。
“我们在青川周边数县的生意全部没了!”
“没了?怎么会没了?”沈袁氏一听他们不是来兴师问罪的,提着的心稍稍放下,抬手示意沈复、沈冲两位太爷坐下,自己也稳坐在前厅的椅子上,姿势倒带着几分悠闲。
沈思兰跺脚道:“哎呀,大嫂你怎么还一副悠闲的样子啊!我们刚刚得到消息,前天夜里倭寇占领了青川县城,羽林守军死伤惨重,郡尉大人带去的兵马如今不到三千之数,正退守离青川县十里的青川驿。怕是不日倭寇便要杀到汉城啦!”
“什么?”沈袁氏霍然起身,脸上神情大变,“怎么会这样?上次的消息不是说倭寇已经被控制在青川周边的山上吗?怎么才数天工夫就天翻地覆了呢?”
沈袁氏惶急,不住地拉着沈思兰的手在抖。说到底她也只是一个居家妇人,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帝国承平数百年,这刀兵之灾还真是没有遇到过,所以一听这消息便慌了神。
沈思兰也是满脸焦急道:“这兵凶战险,战场变化只在瞬息之间,我也不知郡尉大人怎么就败了。还是青川县的掌柜用飞鸽传书通知我们的,估计比太守大人那里要早上一些,我一得到消息就召集了众位掌柜,一起来大嫂这里商量对策了!”
沈袁氏已经惊得六神无主,忙道:“我,我也没什么主意啊,那个,两位叔叔还有小妹,你们可有计议出什么来?”
沈复和沈冲两个家族最长者互相对望一眼,还是沈复抖着花白的胡须颤巍巍地道:“我等能商议出什么来,我的意思是叫渊让出来,咱们几个好好再合计合计。他毕竟是家族的继承人,这么大的事还是要他来做主才是。”
“啊?他,他能做什么主?!”沈袁氏忽然有些慌乱。这要是让这些人看见沈云那烂醉如泥的模样,怕是立即就要卷堂大散了。
沈思兰急道:“嫂子,你还不明白吗?倭寇势大,我们必须先将沈家的所有生意都停了,连带着也能将正屋那位掌握的生意抢回来。然后举家迁往辽州或者干脆去雒阳,等朝廷发兵彻底平定了这场倭寇之乱后我们再回来,到时候就是我们扬眉吐气的时候了!”
“要搬家?”沈袁氏急道,“那,那夫君的棺椁怎么办?难道也移到别的地方去吗?小妹啊,夫君一生忧国忧民,难道死后连祖坟也不能进?”
沈思兰一滞,是啊,沈慕的棺椁还停在正屋大堂里,虽然里面放了防止尸臭的香料,但从雒阳运回来已经耽误了不少时间,再不下葬难道要看着他腐烂变臭不成?这可是大不道啊!
沈复道:“可是如今青川兵败,道路不通,我们就算想去元山也去不成啊!侄媳啊,事急从权,我们也无可奈何……”
“侄媳,我们在这里争吵也无济于事,还是让渊让来做决定吧!对了,渊让呢?”一直没吭声的沈冲忽然扭着头看了看四周,“他不知道我们来了吗?”
沈袁氏愕然,回头看向贴边站立的沈武,沈武见状赶紧道:“那个,我去叫世子!”
这时一直站在沈袁氏后面的周惠道:“各位叔叔伯伯,能否听小女子一句?”
“你是何人?”沈思兰凌厉的目光扫了过去。这个女子沈思兰之前就见到了,还以为是沈袁氏新买的丫鬟,可如今细一打量却发现不是。[.超多好看小说]不说别的,但是周惠身上那股气质就绝不会是下人出身。
周惠盈盈朝众人裣衽行礼,轻声道:“小女周惠,乃是大汉英公之女!”
“啊?!”沈袁氏惊讶地捂住了嘴。其他人也吃了一惊,沈复和沈冲赶紧从座位上站起来,恭敬地朝周惠躬身。
“草民见过端平公主!”
“民女见过端平公主!”
……
有些人的反应慢了半拍,所以显得有些纷乱。
归根到底,这些人都是商人,渤海侯爵位只能世袭一人,其他族人可都是布衣。货通天下的他们自然知道周惠乃是皇族,只是谁都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罢了。
沈武是知道周惠身份的,可他哪里有时间告诉他人呢?而沈袁氏是根本不知道。
周惠本就不想以身份示人,只是如今到了逼不得已罢了。她赶紧还礼,然后上前搀住沈袁氏的胳膊,笑道:“大家不必拘礼,小女子是渊让君的同窗,今次来渤海是来玩的,恰好遇到这件事,所以想对大家说几句。”
沈复不敢逾礼,虽伸直了身体,但还是抱拳道:“公主请说!”
周惠道:“其实大家本可不必这么慌张。区区倭寇罢了,即使损失了郡尉武撰那几千人马,在渤海府不是还有一支五千人的羽林军团么?实在不行,太守大人自然会紧急从长岛、四国等地调兵过来,所以这渤海府是断不会遭受兵灾的……”
沈袁氏紧张的脸色一下就放松了。可沈思兰的脸色却难看起来,道:“从长岛、四国、屏东、涉水四地调兵少说也要半个月,我们如何等的?况且,”沈思兰忽然看向沈袁氏,“哥哥的生意可还有一半无法让渊让继承啊!”
此话一出,周惠顿时就明白了。原来沈思兰所担忧的其实并不是渤海府的安危,而是被渤海侯夫人掌握的生意……
内斗是汉人的本能。即使在这种时刻,沈思兰念念不忘的还是萧琴所掌握的那些家族生意,实在不知该说她聪慧过人还是目光短浅。
沈袁氏却是轻轻一叹:“既然府城无忧那我们还是一切照旧吧!小妹,有些事急是急不得的。夫君尸骨未寒,家事还是放在以后来!”她不住朝沈思兰眨眼,意思很明确,家丑不可外扬,如今有英公之女在,那些内斗的事情还是放在一边。
沈思兰脸上焦急,但又不知该说什么,只好哀叹一声,默然不语。
沈袁氏见状道:“各位掌柜,大家辛苦了,天色不早大家还是早些回去歇息,至于青川县的生意,咱们沈家还损失的起,关键是人要没事。通知下去,若是倭寇势大便暂时将生意关了吧!”
沈思兰低低道:“我们关了生意,可正屋那位可不这么想啊!”
沈袁氏只当没听见,继续微笑道:“沈武,带各位掌柜出去,天黑注意脚下!”
“是,夫人!”沈武赶紧将那些掌柜陆续都带出了前厅。
那些掌柜走后,沈思兰越想越不甘心,一跺脚便往后屋跑:“不行,我去找渊让!”
“?!”沈袁氏大惊,刚想拦下却脚下一软,差点摔倒,还是周惠紧急扶住。再站稳时沈思兰已经冲到后院去了。
沈复道:“侄媳啊,让思兰去问问渊让也好。这个家还是要他做主的嘛!唉,我们都老了,若不是情非得已我们又何尝想挪窝呢?如果真要举族迁移,我们这把老骨头是走不动咯,还是留在这里为你们看家吧!侄媳可以放心,我们这把老骨头搁哪儿还有些份量,别的不敢说,帮沈家守住这份家业还是可以的……”
沈复里里外外都在暗示沈袁氏同意沈思兰的建议,借着这个机会让沈云同意举族迁移,到时候将萧琴挪开,他们这些留下来的老骨头就能将沈家的生意全部拿回来。可如今沈袁氏哪有心情听沈复唠叨啊,踮着脚,焦急地望着后院,可长者在这边说话,她又不好走开,只能不住地搓着手,胡乱点头应付。
周惠忽然轻身道:“夫人,我去带路!”
说罢一溜烟地跟在沈思兰后面跑了过去。沈袁氏不禁感叹周惠这丫头心思敏捷,倒不失机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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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思兰腿脚不慢,周惠也很快,紧跟在她身后就到了沈云卧房门口。房门禁闭,里面灯光明亮,照在窗台上有两个不时晃动的身影。
沈思兰看了一眼紧跟来的周惠一眼,然后伸手猛地一推……
“咦?怎么锁上了?”沈思兰忽然大力拍门,叫道:“渊让,是姑姑,快把门打开!里面伺候的人是谁?赶紧开门!”
周惠忽然想到叶瓷炫和鄢如月可都在里面,心里一提便也冲过来大力敲门,嘴里喊道:“鄢姐姐,快开门!”
可是敲了半天里面却没有动静,只有窗台上晃动更加频繁的黑影,里面还有?的声响。
沈思兰脸上一沉,冲周惠努嘴道:“闪开!”
周惠不明所以闪到一边,沈思兰已经撩起裙摆,猛地一脚踹在门上……
“嘭”一声,结实的梨木大门竟然被一脚踹开。周惠在旁边的目瞪口呆,暗道,这沈家的人难道都会功夫吗?这一脚的力度怕是有好几百斤呢!
沈思兰踹开大门,然后怒气冲冲的冲了进去,忽然一声尖叫发出。周惠心里又是一提,紧跟进去,一看里面的情景也突然尖叫出来。
“啊!杀人啦,杀人啦!!!”两女同声尖叫,二重女高音划破夜空,惊动了整个侯府。
凌乱的房间里到处都是破碎的器皿,桌子和椅子也是稀烂,锦帐床前一滩血迹,沈云和鄢如月正吃力地想要从血迹上爬起来,但屡屡失败。
叶瓷炫却不知踪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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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悬案谜,互相算计】
对于沈云这次受伤,在后世一直是众说纷纭。但谁都没有一个比较令人信服的说法。沈家的人也没有留下哪怕只言片语来供后人查证到底那晚发生了什么。
后人在翻阅资料的时候,只能从当时为沈云疗伤的汉城医官后来所写的笔记里寻到一些蛛丝马迹。
“其时侯爷伤在左手手腕,夫人伤在右臂内侧以及腿部。事涉私密,余无法细探,然从表面看来,两者衣衫凌乱,隐隐似有**痕迹……然血迹尤多,湮没一切,实无祥考可寻。”
对于世人来说,这天夜里发生的事注定是一桩悬案。
可对于沈云来说,那个晚上却是他永远羞于启齿的时光,连鄢如月也对此三缄其口。
第二天,沈云躺在床上“接见”了沈家“三巨头”,沈复、沈冲还有沈思兰,与会的还有沈袁氏。
“渊让,不管这次倭寇会不会打进汉城,我们都要借此机会将所有沈家生意都拿回来!”沈思兰两只还有黑眼圈的眼睛里闪烁着狂热,难为她干瘦的身体里还能爆发出如此旺盛的精力。
沈思兰的意见其实就是沈复沈冲两人的意思,沈袁氏这次却没有插嘴。谨守妇德的她自然明白,沈慕已去,这么大的事只有自己的儿子来做主。虽然她是很不同意移族的。
沈云依靠在床上,身上盖着锦被,默然半晌都没有吭声。
沈思兰着急地说:“渊让,你的意思呢?”
沈云道:“不是我的意思如何,而是我的意思是否有效。姑姑,正屋那位难道会看不出我们的本意吗?”
沈云可不傻,倭寇本来就跟萧琴有所勾连,这次打青州应该就是她的意思,她又怎么会放任倭寇打汉城呢?萧琴绝对不会这么傻!
不过有一点沈云想不通,萧琴应该是等沈云他们出殡扶灵到元山之后才动手才对,现在倭寇打下了青川县,就算自己哭着喊着要去元山估计也没人会同意了---这不是阳谋,这是明目张胆的谋杀,沈家人不会同意,朝廷也不会同意。
“那你是不同意收回沈家的生意了?”沈思兰的面色变得更加阴沉,看着沈云的目光带着万分失望。
沈云笑道:“不,我同意。”
“啊?”沈思兰愕然。
“我当然想收回沈家的所有生意,而且姑姑说的这个法子很好,我也赞同。”沈云含笑说,“不过我想在姑姑这个想法上面再做一点点小小的改动!”
“什么改动?”一听沈云同意,沈思兰变得兴奋起来。
“我们按时出殡,父亲的棺椁不能再放了!”沈云果断地说。
“可是倭寇……”
“倭寇肆虐难道就能让我等汉人废了孝道吗?!”沈云道,“不论如何这殡我是必须出的,父亲含冤待雪本已让我这个做儿子的罪孽极深,我不能再他老人家不能入土为安。不过由于倭寇肆虐,我想要求有羽林军保护我们去元山下葬。”
沈袁氏在旁含泪点头,看向沈云的眼神愈发柔和。谁说我这个儿子只是个纨绔子弟?他比任何人的儿子都要懂事啊!
沈思兰还是不明白沈云到底打算怎么收回沈家的生意,疑惑地道:“然后呢?”
“然后?然后我们自然是按时出殡啊!有羽林军护卫开道,为父亲出殡做仪仗,这恐怕是任何侯爵都享受不到的待遇吧?!哈哈!”沈云打了个哈哈,但看见沈思兰更加难看的脸色后赶紧说,“姑姑,倭寇只是打下青州县,还没有危及汉城的安危,这个时候就算我同意迁族也没人会同意的,正屋那位更会以此为理由加以阻挠。但姑姑放心,只要让我先出殡,侄儿自然能让这局面变成非迁族不可。到时候侄儿将以继承者的身份颁布迁族的命令,她若不从你便可以联合其他族人逼她走,母亲,你到时也要助姑姑一臂之力。接下来就要看两位伯公的能力了!”
沈云侃侃而道,言语里充满了自信。那股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气质让沈思兰吃惊,也让沈复沈冲愕然。
沈复顿了顿道:“如果渊让真能撬动这个局面,我和你二伯公这把老骨头就算丢在这里也无所谓了。只是这汉城毕竟是沈家的根基,那倭寇不会真的……”
沈云摆手:“大伯公放心,倭寇是打不进汉城的。当然,我还需要两位伯公帮个忙。”
“说吧!”沈复笑道。
“太守萧让那里我希望两位伯公联合城中各商家给予压力,希望他能尽快下达全郡动员令,将预备役部队召集起来,到时候肯定会缺钱缺物,也许他会以此刁难,希望两位伯公能够以大局为重,号召商民捐款捐物,供应大军召集!”
沈复和沈冲对望一眼,齐齐点头道:“这个自然,我们理会的。”
沈思兰也终于放心地道:“那好,渊让你先养伤,我且去做些安排。若是你真能让迁族之事进行,这生意上还有许多门道要去布置安排呢!那可不是派个人过去就能将生意接手回来的!”
“这生意上的事侄儿不懂,一切就有劳两位伯公和姑姑了!”沈云在床上抱拳拱手。
沈复沈冲两人含笑回礼,沈思兰也肯定地点点头。
沈袁氏看两位伯公和小妹都对自己儿子如此听命,自豪感油然而生,看向自己儿子的眼神愈发喜爱,心道:“夫君,渊让果然长大了,他会是个好侯爷的!你在天之灵也可瞑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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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院这里在商谈的同时,正屋萧琴的会客厅里也同样在进行着一场紧急会议。
不过与沈云那边友好气氛不同的是,这里所有人的脸色都有些阴沉。
萧琴坐在上首的位置,丹凤眼冷冷扫过众人,最后定格在离他最近的木洪身上,冷哼道:“木洪,你不是说木泗一切都处理妥当了吗?可如今他们不但打下了青川县,还一副直欲攻打汉城的姿态,难道他们真的要惹得朝廷震怒,派大军过来剿了他们不成!!!”
木洪抹着额头的汗,嗫嚅道:“小姐,我,我也不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本来倭国鼬组再加北方野人部落,撑死才六千多人,这点人本是无法危及青川县的,可没想鼬组竟然还另外联系了高丽村的崔成浩,此人早就对大汉有二心,这次带着全族四千多青壮赶到青州助战,这才一举拿下了青川县!木泗传回消息说,当天晚上是崔成浩他们先攻打青川县和袭击郡尉大人的守军,导致汉军大乱。鼬组组长大野宏正见有机可乘便带人冲下山,这才导致……”
萧琴猛地一甩手袖,叱道:“我不要听原因,我现在只要你告诉我该怎么办。青川县被倭寇拿下,此事必定已经八百里加急送回雒阳,朝廷一旦得知绝对不会坐视,到时候只要陛下一道圣旨,渔阳的飞骑军就会赶到渤海,哼,到时候别说区区一万倭寇,就算把所有倭国人加起来也不够飞骑军一个师杀的。”
木洪躬身唯唯诺诺地道:“是是是,小人明白。不过小姐,从渤海到雒阳,即使八百里加急也至少需要半个月时间才能让朝廷知晓,等朝廷下达出兵命令到渔阳,应该在一个月左右。飞骑军虽号称飞骑,但他们毕竟不会飞,从渔阳渤海至少需要七天,这样我们就还有近一个半月的时间。我想,事情未必不可为。”
萧琴目光灼灼地看着木洪:“说说你的办法。”
木洪道:“倭寇此刻是见有机可乘所以才会不听小姐号令,以我之见,当务之急是让太守大人紧急对青川增兵,先压住倭寇蠢蠢欲动之心,其次我们应该给倭寇点压力,让他们知道谁才是他们的主人。”
“怎么给他们压力?”萧琴若有所思地道。
“很简单,双管齐下。”木洪见她已没有发火的态势,赶紧上前一步道,“首先停了浦项、安东等地对倭寇的补给,并让木泗对大野宏正说,若他们再不听命就将倭国的商船全部扣留或者驱逐出港;其次,倭国国王现在非常重视从罗马来的特使马诺,而那马诺如今正在汉城,只要小姐让太守大人下一道封港令,那马诺便去不了倭国,到时候倭国国王自然着急,说不得也会立即让人斥责那大野宏正。”
萧琴略一思索便干脆地道:“好,就按你说的办!另外告诉木泗,只要倭寇肯甘心听话,好处再给他们一成也无妨。还有,为了防备沈思兰会乘机有所动作,你们这些掌柜必须立即赶回各自的档口,严防死守,不许有任何外人染指生意上的事!明白吗?”
木洪之外的那些掌柜也是来参加沈慕出殡礼的,大部分都是凉公家族派过来的心腹亲信,如今见正主发话了,他们自然哄然应诺。
等那些掌柜出去之后,萧琴又对木洪道:“你私下里偷偷去见见那个马诺,不要让别人发现了。罗马既然想跟倭国做生意,那便好办。你只要让马诺知道倭国的生意都在我们这里,我们也可以通过倭国跟他们联系!不过让他们将商船开到倭国去,我们的货物会搬到倭国装船……”
木洪眼前一亮,笑道:“釜底抽薪,哈哈,小姐这招真是高啊!到时候沈思兰那小妮子就等着哭去吧!”
萧琴目光烁烁,沉声道:“从大汉到罗马,乘船至少需要一年时间,若是遇上意外时间更长,所以每次罗马人来往都是大型商船居多,我们须多多备货,争取将所有罗马商船的舱位都占满,到时候釜山港生意必然萧条,哼,看那沈思兰再如何跟我斗!只是这是一项长远计划,非一时半会所能建功,你先着手准备吧!”
“喏!”木洪躬身应答。必须承认,小姐是真的非常有生意头脑的,可惜非男儿身,不然凉公之位非她莫属。可是她这么资助倭国人,让凉公知道会不会……
木洪没敢再继续往下想,匆匆下去传达新的命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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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这是8.13的更新。虽然今天是8.14了!抱歉抱歉!!!
【第六十五章 一封信,马诺所想】
当天下午,青川兵败之事终于闹得满城皆知,整个渤海府都轰动了,街头巷尾,酒肆茶楼都在谈论这件事。
“?,青川兵败了你知道吗?”
“我怎么不知道啊?!太守府里的主簿那是我本家亲戚!这消息还是我那亲戚传出来的呢!”
“哎,你说咱们怎么就丢了青川呢?郡尉大人可是有六千兵啊!”
“兵多管个屁用,你又不是不知道,那些都是拿锄头的农民,半年才集训一次,上战场早就忘了怎么打仗了。怎么干的过天天劫掠的倭寇啊!”
“话不是这么说,我听说这次兵败是因为倭寇有上万呢!”
“啊?上万倭寇?乖乖,啥时候冒出这么多人来啊?”
“唉,我也不知道啊!听说都快打到肃川了,不知道这汉城还能不能守住呢!”
“呸呸呸,乌鸦嘴。咱们大汉数万万人口,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把他们淹死,还在乎这万把倭寇?你看吧,我觉摸着这倭寇就是秋后的蚂蚱,蹦达不了几天了!”
“嗯,应该是这个理儿,你没看渤海大学的那些学生们都去太守府外请愿了么。”
“他们去请什么愿啊?”
“效仿班超弃笔从戎呗……不过也就是走个形式,让太守大人知道咱们现在民情纷纷罢了。看吧,估摸着这两天太守大人就该下达动员令了……?,你家粮食收了么?”
“哎呀,你不说我还忘了,万一太守大人下了动员令,那这地里的粮食谁收啊?我家那娘们可干不来这么多活……不行,不跟你扯了,我先回去布置布置!”
“我也赶紧回去,我家有个兄弟去年刚分户出去,媳妇刚过门,万一动员令下来他一准得去集合,这家里的事儿更多了。”
……
秋季正是收获的季节,万物都在此刻成熟。但问题立秋刚过,想要收获还差那么几天。(.无弹窗广告)正是农忙时节,茶余饭后百姓们会互相谈论几句,但最终还是不可避免地绕回现实问题上来。
马诺此刻就坐在一处茶楼里,仔细倾听着周围的纷纷议论。脸上平静无波,但心里却思量开了。
这倭国人倒真有些本事,居然能够拿下青川县城!不过他们的成就应该就止于此了吧?
汉人百姓虽然记挂着收获,但却没有人畏战!思思暮暮都是将粮食收了,才好参军打倭寇,这民风民气还真是强悍!大汉王朝从高祖刘邦开始至今已经千年了,汉人从来没有在对外战争中败过,这民心里的骄傲劲已经攒到了顶点,任何想要触碰汉人尊严的外敌都会激起汉人最猛烈的打击……
唔,我们罗马人若是真跟汉人碰起来,不知道能不能将汉人这股骄纵了千年的傲气给打下去呢?唉,只希望别有那一天的到来吧!
马诺心里幽幽想着,不由自主地又想到昨天与渤海侯世子聚会时听来的那首诗,特别是沈云当时那豪气万千的神情更是让他有些倾慕。心里又想:汉人人才辈出,实在是个可怕的对手!父亲大人,你让我来东方找一个可以做汉人对手的国家加以扶持,但这个倭国真的是你心目中的理想对象吗?
想到这里,马诺轻轻一笑。他这一笑并不是给汉人,而是给罗马!那个远在西方但是他所热爱的祖国!
所有人,包括汉人和大部分倭人都认为他从罗马过来第一站便是釜山。可实际呢,他其实已经从倭国回来了!
马诺的全称是乌兹?休斯克?马诺。其父泰坦?休斯克?马诺是罗马帝国亚细亚行省总督。亚细亚行省是罗马帝国最东边的行省,隔着三个小国便与大汉帝国最西边的大月州接壤。他三年前从渤海大学毕业之后就坐了一年的船回到罗马,在祖国待了一年,然后又身负重任回到了东方。
他的目的很简单,那就是帮罗马确认倭国人是否值得扶持。若是值得,他有罗马皇帝奥古斯都赐给的权力,更改罗马商船的停靠地点!
他其实是两个月前到的东方,但第一时间不是在釜山落脚,而是在那霸。然后从那霸出海,绕道抵达倭国北边港口十胜。在那里又秘密到了倭国首都富良城。见到了倭国国王明治!
不得不承认,马诺已经被倭国国王明治打动了。刚才那个微笑,便是马诺给自己祖国的---因为他似乎为祖国找到了一个足以在东方牵制大汉帝国的国家!只是这个国家现在似乎太弱小了点!
马诺撇撇嘴。想起第一次与倭国国王明治见面的情景,马诺简直都不敢相信这个国王会是一向被汉人瞧不起的倭人,因为这个国王竟然没有穿汉服,而是穿着一身与罗马人非常相近的笔挺对襟纽扣衣服,身上还有如同罗马人一般的挂件。他用流利的罗马语跟马诺交谈,而且富有幽默感,身高也很高,足有一米七四的个头!
就这两点就已经获得了马诺的好感。大汉帝国的人跟罗马人打交道的时候可不会主动用罗马语跟你交谈,更不会更换装束。他们都会很有礼貌的提醒你:“请说汉语!”
汉语是全世界通用语言!很多罗马行省的学校有一门必学的科目---汉语课!
所以马诺对明治非常有好感。更有好感的是明治国王对整个世界态势的清晰把握。毕竟罗马需要的是一个足以在东方牵制汉人的国家,而不是一个目光狭隘随时都会倒戈的叛徒。而这个明治国王字里行间所透露出来的对汉人的憎恨以及对罗马援助的渴望,都足以打动马诺。
更能打动他的还是明治极力要求改变国号的渴望---日本!太阳升起之地!这就是这个国号的含义!也是明治对抗大汉帝国的最明显证据!
所以,马诺已经秘密跟明治国王签下了条约---当然,是对罗马非常有利的条约。条约只有三条:第一条,当罗马需要时倭国必须尽一切力量牵制大汉帝国东边至少四个州的兵力;第二条,当罗马需要时,可以单方面撕毁这份条约;第三条,当罗马需要时,倭国必须提供不少于大汉帝国一个州一年的财富。
作为交换,马诺承诺在以后的三年时间里会陆续将罗马商船安排到倭国的札幌、留萌、青森等地港口装货。当然,倭国所收税收比大汉帝国少五成!虽然看上去倭国亏了,但实际上倭国每年却会比以往多得到至少一千万到两千万金币收入!这已经是大汉帝国贫穷州县一年的赋税收入了!更别说港口繁荣所带动的其他相关行业的收入了!
对于这份条约,明治国王看来是相当满意,毕竟他用一个不知道多少年以后才需要兑现的空头支票换取了近几年日本的全面发展。他很高兴!
马诺也很高兴,不过更多的还是觉得这个明治国王有些可怜。因为他发现这个国王在战术眼光方面很有独到之处,但在宏观战略上幼稚的就像大汉帝国大学政治系里还没毕业的学生……
“……应该看见,这种短时间的全面发展虽然会让倭国在极短的时间里拥有极强的爆发式战斗力,可与大汉帝国比起来还是弱小的如蚂蚁一般。别的不说,单单是常年驻守在长岛、四国、屏东、涉水四地的羽林军就是日本人百年也无法逾越的障碍!
所以,帝国如果想有所动作,最好在五年之年发动……
……在汉人面前,这个国王的宏观战略思想还停留在小学阶段。只要有一个汉人官员发现了倭国的举动,这个国家就会消失在世界版图上……
不过我必须承认,这已经是一个岛国国王所能拥有的最长远眼光了……岛国的狭隘性铸就了他的性格,也限定了他的发展!”
马诺在写给国内的信中如是说。
但在三天之后,马诺又快速给国内写了一封信。
信的内容是:“抱歉,我收回上封信中一部分观点。因为我今天得到了一个让人吃惊的消息:大汉帝国渤海太守萧让居然没有下达全郡动员令,而是向长岛、四国、屏东、涉水四县发出了申调令,将这四县的所有乙等军团都抽调到了渤海郡,准备应付那只有一万人的倭寇……虽然我无法确定这是否是明治国王布下的策略,但我已经能看见倭国崛起的曙光!
而在昨天,在渤海郡颇有实力的一个家族联络人竟然联系我,希望我将所有商船停靠到倭国去,还说他们会把货物运到倭国去装船---这个人的目的只是为了夺取家族中其他掌权者的权力---抱歉我只能用这么含糊的词语来说明这件事。但这一切都指向了明治国王,因为这个人跟明治国王有很多生意往来!
我必须再次强调,汉人内斗的精神是让人敬畏的。他们竟然不顾从渤海运往倭国将会多出来的一成运费,目的只是为了彻底打垮与自己争夺利益的家族中人……我已经找不出形容词来形容此刻的心情了,或许用汉语可以,但我却在用罗马语写信……
单从东亚战术层面来说,这个明治国王已经获得了极大的成功,如今扶桑州四个县只有不到两万人的丙等军团在守卫。与明治国王对比起来,大汉帝国的渤海太守简直就是没有入学的幼稚儿童,因为他在用重装弩炮去打蚊子!
好吧,我承认,这一切都是我的猜想,可我觉得我很接近真相了。因为我忽然接到了倭国国王的信,他希望我以帝国的名义向雒阳提出,为了避开渤海郡的战火将所有罗马商船转到倭国停靠的请求……
这个明治国王真是个聪明人,我们都喜欢这样弱小但又有用的聪明人不是吗?特别他还是一个国王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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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青川驿,郡尉大人】
鄢如月轻轻靠在包有棉花的软枕上,轻轻打开手里折成方胜形的信笺,沈云那粗犷有力,但别具一格的字体出现在她眼前。[]
“风华是一指流砂,苍老是一段年华。我愿陪伴你走过这段年华,你愿意做我手心鞠捧的那一指流砂吗?”
鄢如月将信笺贴在胸口,脸上带着无比甜蜜的笑,痴痴地望着一个地方,但却看不进任何东西,脑袋里满满的全都是沈云的样子。
直到周惠端着药碗进来轻咳一声,鄢如月才如梦方醒般“呀”了一声,赶紧将信笺塞到了枕头下,带着幸福的笑对周惠道:“今天他的信送过来了么?”
其实这封信是鄢如月昨天收到的。这几天以来,每天沈云都会给她写一封信,信里的内容可能不多,但都是让她看了会禁不住脸红心跳的绵绵情话。尽管都是大白话,可却充满了让人迷恋的诗意。比如今天的“风华是一指流沙,苍老是一段年华”,又比如前天的“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曾与你躲过雨的屋檐”,大前天的“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追寻。一曲一场叹,一生为一人。那人就是你!”……这些信都是由周惠转交给她的。
有时候她甚至在想,如果每天都能收到这样的信,自己受的伤再重点也无所谓了。
其实她的伤并不重,并没有伤筋动骨,所以在床上躺了六七天就已经痊愈,但为了每天能够看见这样一封充满炽热爱意的信笺,她宁愿多躺在床上。
她已经完全被沈云“俘虏”了!
沉浸在幸福中的她并没有注意到这几天周惠那股几乎快要咬碎银牙的羡慕和嫉妒。甚至都没有感觉到时间的流逝。她虽然没见到沈云,但他却无时无刻不在她身边……这种感觉,真好!
周惠望着如幸福小女人一样的鄢如月,轻叹一声从怀里又掏出一封带着她体温的信笺交到鄢如月面前。
鄢如月一把抢过,顾不上吃药就展开细看,简直快要将头埋进去一般:“晓月坠,宿云微。无语枕边倚。梦回芳草思依依,天远雁声稀。啼莺散,余花乱,寂寞画堂深院。片红休扫尽从伊,留待舞人归……如月,我要离开一段时间,时间紧迫就不来与你告别了。但我相信你会理解我的,对吗?!这首《喜迁莺》送给你,好好养伤,宝贝!”
最后一声“宝贝”不敢说后无来者,但绝对是前无古人了。(.无弹窗广告)看的鄢如月又一次羞红脸颊,但心里却是如喝了蜜水一般。转而怔道:“惠儿,他要去哪儿?”
周惠看了她一眼,别过脸去道:“今天是七月二十七,是出殡的吉日,今天一早就去正屋迎奉棺椁行出殡礼了!”
“呀”鄢如月讶然,掀开裘被就要下床,嘴里道:“不是说青州有危险了,他怎么……唉,惠儿快,带我赶上去劝他……”
周惠道:“他现在怕是都出城十里了,你怎么追得上?他走之前跟我说了,让你不必担心,安心在家等他回来。还说,还说等他回来就派人去鄢家提亲!”说到最后一句,周惠不知道为什么有种如鲠在喉的难受感,只好深吸一口气指了指床头的药碗道:“药凉了就不好了,你赶紧喝了吧!这也是他说的。”
鄢如月怔然坐在床上,半晌忽然想通了什么似的,端起药碗一骨碌喝光,套上罗袜、锦靴,直往门口走去:“惠儿,陪我去见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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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汉城通往元山共有三条路,第一条是经肃川向西,走罗津、金川、平山,不过距离很远,快马也需半个月。第二天是走春川、金化、青川,快马七天可至;第三条是走开城、浠水、青川,快马五天可至。也就是说除了第一条比较远的绕道之外,其他两条都非经过青川不可。
这里所说的路,是指有修建直道的路。当然,如果翻山越岭一样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可问题是花的时间将会多出数倍不止。要知道圣祖之前没有直道的时代,从汉城到平壤要走两个月呢!而今只需要半个月就能到---当然是骑马!
道路系统绝对是任何一个时代的兵家所必争的所在。所以现在摆在沈云面前的就是两个选择,要嘛走远点,从平山进入元山地区,可最终还是会遇上倭寇,但最起码可能性小一点。要嘛就直接走青川……这个遇上倭寇是铁板钉钉的事。最新战报显示,渤海郡为武撰带着三千残兵死守青川驿,倭寇也在占领了青川县城之后也没有再往南走一步。不过谁都知道,不是倭寇没能力南下,而是不南下罢了。
武撰那三千兵虽然士气没有因为一场败仗而低落到谷底,但武器装备却都是破损的。由于是夜里被偷袭,很多士兵甚至连铠甲都没有,很多连都是两到三个士兵合用一把武器。与刚刚缴获大量汉军军资的倭寇比起来,武撰的汉军反倒更像是贼寇。
沈云到青川的时候,前来迎接的是渤海丙等军团第一军团的一个少校营长,胸口佩戴着与沈云在雒阳见过的刘桢所不同的剑章---一只腾空欲起的仙鹤!(注:关于剑章,请看作品相关关于大汉军制的设定)
“沈峰见过世子!”这位少校营长见到沈云时如是说。
沈云有些错愕。要知道他是少校,品级等同县令,也是不需要跟他行礼的。
沈峰朝他一笑:“我也是沈家人,沈武是我叔叔!”
沈云失笑,他记得沈武跟他提过,只是自己没想到在这里能遇到自己人罢了。
“令叔在后面呢……”沈云解释道。他们这次出殡不但有沈家的家仆百十人,更有渤海太守派出的一连羽林军。当然,也少不了肃川县尉潘世的一连军队,总人数达到了六百人!这么多人到了青川驿这个临时兵营,安顿方面自然少不了沈武的统筹安排,不过他的能力有限,忙的焦头烂额还没处置好,还是帮忙这才好一点。
沈峰笑道:“我知道。家叔之前来过信了,专门让我在此恭候世子,顺便带世子去见郡尉大人。”
沈云疑惑道:“郡尉大人要见我是为何?”
沈峰道:“郡尉大人想知道世子如何通过元山……”说到这里他脸上有些尴尬,“不瞒世子,如今我们自保都成问题,实在无力为世子出殡打开通道!”
沈云一怔道:“哦,那好,我正想去探望郡尉大人。还请带路吧!”
沈峰让开一边道:“世子这边请,在下表字毅弘,世子叫我毅弘即可。”
“嗯。”沈云走在前面,看着四周装作好奇地问:“现在这里的布防是怎么样的?”
沈峰一怔,想了想道:“青川驿两面夹山,左为栖凤山、右为凤鸣山,方圆百里皆是茂密山川,郡尉大人将人马分为三股,左右两山各有一千两百人,中间当道下寨,屯驻一营士卒。暂时来说还算是安全的!”
沈云看了这跟自己差不多年纪的沈峰一眼,忽道:“毅弘觉得郡尉大人的安排如何?”
沈峰苦笑道:“郡尉大人的安排自有其道理,我等军人,从命就是!”
沈云默然不语。
其实在来的路上,他便与潘世、、沈武几人仔细研究过青川驿的地形。诚如沈峰所说,这是一个夹带式的地形,方圆百里就青川驿一个出口。只要是从朝鲜半岛东北部的海港登陆,如果想进入西部或者南下就必须通过青川驿!正是因为这样,青川驿在战略位置上还是颇为重要的,平时在这里就有近一百名驿卒,附近也形成了小型的城镇,民一千户,近四千人口。
潘世说:“如果依我排兵,必然在当道下寨,布下重兵,左右两山为辅,放少量部队牵制倭寇。这才是符合兵法之道的正确布防。”
沈云当然相信潘世的话。因为这么重要的地方,已经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棋子,而是关系到东部和南部会不会遭受兵灾的关键。如果将重兵屯驻在正面,倭寇的大部队就无法顺利通过,即使有少许人能够翻山越岭过来,那也只是小股人马,不足为惧。但如今郡尉武撰却将主力放在两侧山上,一旦倭寇想要从正面突破,如何抵挡?一旦倭寇突破之后围山怎么办?
马谡当年就是这样做,结果痛失街亭。这个时代因为圣祖的出现,自然没有智公诸葛亮挥泪斩马谡的事情,但这不能不让沈云引以为戒。
不过幸好,他虽然想要通过青川驿,但却没想过要依靠这个似乎没什么军事才能的郡尉大人。对于抵达元山下葬一事,他已经有了更为周密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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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驿如今就是一个大兵营,原本以驿站为中心,顺着道路两侧井然排开的房屋在这个时候应该是炊烟袅袅,户户飘着饭香才对的,可如今因为倭寇入侵,原本青川驿的百姓都往南或者往东迁移,有亲戚的投靠亲戚,无亲戚的也跑到府城大镇、或者山林野地藏起来---渤海太守没有下达召集令,他们没有义务去打仗,再说他们也没有地方可以去集合,所以还不如拿着家里的柴刀护着家人先躲到安全的地方去。
这样一来,这些房屋顿时被从青川县败退下来的士兵们给占据了。除了最南边的数栋看上去有些规模的院落有专门的士兵站岗隔开闲杂人等外,其他地方都是凌乱不堪的。沈云路过时还以为这里就是郡尉武撰的临时指挥所,但沈峰却带着他径直走过。后来沈云问起才知道,这几栋院落是临时医院,青川大败,直接战死者超过四百,伤兵更有两三百人,其他人要不就是跑散了,要不就是被倭寇俘虏了。如今这两三百伤兵正在这几间临时医院里接受治疗。当然,重伤的已经直接转到临近府城大镇里接受更为专业的治疗了。
丙等军团就是丙等军团,除了临时医院外,其他地方根本乱的一塌糊涂。沈云这一路甚至还有两批明显不怀好意的兵痞拿着武器靠近,当看清沈峰胸口的剑章后又落荒而逃……看来这个武撰连对属下基本的约束力都散失了,如此郡尉,沈云对他的感觉反倒有些复杂起来。
听潘世提起他只是个新晋的郡尉时,沈云心里带着庆幸,因为最起码他可能还没被萧琴收买。但得知他兵败青川后又觉得他这人也不过如是,再发现他排兵布阵如此稀松之后,沈云简直就对他轻视起来。可经过那间临时医院之后,沈云又觉得他可能是个好人,打败仗只能说明他不是个优秀的指挥官罢了。
当沈云问起武撰的临时驻地在哪里时,沈峰随手朝前面一指,道:“郡尉大人和申大人都坚持要在前线安排指挥所,所以他们的驻地在栖凤山下。”
就凭这两点,沈云就收起了对武撰的轻视。或许这个郡尉不会打仗,但他最起码是个合格的郡尉---爱兵如子,身先士卒,有这两点就已经能够博得沈云对他的尊重了!
栖凤山下,立着数个简易蓬草木屋,直道上摆满了鹿砦和铁蒺藜,数百铠甲还算完整,军容还颇为整肃的军人聚在这里,在栖凤山上的草丛间,隐或间还能看见许多背着弓箭,抱膝坐在那里的士兵---这里就是大汉帝国渤海郡郡尉大人武撰的前线指挥所。
到了这里,沈云才有点进入军事基地的感觉。最起码周围的士兵不会拿打量猎物的眼神看着你,他们身上的铠甲也还算完整,感觉还算那么回事,就是人太少,估计还没沈云带来的人多呢!
一个三十岁如许,满脸络腮胡,两颊深陷看上去颇为颓废的中年人站在沈云面前,沈峰行了个军礼,然后对沈云道:“这就是我们郡尉大人,武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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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中暑了,到现在都还处在烦躁晕眩状态,所以码起字来有点找不到感觉。但总算是把要铺垫的话说完了。明天去看看医生,然后好好将沈云这第一仗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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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大家若是有时间,不妨去看看作品相关里关于军制的设定,会对接下来的内容有更好的代入感!谢谢!!!
【第六十七章 陌刀现,僵尸叔叔】
武撰没有穿着铠甲,而是一身宽松的常服,背上还有一个大麾裹着身体,从外表来看,他的确是个武夫形象,但因为过度的操劳,使得他看上去非常憔悴,与沈云说话间还在不住的咳嗽,一问才知是十天前从青川县撤出来时被倭寇的箭射中了胸口,箭头有毒。军医虽然做了处理,但毒素依然没有完全去掉。军医要他潜心静养,但他此刻哪能静的下来呢?!
“倭寇势大,且战技了得。军种之间配合颇为娴熟,特别是倭寇精锐,个个手持九尺长刀,冲锋时如墙而进,当之者人马俱碎!我等苦战多时,却始终无法破其阵,方才导致大败,上千将士因我而亡,吾心中实愧矣!”武撰捂着胸口连咳数声,大麾下的身体不断抖动,悲怆之色溢于言表。
沈云相信这是个爱兵如子的将领,但他却被武撰所说的那个形容词给震惊了。
“如墙而进,当之者人马俱碎”?这不是形容陌刀军阵的吗?可这个时代哪里来的陌刀???
陌刀,又称唐刀。是一种两刃长刀,约二十五公斤左右,是一种步兵对抗骑兵的犀利武器。唐时曾以这种这种陌刀,创造了步兵克骑兵的无数经典战例。在所有可考察的战例中,陌刀军的出现都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大唐和阿拉伯帝国争夺中亚的著名的怛罗斯之战的最后,正是唐陌刀军的强悍,在最后突围战中,以三千败军挡住阿拉伯数万骑兵的中路直进,这才让高仙芝和李嗣业得以成功突围。而后的安史之乱中,也是唐陌刀大将李嗣业,使用陌刀军“如墙而进”,大破叛军,最后帮助李唐重新一统天下!
可以说,中国历史上最富传奇色彩的战场武器,非陌刀所属!但是,这种陌刀出现在这个已经被改变过的大汉时代,这就让沈云无法不震惊了!
“陌刀?”武撰奇怪地看着沈云道,“吾熟读《六韬》《孙子兵法》,《武经总要》《汉兵器总集》也略有所览,却不知这陌刀是何刀?”
敢情他不仅仅是马谡,还是赵括……
他们此刻所在的房间很局促,显然是临时搭建的小草棚,棚中只有几张椅子,连桌都没有,草壁上挂着弓刀,连地图都没一张。不过草棚中央倒是有一个简陋的沙盘,大致划出了青川县周边的地形形态。刚进来时沈云便打量了这沙盘许久。
武撰见沈云有些愕然,还以为他在打量四周,颇有些羞赧之色道:“倭寇偷袭,我等仓促应敌,所以很多东西没来得及带出来……”
沈云却哪里是在意这个,他忽道:“大人,可曾缴获倭寇兵刃?”
武撰愣了下道:“有,沈峰那就有……”
沈云不等武撰说完就冲出了草棚,沈峰正好还在跟一个身穿官服的人说话,并没走远。沈云冲过去来不及看那人是谁,直接对沈峰道:“毅弘,你可有缴获倭寇兵刃?”
沈峰错开一步,奇怪地看了一眼沈云,道:“有是有,不过……”
“快拿给我看!”沈云心里渐渐腾起一个很不好的预感。
果然,当沈峰叫人拿来倭寇的兵刃,沈云接过轻轻敲了敲,倾听音质之后已经可以断定自己心中所想了---这一定是倭奴国王利用穿越者特权先搞出来的东西。
这是**裸的对主角的无视啊!妈的,老子穿越过来这么久都没搞出什么发明来,倒让这鬼子抢了先,实在他奶奶的郁闷!
沈云抓狂想。
这把刀从外形来看非常像后世的日本刀,所不同的是双刃,手柄奇长,占了整把刀的四分之一,而且整把刀居然长达两米!更更关键的是,这把刀竟然全都是用优质钢材打造出来的!
沈云在帝大接触过帝国的制式刀具,此刻的汉军所用的战刀皆是刃口喂钢,而刀背还是以铁作为主原料,说到底还是铁制刀具。以铁刀碰钢刀,难怪汉军败的这么快这么彻底。
沈云在后世也没有见过陌刀的原型,因为陌刀在唐朝相当于导弹一级的秘密武器,是绝对禁止陪葬的,所以到了后世,连陌刀图片也难以寻到。不过唐书史册中屡屡都有提及这种神秘战刀,据说只要有足够的陌刀手,即使面对千军万马亦难突破其军阵,即使是重装骑兵也会被不间断的陌刀劈成碎片---当然,中国古代的重骑兵也只是主要部位身披铁甲罢了,若是跟古代欧洲的重骑比起来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沈峰见沈云对这把战刀观看不休,便靠前道:“世子,你认识此刀?”
沈云看了一眼沈峰,反问道:“你识得吗?”
沈峰尴尬一笑:“不认识。说实话我们也很奇怪会有这种刀具出现。而且全部用优质的马士革钢打造,简直堪比帝国神兵了!”
沈云眼前一亮,问道:“你们也有这种战刀?”
沈峰摇头:“我们没有,马士革钢非常难得,打造起来非常困难,整个帝国只有陷阵军团的第一步兵师才集体配备---他们是重步兵!而且他们的战刀也没有这么长……”沈峰拿刀稍微比划了一下,不住摇头道:“这刀长达九尺,挥舞起来根本不方便,我不知道倭寇怎么有这种刀,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用这种刀---他们的身高都不足五尺!”
沈云赶紧问:“倭寇手中这种刀多吗?”
这时回答的却是刚才与沈峰说话的官员:“不多,只有倭寇精锐的四五百人握有这种战刀,沈营长也是拼了六七名兄弟才夺下此刀!”
沈云这才有心打量这个官员,他穿着跟肃川县令白鸿一样的官服,但却破破烂烂的,官服下摆全是泥泞,后摆已经破开,他随便撩起系在黑色腰带里,露出没有穿袜子而显得毛茸茸的小腿。
“敢问这位大人是……”沈云将陌刀插在地上,拱手行礼。
沈峰赶紧介绍:“哦,这位是青川县令申樟申大人!”
申樟苦笑,回礼道:“青川县都没了,我怎敢舔脸自称县令?若非这里还是青川境内,罪官还有守土之责,早就随廖大人和江大人去了!!”
沈云肃然起敬。他之前已经听说过,青川县“三巨头”,县尉廖振在倭寇登陆兴南港之际便带着青川县的一连汉军赶去,结果战死在兴南。之后倭寇攻打青川县,这申樟不顾县丞江孟的阻止,毅然点起烽火狼烟,四周郡县紧急派兵支援,并顺利将倭寇赶进元山地区。可十天前倭寇突袭,六千汉军大败而退,县丞江孟却誓死不退,带着家丁冲向倭寇,只留下血书一封交给申樟。信中言:“孟食君禄,当忠君事……腆为青川县丞,身负教化一方,为国守土重责,岂有弃城而逃之理?今孟以残躯报君恩,虽死而已!”
本来汉军还想继续南退,是申樟极力劝阻,他说:“青川驿是青川最后一块辖地,若再退,吾唯有一死耳!”
正是他的极力主张,汉军才在青川驿站构筑防线,并屯驻下来。在他看来,就算死也必须死在自己的辖地内,这样才对得起天地,对得起朝廷,对得起百姓!
这种铮铮傲骨如何让沈云不佩服?
“申大人忠义无双,请受晚辈一拜!”沈云长揖到地,申樟赶紧回礼,连称不敢,道:“下官此次来也是为了世子之事,听闻世子要去元山葬父,特来劝阻!”
沈云知道他想说什么,便道:“申大人无须多说,晚辈自有万全考虑,只是申大人与敌接触最久,云想问大人倭寇究竟有多少精锐?其战力如何?”
申樟想了想道:“如今倭寇足有万余人,其中辽州以北的野人居多,大概四千之数,高丽叛贼是后来者,大概也在四千上下,剩下的两千人才是真正的倭寇,不过真正的精锐却只有五百人左右。这些精锐很好认,那些野人都拿着粗制的长矛木枪,还有石斧石刀,装备简陋的很,有些着有皮甲,大部是布衣裹体罢了,就算高丽叛贼所持兵刃也多为铁制刀具,盔甲几无。唯有这些精锐,竟有全套铁甲,手上也都是这种长刀,我军将士并非无血勇之士,怎奈器不如人,许多将士就这样平白牺牲……世子,若听下官一句劝,还请暂时后退吧,等朝廷下旨调来飞骑雄兵,一举将倭寇荡平,那可都是骑兵啊……”
“不可……”沈云之前还听的频频点头,申樟这最后一句却让他大喊起来。
申樟奇怪地看着他:“有何不可?”
沈云急得团团转,但又不知道该如何跟他们解释。他刚才观察过沙盘,这地方实在太过崎岖,到处是山,骑兵根本不能发挥应有的优势。而这陌刀又恰恰是骑兵的克星,若让飞骑军来这里与倭寇打决战,即使胜利也必定是惨胜!
他忽然想到,这提前现世的陌刀肯定是同为穿越者的明治倭寇头搞的鬼。难道这小子已经开始着手布置他们所谓的“征服支那”的“伟业”了?
这贼老天,干嘛非要安排两个穿越者呢?!真他mm的……
沈云腹诽了几句,只好道:“飞骑军远在渔阳,即使到了这里也是月余之后的事,此刻我们应该自己想办法解决倭寇,收复青川县,这样也是为陛下分忧啊!”
说到收复青川县,申樟连连点头,可最终还是叹气道:“但倭寇已经上万,我们只有三千残兵罢了,自保尚且不足,奢谈收复实在是……”
沈云四周望了望,忽道:“三千?申大人,恕晚辈无礼,我看这里连一千人都不到吧?!”
这话顿时让申樟脸红了,吭哧地道:“我军新败,军心不稳,是以有些散漫了……”
何止是散漫,简直就是目无军纪。根本就是一帮流寇!按照帝国法令,参军之后的军人都必须剃短发,但沈云这一路看来,除了沈峰和这附近的数百人都是短发外,其他人却全是长发,整齐点的用青巾将头发包起来,更多人却是披头散发,狼狈到极点。
沈云倒是想将这些军人集合起来,好好的整顿一番,但他知道这只是痴人说梦。别说他没有这个权力,即使有,他也不认为自己有那魅力。这些人里除了沈峰和武、申几人外,谁还鸟他这个渤海侯世子?
人心散了,队伍就不好带了。这可不是一句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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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又在沈峰的带领下四处转了转,申樟去武撰的草棚里谈论了一下后勤补给的事,之后还对沈云说如果需要,他还可以抽调百十人保护他们队伍,直到沈云坚决推脱这才作罢。
等沈云回到青川驿以南的营地时,已经是月照当空,看天色明天又是一个艳阳高照的大晴天。唉,这雨到底何时会下?若在这么下去,明年的渤海郡恐怕也要面临大旱了吧?
沈武和已经将这里布置的颇为像样。渤海侯的棺椁灵柩停在一个巨大的金色帐篷里,周围有十几个士兵和十几个家丁轮番守候。围绕着这顶金帐,周围还有许多小帐篷,随同出殡的沈家人就住在这里。而潘世带来的一连士兵却是没有帐篷的,他们都有一个行军被,若是困了就直接寻处干净的地方裹体入睡---从这点来说,潘世的丙等军团跟甲等军团比起来也不遑多让。
沈武、章暨、欧阳复三人已经在沈云帐中等候,沈云进来后问道:“呢?”
沈武道:“白先生去找墨绳、金笔还有朱砂了。”
沈云愕然:“他找这些做什么?”
三人皆摇头。
沈云也不再多问,在帐中坐了下来。沈武上前道:“世子,事情都安排的差不多了,最迟明日中午,宫三、石老三还有时迁就会赶到。另外你让我们准备的火油也准备的差不多了。我们几时入元山?”
沈云蹙眉道:“武叔,我本来是想声东击西,让你带人佯装攻打青川县造势,然后章暨和奥尼尔几个轮换着将父亲的棺椁背到元山去,你们再分批赶到元山。”
沈武一怔:“对啊世子,这不是你定下的计策吗?那高丽叛贼也是这么分批赶到青川的,不然他们怎么偷袭青川县……”
沈云苦笑道:“可是我今日发现一件事,我们这个计划怕是行不通。”
三人愣了一下,沈武道:“怎么会行不通?章暨力大无穷,背着棺椁夜行十几里路根本不成问题,时迁又懂追踪之术,随便就能将倭寇骗过去。所虑的只是这次下葬恐怕不能如来时那么风光罢了……”
“是啊,世子。俺没啥本事,就是有膀子力气,你让俺见了俺娘,别说只是背着棺椁跑几十里地,就算是让俺冲锋陷阵俺们也绝无二话!”章暨憨厚地说。
欧阳复却没有说话,定定地看着沈云。不过那报恩的心思也很明显。他们几人自从从弥兰农场回来之后就更加死心塌地的跟着沈云了。
沈云摆手:“我担心的不是这个……”沈云顿了顿道,“我是想,既然倭寇等的便是我们,他们又怎么会想不到在元山等我们呢?说不准他们现在已经沈家的祖坟边上做了埋伏……”
沈武变色,却没有再吭声。事实上这也是所有人担心的一件事,至于倭寇会不会挖开沈家祖坟,这倒不用担心,毕竟他们是萧琴叫来的,她虽然阴狠,但还不至于干出挖自家祖坟这种事!但正因为是萧琴叫来的人,所以他们必定知道沈家祖坟的方位,想要偷偷潜入应该是不现实的。
“那世子的意思是?”沈武疑惑地问。
沈云叹气道:“我也正在想。”
欧阳复也跟着叹声道:“干脆咱们等朝廷将倭寇剿灭了再说吧……”此话一出,所有人都对他怒目而视,目光灼灼下他只好丧气地低下头,委屈道:“当我没说。”
其实欧阳复这个方法是最贴近现实的,但问题是沈慕的遗体真的等不得了,一路过来的时候那尸臭味道已经透棺而出,熏得抬棺的家丁快要晕倒。
沈武几乎快哭出来,这么多人中,他对沈慕的感情应该是最深的,看见自己的老主人竟然死后都不能下葬,只能在棺中腐烂,这种心情几乎把他快要折磨疯。他气急败坏地直拍大腿,恨声道:“可恶的倭寇,天杀的倭奴,若被我抓住他们非将他们碎尸万段不可!”
欧阳复嘀咕道:“要是能想出个办法将倭寇消灭就好了!”
沈云心里一黯。其实他何尝不想。只是在看见那把陌刀之后心里就一直提着。明治这个穿越者他虽没见过,但他所掌握的实力可比自己强多了,仅仅是上千个倭寇就把他逼到如此地步,实在让他有些憋屈感。
这时帐外传来潘世的声音:“哎呀白先生,我说过多少次了,你要的金笔我有,墨绳也好做,可那朱砂我去哪儿给你找啊?!”
道:“怎么会没有呢?实在不行您就帮忙去买点嘛……”
潘世连连摇头:“这方圆百里的商铺都关门了,你让我去哪儿给你买啊?再说了,我就不明白你要这些家什干嘛使!”
进了帐,两人朝沈云行礼,潘世先道:“世子,周围的驻防都安排妥当了。”
“有劳潘大人!”沈云拱手,转头对道:“对啊,我也想知道你要墨绳做什么?”
挠头道:“呃,这个……”
“有什么话就说嘛,若是正当理由我派人给你去买!”沈云看他那欲言又止的模样实在好奇的不行,逼问道。
“那,那我说了世子可不能生气!”
“好,我不生气!”沈云更加好奇了。
嗫嚅地道:“这个,我昨日夜观星象,发现这几日可能有雷雨天气,还很可能在夜里发生,小人担心,担心……”
沈云脑中如电光一闪,忽然兴奋的一拍大腿叫道:“尸变!!!”
一缩脖子,嘿然道:“世子,这可不是我说的!”
沈武当时就怒了,喝道:“,你胡说什么,侯爷怎么会尸变……你,你,你!”
潘世恍然道:“哦,你管我要墨绳和金笔朱砂就是为了防止尸变啊?”
看沈武怒灌双瞳的模样有些发憷,赔笑道:“这只是以防万一嘛,众所周知,这人死长时间不能入土为安的话是很容易尸变的,再说有雷雨天气,一旦天雷击中棺椁,那就非用墨绳捆绑尸身,再用金笔朱砂在棺椁上化好降尸符……嘿嘿,当年我走江湖的时候正好去过龙虎山,在那里学过几手降魔伏鬼的手段……”
“你那是旁门左道,不,是歪门邪道!该杀!!”沈武又一声暴怒的狂喝,吓得再也不敢吱声。
沈武正要跟沈云说话,却发现沈云已经目光闪烁,兴奋莫名地坐在那里,嘴里不住地嘀咕着几句听不懂的话:“妈的,还是穿越来的呢,怎么不知道用这招呢?哈哈,林正英大叔,你可帮了老子大忙了!”
沈武还以为沈云被气糊涂了,小心翼翼地说:“世子,你莫不是被气疯了吧?这穿越是什么东西?林正英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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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看见这个标题的时候是不是有点发懵啊?哈哈
明天沈慕就能下葬了。故事不会太拖沓的。有朋友说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希望我多写点相关的内容,唔,这个驱鬼降魔之类的,应该也算中华文化吧?呵呵
补充一下,这不是《鬼吹灯》,也不是灵异小说,不会有牛鬼蛇神出现的,陌刀依然还是沈云此刻要面对的最大问题。
还有,明治快出现了……想看他怎么被主角暴虐么?那就砸票吧!!
没有威胁的意思,我就那么一说,大伙可以无视……抱头鼠窜先……
【第六十八章 食人族,有人部落】
当天半夜忽然电闪雷鸣,一阵倾盆暴雨席卷了整个青川县。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让已经半年未曾经历雨水的汉军有些措手不及,不过面对这场暴雨,真正惊慌失措的却是在青川驿以北的倭寇。
距离青州驿夹带关卡不足三里便是青州县城南边的一个采石场,这里便是倭寇重兵屯驻的地区,从外表来看,屯驻在这里的上千号人都是倭寇精锐,因为他们每个人都配有一身铠甲,手执精制战刀---当然,大部分都是从汉军手里夺取的。不过说到帐篷就差强人意了,这些倭寇都是露天宿在采石场里,结果一场暴雨下来,倭寇纷纷抱头躲避,样子狼狈至极。
这场暴雨来得快去得也快,下了一刻钟便停了。但这一刻钟的雨水硬是让坑坑洼洼的采石场变成了一个大水塘。那些身披铠甲的倭寇顿时叫苦连天。
打扮的跟织田信长似的大野宏正,望着雨后繁星闪烁的夜空,面带忧郁地说:“更正君,值此行动之前大雨倾盆,恐非吉兆啊!”
他身边站着一个穿着灰色长衫,头上盘着小抓髻,脸上千沟万壑的老头也在长吁短叹,正是木泗木更正。只听他揪着脸道:“谁说不是呢,本来今晚要乘沈云那小崽子立足未稳就一个突袭收拾了他,可这一场雨……唉,大野组长,我看不如先让武士们撤回县城里吧!他们穿着几十斤重的铠甲,还带着水,若汉军此刻冲杀过来,他们跑都跑不动!”
这个时代的倭寇绝大部分都会说汉语,而且对汉军也绝然不敢轻视。他们不是被懦弱的满清军队惯坏的日本“皇军”,说到底他们只是一群烧杀抢掠的土匪罢了,而且是对汉人有绝对敬畏感的异族土匪。
所以听了木更正的话,大野宏正并没有牛逼哄哄地说什么大话,而是立即下达了撤军命令,挥舞着粗短个胳膊大叫:“第一组殿后,其他人按照秩序撤回县城。快!”
不得不说,日本人的服从性的确很好,这可能跟他们骨子里的奴性有关。这些倭寇虽然是倭国国内的浪人武士组成,但略加调教便是一支动作齐整,进退有度的军队---虽与帝国乙等军团比起来都还差一点,但对丙等军团而言已经算是一支强军了!
大野宏正骑在一匹骡马上,身后跟着骑驴的木更正,周围是甲胄森森的武士,这大帮子人沿着直道向青川县疾驰。沿途没人点火把,幸好星空点点,倒也不是一抹黑。
这本是一次偷袭,结果因为一场大雨,连汉军的面都没见到就开始撤退,所有倭寇都有些惶然。虽然没人喧哗,但跑着跑着队伍便有些散乱起来。
木更正在旁边道:“大野组长,你看是不是让崔成浩的人也过来帮忙守住这采石场啊?只留下一组人会不会少了点?”
大野宏正望着渐渐有些散乱的队伍,正自恼怒,停了木更正的话更加怒火中烧,**地说:“更正君,夫人是请我们动手帮她解决沈云,而不是崔成浩!那只是一帮乌合之众罢了,我不认为他们能够挡住汉军的一次冲锋!”说罢又埋头赶路。
木更正撇嘴。妈的,还嘲笑别人是乌合之众,指着和尚骂贼秃,也不管自己头上还长着癞子呢!这上千号人里,除了殿后的第一组,头前开路的第二组,以及这周围的第三组外,其他人跟乌合有什么区别?
木更正看见好几个倭寇跑着跑着就出溜到了路旁的树林里,半天才见他们从后面提着裤腰带屁颠屁颠的跟上,心里的不屑更加浓重。但正如木洪传来的讯息所言,此刻在渤海郡,大野宏正的鼬组还是非常有用的,不到逼不得已还是不要去得罪他们。
说起来木更正一开始也是看不起崔成浩所领导的高丽青壮,可十天前高丽青壮那惊艳的一击让木更正改变了看法。(.好看的小说)
这帮高丽人,虽然进退之间没有如鼬组这般有法度,打仗也全靠一股血勇,但他们贵在个个都有常年打猎的功夫,而且三四个人便能组成一个战斗团体,在打青川县的时候,高丽人可是出力最多。但最后拿下青川县城之后得到却是最少。
大野宏正很不满意有人出来跟他抢功劳,所以将高丽人安排到青川县以西的山上,武器和盔甲也是拣一些倭寇挑剩的送去。崔成浩已经对此有些不满,偷偷找木更正说过几次,可木更正却不敢擅自做主,只能将此事禀报给木洪,请萧琴指示。
至于高丽青壮怎么会突然搀和进这件事里,木更正也是一头雾水。事实上这事从头到尾都是木更正在着手处理,但却从没有考虑过要让高丽人参与。不是说他看不起高丽人,而是他压根不知道高丽人也有造反的心思。这个崔成浩有古怪!
大野宏正一样也在想着自己的心事。
其实所谓“大盗鼬”并不是一个人名,而是指一个组织---“鼬组”!
鼬组是倭国国王明治于继承王位那天便开始着手布置的特务组织,经过这几年的发展隐隐已经在渤海郡遍插棋子。鼬组的经费绝大部分是由大汉和倭国的贸易利润中出来的,但还有一部分是靠他们自己四处劫掠,于是便有了“大盗鼬”的出现。鼬组共有六个组,每组设组长一名,如果有行动需要几个组一起行动,则在这些组长当中挑选一位出来当课长,负责指挥行动。
事实上鼬组的真正成员很少,但来源非常复杂。有高丽人、野人、蛮人、夷人,甚至还有星落城以南的菲人,远从西方来的日耳曼人、高卢人……总人数大概才八百之数,以倭人居多。只要是鼬组的人,都可以自称“大盗鼬”。鼬组每次行动的主力还是日本的浪人武士以及游荡在大汉帝国北边的野人部落。
所谓野人只是一种称呼,他们是西伯利亚地区的原始居民,一直过着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直到大汉帝国的兵锋北指贝加尔湖,这才让他们从原始社会直接跃进了封建社会,产生了基本的民族意识。这些野人个个体型高大,且残忍嗜杀,部落中存留着许多原始社会才有的风俗,比如一妻多夫、母子乱/伦、食人壮胆等等,这也是他们不被大汉文化所容纳,一直称他们为“野人”的最关键原因。这些野人拥有极强的战斗力,幸好他们人口并不多,大汉帝国的户部记录上,野人的大型有名的部落是二十一个,人口大致在六万左右,一些零星的小部落不在其数。
事实上汉文化里也经常把他们跟匈奴人混同,但实际上匈奴人也经常攻打野人部落,目的就是获得强壮劳动力和战场上的强力炮灰。正是因为周边地区各个民族的歧视,使得野人部落拥有极强的侵略性和排外性,若不是倭国国王近几年的极力拉拢示好,这次行动野人部落也不会出动这么多战士帮忙。
当然,如果价钱合适,野人未必不会对倭人下手。
这次行动是由大野宏正负责的,他也没有想到高丽人会突然插手,插手的时机和力度都准确的过分,有时候大野宏正甚至怀疑是不是萧琴另外派人去联络的崔成浩。
崔成浩这人也是渤海郡的著名游侠,少时曾游历大汉帝国,在江湖摸爬滚打过,学的一身好武艺,三十岁回到渤海郡便以扫除倭寇为名纠集了一大帮青壮习文练武,声势颇为浩大。鼬组曾派人拉拢过他,但他却不屑一顾。这次却突然横插一手,虽然帮了大野宏正的忙,可大野宏正却并不领情。
自私的心里谁都有,“助人为乐”是汉人发明的词汇,可在利益面前汉人自己都做不到,更何况他人?大野宏正觉得这个崔成浩来的太过突然,说不定就在憋着什么坏呢!
但他此刻又不能贸然赶走崔成浩,毕竟他有人有实力,而且严格来说他的人似乎纪律方面稍胜鼬组一筹。最起码打下青川县城之后,他的那些浪人武士都在忙着烧杀抢掠,但高丽人却退出城外,驻足观看。不阻止,也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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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城跟肃川县的唯一区别就是在山川环绕之下。布局两者差不多,周围也有树林做隔离带,依然没有城墙。
如果在平时的青川县,这个时辰肯定漆黑一片,偶有几盏灯火也必是大户人家的书房,又或者是更夫手中的灯笼……但今天,就算天上朗月照天怕也会被这里的光芒给掩盖过去!
不要误会,这不是褒义词!
诚然,整个青川县到处都是篝火,无数人围在篝火前又笑又唱,一副欢欣鼓舞的沸腾模样。但靠近一点就会发现,整个青川县几乎已经夷为平地,不论是官府还是民房,高宅亦或大院,全部都被焚烧一空,里面的金银珠宝被裹成一个个包裹放置在火堆旁,桌椅板凳甚至房梁立柱都被拆下来点了篝火!
围在篝火旁的,大都是身披粗麻布,胸毛毕露,须张怒目的野人。篝火上还有一个个木架,架子上串着已经烤的焦黄里嫩的肉食,肉香飘散,陪伴着歌声简直让人以为这是某个富家大族在举行篝火晚会……可就算大野宏正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倭寇队伍在靠近第一堆篝火之后便自觉地绕开了,转而向青川县旁边的树林里去安营扎寨。这段日子以来,整个县城都是野人的天下。倒不是野人不同意跟倭寇分享胜利果实,而是……
“大野组长,这是我们族长分给各位武士的食物,还希望能够邀请大野组长去与我等一同举行庆胜仪式!”一个披头散发,胸肌袒露,长的跟猩猩似的野人来到大野宏正面前大声道。在他身后还有十几个扛着串有烤肉木架的野人战士。
那肉还散发着热气,肉上抹了蜂蜜,看上去焦黄可口,有种淡淡的甜香味。但大野宏正却如同见了鬼魅一般连连摆手,扭转骡马马头疾奔而去,只远远丢下一句话:“大野宏正谢过斜弧族长,大野身有不适,改日再去拜访!”
那猩猩又看向木更正,不等他说话,木更正就忙道:“不用了不用了,我,我最近胃口欠佳,谢过谢过!”说完也是落荒而逃。其他倭寇也不敢停留,掉头便跑。
那猩猩不屑地撇了撇嘴,嘟喃道:“不识抬举,这可是青川县丞江孟的肉呢!斜弧族长都舍不得吃,特地让我抬给你们!哼,真是一群懦夫,连人肉都不敢吃,怎么打仗?”
说完抬着看上去很“好吃”的肉走回了城中。
木更正一鼓作气跑进了大野宏正的营地里,这才擦着额头的汗,心有余悸地说:“这些野人实在可怕,竟然吃人肉……”
大野宏正似乎刚跟某个人说完话,听见木更正回来便转过身,脸上已经恢复了常态,冷冷地看了一眼木更正,忽道:“更正君,他们吃的可都是汉人!”
木更正一愣,脸色随即变得阴沉,也冷冷地望着大野宏正道:“大野组长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大野宏正嘿嘿一笑:“没什么意思,只是想告诉更正君,若是这里的一切流传出去,你知道有什么后果吧?”
木更正一滞,忽然后背流出了怎么都无法停止的冷汗。
他当然知道后果,如果让汉人知道野人跑到青川县将汉人都给吃了,那斜弧族长的有人部落想不被灭族都不可能了!
更可怕的结果是,他这个引狼入室的汉奸将会遭到千夫所指,万年唾骂,木家将被永世贬为贱民,世代不能进入汉籍,如果惹得皇帝震怒,那“生子世世为奴,生女代代为娼”怕也不是不可能!
更更可怕的是此事可是萧琴的主意,一旦被人发觉,别说凉公只是一个公爵,哪怕他是王爵也顷刻之间便烟消云散,诛九族怕都是轻的!想象青徐曹氏和渤海袁氏便是个例证!
……
木更正在惶惶流汗,心里悔恨不已,不由埋怨起大野宏正来:“大野宏正,我让你联系野人部落共图大计,可你好找不找怎么找上了有食人习俗的有人部落呢?有马、有鹿、慕汉部落都兵强马壮,一样可以为我所用,但你偏偏找上了斜弧……这下可好,青川县夷为平地便也罢了,这数万百姓都因你而死,万一,万一被朝廷知道,哼,别以为只有我们凉公家族有事,就算你们倭国国王一样不免社稷不存,亡国灭族!!!”
木更正说到最后已经是声色俱厉,但大野宏正却怡然不惧,依旧嘿然笑道:“更正君,事已至此多说无益。如今我们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凉公家族注定要与我国同进退……不过更正君好像还没有将此事报知夫人吧?”
木更正一惊,大野宏正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贼笑道:“鼬组不如贵国羽林暗卫那么神通广大,但在渤海郡内,有些事还是瞒不过我们的……不过你放心,我知道更正君在担心什么,此事我来向夫人禀报,你无须承担责任!”
木更正松了口气,但随即又警惕地看着大野宏正,身为商人的敏感让他有种不好的预感:“你,你又想要什么好处?”
大野宏正一拍手:“更正君果然是个聪明人,跟聪明人打交道实在是个愉快的事……直说了吧,我刚刚收到命令,需要更正君帮我搞到贵国渤海太守萧让的出兵计划,还有长岛、四国、屏东、涉水四县军团的将领名册……呵呵,这些事对于夫人来说应该不是什么大事吧?”
木更正骇然道:“你,你说什么?”
大野宏正一摊手:“更正君的听力有问题么?我说萧太守已经从扶桑州调来了长岛、四国、屏东、涉水四县的乙等军团,共四万两千人马,如今正在陆续朝汉城集结,我需要他们的出兵计划以及少校以上将领的名册!”
“你,你们,你们到底想要干什么啊?!”木更正终于意识到不对了,千沟万壑的脸上满满的都是惊慌:“我们之前不是这么说的,只要你们帮我杀了沈云,萧家自然会把贵国的贸易利润提高到三成,那一年可是数十万金币啊……可你们现在!”
“此一时彼一时!”大野宏正忽然干脆地道,“萧家那三成利润我们自然还要,不过我王还需要更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你们萧家是给不了的,必须靠我们自己去取……更正君,你就说做还是不做吧!”
木更正从驴上瘫了下来,坐倒在地上,无助地道:“我,我需要请示夫人!”
大野宏正笑眯眯地看着他,不置可否。
这时又有一个倭寇惶急地跑进来,冲到大野宏正耳边急促的说了几句,大野宏正脸色大变,惊道:“此事当真?”
那倭寇道:“当真。我们的人亲眼看见的,电闪雷鸣之时,有一道天雷击中停放渤海侯棺椁的金帐,然后渤海侯的尸体就破棺而出,直挺挺的一跳一跳,连杀了数个阻挡的士兵,然后一路朝元山去了!”
“尸变!!!”这次轮到大野宏正吃惊了。他愕然看着瘫在地上的木更正一眼,急促地问:“更正君,你可知这世上真有尸变的事?”
木更正还深深沉浸在对事败之后的后果恐惧中,大野宏正连问数声他才回魂,待听清事情原委之后顿时从地上暴跳起来,尖叫:“什么?尸变???这……”
木更正一看大野宏正那惊慌的神色,心头一阵畅快,刚才受的那股憋屈气似乎也好了一点,忙弹了弹身上的灰色长衫,装模作样地道:“……这也不是不可能!你没听过么,大汉历代公爵侯爵皆是天上护主星辰降世,共同扶保大汉江山的,其身本就带有灵性。渤海侯死了已经快两个月,依然没有下葬,经天雷引化尸变成仙也不是不可能!”
“可我们的人回报,那渤海侯变得全身僵硬,刀枪不入、力大无穷,见谁咬谁……这也是成仙?”刚才来报信的倭寇将信将疑地道。
大野宏正其实是相信尸变的,经木更正这么一说,他更加坚信不疑。得益于大汉文化的影响,这种灵异之事倭国人也听了不少,所谓三人成虎,听的多了自然就会信以为真。虽然他从未见过,但并不妨碍他相信此事存在。护主星辰降世,死后不能成仙,成鬼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吧?!
想到这里,大野宏正不疑有他,喝问道:“那渤海侯世子沈云呢?”
报信倭寇道:“那沈云吓得魂不附体,躲在士兵的保护之后,尖叫要人去买墨绳和金笔朱砂,好克制尸变!”
一听这三样东西,大野宏正更加相信沈慕是真的尸变了,变色道:“既然这样,让武士们不敢靠近渤海侯的尸身,他到哪里都不要阻拦,只要看好沈云即可……另外,更正君,这尸变之后的僵尸会去哪里?”
木更正哪里懂这些,不过他此时却不能露怯,肯定地道:“僵尸者,死后存有生前意识,应该会去找自己亲近之人,或者熟悉之处……”
那报信倭寇道:“可是,那尸身是朝元山去的……”
木更正一拍大腿:“那就更对了,渤海侯乃星宿降世,死后也控制着尸身去元山祭祖……”说到这里他好像有种古怪的感觉,但又不能肯定,顿了顿道:“总之我们此行目的是沈云,其他不要去管!”
大野宏正也点头道:“对,盯住沈云即可……另外,你速让人去找几个能降魔伏妖的道士来,以防万一!”
“是!”报信倭寇退了出去。
木更正和大野宏正面面相觑,经过刚才的唇枪舌剑,两人此刻似乎有些尴尬,大野宏正正想说点什么缓和一下气氛,忽听从县城方向传来一浪高过一浪的狂呼,间或还有尖叫!
大野宏正借机冲了出去,大喝:“何事喧哗?”
一个倭寇跑过来,指着城中还在举办篝火晚会的野人部落道:“组长,好像是野人跟高丽人起了冲突……”
他话音未落,忽听左侧有一个倭寇尖叫:“有刺客!”
大野宏正一惊,“铿”一声从腰间抽出了短刃,叫道:“布阵!有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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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呼,想到吃人那段心里有些沉重,毕竟都是自己的同胞!但有人部落的出现是有点用处的,本来今天想写到渤海侯下葬的,但看时间是写不到了。明天吧!
剧透一下,明天明治就会出现!
呵呵
【第六十九章 金甲人,汉家傲骨】
青川驿,汉军营地。
沈云嘶喊的嗓子都哑了,如今正躲在帐篷里喝水,不住擦着额头上的汗。潘世和脸带微笑,看着沈云这幅模样。
沈云一口喝下去三四碗清水,这才抹嘴道:“潘大人,他们出发了吗?”
潘世笑眯眯地点头:“出发了,由你的武叔亲自押送,我还派了一排士兵护卫,应该万无一失。只是苦了欧阳兄弟,他那样蹦蹦跳跳的去元山,怕回来的时候真成僵尸了!”
笑道:“无妨,我已修书让时迁和奥尼尔赶去,到时候奥尼尔与章暨会轮换开来抬侯爷棺椁,而时迁与欧阳复也可以互相伪装……他二人皆以轻功见长,多跳跳有益健康!”
这点沈云倒不否认。时迁自不必说,欧阳复作为一个采花大盗,若没点轻身功夫,怕也犯不下足以进大理寺甲级监狱的罪行。
沈云叹声道:“只是这次匆匆下葬,身为人子,我这心里……”
劝慰说:“世子不必感伤,事急从权,想必侯爷在天有灵也会原谅世子的。”
潘世也说:“白先生言之有理,大不了等此事之后,世子再到侯爷灵前三跪九叩,补偿这次的遗憾吧!”
沈云默然点头。
正在这时,外面突然响起隆隆鼓声,沈云和皆愕然,潘世却脸色大变,悚然起身,惊道:“是聚将鼓,有倭寇进犯!”
所有人一下涌出营帐,只见青川驿四周已经乱成一团。刚才下雨,除了直道外,其他地方都是一片泥泞,特别是道侧的林地里,更是寸步难行。聚将鼓一响,所以慵懒疲惫地躲在林中的汉军将士不顾军营不的喧哗,更不得举明火的规定,纷纷点起火把四处大喊大叫,东奔西突。
唯一让沈云欣慰的是,他们大喊大叫、东奔西突却不是在忙着逃跑,而是忙着应战!
沈云亲眼看见数个佩戴棱甲和赤炎剑章的连排长高举火把,手指战刀,不住朝身边奔跑的士卒喊叫:“第二连,第二连的士兵,这里集合!”
“第三排,快集合,连长已经带十个人上去了,剩下的人赶紧跟我走!”
……
而那些衣衫不整,但匪气士卒的汉军将士也抓着破烂战甲或者刀具木棍之类的武器,骂骂咧咧地四处奔走。
“妈的,连长呢?那个狗怂,不是他妈跑了吧?”
“当官的去哪儿了?娘的,再不出来带路,老子自己上前线啦!”
“这边这边,咱们自己杀倭寇去,我表弟死在倭寇手里,老子今晚非砍几个脑袋为他报仇不可!”
……
熙熙攘攘仿佛逛街,吵吵闹闹好似斗殴。这场面让沈云真是倍感亲切---上辈子打群架的时候差不多也是这场面吧!
不过他却知道,在战场之上,这个场面只会让敌人一击即溃罢了!战场是讲究集体意志的地方,任何徒逞个人勇武的莽夫最终结果都是平白牺牲。就算勇如楚霸王,也是需要三千江东子弟才能助他破釜沉舟大破三十万秦军!
更何况,世上男儿千千万,楚霸王又有几个?
住在沈云这片营地附近的汉军大概有四五百人,但都在纷乱中,而沈家的家丁早就在的安排下后退了两里地,倒是潘世所剩的那一百多肃川羽林军整齐沉默地披挂整齐,站在沈云身后,看着眼前纷乱景象毫不动容!
这些士兵是潘世精心调教出来的,不动如林,侵掠如风,在听见聚将鼓响的一刹那便弹身而起,快速收好行军被,整甲戴盔,面罩齐齐放下,只露出两只在黑夜里分外明亮的眼睛!
潘世叹声道:“世子,如此军队,纵使我大汉人人悍勇也难以与倭寇匹敌啊!”
沈云也叹了口气,看了一眼潘世道:“潘大人,我们去前面看看!”
潘世急道:“战场凶险,刀剑无眼,世子万金之躯还是不要轻易涉险。[.超多好看小说]不如在此等候前方消息吧,一旦事不可为……”
“事不可为我们便逃么?”沈云冷声道,“方才我等布局之时,武大人和申大人还派人来询问有无需要帮忙之处,如今聚将鼓响,倭寇进犯,我等岂能坐视?走吧,我倒要看看这倭寇是否长的三头六臂!”
潘世见劝阻无效,只好带着这一百多人为沈云开道,直往青川驿最前方的隘口行去。这一连人马个个精气十足,甲胄又是展簇如新,行进间比起那些连长官都找不到的军士实在好的太多了,不自觉间他们都避了开去。
等走出几百米时,那些找不到长官的士兵都跟在了队伍后面,再后来那些只召集到几个下属的连排长也带人跟上了队伍,一行七八百人倒也声势十足!
沈云在众人的簇拥下,一声孝服非常明显,他往后看了一眼,心里不由暗叹这个时代汉人的血性,转身对潘世道:“潘大人,你传话下去,让他们不要乱走乱撞,找不到直属长官的便以军衔为主,少尉听中尉,中尉听上尉,以此类推,不听号令者就踢出队伍!”
潘世诧异道:“咦,世子也懂领兵之道?”
沈云懂个屁的领兵之道,但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现代网络时代可不是假的,看的多了自然也懂一些。更何况这军衔制度的产生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应付这种兵找不到将,将无法领兵的情况。
沈云拱手嘿嘿笑道:“略懂,略懂!”
不多时到了青川驿的最前线,其实就是用粗木树枝横亘在直道正中,然后在前方布满鹿砦和铁蒺藜的简易防线。栖凤和凤鸣两山的坡上已经立起了一排排手指弓箭的士兵。而在简易防线之后,沈峰带着一连士兵列成三排,手持竖盾和长矛,正隐隐与谁对峙。在沈峰之后,武撰则指挥着一连弓手弯弓待发……沈云到时正是剑拔弩张,大战一触即发之际!
夜色漆黑,沈云站在后面根本无法望见前面到底有多少倭寇,但来这个时代这么久,第一次看见古战场,说不兴奋是假的,但在兴奋之余又有些惊怕!
倭寇似乎有陌刀啊……
申樟在草棚附近忙的焦头烂额,不时朝身边的人咆哮:“什么?还没人赶来防守?快派人再去叫啊!”
沈云带着七八百人快步赶到,申樟顿时大喜过望,迎上来也来不及礼节,喜道:“世子,你怎么……”
沈云笑道:“申大人,云也是汉人!”
就这一句话,已经抵过万千豪言壮语。[]
申樟用力拍了沈云的肩膀一下,感叹道:“三千人马,足足三千人马啊,可你看看这里,连一半人马都不到,世子真是雪中送炭……军情紧急,我也不多说了,请世子带人驻守凤鸣山!咦,这位是……”
申樟这才注意到潘世的存在,眯着眼看了半天才突然喜道:“呀,这不是肃川县尉潘大人吗?”
沈云纳闷:“你们认识?”
潘世拱手笑道:“我与申大人曾在太守府见过一面,算是旧识了!”
申樟兴奋地指着潘世身后的士兵道:“这些可是肃川县守军?”
潘世点头。
申樟兴奋道:“可是太守大人又派了援兵?”
潘世摇头,道:“申大人,我等只是奉命保护世子去元山安葬渤海侯罢了……”
申樟眼中的兴奋顿时黯淡下去,申樟马上又说:“……但正如世子所言,我等皆是汉人!岂能看倭寇在我大汉领土任意胡为?!申大人请放心,某定竭尽所能相助!”
申樟大喜,正待再说,忽听前方黑漆漆处,一人高举火把快速靠近,然后在远远之处站定,扬声高喊:“汉军统帅出来答话,我家将军有几句话要在下转达!”
沈云一怔,赶紧往前凑了几步,却被潘世死死拦住。此地离鹿砦之处大概还有百十米,声音有些隐约,但还不算模糊。
武撰站在队列之中,高声喝道:“我乃大汉渤海郡郡尉武撰,普天之下,本官从未听过有流寇称将军者,尔等占我州县,杀我子民,辱我大汉国威,若已心存悔意便应立即放下武器,俯首投降,我当上奏朝廷为尔等求情!”
沈云撇嘴。若是倭寇真的会放下武器投降,也就不会连火把都不点冲上来了。不过沈云也很好奇这些倭寇摸黑上来想干什么。这么大张旗鼓又不像偷袭,至于要正面强攻就更说不通了。
众所周知,除非逼不得已,否则在冷兵器时代是没有人想进行夜战的。因为夜里视线不清,旗号不明,在没有电力通讯的时代是很容易指挥不灵的。很可能打着打着,自己人都找不到了。
既然排除夜袭夜战的可能,那他们来干什么?
那传话之人影影憧憧,看不真切,但声音倒着实不小,只听他吼道:“武大人,战场之上素无仁义,战争自古遵循的原则便只有一个,那便是‘成王败寇’!如今贵军战败,丢了青川县,我家将军有感武大人乃忠勇之士,故而特来劝降武大人!”
劝,劝降???
沈云一个没忍住,差点喷出来。其他人也纷纷面面相觑,脸上神色仿佛听见了蛤蟆放屁一样古怪,若不是情景不合,怕是当场便会爆笑出来。
别说汉军只是丢了一个青川县,就算丢了整个渤海郡也不见得会伤及筋骨,区区倭寇不过万把人马,而羽林大军正源源不断开赴这里,这个时候他们来劝降???所有汉人的第一反应便是这些倭寇疯了!要不就是他们实在太过夜郎自大,看不清当今局势。
武撰却感觉受到了侮辱,他堂堂大汉郡尉,居然被倭寇劝降,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他怒极反笑:“无知倭寇,乘我不备小胜一场便如此狂妄自大,劝降我?哈哈哈哈!”笑声里充满了无尽的悲愤。
那倭寇沉默了一会儿,忽有扬声道:“武大人,我家将军说,寡众悬殊,胜负已分,投降便可免你一死……”
沈云听着这台词怎么这么耳熟,若是再多一个抽刀砍掉他脑袋的猛将那便是《投名状》啊!
“住嘴!”武撰忽然爆喝,“无耻倭寇,实在欺人太甚!弟兄们,杀!”
“杀”字甫落,一百张弓待射的弓手便松开了手指,紧接着“嗡”一声,如同蜂巢骤落,黑夜里只觉杀气扑面,上百支羽箭已经划破夜空,飞向无尽的黑暗!
预想中的惨叫并没有出现。仿佛这箭将倭寇都射到海里一般……
半晌,那倭寇的声音再度响起:“我家将军谢武大人赏赐的箭支!我家将军说,贵军箭支想必也营造不便,我等也未备够草人,这草船借箭之事就不再多做了……”
沈云心里咯噔一下,猛然回头问申樟:“申大人,这草船借箭出自何典?”
申樟也疑惑地摇头,不住踮脚眺望前方,却见一片漆黑,心头烦躁渐起,不耐烦地道:“我哪知出自何典,想是倭寇得了失心疯,胡言乱语,哼,还草船借箭,借他妈个毛啊……”
申樟能位居县令一职,至少也是个大学毕业,不敢说读书破万卷,但最起码熟读四书五经,各朝典故自然也是信手拈来才对,但连他都不知道“草船借箭”!??
潘世却已经忍俊不禁,笑了起来,扯了扯申樟的衣袖道:“申大人,慎言,慎言啊!”
申樟也顿觉自己刚才说了脏话,有些不符身份,脸上顿显羞赧,正要跟沈云说几句,却发现沈云正脸带惊讶地看着前方,似乎有所思……
武撰虽然也不懂“草船借箭”的典故,但完全能听出倭寇话里的讽刺意味,大怒不止,气急攻心,加上身上毒素未尽,竟然喷出一口鲜血,萎靡下来!
众人大惊,周遭士兵隐隐有了骚动。沈峰赶紧派人将武撰抬下去,正在焦灼时,忽见一人从阵后狂奔而进,有殿后士兵正要将闯入者格杀勿论,沈峰眼力比起申樟和武撰这些人好多了,看清来人忙叫:“不要动,那是渤海侯世子!”
奔近之人正是沈云,他跑到三排盾墙后,沈峰正要说话,沈云却伸手制止,对着漫漫无尽夜色朗声大笑:“哈哈哈哈,原来是明治国王驾到,渤海沈云实在怠慢了!”
静默,绝对的静默。
汉人这边固然因为惊讶,而倭寇那边又何尝不是。那传话倭寇手中的火把抖着火星朝后远去。
沈峰愣了一会儿才慢慢靠近沈云,低声道:“世子,你在胡说什么?”
沈云却不理会他,依旧朗声道:“明治,明人不说暗话,若你还真顾及你的天照大婶,还想着你那面膏药旗就给老子站出来。哼,大汉不是满清,你倭国更不是明治之后的日本,不想我拆穿你的诡计,就老老实实战到阵前,我倒真想看看你的嘴脸!”
潘世也缓缓靠近,与沈峰对望一眼,两人眼中都满是茫然。申樟甚至派人去找军医,他真担心世子是得了失心疯---虽然他刚刚才说倭奴是失心疯。
忽然,对面霎时举起无数火把,红彤彤亮堂堂的火把光线顿时将倭寇整个暴露在汉军面前!
青川驿的隘口之前是一片空地,空地之后便是已成水洼的采石场。空地之上,两军相隔两百五十米左右,一排排身穿闪亮铠甲的浪人武士手持九尺长刀面色冷峻地站在那里,反观汉军这边,除了当先的两三百人外,其他军士皆散乱地站在那里,气势一下就给比了下去。
浪人武士之前,一个穿着黄金甲,打扮的跟日本战神似的人骑在一匹同样披着金色铠甲的战马上,头盔面罩阖上,只露出两只阴鹜的眼神,望着汉军这边。火把光线照耀下,倒有几分神武气象!
妈的,早知道还不如不让他出现呢!相比之下,自己一身孝服,还真他妈挫啊!
更挫的是,倭寇整齐队列之后有十数面白底红线的旗帜,而汉军因为青川战败,早就丢光了旗号,那映衬之下更显狼狈。
若不是弓箭的有效射程只有一百五十米至一百六十米之间,沈云真想让人乱箭齐发将那打扮的跟装逼犯一样的家伙射下马来---咦,马?他哪里来的马啊?
“你是何人?”那金甲人传出一个森冷的声音。
隔着两百多米,沈云自然听不清。还是刚才那个传话的倭寇大声嘶吼将话重复一遍。
沈云失笑道:“你的人不是想杀我吗?我就是渤海侯世子,沈云!”
一望那身价值不菲的金甲,沈峰和潘世便同时吸了口气。潘世嗫嚅道:“难道真是倭国国王?这倭寇……”
沈云也不回头,冷然道:“你还不明白吗?倭寇便是倭**人,这明治国王便是主谋!”
潘世脸色大变。与匪寇作战和跟一国作战,这概念可是完全不同的。土匪怕官兵,这是天性。但如果牵扯到一国战争,这就不一样了。
沈峰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如果真是倭人浮海来犯,那就是战争,而不是剿匪。不行,此事必须立即通知朝廷!
沈峰立即转身向申樟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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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明治出现了!我没食言吧?至于他为什么会出现,呵呵,别急,很快就有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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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倭王计,赌徒心态】
青川县城,倭寇军营地。
木泗战战兢兢地跪伏在木洪面前,颤声道:“二叔,更正无能,没有及时将有人部落食人之事告诉小姐,惹累萧家犯下滔天大罪,实在罪该万死!”
木洪面无表情地看着已经篝火尽消,只留下一片白地的青川县城,淡淡道:“那些俘虏呢?”
木泗哽咽了一下道:“他们,他们都死了……大部分的男人都被杀,埋在城西的乱葬坑,女人受尽凌辱之后也被制成干粮,全包在有人部落那些禽兽的包裹里……”
木洪轻轻点了点头,道:“这些事暂且不要管他,小姐这次让我随倭国国王亲来此地,你可知是为了什么?”
木泗茫然摇头:“二叔,侄儿不知。”
“蠢蛋,当然是为了沈云!”木洪忽然拔高声量,大声呵斥道:“你难道忘了在雒阳时他是如何羞辱于你吗?难道忘了我们小姐在沈家所受的苦楚吗??”
木泗不住叩首,连声道:“侄儿断不敢忘……只是倭寇此举明显大有所图,劫掠青川之后又要求此次萧太守的出兵计划,其志非小啊!我怕……”
木洪打断他道:“其志再大能大过萧家吗?明治小儿再有能耐,了不起从新掌握扶桑州,那又如何?我大汉幅员万里,何惜区区三千里土地!更何况,那明治国王亦是聪慧之人,如今他已与罗马缔结盟约,今后罗马商船将会停靠札幌、留萌、青森等港口,还答应以后将对我们的货物收取比沈家货物少四成的商税!如此一来,沈家将彻底被打垮,釜山将不再能够独霸渤海生意,我们萧家将彻底接管整个渤海郡……”
木洪说的那叫一个兴致勃勃,边说还激扬地高举双手,一副揽天下入怀的模样。
木泗更加战兢地问:“那,那小姐的意思是……”
木洪睨了他一眼,伸手将他扶了起来,笑道:“更正,难道你还没看清形势吗?若想彻底掌握渤海郡,这次将是不可错过的良机……告诉你吧,小姐已经将太守的出兵计划和羽林军团的将领名册给了明治国王!你刚才没发现有人部落和高丽军已经离开了吗?”
木泗愕然。
刚才大野宏正大喊有刺客时还真把他吓到了,可等那个一身金甲的男人出现在木泗视线时,他还是不可避免的被震撼到。当然不是因为他那身黄金战甲,更不是因为他身后跟随的上千盔甲森然的武士,而是他这个国王竟然不奉皇帝诏令,偷偷带兵进入了大汉领土!
这,已经不是土匪为祸,而是**裸的入侵!!
他还特别记得这个明治国王站在这里望着四周时,感慨地说了一句:“日本军人的战靴,终于又踏上这片土地了!”
木泗紧张地望着木洪,但却紧张的说不出话来。虽然他今年四十多了,木洪才三十出头,可木洪却是他的二叔。按照汉人传承千年的传统,他必须对长者的话无条件服从,可难道帮助外地入侵国土也要听吗?
木洪扫了他一眼,似乎明白他在想什么,轻笑道:“放心,明治国王来这里只是为了视察,很快就会离开。而且绝对不会有人能活着离开这里,所以绝对不会有人知道我们的事!野人部落和高丽军已经乘船去了辅仁港,他们将从那里登陆,然后在高山和漳阳一代击溃前来支援的羽林军团,届时他们便会撤回扶桑……至于面前这两三千残军,哼,死对他们来说是最好的归宿!”
木泗恍然:“高丽崔成浩是明治国王的人?”
木洪点头微笑:“不错。我也是刚刚得知。原来崔成浩是明治的第二把刀!”
有这么多伏兵,汉军的作战计划又已经泄露,木泗还真不相信会有人能够逃走,看来这次汉军战败乃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唉,希望真的能将所有人都杀死,这样萧家才能安稳的在渤海待下去,否则一旦被人发现,他们所要面临的将是灭顶之灾。
这时,有人来禀报:“木管家,大野组长让你们赶紧准备船只!”
木洪讶异道:“怎么回事?”
来人道:“不清楚,只知道沈家大公子突然要求见明治国王,明治国王还真就与他见面了,两人此刻在阵前不知道聊什么呢,不过大野组长担心有万一,所以让木管家准备好船只,随时接明治国王撤退!”
木洪一愣,明治国王跟沈云有什么好聊的?
其实这个问题不但木洪想知道,在青川驿隔着两三百米对峙的所有人都想知道。
两军此刻都高举着火把,将中间那块空地照的通明,沈云和倭国国王明治相距不足十米的距离互相坐了下来,两人谈笑风生,似乎久别老友聚会一般。只是距离隔得远,除了他们的笑声,其他话根本听不真切。
安排好沈家家丁之后也挤了过来,由于沈云是背对他们,所以看不清表情,那明治却是金甲覆盖,面罩都没有支起,更加看不清面容,只能看见他们不时的发出哈哈大笑,看来相谈甚笃。
潘世皱着眉头对道:“白先生,你跟随世子时间长,可知世子此刻在说什么?”
回了他一个白眼道:“我是江湖,可不是算卦的神棍,哪里知道去?!”
申樟在旁忽道:“你么说,世子会不会在跟倭寇……媾和啊?”
“胡说!”两个声音同时喝道。
一个是的,他护主心切,情有可原,但第二个却不是潘世,而是沈峰,他有些恼怒地对申樟道:“申大人,我家世子绝对不会单独跟倭寇媾和的……”
“不错,世子平生最恨倭人!这点我可以拿性命担保!”想起沈云在孟津时戏弄那个叫本正雄的倭国使节的事,非常肯定地说道。
“那他们到底在说干什么?”申樟疑惑。所有人也都疑惑。
其实如果他们此刻能看见沈云的表情和听见沈云所说的话,肯定不会有那些无谓的揣测了。
作为立场来说,沈云跟明治的确没有什么好谈的,但作为同为穿越客来说,两人之间又有无数可以说的话题---比如av……
“哈哈,我说你丫穿越来比我早,怎么不把你们日本的产业支柱av事业也给发扬起来呢?要你早点搞,估计你现在也不用眼巴巴地急着跟我沈家做生意了!哦,我忘了,你们日本现在的那些女人还不能称之为女人吧?!啧啧,我见过,真是……真是一方水土一方人啊!”
“哈哈哈,渊让君过奖了。[.超多好看小说]我们同为穿越者,不同的是我们有不同国籍罢了。那av产业可是需要高科技的,你在前世的时代也号称科技强国了,但似乎也差强人意啊!至于你们那些影视美女,说句不好听的,还不是要到我们日本发展才能有所前途?领个日本影后就了不得了呢!”明治的汉语说的很好,不过措辞方面似乎和有所欠缺,虽然满是讽刺意味,但依旧语带笑声。
沈云不屑地撇撇嘴,不再跟他争辩这个。刚才两人甫一见面,便用汉语互相“问候”了一番。但很奇怪,两人都没有动怒,更没有说到如今的局势。说到这点,两人似乎还真有某种程度上的默契。
沈云抬了抬眼皮,瞟了一眼他身后的浪人武士,嘻笑道:“喂,别告诉我你真打算带着这帮废物来大汉撒野,嘿嘿,你们的主子美国人现在还在美洲啃树皮、穿虎皮呢!就凭你们还真不够看!”
“是吗?呵呵,我倒不这么认为。”明治带着一丝戏谑,“你恐怕还没继承爵位吧?哈哈哈,可我已经是倭国国王了!现在的我要捏死你就跟捏死一只蚂蚁一样,若不是你刚才说要说出我的计划,我都不会来见你!现在说说吧,你知道我什么计划?”
沈云忽然哈哈大笑起来,笑的上气不接下气,眼泪汪汪地说:“说**的笨还不承认,老子哪里知道你什么计划,不过拿话激你罢了!可你们日本人就是肤浅,这点激都受不了,一下就跳出来了,还亏你穿的跟刚从茅坑里捞出来似的,居然一点教训都没吃到啊?!现在你不打自招,老子就算不知道你的计划也能猜到了!哈哈哈,实在笑死我了!”
明治面罩下的瞳孔猛地收缩,沉声道:“你猜到什么了?”
沈云一打响指:“声东击西,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呗!嘁,这都是我们老祖宗玩剩下的东西,你还拿出来显摆!实在不知死活!”
明治的声音愈发寒冷,沉声道:“你是说,你们太守知道我的人绕道去了高山……”明治猛地收住话头,再看沈云更是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不由怒道,“你到底知道多少?”
沈云心里却猛地一跳。他从未接触过这个叫明治的穿越者,刚才的话也是半蒙半猜,没想到还真被他猜对了,倭人果然打着要消灭大汉援军的计划!只是,他这数千人马怎么可能吃得下四万多汉军?援军可不是半年一训的丙等军团!而是常年服役训练的乙等军团啊!
除非,他能得知汉军的行军路线,然后重兵在要道上设伏,实行斩首计划,先将汉军的指挥官打掉……而这一切,似乎并不是不可能!
这些念头在沈云脑中只是一闪而过,但他可以肯定已经**不离十,心里愈发冰凉,但嘴上却任装作毫不在意地说道:“我知道的不多,但也不少。你的一举一动我都有应对的计划,告诉你,我吃定你了!”
明治紧盯着沈云良久,忽然哈哈大笑:“沈渊让啊深渊让,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在唬我!若你真的能吃定我,就不会不知道此刻是寡众悬殊,以我这两千精兵,足以吃掉你那三千残军!”
他只有两千人!耶斯!
沈云心里鼓掌庆贺一番,又多知道了一个秘密。话说这黑灯瞎火的,沈云还真不知道对方有多少人,只是看上去黑压压一片,又铠甲森严,望之有些可畏。
心里高兴,沈云脸上却愈发开怀:“你不信?那试试便知咯!”
明治此刻心里已经是疑窦丛生。这次的行动他早就进行了无数次推演,更设想了无数次可能。断然是不会出错的。但千算万算,他没算到居然大汉帝国也有一个跟他一样的穿越客,刚才听见有人说出“满清”的时候他心里就升起了无比的恐惧!
就算他是一个穿越者,可他同样是这个时代的倭国人,他当然明白这个时代的大汉帝国有多强,而自己所在的倭国又有多弱。正是因为倭国实在太弱,他不能再等。经过他这十几年来不断的钻研,他认定这个时期是大汉帝国最衰弱的时候,如果此刻再不造势崛起,那倭国将永无翻身之日。所以在萧家甫一找鼬组解决渤海侯世子之始,他就在策划之后的事了!
以帮萧家为名,让鼬组勾结食人部落,借诛杀沈云之机登上渤海郡,围攻青川。然后让高丽人帮忙,攻破青川县,既而纵容有人部落占领青川县,吃掉汉人,把萧家彻底绑上自己的战车。接着乘汉人秋收未至,渤海太守不会轻易动员全郡兵力,而是转调扶桑州四县乙等军团的时机,重新出兵收复整个日本。再然后以小兵临大国,直接进攻渤海!
届时大汉必然震怒,明治则公布与罗马的盟约,将罗马拖下水。这段时间大汉帝国不是对罗马资助匈奴一事大为光火,又苦无证据吗?此刻他有盟约在手,这就能让大汉坐实罗马资助大汉敌人的罪名,到时候大汉和罗马之间肯定会有一系列的争执,甚至爆发战争!
如此一来大汉绝对不会有精力对付自己!没准大汉还会为了避免两线作战,默认自己对日本全岛的重新占领!甚至是默认自己对渤海郡的占领……
明治此刻就像一个输极了的赌徒,一下子就将所有资本都押了上来。或许在初期的时候他还有过稳重的心态,但随着局面对倭国越来越有利,他也就越来越大胆。本来在他的计划里,这次行动是不能动用倭国最精锐的陆军第一军团的,但在听闻扶桑四县的乙等军团真的全部调往渤海之后,他就再也忍不住了,非要亲自带着陆军第一军团赶到渤海督战不可!
这可是这个时代倭国人首次面对汉人这个庞然大物!值此将可能永铭历史的时刻,就算天皇也不可能沉得住气吧?明治有信心,自己将成为新的神武天皇,不,甚至是天照大神!!!
这是典型的赌徒心态。整个日本时期出现过无数这样的疯狂赌徒。不论是丰臣秀吉还是后来的伊藤博文,甚至是二战时期的东条英机等人,都是资深赌徒!这是日本这个岛国文化所造就的民族性格!一旦得势便会一扑而上,疯狂赌下自己所有资本,力求一战翻本!
幸运的是,伊藤博文虽然在初期为日本赌赢了,但在后期却被东条英机败光了他所攒下的所有资本!
明治没有太多的资本,但他有的是信心,这个信心的来源便是自己穿越者的身份,以及高过这个时代一千年的眼界和见识。
但是这些信心却在此刻被沈云这突如其来的穿越者给彻底动摇了!
望着眼前这个带着几分惫懒和不屑的沈云,明治心里就是无法安静下来,包裹在金甲下的身躯都有些微微晃动。就像是赌博时耍老千被抓住的赌徒一样,心里隐隐竟有几分畏惧……
沈云很想知道这个半天不说话的明治到底在想什么,可是却无法看出任何端倪,这个明治全身包裹在金甲里,只露出两只凶狠阴鹜的眼神。越是这个时刻,沈云更加不能慌乱,他镇定地说:“呵呵,怎么?你不相信?那就验证一下吧?!”
明治霍然抬头:“怎么验证?”
他胆怯心虚了!
沈云立即作出了这个判断。嘴角的戏谑更加浓厚:“你不是发明了陌刀么?怎么样,敢不敢把你的陌刀手拉出来跟我比一比?”
明治浑身一震。陌刀的确是他发明的,而发明的目的就是在北朝鲜这个多山地区克制大汉最为精锐的骑兵。如果沈云真的早就做好准备,并对自己的计划有所准备,那不可能忽略自己的陌刀军!如果他真的能克制我的陌刀军,那就说明他真的早有准备……但如果不能……哼,如果他一个穿越者都无法克制我的陌刀军,那整个天下还有谁能?到时候所有大汉骑军也不再是我的对手!
当今之世,也只有他配做我的敌人!也许,他就是我要问鼎中原,完成征服支那大业的最大对手!击败他,一定要击败他!!!
明治心里狂喊。身体不知是兴奋还是恐惧地剧烈颤抖起来,然后哈哈大笑,长身而起:“比就比,当今之世,唯君能与孤做对手耳!我们便拭目以待吧!”说罢按着腰间做摆设的长剑,昂然离去。
沈云却“呸”了一口,冷哼道:“就你还想做我的对手?省省吧,小心你把那块遮裆布条都输掉!哼!”说完他一撩袍裾,大步走向自方军阵。
回头的那一刻,沈云原先的惫懒和轻松都不见了,满脑门都是紧张和大汗。
妈的,怎么才能克制陌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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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一切都离不开大家的大力支持!在下代沈云谢过了(拱手抱拳,长揖到地)!
【第七十一章 大风起,双穿对决】
在沈云所知的战例中,陌刀军还没有被同等数量的军队击败过!
当然,陌刀军也不是天下无敌的,它毕竟是步兵,虽然能够在正面决战中彻底粉碎骑兵的冲锋,但如果骑兵远遁,又或者是如蒙古骑兵那样的采用游斗战术,那凛然的陌刀手只是一个个威武的肉靶罢了!
所以陌刀军在作战的时候,肯定会有其他兵种进行配合。或是有弓箭手压制两翼,又或者有骑兵在外围策应,总之它不是所向披靡的独行侠。其实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能够靠单一兵种横扫天下,即使打下半个地球的蒙古铁骑,一样有数量不菲的步兵!
又所以……我他妈怎么才能克制陌刀军啊?
沈云苦恼地揪着发髻,一会又苦闷地把手搭在下颚,愁眉紧锁地望着周围的几个人。
这几个人算是如今汉军里最有实权的人物了。申樟、潘世、沈峰,还有一个略胖的中年汉子,叫叔孙勇。叔孙是姓,勇是名,字果敢。是武撰手下第一号战将,那些分列山头的弓箭手就是他从渤海府带出来的精兵,还算可以一观。
沈云甫一回来,不等他们细问便把他们叫道一边草地上坐下来,然后沈云把刚才和明治国王做赌以及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当然,穿越的事他没说---这话说了也没人信,不如不说。
当时申樟就变了脸色,急惶惶的要找人去跟太守报信,但沈云却说:“这里到渤海府最少需要七天,我们又不知道援军的行动路线,也许等你到了渤海府,估计援军也死光了!”这才打消了申樟的念头。
当然,申樟也想到,既然明治会使用这个计策,那必然也会对自己这些残军多加限制,甚至现在可能已经有一支数量不菲的军队绕到他们身后了……
“为今之计只有打败倭寇的陌刀军,让明治有所忌惮,然后我们快速退军,去提醒援军小心中埋伏!”沈云说的很隐晦,但所有人知道所谓的提醒,更准确的表达应该是“救”。
被救者却要去救救援者,不知道是一种讽刺。
旁边的叔孙勇道:“世子,你说的陌刀军到底是如何作战的?”
武撰吐血昏迷,所以由叔孙勇来参加这场由沈云发起的战前“会议”。
这次轮到沈云奇怪了:“你们不是与倭寇交过手么?怎么不知道陌刀军如何作战?武大人都说,倭寇如墙而进,当者立碎……”
沈峰笑道:“倭寇推进时整齐而进,然后同时挥刀,其刀锋利无比,当者立碎!故而武大人会有如此评语!”
“嗯?”沈云奇怪,他记忆中陌刀军不是这样用的啊!
陌刀要破骑兵,不可能仅仅依靠一个纵面宽度往前推进,因为那样没有纵深,更没有后续力。所谓人力有时尽,一个人力气再大也有用完的时候,怎么可能做到“人马俱碎呢”?
其实根据唐史记载,陌刀的正确用法是陌刀手错落有致地排成三排到五排,一旦接战,头排先挥出一刀,不论这刀有无砍到敌人都不管不顾地继续踏步向前,拖着陌刀再连续砍向下一个敌人。而前排甫动,后排立即跟上,同时挥刀!后排力未尽时后者又至!如此便可形成连续的如海浪一样的如雨刀幕!无论是任何冲阵者都不可能在这种力大势沉又绵密如雨的刀阵中存活下来!这才是陌刀“如墙而进,当者人马俱碎”的含义!
说到底,陌刀凭借的就是密集凶狠,一往无前的劈砍,用陌刀的锋利和不畏死的气概击垮敌人!想象一下,当有连绵不绝仿佛永远都不会停止的森寒长刀不间断地朝自己劈来,气势上就会会输人一头,胆小者怕是当场就尿了……更何况,陌刀军阵一旦摆开,势必如山似海,简直就是噩梦!
但沈峰口中所说的倭寇似乎并没有将陌刀的这种所向披靡,横扫天下的气势发挥出来!
想到那个明治,沈云恍然:妈的,日本人又是只学了一点中国皮毛就到处显摆。不过对方有两千人,就算不全是陌刀手,但只要有五百人,那就已经很可怕了!
很多人无法想象五百名陌刀手的概念,想象一下上学时全校学生一起做早操的场景吧,一个年纪如果有十个班差不多就是五百人左右,这些人站在一起是什么概念?大家想象一下即可!
等沈云解说完陌刀的用法,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冷气。
潘世道:“若真如此,那岂非重步兵也无可阻挡?”
叔孙勇想了想道:“非也,听世子所言,使用陌刀最关键乃是气势!若无气势,见敌就跑,就算有再多陌刀也不顶用!不怕陌刀锋利,就恐倭寇凶悍!”
这番“以人为本”的论调倒是非常准确。正如现代某个将军所说的:“你会开枪有什么用?在你开枪之前我就将你的手剁掉,你又如何开枪?”
沈云点头道:“不错。再锋利的刀剑,若没人敢用,那也只是一把普通的刀剑罢了。所谓绝世宝剑,也只有停留在剑鞘里的那一刻才有威慑力!既然我们都知道了陌刀的战法,一定能找到克制它的方法!这个方法就是,比他们更加悍不畏死!贴上去,跟他们斗狠,冲上去,跟他们拼命!咱们汉人怎么可能输给倭人?!”
这番话深得潘世等人的认同。
潘世道:“既然如此,世子,还是让我的人上吧!”
沈峰立即道:“不,剿灭倭寇本是我等责任,怎能让客军居上?世子,还是我们上吧!”
叔孙勇道:“依我看还是从我的人里挑选,他们个个都是有血性的汉人,绝对不输给倭寇!”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争相出战。却都没意识到,沈云并不是全军统帅,他似乎没有资格点将呢!
有人说这是王霸之气散发,但沈云知道,只不过是自己渤海侯世子的身份在作祟罢了。再加上是自己提出与明治对决,所以众人隐隐以他为首了。
听他们在争相夸奖自己,沈云却又蹙眉道:“此战许胜不许败,所关系的不仅仅是援军的安危,更有咱们这些人的生死!这是一场保命之战啊!”
众人一听皆沉默下来。
说起敢战,他们谁都不会落于人后,但要背负这么多责任,他们就不得不慎重对待了。更何况他们的武器根本不及倭寇,若是一触即溃那丢的可不单单是性命,还有汉人传承千年的骄傲与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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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这边在愁眉不展地商量对策,明治这边也好不到哪里去。不过他愁眉不展的原因却不是如何打,而是怕输!
“王上,此战让我们鼬组上吧!赢则大喜,输也无损王上第一军团之实力!”大野宏正朝明治跪了下来,言辞里充满了诀别意味。
听了他的话,明治没有欣慰,反而含着苦涩笑意摇了摇头。
青川一战虽然打败了汉军,可并没有让倭人产生多少必胜的信心。在倭人看来,盘踞在他们头顶上千年的汉人,永远都是不可战胜的神话。青川小胜只是汉人没有防备罢了,若是堂堂正正的和汉人决战,倭人实在没有必胜的把握!虽然避实击虚,声东击西是战争中的常用手段,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在倭人这里,却是他们能够向汉人挥出手中利刃的唯一心理支撑!
其实就算如明治又何尝不是这样。他所处的那个时代中,正是中国强势崛起的时候,很难说如果没有美国,中国会不会猛扑过来将这个华夏死敌彻底铲为齑粉!
这时木洪从后面赶上来,一时没搞清楚状况,便对明治道:“阁下,船只备好了。随时可以撤退!”
木洪身高一米八五,在这些倭人中倒真是有鹤立鸡群之感,就算明治国王也不如他雄伟。但他此刻却有心讨好倭人,所以将身板放的很低,脸上还带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谄笑意味。
就是这个笑,让明治忽然涌起了一股难以遏制的自信。
哼,汉人都是贱骨头。沈云又能如何?他只是个连爵位都还继承的世子罢了!
想到这里,明治霍然起身,冷峻地道:“乃木希典!”
从身后转出一个身高六尺,在汉人中也算壮实的披甲战将,他抱拳跪地,声若洪钟道:“末将在!”
“等下对决,就由你的联队做先锋,可有问题?”
“没有,末将定斩汉狗人头,以敬王上天威!”乃木希典中气十足地喝道。
明治目光灼灼地望着他,沉声道:“你不怕?”
乃木希典头也不抬,气势雄浑地说:“不怕。此次出征是乃木之荣幸,亦是为王上扫平大汉五十州的最佳机会!末将不会迟疑,也没时间迟疑,唯死而后已!”
明治欣慰地点点头。他果然没有看错这个乃木希典。其实这个乃木希典原来并不叫这个名字,他之前叫文藏三郎,是个渔夫。在常年与大海的搏斗中培养出了剽悍凛然、一往无前的气质。十八岁便进入了倭国陆军第一军团。在一次明治的视察中发现了他,便赐名乃木希典,收进第一军团中重点培养。几年下来乃木希典已经是倭人中不可多得的文武全才,这次的分路合击,对渤海全面进攻的诸多计划中也有他的影子,可以说他是明治手下的第一智囊兼战将,深得明治器重!
不知是历史的巧合还是乃木希典的资质使然,这次出征前,他作诗一首表明对明治的忠心。诗曰:“肥马大刀尚未酬,王恩空浴几春秋。斗瓢倾尽醉余梦,踏破汉狗五十州!”这诗一经流传,便成了倭国贵族阶层争相传诵的“名篇佳句”。
此次明治派他出来,显然是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必须赢下这一场了。虽然大野对一开始就派出乃木希典这样的重将颇有微辞,但他也知道除了乃木希典之外谁也不能担当这次战败后的责任---更何况,倭国人口稀少,战将几稀啊!
乃木希典的联队亦是整个倭国最精锐的部队,共有两百人,每个人皆身高六尺,体壮如牛,周身覆盖铁甲,平时以活人练胆,还参加过对渤海周边的劫掠,端是杀气横溢,凶神恶煞。他的这支联队被称为倭国近卫,是明治穷尽毕生打造出来的沙场精锐!甫一出列便让所有倭人都忍不住倒退一步。
木洪目光闪烁地望着这支被倭人称为“雄军”的乃木希典联队,嘴角闪过一丝不屑。
若以普通人眼光来看,这支军队固然是豪华无比,每个人身披与汉军类仿的丘山铠,肩甲处还有漆黑的披风,手执寒光森森的九尺陌刀,面罩下的眼神也极尽凶恶,的确是一支不可多得的雄军。但对于见过真正大汉真正精锐的木洪来说,这支军队还缺少一种东西,那就是每支强军都不可缺少的霸气---真正睥睨天下的霸气!
虽然他们每个人都亢奋欲裂,攥着刀柄的大手上青筋暴露,个个仰天高呼,似是无所畏惧,但他们这只是在给自己壮胆罢了。
真正的大汉精锐,譬如飞骑军,他们的军队即使装备毫不华丽,但往阵前一站便人人敬畏!他们的身体绝不会如倭人这般紧绷,而是坦然放松,望向敌人的眼神里永远是七分嗜血,三分不屑,冲杀起来视死如归但灵活有度。
汉军千年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这样培养出来的王者气质岂是倭人所能拥有?
木洪心里连番比较,但表面上还是要恭维几句。明治却不理会他的恭维,在看见这支自己绝对精锐求战心切之后,心里更加心痒难耐,之前丢失的自信也在一点点重新回到身上,他一挥手:“大野,派人去通话,太阳初升那一刻,便是对决开始之时!我方派两百陌刀军,他们自便!”
说是自便,但其实谁也知道汉人不可能派超过两百的人数。汉人是个非常要面子的,倭人出两百,他们顾及尊严最多也出到两百人罢了,甚至更少,如此才能彰显汉人的气魄嘛!
明治嘴角冷笑,除非他们是两百重步兵,个个举着人高的竖盾,不然两百对两百,他绝对没有输的可能!
一番折腾,其实离天亮已经不远。明治刚刚将队列从新布置好,元山山巅之上便有阳光照耀,漆黑如墨的夜色顿时散去不少,两军之间的面貌也渐渐显露出来。
汉军当道立寨,寨前鹿砦和铁蒺藜密布,两侧山腰上站满了弓手,鹿砦之后是汉军的刀盾兵,竖盾似墙矗立,盾后则看不真切了。而明治这边也做好了布置,两百陌刀手排成锋矢阵型,以十人为一排,十排为一列,排间距两米一二,前排与后排错落,前排挥砍之后后排能够立即跟进,形成连绵不绝的刀浪---看来这明治并不是不知道陌刀的使用啊!
至于陌刀手之后便是由大野宏正带领的鼬组精锐,排成进攻型的态势,两翼有第一军团的倭兵列成凸出的护卫队。在最后还有一队百十人的弓箭手。
木洪就站在这些弓箭手中间,四处看了看不得不承认,这个明治已经深悉战阵布置和兵种配合之道,这样的布置除非汉军能够突然出现在倭人后方,不然从正面来看是无法一时突破的!
就是不知沈云那小崽子会用什么方法打这场仗呢?如果他会亲自出马,哼哼,那就更好了!早点完成小姐交代的事情,那便能早点实行下一步计划……
木洪正在幽幽想着,汉军那边忽然一阵鼓响,中间的刀盾兵闪开一条路,从中陆续走出一群人来!
之所以用“群”来形容是因为这些人根本不像是来打仗的军人。这些汉人都没有着甲,而是穿着普通的长衫汉服,不过都带着护腕和绑腿,腰间汉服的下摆也卷起塞在腰间,显得干净利落。他们背着弓箭,拿着刀枪棍棒斧钺钩叉等五花八门的武器,簇拥着当先一人快速朝乃木希典的联队走了过来。
他们簇拥的自然就是沈云,只见他一身白色孝服,利落打扮,左手执弓右手拿刀,背后背着箭壶,前呼后拥的样子像是他这个贵公子哥出外郊游狩猎一般!
明治在大野宏正的护卫下,骑马站在陌刀军之后,看见沈云这个模样简直快将下巴掉下来。他,他这是干什么?
乃木希典位于全军之前,陌刀到拖在地,一副怒目金刚的模样,可是看见沈云如此悠哉的神情和队伍时也不由愣住。
木洪在后望见,也差点一口气倒腾不过来。这沈云莫不是嫌自己死的不够快么?没等他把这口气倒腾顺了,就见沈云已经站在乃木希典联队前五十米左右,喊道:“你可是倭奴大将?”
乃木希典显然一怔,拄刀狠狠望了沈云一眼,声若洪钟地喝道:“不错,我便是王上麾下第一……”
“少他妈废话,弟兄们,杀!”沈云没等他慷慨激昂地把话说完,快速抽出了背后箭壶里的箭矢搭在弓弦上,抬手就朝乃木希典就射了出去。
明治心头顿时升起一个极度不好的感觉,可没等他作出反应,只见还在乌泱乌泱往出走的汉人全部弯弓搭箭,所有箭矢都射向了同一个人,如蝗虫过境一样密集的箭雨顿时就将这个如门神一样的乃木希典给覆盖了!
压灭蝶,这沈云怎么不按常理出牌啊?
这是乃木希典脑中闪过的最后一个念头,下一秒他已经永远的被黑暗笼罩。此刻,太阳的光线刚刚照到这片空地上,整个天地间都瞬时明亮起来,可惜,他是永远都看不见了!
【第七十二章 跳荡军,奇兵之计】
从汉军阵列走出来,再到射杀倭国大将乃木希典,期间不过顷刻。所有倭人都没有想到这个语调铿锵,誓要为王上“踏破汉狗五十州”的乃木希典大将居然就这么挂了?而且挂的是如此干脆,连最后一句话都没有说完!
没人想得到,这才能出奇制胜。兵法云,“兵者,诡道也。”堂堂正正的决战固然能够让人热血沸腾,但战争却不是骑士决斗,所谓公正与公平是从来没有的。在战争中,特别是对外战争中,卑鄙、阴险、狠毒……所有阴暗词汇都可以加诸在一起,除了政治,再没有能和战争这种残忍野蛮的行为相提并论的人类集体活动了。而这些词汇对于自己所要保护的大汉子民来说,却是再高尚完美不过!
沈云问心无愧。
要怪就要怪倭人愚蠢。这个叫乃木希典的倭奴更是蠢笨如驴。大战之前,竟然告诉敌人自己的身份,不射他射谁?如果可以,沈云还想射他一脸呢,不过估计读者看不得这么重口味的……
乃木希典被射杀当场,所有倭奴陌刀手都还没反应过来,而沈云已经大吼一声,扔掉弓箭,抽出战刀扑了上去,嘴里大叫:“大家并肩子上啊!杀倭寇哟!”
“杀倭寇哟!”跟在他身后的所有汉人全部集体暴叫,疯了一样冲向了倭奴陌刀军。
不过如果有人仔细看的话会发现,其实他们也不是毫无理智的狂冲。以离陌刀军五十米为界限,冲过五十米之前,所有汉人都是弯弓搭箭朝陌刀军狂射,而超过五十米之后就丢掉手中弓箭,抽出身上的战刀扑上去肉搏。有些汉人身上带着不止一件武器,有弓有刀的同时,还有短斧、横叉、手钩等等,这些武器在靠近倭奴之后都会纷纷丢出去招呼对方,再一扑而上,可劲蹂躏!不把这些天杀的倭寇剁成肉酱誓不罢休!
这样带着无数可以充当暗器的兵刃冲上去就已经够无耻的了,更更无耻的是,这次从汉军队列里冲出来的何止两百啊?大野宏正只是稍微一看便已破口大骂:“八嘎,汉狗无耻,他们出动了至少八百人以上!”
确切的说,应该是九百二十六人!还是沈云再三挑选之后的结果。
之前商议的最后结果是,这次出击一定要有一往无前的气势,最好的人选不是潘世的肃川羽林军,也不是青川原来的败军,而是所有对倭寇怀有刻骨仇恨的汉人!
沈云知道,这些败军都是从各地丙等军团中临时召集过来的,比如之前离岛村的石老头就说过,他们村庄的所有青壮都被征调去了青川,也就是说这里许多士兵都是亲戚关系。对于真正的军队来说,充斥着家族亲戚关系的军队自然是个危险信号,但对于战时征集,闲时解散的丙等军团就没什么大不了了。青川战败,六千人马死到只剩三千人,他们之中哪个没有亲族挚友死在倭寇手中?可以说他们都是对倭寇充满刻骨仇恨的!沈云现在需要的就是仇恨!
仇恨会使人疯狂,同样会有不可阻挡的狂暴力量!今次一战,果然出其不意偷袭成功!
而对于这些人的武器,沈云也是从街头打架中吸取的经验。[.超多好看小说]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只要你够快,再强大的人也挡不住。特别是这种五花八门,出其不意的攻击对于陌刀手来说绝对是一场噩梦!
当然,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倭人太过愚蠢。他们认定汉人会顾及脸面,派出相等的人数跟他们堂堂正正决战。岂知沈云这个穿越者却从来不在乎这个的,什么面子尊严之类,一切等打赢了再说!
所以战斗就在出其不意中开始,又在出其不意中结束。那两百陌刀手很大部分甚至连一次挥刀动作都没能作出就被无数箭矢斧钺给击中了,沈云一个人冲在最前面,有些准头差些的还差点把斧子扔到他身上,幸好他虽然外面穿着孝服,但里面裹了软甲,总算没有误伤的不幸事发生!
五十米,对于速度快的人来说不过七八秒的事情,更何况他们个个没有披甲,身上轻便冲锋,一边冲还一边给自己减负,这速度自然不慢。在陌刀手作出最快反应之前,沈云已经解决了四个倭奴!
他在上辈子学的战场必杀技在此刻得到了最淋漓尽致的发挥,锁喉、踢裆、挖眼睛、扭脖子、打鼻梁、扯耳朵……总之一切卑鄙下流无耻的杀手都使了出来。不过这些倭寇身上的铠甲也真是坚硬,沈云手里的战刀只砍剁了几下便蹦缺了口子,这下战刀只能直刺,不能砍剁了!
沈云如此勇猛,自然激起了所有汉人的士气,他们呐喊着扑进陌刀军中,疯狂收割人命。
这里不得不提一句,真正的陌刀军作战时其实是没有盔甲的,唐军很多陌刀手甚至是赤膊上阵,靠的就是一往无前的气势!而这个时代的铠甲因为被圣祖改变过,所以防护性能方面比以往的铠甲要好很多,但因为他们并不是重步兵,所以不可能穿连体无缝重达五十斤的重铠,而都是穿着有节点的丘山铠!这种铠甲的防护力不错,但终究为了关节的灵活性,近身格斗时还是有缝隙能够插进刀去的!
严格来说,丘山铠很大程度上跟沈云在帝大上剑道课时所穿的护具相似,不同的是遮挡面更多,也更重。如今这个更重的丘山铠却成了倭奴陌刀手最大的负累。
当乃木希典死后,没人指挥的陌刀手就已经成为一堆堆肉靶。沈云冲进来之后连杀四人,激起身后汉人如狼似虎的士气,后排的陌刀手纷纷后退,甚至背对汉人逃跑!
这个时代的日本人可还没有后世甲午战后对中国人全面心理上的优势。在看见汉人勇猛之后,这些刚才还信誓旦旦要为“王上斩尽汉狗”的“日本武士”全都不顾形象的逃跑了!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弟兄们,杀啊!”沈云白色的孝服上沾满了鲜血,红的刺目,但他心里却更加兴奋起来,嘶吼着朝后退的倭奴陌刀手追杀而去。
其他汉人也纷纷高呼:“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紧跟其后。
处于汉军阵列后的申樟听闻此诗,不住地跺脚感叹:“好诗,好诗!”
一旁沈峰已经焦急地道:“申大人,先别感慨了,快下命令吧!倭寇大军开始动了!”
申樟这才恍然,赶紧大声道:“快,以刀盾兵为先锋,全军压上去!打垮倭寇,活捉倭王明治,为战死的袍泽报仇!”
“打垮倭寇,活捉明治!报仇!!报仇!!!”剩下的汉军喊着口号,纷纷出击。
不过他们的出击比起如流氓打架一样的沈云来说却是规整多了,这些人都是申樟和沈峰手下唯一控制着的精锐组成,刀盾兵在前,高举竖盾,齐声跺步,轰然向前,就像一座移动堡垒。弓箭手紧跟其后,两翼各有一列手执长矛战刀的辅兵鱼贯而出,集体冲向倭寇大军!
这才是真正的奇正相辅呢!沈云在前以奇兵制敌,申樟在后统领正兵如泰山压顶推进,倭寇大败在前,又有对汉军无比的恐惧感,此战胜率大涨!
明治在看见陌刀手溃退之后就傻了眼,他虽然精通战阵布置,但更多的还是停留在书面上的学习,等真正面对这种千军万马厮杀的场景时,却傻了眼。
事实上不单单他是这样,很多穿越者都会面临这个问题。在后方运筹帷幄跟在前线浴血厮杀是两种概念,千军万马呼喊厮杀冲天煞气就足以让一个常年处在和平盛世的人陷入惊恐混乱状态!其实沈云也不懂战场厮杀,这个奇正相辅的策略还是申樟和潘世互相补充提出来的!
直到大野宏正一扯明治马头,战马不耐地跺脚摇头时,明治才从错愕震惊中醒转过来,而在此时,沈云带着的奇兵已经将两百陌刀手砍杀殆尽,正急速朝他的后军冲过来!
“王上,快快下令!!!”大野宏正急得都快哭了。周围的倭兵全都带着惊恐神色望着明治这边,以及明治身后那面膏药旗!
这还是明治治军严谨,倭兵已经隐有强兵气象,若放在以前,倭兵面对这种情况早就掉头逃跑了!
倭寇陌刀军与后军相距大概一百米,沈云冲锋在前,指着明治的那身金甲仰天长啸:“斩杀倭奴王者,赏金币一万!大家杀啊!”
“杀啊!”所有汉人早就杀出了血性,更在这重赏之下个个奋勇当先,虽然已经没有了弓箭和暗器,但抓着手里的缺口战刀依旧冲的一往无前。
沈云兴奋异常,拔脚也要冲在队伍最前却被身边一人扯住,他扭头一看却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跟在他身边的潘世。
这次出战,潘世的一连士兵可以说居功至伟,特别是射杀乃木希典那一箭,其他士兵都是假把式,箭的准确度奇差,最多就混个气势罢了。只有他的士兵准确度十足,几乎全部命中,这才能导致陌刀军大乱。随后的冲杀中,这一连士兵也紧紧跟在沈云身边,防止刀剑无眼,不小心伤了他。不然他也不可能冲了这么久,身上一点伤也没有。
见他拉住自己,沈云不禁问道:“潘大人,机不可失……”
潘世却不等他说完,喝道:“世子不可莽撞,倭寇大军尚无崩溃迹象,此时冲锋无异于让弟兄们送死!快撤吧!”
此时汉人都冲到了倭寇大军阵前不足五十米处,可倭寇大军依旧没有动作。
沈云大急,一把甩开潘世的手叫道:“倭寇已丧胆,此时不追更待何时!”说罢再也不顾潘世的劝阻,嘴里嘶吼着朝前冲。
潘世跺脚哀叹一声,只好又跟在沈云边上,心道:“死也要护了世子周全,否则无法对胡公殿下交代!”
就在这时,异变陡生。倭寇大军之后忽然射出无数抛物箭矢,落在毫无铠甲防护的奇兵身上,冲在最前的十几个人顿时中箭倒地!没等冲锋诸人从箭矢雨中反应过来,倭王那面膏药旗已经连连挥动,排列在前的倭寇大军纷纷竖起兵刃,当前一员大将高喊:“为了王上,杀!”
“为了王上,杀!”所有倭兵齐声高喝,压抑着心头对汉人的恐惧,一窝蜂的冲了上来。
可以看出他们此刻心头是极其恐惧的,连最基本的战术配合都没有,简直如街头打架一般。但问题是沈云的奇兵也一样没有任何配合,他们全部都被胜利在望的刺激给弄晕了头脑,就这么迎头跟倭寇大军冲撞在了一起!
这一次的撞击结果自然是惨烈的。倭人虽然不是没人都一把陌刀,但贵在人多势众。正面战场宽度有两百多米,直接交战人数超过一千人,更遑论他们身上还有铠甲,而再看沈云的奇兵却都是布衣,手里的战刀也是缺了口的,这场战斗根本毫无悬念!倭人顿时如切瓜砍菜一样收割着汉人的性命。
“明治,我干你祖宗!”沈云见状已经气的暴跳如雷,提着缺口战刀冲着明治的位置冲了上去,却被潘世一把拉住,朝沈云怒喝:“世子,难道你要我们都给陪葬吗?渤海侯沉冤待雪,你难道想逞一时之勇,战死在此不成?!”
沈云一顿,悲愤莫名,提刀大叫:“撤!”
倭人见汉人退却,顿时士气大涨,呐喊着朝前反扑,明治也从之前的慌乱中镇定下来,连连指挥士兵冲锋。倭兵本就是冲锋阵型,所以反扑起来非常方便,身后又有弓手支援,所以很快就推进到刚才陌刀手阵亡之地。
这时申樟的汉军也推进到了这里,沈云带人从军阵两翼绕到后方,汉军刀盾兵直面倭寇大军,两厢冲撞之下,爆发出比刚才更加剧烈的杀戮!汉军两翼的长矛兵也与倭寇的两翼护军交织在一起,厮杀连连!
明治怒喝:“全军冲锋,务必打垮汉人!为乃木希典报仇!!”
但大野宏正却连声阻止:“王上,汉军弓手未动,他们兵力还有富余,此刻不宜决战啊!”
明治抬头一看,只见凤鸣山和栖凤山的山腰上依旧站着无数汉军弓箭手,深知此刻即使全军压上也无法击溃汉人,反而可能落得两败俱伤,对后续计划影响深远,只能忍痛下令缓缓退却。
惨烈绞肉机的交锋战两军都无心继续下去,很快就互相脱离接触,缓缓后撤,回到原点。
明治退后,木洪疾奔过来,急道:“为何不全军压上?”
明治正自心情不爽,但对于木洪却没有发火,只是不冷不淡地说:“你没见汉人弓手还在后方觊觎吗?此时全军压上只能是两败俱伤!”
木洪连连跺脚,恨声道:“汉军哪有这么多兵力啊,王上啊,你被汉军骗了!那山腰上的不是汉军,而是汉军放在那里的草垛!!!”
明治猛地回头,凝神望去果然发现山腰上的“汉军”刚才是什么姿势,现在依旧是什么姿势,却是不会动的假人!明治心里怀恨不已,都怪自己初临战阵,没有经验,刚才汉军出动了至少两千多人,怎么还有漫山遍野的弓手不用?可恨,可恨呐!没想到自己昨天说了一句“草船借箭”,结果却被人用“草木皆兵”给惊退了……
可惜,他再恨都没用。本来刚才汉军已经出来,是最佳的决战时机,但汉军已后撤,又牢牢守住隘口,此时若冲,那注定是两败俱伤的局面!
此役,明治损失了最为精锐的两百陌刀军,还有一百六十多人的伤亡!多是在与汉军后来的交锋战中产生的,而汉军阵亡应该在两百人左右!虽然伤亡相差不大,但明治损失的可是最为精锐的陌刀军啊!还有自己万分看重的乃木希典大将!
可以说,明治在这初次对决中,败给了沈云!
但沈云却一点都不开心。而且是万分不开心。
消灭整个陌刀军时,己方伤亡不足二十,但因为自己贪功冒进,不等申樟的援军抵达就下令冲锋,结果几十人在倭寇阵前被射杀,后来的被逼无奈的交锋战更是导致百十人死亡!连叔孙勇都在这短暂的交锋战中被倭寇的陌刀劈断了整条手臂,如今已经是一个废人!
那可都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啊!
此刻他站在军医院里,望着躺在草席上哭痛哀嚎的士卒,他心如刀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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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章节名称中的“跳荡军”是对这次沈云所用“奇兵”的另一个称呼。在唐时,这种怀揣无数暗器的步兵就被称为跳荡军,个个都是身怀高超武技的武士,算是冷兵器时代的特种兵吧!
至于为什么叫跳荡军,这个我也不清楚,史料上是这么说的。大家有知道的请告知一二!呵呵。
【第七十三章 宫三归,喜报噩耗】
宫三回来了,在这天中午。
当时沈云正在军医院帮着照顾伤兵。忙得手忙脚乱,连沈家家丁都在的指挥下过来帮忙了。
是潘世发现的宫三,并将他带到沈云面前。
沈云看见他时,简直快要认不出他了,虽然还是那身墨绿长衫,但比之前足足胖了一倍,脸颊上也蓄起了寸许的胡须,头上的短发也已长出许多,延至下颚。
若不是那对三角眼依旧明显,让人一望便知的话,沈云就算在大街上遇见他亦不敢相认。
“宫三,你怎么这副打扮?石老三呢?”沈云讶异地问道。
宫三拱手道:“石老三在后面,他眼睛不好,所以走的不快!”
说到这里他又看了一眼四周,沈云会意,撩下卷起的长袖,挥手道:“走,跟我那边叙话。”
说着还对身后的道:“白先生,你派人去接一下石老三,他医术精湛,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知道他们可能有重要事情要谈,便道:“世子尽管去便是,这边我理会的。”
到了沈云的营帐内,潘世侍立左右。宫三道:“世子,时迁和奥尼尔已经依照你的吩咐赶去相助沈武和章暨等人,侯阚那边也暂时安排妥当,看如今渤海郡的态势,不消半年侯阚便能再复当年盛况!”
沈云点头,奇道:“你怎么胖了这许多?”
宫三笑了笑,伸手从长衫下抽出一大堆碎布和棉絮,头上高冠一扯,连带着将胡须和长发也给扯了下来。原来他是易容的!
这下沈云更加奇怪了,从孟津过来干嘛要易容?
宫三道:“世子有所不知,平山一带如今已经被倭寇占据,我等数人轻车简从,若不易容伪装根本无法躲过倭寇哨探的盘查。”
“盘查?”潘世道,“他们没有将你们强行留在城中?”
宫三道:“没有。我也正自奇怪,这些倭寇似乎想统治这一地区,并没有限制商旅人口的往来,甚至开始自设府衙和公堂,开始刑讼断狱之事。若不是平山县县令吴大人的首级就挂在衙门前的旗杆上,我都不知道平山县已经陷落。”
潘世惊道:“吴大人死了?”
宫三阴鹜的眼神也闪过一丝不忍:“是的。不单单吴大人,平山县丞、县尉皆已遇害,三人全家被杀,连妇孺也未能幸免。听平山县百姓所说,倭寇来时是夜里,县令吴大人不及调兵,穿着睡衣就带着衙役前往抵挡,结果……唉!”
沈云阴沉如水,重重一拳击打在案几上,咬牙道:“该死的,太守派的援兵呢?怎么还不到?”
宫三拱手道:“援兵陆续从扶桑州浮海抵达渤海府,分别是扶桑州乙等军团前师与后师,前师师团长习禄与后师师团长谭振两人本就不和,所以迟迟未曾发兵。
况且朝廷调令一直未曾下来,萧太守无法调动蛟龙军团的战舰护卫航道和运送兵员,这些士兵还是通过沈家商船运送过来的,有所延迟也是正常!”
“正常个屁!”沈云怒道,“平山县就在青川以南,倭寇占了此处就等于切断我等退路……”
沈云倏然一惊,忽然想起明治所说的“高山”,忙问潘世道:“潘大人,高山在何处?”
潘世想了想道:“高山在平山西南,是处山谷。世子问这为何?”
沈云大惊:“那,那从渤海府到平山县是不是必须经过高山?”
潘世道:“那倒未必,从渤海府到平山有三四条路,不一定经过高山。不过走高山山谷要早半日行程罢了!”
“糟了。难怪倭寇不限制平山县商民出入,他们这是要以平山为饵引蛇出洞,然后在高山设伏啊!”
沈云说着就把跟明治的对话与宫三和潘世细细说来,潘世也倏然变色,急道:“既然如此我等应该立即通知太守大人,万万不可选择高山作为行军路线!”
宫三却道:“怕是晚了。”
“为何?”沈云和潘世同时道。
宫三挠了挠短发:“我刚才所说的都是三日前的事情,现在是什么情况谁也不知,也许援军已经出发了也不一定。”
“倭寇昨日才从青川县离开,即使他们有足够的船只能够将兵员运送到高山一带,但应该也来不及设伏,为今之计只有以快打快,我们掉头攻打平山,争取与援军取得联系!”沈云只是略微思考便作出了决断。
这时却听帐外一人高喊:“不可!”
沈云三人一怔,营帐卷帘掀起,一个满脸蜡黄的虬须汉子在士兵的搀扶下走了进来,正是武撰。
“武大人,你怎么来了?!快请坐!”沈云赶紧上前将他扶到帐中主位坐下。
武撰看着沈云,叹声道:“世子,今日凌晨一战我也听说了,世子机智聪慧,乃是难得的大将之才,但你所说要调兵去打平山之事,我不同意!”
沈云急道:“可是……”
“我都听见了!”武撰阻止他道,“可是我们若弃了这青川驿,往南便是平原地带,我们如何能够能够摆脱倭寇在后掩杀?况且此时再去也未必赶得上……倭奴狼子野心,蓄谋已久,我等所能想到之事他们又何尝想不到呢?此时再去只是徒增弟兄伤亡罢了!”
“可是在这里就是坐以待毙啊!”潘世急道,“武大人,一旦援军遇袭崩溃,我们这支就成了彻彻底底的孤军,覆灭只是迟早的事!”
“武大人有何妙计?”沈潘两人同时问道。
武撰信誓旦旦地说:“那倒未必,我们依靠栖凤、凤鸣两山,依山而建营寨,固守待援。朝廷不日便能派出飞骑军入渤海,届时倭寇必不能持久……”
妈的,忘了他不但是马谡,还是赵括!
沈云心里腹诽道,但此刻整个汉军中军职最高的就是这个郡尉武撰,他的命令才是有效的。自己只是个无实权的世子罢了,除了沈家家丁和潘世的那点人马,一兵一卒也调不动。沈云倒是想拿出胡公殿下给的那块调兵玉牌,但这玉牌只能调动一连军队,而且此时拿出来武撰怕是马上就会对他心生怨怼和警惕。这可大大不妙……
武撰不同意,沈云自然也不能多说什么。只能叹声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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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老三的医术真不是盖得,虽然看不见,但他能听。而且听力极好,单从伤者呼痛的声音里便能听出伤在哪里,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医术高明能概括的,而是到了超凡入圣的境界。
原本缺医少药,连止血纱布和麻沸散都稀缺的军医院只能看着伤兵流血过多或者痛呼至死,但在石老三银针刺穴的帮助下,很多士兵都撑了过来。到了入夜时分,石老三才松口气,在的陪同下回到营帐里休息。
沈云已经等在那里,三人说了会儿话,石老三将侯阚的近况细说一遍,沈云又嘱咐了几句,这才各自安寝睡下。
沈云在卧榻上却怎么都睡不着。凌晨那场短促的交锋战不时出现在他脑海里。
一言而决这么多人的生死,对于以前的沈云来说简直是梦寐以求的事,但现在他却有点恐惧。
他实在害怕自己承担不起这么重的责任。
每一个人的战死,都代表着一个家庭的破碎,他们也一样有母亲,有妻儿,虽然潘世说只要确认是战死沙场的汉族将士都会有一笔优厚的抚恤金,但鲜活的生命因自己而消逝,这种感觉还是让他有些难以承受。所以今天在武撰提出反对之后,沈云都不敢再做辩驳。
沈云想过,宫三可能掌握着某种快速与朝廷或者胡公殿下联络的方法,如果让他出手可能可以很快让朝廷知道这边发生的事。
下午的时候沈云跟他提过,但宫三却一味的遮掩,顾左右而言其他,似乎根本不愿意用那种方法和朝廷或者胡公联系。
他对沈云说:“世子,非在下不可帮忙,只是我也有难言之隐,请世子见谅!况且飞骑军也是需要朝廷谕令才能调动,否则行同谋反,胡公殿下亦不能做主。”
沈云则道:“胡公殿下已经派了一营飞骑军到了平壤府,目的就是为了防备不时之需。你既不肯联络胡公殿下,那我给你玉牌,你帮我去将那营飞骑军调来如何?”
宫三显得很惊讶,他根本不知道胡公殿下还有这个安排。闻言后大喜,只是脸色依旧是那副死板样,沉声道:“若世子信得过我,宫三必定竭力效死。只是从这里前往平壤府,少说也需要十数日,就不知到时候青川驿还能否守得住!”
沈云道:“实在不行就只有如武大人那般说,依山下寨,固守待援了!”
其实沈云想的是一点守不住,他带人窜进茫茫元山丛林里,跟他们打游击就是。
于是宫三便立即动身了。
一点戏剧性都没有。沈云还以为他会施展什么轻功之类凌空而去呢,结果还是管申樟要了一匹骡子,颠儿颠儿地朝平壤府赶。
几千人的安危就寄托在这匹骡子身上,沈云实在不敢掉以轻心,所以夜不能寐。直到凌晨时分才浅浅入睡。
接下来的几天也不知道明治这家伙搞什么鬼,既没有攻打青川驿,也没有任何表示。两军就这样对峙着。
武撰的身体在石老三的医术下渐有好转,期间派人向南探听情况,在平山县城果然遇到了倭寇的拦截。如此一来,他们就等于被包围在青川驿了。
如此又过了五天,这一日,申樟亲自到了沈云的营帐里,对沈云道:“世子,如今我军存粮不多,今后可能要削减各人的食量,不周之处还请世子海涵!”
申樟身上的官服更加邋遢,脸上的胡须也懒得打理,从一个帝国官员的角度来看,实在不敢恭维,但难得他还会亲自来跟沈云解释这件事。
沈云赶紧道:“申大人说哪里话。我等并肩作战,何来贵贱之分。我会吩咐下去,以后我这些人自己筹措粮食,绝不给申大人添麻烦。”
这倒是实话,沈云的人手其实并不多,跟着沈武章暨等人去了元山一批,剩下的不过两三百好人,而且还有一大半都是潘世的精兵,来时也带够了月余的粮食,这段时间还是他们从中拿出一些供给给申樟他们呢!
申樟愧疚难当,正要说几句场面话,忽听外面一人以极快的速度冲了进来,看见沈云便尖声大叫:“世子不好了,出大事了!”
沈云看向来人,蓬头垢面,衣衫不整,但身材干瘦,两眼灵动有神,仿佛梁上狸猫---却是时迁!
沈云一惊,上前几步道:“时迁,你怎么回来了?出什么大事了?家父棺椁可曾安置妥当?”
沈云一连串的问题时迁恍若未闻,只是急道:“世子,快想办法逃命吧,又有大批倭寇来了!”
“什么?”申樟跳了起来,叫道:“倭寇又有大军?你如何得知,在什么地方?”
沈云也吃了一惊,但却疑惑道:“时迁你莫要诓我,倭奴举国只有六千多人的军队,他们要想在高山伏击汉军肯定已经竭力,哪来这有多余的援军?你在哪里看见的?”
说罢心里倏然闪过一丝期待:莫不是宫三带人回来了?
可随即他又否认了这个想法,如果宫三带着飞骑军赶来,沿途肯定大张旗鼓,呼喝造势,争取早日传到倭寇耳朵里,以有威吓之效。时迁不可能不认识汉军旗帜的。既然不可能是汉军,那……
沈云和申樟同时对望一眼,从对方眼里都读出了震惊:莫非倭寇真的在高山偷袭成功,大汉援军已全军覆没,所以他们派了援军彻底吃掉他们???
时迁急道:“我怎敢诓骗世子,我与武叔等人抵近元山沈家祖坟,他们自在忙活,我便四处查看,以防倭寇偷袭。就在元山以东的海涧崖道上,一支无旗号的军队在闷头赶路,直往青川县而来,那不是倭寇援军是什么?我见事情紧急,便立即通报了武叔,武叔让我赶紧回来报信!”
申樟惊道:“无旗号闷头赶路?海涧崖道?天呐,真是倭寇援军!”说罢又问时迁:“有多少人?是何兵种?”
时迁道:“大约在千人上下,人手一匹战马,隔得远我也没仔细看清,但他们都身穿铠甲,手中有弓刀兵刃却是不会错的,断断是倭寇援军啊!”
申樟惊道:“是倭寇骑军,天呐,莫非真是天要亡我?”
沈云忙问申樟:“这海涧崖道在何处?你怎知一定是倭寇援军?”
申樟跺脚道:“这元山以东便是大海,以北只有三处海港,如今怕都被倭寇洗劫一空。再往北便是长白山脉,一望无际绵延千里都无人烟,海涧崖道便是元山东侧通往青川的唯一道路,只是崎岖难行,所以向来绝少人走。试问此时此刻会出现那里的除了是倭寇援军又还有谁?”
沈云一听心就沉到了谷底。的确,如果是宫三从平壤府调来的飞骑军,肯定是以最快速度赶来这里,怎么可能绕道去了元山东面,再向这里逼近呢?
“这可如何是好!不行,我赶紧去通报武大人!”申樟走到营帐门口,忽有转头看向时迁道:“这位壮士,那批人马估计何时能到这里?”
时迁急道:“他们有马,虽然涧道难行,但也绝不会晚我多少,估计最迟明早他们便会到了!”
申樟面色一滞,跺脚长叹:“此实乃绝大之噩耗也!罢罢罢,丢了青川县,我便殉在此处吧!”言罢决然走出营帐,直奔武撰房舍而去。
【第七十四章 天明时,斩将夺军】
明治为何这么长时间都无动作?难道他一点不在乎乃木希典那两百精锐吗?
当然不是。
恰恰相反,正是因为损失了乃木希典和他最精锐的近卫,明治才迟迟没有动作。
而更让他堵心的是,汉城那里因为扶桑州乙等军团的前师师团长习禄与后师师团长谭振不和,两人都推诿不前,谁也不肯做开路先锋,汉帝国朝廷又没来得及指派战前指挥官,其军团长何琦在去年已经致仕回乡,两者完全可以一直推脱到朝廷谕令下达之日再说。
明治已经让木洪传消息回去,请萧琴敦促太守促请两军出兵。前天传回来的消息说,前师师团长习禄已经出兵,大军前锋一个营已经抵达高山,只是师团长本人坐镇的亲兵旅却还远在肃川县。
这份外让明治郁闷,他恨不得跳到习禄和谭振面前苦口婆心的教导一番:“这是国战啊,你们能不能团结点,不要再闹内讧了?要知道我的第二军团和野人部落、高丽军都在高山埋伏好几天了!这加起来可是近万张嘴要我喂呢,我的国库快被吃穷啦!”
他当然不敢去习禄和谭振面前说这些,反而为了显得这边战事如火如荼,紧急将之前征集起来的倭国民?临时配给一些简陋工具,在萧家商船的帮助下劫掠元山以北的各个港口,使整个渤海郡都烽烟四起,一团乱象,以此给渤海太守制造压力。
负责这次劫掠行动的是木泗,他带着倭寇洗劫四方,但在他的控制下总算没有再搞屠城那一套。
当木泗想让倭寇登陆,直接向帝国辽州进发,将战火烧到帝国东北地区时,明治派来监督的另一个鼬组组长坂田宽一却严词阻止了,理由是明治交代过他:“长白山脉勾连辽州两千里阔野,那里极尽荒凉,有可能两个月都见不到一户人家,如今兵力吃紧,不宜深入!”
当然,让明治高兴的事情也有两件。
第一件是大野宏正的推断,最迟今日习禄的亲兵旅便会经过高山,届时酝酿已久的斩首计划便能实行了,而且成功率非常高。
根据萧家提供的将领名册,习禄麾下的少校以上军官个个都有自保的性格,就拿作为前锋早就通过高山的那个营来说,他们的营长秦明竟然停在平山县以南,迟迟没有攻城,唯恐兵员损耗过巨!
一旦习禄遇伏,这些将领“弃帅保车”的可能性非常高!
其实这也是与扶桑州乙等军团的现状有关。因为扶桑州孤悬海外,常年又无战事,除了欺负欺负本地的贱民和北边的倭奴,借此来熬军龄外,根本捞不到足以升迁的战功。因此帝国的汉家子弟大都不愿意去扶桑州服役。
而帝国的四大元帅也视其为鸡肋,宁愿将兵员用来充实内地的丙等军团,也不愿派到扶桑州的乙等军团去。久而久之扶桑州乙等军团的兵力自然吃紧,很多师镇旅的辎重部队都改为征调当地贱民入伍,以保证主战汉兵的不缺。
若不是帝国法律不允许,扶桑州也有检察院的人四处暗访的话,他们甚至会征召贱民入伍当兵,要知道一个贱民的军饷只及汉兵的十分之一而已。
第二件是大野宏正这个人极有发展潜质,在短短七天时间里,就从鼬组中挑选了足够的人手重新组成近卫。
要知道近卫不单单要求身高体力,更重要的是对明治的忠诚。而大野宏正挑选的这些人,全都是他之前就秘密物色好,准备挑选时机举荐给明治的。明治对此非常满意。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些新近卫并不是全都是倭人组成,还有几个高丽人和十几个来自西方的日耳曼人。
明治知道在当今的西方世界里,日耳曼人、维京人、高卢人是罗马人的死敌。罗马帝国对北方的日耳曼蛮族长达两百年的攻伐依旧不能将日耳曼人完全消灭,仅此一项就能看出日耳曼人的强悍。
他麾下的日耳曼人也是因战火才流离四方,经过一两代人的不断向东迁移,最终才到达东方。因在汉帝国不被容纳,这才辗转到了扶桑州当贱民,最后为明治所招揽,在忠诚度方面还是很高的。
但明治却是个民族主义者,在他看来近卫军还是要纯大和民族的人才可靠。
汉人有句话说的好啊,“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虽然这些日耳曼人人高马大,倭人看来沉重无比的陌刀,在他们手中却挥动自如,但在这非常时刻也只好将就着用了。
明治这段时间就是在忙这些事,所以无暇顾及青川驿的汉军。当然,每天派人抵近观察和骚扰汉军却是必不可少的。那沈云已经知晓自己的计划,若他突然撤退去打平山县,自己正好派兵随后掩杀,定不能让他轻松向南便是了。
这一日天将放白之际,他便从床榻上醒来。和沈云一样,从穿越过来的第二天起,他便坚持早起锻炼的习惯。弱肉强食的真言可并不是只在现代适用。所以他的身体还算不错,虽然因为国事繁忙无法去练习更多的武技,像沈云这样冲锋陷阵更加不可能,但最起码能负担的起那身金甲,穿在身上也有几分威严。
军营一切从简,他穿着淡黄色的汉服短打劲装在营房外的空地上做运动,周围是侍立左右的近卫倭兵。他远远望见笼罩在漆黑夜色中的青川县城还有点点“鬼火”,嘴角带过一丝无奈。
他不是为那些死去的汉人感到无奈,而是为不能去那里居住而只能睡在营帐里无奈。在城中还有有几栋没被有人部落烧毁的房屋的,大野宏正也建议他去那里居住。但他自从去过一次之后就再也不去了---有人部落吃完人之后把人骨和一些碎肉丢的到处都是,如今已经弥漫起了股股恶臭,夜里还会闪起鬼火,他如何能去这种地方住?
这时木洪也起来了,走到离明治十米外,躬身抱拳道:“王上,最新消息,习禄已经到了高山以南二十里,算时间现在应该正在经过高山!”
明治大喜,挥手让他过来道:“那就是说现在高山那边已经开打了?”
木洪有些担忧地说:“是的,只是不知崔成浩将军那里……”
明治摆手笑道:“成浩是孤一手培养的人,亦是孤极为器重的大将,能力绝无问题!孤实在想不到这次伏击会失败的可能!倒是眼前的沈云……呵呵,别以为孤忘了对你家小姐的承诺,放心吧,等成浩解决了援军,孤立即命他带兵解决掉沈云!哈哈哈哈!”
明治心情大好地笑着。但木洪却暗暗撇了撇嘴。
乃木希典也是你培养的人,器重的将,结果呢?还不是一个照面就被沈云给解决掉了。最后还被人用几个草人给吓退……还有脸夸呢!
就在这时,大野宏正急急从青川驿方向策马奔来。这次从倭国过来,明治还特地用萧家商船运送了十几匹好马,这次正好可以当作脚力使用。
明治见大野宏正脸带急切,但又兴奋的表情跪伏在他面前道:“王上,汉军全线出动,正朝这里逼近!”
木洪一怔,明治则不可置信地道:“他们疯了?还是有什么诡计?”
大野宏正兴奋地说:“没有什么诡计,我亲自到前面看了,汉军整整两千多人,全部披挂上阵,直往我们这里扑来!一路摧垮了我们设下的四座碉楼和鹿砦,如今已经攻克采石场,逼近此地!”
为何日军被人打垮了设下的据点大野宏正还会如此兴奋呢?
很简单,明治并不是没有能力消灭汉军,而是汉军死守隘口,若是强攻明治必然损失惨重,而且胜负难料。
但如今汉军冲出来跟他们决战,那又是另一番局面了。从这里到采石场,一路上倭军布置了一大堆的据点和碉楼,并且根据汉人的兵法要诀,将这一带的山川都侦查清楚,安排好弓手和突袭兵力---总之一切的一切都是把沈云当作上帝来准备的,不论是决战还是突围,汉军为此都要付出极其惨烈的代价不可!
大野宏正一再强调汉军没有诡计和后招之后,明治大喜过望,立即下令道:“快集合士兵,就在前面乱石坡与汉军决战!”
木洪急道:“王上,小心这是沈云小儿的诡计……”
他话没说完,大野宏正便不悦地说:“你这是什么意思?怀疑我的眼光和判断吗?”
木洪顿时无语。
明治无所谓地摆摆手:“无碍的,汉军没有骑兵,就算想要迂回作战也不可能。况且乱石坡一面是平地,一方是平坦山坡,到时候大野君你领二十骑居高临下冲到汉军背后切断其退路,务必将他们全部击败!去做吧,天照大神会保佑我们的!”
大野宏正立即领命而去。
木洪还是担心不已,但看大野宏正那不悦的神色,他又只能闭口不语,心头那种抹不去的阴影始终让他不愿意相信沈云这次没有诡计。
可是这次,木洪实在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沈云的确没有任何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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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樟将倭寇又有大批援军将可能在凌晨时分抵达的事告诉武撰之后,这个当时马谡和赵括立即慌了手脚,将手底下的将领召集起来商量了一宿,最后竟然作出了这么一个让人目瞪口呆的决定---全军冲锋,凿穿倭寇防线,誓要与倭寇拼个鱼死网破!
当沈云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已经是半夜,汉军已经在集结,准备乘着曙光未完全降临之际出击了。
“毅弘,武大人怎么会下达这种无稽的命令?你怎么不劝阻啊!”沈云简直快要抓狂的扯住沈峰的胳膊说。
和时迁在一旁也听的面色大变。
沈峰已经穿好了铠甲,来到沈云营帐告别,当然,他也是来传武撰的话:“世子若愿跟随则跟在全军之后,若侥幸不死则径直往东冲,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听了沈峰转达的话,沈云跳脚大骂:“他这么个打法还生机个屁,数千将士就要跟他一起往火坑里跳,妈的,送死也不是这么个送法啊!”
沈峰道:“世子,这不单单是武大人的意思,申樟申大人也同意武大人的决定,所以……”沈峰叹了口气,“申大人是想死在青川县!”
“他想死让他自己去就可以了,干嘛带着数千大汉将士陪葬?!”沈云咆哮怒骂,“既然事不可为,我等应该躲进元山丛林之中与他们纠缠便是,再不济也可以实行之前议定的依山下寨嘛,至少还能有所转机,他,他怎么能笨到跟倭寇决战呢?妈的,真是不怕敌人猛如虎,就怕队友蠢如猪啊!”
沈云仰天长啸,愤懑之心简直快要将他撑爆。
沈峰神色一黯,叹气道:“这是武大人的最后决定,我无权更改,世子你还是尽早决断吧!”
沈云也叹了口气:“还决断什么,我这拖家带口几百号人,就算想跑也跑不了啊!单独逃跑的事我可干不出来……罢了,跟你那蠢如猪的武大人去黄泉路上走一遭吧!”
沈峰张了张嘴,还想说什么却强行忍住,就要转身离开时,却忽然跑了进来,大喊:“且慢!”
沈云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径自走到沈峰面前道:“沈毅弘,你是不是沈家子孙?”
沈峰挺了挺胸膛,甲胄齐全的他看上去份外威武:“我当然是!”
“既然是沈家子孙,你可愿意看见沈家从此绝后?渤海侯爵位让奸人之子继承?”死死盯着沈峰的眼睛问道。
沈峰不明所以,但依旧字字铿锵地回答:“当然不愿意!”
“好,既然如此,你愿不愿意为了沈家,为了渤海侯家族做一件大事!?”
“什么大事?”
“斩将,夺军!”
一字一顿地说完,沈云只觉脑袋里一轰,竟然一时语塞。
再看沈峰,他全身忽然剧烈的颤抖起来,惊恐地指着,仿佛没听见他刚才所说的一般,颤声道:“你,你,你说什么?”
却无所畏惧地盯着沈峰,再次沉声道:“我说,你敢不敢在阵前斩了这昏庸的武撰,夺下这支军队的军权,保住大汉渤海侯的嫡系血脉,为沈家做一件你可能一生都没有机会去做的大事!?”
斩将夺军,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上演过无数次。但无论斩将夺军者当时的做法对与不对,最终都不会有好下场。任何领导者都不会容忍这种敢以下犯上的人存在,就算一时杀不了他,等时机一到他就非死不可。
除非这个斩将夺军的人最终能君临天下,成为至高无上的皇帝,否则……
沈云没想到竟然会说出这种大逆不道的话,喝止道:“,你胡说什么?”
却看着沈云厉声道:“世子,你还看不到吗,这已是生死存亡之际!我手无缚鸡之力,届时肯定无法保护世子,而时迁单人匹马也绝无可能护你在万军之中杀出重围,潘大人虽然有一连人马,但唯恐到时自保都不足,又怎么能护得世子周全?!
那武撰志大才疏,为一己痛快竟至数千将士性命于不顾,这种将领不要也罢!到时杀了武撰,我等一力拥护潘大人执掌军权,届时数千将士性命可保全,孰轻孰重,世子你还想不明白吗?”
一番厉喝倒是把沈云说懵了。
他始终是个现代人,面对异族仇寇,他能杀之而面不改色,但要杀自己人以求军权在他看来实在有点过于无情。
说是拥护潘世做统帅,但谁都知道那只是个幌子,潘世是只听沈云的!
“若不是我没有军籍在身,无法统帅全军,未必不会推自己上位---妈的,我有点相信赵匡胤是真的被逼的了!”
就在沈云犹豫未决之时,帐外一人高声道:“恐怕来不及了!”
“谁?”脸色大变,如此机密的事若被人听了去,那可是掉脑袋的大事。说不准武撰不会为了自保先派人把他们给解决掉。
时迁已经抽出袖子里的柳叶小刀,准备冲出去结果了那人性命。这时却见营帐门帘一挑,潘世昂首阔步地走了进来。所有人顿时松了口气。
道:“潘大人,你也同意在下所说吧?!”
潘世深深看了他一眼,这才转身对沈云道:“世子,白先生所言甚是。只是武大人已经命令军士出击了,申大人冲在第一线……”
沈峰变色:“什么?不是说要等全军集结吗?”
潘世道:“武大人怕迟则生变,又恐时间拖得越久,倭寇准备越充分,是以下令全军递次出击,还说这样能形成如海浪般的连绵之势,让倭寇猝不及防……”
“放屁!全是放屁!倭寇早有准备,他这不是递次出击,这是排着队去送死,妈的,添油战术,人再多也不够倭寇杀!”
沈云想到那么多人将要被异族倭寇所杀,这心里便痛如刀绞,上次自己指挥失误就导致十数人死亡,而今这个“当世赵括”的一道乱命所害的人何止百人?
想到这里,沈云已经下定决心,狠狠地看向沈峰道:“毅弘,到时全靠你了,这武撰实在太过愚蠢,届时你部跟在武撰身边,替我砍了他!我说的!”
沈云目光瞬时变得冰冷,一旦决定下来就一往无前,习武者在出手时最忌犹豫不决,该出手时就出手,男子汉大丈夫,当如是也。
沈峰也被沈云那股凌厉如出鞘宝剑般的气势感染,重重点了点头,再无二话,大步走出营帐。
沈云又转向潘世道:“潘大人,上次我们缴获多少把陌刀?”
潘世看向,这种后勤的事现在都是在做。赶紧上前道:“有一百二十把左右!”
沈云道:“好,潘大人,你让你部士兵全部装备陌刀,就按我之前所说那样布阵应战。等毅弘斩将夺军成功之后,你命全军后撤回青川驿,我带这一连陌刀军为你们断后!”
潘世还想说什么,沈云却打断道:“就这么定了,不要婆婆妈妈的!时迁,”
“在!”时迁应声跳出,望向沈云的目光里满是一往无前的决然,“世子请吩咐,刀山火海我鼓上蚤也绝无二话!”
沈云看了看,忽然笑道:“你到时候就跟在白先生和石老三身边,务必保护他们周全!”
一时哽噎,双颊抽动竟留下了两行老泪。
他当然知道自己出的这个主意其实根本不是沈云的意愿,这么做固然可能保住一时的安全,但以后若被朝廷追究起来,他沈云难辞其咎。沈云不但没怪罪他,还让时迁保护他的安全……
流泪泣道:“世子,你……其实你不必亲自上阵……”
沈云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若我只知道躲在后面,你们又岂会跟着我?何况,当今世上还有谁比我更了解陌刀军的用法!哼,我要让明治小儿看看,到底何谓百战神兵之首!”
【第七十五章 一刹那,由死到生】
大破倭国陌刀军那一战因为很多人的战刀都砍坏了,所以顺手就夺了对方的陌刀冲锋。后来撤退时自然就带了回来。细数之下竟有一百二十六把!
潘世的算是加强连,每排各有五个伍,一连还有一个警卫排,加起来就是九十人。再加上沈云补充了几个服过兵役的沈家家丁进去,凑够了一百二十六人,径直往前线战场赶去。
可等到了隘口才发现武撰也已经领着刚刚集结的部队冲上去进行所谓的“波浪式”进攻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沈峰赶了个正着,如今正跟在武撰身边。
黎明前的天空充斥着最深的墨色。远处喊杀声透过重重黑雾传了过来,已经有些稀薄。但那股浓浓的血腥味却是越来越厚!
大汉的将士们正在无谓的流血!!!
沈云振臂高呼:“大家跟我冲!”
说罢一马当先,冲出隘口,身后鱼贯跟随的肃川守军面无表情,但都义无反顾地踏上了这条路。
他们或许并不知道此行的目的是什么,也不清楚自己能不能看到等会初升的骄阳,可他们唯一知道的是,渤海侯世子在前面带路,他喊得是“跟我冲”,而不是“给我上”!
这一冲就跑了快两里地才看见前方隐隐叠叠有无数跳跃的身影。周遭的黑色更浓了,几乎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而敌我双方都没有点火把,汉军是不能点,而倭寇是不想点。只有远处几座倭寇的碉楼上冒出若隐若现的微弱灯光,根本无济于事。
沈云正要带人冲上去,却被身后潘世紧紧拉住,叫道:“世子不可,如此黑夜,冲上去只怕敌我难辨,自相残杀起来就更糟了!”
沈云听见前面的喊杀声已经越发炽烈,顿时急道:“那该怎么办?我必须找到沈峰啊!”
潘世摇头道:“此乃天意,世子还是先稳定我们的人马,他们不能再卷入乱战当中!”
自从上次之后,沈云便知道潘世是真的经历过战场的人,他的意见绝对比自己这个战场初哥有道理,闻言便道:“好吧,所有人以陌刀为连接点,站到路旁以待时机!”
这里人数不多,而且都是一气跑过来的,所以相跟紧密,一时倒无虞丢失走散。唯一可虑的是不时有人从前方战团中冲出向他们靠拢,但又难以分辨敌我。沈云未免误伤,只好下令队伍不断后撤,慢慢却脱离了战斗中心。
深重的黑一时无法退去,如此黑夜里沈云也不知道自己这百十人退到了什么地方,亦或者穿过了战团向前移动了也不一定。
唯一庆幸的是,倭寇看来也有点不辨敌我。他们在大声呼喝,用明治交给他们的日语交流,听见说日语的则是自己人,而说汉语的就是敌人。这招沈云记得以前看《笑傲江湖》时也出现过。
他不由狠拍自己脑袋一下,妈的,自己怎么没想到这个方法?
不过恼怒也无济于事。他的陌刀队适合正面决战,这种乱战中只会白白损耗人手,所以他一直在等待时机。
潘世在这个过程中一直牢牢跟定在沈云身边,此时抬头四望,道:“世子,此地似乎背靠山,是个布阵的好地方,不如先摆开阵势吧!只是不知倭人到底在说什么……可恶,他们之前不是一直都说汉语的吗?!现在这话语又是从哪儿来的?”
沈云心里叹了口气,没有多说,只是吩咐下去,一百二十六人以十人为一排,由于背山,摆成两个凹形的锋矢阵,沈云跟潘世各领一阵,以“汉军威武”为暗号,每次挥砍都喊这么一句,壮军威,也显示自己的身份。
就在这时,一抹阳光自天际倾洒下来,虽然不是直射,而且带着模糊的光晕,但这抹光线却仿佛将整个山川都震动了。黑夜被撕裂,整个战场顿时泛起了一层层模糊的血潮……
战场,真正的古战场!人喊马嘶,野蛮残暴,血肉横飞……无数人舍生忘死地纠缠在一起,用牙齿咬,用头盔撞,用战刀砍,每个人的面部都极尽扭曲,眼神极尽凶狠,在这一刻,他们都是来自远古洪荒的野兽,而不是已经有高度文明的人类!
以前没见过的时候,沈云还把这一切当成赞美诗呢!可现在一看,却觉得之前的道德观念全都被颠覆了。
战场,除了**裸的杀戮和最原始的凶残人性之外,根本再也容不下别的!
战场中心在青川驿通往青川县的直道上,直道两侧是荒芜长满杂草的田地,双方人马就在这里纠缠厮杀,所有人都杀红了眼,根本没有注意到天亮,而是借着光线可视之际,猛扑向下一个对手。
在之前的乱战中究竟有多少人死于自己人之手已经不可考证,但如今还在战场上纠缠的双方人数至少超过一千!一千人以命搏命的战斗,直道上、田地间都铺满了早就死透的尸体,这种场景让站在一旁的沈云看的有些头晕目眩。
沈云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正好站在了两军交战的中间线以西的位置,这里背靠一座有大斜坡的山丘,前面百米便是战场,方才黑夜里若是再往前走几步便会被搅入战团,真不知该庆幸还是该惋惜。
视线清晰了一些,但朦胧中还是有些阻隔。驻马站在大军之后的明治恍惚看见又有一支汉军站在乱石坡下,可是又看不清是何部队,于是打了个响指道:“命令大野宏正出击,击溃乱石坡下的汉军,然后迂回到汉军后侧,彻底摧垮他们!”
传令兵立即摇动那面月经大旗。
大旗招展,早就等得不耐烦的大野宏正带着数十骑兵从另一侧爬上乱石坡,然后不再等明治的命令,抽刀高呼:“为了王上,为了大和,杀啊!”
“杀!”所有倭骑同时振臂高呼,从坡上俯冲而下,冲向了坡下还未被卷入战团的汉军。
能否彻底击败汉人,谋取大和民族之独立,大日本帝国之强盛,就在今日一战!此战必胜!
望着朦胧中气势如虹地俯冲而下的骑兵,明治顿时心潮澎湃。直到此刻他也没想明白汉军怎么会突然舍弃有利地形跑出来跟他决战,但这并不妨碍他将这场战斗进行下去的**。虽然之前的乱战出乎他的预料,但总体来说一切还在可掌控的地步。
骑兵,永远是步兵的克星!
他坚信这数十骑兵定能让他获取最后的胜利!
……
沈云正在考虑要不要带兵加入战团时,忽然听见左侧传来潘世的疾声大呼:“世子,当心背后!”
沈云悚然一惊,还没转身就听见了身后传来的隆隆马蹄声。
糟了,难道倭寇援军真的赶到了?
此刻他们的队伍都是面朝直道方向的,对于身后的山坡谁都没有想到会有敌人出现,而且光线还处在模糊不清的阶段,所以隐约间也看不清有多少敌人俯冲下来。
但他知道,一旦让这支骑兵冲进战团里,那汉军的败局就已经无可挽回!
沈云一咬牙,高举陌刀喝道:“全军向后,应战!!!”
身后五十名陌刀手全部凛然听命,幸好他们人少,又没有多余的掣肘,所以五十人回身相当快,阵型又无须改变,所以只是几个呼吸间便又做好了战斗准备。潘世那边的陌刀队伍也同样在进行变阵。
沈云拖着陌刀大步朝后阵走去,准备站在第一个,迎着倭寇骑兵挥出第一刀。可他才走到第三排时,倭寇骑兵狰狞的面目已经穿透重雾出现在所有汉军的视线里!
来不及了,杀吧!
沈云就地站定,高呼:“听我命令……”
所有汉军士卒个个面沉如水,放下面罩的头盔下只有两只有神的眼睛。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兄弟们,今日我与你们并肩而战!杀倭寇哟!”沈云还不忘来几句煽情的话,眼见倭寇第一排骑兵四个人已经冲到阵前,他不知道哪里来的狂暴声调,厉声爆喝:“前排,砍!汉军……”
第一排的陌刀手齐声爆喝:“威武!”
一道刀墙瞬时挥出,血光迸现,战马哀鸣,轰然倒地!当先的四名倭寇骑兵有两人被当场斩杀!
但局限于陌刀军的宽度,倭寇骑兵还是有两骑冲过了第一排,之后还有数十骑也已经涌了上来。倭寇的战刀已经明晃可见。
沈云站在第三排位置上,凌然高喝:“后排,砍!汉军……”
“威武!”第二排汉军应声,又是一道刀墙挥下。
……
一时间就听“汉军威武”和“前排,后排”的雄壮语音回荡在这片初升朝阳还未能普照的大地上。无数战马轰然倒地,发出惊声哀鸣。沈云离倭寇已经近在咫尺,甚至能看见那些倭寇骑兵落马时露出的绝望眼神……
刀墙不断推进,倭寇骑兵纷纷落马。因为是俯冲之势,所以战马高速奔跑起来的动能非常大,很多汉军将士甚至来不及挥刀就被战马撞翻,然后就无声无息地躺在了地上,直到后排的袍泽挥出复仇一刀,将之砍成两段!
还有一些汉军将士因战马动能过大,马匹倒地时巨大的马身压在了他们身上,砸的筋断骨折,甚至当场毙命!
但无论何种情况,他们始终向前,哪怕临死前的一秒,他们口中高呼的都是同一句话:
“汉军,威武!”
这边的血战很快引起了战场中心所有汉军的注意,此时光线愈发明亮了,战场中心的汉军将士亲眼看见自己的袍泽在浴血奋战,以血肉之躯翼护他们的侧翼,至死也不后撤一步!
已经苦战一夜的沈峰也看见了这边,更看见了沈云挥刀不断向前的身姿,心中顿时涌起一股豪情,猛地砍倒一个倭寇后大喝:“前进,前进!汉军威武!!!”
此刻在他心里已经没有什么斩将夺军的想法,更没有什么突围而去的念头,他只想着一件事:前进,不断前进!突破倭寇,不能让为他遮护侧翼的世子白白牺牲!
所有汉军将士也是如他一般想法,所有汉人纷纷高呼:“前进,前进!汉军威武!!!”
“杀倭寇哟!”
“汉军不败!”
“大汉天威,杀!”
乱战一夜积聚的怨气,以及之前兵败的耻辱感顿时涌上心头,所有汉军爆发出比之前更加高昂的士气。
汉人,怎么能输给倭寇?不,绝不!
不过包括沈峰在内,所有汉军将士都不认为沈云等人能够生还,在这之前并没有陌刀出现,更没有以步克骑的经典战例。在他们看来,沈云所带的侧翼注定是要被倭寇骑兵剿杀的,他们只能祈祷这一刻来的迟一点,让他们能多杀一点倭寇!
汉军突然爆发的高昂士气让明治原本有些悠闲的神经瞬时紧绷,由于离得非常远,他看不清乱石坡那里的战况究竟如何,只能看见不时有一簇簇血花迸起,还有那一声声不变的“汉军威武”。
木洪跟在明治身后却是看的心惊肉跳,此刻赶紧建议:“王上,汉人的血性被打出来了,赶紧派近卫上吧,必须把他们这次的血性给打下去,不然后果堪虞!”
新组建的两百近卫一直跟在明治身边,是明治手上最后的兵力,当然要用在最后的刀刃上。不过木洪所说不错,此时不把汉人的这股气势打下去,接下来也没机会了!
明治脑中连闪数个念头,然后一挥手:“米尔达,出击!”
米尔达就是明治新委任的近卫大将,一个日耳曼人,满头金发,身材魁梧健硕,狂野不羁的眼神让人望之生怵。他嗡声应是,带着两百近卫,手持陌刀就推了上去!
……
大野宏正之前还对这次战役抱有乐观态度,甚至从乱石坡俯冲而下时还是这个念头,可当他看清乱石坡下的汉军时,他的心顿时沉到了谷底。
陌刀军?沈云??
出于对危险的极端敏感,他在最后时刻轻轻一提马缰,战马瞬间放慢了马速,其他倭寇骑兵纷纷掠过,冲向沈云的陌刀军,结果自然撞起一团血雾,那血腥场面让他更加恐惧,手上本能地稍微往右掉转了一下马头,战马向左边跑去,在战斗即炽烈的时刻,他就势滚下马背,从乱石坡的另一侧连滚带爬地逃下山去了。
数十骑倭寇骑兵的猛力冲撞下,沈云的陌刀军死伤惨重,幸好有潘世的支援,这才勉力支撑下来!
说来话长,这些事情也不过发生在短短几分钟之内罢了。等最后一匹倭寇战马哀鸣倒地时,沈云已经浑身是汗,刚才那惊心动魄的一幕实在让他心力憔悴,浑身上下都是鲜红滚烫的血液,脸上还有一片。
阳光终于从东方的山头上跳了出来,红彤彤的,不甚刺眼,但却明亮,照的沈云心里暖暖的。
他拄着刀,眯着眼,望着太阳心里一阵放松……等等,那是什么?
沈云原本已经放松眯瞪的双眼瞬时睁大,瞳孔因为光线的刺激不断扩散,脸部肌肉在这一刻也紧张的突突抖动。
潘世从后面紧急跑过来说:“世子,倭寇出动了陌刀军,我们赶紧回援……天呐!”
他也看向了沈云所呆滞的方向,嘴巴长的老大,脸上也显出恐惧之色。
所有陌刀军士卒都露出了惊恐之色。
只见乱石坡顶上,太阳初升之地,一片骑在马上的身影出现在他们面前,黑压压一片,竟不下数百骑!!!
由于是直面阳光,沈云等人根本看不清这些骑兵的装束,但是本能的认为他们是倭寇!
潘世苦笑一声:“世子,倭寇援军到了,看来我们今日是非战死在这里不可了!”
沈云猛地一敲胸脯,抽出插在地上的陌刀,往前踏了一步,拖着陌刀喝道:“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兄弟们,拼了!”
潘世也站在他身边,拖刀面向乱石坡,沉声道:“拼了!誓死也不堕汉军天威!”
一个、两个、三个……已经精疲力竭的陌刀军士全部靠在一起,坚定地站在沈云身后,犹如一道永远摧不垮的大堤!
“汉军威武!”
所有人爆发出胸腔里最后的热能,举刀狂呼。
……
那排骑兵身影也被战场中心的沈峰看见,他的心一时不断下沉。而倭寇则爆发出一阵欢呼!
此刻出现在战场上的,又是骑兵,不是我们的援军又是谁?所有倭寇都是这么想的。
木洪更是兴奋地扯住明治的衣角,惊喜地道:“王上,我们的援兵来了!汉人必败无疑!”
可是明治却面如死灰,两眼呆滞地望着那排骑兵身影,喃喃道:“我,我没有派援兵啊!”
“什么?”木洪顿时瞪大双眼,“那不是我们的援兵吗?”
这时,乱石坡上的那排骑兵忽然举起一面高高的大纛,大纛上一只奔腾如飞的战马在阳光下不断翻飞起舞,竟是要活过来一般!
明治嘴里带着无尽苦涩,面部的肌肉突突跳动。而木洪则已经捂住嘴,压抑地惊叫:“飞,飞骑军!!!”
他的惊呼尾音还未散去,整个战场就爆发出了汉军近似癫狂的狂呼和欢笑。
“飞骑军,是飞骑军的袍泽!他们来支援了!”
“飞骑军,天下无敌!”
“是我们的人,我们的……”
……
很多汉军士卒甚至不顾战场之上,竟然抱头痛哭起来。
来的竟然是飞骑军!他们苦苦在此打了一个月,死伤了无数兄弟袍泽,终于等来了援兵,而且还是威名赫赫,横扫天下的飞骑军!
而刚才他们还以为是倭寇的援兵……
这由死到生,大起大落的心理起伏让所有汉军都快崩溃了。
沈云呆呆地望着那面大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真的是飞骑军吗?宫三真的带人回来了?
潘世激动地搂住沈云,在他耳边大喊:“世子,世子,我们得救了!是飞骑军,绝对是飞骑军!哈哈哈哈哈,飞骑无敌,汉军威武!!!”
“呜呜呜呜……”
沉闷的号角声从乱石坡上响起,正是飞骑军的进攻号角!
只见坡上的骑兵顿时鱼贯而下,在高速奔腾中快速组队、变阵,短短一百米的距离就汇聚成了一条双人并骑的长龙,他们从沈云等人身边掠过,直扑坡下战场中心!
那面大纛居于队伍中央,不断上下翻飞着,翻飞着……
……………………分割线……………………
ps:飞骑军,不过此飞骑军非彼飞骑军……呵呵,有细心留意我写作风格的朋友应该已经注意到,其实这支飞骑军我早就有伏笔的!大家有猜到吧?
呵呵
【第七十六章 刘少校,三个疑问】
这支飞骑军不过两百余骑,但个个精锐凶悍,骑术更是精湛到令人心惊的地步。(.)他们在高速奔腾的战马上不但能快速变阵,还能完成举弓搭箭,控马回旋,就地分散然后快速合拢等等高难度战术动作。
翻山越岭如履平地说的不单单是宝马良驹,骑士的作用其实更大。
唯一不对劲的是,这些飞骑军将士个个似乎衣甲破烂,而且战马也瘦的可以,一点不似养精蓄锐来增援的援兵!
他们手上的箭矢也不多,两百骑兵冲下乱石坡之后只射出两轮箭雨。当然,几乎箭箭都能命中一个敌人,然后就弃弓不用,抽出马刀,两队分开,似两条离弦的利箭一样向倭寇军后方和侧翼席卷而去!
这才是真正的精锐。
作战果断干脆,气势一往无前。
此刻在战场中的倭寇还有大概千人上下,汉军更少,但个个振奋。倭寇的新近卫刚刚抵达战场边缘就遇上了飞骑军。米尔达仗着身高体壮,竟然下令新近卫摆开架势准备迎接飞骑军的冲击。
飞骑军显然也是第一次见到陌刀,沈云有心提醒也来不及,就见飞骑军猛地冲进了倭寇陌刀军阵当中。
米尔达应该是想重现沈云以步克骑的奇迹,但却没有领会陌刀作战其实是以集体的力量来制胜,倭寇陌刀军的队形是展开了,但米尔达却没有如沈云那样指挥前排后排前进砍杀,而是如愣头青一样挥舞着陌刀冲了上去!
一个飞骑军将士不知陌刀的锋利,挺着马刀冲上前,在米尔达的陌刀即将砍中马头的时候轻拉缰绳,双腿一夹,战马人立而起,就地回旋,借着这股回旋的力道,这骑士将马刀抡圆了以极其不可思议的角度看向米尔达的脖颈!
不得不说一下,日耳曼人的身高的确很雄伟,这个米尔达足有两米二,站在那里几乎高过战马一个脑袋,而且嗜战狂暴,他一击不中又被反击,顿时用蛮力猛地撞向战马,那骑士的马刀从他脑后掠过,战马却被这股巨力给撞得哀鸣倒地!
若是其他人,怕就被这股原始野蛮的力量给吓蒙了,但这骑士却一点不在意,在战马倒地的同时抽出马鞍上的脚,在马背上一点,整个人腾空而起,然后泰山压顶举刀当头朝米尔达砍了下去。
米尔达举刀一架,只听“?”一声脆响,马刀竟然断成两截,而陌刀却丝毫无损!
那骑士明显一怔,米尔达得势不饶人,伸出大脚踹在了这骑士胸口,顿时将他踹飞四五米远。(.)
这只是个例,像米尔达这样的狂暴巨汉毕竟是少数,其他倭寇陌刀手就没这么好的身手了,飞骑军骑士个个骑术精湛,而且战斗技巧娴熟无比,或单人独骑,或两骑并进,一下就闯进了陌刀军阵当中,来回纵横,马刀上下翻飞,杀得倭寇溃不成军。
明治在看见飞骑军之后就已经连连挥动月经膏药旗,自己在木洪的保护下快速朝东逃窜。这场原本必胜的决战却这样结束了!
明治心里大恨,但却无可奈何。飞骑军都到了,虽然只有区区八百人,但绝对不是他这两千多人马能够相抗衡的!
倭寇见王旗逃窜,顿时也毫无斗志,四散奔逃。那米尔达见状,扛起一个倭寇尸体顶在背部,也撒开大脚丫子往东跑。他身高体长,不一会就跑在了逃跑大军的最前面。沈峰的汉军随后掩杀,有些汉军捡起倭寇遗落的弓箭在后追射,射死了许多倭寇,但对显眼的米尔达却毫无办法---他背着一个倭寇原来就是顾及到自己太过显眼,所以那拿人当肉盾的,追射的箭矢全都射在了那人身上,自己却是毫发无损!
飞骑军却没有追击,而是围着战场圈地一般跑了一圈之后就集体在乱石坡前集合。
沈云和潘世已经从坡上下来,望着眼前骑在战马上沉默不语的飞骑军将士,一时竟不知该从何说起。
只见这群骑兵当中一人从马背上跳了下来,胸口有些陈旧的丘山铠上有个大脚印,正是刚才与米尔达鏖战的骑士。
他朝沈云走过来,摘下头盔,露出只有寸许的头发,板硬着脸道:“世子,我们又见面了!”
沈云愕然。这人的脸如钢铸的一般,没有任何表情,五官倒是非常清秀,恍惚间似乎在哪里见过,可一时之间他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你是?”沈云问道。
那人啪地立正,然后正色道:“在下原是禁卫军第三曲曲长刘桢,现大汉昭武大学大四毕业实习生。”
沈云顿时想起了,这个刘桢就是当初奉命来雒阳渤海侯别院里将他抓进大理寺甲级监狱的那个少校。只是他怎么成为昭武大学的学生……
等等,学生?毕业实习?
沈云扫了一眼衣甲破旧,战马干瘦无力,但个个神采飞扬的士兵,顿时叫道:“啊,你们,你们就是胡公殿下所说迷了路的昭武大学骑兵科学员?”
这一届昭武大学的毕业生要无负重穿越两千里,才能合格毕业。他们是胡公殿下担任昭武大学的祭酒以来悉心培养出来的骑兵种子,但却整整消失了一两个月,原因不明。如今却在这里出现,还搭救了沈云,不知道是不是天意!
说到迷路,这刘桢板硬的脸上竟然浮出一股不好意思的羞红,这个时候的他才像是个年轻人,之前实在太过刻板了。
沈云知道这可能是这些优秀学员的难言之隐,所以没有太过深究,不过心头还是窃喜的。
这两百个人可都是精锐中的精锐啊,个个毕业出来都是当连长或者排长的初级军官呢!虽然不知道他们现在还能不能顺利毕业……但如果有他们帮忙,这渤海郡的局面怕是立即天翻地覆也不一定!
他们无负重穿越了两千里,连续两个月没有补给,战马消瘦,这才无法追击敌人。沈云让潘世赶紧安排他们先休息,自己则去找沈峰,想确认一下武撰这个“当世赵括”死了没有。
结果当沈云找到沈峰的时候,却得知郡尉武撰早就不知踪迹了。
“我与武大人一起冲出来,但昨夜乱战中走散,我也不知武大人去了何处。”沈峰捂着手臂上的伤口,面色发白地道。
沈云急问:“那申樟申大人呢?”
“申大人在那儿!”有人大喊。
沈云和沈峰举目望去,只见一身血污,但依旧穿着官袍的申樟披头散发地朝青川县城方向疾奔。
沈云心里一惊,这屠城可是倭寇的专利,此刻青川县城若能找到一个活人怕就是倭寇最大的良心了……申樟的行为瑕不掩瑜,虽偶有小过,但他对青川县百姓之心却是拳拳,天日可表,若他看见惨状怕是……
“快,跟我入城!”沈云叫上沈峰,带着人冲了过去。
虽然早就有了倭寇会屠城的准备,但当青川县城的惨状展现在沈云等人面前时,沈云还是变得面色铁青,心头泛着一股又一股的呕吐冲动,可都被他死死压住。恶心呕吐的冲动能忍住,可满腔怒火却无法忍住,沈云紧握的双拳在颤抖,身体也跟着抖动起来……
申樟跪在一片瓦砾之中,两眼呆滞地望着眼前早就夷为平地,尸骨遍地的城市,鼻息间股股恶臭熏得人快要站不住脚,但那不是尸臭,而是路边还带着齿印的尸骨……
这些禽兽,竟然吃了汉人???!!!
潘世处理好事情也跑了过来,但看见这番景象顿时愣在了沈云身边。
“大人,抓获了四百倭寇,请问该如何处置?”有个士兵放低声音在潘世耳边问道。
“杀!全部杀掉!”沈云从紧咬的双唇间蹦出这句话。
“啊?全杀?”
沈云回过头,狠狠地看着他:“不,不是全杀,是全部凌迟!腰斩!车裂!炮烙!……我要他们生不如死,要他们血债血偿!!!”
沈云那满脸狰狞,择人而噬的表情实在太过恐怖了,那士兵被惊得后退数步,然后又犹豫地看向潘世。
潘世的脸色也一样难看,恨声道:“按世子说的办!”
那士兵脸上带着一丝轻松和快意,赶紧鞠躬行礼而去。
其实这些士兵又何尝不痛恨倭寇,只是碍于军令不敢随意处置罢了。但如今沈云和潘世都下了命令,他们又怎么会手软?
应该说在这个世界上,论良善谦恭和忠孝仁义,固然没有一个民族能够与汉人比肩。但要论严刑峻法、残忍血腥,想必也没有一个文化能够凌驾于汉人之上。
这被俘获的四百倭寇,若是个个实行凌迟显然是不现实的,毕竟凌迟需要周身紧绷渔网,然后割三千六百六十六刀,直到全身露出累累白骨,之后才能斩首。这耗时耗力,不是此刻能完成的。
但其他刑罚倒是可以。他们先被扒光衣服,然后绑在柱子上,割掉生.殖/器,然后开始扒皮,炮烙,车裂,腰斩……等等刑罚。
那些来不及行刑的就扒掉周身的皮,吊在一根仅有拳头大小的木棍之上,棍头削尖对准肛/门位置,再在他们周身裸露的通红肌肤上洒满盐巴。他们越是吃痛挣扎,屁股底下那根木棍便愈发往身体里钻,到最后木棍会从他们的嘴里伸出,即使这样他们依旧不能立即死去,还要苟延残喘许久才会彻底断气……
沈云等人在青川县城待了三天,这三天时间里倭寇的惨嚎就没有停止过。沈云到最后都无法再听,只好退到青川驿居住。
本以为刘桢等人会阻止残忍虐杀俘虏的行为,却没想到他们在青川县城往返多次,根本没人拿正眼看过这些倭寇。
当沈云忍不住问起时,刘桢却**地道:“他们是残杀汉人的倭寇,可不是战争俘虏!圣祖说过,异族杀我一个汉人,必要其十条人命偿还,我还觉得杀的少,杀的不够狠呢!”
沈云咂舌不语。这青川县城至少死了一万多汉人,那岂不是要十几万倭寇偿命?这倒不是什么坏事!
后来沈云才知道,申樟所跪的那片废墟原是青川县县衙所在,他的妻儿老小一家八口全都没有逃出来……
三天之后,沈云和潘世商议定,立即回师平山县,申樟申大人却不愿意前往,他说:“哪怕青川县没有一个百姓,但仍是大汉领土,是陛下交予下官牧守之地。下官誓死在此守护!”
对于这个倔强的大汉官员,沈云还能说什么?幸好队伍里还有百十原来青川县的守军和衙役,他们也一并跟申樟留下来。
南下平山县,沈云当然希望刘桢跟他们一起前往。不过没等沈云说出口,刘桢已经主动揽起了任务。
“平山县交给我们了,你们紧随就是。三日之内,我一定给你一个完整的平山县城!”刘桢**地说罢就带着两百飞骑将士迅速南下。
沈云只好带着还剩大概一千多人的汉军队伍南下。当然,统帅是肃川县尉潘世,而不是他沈云。
对沈云说:“世子,我觉得这位刘军爷有古怪!”
“什么古怪?”
“你说过他是皇族,但他没有服朱,这是其一。其二,他之前是少校,但现在却是昭武大学学员。他们无负重两千里行军,结果却出现在这里,听见南下还如此兴奋,这是其三。世子,有这三个疑点,我觉得我们……”
沈云打断道:“不管哪个疑点似乎对我们现在打败倭寇没有任何干扰不是吗?”
愕然半晌才道:“是的!”
“那不就行了!”沈云自信满满地说,“只要不妨碍我打倭寇,别的一切好说。我倒是很想知道,明治那贱种到底跑哪儿去了。至于你说的那些疑问,我一点也不想知道!”
【第七十七章 计生计,木洪野望】
沈云等人前往平山县暂且不提,先将时间往前调回三天。
三天前的傍晚,仓惶逃离青川县的明治终于抵达元山以东的一个小海港,这处港口原有十几户人家,但现在住在这里却是二十几名倭寇。是明治为自己准备的一个逃跑据点。
当明治带着百十人的溃兵逃到这里时,恰巧木泗带着细节北部海港的萧家船队抵达这里。明治都来不及细说,立即搭乘小船上了萧家的商船,然后惶急地下令:“回国,立即回国!!!”
萧家这次出动了二十二艘商船为倭国运兵,都是大型商船,若超载行驶,每艘可搭乘八百人,二十二艘就是一万七千多人。当然,再加上倭国本身有的一些中小型商船,那每次可运兵数量超过两万,足足一个军团!
这也是倭寇为何能够迅速转战朝鲜半岛各处的主要原因之一。
当然,木质舰船吃水浅,在渤海郡海岸的任何一个角落都能抛锚停靠。这也是倭寇能够随时洗劫四方的不可忽略因素。
这个时代的商船秉承了大舰巨炮的思想,全部高大的不像话。当然,这只局限在汉人的船只。附属国则不允许建造大型舰只。
就算是帝国的商船,除非是帝国水师需要征用,否则也不许安装装甲和弩炮,但为了防止海盗,撞角还是可以有的。
而萧家商船都是采用长白山原始森林的巨木建造,每艘都足以和帝国乙等战舰媲美。船身上还绘有渤海侯家族的图章,这在东海周边是比蛟龙军团的军旗还要有效的护身符。
舰船航行在朝鲜半岛东部的大海上,今天的月亮格外的亮,若是今日凌晨的月光有这么亮,汉军想必早就被击溃了,战斗也不至于拖到飞骑军来援……
可惜,战场没有后悔!
明治站在船头,一掌愤恨地拍在栏杆上。他仔细想过了,若是自己当初不把陌刀军那么早派出去,自己也不会败的这么惨,若是自己在看见自家骑兵攻击失效之后就及时调整队伍,也不至于如此大败……一连串的假设不但没有让明治感觉轻松,反而愈发的难过起来。
原本两千人的第一军团,如今只剩下不足一百二十人!可以说倭国第一军团已经彻底残了。虽然木泗的这二十二艘船上还有从倭国紧急征调的两千多倭兵,但都是只有简陋工具的民?罢了。这些人欺负欺负毫无准备的老百姓,打打顺风仗还可以,但要他们面对汉军却是完全不可能的!
木泗和木洪就站在驾驶舱里,看着站在船头生闷气的明治。
“二叔,这次真的败的这么惨?你看明治小儿那身黄金甲都丢了!”木泗有些后怕地问道。
木洪却长长叹了口气,没有出声。
这次的确是败的太惨了,那种从高峰跌倒低谷的大起大落,就连他这个旁观者都觉得有些难以承受,更何况直接对弈的明治呢!
那身黄金甲明治好几天没穿过了,结果现在成了汉人的战利品。如今的明治穿着一身对襟类似罗马军服的常装,虽然得体,但木洪却还是忍不住撇嘴鄙视。
“二叔,我们真的去倭国吗?小姐那里还等着我们的消息呢!”木泗又道。
木洪看了他一眼,苦笑说:“现在飞骑军都来了,他不回倭国又能如何?这沈云也真是命大,这么多人都杀不死他!只希望沈慕的棺椁没有下葬,他们还要再去一次元山,如此我们才可能还有机会……”
木泗吞了吞口水,尴尬道:“二叔,有件事我必须跟你汇报一下。这沈慕的棺椁怕是已经下葬了……”
“什么?”木洪吃了一惊,“什么时候的事?我不是让你派人一定要盯紧沈家祖坟吗?怎么会让他下葬的?”
木泗将尸变的事情细说一番,然后道:“我当时就觉得有点奇怪,但想着沈云既然还在青川驿,那沈慕的棺椁怎么着无所谓,所以……”
“愚蠢,笨蛋!”木洪忍不住指着这个比自己还大十几岁的侄儿破口大骂,“真不知道当初长老是怎么教你的,这点判断能力都没有,又怎么完成我们的大业?尸变?哼哼,你居然会被这小小的尸变给吓退了脚步,难道不知道沈云这家伙诡计多端吗?他会武功,有人脉,这些事情你在雒阳守了他这么多年都没有发现,现在他在万军之中将沈慕棺椁下葬,一旦回到汉城必将得到沈家人的拍手称赞……你,你,你,实在气死我了!”
木泗磕头如捣蒜,忙不迭地道:“侄儿知错侄儿知错,我真不知道沈云竟然这么难对付,我也是后来才想到的……二叔?”
木泗发现木洪的眼神忽然呆滞了,脸上的怒容凝固在那里,显得有些诡异,不由轻声反问了一句:“二叔,你没事吧?”
木洪忽然从原地跳了起来,脸上露出惊喜的笑容,指着远处海面上道:“快看,我们的商船!”
木泗踮脚望去,果然,远处海面上出现一盏挂着渔火的船只,见到他们时打出了萧家商船特有的灯火信号,船头挂着一面朱红色的旗帜,这是报捷的信号……
“启禀王上,大捷!高山大捷啊!”木洪躬身在明治面前,脸上的笑容堆在一起,快速地说,“崔成浩和斜弧族长斩首成功,汉军前师师团长习禄被一击毙命,大汉扶桑州乙等军团前师群龙无首,已经彻底混乱,如今崔将军询问下一步方略!”
明治脸上闪过一丝喜悦,但想到已经打残的第一军团又是一片黯然,挥手道:“让他们到海边准备登船回国吧!这个喜报,来的太晚了!唉!”
如今明治想的是是怎么经营扶桑州。如果将有人部落和崔成浩的兵力都运回扶桑州,那加上倭国国内的民众,他又能卷起十万左右的兵力,到时候再鼓动扶桑州的贱民造反,自己乘势进入,借为帝国平叛为名,彻底占领整个扶桑州!借着再把与罗马人的盟约公布出去,如此他还有翻盘的机会!
明治攥了攥拳头,心里狠狠道:“沈云,咱们的对决还没结束。我还没输!我一定会赢的!”
木洪看明治去意已决,顿时急道:“王上,在下有一言奉上,不知当讲否?”
明治看了他一眼道:“你有何话说?”
木洪直视明治道:“王上,如今我军刚取得大胜,若此时退兵必然寒了三军之心。况且若此刻退兵,不说我家小姐能够掌握渤海郡,王上没能杀掉沈云,往后那一年数十万金币的费用怕是没人能再提供了!”
明治突然沉下脸来,闷声道:“你在威胁寡人?”
木洪赶紧低头:“不敢,在下只是不想王上错过一个大好时机!”
“什么时机?”明治冷哼一声,拂袖撇过头去,他实在不想看这个自己恨极但又不能得罪的汉人。
木洪走前一步,低声道:“王上,如今前师师团长阵亡,你说那后师谭振会如何做?渤海太守又会如何做?”
明治心里一动,扭头问道:“你的意思是?”
“王上英明,一个乙等军团的师团长阵亡,这在大汉帝国百年来虽说不上空前,但也绝对骇人听闻了。为了挽回颜面,渤海太守和后师师团长谭振必定全军出动为习禄报仇,也就是说此刻汉城是空虚的,若王上此刻突然偷袭……”
明治眼光灼灼,忽然冷笑道:“偷袭是假,你想让孤帮你灭了沈家满门才对吧?”
木洪嘿嘿一笑,却不回答。
明治望着天上朗月,沉吟半晌道:“你的话不无道理,但是孤这次能得到什么好处?”
木洪心里不禁大骂,妈的,真是贪得无厌的倭寇。没帮我杀了沈云,现在还有脸要好处?
不过他嘴上却道:“王上若肯帮忙完成此事,我想我家小姐必定不吝重赏。汉城的帝国银行里虽没有十几亿金币那么多,但一两亿还是有的……”
“可是汉江有贵国水师……”
“王上乘坐的可是萧家商船,而且从汉江东面进入,帝国水师就算想阻击也必须绕道……退一万步说,他们弃船登岸与王上巷战,那占便宜的还是王上,那支偏师三艘战舰不过七八百人罢了。”木洪的笑带着冷酷。
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敌人永远是自己人!
明治心里冷笑不断,但却还在做着盘算。最后才道:“此事还有些冒险,这样吧,孤将有人部落和这两千人马借给你,至于崔成浩的四千兵力你必须用商船帮孤送回扶桑!如何?”
木洪还要再说,明治却冷冷地道:“木先生,孤永远不会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更何况你这次只是要灭沈家满门罢了,有有人部落和孤这两千精兵还不够吗?事后你还能推说是土匪肆虐,一举两得,有何不好?”
妈的,说的好像多为我着想似的,其实还不是为了你自己事后好脱身?两千拿着锄头的民?罢了,还精兵呢!
木洪心里腹诽着,但嘴上却不能这么说。他在急速盘算着,有人部落都是有食人习俗的野蛮人,战斗力自不必说,只是不知该如何将他们安排进汉城?这事最少需要好几天的谋划才行,而且还要得到小姐的批准,就是不知道时间方面够不够……
明治似乎看出了他的顾虑,又道:“孤让崔成浩向西再走一段距离,争取把汉军引远一点,你让萧家商船去西边的罗津接他们就是!”
木洪大喜,这样一来他就更有足够的时间来安排了。于是连连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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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洪的心理转变其实很好理解,就像一个赌鬼借了别人的钱,一开始借的少时还想着还,到后来欠债越来越多,他就恨不得债主死了算了。
沈云没死,等他回到汉城必然得到族人拥护,继承爵位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既然如此还不如将沈家灭门,到时候或许还有一线转机。
而明治的心理转变也非常好理解。他原本有上亿资本,在赌局刚开始的时候,他认为必赢,所以押上了所有筹码。但在输了一半家产之后就开始畏首畏尾,既想保住这一半的家产,又想着再赌一把彻底翻盘……这种矛盾状态下,他既想讨好萧家,获得那之后一年数十万金币的收入,又担心自己的后续计划无法顺利展开,所以才想出这么个折衷的法子。
对于渤海郡,明治知道自己一时是无法染指的,这里只是一个幌子,目的还是为了他在扶桑州的大业。所以得到萧家的帮助势在必行。如果真能将沈家灭门,扶萧家上位,那对自己之后的计划不无利益。
基于以上的想法,明治决定舍弃有人部落。反正在西伯利亚地区,这种野人部落还有很多,大不了自己再去找几个就是。就是像有人部落这么嗜杀的不好找了!也算是有得必有一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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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又是一章铺垫。
最近写作上遇到了瓶颈,有些难以为继的感觉。之前写其他两本书到三十万字左右的时候也有这种状况,我询问了几位大大,他们也说这种情况是正常的,只要好好调整一下就可以了。唔,所以今天这章字数不多,才四千,明天吧,明天争取多更一些!
另外沈云的爵位问题这几章之内就会有结果了!像渤海侯这种家族,家庭问题永远是跟大局牵连在一起的。它们不是单独的事情,所以在解决家庭问题的同时,还需要顾及到其他方面!
我希望故事越来越精彩,想必大家也是。所以请大家不要催,这个故事很长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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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有贤妇,财神之女】
沈袁氏对鄢如月这个准儿媳是非常满意的。[.超多好看小说]不但因为她的美貌绝伦,更因为她的贤惠能干。
对于本就是普通人家出身的沈袁氏来说,她挑媳妇的标准其实跟美貌无关,最主要还是要能持家。而在沈云离开渤海府的当天晚上,鄢如月就亲自到厨房,给未来婆婆作出一大桌美味可口的饭菜,从那时起,沈袁氏就对鄢如月赞不绝口。
而鄢如月给她惊喜还远远不止这些。第二天当沈思兰来别院找沈袁氏商谈一下商船调派问题时,鄢如月的谈吐和思维简直让沈袁氏和沈思兰都感到震惊和钦佩。
当时鄢如月刚刚给沈袁氏奉上刚煮好的莲子粥,正坐在沈袁氏身边闲话家常,说的无非是沈云在学校的一些趣事,而沈袁氏也拿沈云幼年的胡闹来打趣。鄢如月听的很认真,沈袁氏说的也开心。
至于周惠,自从沈云离开之后,她就很少离开房门。倒不是她不想来陪沈袁氏闲话家常,而是她公主的身份已经曝光,每次过来沈袁氏和那些沈家下人都要对她行礼,更有正屋的大夫人时常请她过府一叙,使得她不胜其烦。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没事的时候她干脆躲在房中不出来。
鄢如月是帝国首富之女的事可还没暴露,沈袁氏也偶尔会问起她家住何方,家中还有何人这些比较隐晦的话题。鄢如月说自己乃是青州府人氏,双亲健在,还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家里无人为官,都是平民布衣。
她只字不提父亲鄢准的名字,沈袁氏就更很难猜到她的身份了。只以为她跟自己一样是个普通人家的子女,心里头反而倍感亲切。
她们正互相说笑的时候,沈思兰急匆匆地赶来,将一大堆账簿铺展在沈袁氏面前,顾不得跟鄢如月行礼就急吼吼地道:“嫂子,这生意没法做了。太守大人要征调我们沈家百分之九十的商船用以运兵,而对正屋的船只却一艘不用,这不是明摆着欺负我们孤儿寡母么?你得帮着拿拿主意,不然这家我是当不下去了!”
说着气鼓鼓地坐在一侧,样子极端郁闷。
鄢如月赶紧去重新打了一碗新鲜的莲子粥,递给沈思兰,看见沈袁氏一脸无奈的表情,便笑道:“夫人不必忧心,商家在战时为国效力也是常理,圣祖改制以来,帝国在战时便经常征用商家的商船或者马队,用以军粮或者军队的运输。不过这都不是免费的,征用多少多久,都是有府衙颁发的凭引为证,届时依靠凭引便可去府衙按照时价报销费用。”
沈袁氏和沈思兰皆是眼前一亮。
沈袁氏是不懂这些,闻言还愣了一下道:“呀,还有这事儿呢?我还以为为官家做事都是无偿的呢,正在替小妹发愁……呵呵,既然官家都是会补给费用的,小妹你还操心什么呀?”
沈思兰当然知道朝廷不能无偿征用的事,她眼前一亮的原因是竟然这个准侄媳竟然还懂得这些,那岂不是以后沈家多了一大臂助?
“嫂子有所不知,官家虽然会按照时价给予补偿,但如今秋收,我们有许多粮食和入冬前的皮草都囤积在仓库里,没有商船我们如何运送出去?若延迟了交货日期,我们损失金钱事小,毁了信誉事大啊!更何况这些货不出手,我们就不能将明年的预付款交给农户和猎户,届时他们采来的货物将有可能被正屋那位买去,大嫂,你说我急不急?”
这些话看似是说给沈袁氏听,但沈思兰的眼神却望着鄢如月。[.超多好看小说]
鄢如月偏着头想了一会儿,然后拿过摆在沈袁氏面前的账本仔细看了起来。很快她便弄懂了沈家生意的大致模式。这点对于鄢家长女来说一点也不麻烦。
沈家的商业模式还是传统式的,即低买低卖,货通有无。以低价从渤海郡收购人参、兽皮以及南方所没有的粗粮,经过包装之后通过商船运送到南方,再经由南方各港口的商铺转手经营到内地。
又或者是通过罗马商人的渠道运送到西方去。当然,西方商人主要经营的还是西方紧俏的瓷器、茶叶以及丝绸。经过圣祖陛下的大爆发时代之后,大汉帝国各地都有种桑养蚕的习惯,丝绸也遍地开花。渤海郡织造的丝绸虽然不如江南吴郡、江浙、湖州一带的好,但贵在价格便宜,所以罗马商人还是趋之若鹜的。
而在种类繁多的商品中,除了兽皮和固定的几个产品外,其他都是有时令性的。还是以丝绸为例。每年的四月至六月是蚕丝大量上市的时节,为了避免届时无蚕丝可收和恶性竞争,一般在头年的十月份左右,沈家便会将一部分收购蚕丝的款项先行拨付给蚕户,算是订金。来年当蚕丝大规模上市的时候,这些蚕户便要将蚕丝足量地交给沈家。
当然这其间还有蚕户只收取一千斤的订金,但其实产出有两千斤,他们会把多余的蚕丝保存起来等到丝荒的时候拿出来高价出售,又或者蚕户收取两家或者多家订金,分别给他家提供蚕丝的事情。
但总的来说这种商业模式并不算新颖,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管仲、范蠡、吕不韦等大商人就采用过这种商业模式。这其实是原始的资本运作模式,也是原始资本的阶段性积累。对于没有强大实力的商人来说,这种模式可以为他们节省非常多的运作资本,是可取的。
但在圣祖皇帝创建了帝国银行之后,这种模式其实已经可以进化和升级。例如鄢准,他如今的资产如果按照传统商业模式来运作,则至少需要四代人的苦心经营才有可能达到今天的规模。期间还不能有大规模的亏损出现,否则还是会竹篮打水一场空。但鄢准却只花了三十年的时间,便打下了一个大大的商业帝国,原因何在?
“夫人,小姐,其实你们有没有想过将沈家的商船抵押出去?”鄢如月轻轻放下账本,嘴角带着迷人的微笑。
沈思兰还未出嫁,所以鄢如月称她为小姐。而对于沈袁氏,她依旧只能称她夫人。
“抵押?”沈思兰蹙眉不解,“沈家商船可是沈家祖辈数百年经营积累下来的,怎么能随便就抵押掉?”
鄢如月笑道:“小姐,抵押并不是变卖。更何况咱们可以实行有偿抵押。”
“有偿抵押?”沈思兰托着下巴想了半天,忽然道:“鄢小姐可是说帝国银行的那条政策?”
鄢如月微笑点头:“圣祖创办帝国银行时曾说过,银行者,为国积蓄民力,以备不时之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凡大汉子民,不分老弱孤寡、士农工商,皆可以物有偿抵押,分息贷款。”
沈思兰依旧蹙眉道:“这条法令我虽听闻过,可借贷总是授人以柄,似乎不合儒家稳重之道。”
圣祖皇帝显然很早就将帝国的近代资本运作模式展现在国人面前,但因为他在推行这种资本运作模式的同时,还在大力推行对于维护皇权极为有利的儒家文化。
而儒家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反对经商的,“劝课农桑”“务农为本”。甚至还有许多孝道方面对人身自由的约束,诸如“父母在,不远游”等等。它号召人民要“先齐家,再治国,后平天下”,“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
正是在这种稳重进取,讲究后发制人文化的影响下,汉人对于借贷是极为反感的。就算在商人遍地的现代,退后个二三十年,向银行借贷也是普通百姓不敢去尝试的事!
记得那时候银行的职员都有责任在身,每年必须贷多少款项出去,否则会被辞退。于是那会儿的银行是追着百姓屁股后面求人家向他们贷款。不像后来,都是老百姓求爷爷告奶奶地让银行给他们贷款。
所以沈思兰有这种想法极为正常。若不是鄢如月成长在那样的家庭里,她或许也会如沈思兰一样的想法。
鄢准的商业帝国能够达到今日水准,抛去官商勾结这一环节不提,借钱生钱,资本不停的运转流通,从而赚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并且与银行互相配合也是其成功的重要原因。
鄢如月深知要一时之间改变沈家的观念是不可能的,于是想了想道:“这么说吧,小姐,就以当前的情况来说,帝国征用沈家商船已经不可避免,而且你也说想等到府衙补贴费用已经太迟,若船只有所损伤,府衙一时半会儿也不可能补偿给我们。
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将商船暂时抵押给银行,由银行来承担这次的风险呢?这样一来,我们不但能得到一大笔的贷款,以解暂时的燃眉之急,还能让我们有足够的时间来处理别的事。
沈家家大业大,只要时间充裕,完全有能力将这些船只从新赎买回来。即使有了损伤也是由帝国银行照价赔偿,我们无损祖宗基业。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
换个角度来说,如今正屋那位把持着优势,我们处于劣势,既然如此我们拉上帝国银行这棵大树,不是能够最大程度上挽回这个劣势吗?”
这番话沈袁氏听的云里雾里,但沈思兰却露出深思的表情,特别是最后一番话,更直戳她的心头。如今沈思兰朝思暮想的不正是打垮萧琴,夺回哥哥的产业吗?
“鄢小姐这话不错,只是我们在帝国银行并无熟人,想要快速办好这些事怕是不易吧?”沈思兰缓缓将自己的忧虑说出。
不得不说沈思兰的确是个合格的大汉商人。一提到这些事触类旁通,而且最先想到的并不是直接去找帝国银行,而是想着“有熟人好办事”这条历朝历代概莫能外的潜规则!
鄢如月笑道:“如果小姐同意,此事我可以帮小姐打理清楚。”
沈思兰眼神一亮,打量着鄢如月一会儿,对沈袁氏笑道:“好嫂子,看来渊让给咱们沈家找了个好儿媳啊!”
鄢如月顿时羞红了脸,低下头去不住搓弄衣角,却是默认下来。
沈袁氏却皱眉道:“这商船是解决了,那货呢?不是还积压在库房吗?”
这次不等鄢如月说话,触类旁通的沈思兰笑道:“这点嫂子毋须担忧。有了如月提点,我倒是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什么办法?”
沈思兰笑着望向那边还有些羞意的鄢如月,道:“鄢小姐,不知你能不能想到是什么办法?”
鄢如月抬起头,水润的两颊还带着红晕,展颜笑道:“小姐可是想着如商船那般把货物也以货运抵押方式抵押出去,让别人承担这个风险?”
“哈哈,我就说如月聪明嘛!那你猜猜,我打算怎么做?”不知不觉间,沈思兰已经改变了对鄢如月的称呼。
鄢如月托着香腮,眨着星眸道:“当今天下能够承担如此大批货物紧急运输的,除了货通天下的鄢家怕是没人敢做了。渤海府正好有鄢家的货栈,而且各处驿站也有鄢家的股份,如果将货物交给鄢家绝对是上佳的保险!只是这样一来沈家这批货怕是要亏损很多,而且往后鄢家很可能借机掺进一脚,与沈家的客人搭上关系哦?!”
鄢如月吐了吐香舌,半提醒半劝告地对沈思兰说。
鄢家的实力当然没人怀疑,沈思兰之前一直不肯用鄢家的能量目的也是怕鄢家把沈家的客人抢走。
不过正如鄢如月所说,现在唯一的敌人就是正屋的萧琴,至于鄢家会不会抢走客人毕竟在其次。反正这次囤积的货物都是熟客所要的,这些熟客与沈家少说也有数十年的交情,轻易是不会被别人抢走的。
沈思兰是笑着离开别院的,在门口她心里忽然跳了一下:这鄢如月姓鄢,莫不是与鄢家有什么关系?
不过随即她又想到鄢如月最后那番提醒,顿时失笑摇头。若她真是鄢家的人,又怎么会提醒自己呢?看来自己实在是太多疑了!
离开别院之后,沈思兰立即去鄢家在渤海府的货栈,联系货运抵押事宜。
原本沈家和鄢家也有一些生意上的往来,所以沈思兰与这间货栈的连掌柜也有过接触。
不过同行是冤家,鄢家是百足之虫,什么生意都有所涉猎。所以连掌柜跟沈思兰始终有些敌意存在。
本以为这次去跟鄢家合作,鄢家肯定会提出非常苛刻的条件,甚至多方刁难。沈思兰已经准备好将这次货物的七成利润都让给鄢家。
但等她到了货栈,将事情一说之后,一向尖酸刻薄的连掌柜今日却一反常态,不但没有提出苛刻条件,也没有多方刁难,反而说这次不需要额外的让利。
这反而让沈思兰警惕起来。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鄢家向来都是雁过拔毛的,而这次对送上门的肥羊却说不宰,实在太过诡异了。
不过当连掌柜拿出毫无问题的抵押合约之后,沈思兰实在无法拒绝这次合作的诱惑,签下了这份让她提心吊胆,但又不知哪里不对劲的合约。
第二天,沈思兰来到别院中准备找鄢如月好好谈谈,却只看见沈袁氏一人在花园散步。
见沈思兰问起鄢如月,沈袁氏带着骄傲而又满足的笑容道:“如月这孩子啊,一大早煮好莲子粥,亲自送到我房里,然后就跟公主殿下出去了……说是要帮你把商船抵押的事给处理好。
唉,真不知渊让这小子几世修来的福分,能娶到这么好的媳妇。有贤妇如此,夫君在天有灵也能欣慰了!”
沈思兰闻言长出了一口气,她昨天得了鄢家这么大一个好处,心里又对鄢如月的身份产生了怀疑。但今天她又重新推翻了之前的想法---如月跟公主一起出去,想必是借助公主的能量去帝国银行找人帮忙吧?!既然如此,那她又怎么会跟鄢家有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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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巧偶遇,罗马畅想】
鄢如月和周惠并肩走在街上。(.)身边并没有一个人随从跟着。
沈袁氏是给她们配了两个丫鬟的,但她们两人却不喜欢外出时有人跟着,所以单独跑了出来。
英公之女,大汉端平公主来到渤海郡的消息可是只有沈家寥寥几人才知道的绝密。虽然这个大汉时代远远没有后世明清那么严格,但必要的保密意识还是有的。
这已经是沈云离开的第七天,算时间沈云应该已经抵达青川县了。萧太守也已经向扶桑州下了申调令,扶桑州乙等军团正在陆续通过沈家商船来到渤海府集结。总之形势一片大好。
街上的行人也不似之前闻听倭寇攻占青川县时那般惶急,商铺大开,路边还有摆摊的小贩。不时还有担着桂花甜酒走街串巷的行脚商贩,吆喝声传遍整个渤海府。
汉人百姓已经恢复了淡定,有乙等军团出马,倭寇还不是手到擒来么?!
在一片祥和,太平盛世的繁华大街上,鄢如月和周惠穿着普通的月白汉服行走在其间。
虽然她们都没有刻意的打扮,但她们两人一个唯美、一个清丽的样貌还是让路人纷纷侧目。
鄢如月自小就对周围的羡慕眼光习以为常,所以走的颇为缓慢,眉目间还有些烦躁,似乎有什么事犹豫不决。
反倒是周惠有些不自在起来,一只手紧紧攥着鄢如月,附耳道:“鄢姐姐,咱们赶紧回家吧!”
鄢如月恍若未闻,穿着月白碎花小鞋的秀足用力踢了青砖地板一下,恼怒地道:“惠儿,你说连掌柜为何不肯代我出面,去找银行帮我办这抵押贷款之事?”
她这一娇憨恼怒的模样,顿时更加引起周围路人的侧目,那神态简直吸引人到极点,特别是路过的男人,恨不得把眼睛长在她身上一般,连撞到路边的街摊都恍若未觉。
周惠实在看不下去了,拖着鄢如月进了最近的一处酒楼,直奔二楼倚栏的僻静之处,跟堂倌要了一壶清茶和一碟小菜,然后就坐了下来。
那堂倌小二在送茶水时都磨磨蹭蹭地,似乎想跟两个美女多纠缠几句,被周惠一瞪眼给轰走了。
直到此时,周惠才道:“鄢姐姐,你也不想想你是为什么到这渤海府来的,鄢伯伯都还在生你气呢!
连掌柜肯帮你把沈家的货物运到南方,不赚取多余利润已经是你鄢大小姐的本事了,还想让连掌柜帮你去帝国银行?
拜托,本家生意他可以瞒着鄢伯伯一时,但跟银行挂钩的事,你让他一个掌柜的怎么隐瞒?若是让鄢伯伯知道,他这个掌柜的估计都做不下去了……”
鄢如月蹙着秀眉,烦躁地轻拍桌面道:“那怎么办嘛,我已经答应了夫人,这要是办不成我还有什么脸见渊让啊!”
周惠轻叹了一声:“三句不离你的沈渊让,真是让人听的耳朵快起茧了……我说让我帮你你又不同意……”
鄢如月横了她一眼道:“是我不同意吗?哼,是你的办法根本行不通好不好!还说要出示公主身份去找渤海分行的行长呢,嘁,你也不想想,你现在跟我一样都是见不得光的。若是被太后知道你在这里,她非立即派人过来将你抓回去不可……”
说完,她幽幽地望着窗外,心事重重地叹声道:“唉,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到底该怎么办嘛!也不知道渊让他怎么样了……”
“两位美丽的小姐,你们说的可是沈云沈渊让吗?”
一个突兀的声音在她们耳边响起,吓了她们一跳。
“哇,你这个……人,怎么走路不出声啊!吓死我了!”周惠拍着鼓囊的胸脯,惊魂未定地嗔道。
那可爱模样倒是把来人给看傻了眼,眼睛直勾勾地看了好几眼才收回目光,轻轻朝周惠和鄢如月弯腰鞠躬,行的却不是汉人才有的抱拳礼节,反而是西方一手背后,一手揽腹的绅士礼节!
“实在抱歉,在下乌兹?休斯克?马诺,见过两位美丽的女士。为刚才的唐突致以最诚恳的道歉!”
来人却是一头金发,穿汉服,说汉语的罗马人马诺,这也是刚才周惠为什么会一顿的原因。
罗马人周惠和鄢如月可没少见,连罗马公爵的儿子都见过无数次,自然不会大惊小怪。事实上整个大汉帝国也不会对高鼻深目的西方人有所惊奇,特别是这个每年都有众多罗马商船往来的渤海府城。
周惠白了他一眼,并没有搭腔。倒是鄢如月见到外人还是非常注重礼节的,轻轻朝他颌首示意,然后道:“不要紧。你是罗马帝国马诺家族的吗?”
马诺“呀”了一声,顺势坐在了她们对角的长凳上,笑着道:“这位小姐,你也知道马诺家族吗?”
周惠见他这种行为十分反感。在帝都她见过无数这种打狗随棍上的浪荡登徒子,都是这幅无赖样,抓住一个机会就缠上来大肆聊一通。
说到登徒子,周惠忽而又想起了那个另类的纨绔子弟,他居然敢把自己扔到湖里,其他登徒子巴结自己还来不及呢,就像眼前这个,哪敢对自己这样呢?
鄢如月没有注意周惠已经出神,虽然她也知道这个叫马诺的人是故意过来搭讪的,但他还没有表明来意之前,鄢如月也不好对人太过无礼。毕竟这里是闹市,他又是罗马人,肯定是不敢对自己太过纠缠的。
鄢如月轻笑道:“我是学历史的,算是了解一些吧!马诺家族出过四个奥古斯都,个个都是英明神武的帝王,这一任马诺家族的族长乃是泰坦?休斯克?马诺,罗马帝国亚细亚行省的总督。”
马诺哈哈笑道:“这位小姐果然博学多识,在下佩服佩服。敢问小姐芳名如何称呼?”
“问完名字是不是该问芳辰,然后再问有无婚配啊!”周惠从神游物外中醒来,听见这句话就冷冷地讽刺道,“省省吧,我鄢姐姐已经名花有主了!”
马诺却丝毫不理会周惠的冷嘲热讽,望着鄢如月精致的脸庞,做恍悟状道:“哦,原来是鄢小姐,幸会幸会!不知在下能否有幸得知小姐的名字?”
周惠一滞,没想到自己随口一句话反而让这外国登徒子得知了信息,实在可恶。现在她鼓着腮帮,气呼呼地望着鄢如月连连摇头。
鄢如月自然不会随便把名字告诉陌生人,她莞尔一笑道:“你就叫我鄢小姐便是。你是马诺家族中人,来大汉应该不是为了做生意吧!”
马诺心知这两个女人绝对不是那种胸大无脑之辈,轻笑道:“呵呵,马诺家族的人就不能经商吗?我来大汉的确是为了做生意,而且是一笔天大的生意……鄢小姐是学历史的,可是渤海大学的学子吗?”
这马诺轻描淡写几句话就将话题引到一边,鄢如月听着实在有些不顺。这种勾心斗角的语言游戏,她十几岁的时候就听的腻味了,所以此刻她给周惠使了个眼色,站起身道:“我们姐妹还有事,先行告辞了!他日有缘再见吧!”
“最好是不见!”周惠哼了一句,正要和鄢如月起身离开。
马诺忽道:“两位小姐难道不想知道在下方才为何问起渊让君吗?”
鄢如月和周惠果然一怔,转过头疑惑地看着马诺。
马诺起身笑道:“两位小姐请别误会,在下并不是放荡之人。我乃是渤海大学的留学生,半月之前曾与渊让君有过一面之缘,我与他一见如故,相交甚欢。那一首《将进酒》中还有我的名字呢!方才在下也是听得两位小姐似乎有件跟沈家有关的难以解决之事,本着朋友应相互帮忙的想法,故而出言打扰,实在歉疚之极!惭愧,惭愧!”
沈云那首《将进酒》在第二天就传遍整个渤海了,而且在以极快的速度向全国传播。鄢如月和周惠在数日前也听见茶馆里有说这件事,当时一听两人还倍觉自豪。
看看,这么豪气万千的诗句是沈云做的,他可是我的心上人呢!
细细想来,那首诗里还真有“马诺君,令狐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的句子,当时她们还诧异这“马诺君”和“令狐生”是谁,今日才方知真相。
既然有诗为证,鄢如月和周惠顿时爱屋及乌,对马诺的看法也瞬间转变过来。
三人重新落座,周惠埋怨道:“你怎么不早说啊!不过这沈渊让的朋友怎么都一个德性,都是一副放荡登徒子的模样!”
鄢如月失笑,白了周惠一眼,周惠一吐舌头,忙道:“是我失言,马诺君勿怪!”
马诺笑道:“鄢二小姐快人快语,直爽不让须眉,真性情也!乃是我辈中人啊!”
鄢如月咯咯直笑:“马诺君误会了,我姓鄢,但她可不是。她姓周,不过与我情如姐妹,倒也不差!”
“呀,那是我失言了,周小姐,你我二人一人失言一次,彼此抵过可好?”马诺说着端起茶杯,一饮而尽,还故作品酒般咂摸了下嘴唇,苦着脸道:“今日这茶怎么跟酒一样?莫不是今日遇见美女,茶不醉人人自醉吗?”
周惠哈哈大笑,方才的不快一扫而空。反而觉得这马诺还真有趣。
三人因着沈云的关系,很快就聊在一处。在听见鄢如月和周惠的名字时,马诺眼神中精光一闪而过,心里想道:果然猜的不错,这两人真是鄢准和英公之女。她们虽然不肯说出身份,哼哼,但帝国的情报搜集岂会有错。
只是她们二人怎么来了渤海府?这鄢准之女还好说,那英公之女来此是为何?莫非英公对罗马的行动已经有所警惕?唔,不得不防,看来得好好跟她们聊一聊。
想到这里,马诺对两个女人更加殷勤。当然,马诺本身还是长的挺帅的,又在渤海大学留学多年,对汉人语言非常精通,谈吐又颇为风趣,一时间倒把两女逗得咯咯直笑。
最后还是周惠心直口快,把想去帝国银行办担保贷款,但是又找不到熟人的事情说了一遍。
马诺一听便知这是一个跟这两个背景不一般的女人搞好关系的好时机,拍着胸脯道:“此事包在在下身上,鄢小姐和周小姐明日跟在下去一趟帝国银行就是!”
周惠不相信地扫了他一眼:“你?你在银行有熟人吗?”
马诺笑道:“周小姐刚才莫非没听鄢小姐说吗,我可是马诺家族的人。再说我这次来大汉可是在做一笔大生意,沈家商船的事我一力担保!相信凭马诺家族的实力,这点事情贵国银行应该不会拒绝吧?!”
鄢如月眼前一亮,想了想笑道:“这倒是个好办法。马诺家族在大汉颇有名气,那帝国银行应该不会拒绝的。”
周惠拍手笑道:“这太好了!马诺君,谢谢你!等渊让回来我让他再给你做首《将进酒》以示感谢!”
马诺苦着脸道:“啊?还要喝酒吗?上次跟渊让君已经喝的够多了,他跟我都是被人背回去的呢!”
想起那晚上的糗事和沈云烂醉如泥的模样,鄢周两人同时会心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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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中秋夜,烙饼血案】
八月十五,中秋节。本是阖家欢乐的时节。但在汉城,这股欢乐的气氛却只局限在小家庭里。整个汉城上空弥漫着浓重的兵戈气息。
扶桑州乙等军团终于出发了,前师一万两千人马已经奔赴青川县,誓要剿灭肆虐渤海的倭寇。
其实前师在三天前已经集结完毕,可为什么到现在才出发?这已经没有人去关心。他们关心的是今日开拔赶赴前线的汉军将士个个看上去都是如此雄壮威武,仿佛一切艰难险阻都会在他们的军靴下瑟瑟发抖。
前师的先锋部队早就出发了,前师师团长习禄据说也已抵达了高山地区。而留在城中的两千习禄师团长的辎重旅士兵不知为何才在今天隆重出发。
他们沿着汉城北面的大街,直直走向前方,路旁挤满了看热闹的百姓。道路两侧的茶楼生意都比平时好了几分。
周惠和鄢如月换了一身男装,也挤在路边一家茶楼上,倚着栏杆张望。周围的人都对她们纷纷侧目,侧目之余都露出微笑,然后闪开了一点点空间给她们。
她们虽然改换男装,但其实只要眼睛没瞎的都能看出她们的女儿身。当然,这也跟鄢周二人没有刻意伪装有关系。
她们的女装打扮实在美的太惨绝人寰,改换男装之后,最起码不会给人惊艳的感觉,粗粗一看只会觉得她们是长的非常俊俏的男人罢了。
这样女扮男装的事情在今天发生不在少数。每逢什么重大节日的时候,也会有许多高门大户人家的闺女女扮男装出来游玩,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汉城的百姓都习以为常了,有素养些的人都会稍稍避开一些,以顾及男女之防。
与别人看的兴高采烈不同,鄢如月却总是锁着柳眉,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已经**天了,青川县那边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倒是平山那边传来消息说,倭寇南下席卷了平山县,百姓纷纷逃难。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次倭寇还比较温和,并没有限制百姓出入。
在听说这个消息的时候,鄢如月已经吩咐了下人坚决不能把这事告诉夫人。在沈家待了这么久,下人们都开始把她当作少奶奶看待,也都凛然遵从。每日她还要在沈袁氏面前强装开心,但是一离开沈家,她心里面的焦急就怎么也掩盖不住了。
周惠踮着脚,纤白的手掌搭在额头眺望了一番,道:“哇,两千人辎重旅居然这么壮观哦!咱们帝大也有两千多的学员,但集合起来也没这么壮观过啊!”
她扭头看见柳眉紧锁的鄢如月,叹了口气,拉着她说:“放心吧鄢姐姐,沈渊让是个坏蛋,好人不长命,坏蛋可是能活千年呢!他不会有事的!”
鄢如月檀口轻吐,幽幽道:“但愿吧。”
这时就见马诺气喘吁吁的跑来,在鄢如月和周惠面前扶着双膝,大口喘气道:“问,问到了!”
鄢如月柳眉一展,喜道:“你有消息啦?渊让怎么样了?”
只听马诺喘匀了气息,带着焦急的神色道:“不是什么好消息,平山以北都被封锁了。有人说青川县的汉军已经全军覆没……”
鄢如月当时就觉得天旋地转,差点晕厥过去,幸好周惠扶住,这才没在人前失态。
马诺帮沈家搞定了商船抵押的事,由此鄢如月和周惠也与他产生了一定的联系。(.无弹窗广告)自从平山县失守的消息传来之后,鄢如月就让马诺帮她打听沈云的消息。
马诺此刻在鄢如月和周惠的眼中,就像是一个无所不能的人,比地头蛇还灵。
当然,这也是马诺想要在她们印象中塑造的形象之一。但精明的马诺知道,跟这两个背景不简单的女人唯一的枢纽就是沈云,若不是沈云,这两个女人根本不会看他一眼。
马诺本想再跟鄢周二人聊聊,探探她们的口风,但鄢如月已经脸色苍白,实在不想再在这里待下去,便由周惠搀扶着回了渤海侯府别院。马诺当然绅士地送她们回府。
等见她们进了院门,马诺有些怅然若失地往渤海大学方向走。为了掩人耳目,他最近都是跟令狐朋一起住大学宿舍。有谁能想到一个住在大学宿舍里的罗马人竟然是大间谍呢?
只是今日乃是中秋佳节,令狐朋和一帮室友都回家团聚了,走之前令狐朋邀请他一起回家过节,但马诺拒绝了。今晚他还要等一个人……
虽然罗马并没有中秋节,但在大汉待了这么长时间,看见这合家团聚的节日也不免感怀。
行到月上中天,周围的行人越来越少,即使有几个也是行色匆匆---他们都在赶着回家跟家人团聚吧?!
马诺心里空荡荡的,记忆里,马诺就没有跟家人团聚过一个节日。作为亚细亚行省的总督,父亲常年在亚细亚行省办公,而出于帝王的考量,这些总督的子女都是要居住在罗马城中的。所以从小大到,马诺跟父亲见面的次数也屈指可数。每个大大小小的节日,都是母亲和自己一起过的,虽然偶尔其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也会聚在一起,但勾心斗角的心思多,天伦团聚的感觉少。
对比起来,罗马人的亲情意识是极其淡薄的,父母子女之间还有较为紧密又亲密的生活,但与祖父母那一辈就纯粹依靠家族利益来连接了。
传说中罗马人的祖先就是被遗弃的两兄弟,被一头母狼抚养长大,无父无母的他们,向往着无拘无束的自由生活。这种文化传承也被现在的罗马人继承了下来。
马诺甚至都忘了自己上一次回家乡看望祖奶奶是什么时候的事,听说她好像已经去世了,谁知道呢,反正家族里每个人都关心着自己这个月有多少利润可以收入,谁还会去管一个年老痴呆的老妇人?哪怕她当初显赫一时,连奥古斯都见到她都要亲自下玉阶迎接。
他就这样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埋头赶路。到大学门口时,忽然感觉腹中饥饿,抬头望去,四周仅有的几座酒楼茶肆都提早关门打烊了。幸好路边还有一个烙饼的小铺子,他走了过去,对店家说:“来几个烙饼!”
店家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正准备打烊,见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来光顾,没好气地说:“卖完了!”
马诺见他脚边还放着几个油纸包着的饼子,便道:“你那不是还有几个饼子吗?我多出几个铜币,你把它们卖给我吧?”
店家挥手像赶苍蝇一样说道:“这是月饼,我要带回家给孩子吃的,你吃了他们吃什么?明天请早吧!”
说罢不由分说地抽出门板准备镶门打烊。
马诺看见了饼子,腹中反而更加饥饿,听了店家的话不由产生几丝怒气,沉声道:“你这店家好没道理,你开门营业,我出钱买饼,又不曾少你银钱,你为何要拒买?信不信我明日去衙门告你!”
店家一滞,反而更加硬气起来:“要告就告去,反正今日我就没饼可卖了,你们这些外国人,就知道拿官府压我们这些老百姓。[]可当真觉得我们汉人好欺负不成?”
言罢再也不顾其他,推搡着将马诺顶了出去,径自关上店门。
马诺一头雾水,外国人何时老拿官府压迫这些百姓了?更何况,大汉帝国的官府在处理这些事情的时候,似乎总是偏向汉人多一些,这店家的话又从何说起?
恼怒归恼怒,马诺却不敢怎么样,只能忍着腹中的饥饿向宿舍走去,希望宿舍里还有令狐朋留下的零食。
渤海大学比起帝大来说要小上一些,但内中布置其实也相差无几,没有湖泊,但有一个曲径通幽的江南式花园。令狐朋的宿舍就在花园之后。
因为大部分的学子都回家过节了,所以校园里显得格外冷清。秋后的花园池塘中也没有了鼓噪的蛙鸣,只有几只晚来筑巢的鸟儿振翅飞过,掀起一片秋夜清凉。
马诺回到冷清的宿舍,来不及点起油灯就去翻箱倒柜找吃的,忽然闻到一股油腻的香气,这是一块炸的酥脆喷香的烙饼才有的味道。马诺顿时被这股香味吸引,鼻息扇动寻味望去,却悚然一惊,只见床边上赫然站着一个人影!
中秋圆月的光芒带着几许清冷从窗棂处洒了进来,所以整个房间的光线虽说不上亮堂,但还算能视物,这也是马诺不急着点油灯的原因。
但现在清冷的月光洒在一个瘦高的人身上,已经是极其诡异的事情。更诡异的是,这个人竟然不出声,就这么握着一个油纸包站在那里,仿佛一具不会动的僵尸。
饶是马诺胆大也被这景象给吓得后退了一步,厉喝道:“谁?”
同时手往后一探,已经握住腰上的软剑。
“马大人,你的饼!”一个带着冰冷声线的男音响起。
马诺听这声音非常耳熟,不禁小心地又往前走了一步,却见这个站在月光下的人全身都包裹在黑色紧身衣里,连头上都包着黑巾,只露出两只阴鹜的眼睛。
“你是?”
马诺忽然看见这人腰带上的一个标记,那是一只狰狞的鼬鼠。顿时恍然道:“你是鼬组的人?!”
那人用力一点头,朝马诺来了个鞠躬礼,应声道:“嗨!在下鼬组课长本正明,特地来告诉马大人一件至关重要的事。”
“那这饼?”马诺看着他手上的油纸包。
本正明还是那冰冷的声线道:“我见大人在那间店里没买到,于是便帮大人拿了过来……”
马诺忽然闪过一丝不好的预感,皱眉问道:“那店家……”
“他对大人不敬,在下已经帮大人教训过他,这辈子,他是不能再烙饼了!”本正明的语气里看不出任何感情波动。
马诺一愣,转而惊道:“你杀了他?”
“没有,我只是打断了他两只手,大人放心,他的手骨都碎了,就算找名医接骨也接不回去!”
“狗屎!”马诺勃然大怒,“谁让你打断他手的?你这样不是会让官府怀疑到我头上吗?明日渤海巡城司的人就会找到我,到时我又会有一大堆麻烦……”
那本正明又朝马诺一鞠躬:“嗨,是在下做的不够完美,等下我就去将那店家杀掉,顺便将他全家杀光,斩草除根!”
“你……”马诺简直快被这个本正明给气死了,“你们倭人做事能不能动动脑子?在渤海府灭人满门,誓必惊动渤海府的羽林暗卫,到时你们该怎么办?汉人的报复心之强想必不用我再提醒了吧?!”
本正明抬起头,看着马诺道:“大人,羽林暗卫已经注意我们了。在来之前,在下已经跟羽林暗卫的两大高手纠缠过。”
“什么?那他们有没有跟来?”马诺着急地跑到窗棂边四处张望了一下,急道:“我虽然与你们约定今日见面,但我还说过,如果有事就不必来了。万一我被发现,你们明治国王的事就别想办了!”
“可是今日的确有事!”本正明一板一眼地说,“大人放心,已经有鼬组的其他人负责引开羽林暗卫的人,他们找不到这边的……我接到命令,特地来通知马大人尽快离开渤海府,即使不能马上离开,也希望大人移居釜山或者其他城市。”
马诺一扭头,用不可置信的语气道:“你们击败了扶桑州乙等军团?不可能啊,他们早上刚刚出发,我还去看了他们的出城仪式……”
“是的,我军已经在高山地区成功伏击汉军师团长习禄,习禄当场被击杀。如今扶桑州乙等军团的前师已经彻底崩溃!”
“这么说,你们马上要进攻汉城?”马诺疑惑道,“可是你们别忘了,渤海府还有六千汉军和后师师团长谭振……”
“他们已经在今天前师辎重旅出城的时候一起开拔奔赴高山地区了!”本正明道,“汉军今日隆重的出城仪式其实是想暂时掩盖前师师团长习禄阵亡的消息,同时鼓舞汉人民心士气!”
马诺蹙眉道:“这么说你们的明治国王果真打算攻打汉城?有几成把握?”
本正明道:“我军并不会参与对汉城的攻击,大军会随后撤回扶桑。攻击汉城的将是有人部落和其他人马。”
马诺惊道:“你们还有别的人手?对了,青川县的战事如何了?汉军可曾被击败?沈云还活着吗?”
说到这个,本正明却忽然顿了顿,似乎不知该如何说。
马诺察觉了这点,板着脸道:“怎么,难道你们还要瞒着我什么吗?别忘了,我代表的可是罗马帝国!对我有所隐瞒对你们并没有什么好处!”
本正明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道:“是的,马大人说的对。青川县一战,我军败了!第一军团几乎全军覆没!”
马诺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道:“怎么可能,青川县只有三千败兵而已……你们怎么可能失败?”
本正明的眼神里透露出一丝苦涩道:“就在昨日凌晨,沈云带领陌刀军挡住了我军骑兵的冲击,之后汉人的飞骑军抵达战场,我军大败……不过汉人的飞骑军数量不多,所以对我们接下来的战略应该构不成威胁!”
马诺听见飞骑军的时候,瞳孔猛地一缩,然后沉思了半晌才道:“所以你们的国王才打算将大军调回扶桑?”
“是的。”
“那你们接下来打算如何做?”
本正明干脆地说:“不知道。”
马诺呵呵一笑,的确这种事情本正明就算知道也不可能告诉自己的。于是他转换了一个话题:“你说的陌刀,可是之前你们向我们定制的那种刀具?”
“是的。那种刀叫陌刀!”
“我记得当初你们预订了一万把,我这次只给你们带来四千把,所有都被汉军缴获了吗?”
“没有,汉军只缴获了四百多把!”本正明知道马诺在担心什么,便道:“大人可以放心,我们绝对不会说出陌刀产自何地,况且陌刀上的记号也已经清理掉了……”
“呵呵,我不是担心这个。陌刀采用的乃是上好的马士革钢,即使你们清理掉记号一样迟早会被汉军发现来源地。我现在关心的不是汉军会不会知道我们给你们提供武器的事,而是在想他们的朝廷何时会知道这件事!”
马诺转过身,注视着本正明道:“我听说羽林暗卫有着这个世界上最快速的讯息传递方法,而你们鼬组也掌握了一部分,是不是?”
本正明顿了顿,道:“不错。所以我王昨日夜间下达的命令,我今天便能送到你这里!”
“那羽林暗卫要将消息送回雒阳需要多长时间?”
“至少七天!”本正明肯定地说,“虽然这个方法速度很快,但也不是无所不能的。它需要耗费大量的……呃,总之最快也需要七天!而且只能传输一两句话!”
本正明在关键部分闭口不讲,马诺也没有强求,而是道:“从渤海郡到雒阳至少六千里地,他们至少需要七天,也就是说渔阳的飞骑军如今已经开始动员了?”
本正明点头:“不错。但他们来不及的。飞骑军可不是真的会飞!他们抵达渤海府至少还需要半个月,而且还是毫无阻碍的情况下!眼见冬季降临,他们的速度或许会更慢!”
马诺看着本正明冷笑道:“难怪你一点都不在乎是否会引起渤海羽林暗卫的注意,即将洗劫汉城的你们压根没把汉人当人看!”
本正明不语。马诺摆摆手道:“好了,我都知道了。你只要告诉我确切时间就可以了。”
“四天之后,将有大批人马会袭击汉城。届时请大人离开这里,如果实在不便,也请大人远离渤海府衙、渤海侯府以及帝国银行!”本正明说罢也不再停留,朝马诺鞠了个躬,忽然原地消失了。
扶桑忍术。马诺轻蔑一笑。这种忍术其实就是一种障眼法,还是来源于汉人的五行术数,大汉帝国随便一个道观里都有人会这种潜行的方法,一点算不得稀奇。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倭人这么喜欢显摆。
唉,四天!四天之后这座城市便要面临刀兵之灾吗?这对汉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又会对汉人的皇帝产生怎么样的影响呢?
马诺幽幽叹了口气,忽然看见床头的桌子上还放着那个油纸包,里面的烙饼还散发着淡淡的香味。
他不禁摇头苦笑。
这帮倭人,真是疯子!居然会为了一块烙饼而作出这样的事!他们让我远离渤海府衙、渤海侯府和帝国银行,看来他们此次的目的是要针对沈家和帝国银行。那我要不要通知鄢如月和周惠她们呢?
马诺啃了一口烙饼,清香溢满唇齿之间……唔,真挺好吃的!
【第八十一章 什么是,渤海夫人】
一回到别院,鄢如月便一头扎进了自己房间。
鄢如月的房间就在侯府别院花园的边上,当时沈袁氏和沈思兰正在指挥着下人布置晚上的赏月地点。忽见周惠扶着鄢如月回来,连招呼都没打就进了房间。
沈思兰纳闷道:“嫂子,如月一向如此吗?”
沈袁氏却用疑惑加担忧的目光望着那边,轻声道:“不会啊,如月一向很懂礼节的……今天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不行,我得看看去!”
说着迈步朝鄢如月的房间走去,沈思兰紧跟其后。
来到门口,刚想敲门就见鄢如月和周惠忽然打开了房门。
“呀,如月你的脸色这么这么差啊?”沈袁氏看见脸如白纸的如月,惶急地用手背去贴她的额头,“是不是哪不舒服?要不要叫医师?”
作为渤海侯,府里随时都会养着一两个医师的。
鄢如月却强笑一下,朝沈袁氏裣衽行礼,不过她穿着男装,所以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如月没事,只是觉得有些气闷,刚才进来的匆忙,忘了给夫人和小姐行礼,所以特地出来告知一声……”
沈袁氏看她说话清楚,应该没什么大事,别长出了口气,含笑埋怨道:“你个傻孩子,身体不舒服直接进屋上床躺着就是了,干嘛还特地出来见礼!我们沈家不在乎这些的……兰儿、清儿,快扶如月进去休息!”
“是,夫人!”两个清丽不过十五六的丫鬟立即上前扶住鄢如月。
如月也不推辞,强笑着再跟沈袁氏和沈思兰行了个礼,这才缓缓进房。
周惠见她有人服侍,沈袁氏又对她呵护备至,心里不由长叹一声,脸上也显得有些幽怨。
沈袁氏回头低声嘱咐了一下另一个下人:“去把顾医师叫过来给如月看看。”说罢也跟着兰儿和清儿进了鄢如月的房间。
那边沈思兰却拉着周惠来到花园,轻声问道:“殿下,你们今天出去没遇上什么事吧?”
周惠佯装诧异地说:“没啊,为什么这么问?”
沈思兰还是带着不信的眼神道:“真的吗?可是如月的性子一向恬淡,肯定是有什么事才让她这么失态的……殿下,听说平山县失守了是不是?”
“啊?”周惠张了张嘴,看见沈思兰望向自己的炯炯眼神,强笑道:“真是什么都瞒不过你!”
沈思兰笑了笑:“我知道你们是担心我嫂子的身体,放心吧,我也不会提的。只是如果你们还有别的消息,别忘了,我们是一家人!”
一家人?
周惠竟而有些痴了。美丽的水眸里渐渐浮起一层水汽。
不是她太容易感动,而是她现在是多么希望能够得到沈家人的承认,而不是以公主的身份,让他们家人感觉到拘谨。
沈思兰看见周惠的表情,心头不禁感叹:也不知沈渊让这傻小子哪里好,竟然真的勾到了公主的芳心……啧啧。
当晚的中秋赏月鄢如月没有参加,但周惠却跟沈袁氏还有沈思兰相处非常融洽。
沈袁氏之前还有些拘谨,但是周惠细心而又活泼的搞活了气氛,三个女人一台戏,更何况这三个女人都不算是蠢人。
就在周惠跟沈袁氏说着江浙的丝绸,毫州的锦缎,苏绣、蜀绣等等女人感兴趣话题时,忽有下人来通报:“公主、夫人、小姐,大夫人来了!”
三个女人同时愕然,还没等她们想好怎么应对时,忽听一串银铃般的笑声从远处飘了过来:“今日中秋佳节,我过来与姐姐一同过节还需要什么通报啊?!快快闪开,不然我让姐姐罚你!”
只见一身淡色妆容的萧琴在几个下人丫鬟的陪伴下直往花园走来,有两个别院的下人想拦又不敢拦,尴尬地跟在身边,像是引路一般。
此时还算是服丧期间,什么事都不宜大操大办,连这赏月的格局都是以简易为主,只在花园中的石桌上摆上几盘点心,放上一壶香茗,周围摆上一圈素色的花儿,仅此而已。
萧琴一路行来,看见这边便不在理会那些尴尬的下人,径自走到石桌前,盈盈朝周惠裣衽行礼:“民妇见过公主殿下!”
“呃,免礼。”周惠看了一脸不自在的沈袁氏一眼,还是幽幽道。
萧琴又朝沈袁氏道:“妹妹见过姐姐!”
沈袁氏赶紧回礼:“沈袁氏见过大夫人。”
那边沈思兰却只能不甘不愿地裣衽道:“思兰见过大嫂嫂!”
“嗯,思兰不必多礼!”萧琴含笑抬了抬手。
这就是汉人家庭的礼节。不管心里多么痛恨对方都必须遵循长幼有序、尊卑有别的礼仪。
萧琴的到来让这场家庭式的聚会变得格外尴尬。但严格来说萧琴才是这家的主人,周惠反而是个外人。可周惠又是公主,尊卑来讲是这里所有人中地位最高的一个。
一时间,四个人竟相对无言了许久。
侍女已经赶紧为大夫人临时添了一副杯碗,萧琴轻灵地端起茶杯,对周惠道:“今日中秋佳节,沈家有幸得公主殿下驾临,居丧期间不宜饮酒,谨以茶代酒,敬公主一杯!祝殿下幸福美满,事事顺心!”
“谢大夫人!”周惠反而变得拘谨起来,端着茶杯轻抿一口。
周惠又转向沈袁氏:“姐姐乃是良妇,入沈家数十年,从来恪守妇道,妹妹我因要操持家务,与姐姐团聚的时间不多,夫君薨逝,妹妹也没有及时安慰姐姐,实在是妹妹的错,今以茶代酒向姐姐赔罪!”
沈袁氏面容沉静,多年的锻炼已经让她在萧琴面前能够摆出最平和的心态,她冉冉道:“大夫人客气了,你为大我为小,家中事务多亏你尽心操持。我因代夫君谢你才是!”
萧琴忽地掩口叹息,举到半空的茶杯又放了下来,幽怨道:“妹妹实在不忍告诉姐姐,但今日触景伤怀,却又忍不住。这举家团圆的日子,怕姐姐往后是没得过了。”
周惠和沈思兰都是心中一提。
沈袁氏疑惑道:“大夫人何出此言?夫君不幸,我们今后都过不得……”
萧琴没等她说完便道:“我说的是渊让他……呀,妹妹失言了!”
这萧琴欲说还休,故作姿态,周惠和沈思兰都是心里紧绷绷的,但却不能揭穿。而沈袁氏果然紧紧追问:“渊让?渊让怎么了?”
萧琴扫了一眼沈思兰,惊讶道:“呀,思兰妹妹没有告诉你吗?平山县城已经失守了,青川县的汉军已经成了倭寇的瓮中之鳖,而渊让恰好到了那里……唉,我真担心……”
她故作哀切地擦拭了一下眼睛,那边沈袁氏却如同晴天霹雳在耳边炸响一般,竟而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夫人!”
“嫂子!”
周惠和沈思兰同声大叫,抢上前去扶住,那边丫鬟和下人也赶紧过来将沈袁氏抬起,急急朝房中走去。
周惠勃然回身,瞪着萧琴恶声道:“大夫人,你这是什么意思?”
萧琴故意瞪了瞪眼睛,无辜地道:“我什么意思呀?我只是一时失言罢了!殿下莫不是认为我故意气我家姐姐么?”
“你……”一向伶牙俐齿的周惠竟被她顶的哑口无言。
若是平常与人拌嘴,她自然无往不胜。但遇上这样的蛇蝎女人,她又如何是对手?最后只能愤恨地一跺脚,跟上下人的脚步去看沈袁氏如何了。
沈思兰却圆睁着双眼,狠狠地道:“萧琴,你真以为你能只手遮天?”
萧琴冷冷扫了她一眼道:“放肆,这里是沈家,我是沈家的大夫人,你敢直呼我的名讳?”
沈思兰踏前一步,愤声道:“在天地面前不分大小!”
萧琴款款起身,走到沈思兰面前,突然扬手一个响亮的耳光打在沈思兰脸上,“啪”一声脆响竟是把周围所有人都惊住了。
就在沈思兰都没反应过来之前,萧琴已经款款转身走回正屋,冷冷的声音传来:“天地不分大小,但是要分尊卑!等你嫁了人让夫家来跟我说话吧!”
一场中秋赏月,竟就这么不欢而散。
沈思兰委屈的直想哭,但却死死忍住,倔强的她只肯让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不愿让它落下来。
她始终想不明白,为什么萧琴会突然跑来大肆发飙,不但气晕了沈袁氏,还如敲山震虎一般给了自己一个耳光。
其实不单她不明白,萧琴也不明白自己为何会突然想去别院。
看着这些眼中钉肉中刺在自己面前吃瘪,敢怒不敢言的样子实在太爽了!而以后,也许就看不见了,自己耍威风的机会也许也没有了!
其实她也是突然兴起的念头。这个中秋节她本已在正屋的庭院里摆下了赏月格局,并把被关在房中禁闭了数日的沈傲给叫了出来,母子俩就这么对月饮茶。
可就在这时,有下人匆匆送来盖了朱漆的信件,信中的内容自然就是木洪告诉她,四天后将会有大军洗劫渤海府,灭沈家满门的事。
看完信的萧琴就这么愣住了,一直埋头吃饼和喝茶,大气都不敢出的沈傲发觉时禁不住问了一句:“娘亲?”
就这一句话把萧琴唤醒了,然后她作出了一个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决定---去别院,在她们死前感受一把自己的威风!
很难解释这种女人的心态为什么会如此奇怪。但随即便有了后来的一幕。
回到正屋的萧琴就把自己关在了房中。沈傲万分奇怪,但却不敢去一探究竟。
第二天,萧琴依旧没有出房,沈傲一看顿时大喜。娘亲不管自己,木洪又不在府中,那自己岂不是自由了?
自从沈云扶灵出殡之后,他就一直被娘亲禁锢在房中,长达半个月,这对于十五六岁,天性好动又是暑假期间的少年来说简直是不能忍受的事!逮着这么个机会,沈傲如困龙升天,猛虎出笼,再也抑制不住自己出外游玩的心思---早在暑假前他便与班上同学约好开学前要去远游一番的,这下可算是有机会了!
于是沈傲快速包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又拿了娘亲平时给他当零花钱的十几个金币,偷偷摸摸离开了渤海侯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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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袁氏病了,而且病的不轻。
鄢如月是第二天才知道这件事的。
“惠儿,你跟我去街上买把剑!”鄢如月对周惠如是说。
“干嘛?”周惠奇道。
“我要去找萧琴算账!”鄢如月满脸通红,咬牙切齿地说。
这个样子若是让沈思兰看见,她断断不会再认为鄢如月生性恬淡了。
是人都有逆鳞,更何况是帝国首富鄢准的女儿。能将生意做的这么大的家族,绝对不会是个与世无争的和事佬。
虽然对沈袁氏的称呼没变,但鄢如月心里已经把她当作自己的母亲。试问有哪个子女听见自己的母亲被欺负而会无动于衷的呢?
沈思兰当晚听说沈袁氏只是气急攻心又加忧思过度才会晕厥,只要悉心调理便无大碍之后便匆匆离开别院,今晚受的这一巴掌不是白挨的,她要报复---有了鄢如月帮忙弄到的银行贷款,她现在已经有足够的实力将明年的货物订金提高三成,从而让萧家明年陷入货物紧缺的情况。
这也是沈思兰唯一能想到的报复方式!
汉人的报复心理是很强的,特别是女人,发起火来她可不管你是不是异族,惹了我的人就是不行。
鄢如月当然没能提着剑冲进正屋,事实上周惠真的担心这个外柔内刚的“鄢姐姐”真会冲动作出傻事,于是将这件事告诉了沈袁氏。
沈袁氏立即将鄢如月叫到床前悉心开导,并不断确认沈云的状况。
已经把自己当成沈家一份子的鄢如月自然说尽了好话,并答应一有沈云的消息就告诉她,这才将这个担心儿子的母亲哄骗过去。
事情的变故来自于四天之后的傍晚。
当天太阳刚刚西沉,沈思兰便忧心忡忡地跑进沈袁氏的房间。周惠和鄢如月都在,她们坐在床前,正不知在说什么逗沈袁氏开心。
见沈思兰进来,鄢如月先道:“小姐,你怎么了?”
沈袁氏躺在床上,额头上还包着防寒的棉巾,笑着拍了鄢如月一下:“还叫小姐,改口叫姑姑吧!”
鄢如月顿时羞红了脸,如蚊蚋般低低叫了声:“姑姑……”
周惠在一旁嘟着嘴,显然很是吃味。
但沈思兰却没有心思理会这新收的“侄媳妇”,而是担心地对沈袁氏道:“嫂子,我最近将订金提高了三成,所有农户、猎户、织户都将明年的货物卖给了我们!”
“这不是好事吗?怎么,你嫌钱赚的太慢?”沈袁氏看来心情不错,带着打趣的口吻道。
“但是萧家那边却毫无反应啊!”沈思兰忧心忡忡地道。
沈袁氏还想不到这里面的区别,但鄢如月却想到了。
“她没有出价竞争?这就奇怪了!”
沈思兰点头:“是啊,我不知道她会有什么阴谋诡计,想着一人计短、两人计长,所以来跟你们商量商量,看看该怎么办!”
鄢如月沉吟道:“这应该算是恶性竞争了,别的商家肯定也会受到影响,如果是我,肯定联合其他商家去找商会仲裁,阻止沈家的行为,但她没有这么做,莫非还有什么绝户计?”
周惠也道:“可是,她还有什么计谋?”
所有人都摇头。
这时,忽听隆隆的敲门声响起。就在别院大门附近。因为离得远,所以听的不太真切,但敲门者那急切的心态却是一听便知。
很快便有看门的下人嚷嚷着去看门:“来啦来啦,别敲啦!再敲这门就被你敲破咯,有什么事跟赶魂似的……哎哟,原来是两位太爷,咦,你们怎么这副打扮?”
说话间,已经有一大群人冲进了别院。沈思兰和周惠已经先行走出了房间,就在沈袁氏的房门口,就见一身利落打扮的沈复和沈冲两人,各领着十几个同样装束打扮的家丁朝这里冲过来。
沈复和沈冲两人年纪都大了,似乎跑了很久跟不上气,在家丁的搀扶下不住的喘着粗气。
周惠注意到,这些人全都是精壮汉子,手里还拿着各式各样的武器,说到武器,他们手上的长刀利刃很少,都是棍棒和菜刀之类。
现代社会禁止携带管制刀具,这点在古代其实也是一样。那种背着刀剑到处招摇过市的行为只能理解为小说家的美好幻想。
在各所大学里,学员练剑只能用竹剑,兵器铺里卖的也是普通的护具,铠甲是没有的。至于刀剑,那更是必须到衙门领取相关的证明才能购买携带的危险物品。
有的时候帝国连铜币都要限制性的发放,因为铜能做武器!
这也是鄢如月为什么要周惠跟她一起上街买剑的原因,周惠是皇家公主,她有携带刀具的证明,鄢如月却没有。
眼前这些紧张到万分的家丁们都拿着棍棒和菜刀就情有可原了。他们这些武器怕都是家里最锋利的事物了。
但问题是,他们为什么要带着这些东西来侯府别院?
沈思兰站在门前问道:“两位叔公,你们这是……”
沈复喘着粗气想说话,但半天没说出来,还是沈冲叫道:“快,快带着侄媳妇跑啊!倭,倭寇打过来啦!”
“啊!”沈思兰被惊得后退一步。
周惠还算镇定,急问:“太爷,您说清楚点,怎么,怎么倭寇就打过来了?”
旁边一个壮实的汉子帮两位太爷道:“小姐,倭寇真的打过来了。刚刚入夜就有二十几艘船停在江边,当时谁都没注意,结果月亮刚上头,就从船上呼啦呼啦下来一片人,全都拿着战刀和利刃,见人就杀,逢店就抢啊!”
另一人急着说:“不止呐,他们现在兵分三路,一路向北,杀向府衙去了,另一路杀向帝国银行,还有一路奔我们这里来啦!”
“听腿脚快的人说,在江边好几处沈家族人的聚居处都被屠了。”
“他们明显是冲着沈家来的!”
“小姐,快带夫人跑吧,再不跑就来不及了!”
“是啊,侯爷不幸,世子又不在,现在能做主就是二夫人了……”
“那些人一看就是倭寇,汉服穿的不伦不类,还有些据说是食人部落的野人呐!”
……
那些家丁你一言我一语的说开了,这么大响动,早就把别院的下人们都惊动,他们围在旁边听说以后,顿时炸开了锅。丫鬟们开始大呼小叫,东奔西跑,下人们开始像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
沈复见状赶紧推了推还在迷蒙中的沈思兰,叫道:“小兰啊,快跟着走,侄媳妇呢?”
就在这时,沈袁氏的大门打开了。
“慌什么,天还塌不下来!”沈袁氏裹着白色的披风,额头还扎着棉巾,就这么朝周围大吼了一句。
周围的人顿时安静了下来。
鄢如月紧紧跟在沈袁氏身边,周惠面色凝重地看着她,鄢如月却朝她嫣然一笑。
沈思兰这才从震惊中清醒过来,赶紧拉住沈袁氏的手说:“嫂子,怎么办,咱们,要不咱们还是快走吧!”
沈袁氏一把拍开她的手,喝道:“你看你,还像什么渤海侯的子孙?遇上点事就乱成这样了吗?想当年祖先随圣祖陛下东征西讨,也是刀枪剑雨中闯过来的,这点底气都没有,你还怎么当的起家族的生意!从今天开始,你不用负责家族生意了!”
众人一下鸦雀无声起来。
虽然沈袁氏平时和善可亲,但一旦发起威来却是连沈思兰都怕。这就是沈袁氏的作用,虽然她不懂商业,也不懂持家,但她能掌握大局,遇事能稳得住。这才是真正的大家风范!
经沈袁氏这似乎不着头脑的一顿训斥,周围的人心反而稳定下来了。他们都静静地看着沈袁氏,看她还有何话说。不知不觉间,所有人都把这个还有些病恹恹的妇女当成了主心骨。
沈袁氏看自己敲山震虎的效果已经达到,便缓下语气来说:“两位叔公,可曾通知正屋的大夫人?”
刚才沈袁氏那番训斥,未必没有说他们的意思。此刻沈复正觉得丢了渤海侯家族的面子,有些讪讪地说:“还不曾,但有人说运那些倭寇上岸的就是萧家的商船……侄媳妇,我看这事不简单啊!”
沈袁氏心底一沉,如果这事真的是萧琴所为,那现在……
沈袁氏想了想说:“渤海侯家族乃是渤海府最大的家族,倭寇既然要洗劫渤海府,必然要过了我们这一关,所以他们未必也是针对我们沈家,大家毋须惊慌!
当年圣祖陛下册封祖上为渤海侯,就是要沈家世世代代镇守此地!如今大兵压境,渤海沈家上上下下世受皇恩,也到了该报答的时候了!
两位叔公,让这些下人们去临近召集族人吧,能叫来多少算多少!就说是我说的!倭寇一时半会打不过来,再说还有朝廷在,大伙安心便是!”
“?。”沈复干脆地应了一声,立即招呼家丁赶紧去办。
沈冲也忙跟着一起将家丁散播出去。
“思兰,你不是有烟火讯号吗?点起来!”
沈思兰还在发懵中,喃喃道:“那是召集掌柜的来这里开会议事的……”
“这个时候你点起烟火,他们自然明白是什么意思!沈家在渤海府也有几十间店铺,这个时候伙计们怕都人心惶惶,点起烟火也让他们有个逃难的方向!”
“另外,让人帮大门给我挡严实咯!不得我同意,一个人也不能放进来,哪怕是正屋那边的人,明白吗?”
“是,夫人!”所有别院的下人们同声应道。
看见沈袁氏如此镇定自若地分派好了一切,鄢如月看向沈袁氏的眼神都变了。
什么是真正的大家风范?这就是!
什么是真正的贤妻良母?这就是!
临危不惧只是小儿科,真正能顶住压力,誓死不堕了家族的尊严,这才是真正的渤海侯夫人!
【第八十二章 汉城劫,惨痛记忆】
汉城,已经成为了一片火海。
这里的常住人口有数十万,流动人口加起来怕是接近百万,如此庞大的城市,想靠六千多人就打下显然是不现实的。
更何况,汉人都是血性之辈,惹急了他们,抄起板砖跟你拼命也不是做不到。
所以,六千多人的倭寇想要达到他们的目的只能是将这个城市彻底搅乱。除了到处杀人制造恐慌,放火也是离不开的!只要大火弥漫开来,不但能阻隔汉人之间自发的救援,还能扰乱视线,乘乱达成他们的目的!
他们此行的目的只有两个:灭了沈家满门,抢劫帝国银行!
当然,如果能顺道将汉城占了当然最好。可是很快他们便发现这不现实。
汉人的勇武真不是盖的。短短一个时辰,已经有接近一两千的汉人聚集在一起,要不占据着高宅大院,要不原地垒筑壁垒,抄着简陋的工具跟倭寇厮杀起来。
这些汉人中的男人,绝大多数都有从军的经历,布置起障碍和壁垒来还像模像样,虽然不如正规军做的那样坚实,但对于没有攻坚武器,又没有严整纪律的倭寇来说还是不小的障碍!
当然,如果真的是大军来袭,拥有尖锐的武器,又有纵横呼啸的骑兵,还有军令如山的纪律,那这些民间自发的抵抗是根本造不成威胁的。依靠集体力量前进的军队绝对不是散兵游勇可比的。
但这些倭寇本身就不是正规军,而是临时从倭国拼凑起来的民?罢了。有人部落更没有尖锐的武器---他们的武器甚至跟汉人百姓比起来都还略有不足,若不是有人部落一向悍勇嗜杀,身材高大,而且进退间已经有点军队气息,怕是连相同数量的汉人百姓也打不过。
在经历过几次碰壁之后,倭寇队伍开始有目的的前进。这样一来反而速度快了起来。
汉人是个非常奇怪的民族,在受到侵略和压迫的时候,他们能很快团结起来,但一旦没有了外在因素的挤压,他们又会开始顾及自己的小利益。而且如果没有一个足以服众的人领导的话,汉人在这种状态下很快便会变成一盘散沙。
比如汉城南北两地都受到了袭击,大火在不断蔓延。这个时候如果有人挺身而出,带着已经集结起来的百姓先杀退倭寇的话,那之后的损失也许并不会那么大,可是在发现倭寇只朝各自的目标进发之后,那些猬集起来的百姓队伍很快就散落到城市的各个角落,呼天抢地地叫着“走水啦,走水啦,快来帮忙啊!”
走水,即失火。
这个时候,百姓们关心的却是自己的家有没有被大火烧毁,争取早点扑灭大火,减少损失,而不是去剿匪杀敌。
作为汉城百姓翘首期盼的渤海府衙呢?
不好意思,直到倭寇撤退的那一刻,渤海府衙方向都没有放出哪怕一丝一毫的指令,所有的一切都是汉人百姓自发的行动。
放火容易救火难。百姓们救火的速度哪里及得上倭寇纵火的速度呢?往往是这边刚刚将火势扑小一些,但那边的大火却更加猛烈起来。空守着一条汉江无尽的水源,但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家园被大火焚毁,这真不知是汉人的不幸,还是倭人的庆幸!
这一切都源自一个原因,那就是渤海府衙在这危急时刻竟然无所作为!哪怕是派出一两队衙役出来维护秩序,或者调动人手灭火呢!可是,它什么都没有做!
这真是一个令人发指的事情!
更令人发指的是,渤海侯家族在这一夜遭受了最大程度的屠杀!原本有上万人的庞大家族,在今夜之后竟然只剩下不足两千人!
而最的屠杀并不是发生在渤海侯府,而是聚居在弥兰农场周围的沈氏族人。
据说,弥兰农场的大火烧了整整一天一夜。男人不屈的怒吼和女人小孩绝望的尖叫响彻了一夜!
这是一次有预谋、有组织、有内应的洗劫性屠杀行动。谁也无法否认这一点。
汉城当晚的财产和人员损失直到三个月后才彻底整理出来:除了渤海侯府,直接被倭寇杀死的人超过六百,烧死的人超过三千,房屋六万余间,近二十万人在这即将入冬的时刻无家可归,只能露天住宿,百姓的过冬粮食也在大火中被烧毁无数,到了冬季将是一片尸横遍野的景象!
帝国银行遭到洗劫,守护银行的四十六个侍卫全部力战而亡,金库里一亿六千万枚金币遭劫。民间被抢的钱财不可尽数,保守估计也在一亿金币左右。
持续了整晚的洗劫行动中,最惨烈和最顽强的搏杀不是发生在渤海府衙,而是渤海侯府别院!
据幸存者事后回忆,当时渤海侯府点起了烟火,上万人涌向这里,寻求渤海侯家的庇护。渤海侯大夫人沈萧氏却不见了踪影,只有渤海侯二夫人沈袁氏站了出来,将所有人收容进府中,然后……
就没有然后了。
虽然二夫人下令将大门紧锁,并且尽可能地抽调出足够的男丁进行抵抗,但倭寇还是发了疯一样冲进了渤海侯府!
这座建了将近六百年,居住过三十代渤海侯的豪华府邸在一夜之间化为灰烬!在这里避难的上万百姓遭到惨无人道的屠杀!
这时逃难的百姓才知道,倭寇针对的就是渤海侯沈氏家族。逃到这里无异于送羊入虎口。
那些倭寇纷纷高叫着:“非沈氏族人不杀!”很多人就是被这句口号蛊惑,放弃了抵抗,结果倭寇冲上前就是一刀,根本不问你是否是沈氏族人。
十年之后,当有人向已经是渤海侯夫人的沈鄢氏问起当晚情景时,这位仪态端庄、雍容华贵,被皇帝册封为昭华夫人的沈鄢氏还会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母亲是我见过的最伟大女性之一!古今所有华丽高贵的字眼用在她身上都不为过。
如果不是她,那天晚上将会有更多人死去!
如果不是她,我们根本撑不到援军回来!!
如果不是她,沈氏家族也许就真的不会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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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如月永远不会忘记那一晚,沈云也一样。
不过相比起鄢如月那满是悲伤的回忆,沈云却更多了一层憎恨!
这憎恨不单单对倭寇,还有萧家!
具体情况是,沈云带着两百飞骑军从青川县抵达平山县时,这里的倭寇已经完全撤了。但他们撤退的方向不是往东面最近的海港,而是往西,要穿过整个朝鲜半岛,然后在东面寻找港口。
这个奇怪行为立即引起了沈云的注意。
当时沈云和刘桢正在混乱的扶桑州乙等军团前师营地。虽然从外表看,这个军营还布置的颇为规整,用刘桢的话说就是“还算颇合法度”。
沈云是看不出什么的,只是觉得这里的军人怎么个个显得有些魂不守舍,有些岗位上竟然站着十几个人,而有些地方却一个人都没有。他们这一行人逼近这个营地快一里地才跳出几个军人拦截,若是敌人偷营,这点距离怕是连步兵都集合不起来,更别说骑兵了……唔,扶桑州乙等军团好像没有骑兵部队!
这个军营刘桢说至少可以容纳一旅人马驻扎,所以判断这里主事的应该是个大校或者上校,但结果出来迎接他们的却是个上尉营长!
“在下秦明,请问你们是哪个部队的?”秦明长着一副粗犷的脸,没有戴头盔,寸许的长发显得很是干练,但从他不时紧皱的眉头可以看出,他遇上了极大的麻烦。
刘桢上前行了个军礼,报上了自己的身份,然后道:“秦上尉,我看这里至少有几千人马,至少是一个旅,旅长呢?”
刘桢只是个没毕业的学员,在军衔上只能算作少尉,甚至更低。但因他是皇族,又是昭武大学的骑兵科学员,所以说起话来并不是那么注重语气。
秦明也不在乎这些,他叹了口气苦笑道:“我也很想知道旅长在哪里,可是现在整个前师乱成一团,兵不知将,将不知兵,这些人手还是我去高山附近搜罗回来的……”
沈云立即惊道:“倭寇偷袭得手,习将军他怎么样?”
秦明看了他一眼,刚才介绍他已经知道了沈云的身份,只是对他一个侯爵世子却没有披甲跟在军人身边有些不伦不类,所以语气也颇有不快道:“你怎么知道的?”
妈的,打了败仗连将军都死了,他还这么冲?若不是估计自己打不过他,沈云连抽他的心思都有了。
后来沈云还是了解到,前师师团长习禄已经殉国,如今前师部队里有两种声音,一种是为习将军报仇,围剿附近的倭寇,而另一种则认为应该固守待援,等后师谭将军来主持大局。
事实上,大汉帝国的军衔制度和现代制度很类似,一般师团长阵亡后由副师团长接替指挥权,又或者由军衔最高者暂领全军。但问题是习禄是被人连锅端的,副师团长也阵亡了。而如今全军军衔最高的有三个人,分别是第一、第二、第三旅旅长。这就造成了互相之间命令的冲突和意志的无法完全整合。
所以现在沈云就算找到前师的那几个旅长,告诉他们倭寇行动方向有异,估计也没人会听他的。
沈云跟后续跟进的潘世和商量了一番,本是决定跟着前师大部队行动,这样一来也有所保障。更何况平山县的县衙已经彻底破坏,三巨头全部殉职,潘世留下来也正好暂时接管这里的烂摊子。
可刘桢却执意要追击倭寇。沈云乘机问他为何要这么执着地追着倭寇打,他却不肯多说。
就在这时,一个人的出现改变了沈云的想法。
当时是他们到达平山县的下午时分,沈云跟在潘世身边,准备去看看这个已经没有多少人口的县城。石老三在的搀扶下也跟在后面。
对比起像被核弹轰炸过的青川县来说,平山县就好的太多了。倭寇占领这里只是幌子,目的是引诱汉军来袭。现在目标达成,他们自然全体撤退。不过他们撤退的显然很匆忙,连最基本的洗劫工作都没做到位---当然,这也跟汉人百姓大部分离城有关。
巡视了一遍这个没有城墙的小县城之后,沈云正准备回去,忽见一队汉军士兵押送着一串囚犯从西边穿过树林,准备押到军营里去。
这些囚犯都是乘乱作案的犯人,还有一些甚至是偷袭汉军的狂徒,对于这些人,在战时无法一一审判,唯一能做的就是关进军营的牢房里,最后再押到渤海府审判。
当然,进去前被毒打一顿是必不可少的开胃菜。那些囚犯个个被打的鼻青脸肿,有些甚至被折断了手脚,但都用粗绳帮助手脚,依序往军营驱赶。
这已经是沈云在今天看见的第四批了,所以看了一会儿就觉得索然无趣,正要掉头回去,忽然囚犯队伍中有一人猛地扑出队列,向沈云这边冲过来。由于手上还绑着粗绳,这一冲牵动了其他的囚犯。整个队伍间顿时大哗起来!
潘世一惊,立即抽刀挡在沈云身前,而冲过来那囚犯披头散发,狼狈至极,拼命挣扎着,力气还不小,顿时把其他人都给扯倒了。押送的汉军顿时大怒,纷纷抽刀过来想要将其当场击毙!
这时就听那囚犯大喊:“世子救我,世子救我啊!”
这囚犯的声音非常沙哑,而且披头散发、衣衫褴褛,沈云也不知道他是何人。但耳尖的石老三却突道:“世子,好像是沈三!”
沈三?
沈云愣了一下,沈三就是之前到鸿庆楼报告沈慕噩耗的那个家养下人,他后来跟着沈武一路护送沈云回来,但在快要靠近离岛的时候沈云派他跟随侯阚行事,如今应该还在侯阚身边才是,怎么会突然成了囚犯?
“等等!”沈云赶紧扑上前,制止想要杀人的汉军,潘世赶紧上前将军士拉开,并对他们说明情况。
沈云扶起这个囚犯,撩开他凌乱的头发,果然是沈三!只是他满脸瘀伤,手脚上甚至被粗绳勒出了血迹。
“沈三,真的是你?你,你怎么变成这样?”沈云急道。
沈三看见沈云顿时就哭了,抱着他死也不肯撒手,哭嚎着说:“沈三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世子了!呜呜呜呜。”
“你怎么来这里?侯老大呢?”沈云急问。
沈三用破烂的手袖擦拭了一下眼泪和鼻涕,赶紧道:“世子,我是奉了侯老大之命,特地来告诉世子一件天大的事。只是路上遇上倭寇,跟我一起来的几个兄弟都死了,我拼死逃脱,腹中饥饿就忍不住抢了一个路人的几块干粮,结果就被军爷给抓住了……”
“倭寇?你从哪里来?”沈云顿时奇道。
“从东边……世子,侯老大让你赶紧回汉城,迟了就来不及了!倭寇打算利用萧家的商船偷袭汉城呀!”沈三捶胸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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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评几分,呃,我说了不算,你们自己决定吧!
【第八十三章 飞骑至,痛苦行军】
侯阚不愧是当年的东海鲛王,虽然被关在大理寺甲级监狱十数年,但对东海一带依然有不可忽略的影响力。(.)
他只在罗津港的酒肆里插了一支当年他纵横东海的旗子,不到七天时间里就啸聚了四五百号亡命徒!
凭着当初对东海水文、地势、潮流的熟悉掌握,他又在离罗津不远的一处小岛上落了脚。这曾是他当年当作秘密基地的一个据点。
侯阚的实力发展的很快,几乎才半个月就席卷了整个朝鲜半岛北部的所有海盗团体,他们望风归附---当然,主要也是因为这些能称得上字号的海盗团体大都是他以前的手下。
实力发展的如此迅速,侯阚自然想着帮沈云做点什么,恰巧时迁赶来要接奥尼尔、石老三和宫三,并且说了关于青川县的一些想法,常年在江湖上打滚的侯阚立即想到此事可能不同凡响,于是没有让奥尼尔跟他们一起走,而是让他自己三一起去了朝鲜半岛北部的海域,密切关注青川战局,万一有变,其他人不管,必须把沈云给接应出来。
为此,侯阚和奥尼尔带着船队从西部的罗津出发,走了快一个月才绕到东北部海域。他们到达的那天正好是木泗洗劫回来,接应上明治的时候。
侯阚和奥尼尔带的船队只有四艘,而且都是小号平底快船,来去如风,在远远望见由二十二艘大型商船组成的舰队时便长了个心眼,让船员伪装渔夫,时不时跟在这些船队后面,远远缀着,不落后也不朝前。
木泗的船队本有发现他们,但这四艘平底快船实在太过不起眼了,对船队根本形不成威胁,所以?望手也就没有将这件事上报。明治和木洪他们始终没有发现自己被跟踪了。
话说这些海盗在大海上跟踪也是很有一手的。而且能够依据风向判断船只的大致方向。如果是积年的海盗,他们还能够根据海面上游走的鱼群判断船只的拐点……总之这些海盗的航海技术绝对不是木泗这种半吊子所能相提并论的。而那些倭国民?,大部分虽然也是渔民,但他们跟侯阚的手下比起来就差了不是一截半截了。
很快侯阚便发现这支大型商船组成的舰队的秘密,他们现在高山地区接上了有人部落,然后直驱汉江流域。在汉江口已经有两艘挂着萧家旗帜的商船停靠在那里,接上了百十个人然后去了扶桑州。接着这些商船便拐进了汉江,直奔汉城而去!
从船身的吃水线可以看出,这些商船大都满载,有些甚至超载,二十二艘船足可装纳上万人马。这个时候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出他们的目的了。
于是侯阚再也不能耽搁,自己留下来带着奥尼尔跟上那支准备偷袭汉城的船队,让沈三赶紧去青川县报告沈云。
本来侯阚想先通知蛟龙军团的水师的,但汉江是一条由西北向东南方向流的大江,从东部转进去就是逆流行驶,航速要慢很多。况且,就算他去报信,又有谁会相信一个海盗的话呢?说不得,他自己先被蛟龙军团给抓了领赏报功。
沈三到了青川登陆之后才发现,整个青川县城已经没什么人了,留守的申樟告诉沈三,世子已经带人前往平山,于是他又跟几个同伴急急的赶到平山来。
幸好遇上了沈云,否则他就要被关进军牢,就算不死也要被判刑,最关键还是耽误了事情。
听完这些,沈云顿时跳了起来大骂:“明治,我干你祖宗十八代!”
潘世、石老三等人顿时默然后退,不敢再言语。话说这沈云发起火还是很恐怖的。
更是低低在石老三耳边说:“世子怒了……”
沈云喝问:“沈三,从汉江到汉城还需要多长时间?”
沈三略一思索:“大概三天,最迟不会超过四天!他们的船大,而且是逆流,所以时间会要这么长!”
沈云立即对潘世道:“全军取消休整,立即开拔赶回汉城!”
潘世凛然遵命。
虽然所有人都认为潘世才是这支军队的统帅,但真正下命令的人却是沈云。
就在沈云赶回营地,拉起队伍准备赶路时,刘桢忽然赶了过来,对沈云说:“我们也去!”
沈云奇道:“你不是要去西面追击倭寇吗?”
“可有人部落去了汉城,不是吗?”刘桢看了看疑惑的沈云道,“是潘大人告诉我的……其实我们此行的目的是有人部落,就是他们让我们误了归期,此仇不报枉为大汉军人!”
沈云了然,便道:“如此更好,从平山至汉城快马只需三天,我与你们一路,先行赶回汉城,潘大人的步卒跟在后面。”
说到这里他又忽然想到一件事,指了指平山县城外的汉军营地问:“他们会不会跟我们一起回?”
刘桢摇了摇头:“不会。这一切都是你们自己内部的消息,还没有得到确认,他们只听军令,此时是不会跟你们赶回汉城的……何况,他们现在自己都一团乱麻,一时半会儿也理不清!”
若是这些汉军肯跟他一起回去,那当然可稳操必胜,但……唉,不想也罢。
之后沈云便开始了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急行军。这个时候,沈云才体会到帝大骑术教官第五枭为什么从来没有称赞过他们的骑术非常好,而都是说“有进步”了。跟飞骑军精锐比起来,他们的骑术也只能说是勉强骑在马上的步兵罢了!
骑马,最关键的是不能跟马较劲,得顺着马,它快则快,它慢则慢。马匹飞奔起来的时候,人体绝对不能跟马鞍紧密接触,必须用双腿夹紧马腹,用腿部力量将自己固定在马背上,依靠小腿的力量让身体在马上起舞。
当然,这些沈云早就学会了,但当他看见刘桢他们的骑术时,沈云又觉得自己似乎离真正的骑兵精锐还差好远---刘桢他们真的好像在马背上跳舞一样,而他,只能算骑在马背上。
急行军途中,刘桢等人根本不需要下马休息,当月上柳梢,天色黑暗完全看不清道路的时候,刘桢才下令降低马速,点起火把,小跑疾行,但依旧不准休息。他们的吃喝拉撒都能在马上完成。
沈云看了好久,也学习了一下,但依旧无法完成这种高难度动作。
不过他想到汉城的母亲和鄢如月她们,只好在颠簸的马背上灌了几口水,塞了几口干饼子,结果还被水给呛着了---没办法,马还在走,颠簸的不行,喝水根本对不准嘴。
等他顺着气将干饼和水咽下去之后,那股尿意又开始涌现。而且在颠簸的战马上,这种尿意还来势汹涌。他倒是想学着其他骑士那样直接站在马上尿,可他尝试了一下发现自己根本控制不住身体,只好拼命忍住。
到了夜里子时,沈云实在忍不住了,才开口说:“刘少校,歇会儿吧?我要去小解一下!”
刘桢这才想起,队伍里还有一个沈云不是像他这种常年训练的骑士,这还是像沈云这样的世家子弟,从小就有接触骑术,若是别的人,这一路颠簸下来怕早就把前列腺给颠出来了。
“好,全军休息一刻钟,然后继续赶路!”刘桢毫无表情地下达命令。
其他骑士利落地下马,沈云却是揪着马鞍自己滑下来的,落地的那一刻,他感觉大腿两侧火辣辣的疼,腿都快伸不直了。
他如螃蟹一样走进路旁的草丛里,褪下裤头后发现自己根本直不起身,最后只好蹲下来尿……
解决完,沈云是红着脸走到这些骑士面前的。可以发现,有几个骑士想笑又不敢笑,死死忍住,脸都憋红了---他们肯定看见了沈云刚才蹲着尿尿的“雄姿”。
刘桢虽然没笑,但脸上刚硬的线条似乎也有所缓和,走到沈云身边说:“以后实在不行就尿裤子里吧,我们都有备用裤子可以给你换!”
沈云简直想找个地洞钻下去算了。
后来沈云才知道,其实飞骑军将士刚开始训练的时候,很多人还不如沈云呢,他们连蹲下的勇气都没有,很多人甚至是被人抬下马的,抬下来的时候还保持着骑马蹲裆的姿势,样子诡异至极……
接着又是埋头赶路。到了丑时,骑士们开始轮番休息,他们一部分人抱着马脖子睡觉,另一部分人负责牵引马匹继续赶路,一个时辰后再轮换回来。
与这些骑士抱着马脖子都能发出鼾声,睡的死沉不同,沈云始终无法进入深度睡眠。倒不是他睡不着,而是担心自己万一睡熟了,想要来个翻身舒展身体……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幸好这次从平山县出来,那秦明将汉军中的几十匹马借给了刘桢---是借个刘桢,而不是沈云。至于刘桢怎么跟他说的,这就无从得知了。
总之有了这几十匹马轮换马力,他们的行进速度非常快。
顺便提一下,每当一匹马在累了之后,骑士在换另一匹马时,是必须将马鞍下的腹带给松开的,这样马匹才能得到充分的休息。而且在一边疾走的过程中,他们还会从衣兜里掏出一些豆饼喂给马吃,养足体力。
若不是这次跟着刘桢他们,沈云估计一辈子都不会知道原来当个骑兵还有这么多讲究门道。单单这些就已经让沈云觉得难以承受,更何况他们还要学习在马上射箭、在马上交战,甚至是在马上冲锋……
三天后的子时三刻,他们就抵达了汉城城外的直道。不过他们到的时候,整个汉城已经弥漫起了冲天大火。到处是冒着浓烟的房屋和尖叫着要涌出城的百姓,由于他们拖家带口一窝蜂地往外跑,所以把直道给堵塞了。
事实证明,飞骑军的军旗不但能够在战场上震慑敌胆,在乱民丛中一样有不可忽视的威慑力。
刘桢打出飞骑军的军旗,周围百姓无不望旗避让,甚至还爆发出一阵阵的欢呼。他们此刻激动的心情比起沈峰看见飞骑军来援时的还要兴奋。
“飞骑军来了!”
“飞骑军万岁!!”
“大汉威武!”
……
百姓的人头攒动,分开一条道路让飞骑军通过,但直到沈云这个落在最后的人都到了汉城最外围的林木隔离带,他们还是一个倭寇都没有遇到。抬起头只看见到处都是浓烟弥漫,火光处处,百姓奔走呼号却没有倭寇肆虐的影子。
“妈的,倭寇到底在哪儿?”沈云焦急地抓过一个百姓喝问。
那百姓看见飞骑军军旗,激动的指着南边道:“在汉江附近,帝国银行还有渤海侯府!那帮天杀的到处放火,然后见人就杀啊!飞骑军将士们,你们一定要为我们报仇啊!”
沈云没有再听他说什么,而是拍马向南跑去。刘桢蹙了蹙眉,最后还是呼啸着跟上了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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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望山亭,血火之战】
沈云急红双眼,冲到渤海侯府前时,只看见漫天大火,到处都是带着嫣红血迹的尸体。
至死都紧紧搂着自己孩子的妇女,死后脸上还带着惊慌。胸前流血,怒目圆睁的汉子,手里依然紧紧攥着一把生锈的柴刀,躺在地上无声的控诉……
看见这番景象,刘桢以降全都血灌瞳仁。沈云仰天大吼:“不报此仇,枉为汉人!”
刘桢那死硬的脸颊都开始剧烈抖动,他原本一贯冷静的目光变得暴躁。
可是他们的暴怒却找不到发泄的对象。除了熊熊燃烧的大火,和在火中发出噼啪声的房屋外,偌大的火场附近竟是一个倭寇都没有。
他们一路上虽然尽可能的快赶过来,但在路上却还是耽搁了太多时间。特别是过浮桥的时候,因为战事突发,蛟龙军团奉命切断了浮桥,一艘乙等战舰就停在浮桥边上,禁止任何人通行。
还是刘桢挥舞着飞骑军军旗,同时拿出自己的军籍铭牌才让蛟龙军团派出小船将他们渡过汉江。
这样一耽搁,他们抵达侯府时已经是将近卯时,天都快亮了。
胯下还在火辣辣的疼,可如此剧烈的行军依旧无法救下自己的家人吗?我不甘心,不甘心!!!
沈云仰天咆哮,如困狮一样在火场边上来回奔走。
就在这时,忽见渤海侯府后的珩山之上竟也冒出剧烈的火光,火光闪动,间或还有几个人影在奋力的跳跃搏杀。
“在那里!快!”沈云狂喜,立即拍马朝珩山冲去。
珩山四周都有路可以通到最高处的望山亭,沈云挑选的还是之前走的那条路,沿路没有碰到任何倭寇。只有不时倒毙在路边的尸体,情状皆惨不忍睹。
每隔一里便有的山亭都发生过剧烈的搏杀,在这里刘桢发现了数具身披兽皮的野人尸体,这个发现让他的瞳孔剧烈收缩,大声催促士兵加速。
但走到一半时,战马却无论如何都爬不上去了。而且就算爬上去,估计也不会比步兵有威力。
“下马,留下一伍看守战马,其他人跟我上!”刘桢果断下令,握刀在手,冲向山顶。
沈云压根就没听见刘桢的话,他现在脑海里充斥着对母亲,对鄢如月,对所有沈家人的担忧,见胯下马匹不肯动弹,就拼命夹紧双腿,用手上的刀柄去砸马臀,战马吃痛哀鸣,但还在努力地往上爬行。
刘桢一把将沈云拽了了下来,喝道:“你干什么?”
“冲上去,我要尽快冲上去!”沈云一把甩开刘桢的手,嘶吼着还要爬上马背,嘴里道:“我要去救我老娘!挡我者死!”
刘桢一脚飞踹又将沈云踹离马数米,冷冷看了他一眼:“不知道怎么对待马匹,你就永远不是一个合格的骑兵!”说完他转身对身后的飞骑军将士吼道:“告诉他,我们是什么?”
“飞骑军!”所有人齐声大吼。
这是个充满霸气、充满威力,也承载了无尽荣耀的名字!
刘桢又看了沈云一眼,道:“无坚不摧的飞骑军!骑上战马我们是攻无不克的骑兵,下了马我们照样是战无不胜的步卒!”
说完他看着已经整装待发的袍泽厉声喝问:“圣祖曾问,若有人敢杀我汉人,掳我同胞,身为大汉军人该如何?”
所有人举刀狂喝:“倾其巢、覆其穴,穷搜天下、万里追杀,誓斩敌人虏首,以敬大汉武魂!”
“好,跟上,让我们为在北海州死难的袍泽报仇!”刘桢嘶吼一声,第一个冲向山顶。
“报仇!报仇!!报仇!!!”所有飞骑军像突然加了狂暴的战士,嗷嗷叫着跟上。
沈云在一旁直听得热血沸腾,脑子里原本慌乱不堪的思绪一下变得清晰起来。他瞥了一眼冲在第一个的刘桢,一咬牙也跟了上去。
还不到山顶就能看见原先与狐朋狗友聚会的望山亭周围燃起的熊熊大火,正是深秋,天干物燥的时节,一点火星在这山上都能引起燎原之势,更何况有那么多点着火把的人!
围绕着望山亭,数百人举着刀枪棍棒,嘶吼着如巨浪般朝望山亭涌去。
而望山亭就像矗立在海浪前的礁石,数次将这巨浪击退……
沈云透过重重人影,望见亭中有四五个人紧紧抱在一起,蹲在石桌之下。围绕着这块石桌,一圈手执战刀和长矛的武士,正组成刺猬般的圆阵,在苦苦拼杀!
他看见了奥尼尔,那如巨塔一样的黑色身躯在人群里格外显眼。除了奥尼尔,还有侯阚,他站在圆桌之上,手里握着一张大弓,不时朝四周的敌人射去,嘴里大吼:“东面,奥尼尔,东面挡住!”
侯阚的声音已经喊得嘶哑,但依旧在苦苦支撑。
围攻他们的是身穿兽皮,野蛮无比的有人部落。他们举着石斧或者抢来的刀剑扑到近前,却屡屡无功。
奥尼尔接近两米四、重两百四十斤的身体就像一座巨大的压路机,就算是嗜血好杀的有人部落野人一样无法在他面前挡下一击。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奥尼尔身后总有一人,手里一根长枪如同毒蛇吐信,又如蛟龙出水,沿着奥尼尔的臂弯、腰侧、胯下不时攒刺而出,每次出击总能夺走一个人的性命!角度刁钻、精准,那些野人就像是商量好了一样朝这杆枪的枪尖上撞!
在队伍后有一个头上带着鸟羽鸡毛的酋长型人物,他在火光中不住地叽哩哇啦,跳脚嘶叫。刘桢等人冲上来的时候,他正抢过一把不知道从哪里劫掠来的柴刀,打算亲自参加围攻。
刘桢一望此人,顿时暴叫一声:“斜弧!受死吧!”
只见他像见了杀父仇人一样,不管不顾地冲向那人。
突然出现的飞骑军让围攻的野人有些吃惊,刘桢几乎没有废多少力气就砍翻了三个人,紧紧跟随的飞骑军也蔓延过来,组成一个以刘桢为箭头的锋矢阵,直朝那酋长而去!
不愧是常年征战又嗜血好杀的有人部落,刘桢的突击虽然够锋利,也够狠,但他们还是很快反应过来,有几十个野人已经掉转方向向刘桢他们杀来。
沈云跟在人群之中,起初的时候,手里的战刀几乎没有使用的余地,但随着野人的反扑,飞骑军的阵型陡然变得松散,原来的锋矢阵,瞬间从两翼展开,像一支即将振翅飞翔的大鸟般朝野人席卷了过去。
野人的石斧和破烂刀剑根本无法穿透飞骑军身上的铠甲,间或有野人依靠蛮力将他们身上的铠甲砸出一个个深坑,但却无关大局。
沈云站在队伍中间,迎面四个野人扑来,一刀剁下被对方挡下,沈云飞脚一踹,左肩却受到另一个野人的强力撞击,就在他无法保持平衡的时候,左侧的飞骑军将士已经单手将他托起,而右边的飞骑军将士则揉身贴上,用右肩撞飞了那名格挡了沈云劈砍的野人,然后三人同时大喝一声,齐步向前,瞬间将野人击退数米……
飞骑军不愧是“上马骑兵、下马步卒”的精锐,相互之间的配合简直天衣无缝,以三人为一个有机整体,互相配合,或守或攻或救,轮番激战下来,居然还无一人阵亡!
反倒是有人部落的野人激战了一夜,如今已经显得力竭,后续不足了。
这冷兵器交战,在没有远程武器的帮助下,凭借的就是一股士气,之前野人的士气已经在围攻望山亭的时候被消磨了不少,如今再加上飞骑军如此娴熟的配合,他们反扑无效之后便再也鼓不起一战的士气了。
只是连续几个拼杀,沈云已经冲到了望山亭前,野人开始朝另一侧山路撤退,那头戴鸟羽鸡毛的斜弧族长似乎还非常不甘心,跳脚想要再反扑,但在望见刘桢等人不断逼近之后也仓惶后退。
“追!”刘桢看了一眼沈云,毫不犹豫地下令,追着有人部落的屁股跟下了山。
沈云冲进望山亭里,只见侯阚已经瘫坐在石桌上,奥尼尔也黑脸变紫脸,瘫在亭子里,不住喘粗气,看见沈云只是嘿然一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石桌下,鄢如月和周惠一左一右紧紧搂住生死不知的沈袁氏,两女手里都抓着一把还带着血迹的长剑,她们因畏惧而变得煞白的脸庞上如今满满的都是委屈和开心!
“渊让……”
鄢如月檀口微启,呢喃着。闪亮的星眸里已经泛起了水汽,但她依旧倔强地摇了摇头,重新用力闭眼、睁眼,仿佛担心这一切都不是真实的。
她身上还穿着月白色的远行装,肩膀上被撕扯了一块,露出还带着血迹的肩裸,显然是经过极其惨烈的搏斗。不单如此,她还将不知道哪里翻出来的皮甲紧紧裹在沈袁氏的身上,竭尽所能地保护着自己未来的婆婆……
沈云当时就觉得心里有什么被击中了,心头一软,手里紧握的战刀也叮当一声掉落地上。
就在这时,沈袁氏忽然动了动,仿佛是听见了鄢如月在呼唤她的孩儿。她费力地抬起头,睁开双眼就看见沈云丢掉战刀,噗通一声跪在她面前,带着哭腔大声道:“娘亲,渊让来晚了,孩儿不孝!孩儿不孝啊!”
沈袁氏受伤了,就在倭寇破门而入的时候,沈袁氏一介妇人还想着力挽狂澜,带着沈家家丁冲上去要将倭寇重新赶出侯府。但那无异于以卵击石,她肋下被野人用石斧当场砸中。
若不是周惠和鄢如月都学过剑术,而沈思兰竟然也是个武术高手,没准当时沈袁氏就要被倭寇劈杀了。
沈家向来都有学武的传统,不但沈思兰,沈袁氏其实也会两手,但在这种场合下是完全不够用的。
就在这时,紧随着倭寇上岸的侯阚和奥尼尔终于带着海盗赶来了,他们从后突击,扫开一大片敌人,接应出被围攻的鄢周等人,其时侯府已经沦为一片地狱,根本不足守。所以他们只能一路往珩山边打边退。到了望山亭时已经只剩下三十多人,若不是沈云赶到,他们很可能连一刻钟都坚持不下去了。
沈袁氏看着沈云安然无恙,原本担忧的眼神瞬时变得平静,因伤变得苍白的嘴唇抖动着,低声道:“我儿回来了就好,就好。渊让啊,娘只能帮你守住这个家到这个局面了,接下来就要靠你自己,知道吗?”
沈云边听边点头,但听着母亲似乎在交代遗言般,心里又是一提,急道:“娘亲,不要这么说。我,我还要生一大堆孩子给你带呢!”
他真怕说下去沈袁氏就这样死去,赶紧跳起来叫道:“奥尼尔,快,抬我娘下山找大夫!”
环顾一圈,几乎所有人都带伤,而作为肉盾使用的奥尼尔其实受的伤更重,黑黑的皮肤上几乎都被血染红了,大腿、手臂、腹部都有殷红的红色伤口向外翻卷着,让人触目惊心。
侯阚也累的没有了任何力气,躺在石桌上挣扎着想要起来,但却失败。
沈云焦急的直跺脚,这时有一个人握着长枪颤巍巍地走过来,坚定地说:“世子,我帮你抬夫人下山!”
沈云一怔,这人就是方才躲在奥尼尔身后,枪枪精准无比的人,之前他还以为这人是侯阚的手下,但如今一看却发现居然是护送他从蓬莱到离岛的林冲……
他还说他不怎么会使枪?
原来倭寇袭城的时候,林冲正好在侯府附近的四海镖局,望见了侯府的烟火讯号,便带着镖局的镖师们迅速朝这里靠拢。
他说过,他日沈云有用得上四海镖局的时候,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这次还真就是赴汤蹈火,他麾下的数十名镖师都是退役的军人,比起侯阚的海盗来还要强悍几分,这望山亭周围还存活的三十几人中,镖师就还有二十几个,足可看出他们实力的强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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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浪淘沙,侯爵之位】
大汉帝国震怒了!
渤海府遭到倭寇洗劫的消息传到帝都雒阳的当天,刚刚开学的两千名帝大学子自发在大汉皇城前集会。[]
这些热血亢奋的学子们,个个身披白色孝服,头缠血色红巾,高举用鲜血书就的横幅。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敢犯大汉天威者,虽远必诛!”
“渤海子民,亡魂昭昭!”
“魂兮归来……”
……
皇城之内,琉璃疏阁中,皇帝面色沉郁地坐在龙案之后,望着座下的三个内阁大臣,沉声道:“宇文护,你掌管礼部,专事与外国接触,这倭国狼子野心已久,尔等竟未早觉,可知罪?”
宇文护四十六岁,不甚高挑,还有些矮壮,不过脸色倒是颇为白净,颚下三缕墨髯倒也有些风采。他躬身道:“陛下容禀,倭国事汉极谨,从无逾矩之事。今次渤海爆发骚乱,事情还未查明定是倭人所为。即便真是倭人所为,以微臣之见,不如令英公殿下派蛟龙军团前去问责便是!”
皇帝原本沉郁的脸色陡然变得阴鹜起来。
他当然听明白了宇文护的意思。说起来宇文护这个首辅算是帝党的人,对自己也算很是听命。但他万万没想到,在这个时候,宇文护却依旧想着将渤海之事小而化之,甚至想将代表后党的英公拖下水---所谓让派蛟龙军团却问责,在很大程度上等于将这次事情的责任推到英公身上,一旦英公处理不善,朝廷便有由头了……
一切的根源都在于倭国太过弱小和党争已经越来越激烈。
倭国弱小就不用说了,就算扶桑州全部被倭国人抢走,帝国想要拿回来不过是一支舰队的事罢了。关键还是党争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帝国银行失窃之后,皇帝以帝国银行内部管理不当,帝都治安堪虞为理由,彻底罢免帝国银行主簿蓝淀,命帝国银行行长户部侍郎钟真,协同雒阳府尹上官鸿,以及大汉商会会长鄢准共同制定新的银行操作协议。这在事实上剥夺了皇太后对一派对帝国银行的管理权。
当然,事情没有这么简单。钟真和上官鸿固然是忠于皇帝的,但鄢准却是依靠帝国银行起家,也就是说他从根本上来说应该是后党一系。选他出来参与此事,是皇帝平衡后党情绪的一个砝码罢了。
但谁都知道,鄢准是个标准的商人,唯利是图是商人的标签。谁也不能保证鄢准不会倒向帝党一派。所以这个人选其实一直都是后党极力反对的,他们甚至上冯籍,或者检察院检察长左慈来做这件事,绝不同意让鄢准这一介布衣来参与国家大事的议定。
若在平时,皇帝没准就会向后党妥协,但渤海侯之死以及淮南侯方?的抵京,让皇帝在气势上强硬不少。这次为了保护淮南侯方?,皇帝连羽林暗卫都动用了,总算让方?顺利觐见,然后陛辞回淮南,但其中一连串的斗争却是细说不尽。
总之,帝党初步掌握了帝国银行的业务,后党的实力在慢慢向后退缩。这个时候宇文护甚至向皇帝偷偷建议,干脆一鼓作气将后党的脊梁---英公殿下的兵权一举收回,彻底解决后党。但这样无疑会引起朝堂的巨大震动,皇帝并不想这样,所以迟迟没有决定。
这次渤海府传来倭寇肆虐的消息之初,皇帝下达飞骑军团前师先行入渤海。这时,宇文护又建议让英公殿下带着蛟龙军团出击,然后以沿海不稳为名,抽调渔阳飞骑军南下驻守吴郡等地,收了英公的老巢。皇帝依旧觉得不够稳当,所以还是拒绝。
直到这次渤海府遭到了倭寇洗劫,已经引起了巨大的公愤,汉人百姓都被触怒了,这种群情汹汹之下,宇文护又再次提出让英公出战,不管结果如何,皇帝都可以名正言顺地将英公的兵权收回。
这次,皇帝却发怒了。
“国战之事,岂能与朝堂龃龉相提并论?圣贤有言,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如今是整个帝国受辱,当以帝国尊严为大,以战事胜利为最后之目的,尔等思思念念就是那些阴谋伎俩,实在让朕寒心!”
皇帝突发的火气让宇文护顿时有些不知所措,呐呐地站在当场,无言以对。反倒是俊辅王显带着讥诮的笑意站出来道:“陛下息怒,首辅大人也是操心国事,况且倭人始终是小疾,于帝国无碍,当务之急是如何应对百姓情绪,扶桑州乙等军团前师师长习禄殉国,陛下当及早拟定接任人选才是!”
这番话本不应该由掌管检察院的司空王显来说,而应该是枢密院的次辅公羊治向皇帝提出才对。可次辅公羊治已经年老体衰,早不复当年纵横驰骋疆场的豪迈,眼看年近六十五岁大寿,即将光荣致仕还乡,所以站在朝堂上向来听多言少,反而由王显越俎代庖了。[]
皇帝深吸了几口气,最后道:“你有何建议?”
王显似乎早有准备,上前一步行礼道:“陛下,微臣以为如今可分两步进行。首先,肆虐渤海乃是倭寇,倭王明治定然以此为由推脱,但不论如何此事他皆有不可推卸之责任,所以对倭宣战已经不可避免,故而陛下应先下宣战诏书,以平民怒!”
宇文护刚想说话,王显却道:“臣知战事一开,便需要大量金钱,帝国银行新近骚乱,可能一时无法给予这次战事太多帮助。”
宇文护见他说出了自己的担忧,便不再吭声,静听下文。
皇帝问:“那你有何方法解决朕之难题?”
王显自信满满地说:“这正是微臣的第二步,聚民力,整军武。”
王显的第二步计划其实细分很多个方面,比如聚民力,扶桑州多金矿,王显是想将扶桑州的金矿开采权拿出来拍卖,让帝国各大商家出价竞争,以此筹措金钱用以战事进行。至于具体的细则则由户部议定。
整军武方面,王显认为征讨倭国只需两个军团,水陆并进便能一举击溃倭人,擒拿倭王。而在渤海的飞骑军和蛟龙军正是最好的选择,他们已经抵达了渤海最前线,只需略加整顿便能出征,不需要在从内地集结。
在此期间,王显还提到,一旦战事开启,资金运转起来,便有无数后勤辎重运到渤海,届时因倭寇肆虐而流离失所的百姓也能找到工作,从而换取食物,不至于成为流民,为祸地方。这个冬天对于他们来说将不再难熬---这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唯一的阻碍便是,金矿被商人购买之后,他们铸造的金币该如何收税,又该如何管理。
当然,这些事情就不是王显该去考虑的了。
听完这些,皇帝不禁对王显刮目相看,不住颌首道:“这才是老成谋国之见。”
宇文护一听皇帝的评语,顿时微蹙眉峰,躬身道:“陛下,臣也以为王大人建议可取,只是这征伐倭国总是需要一位统帅,微臣提议由胡公殿下担任,陛下以为然否?”
说着眼神瞟向王显。
这个王显,严格来说虽够不上是后党,但也跟后党过从甚密,自己这提议他肯定是不会应允的,若是由胡公殿下担任统帅,那蛟龙军团的北海舰队就要剥离出来归胡公节制,从这点来说,后党和英公是绝不会同意的。
宇文护就是要引王显反驳,从而提醒皇帝,这王显并不如自己可靠。
未想,王显也点头道:“臣附议。微臣也以为此事该由胡公殿下担任统帅,扶桑州乙等军团军团长何琦已经赴任,大可将他一并归入此次出征序列。”
这倒大出皇帝所料。王显极力支持,这就不由让原本属意胡公的皇帝有所犹豫了。半晌,他转向一直做泥塑菩萨的公羊治道:“公羊爱卿,你担任枢密院太尉多年,可有属意人选推荐给朕啊?”
公羊治如梦方醒般睁开老眼,颤巍地躬身道:“哦,陛下,此次东征倭国不过牛刀小试罢了,谁为统帅其实无关大局,臣所虑者,乃是这后勤辎重该由何方统一调配!”
公羊治的一番话顿时让皇帝惊醒,对啊,征伐倭国不过举手之间的事,但这后勤却是重中之重。不但关系到东征大局,更关系到帝国银行背后的实力争夺和资源重配,这才是此次东征的关键……那么刚才司空王显的意思是……
果然,王显立即道:“东征倭国需要舰队护航,臣提议由英公殿下担任此次东征的后勤调度官,统一调配东征物资!”
原来饶了一圈王显是在这里等着呢!
皇帝不由有些愠怒,但却没有表露出来,而是淡淡道:“还有别的人选吗?”
宇文护思忖良久,缓缓摇头。
王显这招以退为进不可谓不毒,让胡公担任统帅,那就没人跟英公争夺这后勤调度的职位,一旦象征着后党支柱的英公掌握了东征的后勤调度,那必然要与帝国银行有所牵扯,毕竟就算拍卖扶桑州金矿也是需要帝国银行做担保和出面的,因为全帝国的钱都存在帝国银行里。
这样一来,皇帝想彻底掌握帝国银行的计划就必然出现漏洞,等打完这一仗,帝国银行具体归谁还真是难以预料。
但除了英公,还真没人能够完美胜任这个职务。一时之间,皇帝有种被人引入瓮中的憋屈感觉,脸上愠怒的表情更加明显。
这时,次辅公羊治却缓缓道:“陛下,微臣倒是另有一个人选。”
皇帝眼前一亮,王显却有些愕然,这个从来扮泥菩萨的次辅今天是怎么了?
“爱卿所荐何人啊?”皇帝忙问。
公羊治咳嗽了一声,款款道:“老臣推荐渤海侯担任此次后勤辎重官一职。
此次东征,所有物资都必须调配至渤海郡,既然如此,何不放弃军运,该由各地商家自行运送,朝廷不但可以节省运费,更可以获取实惠。各地商家争相趋利,只要内部善加引导,想来他们是肯的。这样一来,各地商货涌入渤海,渤海侯家族世镇此地,乃是这次东征后勤辎重官的不二人选。陛下以为然否?”
若不是在这里,皇帝简直要鼓掌相庆一番了。这公羊治虽然年老,但心里可不糊涂。一向就明白了皇帝的心意。
宇文护也不住点头,含笑道:“陛下,臣附议!”
王显急道:“陛下,这渤海侯沈家新遭洗劫,大难方过,如何能当此大任?更何况,侯爵之位未定……”
公羊治插口道:“唔,老臣也认为王大人言之有理,既然爵位未定,臣请陛下立即册封新的渤海侯便是。此刻皇城之外群情汹涌,陛下急民之所急,权宜行事,想必没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与全天下作对的风险来阻挠此事吧?”
说着,公羊治的眼神若有若无地往西边瞟了瞟。
西边,是寿成殿皇太后所在。
皇帝大喜,但脸上还是按捺住情绪,点头道:“唔,爱卿所言甚是。中川,你且拟旨吧,将权宜之情诏告天下,朕册封渤海侯世子沈云为第三十一代渤海侯,即时生效!另外,公羊爱卿也下去拟订对倭宣战诏书,此刻已是深秋,早做筹谋,最迟明年入夏必须发动东征,一举荡平倭国!”
“喏!”
三位内阁大臣集体躬身唱喏。由此,帝国明年的大事便只有一件,那就是东征!
庞大而古老的大汉帝国,这架战争机器又一次缓缓开动。
宇文护幸灾乐祸地看了王显一眼,却发现他并没有太多的不满,脸上那股讥诮之色反而更加明显了。
这,又是怎么回事?
宇文护暗暗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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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萧太守,男人世界】
入秋后的渤海郡已经渐渐陷入一片萧瑟之中。
但渤海府衙却又是另一番景象。威严大气的正门进去,四下观望,三重院落都坐北朝南,三进三出,中间一个巨大如广场般的正殿,四下观望,只见雕梁画栋、碧瓦青檐,柳树成荫,翠绿中更见房舍层层叠叠,似海浪起伏,眺而远望,近似不能极目。
九转回廊之间,都悬挂着彩绸,花团锦簇竟是一派盛景。
三重院落,分别是郡守、郡丞、郡尉三巨头的办公居住场所,大气些本无可厚非,但如此奢华却有违为官清廉之评语了。
沈云跟在一个挂着绣春刀的衙役身后,缓缓向郡守的书房走去。
这是渤海府骚乱平息后的半个月后。飞骑军一个营终于赶到了渤海府,只是错过了围剿倭寇的最佳时机,他们全部在西部的港口登船逃逸了。
沈袁氏伤情救治及时,总算无甚大碍,只是侯府被毁,族人遭屠,沈家几乎是家家戴孝、户户披白,无奈之下,沈云建议沈袁氏先随沈思兰前往釜山,那里毕竟有沈思兰经营多时的基业在。
那晚骚动中,沈思兰和沈袁氏走散了,最后护着沈复和沈冲走了另一路,沈思兰多了个心眼,往汉江旁边跑,在死伤无数家丁之后终于冲到了汉江边,江上已经升帆起炮的帝国舰队保护了她们这一行人,所以得意幸免。
沈云却不能走,落在汉城的沈氏族人还有一千多人,这些都要靠他去找府衙索要救济。
而说来也怪,府衙直到第三天才开门办公,衙役四散而出,开始维持秩序。但沈云数次求见都被拒之门外。幸好鄢如月让鄢家商会赶紧调拨了一大批救急物资,不然沈家人还真不知道怎么度过这些日子。但这也只是权宜之计,更具体的就要看沈云的了。
今天好不容易进了府衙,望见周围一片祥和的状态,他竟是气不打一处来。
妈的,说这里面没猫腻鬼都不信,老子现在有求于你就算了,改日回了雒阳,不在“刘伯伯”面前参你一本老子就不姓沈。
到了临水的一个房间,衙役让沈云在此稍等,有穿着青衣的杂役端上茶水,沈云只能在这个还萦绕着淡淡檀香的房间里坐下来。
看得出来,这个房子的主人应该是饱读诗柜上不但有纸质的书籍,甚至还有古老的竹简。靠窗一张文案桌上,传统的文房四宝和圣祖之后才有的鹅毛笔应有尽有,案上还摊开一张纸,纸上潦草地写着一些字。沈云也不认识,只望着手里的茶水出神。
渤海太守萧让,沈云从未见过。但他知道,这个太守是凉公的人,据说还是蛇蝎美人萧琴的娘家人,有这层关系放着,沈云也没想过他会好好招待自己。也许这杯茶水就算是最仁至义尽的礼仪了。
但今日无论如何自己也必须拿到太守的签字文书,不然再过几天沈家人非断粮不可。
如今整个渤海府,只有府衙的官仓以及萧家的米铺商号里还有多余的粮食,倭寇并没有洗劫这两个地方。沈云心里已经将萧琴骂了无数遍,但事情还是要做。就算他不管沈家人,弥兰农场也遭到劫难,侯阚、、章暨、欧阳复等人的妻儿老小还等着他养呢!
这些可是他如今最可靠的资本。
幸好在离开汉城去青川县的时候,沈云顾及他们的心情,特地在城郊给他们家人各自添置了一处房产,倭寇洗劫汉城,并没有波及那些地方,所以他们的家人并没有受到屠戮。
不过虽然如此,这么多人的安置也让沈云忙的焦头烂额,若不是和潘世等人提早赶回来,接手了他现在事,没准沈云还空不出时间来见渤海太守呢!
正在胡思乱想间,门口传来脚步声,沈云放下茶杯,就见一个身穿帝国六品官服,长须及胸,神态亲切的老者快步走了进来。
“呀,劳侯爷久等了,恕罪恕罪!”老者一进门还不等沈云开口就一揖到地,带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笑意道。
沈云想过与这个萧太守无数次见面的场景,但却没想到他是如此慈眉善目的老者,更没想到他会对自己如此亲切。
不过也是,如果长的凶神恶煞,一看就不是良善之辈,帝国又怎么会委派他来渤海当太守呢?咱这可不是以貌取人,而是实话实说。
沈云脑子一下没转过来,也赶紧行礼道:“不敢不敢,晚辈……呃,你刚才叫我什么?”
沈云终于醒悟过来,带着不可置信的神色看着萧让。
萧让含笑又是一揖:“下官说,侯爷辛苦!皇帝隆恩浩荡,已经册封你为第三十一代渤海侯,正式继承侯爵之位!”
沈云终于明白为什么萧让今天肯见自己了。
妈的,原来老子的位子终于扶正了。他见了我都必须称“下官”了,靠。
沈云鄙视归鄙视,但依旧不敢托大,脸上也没有丝毫笑意,淡淡道:“大人,在下今天来是来叨扰大人,希望您能高抬贵手,给我一份粮食签发公文,沈家人快没口粮了!”
“没问题!”萧让还是带着温和的笑意,快步走到文案桌前,拿起那张写满字的潦草字的纸,双手递给沈云道:“侯爷过目,下官早就预备好了,只是最近事多,所以耽搁了而已。这里是两万石粮草的文书,拿上它便可去官仓支取。另外,萧家米铺的粮食下官也已经按照市价收购了,不日比啊能下发。侯爷放心,身为渤海民之父母,下官定不会让辖地出现一个饿死之民!”
沈云一听这种冠冕堂皇的话就忍不住犯恶心。
他瞥了眼,默默接过文书,抱拳躬身道:“那没什么事的话,在下告退!”沈云实在多一刻都不想在这里待了。
“哦,侯爷请留步,”萧让忽然挽留沈云。
沈云奇怪地道:“大人还有何吩咐?”
萧让微微皱着眉头道:“吩咐不敢,只是倭寇肆虐那天,我那侄女正好出外寻找傲儿,结果人没找到还摔伤了腿。幸好家丁聪明,将她抬到了府衙,这才得以保存性命。如今倭寇已退,她却仍旧惊吓过度,且担心傲儿安危,所以迟迟不肯回家,侯爷你看……”
沈云当时就愣了。萧琴不见了,正屋也被一把火烧了个干净,当时沈云还庆幸这个恶毒女人已死或者永远失踪,但没想到她居然躲到了府衙里!
至于沈傲不见了?哼,鬼才相信,估计又是那个女人的阴谋诡计。
沈云有心拒绝,但想着她毕竟是沈家的主母,老留在府衙也不是个事,因为这个而落个不孝的罪名可实在划不来。于是道:“既然这样,在下这就接大娘回家!只是家中一切已经焚毁殆尽,居家简陋了些,生怕委屈了大娘,不如让我再筹备几日再接大娘回去,这些天还希望大人念在凉公与渤海侯家族有姻亲的份上,让大娘在府上多叨扰几日……”
萧让笑道:“不妨事,不妨事。凉公的子孙没这么娇贵,她平日里也过于娇纵了些,让她吃些苦头也是好的。嗯,这样吧,你且先去安顿好族人,等缓开时日再来接她就是了!”
沈云说了声:“那就麻烦大人了!”然后没有再多逗留,告辞离开。
沈云一走,萧让那股笑意顿时敛去,望着沈云远处的身影,慢慢浮出阴鹜的表情。
这时,从这书房的侧厢里娉婷地走出一个婀娜女人,华美的头冠上还戴着一朵白花,正是渤海夫人萧琴。
“二叔,你看我说的没错吧?他肯定是不想接我回去的!他们沈家人就巴不得我死了才好……”萧琴银牙暗咬,切齿地模样再也没有往日的雍容典雅,一双凤目里透露出无尽的狠毒。
萧让收回目光,撇了她一眼,重重“哼”了一下,怒道:“还说别人,你也不想想自己做的那些事……琴儿,你是我看着长大的,有些事我早就跟你说过,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早在五年前你开始跟倭国人联络的时候我就劝告过你,倭人狼子野心,不可不防,你倒好,不但不听反而变本加厉的支持倭人……”
萧让气急地用手指重重点了萧琴的额头一下,气呼呼地坐在文案桌之后,继续道:“你看看现在的局面,倭人拿住了我们萧家的把柄,要挟我们给一百万石粮草,你让我怎么办?不给他们就会将有人部落煮食汉人,是我们萧家引他们登陆的事告到帝都,到时候我怎么跟大哥交代啊!唉……”
萧琴一听顿时震惊,尖声道:“怎么会这样?他们,他们这是狮子开口,坐地起价,当时是说他们要帮我杀了沈云,我们才给他们每年四成利润的,怎么现在,他们不讲信誉,我,我……”
“你你你,你能怎么样?报官告他们吗?好啊,来吧,我就是官,而且是渤海府最大的官,来告啊!”
萧让没好气地瞪着自己这个侄女,恨声道:“琴儿啊琴儿,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倭人狡诈就不说了,你怎么就想不明白,侯爵之位谁属可不是你一介妇人所能左右的,这牵扯到朝堂龃龉,是那些居庙堂之高的大人们筹划的事,你一旦介入进去,瞬间就会被这股漩涡绞得粉碎。如今明摆着,倭人是借着你急于除去沈云的心理,将这渤海郡搅得天翻地覆,以利他们从中渔利……唉,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家族恩怨,而是两国交锋了,你到底明不明白啊?”
萧琴还懵自不知,喃喃道:“他们,他们渔什么利?他们不是要那每年数十万金币的……”
“愚蠢!二十万里的土地和数十万的金币,你说你会选择哪个?”萧让怒喝道,“我昨日刚得到消息,倭人已于数日前越过北海道边境,直取关中平原,扶桑州贱民乘机作乱,已经屠州越县,现在整个扶桑州早就是烽烟四起了!”
萧琴就算再笨,如今也想明白了。她脸色苍白的狡辩道:“不,不会的。他们,他们怎么能这样?!明明说好的,我,我让木洪去质问他们,扶桑州不能因我而丢……”
说着她就要提着裙裾冲出书房,萧让猛拍桌面,站起来道:“你给我回来!”
萧琴委屈地转过身,凤目里已经蓄满泪水,哽咽道:“二叔,我,我只是想……”
萧让一看她的模样,心里头一软,坐下来叹声道:“晚了,一切都晚了!当初你劝我申调扶桑州乙等军团来剿灭倭寇的时候就已经晚了。我知道你当初是想借这个机会让沈家的商船无法动用,从而让他们亏损……唉,但这一切与国家比起来都微不足道啊!如果你早点告诉我倭寇要突袭汉城的事,也许事情还有转机,但现在……”
萧琴猛地扑到萧让腿边,嘤嘤哭道:“二叔,对不起,我真不是故意的!我当时被,被鬼迷了心,只想着将沈家满门诛除,实在没想到倭人竟然如此狼子野心,竟妄想占我大汉领土,我是真的不知道啊!”
萧让自小就疼爱这个侄女,看她哭的这么伤心,早就心软了,摸了摸她的秀发,叹声道:“你也别自责了。这次皇帝不但下了让沈云继承爵位的圣旨,还颁发了宣战诏书,将倭国列为必征之国,我大汉比倭国强上何止万倍,总算是能报了此仇便是!”
萧琴抬起泪眼婆娑的凤眼,诧异道:“皇帝下了宣战诏书?那就是说二叔的太守之位不会因为这件事而动摇?”
萧让点点头:“暂时是不会。现在也就希望这次东征,为叔能将功赎罪,将这大军后勤之事办的妥妥当当,日后王师凯旋,论功行赏之时能将功抵罪吧!”
“那万一倭人将我们做的事说出去怎么办?”萧琴又问道。
萧让亲和的脸上闪过一丝戾气,狠狠道:“那就要看倭人识不识时务了,他要敢这么做,大不了跟他们拼个鱼死网破。咱们萧家也不是会受制于人的主儿,到时候我倒要看看是倭人上百万人的性命重要还是我的命重要!”
萧琴一愣,道:“二叔,你是说……”
萧让点头:“不错,若倭人真敢将事情捅出去,你就将所有责任推到我身上,断断不能往大哥身上扯。汉奸的罪名就由我一人承担就是!只要大哥没事,咱们萧家就还能传承下去,迟早还有东山再起的一天。”
萧琴惊的张大了嘴,半晌摇头哭道:“不,二叔,这事由我来担吧!”
萧让又拍了拍她的头发,苦笑道:“这事你担不起的,朝廷也不会让你一个弱质女流承担的……不过那明治也不是个蠢人,不到最后关头应该不会放弃我们这么重要的一个棋子。不过你要记住,一定要让木洪和木泗两人跟紧明治,到最后时刻没准要跟他比比谁的手快……”
萧琴再次震惊了,颤声道:“二叔的意思是,让木洪行专诸豫让之事?”
“不错!弃车保帅也是无奈之选!”萧让的表情简直有些狰狞。
这就是男人的世界,一旦狠辣起来,就算是皇帝也敢拉下马。而这份胆魄,却不是萧琴这一介弱质女流敢去想去做的。
萧让最后郑重地看着萧琴道:“记住,临事贵守,当机贵断,兆谋贵密。这三点沈云就做的非常好,在此事告一段落之前,你不要再跟沈云有任何冲突,到时候我可是保不了你的……皇帝在下达宣战诏书的时候,还任命了胡公殿下为此次东征统帅,并且让渤海侯担任此次东征后勤辎重官,你现在明白为何了吧?”
萧琴肯定地点点头:“琴儿明白。只是傲儿……”
“对了,傲儿去了蔚山,我已经派人去把他接回来了!你不要骂他,我听说他跟沈云的关系不错,你且用好这张牌吧!”
萧琴终于放下一口气,默默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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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几天的故事有点拖沓了,明天开始加快进度。灭完倭寇还要跟罗马人见真章呢!
【第八十七章 云雨情,一灯如豆】
一片残垣断壁中间,矗立着几间用木板和茅草搭建起来的简易木棚。(.)
这里便是沈云的临时居所。
其实有很多高门大户都向沈云发出过邀请,希望他能暂时移居到他们府上,幸存的沈家商铺也有许多空房,按理来说沈云是完全不需要住在这么简陋的地方。
可沈云却坚持要住在这里。
“这里是我家,祖宗数百年的基业并不会因为这场大火而消散。只要沈家还有一个人在,渤海侯府迟早会重新屹立如新!”
沈云如是说。
因为他的坚持,沈家幸存的族人也都搬到了这附近,盖起了简易的草棚陪伴沈家的掌门人。隐隐的,这里竟有几分热闹气象---不过更像是贫民窟的热闹。
经此大难,在渤海府的沈家族人不过千把人,算上流落帝国各地的也不过两三千人,与真正的百年世家比起来实在相差太多。但因为沈云的坚持,不但让这个家族没有人心涣散,反而凝聚起更加坚固的感情!
在古代,族亲关系总是每个汉人最重视的关系,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齐家可是摆在第一位的。如果连家族的人都不认可你,又怎么让别人认可呢?
沈云现在无疑是得到所有族人认可的掌舵人。即使朝廷没有册封沈云继承爵位,他们也只会认可沈云一个渤海侯。
因为在关键时刻,是沈袁氏撑起了沈家的尊严,是沈云挽狂澜于既倒,而沈萧氏和那二公子沈傲,哼哼,谁在那晚见过他们?
沈云是被府衙衙役用轿子抬回来的,甫一到草棚前,衙役便宣布了朝廷的旨意,宣布沈云继承渤海侯之位。
面对这个所有人都预料中的事,沈家族人还是爆发出极为高昂的热情。他们在沈复和沈冲的带领下,先三跪九叩朝西叩谢皇恩,然后起身集体朝沈云行鞠躬参拜礼。
最后沈复还激动地对族人宣布,为庆贺第三十一代渤海侯继位,今晚狂欢一宿,举行篝火晚会,大宴周围亲朋。
此时所有沈家族人都可以说一贫如洗,但他的提议还是得到热烈拥护,家家户户纷纷拿出这些日子藏起来的食物,有干粮,还有烙饼,甚至还有猪肉。周围的士绅听说新渤海侯继位了,也纷纷送来酒食。那热闹劲,差点让人忘记了前段日子的惨痛回忆!
沈云都忘了自己是怎么回到草棚里的,只依稀记得眼前全是汪汪的酒碗,他全都端起来一饮而尽,然后醒来就觉得头疼欲裂,口干舌燥,舔舐着干裂的嘴唇用低沉的嗓音呻吟了一句:“靠,哪有水啊?!”
刚说完,便有一碗清水触碰到他嘴边,他也不管谁递过来的,一把抢过,仰头喝干碗里的水,这才舒服的一打饱嗝,抬头却依稀觉得床前站着一位丽人。
之所以说依稀是因为草棚里构造实在太简陋,一张铺满稻草的床铺,一张四腿的长桌,桌上一盏油灯,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而此刻似乎还是深夜,草棚边上的窗户里散进几抹清冷的月光,沈云还处在醉意熏然的状态,所以看的不是很真切。
只见一个古装美女,粉黛轻描,眉目如画,一袭月白的蝴蝶刺绣纱裙,轻粉色对襟披肩,天生媚骨,一举一动皆引得周身纱衣如裹上银光般流动,似镜湖明月。看不清容貌,只看见两只白生生的小手,芊芊十指点着粉丹,勾得人心猿意马。[]
沈云使劲揉了揉眼睛,但依旧望不真切,一灯如豆,月色如水,有美女飘然靠近,香风扑面,竟让他顿时更加口干舌燥起来。
不过刚才的口干舌燥可以用清水抚平,这次的却是由心底烧起来的欲火,他只觉自己的鼻息越来越重,却无法作出反应。
当那具柔若无骨的身躯扑到身上时,沈云再也无法忍耐,一把抓住那双柔荑,腰身一扭已经将她压在身下。
身下丽人似乎挣扎了一下,但又好像没有。
沈云也不管那么许多了,头压在丽人滑粉怡人的香肩处,迷蒙地望着那圆润的耳垂,似玉粉嫩的玉颈,缕缕幽香仿佛从玉肤中渗透了出来,直冲的沈云脑门不断发涨。
这么久的压抑生活,让沈云此刻再也顾不上别的,双手乱撕乱扯,浑不知怎么解开那从未被男人触碰过的腰腹丝绦,不知怎么就扯开了那令人**的月白纱裙,更不知怎么就揭开了那块通红的抹胸肚兜,当那片丰满白腻的酥胸在沈云眼前闪耀出诱人光泽时,沈云已经彻底陷入癫狂了……
他疯了一般扯掉自己的裤子,然后扒开身下丽人修长紧致的长腿,猛地压了下去……
“啊”
一声娇吟瞬时透过那微颤的檀口发出,丽人伸长了玉颈,两滴清泪顺着香腮滑落。
痛,从未有过的痛。而心里却不知道是什么滋味,有委屈,更有放纵,复杂的情绪把她折磨的只想放声大哭,将所有委屈和不快都哭出去!
那紧致窄裹的触感简直让沈云欲仙欲死,原来自己之前真是白活了。男女鱼水之欢果然能让人如在云端,那一刻的感觉真如天地初开,混沌不再。他只想用力冲刺,抬起头,迎上那张如花娇媚、透着一抹酡红、白玉似的半张俏脸,双眸紧紧闭住,娇艳欲滴的红唇不安地微微颤动,柔软的身躯还在轻微的颤栗……
而沈云心里的颤栗差点就让他变成了公公。
天呐,身下的丽人竟然是大汉端平公主周惠!!!
沈云的醉意瞬间去了大半,就他正不知该如何面对时,身下丽人那破//瓜之痛似乎过去,雪白腻人的娇躯微微向上挺了挺,荡人心魄的**轻轻勾住沈云的股臀,暗暗推了推。
这种极端的暗示让沈云把牙一咬,狠狠地刺穿下去……
……
阳光斜射在他脸上,已经是日上三竿。
沈云缓缓睁开眼,怀里软玉温香,软绵绵的娇躯令人发狂。沈云的心一下腾的热了起来,但看见怀中丽人满脸泪痕、秀眉紧蹙的模样,沈云又一下心凉如水。
昨夜直折腾到天边露白才方止歇,周惠也不知自己昏厥过去几次,沈云的胳膊上背上全是她留下的辉煌战绩。
不是沈云不懂怜香惜玉,而是周惠的身体似乎有异于别的女人,那种极致的触碰会让她痛哭流涕,宛若受刑。
沈云数次想要停下,每当这时她却会死命地缠上来,雪白的娇躯裹着他,檀口贴在耳际呢喃:“别,别停……好舒服……”
试问哪个男人在这种情况下能不雄风大振呢?!
可是,该如何去面对?
丽人虽然秀眉紧蹙,脸有泪痕,但嘴角却露出满足的笑意。沈云稍稍动了动身子,她却更加紧致地贴上来,绵软温热的身躯紧紧粘住沈云的胳膊,嘴里含糊地呢喃:“不要,再睡一会儿……”
瞬时,沈云便明白了周惠的心意。
若昨晚真是她不同意,以沈云的醉后的状态是肯定无法展现霸王本色的---话说第一次跟她见面,她那几鞭子抽的还是很有水准的!
那就是说,她一直对自己都有感觉?
沈云心下恍然。难怪她在肃川驿的时候是那副表情,在母亲面前也是那样……这次母亲去釜山养伤,如月跟去照顾,她却坚持要留下来,原来她喜欢自己!
望着怀中佳人,沈云一时竟想的痴了。
“侯爷?”草棚外忽然传出沈武的声音。
沈云一惊,赶紧蹑手蹑脚地轻轻推开那让人触之心荡的躯体,裹上衣服,连鞋都没穿,赤脚走出草棚。到了门口还细心地将草棚上的厚实门帘遮盖严实。
沈武和时迁、章暨他们是数日前回来的,沈慕的棺椁已经下葬,他们昨夜也喝的酩酊大醉,如今沈武还有些腿脚打颤,眼睛还有些打花。
“什么事?”沈云金鸡独立,使劲将脚往长靴里蹬,嘴里问道。
沈武见他这模样,奇道:“侯爷,怎么不在里面穿戴好?”说着上前帮沈云穿靴。
终于套上了,沈云暗暗出口气,看来昨晚所有人都喝多了,没人注意到自己房里……咳。
“好了,什么事?”沈云赶紧岔开话题道。
沈武赶紧正身说:“侯爷,有个叫马诺的罗马人说要见你!”
虽然沈云住的是草棚,但周围还是有许多沈家族人的居所,一般外人到了这里,不报名号是不能见沈云的。毕竟他现在可是侯爵。
“马诺?”沈云一派脑袋,忽然想起的确那天在望山亭上的聚会,点头道:“我认识他,让他过来……哦,不,让他稍等一下,去鸿庆楼等我吧!”
沈云立即想起自己房里还有个**羔羊呢,可不能让人发现了。再说在这草棚里见马诺似乎也不够郑重,还是离侯府不远,又没有被倭寇损毁的鸿庆酒楼比较合适会客。
沈武去办之后,沈云转身回到草棚里,原本带着干草气息的房间如今已经是清香怡人,方才还不觉得明显,现在一闻却是心荡如摆。
走到床边,周惠还窝在锦被里,只露出水榭般的青丝在外舒展着。
沈云轻轻掀起锦被,却发现被下丽人纱裙半解,**在裙下散发着幽致光泽,一条雪白柔美长腿上还搭着白色衬裤,一只小脚上还雪白罗袜轻轻折起可爱的褶皱,另一只莲足上还穿着绣花鞋,敢情昨夜癫狂竟是连衣衫都未尽褪。
沈云方摇头苦笑,但随即下身却被这幅景象给诱惑的竖旗敬礼了。
沈云暗骂自己没有定力,但手却仍旧颤巍巍地伸过去,轻轻除掉周惠脚上的绣花鞋,又轻轻褪去罗袜,柔媚到极点的雪白小脚儿就这么展现在沈云面前,盈盈一握,洁白如玉,趾上十点粉红晕儿,充满了让人迷醉的魔力。
沈云咽了咽口水,正要去抓住那份迷醉的感觉,指尖方触那抹滑腻,只听“呀”的一声,周惠已经快速缩起**,“你干什么呀?”周惠快速用锦被盖住那份让人犯罪的躯体,俏脸通红。
沈云咳嗽一声,做老夫子状,眼观鼻鼻观心地道:“我在审视美丽!”
“登徒子!”周惠立即啐了他一口,转瞬想起自己第一次骂他就是这个,而昨夜自己被这“登徒子”极尽轻薄,可心里却满满的都是甜蜜……
这一想起来她已经羞不自胜,将俏脸埋在了锦被里,却是怎么也不肯再看沈云一眼了。
妈的,说她不是情根深种都没人信。
不过现在沈云也看开了,反正老子现在已经是侯爵,就算娶了公主又怎么样?难道皇太后那老妖婆还能剥了我的爵位不成?
想通了这点,沈云嬉皮笑脸地说:“娘子的脚儿好看,相公才看的嘛!再说,昨夜我哪里没看过啊,看你羞个什么劲……”
“不许说,不许说!”周惠被他说的更加脸红耳赤,埋在锦被里的小脑袋不住的摇动,就像自欺欺人的鸵鸟,样子实在可爱至极。
沈云拉扯着锦被,笑道:“好了好了,不逗你了。惠儿,赶紧起来,陪我去见马诺。你们不是说他帮助过沈家吗,让恩人久等可不是妇德哦!”
周惠一怔,抬起通红的俏脸,宛似天上星辰的眼眸看着沈云,嘴角却是一弯甜蜜笑意。
他说妇德,那就是说……他会娶我?
这一刻,周惠简直庆幸自己昨夜没有逃离这里。正要翻身下床,却陡然发现自己罗衫半解,“呀”的一声又缩回了被子里,满脸通红地看着沈云,其意自明。
沈云憋着笑,这哪里还是当初那个威风八面的端平公主啊,简直就是个新做人妇的小女人嘛!
“好好好,我背过身,不看你!”
沈云站起来,背转身体。只听背后悉悉索索,然后周惠俏声说:“好了!”
沈云转过身,周惠又恢复了往日的打扮,眉梢却多了一丝媚意。不过她刚走开几步,便停下来蹙起眉头。
沈云忙问:“怎么了?”
看他关切的眼神,周惠心里一阵暖意,玉手拍了沈云一下,啐道:“都怪你,昨夜那么用力……”
呃……
沈云没想到这周惠竟是如此大胆的人儿,大白天说着这种话,若不是时间不多,沈云真想……还是等晚上吧!白昼宣淫始终让人觉得不自在!
周惠偷偷回了隔壁的草棚,洗漱完毕之后便和沈云一起前往鸿庆楼。虽然新妇的痛苦还在折磨着她,但她脚步却是轻盈,旁边的沈云真担心她会走着走着就飘起来。
不过这种感觉真是太美好了。
沈云走在前,周惠始终跟在后面,已经把自己当作沈家媳妇的她,已经在恪守妇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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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庆楼,跟雒阳的那个鸿庆楼没有什么区别。
对于拥有全国交通网络的鄢家来说,在渤海府开家酒楼的分店自然也不是什么难事。
这里离汉江不远,除了沈家人,百姓也渐渐从那惊心动魄的夜晚里恢复过来,街上已经开始有喧嚣的叫卖声,汉江上又开始漂浮着来往的商船。
难怪都说这个世界上,汉人绝对是自我发展能力最强的民族,没有之一。任何朝代只要稳定天下之后不要劳民伤财,皇家不要大兴土木,大肆征伐。只要与民休息,哪怕实行黄老之道,不消统治者多么圣明,汉人百姓自己就能发展起来,将这个天下打造成一个大大的盛世!
鸿庆楼上,江风习习,周围绿树已有秋叶飘落,倒是一派深秋萧瑟的景象。
“渊让君!”马诺一袭汉装,倜傥至极。
“马诺君!”沈云带着微笑,与他拱手示意。
周惠随后跟上,马诺朝她微笑道:“周小姐!”
周惠只是轻轻点头,却站在沈云身侧后位置,竟是一副小女人的样子。这让马诺颇为奇怪。
交往过数次,这周惠可是他觉得最与西方女人最接近的汉人女子了,现在怎么变得这么沉静乖巧?
沈云也不管他疑惑的目光,在桌前坐下,吩咐堂倌上了几碟小菜,弄了一壶热酒,与马诺推杯换盏起来。
“马诺君,前些日子我不在家中,有劳阁下帮了沈家这么大一个忙,在此沈云谢过了!”
“渊让君哪里话,我们交浅言深,望山亭一聚,我已视你为平生知己!将进酒,杯莫停!”
“哈哈,是是是,将进酒,杯莫停!”沈云看似开怀地举杯豪饮。
话虽这么说,但沈云知道,这个马诺这次突然来找自己肯定是有事的。
果然,酒过三巡之后,马诺忽道:“渊让君,听闻阁下已继承侯爵之位,成为大汉侯爵,不知你接下来有什么想法?”
沈云呵呵一笑,心里却盘算开了。这马诺到底是什么意思?
“侯府化为白地,族人还以草庐寄居,正是百废待兴之时,我能有什么想法。马诺君,毋须绕圈子,直说便是!”沈云懒得猜了。
马诺一拍手:“侯爷果然快人快语,那在下就直说了吧,这次倭寇肆虐,贵国朝廷不日肯定对倭国大加征伐,大军云集,兵器自然紧缺,在下手头上正好有一批军械想要出手,不知道侯爷有没有这个兴趣?”
一谈上生意,马诺就将称呼转化了过来。沈云深知这是西方人的理念,倒也不会在意。不过他说有军械出手,还找自己做生意?这是什么意思?
“马诺君,恕我直言,你要做这军火生意,似乎找错人了吧?”沈云奇怪地看着他道。
马诺晒然一笑:“怎么,侯爷还不知道你已被贵国委任为这次东征的后勤辎重官吗?我不找你做这笔生意,难道去找那位目光短浅的太守?”
沈云心里一动。看着马诺似笑非笑的神情却是一下愣住了。
………
从鸿庆楼出来,沈云一直蹙眉走在前面。周惠不知道他这是怎么了,刚才跟马诺告辞的时候还是满脸笑容,转身却变得心事重重。
不过,他沉思的样子实在很是迷人呢!
周惠心里默默的想,星眸盯着沈云的侧脸,嘴角总是甜蜜的笑。
街上行人不少,但沈云此刻在这里却是人所皆知的,所以行人都会避让一边。更何况沈武和章暨等人一前一后在给沈云开道。
就在这时,忽然从路边的一家店铺里猛地蹿出个两米来高的汉子,直朝沈云冲了过来,在这人身后,三个身穿黑衣蒙面的人手持利刃紧追。
四个人都是闷声不吭,但却紧张至极。
逃在前面的汉子显然有点慌不择路,一头向沈云扎来,沈武突地高声大喝:“渤海侯大驾在此,不得惊撞!”
话音未落,最前面那人却大叫:“渊让,惠儿,快跑!有刺客!”
沈云猛地抬头,却见那人是王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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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王泾川,墨玉令牌】
香榻卧枕,屏风流苏,卧房华丽无比。(.好看的小说)
两侧大红花软帘温婉挑起,床前是透雕龙凤的垫足短榻,蒙着轻软的羊毛皮,床头一个富丽堂皇又精致巧思的梳妆台,台上鎏金盒,尽显主人华贵。
一位美艳绝伦的丽人斜靠香榻,她左手持书,另一只雪白的小手上点着丹蔻,轻盈地拧起鎏金盒里一串圆润葡萄,轻轻放在红润的唇间,慢慢含住,极其优雅地一点点吸允,粉嫩粉嫩的手指都被红唇轻轻噙住,这画面,端是让任何一个正常男子都要为之癫狂了。
她身上的罗裙清婉撩起,洁白柔美的雪足未着罗袜,就这么轻轻放在短榻上,白色的羊绒毛里,剔透的玉足色泽闪烁,散发着无声的妖娆诱惑。
这里就是萧琴在渤海府衙的临时闺房。
就在那对诱人的玉足前,木泗胆战心惊地趴在地上,以额头触地,眼神都不敢瞟,只闻见那足上淡淡的香味窜进鼻间,却让他有了些许莫名的冲动。
只是他知道,这种冲动只会让他死无葬身之地,是以强行忍住。
“鼬组还在汉城活动?”袅袅的音线从红润的檀口中吐出,带着一点点好奇。
木泗赶紧回答:“是的。不但还在,而且比以往更加猖獗。这次我也是依赖鼬组的人才混进城里的……小姐,这倭人已经脱离了我等的控制,二叔让我紧急回来求教对策。”
雪白玉足轻抬,萧琴已经坐起身,冷冷道:“告诉木洪,什么都别做。包括给倭人的利润---既然他们不义也休怪我不仁!还有,跟紧明治小儿,一旦他要将萧家推到绝路之时,你与木洪合力将之绞杀……放心,你们的家人我定会妥善料理!”
木泗浑身更如筛糠一样乱抖,沉默了半天都没有吭声。
他是不知道该如何应答,说好吧又没专诸豫让的胆色,说不好就更加没胆量了---此刻看上去她只是个风骚撩人的妇人而已,但她那纤美的脚掌下可不知踩了多少具尸骨……
萧琴冷冷道:“临事贵守、当机贵断、兆谋贵密,这十二个字你转告木洪,他自然明白该怎么做。至于你,还是滚回雒阳去吧!”
木泗猛地长出一口气,大喜地连连磕头:“谢小姐,谢小姐!”
“滚吧!”萧琴重新躺下。
木泗又有些犹豫地说:“小姐,鼬组在渤海府的人手已经远远超过羽林暗卫,今日鼬组的人当街追杀一名羽林暗卫,还差点伤到沈云,对此太守大人非常愤怒,是不是要二叔劝告一下倭人?”
萧琴又霍然起身,披肩松落,露出光滑的香肩犹不自知,惊喜交加地说:“此事当真?那沈云可曾怎样?”
“千真万确。不过那沈云确实了得,三名鼬组成员悉数被当场击杀,沈云还亲手杀了一个,好像受了点皮外伤!”木泗老实地回答。
萧琴听见沈云没死或重伤,又蹙起了柳眉,嘟喃道:“真是一群废物……有没有留下活口?”
“没有,当时有一个鼬盗被活捉了,但他当场就咬碎了齿缝的毒丸,所以……”
“嗯,你下去吧!”萧琴点点头,“对了,让二公子去看看他的兄长,毕竟是自家人,不能生分了!”
“是!”木泗赶紧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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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居住的草棚前围满了人。
沈复和沈冲聚在一起,拉住沈武窃窃私语,脸上带着忧色。而、章暨、时迁则聚在另一边,不时抓耳挠腮,仿佛在等着什么人从草棚出来。
半晌,从草棚里走出一个佩戴着百叶草徽章的医师,他甫一出来就被这些人围住,七嘴八舌地追问:“怎么样,怎么样?侯爷没事吧?”
医师姓顾,乃是沈家的私人医生。见众人围上来,团团作了揖,笑道:“侯爷身体强健,并无大碍。只要略作静养便可。”
众人松了口气,沈复道:“既然如此,就有劳医师开副进补的方子。”
“应当的,应当的。”顾医师谦虚地作揖。
这时周惠从草棚里跟了出来,沈武立即上前拱手道:“殿下,侯爷……”
“他想休息一会儿,大伙先散了吧!”周惠眉间有些忧色,众人不便多问,便自散开。
周惠将叫到身前,低声问道:“白先生,侯爷让你和时迁、章暨他们进去一下!”
立即进了草棚。沈武也要进去,周惠却拉住他道:“武叔,渊让想让你去找宫三过来。”
宫三,带着平壤的飞骑军就在汉城外驻扎。他手持玉牌,飞骑军自然听从他的军令。
沈武没有多问为什么,立即掉头去找宫三。
周惠长出一口气,正要转身回到草棚,却发现那顾医师正用一种非常审视的目光看着自己。
周惠不禁上下打量了一下自己,没发现什么不妥之后道:“顾医师,我有什么不妥吗?”
顾医师这才醒悟过来,赶紧摆手摇头道:“哦,没有没有,公主恕罪,在下失礼了!”
周惠莞尔一笑:“没事便回吧,改日会将诊金送到府上。”
顾医师为沈家效力了一辈子,哪在乎这点银钱,他赶紧弯腰说着“有劳、不敢”之类的废话,侧身退了下去。正巧碰上了准备出城的沈武,便两人策马同行。
走到一半,顾医师忽然问道:“武大人,在下冒昧问一句,公主殿下可是一直跟着侯爷?”
沈武点点头:“正是,医师问这何意?”
顾医师顿时摇头晃脑,笑嘻嘻地拱手说:“那我方才真是要贺喜侯爷才是的。”
沈武奇道:“喜从何来?”
“侯爷已与公主结成秦晋之好,鸾凤合谐,他日侯爷不但是渤海侯,还是大汉驸马,这岂不是可喜可贺?”顾医师眉梢带笑,仿佛成驸马的人是他一般。
沈武却是一怔:“医师,这话可不能乱说,你从何得知?”
顾医师顿时板起脸道:“武大人,在下行医一世,阅人无数,岂会看错?数日前见公主时,她眉峰凝簇,行端体正,肤凝色黯,是处子之态。[]可如今她却眉梢春意,体丰步散,肤光且滑,明显就是沾了雨露,行了**之事的少妇之貌。这哪里是乱说呢?”
沈武没想到医术一道对这个还有说法,顿时愣在当场,半晌没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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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棚的稻草床上,王戎面色蜡黄地躺在那里,石老三正在把脉,嘴里道:“侯爷,方才那顾医师已经说了他无大碍,只是身负多处刀伤,失血过多才导致昏迷,我这一摸,诊断也与他所说无二。”
沈云左臂上包着绷带,忧虑道:“可我有事要问他,你有没有办法让他提早醒过来?”
石老三砸吧着嘴,由于目不能视无物,所以伸手四处摸索着拐杖,沈云递过去给他,他道:“谢侯爷……要让他早点醒来也不是没有办法,只需施以银针刺穴,刺激他的天池、阙中等……”
“既然有办法你就动手吧!说那么多废话作甚?俺们又听不懂!”章暨在一旁喝道。
石老三被气的一滞,哼了一声从怀里掏出几根银针,就那么随手一挥便准准地插在了王戎的身上---他方才几乎摸遍王戎全身,这点自然难不倒他。
王戎“唔”了一声,竟然真的醒了过来。
他一眼就看见了沈云,想要撑起身却发现全身裹着绷带,顿时想起之前的事,急道:“沈渊让,惠儿呢?”
这王戎,一醒过来第一句话就是问周惠,实在让沈云无语。
沈云道:“惠儿在外面,你怎么来渤海府了?又怎么会被那几个倭人追杀?”
王戎注意到沈云对周惠的称呼,不是公主而是惠儿,这让他感到份外不满,怒目瞪着沈云道:“大胆,公主名讳岂是你能乱喊,你可知罪?”
那边时迁实在看不过眼,冷笑道:“你才大胆,直呼堂堂大汉渤海侯的名讳,你可知罪?”
王戎一怔:“你,你继承爵位了?”
沈云道:“不错,就在昨日。泾川兄,你怎么来了渤海府,又怎么会被倭人追杀?这些事还望泾川兄不吝赐教!”
王戎赌气般不肯说,沈云叹了口气,从怀里掏出一物丢到王戎面前道:“这下你肯说了吧?”
王戎定睛一看,顿时惊讶出声:“墨玉令牌?你,你也是暗卫中人?”
沈云避而不答,只是看着王戎。
王戎叹了口气,只好一五一十地将自己的身份和经历说了出来。
原来在沈云扶灵还乡的当天,王戎也离开了雒阳,乘军舰直抵渤海郡。说起来王戎比沈云还要早一两天到达呢!
王戎是羽林暗卫内定的人手,毕业之后就要正式加入暗卫,所以乘这个暑假进行实习训练。而来之前,王戎并不知道自己的实习训练竟是如此凶险。
王戎的第一站是在釜山,他在釜山港与暗卫在釜山港的接头人联络上,接头人给他指派了第一个任务---跟踪一个叫马诺的罗马商人!
接头人不知道姓什么,只知道叫何掌柜,放在台面上的身份是釜山港一间粮铺的掌柜,他下达这个命令时王戎曾问他:“要跟踪到什么程度?”
暗卫一般不问原因,只问怎么做和要做到怎样。
何掌柜当时沉吟地说:“不知道,跟着他应该就会有线索。这个罗马人不简单,他是从倭国方向过来的,但对外宣称却是直接从罗马来,这里面肯定有猫腻。一时之间我也不好判断,不过这件事我已经加急送到屠老大那里,你我静等指示便是!”
本来跟踪罗马人应该是由羽林暗卫第三镇负责的,但因为马诺有在汉帝国留学的经历,而且何掌柜也不好判断这件事到底该归谁管,本着以防万一的念头,还是让王戎去办了。
王戎跟上了这个叫马诺的罗马商人,一路到了渤海府。他自然发现了沈云的存在,后来沈云离开汉城,前往青川县,王戎还跟何掌柜有过接触,询问是否要帮助沈云。
但何掌柜的指示是:“暗卫只负责内部调查,这种沙场征伐是汉军的责任。”
之后王戎就发现了鄢如月和周惠。当时王戎差点忍不住上前叫周惠不要再与这个叫马诺的人接触了。
通过这段时间的跟踪,王戎更加发现叫马诺的商人不简单。原因很简单,一个据说来大汉做生意的罗马人不住旅馆客栈,却偏偏住在学校里,而且整日游手好闲,不与人洽谈生意也不去寻觅货源,只是不住的四处走访,这根本就不正常。
当然,真正的不正常还是中秋节那天晚上,王戎在跟踪他时居然遇上了阻碍。四个身穿紧身黑衣的扶桑忍者竟然突然对他动手!
不过那四个忍者似乎并不想置他于死地,而是不住的将他纠缠在渤海大学校外的一处废弃的茅屋内。
说句实心话,若是当时这四名忍者想杀王戎,就算他有十条命也早死了。王戎毕竟是新手,而且身高如此巨大,适合当战场冲锋陷阵的士卒多过于做这种见不得光的暗卫。虽然他的剑术了得,但在这种场合下,剑术的高低其实并不太重要,关键还是本身的反应能力。
王戎当时就负伤了,仓惶逃到渤海府的暗卫据点---一个在渤海大学附近的四合小院。然后紧急联系了远在釜山的何掌柜。
何掌柜第三天就赶到了渤海府,从王戎的伤势中判断出这个马诺有倭人忍者保护,而且中秋节当天应该只是想拦住王戎,好让人跟马诺汇合。
虽然不知道他们在搞什么鬼,但何掌柜已经足够理由抓捕马诺了---即使在标榜最讲人权的美利坚,fbi一样能随意逮捕任何一个他们所怀疑的间谍人物!
更何况这里是大汉帝国!
抓捕马诺的行动由何掌柜亲自指挥,调动了整个渤海府共四十一名暗卫,时间就在中秋节第四天的晚上---也就是倭寇袭城的那天夜里。
最后的结果当然是失败了。马节的第二天就离开了汉城,前往釜山。而何掌柜却没有发现这点。等他们冲进渤海大学男生宿舍时,倭寇的大军正好开始登陆,并且四处纵火杀戮。
何掌柜这时才发现自己已经严重失职。倭寇袭城这么大的事他都没发现,作为渤海郡暗卫的掌舵人,他的存在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按照帝国规矩,造成这种失误的人,除了斩首没有任何宽宥!
不过在那天晚上,何掌柜还是尽职尽责的完成自己最后一个任务---剿灭所有已知的倭人据点,减少袭城倭寇的耳目,将损失降到最低。
但何掌柜却没想到,自己的计划仿佛被倭人预先知道一般,在袭击第二处据点的时候,暗卫被倭国鼬组伏击,那场混战打了两个时辰,最后逃脱的暗卫只有六个人,包括身负重伤的何掌柜。
在那个血火纷飞,到处都是杀戮的夜晚,暗卫和鼬组的战斗一点都不起眼。但在王戎眼中却是毕生最难忘的记忆!
他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个袍泽倒下,看着倭人凶残地将所有袍泽踩在脚下,这对他的冲击简直是天翻地覆的。
这夜之后,何掌柜自尽在釜山的粮铺里。渤海郡的暗卫实力顿时一落千丈。鼬组乘机崛起,掌握了大量渤海府的情报。在帝国宣战诏书传来之后,鼬组甚至开始大肆追杀暗卫,妄图一举掌握渤海郡的地下网络,为即将面对的汉军而做最后准备。
王戎作为新人,对暗卫没有任何实质的指挥能力,虽然他父亲是司徒王显,可这并不能给他任何实质上的帮助。王戎有过向当地府衙求助的想法,但却被其他袍泽给阻止了。
“暗卫之所以称为暗卫,就是因为我们躲藏在黑暗之中。我们的任务可不单单对外刺探,还有对内侦查。各地府衙知道我们的存在,但却不知道具体在何处,这才是我们暗卫威慑力的根源所在!也是陛下统御数万里国土的保障!”
“更何况,除了何掌柜可以申调府衙协助外,我们谁也没有那个权力。”
袍泽如是说。
这些道理王戎不是很明白,但沈云却是一听就懂的。
这毕竟是个冷兵器时代,没有电话更没有飞机、火车等一切现代化工具,若是山高皇帝远之地有人造反,虽然依照帝国实力能够平叛,但也会造成帝王最大的困扰。而无处不在的暗卫就能威慑住这些有野心的人。
但这种地下力量如果管理不当也很容易为祸四方,比如明朝的锦衣卫、东厂西厂这些特务机关,就是因为管理方面的失误使之成为明帝国后期最大的危害之一。
何掌柜应该是羽林暗卫在渤海郡的最高领导者,他拥有的权力很大,但却不允许下面任何一个人逾权,就是出于这种考虑。若是任何一个暗卫都能调动府衙的力量,那这个国家离崩溃也就不远了。
“那你是被倭人鼬组追杀到渤海府的?”沈云问。
王戎倏然变色,答非所问:“沈渊让,你有墨玉令牌,可是陛下新委任的暗卫少校?”
【第八十九章 沈渊让,暗卫少校】
羽林暗卫最高编制为镇,统制军衔为大校。是永远不可能封将的。这是圣祖定下的铁律,一旦有人违反,下级有权弑杀僭越之人。
屠天骄就是羽林暗卫第二镇的大校统制,在其下,分别有十八个上校,三十六个中校和五十六个少校。一般来说,少校就是一郡暗卫的最高领导者。之前的何掌柜就是少校军衔。
也难怪王戎会有如此一问,何掌柜自尽也快一个月了,朝廷派遣的新少校也该到了。王戎现在满眼的期翼,就希望沈云说是。
作为一个没有主心骨,而到处被敌人在自己国土上追杀的暗卫来说,期盼领导者的心态再焦急也不为过。
但沈云却没有给他这份期望画上一个完美的符号。
“不是。这块墨玉令牌是陛下送给我的生日礼物罢了!”
沈云看见了王戎眼中闪过的一抹惊讶和失落,叹息道:“有什么我可以帮到你?”
王戎心情低落地苦笑说:“帮我?呵呵,没有了。侯爷你救了我我已经很感激了。可恨如今的暗卫已是一盘散沙,面对倭人鼬组的猖獗毫无办法。新少校又不知何时来到,看来这渤海郡注定要沦为倭人的后花园,可恨、可恨啊!”
王戎语气里悲愤感染了周围每一个人。在这个大汉至上的时代,谁又会甘心看到这个局面呢?
章暨捏紧拳头对沈云道:“侯爷,俺们总不能看着番狗在我领土肆虐吧?”
时迁跳到草棚里唯一的木桌上,也激愤地说:“妈的,老子就不信他们的忍术比我的轻功还快,侯爷,下令吧,我去教训教训他们!”
却道:“大家不要莽撞,侯爷毕竟是大汉渤海侯,不属于暗卫中人,贸然插手可能会引起意想不到的后果。”
章暨道:“有个鸟后果,倭人猖獗,俺们为国效力,报效朝廷又有什么错?”
轻点着手指,含蓄地说:“暗卫可是国之利器,帝王心思向来难测,侯爷以堂堂侯爵之尊沾染此等国器,福祸难料啊!”
时迁一缩脖子,从桌上又蹦了下来,他算是领教过帝王的心思的,所以心里也有些打退堂鼓。毕竟沈云没有得到皇帝授权,随便碰暗卫的事,的确很容易遭到皇帝的猜忌。
众人一下沉默下来。
沈云心里却别有一番思量,之前他不太了解皇帝给他这块墨玉令牌的意思,后来从公甫效嘴里得知这块玉牌的巨大能量之后,便有些明白过来。皇帝是担心沈慕之事在他身上重演,所以给他玉牌保命的。由这点可以看出,暗卫的确有非常庞大的能量,若有人能够调动,那是连公爵都难以抵挡的力量!
根据现在的情况来看,自己要这块玉牌保命的时候少,反倒是用这玉牌打击倭人的时候多。
哼,倭人,明治,鼬组……老子还真就想看看你们有什么厉害。
想到这里,沈云目光灼灼地望着王戎道:“不错,我就是新任暗卫少校,王戎,现在我有几件事要你如实回答!”
王戎一怔:“你方才……”随即便明白了沈云的意思,夹杂着惊喜和担忧的情绪道:“侯爷想问什么?”
叹了口气,看来自己这个主人已经决意搅入这趟浑水里了,自己除了全力支持还有什么办法呢?
“第一,暗卫在渤海郡的编制情况;第二,暗卫在渤海郡还有多少人手;第三,暗卫在渤海郡的实力分布。(.无弹窗广告)”
沈云针针见血,每个问题都让王戎哑口无言。
半晌,王戎才道:“这样吧,渤海郡暗卫上尉秦明已经回到渤海府,你去问他可好?他知道的绝对比我多!”
秦明?
沈云一惊,问道:“可是扶桑州乙等军团前师第一镇第一旅第一部第一曲第三营营长?”
“你怎么知道?我也是前天才知道的!”王戎奇道。
沈云苦笑,没想到这暗卫的手伸的这么长,连正规军里也有暗卫的人。自己真是太小瞧暗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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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桑州乙等军团前师在后师抵达之后,便陆续撤回渤海府外休整。是后师师团长谭振下达的军令。习禄阵亡,前师群龙无首,整个乙等军团里,当属谭振军衔最高,他的命令也才具有法律效力。
秦明的第三营驻扎在景福山下,作为建制最为完整,而且有收纳其他“溃兵”功劳的部队,他们得以入城驻扎的待遇是不会惹别人眼红的。
景福山下一间破旧的房屋里,沈云见到了一身便服的秦明。
“你真是陛下新委任的渤海郡暗卫少校?”秦明带着疑惑问。
沈云不回答,直接把墨玉令牌扔到秦明怀里。秦明一见顿时凛然,恭敬地将墨玉令牌交还沈云,然后用力地行了个军礼:“渤海郡暗卫上尉秦明,见过少校大人!”
暗卫的军衔和羽林军的军衔是不挂钩的,就算秦明现在是将军,但在单独之地见到比他暗卫军衔高的人一样要行礼。
沈云心里想,我从头到尾都没承认自己是暗卫少校,是他自己看了墨玉令牌后叫的,到时候若论起来,我可占着理儿呢!
虽然秦明对沈云身份的转变有些尴尬,但还是恭敬地回答了沈云的所有问题。
羽林暗卫分为军卫和政卫两种,政卫就是如王戎这样渗透进普通百姓生活中的特务哨探,而军卫就是潜伏在军队中的暗卫。两者的职能是一样的,所不同的是,军卫相对于政卫来说要少很多。而且大都职位并不高,像秦明这样的已经算是中级军官的暗卫更加少之又少。他们主要是侦查所属部队的将领有没有谋反的心态和举动。
当然,因为帝**事制度的完善和军人国家意识的构建,这种军卫的存在已经显得有些多余,但依旧不可缺少。
以扶桑州乙等军团为例,整个军团里,暗卫人数只有十人,分别在不同的师里。在前师,包括秦明在内还有三个人,当然,这三个人具体是谁,秦明是说不出来的。
这次若不是政卫被打击的太惨,秦明有所发觉并且主动曝露身份的话,王戎也绝对不会知道他的身份。
至于如今渤海郡暗卫的实力,按照秦明的说法,应该还是相当强的。
政卫内部又分为踏白、选锋、突刺、走马、掌灯、兜底等等队伍。其中踏白相当于军队中的斥候,是不需要直接与敌人接触的,只需要刺探情报。而王戎就是属于选锋和突刺一类专门负责暴力行动的。走马负责人员撤离,掌灯负责将消息归总发出,兜底则负责善后。
这些队伍中都有各自的掌舵人,他们集中向暗卫少校负责,相互之间并没有联络渠道。而这些队伍的掌舵人也是这么要求下面的队员。
这样单线联系的方式的确有助于暗卫的保密,但弊端也同样明显。何掌柜一死,选锋和突刺两队简直快要被灭绝了,但都得不到其他队伍的大力协助。
王戎说过,除了在行动那天,何掌柜介绍给他的几个人外,根本没有别的暗卫出现。秦明都是自己冒出来的。
“那如何联系到其他人?”沈云问。
秦明蓦地抬头,眼中带着最深的戒备:“你来之前,屠老大没告诉你方式吗?”
沈云一顿,差点扇自己一个耳光,不过他反应也挺快,立即道:“我是临危受命,并没有回雒阳,暂时没人告诉过我这些!怎么,你也不知道吗?”
秦明眼里的戒备还没有完全消散,沈云一拍手,扭头就走:“不说算了,老子临危受命已经够委屈了,就看着暗卫被倭人压着打吧!反正也不管我半点屁事!”
“等等!”
沈云含笑站定,但却没有回头。只听秦明苦笑道:“你也是大汉侯爵,说话怎么还跟我们这些丘八似的……夜里子时,在景福山上放六盏红色孔明灯,然后在府衙前的石狮镇兽嘴里放上写有聚头地点的纸条,各个队伍的掌舵人就会派人前来联系。只要确认了你的少校身份,这些掌舵人自然会分别出来见你!”
妈的,真是够麻烦。不过也的确够安全。比起后世电视剧上一张纸条就能将所有负责人召集过来让人一网打尽的情况可真实多了。
话说孔明灯沈云也是见过的。不知道是不是圣祖前辈故意放水,这利用热气球原理制造出来的孔明灯依旧是由诸葛孔明发明。
当然,当时诸葛兄已经是圣祖麾下的头号智囊,第一代“智公”就是他老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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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元千年九月初九,重阳佳节。在这“遥知兄弟登高处”的时节里,爬山也是大汉子民的传统。
在汉城,百姓登山无非两个地方,景福山和珩山。但在今日,珩山却被封了。
在通往珩山每条山道的山腰处,总会有一队沈家家丁拦下所有人。理由只有一个:“渤海侯在望山亭会客,闲杂人等不许上山!”
这么蛮横的理由当然引起一部分百姓的不满,但沈云可是两手准备,凡是被拒的百姓都能得到一张盖有沈家印章的优惠券,凭此券去沈家商店里买东西都能得到七折优惠。
这种商业促销手段其实早就有了,鄢家就经常逢年过节都会发放这种优惠券,百姓们得了实惠,加上也无法跟渤海侯打对台,便都拿了优惠券开心离去。
望山亭内,沈云让安排了茶水点心,在此恭候各位掌舵人。
昨天暗卫的掌舵人们已经派人来确认过沈云的身份,沈云当然还是将墨玉令牌一甩,也不承认也不否认自己的身份。只是通知他们今日在此聚头。
王戎坐在沈云身边,这两天他一直跟着沈云,显然对沈云还是有些不放心的。而周惠似乎在躲着王戎,整天窝在自己的草棚里不出来。有这个大尾巴,沈云也实在找不到机会跟周惠单独相处。
踏白、走马、突刺、选锋等队的掌舵人已经纷纷到来,都是一些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踏白队的掌舵人姓徐,是渤海府经营水产的小老板,一说话就是满脸堆笑,市侩气息非常浓厚,怎么看都不像暗卫军人。其他人也差不多,走马队的掌舵人竟然还是一个农民,专门从蔚山赶来的。
真是五花八门,什么类型的人都有。也只有他们才能快速融入普通人当中,发挥暗卫的作用。
徐掌舵的具体名字没说,他满脸堆笑地对沈云道:“侯爷,没想到你是我们渤海暗卫的新少校,不知这次召集我等前来有何吩咐?”
说着,这个市侩的老板还仔细打量着其他几个掌舵人的脸,显得非常好奇。
也是,除了这次,他们几个还真是没有接触过。甚至连脸都没对过。当然,他们的身份和地址也是一个个单独告诉沈云的,并没有当众拿出来说。
沈云道:“呵呵,老徐别急,还差兜底队的掌舵未到,等他来了我再统一安排。”
这时身边的靠上来说:“侯爷,兜底队的掌舵来了。”
一个清朗的声音从沈云身后传来,人未到声先至:“抱歉抱歉,让少校大人和各位掌舵久等了,我还以为走错了地方!”
沈云一回头,却是愣住了。
这人,居然是令狐朋???!!!
令狐朋看见沈云却是很坦然,笑着朝他一躬身,朗声道:“侯爷,咱们又见面了!方才在山腰被人拦下,还以为自己走错地方了,直到回去再确认一遍才方知没错,故而来迟了!勿怪勿怪!”
沈云愕然半晌,这才摇头笑道:“没想到,实在没想到……来来来,苟友兄,坐!”
“侯爷位尊,又是少校,您先请!”令狐朋客气地道。
众人落座,沈云也没有介绍谁是什么队的掌舵,而是直接道:“我初掌暗卫,很多事情不是很明白,若有不妥之处各位掌舵要提早说才是。”
“如今暗卫的局面想必各位也都明白一些,选锋和突刺两队差不多已经全军覆没。倭人鼬组欺人太甚,先肆虐我国土,现又杀我袍泽,简直……”
说到这里,沈云却停下了话头。他发现,所有掌舵人脸上都没有任何变化,就像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闲人一般。
妈的,就算你们冷血,最起码也该符合符合我这个新领导吧?真不会当下属!
众掌舵中还是令狐朋跟沈云更为熟稔,见场面冷淡,便拱手道:“侯爷,您还是直接下令吧!这些事我们心里都明白,定不让倭人讨了好去便是!”
沈云脸上神色一缓,点点头道:“既然这样,我便直说了吧。我需要倭人在扶桑州的所有情报,包括他们如今打到那里,所有将领的名册,以及国内的所有变革动作。另外,鼬组在渤海郡的所有活动都要尽量侦查。在十日之内,我要将倭人鼬组彻底赶出渤海郡!”
对于前一点,所有掌舵都纷纷点头,但后一点……
老徐道:“侯爷,属下冒昧问一句,选锋和突刺两队都遭重创,我们如何能将倭人鼬组赶出渤海郡?若是侯爷打算让府衙来做,那我等自然也无话可说,只是那样未免会让我们一部分曝光---实不相瞒,属下手上可是有不少萧太守的把柄在手,一旦被发现,我也只能回雒阳了!”
老徐说的很有道理,沈云早就想到了,他说:“突刺和选锋的人手我另外有安排,不会让府衙插手的。但其他方面,我希望各位能做到尽善尽美!”
“是,侯爷!”
这次倒是心齐,众人异口同声,反而还真有点军人的气势。
之后又谈了一些别的琐事,各位掌舵才告辞。沈云单独留下老徐,他想让老徐帮着查另外一件事,但令狐朋似乎也有事情要单独告诉沈云,所以犹豫迟疑着。
沈云见状,便让带着老徐先去草棚候着,留下令狐朋单独对话。
“怎么?还想喝一盅?”沈云指着亭中石桌上的酒壶笑道。
令狐朋想起那天的畅饮,也不由浮上笑容,但还是摇摇头道:“不了,今日是的确有要紧事跟侯爷说,之前是找不到主事者,所以一直无处申报。”
沈云见他郑重起来,便问道:“到底是何事?”
令狐朋正襟危坐,低声道:“侯爷可还记得马诺?”
沈云一凛,却不吭声,静听下文。
令狐朋道:“其实那天我在这里宴请马诺是受了何掌柜嘱托,目的是弄清马诺的来意。我知道,他其实是从倭国来的汉城,但他却说自己是从罗马直接过来,这本身就有问题。然后经过我这段时间的密查,终于发现了马诺的蛛丝马迹。
原来他是罗马派往倭国的特使,目的是与倭国国王明治结盟。属下甚至在想,这次倭寇肆虐或许就有马诺在其中兴风作浪,不然倭人哪有胆量犯我大汉天威!”
沈云心里暗暗默记,不过对于他后面那句结论却不以为然。就算没有罗马人的帮助,倭人也迟早会对大汉动手,特别是有明治这个穿越者的情况下。
令狐朋接着道:“马之后离开了渤海府,属下借故也跟他同行,发现他在釜山港有一艘罗马商船非常可疑。属下曾在夜里上船查看,发现这艘商船上竟然装有近万把精致马士革钢刀!”
沈云想起马诺说有钢刀出售的事,忍不住问道:“那些刀是何模样?”
令狐朋大概形容了一下,沈云立时听出,这些马士革钢刀就是明治所用的陌刀!
一万把陌刀!这马诺果然是大手笔!
“侯爷,属下还发现,马诺与倭人鼬组经常有联系。按照踏白队给的消息确认,马诺这艘商船停在釜山港已逾两个月,既不上岸卸货,也不装货。属下担心这万把钢刀会流入倭国,那便对我大汉有莫大危害!”
沈云默不吭声,只是看着令狐朋。
令狐朋奇怪地审视了一番自己,忙问:“侯爷,属下说错什么了吗?”
“哦,没有。”沈云收回目光,笑道:“我知道了,我会另作安排!”
“那属下告退!”令狐朋看出沈云别有所思,便起身告辞。
沈云望着令狐朋的背影,半晌没说话。直到时迁过来唤他:“侯爷,人都走了,是不是现在下山?”
沈云对时迁道:“时迁,让你跟踪人有没有把握?”
时迁笑道:“那是我的老本行啊,侯爷说吧,跟踪谁?”
沈云指了指远去的令狐朋:“就跟踪他!”
时迁惊道:“侯爷怀疑他?”
沈云摇摇头:“不是怀疑,而是有点疑惑。马诺刚找我谈论军械出售的事,令狐朋便来告诉我这些,似乎在催我尽快买下这些军械一般……这太巧合了,我不得不防!你去吧,跟仔细点!”
时迁点头:“我明白了,侯爷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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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扶桑州,战国时代】
汉元千年八月十九日,就在有人部落和倭寇偷袭汉城的同一天,倭国第二军团四千人越过了北部边境青森县。至九月初九日为止,倭人连下秋田、岩手、宫城、山形四地,深入本州岛关东平原腹心,并于九月初九日,攻下关东平原重镇江户!
而倭国国王明治,是八月二十七日才回到倭国,也就是说,倭人蓄谋已久,早就有了相应的计划。
倭人兵锋极其凶猛,以第二军团为主体,倭人首相熊本次郎亲自领军,动员了倭国国内所有预备役,共计六万七千人,民?无数。分别组成第四、第五、第六军团,横扫了整个本州岛北部!
但他们的步伐也就止于此了。
在明治的计划中,发动十万大军,原以为足够横扫整个扶桑州。但他没想到,屏东、涉水以及四国等地的贱民力量如此巨大。更加没想到,留在扶桑州的乙等军团中师的师团长孙亮居然如此善战!
江户城以南地区还有长野、爱知、奈良、兵库等地,要从江户出兵攻占这几处,必须通过绵密的山区地带。而汉军中师师团长孙亮并没有在江户这个平原地区跟倭人决战,而是选择暂时退却,集结优势兵力,固守长野和爱知。
在攻打江户城和之前的战役中,不但本地的贱民不肯服从倭人统治,就连人数不多的汉人也都奋起抵抗。连续作战月余,攻克了五座大城的倭军,虽然取得了辉煌战绩,但自身损失也着实不小,原本六万余人的部队,折损了了近一万三千人!这还是汉军没有进行大规模决战的情况下,若是孙亮决定集中所有中师军队跟倭人决战,即使败了也能让倭人就此实力大损!
倭国的实行的是强制兵役制度,但施行时间是从明治继位之后开始的,算起来也才十几年的时间,也就是说他所能征调的预备役很有限,其他没有经过训练的民?只能充做后勤部队,打仗是万万不行的。
此刻明治面临着一个尴尬的局面:虽然战事上倭人占优,但从长远来看,他却是败的一塌糊涂。他没有多余的实力补充,更无法取得更大的战果。若是无法在大汉朝廷反应过来之前拿下整个扶桑州,那之前的所有努力都是白费!
可要拿下扶桑州谈何容易,兵库、奈良、长野、爱知四地就横亘在明治通往四国、屏东、涉水三地的咽喉要道上,想要通过就必须拿人命去填,最后还未必能成功。
若是走海路,倭国没有自己的大型船队,萧家的商船此刻也不能再帮助他们,若是用小船又很容易遇上风暴后全军覆没,即使侥幸能登陆到孙亮的后方,那也未必是贱民的对手。
在四国、屏东、涉水地区,十几支贱民起义队伍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他们占据了福冈、熊本、宫崎、山口、高知等地。各自有各自的领导者。这些贱民队伍可不会买倭人的账,更何况倭人打着的旗号可是“为大汉平叛”。试问贱民怎么会欢迎他们呢?
而孙亮压根就不理明治那一套,什么“为大汉平叛”,纯粹是胡扯,孙亮一句话就把送信的使者顶回去了:“平叛自有孙某一力主持,若尔等真心侍奉大汉,更应听吾号令,现在吾命令尔等退出北部边境,尔王可同意?”
明治当然不同意。不过他现在显然不是很着急。
拿下江户城之后,明治放弃了原先了都城富良,将倭国所有政治机构都搬到了江户。并下令在汉元十二月二十三日(现代倭国的国庆日)这天举行迁都仪式---当然,其对外宣称的是“替大汉光复江户城”的庆祝仪式。
这个提议得到了倭国大部分朝臣的赞同,当然也有反对的。比如倭国首相熊本次郎和倭国外长本正新一,他们都觉得这样会进一步触怒大汉,到最后会对倭国的战略不利,更严重的是,倭国此举将会让东亚大汉的附属国对倭国的好感大降,不利于团结。
但明治认为,汉帝国即使再愤怒,他们要讨伐倭国的时间最快也是明年夏天,在此之前,大和人民急需一场华丽的迁都仪式来振奋民心士气,鼓励更多的人加入军队,勒紧裤腰带,拿出每一个铜板来支援军队建设。
“大和民族要在这如战国时代一样纷乱的局面中杀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这条路没有人能够给予我们,只有我们自己才能铺就!向着天照大神给我们指引的方向,前进吧!”
明治是如此对麾下朝臣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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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看完手里厚厚的资料,已经是夜里子时。章暨已经趴在草床的一角睡着了,鼾声如雷。也用胳膊撑着脑袋,在油灯前摇头晃脑。
只有王戎正襟危坐地模样,看着沈云放下手里的资料后嗡声道:“资料看完了,接下来该做什么?”
沈云轻笑一声,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做什么?当然是睡觉啊!都这么困了……、章暨,赶紧回去睡觉吧!这里不用人了!”
章暨轰地一身站起,差点把草床给掀翻,迷蒙地揉着睡眼嘟喃:“啊?哦!”脚步挪动,就这么走出了草棚。
相比起来,就要警醒许多,他先低头擦拭了一下眼睛,然后抱歉地对沈云拱手道:“侯爷,属下不小心睡着了……”
“不碍的,这几天你们忙前忙后为我拿资料,也着实累得够呛。这样吧,明天开始放假,你们休息一段时间!去两位太叔那边帮忙吧!”
太叔就是沈复和沈冲,他们已经在筹划重新修盖一座渤海侯府邸,已经得到了朝廷的批准。这几天他们正在忙着规划呢!
一怔,看沈云笑吟吟的神态不似说笑,便也没有再说什么,而是躬身退出了草棚。
王戎却纳闷地看着沈云道:“你不是说笑吧?正当用人之际,你……”
沈云看了他一眼道:“我自有主张。”
这时,时迁从外面轻灵地窜了进来,满头是汗,促声对沈云道:“侯爷,查到了。”
沈云一个激灵,忙问:“怎样?”
“那令狐朋果然有问题,他回了学校之后收拾了简单的行装,然后直奔汉江港口,那里有艘罗马商船等着。我本想跟上去看看,结果被人拦下了!”
时迁说的“拦”显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他伸出胳膊,原本青色的手袖上已经有一小块殷红。
时迁笑道:“妈的,两个倭人忍者拦住了我,我撩翻了其中一个,另一个跑了!”
沈云让时迁赶紧去找石老三要点药敷一下,然后转身对满眼疑惑的王戎道:“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跟我去趟扶桑州?”
王戎惊道:“你去扶桑州做什么?”
“圣人有言,来而不往非礼也。”沈云带着一丝冷酷的笑意道,“难道只准他来渤海荼毒,就不允许我去扶桑肆虐么?!”
王戎看沈云不像说笑,蹙眉道:“可是扶桑州乙等军团已经被分割两地,朝廷让我们等到明年夏交时节再做雷霆一击……更何况,你现在去那里,没有军队保护如何去得?”
“你愿意等到那个时候吗?”沈云目光灼灼地看着王戎,沉声道:“你愿意等我却不愿意,这仇我非现在报不可。扶桑州乃是我大汉领土,我堂堂渤海侯,难道去自己的土地还要得到倭王批准不成?!”
王戎看沈云信心满满的模样,实在不知他的自信到底从哪里来。就靠那叠资料吗?
资料王戎也看过,并没有什么有利的东西啊。除了乙等军团中师师团长孙亮还坚守奈良等地外,其他地方都是烽烟四起,简直比战国还乱了。沈云到底想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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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想的当然是如何将倭人置之死地。可朝廷想的却不是这个,或者说,想的并不完全是将倭人灭族。
帮沈云分析过朝廷的宣战诏上对倭人言辞之激烈可以说是帝国数百年来绝无仅有,但最后使用的字眼却是“征伐”!
何谓征伐?大兵临国,以征不臣;宣武扬威,以伐不忠。当年黄帝轩辕氏就四处征伐,以讨不臣之君。
也就是说,大汉帝国发动东征的目的只是为了惩戒倭人的不臣不忠,并不是要将其灭国灭族。
而且,区区一个倭国,说的难听些,以大汉帝国之傲慢,根本不至于等到来年入夏再去征伐。若依照帝国平常的脾气,哪怕只有一个军团也压上去打一仗再说。
可是这次却没有。
原因嘛,也为沈云分析过了。还有一个词:利益!内部的利益!
帝国银行的内部变动也传到了渤海郡,稍加了解便将其中的内幕猜的**不离十。这样一来,连沈云对自己这个后勤辎重官也看的不是很重了,毕竟都是在为汉人内部争斗做铺垫而已,实在无趣的很。
所以就算来年入夏之后,对倭国的征伐即便顺利开展,也绝对达不到沈云想要的目的。到时候明治若是聪明些,提前递交降书顺表,没准皇帝一高兴又放过这只永远养不熟的白眼狼。
更何况马诺这个超级间谍的出现,始终让沈云有种不好的预感,他甚至能感觉到,这个明治敢于在这个时候发动这场任何人看来都是必败的战争,肯定还有凭恃,后手大大地有。
沈云绝对不允许这种情况出现,所以干脆兵行险招,若能一鼓作气灭了倭国最好,即使不能,也定要让倭人为此付出绝佳惨痛的代价。
当然,前者是沈云最想看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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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定会让倭人死的很惨的,一定……
【第九十一章 序幕起,七天大限】
汉元千年九月二十日,沈云抵达釜山港。随同的人有周惠、时迁、王戎,宫三以及他从平壤带来的一营飞骑军。此外还有刘桢及两百昭武学员。
抵达釜山港之前,周惠都是待在马车里,王戎有心上前,却被时迁客气地拦了下来:“对不起,公主不想见任何人!”
这个情况让沈云非常好奇,忍不住在半路询问了王戎。
“公主,怎么好像很不想见你啊?记得以前你们的关系不错的!这是为什么?”
王戎神情黯淡地摇了摇头,最后被沈云催问不过,便说出了实情。
原来周惠此次会来渤海郡是为了逃婚!
在沈云的三司会审结束当天,王戎回了家。其母又催着他赶紧物色一个王家媳妇,并且还带来了媒婆的花名册,硬是要王戎从中挑选一个。
王戎赌气地说:“我已有心上人了,她便是当今太后孙女,端平公主殿下!”
本以为这句气话能够打消母亲为自己选老婆的举动,却没想到其母一听就乐了,在晚宴的时候将此事告诉了司徒王显。王显听后也非常高兴,立即表示会向英公提亲!
乐昏头的王母更是当晚就申请入宫见太后。本想会有一番波折的,但没想到太后却笑吟吟的点了头。
当然,出于对周惠的爱护,太后还是矜持地说:“此事还要看英公和惠儿的意思。”
有了太后的表态,王母更加激动,颠儿颠儿地赶回家将喜讯告诉了王戎。
王戎一听当时就懵了。没想到自己随口一句话竟然成真。虽然他的确很喜欢周惠,可正因为喜欢,所以他才非常了解周惠是绝对不会同意这种近乎冒失的婚姻的。
生怕周惠生气的王戎第二天就赶紧跑去暗卫报道,申请参加暑假实习,于是来到了渤海郡。只是没想到周惠也逃婚到了这里。
听完这些,沈云张口结舌了半天也没吐出半个字。
太后首肯了周惠和王戎的婚事,想必英公也是会同意的,但现在自己却和周惠发生了关系……这,这等于他一个渤海侯得罪了两大家族---英公算一家,王显能坐上司徒的高位,家族想必也弱不了---这可如何是好?
幸好沈云向来不是喜欢钻牛角尖的人,既然已经发生了,那也没必要逃避。渤海侯家也不是配不上一个公爵的女儿,即使她贵为太后亲封的公主!
只是面对王戎的时候始终有些尴尬---把别人的未婚妻给睡了,这层定义都快赶上某些h小说了。
到了釜山港之后,周惠也没有下马车,而是直接对时迁说要去见沈袁氏和鄢如月。沈思兰在釜山港有自己的产业,沈袁氏正在这里疗养,鄢如月陪伴着这个未来婆婆。
沈云还有事情要办,所以就吩咐时迁带周惠先去,自己随后再跟上。王戎还是连周惠的面都没见到。
沈云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天涯何处无芳草,看开些!”
王戎瞪了他一眼,哼道:“如果能从扶桑州活着回来,我一定会跟你争个高低!”
沈云吃了一惊:“你跟我争个高低做什么?”
“我是憨,不是傻!我自己长了眼睛,会看!惠儿对你的心思我都看在眼里,不过你别得意,迟早我会让惠儿回心转意的!”王戎嗡声道。(.无弹窗广告)
沈云摸了摸鼻子,没有作声。心里在想:呃,这个观念在现代倒是很时兴,而且很有市场,那些女人没准就跟你跑了。不过在这个时代嘛……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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釜山港没有受到倭寇肆虐,所以繁华无比,与渤海府最为鼎盛时比起来也不遑多让。只是空气里多了一层大海的咸湿味道,让人闻了为之一振。
沈云一行人,有兵有民自然不能一起进入,沈云让宫三带着飞骑军和昭武学员在城外等候,自己和刘桢、王戎一起来到釜山港的鸿庆楼。
在一开始,沈云还奇怪,按理说釜山港离倭国最近,怎么会没有受到倭寇的骚扰呢?直到看见釜山港口中停泊的各国商船,以及港口两侧高耸的防卫炮楼后,他才恍然大悟。
釜山港可是帝国东北部的最大港口,常年驻守在这里的蛟龙军团有两个舰队,共四艘乙等战舰,七艘丙等战舰,岸上还有蛟龙军团的陆师六千多人,兼防卫釜山港的渤海乙等军团,总人数超过了两万!哪个不开眼的倭寇敢来骚扰这里?
更何况,釜山港中有多国商船,远的有罗马帝国,哈里发国,近的有暹罗、寮、吕宋和琉球等国商船。倭寇若是敢进犯这里,一旦引起公愤那就不是倭人能够承担的起的。
鸿庆楼就建在釜山靠近海港的一处繁华地段,背山面海,倒是一处风水宝地。
这里的堂倌和渤海府以及雒阳的鸿庆楼堂倌都是一个训练模式训练出来的,对客人无微不至,如果客人有所询问,他们也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沈云三人来的早,所以就向堂倌打听了一下釜山港的情况。堂倌以为他们三人是哪个大家公子出来游玩,便向他们介绍了好几个景点。比现代导游还要专业。
“这位公子,釜山港可是东亚地区第一大港,即使和泉州港、吴郡港、星落港比起来也毫不逊色。您看,这里是商船甲号港区,覆压百里水域,往南是乙号,翻过那天门角便是丙号。咱们釜山港足足有六个港区呐!
每个港区虽然大同小异,但各有风味。比如咱们这甲号港区周边主要经营饮食和住宿,若您想品尝世界各地的菜肴,那您算是来对地方了,楼下对面便是罗马餐厅,有西式的牛排和扒肉---当然,咱们鸿庆楼也有西式菜肴的掌勺,但味道可能稍有些不足之处,不过咱们贵在便宜,比起那些家夷人开的可是要便宜好几个铜子呢……
若您想体会一下各地不同的建筑风情,我建议你去丙号港区,那里最多夷人,还有许多西方建筑,比如圆拱的巴洛克房子,宝顶的哈里发风格……应有尽有。
若您还觉得这些满足不了您,那乙号港区的杂耍肯定能让您尽兴。有人兽相搏,波斯艳舞,吕宋蛇艺……保证看的您眼花缭乱,兴高采烈而不思归啊!”
堂倌指天画地的介绍了一番,沈云三人都是微笑听着。末了,沈云问了一句:“那倭人的一般都在哪里聚居?”
提起倭人,堂倌的神色一下黯淡下来,带着不忿和不屑道:“哦,那些人啊,大都在丁号港区的东面,有些什么萨摩建筑什么的,不过没什么看头。公子若是去,怕会失望了!”
看得出来,汉人上下对倭人都没有什么好感。帝国对倭人宣战的事也早就传遍,这堂倌还能如此说已经算是很有职业道德了。
“呵呵,多谢你了!给,这是一个金币,给我们三人上点小菜,再来一壶好酒,剩下的就打赏给你吧!”沈云笑道。
一出手就是一个金币,这种客人可不多见,堂倌立即喜笑颜开地去了。
这时王戎才紧蹙着眉头道:“你为什么问这些?实在听的无趣!还有,你到这里到底是要见谁?”
“见一个能带我们去扶桑州的人!”沈云望了一眼一直望着窗外,脸色板硬的刘桢,淡淡说道。
王戎的眉头皱的更加深了:“沈云,虽然你是渤海侯又是暗卫少校,但你到底打的什么主意,是不是该告诉我了?”
沈云注意到,在王戎说出“暗卫少校”四个字的时候,刘桢的眼神里闪过一丝疑惑,想要转头却偏偏忍住,依旧望着窗外。
对比起王戎的疑惑,其实沈云对刘桢的疑惑心更重。
当然,他不是怀疑刘桢的身份,而是在好奇一件事:从渤海府出来到釜山港这十余日,王戎根本不认识刘桢!
王戎是当朝司徒的儿子,也算是贵族阶层,对皇族的人应该接触颇多。但为什么他会不认识刘桢呢?
周惠当然是认识刘桢的。在雒阳,刘桢奉命要带走沈云时,周惠就曾当众叫出刘桢的名字。可当沈云问周惠,刘桢的皇族身份是怎么回事时,周惠也对此含糊不已。
她说:“我只是在十八岁成年礼的宴会上见过他,知道他是皇族,可具体的我也不清楚。”
这就让沈云感到万分不解了。从刚才到现在,过去也有一刻钟了,但王戎依旧没有跟刘桢哪怕一次眼神碰撞,甚至连话语都很少。
看神色,王戎只是把刘桢当作沈云的一个跟班而已,就像、时迁等人一样。
……
“侯爷,让您久等了!”侯阚朝沈云躬身行礼。
奥尼尔站在他身后,朝沈云憨厚笑着,露着白牙齿。
沈云笑着让他们入座。侯阚坐下来,奥尼尔却恭敬地站在沈云身后,不管沈云怎么说就是不肯入座。
王戎看了一眼这个比他不矮的黑人,眼中带着惊讶。不过他惊讶的不是奥尼尔的身高和体魄,而是沈云居然会有昆仑奴作为仆从,而且对这个昆仑奴如此和气。
沈云不理会王戎的惊讶,对侯阚道:“侯老大,我让你准备的事如何了?”
侯阚拍着胸脯说:“侯爷放心,一切办妥了。三儿已经带着船队进入了釜山港,别说只是千把人,再多一倍也没问题。”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也如王戎般蹙起眉头:“可是侯爷,你这样去扶桑州会不会太危险了点?要不还是等胡公殿下大军到后再去如何?”
飞骑军前师已经抵达了渤海府,但胡公本人却还在渔阳。不是他不想来,而是无法来。渔阳是他的根本所在,他又是昭武大学的祭酒,事务一大堆,是不可能说来就来的。若不是一场大火把沈云什么都给烧光了,他堂堂渤海侯现在也不能这么轻松,来去自如。
沈云道:“不,我不想殿下为难。此事不需人多,有一营飞骑军足矣!更何况,侯老大你手下不是还有几千号人吗?”
侯阚道:“不错,接到侯爷的命令后,我广发英雄帖,又有的名头压阵,倒是聚了一批江湖好汉,大概也有一两千人,但这些都是野惯了的江湖汉子,单打独斗自是勇猛无匹,若要冲锋陷阵战场搏杀却只能添乱罢了!”
沈云笑着摆手:“我不需要他们冲锋陷阵战场搏杀,只需要他们本色发挥便是……今夜子时,我们便会在丁号港区登船,你先去做好准备吧!”
侯阚闻言,也不再多说,拱了拱手立即离开。奥尼尔这次却没有再跟他走,而是留在了沈云身边。毕竟晚上登船还需要有能够认得地点的熟人。
刘桢终于说话:“今夜子时便登船吗?”
沈云笑道:“怎么?太仓促了?”
刘桢**的说:“不是,只是觉得还要等好几个时辰呢……有人部落真的都逃到扶桑州了?”
“千真万确,渤海暗卫虽然遭受重创,但这点消息还是能确认的!”
刘桢点点头,没有再说话。
王戎再也忍不住,一拍桌子大声喝道:“沈云,你到底想怎么做?难道……”
没等他说完,奥尼尔忽然站前一步,挡在王戎面前,冲他怒目而视,嘴里呜哩哇啦说了一大堆。虽然所有人都听不懂他的话,但从他的表情里可以看出,他对王戎冲沈云大呼小叫的样子很不满。
“妈的,要你这昆仑奴多什么嘴?”王戎也不是好脾气的人,伸手就是一掌推向奥尼尔的肩膀。
奥尼尔只是身高体壮,对于武技是一点不懂的,眼看就要吃亏,沈云腾地站起身,闪电般抓住王戎的手腕,然后插到两个巨人中间,左肩一抖,便将王戎的劲道卸开,并把他推出半米。
一时间,桌倒杯倾,乒乒乓乓摔了一地。
只听沈云冷冷道:“他是我兄弟,不是昆仑奴!倒是你,一再以下犯上,要知道我可是侯爵,而你,只是没有爵位的平民罢了!这次去扶桑州,若你还是如此,那就留在釜山吧!”
说完,便带着奥尼尔离开。只留下发怔的王戎和一脸有所思的刘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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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鸿庆楼,沈云没有回沈思兰的府邸,而是带着奥尼尔去了乙号、丙号等五个港区,买了一大堆东西。这些东西奥尼尔是看不懂的,他只知道,自己这个主人刚才维护了他,虽然他听不见,但他能看,所以效忠沈云的心更加热切。
有了奥尼尔这个巨无霸,沈云买再多东西都不怕。原本他还担心自己这个组合很招人注意,结果逛了一圈下来,就连一个投过注视目光的都没有---釜山港可不是闭塞的山区,每天来往此地的外国人海了去,才不会因为见到一个黑人而大惊小怪。沈云甚至发现好多家族特地聘请了身高体壮的黑人当作轿夫,行走在街巷之间。
这个城市,完全没有受到即将开始的战争影响。一切还在如常运转。若要真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街上巡逻的兵丁多了起来。除了釜山衙役外,还有一队队身穿铠甲的士兵行走在海港周围,远远望去,还能看见港口高处耸立的炮楼上,一台台巨大的弩机炮筒都掀掉了罩衣,一副气势凛然的姿态对着海面!
真是山雨欲来风满楼,只是未识庐山春啊!
沈云轻叹着。
眼看太阳落山,沈云这才准备回沈思兰府邸,与母亲和鄢周二人告别,就在这时,却见一人急匆匆地跑了过来,站在沈云身前行了个揖,低声道:“请问可是沈云沈公子?”
沈云见此人面生的很,青衣小帽,像是给小厮。想了想道:“不错,你是何人?”
那小厮忙从怀里掏出一封信交到沈云手中,也不说话,拱拱手就走了。
沈云奇怪地打开信,只见信上写着一句话:“孙欲于七日后与倭人决战!”落款是“徐”。
是踏白队的老徐?!
七天?
沈云顿时急了,连沈思兰那里也不去,直接叫上奥尼尔直奔丁号港区。他要赶紧赶去扶桑州了!
侯阚说过,这个季节出海,从釜山横跨海峡抵达扶桑州至少需要五天,他必须赶在扶桑州乙等军团中师师团长孙亮与倭人决战前布置好一切,否则……
他时间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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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博多湾,招降纳叛】
博多湾,若按照沈云的记忆里,应该是属于日本九州岛北部。但在这个时代,博多湾只是大汉帝国扶桑州涉水县下辖的一个港口罢了。
这个港口是如今涉水县中为数不多的还归汉人统治的地方。
由于博多湾是整个涉水县北部最适合停靠船只的港湾,又离渤海郡的直线距离最近,所以这里一直以来都是军港。蛟龙军团至今还有大约一千人的部队守卫在这一处并不算宽的地域。
在沈云的记忆中,蒙古帝国发动的两次东征,都是以这里作为登陆点,第一次是两万八千人,第二次是二十万人,可最后都落得惨败。第一次和第二次,蒙古大军最远都只打到长崎,连本州岛都没有登上。而正是因为这两次的惨败,让倭人认为汉人软弱可欺,于是才有了后来丰城秀吉入侵朝鲜的事情。
不过痛苦的是,丰城秀吉遇上的是大明朝廷,而且是个对内昏庸,但对外决不妥协的万历皇帝。更巧的是,当时的大明帝国虽然已经呈现衰败迹象,但打一个倭国还是绰绰有余的。
史书上明确记载,万历三大征,宁夏之役,动用军队十二万,历时四年结束;播州之役,动用军队二十四万,历时九年结束;朝鲜之役,动用军队四万,历时三年完胜结束。
这三场战役都发生在万历十七年到万历二十五年间,也就是说,当时的大明帝国是三线作战,不但都取得了完胜,而且用最少的军队和最短的时间打败了狂妄的倭人!
那如今的大汉帝国呢?
沈云不知道。
他只知道,自己登上这片土地的时候,看见和听见的都是一片哀鸿。
扶桑州,在大汉帝国老州人看来是比新州还要野蛮荒芜的地方,是犯人和贱民才需要去的流放之地,而事实上,经过这数百年贱民的管理,扶桑州大部分的土地都已经被开垦出来,商业和农业都等到了长足的发展,不客气的说一句,现代的日本都未必有现在这么适合人居住---最起码这里没有工业污染,也没有核辐射……
在这场战乱之前,涉水县的繁华程度甚至不逊色于渤海府,但如今……
“侯爷,全是死人……呸呸,别说活人了,连条会喘气的狗都没有!”时迁缩着身子站在一道石墙上对沈云道。
这道石墙类似于长城,从博多湾的东面一直垒砌到西面,原来是防止贱民进入博多湾军港而设立的一条分隔线,如今却是博多湾汉军阻挡贱民队伍的最坚实依靠。
沈云站在这堵仅有两丈高,但却有十里长的石墙上,眼神里带着焦急,对身边一个佝偻着身体的老者道:“马营长,南边,真的连一个汉人都没有了?”
这佝偻老者姓马,名嵬,字文甫,帝国象郡人,在扶桑州已经三十年了,是博多湾这一营汉军的营长,军衔倒是不低,中校!
他也望着南边幽幽道:“没咯,一个都没咯!不过侯爷也不用感怀,这扶桑州本就没多少汉人,能跑过来的前些日子就跑过来了,不能过来的大都从了贼!”
沈云默默点点头,顺着石墙边上的木梯下来,对墙下早就等的不耐烦的王戎、侯阚等人说:“事不宜迟,我们立即兵分两路,侯老大,你去札幌,我去江户,半个月后在关东平原汇合。”
“喏!”侯阚也不多说,立即带着奥尼尔和沈三他们重新登船出发。
马嵬却道:“侯爷,你这是打算做什么呀?”
沈云正在让人准备一面大旗,听见马嵬询问,便道:“马营长,这事与你无关,你只需按照军令守好此地就是了。我只问你,福冈南边是不是有一股叛军?”
马嵬愣了愣点头道:“不错,是有一股,人数还不少,为首的好像叫……叫什么来着?怎么想不起来了……”
“是不是叫公孙胜?”沈云实在等不及他想起来,便出口问道。
“不错不错,就是叫公孙胜,唉,你看我这脑子!”马嵬抱歉地笑了笑,“他们是涉水县比较大的一股叛军,大概有好几千人,不过他们从不敢冲击咱这里。若是他这几千人马冲过来,唉,这道石墙能不能挡住还难说呢!”
他说的愁苦,但沈云知道,这个马嵬还是有几分本事的。蛟龙军团的两艘丙等战舰帮他们守卫外海,却从不参与陆战,这长达十里的石墙就靠马嵬调配着这一营人马守卫,若是没几分本事是绝对做不到的。
马嵬忽道:“咦,侯爷怎么知晓?”
沈云笑了笑,指着时迁等人还在侍弄的大旗道:“马营长,你看我这旗如何?”
马嵬定睛一看,只见硕大的旗帜上挂着一面白布,布上写了一行斗大的字:“渤海侯招降纳叛,诛倭寇以靖扶桑”!
“这……侯爷,这……”马嵬显然没想到沈云居然会打出这样的一面旗帜。
招降纳叛?这可是只有朝廷才有权力作出的决定啊,他一个渤海侯凭什么说这个?他又有什么资格招降这些人呢?
“侯爷,你不是想带这面旗帜去找公孙胜他们吧?”马嵬最后才说出这么句囫囵话。
“有何不可!”沈云目光灼灼地说,“他们为何这么久都没有攻打博多湾?因为他们也深知自己造反是没有前途的,是想为自己留一条后路!现在,我给他们这条后路,他们为何不肯?”
这可不是沈云乱说,而是渤海暗卫踏白队老徐给他的资料上明确写着的。
这些造反的贱民祖上虽然都是圣祖皇帝西征时抓来的俘虏已经被灭族裔,在汉人看来他们都是对大汉帝国抱有敌意的,但经过这数百年的承平,他们本身跟汉人已经没有太大区别,从生活习俗、俯视衣着上都与汉人无异,甚至连姓氏都跟汉人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只是他们中某些人的外表而已。
此次贱民造反,很大程度上是明治这个穿越者搞出来的,正是有了贱民造反这个理由,他才能名正言顺的起兵攻占扶桑州,若没有这个基础,妄自兴兵欺负宗主国,这可是会引起全世界共同鄙视的。
罗马帝国和大汉帝国签订的和平协议里就有“维护各自对属国宗主权完整”的条款。也就是说,谁也不能支持对方属国的造反活动。
现在沈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明治这个基础挖去。
老徐给他的报告中指出,涉水、屏东、四国三地,反叛决心最大的只有两股,一股是盘踞在四国的巩知,此人祖上乃是匈奴种,起事前是四国县的衙役,早就与倭人有所勾连;另一股是涉水南部的张信,此人祖上是月氏人,也是与倭人有所勾结。
而其他造反者,大多数都是跟风而动,本身并没有太大的政治诉求。所以只要给他们一个希望,那将他们争取过来的机会还是很大的。
只是,这一招很冒险。
毕竟这里是大汉,而不是大宋,对于反叛者从未手下留情过。千年大汉帝国的历史上,只有赤眉、黄巾两次大规模起义,圣祖之后,也就只有两次小规模的新州起事,这两次都被帝国以最快速度平息下去,反叛者全部诛杀,死者超过二十万!
帝国朝廷内部对于反叛者也从来没有妥协过,所以沈云这么做其实是非常非常冒险的。
但正因为没人做过,所以才更容易让人相信,毕竟帝国的法律上也没有硬性规定不能赦免这些反叛者。更何况这次是堂堂大汉帝国侯爵发出的口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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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公孙胜,僵持之战】
又是一个深秋。到处一片萧索。寒冬即将来到,万物归于蛰伏。
公孙胜在自己的营房里来回走动,额头皱起一个大大的川字,头上的抓髻有些散乱,他也懒得打理。
这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不是很高大,但有种让人肃然的威严。他扫视了一下周围,沉声道:“弟兄们,你们看此事该如何决断?”
在公孙胜周围站着许多人,啸聚起义的人士没有那么多规矩,连主次也分的不清,就那么胡乱的站在一起,但个个气势雄浑,眉目间透露出来的凶狠劲很是摄人。
这些人都是跟着公孙胜一起起事的兄弟。有黑发黄肤的东方人,也有高鼻深目的西方种。暴乱发生之前,他们都是福冈金矿区的矿工,而公孙胜则是他们的监工。暴乱发生后,张信在倭人的帮助下很快拿下了涉水南部的宫崎、熊本、鹿儿等大城,很是营造了一份实力。
公孙胜也是为了自保,这才拉竿子起事,但骨子里却对这种做法很没有信心。他本来是帝国济南府的一个道士,只因犯了命案才被流放到这里,由于精通五行术数和各种道门秘术,而涉水县的县令又正好好这口,所以他得以当上矿区的监工。
要说涉水县的县令,那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贪官。扶桑州远在大海之上,正所谓天高皇帝远,这片土地又是连皇帝都懒得管的贱民所在地,滋生贪官也属平常。试想连羽林军这种国之利器都被腐蚀成如此这般模样,地方要不**那真是见鬼了。
虽然县令对公孙胜不错,但前提还是公孙胜能帮他捞钱。这县令对待汉人罪犯还稍微有点良心,但对贱民纯粹就是当作会说话的牲畜一般。所以公孙胜等人一起事,第一件事就冲进府衙,将这些狗官一气砍了祭旗。
如今这个举动却成了他们一众人等心里最大的担忧。
“掌舵,我们杀了县令,此举形同谋反,你说那渤海侯真能赦免我们?”一个脸上有道深深血槽的汉子担忧地问。
这道血槽是挖矿的时候被铲刀割破的,但他自己对外宣称却是跟人斗殴时被对方砍伤的,目的无非是让人多畏惧他一些。
公孙胜目光灼灼地说:“我相信能!”
“为何?”所有人齐齐问。
其实若不是情势所逼,又有谁想造反呢?即使是贱民,在扶桑州也只是缴纳的赋税高些,但并没到无法生存的地步。
公孙胜道:“渤海侯仗义疏财,气死孟尝的名声可不是虚的。早在济南府,我便听说过渤海侯收容重犯家眷的事,现在他来招降纳叛,我也相信是真的!”
他这么一说,人群里很多人都附和。
“对对对,我听说过。许多甲级重犯的家眷过的凄惨,渤海侯都将他们接到渤海郡好生赡养呢!”
“不错,我有个亲戚就是重犯,他娘子在家一人侍奉老母,也得到过渤海侯的资助呢!”
“就是就是,渤海侯仗义疏财,义气为先,值得相信!”
……
有了这些言论,其他人等也都默然不语。显然都有所意动。
唯独有一人站出来对公孙胜拱手道:“掌舵,我们之前是贱民,现在是叛匪,即使受了招安也难免再做贱民,既然如此,我倒宁愿豁出去搏一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此人身形高大,一头金发,肌肉虬起,脸部轮廓极深,一望便知是西方贱民后裔。
公孙胜蹙起眉道:“佟?,那你的意思是?”
佟?说:“以我之见,这渤海侯既然想要招降纳叛,那我们干脆假意招安,然后乘其不备将其拿下,捆送张信掌舵那里,届时有渤海侯在手,不愁汉人朝廷不屈服,即使裂土封王也未可知。不知掌舵以为如何?”
佟?没有说完,公孙胜和其他汉人就已经冲他怒目而视。
“佟?,你可知那张信背后是何人支持?乃是倭人!难道你想投靠那连舔你裤裆都嫌矮的倭人麾下吗?”公孙胜厉声喝问。
佟?一滞,正待分辨,旁边那脸上有道疤的汉子也跳出来喝道:“况且一山不容二虎,我们掌舵去了,那与张信到底是何人说了算?别人我不知,反正我杨志只服公孙掌舵一人!”
佟?理亏,憋了半天才吭哧地道:“我又没说非要投靠张掌舵……”
公孙胜看了他一眼,然后望向其他诸人朗声道:“各位兄弟,咱们都是苦哈哈出身,被逼无奈才走上这条道。[.超多好看小说]如今渤海侯作保,愿原谅我等之前过错,同心协力为大汉剿除叛匪!我意全体下山恭迎渤海侯,众位兄弟愿随的且跟我下山,如不愿意的,收拾细软散伙也罢。他日再相见就当没有这段缘份!”
周遭诸人,大多数拱手其喏:“谨遵掌舵吩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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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爷在上,请受罪民公孙胜等人一拜!”
福冈矿山上的一间草庐内,公孙胜带着一干人等向沈云单膝跪拜下来。
沈云赶紧上前搀扶,道:“一清先生不必多礼。”
公孙胜做道士的时候道号一清,后来犯了案,道号反而成了他的字。
公孙胜羞赧万分,只想用这一拜暂且还些愧疚,但不论他怎么使劲,都无法跪下去,便知这年轻轻的渤海侯也不是个凡人。
“侯爷如此礼待我等罪民,实在让在下惭愧万分!”公孙胜叹息着,也没有再坚持跪拜。
这草庐已经算是整座矿山上最好的了。但让渤海侯在此久待公孙胜也颇觉为不好,于是道:“侯爷,既然我等愿受招安,不如先回山下福冈如何?这里实在简陋,愧对侯爷!”
沈云却毫不为意,只是扫了一眼公孙胜身后诸人,道:“一清先生,山上众兄弟都到齐了吗?”
公孙胜正要说话,门口跑进来一人急道:“掌舵,佟?带着百十号兄弟下了山,径往南部去了,就留一句话,誓死不投官军!”
公孙胜的脸色一下变得很难看。而沈云的脸上也怪怪的。
在听说这里的掌舵是公孙胜之后,沈云一直有种自己是上梁山招安的朝廷鹰犬,好像带着“梁山好汉”去“征方腊”的不好感觉。
“呃,那佟?是何人?”沈云随便问道,以此缓解心里不太美丽的心思。
公孙胜拉着脸躬身说:“启禀侯爷,佟?原是我麾下一位头领,不过侯爷放心,之前我已与他们言明,若是下了此山,便是断了兄弟情义,下次再相见如果在战场上,我等决不留情!”
“哪需等到下次,以我之见,现在便带人下山砍了那不识好歹的肮脏货!”之前报信之人怒道。
公孙胜立即呵斥:“杨志,不得胡说,一切由侯爷决断!”
“杨志?”沈云对这些名字已经有些见怪不惊了。不过这杨志的脾气怎么跟黑旋风似的,一点没有印象中沉稳。
公孙胜见沈云不语,便以为他也和杨志一般心思,一咬牙狠心道:“侯爷,要不我现在派人下山……”
沈云从思考中醒来,道:“哦,不用不用。人各有志。他们要走就随便吧!一清先生,我得知你是涉水县最大的掌舵,能否劳烦你将我招降纳叛的消息传递出去,看看有多少人能够弃暗投明?”
一说这事,公孙胜脸上立即露出了颇为自得的笑容:“其实在侯爷到来之前,在下已经将消息传递出去了,得到十几家掌舵的回应,他们都愿意弃暗投明,跟随侯爷!”
“那总共能有多少人?”这才是沈云最关心的。
公孙胜粗略一算道:“少说也有上万吧!”说到这里,他又犹豫地道,“不过若是要剿灭张信等人,怕还是不够……”
“张信?不不不,我不要你们去打张信!”沈云笑道,“那些只是内部矛盾,交给官军去解决吧。我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倭人!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这倭人才是我的心腹大患!”
公孙胜一听不是要南下,顿时松了口气,立即点头道:“征讨倭人吗?那没问题!在下有四千人马,对付倭人绰绰有余,随时听候侯爷调遣!”
沈云笑着点头,却没有再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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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户城中,兵甲林立。
这座城市如今已经全部都是倭人。原本居住在这里没有受到起事贱民洗劫的百姓全部被逼迫迁出,腾空出来的房子里全部由倭人华族入住。
而原来的城守府,现在是倭王明治的行宫。
天气算是越来越冷了,但明治却依旧穿着单薄的绸衣,在房间里焦急地来回走动。
有人推门进来,明治立即喝问:“怎么样?前线可有战报传来?”
来人是个侍从,手里端着茶水和点心,见国王垂问,忙低头道:“还没有,王上!你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是不是先吃点……”
“下去!”明治一听没有战报,连话也不再多说,立即挥手叱道。
那侍从无奈,只能再次弓着身子,倒退出去。
今天就是汉军中师师团长孙亮将要与倭军决战的日子。明治这才焦虑地在房中来回走动。
很多人都无法理解为何孙亮会选择这个时候跟倭军决战,但明治知道原因。正是他逼迫孙亮此刻跟他决战的。
要说固守,汉军绝对有这个实力,就算拖也能拖垮倭人。此明治毕竟非彼明治,蛟龙军团也不是北洋水师,在没有取得制海权的情况下,明治根本无法阻止渤海郡的物资源源不断供给给汉军。
既然无法在战争实力上获得优胜,那就只有从人心上下功夫。
明治知道孙亮是个老成持重的人,比起前师习禄的傲慢和后师谭振的锐意来,孙亮是扶桑州汉军中最稳重的师团长。很多次明治都以为下一任乙等军团军团长非孙亮莫属,但事实上却是一个谁也没听过的何琦代替了孙亮的地位。
汉人最热衷什么?内斗啊!倭人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都不是汉人的对手,在这种情况下,孙亮绝对不会服气一个听都听没听过的人来执掌乙等军团。
明治正是利用这点,他让人在兵库和奈良等地散播何琦死在海上的消息,还利用了一些人在孙亮耳边说:“习禄已死,谭振身在渤海,试问当今扶桑,谁人能当大任?非将军耳!若将军能剿灭倭寇,立下不世功勋,这军团长一职非将军莫属!”
与此同时,明治又让人传播自己感染了风寒,已经数日昏迷不能理事的消息。
这样一来,孙亮再也坐不住了。他急需一场旷世奇功来奠定自己在扶桑州的地位,于是便有了这场突如其来的决战。
孙亮集结了中师全部兵力,共一万五千人,另外还召集了其他辅军,总计四万余人,一举跳出山区向关东平原挺近。
这是扶桑州自从圣祖西征以来最大规模的战役,明治如何能不紧张呢?虽然跟属下无数次推演过,但明治还是紧张万分。
战争就是由无数意外组成的,在结果没有彻底出来之前,谁也不能说自己稳赢。就像在青川县,自己本以为稳操胜券,但最后却被那沈云一举翻盘……
想到这些,明治心里就像有股无名火在熊熊燃烧。
就在这时,房门忽地被打开了,一个人悄悄走了进来。
明治头也不回喝道:“出去,除非有战报,否则其他人一概不见!”
“哥哥!”甜甜的声音唤醒了明治。
明治霍然回头,却见一个明眸皓齿,汉人打扮的清丽女孩娇俏地站在他身后。
“哦,是妹妹啊!有什么事吗?”明治立即换了一副和蔼的表情,笑着问道。
这个女子是明治唯一的妹妹静美。若说倭国没有美女这肯定是不准确的,任何一个地方都不缺美女资源,只是看数量多寡罢了。明治还不认为此时的汉国皇帝是个会为女人所左右的人,所以他进贡给汉帝国的女人都是普通货色。
而在倭国美女中,静美无疑是最靓丽的那一个。
这个静美什么都好,有着倭国女人传统的温柔和坚韧性格,但唯独有一点明治很不喜欢,那就是他这个妹妹太过喜欢汉人文化。自己深知汉人文化可取,特别是对于冷兵器时代的人民来说,但他是以振兴大和为己任的,在学习汉文化的同时,还要精通西方文化,这方面他也努力的灌输给静美。
但跟这个时代大多数倭国女人一样,静美却从不屑于西方文化,而是一心一意地学习汉人。
跟所有倭国女人一样,她也以嫁给汉人为荣。她曾对哥哥说过,若是能嫁给汉人,哪怕他是贱民也无所谓。
这次战争,明治是以帮大汉帝国平叛为理由劝服了大多数倭国民众,当然也包括自己这个妹妹。若不然,这个妹妹怕会以死相逼,也绝不肯跟汉人交战的。
所以此刻见到妹妹,明治难得地露出笑容。
静美看着哥哥,笑着说:“没什么事,所以到处走走!哇,哥哥,汉人的家好漂亮好大啊,母后都说从没住过这么漂亮的房子呢!”
明治的母亲纱耶音是倭国上任国王的王后,来自札幌,是个从未离开过倭国的女人,自然见识上要浅一些。不过对比起静美对汉人的绝对好感,纱耶音却是非常赞同自己儿子的战略。她说过:“若要倭人过的更好,只有从汉人嘴里抢吃的……不过汉人很不好惹,一定要小心行事!”
提到母亲,明治难得地露出温馨笑容道:“母后住的还习惯吗?”
静美连连点头:“嗯,习惯习惯。也嫂嫂也很喜欢这里呢!只是哥哥,为什么这里的汉人官员都不见了呢?”
明治当然不能说这些汉人官员都被他杀了,只能说:“哦,这些汉人官员胆小,贱民起事之后,他们就逃了!”
“是吗?”静美眼里露出失望,在她看来,汉人应该都是无所畏惧,勇猛无敌的人啊,怎么会逃跑呢?
事实上,江户城的官员的确坚持到了最后。贱民起事并不敢攻打这座大城,是倭人军队强行攻城,死伤数百人之后才攻下城守府。原来的城守将自己的妻儿老小全部杀掉之后,自己也在官署前面朝西,自尽而亡!真真做到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这些事明治都不会告诉自己的妹妹。他要打造出一个强大的大帝国,然后再为妹妹找个像织田信长一样伟岸的男人做夫君。
就在这时,刚才端来茶水的侍从又急急跑来,明治心里一提,忙道:“可是有战报?”
那侍从急得说话都打了结,摇头道:“王,王上,马,马大人来了!”
马大人?
明治顿时想起一个人,罗马特使马诺!
“快请!”明治不敢怠慢,忙整理装束,准备迎接马诺。回头见妹妹还在房里站着,就道:“静美,我要见一个重要客人,你先去陪母后或者你嫂嫂吧!”
“哦,好的!”静美乖巧地朝明治行了个汉人的裣衽礼,徐徐退下。
对此明治只能抱以苦笑。
静美从门口出来,转角上突然看见刚才的侍从带着两个人匆匆向哥哥的房间走去,这两个人都高大威武,其中一个却是满头金发,高鼻深目,是个西方人。
静美面露不屑,目光倒是投在那西方人之后的那个人黑发黄肤的人身上,暗暗道:“他肯定是汉人,唔,真帅!咦,哥哥怎么见这个西方人啊?好像还很紧张的样子!”
静美好奇地四处张望了一下,然后又偷偷溜到哥哥房间的墙角处,像个偷食的猫儿般缩着身子,还紧张地舔舐着嘴唇,静静倾听里面的动静。
……
“特使阁下,怎么突然来到,事先也不通知一声呢?!”明治笑着跟马诺说道。
马诺耸了耸肩,也笑道:“不请自来,莫非阁下不欢迎吗?”
“怎么会,来,坐!”明治好奇地看了一眼马诺身后那个汉人,却没有问。
三人落座,侍从奉上茶水点心,然后小心翼翼地关上房门,走了出去。
马诺这才介绍道:“倭王阁下,这位是渤海暗卫兜底队掌舵令狐朋,也是在下的校友。”
明治一凛,忙道:“呀,幸会幸会。”
令狐朋笑道:“很荣幸能见到王上。”
明治奇怪地看了马诺一眼,意思很明确,是想询问他为什么带这个人来。
马诺解释道:“其实令狐兄也是我罗马帝国在汉国安插的一枚棋子,这次来是想在阁下这里暂避几日。他的身份已经暴露,不能再待在汉国了!”
明治恍然,忽道:“哦,上次我们鼬组围剿渤海暗卫,就是阁下给的消息,是不是?”
令狐朋含笑点头:“不错,当时暗卫少校何掌柜突然发难,我也有些措手不及,不过幸好贵**队偷袭汉城,如此才能调动足够人手进行反击。经那一夜之后,渤海暗卫损失惨重,再也不是鼬组对手了!”
“这么说来,你可是我国的恩人呐!请受小王一拜!”说着明治就对令狐朋一个大大的鞠躬礼。
令狐朋赶紧客气地扶起,但脸上却带着骄傲的笑。
“现在执掌渤海暗卫的是渤海侯沈云,这个沈云可是比何掌柜难对付多了,王上应该小心些才是。”令狐朋道,“我来之时听说贵**队准备与汉军打一场决战,不知现在战况如何?”
说起这个,明治也焦虑不已,皱眉道:“算时间,现在两军应该已经交战了。就是不知结果如何。小王也正操心不已。”
“可有十足把握?”马诺也担心地问。
明治道:“十足不敢说,六成还是可以保证的。汉军主战兵力只有一万五千人,而我抽调了所有军队,总计也有十万之众,而且在决战之地我已做过安排,汉军的辅军中有一半也是我的人,所以打败汉军倒不是问题。唯一操心的是那个孙亮,听说他是个难得的将才,若不是被我计策所诱,想必也不会如此贸然出击。”
说着,明治将自己引诱孙亮出击的事细说了一番。
令狐朋托着下巴道:“唔,这孙亮我听说过,他本是江东孙氏的长子,年少从军,很有才能。积功升至扶桑州乙等军团中师师团长,端是个厉害的角色。此人行事非常谨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若是让他发现了端倪,然后将这场战事打成持久战,那也头疼!”
明治蹙眉道:“只要他离开了山区,在平原之上,凭着汉军的坚韧,最多也只能结营僵持半个月罢了。”
马诺道:“阁下,你的后勤补给还能保证半个月的军需吗?”
明治笑道:“别说半个月,十年也不成问题!刚刚秋收,我国子民勤奋,早就将食物全部收容,只要我一声令下,那些粮食将会源源不断供给过来。阁下勿忧!”
马诺心知他是不想在自己面前露怯,但也不点破他,而是问道:“那就是说那些粮食还未征收上来?这样会不会不太保险啊?”
明治道:“这征收日期还未到……呵呵,阁下别担心,汉军即使要讨伐我国,最早也必须是明年入夏,现在是不会有什么大动作的。更何况,我明日就要下达紧急征税方案,到时便会将子民手里多余的粮食都征集起来,统一军管……”
正在这时,门口传来急促的敲门声。
明治不悦地皱起眉头:“什么事?”
“王上,紧急军情!”侍从气喘吁吁的道。
明治霍然站起,几步蹿到门口,打开门从侍从手里抢过战报,看完之后表情上有几丝错愕,但也有几分喜悦。
马诺忙问:“战况如何?”
明治放下战报,看向令狐朋道:“令狐兄真乃大才,这战况果然如你所说打成了僵持局面!”
令狐朋也是一怔,他方才只是随口一说,哪知真的会这样,不由探身去看那战报。
只见战报上写着密密麻麻的小字,字迹有些潦草,显然是匆忙写就的。字都是汉字,这个明治可没有更改文字系统,毕竟这种东西可不是说改就能改的,再说了,日文字本身就是汉字的变种。
战报上说,战事在早上辰时爆发,两军激战一个时辰,汉军勇猛,差点从中路突破倭军军阵。这时汉军辅军突然发难,从两翼猛冲汉军中军。汉军中师师团长孙亮见状立即收缩攻势,由于孙亮拥有亲兵旅和警卫旅两支强力武装,并且配有斥候军骑,迅速回援两翼,遏制了辅军的攻击。
但此刻倭军的反攻开始,切断了汉军逃回山区的道路,孙亮就地结成龟甲阵,遏阻了倭军的攻势,同时构筑营地,准备长期固守。
汉军骁勇,倭军数次攻击都被击退,但汉军也无法逃脱倭军的包围圈,现在两军正在对峙。
此役初步估计击杀汉军主力两千一百人,己方损失四千人左右。
战报上说的简单,但所透露出来的阵阵杀意还是让在场三人有些紧张。那些伤亡数字虽然只是初步统计,但想必不会相差太多。
“二比一的交换比,啧啧,这汉军的实力……”马诺没有把话说完,但感慨之情自然表露。
这时,只听外面侍从一声喊:“谁在那里?”
三人一惊,同时站起慌忙走出门外。
门口,静美已经满脸泪水,望着自己的哥哥哭道:“哥哥,你骗我,你居然一直都在骗我!!!”
说完泪奔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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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寒冬又,春晓秋阙】
生如樱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这是明治灌输给倭国子民的人生信条。
当然,这种思想上的灌输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最起码现在的倭国还没有武士道精神,更没有跟汉人比拼勇气的资本。
富士山下,一万多人的汉军占地数里,以一个数丈见方的土石平台为中心,呈辐射状向四周围成一个巨大的圆阵。
土石平台上,一根大腿粗细的旗杆上飘扬着大汉帝国的蟠龙皇旗!
旗下,双目深邃,长须及胸的孙亮仗剑而立,望着平台下来回奔走的汉军士卒,大声呼喝。
“辎重旅掘地三尺也必须给我找到水!否则军法从事!”
“这是战场,让第三旅把娘们气给我收起来,必须挡住倭军进攻……什么?伤亡太大?连长死了营长上,营长死了部长上,等他们都死光了,我上!”
“斥候军骑不必绕到左翼支援,着即令其快速穿插,力求天黑之时突破叛军防线,哪怕只有一人突围也好过在此坐以待毙,他们的责任就是将我大军被围之事快速通知屏东县县尉,请他速派援军!”
“枪阵,我说过多少次了,要用枪阵!!谁再他妈用盾兵往前冲,就地阵法!”
……
孙亮时而冷静时而暴躁的话语,让平台周围的亲兵们都有些紧张。
这些亲兵都是孙亮亲自从江东地区招募的家乡子弟,忠诚度最高,所以称之为亲兵旅。亲兵旅旅长孙诚更是孙亮的族弟,他非常了解自己的兄长脾气。
孙亮这时而冷静时而暴躁的时候,就说明他的心已经乱了,虽然看上去还是稳重地立在大旗之下,可辅军变叛军,大军又被围困的局面,已经让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的孙亮有些不堪重负了!
这可是一万多条人命!更是大汉帝国在扶桑州最后的战斗力量!失去了,那整个扶桑州的局面再无可逆转,而他孙亮将背负丧师辱国的罪名,江东孙氏也将蒙羞。如果真到那个时候,孙亮就算自裁殉国也未必能赎清罪孽!
孙诚望了望四周,与敌军交战处依旧是烟尘滚滚,大军厮杀之声还正炽烈。不过看局面,敌军的攻势已经有所疲软,这僵持局面算是打成了。
但这富士山下一马平川,敌军又四面围定,军需辎重也早在辅军叛变之后被焚烧殆尽,若不是斥候军骑救援的快,整个辎重旅都要全军覆没。仅靠战士随身携带的粮草,最多只能维持七天,而且不能强行军,否则全军不需要敌军攻击,队伍自己就会跑散掉!
“孙诚?孙诚跑哪儿去了?”孙亮在旗下高喊。
孙诚在一边想的出神,一时没听见,直到旁边袍泽推他方才醒悟,赶紧小跑到孙亮身边,行礼道:“将军,属下在!”
孙亮头也不回:“孙诚,速命人在旗下准备好薪柴,到那万一之时,我等头可断血可流,唯独皇旗与军旗不能丢!”
孙诚一怔,急道:“将军,战局还未分出胜负,此刻备薪柴……”
“莫要多言,我意已决。此平台就是最后防线!速去准备吧!”孙亮一挥手,斩钉截铁地说。
战局若斯,孙诚能想到的,孙亮如何想不到?而且有些事,孙诚无法想到,孙亮也能想到。斥候军骑在拼命突围,想去屏东求援兵,但这只是孙亮做个全军看的一个姿态罢了---整个扶桑州,哪里还有援兵可派?
但如果不这么做,全军士气将立即大挫,也许熬不到七天就要崩溃。力战殉国汉军不怕,最怕的就是毫无希望的战斗。为了鼓舞军心士气,哪怕整支斥候军骑拼光也在所不惜……
慈不掌兵!胡公殿下,这就是你想告诉学生的吧?
孙亮望着远处,幽幽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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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户城城守府内宅。
静美哭的跟个泪人似的,窝在母亲纱耶音的怀里,嘴里不住说着明治的坏话:“母亲,哥哥在欺骗我,欺骗你,欺骗所有子民,他在跟汉人打仗啊,而且跟罗马人勾结。母亲,他这是在带着倭国子民走向一条不归路,你一定要劝阻哥哥……”
静美还在喋喋不休,但翻来覆去的话都是这些。让纱耶音听的一阵无奈。其实她知道,静美之所以这么伤心,发觉倭国在跟汉人打仗是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她发现自己的哥哥一直在欺骗自己。这是她最不能接受的。
旁边倭国王后本正秀看着一脸无奈的母亲,温柔一笑,拍着静美的后背道:“静美不哭,王上也不是故意要骗你的,他只是想要给你一个大大的惊喜……更何况,汉人欺压在我们头上已经千年,从不把我们倭人当作属国子民,反而极尽欺凌和压榨,我们倭国子民至今还有许多人食不果腹、衣不遮体,全因汉人对我们收取了大量赋税,王上做的是拯救大和子民的大事业,我们作为女人,应该支持他才是啊!”
“好,说的好!”明治从门口满脸笑容地走了进来。
王后本正秀赶紧裣衽行礼,恭顺地站在一旁。明治先向母亲纱耶音行礼,然后对静美笑道:“妹妹,怎么,还在生哥哥的气吗?”
静美冷着小脸,就是不看他,但哭泣声却是没有之前大了。
明治从怀里拿出一件东西在静美眼前晃了一下,笑道:“妹妹,不要生气了,哥哥就把这本书送给你!”
静美没好气地劈手抢过,一看顿时瞪大眼睛,惊道:“哇,《大汉最新诗词辑录》?哥哥,你怎么得到的?”静美抬起还犹有泪痕的脸,笑嘻嘻地问。
明治刮了她的鼻子一下,笑道:“是我托人特地给你捎来的,怎么样,开心了吗?小花猫!”
静美皱了皱鼻子,“哼”了一声转头对纱耶音道:“母亲,我暂时不想理他,走,我陪您到后面,我读大汉诗词给你听啊!”
纱耶音无奈笑了笑,实在拿这个还小孩子气的女儿没辙,只好陪着她一起走到了内室。(.)
待纱耶音和静美走后,明治收起笑容,转向王后道:“你哥哥本正雄回来了,不过带回来的并不是好消息。汉人皇帝并没有同意改国号的事。你去告诉你哥哥,让他最近安份一点,帮孤搞好征收粮草的事。”
本正秀脸上闪过一丝无奈,恭顺地说:“是,王上。”
明治又道:“你也别无奈,本正家族乃是华族之一,你大哥本正新一还是很能帮到孤的。”
“王上错爱,妾代家族谢过王上!”本正秀还是低头恭顺地说着。
明治厌恶地看了她一眼,道:“现在没有外人,你不用装作温顺谦恭,当初进入江户城的时候,听说你抓了十几个汉族男人,现在在哪儿?”
“哦,他们啊,全部死了!”本正秀嫣然一笑,只是笑容里怎么看都带着一丝残忍,“没想到王上教给妾的那些东西果然能置人于死地呢!只是妾还不太明白,王上所说的‘细菌战’,具体是将这些带有瘟疫的尸体丢到汉国呢,还是要从中抽取疫苗……”
明治冷冷道:“抽疫苗?就凭你们本正家族那三脚猫的水平吗?哼,别痴心妄想了!把尸体交给本正明,孤想在渤海郡试试这种新型疫苗的威力。”
“是,王上!”本正秀冉冉下拜。明治再也不看她一眼,径自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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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入冬的北海道一片肃杀,已经下过一场雪,大地上覆盖着一层洁白。
近两百万倭人在这片土地上生存了近五百年,早就将这里改造成一处处农场。不过基于耕作技术的低下,一亩良田最多也只能打出几石的粮食罢了。
如今秋收已经结束,不过秋收的粮食除了很少的一部分能够留下来自己食用外,其他都已经被官府预定了。这个冬天若想不饿死,倭人就必须在天地封冻前再次出海打渔,攒够过冬的食物。
所以整个北海道各处渔港上都漂着倭人特有的窄小渔船。似蚂蚁般漂浮在这片蓝白相间的世界里。
留萌港应该算是北海道西部最大的港口之一了。不过比起釜山等汉帝国的大港还是有不可比拟的差距。
本正雄站在留萌港栈桥上,望着远处的打渔船,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他早就回到了倭国,但由于事情办砸,他没有面目跟家族一起迁往江户,只能继续在这苦寒之地,为倭王征收赋税。虽然油水不少,但这天寒地冻的地方,实在不如南边温暖舒适啊!
说起这次朝贡的任务,本正雄就一肚子气。原本还算顺利,但自从在孟津遇到那个渤海侯世子沈云之后,他就一路走霉运。从孟津找不到船进雒阳,害的他们绕道走陆路,多花了十几天时间不说,到了雒阳之后刚把国书递上去,结果就接到礼部官员的严厉斥责,不但礼部尚书不会接见他们,连一个四品官都不愿出来接见。本正雄只好灰溜溜的准备回国。可在这时,雒阳府衙派人来将他们带走,以敲诈勒索为名将他们的全部财产都给没收。
有个叫唐秣的巡检警告他,若再敢在大汉土地上为非作歹,即使渤海侯世子不为难你,我们也放不过你!
这时本正雄才知道是沈云搞的鬼。但恨归恨,本正雄却对此无可奈何。回到倭国本想跟自己的妹妹诉诉苦,却没想到他们全都迁到江户去了。而自己却还要留在这里负责征收赋税。
真是想起来就满肚子火。
这时,忽听一阵喧哗从海上卷起,然后就见本在海面上打渔的渔船像见了鬼一样疯狂往岸边划。
本正雄本就心情不爽,跳脚大骂:“你们这帮猪猡,跑什么跑?这太阳还没下山呢,这么快回来,不想吃饭啦?”
没等他骂个痛快,留萌港的?望楼上突然发出刺耳的铜鸣声,一声声凄厉的叫声响起:“敌袭,敌袭!”
本正雄还没反应过来,中岛裕郑已经跑近前,拉住他的胳膊就往回跑,边跑边道:“大人,快走!汉人打来啦!”
本正雄挣扎着回头望了一眼,只见数十艘挂着大汉旗帜的船只已经冲进了留萌港,有些平底沙船已经贴在了岸上,从沙船上涌下一大堆手持兵器的汉人,正疯狂地追杀逃窜的倭人!
而在海上,那些高大的汉人船只不停用撞角冲撞那些窄小渔船,一艘几乎跟汉帝国乙等战舰一般大小的船只还不断喷出火龙,焚烧岸上的?望塔!
本正雄又惊又怕,脚下踉跄一下,顿时一屁股坐在地上,嘴里喃喃道:“完了完了,汉人的报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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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犯强汉天威者,虽远必诛!”
“若敢杀汉人者,倾其巢、覆其穴,穷搜天下、万里追杀,誓斩敌人虏首,以敬大汉武魂!”
这两行字用硕大的隶书字体,就写在倭国富良城的城墙上!
刘桢策马在富良城中疾驰,身后是呼啸的两百学员兵。窄窒的道路旁,无数侯阚麾下的海盗进进出出,大火弥漫在整个城市里!
“杀!通通杀光!鸡犬不留!!!”侯阚站在富良城南边的城墙上,挥刀大吼。
刘桢和他的学员兵没有参与屠城,而是直驱城中心的王宫!
说是王宫,其实就是三栋比较大的四合院而已。刘桢已经通过在留萌俘虏的几个倭国官员得知,在这里有十几个有人部落的伤兵在此养伤。
踹开足要四个人才能开合的大门,里面早已空了---明治做的很干脆,他从富良城搬出去之后就压根没想过再回来,所以偌大的王宫里竟然只剩下十几个老弱在复杂打扫而已。那些有人部落的伤兵已经聚在一起,眼带恐惧地望着冲进来的大汉骑兵!
王宫之外,大火冲天,浓烟滚滚。以此为背景,刘桢就这么策马冲上王宫玉阶,闯进王宫大殿,俯视着大殿中这群有人部落的野人!
“斜弧在哪儿?”刘桢冷冷道。
其中一个野人听得懂汉语,见此情景尖声大叫:“为什么,为什么你一直追着我们不放?”
刘桢见无人回答,抬手从马背上抽出弓箭,对准他们道:“我再问一遍,斜弧在哪儿?”
那个懂汉语的野人大叫:“斜弧族长去了江户城……汉将,我要跟你决斗……呃!”
他话语未落,咽喉上便插上了一支兀自抖动的箭矢。
刘桢眼神冷酷地说:“你没资格跟我决斗!我也不会给你们任何公平的机会!因为你们在虐杀我汉人的时候,也同样没给他们任何公平的机会!”
言罢,他冲身后的骑士道:“全部射杀,一个不留!”
“喏!”骑士轰然应答,森寒的箭头简直比外面的天气还要寒冷。
有人部落的野人带着绝望和恐惧死去,但相比起富良城中的倭人,他们死的实在太轻松了。
侯阚麾下的都是海盗,最擅长的除了海上作战外,对屠城洗劫也同样不陌生。
不过侯阚的命令是“鸡犬不留”,这就有些难度了。要知道虽然明治将都城迁往江户,富良城中大部分人都搬走了,但再空几万人还是有的。想要鸡犬不留,这难度实在不低。
不过海盗不愧是海盗,他们的思维几乎跟大海一样浩瀚。侯阚先将城门封了,之后挨家挨户往外拖人,全部脱光衣服站在大街上,然后用绳索一个个串起来,全部押往王宫。之后一把大火将他们全部烧死。
接着就是搜索可能残留的活人,倭国房屋大都是木制,这点只要大火焚烧就能做到。
事后根据倭国自己统计,富良城这一次死亡人数超过了七万!除了四个小孩藏进井里得以逃生外,没有任何一个活口!
不过对于倭国来说,富良城大屠杀只是刚刚开始,更加严酷的事情还在后面等着他们。
今年的寒冬,比以往来的要早……冬天来了,春天呢?还很远很远……
【第九十五章 大决战,倭国悲音】
穿过樽前山和有珠山的天然通道,后志利别川和渡岛半岛就呈现在刘桢眼前。
北海道的冬天来的早,银白色的土地上,有股由北至南的寒流激卷着白色的雪花,不断扑打在所有人的脸上。
这么寒冷的冬季,刘桢以及他那两百学员兵并没有放下面罩,而是将面罩高高支起,嘴边裹着透气的布条。这是防止天气太过寒冷,铁制头盔会冻伤脸庞。当然,如果遇到敌情,他们的面罩能够很快放下,有布条隔着,也能起到保护左右。
他们不但嘴上有布条,事实上他们整个脑袋都围了一圈绸布。不能使用棉布,因为棉布会吸汗,而人的头顶热量最大,使用棉布会让人体内的温度和水份流失过快,导致晕眩和冻死的情况发生。
只有两百学员兵南下,侯阚还留在富良附近。不是他不想南下,而是不能。
原本沈云的计划中,侯阚偷袭富良之后立即引兵南下,占领白神呷和立带呷、北斗三处海港,同时封锁津轻海峡,彻底切断北海道跟本州岛的联系。
但在这期间,侯阚还不能将倭人全部赶尽杀绝,必须留几个有分量的人赶去江户城报信。
这份难度可不比屠杀简单。
再加上,虽然留萌的倭军一触即溃,但北海道周边还有十个县,倭人仿照汉帝国制度,每个县还有留守兵力,加起来也差不多有几万人马。为了保证切断北海道与本州岛的任务不会出现差错,侯阚必须马不停蹄的继续攻击这周围十几个县。幸而倭人青壮精锐都抽调去了关东平原,留在北海道的大都是老弱,所以侯阚的征伐非常顺利。
刘桢这两百骑却是跟着本正雄一行人的脚步,一路往南的。
本正雄在中岛裕郑这个家奴的拼死保护下,先是从留萌逃到富良。在闻听“海盗”攻城之后,中岛裕郑又拖拽着已经吓到尿失禁的本正雄,纠集本正家族在富良仅剩的百十个家人,一窝蜂的向南跑。
应该说明治经营的富良城还是颇为坚固的,有数万人的大城,也不是侯阚说打就能打下的,若富良城军民一心,死守城头的话,远道来袭没带攻城武器的侯阚他们可能真的会有点抓瞎。
可正因为本正雄的逃跑,导致富良城大乱,再加上倭人对汉人根深蒂固的畏惧,所以侯阚和刘桢不费吹灰之力就拿下了这座倭人当了几百年的都城!
飞军上千里,盛兵入富良。(.)大汉兵锋,所向披靡!
屠城还在继续,刘桢就带兵向南,跟在本正雄等人身后,徐徐前进。既不超前,也绝不落后。就这么远远缀着。
本正雄这一路跑的那叫一个辛苦啊。从富良往南就是一大片的山区,只在樽前山和有珠山山腰处才有通行的道路,而且沿路虽也有县的编制,但这些县要不青壮抽空,要不人口不过千,这样的“小县城”是挡不住两百大汉飞骑的!所以他这三天以来,几乎是连饱饭都来不及吃上一顿,只恨爹娘少生两条腿,没昼没夜地向南。
要不说人的潜力是无穷的呢,这一通跑竟让本正雄等短胳膊短腿儿的倭人跑出了不错的记录---三天赶了六百里路,终于抵达了北斗港!
北斗港算是北海道岛南部比较大的军港了,明治也比较重视这里,足足放了两千人的部队在这里驻防,还有数艘看得过去的战船。
本以为能喘口气的本正雄刚刚吃了几口热饭,突听一声炮响,北斗港瞬间大乱起来!
“汉人,汉人舰队来啦!”
“快跑啊!”
“跳海,快跳海!”
……
倭人在海港里乱作一团。原来是沈三带着海盗船队赶到,用弩炮轰击北斗港。那几艘倭国战船甚至来不及升锚出海就被沈三的龟船一通乱撞给击沉了。
紧接着,刘桢不失时机地冲锋,一举冲进早就成火海的北斗港。于是火光中就见穿着宽大和服,连战甲都来不及披挂的倭人士兵惊恐奔走,许多人甚至像没头苍蝇一样往海水里跳。
这一战,其实直接击毙的倭人非常少,不足百人,大多数人都是跑散或者自尽身亡的---这么冷的天气里跳进海里跟自杀也没什么区别。
当然,这也跟战后沈三根本没打算将这些倭人从海里捞起来有关。
乱战中,刘桢也不知道那个本正雄到底逃脱了没有。不过北斗港被攻下后,沈三又马不停蹄的去扫荡白神呷和立带呷。不过由于兵力不足,沈三不可能接管这几个港口,只能将这些港口的栈桥全部毁掉,然后将港口一把大火烧了了事,唯独留一个北斗港用来应付接下来可能的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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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嘎!”
江户城城守府的书房里,明治一把将桌上的东西扫落,满脸怒容而又不可置信地盯着浑身狼狈,几乎跟乞丐无异的本正雄。[]
“你,你再说一遍?”
本正雄心胆俱裂,浑身颤抖之后又放声大哭,哭的那叫一个鬼哭狼嚎:“王上啊,汉人无耻,竟然偷袭留萌!数万大军一气冲上了北海道,还屠杀了富良城里的子民!罪臣力战不敌,幸得家臣中岛拼死保护,这才能活着回来见你啊……王上啊……哎呀”
本正雄话没说完就被明治一脚踹翻,没等他缓过气来,就听见明治在他耳边咆哮:“你这个蠢猪,再给孤说清楚,到底有多少汉军登上了北海道???”
显然,明治很了解自己这个下属,所以一再确认。
本正雄哪敢说实话,这可是保命之事啊。
“不足两万,骑兵一万,微臣与敌交战数合,仔细算过,绝对不会错的!”
本正雄斩钉截铁地说。那副模样,不去演戏实在太可惜了。
明治嘿嘿冷笑,突然一个耳光抽在了本正雄的脸上。
“啪”清晰的五指印将本就苍白的本正雄扇的差点晕厥过去。
“三万汉军?嘿嘿,你真当孤是三岁孩童不成!若真有三万汉军出动,你二哥本正明会没有通报?如果真是这样,那你们本正家族就全都是饭桶,蠢货,孤想不到还要你们何用,更不知道让你们当华族还有什么意义!孤现在就下令除了你们本正家族的华族身份,看你说不说实话!”
明治森寒的语气,让本正雄全身更加不可遏止的颤抖起来。
房间里除了明治外还有闻讯而来的王后本正秀,她蹙眉看着自己这个最不争气的哥哥,想张口又不敢,只能偷眼向明治望去,只见明治阴沉的脸上都快可以拧出水来,不过充满怒气的眼神里似乎带着一丝怀疑。
怀疑?他在怀疑什么?
本正秀转念一想,顿时明白过来,顿时几步上前,狠狠一个耳光打在自己哥哥的脸上,怒斥道:“哥哥,你实在太让我失望了!区区三万汉军就让你望风而逃了吗?忘了我们本正家族是如何帮助王上推行内阁制,推行兵役制,推行一切政治制度的吗?现在已经是我大和民族生死攸关的时候,绝不允许你有一丝一毫的说谎,快,告诉王上到底有多少汉军!”
说着,她用那足以杀死任何人的眼神狠狠瞪了本正雄一眼。
自小,本正雄这个不学无术,但非常好玩的哥哥就与妹妹本正秀非常融洽,两人的关系是胜过与另外两个哥哥的,所以虽然只是一眼,本正雄便领会到妹妹的意思。
本正雄咬着牙,“嘭嘭”朝明治磕头,嘴里死死道:“王上啊,罪臣没有撒谎,罪臣说的都是实话……那汉军的确有三万之众!他们还在城墙上大书‘敢犯大汉天威者,虽远必诛’‘倾其巢、覆其穴,穷搜天下、万里追杀’等语……
罪臣,罪臣守土失责,理应受罚,但王上说我有意撒谎欺骗王上,这却是让罪臣无法接受之罪!罪臣敢向天照大神起誓,若有半句虚言,愿死后不得长眠,受千世万世戮尸之罪!”
明治方才的确有些不相信本正雄的话,但这个时代的人可是非常相信誓言的。在发誓如放屁一样的现代待久之后,明治反而开始宁愿去相信誓言的可靠---这也算是穿越者的一个反思吧!
更何况,方才王后本正秀的话明里是在骂自己的哥哥,但背后却是在提醒明治,本正家族对这个国家可付出不少……
在这一刻,明治反而犹豫地选择性去相信本正雄的话。可一旦相信,他又不寒而栗:三万汉军居然抄了自己的老巢,那么放在自己面前的就只有一条路了---一定要消灭被包围的扶桑州乙等军团中师!除此之外,明治再也没有别的转机!
不知不觉中,明治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一条没有退路的悬崖深涧前。要不纵身一跃,跃过这条深涧,要不就彻底沉沦下去---跟罗马人的合作也是需要资本的,若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那张盟约和那几具有瘟疫病毒的尸体,只会成为罗马人的助力,为他人作嫁的事情,明治可不愿意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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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烟滚滚,整个北海道的各个大一点的城镇都火光熊熊。这次烧的是倭奴的城市村庄,烧的是倭奴的房屋街道。哭声震天,街道上血流成河,这次哭的是倭国贱种的妻儿老小,流的是倭奴的肮脏血液。
无数汉人站在鲜血火海中放声大笑,无数曾参与过倭寇肆虐的无耻倭奴在尸体和火光前嚎哭惨叫。
倭国是个岛国,几乎所有人都是渔民,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有亲属参加过倭寇,也就是说他们任何一个人都背负着一条汉人的性命!
他们该死!
“海盗”大军每冲进一座城市,不管三七二十一,见到倭奴就杀,冲上去就是一刀,砍得血肉模糊。只要他们能看见,管他年纪大小胡须花白还是穿着开裆裤。砍完还要用长枪刺,生怕他们死的不够彻底。
所有街道上,尸积如山。倭奴哭声震天,似乎在为之前所做之一切忏悔---只是这次忏悔,我们需要他们用鲜血来偿还!
一个一个火把扔进民宅房屋,浓烟滚滚,火头四起。在寒风中蔓延扩大,形成一片又一片的连绵火海。无数倭奴四散奔跑,在火海中哭喊奔逃,自相踩踏,死伤无数。
当然,对比起富良来,这些县城都没有被侯阚屠城,多多少少还是能有一些倭奴存活。
这还是侯阚等人不知道“甲午惨败”,不知道“旅顺惨案”,不知道“南京大屠杀”,不知道“三个月灭亡支那”……若是知道了,他们不做令人发指的事,那才叫令人发指呢!
事后统计,侯阚等数千“海盗”,残杀大汉属国“子民”近十万,焚毁粮草六百万石,掠夺资财无算。
倭奴没了粮食和房屋,在这个寒冷的冬季冻死饿死无数。间接因此而死的,超过五十万人!
当然,这些都不管大汉帝国的事。只是在官方的诏书上,皇帝象征性的发布了一条命令,蛟龙军团要严查沿海海盗踪迹,不许撮尔匪徒侵犯大汉疆土,扰大汉子民!
在这个冬季,整个倭国都在发出哀哀悲音!
就是不知,那些在沈云记忆中,死在侵华日军暴行下的华夏同胞能否听见……
大海悠远,亘古未变,也许通过这大海波涛,能够祭奠那些死去的华夏亡魂吧!
魂兮归来……
魂兮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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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这是昨天的。在下会记住。
这章之所以写的这么慢,主要是之前的章节涉及太多违禁字眼,修改的我头都大了!
还有就是,现在反日似乎不是主流,得不到大众的赞赏啊!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字不能上传呢?
唉,难过……
大家投点票鼓励鼓励我这孤独反日的写手吧?!
【第九十六章 履薄冰,倭王亲临】
富士山下,汉军营地。[]
已经七天了,可是依然没有任何援军的影子。
汉军先以平台做依托,圆形环阵,逐步移到了富士山下的白尾山,这是一座海拔不过两百米的小山,富士川经白尾山东侧流过,西侧是茂密的树林和嶙峋的山石地貌,只有南北各有一条小涧能上山。
孙亮依河背山驻扎,才算堪堪稳住阵脚。但七天以来,汉军的补给消耗越来越少,士兵的士气越来越低迷。辎重被毁,他们也没有营帐,渴了喝一口从富士川打来的清水,饿了就啃一口随身携带本就不多的军粮,个个疲惫不堪。
更严重的是,七天以来的战斗出现了大批伤患,他们都集中在山顶大纛旁边,医官因没有足够的药而无法救治,只能进行简单的包扎,伤兵哀嚎哭喊,使得全军士气愈发低落。
日落之时,孙亮站在大纛之下,凝望着似血残阳,心里的悲怆之情溢于言表。
“某一生戎马,深知战事诡谲兵凶战险,故从不敢轻率从事。然如履薄冰之性最终还是毁于一旦,中师万余将士因我而陷此绝境!莫非上天真不佑我大汉吗?”
孙亮仰天长叹,迎风而动的长须竟已有斑白之色---他今年不过四十出头而已啊!
七日七夜的征战已经耗尽孙亮的所有耐心。今日一早,大军便已彻底断粮,连孙亮这位将军的战马都在昨日宰杀,分与袍泽同食。
而山下,绵密的倭军阵列还在围困,迎着落日,那连片似脓疮的阵营中飘起阵阵炊烟,间或还能从海风中隐约听见倭军吟唱的歌谣……
“汉军已略地,四面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这倭军,竟在吟唱《霸王别姬》!?
昨日听见这首歌,孙亮还会强装笑颜,故作不屑地贬低几句。但今日,他愈听心里就愈发悲怆。
在今日凌晨,最后一名斥候军骑的尸首也被倭军送到了汉军阵前。整整六百零三名斥候军骑,竟然一人都没有突围出去!
也就是说,不会有援兵了!
残阳金黄的光线铺洒在大汉皇旗之下,伤兵的哀嚎之声也在这几日之间稀落了许多---很多将士已经永远不会再哀嚎了!
密密麻麻的皇旗下,足足有两百具尸首,整整齐齐的摆放着。他们容色安详,全都头朝西面,那是雒阳的方向。
“点火!!!”孙诚嘶声狂叫,眼泪已经夺眶而出。
尸体旁边,高举着火把的汉军将士个个面带哀容,听见命令咬着牙将手里的火把往尸堆里一丢……
熊熊烈火顿时燃烧起来。除了阵亡将士的尸首,还有那面在火中依旧不断上下翻飞的大汉蟠龙皇旗!
火光金黄,残阳似血,在这一片肃杀的气氛里,孙亮眼睛通红,抽出腰间宝剑,朝天狂喝:“大汉的将士们,后援已绝,我等身为汉人,岂能为倭奴所困!今日孙某焚旗明志,誓与倭奴决一死战!!大汉威武!!!”
“大汉威武!!!”
孙诚以降,全都满脸通红,举刀应合。
这是孙亮的决定。斥候军骑无人突围,后援无望,他不能再在这里死守下去。孙诚曾建议夜间突围,或许还能侥幸逃的一命。但孙亮拒绝了!
“与其苟且偷生受尽世人唾弃,不如决死一战,搏个千古留名!”
孙亮没得选。今日将士们还有把子力气,等到明日那就只能任人鱼肉。虽然这个时候冲击倭军军阵是极其愚蠢的行为,但总好过在这里等着倭人上来收割性命。
很奇怪,即使到了这个时候,仍旧没有一个汉军士卒想过投降!而倭人也相当自觉,没有派任何人来招降!
其实原因很简单,大汉军律第一条就规定:国战降卒,罪者永除国籍,三代亲眷尽皆抄斩!
也就是说,在对外战争中,如果投降的人,不但会被除掉汉人的身份,其父母子女也皆要杀头。
这是一条极其严酷的军法。但却从没有人质疑过这条律法的不公正。
子不教、父之过。会有降卒出现,其父母的教育肯定有问题。而教子先正身,父亲不端,又岂能指望儿子的行为会好到哪里去?
这就是汉圣祖当初制定这条军法时对“抄斩三代”的解释。
当然,中师将士没想过投降的原因除了这点外,更多的还是因为这次的对手是倭奴。
这个从来没有被汉人用正眼瞧过,一直把他们当狗当猪一样豢养的奴才,如今要主人向他们投降?凭什么?
骄傲的汉人根本找不到心理平衡点。投降念头压根就没出现过。如果孙亮要向倭奴投降,底下的汉军士卒第一个杀的就是他!
这是汉人绝对不能触及的侮辱!是对汉人骄傲和自尊最深的践踏!!没有汉人能够接受!!!
幸好这次明治学聪明了,没有如在青川县一样派人来招降,否则他会遇上比武撰更加暴怒的大汉扶桑州乙等军团中师将士的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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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今夜亲自到了军营之中。他已经算准今日汉军就会断粮,担心汉军会拼死一搏---这不是不可能,华夏民族在这种时刻都是会爆发出惊人力量的!
对此,了解华夏民族两千年历史的明治当然万分清楚。
每当这个民族快要亡国灭种的时候,它的惊人毅力都会猛然爆发,如山崩海啸般席卷一切!
明治现在输不起了,他必须打赢这一仗。
只要围歼了这支汉军,那他还有继续和大汉帝国继续打下去的资本,那两个布局才能发挥应有的效力。
但如果他输了,那就只能一败涂地,所有赌本都要输个精光。而他惊心布置的两个后手,将会为罗马人提供最佳扩张时机,这不是他所想要的!
他不能输。
倭军军营里,明治面色冷峻地看着麾下将士,沉声道:“诸君,此战关系我大和民族能否崛起于东亚,屹立在世界的东方!此战若胜,整个扶桑将重归天照大神治下,若败……”
明治扫视一眼,继续道:“……也没什么,唯一死而已!生如樱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大和武士魂永不灭!让我们为大日本的明天,奋斗吧!”
所有倭奴齐齐低下头:“嗨!”
明治没有再说过多的话,而是将位置让给了旁边的熊本次郎。他负责这次命名为“武运”的作战计划。
这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精壮老者,留着短须,给人一种精干的感觉。
事实上,他也的确非常能干,他是倭国内阁首相,幼年是在大汉帝国辽州长大的,还有一个汉名叫熊建。他十八岁时参加了大汉帝国的乙等军团,并曾积军功至上尉军衔。直到三十岁那年,他倭奴身份被发现,连夜逃出军营,潜回国内,改名熊本次郎。
当然,他会潜入帝国内地当兵,并不是明治安排的,他当上尉那会儿,明治都还没出世呢。只能说倭奴历任国王都有僭越之心,早就有所布置了。而王太后纱耶音,也是熊本家族的女人,熊本次郎是她的哥哥!
这个当过汉帝**人的熊本次郎甫一上任,就展现了他的铁血作风,大力帮助明治整顿军队,规范军纪,同时筹措针对汉帝国的外交方针,总之,熊本次郎这个首相所做的所有工作都在围绕着军事展开。
在他心里,打败汉军是他毕生追求的唯一目标!
青川战事他也有参与谋划布置,不过结果却让他大吃一惊。第一军团居然全军覆没!
而且还是败在大汉帝国丙等军团手上!
这点让熊本次郎深受打击。后来的袭击汉城只是明治的临时计划,却没想到一举成功了。正应了那句汉人的古话“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直到倭军占领了江户,并将整个扶桑州的风潮都给搅动起来,熊本次郎才稍稍找回一点心理优势。不过随之而来的孙亮固守又让这个老倭奴心力憔悴。
这时他才意识到大汉帝**队的实力---仅仅是大汉扶桑州的乙等军团就让他如此疲于奔命,如果遇上大汉的甲等军团,又或者是那从未打过败仗的飞骑、彪骑、飞鹰、陷阵、武威等等军团呢?
每每想到这里,熊本的背心就一阵阵发凉。他最高只做过大汉乙等军团的上尉,统带不过一两千人,想要执掌千军万马,似乎还欠些火候。
特别是在这次与孙亮交手之后,熊本更加忧心。可以说,在甫一交战时,熊本占尽了优势。汉军也差点崩溃,但可不知道为什么,在调兵遣将之时,他总是差那么一线,始终无法突破孙亮的防守。
这么说吧,迄今为止,倭军击杀汉军人数超过了三千,但自身伤亡超过了一万,幸好死的绝大部分都是明治从扶桑各地搜罗来的辅军,还有从二线征调来的预备役部队,不然熊本此刻根本找不到足够的人手来包围汉军!
这当将军和当过上尉,所差的可不单单是军衔,还有战略眼光和战术素养。
幸好明治告诉他,这次只要围歼了孙亮,他并不需要跟大汉帝国的甲等军团作战。而且孙亮会率先突围,他只需要布好口袋等孙亮进来钻就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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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第一更,等下还有一更。
编辑希望我尽快上架,还说如果这次不上架,那基本就没有机会了。所以在下在上架前会争取多更,直至一百章!
一百章是个节点,也是一卷的终结。
上架之后是什么情况,在下也很迷茫。只希望各位朋友多多支持吧!
唔,先不多说了,码字先!
【第九十七章 重中重,江户城破】
江户城守府,客房里灯火亮起。马诺和令狐朋对坐。
令狐朋眉峰紧蹙,急声道:“特使,我看倭奴情势不妙啊!是不是该考虑先行离开此地?”
马诺道:“你也听说了?”
令狐朋嗤鼻道:“这点事根本瞒不住人。明治小二虽想方设法掩盖,但北海道沦陷,富良城被屠之事早就传遍全城了!他岂能瞒得住?这北海道一失,倭军的粮草就会出现大麻烦,不管富士山这一仗能否打赢,倭军都没有实力再做进一步进攻了。而只要等汉军回过气来,区区倭奴化为齑粉只是顷刻……”
令狐朋还待再说,却看见马诺似乎若有所思,便问道:“特使,你在想什么?”
马诺思虑重重地说:“我在想,倭人丢失北海道、富良城被屠的事应该就在这几日发生的,但为什么会这么快就传的满城皆知?”
令狐朋嗤鼻道:“肯定是那些倭奴败兵说的呗。”
“可是,倭奴败兵只要一进入关东平原就被明治的人控制住了,怎么可能到处去说?”
令狐朋一怔,忽然惊道:“特使,你的意思是?”
“暗卫!”马诺肯定地说,“一定是羽林暗卫!他们算准日子,在这个时候开始在江户城里散步传言,用心叵测!”
令狐朋还在思考,马诺却霍然起身道:“走,赶紧乘船离开江户城!”
令狐朋奇道:“特使,为何现在着急起来?”
马诺面色无比凝重:“我突然想到一件很可怕的事。你想,此刻对于倭奴来说除了富士山下那场大战外还有什么是最重要的?”
令狐朋想了想道:“江户城?”
“不错,就是江户城!如果没了江户城,就算明治打赢了富士山下那场决战,围歼了汉军也没用,整个倭国子民都会害怕这场战争,甚至直接背弃明治---你也发现了,汉人对倭人的影响已经根深蒂固。没了江户城,明治麾下那数万倭军顷刻之间就会散掉,试问谁还会为一个连后勤补给都没有的国王卖命?”
“这倒未必,”令狐朋争辩道,“东方人的忠君思想不是西方人……”
马诺一摆手打断他:“现在不是争辩的时候,总之江户城现在才是明治的命根子,但他现在却带兵在富士山下。整个江户城几乎是座空城,若此刻有汉军突然袭城,或者有暗卫的人……不对,沈云,沈云他在江户!”
马诺腾地站起身。
令狐朋惊恐地望着马诺,颤声道:“特使,你,你怎么知道?”
马诺也被自己刚才灵光乍现的判断给吓着了,这个时候,沈云应该不会冒这么大风险来江户城吧?可如果沈云没来江户,那依照大汉羽林暗卫的力量,即使在城中搞点骚乱也是不足以成事的。想要夺取江户,必须有足够的实力,暗卫那点人手不够。
但如果沈云在江户,这力量就不一样了。他的到来,必定带来了足够一举攻克江户的实力。就渤海和扶桑两州来看,也只有沈云一个人有这样的威望和实力领导这么大的力量。
可是,沈云真的会这么冒险吗?
马诺想起那个边喝酒边吟诗的年轻人,他身上那种狂放豪迈的气息至今让他无法忘怀。
这是个极其危险的人物!
“苟友君,赶紧安排船吧!此地实在不宜久待!”马诺想了半天,觉得还是先离开江户最安全。
令狐朋赶紧起身准备走,忽又回头:“特使,我们回罗马吗?”
“不,我们去乐浪,然后转船去雒阳!”马诺干脆地回答。
令狐朋“哦”了一句,也没多说,急匆匆的出去安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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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户城的主城面积不大,跟所有新州城市一样,它也是没有城墙的。以忘川和荒川的交叉点为主城,其他地区是陪城。陪城与主城之间也用林木隔开。
江户城西南方向有一座小港,叫鹤见港。当然,说起这个名字可能很多人不知道,但如果说起它在现代的名字,估计很多人就会恍然大悟了---横滨!
如今的横滨只是有百十户人家的小港。倭国海运行业不发达,近海捕鱼业倒是极为昌盛,所以鹤见港每家每户都有小渔船。在港口上密密麻麻摆成一排,很多民户干脆就住在船上,形成别具一格的水城!
在这片水城中,有一艘样式非常古怪的船只。
说它古怪,是因为它的船体虽是以木为结构,但所有铆钉和木楔都是用海柳制作的,整体看来乌沉沉的,在渔火中泛着微光。
海柳是一种长在海底的树,受潮受热都不会变形,而且耐得住腐蚀、历久如新,非常坚固,能够承受住大海上惊涛骇浪的考验和洗礼。它虽形似柳树,但实际上是一种不会动的海洋生物,数万年才得以成形,每一寸都是宝贝。(.无弹窗广告)
大汉和罗马的众多巨型商船和战舰上都有这种海柳作为契合材料。
当然,全海柳制作的船只是没有的。就算贵如大汉皇帝,也造不起全海柳船舰。
海柳并不稀少,但实在太珍贵了!
如果哪个皇帝拿全海柳制作船只,那只会被斥责为一代昏君,什么骄奢淫逸、昏庸无道之类的词语都会加诸在他身上。
鹤见港的这艘带有海柳的船只,明显是进行远海作业的船,船身上没有任何商家标记,停在渔船众多的鹤见港也不显得突兀。只是偶有渔民经过,瞥见那乌沉沉的光泽,都会识趣的避开。
倭奴对这一带的统治还没形成,所以这艘船至今没人向江户城汇报。
而船上,沈云穿着素白的孝服,正站在窗口凝望这一千年前的日本东京城。
感慨沧海桑田是不可避免的。现代的东京,如今的江户,即将就要踩在他的脚下,这份激动让他都有些心潮澎湃了,就如远处海面不断起伏的海浪。
他当然不知道,江户城中已经有个人猜到了他的计划。不过就算他现在知道也无所谓吧!
一切都已布置妥当。只等那激动人心的时刻到来罢了。
外面渔舟依旧沉静,只有海涛声远远传来,像是一首欢迎曲。
奥尼尔掀开船帘,探头进来。
沈云看见他,便微微一笑道:“都就位了吗?”
奥尼尔点点头,然后又担心地指了指他,又指了指江户城方向,然后摆摆手。
沈云明白他是劝说自己不要亲自去江户城,但沈云哪里会拒绝这次马踏东京的壮举呢?
他轻轻摇了摇头,然后继续望着窗外。
这时,和公孙胜分别进来。时迁紧跟其后,显得有些忙碌。
“侯爷,一切安排妥当。城中暗卫也已联系好,只是他们说主城已被倭人占据,他们只能在陪城掀起大火!”躬身道。
沈云点点头,又望向公孙胜。
公孙胜也躬身道:“人手已经在丹墀山、箱根山埋伏好了。这两处是从富士山回江户的最快通道,倭奴不救江户则罢了,若是救,必然逃不过我等伏击!”
沈云又转向时迁,时迁赶紧道:“侯爷放心,我挑选的人手绝对个个轻装骁勇,首扑倭王府苑,定不让贼首一人逃脱!”
“嗯。只是还有一点,听说江户城北的大岳山上驻扎着有人部落的野人,他们的战力不俗,我不希望他们来坏了大事。你再让暗卫通知一次刘桢,告诉他,想报仇就快点,不要再磨磨蹭蹭的!”说到后来,沈云隐隐露出几丝杀伐果决之气。
时迁凛然道:“是!”
这时,有人急匆匆来到时迁耳边低声说了几句什么,时迁听后吃了一惊,赶紧来沈云耳边道:“侯爷,新得两个消息,方才我们的耳目发现一行大概十人从江户城疾奔川崎港,登上了一直停在那里的罗马商船。”
沈云一惊:“可是马诺他们?”
“天色太黑,无法确认。不过那船就要经过横滨,是不是拦下他们?”
沈云思忖一番,断然摇头道:“不要打草惊蛇,让他们走。密切注意江户的动静就是。”
时迁点了点头,又道:“另外,我们的人发现富士山那边发出震天杀声,想必是中师准备突围了!”
沈云大喜:“好,立即下令,全军出动杀向江户!记住,这次我要血洗江户城,鸡犬不留!”
提到杀人放火,时迁这个梁上君子也有几分激动,拱手道:“喏,鸡犬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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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兵器时代,火攻永远是最具杀伤力和威慑力的方法之一。
就在富士山方向传来震天杀声后不久,江户陪城四周顿时也是火光冲天。
当初倭人入主江户,为了稳定人心,明治并没有将江户的居民斩尽杀绝,而是将他们全部驱赶到陪城。然后分派士兵把守陪城进入主城的通道。
当然,这一切都是做个样子。从入主江户到现在,倭人一直在打仗,哪有那么多时间去防备陪城的贱民和残留的汉人啊。甚至在主城中,很多大户人家连房子都没布置好,成箱成捆的财帛都还没打开呢。
不过这次还真是便宜了沈云和他麾下那帮穷鬼。
这次沈云带来的人大都是在涉水、屏东等地招安来的土匪,这些人说到正规打仗或许战斗力不强,但在夜里杀人放火却是一把好手。
很多人以为被招安之后就要接受汉军那些苛刻的军规军纪,但这次不知道是不是渤海侯大人“忘了”,总之作战之前,渤海侯传达的命令只有一条:“杀尽倭奴,鸡犬不留!”
其余的根本没做任何限制。
留守的倭军在发现陪城骚乱之后,还曾一度想要去平定,但很快他们就做不到了。
沈云麾下这些说不上是兵是匪的人就像千年之前的秦人一样,腰上挂着人头,胳膊上夹着俘虏,袒胸赤膊,呼啸着冲杀过来---侯爷说了,一个倭人人头可换取一个铜币呢!
这种野蛮作风也最适合这些起义的贱民土匪。他们顿足捶胸,犹如从蛮荒之地的野人,撕碎了一切挡在身前的障碍。
江户城中响彻着倭奴濒死前的惨嚎。到处都是火光,那从房中进进出出的土匪,个个带着满足的笑,有些拧着裤带,手里还抓着大包小包的财帛,在他们身后,是一具具白花花了无生气的倭奴女人尸体……
“杀!杀!!杀!!!为汉城百姓报仇!杀尽倭奴,鸡犬不留!”沈云在奥尼尔和时迁等人的保护下,冲在大街上,嘶声狂吼。
这一次,沈云仿佛想把压在心头数百年的苦痛和怨恨都一股脑宣泄出来一般。在街道两边的火光中,沈云那俊秀的脸庞已经彻底扭曲,是那么狰狞,那么恐怖!
一路狂冲,一路呼号!
时迁和奥尼尔从没见过如此癫狂的沈云,一时之间都有些措手不及。不过他们能理解,沈家族人差点死绝,都是倭奴造成的。沈云此刻不癫狂那才奇怪了呢!
不过他们永远不会明白,沈云之所以如此癫狂,更多的还是在发泄百年来压在中国人心头的那股难以宣泄的怒火……
甲午之战、旅顺屠杀、侵华之战、南京屠杀、武汉屠杀、七三一部队、东北……一切的一切。
沈云这是在为这些事情癫狂。能报此仇,就算真的疯了又如何?
火光中,沈云甚至想放声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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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元千年十月一日,大汉渤海侯沈云带万余义民收复大汉扶桑州江户城!杀叛匪十一万众!
江户城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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倭奴的遭遇不值得同情,大家还是同情同情我吧!快上架了,但点推比实在难看……大伙帮帮忙,给个票呗?
另外,灭倭之战还没结束。后面还有更精彩的!
【第九十八章 雪落日,倭王垂败】
静美望着眼前这个站在她面前一语不发的英俊男人,闪亮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疑惑。
这就是汉人的侯爵?果然是一表人才,风流倜傥但为什么他这么忧郁?看着我的目光里为什么都是残忍和怒意?他究竟会怎么对待我……们?
时迁等人如狼似虎地冲进城守府时,静美正在给王太后纱耶音读汉诗,王后本正秀陪伴在侧。
正读到“高堂明镜悲白发,朝成青丝暮成雪”,时迁大咧咧地往桌子上一跳,用贼眼看着这三个女子,尖声道:“大汉渤海侯驾到,倭奴贼酋,还不下跪迎接”
城中的惊哗早就传到了这里,纱耶音面色苍白,浑身发抖,掉头就想跑,是本正秀吩咐静美继续给她读诗,然后毫无惧意地盯着进来的沈云。
“倭国王后本正秀见过大汉渤海侯殿下”纱耶音用非常纯正的汉语对沈云说道,身躯盈盈下拜,也是标准的汉人裣衽礼。
面对这样的女人,沈云倒一时之间有些无措。在他想来,这些倭奴都应该躲在床脚门边瑟瑟发抖,惊恐地等着汉人进去收割他们的性命,而不是以如此淡定的姿态面对自己,面对汉人
倒是这个本正秀身后那个年过四十的王太后有些苍白。至于那个瞪着眼睛直视自己小萝莉,沈云根本就没拿正眼瞧她。
“你,可知罪?”沈云顿了顿,将时迁划拉到地上,也不管这个镇定的女人是谁,大刺刺地坐在她面前,沉声问道。
府外的惨嚎声越来越大,在江户城上空汇聚成一道绝望的声浪,似要将这里都给掀翻一般。
本正秀头也不抬,依旧保持着裣衽礼的姿势,恭谨道:“殿下,我等何罪之有?”
不等沈云说话,本正秀忽地直起身,眼睛直视道:“我倭国子民替上国分忧,出兵平定扶桑州贱民叛乱,粮草自给,死伤无数,未曾向上国讨要过一分钱粮、一位兵员……如今殿下不问青红皂白,兴师问罪,杀我倭人于光复之城,臣妾倒想一问,这是何故?”
好一个伶牙俐齿,狡辩多智的女人。
沈云被她这番话气的发笑,只是笑声里带着无尽的寒意。
“何故?你是不是还想否认倭寇肆虐大汉,屠我汉城子民的事啊?”
“人分九等,士有忠奸,倭国确有无知匪徒流窜于海面为患,而上国亦然有刁民作祟于山岭之间。此天下大同之期不可预知之数也。属国自问事汉极谨,从无逾矩,岂能因莫须有之罪加于我等之身?”
本正秀一番话倒是说的掷地有声,挺胸直颈时的辩驳也有几分风采,若是一般人还真被她给问住了,可沈云却不会。
他朝本正秀冷笑数声,道:“本侯这次来不是跟你开辩论赛的,成王败寇自古使然。既然你说我已莫须有之罪加于你等,那便是莫须有吧哼,煌煌大汉,揍你就揍你,还需要什么理由?你也别妄想明治那厮会及时赶回来救你们,没用的我既然敢来,肯定做了完全的准备---知道飞骑军吗?呵呵,此时正有一营飞骑军在崇山峻岭间疾驰,绕道袭击你们倭军的侧后……你认输吧倭国从此可以在世界版图上划掉了”
沈云之前一番无赖式的辩驳还让本正秀带着不屑眼光,可听到后来已经惊骇地瞪大眼睛。
这时,一直在本正秀身后瑟瑟发抖的王太后纱耶音忽然噗通一声,跪了下来,爬到沈云脚下不住磕头,嘴里用有些怪异的音调说着:“侯爷,下国小民无知,无意冒犯天颜,求侯爷念在倭人数百年事汉极谨,从无逾矩的份上,略作,略作惩戒便是,不要,不要再行雷霆之事,求求你了,侯爷”
她的汉语说的还是很标准的,但不知是不是因为恐惧,整个音调都变异了,有些歇斯底里,又有些颤抖,所以听起来很怪。
府外的杀戮更炽了,有许多倭奴哭着喊着求饶的话,想要冲到这里寻求保护,但无疑是给公孙胜更多的功勋罢了。
沈云看了一眼本正秀,她的脸色已经大变。带着戏谑的笑容道:“这样说话才对嘛作为下国就应该有下国的觉悟,老板训斥你还需要理由吗?不需要所以千万不要狡辩因为狡辩也没有用……这样吧,我的士兵们远道而来,你们倭奴又穷的叮当响,我没有犒赏三军的钱了,不如就麻烦太后你帮个忙吧”
沈云的笑容很yin邪,很暧昧,让人一望便会朝某个不好的方向去想。
纱耶音顿时明白沈云所说的犒赏三军是什么意思,“啊
”一声尖叫,又连连朝沈云磕头。
“不要,不要,侯爷,我,我还有一些首饰,可以给将军犒赏三军,求将军,侯爷不要……”
沈云不等她说完,已经冷哼一声:“你们杀我汉人的时候何尝听过他们讨饶?那些凄厉的哭叫,死不瞑目的母亲,至今还在九泉之下难以安息,让你服侍我们汉人是便宜了你……时迁,拖出去,扒光衣服让弟兄们尝尝王太后的味道记住,别弄死了,我还有用”
时迁哈哈一笑,拖拽着纱耶音往外走,嘴里笑道:“侯爷放心,这老娘们保养不错,我们才舍不得一下就弄死了呢……”
纱耶音被拖出门口的那一刹那,发出筋骨被折断的惨叫声,然后很快归于无形的沉寂。[]
本正秀真的怕了。她全身抖如筛糠,脸色苍白,嘴唇发紫。她发现了,这个渤海侯并不是那些传统上的汉人,行事恶毒又不择手段,根本不在乎所谓大国风度。更不在乎青史上是否会留下恶名。
这样的汉人,本正秀从未遇到过。
倭国完了,倭国完了,倭国完了……
这句话一直在本正秀脑海里浮现。
直到沈云一句淡淡的话语,如惊雷一般在她耳边炸响,她才醒悟过来:“奥尼尔,我的好兄弟,这个什么王后我看着实在心烦,就赏给你吧”
“不,不要不要过来……”本正秀望见奥尼尔那如天神一样的身躯,还有黑炭般的肤色,顿时惊得连连后退,死死抓住衣襟,尖叫道:“不要,侯爷,殿下,不要……我,我知道很多秘密,我能帮助你,我们本正家族都能帮到侯爷”
可惜,沈云压根不听,此刻在他心里,将这些倭奴全部赶尽杀绝是充斥在他脑海中最大的。别的一切都可以放下。
本正秀还没有说完,沈云已经不耐烦地一挥手,奥尼尔已经将本正秀揪了过来,扛在肩上箭步出去---在这个黑人巨汉面前,本正秀比兔子也强不到哪里去。
本正秀绝望的惊叫仿佛还在房中回荡,沈云起身站在这间充满了古色古香的汉人气息的房间,听着外面不时传来的惨嚎,忽然有种“人生几十年,忽如远行客”的感叹。
欺负弱小的女人当然不是沈云的目的,他的目标是将倭奴彻底灭族。这些女人只是这场灭族之战的牺牲品和陪衬品罢了。
沈云自己对这些女人是没有丝毫的。原因无他,仅仅是对倭人的厌恶。更何况,三军可以疯,但唯独他不可以今夜还没有过去,丹墀山那里还没有消息传来呢
就在这时,一件绵软的披风盖在了沈云的肩上。
沈云倏然回头,突然发现是刚才一直用莫名其妙的眼神盯着自己看的倭国女人……该死,自己怎么这么大意?这里还有一个倭奴呢
沈云正想大叫,未想那倭奴却突地跪在沈云脚下,颤声道:“侯爷,我是倭国公主静美,深知侯爷对我倭国子民已动杀心,我亦难免如母亲那般……只是求侯爷能够体恤下国子民仰慕上国风采之心,不要赶尽杀绝,上天有好生之德,更何况能作出‘高堂明镜悲白发,朝成青丝暮成雪’此等佳句的侯爷你呢?方才妾本有机会行刺侯爷,但妾却难以忍心下手……”
后面的话沈云没听见,他忽然皱起了眉头,看着这个倭国公主,心里某个想法被忽然触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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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此刻骑在马上,猛力挥舞着马鞭,脸上都是汗水。胯下战马发出吭哧吭哧的声响,马力已经快跑尽了。
在他身后,还稀稀落落的跟着百十个仓惶奔逃的倭国士兵。熊本次郎就在其中。
所有人脸上除了仓惶之色,更多的还是迷茫和不可置信。
败了怎么就败了呢?
在日落之前,他们还牢牢掌握着战场的一切。汉军的自杀式突围根本没有成果,已经被熊本引到了富士川前,只需再过一刻钟,等西面的辅军压过来就能将汉军集体围歼。但就在这时,江户城方向却传来噩耗
这绝对是噩耗
明治当时本能的拒绝相信这个消息。可看着满脸焦急,又带着惊惧的本正雄,他又不得不相信这个事实。
江户城,被汉军攻破了
“天照大神,难道你真的不保佑你的子民了吗?”
明治仰天大哭,却迟迟无法作出决定。
这时,还是熊本代替明治下达了全军救援江户城的命令。可这退却也不是说退就能退的,熊本只能命令最精锐,行动力最好的第二军团先行赶回江户,可在丹墀山,早已埋伏好的汉军突然杀出,将第二军团和大军后队彻底割开。首尾不能相顾。
这个时候,熊本已经意识到不好了,赶紧催促着明治赶紧先跑,他带军殿后。
但接下来他连殿后都不需要了。一支举着飞骑军旗帜的骑兵从富士山西侧杀出,一路绝尘,穿透了辅军的阵列,直往富士川边杀来,同时嘴里高喊:“大汉威武”
富士川边本已绝望的扶桑州乙等军团中师将士,顿时士气大振,居然一股脑的冲破了倭军的防线,朝熊本的中军杀来。
这个时候,任何抵抗都是徒劳的了。只有跑。
可这一跑,明治就知道自己完了。这辈子不会再有翻身的机会了。
北海道已经没了,如今江户城又被攻破,在救援中自己的军队也被打的七零八落,不等天亮,汉军便会彻底结束关东平原的战事,而他即使侥幸不死,也不可能再登上王位---大汉帝国绝对不会再册封他的。
这一刻,明治甚至想自刎算了。但熊本的一句话让他又有了一点希望:“王上,有人,有人部落的斜弧族长就在大岳山,去那里,我们或许还有机会反败为胜”
有人部落还有一两千人在大岳山,他们战斗力凶悍,是一个极为可靠的助力。不过由于有人部落的食人习俗太过骇人,明治并不敢让他们进入江户城,而是安置在大岳山。
此外,崔成浩也在那里。他麾下还有几千高丽士兵,只要能挡住一夜,明日再号召全体子民起来抵抗,或许他还没有败到彻底。
明治看见了一丝希望,当下就一心一意的朝大岳山跑。至于江户城……去他的吧,那一切都不重要了只要自己能活下去,一切都可以牺牲
忽然,鼻尖有一丝冰凉,明治抬头一看,昏沉的夜空,不知道何时竟然开始飘起洁白的雪花。
这是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来的非常突然,之前几乎没有任何征召。才这么一个错愕间,整个天地都飘起了白雪。
“天亡我也”
明治惨叫一声,突然“噗”的一声喷出一口鲜血,鲜红的血和漫天飘舞的雪花混在一起,形成绝美的一段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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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赛孟尝,倭王之死】
现在是十月初二,按照以往,关东平原是绝对不会下雪的。
但是现在,这天地却偏偏下起了雪
如果是小雪还好说,但看着架势,这绝对是一场围城大雪。雪很轻灵,但是伴随着雪后的是泥泞道路、森寒天气、饥民遍地、冻骨处处……同时也预示着,明治想逃也逃不掉了
刚才那一瞬间,明治正是想到这些,所以气急攻心,再也不能承受这连番打击,吐血堕马,彻底昏迷了过去。
这场大雪,让明治放弃了任何抵抗的勇气。就算他能赶到大岳山又能如何?有人部落再强悍,它也不可能在大雪天里击败汉军高丽士兵再顽强,它也不能帮助明治守住缺衣少食的大岳山
完了,一切都完了。
更重要的是,倭军的所有辎重装备都在江户城,大雪之后,他们连过冬的棉衣都没有,又怎么能够挨过这个冬季?
沈云望着飘落的雪花出神。
他倒是没有明治想的那么远,而是想到宫三带领的那一营飞骑军,大雪弥漫,骑兵行动受阻,虽然关东平原一马平川,但如果冒雪出击总是会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传令下去,让宫三退回江户”
“传令给刘桢,不得我命令,不许再向大岳山前进一步。”
“通知公孙胜,大军必须团团围住大岳山,不要进攻,也让他们尝尝被围的滋味。”
“让准备好酒食,等中师的将士们回来,犒赏三军”
……
一连串的命令没有丝毫的迟滞。沈云,已经越来越有侯爵的风范了。
天亮之时,大汉扶桑州乙等军团中师的将士们踏着整齐的步伐开进江户城
这座已经被大火烧成一片废墟的城市,到处显露着疮痍之色。不过没有一个士兵感觉颓丧。相反,他们的脸上都带着死而复生后的喜悦,和收复失地的激动
“孙亮代中师全体将士,谢过侯爷救命之恩”孙亮满脸感激地朝沈云拱手躬身下去。
沈云赶紧上前,将孙亮搀扶起来,笑道:“老将军收复失地,于国已有大功,云岂敢受这一拜”
孙亮一怔,已经有些花白的胡须颤抖着,不可思议地望着沈云,张了半天嘴却没有出声。
“呵呵,老将军,云刚承继爵位,严格来说,其实应镇守渤海,但因受了老将军之情,深感老将军计谋之深远,故而擅自做主,出兵扶桑,最终得以平定倭奴之乱,此都是老将军之功啊”沈云继续侃侃而谈,一边说,握着孙亮的手一边用劲。
孙亮轻扫一眼四周,都是满脸不可置信的中师将士,心知这是沈云要将这泼天大功送到自己头上,同时还维护了自己在麾下面前的威信。一时之间,孙亮简直有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冲动。
当下也不多言,深深朝沈云作了一揖。
这一礼,沈云坦然受了。然后把臂与孙亮进入仅存的江户城城守府
……
“老将军,这阵亡将士名册还希望你多操点心,整理出来,尽早呈报枢密院。另外,这位一清先生乃是国之义士,之前曾受人蒙蔽,所以做了一介草莽,现要归顺将军麾下,还望将军多多照拂”
城守府的会客室内,沈云将公孙胜和等人叫来,同时还有孙亮和孙诚等几人一起聚宴。席间,沈云含蓄地将公孙胜交给了孙亮。
孙亮承了沈云一个天大的人情,这点小事自然不无应允。只是心里还有一个大疙瘩无法解脱,见席中皆是心腹之人,便低声问道:“侯爷,这平定倭国叛乱之功……”
“欸”
沈云摆手,目光炯炯地望着孙亮道,“老将军,实不相瞒,云这次来扶桑犯了一个天大的忌讳,况且还有一些私事要处理,实在不便接下这份大功。内中情由,一清先生往后会向将军细说。如今先请将军揽下这份大功,况且若没老将军与倭奴对峙,也绝没有云这次成功,所以这份功劳老将军当之无愧”
孙亮抚摸这下颚长须,良久才长叹一声道:“既然如此,孙某就接下吧不过侯爷赛孟尝之名让在下愧然,救命之恩孙某牢记在心”
这时,时迁从外面急匆匆进来,在沈云耳边低语道:“侯爷,刘桢方才忍不住,攻山了”
沈云眉头一皱,孙亮问道:“侯爷,可是有什么事?”
沈云道:“老将军,大岳山上还有一股野人和高丽人,我本想先饿他们几日,让他们也尝尝被围的苦楚,但……”
“砰。”孙亮将酒杯重重往桌上一砸,所有人顿时噤若寒蝉,不敢再有任何声响。
只听孙亮道:“侯爷只管放心,这些野人和高丽人实在不知死活,不知敬畏天威,胆敢附逆造反,着实死不足惜。我这就去为侯爷擒来”
说罢,他也不等沈云再说,撩起袍角就冲了出去。孙诚赶紧朝沈云告罪,也跟着往外走。其他几位中师的将领见状,也都气势汹汹的往外跑。
要说怨气,这些人无疑是最大的一群。
不过沈云也发现自己似乎真的无法指挥刘桢了。所以也有借助孙亮去限制刘桢的意思在里面。
本来沈云的计划中并没有让刘桢从北海道跑到关东平原的,但刘桢却为了报什么仇,不听的他的话,将北斗港丢给沈三,自己乘船直往关东平原赶。这种举动说好听了是秉承圣祖“穷搜天下、万里追杀”的气概,说难听了就是目无军纪,是典型的散兵游勇行为。
但沈云又不能对他如何。从根本来说,刘桢只是昭武大学的学员,还没有毕业,更没有加入任何一支军队,更没有加入飞骑军,所以是不需要听从那块胡公玉牌命令的。
孙亮是真的生气了,仅存的近万大汉扶桑州乙等军团中师将士怀带一股怨怼,居然一口气就冲上了大岳山。山上近六千敌人如土鸡瓦狗般不堪一击。
直到日落,全军大胜而归,击毙一千四百人,俘虏三千余
按照沈云的意思,这些人全都杀了算了。但孙亮此刻却显露了大汉将领的仁慈一面:“暂且收押,待朝廷旨意下达之后,一并处理”
后来沈云才知道,孙亮这不是仁慈,而是想废物利用。毕竟整个扶桑州如今烽烟四起,有了这些免费的炮灰,他的士兵将会少死非常多人。
……
江户城原本关押重犯的监牢里,如今关着两个衣衫褴褛,形容枯槁的犯人。
沈云踱步走到监牢前,透过结实圆木打造的牢笼望里打量。
那两个犯人听见了响动,顿时发出一阵稀里哗啦的响动,只见他们二人的手脚上都戴着铁制的手铐脚镣。
这种手铐脚镣可是有讲究的,不长也不短,手铐和脚镣之间还有一根小孩手臂粗细的铁链相连,他们不可能直起身子,只能一直保持这弯腰姿势。
其中一个矮壮的犯人看见沈云,顿时怒喝道:“汉狗,你还想如何?”
沈云却看都不看他一眼,转向另一边带着紧张目光的犯人,露着白齿笑道:“明治国王,咱们又见面了你好吗?”
这两个犯人自然就是明治和熊本次郎。本来在这里关押的犯人还应该加上有人部落的斜弧和高丽军领导者崔成浩,可惜,这两个人是属兔子的,在大兵攻山的时候居然不知道通过什么办法跑掉了。只留下昏迷不醒的明治和受了伤的熊本次郎。
其实没有手铐脚镣他们也逃不走,因为他们的手筋和脚筋都被挑断了。
明治眼里带着紧张,不过却不是恐惧。他并不害怕沈云,只是有些紧张这个跟他一样同为穿越者的中国人到底还想怎么折磨他。
“呵呵,别紧张。我不是来杀你们的”沈云笑的很亲切,但却让明治愈发紧张。
“咱们来自同一个地方,也算是有点缘份,所以我只是想带两个人来见你”
沈云笑容更加灿烂了,一摆手,只见时迁和奥尼尔各自拉着一条铁链,牵着两个浑身赤luo的女人来到牢前。
正是倭奴王太后纱耶音和王后本正秀。只是两人此刻已经没有了太多的知觉,浑身上下冻得青紫,而原本雪白的皮肤上都是鞭痕和烙痕。她们两人目光呆滞,嘴角还在无意识的分泌唾液,简直就如两条人形的母狗一般。
看见这两个人,明治和熊本都同时瞪大眼睛,怒骂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他们连发出声音的力气都仿佛丧失了,只能从喉咙间发出一阵阵如野兽般的咆哮声。
“为什么?为什么?”熊本次郎发自胸腔的怒吼,字字沉重,“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们?”
“哈哈哈哈哈”沈云忽然一阵疯狂的大笑,“为什么?你居然问我为什么?明治,你知道为什么,来,告诉他,告诉他你们这些贱种当年做过什么。哼,我只怕做的还不够狠,灭的还不够绝……明治,你所谓的大和完了,永远不可能存在了我要你们永远消失”
明治死死盯着自己的母亲,还有那个自己一直没有拿睁眼瞧过的妻子,然后霍然抬头,最后竟然露出一个狰狞的笑容。
这个笑容忽然让沈云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嘿嘿,你觉得你赢了吗?不,沈云,还没有结束你的大难就要临头了真希望看见你们汉人被灭族的那一天啊,可惜,我等不到那个时候了,不过不要紧,嘿嘿,我在地狱等你”
说完,明治突然弓起身子,猛地用头撞向墙壁。
“阻止他……”沈云刚叫完,奥尼尔已经像一辆野蛮的坦克一样撞进了牢中,一把扯过明治,可是只看见一个血肉模糊的脑袋。
奥尼尔无奈的朝沈云摇了摇头。
熊本次郎猛然放声大哭,最后竟然哭的气息不畅,一口气没上来,双腿一蹬,他的也挂了。
这个变故让沈云气的差点跳脚大骂。一脚踹在本正秀的身体上,叫道:“,这明治王八蛋肯定留有后手,时迁,派人给我找。掘地三尺也必须把这明治的秘密武器给我挖出来”
被踹飞一边的本正秀在听见“秘密武器”四个字的时候忽然一震,原本已经痴呆的目光仿佛恢复了一丝神采,她猛地抬起头,突然抱住沈云的大腿,尖声大叫:“侯爷,放过我,放过我我就告诉你明治的秘密武器……我知道,我知道他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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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元千年十月四日,倭王明治畏罪自杀。
而他留下的秘密武器展现在沈云面前时,让沈云再次暴怒,将明治的尸体从停尸间搬出来,再次鞭尸,然后丢到冰天雪地中任由野狗撕扯吞食……
【第一百章 灭倭奴,帝国余威】
“侯爷,胡公殿下到釜山了!”
宫三站在沈云面前,面色凝重地道。
“出什么事了?”沈云蹙眉。
他太了解宫三了,除非真的出了大事,不然宫三不会这幅表情。当初让他去平壤调一营飞骑军的时候也没这样严肃过。
宫三眯瞪着三角眼,淡淡说了一句:“渤海府爆发瘟疫,已有上千人死于非命!”
“噌”沈云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眼中闪烁着蓬勃的怒火!
“明治……你这个畜生!”
这句话是从沈云牙缝里蹦出来的。
本正秀没有说谎,明治果然将四具带着瘟疫病毒的尸体放到了渤海郡。之前鼬组这么强势的压制暗卫,正是为了这个惊天阴谋做准备!
在这个时代,没有人比明治和沈云明白细菌战的恐怖。看不见摸不着的细菌,能够让上千里土地变成一片赤地,亡国灭种都不是不可能。
更恐怖的是,这种瘟疫病毒绝对有别于这个时代的汉人之前所遇到的任何一种。虽然过了三天,但沈云想起那如修罗地狱般的试验场是如何血腥残忍,与明治比起来,沈云在倭奴身上做的一切简直比神还要仁慈。
开颅后的脑壳,带着红色血丝的眼珠,一截赤紫一截血红的舌头……这些都如展览品一样摆放在试验场的个个瓦罐里。
还有血淋淋的大肠,被剥了皮研究皮肤结构的赤//裸尸体,包括撕掉头皮的脑袋……可以说倭奴是这个时代最了解人体构造的民族,但同样是这个时代最骇人听闻的残忍民族!
即使如孙亮、宫三这样见过战场尸山血海的人,都差点当场呕吐出来,更别说时迁、、公孙胜之流了,他们到现在都还没有吃肉的心情。
当本正秀招认,明治让她将五具携带有乙型肺炎病毒的尸体交给了鼬组的本正明,然后由他带到渤海郡时,沈云已经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于是立即让宫三通过最快的方式告诉渤海府萧太守。
不得不说,宫三的通讯手段的确快速,才第二天,渤海郡的消息就传回来了。不过没想到还是晚了一步,瘟疫已经开始蔓延。
沈云急的直在原地打转,宫三道:“侯爷,虽然通过倭奴本正秀招供,再加上暗卫的帮忙,我们找到了其中四具瘟疫体,但瘟疫已经扩散开来,根本无法遏制。胡公殿下的意思是,立即疏散整个渤海郡的百姓,飞骑军全体撤出渤海,将渤海造成无人区,如此才能避免瘟疫进一步扩散!”
沈云急道:“可是这样一来要死多少人?”
宫三冷酷地说:“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死个十几万大汉也不会伤筋动骨。殿下已经封锁了所有港口,禁止任何人离开渤海郡。”
“妈的,都是倭奴……”沈云焦躁地骂了一句,然后道:“胡公殿下有没有说怎么处置这些倭奴?”
宫三冷冷一笑:“胡公殿下说,一切由侯爷做主。至于倭国还存在与否,他不放在心上---想必礼部也不会在乎从今往后少了一个朝贡国!”
“既然如此,”沈云牙齿一咬,恨声道:“从今往后,若有再提倭人者,再唱倭国国歌者,再穿倭国服装者,杀无赦!另外,请胡公殿下将高丽村帮我解决掉!渤海郡内,我不想再看见任何一个自称非汉人的人!”
宫三森森说:“侯爷放心,胡公殿下已经做了。”
现在沈云最担心的就是在渤海府的沈氏族人以及在釜山的母亲和鄢周二人。
这时,时迁从门外冲了进来,叫道:“侯爷,倭奴本正秀求见侯爷!”
沈云怒道:“将那该死的倭奴贱种给我扔出去喂狗……”
“侯爷,她说她有办法遏制瘟疫蔓延……”时迁小心翼翼地说。(.好看的小说)
沈云一怔,然后一把推开时迁,疾步冲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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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侯爷,这是乙型肺炎病毒的解药,服用之后虽不能马上痊愈,但能延缓病毒的发作时间。再细加调理,身体强健者必能活下来!”
本正秀垂眉顺目地站在沈云面前,脸上带着谄媚的笑。
沈云知道,这乙型肺炎病毒是明治发明的,看来明治在穿越前肯定是个病毒学专家,不然他不可能在没有玻璃、没有显微镜,也没有别的现代化医疗设施的情况下研制出这种散播速度极快的病毒。
至于明治之前的真正身份,沈云已经无从探究,但他知道,眼前这个被时迁调教的极其乖顺的前倭国王后绝对也是这个时代最顶尖的病毒人才。
她与石老三倒真是天生一对。
沈云幽幽想着,然后将手里的药丢给宫三:“让石老三先验一验,然后以最快速度送到渤海郡,同时按照配方全力赶制。”
“喏。”宫三不敢耽搁,立即出去办理。
这时沈云才拿眼睛稍微瞄了一眼这个女人,她的脸上还有一些伤痕,有一道不知道怎么造成的伤疤从右耳耳根处划拉到嘴角,可以说已经破相了。这样的女人,又是倭奴,即使她曾经贵为王后,估计也没有人会娶她了,当个奴隶狗倒是不错。
“时迁,将这个女人带去给石老三,做个小手术,我不希望看见她以后怀有倭奴血统的杂种!这条奴隶狗以后就交给你和石老三了!”沈云说完便起身离开。
本正秀一听,顿时知道自己的命算是保住了。虽然以后不能生育,但起码性命无忧,也不用再被千人骑万人跨,顿时感激地跪下来,朝沈云的背影不住磕头:“谢侯爷,谢侯爷不杀之恩!”
时迁也在后面喜笑颜开地抱拳道:“谢侯爷赏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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倭奴灭族了。大汉帝国的礼部诸国名册中,倭国被彻底除名。
当然,这场灭倭之战并没有引起太多汉人的关注。前后历时不足两个月,动用兵力不过四五万,怎么看都算是一场小战役。
对于大汉的各个属国来说,汉军的强大再次被无限神化。它们对汉帝国的敬畏愈发深重。当年的朝贡也比往年更加积极。
而对于罗马人来说,他们也从这次战争中发现了汉帝队的极大漏洞。还有汉人在这次战争中所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
这些发现暂时还没有传到西方最大的城市罗马,但大汉帝国乙等军团的虚弱却已经引起了包括皇帝在内的许多朝臣的注意。
……
沈云在十月十五日启程回渤海郡,但在釜山,他兴冲冲的赶到沈思兰别院时却没有见到鄢如月和周惠。
“公主殿下和鄢姑娘三天前被胡公殿下亲自送回雒阳了!”宫三如是说。
至于原因,很可能是因为瘟疫。
当然,在沈思兰的别院里,沈袁氏也不在,她居然和沈思兰赶回渤海府了!
同时还留下沈武,转告沈云说:“立即回雒阳去读书,渤海的事不用他操心了!另外,记得要把如月给我带回来!”
措辞极为严厉,又透着古怪。
不过沈云知道,沈袁氏这是担心自己被瘟疫传染,但渤海府是沈氏的根基所在,不能没有人坐镇。于是母亲宁愿自己犯险也绝不让他有丝毫闪失,这是一种自私的母爱!
沈云本想不听母训,直接先回渤海府的。但是却在这时收到一封从雒阳寄来的书信。
信是方誊写的,就是这封信让沈云决定先回雒阳!
不过沈云担心母亲的安全,还是将石老三、时迁等人都留在了渤海,自己带着和沈武回雒阳。
至于宫三,他要回胡公殿下身边听命,会不会去雒阳,什么时候去都不是沈云所能知道的了。
还有一个刘桢,他就更不是沈云所能管的人。他现在是还留在扶桑州,但听宫三说,胡公殿下已经下了极其严厉的申斥令,强调他和两百学员兵回渤海郡接受惩罚!
只能祈祷他不会被胡公折腾的太惨吧!
另外,自己在渤海郡冒充羽林暗卫少校,又在扶桑州擅自招降纳叛的事,胡公殿下都已经知道,想必皇帝也是知道的,这次回雒阳又要面对什么?
沈云很是迷茫。
……
望着波涛滚滚的东海,沈云心里一直无法平静。
回雒阳,自己要面对的事情实在太多。最关键的就是杀父仇人,大汉帝国的皇太后!
她可比倭国的王太后难对付多了!
虽然王和皇只有一字之差,但地位和权力却是天壤之别。那个倭国王太后现在被打断手脚,赤身挂在江户城城门上,谁都可以上去摸一把、上一次……但大汉帝国的皇太后能这么做吗?
沈云想都不敢想。
但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此仇不报枉为人子。这又该怎么报?
周惠一旦知道自己怀揣着报仇之心,准备害她皇奶奶,她还会这么爱自己么?
一切的一切还有着太多的未知。
茫茫东海,万顷波涛,却无法舒解沈云心头挥之不去的浓郁愁绪。
不过,泱泱华夏所受的耻辱应该不会再让这万顷波涛再为之哭泣了吧?
毕竟,倭族已经永远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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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余威之卷》结束。
敬请期待《西方惊雷之卷》
【第一章 忆相逢,梦与君同】
彩袖殷勤捧玉钟,当年拼却醉颜红。(.无弹窗广告)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
鄢府,列翠轩,雕梁画栋的回廊,假山石林在望,廊下清池游鱼时浮时潜。
已是冬季,天上下着些些雪花,不甚大,但却贵在轻灵。在这片天地间,仿佛一切都变得唯美了。
鄢如月身穿淡黄色对襟棉袄,素色长裙及地,秀发散在两鬓,淡雅如菊地坐在回廊的栏杆上,屈着一条修长的腿儿,头倚在膝盖上,洁白的笋指无意识地拈起栏杆上雪花,又丢入水中,激起清池游鱼一阵摆动。
她回来已经快三天了,却是谁也不想见。
母亲鄢曹氏的贴身婢女小翠远远地站在回廊一头,望着有些魂不守舍的小姐,也有些叹息,一咬牙,还是轻轻走上前道:“小姐,少夫人让你一起去赴宴……”
“不去!”鄢如月圆润的唇间吐出两个字,然后继续痴痴地望着清池游鱼。
小翠其实不小了,今年也有三十出头,她是十二岁当陪嫁丫鬟一起虽鄢曹氏嫁进鄢家的,这个小姐是她从小看到大,如今看她这个模样,心里也是有些酸楚,劝道:“小姐,你私自离家出走,老爷已经很不高兴了,如今既然回来,你又不想去学校上学,那就多陪陪少夫人吧!”
鄢如月抬起头,闪亮的水眸中满满都是委屈:“翠姨,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反正,我就是不嫁!不管他是临淄侯还是淄川侯的公子,我都不喜欢,我坚决不嫁!翠姨,你是看着我长大的。你也不想我嫁给一个连面都没见过的人吧?那样不会幸福的!我不想重走我娘的老路啊……”
“胡闹!”一声粗厉的怒喝从回廊一头传来。
小翠回头一看。顿时紧张地裣衽行礼:“老爷!”
鄢准从回廊那头快步走了过来,墨绿色的棉袄和头上黑熊毛裘制作的顶冠让他倍显威严。
见父亲快步朝自己走来,鄢如月也怯怯地离开栏杆,在原地站好,裣衽行礼,轻轻道:“月儿见过父亲大人!”
鄢准重重“哼”了一声,斥喝道:“自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是正道。什么叫重走你母亲的老路?那临淄侯家的大公子武艺超群。乃是大汉军中首屈一指的猛将,淄川侯家的二公子则是文采斐然,帝大有数的才子,这两家人都争着下聘礼娶你过门,这是多么荣耀的一件事,你嫁过去必然是享之不尽的荣华富贵。又有何不妥?”
鄢如月低着头,但语气却一点不服软:“父亲大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临淄侯家的大公子张士只是一介莽夫,整日只知好勇斗狠,全无其父的稳健与厚重,而淄川侯的二公子孔慎只是徒有其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在帝大早就颇有恶名。这种人怎能嫁?”
“放肆!”鄢准气的脸都绿了。扬起巴掌就要扇下去。
鄢如月此刻高昂起头,望着父亲那怒火膨胀的双眼。怡然不惧地说:“父亲大人,你就算打死女儿,女儿也决计不嫁的。女儿早已心有所属,今生非君不嫁!”
鄢准气急反笑,扬起的手放了下来:“哼,那沈云文不成武不就,论武比不上张士,论文更不及孔慎万一,他那名声更是比茅坑里的石头还要臭,这样的男人到底有什么能让你对他死心塌地?更何况,他得罪了太后……”
说到这里,鄢准的话忽然戛然而止,怒火正炽的眼神倏然消逝,似乎想到了什么。
鄢如月没有注意到父亲的神色变幻,听见他诋毁自己的心上人,顿时反驳道:“父亲大人此话有失偏颇,渤海侯如何就文不成武不就了?扶灵归宗,是为孝;不畏倭寇,是为勇;代国东征,是为忠;替民申冤,是为仁。试问这忠孝仁勇皆备的男子世间有几人?至于他的文采,父亲大人交游广博,难道没听过《将进酒》吗?‘高堂明镜悲白发,朝成青丝暮成雪……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够了!”鄢准爆喝一句,冷冷道:“总之,我不会同意这门婚事!你想也不用想了!”
言罢,他怒气冲冲地拂袖离去。
鄢如月怔怔地望着父亲离去的背影,心下黯然神伤。
小翠在一旁轻声道:“小姐,这首诗真是那渤海侯所做?”
鄢如月展颜强笑:“当然。翠姨,你说世间男子还有谁能抵得过他不成?总之,这辈子我非他不嫁!”
小翠轻轻叹了口气:“可是小姐,老爷决定的事又有谁能改变呢?更何况,渤海侯惹得太后不快却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啊!”
鄢如月柳眉一挑,道:“那又如何?整整一个倭国都奈他不何,莫非到了这天子脚下,他还不能一展心中抱负么!”
鄢如月转过身,拉住小翠的手道:“翠姨,只要娘亲是支持我的,那就行了!至于父亲那边,我管不得了,反正自小他也很少管我……更何况,张士和孔慎算什么东西,沈云可是朝廷册封的渤海侯呢!”
提到自己的心上人,鄢如月脸上的黯然一扫而空,满满的都是飞扬神采。
※※※※※※※※※※※※※※※※※※※※※
鸿庆楼,大江之畔。
王戎正色对周惠道:“惠儿,我已对母亲说了,等你毕业之后再谈论这件事。这之前,她不会再去太后那里提了。”
周惠托着香腮,望着窗外的雪花幽幽出神,仿佛没有听见王戎的话。
鸿庆楼的最高处,窗台用支杆撑起一个斜向下的小角,风雪既不会飘进来,又能从这里望见江面上风雪飘零的景色,端是美不胜收。
“惠儿?惠儿?”
连唤了数声,周惠才从自己的世界里挣脱出来,讶然望着唤她之人道:“怎么了,南山哥哥?”
一起围坐在窗前的除了王戎、周惠之外。还有诸葛允和马固。他们都奇怪地望着周惠。
诸葛允担忧地说:“惠儿。这次你从渤海郡回来似乎整个人都沉郁了许多,在那边可是被吓坏了?”
马固也道:“是啊是啊,看见邸报上说,那边倭寇肆虐的凶狠,连渤海侯家族都被屠了不少,当时渤海府造倭寇洗劫的时候,你可在城里?”
回来之前。周惠已经对王戎说过,绝对不许把她在渤海郡的任何事情说出去,否则再也不理他。王戎答应了。
事实上,这次鄢周二人都是因为逃婚而离家出走的,她们本不想回来,可是胡公殿下却强制将她们送了回来。她们二人出走的事早就被鄢家知道了---毕竟她们可是在鄢家各地驿站里休息了不少晚。想不被知道都难。再加上渤海郡瘟疫肆虐,胡公当然不能让她们在渤海郡犯险。
回来之后,鄢如月就被关在家里不许出门,而她周惠则只能继续回帝大读书。只是整天回到宿舍都是一个人,她觉得无趣的很,于是今日王戎说有事找她,于是四人便到了鸿庆楼一聚。
听见他们关切的询问,周惠都是淡淡一笑了之。
这个神态反而让所有人更加担心了。要知道这个刁蛮公主何时用过这么温顺的笑容面对他们啊?这还是大汉的端平公主吗?
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马固已经打定主意。一定要偷偷向王戎询问一番最近的事情。可看王戎一脸落寞的表情。他又不好问什么。
鸿庆楼每层每间房里都会安放一个暖炉,同时点上檀香。整个房间里都萦绕着如春暖意和沁人心脾的香味。让人倍觉舒适。
但就是这种舒适,让周惠有些难受。
不知,他现在在哪儿?还好吗?是否也跟我想他一样在想着我呢?
周惠幽幽地出神,眼神又忍不住望向窗外。别人都以为她在往江上的雪景,但其实,她只是在看渤海郡的方向罢了---这个位置,正好朝东!
这时,楼梯上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群人从楼梯口涌了上来。
当先一人刚落脚便叫道:“乖乖咙嘀咚,这无端端的怎么雒阳也下雪了?!真是冻死个人啊!小东尼,我这可是买你一个面子啊,否则我才不来鸿庆楼这么贵的地方吃饭呢!”
“得了吧,若不是这里离港口最近,又要给渊让君接风洗尘,我也不想来这里---上次他帮我赢了那么多金币,害我吃了一个多月的鸿庆楼,早就吃腻了!”小东尼带着西方韵味的汉语传了出来。
周惠在听到“渊让君”这三个字的时候就已经猛地扭过头,王戎、诸葛允、马固也同时回头张望上来这一群人。
人很多,当中包括最先上来的詹姆斯,以及不住抱怨的小东尼,而在他们之后,方誊一边上楼,一边不时回头跟后面一人笑谈着什么。
一顶白狐裘的顶冠出现在楼梯口,仅是这样,周惠就觉得自己的心快要从嗓子眼跳出来了。
脚步微响,沈云那张带着笑意的英俊侧脸顿时出现在周惠眼前,他那一成不变的爽朗笑声仿佛直要刺穿她的灵魂。
“呵呵,我都说了不要破费,回帝大食堂凑合一顿就成的……嗯?惠儿?”
沈云最先看见的也是周惠,至于其他人则是后知后觉。
“渊让!”周惠带着惊喜的笑容,噌一下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由于过于激烈,甚至把椅子都给推倒了。
这一刹那,周惠仿佛都快把一生的力气都给用掉似的,脸上泛起的激动潮红让她自己都能感觉到热烫。
可她不愿意闭眼,生怕这只是一场最美丽的梦!
屋外的风雪,室内的檀香,一切都在这一刻静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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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第二卷第一章,更新的字数少了点。真是殚精竭虑的码了好久!
呵呵,新卷当然要有新气象,撤掉了让大家讨厌的分割线,改成这个。大伙看着还行吧?(未完待续,)
【第二章 浮生梦,只如初见】
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好看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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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日才知,原来我在大理寺时给我写信的人居然是你!”沈云注视着周惠,嘴角带着不可思议的笑容。
周惠撇过头去,嘴角含羞地道:“那你以为是谁?”
“唔,我当时真的以为是如月……你知道的,那时候我真不知道你还会写诗!”
周惠脸色一变,皱着眉头,叱道:“沈渊让!”
“哈哈哈,对了对了,就应该这样。”沈云忽然抚掌大笑,“大汉端平公主就应该是这个气势嘛,老是娇娇弱弱地坐在那里,含羞带怯的笑着,这风格实在不适合你!”
周惠气结,不住跺脚嗔怒道:“你,你干嘛一回来就气我?与其被你这么捉弄,当初我就应该一脚把你的腿给踢断了!”
沈云嘻笑道:“可你没踢断呀,不然我就可以过这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幸福生活了,到时候你也能好好的服侍我这个相公,你说呢,娘子?”
想起那日的调笑,周惠又一次红了脸,扭过身子道:“呸,谁要做你娘子,真不知羞!登徒子!”
这是未名湖畔的摆渡亭,亭前雪花片片,湖中泛着一层薄冰,晶莹剔透的冰层下,几尾颜色艳丽的鱼儿正在畅游。
在鸿庆楼上,两人根本来不及说话。诸葛允见到沈云自是一番亲热。碍于沈云已经是侯爵的身份,马固也不敢再刁难于他,只是不冷不淡地应酬了几句。
这顿接风宴实在吃的无趣。因着有了诸葛允和马固的存在,连带着本有事跟沈云细说的方誊都欲言又止的模样。
几人匆匆吃完,已是如许黄昏。天上飘着雪,云层密厚,透着一股子压抑。
众人回到帝大,分别时马固说要送周惠,但周惠却只是不要。到后来还是她大发雌威,这才把马固给轰走。然后给了沈云一个眼神。径自往未名湖行来。
周惠在摆渡亭前不到片刻,穿着素白绒裘大衣的沈云便也到了。
这么冷的时节,还下着雪,自是没人来这里游玩的。连摆渡亭前的商铺都关了门。
湖边原本青翠的色彩都被白色掩盖,只在间或露出几抹翠绿,带着一股子寒冬才有的清新,扑面而至。
正是天地间仿佛仅剩他们两人。沈云才敢如此和周惠调笑。
两人正说着话,阴霾的天空竟而开始滚动隆隆雷声。未见闪电,但暴雨却忽然倾盆而下。
这雨夹雪的天气倒真是来的快。沈云与周惠二人正在亭前调笑,一个猝不及防,差点让淋成落汤鸡。[.超多好看小说]幸而沈云,将她拽到了亭中央。
冬季的暴雨总是来势猛烈。而且伴随着强风。雨下风吹,硕大的雨点竟而飘洒到了亭中,即使驻足在亭子中央,那雨点还是如碰着花蜜的蝶儿,扑打不停。
沈云一把将周惠揽过入怀,身上的大衣一甩,将她整个人都包裹了起来,贴着周惠的耳根道:“看看。这雨都倾慕你的美丽。一个劲的往你身上打呢!”
热热的呼吸贴着脸颊拂过,周惠心里泛起一团燥热。榛首贴紧沈云的肩膀,大衣下的玉臂已经绕过他的腰际,紧紧搂着。
那力度,简直快要将沈云给勒到窒息了!
“喂,我说公主殿下,你能不能轻些则个?小生这细胳膊细腿儿的,哪禁得起您这老树盘根般的磨啊!”沈云笑道。
周惠脸上泛着潮红,双目禁闭,听见这话竟也不恼,只是不住摇头,嘴里似呢喃又似呻吟地说道:“不,就不……如果可以,我要这么一辈子抱着你……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曾与你躲过雨的屋檐……”
这是沈云写给鄢如月的一句话,周惠当时看的时候,不知多么羡慕和妒忌。但现在,这种心理却再也不复存在了。
这片屋檐,我也拥有了!
周惠幸福的想着,小脑袋更加用力地在沈云胸前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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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宿舍时已经是亥时。沈云冻的差点鼻涕成河,这才劝说还意犹未尽的周惠回了宿舍。
当然,这么冷的天气里他们并没有发生任何超越友谊的行为---虽然他很想,但这鬼天气是实在不允许啊!
不过这嘴儿倒是没少亲,周惠这小妮子泼辣体现在了这方面,沈云觉得自己的嘴唇都快被她给啃烂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存心报复沈云刚才对她的调笑。
尽管如此,沈云心里还是甜丝丝的。毕竟一个女人对自己如此依赖,男人心里的小小虚荣还是很满足的。更何况这个女人还是个公主呢!
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这个时代没有润唇膏,虽然周惠的皮肤很滑溜,红唇更是软绵可人,但冬季干燥,皮肤接触时老有触电的感觉,沈云有点吃不消这个。但小妮子似乎乐此不疲,也不知道是不是女人都天生喜欢触电……
“渊让,你这一脸淫笑的模样真的很让我怀疑啊!”宿舍里,方誊仔细揣摩了一番沈云的神情之后道。
沈云正脱去湿透的大衣和棉靴,挑眉道:“你怀疑什么?”
方誊绕着沈云走了一圈,忽道:“从实招来,你是不是跟端平公主有私?”
沈云愕然笑道:“我真表现的这么明显?”
这次轮到方誊愕然了,他没想到沈云承认的如此干脆,惊道:“不会吧,你真的跟端平公主……?”
沈云将身体放倒在床铺上,伸了个懒腰笑道:“这有什么不能承认的?不错,我把大汉的端平公主泡上手了,怎么样?兄弟厉害吧?”
房间里有暖炉,所以热气氤氲,倒是丝毫不冷。折腾了一天的沈云都有些犯困了,说完这句话就有些昏昏欲睡的感觉。
方誊却突然如被针扎,跳起脚来道:“渊让,你不能跟端平公主在一起!”
沈云强撑着睡意,问道:“怎么了?”
方誊急得直搓手,似乎有满腹的话想说。但又不知该从何说起一般。
沈云见一向镇定自若的他如此模样。顿时心里一提,之前的睡意也甩到一边,翻身坐在床头,望着方誊道:“到底怎么了?对了,你在信中说有件天大的事要告诉我,方才人多不好细谈,现在说吧?!可是与端平公主有关?”
方誊皱着眉峰道:“有关。也无关。你听我慢慢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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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沈云离开雒阳之前,方誊参与了他盗窃帝国银行三十六亿金币的行动。最后方誊还获得了两亿金币的分红。
但方誊将此事告诉了进京谒圣的父亲淮南侯方鬊时,得到的却不是父亲的嘉许,而是最为严厉的斥责。
“胡闹!愚蠢!!蠢钝至极!!!”方鬊连用三个词语评价了沈云这次被各方称赞、也被各方痛恨的行为。
方誊不解,他对父亲说:“渊让此举深的陛下赞许,有了十八亿金币做支撑。陛下能够从容布置,再借这件事插手帝国银行管理,从而一举解决户部危机,更何况还能借此打压后党一系,这岂不是一举数得么?父亲怎么说此举是胡闹、愚蠢之举呢?”
“哼,竖子之见。”方鬊依旧大声斥喝,“你只看见陛下可以借此事打压后党,但有没有想过两党相争将会因此更加炽烈。自古以来党争都是治国大忌。更何况在这敏感时刻!
再者。我大汉刚在北疆吃了匈奴一记闷棍,你两个哥哥也不幸战死沙场。近万名阵亡将士等待朝廷抚恤,十万孤寡嗷嗷待哺。
户部的状况大家有目共睹,这笔抚恤必将还要由户部向银行借贷才成。但帝国银行却正可以以此事做幌,借故推脱。
陛下虽然新得十八亿金币,但他只能将这些钱用在暗处,到时受苦的还是这些为国征战沙场的将士遗孤啊!”
方誊一怔,正待说话,方鬊却摆手阻止,声色俱厉地接着道:“更有甚者,这次匈奴犯边,绕过了北海州,直接袭扰哈密州、大月州、西海州。三州百姓本就因去年大旱而困顿至极。
这先有天灾,再有**,依赖朝廷赈济在所难免。赈济就需要钱,户部没钱,只能向银行借贷。但此事一出,银行大可不借……到时三州饿殍遍野,卖儿鬻女、易子而食的惨事将接连出现。
官不成官,那民便也不成民了,若有不法之徒效仿陈胜吴广事,揭竿而起,那国之大祸不远矣!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便是尔等这些不顾朝廷大局的小辈!!!”
一番话下来,方誊一身的冷汗连连,湿透了内衣。
而后来事情的发生也正如方鬊所料,朝堂上两党之争愈发剧烈。帝党虽然借着这次盗窃案将手伸进了帝国银行,但却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完全接管的。后党也不甘就此将权力交出,英公殿下被举荐为东征后勤辎重官便是明证。至于背地里的一系列明争暗斗、波云诡谲方誊虽不能一一尽知,但也能想象得到。
如今已快过年,明年开春,若帝党还不能彻底掌握帝国银行,那淮南侯所说之事恐怕正要应验。若哈密、大月、西海三州百姓真因朝廷拿不出赈济钱粮而揭竿造反,那无疑是对帝国如今的局势雪上加霜!
每每想到这里,方誊就食不下咽、夜不能寐,赶紧给沈云写了封信,催他回来就是为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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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听了也是一身冷汗。
他当时盗窃帝国银行只是一时兴起,再加上天时地利人和都齐备,不做这一票怎么能解他心头之恨呢?可哪里能到,这么一件在他看来滴水不漏的事竟会引发这么大的麻烦呢?!
不过沈云毕竟经历了这么多,虽然有些急,但还沉得住气,他道:“这,陛下英明神武,乃是难得的圣君,应该也能想到这些吧?!”
方誊道:“其实家父这次谒圣的时候,也对陛下提过此事了。”
沈云一喜,道:“那不就好了?陛下有了准备,那就不怕了!”
方誊摇头:“渊让,事情没你想的这么简单。家父回来跟我说,他虽跟陛下提过,但陛下似乎并不太留意。此时此刻,掌握至尊大权才是正事,其他一切皆可抛弃!家父还说,还说……”
“还说什么?”沈云见他吞吞吐吐,不由奇道。
方誊愁肠百结地看了他一眼,咬牙道:“家父还说,可能陛下正想让三州百姓揭竿造反……”
“什么?”沈云蹦起来,头撞到上铺,疼得直咧嘴。
还有皇帝希望看见治下百姓造反的?这可真是荒天下之大谬了。古今史书沈云即使没看过春秋战国,但至少了解唐宋元明,他就从来没见过哪个皇帝会期望自己的子民造反的。哪怕秦二世、隋炀帝这样的暴君也是四处调兵遣将想要将农民起义扑灭在一时,而这个大汉皇帝居然会想让百姓造反?这淮南侯,莫不是刚死了儿子,得了失心疯?
方誊看着沈云,叹声道:“我起初也以为家父的话有错,可他对我说,这个可能性非常大。
因为首先凉公家族在西北凉州,若三州造反,最先被征调的必定是凉公。要知道后党所凭恃的就是凉公、英公、智公等人。
其次,一旦叛乱起来,陛下就能总揽天下大权,英公、智公等就算再不满,也绝不能违背大众的意志。届时帝党即使不能夺了英公的兵权,也能限制英公的行为。不用多,陛下的一纸调令,英公就必须带兵奔赴三州,远离此地。
再者,智公镇守的巴蜀之地也可因此事而进行大规模的人事调动,智公还不能对此有所不满。
可以说,三州叛乱一起,对帝党是百利而无一害。而后党却会处处掣肘,有力无处使。这可是大利!”
不知为何,沈云却突然想起饱受战火涂炭的青川县,渤海府,还有如今还处在战乱中的扶桑州……
“战乱一起,最终苦的还是百姓!”沈云幽幽道。
方誊也长叹一声:“唉,是啊!不管帝党还是后党,最后这战乱之苦还是要百姓去承担。”
“军费呢?打仗可是要军费!”沈云的话里竟带着一丝疲惫,“平叛战事可是要动用大军的,十八亿金币,连一个军团都不够。”
方誊苦笑一声:“家父说,如果一旦叛乱爆发,陛下大可下达红色清剿令,凡是被前线士兵认定为叛匪者皆可杀,所得财物六成归帝国,四成归个人。”
“以战养战!”沈云咬牙道。
“不错,正是以战养战!当年圣祖西征时就是这样保证了大军后勤无虞!只是当时是对外作战,如果进行平叛战事,这却是向自己人下刀了……”
方誊忽然拍了拍沈云的肩膀,道:“渊让,不管这场叛乱会不会兴起,你我都将是千古罪人。而且,家父还说,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我们的所作所为怕早就被太后得知了,也就是说,我们被身上已经背负着帝党的烙印,太后决计不会放过我们的!端平公主是太后的外孙女……现在你知道我为何说你不能跟她在一起了吧?”
沈云重重倒在床上,眼睛里困意全无,只是怔怔望着上方,喃喃道:“千古罪人,千古罪人,千古罪人……”(未完待续。)
【第三章 青史着,千古罪人】
ps:又是一章,写完说几句。据说是什么微杂志,也不知道有人看没人看,但还是说点什么吧!
这几章码的很慢,字句斟酌和剧情安排都一个头疼事!有很多事情需要说,所以要慢慢去描述。也不知道算不算拖沓。
总之,还是要说谢谢的话吧!成绩不理想我也会继续写下去!
对了,特别感谢salind,他赠送了88份章节,算是帮在下增加了首订!很感激!
铭记……
流芳千古,亦或遗臭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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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八部》里有一个极其复杂的人物,他先以正派人士的身份出现,最后却又以一个极其悲剧的方式结束。这个人最让沈云记忆深刻的台词是:“男儿在世,若不能流芳千古,那就遗臭万年!总之不能默默无闻死去!”
这句话曾一度被沈云奉为经典,引发他无数次“男儿在世,斯当如是”的感慨。
可当是“流芳千古”还是“遗臭万年”的选择题放在沈云面前时,他却无法作出选择了。
这比莎士比亚的“活着还是死去”还要难选择。
当然,对于西方人来说,前者根本构不成问题,而后者才是他们关心的。
可惜,这里不是西方,而是注重身后名的东方大地。
……
第二天的天气愈发阴霾。天上虽然没有再飘落雪花,但北方的朔风却开始呼呼吹响。到了傍晚时分,整个雒阳已经陷入滴水成冰的天气中。
沈云和方誊抱着膀子从课堂中冲出来,直往宿舍快步小跑。经过广场时,他们却又放慢了脚步。
不但他们,其他同样想要疾步赶回温暖宿舍的学子们也都一样,放缓脚步,微微屹立在寒风中的圣祖皇帝的塑像微微鞠躬,直到离开塑像快五十米,才又重新闷头前行。
大汉皇旗在寒风中飒飒作响。朱红为底色的旗帜在这片刚刚下过雪的天地间显得格外醒目!
就在这时。一个人斜刺里冲了出来,跟沈云和方誊一样抱着膀子,低头弯腰躲避寒风,但方向却是和他两人相反,径直朝圣祖雕像冲去。
由于都低着头,沈云和他撞了个满怀,“哎呀”。沈云顿时倾侧摔倒在地,对方也同样脚下一个趔趄倒在地上。
沈云原本怀抱着书籍,顿时倾洒一地。方誊赶紧停下脚步去拉沈云,嘴里却对旁边那人道:“同学,你没摔伤吧?”
“没,没事!”
那人依旧低着个头。怀里还紧紧搂着什么,即使摔倒也不肯松开,抱肩用手肘臂耸动几下便爬了起来,继续低着头想要绕过二人。
“等等!”沈云瞥了对方一眼,忽然道。
那人的佝偻着的背影一顿,突然加快脚步朝前跑。
这下不但沈云怀疑了,连方誊都升起不可遏止的疑惑。
“站住!”两人同时一声大叫,那人充耳不闻。反而跑的愈发快速。
“拦住他。他怀里好像抱着火药!”沈云嘴里大喊,甩掉书本。撒丫子追了上去。
刚刚下课,周围还有许多同窗纷纷低头前行,一听这声喊,都莫名其妙地站住脚步,望着一前一后追赶的三人。
火药,那绝对是火药!
沈云的脸上满满都是焦急。在刚才摔倒的刹那,那人怀抱的东西倾洒出来一点,黑糊糊的粉末状物体与雪白的地面形成鲜明对比。
若是其他人,一时还恐怕不能往火药方面想,但沈云这个穿越者却猛地想到了一个恐怖名词“巴勒斯坦肉弹”!
前面那人跑的很快,但却快不过沈云,几个纵身沈云已经拉近距离,不顾一切地飞身扑过去,从后面将他拦腰抱住,在落地的一瞬间腰部发力,将这人翻转过来,然后死死勒住他的腹部,嘴里大叫:“快抓住他,他想炸毁圣祖雕像!”
此话一出,原本还有些错愕的学生顿时惊醒,根本不用再多的动员语言,所有帝大学子都扔掉了手里的书本,呐喊一声扑了过来……
只是这下可苦了沈云,他被压在下面,所有人扑来,像叠罗汉一样将他压住。
“我,我,我……”
强烈的窒息和压迫感差点让沈云当场昏死过去。
脚慢的方誊终于赶到,推开还在往前凑的几个人,嘴里大叫:“快报告巡城司,将这人给抓起来,快!渤海侯还在下面呐!”
这时就听被沈云死死抱住那人悲愤怒吼:“大厦将倾,国将不国!汝等与我同葬吧!”
已经被压得快要窒息的沈云听见这话顿时脑子一个激灵,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搂住那人腰腹的手往上一撸,顿时摸到一层油纸,而一丝硝石焚烧的味道已经窜进了沈云的鼻间……
“我靠!”沈云右手猛地一撑,将这人撑起一点,然后屈起膝盖顶在这人后腰上,接着奋力一顶,将这人顶到一边,自己连忙朝右边一滚……
“轰!”
如闷雷般的巨响瞬间响起。
沈云只觉身体被气流猛地推了一下,然后就不省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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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惚间,沈云闻到一股淡淡的花香,又好像不是,那种沁人心脾的味道让他感到难以言喻的舒适,他好想睡,就这样闻着香味沉沉入睡,永远不要再醒来。
但是耳边好吵,好像有人在他耳边嘀咕什么,始终不停,那吵闹声让他有种极度想要抓狂的感觉。
“别吵了!”沈云发出一声抓狂的呐喊,然后整个人就坐了起来。
“渊让,渊让醒了!”
惊喜的叫声让沈云找到了现实的自己,他脑袋懵懵的,使劲摇了摇,然后睁开眼,模糊的视线中他又一次看见了那张唯美的脸---柳月眉,樱桃口,远山如画,琼鼻似月。正是如风飘渺、似月空灵的鄢如月!
这已经是沈云第三次在最弱的时候。睁开眼第一时间望见她了。带着一股恍如梦境般的不真实感。
“如月……”沈云低低呢喃了一句。
鄢如月的水眸中带着一层水汽,眼眶红红的,似是方才哭过,她拼命点着脑袋,呢喃道:“是我是我,渊让,你觉得怎样?”
“怎样?”沈云迷茫地使劲摇头。然后才想起之前的事,紧接着后背那股火辣辣的疼痛感也开始窜上脑门。
“我靠,疼,疼,疼!”一连三个疼,顿时让鄢如月紧张起来。忙扶着沈云要躺下,但沈云哪里躺的下去,只能咧着嘴道:“如月,快叫医官!”
……
“侯爷后背严重烧伤,所幸并没有别的大碍,头部有些晕眩感也属正常。细心调养几日就好了!”胖胖的司医师带着谄笑对沈云道。
这里是帝大医院,司医师沈云是不陌生的。上次沈云来的时候他只是世子,可现在已经是侯爵啦。住的病房是最高级的。看病的自然也是最高职位的医师。
病房足有一个篮球场大小,素白的颜色非常单调。唯一不单调怕就是鄢如月和周惠这两个花容月貌的女子了。她们两人的脸上都犹有泪痕,如姐妹花一样站在一起,两双小手互相紧握,紧张地眼神望向司医师。直到她说出无碍这才长出一口气,相视一笑。
除了她们两人之外,方誊、、沈武也都站在病房里,司医师说完病情就往外走,紧跟在后,不住说着好话,手里捏着一个小纸包,有意无意地往司医师宽大的袖袍里塞……
“侯爷,”沈武刚要说话,沈云却连忙摆手,“你先别说话,滕宇兄,你来告诉我,我昏迷几天了?那人到底是谁?最后怎样了?”
方誊见沈云已经无碍,紧绷的脸有些放松,不过还是有些阴郁地说:“你已昏迷三天……那人叫牟客,哈密州人,是大三学子。他,死了!”
沈云仔细想了想当时的情景,紧张问道:“那其他人呢,有没有受伤?”
方誊举起右手,这时沈云才注意到他的手上也包着绷带,不过应该是小伤。只听他道:“其他同窗,死了一个,伤了六个!渊让,那牟客是想为家人报仇才干这傻事的!”
“他家人怎么了?”
方誊神色一黯,怅然道:“四个月前,其父因无法足额缴纳赋税,依律罚城旦役,结果病死当场。其弟气愤不过,提刀想要杀衙役,结果被当场击杀。其母当夜悬梁自尽,其妹亦于第二天撞死在衙门口……渊让,家父之语,应验了!”
沈云已经石化。直愣愣地坐在病床上,却是一言不发。
只有鄢如月和周惠眨着眼睛,奇怪地问:“滕宇君,令尊什么话应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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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恶**件在帝大引起了轩然大波。但在雒阳却没有搅起什么风波。事情的原委当天就查清楚了。雒阳府给出的结论是,帝大学子牟客不尊王化,不思皇恩,欲毁伤圣祖塑像以报私仇!
对于敢对圣祖塑像大不敬者,罪同谋逆!诛九族!
这是刑部对牟客一案的最终判决。
而受伤的学子,除沈云外都被帝国礼部授予名誉簪爵爵位。当场炸死的那位学子则被追授为名誉勋爵,其弟可免费进入帝大学习。
沈云是个侯爵身份,再册封其他爵位显然不合适,若要升爵位又不够格,最后还是皇帝下旨,将渤海侯原食邑增加六百户,以赏其劳。
当然,这一切都是后话。
沈云此刻坐在病床上,眼神里带着的不是喜悦,而是一股莫名的怒火和无尽的抑郁。
本该遗臭万年的人是他,可现在,牟客成了帝国历史上第一个意欲对圣祖不敬的人!牟姓家族怕是从此要沦为跟青徐曹氏一样的贱姓了。斑斑青史上,牟客这千古罪人的名字已经无法更改!
在沈云看来,这一切错误的根源,都在自己身上!
若不是自己一时兴起要去盗窃什么帝国银行,那就不会有这些事情出现。归根结底,是自己害了牟客!
当然,沈云并不认为自己阻止牟客去炸圣祖塑像有什么错。圣祖是全体汉人的荣耀,更是帝国的象征!若真被炸毁,那就不是简单的一家一姓之事,而是整个帝国蒙羞了!
沈云只是在想自己到底该用什么办法去补救。现在是十一月,离明年开春还有不足三个月,他到底该如何才能让淮南侯的预言不应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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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如月不知道沈云痴痴地坐在病床上在想什么,但她知道,自己能在这里待的时间绝对不多了。
她是偷偷跑出来的。帝大发生这么大的事,小翠当然第一时间告诉了她。当她听说沈云回来了,还又受了伤,心急如焚地从鄢府中跑到帝大医院。算起来,自己出来已经快大半天了,父亲派来的人估计都已经在路上。
想到这里,她就想上前跟沈云说几句话,但沈云却一直愣愣地出神,始终没有关注她的存在。
“鄢姐姐,渊让可能脑子被炸伤了,现在还有些恍惚。”周惠低声道。
鄢如月叹息道:“惠儿,我是偷跑出来的,等会儿还要先回去。你帮我好好照顾他,好么?”
周惠点点头。她心里的那点心思早在釜山的时候就已经告诉鄢如月,而鄢如月一点也不介意有周惠介入她们两人之间。更何况这个介入者是她最要好的姐妹。
当然,周惠是没有将自己已经与沈云发生关系的事告诉她的。
周惠道:“鄢姐姐,我都不知道火药除了可以拿来做烟花外居然还有这种功用,你知道吗?”
鄢如月胡乱摇摇头,她此时哪有讨论这种问题的心情啊,随便敷衍几句,正想上前跟沈云说什么,忽然看见小翠匆匆在病房门口招手。
鄢如月叹了口气,又望了一眼还在痴痴发呆的沈云,然后恋恋不舍地走出病房。(未完待续。)
【第四章 冬至日,帝都映天】
ps:恕罪恕罪,码字速度慢了点!不过总算是赶上了!这是23号的,今天的另外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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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元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冬至。
冬至是二十个节气中最早制订出来的一个,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乃至更早)就已经有过冬至的习俗。
冬至,又称亚岁,冬节,长至。是汉人节日文化中不可或缺的节日。不论是宫廷还是民间,在这天都会有隆重表示。
冬至前后,君子安身静体,百官绝事,各个府邸宅院,大户人家还会挑选能士鼓瑟吹笙,奏黄钟之律,以示庆贺。虽至贫者,一年之间,也必积累假借,至此日更易新衣,备办饮食,享祀先祖。官放关扑、庆祝往来,一如过年。
作为皇家,这天的皇宫内外虽没有张灯结彩,但也隆重已极。寅时便有宫人敲响醒钟,延至辰时,各宫妃嫔齐聚长乐宫,奉迎御驾出宫,先前往寿成殿请皇太后安,然后移至奉先殿,备皇家司仪,礼炮,祭祀皇家列祖列宗!
及至午时,皇宫午门大开,六驷御驾滚滚而出,禁卫军两侧护驾,衮冕卓然的皇帝昂然入皇城,直驱凌烟阁祭拜!
申时,皇帝携皇后登上皇城天阙门,俯视皇城外的民间庆祝活动。宣示与民同乐,并接受百姓及百官朝贺!
天阙门前便是定鼎大街,与天阙门正对的雒阳城门叫定鼎门,成一条直指南北的绝对直线,绝无丝毫偏差。而且定鼎门上的城楼要比天阙门矮九寸!
当然,依靠目力是不可能从天阙门望见定鼎门的---雒阳城实在太大了!
天阙门之前,除了护城河和金水桥外,还有一个巨大的广场,称昭武广场!
广场上并没有树立谁的雕塑,只有一面大汉皇旗在迎风飘扬!
旗帜每天卯时由禁卫军更换,绝不延误!
从天阙门一直延伸到定鼎门。长长的大街上。灯火璀璨,这条黄金街道上的每个商铺都会挂上橘黄色的灯笼,从高处看去,整条大街宛如银河般,直泻天边尽头!实在是美不胜收!
而与这条银河交相辉映的,是运河两岸以及整座宫虞山。在冬至这天,运河两岸的灯塔都会齐齐点亮。宫虞山上也会有彩色的宫灯点缀。
蜿蜒的运河仿佛明月,而宫灯闪烁的宫虞山就似星辰,点缀着银河……整个雒阳城就像是华美夜空的倒影,美轮美奂到无以加复!
置身于其中,行人仿佛都像是天宫中的仙人一般。即使天寒地冻,但来往交错的人气却将街市搞的火爆。与元宵灯节比起来亦不遑多让。
帝都雒阳的常住人口是七十万户,两百四十万人口,再加上一些外籍人员和黑户,差不多总人口数在三百万左右。这么多人即使没有全部出动,只出其中一成那也是非常吓人的数目了。整个定鼎大街上摩肩接踵,竟比白天还要热闹!
当然,大多数人是朝着昭武广场去的。目的当然是去见大汉天子和母仪天下的皇后!
皇帝,是汉人心中的神。虽然自圣祖之后。皇家就很少进行将皇帝神化的宣传教育。但“天子”这一根深蒂固的思想却愈发深厚起来。
他是全体汉人的唯一领导者,更是全体国人的最大依靠!这种能够得见天颜的机会可不是天天有的!
沈云在人堆里。走的那叫一个痛苦。
他背上的伤刚愈合,就急着从帝大医院出来。倒不是他不想住,而是实在没脸住。想想看,从他穿越过来至今,在雒阳的日子里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要住一次医院,都快把医院当宿舍了。加上他心里有事,也就早点离开为好。
可刚回到宿舍,第二天就赶上了冬至。方誊和詹姆斯非要拉着他上街游玩不可。
沈云说不想去,结果詹姆斯对他道:“我本有一次可以觐见贵国皇帝的机会,但因为你我放弃了。这次让你陪我远远看一眼都不行吗?子曰,知恩图报,渊让君,你也算是个读书人,怎么能不听圣贤教诲呢!”
“子还曰过,君子不强人所难呢!你怎么也不听?”沈云反驳。
没想詹姆斯的脸皮不知道跟谁学的如此厚实,居然挺胸抬头,正气凛然地说:“我是罗马人,不是汉人,所以可以听也可以不听。更何况,我好像还够不上君子的程度。”
沈云实在被他打败了,只好一起出发。
到了定鼎大街,发现人潮汹涌时,詹姆斯也后悔了,踮着脚说:“早知道人这么多,就不出来了,现在别说见贵国皇帝,就算能看见天阙门的影子都算赚到了!”
方誊在一旁失笑道:“我早就说过,若想见到天颜,非得午时刚过就在昭武广场排队,但你却偏偏在傍晚下课之后才出来,这根本就是你自找的!”
詹姆斯嘀咕道:“我怎么知道你们汉人对见皇帝还有这么高的热情,在罗马,奥古斯经常站在广场演讲,很多人都听到不想听了,更别说见!”
“呵呵,你们的皇帝真可怜!”沈云打趣道。
詹姆斯强辩:“不是不是,我说的不是当了奥古斯都之后,而是当奥古斯都之前,他们都要在广场上演讲,获取元老院和公民的选票的……”
后面的话沈云没听见,因为前面传来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詹姆斯的话彻底被淹没了。
“万岁!万岁!!万万岁!!!”
一定是皇帝出现在天阙门城头了。但不论沈云几人怎么踮脚,还是无法看见远方有任何身影。
他们才刚刚走到定鼎大街的中段,离天阙门还有好长好长一段距离呢,前面黑压压一片,都是汉人都上的顶冠,哪能看见皇帝啊!
这个时代又没有见到皇帝就要下跪的习俗,所以众人都是站在原地大声欢呼。这声声欢呼简直能够将沈云给直接掀出大街以外。
詹姆斯跟着众人扯了两嗓子之后,也觉得非常无味,也是,这连个朦胧的身影都看不见的皇帝,欢呼起来也没多大趣味。更何况那皇帝又不是他的皇帝。所以他很快又耷拉着脑袋道:“滕宇君。这街上一直这么多人。还一直要在这儿站着吗?”
方誊笑道:“那倒不用。等陛下下令庆祝开始之后,昭武广场上人流恢复走动,这街上自然松动一些。不过人这么多,去哪儿也不方便。我看我们还是回吧!”
詹姆斯回头一看,到处都是人,把来路都堵了,便对沈云道:“这怎么回啊。对了,渊让君,你在定鼎大街上不是有处产业么?不如去你那儿歇歇脚如何?”
沈云背伤初愈,此刻也有些乏了,便道:“好啊!不过还要再往前一些,渤海药房在前面。”
……
渤海药房前的两队石狮子上都挂上了淡黄色的绸布。不过药房匾额上的白布还没有摘下。这是为渤海侯守孝用的。沈云身上的衣服也都是素白色,天蓝色校服都不穿了。
挤开人群,沈云见药房门口站着好几个大夫和伙计,都踮着脚向天阙门方向张望着,竟然没发现沈云的到来。
还是倚着大门看热闹的沈湛发现了沈云,忙将他迎了进去。门口那几个伙计和大夫,都被沈湛严厉呵斥了几句,全都灰溜溜地钻回药房里。各司其职。
木泗走后。渤海药房就交给了沈湛打理。除了码头那边外,沈湛还需要照顾到这边。虽然只是短短数月。但可以看出其中的劳累绝非一般人能承受的住,上次见沈湛时他还颇为健硕,但此刻再见,竟有些苍老疲惫,乌黑的发丝也生出了几许花白。今天若不是冬至,定鼎大街上人流众多,估计沈湛还会在码头那里忙活。
“侯爷,听沈武说你前段时间受了伤,现在可好了些?”
将沈云等三人迎到后院客厅中坐定,奉上了茶,沈湛笑着问道。
“好多了,已无大碍。湛叔上次派人送来的金疮药很有用。对了,我让武叔带个人过来帮你的,他人呢?怎么还让你如此操劳!”
沈武和也跟这沈云到了帝都,沈云平常在学校,自然不可能让他们时刻跟在身边,所以让沈武去宫虞山别府居住,而让来帮助沈湛打理生意。
沈湛摆手笑道:“不劳累不劳累,我还忙的过来。今日运河上也有活动,不需要装卸货物,只有一些琐事需要人盯着,我看那位白先生能应付的来,所以就让沈武跟他先在那边打理,自己过来这里守着,怎么说都是咱们沈家的产业,看严点总没错!”
沈云点头:“嗯,把这里交给湛叔,我很放心!”
沈湛谦逊地笑着。
方誊在一旁听的还算稳当,但詹姆斯却早就坐不住了,见他们说话告一段落,赶紧道:“渊让君,我看你这药房还有二层,那里是不是能看的更远一些?”
方誊知道他在想什么,笑道:“就算站在高处,你也一样望不见天阙门城楼的。”
“那看看总是好的嘛!”詹姆斯不满道。
沈云也笑了笑,看向沈湛。
沈湛立即道:“哦,侯爷稍坐,我去安排一下,等会儿就让几位公子登楼。”
渤海药房的二楼可以从后院直接上去,不过那上面都是存储药材的地方,所以有些凌乱,沈湛叫了几个伙计稍微清扫一下,然后让沈云三人走上二楼,来到二楼开放式阳台上,倚栏远眺。
果然如方誊所说,在这里也望不见天阙门。倒不是不够高,而是二楼都是各个门店悬挂招牌的地方,而且几乎家家都有阳台,视线全被这些招牌挡住了,只能隐约望见天阙门城楼一角的璀璨宫灯罢了。
詹姆斯一看顿时失望,嘟喃道:“这么多招牌怎么看啊?”
方誊也是闲的无聊,随口说道:“那你爬到栏杆上,探出身子去,没准就能看见了!”
“咦,这是个好办法!”詹姆斯立即欣喜地撸起袖子准备爬出栏杆。
方誊一把拦住:“不是吧?你真爬啊?我只是说说而已!”
詹姆斯笑道:“没事儿,我身手好的很!”说着抬腿跨过了栏杆。
“你身手再好也不能玩命啊!这还不到玩命的时候呢!快下来!”方誊急了,拉着詹姆斯的胳膊死活不放。
沈云也着急地扯住詹姆斯说:“喂,在大汉私自跳楼可是要诛九族的,赶紧下来!”
詹姆斯哈哈一笑:“渊让君,你莫要诳我,大汉律法中何来这一条?再说,诛我九族?你们不怕引发两国战争吗?”
沈云也被自己的话给逗笑了,但随即道:“那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轻易毁伤。你可是读了许多大汉圣贤书的人,这个道理总是懂得吧?!赶紧下来!”
詹姆斯却不理会,那一条腿也迈了出去,双手抓住栏杆,身体直往后仰,偏着头往天阙门方向望,嘴里道:“安心啦,我的身手还是不错的……”
天寒地冻的天气里,阳台栏杆本就有了凝冻的霜雪,滑溜的不行,詹姆斯这话还没说完,忽然脚下一滑,整个人顿时向下一沉。
“我靠!”
沈云和方誊同时大惊,恶狗扑食般齐齐将詹姆斯的两条胳膊拽住。
此刻詹姆斯已经吓得面如土色,双脚凌空,双手在沈云和方誊眼前乱抓,嘴里大叫:“哇,好高,好高,快拉我上去!”
刚才的勇气都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詹姆斯双手乱抓,竟然不小心抠到了沈云的眼睛。沈云吃痛,手就瞬间一松,詹姆斯更加大叫,幸好方誊抓住他的胳膊没松手,反而用力向上一扯,将詹姆斯扯起几寸来。
詹姆斯也是如溺水的人一般,想要抓住最后一根稻草,也没看沈云正在吃痛中,根本毫无防备,挥舞的爪子直接揪住沈云的脖领一扯,他又往上窜了数寸,已经扒拉住栏杆上方了。
可没想到,他这举动却害了沈云,他为了抓住詹姆斯,本就半个身子探出栏杆,如今再被他这么一抓,一扯,整个人猝不及防,竟然就这么从栏杆处翻了下去……
在凌空的刹那间,沈云脑子里竟然闪过一个念头:我靠,老子又要住院了!(未完待续。)
【第五章 鄢如玉,软骨之症】
定鼎大街上的商铺在建筑方面差不多都是同一类型,在这个象征着大汉繁华与荣耀的大街上,建筑模式和高度都有严格的规定。(.无弹窗广告)比如最高不得超过六丈,门口镇兽不得占据道路九尺等等……
渤海药房的二楼距离地面为两丈三尺九寸,合成现代单位大概为七米左右。从这个高度坠下,其实是摔不死人的,但摔伤不可避免。所以沈云才在心中哀嚎又要住院。
但是今天他的愿往怕是要落空了。今天的定鼎大街人满为患,他这么朝下翻滚,没落到地面上,反倒是把下面的人给压个正着。
“哎呀!”
“天呐!”
“二小姐……”
“侯爷!”
……
无数声尖叫顿时在渤海药房门前响遍。
出于本能,沈云避开受伤的后背着地,在摔下的一瞬间尽量扭转身体,用正面向下的姿势去迎接即将到来的痛苦瞬间。
但直到沈云睁眼,他都没感觉到有什么疼痛传来,相反,身下还感觉软绵绵的。
“嗯?”
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吹弹可破,光滑腻人的肌肤,唇齿之间的触感更加清晰的传到脑子里。
沈云一惊,赶紧撑起身体,入眼处,竟发现自己正压在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身上,而这个少女也不知道是被压坏了还是吓着了,瞪着乌溜溜的大眼睛,直视着沈云却是一声也没吭。
“这,这位小姐,唐突,实在唐突了!”沈云赶紧爬起来,伸手想要搀这位当了肉盾的少女,可刚伸出手去,却又发觉不妥。
周围的行人早就闪出了一大片空地,对着沈云和地上这少女指指点点,其他地段的人也都纷纷被惊扰。拥挤着要回过头来看个究竟。
在这种情况下。沈云也顾不得太多了,赶紧道:“这位小姐,我实在无心,这……”
“二小姐!”一声娇呼从人群里响了好几声,然后才看见一个同样十五六岁的姑娘费力地挤开人群,小脸上满满都是担心和恐惧,汗水都滴到长有几颗雀斑的鼻尖上。
她扑了过来。一把推开沈云,然后要去搀扶地上的少女,但地上少女却皱起秀眉,乌溜溜的大眼睛眨巴着,瞬间泛起了一层水汽,但却始终抿着薄薄的红唇。没有出声。
沈云暗叫糟糕,这少女好像受伤了。也难怪,他一个大老爷们,少说也有一百三四十斤,这压下来没把她当场压死就算这小妮子命大了,若说再不受伤,那才叫见鬼了呢!
不过她怎么不出声呢?
幸好这里就是药房门口,沈湛已经着急忙慌地从店里冲出来。看见这情景深知再被周围的人围观下去可不是什么好事。于是立即吩咐几个老妈子把这少女抬进药房中。
这些老妈子都是药房聘请代替医护的人。药房嘛,总是会有一些妇人要来看病。都是大老爷们可不行。这几个老妈子年轻时也是在医院或者相关地方做过的,所以应付这些事不算生疏。
沈云也被沈湛请回了药房,让大夫好好诊断。詹姆斯满脸歉疚地在沈云边上,不住道歉。方誊也担忧地看着大夫。
“侯爷无碍!”大夫仔细检查过后,缓缓道。
这时,从隔壁的诊室里走出几个老妈子,跑到柜台前要了几副膏药,然后又匆匆奔进诊室里。这架势,似乎那位少女伤势颇为严重。
可却丝毫听不见那少女的痛呼,倒是方才那个丫鬟哭哭切切之声不绝于耳,不时尖声叫道:“呀,这个不行,这个绷带消过毒没有啊?”
“不能用这么次的,快去换云南白药!”
“什么麝香膏啊?没听过,换!”
……
沈云从诊室里出来,拉住一个老妈子问道:“那位小姐的伤势如何?”
那老妈子自是认得沈云的,忙裣衽行礼道:“回禀侯爷,那位小姐的小腿好像折了,内脏好像也有些受损,许大夫已经在把脉了。”说完又急匆匆地拿着药物冲进诊室。
腿折?
沈云顿时有些发怔。刚才匆匆一瞥,也没注意到那少女到底长的何等模样,但朦胧中也是个清丽脱俗、美艳至极的姑娘,难道以后就要变成一个瘸子?
想到这里,沈云顿时急得下门牙顶上门牙,在诊室门口团团转。
詹姆斯和方誊也听见了老妈子的话,围了过来,脸上焦急之色溢于言表。特别是詹姆斯,一个劲的嘀咕:“糟了糟了,那么漂亮的小姐,难道以后就要变成残废?万能的主啊,你也太残忍了!”
方誊忍不住点着他的脑门道:“狗屁,残忍的是你,关你的主什么事?少把责任往不会说话的主身上推,我告诉你,这事儿你不担也得担!人虽然是渊让压的,但祸可是你闯的!”
“我知道我知道,现在只求主能保佑她,别闹出人命就好!”詹姆斯一脸忏悔,双手合十握在胸口,不住念叨。[.超多好看小说]
沈云心里烦躁,正要也说詹姆斯几句,这时见许大夫从诊室里出来,忙上前询问。
这个许大夫也是受雇于渤海药房的老人了,在这里颇有名气。上次沈慕来的时候,还吩咐过当时的掌柜木更正要让“老许”给沈云送点药呢。
许大夫六十如许,须发皆白,见侯爷问起,忙躬身道:“启禀侯爷,那姑娘只是手脚脱臼,胸腹内脏有些震荡,老朽已经将其接上,并无大碍!”
众人齐齐长出一口气。
原来只是脱臼,太好了!
詹姆斯又在边上念叨他那万能的主。
沈云神情放松,白了詹姆斯一眼,对许大夫道:“有劳许大夫了,那姑娘也真的好毅力,您给她接骨,她居然一声不吭……”
“她不是一声不吭,而是本就不会说话!”许大夫忽然道,“而且她全身的骨骼松脆,应是儿时便患有软骨之症,所以极易脱臼。这样的孩儿。若生在普通人家。早就一命呼呜了!”
沈云大吃一惊,不可置信地望着许大夫道:“这姑娘是个哑巴?可是天生如此?”
许大夫摇头道:“这个,老朽没有仔细查看,不知原委。”
“那她这软骨之症……”
“软骨之症乃是天疾,药石无效,根本无法根治。所能做的就是购买人参、鹿茸、熊胆之类的养气之药,自小开始固本培元。如此方能延气续命,但更多还是要看她本身的造化!”许大夫说着,还轻轻摇摇头,道:“只是这些药材,任何一样都昂贵非常,这小姐看来是生在个大富大贵的人家。否则绝不可能到这个年纪……”
他话音放落,就听诊室里那丫鬟的尖嗓门嚷嚷:“大夫,大夫,快拿点蛇胆汁来,记住,一定要青丝锦蛇的蛇胆!我们小姐的喉咙又痒啦!”
许大夫咂舌,低声道:“侯爷,老朽先去配药!”
“嗯。去吧。不论多少钱!”沈云松了口气。也不管那青丝锦蛇的蛇胆到底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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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沈云等人都松了口气,准备坐下来喝杯茶压压惊的时候。忽然从门外闯进来一群人。
为首的一个头戴绒帽,脖子上围着一条狐裘,身上的衣服极其华贵,脚蹬鹿皮长靴,抓着马鞭的手上都是极品玉石戒指。特别是拇指上的扳指,凝黑透亮,一看便知是极品玉石所做。
这人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眉眼还是很清秀的,但有股嚣张的戾气,一进门便大声咋呼:“掌柜的,掌柜的!”
沈湛刚刚给沈云奉上茶,正要陪沈云说会儿话,就见这人咋咋呼呼的冲进来,脸上神色一变,显然是认识这人。
沈云就坐在大堂华佗像旁边的客室内,客室并无遮挡,只有一挂珠帘做装饰,所以他们也看见了这个咋咋呼呼的年轻人,便问:“湛叔,你认识此人?”
沈湛苦着脸道:“当然,侯爷,此人便是大汉第一首富鄢准之独子鄢澄。人称帝都小霸王!今日他上门,怕没什么好事……侯爷宽座,我先去应付一下!”
沈云点了点头。这里一切都以沈湛为主,他没必要出头。况且,他也不想得罪鄢家,毕竟那是如月的娘家。只是不知这个看上去嚣张之极的小子到底是如月的弟弟还是哥哥。
方誊看着鄢澄冷哼道:“这个鄢澄,仗着鄢家的财势,在帝都的确是横行无忌惯了,我倒很想看看他今天跑到渤海药房来要捣什么乱。”
“你也知道他?”沈云道。
方誊看了沈云一眼,笑道:“渊让你是摔伤了脑袋,所以忘了,这鄢澄可是你的大仇家啊!”
“哦,此话怎讲?”沈云更加好奇了。
詹姆斯抢着说:“不是吧渊让君,你连鄢澄都忘了?我记得刚来雒阳的时候就听说过你跟他两人大闹飘渺居的事呢!”
飘渺居,是波斯人在运河边开的一家青楼。之前的沈云经常带着狐群狗党去那里看艳舞。可沈云实在不知道自己还跟这个嚣张的鄢大少有过纠葛。
沈云正要细问,就听那鄢澄朝沈湛大声呼喝道:“你就是掌柜的?”
沈湛躬身带着讨好的笑容道:“是是是,在下正是渤海药房掌柜沈湛。不知鄢公子到访有何指教?”
“指教?老子今天就是来指教指教你的!”鄢澄非常嚣张地把头上的绒帽往地上一丢,叉腰吼道:“说,你把我妹妹伤成什么模样了?她人呢?”
“妹妹?”沈湛一怔,忽然想到刚才被沈云压到的姑娘,心里一个突突,忙道:“鄢公子的妹妹是……”
“废他妈什么话?老子的下人都说了,我妹妹被你店里的人给弄伤了,被抬进这里以后一直没出去,现在死活不知。沈湛,老子告诉你,我妹妹可是全家人的宝儿,若是她有个闪失,别说是你,就算把沈云那龟孙叫来照样扛不起!”鄢澄指手画脚,气势汹汹的呼喝着。
“老子还真就扛了!怎么着,鄢少,还想砸了我的买卖不成?”沈云从客室里缓步出来,面沉如水地看着鄢澄。
被人指着鼻子骂龟孙,若沈云还不出来,那才真是脸面全无呢。当初是世子的时候还没人敢这么骂,更何况现在当了侯爵。
鄢澄一见沈云,眼都红了,一把推开沈湛,带着玉戒的手指虚点着朝沈云走来,嘴里道:“好啊,果然你在这里。姓沈的,你他妈给老子说清楚,我妹妹呢?”
沈云看着他那模样就来气,朝地上吐了一口口水,冷声道:“老子还真就不告诉你,怎么着吧?”
沈云这股混不吝的气势摆出来,还真把鄢澄给唬住了。他一怔,正要跳脚撒泼,忽然诊室里传来一个声音。
“少爷,我们在这儿。”
是方才那丫鬟。
接着就见诊室的门打开,那小丫鬟瞪着眼睛,非常不满地看着鄢澄道:“少爷,二小姐刚刚睡着,这又被你的大嗓门吵醒了,刚想出来提醒你呢!”
鄢澄“呀”了一声,也不理会沈云,忙几步蹿了过去,低声道:“妙妙,如玉没伤着哪儿吧?”
那紧张劲头倒不是假的。
叫妙妙的丫鬟正要说话,诊室里传来一阵响动,她就说了句“等等”,然后匆匆关上了诊室门。
鄢澄在门外急得抓耳挠腮,来回乱转,眼光与沈云一碰,顿时又“哼”了一句,但却没有再大声喧哗再跟沈云争吵。
沈云也懒得理会他,不过他倒是开始有些好奇起来,这个叫如玉的少女看起来柔柔弱弱,怎么会有个这么霸道的哥哥呢?
鄢如月,鄢如玉,啧啧,这名字起的,真是一点难度都没有啊!
过了一会儿,妙妙的小脑袋从门口闪了出来,道:“哪位是沈云沈公子?我家小姐要见你!”
沈云一愣,有些不解。不顾自己刚才刚刚压了人,现在去给人道个歉也是应该的。于是也不多说,径自往前走去。
鄢澄忽然挡在他身前,冷哼低声道:“姓沈的,我妹妹身子弱,你可别对她大呼小叫,不然老子非把你这破店给烧了不可!”
沈云不屑地看了他一眼,也不多说,走进了诊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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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昨天没更新,至于原因就不多说了。总之欠大家的一定会补回来。
请大家投票!谢谢!!(未完待续。)
【第六章 红酥手,城满宫柳】
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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镂空的屏风上遮着曼妙的轻纱,橘黄色的灯光将诊室里塑造成迷离的幻境。
屏风后,透过轻纱,清婉的身影投射在沈云眼前。
此时沈云所处的位置,正是大夫给女病人把脉的所在。从外面是无法看清里面状况的,女病人则会把手腕从屏风后的镂空处伸出来。
正在沈云打量着四周,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的时候,妙妙忽然在屏风里道:“沈公子,我家小姐问你,可认识我们家大小姐?”
沈云怔谔一下,才稍稍欠身道:“姑娘所问可是如月?不错!在下的确认识!”
“她是你的何人?”妙妙追问。
“这……”
如果别人问,沈云大可以直言不讳地说,她是我内定的娘子。但现在问的是沈家的二小姐,这就不太好回答了。总不能直挺挺的说:“我是你姐夫,来,小姨子给爷笑一个?!”
斟酌了半晌,沈云才道:“如月知我懂我恋我,我亦怜之惜之爱之。为这样说,小姐可曾明白?”
屏风后一阵沉默,半晌才听妙妙道:“小姐,那我在门口等你……如果有什么,你就把这杯子摔在地上,我马上进来!”
说着,妙妙已经从屏风后转了出来,然后狠狠地瞪了沈云一眼,走出诊室,并随手关上了房门。
沈云一头雾水。这小妮子,又不是我让你出去的,瞪我干嘛!不过这鄢家二小姐留我下来是做什么?还有,她一般是怎么跟人沟通的?难道这个时代就有哑语了吗?不知道跟她比划“把你的心我的心串一串”她懂不懂……
沈云正在这么胡思乱想着,突如其来的一句话却把他惊懵了。
“沈公子既然用情至深,可否救我姐姐于水火?”
声音有些沙哑,远不如鄢如月那般如黄莺清啼,但有一种夺人心魄的魅力。
鄢如玉会说话?!
不过她似乎是很久没有说过话了,所以发音显得有些干涩和发硬,但字字清晰,惊得沈云有些吃不住劲。
当然,更让沈云震惊的是接下来鄢如玉的一番话。
“沈公子,我与姐姐虽不是同母所生,但却自小非常敬重姐姐。这次我来帝都,是为了参加姐姐的订婚宴……”
“什么?如月要订婚??跟谁???”沈云一惊,声音立即大了不少。
“嘘,公子小声些。”鄢如玉在屏风后靠前了一点,清婉的身影更显清晰,只听她道:“我能语之事还请公子代我保密。至于原因我不方便透露……我来到帝都已经有些时日,可终日见姐姐以泪洗面,却不得自由。心中颇为替姐姐感到凄苦。这次还是问翠姨,才知公子才是姐姐的意中人,明日便是姐姐的订婚之日,需要如何还请公子自行斟酌!”
沈云正待细问,就听屏风后传来一声清脆的杯盏破碎声。
我靠,你这姑娘也太干脆了吧?就不等人把话说完?还有,这杯子好像是我的吧……
妙妙已经第一时间冲了进来,还是瞪了沈云一速绕到屏风后面,低声问:“小姐?”
也不知道鄢如玉怎么跟妙妙表示的,然后就见妙妙用高八度音叫道:“少爷!”
鄢澄在外头大声应了一声,却没敢进来。
“小姐准备回府啦,少爷你叫人准备一下!”妙妙大声道。
“好。姐姐,你稍等!”言罢就听外面一阵骚动。
沈云蹙着眉头走了出去,才见鄢澄带来的那群人居然抬着一顶披着白色狐裘皮的软轿直往药房里挤,看样子是想直接抬进诊室里接人。
沈湛哪能同意,正一边让人堵在门口,一边对在门口指手画脚的鄢澄劝说着什么。
“让他们进来吧!”沈云实在没心情理会这些,让他们早点把人接走也好。说完就对詹姆斯和方誊使了个眼色,转进了药房后院。
※※※※※※※※※※※※※※※※※※※
“什么?!如月要订婚?跟谁???”詹姆斯从椅子上跳起来,问出了和沈云刚才一模一样的问题。湛蓝色的眼珠睁的溜圆,倒是有几分罗马贵族不怒自威的风采了。
方誊在听完这个消息后却皱了皱眉头,呢喃道:“原来他还没有放弃!”
“什么没有放弃?谁没有放弃?”詹姆斯扭头问。
方誊看了一眼愁眉不展的沈云,苦笑道:“其实,在渊让被抓进大理寺的时候,鄢家就曾想与淮南侯家结亲……我也是从他那里得知两位兄长阵亡的消息!不过,我拒绝了!”
詹姆斯恍然:“哦,那个鄢准肯定是见不能与淮南侯家攀亲,所以开始跟别的家族合作……啧啧,这个鄢准不简单呐,只是不知道他挑中的女婿是哪个家族的呢?唔,比滕宇君弱的肯定不行,但要强过渊让君的也不多。到底会是谁呢?”
“是谁并不重要,”方誊道,“关键的是,渊让,你真能放得下?”
詹姆斯并不知道沈云跟鄢如月的事,所以奇道:“渊让有什么……呀,你不会是爱上她了吧?”
沈云深吸一口气:“不错。我放不下!我不会同意如月嫁给除了我以外的任何一个人!”
方誊脸上露出微笑,詹姆斯则惊愕道:“渊让君,你想做什么?你可别乱来,这里不是渤海郡,而是你们大汉帝国的帝都!天子脚下!!律法森严的京畿重地!!!”
“难道你愿意看着如月嫁给一个毫无感情的人吗?”沈云怒斥道。
没想詹姆斯却耸了耸肩,无所谓地说:“这又有何不可?!你我皆是贵族,难道还不知道结亲是保证家族利益的最佳方式吗?若不是你之前浪荡公子的名声,所有人不看好你继承爵位,没准你现在都有好几房不认识没感情的妻妾了!渊让君,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沈云顿时无语。但仔细一想却不无道理。
在古代,不论东方还是西方,家族联姻向来都是一种增加相互信任的最好手段。没有人会去在乎真正结合的两人有没有真感情。就像自己的父亲和沈萧氏,他们又何曾有所谓的感情呢?!
在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里,爱情只是统治者编织出来愚弄百姓和娱乐自己的佐料罢了。没有一个贵族会去当真!甚至实践!因为当真要付出代价,而实践则很可能尸骨无存!
方誊是支持沈云的,但他支持的其实也并不是沈云和鄢如月的爱情,而是沈云这份重情重义、敢作敢为的性格。这跟他一开始支持沈云接受王戎的比武是一个性质。
但问题是,沈云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他虽然很快掌握了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但骨子里还是现代那个热血的小愤青。他不会将所爱拱手相让,更不会为了利益而去出卖感情!
更何况,他不认为凭自己现在的身份地位还有实力,无法给鄢家更多的利益!
方誊说他无法跟周惠在一起,这已经让他有些焦头烂额,难道还要放弃鄢如月吗?
想起那张精致绝美的脸庞上日日挂着泪珠,沈云不由就会想起那首《钗头凤》,难道真要到了“山盟虽在,锦书难托”的地步再来后悔吗?
不,绝不!
方誊望着眼神愈趋炽热的沈云,脸上的笑意更加明显了。
※※※※※※※※※※※※※※※※※※※
“姐姐,等会儿见了父亲,你可千万别说我去大闹渤海药房的事啊!”
回鄢府的路上,鄢澄踩着碎步,跟在软轿前,低声对坐在里面的鄢如玉道。
鄢如玉轻轻点了点头,隔着软轿的纱帘,只看见一抹侧影。
鄢澄笑嘻嘻地说:“我就知道还是亲姐姐待我好……不过姐,今天你为什么非要来这里啊?今天冬至,陛下和皇后都会出现在皇城,说热闹是肯定的,但我记得姐姐你一向不喜欢热闹啊……更可恶的是居然被沈云那小子给压着了,哼,若不是父亲严厉交代过,不许去招惹他,看我今天能便宜了他不能!不就是继承了爵位,成了渤海侯么?大汉侯爵海了去了,我鄢澄怕过谁来?!”
鄢澄还在那边嘀咕个不停,鄢如玉却眨了眨眼睛,忽然从另一边伸出手去,冲轿边的妙妙招了招手。
妙妙赶紧掀开纱帘把头伸进去,不一会儿探出头来对鄢澄道:“少爷,小姐问你,那沈云什么时候继承的爵位啊?”
鄢澄顿时露出不屑的神情,将沈慕之死、沈云被赦、扶灵还乡等等事情一一说来,不过添油加醋地贬低沈云是在所难免。
鄢如玉在轿子里听着,一语不发。但心里却莫名地升起一股愁绪。
她与鄢澄其实同岁,两人是龙凤胎,在七月初七的夜里,牛郎织女相会的那一刻出生。而她仅比鄢澄早出生一刻钟而已。
由于二人皆是正室所生,所以地位尊崇。而且鄢家只有鄢澄一个独子,所以有些骄纵。但与暴躁易怒,说话不经大脑的弟弟比起来,鄢如玉却显得非常沉稳娴静。但因自小患有软骨之症,所以极少出门走动,一直都在青州老家静养。
这次入京除了参加大姐鄢如月的订婚宴外,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需要去办。但看着自己弟弟那一副纨绔子弟的模样,鄢如玉只能低低叹口气。
“也不知,那沈云会有什么动作呢?说起来,还真的有些期待了!”
鄢如玉望着纱帘外依旧喧闹的人群,默默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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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闪亮回归。承诺过给大家两章!另一章我正在码字,不过我现在人在北京,所以可能会晚一点……
那个,月票啥的,是不是该投一张试试水深水浅了?
呵呵
【第七章 方胜形,订婚之因】
ps:我本以为我可以,但是几碗黄汤灌下去,起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我对不起大家!也无颜求票什么的了!
人呐,总是不知自己的深浅。(.无弹窗广告)[*本章节由更新]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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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府在帝都向来低调。与身份不称的三进院落就在帝都的东城。
但今天,鄢府却一反常态。从天桥往东,一直延伸到鄢府门前,昂贵的波斯羊毛毯上铺满了红花,道路两边彩绸招展,整个东城区的所有酒店饭馆都张灯结彩,各个商户的匾额上都挂上了刺目的横幅。
“恭祝鄢府大小姐订婚之喜”
“贺大汉淄川侯与大汉商会会长喜结秦晋之好”
“大喜、双喜、四喜临门”
……
整条大街上的所有酒肆旅店在今天都被鄢家包了下来,所有人在这里都可以免费吃住。各个商铺还推出了促销手段,为大汉商会会长鄢准之女订婚之礼恭贺。
鄢家财力之雄,影响之广,让人不由为之侧目。
不但如此,鄢家的商船从昨日开始就在运河上来往,从各地运进帝都的财帛礼物装了整整十艘大船,到今早为止,运河水道上还塞满了鄢家的商船,各个港口上搬运工如蚁卸货,依旧应付不来。
这么盛大的场面,自然引来了无数人的围观。整个东城区简直成了人的海洋,摩肩接踵都不足以形容其万一。
说句逾矩的话,怕是昨日大汉皇帝亲临皇城城楼时的场面怕也没这个大。
这还仅仅只是鄢府的订婚之礼而已。若是成亲……啧啧,很多人想都不敢想象那将是如何壮观!
鄢府上下此刻实在忙碌非常,不大的院落里到处都是人来人往的身影。不过虽然忙碌,但却看不见任何慌乱,一切都在井井有条的进行着。鄢府紧急从各地召集了数十位得力的掌柜,负责打理和安排这些事务,单单在鄢府中就有三个管家和四个掌柜在负责。
列翠轩西面,一栋在藕荷池边的茕茕而立的小楼里。鄢如月望着铺在秀榻上的两套衣服,脸上却没有丝毫喜色。
一套是凤冠霞帔。本是从圣祖皇帝始,正宫皇后才能穿的礼服。但圣祖皇帝念天下女子之不易,故而规定民间女子下嫁,亦可穿戴凤冠霞帔,以示尊荣!
另一套是凤翔霓裳。锦绣华丽的汉式长衫,那只用金线绣织的金凤简直像是要从衣服里勃然飞出一般。
两套衣服上都缀满了宝石,凤冠和金凤的凤眼上都有龙眼大小的南海夜明珠,特别是凤冠上的那一颗,如鸡蛋大小,散发着曼妙柔和的光亮,让人不敢逼视。
这两套衣服,任何一套都是价值无双,寻常女子若是见了,怕是立即就要惊叫,欢喜到晕厥过去不可。但鄢如月却没有丝毫的喜色。
一念间,鄢如月猛地抓起凤翔霓裳,两手一张就要撕扯,霓裳上的宝石珍珠晃动,似天际星辰倾泄流动。
“大小姐,不要!”小翠扑了过来,拦住她,脸上带着悲容泣声道:“大小姐,你若撕了这衣服,坏了这次订婚礼,即使老爷和大夫人必定震怒,到时我们受罚还是小事,可少夫人……”
“娘?”鄢如月忽然想到自己那个可怜的母亲。
她十四岁便嫁给了当时还名不见经传的鄢准,理应是正室,但却因为她是青徐曹氏之后,所以在鄢准娶了智公侄女之后,便只能成为侧室。平常更是连婢女都不如,经常要干些粗重活,就算这样,正室还动辄责骂处罚,处境艰难至极。
这次女儿被迫出嫁,她这个做母亲的又何尝不知。只是向来习惯逆来顺受的她早就没有反抗的勇气,到了今天,鄢如月满脸泪痕,她却怯懦的不敢来给女儿梳妆,只让小翠一人过来。自己则躲在房里长吁短叹,抹泪低泣。
想起母亲的凄苦,鄢如月抓着霓裳的纤手渐渐松了,脸上没有丝毫血色,忽然轻轻瘫倒在了床前。
“大小姐!”小翠泣声哽咽。
这时,门口响起轻轻的敲门声,一个女人的声音在门口响起。
“大小姐,我是妙妙。二小姐让我给大小姐带来上等的胭脂水粉。”
鄢如月恍若未觉,倒是小翠赶紧抹了泪痕,起身打开了门。(.无弹窗广告)
妙妙托着一个锦盒进来,裣衽朝瘫倒在床前的鄢如月行礼,低着头道:“大小姐,二小姐命我送来胭脂水粉。”
鄢如月呆呆地在床前,也不答话。小翠强笑过来要接下,妙妙却躲开她的手道:“二小姐说,这东西必须大小姐亲自打开!姑姑就不要为难妙妙了!”
“姑姑”是大家族里,后辈侍女对年长婢女的尊称。
小翠一滞,悲戚的脸上增添了一份无奈。
二小姐鄢如玉可是正室夫人所生,地位自然不是大小姐这种侧室之女可比的。连伺候二小姐的下人也有了几分尊贵,她小翠也只能无奈以对了。
妙妙走到鄢如月身边,蹲下身子将锦盒托到她眼前,轻轻打开。
“大小姐,请看一看这胭脂水粉可喜欢?”
鄢如月那双灵动的水眸早就如死灰一般,只是下意识地转头望了一眼。
忽然,她那双眼眸瞬间恢复了神采,急切地将锦盒一抢而过,状似癫狂。
小翠以为大小姐悲伤过度了,刚要上前阻止,却看见鄢如月从锦盒里拿出一页折成方胜形的纸笺来。
小翠顿时止住脚步,脸上也浮起了喜色。这种方胜形的纸笺她见过,就在大小姐梳妆台下面,压着好多,每次大小姐翻看这些纸笺都会又哭又笑。慢慢的,她便明白这些纸笺便是大小姐的心上人,那个渤海侯送给她的。
妙妙见鄢如月脸上的急切,便笑着站起身,忽而大声道:“看来大小姐非常喜欢这些胭脂水粉,那奴婢先告退了!”说着便缓缓退了出去。
在她离开时,轻轻带上了房门,门外,四个端着脸盆毛巾的婢女正站在那里。更远处,还有几个家丁手持棍棒在警戒着。
自从上次鄢如月偷偷跑出鄢府去看沈云之后,这些人就再也没有离开过鄢如月身边。名为保护,实为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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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准这次挑选的女婿是大汉淄川侯世子孔慎。
说起这个淄川侯,那可不是一般的家族。孔家,可是至圣先师孔子的后裔。圣祖时期,孔家出了一员武将,名为孔秀。伴随圣祖东征西战,立下了无数功勋。不过他的功勋封伯爵是可以的,离侯爵却还有一段差距。但圣祖顾及到他乃是至圣先师的后裔,对天下有所表率,所以破例封侯爵,永镇济南府。
到了这一代的淄川侯孔晗,平平无奇并无建树。不过他有一副好身板,生了十四个儿子。长子已经夭折,二子孔慎就成了世子。不过孔晗迟迟没有立世子,所以大多数人称呼孔慎还是以二公子为名。
这个二公子孔慎,就是甫一进帝大就与沈云有罅隙,先将方誊的床位洒湿,然后惹得沈云大怒,将其床被全部丢到宿舍之外的那位。
当然,鄢准挑选女婿可不是以这些为标准。他是个商人,唯一标准就是能否给鄢家带来足够大的利益。
其实鄢准并不是没有考虑过与沈云结姻的可能。毕竟沈云现在可是继承了爵位的侯爵,不似孔慎,还要等年老的孔晗去世才能掌握家族。
那为何最终鄢准会选择孔慎呢?
原因有三。
第一个当然是皇太后的原因。鄢准虽然不知道渤海侯沈慕之死是皇太后所为,但他知道皇太后对渤海侯家并无好感,甚至是厌恶。特别是因为帝国银行一事,沈云“抢”了原本属于英公的后勤辎重官一职,让后党失去了一次抢回帝国银行控制权的机会,这让皇太后极其不喜沈云。
鄢准发家除了自身的商业天赋外,智公家族与皇太后、英公家的良好关系也是不可或缺的。在选择女婿方面,他自然要先考虑到这些。
第二个是淄川侯孔晗的正室,也就是孔慎的生母乃是英公的妹妹。鄢准的正室是智公的侄女,与智公家族算是有所关联的外戚关系,此刻再与淄川侯家族结姻,那就等于与英公家族也攀上了关系。
这样一来,虽然坐实了鄢家后党的名声,但也将会给鄢家更大的好处毕竟现在帝国银行还有大部分实力在后党手里掌握着。
鄢准现在也离不开后党,要知道,虽然他现在富可敌国,但同样与帝国银行有许多已经纠缠不清的糊涂账,而且这些账目都是在后党掌管帝国银行时发生的。也就是说如果后党失去了对帝国银行的掌握,鄢家能否再从帝国银行拿到钱还是另一回事,更重要的还是他的这些糊涂账将会被追究,那可不是一亿两亿的钱,而是一笔天文数字!
鄢准曾粗略估算过,如果帝国银行认真追究起来,那些糊涂账的利息就高达一百个亿,还不算本金和利润分成之类,到时候鄢准怕是要倾家荡产来赔偿了。
第三个原因是孔晗,这个第三十六代淄川侯今年虽然才五十六,但身体据说因为常年纵欲,已经有些油尽灯枯了。不过若非他这么努力的在女人肚皮上耕耘,也生不出这么多子孙。
渤海发生倭寇骚乱,孔晗所在的济南府也被要求进行兵备,孔晗在去军营的时候忽然从马上摔下,伤势严重,医师诊断怕到不了今年开春,孔晗担心死后发生如渤海侯那般的事情,所以立即宣布世子之位归孔慎。
当然,这个消息暂时还没有传到帝国内阁,也没有得到皇帝批准。不过鄢家消息灵通,已经第一时间知道了。这也是鄢准仓促决定将女儿嫁给孔慎的最重要原因。
至于女儿怎么想,鄢准就考虑不了这么多了。更何况,孔慎这人,虽然不如临淄侯张珂之子张士那般威武,但也算一表人才,明年即能从帝大毕业,前程远大。
不过鄢准向来知道自己这个大女儿是个外柔内刚的性子,生怕她在今天的订婚礼上出什么幺蛾子,所以特地派了人将她看住。免得出什么差错。
“老爷,大小姐已经准备好了!”一个侍女来到鄢准面前禀报。
鄢准想到自己这个最为疼爱的女儿也要出嫁了,心下其实也有些怅然,问道:“月儿她,还是那么哀切吗?”
那侍女道:“没有,大小姐很开心的模样。凤冠霞帔是婚礼当天穿的,她还拿出来让我等去仔细清洁一番。而她穿着凤翔霓裳,很是开心地在屋里转圈圈呢!”
“嗯?”鄢准顿时疑惑起来,问道:“出什么事了?昨天不是还……上午可有谁去看过她?”
“上午就二小姐派妙妙给大小姐送了一盒胭脂水粉。除此之外没有别人了。”
鄢准更加疑惑。这是玩的哪一出?难道如月突然转性子了?
【第八章 利诱之,抢订好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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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汉人的结婚礼节比起现代来只多不少,而且繁杂至极。大致来说,婚前的礼节分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而这一套就被称为订婚之礼。
下聘礼就是订婚之礼的一个环节,古语称之为“纳征”。一般纳征之时,便会同时有女方家的回礼和请期宴,之后就是迎亲了。
在圣祖之前,纳采之后一门婚事就算定了。但圣祖之后,由于民气开放,婚姻的真正生效是订婚之礼过后。
正午前一刻,下聘队伍就从西城区的宫虞山抵达了天桥,从这里开始,鞭炮声就没有听过,一直迎进了鄢府,绕过影壁,来到正厅里。
鄢准早就接到了通知,也没时间去想鄢如月的变化问题,赶紧披衣正冠,来到前厅准备接下聘礼,这婚事就算成了。
下聘队伍的规模不小,怎么说淄川侯家族也是济南府的大家族呢,虽然只是纳征和请期,但也不能等闲视之。尽管不及鄢家这么财大气粗,可往来下聘的人也俱是衣冠楚楚,尽显侯爵家族气派。
“十二对东海珍珠,二十四块和田润玉,四十八双天山硕采,六十四面益州蜀绣,一百二十匹湖州锦缎,两百四十丈江浙吴绣彩锦……”
身着喜庆长衫,带着方帽的管家大声唱诵着淄川侯家送来的聘礼。
鄢准一脸矜持的微笑,站在堂前看着络绎不绝往里面抬送聘礼的队伍,心下的狂喜却快要将他淹没。
身为大汉第一首富,这些聘礼他自是不看在眼里的。不过这场婚事背后所牵扯的利益却可以让他为之欣喜。
队伍中间,一个身穿天蓝色长袍,腰缠黑色涤带的年轻人走了进来。只见此人面如冠玉,目若朗星,黑色的冲天冠下披散着几许整齐的发髻,行步间倒也丰神俊朗,端是一副好相貌。
此人一见鄢准便迎了上去,拱手行礼道:“晚辈孔慎,见过鄢伯伯。”
“快起快起!”鄢准笑着虚扶了一下,道,“过了今日,你就要改口咯!”
孔慎也不推辞,顺嘴笑道:“何须过了今日,孔慎拜见岳父……”
他话音未落,鄢准的笑声也未止歇,忽然从大门处传来一阵如雷霆般的吼声,竟生生将唱诵聘礼的管家给压了下去。
“大汉渤海侯登门下聘,特奉聘礼一件!”
鄢准和孔慎的笑容同时凝固在脸上。霍然转身,只见身穿白色长袍,腰缠黑玉带,脚蹬深蓝软底靴的沈云在沈武的开道下,直奔堂前而来。
在沈云身后,方誊亦风姿卓然地跟了进来,跟随左右的还有四五个帝大学子,仔细一看,竟是诸葛允、马固、王戎和詹姆斯等人。
鄢准一看这架势,顿时有些眼晕。
这沈云到底想干什么?来抢亲不成?
诸葛允、马固、王戎还有方誊,分别代表了智公、锦公、当朝司徒和淮南侯四大势力。再加上渤海侯自身,这实力,放在帝都任何一个角落都没人敢轻易招惹。而鄢准他只是一介商人而已。
沈云款款走上前来,不顾孔慎那几乎要杀人的眼光,朝鄢准长揖到地:“云见过岳父大人!”
“轰”一下,周围全乱套了。周围的下人们纷纷交头接耳。
这是个什么情况?鄢家的女婿不是淄川侯的家的孔慎的吗,怎么突然冒出个渤海侯?
不过倾向性上,大家还是比较认同渤海侯的。没办法,孔慎毕竟还没有继承爵位,甚至连世子之位都还没有传到帝都,可人家沈云已经是渤海侯爵了!而且因为之前在帝都也是个风云般的人物,所以很少人不认识他!
鄢准自然也是吃惊不小的,不过作为一个城府极深又经营着偌大家业的商人,他将这种震惊全部掩藏起来,闪身避过沈云的揖礼,忙拱手道:“不敢不敢,侯爷实在折煞老夫了!恕老夫耳背,侯爷大驾光临是为了……?”
鄢准显然还想给沈云一个台阶下,虽躬身行礼,但眼睛却直视沈云不住的眨,眼神里透露出一股恳求之色。
沈云却装作不知,依旧大咧咧地躬身行礼道:“我是来下聘礼迎娶贵府大小姐鄢如月的。怎么?岳父大人,您觉得我下的聘礼不比淄川侯家的丰盛不成?”
从鄢准以降的鄢府众人都面面相觑。从头到尾都是这几个人,哪里有什么抬送聘礼的队伍?他又哪里来的聘礼?
沈云见状,微微一笑,摆摆手。身后的王戎又用滚雷般的声音吼道:“大汉渤海侯登门下聘,特奉聘礼一件!”说着,他双手托着一个锦盒,躬身送到了鄢准面前。
此时此刻,就算孔慎有再大的涵养,再贵族化礼节也无法抑制内心的怒火了。他本就与沈云不和,只是他们不同系,所以交集很少。再加上沈云已经继承爵位,所以孔慎更加不可能与他有更多的接触。
只看孔慎如玉般的脸上泛起怒红,指着沈云喝道:“沈渊让,你不要欺人太甚!鄢,岳父大人明明将如月下嫁于我,又与你有何干系?更何况,汝父新丧,丧气未过,你怎么能成亲?莫不是欺大汉无法么!”
沈云冷哼一声,身后的方誊已经率众而出,拍开孔慎指着沈云的手,喝道:“说到欺法,谁又能与你孔二公子相比?这不是同窗聚会,更不是朝堂问对,你居然直呼大汉渤海侯的名讳,按大汉律法,此乃不敬之罪,按律当张嘴五十!来人啊,速速通报巡城司……”
孔慎一滞,冲天冠都差点被怒火给顶歪了。可方誊说的句句在理,他却只能干瞪眼。
鄢准忙出来安抚,拱手道:“少年心性,一时冲动而已。莫怪莫怪……方公子不必兴师动众,劳烦巡城司的各位大人,只是,”鄢准看了看杵在身前的那个锦盒,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尴尬地说:“侯爷,小女已经许了孔公子,我看侯爷这聘礼……”
“呵呵,岳父大人打开看看再说!”沈云自信满满地道。
鄢准迟迟艾艾,最终还是接了过来,打开一看,只见里面是一份用墨色玉牌压着的绢帛。
那玉牌让鄢准眼角一跳,与大汉朝廷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鄢准,自然是认识这块玉牌乃是大汉羽林暗卫的信物。而那份绢帛……
鄢准抖开一看,差点将眼珠都给掉了出来。
绢帛上写着:“渤海家族商货运输协议”一行楷书。下面是零零总总的条款和规定。
鄢准是大汉商人,在这个国度,想要成为一个成功的商人,必然是离不开官方力量支持的。墨玉令牌就是告诉鄢准,沈云有着绝对强大的后台。一个鄢准吃罪不起的势力!
而作为一个商人,最能打动他的其实不是现成的金银财帛,而是源远流长的利益!商人逐利的本性在任何时候都是强烈而炽热的。沈云的这份协议,承诺将渤海家族所有生意的运输部分全权交给鄢家,同时还承诺了货物利润的分成。
众所周知,大汉诸多家族中,渤海家族无疑是经营生意最多最杂,也最赚钱的世家之一。岁入利润不下数亿金币。但因为渤海家族同样还经营着与罗马等国的海上贸易,有自己的船队和运输系统,所以鄢家始终无法染指渤海家族生意。但如今,沈云却将这个机会送在了鄢准面前。
看着鄢准那阴晴不定的神色,沈云更加洋洋自得。
这一手双管齐下,恩威并施的调调,他早就在现代看得多了。他就不信鄢准不会权衡考量。对于他这样一个商人来说,还有什么是比利润最大化更能打动他的呢?
淄川侯家族仅仅局限在济南府一地,在乐浪郡,可不仅仅只有淄川侯一个侯爵家族,临淄侯张珂也同样在乐浪郡。
可以说,这数百年来,淄川侯家族在商业方面并没有太大建树,唯一可以称得上生意的便是对《论语》这本书的印刷权。如今半个帝国的《论语》印刷权都掌握在淄川侯孔家,其在印刷业也算颇有一号,但这点生意跟渤海家族的生意比起来只是九牛一毛。
总之,沈云想不到鄢准拒绝自己的理由在哪里。
可是,脸上变幻了半天的鄢准最终还是长出一口气,将绢帛卷好从新放进锦盒中,递到沈云面前道:“侯爷恕罪,这份聘礼,老夫不能收!小女无才无德,实与侯爷不相匹配。还望侯爷见谅!”
“靠!”沈云忍不住从嘴里蹦出个字眼,脸上的震惊很明显。
这老头搞什么?难道他转性了,不图钱反而讲起信誉了?
不能够啊,虽说过了纳采和问名,但纳征和请期并没有进行,此时就算鄢准将女儿另嫁他人,也没有人会说他有什么不合礼制的地方。难道是自己的聘礼还不够丰厚?
除了将渤海家族完全拱手相送外,沈云实在拿不出更为丰厚的聘礼了。而且,沈云相信这个世界上也绝对没有比自己这份聘礼更丰厚的夫家。凉公家族大不大,还不是被父亲沈慕用一半的家族生意给拉拢了!鄢准眼光虽高,但还不至于高到这么离谱的境界吧?
【第九章 订婚礼,天下轰动】
旁边孔慎原本气的青紫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快意的狞笑,幸灾乐祸地看着震惊莫名的沈云。不过他还算克制,没有在此刻说些什么刻薄的话来。
方誊就更加不明白了,他今日特地将诸葛允和马固叫来,就是为了给沈云壮声势。自己这么多家族势力排排站在鄢府,这对于一个商人世家来说是何等荣耀之事?但为何这个鄢准会无动于衷呢?
“鄢会长,渤海侯只是想先订个婚期,等父丧期满……”方誊忍不住帮沈云道。
鄢准赶紧摆手:“不是不是,实在是小女配不上渤海侯!请恕罪,恕罪!”说着,他也不再对沈云等人说话,转身对孔慎道:“来,贤婿里面请!”
孔慎就像一只刚刚打败对手的公鸡,斜睨着眼,昂首挺胸地走进了正厅。
王戎转过身,硬梆梆地对沈云低声说:“沈渊让,你私用墨玉令牌,我会去屠老大那里告你的……不过,今天你吩咐的事我做完了。”言罢头也不回地走出鄢府。
而马固也颇带惋惜之色地上前拍了拍沈云的肩膀。当然,他惋惜主要还是因为沈云如此想娶鄢如月,自然不会跟他抢周惠的原因。
诸葛允蹙眉上前一步,低声对方誊道:“滕宇君,我们四大家族都站在这里了,可还是帮不到渊让君,我看此事就此作罢吧!”
方誊看着依旧呆立当场的沈云,颇有些担心地说:“可我担心渊让并不肯就此罢休。”
“他不罢休还能怎样?”马固也压低声音道,“难不成他还想抢亲不成?”
他话未落,沈云忽然撩起袍角冲进了正厅。
所有人大吃一惊,赶紧跟了进去。
只见沈云站定在正厅之中,盯着同样有些错愕的鄢准大声道:“岳父大人,我这婚算是订定了。不管你开出什么条件,我还非娶如月不可!”
满场石化。
试问,大汉立朝千年以来,何曾有过这样的侯爵?
本已落座的孔慎正要站起来呵斥,沈云猛地朝他一瞪眼,厉声喝道:“你再他妈多说一句废话,老子现在就废了你!”然后继续用毫不退让的眼神盯着鄢准,大声道:“我是不会改变心意的,不管你肯不肯,哪怕是抢亲,如月也必须嫁给我沈云。除非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否则这辈子我算是赖定你们鄢家了!”
※※※※※※※※※※※※※※※※※※※
“小姐小姐,大事不好了!”妙妙急匆匆地跑进鄢如玉的闺房里。
一袭轻柔纱衣,倚靠在暖炉旁望着窗棂发呆的鄢如玉疑惑地看着她。
妙妙喘了几口气才道:“那沈云跑到咱们家撒野来了,还说什么非要娶大小姐过门,不然就赖定鄢家之类的话。什么山水雨雪什么的,说的很是郑重呢!”
鄢如玉嘴唇动了几下,妙妙道:“哦,老爷啊,他气的拂袖离开,现在正在大小姐房里!”
鄢如玉一怔,忙又动了几下嘴唇。妙妙焦急道:“啊,小姐你现在要过去?不要不要,老爷正在气头上呢,你过去万一被骂……唉,小姐,你慢点!”
原来这个妙妙懂得唇语。她虽然是鄢如玉的近侍婢女,但却也不知道鄢如玉其实会说话这件事。
她紧紧跟在鄢如玉身前,替她提着裙裾,生怕他不小心摔倒,一路来到鄢如月的水榭小阁,只见门口的丫鬟下人都噤若寒蝉地站在门口,小翠则满脸焦急地在门口来回打转,想进去又不敢的模样。
紧闭房门的阁楼里传出鄢准的咆哮:“……我不管你跟那泼皮无赖有什么山盟海誓,总之我绝对不会让你嫁给他!你,你若还念在我的养育之恩,就立即给他写信,越绝情越好,断了他的念想……这个撒泼侯,我一定要告他,哪怕告上金銮殿我也不罢休……”
鄢准这次是真的被气急了。他从没见过如此不按常理出牌的人。简直视大汉贵族于无物。这种街头无赖式的作风简直让鄢准这个一辈子都想往贵族上靠的准贵族气愤欲狂。
但不论鄢准如何咆哮,屋内都没有传出鄢如月的声音。熟知大小姐外柔内刚脾气的小翠简直快要急死了,看见深得老爷喜爱的二小姐过来,赶紧上前扯住鄢如月的胳膊,带着哭音道:“二小姐,快去劝劝老爷吧,我怕、我怕……”
这时屋内又传出鄢准的吼声:“好,好,好,你不写是吧?你既然不尊父命,我就打死你这不孝儿……”
桌倒椅斜的声音顿时传出,小翠吓得面如土色,扭头就想冲进去。
这时,就见鄢如玉一把拉住小翠,嘴唇急速动了几下。妙妙赶紧翻译:“翠姨,二小姐让你赶紧去找少夫人。”
小翠恍然大悟:“哦,对对对,夫人,少夫人!”她想失了魂一样急匆匆地跑去找鄢如月的生母鄢曹氏。
妙妙也有些胆战心惊,她可从来没见过如此愤怒的鄢准,有些担忧地说:“小姐,咱们……”
鄢如玉在门口站了一小会儿,屋内并没有太过剧烈的鞭打声,只有鄢准愤怒的咆哮,顿时有些放下心来,扭头就往正厅走。
妙妙跟在旁边,急道:“小姐,你这是去哪儿啊?什么,找沈云?找那撒泼侯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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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正厅之中的沈云还不知道,自己“撒泼侯”的外号已经成了鄢府一众的口头语。这个外号还以超越光速的水准向外传播。
没办法,今天的沈云实在太让人震惊了。
从来没有任何一位贵族敢说出如此无赖般耍狠的话,更没有堂堂帝国侯爵堵在人家门口逼着人家把女儿嫁给他---就算有逼婚的,那也应该偷偷进行啊!
这么明目张胆,还在天子脚下,啧啧,还真是蝎子拉屎---独一份!
沈武忠心耿耿地跟在沈云边上,眼神不住往坐在厅中怒容满面的孔慎。方誊也不屑地望着他。
诸葛允和马固则带着好玩的心态站在厅中一角,看着事态的发展。
来往的下人都屏气凝气,连咳嗽声都不敢大一些。
今天这订婚礼,想不天下轰动都难了!
想到这件事的影响,方誊还是有些头疼的。不过想到每次跟沈云在一起,似乎都能搞出一些轰动的事来,那种少年心志比天高,不怕事多怕事小的心态就完全激发起来。
“跟着渊让君总是让人感到激动和期待啊!”方誊心跳有些加速地想着。
其实不单单方誊这么想,诸葛允也有这种想法。所以看着沈云的眼神里除了之前对他文采的敬佩,如今更多了些对他为人的欣赏。
这个沈云,有时看上去是个谦谦公子,机智过人、文采风流。但有时看上去又如乡野莽夫一样横冲直撞,风风火火敢作敢为的性格倒真是可爱!
马固当然不会这么去看沈云。他只觉得沈云此举实在太过鲁莽冲动。鄢准虽只是个商人,但他毕竟是天下第一首富,也花钱捐了个勋爵头衔,无论才智还是人脉,都让人不敢小觑。这样激怒于他,根本没有好处。
更重要的是,此举不但激怒了鄢准,还惹得淄川侯家不快。这种两边得罪人,四面树敌的事,他马固是万万不做的。
所有人都静静看着沈云。沈云在刚才发完飙之后就静静站在那里,闭起双目,似乎陷入了老僧入定的状态。看似有些悠闲和自得。
但实际上,沈云此刻心里也是忐忑至极。他不知道自己到底赌对没有。
“妈的,鄢老头不贪钱,这根本不可能。我出的聘礼也绝对没人比得过。他这样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为了保全自己!
俗话说有命赚钱也得有命花才行,他放下我这到嘴的肥羊不啃,非要去扒拉那块没肉的骨头,一定有不得已的苦衷!
这个苦衷……没准就跟后党有关。看来之前跟我分析的还挺准,这鄢准看来是站在后党这一派了!
哼哼,老子虽然不是帝党的人,但更不是后党一派。手里抓有墨玉令牌,又有皇帝的宠爱,不拿帝党压一压你,还真就对不起自己!”
沈云暗暗想着。
沈云猜测的其实已经八九不离十,他在抵达帝都前已经跟仔细分析过帝都的情势。没办法,沈慕的前车之鉴不得不让沈云对进京打着十二万分小心。只是没想到这番分析现在派上了用场。
不过沈云没有想到的是,他千万万算,始终没有算到,在某些人眼里,他已经是帝党的人,而且是帝党中必须处置而后快的角色。
而以这场订婚礼引发的后续狂暴风波即将席卷而来,渤海家族、淮南侯家族,乃至鄢家都将在这场风暴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更让人算不到的是,连智公家族和锦公家族也被牵扯进来,进而引发了更为激烈的对抗,这种对抗后果在数年后爆发出来时,更是差点让罗马人笑歪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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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第一镇,声名之虑】
马车在帝都的街道上徐徐前进。
车内很宽敞,松木的车厢,带着精致的镂刻壁板,车厢里有张很大很舒服的软塌,还有几张锦墩和一张小桌子。车厢两侧的壁板里有夹层,里面可以放一些小东西,比如小型乐器、棋牌,又或者是美酒、蜜饯之类。车子四周都悬挂着蜀绣轻幔,车窗位置悬挂着竹帘。不过因为是隆冬,所以外面还罩了一层棉丝裹窗。
沈云和鄢如玉对坐车内,宽敞的车厢内弥漫着一股清幽的香味。
车中两人,谁都没有先开口说话。
鄢如玉穿着白绫对襟小袄,下系红裙,腰间是一条湖水绿的小腰裙,显得利索洒脱。眉弯嘴小,宜喜宜嗔,一双大眼黑的黑白的白,灵动有神,带着一抹浅浅的笑意。
从外表看,真看不出她是个有软骨之症的女孩儿。
“二小姐,上了我的车,不是就想跟我这样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的坐到终点吧?!”最后还是沈云忍不住先开口。
方才在鄢府,沈云原本打定主意要赖在鄢家的。但鄢如玉却让妙妙给他送来一纸信笺,上面只有寥寥数语。
“君所为欲陷吾姐于不孝耶?若非君所愿,请暂移虎步,府外一叙!”
到了府外,就见妙妙匆匆在他耳畔说了几句。沈云让沈武驾车,独自在一个僻静小巷接上了披着斗篷,盖住嘴脸的鄢如玉。
至于方誊、诸葛允等人,早就被沈云抛到九霄云外了。
青石板的大街,车轮碾上去轱辘辘直响。
鄢如玉的斗篷就放在软榻一边,蜷起小腿来,低笑道:“我冒这么大风险出来,难道侯爷就舍不得请小女子喝一杯么?”
沈云无奈的翻了翻白眼,从夹层里拿出两个晶莹剔透的杯盏放在小桌上,之后又从软榻下抽出细长的纹着青花的瓶儿来,细细倒满。
“第一次见你的时候,看你柔柔怯怯的倒有几分大家闺秀的模样,可现在见你,怎么感觉都像透着一股子狡猾,就像一条小狐狸!”沈云边倒酒,边道。
酒是西域佳酿葡萄美酒,杯是安阳上好官窑瓷杯,人是秀丽可人的美人。倒也是一派好时光。
鄢如玉眨了眨眼,伸手端起小杯一饮而尽,笑道:“唔,好酒。不过味道怎么怪怪的?”
沈云也端起酒杯,睨了她一眼道:“你有软骨之症,这酒是我让人专门调配的,里面加了点别的东西!”
鄢如玉怔了怔,道:“你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你喝酒?”
沈云无奈道:“这酒本来是打算今天抢亲成功后送给你当礼物的,怎么说你也是我的小姨子嘛!不过,看令尊的语气和态度,这瓶酒也就只能留在家中自己品尝了!”
鄢如玉笑道:“别拿话激我。实话说,我的确没想到你会想出这个法子,若早知道你如此莽撞,自以为带着几个世家公子彰显势力便能让我爹屈服的话,我压根就不会去通知你!真不知道姐姐到底看上你哪一点,如此不用大脑,还说是大汉渤海侯呢!”
沈云一怔,想把自己刚才的聘礼内容告诉她,好让她改变这个看法,可是转或间又摇头苦笑,不吭一声了。
鄢如玉见他不答话,便自己端过酒瓶倒满小杯,又是一饮而尽道:“其实如果你想娶我姐根本不需要这么麻烦,去求皇帝陛下赐婚就是了。依陛下对你的宠爱……”
说到这里,鄢如玉忽然停下话头,她忽然发觉自己好像话太多了。
沈云双眼一紧,目光如电地看向俏脸已经泛起潮红的鄢如玉,沉声道:“你究竟是谁?”
鄢如玉神色里闪过一丝慌乱,蜷起的小腿放下,裙摆挂在锦墩上,露出一截套着罗袜的纤细腿儿。
“我……我是鄢家二小姐啊!你还以为我是谁?”鄢如玉躲闪着沈云那逼人的目光,闪烁其词地神态简直是欲盖弥彰的最佳诠释。
沈云忽然从怀里掏出墨玉令牌丢在鄢如玉面前,冷喝道:“鄢如玉,我可是羽林暗卫少校!”
“噗哧”,鄢如玉掩嘴而笑:“得了吧,屠老大为了这事已经大发雷霆一次了,若是别人冒充羽林暗卫,即使不被凌迟也难逃一死,更何况是冒充少校……”
沈云讪讪地收回墨玉令牌,转而也笑了。
“这么说,你承认自己是暗卫的人了?!你是哪个镇的?”
鄢如玉这次居然没有避而不答,而是正色道:“我是羽林暗卫第一镇青州卫少校。”
这次轮到沈云吃惊了。
“你是暗卫少校?可你……”
沈云想说的是她的身体,还有她几乎不跟人说话,难道在暗卫中也是这样吗?
鄢如玉脸上忽然浮现一种无奈,她苦笑一声道:“这些我还没办法告诉你。就算你有墨玉令牌也一样!”
“那你这次来帝都……”
鄢如玉笑了笑:“不错。我来帝都的确不单单为了参加姐姐的订婚礼,还有一些别的事。你冒充暗卫,可知羽林暗卫第一镇主要是负责什么?”
“当然,第一镇对外,第二镇对内,这我自然了解!”能不了解么,沈云差点就死在羽林暗卫第二镇手里。
随即沈云心里凛然一跳,有些吃不准地道:“你是为了……到底是哪国人在帝都生事?”
鄢如玉又倒满了酒,还是一口喝干道:“还能有谁,当然是罗马人!”
沈云没有接茬。鄢如玉也似乎不想多说,所以气氛又有些沉寂下来。
倒不是沈云真的不好奇,而是他始终对罗马人生不起恶感。前世对罗马帝国的了解就不多说了,就算今世,沈云所遇上的罗马人,诸如詹姆斯、小东尼等人都很好相处,根本难以让沈云产生深恶痛疾的感觉。听见有罗马人在帝都搞鬼,和他又没有太大关联,是以他就闭口不言。
鄢如玉却是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两下里沉默下来,鄢如玉只能频频举杯。在狭小的空间里,一男一女独处,女人总是比男人更加忐忑。这人一忐忑,就会找点事情做,以此遮盖自己的情绪。鄢如玉这一杯又一杯,没多久就把整瓶葡萄美酒喝光了。
再看鄢如玉,俏脸上的酡红已经延伸到脑后去了,宜喜宜嗔的眼眸因为醉意也变成一条细缝,看着更像一只狡猾的小狐狸,不过这狐狸倒真是可爱。
“好啦,再喝你就连马车都下不去了。再说了,咱们好像不是为了来这里喝酒的吧?”沈云推开还想去软榻下找酒的鄢如玉,却听鄢如玉忽然“哎呀”一声低呼。
沈云心中一惊,她有软骨之症,不会这么轻轻一推就伤着了吧?
“怎么了?怎么了?没伤着哪儿吧?”沈云赶紧俯身追问,脸上的焦急溢于言表。
鄢如玉“噗哧”一笑,“呵呵,逗你啦!不过我今天真的好开心哦!能够跟你说话,还不用担心被别人知道我的秘密……”
沈云看了看坐在马车头上驾车的沈武,隔着一道厚实的棉布帘子,他们说话声音也不大,倒是不虞被人听见,不禁也苦笑摇了摇头。
“二小姐,你到底想跟我说什么?还有,如月她现在怎样了?”沈云将酒杯往边上一推,坐稳身体正色问道。
鄢如玉醉眼迷蒙,忽而笑道:“现在才想起问你的如月啊?!早干嘛去了!”
沈云佯怒,鄢如玉赶紧道:“好好好,不逗你了。你这样公然抢亲的举动的确让父亲很不快,从正厅回到后院就冲进姐姐闺房里,咆哮连天,还说要打死姐姐……”
“啊?”沈云猛然想要站起,却“嘭”的一声撞到了车顶,直疼的他呲牙咧嘴。
鄢如玉笑道:“放心吧,我听了听,父亲嘴上叫的凶,但根本舍不得打姐姐,只是在摔东西发脾气罢了!其实,父亲还是很疼爱姐姐的……”
沈云撇嘴:“哼,疼爱她怎么会让她嫁给孔慎那种家伙!”
“孔慎有何不好?他一表人才,家世显赫,因是孔圣后人,在仕林界的地位更是无比尊荣。再说了,他即将继承家族,成为下一代淄川侯。这些总比你这连家都被烧了的渤海侯要强吧?!”鄢如玉毫不掩饰地数落沈云道,“更何况,比起你纨绔大少的名声来,他孔慎可是作风正派,凛然正气的才子!不管从哪个角度看,父亲选择孔慎都比选择你要强!父亲正是出于对姐姐的疼爱,才会选择他做鄢家的女婿!”
沈云被说的哑口无言,苦笑道:“你是故意来糗我的吧?!”
“哼,不是我糗你,而是你的确应该改善改善你的名声问题了。不但父亲这么看,连二娘也是这么认为的。相信在诸多世家长辈眼中,在孔慎和你之中也多半会选择前者的!”
鄢如玉的话让沈云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他一直将这个时代当成现代,因为有了圣祖这个穿越者,加上周围很多事物与现代社会的相似,让他会不由自主的用现代的行为模式来处事做人。但这里毕竟是大汉,是尤重声名的古代!
在圣祖出现之前的东汉,官制还是举孝廉,一个人的声名可是直接关系到仕途的。及时圣祖改变了这个时代的许多硬件,甚至连文化也稍带有了些许变化,但骨子里重视声名的传统却不会改变。
沈云的出身不错,但他之前的名声实在不怎么样。就算是曹孟德如此枭雄,年轻时放荡不羁、驾鹰走狗,一旦得了势也一样要顾及声名,否则都招揽不来真正的英雄豪杰。
沈云在那些长辈眼中,就是个“既无三徙教,不闻过庭语”的顽劣之人,即使继承了爵位,他也一样不会被那些长者接纳。
想到这里,沈云蹙眉忧心不已。
鄢如玉看他皱眉不语,显然已经上了心,便道:“其实你也无须太过介怀,孔子尚有童幼时,更何况你呢?!不过接下来你需要注意改善声名之事了。还有就是,父亲不肯你娶姐姐,更重要的原因还是皇太后那边,你是经历过那件事的,自然明白。至于解决之道,其实你更应该往那方面多想想!”
那方面?
沈云抬眼看了看她,似有所觉地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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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还有一章,大家稍等!
【第十一章 求无果,氤氲浴池】
朱漆铜环的大门,条石砌的阶蹬,门左拴马石,门右悬灯杆,黛瓦白墙,高墙深院,飞檐赤角,富丽堂皇。(.好看的小说)[wan书吧更新]
这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但府中亭台阁楼峥嵘轩峻,树木山石葱蔚嫣润,景色极尽优美,比起真正的当权巨富之家也不遑多让。
已是深夜。月上柳梢。
一行人穿梭在树木山石间的回廊中,过了前院中院,拐进后院,绕过曲廊,对面疏朗的花木中露出一角红楼,飞檐掩露。
“老爷,渤海侯到了!”老仆提着灯笼,站在书房门前,低声道。
“快请!”书房中一个清朗的声音响起。
沈云快步走进书房,朝房中之人躬身行礼:“渊让见过公甫大人!”
这里便是帝国礼部侍郎公甫效的府邸。眼前的公甫效,三缕墨鬤垂颚,脸颊更显消瘦,但双目却愈发神采奕奕。
“呵呵,渊让来,坐下说话。”公甫效显然非常开心能够看见他,拉着他的手在书房中的客厅里坐下。那老仆自去招呼看茶不提。
“早就得知你回了帝都,只是公事繁忙,一直没时间去看望你,今日你自己寻来,倒也了却我一桩心事。”公甫效望着沈云的眼神里既有看见好友的亲切,又有看着晚辈的宠爱。
沈云稍稍欠了欠身,见老仆奉茶完毕,退了出去,房中只有他们二人,这才道:“蔼成兄,最近你可是清减了不少。我甫到帝都,你便让人送来了书信,所以见不见都是虚礼罢了。你我心知即可。”
在没人的情况下,沈云跟公甫效就如同忘年交一般。本是没有那么多忌讳的。
公甫效笑道:“可不是。不过说实话,我真是想去看看你的,听说你在渤海郡可是干出了天大的事,合纵连横之术不比苏秦张仪差,连倭国都灭在你手……呵呵,若不是最近帝都事物多,诸事缠身,我还真想提三尺剑,助老弟你一臂之力啊!”
沈云赶紧摆手:“老兄快别提了,胡公殿下都快把我骂死了……话说回来,蔼成兄最近为何如此忙碌?”
此刻已经亥时,可书房的案几上的公文还成摞堆放,一看便知公甫效真的是公务繁忙。(.)
公甫效笑道:“说起来还多亏了你,若不是你做的那件惊天之事,老兄我最近应该清闲些的。”
沈云神色一动,低声问道:“可是帝国银行……”
公甫效点了点头:“不错。陛下已经罢免了蓝淀,如今算是将帝都的帝国银行中枢从头过滤了一遍,除了几个闲散职位还在后党手中,其他都由我等掌握。只是这各郡县的地方银行,一时无法接手。愚兄如今名义上是礼部侍郎,可做的事却跟户部有关,所以忙碌非常……对了,你这么晚过来,可是有什么事?”
沈云呵呵一笑,公甫效疑惑了一会儿,忽而一拍脑袋道:“呀,瞧我这脑子,下午时分有人告诉我,你今日去鄢府下纳征之礼,与淄川侯家起了争执,可是此事?”
沈云尴尬一笑道:“不错。不瞒兄长,那鄢家大小姐与我早有三生之约,她也誓死不愿嫁给那人,只是父母之命难违。我也是一时无法,这才前去下聘,好歹算是将今天的订婚礼给搅黄了,但如何才能娶得鄢家大小姐,还需要兄长臂助!”
公甫效眯起双眼,以手抚须道:“渊让啊渊让,你可是想让我去跟陛下说赐婚之事?”
沈云赶紧从座位上起来,长揖到地:“生我者父母,知我者蔼成兄也!鄢家豪富,鄢准更是大汉商会会长,我与如月又是两情相悦,若能得陛下赐婚,那实在是一举数得之事。还望兄长能成人之美!”
公甫效叹了一声,起身道:“渊让啊,愚兄何尝不知若能让你娶了鄢如月,与鄢家结成姻亲对掌握帝国银行有多大的好处,可是,此举势必会让后党与帝党之争激化……
近日我查看银行账本,发现鄢准与后党之间实在有太多揪扯不清之事,陛下也正为此操心不已,不知如何决断。
一旦让你与鄢家结成姻亲,这些账目该如何处理?再者,那鄢准本就是靠着后党起家,此刻强硬之下要他改换门庭又怎么会这么容易?愚兄担心此事会弄巧成拙,反而耽误了渊让你的终身啊!”
沈云一怔,忽然恍悟为何鄢准会如此断然拒绝自己的聘礼。鄢家早就与后党成了一条绳上的蚂蚱,想单独摘出来都做不到,帝党就算想笼络他,他都还担心自己有没有这个资格。这样一来,这事情还真就难办了。
公甫效拍了拍沈云的肩膀道:“还有一件事,渊让可知智公殿下和锦公殿下不日就要入京谒圣了?”
“嗯?这个,我确实不知。”沈云奇道。
沈云奇怪的并不是智公和锦公要入京,毕竟不论公爵还是侯爵,定期入京谒圣这是传统。
他奇怪的是公甫效为何会对自己说这个。
“正如清泉兄当初入京谒圣一样,这次智公和锦公入京,其实也是为了帝国银行之事。”公甫效看了沈云一眼,道:“上次英公殿下未能得到后勤辎重官之职,倭寇之乱又被你须臾平定,大举兴兵已不必要,英公所属之军团也没有再集结的道理,既然不需集结大军,那用兵费用自是不需过英公之手了。
但渤海郡遭受瘟疫和匪乱日久,大批资金汇入渤海,以求民生不绝却是不可避免之事。但这些权力和财富都掌握在胡公殿下和飞骑军手里,你觉得后党会舒服么?英公又会同意么?”
沈云恍然:“所以这次智公和锦公入京也是为了试探?”
“不错。这是一段很敏感的时期。陛下夺回帝国银行权力之心已经不可逆转,不论是谁都不可能阻挠。前些时日,陛下甚至隐隐有大开杀戒,彻底解决当前局面的心思,幸而宇文丞相与我极力劝阻,这才平息陛下怒火。这个时候若再因你这件事而将党争激化,我真担心局面会失控……渊让,你可明白?”
沈云当然明白。公甫效说的也入情入理,并不是他不同意帮忙,而是局面不允许。在这些人心里,一段爱情是远远不能跟手中权力相比的。一旦朝堂局面失控,皇帝决定动用武力来解决这场快让他耗尽耐心的党争,那才是真正的大乱开端呢!
包括后党在内的所有人都不想这种局面发生!
风花雪月,一向不是政客们所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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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处专门的浴室,设在后院花圃之中,一室独立,周围芳草萋萋,鲜花怒放,风景优美,馨香扑鼻。四下里远处绿荫下才是供人行走的回廊,有石子小道通向这里,浴室不远处是一座五角小亭,亭内有石桌木凳,亭旁有几丛修竹。沐浴之后,神清气爽,着轻衣、捧香茗,在这亭中一坐,静赏四季之花,实在是惬意无边的事。
浴室中很洁净,设施齐全,内外两间,皆用青砖铺地,外间是灶间,可以烧水及悬挂衣物,夏天还不怎么用得上,若在冬天则可以随时续热,方便得很。内间有地暖流通四周,还有地龙穿行于下,五尺长六尺宽的池子,底下是陶瓷制作的地漏和排水管。浴池一角是衣架和盛放洗浴用具的壁箱。
沈云浑身赤裸地躺在池子里,全身放松,齐腰的长发飘洒在水中,如同漂浮在池子中的水草,顺着水流摆动。
内间的雾气氤氲,暖意袭人,在这寒冬中简直让人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
不过沈云却是丝毫困意都没有。除了满腹心事外,当然还有外间坐着个方誊的原因。
“呼,早知道你淮南侯别院里还有这等好出去,我早就来了!”沈云靠在池子里,闭着眼,嘴里叫道,“你也好不地道,现在才告诉我!”
方誊在外间穿戴衣服,嗤鼻道:“得了吧,说起不地道,谁还能出你之右?上午冲锋陷阵叫上我们,结果出溜的时候却一个人先跑了。没见过你这么没义气的!大晚上的又跑来我这里,软磨硬泡说要洗澡,真不知你是怎么想的。”
方誊嘴里说着埋怨的话,不过穿着宽松的袍子的同时,还是在外间给沈云烧水灶里添了把柴火。
沈云知道他并不是真的往心里去,笑道:“诸葛允和马固他们两个还好吧?”
“不好。诸葛允还好说一些,马固却是气愤了。一回到帝大就跑去找端平公主了……对了,你真不打算给公主殿下一个解释?”方誊扭头问道。
从这里可以看见氤氲的水汽里,沈云忽然整个沉进了池子里,半晌才探出头来,喷出一口水,叹声道:“解释?解释什么?”
“可你这么躲着她也不是办法啊!”方誊无奈道,“我让你不要与公主有所瓜葛,但是现在看来……”
沈云并没有把他和周惠发生关系的事告诉方誊,但方誊何许人,他虽然猜不到这点,但能看出周惠对沈云已经是情根深种,就从这次沈云受伤,周惠几乎寸步不离就能看出。若不是沈云后来在宿舍养伤,那周惠还不知道要作出什么惊人举动来呢!
就在这时,忽有淮南侯别院的管家急匆匆的从回廊中跑了过来,手里抓着灯笼不住打晃,嘴里惶急地叫道:“世子,世子,不好了,端平公主殿下在门口踹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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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屠啸天,一镇统制】
“我靠,不是吧?!”沈云吃了一惊。
这都夜里子时了,周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方誊也吃惊不小,回头看了还在池子里的沈云一眼,然后赶紧穿戴整齐,跟着管家匆匆往门口跑去。
周惠一袭水绿色的窄袖连身衣裙,外套一件湖州真丝的对襟小披肩,头上梳着三丫髻,代表她未出阁的身份。虽不施粉脂而自具天香,显得高贵而又优雅。
不过,这股高贵和优雅很快便被她自己破坏殆尽。
“沈渊让呢,让他出来见我!”端平公主殿下大刺刺地坐在淮南侯别院的正堂里,柳眉倒竖,一脸煞气。
这个死沈云臭沈云,这么长时间躲着我他到底想干什么?难道我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对吗?还是我哪里不好?他一心想着鄢姐姐,我也并没有拦着他,可是也犯不着躲着我不见吧?
他今天要去鄢府抢亲,我不是还让马固去给他壮声势了么,还要我怎样?
想及这里,周惠就满肚子火无处撒。
方誊讪讪的正要辩驳,却没想周惠一瞪眼:“滕宇君,你不要说谎骗我,你们宿舍和渤海侯别院都没有,恰巧你今夜也不在宿舍,试问在这帝都里,除了这里,他还有哪里可去?今天你不交出沈云,本公主还真就赖在这儿了!”
这两个怎么都是这口味啊?都喜欢胡搅蛮缠,做定那无赖?!
方誊微微苦笑,到了嘴边的话又收了回去,只好道:“公主宽座,某去去就来!”
周惠摆摆手:“快去快去,本公主今天倒要看看他到底想玩什么花样!”
这表情,简直像是个土匪恶霸,哪里还有当初躺在沈云怀里娇羞温婉的模样。
说起来也不怪人家周惠。到达帝都的那天两人还柔情蜜意,似蜜里调油。为了救圣祖雕塑,他负伤住院,周惠也放下身份,一趟一趟往医院跑,端茶送水、嘘寒问暖,拆伤敷药照顾的无微不至。就差挂个旗子说自己要嫁给沈云了。
沈云倒好,伤没好利索就偷偷出了院,自个儿跑进宿舍里借故身体不适哪都不去,谁也不见。
这周惠也都忍了,可冬至那天,他居然和别人偷偷溜出去做耍,还在帝大里召集“人手”要去抢亲?!周惠堂堂一个公主,利用了马固的一片痴心,让他来给自己这个情郎助威,沈云倒好,半途自己溜了不说,居然连宿舍也不回,害的她在未名湖畔枯等了这么多个时辰。
她本就是个急脾气,为了沈云可谓是一忍再忍,如今是可忍孰不可忍,着急加上火就开始了寻找沈云的“浩大工程”,她必须当面问问沈云,为什么要躲着她!?
※※※※※※※※※※※※※※※※※※※
沈云走后,公甫效在书房里转悠了一圈,想了半晌还是觉得不妥,于是立即穿戴整齐出了府门。
公甫效的马车停在城北的一处大宅前。
虽说东富西贵南贫北贱,但城北并不是没有富贵人家,只是相对来说要少很多罢了。(.无弹窗广告)
眼前这栋大宅就比东城的诸多豪富之家也毫不逊色。宽阔的朱红大门,门口一根悬灯杆上的灯火在寒冷的夜风中摇曳。
“叩叩”,两声轻响。公甫效来到侧门敲响铜环。
门内传来一个不耐烦的声音。
“谁啊?”
“礼部侍郎公甫效拜见!”公甫效声音放的很低。
不过里面的动静立即利索起来,“吱呀”一声,侧门打开,一个小厮打扮的人出现在门内,讨好地笑道:“呀,怎么是公甫大人?这么晚了……”
公甫效微微弯腰:“在下有事想求见屠公,还望阁下给予通报!”
“公甫大人哪里话,主人早有训示,公甫大人只管进就是,无须通报!外面风大,大人快快里面请!”小厮赶紧将公甫效让了进来。
悬灯杆上的灯火经风一吹,涤荡开来,灯火下,硕大隶写的“屠府”两字透着一股妖异的光泽。
进的大门,占地百倾,层层叠叠的屠府便展现在公甫效眼前。繁星点点,夜空深沉,屠府内灯火却是稀落,只有几盏风灯挂在回廊转角,在这宽大不逊色于皇宫的大院中轻轻摇摆,透着一丝诡异。
不过公甫效似乎对这些毫不在意,紧紧跟在小厮身边,跨过前院和回廊,顿时豁然开朗。后院与前院的阴森完全不同,这里灯火辉煌,每隔数步便有个石灯台,回廊上挂满了启明灯,将这里照的恍如白昼。
转朱阁、绕旖户,不一会儿来到一座歇山顶、两层檐的殿宇前。这地方山水花木,错落有致。殿前高耸一块山石,左右碧水环绕,各架一座小桥,犹如二龙戏珠。过了二桥便是一道门户,门户便是屠府主人的居所兼办公所在。
“大人稍等,容我先去禀报……”小厮站在殿门口低声说。
“禀报什么?哪来这么多臭规矩,让人进来!”屋里一个洪亮的嗓音传出。
小厮一缩脖子,忙打开殿门,绕到了一边。
公甫效简直如进宫面圣一般,深吸一口气,然后低头弯腰,提起袍角匆匆进入。
殿中极为宽敞,内部利用板壁、碧纱厨,帐幔和各种形式的花罩、飞罩、博古架隔出大小不一的空间,既不显得空旷,又不是雍容典雅,天花、彩画、壁藏、字画、灯具、幡幢、炉鼎等点缀其间,气派法度油然而生。
这里布置的一切,就算比起皇宫也不遑多让。这公甫效要见的究竟是何人?
在大殿西侧的寝室里,两个人正隔着一张圆桌对坐。
面对公甫效的这人是个男子,广额浓眉,直鼻口阔,身材高大,仪表堂堂,端是一副好相貌。周身只穿着一件居家休闲的汉服,下称黑色宽松的袍角裤,衣带宽松垂荡,脚下穿着蓬草为底、棉布纳边覆面的拖鞋,非常随意地倚在太师椅上,抓起圆桌上一份文书,对着灯光细看,望见公甫效便道:“是蔼成啊,先那边宽座,待我看完这份密报!”
公甫效屏息点头,退着身子在这间屋子的靠后位置寻了处座位坐了下来。(.好看的小说)
那男子对面坐着的却是个笼罩在黑袍中的纤细身影,头遮面纱,根本看不清容貌,也难以分辨男女。
在圆桌之后有一张罗汉床,宽大的床上凌乱里铺着锦被,一看便知是个男人居所,还是没有女人打扫的那种。
时间过去一盏茶,那男子猛地一拍桌子,怒喝道:“岂有此理,十几个人还找不到两个罗马探子,这夏恒还有脸写密报自辩,实在可恶。天骄,这事交给你去办理,年前必须把这两个人给我找出来。不把他们找出来,我寝食难安。”
男子对面的那人默默点了点头,也不说话。
言罢,那男子才似乎想起还有公甫效这个客人,赶紧站起身来,近九尺的身躯,宽大的汉服中露出一撮黑黝黝的胸毛,好一条大汉。
他起身,对面那盖着黑纱的人也站了起来。公甫效自然也不能安坐,他赶紧起身,先对男子躬身行礼:“屠公,在下有事禀报!”
屠公点了点头,也不回头,戴黑纱之人立即转身出去。期间没有一丝的拖泥带水。
“来,坐下说!”屠公一摆手,便与公甫效坐在了屋内的椅子上,中间隔着一张茶桌。
此时可以看见,这屠公竟已是双鬓斑白的老者,至少六旬开外。不过他那雄伟的体型和洪亮的嗓门,很容易让人忽略他的年纪。
公甫效对他如此毕恭毕敬,倒不是因为他的体型,更不是因为他的年纪。而是因为,眼前这个屠公正是掌管着全天下最庞大间谍组织---羽林暗卫第一镇的统制,姓屠名龙,字啸天!
皇帝自诩为真龙天子,而这人居然名叫屠龙,可想而知有多奇怪。更奇怪的是,这个名字居然是先帝赐给他的。他用的名正言顺,堂而皇之。
而之前走出去那人,公甫效也是认得的---羽林暗卫第二镇统制屠天骄!他是屠公的长子!
可以说,屠家掌握着不逊色于皇帝的权力,这个屠公,是大汉帝国名副其实的地下皇帝。
“蔼成连夜来访,不知所为何事?”屠公双鬓斑白,但却没有胡须,硬硬的胡茬倒是隐约可见,但也是一片银霜之色,脸上的深刻皱纹在灯光下异常明显。
公甫效躬身道:“不瞒屠公,今夜渤海侯登门拜访在下,目的是想让我在御前求陛下赐婚。”
屠公偏了偏头,呵呵笑道:“这个小子,他还真敢想。那你答应他了没有?”
“在下不敢答应。”
屠公点了点头:“不错。你的确不能答应。在这个时候,陛下也不可能答应的。虽然陛下很是宠爱他,但也不能置大局于不顾,他不是撒泼侯么,让他再撒一次泼去,没准鄢家就答应他了!”说到后来,屠公自己就呵呵先笑了起来。
公甫效却苦笑道:“屠公有所不知,渤海侯可不是个会认命之人,在下就怕他看求赐婚无望,便生出其他想法来---你也知道,他可没什么不敢做的!”
屠公嘴角带出一丝笑意,“不错,这小子还真是没什么不敢做的。几个小蟊贼而已,就敢去盗帝国银行的金库,若不是机缘巧合,他们只有被当场击毙的份……不过不得不说,这小子还是有几分运气的。在青川县,在渤海府,在扶桑州,他一路走过来,虽然几次险象环生,但都让他借势逃脱,还最终成功了!呵呵,我向陛下禀报这些事的时候,陛下还好生夸赞过他几句呢!”
公甫效笑道:“先生所看中的人才,自是不待说。只是,我只担心他这少年心性会弄巧成拙,反而坏了我们的大事。要知道,这鄢准如今可是后党凭借的最重要棋子,一旦惹怒了他,未必会有什么好结果。”
屠公蹙起浓眉,思索了半晌道:“唔,这倒可虑,这样吧,我会让天骄去警告他一番,他不是喜欢当暗卫么?那我就给他个暗卫身份,然后找个由头将他远远的赶离帝都就是了。”
公甫效惊道:“那怎么行?他可是帝大的学子,无故离开学校,可是违反了大汉律法的!再说,暗卫的身份又不能保证他能到处通行,离了帝都,他没走百里都需要路引凭证,否则被人抓起来……”
“蔼成多虑了,再过半月便是年关,他又是大三学子,借着这机会出外游历求学又有何不可?至于路引凭证,呵呵,那对于我等来说,只是不值一提的小事罢了。”屠公轻描淡写地笑道。
“出外游历求学?唔,这倒并无不可。让他远离这是非之地也好,否则依着他这性子,在这即将到来的倾轧中未必能全身而退。”公甫效抚须点头。
屠公道:“沈慕走的太早了,沈云又还难堪大任,陛下也有心让他摆脱这些朝堂是非,只是他已继承爵位,乃是大汉正统的侯爵,若留他在帝都,等到摊牌表态那一日,他的立场的确很容易让有心人利用,为今之计也只有让他离开。”
屠公又道:“淮南侯家的那小子是不是跟他颇为要好?”
公甫效回答:“不错,两人视作知己良朋,屠公的意思是……”
“那就让他们两人一起离开吧。反正淮南侯方鬊还在,有他独挑大靓便够了。”屠公拍拍手,“这俩小子算是让我们这些长辈为他们操够了心……对了,让你查的账目有眉目了么?”
公甫效赶紧道:“哦,已经有些眉目,原来那鄢准与后党的确关系复杂,在这三十年间,有账目可查并且归还的借贷款是十七亿金币,但有账而未还的却高达六十亿,再加上私下贿赂和挪用的公款,亏空至少在两百亿以上!”
屠公倒吸一口气,惊道:“竟有这么多!”
公甫效道:“还不止。鄢准麾下的诸多产业中,尤以运输和粮食最广,这里面有四成左右都是与帝国银行互相入股运营,如今后党故意破坏,账目大都面目全非,无迹可查。若算上这些,鄢准至少欠帝国银行兆亿不止!”
屠公眉关紧锁,咬牙道:“后党这么做并非为了保全鄢准。”
“那是自然。如今我们只掌握帝都银行总部,对于郡县分布还没有足够人手去接管,搞乱了鄢家的账就等于搞乱了这些分部的账,我们就算有这么多人接手,没有几年工夫也不可能将这些账目理顺,他们有大把的时间可以从容布置。”
屠公冷哼了一声:“跳梁小丑,竟敢自作聪明。蔼成,让你物色的人选如何?”
公甫效道:“人手倒是不成问题,帝国大学、淮南大学、渤海大学、并州大学……全国各大大学中学子众多,甫一毕业便是极佳的补充人手,只是他们都没有实际操作经验,若仓促上任,怕无法担当大任。”
屠公道:“若说理财术数,当是帝国大学与益州大学为先,这两地的学子蔼成可有关注?”
公甫效苦笑道:“益大乃是智公的地盘,那些顺利毕业的学子早就被智公收入囊中,我如何能够染指?倒是在帝大我物色了不少优秀学子,但种道那人一向胆小怕事,与岚山先生根本不能相提并论,智公先前在年考之际交到帝大的招聘文告竟被他全数采纳。虽然他也没有驳了我们的招聘文告,但还是有些优秀学子被智公吸纳了过去。”
屠公揉了揉有些发酸的太阳穴,叹声道:“这些事我实在不太懂,还是交给你们去操心吧!总之我会规劝陛下,将今年户部的职位考核放松一些,尽量多招收一些学子入职。明年时机成熟,便把这些人放出去,接管整个帝国银行!”
“是。”
“对了,前些日子我让你写一份转职的折子,写好了吗?”屠公忽然问。
公甫效点头:“已经书写好,明日便交到内阁。只是我这贸然从礼部左侍郎升为户部右侍郎,成了户部尚书的备选,这样会不会惹人非议?”
“哼,有陛下在,谁敢非议?更何况,蔼成你今年也已过了不惑之年,升迁乃是理所应当。怕他何来!”屠公毫不在意的说。
屠公又道:“这几日我要考虑别的事,这些事情就交给你去操心吧!记住,务必要办妥,天子剑已出鞘,不见血是绝不会收回的。你可明白?”说到这里,屠公浓眉下的锐利眼神直指公甫效。
公甫效也没敢问什么事,只恭敬地点头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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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本章里出现的一些名词,比如求学啊,招聘文告之类的,想必大家略加思索便会明白,我就不多费笔墨描述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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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我实在太逊了……
【第十三章 星眸落,一池春水】
周惠想知道沈云到底是怎么想的?
但实际上,沈云自己也没有想法。[][。]
沈云根本还没有想到该如何去面对周惠,这个与自己的杀父仇人有所关联的女人。
当然,他所烦恼的并不是三妻四妾的问题。不错,他的确是一个现代人,按照现代人的观念,一夫一妻是天经地义的事。
可这种天经地义是已什么为根本的呢?以妇女解放,以中国法律,以轰轰烈烈的中国革命为前提,为基础,为根本的!
但这里是大汉帝国,这里没有妇女解放,没有相应的法律约束,更没有……所以,三妻四妾并不是沈云现在心中最大的阻碍。
更准确的说,沈云喜欢这种能有机会光明正大地拥有自己所喜欢女孩的环境。这是男人本能的欲望。痴情专一的人什么时代都不缺,可似乎这点和沈云无关。
他只是一个凡夫俗子,一个被社会现实逼迫过的男人,在原来提倡一夫一妻的法治社会里,尚有数不尽的男人明着暗着去努力制造这种机会,而在大汉帝国这个时空下,这个社会背景下,他也禁不起那种诱惑。
他可以三妻四妾,但大前提还是出于现代人的本能观念,这些妻妾都必须是真心喜欢他,愿意跟他在一起。
当然,从现在的情况看,不论是鄢如月还是周惠,都是真心喜欢沈云。沈云原本可以尽享齐人之福,但方誊却一下子将他这个念头给掐断了。
一时半会儿,沈云还真的无法去应对这种局面。
在现代,他处理一个女孩的机会都没有,如今要处理两个女孩的问题,你让他如何能不抽所不及,有所彷徨?
这,或许算是沈云这个现代人的弱项吧!
所以沈云选择了暂时性的逃避。在他没有想出解决办法之前,他不想见周惠。即使见了,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人都有弱点,沈云的弱点,或许就是对男女之事太过于胆怯。他很爱,也很容易爱,但却不会处理恨。要他表白,也许咬咬牙也就去了,但如果要说分手,他却打死都不敢。
有人说,这是内心深处的自卑造成的。可沈云却宁愿认为这是他对爱的负责。
其实,他根本不适合做一个花丛中的浪子……
他,也只是一个凡夫俗子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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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渊让,你今天不见我,我就恨你一辈子!”周惠在正厅跳脚怒骂,可骂着骂着,两行清泪已经顺着腻白香腮流了下来。
方誊站在一侧,却只能缓缓摇头,半句话都是不肯多说了。
当然,在方誊看来,沈云这么做是对的。长痛不如短痛的道理,很早就有了。
可惜,沈云低估了这个时代女人对爱情的执着。
周惠说的“恨”可是真恨。静静留下两行清泪之后,她没有一丝的停留,转身离开了淮南侯别院。
而她不知道的是,在她转身离开的那一刹那,沈云披散着头发,裹着棉袍,蹬着蒲草拖鞋的身影正好出现在她的身后,嘴巴张着,右手举起,似乎想要唤住她。
但最终,他没有出声,而是轻轻放下手,看着她的背影,让她慢慢离开。[.超多好看小说]
也许,很多年之后,沈云会怀念那微微侧首时腻脂般动人的瑶鼻,菱角般美好的唇瓣,还有那偶尔一回首间颈侧几缕柔顺的青丝。但现在,沈云只有无尽的惆怅和无奈充斥心底。
“你说我做的对吗?”沈云有些无神地望着方誊。
方誊居然学会了詹姆斯的动作,无奈地一耸肩:“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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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家的订婚礼因为渤海侯的出现而被搅的一塌糊涂。撒泼侯的名声一下传遍了整个帝都。街头巷尾都在传,渤海侯大闹鄢府,与淄川侯二公子孔慎大打出手,将孔慎揍得鼻青脸肿,还顺带打了鄢准,最后甚至扬言,如果娶不到鄢如月,就拆了鄢府……
诸如此类的谣言在帝都不胫而走。平民百姓总是喜欢这种风花雪月之事的。那些处在深闺里的少女们,既对沈云那种为了爱人义无反顾的劲头而感叹,同时也为沈云目无长者、肆无忌惮的性格感到鄙夷。
“如此霸道的人,根本不配娶得帝大第一美女!”
“他自恃继承爵位,已经是大汉渤海侯而仗势欺人。”
“鄢府绝对不会将女儿嫁给他的!”
……
帝大里这种评论也不一而足。
沈云第二天和方誊回到学校时就听见了这些内容,不过他们却毫不在意。
这些只是谣传罢了,真实情况如何根本就是谣言传播者应该知道的。不过沈云更担心到底是谁在传播这些谣言。
当然,有了这些谣言,淄川侯家对鄢府的订婚礼也不得不无限期延后。这对沈云来说,未必不是一个好消息。只是苦了鄢如月,她现在被禁足,根本不可能来学校上学。祭酒种道已经亲自批准了她的请假。
寒假马上到了,与暑假比起来,寒假的假期显然是很短的。大年三十前七天开始,延至正月十五结束。前后只有不足一个月的时间。
与我们现代人认为过年就要一家团聚不同。早在汉朝之前,华夏民族最重视的其实是中秋和冬至。冬至才被视为一年之尾。
年,是远古时期的一只恶兽。过年,只是敲锣打鼓,热闹一番,赶走“年兽”。所以只要热闹,在哪里都是可以过的。
汉元千年的第一个年即将到来之际,整个帝都已经被白雪覆盖。放眼望去,银装素裹的景象竟是不逊色于任何一处北地风光。
天气非常寒冷,在这样的天气里,草场都结了冰溜子,骑术课是无法上了。于是之前骑术课的课时全部归入剑道课中。
这天是腊月二十三,也就是寒假前的最后一天。沈云和方誊上午上完《论语》,从宽大如宫殿的课堂中走出来,沿着回廊准备回宿舍换衣,准备上下午的剑道课时,王戎却忽然横亘在他们面前。
厚厚的毛麾裹在他健壮的身躯上,天蓝色校服包在里面,头上的貂绒礼冠将王戎衬托的非常英武。
“沈云,我有话跟你说!”王戎的声音一如往昔,嗡嗡作响,在寒冬的空气里传播出去很远。
周围的学子纷纷避开,绕道而行,不过步履都放慢了,他们都竖起耳朵倾听。
王戎喜欢周惠,这在帝大早就不是什么新闻。而沈云与周惠交恶,这也早就成了帝大人尽皆知的事。所以他们都很关心王戎到底会跟沈云说什么。
沈云穿着孝服,外面披着黑色的绒毛披肩,脖子上围着一条貂皮围巾。按照帝国礼制,沈云这身孝服必须穿够三年,是为守孝。
他抬头望了王戎一眼,道:“什么事?”
王戎的眼神里带着愤怒,方誊没有走开,垂下的手背轻轻触碰了沈云一下。
沈云当然明白方誊是让自己多加戒备的意思。但沈云却没有任何担心。
虽然王戎给人一种鲁莽冲动的莽夫形象,可沈云却不认为他会这么不智在这里动手---私自斗殴可是违法的,王戎不是这种没有头脑的人。
更何况,若是王戎要动手,早就来找沈云了,根本不需要等到今天。
果然,王戎瞪着沈云的愤怒眼神转了开去,眼角有些抽搐,看得出来他在极力忍耐什么。
“算了,这是给你的!”王戎将一封信拍在沈云怀里,差点把他拍的一个趔趄,然后头也不回的走开。
沈云看了看手里没有署名的信封,疑惑地打开一看,只见上面写着一句话:“今夜戌时,飘渺居。”
没有抬头,没有落款,也没有日期。就这么一句话。
沈云不禁皱起了眉头。
这是谁约他?
方誊探过头来,看见信上的字不禁道:“飘渺居?那可是帝都十大青楼之一,谁约你?”
沈云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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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风雪绕天飞,天河花月无尽明。
大汉帝都的风花雪月之地都集中在运河两岸。飘渺居、秦楼、淮水阁、拂柳阁、花阁、婉楼、思水居、忆莲坊、绮梦楼是运河两岸最著名的青楼。
由于秦楼和淮水阁的时间最长,在帝都建成那一天就存在了,而且也最为著名,所以这段运河又被称为秦淮河。
秦淮河畔说相思,若是故人不须归。
飘渺居在十大青楼中数第一还是这几年的事。飘渺居占据着秦淮河畔十几亩的好地。这里没有如秦楼般那么显眼的楼阁式建筑,也没有淮水阁般富有江南风味的吴侬软语。名之为名,完全是因为飘渺居的内部布局让人感觉飘渺非常,宛如神秘之境。
五步一回、十步一柳,廊道挂彩、丝绦垂帘。温婉侍女穿行期间,如入飘渺仙境。
当然,这些还不足以让飘渺居成为大汉第一的青楼。更重要的是,飘渺居有一个超越时代的表演舞台,就在曲径回折、廊道幽深的水榭阁台之中。每天晚上,这个由红粉轻纱遮盖的水榭阁台之中会有靡靡丝竹响起,身着轻纱,曼妙玲珑的女人在上面随音而舞,胴体在轻纱之后若隐若现,谓之艳舞!
在现代,艳舞不足为奇。但在这个时代,当众跳这种舞蹈的却少之又少。飘渺居正是以这个为噱头,让它一跃成为大汉第一青楼。
所谓青楼,其实并不是如现代人所想的那般,一定是苟且之地。青楼最初只是形容高门大户的名词,后来才逐渐变成妓院的代名词。而在这个时代,青楼更是与妓院无关。
青楼女子主要分为以色娱人和以技娱人两种。也就是所谓卖身与卖艺的区别。在这种地方,以色娱人的被称为采女,又叫优伶,而以技娱人的则被称为名伶或者佳人。
富家公子和文人墨客来青楼,并非完全都为了满足肉欲,更多的只是宴客和遣兴。青楼女子也大都经过调教,琴棋书画、诗词歌赋都有所涉猎,有些青楼女子更兼骑射剑舞无一不精。
跟所有青楼一样,飘渺居中也有以色娱人的优伶和以技娱人的名伶,而相对来说,名伶的数量更多一些,以色娱人的优伶大都是二十五六开外,已经“迟暮黄花”的女人。
当然,如果两情相愿,你又愿意付缠头之资的话,佳人与会,共赴巫山,在锦裘罗帐之中一夕缠绵,做一段露水姻缘也不是不可以。
是以,在青楼中出入的人非常复杂。有底层的贩夫走卒,也有上位的达官贵人,居中的仕林学子更是如过江之卿,数不胜数。
沈云和方誊来到这里时,是夜里酉时。
正是月当时,红袖又添香。
飘渺居大门前的两只红灯已经高高挂起,两个青衣小厮站在门口,微笑着对出入的客人打着招呼。
这个场景让原本以为会有一大堆莺莺燕燕站在门口招手娇呼的沈云大失所望。后来他才知道,那种一大堆涂脂抹粉的女人站在门口揽客的地方并不是没有,但那已经不能叫青楼,而叫勾栏或者瓦舍,是名副其实的妓院,卖肉所在。
刚刚踏到门口,沈云还有些畏怯,毕竟他可不是之前的沈云,穿越之前他从来没来过这种地方,所以有些畏怯不足为奇。
让沈云吃惊的是,方誊反而比他更为潇洒,走到门口,小厮微笑地唱个肥喏:“沈公子、方公子到!”然后方誊便潇洒地撩起袍角,迈步而进。
反而是沈云,有些尴尬地朝两位小厮笑了笑,这才跟了进去。心里不由奇怪,他们怎么认识我们,还知道我们姓什么?
后来方誊告诉他,这些站在门口的小厮堂倌可不是谁都能当的。青楼本就是烟花之地,人来人往,无比复杂。门童小厮需要记住每一个客人的脸,进门时唱个肥喏,这样不但里面的人能够知道客人姓什么,加以招待,还让客人感觉贴心。这可是需要很高的记忆力的。
至于他们的称呼,呵呵,沈云可是飘渺居的常客,虽然有一段时间没来了,但最近撒泼侯名声在外,不知道的人可不多。不过这里毕竟有些忌讳,所以那些门童小厮唱喏时不会叫出客人的官衔爵位或者其他身份信息,而都是以“公子”“老爷”“少爷”之类的称呼概之。
进的门来,绕过仙女托日的锦绣屏风,后面却不是人满为患,熙熙攘攘的大厅,而是一池在寒冬里犹有翠色的荷塘。荷塘两侧回廊曲折,回廊上丝绦回绕,飘渺如仙。
绕过屏风之后就觉得很暖,地龙在他们脚下穿过,整个环境温暖如春。
早有两个健仆上前,将他们的外罩大麾脱下,然后托在手里,弯腰作揖笑道:“沈公子、方公子,这边请!”
顺着回廊,转过荷塘便到了有四五个小桌的两层小厅,厅中一层布置精致,粉色的厅墙上挂着几幅山水画和字迹绢然的对联诗句。每一处设计都匠心独具。
厅中人不多,但不会让人感觉冷清。厅的一角有一支伶人乐队在轻轻演奏,声音不高,不至让人感觉喧哗吵闹,一切都透着一股子温馨惬意。
宾至如归可不是一句简单的话,看来飘渺居的老板真的很用心的在经营了。
“哎呀,沈公子、方公子,你们可是好久没有来奴家这里了!快快,楼上请!”
就在沈云还在打量四周的时候,一个甜甜糯糯的声音响起,这让沈云终于找到了一点“嫖妓”的感觉。
没等沈云转身,便觉幽香扑鼻,伴着裙裾摇曳,环佩叮当,一个明丽动人的妖娆妇人,一领玉色罗衫,一件水红纱裙,手执鹅扇,身姿娉婷,恍若仕女图中的美人儿姗姗而出。
来人是个美妇,年岁约三十上下,鹅扇轻摇,颇具风韵,她娉婷走来,身后跟着一个青衫侍女,约莫十五六岁,长的也是清秀可人。
沈云不认识她,可她却似乎与沈云颇为熟稔一般,一上前便裣衽行礼,鹅扇扇过沈云面前,带来一阵幽香。
方誊见沈云那副有些错愕的脸色,忙笑着先道:“罗娘安好!多日不来,这十秀寓可是愈发让人温馨了呢!”
那叫罗娘的美妇掩扇咯笑:“方公子说笑了,一贯如此罢了。两位公子多日不来,不妨先到十秀寓花暖阁先歇歇脚如何?”
罗娘显然看出了沈云似乎与之前不同,察言观色可是她这种人的老本行,自然不会再强索着与沈云说话,所以对方誊说起话来。
这里叫“十秀寓”,是飘渺居中的一个分厅。飘渺居共有九寓十八所,都是供人消遣的地方。沈云应邀而来,但却不知道约他之人谁,更不知道约在什么地方。见这罗娘如此殷勤招呼,便随她上了楼。
花暖阁并不是什么特别的包间,而是一处供客人暂时休憩的地方。在这里点好了菜,然后才会步入正题。
“荷香,斟杯观蜂簇给两位公子品评。”在布局优雅的花暖阁中坐定,罗娘盈盈对身后的侍女道。
“是。”叫荷香的侍女温婉退出。
方誊忙道:“且慢!”他转头对罗娘道:“罗娘勿须多礼,我与渊让此来是受人所邀,如今只是在此小憩罢了。这观蜂簇,还是不品了吧!”
观蜂簇,是蜀郡有名的清茶。飘渺居每个寓所都有自己的茶,一旦客人饮下了,那便要在这个寓所住下玩乐,轻易是不能再转去其他寓所的。所以方誊赶紧阻拦,免得等会无法交代。
罗娘勾人摄魄的眼神微微一转,看向一直有些拘谨的沈云,轻声道:“沈公子也不想品评一番我们十秀寓的观蜂簇吗?”
罗娘知道,方誊只是世子,而沈云才是侯爵,他的话才算作数的。
沈云看了方誊一眼,微微一笑道:“还是暂时不品了吧。等人来了,我让他一起来罗娘这里品茶便是。”
罗娘宛然一笑,也不以为意,叫荷香上了一壶普通的茶水,便与两位公子轻轻攀谈起来。说话间,这罗娘时常掩嘴而笑,罗衫褪过手腕,腕上翠玉镯子映着雪白纤细的皓腕,丽色惊艳。
聊了一会儿,厅中乐声为之一住,既而又轻轻袅袅的响起。罗娘故作恍然道:“呀,酉时到了!”
这时,就听花暖阁外一个脆音道:“罗娘,我家小姐垂问,沈公子是否在此叨扰?有位姓屠的客人在佑忧寓等候沈公子呢!”
罗娘的脸色一下沉了下来。
【第十四章 佑忧寓,思之难再】
飘渺居九寓十八所,寓有寓娘,所有所主,十秀寓与佑忧寓在飘渺居中风头最劲。[。]
罗娘的十秀寓,顾名思义,以飘渺居中最秀的十位美女为顶梁柱。不得不说,姜还是老的辣,罗娘深谙男人心理,若是百秀、千秀,男人未必稀罕,可只有十秀的话,依着男人猎奇之心,必然会来看一看的。
只要进了十秀寓,还能让男人仅仅看看就走吗?
总之,罗娘自从秦楼转到飘渺居以来,还从未让一个男人进了十秀寓之后一分钱不花地离开。
当初靠着十秀寓,飘渺居就在帝都打响了名气。当时罗娘那叫一个神气啊!连飘渺居的老板都要让她三分,锦罗秀锻都要让十秀寓的姑娘们挑完了才送到其他寓所,美味珍馐更是享用不尽。十秀寓的伺候丫头走出去都比别的寓所丫头要高上一等,小胸脯总是挺的高高的。
可自从淮水阁转来一个叫佑忧的姑娘之后,这一切都改变了。
说起这个佑忧姑娘,那可有点让人惊讶。罗娘当年在秦楼是头牌,过了二十五岁之后自己赎身从秦楼出来,转入飘渺居做起寓娘,历经四载,才成就了如今的名气。可这个佑忧姑娘在淮水阁可是未梳拢就获得了头牌的名气,然后自己出钱赎身,以豆蔻年华进入飘渺居做起了寓娘。
据说她曾是某个达官贵人家的千金小姐,后不知何因家族败落,这才导致她沦落于青楼。出身于大户人家,佑忧姑娘自幼便精通琴棋达礼,温婉可人不让良家子。在飘渺居竖起佑忧寓的大旗之后,更是为飘渺居赚了无数金钱。这艳舞便是出自她的手笔。佑忧寓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便与十秀寓并驾齐驱,成为飘渺居最受欢迎的寓所之一。
当然,能够与十秀寓光靠艳舞可是不行。罗娘是抓住了男人“猎奇”的心理,而佑忧姑娘却是把握住男人“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的心态,除了每日不辍的艳舞,在佑忧寓还分设纵花十八房,每房各有一项不外传的绝技,逗的那些男人如痴如醉。
尽管没有公开过,但罗娘与佑忧你争我夺的情况却是人尽皆知。十秀寓跟佑忧寓两者之间的争斗已经趋于白热化。
所以在听闻佑忧寓派人来唤沈云和方誊时,罗娘的脸色才会如此难看。
那声清脆的呼唤方落,罗娘已经提裾而起,拉开暖阁的梨木雕花门,斥道:“还有完没完?你家姑娘是不是要把我的客人全都拉走才甘心啊?!呀……”
罗娘最后那声带着惊讶的呼声让沈云和方誊移目望去,只见门口站着的并不是一个女孩,而是两个。
当先一个身穿月白素衣,外罩湖绿小袄,细腰上缠着一条柳绿的腰带,身上没有一丝风尘气。一头青丝没有盘起,而是如明月洒地般披散在香肩上,一看就是未出阁的姑娘家。
“罗娘,沈公子可在这么?”这姑娘会说话的眼睛扫了屋中一眼,也未等有些吃惊而站在当场的罗娘,轻盈地走进房来,水眸在沈云和方誊身上一转,嘴唇轻抿,似乎有些犹豫,不知道哪个才是她要找的人。
她就是佑忧无疑。
细细品鉴,还真是个韵味十足的美人儿,一头秀发梳的服服帖帖,淡淡蛾眉,浅浅红唇,发髻上插着一枝翠玉的发簪,细腻的肌肤衬着精巧端庄的五官,容颜妩媚、身姿婀娜,虽是一介风尘女子,风姿韵味却极是不凡。
“佑忧见过两位公子!”一眼没能认出谁是沈云,但她却丝毫不慌乱,盈盈裣衽行礼,眼神轻轻一转,便伸手端起桌上的茶壶,盈笑道:“罗娘这里的观蜂簇可是好茶,不知两位公子可曾品过?若是两位公子喜欢,奴家便让屠公子一并过来品茗如何?”
好个聪明的姑娘。这句话似是在询问茶的好坏,但实际上却在询问两个问题。第一个便是到底哪个是她要找的沈云,第二个则是坚持了飘渺居的原则,如果他们品了观蜂簇,她自然不能再强拉着沈云过去,反而大肚地把客人送到这里来。
既能达到目的,又不得罪罗娘,可谓一举数得。如此体贴人心的姑娘,即使这次做不成生意,下次也必会再来。
这佑忧,还真是理解男人的心思啊。
罗娘此时才尴尬地移步过来,轻轻捏住茶壶,轻笑道:“两位公子还未饮过观蜂簇,妹妹的睡莲螺也是一绝呢,不如请两位公子去品尝一番吧?!”
在外人面前,她们俩倒是显得如姐妹般亲密了。
看着她们两人,沈云忍不住笑了。
“呵呵,一杯茶而已。何必这么麻烦。所谓一事不烦二主,佑忧姑娘,我想品尝观蜂簇,还是让那位屠公子到这里来吧!”
方誊一想便明白了沈云的意思,那个邀请者他们谁都没见过。也就是说根本谈不上交情,既然如此,还不如让他来见我们,也好过突然去而显得无措。于是便道:“是啊,罗娘的观蜂簇可是大大有名,我也决定在这儿了。”
罗娘脸上喜色一闪即逝,盈笑道:“那奴家去安排,定让几位公子满意就是!”
佑忧微微低头一笑,并未阻拦。
其实,这两个玲珑剔透心的女人是知道沈云和方誊身份的,而能够宴请这两个人的人,想必也不是什么寻常人家。她们二人关起门来争斗可以,但要在这样重量级的客人面前出丑,那就实在愚蠢了。
……
罗娘给沈云他们安排的房间叫“雨花阁”,就在飘渺居二层临近水榭之地,晚些时候艳舞表演时,他们只要推开镂花窗棂便可一见。
不过,沈云和方誊却是没有心情去看的。
因为他们在这里见到了一个他们怎么也没想到的人。
“屠,屠大人!”沈云还好些,但方誊却惊讶地指着眼前这人,颇有些失态。
不错,来人正是头戴黑纱的屠天骄屠大人!
他这一袭黑衣,不见首尾的模样的确有点渗人。罗娘她们安排好一切,就退出了雨花阁,只留他们三人在房中。
当然,罗娘她们也是好奇的,可在见到那标志性的黑衣之后,她们很识趣的选择了避退。
沈云冒充羽林暗卫的事让他现在颇有些尴尬,拱拱手正要说话,那屠天骄却先道:“沈云,我只让你一人前来。”
沈云一呆,方誊却恍然,讪讪地转身准备离开。
沈云一把将方誊拉住,转身对屠天骄道:“屠大人,沈某可没答应你只身前来。”
静默,绝对的静默。
方誊是没想到沈云敢跟羽林暗卫第二镇的统制如此说话,而屠天骄,则看不清面容,不知道他到底是如何想。
半晌,只听屠天骄缓缓道:“好吧,反正此事也与方誊有关。”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裹,丢在了雨花阁的圆桌上,“这里面是你们的新身份,年前离开帝都,去哪儿都行。总之别留在这里就是。”
说完,他没等沈云和方誊作出回答便要离开。
沈云先是一怔,忽而涨红了脸,冲屠天骄冷冷道:“屠大人,在下可是大汉渤海侯!”
屠天骄脚步一顿,稍稍欠身:“是吗?那屠某还真是走眼了……不过,就算你是公爵,此事也由不得你做主。离开这里,明年开学再回来,对你们有好处!”
“你……”
方誊算是个好脾气的人,但也有些忍不住气了,他正要发作,却被沈云轻轻拉扯了一下手袖。
沈云拱手道:“谢屠大人提醒。我与渊让离开便是。只是不知大人还有什么吩咐?若是没有,我与滕宇君还想看会儿艳舞,大人若不嫌弃,可与我等一起观赏?!”
“哼。”屠天骄重重哼了一声,推开房门径自走了出去。
如此冷酷的作风,倒也少见。
不过这一次见面就这么不欢而散,而且如此匆匆,倒真是让沈云有些意外。
待他走后,方誊忍不住问道:“渊让,你为何不……”
“发火是么?”沈云带着一丝揶揄的口吻道,“发火又有何用?他是羽林暗卫第二镇统制!”
“统制又如何?莫非他能只手遮天!”方誊仍旧忿忿不平。
沈云却苦笑道:“他当然不能只手遮天,不过,你别忘了,羽林暗卫是听谁的命令。”
方誊心头一凛,低声道:“皇……”
沈云默默点了点头。却没有吭声。
方誊还是气将不过,坐在桌子前,闷声道:“难道就由得他如此轻视于我等?”
沈云呵呵一笑:“我这有一番对话,曾有人问一位智者,世人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厌我、骗我,如何处治乎?”
方誊奇道:“那智者如何回答?”
沈云道:“那智者说: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过几年,你且看他。”
……
“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过几年,你且看他。呵呵,果然是句好话!”
这是一处曼妙梳拢所在。红粉暖帐,垂幔画幕,一看就是一处女子闺房。
一身黑衣黑纱的屠天骄就坐在闺房中的锦凳上,做侧耳倾听状,语气里带着掩饰不住的赞赏和笑意。
佑忧斜躺在牙床暖帐中,一身罗衫轻轻遮盖住大腿,上身仅着丝衣,一双白生生的秀气脚儿交叠着放在床沿,芊芊如笋,小而精致,皮肤如刚出生的小白鼠般晶莹剔透,那十趾卧蚕,望而生香,美得惊心动魄。
“人家这是在骂你呢,你还笑的这么开心。”佑忧随手从床头的折柜里取出一本线装的书册来,轻轻翻看,嘴里有意无意地说道。
遮头黑纱一抖,屠天骄的眼神转了过来,笑道:“他骂我又如何?我又不惧他!不过这句话倒真是有些意味。”
佑忧道:“渤海侯本就是一代才子,你看这《大汉诗词》里,已经有数首他的名作了。”
“呵呵,诗词一道,雕虫小技耳,只可娱人。大不了人称赞一句才思敏捷,难道还能因此将他捧到天上去?!”屠天骄无所谓地说着,站了起来,随手掀去遮头黑纱,只见一头黑黝黝的青丝如水银泻地,直垂腰际。
“不早了,安寝吧!”屠天骄吹了烛台,轻轻滚上了牙床。
佑忧一声娇笑:“你呀,每次来我这儿就知道睡,我还要照顾生意呢!”
黑暗中,就听屠天骄有些呓语的声响:“唔,那你去忙吧!”
佑忧苦笑着摇了摇头,披上纱衣,为他盖好锦被,缓缓走出了房间。
房外,丝竹之声渐响,艳舞开始了……
【第十五章 信之者,言之为言】
“你真的要离开?”方誊问。(.)
沈云笑道:“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无信,何以为言?既然答应了屠大人,自然要做到。咱们离开一段时间未必不是件好事!”
窗外,那座搭建的非常豪华,周围的水榭中还点着许愿灯的阁台上,身着透明薄纱的艳女已经在乐队的伴奏下开始袅袅起舞。
舞姿曼妙,轻灵而又剔透。与现代看的艳舞不同,这里的优伶可不会抱着一根钢管发骚,她们的舞姿让人看着有性的冲动,但是又会有美的感受。要沈云说来,是介乎于艺术和色情之间的的存在。
阁台周围的回廊上,站满了资格和实力不够进入包间的客人,他们纷纷对着阁台上曼妙起舞的艳女指指点点,脸上带着各种各样的微笑。
沈云的脸上虽然也是笑容,可与下面那些明显有些淫荡含义在内的不同。方誊则是心事重重地望着楼下,但有心人都能发现,他的关注点根本不在阁台上。
就在这时,阁台周围的回廊上,一个身影引起了沈云的注意。
“是他?他怎么在这儿?”沈云心里一沉,正要再看仔细些时,却见那身影一闪消失在了人群里。
沈云正要转身离开雨花阁,准备下去把那人找出来,刚到门口,房门却自己打开了,风韵犹存的罗娘正站在门口,讶然地对沈云道:“呀,沈公子怎知奴家要来?特地来给奴家开门的么?咯咯,奴家可不敢当啊!”
罗娘的婢女荷香托着精致的托盘款款地跟在后面,怯怯地望了沈云一眼,又赶紧低下头来,露出颈后的一抹腻白。
“沈公子、方公子,这是十秀寓最富盛名的观蜂簇,两位公子品尝下看是否合口味。”在屋中的楠木圆桌前,罗娘极具诱惑力地端过荷香托盘上的茶杯,放在沈云和方誊面前,同时推过来的,还有一本装帧的极其优美,用硬纸和镶边绸带包裹的“点芳谱”。
沈云讶然地一拍脑袋。妈的,自己来飘渺居的身份可是嫖客啊,哦,不对,是风流公子,怎么能不点“花”呢?
方誊却没有什么兴致地朝沈云看了看,然后端起茶杯,慢慢品茗起来。
沈云拿过还带着脂粉香味的“点芳谱”。
这“点芳谱”里分为清伶谱、花伶谱、堂伶谱。薄叶上还有每个姑娘的姓名、籍贯、才艺、缠头资等等,还配有一张张彩色的画像,简直像是现代的杂志。
在扉页上还有一份“芳华谱”,主要是介绍刚进入“点花谱”的新人。在新人姓名的后面还有新人的负责人,在这里称为领花。
同时登录新人和领花的名字,并且放在首页,这是飘渺居对这些新人的支持,很公平。这也是飘渺居“点花谱”出名的原因。当然,新人的缠头资比那些老人是要便宜很多的。但也至少是十个银币起价。
据说这一套也是佑忧寓的佑忧姑娘发明的,一经发明出来,瞬间走红整个娱乐……呃,不是,是青楼界。
当然,罗娘给出的“点芳谱”前十名自然就是十秀寓的头牌姑娘们。虽然飘渺居有给后起新人进入“点芳谱”的机会,不过每个寓娘还所主还是有相当大的自由可以临时增添和删改上面的名单。
至于这里面有没有什么黑幕或者潜规则,那就不是沈云所会关心的了。
沈云心里记挂着刚才看见的那个身影,所以对“点芳谱”也是本着一种瞧新鲜的心态一扫而过,但在翻过第二页时,却忽然在一个名字上停留了下来。
罗娘心思何等细密,立即发现了沈云的停顿,稍稍欠身瞄了一眼便笑道:“沈公子眼光果然一流,师师可是我们十秀寓最秀的!不过,师师今夜要陪聍琴阁的罗马公子,怕是无福消受公子的垂青啦!”
沈云之所以停顿,当然是因为看见了一个在后世非常著名的名字---李师师!不过他如今更加奇怪的却是罗娘刚才的话,便问:“聍琴阁的罗马公子?何人?”
罗娘一怔,作为寓娘,她本能地感觉到有些不妥。这个沈云是什么人,她可是再了解不过。一年前这个沈云还是个纨绔世子,在飘渺居与人抢女人而大打出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虽说他现在继承了爵位,好像也收敛懂礼了许多,但谁知道他会不会“旧病复发”?
想到这里,罗娘的话便有些迟疑。
这时,荷香款款退到门口,准备出去,门扉打开,一个让沈云熟悉至极的身影正好在斜对面的房间里一闪而入。对面那间房间上赫然写着“聍琴阁”三个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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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公子,公子,沈公子!”罗娘紧紧挡在沈云身前,凹凸有致的身材,悠然转身时纤腰盈盈软软,风摆柳枝一般,脸上却是惊恐万分,嘴里叫道:“公子若是独独垂青师师,奴家,奴家便帮公子去唤来可好?求公子千万别去聍琴阁要人,奴家这便去……”
沈云嘴角带着一抹邪恶的微笑:“嘿嘿,既然如此,那本公子就等罗娘的佳音了!今晚这师师姑娘,本公子还包定了!”
一看见他那邪恶的微笑,罗娘赶紧陪着笑,利落地一转身,蹿出房门,然后生怕沈云反悔追出来一般,紧紧关上了门。
方誊看见沈云面带邪笑又重新坐了下来,不由拉下脸问道:“渊让,你这是做什么?难道又想詹姆斯的事重演吗?”
方誊所说的是指沈云之前在飘渺居跟詹姆斯大打出手的事。沈云见罗娘紧紧关上房门,立即换了一副严肃的表情道:“滕宇兄,我发现两个可疑之人。”
“什么可疑之人?”方誊见沈云的脸色不似作伪,不由问道。
沈云眉头紧锁:“这俩人,其中一个是汉奸,叫令狐朋,另一个是个罗马年轻人,叫马诺。他们是挑动渤海大乱和倭奴反叛的罪魁祸首。不过当初让他们从渤海郡跑了,老天有眼,让我在这里发现他们……只是不知道他们这次来渤海郡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企图,滕宇兄,我想抓住他们,你能否帮我?”
“当然!”方誊神情一肃,“可是,这里是飘渺居,我们无凭无据,又无官府身份,凭什么去抓他们?更何况,就靠我们两个人……他们可会武功?”
沈云摇头:“不清楚。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我才需要将那个师师姑娘抢过来,先从她口中探听些虚实才对……这样,滕宇兄,你先去叫人,我在这里守着他们!”
“叫人?我叫谁去啊?”方誊有些发懵。
“当然是巡城司啦,你不是认识唐巡检么?去找他!就跟他说这里有两个罗马间谍,他总不能不管吧?实在不行,你把武叔和湛叔找来,无论如何先将他们拿下再说!”沈云急急道。
见事情紧急,方誊也不再多说,一点头道:“好吧,事不宜迟,我立即去办!你也别逞能,等我们到了再行动!”
“知道啦,快去吧!”沈云打开房门,见外面没人,赶紧将方誊推出去,然后关上门,又做风流状坐在椅子上。
过了大概一刻钟,沈云不时将头贴在门口偷听斜对面聍琴阁的动静,除了乐器声和若有若无的争执声外再没有别的。直到一个清越袅袅的女音在门口响起,沈云才赶紧坐到在圆桌前,清嗓朗声道:“进来!”
房门推开,便是一阵香风扑鼻。人未至,声先道。竟是无比动听。
“师师见过沈公子!”
沈云装作毫不在意地扫了一眼这个朝他裣衽行礼的女子,心里却是一跳。
好个妙龄少女,明眸皓齿,珠钗宜人,行礼时眼神还望着沈云,那眼神,闪烁如崖下电,过晃如云里风,端是撩人无比。一袭月白色对襟绣花裙衣,那清明如水的双眸中,荡漾着的流波,时而清纯雅丽,时而又妩媚风流,那种似成熟又似稚嫩的面孔上,蒙着让男人癫狂的诱惑力。
沈云眼光差点发直,半晌才在罗娘轻咳声中醒转过来,忙道:“哦,请,请坐!”
如果让沈云做个“点芳谱”,将他所见过的女人悉数做个排名的话,这李师师必定能名列前三甲,与鄢如月和周惠并列!
罗娘似乎非常满意沈云刚才的表现,含笑对沈云道:“沈公子,师师奴家给你带来了,不过师师是清伶……”
“我理会的,罗娘去帮我点几个小菜来吧!”沈云从袖子里捏出两个金币递了过去,罗娘立即笑着接过,也不再打扰他们,蹑手蹑脚地退了出去。
房中只剩沈云和眼眸闪烁的李师师,这下反而让沈云有些束手束脚的感觉,半晌才道:“师师姑娘,芳辰几许啊?”
说完,沈云就后悔了。妈的,“点芳谱”上不是都写清楚了吗?怎么自己明知故问?
李师师忽然“吃”地一声笑,美人一笑,百合花开。
“渊让这是怎么了?怎地跟奴家见外起来?莫不是这许久未见,便生分了不成?”
乖乖,难道自己之前还跟这个美女有过什么超友谊关系!?实在太美好了!
沈云愕然想道。
【第十六章 饕餮轩,亓官之苦】
运河两岸是帝都最繁华的所在,有染坊、油坊、磨坊等各种作坊,还有杂货铺、当铺、酒店、首饰铺、药材铺、木耳店等等。(.无弹窗广告)[。]不远处的山货店街,则专门出售京、杭、青、扬等处运来的粗细暑扇。还有茶叶房、纸店、绸缎铺,以及刻字、刷字、织衣坊、卖漆器、卖竹器和裱糊字画的。
三街六市,奇异菜蔬,密稠不断。以此形成最繁华所在。
繁荣自然“娼”盛,古今中外、概莫能外。运河两岸形成了整个大汉乃至整个世界最繁荣的娱乐色情基地。从这里出去的姑娘,到了世界上任何一个城市,缠头资都会比别的地方要高许多。没办法,品牌效应嘛!
这里虽然不如簋街那么鱼龙混杂,但也是三教九流无所不有,簋街那种地方少有达官贵人前去,所以治安好坏还可以商榷,而这里却是名仕贵族经常出入的地方,雒阳府自然极其重视这里的治安问题。
三班衙役,各级巡检那都是成天在这附近巡逻的,生怕发生什么作奸犯科的事。虽然这样一来工作强度和各种配套的费用会多很多,但毕竟是天子脚下,万一惹得龙颜震怒,那就不是这点钱所能解决的了。
唐秣今日负责飘渺居一带的治安巡逻情况。上次渤海侯遇刺一案让他费尽了心血,虽然到头来也没有抓到真正的凶手,不过他这个小人物是不会受到牵连的。
这段时间以来,过的还算悠闲。帝都的治安也没出什么大事,这让他很是放心。虽然最近有些闲的难受,但衙门中人自然希望天下安定、国泰民安,没人想着天下大乱,盗贼满天飞的。
刚下过一场雪,青瓦绿柳上覆盖着一层晶莹的白,路上的积雪虽然被扫走了,但还是显得有些湿漉漉。唐秣穿着棉质的大麾信步走在街上,感受着来自大汉帝都的繁华。看着周围的汉人过着平静富足的生活,虽只是一个区区巡检,但内心里也充满着自豪的情绪。
嘴里呵着冷气,唐秣巡逻完附近的几条街,又来到飘渺居对面的饕餮轩,点几样可口的小菜,喝几口暖烘烘的热酒,看着街上来往的人群,心里那个美就别提了。
饕餮轩,虽不及鸿庆楼有名,但好就好在这里做定了“饕餮”之名。饕餮,乃是龙生九子中最能吃的吃货,山珍海味、金饰珠宝、天地山石就没有它不吃的东西。[.超多好看小说]而饕餮轩取这个名字,是因为这里不分贵贱,只要缴纳一个银币,轩中摆放的食物就可以随便点随便吃,而且不限时间,不分上下。
其实说穿了就是自助餐,不过这个方式放在这个年代,那可是不得了的创举。
当然,虽然只是一个银币的价格,但也不是什么人都吃得起的。所以在无形中也限制了食客的数量和质量。在这里吃饭的,大都是一些中层阶级,收入不会很高,但也不会很低,当然,也不排除打肿脸充胖子的穷鬼。
唐秣就看见了这样一个穷鬼。
一个外面罩着昂贵的狐裘外套,却在下摆处露出破了线的棉袄的中年男人,正在对桌跟一个圆脸的胖子谄笑,不时点头哈腰,讨好意味十足。
隔得远,唐秣听不见他们说什么,不过他却是认识这个装富贵的男人。不多时,那圆脸胖子吃饱喝足,笑嘻嘻地率先离去。那中年男人则从贴身处拿出个纸袋,乘着周围的堂倌小二不注意,不断将吃剩下的东西塞进去,准备带走,脸上那种肉疼的表情让唐秣看的实在好笑。
“亓官毅,过来!”唐秣忍不住出声喊道。
这个中年男人就是大理寺甲级监狱的队正,为人胆小怯懦。自从帝国银行的金币被盗之后,大理寺甲级监狱的总管申德被调回宫中任闲职,而他自然被清除出监狱的管理队伍。方才他讨好的男人,是这一任的监狱总管,叫离恕,据说以前是跟着申德混的,申德倒下,他填补了位置。这亓官毅不知道从哪个地方又找出个亲戚,七弯八拐跟离恕攀上了关系,最近常主动接受离恕的“敲诈”,目的无非是还想回到大理寺甲级监狱。
亓官毅听见有人唤他,吓得一缩脖子,赶紧将纸袋塞进怀里,然后战兢地回过头,发现是一身官服的唐秣之后,又臊眉耷眼地跑过来,给唐秣做了个天揖。
汉人礼节中,这作揖也是分很多种的。并不是你弯腰拱手就叫作揖,根据弯腰的角度和拱手的位置不同,揖礼主要分为天揖、土揖、时揖、特揖、旅揖、旁三揖等等。而亓官毅对唐秣所行的,正是揖礼中最郑重的天揖!
“公人兄,在此地相遇实在三生有幸!不知唤我有何事?”亓官毅脸上带着讨好的笑。今非昔比,他现在只能算是一个普通人,面对公门中人,自然带着几分小心。
唐秣可是帝都“黑白无常”中的一位,常人看他那张黑脸都会犯怵,不过亓官毅知道唐秣为人正直、公正,是不会随便欺负他这样的人的。
唐秣朝他摆了摆手,示意他坐下。亓官毅赶紧撩起昂贵的狐裘大衣,小心翼翼的坐下来,见唐秣用一种好笑的眼神望着他,亓官毅也尴尬一笑道:“公人勿怪,这衣服……呵呵,是我在鼎睿号租来的,回头就要还回去,所以……”
鼎睿号是帝都最有名的成衣店之一,专门制作各种冬衣,不过唐秣可从没听说鼎睿号还有出租衣服的业务。不过他也不关心这个,而是指了指他怀里的纸袋道:“你那里没多少,我这里还有些菜,你一并包走吧!”
“啊?”亓官毅先是一怔,接着却有些哽咽地点点头。
唐秣和亓官毅其实是同一条街上的街坊,所以他非常知道亓官毅的情况。
亓官毅祖上也是帝国显贵,可惜,富不过三代,亓官毅出生那年,其父死于意外,家产也被几个叔叔伯伯给瓜分了,只剩下一个老母和一栋三进落的房子,日子过的很是清苦。
其母含辛茹苦将他带大,本指望他日后能光宗耀祖,恢复祖上荣光。可这亓官毅为人实在太过怯懦,而且性格方面有些投机取巧,读书考试不想着如何凿壁偷光悬梁刺股,而是想着作弊,结果在中学就因三次作弊被勒令退学。其母气不过,当场病倒。若不是邻里帮助,没准就病死了。
好不容易熬到十八岁,亓官毅终于可以服兵役。其母见他文的不成,就希望他能在军中闯出一片天地,特地卖了唯一的首饰,让他在军中好好跟上官打好关系。可没想到,原本要服役四年的亓官毅,在第二年就不知道什么原因被上官强制退伍!
强制退伍跟自动退伍是有区别的。强制退伍者不能享受免税政策,而且兵部不会给予安排职位。只有自动退伍的军人,兵部才会给出一定的职位供其选择是否入职。
亓官毅的母亲差点被自己的儿子给活活气死,文不成武不就,只好先给他娶房媳妇,希望他能赶紧给亓官家生个有出息的儿子出来。
可说来也怪,亓官毅结婚已经快十年了,生了四胎,但每胎都是女孩。这一屋子丫头片子的情况让亓官母再也无法承受,气郁成疾,如今更是双眼失明,每天只能待在屋里长吁短叹。
可以说,一家老小都靠着亓官毅养活。如今他丢了差事,却不敢跟家人说,整日里早出晚归,就希望赶紧找份事情做。其妻赵氏还算个贤惠的妻子,将家里整理的井井有条,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她再手巧,也不能帮丈夫赚钱养家啊。
上上下下六七张嘴,全靠亓官毅养活,为了早点找到差事,亓官毅到处打点,把这几年好不容易攒下的一点点积蓄都填进了离恕那死胖子的肚子里,但都没有换来一句实在话。
唐秣跟亓官毅年岁相当,儿时也曾一起玩耍,其母也对唐秣很好,记得儿时唐家很穷,亓官家算是好一些,所以亓官母有些吃的,都会唤上唐秣一起来吃。所以现在唐秣对亓官毅也是尽力照拂。
“耀之,实在不行,你来雒阳府衙做个快手,如何?我去跟上官大人说,他会……”唐秣看他那哽咽的模样,黑脸一松,低声道。
亓官毅,字耀之。他没等唐秣说完就赶紧摆手:“不要不要,公人,你的好意我心领了。这些日子你也帮衬了我们家不少,实在不方便再麻烦唐大人……更何况,我也知道衙门快手一定要是退伍军人,我这……唉,没事,刚才离总管跟我说了,转天就会帮我在监狱里再谋个差事,到时候自然就好了!”
衙门里分为巡检、检吏,检吏以下又有捕快,每个捕快还配有三到五个快手。检吏是衙门最低级的编制,捕快只能算“差”,可不是“吏”,这在古代是有所区别的。而快手,只是编外人员罢了。但好歹是个差事。唐秣所能做的,也只有这些。可没想亓官毅却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唐秣也不气馁,劝道:“不错,快手的确要求是退伍军人,可没规定不能是强制退伍的军人。耀之,你也算当过一年兵,基本的纪律还是懂得吧?快手所要做的,也不是冲锋陷阵,更多只是在后面做好辅助工作。那离总管为人如何我不知,但看他刚才的表情,敷衍你的样子居多,你总不能这样每日每夜的往里填吧?弟妹和几位侄女可都在家等你赚钱养家啊!”
一番话说的亓官毅有些郁然。他何尝不知那离总管只是敷衍他,可唐秣如今是巡检,自幼玩大的伙伴,如今出人头地,而自己却还是一事无成,甚至连家人都无法养活,这种天差地别的差异,实在让亓官毅无法鼓起勇气面对唐秣。
思忖半晌,亓官毅还是犹豫不能决断。唐秣也知亓官毅向来怯懦,优柔寡断,在军中也许就是因为这个才被强制退伍的,便道:“这样吧,这事你不必急着答复我。这有一份申请表,你若是愿意,就填好交给我。到时我自然为你安排!可好?”
说着唐秣递过去一张空白的表格,亓官毅脸上带着感慨的表情,推托道:“所谓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公人,你这份恩情我一定记在心里。只是,这表格我填与不填都没什么区别的……”
唐秣怔然道:“此话何解?”
亓官毅苦笑道:“当年我在军中可是犯了天大的罪过,所以才被强制退伍,这表格填了,你交上去只要吏部一查档案,我就会被辞退,到时还要连累公人担个识人不明的罪过,我,我又于心何忍?”
唐秣奇道:“我一直不敢问你,耀之,你当年在军中到底犯了什么事?为何进不得衙门?”
亓官毅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半晌才吭哧吭哧地说:“我,我临阵抗命,若不是上官袒护我,被就地阵法都是咎由自取……”
“嘶”唐秣倒吸一口凉气。他也是当过兵的,自然知道“临阵抗命”在大汉军中是多大的罪过。当初圣祖创立羽林军的时候就曾明确下旨:“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临阵抗命者,以叛逆罪论处。”
这可是要株连九族的大罪。而另一个疑问又不由自主在唐秣脑中冒了出来:“耀之,我记得你是在并州服役,当时似乎没有什么战事,你怎么会临阵抗命?”
亓官毅张了张嘴,正要说话,忽听饕餮轩外哗然声大起。人群在急速奔跑,似乎遇上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唐秣心里一沉,顾不得听亓官毅说话就冲出了饕餮轩,揪住一个路人喝道:“夜里不能大肆喧哗,你们这么急匆匆的跑来跑去是为何?”
那路人已经骇得面如土色,朝边上一指叫道:“了不得了,杀人,杀人啦!飘渺居有大盗杀人啦!”
这时,旁边一人指着飘渺居大叫:“火,走水了,飘渺居走水啦!!”
唐秣一惊,望向飘渺居,只见飘渺居叠叠憧憧的房屋中间,居然升起数股浓烟,烟雾灰黑,在四周白皑皑的雪色中异常刺目。还有无数的人从飘渺居往外奔逃,很多人甚至只穿着贴身的小衣,连外套都来不及穿。当然不排除那些穿着暴露的艳女。
大火还没有完全烧起,只是隐隐火光在夜色中乍现。唐秣再不迟疑,跳脚大叫:“快找巡城司,叫水龙队来!”言罢,一马当先冲向了已经逐渐大火弥漫的飘渺居。
【第十七章 李师师,娇声之祸】
沈云不知道此李师师与历史上那个李师师是否有什么交集,如果非要按照历史时间去推算,三国后五百年,似乎就是唐末到北宋的时间段。(.)
但李师师,好像是北宋末年的人物吧?
沈云的脑子里在胡思乱想着,眼前的美人却没有走神,见他有些恍惚,以为他有什么烦心事,毕竟他现在可不是当初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纨绔世子,而是堂堂大汉帝国的侯爵,听说在渤海郡还打了一场了不得的胜仗呢!所以美人舒身而起,芊芊素手在桌上摆动,为沈云斟起了十秀寓最出名的观蜂簇。不时还浅笑抬腮,眼波似水地在沈云脸上轻轻一瞥。
真是缱绻绮罗相顾盼,红粉佳人烟波转。
直到那点着兰蔻,嫩的跟白面团似的小手将茶杯端到面前时,沈云才恍然过来。
“哦,谢谢!”沈云端过茶,轻抿一口,口齿留香,竟似有一线暖香由齿间直冲头顶百会,让人不由轻轻蹙眉,转而又感觉清爽怡人。
好一个观蜂簇!果然是好茶!
沈云正要夸赞几句,却见美人忽然低垂榛首,捏着香巾的手在鼻间轻擦,还有低低的呜咽之声。
“呃……师师姑娘,你,你怎么了?”
美人微抬粉腮,闪亮的水眸中竟蒙上了一层水汽,泪珠将落未落,端是个楚楚可怜的神情。
“侯爷之前叫人家小甜甜,这才多长时间,却对人家这般客气,还唤人家师师……侯爷,若你真的不再喜欢人家,又何必再让罗娘唤我过来?何不就让那个罗马蛮夷糟蹋我算了!”说着,丰腴的娇躯还轻微一扭,梳着美云髻的榛首稍偏,倒是一副撒娇的模样。
小甜甜?
沈云差点无语。乖乖。之前的自己到底是个什么调调啊?看来跟这个师师姑娘,还不是普通关系,入幕之宾都怕是轻的。
不过,等等,她说什么?糟蹋?
沈云眼珠一转,忽然计上心头。
“砰”,沈云将茶杯往桌上重重一拍。脸上怒容惊现,怒喝道:“什么?刚才那番邦蛮子欺负你了?妈的,老虎不发威他当老子是病猫啊?!不行,我非要打他个筋断骨折不可!”说着已经如旋风般跑了出去。
李师师坐在椅子上半天没缓过神来。
这是怎么回事?我只是想用这招骗这个死没良心的过来哄我罢了?更何况,我只是个青楼女子,被客人轻薄是常事。他用得着这么火爆么?
……
聍琴阁,温暖如春。纱幔青烟,倒是一股优雅风格。
马诺轻抿着茶水,看着眼前风韵犹存,带着歉意的笑容,不住对自己说话的艳丽妇人。
这妇人自然就是罗娘。她来这儿,主要还是为了推销自己十秀寓的姑娘。(.好看的小说)
“马公子您看这位绮云姑娘如何?年芳二八。才艺双绝,更有一身软骨,能跳各种舞蹈,就连波斯最难的腹舞也是娴熟的。这样吧,这茶资奴家做主给公子免了……”罗娘拿着点芳谱,不住跟马诺说道。
马诺却不置可否,眼神却落在罗娘丰满的双峰上。
罗娘在十秀寓,室内温暖如春。穿着自是单薄些,紫色的绫罗纱衣中隐隐露出一抹月白色的抹胸,反而将那成熟妇人的丰腴完全散发出来。
一旁的令狐朋眼睛一转便看出马诺其实对那些年纪轻的姑娘没有多大兴致,反倒对罗娘这种上了年纪但风韵犹存的妇人很有感觉。这点从刚才那姿色无双的师师姑娘在房中时,马诺跟她“相敬如宾”就能看出来。
当下令狐朋挥挥手笑道:“罗娘不必再介绍了,若没什么事,你陪马公子饮几杯如何?”
罗娘神色一凝。很快又舒展开来,捏着兰花指笑道:“呵呵,关公子说笑了,奴家人老珠黄岂能在贵客面前献丑呢!不如这样。隔壁的佑忧寓还有一份花谱,不如让奴家去给两位公子拿来如何?”
罗娘何等人物,闻弦歌而知雅意,自然明白了眼前这两位客人的喜好。按说要她罗娘缠头作陪也不是不可以,但要分人。这个罗马人,呵呵,还没那个资格呢!
听见罗娘婉拒的话,令狐朋正待再说,马诺却微笑着摆摆手:“不必了,我跟关兄弟在这里聊会儿天就好!有劳罗娘费心了!”
“不劳不劳,既然如此,奴家就不打扰了!”罗娘欠身而起,裣衽行礼,款款退出聍琴阁。
关好房门,罗娘忍不住轻啐了一口,鼻息一哼:什么东西,还想老娘陪你们?做梦去吧!别说我现在是飘渺居的寓娘,就算沦落到半掩门的私娼,老娘肚皮也轮不到你们这些番邦蛮夷来耕作!
罗娘方走,令狐朋便道:“特使,今夜要不要再去别的寓所……”
马诺道:“不要了。我们来这里不是为了消遣。对了,见到人了吗?”
说到正事令狐朋赶紧正色道:“见到了。不过对方要一千金币才肯为我们引见。这些帝都社鼠着实难缠。”
马诺蹙眉道:“成大事不拘小节,这点钱我们还拿得出……”
令狐朋道:“话不是这么说,这些城中社鼠个个贪婪无比,若不还价,他们必定更加有恃无恐,就怕之后要价越来越高,到最后坏了我们的大事!”
马诺一直是在渤海郡,虽然了解大汉文化,但对于汉人这些底层的事还真是不了解,所以听了令狐朋的话也不反驳,只是微微点头道:“那事情你看着办,不过越快越好。那些东西我们保存不了多久了!”
“是,我明白!”令狐朋恭敬地回答。
他们这次来帝都当然是了那几具带有瘟疫病毒的尸体。马诺从倭王明治那里得到了这几具原本要在渤海郡兴风作浪的东西,还得知了用冰块能够暂时抑制瘟疫蔓延的方法。自然不会轻易放过这个能够将大汉搅得一团糟的好机会。
说起来现在的大汉帝国虽然面临着帝党与后党相争的局面,但罗马内部也并非铁板一块。
马诺的父亲是罗马帝国亚细亚行省总督,同时也是罗马帝国元老院的元老。与首席元老安敦尼素来不和。马诺家族所代表的是罗马公民阶层的利益,而首席元老却是代表贵族的权利。
这几年由于贪污腐败等等问题冒尖凸出,导致罗马公民与贵族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元老院的元老们为此也常常互相攻讦,幸好罗马帝国皇帝、伟大的奥古斯都、罗马第一执政官康纳斯大帝居中不断调和,这才没有酿成太大的骚乱。
但是,必须看见,罗马帝国和大汉帝国一样,自从汉圣祖西征结束至今,也已经承平了数百年,内部问题也同样滋生蔓延,几乎有不可遏止的势头。贪污腐败只是所有问题的一个表面现象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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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本来在这里有必要解说一下罗马帝国的政治体系,不过为了不打扰阅读的流畅感觉,所以还是决定以外篇的形式来说明罗马帝国的政治格局。看本章有想了解罗马政体的请看外篇--《罗马帝国的政体构建》(未完待续。。。)
【第十八章 瘟疫源,烟花通红】
(ps:再次开始更新,希望还有人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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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渺居大火,这一轰动性新闻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成为帝都人茶余饭后的谈资。根本没有人能够说的清这场大火是怎么起来的,也没人能够说明白到底烧没烧死人---事实上,在三刻钟中后,大火就被扑灭了,有人见着衙门的唐巡检从里面背出几个人来,但是死是活就没人知道。
至于飘渺居里的那些姑娘们倒是全都安然无恙。当然,飘渺居大火之所以会如此轰动,很大部分就是因为当时飘渺居里跳艳舞的姑娘们着急忙慌从火场往外赶,连衣服都没穿几件,显得非常裸露和尴尬。
底层百姓进不得这么高级的地方,所以在这场大火下有幸一睹飘渺居那些光屁股的女人,个个都是兴奋莫名。以至于后来关于飘渺居大火的传闻,大部分都是这些光屁股的女人,至于起火的原因和经过,反倒没有几个人去在意了。
唐秣眉峰紧蹙,一张黑脸简直快要拧成一团,站在雒阳府仵作房里,面前的两具用青石板搭建的棺椁实在让他不得不操心。
“大人,这两具真是霍乱之源?”唐秣不解地问身旁的上官鸿。
上官鸿这次并没有衣冠不整,反而穿着一身紫色官服,下颚飘逸的长须显得英挺不凡,不过神色间有些憔悴,又有些欣慰。他点点头:“既然是渤海侯叫你偷偷拉出来的,应该不会错,毕竟渤海郡的那场瘟疫……幸好找到了这疫源所在,本官也终于可以安心睡一觉了。”说到这,他又想到什么似的,道:“对了,如何寻获这两具尸首的?渤海侯人呢?”
唐秣道:“飘渺居起火后。卑职带着水龙队进去,就看见渤海侯跟淮南侯世子追着两个人往飘渺居后院去了。当时情况有些混乱,大火从飘渺居的十秀寓烧起,然后蔓延开来,水龙队扑灭的及时,所幸没有酿成大祸。卑职正在四处指挥人躲避大火时,就见渤海侯从后院冲来。让卑职赶紧去召集人手……之后在簋街的一处地窖里找到这两具尸体,石板内有冰块,说是能稳定疫源扩散,让卑职切勿打开。说完这些渤海侯就匆匆离去,如今也不知在何处。不过……”
“不过什么?”
唐秣犹豫了一下道:“渤海侯临走时曾对卑职急急说这疫源应该不止两具,共有五具之多。他与淮南侯世子应该是去找另外三具了。”
上官鸿一惊,捏着下颚的长须,沉声道:“嗯,切记此事万勿宣扬出去。内阁早已接到暗卫通知,故而采用外松内紧之策,只求找到这些疫源……这样,本官签发雒阳府甲级召集令。发动三班衙役,让他们停了休假,各级巡检、检吏必须上职,带领全部快手全城搜索渤海侯的行踪,一旦找到听从渤海侯吩咐行事。
速召陈乐去一趟太医院,告知元老已找到疫源,让他们速速安排各大医师会诊,务求妥善处理这两具疫源。
另外。吩咐下去,明日辰时,让帝都各大药商赶到府衙,就说朝廷可能要征用他们的作坊,不得延误。”
一连串的命令下来,唐秣立即领命而去。
上官鸿也没有在仵作房多待,只命仵作封了这里。任何人没有他的命令不能随意出入。然后连后衙也没进,直接叫上轿夫,匆匆赶往皇城。因这瘟疫的事,内阁三位辅政大臣这个时候都还没有下职。一直在皇城上职。上官鸿必须第一时间将这事情报上去,另外他方才所做的几个措施也必须得到内阁的蓝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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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此刻在哪儿?
说实话,沈云自己都不太清楚现在的位置。在飘渺居时,借着李师师的一句话,沈云大模大样地冲进对面的聍琴阁,本想将撒泼侯的名声再次肆无忌惮的放大。可一进去发现不止令狐朋一个人,还有一个马诺时,他有点发懵了。
这……
马诺和令狐朋虽然有点惊讶,但马上反应过来,起身便冲向沈云。沈云的反应不可谓不快,但双拳难敌四手,只招架了令狐朋两下,便被一旁的马诺一脚踹倒。就在这时,急急赶来的李师师尖叫出声。
马诺心知此地绝不可再待,于是大喊一声:“点火,撤!”顺手将身边的四五个烛台往床帐之类易燃之地丢去,然后和令狐朋抢门而出。
这时方誊也追至,与沈云两人携手想要拦下马诺与令狐朋,就在此时,十秀寓四五个阁楼里突然冲出五六个人,快若闪电般朝沈方二人扑来,其中一人大喊了一句什么,沈云也不懂,依稀好像是詹姆斯和安东尼经常会说的罗马语。但方誊却急了。
“不好,他们在这里有帮手!快走!”方誊可是本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精神,想拉上沈云快闪。
就在这时,火苗已经从房里窜起,原本的小火,在短短几分钟里便转变成滔天大火。原来不单单聍琴阁被放了火,马诺的同伙们也早就将各自房里的火头点起。
于是大火便这样烧了起来。
在这火苗乱窜的时刻,沈方二人被马诺和令狐朋的同伙缠住。看得出来,这些人都是亡命之徒,杀人放火都是看家手艺。身上都是普通飘渺居豪客的装扮,不过脸上都蒙了面,手上拿着短刃,一上来就朝着沈云方誊两人的咽喉、胸口等致命之处招呼,丝毫不担心在帝都惹上人命官司。
幸好大汉的学子都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无用书生,沈云自不必说,经历了渤海、扶桑的那些阵仗,虽然手上没有兵刃,但要纠缠一时半会儿也不是难事,若不是对方人有点多,场面又有些混乱,等闲两三个人还未必能拦得住他。而方誊平常在学校就是品学兼优的学子,剑术上或许比不上王戎。但能够三招两式将他放倒的人,整个帝大也未必找的出来。而这五六个人虽然凶猛,可从招式上来说还属于野路子,就是普通大街上的混混,打起架来不怕死,不要命罢了。
所以甫一缠斗,沈云和方誊起手就撂倒了两个。但其他几个人扑上来也着实让他们有点手忙脚乱,毕竟不知道这些人的短刃上有没有喂毒,不敢轻易让他们伤了自己。
就在这时,十秀寓旁边的佑忧寓中飞快闪出一个身影,四个还准备跟沈云方誊缠斗的蒙面汉子几乎连反应惊讶的时间都没有,就见这个身影从他们当中穿掠而过。四个人突然静止不动。也许是一瞬,又也许是一世,渐起的火光中,四个人同时倒地!
这一幕沈云可以肯定,在上辈子的那些武侠电影里见过,但在现实生活中却还真是头一次见识。他不禁望向那个站在不远处的身影,一袭黑衣。头上还盖着面纱---屠天骄!他还没走?!
“愣着干什么?赶紧跟我追!”一声冷叱让沈云愣了一下,然后就见屠天骄兔起鹘落般消失在十秀寓的走廊上,下一秒出现在楼下的水榭,直奔后院而去。
“尼玛,难道这世上真有绝世武功?”沈云心里腹诽一句,却没时间感慨,拉上同样有点被震住的方誊,跟着屠天骄追了下去。
在飘渺居的后门处。不知何时已经停了一辆马车,马诺和令狐朋匆忙坐上马车,朝城南狂奔而去。沈云和方誊追到后门时,就见屠天骄如一道青烟般撵着那辆马车而去,留下他们两个有些错愕---眼看马车都要拐过街角了,这怎么追啊?
正在这时,又有一辆马车从另一条街上冲了出来。半蹲在车头的车夫,甩起长长的马鞭,冲沈云和方誊叫道:“上车!”
沈云和方誊有些迟疑,毕竟那个车夫他们都不认识。这时,车厢窗帘处露出一张宜嗔宜喜的脸蛋,沈云心头大定,拉上方誊便跳上了这辆由两匹骏马齐拉的车子。
车厢里坐着的,正是表面上柔弱无助内地里却古灵精怪的鄢家二小姐鄢如玉。
望着气喘吁吁,但又好像很多话说的二人,鄢如玉抿嘴一笑道:“先不提那些,前面那辆马车我们跟了一天了,放心,他们的是单车马,我们是双驹车,很快能追上。不过,我很好奇呢,为什么每次这种混乱场面里都能遇上你撒泼侯啊?!”说完,自己先咯咯地笑了起来。
方誊对鄢二小姐的身份还一无所知,但沈云却不然。他深吸几口气,平复一下有点混乱的呼吸,也笑道:“我也很奇怪,或许我天生就是干暗卫的命!”
方誊不知鄢如玉的身份,但听见“暗卫”两个字就已经能够知道很多事情了。
就在此时,马车忽然停下,只听车夫在外面大声道:“少校,马车进了簋街!”
鄢如玉立即从车厢钻了出去,道:“你立即去通知其他人,围了这里,务必不能再让他们两个跑了。”
“喏。”车夫也不客套,立即准备驾车离开。
沈云和方誊正要下车,鄢如玉却突然道:“我去帮屠统制,你们去找人来帮忙吧!”
“不行,你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乱跑个什么劲?我跟滕宇兄去帮屠统制,你……”沈云立即道。
“哦?!”鄢如玉眯了眯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狡黠的美眸中透露出一股英气,“侯爷可是看不起小女子的身手?要不咱们先过过招?”
“都什么时候了,还在这里磨叽什么?!”一旁的方誊急道,“渊让,方才我好像看见唐巡检了,你去找他过来,我陪着她去帮屠统制!”
沈云一愣,这句台词平常好像是他说的啊。何况,这方誊可不知道鄢如玉的身份,这小妞还有软骨病呢,但好像看上去没什么问题似的。
就在这纠结中,方誊已经不耐烦地将他推到马车上,那车夫也是个干脆的军人作风,直接一甩马鞭就朝来路奔去。
等找来唐秣,再次回到簋街时,这条白日里虽然散乱肮脏但还算人流拥挤的街道早就被肃清了,所有人都窝在自己家里不敢出来。而在簋街第三胡同丙字门的院子里,沈云找到了方誊和鄢如玉。
看上去方誊和鄢如玉都没有怎样,只是气息有点乱。周围还有十几个身穿劲装,脸色阴沉的汉子。
“渊让,这里有个地窖,地窖里都是冰,还有两口棺椁,应该是你所说的病毒携带体。”一见沈云,方誊便上前急道。鄢如玉却在一边皱眉不语。
“才两口棺椁?”沈云疾步跑到地窖口一看。便对唐秣说:“唐巡检,这便是疫源,你火速让人将这东西运到府衙仵作房去,记住,不要动里面的冰块,还有。尽快别直接触碰,带上面罩,运送者事后要用陈醋洗手,还要隔离一段时间。”
也不管唐秣答不答应,掉头又问方誊:“马诺和令狐朋呢?”
这时,忽然簋街更南边窜起一朵无声的烟花,通红刺眼!
鄢如玉惊道:“是屠统制。他遇上麻烦了!这里交给治吏,其他人跟我走!”
说完立即带着十几个劲装汉子朝烟花方向冲去。沈云和方誊对视一眼,也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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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升起之处已经非簋街地界,而快到天门城门口。沈云和方誊赶到之时,整个天门附近已经戒严,全副盔甲的羽林军已经布满整个城墙,在城门附近十丈以内,没有一个行人。全是这些手执战刀弓弩等杀人利器的军人!
一个胸口佩戴着赤炎剑章的上尉正在跟一脸焦急的鄢如玉说着什么。沈云和方誊跟在人群身后,不好上前插嘴。
过了一会儿,那上尉似乎得到了什么通知,立即摆手示意,他身后的军人这才让开道路。
鄢如玉急急走回,瞥了一眼沈云和方誊,却没有跟他们说话的意思。而是对身边的十几个劲装汉子道:“那两个罗马细作逃出城了,身边似乎有三个高手保护。方才在这里,屠统制与他们交上手,杀了他们其中一个。天门羽林军的龚上尉当时不认识屠统制的身份。所以下令无差别射杀,屠统制中了一箭,不过还是追下去了。现在龚上尉同意我带三个人追下去帮忙,你们谁愿意跟我去?”
沈云听着新鲜,看来这十几个劲装汉子不完全是鄢如玉的手下啊!如果是,她估计不会用这种商量的口气说话。而是直接下令了。
果然,劲装汉子中最高大的那个向前一步道:“少校,我们的职责只是负责城内,若是跟出城,我怕上头怪罪!毕竟这次的事情是你们第一镇和第二镇的事,我们第三镇虽说有帮助同袍的责任,可是……”
汉子没说完,但其中的为难显而易见。
显然,这跟羽林暗卫中许多限制规定有关。毕竟暗卫是见不得人的,虽然很多人都清楚有这么一个机构存在,但却不能公开。而为了限制暗卫无限膨胀,防止它变成明朝东西厂一样的存在,英明伟大的圣祖皇帝估计也定下了非常多严厉的限制措施。
鄢如玉皱了皱眉,道:“我明白。不过屠统制受了伤,对面又有高手,我担心他一人应付不来。更何况,那些疫源的所在还落在那两个罗马细作身上,若是再迁延些是日,天知道整个帝都会变成什么样……”
那汉子显然是这些人中的小头目,听了之后也深深皱眉,犹豫道:“这个,请少校谅解,我实在无法下令让弟兄们去冒这个险。暗卫规定,未得上级同意,私离驻地行事者以谋反论!这罪名太大,恕在下无法承担!”
鄢如玉叹了口气,道:“好吧,那请你带兄弟们赶紧回,一旦要到调令,火速出城协助。我沿途会留下记号……”
那汉子急道:“少校,你一个人也要追下去?”
沈云再也看不下去了,跳出来道:“谁说她是一个人,这不还有我们吗?!”说完看了鄢如玉一眼,笑道:“少校,你要是不嫌弃我们兄弟笨手笨脚,就跟你去打打下手如何?”
说实话,如果不是这些人不肯跟鄢如玉追下去,沈云未必会出这个头。毕竟这件事说到底其实跟他无关,或许在渤海郡的话他不得不出手,但在帝都,就凭他渤海侯的身份还真没什么资格管这件事。今晚也是误打误撞才走到这里。
沈云本来打算到这里就准备回去睡觉了,接下来的事自然有暗卫接手,最不济还有羽林军。还就不信了,那些高手还能高过千军万马!
但他没想到暗卫的军规这么严,在这个时代,一旦扯上谋反罪,那可了不得,没有几个人愿意去冒这个险的。可如果让鄢如玉一个人追下去,沈云自问还没有那么残忍。更何况,这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可是他未来的小姨子,看在如月的份上,他也不能让她一个人冒险不是?!
虽然看上去,这个小姨子似乎并不像外表那么柔弱……
鄢如玉看着沈云,细眉舒展开来,道:“你真要跟我追下去?那可是有危险的!”
沈云不耐烦道:“好啦好啦,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哪来磨磨叽叽的一大堆废话。虽然我看那屠天骄不爽,他的死活不管我的事,但让你一个人去冒险的事我还真做不出来。更何况你跟如月……呃,滕宇,你说呢?”
沈云骤然想到刚才那些汉子都叫鄢如玉“少校”,没有前缀,估计还不知道鄢如玉的真实身份,所以说到一半就停了。
方誊呵呵一笑,推开人群站出来,干脆利落地说道:“给我们两把剑,然后让他们赶紧开门!”(未完待续。。。)
【第十九章 夜如墨,城外追凶】
沈云三人最终也没从天门城门走出来。(.)事实上,雒阳作为整个大汉帝国的帝都,宵禁制度是非常严格的。城门一旦落锁,除非有十万火急的军情,不然就算是丞相亲至,这城门也不能开。如果有人擅自打开城门,则守门的军队,从军官到士卒一律斩首。
当然,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城门不能开,城墙却是可以下的。一旦有急事,等不到天亮开门之时,那就从城墙上用吊篮出入。
但必须注意,一定要是急事,而且必须有内阁、枢密院或者是皇城的旨意。并且每次不许超过三个人。
沈云他们这次能出来,是靠鄢如玉手里的枢密院通关文书,还不止一份。
后来到沈云才知道,这是暗卫少校的特权之一。只要到了少校军衔,就可以从所在城市领取一份夜里通关文书。当然,他这个冒牌少校是没有这个权力的。甚至他压根就不知道还有这个特权!
关于城门,帝都每座城门的关合其实都是非常费时费力的事。城门重达千斤,有内外两道门,前一道门是闸门,全铜浇筑,需要十五个身强力壮的军汉同时转动绞盘,拽动绞索方能打开。而后一道门以硬木为主体,门上包了铁皮,需要一排的士卒全力拉动才能打开。
像现代电视上那种两个人就能随意开合的城门是不存在的。我们只能说那是现代艺术家的合理化想象吧!
既然城门开合如此不易,出入又如此困难,那马诺和令狐朋又是怎么离开的呢?要知道,天门城墙上可是有一营士兵,近八百名全副武装的士卒。一旦有警,东西可闻,弓弩齐发,哪怕是东方不败也要惨死弩箭之下的。
事实上,屠天骄抵达的时间还是慢了一步。他到的时候。马诺和令狐朋已经出城,而方法则是跟鄢如玉如出一辙---令狐朋也曾是暗卫的人,他懂得暗卫怎样才能出城。屠天骄只来得及抓住一个尾巴,然后又急匆匆的追下去。
“所以说,这个世界上,猫有猫途,鼠有鼠道。再强大的防御体系也总会有漏洞!正所谓天网恢恢、难免百密一疏啊!”沈云在了解到这些之后,感慨万分。
“你直接一句百密一疏不就完了么?说那么多前缀废话作甚?!”鄢如玉毫不客气的瞪了他一眼。
此刻他们正沿着直道往南追。天色漆黑如墨,三个人借着天上的点点星辰,匆匆赶路。
冷兵器时代夜间行路是比较头疼的事,还一不小心就很容易把人追丢了。
现在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天门的龚上尉说,不管是之前的罗马细作还是后来的暗卫统制都没有马匹。应该都是靠两只脚丫子赶路。
坏消息是离城十里有个祭旗坡,那里有间客栈,而一般开在直道边上的客栈都会备有马匹的……
按照正常人的脚程,十里路大概需要半个时辰,也就是一个小时。如果着急点,四十五分钟也差不多。而从屠天骄追出城,差不多已经过去一刻钟了。也就是说,沈云他们三人必须在半个小时里赶到祭旗坡。
当然,不管是马诺还是屠天骄,他们的身体也是肉做的,又跑又打的折腾了半宿,这时候应该已经疲劳了,路上没那么快也说不定。
天很黑,头上只有点点星光。幸好这几天帝都附近下了雪。路上还有白花花的积雪,反光之下,路面倒也亮堂,不至于深一脚浅一脚的看不清道,鬼打墙般多走冤枉路。
直道是大汉帝国统治庞大疆土的基础和保证,工部上早有安排,每五里路都有专人定期维护。直道上早就被人清理过。除了有点打滑,倒也不难走。
关键是沈云和方誊两人,本来打算去飘渺居喝酒的,压根没想到会折腾到这里来。原本潇洒的装束早已散开,泥点子布满了下半身的长衫。正统汉装的下摆还比较长,两人不得不将衣角卷起,塞到腰带上,方才显得利索点。
反观鄢如玉,本就一身短打,对襟小袄只到腰际,下身黑色的长裤套在精致的鹿皮靴里,显得那叫一个干净利落,充满了少女的青春气息。
看着她轻快赶路的步伐,沈云忍不住道:“鄢二小姐,你的病到底……”
鄢如玉横了沈云一眼,再偷瞄了一下方誊,见他一直在埋头赶路,便道:“不用你理会,我的事我清楚。哼,别以为我有病就可以看不起我,真动起手来,你未必是我的对手!”
这点沈云同意。从刚才下城墙的时候就能看出,这鄢如玉绝不是表面上看上去那么娇弱。从离开城墙到现在,差不多也有十分钟了,三人一直在保持匀速奔跑状态,她一个小姑娘别说掉队了,连气息都没变粗。反倒是沈云和方誊,隐隐有些跟不上的感觉。
“改天一定要问问,是不是真有什么武功秘籍之类的,只要不是辟邪剑谱,我都得搞来看看……啧啧,这古代人还真有点门道。”沈云心里暗暗想着。
为了转移注意力,让疲惫感稍微好一点,沈云不时跟鄢如玉说上几句。方誊在一边听着,也明白了鄢如玉的身份,倒是很好奇的看了几眼这个据沈云说非常娇弱的二小姐,然后还偷偷附耳对沈云说:“你确定她之前真有软骨症?”
此时沈云已经有点喘不上气了,脚下有点迟缓,所以横了他一眼,并不吭声。
方誊接着压低声音道:“方才在簋街,她的动作可不比我慢,我估计她可能接受过军中的强化训练,跟跳荡士和特种兵有得一拼!”
“跳荡士和特种兵?”沈云来了精神,奇道:“说说,这两个是啥兵种?”
方誊尴尬一笑:“这个,我也只是闻其名,具体情况还真不太了解……”
沈云一脸失望。
旁边的鄢如玉却道:“嘁,还帝大学子呢,真没常识!”原来她一直能听见呢。
也是,直道虽大。足够容纳六架马车并驾齐驱,但他们在赶路,天色又黑,不由自主间,三人都是互相靠近的奔走。气息本就不均匀,说话声音大点也是难免。
既然被听见了,沈云便直接道:“还请鄢二小姐赐教。”
“跳荡士和特种兵是圣祖陛下创建的两种战场兵种!皆是战场精锐。个个身怀绝技。他们所学不是其他士卒那般的战场合击之技,而是高来低去、一击必中的江湖手段!”
鄢如玉头也没回,看来跑的也有点吃力了,“虽说可能比不上传说中的空空儿那般鬼神莫及,但优在出奇制胜,攻敌软肋。当然。两者还有各自的分工,跳荡士负责正面战场上的战阵跳荡,以奇兵之效,突破敌人阵型;而特种兵负责敌后战场,袭扰粮道、刺杀主帅,甚至还要刺探军情,收斥候之效!”
沈云听的暗自点头。看来圣祖陛下还真没少抄袭现代战术,想了想又说:“乖乖,那战争也不用打了,每次派一队跳荡士或者特种兵在万军从中取上将首级,敌人群龙无首,这仗不就赢了?”
鄢如玉终于回过头,冷哼了一声,不屑道:“你以为所有主帅都跟你这撒泼侯似的冲动?自我大汉创建跳荡士和特种兵以来。各国也自有对策,主帅自身的勇武自不必说,每当临阵,还有亲卫死士翼护左右,更有能人异士无数陪伴大军前行。别小瞧了这天下英雄,我大汉虽有跳荡士和特种兵,罗马也有竞技士和鹰扬兵。非洲那里据说还有一支更为神秘的马克留木军团……”说到这里,鄢如玉突然停了下来。
沈云还想再问,见她突然停下也不禁一愣。
“前面有人!”鄢如玉望向直道一边,冷声道。
沈云和方誊有些吃不住疲惫。双手扶膝,朝鄢如玉所望的方向看去,却是黑漆漆一片,什么都看不见。
“哪有人?”
“嘘!”鄢如玉忽然跳下直道,朝那一侧跑了过去。
直道类似于现代的高速公路,不过路上跑的都是马车罢了。道路两侧有木质的栅栏护住路基。这一段路离祭旗坡已经不远,直直的朝前看,沈云都能望见祭旗坡那家客栈高竖起来的橘黄色灯笼。
莫非屠天骄他们没往客栈去?
带着疑惑,沈云跟方誊紧跟了上去,同时将方才从龚上尉那里要来的两把战刀摘下,深吸一口气,捏着刀柄,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这是一片农田。接近年关,稻麦早就收了,田地里都是密密茬茬的稻麦杆,稻麦秆上有积雪,有点滑滑的感觉,踩上去跟踩在肚皮上似的,感觉有点恶心。
直道上看不见,靠近了才发现离直道大概百米的位置有一堆干草垛。草垛堆得很高,而且整齐,一看就是农田老手的杰作。这种草垛里要是藏四五个人不在话下。
鄢如玉在靠近草垛时速度就慢了下来,方才踩在地里有的脚步声也瞬间消失。沈云知道她这是开始提起小心了。于是也跟着蹑手蹑脚的靠上去,与方誊两人一左一右,呈品字形上前。
就在三人离草垛还有大概十米左右时,草垛中突然发出弓弦响动的声音。沈云大叫不好,正要扑上去将鄢如玉摁倒,却没想右边的方誊动作更快,已经用力撞向了鄢如玉。
可他们能注意到的事,早就提着小心的鄢如玉怎么会忽略呢?!在方誊撞上去的那一刻,她也瞬间向右后侧闪避,“嘭”,方誊和鄢如玉碰撞在一起。沈云忽然想起一件事,暗道:“糟糕,她的软骨症!”
没等沈云扭头查看鄢如玉如何了,就听见“嘭嘭嘭”连续三下弓弦震动,黑暗里只觉破空声大作。沈云几乎是在千钧一发之际扭开身体,三支朝着他胸口来的弩箭才堪堪避过。幸好三支箭都对准了他的胸口,而不是分散着朝各个部位而去,不然沈云绝对要挂彩。
“不能待在这里,在这里会成为对方的活靶子!贴上去,一定要贴上去!”沈云心里大叫,抽出战刀来了个夜战八方护住周身,同时向前猛冲,一个地趟刀的滚地模式,瞬间靠近了草垛。
没等沈云从地上站起来,草垛里突然冲出三个人,以极其诡异的姿势朝沈云扑来。沈云来不及细想,反八字将手里的战刀自下而上撩去,想先将面前的人逼退,却没想到对面根本不挡,就这么直直的撞上来。
“唔!”一声闷哼。
汉军战刀的锋利程度自不待说,沈云能够感觉到刀刃自下而上从对方腹部直接划到了胸口,鲜血的味道立即弥漫开来。可这并不能缓解另外两个人的攻势,沈云的刀锋划到第一个人时,另外两个人也已经将手里的武器砸在了他身上!
“咚”“喀嚓”
沈云顿觉气闷和天旋地转,胸口和头部各挨了一下。奇怪,对面用的武器居然是农夫用来固定草垛的木桩子,还带着泥土气息就砸在了沈云身上,其中一个木桩应声而断,可见对方用的力气之大。
“渊让,闪开!”身后突然传来方誊的喊声,沈云想也没想,顺着头晕的感觉往后一倒,接着就看见对方用木桩子格挡开方誊的劈砍,然后揉身上前,一个凌厉至极的肘击朝方誊太阳穴砸去。
方誊根本没想到对方的动作会这么快,下手又这么狠,劈出去的战刀根本来不及回撤,眼看这一致命的一击就要得手时,就在这时沈云大叫一声:“抱住他!”方誊根本没过脑子,立即丢掉战刀,双手合拢,与这个揉身上前的敌人来了个人“激动人心”的熊抱!
拥抱显然来的太突然了,对方也没想到,击打出去的手肘力道相对小了许多,位置也差了点,只击打在脖颈处,但也让方誊差点窒息,觉得脖子快断了一般。
就这个缓冲中,沈云已经强撑起来,朝另一个打算围攻方誊的敌人冲了上去。而这时,沈云忽然发现了什么---他们不是汉人,最起码他们的攻击招式和动作不是!(未完待续。。。)
【第二十章 竞技士,西方武士】
赛格维是高卢人,出身于罗马帝国科多特城的巴蒂塔斯家族训练营。[.超多好看小说]他有着高卢人特有的高挺鼻梁,身材修长,卷曲金黄的头发披散在肩上,身上的肌肉却不如同样出身于巴蒂塔斯家族训练营的克雷斯那样富有爆炸力。
虽然每个月的月试,赛格维都输给了克雷斯,但在决定由谁率领队伍来东方执行任务的角斗场上,他却赢了这个据说在罗马斗兽场也拿过冠军的“月神之子”!
巴蒂塔斯家族是罗马帝国科多特城的老牌贵族,每年负责向帝国输送十五名最顶尖的竞技士,参加一年一度由奥古斯都亲自主持的祭神大会,获得冠军的家族将能够当选民政官,这可是一个油水非常足的职位。
赛格维和克雷斯,包括莱斯克斯、汉英卡都是前年就被选定要参加祭神大会的竞技士。可有一天,从罗马来了一个行政官,带着两大车昂贵的塞斯汀酒以及一万第纳尔(罗马帝国的货币单位,相当于大汉帝国一个金币),与巴蒂塔斯家族族长小巴蒂塔斯密谈了一夜,之后他们一队十五人就被派到了东方,听从一个叫马诺的人的指挥。
赛格维是高卢人,他听家中的老人提起过,从罗马到东方神秘富饶的大汉,路程相当遥远,海上如果顺利就要走一年,而走陆路却至少需要两年。这还是因为大汉帝国将他们的直道修到了里海边上的缘故。据说在五百年前,从东方到西方,要走整整十年的时间呢!
虽然路途遥远,枯燥,并且还会发生许多意想不到的危险,但对于能够来到东方这个在罗马人口中无比富饶强大的国度,赛格维还是非常开心的。
不过旅途开始后,赛格维却开心不起来了。他们一组十五人,在大海上得病死了两个。抵达星落城时又与当地土著发生口角,被人在饮食中下毒,毒死了一个。最后十二个人身心俱疲的抵达大汉帝国最南端的广州港后,却又被那个叫马诺的小子关在一个小院子里,根本没有半点自由。直到半年前,赛格维等人都没有见识过这个富饶强大的东方帝国到底是何模样。
就在他们被关的快要发疯的时候,突然接到命令。十二个人分成三队,陆续派往大汉帝国的北方和西方,而赛格维这一组则被塞进马车,摇摇晃晃的来到了传说的天国之城---雒阳!
这是一个让赛格维震惊的城市,足足比罗马城大了三倍不止,房屋错落有致。街道干净整洁,人民彬彬有礼---呃,这点在最初住那家酒店还是能够得到体现的,至于后来住的叫簋街的地方,咳,太阳神阿波罗也有照耀不到的地方嘛!
他们一组四个人的任务就是守护这个小院子,不许任何人靠近。这条叫簋街的地方比较复杂。不但有汉人居住,也同样有罗马人、阿拉伯人,包括非洲人。
赛格维甚至认识了街头那个买包子的思维因老汉,他是日耳曼人,虽然他老是强调自己已经拿了大汉的籍贯证明,是正宗的汉人,可赛格维还是能从的长相上分辨出他的祖先来自哪里。[]
当然,对于生活在这里的汉人来说。他们可不管你是高卢人还是日耳曼人,又或者是色雷斯人……在这里统一都叫罗马人。
簋街的日子虽然无趣,但比在广州港时要好多了,尽管不能远离簋街,但总算可以或多或少的接触到这个天国之城。日子过的有点散漫,但总体来说还是舒适的。特别是这里的酒,绝对比罗马的塞斯汀酒还要来的香醇可口。还有那些赛格维根本叫不上名字的美食。第一次吃的时候,他和克雷斯、汉英卡都差点把舌头给吞进肚子里去。多嘴的汉英卡甚至经常念叨:“难怪巴蒂塔斯主人会那么喜欢去科多特城的罗威尼斯家,据说那里有一个汉人厨师呢!”
就在他们几个人享受着在大汉的日子时,那个叫马诺的人突然在今晚出现了。身边还跟着一个汉人,根本不等赛格维提问,他们就急匆匆地拿起早就准备好的包裹,带上他们往城南跑,边跑边说:“赛格维,赶紧保护我们离开雒阳!汉人要杀我们!”
虽然赛格维不知道马诺在大汉到底是做什么的,但他在这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却是知道了马诺家族在罗马帝国的地位,这个小马诺的身份绝对显贵。尽管有些不舍,但长达十年的训练,还是让赛格维立即选择服从。四个人没有带武器,但他们四个人本身就是绝佳的武器。
本来一切顺利,赛格维跟着马诺来到天国之城的南门,见到了守卫在这里的汉人士兵。也顺利从高高的城墙上下来,可就在这时,留在最后的莱斯克斯却在城墙上发出一声惨叫。光线太暗,赛格维根本来不及看清楚,就见莱斯克斯从城墙上栽了下来,“嘭”的一声,摔成了肉泥。
与莱斯克斯最要好的汉英卡大喊一声想要扑上去,却被马诺喝止:“快走,汉人要追来了!”
赛格维气愤至极,狠狠地瞪着马诺,正想反驳几句时,城头突然传来弓弦声,赛格维知道这是汉人军队的弩,射程超远,并且杀伤力极大。为了不损失更多的人,赛格维只好和克雷斯拉住汉英卡,急急跟在马诺身后离开。
当离开城墙有一段距离后,克雷斯终于忍无可忍,霍然停下脚步,拦在马诺身前,狠狠地道:“这一切到底他/妈/的怎么回事?我们白白折损了一个兄弟,你要是不说清楚,我现在就杀了你!”
赛格维和汉英卡也同时停下来,看着马诺和他旁边那个背着包袱的汉人。他们两个都是一脸焦急,那个汉人甚至不时回头张望,嘴里不停地嘀咕着什么。
马诺也着急地说:“我是奥古斯都直接派到大汉来的特使,现在汉人的官员要抓我,杀了我,你们是巴蒂塔斯家族最优秀的竞技士,你们的任务是保护我!这一切还不够清楚吗?快,快走,到前面的客栈买几匹马。我们赶紧离开这里,赶到海边去,那里有船等我们的,我们立即回罗马!”
“狗屎!无缘无故,汉人怎么会要抓你,杀你?你这狗娘养的到底做了什么?”克雷斯已经有点口不择言。(.好看的小说)
“勇士们,我觉得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跟在马诺身边的汉人突然用罗马语急急道,“我们现在是赶紧离开这里,越远越好,后面追来的是大汉羽林暗卫统制,相当于你们罗马竞技士教练,是相当厉害的对手!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赛格维没有听过羽林暗卫。更不知道统制是什么级别,但最起码知道竞技士教练的恐怖。那都是一身伤疤的怪物!不过这并不能成为罗马竞技士不战而逃的理由!
看三人不为所动的表情,那汉人对马诺道:“我就知道,找这些竞技士来没什么用,还不如叫几个扶桑忍者来的实在,最起码他们不会有那么多不知所谓的骑士精神!”
赛格维不禁也怒上心头,喝骂道:“狗屎。你敢亵渎我们西方武士,我现在就要杀了你!”
那汉人却轻蔑一笑:“嘁,不是我看不起你,若是徒手,你未必是我对手!”
“那我现在就来拧断你的脖子!”
赛格维勃然大怒,踏步上前正要动手,马诺突然大叫道:“够了,都给我闭嘴!追来的那人真的很厉害。我们不要在敌人的地盘上争吵了!赛格维,我现在以罗马贵族的身份命令你们停止内讧,立即保护我们离开,一切等回到罗马再说!”
就在这时,远处忽然传来一个幽幽的声音:“那也要你们有命回到罗马才行!”
“谁?”
赛格维和克雷斯、汉英卡三人立即面朝声音传来的方向,隐隐将马诺和那个汉人保护在身后。吵归吵,但罗马竞技士还是会努力完成自己的任务的。
黑暗中。一个在他们眼中略显单薄的身影慢慢出现在眼前。汉人传统的服饰,头上却盖着面纱,只露出两只冷漠和森然的眼睛。
赛格维被那双眼睛看了一下,顿时全身的神经都绷了起来。
身为竞技士的直觉告诉他。危险,眼前这个人极端危险!
赛格维偷偷看了一眼旁边的克雷斯和汉英卡,他们也都绷紧了身体,脚步微微撤开,一副随时跃起搏杀的姿态。
只听汉英卡用低沉的声音道:“克雷斯,这个人很危险,我仿佛被狮子盯上了!”
克雷斯也道:“不错,当初我跟卡普娅城的血魔阿提亚斯角斗时才有过这种感觉!”
赛格维紧紧盯着面前这个人,冷静地道:“别慌,克雷斯,当初是你一个人面对血魔,我们现在却有三个人!别着急,别着急!”
“他,他受伤了!”躲在身后的马诺忽然叫道,“快,上去杀了他!”
果然,赛格维发现眼前这个单薄的身影后面似乎有点点血迹,凝神看去,这个人的肩胛部位似乎在流血。虽然竞技士的骄傲让赛格维不想乘着对手受伤时发动进攻,但眼前这个人带给他们的危险感觉实在太大。在马诺提醒之后,赛格维和克雷斯首先低吼一声,一左一右,揉身扑了上去……
快,很快,非常快!
这是赛格维和克雷斯对这个单薄对手的第一感觉。
两人的动作如下山的猛虎,而眼前这人却如同梦中的幽灵,两人的拳头还没来得及触到对方的衣服,这人的一拳一脚已经分别击中赛格维的胸口和克雷斯的下颚。
“嘭嘭”两声肌肉对撞的闷响,赛格维感觉自己像是被马车撞了一下,整个人忍不住向后倒退了数步,接着嘴里一甜,竟然一股鲜血抑制不住地从嘴里流出。而旁边的克雷斯也好不到哪里去,下颚传来的骨裂声,可以说明他此时的感觉。
可这并没有结束,没等赛格维喘过气来,眼前这个身影又一次出现,不过这次赛格维已经意识到单凭速度是跟不上这个人的,于是叫道:“克雷斯,合击!”
两人同出于一个训练营,有时候是要联手对付敌人的。对此训练营有专门的合击训练。在赛格维喊出“合击”的时候,克雷斯已经靠了过来,两人互相握住对方的小臂,然后以赛格维为支点,克雷斯为武器,整个人腾空起来,重重地甩向敌人。
“嘭”。又是一声让人耳膜发疼的肌肉撞击声。克雷斯的右腿扫到了对手,但落地时却一个趔趄,差点跪倒在地,右腿显得毫无力气,似乎是断了一般!
而对手也被这一下击中,整个人横飞出去。发出一声难以抑制的闷哼,深吸几口气才缓过来,冷声道:“罗马竞技士果然有些门道,力量横蛮,技巧也有些。”
赛格维这才注意到,眼前这个人一直说的是罗马语,不过调子有点怪异而已。不过听他说的轻松。似乎还不把赛格维等人放在眼里。
赛格维万万没有想到,汉人里居然有这么厉害的高手,若不是他还受了伤,自己这三个人如何能打的过他?
就在这时,身后的汉英卡突然喊了一句:“闪开!”赛格维和克雷斯互相牵引的身体瞬间分开,然后就听见数声弓弦震动的声音,弩箭如闪现般从赛格维和克雷斯中间射出,瞬间击中了眼前这个单薄的身影!
“他中箭了。上去,杀了他!”
马诺疯狂的叫声从身后传来,赛格维立即准备扑上去时,却见那个中箭倒地的身影却挣扎着跳了起来,然后从直道的护栏翻了下去,几个起落便消失在黑暗中。
“该死的,让他跑了!”马诺手里抓着一具手弩。冲到护栏边上瞄了几下,见无法瞄准,气急败坏地放下骂道。
赛格维这才发现,跟在马诺身边的那个汉人和汉英卡手里也各拿着一具小巧的手弩。而之前抓在手里的包袱已经打开。
“是骑兵手弩吗?”赛格维疑惑地道。
那汉人也颇有些遗憾地看了看逃跑者的方向,道:“是的,是需要组装的骑兵手弩,一次只能发射一枚箭矢,只能作为骑兵第一轮冲锋用。方才那人是羽林暗卫的统制屠天骄,一身轻功出神入化,速度极快,而且精通汉人的内家功夫,若不是你们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我也不敢拿出来,被他闪过去的话,我们都得死!”
想到方才那人诡异的身影,赛格维也忍不住心头泛起凉意。若不是这三具小巧的手弩,后果实在不堪设想。
“汉人中这种人多吗?传说中的跳荡士和特种兵可比他还厉害吗?”赛格维忍不住问道。
马诺回转过来,悻悻地将手弩挂在腰上,回答道:“若是这种人多的话,汉人的兵锋早就越过里海,杀到罗马了!放心吧,就算在汉人之中,此人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存在。跳荡士和特种兵的实力,其实跟你们也差不多,不用担心!我们快点离开这里,等天亮了汉人大军追出来就麻烦了!那可不是三具手弩能解决的。”
“赛格维,快来帮我一把!”汉英卡扶起克雷斯叫道。
一行五人立即继续往南跑。只是因为克雷斯的小腿骨折了,五人的速度怎么都提不起来。
走了大概有一刻钟后,马诺实在忍不住了,对赛格维说道:“不行,这样走太慢了!要不将克雷斯先放到一边,我明天到了地方,再派人回来接他吧!”
“不行!”赛格维想也不想,“我不会抛弃我的兄弟!你们要是嫌我们麻烦就先走吧!”
其实赛格维说的是气话,但没想到马诺和那个汉人却毫不犹豫地道:“也好,我们先走一步,等到了地方马上派人回来接你们!”
或许马诺也觉得自己这样抛弃赛格维他们有些内疚,把手弩也留下来。
这时的赛格维也说不上难受,身为竞技士,早就有被上位者抛弃的准备。只是在这异国他乡,难免有点悲凉之感。
看着马诺两人远去的身影,赛格维和汉英卡相视苦笑。
克雷斯疼的有些厉害,但也扯动嘴角笑道:“看看,这就是我们罗马的贵族!当年斯巴达克斯没把他们杀光实在有点可惜,不是吗?!”
在罗马,斯巴达克斯是禁忌。放在以前他们根本不会提起,但在这离罗马万里之遥的东方,他们的心境似乎一下子开阔了许多,那些平时不敢说不敢想的念头全都冒了出来。
赛格维没有接话,只是扶着克雷斯慢慢向前走。到后来汉英卡看克雷斯已经疼的脸色发青,急道:“赛格维,不能继续走了,必须找个地方,先帮克雷斯断掉的骨头固定住,不然他这条腿就算废了!”
于是三人慢慢地磨蹭,终于在离直道边不远处找到一个草垛,那里有好多固定草垛的木桩,大小不一,正适合固定骨折的小腿。
就在汉英卡帮克雷斯固定断腿时,直道上却传来人声。而想保持安静的克雷斯却实在忍受不住腿上的疼痛,哼声出来。本以为直道上的人不会发现,可没想到……(未完待续。。。)
【第二十二章 冥王殿,死神镰刀】
“好吧,我承认,这的确是一件麻烦事!”沈云无奈地摊开手,对鄢如玉道。
还是那个草垛前。在听完赛格维和汉英卡的叙述后,沈云有点拿不定主意了。
克雷斯和汉英卡是倒霉的,一个小腿骨折,一个从胸口到小腹被沈云划开了老长一道口子,唯一看上去无碍的赛格维却在之前就被屠天骄打伤了。对比起来,沈云是幸运的,三个罗马竞技士,都不是满状态,否则还真不好收拾。
当然,倒霉的人里还要算上鄢如玉。这个小妮子根本来不及发挥战斗力就被方誊给撞翻在地,然后右手脱臼,废了好半天劲才重新接回去。不过看她的脸色却是如常,似乎脱臼对她来说已经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作为羽林暗卫第一镇青州卫的少校,鄢如玉自然懂得罗马语的。跟赛格维一番交谈之后,将事情的经过转述给沈云,然后道:“有点棘手,这三个只是打手,根本不了解内情。马诺和令狐朋跑了,现在再追怕是来不及。你们说该怎么办?”
沈云直接调侃似的笑道:“二小姐,好像你才是正宗的少校,我们跟这三个罗马竞技士的身份没啥区别,打手而已!”
方誊却道:“屠统制身受重伤,下落不明,我觉得此事还是尽快通知雒阳城里比较好。这样吧,你们押着三个罗马人先去祭旗坡客栈,我赶回城里通知府衙……”
“得了吧!”沈云直接打断道,“你刚才挨了那么重一下,小心扭伤脖子,我跟府衙的唐巡检关系不错,还是我去吧!你跟如玉带着三个伤患,没问题吧?!”
……
行走在直道上,沈云忽然感觉到一阵莫名的孤寂。方才三个人一起时没有感觉,现在却觉得周围静的可怕。
天上星光点点。印着周围斑驳的雪花,发出淡淡的光晕,照射着前行的路人。
这就是古代唯一的不好,时值年关,路上行人就会大幅减少。若是天气暖和,这通往帝都的道路上不分白昼,肯定行人满溢。
在这静谧到极点的环境里。只有沈云一个人匆匆的脚步声在天地间回荡,恍惚间,沈云有种漫步在时光隧道的错觉。不过不知道能不能顺着这条道走回现代去。
也许现在就算能够让他回现代,他也不肯了吧!有时候他真怀疑,在现代的那二十多年只是虚幻的梦境,犹如南柯一梦。如今自己只是清醒过来罢了。
抬头望天,深沉的黑幕包容了一切,点缀在黑幕上的星辰宛如洗练的钻石,带着无尽的魅惑。想着来到大汉的这段时日,渤海郡、扶桑州血火交织的岁月,一股难以抑制的感觉,让沈云有种放声歌唱的冲动。
“抬头的一片天。是男儿的一片天。曾经在满天的星光下做梦的少年。
不知道天多高,不知道海多远,却发誓要带着你远走到海角天边。
不负责任的誓言,年少轻狂的我,在黑暗中迷失才发现自己的脆弱。
看着你哭红的眼睛,想着远离的家门,满天的星星请为我点盏希望的灯火。
星星点灯,照亮我的家门。让迷失的孩子。找到来时的路。
星星点灯,照亮我的前程,用一点光,温暖孩子的心!”
就在沈云放声高歌,忘乎所以之时,一点寒芒突然从直道外飞来。
此时沈云的情绪正处在高昂状态,而那道寒芒速度虽快。却并不是朝着他要害来的,所以只是迅速一跳,便躲了开去。
“谁?”沈云差点被吓出一身冷汗,难道这里还有伏兵?这马诺也太厉害了吧?
想到这里。沈云甚至有拔腿就跑的冲动。
别怪他胆小,而是好汉不吃眼前亏。若是有伏兵,依靠他此时的状态,断然是打不过的。更何况他还有传递消息的重任在肩,绝不能以身犯险。
沈云扫视了周围依稀不明的环境,黑色为主色调的空间里让他根本看不见黑色以外别的东西……等等,那是?
沈云冲向护栏,翻身跳下直道,就见一个身材单薄的人歪歪斜斜地靠在路基上,一袭黑衣,蒙着面罩,不是羽林暗卫第二镇统制屠天骄又是谁?
不过以前每次看见他,都是一副高高在上凛然不可侵犯的模样,现在嘛,黑衣上满是白色的雪点,面罩也贴着脸庞,一点也看不出原来的洒脱,反倒是有点像落魄的瘦猴。不过这瘦猴手上还抓着一支带血的箭矢,刚才飞向沈云的那点寒芒应该也是一支箭矢,目的不是伤人,而是为了提醒他这里有人。
弄明白了这些,沈云不禁也佩服这屠天骄的硬气,身上中了数箭不说,还有勇气拔出来。逃离了直道又折返回来,这得多大的忍耐力啊?话说这么瘦小的身体里是怎么有那么大力气的呢?
“屠大人?屠大人?”沈云轻唤了几声,却发现屠天骄已经晕了过去。也是,受了伤,又流血又打斗的,钢铁之躯估计也该磨损了,更何况是人。
幸好刚才高歌一曲,引起了他的注意,不然这倔强的家伙怕是死在这里都不会让人发现他的。沈云暗想。
既然发现了,当然不能让堂堂大汉帝国羽林暗卫的统制死在这儿。这鬼天气可还是冷飕飕的,若是放他在这里躺上一个晚上必死无疑。所以沈云立即蹲下身,将这个单薄的身躯抱起来,准备背着走。
可在接触到屠天骄身体的时候,沈云忽然感觉到了不对。再仔细摸了摸屠天骄的身体……
“卧槽,羽林暗卫第二镇的统制屠天骄,他,她,她怎么是个女人?!!!”
※※※※※※※※※※※※※※※※※※※
“沈渊让,今晚的事你要是敢泄露出去半句,我一定杀了你!”
“拜托你了大姐,一路上你已经反反复复说了不下十遍了!你不嫌烦我都烦了!你是不是觉得背人不要力气啊?要不咱俩换换?”沈云喘着粗气,不耐烦地道。
这是沈云第一次发现背一个女人是如此痛苦。特别是这个女人还长的不赖的情况下。
也是沈云手贱,在发现屠天骄女人身份后。忍不住掀开了她的面纱,也许是寒气一下激到了脸上,原本晕过去的屠天骄突然醒了过来,正好跟沈云来了个四目相对……
“呃,美女你好!需要帮忙吗?”沈云被屠天骄那凌厉的眼神一瞪,脑子有点发懵地来了这么一句。
这何止是手贱,嘴巴也够贱了。
于是一路上沈云就不断被屠天骄灌输着不许将这件事说出去的话。说的耳朵都快起茧子了。
“记住,以后不许喊我大姐!我是男的,嗯,必须是男的!”屠天骄在听见沈云对她的称呼后立即道。
男的胸口有你那么大坨的软肉么?
沈云心里腹诽,不过嘴上却是道:“知道啦知道啦,欸。我说屠大人,你好好趴着不行吗,干嘛用手肘顶着我后背,疼啊知不知道!”
屠天骄恨得牙根紧咬。手肘撑着,当然是为了避免自己的前胸与沈云后背接触。自从六岁启蒙以来,屠天骄还从来没有与男人有过这么近距离的接触,虽说事急从权。但屠天骄还是忍不住一种异样感觉浮现心头。
强壮厚实的手臂托着自己的臀部,温热有力的手掌紧紧贴着大腿内侧,不时还上下托动一下……沈云每动一次,屠天骄的心就要剧烈颤动一下,整个身心都随着这个动作不断起伏。
“这个撒泼侯,他,他一定是故意的!”屠天骄银牙暗咬,简直羞愧欲死。脸上的滚烫连她自己都能清晰的感觉出来。
她对男女之事自然是不陌生的,不过以前从没往这方面想过,所以虽然经常出入于飘渺居等烟花之地,但却从没有过此时此刻的感觉---那种下体会忍不住濡湿的感觉……
这种感觉让她不安,让她难堪,但隐隐的,却还有一点点舒适。一点点期待……
不知不觉间,她放松了手肘,任由自己柔软的前胸贴在沈云那结实的后背上,随着一步一摇的前进。她的心也随着摇摇晃晃,不知到了哪里。到后来,她自己也不知道是因为那种感觉太舒适而晕过去,还是因为流血过多而昏倒了。
“屠大人?屠大人?”沈云嘟喃了几句,却发现后背的女人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
啧,这女人,心放的真宽。就不怕我这撒泼侯转身变月夜人狼……话说今天也没月亮啊!唉,来的时候不觉得,现在走着怎么这么远啊?
沈云倒不是真的很担心她的伤势,方才她说了,在弩箭射来的瞬间,她已经避开了要害部位,之后还用随身带的一包金疮药敷上包好。若不是为了提醒高歌的沈云而用力过度,或许未必会晕眩过去。
※※※※※※※※※※※※※※※※※※※
当屠天骄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家中的软塌上。只是一小会儿的愣神,她便立即反应过来,腰部一挺坐了起来。
“啊!”用力过度,拉扯了伤口,屠天骄忍不住痛呼出声。
“还知道疼,很好!”耳边忽然响起威严的声音。
屠天骄扭头一看,屠啸天正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用关心的眼神看着自己。
屠天骄脸色一黯,低声道:“娇儿无能,让父亲担心了!”
屠啸天摆摆手,起身道:“不关你的事。是为父太过难为你了!唉,让你一个女儿家承担这么大的家业,娇儿,你可怪为父?”
屠天骄睁着双眼,不知父亲为何会突然说起这个。
屠啸天的神色满是痛苦,低声道:“屠家若想继续掌握暗卫,则必须有子嗣继承家业。可惜你大哥自从上次出事之后就再也……唉,可苦了你了!”
“父亲何出此言!娇儿只恨自己身为女儿身,无法为父亲做的更多,娇儿……娇儿终身不嫁,宁愿就当大哥的替身,为我屠家延续家业!”屠天骄惶急的语气,的确发自真心。她实在不忍看见严父伤心。
屠啸天看着自己的女儿良久,幽幽叹了口气:“算了,这些烦心事提它作甚。你先好好养伤,哼,冥王神殿果然好手段,居然敢伤了你。为父不替你出了这口恶气,就妄为大汉羽林暗卫统制!我倒要看看,到底是我的突刺厉害,还是他的镰刀够硬!”
说到后来,屠啸天那股冲天的霸气又弥散开来。让人望而生畏。
冥王神殿,又称死神神殿,是罗马帝国皇室的御用军队,职能与大汉的羽林暗卫类似,但又有些不同。大汉羽林暗卫不能蓄养死士,但冥王神殿可以,而且为数不少。
羽林暗卫中负责行动的多为选锋和突刺,人数都不多,整个暗卫加起来,怕也不过万余人。但冥王神殿的行动人士却以正规军团布置,据说拥有四个军团,将近四万左右。这可是相当可怕的数字了!而这些人都会在各自身体隐秘的位置纹上一把镰刀,故而冥王神殿的行动者被冠之以“死神镰刀”的称谓!
“父亲,此时陛下的展布刚刚开始,似乎不应节外生枝啊!只要能找到另外几具疫源,冥王神殿的事暂且放过也无所谓,千万不能因小失大,坏了陛下大计!”说到正事,屠天骄不得不劝说自己的父亲几句。
屠啸天沉吟一会儿,点点头:“嗯,不错,暂时还不能大动干戈。不过也不能轻饶了他们。我意重新部署罗马的谍卫,西海州那里的人手都调到罗马去,人敬我一尺,我敬他一丈,总要还以点颜色才行。另外,那几具疫源我估计应该不在帝都了。”
“何以见得?”
“若是在的话,马诺那混账岂会落荒而逃?他手里有这杀器,大可搞乱了帝都再走。说起来沈云那小子还真是个福星啊!”屠啸天嘴角露出笑意,似乎想起了什么。
提起沈云,屠天骄忽然惊道:“啊,父亲,娇儿是怎么回来的……沈云他……”
屠啸天摆摆手:“无碍的。昨晚我一接到消息就派了古叔亲自带人出城去接你,半道上就看见这小子背着你往回走,是古叔直接把你带回来的,别人不会晓得。那小兔崽子累的可不轻呢,将你放上马车时不让别人碰你,非要拿衣服将你裹得严严实实不可,还反复交代古叔一定要送你到家,让至亲之人带你去疗伤……哈哈,有点意思这臭小子!手法有点拙劣,有心之人一下就能看出端倪来。不过也难得他思虑的这么周全!”
一番话里屠啸天不时用“小子”来形容沈云,但谁都能听出屠啸天话中的赞许和溺爱。是的,就是溺爱!
这语气,让屠天骄都忍不住道:“父亲可是对那小子特别在意呢!”
屠啸天道:“爱屋及乌罢了,毕竟是沈清泉的儿子。唉……”说到后来,又想到了以往的事情,屠啸天也忍不住叹了口气,“不行,我得催着这臭小子赶紧离开,帝都风波骤起,是非不断,还是让他走远点才好!”(未完待续。。。)
【第二十三章 行者行,离京之前】
“阿嚏!”沈云重重打了个喷嚏,揉着发酸的鼻子,嘟喃道:“这么说那三个人又跑了?”
“是啊,阿嚏。马诺真狡猾,居然来了个回马枪,我跟如玉一时不察,差点被他们给逮了。幸好暗卫的人反应够快,否则,阿嚏,我怕是见不到你了!”方誊也一个接一个喷嚏,打个没完。
“哟哟,都如玉如玉的叫上啦?!阿嚏,你俩的关系进展神速啊!”
“阿嚏,你能不能正经一点?我跟如玉是清白的!”
……
“你俩少吵两句吧,一见面就说个不停,还听不懂……关键是,如玉是谁?”何宽趴在上铺,露个头奇怪地问。
这里是帝大宿舍楼。沈云和方誊是一前一后回的帝大。不过两人却同样感冒了。沈云是将衣服都“捐献”给了屠天骄,而方誊嘛,咳,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是为了照顾有“软骨症”的病患。至于具体如何,那就真不知道了。
方誊对这件事瞒得非常严,连沈云也不知详细。只知道鄢如玉和方誊将赛格维三人押到祭旗坡客栈不到一个时辰,就有一个十人队冲进客栈里将人救走。等客栈老板发动人手想要阻拦时,对方已经逃之夭夭。
在这个过程中,方誊倒是没事,但鄢如玉却受了点轻伤。幸好接应屠天骄的人及时感到,然后将他们送回雒阳。再之后,方誊就被直接送回了帝大宿舍。
听见何宽发问,沈云直接丢过去一个白眼:“好好读你的书吧,子曰,非礼勿听,你该听从圣人的教诲!”
“渊让君,这句话是出自《论语》颜渊第十二,颜渊问仁,子曰……”
“停停停。别曰了。”沈云一看何宽要开始掉书袋,马上头大如斗,被子一蒙,倒头便睡:“我去梦里找圣人曰去,不跟你们这些凡夫俗子瞎掰扯。”
“呵呵,渊让就是这样,一说到《论语》就头疼。季如不必理他!”方誊从桌子上抽了一张纸。擦拭着鼻涕,道:“对了,怎么没见窦子达?你们今天没在一起看书?”
何宽道:“快过年了,子达兄已经先回家帮忙,你也知道,他们家开作坊的。年关生意好!等过了年,我们就要去行政院实习去了,到时候怕是少帮家里许多。”
“哦?你和子达都通过了年考?分配在哪个衙门?”方誊带着重重的鼻音,嘟喃道。
“我在行政院,入了户部的籍,分配在度支司编外郎麾下。子达倒是好运,直接进了行政院参议处。那可是靠近内阁的地方呢!啧啧……”何宽的话语里充满了羡慕。
此时方誊已经有些脑袋发晕,困的不行了,含含糊糊地支应了一声,“唔,这么好啊,那你怎么不回家……”声音越发低沉,逐渐不可闻。
何宽也发觉了异样,低头一看。沈云和方誊都窝在被子里睡着了,沈云那边更是直接打起了呼噜,睡的那叫一个香甜,不禁苦笑摇头,便也没再说话。
静静的时间,静静的走。
在这帝国大学中,一切都那么安稳。大汉帝国从骨子里透出的平和安逸。也只有在这里才能体会到。
※※※※※※※※※※※※※※※※※※※
沈云醒来时,已经日上三竿。(.好看的小说)窗外阳光明媚,万年青的枝头有着一层晶莹的雪花,还在阳光下慢慢消融。白色映着冬日里不可多得的翠绿。一切都让人从内而外的舒服。
大大伸了一个懒腰,沈云长出一口气,舒爽的简直快要爆掉。再一看方誊,也起身扭腰歪脖子,便笑道:“怎么?脖子还疼?要不等会儿去我店里,让周医师给你开副药贴一下?”
方誊尝试着扭动了一下,还是有点疼,便道:“行啊,只是不要收我太贵!”
“哈哈,肯定比帝大医院要少就是。对了,咱们这个学期就算结束了是吧?那下个学期我们该做点什么?”
方誊捂着脖子忽然道:“今天几号?”
沈云仔细地琢磨了一会儿,肯定地说:“不知道!”
朝这个过日子过的连日期都忘记的人翻了个白眼,方誊抬头往何宽铺上的日历望去,惊道:“糟糕,今天下午是年终会,祭酒大人要致词的!”
“年终会?每年都要的吗?”沈云迷茫地问。
方誊手忙脚乱地收拾衣服,嘴里道:“你赶紧收拾一下,希望还来得及赶上……我们明年春季结束便进入毕业期,这年终会是只给我们开的,若是不去,会给祭酒大人不好的印象,他日在评语里留个瑕疵就糟了,往后去哪儿都会遭人鄙视的!”
“哦。”沈云听了反而没什么激动可言。就是个年终大会嘛,还是领导发言,一说半天的那种,没一点意思。
只是,明年就毕业了吗?记得在上辈子,自己读大学还没体会过毕业的感觉呢……那个睡在我上铺的兄弟,他和他媳妇还好吗?
“算了,”方誊忽然也松懈下来,坐在床头颓然道:“参加年终会的确没什么意思。我跟你都不用为未来发愁,真不知是好还是坏?”
看见一个三好学生突然像流氓同学一样感慨还是很有趣的。
“哦?你又有什么感想要发表?”沈云凑过来笑嘻嘻地道。
方誊看了他一眼,叹气道:“也没有什么感慨。只是觉得时间过的飞快。古人曰,逝者如斯夫,诚不欺我。想想去年今日,你还没心没肺地到处喝花酒,笑美人,整日里不知愁绪,到处惹是生非,争当帝都第一纨绔!如今却也肩负渤海家族的兴衰荣辱。而我,去年今日还是家中季子,无有家族负担,想着毕业后要寻一个好衙门,努力上进,争取在四十岁之前拿个爵位,如此才不堕淮南侯家族威名就好……可现在,大哥、二哥相继死于沙场,家严家慈该是何等伤心!我也将要背负起淮南侯家族的兴衰。这等重担我一个人如何承受得起?每次想到这里,我就对什么都意兴阑珊了……唉。”
看看一个富二代加官二代的心声吧!这才是真正的贵族家庭出来的人!现代那些个败家子、拜金女,好好反省一下吧!
沈云看他说的沉重,想了想,走到书桌前拿起纸和笔写了起来,一会儿递到方誊面前。
“什么?”方誊疑惑接过,只见上面写着:“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览明月。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方誊念了两遍,忽然眼前一亮,抬头看着沈云道:“这是……你作的?”
沈云笑了笑:“一个我敬佩的长者送给我的。我想,应该正合你现在的心情。昨日之日不可留,今日之日多烦忧。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仅此而已。
其实我心里又何尝不感觉到沉重与压力?!特别是父亲去世的那一刻。我觉得天都要塌了!但,你看,我现在不是好好的?!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常怀豁达之心处之,方能不辜负先人之期待!”
方誊沉默良久,长长出了口气,朝沈云笑道:“我明白,渊让。谢谢你!”
“呵呵。自家兄弟,何必言谢。走吧,去看看年终会结束没有,若是没有,再跟同学们聚聚也好。反正我们也即将离京!”沈云拍拍方誊的肩膀,转身收拾起来。
方誊将这张纸郑重收好,一边收一边道:“对了渊让。写这首诗的长者名讳能否告诉我?如此好诗,简直旷古烁今!”
沈云一愣,抽抽嘴角,挤出一句话:“他已经旷古烁今过了。不在乎的。你就别问了,我不会告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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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沈云和方誊收拾妥当赶往帝大礼堂时,年终会已经结束了。礼堂门口,三三两两的聚着明年即将毕业的学子。年关虽不是大汉团圆的象征,但却是毕业班学生们分离的关口。
可以说,能在帝大就读的学子,个个都有自己的背景,没背景的就有实力,没实力的也有各种大大小小的关系。按照现代人的观点来看,这可是一个丰富的资源体系!是今后踏入社会的资本所在!
尽管此时的大汉学子并不会那么功利,对待同学也没有那么多想法,可离别在即,也都尽可能地与同学们保持好关系。沈云和方誊到时,很多人已经相约好今晚去哪儿吃散伙饭,还有些人准备邀请某位讲师或者教授,这谢师宴也是必须的嘛!
沈云的人际关系不算好,特别是牵扯上前段时间的是是非非后,更是有点鬼神辟易的意思。倒是方誊,一路过来,接了无数的邀请。不过与之前单纯的亲近有点不同的是,很多人对方誊说话时已经会带着敬语---淮南侯世子的身份已经人尽皆知了。
“这边,沈渊让、方滕宇,这边!”人群里有人跳高喊。
沈云望去,不禁笑了。原来是詹姆斯和小东尼。
等挤了过去,发现沈云唯一的熟人都在。马固、诸葛允,吕振,连一向阴郁不太合群的张宪也在列。
“哈,都在啊!詹姆斯,是不是你又打算搞篝火晚会啊?!”沈云打趣道。
詹姆斯上来就给沈云一个拥抱,道:“渊让君,我们就要走了,晚上会在流彩阁办个宴会,你来吗?”
“走?”沈云觉得有点莫名其妙,看了看其他人,见他们表情颇为严肃,不像说笑,奇道:“你不是还有一年学业没修完吗?怎么就要走了?”
“家族发来讣告,我爷爷老老詹姆斯去见伟大的神了,我必须赶回去!”
詹姆斯的眼圈有点红,不知道是因为那个去见上帝的老老詹姆斯,还是因为即将要离开大汉。
沈云心里也有点不是滋味,拍了拍詹姆斯的肩膀道:“节哀!”
詹姆斯无所谓地耸耸肩:“我不是因为爷爷去世才伤心,这辈子我也就在奥古斯都的宴会上才见过他几面罢了,我是因为舍不得你们这些朋友!我才到大汉三年,我喜欢这个地方!喜欢你们!”
“停。受不了你!在我们大汉,喜欢这个词是不能对男人用的,明白?!”沈云做了个鸡皮疙瘩乱起的动作。惹得詹姆斯笑了起来。
“那你呢,小东尼,你怎么也要走?”沈云问。
小东尼不像詹姆斯那么喜欢交际,不过这么长时间相处下,感情还是有的。他不似詹姆斯离殇中带点洒脱。他黯然道:“父亲希望我尽快回去,原因没有说明!”
小东尼的父亲是罗马元老会的元老,这个时候叫小东尼回去的确有点奇怪,但众人也没多想。
至于马固、诸葛允和吕振则是和沈云同一届的,离开也是理所应当。
虽然马固这人有点讨厌,但沈云对聪明的诸葛允和耿直的吕振还有很有好感的。再加上上次大闹鄢如月订婚典礼时。马固怎么说也参加了,所以沈云跟他们也算是有点情分。
“显钰兄、南山兄、克武兄又有什么打算?”沈云抱拳微笑道。跟他们三个人说话就不能像小东尼和詹姆斯那般了。
他们三人同个宿舍,关系好的快要穿一条裤子。回答沈云的还是一向以聪明著称的诸葛允,他也抱拳笑道:“还能有什么安排,我们三个又不是世子,这贵族头衔也就能再顶半年罢了。在下打算过完年就回益州,在益州银行谋份差事。至于显钰兄和克武兄。他们两家有传统,大学毕业之后必须入军伍锻炼个几年,看看能否在武功上做番成就出来。”
“哦?显钰兄和克武兄要进军队?”那边终于应酬完的方誊赶过来,正好听见诸葛允的话,笑道:“那就预祝两位同窗弃笔从戎能马上显威,开疆拓土,拜将封侯了!”
这倒不是虚假的客套话。马显钰跟吕克武都是将门之后。锦公马超和武公吕布是当年追随圣祖陛下东征西讨,立下赫赫战功才封公爵的。对于后世子孙当然希望他们在武事上有所建树,所以才有这种规定。而沈云和方誊的祖上虽然也是因军功封侯,但不知为何却没有这种要求。一切随意,想入仕,想从文,亦或者投身军旅都可以,甚至经商也不无不可。
其实大多数贵族世家都对后代的前途没有硬性要求。大汉众多贵族中,也仅有锦公、武公、英公、胡公等寥寥十个家族才会定下死规定,要求子孙入伍。
“谢滕宇兄吉言!”马固拱手笑道。
吕振咧开大嘴也笑着说:“那是,俺就奔着封侯去的。欸。说起来两位也是武将之后,想不想也跟着入伍啊?转过了年俺就应征去,到时候叫上你们吧?”
沈云和方誊相视苦笑,婉拒了他的好意。不过嘴上不说,但沈云心里却有点心动。同样是躲开帝都的风波,前往军队会不会是个更好的选择呢?但随即就将这个念头抛开了,不说他现在是渤海侯,就算是普通人家,若只有独子的话也断没有征召其入伍的理由。
方誊见众人有说有笑,而那张宪却一直在一旁沉默不语,便问道:“张宪兄,你呢?又有什么安排?”
众人齐齐看向张宪。说起来这个张宪还真是个另类。一般人进了帝国大学,都会请导师或者教授帮忙取个字,当然,像马固、诸葛允等贵族子弟是在家由家族长者取好的。可这张宪进了帝大四年,从没有过字,是以所有人都是以姓名称之,显得有些生份。
张宪还是有点冷漠,那张硬硬的脸上总让人想到愁苦、烦闷等不好的词语。
“在下打算明年便回大月州,家慈年事已高,这段时间一直卧病在床,所以想在她老人家床前尽几年孝,以报答生养之恩。”
方誊点点头:“嗯,应该的。张宪兄孝心可嘉,令堂身体定会好转。”
“谢滕宇君吉言!”
这番话让沈云想起了父母,不管是前世的,还是今生的,不禁轻轻叹道:“子欲养而亲不在……张宪兄让我羡慕!”
众人一下子都想起沈云的父亲,气氛有点沉闷下来。
这时,一个学子匆匆走了过来,对众人拱手,然后道:“渊让君、滕宇君,祭酒大人相召。请快随我去。”
沈云和方誊一愣,难道没来参加年终会被祭酒大人记恨上了?
詹姆斯推了沈云一把道:“赶紧去吧,对了,别忘记晚上流彩阁的宴会。”
“嗯,知道了!各位,晚上再聚!”沈云朝众人拱手抱拳,与方誊急急往轮社赶。
不过与沈云所想的有差别,种道种祭酒压根没发现刚才的年终会沈云两人到底有没有参加。见了他们非常热情,笑着让他们坐下。
正所谓“长者立,幼勿坐,长者坐,命乃坐。”,这是儒家孝道的精髓。虽然这个“弟子规”是清代人著的,但这种精神却古已有之。
沈云心里有点忐忑,坐下后作揖道:“不知祭酒大人相召有何事吩咐?!”
“吩咐倒没有,只是听故人说你与方誊即将远行,所以特地召来,一来是给你们辞行,二来嘛,是希望你们远行途中能够牢记在学校时学的教诲。呵呵。”种道的脸上浮现出尴尬的神情,似乎也觉得自己这个理由有些牵强了。
而沈云跟方誊倒没有觉得尴尬,只是感觉有点奇怪。这种道怎么知道他们要离开帝都?难道又是暗卫的人让他传话?
沈云仔细地揣摩了一下,方才开口道:“是,学生谨遵祭酒教诲。只是年关将近,同窗多有邀约,是以学生想与同窗聚会完毕再行远途。不知,祭酒大人可有教诲?”
种道心里不知道把那个让他传话的人骂了多少遍,这根本牵强的很嘛!再说,他这个祭酒才干了没多久,对手下这些学生根本谈不上恩惠,实在是不好说啊!
最终也只能摆摆手:“教诲没有,只希望你们顺利吧!还有,尽快离京,别多耽搁!”
沈云和方誊对视一言,起身告辞:“喏。”(未完待续。。。)
【第二十四章 行者行,离京之时】
跟所有的毕业聚会一样,流彩阁的宴会是痛并快乐着。[]
四年同学感情,在分别之时迸发出来,痛哭流涕者也不乏其人,但更多的却是举杯畅饮,然后随便拉个人就唧唧歪歪说上半天,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对方看的模样。
也有形容这是肝胆相照的,不过那不现实。毕业聚会上,人数非常多,怎么可能随便拉个人过来就肝胆相照呢?只能说是一种纯粹的发泄罢了。
沈云和方誊都忘了自己到底喝了多少。这个年代的酒经过圣祖时期的改良,已经可以跟后世的高度白酒媲美,喝多了那叫一个难受啊!
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沈云的头还是炸裂一般的疼痛,而方誊直接躺在床上哼哼。他是最痛苦的,本来脖子上贴了一副膏药,结果喝多了什么时候被撕掉都不清楚,这不,早上醒过来就一个劲喊疼。
“妈的,这些人都是往死里喝啊!特别是吕克武那小子,连干五大碗居然面不改色。以后说什么也不跟他喝酒了。”
沈云连续灌下去好几碗水也没有好转,直接躺到床上装死,嘴里哼哼道:“不行了,我快不行了,太难受了!滕宇兄,给我准备后事吧!”
“滚你的,没离开帝都,你想死都没门!”方誊笑骂道,“对了,昨天我看詹姆斯扯着你说了半天,都聊什么了?”
沈云捂着脑门想了想,道:“有点乱,不过好像说了很多关于步婵的事。对了,我扶灵回乡之后,步婵去哪儿了?”
“说是转校,具体去哪里我也不清楚。你也知道,他们暗卫的人都神神秘秘的。不过自从上次出了那么大的纰漏之后,暗卫内部都有了调整,步婵没调走也算是情理之中。”方誊挣扎着坐起来。揉着太阳穴继续道,“你还别说,詹姆斯这小子应该是动了真情的,步婵走的那天,他堵在校门口,非要跟着步婵一起离开,还差点搞出一幕血溅五步的戏码。动静大着呢!”
“哦?还有这事儿呢?看不出啊!”沈云也坐了起来。
“嗯,说起来詹姆斯这些来大汉留学的罗马贵族也挺不容易的。算了,不说他们了,我们打算什么时候走?”方誊已经起身,准备去打水洗漱一下。
沈云发了一会儿呆,道:“我想去跟如月道个别。昨天詹姆斯将请柬送到鄢府了,可鄢准那老头还是不同意如月出来,实在可恶。”
方誊拿着两块湿毛巾过来,递给沈云一块,忽道:“你别光惦记着鄢如月啊,昨晚我看见端平公主也来了,不过看见你在。待了一会儿就走了。虽然你不说,但我能看出来,你跟殿下之间的事好像没有那么简单……怎么说我们都要离京了,有些事你应该去说清楚的,不然也是麻烦。”
周蕙昨天来流彩阁了?
沈云使劲摇摇头,还是没有什么印象。昨天人挺多的,但大部分都是跟方誊、诸葛匀几个说话,他沈云窝在角落被詹姆斯扯着“肝胆相照”。喝的又多,实在没有精力顾及别的。
“走一步看一步吧!”沈云突然极度黯然,把毛巾蒙在脸上就不想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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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时候,有些人,有些事注定是没有结果的。那一刹那的激情绽放,也许就是一生最值得回味的时刻。沈云不是什么圣人,也只是凡夫俗子。他会犯错。虽然那天晚上跟周蕙发生的一切并不能严格以谁对谁错来界定,但对于此事,男人总是会带着做错事的心情去面对的。
与周蕙之间,横亘着一个皇太后。只是这一点,便成了沈云和周蕙之间不可逾越的最大鸿沟。更何况,英公家族还是坚定的后党成员。而他沈云,已经绑在了帝党的战车上,这年关之时的帝都,还指不定怎么血雨腥风呢!
如果他只是一介平民,凭着一腔血勇倒是可以拉着周蕙远走天涯,哪怕最后被抓住杀头也在所不惜。可沈云背后有着太多太多的牵挂,那种冲冠一怒、血溅五步的事情实在是做不来了。
真希望能回到单纯的那些时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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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的事情也证明了沈云此时的猜想。就在沈云和方誊准备走的这一天,大汉朝堂上开始了第一波风潮。虽然这波风潮才刚刚开始卷起,但很多有心人已经嗅到了不同寻常的味道。
风潮的起因是荆州州牧崔节上了一道弹章,弹劾检察院稽查处郎中安世吉收受九江郡吉安县县主簿何良的贿赂,贿金五百金币。
按理说这只是一件小的不能再小的案子,平常若遇到此事,一般是交到大理寺和行政院刑部处理即可。但因为四点特殊性,使得这件事被无限放大了。第一,这是弹劾以监察全国百官的检察院官员的弹章;第二,这是帝国圣祖中兴以来,第一次发生正四品州牧弹劾正三品检察院官员的案件;第三,这个案子弹劾的另一个主要人物居然只是一个小县城的小小主簿。第四,九江郡位于扬州治下,跟荆州根本八竿子打不着,这荆州州牧是发哪门子疯?手这么长,居然管到扬州地界上去了?
正是因为这几点特殊性,让这个本来只是很小的案子被隆重地拿到朝堂上议论了。
当然,大汉的事情,从来不能看表面这么简单。乍一看去,这是正四品州牧弹劾正三品检察院官员罢了,但那些官场老油条们都发现了,其实这个案子的关注点应该是那个吉安县的主簿何良。
一县的主簿居然能够轻易贿赂到帝国正三品朝臣,他哪来那么多钱?又是通过什么渠道行贿?行贿的目的是什么?
这三点,荆州州牧崔节的弹章上写的清楚:“……年前内阁蓝批《奏请免青徐两州一年赋税折》准以行事,该因青徐两州逢十年一遇之大旱,今年始,青徐两地粮价腾贵,民难以为继,困苦难言……蓝批之后,青徐奏请淮扬转运米粮。周转以度……帝国米粮转运,皆由银行事……然吉安主簿何某,竟以腾转银行之便,行贿有司,上下齐手,将自淮扬至青徐之赈灾粮米私自截留发卖,谋取暴利数万。年中。检察院有司入淮扬考核,稽查得知此事,又有吉安主簿者,于十月五日夜密访驿馆求见检察院稽查郎中安世吉,以求弥彰之效……圣祖曾立下法度,帝国以高薪养廉政。若如此任贪墨金币百枚以上者处斩……”
弹章冗长,不过所有看过弹章的人都只会关注以上内容罢了。
这个案子不难办,依照法度,行贿与受贿者同罪。只待刑部核查清楚,报备大理寺,交予内阁蓝批,然后呈交陛下朱改。最后将两人问斩也就是了。可问题是,真的就这么简单吗?如果这么简单又何必拿到朝堂上争论?
国人都有“引鉴”之理,既然发生了这种事,当然要想出一个能够杜绝这种事情发生的解决办法。那好,问题就复杂了。如何才能杜绝呢?
当时朝堂上就有官员提出,需整顿银行,或将银行归入户部以利管辖监督。就这一句话,顿时引起了后党朝臣的激烈反对。
其实从这个弹章拿到朝堂上争论的那一刻起。后党就意识到这是帝党挖下的坑,就等着他们往下跳呢!只是后党没想到,帝党早在去年之时就开始着手布置了。有印象的内阁参议们还记得,这道《奏请免青徐两州一年赋税折》是去年渤海侯遇刺之时交上来的,当时朝会,很多朝臣都在为雒阳府尹上官鸿的《奏请彻查渤海侯遇刺案及弹劾羽林暗卫逾权断狱折》而大发争吵,竟然都忽略了这个小奏折。却没想到这是帝党布下的第一枚棋子。在这个时候发作出来罢了。
当然,如果仅仅是这些,倒也不可怕,唯一可怕的是。荆州州牧崔节的弹章居然能够堂而皇之的拿到朝堂上议论。
要知道,大汉帝国行政制度非常严密规范,外省一般奏折都是经过工部建筑司官驿局统一收取,然后放到行政院分拣司统一分拣---当然,这个过程是不能打开奏折的,有火漆封印可以验看---然后根据奏折封面的题奏判断该奏折是转交行政院还是检察院。接着才是各院参议郎中翻看,如果有写直呈内阁的,则必须直接交到内阁参议处,等候内阁大臣查看拟批答复。
而枢密院因涉及军事,另有一套奏折传递路径,一般是通过枢密院分设各军团的兵部车马司统一收取,然后直接呈交枢密院各部参议、参谋,然后才是递交内阁。
当然,为了弹章这种敏感奏折能够真正放到能管事的大佬面前,帝国还专门设立了另一套传递体系,主要还是以暗卫踏白为主---这也是暗卫广为人知的原因之一---每州每郡,甚至每个县都有暗卫设立的公开点。因为弹劾这种事只会发生在官员之间,所以平民百姓是不会知道这个点设在何处的。但六品以上官员大都知晓。暗卫收取弹章之后,会通过军驿方式发往帝都,最后呈交内阁。
以上三种奏章传递渠道,最后都必须经过内阁---暗卫自己的奏折不在此列---特别是这种能够拿到朝会上的奏折,更是肯定要在内阁大臣中过手的。也就是说,此次正四品州牧弹劾正三品郎中的弹章是经过内阁大臣同意的。再进一步说,内阁大臣中至少有一位大臣是坚定站在帝党这边的。
可问题又来了,内阁三位辅政大臣中,谁是帝党?谁是后党?
为了平衡,内阁三位辅政大臣都是有单独上奏权力的,他们各自分管的奏章也是不需要经过其他两位大臣同意便可签发的。只有不决之事才会拿出来讨论,或者交由皇帝裁决。这样一来,三位辅政大臣都有可能是帝党,也有可能是后党。
可这一日的朝会上,不知是故意还是有意,内阁三位大臣都没有出现,只有礼部尚书东方棤主持。而那份弹章则是由礼部宣传司的郎中陈泗拿出来的。
谁都知道,礼部其实是朝中万年的中立派。特别是这个陈泗,他这个宣传司郎中。负责帝国邸报刊登诸事,经常曝露一些帝国官员的糗事,不管帝党还是后党都曝过,是个非常讨人厌恶的人。有些被他曝过糗事的官员甚至骂粗口,称他为“朝堂搅屎棍”,而他听后还怡然自得,甚至在邸报上大肆宣扬。简直不可理喻。
面对这样一个人提出的弹章,谁都无法淡定地单纯认为是帝党或者后党向对方发动攻击了。
从表面上看,很明显,这是一件对帝党有利的事情,可以借着这件事完成对帝国银行名正言顺的接管,从大义角度上占据先机。但事后很多帝党官员互相通气。却发现都不是事前就知此事。而后党也本能地开始反对这件事。为了反对,许多官员甚至提出“荆州牧诬陷同僚,以下犯上”为罪名,要求刑部将崔节也定罪。
这样一来,牵连面就广了,一时间说荆州牧有问题,需要押回帝都质询者有之。说此事还有待勘察。需将当事者全部递解进京者有之。还有人认为检察院监守自盗,已不能履行监察百官之责,左右谏议大夫难辞其咎的。更有一些不怕事情闹大的官员高呼开三司会审---这种人就是脑残,直接无视。
众臣委决不下时,还是东方棤干脆地站出来提议召开“廷议”!这才堪堪解决了今日的混乱朝会。
而散朝的大臣们回到各自的衙署纷纷开始准备,互相串联、呼应声援,甚至开始准备“廷议”分辨等等事宜。不论帝党还是后党,就在这一个弹章下。开始滚滚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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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议”,顾名思义,廷臣会议。主要是处置“事关大利害”的政事。这是圣祖皇帝立下的一个决策方式。一般来说,廷议所涉及的主要内容主要是帝号,祭祀,官制,人事以及军事等内容。
当然。最重要的是,一旦群臣决定召开“廷议”则皇帝必须到场。而所有“委决不下之大事”皆由皇帝圣裁。经由“廷议”出来的结果,也被认为是高于内阁蓝批的决定。廷议决策出来之后,就是群臣“公决”之事。反对或者违背就是与整个官僚集团作对,是会被冠上“专独”“藐上”“欺君”等等大罪名的,帝国自圣祖以来,还没人敢这么做。
还有一点,“廷议”它不是朝会,朝会一般都是各部当日主事官员携本据奏,或者事先等到通知要来参加朝会等。而廷议相对来说就自由多了,只要你有七品官身,而且人在帝都,那就可以来参加,只需要廷议召开前在户部备个案即可。
圣祖定下的规定里,甚至还规定只要拥有男爵以上爵位者也可参加。当然,一般没有那么不要脸的男爵会挤进来玩。而有官身的官员其实也有很多是不愿意来的,毕竟廷议之事说好了就是皆大欢喜,说不好就会被某些大佬盯上,以后的日子必定难过。
从一定程度上来讲,这个规定体现出了一定的民主,虽然只是在官僚内部的民主,但在封建集权的大汉帝国,能有这种事情已经是之前不可想象的事。据说在圣祖一开始创建这个制度时,很多官员反对,认为朝堂之事不必搞的这么人尽皆知,甚至出现前廷议只有寥寥几位朝臣参加的窘况。后来随着圣祖皇帝开疆拓土,西方文化开始一定程度的传入,罗马元老制度也被广大帝国官员熟知之后,也就慢慢接受了。
发展到现在,“廷议”制度已经是大汉帝国很多时候的首选决策制度,官员们也积极准备廷议,参加廷议,希望在廷议上一鸣惊人,博取政治资本。当今首辅宇文护,当年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泗水郡郡丞,那年入京述职,正好赶上先帝因为太子刘炬牵扯到渤海侯沈慕杀人案而召开“廷议”。廷议上,宇文护妙语如珠、语出惊人,驳倒了那一届的首辅关歆,为后来太子摆脱罪名立下汗马功劳。等今上继位后,立即将宇文护调到帝都,先从户部外郎做起,短短十年就当上了内阁首辅,这一际遇可以说羡煞旁人啊!
自那之后,很多官员都对廷议非常着迷,就希望借这个机会一飞冲天。但今上之前都被太后压着,最近几年才算开始掌握大权,可因为帝国银行的掣肘,许多事都没底气做决定,廷议也开的少,有举行也是一些不痛不痒的事,根本没有一飞冲天的机会。
但这次不同,所有人都看出了这是个机会。不过抉择有点难下,毕竟这后面的关系复杂的很,水也太深了。当然,当年渤海侯沈慕的案子水也不浅,宇文护不也趟过来了么?富贵险中求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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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帝都一片纷扰,风波乍起之际,沈云和方誊背上行囊,离开的帝都,一路往南,径直朝淮南郡方向而去!(未完待续。。。)
【第二十五章 行者行,淮右猛虎】
淮南郡,位于淮河以南,归属庐州管辖。(.)古人称西为右,故又称淮南郡为淮右地区。
淮左多水,淮右多山。淮河自此往南,汇入长江,直奔金陵。
沈云和方誊从雒阳出来,坐马车往汝南,之后沿着直道往东,经汝州,抵许昌,再转上州道,走商水到项城,接着过界首、太和等地,到了阜阳郡之后,才总算可以遥望淮南。
在阜阳休整两天,接着上路,这次连州道都没有了,只有郡道可走。又在路上磨了三天才抵达淮南郡西北五十里凤台县。全程走了足足六天!
这个速度让沈云又无奈又欣慰。无奈是,从雒阳到淮南,直线距离不过六百多公里的路程,居然走了六天!若放在现代,也不过就是一昼夜的事,若走高速只会更快!而欣慰的是,幸好才走了六天,再长时间下去,沈云会疯掉不可。
其实沈云应该更欣慰才对,这还是走直道和州道省了很多时间,比如从雒阳到许昌才走了一天时间,而从许昌到阜阳也不过两天多一夜,之后的时间都是走郡道给耽误的。
从这里可以看出,直道系统不愧是这个时代最快最便捷的道路体系!当然,这跟大汉帝国的驿站运转系统和马车质量等方面不无关系!
一路下来,沈云见闻增长不少,对整个大汉帝国的情况也有了更为充分的了解。
总体来说,帝都附近两百里之内是整个大汉帝国最为富裕的地区,其他州县比如许昌、阜阳等大城虽没有雒阳繁华,但也不会太为逊色。有直道相连的地区,平常马车一日可走一百二十里到一百六十里之间,单独骑马更快。若遇上加急情况,信使快马加鞭,中途换马不换人,一昼夜可行三百里到四百里左右。看马匹的好坏。而州道质量在很大程度上接近直道,但因为路程并非似直道那般尽量沿直线修建,所以速度会慢下大概五十里至八十里。
而郡道就无法说了,以黄土为主,配合以少量的直道材料,路途经村绕县,有时还要绕过农田、山丘、沼泽等。道路两旁也没有修建防护设施,虽有人维护,但有些路段还是会坑坑洼洼。这还只是中原地区的郡道,偏远山区,例如云贵等地的就更加不能想象了。
要想富,先修路。这是任何时代都不会错的道理。道路顺便通畅的城镇。则人烟稠密,商业发达,人民也就富裕的多。反之,则相对闭塞,生活也不是那么惬意。
比如这凤台县,虽然离淮南郡不远,可这城镇实在不能恭维。沈云抵达这里时。有种在现代看前清老照片的感觉。低矮的城垣,泥土街道,土块垒积的房屋,几座青砖楼房在凤台县城中很是突兀。
“乖乖,这里怎么这么破?滕宇啊,你可别告诉我整个淮南都这么穷!”沈云从马车里探出头来,对方誊道。
方誊道:“凤台县本就是淮右穷困之地,全因直道和州道都从宿州通向钟离。(.好看的小说)然后进入淮南。道路不畅,这里商旅少来,也就穷困的多了。”
沈云点点头:“嗯,要致富、先修路,少生孩子多种树!”
“什么?”方誊奇道,“还少生孩子多种树?什么道理?”
“呃,说顺嘴了。呵呵,你不觉得押韵么?!”沈云笑嘻嘻地道。
这么长时间以来,方誊也没少听他的奇言怪论,所以笑笑也就释然了。
凤台县离淮南郡也不过五十里。不过他们到这里时已经黄昏,再走怕是要在淮南城外过夜,所以干脆就在凤台歇下。
听方誊介绍,这个城市倒是挺大,城墎有周长二十里,足可容纳十万人居住的。可直到现在,凤台县在籍人口也不过四万余人,大部分的房子都是空着的。这也导致整个城市很多地方都空无一人。造成这个情况的是多方面的,最直接的原因就是道路不便。除非想要从淮南去雒阳的人,不然一般都不会走这里。再加上,当年圣祖南征,凤台县属于曹操的地盘,这里曾对圣祖军队进行激烈的抵抗,以至于城破之后被屠城,很多人口就在那时候被屠杀殆尽了。
马车沿着破旧街道往前走,路上的行人稀落,马车经过,仅有的几个人都会侧头打量几眼,然后露出羡慕的眼神。
沈云的马车是从雒阳鄢氏车行租借的。现在来说,除了帝国官方驿站之外,也仅有鄢氏车行才能经营全国范围的车马行。在全国每个郡,鄢氏车行都有分店。当然,做车马行的不止鄢氏一家,但鄢氏却是最有名的,而且马车质量也最为坚实。根据客户的不同身份,还有各种档次的马车提供挑选。
沈云和方誊都是贵族子弟,虽然不以本来身份出现,但也没打算苦了自己,租借的是鄢氏车行中上档次的云燕马车,车宽两米四五,车高两米六,车长两米七,双驾,内里铺有羊毛地毯,还有隔板和内柜,可以盛放许多食物和酒水。车顶用沉香木做檐,车厢上还喷绘着鄢氏车行的标志。连车夫也是鄢氏车行的老把式,穿着鄢氏特有的服装。它虽不是最名贵的凌云马车,但也不是普通人租借的起的。所以这些凤台县人打量一下,才会露出那种羡慕的表情。
凤台县驿站不难找,它是全城为数不多的几座由青砖垒砌的建筑,而且离城门口不远,门口一面小一号的蟠龙旗挂的老高,旗杆有些破旧,不过旗帜倒还洁净,显然驿站的管理人员不敢冒犯蟠龙旗,时常有拿下来清洗。
车夫是老把式了,稳稳地在驿站门口停下,然后拿着鄢氏车行开具的行脚单和沈云方誊的路引凭证,进驿站投宿。他们本来是可以找客栈投宿的,不过为了低调,还是选择在驿站歇脚,这样不起眼,而且也符合他们此时的身份。
“沈誊?方云?”驿站驿长打量了一下两人。
不得不说,暗卫在安排他们身份时的确有够懒的,就把两人的名字改了一下而已。沈云改成沈誊,字渊宇;方誊改成方云,字滕让。身份是雒阳前往全国各地游历的学子。路引可走老州三十六郡,若是去新州就必须在前一站衙门更换。
不过暗卫也没想隐瞒他们的身份,只是为了让他们远离帝都风波罢了。
驿长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头上带着青色圆帽,露出不是太长的鬓角。他打量了沈云两人几眼。然后做了一下登记,接着丢给他们一个牌子:“楼上,乙字第三号房。要饮食先登记,有两菜一汤、三菜一汤,四菜一汤是最高规制,分别是五枚铜币、十枚铜币二十枚铜币。等会我会让人给你送上去。”
“谢谢驿长!请帮我安排好车夫。我们都要三菜一汤即可。这是十枚铜币,请点好。”方誊用带淮南口音的官话说道。
驿长抬头露出一丝笑容:“小子是淮南人?”
方誊恭谨地抱拳道:“回长者,小子是淮南郡城人氏,求学雒阳四年,这趟游历,所以先回家一趟。”
驿长也抱拳笑道:“嗯,既是同乡。老头托大叫你一声小子。小子晚上尽量别出门,晚间这里有些事,不是你们能操心的。明白?”
方誊露出一丝奇怪,不过还是恭谨地行礼道:“是,谨遵长者教诲!”
也没有人带路,沈云和方誊上楼,找到房间打开。房内还算干净。这种驿站,一路上沈云也住了不少。大概流程都清楚。当然,饮食价格是各个地方不同,但一般也不会太离谱。车夫是不会跟客人同住的,他们有驿站提供的专门房间,房价也更便宜。
放下包裹行李,沈云皱着眉道:“滕宇,你们淮南这里有风俗晚上不能出门?”
方誊倒了杯水。也皱眉道:“那倒没有。不过你也知道,这种偏僻地方,到了晚上几乎没有什么活动,若非必要。都会待在家里。只是那个驿长提醒的颇为奇怪,最近也不是鬼节,怎么会不让人出门呢?”
沈云想了想,忽道:“滕宇,你觉不觉得那个驿长有点奇怪?”
“奇怪?哪里奇怪?”方誊问。
沈云道:“这一路上我们投宿的驿站也不在少数,虽然驿站的驿长大都由一些退役的老卒担任,但这个老卒……他的鬓角太短了。”
被沈云这么一提醒,方誊也突然惊醒:“啊,是啊!他,怎么会当一个小小的驿长?!”
帝国男子,凡年满十八岁,又无学籍、官籍或特殊事由(例如亲人去世必须守孝之类)者,必须服兵役。兵役为两年至四年不等,视服役地点的远近而定。普通百姓是不可能甫一服兵役就进入甲等军团的,一般都是在各州的乙等军团甚至丙等军团服役。如果在军中表现优异,将有可能转为正规军籍,是为常戍军卒,又称正卒,这个时候才算正式步入帝国正规军人行列,有了军职升迁的资格。又或者是经服役部队推荐,进入甲等军团继续服役,当然,甲等军团的待遇比乙等、丙等军团高出好几个档次,很多在乙等、丙等军团服役的年轻人都以进入甲等军团为最高目标。
一旦进入军队,儒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轻易不得毁伤”的道德准则不再适用,参军者一律必须剃发。这就导致很多退伍的士兵在刚退伍的几年时间里都是短发,鬓角的毛茬会非常明显。而方才那个驿长,他虽带着圆帽,可鬓角的毛发很明显,显然是退伍不久。
可问题是,像他这个年纪退伍的军人,就算熬资历也至少是中尉军衔,退伍后枢密院会有专门安排,或进入家乡学校任教官,或进入丙等军团负责操练新兵,断断没有来这个贫穷县城当驿长的道理。帝国自汉烈帝之后就少有战事,军衔晋升缓慢,就算现在整个大汉也只有十九位将军,很多军团长都由大校充任,可以想象军官缺乏到何等程度。枢密院又怎么会忽略这么一位尉官呢?
“有问题,这个地方有问题!”沈云起身在房里转了一圈,又喃喃道。
“你又发现哪里有问题了?!”方誊奇道。
沈云指着房间里铺的整整齐齐的床铺,道:“我们住了不少驿站了,你可见过这么少人的驿站?!”
方誊仔细一想。也是,驿站一般都由老卒担任驿长或者驿卒。帝国承平百年,退伍军人实在太多,从雒阳出来的那么多驿站,哪怕是商水之类的县城驿站也至少又五六个帮闲的驿卒,而这里,前前后后就看见那个驿长一个人。这也太诡异了。
“要不,我们通知当地衙门吧?!”思考了半晌,沈云提出了建议。
“告诉他们什么?这个驿站只有驿长一个人?还是说这个驿长头发太短?”方誊不屑地道,“最关键是,这个驿长似乎对我们并没有恶意,刚才他还告诉我们晚上别出门……”
沈云转了几个圈。颓然坐在床上:“妈的,不出门就不出门,好像我乐意出去似的。”
方誊笑道:“不是我说你,你忍得住吗?那驿长没提罢了,他这一提,你反而憋不住。”
沈云突然嘻笑地靠近方誊:“滕宇君想必跟在下一样吧?要不我们晚上夜探凤台去?”
“少来,我才没兴趣呢!明天就回家了。我倒是想早点回去见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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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子时,四周寂静,伸手不见五指。如墨的黑笼罩了这个贫穷小县。
驿站乙字第三号房里也早就熄了灯火。就在这时,房门轻轻开启,两个身影一前一后快速窜了出来,然后蹑手蹑脚地走下楼。
楼下大堂里仅有一盏放在柜台上的昏黄油灯照明,柜台后面的驿长不见了。
好奇的沈云和说不好奇的方誊对视一眼,然后迅速向后院跑去。后院里漆黑一片。只有马厩上方那盏风灯能有个依稀的光亮,周围依旧静寂无声。
“奇怪,我刚才明明听见开门声,可马厩里的马并没有少,看来那个驿长应该是徒步出去的。”沈云压低声音道。
方誊点头,又仔细看了看马厩,确定傍晚时分查看的马匹数量无误后道:“那说明他去的地方不远。我们跟出去。”
“嗯,走!夜查凤台,看看这个县城到底有什么古怪!”沈云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兴奋。
两人出了驿站,却见整个街道上空无一人。而且静寂无声。太安静了,居然连狗吠声都没有,简直像是一座死城。
沈云皱了皱眉,也不多话,与方誊一人拿着一个从驿站后院拿来的灯笼,沿着街道快步往前走。过了这条街时,隐隐终于有点响声传来,在城中心方向。两人兴奋地快速朝城中心走。越走声响越大,等到了一座宽大的府邸前时,那声响已经非常清晰了。
“淮右猛虎!淮右猛虎!!淮右猛虎!!!”
这是至少上千人才能喊出来的声浪,喊声整齐,气氛狂热。沈云突然想起当初参加反日游行时那种整齐划一的口号声。
“这淮右猛虎是什么东西?”沈云看向方誊,对方眼里也满是迷惑。
宽大的府邸,长长的围墙,沈云和方誊四处张望也没有看见正门在何处。围墙倒是不高,沈云和方誊搭个人梯就跳了上去,可是坐在围墙上往里望时,却差点惊的掉下去。
这座看上去像府邸的地方,里面居然是一个巨大的广场!也就说,除了这条长长的围墙,里面其实一座建筑都没有。哦,也不准确,最起码广场中间立着一个木质的高台,至少数千人围着这个高台正在狂呼呐喊!而在高台四周点着火盆,将高台上那个东西照的通亮!
老虎!一头真正的老虎!浑身雪白,四肢健壮的老虎!
虽然浑身雪白的白虎沈云没有见过,但还不至于太惊讶,真正让他惊讶的是,这头老虎的背上居然坐着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男人!
男人的样貌离得太远,沈云还看不太清楚,但周围那些人的狂热气氛显然是向这个男人发出的。
这个广场足够容纳上万人聚集,这才数千人,所以沈云和方誊从墙头翻下来还没人注意到。就在他们靠近人群时,突然人群里又爆发出一阵高过一阵的呐喊。
“白虎降世,当主天下,天佑大汉!”
“白虎降世,当主天下,天佑大汉!”
……
沈云和方誊顿时愣住,垫起脚尖向高台望去,只见一个浑身赤裸的女人被数人抬着放到高台上,坐在虎背上的男人跳了下来,朝着女人嘀咕了几句什么,最后挥手一指,那头白虎忽然发出震啸山林的虎吼,接着朝女人扑了上去,一口便将女人的脑袋给咬了下来!鲜血顿时喷满整个高台,在火光中闪耀着刺目的红色……
“白虎降世,当主天下,天佑大汉!”
人群里顿时爆发出更加狂热的嘶喊。
这……这是邪教啊!
沈云和方誊面面相觑,他们终于明白自己夜查凤台县遇见什么了。(未完待续。。。)
【第二十六章 凤台县,白虎邪教】
哦,我想起我昨天想说的是什么了,是这章节名出了错误,少了“第二十一章”,但内容是没错的。就是说第二十二章的时候就是“第二十一章”……修改章节名字很麻烦,所以干脆就不改了,大家知道就行。
汗死,连个事都想不起来,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这个脑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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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崇尚“白虎降世,当主天下”的邪教。经常在月圆之夜组织拜月仪式。如果月圆之夜天上却没有月亮的话,教义认为这是有人触怒了月神,必须以处女的鲜血才能赎罪!
而最后那句“天佑大汉”是教义的必需口号。目的是凝聚人心。这里可是大汉帝国的老州,这里的每个人都在骨子里把自己当成汉人的。大汉这个词已经成了所有老州居民的烙印,如果白虎教不加这么一条教义的话,它根本无法在这里传播开。
当然,这些情况是沈云和方誊后来才知道的。在看见这么血腥的仪式时,他二人就知道必须离开了。可在这时,沈云和方誊感觉有人看着他们。
“不好,是那个驿长!”沈云眼尖,一下就看见往里三四层的位置上,那头戴圆帽的驿长正恶狠狠地盯着他们。一旦这驿长嚷嚷开,数千人群起而上的话,他们两人肯定会被抬上高台喂白虎的。
“快走!”方誊拉了沈云一下,两人快速后退,准备重新翻过围墙。
就在这时,一个披着黑色斗篷的身影从旁边蹿出,一下将他们给揪到围墙下蹲了下来。
“是我!”
沈云刚想发难,突然听见熟悉的声音,待看清那人,惊道:“步婵?怎么是你?”
披着黑斗篷,连头也裹在里面的女人正是步婵。玉颜一如往昔。只是好像有点憔悴。只听她急道:“这话该我问你们才是,你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你们也是白虎邪教的人?”
沈云赶紧摇头:“怎么可能?我们只是路过这里罢了……你,哦,你是暗卫第一镇的人,你们也关注上这个邪教了?赶紧给取缔了吧,太邪恶了!”想到那乱喷的鲜血,沈云就是一阵不舒服。毕竟那死的可都是汉人!
方誊也道:“不错。赶紧派兵把这剿了!人手不够的话我们可以帮你去衙门叫人!”
“衙门?哼!”步婵冷笑着,扭头冲高台处努努嘴:“县令大人都在那里呢,还要去哪个衙门?”
“啊?”沈云惊讶的差点咬了自己舌头。
方誊却怒道:“不可能,凤台县令黄真元乃是家父好友,一向勤政为民,在凤台县一待就是二十年。吏部数次要给他晋级加官都被他拒绝,声言‘凤台一日不富,本官一日不走’,这样一个好官怎么可能加入邪教?!”
步婵幽幽道:“是啊,一个小小的凤台县,他一待就是二十年,又官声卓著、尽收民心。不然白虎邪教还在这里闹腾不起来呢!”
“……”方誊无言以对。
沈云见高台上的仪式似乎快结束了,赶紧道:“两位能不能把这个问题押后再讨论?他们好像快结束了,这种事被我们这样的外乡人看见,我估计他们不会只请我们吃酒喝茶这么简单吧?”
步婵点点头,带着他们沿围墙一直往东走,大概走了快二十丈,终于看见一个朱红色的大门。门口居然没人守卫。三人快步离开了这个宽大的府邸。
临出门时,方誊还不死心地抬头看了看。府门上方的匾额上,硕大的“凤台县衙”四个字让他彻底沉默下来。
回到驿站,进了房间,沈云赶紧收拾行李,对方誊道:“别瞎琢磨了,那县令要附从邪教,与朝廷作对跟你何干?咱们赶紧离开这里才是正经。那个驿长可是看见我们了!”
方誊皱着眉头不说,步婵却开口道:“不用着急走,那驿长不会出卖你们的。”
“嗯?他是你们的人?”
“不是,也是!”步婵打起了机锋。
沈云懒得去猜里面的细节。自从上次跟步婵有了合作之后,两人的关系亲近了不少,不过不知道是内心里对步婵姐姐的歉疚还是别的,他总有些排斥她。
“不管是还不是,反正我明天一早就去淮南郡城。”沈云放松地坐在床上道。
步婵奇怪地看着沈云道:“你要走?碰见这么大的事,你居然想着要走?”
“什么意思?这里又不关我的事,我只是路过而已!”沈云也奇怪地反问。
“我只是很好奇,你沈渊让不是最喜欢麻烦事吗?怎么现在就想着离开了?”步婵斜睨了他一眼,居然还有几分温柔的意味。
沈云连连摆手道:“拜托,我从来不喜欢麻烦事好不好。以前那些都是麻烦事找上我,我避无可避,只能迎头而上。可这里,你们羽林暗卫都插手了,而且看上去当地驻军也跟你们有了合作,还要我这个撒泼侯做什么?左右我也只会添乱而已!”
步婵目光一凝:“你怎么知道我们跟淮南驻军有合作?”
“别那一副看敌人的目光好不好?!”沈云不屑地道,“你知道我们晚上为什么会出去吗?还不是发现了那个驿长有可能还是在籍军人,觉得奇怪才出去探查一番的。既然发现了一个军中老卒出现在这不该出现的地方,他既‘是又不是’你们的人,而你又冒了出来,这事情不就很明显了吗?根本不用过脑子就能猜到好不好!”
步婵愣了愣神,仔细一想,不由也笑了出来:“呵呵,这倒也是。你这撒泼侯别的本事没有,这观察力还是蛮厉害的嘛!”说完不由脸色一变,“不好,你说那黄真元会不会也发现了这个破绽?”
“这就要看你们给那个老卒安排的身份合不合理了!”沈云好整以暇地说道,“如果合理,而你们行动也快的,发现不发现都无关紧要。相反,那你就该想想怎么离开凤台县城了!”
步婵紧蹙眉头,深深看了一眼沈云,然后低头沉思起来。
沈云看着步婵和方誊,两个现在都是一副苦瓜脸,奶奶的,真晦气。道:“滕宇啊。你发什么愁啊?一副大难临头的样子,真难看!”
步婵依旧锁着柳眉,插口道:“你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你可知那黄真元为何屡屡对吏部调职公文置之不理?哼,还不是淮南侯帮的忙,不然你以为黄真元一个小小的七品知县敢违背吏部的公文么?!”
沈云惊了一下。难道这白虎邪教还跟淮南侯有关?这,这可有点麻烦了。
方誊却断然道:“不可能,家父绝不可能与邪教有所勾连。”
步婵却道:“你方才也说那黄真元决不可能跟邪教有关。可我们已经有了确凿的证据,证明黄真元数次不接吏部调职公文,乃是淮南侯从中帮忙才挡下来的。”
方誊的眼神里闪过一丝痛苦,突然大怒道:“你们暗卫想陷害我淮南侯家族么?”
步婵毫不退让,看着方誊怒气冲冲的脸冷声道:“暗卫只效忠陛下。我们只是将一切如实禀报!陷害一词可从没想过,更从没做过!淮南侯纵容包庇黄真元乃是不争的事实!”
沈云没想到淮南侯方鬊跟这件事牵扯的这么深。此时淮南侯就在帝都觐见皇帝,一旦暗卫把这事儿捅上去,那淮南侯的情况就堪忧啊!
方誊怒视步婵,眼角忽然跳了跳,这个动作表情让沈云有种非常不好的预感。
突然,方誊出手了,他右手成拳。左手成掌,一个朝步婵太阳穴,一个向着她的咽喉击去……这是想一瞬间致她于死地啊!
“滕宇!”沈云惊的跳了起来。
不过步婵的动作更快,修长的左腿轻轻一弹,整个人似凌空般向后飞出,同时右腿飞踹,正踢在方誊的手腕上。整个人又接着方誊出拳的这股力道腾空而起,最后似蜘蛛一样贴在了房顶的横梁上,目光阴寒,冷声道:“方腾宇。你想杀我灭口吗?”
沈云上前一把抱住方誊,急道:“滕宇,你疯了?!”
方誊的眼眸里充满了凶光,那种不顾一切的疯狂感觉是沈云从来没见过的。
“我一定要杀了她,我不能让她毁了我的家族!淮南侯家绝不会造反,绝不会!她这是要诬陷父亲,我一定要杀了她!”方誊在沈云怀里使劲挣扎,想要扑上去杀了步婵。
步婵在房梁上冷冷一笑:“你以为杀了我就能阻止消息传到帝都?哼,我只是羽林暗卫第一镇麾下的少尉选锋罢了,早就有走马部的人将消息送出去了,就算你今晚杀了我,一样无法阻止。”
“冷静点,滕宇,冷静下来!”沈云在方誊耳边大喊。
说实话,这是沈云第一次感受到家族在汉人心目中的地位。他作为一个现代人,虽然经历了渤海那些事,可依然无法将自己的思维完全带进这个时空的汉人思维里。他也无法想象,在面对家族存亡时,连方誊这样冷静自若的人也会突然暴走,为了保存家族会不惜杀掉任何一个知情人!
在家天下的封建社会,家就是所有人依存的基本单位,而由血缘关系建立起来的家族,就是封建时代所有人维持根基的保障。虽然圣祖立国,已经极力去淡化家族对单体个人的影响,但这种事情只要一天还是家天下的社会就无法避免。历代皇帝都是从刘家人里选出来的,又怎么要求全天下人都无私为国呢?
“滕宇,冷静下来。如果伯父真是无辜的,你放心,拼了我这条命,我也会帮淮南侯家取得公道!”沈云不断的提醒方誊。方誊也慢慢冷静下来,只是气息还是粗喘,死死地盯着步婵。
“哼,淮南侯与渤海侯向来同气连枝,沈渊让,你本也难逃嫌疑,更遑论予人公道?!”步婵见方誊已经冷静下来,纵身一跳,站在房中。
“够了!”沈云喝道:“步少尉,邪教妖人在外面。而不是这里。你不去抓匪,还待在这里做什么?”
“你?”步婵凤目圆睁,“沈渊让,你……”
“我什么?”沈云沉声道,“步少尉,渤海侯的名讳岂是你能直呼的?莫非认为本侯不会杀人么?!”
这是沈云第一次在熟识的人面前端起帝国侯爵的架子,一时还真把步婵给唬住了。
“好。好!”步婵连连冷笑,“卑职就不打扰侯爷和世子休息了,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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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婵走后,方誊显然花了很大的毅力才让自己冷静下来。也难怪他如此失态,若是勾连邪教的罪名落实,那淮南侯家族绝对会一夜之间消失。整个家族上下五千余口将无一幸免!
为何这么说?
看看白虎邪教的口号便明白了,这不是普通的邪教,这是要扇动民众造反啊!造反的罪责是什么?诛九族!
哪怕是圣祖皇帝这个穿越者也没有去改变这个残忍的惩处方式。这也是东方特有的刑罚!
沈云给方誊倒了杯水,道:“滕宇,你先不能乱。我也相信伯父绝不会跟白虎邪教又勾连的,也许只是被蒙蔽而已,只要确定了这一点。到时候我跟你可以参加暗卫剿杀行动,以此戴罪立功。加上现在皇帝正准备跟后党摊牌,夺回帝国银行的控制权,轻易不会处置淮南侯的,他可是皇帝这一边的。唯一可虑的是……”
“是什么?”方誊喝了口水,也慢慢恢复清明的头脑,道,“家父是绝不会造反的!这点毋庸置疑!”
沈云点头道:“我当然相信。唯一可虑的。其实是黄真元那人会不会为了保命,而故意诬告伯父。”
“这……这该怎么办?”方誊关心则乱,现在反而没了主意。
沈云思忖一会儿道:“为今之计,只有先回你家,见了伯母再作计较。这件事不能隐瞒,毕竟事关整个淮南侯家族。”沈云听方誊说起过,其母方左氏乃当今帝国检察院院长左慈左炯明的堂妹。算是名门闺秀,一向颇有主见,淮南侯每有不决之事都会跟她商量。
方誊咬咬牙:“嗯,就这么办。可如果……”
说到这里。方誊突然变得犹豫起来。
如果?沈云心里咯噔一下,如果淮南侯方鬊真的跟白虎邪教有关呢?方誊之前毕竟只是方家幼子,还没有继承家族的资格,其父对他估计也没有完全用心,不然也不会送到帝都去上学,去庐州念大学岂不是离家更近?
沈云拍拍方誊的肩膀,忽然道:“鬼神暗换棋局不过侧耳听,生死轻掷是我以命酬知己。就把这四海滔天沧浪都付之睥睨,八荒如风起,云定提剑与子偕行!滕宇,没有什么如果,就算有,你的决定就是我的决定!”
一句话,就表明了沈云的态度。“我力挺的是你方誊,而不是你父亲方鬊,即使他真的跟白虎邪教有勾连,你做的任何决定我都支持!”
相信方誊也能理解这番并未宣之于口的含义。
方誊哽咽了。他站了起来,忽然郑重地向沈云作了一揖,叹声道:“君之信重,誊铭记于心,永世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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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远在万里之外的帝国西海、大月两州发生了两件事。
第一件,大月州朵兰郡精绝县发生一夜之间百人病死的情况。这一情形还在迅速蔓延,短短十日,便蔓延至整个大月州南部郡县。而大月州治所迪化城却在此情况发生一个月之后才向最近的青海州发出警告,并向帝都发出紧急公文。
第二件西海州治所定兴郡今日发生上万人跪哭府衙事件。原因是西海州已经两年未曾下雨,除了里海边上的数个郡县还能维持温饱外,其他各地早就没有粮食。各郡县已经出现大规模的难民潮,纷纷朝大月州和西南部的哈里发帝国涌去。
这两件事暂时都还没能传到帝都,但很快就会成为帝国所有人关注的焦点。因为这两件事将造成帝国六个新州集体叛乱,和新州百分之三十人口,将近四百万人死于非命!
而一直对大汉虎视眈眈的罗马和仇视大汉的匈奴也在这个时候一西一东朝大汉压了过来。
后世也有人将这两件事当作帝国由盛转衰的开端。甚至有人说,这两件事是直接导致后来绵延近三十年的世界大战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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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其实本来第一卷应该在这里截至的。因为这里才算是一个结束,接下来沈云会开始进入军队体系,与罗马争雄,带领大汉军团与罗马争霸天下才是本书的主题嘛!
呵呵,当然,也有朋友会说现在对罗马的介绍太少,激不起共鸣什么的。别担心,离那个阶段沈云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对了,大家看过美剧《斯巴达克斯:血与沙》么?没有的话,现在可以开始看了。(未完待续。。。)
【第二十七章 登门礼,死斗之局】
淮南城城高十六丈,城围五十里,乃是淮南郡最大的城市,足可容纳十万户,四十万人!
圣祖时期,淮南城是曹操抵御皇室大军的前沿,所以修建的颇为坚固。不过随着开疆圣战后,新州不许修建城墙的影响,淮南城的城墙也很少修缮,而普通百姓的生活也不仅仅生活在城墙以内。这点除了帝都雒阳外,其他老州地区大都是这样。城墙,很大程度上只是为了安慰百姓心理而设置的。
淮南城位于南直道必经之地,商业繁华,城中建筑都颇有帝都风范,远远不是凤台小县能比的。行人脸上的自信和满足也显而易见。沈云简直不敢相信,仅仅相距五十里,两地之间的差别居然如此之大。
其实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封建农业时代,百姓都被束缚在土地上,在圣祖之前,很多人怕是连离家二十里的地方都没去过。圣祖之后,男儿十八都必须参军,这也使得汉族男儿的眼界得以大大拓展。不过在无法改变以农为本的社会基础前,百姓的活动范围还是不会离家太远的。
淮南城离帝都并不算太远,还在帝都经济圈的辐射范围内,所以整体来看,淮南城浓郁的帝都风格还是随处可见,城市规格上与帝都也相差无几。
沈云看了一会便觉得无趣,扭头发现方誊还在愁眉紧锁,不由道:“都说近乡情怯,可我从你脸上根本看不见怯在那里啊!”
方誊叹道:“我只想尽快见到母亲……”
他话音未落,忽然听见车夫“吁”了一声,将马车停了下来。
“到了?”沈云掀开车帘,却见车夫扭头道:“沈公子,前面不知为何堵住了,过不去啊!”
沈云爬下车,发现前面围了一大堆人,的确是将本可容纳四辆马车行走的道路给堵了个严严实实。
方誊也走下车。提着两人的行李道:“算了,反正这里也离我家不远了,我们走过去吧!”转头给了车夫车费,让他自己先去找淮南城的鄢氏车行结帐去。
沈云背起自己的包裹,四周打量了一下,总感觉有点不对。仔细一想,哦。少了商贩。记得在以前的电视电影中,一说到古代的街道,必然充斥着各种乱摆摊的小商小贩的啊!可在帝都那种“城管”极严的地方没有就罢了,怎么在淮南城也看不见这种古代独有的“风景”呢?
按照熟悉的套路,这个街道上应该充满了摆摊的小贩,然后有美女策马疾奔。眼见要撞到路边小孩时,沈云奋勇上前救人,接着就能顺理成章地将这个故事演绎下去,这个策马的美女一般都会被沈云这种穿越主角祸祸才对的。
可沈云打量了四周,商铺倒是不少,可边上并没有摆摊的小贩,地面当然没有影视城的拍摄地点那么干净。但也说不上脏乱。
整个感觉就是亲近、自然!没有那么多刻意为之!这才是真正的古代社会!
“那里搞什么呢?”沈云见至少有百十号人围在一家酒楼门口,将道路都给堵住了,好奇地问。[.超多好看小说]
方誊看了那里一眼,带着沈云绕着走,随口说:“不知道,可能是鸿庆楼降价酬宾吧!”
“那酒楼是鸿庆楼?淮南的分部?”
得到方誊的肯定答复之后,沈云也觉得无趣起来。帝都的鸿庆楼沈云都常去,对于这里的可没有那么大兴趣了。
人群占了大半个街道。方誊和沈云只能到人群另一侧,准备穿过去。就在沈云走到鸿庆楼对面一个叫舒云斋的店铺门口时,人群忽然往后涌,内圈里传来纷杂的叫喊声。
“让让,让让,打起来了嘿!”
“狗日的,摔他!”
“赶紧打啊。等会儿巡检该来了!”
“就是就是……”
众人的喊声里充满了兴奋和期待。
沈云被人潮一涌,跟方誊直接退到了舒云斋里,不由笑骂道:“妈的,原来是看热闹啊!我就说嘛。哪家酒楼让利酬宾会引来这么多人围观啊!就算是鸿庆楼也不行啊!”
作为国人一员,沈云当然明白这种围观热闹的情绪。是以也没有着恼,只是笑骂几句,准备等人潮散去一些便和方誊离开。
这时沈云身边一个人道:“客官是外地来的吧?嘿,你可来得巧了,对面正在决斗呢!”
沈云一下就有点兴趣了。早在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就听说过汉人之间是允许决斗的,不过有很多限制,一般要决斗的双方都必须背景、实力等等要匹配,若是相差太多,会被官府认定非法,那就等着被《大汉刑律》治罪吧!
方誊却皱眉道:“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决斗?官府不管?”
身边那人道:“管?嘿嘿,谁敢管淮南侯府跟英公家族的事啊?!”
沈云看了方誊一眼,奇道:“淮南侯府的人跟英公家族的人决斗?谁跟谁?”
身旁那人穿着青色长衫,带着罗汉巾,腰间拴着麻绳,显然是个跑货栈的帮闲苦力,平时就应该是个喜欢嚼舌头的人物,见沈云颇感兴趣,便也兴致勃勃地说了起来。
原来十天之前,有个叫周章的年轻人带着一大车海产来淮南贩卖,居然是稀少的“蛟鱼”肉(蛟,即鲸)。一时间,淮南全城轰动,富家大族纷纷遣人去买。那周章的货物不到三天就全部售磬。可到了第四天,淮南侯府的小姐却带着下人找上了周章,说他买的是假的“蛟鱼”肉,非要周章把钱还回来,并向淮南侯府道歉。
蛟鱼肉是假的,这个消息一传出去顿时引起轩然大波,买了蛟鱼肉的都是富家大族,得知这个消息后纷纷上门要求索赔。这周章哪能承认?!才分说不过一刻钟,周章就叫嚷着要去见官,让郡守大人来决断。
见官就见官,淮南侯府的小姐也不惧,在淮南的一亩三分地上,还真没有比淮南侯府更不怕见官的。[]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郡守大人开堂审理之后。结果却说这肉的确是蛟鱼肉!
这可就惹了淮南侯府小姐了,她又争不过官府,只能将家里的兄长叫来评理。她的兄长也是暴脾气,评理不会,打人倒是一把好手,直接揪着周章一顿猛揍,却没想那周章这么不经打。小姐的兄长只三拳两脚下去就将周章打吐血了,据说当时就打断了三根肋骨。之后那周章也没告官,连夜离开了淮南城。
本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可不曾想,前天有英公家族的人找上门,直接给下了决斗书。要打人者出来应战,还签了生死契书。也就是死战,必须有一方死亡为止的死斗!这可是要结成死仇了!
“当初那周章就是在鸿庆楼前被打的,所以英公家的人要挑这里打……我听人说啊,那周章原来是当代英公的幼子,被打断三根肋骨后,回去没几天就咽气了。所以人家英公家才派人来死斗呢!”那人最后总结性地说道。
沈云听的目瞪口呆。直直地看着方誊,却见方誊已经快要抑制不住那蓬勃的怒气了,听那人说完,冷声道:“走!”直接背起包裹,用力推开人群朝外走。
沈云一肚子的疑问却不敢问,只好闷头跟着。却发现方誊并不是想要挤进人群里看个究竟,而是直接奔着另一个方向疾走。
“欸,滕宇兄。你……”沈云从后面赶上来,叫了一句。
方誊头也不回,沉声道:“什么都别问了,那人不是我兄弟,唉,也不能说不是!总之,这事有点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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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叫方仲。是家父十八年前的外室所生。因为其母是青楼里的优伶,姓曹,是青徐曹氏的人。家母担心这个子嗣会玷污方家的名声,所以不许其认祖归宗。不过家父对他还是照顾的。虽没有进族谱,但一应供给都跟我们差不多……
有时候家父还会带他回家跟我们玩耍。方仲这人有点憨,兄妹们平时都看不起他,小时候经常捉弄欺负他。这次的事一定是我那小妹搞出来的,得先回去找她出来问清楚!”方誊说完便埋头赶路。
这种家族秘闻可不多听见,一般来说,家族里的人都会对这些事三缄其口,方誊这是把沈云当成真正的知己了,不然绝对不会告诉他的。正所谓子不言父过,方誊也不能评价方鬊的所作所为,不过看得出来,方誊对这个私生子弟弟还是有好感的。
只是,他还有个小妹?怎么以前没听说?难道也是私生子?
其实是沈云想歪了。在古代,除非主动询问,不然男子在外介绍自己家庭时一般都只会说兄弟,而很少谈及姐妹。这不是歧视女性,而是对自己女性亲属的尊重和保护。再说了,沈云也从来没问过这方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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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侯府在城西,很巍峨的一座府邸,跟渤海侯府相差仿佛。不过这里是老州,地皮金贵,没有像渤海侯府那样拥有一座山当后花园而已。
宽大的府门,门口两只石狮威武霸气,不过狮头上缠着白纱。连门前的下马石和拴马石上都挂着白布。这应该是祭奠方誊在沙场阵亡的两个哥哥吧!
方誊敲门,门上露出个小门,一人在里面喊:“谁啊?”
“是我,阿福,赶紧开门,我要见母亲!”方誊沉声道。
“呀,是三少爷,哦,不是,是世子!”叫阿福的门子立即堆起笑脸,赶紧打开大门,没等他点头哈腰的说什么,方誊就冲了进去,对门子说了一句:“这是渤海侯,先请他到前厅喝茶。”说完将行李一丢,大喊:“母亲,母亲!孩儿回来了!”身影旋风般转进了后宅,一下就没了踪影。
那门子听了“渤海侯”三个字顿时愣住,想张口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只见他像失了神一样扭头就跑,留下一串尖叫:“渤,渤海侯来啦!渤海侯来啦!”
这声尖叫倒把沈云吓了一大跳。渤海侯来了又不是鬼子来了……
沈云从来没意识到一个侯爵对于普通人家是什么概念。
在此时的大汉帝国,贵族之间登门拜访,礼节方面是非常复杂的。比如沈云作为渤海侯来淮南侯府,须先遣人递上拜帖,约定拜访的时间。当渤海侯抵达的时候。淮南侯本人要亲自到门口下马石处等候,然后大开中门,两人并行进入府门。如果是公爵,淮南侯则要出迎五里、十里不等。如果是侯爵以下的贵族,淮南侯则可以在厅中或者门口等候,派别人代为迎接。而现在,淮南侯本人并不在府中。按照规定则由淮南侯的世子代为迎接。
如果侯爷和世子都不在呢?那就由其他子嗣代表,最不济也应该由侯府总管来接驾,而不是像现在,沈云就随随便便的站在了淮南侯府大门内。这传出去是极为失礼、有损淮南侯府名声的事。
其实这也怪方誊,急着去见母亲,反而忘了交代这些。
有人会说。那让侯爵夫人出迎行不行?这在古代的封建礼仪中是绝对不行的!
在古人观点中,会在门口迎接客人的女人只有青楼里的妓女。所以贵族中都没有女人出门迎接的道理。
就在沈云惊诧莫名,不知道该往那里走时,只见门子阿福跟在一个微胖的中年人身后,急急的往这里赶。身后还跟了几个同样跑的气喘吁吁的侍女和青衣下人。
那中年人穿着得体的褐色长袍,眉目清楚,看着很有好感。他小跑到沈云身前三步以外站定。赶紧鞠躬作揖行礼,急道:“不知渤海侯爷驾到,失礼!失礼!在下淮南侯府总管耿旺,代表淮南侯恭迎侯爷大驾!”
沈云这才意识到自己身份与对方的巨大差距,在帝都的时候还真没觉得。不过这感觉,太他/妈棒了!
“呃,无妨无妨,我与滕宇是同学。这次只是顺路来拜访伯母的,你……”
“侯爷叫在下老耿即可。”耿旺非常善解人意地解决了沈云称呼上的困难,带着让人舒服的微笑道:“侯爷不怪罪就好,里面请,前厅稍坐片刻,我立即派人去请夫人。”
在一堆人的簇拥下来到前厅,沈云坐在了主座的左下首处。立即有侍女奉上了香茗。
应该说经阿福那“凄厉”的一嗓子,全府一下就都知道渤海侯来淮南侯府了。那侍女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奉茶的时候还偷偷地用眼神打量沈云,少女特有的灵动眼神里带着复杂意味。有疑惑,也有好奇,更有微微的羞涩。
疑惑好奇的是,与淮南侯世代交好的渤海侯居然这么年轻!至于羞涩嘛,哪个少女不怀春?看见沈云这么年轻英俊,又身份尊贵的男人,是少女都会这样的。
耿旺一直站在旁边,看沈云轻轻品了一口茶,并没有开口说话的意思,这才道:“侯爷宽坐,在下去后宅看看!”
“嗯。”沈云故作沉稳地点点头。
耿旺一走,沈云立即松了松一直提着的肩膀,露出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刚才被耿旺那一声一声“侯爷”叫着,不由之间也要拿捏着贵族的架子,实在让沈云有点难受。
旁边侍立的侍女偷眼看见沈云的模样,不由捂住嘴角,偷笑不已。
沈云也尴尬地笑了笑,想要端起茶继续装模作样。就在这时,从厅门口如风般转进来一个人,一下扑到沈云的身前,抓住沈云的胳膊就叫:“你是渤海侯是不是?”
沈云被这一下惊得差点把茶水洒了,下意识地道:“呃,是,怎么了?”
“啊,真是啊?!那快点,走,快去把那张死斗给取消了!”
沈云这才看清扑过来的人,却是个明眸皓齿的小姑娘,头梳流水髻,身上是绿水纹的束腰汉衫,腰间缠着浅绿丝带,带着稚气的脸上此刻堆满了焦急。看年纪不过十四五岁,想必就是方誊所说的小妹了。
只是,她让自己取消死斗是什么意思?
“呃,小妹,你兄长正在找你……”沈云有些尴尬地看着不断拉着自己胳膊的小姑娘道。
“我知道啊,所以这才着急找你去帮我取消死斗啊!不然我找你干嘛!快点快点,不然来不及了!”方小妹揪着沈云不放,在那不住地跺着小脚,小蛮腰都快扭断了。
就在沈云不知该如何应对的时候,厅外走进一个妇人,喝道:“胡闹!小妹还不赶紧放开渤海侯!”
那妇人看着似四十许人,衣着雍容华贵,神情严肃却又不适温和,扑街点的说法,就是满身贵气。
沈云见方誊跟在这妇人身后,便立即放下茶杯,起身作揖道:“晚辈沈云,见过方家伯母!”
妇人便是方誊的生母,淮南侯正室夫人方左氏。
小姑娘被方左氏喝止的时候就不敢再缠着沈云,只是嘟着小嘴站在一边,两只小手使劲搓着衣角,小脸上满满的都是不甘心。(未完待续。。。)
【第二十八章 方小妹,雁字归云】
方左氏是个非常雍容的人,不像沈云家的那个萧琴,是装出来的富家大度。而她又非常的亲和,脸上总是带着温和的微笑,望向沈云的眼神里也充满了慈爱,这让沈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
当然,沈云的母亲不似方左氏有这么好的出身,但那股子慈和雍容的气质却是如出一辙。也就是平常人所说的贵族气。
不得不承认,这种气质是存在的。所谓三代出贵族,这种气质绝不是拿着钱到处炫耀,或者买了几十栋楼房、几百辆跑车就能拥有的。那是一种发自骨子里的高贵,待人充满自信而又谦和,不会盛气凌人,也绝不低声下气---这是煌煌大汉,历经五百年才培育出来的天朝贵气!
“我淮南侯家族世代与渤海侯家交好,两家虽远隔千里,但向来同气连枝,守望相助。老身托大,称侯爷为贤侄,可妥当否?”
分宾主落座后,方左氏慈和地对沈云道。
沈云挺直腰板,抱拳道:“正该如此才是。家父生前就经常提起两家要世代交好,小侄这次冒昧来访,唐突之处还请伯母见谅才是。”
方左氏看了一直站在一旁的方誊一眼,微微笑道:“小宇算是长大了,交了好朋友,老身也算是欣慰。当初听闻令尊相邀,家夫还提早了行程,前往帝都,可惜终究迟了一步。唉,人算不如天算,老身为此愤懑许久,却也只能日夜为令尊祈祷了。这些事,不提也罢,好在贤侄继承了家业,当好好勉励才是。对了,前些时日令堂托人捎来了些渤海的时令果子,老身一直没舍得吃,今天贤侄亲自来了。正好拿出来尝尝鲜!”
沈云也有点欣喜,今生故乡的水果,可是连自己都没吃到过。当初扶灵回乡遇到一大堆事,能有口饭吃就谢天谢地,后来到了冬季,他更加没机会吃到特产。话说,朝鲜有什么时令水果呢?沈云有点疑惑。
至于母亲沈袁氏为什么会送时令果子到淮南侯府。沈云倒是不奇怪。渤海侯家族与淮南侯家族世代交好,这可不是一句空话。两家在每年的四季交接之时都会有书信往还,碰到生辰节日,两家主母也都惦记着让下人提前备好礼品互相送过去。这种传统已经延续了几百年,从未间断过。
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沈云的父亲沈傲虽然让萧琴当了渤海侯大夫人。但与淮南侯家的来往却依旧由沈袁氏负责。特别是去年渤海郡糟了那么大的灾,淮南侯家族心有同焉,由淮南侯夫人方左氏牵头,捐助了一大笔款项和物资,不然单靠渤海侯沈氏族人,又要周济族人,又要帮助渤海人防御瘟疫。一时间恐怕很难熬过来。
转过年来,又是一年年初,渤海那边母亲派人送来时令果子让方左氏尝尝鲜也是有的。
在耿旺去吩咐下人准备果品时,一旁见两人一直客套来客套去的方小妹终于忍不住了,挪了小碎步到方左氏身前,小手扯了扯她的衣角,可怜兮兮地说:“母亲,这些家常能不能先放一放啊?方仲哥哥那里还在跟人死斗……”
方左氏柳眉一竖。顿时寒气逼人:“哼,还有脸说,要不是你,那英公家的人怎会找上门来?我平时是怎么教你的?咱淮南侯府的人,不要仗势欺人,在外面吃点小亏就吃了,无所谓。咱侯府大着呢,不在乎那一点。可你倒好,偏要去买‘蛟鱼’肉吃,发现被骗了又找那野种出头。你真要气死为娘不成?!”
方小妹被方左氏一通数落,已经睫挂水珠,泫然欲泣了。那可怜的模样,实在有点让人心疼。
方左氏见状也是心软,叹了口气,声音放低下来道:“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可不能再出风头,记住了?你也别担心,虽然外面叫嚣着那周章是英公家的幼子,不过我也与你说过英公有几个子女,那周章至多不过是英公家族里的人罢了,死了就死了,无甚大碍。让那野种去折腾吧,他皮糙肉厚的,一时半会也打不死,如果他把那人打死了也不怕,咱淮南侯府不欺负人,可也不能让别人欺负了去。一切等有了结果再说。”
方小妹见母亲不肯松口去阻止死斗,又可怜巴巴地望着自己的兄长。
方誊也是心软,正想开口,方左氏却直接道:“还有你,小宇啊,别想着帮那野种出头。这事儿虽不是我侯府有意为之,但如果连死斗都不让,英公可不会轻易放过。”
“可是母亲,这死斗一旦开始,便是生死世仇,难道要因为这一件小事导致两家不睦吗?”方誊从大局上开始说理,也不避讳沈云。不过这是淮南侯的家事,沈云也没有插嘴的余地。
方左氏看了一眼一直插不上嘴的沈云,道:“便没有这事,我们跟英公家就和睦了么?金陵周家,富甲天下,海商之便,通达全球。可往我大汉腹地去,却必须经我淮南,你想想,我们家与之能有和睦?贤侄也在这里,我也不怕明说出去,当年圣祖陛下将我先祖分封在这里,未必就没有制衡英公的意思在内。所以我们与英公家偶尔闹点小矛盾,无所谓,就算陛下知道了,也大不了各打五十大板,无伤大局!”
沈云听了却是微微出神。金陵想必就是后世的南京,那里应该是英公家的分封所在,从那里出海方便,但要往内地去,不论是南下闽越还是西进荆襄,的确少不得要过淮南侯这一关。这么说来当年圣祖皇帝分封各公侯时就已经有了互相制衡的安排,那我渤海侯在渤海郡,又是为了制衡谁呢?谁又是制衡我的呢?
方誊沈云都是聪慧之人,只是仔细想了想便明白其中的诀窍,在大局面前,什么人都可以牺牲,更何况是方左氏口中的“野种”。
至于那方仲,沈云对他连面都没见过,更谈不上感情,他的死活关他屁事。沈云只是感慨,这点贵族之间相互制衡的道理其实应该由父亲传输给他。如今却是由方左氏告知,说到底还是人家淮南侯家与渤海侯家世代交好,有义务也有责任传递一些消息罢了。(.好看的小说)对此,沈云还是颇为感激的。
沈云恭敬地抱拳行礼道:“伯母言之有理,这件事既是家族小辈的事情,就应该由小辈去处理。相信英公也是这么认为的。若是英公自己都不曾派人出面的情况下,我们便冒冒失失地亲自插手。那才会把事情闹大,到时候,不但我们进退两难,怕是还会落下把柄让英公等肆意攻击,严格说来,这才是大患!”
方左氏微笑着点点头。转过脸来对方誊道:“看看人家渤海侯,年纪虽与你相差仿佛,但说话做事已有乃父之风,思虑周全,进退有据。倒是你,一回家就冒冒失失的,还说什么要渤海侯以侯爵之尊去阻止死斗。连英公都未出面,你让人家堂堂侯爵出面,这传出去岂不是笑话吗?!”、
说完又转过脸来教训方小妹,“还有你,老是听风就是雨的性格,一点也不像你姐小时候那么安静,跟你说平时不去学校时便待在家里学些刺绣女工便好,可你却老是跟着那野种四处疯跑。真是越来越不像话,等你爹爹回来,看我不告你的状,让你爹爹好好收拾你!”
方小妹小嘴一瘪,甩开手脚,狠狠地瞪了一眼沈云,怒道:“不帮就不帮。还尽说风凉话,看着我方仲哥哥被人打死你就满意了吧?!”
然后又把小炮筒冲向方誊,“臭三哥、烂三哥,看你交的好朋友。若是方仲哥哥真被人打死了。看父亲回来是打你还是打我!”说完也不管他人,小蛮腰一扭就风一样跑了出去。
方左氏在后面怒道:“你个死丫头,赶紧给我回来!”方小妹却理都不理,身影迅速消失在厅外。
耿旺正准备进来,见这情况也不等夫人吩咐,便嘱咐了几个下人赶紧跟上去。方家这个小祖宗一向就是这么个脾气,风风火火的,像小子多过于像闺女,这要是跑出去还指不定闯出什么祸事来,还是赶紧派人跟上妥当。
方左氏见小妮子跑远,气呼呼地对沈云道:“唉,让贤侄见笑了,等她回来,老身一定严加管教。实在是失礼了!”
对于这件事,沈云无法作出评论。不管是方左氏称呼方仲为“野种”,还是方小妹如何无礼,他都是渤海侯爵,不能多加置喙。虽然他本人对是否是青徐曹氏,亦或者辽东袁氏后人并没有偏见,可这种思想却不能强行灌输给他人,特别还是眼前这位方左氏。
“伯母严重了,小妹性情直爽,不让须眉。倒颇有我两家先祖刚烈风采,应该庆幸才是。”沈云顿了顿,见方誊一个劲地朝他眨眼睛,仔细一想便也明白过来,其实方誊也是想帮那方仲的,于是又道:“不过贤侄想来,此事若真闹得人命出来也颇为不妥,不论如何,那方仲也是我淮南侯府的人,轻易让英公家的人占了便宜去终是不美。不知伯母以为如何?”
方左氏蹙眉思忖半晌,点头道:“也有道理。只是这死斗之局已开始,我们又能怎么做?”
方左氏这么说,是把沈云放在了和她同等的位置上商议了。这就是地位带来的影响,如果现在沈云还是世子,而不是朝廷认证的渤海侯,方左氏估计也会以长者的身份教训一番才对。
沈云想了想道:“这事我们不能亲自插手,但可以让外人帮忙。我想,这淮南城的郡守,也不希望看见英公家的人,或者淮南侯家的人死在自己治下吧?”
说起这个郡守,方左氏却是连连摇头:“郡守杨成明这人急功近利,又有些骄横,在任这几年可是对我淮南侯府颇多刁难。就说这件事吧,那‘蛟鱼’肉我也尝过,的确味道不对。可不知这杨成明到底是何打算,居然会直接宣判此肉为真。若不是如此,怕也不会闹到如今的地步。贤侄这建议不妥。”
“那……”
沈云正要再说话,厅外急匆匆地跑来一人,在厅外就大喊:“夫人,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耿旺立即出外训斥道:“什么事慌慌张张的,没见到夫人与贵客在叙话吗,不知规矩!”
那下人赶紧低下声音来。在耿旺耳边细说了几句,然后就见耿旺脸色一变,急忙进来,想说又看了沈云一眼,欲言又止的模样。
沈云正要告辞,方左氏却喝道:“贤侄也不是外人,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但说无妨。”
耿旺这才道:“夫人,刚才下人来报,鸿庆楼那里有结果了。”
“啊?结果如何?方仲可无恙?”一直不敢说话的方誊突然急道。
耿旺看了一眼方左氏,犹豫地道:“方仲倒无恙,只是那挑战的周明又被打死了!不但是周明,还有周家另外三个子侄。也,也一同被打死了!”
“啊?!”这下连方左氏都有些动容了,奇道:“怎会这样?可是他们围殴不成,反被打死?”
这话一出,沈云便知道,方左氏其实根本不在乎方仲的死活,在乎的是那些人是否是被方仲合法打死。若不合法,郡守可是有权力抓人的,如此一来,淮南侯家定然会被牵连。
幸好耿旺很快回答:“那倒不是,那周明被打死之后,其他子侄怒气上头,立即续签生死契约,立时再战。不过方仲也真了得。连挑对方四个壮汉,自己却毫发无损,现在正往侯府回来呢!”
方左氏长出一口气,却又马上板起脸来:“既然无事,就让他先回家去吧,现在来府里做什么?告诉他,今晚府里有贵客。不许他莽撞地过来,先回家洗漱清楚再过来!”
“喏。”耿旺得了消息,立即去传命了。
沈云还不明白这连挑四人是什么概念,方左氏却已经喃喃道:“没想到这野种的身手这么完才惊觉有旁人在,便歉意地一笑,对沈云道:“贤侄不知,英公家那四个人,老身也是见了的,颇有勇力,不然也不敢来下战书,据说其中有三个还是蛟龙卫里的退伍军卒,却没想被那野种一并打死,着实让老身有些意外。”
沈云对方左氏一口一个“野种”的叫方仲,心里也有些不舒服,不管怎么说,方鬊都认了这个儿子,你做母亲的还这么称呼实在……当然,人无完人,方左氏雍容慈和是不假,不过对方仲的厌恶也很明显。而这种厌恶在有现代人观念的沈云眼里就有些过分了。
当下沈云也不能说什么,只能随口道:“这方仲身手了得,等会儿小侄倒想见见。”
“嗯,见见也无妨。晚上老身会安排宴席,就让小宇做陪吧!看,说了这么久,老身还忘了给贤侄安排住宿。来人啊!”方左氏喊了一声,立即有侍女出来应答,“去告诉后宅的傅管家,将归云苑打扫出来,迎接渤海侯入住。”侍女应声而去。
三人又随便说了几句,沈云知道方誊还有白虎邪教的事要跟方左氏谈,便借口劳累退了出来。
归云苑是淮南侯府的一个别院,就在侯府的东边,是个拥有独立门户的院落,清雅别致。
负责引路自然的还是耿旺,作为侯府的总管,沈云的身份可是尊贵无比,让别人都少了层尊敬意味。他说,归云苑平时都是不住人的,只有贵客临门时,才会有人来打扫铺陈。当然,这里本就有下人时常打扫,现在入住,倒也不会太麻烦,只需要简单铺下被褥便可。
只有到了这里,沈云才真真切切地体会到封建时代的等级森严,以及等级差异带来的上下尊卑。
耿旺安排好以后,见沈云露出困乏之色,便也没多打扰,告罪一声就离开了。留下两个侍女还三个下人在旁边伺候。
厢房里,沈云正准备让人打水洗漱一下时,忽然听见外面传来下人的声音:“小姐,小姐,夫人有命,不让打扰客人!”
“滚开,我要好好羞辱一番这个不帮忙还落井下石的无良侯!”方小妹那独有的霸道声音在厢房外响起。
沈云不禁苦笑,看来自己的外号又要多一个了。
“让她进来吧!”沈云倒是不怕这个小姑娘,说到底只是年少冲动罢了,而且性格脾气上,跟沈云上辈子遇到的那些现代少女颇有相同之处,所以内心里有点亲近。
小姑娘又像一阵风似的冲了进来,恶狠狠地盯着沈云,嘴里跟机关炮似的骂开了:“你这无良侯爵,凭什么不让我方仲哥哥先回府?凭什么霸占我的齐云苑?你一到我家就搞风搞雨,到底安得什么心?真以为你是个侯爵就要我们都让着你吗?我告诉你,我们也是侯府的,你这样霸道无行,小心我方归云让方仲哥哥打的你生活不能自理!”
沈云一时无语。天地良心啊,我怎么知道这归云苑是你住的地方?更何况,又不是我让那方仲不要先回府的。我说话也得有人听才行啊!这小姑娘也太蛮横了吧?唔,她叫方归云?那这归云苑真是她的闺房?(未完待续。。。)
【第二十九章 憨张飞,方仲永殇】
刁蛮的小姑娘沈云见多了,不说上辈子,今生以来那人见人怕的端平公主还不一样被他摆平了?!虽然当初用的手段有点暴力,但总体来说效果还是不错的。
当然,这也得区分对手。严格来说,方归云还算保持了基本的礼仪,不似端平公主,上来就是用武力说话。
对于打嘴仗,特别是跟女人打嘴仗,沈云一般还是抱有很大兴趣的,只是眼前这个小姑娘从礼节上来讲,是他渤海侯的后辈。当长辈的,怎么也要让着点才是。所以沈云决定不跟她打嘴仗,她那门小机关炮的威力就尽情释放吧,反正也不掉一块肉。
沈云悠闲地坐了下来,伸手示意侍女递上茶水,轻抿了一口,“啊”的一声,表示自己现在非常惬意。
方归云的小宇宙都快被点爆了,从小到大,谁敢在她方归云气头上表现的如此惬意?就算不怕,最起码也要过来哄哄嘛?这渤海侯……这渤海侯简直气死我了!
方归云在哪儿使劲跺着小脚,小嘴张合间已经把她所能想到的最恶毒词语都用在了渤海侯身上。可惜,方小姐见识有限,那些她认为最恶毒的词语杀伤力实在有限,还不如沈云已经见过的十岁小男孩。
话说沈云在上辈子见过一个小男孩,公交车上,一个鼻子耳朵上拴了一大堆铁环的非主流踩了他的脚一下,不道歉不说,还臭屁地瞅了一眼小男孩,然后嘀咕:“谁家的小/屌/,也不管管。”彪悍的是,那小男孩装作很无辜的样子,对身边的小女孩说:“也不知道谁家老娘们的裤裆没扎紧,放出来这么个妖孽,说人不人,说鬼不鬼。我记得西游记里这种妖怪最后都要被爆菊而死的,你说是不是?!”
记得当时全车人都忍不住爆笑,非主流虽恼羞成怒,但最起码还不敢真的“非主流”,最后只能灰溜溜地提前下车。
沈云当时就感慨,现在的孩子们不知道接受的都是哪家的教育……话说,那种要爆菊灭妖的西游记在哪儿能找着啊?我咋没看过?
想着这些有的没的。沈云竟然有点犯困。眼看太阳就要下山了,晚宴似乎也快开始了,这方小姑娘的火力啥时候才能是个头啊?!
就在这时,门外面又冲进来一个人,推开挡道的下人,怒喝一声:“谁敢惹我家小妹?!”
好一声爆喝。宛如一响霹雳,瞬间就将沈云的困意打到九霄云外去了。睁眼瞧去,进来这人不过十七八岁,身高一米八零左右,但长的甚是彪悍,燕颔豹头,方脸环眼。声若巨雷,势如烈马,沈云忍不住心里赞道:好一条大汉!
“方仲哥哥,你怎么来了?我正教训这个害你不能先回府的渤海侯呢!没人欺负我!”方归云一见来人,立即关了机关炮,笑嘻嘻地道。
原来此人就是方仲,字永殇。沈云暗暗赞叹,难怪四个英公家的人都被他力毙当场。果然有几分威势。不过年纪还小,没长胡须,不然准是如三国名将张翼德一般的盖世猛将!
看看环燕玲珑的方归云,想想清秀稳重的方誊,再瞅了瞅眼前的缩小版猛张飞,沈云由赞叹又差点转为拍腿大骂:“这基因突变也太离谱了吧?!”
“啊?没人欺负你啊?那我回去了!”
方仲一听,立马来了个大转弯。环眼一闭,虎背一收,从“猛张飞”的形象转换到了“憨大傻”。[]不过总算还懂点礼节,朝沈云抱了抱拳。虎声虎气地说:“方永殇见过渤海侯,方才失礼了。请恕罪,好好休息。”说完也不等沈云开口,掉头就走,干净利落至极。
“且慢!”沈云起身留客。
方仲也不转身,回头道:“我已经道过歉了,你还想怎地?”
沈云苦笑着指了指方归云,道:“方老弟似乎忘了把她带走,不然我怎么休息啊?!”
沈云这么一说,方归云立即跳脚了。
“好你个渤海侯,这是本姑娘出阁时用的归云苑,你鸠占鹊巢还敢来恶人先告状?方仲哥哥,这人最坏了,帮我教训他!”
方仲虽然憨,但却绝不傻。他知道,眼前这个比他只是大几岁的渤海侯对方归云并无恶意,不然自己刚才那么冒失的冲进来,换做一般的侯爵,早就喊人将他打将出去了。
这时,耿旺已经得知了方归云大闹归云苑的事,急匆匆地带人赶了过来,一见这情形,顿时拉下脸来,骂不得方归云,但对方仲却是可以没个好脸的。
“方永殇,你不先回家洗漱,跑到这里来冲撞贵客,可知罪吗?是不是要老夫人去你家告诉你怎么懂规矩啊?!去,照旧举半个时辰的石锁才能吃饭!”
方仲似乎很怕那句“是不是要老夫人去你家告诉你怎么懂规矩”,之前还有点惫懒的模样,瞬间就换了脸色,抱拳对耿旺道:“耿总管别生气,永殇不是有意的,下次不敢了,请千万别将此事告诉老夫人!永殇这就去接受惩罚!”
方归云正要说话,耿旺却先道:“小姐,老夫人可到处在找你,你这样真的会惹急老夫人的。还请小姐快跟我回后宅吧!”方归云一听见“老夫人”这三个字,啥脾气都不敢释放了,骄傲的小脑袋低垂下来,有些歉意地看向方仲。
“且慢!”沈云突然道,“老耿误会了,方老弟是我请来的,我也想见见这个能一场决斗力毙四人的勇士。只是不知道贵府的规矩,反倒是惹了这些笑话。我与方老弟一见如故,想跟他再仔细聊聊,他也不用回府洗漱了,我这里正好准备了汤水,在这里洗漱一番再去见夫人就是。”
耿旺显然没想到沈云会把事情都揽到自己身上,还有点反应不过来,喃喃道:“可是,可他是青徐曹氏的子孙,这,这……”
沈云一听顿时收了客气神情,冷声道:“青徐曹氏又如何?不怕说与全天下人知道。我渤海侯将来要娶的女人也是青徐曹氏的后人,那又怎样?老耿,是不是我渤海侯想留方老弟在此洗漱也不行啊?!”
耿旺终于反应过来,忙点头作揖道:“不敢不敢,侯爷乃是府上贵客,这些权力还是有的。侯爷自便,在下告退了!”
“且慢!”沈云又叫住了他。
“呃。侯爷还有什么吩咐?”
“这只是件小事,耿总管就不必告诉老夫人了吧?!”
耿旺忙点头:“明白明白,在下告退!”
说完,示意侍女拉上方归云,急忙走了。
方归云一步三回头,不住地朝沈云和方仲看。似乎想说什么,但又不知道如何措辞,最后只能喊道:“渤海侯,你是好样的!这个归云苑就暂时借给你住吧!”
沈云摸了摸鼻子,尴尬地朝她笑了笑。(.无弹窗广告)这小姑娘,性子也变得太快了吧?刚才还对他进行气势汹汹的讨伐,现在却说他好样的。难道刚才就坏样的?
略去这些不提,沈云见方仲在用奇怪的眼神看着自己,便朝他笑了笑,道:“方老弟不需奇怪,刚才我说的都是发自肺腑,我也的确要娶青徐曹氏的后人为妻,绝不更改!更何况,你毕竟也是淮南侯的子孙。却被一个管家如此训斥,呵呵,我也只是感同身受,心有戚焉罢了。”
是的,沈云之前的确对方仲没有太多的感觉,毕竟两者没有任何交集。只是在看见这个人之后非常喜欢,再者刚才耿旺训斥他的时候。让沈云想起自己刚回渤海郡,被萧琴的大管家木洪刁难时的情景,触景生情,对方仲也就更有好感了。于是开口帮个小忙。让他免去惩罚也在情理之中。
至于这样会不会干涉到淮南侯家事,以及恶了耿旺这个管家会不会不利于两家结好之类的,并不在沈云考虑范围之内。若是两家的关系能因为一个管家而松动,那也不是百年世交了。很大程度上,凭着两家的关系,沈云其实可以算是半个主人!
听了沈云的解释,方仲还有点不能理解,挠着头道:“心有戚焉?莫非渤海侯在家也被管家训斥过?可你是侯爵啊,谁敢训斥你?”
沈云哈哈大笑:“侯爵也是从普通人来的,当初我不是侯爵的时候,跟你一样,也被管家训斥的跟狗似的,还不敢还嘴,那叫一个憋屈啊!”
方仲的眼眸突然亮了,灼灼地看着沈云道:“渤海侯,你说,你也是从普通人当上侯爵的?那,那你看我行不行?”
“你?”沈云忽然发现方仲的气势跟刚才完全不一样了,硕大的眼睛里居然充满了渴望,那是一种最下层的人对权势地位的渴望。这种眼神,让沈云想到了前世的自己……
“当然可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当年你我祖上也不过是圣祖皇帝麾下的小卒罢了,还不是在战场上真刀真枪拼出了如此偌大的百年家族!”沈云拍拍方仲的肩膀,笑道,“只要你敢拼,会拼,日后封侯拜将也未可知!你记住,这个世界上,爱拼才会赢!你敢拼,也许下一刻就能赢,不敢拼的人,却连赢的机会都没有!”
方仲攥紧拳头,目光灼灼地道:“是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爱拼才会赢!永殇受教了!日后永殇若真能封侯拜将,一定将那些欺负过我的人,通通欺负回来!”
“哈哈哈哈哈,”沈云听着方仲这最后一句似孩子气般的话,忍不住笑的更欢实了,“方永殇啊,你这话说的就太幼稚了,若哪日你真的封侯拜将,眼前这些欺负你的人已经跟你有了云泥之别,试问,天上的云彩还会想着欺负脚底下的泥土吗?若你一直惦记着报复这些人,那你的胸襟也就只能跟他们看齐,永远不可能封侯拜将的!眼界决定你生命的高度!胸襟和气度才能决定一个人的未来!你只盯着眼前,是不可能成功的,目光要放长远,报复了眼前这些人又怎样?你要是敢报复这世界上最强的人,那才叫本事!”
这一番话显然是方仲从来没听过的,一时间竟然听呆了。愣愣地看着沈云,半晌也说不出话来。
沈云看着他的憨样,颇有些得意。这种大道理在现代社会是一抓一大把,张口就来。反正真正能做到的没几个。吹牛又不上税,说呗!不过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去教育别人,这种感觉还真不是一般的爽!在帝都是没这个机会,身边的人可不比他身份低到哪里去,沈云也没机会对别人说教,而眼前这个憨张飞倒是非常适合的说教人选。
沈云不知道,自己今天的这一番话日后会铸就出怎样的一个方仲。
五十年后。已经成为帝国侯爵的方仲在回忆录曾明确指出:“若无当年燕公一席话,绝无今日之方仲。”可见这番话对方仲一生的影响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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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话暂且不提,沈云和方仲在归云苑洗漱畅谈之时,淮南侯府的后宅里,方誊与方左氏的一番话也影响深远。
“什么?父亲,父亲知道黄真元跟白虎邪教的事?”方誊惊得从座椅上跳了起来。
方左氏瞪了一眼方誊。恨铁不成钢地道:“你看你,遇事就心浮气躁,哪有半点淮南侯世子的稳重?!你爹的确知道黄真元跟白虎邪教的事,那又怎样?你爹还知道这白虎邪教就是黄真元亲手创建的呢,那又如何?”
“可是,可是羽林暗卫已经……”方誊显然还不能接受自己父亲与白虎邪教有所勾结。
方左氏冷声道:“羽林暗卫能查到,你爹会不知道吗?那黄真元虽然颇有城府。而且行事也算周密,可始终不过是一介县令罢了。你放心,你爹这么做早有后手,羽林暗卫即使禀报了皇帝也无大碍。”
方誊看向自己母亲,道:“莫非,这是陛下让父亲故意与白虎邪教联系?”
方左氏忽然笑了:“傻孩子,哪个皇帝会让侯爵去做内间呢?他就不怕玩火自焚么?这其实是你爹的主意。小宇,我且问你。你可知道白虎邪教的来历?”
方誊茫然的摇头。他这是真的茫然,既不是皇帝派的,那父亲跟白虎邪教有所勾连是真的,为的什么?难不成,父亲真想造反?
这个念头让方誊忍不住打了个冷战,对于从小就接受帝国教育的他来说,这个念头简直想一想就是罪过。是十恶不赦的大罪。往昔的思想价值观在这一刻简直快要崩溃,他整个人也快要崩溃。在帝国和家族之间,方誊不知该如何选择,如果可以。他希望一辈子也不要选择。
看见儿子那副痛苦的表情,方左氏心疼地道:“宇儿啊,别担心,你爹并不是想造反。刘氏皇族这五百年来对我淮南侯家不薄,你爹怎么会想造反呢?”
“那,那父亲到底是图的什么呀?!”。
“为了自保!”方左氏沉声道。
“自保?自保就要和那造反的邪教有所勾连吗?难道我煌煌大汉,数百万大军还保护不了我淮南侯家吗?”说到这里,方誊的眼泪都流了出来。他实在无法接受这个解释。
方左氏苦笑道:“宇儿莫急,听为娘跟你慢慢说。这白虎邪教还有一个名字为赤凰教,是当年赤眉军和黄巾军的后裔组建起来的。圣祖皇帝英明神武,重新统一了天下,然后发动开疆圣战,将我大汉的疆土扩大了数十倍不止。可地方大了,人也就多了,人一多,这心思也就杂了。
大汉虽然富庶,可依然还有穷人,而且穷人还占了大多数。有穷人就会有不同念头的人,这些人就是祸乱的根源。
当年圣祖皇帝实行开疆智民之策,教会这些有别的念头的穷人怎么打仗,然后让他们去为帝国开疆拓土,将这些人心里的欲望和对人世间的不满都发泄到外族头上。同时,圣祖皇帝实行帝国一体教育,让所有汉人都凝聚起来,以煌煌大汉为荣,以天朝大国为傲!
可经历了这数百年的承平岁月,我汉人能占领的地方都占领了,能抢夺的资源也都抢回来了,可日子呢?宇儿啊,你是命好,生长在侯爵之家,生来就不用为三餐发愁,可在大汉的土地上,你知道有多少人吃不饱穿不暖吗?有多少人还要卖儿卖女,艰难度日吗?你不知道。
自汉烈帝以来,帝国已经将近百年没有大的战事,以往还能用开疆拓土来让那些心怀不轨的人安稳下来,可如今这种做法都不成了!原因是什么,想必你也清楚,帝国虽然富裕,但国库没钱了,打不起仗了。打不起仗就不能将这些人稳定下来,不能稳定下来就有隐患。特别是这十年,朝中帝后两党相争,赤凰教乘势而起,已经隐隐有弹压不住的趋势。以往这赤凰教只能在新州贫困之地传播,而如今,却似乎在三十六个老州都有传播。
这白虎邪教只是传播的比较激进的一个罢了,其实大多数的赤凰教教徒所接受的教义并不是这样的……唉,总之说了你也未必能理解。宇儿,你能明白你爹自保的意思了吗?这赤凰教没准哪天就会突然发难,一旦势起,首当其冲就是我们这些贵族,你爹只是为了给咱淮南侯家族留一条后路罢了!”
“后路?”方誊喃喃苦笑,“为了这条后路,居然跟那些叛贼勾连,这种后路,孩儿宁愿不要!”
“叛贼?谁说他们是叛贼?如今也只有白虎邪教公然打出犯上的口号罢了,其他人可没有,你如何能说他们是叛贼?更何况,就算他们是叛贼,那他们也是汉人!难道你要让你父亲去举报这些还未反叛的汉人,让军队来将他们全部屠杀吗?”方左氏声音渐厉,喝道:“宇儿你清醒些,这大汉不是他刘家一家人的大汉,乃是亿兆汉人的大汉!你莫非要为了刘家一家之统治,而屠杀我数十万汉人吗?”
“刘家一家之大汉,亿兆汉人的大汉?”这显然是方誊第一次接触到这个观念,还无法准确判断出这两个大汉之间的区别。只是茫然回首,对方左氏道:“母亲,你,你是否也加入了那什么赤凰教?”
方左氏一顿,脸腮微红,半晌才道:“算是,也不是。其实方才那句话,也是赤凰教的教义之一,为娘这几日也是听的多了,才拿出来说说罢了。”
“这几日?”方誊惊道,“母亲是听何人所说?”
方左氏叹声道:“宇儿也想到了?呵呵,那也不瞒你,其实现在很多大汉的贵族之间也有赤凰教的教徒的,为娘这番话是听江州侯家的夫人说的。”
“江州侯邓莼?他家也入了赤凰教?”方誊的拳头暗暗捏紧。
这世道,到底是怎么了?
刘家一家之大汉,亿兆汉人的大汉?这到底是什么?谁能教教我?
方誊的心里痛苦呐喊。(未完待续。。。)
【第三十章 剑器行,公孙弟子】
晚宴在戌时正式开始。(.好看的小说)今天放在现代,算是春节。虽然汉人过年的气氛不算浓烈,但也还是当作一个重要节日来过的。晚宴可谓丰盛。
不知是因为过年还是渤海侯驾到,设在厅堂的宴席上还有舞姬献舞。虽然不如飘渺阁的艳舞来的诱惑,但也颇为可观。
这是沈云第一次观看到传统的汉舞。果然如电视上那般,宽袍大袖,尽显先秦风采的装束,配合上宫商角徵羽的音律,跳出来的舞蹈有股泱泱大气,很富有内涵。
方左氏作为主母,在淮南侯不在的情况下也必须出面款待。但不知为何,她有点憔悴,才吃到一半,便敬了沈云三杯酒,接着就先回后宅了。留下方誊和方仲做陪。
方誊也显得心事重重,与沈云对坐,却没有交流,只是一杯又一杯的灌酒,很快就把自己放倒了。这个情况可是很少见的,沈云心里产生一丝莫名的担忧。
方誊酒醉,由侍女先搀扶着去歇息,宴席上只剩下方仲和沈云。方仲坐在沈云的下首,倒是很有兴致,不停的跟沈云对饮,还会谈笑。说起来,这个方仲还是有点口才的,虽然拙劣了点,但基本述说没有问题。他跟沈云说的主要内容,当然是今天如何力毙四个英公家的人。
“其实第二场的那个周谈还是有点实力的,可惜太过急躁了,一上来就想锁住我的手脚,然后用军中的擒拿术将我制伏,嘿,可他哪知道,我虽然要过了年才能去参军,但早就跟府里的几个老卒学过擒拿手。他学的是军中的大擒拿手,而且似乎没练到家,我练的却是正宗龙虎山小擒拿手,练了十年。嘿嘿,想拿我肘关节却被我反手拿住肋下三寸,就这么一用力,咔嚓一下,就捏断了两根胸肋……”
方仲说的津津有味,沈云却听的有点心惊肉跳。说起来,沈云练的搏击技也是军中常用。不过都是现代军队里的搏命招式。但严格说起来,还是脱胎于中国古武术,与小擒拿手一样也是近身格斗技。小日本推崇备至的柔道,其实就是小擒拿手的一个变种。听方仲的意思,似乎这小擒拿手是军中招式的克星啊!毕竟一个大开大合,一个却是近身缠斗。在最短距离爆发出寸劲伤人,有点像兵法中的出其不意,很难防。
正当方仲说到第四场结束时,方归云突然从外面进来,笑嘻嘻喊了一句:“方仲哥哥,渤海侯,三哥醉了。睡下前让人通知我,说怕你们无聊,让我来做陪。”
看见这个让人头疼的刁蛮小姑娘,沈云都有点快速结束晚宴的意思。
不过方归云似乎不在意沈云脸上的那点尴尬,直接让人搬过一张桌子,就在他们旁边坐了下来,倒上酒,双手捧杯对沈云道:“渤海侯。这杯酒敬你!谢谢你为方仲哥哥出头!”
说完也不等沈云有什么表示,直接一仰纤细的脖颈,喝了下去。(.好看的小说)
然后又倒了一杯:“这杯酒还是敬你,为我下午对你的无礼道歉!”又是一口干。
再倒一杯,“这杯酒继续敬你,为你不跟我这小女子生气!”一口干。
沈云见她还有继续倒酒的冲动,忙端起自己的酒杯道:“好了好了。别再喝了,好家伙,你这是跟酒有仇还是怎地?我看你不是想敬我酒,而是压根自己就想喝。是不是?”
连续三杯下肚,方归云的小脸上已经有了一点点红晕,不过更显明媚可爱。她吐了吐小舌头,笑道:“是啊,家里人从来不让我喝酒,过完年我都十五啦,还不让喝。今天好不容易父亲不在,母亲先休息了,三哥让我来做陪,不然还找不到这么好的机会呢!”
方仲也笑道:“渤海侯别见怪,小妹就是这般爽快。之前也央求了我好几次带她喝酒,可是家规有限,就算是我,也不敢带她喝酒的。”
贵族家庭里,一般男子喝酒从十六岁开始可以饮酒,女儿则要等到十八岁以后。男儿酒醉可以癫狂,世人谓之洒脱。可女儿家要是年纪轻轻的喝醉,就很容易让人误解了。是以有这么个规定。
方归云又端起一杯,双手捧着,似乎想对沈云说什么。沈云也好笑地看着她,想知道这次她又想用什么理由来喝酒。
“哎呀,不想了,反正敬你就对了!”方归云歪着小脑袋想了半天没个主意,后来干脆耍起无赖了,直接仰头喝下,还意犹未尽地将粉嫩的小舌头伸出来,把软唇边的酒滴都给舔进嘴里---真真是个女酒鬼啊!
看她那么可爱的模样,沈云对她之前的刁蛮印象一扫而空,哈哈笑道:“好,今日就陪你们兄妹一醉方休,不醉不归!”
方仲也举杯笑道:“好,不醉不归!”
宴席上没什么长辈,只有他们三个年纪相仿的年轻人,倒也爽利,喝的那叫一个痛快。
歌舞跳了几次,方归云已经喝的星眸迷离,醉态初现。见又有一班舞姬出来,立即叫道:“我不要看你们跳,把,把方人胥给我叫来,我要看他的剑舞!快去!”
那班舞姬立即有些畏缩,看来平常也是怕了这个刁蛮小姐的。不过……
沈云喝的也有点上头,见那些舞姬并没有离去的意思,便也出声道:“我也想看剑舞,咱堂堂大汉男儿,老是看这些女儿家跳的舞蹈有甚趣味,来,叫人表演一段剑舞来瞅瞅!”
舞姬班里站出一个女人来,有些怯怯地敛裾行礼,柔柔道:“回禀渤海侯,那方人胥可是侯府幕僚,婢子,婢子们可没那么大的面子能请的动他……”
方仲似乎也才想起来,对沈云道:“侯爷,那方人胥的确是府里请来的幕僚,剑术超群,据说已达剑神段位,轻易请不来的。”
“哦?是吗?我倒还真想见见这剑神段位的人!”沈云酒精上头,从桌位上站起来,摇摇晃晃地笑道,“不过既是高人。那沈某亲自去请就是!”
“哈哈哈哈,不必了!方某人在此!”门外传来一个爽朗的笑声,进来一个身着白色劲装,手提长剑的俊俏青年,他朝摇摇晃晃的沈云抱拳作揖,笑道:“在下方人胥,益州人氏。久闻渤海侯大名,只是碍于身份,不好直接求见,今府上宴请渤海侯,在下早就在外等候多时了!”
“哦?!”沈云脑子有点清醒起来,会说自己义薄云天的。一般都是江湖人士,像章暨、时迁之流无不是因为自己父亲闯下的急公好义的名声才跟随自己。这方人胥难道也是个跑江湖的?
“先生客气了!不知先生何处听得沈某?”沈云问道。
方人胥捏了个反剑诀,文质彬彬地抱拳行礼:“承渤海侯动问,江湖乃是在下的娘舅。”
“哦,原来是白先生的外甥!哈哈,那真是自己人了!来来来,快请入座!”沈云一听的名字。便也放心了,赶紧让人再备下宴席,宛如此间主人一般。
“哎呀,渤海侯,我想看他的剑舞!”一边喝的快要倒下的方归云突然嘟喃道,“你是没看过,他的剑舞真的朝好看的,唔。哎呀,没法形容,真的好看,你先让他舞一段嘛!”
那边方仲也道:“是啊,渤海侯,我也许久未见方先生的剑舞了,真想一睹为快呢!”
真有这么好看?沈云暗暗道。
方人胥倒也洒脱。抱拳笑道:“既然小姐和公子有请,在下便先舞一曲吧!”说罢,提剑在厅中立定。而早有乐师准备妥当,一见这模样便换了配合剑舞的釜鼓、铁镍、缶等物伴奏。
只听釜鼓一响。方人胥单手擎剑,宛如青松!缶出沉声,剑势如龙,铁器交鸣,则剑光似电。这乐师跟方人胥也不知是配合了多少次,两者之间的配合极为默契。当然,最重要的是这方人胥的剑舞的确非常棒!剑势忽高忽低,剑光似婉转霹雳,看的人心潮澎湃,不能自抑!
“好!太棒了!方人胥,你太帅了!”旁边的方归云发出尖叫,小手不住地拍,兴奋的小脸通红。迷离的要滴出水来。那样子跟现代少女脑残粉见到自己偶像似的。
方仲也连连赞叹,看来这憨张飞,也不单单是个只玩暴力的人啊!
沈云被方人胥的剑舞深深吸引,目不转睛。他本不信一个人可以将剑舞的如此出神入化,甚至想过当年杜甫的《剑器行》只是古人没多少娱乐项目,所以才把一次宴会上的情景无限夸大罢了。但看过了方人胥的剑舞才知道,在华夏一脉的血统中,对于美的审视其实是无关时间的!这方人胥的舞剑之术的确可以称之为神了!
一曲舞罢,方人胥敛腹收剑于身,脸不红气不喘,潇洒自若!宛若天人!
“好!”半晌,沈云才想起要鼓掌,拼命拍手笑道:“好,太好了!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方兄这支剑舞,堪可与之媲美啊!”
此话一说,周围顿时安静下来。沈云愕然转头:“呃?我说错什么了吗?”
方仲挠挠头:“没,没什么,只是,只是没想到渤海侯文采如此了得。我只是觉得方先生的剑舞好,却老是找不到词句来形容,渤海侯信口拈来就是华丽的诗词歌赋,你也很厉害啊,渤海侯!”
那边方归云也双手捧心,迷离的眼神看着沈云,赞道:“没想到渤海侯还有这样的文采啊,哈哈哈哈哈,那些看过方先生剑舞的讲师教授都做不出这样的诗句呢!看我改天念出来,不羞死他们!”
糟糕,一不小心,好像又做了一回时空剽窃犯!
沈云正要解释,方人胥却忽然朝沈云郑重行礼,低头道:“学生方人胥,代师傅谢过渤海侯赠诗!若师傅知道,定然是十分高兴的!”
“呃?你师傅是……?”沈云茫然。
方人胥抬头:“家师正是剑舞大师,公孙大娘!当年在寿成殿,家师一曲剑舞名动天下,先帝曾命集贤殿诸位学士赋诗以贺,可那么多贺诗里。却没有一首能比得上渤海侯今日之作。家师若是闻之,定然欣喜!”
嚓,公孙大娘的弟子不是李十二娘吗?怎么变成了眼前这个俊俏的男人?当初杜甫就是看了李十二娘的剑舞,才写下《剑器行》的。而自己这次也是看了公孙大娘的弟子剑舞,才一时忍不住“剽窃”了杜巨巨的诗,这是巧合还是上天注定……?
等等,公孙大娘还没死?
“尊师现居何处?高龄几许?在下能否有幸去拜访她老人家?”沈云急急发问。
要知道。上辈子的沈云可是这首《剑器行》的忠实粉丝,既惊叹于杜巨巨的华丽诗句,更加向往公孙大娘的绝妙舞姿。若是她还没死,有幸能去看她一眼也不枉这一趟穿越了。
“噗哧”一声,方归云笑的直打跌,而面前的方人胥也有点脸红。吭哧吭哧了半天也没说话。
最后还是方仲看不下去了,才忍着笑意道:“公孙大娘就住在临颍,不过人家今年才三十六,当不得渤海侯称她‘老人家’两个字的。”
啊?三十六岁的公孙,大娘?
沈云实在无法将“大娘”两个字跟三十六岁联系起来。其实这也是沈云历史知识的缺失导致的。在古代,父母经常将大女儿称为“大娘”。此“大娘”跟后世的“大娘”是两个概念。当然,“大娘”还可以指正室夫人。比如沈云就要叫萧琴为“大娘”。总之一词多义,看情况而定。
这公孙大娘,只是公孙家的大女儿的意思罢了。沈云不明所以,又有现代思维先入为主的观念,所以才闹了个这么大的笑话。
好在四个都是年轻人,也没人会去记这么多。沈云的尴尬在解释了几句也就过去了。之后便是探讨剑舞的时间了。当然,更多时候是方人胥讲,沈云三人听。听的多了便也明白过来。剑舞并不等同于真正的剑术。剑舞,只是给人观赏的,而剑术则是强身健体,甚至要与人搏杀的。方人胥之所以会被人称之为“剑神”,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的“剑舞之术”,而非“剑术”!
“不过,家师的剑术当可称之为‘神’!”方人胥说。“家师十六岁成名,二十四岁便被先帝请入寿成殿为先皇太后贺寿。之后虽隐居临颍,但从未间断修行剑道。如今的剑术已超凡入圣了!
闹了那么大个笑话,沈云倒也不能动不动就想着去拜访她“老人家”。但去见一见“公孙大娘”的心情却更加急切。
方人胥说,公孙大娘在十八岁时,其实已经嫁人,夫家是临颍的姚姓大户子弟。自从二十四岁名动天下以来,无数王公贵族,甚至商贾富家都前往拜访,想一睹公孙大娘的剑舞。日子一久,姚姓家人有些不胜其扰。为此公孙大娘还吃了夫家一些苦头。为了避免夫家不悦,导致家庭不和,三十岁以后,公孙大娘就谢绝了一切拜访者,安心在家相夫教子。而方人胥是公孙大娘在二十六岁时收养的一个孤儿。公孙大娘与他名为师徒,实为母子。
沈云还打听到,公孙大娘生有一儿两女,儿子与方人胥差不多大,二十岁左右,叫姚兴。大女儿已经出嫁,小女儿还小,才不过十岁。其夫姚安春只是个普通人,但管家甚严,特别不允许子女跟公孙大娘学习剑舞。所以公孙大娘只能将一身技艺都传给了方人胥和另一个叫李怜儿的女子。
这李怜儿是方人胥的师姐,比他要早三年进入师门,当初可是跟着公孙大娘进过皇宫的。不过现在也像方人胥一样出师,开始闯荡江湖---当然,这是沈云的说法。实际上是师姐弟两人都这么大了,总不能天天在公孙大娘家吃闲饭。姚兴春本就不是什么大肚量的男人,白养了他们两个这么多年也够可以了。所以方人胥跟李怜儿现在是出来“找工作”,跑江湖赚口饭吃罢了。
别以为古代那些江湖侠客闯荡江湖有多么潇洒,多么风光,他们也是人,也是要吃饭的。在王法昭昭的盛世大汉,他们一身技艺总不能去打家劫舍吧?大部分跑江湖的不是流落街头卖艺,就是跟方人胥一般,入了某个王公富户的府里当幕僚,其实就是个买技艺的艺人罢了。
谈不上什么英雄气短之类的,反正方人胥就没有这种感觉。他不认为自己是个英雄,像他这样跑江湖的不胜枚举。能在淮南侯府里尽职的完成自己的表演,混口饭吃,日子过的不算清闲,但也不会奔波,他就已经很满足了。
生活嘛,总不像小说里写的那么风云激荡的。(未完待续。。。)
【第三十一章 家天下,汉人江山】
吃完晚宴,已经是夜里亥时。方归云在聊到一半的时候就撑不住回去睡觉了,倒是方仲和方人胥两人非常对沈云的脾气,三人差点拜了把子。
还是方仲和方人胥牢记着与渤海侯之间的身份差距,不敢坏了规矩。虽没结拜,但三人最后也是以兄弟相称了的。
方人胥还有一个名字,叫方恒。“人胥”只是他的表字。不过不知为何,他不愿意别人这样叫他。对于拜师公孙大娘之前的情况,他也不愿意多提,只是寥寥数语略过。无非就是陪父母离开益州经商,结果赔了,血本无归,父亲一气之下病死他乡,母亲也上吊自尽,他孤家寡人一个,回不了老家益州,只能四处流浪,最后投在公孙大娘门下,这才活到现在之类的。
听上去是古代封建社会吃人的又一个血型案例。沈云也喝的多了,脑子根本不清楚,也就是听个意思,后来还随口安慰几句。再后来,沈云只模模糊糊的记得侍女将他扶回归云苑,他挣扎着脱掉衣服,就直接睡死过去。
等沈云头疼欲裂、口干舌燥地醒来时,突然被吓了一跳,因为有一双血红色的眼睛正盯着自己。
“我靠!”沈云瞬间从床上弹了起来,差点一拳揍向眼前的人。
“渊让,是我!”方誊及时出声,才让沈云停下了那充满惊恐的一拳。
“你搞什么啊?大清早的跑到我床边,这么含情脉脉的看着我,差点一拳将你脑袋打烂!”沈云从床上爬下来,在桌边找到水,一气喝了半壶,才看了看天色嘟喃道。
还真是大清早,外面天才蒙蒙亮。方誊一脸疲惫,眼中全是红血色的表情让沈云吓了一大跳,不得不调侃几句来缓和一下心情。不过说归说。沈云已经端正了心情,等着方誊将昨晚的事情说清楚。
隐隐的,沈云觉得方誊今天要跟他说的事,不简单。
果然,方誊开口的第一句话就让沈云有点措手不及。
“渊让,你说,大汉是一家一姓的大汉好。还是亿兆汉人的大汉好?”
这可是个高深的命题,直接关系到封建地主和贫下中农的斗争,以及封建农业经济跟资本民主经济的对决,还有封建贵族与劳苦大众不可调和的矛盾等等……百万巨著《资本论》和马大爷、恩叔叔都没有能完全弄明白的高深学问呢!方誊怎么会问这个?
沈云摸了摸方誊的额头,奇怪道:“没发烧啊,怎么会说胡话?”
方誊一把拍开他的手。严肃地说:“渊让,我没病,我只是想不明白这个问题。你先回答我,好吗?”
沈云看着方誊那张疲惫的脸,还有那双布满了血色的眼睛,忽然轻松地耸了耸肩,笑道:“当然是亿兆汉人的大汉好!”
方誊顿时默然。喃喃道:“果然,你也是这样想的。”
“但是!”沈云突然拔高声调,郑重地说,“我只会维护一家一姓的大汉天下!”
方誊被沈云这前后矛盾的话给说愣了,半晌才道:“为什么?”
“很简单。因为我只相信一家一姓之大汉的存在!”沈云轻松地道,“亿兆汉人的大汉,说的好听,但落实到百姓头上。还不是要靠一家一姓的大汉才能实现?我不知道谁跟你说的这番话,但我想说,亿兆汉人的大汉是不存在的,或者说这种政体的国家是不存在的。它只存在于我们的幻想之中!嗯,也可以称之为的梦想!
但梦想始终只是梦想,别说现在,就算再过一千年。世界上也不会有真正的亿兆百姓做主的国家!
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有由人组成,人是基本组成单位,只要是由人组成的群体,必然有高低之分、富贵之别。必然会是大多数人听从少数人的安排。这是不可更改的。”
沈云深吸一口气,又道:“这大多数人,我们姑且称之为百姓,而这少数人,我们可以叫他们贵族。我们就是贵族。贵族不可能让百姓当家作主,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若是让百姓做主,那到底听谁的?只要是人,都会有自己的想法,都想维护自己的利益,农民想保护自己的田地,官员想保护自己的官位,工人想保护自己的手艺不被别人学去,商人想保护自己的钱不被别人拿走……这么多人,这么多种想法,一旦集中爆发出来,听谁的?谁又能做主?还不是我们这些贵族!
作为统治着大多数百姓的贵族,我们不能让这种混乱的情况出现,我们只能保证让百姓的想法能够传达上来,然后根据情况,作出有利于百姓的决定。这就是贵族的使命!”
“可是,可是家天下终究只是为了维护一家一姓的统治,而亿兆汉人的天下却能保护更多人!”方誊的目光有些游离,然后又如同照本宣科一样说道。
沈云冷笑:“谁告诉你亿兆汉人的天下却能保护更多的人?我倒想问问说这些话的人,他怎么样建立一个由亿兆汉人做主的国家。他还不是为了一家一姓的统治?滕宇,你应该好好想想这样一个问题,汉人,为何被称之为汉人?是因为汉高祖建立的朝廷叫‘汉’吗?那为何我们不叫‘秦人’?秦始皇的功业可比汉高祖大的多!”
“对啊,我们为什么要叫汉人?而不是秦人?”方誊喃喃道。
“因为,汉人这个称呼并不是哪个皇帝赐给我们的,而是我们汉人用自己的努力,自己的脊梁扛起来的。汉武帝五征漠北,扫平匈奴,他靠的是他刘家一家一姓的力量?不是,是千千万万汉人的力量!圣祖皇帝东征西讨,立下不世功绩,传之千代万世,靠的是谁?还不是千千万万的汉人?汉人,用自己的鲜血铸就了这个名字,用自己的勇气锻造了这个时代!亿兆汉人,本身就在做着这个国家的主!”沈云发现自己有当雄辩家的潜质,因为他在偷换概念。或者说是在偷换方誊脑海中的概念。
“滕宇,不管是一家一姓的大汉,还是亿兆汉人的大汉,它都是大汉。只要是在保护汉人,维护绝大多数汉人利益的大汉,那就是我们所要坚决维护的。你不要被那些镜花水月所迷惑,你应该看清现实。现实就是。这个时代,这样的百姓,只能服从于一家一姓的统治,也只有一家一姓的统治才能安稳,才能保护我们汉人不受外人欺凌!
任何想要改变这种模式的人,都是我们的敌人!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任何想要改变这种模式的人。只能通过暴力来解决。他们想要鼓动民众造反,让汉人残杀汉人,直到杀光所有反对者,登上一家一姓的皇位!而这个时候,汉人已经被自己人给搞虚弱了,那外族会眼睁睁看着你们内斗而不出手吗?不会!他们会像饿狼一样扑上来,将我们汉人撕碎!那个时候。就不是一家一姓的事了,而是千千万万的大汉子民要受到侮辱,我们的房子会被霸占,我们的妻女会被糟蹋,我们的孩子会沦为奴隶……甚至于,我们汉人的脊梁会被打断,会永远接不回去!乃至千年之后,后人会感慨‘崖山之后无中国’……”
“嗯?‘崖山之后无中国’?崖山是什么山?”方誊迷惑地发问。
“呃。说溜嘴了。反正就是这么个意思。你体会精神吧!”沈云尴尬一笑。刚才说的激昂了,差点说漏嘴。不过提到这个,沈云的确是满腹的牢骚。但也只能放在心里罢了。
方誊也就那么顺嘴一问。沈云说了这么多,方誊还是理解的,只是还需要时间去消化。但内心原来翻腾的心思却终于平静下来。
一家一姓的统治的确有其缺陷,但对于现在的汉人来说,却是最好的模式。一旦有人想要打破这种模式。必然会让汉人残杀,而汉人之间残杀的后果就是导致整个民族的衰弱,然后外人乘虚而入,肆意凌辱汉人……
当然。沈云不会告诉方誊,他之所以拼命维护一家一姓的统治,是因为他自己现在就是统治阶级,一旦有人要打破这种模式,首先遭殃的就是他这样的人。人皆好利,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么做也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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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人江山的大问题说完,沈云才问方誊:“你能告诉我,谁跟你说的这种言论吗?”
方誊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反问:“渊让,你在凤台县说的话,还算数吗?”
沈云心里咯噔一下,升起不妙的感觉,但嘴上却干净利落地说:“当然!我沈渊让什么时候说过假话?!莫不是……”
方誊道:“不错,父亲的确与白虎邪教有所勾连,不过他没有造反之意。这点毋庸置疑。”
“哦,那就好,那就好!”沈云心里稍微安定了许多。只要淮南侯不想造反,那就什么都好说。这个朝代怎么看都不像末世,造反只是死路一条。
“可是,父亲的很多观点是错误的,我不能让他继续错下去!”方誊突然道,“我想在家里等父亲回来,我要劝说他,放弃那些错误的想法。”
“留在淮南郡?”沈云愕然道,“若是淮南侯一时半会儿回不来呢?”
“那我就回帝都去找他!”方誊坚定地说。
这个……留在淮南郡倒也不是不可以。反正屠天骄只是让他们远离帝都,并没说一定要去什么地方。只是,单单在这里等似乎也不是办法。沈云觉得,应该做点什么,让方誊更加清晰的意识到,主动权在手才有话语权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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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沈云的生活总体来说还算是惬意的。方誊每天早上起来,会去向方左氏问安,然后到归云苑找沈云聊天,一般这个时候,方归云和方仲也会到来,四个人一起闲聊到中午。下午时分会在方家的花园里转转,或者在方归云的提议下去城外钓鱼。
在相处中,沈云发现方仲其实人缘不错,除了方左氏和老耿对他颇有微词,不时加以训斥之外。其他人都对他有个小模样。特别是方归云,似乎特别黏这个四哥。方誊也说,方归云是他最小的妹妹,她开始上学的时候,方誊等几个哥哥都已经上了大学或者参军,根本没时间陪小妹,反倒是只比她大四岁的方仲可以经常陪伴她。所以他们两人的感情也是最好的。
方仲这人有点憨,但绝不傻。方归云有时候欺负他一下,他也就笑笑而过,转过眼就又继续呵护着这个妹妹。他的武力值很高,沈云在清早晨练时曾跟方仲交过手,发现自己如果单靠力气。很难赢他---这方仲简直是天生神力,李元霸那种。侯府花园里有两个从祖上传下来的石锁,每个重约八百斤,沈云和方誊一次性能搬动一个石锁行大概五十米,来回两三次已经是极限,可方仲却能将两个石锁同时提起,双臂平举地行走一百米。来回五趟仍有余力!这简直只能用怪物来形容!
后来沈云才知道,耿旺惩罚方仲的措施就是这个。大概从十二岁开始,方仲每次犯错,耿旺便罚他去举石锁。十五岁的时候,方仲就能举起两个石锁了,等到十八岁,这方仲简直要逆天一般,这个惩罚只能算是他打熬力气的一个手段罢了。
更可恶的是。这方仲的拳脚功夫也着实了得,方誊压根不是他两个回合的对手。沈云还好,用上从现代学来的格斗技,再使些巧劲,勉强能让方仲低头。总体来说,每次跟方仲晨练,沈云都会感觉自己全身像散了架一样。不过随着对练的次数多。沈云感觉自己的格斗技已经大有进步,力气也增长不少。
在侯府里能够打赢方仲的还有一个人,那就是方人胥。当然,那是在武器对练的时候。方人胥的剑术虽然不及剑舞那般出神入化。但也可谓精妙。方誊和沈云两人联手都在方人胥手里过不了四个回合,手中的竹剑常常不是被打飞,就是被打断。方仲这个依靠蛮力的家伙,更是经常被方人胥如同耍猴一样调来调去,最后只能弃械认输。
沈云发现方人胥的剑术里大多走的是轻盈灵巧的路子,这也跟他师从公孙大娘,而公孙大娘本身是女人,气力不及男子长大,所以偏走灵巧一路有关。
在被方人胥连续虐了三天之后,沈云也着实有些不甘,第四天头上居然使上了太极剑!这一下可惹了麻烦了。虽然沈云太极耍的不好,最后还是输了,可那种以柔克刚的轻巧劲还是被方人胥看中,非缠着沈云教他不可。连方归云都有了兴趣,说这套剑法如行云流水,很有美感。
“这套剑法名为‘太极’,其实还有一套拳法配合的。我当年也是从家中一个门客手里学到,有点不全。教是不敢,只能算是拿出来互相切磋一下!”
沈云可不敢随便将太极这种高深的武学据为己有,本来他就是半吊子,上辈子也就是跟着那个特种兵上尉在公园里练过一段时间而已,若是将这“太极”奥义归为己有,他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
方誊、方人胥都知道沈云家中有个弥兰农场,里面都是身怀绝技的江湖人士,所以对沈云的话坚信不移。但沈云坚持不说教,只说切磋也是合情合理的。毕竟在大汉,一旦沈云说教,那跟他们几个的关系就变了。在这个尊重礼法的时代,有些关系是不能随便产生的。
太极拳和太极剑都不是什么高难度的武功,那几个招式沈云耍了几遍,其他人也就记住了,关键是里面的意境和发力的角度,这可不是一时半会儿能体会的。
在四个人里,方人胥显然是学的最快的一个,短短七天便有点入窥太极门道的意思,而且还会指出,这些招式中还可以延伸出许多克敌制胜的变化来。
沈云不得不承认,这方人胥的确是个学武的天才,这么快就发现这是一个被阉割过的太极。他教的太极拳和太极剑都是现代老头老太太在公园里晨练的招式,这些招式其实只是真正太极的简化版,为了符合大众养身健体才创造出来的。而太极拳和太极剑最早的时候,跟罗汉拳、伏虎拳之类霸气拳法一样,是为了克敌制胜,将人击倒,甚至击毙的!
另外,方归云也学的不错,隐隐有几分太极高手的样子,还到处显摆,拉着她那些丫鬟一起练。后来被方左氏发现了,发现其中的妙用,也觉得不错,于是拉着方归云在后宅也练了起来。
说起来,这个年代的女人,并不像明清那样保守。汉人都有海纳百川的胸襟,方左氏也是名门闺秀,一发现了太极的好处,也不会盲目排斥,尽管学来再说。对此沈云很是佩服。
学的最慢的就是方仲了。他耍太极,就好像是猴子耍大刀,总是僵硬的不得了。像他这样的,天生就是当沙包的命!
这样悠闲的日子过了一个多月,正月之后,淮南侯终于派人传回消息,说是明日即可到家。随着这个消息的传来,沈云和方誊才知道,帝都甚至整个帝国,在这段时间里发生了许多大事。(未完待续。。。)
【第三十二章 新州乱,月氏立国】
帝都最近流传最广的消息,不是因荆州州牧崔节弹劾检察院稽查郎中安世吉,而导致帝国吏部与户部集体干涉帝国银行案,也不是因崔节的弹劾,大司空王显上表乞骸骨(申请辞职的古代说法),而是帝国西北两个新州爆发了千年不遇的瘟疫!
一年前,渤海郡也爆发了瘟疫,不过控制得当,在死亡接近一万人之后控制下来,正在逐步恢复。可西北的新州却没有办法控制。朝廷得报时,已经有将近两万人死于非命,而且人数在不断攀升。西北新州许多城镇已经变成孤岛,因为包括大月州治所迪化、西海州治所定兴等数个大城下发了戒严隔离令,不允许任何人私自走动,更不允许大月州南部数个郡县的人靠近。那些被判定为隔离的郡县,将得不到任何补给和援助,那里的人只能慢慢等死,或者被瘟疫杀害,或者被饥饿淹没……
西北两大新州,大月州和西海州早就旱了两年,地里颗粒无收,民众早就食不果腹,若不是帝国余威犹在,迪化、定兴等城的乙等军团威慑力十足,怕是早就造反了。可以说,早在两年前西海和大月两州就已经是个一点就着的火药桶,造反作乱、冲击官衙等事时有发生。而现在瘟疫肆虐,则直接在火药桶上放了一把火!
汉元1002年正月十五,帝都还在欢度元宵佳节之际,从肃州敦煌郡发来八百里加急,正月十日,有精绝暴民两千余人翻越隔壁沙漠,意图袭击敦煌城,于十一日,被敦煌守军破敌于城下,斩首一千四百余!
正月十七日,玉门关急报。与迪化城的联系中断,直道上遍布饥民与暴徒,足有上万人之多,已抵达玉门关城下,关城守将勒令闭关。
正月二十二日,迪化城终于传来消息,大月州南部八个郡县确认已反。反贼斯达旺、默克多赞、西利可图三人打出“奉天讨逆,恢复姑墨、龟兹、康居帝国”的旗帜,残杀郡县官吏达四百余人,首级皆已送到迪化。正月十五日时,聚众十万,攻陷皮山县、西夜县、疏勒郡。兵锋直抵迪化西南三百里之宿温。
至此,帝国自圣祖以来最大规模的新州反叛爆发。至正月三十日止,迪化城与玉门关的联系彻底断绝,玉门往西,最远只能抵达且末城;敦煌往北,只能抵达车师。
雍凉两州紧急从武威、张掖、酒泉等地调集了四个乙等军团赶赴玉门,命肃州第一军团(乙等军团)立即开赴墨山。争取十日内打通与迪化府的联络。同时,驻扎在金城和朔方两地的甲等军团也接到了枢密院发出的动员令,随时准备出征西北。
二月初一,皇帝命人敲响登闻鼓,召集帝都所有四品以上官员举行大朝会。朝会上,礼部尚书东方棤正式宣读帝国诏书,斯达旺、默克多赞、西利可图三人为帝国反贼,其所建立的“伪姑墨国”“伪龟兹国”“伪康居国”乃大汉必征之地。(.)同时敕令鸿胪寺。将大汉皇帝旨意传达给各国使节,任何有同情或者意图与这三国勾连者,为大汉之敌人!大汉誓讨之!
接着,皇帝在朝会上斥责了户部,“西海、大月两州子民皆朕之赤子,因户部无能,未能及时抽调粮草医药济困扶危。实违朕躬。今罢户部尚书梁渠之位,贬为颍州牧,以儆效尤。以示公正!另晓谕播乱诸州,朝廷失责。方至于此,于民无罪,有弃暗投明者,除贼首外,既往不咎!”
两州叛乱,如此大事当然要找人负责。而户部尚书梁渠就成了牺牲品。
帝国自烈帝以来,还从没有因为叛乱而贬斥朝廷二品大员。梁渠算是开了百十年来的先河。
当然,这也跟新州叛乱打出了正式旗号有关。新州之地,叛乱常常是每隔十几年就会发生一次,但都是几千人的小叛乱,相当于匪患罢了。帝国连乙等军团都不许出动,丙等军团便可须臾平定。
但这次匪徒居然有人能聚众十万,并且连下数座大城,逼近一州治所,并且立下了旗帜和国号,这已经不是普通的匪患,而是真正的叛乱了!而且从贼酋斯达旺、默克多赞、西利可图三人能迅速改了汉名,攻陷数座城池可以看出,新州军队,特别是丙等军团已经被叛匪串联,如此便事关重大,朝廷不得不重视!
“更重要的是,那梁渠在位十年来碌碌无为,反而有偏向于后党之倾向,皇帝为了收回帝国银行权力,不得不拿他开刀!”这是淮南侯回来之后,对沈云说的。
堂堂二品大员说罢免就罢免,内阁对此毫无置喙,由此可见,朝堂之上的争斗已经到了何等激烈的程度。皇帝的这道罢免旨意经过了内阁,但却只有俊辅王显批蓝,首辅和次辅都当作没看见,可见此举并非得到整个朝堂大臣的同意。
说到这个,又不得不提年前举行的“廷议”。那场廷议上,帝后两党赤膊上阵者无数,后党历数检察院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之罪证,却一丝不提地方署吏与帝国银行勾连之事。而帝党则着重于改革,要求杜绝此事发生。后党的准备也颇为充分,认为改革之事关系百代千秋,不能操之过急,应徐徐图之,反而大提检察院在司空王显管理之下,由此可见司空渎职……这是有将水搅浑的意思。
后来传来吉安县主簿何良畏罪自杀的消息,廷议又爆发了一个小高潮。有人认为这是检察院逼死了何良,有杀人灭口的嫌疑,要求彻底清查检察院。而检察院诸人坐不住了,立即站出来驳斥,认为对方清扫面过广,容易导致朝局动荡……
廷议举行了三天,依旧没有任何结果。最后一天时,皇太后突然也驾临廷议现场,不过并没有违背祖制,出言干预,只是在殿后倾听。但后党早就知道皇太后要来,一时间言辞更加激烈,恨不得将检察院所有官员都一扫而光。[.超多好看小说]各种龌龊事都被拿出来说,最初讨论安世吉的事被淡化了。
最后,皇帝只能罢免安世吉,留品级俸禄打发回乡了事。
当然,事后皇帝以清查检察院为由,换掉了稽查处参议、郎中达十人之多。同时将礼部尚书东方棤调入检察院,任左谏议大夫。同时兼任礼部尚书。调政务院礼部郎中公甫效为户部右侍郎,年后三天,皇帝又任命公甫效为户部左侍郎,离尚书之位仅有一步之遥。
果然,在二月初一的朝会之后,被贬斥的梁渠一走。公甫效便坐上了户部尚书的位置。同一天,宣读完圣旨的东方棤卸掉了礼部尚书一职,正式入职检察院,担任检察院检察长,原检察院检察长左慈任政务院大司徒。原政务院刑部尚书冯籍升任政务院大司寇。
至此,皇帝针对后党的意图非常明显了,开始清扫朝堂不和的声音。这三个重要职位的调动中。公甫效是帝党,升职在后党的预料中。但东方棤和左慈的调任却让后党大吃一惊。后党这才发现,原来这两人也早就是帝党的人,难怪在崔节的弹劾奏章会由向来当墙头草的礼部尚书来公布。
至于已经六十五岁的冯籍当上大司寇,则被后党解读为,皇帝有意将这个老人升入内阁,接替不听话的内阁次辅公羊治。
但冯籍这人向来是老好人,说他加入了帝党是谁也不信的。更何况。他已经六十五岁,按照朝廷制度,最多今年便要致仕,此时就算让他当上内阁首辅也没用啊!后党很快想到,这可能是皇帝安排的后手,为下一个内阁辅政大臣铺路,先让冯籍上去做个过渡。但公羊治也已经六十五。要跟冯籍一同致仕的,皇帝这么做,到底是想让谁入内阁?
更让后党想不明白的是,二月初五的朝会上。皇帝又将大理寺卿王昭,这个皇太后的心腹提拔为政务院刑部尚书,加勋爵,同时调渤海太守萧让入京,为大理寺卿。
这一连串的调命让后党有些措手不及,但显然似乎皇帝在向后党妥协,表示不会那么快那么狠地对后党下手。果然,很快又一个消息传遍整个帝都,而这个消息也让帝后两党的大臣们瞬间反应过来,党争必须暂时中止了。
这个消息是,大月州州牧张晟附逆造反了!
这绝对是个足以冲击大汉朝堂,让所有大臣哑口无声的消息!
说起大月州州牧张晟,那绝对是新州人中的一个传奇!他是大月州捐毒郡人氏,少年时从捐毒府以优等第一名的成绩考入帝国大学,毕业后弃笔从戎,加入帝国肃州乙等军团。四年后以上尉军衔退伍,回捐毒当了一个县尉,十年内平定了四次叛乱,积功升为郡尉。又一个十年,张晟被枢密院看中,调回帝都任枢密院参谋部执行处外郎。
汉元985年,升任枢密院参谋部执行处郎中,汉元990年,升任枢密院参谋部执行处参议。汉元995年,因与近卫军少将韩嶔发生冲突,在枢密院办公的地方大打出手,影响恶劣,韩嶔被罚俸降职留任查看,张晟也被训斥,但未做处罚。可张晟自己上奏力陈自己的罪责,希望能够致仕回乡。当时的汉乐帝可惜他的才华,便调他回大月州当州牧。
张晟虽是新州人,但曾官至三品,算是大汉的高官了。在大汉老州待的时间不比在新州短,也算是沐浴皇恩,乐帝和当今皇帝对他都算不错,可这么一个人居然也反了?!
要知道,大月州南部的皮山、西夜、疏勒等地虽被叛贼攻破,可也没有一个官员投降啊!这些地方的官员不管他们生前在当地做了什么人神共愤的事情,也不管他们之前是否贪赃枉法,十恶不赦,在面对叛乱之徒时,他们都做了同一个选择---以死报君恩,誓死守国土!若不翻看档案,诸位大臣甚至想不起这些官员的名字,可这些人都死在了自己的位置上,而那被认为决不可能反的张晟却反了!这不得不让全体朝臣失声!
二月二十日,张晟造反的消息得到确认。他与斯达旺、默克多赞、西利可图一样,放弃了汉名,改名为“塔赞?昆贡?阿巴斯”。并与斯达旺三人合为一体,以迪化为首府,立国号“月氏”。自命月氏皇帝。封斯达旺为丞相、默克多赞为太尉、西利可图为司空,组建内阁及三省六部,一应官制与大汉相仿。
同时收编各路叛匪,共计一百二十万,号称两百万,效仿大汉军制,设置甲乙丙三等军团。甲等军团二十万。四个军团,乙等军团六十万,十五个军团,丙等军团无算。
就在所有人以为张晟将要挥兵东进,与大汉决战于肃州、甘州等地时,张晟却出乎意料但又合情合理的做了一个决定---三月初十。月氏甲等军团兵进西海,攻掠离兜、休循、卡旺等地。
一时间,朝野大哗!
张晟的举动很明显,是要打通通往罗马的商路,以便跟罗马等西方诸国沟通。这样一来,原本屯驻墨山和玉门关,准备与之决战的帝国军队就成了笑柄。
四月初六。帝国肃州第一、第二军团(乙等军团)汇合甘州第一军团出墨山,攻焉耆、乌曼,准备两路并进,顺着天山山脉攻进迪化。同时玉门关守军也出动了军队,准备攻打精绝、若羌等地。
可在四月二十七日,攻焉耆、乌曼的帝国军队在塔里木河河谷,遭到月氏两支甲等军团、五个乙等军团共计三十万人的伏击,甘、肃两州三支军团共计四万五千余人在宽达两百里、长达一百里的战场上奋战十昼夜。终寡不敌众,被迫突围!
此战,帝国阵亡将士两万余,损失辎重近十万石,直面大月州的三支主要军团被打残,在一年之内没有再次出关作战的实力。虽然有歼敌六万的战绩,可却失去了一鼓作气歼灭月氏国的机会。月氏国也得到了喘息之机。
攻掠精绝、若羌等地的玉门关军队也出师不利。于五月初五退回玉门关内。这一路倒不是敌军凶猛,而是瘟疫在大月州南部实在太厉害,帝国大军刚到精绝,就有数百人感染了瘟疫。在瘟疫大规模扩散前,军团长果断地壮士断腕,舍弃掉感染了瘟疫的士卒,这才保住这支西出军团不会全军覆没。
不过也因为如此,这支军团的军团长在退回玉门关内后,自尽在营房中,留下遗书说,他愧对被自己舍弃的数百袍泽,愿以死赎罪!整个玉门关守军为此痛苦三日不止!枢密院后追封其为男爵,彰其勇义!
塔里木河河谷战役的影响还不止于此。因为此战,帝国不但失去了先机,还让极北方的匈奴人看见了帝国的虚弱,又蠢蠢欲动,准备跨越北海州进攻。驻守北疆的两支甲等军团无法抽调。
从大汉老州,不论是征集粮草还是召集军队都需要时间和金钱。可现在大汉缺的偏偏是这两样。
在塔里木河河谷之战前,皇帝虽然有心缓和帝后两党的矛盾,可朝局并未完全平稳,户部接收帝国银行还是遇到了重重阻碍。可此战之后,帝国上下似乎一下清醒不少。
要知道,帝国军队已经百年未曾经历如此大败,整整三支军团被打残,阵亡人数超过了两万!这在过去的五百年里是不可能发生的!
为此,皇帝除了让内阁做好战死士卒的抚恤工作外,还亲自拟定了《罪己诏》!
大汉皇帝罪己,这无疑是在抽打大汉所有官员的脸面。虽说“万物无罪,罪在朕躬”,可若不是官员们争相参与党争,又怎么会让帝国面临有兵无钱的窘境?
可以说,是塔里木河河谷之战和皇帝的《罪己诏》惊醒了还沉浸在帝国强大无比美梦中的大汉官员。至汉元1002年七月十日止,帝国政务院收到全国四十八州各级官吏的求战书,共计一千余份,还有各地大学学子意欲弃笔从戎的请愿书,共计四万余份!帝国各阶层的求战热情瞬间高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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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以上的都是时长纵跨将近半年的事情,而在这其间,沈云也或多或少的参与了一些,而这些参与也让他有了一个影响他一生的决定。
事情还要从淮南侯从帝都回来说起。
淮南侯方鬊是二月初十抵达的淮南府,此时,张晟造反的消息还没有传来,更没有塔里木河河谷之战,但淮南侯带回来的消息对方家的影响却不比这些小了。
“陛下要动手肃清后党了,在这个过程中,我必须亲手将白虎邪教剿灭!而且不能留有一个活口!”淮南侯府的书房里,方鬊如是冷漠地对沈云说。(未完待续。。。)
【第三十三章 胡公牌,惊闻屠城】
跟沈云的父亲沈慕比起来,方鬊的形象可就差多了。[]他不似沈慕那般丰神俊朗,身体很消瘦,胡须及胸,有点飘逸,但却掺杂着灰白色,背也有点驼,整个人看上去有点猥琐。
唯一与沈慕相同的,是他那双同样精明而又充满魄力的眼睛!
在回到侯府的第一天,沈云只在宴会上跟方鬊有过接触,宴会上也都是一片和睦之色。但第二天一早,沈云便被方鬊请到书房,开口便是如此机密的一句话。
看来前一天晚上,方左氏和方誊已经把事情都告诉了方鬊,而只过了一个晚上,方鬊便有了决断,这种魄力的确是常人所不能及。
当然,这是站在方鬊的位置上去想。而站在沈云的角度,他压根不知道方鬊跟白虎邪教到底有什么勾连,更不知道方鬊到底为何会突然对他说这些。
“伯父,剿灭白虎邪教小侄没有意见,需要小侄帮忙的尽管开口。”
沈云有自知之明,自己虽然跟方鬊同样是侯爵,但他始终是自己的长辈,他不会,也没必要跟自己商量什么事情。作为一个素有名声的侯爵,他会跟沈云说这些,定然是想从他这里得到些什么。
果然,方鬊很快便道:“贤侄也知道,老夫之前与那黄真元有过一些交往,若要剿灭他则必须通过淮南驻军,可有些事,老夫又不想让他们知道……”
沈云皱眉:“伯父,你我两家向来同气连枝,患难与共,伯父有何话明说便是,小侄力所能及的绝不推辞。”
“好,不愧是清泉兄的好儿子!”方鬊抚须笑道,“其实也不须贤侄如何,只要贤侄肯将那块胡公令牌借来一用便可。”
沈云顿时想到,方鬊可能是想在驻军剿灭白虎邪教的时候。用胡公令牌调开一连的士兵,好让他自己的家兵冲进去做一些毁灭证据的事。权衡一番,沈云干脆地答应下来。
沈云的猜测虽不中,亦不远矣。方鬊的确有一些东西在黄真元那里,不过调开那一连士兵却不是为了那些所谓的证据,而是要确实杀掉黄真元---方鬊是不能留下这个活口的。
行动的日子定在二月二十日。那天晚上,沈云将胡公令牌交给了方鬊。然后就待在房里跟方人胥继续聊天,旁听的还有方仲。
看得出来,方仲比较开心,因为疼爱他的父亲回来了,这段日子来淮南侯府的机会比较多。沈云也是最近才知道,方仲原来并不住在府里。方鬊给他们母子在城外另起了一套宅院,离侯府不远,步行大概也就半个时辰。
不过这段时间方鬊显然很忙,根本没时间看顾自己这个小儿子,连他即将要参军的事也放诸脑后。
方人胥在得知方仲要去参军之后,也颇为激动,也提出希望能让淮南侯出面作保。而让他跟方仲一起参军的请求。
沈云听的稀奇,这方人胥一看便已经超过了二十,“大汉男儿,十八必须从军”,为何他会例外?
原来方人胥是益州人,他要参军必须先回益州户籍所在地报备。虽然帝国有“男子十八必须从军”的规定,可对于方人胥这样的特例却是管不到的。圣祖之后,商业气氛逾浓的大汉。这样四处漂泊做生意,而导致无法按时服兵役的情况屡有发生。于是在汉成帝时期,帝国推出了“保甲兵役”制度。即在外地无法及时服兵役者,可请当地名宿作保,申请入伍。同时还规定,外出经商的男子,十八岁无法回到原籍服兵役者。最迟不得晚于二十二岁服兵役。
这样的规定显然是很富有人性化色彩的。方人胥今年已经二十了,如果今年还无法入伍,最迟明年,他也必须回一趟益州。不然被帝国兵部盯上,可是一种罪名。
对于方人胥的请求,沈云拍胸脯保证,就算淮南侯不肯作保,他渤海侯也是愿意的,大不了去渤海服役便是。从淮南往金陵方向不过五天,坐船去渤海也不过五天,比从这里回益州可是近多了。
第二日,方鬊和方誊依旧没有回来,不过因为已经知会过淮南驻军,剿灭一个小县城的邪教应该不是什么难事,沈云也没有为此提心吊胆。当天上午还叫上方人胥去城外钓鱼。可在准备妥当,就要出府时,却见方归云和方仲两人一前一后回府了,走在前面的方归云提着一条马鞭,小脸气呼呼的表情,有点让人发噱。
“怎么了?又是哪家的公子惹了我们大小姐了?”沈云拿着钓竿,小模小样地对方归云道。
方归云却看都不看他,气呼呼地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道:“也不知道淮南府在搞什么,本来说好今天有骑术课要到郊外去的,可城门守卫说什么今天戒严,不许出城。真是气死我了,我看那杨成明就是故意跟我们淮南侯府作对!”
沈云一下意识到,凤台县那边估计是开始了,不然不会让淮南府衙有如此安排。想必很快就会有结果了。不过说是杨成明故意跟淮南侯府作对,这可未必。
沈云调笑道:“就你方小姐面子大,人家堂堂一郡之首,偏偏要跟你作对。”
后面的方仲也道:“是啊小妹,我觉得可能真有什么事情发生才对,他杨成明可不会专门为了跟你们作对才戒严吧?”
方归云嘟着嘴,想了一会儿瞪着方仲道:“方仲哥哥,你也帮着他们欺负我么?!”
嚓,这小姑娘的脑袋是怎么长的?刚才不是在说杨成明戒严的事么,怎么一下子又扯到欺负上面了?
方仲顿时涨红脸,说:“没,没有。小妹,我只是就事论事罢了……”
“哼,我不管。你就跟着他们欺负我来着。不行,你得让沈云带我去鸿庆楼吃一顿!”方归云睨了沈云一眼,朝方仲发嗔道。
沈云顿时笑了:“得啦得啦,别逗你方仲哥哥了,不就是想喝酒了么?还非要找那些理由。真是的。反正今天钓鱼是钓不成了,我请你吃一顿就是!不过先说好,不许喝多。最多只能喝一两!”
方归云立即转嗔为喜,跳上前将手里的马鞭和沈云手里的钓竿递给门子,挽上沈云的胳膊直晃,笑嘻嘻地道:“就知道渤海侯最是仁义无双了,喝一两哪够啊!二两好了!”
沈云被晃的两眼发晕。不过还是有着底线,坚决地说:“就一两,多一滴都不行!”
“好嘛好嘛,一两就一两,赶紧走!”方归云立即叫人拴马车去了。
沈云唯有苦笑。这小丫头是越来越精明了,现在说好了一两。(.)等到了鸿庆楼,估计会朝一斤了喝。说来也怪,这小丫头虽然嗜酒,但酒量着实不错,酒品也还可以,不会喝醉了乱发酒疯。反正喝了这么多次,她喝醉了就往方仲怀里一躺。倒也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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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鸿庆楼的布局跟帝都的大体相同,有点区别就在于这里的鸿庆楼还提供住宿,是个客栈和酒楼的混合体。而帝都的鸿庆楼只是提供价格高得离谱的酒食而已。
沈云四人来到时,还没接近饭点,楼下大堂里人不多,只三三两两地坐着一些人。堂倌也认得淮南侯府的大小姐,立即堆笑上前,准备带着四人去楼上雅间。
“不要。今天我们就在大堂里喝吧,老是去雅间,就我们四个人,无趣的很。我就不明白,我那些男同学为何就这么喜欢去雅间喝酒!”方归云第一个反对,然后抢着到大堂边上的一个座位上坐下,生怕被沈云等人拉到上面去的模样。
沈云和方人胥、方仲都对视一眼。暧昧地笑了笑,却没说破。男人喜欢去雅间,当然不是为了喝酒,而是会请优伶甚至是娼妓来做陪的。在这大堂里就不能这么肆无忌惮了。方归云在时。他们三个怎么会这么做?所以她无法领会男人去雅间的趣味所在。
说起来,方仲和方人胥在这方面都不是什么道德君子,也早就领教过风月之事了。事实上,在大汉,男人因为十八要从军,所以家里一般会比较早给他们娶妻生子。当然,一些大户人家即使没有娶正妻,也会给儿子安排滕妾,免得儿子从军之后发生什么意外就断了香火。就是方誊,他也在十六岁的时候就接受过女人的洗礼了。
礼部虽然早有宣传,希望男子与女子都过了十八岁再生育,但传宗接代乃是汉人心目中的头等大事,官府也不能强作规定,以免引起骚乱,只能是潜移默化的影响着。现在还算好的,帝国承平,当兵相对来说没什么危险,只当是对男子的一种锻炼罢了。加上富家大族都经朝廷的影响,也开始提倡“晚婚晚育”,所以现在民间也不会像圣祖之前那般,十三四岁就要结婚了。一般都会到十六七,甚至十八九,如果不想耽误子女前途的,拖到二十五六的也不少见。
四个人要了几个小菜,再加上两壶酒便吃喝开了。
沈云一看方归云连菜都没夹几口就准备灌酒,连忙将她酒杯抢下,道:“老规矩,讲一件邸报上的事就喝一杯,不许再像上次似的,话没说几句你就喝醉了,直往你方仲哥哥怀里躺。”
方归云嘟着嘴,一脸的不满意,不过还是将学校论榜上的邸报消息说出来换酒喝。
邸报,也就是朝廷的官报。圣祖立国之后曾想办报纸,不过因为守旧派的反对和技术条件的限制,报纸并没有大规模推广。开疆圣战之后,圣祖皇帝采用了一些办法来改善封建时代,消息太过闭塞的弊端。这便是论榜和邸报了。圣祖规定,全国各个学校,包括小学在内都必须设置论榜,论榜上可供学生言事。此其一。其二便是官府必须将每隔三天便会下发的朝廷邸报张贴在论榜上,以供学子得知朝廷的最新消息。除了学校里,在民间也有私报,不过大消息的来源也多来自于官府的邸报。
当然,因为通讯手段的原因,邸报上的消息都会有所延迟,比如今天方归云说的邸报消息就是帝都七天以前发生的,这还是离帝都较近的淮南府,若是最南边的星落城。延迟至少达到半年之久!
随着方归云的讲述,沈云才知道新州叛乱以及官员调动方面的事。不过此时新州叛乱还不是最大的新闻,所以第一条并不是有关叛乱的事,而是关于东方棤、冯籍、公甫效等人升官的事。沈云一下就关注到了公甫效升任户部尚书的情况,皱着眉头沉思不语。
方仲和方人胥对这些关心不是很大,反而对新州叛乱颇有兴趣,不时问方归云相关的事情。她一个丫头片子知道什么呀。所有消息都是从邸报上看来的,翻来覆去也就是那么几句,说不出什么新意来。不过倒是也记住了斯达旺、默克多赞、西利可图三个名字。
方仲沉声道:“若我从军之后能调往西北,定斩此等贼酋。”转过脸又问沉思的沈云,“渊让兄,你说这三个贼酋的首级能当几个功劳?够封侯不?”
沈云没回答。方人胥却笑道:“永殇还想封侯呢?!这三个贼酋可是朝廷认定的叛贼头目,若是能斩杀,功劳肯定大,但要封侯估计还差点。一群跳梁小丑罢了,怕是等不到永殇你上战场便被甘、肃两州的军队给平定了!想要他们人头的,可不止你永殇一个人!”
方仲一想也是,丧气地道:“唉。我怎么就不能早点参军,没准还能赶上这场仗,捞点功劳呢!呸,杀不绝的叛匪,只希望他们能坚挺一些,别那么快垮了……”
其实不止方人胥和方仲这么想,当塔里木河河谷之战没有发生之前,整个帝国的人都差不多认为斯达旺等人不可能长久。大汉兵锋所指,所向披靡,这些人也就是给汉军将士多添些功劳罢了。
沈云听了方仲的话,却皱眉道:“永殇,你若想日后封侯,就一定要记住,永远别小瞧你的对手。我总觉得。这次新州叛乱不会那么简单。你没听小妹说吗,邸报上都公布大月南部三座城池被攻破了!那些叛匪一开始或许没有什么战斗力,但能连续攻破三座城池,这实力和士气大涨是必然的!而且从他们能这么快攻陷城池可以看出。大月那边的军队中也有附逆的军人。有了接受过大汉军事训练的军人加入,这些叛匪就不再是乌合之众!若斯达旺等人聪明些,以这些军中的叛匪做骨干,加上皮山、西夜、疏勒等城的武器补给,很快便能组建一起一支战力不俗的队伍……更何况,当人被逼急了,可是会爆发出想象不到的能力的!”
方人胥不是笨人,仔细想了想便道:“渊让兄说的是,都说狗急跳墙,兔子急了都会咬人,更何况新州那些叛匪。他们本就是看活下去无望才会造反,这个时候若是帝国不给予充分的重视,怕是败仗可期!”
方仲一听反而兴奋了,笑道:“是吗?那我可要尽快参军去,争取调到西北平叛!”
沈云看着他那憨样,笑道:“在我们面前你这样无所谓,在军中可不能这样,说好听些你这是闻战则喜,若有人故意中伤你,你这是有谋反倾向,可懂?”
方仲挠挠头:“呵呵,明白,渊让兄放心,我在你们面前才这么说的。”
三人说笑着,却没发现旁边方归云一杯接一杯,又把自己灌了个烂醉,如今已经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手里还抓着酒杯,嘴里泡泡乱飞,还嘟喃着一些根本听不懂的话。
看她那样,方仲无奈道:“得,看来今天又要到这里结束了。渊让兄,人胥兄,我先带小妹回去吧,你们再坐着。”
方人胥道:“我跟你一起回吧,怎么说我也是侯府的幕僚门客,见小姐这样不送着回去始终不太好。”
沈云道:“嗯,也好,你们先回,我再坐会儿。”
方仲和方人胥带着方小妹回侯府,沈云一个人自饮自酌,倒也轻松惬意。顺便再仔细想想方才听到的官职调动,想来皇帝伯伯是打算对后党动手了,只是不知道会引起什么样的反弹呢?只希望反弹别太厉害就好!万一闹了个不可收拾,可就让外人捡了便宜了。
就这样吃吃喝喝,不知不觉到了中午,鸿庆楼里人多了起来。人一多,声音不免吵杂。沈云顿时觉得有点无趣,正要离开时,忽然听见隔壁桌两个人正在攀谈。
“你听说了么?凤台县那边闹匪患啦!”甲说。
“你怎么知道?”乙奇怪地问。
“我那小舅子不是在淮南驻军么,上午回来了,一身的血,可把我婆娘吓得不轻,后来听他一说才知道,那都是叛匪的血。”
甲绘声绘色地描述,“乖乖,你是没看见,我那小舅子的铠甲上都是红红的血,吓人呢,血都快浸透里面的绸衣了。”
“不是吧?那杀了不少人啊!”
“可不是,据说军官都下令屠城了,凤台县城的人都快死光了!”甲砸吧着嘴,喝了一口酒,接着道:“不过人也吓得不轻,回到家的时候还死死攥着带血的刀,连句囫囵话都不会说,可怜的。我那婆娘要照顾他,这不就把我赶到外面来吃饭了么!”
乙撇嘴道:“你就吹吧,凤台县好几万人呢,都屠了?!你当是西北的叛匪来了呢?!”
甲一看乙不信他,顿时急了,放下急道:“是真的,我废了老大劲才把他手指掰开,将他那把刀拿走,结果他一下清醒过来,扑到我怀里就哭个没完,嘴里还嚎丧呢,说的都是……”
“啥?”
甲砸吧了一口酒,吸了口气,装出他小舅子的腔调,嚎道:“作孽啊,作孽啊,四万人啊!整整四万啊!我不想杀的啊,可是那帮当官的拿刀逼我啊!姐夫,你要相信我啊,我真的不想的啊!那孩子,那孩子才十岁啊!”
“嘭”的一声巨响,一张桌子被掀翻在地。
还在嚎丧的甲顿时吓了一跳,注目看向旁边,只见一个穿着富贵得体,但脸上带着浓重煞气的年轻人扑到他面前,用冰冷的声音问道:“你说的可是实话?”
这年轻人的气势非常大,通红的眼睛几乎要把甲给撕碎,吓得甲不敢大声,结结巴巴地说:“这位公子,我,我也不知道啊,我只是学我那小舅子说的……我发誓,我说的一字不差,他是这么告诉我的!”
说完,那年轻人却重重哼了一声,旋风般冲出了鸿庆楼,害的堂倌以为有人要吃霸王餐,正打算叫人追呢,幸好有另一个堂倌眼尖,见掀翻的桌子下有两枚银币,这才算作罢。(未完待续。。。)
【第三十四章 因为何,参军之议】
突然发怒离去的年轻人自然就是沈云。[]
他万万没想到,淮南驻军居然会下令屠城。这里可是大汉的老州,又不是对外敌作战,屠城?这是大汉军队该对大汉子民做的事吗?
沈云只觉胸口一阵滚烫,他要搞清楚,到底是哪个混蛋下令屠城的?若让他找出来,沈云必定以渤海侯的身份上告朝廷,非将此人置之死地不可。
不过跑到街上,风一吹,沈云又慢下了脚步。若这屠城令是淮南侯下的呢?
不可能,淮南侯不是淮南驻军的军官,他就算下令也没人听他的。那块胡公令牌也只能调动一连军队,可要军队听从这样滑天下之大稽的命令也是不可能的。军中将领下令或许还有可能。嗯,一定是这样!
沈云咬着牙,快速朝淮南侯府奔去。
就在离淮南侯府还有大概一百米时,突然从路边冲出一个人来,挡在沈云的身前。
“谁?”沈云霍然站定,却见眼前这人一袭水蓝长裙,腰间淡色布带,头脸都裹在汗巾里,看不清样貌,不过从布带上扎的花结可以看出,是个身材不错的女人。
这女人掀开汗巾一角,露出一双晶亮的眸子,只是这双眼睛,沈云便认出了此人。
“步婵?你怎么?”沈云愕然道。
步婵看着沈云,冷冷道:“渤海侯还记得小女子,实在难得。只是不知侯爷还记不记得凤台县那上万孤魂!”
沈云面色一凝,沉声道:“步婵,我听说淮南驻军下令屠城?可确有此事?”
步婵诧异地望了沈云一眼,道:“你不知道?”
“我当然不知道!我也是刚刚听说,妈的,到底是谁下的屠城令?在大汉老州这么做,难道不怕引得天人公愤吗?”沈云气愤至极,声音也越来越大。引得路人开始看向这里。
步婵四周一扫,低声道:“此处说话不便。跟我来。”说完朝淮南侯府的另一个方向走去。沈云随后跟上。
绕了两条街之后,在一间油米铺的后巷,步婵才停下脚步。沈云四处稍微打量,发现这里倒真是隐蔽,就算是想找偏僻角落方便的人也是不会来的。不过这巷子也不深,想在这里干杀人灭口的事也不容易,大声一喊便能引来路人注意。
不由沈云不小心。这个步婵每次出现,对沈云来说都没什么好事。第一次就不说了,差点冤死在狱中;第二次虽没受伤害,但在凤台县也吓得不轻。而这次,步婵的话语中隐隐怀疑是沈云主使了凤台县屠城,照着这个女人的脾气。杀人泄愤也不是什么难以办到的事。
步婵看了看沈云那小心翼翼的眼神,冷哼一声,耻笑道:“堂堂渤海侯,还怕我一介女流对你不利不成?”
沈云丝毫没为自己方才的小心而愧疚,确定不会发生什么意外后,也笑道:“小心驶得万年船,更何况。你这一介女流可不比一个彪形大汉来的危险小……说吧,你到底知道些什么?谁下的屠城令?”
步婵蹙起细眉,沉声道:“凤台县是被屠了,整整一万余人被杀……”
“一万?不是四万?”沈云奇道。
步婵皱眉:“谁告诉杀了四万?屠城令是有,不过你真以为那些丙等军团的废物能下的去手?哼,屠城可不是你将领说一句话,士兵拿着刀去砍就能完成的,无组织无纪律。就算给你两倍的士兵,也未必屠得了四万人的城市!”
这个还真是沈云孤陋寡闻了。以前看史书,动不动就是屠城杀俘,人数还是以万为单位,还真以为屠城那么容易呢!当然,这也跟士兵的执行能力有关。
“一万,也死的不少了……”沈云也皱起眉头道。“是谁下的命令?”
“我本来以为是你。”步婵看了他一眼,“因为我听说有人动用了胡公令牌,调本应该从南门进入的一连士兵往西门走,后来凤台县衙就乱了起来。那些邪教教徒开始攻击淮南驻军。哼,那些丙等军团的士兵也真是废物,居然差点被那些邪教徒打出城来……领兵的郭川也是个草包莽汉,一见这样就开始胡乱悬赏开红,说是一个叛匪人头一枚金币,于是整个局面就彻底乱了……”
“没人制止吗?”沈云气愤地说。
步婵睨了他一眼:“都杀红眼了,谁能制止?后来若不是我们暗卫插手,这还不知道要杀多少人呢!我很奇怪,胡公令牌怎么会出现在凤台县城?县衙率先发难,黄真元死于乱兵之中,这事你当真一无所知?”
沈云目光坚定地望着步婵:“胡公令牌是我借给淮南侯的,这点我不否认,但会死这么多人我的确不知道。如果知道此事的后果,我是绝不会这么做的。”
步婵见他目光坚定,倒也信了几分,只是道:“好吧,我暂且相信你,给上面的汇报我会如实写清楚的。不过,你擅自将胡公令牌借给他人,此事定然会让陛下不悦,你好自为之。”
沈云略一犹豫,道:“这个,你能不能暂时别把我借胡公令牌给淮南侯的事报上去?”
“什么意思?”步婵的面色一下冷若冰霜,“你想让我知情不报?哼,暗卫的军规里,知情不报等同死罪,你可明白?”
“哎呀,你个死心眼,我又没让你不报上去,只是让你稍微少说几个字眼而已,你可以说我将胡公令牌借给别人,但别说我借给淮南侯了,这很难办到吗?”沈云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步婵仔细地看着沈云,突然笑道:“你们渤海侯家果然跟淮南侯家同气连枝,连互相维护的手段都差不多。其实见你之前,我去见过方誊了,他也这么请求我,希望我上报时说你的胡公令牌是他偷的……不过你们交好归交好,若是这样欺上瞒下,总有一日会让陛下猜忌,哼,史书你们读的不少。让帝王猜忌的下场想必你也很清楚!”
说到后面,步婵的语气陡然变得严厉起来。
沈云听到前面,心里还颇有些感动,没想到方誊还在为自己着想。不过听到后来,他想起皇帝伯伯那张威严的脸,不禁头上有点冒汗,讪笑道:“呵呵。没,没那么严重啦!陛下日理万机,哪有闲工夫跟我玩猜忌啊!我才几斤几两,更何况,那是胡公令牌,又不是陛下的墨玉令牌……”
步婵幽幽道:“也是。最近陛下和胡公怕是都没心情理会你,要不然这件事上面也不会让我低调处理。”
“上面?原来上面已经有命令了啊?那你还吓我,真是的,服从命令乃是军人的天职,你应该听上面的安排!”沈云一听“上面有人”已经下令了,顿时松了口气,板着个脸。义正词严地对步婵道。
步婵看他那得意的小模样,心里没来由的一股恼怒,恨声道:“别以为上面有人就为所欲为,若不是新州张晟也反了,你以为真没人追究你吗?”
沈云一震,惊道:“你说什么?新州张晟?可是大月州州牧张晟?”
步婵自知失言,不过想想这个消息迟早传遍全国,沈云只是稍微早知道一点而已。便也释然:“不错,你认识他?”
沈云摇头:“不认识,不过他的儿子张宪我却是认识的……唉,也不知还能不能再见到他了!”
步婵正色道:“就算你能见到,也希望你能知道自己的立场,他父亲已反,如今还自称月氏皇帝。这是诛九族的大罪,谁跟他有所牵扯,必将招来灭顶之灾。别说你只有墨玉令牌,就算你有免死金牌。也难逃一死。”
沈云道:“你放心,我晓得的。不过,我很好奇,你们暗卫会纵容淮南驻军着手剿灭白虎邪教,是不是也跟这件事有关?”
步婵点头道:“不错,其实在新州甫一反叛之际,统制就下了命令,必须从快从速从重解决帝国内部一切不稳定因素,不单单是凤台县,整个帝国的暗卫都行动起来,务必在最短时间里,将有可能威胁到帝国稳定的势力全部剿灭!”
沈云撇嘴道:“那你们怎么不把太后抓起来,她才是帝国最不稳定因素!”
步婵忽然黯然下来,看着沈云道:“沈,沈渊让,你是不是还在嫉恨我当时,当时对你父亲……”
沈云一愣,想了想后,苦笑摇头:“没有,我说过,你只是一把刀罢了。若没有学校那场经历,我站在你的立场下,也一样会作出同样的选择。还是那句话,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这事怪不得你!我要报仇,也只会去找那个拿刀的人!”
步婵沉默良久,忽然道:“谢谢你,沈渊让!”
“嗯?什么?”
步婵却突然转身离开,一句简短的话飘来:“我从我父亲那里听说了,总之,谢谢你!”
※※※※※※※※※※※※※※※※※※※
再次回到侯府,却没有看见淮南侯,只有方誊在归云苑中等他。
看着一脸疲惫的方誊递过胡公令牌,沈云笑着收到怀里,却什么也没问,什么也没说。
方誊似乎也不打算告诉沈云在凤台县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是随意地说:“渊让,家父跟家母要去趟金陵,面见英公殿下。过几日我带永殇去参军,你要不要一起去?”
“哦?永殇终于要参军了,这是好事啊!同去同去!对了,放方人胥也想参军,这事你能不能安排啊?”回到归云苑里,沈云倒了杯水,边喝边说。
方誊点头:“可以,家父其实早就有这种想法,毕竟这个时候永殇一个人参军,家父还是很担忧的。他已经做了安排。对了,渊让,你有没有想过参军?”
沈云奇怪地看了一眼方誊:“我?渤海侯参军?这能行?”
方誊笑道:“有何不可?你家中不是还有个弟弟么?不过你若是参了军,可暂时没了侯爵的头衔,在军校里还是很受苦的!”
沈云来了兴致,放下杯子道:“我还真不知道,以为做了侯爵就不能当兵了呢!跟我说说,还有那个什么军校,是什么情况?”
原来帝国的兵役制度在圣祖这个穿越者的参与下,还是非常完善的。这个时候的大汉,统治着比后世还要大一倍的疆土。但人口却不及后世的十分之一,人口基数就决定了帝国的兵源并不丰富。所以除了“男子十八必须服兵役”这一条外,还有贵族亦可参军,但必须剥夺爵位,从底层做起的规定。这是为了保护军队的纯洁性。
当然,身为贵族,还是有一些特权的。比如贵族参军的话。可以不用从丙等军团做起,可以直接挑选五十个州的任意一支乙等军团参军。并且因为贵族身份,在军队中得了一份功劳,将可以凭空翻一倍,这是军规允许的。而像方誊这样的,只要父母健在而且父母同意。一样也可以参军。至于沈云也一样,不过他自己可以做主。在参军之后,需要指定一个继承人,若有意外,怎由这个继承人继承爵位。
不过虽然贵族参军有诸多好处,但真正继承了爵位的大汉贵族却鲜少有再去军中寻出路的。一来是继承了爵位之后,事物繁多。根本无暇参军,二来是家中长辈肯定极力反对,成行不容易。
但这些对于沈云来说都不是问题。家中有母亲操持,姑姑和几个伯父也会帮忙,这么长时间以来,根本用不着他操心。至于第二点倒是有点麻烦,不过沈云相信若自己打定了主意,母亲还是会支持他的。倒是这继承人……沈鹤么?
对于这个弟弟。沈云的印象中还是不错的,只是他的母亲让沈云心有芥蒂。虽然现在萧琴住在郡守府,根本不回沈家,可沈云对她依旧没有好感,这个女人就不能给她任何机会,不然渤海侯家非被她折腾坏了不可。
就在沈云神思飞扬时,方誊又说道:“另外。作为帝大学子,我们参军还有别的好处。”
“嗯?还有好处?”沈云赶紧问。
方誊说,圣祖时期就非常重视有学问者入伍参军,所以对各大学学子毕业后参军给出了许多优惠条件。其中第一条便是,各大学学子顺利毕业后,若想参军的话,在同年的军校录取时,予以优先对待。贵族学子若想参军,军校考核标准予以放宽。同时承诺,贵族学子从军校毕业后,直接晋升中尉军衔,而不是如其他直接投考军校的平民子弟那般从少尉做起。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物质上的奖励,比如每年的津贴啊,免税啊,爵位考量等等都比从其他途径进入军队的人要优越许多。这也是马固、吕振等人急着要在毕业后参军的原因之一,他们本身就占据着贵族子弟的优势,在军中更容易混出来。
“特别是你,渊让,你若参军的话,可以直接去投考昭武大学,这可是全国最大的军事院校。更重要的是,胡公殿下可是昭武大学的祭酒。呵呵,你若去投考,定然是能高中的!”方誊笑着说完,看向沈云的眼神里带着一丝羡慕。
在这个年纪,能有这样的人脉的人,的确是少之又少。
沈云思忖良久,忽然道:“滕宇兄,你怎么这么积极的鼓动我参军了?这可不像平时的你啊!”
方誊脸上闪过一丝尴尬和紧张,不过很快平复下来,淡然道:“这不是你要问的么,我也就是顺口说说。更何况,这次回帝都之后,你我就要面临毕业的问题,难不成你真打算毕业之后就回渤海不成?”
虽然方誊遮掩的很快,而且理由也很通顺,但沈云总觉得似乎方誊有事瞒着他。不过转瞬一想,谁还没点不能说的秘密呢!就算是自家兄弟,有些事也不是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
再者来讲,方誊说的的确有道理,沈云的确该为未来考虑了。不过参军嘛,沈云还没有下定决心。倒不是害怕在军队中吃苦,而是觉得没有必要,身为贵族享福不好,非要去遭罪,这是的节奏,不是沈云要的生活。
最关键的是,就算参军,沈云的杀父之仇也同样不能报。帝国现在承平,周边没有大的敌人,军队升迁缓慢。就算沈云上面有人,二十年时间就混到将军的位置,做了军团长又能如何?难不成带兵冲入帝都,将那老妖婆揪出来杀了?
这个时候塔里木河河谷之战还没有传来,西北还没有成为帝国的心腹大患,所以沈云有这个想法也属正常。
“我再想想吧!”沈云道,“改天我先陪你去送永殇和人胥参军,这些事等咱们回了帝都再商量!对了,好像快开学了,帝都的事似乎也差不多了,咱们也找个时间准备一下,回帝都就是。”
方誊也点点头:“行。等家父和家母回来,我们就回帝都。”说到这里,他停了一下,道,“这次回去,我们走直道,不走县道了。”
沈云一怔,看来凤台县的事对方誊的触动挺大。当下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点点头。走直道大概要多出一两天的样子,反正左右无事,就当巡游中原地区了。(未完待续。。。)
【第三十五章 征兵处,汉人武风】
汉元1002年,二月二十六日,清明。[]
还有些寒意的空气,带着丝丝冰冷,直入心扉。春分之后,中原大地就开始了一年一度的耕作。
说来也怪,自从朝廷通诏全国,西北大月州反了之后,这原本两年不见大雨的贼老天居然开始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而且一下就没个完,前前后后、断断续续的也下了快要十天,使得田间地头都有些泥泞。
不过这种泥泞却是让大汉子民们欣喜异常的。此时虽然没有“春雨贵如油”的说法,但上至朝堂大臣,下到黎民百姓都知道,在春分时节开始的春雨对于一年的收成来说,会有着怎样重大的影响。
所以,虽然淅淅沥沥的雨水始终不断,但却没人任何人露出不满,反而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甚至有人在说,西北新州对于老州而言就是一个诅咒,你看它一造反,咱老州就风调雨顺了。这个传言现在仅仅在中原地区传播,随着直道上人来人往的商旅,很快便会传遍全国。
马车行走在往开封方向的直道上,沈云和方誊也望着细微冰凉的小雨,低声谈笑着。行人很多,马车的速度快不起来,一天大概只能走个百八十里。不过他们二人此时都没有什么负担,倒也不急。
※※※※※※※※※※※※※※※※※※※
方仲和方人胥的入伍手续很顺利。淮南侯最终还是没赶回来送儿子参军,而是让人传回消息,让方誊取了户籍证明等物,直接去淮南府郡尉那里就是。
当天去郡尉衙署报道的可不止方仲和方人胥两人,事实上,在每年这个时候,各家各户都会一大早就准备户籍证明,给孩子吃顿饱饱的饭,然后前往郡尉衙署。而如果是佃户的话。还需要地主本人领着庄上所有适龄男子到郡尉衙署报到。
至于行李是不需要的,每个来到郡尉衙署的适龄男子都是一身粗布衣服,哪怕家中有点钱财的,也不会让自己的儿子穿的太好。因为帝国军队是包食宿衣着的,再好的衣服进了军营也必须丢掉,换上帝国制式军服。
这也是很多贫困家庭热衷于让儿子当兵的原因,一旦当兵。不但每个月有津贴,而且不需要父母再承担孩子的伙食。十八岁的小伙子,正是胃口好的时候,“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军营管饭。还发钱,这种好事对于贫困家庭来说是求之不得的。这也是当年圣祖皇帝能够快速统一全国的原因之一---当时的百姓可不管谁当皇帝,他们只知道这个刘家皇帝能管自己儿子的饭,让他不至于在这乱世之中饿死,而且就算不幸战死沙场,也不会籍籍无名,府衙会大张旗鼓的送上抚恤和补助。家属还能享受免税和殊荣!
若是立下战功,那更了不得,每个县城都有忠烈祠,立下战功的烈士,由郡守亲自捧灵,入忠烈祠接受香火供奉,只要大汉社稷不绝,忠烈祠就永远享受皇家香火!为了这个。平民百姓也会坚决维护刘家皇室的存在!
所以直到现在,不管是富家大户还是平民百姓,都是一致拥护刘氏皇族的!这也是刘氏皇族能够屹立五百年不倒的重要原因!
五百年来,贵族子弟在军功建功立业的虽不泛其人,而从一介草民当上将军的也不少。再加上礼部五百年不遗余力的大力宣传,十八从军,成了读不起高中大学的贫困子弟的唯一出路!
沈云记得。当天到郡尉衙署报名的适龄男子足有上千!这还仅仅是征兵的第一天,还有些远地方的百姓还没能及时赶来,要知道这春季征兵可是要持续七天的!
整个郡尉衙署附近就跟过节一样热闹。百姓都称这一日为“封侯日”,取“封侯拜将”之意。五百年下来。这一天早就成了百姓生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日子,很多百姓也乘着今天人多,会挑出自己的东西来到这里贩卖,有心思玲珑的江湖人,也会在这里摆开架势卖艺,久而久之,“封侯日”成了整个帝国集体欢庆的节日之一,并传诸后世。
当然,帝国一年一般进行两次征兵,春季征兵和秋季征兵,如果遇到特殊情况,还可能进行临时征兵,这里就不一一细表了。
来应征入伍的人数虽然多,帝国因为人口基数的限制,也的确非常缺兵,但征兵却不会滥收,什么人都要。春秋两季征兵的条件不似考军校那么苛刻,但也没那么简单。
首先一条是身体健全,体重不得少于八十斤。这一点对于普通民户当然不是问题,但对于贫困家庭来说,儿子能养这么大就很不容易,还要让他保持体重就有些困难了。所以一般在儿子十八岁之前,贫困家庭的父母都会将所有好吃的都塞给儿子吃,相对来说,这也是在变相要求父母善待子女。
其次还要求应征者在从军前三年没有入刑记录及染过可能耽误当兵的重病。当然这点就需要邻人作保,或者由地主家出具证明,这也是地主要亲自来的原因之一。
再次,应征者必须没有为恶相邻的不良记录。这点也需要人作保。这为恶相邻包括偷鸡摸狗,敲寡妇门,挖绝户坟之类的。这也是帝国在变相规范底层百姓的生活纪律。
最后,应征者必须接受了九年的义务教育。这点至关重要。不但需要乡邻、地主作保,还要出具当地学校教授或导师的毕业证明。由于义务教育是免费的,但很容易耽误农时,那时候,男子十岁开始就要干农活了,能帮家里不少忙呢!所以在圣祖初期,很多贫困百姓虽明知学校是免费的,但还是不想让子女入学。毕竟中小学虽免费,可不包食宿。征兵条例中加入了这一条,也让那些为了子女能够出人头地的贫困家庭不得不咬牙供养子女上学。五百年下来,教育成果是显而易见的。
对于春秋季征兵,帝国并没有“独子不得当兵”一说。不过在征兵之时会在军籍上备注上这一条,军中编排军伍时会着重关照这些人,甚至在集训结束后就直接放在一些闲职上待到退伍。这点也让富家大户们对子女参军放心得很。而对于贫困家庭来说却是不能接受的。他们让独子参军入伍可不是去吃闲饭的,而是希望他们在沙场建功立业、光宗耀祖啊。所以他们一般会央求注册官在军籍上备注一条,不需特别对待。注册官也会遵照其父母的意愿写上。偶尔还能收点红包,算是军中注册官的油水。
方仲和方人胥的军籍注册簿上就写了“不需特别对待”。贵族还是有贵族特权的,虽然来应征的人很多,但因着淮南侯府的关系,方仲和方人胥根本没有在外面排队。而是直接走了后门,办了手续。在库房领了军服后,方仲和方人胥就算入伍了。报名当天即要进入军营接受集训三个月,接着分配军伍,淮南驻军这里只会留下一小部分,大部分应征入伍的男子都会调到别的驻军去。以此来规避一些“某家军”的风险。
而在那场征兵中,唯一让沈云牢记的,是郡尉衙署登记征兵的地点旁,还有一个小房间,房间门口也写着“征兵处”,但却没有一个人去那里排队。沈云当时还想带着方仲他们往那里面走,以为是给贵族子弟准备的特别接待处呢!
幸好还有方誊这个明白人。直接把沈云从门口拉了回来,解释道:“这里是女兵征兵处!你一个大老爷们儿往里面闯什么?”
“啥?女兵?咱帝国还有女兵?”沈云惊得嘴巴老大。这可不是后世讲究妇女解放,现在的女人还将就相夫教子那一套的。
经过方誊的解释,沈云这才知道,帝国的确有女兵征兵处。这是圣祖皇帝立下的规矩,还规定,若家中没有儿子,只有女儿者。一样可以遣送适龄女子入伍。同时又规定,如遇特别征兵时期,应征者因故无法应征,亦可遣女子入伍。
沈云立即想到,这是圣祖皇帝为那些想享受兵役免税,又没有儿子的贫困家庭准备的。而后面那个规定,显然是想到了花木兰替父从军的典故。所谓特别征兵时期。肯定是帝国常备军团都打光了,必须动用预备役之时。不过真到了两百多万的常备军团都打光的时候,征一堆女兵来干嘛?去战场上搔首弄姿迷惑敌人?
当然,女兵征兵处自设立以来。还从没有遇到过特别征兵时期。女子当兵还真有点耸人听闻,即使五百年过去了,应征的女子还是非常少。更何况,女子入伍的规定比男子入伍的还要苛刻,检查期也更长,即使入伍了女兵也不能担任正面战场的冲锋陷阵,只能在后勤部门做一些细致类的工作。而因为风俗的关系,入伍退役的女兵一般都到了“老姑娘”的年纪,出嫁很不方便,所以五百年来,帝国军中常备女兵建制,但人数却是寥寥。据说在圣祖时期曾有过一万两千人的红粉军团,后来逐年递减,现在这个军团还存不存在还两说。
反正沈云在征兵处待了一天,那女兵征兵处还是没开张。
领完军服被褥,沈云和方誊带着方仲、方人胥直接去城外的临时军营。这军营是淮南府乙等军团设立的,每年春秋征兵,淮南府乙等军团都会派第一军团第一师的一部前来协助,包括新兵的集训等等。
沈云还是没能进到军营里一窥究竟,在离军营还有三里左右时,军营就派了军人立下“生死门”。
“生死门”,是由十八个手持长戟战刀队伍组成的门形军阵。所有送亲人入伍的,到了这里就不能再往前了,应征者必须自己进去,然后马上剃发穿上军服,开始集训。
所谓“一入此门受君恩,生死福祸各由天。”入了“生死门”,就算是大汉帝国的军人,一切都与父母无关,而是将整个人都交给了皇帝,是生是死就看天意了。
“生死门”前,无数父母泪洒当场,老父倔强无语,老母却是抱着儿子不撒手。还有些已经结婚的小媳妇挺着肚子,或是抱着襁褓中的孩子。拉着小丈夫的手,不停哭诉。等哭够了,这些至亲之人又会从怀里掏出各式各样的护身符,佩戴在儿子(丈夫)的身上,同时边哭边说着祝福的话语,那场面让沈云都感觉有点酸酸的。
方人胥似乎想到了什么,也是一片默然。反倒是方仲。看着那片由刀剑组成的军阵很是兴奋,激动地对方誊和沈云说:“三哥,渊让兄,小弟这就参军了!你们回转吧!”
方誊凝重地朝方仲一点头,从怀里也拿出一块玉佩,交给他。说道:“这是父亲让我交给小弟的,一入此门,当思忠君报国,家中之事你无须操心挂怀!争取早日沙场建功,光耀门楣!”
“嗯,放心吧!我一定会当上将军的,我还要封侯呢!”方仲随手拿过。看了一下,高兴地对沈云笑着说,“渊让兄,到时候你可别羡慕哦!”
沈云心头的沉重被一扫而空,笑骂道:“滚你的吧,等你封侯,我都要封公了,到时你还要向我行礼呢!”
“哈哈。行。小弟等着那一天!”说完方仲摆摆手,提着装有军服被褥的行李,大踏步的朝军营走去。
而方人胥在深吸了几口气之后,也恢复了心情,朝沈云和方誊抱拳道:“人胥在这里与两位兄长告别了!”
方誊也抱拳道:“嗯,小弟在营中,还望兄弟多多照顾!”
“滕宇兄放心。只要我在,人胥定然保得永殇周全!”方人胥郑重道,说完又转头对沈云说,“渊让兄。我交给你的书信,若有机会,还请转交给家师,就说人胥生为汉人,既已适龄,当先报君国之恩,待人胥退伍,必定去她面前尽孝!”
沈云笑着也从怀里拿出一块绣着“勇武”两个字的头巾,递过去道:“人胥放心,这次我跟滕宇回帝都,会专程去趟临颍看望尊师的。这是我前日在城里荣宝斋买的,据说挺灵验,你带着图个吉利!”
方人胥哽咽了一下,眼眶顿时有些红。这种东西,叫做“护带”,一般是由至亲之人才会送上,沙场刀剑无眼,有这么个东西至少能给个心理安慰。
方人胥也是倔强,不肯让感动外露,硬撑着拱手道:“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三人同时抱拳,后退一步,行了一个全鞠躬的大揖礼!这是周礼中的拜别礼,充满了对远行挚友的深切祝福和祈祷。
对于此趟送方仲和方人胥入伍,沈云充满了感触,“生死门”前虽然凄凄切切,让人有些伤感,但充斥在沈云耳边的都是:
“吾儿此去,定要忠君报国,沙场建功!”
……
“郎君此去乃光耀门楣之举,不要担忧家里,妾身会照顾好双亲,只盼郎君能切记君恩似海,国恩深重,他日沙场征战,定要奋勇向前。若能凯旋还乡,莫忘妾身在家中苦盼郎君归期!”
……
“自古行军乃至阳之举,吾儿则能行女儿娇弱态?且去,不拼个万户侯回来,看为父不打断你的腿!”
……
“既得白首,何顾万千?妾身已能执子之手,此生无憾。但愿上苍庇佑,陛下英明,郎君能忠君报国,让胡虏不敢南顾,让敌人望风而逃!”
……
殷殷切切的话语里,几乎句句不少“忠君报国”四个字,可见这四个字已经深入了汉人百姓的心底。而这些汉家父母、汉家妻女的刚烈也让沈云叹服。动不动就喊打喊杀的家庭教育,可以想象,这些士兵上了战场会何等勇猛!
当然,这些话也就像是一种仪式,每个送儿子、丈夫入伍的家人都会说一遍,可这些话不也从侧面反映了此时汉人的烈烈武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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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还在徐徐向前走,带着沈云和方誊的思绪往更远处飘荡。
“来,预祝他们顺利!”沈云率先举杯。
方誊也随即举杯道:“嗯,祝他们顺利!”
……
走直道,从淮南出发往北,经砀山郡,后转西北,走上往开封的直道,然后抵达亳州,接着转西,直抵许昌。从许昌到临颍可以走郡道,不过两个时辰。
抵达许昌的当天已经是三月十五日傍晚,这一路上沈云和方誊故意放慢步子,所以走的很是惬意。去临颍又不急,所以两人打算在许昌住一晚。
跟以往一样,将鄢氏车行的云燕车停在城东的驿站外,方誊就去办入住。许昌是个大城,驿站也有十个之多,五个分布在城中,五个分布在城外。
一夜无话,第二天起来,沈云和方誊却发现整个许昌城似乎陷入了某种莫名的躁动中。(未完待续。。。)
【第三十六章 因缘会,公孙大娘】
这种躁动体现在,沈云和方誊早上起来在大堂里坐着,却没有驿卒送上早餐,而柜台后的驿长也不见了踪影。[]
两人去大街上一看,却见街上好多店铺都关了门,但街上人却不少,滚动着都朝着城中心跑。人们脸上都带着某种愤慨和激动交织的诡异神情。
沈云拦下一个路人,作揖道:“有劳这位大哥,请问你们这是去哪儿?”
路人也是好心,抬头看了看他们住的驿站,便拱手道:“你们是外地人吧?今天府衙贴了公告,说是西北大月州的州牧反了,还准备西进打西海州呢!朝廷大急,召英公殿下入京议事,这不,英公殿下到了许昌,正在府衙前做讲演,斥责张晟逆贼无耻呢!”
英公周瑜第二十九代子孙,执掌蛟龙卫,独霸金陵城的英公周勃?他在府衙前做讲演?帝国有公爵之尊去大街上,跟平民百姓做讲演的习惯吗?
沈云一头雾水,方誊也是倍觉奇怪。
照说,这讲演之事大汉帝国的百姓倒也不陌生,毕竟都是有过九年义务教育的,知道讲演这种事在西方罗马帝国很常见,但在大汉嘛,却是极少听闻。倒是有一些上告无门的“刁民”会在大街上摆个台子向普通百姓哭诉一番……这堂堂帝国公爵出来讲演,对于许昌府的百姓来说,还真是没见过。
两人对视一眼,早饭也不吃了,也跟着人群往城中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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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英公周勃在民间的声望还是颇高的,毕竟蛟龙卫是帝国最大的甲等军团,一个军团的人数都快赶上其他三个军团了。军员多,就导致民间当过蛟龙卫的退役士卒多,人一多,稍加宣传便让英公周勃的名声超过了其他几个公爵元帅。
当代英公周勃出生于汉元950年。十四岁便以神童之名考上了帝国大学政法系。汉元968年,周勃弃笔从戎,报考昭武大学,并以当年第一名的成绩入学,编入昭武大学骑兵科。汉元970年,匈奴举兵两万,号称十万南侵。进占北海州戈蓝草场,时年二十岁的周勃带着一百六十名骑兵科学员,进行无负重穿越北海州的训练,正好抵达戈蓝草场,旋即加入北海州第一乙等军团进行反击战。汉元971年夏,击退匈奴。周勃以斩首十八级的成绩于昭武大学提前毕业,晋升上尉军衔。他也是昭武大学五十年来唯一一位以上尉军衔毕业的学员!
汉元975年,西北石国偷袭了两支汉人商旅,还口出恶言,冒犯大汉,当时的大汉皇帝汉乐帝极为震怒,命西海州州牧遣人前往斥责。周勃那时候已经是中校军衔,服役于飞骑卫,听此消息,便直接上书皇帝,言道:“彼撮尔小国,竟屡衅于我,煌煌大汉忍之则彼逾猖狂,辱我大汉者。当如壮侯所言:明犯强汉天威者,虽远必诛!”
壮侯,即陈汤。陈汤死后数年,王莽以安汉公秉政时曾让皇帝追谥陈汤为破胡壮侯,虽王莽后来篡位,但这个封赏还是有效的。
汉乐帝其实是个喜好玩乐,不喜征伐的帝王。但周勃的奏折中说仅要“飞骑一部”即可“灭石国,扬大汉天威于异域外邦”,一部人马不过两千余人,算是小规模军事调动。所以皇帝准予了。这周勃也真是了得,硬是以两千大汉铁骑,昼夜奔袭千余里,破了石国都城上邪,俘获石国国君及王子,并押之回京献俘。汉乐帝大喜,晋升其为大校,统帅近卫军!
汉元980年,乐帝驾崩,烈帝继位。继位之初便又封赏周勃为羽林郎都骑尉,这是皇家封号,算是一种荣耀,与正式官制爵位无关。
汉元985年,周勃之父薨没,周勃继承父亲爵位,为大汉英公。
成了公爵,周勃不能再当近卫军统帅,为了补偿,烈帝又晋升周勃为少将,统帅飞鹰卫。
汉元988年,烈帝又晋升其为中将。
汉元989年,烈帝已渐感身体不适,这个时候烈帝开始担忧皇子能否驾驭周勃,毕竟周勃权势太大,位于全国所有公侯之首,为了平衡,烈帝连续晋升皇子身边两位挚友张昕与刘珂,希望能够压制英公。
汉元990年,烈帝已经卧床不起,于病榻中下诏免除英公周勃飞鹰卫统帅一职,调其往江南郡,接管蛟龙卫。英公从军以来,一直都是在骑军中任职,突然调他去水军,无疑是斩断了他之前的关系和臂膀。为此英公周勃有没有怨言没人知道,只知英公并不敢抗旨,接旨后第二天就离开飞鹰卫驻地,直接前往江南郡任职。
汉元991年,烈帝驾崩,今上继位。为了安抚老臣,今上旋即晋升周勃为上将,不过依旧统帅蛟龙卫。
汉元995年,匈奴再次南侵,英公上表,请求重新统帅骑军北伐,被今上拒绝。同年,今上任命已继承爵位的张昕和刘珂率领飞骑军团和近卫军团北上。
汉元997年,张昕、刘珂凯旋之时,今上晋升两人为帝国元帅,为了安抚英公,也晋升其为元帅。加上早在乐帝朝便是元帅的智公诸葛旦,帝国四大元帅格局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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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已经五十有二的英公周勃一点也不显老,一身印着蟠龙花纹的朱红长衫,头戴延翅冠,面阔鼻挺,颚下长须,显得儒雅而又亲和力十足。
许昌府衙门口,立了一个高台,英公就站在上面大声地周围的围观百姓说着什么。
沈云和方誊来了太晚,府衙前围了太多的人,他们只能站在远处,根本听不清楚英公说的什么。只是能听见围在英公周围的百姓不时发出笑声,还有一阵阵欢呼。
对于这个做派完全不同的公爵,沈云也是十分好奇的,可惜听不见。倒是方誊机灵,看见旁边有个挺豪华的酒楼,便拉上他走了进去。直接拉住一个堂倌,给他一个银币,让他务必把今日英公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记录下来,然后交给他们看。
许昌可是大城,那些街头小报的编辑们可算是逮到这么件大事,早就有人在记录传抄英公讲演的记录,堂倌拿了赏钱。乐的屁颠屁颠,将方誊和沈云送到二楼贵宾间之后,就立即去张罗这件事了。当然,他也没忘记让人赶紧送上酒菜。
靠着栏杆,看见下面人群济济的模样,沈云也不禁感叹。这有权有钱的老帅哥魅力还真是无人能挡啊!
不多时,堂倌便送来了一份,记录着英公之前一刻钟的讲演内容。沈云先拿过来看了一遍,然后递给方誊,嘴里笑道:“英公殿下果然才思敏捷,才华横溢,一个讲演也说的这般花团锦簇。只是他这说了将近半个时辰,还要继续说下去么?”
方誊看完后也道:“更难得的是,他少用文言,而多用口语,使得百姓也都能听懂。其中这句‘欲仿壮侯举,当思昨日非’,虽有点深奥,可也让人眼前一亮啊!只是不知他所说的‘昨日非’指的是什么!嘿嘿。渊让,我看这件事不简单呐!”
沈云也点头道:“不错,英公在这离帝都不远的许昌做讲演,还说要‘思昨日非’,呵呵,且看明日朝会,定然有人会抨击此句。”
“那英公岂非有点自寻烦恼?”方誊也颇以为然。只是想不通英公为何要这么做。
沈云琢磨了一下,道:“也许是想自污也说不定。”
对于这个潜在的老丈人,沈云还真没接触过。一切都是听别人介绍的。对于英公的秉性和思维方式,沈云无法揣度。所以只能来这么一句模棱两可的话。
方誊正要说话,忽然听见雅间外传来一阵争吵,有妇人的嗓音传来:“你这奴才,滚回去告诉英公,若不归还我儿,我定去帝都敲登闻鼓,上金銮殿告御状!”
沈云和方誊同时一愣,齐齐起身来到房门前,正要开门查看时,却听见一个似男似女的腔调说道:“大娘这又是何必?令郎是自愿入的我英公船队,并非我等逼迫的,令郎画押在此,就算告到金銮殿,也是我们英公府占着理儿!殿下敬重大娘才艺,这才借进京机会路过许昌,希望能当面见大娘一次,将事情说清楚,以免伤了两家和气……更何况,大娘也是巾帼人物,又何必做乡下妇人态?如此纠缠,我英公府也未必怕了去!”
沈云心中咯噔一下,这声音怕是太监才能发出来的。而能用太监做仆人的,在帝国除了皇家以外,也只有英公这个有着皇亲国戚身份的英公家了。
方誊压低嗓音道:“渊让,看来此事真跟英公有关,我们还是别出去了。”
沈云也是这么想的,就点了点头。
不管如何,他和方誊都不是任侠气浓厚的江湖人士,刚才只是好奇一个女子怎么能提到英公,有心来一探究竟,可一听到太监的声音和那番话,就觉得没有必要出现了。
两人的身份并不是绝密,英公府的人若是有心。一查便能查到,这时候出面招惹上英公显然是不明智的。所以两人轻轻离开房门,准备当作没听见这件事。
就在这时,门外一声惨叫刺耳传来,沈云和方誊霍然大惊,以为那太监居然敢在这里出手伤人!若是如此,那他沈云就不能不管了!
可转瞬那妇人冷冷的声音就响起了:“好一个英公府的走狗,敢在这里威胁我?回去告诉周勃,若不把我儿还来,今夜我就去取他项上人头!”
好霸气的女人!
沈云和方誊同时一惊,忍不住打开了房门,只见门口的楼梯处,一个包着青色头巾、样貌普通,但带着股英气的丰腴妇人,手持一把寒光闪闪的剑,正对着三个下人打扮的男子呵斥。
那把剑上只有剑尖处有一滴淡淡的血迹,可对面的三个男人居然都躺在了地上,惊恐地望着眼前的妇人。
这女人是高手!
沈云和方誊同时发现了这一点,剑尖只有一滴血,可对面三个男人的左手手腕都在冒血,虽然他们用右手死死摁住,可依然阻止不住血液外流。显然这个妇人只用了一剑,便同时伤了三人!而那三个男人都有佩刀。显然不是庸手。
那妇人见有人出来,英气逼人的眼眸朝这里瞟了一下,对那三个道:“还不快滚?再过一刻钟,神仙都难救尔等狗命!”说完,剑花轻抖,长剑便已入鞘,潇洒地从两人身前走了过去。
地上的三人早已面无血色。倒是中间那人还有几分血气,尖声道:“公孙大娘,你今日即不给英公面子,来日可别后悔!”
公孙大娘?
沈云今日可谓被惊的够呛。这个英气逼人,狠辣无情的丰腴妇人就是名震千古的公孙大娘?
没等沈云从震惊中缓过神来,公孙大娘霍然转身。原本冷漠的眼眸中透露出一股狠厉,看着那个尖声的“男人”,厉声道:“我公孙大娘为寻失踪的儿子,有何可悔?反倒是周勃老儿,外面煌煌贵胄,内里却是男盗女娼,骗了多少无辜男儿去海上送命?尔等助纣为虐。有朝一日才要后悔!今日还需你去传话,暂且寄存尔等头颅在颈上,再不滚,莫非以为我手中剑只能舞,不能杀吗?!”
这番话说的铿锵磅薄,气势逼人,幸好这酒楼里大多数人都去外面围观英公讲演,倒是没有几个人。不然非被围观叫好不可。
那三人见公孙大娘已然动了真火,忙不迭地跑下楼,只留下一地血迹。
公孙大娘见三人下了楼,眉间那股狠厉才突然散去,眼眸却忽然抖了一下,一抹愁苦从眼角闪过。蓦然惊觉两个陌生的男人真直勾勾地盯着她,顿时“哼”了一声。转身就走。
“欸,大娘留步!”沈云赶紧出声。
公孙大娘霍然转身,冷声道:“怎么?你们也是周勃老儿的走狗?还要拦下我吗?”
沈云和方誊赶紧上前两步,躬身行了个揖。沈云道:“大娘误会了。我二人并不是英公……呃,英公府的人。在下沈云,此乃我挚友方誊,我二人皆是方人胥的好友!人胥兄弟有一封书信让我等转交大娘,本想明日去临颍的,却没想今日这么巧,在这里遇到了大娘!”
一听见“方人胥”的名字,公孙大娘脸上的狠厉和愁苦都瞬间消失了,欣喜地道:“你二人真认识人胥?他现在在哪儿?书信呢,拿来我看!”
方人胥的书信都放在驿站的包裹中,倒是没带在身上,沈云只能道:“人胥兄弟的书信我等并没有带在身上,大娘现在方便否?能否跟我等去一趟东城驿站?”
公孙大娘的脸上露出一丝狐疑。显然是怀疑两人的身份。毕竟刚才被英公府的威胁,现在又有人突然冒出来要她跟着走,这未免……
方誊看出了公孙大娘的犹豫,忙道:“大娘不要误会,我等绝无恶意的。哎,实不相瞒,在下乃淮南侯世子,之前人胥兄弟在敝府做幕僚,这点他应该有过书信跟大娘提起吧?!”
公孙大娘想了一下,恍然道:“哦,原来是淮南侯世子当面,我倒是失礼了。”随即看向沈云,道:“你叫沈云?可是当今渤海侯?”
这番话说是失礼,但可谓无礼至极。这公孙大娘倒也真是有股子傲气,见了两个贵族,居然毫无敬意,更无惧色,就这么直白的问了出来。
不过沈云是不会跟她计较这个的,毕竟是名人呐,忙道:“正是正是。大娘如何得知?”
公孙大娘的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然后又莞尔一笑:“十八年前,在太原府,我跟你父亲有过,嗯,有过一面之缘!”
十八年前?那时候公孙大娘岂不是也是十八岁?沈云奇怪地瞟了她一眼,心道:她跟父亲“有过,嗯,有过一面之缘”?这段话怎么听着这么怪啊?
沈云不及细想,公孙大娘便道:“既是故人之子,那想必不会害我,走,我便跟你们去一趟驿站吧!”
三人旋即下楼,正遇上几个堂倌急匆匆的要往楼上赶,见一地的血迹,想开口询问,却又不敢。
沈云懒得跟他们解释,径直走了出去。
来到外面,发现英公的讲演结束了,周围都是兴致勃勃谈论此事的百姓,提到英公都一脸钦佩,口气里也带着尊敬。公孙大娘面若寒霜,一言不发地跟在沈、方两人身后。
回到驿站,人多了起来,街上也恢复了平常。
三人回到房中,方誊拿出方人胥的书信交给公孙大娘,公孙大娘打开看后,心中最后一点狐疑也消失了。寒若冰霜的脸上终于有着一丝温暖的笑意。
“原来徒儿去参军了,这倒是好事!这两年可苦了这孩子了!”公孙大娘微笑道。
沈云道:“人胥兄弟说,他身为汉人,既已适龄,当先报君国之恩,待到退伍,定然回到大娘身边尽孝!”
说到“尽孝”二字,公孙大娘却突然眼眶一红,忍不住的悲伤之情让她哽咽起来:“徒儿还懂尽孝,可我儿,我儿却……”(未完待续。。。)
【第三十七章 公侯会,许昌之盟】
ps:比赛看完了,很想说几句。(.好看的小说)we现在的状态的确偏向于进攻性了,不想以前一味求稳,可惜没能抓住机会一波将omg完全打崩。ig却是大意了,静的盲僧可是闻名在外的。至于最后一局,哈哈,我是笑着看完的,越看越好笑,但是很喜欢这场比赛,因为天赐和yg的比赛让我有种看见自己的感觉---你们不觉得他们的比赛不像是职业选手之间的较量,反而像我们平时的路人局吗?ig、we、omg的比赛虽然精彩,可是那种团队合作和战术意图却是我们路人局里不可能碰见的。但天赐和yg的这场,却是我们在路人局中经常能碰见的情况,都是杀红了眼,不停的逼上去,只要能一命换一命就觉得不亏的那种,哈哈哈,所以感觉很好笑!<嗯,说了很多废话了,不过反正不收费。大家凑合着看看吧!好了,接下来是正文部分,顺便求个票吧!
当年圣祖发动全国统一战争时便组建了蛟龙卫,不过那时候的蛟龙卫只有不足一万人。战船也寥寥无几,所管辖范围不过三门峡处一小段黄河。
直到平定江东,收服江东周郎后,蛟龙卫才算正式扩大起来。圣祖在江南郡修造了当时最先进的余皇、三翼、突冒、楼船、桥船等多种战船,在后来平定青徐曹氏的战役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统一全国后,开疆圣战之前,圣祖曾数次下江东,亲自对蛟龙卫的组建和战船设计进行指导,并将战船升级为战舰,同时命人修造了体积更大、航程更远、航速更快的福船、平沙船和兜底船。
汉元420年之后,开疆圣战发起,帝国重心转向西北,江南之地却也没有平静下来。在圣祖授意下。帝国蛟龙卫开始了不显著,但却名传后世的“大航海”之战。
原本要到明朝时期才会出现的福船被圣祖提前造了出来,使得这个时候的远洋航行成了可能,蛟龙卫一路向南、一路向东,兵锋也横扫整个亚洲,占领了包括星落城在内的整个东南半岛。在开疆圣战的后期,蛟龙卫甚至出没于中东地区。对罗马帝国和哈里发帝国起到了震撼其心理和牵制其军力的效果。
不过圣祖皇帝的这个举动,所带来的蝴蝶效应不小,蛟龙卫出没于印度洋,让罗马帝国和哈里发帝国产生了严重的危机感,造船和航海欲望高涨,在往后的百余年里。造船技术和航海技术也有了空前发展,兼带着整个世界的科技、文化、乃至生活都有翻天覆地的改变。汉元650年的时候,罗马帝国也能够穿越越过大西洋往东了,哈里发帝国更是早早的就占领了印度大陆的南部地区。
蛟龙卫往东的那支船队还抵达了澳大利亚,不过登陆地点不对,没有发现南部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只是在沙漠边缘转了一圈就回来了。但这个发现也同样记录在帝国的航海日志上。在帝国户部也有存档。
时间已经过去了五百年,凡是蛟龙卫能到达的地方,大汉帝国都占领了,可局限于技术等多方面因素,并没有能发现太多有利于帝国的物品和矿藏。再加上帝国的重心始终在大陆上,所以“大航海”之战后,开发海洋的步骤慢了下来,远不及罗马和哈里发人那么热衷于航海。
二十年前。有罗马人巴耶斯在穿过好望角时遭遇风暴,本应往东的船只反而向西偏离,在海上漂了一个月之后,巴耶斯抵达了一个从没有到过的大陆,而这片大陆上居然拥有让人惊叹的黄金储量!巴耶斯带回了整整一船的黄金,随即引发了罗马人和哈里发人寻找黄金之国的热潮!
热潮传播的速度很快,十年前。大汉帝国的蛟龙卫最先关注到“黄金之国”的消息,已经是蛟龙卫统帅的英公周勃,立即决定再次组建“大航海”之战的队伍。
可因为帝国内部的矛盾,以及当今皇帝对他的忌惮。周勃不能再像圣祖时期那样动用军队去进行“大航海”之战,只能从民间招募水手,通过朝廷组建的手段去进行,称之为“大汉远征雇佣军”。远征军获得的利润朝廷拿三成、七成归个人所有。这种“远征雇佣军”模式在圣祖时期就有过,不然以帝国当时不足一亿的人口,也不可能拿下整个东南半岛和星落城。
就在组建“大汉远征雇佣军”的背景下,公孙大娘的儿子,年满二十二周岁,刚刚从蛟龙卫服役回来的姚兴,便自愿参加了这次远征军,并在今年年初随船队出发了。
对于居于内陆的汉人来说,航海终究太过于遥远,而且大海无情,谁知道什么时候便会船翻人亡,葬身海底,死后都不能入土为安?!所以内陆居民大多是抗拒出海远洋的。
公孙大娘便是这般的思维。虽然公孙大娘也认可了那张纸上的画押是自己儿子的,可固定思维却让她无法接受。再加上英公府的人对她虽然表面恭敬,但话里话外却是夹枪夹棒,语带讽刺与不屑。这也让这个曾出入皇宫大内,一向心高气傲的当代剑神怒气上涌,数次出手教训英公府的人。一来二去,便成了如今这种水火不容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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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娘,既然令郎已经出海,这就算英公发话,怕也没什么用吧?”沈云在了解了这些情况之后,颇有些为难地对公孙大娘说。
“如何没用?!远征军年初才走的,现在才三月,季风刚开始,他们铁定只到了星落城,让人传个话,把我儿叫回来有何不可?”公孙大娘语气坚定,哼道,“他周勃老儿就是瞧不起我公孙氏,所以才一再推脱。今晚我便去拜会拜会他,看他敢不敢再欺负我这孤儿寡母!”
沈云这才知道,公孙大娘的丈夫已经在前年去世了,当时姚兴还在军中服役,不及赶回。这已经是其夫生前最大的遗憾,如今姚兴还未成婚。没给姚家留下一点血脉便又踏上了生死未知的航程,这如何不让公孙大娘揪心?
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姚兴这么做,等于将公孙大娘放在风口浪尖,所有姚家的人都在明里暗里的说她的不是,认为是她让儿子出去的,害的公孙大娘在家里也待不了了。也难怪她发了狠。必须要英公将她的儿子叫回来了。
沈云长叹一声,这传说中的人物也是人啊,后世史书将公孙大娘描绘的如同天人一般,一手剑舞惊天地泣鬼神,可如今还不是被邻里乡亲给逼得只能外出寻找儿子?可见,英雄神马的。[.超多好看小说]最是不能从书面上去看的。
不过公孙大娘说的“拜会”,沈云和方誊都不认为那是真心话,怕是拿把剑冲进去拜会的可能性更大。英公怎么说也是大汉公爵,又有皇亲国戚的身份,本人就是骁勇的猛将出身,如今更是统领了蛟龙卫达十年之久,谁知道他身边有多少高手。就算公孙大娘是“剑圣”,这么冲进去的结果怕也不乐观。
方誊仔细地想了想道:“大娘,你看这样如何,我与渊让今晚去拜访英公,你跟我们一起去,看看能否将这将是斡旋一下?若是冒然冲击英公大驾,怕是多有不妙。”
何止是不妙,简直就是与造反无异。沈云可不想这么个在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一笔的妇人。就这么惨死在英公手下,所以也开口附和。
公孙大娘却蹙起眉头,颇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这,这怎么好麻烦两位?”
沈云直接道:“我二人与人胥兄弟一见如故,更何况大娘与家父有旧,算是在下的长辈,这以前碰不上便罢了。既然碰上,那绝没有不管之理。大娘放心,怎么说我也是侯爵,他英公再强横。这个面子总得给我吧?!”
方誊瞥了一眼显然有点底气不足的沈云,笑着对公孙大娘说:“是啊,大娘稍安勿躁,且在这里宽坐一会儿,我与渊让先去递拜帖。”
公孙大娘思忖一番,便也道:“如此便有劳两位了!”说罢,还看了一眼沈云一眼,叹道:“沈清泉真是生了个好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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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往许昌府衙的路上,方誊直接对沈云道:“渊让,你想好了吗?”
沈云淡然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想说,英公是后党一派,我们这么贸然去拜访是否不妥?”
“不错。既然渊让你想到了,可是有了对策?”
“有个屁对策。”沈云笑了,“我只是纯粹的想帮公孙大娘这一把罢了。不过,英公这次进帝都之前,居然在许昌讲演,这事怕是跟朝局有关。”
“那又如何?”方誊奇道,“谁也能看出来,这肯定是朝中发生了什么事,所以英公想在许昌先露个脸,表个态,让帝都那些人有所准备。只是,我不明白他为何要这么做。”
“之前我也不明白,不过等公孙大娘跟我说了那些事,我突然想明白了!”沈云神秘一笑,压低声音道,“如果我猜测不错的话,英公是不想继续做这蛟龙卫的统帅了,他想回西北,他想回飞鹰卫,他想去平叛!”
方誊一怔,转而一想,却是恍然大悟:“哦,难怪他要组织‘大汉远征雇佣军’,他这是要以退为进啊!”
沈云点点头:“不错。英公志在大陆,想率领铁骑纵横天下,而不是带着一支船队在海上飘荡……他不喜欢水师,更不喜欢海军!”
若是沈云告诉别人,堂堂大汉的蛟龙卫统帅居然对水师和海军嗤之以鼻,那么很多人都会对他嗤之以鼻。可事实确是如此。当然,沈云这个判断并不是单单从公孙大娘这件事上看出来的,还有之前征伐扶桑州之时,英公也曾极力想要掺和一手,不过最后却被沈云这个渤海侯抢了。从这两件事就可以看出,英公其实最梦寐以求的,还是统带陆军,而不是也许一百年都没一次大规模作战的海军!
至于为什么一百年都用不上一次海军,那就要看看现在大汉周边了,还有谁能跟大汉抗衡呢?这可不是铁甲蒸汽机船纵横四海的年代!如今全世界大部分海军作战,还是以撞角和接舷战为主,试问。除了罗马和哈里发,哪国的战舰能经得起大汉战舰一撞?更遑论接舷战了!
“话虽如此,可你毕竟得罪过英公,此去你确定能解决得了吗?”方誊不无担心地说。
沈云胸有成竹地道:“一个无欲无求的人,是很难被打动的,可如果他有七情六欲,那就好办了。他不是想带兵平叛么?你说如果我支持他调离蛟龙卫。去带领骑兵作战,你说他对我还有敌意吗?”
方誊疑惑道:“就算你支持他又如何?你空有渤海侯爵位,手上无兵无权,哪里能帮上他?”
沈云嘿嘿一笑,揽着方誊的肩膀道:“我只是要消除他的敌意罢了,只要我表示支持他这个意愿就行了。更何况。他想领骑军作战,没有我们这些贵族能成吗?我渤海侯家不够,加上你淮南侯家,这份量总算十足十了吧?”
方誊苦笑一下:“原来你打的是拖我们淮南侯家下水的主意啊?!可我只是世子,父亲那里……”
沈云挥挥手:“你放心吧,我看方伯伯其实也是同意的,他前段时间不是去了一趟金陵?然后英公就启程来许昌了。想必方伯伯已经答应了也说不定。”
方誊愕然道:“父亲去金陵,是解释周章和方仲的事的……”沈云望着他,笑而不语。
半晌方誊才又苦笑道:“渊让,我突然发现你这揣度人心的功夫是越来越厉害了!”
沈云哈哈一笑,揽着方誊走向许昌府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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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沈云和方誊压根没打算等到晚上再带着公孙大娘去见英公,毕竟公孙大娘现在对英公的意见很大,甚至想着要取他的人头,虽说气话成分居多。可为了和谐共处的基本原则,沈云打算现在就去求见英公,晚上之前就把事情落实下来回告公孙大娘就成了。
府衙前的人群已经散去,不过还是有许多人聚集在这里不肯散去,三三两两地站在那里讨论着方才英公的讲演。
沈云和方誊没有大摇大摆的从正门进入,而是来到侧门,给门子递上了拜帖。
沈云是英公的晚辈。爵位上更加比不上周勃,所以拜贴上写的很是恭谨,只说“游历偶经许昌,忽闻殿下莅临在此。特地前来拜会,长者为尊,赐求一唔!”
沈云和方誊在门口不过等了一刻钟,就见英公一群人直接从里面拥了出来,这倒是把沈云和方誊给吓了一跳。
按照大汉礼节,沈云为侯爵,英公是公爵,沈云上门拜见,英公是不需要亲自出迎的,只需要派亲近之人在大门处恭候即可。即使现在是在许昌府,不在金陵的英公府邸,他也只需让许昌郡守出迎便不算失礼了。可没想到,英公居然亲自来到了门口。
“哈哈,前面可是沈家和方家的侄儿?!”英公英武的外表下有着温和的嗓音,人未到,声先至,给人倍感亲切。
沈云和方誊赶紧迎了上去,在英公三步以外站定,同时躬身行礼:“渤海侯沈云(淮南侯世子方誊),拜见英公殿下!”
“毋须多礼,毋须多礼啊!”英公显得很是开心,伸手虚扶了一下,笑道:“前些时日,老夫便见了淮南侯,听他说起你俩还在淮南郡,今日怎么就到了许昌了?还好你们懂得礼数,来拜见老夫,不然往后我就要让淮南侯好好打两下你们的屁股。来,跟老夫进去里面叙话。”
这时旁边有两三个穿着朝廷四品官服的中年男人纷纷向沈云拱手行礼:“见过渤海侯!”
沈云一看,便知他们是许昌府的三驾马车,郡守侯广、郡丞常知礼、郡尉邓冲。倒也不托大,一一还礼,然后跟着这一行人走进了府衙的内堂会客厅。
在厅内分宾主落座,英公自然居于上首,沈云坐在副座,其他人以此坐好,方誊却因为只是世子,坐在了最尾。
英公很显亲和,方一落座便笑道:“沈家贤侄,这次怎么到了许昌啊?”
沈云恭谨道:“回殿下话,小侄已到游历之年,所以除外游历一番,增广见闻。今日恰巧游历到许昌,听闻殿下在许昌讲演,还特地赶来想要聆听教诲,却不想人太多挤不进来,后来还是看的小抄才得以受教。”
“哈哈哈哈,贤侄真会说话。老夫哪有什么东西可以教人的,倒是张昕那个老东西可以。”说到这里,英公眼中似有一道精芒闪过,只是脸上依旧笑道:“不知贤侄看后有何感想啊?”
沈云正愁没有机会将自己的心意表达出来,英公这么一问,倒是给了他机会。
“殿下说笑了,殿下与张伯伯都是小侄的长辈,长者总是有许多东西能教诲小辈的。小侄今日看了殿下的讲演,倒是非常赞同,特别是那句‘欲仿壮侯举,当思昨日非’,让小侄受益良多。”
“哦?贤侄对此句如何看?”英公眼中的精芒一敛,问道。
沈云笑道:“小侄以为此句正切当今帝国时弊。新州叛乱,有愈演愈烈之时,连一州州牧都附逆从贼,看见局势恶化之快,当此时,新州驻军定然想急切扑灭叛乱,可新州初叛,张晟逆贼为官多年,又有从军经历,想速决之显然不成。若其欲效仿当年壮侯,飞奔三千里擒灭郅支单于,呵呵,恕小侄直言,怕是只会落得个折戟沉沙的下场。因为当年还有壮侯在场,可如今,我大汉的壮侯何在?”
英公眼中的精芒更甚,脸上的笑意也慢慢敛去,问道:“那贤侄以为,我大汉的壮侯何在啊?”
沈云立即起身,朝英公行了大揖礼,郑重道:“小侄窃以为,当今之世,能如壮侯当年,飞骑三千里平灭一国者,非殿下莫属!”
英公面无表情,抚须不语。但座下的侯广、常知礼、邓冲三人却突然变色,惊讶地看着一脸郑重的沈云。(未完待续。。。)
【第三十八章 回帝都,公侯野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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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许昌府衙出来,已经是傍晚时分。沈云和方誊回到驿站时,公孙大娘正焦急地在房里来回走动,看见他们立即上前急问:“你们这是去哪儿了?可是周勃老儿不同意见你们?”
沈云和方誊对视一眼,还是沈云开口道:“大娘勿急,我们已经见过英公殿下了。”
“哦?”公孙大娘又一次露出狐疑的神色,打量了一下沈云,面色阴沉下来,道:“他怎么说?”
沈云看她的表情便知道这个妇人剑术的确精绝,但就心性有点多疑,看来这传说中的人物也是有性格缺点的。
“殿下也是才知道这件事,当场就把管事的下人叫来责罚了一顿,”沈云回忆着当时的情景道,“大娘,那些英公府的下人并没有将此事告诉殿下,都是他们自作主张才导致现在的局面。英公心里还是敬重大娘的,这不,得知是大娘的独生子跟着出海了,也是跟着急,特地给我一份手书,让你拿着这份手书去江南郡蛟龙卫总部,那里会有人给你安排船只去追赶令郎。”
“要我也出海?”公孙大娘顿时疑惑了。
沈云点点头道:“是的,殿下说,令郎是自己签的契约,作为英公也无权命令他回来。不过你是他的母亲,若是亲自去叫他回来,谅他也不敢违背。这是英公所能做的最大让步了!”
公孙大娘沉思良久,咬着嘴唇道:“你确定周勃的确事先不知此事?”
方誊忍不住上前道:“我看是真的。现在新州叛乱,英公堂堂公爵,要处理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哪里会去管这件小事呢?必是那些下人自作主张无疑!”
沈云也点头道:“不错。依我看,大娘何不先回家呢?令郎也是大人了,会自己照顾自己的。更何况,每年来往大海的大汉船只无数,出事的总归是少的,没准过个一两年,令郎觉得大海无趣。便也先回来了也不一定。”
公孙大娘摇摇头:“不,你们不了解兴儿的脾气……好吧,我就拿着手书跟着出海一趟。至于你们说英公的确事先不知此事,那我就放过他!不过,一点教训还是要给的!”说完,也不等沈云和方誊再说别的。拿起手书就出了门。
“欸,大娘……”沈云追出房门,却见她兔起鹘落的身影已经消失在后院。
“这……”沈云有点傻眼。
跟出门的方誊也被公孙大娘的身法吓了一跳,除了屠天骄和时迁,他们还真没见过轻身功夫这么厉害的人。这里可是驿站三楼,垂直高度至少在十米左右,可公孙大娘居然说下去就下去了。身影还带着飘逸味道,再加上她那一身神乎其神的剑术---看来,她原来说今晚要取英公人头的话,还真不是吹牛啊!
“渊让,你说我们要不要去通知英公一声?”望着公孙大娘消失的方向,方誊喃喃道。(.)
沈云苦笑道:“算了吧,大娘并不是是非不分的人,这次也只是被那些下人逼急了。想警告一番英公罢了,应该不会弄出什么大事来。况且,哼,我也想教训教训那个为老不尊的家伙!”
方誊想起下午后来发生的事,心下也是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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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沈云说出那番话之后,侯广等人纷纷变色,反倒是英公自己面无表情。半晌才见他晒然一笑。摆手道:“小儿轻狂啊!”然后又对侯广等人道:“你们且出去,我跟渤海侯说几句话!”
听到前半句时,沈云面露不愉,后半句时。却是连方誊都站了起来。
不说这里是许昌府衙,英公就算再大,也不能这么无礼地把主人赶出去,就说他开始称呼沈云为渤海侯,又说什么“小儿轻狂”就足以让方誊也勃然变色了。
侯广等人带着讪笑,躬身行礼退了出去,方誊却上前数步,与沈云并肩而立,慨然道:“英公殿下,何故突然出言讥讽我等?”
英公也不着急,伸手抬起茶杯轻轻抿了口后,看向方誊道:“你可知,令尊尚且不敢如此口气跟我说话?!”
“殿下怕也不敢跟家父如此说话吧?!”方誊毫无惧意,盯着他的眼睛,回了一句。
英公不以为意,转向沈云道:“老夫为官数十载,深知一个道理,有多大碗才能吃多少饭,说你们轻狂,你们还别不承认!沈渊让,你今日说的这番话,可知传出去会给老夫带来多大的麻烦?又会给你自己带来多大的麻烦?若是我今日不骂你,明日你就将遭无数人弹劾失敬、失德、妄上、忤逆等等罪名,到时候,你这渤海侯的爵位还未必能保住!你信还是不信?”
沈云不解地望着英公,但嘴上却道:“殿下,在下也是跟着心理话直说而已……”
“又在扯淡!”英公毫不客气的摆手打断了沈云的话,“还心理话,哼,你的心理话无非就是猜透了老夫无心带领蛟龙卫,想带骑兵,所以有心来借此打消老夫对你的敌意罢了!渤海侯,能猜到老夫这番心思的,又何止你一个?”
沈云跟方誊同时愕然。这还真是人老成精了,他怎么猜得到沈云的心思的?
英公自顾自地说:“满朝公卿都知道老夫专注于骑战,而不喜海战。可那又如何?老夫还不是满打满算地当了十二年的蛟龙卫统帅?!本来得知你来拜访老夫,老夫这心里畅快许多,还道你渤海侯虽年轻气盛,却还算懂得礼数,之前的那点破事也就放在了一边,不提也罢。可你自作聪明,居然给老夫加个‘当世壮侯’之名,可是嫌陛下还不够提防我耶?可是怀疑陛下不会用人耶??可是反对令尊生前的遗愿耶???哼。[]如此无君无父之辈,你怕没人弹劾你失德、妄上、忤逆之名吗?”
一番话下来,英公已经是声色俱厉,颚下长须无风自动,明亮的眼神几乎能化成实质,直刺沈云和方誊的身上。两人已然惊出一身冷汗。
不愧是当年的飞鹰猛将,现在的大汉英公。如此威势,的确不是常人所能及!
沈云以前见过公爵,也见过皇帝,可这些人对他都是客客气气,甚至还有些宠溺。从没有一个位高爵尊的人对沈云如此严厉的呵斥。说起来,这些久为上位者。哪个不是威风凛凛?!那一瞪眼、一起身的威势都是足以让普通人吓得浑身颤抖的。沈云也是无心,没想到自己表示善意的一句话,居然会让英公为难,从而导致怒气值爆表。
也是,若一般人说说这些也就罢了,可现在沈云已经是侯爵,随便一句什么话传到朝堂之上。那都不是会让人一晒了之的。总会有无数人挖空心思,想从这些话里找些别的意思出来,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沈云对朝堂博弈的经验浅,甚至可以说毫无经验,所以皇帝和胡公才会想着让他远离帝都也就是了。可没想到,在许昌府沈云对英公这一番话,却又说错了。唉!
本以为有着超越当代人几千年见识的沈云,总觉得玩心眼他们肯定不是自己对手。却没想到人家英公随便一说,便将他的那点小心思猜了个透彻,还连消带打,将沈云说成“无君无父”的无耻之徒,这在大汉可是极为严重的罪名了,甚至剥夺爵位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关键是看弹劾举报的人是谁了。
至于沈慕死前对皇帝上过什么建议,沈云真不知道。但听英公的话。显然沈慕也是反对英公重新执掌骑兵的。想到这里,沈云也不禁暗骂自己太过莽撞,自以为比英公多了见识就能无往不利,唉。实在太小看古人了!
“殿下,小侄原无此意,还请殿下明鉴。”沈云忍着满肚子的不服气,行礼道。
英公发了一通火,心情舒畅了许多---那是,堂堂帝国侯爵站在面前跟三孙子似的被他教训,这种机会可不是每个公爵都能享受的到---抬抬手示意沈云和方誊坐下,然后徐徐道:“幸好侯广、常知礼、邓冲都乃老夫心腹,没有老夫吩咐,是绝不敢将你方才那番话泄露出去的。”说完看向方誊道,“相对来说,你倒是颇为稳重,不似这小子,如此轻狂妄为。”
沈云此时也反应过来,憋了一肚子火,他自穿越以来,除了面对父亲,什么时候被人这么数落过?更何况,既然没人会把事情说出去,你又跟爷爷似的站在这训了我半天,算什么事儿?真当我泥捏的没脾气吗?
不过方誊却没有想这些事,反而一肚子震撼。许昌府三驾马车都是英公的心腹?这点可算是英公的机密了吧?毕竟英公只是爵位,可一旦与地方实权人物有了勾结,这罪名可也不轻啊!
英公说完方誊,又看向沈云,见他的模样,何尝不知此时的沈云已经气血上头了,微微一笑道:“怎么?莫非渤海侯被老夫训斥一番还不服气?”
沈云略略拱手,声线不高不低,听不出喜怒哀乐地说:“不敢!长者教,弟子不敢不听!”
“哈哈哈哈,还说不敢。你这小子,什么都好,就学了你父亲那一肚子的假模假样,明明心里不是这么想的,可嘴上就是不承认。蕙儿在我面前把你夸得跟天上少有、地上绝无,可我怎么一点都看不出来?不过年轻人嘛,哈哈,就应该有你这种敢怒敢做的气势!”
英公的态度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惊得沈云和方誊都愣在了当场。
英公又抿了口茶,斜眼睨了沈云一眼,道:“怎么?你敢否认与蕙儿的事么?”
“蕙儿?殿下,她,我……我……”
提到周蕙,沈云突然有点明白过来,为什么英公敢这么理直气壮的教训自己了,敢情他是把自己当成沈云的老丈人了。所谓一个女婿半个儿。老子教训儿子,还真没人敢置喙。只是,周蕙怎么会跟英公说这些事?还有,她说了多少?
英公突然一瞪眼,喝道:“沈渊让,你莫不是要始乱终弃不成?!”
此刻,英公没有了身为公爵的威严。而纯粹是以父亲的身份在说话。不过从这里也能看出英公对周蕙这个最小女儿的疼爱之情!
沈云一听,得,连始乱终弃都说出来了,看来周蕙把自己跟她的事全盘托出了。不过跟那些古代人得知女儿提前跟人发生关系会暴跳如雷不同,英公似乎还有一点欢喜的意味,而且还是认可了沈云这个女婿的。不然之前也不会像训儿子似的将他训斥一顿。
一旁的方誊则看傻了眼,心里不停嘟喃:“我靠,沈渊让你这小子竟然骗我,居然都跟端平公主有了‘始’了,还在我面前装大尾巴狼……太可恶了!不过,英公今天的态度,很奇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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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公前一棒子后一口枣的模式。彻底把沈云给弄懵了。到后来怎么离开的许昌府都有点模模糊糊。只是记忆中,好像这有点变化多端的老家伙很是开心,笑眯眯地将两人送出来的。
公孙大娘的事,还是方誊跟英公提起的。英公的确事先不知此事,不过却也听过公孙大娘这奇人,随后便写了手书,让他们带上。
其实严格来说,英公并非不能命令远征军船队返航。而是不愿为了一个曾经有点名气的“舞姬”下这个命令---要是身怀绝技便能要挟大汉的公爵,那天下能人异士无数,谁都来插一竿子,这天下不是乱套了?
在英公这种级别的人眼中,公孙大娘也就是一个身怀绝技的民间艺人罢了。
回到房里,两边睡下,方誊却毫无困意。折腾了半宿,听见沈云那边也在滚床板,便道:“渊让?睡了吗?”
沈云一听,干脆坐了起来。气咻咻地道:“怎么能睡得着啊?!我越想越气,就算他认定了我这个女婿,可那一通教训,还是让我窝火!滕宇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方誊也坐了起来,点起灯,看着沈云道:“渊让,你想过没有,英公今日这番话除了想认下你这个女婿外,其实还有别的意思?”
“什么意思?”沈云现在满脑子都是火气,还真有点转不过弯来,便问方誊,“除了这个,还有别的吗?”
方誊笑道:“当然。你是被英公惹火了,再加上鄢家大小姐和端平公主两边的事都让你头疼,哈哈,当局者迷啊!”
沈云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道:“那你这旁观者赶紧给我说说吧。”
方誊一敛笑容,正色道:“我觉得,英公除了想认你这个女婿外,其实还想通过你,向某些人表达善意!”
沈云也是心思玲珑的人,联想到今天英公把许昌府三驾马车是他心腹的事说出来,后来又是一副慈眉善目的长者形象,还有那些看似严重,但却无关大雅的话语,顿时也明白了。
不过明白是明白,真相却更让沈云难以接受。
“英公想抛弃后党,加入帝党?”这是沈云做的判断。
方誊点点头,又摇摇头:“无所谓帝党后党,其实整个天下都是刘氏皇家的,帝党后党也只是一种势力罢了。不过英公想向陛下和胡公他们表达善意却是一定的,否则定然反对你与端平公主之事……”
沈云一听,心里某个结忽然松了。周蕙,这个敢爱敢恨,性情直爽的丫头,自己难道真的对她毫无情意吗?!显然不是。只是因为英公是后党,只是因为太后杀了自己的父亲,所以不能有情意罢了……等等,英公要向帝党表达善意,那岂不是太后那个老妖婆要少了一大臂助?自己报仇的机会就更大了?
想到这里,沈云不禁大喜过望。
方誊转念一想,又道:“渊让,你说英公为何会突然想靠近帝党?朝廷党争,鼠首两端的人不是最不得人心吗?”
沈云却道:“这要看是什么人。英公那句话说的对,有多大碗才能吃多少饭。像他这种级别的大佬,已经无所谓阵营。谁能给他最大的利益,他就能随心所欲的靠向谁。滕宇,我们是遵循规则行事的人,而他们,是能够制定规则的人!这就是区别!”
这番话有点出离了这个时代的语言风格,但并不妨碍方誊听懂。
沈云接着说:“我看,朝中的党争应该是有一个结果了,令尊前段时间去金陵,想必就是跟英公谈论这些事。陛下那里肯定给了英公一个满意的价钱……只是,不知道智公、凉公那边是什么情况。若是都能搞定,哼,那后党就彻底烟消云散了。”
方誊面色复杂地看着沈云,喃喃道:“希望如此吧!”
想到大仇即将得报,周蕙这件事又可以完美解决,沈云心情大好,衣服一卷,躺回到床上,笑道:“赶紧睡,明天回帝都!”
“嗯!”方誊吹灭了灯,依旧心事重重地躺下。双眼睁得老大,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未完待续。。。)
【第三十九章 未名亭,助力猜想】
帝都一连下了几场春雨,整个空气都变得清新起来。(.好看的小说)不过清新中难免带着几许夏日的沉闷。
鄢府,列翠轩中,已有摇扇陈列,虽未到夏日,列翠轩廊下池边春意甚浓,可坐在轩中的鄢准却是满头大汗,忍不住让两个娇艳的丫鬟拿出摇扇,使劲吹风。
这时,鄢府管家急急忙忙进来,鄢准立即从太师椅上跳起,急问:“怎样?如月可曾回来?”
管家也是满头大汗,却不敢擦拭一下,躬身急道:“回老爷,没有。少爷去了帝大寻找,却没见着大小姐,这不就让小的先回来告诉老爷一声。”
鄢准老脸一皱,颓然坐回了椅子上,叹声道:“唉,作孽啊!”叹完,又愁苦地对管家说:“告诉澄儿,今日无论如何必须等到如月,就说,就说她娘想她了,让她赶紧回来一趟!”
“喏。”管家应了一声,又忽然想起什么,开口道:“老爷,要不,把大夫人接来吧?”
鄢准神色一动,随即又黯然下来:“算了,如玉这丫头性子刚强,把她娘搬出来也未必管用。还是得从如月那里入手。总之,无论如何我也不会让如玉去西北的。”
管家正要离开,有仆人急匆匆来到列翠轩,朝着鄢准行了个礼,道:“老爷,有人求见?”
“谁?”鄢准无精打采地问道。
“大理寺狱丞离恕。”说着,仆人向鄢准递上了拜帖。
鄢准一脸厌恶,拜帖都没接,直接摆手道:“让他滚。鄢家虽然处境堪忧,可也不是他一个小小狱丞能打秋风的地方。”
仆人一惊,赶紧退了出去。却是管家机灵,先一步拦下仆人,小声对他道:“老爷心情不好,你可别慢待了离总管。且去说老爷身体不适,不便见客便是。这是十个银币,拿去给离总管做辛苦费。记住,不许得罪。明白?”
仆人连连点头,示意清楚该怎么做,急匆匆的下去了。
鄢准看见了管家的一举一动,却没有阻止。脸上满满的都是沮丧,等仆人走后,苦笑着对管家道:“老周啊,鄢家这些年风风雨雨,多亏有你帮着上下打点,真是辛苦你了!”
老周忙摇头道:“老爷何出此言?小的是鄢家的家养下人。这些都是本份。倒是老爷要保重身体啊,虽说此事有点棘手,可小的相信,只要老爷在,那一切都会过去的,我们鄢家,迟早还能起来!”
鄢准苦笑摇头。却没有再说话。鄢准知道,这次若没有贵人相助,鄢家想再起来,恢复往日荣光却是难了。心里不由再次长叹:只是过了个年而已,这境遇怎么就天翻地覆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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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鄢家的变化,还得从帝国大月州叛乱开始说起。在年后,皇帝通过廷议和弹劾案,着实罢免了一些后党中人。并且开始大张旗鼓的准备接管帝国银行。
可后党并未完全失势,最起码,帝国四大元帅中的英公和智公都是支持后党的,更何况地方上还有凉公这样的超级大鳄的帮助,所以帝党接管帝国银行的步伐并不算快,只能说迈出了以往想迈却不敢迈的一步,有将党争公开化、明面化的勇气。算是有了一个好的开头。
鄢准曾预测,帝后两党就算当面锣对面鼓地开打,作为全国最大的资本所有者,他所受的影响不会太大。毕竟鄢家这些年借着帝国银行的资本。全方面地与帝国息息相关的产业相融合,相渗透,几乎已经是血脉相连,荣辱与共。
以运输业为例子,鄢家掌握了全国最大的车马行,帝国百分之六十的驿站都有鄢家的股份,甚至在一些偏远地区,鄢家的车马行其实就是履行着帝国驿站的职能,百分之八十的驿站人员在领朝廷俸禄的同时,还拿着鄢家的工资,若是鄢家倒台,这些驿站人员就不能善罢甘休---前一个月还拿十个银币的工钱,这个月就变成五个了,谁能同意?---更何况,运输业可不单单指驿站,还包括了配送、装载等等周边行业,牵涉数百万人的生存大计,谁又能随便动了?
正是有着这层打算,所以鄢准根本不担忧帝后两党相争会真的牵涉到自己,之前沈云将渤海郡的利益放在他面前,他才能咬牙割舍掉。在他的预计中,大不了就是跟最后的胜利者妥协,牺牲些利益罢了。
可鄢准千算万算,就是没算到大月州会在这个时候反了,若仅仅是草民造反便还罢了,偏偏是一州州牧带头造反,这新州造反的性质一下改变,由帝国原先的藓鳞小疾变成如今朝廷的心腹大患。性质一改变,朝廷的决策也必然出现了更改,原来帝后两党相争的局面在皇帝的有意妥协下缓和过来,平定“月氏”国叛乱成了重中之重。
平叛就必须出兵,而且看新州现在的样子,还不能只出几千人马的小队伍,至少也是军团级别的大规模调动。要出兵就必须要有钱,而户部却是没钱了的,最后出兵的军费还有要落到帝国银行头上。
如今皇帝暂时向后党妥协,所以帝国银行的主簿蓝淀未被免职,可帝国要出兵平叛,军费必须由蓝淀负责筹措,这点不但帝党是这么看的,连后党那里也不时会向蓝淀施压。
可蓝淀之前为了应付帝党,早就将账目弄得面目全非,就算是他,想要整理清楚,也要调集人手,花上一年半载才有可能。现在若是强行从帝国银行中抽调资金,势必将已经乱七八糟的账目彻底搞乱,今后将再也没有人能够弄明白帝国银行的账目。
一旦到了这一步,那损失的可就不是几百亿金币那么简单,而是整个帝国的金融系统都将崩溃:物价飞涨、金银贬值,百姓手中的钱不再值钱,物价飞涨导致的粮价飞涨,然后将是民间富户对帝国银行失去信任,开始囤积货物,甚至造成民众挤兑,银行彻底崩盘。然后。整个帝国的统治秩序将会开始崩溃,更大规模的动乱就能预见了……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户部和蓝淀共同讨论后得出了的结果,已经呈报皇帝和内阁,得到了一致的认同。
为此,皇帝已经勃然大怒,当众摔了十几个杯子。将户部和帝国银行的主簿们全都叫到勤政殿,当场宣诏,找不出办法的话,这些人全部革职查办,蓝淀和户部尚书还要入刑定罪!
最后,新晋户部尚书公甫效向皇帝出了一个办法:既然帝国银行的钱因为账目混乱无法动用了。那就只能从外面想办法,而这个外面的办法就是“催债”!
很简单,银行里的钱不能动,那就让外面的钱流进来。全国欠帝国银行钱的人可在不少数,现在就以帝国要出兵平叛为理由,催那些欠债者还钱就是了。而还回来的钱重新立账,直接交付军中使用。等蓝淀等人将账目理清之后,再跟拿旧账与新账对冲。在催债的同时,户部与吏部携手,还能彻底接管帝国银行,一举两得。
这个主意很快得到了皇帝与内阁的一致通过。他们也是被平叛费用给搞的焦头烂额,如今有个一举两得的方法放在面前,也没有前期的考量期和试行期,直接颁布法令。让行政院执行。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首当其冲的便是帝国首富鄢家!户部和帝国银行同时向鄢准发来通告,限两个月内,还清二十年前所欠款项,共计两百六十亿金币!二十年内的欠款则根据之前签订的协议,分期付款给户部,每月所还金额为七千万金币!
这个通告是三月二十日下发的。也就是说,在五月二十日之前,鄢家必须拿出两百六十亿七千万金币给户部!
两百六十亿七千万啊!那是什么概念?那是鄢家所有固定资产的总额!是帝国两年财政收入的一倍还多!鄢家能拿得出来吗?答案当然是不行!除非鄢家能在一个月内将所有固定资产变现,可就算鄢家想变现。也得有人拿得出这笔钱不是?!
鄢准已经将鄢家所有的流动资金都调到了帝都,可也只有五十亿,离两百六十亿差的不是一星半点。看日子,已经是四月初一,还有四十九天,四十九天后,户部和帝国银行就要来收账了,拿不出钱来怎么办?其实也简单,家长入狱,家产全部充公!
其实鄢准并不担忧家产充公,很多产业其实都是用帝国银行的钱发展起来的,被没收也算是物归原主。可这家长入狱却是要命的事。这里说的家长可不止鄢准一个人,而是鄢家的长老们都必须入狱。如此一来,鄢家的信誉和之前积攒的人脉将会全部丧失,想要东山再起就绝无可能了!
那大理寺狱丞离恕,怕也是看准了这一点,所以提前来打点秋风,要是鄢准被抓,谁知道是不是进他离恕的大门呢?
朝廷,这是要把鄢家往绝路上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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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本位的封建社会就是这样,资产越大,就崩盘的越快!”沈云低沉着说。
这里是帝大的未名亭。沈云和方誊三月二十日时便回到了帝都。帝国大学里,那些同年的校友大多离开了,仅有的几个也都搬出去外面租住,所以宿舍里空荡荡的。幸好,还有鄢如月和鄢如玉两姐妹。
鄢如月是在帝大开学之后便搬回了学校,那时候沈云已经离京,鄢准倒也没有阻拦。鄢如玉则是更改了暗卫的军籍,开始担任帝都暗卫少校,这也是当初“渤海侯遇刺案”之后,暗卫内部进行的调整手段之一。
鄢如玉暗卫的身份是绝密的,鄢家人都不知道。为了方便办事,鄢如玉也搬到帝大,跟姐姐一起住,这也解决了鄢如月一个人在学校的苦闷。
年初传来新州叛乱的事情后,鄢如玉忽然想调到新州去,并向上级递交了申请,很快便批准下来了。不过由于此时新州太乱,暗卫许多点都在那场叛乱中遭到波及,根本没办法现在就进入,上级给鄢如玉的命令也是暂时留在帝都,找到机会再前往西北。
待到张晟叛乱之后,暗卫遭到皇帝严厉训斥。一州州牧叛乱的事也没能侦查到。也的确是暗卫失职,于是重建大月州暗卫体系的事,被屠家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屠啸天亲自下令,让鄢如玉以鄢家商队为幌子,找机会先行赶赴西北。于是才有鄢准急着找她们两姐妹的事情。
此刻未名亭上,春意阑珊,未名湖水清澄晏。倒是别有一番风致。不过对坐的两人谈论的却不是风花雪月,而是无情的政局。
坐在沈云对面的鄢如玉奇怪地看了沈云一眼,道:“封建社会?何谓封建社会?”
“官本位”这个名词鄢如玉仔细想想能明白过来,可封建社会就不太好理解了。
沈云笑着摆摆手,道:“这个问题放一边,你特地约我到这里来。不会只是想告诉我你们鄢家现在有大难了吧?”
鄢如玉正色道:“不错,我之前还不知道此事,也是这几日小弟老是来帝大找我,让我心生疑惑,于是今天特地去踏白那里问了一下,才知道如今鄢家遭遇如此大的麻烦。沈渊让,你必须帮鄢家!”
“帮?”沈云立即跳了起来。惊道:“怎么帮?两百六十亿金币啊!你看把我们渤海侯家的人全部卖掉值不值这个数!”
鄢如玉横了她一眼,眼波致致,忽而娇媚地笑道:“你不帮?那你可别怪我!”她突然站起来,朝岸上喊:“姐,沈渊让非……唔!”
鄢如玉没喊出“非礼”就被沈云一把摁住嘴巴,急急道:“我的小姑奶奶,你想害死我啊?我帮还不行吗?”
未名湖岸边,方誊和鄢如月正在那里。鄢如玉骗姐姐说要跟沈渊让说个方法,能打动鄢准的心,不过不想让她听见,所以两人才划船来到湖中心的未名亭。
听见小妹的呼喊,鄢如月一双妙目看了过来,见沈云连连朝鄢如玉作揖,心想可能是古灵精怪的妹妹又再想法折腾沈云。便也莞尔一笑,转头对方誊道:“滕宇君,你继续说。后来怎样?”
方誊倒是知道鄢如玉身份的,不过却也没想太多。继续给鄢如月讲述这次离京的经历。
鄢如玉见沈云服软,便笑道:“呐,这可是你说的。不许反悔?!其实也亏不了你,你帮我家度过这次难关,还能顺便娶一个美娇娘回家当媳妇,这多划算啊?”
沈云苦着脸道:“二小姐啊,两百六十亿啊,你见过哪家的闺女能嫁这么多钱?我还想着鄢家是帝国首富,能倒贴不少呢!这倒好,我美娇娘还没娶呢,就要先花出去这么多钱……”
“怎么着?我姐姐不值这么多是不是?”鄢如玉一听就不乐意了,双手插在蛮腰上,一双大眼睛瞪得老大。
“值!别说两百六十亿,就是六百六十亿也值!可关键这不是钱能衡量的,你懂不?”沈云狠狠地挖了一眼鄢如玉,道,“哪个家族会存在两百六十亿的现钱啊?实话告诉你,也就是你们鄢家才有两百六十亿的资产,我们渤海侯家连家卖了估计最多只有五十亿!要是凑钱,能凑出个一两亿就顶天了!”
说到这里,沈云真心觉得自己是个穷鬼,当初偷了帝国银行的钱还觉得挺富有的,现在一对比,还真是赤贫阶层啊!
鄢如玉也知道沈云说的是实话,皱着小眉毛,看了看方誊。
沈云赶紧道:“你别打淮南侯家的主意啊!我还算是一家之主,人家滕宇可还只是个世子……再说了,淮南侯家跟我们渤海侯家相差仿佛,总不能让人家破家帮你吧?除非……”
“除非什么?”鄢如玉愣道。
“嘿嘿,除非你做了方家的媳妇,或许人家淮南侯还能考虑考虑!”沈云托着下巴,贼笑道。
“你!”鄢如玉突然瞪起双眼,恨声道:“你这个登徒子,信不信我现在就喊……”
“哎哎哎,”沈云赶紧投降,“开个玩笑而已嘛!不过说真的,两百六十亿实在太多了,除非是向所有公侯之家借个一两亿的才可能凑齐,可问题是,人家为什么借这个钱啊?!再者说了,我觉得,朝廷会开出两百六十亿的价格来,未必真的想要这些钱。”
“嗯?不要钱?什么意思?”鄢如玉歪着脑袋,好奇地看着沈云。
说起这些,沈云绝对可以当鄢如玉的师傅。
沈云让鄢如玉坐下,理了理思路道:“两百六十亿零七千万,这么庞大的金额,没有人能够拿出来,就算一个国家都不行。朝廷肯定是知道这一点的,这么庞大的数字,除非朝廷想彻底整垮鄢家,不然不可能索逼至此。可一旦鄢家垮了,对朝廷又好处吗?也没有。不说跟着鄢家商业吃饭的数百万人,单单说一旦鄢家垮了,后续的欠款不就彻底没有了吗?对于朝廷来说,鄢家就是一只会下蛋的母鸡,怎么可能一刀宰了吃掉?所以,我敢肯定,朝廷给鄢家的这个金额只是逼迫鄢家给出足够的利益而已!”
被沈云这么一说,鄢如玉豁然开朗,小脸上堆满了讨好的神色,贼兮兮地说:“渊让哥哥,你说,朝廷到底是想要什么样的利益呢?”
“呃……你能不能先把那欠揍的表情收一收?”沈云忽而正色道。(未完待续。。。)
【第四十章 后勤事,热吻红唇】
“朝廷想要的,其实是帝国银行。要帝国银行为何?就是为了有充足的经费平叛!如何才能平叛?需要军队!军队如何才能快速顺利的平叛?很简单,顺畅的后勤辎重补给!所以,归根结底,这次朝廷想要的,就是顺畅的后勤辎重补给!”
鄢如玉一副老大人的模样站在鄢准面前,侃侃而谈:“而我们鄢家最擅长什么?当然就是运输!这次平叛军队所需的后勤补给,包括食物、被服、器械、草料等等等等,我们鄢家都可以给包圆了,然后送到军队指定的地方……时间,关键是时间,只要朝廷肯给我们时间,这些都不是问题……
必须让朝廷明白,收了我们鄢家的钱,拿去还不是照样要花出去做这些吗?同一枚金币,他们在我们鄢家可以买到比外面多的物资,这么好赚的事,他们不做?
……这次我们鄢家可以不赚钱,甚至亏点也无所谓,只要能够让朝廷看见我们鄢家的实力,让他们知道,两百六十亿不一定要拿现钱,用这种方式他们能够赚更多,这就成了!”
鄢如玉做了一个握拳在胸的动作,小脸上都是自信的微笑。很有感染力。
鄢准吃惊地看着自己的二女儿,半晌才道:“玉儿,这是你自己想的?”
鄢如玉对父亲嫣然一笑,扑进他怀里道:“父亲,你说玉儿说的有道理不?”
不管此刻鄢准心里有多少事,心情又是多么的抑郁,对着如此懂事的二女儿,他还是带着笑容道:“有道理,当然有道理!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鄢如玉立即睁大眼睛问。
她之前说的这些,全是沈云告诉她的,当时鄢如玉都惊呆了,对沈云说:“难怪姐姐会喜欢你,看来你这撒泼侯还真有点实学的!我要立即回去告诉父亲!”沈云却跟鄢如玉说:“令尊肯定会说‘不过……’”
鄢如玉没想到沈云连这个都猜准。所以带着复杂的眼神问道:“父亲,不过什么呀?”
鄢准敛去笑容,,放下自己的女儿,走到庭前,淡淡地说:“玉儿啊,你说的这些。为父跟你的叔伯们做了一辈子的生意,如何不懂?现在朝廷要的的确是后勤辎重补给,可最终目的还是帝后两党争斗的帝国银行!为了银行的权利,两党相争不断,为父就像夹进风箱的老鼠,两头受气!朝廷或许不会让鄢家垮台。可在两党相争的情况下,也绝对不会再让鄢家坐大!你这主意虽好,可朝中已无人肯帮老夫进言了!”
鄢如玉闪烁着两只狡黠的眼眸,道:“难道父亲之前交往的那些王公大臣,没一个肯帮鄢家一把吗?”
鄢准背对着女儿,无奈苦笑:“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皇帝早就不喜我们鄢家。如今抓住这个机会,他们不落井下石,为父就已经谢天谢地了。更何况,鄢家若倒了,国家虽会乱一阵子,可鄢家的那些产业,总是需要人去接管的。他们巴不得为父垮掉,他们才好乘机崛起呢!”
鄢如玉眼眸里一缕狠厉的精光闪过。随即道:“若是现在有人肯为鄢家进言,并且能最大程度的影响到陛下的心意,父亲可有把握拿下此次西北平叛的后勤辎重补给?”
鄢准霍然转身,死死地看着自己的女儿,半晌才道:“玉儿,玉儿说的是何人?”
“渤海侯,沈云!”鄢如玉迎着父亲的眼神。(.无弹窗广告)语气镇定而又有力,“如若不够,还有淮南侯,方鬊!甚至还有。英公殿下!”
鄢准彻底无语了。
※※※※※※※※※※※※※※※※※※
未名湖畔,碎石子的小路上,沈云拉着鄢如月的小手,静静地走着。
借着路灯的橘红色光晕,沈云偷眼打量,身边的丽人脸儿绯绯,带着无限的娇媚。得体剪裁的女式校服,更加衬托得她如同仙女下凡!
“如此美貌的女子,居然倾心于我?!”沈云牵着那温滑微凉的手儿,带着不可思议和自豪的眼神,不时偷眼看着。
鄢如月感受到他炽热的目光,低垂着头,两鬓青丝遮住半边脸颊,更是红晕了,忍不住啐道:“你都看了一天了,还看不够啊?!什么话都不说,带着人家逛了一圈又一圈的……”
沈云笑道:“当然看不够,要看一辈子才行!不,一辈子也不够,下辈子也要看!”
鄢如月妙目横了他一眼,小嘴嘟了一下,但眼睛里的喜意却是怎么也掩盖不住。是啊,哪个女人不喜欢心上人说的这些甜言蜜语呢?!
“渊让,你下午跟小妹说的那些,是真的吗?”鄢如月忽然想起,问道。
沈云点点头:“是的。不过你也别太担心,鄢家倒不了的。”
“嗯!”鄢如月应了一声,却没有再吭声,而是继续由沈云牵着,缓缓在未名湖畔走着。
沈云等了一会儿,忍不住道:“如月,你不问问为什么鄢家倒不了吗?”
鄢如月嫣然一笑,道:“既然你说了会帮鄢家,我相信你!至于怎么做的,我不问。你要是想说,我也很高兴听啊!”
嚓,这……
对于这么信任自己的女朋友,沈云还有什么可说的?只能感慨老天待自己实在不薄!
不过虽然鄢如月性子就是这么温婉,现在就以沈云的妻子自居,谨守着妇德。可沈云觉得还是有必要将自己的打算告诉她,免得她心里存了疑惑。
“如月,滕宇有没有告诉你,这次回来经过许昌的时候,我们曾去拜访过英公?”沈云斟酌了一下,决定还是从头说起。
“没有!”鄢如月似乎感觉到沈云要说什么,停下脚步,微微蹙起柳眉,看着沈云道:“渊让,是不是英公殿下对你说了关于蕙儿的事?”
“嗯。”沈云也停下脚步,看着鄢如月道,“英公知道蕙儿喜欢我的事了,他这次想向帝党靠拢。不过还不知陛下是怎么想的,所以暂时会留在许昌,等我面见陛下之后再定行止。这也是我笃定能够帮助鄢家的原因,过几日我就会去皇城求见陛下!”
不知为何,看着如月那梦幻般的眼睛,沈云到了嘴边的话又说不出来了,只好拿硬梆梆的正事来敷衍过去。[]
鄢如月看着沈云有些躲闪的眼神。忽然噗哧一声,笑了:“渊让,你这样子,好可爱!”
沈云被她笑的莫名其妙,自己糗的样子可爱吗?
很快,鄢如月又敛了笑容。不过还是带着笑意的眼神,轻轻道:“渊让,你知道吗,从渤海郡回来后的好几个晚上,我都能听见蕙儿在梦中都在喊你的名字呢……我从来没见过蕙儿这么在乎过一个人。特别是你跟滕宇君离开帝都之后,蕙儿就像变了个人似的,整日里魂不守舍。还记得流彩阁那次宴会吗?就是在那天晚上,蕙儿喝了好多酒,跑到我家里,抱着我痛哭了一夜。从那时候起,我就知道蕙儿怕是再也忘不了你了!”
沈云听的不是滋味,正想说话,鄢如月却突然扑进沈云的怀里,用力抱着他。嘴里低喃道:“可是渊让,我也忘不了你的!在渤海郡的时候,我就决定了,我是你的,你也必须是我的!我知道,我这样的想法很自私,可是。爱都是自私的,不是吗?蕙儿真心喜欢你,我也是真心喜欢你!你知道吗,有时候我真的好怕。好怕你会因为英公殿下的逼迫,而舍弃了我这个商家女,不要我这个青徐曹氏后人生下的孽种……”
沈云一把将如月从怀里拉出,用手捂住她柔软的唇,皱紧的眉峰下,一双坚定的眼睛,对着她沉声道:“如月,我希望这是你最后一次这么称呼自己!告诉你,从我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起,我就喜欢你了!在我眼里,你从来不是什么商家女,更不是什么青徐曹氏的孽种,你就是你,纯粹唯美,让我深深爱恋的鄢如月!我爱你,如月!如果非要给这个爱加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这么直白的泡妞话语,绝对是这个时代绝无仅有的。鄢如月的眼神已经彻底迷离,嘴里呢喃着:“渊让,渊让,我也爱你!”
看着这样的鄢如月,沈云不做点禽兽不如的事,那才真是禽兽不如呢!
毫不犹豫的,沈云的嘴唇重重印在了鄢如月柔软的红唇上,一缕处子独有的幽香从唇齿间弥漫开来,然后又传输到大脑,丝丝如触电般的感觉让两人的身体都有些颤抖……
鄢如月甫与沈云接吻,便全身发麻,脑海中一片空白,直到沈云霸道地顶开她的贝齿,肆无忌惮地品尝她的玉津时,她才仿佛找回了一点点力气,开始笨拙地用娇嫩的舌尖迎合着……
这一吻,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直到鄢如月有些喘不过气来,沈云才念念不舍地放开。
嘤咛一声,鄢如月将已经通红如红蟹的脸蛋直接埋进了沈云的怀里,却是浑身发软,连站着的力气都没有了。青纱帐里的那次,只是浅浅的一吻,便让她情不自禁,而今这么炽烈霸道的深吻,已经让她感觉全身发软,还隐隐有点潮湿……
过了许久,鄢如月才找回了力气,可却不愿离开沈云的怀抱,只是低声说:“渊让,是我让你为难了!对不起!”
沈云还在回味着刚才那让他也浑身颤抖的香吻,鄢如月的话在他脑中过了一遍才反应过来,呵呵一笑,道:“如月,你没有让我为难,蕙儿也是个好姑娘!是我太傻,总想要更多,其实有了你,已经是上天眷顾我沈云了!我若是再想要更多,老天爷估计都不会放过我的。”
“不是,渊让你听我说……”
鄢如月一看沈云似乎理解错了,忙想解释,沈云却霸道地打断道:“如月,你放心,英公毕竟是帝国的公爵,所要考虑的是整个英公家族乃至整个帝国的大事,对于这些儿女小事,对于他来说只是锦上添花罢了!嗯,我明日就递交觐见奏折,争取早日见到陛下,然后把英公的意思转达到即可。至于与蕙儿。只能算我沈云对不起她吧!”
“渊让,你想岔了……”鄢如月急得直跺脚,搬过沈云的脑袋,让他看着自己的眼睛道:“渊让,我想说的是,你爱我,这就够了!而蕙儿也是爱你的。你应该接受她,不要再让她难过!”
“啊?”沈云奇怪地看着鄢如月,这……这么狗血的情节出现在我身上了?原配不嫌弃老公去找小三?
呸呸呸,什么小三。这可是大汉帝国,三妻四妾可是合法的。哪来的小三?!
就在沈云脑袋发懵,不知道怎么回答鄢如月的时候。忽然远处有人疾奔过来,嘴里喊着:“渊让,沈渊让!”
鄢如月赶紧推开沈云,整理着发梢和鬓角,满脸通红的模样,看着甚是可爱。
来人跑近,却是王戎!
王戎奇怪地看了一眼满脸通红的鄢如月。突然好像明白过来,自己来的不是时候。脸上虽然有点讪讪,但嘴上却不敢停下,急道:“渊让,陛下召见!赶紧跟我去见驾吧!”
“啊?”沈云今天实在啊了太多次了,没办法,震撼太多。
鄢如月也吃了一惊,抬头看了看天色:“现在?”
王戎点点头:“是的。现在。”
“哦,好,我马上去皇城!”沈云这才反应过来,抓起鄢如月的小手就准备跑。
王戎却一把拦下:“这么晚了,你去皇城做什么?陛下在论社呢!”
“啊?”沈云真的不想再发出这个单字音了,可实在没忍住……
※※※※※※※※※※※※※※※※※※
沈云到达论社时,一身常服的皇帝刘炬与帝大祭酒种道正在叙话。公甫效也在下首做陪。
看得出来。皇帝的气色很不错,比起上次面君时,皇帝脸上多了几分喜气和自信。这也使得如今的皇帝更显威严,虽只是一身常服。简单地盘坐在那里,身为帝王的威势却丝毫不弱---那种道的腰都快弯到地上去了。
“臣,渤海侯沈云,参见吾皇!愿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沈云见皇帝身边还有一个太监和两个穿着黑色紧身服,但一看便知彪悍的保镖,便在门口就行起了面君大礼。
皇帝听见沈云的高呼,笑着大声道:“免了,这又不是皇宫。进来吧!”
“喏!”沈云刚刚跪下,听了这话赶紧一溜烟爬起,小跑到堂上,躬身道:“陛下,微臣奉召前来,不知……”
皇帝一摆手:“你先坐会儿,我跟种爱卿还有几句话说!”
“喏。”沈云一扫眼,见公甫效对面有个位置,正要过去,却见公甫效捂着嘴轻轻咳嗽一声,使劲朝他眨了眨眼,对着自己身侧努了努嘴。
沈云何等机灵,立即明白过来,那是别人的座位,忙挪着小碎步跑到公甫效身侧坐定,然后压低声音道:“蔼诚兄,可是还有人来?”
公甫效不回答,只是装模作样地点了点头,面色还颇为冷峻。
沈云心里“嘁”了一声,不过心里还是凛然。
公甫效晋升户部尚书,在沈云刚回到帝都的第二天就派人送去了贺帖,公甫效也回了帖子,不过帖子上说最近太忙,无暇相会,只等空出时间再来找沈云。却不想今日在这里见了面。
那边皇帝在跟种道细说着什么事,沈云也无暇去听,只是一个劲的琢磨,皇帝漏夜微服出巡,来到帝大,又召见自己,这是为何?难道就为了看自己一眼?
若没有旁人,沈云倒还相信皇帝是为了看看自己这个侄儿才漏夜出宫。但现在除了公甫效还有种道,另外还有一个不知是谁的客人,这就让沈云有点忐忑了。
不多时,只见方誊也急匆匆的从外面进来,沈云愕然,难道方誊就是另一个客人?
不过皇帝还是笑着摆摆手,示意让方誊也随便坐,显然不是能够坐在公甫效对面的人。
方誊坐下,好奇地看着沈云。沈云无奈地向他摇了摇头,另外又低声道:“你也是王戎叫来的?”
方誊同样有些凛然,低声道:“不错。对了,你小子是不是对如月动手动脚了?我刚才遇见她,看她脸红的跟什么似的……”
说起鄢如月,沈云脸上泛起了笑意,回蹬了他一眼,道:“要你管,那是我媳妇!”
“嘁,得意样!”方誊撇了撇嘴。
这时,作为此间主人的种道却起身离开了,沈云和方誊又是一阵折腾,起来先给祭酒大人行礼告别,再坐下时更是迷惑了。
皇帝这才看向沈云和方誊,借着论社不弱的灯火,沈云发现皇帝鬓角的灰白色更加明显了,不过顾盼之间唯我独尊的气势却也更加凛然。
沈云和方誊正忐忑皇帝不知道要说什么时,门口传来声响,两人同时扭头,却见堂下来人了,不过堂下灯光不明,看不清楚是谁,看身影却是两个人。
这俩人没有在堂下唱名,而是直接走到堂上,这才高声道:“刘珂(张昕)拜见陛下!”
沈云这才看清,单膝跪在皇帝面前的,赫然是还穿着铠甲,脸上风尘色十足的胡公张昕,另一个虎背熊腰,凛凛生威的却是益公刘珂!
沈云和方誊都不禁对望一眼,脸上同时露出诧异。这两人不是都在北疆吗?怎么同时赶到了?还在帝大这里面君?到底什么情况?(未完待续。。。)
【第四十一章 北风起,出谋划策】
益公刘珂,先祖乃高祖一脉传世,圣祖带着吕布杀回雒阳时,全国各地诸侯纷争已成气候,谁也不肯再奉名存实亡的大汉皇帝命令,仅有益州刘璋与荆州刘表还肯尊奉圣祖诏令。于是,在圣祖重新统一天下之后,封益州刘璋为益公,荆州刘表为襄公,与国同休。
不过为了防止这两人会坐大,圣祖实行“异地为公”的策略,益公封地在荆州,襄公封地在益州,同时敕令益襄两公的后代女儿不得为后。此二人,也是整个大汉帝国唯一不是皇亲国戚,却可以佩戴朱红色的“皇亲国戚”!
此刻,胡益两公都身穿帝国元帅制式的蟠龙鎏金圆光铠甲,头戴龙虎吞金盔。区别是,益公的肩甲上批着朱色绶带,此乃皇亲国戚的象征。
与干瘦的胡公不同,益公的体格非常魁梧,身长足有一米九,年约四十许,面白却无须,整个人显得非常干净利索。那股子沉稳的气质,让沈云为之折服。
帝国四大元帅,沈云已经见过三个了,胡公干瘦却凶猛,英公儒雅却狡诈,益公则是魁梧而内敛。就是不知最后一位元帅又是如何?
哦,顺带提一句,其实此刻智公并非帝国元帅。帝国第四位元帅是诸葛旦,他是第二十八代智公,现年已经七十,公爵之位早就传到孙子辈了,之前的诸葛允是诸葛旦的曾孙。别看诸葛旦已经古稀之年,但据说身体仍然健硕,统带的犀甲卫依旧是帝国数一数二的步兵军团,驻守天府之国成都。
益公和胡公,算是当今皇帝刘炬的心腹,与沈云之父沈慕都是同窗好友。当初沈慕遇刺时,益公下属,近卫军第一镇少将韩嶔便想着要保护沈云,还派了军队过来。若不是内阁中旨来得快,沈云未必会被抓进大理寺甲级监狱。
两人单膝拜倒在皇帝脚下,那气势直如推金山倒玉柱般,特别是那浑身甲叶的撞击声,让沈云感觉浑身莫名的躁动。
“哈哈,破奴、元丰,来。坐下说话。”皇帝很是开心,指着公甫效另一边的位置道。
胡公比益公略长一岁,所以胡公坐上首,益公次之。
甫一坐下,益公便看向了沈云,方正的脸上露出一抹笑意道:“陛下。这可是清泉的孩儿?”
皇帝带着笑意看了沈云一眼,沈云何等知趣,立即起身,朝益公和胡公深深鞠礼:“小侄沈云,见过张伯伯、刘伯伯!”
“好好好,乖!来,伯伯第一次见你。没啥送的,这块牌子拿着去玩吧!”说着,益公从怀里掏出一块玉牌丢了过来。
沈云接住一看,又是一块墨绿色的玉牌,跟胡公令牌一样,正面刻着“漢”字,不同的是,反面刻着“益”。沈云顿时一撇嘴。这些老丘八怎么都一个德行,见面送礼都送调兵玉牌的么?
其实沈云哪里知道,沈慕遇刺而死给他们这几个老伙计多大的刺激,金银财物他们不放在眼里,沈云身为渤海侯也未必缺少这些。唯一能让他们关心的便是他的个人安全。身为帝国元帅,他们不能时刻照料这个子侄,只好用这种方式来表达关心了。
心里虽这样想。但表面上沈云还是作出受宠若惊的表情,忙作揖道:“云谢过刘伯伯!只是,这礼物……”
皇帝一摆手:“哎,收着吧。也是你刘伯伯一番心意。”
皇帝发话了。沈云自然应喏。退到位置上坐好,就见公甫效和方誊都带着羡慕的眼光看着自己,不禁也有些得意,举杯喝了一口,却是茶!
嗯?皇帝把这两个在北疆的元帅这么晚召回来,不会就为了到论社喝茶吧?
果不其然,在闲话说了几句之后,皇帝直接道:“破奴、元丰,朕这么着急将你们召回来是有事要当面询问你们。”
胡公道:“陛下可是询问出征西北之事?”
“不错!”皇帝脸上的笑意敛去,指了指公甫效道,“经过着两个月的整顿,蔼诚算是将帝国银行初步掌握,而且军费也即将筹措完备,如今就是想问,近卫与飞骑两军能否出征西北?”
胡公和益公来时估计就商量过这件事,所以只是稍稍沉吟,胡公便道:“不敢隐瞒陛下,我飞骑卫分散驻于北海、度信、松辽四州,虽然下达了紧急召集令,可要将飞骑卫全部召回,同时委派乙等军团填补移防空缺,怕是没有那么快。初步计算,还需一个月时间才能集合完毕。届时奔赴西北也还需一个月。所以,若要调动飞骑卫赴西北平叛,至少需要两个月时间!”
益公则道:“陛下,近卫军团倒是集结迅速,年前便出兵北海,如今正在贝加尔湖湖畔扎营,不过去年近卫军团反击匈奴,征伐已达一年之久,将惫兵疲,若是现在撤下来,至少也需要休整两个月,方能出征西北。”
“两个月吗?”皇帝蹙眉沉吟不语。
公甫效便代替皇帝道:“不瞒两位元帅,我等商议下,其实也知道可能需要两个月时间才能调动近卫与飞骑两军,可如今西北局势糜烂,若不早点平定月氏叛匪,那远在里海的西海州将岌岌可危。前日已有消息传来,月氏叛匪并未东进甘、肃二州,而是准备攻打西海州。所以陛下才急着召集两位元帅回来,看能不能及早出兵西北平叛!”
他们在说话时,沈云也跟着方誊窃窃私语,几句话间便也把局势弄了个明白。看着在座的四个长辈都皱眉,沈云忍不住插嘴道:“陛下,何不调凉州的飞鹰卫出击?那不是更近吗?”
皇帝看了他一眼,苦笑摇头道:“渊让啊,你不懂。”说完也不理他,直接对胡公和益公道:“两个月就两个月,你二人从明日坐镇西山卫城与南苑卫城,争取早日将两军召集起来。朕已让枢密院下旨,调甘、肃两州乙等军团进驻墨山,同时让玉门守军择机出关,扫平大月南部……”
沈云疑惑不解。公甫效却附耳过来,偷偷解释道:“飞鹰卫驻守凉州,军团长李雾乃是英公旧人。更何况,英公想重新统帅飞鹰卫,陛下以飞鹰卫训练不足,不能出征为由推脱掉了,此刻若是调动。颇有不便。”
沈云恍然大悟,看来帝国甲等军团内部也是矛盾重重。胡公名义上执掌飞鹰、骠骑、飞骑三支军团,但真正能掌握的怕也就是飞骑卫了。
那边,益公对皇帝道:“陛下,臣下觉得应该诏令墨山军队,轻易不得与敌决战。因为此战关系我军能否快速平叛。若胜了叛匪可继续后撤,依托迪化死守,我军徒损兵将而无法一战定乾坤,而若败了,则我军将失去进攻良机,叛匪士气大振,那西海州不丢也丢了。”
“哦?”皇帝恍然。转头对公甫效道,“此事记住,明日便下发枢密院,命甘、肃两州之军轻易不许出墨山。”
“喏。”公甫效也记下了。
胡公又道:“此外,老臣认为该重新昭示各国,特别是罗马与哈里发。此前陛下虽有旨意,但那时张晟逆贼未反,西海州还不曾陷入此时险境。罗马和哈里发还不敢轻易惹事。但如今张晟举旗造反,声势与之前已不可同日而语,匈奴又蠢蠢欲动,罗马人怕是不会再作壁上观,虽然直接出兵干预不太可能,但他们提供粮草军械给张晟逆贼却也头疼。更何况,一旦张晟打下西海州。便可与罗马、哈里发直接沟通,届时就更难剿灭了。”
皇帝点头:“不错,这点朕已经想到了。所以叫了渊让和滕宇前来。”
沈云和方誊一听,顿时将身体挺起来。目不斜视,一本正经。坐了一个晚上,终于听见与自己有关的事了。
胡公看着两人那样,忍不住笑了,道:“哈哈,陛下是想让他二人去鸿胪寺任职?”
“不错。”皇帝也是笑眯眯地看着他们,道:“上次淮南侯进京谒圣时就跟朕说过,说是两人即将毕业,却是没有好的事情做,当时朕就想将他们放到鸿胪寺去。过几日朕就要照会罗马使节,那罗马使节也是留学过帝大的,让他们去正合适。”
沈云和方誊这才恍然,敢情今晚叫他们来,又让他们旁听了这么久,是为了告诉他们如今帝国的形势,同时也是为了给他们以后做“外交官”打好心理基础啊!
鸿胪寺,属于礼部管辖,专管各国外交事务。
去鸿胪寺倒是没意见,反正沈云和方誊也不知道毕业后该做什么。但去当“外交官”,这活儿他们不专业啊!
沈云怕去了给大汉丢脸,便战战兢兢地道:“陛下,这个,这个,我们才疏学浅,对鸿胪寺一应事务从未接触过,贸然接触怕是有失国体……”
沈云这么一说,倒让皇帝和胡公等人哈哈大笑起来。
公甫效笑着道:“渊让不必担心,又不是让你们当鸿胪寺卿,只是鸿胪寺知事罢了,不用你们正面跟他们打交道。你们要做的,就是在私底下跟罗马使节搞好关系就成了。明白吗?”
私底下?搞好关系?沈云越听怎么越觉得有点诡异啊!私底下怎么搞好关系?难不成……?
沈云突然醒悟了,看向方誊,方誊也显然刚刚明白过来。两人脸上同时露出无奈的苦笑。原来皇帝是想沈云“本色发挥”,继续发扬他“大汉第一纨绔”的作风,将罗马使节在“私底下”搞定了。关键是,沈云撒泼侯的名声也传遍帝都,他这样一个人就算带着罗马使节逛妓院,也没人会觉得奇怪。
皇帝这是要沈云和方誊光明正大的去公款吃喝,甚至公款嫖赌啊!
这差事,啧啧,大大的美啊!
沈云突然开始期待起这份差事了,名义上的称呼是什么来着?哦,鸿胪寺知事!还真是知道不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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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事就不是沈云能干涉的了,不多久,皇帝似乎还有一些隐秘的话要跟胡公和益公谈,所以让沈云和方誊先走。公甫效也跟出来,准备在路上给沈云两人讲点注意事项。
沈云也发觉刚才不是适合说英公和鄢家事的时候,所以等公甫效跟出来后,直接对他将事情说个清楚。反正公甫效不是外人,还能直达帝听。跟他说绝对是事半功倍。
本以为这些事很简单,可没想到公甫效听完后却沉吟起来。
“怎么?蔼诚兄觉得有何不妥?”沈云仔细地想过,这两件事对皇帝而言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应该不会有什么阻力才对。
公甫效摇摇头:“渊让,你说的英公之事倒无不妥,陛下若是知道英公准备站到咱们这一边,指不定怎么开心呢!只是。这鄢家的事嘛,有点复杂。”
“哦?还请蔼诚兄赐教!”沈云虚心行礼道。
公甫效道:“赐教不敢当,只是跟你说说局势罢了。陛下的确没想让鄢家彻底倒台,可这事关系到帝国银行的权利归属,有些时候,就算身为皇帝也不能随心所欲的。渊让可明白?”
沈云和方誊对视一眼。很老实地摇头:“不明白!”
“呃!”公甫效无奈道,“说白了吧,鄢家倒台与否,陛下其实并不在意,如果不倒台就能得到这些钱,陛下也是乐见其成的。可陛下麾下的很多人在意鄢家倒下之后的那些产业,那可是好多只会下蛋的老母鸡。鄢家不倒,他们怎么伸手?难不成光明正大的去抢吗?渊让啊,跟你说吧,鄢家这次是犯了众怒了,不单单我们要他倒,连太后那边,也有人想着在鄢家的车行上分一杯羹……你明白了吧?”
沈云这次听明白了。原来还是利益在作祟。一开始鄢家如同一个商界怪兽,又有太后庇护。没人敢打他的主意。可现在,作为奥特曼存在的帝党卷起风潮,又有西北平叛军费不足的事添油助力,于是所有人准备痛打小怪兽了。更可气的是,这还不是一个奥特曼,而是奥特曼家族集体出来殴打小怪兽---沈云就不信,作为第一个提议拿鄢家开刀的内阁集团会没有同样的心思。
就算内阁三位辅政大臣人品贵重。不屑与商家抢利,可作为依附内阁三位辅政大臣的各方人物势力,他们可巴望着能在鄢家身上撕下一大块肉来呢!
想明白了这些,沈云不禁有点头疼。沉吟着道:“蔼诚兄,难道真的没有别的办法吗?”
公甫效看了他一眼,忽然想起这个撒泼侯大闹鄢家订婚宴的时,不禁笑道:“渊让这是儿女情长啊!”
沈云讪讪:“得了,您就别笑我了。给出个主意呗?再说,我怎么想都是鄢家不倒对国家利益更大,我可是一心为国的。”
公甫效呵呵一笑,道:“方法倒不是没有,这次鄢家也是被卷起帝都风波扫到而已,若是能够重新卷起更大的风潮,那鄢家的事自然可以有个体面的收尾。”
“那要怎么做?”沈云兴奋地问。对于怎么卷起政坛风潮,沈云还真是不懂,不过他不懂,眼前的公甫效可是懂得。他绝对算是政坛老鸟了。
公甫效沉默了一下,便立即有了主意:“这样,你先回去将英公和鄢家的事写成奏折,记住,是单独呈给陛下的奏折,不走内阁程序的那种。我们先在陛下那里做个准备。
然后,你找人写一份奏折呈交内阁,为鄢家鸣不平。切记,不能你自己写,最好找个不相干的人,折子上别拿鄢家产业对国家的影响说事,就说鄢家人怎么凄惨就行,找的这人级别也不要太高,但要能写奏折的。
接下来,你再找人写一份关于西北平叛艰难的折子,也递到内阁去,记得上面别扯上鄢家……”
“等等等等,你慢慢说!”沈云突然觉得头大,“怎么这么麻烦啊,听着都累。就不能一口气把事情说清楚吗?内阁辅政大臣又不是傻子,怎么有利他们不清楚?”
公甫效苦笑道:“你以为卷起一场政坛风潮有那么简单?似是而非、声东击西、引君入瓮才是政坛斗争中最最精华所在。”
“乖乖,这递个折子还扯上兵法了,这是朝堂还是战场啊?!”方誊在一旁叹道。
公甫效正色道:“朝堂的凶险可不亚于战场。学不会这些的人早就被淘汰了。唉,我突然有点后悔向陛下推荐你们二人去鸿胪寺了,好在那也不算朝堂中心,只要做好本职,也波及不到你们!”
沈云深吸一口气,摆手道:“算了,蔼诚兄,你就劳累点,帮我把事情办了吧,这些折子递来递去的,说实话,内阁大门朝哪儿开我都还不知道呢,让我参与这么高端的聚会还真是有点不知所措。”
公甫效摇头道:“渊让啊,不是我不帮你,而是我无法帮你。作为陛下的人,早就有人将我研究透了。不论我找谁写这折子,最后都会查到我身上,到时候就不是鄢家一家的问题了。事情还得你去找人做,我会时常提醒你就是。”
这时方誊忽然想起什么,附耳对沈云说了几句。沈云双眼一亮,笑道:“行啦,蔼诚兄你再把刚才的说一遍,我好好记住。我知道该怎么做了。”(未完待续。。。)
【第四十二章 钱粮荒,内阁公廨】
曾有人问,历史是什么?
有人回答,历史是秦始皇横扫八荒、六合一统,奠定中国两千年帝制。也有人说,历史是汉武帝兵发马邑,霍去病绝骑擒匈奴,封狼居胥万古扬名。更有人说,历史是淮右布衣朱元璋,驱逐蒙元,追亡逐北,重复汉人江山!
而一位垂垂的老学者却在临终前,喃喃说:“历史,其实是由无数个你我这样的小人物组成的真实!没有那么多惊天动地、轰轰烈烈,有的,只是柴米油盐,喜怒哀愁!从古至今,全世界出现了数十兆亿的人口,真正名传千古的又有几个?所以,历史,大多数还是由小人物去撰写、去完成的!”
沈云也忘记这段话是从哪里看到的,不过他觉得很有道理。最起码,他现在就体会了一次小人物推动历史前进的感觉。比如,递折子!
在圣祖之前,大臣向皇帝上书言事通常采用“章”、“书”“谏”,“疏”又或者“言”等模式,没有固定的称谓。圣祖改制之后,提出了“奏折制度”,并规范了奏折的种类和书写格式(注1),大体来说,大臣给皇帝的分为奏事折、奏安折、谢恩折、贺折四类。必须注意,给皇帝的才能称之为“奏折”,而如果是给上级的则称为“表”或者“议”。
由于内阁是存在于皇帝与大臣中间的一个缓冲机构,所以大臣递向内阁的也可以称之为“折”,但不能称为“奏折”。又因为圣祖曾下过一个自相矛盾的旨意,凡内阁大臣皆不得过四品,但后来又让正一品的太尉、丞相和司空担任内阁大臣。这就让下面给内阁的递折子时产生一种混乱,混乱久了,也就用“折子”这种比较口语化的表达方式来称呼这个怪异的情况。
事实上,当时的汉人官员就发现了这种情况,正一品大臣担任只能由从四品担任的内阁大臣会导致权臣的出现,曾经也有人上书更改这一状况。可被圣祖给拒绝了。所以现在的内阁大臣又有一种说法,叫做“四一大臣”,即是四品,又是一品,领着两份俸禄。
当然,内阁大臣也作者两份工作。他们平时都在枢密院、行政院和检察院有各自的办公地点,但他们待得时间最长的。依旧是皇宫文华殿的琉璃疏阁,又称内阁公廨!
四月初六,俊辅王显像往常一样,卯时一刻从家中出来,坐轿子抵达皇城的行政院,在行政院议事大厅转了一圈。吃了朝廷提供的早餐后,辰时一刻直接前往琉璃疏阁,批阅当天由内阁学士分拣好的折子。
内阁公廨里,除了琉璃疏阁外还有许多个隔间,分别是三院内阁学士办公所在。这些内阁学士一般都是刚刚通过年考的各地优异学子,在内阁公廨待过放出去的学子,最少也是六品官起步。比年考考入其他衙门的学子要高出一个档次。
一般的公务折子。都会递交到各自的衙门内,而官员上折子言事的会递交到皇城西南角的聚贤馆,内阁学士们会在早上上衙的时候去那里取回各自负责的折子。至于直接递交内阁审议的折子,也必须经过各部内阁学士看过之后,才会递上去。当然,也不排除内阁大臣闲的蛋疼,亲自去聚贤馆拿折子批阅的特殊情况。总体来说,三院首脑都各管各自那一块地盘。很少干预过界。
王显正喝着上好的毛尖新茶,低头批阅折子。这时一份放在第三位置的折子引起了他的注意,打开一看,顿时发现自己似乎干过界了。折子上抬头是《惜才折》三个正楷大字,字体不错,但内容却跟他这个俊辅司空完全无关啊!里面大致说的是,鄢准从二十岁以白身起家。闯下偌大基业,如今将要家破人亡,实在可惜了这么个商业奇才!
王显抬头看了看琉璃疏阁里,首辅宇文护已经到了。正在公廨里跟学士们交代事情,而新任次辅冯籍因为年纪太大,皇帝准许他晚一个时辰到衙,现在估计还在路上。这份明显是行政院管辖的折子,怎么递到自己案上来了?再一看落款:行政院户部度支司编外郎中何宽。是个准从四品小官,没扶正的那种。按照圣祖诏谕,凡是帝国文官体系内的人,都可以上书言事。这何宽虽没扶正,但总归属于文官体系内的人,倒也没逾矩。
只是,这是什么情况?王显脑门一溜问号。
他倒不是怀疑下属递错折子了,能在内阁公廨里任职的学士,不敢说才高八斗,但识文断字却不会错的,这么明显的行政院折子,是不可能递错的。既然不可能递错,那就是有人故意为之了?
王显也是个从大风大浪里趟过来的老手,脑子一转,这件事便在心里过了无数遍。
看来是有人希望老夫关注这份折子,可这折子并没有说解决方案,只是为鄢准可惜罢了。我该如何做?王显端起茶杯,闻着毛尖新茶的清香,却没有喝,仍由热气袅袅上升。
一般来说,一个内阁大臣犹豫不决的折子会给其他两位大臣阅览,若三人的意见不能统一,则会递交圣裁。而对于能决定的折子,内阁大臣也有不同的方式处理,第一种就是蓝批存档下发,意思是照准,可依据折子上行事;第二种是蓝批留中不发,意思是不同意,留下来继续观察;第三种是黄批即阅存档。这三种批阅方式中,第一、第二种是即时处理,而第三种就有点模糊了。
黄批即阅存档又可以分为上中下三个档次,上档只有批黄的大臣和皇帝才能阅览,如果有必要让他人观阅,也需要皇帝旨意才能看,一般适用于军事机密。中档则可以由三品以上大臣随意观阅。下档则是内阁学士都可以看的折子。会黄批即阅存下档的折子一般都是贺折和奏安折之类的普通折子,但上折子的人级别高,不好直接蓝批留中不发,所以选了这么个有面子又不会影响政务运转的方式。
王显琢磨了很久,一杯茶都快凉了,见宇文护拿着一叠折子进了琉璃疏阁,这才提起黄笔写了个“阅”。然后在背后批“下”,随手丢在一边,一会儿自然有学士进来收走。
宇文护是皇帝亲手提拔的首辅,按理来说他才更应该是皇帝的心腹,但谁都知道,在帝后两党相争上面,王显站在皇帝这边的态度更加明显。而宇文护则有点油滑,两边都不靠,所以皇帝在平时的话语中,对王显更显亲热。
宇文护对此是有点微词的,不过不是对皇帝,而是对王显的为人。在首辅大人看来。为官之道在乎平衡,君子贵自矜,矜则贵,贵则久。反正不管怎么闹,皇帝都是刘家的,做臣子的管好政务便可以了。像王显这样的,很容易被得势一方给赶下台。那就一去呜呼了。
宇文护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见王显放下黄笔,这才笑道:“王司空今日下衙之后,可有空闲?”
王显喝了一口凉茶,跟着笑道:“唔,老夫倒也无事。莫非,宇文丞相有所安排?”
“安排说不上,只是老夫最近新得了一卷钟繇的字。想跟老弟分享一番!”宇文护笑眯眯地说。
王显拿起另一本折子,边看边说:“哦?钟繇的字?是丞相自己购得还是……?”
宇文护咳嗽了一声,淡淡道:“是我犬子在青州无意中购得,便送与老夫了。”
王显放下笔,奇道:“哦?是令郎宇文成都否?”
“正是!”宇文护笑眯眯地看着王显。
王显明白了,看来宇文护邀请自己看字是添头,真正想跟自己见面的。应该是他的儿子宇文成都。至于原因嘛,当然是鄢家!
鄢家倒台,至少青徐两州的布匹行当就要让出来给这宇文家的幼子给吃下去了。不过,宇文家族这吃相有点难看啊!
王显摸着胡须。有点摇摆不定。今日如果去宇文家的话,那副钟繇的字肯定归自己莫属,但真要这么快着手收了鄢家的产业?
王显其实也是同意鄢家倒台的,王家比不得那些公侯之家,甚至连宇文家也比不了。不过王家在王显当官之后,也有亲戚做起了借贷生意,鄢家一倒,王家的借贷生意将要好做很多,最起码在老家的生意就会少了一个竞争对手……思虑及此,王显也淡淡地说:“行啊,下衙之后,老夫便陪丞相去欣赏一番钟繇的字!”
宇文护也微笑点头,不再言语。
在这次倒鄢风潮中,像王显这样被家族亲朋裹挟起来,向鄢家施压的官员可是不少。内阁大臣们,其实也是看鄢家这些年生意实在太大了,阻碍了不少人的商路,风潮起来,便顺手推舟,送鄢家一程罢了。
※※※※※※※※※※※※※※※※※※※
四月初七,王显再次上职时,看见一份不知道属不属于自己的折子:《言商论》。这份折子上通篇没有提到鄢家一个字,但将鄢家倒台之后,对国家的影响,特别是对运输行业及丝织行业的冲击一一说明。同时点出,一旦鄢家倒台,帝国西北平叛的军事行动至少要延迟半年以上,因为鄢家的倒台,新兴势力对运输行业的整合至少也要半年。这还是乐观估计,若是中间出现变故,怕是一年也难以顺畅提供平叛大军的后勤补给。
这折子既说了民政又说了军事,更提了检察院的职责,王显也拿不定主意,这折子到底属不属于自己。再看落款:行政院参议处编外郎中窦冼。又是个不入流的小人物。
王显已经明显感觉到不对劲了。像他这种政坛老鸟,一点小事都能引发一大堆的联想,更遑论连续两次遇到这种不明显但却很有针对性的折子了。
“难道,有人准备帮鄢家把局面反过来?”王显忽然想到这点,不过转而又失笑,谁又有这么大的能力,救必死的鄢家呢?是不是自己想多了?
王显继续将这份折子黄批即阅下档。不过心头那份隐隐的不安还是让他有点不放心,下衙之后,便让下人去调查这个何宽和窦冼到底是什么身份。
四月八日,没等下人的调查结果报上来,何宽和窦冼的折子却在不经意间流传了出去。内阁公廨里议论纷纷起来。
对于这些学士来说,他们虽也有大家族的子弟。但更多的却是平民家庭出来的,虽说不上赤贫,但也不是大富大贵。窦冼的《言商论》切中时弊,指出一旦鄢家倒台,许多地区的物价将上涨,特别是依赖运河运输的帝都。虽不至于像帝国银行崩盘那样波及全国,但也是绝对是商业大震荡。
等这些学士们赶紧将消息传回家里。事情就算掩盖不住了。一时间,这些帝都民间开始有点骚动起来。柴米油盐才是民众最关心的事,鄢家倒台将可能直接导致帝都物价上涨,这可不是什么好事。于是民间开始议论起鄢家的事来……
※※※※※※※※※※※※※※※※※※※
在现代社会里,像鄢家这种国家扶持的超大型企业是不可能崩盘的,就算鄢家想崩。国家也绝对不会允许。可现在是封建时代,官本位社会。加上朝野内外的利益贪婪和帝后两党内部的争斗妥协,最终将鄢家送上了绝路。
这也是王显能够明白看到的鄢家的结局。可他万万没有想到,仅仅两篇折子,就隐隐要卷起新的风潮。到底是谁?
当天晚上,下人送来对窦冼和何宽的调查,王显慢慢翻阅。却发现这俩人只是普通人,家里也是平民,并没有显赫的家世。父母都是老老实实的帝国子民。直到翻到最后一页,显示两人入读帝大,并与沈云和方誊同个宿舍时,王显才忽然反应过来。
“原来是那撒泼侯……”
沈云要娶鄢家长女的事王显也是知道的,毕竟当初大闹订婚礼的事影响可不小,这也是促成帝党要坚决打垮鄢准的诱因之一。要知道。沈云深得皇帝看中,又是沈慕之子,是根红苗正的帝党成员。
当然,作为王显很难理解,为了一女人,沈云居然要与整个朝野唱反调的举动。理解归理解,却不妨碍王显思考这件事到底该怎么做。他首先想的是。皇帝到底是什么态度?其次,这件事是沈云一个人的意思还是跟淮南侯有关?抛开第一点不说,如果仅仅是渤海侯一个人的意思,那倒不是很为难。直接忽略他的感受便是。但第一点又是至关重要的。
想明白这些,在第二日上衙时,王显便借口有难决正事要去询问皇帝,走进了武英殿。
对于帝都开始流传的鄢家倒台,帝都物价上涨,民间要过苦日子的消息,暗卫也已通报给皇帝。所以王显到后,皇帝第一时间就是吩咐他,立即通过邸报辟谣,不许谣言扩散。但对于王显隐晦提问关于鄢家之事时,皇帝却模棱两可起来,只是淡淡地将一份奏折交给他看。
王显一看封面便知是直接递交皇帝的奏事折,普普通通,但落款却让王显大吃一惊:大汉帝国英公周勃谨奏。
“这……”王显迟疑地看着皇帝。
皇帝却微微一笑:“爱卿不必多虑,这份奏折朕已朱批存档,你且拿去看看再说吧!”
皇帝对奏折的处理也无非内阁那几种,唯一的区别就是用笔的颜色不同而已。朱批存档就是说,这件事皇帝也拿不定主意,你们内阁看着办吧!
王显一头雾水地回到琉璃疏阁,却见宇文护已经等在内阁公廨门口,甫一见面便道:“芯璞,今日可有空?”
王显一听便知他想邀请自己晚上去他府上商量关于鄢家这件事,还叫上了他的字,这是想套近乎啊,想了想便拱手道:“中川兄见谅,晚上老夫这里有些事要处理,改日吧!”
宇文护一听倒也没说什么,只是点点头。与他并肩走进内阁公廨,在要踏上琉璃疏阁时,他忽然低声说了一句:“芯璞,老夫得知,是渤海侯要保鄢家!当此时刻,你可要打定主意啊!”
说完,也不理会王显,径自背着手走进了琉璃疏阁。
疏阁中,次辅冯籍正在皱眉批阅折子。说起来,冯籍原来只是行政院的刑部尚书,算是宇文护的下属,不过冯籍一来年老,二来是自乐帝朝便在朝为官的老人,宇文护一向对他礼敬有加。冯籍入主内阁次辅位,宇文护也没有多大的抵触,毕竟已经六十五岁,最迟明年开春便要致仕的人,无甚紧要的。
所有人都在猜测皇帝到底想提拔谁进内阁,反而对这个老人有点忽略。他上不上衙也没人说他。不过随着西北新州叛乱,枢密院的折子一下子多了起来,冯籍也不得不经常来琉璃疏阁看折子,虽然大部分的事情枢密院下属的参谋处已经做了处理,但有些事还是需要他这个太尉做决断的。
“冯老,可是有难决之事?”宇文护进来见冯籍皱着眉头,捂着胸口的样子,关切地问了一句。
冯籍叹了口气,见王显也走了进来,便招手道:“两位大人来的正好,帮老夫参详一下此事吧!”
“何事让冯老如此为难啊?参谋处的也不知为上级分忧!”刚才还一脸错愕的王显此刻却是一脸坦然,一点也看不出方才宇文护那句话对他的影响。
冯籍将手上的几份折子递给宇文护和王显,一边道:“还不是甘、肃两州的郡尉发来的调兵折子,说是郡中军伍都已抽调至墨山,兵员吃紧。老夫前日已经行文让雍州和凉州抽调一军起行。可今日,又收到那边的行文,说是甘州已经兵出墨山,让老夫再次调兵。唉,调兵就是钱啊,户部那里……”说着,眼神瞟向了宇文护。
宇文护一听钱,顿时皱起眉头,淡淡地说:“陛下前日不是有旨,谕令前线不得兵出墨山么?”
冯籍淡然道:“参谋部已经推演过,月氏逆贼出兵西海,前线兵出墨山已经危险不大。再说,陛下谕令是四日下发,而行文上报备在六日当天,肃州第一、第二军团与甘州第一军团已经出发了,现在谕令估计还在路上吧……倒是这户部的事……”
宇文护想了想,道:“这样吧,等会儿我便行文,让户部先拨付五百万金币作为调兵所用。其他的,我在想想办法!”
“五百万?”冯籍一听便有点不乐意了,“丞相,五百万仅够从凉州调两个师前往墨山,是不是太少了点?”
宇文护也叹声道:“冯老,鄢家钱还没到位,我这也是发愁啊!”
冯籍便看向王显,想让他开口说几句。
王显看躲不过去,便也讪讪道:“这个,冯老,我觉得墨山的兵力已足够抵挡月氏逆贼了,这兵嘛,先不调也罢。”
冯籍哼了一声,却也没生王显的气,这本来就不归他管,他只是道:“两位大人,今日调兵入墨山可不是为了现在,而是为了将来啊!现在多出点,将来平定新州,便可少拨付一些军费。这笔帐,两位大人算不过来?”
宇文护也实在烦心,道:“冯老,真不是我不肯批,而是户部真没钱了。户部尚书晏湘的折子就在这里,现在户部空的都能跑老鼠,现在也是在寅吃卯粮啊!要不,冯老你下个命令,让近卫军帮我去找鄢家要钱去?”
“这……”冯籍被宇文护一堵,顿时说不出话来。
王显也叹了口气,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坐着,一声不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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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奏折制度实际是清朝康熙年间开始实行的。作为中国封建制度最集中和最完善的朝代,清帝国的一些治国手段用在此时的汉帝国,也算加强封建帝制中央集权的良好方式之一。当然,这些都是汉圣祖这个穿越前辈做的,跟主人公无关。(未完待续。。。)
【第四十三章 外交官,折节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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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还在为鄢家之事商讨时,我们的沈云却显得非常悠闲,最起码表面上是这样。
在这几天里,他几乎跑遍了整个帝都的青楼妓馆,还将各处以前经常去,现在却极其陌生的娱乐场所重新梳理,并记录在随身携带的本子上,一副专业纨绔的模样,在看过他本子上的内容后,方誊也不得不赞叹:“渊让,你确有当纨绔的潜质……这本子要是拿出去刊印贩卖,那些自诩帝都纨绔的富家子们非得羞愧死!”
沈云嘿嘿一笑,道:“咱们不做就不做,做了就做到最好。你还别说,我真打算将这些整理成册,然后让沈武找人刊印贩卖,定价一个银币,书名就叫《大汉帝都旅游手册》!哈哈,想必那些外来者肯定会抢着购买的!”
方誊翻了翻那记得密密麻麻的本子,无奈苦笑道:“何止外来者,就算帝都本地人都要买一本看看才是……话说,你去过的这些地方我都去过,可在本子上看着怎么这么陌生又那么唯美呢?!这雒阳八景和帝都十迹都是哪儿啊?还有,你这里还写了帝都百样小吃,怎么把咱们每天吃的馍馍都算进去了?还美其名曰‘百寿糕’?”
沈云抢过本子,爱惜地揣进怀里,笑道:“你懂什么,这叫包装宣传,没有一点噱头,司空见惯的东西就只能卖出普通价钱,经我这样一弄,小麦我也能卖出珍珠的价。这样一来。带着罗马使节去玩,不是显得更有档次么?!”
方誊尴尬地摸了摸鼻子,道:“话是这么说,不过已经逛了这么多天,咱们该去罗马使馆跟那使节接触了吧?”
沈云满意地点点头:“可以了,不过我得先说几点,咱们这次过去代表的可是大汉的脸面。吃吃喝喝无所谓,但绝不能做有辱帝国威严的事!”
方誊瞥了他一眼,道:“看你这么尽心尽力去招待罗马人吃喝玩乐的样子,这话对你说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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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胪寺在帝都的西北角,邙山脚下。这里一片大概十里的范围内,都是使馆区。各国的使馆都座落在此。圣祖开创了使节制度。不仅向罗马、哈里发、蔡奄、突施等国派出大汉使节,更邀请他们向大汉派出使节。
经过五百年的沟通,使节制度趋于完善。如今大汉在亚欧大陆上的四十个国家都有驻地使节,十年轮换一次。大汉规定,驻外使节必须年过四十,而且父母妻儿俱在,驻外时间不许带家眷前往。但可以纳妾蓄奴。若父母去世,使节也不得归国,必须年满十年后方可回国。驻外使节的父母妻儿由国家奉养,加爵,荣耀非常!
圣祖时期,世界各国还不了解使节的作用和好处,所以当时只有几个离得近的国家在大汉帝都设立了使节馆。直到大汉完成了对西海州的征服,将领土扩大到一个前所未有的地步。同时商业发达后,各个国家也纷纷向大汉申请派出使节,驻扎在大汉帝都。[.超多好看小说]
对于这些国家,后来的大汉皇帝都秉承了圣祖的遗志,用海纳百川、兼容并蓄的态度接纳之。汉孝帝时期,开辟使馆区,当时一共有二十四个国家的使馆。到了汉乐帝时。使馆区已经有四十一个国家入驻。
当然,全世界之所以这么乐衷于派出使节,是因为能够入驻使馆区,代表了大汉对这些国家的承认。不被大汉帝国承认的国家不但丧失贸易权利。更可能遭到大汉军队的攻击和讨伐!
比如毗邻大汉和罗马之间的蔡奄和突施,若是没有大汉的承认,这两个国家很快便会被吞并掉。另外还有一些远在南亚大陆的小国,他们的王室为了获得大汉帝国的支持和册封,也必须派出使节。
另外,在大汉帝都派遣使节,能够得到大汉商贸的第一手讯息,并通过这个便利,将大汉的商品传递回本国,从而攫取利润。应该说,派到大汉帝都的使节都是各国最富裕的一批人。非富则贵!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罗马!
罗马是受大汉影响最深,但也是最强势的一个国家。罗马的使节制度几乎与大汉一致,都是皇帝派遣,不似其他国家的使节,都是在本国进行公开招标,价高者得。而与大汉不同的是,罗马使节的任期只有五年,而且都是三十左右年富力强的中年人担任。
罗马使节馆也是整个使馆区仅次于鸿胪寺的高大建筑。宽角平顶的房屋模式,是罗马的风格。这点与哈里发窄檐圆顶的建筑模式截然相反。这是因为,哈里发信奉伊斯兰教。而罗马跟大汉一样,是个无信仰,或者说多信仰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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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圣祖的影响,后世被称为世界三大宗教的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在此刻并没有大规模传播发展。佛教是在圣祖之前就在大汉生根了,所以圣祖也没有逆天行事,只是引导民众多信帝国土生土长的道教,甚至是直接信奉儒教便是。但对于晚于佛教诞生的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圣祖却采取极其残酷的压迫制度。当然,这种压迫不是直接武力毁灭,而是压缩其传播空间和范围。
圣祖明白,宗教是人类进程中必然会出现的产物,不是单纯靠武力就能毁灭的。即使他能灭掉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也必然会有其他宗教冒出来。与其这样,还不如有目标有针对性的对这种宗教进行压迫,迫使它们的教义改变或者传播途径不向大汉蔓延。
众所周知,汉人文明对西方世界的真正影响是在唐朝,但因为与黑衣大食的怛罗斯之战失败,加上安史之乱爆发,使得大唐帝国的影响力在之后的数百年时间里都没能再扩展到中亚地区。而在这数百年时间里,伊斯兰教开始广泛传播,这才导致了后世同一民族、不同信仰的存在。这也是后世边疆不稳的原因之一。圣祖不希望这种情况重演,所以对伊斯兰教这个极端教义的宗教进行了更为严酷的压迫。
至于基督教,它的主要传播方向是西方,只要后代子孙争气,它也影响不到汉人。圣祖也没有一味的去压迫基督徒。当然。最关键的是,罗马本身也是镇压基督教的。虽然镇压过程中屡有反复,但总体来说,罗马这个面积广大、人种混合的国度还是以镇压基督教传播为主要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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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这些事情,有些是沈云通过学习知道的,还有一些是自行脑补的。对于这个政策。沈云当然极力支持圣祖,简直把圣祖当作自己一世的偶像一般崇拜。
当然,沈云崇拜圣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他跟罗马使节交流时,并不需要先去学习罗马语---使馆区的每个人都会说一口流利的汉语,这是他们能够担任驻大汉使节的基本条件!这让上辈子背了十几年单词,到了社会上根本没用过的沈云万分高兴!
“罗马驻大汉使节辛巴?马默多斯。问候尊贵的大汉渤海侯阁下!淮南侯世子阁下!”
刚到使馆门口,就见一个穿着长衫汉服,留着齐刘海短发的英俊罗马人站在那里,脸带微笑对沈云和方誊行了个西方的礼节---左手背在身后,右手抚胸,稍微弯腰!
沈云和方誊先去鸿胪寺报了个道,却没有领到官服---原来他们这些知事根本就是没有官服的。得知此事的沈云还颇有些郁郁,不过在来到这里之后。却又开心起来---使馆区的外国人见到沈云和方誊都非常恭谨。特别是带路的鸿胪寺小吏将沈云的身份公布出来之后。这不,连罗马使节都亲自到门口迎接了。
使馆区的制度跟后世还是相同的,门内算是各国领土一般,汉人不经允许不能踏入,否则视同宣战。但门外却是大汉的地盘,有大汉军人站岗。不过这些使节们可没有如后世的那么嚣张,出了这个使馆门。他们就必须老老实实,见了汉人也不敢呲牙的。
一切以和为贵!这是他们的信条!
“哈哈,公使大人客气了!本侯只是刚刚上任,所以来拜访一下各位邻居。”沈云站在门口。朝马默多斯拱手笑道,“我们汉人有句古话,远亲不如近邻嘛!既然以后做了邻居,自然是要多多亲近,互相帮衬的!”
马默多斯显然是个有非常良好教养的人,听了沈云似乎别有所指的话并没有露出诧异的神色,而是微笑道:“渤海侯说的是,来,请进!您将是我们罗马使节馆今日最尊贵的客人!”
就在沈云和方誊准备进去时,对面的哈里发使节馆突然急匆匆跑过来两个人,带头那个一身哈里发长袍,头脸都盖着,不过似乎有点仓促,长袍下连裤头都没穿,浓密黝黑的腿毛若隐若现,颇为壮观。
“渤海侯大人稍等,渤海侯大人稍等在下!”前面那个哈里发人急吼吼地跑了过来。
“呃,你是?”沈云奇道。
那边马默多斯却第一次露出不高兴的神色,哼了一句,却没多说什么,只是站在那里看着。
这人赶紧扯下面罩,露出一张大胡子脸,却把沈云吓了一跳。这人的胡子真的很密集,而且长,都快赶上非洲大猩猩了,整个脸上几乎都是毛发,只露出嘴巴、眼睛和鼻子等几个主要器官。
当然,沈云真正惊讶的是,他发现这个人真是从非洲来的---他居然是个黑人!跟奥尼尔一样的黑人!哦,这个时代称之为昆仑奴!只是,他一个黑人,是怎么长出这么壮观的胡子的??
黑人先向沈云鞠了一躬,然后用流利的汉语道:“您好,尊贵的大汉渤海侯大人,鄙人是新上任的哈里发驻大汉公使埃米尔?费萨尔?伊本?哈桑?伊本?阿齐兹?拉赫曼?古达。”
“啊?”沈云听的晕头转向,这名字怎么这么长啊?
那人显然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忙道:“你可以称呼我费萨尔。或者叫我的汉名爱慕汉。”
这话一出,那马默多斯又冷哼一下,显得很不屑。
爱慕汉,这不就是热爱崇慕汉朝的意思么?沈云嘿嘿一笑,倒是觉得有趣。
其实每个来大汉的外国都会为自己取个汉名,比如马默多斯就有一个汉名叫马思。不过在国与国使节对话时,为了表示各自国家的尊严。通常都会以本名示人。所以马默多斯对费萨尔的态度非常不屑。
沈云也是知道这个的,咳嗽一声,掩饰了尴尬,斟酌着道:“呃,这个费萨尔公使,请问有什么事吗?”
虽然他让沈云可以叫他汉名。但为了不惹麻烦,沈云还是称呼他费萨尔好了。
费萨尔努力作出一个微笑的模样,只是满脸的胡子将他的笑容彻底掩盖了:“是这样的,渤海侯大人,我来到这里已经快三个月,却依旧没有见到贵国的鸿胪寺卿,想请大人帮帮忙。看能否将鄙人的这份国书交给他!鄙人感激不尽!”
递交国书?这可不是小事!沈云有点诧异。
鸿胪寺对于一些小国递交的国书一般会予以轻视和慢待,这也无可厚非,谁让他们国家实力不强呢,汉人官员有点瞧不上也是有的!
不过这哈里发可不是小国,据说实力也仅次于大汉和罗马而已,算是当世第三强国,鸿胪寺的人怎么会这么做?这费萨尔也算是哈里发在大汉的正式代表人,他对渤海侯其实不必这么客气。如此折节下交,到底是何用意?
想到这里,沈云可不敢随便接了,便道:“费萨尔公使,本侯今日是来拜访马默多斯公使的,这样,等稍晚些我会找时间去贵使馆拜访。如此可好?”
一听沈云这么说,费萨尔的眼神顿时露出果然如此和失望的神色,看来他不是第一次听见这种含蓄的拒绝话语了。他懦懦地后退了一步,弯腰行礼道:“既然如此。鄙人在使馆内扫榻以待,还望渤海侯大人勿要食言!”
沈云拱手抱拳,笑嘻嘻地说:“一定一定!”说完立即转身走进了罗马使馆。
到了门内,方誊上前低声道:“渊让,这事有点奇怪,要不我先回鸿胪寺问问?”
沈云一想的确有古怪,便点点头,低声道:“好,你去问问,这国书可不是谁都能接的。”
陪同的马默多斯似乎猜到他们在说什么,开口道:“侯爷是不是在想贵国为何不接哈里发的国书?”
“哦?!”沈云回头看向他,笑道:“公使大人可能赐教?”
马默多斯呵呵一笑,摆手道:“在下怎能赐教大汉的渤海侯啊!只是这里面的典故,在下懂得一点,倒是可以为侯爷解说一二!”
“如此最好,哈哈!”沈云笑着跟马默多斯走进了罗马使馆。既然马默多斯肯说,方誊便也不用先回鸿胪寺了,先进去就是。
罗马使馆的外观虽然是罗马模式,但内里的陈设却和汉人官员家庭没什么区别,一样的雕花屏风,同样的软塌和高脚座椅。唯一的区别,怕是地上的羊毛地毯了。哦,还有迥异于汉人殿堂式的房间布局。
不过这种布局却是让沈云有点熟悉感。后世是个受西方文化全面侵蚀的年代,房屋布局也多与西方类似。而现在这个罗马使馆虽然与后世的房间还有很大差距,但也让沈云感到熟悉了。
对于这两种模式,沈云并没有任何偏见。都是符合当时人类生存需要罢了。
在会客厅里落座,有罗马侍女端上香茗。这些侍女穿的是罗马的简约长袍,就是没胸围,两边开叉的那种,还一开就是开到胸脯,大腿根上绑了一根带子,算是遮挡羞处……这种穿着也就在罗马使馆里才能看见,放到外面绝对会被巡检以有碍风化给抓起来。
不过沈云显然很享受这个视觉效果,都偷眼瞄了很多次。但这些侍女显然经过很好的训练,修长的身材大腿在开叉袍裙里若隐若现,就是让人看不见最关键的部位,惹得沈云都有点干渴,忙端起香茗喝了一口。
方誊似乎也有点干燥,不过他可不像沈云那般遮遮掩掩的偷看,而是非常大方地深看几眼,然后端茶喝了一口道:“公使大人,这些侍女都是从罗马带来的吗?”
马默多斯笑道:“不错,这些都是我们马默多斯家族亲自训练出来的顶级侍女。不过这些是专门训练好来服侍我的,如果世子喜欢,我可以让家族的训练营,专门送几个经过汉式礼节培训的侍女来,赠给世子!”
方誊很淡然地说:“如此也好,在下就先谢过公使大人了!”
马默多斯立即转头对沈云道:“不知侯爷需不需要几个罗马侍女?她们虽然不如汉人女子温柔,但在床第之间的本领还是很高明的。”
“噗哧”。
沈云差点将嘴里茶喷出来。我靠,这样也行?
虽然身为大汉贵族很久了,对这个封建时代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但对于这贵族之间互赠女人的事,沈云还是有点不习惯。更不习惯的是,方誊居然对此毫无抵触。其实这也是沈云少见多怪了。古代社会,互赠侍女是至交好友表达友谊的方式之一。女人,特别是私人性质的侍女,在这里的社会地位并不高。
罗马使节出使大汉,入驻使馆后是有人数限制的,不然罗马一次带一两千人过来,那等于在大汉帝都放上一枚定时炸弹,这事儿可危险的紧。
一般来说,一个使馆最多只允许五十人居住。其中公使一位,副使两位,武官一人,侍卫官一人,侍卫十人。这是正式的人员。剩余的就是这些侍女和侍从了。大汉去罗马的使节也一样。而与大汉不同的是,罗马使节是可以携带家眷的。这些侍女也是为了服侍家眷所必须。
见马默多斯和方誊都用奇怪的眼光看向自己,沈云赶紧擦拭了一下嘴角的茶水,尴尬地笑道:“我?我,我看公使大人不妨先说说那费萨尔的事,如何?”
沈云还真想答应,但总觉得这事儿有点邪恶,所以赶紧转移话题。
方誊看了看沈云有点涨红的脸,居然很懂似的笑了。实在可恶。(未完待续。。。)
【第四十四章 论实因,再临十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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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这个费萨尔,马默多斯还真的知道。(.好看的小说)
罗马帝国与哈里发帝国算是邻国,两百年前,两国为了争夺剌儿可东(今索马里印度洋西岸一带)的制海权,曾爆发长达三十年的战争。战争的结果是大汉派出蛟龙卫干预,哈里发帝国取得了优势,罗马帝国埃及行省的背后插上了一一颗哈里发帝国的钉子。
虽然现在罗马帝国跟哈里发帝国还算和平,但马默多斯对这个近在咫尺的邻国还是抱有警惕之心。至于大汉,毕竟离得远,罗马人在这方面还是愿意相信大汉无意于西方。
说到这个埃米尔?费萨尔?伊本?哈桑?伊本?阿齐兹?拉赫曼?古达(名字真长),必须说明一下,哈里发人的名字是自己的名字加上父亲和祖父的名字构成的。古达是姓,而埃米尔则是尊称,翻译为汉语是“酋长”。在哈里发帝国,“酋长”相当于大汉帝国的州牧和内阁综合,对一个地区拥有相对独立的统治权力。
(ps:大汉帝国实行的是州郡县三级制度,罗马帝国是行省制度,哈里发帝国则是地区制度。)
费萨尔的古达家族,是哈里发帝国忽鲁谟斯(今伊朗)地区的第一大家族,他本人是现任酋长伊本?哈桑的幼子。前年古达家族拿到了出使大汉的权利,这费萨尔便立即由陆路向大汉进发。
到达大汉帝国的时候,正巧遇上了新州叛乱,由于忽鲁谟斯离西海州和大月州都比较近,两者之间常有贸易往来。所以虽然之前大汉皇帝便有圣旨通谕各国,不许与新州叛匪有所勾连,但费萨尔还是没有遵照大汉皇帝的旨意行事。也不知是不是在国内竞标出使大汉权利时花了太多钱,甫一到大汉,这费萨尔就派人迫不及待的和大月州人做起生意来。更该死的是,他的客户还是大月州南部的富户。
其实生意嘛,做了就做了,很多西域的商人也会偷偷摸摸的与大月州的人做些生意,只要不被发现就没事。但这费萨尔派去做生意的人实在太笨了点,货物被巡逻汉军缴获不说,连客户名册也没能毁掉。名册上除了有大月州的富户。还有数十个大月州的叛匪,其中更是记载,叛匪首领斯达旺从费萨尔这里买了一车的牛筋---这可是做弓箭的必备品---于是,费萨尔摊上事儿了!
费萨尔在得知此事后便马上撰写国书,希望向大汉皇帝道歉,祈求原谅。但在平叛这件事上。帝国各级官员都是一个态度,对于费萨尔的国书不予接收和理睬,一切等内阁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再说。更有鸿胪寺的官员表示,费萨尔若不是哈里发使节,换做一般普通的外国商人,鸿胪寺早就通知近卫军抓人了!还想递国书?做梦去吧!
不过鸿胪寺的人不知道,因为前段时间政务繁忙。又是银行又是鄢家的,行政院丞相实在没时间关注哈里发这件事。而鸿胪寺的顶头上司礼部尚书东方棤又忙着调官升职,也没来得及注意这件事。以至于鸿胪寺卿递上去的奏事折被内阁礼部学士在场面上转了一圈后,直接又退了回来,上面只有行政院礼部右侍郎的一个紫色批文“阅”。这下可让鸿胪寺的人挠头难办了。
费萨尔还是坚持递交国书,鸿胪寺的人根本不愿意接,但这费萨尔还真有点执着精神,见一个鸿胪寺的官员就专门跑去递一次。到最近,鸿胪寺的人都不愿意来使馆街跑了。这不,今日正好听说大汉渤海侯来了,费萨尔又一次急匆匆赶来。
马默多斯在大汉已经待了两年,二十二岁之前更是在帝大毕业,所以对沈云和方誊讲这些事时,条理清楚。语句分明。这些事在使馆区都快成了笑谈,马默多斯也就当笑话一般,讲给他们听。
听完后,沈云和方誊却没有笑。而是都端着下巴。静静思考。方誊想了一下问:“公使大人,请问按照贵国律法,若是遇到这种情况,会如何处置?”
马默多斯笑道:“我国是不可能遇到这种事的……”
说到这,他忽然反应过来,这句话有点幸灾乐祸的意思啊!于是忙道:“哦,不是,我的意思是,我国的行政机构与贵国相差很大,递交国书这件事可大可小,我们都是由奥古斯都的秘书亲自管理的。”
方誊看出了他的尴尬,淡然一笑道:“我明白公使大人的意思,不过我想问的是,如果贵国抓到外国使节将货物卖给你们的敌人---比如,日耳曼蛮族的话,你们会怎么做?”
日耳曼蛮族是罗马帝国自立国以来最头疼的敌人。这个日耳曼与后世的日耳曼德国不能混为一谈,此时的日耳曼蛮族主要分布在斯坎迪纳维亚半岛一带,时常乘船南下,劫掠罗马帝国的边疆省份,跟大汉帝国的匈奴性质很像。说他们是一个敌对国家都高看了他们,说是有组织的恐怖组织更为恰当。
如果说大汉帝国有匈奴这个打不死的小强,那日耳曼蛮族就是罗马帝国头上的虱子,还是带刺会咬人的那种。
马默多斯沉默了一会儿,慎重地说:“我们的律法与贵国的不同,一旦发生这种事,长老院会宣布与这个国家断交,甚至是直接宣战……我们的做法在大汉这里是不能作为参考的。虽然没有可比性,但作为世子您的朋友,我个人的看法是,哈里发人狡诈无常,不可信!”
说完,马默多斯右手抚胸,深深鞠了一躬。
方誊看向沈云,沈云却忽然笑了,道:“谢谢公使大人的个人意见。时候不早了,我们也要回鸿胪寺报道去!这样,如果晚上有空,我个人想邀请公使大人去飘渺居吃顿便饭,不知阁下愿不愿意赏光呢?”
马默多斯又是抚胸鞠躬:“能得到侯爷的邀请是本人的荣幸。晚上一定准时参加!”
“好,那就定在酉时三刻,我们在飘渺居十秀寓恭候阁下!”沈云起身道。
“侯爷,在下想问这次的晚宴你是代表鸿胪寺,还是您个人呢?”马默多斯非常公私分明。
沈云笑道:“这只是一次友谊的晚宴。是我个人的邀请!”
“哦,好的。谢谢阁下的邀请!”马默多斯松了口气,笑着道。
从罗马使馆出来。沈云和方誊并没有去哈里发使馆,而是径直向鸿胪寺走去。沈云发现,马默多斯一直站在门口目送。
“呵呵,看来这马默多斯还担心咱们会去哈里发使馆呢!”方誊回头看了一眼,笑着对沈云道。
沈云也笑了:“国家之间嘛,都这样。他们恨不得我们跟哈里发人断交。甚至断绝贸易,这样西方的商路就由他们掌控,这利润可是非常可观的!”
“我刚才见你的表情,你是不是想接了哈里发的国书?”方誊问。
沈云看了方誊一眼,无奈道:“唉,生我者父母,知我者滕宇兄啊!”
方誊白了他一眼。又道:“你是不是又想用哈里发的国书给内阁添点乱?”
沈云拍手笑道:“滕宇,我发现你跟我一样坏了。”
“去,你现在满脑子都是鄢如月,刚才马默多斯要送你侍女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你不借着哈里发国书这件事再给你保鄢家的事上加个保险才是怪事呢!”方誊不满地道,“不过,别过分哈!内阁这一任的辅政大臣也不知道倒了什么霉,老是被你算计!”
沈云哈哈大笑:“能算计内阁辅政大臣的人,也就我一个吧?!滕宇。佩服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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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渺居经历了上次的大火,歇业五天装修重新开始营业后,人气不降反升。九寓十八所几乎是天天满客,有些客人,甚至都开始预订包房了。
当然,要预订的,都是级别还不够的人士。像沈云这种又有官爵。又有官位的人来说,飘渺居每天都会有空房等着他的。
虽然沈云的官位并不高,但谁让他是能够直接宴请外国公使的人呢?
沈云和方誊特地提早半个时辰来到飘渺居。径直朝十秀寓行去。
十秀寓的寓娘还是那个风姿绰约的罗娘,沈云早就让沈武递过帖子。罗娘一袭水绿长裙,头挽垂云髻,无限风华地站在花暖阁前。
“沈公子、方公子,里面请!”罗娘的笑带着十足的暖意,不过抬手时有点不自然。
上次就是沈云和方誊的到来,害的十秀寓起了一场大火,耗费了近数千金币才算重新装修完好。这次他们来,不会又引发什么事故吧?
已经近夏,空气已经渐渐热了起来,飘渺居当然不能再烧地龙。为了消暑,飘渺居不论是走廊还是花阁里,都会用精致的灯台装上冰块。飘渺居本就建的四面通透,清风吹过,便带来一阵清凉。若是房间无法通风,也不要紧,会有侍女在冰块前轻轻摇扇---这已经算是没有电气化的封建社会最奢侈的享受了!
沈云似是看出了罗娘的不安,笑着拿出了钱袋,也不数数,直接丢给罗娘身边的荷香小妹纸,笑道:“这是今夜宴请的花费,罗娘你先收好。多了算是打赏,少了你再管我要!不过,记得给我票据哦!”
那荷香只是扯开钱袋一角,偷偷瞄了一眼,入目璀璨的金黄色让她的小脸蛋顿时通红,使劲朝罗年眨眼点头。
看那小丫头的模样,罗娘便知钱袋里都是金币无疑,这一袋子差不多有一百金币,可不算少了。不过在十秀寓这种地方,罗娘也算是见惯了一掷千金的豪客,当下笑容更炽,但却不会让人觉得市侩,而是抬起雪白纤细的皓腕,亲自为沈云和方誊斟茶,檀口轻吐:“公子抬爱,罗娘先谢过了!”
沈云这次也没问是什么茶,直接端起喝了口,然后才道:“今日我要宴请的是罗马公使,罗娘经验丰富。可知这些罗马人喜好哪些呢?能否帮我再参详一二?”
罗娘见沈云喝茶喝的干脆,便朝荷香挥挥手,然后回道:“沈公子这就算是问对人了,对于马默多斯公使大人,奴家还真知道。若说其他的罗马人啊,咱们汉人喜欢什么,他们也就喜欢什么。可这马默多斯大人却是个异数。他对咱汉人的那些舞曲和优伶都不太喜欢,反倒是对艳舞很感兴趣。”
说到这里,罗娘也忍不住用香帕捂嘴笑了一下。
沈云和方誊也对视一眼,显得有些愕然。
艳舞是在飘渺居的水榭台向大众表演的,在飘渺居也就是大众消费品。这对于堂堂一国公使来说,的确有点奇特。
罗娘笑完。忽而又道:“哦,对了,他还喜欢吃淮水阁的千层面,另外,他似乎对婉楼的琴操姑娘情有独钟,每次不论是宴请宾客还是受人邀请,都必将琴操姑娘请来做陪。幸好公子提早说了客人。奴家这便去安排如何?”
沈云已经彻底无语了。看罗娘这如数家珍的模样,马默多斯这家伙已经算是大汉帝都的花丛老手了啊!那自己想要通过纨绔手段跟他打成一片有点难度呀!被他打成一片或许还有可能,毕竟此沈云非彼沈云啊!
方誊也没想到这马默多斯在青楼中的知名度这么广,当下也不好多说什么,朝罗娘挥挥手,示意可以去安排了。
这时,荷香从外面进来,后面却跟着另一个小丫头。罗娘一见。便蹙眉道:“冬月,你来这里作甚?”
那叫冬月的小姑娘也端着一个托盘,托盘上一壶茶两个杯,脸上局促又紧张,低头小声道:“这是我家的睡莲螺,姑娘说,说让两位公子自行选择!”
罗娘的脸色顿时拉了下来。这个叫冬月的小姑娘是佑忧寓的人。沈云和方誊已经主动选择了十秀寓,可这佑忧居然还明目张胆的来抢客人,这,这实在是太过分了!
沈云和方誊一听。倒觉得有趣。想起第一次来时,屠天骄选择的就是佑忧寓。在不知道屠天骄女子身份时,沈云还以为这个佑忧是屠天骄的姘头,但现在来看,这佑忧的身份估计也不简单,或许也是个暗卫也不一定。
罗娘脸上阴沉的神色转瞬即逝,忽而转过身来,笑脸盈盈地对沈云道:“呀,奴家倒把这事忘了,那婉楼的琴操姑娘跟佑忧姑娘可是闺中蜜友,今日公子要宴请马默多斯大人,倒是去佑忧寓更为妥帖,公子以为如何?”
沈云却看着罗娘那双仿佛会说话的大眼睛,笑道:“一事不烦二主,我既然到了十秀寓,当然就该喝罗娘的‘观蜂簇’,至于‘睡莲螺’嘛,”沈云转向冬月,“你回去告诉佑忧姑娘,下次定去佑忧寓讨杯茶喝!”
冬月小脸上顿时露出想哭的表情,不过还是不敢再多说话,盈盈半蹲礼,缓缓退了出去。
罗娘脸上的笑容更是灿烂了,居然俯过香喷喷软绵绵的身子,勾住沈云的脖子,在他脸上印了个香吻。
沈云没想到她这么大胆,不过被她胸口那两坨绵软的肉肉挤压这胳膊,却是有点脸红了。
“奴家谢过公子了!这算是奴家一点点的心意,还望公子不要嫌弃奴家哦!”罗娘眼眸含春,笑着飘出去准备宴请了。
沈云见方誊面色古怪,尴尬地擦了擦脸,道:“幸好晚上没打算去见如月,不然我还真不好解释。”
方誊却笑道:“解释什么?!男儿在外面应酬宴请,这些都是难免的。倒是渊让你的艳福让我有点羡慕啊!”
“艳福么?”沈云苦笑道,“我怎么不觉得?!”
方誊道:“你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啦!要知道,当年罗娘可是帝都十大花魁之首,许多王侯公卿,都以见她一面为荣,当初罗娘那一夜的缠头资可是要十万金呐!这还要看人家愿不愿意!虽说如今做了寓娘,整日里抛头露面,但守身如玉的程度却比当年还要严谨,这么多年了,还从未听说罗娘与谁春宵一度呢!按照当年一夜十万金的价格来算,你脸上这一吻,也值了今夜的花销了!”
沈云没想到区区一个老鸨子,居然还有这么传奇的过去,不过现在看去,这罗娘也是风韵不减当年,反而有了那些青春少女所不及的风韵!
话说,这罗娘的年纪也不大吧?最多二十八九,放在后世,指不定还在唱单身情歌呢!
沈云不禁笑道:“当年?罗娘当年又是何年?她今年也不过三十许啊!”
方誊品了一口观蜂簇,笑道:“罗娘今年二十九了。这青楼女子的最佳年纪,是十六到二十岁,最迟不过二十二岁。过了这个年纪,想要再登上花魁榜是不可能的。罗娘十六岁便红遍帝都,艺名凌波仙子!端是绝代风华惹人倾羡啊!不过二十二岁就宣布赎身,不再接客。二十五岁从秦楼出来,办了这个十秀寓!”
沈云奇道:“看你如数家珍的模样,你对罗娘是否倾慕已久啊?!罗娘十六岁的时候,你也不过才七八岁的模样吧,那时候你就……”
方誊脸上一红,道:“别瞎说。我只是在十四岁时来过帝都,父亲带我来的,正好见过罗娘最后一次演出罢了。后来……唔,反正我只是佩服罗娘,你别瞎说!”
方誊没把“后来”说完,想必后来还发生了点事。但沈云也没心情追问了。十四岁的方誊,当时不过是淮南侯的幼子,并没有继承家族的权力,即使参加某个宴会,也不会被人特别关注。(未完待续。。。)
【第四十五章 清曼妙,红粉佳人】
佑忧寓。
冬月夹着肩膀,小心翼翼地挪进来,低声道:“姑娘,我……”
佑忧半躺在牙床暖帐中,脚上无鞋,光光的脚丫就这么随意地翘着,如弯月般的脚背上,青色的脉络清晰可见,脚趾如卧蚕般蜷着,美的让人惊心动魄。
“呵呵,我就知道没这么容易。”佑忧轻笑,随手捏起牙床旁的一粒葡萄丢进嘴里,银牙暗咬,唇齿生香,“没请到就没请到吧!冬月,你别老是这么一副娇娇怯怯的样子,大方一些……算了,说也白说,你去婉楼一趟,跟琴操说,今晚我请她来这里耍牌子。”
“是,姑娘!”冬月见佑忧并没有责怪自己的意思,也放松了心情,赶紧退了出去。
冬月走后,佑忧从牙床上挪下修长的腿儿,光脚踩在地毯上,卧蚕般的脚趾舒展开来,反而如可口的春笋般,让人望之忍不住想要匍匐下来,亲尝一下。
她走到牙床后的屏风里,那里是她沐浴的地方。屏风后有一个巨大的圆形浴桶,此时浴桶中热气氤氲,一个人已经半躺在里面,背对佑忧,一头乌黑的头发湿漉漉地摊在桶外。
佑忧轻靠在屏风上,修长的腿儿交叉叠在一起,秀气的鼻子皱了皱,调笑道:“看来那撒泼侯还对本姑娘没兴趣,倒是喜欢那半老徐娘!天娇,你失算咯!”
桶中人正是羽林暗卫第二镇统制屠天骄。只见她一甩秀发,转过身子,伸出雪白的皓臂夹在桶沿,精致的脸蛋儿也放在了手臂上,晶亮的眼睛看向佑忧,柔柔地叹了口气,道:“他现在有正事做罢了。过后你再邀请他吧!”
沈云猜对了,佑忧的确是羽林暗卫的人。不仅如此,佑忧与屠天骄还是自小就认识的闺中蜜友。与外人猜测不同的是。佑忧并非什么富贵人家的孩子,而是如步婵一样,是暗卫从当年新州难民之中挑选出来的孩子。她自小就接受羽林暗卫的训练,十四岁时,训练官发现佑忧天生媚骨,适合当暗谍,于是被安排到烟花之地。担任暗卫的耳目。
屠天骄代替兄长接掌羽林暗卫第二镇之后,便给了佑忧许多照顾,最起码现在佑忧虽是暗卫中人,却不需要跟其他暗卫密谍那般出去接客刺探消息。
屠天骄长长睫毛便翕动一下,将那双晶亮的眼眸盖了起来。神情却是极其失落。
佑忧撑起成熟的身子,缓步走到屠天骄身边。道:“天娇,你莫不是真喜欢上那撒泼侯了吧?!”
屠天骄睁眼,看了佑忧一下,却有些害羞,转过了身子,继续由氤氲的热气包裹着她,喃喃道:“我也不知道。只是最近老是会想起他。想起那天晚上他背着我的感觉……每次想到都感觉心跳很快……你知道吗,我前日又做那种羞人的梦了,梦里抱着我的还是他……醒来以后就发现下面好湿,但心里却怅然若失……”
对于自己唯一的闺蜜,屠天骄向来是有什么说什么,但脸上却是烫烫的,很不好意思。
佑忧一跺脚丫,叹声道:“傻妮子。你这是思春了!”
屠天骄转过身,看着佑忧急道:“那,那我这算喜欢上他了吗?佑忧,我不能喜欢他的!你知道,我不能的!他是渤海侯,又是英公内定的女婿,还有鄢家……佑忧。我该怎么办?”
说着,屠天骄从浴桶中站起来抱着佑忧,语气里已经带着难得一见的柔弱。
此时的屠天骄,浑身不着寸缕。健美丰满的躯体,细腻白嫩的皮肤都曝露在空气中,在氤氲的氛围里,这具成熟的女性/裸/体散发着淡淡的诱人光泽。
佑忧轻轻拍打着屠天骄光滑的后背,低声道:“别急别急,天娇你别急啊!其实你这也不算喜欢他,只是,只是正常的异性吸引罢了!”
屠天骄放开佑忧,带着水汽的眼眸盯着佑忧,急道:“真的吗?”
佑忧一挺胸脯,一副过来人的口气道:“当然是真的啦!我是谁?我是佑忧啊,在这风月场上过了这么多年,什么样的感情我没见过?安啦安啦,你只是想男人了而已,当初我第一次喜欢上男人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啦!”
屠天骄想了想,道:“你说的是,诸葛允?”
佑忧突然低下头,红红的脸上露出一丝羞涩,道:“是啊。你也知道的嘛!”
“可是,可是……”屠天骄又坐回浴桶中,烦躁地拍着水,道,“可我就是不自觉地想起他!我该怎么办?”
佑忧眼神一亮,忽然道:“其实也不是没有办法。”
“什么办法?快告诉我!”屠天骄兴奋地回过头。
佑忧托着香腮道:“很简单,得到他!”
屠天骄被吓了一跳:“什么?我不是说了吗,他是英公内定的女婿,是鄢家……”
“哎呀,谁让他娶你了,就算他肯娶,你也不能嫁啊!”佑忧突然露出阴险的微笑,“你得不到他的心,可以得到他的人嘛!”
“啊???”屠天骄彻底被佑忧震惊的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佑忧看见她那样,不屑道:“怎么了?只许他们男人嫖/我们女人,就不许我们女人睡他们男人吗?当初我还不是想南山想的不行,后来让他做了我的入幕之宾,这不就好了?!”
屠天骄疑惑地看着佑忧,慢慢道:“哪里好了?从那次之后,你不是更加想他了吗?”
佑忧顿时扭捏起来,嘟着嘴道:“哪有想那个坏人!”见屠天骄露出了戏谑的表情,顿时不满地跺脚道,“哎呀,反正我说了方法了,做不做随你!他注定是不能娶你的,你要是不得到他的人,估计你这辈子也别想了。哼,那些春梦里的场景,你就不想真真切切的体会一下?”
屠天骄心里一跳,想起了梦中的羞人场景。浸在浴桶中的身体忽然觉得有一股暖流通过。似过电一般,羞涩地低下了头。
佑忧自小接受的就是如何勾引男人的训练,十四岁之后的岁月也是在青楼之中度过的,这就让佑忧对于男欢女爱的事并不抵触。只要两情相悦,佑忧并不觉得女人将身体主动奉献有什么不妥。
而屠天骄自小接受的也是男儿式教育,对于男女大防也没有太大的感觉。再加上她深知自己女儿身的事是永远不可能暴露的,如果不这样。那她就要永远做一个孤寡女人了!若是这么做,或许,她还能享受一次做女人的感觉!
氤氲的热气还在弥漫,屠天骄突然红红的脸蛋,眼睛闪亮的吓人---看来她是下定决心了---不过声音反而变得如蚊蚋般小:“那个,佑忧。你,你能帮我安排吗?”
佑忧看屠天骄想通了,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放心,我一定给你安排的妥妥的。今晚就让你美梦成真!”
说着,佑忧走出屏风,朝门口喊:“秋兰?秋兰?”
门口一个小姑娘赶紧进来,敛裾行礼:“姑娘。有什么吩咐?”
“你去追上冬月,跟她说,不需要通知琴操过来耍牌子了。不过让她跟琴操说,务必要接受罗娘的邀请,过来飘渺居待客。”
佑忧笑嘻嘻的脸上带着一抹诡异的神情,让那秋兰小姑娘心头一颤,不敢多想,忙低头去追冬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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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娘安排的极好。晚宴设在飘渺居最大的空山楼内。空山楼靠着假山水榭,推窗便可望见水榭里的艳舞。同时,空山楼极尽阔大奢华,分有三厅五所,八间房。每间房都是名贵的紫檀木桌椅,壁橱贴金,地板铺毯。墙上悬挂的也都是历代名人的字画。
最著名的,莫过于悬挂在正厅“晚来厅”中的圣祖皇帝的诗:“《山居秋暝》”!
众所周知,圣祖皇帝武功赫赫,拓土万里。威名传诸千代万世!而其文治与武功是并驾齐驱的,办学校、立儒学,教化子民!但圣祖皇帝亲写的诗词却是极少,甚至当时有人说圣祖并不会作诗。后来一次偶然的时机,圣祖微服私访,到了乡间地头,正值秋雨初晴时候,圣祖突然诗兴大发,便写下了这首名传千古的“《山居秋暝》”!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
马默多斯站在晚来厅的圣祖诗句前,恭敬地行了个抚胸礼,并轻声将这首诗读出来,赞道:“不管是第几次读到这首诗,贵国圣祖皇帝的才情还是会让鄙人感到无地自容!不可否认,贵国圣祖皇帝绝对是世界历史上最伟大的帝王、最英明的战略家、军事家,以及最富有才华的诗人!没有之一!”
方誊就在一旁,听了也道:“不错,圣祖绝对是我们后人永远仰望的神坻!”
作为一个外交官,这样去赞叹另一个国家的元首是绝无仅有的。两人一个赞叹,一个应合,却没有人觉得不妥。大汉圣祖皇帝的伟大可见一斑。
沈云和他们两人一起肃穆地向圣祖诗句行完礼,这才道:“公使大人,请入席吧!”然后却颇为尴尬地朝站在马默多斯身后的两个人笑了笑:“两位女士也请入席吧!”
沈云尴尬的是,马默多斯今天居然带来了家眷,公使夫人莱姬妮娅?马默多斯以及他们的女儿,凯西莉娅?马默多斯。公使夫人一头金发,五官轮廓很深,身材略有些臃肿,西方女人在生育之后,身材大多会走形。
不过他们的女儿凯西莉娅却是个标准的罗马美人,棕红色的头发,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蓝色的眼眸非常特别。刚刚十八岁的她,身材更是没话说。这个罗马美少女似乎为今晚的晚宴特地打扮过,穿的是罗马人的赴宴礼服,金黄色的曳地长裙,绿宝石点缀其间,头发用罗马式的圆环头箍卡住,露出修长白嫩的脖颈,显得非常美艳动人。
饶是见多识广的沈云在乍一看见凯西莉娅时都有一刹那的惊艳,同时还有种回到现代的错觉---她的礼服与现代参加聚会的美女几乎没有太大的区别。
当然,最让沈云感到尴尬的是。马默多斯带来了家眷,那他特地让罗娘从婉楼请来的琴操姑娘怎么办?这好像不在剧本里啊!
不过,这种尴尬很快便被惯于这种场面的罗娘和琴操姑娘一起化解了。
琴操是典型的东方美人,精致的瓜子脸,琼瑶鼻,忽闪忽闪的黑色眼睛闪烁着东方女人的精明。身上天蓝色的汉装女服配着淡色的绸带,也是一番出尘的美丽。
她跟罗娘一进到晚来厅。见到两个罗马女人时,便看清的局面,温婉地朝大家行半蹲礼,然后很自然地走到沈云和方誊中间,挽住沈云的胳膊,轻笑数声。便让一见她有点紧张的马默多斯松了一口气。
而罗娘也快速地让十秀寓的头牌李师师从其他地方赶来救场---说实话,这种场面罗娘也不多见,谁家男人出来逛青楼还会带上妻子女儿呢?不过这并不妨碍罗娘作出最快速的应变处理。
马默多斯显然也没想到沈云和方誊原来是请自己来喝花酒。之前马默多斯特地询问,今天的晚宴是什么性质。沈云说是私人宴请,那按照马默多斯之前与汉人官员打交道的经验,私人宴请就会将各自的亲朋好友介绍给对方,代表官家请客时。才是喝花酒的时间---这也算是汉人酒桌文化的一个特点吧!
现代也是如此,公款吃喝的一般都会有点别的节目,自己请客的时候就会掂量一下,谈点正事之类的。
呃,扯远了。总之,沈云和方誊都是官场菜鸟,根本不明白这个潜规则,差点闹了个大笑话。
不过这种笑话在八面玲珑长袖善舞的琴操面前是不可能出现的。沈云这时才发现。马默多斯之所以喜欢琴操,居然是因为琴操说的一口流利的罗马语,甫一坐下,谈笑间的几句话就跟公使夫人和公使女儿取得了基本的融洽。因为公使夫人莱姬妮娅跟随丈夫来大汉才两年,只会简单的几句汉语问候,所以对会说罗马语的琴操颇为亲热。
而公使女儿凯西莉娅却是懂得汉语的,在儿时就接受了专业的汉语培训。到了大汉两年,她现在也在帝都的某所高中上学,汉语水平更是突飞猛进。虽然口音里还有点罗马味道,但大体是能让人听懂的。更何况。她的嗓音很好听,带着西方女人的干脆。
“侯爵大人,这位就是您今晚的女伴吗?她的眼睛真好看!”凯西莉娅着重说了“今晚”两个字。她看出了琴操并不是沈云的妻子,应该是男人应酬上请的风尘女子。
沈云经过最初的尴尬也恢复过来,只是看向还形单影只的方誊颇有点不好意思,听了凯西莉娅的话便道:“是的,谢谢你的赞美。你的礼服很适合你,让你看上去非常美丽!”
“谢谢!”凯西莉娅露出非常愉快的笑容,举起精致的瓷杯,对沈云道:“侯爵大人,您是凯西莉娅来大汉这么久,见过的最尊贵的人,请允许我敬你一杯!”说完一仰细脖,将酒喝了下去。
沈云见她如此干脆,便也笑着端起酒杯喝了下去。
没想到,凯西莉娅又端起了杯子,道:“侯爵大人,按照你们汉人的说法,好事成双,这一杯凯西莉娅再敬你,同时期待下一次晚宴能够见到您美丽的妻子!”
沈云愣了愣神,看向马默多斯,却见他微笑着看着自己的女儿,却没有阻止的意思。
妈的,这什么情况?今晚喝的可是高纯度白酒,虽然杯子小,但也不能这么喝吧?
沈云心里嘀咕,不过手上却端起了杯子,笑着道:“再次谢谢你,美丽的凯西莉娅。不过我还没有结婚,只希望下次晚宴之前我能将心上人娶回家吧!”说完也喝了。
凯西莉娅在听见沈云没有结婚时,忽然眼神一亮,笑着又一次举起杯子,沈云赶紧对马默多斯举杯道:“公使大人,这一杯我敬你,愿两国友谊地久天长!”
琴操却突然拉了沈云的衣角一下,低声道:“公子,您还没有添酒呢!”
沈云这才发现自己的酒杯是空的,尴尬地笑了笑,可又不好直接放下酒杯。琴操贴心地抓过酒壶,给沈云满上,同时也给自己满上,举杯对一直举着酒杯,脸上有点不愉快的凯西莉娅用罗马语道:“公使小姐,琴操敬你一杯!今日能够认识您,是我的荣幸!”
凯西莉娅看沈云已经开始跟自己的父亲喝起来,嘟了嘟嘴,还是客气地对琴操道:“谢谢您,能认识您也是我的荣幸!”
一直坐在旁边的方誊看见这个小插曲,忽然有点明白了什么,看来马默多斯是想结亲啊!
不过,他知道自己这个兄弟是有多抢手吗?毫不客气地说一句,现在想将女儿嫁给沈云的人绝不在少数,能叫得上字号的都不是马默多斯能惹得起的人物。英公就不说了,就算是鄢准,呵呵,罗马人不想跟汉人做生意了吗?如果想,他是绝对不敢得罪大汉第一首富的!即使这个首富就快不是首富了!
等等,这马默多斯既然是罗马公使,应该也注意到现在大汉内部想要打倒鄢家的情况,那他这么做的意思是……?
想到这里,方誊露出一丝玩味的笑容,心道:“看来罗马人的心眼也不少,还说哈里发人狡诈多变,他们也不遑多让嘛!”(未完待续。。。)
【第四十六章 渤海侯,大汉雄风】
晚宴还在继续。波斯艳舞已经开始了。
当然,此刻没人这么不长眼的推开窗户,让马默多斯观赏这些东西。虽然沈云听说罗马人在私生活上非常糜乱,但在妻子和女儿面前,能够坦然看待这种事的毕竟还是少数!
沈云可不希望在这次晚宴惹得马默多斯不悦。更何况,这马默多斯似乎也有意结交沈云,两人很快就喝了将近半壶酒。
每个人身后其实都有一个侍女负责斟酒,不过一般来说,桌上有女眷的话,都由这些女人自己负责斟酒。当然,公使夫人和凯西莉娅是例外。
沈云连续喝下了近十杯酒,顿时也有些上头,脸色红红地坐在椅子上。这时,晚来厅的门打开,鱼贯进来许多拿着乐器的伶人,其中还有几个穿着彩色霓裳的舞姬。
沈云这才意识到,晚宴开始才不到半个时辰呢,这歌舞表演堪堪开始,可自己怎么就喝的有点上头了?他看了看身前的酒壶,有点莫名其妙。
要知道,沈云的酒量虽然不是很好,但也绝不止于十几杯酒就让他如此模样。不过这酒的味道还真是好,沈云甚至还想再喝几杯。
舞乐响起,宴会上的气氛更加热烈。凯西莉娅和公使夫人对这些舞蹈很有兴趣,看的津津有味。倒是马默多斯有点心不在焉,不时瞟向沈云和方誊两人。
这时,又有一个汉服丽人从门外进来,娉婷地走到沈云身边,腻声道:“侯爷,师师来迟了,还请侯爷恕罪!来,师师给侯爷斟酒!”
师师?
沈云脑子里现在有点乱乱的,不过在看到那双去端酒壶的嫩白小手时忽然想起来了。
李师师!
沈云抬头,正迎上李师师那让人迷醉的眼睛。明眸皓齿,珠钗佳人,眼神迷离中带着诱惑,诱惑中带着清纯。闪烁如崖下电,过晃如云里风。沈云顿时觉得脑袋有点晕,似乎是醉了……
李师师穿着一袭月白色对襟绣花裙衣,那清明如水的双眸中。荡漾着的流波,时而清纯雅丽,时而又妩媚风流,那种似成熟又似稚嫩的面孔上,蒙着让男人癫狂的诱惑力。
看见李师师的美貌,别说与汉人审美观迥异的凯西莉娅。就算是琴操也瞬间被比了下去。
马默多斯也忍不住用汉语赞道:“好一个绝代佳人!”
听见马默多斯的赞叹,凯西莉娅和琴操顿时露出不屑的神色,同时抱着敌意的目光盯着李师师,就连听不懂汉语的公使夫人也用同样的眼神看着这个美的祸国殃民的女人---在这方面,所有女人的态度是一致的。
方誊扫了一圈,见沈云似乎醉的有些迷离的眼睛始终盯着李师师看,顿时有点奇怪。咳嗽一声,起身走到李师师身边,轻轻揽着她细细的腰肢,道:“咳,师师啊,来,陪我敬罗马公使及公使夫人一杯!”
李师师这才恍然过来,方才罗娘急匆匆的叫她过来救场。并简单说了几句宴上的情况。不过她还以为是来陪沈云的,但看见旁边同样不陌生的琴操时,才知道自己犯了行规了。幸好方誊的一句话,将她揽到自己怀里,化解了这个尴尬。
“嗯,好的。大人、夫人,师师来迟了。敬酒为罚!”李师师倒也干脆,直接端起酒杯就要喝。
这时,琴操却突然道:“欸,等等。师师啊,你的酒杯在这里呢!”说着笑靥如花地将李师师手上那杯本来放在沈云身前的酒拿了过来,又递过去另一杯酒。(.好看的小说)
方誊此刻已经皱起了眉头,不过还是没说什么,与李师师敬了马默多斯,然后牵着她细白的手掌回到座位。
沈云却一直眼勾勾地看着李师师,直到琴操挨到他身上,用胸前的软肉有意无意地触碰着沈云,腻声道:“侯爷,奴家再敬您一杯!”
沈云觉得好奇怪,眼神的人都是朦胧的,但能够分辨的清楚,看眼神不知道为什么老是会忍不住往女人身上转,见了李师师便觉得一股冲动从下身不断上涌,等到琴操靠过来时,那股感觉更加强烈了。他低下头,却没有喝酒,而是看向琴操衣领的分叉中,那似隐似露的白腻,让他觉得口干舌燥。
方誊一看,立即抢过沈云面前的酒杯,笑道:“他喝多了,这杯还是我喝吧!”说着,似有深意地看了看琴操,然后转向马默多斯,“公使大人,请!”
琴操张了张嘴,却最终没有说话。只是有点悻悻地看着方誊。
虽只是一瞬间的表情,但李师师却看见了,乘着他们在喝酒,不由朝琴操眨了眨眼,并用嘴型道:“你用合欢散了?”
琴操也用嘴型回道:“你别管。今晚渤海侯是我的。不许跟我抢!”
李师师做了个鬼脸,神色闪烁地看着一饮而尽的方誊,突然笑着对琴操用嘴型道:“那今晚淮南侯世子也是我的,你不许抢!”
琴操淡淡地颌首,却没有再说话。
青楼女子间为了避免给客人造成尴尬,都有自己的一套传话密语。有时候是一个动作,一个眼神,而琴操和李师师这个级别的优伶都会唇语。
不过她们自诩做的隐秘没人发觉,却不想那个凯西莉娅早就对她们两个抱有敌意,所以对她们的小动作看的一清二楚。当然,她不懂唇语,却不妨碍她提起了小心。
这顿晚宴,还真是有够复杂的。凯西莉娅心头冷笑。
来参加晚宴之前,马默多斯就跟她说过,今晚的渤海侯和淮南侯世子都未婚,如果可以,马默多斯希望她嫁给其中的一位。当然,最好是渤海侯沈云。方誊毕竟还只是世子,并未继承爵位。对此,凯西莉娅是没有任何反感的。
身为贵族之女,凯西莉娅早就明白自己的身体只能用来与另一个贵族联姻,如果能够找到一个自己所爱的男人,那更加完美。找不到也无所谓。反正对于罗马女人来说,贞操只有第一次才珍贵,之后的便不那么看重了。
在沈云和方誊之间。凯西莉娅是看好沈云的。这倒不是因为沈云是名正言顺的大汉渤海侯,而是沈云之前的名声---他写的几首诗词和对联可是凯西莉娅就读学校的名作,早就传遍了,凯西莉娅也是喜爱的不行。到撒泼侯的名声出来后,凯西莉娅更是关注沈云,心里对那个叫鄢如月的女人虽然是羡慕嫉妒恨,但对有情有义的沈云却是感叹敬佩!恨不得沈云抢夺的是她凯西莉娅!
再加上。马默多斯还有三年就要离开大汉,在这段时间里,他希望凯西莉娅能够找到一个大汉贵族嫁了,这样能够增加马默多斯家族在罗马贵族中的影响力,为下一次出使大汉打好基础。
马默多斯家族在罗马并不算元老级贵族,只是新兴贵族之一。地位是会随着财富的多寡、权力的大小而浮动的。[.超多好看小说]所以为了马默多斯家族的荣誉和利益,凯西莉娅也打定注意,必须获得沈云的欢心。
对于这点,凯西莉娅还是有自信的。特别是在马默多斯说鄢家即将倒台之后,凯西莉娅的心就更火热起来。在发现沈云眼神迷离,直勾勾地看着琴操的胸部时,凯西莉娅不但不觉得反感。反而感觉有点兴奋。
想到这,凯西莉娅更加勤快地向沈云敬酒,又是三杯下肚,沈云的眼神已经彻底由迷离变成“色眯眯”了。
凯西莉娅看出酒有问题,心道:哼,这些放荡的女人,还想着跟我抢男人!多亏你们,不然我今晚还不知道怎么带走他呢!这叫什么来着?哦。大虫子抓小虫子,大鸟在后面埋伏!哼哼!
※※※※※※※※※※※※※※※※※※※
就在凯西莉娅准备起身走到沈云身边,一鼓作气将他的目光勾引到自己身边来时,门外突然传来敲门声,接着,一个黑色劲服的男人走了进来,朝宴上诸人抱拳行礼道:“敢问渤海侯大人可在?”
这时方誊喝了那杯酒。也突然感觉有点上头,但因为喝的不多,脑袋还算清醒,回身道:“你是何人?找渤海侯何事?”
那黑衣人上前拱手道:“敝府主人有请!”
“你主人是哪位?”方誊想站起来。却发现脑袋有点发晕。
那黑衣人也不多说,直接向方誊展示了一块牌子。
方誊一看牌子,顿时发晕的感觉去了许多:黑色令牌,正面刻着小篆“卫”。这是暗卫的牌子!
方誊正想说话,沈云却突然起身道:“滕宇,我,我好像喝多了!”然后转向马默多斯抱拳道:“公使大人,实在抱歉,我好像有点醉,想去休息一下。让滕宇做陪可否?!抱歉抱歉!”
马默多斯一怔,奇怪地看着沈云,但却没多说什么,点头道:“嗯,没事。侯爷既然喝多了,且先回去歇息吧!我们下次再聚!”
凯西莉娅焦急地起身,想要说话,却被沈云打断:“不用不用,滕宇,你代我陪陪公使,我去隔壁清醒一下就回来!”说着踉踉跄跄地起身,倒真是喝多了的感觉。
方誊赶紧上前扶住,低声道:“渊让,这酒好像有问题,你没事吧?”
沈云愣了一下,脑子却又开始晕眩,听见的话都是一断一续,根本听不完整。刚才是他自己灵台一闪,发现继续待在这里会出丑,所以用大毅力起身。方誊的话他听的清楚,但却完全不能把意思灌输到脑子里,只能连连苦笑,摆手道:“还好,我,我没事,只是脑袋发晕,我去隔壁休息一下,等会儿你叫沈武,让他带我回家就是……你继续,别,别怠慢了公使!”
说完,便立即向门口冲去,那黑衣人见状也跟了上去。琴操娉婷起身,向众人半蹲礼后,也急急跟了出去。
方誊皱着眉头,回身却看见凯西莉娅愁眉苦脸地抓着酒杯,嘴里嘀嘀咕咕不知道在说什么,心想,沈云那样应该无碍,还是先把罗马公使招待好,过会儿再去看看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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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先是跑到盥洗室,扒着水池,手指伸进喉咙里想将酒吐出来。可等腹腔一阵激荡。呕吐出来之后,沈云却发现头更晕了,简直是天旋地转一般,连扒着水池的手都变得没有力气,整个人就瘫倒下来。
迷迷糊糊中,沈云感觉被人抬进了一个很迷蒙但却香气四溢的房间。周围一切都是朦胧的,但感觉却无比舒适。这时。有一具温暖到极致的躯体靠向自己,一双滑嫩的手掌,从大腿根渐渐向上攀行,沈云是个正常的男人,下身顿时硬挺起来。
接着,仿佛有一个看不清脸。但身材极好的女人靠近了。沈云脑袋一热,将这个女人用力抱向自己,却发现对方居然一丝不挂……
下身的火热让沈云再也无法坚持,他奋力撕开身上的一切阻碍,分开对方弹性十足又柔软滑腻的大腿,下身一挺,火热的硬物进入另一个更加火热软滑的巢穴。沈云舒服的快要炸开。
耳边传来女人低低呼痛的声音,但沈云此刻已经不能思考,也不想思考,只是奋力的冲刺,不断的挤压,恨不得让所有的激情在这一刻迸发出来……
……
佑忧寓的门外,佑忧和琴操贴着门边听着里面的动静。
两人都是脸色通红,四目相对却满是惊讶。
琴操抻了抻已经有点酸胀的肩膀。低声道:“佑忧,这都快一个时辰了,这里面还没结束,你那姐妹能不能扛得住啊?”
佑忧此刻虽然脸上红红的羞涩,但眼里却也满是担忧:“我怎么知道那渤海侯这么厉害……话说,你不会是合欢散放多了吧?”
琴操嗤笑道:“合欢散又不是壮阳药,我倒是希望每个男人喝了合欢散都跟渤海侯一样勇猛呢!再说了。我听了你的话,只放了平常不到一半的剂量,不可能出事的。要我说啊,是这渤海侯天赋异禀!啧啧。早知道如此,就应该我上了!实在便宜你那姐妹了!”
里面传出女人难耐的呻吟,已经从最初的痛呼变成舒爽的呻吟,现在则变成了求饶般的抽泣。
两个女人听的都脸红心跳,但都不肯服输般地继续贴着门边细听。
琴操道:“太厉害了,我从没见过能这么长时间的……难道合欢散真有这作用?以后我真该让他们多配点!”
佑忧啐道:“不要脸,你以为暗卫能给你多少?这可是宫中的方子!”
“宫中怎么啦!想我从罗马人那里探出消息来,不给我这个能行么?!不过你别说,相比起罗马人,我还是更喜欢咱们汉人,他们的大虽大,可软绵绵的,没点力度,还是咱们汉人的好,能硬的像快烙铁似的,将人家都快融化了……”
“呸呸呸,不知羞!不跟你说了!”佑忧假装气呼呼地扭过头,但还是忍不住回过头道:“你说的是真的?罗马人的,那个东西,真的不行?我得问问别人去!”
琴操道:“你以为每个人都像我似的,专门挑西方人伺候啊?相信我吧,老娘见识的西方男人绝对不少于三位数,算得上身经百战,绝对是经验之谈……”说到这,她突然作出倾听状,低呼道:“不好,你姐妹快不行了!”
佑忧一愣,急急贴门听了一会儿,却没听出什么来,急道:“怎么就不行了?”
琴操急道:“你没发现她的声音越来越低吗?她快脱力了……该死,怎么会这样?难道我合欢散真的放多了?”
相比琴操来说,佑忧这方面还真是雏儿,她不像她这样需要频繁接客,到现在为止,佑忧也只有诸葛允一个男人。看见琴操露出着急的神态,不禁也跟着着急起来,再仔细听听,里面的声音的确越来越低,几乎已经不可闻,只有沈云粗重的喘息还在回响。
“这,这可怎么办?”佑忧慌了手脚。她只是想让屠天骄做一回女人,可没想让她把命搭上。
琴操也急道:“你这姐妹到底搞什么啊?直接一脚把他踹下去不就行了,这么硬挺着让他/干,迟早脱力而死!”
佑忧白了她一眼,“说的轻松,你心上人跟你做的时候,你会一脚把他踹下去吗?”
琴操奇怪地看着佑忧:“你姐妹暗恋渤海侯?我的个天,这样也行?得不到他的心,就用合欢散得了他的人?这他娘的也太有创意了吧?怎么跟戏台上的戏文似的?”
佑忧听见里面连若有若无的抽泣声也没了,顿时急道:“别说没用的,赶紧想办法。”
琴操想了想,正色道:“你不想渤海侯死吧?”
佑忧怒道:“废话。堂堂渤海侯死在我这儿,你要我人头落地吗?”
“那就进去,我接替你姐妹,渤海侯不把这股火发泄出来,必受内伤!”琴操一脸大义凛然。
佑忧犹疑地看了她一眼,道:“你不会是假公济私吧?”
琴操也怒了:“你当老娘是什么?还不是救你姐妹,不然你以为我肯让男人白上啊?!”
佑忧咬着银牙一跺脚:“好,赶快!”
说着,两人同时推开房门,整个房间里弥漫着浓郁的体味,还有一股浓浓的香气。
琴操顿时道:“我的天,你还点了西域曼陀罗?”再用力一吸,更加惊讶地说:“天呐,你,你还洒了汨罗水……你这是生怕他俩不死在床上啊!”
佑忧已经冲进房中,掀开帘曼,却见床榻上,沈云和屠天骄两人赤/裸地抱在一起,两人下身紧紧连着,沈云似一头野兽般不断的冲刺。屠天骄已经彻底脱力,两条修长但汗津津的大腿无力地搭在沈云健硕的腰间。
帘曼拉开,有灯光进来,屠天骄无力地睁开眼,见是佑忧,低声轻呼:“佑忧,救我,救我,我快不行了……啊……”
佑忧赶紧对琴操招手:“快,快帮我拉开他!”
琴操却手忙脚乱地脱去衣服,边道:“快去把细雨曼陀罗和汨罗水给收了,难怪渤海侯如此勇猛,你这是会害死她的啊!”
佑忧只是担心屠天骄第一次,生怕她太疼,所以点了催/情的西域曼陀罗,又洒了更加催/情的汨罗水,却没想到好心办坏事,使得现在沈云都快陷入狂暴状态了!
浑身赤/裸的琴操将沈云的身体往后一扳,沈云其实现在全身上下除了那根东西外没有一处硬的,轻而易举就被琴操扳倒过来,佑忧赶紧扯过一块毛毯盖在屠天骄身上,将她从床上扶起,接着琴操立即坐了上去。
在那一刹那,琴操舒服地叫了一声:“我的天,这才是真正的大汉雄风啊!”
这一声,让佑忧深切地觉得,琴操就是想假公济私!
不过在偷眼看了沈云那根东西后,她的俏脸红的越发艳丽了。眼眸的春意几乎快要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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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怎么感觉自己很有写h小说的潜质呢?要不我改写这类型的小说算了,就怕编辑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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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章《初相见,不如不见》(未完待续。。。)
【第四十七章 初相见,不如不见】
沈云在翻云覆雨,死去活来时,方誊这边也有了变故。变故的起因是李师师。
原来凯西莉娅见沈云走后,心情大为不满,少女心性一时压不住,向李师师发难。席上不时讥讽李师师的身份。特别是凯西莉娅说了一首俚诗后,让李师师彻底翻脸了。
这首俚诗是:“二八鸡婆巧梳妆,洞房夜夜换新郎。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户尝。装成一身娇体态,扮作一副假心肠。迎来送往知多少,惯做相思泪两行。”
俚诗很通俗,通俗到像是指着妓女的脸骂无耻。可问题是,这首诗是形容那些半掩门的私娼,或者是以色娱人的娼伶,像李师师这样的头牌优伶是不可能那样的。说到通俗些,现在的李师师类似于后世的明星,有很大的个人自由,她不愿意的时候,谁也不能强迫她。
可凯西莉娅这首俚诗却深深伤了李师师那脆弱的自尊心。当场李师师便冷下脸来,不过却没有跟凯西莉娅恶语相向,而是朝方誊轻轻一福:“世子,师师身体不适,先行告辞。今晚不能陪世子尽兴,改日师师再向世子赔罪!”
不说别的,单是李师师这个态度就尽显了如今大汉青楼优伶的高端素质。若是此时李师师与凯西莉娅翻脸,两人如泼妇一般打闹开来,即使李师师占着理,也丢了方誊的脸面。这无疑是大大不对的。到时候李师师有理也变无理,被罗娘责斥是轻,得罪了帝都的贵人,想再混下去都难。
方誊也对凯西莉娅此时说出这首俚诗颇为不满,他不能激烈的表现出自己的不满,但这不代表凯西莉娅这个罗马女人能够这么辱骂汉人女子---哪怕这个女人只是个优伶。
方誊突然伸手,拉住李师师的玉臂,看向马默多斯,淡淡地道:“公使大人。今日宴请是渤海侯与我淮南侯家的私人宴会,我不希望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想必您也是这么想的吧?”
马默多斯完全没想到自己的女儿会在这时候跟一个优伶起冲突,更没想到方誊会说这番话。要知道方誊这番话里可是搬出了渤海侯和淮南侯两大世家,这位置就有点重了。一时间反而有点错愕。
李师师听见方誊的话,顿时浑身一震,在方誊稍稍用力之下。竟然就这么顺从地重新坐在了方誊身边。
“呃,的确,我也不希望今晚有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发生。”马默多斯斟酌着措辞,既而转向凯西莉娅,斥责道:“莉娅,你太不懂事了!快向世子道歉!”
凯西莉娅嘟起嘴。不清不愿地向方誊道:“世子,我破坏了开心的气氛,对不起!”
说着,就要举杯敬酒致歉,可没想到方誊却靠在椅背上,丝毫没有接受道歉的意思,而是淡淡地指了指李师师。道:“凯西莉娅小姐,你好像搞错了。你并没有得罪我,而是得罪了师师姑娘,要道歉,也应该是向师师姑娘道歉!”
“什么?”凯西莉娅顿时吃惊地叫道,“要我向一个下等妓女道歉?不,绝不!”
方誊瞬间拉下脸来,也不看凯西莉娅。(.好看的小说)而是冲着马默多斯道:“公使大人,这就是你们罗马贵族的教养吗?师师姑娘是我大汉礼部在籍的优伶,是堂堂正正的汉人,而不是凯西莉娅小姐嘴里的下等妓女!她这是在对我汉人女子进行语言攻击,是对我汉人的侮辱!公使阁下,我希望你能代表罗马帝国,向师师姑娘道歉!”
李师师的确是优伶。也的确是在礼部的礼仪司有记录,但那只是一种防止优伶私逃,以及预备国宴人手不足时的措施罢了。较真的时候,的确能说李师师是个自由人。是受到大汉律法保护的汉人!而不是生死不由己的下等人!
谁都没想到方誊会突然翻脸,把这件事抬升到侮辱汉人的高度上,要求马默多斯代表罗马帝国道歉,这绝对是不可能的!
马默多斯的脸色也有点阴沉下来,方才沈云在时,方誊并不显眼,可沈云一走,方誊却是这种态度,这让马默多斯非常不满。但的确是自己女儿出言不逊在先,马默多斯知道这事再坚持下去只会越闹越大,于罗马的利益有损。更重要的是,这根本是件毫无必要争执的事!
作为罗马帝国的公使,也必然是一个合格的政治家。最起码马默多斯从方誊那看似气愤,但眼神却是澄净的态度中看出,这个淮南侯世子并不是真的为这个叫师师的优伶出头,而是有了别的意图,对自己不利的意图。
马默多斯站起身,忽然朝李师师抚胸行了个鞠躬礼:“师师姑娘,我谨代表我个人向你方才所受到的侮辱道歉,回去我一定会好好教训我的女儿!还希望能够得到你的原谅!”
李师师此时已经完全不能自己思考,之前聪慧、冷静的十秀寓头牌优伶此刻居然有点手忙脚乱起来。
作为一个颇有名气的优伶,客人对她笑语晏晏,酒桌上甚至私底下对她恭恭敬敬也好理解,毕竟男人对她有欲望。就算客人冲她破口大骂,甚至挥拳相向,她李师师也不是没有准备,毕竟男人表面上对她客客气气,但内心里未必看得起她这个优伶。可现在的情况是,一个男人为了她那几乎没有的尊严,要求一个国家的公使向她道歉!?这,这……
就算当初有客人一次性给了她一万金币作为打赏,都没有此刻让李师师感到震惊和不可思议!震惊之后就是感动,莫名的感动!
对于马默多斯的道歉,李师师已经手足无措,但却没有私自开口,而是望向了方誊。闪亮的眼眸中,却因激动和感动,浮起层层水雾,几乎凝结在长长的睫毛上,快要盖住她望向方誊的视线……
方誊皱起眉头,看依旧躬着身子的马默多斯,不由轻叹一声,对李师师道:“师师姑娘。既然公使大人亲自道歉了,我看你就原谅他吧?”
“哦,好!公使大人,我接受你的道歉了!”李师师连连点头,却是看也没看马默多斯一眼,而是紧紧地盯着方誊,可怎么看。都是那么模糊。直到睫毛上的水珠被甩了下来,方誊的身影在她眼里才变得清晰。
为此,李师师笑了,从未有过的,发自内心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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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会最终还是不欢而散。
对于逼迫自己父亲向一个妓女道歉的方誊,凯西莉娅深深记恨上了。正是这次的晚宴。让沈云和方誊差点死在了那个令人绝望的角斗场……
不过此时的方誊却是不知道这些的。他只知道,这个罗马公使并不如表面上那般好相处。从他有意安排自己女儿来见沈云和自己,便能判断处马默多斯对汉人贵族间的关系有很深的了解,他似乎还想利用这一点。
方誊不是沈云,他无法像沈云那样公平的看待罗马人和汉人之间的矛盾,若是沈云知道马默多斯想跟大汉贵族联姻的念头,或许还会去撮合。毕竟没有什么坏处,反而能跟罗马公使搞好关系。而方誊,却是是本能地排斥马默多斯的一切计划。往深了说,方誊这是大汉民族主义,容不得异族夷狄乱了华夏血统。
当然,方誊也没想跟马默多斯闹的多僵,所以在马默多斯以自己的名义道歉后,并没有咄咄逼人。非要他代表罗马道歉。
现在大汉终究强盛,是世界第一强国,如此对马默多斯,也能使他不敢轻视大汉。
事实上,马默多斯也是这么想的,他虽不甘心,可也不敢对方誊有所记恨。甚至过后没几天。马默多斯还主动派人来探望沈云和方誊,希望邀请他们参加晚宴,不过当时沈云和方誊有别的事,没有去参加。
但马默多斯不记恨。并不代表凯西莉娅这个女人不记仇。话说,女人一旦记恨起来是比男人还要恐怖的事!这点,咱们后面再说。
宴会不欢而散后,方誊才觉得酒有点喝多了,坐在空山楼明月厅中,对一直跟在身边的李师师道:“师师姑娘,帮我倒杯茶。我好像有点喝多了,想解解酒!”
李师师此刻眼里只有方誊,方才送马默多斯时,她的眼睛都没有离开过方誊的身影。很俗套的说一句,李师师这是突然动情了!而且情根深种!
是啊,作为一个优伶,有谁在乎过她们的感受?又有谁在乎过她们的尊严?
李师师不知道方誊其实并非完全为了帮她保住尊严,就算她后来知道了,也宁愿固执的相信,方誊是个真性情的男儿,是真的为了她的尊严去当面呵斥一国公使!
方誊喝了一口李师师端来的茶,这才感觉脑袋好多了,但总觉得有股燥热在身体间弥漫。他想了想,忽然问道:“师师姑娘,那琴操姑娘你可认识?”
李师师跪坐在方誊身边,眨着眼睛道:“认识,世子怎么会这么问?”
方誊瞅了她一眼,发现她眼中的春意,不由心头一荡,声音也愈发温柔起来道:“呃,我只是想问,那琴操姑娘是不是给渤海侯喝了类似催/情的酒?”
李师师听到“催/情”两个字,顿觉脸上有点发热,低下头道:“是的,不过那不要紧的,琴操,琴操也许是太仰慕渤海侯了,想与他,与他共赴巫山罢了……”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不胜凉风的娇羞……不知为何,方誊脑海里突然闪过沈云曾念过的这句话。用在此情此景,简直是绝配。
李师师那低头娇羞的模样,简直让所有男人都会狂性大发。
不过方誊的合欢散没多喝,还能忍住心头的荡漾,只是看向李师师的眼神更加火辣,低声道:“咳,师师姑娘,这里没什么事了,你可以,可以先回去休息了!”
李师师一震,泪眼汪汪地抬起头,楚楚可怜的神情又让方誊心跳加速,只听李师师柔柔道:“世子,师师本是良家子,只因家父好赌,在师师四岁那年居然连输十几日关扑,顿时将家财都输光了。无奈之下,只能将师师买入青楼。师师这才流落风尘……师师自小接触的便是各种客人,却从无一个客人肯待师师以诚,他们无非看中师师姿色,所以一味讨好……可今日,师师看见了世子的真性情,知道世子是真心疼我、怜我、敬我,师师心里着实感激……”
方誊呵呵一声。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而李师师这边越说头越低,都快将脑袋埋进高耸的胸脯里了,还没等到方誊说话,不禁心里也是着急:这淮南侯世子这么不懂风情吗?非要我自荐枕席不成?
但凡青楼女子,过了二十二岁之后,便是年华逝去。这个时候只有三种选择,一是找个殷实人家嫁了,哪怕是嫁作妾。二就是自己赎身出来做点其他生意。三嘛,就是随便找个人嫁,但这样可能下半辈子就要吃苦受穷。这对于一向锦衣玉食的青楼女子来说是最不能忍受的。所以很多过了大好年华的青楼女子,宁愿继续在青楼也不愿赎身。就算赎身了,到后来也难免做起半掩门的私娼。
李师师今年已经二十。再过两年也要面临艰难选择。今日正好倾心于方誊,自然希望能够嫁入淮南侯家。以自己的出身,她明白不可能做了淮南侯世子的正室,但即使是个妾侍,也总比待在这里强!
特别是,淮南侯世子看来是个真心能疼女人的,这点最是让她倾心。
等了半晌,李师师还是没有听见方誊说话。真怕他一着急就走了,顿时也顾不上羞涩,低声道:“师师倾心于世子,若世子不嫌弃师师出身鄙陋,愿自此跟在世子身边,端茶递水铺床叠被……唔……”
李师师一番表白还没说完,方誊已经一把将她从地上提了起来。用力的搂进怀里,肆无忌惮地亲吻起来。
半晌,李师师已经气喘如丝,面红耳赤时。方誊横着将她抱起,大声对外面道:“给我找间客房!快点!”
若是以往碰见这么粗鲁的客人,李师师早就一脚将其踹开,然后大声叫打手了。可今天,她却脸带微笑,幸福地蜷在方誊怀里,一声不吭,两只玉臂紧紧搂着方誊的脖颈,再也不愿放开。
看来,面对自己心爱的男人,女人们总是没有什么抵抗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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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沈云从迷蒙中睁开眼,却发现自己浑身无力,而且不着寸缕,就这么赤条条地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
“这,这是哪儿?”沈云刚想抬手揉一揉发酸发涨的太阳穴,突然感觉自己的手臂被什么东西压着。
转头一看,却见一张精致到极点的脸蛋正躺在自己的臂弯,琼瑶鼻、柳月眉、樱桃口,不是琴操是谁?!
只是此刻,琴操的发髻散乱,身体似猫儿般蜷起,缩在沈云的怀里,一只玉臂缠着沈云的胳膊枕在头下,另一只手却还握着沈云的下面。更可恶的是,这个美丽到有点妖冶的女人也是身无寸缕,修长白皙的大腿如蛇般缠着沈云的下身……温软水滑的触感让沈云顿时清醒了许多。昨夜的情况朦胧而又模糊,但隐隐记得,是有两个女人跟自己发生了关系!其中一个应该是琴操,那另一个是谁?
屠天骄?
沈云脑海里突然跳出这个名字,顿时让沈云心跳加快无数倍。
奇怪,怎么会想起她?沈云也不知道为什么,刚才一瞬间就想到了屠天骄,想到昨夜癫狂到极致的冲刺,还有那紧紧盘在腰际的那双大腿……
沈云轻轻抬头看了看琴操的美腿,心里突然肯定了,与自己第一个发生关系的绝对不是琴操。因为沈云深刻地记得,自己曾非常用力的亲吻过那双惊艳绝美的玉腿,而琴操的腿上却是光滑洁白,没有一丝痕迹……
这时,忽然听见床榻后传来一声娇呼,一个人影快速向门口跑去。
沈云刚来得及抬头,那身影却消失在了门外。
是她!
这次沈云能够很肯定的确定了,是屠天骄!
这时,琴操才慵懒地睁开眼睛,见沈云目不转睛地看着门口方向,不由一阵心虚,暗道:不会吧?佑忧的姐妹一直躲在床后偷看到现在?这么舍不得渤海侯吗?不过,这么勇猛的男人,我也舍不得啊!
这样想着,琴操却伸出玉臂缠住沈云,胸前两抹嫣红蹭着他的肌肤,腻声道:“侯爷,你在看什么呀?难道这房里还有比奴家更有看头的东西吗?”
沈云这才回过神,看着琴操那副狐媚样,顿时心头火热,那根早就软趴趴的东西居然又开始摇头晃脑,蠢蠢欲动起来。
琴操一声惊呼:“天呐,不是吧?!都折腾了一晚上了,它还不消停?!这这这……”
沈云却是嘿嘿一笑,一把将琴操又压在了身下。
在进入的那一刻,琴操心里只呐喊着一句话:佑忧,你可害死老娘了!这渤海侯可真是天赋异禀啊!(未完待续。。。)
【第四十八章 花丛过,叶不沾身】
在对待女人上面,沈云和方誊有着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
在方誊看来,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庸。男人有责任保护自己的女人不受伤害,但却不会真的把女人放在第一位,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女人是可以被舍弃的对象。
而沈云却是从现代过来的,他知道放在现代社会,一个女人,特别是一个漂亮女人,一个贤良淑德的漂亮女人是多么珍贵的稀缺资源。
所以两人对待女人的态度是,方誊高高在上,俯视女人,会去保护女人,却永远不可能将女人放在第一位。而沈云,是平等的看待女人,尽到男人保护责任的同时,会看重女人的独立性和自由性,如果需要,他会为自己心爱的女人付出一切。
这两种态度不管是好是坏,其他人赞同与否,在跟身边的女人发生亲密关系之后,两人却都第一时间对女人说:“跟我走吧!”
当然,在表达语气上,方誊是霸道的肯定句。而沈云是被动的疑问句。
奇怪的是,女人之间也有不同的观点。尽管她们的身份类似、经历类似,甚至连现在所处的环境都类似。可……
李师师非常幸福地点点头,然后面带微笑扑进方誊怀里。
而琴操,她也带着微笑,嘴里却说:“侯爷有心,下次记得再来找琴操便是。琴操卑贱,当不得侯爷如此垂爱。有这一夕之欢,已是琴操上辈子修来的福分了。其他的,琴操不敢奢望!”
琴操嘴上是这么说的,但心里想的却是:我的老天,你干了一宿还不知足,还想带老娘回家继续糟蹋?!不行,老娘受不了你折腾了,还是让佑忧另找高明吧!不过,隔三差五的来一次。倒也不错……
幸好沈云不会读心术,不然非惊的下巴都掉下来不可。
闲话说完,琴操慵懒起身,长腿迈到地上时,不由的皱了一下眉头,两腿之间还有些灼烧般的疼痛感,宛如第一次破/处时。
对此。琴操只能苦笑着站了起来,回眸中,却见沈云怔怔地望着自己光滑的后背,不由还是羞涩地抓起一条毯子披在身上,啐道:“侯爷看什么呢?”那股小女儿般的娇态,的确有股动人心魄的味道。
沈云回过神。笑了笑,回道:“哦,没看什么。现在什么时辰?”
琴操披着毯子走到窗前,拉开窗帘,一缕刺眼的阳光照射进来,洒在粉红的地毯上,光线很亮。仿佛能看见折射在空气中的光晕,淡淡的光晕笼罩在琴操修长的玉腿上,仿佛一件神秘的白瓷,美的让人眩目。
琴操毫无察觉,喃喃道:“呀,怎么到了午时了!”回过头来,发现沈云又盯着自己的大腿看,不由羞涩上脸。嗔道:“侯爷,奴家这里,这里都被你把玩了一晚上了,还看呐?!”
沈云却忽然叹了口气,转开了目光,道:“你先去洗洗吧!”
见他这种兴致缺缺的模样,琴操没来由的一阵慌乱。似乎对自己的身体不能吸引沈云感到不安。不由走到床前,低头小声道:“侯爷,可是奴家,做错什么了?”
沈云淡淡地摇了摇头:“没有。你很好。”见琴操还是泫然欲泣的样子,沈云心里忽然一动,说道:“你帮我研磨!”
琴操一愣,不过还是起身,连衣服都没穿,就披着一条毯子,光着大腿跑到外间。
沈云起来,发现腰很酸,浑身也非常无力,这明显就是纵欲过度的后果。望着洒进来的光线,无奈地摇头苦笑。接着穿上衣服,来到外间。
外间的笔墨其实都是现成的,琴操铺好纸张,见沈云穿好了衣服,顿时也是愣住:“侯爷,您这是,要走?”
沈云对她淡淡一笑,拿过笔,就在纸上写了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写到这里,沈云却突然停住。他想起屠天骄的身份却是不能曝光的,自己写的这些,又有什么用?
罢罢罢,就这样吧!
沈云突然放下笔,对琴操道:“你帮我把这个转交给她!”也不管愣在当场的琴操,便往门口走。
临出门,沈云突然又回过身来,道:“琴操姑娘,能否告知我你的真名?”
琴操看着纸上那两行字,眼眶竟是水汽弥漫,回过身来,冉冉地朝沈云行了半蹲礼,回道:“劳侯爷动问,奴家本名紫岚,紫色的紫,山风为岚的岚。”
“紫岚?好名字!”
沈云笑着走了出去,独留琴操静静地望着那两行字发呆。
不多时,接到消息的佑忧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偷眼望了望里间牙床,发现沈云真的走了,这才直起身体,长出一口气,拍着胸口道:“总算是走了!再不走,本姑娘中午还得去睡隔壁,实在无趣的很。嗯?琴操,你在看什么?呀,怎么哭了?”
琴操此刻泪流满面,抬头道:“佑忧,我不想再继续接客了,能帮我跟上面说说,换个事情做吗?”
佑忧关切地走上前,伸手摸了摸琴操的额头,紧张地道:“你怎么了?是不是撒泼侯又欺负你了?”
“没有!”琴操伸出玉指,抹去眼泪,眼眸里却透露出无比坚定的神情,“佑忧,帮我好不好?”
佑忧干脆地说:“好,我帮你!”望向桌上,也发现了那两行字,轻念一遍,却也痴了:“这,这是那撒泼侯写的?”
琴操叹了口气:“佑忧,侯爷已经知道昨晚跟他云雨的并不止我一人,这是他写给你那姐妹的……第一次,我突然很羡慕你那姐妹!”说着,琴操款款走向洗浴间,冉冉道:“佑忧,以后别这么称呼渤海侯了!对了,刚才侯爷问了我的真名,我告诉他了!”
“啊?”佑忧还在望着那两行字发呆,听了这话,不禁道:“什么?你。你不是也喜欢上那撒泼侯,哦,不对,渤海侯了吧?”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琴操轻飘飘的声音从屏风后传来,带着无尽的疲惫,“以我的身份,还能指望侯爷能将我接进门吗?我也只能默默为他祝福罢了!”说着。(.好看的小说)渐有哭腔,从屏风后传来。
佑忧揉着香腮,想起早上屠天骄那慌乱又羞涩的神情,竟也无语。
这都是什么情况啊?那沈云真的就这么有魅力?一个个跟着了魔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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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准备将李师师带回家?”沈云喝了一口参汤,靠在软塌上,慢悠悠地说道。
方誊也靠在旁边的软塌上。不过却没有喝参汤,而是一杯清水,语气平淡地说:“是啊。她愿意跟着我,那就让她做个妾侍吧!反正家母早就催着我给方家延续香火了。”
这里是渤海药房的后堂。当初沈云第一次见父亲,就是回到了这里。
不过之前的木泗已经死了,现在执掌渤海药房的是原来负责码头的沈湛沈卿如,至于码头那边。沈云的姑姑沈思兰已经安排了另一个掌柜前来接替。
刚回到渤海药房时,药房里的许医师便看出了沈云面色有点发青,眼眶发黑,准时昨夜纵欲过度,便给沈云配了一副滋补的药,让沈三给端过来,其中滋补元气的便是人参为主。还别说,这配了其他药的参汤一喝。沈云顿时觉得原本酸软的身体,总算有点恢复的迹象。
方誊倒是没有什么,见了沈云的样子,便也笑着将昨晚的事一一跟沈云说明。沈云听后却是另有一番感触。倒不是对马默多斯,而是对屠天骄。
她这么做,又是何苦呢?!唉……
这时,沈武从外面急匆匆地进来。对沈云行礼道:“侯爷,有人求见。”
“谁啊?”沈云眯着眼,惬意地说。
“呃,来人有两个。一个说是叫时迁,另一个叫。他们说侯爷一听就明白。”
沈云顿时睁开眼睛,拍掌笑道:“哈哈,他们可算回来了。快,请他们进来。”
方誊也一骨碌从软塌上起来,跟着笑道:“滕宇,他们怕是把事情办成了吧?!”
沈云往外走,脸上笑容不减:“应该是。和时迁两人办事一向靠谱。”
原来,沈云从渤海郡回到帝都时,便将弥兰农场的那些江湖人士交给了胡公。而这次胡公回京,便带了时迁和同行。
这两人在回来的当晚便来拜见过沈云,之后又一直跟随在胡公身边,与沈云并没有太多接触。直到昨天沈云从使馆区回来后,紧急让人通知时迁和,让他俩去找哈里发使者费萨尔,接了国书后交给胡公,让胡公处理。现在两人应该是回来复命的。
“时迁(白晓)拜见侯爷!”
站在沈云面前的两人,已经完全没有了当初江湖人士的散漫气息,身上穿的是北地汉军的制式休闲军服。
汉军的制式休闲军服由圣祖亲自设计,北军休闲服以深黄和深绿两种颜色为主,南军则以深绿和深蓝颜色为主。与传统汉服不同的时,这种休闲军服不是上下一体的长衫,而是分为上衣和下裤,上衣还是传统汉服的交叉领,肩部有纽扣,用来佩戴剑章,腰间一根真皮的腰带用来束腰;下裤则是收身的马裤,套在长筒靴里,整个感觉非常精干!适合军人的身份!
时迁和的头发都理短了,带着一顶汉军的圆顶帽,帽子上有一个绣上去的蟠龙标识,所以又称绣龙帽。看来军旅生涯的确能够锻炼人,除了瘦小的时迁穿上最小号的军服都有点松垮的感觉外,两人的精气神简直好极了。
“哈哈,老白,时迁,不要多礼,都是自己人!”沈云虽不是第一次见他们穿这身衣服,可还是会羡慕,赞叹道:“你俩人这样子实在好看,精神。我都恨不得拿一身穿穿。”
时迁挤眉笑道:“侯爷想要还不简单,晚上我去拿一件回来给您就是。”
以前时迁对沈云都是自称小人,可这次从军中回来,却是敢自称“我”了,这就是进步。
沈云笑着捶了他一拳,道:“都当了兵了。还死性不改?!”
在旁笑着说:“他就那样,改不了了。在军中集训时,火头军那里整天丢吃的,不是今天丢只鸭,就是明天丢只鸡,害的火头军的班长以为有黄皮子大仙降世,买了一大堆香烛来祭拜呢!后来被军纪处的发现了。时迁这小子被狠狠收拾了一顿,这才稍微收敛些,熬到了现在。”
时迁见说自己的窘事,也尴尬地摸了摸头,道:“我这算好的了,总比欧阳复那小子强。集训三个月,这小子看母猪的眼睛都是变绿的。”
也笑着说:“欧阳那小子本就是个采花大盗,在大理寺监狱里还能忍忍,可在军营里可是有几个女兵的,这可把他憋苦了。这次出来,他还哀求我们跟胡公殿下说说呢!可时迁太坏了,表面答应。实际上压根没跟胡公说过这事儿。”
沈云和方誊听后都是哈哈大笑,齐骂时迁不厚道。
还有章暨这个傻大个,他倒是非常适合军营生活,不过就是脑子太慢,后来被调到步兵军团去当重步兵去了。至于大海盗侯阚跟奥尼尔,沈云也很久没有他们的消息,最后一次传回消息说他们准备跟着蛟龙卫的远征船队去西边看看。
几个人都是当初一起偷盗帝国银行的,接着又经历了渤海郡和扶桑州的事。算是感情深厚。这下见面,倒也话题不断。四个人围坐在后堂的花圃前,叫了几个小菜,就吃喝起来。
对沈云说,哈里发公使的国书已经拿了交给胡公,胡公得知是沈云让他转交给皇帝,再通过皇帝给内阁施压时。都忍不住笑骂沈云胡闹呢!
“侯爷,最后殿下也没把国书交给陛下,而是让我们直接交给了公甫大人。”道,“殿下还说。让侯爷以后做事多动动脑子,这国书接了便接了,但却不能让陛下去压内阁,说难听些,这是藐上,很严重的罪!”
沈云咂摸了一下,还真是。沈云老是会把现代人的思维带过来,总觉得跟领导熟了,就可以做点出格的事,但没牢记这可是封建社会,皇帝是天子,是至高无上的象征。利用胡公也就罢了,居然还想利用皇帝。幸好现在的皇帝疼爱他,否则早就要治沈云的罪了。
“那公甫大人有没有说什么?”沈云深刻反省后问道。
说:“公甫大人接了国书,只笑着说侯爷你的手段不错。别的就没说了。”
方誊转向沈云道:“看来保鄢家这件事有点眉目了。”
沈云点点头:“嗯,既然公甫大人还能笑得出来,那内阁现在应该头疼坏了。”
“那是不是该进行下一步?”方誊夹了一口菜,兴致勃勃地问道。
和时迁也期待地望着沈云,心里都想,跟着渤海侯就是爽,连内阁都敢玩弄于股掌之间。
沈云却摇摇头:“不急。鄢家的最后期限是五月二十日。唔,今天是四月十日,我看四月二十日差不多。到时候,我让沈湛鼓动一番,将市面上的紧俏物资给稍微抬一下,作出物价上涨的样子,到时候群情汹涌,我就不信内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方誊道:“此事你一个人怕是做不来,应该跟鄢家商量一番。”
“我知道,明日我就会去拜访我那老丈人,没有他的配合,想卷起这场风潮是有点难。”
方誊皱了皱眉:“你说会不会鄢家不敢动?”
时迁喝了好几杯酒,有点上头,听了这话挥舞着细胳膊叫道:“这有啥不敢动的?都快家破人亡了,还管他个鸟,要是我啊,直接反他娘……唔……”
一把将时迁挥舞的胳膊塞进他嘴里,骂道:“娘的,灌了点黄汤就忘了自己有几斤几两了?!”说着将时迁面前的酒杯拿掉,恨道:“不许再喝了。幸好在侯爷这,要是在军中,你非被军纪处拉去砍了不可。”
时迁被一塞,也顿时反应过来,讪讪地对沈云和方誊道:“呵呵,呵呵,我喝多了就爱胡说。侯爷,世子,莫怪莫怪!在军中轻易不让饮酒,我也是馋的很了。”
方誊笑道:“没事,不过有些话还是不能乱说。被有心人听去,咱们就算没这事也是黄泥巴沾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
沈云也道:“不错。有这毛病就记得些,别喝多。”略过这事,沈云想了想问:“你们还要在帝都待几天?”
想了想:“殿下已经去过军机处,这几天还在参谋部跟那些参谋们摆沙盘,估计还要个几天吧。”
“二十日之前能处理完吗?”
“不好说。毕竟我跟时迁的级别不够,进不了参谋部的门。不过听军机处的人说,西北那边已经有三个军团往西边挪了挪,估计已经开打了。所以胡公和益公这边也必须尽快谋划妥当,然后赶回去调兵。”回道。
帝国要出兵西北早就不是什么新闻,整个帝都的人都知道。只是这时间还真不好断定。沈云琢磨了一下,估计二十日的时候胡公应该是要离开帝都了。看来自己的事胡公也帮不上忙。还得再仔细谋划一下。(未完待续。。。)
【第四十九章 风潮动,诸事细表】
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是沈云这段时间以来过的最悠闲的岁月。每日里连帝大也不去了,就在渤海药房坐等六月之后拿毕业证明。
虽然不去帝大,但沈云却需要经常去鄢府,而且是偷偷摸摸的去。
这真是个悲哀。沈云如今的身份敏感,再加上上次大闹过鄢府的订婚宴,所以他去鄢府必须乘着夜里四下无人时,从鄢府的边门进入。这让在淮南郡享受过贵族礼节的沈云很是郁闷。
但在第一次去鄢府后,鄢准同意以后沈云到来,都由鄢如月负责接待,他那点小小的郁闷又一扫而空了---虽然沈云还不能去鄢如月的闺房,但在去见鄢准前,鄢如月都会单独找些时间跟沈云单独相处,这让食髓知味的沈云老是要将如月“欺负”的水眸含春、娇喘吁吁才肯罢休。
当然,太过分的事是不能做的,只能亲亲小嘴,牵牵小手,这样已经让沈云万分满意了。
方誊的日子也过的颇为滋润。他已经写信回淮南郡,告知家中接纳李师师为妾的事。不出意外的话,淮南侯也不会反对这个并不算重要的事情。
在这个时代,妾侍的身份并不贵重,进门时不能走正门,而是偏门。更没有大张旗鼓,只需要三五个好友聚一聚便算纳妾了。很多贵族家庭都会在儿子成亲前为之纳一两房妾侍。方誊已经二十才主动纳第一房妾,这已算是贵族中少见的了。
淮南侯在帝都没有恒产,只有一个小院子,还在帝都外围,离渤海药房比较偏远,于是方誊干脆搬到渤海药房居住。李师师也在两天后赎身,直接住了进来。两人你侬我侬地过起了小日子。
面对这两口子,沈云是打心眼里祝福。不过偶尔见到李师师时,还有会有点尴尬。内心里总有一个疙瘩,毕竟李师师似乎曾跟以前那个“沈云”有“小甜甜”事件……
后来在一次三人小酌时,李师师才跟沈云说明白,当初的“沈云”的确追求过李师师,不过那时候的沈云只是个纨绔公子,连世子的身份都没确定,作为头牌的李师师一天不知道要应酬多少这种人。所以也只是对那个“沈云”虚以委蛇罢了,并没有真个发生什么。
至此,沈云心里最后一点疙瘩也放开了。对于方誊来说可能没有什么。但对于沈云来讲,却很难接受两个如兄弟一样的人,上过同一个女人这种非常尴尬的事!
自从跟了方誊,李师师也一改往日抛头露面时的艳丽穿戴。长发盘起,坠在脑后梳成一个堕马髻,脸上也不再浓妆艳抹,而只是淡施粉脂。不过天生丽质的她,无论怎么打扮都会让人眼前一亮。
沈云没有妻子,也没有妾侍,所以整个渤海药房的后堂几乎就是李师师一人在掌管。反正方誊也跟她交代了。这里就当自己家一样,不需要客气。于是李师师开始将后堂的布局重新归化,并让沈武等人买回来一些盆栽花卉,撤掉之前的花圃,加盖了一个花架,爬山虎、葡萄之类的种上,倒让渤海药房的后堂有了家的感觉。
偶尔鄢如月会在白天时来到渤海药房,每当此时。李师师总是能快速摆正自己的位置,一切以鄢如月为主。这让鄢如月这未出阁的大姑娘有了当渤海夫人的感觉,隐隐的感到羞涩和兴奋并存。(.)
在花架修好之后,沈云和方誊俩小口经常在花架下饮酒喝茶,日子过的那叫一个惬意。
“滕宇你说,日子过的这么舒坦,我凭什么要放弃这一切跟着益公殿下跑到西北喝风吃土啊?!真是的。也不知道益公是怎么想的。”沈云躺在花架下的软椅上,美美地咂了一口手边的庐州陈酿。美的几乎快要飞起来。
方誊也靠在对面的软椅上,懒洋洋地笑道:“说的也是。不过益公殿下那也是为了你好,想让你身上有点军功。以后好撑起渤海家族的家业,将之发扬光大罢了!”
原来在昨日,益公继胡公之后,也终于从枢密院参谋部拿到了皇帝批准的作战计划,准备出发前往孟津,然后北渡黄河召集军队---原来拟订的两个元帅驻守卫城召集军队的计划被参谋部否决了---走之前,益公居然让人给沈云送来一封信,说是希望沈云跟他一起出发,在军中给沈云安排个谋士的位置。
沈云知道这是益公希望让他去军队镀金,以此作为以后晋升的资本。可问题是,沈云对军事一窍不通啊!
虽然他来自后世,也知道一大堆的军事典故,甚至能说清楚猛禽战机与歼十战机的区别,但这有什么用?自从领教了古人的智慧后,沈云可没自大到以为自己多了一些科技见识和多了解一些军事典故就敢到军中瞎指挥的地步。那不是去镀金,而是去找死。沈云贵族的日子过的很舒坦,暂时没有自虐倾向。
听了方誊的话,沈云撇嘴道:“得了吧,我觉得渤海家族现在挺好。就算封公拜将,我还担心功高震主呢!就这么优哉游哉的就挺好!”
方誊呵呵一笑,倒也没再说话。
两人相处日久,早就熟知对方的心理。方誊知道,沈云并非没有更进一步的雄心,不过因为接触官场越多,就越发对官场没有兴趣罢了。就拿简单的鸿胪寺知事来说,沈云原本兴致勃勃,想跟罗马公使打个交情,结果关系还没套上,人家就开始打他们两兄弟的主意了。这种事,以沈云的心性是非常排斥的。
特别是那种明明心里不屑,可脸上和嘴上却必须表现出绝大关怀和亲热的做法,让沈云和方誊都有种吃了苍蝇的恶心感。
后来马默多斯还派人邀请沈云和方誊去参加宴会,但沈云以有事为由推脱了。
当然,沈云也不完全是推脱。这几天除了忙着让内阁头疼哈里发国书,没时间惦记鄢家外,他还抽空见了低调入京的英公。
英公想靠近帝党的事也不知道皇帝是怎么想的,不论是皇帝还是英公都没有向沈云说明的必要。所以沈云只好自己去拜访他,希望看出点端倪,好作为接下来保鄢行动中的一个助力。
但英公实在是老狐狸。压根没跟沈云说任何有用的,反而不断拿周蕙出来,脸上笑眯眯的神情,似乎再说:你要敢不娶我的女儿,我就要你好看!
对于这种无声的威胁,沈云是不屑一顾的。不过对于周蕙,他还是身怀深深的歉疚。但在看见你侬我侬的方誊俩口子时。沈云的心又活泛起来了。咱是渤海侯啊,是贵族啊,能娶三妻的啊,大不了就公主和如月一起收了。
但想归想,真要沈云去落实却没那个胆子。好几次都想再跟如月说说这方面的事,可话到了嘴边却总是说不出口。
还有皇太后那个老妖婆。最近似乎低调了很多,根本不出面。很多事都是以刚升职的刑部尚书王昭出面联络解决,首辅宇文护也当作没看见,这让期待着皇帝掌握帝国银行后给老妖婆好看的沈云比较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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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大男人躺在花架下做养老翁的模样,也不怕外人看了去,笑话你们!”脆脆的声音在花架外响起。
沈云立即跳了起来,循声望去。立即露出笑容:“如月,你怎么来了?”
花架外,鄢如月穿着月白长裙,对襟碎花披肩托着乌黑长发,俏生生地站在那里,朝沈云嗔笑。
在鄢如月旁边,梳着发髻,穿着墨绿常服的李师师笑靥如花地挽着鄢如月的手走进花架。笑道:“方才奴家去外面买点家用,正好遇上如月妹妹,所以就一起回来了。”
方誊倒没起身,只是笑着跟鄢如月打了个招呼,然后对李师师道:“又去买什么了?家里不都还有吗?”
李师师从软椅下抽出一张藤条编织的软垫,放在软椅边上,就这么跪坐在方誊腿边。轻轻为方誊捶腿,笑着说:“就是出去转转,顺手买点东西罢了。哦,在路上还见了以前几个姐妹……”
说到这里。她有点心虚地望了一眼沈云和鄢如月,然后附耳对方誊低声道:“夫君,等会儿你可得帮我跟侯爷解释几句,奴家,奴家今天好像说错话了!”
方誊“嗯”了一声,有了精神,却见那边鄢如月嘟着嘴,正不甘不愿地对沈云发嗔:“沈渊让,你是不是做了什么事瞒着我了?”
沈云心里打了个突,强自镇定道:“什么事啊?我每天忙这忙那儿的,总不能事无巨细都跟夫人汇报吧?”
“呸,谁是你夫人!”脸皮薄的鄢如月被这一声“夫人”叫的脸红了,啐了一口道:“别以为你做了坏事人家就不知道,说,你是不是又给别的女人写诗了?”
“啊?”沈云奇怪地挠了挠头,望向李师师。李师师却尴尬地转过头去,仔细地给方誊捶腿。
鄢如月见他那傻样,却是噗哧一声笑了,牵着他的手回到软椅前,让他坐下,道:“人家知道你们男人要出去应酬,逢场作戏什么的在所难免,只是你不能动不动就给别人写诗啊!哼,特别是我都没听过的绝妙诗词!”然后她也跟李师师一般,从软椅下也抽出一张软垫,跪坐下来。
这已经是个习惯动作了。之前沈云还对这样有点不习惯,曾想让鄢如月坐软椅,自己抽张软垫坐着,却被鄢如月当场恼怒地拒绝了。
夫字出头大过天,这在大汉帝国可不是说说而已的表面话。若是在没有外人,闺房之乐、画眉之时,这么做倒没什么。可若在人前,鄢如月是怎么都会让沈云体现夫纲的。
随着鄢如月的碎叨,和李师师不好意思的补充,沈云终于明白过来,是那半首“人生若只如初见”惹的祸。
这首诗不知怎么,居然在帝都慢慢流传开来,每个听了的人都是感慨良久,然后深深地为这首诗的意境所折服,纷纷要求听见这首诗的下半阙。据说有好多学子文人已经自行补充了好多版本的下阙,却没有一个能让大众认同。于是要求这首诗的原作者补出下阙的声音越来越大,据说在帝大已经隐隐有人组织,准备集体来找沈云了。
补充一句。女人居多。
“渊让,你能说说这首诗的下半阙吗?”方誊听的也起了兴致。
李师师眼眸一亮,也等着沈云说话。
沈云尴尬地咳了一声,讪笑道:“这个,这个,我真没想好,再论。再论!”突然一扭头,对鄢如月说:“对了,伯父准备好了吗?明天可就要开始了!”
说到事关鄢家的大事,鄢如月也郑重起来。
“嗯,父亲说都安排妥了。只是还是有点担心,生怕朝廷以为鄢家是想借此要挟……渊让。你可有把握?”
沈云幽幽道:“世上没有十成把握的事,只要有五成的机会就能放手一搏了!更何况,这事我有七成把握能成。大汉少不了鄢家,特别是这种时刻。不过,如月,你要跟伯父再强调一遍,这次即使能保下鄢家。鄢家也不可能再像从前那样风光了!”
鄢如月点点头,道:“父亲明白的。他已经跟我说过,此次哪怕拼的元气大伤,也好过家破人亡。他会劝说家中的长老们,让他们尽力筹措军需,不让朝廷难做。”
“嗯,能如此想最好。”沈云道,“明日就是风起时。我倒要看看,这番筹谋,到底能不能扭转局面。”
※※※※※※※※※※※※※※※※※※※
四月二十日清晨,柳左氏像往常一样出门买米买菜,家里的男人是鄢家码头上的苦力,每日里下工回来,都可能吃食。家里上有六十老母,下有四个娃儿,前几日方买的二十斤米面又快没了。
走到雨阳街口的鄢氏米铺,却发现往日里早就该开门的铺子却是大门禁闭。
“咦。鄢家的铺子怎么关了?”柳左氏嘟喃了一句,转身见了街坊里的王杨氏也提着垮蓝和布带,便道:“呀,王家嫂子,你也来买米面呢?!”
王杨氏道:“是啊,奇了怪了,今日这鄢家铺子怎么不开?”
“算了,咱们去临街的冯家铺子买去。听说鄢家快倒了,也不知是不是真的。”柳左氏与王杨氏熟稔,挽着她的手就往临街走。
王杨氏也是个碎嘴的,叨叨地说:“可不是咋滴,我家那口子的表舅是府衙里行人,他前几日特地到家说的,说是鄢家欠了朝廷一大笔钱,现在朝廷要出兵放马,没那么多钱,正催着鄢家要呢!”
柳左氏愣了愣神,道:“朝廷还没往西北出兵么?我还以为早就走了呢!唉,这朝廷也是,鄢家能欠几个钱,一旦打起来,这钱还不得花的跟水似的,靠鄢家能周济的过来?”
王杨氏道:“你可不知道吧,据说鄢家欠朝廷好几百亿金币呢,这要是能要回来,至少能把新州那些贱民给平了。”
柳左氏惊的捂住嘴:“天呐,好几百亿金币?这么多!”
王杨氏很欣赏自己的话给柳左氏造成的冲击效果,得意地说:“可不是,要不朝廷能催着鄢家还钱?!”
“那鄢家能还得上?”
“唉,好几百亿金币啊,这一时间鄢家哪能还得上?!”王杨氏四周看了看,见没人关注,这才低声道,“我听隔壁的陈二说,鄢家已经凑了五十亿金币,准备先给朝廷垫上一部分,其余的分期还,可是朝廷不让,非要鄢家把铺子给变卖还钱不可呢!”
“啊?卖铺子?”柳左氏惊道,“这一进一出,他们这铺子还不得关个一两月啊!”
“何止啊,鄢家为了凑够还朝廷的钱,不能一间间卖,想着打包一次性甩卖呢!可谁家也一口气拿不出好几百亿的金币啊,听说帝都里好多王公家的行商都凑一块想拿钱卖下这些铺子,但都没凑手呢!”王杨氏神秘兮兮地说,“这样看来啊,别说一两个月,半年内鄢家的铺子能再开起来就算好了。”
柳左氏真的担心起来:“王家嫂子,你说,鄢家这要是倒了,会不会耽误码头上的活计啊!?”
王杨氏瞥了柳左氏一眼,笃定地说:“这肯定呀!鄢家都要倒了,谁还请得起苦力?我说柳家妹子,你呀,赶紧回去劝劝你家男人,让他去别的码头寻摸点退路吧!”
柳左氏焦急地点点头,忽又道:“王家嫂子,你这些事儿准不准?”
王杨氏胸脯一挺,头一抬,硬气地道:“怎么不准?不说我家那口子的表舅是府衙的行人,你知道我隔壁的陈二是谁不?那是府衙公门唐巡检的快手啊!他可是亲耳听见府衙里大人们说的,还能有错?”
柳左氏忧心忡忡地点点头,与王杨氏走到临街,却发现冯家的米面铺子已经挤满了人。其中有各个街坊邻居,也不乏半大的孩子,都跟抢似的朝冯家铺子挤。
王杨氏一见这情况,顿时也着急起来,顺手拉住一个熟识的妇人,问道:“邻家妹子,这是什么情况啊?怎么这么多人挤在这儿啊?”
那妇人也是着急,提着布带道:“哎呀,王家嫂子你怎么才来啊?这冯家铺子的米面快卖光了!”
“这,这怎么会卖光呢?邻家妹子,你可别诳我!”王杨氏一脸不信。
那妇人站在人群外,跳脚急道:“怎么会骗你呢王家嫂子,鄢家要倒啦,米铺至少半年不能开张,冯家就算再财大气粗,也供不起这么多人要吃食啊,所以定下每天只买一千斤米、一千斤面,过时不售啊!唉,我也是,早上贪着跟那口子弄一下,结果耽误了时辰……这,这可怎生是好!”
柳左氏一旁听个真切,倒也没时间去取笑那妇人大早上的还想着那档子事,而是急道:“那,那岂不是连油盐酱醋之类的也要这般?”
王杨氏脑子灵,一听便急道:“邻家妹子,柳家妹子,快,赶紧跟我去雨阳街的油米铺去,怕是去晚了就买不到了。不对,不单单油米铺,看来我还得去把我那口子喊回来,去布料铺和杂货铺跑一趟,看来这物价就要往上涨了!”
柳左氏也不傻,顿时也想到了这些,于是急急忙忙的调头回去,准备把自己男人也叫上。
一时间,由底层开始的抢购风潮席卷开来。(未完待续。。。)
【第五十章 朝会日,保鄢成功】
ps:这一章里描写了很多关于朝会的礼节以及朝会上的情景,最后的结果是保鄢成功。不敢兴趣的朋友可以跳过。不过里面的一些描写会在以后有用处,比如未央宫大殿的那面由玉石屏风制成的“大汉全舆图”!<呵呵,这算剧透么?<另外,下一章是《绝骑催,血掼长缨》。嗯,一听名字就知道很热血吧?!呵呵,是的,沈云开始要出征了,快了快了……<最后,提醒一下想要跳过的朋友和没有跳过在翻阅的朋友,请挪动一下手指或者鼠标,投票!谢谢!
四月二十日,大朝会日。地点在未央宫主殿。大朝会一般都在巳时正开始,如今是辰时三刻,还差一刻钟。
殿外的房廊下,早到的大汉官员们正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说话。往日里,这种情况也是普遍的,只是今日的声音似乎嘈杂了点。
在殿侧的玉石长阶上,不时有官员从文华殿方向赶来。至于正宫门位置,是没有官员从这个方向来未央宫主殿的。
朝廷有负责上朝官员的早餐,每逢大朝会日,官员们都会先去内阁公廨吃完早餐,这才赶到未央宫。当然也有来迟了,赶不及吃的,那就只能饿着肚子上朝,等到午时三刻休朝时再吃了。
靠近主殿大门的两侧房廊下,戴着高耸云端帽的小太监们和禁宫军卒都肃立不语。
越是靠近这里的官员,说话的声音也越小。不过还未上朝,闲站着总是无聊,相识的几个官员总会聚在一起交头接耳。
东侧廊下,公甫效在离主殿大门还有一丈远的位置上站着,身边是帝都府尹上官鸿。
公甫效见自己身前还没人,便低声对上官鸿笑道:“卿如兄,你的那两个下属办事还挺利索,这么快就将消息传播的人尽皆知。还不走样偏差,是个人才。”
上官鸿颇有些得意,捋着下颚胡须低笑道:“呵呵,唐秣和陈乐乃我麾下黑白无常,办事自然干练。不过都是些他们称手的事情,当不得蔼诚谬赞。”
关于鄢家的传闻能够这么快这么准地传遍帝都,没有能够深入帝都底层的人是办不到的。帝都府尹衙门就是这次传闻的发源地。而“造谣者”,当然非能够深入基层的唐巡检和陈巡检莫属了。
一开始沈云只打算利用在簋街的力量,从底层慢慢渗透,时间可能会拖得长一点,但效果也不错。但鄢准现在缺的就是时间。在沈云拜访过鄢准后,鄢准便告诉沈云。帝都府尹上官鸿乃是如月的义父(干爹好难听,还是用这个称谓吧),让他帮忙应当可加快速度。不过鄢准也拿不准上官鸿会不会帮忙,毕竟鄢家倒台在即,上官鸿不上前踩一脚,鄢家已经感恩戴德了。可没想到,鄢如月得知义父能帮忙后。只去找了一次上官鸿,他便答应下来。
原来上官鸿早就有心帮鄢家一把,只是鄢家一直没找上门,作为大汉的官员,必然的风险规避意识让他颇为踌躇,不知该不该主动上前帮忙。幸好此刻鄢如月找上了他,还有渤海侯和英公等人顶在前面,他自然无不应允。有了雒阳府这个“地头蛇”加入。沈云的卷风大计自然事半功倍了。
在上朝前,许多官员已经隐隐约约得知鄢家今日关掉所有铺面,连码头都停工的消息。够混上上朝资格的官员,哪个不是心思玲珑之辈。他们都感觉今天帝都可能会发生一些大事,这也是今日廊下的议论之声如此嘈杂和频繁的原因之一。
这时,廊下群臣一阵骚动,却是内阁三位辅政大臣来了。官员们纷纷让路,并拱手作揖。三位辅政大臣在大殿正门前站定,各级官员顿时按照衙署和级别,跟在各级主官身后。纷纷站好队伍。
辅政大臣之后,是各院主官,东方棤、左慈等纷纷到场,接着是各院部的主官,整个队伍呈一个三角棱形分布。刑部尚书王昭正站在公甫效的旁边,两人对视一眼,却没有开口说话。
巳时正,廊下太监首领站出来,尖声嘶喊:“巳时到,启!”
廊下的禁宫军卒一震军姿,齐声高喝:“启!”
有力大军卒在未央宫主殿前高高扬起九米长鞭,连续响鞭三次:“啪,啪,啪!”
此谓“响鞭”,意思跟府衙、县衙里的水火棍差不多。都是威慑之意。
这时,殿外上下肃穆一片,鸦雀无声。各级官员在辅政大臣的带领下,纷纷躬身下腰,手执芴板挡在脸前。
首辅宇文护当先高喝:“为大汉帝国之社稷,为天下百姓之疾苦,臣等恭请皇帝上朝理政!”
其他官员跟着齐声高喝:“为大汉帝国之社稷,为天下百姓之疾苦,臣等恭请皇帝上朝理政!”
数百官员的齐声高喝,声音之雄壮威武不输于军中士卒,整个未央宫都似乎笼罩在这一声高喝中!
这样的大朝会仪式已经持续了整整五百年!从圣祖皇帝中兴大汉到现在,每逢大朝会,必然要如此做!
天气晴朗则在大殿正门,天气阴雨则在廊下,总之,这一声声如宣布誓言般的高喝,是大朝会必不可少的礼仪。皇帝也必须在这一声声高喝中,出席大朝会。
如果皇帝没有特殊情况,在大臣们三次高喝促请后,皇帝仍旧没有上朝的话,内阁大臣有权在禁宫护卫和管事太监的引导下,进入后宫面见皇帝,促请上朝---这是吸取了汉末宦官专权的弊端,防止有人软禁皇帝,矫诏作乱。
圣祖皇帝是在通过这种方式,来提醒后世子孙和各级官员,他们上朝究竟是为了什么!
煌煌大汉,泱泱帝国也是在这一声声、一月月、一年年的高喝声中,走过了五百年的风风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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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喝过后,循例,未央宫正殿大门会徐徐开启,同时殿上的军卒会敲响上朝点鼓。
在雄壮急促的点鼓声中,大汉官员纷纷踏上玉阶。早就肃立在侧的太监们跪坐下来。帮经过的大臣们快速除去官靴,只穿白袜进入大殿。
大殿由金砖铺就,此金砖并非真由黄金打造,而是专门为皇宫定制的方形砖块,其表面与大理石类似,光滑平整,还有吸附光线、扩音束声的功效。
整个大殿坐北朝南。呈长方形,东西宽九十步,南北长一百二十步,东西两侧各有九根高达九丈的朱红立柱,每根立柱相距十六步。大殿偏北方,还有四根东西走向的立柱。这四根立柱虽也是朱红色,但整根立柱上都雕铸有蟠龙图纹,称为蟠龙玉柱,大汉帝国的定海神针之意!
蟠龙玉柱前是一面足可并排站立十六人的巨大白玉屏风,屏风四角由极品红珊瑚镶嵌,并用金丝楠木镶裹,雕绘皇室朱红蟠龙纹。极尽奢华。玉石屏风正面朝南,也就是面向群臣的方向,屏风上由能够巧匠花费二十年时间雕绘着“大汉全舆图”!每个上朝的官员都可以看见整个帝国的全貌!
这面代表了大汉帝国最高权力的玉石屏风是圣祖皇帝晚年命人打造,不过在圣祖驾崩前都没能完工。屏风的天头上,圣祖那句宏愿依旧醒目:“惟愿,剑指天山北峰,马踏里海西岸,贝加尔湖张弓。库页荒岛赏雪,晨赴恒河饮马,夜抵碎叶揽月,中南半岛访古,东京废墟祭祖。宣谕全球,明犯强汉天威者,虽远必诛!”
“大汉全舆图”前是由全皇帝打造的御座。四方形,每个边都是九步之距。御座上是御案一张,纹龙软垫一块---不论是皇帝还是大臣,在大殿上皆有座位。不过却是古汉礼中的跪坐来议事。
皇帝由屏风后绕出来,一身朱红冠冕,大踏步走上御座,先带领群臣向玉石屏风行作揖大礼,这才在纹龙软垫前跪坐下来。跟在他身后的侍女立即上前将皇帝冕服的后摆拉直放平。然后有太监站在御座下高喊:“皇帝上朝,臣下谨奏。”
这次整个大朝会才算真正开始了。大臣们无须想皇帝行跪拜礼,更不用山呼万岁,进了大殿之后唯一的礼节就是向大汉全舆图行礼,接着就能各自入座。有事禀告的可以出来,站在殿上向皇帝禀报。
不过大朝会一般都是走过场,该议论处理的事情,都在之前就商议出结果,大朝会上只是正式通报下去罢了。
前面几个大臣都走出来,说了些当下紧急的事,无非就是哪里又发生了灾荒,哪里又出了祸害之类的。对于这些,皇帝一般就是说:“朕已知晓,着有司斟酌处理即可。”
等到次辅冯籍上前说西北乱事时,朝会才算走进一个大家都比较关心的事。不过冯籍想要说的话,也在昨日便禀告给了皇帝,他现在只是重新复读一次昨日商议后的结果罢了。
“臣请调飞骑、近卫两军奔赴西北平叛!”
“准奏!”
“臣再请征调甘州、肃州、雍州、凉州四州军伍进入预备状态,随时入援西北大月州。”
“准奏!”
“臣观月氏逆贼势大,恐一时难以剿灭,请陛下下旨,令飞鹰、骠骑两军做好备战准备,随时应对。”
“准奏!”
……
宇文护也上奏:“西北用兵,军费糜涨,臣请于下月初向州郡治所之商户提高一成商税,用以四卫骑兵召集备战。”
对此皇帝的答复是:“全商提税一成,犹恐动摇民心。帝国出兵西北,应一视同仁,着户部协同帝国银行办理,以百万存款为限,无分士农工商,百万以上存款着者加收商税五厘。”
“喏。”宇文护躬身退下。
这时,从刑部出来一个侍郎,躬身行礼后道:“启奏陛下,臣有本殿上奏对,请之。”
所谓殿上奏对,是事先没有准备说,突然想起来要说的事,希望皇帝准许他说,并且当场给出批复。最后一个“请之”,是希望皇帝批准。这种情况也是有的,但皇帝也可以不批准。让他事后奏报。
但今日皇帝兴致似乎不错:“卿家何事奏对?”
那刑部侍郎手执芴板,低头大声道:“臣今日上朝,陡闻有商户鄢氏,骤停其在帝都之所有铺面,以致民众纷纭,坊间也隐有传言,帝都物价将要上涨。致使百姓惶恐,奔走相告。臣上朝之际,已有数百民众抢夺米面等事。臣惶恐,深忧此乃鄢氏挟民众之所需而胁迫朝廷矣!请吾皇示下!”
所有跪坐的有些腿麻不耐,甚至昏昏欲睡的官员顿时来了精神。纷纷挺直了身体,看向御座上的皇帝。
皇帝轻轻蹙起眉头。眼神有意无意地向刑部尚书王昭那里看去,这才淡淡道:“卿家既有所奏,可有对策?”
那侍郎慨然道:“鄢氏擅作主张歇业停铺,意在借小民无知,胁迫朝廷,此乃大不敬之罪也,按律当抄没家产。家长斩首以儆效尤!”
“此言大谬!”上官鸿见再不出面这情况就要偏离到讨论鄢家罪名上面了,忙站出来道:“启禀吾皇,鄢家欲偿清帝国银行之欠款,然现金不足,为今之计,只有舍弃家业,变卖家产以补不足。此乃大善也。更何况,此事并非鄢家擅作主张。早在数日前便已陈状送入臣下衙署,臣下亦将陈状交予内阁,首辅大人亦有批复准予便宜行事。怎能说是鄢家擅自行事邪?”
此话一出,宇文护立即愣了一下,仔细一想,还真有这份陈状,就在前几日。鄢家的确有上书说要变卖家产抵偿帝国银行之欠款,当时宇文护以为鄢家终于撑不住,准备破家免灾了,于是便蓝批下发。同时还让家人赶紧去通知族人。着手收购鄢家产业。
本以为鄢家已经撑不下去,产业自然是能出手多少就算多少,可没想到鄢家要整体出售,不肯一间间铺面转让。无奈下,宇文家的人正准备联络富家大户,一起吃下鄢家产业。这谈判还在进行中,宇文护也因为哈里发国书的事无暇顾及这些,却没想到鄢家会在今日突然歇业了。更没想到的是,在大朝会上,刑部的人那这件事出来殿上奏对,这可如何是好?
宇文护还在捏着胡须沉思该如何处置,皇帝已经开口问道:“丞相,可有此事?”
短短一瞬间,宇文护脑子里转过无数念头,终于拿定主意,起身行礼道:“回禀吾皇,确有此事。那鄢家虽号称大汉第一首富,不过家中资财的确不足一次性偿付帝国银行欠款,臣窃以为可以让鄢家变卖产业,借以筹足资金。”
皇帝“哦”了一声,沉吟不语,半晌又对冯籍道:“冯老爱卿以为如何?”
冯籍正在闭目养神,没想到皇帝突然问到自己,这事儿不归他管啊!不过他在看见皇帝的眼神后,已然有了主意,道:“陛下,老臣以为,鄢家为偿付帝国银行之欠款而变卖产业,此举的确大善。不过他们此时歇业,已使帝都百姓不安,若此时让鄢家继续变卖,恐怕局面不稳。老臣窃以为,当务之急非论鄢家之是非,而是想想怎么稳定帝都民心,此乃头等大事!”
公甫效一听,立即从座位上起来,行礼大喊:“陛下,冯阁老此言大善,实乃老成谋国之见。臣附议!”
帝党一派见公甫效这个皇帝红人说话了,于是立即也立即跟风,大喊:“臣等附议!”
一直站在殿上的刑部侍郎顿时急道:“陛下,此刻的确应处理帝都物价之事,可鄢家此举却是导致民心浮动之最大原因,即使鄢家无意为之,也致使帝都民心震动,此乃大罪,也应优先处理。”
刑部尚书王昭坐不住了,起身道:“陛下,臣窃以为此言深切时弊。正所谓名不正言不顺,只有先定下鄢家之罪,臣下才好行稳定之举。不然民心沸腾,必然责怪朝廷无由处置鄢家,届时更是民心骚然,不可不防啊!”
皇帝淡淡地看了王显一眼,道:“司空,此事你如何看啊?”
一直端坐不语的王显早就在看皇帝的神色,虽然皇帝一直都是面无表情,但他深知皇帝对后党的厌恶,凡是后党支持的,王显当然会不遗余力的反对。
不过此事牵扯到宇文护,又关系到渤海侯,似乎还有英公的影子,这就让王显颇为踌躇了。再加上,公甫效这个时候也冒了头,难道这是皇帝的意思?
脑中如电急转,王显乘着起身行礼的瞬间,便作出了判断,沉声道:“陛下,臣以为此事应该从另一面来看待。或许,鄢家也无罪!”
“哦?”皇帝脸上露出淡不可见的笑容,问道:“爱卿以为该怎么看待?”
王显准确抓到了皇帝的笑容,顿时放下心来,直起身侃侃而谈:“皇帝乃天子,代天牧民。正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吾皇仁厚,对大月附逆之叛匪亦有‘朕之赤子’之语,可见吾皇博爱之心。”
这一通马匹拍完,王显才说到正题,“吾皇既是代天牧民,当以民之疾苦为念,古语有云,民苦则天不悦,天不悦即下天罚以惩不臣……大月之叛民吾皇善且重视,遑论帝都百姓乎?然,帝都百姓是吾皇赤子,那鄢氏一族亦非外族,岂不也是吾皇赤子?既同为吾皇赤子,亦当共沐吾皇恩泽!吾皇仁厚,鄢氏一族不忍吾皇忧虑,故而变卖祖宗基业,此乃大善。吾皇不应责罚,更应奖赏。吾皇恩泽下,万民俯首,鄢氏也必然感恩戴德,立即重开百业,帝都百姓旋即民心自稳,岂不比任何处置快邪?”
王显神神叨叨地念了一大堆,终于说出了观点。王昭听到“鄢氏亦非外族,亦当同沐皇恩”时便知事情不妙,可王显毕竟是内阁俊辅,上官在发言,作为下属怎能插嘴?弄不好就是一个怠慢之罪。
等王显说完,王昭要立即开口反驳时,皇帝已经哈哈大笑:“王芯璞啊王芯璞,你这话说的朕心大悦。好一个民苦则天不悦……不过,鄢氏欠帝国银行之款项亦是朝廷此时所急需,不可不还。唔,这样,着户部与帝国银行重新计议鄢氏还款之法。公甫爱卿,此事就交给你去办,可否?”
公甫效大喜,立即大声道:“臣,领旨!”
看见大喜的公甫效,上官鸿也终于松了口气,长长叹道:这沈云还猜测的还真准。不过他怎么知道俊辅王显一定会倒戈的?这小子,算人心的本事还真不赖!
其实沈云哪里是算人心的本事不赖,只是看多了宫廷剧,对于面对帝王时那些大臣的心态揣摩的比较多罢了。王显是无怨无悔的帝党,皇帝的任何一个举动,哪怕只是一个皱眉、一个眼神,王显都会去深切解读。在倒鄢势力中,王显并不是最激进的那一个,毕竟王家不比其他富家大族这么渴望扩张利益和财富。既然王显倒鄢的欲望不强烈,那么在影响到皇帝的心情后,让皇帝再去影响王显就水到渠成了。
当然,这说的轻松,可实际操作起来,却是需要多方努力,首先要让宇文护不知道这是一个圈套,其次要让后党看见倒鄢的好处,最后还要让自己的压力不知不觉地渗透到王显和冯籍这些人身上……为了达到这个,沈云可没少死脑细胞。
还好,最终还是成功了。沈云,保鄢成功!(未完待续。。。)
【第五十一章 绝骑催,血掼长缨】
汉元1002年五月十五日,刚过芒种,夏至未至。
天气已经有点热,午时三刻,中午最热的时间里,通往帝都的直道上行人依旧熙攘。
因着前段时间帝都的物价上涨了三成不止,虽然才短短两天就恢复了正常,可帝都物价上涨的消息依旧传播出去。各地趋利的商人纷纷押着货物向帝都赶,等到了帝都才知道物价已经恢复。可这时货物已经运来,总不能再运回去,只好就地抛售。这也使得帝都百姓着实享受了一段时间的低价。
当让,作为大汉帝都,价格就算再低也比其他地方贵上一些,经过户部度支司的调解,倒也没有让这些远来的商旅太过亏损,至多是比预期少赚许多罢了。
不过借着这股风潮,帝都有一件商品却大大推广了名气。这件商品是一本只有寥寥数十页的小册子,名为《大汉帝都旅游攻略》!
上面记载了许多连帝都本地人都没有注意的美景、美食。比如雒阳八景,帝都十迹。以及各个小街小巷的零食小吃等。这就使得那些茶楼酒肆都迫不及待的去购买一本回来研读,好跟客人介绍唠嗑时有点说头。
也有心思玲珑的印刷作坊开始仿制,并延伸出了大汉第一份《广告册》,专门介绍各坊各街的酒楼茶馆,甚至青楼红墙。当然,这可不是免费的,能上《广告册》的都是交了钱的。
虽然后来出现了无数的翻版和复制品,但作为首创的《大汉帝都旅游攻略》还是成为所有帝都人心中的正宗。里面归纳的雒阳八景也被礼部正式定名,成为许多来帝都游历经商者的首选之地。
这里的雒阳八景与后世的雒阳八景有所不同,后世的雒阳八景包括:龙门山色、马寺钟声、金谷春晴、洛浦秋风、天津晓月、平泉朝游、邙山晚眺、铜驼暮雨。可如今的大汉帝国,龙门虽然还称龙门,但却没有佛教盛行后留下的石窟艺术。马寺倒是还在,可在圣祖的打压下,佛教并不昌盛。天津桥还没修建,洛河也归并到秦淮河中。虽有洛河古道,但也不够唯美。铜驼巷的名字现在也还叫丰都。
于是《大汉帝都旅游攻略》上的雒阳八景是:定鼎雄风、马寺晚照、金谷春晴、秦淮风月、邙山晚眺、丰都暮雨、平泉朝游以及石林雪霁。这里的定鼎雄风指的是定鼎门大街,由于直通皇城,气势磅礴自不待说。至于金谷春晴和平泉朝游,呵呵,也不知是不是巧合,这两处在后世是因为富贵人家的园林别墅出名。而现在也有人在那里修建了园林别墅,虽说款式与模式跟后世有很大区别,但也不愧为当世一景。
随着雒阳八景的出名,使得原本只有商旅来往的直道更显繁华。每日都有许多帝都的达官贵人,甚至闺中小姐带着丫鬟下人出城去游玩。都说要见识一番雒阳八景。
这些闺中小姐中,自然少不得鄢如月和鄢如玉两姐妹的存在。此时。沈云和方誊正驾着马车,带着两位鄢府的小姐去邙山,准备欣赏一番邙山晚眺的风采。
在得知《大汉帝都旅游攻略》是沈云归纳总结的之后,鄢如月反常的没有夸奖他,反而狠狠地咬了沈云一口,连着三天都没有理他,更不许沈云碰他。
直到鄢如玉偷偷通过方誊递话。沈云才知道,如月这是女儿家的小心思发作了:沈云归纳了这么多好玩的地方,居然没有先告诉她,甚至之前都没有带她去玩过!实在可恶!
于是沈云决定这段时间带着鄢如月将册子上的所有景观都玩遍,小吃都吃遍,这才总算安抚了鄢如月的小性子,让她重新露出了笑容---昨天在秦淮河边的鸿庆楼上,乘着方誊和鄢如玉不注意的机会。她还偷偷赏了沈云一个香吻,可把沈云美坏了。
自从四月二十日大朝会之后,鄢家经过与户部和帝国银行连续两天的闭门磋商,终于定下两百六十亿金币的偿还计划,除了头一笔五十亿金币必须立即到账之外,剩下的可以通过军需后勤物资的运输、准备、加工等等方式进行折算。如此一来,鄢家固然元气大伤。但总算不会顷刻间就家破人亡。
沈云为鄢家立下如此大功,鄢准也没有理由再反对他们两人的婚事。连带着,鄢如玉天天不着家也有了正当的理由---跟着姐姐,免得单纯的姐姐吃了沈云的亏。
不过沈云觉得。鄢如玉跟着自家姐姐,多过于跟着方誊。四个人这十几日逛遍了帝都的山山水水,大街小巷,就没见鄢如玉跟沈云说过几句话,反而跟在方誊身前身后,笑靥如花,这不,今日去邙山,她还给方誊准备了解暑的酸梅汤,沈云想喝一口都不成。
到这个时候,瞎子都能看出鄢如玉对方誊的心思了。不过与沈云想象中方誊会有点尴尬不同,方誊反而非常大方地接受了鄢如玉的一切好意,并且频频与她眉目传情。那感觉,让沈云打了好几个冷战。
“那晚去追马诺的时候,你跟如玉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在前天晚上,沈云忍不住问方誊。
方誊却傻笑不语,就是不回答。恨得沈云咬牙道:“你要是不说,我就告诉师师,你在外面泡妞!”
对于泡妞这个词,方誊听沈云解释过,倒也了解意思。不过与沈云想象中会有一丝害怕和内疚不同,方誊非常坦然地说:“你告诉师师又如何?她还巴不得我赶紧娶个正房夫人回来呢!”
沈云这才想到,方誊可不是“气管炎”患者,这也不是个“气管炎”的时代。李师师说到底也只是个妾侍,对于夫君在外沾花惹草是没有任何权力反对的。甚至为了方家传宗接代,她还希望方誊多多娶妻纳妾---当年在青楼,为了避孕,她李师师可没少喝那些避孕汤水。虽说未必就不能生育,可难保万一啊!
鄢如玉也丝毫不在乎方誊家里有了一个貌若天仙的妾侍,甚至沈云问她时,她还很奇怪地反问:“难道你这辈子就打算娶我姐姐一人?”
沈云理直气壮地说:“有何不可?”
鄢如玉像看一个异类似的看着他,幽幽道:“你想姐姐背上善妒不良、不能容人的骂名吗?”
沈云顿时无语。
后来鄢如玉将这番话告诉了姐姐。鄢如月却是满脸含春,心下又高兴又忐忑地对沈云说:“渊让,你的心意我明白。不过,这善妒的骂名我可不想背负……”
沈云顿时想到了周蕙,心下大喜,当场狠狠地亲了鄢如月一口。
但鄢如月还是说了,她必须是正室。还必须第一个过门,不许学方誊,未娶妻就纳妾。
抛弃了心理包袱的沈云当然没口子答应。此时他也有心问起周蕙来,但鄢如月却神色黯然地告诉他,周蕙回了江南郡就没有再跟她联系,想必是还生她的气呢!
说到这里。沈云也是难言此时的心情,勉强按下不快,只想着这几日好好陪着鄢如月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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邙山,古城郏山。东西走向,绵延四百里,位于帝都城北,是帝都北面防御的一道天然屏障。在邙山西南脚下有使馆区。在邙山正北方,又有北宫卫城,驻扎着近卫军团一个师,是护卫皇城重要据点。
想看邙山晚眺,自然要登山邙山最高峰翠云峰才算最美。不过翠云峰峰顶可是军事重地,有烽火台一座,烽火兵十五人,周围百丈之类都禁止靠近。不过其他地方倒是任去。没人阻拦。
四人到达邙山时已是傍晚,晚上肯定是不回帝都城内的,便要在邙山脚下的邙山镇歇息。幸好这里有鄢家的一个小分店,他们倒也不担心晚上的住宿问题。只是邙山上游人实在太多了。
随着《大汉帝都旅游攻略》的畅销,来这里游玩的人简直是络绎不绝。对于邙山镇的民户来说这当然是好事,恨不得给《攻略》的作者立下长生牌位。可对于在这里修建别院庄园的贵族富户来说却是灾难,恨不得将《攻略》尽数烧了了事。
勉强在邙山山腰处看了会儿。四人便觉无趣。主要是位置不好,人又多,时不时就有几对相伴的旅人来回,对于都想要清静的沈方来说实在太没劲了。
“渊让。我们还是先下去吧。”鄢如月有些失望地说。
想着四下无人好跟鄢如月亲热一番的沈云也打不起精神地说:“好吧,等这阵风头过去再来就是。上次我跟滕宇来的时候,这人没见有这么多啊!”
跟沈云抱着同样心思的方誊也道:“唉,都是你,自己耍耍就行了,非要将本子印出来发卖,这下知道哭了吧?!”
沈云回道:“得了吧,当初分钱的时候你咱不说?!还埋怨我写少了呢!”
鄢如玉似乎比所有人都要不开心,小脸上都是失望。听了这话随口问:“卖册子你们赚了多少啊?”
方誊赶紧回答:“不多,也就两千多金币罢了。来,这里有点高,我牵着你!”
鄢如玉很随意的就将娇嫩的小手交到了方誊手上---两人似乎都习惯了。
跟在后面的沈云不禁偷偷问鄢如月:“如月,你妹子跟方誊没发生什么吧?”
鄢如月奇怪地说:“他们有没有发生什么你不清楚吗?”
沈云嗫嚅道:“我说的不是这个,我是说,那个,那个……哎呀,你懂得。”
鄢如月突然红晕上脸,啐道:“呸,不要脸。你以为我妹妹是什么人!她自爱着呢!”
沈云看见前面方誊担心鄢如玉摔倒,竟然将她背了起来,两只手反握着鄢如玉的大腿根,露出浑圆结实的翘臀,熟的跟老夫老妻似的。不由撇嘴道:“这可未必……”
从邙山上下来,天色还没有完全暗下来,本想着在邙山镇居住的四人也没有了继续留在这里的欲望,于是乘着夜色没有完全降临,驾驶马车往帝都赶。
走出邙山镇,转到直道上,鄢如月和鄢如玉都在车厢里,沈云和方誊则坐在外面。方誊偷偷附耳对沈云道:“渊让,如玉方才对我说。她可能要去西北。”
“啊?去西北?”沈云惊道。
“你小声点!”方誊回头看了看车厢里,两个少女都有些累了,靠在车厢壁上假寐,这才低声道:“是啊,她刚接到上面的命令,好像是西北出了什么变故,急需帝都调派人手过去。”
沈云皱着眉。低声道:“能出什么变故?就算出了什么事,她一个女儿家家,去了有什么用?”
方誊叹道:“我也是这么说的,可如玉说这是绝密,不让外泄。但她的确是要去西北……渊让,我知道你认识屠天骄。能不能帮我跟她说说,别调如玉去西北?算我求你!”
提起屠天骄,沈云的心又是莫名一跳,叹道:“滕宇,咱们自己兄弟,别说什么求不求的。不过屠天娇是暗卫第二镇的统制,如玉是第一镇的。怕是她也帮不上什么忙。”
方誊一听,脸上的落寞很明显。沈云一看便知,自己这个兄弟怕是真的对鄢如玉动了真情了!从他对待鄢如月和对待李师师的态度就能明显看出来!
当然,也不能说方誊对李师师就是虚情假意。只是相对来说,方誊此刻更加在乎鄢如玉而已。
沈云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别担心,明日我找机会去见屠天骄,跟她说说这个事。希望她能帮上忙吧!不过,西北能出什么大事呢?”
方誊没有说什么,而是望着已经渐黑的夜色,长叹一口气。
临近帝都时,天色终于黑了下来。由于帝都夏季一般都在戌时三刻关闭城门,所以此刻城外等着入城的人非常多,沈云和方誊只能放缓速度。跟在人群后徐徐入城。
城门口排起了长队,足有五十米长,沈云到的晚,正好排在最后面。如月和如玉也休憩够了。掀开帘曼,打量着前面已经挤成一堆的人群。
过了一会儿,鄢如玉突然道:“姐姐,晚上我就不回家了,你帮我跟母亲说一声吧!”
鄢如月奇道:“你不回家?去哪儿?”
鄢如玉咬着下巴,眼中露出一丝羞涩,但语气很坚定地道:“我去滕宇那儿。”
“啊?”
“啊?”
“啊?”
不但沈云和鄢如月发出惊讶的声音,连方誊也吓了一跳,扭头道:“如玉,你……”
鄢如玉眼神坚定地看着方誊,正要说话,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上从后面响起。
四人同时一惊,齐齐回头朝后面望去。
夜色中,有一骑径直朝城门口疾奔而来,马上骑士身穿汉军制式铠甲,一抹红色在他背后闪烁。
眼看这人就要到达沈云四人的马车前,可他似乎没有任何停下的打算,还是用马鞭奋力敲打马臀,双腿夹紧的马刺不断刺激胯下马匹加速,同时嘴里大喊:“血旗至,挡我者死!血旗至,挡我者死!”
好大的口气!在帝都门口喊“挡我者死”,真不怕风大闪了腰。沈云不屑地想。
不过沈云没注意到,在听见这声呼喊时,鄢如玉的脸色陡然变得煞白。
方誊却是关注着鄢如玉的,忙问:“怎么了如玉,你的脸色怎么这么白?”
鄢如玉没有回答,而是死死盯着从远处已经奔近的骑士。
这个距离,已经能够清晰看见骑士的全貌,浑身军中制式铠甲,铠甲上还蒙着一层厚厚的灰尘,可见他赶路有多急,似乎根本没有下马歇息过。后背还插着一面血红的旗子,旗子上只有一个斗大的墨字:“令”!
沈云顿时愕然道:“是军中的传令兵?!”
鄢如玉脸色苍白,道:“不是普通传令兵,是血旗兵。”
“这有什么区别?”沈云三人都不解,齐齐望向鄢如玉。
鄢如玉原本坚定闪亮的眼眸已经变得黯然,但嘴上还是回道:“军前派出血旗兵只为两件事,一为求援,二为报丧!而有血旗兵派出的战役,必定惨烈之极。看这情形,怕是前方惨败了!”
沈云三人顿时震惊的沉默下来。
此时,血旗兵已经抵近,嘴里还在用沙哑的嗓音高喊:“血旗至,挡我者死!血旗至。挡我者死!”
守城的士兵早就望见了这名血旗兵,顿时也是大惊,一队队浑身铠甲的士卒快速冲出城门,将拥挤在城门口的人群强行分开。一时间城门处人仰马翻,混乱异常。
受到推搡的百姓纷纷破口大骂,但这些士兵不管不顾,甚至抽出刀背。猛力朝不肯让道的百姓敲去,嘴里喝骂:“赶紧滚到一边,血旗兵来了!”
“再不让开,不论是谁,撞死撞伤自己负责!”
“血旗兵所过之处任何人不得阻拦,赶紧让开!”
……
血旗兵抵近人群。迫不得已放慢马速,但却仍是小跑姿态往城里冲。
奋力拦开百姓的士卒都有些畏惧地看着这名血旗兵。这时一个守城的上尉出现,但也没有站在血旗兵前进的道路前方,而是侧身站在城门口,朝血旗兵行了个军礼,大声道:“出示铭牌令箭!”
血旗兵也不下马,直接丢了两样东西给上尉。然后大声道:“快,时间不等人,我必须立即禀报军部!”
上尉快速验看了铭牌和令箭,然后恭敬地将东西还给血旗兵。血旗兵也不停留,拍马疾驰穿城而去。
那血旗兵走后,整个城门才算恢复出入,但不论是百姓还是那些士卒,脸上都带着一丝凝重。每个人心头都仿佛蒙上了一层东西。沉甸甸的。不过这样一来,进城的速度倒是快了许多。
鄢如玉说,帝国军中曾有规定,血旗兵可快速通行任何关隘直达军部!若军情十万火急,甚至可以敲开宫门,直抵皇帝驾前!
沈云的马车通过时,忍不住问了依旧站在门边皱眉不语的上尉:“请问。刚才的血旗兵是从哪儿过来的?”
上尉本来不想回答,但鄢如玉却从车厢里探出手来,拿着暗卫的玉牌和渤海侯的印鉴给他看。上尉这才肃然道:“回侯爷,是甘州第一军团的血旗兵!”
沈云和方誊同时沉下脸来。心头都感觉不好。反倒是鄢如玉,似乎看开了一样,带着一抹说不清的笑意。
这名血旗兵到底带回了什么样的情报,沈云和方誊不得而知。经这么一折腾,鄢如玉也没有再去方誊那里,而是连夜回了暗卫总部。
第二天,沈云派人去街上打听,看看血旗兵带回了什么消息。但派出去的人回报说不知道。街面上消息倒是很多,但一听都是假的。比如说什么月氏叛匪已经攻陷墨山,甚至有人说月氏叛匪从玉门关破关而入,攻陷了敦煌郡,如今正率兵百万直奔关中呢!都说的有鼻子有眼,但一听就知道不是真的!都是百姓看见了血旗兵,然后谣传出来的小道消息。
不过各级衙门,特别是枢密院陡然间严密繁忙起来倒是真的。昨天夜里,枢密院参议以上级别的官员都被连夜召集赶往枢密院,到了中午依旧没人出来。
到了傍晚时分,沈云和方誊还在家中闲坐,忽然听见沈武急急忙忙的回报:“侯爷,不好了,又有三个血旗兵从西北来了!”
“什么?三个?”沈云和方誊同时从座位上跳了起来。
沈武抹了抹头上的汗水,急道:“是啊,我亲眼所见,从中午到傍晚,一共三个血旗兵,都是从西北来的。”
方誊面色凝重:“渊让,西北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我怎么知道?”
“你可以知道。”方誊道,“加上昨天那个,一共四个血旗兵,你身为大汉侯爵,已经可以去军部询问事情缘由了。”
“嗯?还可以这样?”沈云还真不懂这个规矩。
旁边沈武道:“世子说少了,公爵才是四个,侯爵必须有六个血旗兵抵京才能去问。”
方誊愣了一下,叹道:“看来,还少两个。”
沈云一时无语。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期待血旗兵再来还是永远不要再来。(未完待续。。。)
【第五十二章 罪己诏,天下震动】
沈云终于可以去军部询问事情缘由了。[.超多好看小说]
在继五月十五日第一个血旗兵抵京之后,连着五天,共有八个血旗兵抵京。关于西北的谣言也是越传越多,甚至有人说月氏逆贼已经攻破长安,准备东进雒阳的。一时间帝都上下是人心惶惶,骚动不安。
这几日以来,沈云和方誊在家中也同样坐卧不宁。在五月十九日第六个血旗兵抵达时,沈云就想去军部的,但因为那天鄢如月突然来找他,说如玉留下一封信给方誊,人却已经不知所踪。方誊用颤抖的手撕开信笺,看完之后面如土色,半晌不语。
沈云已经猜到,鄢如玉必然是受命前往西北了。之前沈云有想去找屠天骄,并且跑了一趟飘渺居,可佑忧根本没见他,只让人传话说,“渤海侯要找的人,奴家也找不到”。
这个结果沈云和方誊也预料到了,在第一个血旗兵抵达帝都之后,整个暗卫估计都十二时辰警戒,怎么可能再随意出现呢?!
鄢如玉失踪,沈云不能再对如月隐瞒她的真实身份。当沈云告诉如月,她的妹妹是羽林暗卫,如今已经被派到西北时,鄢如月整个人都傻了,靠在沈云怀里幽幽哭泣。
因着这件事,沈云当天没有去军部,可没想到,仅隔了一天,又有两个血旗兵抵京。这下所有王公贵族都坐不住了,纷纷走关系想要去打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随着枢密院一些参议被准许回家梳洗,关于西北的一些真实情况也被传递出来。沈云听到的有:西北的确打了败仗,墨山没有失守,不过随时有被月氏逆贼反攻的可能。
至于为何会有连续八名血旗兵连续赶到,却是需要更进一步的确认。
不过没等沈云去军部,朝廷已经在五月二十日的大朝会之后在邸报上详细公布了西北现状。
帝国三个军团于四月二十七日出墨山攻耆焉、乌曼,竟于塔里木河河谷遭月氏逆贼三十万人伏击,三个军团共计六万余人危在旦夕(此第一个血旗兵传回的消息)。
三个军团分别是甘州第一军团,肃州第一、第二军团。主帅由甘州第一军团军团长秦文广担任。三个军团以轮台城为基点,分驻百里固守待援。五月五日,轮台东门告破,主帅秦文广战死,肃州第一军团军团长祁漫接替主帅位,指挥全军准备突围(此为第二、第三个血旗兵传回的消息)。
五月初七,突围战斗打响。却不想轮台三门告破,主帅祁漫战死,肃州第二军团军团长查簧接替主帅位(此为第四个血旗兵传回的消息)。
五月十日,帝国军队突围至布宁城,主帅查簧断后,遭月氏逆贼围杀。至此,帝国军队突围成功,顺利退回墨山,固守待援(此为第五个血旗兵传回的消息)。
之后的三个血旗兵都是玉门关守军出师不利派回来的。不过前五个消息已经足以震慑人心了。三支军团,共计六万余人,最后回到墨山的不过三万余,其中更有许多伤患。墨山几近无兵可守之态。更重要的是。连续三任主帅阵亡,这让军部震惊之余也在深深反思,到底是什么原因会造成连主帅都无法保全的恶劣情况!
就在帝都百姓庆幸月氏逆贼并没有打到长安,并且更加深切地痛恨月氏逆贼之际,五月二十一日,大汉皇帝刘炬却突然发布了一份震颤人心的诏书,《罪己诏》!
“朕以凉德,克继大统。自亲政以来。纪纲法度、用人行政,上不能仰法先祖谟烈,下不能安抚民心,致使朝纲混乱,党争连连,此朕之罪也……天下无罪,罪在朕躬。朕既知过,当每自尅其责,乃虚尚以待天下名士,聚大汉武魂。以黎庶百姓所仰望,尽朕之责也……遣使中外,咸以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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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下诏罪己,这在大汉历史上并非没有发生过。(.好看的小说)圣祖之前的汉武帝可谓开创了皇帝罪己之先河。至于汉之前的禹王、汤王、周成王、秦穆公都曾颁布过类似的诏书。但这些不重要的,重要的是,自汉圣祖以来的五百年,从未有皇帝下诏罪己。
也许现代人无法体会皇帝下罪己诏后,大汉子民的感觉。请试想一下,你们的父母对着你们大骂自己各种不对,说自己不是东西时,你们是什么感觉?是不是感觉有点心痛?这还只是现代亲情教育已经不如古代的感受,若是放在古时候,父母一旦这么做,做子女只有“哀嚎至死”方能表达自己的孝顺。这可是有史书记载的真事。
在君父皇帝的大汉帝国,作为全体汉人的父亲,被月氏逆贼逼得下诏罪己,作为子民,是何感想?又该怎么做?
用儒家经典《论语》的一番对话即可解说清楚。
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
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朝市,不反兵而斗。”
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子夏问孔子:“对待杀害父母的仇敌,我应该怎么做?”
孔子回答:“睡在草甸上,拿着盾牌当枕头,有官也不做,坚决不能跟仇人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不是他死就是你亡。不论是在集市上还是在朝堂上,只要遇到了仇人,就要马上动手杀了他---身上有家伙就抄家伙,没家伙就路边拽块板砖掀丫的,即使赤手空拳也要扑上去咬死他!”
当然,孔子最后一句“不反兵而斗”的直译应该是“遇上了仇人,身边没有兵器的话,不要等着回家拿兵器再上,而应该立即上前干仗---就算在澡堂子里脱光了也得抡起拳头上。”
由此可见,古人的剽悍。
大汉帝国如今受的教育,是还未被阉割的儒学,帝国所鼓励的更是“怯私斗,而勇公战”。皇帝一人受辱,等于全体汉人受辱。“主忧臣辱”“主辱臣死”,这是汉人讲究的气节。
当然,现在还没到死的地步。但全体汉人对于月氏逆贼的痛恨之情却是一下子鼓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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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和方誊一起看的邸报。看完后两人的反应却截然不同。
沈云托着下巴,沉吟不语。一向冷静的方誊却从座椅上跳了起来,将邸报往地上一丢,指着苍天怒骂:“逆贼辱我太甚,此生吾与月氏逆贼不共戴天也!”
看方誊的样子,沈云就能想像得到现在帝都里肯定到处都是咬牙切齿、鬼哭狼嚎的景象。
沈云猜的没错,在皇帝下罪己诏的当天下午。以帝大学子为主的游行队伍就开到了皇城前的广场上,一开始只是数十人,到后来是数百、数千人!
到了夜里上灯时分,皇城广场上已经聚集了超过一万人,将广场挤得满满当当。站在队伍最前方的是帝大学子,他们纷纷将自己的硕大横幅高举起来。之间横幅上写着:
“誓斩月氏逆贼!”
“大汉英灵不灭,求请西征大月,擒杀月氏逆贼!”
“吾皇下诏罪己,大汉鹰犬何在?”
“大汉羽翼,如林之盛,求战西北,誓斩逆贼!”
……
再到后来。连近卫军中都有人来到广场上,高呼求战。而帝都百姓的求战欲望也在军队中来人之后,彻底被点燃。一浪高过一浪的求战声音几乎快要将高大的皇城城墙推倒。
“杀!杀!!杀!!!”
整齐划一的声浪划破了夜空,直达天际。
一直站在广场边蹙眉观看的马默多斯深深皱起了眉头。在他的周围,是从四处赶来的各国公使。他们在下午接到了大汉皇帝的罪己诏上有“遣使中外,咸以知之”的话语。
与马默多斯皱眉不语相反,其他各国公使都露出惶恐的表情。汉人的求战热情实在让他们感到害怕。这还仅仅是因为皇帝的一份罪己诏,若真是触动了汉人的灵魂,这些好战的汉人会爆发出怎样的能量?
哈里发公使费萨尔惊恐之余对身边的人叫道:“切勿激怒汉人!明日再向鸿胪寺递国里发绝对支持大汉剿灭逆贼!对了,明天一定要将这里的消息发回国内,让他们千万别再跟月氏人做生意了。”
马默多斯看了半天之后,也返回公使馆。在闭门思索之后,也写下了斥责月氏的国书。并且另外撰写消息,将今晚所见传回罗马,在结尾时慎重补充:“汉人血性异常。更视皇帝如父,国民上下一心,月氏恐不久矣。请元老妥善考虑,是否暂缓援助月氏之举。”
要说月氏人能这么快起事成功,没有罗马的支持是不可能的。马默多斯甚至知道大月州南部为何会爆发瘟疫---还不是那次马诺从扶桑州带回的几具疫源最终被投放到了西北。马默多斯甚至猜测,月氏出兵西海州也是得到了罗马纵容和默许的计划之一。不过在见识到今晚那些汉人歇斯底里的疯狂劲后,马默多斯也对国内发回了谨慎的建议。
这份消息很重要,马默多斯不敢依靠别人传递,而是准备送自己的妻子和女儿回国,让她们亲自去元老院陈说今日所见---今晚之后,大汉帝国的重心必然是西北,此时想着跟大汉贵族结亲是不明智的,马默多斯只能忍痛舍弃这个诱人的念头。
当然,除了以上的原因,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马默多斯也不敢确定,在这场大汉帝国五百年不遇的叛乱中,罗马帝国会介入多深。若是最后罗马正式派兵参战,并且是站在月氏人这一方的话,那他这个公使可就有危险了。未雨绸缪,还是先把妻女送回罗马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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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邸报向全国各地传播,各州郡的请愿浪潮也此起彼伏。无数的学子血灌瞳人,咬破手指,要求朝廷立即向西北增兵。官员们也纷纷上书,求战西北月氏。
同时,在圣祖时就曾发起过的募捐浪潮又一次卷起。由户部牵头,帝国银行操作,各级百姓都可以向这次出兵西北捐赠钱物。
帝国银行的储蓄量在短短半年时间里增加了四百亿!还有各种数不清的物资,包括衣物和食品。甚至还有妇人家佩戴的金银首饰,也都堆向了帝国银行。
要说皇帝罪己诏下达之后,最繁忙的部门当户部莫属。而要说最繁忙的民间机构,当然要说鄢家!
这么多的物资要整理归纳,然后改造成军需可是非常庞大的工作量。幸好鄢氏家族处理这些事情早就有了预案,在经过头一个月的手忙脚乱之后,终于缓过手脚来。如山的军需开始向西北转运。
至汉元1002年八月十五日止,鄢氏总共向西北十九处军需地点输送军服两百六十万件,步兵铠甲一百一十万套,骑兵铠甲九十八万套,兵器四十万车,粮草六百万石。同时还有棉裤、鞋袜、箭头、纱布、酒精等等不计其数。
在这一片风潮中。贵族参军的浪潮也悄然兴起。月氏击溃了三支帝国军团,在普通人眼里这是耻辱,但在贵族眼里,这是机遇。
塔里木河河谷之战代表了月氏这个国家的崛起,最起码在短时间内帝国已经不可能平定,这就给了无数贵族子弟建功立业的机会。特别是那些无法继承爵位的贵族子弟,更是对沙场建功趋之若鹜。
为了响应这股风潮。帝国枢密院在六月十五日下达了扩招令,从扩招令下放之日开始,三个月内,全国十大军校,十八座附属军营对贵族子弟开放,凡是年满十六至二十五周岁的贵族子弟皆可参加入学考核,考核过的即可入学!入了军校就是正式的帝国军人,有机会参加西北平叛!
当然。为了避免民心动荡,这个招兵方向只面对贵族,而不是平民百姓。毕竟春季征兵刚刚结束,秋季征兵又还没开始,这个时候临时征召,很容易造成民间恐慌,不知道的还以为帝国又打败仗了呢!
帝国承平五百年。除了六十一个公爵,一百二十六个侯爵之外,还有伯爵两百七十人,子爵一千七百九十四人。男爵六千五百二十一人。这些都是正统贵族。另外还有勋爵、簪爵、禄爵、准爵等名誉贵族共计四万余人。看上去贵族数量似乎很多,有八千七百七十二名正统贵族和四万多人的名誉贵族,但将这些贵族放到拥有六亿人口、三千四百万平方公里疆土的大汉帝国中,又是那么微不足道。
当然必须看见,不论是正统贵族还是名誉贵族,他们都是有子女的,而且经过五百年承平,他们的子嗣数量简直是在以几何数字增长。帝国爵位是固定的,只有这么多,除了世子,其余人没有爵位继承权,成人之后只能成为平民。但严格来说,他们还是贵族子弟。
帝国军校向来考核严格,而且只面向各地大学或者高中招生。这就让许多贵族子弟无法从军。但这次扩招令显然又给了贵族子弟机会。短短三个月的招生,居然招到了四万多名合格的士兵。不过这些人可还不能立即进入军队,而是要经过集训,走军中正规的程序,才能进入各级军队中服役。
这些贵族新兵倒也不急,来之前各自的家长都跟他们说过,帝国虽然现在群情汹涌,但真正要出兵平叛至少是明年的事,光军需物资的调派就得持续到十一月,那时已经是冬季,不适合征战。所以必须要等到明年开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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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是后话,暂且不说。先说在七月二十日那天发生的事。
那天,方誊坐在花架下,望着已经酷热难耐的天气发呆。
沈云从外间回来,叫嚷着让李师师倒点水来喝,却见方誊这一副模样,不由走了过去,皱眉道:“滕宇,如玉都走了快两个月了,你怎么还这幅模样?知道你舍不得如玉,可谁让她是军人呢?!你这样,我看见了难受,师师也不好过啊!”
这时,师师挽着发髻端着水走过来,听见沈云的话,不由苦笑一下,道:“妾身倒不辛苦,只是宇郎这样。妾身担心他的身体!”
“我没事,你们不用操心!”方誊起身看着李师师,叹声道,“师师,你别怪我,我只是觉得对不起如玉。要是我早点下定决心,早点去鄢府提亲的话。也许她就不用去西北了。那里兵荒马乱的,她一个女儿家,身上又有软骨症,我真的……”方誊垂下头,一片戚然。
李师师却突然将头轻轻靠在方誊怀里,低声道:“宇郎。妾身自从良跟了你,便知你是重情重义的大汉男儿。如玉姑娘也算对你痴心一片,让她一人在外孤身犯险非男子所为,不如……”
“等等!”沈云突然道,“你们要说悄悄话,能不能等我不在时再说?!受不了你们俩口子!”
沈云一口气喝了水,快步走了出去。留下羞赧的李师师对方誊发嗔。
在这个时代。当众拥抱的事情还是绝少的。也是李师师突然情动,再加上沈云并非外人,所以这才会一时兴起这么做。
沈云到了外面药房里,沈湛正在柜上算账,见他出来忙让开位子,道:“侯爷,最近鄢家要的货太急,是不是您亲自写封信给大小姐。让她那里加快点速度?”
沈湛口中的大小姐就是沈云的姑姑沈思兰。如今大汉军备已经开始,需要各种物资,其中就包括药品。单靠渤海药房一家自然是无法供应的,不过生意嘛,能做多少算多少,谁家也不会嫌自己家生意多的。鄢家要的药品中,很大一部分都会从渤海家族采购。而负责对接的就是沈思兰和沈湛。
沈云笑着道:“不用,姑姑那里前些日子给我回过信了,她知道帝国即将大规模用兵西北,这药品是保证前方将士生命的关键。她已将其他生意停下,全力赶制,相信很快就能运过来了。”
沈湛笑道:“这就好这就好。”
沈云见四下无事,便打趣问道:“湛叔,最近帝都人的火气都旺,咱们这降火药不少卖吧?”
说起这个,沈湛也笑了:“可不是。月氏逆贼搅乱了大月州还不算,还让咱们帝都百姓都跟着着急上火,实在该死……前些日子金银花之类的降火药都快卖断货了。不过最近几天倒是下降不少。”
“嗯。”沈云笑着点点头。
自从那日游行后,帝都百姓的生活虽然还照常,但百姓们言谈举止间还是带着那股子旺盛劲。沈云跟鄢如月出去闲逛时,在茶楼酒肆里听的最多的,都是谈论西北的段子。其中关于月氏百姓的分布、路途的艰难,甚至那片浩渺无人的沙漠地带也都广为人知。当然,知道这些的都是些行商坐贾,而传播这些的,则是那些酒楼里的堂倌小厮。
也因为这些事,沈云和鄢如月的婚事也只能暂时的拖着。毕竟鄢家现在可是帝国最大的军需供应商,整日里忙的晕头转向,根本没时间注意鄢如月的婚事。
“哦,对了侯爷,前些时日老夫人写信跟你说的事,你考虑的怎样了?”沈湛忽然问。
沈云一听这事,却皱起了眉头,道:“我已经回信给母亲了。”
沈湛愣了一下,便识趣地没再说话。
沈袁氏前些日子给沈云写信,里面的内容除了嘘寒问暖,只有一件正事,那便是让刚刚十六岁的沈鹤去报考帝国军校。
枢密院的扩招令已经传到渤海,整个渤海郡只有渤海侯一个贵族,族中有许多适龄男子都积极去报考。甚至有许多刚刚退伍的年轻人也想着重新考进军校,比如之前沈云知道的沈峰,他今年本要退伍,却赶上这件事,便立即穿着退伍军服去报考渤海军事院校了。
对于族中子弟考军校,沈云自然是支持的,可让沈鹤去,沈云却颇为踌躇。
说到底,沈云对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感觉不错,萧让调离渤海到帝都任大理寺卿后,萧琴在沈家也规矩的很。如果此时让刚刚高中毕业的沈鹤去报考军校,会让萧琴觉得是自己故意针对她。虽说凉公现在忙着西北战事,也无暇顾及自己的女儿,但这么做,始终让来自现代的沈云颇为难受。
沈袁氏的信中虽然没有明说,但字里行间透露出这是沈复、沈冲和沈思兰共同的决定,他们这是摆明了要针对萧氏母子。他们这么抱团,可以想象萧氏如今在沈家的日子是何等艰难。
沈云毕竟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内心里还是颇为同情他们的。反正他们对自己已经没有威胁,又何必赶尽杀绝呢?!
于是,沈云给母亲的回信中否决了让沈鹤去考军校的决定,而是让沈鹤自己决定,如果他能考上帝大当然最好,如果考不上,哪怕是在渤海当地的大学也行。信中沈云还委婉地提出,希望母亲能善待沈鹤,毕竟也是父亲的骨血,不要过多苛责。沈云相信善良的沈袁氏一定会听自己的。至于沈思兰等深受萧琴迫害过的人,沈云也无法多说什么,只能让母亲多多关照了。
沈云正在胡思乱想着这些事时,方誊突然从后堂兴冲冲地跑出来,对着沈云就是一句:“渊让,我决定去报考昭武大学!这样就能去西北找如玉了,你意下如何?”
“嚓?!”沈云直接惊掉下巴,半晌无语。(未完待续。。。)
【第五十三章 呓语迟,阅尽还家】
若有人问沈云,向往不向往沙场征战的英雄豪情,他肯定回答“向往!”
但如果再问他,愿不愿意去战场上与敌人刀兵相向、甚至马革裹尸,他肯定回答“不愿意!”
无他,不必耳。
大汉帝国有御林军与羽林军,有常备甲等军团九个,常备乙等军团五十个,总兵力达两百万之众!更有数量数量惊人的丙等军团和预备兵员!兵部官员曾说,若全国总动员,在一年时间里,大汉能够编练出一千万的可战军队!这还是保证军队素质能够达到乙等军团水平的前提下!若恢复圣祖以前的兵制,煌煌大汉,六亿人口可提供六千万军队不成问题!
在拥有如此庞大规模军队的大汉帝国里生活,身为贵族之一的沈云实在找不到要自己上沙场的理由。
其他人入伍参军,无非两个原因,第一,能够吃饱饭,减轻家庭负担;第二,继承爵位无望,希翼在军中能够建功立业,光宗耀祖。可这两点都不能成为大汉渤海侯舍弃爵位不要,而去穿绿军装的理由。
当然,侯爵参军也可以说是为了给君父分忧,“明犯强汉天威者,虽远必诛”之类的豪言壮语。但这些都是哄骗民众的,对于已经继承爵位的贵族来说,安安稳稳在后方出谋划策、捐钱捐物才是真正的为君父分忧。不然敌方若是在战场上擒杀了大汉侯爵,这打击的士气还不够之前弥补的呢---这也是圣祖定下规矩,但凡贵族参军者,必须先找好继承人的原因之一。
所以听了方誊的话,沈云真不知道该怎么往下接。
去吧,自己实在不愿意放弃现在的优渥生活去战场上打生打死,特别是没有必要自己去的情况下。不去吧,方誊正在兴头上,这么说无异于泼冷水---有一刹那沈云都以为方誊是被“情圣”附体了。居然会为了一个女人而想去当兵!
“滕宇兄,这是你一时兴起还是最后决定?”花架下,沈云郑重地对方誊说道。
此刻已是晚间,月上中天,花架下凉风习习,倒是谈心的好时候。
方誊也郑重回答:“这是最后决定,今日我已写信回家。将事情向父亲表明了。”
“方伯父不会答应的!”沈云干脆地说,“你可是方家唯一的世子,你两个哥哥已经战死沙场,你再有个三长两短,让淮南侯家如何继承下去?”
方誊神色黯然了一会儿,却又抬起头。坚决地说:“渊让,我明白你说的这些,可如果我不去,我始终过不了心里这一关……”
沈云气急,指着从远处端了果盘过来的李师师道:“你只想着鄢如玉,你可想过师师的想法?沙场上刀剑无眼,若是你出了事。你让师师怎么办?”
李师师娉婷走来,将果盘放在花架下的石桌上,顺手抽出软垫,跪坐在方誊身边,温婉地说:“侯爷不必责怪宇郎,其实是妾身鼓励宇郎去参军的!大丈夫‘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不是侯爷所做的诗句么?如此大气豪迈方为我大汉男儿!若宇郎有个不测。妾身也决不独活就是!”
沈云拍着大腿叫道:“哎呀,那是作诗,现在可是要去作战,这能一样吗?你这傻女人,不劝劝你家男人不说,还怂恿他去送死,你这……”
“谁说此次参军就是送死?莫非侯爷认为我大汉还平不了区区月氏吗?”李师师突然正色反问。
沈云顿时愕然。
还真是。这次月氏人闹得这么大,帝国肯定会派最精锐的军队前去平叛,到时候轮不轮得到方誊这批新兵上战场还两说呢!这么说来,去军队镀镀金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沈云托着下巴沉思起来。
方誊开心地摸了摸李师师的发梢。轻声道:“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李师师朝方誊温婉一笑,忽而又转头对沈云问道:“敢问侯爷,若此刻身在西北的是如月姑娘,你又会如何选择?”
沈云一怔,眼神中闪过一抹决然,喃喃道:“若她要去西北,我定是拼了爵位不要,也是要阻止她的。若是阻止不了,我便也会如滕宇这般,想方设法赶去找她!”
“这便是了,”李师师笑道,“侯爷跟宇郎都是有情有义的大汉男儿,又何必再纠缠于这点呢?!”
沈云突然想开了,既然自己也是这样的人,又何必去责怪方誊?只是,李师师身为女人,自己男人为了别的女人去拼命,她就一点都不吃醋?
当沈云将这个问题摆出来后,李师师却给了沈云一个非常难以理解的回答:“若宇郎不为如玉姑娘这么做,那妾身怎么能肯定,宇郎日后会不会为妾身这么做呢?为了一己之安而舍弃心头所爱的男人,不值得我李师师为之付出一生的守候!”
这女人的心胸,果然是跟胸部的大小成正比的。沈云偷偷瞟了一眼李师师鼓囊囊的胸口,心里暗暗道。
“就这么定了,过几日我便去燕州。”方誊一拍软椅,干脆地起身道。
“等等!”沈云也站了起来,看着方誊笑道:“上阵父子兵,打仗亲兄弟,你若要去,我便陪你走这一遭!”
这回轮到方誊愕然了,看着沈云的眼睛,他明白这不是沈云一时兴起,而是真有了这个决定。一时间,竟是什么也说不出来,淡然一笑,朝沈云胸口捶了一拳:“好兄弟!”
“好兄弟!”沈云也给了他一拳,两人把臂大笑起来。
月色撩人,花架,石桌,还有一旁静静看着的绝色美人,这一切都看上去如此美好。
只希望,这种美好能够持续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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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河畔,河水潺潺,两岸风清柳动,别有一番景致。
沿着河畔的长堤,沈云和鄢如月并肩走着。
“渊让,你确定要去投考昭武大学了?”如月的话似河中的清风。带着一股朦胧的舒适。
“嗯。”沈云轻轻应道,伸手牵过如月娇嫩的小手。
握在掌心里的手儿有点凉,似乎还有点颤抖。沈云尽量淡然地说:“别担心,我报考的是昭武大学,祭酒可是胡公殿下,有他老人家在,你还用担心我的安全吗?”
“嗯。我明白!可我还是会不自觉的担忧!”鄢如月停下脚步,怔怔地看着沈云的脸,轻声道:“渊让,答应我,一定要安全的回来!妹妹去西北的事我不敢告诉家人,这已经让我万分焦虑。现在你又要弃笔从戎,我这心里……”说着,美眸中已经落下两滴清泪。
沈云心疼地将之擦去,又轻抚着她唯美的脸颊,道:“傻瓜,我这还没上战场呢,担心什么?也许。[]等我从昭武大学毕业,这西北的仗都打完了!我就不少一根毫毛地从军中回来娶你,可好?”
说起这个,如月羞涩地闭起眼睛,长长的睫毛还在微微颤动,嘴上说道:“呸,谁要嫁你!”
“你敢不嫁我!”沈云蛮横地将她拉入怀中,在她耳边呢喃道:“你要是敢不嫁给我。我就天天去你家里闹,哼,我可是撒泼侯,我怕谁?!”
埋在沈云宽厚的胸膛里,鄢如月闭着眼睛,嘴角微翘,陶醉地啐道:“无赖!”
“无赖。也只是赖定你的无赖!你跑不掉的!你就是我的!”沈云将她拥的更紧,更紧……
秦淮河畔,灯火闪烁,似情人的眼睛。更似恋人的痴缠。如此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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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都英公别院。
刚从皇城回来的英公周勃,颇有些疲惫地脱去外衣,光着脚踩在书房的地毯上。两个身穿劲服的汉子就站在门口,看着威严的英公,大气也不敢出。
“你们急急忙忙从金陵赶来,有何事?”英公在书桌后坐下,疲惫地问。
其中一人道:“大夫人让小人给殿下传话,说是族中子弟想报考军校,请殿下定夺。”
英公哼了一声,道:“让他们考就是,省的他们整日里借着英公府的头衔在外面招摇。那周章就是前车之鉴,回去告诉夫人,让她一定要对子弟多加告诫,别老觉得江南一带就只有我们英公府最大,哪天被人打死了,可别怪老夫没把丑话说在前头。”
英公口气不善,似乎对族中子弟的骄横非常厌恶。说完这些,才长出一口气,对另一人道:“你呢?又有什么事?”
那人颇有些犹豫,但在英公一瞪眼的威势下,赶紧弯下腰,颤抖地说:“禀告英公,老夫人,老夫人让小人来传话,小小姐她,她……”
“蕙儿?”英公突然打起了精神,问道,“蕙儿怎么了?可是病了?”
“没有!”那人似乎鼓起了勇气,咬牙一口气说完:“小小姐在一个月前失踪了,老夫人当时不敢派人来报告殿下,生怕殿下担忧,直到现在有了小小姐的行踪,才让小人来禀告。”
听了前半段还提了一口气的英公,到后来又松了,笑骂道:“那傻丫头又跑哪儿玩去了?没闯祸吧?找到了就行,让人带回家,告诉老夫人,别太责骂她也就是了!”说着,英公端起书桌上的茶杯,轻啜一口。
提起周蕙,英公的脸上就满是宠溺的慈爱。
可在这时,那下人又接着道:“殿下,小小姐现在,现在在燕州。”
“嗯?”英公一瞪眼,“她跑胡公的地盘上去做什么?”
那人似乎也是豁出去了,闭着眼睛大声道:“小小姐报考了昭武大学,现在已经入了骑兵科!已经是,已经是帝国女兵中的一员了!”
“什么?”英公霍然站起,桌上的茶杯顿时倾倒,滚烫的茶水顿时散发出厚厚的热气,将英公那张怒气勃发的脸笼罩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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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宫,椒房殿,鸾凤阁。
阁中有祛暑的冰块,整个环境显得非常凉爽。
椒房殿乃皇后寝殿,鸾凤阁更是皇帝和皇后常待的地方。不过今日,鸾凤阁里没有女人,只有四个男人。
鸾凤阁的主座上。皇帝威严地扫视了一圈,扬声道:“西北之地,暗卫必须在明年开春前将眼线布下去,最迟明年三月,大军就要开拔,届时朕要知道月氏逆贼的一切。”
坐在下首的,正是剽悍异常的羽林暗卫最高统制屠龙屠啸天。而在他对面坐着的,是户部上书公甫效。
这是三个人,至于第四个男人嘛,他就站在皇帝身后,似一个影子一样,从来没说过一句话。而且永远都隐藏在黑暗之中。第一次见到这个人时。公甫效还努力的想要看清他的脸,可不管怎么看,似乎都是朦胧一片。
这个人只要皇帝在皇宫中的任何一个地方,他都会出现在皇帝身后。而且永远都是太监打扮,低头敛肩,不出一语。
公甫效曾问过屠啸天,这人是谁。屠啸天却很严肃地回答他:“有些你不应该知道的。就永远不要去问。”
自那之后,公甫效便不敢再问了。不过对于这个人,公甫效始终保持着一份好奇,每每与皇帝单独相处,这个如皇帝影子一般的人出现时,他都会仔细打量。可越打量,他越发现这是个普通到极点的太监,看不清脸。身材也很消瘦,但他却就那么站在皇帝身后。而皇帝似乎也从来不知道有他在一样---反正公甫效就从来没见皇帝吩咐他做过什么事。
屠啸天行礼道:“陛下,暗卫人手已经悉数调派过去,不需等到开春便能布置妥当,唯一可虑的,还是罗马人。臣下已有线报,塔里木河河谷之战中。罗马冥王殿的人曾活跃其中,想必此次月氏逆贼敢于兴兵举事,与罗马人不无关联。”
皇帝淡淡地挥挥手:“此事朕已知晓,不过罗马未曾公然出兵。朕也不好做过多表示。此事你且上心,多派人手将镰刀砍断便是。”说完这件事,又转向公甫效,“户部那里,爱卿多费心。另外,你明日让冯阁老将此次战役失败的奏章押后一天再递上来。”
公甫效作揖道:“喏。陛下可是担心冯阁老不能妥善总结此次战役失败的结果?”
皇帝叹声道:“帝国军队近百年无大战,承平日久,朕是担忧他们根本看不见自己的缺点。塔里木河河谷之战,连续三任主帅当场阵亡,是何缘故?难道单单一句‘逆贼势大’便能遮盖过去?依朕来看,这问题还是出在咱们自己身上。必须让枢密院好好总结反省,明年开战之后,朕绝不想再次看见这种事情发生!”
“喏。”公甫效低头行礼。
事情谈完,屠啸天和公甫效准备离开,这时,屠啸天似乎想起了什么,又躬身抱拳道:“陛下,还有一事。臣下今日得到消息,那渤海侯与淮南侯世子似乎想弃笔从戎,报考昭武大学。这事,可需要通知胡公殿下一声?”
皇帝显然一愣,忽而笑道:“沈渊让和方滕宇弃笔从戎?效仿班超么?呵呵,他们两人若是真能入军中磨砺一番也是好的。让胡公考核的时候别手软,严厉些便是。”
皇帝并没有当回事,只道少年心性而已,等吃了苦便喊着要退出了。到时候叫过来好好教训一番,再借着从军的经历,给上些奖赏放回家去享福,也不枉他叫自己伯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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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元1002年,七月二十五日夜。
明日沈云便要和方誊启程前往燕州,在渤海药房的后堂里,鄢如月、李师师都在。
还是那个花架,这里成了他们晚上最喜欢待得地方。
今夜无月,漆黑如墨的夜空中缀满了繁星。靠在软椅上,透过格子状的花棚,能够清晰看见那一颗颗闪烁的星星。
“明日我与滕宇就要出发了,你们两个女人有没有什么礼物相送啊?”沈云打趣道。
李师师坐在石桌前,边剥着的葡萄皮,边笑道:“妾身的礼物已经给了宇郎,如月,你的可送上了?”
“哦?还真有啊?是什么呀?”沈云本是随口一说,听见李师师的话,顿时来了兴致,从软椅上起来,走到同样坐在石桌前剥葡萄皮的鄢如月身后,坏笑道。
鄢如月剥开一个葡萄,送到沈云嘴里,沈云吃了葡萄不算,还轻吐舌尖,吮吸了一下她洁白葱指的指尖,鄢如月顿时心头一颤,快速地收回手,眼波横转,嗔笑道:“他这撒泼侯坏死了,人家才没礼物给他!”
李师师也将葡萄送入方誊嘴里,倒是没注意到那边两人的小动作,只是笑道:“如何没有?昨日里,妾身看见妹妹不是在绣锦帕么?”
“哈哈,礼物都知道了,如月,赶紧拿出来送给为夫吧?”
鄢如月红着脸颊,埋怨地瞪了一眼李师师,这才从怀里拿出一方锦帕,塞到沈云怀里,羞道:“呐,给你。不知羞,硬是要人家送礼物。”
沈云开心地展开锦帕,道:“男儿上沙场,怎能没有爱人的赠物?!据说有了这个,才能逢凶化吉遇难成祥呢!不然哪天不知道哪里飞来的箭矢……”
“呸呸呸,不许说!”鄢如月忽然上前捂住了沈云的嘴巴,嗔怪道:“不吉利的话不许说。”
那边方誊和李师师同时笑了起来。
离别在即,所有人都在苦中作乐罢了。不管是鄢如月,还是李师师,似水的眼波横,眉峰却如山般紧蹙。眉眼盈盈处,那一抹愁绪总也冲淡不了……
摊开锦帕,借着月光,沈云清晰看见了那方锦帕上绣着的,是一朵倚靠墙边的梅花。还有一首小词,透露着鄢如月浓浓的不舍和眷念。
“不寄红笺寄素帕,君若解语应识它。
春风后,又生发。
陌上新枝芽,一朵摇曳鬓边斜。
君若见我怜韶华,蝉声远,蛙声近,透窗纱。
西域柳并菩提花,君若看遍早还家。
三五夜,数盈缺。
独坐抱琵琶,当时一去万里沙。
君若念我消年华,风和雪,书莫绝,情难罢。”
沈云轻念,却觉得眼眶也微微湿润了。
方誊和李师师也似乎被词中的眷念感染,两人轻轻相拥,感受这临别前一夜的拥有。
鄢如月靠在沈云耳边,哽咽轻道:“郎君此去,定要时刻想着妾身还在家中等候,莫要让妾身独自惆怅。这‘梦中携手看晚霞,共了明月隔天涯’的事,妾身是绝不想感受的!”
“嗯!我保证,我一定会回来!”沈云将锦帕握在手心,将一颗芳心都挂在自己身上的鄢如月搂进怀里,坚定地说道。(未完待续。。。)
【第五十四章 羽林军,为国羽翼】
这是一个让现代汉人感到熟悉而又陌生的时代。也是个让现代汉人都深深迷恋和振奋的时代。
这个时代里的汉人自信、自强,不会看轻自己,也不会低估对手。从这里走出去的汉人有着无与伦比的骄傲!因为他们生活在整个世界最伟大也是最强盛的国度---大汉帝国!
大汉子民的自信来自于哪里?当然是在长达五百年的扩张中,大汉军队的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旌旗所指,即为我大汉疆土!历次战争的胜利,铸就了如今大汉子民的自信和大汉帝国的辉煌!战争胜利之后的万国来朝只是胜利的附带品!
当然,这是军方的解释。
沈云和方誊在路上颠簸了将近一个月,终于赶到了燕州,可还没到昭武大学所在的渔阳郡,就被昭武大学招兵办带到了河间城内进行洗脑教育。
每个想要报考昭武大学的学员,都必须在河间城的洪武馆接受为期一天的基本军事荣誉培训。所谓军事荣誉培训,其实就是讲师对学员反复灌输一个道理---大汉帝国之所以如此强大不可侵犯,大汉子民之所以如此幸福骄傲自信,全是因为有大汉军队的存在!
对于这个话题,沈云和方誊都保持沉默。
事实上,读过帝国大学的沈云和方誊都认为,单纯依靠武力征服的帝国,是不可能长久的。大汉之所以强盛,民众之所以富足自信,大汉军队的骁勇善战只是原因之一,武力征服后,经济文化的双重征服才是帝国强盛的重要保障!
如今的大汉不论是经济还是文化,都处在世界的顶峰,这才是大汉帝国如此强大的重要原因!
当然啦,沈云和方誊不会傻乎乎的去跟讲师争辩这些。如果报考的学员都读过大学的话,自然都会明白这个道理。
不过也正是这一天。让沈云初步领略到了圣祖皇帝对军队纯洁性的重视---连后世传/销的洗脑大法都被他老人家搬用过来了。
一天的培训之后,沈云和方誊连同当时一起接受培训的二十一名待考核学员,一同坐洪武馆的马车,前往渔阳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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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阳,位于燕山山脉南麓,由于帝国疆域扩展,现在的渔阳还管辖着后世辽宁西南部、内蒙古东南部以及河北东北部。整个渔阳郡其实都算是昭武大学的校园。这里分布着平原、山地、荒漠、湖泊等等地形,极其适合各种复杂的军事训练。
整个渔阳郡的人口其实并不算多,大约只有五十万左右,是整个燕州的二十分之一,是北边辽州的十分之一。
这是因为渔阳郡作为昭武大学的训练场,许多地方都被规划出来作为军事训练专区。不允许民众耕种。幸好帝国疆域广大,早在圣祖时就开发了更加肥沃的东北地区,辽州、吉州以及北海州,都有大片肥沃的土地可供耕种,倒也没有引起麻烦。
进入渔阳地界,沈云能够发现这里的风格与外界的截然不同。这里更加贴近现代,直道两边的绿化带有着明显的现代风格---不愧是圣祖皇帝亲自筹备的军校!
在渔阳郡最南边的保定县。是此次学员考核的地方。随着枢密院扩招令的颁布,来报考昭武大学的人非常多,大多是黄河以北的贵族子弟。不过所有人都知道,昭武大学作为全帝国最著名也是毕业率最低的军校,入学考核也是最严格的。
为了应对这次扩招令,昭武大学特别在保定、真定、永平、顺天等三个县城都设定了考核点。每五天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有三项:文史、体能以及技击!
三项主考内容后面,又有备考的越野、骑射、术数、养殖(没看错,就是养殖)、劳作、天文等等十八项考核。
为何考一个军校而已。怎么还要备考这么多项?
这是因为昭武大学所要的,不是只会喊打喊杀的士兵,那样的士兵在春秋两季的征兵中多的是。昭武大学需要的,是头脑冷静,学识不俗的帝国军官!
昭武大学是帝国军官的摇篮,每个从这里毕业出来的学生,将来最少都是一个连的连长。掌管着一百多人的生死!作为军官,任何一个命令都需要综合方面的考虑,虽然在军校的学习中会有相关的教育,但如果入学前就有相关的基础。在今后的学习中也会事半功倍不是?
与沈云方誊一起考核的共有六十四个人,看上去很少,但这已经是第十四批来参加考核的了,之前最多的一批达一千多人,几乎快赶上春季征兵。
不过在填写表格时,沈云发现,虽然报考昭武大学的人非常多,但录取率却是极低。这十四批考核生共有近五千人,但昭武大学只录取了不到八百人!几乎是百分之一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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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考核的,是昭武大学即将毕业的毕业生。昭武大学中是纯军事化管理,有固定的编制,这些学生归属998年入学的学员五连,连长复姓第五,单名一个连,字奋武。
当听见他自我介绍时,包括沈云在内,所有人都笑了。还真是贴切,第五连,他还真就是第五连。
“很好笑吗?”第五连冷峻着脸,发出极其难听的嗓音,厉声道:“等你们哭着喊着要从这里离开的时候,就笑不出来了!现在开始考核,第一项,负重越野三十里,每个人围着保定城跑两圈,开始!”
六十四个考核生中顿时分为两派,一派自动去方才填表格的地方领取负重,另一派却站在那里大声呱噪:“喂,第一项不是文史考核么?怎么马上就开始跑步了?”
“就是啊,怎么这样?不按规矩来啊!”
“我连早饭都还没吃呢,怎么跑啊?你这不是故意折腾我们么?”
……
沈云和方誊对视一眼,同时苦笑摇头。他们发现,会自动去领取负重的,都是一些连头发都没长长。一看就知道是刚从军队退役归来的人,而那些呱噪的,却是一些刚从家里出来,准备乘着扩招令进军校混军功的人。
“这些笨蛋,都来考核了,还认识不到自己的身份么?”沈云暗暗嗤鼻。他跟方誊都混在那群刚退伍的考核生里领取负重,对于那些呱噪的。沈云相信,他们已经被淘汰了。
果然,第五连见队伍中没有人再去领取负重,便狞笑道:“跟我说规矩?战场上敌人会跟你说规矩吗?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你们连这点觉悟都没有,还报考哪门子军校?!赶紧给我滚蛋。昭武大学的考核,你们没通过!”
这一下引起的呱噪就更大声了。
“你他娘的谁啊?你说没通过就没通过?知道我爹是谁吗?”
“我要投诉,娘的,一个屁连长就来教训老子,算个球啊!”
“对,我们要投诉,找校务处投诉去!”
这些考核生群情激奋。挥舞着胳膊要去找人,结果自然是无果。998年入学的第五连,即使不是精锐,收拾这些像纨绔多过于像士兵的贵族子弟自然易如反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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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和方誊没有看见这一幕,他们背着重达四十斤的负重,围着保定城转圈。这一淘汰,就只剩下二十五个人了!不过沈云发现,这二十五个人的体能都不错。背着四十斤的负重,居然每一个掉队的。后来沈云才知道,在乙等军团里,越野三十里,一般负重都在五十斤左右,四十斤,实在轻松了点。
处理完那群垃圾。第五连重新站在城头观看着下面这群考核生。旁边一个稍壮实的士兵对第五连道:“连长,那两个就是渤海侯沈云跟淮南侯世子方誊。”
第五连沉默地点点头:“在我军队里,没有什么世子,更没有什么侯爵。能通过考核。他们就是我的兵,不能通过,就让他们尽早滚蛋!”
说到这里,第五连顿了顿,回头道:“对了锐初,这段时间我们招了多少人了?”
这人叫张末,字锐初,是998年入学第五连的警卫排排长,国字脸,粗眉大眼,倒是比老是冷着脸的第五连要耐看。
他翻看了一下手里的本子,笑道:“从第一批开始,总共招了七百四十一人,不过除了咱们五连,其他连都塞满了。教官的意思是,招完这批就不再考核了。”
第五连点点头:“好,就这么办。到了,只希望他们别拖了我们的后腿,要是去不了西北,我非操练死这帮贵族子弟!哼!”
张末不由深表同情地看着从城下跑过的考核生,暗暗摇了摇头。
对于这次扩招令,并不是每个大学都喜欢的。特别是昭武大学这种力求出精锐的军校,对这些想要来军队中镀金的贵族子弟最是反感。不过枢密院有令,昭武大学也不能抗命,只是会想些办法应对而已。
不单单昭武大学,其实每所军校对于这些特招考核生,都有自己的安排,在不影响本期学员素质的情况下,可以酌情补充进入学员连队中。
一些从乙等军团退伍的考核生,大都有过硬的军事素质,但文化素养不够,至少必须从大三甚至大二开始学习。只有那些军事素质过关,文化水平也达标的士兵,才会被安排进入大四,与应届毕业生一起学习---当然,前提是他们能通过三个月的集训再说。
之前招收的七百多人里,只有二十几个人加入了大四学员的连队,其他大部分都从大二重新开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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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
“看来这一次的二十五个人素质都还不错!”张末看着最后的成绩表,笑着对第五连道,“特别是渤海,呃,沈云和方誊两人,三项主考成绩都是第一,不过备考项目里,有四项未达标,特别是耕作和养殖。他俩根本不知道怎么才能照顾好马匹和从地里种出粮食!”
第五连拿过成绩单看着,冷脸上毫无表情:“贵族子弟的通病,不过不要紧,练练就好了。对了,这些档案必须封存,特别是他们的身份,绝对不允许外泄。除了上报给校务处和教官外。其他人都不允许知道。”
张末行礼道:“喏!”
第五连翻看着成绩单,继续道:“这二十五个人中,沈云,方誊还有这个赵信,庞通,钟离泗五人在集训后收入我们第五连。其他的交给其他连队挑选。你可别再把所有名单都递上去了,咱们第五连是负责新生考核的,却老是落在后面捡残羹剩菜,说出去让人笑话。”
张末嘿嘿一笑:“之前不是不懂吗,第三连的端木连长又叫嚷的凶,一时不慎一时不慎……嘿嘿”
第五连冰冷的脸终于有了变化,只是这变化只有张末能感受得到---那是憋着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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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阳城东北十里。有一个叫密云的小县城。这里依山傍水,风景倒是绝佳。昭武大学的新兵集训地点就在这里---当然,这里还没有水库。
风景虽然不错,但沈云和方誊却感觉不到丝毫的愉悦。在经历了两天明显严苛的考核之后,第三天傍晚,他们就被送到这里,同时抵达的还有从另外四个考核点送来的学员,共计三百二十人。
回想起过去的那两天。沈云和方誊都萌生一股寒意,实在太严苛了,简直不把考核生当人看,而是一头头牲口一般。三十里负重越野之后,马上进行文史考核,午饭就是在文史考核过程中完成的。到了下午,是体能考核。连续的运动让沈云和方誊都苦不堪言,连那些刚刚退伍的士兵都有点吃不消。到了晚上依旧没有消停,居然还要进行天文考核。第二天一早又是越野,然后是技击考核……总之两天下来。这些考核生根本没时间去考虑任何事情,脑子里只有不断的考核考核再考核。
等到了密云,他们那饱受摧残的心灵总算得到了一点点安慰。因为到了这里,他们就是昭武大学的正式学员了。
正当所有人以为能够好好休息一个晚上时,却可怜的发现那只是一种奢望。
刚刚吃完晚饭,三百二十名学员就被召集到密云县的校场上,依次排好队。校场周围有数十个硕大的火盆,将整个校场点的通亮。
队伍的最前端,一个穿着休闲军服的四十岁左右的短发男人,背着手站在高台上。这个男人肩上的赤炎剑章告诉所有人,他是一名上尉!
上尉冷峻地扫视了一圈,突然不屑地笑了。
“你们就是将要进入昭武大学的废物?”那人不屑的笑容和声音,在校场上传递。
“很好,我从你们眼里看见了愤怒。说明你们废物的有一点可爱。正式自我介绍一下,本人姓阎,阎罗王的阎。如果你们这些废物能够合格地从这里走出去,你们可以称呼我老阎。但在这之前,你们这些废物必须老老实实叫我一声‘长官’,明白吗?”
“明白了。”众人齐齐道。
老阎突然皱起眉头,大吼:“什么?再说一遍?”
这一声大吼简直似一道霹雳闪电,瞬间穿透了整个校场。所有抱着不屑还有愤怒,甚至昏昏欲睡的学员全都被这一声仿佛能刺穿耳膜的大吼给惊醒,不自觉的都同时挺胸抬头,高声回答:“明白了!”
“错!你们这帮白痴,混蛋!”老阎突然咆哮着从高台上跳了下来,指着最前排的一个士兵骂,“你们他娘的到底有没有军事常识?知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长官的问话?妈的,一群废物,纯纯的废物。我提问,你们回答的时候要高喊报告长官,明白了吗?”
“报告长官,明白了!”被老阎指着鼻子骂的学员差点被如雷般的咆哮震得坐在地上,脸上满是惶恐,但却不得不大声地高喊,以此来掩饰自己内心的不安。
“你明白什么了?你明白个屁!”老阎似乎就放不过这些学员了,挥舞着胳膊大声咆哮道,“你们这帮废物,垃圾,战场上的炮灰,自以为是的想来昭武大学,为国尽忠吗?你们够格吗?不是老子看不起你们,就算上战场当炮灰都嫌你们累赘!回答没有气势,站立没有力度,你们这像军人吗?像即将要成为大汉羽翼的帝国军人吗?你们回答我!”
“报告长官,不像!”这次众人学乖了,齐齐大吼。
可以肯定一点,这个老阎绝对学过狮子吼之类的内家功夫,不然他的中气不可能这么足。
“算你们还有点自知之明!”老阎似乎终于咆哮够了,穿行在学员队伍之中,放缓了语气,沉声道:“那你们知道我们叫羽林军的来历吗?你,你来回答!”
老阎这次点到了沈云身边的一个年轻人。这个人沈云认识,是跟他一起从保定考过来的,一头短发还未留长,显然是刚退伍不久,身量一米八多,很有气势,方脸隆鼻,目光有神,两撇浓黑的眉毛像两把刀直指天空。
哦,对了,他叫赵信。
只见赵信抬头挺胸收腹,标准的军姿站了出来,大声吼道:“报告长官,为国羽翼,如林之盛,谓之羽林!”
老阎带着一丝欣赏的目光看着赵信,回过头,继续在队伍中游走,大声道:“很好!你们这帮废物给我牢牢记住这句话,为国羽翼,如林之盛,谓之羽林!哪天你们要是觉得不能为国羽翼了,那就他娘的给我乘早滚蛋,否则老子第一个砍下他的脑袋,明白了吗?”
“报告长官,明白了!”这次回答的很整齐。
“好,接下来让我认识认识你们这帮废物到底来自哪里。”老阎走到队伍最前方,从第一排开始,犀利的目光死死地盯着学员,吼道:“告诉我,你来自哪里,叫什么。”
“报告长官,属下庞通,益州人氏!”
“娘的,你没吃饱饭吗?给我大声点!”老阎咆哮。
庞通只能更加大声地吼道:“报告长官,属下庞通,益州人氏!”
其实从庞通开始的任何一个学员,回答的声音都不算小,但老阎却依旧会变着法子来让学员再吼一遍。估计军中的大嗓门都是这么练出来的。
“报告长官,属下钟离泗,泗水人氏。”
“报告长官,属下赵信,常山人氏。”
“报告长官,属下沈云,渤海人氏。”
“报告长官,属下方誊,淮南人氏。”
……
校场外,张末双臂抱胸,看着老阎对着新学员不断咆哮,笑着对旁边的第五连说:“连长,看来阎上尉整训新兵无非就是这一套,当年可是被他唬的够呛,现在想想,也不过如此嘛!”
第五连却是冷着脸,沉声道:“当年若不是阎上尉,你觉得你能熬得过三个月集训?”
张末愕然,半晌苦笑道:“说的也是,当年要不是他这一通咆哮,我估计到现在也记不住自己的身份。”
第五连喃喃道:“是啊,就是这些咆哮,让我们牢牢记住了自己的身份,我们是为国羽翼,如林之盛的大汉羽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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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搞点话说说,有些朋友老是觉得速度慢,可这速度已经我已经太快了。我明白,现在流行快餐文,动不动就一跃千里,恨不得现在大汉就跟罗马开战,然后两军打的血肉横飞。但这样的小说你们看的下去吗?没点过程,没点前奏,甚至没有对白没有铺垫,这样的战斗会有激情吗?
我已经在很用心的写这本书了,希望大家也用心看。好吗?
对了,今天会有两更,求大家给点票票!谢谢了!(未完待续。。。)
【第五十五章 集 训月,羽林誓言】
集训时间为三个月。[.超多好看小说]这三个月里,老阎作为总教官,没有教授任何作战技巧,也没有任何与作战有关的知识。只有无休无止的疲劳轰炸---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轰炸。
先是军姿和队列。从军礼开始。大汉帝国的军礼分为两种,一种是举眉礼,姿势与后世德国军队很像,右掌合并,直抵右眉。另一种是横胸礼,右拳紧握,虎口撞击左胸---那里是心脏的位置!表示我以我心鉴日月之意!
一般来讲,在觐见校级以上军官和正式场合,都行横胸礼。而在军营或者闲时,以举眉礼即可。上级对待下级,平时都以举眉礼,只有在战场上,为表示对士兵的尊重,会行横胸礼。
圣祖早有规定,帝国的士农工商四个阶层中,“士”并不单单是官员和读书人,还有士兵!士兵的地位是崇高的,入了军籍的士兵,不需要向七品以下官员行礼,面对七品以上官员,也只要行举眉礼或者横胸礼。鞠躬是杜绝的,双膝跪地更是没有。
唯一要行跪礼的,是在面见帝国军队的最高统帅---大汉皇帝陛下时---就算如此,士兵也不是双膝跪地,而是单膝觐见!
当然,军礼只是军姿中的一种。在现代军队中用来磨练士兵意志和体格的立正、正步等也是集训中的常备项目。对于这些,参加过现代大学军训的沈云能够很轻松应付。其他学员也都没什么问题---能进入到这里的,最低也是高中毕业,文化基础是有的,不会左右不分,所需要的只是不断磨练意志罢了。
军姿队列之后,还有晚间的洗脑教育。每当这个时候,沈云才体会到圣祖为了将现代练兵制度与古代士兵结合起来花费了多少精力。以这个洗脑教育来讲,在现代军队中一般都会由政委来负责。而在大汉帝国,也有类似于政委的政工部门。在军校为校务处,而在战场上则是军纪官。
校务处不单单只负责管理校务,军纪官也不止负责军纪。除了份内事外,他们还要操心士兵的心理状态,一旦有士气不振的情况出现时,他们会找这些士兵谈心,从国家大义到市场上的白菜涨价。这些人都能跟你聊。
除了这些,沈云还发现,帝国的军队中还有医护兵。当然,医护兵多为男人担任,偶尔点缀一两个女兵。昭武大学和全国各所军校都设军医科,专门教授战场急救以及外科手术---说来。外科手术还是从华佗开始的!
军医与普通士兵的区别在于,军医会在胳膊上佩戴一圈白布。当然,白布上描绘的不是红十字,而是一只独角兽,也称麒麟!后世军医随身不离的医药箱也换成了由兽皮缝制的药囊,由于药囊总会有股药草的香味,故而又被称为香囊。
三个月之后。集训终于结束。包括沈云在内的所有学员,终于有了一丝铁血的味道。老阎也终于不再称呼他们为“垃圾”“废物”,而是以“士兵”名之。
通过了三个月集训,他们终于得到了老阎的承认。不过在这个过程中,还是有三十多人没能扛到最后---他们在集训过程中吃不消,有的选择主动退役,有的是被迫回乡休整。由此可见帝国军队训练之严酷!
圣祖时边有规定,集训的最后一天为是授衔日。在这一天。军校的祭酒,要亲自来到集训地点,亲手为这些新兵授衔---普通士兵的横纹剑章将会佩戴在他们肩膀和胸口上!
而在乙等军团,则由军团长或者师长进行授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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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一大早,天气有点阴沉。已近深秋,隆冬将至。由极北之地呼啸而来的寒风卷起密云校场上的尘土,横亘在半空。气氛一片肃杀!
沈云这一批学员在卯时三刻便被军号叫起,然后吃过早饭,整齐地站在校场上。
辰时两刻,又有四队学员兵赶到---这是在其他校场集训的学员。今天授衔,他们也要一并参加。
辰时三刻,一连全副披挂的士卒,手执长戟进入校场,分列于学员队伍两侧。学员兵三个月集训是不会触碰兵器的,在看见那些披挂士卒身上泛着寒光的铠甲,和手上森然的长戟后,校场的气氛更显凝重了。
这时沈云还奇怪的发现,后到的几个新学员队伍中,居然还有几声嘹亮清脆的喊声---是女人!哦,不对,应该是女兵!
这次扩招令,还招收了女兵吗?
沈云好几次都想扭头看个仔细,但这三个月下来,总算是军纪压倒一切,克制住了心头的欲望。当然,身边有点扭动不安的同袍身影,暴露出他们同样好奇的心理。
巳时正,校场上突然想起了隆隆的军鼓。总教官老阎那如春雷般的爆喝想起:“元帅到,全体都有,立---正---!”
在军中,就很少称呼胡公为殿下了,而都以军衔名之。胡公,就是帝国四大元帅之一。
在四大元帅初立之时,甚至有好事者,将四大元帅以方向命名,比如驻守渔阳的胡公为北帅,驻守吴郡的英公为东帅,驻守京畿的益公为西帅,而最后一个驻守益州的智公为南帅。对此,四大元帅皆无异议,枢密院闻之,也并没有对此发表评论。
皇帝在一次宴会上甚至开起了玩笑,称“朕有东西南北四大元帅,各帅督统一方,乃为朕之公爵,世人皆称殿下,是否也应有殿帅耶?”
于是乎,“某帅”的称呼开始流行军中,而军团长,则被冠之“殿帅”之名,以此类推,师长则称为“师帅”,镇统制为“镇帅”,旅长则称“旅帅”,部将则称“部帅”!
当然,部将以下的曲长、营长、连长就不能以“帅”名之了。
闲言少叙,老阎一声令下,“咵”整个校场响起一致的并腿声,全场一阵肃静,只有空中的风儿打转呼鸣……
胡公张昕穿着汉军制式的休闲军服,在四个同样装扮,但佩戴着校级剑章的军官陪同下,走上了校场前的高台。
近半年不见,胡公那本就有些消瘦的身躯似乎更加单薄了,但他的腰杆依旧笔直,长须齐张,眉角皱纹叠起,却掩盖不住他似鹰隼般锐利的目光。
他扫视一圈,特别在沈云的方向稍稍停留,但却快速转开。
老阎站在第一排,大声吼道:“全体都有,敬礼!”
这个礼节,集训早有学习。全体学员同时一震身体,齐齐举臂横胸,同时戴着学员头盔的数百颗脑袋整齐地向下一顿,喝道:“大汉威武!大汉羽林军士兵,拜见元帅!”
这就是士兵见帝国元帅最隆重的横胸顿首礼。
胡公先重重一并腿,抬手行举眉礼,浓厚威严的声音响遍整个校场:“辛苦了,士兵们!”
“为国羽翼,不辛苦!”众学员齐声高吼。
行完军礼,胡公照例是要讲话的,不过今日看来他似乎有点疲惫,没有讲话的意思,而是直接走下台,让台下端着军衔盘的礼兵跟着,一一给学员兵佩戴剑章。每佩戴一个,胡公都会轻声地说几句,无非就是询问名字和家乡。每个被问到的士兵都心潮起伏,激动不已。回答时不用行礼,但他们都不自觉的挺起胸膛,屏息宁气,一脸振奋。
到沈云面前时,胡公却反常地没有询问,而是露出一丝微笑,将一枚横纹剑章佩戴在肩上后,干燥有力的大手,在沈云肩膀重重拍了两下---勉励之意尽显无遗。
沈云此刻也是非常激动。虽然他无数次告诉自己是来自现代,见多了这种场面,不要激动不要激动。可在这一片肃穆的环境中,堂堂帝国元帅亲手佩戴剑章,还是让沈云感到莫名的振奋和激昂!
圣祖皇帝定下的规矩,还真是有鼓舞人心的作用!
依次佩戴完剑章,已经将近午时。不过没有一个人感到累,全都振奋地望着重新走向高台的胡公。
此时的士气已经爆棚,沈云相信,只要胡公一声令下,眼前这些学员兵将无不效死。
不知是不是被氛围所影响,一向严厉的胡公也觉得有点心潮激荡,他扬声道:“今日本帅有紧急军务,不便久留,长篇大论想必你们也听的烦了。在此,本帅只想问一句话:身为大汉羽林,若有外敌杀我汉人,掠我同胞,淫我妻女,尔等该当如何?”
这句话的答案也是现成的。《大汉帝国士兵应答条例》中就有答案。
只是一顿,所有士兵同时右臂横胸,用尽全身力气高喊:“穷搜天下,万里追杀,绝其苗裔,灭其种族,誓斩敌人虏首,以敬大汉武魂!”
赤裸裸的屠杀宣言,数百大汉士兵霸道地喊出来,却没人觉得残忍,只有无尽的自信与傲气冲天而起!
“好!”胡公郑重地再次向士兵们行举眉礼,“诸君皆是大汉羽翼,汉家走狗,天子鹰犬,定要牢记今日之誓言!”
数百士兵已经杀气冲天,横胸顿首:“谨遵元帅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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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袍泽们,重骑之议】
最终,沈云也没能单独跟胡公说上一句话,回到营房时,显得有些无精打采---刚才激情过头了,不单单沈云,很多士兵也都是这副模样。[.超多好看小说]
当然,无精打采更重要的原因是,这些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压根没看见女兵的模样。
女兵排在队伍最后面,胡公走后,老阎下令解散时,这些女兵是第一批离开校场的,所以其他男兵根本连见女兵的机会都没有,更别说套近乎了。这也让憋了三个月的男兵们有些郁郁不乐。
到了晚上,集中到食堂吃饭时,终于有人打听到了这一期女兵的一些事情,并四下传播着。在这都是男人的军营里憋了三个月,听见母猪叫唤都会心痒痒的众人,对女兵的消息更是上心,不多时就传遍了。
丙字三号桌前,钟离泗用极其猥琐的声音道:“兄弟们,我打听清楚了,这一次扩招令,让昭武大学招到了六十名女兵,都是未出阁的大姑娘呢!而且都是贵族子女哦!”
钟离泗,字文长,亳州泗水郡人氏。身高才一米六出头,身材消瘦,眉毛细长,鹰钩鼻很明显,还有点龅牙,长相有点猥琐。因其母是临淄侯家族的,顺带着,钟离泗也有了贵族身份。他家里还有两个姐姐,三个哥哥一个弟弟,大学毕业后算是没了继承家业的希望,于是奔着昭武大学来了。这人也算是平民家庭出身,什么都好,也吃得苦,就是有点市井的痞气,说话有点浑。
这桌上,除了钟离泗,还有庞通和赵信。他们三个加上沈云和方誊,一起被昭武大学998年入学大四五连相中,明日就要去连中报道。算是一伍。
赵信,字先至,燕州常山郡人氏。身高一米八多,体格匀称健壮,用沈云的话说,就是很有偶像气质,长的也很帅。眉毛浓密有型,是那些深闺怨妇们一看就会心动不已的男人。他是常公赵云的直系子孙。家中还有一个弟弟。按理应该是赵信继承家业,但常公家族遇上了跟渤海家族同样的麻烦,赵信生母并非常公正室,而只是一个寻常小妾。在继承人的选定上,朝廷是不能做主的。一切由当代家主决定。这一代常公早就在朝廷备案,由次子赵蕞继承爵位。于是,赵信只能来当兵了。
与多话猥琐的钟离泗不同,赵信给人一种沉稳的感觉,不知是不是因为家里的原因,赵信平时比较沉闷,话不多。但每每能切中要害,很有头脑。
庞通,字四海,益州水宁郡人。身高一米七五。他与钟离泗比起来就是两个极端,钟离泗身材瘦的跟竹竿似的,而庞通却跟猪一样。当然,庞通胖归胖,但还是很灵活的。不然也不可能通过昭武大学的考核。他是凤雏侯庞统的子孙,不过跟直系那一房已经隔了好几代,算是远亲。家里情况跟钟离泗差不多。
别看他这么胖,但还是从刚刚从益州乙等军团中退役出来的,算是五个人中最有当兵经验的一个。据他自己说,在益州的乙等军团,他就已经有双纹剑章(校兵。比普通士兵高一级),没想到跑到这里只能佩戴横纹剑章,感觉有点委屈。
不过每次庞通说自己委屈时,都会惹得周边人哈哈大笑。他那张胖脸配合着委屈的表情。非常有喜感。众人笑时,他也会跟着笑,肥嘟嘟的脸一挤,只剩下两只小小的眼睛,更有喜感了……
钟离泗的话刚说完,庞通手里抓着一个白馍往嘴巴里塞,同时含糊不清地说:“咱都是贵族,还稀罕她们地身份?要我说,她们是黄花大闺女这点更重要。”
钟离泗见庞通吃完自己那盘菜,又想过来抓自己的,忙用筷子一敲那双胖手,叫道:“又抢我的,你这么胖下去,迟早连媳妇都娶不上!”
庞通放下白馍,绞着手指,两只小眼睛眨巴眨巴,委屈地说:“俺饿……娶不上媳妇,也得先把自己填饱啊!”
“噗哧”,众人齐齐大笑。
方誊笑着从自己身前的盘子里往庞通那边拨过去些,边笑边道:“来来来,吃我的。”
沈云也给拨过去些,笑道:“大胖,你还是别娶媳妇了。”
赵信这个大帅哥也伸出友谊只手,边拨边回头问沈云道:“这话怎么说?”
沈云没回答,钟离泗已经接口道:“渊让这是怕赶上饥荒,大胖能把自己整个吞下去。”
庞通吃的不亦乐乎,笑眯眯地说:“不至于不至于,至少会切开一顿顿煮着吃的。”
“靠!”四人同时鄙视。
五个人中,经沈云的影响,倒也都会用这个简单的字眼表示心理情绪了。
笑闹过后,钟离泗突然问:“渊让,我今日见元帅给你佩戴军衔时什么都没说,你是不是认识元帅啊?”
对于自己的身份,沈云和方誊都没提及,只说自己是渤海侯家和淮南侯家的人,之前也有军纪官特地来提醒他们,在军中没有贵族,不许将他们的身份泄漏。当然,这主要是针对沈云---堂堂侯爵入伍当兵的,不敢说前无古人,但也够让人惊奇的。
沈云也不想自己成为被围观的小白鼠,所以笑笑道:“上次跟着侯爷去帝都时见过一次元帅,可能他对我有印象吧!”
庞通嘟喃道:“那你可有福了,没准这横纹剑章佩戴没几天就该换双纹的了。”
钟离泗眼珠一转,笑道:“渊让,明天咱们就要去五连驻地了,到时候咱们这一伍,我推你当伍长。”
沈云笑道:“伍长是连长指派的,他怎么说咱们怎么做就是。”说完也不再看向有点小心思的钟离泗,转头对庞通道:“对了大胖,你在益州乙等军团是啥兵种?”
庞通扭了扭硕大的身躯,甩着一身肥肉笑眯眯地说:“你看我这模样,会是啥兵种?”
“脸大脖子粗,不是富商就伙夫!”钟离泗在旁边打趣道。
庞通嘿嘿一笑,神秘地说:“错,老子是重步兵团滴。”
众人恍然。看他那身材,还真是适合。
赵信笑完,道:“可998年入学的大四五连,听说是骑兵科啊,你这样,怎么骑马?”
“得问西南一带有马可以载的动他么?!”钟离泗塞了口饭菜,笑道。
庞通嘿嘿一笑。吃完最后一口白馍,又喝了一口汤,舒服地打了一个饱嗝,道:“我问过第五连长哩,他说会让我当重骑兵。西南诸州的益州马、黔州马驼不动我,河套马可以呀!”
“重骑?”赵信微微蹙眉。“五连是重骑兵?”
庞通打着饱嗝,舒服地坐在椅子上,道:“怎么?你不喜欢重骑?”
赵信点点头:“嗯,我不喜欢重骑。”
庞通又问其他人。结果得到的回答是都不喜欢。不过理由各异。钟离泗是体格放在那里,披上重骑那一套装备,他能直接趴在马背上,还打个屁的仗。至于方誊。他跟钟离泗的观点一样,认为太麻烦。
沈云却是说:“在未来,重骑肯定会被淘汰,这样的兵种,我可不想当。”
庞通眨巴着小眼道:“淘汰?这话从何说起?要知道在战场上,重骑可是真正的所向披靡啊!当年圣祖西征,在斜弧城下大破康居等九国联兵,靠的就是重骑冲阵!就连罗马人的神殿重骑团都不直面其锋芒。最后让圣祖陛下成功夺得西海州呢!”
沈云见周围人还在吃饭,便压低声音道:“在正面战场的对决上,重骑的确有无与伦比的优势。但那只局限在一时一地。你们都知道,一个重骑全身披挂至少一百八十斤,还不算个人重量。而且那身重铠一个人根本穿不上,必须有四个辅兵帮助穿才能套上。如果敌人袭营,你能指望他们吗?
更何况。到了战场上,重骑也只能冲锋一刻钟左右,一刻钟后,没人帮忙的话他们连马都下不来。这样的老爷兵顶个屁用?如今我大汉军威赫赫,谁再会跟当年圣祖时期那般傻乎乎的排成一个大阵跟我们硬碰硬?没有正面目标,难道让重骑披挂好了追着敌人屁股后面打吗?那敌人没追到,他们就得先累死。”
赵信深以为然地点头道:“不错。重骑冲阵的确威力十足,这个我们知道,敌人也知道,他们不会傻乎乎的站在那里等我们的重骑披挂完好再打的。就算披挂好了,敌人估计也跑远了。”
沈云和赵信的观点出奇一致,两人皆对视一眼,默契尽在不言中。
庞通呲着牙花道:“虽然很有道理,不过一场大战不可能只有重骑一个兵种,军团中还有步兵、游骑、轻骑、排哨……有他们拖着敌人,再配合重骑的冲杀,不是能完美歼敌?更何况,他们不敢正面布阵跟我们对决,我们就不能逼他们跟我们决战吗?以月氏逆贼为例,等我大军逼近迪化,他们能不聚兵过来决战?那时,不就是重骑发威之时么?!”
沈云蹙了蹙眉,没找到理由反驳。的确,现在是冷兵器时代,时代观念中,两军对垒必然少不了冲阵,百万大军在纵横数百里的范围内同时冲杀,那场面……想想就让人有点热血沸腾啊!
更何况,西北诸州是新州,都没有城墙的,一旦朝廷大军开过去,对方只能跟朝廷野战。而野战中,重骑的威力就有机会展现了。这也是为什么之前新州叛乱朝廷能迅速平定的原因之一。没有城墙的城市,如何抵挡得住大汉铁骑的冲击?
“不过嘛,你们不喜欢也不要紧。”庞通嘿嘿一笑,小眼睛里都是贼贼的光芒,“我问过第五连长了,五连并不是重骑连。”
“靠,那你还逗我们半天!”钟离泗第一个跳起来,拿过半个没吃完的馍丢向庞通。
庞通顺手接过,说:“谁让你们不问嘛。五连的确是骑兵科连队,但不是专属重骑的,他们骑兵科要学习很多内容呢,重骑、轻骑、游骑、哨骑……只要是跟骑兵有关的都要学!”说着,他肥嘟嘟的嘴唇又一次咬向了白馍……(未完待续。。。)
【第五十七章 草泥马,挑选战马】
还真被庞通说对了。(.好看的小说)五连属于骑兵科,有关骑兵的任何内容,他们都要学习。
比如说,养马!
沈云和方誊都没想到,他们抵达五连的第一天,居然是跟臭烘烘的马粪打交道。
不但沈云和方誊,同期抵达的数百名新学员,都是在马场上清扫马粪。那一坨坨如同脸盆般大小的粪便实在让他们的脸色瞬间变得非常丰富多彩。
方誊和庞通当场就吐了。吐的那叫一个痛快,一泻千里之势比起马拉大粪也差不到哪里去。
当然,他们会吐的原因倒不是因为马粪太臭太脏,而是第五连要求他们用手去清理那一坨坨还带有温度的粪便……就算给了口罩,也戴上了手套,但这也让养尊处优的众人感觉腹内翻江倒海……不到一刻钟,钟离泗也步了方誊和庞通的后尘,跑出马棚吐了个稀里哗啦。
只有沈云和赵信铁青着脸,清理完最后一坨粪便。不过在走出马棚时,他们也觉得天旋地转---主要是在里面憋气憋太久了。
第五连就站在他们五个人身后,冷峻地看他们做完,然后又下达了下一个命令道:“今晚你们五个人住在这里。记住,不许离开马棚,就算拉屎撒尿,也必须在马棚里完成。”说完扬长而去。
“我/操,这还让不让人活了?这还真他娘的卧槽了。”庞通在旁边捂着肚子,苍白着脸大叫。
之前他们只听沈云说过“我/操”,起初还不太明白这是什么意思,还深深鄙视不会造词却偏偏喜欢说些古怪话的沈云。等到今天,他们终于能够深切体会了,一时间,“卧槽”之声在马棚内外齐飞。
沈云还没告诉他们“草泥马”这种不是“生物”的生物呢,说了估计更要遭他们鄙视。
他们五个被归为998年入学大四骑兵科五连第七排第一伍。伍长毫无疑问地落在沈云头上。
不过这些职位都不是固定不变的。最起码在军校里,伍长是轮值。每五天轮换一次。至于这个五连,也不是正式的军队编制,而是军校为了好管理学员而作出了临时编制---当然,连长是真的,第五连毕业后是直接进入军队当连长的。
也就是说,这些骑兵科的学员毕业之后,都要进行重新的调整和分配。然后正式进入各级军队中担任基层军官职务。
至于扫马粪,这是骑兵科的光荣传统。每个新入连队的士兵都要从扫马粪开始。
骑兵骑兵,先有骑后有兵。没有坐骑,又怎么能被称为骑兵呢?
住马棚扫马粪只是第一步,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沈云五个人都必须待在马棚里伺候马匹。骑兵科中有各式各样的马匹。并不是拉出一匹马就能称之为战马的。战马是所有马匹中最尊贵的一种,也是最受保护的一种。除了战马外还有辎重马、后勤马、驽马、给养马……这是根据马的不同用途进行分类。
除此之外,还有根据地域区分的河套马、滇马、川马、藏马、大宛马……还有根据配种后分的华夏马、汉马、西域马、杂交马……
沈云五人必须在一个月里牢牢记住各种马匹的特征,习性,作息,以及驯养的方法等等。到后来,他们甚至必须记住不同种类的马匹在不同的环境里会拉出什么样的粪便。需要喝多少水才能补充几成的体力;在不同的情况下,给马匹喂食多少干草、多少马料才能保证马匹的体质;同时还要根据马匹拉出的粪便作出判断,马匹的耐力还有多少,还能进行多长多久规模的战斗等等。
也就是说,在这一个月时间里,他们五个人都必须成为马匹专家。钟离泗调侃说,有了这一技之长,就算不混军队了也能去乡下做个兽医。对此。庞通深表赞同。
一个月后,五个人带着一身的马粪味离开了那个让他们痛恨又无奈的马棚,足足在沐浴池里待了四个时辰,可穿衣去见第五连时,还是觉得身上的马粪味十足。不得已下,庞通特地跑了一趟后勤部,要了一瓶去臭的香水往身上洒。其他人纷纷效仿。
第五连看见香喷喷地跟女人似的五个男人站在面前时。冷峻的脸上突然牙根紧咬,腮帮子一动一动:“很好,都洗干净了?下一道训练,”说到这里。第五连突然有点说不下去了。
富有经验的庞通立即瞪大了眼睛,这是笑?第五连连长在强忍笑意?这是什么情况?
这一个月来,第五连每天都会到马棚,除了监督他们之外,还有负责教学。另外其他五连的士兵也会每天从马棚里牵马匹去训练或者送回来保养,所以一个月来,他们五人没少见第五连,但从没见这个连长笑过。就好像他从来不会笑一样。
但是今天,他居然在强忍笑意……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太诡异了?
或许是觉得自己这样实在不妥,第五连干脆转过身去,对旁边的张末道:“张排长,还是你来说他们的下一道训练吧!”说完快步走开了。
张末,沈云等人也是熟悉的。比起第五连的冷峻来,张末还算亲和。不过此时的他已经无声地笑了很久,很没形象地捂着笑疼了的肚子,道:“谁,到底谁让你们去洗的这么干净的?还喷了香水……”
沈云挠着头,疑惑地道:“不让洗澡吗?”
“那倒不是,不过,你们……哈哈哈哈,笑死我了!算了,训练内容我写出来了,你们自己看吧!祝你们好运!”说完,张末一边笑着一边离开了。
沈云打开手里的训练一看,脸色顿时变得非常精彩。
妈的,难怪他们俩会笑的这么愉快,原来下一个训练项目是“驯马”,还是他娘的要回到马棚,他们洗的这么干净顶个屁用?还喷了香水……我/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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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马,主要是驯养战马。虽然在过去的一个月里,沈云五人接触了很多马匹,但说到底。他们只是在照顾它们,而不是驯养。一匹真正的战马,是需要骑兵精心调教的。
战马是一个骑兵生命的保证,也是战场上最最亲密的伙伴,拥有一匹能够心灵相通的战马,能够在关键时刻救骑兵一命。所以对于驯马,每个骑兵都不敢轻视。
度过了养马训练后。他们五个人终于可以一人去挑选一匹口齿轻的小马来驯养,以此来作为骑兵的开始。
一般来说,大汉帝国的骑兵在一生中会有无数匹马,但真正贴心的,还是自己亲手驯养出来的这一匹。驯服一匹马,必须从马匹还小时开始。如果训练不好,他们就不能真正开始骑兵训练和学习。而小马匹过不了这关,无法让来挑选的骑兵们驯化,那也只能沦为辎重马或后勤马,从此无缘战场。
马匹的挑选地在渔阳郡的西北马场。那是大汉帝国的产马基地之一。每个度过了养马这一关的骑兵科学员都能根据连长给的堪合到这里挑选一匹战马,一匹备马。
西北马场很大,几乎占据着后世东部关外草原的十分之一。沈云五人到达时。还发现了几个熟人,也是当初一起经历过集训的袍泽。不过仔细一看,还是少了几个。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另外几个还没有通过养马关,还在马棚里熟悉马匹呢!
“娘的,那日子真不是人过的。不过我听说这一届新兵里,有一个怪人,才进马棚五天就过关出来了。还在这里挑走了一匹枣红色的河套良驹!”万事通钟离泗打听完消息后回来跟沈云等人讲述。
“哦?五天就过关了?他家里不是养马的吧?”庞通不信地说。
“我也这么问啦!可人家说不是,那也是个贵族子弟,对了,还他娘的是个女的!”钟离泗丧气地道。
也是,他们五个人在马棚里关了一个月才总算出关,可人家五天就完成了,这真是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
说起来,他们五个人中,钟离泗是最早可以出关的,在十五天左右的时候。他就已经能够达到要求,可他觉得自己先出去不够意思,于是就继续待在马棚里跟兄弟们在一起。最慢的是庞通。最后还是勉强过关。
不过也是这一个月的朝夕相处,五个人的感情也变得亲密无间起来---除了钟离泗会不时挤兑庞通外。
负责帮他们挑选马匹的是马场的一个老兵,姓陈,少尉军衔。今年已经快五十了,不过体格还是很健壮,从他脸上的刀疤可以看出,这人在当年也是骑兵中的佼佼者。
陈少尉打量了五人几眼,托着下巴说:“你们四个人的马好选,不过你嘛,”他着重在庞通身上看了一会儿,无奈道,“搞头牛给你骑还差不多!”
庞通是个好性子,别人讽刺也不着恼,笑眯眯地对陈少尉道:“您老费心,要是能找一头跟马一样快的牛,我也认了。”
陈少尉被他说的笑了:“还真有,你真要?”
庞通顿时胖脸一垮:“呃,长官,你不会真想让我骑着头牛上战场吧?”
钟离泗顿时拍掌大笑:“哈哈,没让你骑头猪就知足吧!长官别理他,就给他那头跑的跟马一样快的牛!”
“你就损人吧你!”陈少尉瞪了钟离泗一眼,倒也没多说什么。
一行六个人骑着马场的马匹,赶了两个时辰的路,终于来到马场的马匹聚集点。已是寒冬,马匹掉膘厉害,不过这也是产仔的高峰期,所有母马都会被聚集起来产仔。
当然,沈云等人不可能抱着小马犊去驯化,那至少需要三四年才能供人骑乘呢!
陈少尉给他们挑的,都是已经出生三年左右的小马驹,这个时候的马驹已经不会缠着母马,体格也算长开,但还不够健硕,正是好调教的时候,再训练个三两月就能成型。那时候跟骑士的感情也最深厚。是驯化战马的最佳时间。这可都是经验之谈。
当然,作为战马,除了生长时间外,最重要的还是血统。在大汉帝国,最优良的战马当属河套马。河套马高大健壮,爆发力强,短距离奔跑绝对不逊色所谓的欧洲战马。特别是圣祖西征之后,引进了马匹配种,将之放养在河套平原上,数百年下来,不断进行着这种改良工作。现在的河套马比历史上最顶峰时还要优秀。帝国百分之九十的战马都来自于河套。沈云他们这次来,也主要是冲着河套马来的。
不过陈少尉这次给他们介绍的,却并非河套马。
“长官,这匹好像是中东大宛马跟河套马的混种吧?”赵信蹙着眉头,看着眼前这匹还在摇头晃脑撂蹶子的棕黑色小马驹道。
对于被关了一个月马棚的众人来说,一眼从体型、蹄壳、口齿等方面看出马的来历并不难。
陈少尉点点头:“是啊。这是匹好马啊!你们谁要?”
钟离泗上下打量了几眼,又掀开小马驹的嘴,摸了摸牙槽,甚至从小马驹的嘴里沾出点唾沫放在鼻端闻了闻,最后道:“长官,这马的口齿快四轮了,还长成这个模样。怎么能说是好马呢?我可不要!”
赵信也是看出了这些,所以道:“是啊,长官,这马四岁了还这么矮小,当驽马还差不多,当战马差了点吧?”
沈云也颇觉好奇,走上前仔细打量起来。按常理来说,大宛马和河套马的混血。出来的不敢说百分之百良驹,但四岁的时候也应该能长到一米八左右(从马头部到脚步开始算),体重应该达到四百五十斤左右。可眼前这匹马,明明已经四岁了,但只有不到一米七,体型瘦弱,大概只有两百八十斤左右。
当然。战马的挑选还得从马匹骨骼的生长情况和后来的发育潜力来选择。沈云仔细摸了摸这匹马驹的四肢和脊背,顺直平滑,毛色也棕黑中带着闪亮色,无论是外型还是内在。都是一匹良驹的体质,但为什么四岁了却还长成这样?实在让人费解。难道是变异了?
陈少尉看他们五个人都看过了,还是没人开口说要,便有些惋惜地说:“其实这匹马是我亲自挑选配种马匹,还亲自帮它出生的,刚出生的时候我也觉得它一定是一匹良驹!但不知道为什么,都四岁了,依旧这个样子。若是再过几个月没人挑选它,我就只能将它放到驽马里去了……”
沈云深深看了一眼这个老兵,想不到他还是个生物杂交学爱好者。从这个老兵眼中能够看得到他对这匹小马驹付出了许多心血。每次有人来挑选战马,他都会将这匹马首先牵出来供人挑选。但次次都只能无奈地将它牵回去。
小马驹似乎也感触到老兵的感伤,居然凑了上来,马鼻响了几声,伸出舌头在老兵脸上使劲磨蹭。
钟离泗上前拽了拽缰绳,马驹却不耐烦地甩头,然后重重一个响鼻,唾液喷了钟离泗一脸。
“哈哈哈,该!让你不选人家还扯来扯去!”庞通一边哈哈大笑。见钟离泗出臭,庞通总是第一个上的。
众人哄笑声中,沈云却从马驹细长的眼睛里看到一抹不屑!
是的,就是不屑!
那抹眼神很奇怪,几乎类人!
在马棚里待了这一个月,沈云不敢说阅马无数,但也经手了数百匹马,但却从没有一匹马露出过这种神色。
“这马我要了!”
众人还没笑完,沈云突然开口道。
方誊愣了一下,道:“渊让,这马怕是异种,再也长不大了。当战马的话有点……”
方誊话没说完,不过意思很明显。
陈少尉也奇怪地看着沈云:“士兵,你真要这匹马?”
沈云笃定地从陈少尉手里接过缰绳,看着这个才到自己胸口的小家伙笑道:“你也说了,这是个异种,没准再过几个月能给我们一个惊喜呢!”
陈少尉也非常高兴,自己精心培育的品种有人看中,立即乐呵呵地去帮马匹过户了。
接着其他四人都挑选了自己的战马,然后还去备马区挑选了备马。备马主要用途在行军,当然也有战马死亡或者受伤时充当战马的,不过那种情况较少。所以备马挑选上,一般都会选择即将成年的马匹,速度是其次,关键是耐力要好。当然,像滇马、川马、藏马那种耐力虽好,但实在矮小的马种是不能做备马的,只能作为辎重马或者后勤马。
最后五人都挑了河曲马作为备马。这种马耐力不错,吃的少,甚至嚼草根都能存活很久,而且河曲母马的产奶量不少,行军途中能够作为后勤补给的一种。按照后世的说法,河曲马应该算是蒙古马的一种,但不是全部。这种马在行军中,一般采用母马。因为母马除了能提供马奶,还能找路。对于茫茫草原、荒漠甚至戈壁,能有一匹认路的马,绝对是值得庆贺的事。
当然,真正的战马其实都是公马,不过是要进行手术阉割的。还有繁殖能力的公马在战场上会很狂暴,骑士很难驾驭。比如沈云这头小马驹就是公马,不过它的性格实在很温驯,怎么看都不像一匹杂交后的公马,沈云也就暂时没给它动手术。
在最初的一段时间里,因为这匹温顺的小马驹,沈云没少被钟离泗等人嘲笑。不过在三个月后,他们都笑不出来了,甚至深深后悔当初没跟沈云抢这匹战马!(未完待续。。。)
【第五十八章 云外堡,飞骑军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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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骑兵是冷兵器时代的王牌!没有骑兵的国家注定要挨打!
对于这一点,第一个提出以骑克骑的汉武帝就曾说过,“备武制夷,非十年之功”。
要一个人在马上不掉下来,三天就能锻炼出来,但这不代表他就是一个合格的骑兵。“骑马不坠”只是骑马的基本功,“随马起舞”才是高明的骑术。而学会了骑术只是成为骑兵的基本条件,之后还需要无数的训练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骑兵,而这个时间,非数年乃至十年的训练不可。
汉武帝第一次大规模反击匈奴是在元光六年,即汉元73年。在那次反击中,汉武帝用的就是骑兵,精骑五万余!为了这次反击,整个大汉足足准备了十四年!十四年,汉武帝才训练出五万骑兵!由此可见,对于农耕为主的汉人来说,训练骑兵何其艰难!
当然,汉武帝时期没有双边马镫(注1),所以训练骑兵极其困难。圣祖之所以能够横扫中原,打下后世所仰望的辽阔疆土,很大程度上也因为他将双边马镫和高桥马鞍提早发明出来并用于实战。
可即使有这两样东西,在骑兵的训练难易上,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比起来,还是有天壤之别。为了解决这一难题,英明神武的圣祖皇帝早就做了安排,那便是各个大学必不可少的---骑术课!
每所大学,不管它在何地,骑术课都是学子们的必修课。这就是汉圣祖在为骑兵做储备。一旦国家需要大规模征召骑兵时,这些会骑马的大学生就是最优秀的预备兵员!
这也是为什么大汉帝国从来不缺精锐骑兵的关键原因所在。
当然,大学的骑术课可不单单只是练骑马。沈云刚来到这个时代不久就去上过骑术课,在这节课上。除了要练习骑马外,还需要练习障碍跨越,骑射等内容,仿佛在进行小规模的军事训练。不过他们那时候毕竟是学生,没有学习系统作战的必要。
在挑选完战马和备马后,沈云五人又一次当起了马夫,精心照料自己选的战马。因为每匹马都有自己的脾气和性格,作为战场上唯一的伙伴,他们需要互相磨合。
如此枯燥的过了两个月,在跟自己的马匹有了初步的默契时,张末终于来通知他们可以正式学习骑战,并且让他们去辎重科领取真正骑兵所需的铠甲和装备。于三日后随大队出发,赶到云外草原休整。
汉元1002年十二月初八。昭武大学骑兵训练场---云外草原。
雪后初晴,地上铺着皑皑的白雪,远处山峦上一片银装素裹,北国风光的辽阔大气展现无余。
沈云骑在马上,望着这片被后世称之为察哈尔的地方,心情一阵激荡。
回首望。南边就是云州(即大同),这里与东边的幽州、燕州依托燕山山脉,划出一道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的天然分界线。后世的历史上,无数的汉家儿郎为了守卫幽云十六州这道防线,前赴后继,忘死搏杀,直到尸积如山却仍然无法阻挡游牧民族南侵汉家土地。
可现在,这里却只是大汉训练骑兵的训练场。云外草原的辽阔草场成了大汉的牧马之地。圣祖常说的“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也成了所有汉家军卒的信条!这是何等的豪情与霸气!
深知历史变迁的沈云不得不深深感慨。
当然,对于其他四个人却没有这种感觉。他们不知道,若没有汉圣祖的出现,在三国之后的大汉民族会遭遇到何等的不幸,不知道五胡乱华,不知道靖康之耻,更不知道“崖山之后无中国”……
望着天高云淡的大草原。还有驰骋在这片草原上的汉家骑兵,沈云心里喃喃道:“不知道真好,就让这一切都不要再发生了!汉人,永远是这里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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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喃啥呢?赶紧跟上!”第五连连长训斥道。
还沉醉在“众人皆醉我独醒”状态中的沈云被这一声训斥惊醒。忙打起精神,一拉马缰,胯下坐骑摇摇晃晃地跑了起来。
“沈云,速度这么慢,怎么跟上大军行进?”第五连一严厉的语气,实在让沈云有点哭笑不得。
五连一共有骑兵学员两百人,加上沈云这新进的一伍为两百零五人,马匹共计四百一十匹,可没有一匹马会跟沈云胯下的这匹变异马这么奇怪。
之前瘦弱不堪的小马驹在这两个月时间里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原本不足一米七的身高猛然长到两米,体重更是从两百八十斤增加到四百二十斤,看情形还有继续发展的空间和潜力。
这种跟吃了激素一样的情况一度让其他学员跑来学习养马经验,甚至连辎重科、后勤科和校务处的人都到沈云这里取经。为此,沈云他们还着实沾沾自喜了几天。钟离泗这个大嘴巴更是到处吹嘘当初挑选战马时他是多么慧眼识距,如何极力让原本看不上这匹马的沈云选择这匹马为战马……简直不要脸至极。照这趋势下去,很快钟离泗就会将自己夸成伯乐在世了。
可到了要开始骑马训练时,沈云却彻底蔫了。钟离泗这家伙更是绕着走,别人问起这匹马时,他都一副他不认识的表情,浑不似当初要跟沈云抢夺这匹马的抚养权的嘴脸。
归根结底,还是这匹日益雄壮的马儿却居然不会走路!
呃,也不是不会走路,就是走路的姿势跟其他马儿不一样。别的马都是先迈前腿,再用后蹄蹬地前行,可这匹马却偏偏是前后两条腿同时发力,就像是有些人会同手同脚走路一般别扭,别说骑人,好几次它自己单独走着走着都能绊个马趴---名副其实的马趴……
这么怪异的马别说沈云了,就连军中的老兵都没见过。陈少尉还特地从西北马场赶过来观察了一次。最后抹着嘴咂吧两声道:“这还真是怪了,以前没见过这样的呀!”
钟离泗就在旁边瞎起哄:“渊让,你这马一瘸一拐的,像只兔子,圣祖时武公吕布曾有名马赤兔,要不你叫它瘸腿兔子算了!”
“去去去!边儿待着去,还嫌不够乱啊!”沈云一阵乱哄才总算将这烦人的家伙给赶走。
可扭头看见一旁摇头晃脑尥蹶子的“瘸腿兔子”依旧用不屑的眼神看着自己。沈云差点一气之下将它宰了。
两个月的训练,别人都快可以摸刀了,可沈云还在跟“瘸腿兔子”较劲,这一番痛苦实在不足为外人道啊。方誊都劝了沈云好几次,要不干脆将“瘸腿兔子”退回西北马场,重新挑一匹战马得了。可沈云也是个倔脾气。发下誓言,非要将它训练出来不可。
当然,沈云不想放弃,也跟这“瘸腿兔子”越来越威武的外型有关。说实话,单从外貌上看,“瘸腿兔子”是当之无愧的千里良驹!平直顺滑脊背,没杂色的黝黑鬃毛。高昂抬头的雄壮马首,还有那张类似兔子的三瓣马嘴,健壮有力的马腿,坚实厚重的马蹄---一切的一切都符合《相马经》里对千里马的描述!照钟离泗的话说就是,给汉奸灌辣椒水上老虎凳他都没脸说这不是良驹!
可就是这匹众人看好的良驹,却他娘的不会走路!?这可真是愁死沈云了。这不,第五连赶往云外草原休整,全连就沈云走的最慢---连那匹备马都走在前面了。这“瘸腿兔子”还在一瘸一拐地往前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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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冬季降临,昭武大学的骑兵科学员都会赶到云外草原休整。冬季不适合骑兵训练,更不适合骑兵作战。在这个时候,甲等军团的骑兵除去没有作战任务的也都会赶到这里进行越冬休整。这也是昭武大学的骑兵科学员毕业出来就比其他军校更精锐的原因所在---从一开始就接触的就是骑兵精锐,不论是理论还是气势都高人一等。
如今的云外草原南部属于云州管辖,往北就是帝国的度信州。度信州相当于后世的内蒙古,再往北就是北海州。相当于后世的外蒙古。如今生活在度信州和北海州的也是汉人。
当然,这些汉人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汉人,而是圣祖北伐西征时征服的游牧民族,有乃蛮人、塔塔尔人、蔑儿乞人、乌鲁达人……不过这些称谓都已经是历史。现在这里的人,都叫汉人。
其实在电气化没有兴起的冷兵器时代,以农耕文明为主体的汉人王朝曾无数次征服过草原,但最后都因无法有效统治这里而不得不放弃。游牧民族由此得以休养生息,然后再次崛起,乘着汉人王朝的虚弱,周而复始的开始南侵……
圣祖中兴大汉之后便在思考如何永久的解决这一问题,并拿出了相应的措施,那就是“同民俗,无异之”!意思就是将度信州和北海州的游牧民族也当作汉人看待,不歧视!
当然,必须说一下,这个政策其实唐太宗李世民也采用过。但他使用这个政策却还是在后来给汉人酿成了滔天大患,甚至差点因此而亡国灭种!
因为李世民使用的是过度开放的民族政策,在将游牧民族当作自己子民看待的同时,却没有让游牧民族放下自己的身份认同,一方面是汉人对待游牧民族无止尽的支援,使得这些游牧民族轻易得到了他们在之前的汉人王朝时代无法轻松得到的铁器、食盐和各种物资。另一方面,这些游牧民族根本不把自己当作汉人看待,脑海里压根没有捍卫汉人利益的观念,只觉得汉人就是予取予求的凯子。最后,游牧民族借此学会了汉人的文化思想和各种先进的军事技术和军事思想。这是汉人最致命的开始。
盛世大唐的形象轰然倒塌后,汉人再也无法对游牧民族进行有效压制,无论是军事上还是文化上,游牧民族都学会了,可他们并没有从骨子里认同汉人的身份。
游牧民族从汉人这里学到了如何管理,如何征服,如何制造。甚至是如何发展,他们创立的政权一个又一个,已经不是当初五胡乱华时的混乱无序,而是有目标的将汉人奴役摧折。乃至后来的汉人马上皇帝赵匡胤居然打不过游牧民族建立的辽国,幽云十六州成了终宋一朝永远的奢望……
在之后的岁月里,汉人再也没能对周围的游牧民族占据绝对优势,以至于有了崖山悲嚎。甲申之变……直到一声虎门的一缕硝烟点起了华夏屈辱近代史的开端……
扯远了,总之唐太宗那种“博爱”是学不得的,特别是在无法保证汉人自身永远强大的情况下。
汉圣祖显然也考虑到这一点,所以他采取的虽然也是“同民俗、无异之”策略,但在根子上却是彻底将游牧民族抹掉的办法。
首先,他没有像唐太宗那样允许游牧民族保留各自的称谓姓氏。而是全部改为汉人的称呼,甚至要求他们语言、衣着、风俗、习惯等等都要变更。这点在一开始并不明显而且反抗很激烈,不过在帝国精锐军队持之以恒,长达百年的镇压杀戮之后,效果已经非常显著---当然,这一切都建立在汉人军队绝对强大的前提下。
其次,修道筑城。以点代面,拘糜游牧民族的游牧空间。汉人王朝之所以屡屡无法彻底征服草原,很大程度就是草原太过辽阔,没有明显的道路通行。所以汉圣祖将汉人修筑直道的方法迁移到草原上,并且修建城堡,控制游牧民族的游牧范围。
当然,这种城堡不是如中原地带的高城大阜,而是模仿自西方的城堡。城堡只驻军,不经营民生,而且驻军采用轮戍,以免被同化。有了直道的保障,这点并不难。如今在度信州、北海州和西北新州,共有大中小三类城堡共计十万余座,大城堡可供屯兵一万。中城堡屯兵四千,小城堡屯兵八百,密密麻麻的铺陈在辽阔的草原和西北土地上,将这些新州土地彻底牢固地掌握在汉人手中。
再次。选幼入学,汉化教育,彻底断绝游牧民族的文化传承。
最后,以牧养军,军牧合一。这点就是如今昭武大学所做的。在度信州、北海州,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作为帝国军队的训练场,而且在圣祖之后的几代帝王因为还要发动开疆圣战,所以也非常重视骑兵,每隔一段时间便会将最精锐的骑兵派到这里,进行各种各样的剿匪以及军演。
五百年之后的现在,整个草原上已经看不见异族的身影,游牧在这片草原上的人,都自称是汉人中的“牧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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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等人抵达的是云外草原上离云州城最近的云外堡,这是一个大堡,足可容纳一万名军人屯驻。不过平时这里只驻扎着云州乙等第一军团的一个曲。
昭武大学还没有毕业的骑兵,都是以连为单位移动,第五连抵达这里时,998年、999年、1000年以及1001年入学的许多个骑兵连都已经抵达---当然,并不是所有连队都会到云外堡,有些骑兵学员连队会去东边的赤峰堡,西边的乌兰堡,或者是其他大堡。[]
云外堡作为离云州城最近的城堡,驻军不多,但规模却不见得小了。城堡主体是用石块和草原黑泥烧出来的黑砖搭建,整体看上去如黑黝黝的土山似的。城堡周长不足十里,耸立在堡墙内四个方向的尖角塔楼非常显眼。最高处还有瞭望塔,足可观察周围二十里的情况。
第五连从南面直道抵达云外堡时,南面的塔楼上响起两下悠长洪亮的钟声。这是通知城门的同袍,有两百多个自己人靠近。如果是敌人靠近,钟声的次数表示敌军的数量,一声为一百或者一千,视钟声的急促程度而定,同时还会伴有鼓声。
半圆形的城堡大门并没有打开,作为军事驻地,城堡有城堡的规定,放入武装学员的时间都是在正午,现在离正午还有一点时间,所以先到的骑兵科学员都在门口等候。
“臭脸。这次怎么来的这么慢啊?”五连刚刚靠近城堡,就有三骑奔来,当先一人坐在马上,对第五连道。
第五连依旧冷着个脸,瞄了一眼便硬梆梆地回道:“你们四连来的也不算早,马肚带都还没解完吧?”
来人是998年入学的骑兵科第四连连长郑应,字观元。臭脸是第五连的外号。一般马匹抵达目的地之后。骑士都会将马肚带解开,这样可以让马匹得到充分的休息。
郑应看了看身后,笑着策马上前道:“这不是等着入城嘛!听说你们连出了个‘瘸腿兔子’的战马,算准你们该晚到,这不,我跟锤子、响锣他们几个都在这等你呢。赶紧给我们介绍介绍,哪匹马是‘瘸腿兔子’啊?”
锤子和响锣都是连长,大名是石锤和罗橡,当初都是跟第五连一起入学的,算是很要好的朋友。
郑应在马上掂起脚,不住望第五连身后瞧去。只见队伍的最后面,还隔着一里的地方。一人一骑还在摇摇晃晃地靠近。等再走近些,郑应等人看清了“瘸腿兔子”走路的姿势,顿时大笑起来。没办法,沈云的那匹马走路姿势实在太可乐了。
“哈哈哈哈,他娘的,这,这还真是‘瘸腿兔子’啊!”郑应很没形象地捧着肚子大笑,指着远处徐徐走来的沈云。道:“哎哟,笑死我了。我说臭脸,你从哪儿招来这么个奇葩?这种马能上战场吗?哈哈哈哈!”
被人这么说自己的兵,第五连冷脸上也浮现一丝怒气,冷声道:“从哪儿招的用你管么?管好你自己的兵就是!”
旁边的罗橡是个不怕事多的主,立即笑道:“应子,人家根本不鸟你这壶。哈哈,要不要再像当初似的,两人打一架试试?”
郑应嘿嘿一笑,丝毫不受罗橡挑唆。道:“他奶奶的,老子又没疯,咱们整个骑兵科,谁不知道臭脸的身手最了得,响锣你他娘的这是挑拨同袍感情,小心我去校务处处长那里举报你。”
“你去呀你去呀,你敢去,老子就敢连夜带人踹了你的老窝!”罗橡丝毫不怵,笑嘻嘻的出语威胁。
这种情形显然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这几个人就是喜欢这么说话。第五连这种冷漠性格的人,能和他们处的这么好,也着实少见。
那石锤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见郑应和罗橡闹腾完了,笑道:“得了,别闹了,让臭脸先把五连安顿下来。对了臭脸,等会儿过来商量点事儿。”说着便先拨转马头往自己连队走去。
郑应和罗橡笑闹完,也没再去逗第五连,笑着赶回自己连队。等第五连将队伍整理好,大部分人都将马肚带解开后,沈云才姗姗来迟。队伍最后的方誊赶紧上前,帮着他把马肚带解开,同时将辎重都搬到备马身上。
一名骑兵学员的装备是极其复杂的,沈云从后勤处和辎重处领取的装备有:训练服三套,绸缎内衣三套,内衣是防止箭矢有倒刺,入体后很难拔出的情况;高筒马靴一双;四石力弓一张,箭壶五筒;军弩一把,弩箭一排;骑刀一把;短刃一把,视个人喜好可另行打造;水袋一个;皮制披风一件;行军包两个,其中一个行军包内装有药物数包,绷带两个,另一个行军包里装有干粮和马匹蓄力的豆料一带;最后是皮毯一张,作为夜间休息用。
这还只是学员兵的装备,若是正规参战骑兵,还有骑甲一套(视重骑与轻骑而定),飞斧一把(视骑兵兵种而定),草料包数个(视兵种而定,一个草料包的重量大约为二十斤)……
这些装备中,作战武器除了贴身的以外,大都放在备马身上,而草料等辎重则会放在后勤马上。不过这次来云外堡并没有配备后勤马,所以这些装备都必须放在战马和备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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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东西整理妥当后,正午已到,城门缓缓打开,这是个双重门,外层是升降式的石门,内里是往里推的厚木门。
门一打开,首先入眼是的是一个宽大的瓮城,这是独有汉人特色的城堡特点。而在西方人的城堡中是没有瓮城的。不过西方的城堡中要住居民,城门处的房屋建的密集凌乱。也有阻隔敌人进攻的功效。
过了瓮城又是一道双重门,门后是城堡中唯一的广场,围绕广场的是一圈厚厚的堡壁,堡壁高达几十米,分为数层,每层都有房间,作为驻军休息和屯房武器粮食的地方。
这是个准军事基地。没有民用的各种设施。在城堡中还有两口水井,堡墙内部,每隔五十米左右还会有一个巨大的水缸,里面都会灌满水。这是为了防止敌军焚烧城堡时用来灭火,或者被敌军围困城堡,断绝了水源时使用的。另外。平时这些水缸还可以用来锻炼士兵的体能---一个水缸的高度为一米八,内里空间可同时挤进十个全副武装的士兵,可以想象要打满整缸水需要耗费多少体力。
必须补充说明的是,大汉帝国所有城堡的建筑模式都是相同的。在有些州郡,甚至连城堡内囤积武器和粮草的位置都是一样的。这是因为城堡驻军都是轮戍,一支军队在一个城堡里屯驻时间不会超过半年,偏远边疆也不会超过一年。建筑模式和摆放物资的地点相同可以节省士兵熟悉城堡的时间。一旦有战事。那些远道前来支援的士兵也能够马上进入作战状态,而不需要重新对城堡进行了解。
在云外堡的广场上,当地驻军早就分列两旁,欢迎这个冬天前来的骑兵科学员。连长们自然随着堡内驻军军团前去开会,其他人则根据编制在当地驻军的带领下去安置战马和自己睡觉的床位。
一般来说,城堡的第二层是骑士休息的地方,而第一层就是马厩。第二层每个房间设有五个床位,一个厕所。厕所设有下水道。一人合抱的大铁柱从顶层一直穿到第一层。在第二层与第一层之间,下水道通行的地方是空的,像庞通这样的胖子都能够抱着这根下水道滑到第一层去。这样的设计,可以让第二层的骑士在紧急情况时从这个下水道快速下去,然后骑上战马作战---有点类似现代消防大队的房间设计。
城堡里的每一处设计都是为了作战。当然,这样的城堡维护费用也是惊人的,仅仅是这一根全铁制的下水道。每年的维护费用就在一百个金币!而且十五年必须更换一次,一旦更换就是个大工程,更换的价格高达六千至一万金币!更别算其他设施的维护和翻修了。
当初帝国银行的蓝淀抨击户部“挥霍无度时”,就有说工部每年通报的一座城堡维护费用居然高达四万金币!一年下来。全国十万座城堡就需要四十万金币的维护费!还有驻军的粮草,辎重等等算在一起,单单城堡这一块,户部就必须拨款一千万乃至更多!
可真实的情况是,如今帝国十万余座城堡中,真正还在完善使用的其实并不多,北海州和度信州的大城堡无疑还能正常使用,中等城堡就有很多已经不能驻军,小城堡更是被废弃了无数。至于西北的那些新州,真正能够使用的小城堡更是屈指可数。
若是那些大中小城堡还能正常使用,从墨山出兵的甘州、肃州军团何必在轮台城与月氏人死战?哪怕是依托一个小城堡也足以让月氏人折戟沉沙。
尽管城堡荒废许多,但枢密院每年向行政院申报的城堡维护费用却并没有下降,反而逐年递升,原因何在?还不是被某些将领或者官员给贪污掉了!这是任何一个承平年久的帝国都不可避免的情况!份外让人叹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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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远了,回到云外堡。
作为离云州城最近的大堡,而且是昭武大学骑兵科每年必来的休整地点,云外堡的维护工作还是不错的,最起码每个房间都打扫的整整齐齐,有军人的样子。当然,这是第二层,往上是步兵们居住的地方,沈云就不得而知了。
这次抵达云外堡的学员兵共有十个连,两千零五十人,马匹共计四千一百匹。这点人马对于云外堡来说当然是小意思。
根据驻军安排,五连被安排到云外堡的西北角。他们将物资和战马整理妥当,已经接近黄昏。沈云五人都是第一次到城堡里休整,要学习的东西很多。至于第五连的其他人。都是跑惯城堡的,倒不需要单独学习。
晚饭前张末带着沈云五人参观云外堡,并告诉他们城堡的各处设施。一般来说,大堡分有四个门,中堡三个,小堡两个。都没有护城河,只有护城堤。城堡堡墙呈螺旋状。大堡四层,依此类推,小堡只有两层。东西南北四面城墙是相通的,各个方向的士兵可以随时互相支援。
堡墙每层可容纳双马并跑,跟老州的城池比起来,城墙的距离并不算宽。这是为了士兵支援的时间。同时在城中心的最高处有瞭望塔,那里是指挥中枢,有钟、鼓、旗帜等指挥工具,一旦有战事,最高指挥都是在那里指挥全堡的战斗。敌人一旦攻到那里,也宣布城堡的失守。
沈云跟在张末身后,听着他不时的讲解。不由也是深深佩服城堡的设计者。这样的城堡,就算只有数百人防守,只要辎重能够保证,千军万马也别想攻进来。不过当张末讲到城堡的设计模式是由圣祖提出,工部完善的之后,沈云便也释然了。
圣祖这个穿越前辈,还真是把所有事都做完了啊!看来我只要好好感受一番军旅生涯,然后等着回家享福就行了。
沈云心道。
堡墙上。不单单只有沈云这一伍的人在参观。一路行来,不时可以看见其他连队通过扩招令刚刚进入骑兵科的学员,也在本连队校兵的带领下参观着各处。
其实沈云很早就问过张末,为什么他们这些通过扩招令进来的贵族子弟会被直接分派到大四来,不是应该从大一开始学起吗?
对于这个问题,张末当时是很无奈地翻了个白眼说:“首先是年纪,你们都是读完大学的。难道还想再次从大一开始学起吗?你们同意,你们背后的那些贵族们都不会同意;其次是学业,其实昭武大学的前三年学习内容跟普通大学并没有太大区别,让你们再学一遍毫无意义;最后是时间。明年便要西北平叛,只有从大四开始,你们才赶得上。”
最后一句话让沈云很是心惊肉跳了一阵子。不过想想有这么多人一起,倒也没那么担忧了。
张末带着他们五个,绕了堡墙一周,最后停在西北方的堡墙上,深深吸口气,大声道:“士兵们,好好看看这轮夕阳吧!茫茫草原的辽阔雄壮,在这一刻才算真实的展现在你们面前!”
沈云随着张末的目光望去,一片萧瑟的草原上铺满了白雪,仿佛一片白色的海洋,绵延到天地的尽头,那里一轮血红的落日悬挂在天地间!红与白在此刻勾勒出唯美的景色,阳光倾洒,与白色交融,宛如天际的划过的璀璨烟火,让人迷醉!
就在所有人都沉醉在这个美景中时,突然传来三声钟声!
“噹……噹……噹……”
“什么情况?”
“怎么了?”
……
堡墙上顿时响起一片疑惑声。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些通过扩招进来的新学员们也都聚在了这片堡墙上。
张末立即喊道:“不要乱,这是有三百骑兵靠近了,再仔细听。有鼓声的话说明是敌人!”
“我倒希望有鼓声呢!”旁边有人喊道。
张末也想到所在的位置,这里可是帝国的腹心之地,怎么可能有敌人?!他笑了笑,道:“看看是哪个方向来人吧!你们都睁大眼睛看好了,能在这个时候来云外堡的,应该是甲等军团的精锐,够你们开眼了!”
甲等军团的精锐吗?
这一句话顿时勾起了所有人的好奇。沈云也不例外。
一直听说帝国的九支甲等军团是大汉帝国的支柱,特别是飞骑、骠骑和飞鹰三支骑兵军团,更是所有西方人的噩梦!
这时有人喊:“看,那边,是骑兵!哇,好威武啊!”
众人齐齐看去,不禁被深深震撼到了。
正西方向,一队三百人左右的骑兵从远处疾驰而来。残阳如血,铁骑奔腾,白色的披风在他们身后飞舞。好一副壮观画卷!
队伍行进的很快,在众人眨眼的呼吸间,队伍居然前进了足足百步---这是全力疾驰的结果。
“是飞骑军,是飞骑军!”有看清了队伍前方旗帜的人高喊。声音清脆嘹亮!
所有人更加沸腾了。不过沸腾的原因多种多样,大多数人是因为看见了传说中的飞骑军,而沈云沸腾,是因为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是的。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声音---端平公主,周蕙!
刚才那声清脆的高喊,正是端平公主发出来的,沈云绝不会听错。
他赶紧回头,在身后的人群中逡巡,眼睛瞬间定格。
周蕙穿着普通的骑兵军装。正在跟身旁的几个同样装束的女兵高声谈笑,清丽动人的脸上带着一份英武之气,薄薄的嘴唇向上翘着,带着她本身不肯服输的倔强劲头,大大的眼睛正望着城外疾驰而来的飞骑军!
沈云忍不住撞了撞身边的方誊,方誊也在因为飞骑军的到来而兴奋,但随着沈云的目光望去后。惊得张大嘴巴,差点喊出声,幸好沈云反应快,一把将他捂住,压低声音道:“别喊!咱们的身份都是保密的,她的更是!”
方誊反应过来,躲开沈云的手,低声道:“怎么回事啊?她怎么也来了?”
沈云一摊手:“我哪儿知道去?我还想问你呢!”
方誊一皱眉。道:“过去,问问她!”
沈云等人是第一波到这里的,所以站在堡墙的最前方,而周蕙她们这些女兵应该是后来的,所以站在最外面,靠近西南方向。沈云和方誊正要挤出去找周蕙问问。就在这时,瞭望塔上响起了隆隆的聚兵鼓声。
聚兵鼓响。三通鼓声之内,士兵必须在指定位置聚齐。这种训练在集训时早就娴熟了,堡墙上的学员兵们立即动了起来,在各自校兵的指挥下。快速排成队列,涌下堡墙。周蕙是在第一波下去的,沈云和方誊想追已经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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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鼓声后,沈云这一伍站在了广场的西北角上,不过不是队伍前列,而是在五连的后排位置上。
云外堡的驻军早就执兵戈分列两侧,由广场一直排到瓮城内。之所以采用如此盛大的欢迎式,最关键还是那面飞骑卫的军旗。
众所周知,飞骑卫乃是胡公殿下的嫡系部队,不说云外堡直接在飞骑卫兵锋的覆盖之下,单说胡公殿下为昭武大学的祭酒,也值得沈云等人在此等候。
三百名骑兵,也就说领队的至少是个连长,甚至是营长,虽然不及云外堡的曲长大,可怎么说人家也是甲等军团,而云外堡只是乙等军团的驻地---甲等军团的军官到了乙等军团都是平地升一级的。
大门打开,三百骑兵隆隆进城。老远沈云就听见马蹄铁敲击地面的声音,有点杂乱,并不整齐。
钟离泗站在沈云身后,低声撇嘴道:“还甲等军团呢,这纵马的步子怎么这么乱!”
“嘘!”今天方誊轮值当伍长,听钟离泗开口,忙提示不许说话。不过心里也同样对这连走路都不整齐的飞骑军不以为然。
云外堡的曲长自然是不需要直接到门外迎接的,而是站在广场中间,等候飞骑军进来。
等三百飞骑军穿过内层城门抵达广场时,那些与钟离泗、方誊等想法的人同时脸色一变,再也不敢有藐视之心。
的确,这三百飞骑军纵马行走时的脚步并不整齐,甚至身上的骑甲也有些破旧和杂乱,有几个骑兵甚至没有戴头盔,露出已经有些长的头发。可他们骑在马上时的那股精气神却着实摄人!更有些骑兵的骑甲上还带着刀斧砍剁的痕迹,其中那几个没有戴头盔的士兵,无不是头上受伤,包裹着厚厚的带着血迹的纱布!
也许是感受到了学员兵的轻视眼神,这些飞骑军走过时,眼神都轻微扫向学员兵们,只是这一束束简单的眼神,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漠视和孤傲!
真正的百战之师!
这是所有学员兵心里升起的念头。
沈云早就领教过飞骑军的威武,不过那次见到的是飞骑学员兵,进行毕业考核---无负重穿越三千里---与那时候沈云所见的士兵想比,眼前这些才能算是真正的精锐骑兵吧?!
沈云看着走过的飞骑军,眼神里有一丝羡慕。这时,云外堡的曲长已经踏前一步,大声道:“我乃大汉云州乙等军团第一军团前师第二镇第二旅第一部第一曲曲长少校龚茂,敢问袍泽番号!”
虽然人人都看见了最前面的飞骑军旗帜,但按照规定,龚茂还是要有这么一问。
三百骑兵最前面的骑士翻身下马,利落干净,只见他头戴鎏金盔,身上是流云骑甲,背后的白色披风已经有些破旧,细心点甚至能发现其中有几处没能洗净的血迹……
“我乃大汉甲等军团飞骑卫前师第一镇第一旅第一部部将中校刘桢,奉命从北海州前线撤回。这是军部调令,请龚少校检查。”爽朗刚硬的语音传遍整个广场,声音有些粗犷,但可以听出此人的年纪似乎并不是很大。
沈云和方誊却同时一震。
刘桢?是曾在禁卫军的那个刘桢马?方誊看向沈云,满脸疑惑。
而沈云也同时纳闷,刘桢?是当初跟着自己去扶桑州找有人部落报仇的刘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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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骑兵真正成为战场之王是源于两件东西出现---双边马镫和高桥马鞍。在真实的历史上,战国时代就已经有单边马镫,但不知道是观念问题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双边马镫直到三国之后的西晋时期才真正成型出现。至于马鞍,在汉圣祖之前的骑兵都有马鞍,可不够稳妥,骑兵坐在马上很容易弄伤胯下。(未完待续。。。)
【第五十九章 猜想处,女兵文萃】
“滕宇,你认识那个刘中校?”钟离泗奇怪地发问。
已经是夜里,云外堡已经下令全军休息,除了值勤警戒的士兵外,其他士兵都必须待在房里,没有命令不许随意走动。
也许是三个月来第一次躺在真正的床上,五个人都有些睡不着,再加上今天的训练量并不是很大,精力还没发泄完,所以刚一熄灯,钟离泗就迫不及待的发问了。这小子之前听见了方誊和沈云的惊呼。
黑暗中,庞通和赵信的呼吸也很轻,显然都没睡着,正等着方誊说话。入了昭武大学这么久,除了胡公殿下,那个刘桢可是他们见过的最高级别军官,他们都是要称呼他“部帅”的,有点好奇心也是正常。
方誊沉默了一会儿,道:“嗯,以前在帝都见过一次,不过那时候他就已经是少校了,应该不认识我。”
“以前是多久以前啊?”钟离泗追问。
“大概是两年前吧!”方誊不明白钟离泗问这个的意思,有点犹豫地回答。
赵信沉吟道:“两年前是少校?我看他的年纪,应该跟我们差不多吧?”
这句话算是问到点子上了。
钟离泗一拍大腿,道:“我也正奇怪这个呢!两年前就是少校这已经很奇怪了,才短短两年,又升了中校,按照他这个年纪,从鹤变戟(少校的鹤形剑章到中校的长戟剑章),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黑暗中一片沉默,半晌沈云道:“你们没听他说么,他们是刚从北海州前线回来的,说不定人家在前线立下军功,晋升也是情理之中!”
大汉的军功计算很严苛复杂,并不似圣祖以前完全按照敌人的首级计算军功。当然,首级也是其中一个重要条件,另外看重的还有资历和上官的推荐。比如沈云所在的五连。普通士兵想要获取军功,除了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外,还要得到同袍和第五连、张末等军官的承认。同时,军功的认可还要根据战役的难易度来衡量---总之有点复杂,还有点严苛。
到了校级军官,每要往上爬一级都是极其困难的,更何况。现在大汉普遍承平,战事几无,这也导致了大汉如今将军稀少的情况。
听了沈云的话,钟离泗一下兴奋起来:“这么说,北海州有战事?不知道我们有没有机会上战场!?”
赵信幽幽道:“飞骑卫可是甲等军团,他们都拼的这么辛苦。你觉得有机会让我们上吗?”
钟离泗一下沉默了。
也是,那三百飞骑军的模样,的确像是经历了苦战的,这么残酷的战事,他们这些新兵上去只能当炮灰。怎么说也是有贵族身份的人,上去当炮灰就有点不值当了。
他们在那里说着军功的不易和战事的情况,沈云却在静静沉思。
这刘桢的情况的确有点奇怪。从他之前担任禁卫军少校。到后来入了昭武大学,不多久又进了飞骑卫,如今更是当了飞骑卫中校……更重要的是,当初他可是违背了胡公的军令,擅自带着学员兵千里追杀有人部落,最后都跟着沈云跑到扶桑州去了!这算是严重违背军纪的行为吧?
当沈云回帝都后,刘桢也带着学员兵回了昭武大学。沈云还担心他会遭到胡公训斥,有想着帮他向胡公说几句好话。只是一直没找到机会。可现在一看,他愣嘛事没有,还当了飞骑卫的部帅,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他到底是什么身份?背景一定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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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在这边猜测刘桢的身份,在云外堡的会议室里,另一帮人其实也在暗暗揣摩。
这是一个摆设极其简单的房间,一张长四丈宽十尺的方桌。围着一排木质的长方形板凳,整个房间只有两扇窗户,一个门,门正对着的方向。一副巨型大汉全舆图悬挂中央!
这就是云外堡的会议室,足可容纳一百人同时开会。这种摆设和布置也体现了军人简单利落的作风。
此刻,大汉全舆图下,中校刘桢端坐在那儿,听着旁边的龚茂仔细解说云外堡的情形。而在两侧下手,连长以上级别的军官悉数到场,每个人都自己捧着喝水的瓷杯,静静听着。不过每个人的脑子里可并不一定都是安静的。
最起码,第五连就能感受道对面郑应、罗橡和石锤发过来的询问眼神。
“这小子年纪跟我们一边大,怎么就当了中校了?什么情况啊?”郑应眨眨眼。
“我哪儿知道去,不过那军部的调令我看过,没有问题。”罗橡眼睛翻了几翻。
石锤却狠狠地瞪着刘桢:“那枚剑章真他娘的好看,老子迟早也能搞到手。”
罗橡瞅了瞅他胸前的波水剑章,翻着白眼。
石锤看向第五连,第五连却耷拉下眼皮,一副不想搭理他们的模样。
听完龚茂对云外堡情况的说明后,刘桢扫视了周围一眼,扬声道:“诸君都验看过军部调令了,明年开春,我飞骑卫将奉命调往西北,这段时间就要在云外堡休整一番,还望诸君多多照料!”刘桢站起身,朝众人行了个举眉礼。
在场的二十多名军官也赶紧起立,行横胸礼致敬,然后纷纷道:“同为大汉羽翼,部帅客气了!”
“呵呵,都为军中袍泽,互相照料也是应该的。”
“部帅乃是甲等军团精锐,麾下皆是百战之士,何来照料一说。”
“是啊,我等还要跟中校大人多多亲近,以取长补短才是。”
……
刘桢此刻没有之前板脸时的严肃,一一回礼,却见纷纷开口跟他搭话的军官中,有一个人始终冷脸站在那里,横胸礼行完后也不搭腔,只是冷漠地扫视着周围这些急于跟刘桢套近乎的军官。
帝国军中,以军衔为大。刘桢是现在云外堡军衔最高者,自然是会得到众人的吹捧,对此刘桢早就习以为常。不过在军队中见到这么一个不给面儿的。刘桢其实也不奇怪。军人嘛,还是些纯粹些好。
当然,也并不是说刘桢就厌恶这些吹捧的人。只要是人,总会有趋利避害的心理,虽然刘桢只是云外堡最高军衔者,一旦云外堡有战事,他还会自动升为最高指挥官。但在日常的事务处理上,刘桢并没有干涉的权力,一切还是以龚少校为主。这些人吹捧刘桢,无非是看重他年纪轻轻就身居高位,以后前途必定无可限量罢了。
相对来说,云外堡驻军的军官对刘桢就不会那么热切。因为他们本身就在乙等军团,番号和编制都是既定的,讨好刘桢对以后并没有太大的用处。
而学员兵的军官们则会更为热切一些。毕竟过完年他们就要毕业了,到时候就要调派到各级军队中任职,若是能跟这个明显看上去就是后台极硬的刘桢打好关系,毕业后没准就能直接进入甲等军团,而不用去乙等军团或者丙等军团去熬资历。即使调不到甲等军团。现在打下基础,以后万一能再碰上呢?反正多说几句好话又不费什么。
“部帅,若是不嫌弃,不如贵部与我第四连住在一起如何?我们第四连希望能够跟甲等军团的袍泽多多学习!”说完正事,郑应第一个开口邀请。
这一下顿时让众学员兵连长们反应过来,暗骂自己怎么这么蠢,这么好的联络感情机会,怎么就让郑应抢先了呢?于是也纷纷开口邀请。
刘桢微微一笑。正要开口,最下首一个人突然站出来道:“部帅,我们女兵连正式邀请贵部到我们那里休整,不知可否?”
刘桢一愣,发现说话者居然是个女人。穿着普通的军服,肩上佩戴着波水剑章,样貌也很普通。皮肤有些黑,眉毛有些浓,五官端正,有股英气。
“你是?”刘桢问。
那女人挺胸行礼。正色道:“在下昭武大学998年入学骑兵科女兵连连长文萃。”
女兵连长一说话,其他连的大男人还真不好意思再开口了,一时间场面有点安静下来。
“哦,文连长,坐下说话。”刘桢带着微笑道,“说起来,我还要称呼你一声学妹呢!呵呵,我是994年的,毕业时我记得骑兵科并没有女兵连啊?!”
说实话,刘桢还真是个帅哥,那文萃见了刘桢的微笑,居然还微微红了脸,毕竟只是刚刚二十的女孩,见了帅哥这是自然反应。
郑应看的直撇嘴,附耳对罗橡道:“看来这次咱们都没戏了,文黑妞都开了口,我看那小白脸部帅肯定受不了。”
罗橡连连点头,深以为然。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文萃吸引过去,都没注意刘桢说自己是“994年”的,但却没说自己是“994年入学”的。这里面可是有差别的。比如沈云,他以后在军中介绍自己时,就可以说自己是“998年”的。
文萃羞涩一下后,依旧目光直视刘桢,抬头道:“是,昭武大学骑兵科的女兵连是998年方才招足人数开学。”
这点刘桢知道。帝国虽早就有女兵部,春秋两季招兵时也同样会设置女兵招募点,但因为各种原因,很多军队的女兵部只是空设,里面根本没人。各所军校也同样,除了医务科和军医所会有一部分女兵外,很多学科虽然也设有女兵科,但一般没女人会去。没有学员,也就无法教学。像步兵科、骑兵科这种纯暴力兵种,更是女人绝无。即使有那么一两个女人考进来了,也会在校务处的极力劝说下转移到医务科去。圣祖时期的“红粉军团”注定只能成为汉人心中一个永远的传说了!
刘桢好奇地道:“哦?998年有很多女兵报考骑兵科吗?现在女兵连有兵员几人?”
文萃回道:“998年共有四百一十四名女兵报考骑兵科,现如今女兵连共有学员一百零五人!”
此话一出,在场所有男人忍不住都嘿嘿笑了起来。四百多人的女兵连,到最后不过只有一百多人,这淘汰率也忒高了点。不过并不是其他女兵都退学了,而是她们实在顶不住世俗和舆论的压力,纷纷转了其他学科罢了。
听见哄笑,文萃浓浓的眉毛一皱,哼声道:“部帅莫非也看不起我们女兵吗?”
刘桢其实也蕴含着笑意,不过见文萃有点愠怒,便收了笑意,正色道:“怎么会?我个人还是非常看重女兵的,在照顾伤兵和处理伤口上,女兵的心细的确要高于男兵。只是说到战场冲杀嘛,呵呵。”
刘桢没有说完,但语气里反对女兵当骑兵的意思还是非常明显。
这下原本还憋着笑意的男人们纷纷笑出了声。
“哈哈哈哈,部帅这话说的好。我们也并非歧视女兵,不过这战场冲杀上面,女兵终究是弱了点啊!”
“就是就是,我们上阵杀敌,你们女兵就在后面照顾伤兵便是,非要当什么骑兵,你们能拉开几石弓啊?”
……
对于这些男人的冷嘲热讽,文萃视而不见,浓眉一抖,嘴角弯起,扫视了一圈后用不屑的口气道:“怎么,你们觉得自己是男人就无敌了?要不要比试比试?”
“比?比什么?”刘桢来了兴趣。反正接下来这个冬天都要在这里度过,找点乐趣也不错。
文萃挑眉道:“当然是骑战!我们女兵出十人,你们男兵也可以出十人,咱们就按照骑战规则来一场比试,敢不敢?”
骑战比试,无非骑射、冲阵、破甲、冲击几个项目。不过这几个项目却都是实打实的靠技术和力量,女兵天生就在这些项目上吃亏,文萃居然还会出这个题目?若是她出骑术比试或许还可能赢,但骑战嘛……
刘桢呵呵一笑,正想开口委婉的拒绝,这时郑应却突然接口道:“黑妞,你不会又想派出你们的大杀器吧?”
文萃冷哼一声:“怎么,怕了?怕了认输就是!”
刘桢一听还有大杀器,不禁来了兴趣,道:“你们还有大杀器?是什么?我倒是很想见识见识。”
文萃看着刘桢道:“部帅,你不会想派出你的部下跟我们女兵比试吧?”
“有何不可?!”刘桢笑道,“你邀请我去你那里休整,无非也是多想跟我的部下们多多学习罢了,这不正是个好机会吗?!”
文萃低头默想一会儿,突然抬头道:“好,就跟部帅比试。不过先说好,你们要是输了,以后就都闭上鸟嘴。”
见一个女人说粗口,众男人又是哈哈一乐。
不过郑应和罗橡几个却有点担忧挂上心头。(未完待续。。。)
【第六十章 比就比,骑战巾帼】
刘桢最后也没有选择去女兵那块区域休整,而是选择了第五连。[]
方才众人都在吹捧刘桢,唯独第五连冷着脸没搭腔。这点反而让刘桢看上了---当然,刘桢并不是高看第五连一眼,相反,他觉得第五连为人如此冷漠,跟同袍的关系可想而知也不怎样。一个没有人缘的军官,在战场上可不是什么好事,这表示在自己遇到危险时,可能没人会主动援救。如此孤僻的人并不值得刘桢过多关注。
事实上,刘桢之所以选择第五连,很大原因是他喜欢清静,并不喜欢被人天天跟在屁股后面吹捧。
当然,刘桢的判断也是正确的。第五连在同袍当中的关系的确不是很好,除了郑应、罗橡和石锤三个外,其他连长都不太喜欢跟第五连接触。这种情况也蔓延到平常的训练生活中,至少五连所在的西北角是整个云外堡最清净的所在。
第二天,卯时初刻,云外堡就响起了起床军号。全军起来进行每天例行的整训,主要是队列和军姿的训练。卯时三刻吃早饭,喂养马匹。辰时初刻开始负重跑二十里。当然,现在他们的负重跟入学考核时相比要重了二十斤。
根据学员兵和驻兵的兵种不同,负重重量也有所区别。骑兵的负重为六十斤,而步兵则为八十斤---相对来说,步兵的体力锻炼强度比骑兵要高出很多。
巳时初刻,驻军各自按照平日的安排自行活动,而骑兵学员们则骑上马,开始在堡外的草地上进行慢跑,将马匹跑开之后就可以进行一天的骑兵训练了。由于是冬季,大部分草地都覆盖着白雪,不适合大规模的奔跑,训练强度也相对较小,只在云外堡附近二十里左右的范围训练。
正午时分。上午训练结束,全军回云外堡吃午饭。吃完午饭是休息时间。这段时间是不允许回房间睡觉的,而是必须在马厩里陪着马匹休息。未时两刻,学员兵集结,准备开始下午的训练。
不过,原本平常的训练在今天下午却变得让人期待起来。
钟离泗已经在吃午饭时听到消息,下午飞骑军的精锐将会跟昭武大学的女兵连进行骑战比试!于是在午休时就跟沈云等人说了。
这可真是一个劲爆消息!
庞通当场就喊:“不是吧?一帮大老爷们欺负咱们的女兵?太过分了吧?”
赵信也皱着眉头说:“骑战比的是骑射还是所有项目?”
在得到钟离泗的回答后。赵信也深表不满地摇了摇头。显然,他不看好下午的女兵。
沈云问钟离泗道:“你说的靠不靠谱?”
“怎么不靠谱啊?!”钟离泗显然很不满意别人怀疑他百事通的能力,撇嘴道:“你们上午有看见女兵连和飞骑军那些精锐出来训练吗?”
这倒是没有。本来上午沈云和方誊还想见着女兵出来,找个机会靠上去见见周蕙呢,结果一上午都没看见女兵连。
而飞骑卫那三百骑兵就压根没从房里出来,后来才知道是中校刘桢给士兵放假了。允许他们自行活动,不必训练。这是士兵们在紧张剧烈的作战后必要的放松。
方誊道:“虽然没看见他们,但我觉得下午这比试还是有点不公平吧?飞骑卫可是甲等军团,女兵连能顶得住吗?”
钟离泗得意洋洋地抬着下巴道:“这你们就不知道了吧,我听说啊,女兵连可是有大杀器的。”
“什么大杀器?”四人皆是好奇,齐声问道。
或许这种感觉让钟离泗很享受吧。他几乎快要把下巴抬到天上去了,吊足了胃口才神秘兮兮地说:“我听说,这次扩招女兵连招到十个非常厉害的女兵,个个骑射精绝,据说百步之内能射下苍蝇的翅膀,骑战中更能拉开三石力弓射光箭壶,劈砍中更能挽七个刀花呢,真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啊!”
“嘁!”四人齐齐嘘他。
庞通坐在马厩的草料堆上。脱掉马靴和长袜,扣着脚丫子道:“你就吹吧,咱又不是没跟女兵连比试过,那些娇滴滴的小娘子,还能拉开三石力弓?不说赵先至和沈渊让,就算我一个人都能打她们十……呃,五。四,三,两个,两个肯定没问题!!”
“嘁!”钟离泗毫不留情面地嘘道:“才打两个你还有脸说?!你能挽三石力弓射光一个箭壶吗?你能在劈砍中挽七个刀花吗?”
“这……这……”庞通捧着臭脚。肥嘟嘟的脸上满是懊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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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个人中,骑射功夫最好的当属赵信和沈云,其次是方誊和钟离泗。
骑射,除了骑术精绝之外,射箭是必不可少的一门技艺。虽然现在大汉的骑兵都配备有手弩,但手弩一次性只能连发五箭,之后就要花费时间装填。真正的战场上,局面瞬息万变,第一波弩箭射出之后,想要再次远程打击都只能依靠手中的弓箭来完成。帝国军中骑弓手普遍都是三石力弓,步弓手则使用四石力弓(注1)。
三石弓平射能达一百二十步(注2)左右,抛射能达一百六十步或者一百八十步(看风向),平射五十步以内能洞穿铁甲,六十步以内能射穿皮甲,八十步以后就只能打击没有着甲的敌人。
但实际上,在真正的战场上,骑弓手一般使用的为两石力弓,因为三石力弓威力虽大,但太耗臂力。骑兵制式的箭壶可装箭矢三十支,如果不考虑取箭方便与否的话,可装四十到五十支。一般作战,都是在五十步开外使用三石力弓,而且最多连发十箭双臂就会酸疼,此后就只能使用两石力弓作战。步弓手与骑弓手差不多,他们一般也是使用两种弓,四石弓和三石弓。
当然,在皇家的兵器库里还有五石力弓和六石力弓,据说圣祖时期还造过九石力弓,但那些都只能成为摆设或者装饰品。很少拿到战场上使用。
特别是九石力弓,如果有人能拉满的话,其射程可达一千两百步,抛射更远,如果谁在有效射程内被这样的弓箭射中,跟在现代被狙击枪打中也没多大区别!
迄今为止,仅有圣祖时期的武公吕布才能拉开九石力弓。这也是他获封“武公”的原因所在。但平常作战,即便勇如吕布者,也只使用五石弓罢了。但必须知道,真正能够使用五石力弓常年作战的,帝国历史上也只记载了四个人,武公吕布。常公赵云,锦公马超和关公关羽(注3)!
至于沈云他们五个,臂力最强的赵信当然能够射光箭壶里的箭,但手臂会酸胀,一个时辰内都不能再开弓。沈云和方誊也能射光,但至少需要休息一天,不然不单单手臂酸胀。就连手指都会被弓弦绷断。钟离泗能射出二十四箭,庞通只能射出二十箭。所以一般来说,沈云五人在战场上只能使用三石力弓射出十五箭左右,之后就必须使用两石力弓作战,否则就会丧失战斗力。
再说骑战,骑战是骑兵最后的作战方式,唔,对游骑兵来说。帝国如今的骑兵受开疆圣战时帝国军队所向披靡的作战风格所影响。都很喜欢近距离冲阵,甚至是用骑兵碰撞敌人的步兵方阵!
当然,这种方式是极其不可取的,将领一般会极力避免这种情况。但无可否认,一旦大规模骑兵会战爆发,单靠弓箭是不能给予敌方骑兵以最大杀伤的,因为你会骑射。对方也会,所以在骑兵碰骑兵时,骑战是无法避免的作战方式。
这种方式最根本的一点就是骑在马上挥舞兵器将敌人挑落马下。对于这点,各种骑兵有各自的武器。比如重骑一般使用长达两点五米甚至三米的骑枪,轻骑一般使用长戟或者长槊,也有使用狼牙棒的。但更多的情况下,骑兵还是使用骑刀进行作战。
骑刀,刃长八十厘米,最宽处四十厘米,刃尖呈弧型,利于劈砍和直刺。
在马上作战,一般很少使用直刺,因为一旦将刀刃刺入敌人身体,很容易被卡住拔不出来,然后自己就会被卡住的刀刃阻滞,甚至因此被带下马匹---在千军万马奔腾的战场上,掉下马匹几乎就可以宣告阵亡了!
所以,使用骑刀作战,一般都是以劈砍为主。而且劈砍时,必须保持手腕放松,让骑刀能够在手中变化出多种方向,借此让敌人无从判断你出手的方位。在出手前一刻,挽刀花显然是迷惑对手的最佳方式,由此也使得出手前一刻挽刀花的数量成为骑战比试的要点之一。迄今为止,帝国骑兵的最高记录是出手前一刻挽十六个刀花,纪录保持者是锦公马超!而普通士兵的考核标准是四个!
沈云五个人中,赵信能够挽五个已经是极限。其他人都只能挽四个,堪堪达到标准。至于七个,还真没听人说过。
也许有人会说,若是将刀砍进了敌人身体里,一样被卡住了怎么办?很简单,丢了这把刀,换一个武器吧!骑兵最重要的就是速度,一旦没了速度,还不如拿着长枪的步兵灵活!
当然,你也可以说,一旦骑刀卡在敌人身体里,干脆就拖拽着敌人的尸体继续前进,多了个肉盾不说,如此威猛没准还能震慑敌军,让敌人望风而逃呢!
这个,并不是没人这么干过,那些勇冠三军的猛将,比如吕布赵云关羽马超等非人类都可以做到,但他们在战场上,如果不是情非得已,却绝不会这么干!
原因自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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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钟离泗,沈云这一伍都非常不看好女兵连跟飞骑军的比试。到了下午,全体学员兵集合在云外堡五里外的草地上时,沈云却发现好多其他连的袍泽却纷纷打赌女兵连会赢!
这是什么情况?
钟离泗偷偷去其他连队转了一圈,回来道:“乖乖,那边四连已经开了盘口,说是女兵连一赔二,飞骑军一赔三呢!兄弟们,你们押谁赢?”
“这么说他们四连看好女兵会赢?他们真有把握?”庞通嗅了嗅手上还残留的臭脚丫子味,陶醉了一阵子问道。
钟离泗恶心地离他远点,这才回道:“他们说了,四连之前跟女兵连的十大巾帼比过。知道她们的实力。若在战场上她们或许会输,但在这里比骑战,她们赢定了!”
“他们这么肯定?”赵信也忍不住好奇问道,“你是说女兵那十个人会钻比试规定的空子?”
不愧是赵信,一语问到点子上。这也是沈云和方誊认为的。不然怎么看女兵连都不可能赢。
没想到钟离泗却说:“哪有。四连的人说了,不钻空子,只是比骑战。更多的还是灵巧和配合,那十个女人灵巧就不用说了,配合那更是岗岗的,飞骑卫总不能下杀手吧?所以她们压根不怕输!不怕输的队伍才会赢!”
赵信点点头,却没有再说话。
钟离泗嘀咕道:“不过话说回来,四连的人好像被这十个女兵打的够呛。几乎没赢过……呃,有没有下注的?晚了可没了!”
庞通立即道:“我,我,帮我去下十个银币!押女兵赢!”
钟离泗极力躲开他递钱过来的手,拿了银币赶紧放兜里,还使劲蹭了蹭,生怕他手上的臭味熏到自己。然后捂着鼻子到沈云和方誊面前,道:“渊让,滕宇,你们押不?”
沈云和方誊相视一眼,方誊笑道:“那我们也凑个热闹,一人押两个金币,一个金币押飞骑军,一个金币押女兵连!”
钟离泗道:“我草。那你这跟没押有啥区别?”
一旁的赵信突然幽幽道:“你傻啊,女兵一赔二,飞骑军一赔三,不管押哪个我们都赚,干嘛不分开下注?!”
钟离泗一琢磨,突然恍然大悟,拍着大腿叫道:“我草。我怎么没想到?赵先至,你这脑子真是……不行,我赶紧下注去!”
庞通在一旁听了,也顿时觉得眼前一亮。大叫着让钟离泗将他的十枚银币分开下注。然后回过身笑道:“也不知道这开盘的人是谁,真是傻的可以。”
方誊道:“开盘口的人才不傻呢!不管押哪一方,他都是拿东家的钱给西家,更何况像你们这种算不清的人多了去了,又怎么会亏?你算算,现在这情况押女兵的肯定比押飞骑军的多吧?如果飞骑军赢了,那女兵的钱他是白赚的,如果女兵赢了,他付出的赔率那么低,完全可以用飞骑军的钱赔给对方,怎么会亏?”
庞通在一边眨巴眨巴小眼睛,半天也没算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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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到场的是飞骑军。不过这次飞骑军只来了十一骑。当先的就是刘桢。身后是十个彪形大汉,个个都很魁梧,不过他们都没有穿骑甲,而是一身普通的制式军服。
龚茂作为东道,自然也是早就到了的。见刘桢一行过来,立即迎上前,横胸礼后道:“部帅,场地都布置妥当了。”
刘桢点点头,不过脸色有点严肃,他道:“龚曲长,女兵连什么时候到?”
“我们来了!”远处文萃穿着正式的骑甲,身后跟着一百多名同样装束的女兵,正高速朝这里奔来。
由于是女兵,她们在制式铠甲上可以随意搭配自己喜欢的颜色,所以整个铠甲看上去很是华丽。同时她们又自己挑选了红色的披风,配合着头盔上那火红的红缨,娇媚中带着英武之气,非常养眼。
女兵们一到,全部学员兵就爆发出极大的热情,吹哨的吹哨,叫喊的叫喊,简直有点像在赶庙会一般。
这里首先要说一下骑兵们的骑甲。大汉帝国的骑兵骑甲都是统一的,类似于禁卫军的丘山铠,但在关节部位的甲叶会稍微少些,甚至是没有。丘山铠的有点长,可防护到大腿,而骑甲的下摆很短,腿部的防卫主要靠胫甲和绑腿。总体来说,骑甲更加轻便简洁,符合骑兵的灵活特性。
骑甲的左胸上一般都会有部队的标识,肩上有剑章,有些将领为了在战场上方便下属跟着他前进,往往会在披风上甚至背部打上特别的标志。(.好看的小说)剑章佩戴在肩上也可以有这个作用---跟着将领冲锋的士兵,从身后就能看见剑章上的标识。
而骑兵除了骑甲外,头盔也是很重要的一个防护工具。所有骑兵的头盔都是一个样子。圆面尖顶,面部中空部位会有一道鼻甲铁条,用来保护鼻梁。顶上插红缨或者红色翎羽。但有些头盔铸造的太大或者太小,士兵则会自行去掉臂甲铁条,而重新安装薄片制作的半面罩。
当然,级别不同,头盔的式样也会有所区别。一般校级军官佩戴的是鎏金盔,尉级是赤云盔……这些都是在制式头盔上进行简单的装饰形成的区分。
此刻从远处如一团红云般飞奔而来的女兵们,就都带着面罩。
一百一十骑奔至,文萃扬手一顿,全体女兵同时勒马,“吁!下马!”
“唰”的一声。女兵披风一卷,飒爽英姿齐发。整齐划一的下马动作,带着力度的美感。
“昭武大学女兵连,见过部帅!”脆脆莺莺的声音在草地上回响,众男兵更是忍不住一阵鼓噪。
刘桢点点头,回了举眉礼,然后对文萃道:“今日我带来十名将士。这是少尉朱能,乃我麾下的警卫排排长。”
朱能从马上下来,往前一步,然后郑重地朝文萃行了个横胸礼!
这个礼节让众男兵同时大哗,但哗声过后却又是一片安静,只听那朱能瓮声瓮气地说:“文连长,部帅让我等来与贵部比试,丑话说在前头。我等都是厮杀汉,一旦出手就不知道轻重,万一有个折损,请勿怪罪!”
此话一出,其他男兵不乐意了,纷纷叫嚷道:“喂,你不是这样吧?还没打就想着辣手摧花?你们忍心吗?”
“就是就是。你们可是大男人,让着点不行吗?”
……
一听这些话就知道他们肯定押了女兵赢。
当然,也有一些起哄的,纷纷叫嚷着不要手下留情之类的。这些应该是买了飞骑军赢。
这些起哄声一点也没影响朱能。这个身高至少一米九的大汉迈出罗圈腿,脸上长着络腮胡,头发很短,眉目有股戾气,他瓮声道:“文连长,如果你们打着让我们相让的意思,那还是乘早回吧!到了战场上,可没有人会跟你分男女,拿起刀就是兵,是兵就要一视同仁。难道因为对方是女的,她射过来的箭就杀不死我吗!文连长,你意下如何?”
没想到这个朱能一上来就撂狠话,不过文萃早有准备,点头道:“我同意。你们全力施展便是。”她回过头,朝女兵连中招招手,立即有十个女兵牵着马走向前。
文萃指着最前面的女兵介绍道:“这是我派出的士兵周蕙,她是我的警卫排排长!”
此话一出,一直站在后面观看的沈云和方誊立即忍不住了,挤开人群冲到了前面。
第五连和张末正在队伍前方,见状忍不住皱眉。张末压低声音喝道:“你们干什么?还不退回去,按照队形站好!”
沈云却急急道:“排长,我,我认识那个女兵,让我们站前面吧?!”
张末一愣,看向第五连。第五连也奇怪地看了沈云一眼,没说话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
那边文萃介绍完周蕙,周蕙把头盔一摘,立即引起全场骚动。
“我的个天,这么漂亮?!”
“我地娘欸,姑娘你别打了,小心伤了脸啊!”
“朱排长,你可千万要怜香惜玉啊!”
……
叫嚣响成一片。
眼前这些男兵并非没见过女人,只是像周蕙这么漂亮,又这么有气质的,的确很少见,更何况是在军队之中。引起狼嚎也是正常。
朱能看了周蕙一眼,也有些惊讶,不过却摇摇头道:“文连长,我要是你就不会招这么漂亮的姑娘来当兵,特别还是骑兵,要是在战场被敌人抓住,你知道迎接她的是怎样的噩梦吗,你……”
朱能话没说完,身后的刘桢已经突然冲上前,急道:“蕙儿,怎么是你?”
“咦,蕙儿?!”众人齐齐诧异,刘部帅还认识这个漂亮的女兵?叫的这么亲热。难道这里面有故事啊?
八卦之心是不分时代跟性别的。一旁的龚茂和文萃,包括其他观看的连长们纷纷露出八卦的眼神,死死地看着两人。
周蕙却横胸行礼,脆声道:“部帅,在下是昭武大学女兵连排长!不是以前那个蕙儿!”说完她直接看着朱能道:“朱排长,你们不着甲吗?”
朱能眨巴着大眼睛,却有些手足无措地看向刘桢。
来之前刘桢已经说了。此次比试不能输。所以朱能才一上来撂狠话,却没想突然冒出个部帅的旧识,这怎么打?
刘桢经过短暂的失态,立即恢复过来,皱着眉头对周蕙道:“蕙,呃。周排长,你确定要继续比试吗?”
周蕙一挑柳眉,干脆地回答:“当然,我就是要证明,我们女兵不比你们男兵差!”
刘桢捏了捏下巴,道:“好吧,不过自己小心!”说完也不再看周蕙一眼。转身低声对朱能道:“尽量注意,别伤了她就好,其他人你自己看着办!”
朱能点点头,带着戾气的目光扫了一眼女兵,回头大喝:“全军上马!”
周蕙见刘桢的态度,内心里还是轻松一笑,最起码这个刘桢不像自己父亲似的,老是反对自己当兵。这就好。
两边摆开阵势,首先进行骑射。一百五十步之外,空旷的草地上已经摆放了二十个人形靶子,两边都骑上马,缓缓向前跑去。
女兵十人都穿戴整齐,骑在马上压低了身体,一副势在必得的模样。可飞骑军却在战马慢跑之时都是那副惫懒的模样。甚至快要过了五十步时,他们都没有拿下战马身上的三石弓。
不知道什么时候,四连的郑应已经偷偷跑到了五连,凑在第五连耳边道:“臭脸。你觉得女兵能赢吗?”
从两边上马开始,第五连的眼神就没挪开过飞骑军,听见郑应的声音,才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冷冷道:“你不要回去算钱么?这次开盘,你又赚了不少吧?”
郑应嘿嘿一笑:“哪里哪里,赚点小钱罢了。都是罗橡那小子鼓动的……对了,你眼光好,跟我说说,到底谁的赢面大一些?”
第五连看着已经快要抵达箭靶百步的两边队伍,深吸一口气道:“如果没有之前那个周蕙的出现,女兵连必输无疑。现在,五五开吧!”
郑应惊道:“不是吧?那几个女兵的实力你又不是没见过……哦,你还真没见过,文萃压根不想搭理你……”
在998年的袍泽里,还真是没几个人喜欢第五连,这不,其他连长都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讨论,甚至挤到中间刘桢那里,可到第五连这边的只有一个郑应,连罗橡和石锤都跑去跟文萃套近乎了。
第五连不在乎郑应话里的嘲讽,继续专注地看着已经快要抵达三石弓有效射程的两边队伍,笃定地说:“不管那十个女兵的实力有多大,她们少了一股气!”
“什么气?”郑应奇道。
“杀气!”这时旁边突然响起另一个声音。
第五连和郑应同时回头,第五连愣了一下,问道:“赵信?你说杀气?”
赵信他们三个也挤了上来,其实现在五连已经没有了队形,都一窝蜂的往前挤,纷纷想看清两支队伍的骑射比试,不过这么远显然是不可能的,只能等龚茂的队伍跟上去查验。
赵信笃定地点点头:“报告连长,是的,就是杀气!”
郑应扭头看第五连,却见自己这个从来不笑的袍泽居然带着一抹很浅很浅的笑意。
第五连道:“不错,就是杀气!女兵连就算在这轮骑射上能沾点便宜,等会儿的骑战对练肯定讨不了好。她们缺乏战场上的磨练,面对飞骑军冲阵,能稳坐在马上就算她们赢!”
“快看,飞骑军动了!”突然有人大叫。
前方的变故出现了,原本一直惫懒的飞骑军在抵达箭靶前八十步时突然抽弓,并驾齐驱的十骑几乎在一瞬间就分为两排,一排五骑以一个优美的弧线朝十个箭靶扫去,同时就听弓弦簇响,十个箭靶以极其夸张的姿态离开固定位置,飞了起来,然后重重砸在地上。
反观女兵这边,在百步时她们就开始拉弓。然后十骑排成一排,在八十步的位置上开始平射,六十步又平射一轮,然后是五十步,四十步……接着以五骑为单位,同时向左右分开,掉转马头。回身继续抽射,直到射光箭壶才重新集结,向刘桢这边跑回来。而在这个过程中,飞骑军十骑已经向刘桢复命完毕,还在旁边站了老大一会儿了!
钟离泗看完后,长大了嘴巴。嘟喃了一句:“乖乖,那靶子跟他们有仇啊?都打的四分五裂了!”
沈云和方誊也面露惊讶,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惫懒地站在刘桢身边的那十骑飞骑军将士。
最后的结果出来了,可这一局谁胜谁负还真不好说。
按照比试规则,当然是女兵赢,因为她们完全是按照骑射比试的规则进行的,并且射光的箭壶---这点让庞通被钟离泗狠狠嘲笑了一番---中靶的箭支数量超过两百。其中有四十箭是正中靶心!
而飞骑军,中靶是肯定的,但他们并没有射光箭壶,刚才他们每个人只射出两箭,十个箭靶就四分五裂了。虽然只有两箭,但他们方才那种一往无前的气势和凌厉到极点的射击却让所有学员兵都深深为之震撼。
当然,更可怕的还是飞骑军那种讲究快速、干净、有效的作战概念,瞬间在整个学员兵脑海中留下深刻印象。好几个连长都已经靠在一起窃窃私语。脸上的表情显然也是震撼至极的。
也是这场骑射,让所有学员兵都见识到了真正的战场是怎样的。像女兵那样的骑射,也就只能停留在训练阶段罢了,真正的战场作战,哪有固定靶子会站在那里让骑兵从容抽弓射箭呢?
能够一箭解决的事,骑兵绝不浪费第二枚箭!这就是骑兵的战争!
飞骑军们显然好好的给这些战场菜鸟们上了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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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骑射结果,刘桢判定是女兵赢。
对于这点。所有人都没有提出异议。毕竟这是比试,那些押女兵赢的人,也想着是让女兵钻规则空子的。
女兵对此当然有些不满意。特别是周蕙,她看向朱能的眼神简直有些怒火上头的感觉。呲着牙齿对刘桢道:“部帅,你是让他们故意让我们的吗?”
周蕙这一喊,所有窃窃私语的人都转过头来看向她。
刘桢却淡淡一笑:“没有,我们飞骑军作战就是这样的,并没有故意相让。你若要他们跟你们一样规规矩矩的完成刚才的比试,呵呵,他们不会。”
“你……”周蕙翻了一个白眼,哼道:“下一场冲阵,你们又是什么风格?”
刘桢一摊手,笑道:“除了都是用木刀外,该是什么风格就是什么风格。”
说了等于没说,周蕙被刘桢气的一跺脚,狠狠离开。那种女儿家的羞怒,倒是让刚刚被飞骑军铁血震撼一把的男学员兵们心怀大慰,哈哈大笑起来。
见识了飞骑军的威猛,郑应赶紧再次凑上去问第五连:“臭脸,你说冲阵谁会赢?哦,不对,女兵能再钻空子吗?”
第五连看了一眼远处依旧惫懒模样的飞骑军,冷着脸道:“你还是赶紧去算算要赔给押女兵赢的人多少钱吧!”
郑应一愣,半晌笑道:“嘿嘿,幸好押女兵的比较多。”立即掉头离开算钱去了。
第二场很快开始,就在离五连不远的草地上,两边十骑相距一百五十步。飞骑军一身军服,未着甲。却没想那十个女兵也卸掉了骑甲。
刘桢一见这情况,立即喊停,骑马到场中间朝周蕙道:“你们干什么?赶紧去穿骑甲再来比试!”
周蕙却是一甩刘海,哼声道:“不用,我们女兵并不比你们男兵娇贵,要比就公平的比试。”
刘桢为之气结,转头瞪了朱能一眼,朱能有些心虚地闪开目光。
郑应不知何时又偷偷跑了回来,拉着第五连低声道:“臭脸,这局你确定女兵会输吧?”
第五连看见了刘桢方才那个隐蔽眼神,不由叹声道:“不好说!”
这边沈云却对方誊道:“我觉得女兵会有危险。”
方誊点点头:“不错,她们那十个人以伍为单位组成排阵,对面却是松垮的梅花阵,关键就看她们能不能快速将飞骑军分割开了。”
“谁跟你说这个啊。”沈云急道,“杀气,你不知道杀气吗?你别看飞骑军现在一副惫懒模样,等会儿冲阵开始,他们将杀气一提,我怕女兵胯下那些没上过战场的马匹都要认怂,不行。我的马呢?我得准备着随时救她!”
方誊不信地看着沈云:“不会吧?你说的杀气怎么那么玄乎啊?”
根本上说,方誊没经历过战场,压根不知道杀气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的厉害。没见过的人说它不存在,可见过的人都知道,这种东西就像神器,杀气弥漫之地。满天神佛都不敢直视。
此时很多后排的学员兵都骑上了战马,为的就是争取一个好的高度观看比试。沈云奔到队伍后找到他的“瘸腿兔子”,骑上去倒能看得更远了---没办法,“瘸腿兔子”没啥优点,就这高度还行。
可没等沈云找到好的位置,女兵连长文萃一挥手中的旗帜,大喊一声:“开始!”
旗帜下劈。比试正式开始。
十骑女兵个个将长发拴在脑后,固定成一个辫髻,挥舞着手中的木质骑刀,娇叱一声,五人为一组,排成两排朝飞骑军冲过来。这是冲阵,所以在经过最初的十几步慢跑之后,女兵开始提速。在三十步左右时两排骑兵快速变阵,为两个锋矢阵型朝飞骑军冲去。
这一手变阵十分漂亮,惹得周围男兵都纷纷叫好。
周蕙也颇为自得地抿着嘴,就算男兵,想在高速奔跑的战马上作出如此快速准确的变阵也不容易,从这点来说,这些女兵的确不输给其他男兵。
女兵的意图很明显。就是用锋矢阵直接冲开飞骑卫散乱的梅花阵。在三十步左右变阵,就是逼迫飞骑军也换阵型,这样在接下来的一百步里,女兵还能够快速调整阵型---阵型在骑兵冲阵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谁都不能否认这一点。
可让人诧异的事发生了,女兵奔出了三十步,飞骑军却依旧没有动静。观战的郑应心头瞬间一沉,这些飞骑军不会是放弃了吧?
就在众人还在诧异时,飞骑军动了。朱能当先高举木质骑刀,突然舌绽春雷:“大汉!”
其余九名骑士也高举骑刀,仰天高呼:“威武!”
“飞骑!”
“万胜!”
一声连一声,一声高过一声,原本惫懒的飞骑军在这一声声口号中居然来了个让人惊惧的转变,那些原本松垮地骑在马上的骑兵,瞬间挺直了脊梁,每个人的眼神里都露出嗜血的光芒,宛如狂化的野兽!就连胯下的坐骑也在这声声的“威武”“万胜”中焦躁起来,不时打起马鼻,马蹄开始迈动……
“飞骑万胜!”朱能骑刀往前斜指,十匹战马开始续续向前。
这时女兵已经冲到八十步,两军正在飞速靠近,七十步、五十步、三十步……
这个位置开始,飞骑军开始伏地身体,骑刀握在手中,斜斜地指着地面,随着两军的飞速靠近,观战的所有学员兵同时屏住了呼吸。虽然不是第一次观看骑战冲阵,但不知为何,这次飞骑军的气势让所有人都为之一震,居然不敢开口喧哗。
就在两军相距十步,即将短兵相接时,一直引领全军向前的朱能突然爆喝一声:“杀!”
身后九骑也猛然爆发:“杀!!”九名骑士握刀的手腕快速抖动,刀花几乎能够卷起气浪,席卷了整个场地!
那一声突然爆发的“杀”字,顿时让周围围观的战马都发出不安的响声,好几匹马甚至开始后退,马蹄不断蹬地,似乎想要拜托头上的缰绳。
全部男学员兵尽皆骇然。
好强的气势!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杀气?
此刻的十骑飞骑军,宛如千军万马前进,那股逼人的气势连周围围观的人都能感觉到似刀锋划过,更别说当面的女兵们了。
只见那一声爆喝“杀”音的同时,前冲的十名女兵里,有四名女兵的战马突然人立而起,口中发出惊惧的呜鸣,仍女兵如何拖拽。却不肯再向前,而是掉转马头,快速朝相反的地方跑去。
剩下六匹战马虽然还在向前,但却不由自主的慢下了脚步。
周蕙就在第一个,那一声如春雷般炸响的“杀”字几乎快要震破她的耳膜,精美的五官也瞬间变得通红---那无形的杀气几乎快要让她窒息了!
“杀!”周蕙奋力舞起骑刀,可在卷出第三个刀花时。两军已经碰撞,当先的朱能已经率先冲到周蕙面前,周蕙只觉眼前一花,根本无法判断朱能到底要劈砍自己哪个方位,无奈之下只能横刀劈去,希望能换对方一个伤口。
比试的木质骑刀上都有抹白石灰。只要能够沾到对方身上,即可留下痕迹。
周蕙高举骑刀,奋力朝眼前的人影劈去,这是放弃防守,以命换伤的绝望打发!
两军交错而过,周蕙顿觉腹腔和握刀的手臂剧痛,差点就要一头栽下马。可她死咬银牙,奋力将下劈的动作做完,却是手里一空,没有劈到人!
等周蕙穿阵而出,却发现自己身边只有两个人了,除了她身上只有两道白痕外,其他两个女兵身上居然多达六道白痕,而且全是身体躯干位置---也就是说。在刚才短暂的交锋中,飞骑军每个人至少劈出了两刀,甚至更多!这还只是她们没带盔甲,这里又是比试场,否则她们的脑袋或者脆弱的脖颈位置就要留下深痕了,被木质骑刀当场砸死也未必不可能!另外三个女兵已经被彻底打下马,正躺在草地上动弹不得。
而飞骑军这边。只有一个人的大腿上有一个小白点,其他人都干干净净,几乎没有任何损伤!
胜负已分!飞骑军完胜!
周蕙在观察完后,非常颓丧地放下骑刀。落寞的神态让人心疼。
那朱能也示意放下骑刀,所有飞骑军瞬间又恢复到战前那股惫懒模样。朱能策马来到周蕙身前,在马上就朝她行了一个横胸军礼,正色慨然道:“周排长,你们很好!能够在我们飞骑军冲阵时还能透阵而出的都是好汉,更别说你们是女兵!我朱能,对此表示佩服!”
其他九个飞骑军也同时横胸行礼,大声道:“佩服!”
朱能同时朝周围一扫,大声道:“这些女兵都是好样的,你们服不服?”
如何不服?刚才飞骑军展现出的那股气势,在场的任何一个人都不敢说自己不胆怵,十个女兵,居然还有三个能透阵而出,虽然她们每个人都紧皱眉头,表情无比痛苦,显然受伤颇重,可她们依旧骑在马上,这就说明她们的确有资格穿上这身骑兵军服,谁敢不服?
刘桢第一个走到前面,横胸朝周蕙等三个女兵横胸行礼,高喊:“大汉!”
“威武!”全体学员男兵也同时行横胸军礼,齐声高喊。
这是对周蕙三人的最高褒奖!更是对女兵连的最高尊重!这代表所有男兵都不敢小觑女兵了,她们跟所有男人一样,都有资格站在这片天空下,接受骑士所能得到的最高荣誉!
她们,是真正的巾帼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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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圣祖以前的大汉,石是重量单位。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圣祖之后,民间普遍用克和斤作为重量单位,但军中还在使用石作为力量的衡量标准。如今大汉帝国的一石大概为现代的四十公斤,三石就是一百二十公斤。
注2:步为古代长度衡量单位。事实上,一步等于两硅,一硅才是真正的一步。圣祖以前,一步大概是现代的1.5米,圣祖改制之后,一步为现代的一米。普通民间都使用米和千米作为衡量单位,但军中仍使用步。
注3:关羽在之前的设定中是被圣祖收服的,但因受到我前一本书《千年汉帝国》的影响,以为被圣祖斩了,所以有点混乱。我也忘记在那里提到过关羽被斩这点,有看见记得的朋友请提醒一下,我好去修改。至于他老人家的封号,请大家权当是圣祖皇帝的恶趣味吧!(未完待续。。。)
【第六十一章 鬓边斜,日落风华】
周蕙的一举一动都被沈云看在眼里,在她穿阵而过的那一刹那,沈云差点就忍不住想要策马上去---此时此刻,沈云发现自己心里的确有周蕙的存在,她对于自己,也是同等重要!
幸好,周蕙安全从阵中冲出来。(.无弹窗广告)沈云还发现,其实朱能和其他飞骑军将士根本没针对周蕙,不然她就算能够安全冲阵出来也绝不会只挨了两下,跟其他两个女兵那样才算正常。
不过这场比试让男兵不敢小觑女兵的同时,也让所有人记住了周蕙和另外两个女兵的名字---司徒晓月和方晓柔。
司徒晓月和方晓柔,名字很温婉,长的也很清秀,但方才冲阵时的气势却丝毫不让飞骑军,简直可以说霸气。当然,其他七个女兵也同样值得佩服,特别是那三个被打落在地的,虽然她们失败了,可她们最起码敢战!不过她们三个还是在军医的照料下躺了一个月才能恢复训练。
后话先不说,先说比试完后,女兵回归队列,除了周蕙,司徒晓月和方晓柔都受了不同程度的内伤,早早的就回了云外堡治疗。其他女兵,特别是那四个战马受惊而“逃跑”的女兵都颇有些不好意思地走到文萃身边。
文萃也没有过多怪罪,而是亲切地抚摸了一下她们的头发,让她们不必自责,回去继续训练。
刘桢见周蕙倔强地不肯去治疗,反而大踏步地走到自己面前时就知道,这个自小就认识的英公之女怕是还有些生气。
“其实,我一直都不会看不起女兵。”刘桢对所有人,包括周蕙道,“我们飞骑军中就曾有两名女兵,其中一个,还是朱能的妻子!”
“哦?!”所有人立即看向那个彪悍的朱能。却没想,朱能这个昂然七尺汉子居然红了眼眶。转过头去,骑上战马远远走开。
文萃急问:“怎么了?是不是……?”
刘桢叹了口气,点点头:“不错,朱能的妻子程思兰在去年的战斗中阵亡了,是朱能亲自将她的妻子从战场上背回来的,用马革装着,就这么小小一坨……”刘桢伸手比划了一下。神色落寞。
周围的女兵顿时也红了眼眶,而其他男兵也唏嘘不已。
“程思兰是个好战士,不论是奇袭还是冲阵,她都当仁不让,冲锋在前……去年她随军转战千里,杀敌十二名。夺到七个首级,积功可晋升上尉的!唉,可惜,最后一战中,她的第一伍负责探路,在北海州的乌斯谷遭到埋伏,等我们赶到时已经来不及了。(.无弹窗广告)除了一个战士重伤外,其余全部战死!思兰的尸首还被,还被那帮禽兽糟蹋……”
说到这里,刘桢的眼里竟也流出了几滴眼泪,深吸一口气,压下翻腾的情绪,接着道:“所以我们曾发誓,绝不再让一个汉人女子受到这种侮辱和折磨!你们女兵也可以很厉害。这点我不否认,但我还是希望你们再考虑考虑,不要参加正面作战!如果非要这么做,那请你们一定要注意留下最后一把短刃,一旦被敌人俘虏,还是先自尽吧!”
文萃看了看远去的朱能,小麦色的脸颊上已经满是泪水。她道:“这种事不可避免。我们既然选择了这个兵种,就会做好心理准备。朱排长还是幸运的,最起码能够找回自己妻子的尸身,可部帅可知叶天舞叶将军?她却连自己女儿的尸身都找不到。这又是何等悲哀?”
刘桢一愣,却没想到文萃会提起叶天舞。
※※※※※※※※※※※※※※※※※※※
叶天舞,帝国历史上有名的女将军。她与圣祖时期的“红粉军团”统帅秦良玉两人被汉人合称“帝国双壁”,是所有汉家女子的偶像和骄傲!
当然,秦良玉太过久远,但叶天舞却是几十年前的人物。叶天舞是蜀郡人氏,十六岁从军,二十二岁晋升少校。二十七岁嫁给了当时凉公家族的一个少将,并于二十九岁时生了一女,起名萧任女。
如果按照正常的轨迹,叶天舞估计也就只能到达这个位置,然后在家终老一生。但没想到,在叶天舞三十岁时,匈奴南侵,其夫随军出征,不久战死沙场。消息传来,叶天舞如遭晴天霹雳,痛哭三日之后,披孝入枢密院,请求出战北疆。
于是,三十岁的叶天舞重新披上战甲,随第二批北征大军出发。谁都没想到,这一仗居然打了十年!
匈奴被打退之后,帝国决定派暴熊军团的前师继续追击,誓要将匈奴斩尽杀绝。叶天舞就在前师里随军继续北上。此时她已积功晋升大校,任旅帅。可在兵出贝加尔湖以北六百里的冰原上,匈奴拼死反扑,利用冰原的陷坑,给出征汉军以毁灭性打击,前师师长当场战死,将汉军围困。
在即将全军覆没的时刻,叶天舞扛起指挥大旗,以残师不到五千人的兵力,硬生生从敌军的包围圈中突围出来。匈奴以为叶天舞必定向南逃,在南归路上布下重重陷阱。却没想叶天舞偏偏向西突围……最终,叶天舞带着残兵在西伯利亚平原上转战了四年,才从天山北麓回国,出征时的一万士卒,回到故土时已不足三千!
此战让帝国意识到匈奴的顽强性和危害性,并准备继续打击。归国的叶天舞晋升少将,署领暴熊卫前师,并于三年后再度出征。此时的叶天舞已经四十五岁,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已经步入老年。可在帝国的征召下,她义无反顾的再次踏上征程。
这一仗又打了四年,叶天舞积功晋升中将,已经是自秦良玉之后所有汉人女子都未能达到过的高峰。当时的皇帝还曾亲自赐诗以贺这位巾帼英雄。
“露宿风餐誓不辞,桃花马上请长缨。凯歌马上清平曲,不是昭君出塞时。”
“学就西川八阵图,鸳鸯袖里握兵符。由来巾帼甘心受,何必将军是丈夫。”
因着这两首诗,叶天舞的名声一时传遍世界。这不夸张,大汉帝国的影响力可谓全球第一。一时间,女子从军成为热潮。就连叶天舞的女儿萧任女也加入了帝国军队。
可在叶天舞五十六岁时,已经积功晋升上将的她却再次遭到命运的打击。当时西北有人造反。她的女儿萧任女所在军团奉命平叛,却在西北的小县城被叛军围困!得知消息的叶天舞不顾自己上将之尊,亲自带兵去救,结果却连自己女儿的尸首都没找到……
后来帝国平定了这场叛乱,还亲自审问了叛军头目,却没有任何萧任女的消息。为此,原本精神还算矍铄的叶天舞在短短两年间虚弱下来。
汉元950年。享年六十二岁的女将军薨逝在蜀郡老家,至死也没有找到自己女儿的尸体,这是这位百战巾帼平生最大的憾事!
叶天舞死后一年,帝国皇帝再次赠诗表彰这位巾帼英雄。
“蜀锦征袍自裁成,桃花马上请长缨。世间多少奇男子,谁肯沙场万里行。”
“凭将箕帚作蝥弧。一派欢声动地呼。试看他年麟哥上,丹青先画美人图。”
※※※※※※※※※※※※※※※※※※※
叶天舞的传奇一生早就有无数话本在民间流传,甚至有版本说她的女儿被掳到罗马帝国。不过这些都只是民间传说而已。不说别的,若罗马帝国真的抓了叶天舞的女儿,不用皇帝下旨,帝国军队就绝放不过罗马,两国势必一战!这已无关利益。而是大汉帝国的尊严!
眼前的文萃泪眼婆娑,刘桢微微一叹,道:“你们想学叶将军,但世间女子千千万,叶将军又有几个?又有几个能够承受那么多痛苦?”
“若是没人做,就永远不可能知道。”文萃擦去眼泪,攥着拳头沉声道。
周蕙也重重点头,眼神坚毅。不过她那泪眼迷蒙的样子。配上那张精美的脸蛋,却是怎么凶狠也凶狠不起来的。
刘桢叹了口气,不再说话。
如今的大汉帝国,别说女将军,七品以上的官员都没有一个女人,七品以上的官员里倒是有女人,可都是些闲散小官。根本上不了台面---当然,跟后世束缚女人,视女人为禁脔和私物的明清比起来,是有天差地别的。
等众人情绪都恢复了。第五连却走上前,朝刘桢行了军礼,大声道:“部帅,属下希望能够得到飞骑军将士的指导,望部帅批准!”
刘桢一愣,看着这个一直冷着脸的第五连,道:“你想怎么指导?”
“属下希望能够让飞骑军从实战角度,训练我们。”
“你们?”刘桢看了看第五连,疑惑他这个词语。
第五连面不改色:“不错,就是我们。属下虽然是连长,可一样没上过战场,在飞骑军面前,没有上过战场的士兵都是学生,还希望部帅能够成全!”
“好样的!”刘桢发自内心地笑了,“有你这样的连长,我相信你的兵也差不到哪里去。叫他们过来吧,先从最基本的行进队列开始。”
“喏!”第五连终于有一丝笑容扯过冷脸,赶紧转身去招呼五连骑兵赶紧上马准备接受训练。
比试完毕,其他连的人要不在催着四连的人要钱,要不就在指着女兵窃窃私语,还真没人想起来要让飞骑军来指点。这下却让第五连抢了先。
文萃也是想刘桢派人指导一下女兵连的,不过第五连先开口了,她倒不好再说,于是拉着周蕙在一旁,询问她的伤势。
周蕙的伤其实最轻,朱能可不敢下重手,所以只是肿胀一阵子,现在除了隐隐的胀痛已无大碍。
就在这时,周蕙突然看见排着密集方阵从刘桢面前走过的第五连队伍里,有一个熟悉的身影。
周蕙以为自己眼花了,使劲揉了揉眼睛,然后再看过去。这次确定了,真是他!怎么会是他?
沈云骑着“瘸腿兔子”走在方誊和赵信的身后,他正愁不知道怎么跟周蕙联系上,这倒是个好机会,他扭着头,死死地盯着她,见她不可置信地揉了揉眼睛,可爱的模样让沈云忍不住露出六颗雪白的门牙,朝她咧嘴一笑……
“哎哟!”
“噗通!”
沈云突然感觉胯下一轻,整个人从马上滚了下来。后面的钟离泗和庞通赶紧勒马,这才没踩到他。
在众目睽睽,特别是在自己心爱的女人面前,这匹“瘸腿兔子”居然他娘的自己绊腿了……沈云顶着一头雪花和干草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杀了“瘸腿兔子”的心都有了!而“瘸腿兔子”呢,正可怜兮兮地睁大眼睛,望着沈云,嘴里发出呜呜的轻响……
“哈哈哈哈哈哈!那是谁啊?怎么走着走着,自己来个大马趴?”
“哈哈,还不是那个五连的奇葩,马趴?还真他娘的是马趴啊!”
“哦,原来是五连那个奇葩啊,叫什么来着?”
“马叫‘瘸腿兔子’,骑兵叫,叫什么来着?”
“欸,管他叫什么,真挺他娘的逗啊!这么走都能摔了,还能指望骑着它打仗?!哈哈哈,笑死我了!”
……
周围的评论不一而足,沈云臊的恨不得地下有个缝能钻进去。他真真的不想这样,没想到一年没见周蕙,第一次见面却是来了个大马趴,实在,实在太丢人了……
周蕙经过最初的错愕和不可置信,一见沈云这副模样,却突然笑了,笑的是那么撕心裂肺,刚刚止住的眼泪又出来了……
“他,他是为了我才来当兵的吧?!嗯,一定是的!不然他堂堂侯爵为什么要来吃这个苦?!沈渊让,你这个大坏蛋!你真是全世界最大的坏蛋!”
周蕙真的很开心,笑的鬓角散乱,发髻都脱落下来,可她就是忍不住,她要开心的笑下去,哪怕笑到哭……
不得不说,这女人的思维实在太跳跃了……总之沈云就没想过这个理由!
问题是,沈云之前压根也不知道周蕙跑来当兵了。
※※※※※※※※※※※※※※※※※※※
ps:有点头疼,终于写完了军训内容,明天可以热血一把了。话说我这几天写的内容都是后面有关联的哦!不是灌水!当然,在下讲故事有一点点啰嗦,就一点点啦,大家见谅!如果真想看大汉和罗马对阵的朋友,接下来的内容更加不容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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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射天狼,猝然出征】
汉元1003年二月初十,惊蛰刚过。冬季里沉寂的万物开始复苏。
云外堡周边的草地开始泛绿,透着一股子欣欣向荣的味道。不过这里是草原,真正的春季其实并未到来,至少要等到清明或者谷雨之后天气才会慢慢转暖。
比如今天,天空虽然放晴,但大片连绵的云彩一直堆积在天上,老牧人都知道,这天啊,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开始下雨。
军号一响,沈云从床上起来,先穿好内衬,然后再套上丝绸做的里子,棉花织的外衣,最后才是盔甲和护具。头盔一戴,沈云整个气势就出来了。
“好一个俊俏小郎君啊!来,让哥亲一口!”
旁边钟离泗涎着脸凑过来,沈云一把将他那张臭嘴掀开,笑骂道:“得了吧你,还跟我学上哥了。今天没把丝绸里子穿成内衬吧?”
钟离泗涎笑道:“哪能呢,部帅都教过了,俺记性好着呢!”
在起初,所有刚入学的新人都被教育,丝绸里子是要贴身穿的,万一被敌人的箭矢射中,箭头上的倒刺也不会扎入肉太深,可以轻易拔出。
但人家飞骑军却郑重告知各个学员兵,如果想在北地作战,特别是在现在阴寒的北地作战,最好在丝绸里子穿一件麻布内衬,甚至连棉质的内衣也别贴身穿。原因很简单,北地天气极寒,丝绸性属阴凉,贴身穿久了,身上一出汗容易导致丝绸激凉,到时候外面结冰,衣服里面一样结冰,别说打仗,能不冻死就算造化大!棉质内衣也是一个性质,它容易吸汗,然后被寒风一吹就结冰了。一样不适合贴身穿,只能作为防寒衣物!
这些可都是飞骑军将士通过实战得来的经验。所以现在,每个学员兵都会在穿丝绸和棉衣时,里面加一件麻布做的内衬,以防止冻伤冻死的事情发生。
一伍人整理妥当,吃早饭的军号也响起。经过三个月的训练,所有人都井井有条的从厕所下水道滑下去。麻利地将草料给马匹喂上,接着小跑到食堂打饭。
食堂里所有学员兵都到齐了,刘桢却端着餐盘走到沈云这一伍边上坐下来吃喝。其他人见了也没说什么---都习惯了。
从沈云那天摔了个大马趴之后,刘桢就发现了渤海侯。不过他同样非常警醒,并没有当场叫破他的身份,而是笑呵呵地将沈云叫到一边。私下密聊了许久。
再后来,沈云的身份就变得飘忽起来。刘桢虽然没有对沈云过分的热情,但不自觉的,刘桢依旧会特殊关照沈云,比如训练时,刘桢的心腹爱将朱能会经常性在沈云身边,教他如何驯化那匹“瘸腿兔子”!
“瘸腿兔子”。哦,现在已经不能这么称呼它了,应该叫它“瑞兽”!
“瑞兽”如今长到了两米一四,体重六百七十斤,简直像是一匹巨无霸。速度更是没话说,最起码在云外堡的所有骑兵里,没有一匹马能够跑得过它!而且极其凶悍,遇见跑到它前面的马儿。它就会一阵嘴咬腿踹,非把对方撂倒不可。
在跟飞骑军赛了两场,撂倒包括朱能在内的五匹战马之后,就得了这么个诨号。
“此马种名为‘瑞兽’,”朱能当时从地上呲牙咧嘴地爬起来,但望着瑞兽的眼神里却全是贪婪和欲望---跟见了他那去世的妻子一般,“瑞兽之所以为瑞兽。最主要是后面那个兽字,这种马学步不易,但一旦学会便可快如闪电,千里良驹和汗血宝马都不是它的对手!乖乖。你算是捡到宝了!”
从朱能的话语里能够看出,他对这匹马是多么的欣赏。不过沈云是绝对不会割爱的。
要知道让瑞兽学会走路和奔跑,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不要怕摔,骑上去就使劲甩鞭压马刺,让瑞兽使劲跑起来,跑着跑着就好了……
不过在这“跑着跑着”的过程里,沈云可没少吃苦,好几次在马上被迫做“前空翻”“后空翻”的动作,差点就把小命都交代了!在这过程里,摔得鼻青脸肿还是轻的,单单是手腕沈云就脱臼了八次,有一次差点被这匹马型巨兽给压断腿……十匹瑞兽中能有一匹训练出来就算赚了。
如此艰辛的训练终于换来了如今的成果,沈云怎会拱手相让?
朱能认为,瑞兽的体格做重骑的确更适合于做轻骑。沈云听了这话甚至咬牙切齿地说:“那老子就当重骑去,谁也别想抢了老子的瑞兽!”
咬牙切齿说完,沈云又问朱能:“对了,你说了一个兽,那‘瑞’字怎么解释?”
朱能见沈云没转让的念头,便不想说了,支吾了半天道:“自己研究去吧!”
……
刘桢对沈云的关照是显而易见的,不过飞骑军对女兵的照顾也不遑多让。比如今天吃早饭,周蕙领着她的好姐妹司徒晓月和方晓柔也挤了过来---似乎这段时间以来,沈云这一桌总是人最多的---刘桢并没有不允许。
“周排长,你这样似乎不太对啊,会让别的袍泽对我们有意见的!”沈云见周蕙又挤在自己身边,忙正色道。
“什么意见?”周蕙睨了他一眼,不屑道。
庞通在沈云另一边恨恨地塞了一口馍馍,咬牙道:“就你们有女兵陪着吃饭,我就很有意见!”
钟离泗正殷勤地给司徒晓月拿早餐马奶,听了这话直接道:“你的意见可以保留,我们就当没听见。”
“哈哈哈哈!”众人齐齐笑了起来。
帝国军中是不禁止男女兵之间谈婚论嫁的。当然,如果有男兵骚扰女兵,一旦被举报,那绝对是灭顶之灾---在华夏这片土地上,强/奸犯不管在哪个朝代,哪个时空,都是最受人唾弃的行为!
不过男兵与女兵如果要结婚,就必须遵守以下几点:第一,出征期间两人不能同房。必须严格按照军事编制作息,并不会因为你们是夫妻就有优待;第二,两人可以在同一个部队服役,但不能互相统属;第三,两人若有一人因私人感情而导致军事行动失败,必须接受比正常更严重的惩罚!
可以说,帝国的军事法律既照顾了男女之间的感情。又注意防范其不能因感情而耽误大事。
所以在这里,女兵绝对是最受欢迎的一群人。即使是那些家里已有妻子的,也会不由自主的对女兵好一些。
当然,那些有妻子的人是不允许再跟女兵发生感情纠葛的,否则会被开除军籍,严重者还要被判刑---男女的婚姻情况都是公开的。倒也不担心有人隐瞒。
不过像方誊这种家里有小妾,沈云这种有心上人的情况,军队是没有记录的,军队也不会管。毕竟妾侍和心上人都不算帝国法律承认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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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军队的早餐还是很丰盛的,有马奶一杯(窃窃的说一句,马奶一开始的味道真的很难喝,很多人都会喝吐。(.)不过喝多了也就习惯了),白馍四个或者米饭两碗,另外还有配菜,以两素一荤一汤为主。中午和晚上则会相对丰盛些,除了主食还有三素两荤一汤,另外还会根据训练强度,增加适量的肉类补充。
在这个时代,大汉帝国军队的伙食绝对羡煞全世界其他国家的军人。这也是帝国军费常年激增。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
吃完饭,云外堡大门打开,全体学员兵再次出发训练。在云外堡的这两个月里,他们过的几乎是与世隔绝的日子。特别是上个月大雪封途后,云州往云外堡送辎重的马队都很少来了。
如果估计不错,这两天就会有消息从云外堡送来,到时候可能一纸调令就会将飞骑军调走。到时候估计学员兵们也要赶回昭武大学,进行毕业分配了,所以各连学员兵都抓紧时间跟飞骑军的精锐们多学点东西。
可就在沈云整理好马肚带,骑上瑞兽准备出发时。近一个月没响过的瞭望塔钟声突然想起。
“噹……噹……噹……噹……噹……”
连绵不绝,又带着急促感觉的钟声顿时让一向只听见两三声的众人有点发懵。
“我的乖乖,五声!还那么短促,这是有五千大军过来了!”钟离泗牵着缰绳啧啧感慨。
“走,看看五千大军是啥模样!”沈云兴奋地将马缰绳重新系好,兴奋地拉着其余四人朝堡墙奔去。
钟声敲响,城门暂时是要关闭的,谁也出不去,所以很多学员兵也爬上堡墙,准备一睹五千大军的风采。
话说如今在云外堡的,满打满算也就两三千人。五千人的大军,沈云他们还真没见过。都说人要过万,漫山遍野,这万人的一半,想必也非常壮观吧?
沈云想的不错,这五千人的大军的确很壮观,云外堡东南方向,顺着直道,一条望不见尾的队伍正缓缓行来。
这是一支步骑混合的队伍,步卒行进在中间,骑兵走在两边,骑步之间相隔两米左右。
这个时代行军,并不像沈云在现代时看的影视作品那般,士兵都高举武器,好像有用不完的力气一样。
事实上,冷兵器时代的军队行军,更要注重体力的保存。一般来说,步兵身上只会佩戴近战用的战刀,其他诸如长枪、弓箭和盾牌之类的,都是放在辎重车上。
而骑兵就更简单了,复杂的装备都放在备马和辎重马上,自己只留弓箭刀三样装备。
行军时,不论步、骑,都不会把自己的旗帜打的老高,生怕敌人看不见似的,而是会将旗帜放低,甚至不挂旗帜。颇有点偃旗息鼓的意思。
这些沈云在军事课上都学过,不必多说。
看了许久,这支队伍终于有大半进入了沈云视线,这时,方誊突然咦了一声,奇道:“他们不打算进云外堡,只是从堡外路过吗?”
果然,队伍最前方的一连骑兵在云外堡三里的分岔口绕道了,直直往西北方向走去,压根没打算进堡。
不过还是有十余骑加快马速。朝云外堡飞奔而来。
“止步!来者通名!”堡墙上,驻军中有人高喊,并且有士兵已经拉开弓弦,准备射出定位箭。一旦来骑不听劝阻越过定位箭,堡墙上的士卒就要攻击了。
堡外十余骑勒马停下,当先一人从怀里扯出一面旗帜甩动起来,同时嘴里道:“大汉皇帝军令。云外堡最高指挥官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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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间会议室,刘桢面色凝重地坐在上首,身前摆放着一份盖有皇帝玉玺、枢密院打印以及胡公私章的军令!
整个云外堡所有连级以上军官悉数到场。
气氛有些肃然,从那名传令兵将军令送到刘桢面前之后,刘桢就立即下令封锁整个云外堡,同时命令所有连级以上军官到会议室开会。
原本有些嬉皮笑脸的郑应罗橡都感觉到今天的气氛有些不同。正襟危坐在方桌前,等待刘桢说话。
龚茂望了一眼在座的众人,猜测着军令上到底说了什么,可没有刘桢的命令,他又不好直接拿起来看。半晌才思忖着道:“部帅,这……”
就在这时,一直低头沉思的刘桢突然起立。大声道:“传陛下旨意,众将接旨!”
所有人顿时一凛,“嚯”地一声,全体起立,横胸行礼,齐齐喝道:“末将接旨!”
“大汉有德,叛逆无道。朕御极大统,兹以诚德待彼。彼却以怨报德,戮我汉人,戕朕子民,是可忍孰不可忍。朕代天讨之,以惩其罪……兹令:云外堡诸军除当地驻军外,就地编制,随军西进。进抵平凉休整重编,择日平叛。钦此。”
刘桢念完手上的信笺,又翻过一页,所有军官还在惊诧中。他却又一次念了起来:“传大汉枢密院军令:云外堡一应军人悉数赶往平凉听调,此令。”
“传大汉胡公殿下军令:云外堡凡军籍所部,大四以下学员得军令后立即返回渔阳,不得有误。大四学员兵就地毕业,晋升校兵,衔授双纹,随大军于三月初一之前赶至平凉,以待整编,不得延误。此令。”
大汉皇帝的旨意带着叙述性质,而枢密院和胡公的军令就简洁的多,一众军官也听的明白。所有人齐齐大喝:“喏!”
龚茂犹豫了一下,道:“部帅,这陛下的旨意和元帅的命令相同,但枢密院的军令却似乎有所矛盾,这……我等该如何选择?请部帅示下!”
的确,皇帝的旨意和胡公的军令是让除了驻军之外的军人赶赴平凉,而枢密院的军令却是让所有军人前往。这似乎有所冲突。
刘桢严肃地道:“我等乃大汉军人,陛下乃大汉军队最高统帅,自然以陛下旨意为准。更何况,我等直属胡公殿下,该如何抉择,还不清楚吗?”
龚茂一怔,心下倒也放宽,脸带笑意道:“喏,属下立即给各位袍泽准备辎重。”
龚茂是放下心了,但其他人却没有这么轻松。漫说帝国军令从来没有令出三门的情况,就算有,也不至于互相冲突的这么厉害。在与外界隔绝的这一个月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会有三份军令同时传到云外堡?
刘桢道:“诸君,这次的军令其实并非专门传给云外堡,而是度信州南部各大城堡皆有此令,军驿部只是在每份军令上加了通传地点的名字而已。”说着,刘桢将三份军令递交给各个连长观阅,在所有人传阅一遍,确定印章和火签无误之后,所有人这才轰然应道:“谨遵陛下旨意!”
“诸君,此次出征确实有些猝然不及,然,我辈军人,自从军之日起,就时刻准备为吾皇效死!令出突然,还望诸君尽快收拾妥当,午时三刻开拔,追上前面大军,三月初一之前,必须赶到平凉!”刘桢铿锵有力的话语传遍整个会议室。
众将齐齐唱喏:“喏,午时三刻开拔,三月初一必到平凉!”
刘桢横胸一礼,众将也齐齐还礼。
不知道什么原因会让学员兵也突然出征,但在场的所有人都没人有异议,诚如刘桢所言,自从军之日起,大汉的军人就随时准备为皇帝为大汉付出一切,军令突然,他们却早就有了准备。
肃穆、激昂的氛围渐渐弥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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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跟方誊还站在堡墙上观看似乎连绵不绝的队伍。
“怎么这么多军队往西走啊,一二三四,这都第四拨了吧?”方誊抬手遮眼,眺望着说道。
阳光有些刺眼,但天上的云彩似乎更多更厚了,快要遮盖住太阳。
沈云点点头:“是啊,他们的队伍好像衔接的不是很好,有快有慢,最前面那一拨都快走出十里了,这一拨才刚刚经过。”
瞭望塔上的钟声在这一个时辰里就几乎没听过,每隔一段时间必然响起,然后就见无数支军队缓缓向西行军。第一拨有五千人马,接下来的队伍就有多有少,不过大致都在一千到两千人之间。队伍与队伍之间间隔很远,而且押着许多辎重车,这种情况像是各地军旅向某个地方集结。
沈云还特地问了一个当地的驻军排长,这种情况在这个集结常见吗?
却没想这个排长很是激动地说:“俺在这云外堡待了十年哩,这种绵延不绝过大军的情形,还真是第一次见,真他奶奶滴壮观!”
当沈云听见钟声再次敲响,远远走来第五拨队伍时,就站不住了。
“滕宇,我看情况有点诡异啊!”沈云悄悄对方誊道,“加上这一拨,可是将近一万人的队伍,一个师的人啊!这不断往西,看来西边是有大战!”
方誊一想,顿时喜道:“可是朝廷准备发动西北平叛了?”
沈云见他欣喜的模样却怎么都笑不出来,暗暗道,希望这次我猜错了吧。
可就在这时,集合军号响起,第五连板着冷脸,看不出任何表情,但他的眼神里似乎有一团火在跳跃。只听他对五连学员兵大声道:“昭武大学五连士卒听令,奉大汉皇帝旨意,全军立即开始整装,午时三刻开拔,目的地银州平凉城,今天是二月初十,三月初一前必须赶到!此令!”
“谨遵皇帝旨意!”众士卒习惯性的整齐回答。但应答完后,却是一片纷杂的询问之声。
“连长,去平凉作甚了?”
“对啊,可是西北战役爆发了?”
“连长,我们去平凉,那毕业怎么办?”
……
不一而足的问题,让第五连的脸色愈发冷淡,他喝道:“尔等身为军人,此刻应该听从军令,而不是询问无关之事。具体军令细节,张排长会在途中向大家解释。现在,我命令,全军整装,出发!”
“喏。”五连一百多人全部行礼,然后立马开始准备起来。
沈云站在队伍后面,这心啊,是愈发的拔凉拔凉……(未完待续。。。)
【第六十三章 平凉城,出征由来】
此平凉,非彼平凉。后世的平凉,现在还称泾川县,归雍州治下。大汉帝国的平凉城,在银州北两百里,相当于后世的石嘴山市北郊附近。
平凉城,乃平凉郡治所,此地与银州南的灵武郡一南一北,扼守银州要道,是银州城的两处重要关隘。圣祖以前,这里更是游牧民族南侵的主要通道之一,地理位置十分险要。
当然,对于现在的大汉帝国来说,平凉城已经失去了往昔抵御匈奴南侵的主要作用,但其作为军事重镇的特点依旧没有失去。
从云外堡顺着直道前往平凉城,直线距离为一千四百里。当然,人走路不可能走直线,即便是修建在茫茫草原上的直道,也不可能完全笔直。从云外堡往西,必须先经过云中郡(今呼和浩特托克托),九原郡(今包头)五原郡(今巴彦淖尔),然后顺着阴山山脉西麓南下,抵达朔方郡(今乌海),最后才能到达平凉。一路上几乎都是靠着阴山山脉在走,同时毗邻黄河。这一条线路就是当年匈奴和秦汉王朝反复争夺的“河南地”,不过如今都是大汉帝国的疆土,放牧在这片土地上,却是极为安全的汉之“牧马人”!
一路上,沈云等人始终跟着前面将近万人的大军,他们身后也跟着大大小小的队伍。这些军伍都是沿途各个大堡中征调出来的军队,有正规军,也有学员兵。总共大约有三万多人,足够组成一个军团!
这是一支没有完全最高统帅的军团,其中有战斗力极其强悍的甲等军团,诸如飞骑卫、骠骑卫、飞鹰卫等三支骑兵军团的精锐,也有陷阵卫、暴熊卫、烈武卫等步兵军团勇士。更多的则是被征调的部分乙等军团军卒。
当然还包括今年昭武大学即将进行毕业考核的大四学员兵。其中骑兵学员兵人数有两千四百人左右,如果不是这次猝然出征,他们将要在今年接受毕业考核,最终能够通过考核的人数不出意外的话只有六百人左右---再强调一次。(.好看的小说)昭武大学的骑兵毕业考核是极其严格的!
一支没有最高统帅的军团如此散漫的行走在草原上,这在圣祖以前是不可想象的,几乎跟送死无异。但在现在,这却成为了正常情形。
三万多人的大军行进,相互之间肯定会有接触,通过东一语西一句的拼接,沈云这边也了解到大致的情况。
原来大汉帝国将要在开春对月氏人进行毁灭性打击的消息不胫而走---事实上。这个消息就算严格保密也没用,叛军首脑用屁股想都能想到,今年开春大汉肯定会派出大军围剿。
为了应对大汉的平叛军队,月氏人决定先一步动手,在汉元1002年七月,即塔里木河河谷之战后两个月。月氏就以两个军团的兵力,翻越天山山脉向北挺近,勾结一直在罗斯平原上游荡的匈奴人,于同年十月进犯北海州坚昆郡(原清朝唐努乌梁海一带)。
汉元1002年十月,月匈联军冒着严寒,以不足两千之兵力强攻坚昆郡,居然攻下了坚昆城。当时北海州早已被严寒彻底覆盖。断绝了与度信州的联系。朝廷更加不清楚那时月匈联军已经南侵。
汉元1003年一月,北海州定边府(今外蒙古乌里雅苏台)的血旗兵历尽酷寒终于抵达帝都,带来的却是坚昆失守,月匈联军近四万人正在围攻定边府的消息!
定边府被围攻是汉元1002年的十一月,如今已经过去了两个月,天知道月匈联军有没有攻下这座无城垣的府城。
大汉皇帝震怒,朝廷震怒,百官震怒。月氏人已经彻底惹急了整个大汉帝国。如此贪得无厌不说,居然寡廉鲜耻,勾结大汉死敌匈奴人!这个举动已经越过了朝堂衮衮诸公的底线,绝对无法容忍!
至此,大汉皇帝下令,提前发动平叛战争。
鉴于月氏人已经跟匈奴人勾结,并且攻下坚昆和定边两地(朝廷已经不对定边城抱有希望)。大汉皇帝下令组建两个方面军,西北方面军以益公为统帅,节制甘、肃、雍、凉、宁五州军队,甲乙丙三等军团悉数听从调遣。共计一百六十万人马,西出墨山、玉门两地,彻底荡平月氏;北疆方面军以胡公为统帅,节制银、榆、晋、怀、燕五州军队,同时署令其为度信、北海两州军前都督,甲乙丙三等军团悉数听从调遣,共计两百万军队,北上剿灭月匈联军!
而沈云等学员兵,就算是北疆方面军两百万大军中的小小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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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整整四百万大军啊!帝国有近百年没有这么大阵仗了吧?”
平凉城北郊的军营里,庞通脱下军靴,再次搓着脚丫子感慨道。
经过近二十天的漫长行军,终于赶在二月二十九日这天抵达平凉城。不过此时银州已经成为北疆方面军的大本营,无数军队从各地赶赴这里集结,导致平凉城此处都挤满了军人,所以他们这些人只能被安排到北郊自己安营。
幸好都做惯了,五个人的小帐篷快速搭建起来,听了张末的安排,今夜又不用他们五人值哨,所以天才擦黑,五个人就躲进了帐篷里取暖---话说三月将至,这鬼地方还是冻的要命。
钟离泗脱掉铠甲,嘟喃道:“何止百年啊!我看两百年都有,欸,滕宇,上次帝国动用四百万军队是啥时候?”
方誊正在卸绑腿,笑着摇摇头:“我不是历史专业的,哪知道去?你可以问问渊让,他肯定知道。”
钟离泗奇道:“他大学读的是历史专业?”
“昂,算半个历史专业吧!”方誊语带双关地笑道。
沈云脱掉披风,甩到方誊身上,笑骂道:“别听方滕宇瞎说,我家里的未婚妻是学历史的。”
庞通搓了搓脚丫子,刚想放到鼻子边闻闻那股“香味”,听了这话,顿时“哟呵”了一声道:“不是吧沈渊让。你在家都有未婚妻了,还勾搭我们的骑兵之花啊?”
骑兵之花当然是指周蕙。
钟离泗也指责道:“沈渊让,你这也太不厚道了吧?!吃着碗里的还盯着锅里的,你倒是给哥们留碗汤喝呀!”
沈云乘着钟离泗放置铠甲的当口踹了他屁股一下,笑道:“你们懂个屁,我们那是真爱。奶奶的,老子愿意娶俩个。她也愿意嫁,你管得着么?再说了,那司徒晓月不是留给你了么!怎么,昨天去帮她背行礼又被拒绝了?”
钟离泗揉揉屁股,颓丧地坐在火盆前,搓着手道:“别提了。司徒晓月根本不搭理我,倒是对赵先至呵护备至,我昨天还看见她偷偷给赵先至塞了个暖包呢!”
“哟呵!”沈方庞三人齐齐贼笑地看向一直在整理床铺的赵信,庞通叫道:“先至兄弟,你这口风够严的呀,勾搭上了咱们的司徒宝宝,也不说一声啊?要不是钟离泗这家伙眼睛毒。你打算瞒到什么时候啊?”
赵信那张俊脸上顿时出现一抹红晕,虽然他一向沉稳,但在这几个不知廉耻的袍泽面前,他还是觉得自己脸皮不够厚。他弄好床铺,也凑到火盆前,却没说司徒晓月的事,而是道:“帝国上次动用四百万大军,还是在圣祖西征之时。距今四百五十年了!”
“谁问你这个了,你别岔开话题啊!”庞通不满了,挤过去勾住赵信肩膀道,“老实说,你牵了司徒晓月的小手没?滑不滑?”
赵信将庞通一推,涨红脸道:“边儿去,老搓脚。手味儿的跟刚从茅坑里拿出来的一样,也不嫌臭。”
庞通笑嘻嘻地坐回去:“老子乐意,老子就喜欢这个味儿!”
方誊也坐了过来,烤着火对庞通道:“所以你就是找不到姑娘。还有脸说。”
庞通也红了脸,见钟离泗想开口嘲笑自己,忙道:“谁说老子找不到姑娘的?我娘已经在家给我物色好了,等这场仗打完就回去成亲!哼!”
沈云最后也坐了过来,叹道:“打完这场仗?四百万大军的战争啊,什么时候能打完?!”
庞通从怀里拿出干粮嚼,钟离泗笑骂一句:“你真是属猪的,刚才火头军给你弄的饭没吃饱还是咋滴?又开始吃!”听了沈云的话,笑道:“安心啦,说是四百万大军,其实真正拉上去见仗的不过两三个军团罢了。我已经打听过了,这次元帅虽然可以节制七个州的军队,但他老人家压根没把月匈联军放在眼里,只征调了两支乙等军团和一支飞骑军,大概也就七八万人的样子,打不了多久的。”
赵信也点点头道:“不错,月匈联军一共也就四万多人,咱大汉打他们,不至于要两百万军队,两个军团足够了!”
大汉军事情报一般都不会进行严格管控的,除非是必须的军事机密,否则敌人的消息都会任由士兵们互相传播,这样也能让普通士兵心里有个底,不至于怯战畏敌。
“希望如此吧!”沈云叹了口气,没再说话。
方誊却说:“我只希望元帅赶紧把定边府拿回来,然后掉头往西,去大月州平叛去!”
“还往西?在走下去,我这双嫩脚板就要磨穿了!”庞通爱惜地摸着脚,叹气道。那模样,又把众人逗乐了。
“滚一边儿去,老拿那双臭脚说事儿,”钟离泗笑骂着,将怀里的一个馍馍也丢了过去,“你当初就应该长双平足,而不是这个汗脚,长了平足不用来当兵,岂不是更好?!”
庞通接过馍馍,深深咬了一口,陶醉地笑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反正我喜欢汗脚,我就不是平足,你咬我?!”
“哈哈哈哈”众人齐齐笑出声。
平凉城的第一夜,过还算不错。(未完待续。。。)
【第六十四章 大纛飞,全军集 结】
在平凉北郊的安静生活是在第五天之后被打破的。在这五天里,近万名来自云外诸州的乙等军团士兵和昭武大学的学员兵以连为单位,散漫地铺洒在平凉城北郊。每日里每个连都会安排一个排去平凉城领取辎重,其他时间里都是放羊,任由士兵自行安排时间。
这种无序和混乱的状况让很多连长都深感忧虑。特别是第五连,从第二天开始,第五连就想联络学员兵各连连长开会,讨论出个结果。
这个时候,谁也不知道后方的银州和平凉城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到现在也没有上级的整编命令,更不知道为何这近万人会被放羊般“圈养”在这里。这是个非常危险的情况。特别是在第二天,即汉元1003年三月初一这天有军令将所有甲等军团都调走的情况下。
事后很多学员兵的连长们都承认,如果此时月匈联军能够派出一个团进攻这里的话,所有连队都将被打散,因为此时在这里,最高级别的军官就是少尉,根本不能统一指挥各支连队。
幸好,这种可怕的事情并没有发生。第五连希望召集各连连长开会的愿往也没有实现---他的人缘实在太差了,除了郑应、罗橡和石锤三个人同意将四个连靠近扎营外,其他人都不曾理会第五连的号召。
汉元1003年三月四日,平凉城终于来人了,是个少校,姓徐,名栋,字国梁,乃昭武大学参谋部984年入学的学员。今年三十二岁。徐栋到达这里时立即下达了两道北疆方面军参谋本部的军令,第一道是勒令云外诸州乙等军团士卒立即赶赴平凉城接受战时编制;第二道是命令学员兵各连以现有之连队编制,组建三个曲,成立北疆方面军第三军团前师直辖的特编部。部帅就是他徐栋。
接到这个命令后,第五连立即去到临时搭建的部帅营帐,接受组建安排。
等第五连从部帅营帐回来已经是三月五日的中午,直到这时,沈云等人才从张末的口中知道最近为何会被放羊。
原来朝廷虽然早就下达了组建两个方面军的旨意,但因为之前的战略部署都是以月氏一个敌人为目标做的,现在多了一个匈奴。之前的作战计划必须更改。帝都军部加班加点,重新做战略战役的计划,同时枢密院也紧急抽调军用物资往银州,希望在银州构建起北疆方面军的指挥中枢。
可一个指挥中枢建立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西北方面军在甘州城的部署早就完善,益公也就早就出发,但胡公却因为银州的物资和军队都没有集结完成。一直拖到二月初才从渔阳赶赴银州。
等到了银州却发现这里早就一团乱麻,各地军队猬集,却又不互相同属,简直是乱成一片。这个情况的出现完全是因为枢密院发出的军令早于胡公,导致胡公麾下的参谋部不能完全掌握这些被召集的军队到底来自何方,必须进行一一的核对落实,然后统编规整。
等胡公抵达银州时。提早到达的参谋部才梳理完银州周边的两个军团。
胡公当时就有了怒气,不过以大局为重,他强忍心中不快,下达了“从速整编,以甲等军团为主,乙等军团为辅”的整编思想,在短短四天时间里将平凉、灵武两地的军队悉数规整。
可到了第五天,参谋部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昭武大学的大四毕业生们也被召集到了平凉。
这可让本就窝火的胡公瞬间爆发,他当场就掀了桌子,勒令参谋部立即写奏折,他要弹劾帝都军部那些废物。
原来胡公从一开始就压根没想过要调这一批毕业生上战场,漫说这些学员兵没有经过毕业考核,就算通过了,胡公也舍不得这些心尖子这个时候上战场啊!军部这些废物操作失误。居然下达了将云外诸堡沿线军队的召集令,将这批学员兵也招过来了。
后来经参谋部的提醒,胡公才反应过来,这道军令似乎是自己批准的---那阵子事情实在太多。军部和参谋部拟订的条文建议一大堆,胡公虽然都有过目,但没有事事过脑,很多时候决策时都是依据参谋部给出的建议作的。
核定军部这条建议可行的人,就是参谋部的少校徐栋!
学员兵千里迢迢来了,总不能赶回去。怒气上头的胡公便立即让徐栋去带学员兵,编为北疆方面军第三军团前师的直属。说是特编部,但其实就是保护学员兵不受到伤害。为什么是第三军团呢?因为第一、第二军团都是才整编好的甲等军团,其中有飞骑卫和烈武卫,从第三军团开始才是乙等骑兵军团编制,将他们放在这里,更让胡公放心。
对于学员兵们来说这是好事,这次北疆方面军最后共计整编了六支军团,其中骑兵军团两支,飞骑卫和第三军团;步兵军团四支,烈武卫和第四、第五、第六军团。跟在唯一的两支骑兵军团中,虽不是第一批次上战场,但多少能捞到点军功。算是个镀金的好去处。
可对于少校徐栋来说,这此当部帅却是个灾难。圣祖修改军制,在军团和师、镇三级军中都采用了参谋编制。参谋的军衔都不会太高,最多也就是中校。参谋不用亲自上战场厮杀不说,还能靠近主将,露脸的机会多,打赢了参谋们运筹帷幄功劳不小,打败了他们可以第一个撤退,这样的位置许多人是想而不可得啊!
徐栋一堂堂少校参谋被派来当“保姆”,军衔上虽然没委屈他,反而算是隐晦地晋升了一级,可他自己却觉得像是被流放了。所以在整编学员兵时,徐栋这人的激情也不是很大,安排的很随意。
一个部帅麾下应该有三个曲,一个亲卫曲,一个警卫曲,一个辎重曲。共计人马为五千到六千人左右。不过学员兵全部加起来也只有四千五百余人,其中骑兵两千五百人,步兵两千人。步兵中又分为重步兵科五百五十人。轻步兵科九百八十六人,辎重科两百六十八人,后勤补给科一百四十人,参谋科五十六人。
必须注意,骑兵学员之所以大大超过步兵学员,是因为骑兵科的毕业率极低,很多当年没有毕业的骑兵学员可以重新选择进入步兵科或者继续留在骑兵科。一般来说当年无法毕业的骑兵学员都会转入步兵科。毕竟相对来说步兵会比较容易毕业。
面对如此混乱的编制,本就有被流放心理的“徐保姆”干脆自暴自弃,不再费心费力的去挑人整编,直接让辎重科的学员推举出一个人任辎重曲曲长,后勤科补入辎重曲。参谋科的改为特编部警卫曲,重步兵科为亲卫曲。骑兵科分为三个曲,曲长公推,步兵科补入三个曲,组成骑步混编曲,编制与近卫军团类似。
这种整编当然简单,在封建社会搞了一把“民主”的徐栋也舍得轻松。在战场上,骑兵地位本就稍稍高于步兵。所以骑兵当曲长也没人有意见。于是,一个非常古怪,骑兵不是骑兵,步兵又不是步兵的特编部曲成立了!
北疆方面军第三军团前师直属特编部,部帅徐栋,亲卫曲曲长孙寒,辎重曲曲长董奎,警卫曲曲长许层。第一曲曲长第五连。下辖原学员兵第三、第五、第六连,连长分别是褚遂、罗橡、石锤;第二曲曲长郑应,下辖原学员兵第一、第二、第四、第七四个连,连长应亮、郝峰、皇甫嵩;第三曲曲长文萃,下辖原学员兵第八、第九、第十连(女兵连),连长毕允、胡可、周蕙。
沈云和方誊,被安排到第五连麾下的第一营第一连。营长是张末,连长当然是沈云当了,谁让他是刘桢当初“看重”的人呢!不过这个特编部本来就不伦不类,人数也不齐。所以沈云的第一连还担任着营长张末的警卫连、辎重连的重担。同理,连下的第一排也要担任同等的工作。
将这一切布置妥当,整理好后已经是三月六日。这里有一个插曲,那就是当徐栋得知自己麾下还有一个女兵连后,脸色都变青了---他这是更加认定自己是“保姆”的身份了---当场就下令全军开拔到银州,跟第三军团总部汇合。他甚至跟几个曲长说了,别想上峰会派他们特编部出战,老老实实跟着中军走就成。
对此,别人的心情不知道,但沈云却是十分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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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编部到达银州是三月八日,大军已经开拔了。长长的直道上,遍布着迤逦向北的大军。他们只能沿着路边走,尽量不挡住大军的前进脚步。
前期开拔的是飞骑卫和烈武卫,这两支军团也是此次出战的主力,其他军团还打着跟他们混碗汤喝的主意呢,自然没人敢去挡他们的道。
这还是沈云第一次见到古代大军开拔,除了装备不同外,还真跟现代军队没啥区别。首尾不见的长龙,显出别样的气势。他还踮着脚,仔细观察北上的飞骑卫,希望从人群里看见刘桢所带的那个部,可后来才听说,刘桢所带的部曲,作为前锋早在三天前就已经出发了。
到了银州之后,沈云又发现一个“惊人”消息,胡公殿下作为全军统帅,本应坐镇银州大后方的人物,居然也在三天前带领飞骑卫前师出发了。
“胡公当为我辈楷模,不愧是我大汉元帅!”赵信对此的评价是这句话。
话说大汉帝国的军队主将们还真没一个怂的,个个身先士卒奋勇当先,这勇气实在是没话说。不过这也是之前塔里木河河谷之战时会连续阵亡三个军团长的关键原因所在!
很显然,上至元帅下到小兵,并没有一个人意识到这一点!在冷兵器时代,身先士卒奋勇当先乃是衡量一个将军优劣的重要标准之一。谁会认可一个只喜欢躲在后方指挥的将军呢?
不过显然第三军团的军团长就是这么个不受欢迎的将军。
北疆方面军第三军团军团长侯鉴,字云甫,帝国为数不多的将军之一,少将军衔。汉元974年益州军校毕业,今年四十七岁,同时也是帝国袭九世的出云伯,算是个二等伯爵(一等伯是世袭,与国同休)。
这侯少将乃是帝国诸葛元帅的得意门生之一。十八岁考入益州军校,二十二岁毕业时就是上尉军衔。汉元978年,随军出征西海州,惩戒小国蔡奄,立功晋升少校,之后就一直常驻西海州。汉元992年,大月州又有小规模叛事。其带兵东进,又一次积功晋升大校。当然,这里必须说,在这个阶段的侯少将还是个敢打敢拼的将军,作战也极其勇猛,以犀利著称。不过在汉元996年被调往北疆打匈奴的时候。他的整个带兵风格却发生了改变。每战不想怎么冲锋,而是琢磨退路在哪儿。
最有趣的是在一次追击匈奴的战斗中,四百里路途,他所带的那一镇足足走了六天!然后发现匈奴在前方设下了埋伏,他又一马当先,率先脱离战团。这次追击的汉军有两个镇,他的部队损失最轻。仅阵亡一人,伤两人,其中阵亡者是因为跑的太快,摔下马摔死的。另外两个受伤的也是因为脚踝崴到,并没有受到致命伤害。
在随后的作战中,这位侯少将带着他那个镇四处作战,却四处“逃跑”,跑来跑去。倒是打出了一定的名气,因为匈奴人在这种反复被追击又反复设伏的战术中,无法给侯少将的队伍以致命打击,到最后自己先被拖垮了。侯少将最后一击,将已经被拖垮的匈奴入侵军队全部歼灭,杀敌六千余,自身伤亡不足百人!
这么大的功劳按理说是要晋升将军的。可枢密院却不知该如何叙说他的功绩,与其随同作战的将领也对这个只知道跑来跑去的“兔子将军”毫无好感,一致不愿在叙功时加上他的名字。到最后还是一向沉默的诸葛元帅发火了,亲自写奏折给皇帝。为自己这个得意门生叙功。枢密院无奈,只好晋升了他的军衔为少将。
对于这样一个将军,的确很难得到普通士卒的信服,不过侯鉴自从上次反击匈奴之后就一直驻守北海州,麾下的北海州第七军团后师也算是一支常年与匈奴人作战的劲旅,在召集令中枢密院也就加上了他的名字。
说实话,胡公也不喜欢侯鉴,不过帝国将军本来就少,侯鉴怎么说也算是个将军,这次北疆方面军刚刚组建,若让他单领一师,真的有点浪费,考虑到特编部这个心尖子,胡公也就勉为其难让他担任军团长,不过军令却是第三军团最后随辎重粮草出发。
作为一个骑兵军团,沦落到押送辎重的地步,所有被编为第三军团的将士都有点无奈。不过想到这场仗已经有飞骑卫和烈武卫包办了,押送辎重粮草也就不算太丢人。
特编部到达银州城,在银州城下停了两天,补充辎重和粮草,同时还接收了一批军医。
是的,帝国的军医并不是固定编制,而是出征前临时配备。当然,常驻军团中会有固定的军医编制。
按照规定,一连士兵中必须配备至少一名军医,不过这些军医都会统一安置在部帅的警卫曲中,组成军医曲。这些军医都是各大军校毕业,骑马是基本的技能。同时还能进行作战。当然,除非到了最后关头,不然军医是不被允许参战的,他是所有受伤士卒最后的保障,在作战中是被其他士卒保护到最后的人物。
分派到沈云这个连的军医姓蔡,名仲,字八斗。贵州昭通郡人氏,吴郡军校毕业。已有十年的军龄,今年三十岁。生的有些矮小,但很壮实,因常年在宁州驻扎,所以皮肤有些黑,北风吹多的脸上也都是皱纹,看上去像是四十岁。很憨厚的一个人,医疗技术也算过硬---刚来的第一天就判断出庞通有严重的脚气,还给了贵州老家的秘方,只三天就让庞通的臭脚丫子不会那么痒了……
话说沈云原来的五个人中,沈云是连长,方誊、赵信和钟离泗都成了排长,唯独庞通这小子还是个小兵。不过他们的军衔都有所晋升---原来的横纹剑章,都换成了双纹剑章,当然,只局限于军官,像庞通是还没有的。等打完了仗再说。
汉元1003年三月十日,银州城外大纛飞扬,第三军团两万五千人最后一批,雄纠纠气昂昂地押送着大量的辎重粮草翻越阴山,直奔北海州大戈壁!
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是,面对他们的将是如何的一场恶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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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呼,编制之类的事情头疼死我了。写了又删,删了又写,很是一番折腾才总算完成。这一章主要是将战前的编制,和一些人员的调动安排,目的是为了让大家对接下来的战斗中有一个清晰的概念。
好了,下一章【飞云堡,恶战先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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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飞云堡,恶战先声】
越过阴山山脉往北就是一望无垠的大戈壁。[.超多好看小说]其中有一块区域是长六百里宽四百多里的沙丘地带,横亘在从度信州通往北海州治所库伦府的中间。
常年走惯这里的牧马人都知道,这片沙丘是“死神”的领地,任何生灵进去都走不出来。
大汉帝国拥有此地已经快五百年,早就将这一片的地理摸个透彻。翻越阴山山脉之后想要从正北方向去库伦只有两条路,这两条路都是要绕过那片“死亡沙丘”。
当然,北疆方面军的目的地不是库伦,而是北海州西部的重镇定边府。
定边府位于金山(阿尔泰山)北麓以北六百里,北疆方面军要去定边府也必须沿着金山北麓前进。因为只有这条路上有水源存在。
在帝国官方的称谓中,金山的名称是阿尔泰山,这个名称的由来据说是汉圣祖定的,甚至连定边府、库伦,以及北海州名称中的“北海”所在贝尔加湖也是由圣祖命名的。全世界除了沈云,没人明白圣祖为何要将这些地方叫这个名字。
当然,官方有官方的称谓,民间也有民间的习惯称呼。北海州其他地方或许都沿用官方的称谓,但这坐绵延三千里的大山脉,民间还是习惯称它为“金山”!
早在圣祖以前,就有汉人在这里开采金矿,五百年后的今天,阿尔泰山上不时仍有人在里面发现了矿脉的存在,所以民间称呼它为金山也不足为奇了。
沿着金山迤逦往西北行走,一路上会经过瑙云堡、班特堡、扎拉堡等数座大堡。过了这三个大堡才算过了荒无人烟的戈壁,在扎拉堡北部的查干湖是前往定边府的一个重要水源补给点。帝国在这里设有查干县管辖。
五百年的经营,五百年的建设,使得这个在圣祖之前让所有汉人畏之如虎的荒漠戈壁成为坦途,许多罗斯平原的部落小国的商人,都会沿着这条路到大汉做生意。直道修建的也算完善,虽然有些路段不可避免的受损严重。但却不耽误大军前进。
四月二十四日,经过一个半月的艰苦跋涉,北疆方面军第三军团终于抵达查干县,并在查干湖旁边扎营,等候先行军队的通报。
“呼,这鬼天气,总算暖和一点了。”扎下营盘后。沈云躲回帐篷里,搓着手脚道。
已经快五月,这极北之地的天气总算暖和了许多,白天不用穿棉衣也还可以,但到了晚上依旧有些寒冷。当然,比起之前一个月的艰苦来说。现在靠着湖边扎营,实在算不得什么。
由于还在大汉疆土,周围也都是汉人在管辖,虽然辛苦些,但军中情绪还算稳定。
沈云刚刚回到帐篷,方誊后脚就跟了进来,递给沈云一张纸道:“这是今日警卫曲发来的军报。你看看。”然后立即转向庞通:“胖子,给我带晚饭没?”
庞通从身后拿出几个白面馍和一碟咸菜递给方誊,问道:“今日有什么新的情况?”
沈云在一旁看军报,方誊也没什么好忌讳的,一边吃一边说:“能有啥新情况,还不都是那些。部帅不管事,都是警卫曲去大营听令,然后传达各营。据说飞骑卫已经到了定边府西南两百里的扎布汗河。估计也就这几日就会有战报传来了。”
沈云看完军报往地上一放,问道:“这个消息军报上没有说啊,你听谁说的?”
方誊吸溜了一口水,咽下馍道:“还能是谁,部帅身边那个警卫曲曲长呗。不过我觉得他说的不太靠谱,大部分都是可能啊大概什么的,估计都是他自己计算的结果。”
庞通脱掉靴子。撇嘴道:“可不是,那些参谋科的书呆子,整天就计算这计算那儿,个个搞的跟小诸葛似的。可算准的没几次。”
沈云道:“也不能这么说,参谋科的人还是有点能力的。(.好看的小说)从查干湖到扎布汗河直线也就四百里左右,飞骑卫是和胡公殿下一起行动的,算时间也应该到扎布汗河了。只是不知道这消息是什么时候的?”
“等钟离和信回来吧,看他们有什么消息没有。”方誊咽下最后一口馍,舒服地拍着肚子说。
第三军团这段时间以来军纪很严,但晚上扎营之后各军之间都是会有警卫部或者警卫曲的人四处通气打探消息。这也是帝国军中默认允许的,只要不是前敌接触时刻,各军之中为了得到确切消息都会四处打探。
沈云休息了一会儿,又掀开帐篷,往湖边走去。
特编部的扎营地点在查干湖正南方向,往东去三里是另一部的营地,往西去十里则是查干县城。虽然不是第一次见到新州的城市,但沈云还是不得不感慨,这圣祖防备新州人的心理实在有点太过了,而咱们汉人的顽强生命力也实在让人敬服。
新州不许筑造城垣,所以整个查干县城是围绕着查干湖西边一座小山包修建的,房屋低矮破旧,街道也不平整,很多地方甚至连老州的猪圈都不如。可就算这样,查干县城还居住着一万多人口,一部分是已经归顺的异族后裔,还有一部分则是当年迁徙过来的汉人。
对于查干县来说,第三军团实在太过庞大了,整整两万五千人的队伍,还有数以万计的辎重马匹车辆,它这个小县城根本无法承担如此大军驻扎。第三军团军团长侯鉴也没有入城,更没有理会查干县令的宴请,而是打发了一个部帅去应付。这个部帅就是特编部的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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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地天气清朗,夜幕降临,天空繁星点点,密密麻麻的汉军营盘也仿佛星辰般,点缀在这片湖水之畔。
不时还刁斗和梆子声从巡哨的队伍中发出,此时,沈云才能感受到,这片土地真是大汉疆土,是接近真实战场的军事重地!
想想后世的这里。早已化作他国领土,每次想到这点,沈云就忍不住用军靴重重踩踏一下脚下的土地---这里是汉人的,永远都会是!
这时,有人从沈云身后走近,脚步很轻,但沈云还是听见。霍然回头,却见一个摘掉了头盔,身着铠甲的士兵正背着手站在那里。
不过说是“士兵”有些不太妥当,因为这个“士兵”眉目如画,散开的头发还带着一丝皂角的香味,嘴角微翘。笑盈盈地大眼睛里满满的都是爱恋---正是女兵周蕙!
没有什么过多的言语,沈云走上前,揽臂将她拥入怀中,轻嗅着她发梢的香味,道:“你们女兵又去洗澡了?”
周蕙窝在沈云怀里,轻轻点头:“嗯,之前一个多月都在戈壁里行军。没法子。现在好不容易到了查干湖,不洗洗怎么行?我们可都是女人!”
“知道自己是女人还跑来当兵!”沈云不满地嘀咕一句。
早在云外堡的时候沈云就这么向周蕙发过牢骚,不过周蕙每次听见这话都会泛起浓浓的甜蜜感,从不辩驳,而是会柔柔的揽住沈云的腰际,然后送上香吻阻住沈云接下来要说的话。
这次也不例外,听见沈云又在责怪自己,她轻轻一笑。抬头在沈云嘴边一啄,然后“呀”地一声,赶紧推开他,跺脚擦嘴:“呸呸呸,你怎么还没洗漱啊,脸上都是灰!”
沈云如恶作剧得逞一样高兴,哈哈一笑。上前将她搂进怀里,带着一股男儿的彪悍,将她柔软的唇瓣深深攫住,舌头蛮横地撬开她的贝齿。不断索取……
周蕙虚弱地挣扎了几下,象征性地表示了抗议之后,也渐渐酥软下来,任他施为了。直到两人都气喘吁吁松开,周蕙已是眼眸含春,满面通红,似水的眸子瞪了他一眼,嗔怒道:“你看你,讨厌死了,回去我又得洗脸!”
“呵呵,这里是查干湖,水有的是,洗呗!”沈云毫不在意的说道,望着周蕙的眼睛里,炽热的欲望毫不掩饰。
周蕙很享受沈云的这道目光,不得不承认,沈云的眼神很狂野,丝毫不像这个时代的其他男人那般含蓄和故作清高,想要的,想得到的,会透过眼睛赤裸裸的表达出来。
周蕙爱的,就是沈云这股毫不掩饰的狂野!
不过这里可是军营,他们两人时常在扎营后私会,已经有点过分了,想要彻底解决生理问题那是不可能的。两人也就只能干瞪眼过过干瘾罢了。
两人牵着手,在营地周围走了一圈,遇上两队巡哨都是沈云这个连的,见状也是微微一笑,对了口号就走开,并没有过多的表示。
当然,也就局限于这个营地,若是跑到别的营地里,非被拿了军法从事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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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周蕙腻歪了大概一刻钟,两人分开,沈云回到营帐时,见钟离泗和赵信已经回来。不过与以前每次沈云回来都会被钟离泗他们调侃不同,这回所有人的脸色都有些凝重。
“怎么了?”沈云看出不对劲,在火盆前坐下问。
钟离泗先道:“渊让,好像有点不对,刚才我们从大营回来,得知三天前飞骑卫已经跟月匈联军交手了。”
“嗯?这是好事啊!”沈云奇道,“难道,战事不利?”
钟离泗摇头说:“那倒没有,大营的参谋说的很快,只提到定边府并未被月匈联军拿下,飞骑卫一旅已经进驻定边府,同时跟月匈联军小部交手,射杀敌军四级。其他更详细的就没再说了。”
沈云也不是笨人,突然想到一个可能:“你的意思是说,月匈联军已经撤退了?”
“要是月匈联军撤退就好了。”赵信突然道,“我见大营那里似乎接到了殿帅的军令,不论部曲还是营连都在偷偷打包,这似乎是我们要撤退的情形。”
庞通在一旁听的抓耳挠腮,急道:“到底啥子情况嘛?殿帅没下令,他们打个啥子包撒?”
庞通一着急连家乡话都往外冒了。
赵信继续道:“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何打包,不过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咱们的殿帅,那是出了名的兔子将军,扎布汗河那么多军队,怎么还少我们这一个军团?我总觉得今天大营参谋的话里还有没说完的东西……”
“什么东西?”庞通急问。
此时方誊已经想到了一点,说道:“你说的是不是月匈联军打了四个月都没拿下定边府这件事?”
赵信点点头:“不错,从定边府被围到我军抵达。已经四个月了,我们本来都以为月匈联军至少到了查干湖这里,可现在的情况是定边府还在我军手中,这本身就很诡异,毕竟定边府可只有一个不满编的师驻守,前后兵力不过一万人左右,又没城垣。怎么抵挡得住四万月匈联军的进攻?”
“再有,飞骑卫与敌交战,凭他们的战斗力,又怎么会只射杀四人?”钟离泗补充道。
“也许是敌军畏惧飞骑卫的威名,又也许是他们撤的太快,飞骑卫毕竟只有一旅。不敢轻率追击!”方誊说出了心中所想。
沈云沉吟了一会儿道:“都有可能,现在信息量太少,我们根本猜不出什么东西来。你们先回排里,通知咱们的人晚上睡觉警醒点。”
众人一听,也都凛然,纷纷起身往自己的帐篷走去。
沈云想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去曲部大帐找第五连说说这件事。没想到的是。他到的时候,其他营连的军官也都到了。
学员兵里的营连军官都不是傻瓜,钟离泗和庞通带回来的消息,他们的人也带回了。几乎是同一时间,他们都做了和沈云一样的决定,也都是来到曲部听候更进一步的命令。
沈云和其他人等候了大概一刻钟,才见第五连急匆匆地从外面回来,原来在刚才那一段时间里。第五连亲自去了一趟部帅营帐。
“曲长,部帅怎么说?”张末第一个问道。
第五连那张冷脸上带着寒意,只听他硬梆梆地道:“部帅跟那查干县令喝多了,正在休息。听了我等的汇报也没多说什么,只让我们等候军令便是。”
“不是吧曲长?这部帅是吃什么长大的?”立即有人忍不住了,开口就骂,“他奶奶的。我们在这儿焦急万分,他却喝多了一睡了之,这算什么?”
“就是,惹急了老子。老子去大营军法部告他去!”有人附和。
第五连沉下脸,喝道:“干什么?你们想越级上报吗?给我听好了,一切听从军令,咱们这不是在学校,而是在战场,违抗命令者,你们知道是什么结果。现在,我命令!”
所有营连军官一肃,轰然行礼。
第五连道:“今晚全曲加一倍巡哨,士卒只能除甲,不得脱衣。全曲进入三级戒备!”
“喏,属下接令!”所有人轰然应诺。
从曲部出来,张末又跟沈云说:“渊让,今晚你们连出一个排,负责西南方向的巡逻,五里范围内不能放过。”
沈云慎重地点头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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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丑时,即汉元1003年四月二十五日凌晨,沈云从行军床上起来,穿戴整齐后去马厩牵出“瑞兽”,然后在甲九号帐篷里叫上了方誊的第一排,一共二十骑出了营盘。
今晚巡哨多一倍,进入三级戒备,所有士兵休息都只能脱掉铠甲,但衣服却不能除去。营地里原本一伍的巡哨也增加到一排。同时还要派出一个排巡逻营地五里的范围,所以整个连,每个时间里都只一个排在休息。
从晚上戌时到卯时这五个时辰是最危险的时间,沈云决定戌时到亥时由第三排巡哨西南,一排巡哨营地,亥时到丑时由第二排巡哨西,三排巡哨营地,至于人体最困乏的丑时到辰时,沈云决定亲自带一排巡逻西南,二排巡哨营地。这样等于每个人只能睡四个小时,困乏是肯定的,但总好过没有休息。
幸好这批学员兵个个都是昭武大学花费了四年训练出来的精锐,倒也没人喊累。
踏着夜幕,沈云在营外三里碰到了巡哨回来的第二排,排长是赵信。
“没有情况,不过县城里有点动静,我让庞通那个伍前去探查,等会儿你们过去,应该能碰上。”赵信与沈云交接时说道。
“城里有什么动静?”沈云问。
赵信皱了皱眉头。摇头道:“不清楚,有火光,但没有声响,距离太远,我看不真切,所以让庞通那个伍去查看了。”
沈云点点头,让赵信先回营休息。然后跟方誊一人带两伍呈扇面向西南方向巡逻而去。
在昭武大学的骑兵科,巡哨游骑的科目他们也是要学的。所以在夜间行马也不是什么难事,不过速度要慢一点,同时还要打上灯笼,以防马蹄受伤罢了。
当然,在夜间巡哨。更多的并不是远方如何,因为人的眼力毕竟有些,只能注意到眼前,所以夜间巡哨骑兵一般都会挑出一个尖兵,尖兵走在最前方,一旦有事,他就是要用身体为后面的袍泽示警的存在。
再往前两里。周围都是稀疏的青草,还有远处黑黝黝的大地,天上的星星更加明亮,但却没有办法给太多光亮。幸好这里都是平地,很少有大坑大井,只要慢点,倒也不虞摔了马匹。
沈云一行到了五里范围,方誊那个方向朝这边用灯笼晃了个圆圈。示意安全。
极目望去,眼前还是一片黑暗,不过县城方向似乎真的隐隐又火光,但看不真切。沈云有股不详的预感笼罩心头。他想了想,对身边一人道:“你去方排长那里问问,看看他们碰到庞通那一伍的人没有。”
“是。”那人正要拨转马头,就在这时。一阵细微却又急促的马蹄声从前方传来!
夜间纵马?
沈云心头一凛,顿时觉得不妙。在这黑漆漆的夜里,谁会在大晚上的骑马?还这么快?
“戒备!吹灯!”沈云嘴里冷冷地吐出两个字,手里的灯笼立即吹灭。这也是在向方誊那边示意这边有情况。于此同时,麾下两伍人马立即左右分开,骑刀放在顺手处,却没有拔出来,而是先将手弩抓在手中,另一只手握住背后的四石力弓!
蹄声渐响,方誊那边也似乎察觉了这边情况,灯笼也吹灭了。
听惯了马蹄声的沈云立即判断前方来到的是五骑左右,他想到可能是庞通,于是伸手虚按,让其他人暂缓紧张情绪,同时高声喊道:“来人通名!”
果然,庞通那如风箱一样的嗓音传来,不过却带着一股子哭腔:“渊让,是渊让吗?”
沈云心头一松,不过旋即又提了起来,一夹马腹,快速向庞通冲了过去,嘴里道:“是啊!你们怎么这么晚?还跑这么快?”
终于跑到近前,之间庞通那肥硕的身躯骑在马上,有些摇晃,胖脸上却是汗水,细小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恐惧。
沈云心头一沉,扫眼望去只见四骑,可庞通去的不是五个人吗?难道县城……
“敌军!好多敌军!”庞通已经忍不住哭嚎了起来,“县城没了,月氏人匈奴人烧了县城,现在往我们这边来啦!小顺子死了,他死了……”
小顺子就是庞通这一伍的一个骑兵,原名罗顺,是个瘦小的汉子,没想到……
沈云心头一阵发慌,庞通还在喋喋不休的哭嚎:“我们刚过去,就看见城里大火,小顺子心急,先冲了上去,却没想到旁边草地里突然站出十几个弓手,一轮齐射就把小顺子射成马蜂窝了……他死的,死的好惨啊!”
这时,只听远处隆隆之声传来,沈云心头发慌,但庞通的哭嚎更让他烦躁,他陡然大喝:“你他娘的嚎丧啊?!我们还没死光呢!”
这一嗓子吼出来,沈云突然发现自己不是那么怕了。心里那股紧张似乎也发泄了出去,看见被吓得一时说不出话的庞通,沈云气不打一处来,伸手就给了庞通一个耳光:“妈的,见到自己弟兄被射杀,居然还他娘的一路哭跑回来,你手里的是什么?是武器!我/操/你大爷的,你还是不是大汉的军人?你想过自己身份没有?”
庞通被骂晕了,但身边其他也有些紧张的学员兵们却在不知不觉中挺起了腰。
沈云见庞通已经止住了哭泣,也没有继续骂,而是大喝一声:“来人,发五响箭!通知方排长,立即回转营地,通知曲长立即备战!月氏人,嘿嘿,怕是想玩围城打援啊!我们命好,让我们捡着了!”
说话间,远方隆隆马蹄声已经汇聚成一片,黑黝黝的夜色里,影影憧憧的一片黑影渐渐有了清晰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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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元1003年四月二十五日凌晨丑时三刻,月匈联军四万人绕过扎布汗河,走金山戈壁,到了查尔干湖设伏,准备袭击北疆方面军第三军团,截断北疆方面军后路,夺取其后勤粮草供给。
是夜,月匈联军四万余分三个方向,六个批次冲击第三军团驻地,两军从凌晨丑时激战至夜里戌时,双方死伤无算。查尔干湖湖水为之一赤……
这,只是北海州查尔干湖战役的第一天……(未完待续。。。)
【第六十六章 声先至,首战冲营】
汉元1003年四月二十七日夜。地点,扎布汗河西岸,汉军大营。
元帅的寝帐是所有帐篷中最大的,足有两百平米左右。这倒不是每个元帅都乐意住这么大的行军帐篷。
事实上,如此庞大的帐篷,很容易成为敌军袭营时的目标。不过元帅据此帐篷,除了能够彰显威仪,更重要的还是因为元帅寝帐里有大量的参谋人员需要地方谋划。
这里是烈武军团驻地,飞骑卫已经渡过扎布汗河,沿定边府一带驻扎,西岸就由烈武卫这支纯步兵军团防守。
作为帝国的甲等军团,烈武卫的营盘驻扎绝对是世界第一。当然,元帅寝帐的位置也不会跟现代影视作品那般,直冲着大营门口,似乎在告诉敌人,赶紧来偷袭吧!
两万五千人的烈武卫几乎将扎布汗河西岸任何一个可能的军事要点都守卫住,向西一直延伸到金山戈壁。虽没有联营八百里那么夸张,但错落的帐篷之间总会有严密的防守手段。可以想象,敌人就算有百万大军,想要一举冲垮烈武卫的大营也是不可能的。就算他们能探明主帅寝帐所在,也不可能偷袭成功---烈武卫设立的营盘,绝对是所有想要冲阵者的噩梦!
是夜已过戌时三刻,元帅寝帐中依旧灯火通明。寝帐用各种简朴但厚实的屏风隔开数个房间。这是防止一旦有敌人闯入,这些屏风还能有阻敌的功效---像影视作品里一刀就能劈开劈碎屏风的事情,在真实世界中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
胡公坐在帅案之后,手里捏着四份建议文书,这是今天参谋部作出的战役参考。
帅案前是一个宽大的沙盘,四个佩戴者鹤形剑章的少校参谋恭立在沙盘前,静静等候胡公垂询。
胡公看完,颇显干瘦的身躯挺了起来,沉声问道:“甲字方案是谁提出的?”
其中一个少校赶紧踏前一步。道:“禀元帅,是属下的小队。”
参谋部中也分为数个小队,各由一人负责,形成竞争机制。
胡公看了他一眼,点点头以示嘉勉,然后起身走到沙盘前,指着定边府西北处问道:“你们的设想是让飞骑卫前出到乌布苏湖。烈武卫挺近科布多。说说吧,你们是怎么考量的。”
这个少校心下一喜,胡公让他们发话,也就是说比较属意这一号作战方案---如何考量的在建议文书里已经写了,胡公让他们再述说一遍,是为了给其他几个小队的参谋官听。借此说服他们同意这个作战方案。
一般来说,元帅的参谋部里会设置四到六个参谋小队,任务除了处理一些琐事外,还要负责拟订作战计划。参谋小队可以合力拿出一个作战方案劝说主帅,也可以各自制定一个,由主帅定夺。
主帅也可以拟订作战方案,但如果主帅的作战方案让全体参谋部的军官都反对。那么参谋部“一次否决权”,这是圣祖皇帝对元帅权力的一种限制。当然,再同一场战役中,参谋部也就一次否决权,之后便不能再否决主帅的决断。
圣祖的出发点是好的,借鉴的也是现代军队的参谋制度。不过一般而言,只有校级军衔的军官们,是不会全体否决主帅决定的。特别是主帅强势的情况下---除非是让全军去送死或者投降。
言归正传。那名少校参谋激动地深吸一口气,指着沙盘侃侃而谈:“元帅,我们的考量首先是定边府已经无恙,而当面之敌正迅速向西北溃退,鉴于此,我们认为必须追击。
其次,从整个平叛大局考量。飞骑与烈武不能被月匈联军长久拖延在这里,而应该立即发挥骑兵优势,将月匈联军击溃在坚昆以南地区,至少也要歼灭其大部。这样我军才能在七月之前往南行军,从金山进入大月州,与益公的西北方面军汇合,一同剿灭月氏逆贼。
再者,飞骑卫游骑已探明,月匈联军四万多为步卒,撤退速度缓慢,他们分为四股,摆出一副节节抵抗的姿态,缓步往唐努乌拉山撤退,我军完全可以抵近打击。飞骑卫一镇快速穿插到乌布苏湖,先期拿下坚昆城,在敌军背后钉下一枚钉子。同时占据科布多锁住敌军南逃进入大月州的可能,再逐步挤压,便可击溃之。”
这名少校参谋说完,立即有人反驳道:“不妥。元帅,甲字小队的考量都是以眼前之敌人为目标,但我军自从过了查干湖,飞骑卫的任务就是不断前进,探哨游骑放出去不过巡视周边二三十里的范围,若是敌人绕后打击,我军将会腹背受敌。”
之前说话的少校嗤鼻道:“你也太多虑了,飞骑卫已经探明当面之敌有四万之众,之前的军报也说了,月匈联军四万攻克坚昆城,围攻定边府。如今我大汉西北方面军已经出墨山向迪化进发,月氏人此刻从哪里派来军队?”
“元帅,兵者,死生之地,不可不察也。属下参详许久,总觉得有不妥之处。首先是飞骑卫当面之敌皆为步卒,可月匈联军去年七月攻坚昆,十一月攻定边府,难道全部都是依靠步卒吗?他们就没有骑兵吗?
再者,我军接到定边府被围是去年十一月,如今已半年过去,月匈联军难道真的战力弱到如此,半年都拿不下定边府?如此之弱旅,又如何拿下可据唐努乌拉山防守的坚昆城?
最后,西北方面军此刻应该已经前出墨山,但墨山到迪化附近,沟壑遍地,沙石成山,皆是可供依仗之天险。更遑论迪化城南的迪化堡乃大月州第一大堡,益公想要一举克之怕是不易。月氏人不需多派,仅两万人马即可拖延益公十万大军进军迪化的速度。”
话说到这里,胡公干瘦的身体突然一震,鹰隼般的眼神立即射向这个参谋,沉声道:“你想说什么?”
那名参谋也被胡公的气势一摄,忙低下头道:“属下担心月氏人与我军玩声东击西之计,明面上作出死守迪化,欲与我军决战大月州的姿态。但实际上却将决战之地放在定边府这里。”
胡公的眼神愈发严厉,声音也渐渐冰冷下来,显然他也想到了这一点:“你的推断依据是什么?”
那名参谋一咬牙,沉声道:“属下的依据只有两个字。”
“那两个字?”
“罗马!”
……
大帐沙盘前顿时一片沉默。
是啊,罗马!作为与大汉并驾齐驱东西两地的大帝国,碰上月氏这么大规模的叛乱能不掺和一手吗?它都不需要多做什么,只要给月氏人一点暗示和保证。保证迪化即使被大汉攻下,月氏人也能够撤到西海州甚至罗马去,这就足够让月氏人放开手脚与大汉来场殊死搏杀!
再者,西海州的情形已经不妙,月氏人打下了大半个西海州,理论上已经打通了通往罗马的道路。他们的纵深空间就更大了,完全没必要为了区区一个迪化城与大汉死战……
胡公陷入深深的沉思中,半晌才霍然抬头,看向那名参谋,问道:“你叫什么?以前似乎没见过你,建议文书上有说到这点吗?”
那名参谋面带喜色,行礼道:“属下诸葛允。字南山。原朔州第一乙等军团参谋官,去年十月方调到烈武卫。今年就有幸随元帅出征,实在是属下之荣幸。至于建议文书上,属下的确没有写,因为这些观点也是属下刚刚灵机一动才想到的。”说到这里,诸葛允面露羞愧。
胡公却淡淡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你们当参谋的,平常总自诩运筹帷幄。似乎天下万物都在你们的计算之中,呵呵,你敢于承认是灵机一动,也算不错了。好,你先下去,将这些想法写出条文呈上来。另外,”
胡公朝另一名参谋道。“你也不错,计划很大胆,也很新颖,不过本帅还要做一些调整。本帅下令。”
所有参谋一凛。顿时立正行礼,同时书记官已经拿出纸笔准备记录胡公元帅的军令。
“令,飞骑卫前师今夜出发,不过目的地不是乌布苏湖,而是到科布多河上游,占领阿奇特山谷,同时烈武卫派出一旅跟进,在阿奇特山谷构筑防线。记住,不是单面防线,而是同时防备西北东三面。
令,北疆方面军第四军团接手第三军团之辎重物资,第三军团从领命之日起,全军加速,务必在三日内赶到这里驻防。
令,第五军团与第六军团分驻金山戈壁与阿尔泰飞云堡,守护大军侧翼。此令。”
“喏。”一众军官凛然接令。
就在这时,一名警卫急匆匆进了帅帐,立正行礼道:“元帅,第三军团侯少将派出了血旗兵!”
“什么?!”胡公大惊。
一众参谋也顿时愣住。
下一刻,一个浑身插着不下于四支箭矢,后背背着血旗的士兵在警卫的搀扶下来到帅帐,见到端坐帅案后的胡公便噗通一声跪下,嘴里带着哭腔道:“元帅,请救救第三军团啊!第三军团快要全军覆没了!”
虽然早就有心理准备,但胡公却还没想到事情居然严重到如此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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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倒退两天,回到四月二十五凌晨,那个黎明前最黑暗的一段时间里。
方誊带领的两伍游骑在发现沈云那边熄了灯火后,第一时间也熄掉了灯笼,然后慢慢向沈云方向靠拢。可就在这时,沈云方向突然射出五支响箭!
响箭是箭头处装有中空竹哨制作的示警箭矢,一响就要进入全军戒备状态,五响就代表有敌人大军来袭!
凄厉刺耳的响箭声让方誊瞬间陷入短暂的思维空白期。再看周围的骑士,也都愣在当场。
“五响,五响!怎么会是五响箭?”有个骑兵忍不住有点发抖,颤着声音喃喃道。
这个颤音却让方誊陡然清醒过来,他意识到现在是什么情况,夜里寅时初刻,正是全军最困乏的时间,这个时候他身为巡哨游骑,该做什么?
只是一顿。方誊咬牙下令:“第一伍立即回营报告曲长,途中响箭不绝,务必让全军以最快速度备战。第二伍随我支援连长,快。”
这些学员兵们也是苦练四年的精锐,欠缺的只是临敌经验罢了,方誊这一连串命令让他们也快速从恐慌中清醒过来。也不多话,第一伍立即拨转马头。朝营地方向疾奔,这次也顾不上会不会弄伤马蹄了,一边疾驰,一边从箭壶里抽出响箭,不时朝天上狂射,当然。也不乏有人紧张之下抽错箭矢的情况,不过此时显然是没人会责怪他的。
响箭凄厉的破空声在静谧的军营之中显得非常刺耳,不单单是第五连这一曲听见了,整个驻扎在查干湖南岸的特编部都听见了这一声连一声的凄厉响箭!
但很多人都没有反应过来这响箭代表了什么。没办法,驻守在查干湖南岸的特编部可都是学员兵,虽然平时训练够刻苦,也够精锐。但在临战时突如其来的变故面前,他们还是缺少了最快速度的反应。特别是经过之前一个多月毫无情况的行军后,他们从心底是有点松懈的,有些人甚至有战争不过如此的荒唐概念。
所以在响箭破空的最初一刻钟,整个特编部并没有完全动员起来,仅有第五连的这一曲还有郑应那一曲有了尽可能快的反应,但那也只是尽可能快。
按照帝国的应变制度,在响箭响起的一刻钟。所有士兵必须穿戴整齐而且赶到营门附近,进入战斗岗位。
可真实的情况是,直到巡哨游骑赶回营盘,并让犹豫不决的哨兵敲响刺耳的金鼓声后,整个营盘才算彻底惊醒。
而这个时候,沈云在方誊的接应下,已经冲过营盘前的壕沟和拒马。快速进入营内。而在大营外不足两百步的位置上,一排排黑色的影子渐渐汇聚……
“快,按上箭矢,拉开弩。开弩啊!”沈云一进营门就跳下马匹,然后伸手抢过营门口一个士兵的手弩拉开,往里面装填了五支箭矢又塞到他手里,嘴里大骂:“别他娘的发愣啊,月氏叛匪来了,再发傻,你们想死在这里吗?”
愈来愈多的士兵从营帐里冲出来,按照本能排好兵阵,并以最快速度装填弩箭弓矢,但手脚却总是忍不住颤抖,原本训练中只需要两息就能完成的事情,在此时却常常要花费五息甚至更久。
这时,营门前的黑影开始动了,速度很快,但没有呐喊声,更没有喊杀声。只不过十息左右,瞭望塔上的灯火就将敌人的身影彻底映照出来。
是月氏人无疑!他们穿着与汉军相同的铠甲,装束也一样,但唯有一点不同,那就是头盔,他们的头盔都有帽檐和狐尾状的装饰,有些铠甲上还会点缀着颜色各异的布条,以此来区分敌我。
“冲营了,敌军冲营了!稳住,稳住!”沈云嘶声竭力的大喊。
现在聚集在他身边的士兵不过七八十人,前排是方才跟着他跑回来的十九个巡哨游骑,不过现在都端着上弦的手弩,身后的几十人还在拼命想要装填弓弩,却被沈云一声大喝吓得弩箭掉地,又哆哆嗦嗦地捡起来装填---也许唯一值得称道的,就是他们还想着作战,并没有像四流军队那样一哄而散。
七八十人都是沈云这个连的,全部猬集在沈云周围。敌军冲上前,接着瞭望塔的灯火可以看见他们都是骑兵,不过只出动了大概五十骑左右,似乎是试探。在敌人娴熟地越过拒马和壕沟的那一刻,沈云恨不得将负责扎营的辎重后勤曲的人一刀砍死---他们挖的壕沟不足两步,拒马更是胡乱打造,高度不足五十厘米,月氏叛匪之前本就是汉军出身,对汉军营盘前的布置简直了如指掌,轻易便突破了这些障碍!
其实沈云也知道怪不得辎重后勤曲,这么长时间都是这么过来的,谁能想到死神会今夜降临?
没时间了,敌人五十骑轻松越过拒马和壕沟,已经抵近手弩的射程中。
“放箭!放箭!”沈云嘶声大吼,死力扣动手弩扳机。
“唰”一声,一排手弩瞬间射了出去。但让沈云目瞪口呆的情况出现了---对方的骑士居然会蹬里藏身这种高难度动作,即使有射向马匹的几支弩箭,也被骑手轻松格挡。第一波弩箭居然一个敌人都没射下马!
“妈的,举弓,射他/娘的一脸!”沈云将手弩丢掉,伸手拿下后背的四石力弓,搭上箭矢,敌人最前面的一人已经到达营门前三十步,眼看就能抵达营门---沈云不认为那道用几根木条简单钉造的营门能够挡住这些明显是精锐的月氏叛匪---这箭必须射中。必须射中!
沈云心里嘶喊,深吸一口气,手指一松,箭矢带着一阵破空声,直射对方胸口!
四石力弓,三十步以内就算敌人穿了两重铁甲照样射穿!
“噗”。一箭穿心!准确无误!
一马当先的那个敌人根本来不及反应,那一箭就射穿了他的胸膛,刚才在五十步开外,或许还有机会格挡,但这个距离实在太近了,而且四石力弓的威力也是在太大了些。
众人见沈云一箭毙敌,虽说杀得不是什么头目。最多就是个小卒,但那股士气却一下被提了起来。可没等众人欢呼一下,那匹跑发了性子的战马虽没人操控,却依旧一头撞上了营门。
“嘭”的一声,脆弱的营门顿时四分五裂,那匹马也被撞得踉跄呜鸣,往前冲了几步,倒在了营门口。
“杀啊。杀他娘的!”沈云没时间管那匹马了,营门被破,剩下的那数十骑也要冲过来了。赶紧再次搭箭开弓。
有了沈云刚才那一箭之威,所有人都已经尽力冷静下来,搭箭开弓有条不紊。都是训练了四年的精锐,刚才只是有点慌乱,现在冷静下来。又是站在地上射几乎没有位移的直线靶,简直不要太容易!
“嗖嗖嗖”
“嘭嘭嘭”
一时间营门口人喊马嘶,五十骑瞬间被射下二十余人。剩下的敌军见他们几乎是箭无虚发,而且整齐有致。所以大喊一声,纷纷掉转马头撤退。
冲营,讲究的就是一个快,一旦对方有了阻止和防御,除非用人命填,不然很难再次攻克的。
乘着敌人掉转马头,沈云带着人冲到营门口,连续射击,最终又留下了四个敌人!
最后,敌人都退出了灯火照耀范围,重新隐入黑暗,沈云才觉得手脚有些酸软---大部分是吓得。
扭头看向周围,才见方誊、赵信、钟离泗还有死胖子庞通都在,每个人脸上都布满了汗水,不过眼睛都透着雪亮,一股胜利的喜悦几乎要冲破心间!
从敌人开始冲阵到撤退,不过短短三四分钟罢了,可沈云却觉得过了一生那么漫长。手足无力,但心里却是有种莫名的开心。
地上呻吟的敌人,还有不甘就死的马匹呜鸣,血腥味道也弥漫开来,这股味道让有些学员兵吐了,但沈云却很享受地闭起眼,深吸一口气。
“战场,我来了!”
……
没等沈云陶醉完,就听东面传来巨大的声浪。
“不好,敌人冲破第二曲营盘了!”钟离泗跳脚一望,惊道。
方誊见自家营盘门口隐入黑暗中的敌人并没有再次冲营的打算,反而有缓慢向东边移动的迹象,顿时明白过来。急道:“他们这是突袭,每个地方都会派人尝试冲营,一旦冲破就会集结兵力全力破营!快去找曲长,支援第二曲!”
就在这时,更大的声浪从查干湖四面八方响起,整个查干湖第三军团驻地都被惊醒了!
直到这时,沈云和方誊才意识到,敌人这不单单是突袭,而是全面进攻!这是有计划的针对第三军团的进攻!
第三军团,危险了!(未完待续。。。)
【第六十七章 查干湖,四战之地】
到了卯时初刻,不需要什么军报沈云也能作出判断了。
这绝对是有计划有预谋的针对第三军团的一次全面进攻。敌人的数量暂时不好确定,但可以肯定的是多于第三军团。因为他们从三个方向,六个地点同时向第三军团的驻地发动进攻。
第一波攻势在寅时三刻开始,瞬间就突破了三座营盘,并在里面放火焚烧,意图搅乱整个营盘的布局。不过在这个时候,一直毫无动静的大营方向传来了简短有力的军号声:一长一短,命令固守!
大营的军号一响,其他营地也纷纷响起军号回应。这是汉军的联络手段之一。大营主帅侯鉴已经发出命令,全部营盘就地固守,不许支援。此时还是漆黑一片,盲目支援只会让整个大军失去控制。从这点来说,侯鉴不愧为百战将军,在最快的时间里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也正是这个命令,让第三军团撑过了最难熬的一刻钟!
卯时初刻,天空泛起了鱼肚白,天色终于亮堂。但此刻,整个第三军团的驻地已经是烽烟处处。通过鼓声、军号和旗帜判断,第三军团大小数百个营盘中,已经有三分之一宣告覆灭。
沈云此时才看见自己营门口的敌军全貌。清一色的骑兵,足有千人之多,密密麻麻地铺陈在营门口的空地上。他们离营地足有四百步,正虎视眈眈的盯着这边。
“他们很聪明,第一次攻击失败之后就等着我们去支援其他营盘,一旦去支援,他们就会再次进攻。”赵信咬了一口干粮,沉声道。
第一连聚集在一起,曲长第五连下达的命令是固守,第一连就负责营门。
方誊点点头:“不错,他们至少有一千骑,我们这里只有一曲人马。骑兵不过四百之数,若是出营野战未必获胜,只能固守。”
庞通昨夜被吓得哭嚎一阵,但后来却是作战最力的一个,也许是想弥补昨夜抛弃罗顺的愧疚,又或许是觉得丢人,总之在后来营门防守中。在短短一分钟时间里,他一个人就射出了十支箭,射杀敌人四个,算是力战了!他此刻红着眼睛,死盯着外面那些敌人,咬牙道:“妈的。都是一些叛匪,出营野战,我们也未必怕了他们!”
沈云见他的模样,也不忍心责备,叹气道:“现在关键不是野战能否打赢,而是人家占了主动,我们却只能龟缩防守。骑兵又被部帅分散到各曲当中。若是能聚集起来,倒也未必怕了这帮龟孙!”
众人齐齐一叹,不再言语。
卯时三刻,天色大亮,整个第三军团的驻地的震天喊杀声终于消停了一会儿。[.超多好看小说]看来敌军攻了一个时辰也终于有些疲乏了,需要休整一下。
就在这时,大营方向又传来了军号声:命令集结!
“集结?”钟离泗从地上跳了起来,指着大营方向。骂道:“我/操,怎么他娘的在这个时候下令集结啊?我们一出门就要连营盘都丢了,叛匪追着屁股给我们一通猛揍,还集结个屁啊!不行,这是乱命,老子不去!”
钟离泗麾下立即有人也跟着鼓噪。
沈云皱着眉头道:“嚷什么嚷,你没听是两长声的集结命令吗?这是让我们以部为单位集结。这样分散开,迟早被敌人一个个吃掉。”说完,沈云也无奈道,“可他娘的为什么我觉得去跟那个徐部帅集结这么不踏实呢?!”
钟离泗撇嘴道:“别说你。我们几个有谁觉得踏实了?!”
众人默然。
这时,张末风尘仆仆的赶来,对着沈云道:“第一连听令,以千里行军的标准携带口粮与辎重,其余的就地焚烧,绝不能留给叛军。辰时两刻,全曲向部帅营帐集结。”
说完,张末又骑着马风尘仆仆的赶去下一个连。
沈云踮脚见北边周蕙所在的第三曲并没有受到波及,心里也是大定,赶紧下令按照张营长的吩咐做事。
特编部以曲为单位扎营,三个曲呈品字形结构,部帅大营在三曲中间,每个营地之间相距三到五里不等。中间有溪流和山包阻隔。在平时,这些溪流和山包都不是问题,可现在是战时,那就不好受了。
凌晨的那第一场战斗中,东面的郑应第二曲受到的冲击最大,营门被破,至少有接近八百名敌军冲进了营地之中。主帅大营又发出了不许各营相互支援的命令,所以一通夜战下来,第二曲差点就被彻底占领。幸好郑应的反应速度不慢,全军又是经过四年训练的精锐学员兵,在经过最初的混乱后,终于在营后稳定下来。卯时初刻,敌军依旧没有办法完全占领整个第二曲营盘,于是撤退。
激战竟夜,第二曲伤亡最为惨重,一千多人的队伍,只剩下不到四百人!整整三个连拼没了。对于特编部来说,这已经是最幸运的。而其他几个方向的部曲,有些已经成建制的消失在查尔干湖边上。
当然,此时的沈云他们是不清楚整个第三军团到底承受了多大伤亡的,他们只知道部帅徐栋下达了集结命令,他们必须烧毁辎重,然后依据强行军姿态赶到西北边六里处跟部帅大营汇合。[.超多好看小说]
顺便说一下,因为他们是特编部,归第三军团前师直属,所有人都知道这个特编部的学员兵是胡公元帅的心头肉,所以特编部的营地位置离前师大营有二十五里,而离军团长侯鉴的军团大营,更是不足二十里---从这点来说,特编部说成军团直属更为恰当!
由于已经天色大亮,沈云营地的调动情况根本无法对敌军进行保密。第五连本来还担心敌军会乘机进攻,可直到全曲撤出营地,断后的沈云一连都徐徐退出来了,敌军也依旧没有发动进攻,只是远远地列阵“欢送”!
作为最后一批撤退的,沈云不时回头看向敌人,疑惑地问:“他们到底搞什么?就这么放我们走吗?”
赵信的第二排走在最后,听见沈云的话,反而往东边西边望了望。叹道:“他们未必是真心想放我们走,而是不得已为之罢了。你听听东西两面的动静,杀声不断,恐怕那两处才是他们的主攻地点,这里只是为了堵住我们不往南突围就行了。”
沈云仔细一听,道:“那等会儿我们向部帅提议,集中兵力向南打。这里应该是他们兵力薄弱处。”
赵信摇摇头:“且不说咱们这个从参谋转为主将的部帅有没有这个胆略决断,就算有,你认为南边的敌军就只有我们看见的这区区千余骑?唉,更何况你之前说的也有道理,月氏人占了主动,查尔干湖周边的要道怕都被月氏人给占领了。咱们这点人往南冲,他们能够从容调集军队进行围攻,失了这里的营盘,我们的局面将不可想象。”
沈云默然。
经过这将近一年的学习,沈云已经明白,冷兵器时代的包围、反包围,突围、反突围等等作战可不像现代影视作品里拍的那么简单。似乎是主帅一声令下,所有人就往一个方向冲,然后就突围出去了。
事实上,在冷兵器时代,没有清晰明确的通讯手段,夜间突围是绝不可能的(小规模行动或许还有极低的成功可能),对于拥有两万多人的大军团而言,白天突围是根本不可能完全瞒住对方的。面对月氏大军的包围。参加突围的队伍少了没用,多了又会被对方发现,从而进行针对性的反突围。
如今摆在第三军团面前的困境就是这个。放弃营盘无疑给了月氏人全歼第三军团的机会,而固守营盘,月氏人又会不断蚕食过来---沈云不就在部帅的命令下退出了营地么?
现在两军交锋的位置离着军团主帅的大营还有二十几里,依照这种速度下去,只要三天。军团主帅就要直面月氏人的冲击了---这还是各个营盘能够完全遵照主帅指示,死守不退的情况下。在今日军团大营下达集结命令,各曲向部帅靠拢之后,第三军团的营地范围将大大缩小。不过也算是收缩了兵力。
“今日申时三刻,夕照降临之际,第三军团后师将向当面之敌发动攻势。遵照此最大战役计划,未时初刻,我部之命令是,以不少于一千骑与一千步卒之兵力,汇合前师的第二镇,共计六千余人向当面之敌发动佯攻。”
部帅营帐,脸上还带着宿醉酒气的徐栋顶盔掼甲,对集合过来的三曲曲长下达军团长侯鉴的命令:“此战之最优目标为击溃当面之敌,推进二十里,收复查干县。最次之战役目标为牵制南面之敌大部,使其无法支援东部战场,声援后师之进攻。同时,进攻之部曲务必侦察清楚当面敌军之数量、装备以及编制情况。”
徐栋刚刚说完,底下的曲长们便纷纷开口了。
首先是受损最巨的郑应:“部帅,我曲在今早之战中伤亡半数以上,下午之战能否不参加?”
徐栋点头:“可。然从即刻至午时的大营南侧营门,由你曲承担。”
“喏。”郑应松了口气,领命道。
文萃急道:“部帅,我曲还未与敌接触,申时之战我曲请求全员参战。”
徐栋想了想,拒绝道:“不可。申时之战极为重要,女兵不许参战,你曲负责营内后防。申时之战,我意以第一曲为主,亲卫曲为辅出战。其余人等谨守大营,随时援应。”
文萃还想再说,第五连上前道:“部帅,属下有几个问题。”
徐栋揉了揉还有些酸胀的眼睛,摆手道:“讲。”对于这个第一时间与敌接触,还能击溃敌军的第一曲,徐栋还是比较看重的,所以对第五连也有一些好感,声音也不似方才拒绝文萃时那般严厉。
第五连板着冷脸道:“属下问题有三,第一,后师之进攻兵力为多少?第二,申时之战为何只有六千人参加?第三,军团大营的参谋可有拟定撤退计划?”
徐栋皱了皱眉,这似乎不应该是一个曲长问的问题。不过想想,眼前这些学员兵都还没有毕业,他只能无奈地解释道:“方才军团长已经说明,寅时之战,我第三军团伤亡严重,后师第一镇被打残,第二镇与第三镇伤亡一千余人,如今集结起来的,不过七千余人,将全部参加下午的夕照之战。至于我前师,寅时之战伤亡共计一千两百人,受损主要集中在前师第一镇与我特编部,申时之战也以第一镇为主,我部主要负责侦查与侧翼辅助。撤退计划嘛,军团大营的参谋部还在研究,暂时不便告知。”
第五连皱眉道:“部帅,月匈联军明显有备而来,军团斥候们为何早没有发觉?而且,属下想知道敌人的主攻方向为何是东西南三个方向?参谋部有给出答案吗?”
“这个……”徐栋捏着下巴,思索道,“参谋部给出的答案是,月匈联军应该是从金山戈壁绕路过来的,而且在这里埋伏了很久,估计是从去年攻克坚昆之后便有了该计划,他们的主攻方向是东西南,看来是想我们从北边撤退……咦,月氏叛匪中有高人指点!”
徐栋突然明白了什么,看向第五连的眼神里多了一丝惊讶,立即起身道:“第五曲长,你立即回去部署申时之战,我再去一趟大营,亲自面见殿帅,若真是如此,那这就应该不是简单的针对我第三军团的攻击计划,而是……”徐栋不敢再说下去。
作为曾经胡公殿下身边的优秀参谋官,徐栋显然不是一个合格的战场指挥官,但他的眼界和见识却是不小,他很快想到了一个可怕的可能性---这是一个圈套,一个为北疆方面军准备的圈套!往深了说,月氏人的主要战略目的并不在迪化方向,而是将主战场摆在了这里,目的是要全歼北疆方面军!如果这个设想成立,那第三军团乃至整个北疆方面军所要面对的就不是区区四万月匈联军,而是数十上百万的月氏军队---该死的月氏人,从去年塔里木河河谷之战后就应该在谋划这件事了,他们肯定将所有军队都拉到金山以北了!
可问题是,如果月氏人真的将百万大军放在这里,这么长时间里,他们吃什么喝什么?他们的后勤是怎么保障的?更重要的是,他们将大军放在这里,迪化真的不要了?假设他们真的有壮士断腕的决心,舍弃迪化不要也要将北疆方面军全歼,那又回到一个老问题,是什么给了月氏人如此大的决心和勇气?
这是一盘大棋!一盘大到徐栋想想就会觉得不寒而栗的棋局!
能够参与这局棋对弈的棋手,在当今之世,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大汉帝国的皇帝,另一个,只有雄霸西方的罗马皇帝!就连胡公殿下,也只能算是棋盘中比较重要的一个棋子罢了!至于第三军团,恐怕只是楚河汉界边的一个小卒……
查尔干湖,在这个棋局里成了真正的四战之地!也是一个活子,此子活则全局活,此子死,则全局死!
徐栋在去军团大营的路上,随着猜想的进一步深入,汗水已经彻底打湿了后背……(未完待续。。。)
【第六十八章 大棋局,对弈一方】
扎布汗河,胡公营帐。[.超多好看小说]时间,汉元1003年五月一日。
“元帅,月氏叛匪中绝对有高人指点,不然不可能布下如此大的一盘棋!”诸葛允沉声道。话语中带着紧张,但更多的是兴奋。
有生之年,能够碰上这么一场注定名留青史的大战,绝对是能让任何一个年轻汉人热血沸腾!诸葛允还年轻,他当然为此兴奋!
不过胡公却连连冷笑,看着沙盘上已经侦查出来的敌人方位,道:“果然好大一盘棋!居然拿老夫来当棋子,哼,就怕他牙口没那么好,吃不下去还要崩坏满嘴的牙!”
包括诸葛允在内的所有参谋军官呵呵一笑,气氛颇为轻松。
见面前的年轻人都带着笑意,胡公心里才稍稍松了口气,暗道:“还好,军心还算可用。”
其实胡公的内心并不如外表看上去那么轻松。在接到第三军团的求援后,胡公立即派出飞骑卫后师的一个旅去支援,同时命令中师将侦查范围扩大三百里,务必将整个扎布汗河周边都探查清楚。两天之内,侦查情况以及支援第三军团的各部将情况陆续汇总过来,参谋部的军官们将这些情况纷纷标注在沙盘上,一目了然。
到了今天,胡公才算窥得敌人布置的大致面貌,但也足以让人震惊---北疆方面军居然在不知不觉间走进了有一百二十万左右敌人的大包围圈里!
当然,这个包围圈的确有点大,足足有八百里!相当于北海州四分之一的面积!如此大规模的包围,已经不能称之为战役,而要以战略命名之。不过这么大的包围圈,漏洞也非常多,北疆方面军发现的时间虽然有点晚,但也不算太迟。这个时候胡公若是下令南返,他有把握将北疆方面军这六个军团的绝大部分带回北海州以南。对此胡公是绝对有信心的。
胡公的震惊点并不在这里。他震惊的是这么大规模的包围圈,如此庞大到近乎疯狂的作战计划,真是只有月氏一个敌人吗?就算现在加上匈奴,也不可能设计出如此庞大的作战计划!帝国持续五百年对匈奴的打击,让大汉上下都非常清楚这个不值一提的对手,匈奴人中绝对没有这么大胸怀的领导者!是的,要想做出这么宏伟庞大的战略计划的人。非有大智慧大胸怀不可!这已经不是关于一城一地的谋划,而是在进行谋国
战争的部署!
如果敌人吃掉北疆方面军,天山南北将连成一片,北海州将也要直面兵锋。与此相对应的是,大汉需要再花费至少一年到两年的时间才能重新组织这么多人进行反击,这一两年的时间里敌人只会越来越强大。或许在可以预见的不远将来,大汉将要缩回圣祖以前的疆土面积,甚至更小……
当今世界,能够做出如此惊人计划和具有如此野心的,只有一个敌人---罗马帝国!
胡公真正震惊的地方也是这个。如果罗马帝国真的介入了,月氏人才有可能爆发出这种信心。一旦是真的,那大汉帝国现在以平叛心态面对就会吃大亏!
“必须立即告知朝廷。罗马人可能介入了。还必须让暗卫查探清楚,罗马人介入有多深。如果仅仅是派人来进行指导还不可怕,就怕他们已经直接派兵参战了!”想到这里,胡公决定亲自写奏折,让人八百里快速送回帝都。
胡公的焦虑并没有让其他人知道,营帐里的参谋们也没能感觉到。除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上次与诸葛允唱反调的另一名少校参谋,典木。
典木,字成林。汉元990年昭武大学参谋科毕业,今年32岁。他毕业那一年,正好是胡公接管昭武大学祭酒的时候,毕业时的成绩极其优异,胡公视若人才,带在身边亲自教导。算是胡公的心腹之一。他与被“流放”的徐栋,曾是胡公身边最倚重的两大臂助。却没想徐栋一个失误。被胡公调去当了一个部帅,这让典木心里颇为不快。更不高兴的是,徐栋刚被调离,诸葛允就被烈武卫军团长推荐到了元帅营帐。
这个诸葛允。毕业于帝国大学,从他的姓氏就能看到其出身必定与智公家族有关。加上他原本只是朔州乙等军团的参谋官,仅仅一年就调入甲等军团烈武卫,今年更是直接走进了元帅营帐,升迁如此之快,在历来讲究资历的大汉军队中简直算是一个异数。说他没有靠后台关系恐怕都没人信。
而事实上,诸葛允的确没有靠后台关系,甚至家里人都很少知道他已经入伍当兵。有今天这一步,纯粹是诸葛允靠自己展现出来的才华与能力得到的。可以这么说,诸葛允在入伍的第一天开始就处处表现出与普通人的不同,军事考核争第一,军事理论争最优,连铺床叠被他都要比别人快!这是他故意展现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尽快得到上级的认可。
结果,他实现了!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很多上级之所以同意他晋升,真正的原因并不是他的能力,而是不想这么一个特立独行的贵族子弟在自己手下碍手碍脚---帝国姓诸葛的太少,虽然没人点破他的身份,但还是有人能够猜到。
是人都会有嫉妒心理,诸葛允升迁太快了,这让跟在胡公身边十三年都还只是一个少校的典木非常不爽,私下里甚至在恶意猜想,这诸葛允是不是走了智公的门路才得以升迁---这点是校级以上军官最为痛恨和鄙视的事情。诸葛允到了元帅营帐后,虽然对典木很客气,也很尊重,但却不懂得韬光养晦,而是锋芒毕露,事事都想做到最好,不论是军中杂务还是战役策划,这诸葛允总是做得尽善尽美,不给他人,特别是典木这样的老人以表现机会。这样一来,元帅营帐中的许多老参谋都对他渐渐不满起来。
当然,这种情绪现在还不明显。更何况大战在即,所有人都将心事藏在心里,表面上依旧一团和气。这就更让在学校中就有“小诸葛”之称,一向站在高处俯视他人的诸葛允更加骄傲,简直有包办元帅营帐一切事务的趋势。对于诸葛允这样的天之骄子而言,从来没有韬光养晦这种说法,有能力就要表现出来。干嘛为了别人的观点,而委屈自己的才华?
很显然,儒家的中庸之道诸葛允学过却没有领会贯通,不能应用到现实生活里!在现实生活中,只要在平庸中偶尔闪现出一两分异于常人的光彩,便可以在不知不觉间凌驾众人了。大包大揽、锋芒毕露的后果是让所有人都用异样眼光打量你。最后还会视你为异类,加以排斥和打压,甚至是直接划到敌人那一类……
胡公去写奏折后,参谋们又一次聚集在沙盘前讨论。这次他们要讨论的,是如何稳定当前的局势。各个小队讨论了一会儿,最后由各自的队长发言。最先说话的又是诸葛允。
“诸君,如今已探明的敌军番号共有十二个。如果番号编制全满员的话,应该足足有一百二十万人左右。匈奴人不足三万,为精锐的匈奴王旗军,盘踞在乌布苏湖以南,协同的还有一万月氏步军,总兵力大概四万人左右,覆盖了唐努乌拉山一片区域。科布多地区,敌军驻守的人数不多。仅有一个旅。但他们在科布多以东的哈尔苏河上游藏了大概四个军团。另外其中四个军团在今年二月就从金山戈壁绕道,抵达阿尔泰的森林中,并在那里足足住了半年,顺利躲过飞云堡我军斥候的侦查。另有三个军团,应该是早期的入北海州的月氏军队,躲在查尔干湖东北的额尔珲山谷。
现在,阿尔泰森林的四个军团已经派出一个军团监视飞云堡我军。另有三个军团绕到第三军团侧后包围,意图很明显,就是要吃掉第三军团,夺取我军的辎重。一旦达到这个目的。额尔珲山谷的三个军团就可以快速南下补给,然后锁死我北疆方面军南退之路,继而围歼。
我们小队的意见是,应以第五第六军团驰援飞云堡,第四军团顺原路而返,支援第三军团,守住大部分辎重补给,然后争取在飞云堡周围三百里的范围内,与敌决战。我飞骑卫和烈武卫继续北进,先下科布多,再围坚昆城,将这一百二十万月氏的全部精锐通通消灭在北海州……”
诸葛允说完,已经命人草拟建议文书,准备就此向胡公谏言。
对于这种态度,其他参谋小队自然大为不满。虽然各个小队都有的权力,可在一般的参谋讨论中,各个小队都会尽量统一建议,让主帅少些干扰,以便做出正确判断。而诸葛允这个态度可以说有点专横了。
当然,这个时候没人会去指责他。但反驳在所难免。
典木皱眉道:“南山君,你想过没有,月氏人能够在阿尔泰森林和额尔珲山谷待过这个冬天,他们的补给从何而来?一百多万人的吃喝拉撒可不是小数目,整个北海州的居民都恐怕没有这么多人。”
诸葛允拱手道:“成林君,你的意思我明白。这一百二十万的补给,我个人认为是罗马支持的,不是罗马也肯定是跟罗马交界的那几个小国。不过我觉得,罗马的支持也仅限于此。我飞骑卫游骑经过四昼夜的不断探索得出来的结论我相信是正确的。”
典木却摇摇头:“南山君的说法我不赞同。要知道北海州的冬季极其寒冷,食物更是奇缺,这一百多万人如果全是月氏人的话,我不认为他们能够撑过来。所以,我们小队认为,罗马人也许已经派兵参战,参战人员就躲藏在月氏人的番号旗帜下,只有这样才能解释罗马人为何会不遗余力的支持这支庞大军团在这里度过整个冬天。有鉴于此,我们小队的意见是,以烈武卫为后卫,飞骑卫开赴查尔干湖,先击退当面围困第三军团之敌军,整个北疆方面军退到查尔干湖以南,彻底脱离敌军包围之后,再思考如何寻求敌军决战!”
“成林君的思想太过保守了。”诸葛允毫不客气地说道,“试问罗马能够派出几支军团参战?他们的军制与我们不同,最精锐的军团都驻守在多瑙河一线与日耳曼蛮族作战,其他精锐军团都在首都罗马,若是有大规模军团派遣,我国的暗卫肯定获知。所以即使你们小队的想法成立,罗马也不可能派出最精锐部队,也许只是行省中的一些二等军团。面对这样的军队,我们飞骑卫与烈武卫可以一敌百!何惧之有?更何况,敌军所在意的,定是第三军团的辎重无疑,只要给予第三军团足够的支援,他们撑到我们击溃科布多和坚昆城的敌军绝不是问题……”
“问题是‘兔子将军’能坚持到我们的支援吗?!”典木不屑地说,“我们烈武卫与飞骑卫固然骁勇,但你别忘了,我们其他几支军团都由乙等军团组建起来的,在同等敌军面前或许能一战而胜,但现在敌军数倍于我,第三军团直面之敌军足有三个军团,将近六万多人,万一被击溃,辎重不说,单单是后路被截,你能承担后果吗?”
这句话就说的有些严重了。诸葛允脸色带着愤怒,咬牙道:“你这是懦夫的想法!我大汉军队所向无敌……”
“兵者,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未虑胜先虑败,此乃兵书教诲。”典木毫不客气地顶回去,“你的计划是在拿我北疆方面军十万兄弟袍泽的性命冒险,是莽夫的行为!吾不屑!”
“你……”诸葛允还想再说回去,却见传令兵急急跑进来,手里扬着军报道:“第三军团急报,查尔干湖南岸不复为我军所有,第三军团后师已全军覆没,辎重损失达三成!军团长侯鉴再次请求元帅救援,同时希望元帅给予临阵处置之权力!”
“什么?!”参谋部所有军官同时震惊。典木刚想伸手,诸葛允又一次抢先拿了军报观阅,顿时引得典木面色阴沉。
诸葛允看完,沉吟道:“此事要速速禀报元帅定夺,殿帅请求临阵处置之权力,看来第三军团已经快撑不住,这‘兔子将军’准备烧毁辎重开始逃跑了!该死,这才四天而已,怎么敌军突破的这么快?第四军团的援军和飞骑卫那一旅呢?没到吗?”
诸葛允这个小队立即有人答复道:“第四军团的援军刚刚抵达飞云堡,估计被敌军缠住了,飞骑卫那一旅昨日也发回消息,正在拜德拉格河与敌四千人激战,怕是也被缠住了。”
诸葛允小队就这么一问一答,拿着军报走向胡公的寝帐,竟是根本忘了典木等人的存在一般。
典木咬牙恨恨地看着诸葛允的背影,身边其他小队的参谋也都露出不满。其中一人对典木道:“成林兄,这诸葛允也太狂妄了?他是想独揽参谋部大权么?!”
典木深吸一口气,平缓愤怒的心情,冷笑道:“这种公子哥,自以为多读了几年书就自以为是,且看他以后,少不得苦头吃。走,跟元帅汇报去,断不能让这小子得逞,咱十数万袍泽的性命不是儿戏,不能任由他在元帅面前胡言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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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大棋局,有敌无我】
时间回到四月二十五日的下午,午时初刻。
沈云的连队被集中起来,准备赶到前师驻守在西南方向一个小山包的营地里。申时之战的最优目标和最小目标都由第五连传达过了,所有包括沈云在内的所有人都明白,这一次出战,到底为的是什么。
对于这点,沈云还是很满意的。毕竟,他们不是炮灰,更不是第一批冲锋的。他们只要负责侧翼掩护就可以了。
离开特编部营地向这里进发时,在营门口,沈云见到了顶盔掼甲,一身戎装的周蕙。由于已经准备开战,沈云只能用嘴型告诉她:“注意安全!”而周蕙这丫头,居然没一点自家男人要出征打仗的担忧感,反而一个劲地眨眼,红润的唇瓣不断开合,嘴型在说:“一定要打胜仗回来,你凌晨射杀了三个敌人,快可以攒下一个军功啦!继续努力哦!”
对此沈云只能抱以苦笑,这疯丫头,跟如月还真是两个性格。若是如月在这里,怕是早就泪眼汪汪,念念不舍了。
抱怨完自家娘们,却又发现文萃也起着马靠近第五连,似乎在他身边低声说着什么。就在所有人以为第五连跟文萃有私情的时候,第五连冰冷的声音传来:“这是战场,你能不能不添乱?想打仗行啊,去让部帅出道手令,我一定带你去!”
众人这才恍然大悟。
文萃满脸通红,愤愤地朝第五连啐了一口,然后牵转马头离去,连营门也不给他开……小女人的性子,大抵都这样。
当然,这只是小插曲。第五连的第一曲顺利抵达前师第二镇营地。这里是个小山包,高度不足九丈,策马一个冲锋就能到山顶,不过好就好在这个高度上。周围五里一马平川,视线非常开阔。
第二镇在这里已经修筑了两条壕沟,放置了拒马和铁蒺藜等物,营墙和营寨还没有立起来,不过可以看见工兵部和辎重部的士兵正在忙碌。这次他们的质量就好太多了,壕沟足有两丈宽,时间关系不够深。但也算是个简易的防线了。就是拒马的质量还是不咋滴。没办法,敌军逼近的太快,这里一带的树木早就被砍光了,要想伐木造拒马,最近的也要到五里以外那片树林,不过那里现在已经是月氏游骑的范围。工兵冒险过去,跟送死没啥区别。
特编部第一曲一到营地,就被安排到山包左翼先行休整。从山包前后不断腾起的尘土可以看出,许多骑兵都已经集结到位。沈云让方誊指挥士兵赶紧松开马肚带,同时喂养战马一定的水分,为即将到来的战斗做准备,自己则带着赵信和钟离泗跟着张末到前方两三里处看看地形。至于第五连。他一到就被命令叫去镇帅营帐议事去了,随着他去的还有连长褚遂、罗橡和石锤。
连长级别的都走了,张末就担当起战斗前侦察的任务。当然,很多情况第二镇之前已经有人跟他们讲明,比如地形和翼护范围等,但具体的还需要再看一下。
与传统汉人对北海州都是荒凉之地的印象不同,在这即将入夏的时节,北海州还是以草地居多的---要知道这里可曾经是游牧民族重要的放牧地带之一。怎么可能太过荒凉?!这个小山包在地图上是没有标注的,现在也权且称为镇帅驻地,镇帅驻地往南是一片开阔平整的草地,五里开外有两片树林,分别在直道的两边,树林不大,大概也就两里左右的范围。树林后各有两条小溪流。是从查干湖的分支。月氏人就驻扎在树林后的溪流边上。人数大概为四千人左右。至于更远处还有没有敌人就不得而知了。这也是申时之战,特编部第一曲所要探查清楚的情报之一。
若不是这片开阔地上有这么个山包,或许敌人早就冲上来了。因为有这么个制高点,第一镇的骑兵可以立即转化为步兵守在这里。敌军若是冲击会有大的伤亡,阵线这才稳定在这里。当然,这不是个可以固守之地,若是申时之战不能击溃当面的四千敌军,这里很快就会被镇帅下令废弃,继续往军团大营撤退。
“你曲所要做得,就是绕过树林后的溪流,向南推进,听响箭和军号行动,一旦响箭不绝,那就说明中路正在推进,你曲也不得后退,必须继续迂回侧翼,若有军号,则是撤退之时。”第二镇派来的一个游骑连长对张末、沈云等人仔细叮嘱道。
张末发问:“若是我曲迂回时遇到敌军骑兵阻截是就地作战,还是要继续迂回?”
游骑连长道:“这就不是我能告诉你的了,你们曲长已经去了镇帅那里,相信战前会有指示。我所能告诉你们的,就是那片树林后有大概一千骑和数百名步兵,旗帜上写的是‘月氏第六军团’,没有再具体的了,我们曾想抓几个活口回来问话,不过两军太靠近了,根本抓不到。[]一旦中路开始突进,你们曲的骑兵要以快打快,看看能不能先穿过那条小溪,迂回到侧后打击一下,如果能抓两个活口就更好了。”
“嗯,谢谢!”张末由衷地说。
那游骑连长嘿嘿一笑,道:“都是汉家军伍,不用谢。若是申时之战能击溃当面之敌,我们游骑也能扩大范围,总好过被人憋屈地堵在家门口打要爽。”
大致的情况了解后,沈云跟着张末回到营地,越过壕沟时,却见山包前人喊马嘶,好不热闹,不禁对张末道:“这么热闹,敌军会不知道我们要出击么?”
张末看了一眼沈云,无奈道:“那怎么办?这次出击是殿帅亲自下达的命令,镇帅也豁出去了,直接派出重骑冲阵!就算月氏人能反应过来,也抵挡不住。我担心的倒不是那两片树林后的敌军,而是担心他们的后续部队。”张末望着远方的树林,继续道,“从这里到树林还有五里,我军出击,重骑至少在两里位置就要开始着甲。前方之轻骑和游骑必须给重骑争取到两刻钟时间,之后重骑才能发威。但过了那片树林,重骑的体能就快达到临界值,若是树林后还有敌军大部,重骑就会成为累赘……唉,希望敌军顾着打后师,没时间派兵来这里吧!”
沈云和赵信纷纷点头。将张末的话牢记在心里。这些可都是课本上学不来的战场知识。
为了近距离了解重骑,沈云和赵信特地从中军位置绕一圈,才发现传说中的重骑还真他娘的威武!那一身宛如一体的铁甲现在铺陈在马车上,阳光照耀下泛着锻造时留下的紫红色印记,显得极为醒目。高大的河套马不时人立嘶鸣,颇有几分雄壮!不过这数量有点少。沈云仔细点了点。蹙眉道:“才两百骑,这够吗?”
赵信呵呵一笑,道:“那你想多少?重骑最主要的作用就是正面冲阵,击垮敌军的阵型,配备那么多做什么?整个第三军团还是骑兵军团呢,也不过区区两千重骑兵!这一下子就拿出了十分之一来打那四千敌人,算奢侈啦!”
钟离泗撇撇嘴。不置可否地说:“再牛有什么用,还不得靠我们给他开路,若没我们,他们顶个毛用。”
“那也不能这么说。若没有这两百重骑,你敢直面那月氏人的步兵方阵吗?你真以为冲阵就是骑着马冲上去?不被弓箭射死也得被长枪戳死!我可不会犯那个傻!”赵信似乎心情很好,难得地笑道。
沈云奇道:“先至,你就一点都不害怕吗?”
赵信笑道:“渊让,你知道男儿当兵一世。能有几次遇上这种大战吗?很多人怕是一辈子都没机会!我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就发誓一定要在军中闯出一点名堂再回家,可如果按照以前,我就算当一辈子兵,估计顶天也就是个校级。可这场大战,嘿嘿,我定要拿个部帅当当!”说完,赵信自信地纵马而去。
钟离泗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愕然道:“奶奶的,这小子就是奔着打仗来的啊!也不怕死咯!”说完,也是一笑,紧随而去。
沈云突然发现。原来战争对于他们来说,竟然是如此渴望。这点,跟他可是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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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军团前师特编部第一曲听令,”第五连站在队伍最前方,高声大喝,“申时初刻,待镇帅大营进军鼓一响,全军由营地左侧而出,以连为单位挺进,第一营为先锋,可离军一里,第二营为中军,翼护步兵不得超过两百步。第三营为后卫,随时援应。第一营当面遇敌不可与敌缠斗,迂回作战,交给第二营应战。抵达树林后的小溪,第一营必须以强击姿态对敌发动一轮猛攻,之后视情况而定,可允许继续南进,也可退回与第二营汇合。此令!”
第五连宣读完军令,看向整齐排列在面前的第一营两百二十五名骑兵,目光里带着一丝从不流露的关怀,沉声道:“将士们,此战关系重大,还望诸君奋勇,不堕我大汉军威!大汉!”
“威武!”全营士兵高举骑刀,扬声大喝。
位于队伍最左边的沈云也一时心潮澎湃。
苦学半年,终于要踏上为国作战的疆场了,说到害怕,早就无影无踪。只有一股充斥心头的豪情!
……
两百二十五名骑兵,四百五十匹战马,在出发地点上排出老大一片。装备都已经准备妥当,是按照高强度作战准备的,箭壶里有五十支箭,手弩也已上好,营长张末站在最前方,身后就是沈云的第一连。沈云手里握着一面旗帜,这是特编部的战旗,上面没有番号,但有一只栩栩如生的蟠龙图案---这可是大汉帝国的国旗!
第三军团跟其他甲等军团比没什么优势,唯一的优势就是辎重不缺。特编部是临时设置的,自然没有固定军旗,所以只有临时用国旗替代。只要蟠龙旗还在前进,全军就不能停下脚步!
沈云将旗帜交给庞通,对他说:“跟在我身后,务必护得军旗周全!”
前面的张末却突然回头,对庞通道:“若你倒下前判断军旗不保,你知道该怎么做吧?”
庞通那张胖脸上没有半分平时的嬉笑,而是一脸肃穆地回答:“知道,属下就算将军旗吃进肚子里,也绝不会让敌人俘获这面军旗!”
张末点点头,回首望去,一片年轻而又坚毅的目光,看的张末有点脸热,心跳陡然加速。突然腹部一阵搅动,“哇”的一声,张末居然就这么骑在马上呕吐了起来……
战争前的肃穆,让无数人都平添了从未有过的紧张感。凌晨那场战斗中,因为太急太快,还来不及去感受战争的恐怖,但这一次,他们有了足够的时间去酝酿豪情,也有了足够的时间让恐惧沁入心灵深处!战争,意味着死亡!谁也不知道下一刻倒在这片土地上被马匹踩成肉泥,被箭矢射成蜂窝,被刀剑砍成两段的那个人是不是自己……对于死亡的畏惧会让人的身体出现各种各样的反应,张末这只是呕吐,就在刚才,沈云还见到好几个士兵无意识的在马匹上痛哭流涕,怎么都堵不住,只有旁边的人重重给他一个耳光才能清醒过来!
死亡啊,他们现在就要去直面死亡了!
张末的呕吐只持续了不到一分钟便又在马上挺直了身体。沈云正想说几句话安慰一下,突然,隆隆的战鼓声传遍整个大地。
“咚咚咚咚!”
张末一擦嘴角,扬起骑刀,用尽全身的力气嘶叫,似乎想把之前对死亡的恐惧都释放出去:“全军出击!此战有敌无我!杀!”
“有敌无我,杀杀杀!”全营士兵也同时高声大喝。三声充满了煞气的杀声顿时将之前对死亡的恐惧驱散干净。
四百五十匹战马迈着坚定的脚步,隆隆走了出去。
……(未完待续。。。)
【第七十章 大棋局,对弈之初】
特编部第一曲第一营刚离开营地,便展开了锋矢散阵向前推进。
锋矢散阵,又称索敌阵,是圣祖发明的一种适合大规模骑兵在敌军重兵包围下迂回穿插,又不与敌人大规模接触的骑兵阵型。这种阵型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就是锋矢箭头,也是引路人,一旦要转向,引路人必须第一时间将指示传达到各个单位;第二部分是锋矢两翼,又称索敌队,它的作用是一旦遇到敌人首先向锋矢和中间的队友发出信号,同时要与敌人做短促的交战,能打则打,不能打即走,一切以不破坏锋矢散阵为目的;第三种是箭中杆,又称援应队,它的任务是在索敌队被击溃时援应,扩展到两翼,消灭敌人或者支援索敌队,继续保持阵型不被击溃。
锋矢散阵可大可小,大的可以由数万骑兵组成,小的也有百十人的小阵。适用地点为视野开阔的草原和平原地带。按照第一营的规模,一般以伍为单位最合适,以锋矢阵排开,以伍为单位,每伍之间相隔五十步到一百五十步之间,这四百多骑,覆盖范围最宽处能够达到三里之巨。
这种阵型的优点在于,能够将骑兵的机动性完全发挥,同时还能将侦查范围扩展到极致,如果是在护送重要人员或者需要边侦查边急速突进的大范围战场上尤其适用。但其缺点同样明显,那就是己方阵型分的太散,一旦遇到敌方精锐势如破竹般的突进,己方难以快速集结优势兵力进行围剿,从而导致整个阵型的崩盘。
当然,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无缺的阵型。最适用的就是最好的。此时眼前的战场,就是最适用于索敌阵。毕竟第一营的目的并不是与敌交战,而是快速迂回。如果采用传统的密集锋矢阵突进,一旦遇到敌人的重兵阵地,将彻底阻滞第一营的速度。而索敌阵就能快速规避掉这些难啃的骨头。
沈云在右翼索敌一队。前方一百步是高举军旗的庞通和营长张末,同时还有另外五名骑兵,一共十四匹战马组成的小队就是索敌阵的锋矢箭头。沈云身边跟着的五名骑兵都是原来庞通那个伍的,算是凌晨时分第一波接敌的学员兵,战斗经验已经有了些,不过从他们紧绷的脸色和不时游移的眼神还是能看出他们此刻的紧张。
在营地里观察前方时,整个地势无疑是平坦的。但跑在这片土地上才会发现,所谓的平坦只是相对而言,这里不时会有一些地势起伏,前方的军旗还在高高飘扬,但庞通和张末的身影却时常消失在视野里。每当这个时候,沈云就会告诉自己。[.超多好看小说]稳住,不要担心,两翼索敌阵并没有放响箭示警。
全军行进三里之后,前方旗帜快速地摇了起来。沈云骑在马上,迎风大喊:“加速,全军加速!”身后学员兵也纷纷开口呐喊,长长的马鞭高高举起。重重落下,响亮的摔鞭之声传到后面的骑士那里,他们也纷纷开始加速。
瑞兽全力奔跑时的速度是极快的,第一营没有一匹马能够跑的过它,所以沈云现在还不敢放开速度让它跑,马鞭高高举起却轻轻落下,主要还是依靠马镫上的马刺,来告诉胯下这匹早就互相熟悉的马儿来控制速度。
沈云向右望去。除了渐渐西沉的刺眼的阳光,却是看不见别的什么。再向前方跑了一里,他们离中军更加遥远,直线距离已快六里,此时还能听到远处隆隆的战鼓声似有似无的传来,阳光也不再直照,中军那里一片尘土飞扬的景象终于有些依稀可辨。
此刻。重骑兵应该开始冲阵了吧?也不知道两百重骑浑身披挂,如同现代坦克一般冲撞敌阵又是何等情景?
没等沈云从铁骑冲阵的幻想中清醒过来,他右后方两百五十步左右的索敌三队突然发出两枚响箭!沈云浑身一震,终于接敌了。回头大喝:“有敌两百向我接近,发响箭两枚,通知张营长。全军向东,再移五十步!”
如果此刻有人能够从天空俯视整个第一营可以发现,整个呈现锋矢阵向前推进的四百多骑,随着连续不断的两声响箭,整齐地同时向东移动了将近五十米,然后继续向前!
这种阵型的操演在昭武大学里早就是家常便饭,全军转向也非常顺利,避开了从右翼赶来的敌军。可再向前跑出一里,左右两翼居然同时发出了四声响箭!
此时沈云已经能够明显看见从左右两翼远处大概几百步外飞快接近的敌军骑兵,尘土飞扬,带着无尽的戾气,扑面而来。而在这时,前方消失在一个洼地里的锋矢箭头也发出了四声响箭!
“该死,三方同时遇敌,营长,快吹号集结啊!”沈云手里紧紧抓住缰绳,心里大声呐喊,眼睛死死地盯着那面还在飘扬的军旗。
可是右翼敌军快速接近到一百步时,沈云也没有听见结束索敌阵,全军集结起来应战的军号。前方张末等人的身影消失了一下又快速出现在视野中。不过他们又向东偏移了五十步……
“这是……”沈云一愣,但旋即明白过来,张末的命令还是要快速从前来拦截的敌军中迂回穿插过去,不与敌缠斗。他下这个决定容易,可他偏移了这五十步,那敌军必然如同削面的快刀一样要与右翼的索敌队接触。由于敌我两军都在快速接近中,在接触的一瞬间,双方都不会停下脚步,而是以弓矢或者骑刀决定胜负!这种情况是锋矢散阵最怕遇到的,因为不管杀敌多少,两翼都必然被敌军削掉一层!这可不是真的面团,哪怕是薄薄的一层,那也是用人命去计算的厚度!
沈云无暇再想,右翼的敌军在快速逼近,同时前方蜂拥而来的敌骑也已经肉眼可见。沈云迅速判断了一下两军接触的距离和时间,高声大喝:“换手弩,右翼不管,专射前方来敌!”
这一瞬间的判断,将决定沈云这六个人的生命。无数精锐的骑兵就在这刹那间的判断间断送了绚烂的生命!因为在高速移动的战马上,他们往往只有一次选择使用何种武器的机会!一旦判断失误,该用手弩的时候用了骑刀,那等待他们的将是敌人夺命的箭矢,连还手的力量都没有,只能沦为地上的一滩肉泥;而如果该用骑刀时选了手弩,结果同前面一样……可以说仅仅是一秒钟的判断。却考验临阵基层指挥官最紧要的几个素质---速度计算能力,敌我强弱的判断能力,还有更重要的,运气!
沈云的判断来自于直觉,这也是之前云外堡时飞骑军朱能告诉他的:“在锋矢散阵中遇到敌军,请用你自己的直觉来判断该用何等武器!什么诱敌深入、围三缺一之类的狗屎兵法在此刻毫无用处。只有直觉能救你!”记得当时方誊还问了一句:“那不是在赌运气?”朱能的回答很犀利:“菜鸟,很快你就会知道,在战场上有时候运气比什么都重要,最起码,它能救你的命!”
前方来敌只有二十骑左右,其他敌军应该是还在后面或者绕到了左翼,不管什么原因。沈云瞬间判断是右翼的敌军抵达射程时他们这六个人十二匹马应该已经脱离与其接触的范围,而前方敌骑是斜插进来的,不可能与他这一伍有短兵接触的可能,但能达到弩箭的攻击射程!考虑到对方也曾是汉军,所以对方的装备上也不会缺少手弩这个骑兵远程打击的利器,所以沈云果断地下达了使用手弩的命令!
毫无疑问,这是一次赌博!沈云前所未有地开始祈祷,祈祷自己的运气。也祈祷对面不会随意更换前进方向!
显然,沈云的祈祷起了作用。气势汹汹扑来的敌军没有改变前进方向,更没有改变速度,曾为汉军的他们明白,锋矢散阵的作用在哪里,要打破这样的阵型需要什么样的意志和能力---很明显,他们自认为还没有这样的意志和能力。所以他们选择先削掉锋矢散阵一层肉再说!
“嗖嗖嗖!”三枚手弩同时向沈云疾射而来,沈云骑在高大的瑞兽身上,很容易成为对方集火的目标。不过沈云早有准备,一手握着手弩。一手抽出小圆盾挡在马脖子处,自己压低身体,都不用瞄准,连续扣动扳机,将五枚手弩箭矢都射了出去。
此时两军交错而过,战马速度都提升到了极致,别说距离只有手弩和弓箭抛射才能够得着,就算使用四石力弓平射也不一定能射准,所以根本没有瞄准的必要,一通乱射之后,能射中就算赚到的,射不中也无所谓,反正也没时间去准备第二轮手弩……
“嘭”一声闷响,一枚短小精悍的弩箭正正地插在小圆盾的边缘,离压低身体的沈云的鼻尖只有不到十公分!
沈云惊出一声冷汗,这样乱射的情况下,都还能有箭矢离自己如此之近?他第一次感觉到朱能所说的运气是什么了!
不出意外,沈云这一伍的确只跟敌军交错一轮,双方的箭矢都射空了,除了那枚差点撂倒沈云的弩箭外,双方的手弩都射空了。
带着对“运气”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的敬畏,沈云深深望了一眼自己的敌人---平实的面容,与汉军几乎无差的装束,只有头盔上那两片皮质帽檐让人看着别扭---妈的,就冲着你们那类似日本鬼子的遮耳帘子,老子下次也非得干掉你们不可!
敌人的攻击也是以伍为单位的,头先射出一轮箭矢就与沈云等人擦肩而过的敌骑立即转向绕到队伍外围去,因为下一波他们将要与沈云这里的索敌二队接触,使用的就不是手弩了……
相隔百步的队伍中,除非声音特别锐利的响箭外,其他声音是很难传那么远的。至少沈云就没有听见身后有什么惨叫声传来。可他知道,自己身后的右翼肯定有了损伤,也许是一个,也许是十个……总之这次转向,肯定有人会从此长眠在这片土地上!
沈云望向左翼,那里最外围的是钟离泗,他只希望过了这一仗,他还能对着庞通大骂:“滚一边扣你那臭脚丫子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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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骑射,能够十箭四中,就可称之为精锐。大部分的精锐骑兵在作战时也只能达到十箭三中。因为作战不是平时训练时那般射击固定靶,敌人也骑在马上,也在伺机射杀你,同时也会作出各种规避动作,所以在高速移动的骑兵战场,百发百中的神射高手并非没有,但绝对稀少到极点,十万个人里有那么一两个就顶天了,十箭只有三四箭命中是精锐骑兵的常态!
阿巴斯位于月氏骑兵鞭形阵中的中段,一连串的冲锋,抽射,劈砍等常规作战下来,以己方阵亡十四,伤八人的代价,换了汉军二十一人的性命!交换比一比一!
望着齐齐转向的汉军,阿巴斯挥手示意停止追击。
"此乃汉军之乙等军团,战力就如此惊人!可以想像,大汉甲等军团之飞骑军又该是何等厉害!卡洛斯,你确定我们这次的战役能够成功?"阿巴斯勒停有些打喘的战马,对身边一个连面罩都放下穿着普通骑兵甲胄的人说道。
这人抬手撩起面罩,露出高鼻深目的斯拉夫人种面貌,嘴角含笑地说:"尊贵的王子殿下,请你放心,飞骑军固然厉害,可他们也是人,是人就要吃,等我们击溃第三军团,毁了他们的粮草,最多一个月,这支十万人的精锐汉军就将覆灭在此!哼,没吃的,你当飞骑军真的能飞吗?"
阿巴斯对汉军的态度一向谨慎,皱眉问道:"卡洛斯阁下,贵军究竟还要多久才能赶来参战?我丑话说在前面,你答应父王一定能劝服贵国元老院出兵干预,我们才孤注一掷的,若贵军打着河蚌相争的主意,哼,我们即使败了,去你们罗马闹腾一番的实力还是有的!"
卡洛斯微微变色,强笑道:"王子殿下稍安勿躁,这是由马诺总督亲自制定的计划,不会出差错的。再说了,我们六百罗马勇士不是在贵军中协同作战么?!这份诚意您应该能感受到吧?!"
阿巴斯冷哼一声,不再跟他言语,朝打扫战场的士兵大喝:"赶紧清理,尾随前面汉军,务必不能让他们绕到侧后,月氏万岁!"
"万岁!"其余士兵兴奋高喊。
这幅士气高昂的模样看在卡洛斯眼里,却只换来一个白眼。放下面罩,卡洛斯望向阿巴斯的眼神带着不屑:"一百万人打十万人还如此谨慎胆小,哼,月氏人的胆略也不过如此!这汉军,"
他扫视了一下北方,踌躇满志地吸了口气,"大汉,你雄踞东方太久了,是到谢幕的时候了!"(未完待续。。。)
【第七十一章 大棋局,对弈开始】
汉元1003年四月二十五日,申时两刻。
“通知后队,准备集结!”张末在最前方,已经能够望见树林后的那条小溪。溪水清澈,宽度不足两丈,据之前游骑的探查,深度也仅到马小腿,完全可以强渡。
扛着大旗前进的庞通已经是气喘吁吁,但听了命令却咬着牙,将军旗用单手擎握,另一只手抽出一枚烟花弹,用手弩射向天空!
“嘭”一下,烟花在晴朗的北部天空炸开,散出浓重的红色烟雾。
其实火药这种东西,早在圣祖之前就有了,不过威力不大,只是炼丹术士在“本职工作”中出现的常规性现象,没有当权者给予重视。圣祖之时,曾有过大规模的研制火药的活动,但不知道为何在圣祖之后,历代皇帝都停止了对火药的研发。不过经圣祖时期的研发,火药制成的烟花成了帝国军中通讯联络的手段之一。但是因为火药的稳定性不足,而且威力不够,多方面的缺陷导致如今的火药乃至通讯烟花都没有大规模应用,只是作为鼓声、军号、旗帜等等通讯手段的辅助品,数量也稀少。
庞通的这枚红色烟花弹,意思就是全军集结。在烟花散去的最后一刻,最后一排的骑兵也已经集中过来。
张末甚至来不及去清点方才的遭遇战损失了多少袍泽,就立即下令:“全军渡河!”
溪流的西侧三里左右就是树林,溪流从树林方向蜿蜒而来,站在这里,沈云能望见树林高高的树冠,却看不见敌人和己方军队厮杀的场景。溪水边颇为安静,青草依依,夕阳西垂,还有清风自西向东吹拂,这些给了所有学员兵们一个错觉---似乎方才遇到的敌军都只是一种幻觉!
沈云不认为是幻觉。圆盾上那枚箭矢一直在提醒着他,这里是战场,是随时可能让人丧命的战场!他四处张望着,希望能够看见一两个敌人,借此肯定自己的想法,不要让眼前平静的画面侵蚀自己已经燃起的雄心壮志……可是,什么都没有。一切都还是那么安静,就连一刻钟前还追在身后的月氏骑兵都没了踪迹。这一切,都太不寻常了!
张末也是第一次领兵作战,根本没有心情去注意太多细节,他只知道,自己已经抵达了预定地点。只要渡过这条溪流,就必须对敌人发动一次猛攻,以此来协助正面进攻的友军。
“沈云,你带两伍先向南进发,遇到敌人响箭示意!方誊,你带两伍据后策应。赵信,随我渡河。”张末深知兵贵神速的道理。只是略略思考,便做出了决断。
至于为什么会选择这几个人,是因为凌晨那场战斗中,沈云、方誊和赵信这三人表现出色,张末以立下军功为由,将他们都升为连长,钟离泗升了排长,就连起初表现有点怂包样的庞通都当了掌旗。
战场易升官。历朝历代都大抵如此。
沈云领命,带着两伍快速过溪。行动前望向方誊,见他郑重地朝自己点头,看他那样子,方才的瞬间交战并没有对他造成影响,沈云也就放心了。
过了溪是一个缓坡。坡后就能望见树林。沈云一马当先,冲上高坡。却陡然一惊,嘴里忍不住开口道:“我/操!”
紧跟在沈云身后的是钟离泗,他听见沈云爆出口头禅,也忍不住一惊。一夹马腹,加速上来,可也突然惊呆,“我/操,这他奶奶的是什么情况?跟之前游骑说的情况,也他娘的差太多了……”
前面说过,第三军团前师第二镇的游骑斥候根本走不出五里范围,能够侦查到这个位置是树林侧后已属不易,却是很难再仔细打探清楚过了树林之后五里的情况。而现在展现在沈云等人面前的,是绝对让人意外和震惊的糟糕情况。
缓坡后是一片无遮无拦的大草场,面积足有上万亩。草场的地势平坦到连这个小缓坡的高度都算是制高点。就在这样一片草场上,居然密密麻麻、安安静静地排列着一支月氏骑兵!具体数量沈云一时算不出来,但从视力范围内全被月氏骑兵占据的情况来看,说它有一万骑也不过分!
这一万骑兵就这么安安静静地站在缓坡后,排出一个个整齐的方阵---攻击方阵!仔细看去,这一万骑兵的方阵并不是完全的四方形,而是有层次,呈品字形,一个品字叠一个品字,宛如一片片鱼鳞紧贴在大地上。
“乖乖,这是鱼鳞阵!罗马人的鱼鳞阵!”钟离泗喃喃道。
方才第一营遇到一千多人的敌骑,当时沈云还以为他们是树林后月氏人的骑兵主力,心里还在窃喜,派出这么多骑兵来拦截自己这四百多人,那中军重骑的冲阵应该更加势如破竹才对。直到此刻沈云才明白,刚才那一千多骑压根不是所谓的主力,而只是人家遮护主力战场的游骑而已!
这时,在缓坡的另一侧,有十余骑朝沈云这里飞奔而来,他们同时射出响箭,提醒坡下的月氏骑兵。
沈云大惊,立即拨转马头往回跑,同时朝还在坡下渡溪的张末等人大喊:“撤,快撤!赶紧回军告诉镇帅,月氏人的主攻方向在这里啊!”
是的,若说之前还不明白的话,沈云现在是真的明白了。月氏人的主帅跟汉军殿帅侯鉴的想法不谋而合了,两人都选择在夕阳西垂之际发动攻势,都想着让夕阳的光线照着对方的眼睛,然后全军挥兵直捣黄龙……
沈云的反应快,月氏人的反应同样不慢。在他们拨转马头的同时,坡下鱼鳞阵中的一个品字方阵中立即分出一个“口”,大概一营人马就朝着缓坡冲了上来,随之而来的还有散布在附近的数百游骑斥候。
沈云冲下缓坡,张末还在犹豫是按照原定计划前进还是撤退,忽然从树林方向传来巨大的喊杀声,伴随着的还有汉军隆隆的战鼓和不绝于耳的响箭!
“该死,重骑不会在这个时候突破了树林防线吧?”沈云心里一惊,立即扭头朝树林方向望去,可除了漫天的尘土和尘土中若隐若现的树冠外。什么都看不见!
张末在听见战鼓和响箭之后,原本犹豫的眼神却突然变得坚毅起来,拿下背后的四石力弓,高声大喝:“中路已破敌阵,全军压上去,大汉威武!”
“大汉威武!”所有骑兵也跟着澎湃起来。
但沈云没有随他们疯,他驾马冲到张末身边怒喝:“张营长。你想带着袍泽们送死吗?这是个陷阱,是个阴谋,坡后面是一万敌骑!一万!!”
这时,从张末身后传来密集的马蹄声,方誊的叫喊也从那边传来:“营长,尾巴跟上来了!”
刚才一直尾随他们的一千月氏骑兵也跟上来了?沈云顿时有种心若死灰的感觉。
什么叫绝境?也许这就是了吧!
孤军深入。深陷重围,前进是一万月氏骑兵,往后是同样如狼似虎的一千敌骑,还有当面即将扑将过来的敌人……种种桩桩让沈云暂时失去了思考能力。
张末突然苦笑一声,低声对沈云道:“侯爷,除了向前冲,我们还有别的选择吗?只希望你别暴露了身份。堂堂大汉侯爵战死在这里,光荣固然光荣,但会让月氏人士气大振的!还望侯爷好自斟酌!”说完也不理已经愣在当场的沈云,一马当先朝正面冲了上去,口中大喊:“兄弟们,让他们见识我大汉军威吧!杀!”
营长都上了,他们还有什么选择,只有跟随吧。大不了就死在这里。反正家人都有朝廷照料,不虞死后无人赡养双亲。
就在所有人都准备慷慨悲壮一把时,一直愣住的沈云突然猛地抓住张末的马缰,厉声大喝:“与其这么冲上去送死,不如随我赌一把!”
“赌?”张末愣了一下,没明白沈云这是抽什么疯。
这时从坡上冲下来的敌军已快抵进四石力弓的射程,沈云来不及解释了。沈云大手一张,朝庞通喝道:“庞通,方向正南,前进!”
其他骑兵奇怪地看向张末。张末则皱着眉头看着沈云。向南,那不是敌军的深处吗?
“张末,老子以大汉渤海侯的身份命令你,下达全军向南的军令!”沈云真的急眼了,不惜曝露出自己的身份。
张末一咬牙,看向沈云的眼神里带着挣扎,恶狠狠地喝道:“听令,全军向南!”
有了张末的命令,四百余汉军骑迅速整队,沿着溪流往南狂奔。月氏骑兵已经从缓坡上冲下来,本以为要进行短兵接触战的他们都手握骑刀,已经准备要迎接汉军的拼死冲锋---事实上,在过往的战例中,汉军陷入绝境后都是选择这种近乎自杀的冲锋---可偏偏这次他们失算了,眼前的四百多汉军骑居然调转马头,继续往南前进!这……
月氏骑兵赶紧将骑刀插进刀鞘,抽出弓矢,可这一插一换之间,两军又拉开了距离,四石力弓已经不能保证准度了。领头的月氏军官懊恼地大喝:“追上去,杀光他们!”
于是奇怪的一幕在这条不知名的溪流边上演了。溪流边一条长长的缓坡,缓坡的一侧是静立的上万月氏骑兵,而在缓坡的另一侧,数百汉军几乎是贴着他们的鼻子边快速地向南挺进,汉军身后是大呼小叫,紧追不舍的月氏骑兵!再后来,追上来两股月氏骑兵合流,汇聚在一起,足足有一千五百骑!
如果从天空往下看,可以发现这一前一后将近两千名骑兵像是一万月氏骑兵大阵旁的传令兵,似乎再向后阵传递某个重要的命令……
缓坡不长,也就两里左右。沈云马快,已经超过了庞通。过了缓坡便是一片水洼地,水洼地的一侧是静立的月氏骑兵,沈云果断让庞通挥兵绕过水洼,不跟敌人接触。那些还在列阵的月氏骑兵奇怪地看着一支汉军突然从缓坡后冒了出来,然后快速向另一侧飞奔,仿佛要拉开距离。
“妈的,看着你们的帽檐就来气!”沈云见月氏骑兵似乎都没反应过来,顿时心生一念,抽出四石力弓,搭上弓矢。大喝一声:“汉军来也!”松开手指,箭矢如闪电一般,准确射中一名还处在迷茫状态的月氏人!
沈云身后的汉军骑兵见状,纷纷效仿,在绕道的瞬间,几乎每个人都会射出一箭,同时高声大喝:“汉军来也!”
令人兴奋的是。汉军几乎箭箭都能命中一个敌人---这些月氏人傻傻地站在那里,就像一个个固定靶一样,对于苦练四年固定靶的学员兵来说,射不中才怪了!
直到汉军都射死了四五十名月氏人后,这些“固定靶”才突然反应过来,但他们的反应却又在沈云等人的意料之外---他们居然自己乱了!
“汉军来啦!”
“汉军杀到我们身后了。快跑啊!”
“后军,后军败了吗?”
“到底是前军败了还是后军败了?怎么汉军都杀到这里了?”
……
月氏阵营中顿时像炸了锅一样沸腾起来,本来好好列阵的骑兵们为了躲避汉军的箭矢,又或者是被汉军的威名吓破胆开始东奔西跑,总之,他们的阵型一下乱了起来,人撞人。马撞马,呈现在沈云眼前的这一片月氏骑兵居然有不战而溃的态势。
月氏人的反应大大出乎沈云的预料,在这一瞬间,沈云都有整军从这段阵列中杀进去,彻底搅乱月氏阵型的恐怖念头。不过这时,身后追击的月氏骑兵已经抵近,同时不断发射响箭提醒混乱的月氏袍泽,加上月氏军中军官的高声呼喝。混乱的阵型很快即将恢复如初,沈云这才懊悔地继续向南疾奔。
事实上,一个由万人组成的大阵,前后可绵延四里到五里,由骑兵组成的则要更长、更宽。前面发生的事很难快速传到后面。这也是在古代战争中不允许前排士兵回头的原因之一。前排的士兵一旦回头,后排的士兵也会潜意识的回头,而在后面的士兵看不见前面的情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见前面的人回头了,还以为败了准备逃跑,这样一来就很容易形成连锁反应。从而导致溃败。在古代战场上,前排士兵若是无故回头,是要被就地阵法的。
方才沈云等人出现的位置,是月氏万人骑兵阵的最前列,追击的月氏军官担心影响到军心,所以并未通报后军,加上沈云等人的速度极快,两股追击的月氏骑兵想通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所以他们才会被汉军打了个措手不及。如果刚才沈云“冒失冲动”一点,直接冲击月氏方阵,或许真的就被搅乱了阵型也说不定。
当然,战争总是由无数个意外组成的,任何一场战争都不会完完全全根据策划者的策划一步步去完成实现。原来历史中的诸葛亮不也还有街亭失算嘛!
在这种人类历史上最残暴最野蛮的群体活动里,意外总是不断出现。而伴随意外出现的,还有无数的机会。沈云方才就损失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知道这点,不过他一点都不后悔!他相信,更大的机会就在眼前!刚才月氏人的反应,更给了沈云这个信念!
从刚才月氏人的反应中,沈云可以肯定,眼前这些月氏士兵虽然装备与汉军相差无几,但士气和胆量却相差了好几个档次。或许他们还未完全从“汉人”向“叛逆”的转变中清醒过来,又或许他们还在本能地畏惧大汉帝国的军威,又或许……不管是因为什么,总之,眼前这些月氏人,并不如看上去那样强大,沈云深信这一点!(未完待续。。。)
【第七十二章 大棋局,对弈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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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的逍遥日子并没有过太久,不过短短一刻钟后,月氏骑兵方阵里就分出了四股人马向他们包了过来。
过了缓坡,月氏骑兵的阵型不再顺着缓坡一侧排列,而是铺陈开来,呈葫芦状,随时准备由缓坡处进入主战场。这样一来,沈云等人在水洼处的转向并没有偏离月氏大军,反而向着已经排好阵列的月氏骑兵冲了上去。
汉军的马匹从申时初刻出发到现在,高速奔跑了至少半个时辰,马力已经有些衰竭,而月氏骑兵们虽然没有如平时行军那般带着两骑或者三骑,但贵在马力都未曾消耗,马力十足,只不过几个起落间,便追上了汉军。
一时间,汉军骑兵与月氏骑兵的第一波骑战交锋居然在月氏阵型中展开。
汉军骑兵们已经没有选择,这次不用张末或者沈云下令,他们也知道该怎么做。
“索敌!”各个伍长高声大喊,四石力弓张开,一枚枚箭矢带着破空声射向敌人。
月氏骑兵也不示弱,在发现闯入这里的汉军只有两百多人后,他们的胆子显然壮了不少,抽箭放射也不逊色汉军骑。甚至那些没有被命令出击,还在列阵的月氏骑兵们都敢拉开架势。抽准汉军的身影放上一两箭。在这么下去,沈云他们就非被消耗在这里不可。只不过两三轮骑射,沈云就听见了不下十声惨叫,扭头望去,身后呈密集排列的汉军骑兵队伍里不时有人跌落战马。隆隆马蹄卷动,掉下战马的汉军很快就归于无声……
他们此刻是擦着月氏大阵的边缘划过,不敢靠近月氏骑兵大阵的射程,而月氏骑兵也不敢妄动,以免破坏阵型,耽误即将开始的前方大战。只能派出游骑队伍追击。而在之前一直追着他们的两千月氏骑兵却因为一直是单马追击,所以马力消耗巨大,此刻远远跟在后面,倒是暂时没有造成威胁。
“沈云,快想办法啊!等他们的骑兵大阵动起来,我们就真要毫无意义的死在这里了!”张末急得红眼。朝沈云大叫。此刻他也不责怪沈云刚才越俎代庖了---如此绵长的骑兵大阵,在缓坡那里就冲出去,还真是找死。而现在,不但射杀了敌人,还能继续活蹦乱跳地在敌人阵中乱跑,若是沈云真能带他们冲出去,这段经历足以让张末吹嘘一辈子了!
沈云哪有办法啊。事实上。沈云心里也在骂娘呢!不过他骂得不是月氏人,而是现代影视作品的导演---妈的,对方主帅的大纛呢?以前电视电影里,那些主帅的大纛不都是高耸在阵列后面或者是中间的吗?
是的,在刚才溪流边最紧张的时刻,沈云就是想到了这点,抱着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的念头就带人往月氏大阵后面冲了。当然,当时想得更多的是,既然要无谓地冲击月氏前排小兵阵列。还不如直接去冲击敌军主帅大纛,即使死了也能搅乱敌人的阵型吧?
可沈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万人的骑兵大队居然如此广袤,简直像是无边无涯的骑兵之海,另外还有。骑兵作战时的主帅大纛他娘的居然并不是显眼地摆在后阵或者中间---事实上,就算大纛真的摆在那里,沈云也是看不见的。至于原因嘛,还是那句话,万人组成的队伍绝对不像电视电影中那般小巧玲珑,其规模宏大到让人不敢想象!
意识到自己再次被现代粗制滥造的影视作品陷害的沈云,此刻也急得舌尖冒火,头上虚汗密布:找不到月氏主帅的大纛,往哪冲才能吸引月氏人的注意?难道我第一次上战场就要死在这里?不行,我不能死,我是主角啊!
如果此刻沈云能够像现代导演那样,用俯视的角度去看整个战场,可以发现他们这一列汉军正沿着呈葫芦形的月氏骑兵阵列,不知不觉地快速向东南方向移动。而就在他们正前方隔着两百步的骑兵阵列后,一面绣着金线,以皎月浮海图形为主体的大纛正昂然地矗立着……
这真是一个黑色幽默。近在咫尺,却如远隔天涯。沈云的目光逡巡地在敌人阵列里扫了一遍又一遍,却迟迟找不到大纛。而没想到大纛就在离他们不足两百步。
就在这时,阵阵号角的轰鸣在整个月氏大阵中回荡开来。
“呜……呜……呜……”
动了,月氏大阵动了。
沈云抬头望向天空,夕阳降到了最西边,酉时到了。
“该死,月氏叛匪选的也是酉时出击!”张末此刻只能奋力射出一箭,然后眼睁睁地看着整个月氏骑兵大阵开始缓缓前进,然后慢慢提速,渐渐地,隆隆马蹄声开始席卷整个大地……沈云无奈地望着像一波海啸般朝自己碾压过来的月氏骑兵,仰天长叹:“影视作品害死人啊!他娘的月氏大纛究竟在哪儿啊?”
就在这时,庞通突然挥舞着大旗,指着前方大叫:“大纛,月氏大纛!在那里!”由于过于激动,庞通这个死胖子的声音都变得异常尖锐,跟太监似的,仿佛能够穿透整个战场。
沈云一震,凝目望去,果然,随着月氏骑兵开始行动,那面异常威风的月氏大纛很清晰的出现在他眼前!
“哈哈哈哈,天不亡我!兄弟们,锋矢阵,凿穿他们!”沈云兴奋大叫,不过他的喊声很快淹没在隆隆的马蹄声中。只能依靠庞通快速挥舞军旗来示意集结冲锋---此时才是真正的冲锋时刻!尾随在汉军身后的月氏游骑在大阵发动之后便快速散开,没入各支阵列中,毕竟在战马奔腾的时刻挡在它们面前是极其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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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圣祖平辽战争时(沈云和方誊的祖先就是在这一战中因救驾有功而崛起的)差点被袁绍麾下的颜良文丑“斩首”成功后,骑兵作战时就很少有主帅会将大纛醒目地树在阵列当中。
骑兵本就是一个以速度和强力突破见长的兵种。在骑兵对决的战场将大纛树的那么醒目,无疑是在邀请对方来“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而在圣祖时期,这种绝世猛将是一抓一大把,几乎每个独当一面的将领都有这种本领和嗜好……以至于后来罗马人都吸取了这种教训,再也不敢在骑兵对决时将主帅大纛树的太过醒目!
当然,在有步兵护卫的情况下。大纛还是要树的越醒目越好的,毕竟在冷兵器时代,大纛的指挥作用无可取代。
北疆方面军第三军团是纯骑兵军团,虽然因为押送辎重粮草,所以步兵也有不少,但主要作战还是依靠骑兵来完成的。(.无弹窗广告)所以月氏第六军团在决定酉时发动攻势时就将大纛藏在骑兵大阵的右翼,直到攻势开始才高举起来,指挥全军前进。
沈云这支汉军的突然闯入显然出乎了月氏主帅的意料,而他们的决死冲锋,更让月氏第六军团的军团长斯里文森意外!
是的,月氏第六军团的军团长叫斯里文森,一个典型的西方人名字。而他事实上也是一个西方人。斯里文森。罗马帝国高卢行省的一个新兴贵族,今年三十四岁,受雇于亚细亚行省的泰坦.休斯克.马诺总督,来到月氏指导月氏人的“造反”事业。这次包围第三军团以及酉时出击的行动计划都出自于斯里文森之手。
这个斯里文森家里是靠经商起家的新兴贵族,对商业利益的诉求很大,这也是他为何想着帮马诺在大汉掀起风雨的原因。斯里文森读过几年罗马的军校,但毕业后并没有继续当兵,而是选择了经商游历。这与他家族的培养以及他个人的性格不无关系。在他看来,大汉帝国雄霸东方上千年,垄断了全球几乎所有最赚钱的商品。这对于西方商人来说简直是不可饶恕的罪过。至于战争,自负的斯里文森认为战场不过是另一种模式的商业运作罢了---这种想法其实与现代西方的商业巨鳄们不谋而合---只要计算好得失,战争也不过如此。
最起码在之前的计算中,斯里文森准确地把握住了战争的主动权。不论是凌晨偷袭,还是酉时出击。他都把握住了这场以人命为资本的“商业运作”核心主动权。对面的汉军看似很强大,但却依旧被他这个商人出身的将领压着打,对此斯里文森很是骄傲!
但这个骄傲在两百汉军突然向他的大纛直冲而来的时刻被砸的粉碎!
“这些汉军都是疯子,他们要干什么?”斯里文森惊恐地望着逆向冲锋,并且如切黄油的利刃一样切开前面的月氏骑兵,气势汹汹地朝他狂奔而来时,斯里文森已经吓得在马上坐不住,一个劲地高叫:“拦住他们,拦住这些疯子!快些,上啊!”
沈云在决定直冲大纛的那一刻就抱着最后一战的念头,他必须以最尖锐的姿态切入月氏骑兵的阵列,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冲上去,砍倒大纛!为此,他让赵信和方誊与自己并列充当尖锋,以决死之态,冲了上来!
战斗以前的谋划非常繁复和杂乱,但到了真正作战时,一切又变得那么简单:手弩、弓箭,最后是骑刀,挺身射箭,伏低冲锋,借着马速砍死敢于挡道的一切敌人---就是这么简单!
在最初与月氏骑兵接触的瞬间,沈云以为自己要死了,无数支箭矢像雨点般落在身上,大多数都被身上的骑甲挡掉,可仍然有许多箭矢从刁钻的角度射入身体,沈云只觉腰腹和手臂一阵剧痛,但却咬牙让自己忽略这些。
他不断的大口呼吸,压低身体。将圆盾放在瑞兽脖颈下,为它挡下致命箭雨,至于其他地方也就顾不得了。同时右手挥舞骑刀,不断挽出刀花,逼近敌人后不管对方什么反应。骑刀瞬间挥出,劈向任何一个可以看见的部位……事实上,沈云也没办法去观察自己劈砍的位置对不对,他只知道必须将挡在面前的敌人尽数打落马……在这一刻,沈云忽然明白为什么很多骑兵喜欢使用狼牙棒之类的重型武器了,因为在混战中。骑刀的伤害效果的确不如棍棒来的有效。
惨叫声不绝于耳,怒喷的鲜血像喷头上的水,无止尽地洒出来,有人血,也有马血。受伤的战马更加狂暴,横冲直撞。好几匹马甚至撞向沈云,但在瑞兽的几声咆哮和甩踢之后,这些受惊的马儿都开始往别的方向冲撞--沈云终于明白它为何叫瑞兽,在马群里,它无论何时都是当之无愧的王者!
“啊!”沈云用已经钝了的骑刀将一个骑兵扫落战马,却被从侧面伸出的一把骑刀看中后背,虽然有骑甲格挡并未伤到肌肉。但那股巨力还是让沈云觉得眼前一黑,仿佛要死去一般。
“沈渊让,右闪!”一声爆喝传到沈云耳朵里。是赵信!
沈云想都没想,本能地向右一侧身,一杆粘带着无数血液和皮肉的长枪从他右臂下探出,直直刺进方才猛砍沈云的月氏骑兵脖子里。“噗”滚烫的血液从对方喉间喷出,直喷的沈云一头一脸,对方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握刀的手松开,想要捂住正在流血的喉咙。赵信却猛地发力,将枪尖抽了出来,对方这人顿时一抖,从马上滚落……
“沈渊让,大纛就在前方一百步。杀啊!”赵信手里握着的长枪高声大叫。
沈云本来有些昏厥的感觉被方才那股热血一喷,瞬间清醒过来。四下一看,右侧的赵信发挥到了极致,一点寒芒先至,随后枪出如龙,左冲右突,枪下无一合之敌,势不可挡。不过来自四面八方的各种武器和箭矢让他看起来像是一个血人和箭靶。可就算如此,他胯下的战马依旧没有失去速度,依旧冲在第一线!而在左侧,方誊陷入了苦战,手里的骑刀早就废掉,手里拿着骑弓不断抽箭射击,马股和他身体的后背已经不知道挨了多少下,骑甲好几处都深深凹陷下去!唯一庆幸的是,他胯下的战马也没有丧失速度,还在撞开一切阻挡物,拼命向前!
至于身后,沈云都不敢回头查看。这是一场决死冲击,他们三个作为尖锋,拼得如此辛苦,按理左右身后都应该有支援,但现在除了他们三个,沈云根本感觉不到其他袍泽的存在……都死了吗?就剩我们三个了?
一股莫名的悲愤将沈云胸口填满,“啊!!!”沈云仰天长啸,他将已经卷刃的骑刀一丢,拿起圆盾当武器,拼命砸开眼前敌人刺来的刀斧,然后双腿用力一夹,马刺深深刺进瑞兽的身体,瑞兽吃痛,人立而起,长声嘶鸣,健硕的后腿猛然发力,居然在一瞬间脱离了赵信和方誊,向前冲出五十步之远!
沈云怒目圆睁,将涂满了鲜血和肉屑,显得有些滑腻难握的四石力弓平平举起,拉满,“嗖”,势若流星,快如闪电的一箭满含沈云此刻的愤怒射向那杆大纛!
令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足足如大人手臂粗细,需要三个人扶行的大纛旗杆居然应声而断!咔嚓的木质断裂声仿佛能够穿透整个战场!
大纛缓缓倒下,周围的月氏骑兵同时吸气,一阵如鲸吞的声响传遍整个战场,下一秒,惊叫声也如海啸来潮,横扫方圆十里的接触面。
“大纛倒啦!”
“军团长!”
“败了吗?”
……
各种各样的声音弥漫在战场中间,各式各样的想法在看不见大纛的士兵心中回荡。
“该死的,撤!快撤!”斯里文森突然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叫,然后再也不管其他,拉过马头,拍马飞奔。现在充斥在斯里文森脑海里的,只有沈云那双充满了怒意的眼神。堵满双耳的,是沈云那声咆哮和大纛折断时的“咔嚓”声……
“他们是疯子,彻底的疯子!该死的,幸好那箭射的不是我,不是我!”斯里文森紧紧捂住头盔,压低身体附在战马上,使劲夹紧马腹,仍由战马冲开自己人的阵列,没命地朝后跑。
“跑啊!”后阵的月氏骑兵在瞬间发愣之后,也快速跟上了自己军团长的脚步。整个月氏右翼后阵几乎全线撤退,只留下孤零零站在血肉尸山中的寥寥数十骑!
这就赢了?
沈云望着逃跑的月氏骑兵,不可置信地四下一看。那些方才还英勇无畏地朝他们射箭、挺刺、劈砍的月氏骑兵们此刻都如丧家之犬一样狂奔而去。
这就是兵败如山倒?
沈云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冷兵器战场连锁反应的可怕,那些败逃的月氏人根本没人敢停留下来,哪怕如今还站着的汉军士卒已经筋疲力尽,根本无力再战,他们也没有停下来放出一箭,砍下一刀的想法……
看着同样迷茫的其他人,沈云反而笑了。赵信活着,方誊也活着。一直高举军旗,现在跟死狗一样喘气的庞通跟在张末身边,他们俩甚至没有了马匹,只是站在地上,双手紧握军旗,迷茫的神情中带着不可思议。钟离泗倒是骑着马,和十几个骑兵正围绕着那面军旗,周围是数十上百具敌人的尸首和失去主人正在哀鸣的马匹……
夕阳即将落山,橘红的夕照洒在这里,映着那面饱含战火的蟠龙旗!
包括沈云在内,此战特编部第一曲第一营阵亡一百八十人,生还四十五人,其中重伤四十五人,无一轻伤!
可以说,经此一役,他们算是真正毕业了!
不过战斗并未结束。
月氏骑兵大阵的右翼是败退了,但其前军和左翼其实早已在前方树林处,与第三军团前师的第二镇遭遇,在沈云冲阵的时候,那里也爆发了大战。而且战况丝毫不逊色这里,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沈云一箭射断了敌军大纛,逼退了月氏右翼大军。而在树林那里,一队月氏骑兵也冲进了汉军阵列,还当场射杀了第三军团前师第二镇的镇帅!镇帅战死,第二镇顿时崩盘!
在月氏右翼如丧家之犬向后狂奔的同时,汉军也开始溃败,上万人厮杀的战场上,两军都在撤退中!这种情景,可谓绝无仅有了!
一镇统帅居然被人当场射杀,原因是什么?很简单,镇帅冲太前了!与月氏统帅斯里文森躲在右翼后阵,并且将大纛藏起来不同,第二镇镇帅在中路重骑兵突破敌军之后就带兵冲了上来,想要一举向南收复查干县,却在这时发现月氏人已经在前方密密麻麻地铺陈开队列,正在发动进攻。这个时候,镇帅立即下令两翼出击的军队撤回镇帅驻地,而他则带兵迎候已经攻上来月氏骑兵……若论勇气,斯里文森坐千里马也赶不上汉军第二镇的镇帅。但论战果……斯里文森至少还活着,月氏骑兵也只是崩盘,并未伤到筋骨,而汉军,却是连这个小山包都守不住了。
此役,月氏骑兵一股冲垮汉军第三军团前师第二镇防线,直逼近第三军团军团大帐!(未完待续。。。)
【第七十三章 邀战日,侯鉴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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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冷兵器时代,指挥千军万马靠的可不是嗓门
每一个千人队就会有一面将旗大纛。在军中,不论是骑兵还是步卒,正兵乃至辅兵役夫全靠大纛指挥进退。可以说,大纛就是一军之魂!
为了方便指挥,将领们通常都会站在大纛下,如果将领移动,则大纛也要跟着移动!当然,跟不允许前排士兵回头是一个道理,大纛在一般情况下也是不允许轻易移动的。因为大纛代表了中军稳固,一旦轻动,若是向前还好说,一不小心往后倒了,那麻烦可就大了。
大纛不可轻动还有一个理由,那就是大纛一般都由坚硬的铁衫木做旗杆,而且粗如海碗,高达两丈,重百二十斤,这样的旗帜若想要顺利移动,非两到三人一起扶持不可。在高速移动的军列中,大纛的移动极为麻烦,所以一般大纛都不会轻动的。
汉圣祖之后,大纛做了简单修改,特别是在骑兵军阵中,大纛不似之前那般笨重移动,主要设计在旗杆和旗帜升降上做了些改进,让整个大纛更显轻便和简单,但也没有轻省到哪里去。只要战争模式没有改变,大纛的指挥作用就无可替代。在圣祖之后,帝**队所向披靡,将领们也养成了执坚披锐,带着大纛冲锋在前的习惯。在之前的历次战役中。帝国将领们的这种行为无疑对士气有着极大的鼓舞。但在这一次……
“皎月浮海旗?!哼,原来是月氏王子亲军!”
军团大帐,军团长侯鉴望着眼前还带着血迹的月氏大纛旗帜,道,“看来这面旗帜的做工不咋滴啊,旗杆应该也非铁衫木做成,不然怎么会被四石力弓一箭射断?”说着,他又拿起另一面旗帜,却是大汉北疆方面军第三军团前师第二镇的将旗大纛。不由轻叹一口气:“唉,将军百战死。第二镇也算不辱军威!总算是把将旗抢回来了!”
“殿帅,酉时之战,两军算是对攻,不过咱们后师那里并没有取得优势,反而折损了许多兵卒。第二镇这里倒是立下了战功。精骑两百便夺了月氏第六军团大纛,可第二镇镇帅被斩杀。就此一项。已经抵消了我军夺旗之举对敌军的士气打击。接下来的方略,该如何决断?”一个留着八字胡的少校参谋,小心翼翼地看了侯鉴一眼,轻声问道。
侯鉴却是没有回答他,依旧看着两面军旗你说夺旗这么大的事儿,我们该怎么给他们叙功?”
八字胡参谋行礼道:“殿帅,以属下之见,叙功倒也简单。特编部乃是元帅心头肉,如今立下如此大功,总算在元帅那里多少能有所交代……”
侯鉴终于从军旗大纛上移开目光,看向他,沉声道:“仲贤,诸多参谋中,唯有你最懂我的心意。以你所见,此事该如何处置?”
百里束,字仲贤,云州开城人氏。少智不学,十八岁以武入军旅,驻防度信州,后支援北海,转战千里,五载晋升中尉。战后,旋即加入北海州第一乙等军团,乃侯鉴麾下第一臂助。三十岁晋升少校,重入昭武大学参谋科进修。毕业后回到北海州第一乙等军团,入军团大帐参谋部至今。现年三十四岁,算是帝**队中比较特殊的一个先入伍后学习的少校参谋。
百里束看着侯鉴的眼睛,深知这个让自己追随了十年之久的将军,此刻已经萌生退意。
事实上,在凌晨接到月氏敌军进攻之初,侯鉴便有了撤退打算。而作为大汉有名的“兔子将军”的参谋,百里束每到一个地方,就有设计和研究撤退方案的习惯。当得知月氏人突然向汉军发动进攻时,百里束便急匆匆赶到军团大帐向侯鉴进言撤退,依照之前的策划,第三军团至少可保证绝大部分物资和军队安全撤到离此地最近的飞云堡。
可在这时,参谋部的另一些从其他军团抽调而来的参谋们却对侯鉴行驶了“一次否决权”,不同意此时撤军。对此,侯鉴很是愤怒,可却没有办法,只能谨慎地选择固守。
帝**制的互相制约在这一刻明显的表露出来。百里束这才想起来,第三军团是战时临时组建的军团,参谋人员也是各个地方抽调过来,临时组建的参谋部。而在原来北海州第一军团的参谋部里,是绝对没有人会质疑侯鉴的命令的,更没有人会反对他百里束的建议。
话说回来,若是侯鉴在第一时间下达撤退命令,第三军团能不能够按照百里束的计划那样全部撤出呢?
在百年之后,有人重新研究起这次战役时,对比了双方统帅的作战计划,得出的结论是可以!而且成功性非常大!
在月氏发起攻击之时,包围圈并不严密,若按照侯鉴和百里束的计划,第三军团完整撤出查干湖,移动到飞云堡是完全可能的。不得不说,侯鉴对于撤退的确有过人的天赋,他第一时间敏锐地察觉到月氏人敢于向汉军---而且是重兵集团的第三军团---发动进攻,必定是有所凭恃的。所以才会在第一时间选择撤退。但因为参谋部的“一次否决权”导致最佳的突围时机被耽误。在之后发起的申时之战和酉时之战,在某种程度上更加耽误了突围的时间,让月氏人有时间从容包围整个第三军团。根据这个判断,百年之后的国人甚至有把当时第三军团参谋部人员定位历史罪人的冲动。
当然,这是后人的研究。而历史往往是隐性的,就跟“主和者未必怯,主战者未必勇”是一个道理。后人能够全知全能地俯视整场战役。但在当时处在查干湖的汉军心里,其实未必如他们所想的那样。最起码在当时,整个军团大帐中,会选择撤退的只有侯鉴一人而已。就连百里束,其实从内心深处来讲,也未必同意撤退---所向披靡的汉军,什么时候连正经的仗都没打就撒丫子跑路了?他之所以会提早做好撤退计划,完全是出于对侯鉴这个将军的了解和尊重罢了。这点可以从申时之战和酉时之战的作战计划通过了参谋部一致同意并递交到侯鉴的案头可以证明,百里束从内心深处是渴望战斗,而并非撤退。
虽然后世将这次申时之战和酉时之战的作战计划称为“大汉帝国千年以来最愚蠢的作战计划之一”。但在当时,却是唯一符合全军意愿,连侯鉴这个军团长都无法阻止的最佳计划!
不得不说,有些时候,历史的真相总是这么出人意料的。
闲话少叙。总之申时之战和酉时之战虽然有一定战果,也弄清楚了当面月氏军队的番号和编制。可越是这样。整个军团大帐的气氛就愈加沉重。
根据这次损兵折将的两场战役,第三军团参谋部得知南面之敌为月氏第六、第七军团,东面之敌为月氏第八军团,西面之敌为月氏第四军团,预计总兵力达十万人!而在出征前,甘州与肃州军团在塔里木河河谷之战的战败报告早就经由暗卫整理。交到了所有将军的手里,其中就有提到这四支军团!
塔里木河河谷之战,月氏第六军团是率先突破汉军左翼防线的军团,更是它。第一次围杀了当时的甘州第一军团军团长秦文广。之后还是月氏第六军团突破轮台城,逼迫汉军匆忙突围,最后又一次斩杀肃州第一军团军团长祁漫。之后的追击战中,月氏第四、第七、第八军团是主力,其中第四军团在布宁城围杀了断后的肃州第二军团军团长查簧……可以说,眼前的这四支月氏军团对于汉军来说都不陌生,更有深仇大恨!而这四个军团也是最不畏惧汉军,最敢跟汉军正面搏杀的月氏军队!
值得一提的是,在甘州第一军团的报告中着重指出,月氏第六军团的统帅叫贡昆?阿巴斯,乃是月氏伪帝张晟的儿子,兵员大都是早期跟随在张晟身边的,原大月州乙等军团的老卒,作战最是勇敢,数次率先突破汉军防线。不过伤亡也是最惨重,后来得到了补充。因为有贡昆?阿巴斯的存在,所以月氏第六军团又被称为王子亲军!所以侯鉴在看到军旗大纛时才会有那么一句感慨。
不过很显然,汉军的情报有了很大的偏差。月氏第六军团的名义统帅的确是贡昆?阿巴斯,但实际上指挥第六军团的却是罗马人斯里文森,而作为统帅的贡昆?阿巴斯,此刻却当作一名前线基层指挥官在使用---这点怕是连胡公殿下也不可能想到!
月氏第六军团的出现让侯鉴更加感觉到危险,但在打完了申时之战和酉时之战后,侯鉴反而更加不能撤退了---不是不想,而是不能---若说在申酉之战前月氏人还没有完成合围的话,在战后,月氏第六军团已经逼近军团大帐,合围已经完成,此时后撤只会酿成真正地溃败,第三军团将彻底覆灭!身为大汉帝国的将军,侯鉴当然不能做出这个选择。
但是不撤的话,第三军团又该怎么做?月氏人在东西南三面包围,故意留下北面,难道第三军团就往北面跑?
敌人越希望我做得事,就越不能做。这是一个基本的作战准则。任何一个粗懂军事的军人都明白这一点。侯鉴自然不能选择全军向北,不过已经派了游骑斥候团向北侦察,如果敌人有埋伏就派人回来通知,同时游骑斥候还担负着通报元帅大帐的使命。
在进退不得的情况下,侯鉴能选择的只能应战,或者说固守!但对于战场嗅觉敏锐的侯鉴来说,申酉之战已经完全证明,当面的月氏四个军团有击败第三军团的实力,他不得不考虑最后撤退或者突围的事情。可是一旦撤退或者突围,第三军团无疑就会收到重创,甚至导致整个北疆方面军的大危机,这个责任足以让侯鉴被押上枢密院的军事审判院,然后判一个死刑,千百年后还会由人唾骂,他的恩师诸葛老元帅也将背负识人不明的骂名---侯鉴不想担,也担不起这个责任!
如何摆脱这个责任,就是侯鉴现在要想的最重要问题。而他问百里束的,也是这个。
作为跟随侯鉴十年的老人,百里束在看着侯鉴眼睛的那一刻就明白了他的想法,所以才会说“特编部乃是元帅心头肉,且立下大功”之类的话,目的无非就是想提醒和告诉侯鉴,此时此刻,想要不承担责任只有一个人能帮他,那就是胡公殿下!整个北疆方面军的最高统帅就是他!如果有他下令,那么第三军团的一切决定都可以推到胡公身上,到时候就算战败了,也没有人能够责怪侯鉴,这就是所谓的天塌下来有高个的顶着。
至于如何能够让胡公同意做这个“冤大头”,百里束也谏言了:“唯特编部耳!”
意思很明确,在随后的作战中,特编部这块胡公的心头肉务必不能再有损伤,立下夺旗大功已经足够,看在这个份上,胡公也不会过多难为侯鉴。一旦事不可为,所有部队都能抛弃,唯独特编部不能。还是那句话,特编部是胡公的心头肉---至于原因,前面已经说过,胡公担任昭武大学祭酒时间不长,每一个即将毕业的学子都是他以后与英公、智公、凉公等公爵大族争雄的资本,万万是不能有失的!
除了特编部,侯鉴还有一个顾忌,那就是随军的百万石后勤粮草补给。这些补给也是重中之重。若是第三军团败了,这些辎重补给又被月氏拿去,那侯鉴他不背责任都不行了。所以为了拿到这些后勤辎重补给的处理权,他还必须从胡公那里要到“临阵处置之权力”!
为了这点,百里束甚至建议侯鉴在给元帅大帐的军报上夸大战损,特别是后师的战损,以此来获得胡公的批准。当然,这些都是后面发生的事。
在四月二十五日的申酉之战后,月氏人虽然损失了一面大纛,但斩杀了汉军一名镇帅,并且东面击退了第三军团后师的进攻,南面逼近了第三军团军团大帐二十里之地,可谓大胜!不过月氏第六军团的真正统帅斯里文森受惊不小,在接下来的二十六、二十七整整两天时间里居然只命令军队包围,却不敢下令进攻。这两天时间里月氏人的毫无作为,也是后世研究者们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在时间冲散了一切的百年后,更加没人知道为何月氏四支军团会整整两天无所作为……
月氏人无所作为,却不代表汉军无所作为。本来打算第二天迎来恶战的侯鉴惊喜地发现敌军居然没有进攻,大喜之余立即下令全军靠拢,舍弃查干湖东岸之所有营盘,全军向军团大帐靠拢,集结在查干湖西岸,加强防卫力量。同时,向北侦察的游骑斥候也有了报告,月氏人在北面五十里的扎布河沙海处果然有埋伏,游骑斥候向西绕道十里,从一处小峡谷北上才跟扎布汗河的元帅大帐联系上。那处小峡谷可能是不熟悉地形的月氏人包围圈中的一个小漏洞。当然,如果第三军团大张旗鼓的想从那里突围,很快这个小峡谷就会被锁死,数万人的大军是不可能通过这个小峡谷跑掉的。不过在月氏人没反应过来之时,以这个小峡谷作为联系元帅大帐的秘密通道却是不错。
就这样,两军在查干湖度过了最为不平静的平静两天,直到四月二十八日,月氏人突然向汉军送来一封邀战书信,才让整个安静的局面起了变化。(未完待续。。。)
【第七十四章 邀战日,战与不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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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战?!”沈云一下从行军病床上跳了起来,结果……“唉哟,八斗兄弟,你这药膏怎么贴我那里了!”沈云大叫。
这里是特编部的辎重营,战事紧张,战地医所也被安排到这里。帐篷外的周围是堆积如山的物资,行军床,粮食袋,草药包,乃至成捆成箱的弓矢刀剑都散乱的堆放在这里。幸好老天爷给面子,这几天都没有下雨,不然这些来不及安置的物资非被雨折腾掉一部分不可。
沈云等人是绕了个大圈,从东南部战场上穿插回来的,仅存的四十五人,最后挨着回到营地的只有四十四个。一回来,他们才知道原本说好要接应他们的第五连早在沈云第一次遇敌之后就被截断了,根本来不及跟上。也幸亏没跟上,不然这次他们要损失的肯定不止这百八十人……整个特编部第一曲全体覆灭也并非不可能。
回到营地后,沈云他们就被“关”进了战地医所,负责沈云的蔡八斗兄弟急的满头是汗,才总算将每个人的伤势整理清楚,不过在包扎伤口的时候,蔡兄弟却似乎包错位置了。
“八斗兄弟,我伤的大腿,你怎么把我菊花眼都给封上了?”沈云纳闷地问。
蔡八斗愣愣地眨了眨眼睛,疑惑道:“你伤的不是后宫骨吗?”
“你大爷。隔壁那床的刘鹏才是伤的后宫骨……”沈云忍不住爆了粗口。这蔡八斗,还说是贵州出来的老军医,可他除了给庞通看好了脚气,没别的建树。
虽然老蔡医术不给力,但怎么说也是个军医。基本的军医素质还是有的。比如在打不还口、骂不还手这一条就做得不错,一张老脸老是笑眯眯的,一看就让人觉得想揍他几拳发泄一下---别说,还真有动手的。钟离泗刚进来的时候就给了老蔡几拳,打的老蔡一鼻子血。不过他也是好的最快的一个,才躺了一天就能到处去溜达了。这不,月氏人向第三军团邀战的消息,就是他顶这个伤员身份去打听回来的。
四十四个伤员中,以钟离泗和庞通伤的最轻,沈云、赵信还有方誊伤的最重。当然,不管是谁。能够活着回到这里,都没有筋断骨折之类的大伤---残酷的战场淘汰法则,让那些极度重伤者都没能回来。
庞通作为旗手,其实伤的更加不值一提,就胳膊和额角擦伤了一点。但为了蹭吃蹭喝,还有人伺候,他硬是让老蔡给他包成个木乃伊。此刻躺在沈云的对面,嘴里还嚼着炒熟的干豆,嘎嘣嘎嘣地嚼着,边嚼边对冲进来散播消息的钟离泗道:“你没开玩笑吧?月氏人居然敢跟我们邀战?他们真觉得正面能打败我们?”
钟离泗将沈云推倒在行军床上,毫不忌讳地撩开袍角,脱下裤子,准备帮沈云重新包扎伤口。老蔡在一旁直嚷嚷着让他来,钟离泗却一把将他推开,沈云也宁愿相信毛手毛脚的钟离泗,也不愿意相信“庸医”老蔡。打发他去照顾别人,直接趴在床上,任由钟离泗折腾。
钟离泗一边给沈云的伤口换药,一边道:“当然不是开玩笑,我们现在可是大红人。这里离军团大帐又近,我在门口亲耳听见那些参谋说的。月氏人真真地跟我们邀战呢,就在后日正午,十里外的平地上。”
趴在床上的沈云忍不住问道:“怎么现在还有邀战吗?不是早就淘汰了这种落后的战争模式吗?”
钟离泗笑道:“渤海侯还知道淘汰了,您就不知道已经改进了吗?”
……
邀战,是从三皇五帝时期流传下来的战争模式。又称“君子之战”。就是说好战斗地点,然后拉出军队排开阵势一决高下!不论是远古炎黄二帝与蚩尤的涿鹿之战,还是武王伐纣的牧野之战,从形式根本上来讲,其实都是邀战!
在春秋战国之前,华夏大地上的战争模式大都以邀战为主。但在百家争鸣的时代过后,各种奇诡计谋跌出不穷,战争模式渐渐转向“以正合以奇胜”的兵家形态。到了圣祖时代(即三国时代),“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已经是所有战争参与者的共识,只要能够取得最终的胜利,过程已经不再重要。邀战也已经失去了其传统的决战意义,而是转变为一种为了胜利而采用的“君子之战”!
以圣祖北伐袁绍时的松辽之战为例,当时圣祖已经手握百万大军,且拿下幽燕之地,袁绍败局已定。但从长远的战略来看,圣祖若要一城一地的跟袁绍争夺,势必要打到猴年马月去,到时候不但虚耗军饷,还有可能让青徐曹氏坐山观虎斗,渐渐发展起来。为了速战速决,圣祖向袁绍邀战,决定在松辽平原集合全军之力一股而下。袁绍也知这样拖下去自己必败无疑,但如果能在松辽平原上打败圣祖,那就能一举翻盘,于是松辽大战开始,圣祖差点被袁绍“斩首”成功,结果冒出了沈云和方誊的先祖……
现在的邀战,大概也就是这个意思。就是一方想快速取胜,而另一方也想一战翻盘,对于敌我双方来说,都各有所需的时候,邀战才有可能发生。也就是说,邀战双方其实是在实力相差不大,但一方胜势明显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出现的。如果此刻第三军团只剩几千人,月氏一方当然没必要邀战,一鼓作气杀过去就是了。
现在,月氏人急于拿到第三军团的辎重补给,切断北疆方面军的南归之路。但第三军团还足足有两万多人,且已经猬集成团。月氏人若是想速战怕是要耗费许多时日,且不一定就能击溃。大汉帝国此时的军人意志还是非常强烈的。初步估计,月氏第六军团想要彻底击溃第三军团,至少需要付出双倍。也就是四万人左右的代价!不说月氏此时能不能禁受的起四万人的伤亡,单单是这个时间,也不允许他们长久的在这里磨蹭。
而对于汉军来说,在正面战场与敌决战的勇气和实力还是不缺的,只是月氏之前占据了主动,人数上又占了上风。汉军无法顺利突围出去罢了。若是固守,汉军心里憋屈就不说了,月氏人这么轮番攻打,北疆方面军其它几个军团的补给又该怎么办?其实就算月氏人不邀战,为了给其它军团提供补给,第三军团也必须求战。毕竟现在阵势已经摆开了。无非就是打而已!关键是看怎么打!
按照正常的作战模式,第三军团在将军队收缩到查干湖西岸之后,会分出数股骑兵,分别试探各个方向的月氏营盘,然后集中全力突破一点,若是能成则加大兵力,一股一股的击溃之。若是不行就再次龟缩到营盘里,继续与敌纠缠。
如今月氏人邀战却又不同了。汉军不认为这是月氏人的阴谋---从眼前的情况来说,阴谋诡计的施展余地已经不大,双方比拼的不再是高级将领的机谋计策,而是实打实的军队战力!月氏人想速战速决,汉军也想一战功成。若是能正面击溃敌军,第三军团的所有困难都引刃而解---当然,这就要看双方将领在正面战场排兵布阵的能力了!
也许有人会说,既然双方都同意在一个地点摆开阵势决战,那这个时候耍点小聪明。乘机向一个方向突围不就行了?反正战争是不用讲信义和道德的嘛!
呵呵,会说这话的肯定是个军事低能儿。邀战的时间是固定的,在这之前,月氏人会轻易放开一个方向,让汉军走吗?一旦决战时间开始。汉军想走就能走吗?如今汉军的优势就是猬集成团,有营盘做依托,丢了营盘那还不如直接跟月氏人决战好了,干嘛还要跑?向另一个方向逃跑?那不是找死是什么?!真当人家月氏人不会追击?
更何况,两万人的队伍,还有百万石的粮草辎重,想要突围能没有准备?一旦准备起来,月氏人的探哨会发现不了?真把战场当过家家了?
所以,邀战是势在必行,不论月氏还是汉军,都渴望着这一场邀战。在邀战的诚意上,双方将领都没有打折扣。当然,在这场邀战前后,双方将领的布置也是至关重要的。
……
钟离泗的解说还算是成功的。沈云最起码明白了这场决战不可避免。(.无弹窗广告)不过他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问道:“诸君,你们说殿帅的战阵能力如何?”
这句话算是问到所有人的心里了。人人都知道第三军团的军团长侯鉴外号叫“兔子将军”,逃跑撤退才是他的强项,至于领兵决战,在战阵之上与敌硬碰硬,还真没几个人对他有信心。不过好就好在,现在的大汉帝国军队有点类似于近现代军队,主帅并不是唯一的战场指挥者,参谋部才是。哪怕一个将军再无能,只要参谋部的参谋们厉害,一样也能打赢战争。
那第三军团的参谋部参谋们厉害吗?
不好说。从申酉之战来看,这些参谋们的谋划并不是太聪明,好在有沈云等人抢下一面大纛,算是多多少少遮盖了一点申酉之战一名镇帅战死,后师进攻无果,死伤逾两千的惨痛表象。
庞通想了一会儿,吃掉嘴里最后一口干豆,含糊地道:“要我说啊,咱渤海侯爷指挥的都比这个殿帅靠谱,你们说是不?”
沈云光着腚撅起屁股,将枕头重重扔了过去,骂道:“吃你的东西吧,少他奶奶的废话。再把我的身份挂在嘴边,小心老子揭穿你假冒伤兵!”
庞通立即老实了,抓着枕头嘿嘿一笑,倒也没还嘴。
这个战地医所是个半遮的帐篷,可容纳十名伤兵,两个军医。不过后师那里伤员更多,大部分军医都被抽调到那边去了。这个帐篷里也就老蔡一个人负责。这也是他会搞混伤员伤处的原因---是在太忙了,十个伤兵的吃喝拉撒都要他一个人负责,碰上庞通这样的,还得伺候吃饭,实在有点忙不过来。
沈云的身份自从被张末逼得喊破之后。回来的四十四个人都知道了。回来前,张末还下了封口令,决不允许将沈云的身份外泄---若是让月氏人知道第三军团里还有一个大汉侯爵,那可了不得,月氏人非跟见了野鸡的流氓一样扑上来不可---大汉侯爵在这里只会成为吸引蜜蜂的糖块,而得不到一丝一毫的好处!
话说自从大汉圣祖之后。战死的大汉公侯也不在少数了,但被抓住的还真是没有一个!而且就算是战死的那些公侯,在战死之前敌人也绝对不知道他们的身份,战死后尸体也被汉军运回了帝都,绝对没有沦于敌手的情况!沈云可不想做这个第一,丢不起那人!
幸存的所有人也明白这件事的重要性。全都闭嘴不提。不过在言语上对沈云还是会有些变化,平时用语里的敬语也偶尔会冒出来。但在私人空间里,钟离泗和庞通这两个大嘴巴还是会忍不住拿沈云的身份来调侃几句。对此沈云也说不上生气,毕竟都是同批一件战袍的兄弟,他们肯拿身份开玩笑,最起码还没有把沈云当成高高在上的贵族,而真是将自己当兄弟。这就够了。
若是在这里被兄弟捧起来,孤立着还真不好受,就跟第五连在特编部的地位似的,尴尬死了。比如这次沈云立下这么大功劳,第五连身为曲长也应该算一份军功,可他的人缘太差,除了郑应,其它曲长营长都不肯给他报军功,连文萃也恨他当初让自己下不来台,不肯在军功报告上签字。到最后还是部帅徐栋发话。整个特编部的曲长营长都加一次军功记录,这才算安抚了众人,将功劳报了上去!沈云是万万不想做第二个第五连的,这样的人,就算再能打。一辈子也休想有出头之日。
更何况,现在可是战场,他的身份是军法规定不能泄露的,除了直接上司,也就是第五连和张末之外,特编部的部帅徐栋都没权力知道---毕竟这只是个特编部嘛,又不是正式编制!
虽然是特编部,但这个部在第三军团中的地位如今可不太一样。之前它是胡公殿下的心头肉,哪个部帅以上的军官都清楚,谁见了特编部的人都会让开,但原因不是尊重,而是怕将他们磕了碰了,被上级责罚,更多的还是躲瘟神的意思。
可现在不同了,申酉之战中,正面出击的第二镇死伤惨重,镇帅被杀,第二镇几乎被全歼,只有特编部派出的左翼取得了战功:不但逼退月氏第六军团右翼后阵,避免了敌军的大规模突进,还夺取了一面军旗大纛。这份军功放在哪里都不会小了。特编部的徐栋少校,也因此正式进入了第三军团军团长侯鉴的视线里。这不,今晚对月氏人决战的会议上,就有徐栋的身影在。
会议在军团大帐里举行,师镇旅部四级将帅都悉数到场。在以往会议里,徐栋就算有到,其它将帅也当做他没到,不会问他意见,更不会跟他打招呼。但这次却不一样,见到徐栋的人都纷纷抱拳行礼,级别低些的甚至行军礼。这让一度在被下放当“保姆”之后有些失落的徐栋颇为兴奋,满脸红光,跟各位将帅也是谈笑风生,充分发挥了当初在元帅大帐中纵横捭阖的英姿!
会议的主题当然是后日要跟月氏人决战的事情。殿帅侯鉴还没有到,殿帅大帐里的参谋也都没来,想必还在后面做进一步的商议。这种议事,可不是像之前的发布军令,各级将帅都是有资格和权力进行发言和提出建议的,侯鉴的参谋部做出的决议,各级将帅都有权提出反对,当然,最后执行与否还是要看侯鉴的态度。对于这样的决战,所有将帅都颇为重视,谈论时的语气里带着凝重,不过总体来说还是乐观的。
圣祖以来的五百年中,大汉可从没有在正面交锋中输过---偶有小挫,也只是被敌人诡计偷袭成功!在这五百年里,在同等人数的正面对决上。汉军还从无一次败绩!仅仅是这点,就足以让在场的汉军将帅都精神抖擞,士气盎然!
当然,在来之前,这些将帅们也都跟各自麾下的参谋团队商讨过。结果都颇为乐观,所以现在都有种轻松的态度在里面。无非就是看各自领到什么样的作战位置,然后英勇作战罢了。
就在所有将帅兴致盎然地谈论时,一个少校参谋从后帐走了出来,大声喊道:“殿帅到!”
所有将帅立即根据编制和级别依次站好,横胸行礼。轰然道:“恭迎殿帅!”
身高一米八零,显得颇为壮硕的侯鉴从帐后走出,直接迈步到帅案后,朝众人行举眉礼,然后道:“坐吧。今日聚将,想必大家都已经知道原因。关于后日的决战。各位是何想法?”
将帅们纷纷发言,都是一力求战,说到慷慨激昂处,有几个旅帅级的恨不得现在就拉出军队跟月氏人大干一场---当然,这几个旅帅一看就知道是中师的。这几日的战事里,也就中师暂时还没有与月氏人接触,整支军队的士气和兵力都保持的不错。
在众人纷纷发言时。徐栋坐在后首的位置,正在悄悄打量帅案后的侯鉴,以及那个据说是侯鉴最倚重之臂助的百里束。
作为曾经胡公的臂助,徐栋当然不是个蠢人。之前会无心打理特编部,无非是被胡公骤然“下放”,心里有点接受不了,伴随着一点小情绪而显得有些自暴自弃,但自从得了军功,在大帐里找回了自尊和自信后,徐栋那股参谋的精明思维又回来了。他深知在军中的任何一个决断。其实不是来自于麾下的这些将帅,而是主帅的意志!参谋部能够引导主帅的意志,但却不能代替主帅做决定!察言观色也是参谋必不可少的一门功课。
在侯鉴落座之后,徐栋就敏锐地发现他眼角的一抹不安和担忧。特别是侯鉴旁边的百里束,他在看向那些侃侃而谈的将帅时。露出的居然是不屑!
居然是不屑吗?
徐栋深深思考了一阵,嘴角露出一丝恍悟的笑容,举手发言:“殿帅,属下有话要说。”
对于徐栋,侯鉴自然是认识的,那面月氏军旗大纛就是徐栋亲自送来的,当时侯鉴还着实嘉勉了他几句。对于这个前元帅大帐的首席参谋之一,侯鉴还是颇有好感的,若不是不想寒了百里束的心以及怕无意中惹了胡公,侯鉴都有心将他调入自己的参谋部。见他举手,侯鉴点头道:“徐少校但说无妨。”
徐栋整理一下思绪,带着温和的笑容道:“殿帅,属下以为今日之议,不在如何与月氏决战,而在战与不战!”
“哗”整个大帐都沸腾起来。
这是什么意思?什么战与不战?这还用讨论吗?月氏人这场邀战可是第三军团摆脱困境的唯一机会,当然是战啦!所有将帅都用奇怪的眼神看向徐栋,嘴里与身边的人不时窃窃私语。
而侯鉴和百里束,前者露出惊喜之色,后者却是惊讶。
徐栋扫了一眼两人的神情,心下更加笃定,扬声道:“不错,诸君或许都认为此战乃是我军唯一的机会,战与不战根本无需讨论。但在下以为,战与不战才是关键!”
侯鉴按下心头的惊喜,故作平静地说:“哦?徐少校可否说说原因?”
徐栋道:“其实原因和简单,如果战,我军未必胜,如果不战,则我军未必败。仅此一点,在下认为,战与不战就还需讨论。”
此话一出,更加引起了众人的议论,之前对徐栋有好脸色的将帅们纷纷露出怒容,看着徐栋继续大放厥词。
徐栋不为所动,继续道:“月氏叛匪原本就是我大汉军旅,熟知我军作战风格与战法,如何战怎么战,对于他们来说根本没有悬念。诸君或许认为,此战拼的就是士兵的血气与勇武!我大汉军士之勇武自然无需多言,可这次决战难道真的就是我军勇武就能解决吗?诸君是否还记得两日前的申酉之战,前师第二镇当面之敌摆出的可是罗马鱼鳞阵,而非我大汉所常用的鱼鳞贯阵,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月氏人中可能有罗马高人指挥!”
“那又如何?罗马人敢私下襄助月氏叛匪,等我军平定大月,定然是要向他们讨教一番的!”有旅帅立即起身道,气势倒也不俗。
徐栋也不急,温和地笑道:“是啊,旅帅你也说了是在平定大月之后,可我们现在却是在这里与其交战。试问一句,自从我汉乐帝时曾发兵石国,而与罗马小规模交锋于里海南岸外,两百年来,我汉军可曾与罗马交锋过?既然不曾交锋,我们如何懂得罗马人现在是如何作战?孙子曾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可现在,敌人知道我军的一切作战方式,而我军却不了解敌人,如何做到百战不殆?若是决战,我军可能输的一无所有,但如果不战,那我们还可能撑到胡公殿下亲至……诸君,孰轻孰重,还不明显吗?”
“啪啪啪啪!”侯鉴忍不住第一个鼓起掌来,脸上的笑容毫不掩饰。事实上,徐栋所说的这些,也正是方才在后帐侯鉴与参谋部等人讨论的事情之一。的确,所有人都觉得此次邀战是个摆脱困境的唯一机会,怕是连月氏人的统帅也想不到汉军不应战的理由。若是换做其他汉军将领,这次邀战是绝对会应战的,但偏偏第三军团的军团长是侯鉴---大汉帝国著名的“兔子将军”,未虑胜先虑败的将军!
“那,那我军就不战了,继续固守营盘等候胡公来救吗?”之前发言反驳的旅帅有些气呼呼的坐在位置上,对徐栋道。
徐栋一时无语,面向侯鉴行礼道:“属下一时之间也没有对策,只是提出想法罢了,殿帅高瞻远瞩,深谋远虑,当有决断!”
侯鉴“呵呵”一笑,道:“国梁自谦了。不错,本帅之前也在思考是否该战。国梁所说也句句在理,我军的确没有必胜之把握!但……”侯鉴原本笑眯眯的神色忽然一收,眼眸中露出一股狠厉:“人人都说本帅乃‘兔子将军’,只懂得撤退跑路,但这次本帅倒是想让月氏人看看,‘兔子’急了一样会咬人,而且会咬的很狠!此战,我决定应战!”
话音方落,在场的将帅纷纷鼓掌,甚至起身郑重朝侯鉴行礼,那股子激动劲,简直让人振奋。
而徐栋却是一整愕然,茫然心想:难道我想错了?侯鉴其实并不想撤退?
不过在看见所有将帅那股激动之情,还有侯鉴说完这番话之后眼眸里闪过的一抹精光后,徐栋也恍然了!
看来不是殿帅想打,而是不得不打。毕竟此时说不打,定然会让将帅们心里不舒服,士气也会受到打击。应战是要应战的,但应战的规模却是可以控制……若侯鉴这个“兔子将军”名副其实的话,这场决战未必不能演化成一场“撤退之战”,第三军团或许有安然撤退的希望!
徐栋突然很是期待起来。(未完待续。。。)
【第七十五章 千里眼,赢在战略】
翻过一个日落便是五月的北海州,气温已经逐步升高,正午时分的酷热已经不输中原地带。这一带虽为草场,沙漠化也不及后世严重,可明晃晃的阳光照射下,热气从长着杂草的地面腾起,着实热的可怕。
查干湖这个小湖还远远达不到影响气温的地步,更别说远在十里外的这片平地了。
天气真的很热,沈云坐在高高的刁斗上,那就更加热上加热了,汗水顺着额头往下掉,左臂和大腿上的伤口,似乎也因为汗水的出现感觉有些瘙痒,不过沈云却丝毫不顾及,依旧抻着脖子往远处瞭望,不时开口询问:“怎么样了?怎么样了?”
这里是特编部的营地,就在军团大营的西边。今日即是与月氏人的邀战之日,他们特编部如今成了香饽饽,这种你死我活的决战场面自然轮不到他们上场。不过这并不影响他们对这场关键战斗的关注。
原本用于瞭望和监视用的刁斗,只能容纳两三个人,如今却硬生生挤下了十个。钟离泗眼神好,望着前方嘴里嘀咕着:“起尘了,看来是要打起来了!”
赵信却道:“未必,起尘估计是两方的阵势在移动。”
一般而言,一个部的营盘会有刁斗四个,可如今这四个刁斗上都挤满了人。这还不算,刁斗下也满满当当的全是披盔贯甲,全副武装的特编部学员兵。
庞通这厮这么胖,起初也想要挤上刁斗,结果被所有人集体哄了下来,现在正站在下面,仰着脖子急吼吼地叫:“喂。兄弟们,到底什么情况啊?你们上面看的爽快,能不能给通报一声,前面到底是输是赢啊?”
钟离泗站在上面,叫道:“你想知道输赢。听着鼓声不就得了……你以为站在这上面爽快?他爷爷的,除了尘土就是明晃晃的太阳,看个毛球。”
方誊拄着单拐站在下面,笑呵呵地说:“那你们还挤上去,没千里眼你们还想望见十里外的东西?”
千里眼,即单筒望远镜!单筒望远镜在圣祖时期就被研制出来了。当然。单筒望远镜里装的不是玻璃,而是透明度极高的水晶。
圣祖时代战乱频仍,虽然身为穿越者,圣祖借鉴了一大堆现代的制度,改造了当代汉人的思想,也改变了整个世界的格局。但在具体的科技上面,他却并没有太多的建树。
他老人家知道玻璃的妙用,可却不会造。就像他知道钢铁、火药甚至无线电、卫星,可限于科技水平的限制,就算贵如皇帝,他也没能将这些发明出来。更何况,正因为他贵为皇帝。而且是有为之君,每日要处理的事情实在多的连吃个饭都没空,哪有时间去搞发明研究创造?顶天能给个大致方向和思路就算不错了。
就算这样,当年还有无数的御史大夫在奏章中劝告皇帝不要“耽于嬉戏”---在他们看来,身为皇帝不处理繁杂的朝政,而是整天往工部,搞些不知所谓的发明不是“嬉戏”是什么?退一万步说,当时的大汉帝国不论军事、文化还是科技、经济都远远超越整个世界,的确也没有必要去发明太过朝前的东西---当然,最主要还是他不懂。
由此可见。穿越成为一个皇帝,还赶上那么个混乱年代,的确不像小说中写的那么轻松写意,金手指神马的,不是那么好开的。
言归正传。单筒望远镜算是沈云见过的唯一由圣祖这个穿越前辈带来的,且能够实实在在感触到时代不同了的东西。不过水晶本就稀少,透明无色,杂质几稀的就更加少了。集大汉帝国五百年的搜集,也不过制造了六千多个。罗马帝国在四百年前得知了单筒望远镜的制作方法后,也积极仿制,曾有那么几十年,罗马帝国为了抢夺非洲的水晶资源,不惜发动战争,死伤数万人才算结束。据说如今罗马的千里眼数量远远超过大汉。[.超多好看小说]当然,千里眼的具体数量可是最高级别的军事机密,罗马不会知道大汉的具体数量,大汉也同样很难探听到确切的数字。
作为行军作战的利器,千里眼这种装备当然只有出征时的高级将领才能拥有。虽然枢密院早就知道,一队游骑斥候拥有一个千里眼,比一个将军拿着会更有效果,可这种东西实在太珍贵,让一个随时会丧命的游骑斥候拿着,怎么看也不靠谱。
整个第三军团,也就十个千里眼而已。如今就有一个在特编部的徐栋手里。在营地另一侧的刁斗上,百里束与徐栋都站在刁斗上,徐栋拿着千里眼不时朝远方打量。
阳光刺眼,热气蒸腾,百里束忍不住松开了颈带,却忍住没有敢跟徐栋那般,将铠甲脱掉。
幸好大汉军队早就有所准备,此时的装备除了固定的战甲之外,里面都穿着更为清凉的丝绸内衬,否则这么热的天气里作战,不用打都要中暑一大片。
徐栋放下千里眼,望了望百里束,笑道:“天气如此炎热,仲贤兄脱去铠甲便是。如我这般,岂不凉爽?”
百里束尴尬地笑了笑,八字胡上的汗水都快淌成河了,但却摇头道:“不了,军情紧急,万一前方不支,我辈军人也要立即提刀上阵!”
徐栋呵呵一笑,将千里眼交给百里束,道:“仲贤兄也是身经百战,如何说这外行话。这只是两军交战第一日,前师第三镇配合中师第一镇,就算不胜,想那么快败也是难的。”
百里束望了望刁斗下一样全副武装,随时准备应战,但却三三两两围坐在阴凉处聊天打屁的士卒,叹道:“战事多艰,下达一级备战令也属无奈……依国梁兄所见,此战要打到何时才算时机成熟?”
昨日会议之后,侯鉴特地将徐栋留下。与百里束等人密谈了许久。同为参谋,徐栋与百里束一见如故。特别是徐栋那一番话几乎准确猜中了侯鉴和百里束之前的商议,顿时被引为心腹。
诚然,侯鉴的确没打算真的跟月氏人决战。当然,邀战也不是一口气就将所有军队拉出去排兵布阵打完一场就算。而是循序渐进,看情况排兵布阵。
从军团大营到十里外那块平地,中间还有起伏不定的山包数个,方圆一里的小树林若干,地形说复杂嘛不算,说简单也难。可想一口气展开敌我双方十几万人的军队来场大厮杀却是绝不可能的。这就注定这场邀战不可能一次性解决,必然是持续几天的轮番大战。月氏人也防备着汉军会乘机突围,所以第一次派出的军队虽然不少,足有一万多人,但却没有将所有兵力投放到决战之地,而是慢慢向汉军靠拢。缩短三面合围时的调动距离。
如今离汉军驻地最近的是东南部,两军营垒相距不足两百步,骑兵一个冲锋就能到。最远的却还是西面,两军相隔十五里。而南部算是不远不近的地方,大概十里左右。
后师已经被打残,幸好营盘防线已经收缩,后师背靠查干湖。防御面已经不像之前那么宽大,同时营盘防线布置的不错,倒也不虞月氏人一鼓作气冲营而来。
月氏人也是看见汉军抱团之后的防守能力,所以希望将战场局限在一处,然后向前挤压,分兵投入,然后一战定胜负---从这个层面上说,其实邀战与否此战都是不可避免的。
听了百里束的话,徐栋叹了口气道:“殿帅想要的时机,怕是没那么快到。我们携带这么多的辎重补给。除非元帅肯将临阵处置之权力给殿帅,否则我们只能死守此处。而根据月氏人的攻势和兵力分配来看,殿帅想反其道而行的突围办法,怕是还要让我军减员三成不可!”
百里束脸上的汗更多了。
三成,也就是还要再死伤七千人左右。只有再死伤七千人。才能够换取月氏人一个松动的机会……这个判断让百里束这个一向只在沙盘上指点江山的老参谋都有些心惊。
“国梁兄,你也知道殿帅的意思,我军想要突围,必然不能走北面,南面,能走的方向只有东西两处。我们本来拟订大部向东突围,反其道而行,经鄂尔浑山谷往东,穿越戈壁沙漠前往库伦;另一部往西,抵达飞云堡固守。可你说还要减员三成……这,你也知道我军本就不是战时编制,这样下去,第三军团跟被击溃又有何区别?”百里束叹息道。
其实这个问题在昨天的时候百里束已经提出过一次。
大汉军制分为平时编制和战时编制。平时一个军团为两万五千人左右,而到战时会扩编满员为三万六千人或者四万五千人!
这点也是学习自现代军事制度。是圣祖改制中的一项。不过很显然,圣祖之后的汉军统帅们并没有完全领会圣祖这项制度的真正含义。加上后来大汉军威赫赫,所向披靡,以至于到了战时,一个军团的编制还是按照平时军制进行。
侯鉴此刻的境地就足以诠释为何圣祖改制中会有平时编制和战时编制---若第三军团是个核编满员的由纯骑兵军团改编为骑步混合的战时军团的话,满员应该达到五万人左右,又何惧区区十万月氏逆贼?
徐栋道:“殿帅所虑不错,若按照在下的建议,第三军团最后能突围者不过万余人,的确与被击溃无异。可最起码我第三军团保存了,而且能够绕到侧后,敌军想要围堵我北疆方面军就必须顾及我等。那他们的包围圈就不算完整……仲贤兄,战场上没有妇人之仁,吾等决断,输在战役,却赢在战略!”
徐栋的话带着铿锵的力度,让百里束心头一震,然后举起千里眼,默默观察着前方,久久不语。(未完待续。。。)
【第七十六章 忠与奸,罗维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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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十里坪(汉月决战之地)的战况沈云并未亲见,白在刁斗上坐了一天,除了一身的汗水和越发黝黑的皮肤外一无所得。但在夜幕降临,沈云下了刁斗时,却被一瘸一拐的方誊拉到了隔壁营地---整整可容纳一曲人马的营地内,满满当当全是尸体!汉军的尸体!
正在忙碌的蔡八斗看了沈云和方誊一眼,原本总是带着憨厚老实笑容的脸上,满满的是麻木与阴郁。
“激战一日,我军就阵亡了一千七百六十二人!你们来的正好,帮我!”蔡八斗说话很简单,塞过来一捆纱布,还有一个袋子,然后就自己忙活去了。
尸体,沈云不是第一次见,但一次性见到这么多袍泽的尸体却真是第一次!
很多尸体还是新鲜的,还带着热气,尸身却又是残缺不全的,可怖恶心的伤口截面甚至还在往外渗血珠……
“袋子用来装他们的铭牌,纱布给他们裹好伤口。我不希望我们的袍泽,死了都还在流血!他们已经流的够多了!”蔡八斗的声音,在落日的余晖下徐徐传来,带着一股呜咽。
……
沈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帮着蔡八斗忙完这些的。他很想哭,很想流泪,但却怎么都哭不出来。看着那些已经失去生机,却依旧狰狞的面庞,他会想到前几日战死在月氏阵前的那些袍泽。那时候紧急,却是连尸身都没有来得及运回来……
后来在吃饭时,张末突然闪闪烁烁地跑到沈云面前,将他叫到边上低声道:“晚上去一趟曲长营帐,他有话说。”
营帐里。第五连用冰冷的,不带任何感情的语气对他说:“今日的决战其实是疑兵之计,殿帅决定突围了……突围时难带伤兵,不过你和方誊的身份紧要,所以我想问问你的意思。要不要我将你的身份通报上去?如果报上去了,你可以有优先选择权,到底是随我部一起行动,还是跟在殿帅身边!?想好了,你只有一次选择机会……”
第五连的话没有任何感情,但两只眸子却亮的离谱。盯着沈云,似乎想要将他看穿!
※※※※※※※※※※※※※※※※※※※
小的时候,辨别忠奸的角度和观点都很单一,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可随着年月增长,每个人的阅历丰富起来后会发现。之前观念里的忠奸概念其实是可以互相转换的。
就跟第一次听见“主战者未必勇,主和者未必怯”这句话时一样。所谓的忠奸,其实是看一个人在一个决定面前的态度而已。
汉元1003年五月初一,夜。无云,星稀。
沈云从第五连的帐篷里走出来,脑子里却一直在闪烁着两个人的名字---张自忠和汪精卫!
很多人都知道张自忠是沈云原来那个历史上的抗日英雄,可有人知道他曾经也是身负“汉奸”的骂名?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日本发动侵华战争。7月29日,日军占领北平。而当时张自忠带领的29集团军第38师就在天津。面对日寇的战火,这位日后的抗日英雄此刻却成了怂包蛋---主动失踪在军队联络之外达七天之久,在最关键的时刻没有下令军队抵抗,而是忙着自己的小心思,想夺取当时华北地区的最高指挥权。三年之后,1940年的湖北南瓜店,日寇堂野和藤冈的一枪加上一刺刀,让他之前的一切都变得纯粹起来。枣宜会战。他本可以毫发无伤。
而汪精卫,这个当年的风度翩翩的少年刺客,华夏英雄,那两句名诗“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曾经鼓舞和激励了多少人?他在庐山上。跟蒋介石一起发表义正词严的抗日宣言的时候,谁又能想到在短短几百天之后,他就成了汉奸的首席!“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的洒脱背影,最终化作一缕历史的黑烟!
英雄和汉奸,原本就差那么几毫米而已。
为什么会想这些?为什么要想这些?
沈云的头脑一片混乱。
面对第五连的眼神,沈云只说了一句话:“我要见殿帅!”
一抹失望从第五连的眼中闪过。
“好,明日我会为您安排!”用了敬语,但声音却是愈发的冷漠。
沈云没有说话,就这么沉默地走出了营帐。
※※※※※※※※※※※※※※※※※※※
与此同时,远在二十里外的月氏大营里,贡昆?阿巴斯也在巡视营地。
“殿下,这是今日阵亡名册。”一个校官将一叠整理好的文册交给阿巴斯。
阿巴斯拿过,翻开第一页就见上面写的伤亡总数:阵亡两千一百六十四人,重伤不可战者六百五十一人,轻伤两千三百二十三人。
“从二十五日至今,我军就伤亡达六千余?”阿巴斯合上文册,皱眉问那个校官。
校官虽只是校级,但年纪却不小了,足有四十岁。他也愁眉紧锁,叹声道:“不错。除了突袭当夜伤亡较少外,接下来几日作战,我军伤亡都不小!这六千多人里,大都还是当初第一批跟着陛下的精锐老卒!”
阿巴斯深深锁眉,心口似乎压着一块石头,沉声道:“斯利文森知道这事吗?”
校官嘴角露出一丝嘲讽般的笑容,冷哼道:“如何不懂?!不过每日送去的阵亡名册,他连翻阅都没有,只是简单的批红说知道了。”
“可恶。他就这么对待我们月氏勇士的?”阿巴斯怒意上脸,“备马,我要去罗维尼斯将军那里!”
校官赶紧拦住,道:“殿下别去了,罗维尼斯阁下那里也是知道的。陛下和斯达旺大人都给了这次战役的全权,去了也没用的。”
阿巴斯停下脚步,脸上愤愤之色已经难以抑制,半晌将名册往校官身上一丢,大声道:“那就去找斯利文森。明日让第七军团上吧!想让我再下令是休想!”
斯利文森的帐篷立在月氏大营的最后面。月氏人本来就是汉军,所以扎下的营盘几乎与汉军无异。甚至连大帐里的陈设都相差无几。
阿巴斯走进大帐时,斯利文森正在跟参谋们讨论明日的作战方案,见到他便笑道:“王子殿下来的正好,我正想派人去通知你,明日我们第六军团往西去。换第四军团来这里吧!”
阿巴斯一怔,他本来就想说这个事,没想到却被斯利文森先提出来了,不由反问道:“这是谁的决定?”
斯利文森笑道:“当然是罗维尼斯阁下的决定。”
阿巴斯脸色放缓,问道:“罗维尼斯阁下为何突然下这个命令?两军调防,万一让汉军抓住空档突围可怎么办?”
斯利文森绕过沙盘。走到阿巴斯身边,牵着他的手臂到帅案前坐下,让人送上两盏清茶,这才徐徐道:“方才我与卡洛斯去了大帐,罗维尼斯阁下认为汉军已经打算与我军决战十里坪,两翼的军队可以缓缓向南收缩了。另外,我第六军团这几日连番大战。伤亡不小,好像有……”说到这里他顿了一下,有些尴尬地想要转头去问身边的副官。
阿巴斯的脸色一冷,道:“六千余人,我第六军团伤亡已快达三成!”
斯利文森耸了耸肩膀,端起清茶喝了一口,惬意地说:“嗯,六千余人。这么大的伤亡换了汉军将近四千的伤亡,此战果还算不错,加上罗维尼斯阁下率领的第八军团给予汉军后师的重创。这几日下来,汉军折损至少也有七八千之数,加上那些运送辎重的步卒,上万也是有的。所以罗维尼斯阁下想让一直在西侧的第四军团换过来,继续与汉军磨耗下去!”
阿巴斯突道:“第四军团不是要防备飞云堡的汉军吗?”
斯利文森笑道:“今日接到消息。(.好看的小说)汉军元帅胡公似乎已经准备回撤了。汉军两个步兵军团已经南归到飞云堡北方百里处,想必今日就能推进到飞云堡。他们应该是要翼护整个大汉北疆方面军的右翼,声援第三军团,轻易不会快速南下的。”
阿巴斯看了一眼斯利文森,从帅案前起身,来到沙盘前看了一会儿,半晌才道:“汉军两个步兵军团回撤,那我们第六军团的任务是遮断这两支步兵军团与汉军第三军团的联系?”
斯利文森也走过来,点头道:“不错。我第六军团还足有两万多人,进攻汉军营盘固然不足,但要遮蔽战场,让汉军第三军团对整个西线战场毫无所知却是不困难的。”
阿巴斯道:“要遮蔽战场固然不难,但两万人要封锁上至拜德拉格河,下至查干湖这条长达一百五十里的战线,万一汉军突然向西发力突围,岂不是让他们逃出去了?要知道汉军第三军团的统帅可是有名的‘兔子将军’侯鉴!”
斯利文森哈哈一笑,拍了拍阿巴斯的肩膀道:“殿下多虑了,罗维尼斯阁下已经计算精确,我们只暴露了四个军团的番号,汉军不知其实在查干湖我们有七个军团的兵力,今日十里坪我们也只出动了与汉军相同的人数,这样侯鉴会以为我们的兵力也就是这么多。但从明天开始,罗维尼斯阁下会出动三倍的兵力作战,同时将鄂尔浑山谷的第九、第十军团都调上来,哈哈哈,到时候侯鉴就会发现,他这只‘兔子’就算想跑也跑不掉了!”
阿巴斯虽然很看不惯斯利文森那一副势在必得的得意样,似乎忘记前几日被一小队汉军夺去大纛,自己狼狈逃跑时的惨样了。但他不得不承认,罗维尼斯的指挥能力的确出众,至少不在侯鉴之下。
斯利文森笑了一阵,拉着阿巴斯到帅案前坐下道:“殿下其实不用太过操心这场战事。罗维尼斯阁下可是‘太阳之子’,就连奥古斯都陛下都曾夸奖过他。若不是马诺总督一力挽留,没准现在罗维尼斯阁下就要被调回罗马担任第二保民官了。您难道不相信他的判断吗?!”
说到罗维尼斯,阿巴斯顿时沉默了。对于这个人,他当然是信服的。
事实上。罗维尼斯的名字早在十年前就已经传遍整个中东地区,当然也包括大汉的西海州和大月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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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罗维尼斯,是罗马吉浦路斯?罗维尼斯家族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大汉帝国贵族世家里的世子。不过他这个世子当的时间有点长,今年已经四十六岁。足足做了三十年的继承人位置。
罗维尼斯家族是罗马帝国的老牌贵族,元老院六十三个首席中就有他们罗维尼斯家族的三个席位。
不熟悉罗马的人可能不太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唔,换个说法,“一门三公”听过吧?在罗马元老院占据三个首席位置,就相当于大汉帝国一个家族里同时出了三个公爵!这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度都是了不得的存在!
为了区分这三个席位,奥古斯都曾仿照大汉帝国的虚衔制度。分别赐予了三个元老“谷特琉斯”“艾利特斯”和“吉浦路斯”三个爵位称号。大汉的羽林暗卫将这三个爵位称号翻译为“上中下”。事实上三个罗维尼斯家族并没有从属关系,都是平等的。
出现在月氏人军中的罗维尼斯是“吉浦路斯?罗维尼斯”家族的。为了凸显尊贵,他们家族在起名时都会将“吉浦路斯”加到名字里面。这代家长的名字是柯特维?吉浦路斯?罗维尼斯。而这个世子叫威尔士?柯特维?吉浦路斯?罗维尼斯。是这次月氏针对北疆方面军包围战略的总指挥官,也是最高统帅!(妈的,名字真长,写的好费劲---发发牢骚)
顺带说一下。这个威尔士?罗维尼斯的名字里会有“威尔士”这个明显不列颠人士的发音和他父亲名字的存在,是因为这个威尔士的母亲是罗马帝国不列颠尼亚行省的一个贵族之女(注1),而威尔士本人其实是信奉伊斯兰教的!
很难相信一个罗马帝国的将军居然信奉敌国的宗教。而事实上这在罗马帝国很普遍。罗马本身就是个没有固定宗教信仰的国度。大汉的道教、儒教、佛教(汉化),哈里发帝国的伊斯兰教,日耳曼人的萨斯教,埃及以南地区的陀罗教,乃至远在南美洲还没有多少人知道的太阳教都可以在罗马帝国传播。这也是原来那个时代罗马帝国最终会分崩离析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然。现在罗马帝国主推的宗教是大汉帝国的儒教(罗马化),而信徒也遍布整个罗马帝国(注2)。
威尔士?罗维尼斯今年四十六岁,十八岁进入罗马帝国最高军事学府---法西斯大学(注3),二十二岁毕业便被分配到埃及行省的马克留木军团。汉元980年,也是罗马帝国公认的世界纪元980年,日耳曼蛮族南侵罗马,马克留木军团与罗马近卫军团调防北疆防线。在那次战争中,威尔士崭露头角,以一百二十人围歼了四百个日耳曼蛮族,并将其中的三百一十六人俘获成为奴隶而一举成名!
在981年的凯旋式上。他得到了奥古斯都的亲自接见,获封“三叶草徽章”,在军中晋升为千人阿司者(与大汉帝国的营长相类似)。
之后威尔士?罗维尼斯从马克留木军团调入近卫军团,继续在北疆与日耳曼人作战。985年,罗马决定向日耳曼人复仇。派五万大军向东北日耳曼人的大本营马科城挺近。又是威尔士?罗维尼斯,以一千人的兵力在马科城的西南方,围歼了日耳曼人两个精锐部族的士兵,歼敌六千人。
当然,985年的这场复仇之战罗马帝国并没有取得胜利,五万大军在马科城下损兵折将,伤亡率高达两成,最后铩羽而归,狼狈至极。不过也由此显得威尔士?罗维尼斯的那场胜利多么耀眼。此战,他晋升万人阿司者,在罗马军中极其耀眼。
990年,威尔士?罗维尼斯调到亚细亚行省,成为马诺总督麾下的第一保民官。并在995年主动出击,在大马士革与哈里发帝国发生短暂军事冲突,以五千人的队伍包围了哈里发两万多人。最后还是哈里发帝国服软,同意让出里海南部的数个渔场和盐矿,罗马人这才撤兵。
由此可见,这威尔士?罗维尼斯之前的每次战役无不是以少胜多,战绩简直耀眼的如同天上的太阳。而有些罗马人已经称呼他为“太阳之子”!几乎快要等同于古希腊战神阿喀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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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罗马商旅的传播。太阳之子威尔士的大名也传遍四方。阿巴斯当然早就听说过。当然了,若不是威尔士?罗维尼斯的亲自到来,他的父亲也不会这么轻易被说服,同意这个以迪化城为诱饵,妄图全歼大汉北疆方面军的宏大战略!
“这是一次赌博!而我们的赌注其实不是这一百二十万月氏军人,而是太阳之子罗维尼斯!”在出征前。张晟曾这样对阿巴斯说过,“一旦赌赢了,大汉在今后两年内都不可能对月氏造成威胁。如果赌输了,我们月氏也能以西海州为根本,依靠罗马亚细亚行省的力量继续与汉人周旋!所以,你此去。一定要听从罗维尼斯阁下的安排!”
这是张晟对阿巴斯的唯一要求。
昆贡?阿巴斯,呵呵,想必很多人都猜到了,不错,他就是原来沈云帝国大学的同窗张宪!作为张晟诸多儿子中唯一一个读过帝国大学的张宪,甫一回来就受到张晟的特别照顾,安排在自己府衙担任书记官。试着接触政务。
很快,大月州爆发了瘟疫,然后是叛乱,接着是席卷大月州南北的乱民造反!
说实话,张宪在起初并不同意自己的父亲跟着造反,毕竟迪化城可有一个乙等军团,还有无数民壮支持,斯达旺那些乱民就算人再多也不可能攻克。
可事情的发展却出乎了张宪的意料。在担任大月州州牧的这几年里,原来张晟早就在准备造反,不但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扣留了数量庞大的物资和钱粮。更在乙等军团中更换了无数将校,都是从张府出来的心腹。甚至连叛军的首领也跟张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特别是斯达旺,张宪见到斯达旺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他居然是自己的娘舅!
至此张宪明白了,自己的父亲才是这场席卷大月州叛乱的幕后推动者。
事已至此。对汉人了解颇深的张宪明白,他们家族已经没有回头之路。大汉对于叛逆罪定的是极重,诛九族已经不足以定张晟家族的罪,灭十族或许还可以。
当然,迄今为止,月氏张氏家族想的是自保!至于罗维尼斯对他们说的:“歼灭汉之北疆方面军,即可顺势东征或南下,席卷汉之北疆四州,直逼长城防线……西线可进攻敦煌,然后直击雍凉二州,占领西安,俯视大汉帝都雒阳,从而迫使汉帝投降!”
让大汉皇帝投降?
就算月氏朝中最狂妄最不把汉人放在眼里的斯达旺都对这个说法嗤之以鼻。
“汉帝不可能投降!能击溃北疆方面军,让汉人不敢小觑我月氏即可。哪怕让出大月州,只要汉帝肯将西海州册封给我们当作国土便足矣!到时候吾皇便会下诏自降为王,为汉帝世代镇守西陲!”当时斯达旺就是这么对罗维尼斯说的。这也是此刻月氏人所能想到的最远目标。
对此罗维尼斯很不屑地反问:“为何你们笃定汉帝不会投降?失了北疆方面军和北疆四州,他们就算人口数亿,能够快速集结兵力与我再战?更遑论我罗马即将出兵,汉人就算再强悍也绝不可能抵挡!”
当时斯达旺和一种月氏朝臣用看白痴的眼光看罗维尼斯,并且很怀疑这样一个不了解汉人的罗马将军是怎么获得“太阳之子”称呼的?
当然,对于罗维尼斯的问题,张宪很随意的回答了他:“大汉圣祖皇帝曾有言:朕之后,称臣、纳贡、和亲、割地、赔款此五者为帝者戒!凡有违者,大汉子孙皆可诛之!若有惨祸,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违者不得入祖宗陵寝!”
对博大精深的汉语显然理解不够透彻的罗维尼斯很虚心的向张宪求教这番话的意思。
张宪很冷漠地解释:“汉圣祖说,凡是他的子孙,不称臣、不纳贡、不和亲、不割地、不赔款,如果有人违背了这五条戒律,哪怕这人是皇帝,汉人也可以奉圣祖的这条遗诏群起诛杀。如果敌人兵临城下了,皇帝也必须以死报国,绝不能投降或者逃跑!违者将不能进入祖坟!”
罗维尼斯当时就皱起了眉头,用不可置信的语气道:“汉圣祖怎么可能留下这样的话?这不是给了汉人造反的理由吗?就算是我们奥古斯都也曾有过向日耳曼蛮王阿提拉纳贡的时候呢!”
张宪冷哼一声,用只有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嘀咕道:“所以你们这些西夷根本不足以跟汉人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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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不列颠尼亚行省,即现在的英国。不过不包括北方的爱尔兰。
注2:关于宗教的事情总是有点复杂的,看看现在的巴以冲突和中东半岛就知道了。而本书所描述的世界又是被大汉帝国干预过的,那复杂程度就更加难以描述了。估计要是仔细解说清楚的话,可能要好几万字。这里就大概提一下,具体的等以后有机会,写个免费的单章放到作品相关里吧。
注3:这里的法西斯代表的是纪律与团结!后来才演化成近现代的“独裁”意义。法西斯一开始的发音是指保民官手中代表惩罚的“束棒”。(未完待续。。。)
【第七十七章 游击战,战术理论】
汉元1003年五月二日夜。(.好看的小说)军团大帐。
侯鉴眉头深锁,眼睛里带着惊异,看着眼前这个年轻出奇的校兵。
在这个年轻校兵旁边,是同样惊异,同时还带着莫名愁绪的百里束。他的八字胡一抖一抖,见自己说了一遍侯鉴仍旧端坐在帅案后,无奈又高声道:“殿帅,此乃大汉渤海侯是也!”
侯鉴这才反应过来,赶紧起身,绕过帅案,在沈云面前抱拳躬身:“哦,在下大汉出云伯侯鉴,见过渤海侯!”
侯鉴行的是官礼,与军礼无关。
沈云的脸色古井无波,身上的校兵铠甲上还带着血迹,看的侯鉴心里有点不自然---这渤海侯不在渤海郡好好的住着,跑这来添啥乱啊?看着样子还上阵厮杀了!要是不小心阵亡了,皇帝和胡公怪罪下来,到底算你的还是算我的?
不得不说,侯鉴对突然冒出来的渤海侯还是有些了解的,正是因为了解,所以心里的怨言也更大。当然,在官面上,侯鉴虽然穿着铠甲,但还是要先给爵位比他更高的侯爵行礼。
沈云抬手,却没有还侯鉴一个官礼,而是右臂抱拳横胸,行了个庄重的军礼,面色如水,声音如铁:“殿帅,你可知今日又阵亡了多少袍泽兄弟?”
侯鉴一怔,直起腰,原本有些苦大仇深的脸上带着疑惑,见沈云并未还官礼,便也挺胸抬头,沉声道:“侯爷何故有此一问?今日伤亡名册还未递来,我如何知晓?”
“那好,我来告诉殿帅!”沈云踏前一步,摊开双手。已经略显粗糙的手掌上满满的都是血色,还有几丝未曾干涸的血迹在指纹间流淌,“今日十里坪一战,我军共阵亡两千七百四十二人,连同昨日,我军阵亡四千五百零四人!”
声音如金石般砸在侯鉴心头。他心里一痛,但脸上却依旧苦大仇深,眼神一肃,喝问:“你如何得知?”
沈云面色一沉,忽然露出一个惨笑。望着双手道:“每具尸体我都亲手为其裹尸!殿帅说我为何知道?!”
惨笑过后,沈云却又抬头,目光炯炯地望着侯鉴,声音渐渐大了起来:“今日一战,我军起初出动两镇军队。而敌军竟有四镇出战!甫一交锋,我军即陷入劣势。而后殿帅下令添兵。前师几乎全员皆动。苦战半日,杀声震天!日暮时分,敌又有一师兵力参战,十里坪血流成河,我军几近溃决!前师袍泽舍生忘死,搏杀在前。告急斥候由我面前疾驰而过,可直到收兵,殿帅却再无一丝一毫的添兵命令,我想这是何故?莫非殿帅真的要将这上万袍泽当作弃子?”
沈云的问话可谓无礼至极。在这战场之上。侯鉴就是最高统帅,别说他沈云只是侯爵,就算他是王爵,也不能这么质问一军最高统帅!
侯鉴已经彻底沉下脸,道:“沈云,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想说,如果殿帅想用前师和后师上万袍泽的性命来牵制敌军,好让你带着中师逃跑就绝对不行!”沈云毫不示弱地喊道。
“混账,你是什么身份?居然跟本帅这样说话!”侯鉴气的血灌瞳人,顺嘴吼道。
沈云冷哼一声,道:“你说本侯是什么身份?!”
“……”侯鉴一时沉默下来。
这沈云根本不按常理出牌啊,刚才跟他行官礼,他以军礼回应。现在以军人身份责问,他却又自称本侯,这,这根本就是胡闹嘛!
侯鉴心里着实气恼,但却无话可说。
百里束见局面僵持,忙上前道:“侯爷息怒,殿帅息怒!侯爷,其实今日之战,殿帅并不是想让前师顶在最前面送死。而是有新的军报,十里坪当面之敌已非月氏第六军团,而是在西面的第四军团,同时还有第八军团一部。在未探明月氏第六军团动向之前,殿帅不敢轻易下令,所以……”
沈云一愣。这个他倒是不清楚。他之所以如此义愤填膺,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看见了今日战况之惨烈。特编部虽然没有参战,但从前线不断搬下来的尸体,还是让他的心灵受到了最大的冲击。特别是看见前师报急求援的游骑像水一样从身边走过,而军团大帐却迟迟不肯下令派援兵时,沈云简直快要气炸了肺。
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士兵对于见死不救的将领都会心存怨恨吧?沈云就是这么个情况。正好入夜之后,得到消息的百里束亲自到特编部来找沈云,并将他带到军团大帐中,所以才有一开始那一幕。
侯鉴见沈云也沉默下来,深吸一口气,放缓口气道:“侯爷,你也是军人,当知战场不是江湖,更不是街头斗殴。本帅也是看日暮将至,敌军不可能天黑继续作战,所以才忍痛让前师继续作战。虽然死伤惨重,但也总算顶过了今日不是吗?”
作为堂堂军团长,侯鉴这么说话可谓放低了身份和姿态。沈云也不是个二愣子,非要纠缠这件事,只是一想到那些自己亲手裹尸的袍泽,心里却总有一股莫名的愤怒,他联想到昨日第五连说的话,不由问:“殿帅,你可真的想要撤退?”
侯鉴一怔,看向百里束,一时间有些不明白,这件事原本只有几个人知道,为何连一个小小校兵都清楚了?若是这般,那他之前的筹划不就落空了?
百里束赶紧上前,在侯鉴耳边轻声道:“渤海侯乃特编部第一曲麾下第一连连长,昨日第五连得知要撤退的消息后曾向渤海侯询问,是否要虽军团大帐撤退,所以……”
侯鉴恍然大悟,而后用眼神看了看沈云,再看向百里束。
百里束明白,继续轻声道:“第五连心知渤海侯身份重要,所以并未告诉特编部徐少校,而是只告诉卑职一人。哦。对了,第五连麾下还有一个淮南侯世子!”
侯鉴一听,顿时一个头两个大。
身为大汉将领,其实最头疼的就是这种事情出现。贵族子弟(甚至是贵族本人)偷偷摸摸参军,想学戏文上一鸣惊人,然后衣锦还乡,却每每在遇到危险时找到主帅,露出身份。这个时候主帅还不能置之不理,只能咬牙派兵士保卫。那些至死都不暴露身份的还好些,怕的就是这些软骨头怂包蛋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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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圣祖之后的大汉军事史上。这种事情其实并不少见。
最著名的是汉元430年,锦公马超奉诏带兵西征。西征大军中有一支偏师在一场大战后误入敌军侧后,被包围在里海北岸的一个小树林里。当时仅剩的一千余人的汉军已经做好马革裹尸的准备,想要出林与敌同归于尽。就在这时,一个身穿校兵服饰的士兵突然找到主帅。亮明自己的身份---居然是奉圣祖皇帝命令,随军历练的大汉七皇子刘舒!
虽然没有亲眼看见。但后人都能想象的到当时那位师长脸上的精彩表情---必定是吃了苍蝇一样的。
当然。最后这支偏师也没有全军覆没。早就知道七皇子身份的锦公马超,在第一时间带领大军赶到,救回了七皇子。而直到战役结束,敌军也不知道他们差点抓到了大汉皇子这件让他们遗憾终生的事!
但也因为这件事,原本属意将皇位传给七皇子的圣祖改变了主意,最终将皇位传给了四皇子刘承。原因是七皇子临阵怕死。不足以担当皇位重任。而同为四皇子的刘承在之后也遇到过同样的险境,可因为有了七皇弟的前车之鉴,宁死都没有曝露身份,最后居然杀出来了。
应该说。在皇位继承人的选择上,圣祖皇帝采用了极其残酷的方法,那就是自然淘汰。他老人家曾规定,每个皇子成年之后都必须入伍服役,而且绝对不允许曝露身份。一旦曝露就失去了皇位继承权。同时失去的还有王爵,只能以一个富家翁的身份在帝国某个角落终老。
当然了,皇子的身份是绝对保密的,一般只有主帅还有寥寥几个直属将领才会知道。而且在皇子成年退伍之前,他们的身份都是不被公众知晓的。平时上学,皇子们也是通过暗卫的机密安排,进入普通学校,与普通百姓一起上学。甚至与普通人一样打架或者被打,这些情况都有发生。这也是沈云的父亲,还有胡公益公等人为何能与当今皇帝交好的原因。
对于抚养皇子,圣祖可谓费尽了心思,为了保证皇子不会因外界因素(比如皇妃、皇后甚至是皇亲国戚)的干预下正常成长,一向反对冗官冗员的圣祖却在皇子抚养中设置了无数的监督体系,层叠架构之复杂,若是出书简直让人叹为观止,绝对是集古今之大成。
其效果是显而易见的,大汉帝国传承五百年,未曾出过一个昏君!
即使有那么几个性格特别的皇帝,也绝对没有到出格荒唐的地步,比如大汉五百年最爱玩的汉乐帝(注1)就是诸多皇帝中的典型,几近于昏君。但因为有内阁制度和圣祖之前留下的众多机构,保证了即使出了这么个皇帝,帝国依旧正常运转,并不会出现如明朝那种混乱情况。
受皇室教育皇子的方式影响,众多贵族也纷纷效仿。不过皇室的教育方法是绝密的,贵族们也只是学了个皮毛。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根据皮毛教育出来的孩子也不是个个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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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鉴在听说除了一个渤海侯外还有一个淮南侯世子,顿时脸色就不好看起来。更关键的是,侯鉴可是知道,淮南侯虽然曾经有四个儿子,但现在这个世子可是独苗……
沈云见他们嘀咕了半天,不耐烦地说:“殿帅,若你真的想要逃跑,本侯决定留在这里,与殿后袍泽同生共死!”
这话一出,顿时将侯鉴和百里束雷的外焦里嫩---这算什么?威胁吗?
百里束的表情有点怪异,嗫嚅地说道:“侯爷,咱们就没有殿后军队。”
“嗯?”沈云奇怪地看着百里束。“你们不是想让前师和后师殿后送死,然后自己好逃跑吗?”
侯鉴哭笑不得:“这是谁说的?我侯鉴的名声如此不堪吗?”
沈云也奇道:“你不是‘兔子将军’(注2)吗?”
侯鉴更加苦笑:“侯爷,我虽然被称为‘兔子将军’,但你可曾听人说过,侯某人是舍下袍泽自己逃跑的‘兔子’?”
沈云一愣,仔细想了想,传言中说侯鉴见敌强就跑,见敌弱就冲,不论是跑还是冲,倒还真没听说他独自抛下袍泽自己逃之夭夭的。就算上次追击匈奴时。友军在进攻,他在后撤,也没有说撤的太离谱,只能说不如友军进攻的那么凶猛罢了。这个撤退还对敌军形成了有效牵制,最后歼灭了敌人。
这么说来。侯鉴还是“游击战”的先行者?
“游击战?”侯鉴听见了沈云最后嘀咕的这三个字,顿时眼前一亮。“侯爷总结的精辟。不错。本帅采用的就是游击战!”
沈云看着兴奋不已的侯鉴,不由想到了倭王明治,心想,这位不会也是穿越者吧?不由小心翼翼地问道:“敢问殿帅,可曾听过‘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这四句真言呢?”
侯鉴迷茫摇头,沈云顿时长出一口气,放下心来。不过随即又被侯鉴一声大叫给吓得差点背过气去。
“哈。侯爷好见识!这四句真言,可真是本帅游击战的精髓啊!”侯鉴此刻眼神大亮,看着沈云的表情就像看见一个裸/女,让沈云有种此“兔子”要向彼“兔子”转移的感觉。
见侯鉴如此兴奋,沈云不得不小心地道:“殿帅,这游击战固然精妙,但您就没注意到游击战的使用环境吗?”
“什么环境?”
现在侯鉴已经处于兴奋之中,眼睛里的神采简直快变成实质。看向沈云的目光也不如之前看见麻烦似的烦躁,反而带着浓浓的欣赏意味。
一直以来,侯鉴所采用的战术都被世人所诟病,一部分原因是与主潮流不符合,更大的原因是没有形成系统的战术理论。侯鉴毕竟只是大汉帝国的一个军团长,还没有达到毛委员的高度,自然也总结不出这样精辟的理论来。
而今,沈云这短短的四句话,却将侯鉴的心声道出,顿时有种遇到知己的感觉。若不是沈云的身份放在那里,侯鉴恨不得将他搂在怀里狠狠的亲几口。
可侯鉴没有想到的是,这套战术理论最基本的环境背景是敌强我弱!当初毛委员会拿出游击战也是逼不得已,正面战场打不赢日寇,无奈之下才使用这套战术。没看三大战役结束后,坐拥北方十余省,拥兵百万的毛巨巨也不说游击战了,直接“百万雄师过大江”“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就行了。
现在的世界,大汉帝国是第一强国,只有它欺负人的份,哪还需要跟人打游击?月氏人跟大汉玩这套还差不多。侯鉴这套理论不吃香的原因也就在这里。
当然,这套理论还有一个基础条件,那就是本土作战。是敌强我弱,受人侵略在本土作战时才能发挥出威力的战术。这点稍后再说。
沈云将“游击战”所需要的背景环境跟侯鉴仔细说道,侯鉴听的忽而眉头直皱,忽而欲言又止,似乎有一大堆话想说,但却被沈云不停的打断。
就在这时,帐外传来声音,一个参谋急匆匆地跑进来,兴奋地对侯鉴道:“殿帅,时机到了!”
※※※※※※※※※※※※※※※※※※※
所谓时机,是汉军已经侦查到月氏第六军团调到西面,而南面的月氏军团已经集结了三个军团,看来明日是打算直接一鼓作气在十里坪与汉军决死了。在只侦查到敌军四个军团番号的汉军而言,这就是向东突围的好时机!
时机到来,侯鉴也就没有再偷偷摸摸,而是直接击鼓聚将,准备进行部署了。
在等待将领的这段时间,百里束将侯鉴的计划大致地跟沈云说了一下。
第三军团共计骑兵是两万五千余人,还有步卒一万余,辎重百万石。这就是第三军团的全部兵力。而在之前几日的作战中,我军伤亡已达一万余人,其中六千多是骑兵。所以真正可战的骑兵只有不到两万,这还都集中在中师和前师。后师如今只有骑兵两三千,其他大部分是步卒充任的。
原来侯鉴的安排是,在十里坪与敌消耗,逼迫他们不断从东西两面抽调兵力到十里坪,然后利用重骑强悍的破阵能力从东西两个方向同时突围。至于辎重,侯鉴已经拿到了胡公的临阵处置权,决定大部分就地焚毁,一部分深埋地下或者沉入湖中---当然,这件事是绝密进行的,由特编部在负责---这个计划的关键点就在于必须消耗对手,让敌人不得不从两翼抽调军队。
汉军也必须摆出一副决战,但兵力不济的态势。这也是今日日暮时分,侯鉴不派出援兵的原因之一。
总之,这场计划是对两方统帅临阵调兵,指挥战阵的考验。从月氏人的反应来看,侯鉴要胜出一筹了。
接下来,就看侯鉴的部署是否也能胜出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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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汉乐帝是汉烈帝的父亲,是当今皇帝的爷爷。他的事情在后面还会有说到。
注2:兔子这个词,在这个时候还不是搞基的意思,是代表了胆小怕事而已。有时候还代表灵活。这个时候搞基一般都被称为“龙阳之好”“断袖之癖”,不是什么大的罪过。“兔子”真正成为搞基的意思是在清朝……(未完待续。。。)
【第七十八章 补天裂,残骑裂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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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啥,若是你们有啥建议的,能说说吗?别不声不响的就下架啊……唉,看着收藏数一天掉一个,真让人揪心……
随着各个方向的游骑斥候回来,月氏将第六军团调到西面,第四军团调到南面十里坪的情况终于被确认。
听了百里束的军团参谋计划后,汇集到军团大帐的将校们纷纷错拳擦掌,准备突围。
沈云一直在旁观看整个过程,他发现侯鉴并不是传说中那么“兔子”,他的胆子还是很大的。而且个人魅力也不容忽视。在方才短短半个时辰的商议过程中,就是侯鉴以一人之力将原本嚷嚷着想要与月氏人决一死战的将校们安抚下来,同意一起突围。
当然,这也跟百里束的计划可行性很高有关系。
是啊,能活着,谁会想着死呢?决一死战是在毫无生机的情况下的无奈选择。既然现在有机会突围,而且成功性很高,又有谁会选择赴死?
侯鉴环视站在沙盘前的将校一圈,然后点点头道:“如今就等元帅大帐那边的游骑和西面游骑的具体情况汇报,然后就可以突围了。我意是以东面为突破口,以一千重骑主攻敌第八军团,中师为主力,破口之后,中师第一镇第二镇分两路前进,扩大正面战场,让后续步兵挺近。中师第三镇为中军,直奔鄂尔浑山谷南端谷口,并占领之。
前师与后师余部,以一千重骑为后阵,先期与敌交战在十里坪。注意。白天不可与敌大规模决战,重骑更不可参战。等明日酉时,日暮将近之际,你部以重骑为突破口先向西,再折回向东。这段路程有点远。所以我会派给你们一人三马。争取在日落之后,与我在鄂尔浑山谷谷口汇合。”
众将校纷纷点头。
这时徐栋却道:“殿帅,属下想问,如果前师与后师向西挺近,发现西面防线薄弱,可否由西面突围。直接向飞云堡而去?”
这是个问题。飞云堡就在查干湖西北角,不过两百六十里的路程。但因为没有修建直道,所以快马去也要将近一天一夜。这也是刚发现月氏包围时,侯鉴没有选择第三军团前往飞云堡躲避的原因之一。路程太远,一天一夜的时间里任由月氏人在后追杀,很可能导致数万大军崩溃。更何况西面也有敌军。飞云堡还在不在都难说。
侯鉴思考了一阵,道:“等西面游骑将情报传回吧。如果西面防御薄弱,有机会的话还是可以的。但本帅认为,敌军肯定会重点关照飞云堡,前师与后师余部向西突围只是为了给敌军造成我军要向西突围的假象罢了,到时候他们必定将精力都向西倾斜,届时。便是我大军向东突围的时机。”
徐栋点点头,奇怪地看了一眼站在侯鉴身后的沈云一眼,却并未多说什么。
这时帐外传令兵来报,出队西面的六名游骑,只回来一人,而且身负重伤,只说西面防御极其严密。而一直通过扎布汗河沙海小峡谷与元帅大帐联络的游骑小队,如今也一直没有回来。
面对这个情况,侯鉴沉吟了一会儿才道:“西面看来防御严密,只是奇怪。那月氏第六军团与我军激战这么多天,挪到西面后怎么还这么龙精虎猛?”
百里束犹豫地说:“殿帅,你看是否再等一日?看看明日月氏人的作战力度再做定夺?毕竟元帅大帐那里的联络游骑还未回来……”
“这有什么关系?”侯鉴奇怪地说。
百里束道:“上次联络游骑带回了元帅大帐的侦查情况,好像暗卫已经有人跟元帅大帐联系了,这次传回来的将是围困我第三军团之月氏统帅的消息……”
说到这里侯鉴才想起来。的确,上次游骑从元帅大帐那里带回来的消息说,暗卫已经有人跟飞骑卫联系上了,并且侦知这次月氏大军的统帅是谁,还有各支军团的将领,这对于汉军来说很重要。不过当时暗卫的人还在随飞骑卫往元帅大帐赶,第三军团的游骑又急于将“临阵处置权”的军令送回来,所以就决定下一波再把暗卫的消息送来。
侯鉴每日管着那么多人的吃喝拉撒,很多事情都是扫视一眼便罢,大部分还要参谋们去记住。这也是参谋必不可少的原因。
打仗,终究不是一个将领就能完成的事!再英明神武的统帅,没了这些参谋也只是一个稍微比常人聪明点的普通人罢了!
不过这次侯鉴却说:“不必了,战机稍纵即逝,不可拖延。月氏第六军团与第四军团刚刚换防,明日是他们最脆弱的时候,特别是东面的第八军团也移到了南面,那东面的防御将最为薄弱,若是再等一日,谁知道还会有什么变故!嗯,就这么办!”
侯鉴扫视一圈,扬声道:“众将听令,明日卯时起床,辰时造饭,全军备战。及至酉时三刻,全军向东突围。此令。”
一众将校轰然应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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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注定是个不平常的夜晚。回到营地的沈云先是找了方誊,赵信几个,让他们做好准备。然后又去了女兵曲。
应该说,这几日的战斗下来,女兵文萃所带的曲是最悠闲的。历场大战都没有轮到她们。不过他们也是最繁忙的一个曲,后勤保障和照顾伤兵的任务都在她们肩上。
沈云受伤回来的时候,周蕙就急匆匆的跑来看过一次,不过在见到沈云并无性命之忧时,这个粗线条妮子撅着嘴,仰着头,趾高气昂地走了。
后来听钟离泗说才知道,周蕙一开始听说时差点哭了,后来见沈云无恙,就嚷嚷着她上阵肯定把月氏主帅的首级提回来。而不是拿面破旗子去邀功。
对此,沈云只有无奈苦笑。
接下来的几天,沈云忙着养伤和帮助老蔡处理袍泽尸体,周蕙所在的女兵曲更是忙前忙后照顾伤员,两人根本没时间相聚。虽然近在咫尺。从营中走过时,两人还能时常碰上,但也只能通过眼神来聊表相思了。[]
虽说是明日卯时起床,辰时造饭。但在突围令传出之后,入寝之前,特编部就已经忙活开了。他们主要忙的是安置伤员。那些重伤的。例如缺胳膊少腿的伤员是很难跟上这次突围速度的。对于他们,汉军的军规自然是不能抛弃,唯一能做的,就是现在跟他们讲明情况,然后明日会安排一匹马,将他们绑在马上。突围开始时,他们将得不到任何救治,必须一直在马上颠簸,直到突围结束……这其实无异于宣告他们的死刑!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重伤员其实会选择先把代表身份的铭牌交给其他袍泽,然后自己留下来殿后,直到被敌人杀死---这也是第五连说的不能带伤员的情况。
很残忍。但却很无奈。
沈云对于那些即将面临死亡的重伤员来说,当然好过许多。其实现在就算沈云真的受了重伤,为了他的身份,也会有一辆专门的马车驮载他。这就是等级。
经过四五日的休养,沈云和方誊他们的伤势其实已经好的差不多了。毕竟只是皮肉伤---重伤的都在回来的路上死光了---所以整个第一营仅剩的四十四人都可以再次上马作战。这是沈云在巡视了一圈伤兵营地之后,唯一感到开心的事。
“渊让,你说的可是真的?”方誊惊喜地叫道。
巡营时,沈云悄悄跟方誊走在一起,将刚才军团大帐的事告诉了他。本意是想让方誊给点建议。可在沈云说到联络元帅大帐的游骑小队会带回暗卫消息时,他却是这个态度。
沈云转念一想。暗卫?我嚓,难不成方誊这小子又想起鄢如玉了?
说实话,经历了这么多事,沈云还真有点忘了当初跟方誊为什么来当兵,似乎一切都是那么顺其自然就来了。直到此刻。沈云才蓦然想起,自己这个兄弟已经化身情圣……
看着情圣一脸兴奋的模样,沈云撇嘴道:“那队游骑还没回来,指不定出了什么事呢!”
“不会的,我去军团大帐住着,等他们一到就问问去。”说罢,方誊就拄着单拐,蹦蹦跳跳往军团大帐而去。
方誊的身份沈云已经报备给了百里束,他去军团大帐倒不虞被赶出来。只是沈云想跟他商量一下,是否让周蕙也跟着军团大帐行动的念头泡汤了---方誊现在满脑子都想着通过暗卫能够联系上鄢如玉,哪还有心思顾及到沈云的心头肉啊!
夜晚巡营,这是任何时空里的军官们都必须做的事。经过一天的喧闹,临近亥时,喧腾的营地总算逐渐安静下来。沈云巡营回来,带着疲惫进入营帐,却见赵信、钟离泗、庞通还有张末都在等着他。
“营长,有事?”沈云先行见礼。
张末还礼,然后苦笑道:“整个营就咱们四十四个人了,还个个带伤,营长着实有点名不副实了。渊让,你今天去了军团大帐?”
沈云看了一眼张末,也没什么好隐瞒的,点头道:“不错。曲长已经将我的身份报备给了殿帅,不过我已经跟殿帅说了,不跟着军团大帐突围,还是跟着兄弟们舒服些!”
包括张末在内,人人脸上都露出感动神色。看见他们的表情,沈云笑道:“感动吧?不用感动,反正咱们特编部也是跟着军团大帐行动的!”
赵信呵呵一笑,只对沈云点点头,未多说什么。
钟离泗却跳起来,奋力给了沈云一个拥抱,嘴里叫道:“哈哈,这才是我们的好兄弟嘛!”
庞通搓着手,兴奋的站起来,众人以为他也要说点什么,结果却是来了一句:“有吃的没?我饿了!”
“靠!”众人齐齐鄙视。
子时到了,众人准备休息。这时方誊又一跳一跳地从外面进来,见众人已经已经睡下,忙一一摇醒,道:“兄弟们。兄弟们,好消息啊!”
“什么好消息?”沈云还未睡着,睁眼问道。
方誊兴奋的手舞足蹈,甩开单拐道:“刚才军团参谋百里少校跟我说,明日将从殿帅身边的警卫旅调一营士兵归到我们麾下。哈哈。咱们第一营又可以撑起来啦!”
众人齐齐一愣,然后视线自然而然地转向了沈云---侯鉴这么做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保护沈云嘛!
沈云也有点不自然。但却没说什么,淡淡一笑,道:“早点睡吧,卯时就要起床呢!”
虽然睡下。不过沈云心里对侯鉴的这个举动还是颇为感激的。
一夜无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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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时起床,辰时造饭。辰时三刻,整个大汉营地就已经准备妥当。此时,天色已经大亮,月氏哨探就算发现汉军营地的异动,也只会以为汉军在准备今日的大战。
军团大帐调拨特编部的一营警卫骑兵已经到了。不知是不是照顾到沈云的存在。这一营骑兵都没有军官,营长、连长之类的全都留在军团大营,并没有随队而来。张末正好将沈云等人补入,然后就可以顺利指挥这一营人马了。
这就是大汉帝国军队精锐的地方。没有私家军,任何军队以军衔和军职为尊,就算部队被打散了,只要随便补入几个军官。散兵便可立即归建,形成一个集体。这也是之前大汉军队的主帅多次被杀后,还能从敌军包围中成建制突围出来的关键原因。士兵们会敬重某一个将领,但不会说非某个将领的命令不听。只要是上面正式派下来的军官,底层士兵都会无条件服从。
当然,军官级别的互相打压排挤也是不可避免的,但这些与普通士兵无关。他们只要知道谁的军衔军职更高,听命就是。
营地里所有带不走的辎重都堆积起来,或者就地掩埋。等突围行动一开始,就可以开始焚毁。为了多带一些。每个汉军士卒的行军包都是满满的。
因为之前阵亡者多为骑兵,所以战马也空出许多。特编部现在就能做到一人三马,战马、备马还有驮马。装备配置是以千里行军来装的,每个骑兵满箭(五十支)的箭壶就带了十个,大豆和草料四大包。干粮带了七天的份,水壶灌满四壶。备马和驮马身上满满当当,全力奔跑起来却也不会影响速度。
午时三刻,阳光正毒。沈云牵着马匹,与特编部所有袍泽一起,面向西方。远处将近十里,偶尔会有几个敌骑的身影从树林或者洼地中闪现,继而消失。突围在即,第三军团的游骑们也都准备突围,所以并没有再远出十余里清理视野,只在近处三五里的位置游荡。整个环境安静的怕人,只有南面震天的喊杀声喧嚣于上,反而更加凸显了安静。
胡乱吃了几口干粮,灌下几口水,便又紧张地看着渐渐西斜的太阳。所有士兵的心里都压抑着。
沈云咬着嘴唇,任凭额头的汗水从头盔里滑落,周身在阳光暴晒下有些湿漉漉的。再看钟离泗,这个跳脱的瘦子,现在也是一脸凝重地望着前方。庞通更是满头大汗,头盔都摘下来好几次,将里面的吸棉拿出来挤掉汗水,然后又重新带上。只有赵信,像矗立千年的兵马俑一般,牢牢地钉在那里,一动不动。
眼看未时末要来,庞通却接连喝光了四壶水,不得不再去打满---临近查干湖,水源倒是不缺。不过在庞通要去打水时,许多袍泽都纷纷丢过去水壶:“胖子,帮我也打满!”“我也要!”“两壶,谢谢!”……
原来所有人都紧张的要命,加上天气炎热,这水消耗的快也就不足为奇了。
特别是五丈开外,第二曲和第三曲的士兵,他们对敌接触少,这几天又见到了那么多的尸体,即将全军突围这种大行动,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死在突围路上,心情紧张可想而知。在庞通挂着一大堆的水壶去打水时,这两个曲中也有多人向长官报备,到后方去打水。
沈云踮脚望了望四周,却是看不见方誊的身影,然后又跳脚望了望第三曲方向。见排头的位置,周蕙也在不时打量自己这边,顿时也是心里安慰许多。等会儿突围,由重骑在前,特编部跟在军团大营身后出发。倒也不是第一线,所以安全性还算可以。不过沈云已经打定主意,等会儿全军动起来,他要尽力向周蕙靠拢。
“滕宇呢?”沈云碰了碰身边的钟离泗,低声问。
钟离泗撇嘴:“一早就去军团大营了,现在还没回来。你没看他那一连的人马都在我身后么?!”
“呃……这小子!”沈云低骂。
申时一刻,庞通挂着装满的水壶,叮叮当当地往回走。声音倒是清脆。再看庞通那肥硕的躯体,一摇一晃的往前挪步,不时还用肥指擦去眼角的汗水,一路走来。水壶又被他喝光一个,不时还喘气骂道:“马勒戈壁的,胖爷身上出的汗都够装满你们的水壶了,还打个屁的水啊!”颇具喜剧效果,惹得原本精神紧绷的士兵们纷纷大笑,气氛为之一松。
就在这时,方誊突然从军团大营方向拍马赶回。在安静的营地里,他单骑纵马的声响不小,顿时让所有人的目光转移了过去。
只见他脸色严肃,心急火燎地跑到营地中央的部帅阵列里,附耳跟徐栋说了一会儿,徐栋也是一惊,下令:“全军不许妄动,随时备战。从此刻开始,没我军令,谁都不许再乱走!”说完。徐栋立即带着参谋人员火速向军团大营方向赶去。
方誊说完话,就牵着马走回到第一营阵列,脸色凝重而又严肃。
沈云、张末、钟离泗、赵信、庞通都纷纷看着他。不过谁都没说话。
方誊在五个人的注视下,微微叹口气,低声道:“暗卫的消息传回来了。我们当面月氏敌军的统帅是罗马帝国亚细亚行省的第一保民官威尔士?柯维特?吉浦路斯?罗维尼斯!”
张末顿时皱起眉头,钟离泗却不屑地说:“这人谁啊?很有名气吗?”
赵信却嘟喃:“罗马人果然参战了!”
张末道:“这个人在罗马有个外号,叫‘太阳之子’,被誉为当代罗马战神……总之,你们只要知道他是与胡公殿下齐名的将军就行了。滕宇,你继续说。”
方誊看了看张末,继续低声道:“方才我在军团大帐,暗卫也说了这番话。这个罗维尼斯很强悍,不过倒不是罗马参战了……暗卫得到消息,在一年前,这个罗维尼斯因为触犯军法,被亚细亚行省开除了军籍,然后就下落不明了……”
钟离泗冷笑道:“哼,欲盖弥彰罢了。”
“还有一个消息,这次围困我第三军团的不是四个月氏军团,而是七个,其中三个一直藏在鄂尔浑山谷。另外,我第五第六军团已经南下支援,现在应该到了飞云堡外。飞骑卫也在快速向北推进,元帅的意思是想先扩展我北疆方面军的生存空间,再伺机决战。”
方誊一口气说完,却也热的不行,打开水壶喝了一口。沈云向他眨眼示意,方誊明白沈云的意思,黯然地摇摇头:还是没有鄢如玉的消息。
“这么说来我军的突围计划有变?”赵信看着方誊。
方誊摇摇头道:“不知道,我只是将情况告诉部帅,让他赶紧赶到军团大帐议事。不过,负责联络元帅大帐的游骑小队是从西面过来的,他们说月氏人将战线拉的很长,意图封锁西面……”
所有人都是眼前一亮,沈云急问:“游骑小队什么时候回来的?”
“不到两个时辰!”方誊回答。
“那岂不是说西面突围很容易?”庞通也终于听出了意思,兴奋地说。
沈云却看了看天色,摇头道:“可现在已经申时两刻,此时变阵还来得及吗?”
就在这时,突然从南面传来一阵如崩雷般的闷响,紧接着一声似霹雳闪电般响亮的“杀”声直破苍穹……
张末倏然变色,惊道:“不好,南面重骑开始冲阵了!”
沈云惊得抬头,望着天空道:“可是,可是才申时两刻啊!还不到酉时……”
“前师师帅有临阵决断之权力,想必是他发现了战机,所以率先动手了!”赵信满脸凝重地望着南边。肯定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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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总是由一个又一个意外组成的。赵信所说完全正确。前师突然下令重骑开始冲阵,的确是发现了战机。而且机会不小。
十里坪,这个已经埋葬了汉月两军上万将士的平地上,此刻依然尸积如山,浓郁的血腥味能让吸血鬼幸福的晕过去。到处都是残缺的尸体。流出的血液渐渐汇聚成一个又一个血洼,马蹄足迹踏上去,溅起的血珠刺的人眼帘发疼……
前师师帅姓冷,单名一个云字。是个五十岁的老将。此次十里坪之战,侯鉴将这么重要的位置交给他,就是看中了他老成持重的一面。
而冷云在之前几日的战斗中。也不愧老将的称呼,稳扎稳打,步步为营。那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打法,深切贯彻了侯鉴不急于决战,拖住敌人,迫使月氏从两翼调兵的战略思想。
就在半个时辰前。冷云也是想着昨日夜里议定的方案,先在十里坪拖住敌人,然后将重骑投放到西面战线,争取将敌人都引到西线去,然后再回师东面,与大军一起突围。这个时候冷云作为前线指挥官,当然是不知道他当面所要面临的是七个军团的敌人。而不是之前的四个。
冷云的稳扎稳打,让十里坪一带成为了最血腥的地狱。十里坪这个平地上其实并没有什么险要,唯一能称之为必征之地的,就是十里坪中间的那条只有十步宽的溪流。汉月两军就在这条溪流前你争我夺,生死相搏。
两军都是先以骑兵对决,骑射往还,然后让步兵冲阵,骑兵两翼切入。战术都是一样的。之前的两日里,冷云跟对面的月氏人交手无数次,早已知道他们的打法---当然。两军之前都是汉军,打法都类似。所以才会造成如绞肉机一样的十里坪战场,双方都无法突破对方的阵型。
就在半个时辰前,原本一轮骑射完毕,就该月氏步兵开始冲锋的时候。奇变陡生,回撤的月氏骑兵并没有像往常那样从步兵方阵的两翼撤退,而是不知道为何,直愣愣地冲上了上去,与己方步兵撞在了一起,顿时将前方大概三千人左右的月氏步兵方阵冲的七零八落。
冷云见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愣了一下后,几乎是本能地命令原本回撤的汉军骑重新集结,向月氏步兵方阵发动冲击,同时命令本阵压上两百步,准备援应骑兵。激战两日之后,汉军第一次越过这条牺牲了无数条人命的溪流。
更加让冷云想不到的是,自己的骑兵居然顺利的切了进去,月氏步兵方阵被搅得一塌糊涂,惨叫声连天接地,响成一片,顿时开始溃败。溃败的士兵为了躲避不断前突的汉军骑,不得不向两翼逃跑,只一刻钟,居然将月氏左右两翼的骑兵方阵也撞散架了……
直到此刻,冷云都还有点犹豫不决。可眼前的景象告诉他,这绝不会是月氏人的阴谋---事实上也没有将军会用这种方式来诱敌上钩!
冷云也是沙场宿将,深知“时不我待,时不再来”的道理,周围的师部参谋们也纷纷建言,此刻以重骑冲阵,绝对能横扫对面月氏第四军团!
经过短暂的犹豫,冷云咬牙下令,重骑过河着装,全军压上,一举击溃月氏人。
这里是前师和后师的集合队伍,总兵力达一万多人,而对面的月氏第四军团有两万余人,按照正常情况,只是场消耗战而已。但没想到月氏人一个不知所谓的失误,却导致连锁反应,第四军团纵横十里的宽大阵型居然在两刻钟内被自己人给冲击的摇摇欲坠。
申时两刻时,冷云将手头上的所有重骑都派过河,以五百骑为单位,依次如波浪冲击般向当面的月氏第四军团发动攻击。随后跟进的是汉军骑和汉步兵,一时间,山呼海啸般喊杀声震惊四野!
自四月二十五日凌晨接战以来,汉军正面战场的第一次大胜居然在此刻到来!
然而,有时候胜利并不是好事。最起码对于准备突围的第三军团来说不是。
月氏第四军团败的太惨了,冷云也冲的太快了。在酉时一刻时,冷云的重骑已经突进十四里。凿穿了整个月氏阵列。若不是马力不济,必须停下休整,重骑还会如镰刀一样继续收割月氏人的生命。重骑都冲了十四里,那轻骑呢?足足二十五里!步兵都穿越了十里坪,快直接追到当初特编部驻扎在查干湖南岸的营地了。而轻骑更是望见了查干县的民居……
也就是说。冷云的前师彻底击溃月氏第四军团,但也跟军团大营拉开了十里的差距。就在这时,东部的月氏第八军团终于赶来,从侧翼包向冷云的前师!
这个时候,冷云已经是骑虎难下了。他此刻下令撤退,月氏的第八军团将撵着他的屁股后面追。汉军已经激战一天,这个时候是绝对没有力气再跑回去的。所以只能下令集结,在空旷的野地里结成方阵,阻滞敌军。同时派出信使,向军团大营求援。
如果是往常的战斗,当冷云击溃敌军后。军团大营会调派军队迅速跟上,以扩大战果。但冷云击溃敌军的速度太快,以至于他都追出五里了,消息才传回军团大帐。而这个时候,侯鉴正心急火燎的准备转移突围方向,根本没想到十里坪能够一举击溃当面月氏军团。
此刻若侯鉴下令让兵力最足,士气最旺的中师跟进。或许事情不会像后来发展的那样。
但正如之前说的,战争总是由一个意外接着一个意外构成的。月氏第四军团莫名其妙的败了,而中师也在莫名其妙中开始了向东突围……
其实也不能说莫名其妙,因为酉时到了,而侯鉴新的命令并未下达到中师。那中师师帅的选择就显而易见,当然是焚毁辎重,全军向东突围!
当然,在这个时候侯鉴还是有选择余地,那就是命令突围中的中师火速向南边突进,与固守待援的前师汇合。可侯鉴千算万算。却没算到传令的士兵居然在穿越十里坪战场时,被两个重伤倒地的月氏士兵发冷箭给射死了……
于是,一场最诡异的战斗开始打响。前师和后师余部在离军团大营二十里的地方固守待援,而唯一能够应援的中师却在拼命向东突围。而月氏人也似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东边的防御脆弱至极。中师几乎在毫发无损的情况下突破了东部月氏人的包围,然后按照原定计划向鄂尔浑山谷挺进……
查干湖西岸冲天而起的大火,在夕阳的余晖下显得那么醒目,张牙舞爪的黑烟升腾而起,笼罩着十里坪上的残骑裂甲……宛如一个嘲讽的末日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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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后世的文献中可以发现,其实此刻月氏人也已经乱了。在月氏第四军团莫名其妙崩盘开始,月氏元帅大帐就没有发出什么有效的命令,除了让第八军团支援第四军团外。
而等到查干湖冲天大火燃起时,月氏元帅大帐中才忙碌起来。但从大帐中传出来的命令更加让人莫名其妙---第八军团与第七军团合力,先吃掉汉军的前师。同时本来从鄂尔浑山谷调过来的第九第十军团回到山谷,在谷口设防。同时令第六军团集结向南撤退,给汉军让出西面。
这些命令发出后,月氏元帅大帐里传出剧烈的争吵声。
“罗维尼斯阁下,你这么做会将汉军第三军团放跑的,你知不知道?如果因为你这个愚蠢的决定,而导致这次战略意图失效的话,我一定会到元老院告你的!”
月氏元帅大帐,说话的是一个身穿汉军铠甲,但却是一头金发,鼻梁高耸的年轻西方人。
而端坐在帅案之后,微笑不语的中年人,就是这次月氏大军的最高统帅,罗马的战神,“太阳之子”罗维尼斯。
罗维尼斯有着一张不同于西方立体的脸,连头发也如东方人一样是黑色的,不过深蓝色的眼珠和极薄的嘴唇还是能看出西方人的特征。
他的微笑带着宽和,是个看上去很仁慈的长者---最起码对眼前这个年轻人来说是这样的。
罗维尼斯从帅案后走出,站在年轻人身边,笑道:“我最亲爱的康格涅斯殿下,不用着急。我的命令不会让月氏人的这次战略计划落空的。”
年轻人康格涅斯却不买账,冷哼道:“阁下,月氏人战力如此脆弱,根本挡不住汉军,若是他们向西突围,与他们的第五第六军团汇合,我很想知道,你怎么去消灭他们!”
罗维尼斯优雅地端起帅案上的红酒杯---这是这个汉式的营帐里唯一格格不入的东西---轻抿一口,道:“我们围困第三军团的战略意图是什么,我亲爱的康格涅斯阁下?”
“当然是夺取汉军的辎重,歼灭汉军第三军团,使汉之北疆方面军只有飞骑卫一支骑兵集团存在!”康格涅斯很快说完,然后瞬间想到了什么似的,指着帐外,惊道:“阁下,你的意思是……?”
罗维尼斯的笑容更加炽热了,连连点头:“不错,你说的两点我们都完成了,又何必再去纠结于汉军第三军团是否会突围出去与其他汉军汇合呢?虽然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那漫天的大火肯定是汉军燃烧辎重造成的,而他们的主力,一个在月氏第七第八军团的包围下,另一个却向着鄂尔浑山谷去了……呵呵,说实话,我很希望汉军的军团长在这两支主力中呢!”说着,罗维尼斯又轻啜了一口红酒,任带着苦涩味道的液体划过味蕾,从而刺激全身的神经。
“啊!大月州的葡萄酒果然美妙!”罗维尼斯由衷地赞叹,转而对年轻人稍稍鞠躬,道:“康格涅斯殿下,臣有幸能邀请您与我共同享用这份美妙吗?”
年轻人一愣,从刚才的震惊中醒悟过来,却摇头道:“阁下,你知道的,在我十八岁之前,父皇不允许我喝酒。您的好意我心领了!”
“哦?那实在太可惜了!”罗维尼斯无所谓地耸耸肩膀,笑道:“那就让月氏舞娘来跳一段东方的舞蹈吧!”
康格涅斯又摇头,问道:“阁下,我为我刚才的鲁莽向您道歉!只是我想知道,这是否是您早就计划好的呢?”
罗维尼斯一愣,忽而大笑:“亲爱的康格涅斯殿下,您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就是因为你跟我年轻的时候很像,一切心思都花在正事上,有不懂的问题非要问个明白。哈哈哈哈,不过殿下,这次我要告诉你,不是的。”
康格涅斯奇道:“难道月氏第四军团的崩溃不是你事先安排的?”见罗维尼斯含笑摇头,康格涅斯皱眉道:“那到底月氏第四军团为什么会突然崩溃呢?”
罗维尼斯放下酒杯,笑道:“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殿下,奥古斯都将你交给我学习军事,那今天我就要教你新的内容,那就是你要牢记,在战场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在事情发生后,你首先要考虑的是‘怎么办’,而不是‘为什么’!只有‘怎么办’才是你的责任,而‘为什么’会有下面的人告诉你!明白了吗?”
康格涅斯若有所悟,重重地点点头。然后又抬头看着罗维尼斯:“阁下,如果你是汉军的统帅,你会怎么做?”
说到这个,罗维尼斯脸色慎重起来,沉思了半晌,道:“说实话亲爱的,我不知道。如果是我遇到这种情况,我会选择投降。但之前月氏王子曾告诉我,汉军不会投降。虽然我很难理解这种情节,但我很佩服他们!”
康格涅斯捏着额角的发鬓,呢喃道:“是吗,连阁下你也猜不到吗?我真的很好奇呢,这天都裂了,汉军元帅,你会怎么去弥补呢?”(未完待续。。。)
【第七十九章 兵之胆,天裂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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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师与后师余部惊天动地的喊杀声传遍四野,特编部这边听见,第五连便立即下令全军上马。(.)可等了快半个时辰,马匹都不耐烦地摇头晃脑了,依旧没有看见前师和后师的人马向西突围。郑应和文萃纷纷拍马过来,找到第五连商议。
第五连也没有好主意,只能不断回望军团大营方向,对两人道:“一切等部帅回来吧!”
没等多久,徐栋的军令传回来了,特编部全军拔营,立即与军团大营汇合。
骑在马上的沈云立即拨转马头往军团大营行去,钟离泗已经带着本连队的人马散开两翼,作为警戒。这些都是汉军行军的正常举措。
从特编部营地往军团大营只有不到一里,拍马即到。可到了门口,军团大营奔出个传令官,又命令特编部立即向东,追上中师步伐,向东突围。
虽然沈云等人都觉得往西会更好,但军令就是军令,更何况军团大营的警卫旅已经出发了。
于是特编部全军掉转,向东出发。可在走出三里之后,军团大营的军令又到了:“警卫旅和特编部立即赶赴十里坪,救援前师与后师余部,按原定计划,先往西突围,再折返东。”
“妈的,这是要闹哪样?”
“就是啊,一会东一会南,等一下又要西,殿帅到底怎么啦?”
……
兵士都怨声载道,可还是那句话,军令就是军令,虽然特编部满腹牢骚。但却不能违背军令。于是特编部又以连为建制奔赴南面战场。
马蹄隆隆,蹄声如雷。夕阳的余晖,将他们奔驰在战场上的身影在东边拉出好长好长……
刚刚抵达十里坪,迈过那条铺满了敌我尸体的溪流,喊杀声已经扑面而来。再往前四里。奔腾的战马,肃杀的战场就呈现在众人眼前。不过现在沈云等人所能看见的,还只是游骑部几十上百骑的捉对厮杀。在特编部这支生力军的加入下,与汉军游骑纠缠的月氏人快速后退。前驱的游骑们甚至来不及跟特编部打招呼,擦掉喷洒在鼻尖嘴角的血迹,又策马往南。继续扫荡前方,为大队开路。
沈云握紧四石力弓,死死看着前方飘舞的部帅大纛。这时,大纛动了。
“左右左右,前前后后!”沈云心里暗暗念叨,再看大纛猛地前挥。便明白过来,高声大喝:“全连注意,索敌阵展开,我军为右翼,第三曲居中,前进!”
“驾!”
“驾!散开,散开!”
“往右。再往右。拉开五丈距离!”
各级军官将军令纷纷下达,整个队形徐徐展开,仿佛一只铺天的雄鹰,向着前方俯冲而去。
沈云顿时觉得有点空旷。紧跟着他的,只有左手的驮马和右手的备马。离他最近的人就是右手的赵信---他右边有三棵胡杨树,拉不到五丈的距离,所以离沈云只有三丈左右。
而沈云扭头向左边看去时,却见原本该在他左手边的方誊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拉开十五丈的距离,斜插在这中间的,居然是周蕙!
马上疾驰。沈云张大嘴望着同样用盈盈双目看着自己的周蕙,一身戎装的她显得英武非常。周蕙的面罩支起,露出那张精致到极点的脸,红润的樱唇微微张着,然后轻轻蠕动几下。似乎在说什么。
沈云没听见,但残阳如血,映在她的脸上,仿佛涂上一层红色的胭脂,带着让人迷醉的光晕---可惜,这里是战场!
“沈渊让,还记得帝大的骑术课上第五教官说咱们在干什么吗?嘻嘻,谈情说爱哦!咱们现在可是在战场,要不要再谈情说爱一次啊?!”
周蕙脆脆的声音终于远远传来。沈云听见了。他正想张口回答,耳边却突然传来赵信暴怒的狂吼:“沈云,左闪!”
沈云一震,本能地向左边一偏,却还是慢了,一支利箭从他右边脸颊擦过,顿时一丝血迹溅起。利箭又擦着沈云的耳垂飞过,呼啸的破空声仿佛要刺穿耳膜……
战场,到了!
※※※※※※※※※※※※※※※※※※※
汉军第三军团的前师和后师余部正在五里的范围内用步兵组成一道道内外相辅的阵线。时间太短,前师和后师都来不及挖掘营盘和壕沟,于是就变成了这种龟缩般的阵型,与月氏第八军团鏖战。
而月氏第八军团也不能放过这些汉军,他们接到的军令是无论如何必须全歼这支仅存八千多人的汉军!
此时,汉军的三千步兵组成一个圆阵,方盾与圆盾挡在前面,构筑防线,指挥大纛就在三千步兵的中间矗立。而在圆阵外围,还有各有两千骑兵护卫两翼,不时与疾冲而来的月氏骑兵剿杀在一起,务必不让他们靠近圆阵。
汉军的战鼓擂的震天响,月氏那边也是号角长鸣,两军皆不退让半步。厮杀起来,竟是比方才十里坪还要惨烈!
月氏第八军团是匆忙赶来,步卒还跟在后面,所以现在只能用骑兵与汉军打对冲。[]而不论是汉军和月氏军,前身都是大汉戍守边疆的乙等军团,战力不分上下。每个士兵的战斗能力也相差无几,常常是汉军射下一名月氏军的同时,自己也被射中,栽下马来,然后被自己人或者敌人的马蹄踩踏致死……
特编部赶到时就看见月氏的骑兵围绕着圆阵不断与汉军骑拉扯,厮杀的景象。而在更远处,借着夕阳余晖,能够看见有滚滚尘土飞扬,月氏的第七军团骑兵也赶来了。
特编部的到来无疑给月氏第八军团施加了压力。他们不得不分出一部兵力出来与特编部作战。而特编部采用的是索敌阵,敌军几十上百骑冲上来,瞬间就被索敌阵的两翼索敌队包夹,然后一一射死!
直到特编部冲到离汉军圆阵不足一里时,特编部大纛又再次挥舞。全军再次变阵为密集锋矢阵,两千余骑兵,六千多匹战马挟着滚滚风雷,冲进了已经有些散乱的月氏第八军团阵型中。
“杀!”沈云远远射出一箭,将要靠近自己的敌人射落。这是他射下马的第六个敌人。
而在他两侧的赵信和周蕙。此时却是一手执圆盾,一手拿骑刀,随时观测左右和前方。这已经是密集锋矢阵,组成三排,中间的人持弓远射,左右的人负责近战。
战场上马蹄声简直比暴雨倾盆时的雨滴还要密集。声响又要盖过春雷。但这么吵闹的环境没人感到烦躁,反而一股股纵横沙场的豪迈油然而生!
周蕙兴奋的眼神从放下面罩的头盔里透出,小手紧紧抓着圆盾和骑刀,身体埋低,看向身边心仪的男人,一股生死与共的浪漫感觉居然涌上心头……
沈云却没有时间去想浪漫与否。他只知道自己必须不断的拉弓放箭,还要随时关注前方的旗帜命令。
大纛又动了。
“准备向东,准备向东!”沈云高声大吼,声音已经有些嘶哑。
虽然骑在最高大的瑞兽身上,但沈云依旧无法望见整个战场的情况,只见前方涌动的都是汉军骑那片血红的翎羽,而在红色领域的周边。尽是如蚂蚁般密集的敌军!
“该死的,部帅到底要带我们去哪里?前师的大纛明明在正南方啊!”紧跟在沈云身后的方誊破口大骂。
汉军在不断射击外围的敌军,而月氏军也在不断朝密集锋矢阵中的汉军射击,经常是不知道哪里冒出来一支箭矢直刺面门!若是反应快点还能闪过,慢些就要一箭贯脑,然后倒下战马变成肥土的材料。在这种随时会毙命的情况下,任脾气再好的人都会有火气!
可在这时,沈云却是出奇的冷静。全军向东,这是要迂回包抄了。看来前锋军团警卫旅的袍泽们已经击溃了敌军,特编部这是要绕到敌军后面将他们包围吧?
沈云猜的不错。军团警卫旅的战力还是不容忽视的。在拼死突进中,很快切入月氏第八军团的阵列。而特编部切入时,其实只是少量还成建制,未曾崩溃的敌人。部帅徐栋经过短暂的思考,立即决定配合警卫旅歼灭这支敌人。所以选择迂回侧后。
可就在特编部冲出敌阵。向侧后迂回时,却突然发现狂奔而来的月氏第八军团的步卒。
当时徐栋就愣了一下,不过在见到月氏步卒只是狂奔而来,还没有形成防御阵型,顿时大喜过望。
“吹号,冲锋!打垮这支步兵!”徐栋高声大喊。
很好,月氏步兵急急的赶来准备围歼汉军前师,却没想到突然冒出一支拥有六千匹战马的庞大马队,并向自己猛冲而来。其结局可想而知……无数月氏步卒来不及防御就被战马巨大的冲击力撞飞,如风中的碎纸片一般飞舞在半空,然后重重摔落,接着是一大片马蹄踩踏而过!
可以说,特编部冲过的地方,就像被山贼洗劫过的村庄,蝗虫掠食过的稻田,东倒西歪,四散奔逃的全是月氏步卒。
夕阳终于跟大家说再见,天边只有一抹逐渐黯淡的火烧云,四周除了喊杀声外只有漫无边际的黑暗。在即将到来的黑暗中,徐栋居然迷失了方向。他一时间居然找不到自己想要迂回的方向在哪里。只觉得到处都是喊杀声,那方才的汉军圆阵呢?
“集结!快吹集结号!”徐栋顿时有些慌乱。毕竟之前只是一个少校参谋,突然变成临阵指挥官,之前挥斥方遒,追亡逐北时很是快意,但随即就有点慌乱起来了。
冲击月氏步卒军列之后还在四散追击的特编部士兵听见了号角声,纷纷停下追击步伐,开始回到特编部的大纛前集结。
“爽,太他/妈的爽了!”钟离泗提着两个人头,笑嘻嘻地对已经双臂无力的沈云道。
沈云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喝道:“还不到开心的时候,赶紧集合士兵。准备冲锋!”
“喏!”钟离泗兴奋地提着血淋淋的脑袋往边上去了。(.)
沈云扭头看向周蕙,只见这个神经大条的俏妮子此刻也笑嘻嘻的跟旁边的几个女兵对某些死尸感兴趣呢!
这时文萃急急的赶了过来,手里还真提着两个人头,看见周蕙无恙,这才松了口气。转手将人头丢给沈云,笑道:“沈渊让,谢谢你保护蕙儿,这是赏你的军功!不用谢!”
沈云慌不迭地将血淋淋的脑袋丢给一旁的庞通---妈的,那么多血,也不嫌得黏手上难受。看着兴奋莫名的一帮女人,沈云只有抱拳道:“姑娘,你们真是条汉子!”
※※※※※※※※※※※※※※※※※※※
第五连、郑应还有文萃聚集到徐栋身边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陆续的,有人开始点起了随身携带的火把。这种火把是松油做的,能够燃烧两个时辰左右。点着之后亮度不错,而且防风防水---当然,直接浸到水里和风力太大时依然会熄灭---只有用沙土才能灭掉。
此刻周遭的环境有些吵杂,四面八方似乎都有喊杀声,而且火把也以此亮了起来,也是同时在四个方向都有亮光,一时间不但徐栋。其他人也都找不准方向在哪里。
当然,也有人说想要夜观星象,可太阳刚刚下去,星星也还不甚明显,再过一两刻钟或许就可以了。但现在缺的就是时间,哪里还有一两刻钟可以浪费?
徐栋只来得及简单询问一下伤亡情况,而三个曲长在这黑夜里也很难准确计算出伤亡来,都只是估摸着说个数字。一说完,徐栋便着急地说:“诸君,现在敌军在何方?你们可有定计?”
郑应四处望了望。道:“部帅,方才我们击溃的月氏步卒是从东南方向过来的,大概有三千余人,想必是东面的敌第八军团,我看我们现在继续往回走。应该可以跟警卫旅和前师汇合。”
文萃撇嘴道:“还用你说,你看看身后,那里一片火把,你敢贸然冲上去?”
郑应咬牙:“怎么都得试一试,我们看不见,敌人更看不见。总好过在这里停留,让月氏叛匪包了饺子。”
徐栋也是倾向于往回走,于是看向沉默少言,但看上去很可靠的第五连。
第五连道:“我觉得我们现在应该一路往西。”
“原因。”时间紧急,徐栋的话也简短的很。
“第一,前师肯定在西。第二,殿帅也会往西走。”第五连干脆地道,“因为东边不止只有第八军团。”
暗卫传来的消息所有人都知道了,徐栋也不想继续往东,万一撞上更多的月氏人马,他们这两千多人就只能马革裹尸了。
“既然如此,全军往西。”有了决定就好,徐栋也不多想,立即下令。在战场上,错误的决定总好过什么决定都没有。
全军向西,隆隆的马蹄跑了起来。可起初不觉得什么,但越跑却是越让特编部的将士心凉。松油火把虽然够亮,但也只是对于步卒来说。在这夜里想要快速驰马却是休想的。一旦跑起来,火把迎风一吹,虽然不灭,但照亮范围缩小了一倍不止,根本无法让马儿看清路。马匹也是生物,队伍未知和黑暗也有本能的害怕,速度就会不自觉的慢下来。
当然,在汉军军事训练中有一招叫“蒙眼冲击”。那就是将马匹的眼睛蒙上,然后使劲催马狂奔,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要撞上去---这种训练是锻炼战马的胆量和士兵的控马技术,主要用在重骑兵的训练中。轻骑兵和游骑则不需要---哪个轻骑和游骑会傻乎乎的往人家枪口上撞啊?
所以整个特编部在跑起来不过几十步,整体的队伍就不自觉的慢了下来。与此同时,前方的喊杀声却是更加响亮了。
此时沈云还真有点讨厌圣祖居然将异族人同化的如此彻底---前方的士兵喊叫声依然是汉语,就连很多控马的技术性动作(例如响鞭和呼喝)都跟汉军无异,这就让特编部根本分不清敌我,不敢轻易放箭。
这时,前方队伍中终于分出一列十余骑向特编部冲来。手中的火把不规则摇晃起来。
“不好,这是敌军的暗号!射杀他们!”徐栋立即反应过来。冷兵器时代,夜间行军一旦难分敌我时,主将会规定几个挥舞火把的动作,以此来分辨远处来人的身份。特编部当然不知道敌人的火把暗号。即使有那眼力脑力不错的,能够马上记住,也不能保证这么多人同时作出来。所以敌我身份一下就会被确认---当然,如果离得近了,从着装就能分辨。
文萃的第三曲立即有十余骑分出,朝敌人快速逼近。然后不等对方反应,便将他们一一点射而死---火把是最明显不过的目标,况且他们跑的很近,才不过五十步,这个距离跟射固定靶的差别不大。
不过特编部的这个举动算是彻底捅了马蜂窝,那些敌骑临死前吹响了号角。前方密密麻麻的火把中顿时分出无数股敌军,汇聚着朝这边奔了过来。一时间,漫天的黑幕中仿佛有无数萤火虫向着他们冲来。
“拼了!”徐栋一咬牙,“把大纛收起来,全军冲过去。不分敌我,高喊‘大汉威武,挡我者死’!杀!”
“大汉威武。挡我者死!”全军振奋,纷纷收回骑弓,拔出骑刀,跟着徐栋猛地向西冲锋。
这就是冷兵器时代夜战的悲哀了。根本无法仔细分辨敌我。影视作品中每每演到夜战时,主人公的脸总是份外清晰,那是有打光的效果。而在这天晚上的夜战里,沈云的脸自始至终就没有露出过。
当然,夜战冲锋在汉军操典中也是有的,步兵以方阵突进,骑兵以棱形阵冲锋。棱形阵不同于锋矢阵。锋矢阵有锋尖和两翼。但棱形阵却不是,纯粹是以三排到四排为单位,马匹与马匹的间隔不得保持在三到五步,这在战马疾驰过程里,已经算是极其紧密的阵型了。搞不好两匹马跑着跑着就会互相踢了脚,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如果是备马和驮马踢了脚最多损失辎重,可要是战马……呵呵,只能去地狱找阎罗王抱怨了。
特编部以棱形阵突进,速度很快。当面的敌军也没有进行顽强的抵抗。当特编部与他们接触时,他们似乎在畏惧什么,快速分开,然后在两翼不断放箭。而忙于突进的特编部只能用圆盾和不知道存不存在的运气去抵挡来自两侧的箭矢……
※※※※※※※※※※※※※※※※※※※
沈云身处其中,无法准确观察整个战场。而实际上,现在的战场是被切割在好几个地方的。战况最激烈的当然是前师大纛所在的圆阵附近,而沈云的特编部也是冲着这个方向来的,只是特编部的人都没有意识到这点罢了。
而其他几处的战场在哪儿?
呵呵,事后月氏人整理的战役资料显示,其实就在特编部身后不过十里的地方,汉军第三军团的中师正在向南突进---他们终于接到了侯鉴的命令,放弃向东突围,而转向南部解救被围困的前师和后世余部---他们几乎是跟特编部擦肩而过,没有向着前师所在而来,而是一头撞进了月氏第七军团的大后方。
而在前师大纛所在的西南方向,离圆阵所在不过四百步的位置,之前凿穿月氏第八军团阵型,准备跟特编部迂回包抄的军团警卫旅,却被赶来支援的月氏第七军团包围,陷入苦战。警卫旅的骑兵们奋力响鞭,马刺不断刺进马腹,希望借此提升马速,从而扩大战场范围,冲开不断缩小的包围圈,寻找前师的位置。但茫茫
这是汉军的情况,那月氏军队呢?
“乱了乱了,全乱了!该死的,宙斯在上,好好的围歼战怎么会打成这样?”康格涅斯围着沙盘团团转,飘逸的金发在额头飞舞,淡蓝色的眼眸里满满的都是焦急,“这帮月氏人全是废物,阁下安排下的战术,他们居然没有一个能够准确执行!”
罗维尼斯站在沙盘前,之前云淡风轻的微笑已经不见,不过却也没有像康格涅斯一样急躁,而是沉着地望着早就凌乱不堪的沙盘,低声道:“亲爱的康格涅斯殿下。身为将军,最忌讳的就是急躁。汉人怎么说来着?哦,对了,自乱阵脚!你应该冷静下来。要知道这些月氏人除了第六军团和远在迪化的月氏近卫军团外,都是由退役的士兵临时组成的。他们不是亚细亚的色雷斯军团,更不是罗马的红衣军团。你无法拿我们的标准去衡量他们。”
康格涅斯渐渐冷静下来,但望着乱成一锅粥的沙盘,语气里依旧带着烦躁,恨声道:“那现在该怎么办?第七军团打了一个时辰还消灭不了只有三千人的汉军骑兵,第八军团骑兵被击溃。步兵又跟不上去,第六军团却迷了路,到现在都没有赶到战场。第九、第十军团又说不能调过来……阁下,你说该怎么办?”
罗维尼斯道:“是我低估了月氏人的夜战能力---哦,不,也不能算低估。因为汉军的夜战能力似乎也不强。你看,方才侦察兵带回的消息是他们的军团大帐已经向西南移动,明显是在等候他们的前师和后世余部,或者向东的中师队伍。看来汉军的这个‘兔子将军’现在对局势也是一片模糊,更无法指挥他的军队。”
“这又如何?难道就这么缠斗到天亮?万一他们找到了我们的缺点,从中突围该怎么办?”康格涅斯握紧拳头,道:“该死的。我绝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亚洲攻略是我带头向奥古斯都提出的,这关系到我能否在元老院获得足够支持,能否继承皇位……罗维尼斯阁下,我绝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也决不能输给巴蒂塔斯那个家伙!”
罗维尼斯郑重地点点头:“殿下请放心,我们吉浦路斯?罗维尼斯家族是站在您这一边的,我也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康格涅斯深吸一口气,彻底冷静下来,点头道:“好吧,阁下,请想个办法吧。”
罗维尼斯点点头。凝重地望着沙盘,陷入沉思。
那边康格涅斯也在看沙盘,嘴里呢喃道:“夜战里,汉军的通讯方法倒也不错,火把手势和暗语都算一种。如何辨别敌我呢?该死的,要是能够准确指挥军队的夜间通讯手段就好了,号角呢?不行,月氏人的号角是从汉军那里改过来的,很容易弄混……”
罗维尼斯眼前一亮:“弄混?哈哈,我想到了!”
康格涅斯惊奇地抬头:“想到了?”
罗维尼斯重重给了康格涅斯一个拥抱,笑道:“殿下提醒的好,弄混!哈哈,既然已经是混战了,不妨就让它再更乱一点!我决定,让所有月氏军鼓号角都响起来,一会儿敲汉军的进军鼓,一会儿吹撤退号,还有各种声响都弄出来。同时命令第七第八军团,不需要听从大营指挥,各个士兵都以最近的军衔最高者为指挥,集体向汉军发动进攻。”
“以乱打乱?”康格涅斯也露出喜色,“阁下的方法果然不错。”不过随即他又皱眉,“可万一……”
“殿下不必担心,”罗维尼斯知道他担心什么,嘴角又露出之前云淡风轻胜券在握的微笑:“我会传令第六军团,不必赶来参加这场混战了,直接去端掉第三军团的军团大营便是。另外,第九、第十军团也火速沿查干湖向北,争取明日上午十点前赶到扎布汗河南端的河口---那里是汉军北撤的唯一通道,届时就能将他们彻底歼灭!”
“宙斯在上!”康格涅斯由衷地赞叹,“阁下不愧是我罗马战神,太阳之子!”
罗维尼斯单手背在身后,另一支手抚胸,朝康格涅斯弯腰行礼,微笑道:“殿下的赞美是我最希望听见的。”
※※※※※※※※※※※※※※※※※※※
第三军团大营。呃,准确的说,现在已经没什么大营了。侯鉴此刻是骑在马上,身边是一些参谋,军团大帐已经拆掉。所在的位置也是十里坪往西五里的一处小树林里。
“殿帅,局面已经乱成一团,我们的军令已经不能传递过去,难道就一直在这里等着?”百里束焦急地问道。
侯鉴满脸懊悔地看着他,抓着缰绳的手死死握紧,半晌才道:“那能如何?恨只恨罗马人真狡猾,居然安排了七支军团来包围我……妈的,还真看得起我老侯。”
侯鉴忍不住爆粗口,百里束却没有注意,而是急道:“可是我们现在只有一个亲卫旅和一旅的步兵,全部加起来不过七千余人,之前已经有月氏游骑靠近过了,万一被敌人主力包围……”
侯鉴指着远处如繁星般密集的火把,怒声喝道:“他们还有主力吗?他们的主力都在那里围歼我的士兵!”
百里束心头一暗,心道,这怪的谁来?
怪侯鉴吗?其实侯鉴也没错,将领也不是万事通。在得知敌军真实实力之前,侯鉴的决断是正确。怪前师师长冷云?他做的也没错。任何一个临敌指挥官在发现那个机会时都不会错过那种机会的。那到底该怪谁?百里束也不知道了。
侯鉴怒目圆睁,看着远方星星点点的战场,简直心如刀绞。可是却又无能为力。
百里束长长一叹,低声道:“天将裂,图之奈何?这是天要亡我啊!就算苏武复生、诸葛在世,恐怕也无能为力了!”
“诸葛在世?”侯鉴脑中突然想起了自己的恩师,帝国四大元帅中资历最老的诸葛老元帅!他老人家若是在这里,他会怎么做?
不自觉地,侯鉴忽然想起诸葛元帅对他说过的那一番话:“将者,兵之胆也。其胆非勇、非戾、非暴,非一马当先,非勇猛无前,非斩将夺旗……兵胆唯做一事耳,即让卒不过河、士无死志、兵亦可活,全局无一弃子!你可明白?”(注1)
正是因为这番话,让原来喜欢走汉将主流风格的侯鉴改变了自己的战术思想,开始为保全士兵的性命着想。而这番话如果放在现在的情景里,该做何解?
侯鉴的目光一下变得灼灼有神,半晌忽道:“仲贤,传我军令:全军不必拘泥成法,各自为战亦可,目的只有一个,全军向西!将亲卫旅全部派出去传令,务必要将军令传到各支军队主将耳中,告诉他们,本帅在这里等他们!”
“殿帅?!”百里束一愣,不可置信地望着自己跟随了十年的将军,仿佛不认识一般。
“快去!”侯鉴此刻脸如岩石一般硬朗,回身对其他参谋下令:“命步卒在林外结阵,竖起我侯鉴的大纛军旗,若有敌来犯,予以抵挡。无我军令擅自退后者,斩!全部文职参谋亦配刀剑弓矢,有闻令不前者,斩!”
众人皆是一凛,齐齐道:“谨遵殿帅军令!”
※※※※※※※※※※※※※※※※※※※
注1:这段话的意思主要是说,一个将领是士兵的胆魄,可这个胆魄不是通过勇武、虐戾、暴躁来体现,更不是通过一马当先、勇猛无前、斩将夺旗来表达。为将者所要做的只是别让士兵当过河的卒子,随时都可以抛弃的那种炮灰,只要真心的在意他们的生死,任何时候都没有人会被轻易放弃就可以了!
这段话是我自己总结的。文言文嘛,总有些意思是白话文无法完全解释清楚的。所以大家还是看文言文去体会其中的精神比较好。(未完待续。。。)
【第八十章 兵之胆,破阵而出】
ps:突然觉得我应该改变一下写作风格,比如一件事情的叙述应该简短一些,用一个个小故事串起一个大时代……嗯,这才是写网络小说的精髓吧?!像我这种一个事情要讲好几章的写手,其实更适合写旧体小说……呵呵,不多说啦,今天的章节奉上。(.)看我慢慢改变!
※※※※※※※※※※※※※※※※※※※
关于汉元1003年五月二日夜里的这场战斗,事后侯鉴向枢密院的奏报是这么写的。
“……日中我军已备,然日昳(注1)之后刻,吾初闻月氏叛匪实为七军围困,虽紧急调署,却非一时之功也……晡时末,岂料敌之阵脚陡乱。陷阵之前师冷云者,应敌之变,率众而击,溃敌两万余……然至日入,前师追敌甚深,被困于途,全军失声,无以传递。
急下所达,唯救耳!吾令东出之中师半道更辙,前往应援。建制完整之特编部与吾之警卫旅亦往援之……及此,乱矣……兵不识将、将无以统兵,敌我皆然!
北疆天裂,自此而始,吾不敢背(否认)也。
所幸天佑大汉,赖陛下神威,人定之初,我军之特编部破阵而出,带回前师骑步计六千余人,后有中师第二镇与第三镇一部,于人定末,前来汇合。当此时,敌王子亲军迫至,吾聚兵已达万余,可堪一战。遂引兵直进,破敌三千,穿阵而过,直抵飞云堡……
此战之过,吾不敢背。其下有三。料敌不明,致使敌众我寡之势大矣,此罪一;临阵无戾,致使将有不明,陷阵于途。此罪二;损兵失重,致使后战维艰,此罪三。”
战后统计,此次夜战汉军阵亡人数高达一万一千余人,加上先前战死者,和不可统计者。第三军团阵亡人数已经突破两万大关!而损失的辎重粮草更加不可计数。不过胡公有给侯鉴“临阵处置权”,故而可不算大过。
至于歼敌数,侯鉴汇合各级军官的数字,奏报给枢密院的是“四万两千至三万五千人左右”。
按照月氏人后来流传下来的数据来看,这个数字大致是准确的。反观月氏人的奏报,水份就多了许多。
汉元1120年。帝大历史科研究资料时发现,当时统帅月氏大军的是罗马的罗维尼斯,而奏报给伪月氏皇帝张晟的人却是伪月氏王子贡昆?阿巴斯,其数字是“杀敌三万余,灭汉北疆方面军之第三军团大部,缴获辎重无数,可供大军一月之用……自损兵员三万七千九百余。第八军团已不堪驱使,第七军团残破!可战者,唯第六、第四、第九、第十及新编第五、新编第三军团!”
但在之后研究罗马史料时,研究人员发现,罗维尼斯在呈递给罗马皇帝的奏报就诚实的多。他是这么写的。
“尊敬的奥古斯都,关于1003年5月2日夜里的战斗,我所能告诉你的是,已经初步实现了围困大汉北疆方面军的战略意图。若是陛下能够迅速将亚细亚行省的军队指挥权力,完整地不分割不掣肘地交给马诺总督阁下,并于7月之前进入战场。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必定可以歼灭大汉的北疆方面军……
当然,我必须承认,这一晚的战斗里,很多战术构想并没有完全实现。首先在我的战术构想中。这场战役会以歼敌三万,彻底灭亡汉之第三军团。但实际上,汉之第三军团依旧有一万多人逃离战场。关于这点失误,我必须承认我犯了轻敌的意识……其次是月氏人给予的情报并不可靠,关于汉军马匹的数量有着严重的失误。这在很大程度上干扰了我对于汉军兵力运送能力上的预判……最后是关于汉军将领方面,我希望有冥王殿的死神镰刀亲自给我传递消息,否则依据月氏人的情报,是非常不可靠的。最起码在汉将侯鉴的心理估测中,我出现了偏差,我没想到他这个在月氏人情报中以‘兔子’命名的将领,会在最后当一头大象,拦在第六军团的前方……
最后的最后,我不得不提醒陛下,月氏人的整体战斗力跟汉军不在一个档次。若想取得亚洲攻略的胜利,请务必早下决断,用正规的罗马军团来跟汉军对决!”
※※※※※※※※※※※※※※※※※※※
正如前面所说,罗维尼斯犯了两个失误,第一是忽略了汉军的战斗意志。第二是算错了汉军的马匹数量。这两点在后人看来是惋惜的心情居多,但在当时战场上的沈云来看,却是无比庆幸---他庆幸自己当时能够当机立断,做下这个决定!
在特编部突破当面第八军团的阵线后,很快就冲进了前师的防御圈内。不过此时前师周围的作战半径已经不足四百步,步卒圆阵两翼的骑兵死伤惨重。而因为天黑,月氏人也无法捕捉飘忽不定的汉军骑,只能一窝蜂地向固定不动的汉军步卒圆阵包抄而来。加上汉军的装束与月氏人相差无几,很多汉军骑甚至在月氏人的人堆里待了快一刻钟才被认出来……
与此同时,月氏人开始胡乱擂鼓吹号,这极大的干扰了前师冷云的指挥。
在人马乱撞中,沈云见一个倒地的士卒,便飞马将他抄上备马。这个举动让方誊、周蕙等人都纷纷清醒过来,于是一路上将落马或者到底汉军扯上马背的举动成为常态。
直到这时,所有汉军都意识到再固守下去,唯有死路一条。突围,能跑一个是一个成为了包括徐栋在内的所有人的共识。
沈云找到第五连,跟他说:“我们都有三匹马,连驮马都是由战马构成的,完全可以让士兵们骑上马突围。”
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豪言壮语,有时候建议就是这么平铺直叙,简单明了。
第五连当然认可这个建议。不过最终拿主意的还是徐栋。可徐栋却担心一旦将备马和驮马让出来给前师的人骑乘,那特编部的机动能力就将下滑到一个极低的状态,所以一时犹豫不决。[.超多好看小说]
第五连是个死性子,长官没下令,他就坚决不做。他下令。带上了前师士兵的人必须将人送到前师的圆阵内。特编部的马匹就不允许载别人。
这个命令简直让沈云感到莫名其妙。但争吵是无济于事的。沈云只能带着自己的连队,将战场上所能看见的受伤、落马、倒地的士卒,尽可能地带回圆阵以内。
也因为特编部的赶到,将月氏第八军团和第七军团的包围圈又扩大不少。而随着战斗的进行,不论是月氏人还是汉人,体力都有点不支。包围与反包围的力度也相应减弱。但双方都知道,这只是暂时的现象而已。
乘着这个空档,沈云带着人满场飞奔,将伤员带回圆阵。
戌时末,整个战场呈现出一个诡异的状态。最起码在前师圆阵周围一里范围,喊杀声渐小。但在外围。似乎有更炽烈的战斗在进行……
沈云又将一名伤兵送回圆阵时,见到了站在盾后视察的前师师帅冷云。
这个五十多岁还在为国征战的老将,非常感激地看着沈云点点头,却是没有多说什么,只吩咐左右:“给骑兵兄弟们拿口水喝。”
沈云发现,这个老将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受伤了,甲胄上插着四五个折断箭羽的箭矢。而大腿上更是绑着明显的纱布。但他的背影依旧挺直,巡视周围时的声音依旧洪亮---这场乱战虽然由他的一个决定而起,不管后人怎么说他误国误军,但他的确无愧于这身军服,无愧于汉人这个名字!
沈云眼眶一热,突然对着冷云的背影高声喊道:“师帅,你想不想让这数千儿郎有机会回家?”
冷云的背影一顿,突然转过身来,看着骑在马上的沈云,浑厚的声音道:“士兵。你说什么?”
沈云赶紧翻身下马,将自己给徐栋的建议再次向冷云提出,并道:“师帅,为今之计,只有让这些步卒们上我们的马。然后全力向西突围,借着夜色,或许我们大部分都能活命。可如果继续这么坚守下去,也不过是拖着这么多人陪葬而已。请师帅以士卒性命为重!”说着,沈云重重顿首,行了个严肃的横胸礼。
冷云的目光闪烁,半晌才道:“士兵,你叫什么名字?”
沈云挺胸抬头,回道:“回师帅,属下第三军团特编部第一曲第一连连长,校兵沈云。”
“沈云?”冷云失笑一声,“居然跟老夫同名。”转而他忽然又睁大了眼睛,仔细打量后走前一步,贴着沈云的耳朵低声道:“你,可是渤海沈云?”
沈云一愣,没想到自己只是报个名字而已,这也能让人猜出来?
见沈云错愕,冷云心里已经有了判断,笑着拍了拍沈云的肩膀,低声道:“呵呵,不错啊,你都长这么大了!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
说完,冷云也不理有点发怔的渤海侯,对左右大声道:“去,把特编部部将徐栋给老夫叫来。”
……
面对冷云的要求,徐栋却依然不太同意。不过却不敢当面违背师帅的军令,只是讨价还价道:“师帅,我部是骑兵,需要机动力,可否只带一名士兵,留一匹备马?”
“部帅,少一匹马就等于少带一个袍泽,那可是一条人命啊!”沈云在一旁道。
徐栋奇怪而又烦躁地看了一眼多嘴的沈云,要不是看在沈云曾夺旗立功,又在殿帅大帐里出现过的份上,徐栋当场就会骂他。不过还是硬生生忍住了,只是狠狠瞪了他一眼,示意他闭嘴,然后对冷云笑道:“师帅,非属下不听军令,只是这,这……”
冷云也微微默然。徐栋说的也不无道理,万一敌人追击,多一匹马也是多一份保障,若是全部马匹都坐了人,到时候速度和机动力都将大大下降,反而容易被敌人追上围歼。再者说,冷云是前师的师帅。被侯鉴委任为前师与后师余部的统帅,在前师和后师里当然说一不二,可特编部是直属军团大帐,对于要命的军令,徐栋当然可以打点折扣。
就在冷云思忖不定时。整个战场又掀起了高潮。月氏人那边率先出现喊杀声。而且集中在西北方向。不多时,只见西北方的月氏阵形出现小规模混乱,然后数十骑从里面破阵而出,冲向汉军这边。
“师帅,是殿帅的军令到了!”接应的骑兵将冒死从月氏阵中冲出来的汉军骑接回来,立即赶来报信。
侯鉴的军令很简单。就是各自为战,任何汉军士兵以身边军衔最高者为尊,不必拘泥于固定的编制系统。这也是乱战中最适合的指挥体系。
有了这道军令,徐栋的脸色顿时变得极其精彩。
冷云却是哈哈大笑,也不看徐栋,而是大手一挥。直接下令:“全军听令,各自找马骑乘,准备突围。殿帅就在十五里外的树林等候我们。”
一时间倒是欢声雷动。看来人对生的渴望还是压过一切的。
当然,突围的过程其实并不顺利,但最终他们还是破阵而出。这里面还有些许月氏人的功劳,因为擂鼓和军号的混乱,汉军虽然有些莫名其妙。而那些没有接到军令的月氏人一样也摸不着头脑。除了当面围困的月氏军队还有些秩序外,外围的月氏军队很多都处于不知所措的状态。
这场突围中,唯一悲壮的就算是侯鉴身边的亲卫旅和警卫旅了。
前者为了将军令传达到各个被围困处于乱战中的汉军手里,简直是不要命一般冲击敌阵。他们以营为单位展开索敌阵,遇到大队就闪开,遇到小队就聚歼,若是实在躲不过了,就采用锋矢阵突进……天黑路盲,亲卫旅简直是在以生命开道。很多骑兵跑着跑着就突然一歪,消失在队伍里---不是被冷箭射中。就是马失前蹄了。不过也正是因为亲卫旅的拼命,才将侯鉴的军令传达到了各个汉军将领手中,不过战后统计,三千多人的亲卫旅,最后活下来的不过二十多人。两千多人就这么战死在这里,连身份铭牌都没来得及留下。
而警卫旅之前为了救援前师,被月氏第七军团包围在离前师不过四百步的地方,亲卫旅的军令也没有传达到那里---毕竟人数不多,黑夜中亲卫旅也很难发现被围困在小角落的警卫旅。于是,警卫旅是全军覆没,无一人生还。战后月氏人还感慨,警卫旅每个人都是战死,有一些甚至落马后依旧弯弓不止,力竭而亡!
正是警卫旅的宁死不降,让前师那里少承受了无数压力,最终才能够策马逃脱……可以说,没有警卫旅,前师和特编部绝不会那么容易破阵而出。
但关于警卫旅在这场夜战中的关键作用,却是在十年后,月氏彻底覆灭时才被发现,“帝悯其忠,谓其勇烈,特赐全旅将士郊祭,晋两级,赏其后人恩荫!”
而此战中月氏最关键的第六军团,却因为天黑迷路,径直从西面绕到了南面,跟直冲月氏第七军团后阵而去的中师来了个硬碰硬。也幸亏第六军团走错了路,不然人强马壮的中师差点击溃了月氏第七军团的后阵---要知道,罗维尼斯的指挥大帐就设在这里!
后来中师接到了军令,便舍弃了第七军团后阵,径直向西突围,在付出了伤亡近半的代价,才突围出来。中师差点抓到罗维尼斯---这也是当时汉军唯一翻盘的机会---这件事在十年后被挖出来时,所有当年参加过突围之战的中师士卒都捶胸顿足,悔恨不已!
特别是当时的中师师帅,后来的军团殿帅罗铭,简直恨得当场吐血三升,含恨而亡!
中师上下之所以会如此悔恨,最关键的原因是罗维尼斯在后来给大汉帝国和汉军带来了重大伤亡,若是当时就将他斩杀,哪里还有后来的诸多悲壮?
当然,历史不能假设。也没有假设。依照当时罗马和大汉的实力和情形,即使没有罗维尼斯,也还会有别的罗马将领来跟汉军作战。只是可能伤亡情况和战争过程会少了许多精彩---多了也说不定---总之,历史没有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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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十二时辰,在西周之前便已使用。而在汉代官方文体上,还可以用:夜半(子时)、鸡鸣(丑时)、平旦(寅时)、日出(卯时)、食时(辰时)、隅中(巳时)、日中(午时)、日昳(未时)、晡时(申时)、日入(酉时)、黄昏(戌时)、人定(亥时)来代表十二时辰。
当然,如果需要精准计算时,也可以使用汉圣祖引进的二十四小时制度来解释。这里侯鉴在奏报上用含糊的日昳、晡时等语,是想掩盖一些责任---人性皆如此,无可厚非。(未完待续。。。)
【第八十一章 起战歌,行军武者】
“北胡天,风如刀割。漫飞雪,踪迹淹没。经年处,谁共我,用半生兵戈,绘一世尽辽阔。边塞燃烽火,乱胡马阴山侧。引雕弓长空划过,浴血战罢千军破。
起战歌,与子和。待东方拂晓色,为山河添颜色,我化血且为墨。起战歌,与子和。待东方拂晓色,说光阴百代过客,我执长缨书一册。
若天命,行军武者。留韶华,具付战火。兴家国,匹夫责,践生死一诺,将身于马革裹。饮烈酒,半浑浊,同仇忾鸣金戈。封狼居胥事如昨,青冢埋处旌旗遮。
起战歌,与子和。待东方拂晓色,为山河添颜色,我化血且为墨。起战歌,与子和。待东方拂晓色,说光阴百代过客,我执长缨书一册。”
……
这首荡气回肠,韵味悠长的《起战歌》,在北海州西部的第一大堡飞云堡上空飘荡。
若是平日里,这也只是“老夫聊发少年狂”的抒情之作。
可现在,飞云堡外,战火弥漫,浊浪滔天。数不尽的残骑裂甲倒在已经被鲜血浸红的土地上。哀鸣的战马还在翻拱再也不能起身的主人,几条不知哪儿来的豺狼撕扯着坚硬铠甲下的尸首,听见马鸣,顿时抬起狼首,被死气浸染的通红眼睛顿时带着凶戾之气,望着还在顿首哀鸣的马儿……
“起战歌,与子和。呵呵,果然是绝妙好词!沈渊让,我马显钰向来只服气诸葛南山一人在诗词上的造诣,不过今日看来,在这上面你的确胜了南山兄一筹。”
飞云堡高耸但伤痕累累的堡墙上,马固马显钰对沈云惨然一笑。
这声惨笑。让沈云也心有戚戚。看看两人身上还未干涸的血迹,还有手中砍缺的骑刀,破损的战甲---怎一个惨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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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马固,自然就是沈云在帝大时的同窗。帝大毕业,学子们各奔东西。不过马固、吕振还有诸葛允三人却好的如同穿一条裤子。分开时马固与吕振是限于武将世家,不得不入伍几年,而原本打算回益州老家从文职干起的诸葛允却在马固的劝说下,弃笔从戎,加入了帝国军旅。
当然,他们三人不可能被分配到同一支军队里。集训后诸葛允就被安排到了朔州卫。马固则被安置到了北海州飞云堡,当了一个小小的少尉连长。而吕振,却是因为体格强健,集训甫一结束就被陷阵卫选中,直接进了甲等军团。
原本马固觉得来北海州也不错,怎么说也算边塞之地。而且飞云堡位于金山北麓。虽说是边疆,但离真正的边塞还有千里之遥,根本不会有多达危险。至多就是吃几年苦,然后就算熬出头了---对于他这样的世家子弟来说,在边塞待上几年可是比在其他优渥之地当几年兵还要来的实惠,毕竟军功就是超转的。
可马固没想到,平地一声雷。从去岁入冬开始,整个北海州狼烟四起。从定边府失守开始,飞云堡就是一夕数惊。不时就有月氏骑兵从北边南下,甚至劫掠飞云堡周边。身为大汉军旅,卫护一方,子民收到侵扰,汉军责无旁贷要出战驱敌。但说到驱敌,飞云堡的汉军又陷入了极大的尴尬中。
飞云堡位于后世的蒙古阿尔泰市,北邻扎布汗河,西靠金山森林。南去是巴彦查干沙地,整个一四战之地。
这么说吧,坚昆城、定边府、飞云堡这三个地方就是北海州西部地区的三个基点,由这三个点围绕起来的周边才算是北海州西部的人烟稠密区。这里冬季虽然寒冷,但在其他三个季节却是水草丰美。极其适合放牧。其对于北海州的重要性,不啻于燕京之于中原,敦煌之于甘凉。一旦敌人占了这三个点,北海州就算丢了一半了---远在东北方向的库伦,其覆盖力根本不足以达到这里。库伦是防御正北方向,贝加尔湖一线的基点,不是这里。
在往常,坚昆城、定边府和飞云堡各有驻军一个军团。但因为飞云堡是个大堡,有堡墙和城垛。而坚昆城和定边府是新州城市,没有城墙,所以出于节省军费和重外虚内的考虑,一般在最北边的坚昆城会有一个半军团驻守,然后是定边府一个军团,最后才是飞云堡---一个师!
坚昆、定边两地失守时,飞云堡是最早收到消息的,可此时飞云堡却已经是有心无力了---整个飞云堡说是有一个师,可却只剩一个旅的兵力了!
飞云堡又称飞云卫,其军团称呼自然叫飞云军团。殿帅姓归,不过此刻却不在飞云堡---飞云卫归属定边府辖制,所以平常归殿帅都是住在定边府的。而这位归殿帅早在月匈联军进攻定边府的时候就战死了---他死前还下了调兵军令,从飞云卫抽调了大部分的兵力,导致如今飞云卫只有一个旅驻守。
所以此刻飞云堡真正做主的其实是一个旅帅,姓林名慜,字翰林。
看名字就是个文绉绉的仕林子弟,而看了本人就更加让人捉急---这个林翰林还真他娘的是个翰林样子,身无几两肉,佝偻着背,说两句就咳嗽三声,整个一副痨病鬼模样,说是只有三十七岁,但看上去跟行将就木的老头也相差无几。
事实上,这个林翰林只是个运气极好的人罢了。他祖上是北海州人氏,父亲林虎,是飞云卫的上尉军官。其父母希望他读书上进,最好考上大学,好出人头地,所以取名林翰林。可没想到这个林翰林却读书不成,还偏又喜欢纨绔作派。最后大学也没考上,只能去当兵。其父可怜他,便求上官让林翰林留在飞云卫当兵,别派到别处去。
一般来说,新州的征兵制度会宽松些。谁让这里是老州子民都不愿意来的边塞之地呢。所以林翰林很容易的就在飞云卫待了下来。
这林翰林的运气还是不错的,几次汉军北征匈奴都有从飞云卫抽调粮草,征发役夫之类的。林翰林也借着押送粮草的轻松活计,混到了几个军功。五年前,其父死后。他也当上了飞云堡的上尉。
帝国军功难取,将军都没几位,底层军官的晋升自然缓慢。不过林翰林赶上了好时节,那就是这几年天气极寒,极北之地的匈奴族群无以为继,只能频繁的南侵求活。有几次。匈奴的游骑探哨甚至跑到了飞云堡附近。这林翰林手无缚鸡之力,打仗是不行的,可他父亲生前的袍泽可都是军中老手,轻易就拿了这些游骑的首级上报。林翰林也借此升了校级!
之后就是月匈联军南下,飞云卫接到了调令支援定边府,剩下的一旅人马原本有个姓花的旅帅。岂知这个旅帅是个喜欢冲锋在前的汉将---事实上,很多汉将都是这个观念---听说定边府有战事,便将士兵留在飞云卫,自己跟着其他队伍赶去了。林翰林怎么说也是个少校军衔,于是就这么顺理成章的当了飞云卫的旅帅!
不过当上旅帅之后这个林翰林的好运气似乎就用光了。月匈联军围困定边府,然后有大股骑兵顺着扎布汗河南下。飞云堡周边也是水草丰美之地,有很多汉之牧马人在这里放牧讨生活。而为了掩盖踪迹和掠夺过冬辎重。这些月氏人是走一路杀一路。硬生生将人喧马嘶的飞云卫给折腾的十室九空,尸横枕藉。
林翰林起初还想着保境安民,派了父亲留给他的几个老手带兵出战,可在被月氏人连杀两百人,并将首级送到堡墙下后,林翰林就吓破了胆,下令关闭堡门,再也不敢出战了。
月氏人就是这么大摇大摆的从飞云堡下而过,进行着他们的布置。当然,为了掩盖行踪。他们在还装模作样地从飞云堡守军的眼皮底下“北返”,其实又偷偷摸摸的绕回金山森林躲避。于是当北疆方面军赶到,询问敌人动向时,林翰林给出的情报是:“敌已悉数北返,飞云堡周边三百里断无敌军!”
屁啊三百里。在北疆方面军来到之前,飞云卫守军连周边三里都没出过,还三百里呢。
四个军团,近十万的月氏人躲藏在金山森林里过冬,每日必然要烤火,还要做饭,浓烟滚滚就不说了,起操训练时更是杀声震天。按照常理飞云堡只要派出游骑斥候,随便侦查一番就会发现。
但这林翰林却是吓破了胆,根本不敢派人出去巡查,还美其名曰“怜惜士卒性命”。这也让原本心惊胆战,生怕汉军发现自己藏身之所的月氏大军惊喜不已。
事实上,为了防备飞云堡的游骑斥候,罗维尼斯之前可是做了无数安排,比如让士卒藏在离飞云堡数里的地方,侦查汉军的行动,然后派人将之聚歼之类的。
可一个冬天下来,飞云卫除了每日会有人出来倾倒粪桶之类的日常琐事外,愣是一次侦查都没有。反倒是冬天的严寒,让侦查汉军动向的月氏人冻死了数十个……如此荒天下之大谬的做法,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也正是林翰林的消息,让北疆方面军放松了对飞云堡西面金山森林的戒备,以至于有第三军团被围的惨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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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些事情是后来才被一一曝光的。而在第三军团残部狂奔一天一夜抵达飞云堡下时,这林翰林已经荣升中校军衔,成为名副其实的旅帅,乃飞云堡的最高统帅啦!
堡墙上,沈云望着渐渐西沉的太阳,遥望堡墙下尸横枕藉的惨状,心头竟是无比沉重。
“显钰君,已经一个月了!你确定还会有援军来吗?”沈云幽幽道。
是的,已经一个月了。此时已经是汉元1003年的六月。
六月流火,宽大的扎布汗河就在飞云堡东面蜿蜒而过,河风在黄昏吹拂,带来的却是浓浓的尸臭。入目之处,尽是来不及掩埋的尸首,断掉的长枪。满是破洞的军旗……整个飞云堡周围十里已经是一片死寂!
而现在在飞云堡的,只有原飞云堡守军和特编部残部,全员加起来不过两千六百二十八人!其中,特编部还存活四百一十六人,其他都是飞云卫的汉军!
其他人呢?
“呵呵。援军?”马固指着尸积如山的城下,连声惨笑:“要是有援军,这帮月氏狗贼会围着飞云堡这么久吗?没啦,哈哈,没啦!什么援军都没啦!我等静待东方拂晓色,为这壮丽山河再添几缕忠魂便是!”
惨笑完。马固已经踉跄转身,徐徐往堡墙下走去,嘴里还在高唱:“起战歌,与子和……青冢埋处旌旗遮,旌旗遮!哈哈哈哈!”
看见马固已近疯狂,沈云却愈发沉默起来。望着远方即将被吞没的夕阳。静立不语。竟像是一座遥望西方的雕像---那里,就是传说中在半个月前就会来援军的方向!
时间闪回到一个月前,侯鉴带着第三军团赶到飞云堡时,第四、第五军团也赶到了。这两支纯步兵军团正依靠扎布汗河和飞云堡构筑防线。
血战破阵的第三军团见到袍泽友军,自是一番欣喜。而在三个军团长的军令下,林翰林也打开堡门,让第三军团的残部一万多人尽数进入堡内休整。
然后就是长达五日的休整期。第三军团的突围而出。丢失大批辎重的消息也传报给了胡公。
直到此时,北疆方面军才算正式汇合在一起。并构筑了一条北至科布多-吉尔吉斯湖,南到飞云堡-金山森林,西到金山戈壁-金山北麓,东到拜德拉格河-厄特冈的巨大防御圈。整个面积达八百里!
在这个防御圈外,西面是金山,金山南麓就是迪化-塔里木盆地,是月氏人的范围。北面是月匈联军,东部和南部则有六个月氏军团的包夹。
应该这么说,月氏人想要歼灭大汉北疆方面军的战役刚刚开始。
当然。局势对汉军来说是相当不利的。首当其冲的问题就是粮草,每个军团的粮草储备都是按照战时分配,只够军士半个月食用。整个北海州西部地区早就被月匈联军在冬天的时候,跟笊篱一样梳理过了,根本得不到多少补给。唯一可以获得的,就是那些汉之牧马人提供的马匹和掉膘严重的羊羔---可以预见,这个冬天没过好的汉之牧马人,若没有援助将很难度过下一个冬天。
再者是武器辎重。汉军的大量辎重都在第三军团,整个大军现在还有的箭矢武器等,是远远不够打一场消耗战的。当然,鉴于侯鉴将辎重大部分焚毁的情况下,月氏人的情况想必也不会乐观到哪里去。
最后是消息。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北疆方面军被围困的消息必须马上传回帝都,至于帝都怎么处理就不是胡公所要关心的了。在消息里,胡公也没有说求援的话。可现在大军被包围,大战一触即发的时候,消息被月氏游骑遮断却是难以避免的。
依靠暗卫?拜托,暗卫也是人,他们也要穿越敌军防线才能传递消息啊!
面对这种恶劣情况,汉元1003年五月七日,即第三军团撤退到飞云堡的第五日,胡公下达了新的军令:第三军团与第四军团协防飞云堡,第五军团前出拜德拉格河,与飞骑卫一旅伺机寻敌决战。
五月十日,胡公新的军令又下来了,第三军团军团长侯鉴立即带麾下能战士卒火速赶往扎布汗河上游的元帅大营,听后垂询调遣。
说起来也悲惨,第三军团幸存的一万多人里,现在还能战的不过七千多人。还包括了两千多人的特编部。鉴于特编部第一曲第一营中很多人都是原警卫旅的人马,到了飞云堡,自然归建到侯鉴麾下,于是特编部就缩减成了一千两百多人。
张末又成了四十四人的营长!哦,是四十三个,又有一个袍泽死在了突围路上……
也许是考虑到这次去元帅大营,必然接受惩罚,所以侯鉴并没有带上特编部。倒是徐栋借着要跟元帅汇报战况的机会,硬是要跟着侯鉴去元帅大营---其实就是徐栋想调回胡公身边,但又找不到理由,想借着这个机会,去跟胡公身边的典木的袍泽商量一下。
侯鉴倒是让百里束问过沈云,要不要一起去元帅大营,不过沈云拒绝了。原因是他在这里见到了马固,而马固这小子似乎追鄢如月不成,对周蕙有点“虎视眈眈”。周蕙这小妮子更是惟恐天下不乱的角色,根本不想暴露身份去靠胡公庇护---话说那天晚上突围出来,所有人都又惊又怕,只有周蕙一脸兴奋,事后偷偷找沈云不断抱怨杀敌不够多呢!
于是侯鉴就带着可战的六千士卒,还有一千余轻伤员赶赴远在三百里外的元帅大营。
“可怜的,一个军团长硬是混成了旅长!”钟离泗在送别徐栋时,故作姿态地叹气道。
但很快,钟离泗就得意不起来了。
汉元1003年五月十五日,月氏人突然发难,居然将驻守在金山森林的第四军团后师给全歼了---是火攻!
说起来这也是由林翰林造成的诸多悲剧之一。
第四军团将后师放在金山森林中扎营,作为预备队使用,而主要防御方向是在飞云堡南面的平原上。可谁都不知道,月氏十余万人在这片森林里住了整整一个冬天,早就对这里的地形熟悉无比,而且似乎早就料到汉军会在这里驻扎,事先深埋了火油……
只是一个突袭,两千多人的月氏军队就将近万汉军给覆灭在金山森林中,熊熊烈火烧了足足三天三夜,汉军惨死哀嚎之声响彻天空!逃出者十中无一!
大汉第四军团三万多人顿时去了三分之一,这种打击可算是空前绝后了!
战役细节已经无从查考,因为前往偷袭汉军的月氏军队在后来的战斗中也死伤殆尽,根本没留下记录。而罗维尼斯的报告中,也只说事先埋下火油而已。
不管怎么说,继第三军团之后,汉军第四军团也遭受重创。在之后,月氏人开始对第四军团发动了最为猛烈的陆地攻势……这一打,就打到了六月初五!第四军团几乎是全军覆没,没死的也退进了飞云堡!这才造成了飞云堡外尸横枕藉,惨不忍睹,如人间地狱般的景象!
这首《起战歌》,也是沈云在看着堡外汉军舍生忘死,奋力搏杀时突然想起的。只不过吟唱了一次,却被周蕙记住,然后就在军中传播开来。起初还是鼓舞军心的作用,到后来汉军越死越多,这首本来就由女声吟唱的歌曲,却带着股股悲凉,开始弥漫在汉军阵营中!(未完待续。。。)
【第八十二章 不畏死,军之战力】
整整十五天!
第四军团在飞云堡下摆开阵势,与月氏叛匪血战了十五天!
告急文书早就发往元帅可收到的回复只有一条:“固守,十日内,必有援军抵达!”
“援军呢?说好的援军呢?”
飞云堡会议室里,旅帅林慜佝偻着身体,蜷缩在长方形的会议桌前,两条腿都蜷在胸前,双手紧抱,已经裹了一条毛毯却兀自发冷,嘴里只是不停的嘟喃这句话。[.超多好看小说]
在场的各级军官看见他这副模样,无不心寒。
“守不得了,突围吧!再守下去,我们第四军团就要拼光了!”一个第四军团的少校颓丧地将头盔摘下,黯然道。
他这个提议,得到了在场许多第四军团军官的一致同意。
“突围?哼哼,我们已无野战力量,难道你们想让我们骑兵去撞月氏人的步兵方阵吗?与其那样,我还不如死守飞云堡!”文萃尖利而又不屑的语气传遍整个会议室。
“死守?我们有死守的资本吗?”第四军团的军官拍着桌子叫道,“全堡能战兵力不过两千余,还大部分受伤。箭矢倒还无缺,可你看看这飞云堡的粮仓,妈的,只剩下不到六千石,最多够我们吃五天罢了!守,守,守,守个屁啊!反正殿帅也阵亡了,老子宁愿死在冲锋的路上,也不愿意跟乌龟一样躲在这里!”
这人说的话,道出了大部分第四军团的心声。在说到粮草时,他们愤怒的眼神,无不射向跟窝囊废一样蜷在椅子上的林慜。
就是这个混蛋,一个冬天下来,居然没有储蓄一石的粮草。全是在吃去年的陈粮---按照正常的情况来说,飞云堡的武器补给会有度信州或者大月州等地官衙调派,但粮草补给,则大都在本地征集。毕竟飞云卫周围原本还算人烟稠密,水草丰美,一个冬天储备上几万石不成问题。
可现在一看账簿,粮仓里已经快见底了不说,从去年入冬开始,就没有一笔粮草入仓。虽说有月匈联军南侵的特殊情况,但也不至于一点粮草也收不上来吧?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眼前这个林慜林旅帅压根就没有与敌人抢粮,而是放任他们为祸飞云卫!
“妈的,要是咱们殿帅还在,肯定先砍了他的脑袋,以正军心!”一个第四军团的军官低声嘟喃。
另一个接口道:“何须殿帅在。就算我们旅帅在,也先砍了他再说。他娘的。老子就没打过这么窝囊的仗!这都什么事儿啊!”
所有第四军团的军官都在抱怨。看向林慜和其他几个飞云卫本地军官的眼神,都不太友好了。
而飞云卫的军官呢,虽然面露羞愧,但也只能看一眼自己的旅帅,然后苦笑摇头---他们何尝不知道眼前这个林慜就是个废物,但偏偏这个废物却是如今飞云卫中军职最高的人!谁也没权力对他进行处置!
是的。在这十五日的激战中,大汉北疆方面军第四军团的军官们又充分发挥了“一不怕死,二不怕苦”“勇往直前下到师镇旅,全他娘的死了个干净!
现在退回飞云堡的一千多第四军团伤兵,还是第五连实在看不下去了,乘夜出堡在阵地上翻检出来,给救进来的---沈云实在很难理解他们这些步卒汉将的心理啊,都被杀到了飞云堡堡墙下了,还不肯退进堡来,还想着在堡外构筑防线,与敌血战……勇则勇矣,却是匹夫之勇!
看看会议室里现在的情况吧,十七名第四军团的营连级军官,连个部帅都没有。而飞云卫却还有两个部帅,曲营连三级基层指挥都还在。至于特编部,部帅跟侯鉴去了元帅大营,虽然曲营连三级军官也都幸存,但兵力却是大大缩水。整个飞云堡,现在就是三足鼎立,谁也指挥不了谁,谁也不服谁的指挥---唯一一个有权力指挥全局的旅帅却他娘的是个只会缩在椅子上发抖的废物……
前途黯淡啊!
有时候沈云都会在想,到底是什么东西给了汉军将领这种无以伦比的死亡勇气。对皇帝的信仰?还是对大汉无敌威名的崇拜?又或者是大汉那领先了这个时代上千年的阵亡者抚恤制度?
或许兼而有之。
这是个充满了悖论的时代。有着许多超越封建时代的现代制度,但却依旧保留了封建思想的蒙昧与纯粹!圣祖皇帝的教育制度,其实等于对汉人进行了长达五百年的洗脑,这才造就了汉人在战场上视死如归!当然,超越了封建时代的“烈士家属由国家奉养”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完整地契合了儒家思想对于“孝道”的诠释,于是没有了后顾之忧的汉军将士更加舍得拼命!
如果硬要从沈云所知的历史中找出一个与现在汉人士兵精神状态相似的时期,那无疑就是东邻小日本的“明治-昭和”时代。
虽然不想拿伟大的汉人跟小日本相比,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自从明治时代,日本在甲午战争中击败了大清帝国,从心理上打破了中国对它施加了两千多年的压力枷锁后,日本人就进入了这种近乎于疯狂的状态!在随后的日俄战争中,日本人更是凭借这种精神,使用人海战术,靠着堆死尸的速度,才打败了沙俄,确立了东亚第一强国的地位!
现在的汉人的精神状态经过儒家思想的洗涤,当然不会像小日本那么疯狂和偏执,泱泱大气的华夏帝国也不会允许禽兽一般的军队出现。不过在某种程度上来看,却是有着相似之处。
……
会议又一次不欢而散。沈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会议中走神,以至于人都走光了,还在座位上沉思不语。直到第五连拍了拍他的肩膀。
“侯爷,我觉得你应该站出来了!”这是第五连对沈云的第一句话。
可这句话却让沉浸在思考中的沈云有点发懵。
“啊?什么站出来?”
空荡荡的会议室里只有第五连和沈云两个人。第五连也没有什么可忌讳的,直接道:“你是大汉的渤海侯,你要站出来指挥整个飞云堡的作战!”
“啊?”沈云现在听清了。可依旧惊讶,“曲长,你……不行不行,漫说我渤海侯的身份必须保密,就算公开了,渤海侯只是官爵,不是军衔啊!若无皇帝陛下的旨意,我以官爵领兵权的话,形同谋反啊……曲长,你这是要我触犯国法吗?”
的确。大汉帝国的律法中明确有这么一条。目的是为了防止各地公侯拥有私兵。虽然大汉千年以来,没有藩镇割据,但八王之乱可就是汉武帝时期发生的。更何况还有一个圣祖皇帝驾临过……
第五连却是面色严峻,沉声道:“国法不外乎人情,更何况此时军情紧急!侯爷。你不想看着我们这数千弟兄成为一盘散沙,然后让月氏逆贼有机可乘吧?”
“我不想。但我更不想让陛下猜忌……”沈云还是不同意。
第五连想了想。忽然道:“既然你不同意。那我只好同意第四军团那些混蛋的话,准备突围吧!”说着第五连站起身来,准备往外走。
沈云赶紧起身拉住,急道:“现在突围等于送死啊!”沈云不想无谓送死,更不想周蕙也死在这里。
第五连眼中闪过一丝狡黠,不过转向沈云时又是一脸冰冷:“那你说怎么办?”
沈云绞尽脑汁想。可却依然没有什么好办法。
第五连忽然附耳,低声道:“侯爷,你不为咱们兄弟着想,也总该为周姑娘想想吧?!她这么如花似玉。要是就这么死在这里,你不心疼?”
“耶?!”沈云一愣,“你怎么知道?”
第五连那冰冷的脸上露出微笑,不过在沈云看来却有点渗得慌。
“军中不禁婚恋,但你们也太明显了。”第五连幽幽道。
沈云这才知道,自己跟周蕙自以为隐蔽的屡次见面,其实早就为人所知,既然这样,沈云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直接道:“不错,我跟周姑娘两情相悦,我们早在帝大上学的时候就认识了……”
“我不想听你们的爱情史,”第五连一摆手,打断沈云的话,“我只问你同不同意站出来指挥全堡将士抗敌?”
“如果我不同意呢?我不信你会真下令突围!”沈云笃定地说。
第五连脸上又浮现出那种渗人的微笑:“我当然不会下令突围,不过我还是会利用的你身份做点事。”
“什么事?”沈云突然觉得后背有点发凉。
第五连很随意地说:“比如,在堡墙上挂满你渤海侯的旗帜,引月氏逆贼来强攻,或者干脆把你推到堡外去换取月氏逆贼的撤兵……”
沈云惊道:“你不会这么做吧?”
“当然不会。”第五连淡淡地说,“但我肯定会泄露你的身份,不管有意还是无意。”
沈云突然觉得眼前这个第五连很狡猾,根本不像他冰冷外表所展示的那么刚正无私---人不可貌相,古人诚不我欺!
“好吧。召集大家开会吧!”沈云无奈地点点头。
第五连猛地一并腿,右手握拳于胸口,行了个庄重的军礼,喝道:“喏,渤海侯!”
……
第五连从会议室出来,张末和方誊,还有钟离泗和庞通、赵信等五人就站在门口,笑嘻嘻地看着他。
张末笑道:“曲长,渊让同意了?”
第五连面无表情地点点头,然后扫了五人一眼,道:“这次就算了,下次可不许再让我做这种事。”
张末将钟离泗一把推了出来,嘿嘿笑道:“都是这混小子出的主意。哪天渤海侯生气了,曲长大可把这小子推出去。”
钟离泗一脸无奈地看着张末,然后对第五连道:“曲长,这,这好像不是我一个人的决定……”
第五连冷冷地道:“做了就是做了,我不会让别人顶缸……好了,不说这些了。通知所有人回来开会。特别是那个林旅长!还有,把你们第一连叫上,若他不把指挥权交出来,咱们就来个兵谏!”说着,第五连脸上闪过一丝狠戾。
无毒不丈夫,事关飞云堡上下数千条人命,若真到那一步,也怪不得了。
※※※※※※※※※※※※※※※※※※※
时间回到五日前。即六月一日。地点在扎布汗河上游的元帅大营。
“元帅,飞云堡再不派援军就守不住了!请元帅速速发兵啊!”诸葛允在胡公面前,苦苦哀求。
胡公坐在帅案之后。揉着额头不语。倒是他身旁的典木道:“南山君,当初是你力主以飞云堡为诱饵,向北进占科布多,扩大战略空间,现在你又说要救飞云堡。这又作何解释?”
诸葛允再听不出他话中的幸灾乐祸就是傻子了,不过此时他却没心情跟他争辩。而是转向胡公道:“元帅。之前的计划里是要求飞骑卫北上,第四、第五军团固守飞云堡。但现在第五军团在拜德拉格河,月氏人根本不以那里为突破口,转而攻击飞云堡,这样一来……”
“这样一来南山君就乱了手脚了?”典木冷哼一声道,“月氏七个军团围攻第三军团近十日还未能全歼。其战力也就一般而已。飞云堡乃大堡,第四军团背城而守,一两个月也绝无问题。”
“那是因为侯殿帅指挥得宜,且第三军团为骑兵军团。进退自如。但第四军团可是步兵军团,如何能与第三军团相比?更何况,第四军团后师已全军覆没,金山森林一战明显表露出月氏人对飞云堡一带的熟悉程度,试问区区一个步兵军团,如何挡得住敌人?”诸葛允终于生气了,怒视着典木道,“典成林,你莫非想把第四军团和飞云堡数万将士当作弃子吗?”
典木也大怒道:“战也是你,不战也是你。现在出了错,你又怪到我头上?诸葛南山,你真以为我典木好欺负不成?”
“你……”
“够了!”胡公重重一拍帅案,怒喝道,“还没吵够吗?”
诸葛允与典木同时噤声,但眼神还是狠狠地瞪着对方。
胡公揉着太阳穴,疲惫地说:“南山,说说你们小队的建议。”
诸葛允瞪了典木一眼,道:“元帅,属下必须承认一个错误,那就是估错了敌我双方的战力对比。通过这几日的战事来看,我北疆方面军虽有六支军团,但真正能够发挥战斗力的不过是飞骑卫、烈武卫两支甲等军团罢了。至于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四支乙等军团,勇则勇矣,却都是匹夫之勇,难当大任。”
这番话让胡公微微点头,原本紧绷的眉头也稍稍缓解。其实这个问题胡公也看出来了。
大汉甲等军团因为装备和士气,以及训练强度等等原因,在作战上面的实力高出乙等军团不止一筹。特别是甲等军团的基层军官们,他们对战场形势的估计,以及战术眼光方面也比乙等军团要好,所以在同样的冲锋行为中,甲等军团往往能够取得效果,而乙等军团却屡屡受挫,带头冲锋的军官往往率先阵亡。
这种战场上的眼光和估计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需要多次的战场经验。而帝国承平五百年,处于内地的乙等军团早就多年未曾参战,即使边疆有战事,也都是甲等军团在打。现在整个大汉帝国,唯一能战的乙等军团,或许就只有北海州、西海州、缅州、暹罗州等少数几个边疆州郡。这也是由北海州乙等军团组成的第三军团能够保存一万多人突围出来的重要原因之一。
……
诸葛允见胡公默许他的判断,便继续道:“水无常势,兵无常形。既然我军能战的只有飞骑卫与烈武卫,那属下以为,此刻不宜再与敌决战,而应想办法突围---飞云堡就是我军突围的关键,飞云堡绝不能丢。所以,属下恳请元帅发兵,立刻救援飞云堡!”
诸葛允的话无疑是在承认自己之前犯得错误。这点对于一个自信的参谋来说难能可贵。
不过诸葛允想认个错就算了?当然没这么便宜。最起码典木就不会同意。
“元帅,属下以为南山君既然承认之前的计划是错的,那恳请元帅下令,以我们小队的作战计划为准……”
“不可!”诸葛允打断道,“我军已陷入困境,若按照成林君的建议,无疑是承认战败。一旦我军撤出北海州西部,想要再回来就不知是何年何月了!”
典木彻底暴走,指着诸葛允暴怒道:“走又不走,战又不战,你到底意欲何为?”
“我……”诸葛允也怒气勃发,可最后却还是无奈地说,“我不知道。总之我建议救援飞云堡,但反对现在就撤兵。关键是月氏人也不会让我们安安稳稳的撤退!”
“哼,那就是说你压根没有全盘计划咯?”典木不屑地转向胡公道,“元帅,属下弹劾诸葛允参谋能力有限,不堪参谋之位,请元帅惩处。”
胡公见麾下两个参谋你来我往,心里也是淡淡的无奈。而典木一改之前对诸葛允的忍让,变得非常犀利和咄咄逼人,胡公也是知道原因的,无非就是徐栋回来了,典木迫不及待想要赶诸葛允走,好让徐栋调回元帅大帐而已。
“罢了,”胡公目光灼灼地望着典木,语气平缓地道:“大敌当前,你二人就别窝里反了……传飞骑卫李雾,烈武卫雷横,第三军团侯鉴,第六军团佟砼来元帅大帐议事。”
诸葛允与典木互瞪一眼,冷哼一声。然后恭敬地行礼道:“喏!”(未完待续。。。)
【第八十三章 用兵戈,千军战罢】
飞骑卫军团长李雾,烈武卫军团长雷横,第三军团军团长侯鉴,第六军团军团长佟砼陆续赶到元帅大营。
李雾,字亭山。三十五岁,少将军衔。长的气宇轩昂,仪表堂堂,一缕墨髯垂于胸前,颇有几分关公的风采。他原是英公旧属,后积军功至大校,又经英公举荐,才成为飞骑卫的殿帅。不过他的直属上司是胡公,这个情况有点诡异。
雷横,字立渊。三十岁,少将军衔。此人豹头环眼,壮如铁塔,声如洪钟,端是一员猛将。他毕业于荆襄军校,善于操练步卒,严格来说不属于当前四大元帅的任何一个派系。军校毕业便直接入选近卫军团,两年后调入陷阵卫。胡公当上昭武大学祭酒时,皇帝看中其不属于任何一派的特性,将其调入烈武卫,晋升一级军衔领烈武卫军团长一职。
佟砼,字刃山。四十岁,少将军衔。曾为英公旧属,后调入晋州,任朔州卫军团长。北疆方面军组建时,经英公推荐,任第六军团军团长。此人一派长者风范,说话和风细雨,自有一番威严。
至于最后一个侯鉴,字云甫。却是诸葛元帅的人。
立于帐中这四个人,可以说是北疆方面军最重量级的四个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风格。当然,限于圣祖立下的军规和制度,他们四个人对胡公的军令只能遵从,不能违背。而在一般情况下,他们也不会对胡公提出自己的建议---特别是战略性意见!这是胡公和他身边参谋们的专属权利!
但现在的局面有些不同,元帅大帐的参谋们分成了两派,争执不下,胡公也不敢妄下决断。所以将他们四个人招来商议。
每个军团长身边也都有自己的参谋军官,对于当前局势他们也是心知肚明,之前也有跟参谋们商讨过。所以当胡公问起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番见解。不过归结起来,他们四个人的意见只有三个。
李雾与佟砼的看法一致。那就是全军移驻飞云堡,依靠飞云堡与敌周旋,同时打通南归之路,与度信州取得联系,并让老州再派军队来。
而雷横的建议比较特殊,他的意思是全军不往南。而往东,先撤至库伦,再做定论。
这两个看法都属意撤退。
最后是侯鉴。他的看法是:“我意舍弃扎布汗河下游一线,全力防守定边、坚昆两府,同时在科布多驻扎重兵。”
这个看法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一向以“兔子”著称的侯鉴,怎么会提出死守这个建议?
侯鉴解释一番。众人才算理解。其实现在看来,好像是北疆方面军被包围了,但总整个地图上看,月氏这一百多万军队,何尝不是被我们汉军包围在里面呢?侯鉴的看法是堵死月氏人向西向北逃窜的可能,就死守在这里,等候益公的西疆方面军拿下迪化。接着挥师北上,与北疆方面军歼灭月氏这一百多万唯一的可战之兵。届时,不但北疆方面军的困境可解,还能一鼓作气平定月氏叛乱!
“这是个疯狂的计划!”李雾率先道,“若是益公不能及时北上怎么办?若是月氏叛匪南下怎么办?要知道,我军现在只有十日之粮!”
佟砼赞同李雾的观点,道:“兵者,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慎也。[]如果依侯将军所言。那无疑是将我北疆方面军十数万袍泽置于险地。万一覆灭,北疆岂不天裂?元帅,此举不妥。”
侯鉴道:“从我第三军团被月氏围困之日起,这北疆早已天裂。若是南撤,这裂痕就将无法弥补。但我们留在这里,就还有希望将这天裂补上。”
侯鉴在侃侃而谈时,旁听的诸葛允却皱着眉头看向典木。却见那典木正与侯鉴带来的几个参谋,站在一边窃窃私语。
诸葛允瞳孔收缩,心头恨意升起。
“徐栋,典木?”诸葛允终于明白侯鉴为何会提出这个作战计划---肯定是这两个人撺掇的。
徐栋与典木旁边的那人,是侯鉴的参谋百里束。此刻他们三人正在窃窃私语,这三人足以影响北疆方面军两个大佬的决定。
胡公自不必说,徐栋与典木都是跟随胡公长久的人物,对胡公的心性想必非常了解。百里束呢?他是依附侯鉴才能取得军功的。而侯鉴因为第三军团损失辎重的事,前段时间回到元帅大营时,曾遭到元帅痛斥。后来虽未再受责备,不过其他军团的士兵都对第三军团颇为鄙夷。为了争取尊重,侯鉴心里肯定着急取得胡公的信重,于是听了徐栋的计划也未尝不可能。
如此想来,侯将军的看法,其实就是典木与徐栋的看法。
诸葛允想清楚这些后,便有些恨意。不过却不是恨侯鉴提出的这个建议,而是恨典木与徐栋的为人。
身为参谋,有什么计划直接对元帅提出就是了,为何要假手他人?这不是糊弄元帅么?
显然,刚入军队不足一年的诸葛允对这种做法是非常痛恨的。他却不理解,这其实也是明哲保身的一种无奈选择罢了。典木与徐栋两人向胡公提,未必能够引起胡公重视,而换做身为军团长的侯鉴来说,效果可能就完全不一样。
在是战是守的问题上,李雾、雷横、佟砼、侯鉴四个都不能帮胡公做决定。这个决定也只有胡公自己能下。
在与四个将军商议过程中,元帅大帐和军团大帐的参谋们都在一旁旁听。
与参谋们纸上谈兵不同,四个将军提出的方案和建议都比较尖锐。在战与守的问题留下给胡公决定后,四个将军分别提出当前所要解决的问题,首当其冲的是粮草。
“北海州西部经过这一年的厮杀,大部分地方都已残破。任何一片草场上都找不到牧马人了,他们不是被月匈联军杀害。就是被征召入伍,充当役夫。”李雾抚着墨髯道,“中部又是荒漠戈壁,向来荒无人烟。之前的当地就粮的难度颇大。定边府的府库里粮草也所剩无几了。末将以为该打通南归之路的根本也在这里。”
佟砼接着说:“再者军心士气不足,自第三军团突围而至。月氏叛匪的战力在军中传的颇为强大,此点应要注意。末将以派军法官弹压流言,不过治标不治本。若想一举扭转这股流言,我军需打一场大胜仗方能挽回。”
侯鉴颇有些尴尬,月氏人的战力被夸大,这点跟他带回来的那些第三军团残军不无关系。对此侯鉴只能抱拳行礼道:“末将知罪。请元帅责罚!”
胡公的注意点却不在侯鉴这里,摆摆手道:“此事罪不在云甫,不必多说。不过刃山你所说的必须大胜一场,这倒是当务之急。亭山,立渊,这件事你们可有准备?”
李雾与雷横对视一眼。还是雷横行礼道:“元帅,若想大胜一场其实不难,我与亭山兄早有定计,只是需元帅将驻跸之地移到佟将军那里……”
“你们的突破口想在科布多?”胡公问道。
李雾道:“不错。科布多迟迟不下与我军兵力有关。这十余日来,只有烈武卫一旅与我飞骑卫前师参战,科布多三面环湖,德勒湖、哈尔湖与哈尔苏尔湖分列四周。不利于铁骑纵横,月氏叛匪一遇我骑兵进攻便划船进入湖心,等烈武卫造船筏围剿又力有不殆。若是元帅驻跸南移,将烈武卫悉数压上去,定可拿下科布多,锁死月氏人北归之路……”
说到这里,李雾忽然一顿,看向侯鉴的神色顿时有些赧然。李雾意识到,自己这么说似乎是在变相同意侯鉴之前提出的计划。
胡公闭上眼睛,沉思良久方睁开眼睛。忽然向诸葛允招了招手。
诸葛允赶紧上前:“元帅?”
“你将昨日老夫交予你的计划拿出来,给诸位将军看一看。”
“喏。”诸葛允有些不甘愿,不过却没有违背胡公的意思,立即让人将胡公昨日交给他们小队商讨的作战计划拿出,交给四位将军。
作战计划不复杂。只有寥寥数页,四个将军一一翻阅,却露出不同的表情。李雾是越看越皱眉,雷横露出颇为不情愿的样子,侯鉴却是一脸惊喜。至于佟砼,依旧是一脸淡然,不过眼神却有点发亮。
旁听在侧的徐栋和百里束同时看着典木,典木却疑惑地摇了摇头,示意他根本不知道胡公有下发作战计划让诸葛允商讨这件事。
胡公拿起桌上的茶盏,轻轻啜着,锐利的眼神扫过帐中的每一个人,将他们的表情尽收眼里。见差不多了,便放下茶盏道:“诸位以为,老夫的计划可否?”
四位将军放下手中计划,诸葛允将之收起,妥善保管好。
李雾捏着颌下墨髯,低头不语。佟砼也是一脸云淡风轻,似乎不想先开口。侯鉴虽想开口,但想到计划上的内容,却是以飞骑卫和烈武卫为主的,他的第三军团已残,根本无法参与,所以也就沉默不语。雷横虽然是莽夫样,但心思玲珑着呢,见三人都没有开口的意思,便也打算装耳聋。
胡公见状,便道:“既然四位将军都无异议,那便按照计划执行吧!”
“元帅,”诸葛允突然开口。惹得众人侧目。
胡公眉峰一皱,不满地瞪了他一眼,然后起身喝道:“传老夫军令!”
所有人轰然起身,甲胄撞响,一片肃杀,将军以降诸人,齐齐向胡公行礼:“属下听令。”
“令,元帅大帐驻跸第六军团。”
“令,飞骑卫前师撤出科布多,向厄特冈移动。”
“令,烈武卫即刻启程,限五日内攻占科布多。”
“令,第五军团向北,兵发厄特冈。”
“令,定边府坚壁清野,全城动员移防坚昆。”
“军令下达之刻起,全军需在一日内调度完毕,违者,军法从事!”
一连串的军令下达。众人尽皆凛然。
“喏,谨遵元帅军令!大汉威武!”
※※※※※※※※※※※※※※※※※※※
“看来元帅是跟那罗马战神卯上了。”元帅大帐旁的一个小型营帐里,侯鉴缓缓饮了一口马奶茶,轻轻道。
坐在侯鉴对面的,正是诸葛允。
侯鉴乃是诸葛元帅的得意门生。在诸葛允年少时两人便见过。所以在侯鉴从飞云堡赶到元帅大帐时便见到了他。之后两人还有过几次碰面。
“世叔,我觉得元帅有点意气用事了。”诸葛允不满地嘟喃,又将侯鉴的马奶茶添上,嘴里道,“此刻不救飞云堡,反而欲以飞云堡为诱饵。此举无异于拿第四军团为棋子,即使元帅的意愿达成,第四军团怕也剩不下几个人了。如此以来,他就不怕寒了将士的心吗?”
侯鉴是诸葛元帅的门生,与当代智公平辈,所以诸葛允要称呼侯鉴为世叔。
侯鉴呵呵一笑。道:“世侄啊,你岂不闻一将功成万骨枯?元帅此举也是险中求胜。若是功成,这北疆天裂即时补上……”
“可若失败呢?”诸葛允仍旧气呼呼地说,“昨日元帅将计划给我商讨时我便说过,此举太过冒险,后路不靖,前途未卜。等于将大军放置在一个火堆上,万一那罗维尼斯不上当,岂不是让我北疆方面军彻底困死?”
诸葛允的脾气侯鉴也是知道一二的。他自小便聪颖过人,巴蜀之地人皆以“天才”名之。心气高傲的紧。
对此,侯鉴只能苦笑劝道:“世侄啊,兵事不可能一直四平八稳,但也不能一味弄险。你之前的计划我也略有耳闻,前一个计划弄险痕迹过重,而现在你的想法又太过于保守了。”
幸好侯鉴与智公家关系匪浅,若是他人这么说。诸葛允非当场翻脸不可。不过就算是侯鉴说的,诸葛允的脸色依旧有些难看,阴郁着抱拳道:“还请世叔指教。”
侯鉴喝了一口奶茶,叹声道:“世叔也是败军之将,哪敢说指教。只是想告诉世侄。元帅此举才是真正的兵家做法。方才大帐里你也看见了,李亭山跟佟刃山是一道的,想的都是先撤。而雷立渊却是想着自保。这表示什么?这表示如今我军内部军心不齐啊!元帅无论选择哪个建议,都将让军心更加涣散,所以元帅哪个建议都没选,而是另辟奇径,走了一条不寻常的路---嘿嘿,兵进厄特冈,着实是步好棋!”
诸葛允不满道:“小侄却看不出好在那里。那厄特冈东靠鄂尔浑山谷,北依杭爱山,西邻乌力雅苏河,南边是月氏人占领的巴彦草场,这个四战之地宜攻不宜守,离飞云堡还有四百余里,这根本就是将飞云堡的第四军团抛弃了嘛!”
侯鉴却突然正色道:“世侄切记,慈不掌兵!在战场上没有谁是不能抛弃的。厄特冈虽不显眼,但世侄没发现他的价值吗?”
“什么价值?”诸葛允不解。
侯鉴深深叹息,诸葛允虽然聪慧,但人情世故和战场历练却是太少,做人差劲不说,连胡公的真正意图都没看明白。
侯鉴用手指沾了沾马奶,在桌上画出两条白色的线条。
诸葛允看了半天,撇嘴道:“这是月氏人与我军的大致分布图啊,月氏人似蛇一样盘踞金山森林至查干湖一线,堵住我军南归之路,北边又有月匈联军拦在唐努乌梁海和科布多……这又怎样?”
侯鉴又重重在两条白线中间点了一个点,沉声道:“贤侄再看,这里就是厄特冈。”
诸葛允顿时张大嘴巴,眼睛瞬间睁圆,愕然半晌才道:“七寸,打蛇打七寸!”
“不错。”侯鉴点点头,“这厄特冈就在月氏人这条‘长蛇’的七寸位置。向东可拿下‘蛇头’鄂尔浑山谷,向南可截断‘蛇腹’查干湖,向西可击‘蛇尾’金山森林。而北边又有杭爱山做屏障,此地不是绝佳之地又是哪里?”
“可是,可是……”诸葛允咋舌道,“可是月氏人会仍由我们将他们分割开吗?他们若是围拢过来,不就将我们困死在厄特冈了?”
侯鉴呵呵一笑:“元帅早就有了安排,烈武卫北进科布多是为了什么?定边府全城动员又是为了什么?再说了,有飞云堡钉在金山森林边上,月氏人不拿下飞云堡就如鲠在喉,如芒在背,他们敢围上来吗?他们不敢!就算他们的统帅是罗马战神也一样!”
“可是,可是……”诸葛允站起身,在帐中走来走去,一副着急的样子,“那飞云堡守不住怎么办?还有,万一第四军团被击溃,只能困守孤堡,敌人不管飞云堡了,直接围上来又该如何?”
侯鉴看着已经被这个计划刺激的有些坐不住的世侄,淡然道:“元帅不会让月氏人舍弃飞云堡的,因为飞云堡里有月氏人想要的东西!”
“什么东西?”诸葛允嗤鼻道,“辎重吗?粮草吗?那些东西去查干湖里捞都比飞云堡多。”
侯鉴老脸微红,查干湖里的辎重可是他沉下去的。
“是荣誉!擒杀大汉侯爵的荣誉!”侯鉴一语道破。
“侯爵?”诸葛允疑惑地睁大双眼,“哪个侯爵在飞云堡?”
侯鉴苦笑数声:“渤海侯!”
诸葛允已经彻底被惊得说不出话来,只是怔怔地指着侯鉴,仿佛被掐住脖子的蛇……嗯,长蛇。(未完待续。。。)
【第八十四章 成孤子,各施其谋】
“第一次与大汉帝国的元帅交锋,我承认,我的心情很激动。事实证明,我们罗马人在战术的安排上并不会输给汉人……可我必须说明,事先没有人告诉我,在这场交锋里,我的对手除了大汉帝国的公爵元帅之外,还有一个同样杰出的大汉侯爵!”---罗马战神罗维尼斯的回忆录。
“罗维尼斯阁下的确是一名非常优秀的军事将领,他的战术和计划颇有古风,用兵好出奇谋,战术安排上与我大汉不相伯仲。可惜,他最多只算是一个优秀的军事将领,却还不是一个优秀的军事统帅!从根本上来讲,统帅已经不能等同于将领和军人,因为统帅有时候要舍弃军人追求的荣誉!甚至要做到无耻、下流,能够利用手上每一个棋子,为最终的胜利付出能够付出的一切---包括个人的尊严和承诺!”---罗马大学翻译的《大汉元帅回忆录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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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战争,世人永远看重的都是结果,而不是经过。
成王败寇的思想,不是东方人对于战争的专利理解。战败者收获的只有耻辱,和胜利者貌似怜悯的泪水。
月氏王子阿巴斯站在离飞云堡五里的位置,看着堡下堆积如山的尸体一言不发。
他旁边的卡洛斯拿着“千里眼”望了片刻,不知是真感慨,还是虚情假意地叹声道:“汉军这么多勇士阵亡在这里,我们应该予以厚葬!”
阿巴斯冷漠地看了他一眼,嘴唇动了动,却还是没有出声。
飞云堡已经彻底成了孤岛。大汉第四军团的覆灭宣告在飞云堡外围将没有人能够牵制月氏大军。月氏士兵在卡洛斯的指挥下。开始打扫战场,掩埋尸体---一般而言,这是胜利者的专利!
卡洛斯这是把自己当成胜利者了。
可是望着高大坚固的飞云堡,阿巴斯却无法如卡洛斯那般露出轻松表情。身为月氏王子,阿巴斯太知道这种城堡的可怕性了。迪化城外就座落着大月州第一大堡---迪化堡!这种城堡。绝对比老州的任何高城大阜还要难以攻克。因为它是纯军事设施,里面没有平民百姓,守方不用顾及任何军事以外的因素,可以尽全力守护着每一处要点。
“若是可能,尽量劝降飞云堡守将!我们缺少强力的攻城武器,硬攻飞云堡将会给我们造成巨大的伤亡!”这是罗维尼斯给阿巴斯的命令。
“若是飞云堡汉将不肯投降呢?”阿巴斯反问。
罗维尼斯难以置信的看着阿巴斯。半晌确定他没有开玩笑以后道:“说实话,我真的很难理解你们东方人的思维模式,但我发自真心的佩服你们的勇敢---如果飞云堡不肯投降,你们也不用强攻,围困就好!等我们打败了他们的胡公元帅,飞云堡不降也得降了!”
罗维尼斯说完最后一句话时。脸上带着浓浓的自信!
……
置身如地狱般的战场,卡洛斯拿着“千里眼”看了许久,才递给阿巴斯,嘟喃道:“王子殿下,你看看,为何汉军堡墙上一点鼓噪都没有?这好像不合乎汉军的性格啊!”
说实话,卡洛斯是比较了解汉人脾气的。所以在看见月氏士兵翻检汉军尸体时飞云堡上的汉军居然没有一点反应。不禁有些奇怪---当然,月氏士兵在对待汉军阵亡遗体的动作不太文明,更不尊重!
月氏人实在太穷了,本就干旱了两年,接着是瘟疫,然后是流民作乱,整个大月州早就是残破不堪。(.无弹窗广告)这场大战虽然有罗马人的暗中资助,但食物依旧不是很够。所以在翻检尸体时,月氏士兵第一个要做的事,就是扒下汉军阵亡将士的衣服。搜寻每一个口袋,干粮、水壶、箭矢、战靴、铠甲……甚至是丝绸做的内衣里子都是月氏人搜寻的目标!
罗马人的资助当然不是无偿的,其中很重要的一项交换物品,便是丝绸。
可以说,月氏人像蝗虫一样扫荡着战场上的一切。汉军阵亡士卒往往被扒得一丝不挂。赤条条地躺在被他们自己鲜血染红的土地上!
不论东西方,这种态度显然是一种侮辱!极大的侮辱!
若在昨日之前,汉军堡墙上早就鼓噪连天,不时还会射下箭矢来发泄愤怒。可是今天,整个飞云堡安静的可怕,除了飞云堡最高处钟楼上飘扬的大汉蟠龙旗外,没有出现一个人影!
“王子殿下,是否发动一次试探性进攻?”卡洛斯担忧地说。
阿巴斯淡淡地说:“卡洛斯阁下,我知道汉军为什么不鼓噪,不用试探了。”
“哦,为什么?”
“因为他们已经准备与城共存亡!”阿巴斯深吸一口气道,“他们已经心存死志,这身后之事,也就不看重了!”
卡洛斯沉默下来,仿佛在仔细咀嚼阿巴斯的话。半晌才道:“好吧,那接下来王子殿下可要对他们进行招降?”
“你说呢?”阿巴斯斜睨了他一眼,冷笑不止。
卡洛斯望着依旧安静的飞云堡,苦笑道:“看来是不需要了!”
……
沉默半晌,卡洛斯道:“既然不能招降,王子殿下可有主意拿下这个城堡?”
阿巴斯沉默地点点头,却不愿跟卡洛斯说太多。
月氏人,有月氏人的作战方法!
※※※※※※※※※※※※※※※※※※※
月氏人唯一能为汉军做的事就是将他们带血的铭牌摘下,用一个个牛皮袋子装好,然后射入飞云堡内。
飞云堡第二层的堡墙,沈云手里捏着一枚铭牌,两指宽的铭牌上有一个被箭簇射出来的深洞,已经干涸的血迹模糊了铭牌上的字迹。仔细擦拭下,铭牌上的阴刻的汉字渐渐显露:大汉帝国晋州太原郡榆次县荼蘼村三甲丙酉户。李展。
李展,大汉帝国北疆方面军第四军团军团长。阵亡!
从那被箭簇射穿的铭牌能够看出,李殿帅是正面中箭---他奋战在第一线,始终正面迎敌,直到死亡降临!作为一名军人。沈云无比佩服这个李殿帅!但作为大汉伯爵,沈云深深鄙视这个莽夫---冲锋在第一线,你当你是常山赵子龙还是猛张飞?
死者已矣,沈云也不能苛责什么。李展的尸体与其他第四军团的将士一起,赤条条的埋在飞云堡东面的深坑内。
天气逐渐炎热,不及时掩埋的话。一旦尸体腐烂,很容易造成瘟疫。瘟疫病毒可不分身份,不论汉人还是月氏人都得死。
尸体显然太多了,汉军第四军团前后阵亡两万四千余人,月氏人也同样付出了将近三万六千人的代价。这么多尸体需要掩埋,对于没有挖土机的时代来说。工程量不小。月氏出动了三个军团,花了整整两天才算彻底掩埋干净。
也正是这两天时间,让飞云堡得以喘息,沈云也终于在第五连等人的力挺下,从容掌握了整个飞云堡的军事指挥权!
“侯爷,第五曲长和辰上尉请你去会议室议事。”一个士兵出现在沈云身后,恭敬地道。
对于方誊、赵信等人来说。沈云是校兵也好,侯爵也好,都是一个锅里搅马勺的袍泽弟兄,可对于其他普通士兵而言,侯爵却是如同天人一样的存在。
大汉立国千年,对于皇权和贵族的敬畏已经是每个平头百姓的本能,这也是第五连要让沈云出面掌权的原因---即使有个别军官不把大汉侯爵放在眼里,以沈云的身份也能震慑绝大部分士兵!这就够了!
当然,迄今为止,飞云堡还未出现不把沈云这个侯爵放在眼里的人---就连马固都凛然遵命了。
沈云细不可见的皱了皱眉。道:“事情不是都商量妥了吗?还要商量什么?”
那士兵低头回答:“这个,属下不知。”
沈云点点头,将手里的铭牌交给他,道:“把阵亡袍泽的铭牌都放到地下库里去。”
地下库分好多个房间,其中一个房间就是专门存放阵亡将士铭牌的。因为铭牌是识别阵亡者的唯一凭证。也是朝廷抚恤的根本,每个士兵都非常重视。而不论是汉人还是月氏人,同样不会随意糟蹋铭牌---战场无眼,谁知道下一个死的是不是自己?对铭牌的尊重,就是对自己的尊重!这个道理谁都明白!
……
会议室里坐着许多人,唯独没有飞云堡原来的旅帅林慜。林慜这个两天前的飞云堡最高指挥官,被沈云派人送到旅帅房间待着,没事别出来瞎跑乱指挥就成。至于他的责任,战后自有军法处的人来跟他清算。
沈云昂然走入,在会议桌前的主座上坐定。
“侯爷,各营士卒已经重新整编,这是整编名册,请侯爷过目。”说话的,是原第四军团幸存的上尉连长,姓辰,名阴,字山北。所谓山南水北为阳,山北水南则为阴。这就是他名字的出处了。
辰阴二十六岁,燕州怀来县人。十八岁从军,四年后直接转入乙等军团任中尉,其所在的朔州军团编入北疆方面军后,他因为性格稳重,也临时晋升连长,负责掌管第四军团中师第一镇第三旅的辎重后勤。算是个能掌权的人。
沈云接管指挥权后,首先要面临的就是部队编制混乱,军官派系过多,无法有效指挥的情况。所以他在与第五连等人商议后,第一件事就是将飞云堡的所有汉军士卒重新整编,班排编制不变,但连级以上重新部署了。将原来的飞云卫守军与第四军团残部打散,归入特编部的麾下,重新组建起一部兵力。由于这个整编是临时的,所以总体还是以特编部称之。
在整编过程命令下达时,沈云还担心有不服气的,特地让张末带着四十三人的第一营老底子“埋伏”在会议室外,准备也来一次“摔杯为号”。可出乎沈云意料的是,所有军官都极其认同这次打散整编。其态度热烈。气氛高昂,一度让沈云有自己主角光环显灵,王霸之气四溢的错觉。
后来才知道,其实不管是飞云卫还是第四军团残部,他们都对现下的情况感到担忧。若是林慜真的有能力,对于基层军官来说,他们不似高层那么多争权夺利---眼下的飞云堡就是个死地,也没有什么权利好争夺---他们想的很简单,谁能带领他们活下去,谁就是他们的指挥官!沈云就算不站出来。第四军团的那些军官们也打算推举辰阴出来夺权了!
当然,沈云此刻站出来,效果更好。一个上尉军衔的辰阴,自然不能跟大汉皇帝认可的侯爵相提并论。虽然侯爵在朝廷法度上是不能在没有皇命的情况下掌兵,但事急从权,放眼整个飞云堡。也唯有沈云的身份能够服众了。
在得知他们遵从的是大汉侯爵这个身份,而不是自己的王霸之气后,沈云还是有点淡淡忧伤的。不过说起来,这个辰阴还是个有能力的,虽然没上过大学,但八年的从军经历和丰富的后勤管理经验,让他对整编一事得心应手。
最后整编的结果是。以特编部为框架,将飞云卫和第四军团的残部,包括轻伤兵在内都归入建制,使得整个特编部充实起来。具体编制为,第五连任第一曲曲长,麾下营长为褚遂、罗橡、石锤;郑应为第二曲曲长,麾下营长为应亮、郝峰、皇甫嵩;第三曲曲长为文萃,麾下营长是毕允、胡可、钟离泗。
特编部后勤曲由辰阴负责,亲兵曲由方誊率领,警卫曲由赵信带领。原飞云卫和第四军团的连级以上军官。没有继续任职的单独抽出来,组建参谋曲。
之前沈云计算的两千六百八十二人,是不包括退回堡内的第四军团残部的,因为里面大都负伤。不过经过这数日的休整,许多轻伤兵已经可以重新披挂上阵。所以整理出来后沈云发现,自己居然成了一个挂着部帅名号,却领着旅帅兵力的侯爵!这也算是前无古人了!
整个特编部不但满员满编,甚至还有超编的情况。以第一曲为例,一曲兵力正常为一千八百人到两千人左右,而特编部之前因为是学员兵组成,所以压根没满员过,整个特编部都只有两千出头的兵员。但现在经过第四军团的补充,第五连麾下此刻却有整整两千二百人!而各曲都有超编的现象!
沈云不知道第五连是怎么跟第四军团的军官们谈的,他们居然都同意放弃兵权,将部下交到第五连他们的手里。为此,沈云很是佩服。
后来沈云才明白,大汉帝国虽然是封建制度,但在军中却没有封建王朝私军的隐患,因为每个士兵都有高中文化,深刻地知道,自己不是某人的私兵,而是朝廷的兵马。在基层士兵都有这种觉悟的情况下,某些人想紧紧抓住兵权不放是不可能的。
闲言少叙,总之沈云的整编过程很顺利。借着大汉侯爵的身份,以校兵军衔统帅着将近七千八百多人的队伍---这是一个旅的编制!此外还有将近两千多人的伤患,若是算上,沈云都可以称之为镇帅了!
当然,因为沈云的军事统帅资格没有得到胡公的认可,所以麾下不可能称他“部帅”或者“旅帅”,而以“侯爷”名之。
对于沈云而言,第一次带领这么多人,又是在这种绝境情况下,压力之大可想而知。不过幸好有参谋曲,还有第五连和辰阴这几个老手帮忙,很多事情他们都决定好了,只要沈云批复即可。这样层层叠叠,但又不显臃肿混乱的指挥体系,是圣祖皇帝五百年前就定下的。
在处理繁杂军务的同时,沈云也一再感慨圣祖这个穿越前辈的制度创造艺术!
……
看完整编名册,沈云点点头道:“嗯,既然整编已完成,那就各司其职便是,第一曲负责外层堡墙,第二曲负责第二层,第三曲为预备队,随时支援各处。”
沈云刚说完,就发现众人拿一种奇怪的眼神望着自己。
沈云摸了摸鼻子,纳闷地说:“怎么了?我说错什么了吗?”
辰阴咳嗽一声,强笑道:“没有,只是侯爷,你的打算就是固守待援?”
沈云顿时明白过来这次会议要商讨什么了。
原来是这个……
沈云咳嗽一声,尴尬笑道:“诸君也知道,本侯之前只是个校兵,还没有带领大军的经验……那个,不知各位和参谋曲有什么计划没有?”
所有人也都笑笑,并没有给这个年轻的侯爷太多责备眼神。毕竟谁都知道沈云虽然贵为侯爵,但之前的确没有指挥军队的经验。
首先说话的是辰阴,他代表了第四军团的意志。他的意见很简单,那就是突围!
整个飞云堡如今能战的只有七千八百人,算上两千伤兵的话勉强可有一万人。但月氏却有三个军团,五万的兵力!
“敌众我寡,若元帅行营迟迟不派援兵,我飞云堡迟早必备叛军攻破。况且,飞云堡离金山森林不远,叛军已经息战三日,再过几天等他们从金山森林伐木归来,造出攻城器械,飞云堡就更加危险了。”辰阴担忧地说。
的确,飞云堡所凭借的就是这个堡垒。而月氏人潜伏在北海州已经一个冬天,当然没有称手的攻城武器---新州城池都没有城墙,平时倒也不需要---可若要强攻飞云堡,却是非攻城武器不可的。
这个时代,火药并没有广泛用于战争领域,所以普遍的攻城武器是登云梯、撞车、箭塔、投石机、高射床弩等等。虽然投石机和高射床弩对于城墙和城门的破坏能力巨大的,但制造这种东西都是需要精密机关的。对于月氏人来说,他们暂时还不具备制造这种高威力攻城武器的能力。就算他们知道机关的打造方法,一时半会儿也弄不出来。所以他们所能采用的就是登云梯和撞车、箭塔之类能够快速批量制造的攻城武器。
使用这些速成攻城器械攻城,还有一个残酷的专业术语---“蚁附攻城”!就是人如同蚂蚁一样从城墙上攀附上去,用人命堆出来的胜利!
虽然在影视作品里,似乎每场战争都有蚁附攻城的场面。但沈云知道,在真实的冷兵器时代,“蚁附攻城”的事情是很少发生的。因为那意味着战争双方都拿对方没办法了,只能用人命去填。这对于攻城一方的士兵来说是极其残忍的,滚石、擂木、沸油……无数种方法会让“蚁附攻城”的士兵退怯。士兵也是人,也怕死!硬着头皮上的事可一可二,却不可三。多来几次,不用守城方打,攻城方就得自己乱起来!
既然蚁附攻城不可能,那辰阴为什么还要提议突围呢?因为飞云堡的粮食不够了。而且他们突围有一个优势,那就是马匹数量!
如今的特编部很奇怪,说它是骑兵部吧,偏偏步卒是最多的,可说它是步兵部吧,马匹却有上万匹!
这么多马,每日消耗的干草和豆类也是惊人的。若是打算突围就应该及早上,因为一旦粮食不够吃,杀马充饥就会成为必然。一旦马匹杀光了,那就更不用想突围的事了。
这也是辰阴会在整编完成后,就马上召开军事会议讨论决策的原因。飞云堡必须拿出一个方略来应对了。(未完待续。。。)
【第八十五章 战或守,月氏来信】
辰阴的建议没有得到大多数人的同意。(.好看的小说)
因为实在太冒险,有个堡墙抵挡,或许还有一线生机,但如果冲出去,那可是九死一生。
在最后关头没有降临的时候,人们潜意识里总是会躲在高墙之后,做鸵鸟心态去抵挡敌人的。
“我们反对突围。”一个声音突兀的响起,打断了辰阴的话。
循声望去,却是坐在参谋中间的马固。他现在是参谋曲中的一员。
马固的身份,其实在飞云卫中有很多人都是知道的,不过却没有几个人会在意。毕竟当代锦公可不止他一个儿子,他又不是世子,在座的所有人都不会把他当盘菜。
参谋曲中如今有三十多位参谋,都是从飞云卫和第四军团残部中筛选出来的军官。他们依照各自的熟悉程度分成了五个参谋小队(注1),马固就是其中一个小队的队正。
刚刚接掌飞云卫指挥权的沈云根本来不及在参谋中安排自己的声音,而且对于怎么掌控军队发言权也并没有心得---甫一上位就能挥斥方遒的情况是没有的,任何一个环境都有它自身的生存规律和法则,军队也不例外。
在马固发声后,其他参谋小队的队正也纷纷发言,附和辰阴的少,赞同马固的多。
会议室的声音一下变得吵杂起来。
虽然沈云还不知道怎么去指挥掌控军队,但他也清楚,作为令行禁止的军队来说,有多种声音是不行的,像这种吵吵嚷嚷如同菜市场的情况更是一支军队行将崩溃的前兆。
“够了!”沈云被吵的血压狂升。忍不住喝道。
会议室慢慢安静下来,所有人看向沈云。不过他们都没有表现出羞愧或者难堪的样子,而是带着不服与不甘的神情。
见了这个样子,第五连那张冰冷的脸上,也浮现出无奈的感觉。
虽然有大汉渤海侯的爵位坐镇。众人都不敢放肆和胡来。但想让这些军官完全无条件的服从军令,沈云光靠侯爵之尊还不行,还需要他自己表现出过人的手段和能力才成。
沈云见他们的表情,也深知凭着渤海侯身份就想让众人服服帖帖的想法是多么幼稚,军中一切还是以实力为尊。
扫视一圈,第五连、方誊、赵信这些人才是他真正的实力。至于其他人……
沈云脸上露出冷笑,眼神如电,看着众人道:“诸位,既然本侯坐上了这个位置,就会为大家的生命负责!但丑话说在前头,军人以服从军令为天职。若是有人敢违背军令,也休怪本侯翻脸不认人!”
“喏,谨遵侯爷之令!”辰阴第一个起身行礼。其他人虽然不愿,但也纷纷行礼,表示服从沈云的领导。
沈云敏锐地抓住辰阴的话中话---侯爷之令,而不是侯爷军令,呵呵。看来这个辰阴也不是省油的灯。
不过现在沈云不打算跟辰阴计较,于是淡然地摆摆手:“好,既然各位都认同了本侯的指挥权,那现在请诸位回去做一份计划交给本侯。至于最后如何抉择,本侯自有主意。现在散会!各司其职,以防月氏叛军攻城!”
“喏!”众人纷纷告辞。
沈云用眼示意第五连等人留下,而马固也踟躇地走在最后,显然也想留下来。辰阴的眼光更是毒辣,想了想,也没走在最前面。而是在门口徘徊。
人心呐,总是最难掌控的。
沈云不禁感慨。
最后留下来的人,除了特编部的三个曲长,还有方誊、赵信之外,还有马固和辰阴。
“显钰兄。你方才说反对,原因何在?”
该走的人都走光了,留下的人都明白为什么留下。沈云也不用客套,直接提问。
马固凭着身份在飞云卫里当上了个连长,不过整编后就进入了参谋曲。说起来他在帝大时一直看不上沈云,但现在沈云已经是侯爵之尊,又得到飞云堡全体的认同,马固自然不敢再向他放肆。
马固道:“回侯爷,我反对是因为月氏叛军刚刚击溃第四军团,已对飞云堡形成包围之势。月氏叛军不是傻瓜,他们肯定防备着我们呢,此刻突围无疑是自寻死路!反倒是固守飞云堡还有一线生机。因为飞云堡是我北疆方面军南归的重要据点,不论是胡公元帅还是叛军统帅都深知飞云堡的重要性,如此要地,胡公必定会派兵前来救援,只要我们能够守住,必然会有转机!”
这番话倒也不错。沈云沉吟不语,眼睛偷偷看向辰阴,见他也是一脸思索的模样,才转向另一边道:“第五曲长,你的意思呢?”
第五连显然是早就有了主意的,硬梆梆地回道:“我赞同马参谋的看法。”
沈云看向郑应,这个第五连的好兄弟更加没有异议。而轮到文萃表态时,这个黑皮肤的女军官却用大眼睛盯着沈云道:“飞云堡危急时,你若真肯让我第三曲上前厮杀,我便同意你的看法!”
文萃眼神很犀利,看的沈云好不自在,不由扭了扭身体,咳嗽一声道:“本侯还没有看法呢,你这是什么意思?”
文萃撇撇嘴,不说话了。其实文萃的意思很简单,她再也不想当“后勤医护人员”了。之前因为是女兵,文萃带来的女兵老被排斥在主战场之外,除了在十里坪有所斩获之外,其余大战小战,所有将领都将她们排斥在外,这让文萃有种自己是累赘的感觉。直到沈云做主了,文萃才算看见了希望。
文萃对沈云突然冒出来的身份当然有点惊讶,不过还不算太吃惊。毕竟她是知道周蕙的身份的,之前见周蕙与沈云如此亲密时,文萃就已经有所怀疑,现在只是证实了这个想法罢了。
文萃虽然没有再说话。但那双似乎会说话的大眼睛却无疑将威胁的意思表达的非常清楚:你若再敢把我们女兵当作累赘看待,我非去周蕙那里告状不可!
沈云莫名地感到一阵不寒而栗,这女人还真是不敢得罪啊!
至于方誊和赵信。方誊所表达的意思与文萃一样,遵从沈云的决断。而赵信迟疑了片刻,也表示同意第五连的看法。
见微知著。显然现在的特编部,很多决策还是以第五连为主。虽然赵信表现出了成为名将的潜力,但此刻而言,他还没有达到能够表达自己意愿的程度,赵信还没有清晰明确的属于自己的一套战术思想。
名将,不是天生的。更不是一蹴而就的。
不论是沈云,还是赵信,又或者是方誊、庞通、钟离泗,他们虽然是亲密无间的袍泽,但他们此刻离名将这个称呼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不过在这几人中,沈云无疑有着先天的优势。他是大汉渤海侯。身份尊贵,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穿越者!跟圣祖皇帝一样的穿越者!
当然,这个秘密现在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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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最后讨论的结果就是固守。(.好看的小说)这是所有人的共识。沈云也没有改变它的意思。事实上,马固所说的固守,的确更符合现在特编部上下所有将士的心声。
事实证明,军心也是很重要的。
防守事宜。第五连安排的妥妥帖帖。不得不说,第五连虽然还没有毕业,但他所展现出来的军事指挥才华却比那些毕业许久,都当上部将级别的军官还要出色。
整个飞云堡的防卫,哪里需要安置床弩,哪里需要准备滚石、擂木,哪里搭建煮沸油的铁锅……何处安排弩兵,何处布置长枪手,何处准备刀盾兵……一切的一切,都是第五连发出的命令---当然。冠上了沈云的名号。
不过沈云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当了傀儡。因为他确实不懂。这可是打仗,不懂装懂是会死人的。
当然,在第五连下达命令时,沈云也在疯狂的学习这些知识。比如在堡墙正面为何要安排两连的刀盾兵,而不是一营?又为何只搭建两口铁锅。而不是三口四口?这些都是学问。
而第五连也会毫无保留地将原因告诉他。放置两连刀盾兵是因为这是飞云堡的正面,月氏叛军的主攻方向,放置过多人马会造成无谓损耗,而在堡墙下方的藏兵洞里,可以安排芊杆队和其他兵卒,一旦月氏叛军用云梯攻城,芊杆队先上,刀盾兵为后续,接着是其他预备队,如此就能以最少的伤亡,防护住城头。至于为何放两口铁锅,而不是三口,是因为城头只有那么宽,人手只有那么多,再多也派不上用场---嗯,这是个很高深的数学题,沈云自动忽略了它的计算方法,太难了!
除此之外,辰阴也在后勤辎重安排方面教会了沈云许多。比如粮草的统计,还有每个士兵口粮的分配,如何在最少的资源消耗下保证士兵的战斗力---这也是一门深奥的数学题目,沈云学的很痛苦。
当然,现在沈云可以将所有数学难题都交给辰阴或者参谋们去解决,但如果沈云想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军事将领,这些东西就必须学会。因为他不懂这些,而是全部交给下面的人去做的话,就很容易被蒙蔽---别以为在大汉帝国的军队中就没有克扣军饷、贪墨军需的事情发生,人心是最难测的,不得不防。
很难想象,那些统兵大将原来还必须是一个数学家。成千上万士兵的吃喝拉撒都需要统兵大将操心,数学不好,还真不好弄。所以说,想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将领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忙碌了一天,总算将事情布置妥当,沈云也可以走出会议室,到堡墙上放松一下。
已经是六月八日,夕阳西下,如血夕阳照在堡墙上,给浑厚沧桑的飞云堡涂抹上一层神秘的色泽,宛如一座用鲜血铸就的城堡!
堡墙上下忙碌一片。沈云在看了一会儿夕阳之后,便徐徐往自己营房走去---快开饭了。
快到营房时,钟离泗突然从某个角落跳了出来,却是吓了沈云一跳。
“咦。钟离,你这是怎么了?”沈云发现钟离泗的左眼居然乌青,头盔也没带,披头散发地模样,跟伤兵营的那些重伤者似的。
钟离泗干瘦的身体往沈云身后一躲。乌青的眼睛睁得老大,四处张望,最后才小心翼翼地说:“侯爷,你这是给我安排了什么职位啊?快把我给害死啦!”
沈云想了想,奇道:“把你安排到文萃麾下当营长,这不是你昨天自己主动要求的吗?今天怎么反悔了?”
钟离泗想了想。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见四周没啥动静,这才从沈云身后站出来,尴尬地道:“侯爷,要不,你把我弄回去当你的亲卫吧?我跟庞胖子换一下!”
仔细一看。沈云还在钟离泗的脸上发现了几丝抓痕,长短粗细一比较,很明显是女人干的!
沈云正色道:“钟离,你不会去偷看女兵洗澡了吧?”
钟离泗一听,顿时垮下脸来,眼泪从乌青的眼圈里哗哗流下:“我的侯爷啊,我哪敢啊!我。我,我本以为去女兵那里是份美差呢,可他娘的谁知道那都是一群母老虎啊!除了文曲长,根本没人指挥的动。我刚才就想去叫司徒晓月那婆娘吃饭,结果她就把我挠成这样了……呜呜呜呜,侯爷啊,你可要为我做主啊!”
沈云噗哧一下笑了。
所谓叫司徒晓月吃饭云云,沈云是丝毫不信的。依着钟离泗的得瑟脾气,刚才估计是口花花的沾人家姑娘的便宜了。难怪被人挠成这副德行。
不过将钟离泗安排到女兵曲当营长也是有沈云自己的考虑,首先因为女兵曲的曲长是文萃。而其他女兵都是以普通士兵身份进入第三曲的亲卫营,营长是周蕙。至于其他营连排伍都是由男人担任军官。毕竟充入特编部的士卒可都是第四军团的残部,一帮大老爷们有个女曲长就已经颇有怨言,再塞一些连排级的女军官,估计他们就要暴动了。
其次是周蕙的存在。沈云将钟离泗安排过去,主要还是为了就近帮着保护周蕙。对于这些袍泽,沈云并没有隐瞒周蕙的真实身份。对于保护英公最疼爱的幼女这件美差,钟离泗可是将干瘦的胸脯拍的咚咚响的。
最后是出于掌握军队的目的,沈云已经有了初步的掌权想法,那就是安排信得过的人去带兵。赵信和方誊自不待说,而钟离泗和庞通,还是机灵圆滑的钟离泗比较适合。再者说,钟离泗还积极的求取这个职位。沈云当然不会不给。
可让沈云没想到的是,才不过干了一天的营长,钟离泗就哭着喊着要撂挑子,沈云当然不肯。
就在沈云准备板着脸教训钟离泗一顿时,飞云堡的钟鼓之声突然响了起来。
“咚咚咚……”
“噹噹噹……”
声音响遍全堡,沈云顿时一惊,钟离泗已经跳起来:“我靠,月氏叛军攻城了!”
“快,回营地,把队伍整理好,随时准备应战!”沈云也顾不得钟离泗那饱受伤害的小心肝了,将他往边上一推,立即奔向堡墙。
上甬道,过城楼,直接跑到堡墙西面城头一看,直接如血残阳下,一片黑色浪潮正向飞云堡涌来!
“敌袭!防御!”
“敌袭,防御!!”
……
整个堡墙上凄厉的警报声不绝于耳。所有汉军士卒都匆匆就位,从他们的表情来看,对于月氏这次突然的进攻,汉军们都有些紧张,但从他们有条不紊的动作来看,汉军将士们显然又有了心理准备。这种矛盾体现的非常明显。
“众军听令,弓弩手准备,射定位箭!”不知何时,第五连已经跑到了堡墙之上,来不及跟沈云说一句话,就跳上堡墙的高处,大声朝汉军将士们喊话。
赵信和方誊也急急带着亲卫曲和警卫曲赶来,不过他们的士兵都在堡墙下等候,自己带着十几个人上来,保护沈云而已。
随着第五连的一声令下,堡墙上数具十人床弩和弓弩都射出了第一箭,此为定位箭,用来标示敌军的进程。一旦敌军越过定位箭,就等于站在了各种远程武器的打击范围内。
不多时,月氏叛军便到了汉军床弩的最远射程外。不过他们并没有再继续前进,而是在那里停了下来。
“什么情况?”沈云皱了皱眉。
月氏叛军中,有一伍骑兵高举白旗上前,显然是来传话。
方誊冷哼一声:“他们是想来劝降吗?哼!”
沈云也笑了。真不知道这些月氏人是怎么想的,难道以为汉军真的会投降?
那一伍骑兵很快奔近,抵达城堡外百步时停止,其中一人高声道:“堡上汉军听着,我乃月氏第六军团信使,求见堡上汉军统帅。”
沈云见第五连已经命一些神射手准备好,闪烁着冰冷光芒的箭簇都牢牢锁定这些信使,这才走到堡墙边上,扬声道:“我便是大汉飞云堡最高统帅,月氏叛贼,有何话说?”
这时,月氏信使突然伸手朝怀里掏弄,方誊一惊,赶紧让两个士兵举盾挡在沈云身前。
这不是多此一举的行为,而是以防万一。包括之前第五连让军中神射手先行瞄准,也是为了这个。
在汉军过去五百年的历史上,曾无数次上演过这种诱骗敌军统帅显身,然后突然一箭将其射杀的例子---百步穿杨可不是神话,军中什么奇人异士都有,汉军这样诱杀了无数敌将,当然也要防备着敌人也会来这么一手。
不过这次月氏人显然不是来“万军从中取敌将首级”的,为首的信使从怀中掏出一封信,然后道:“我家王子有信给予尊下,约尊下明日午时于城头相见一谈!”
沈云后退数步,那信使将信笺穿在箭头上,射上城头,然后快速后退。
沈云拿过信笺打开一看,这个月氏王子倒是写的一手好字。只是里面的内容嘛,跟刚才信使说的没有分别。这封信只是相当于一份拜帖,并没有实质内容。
沈云转手将信交给方誊,道:“存档。回会议室议事。”
敌将给予的信件可不是能随意销毁的,必须交给所有参谋和将领看过,然后妥善存档保管。不然一个私通敌军的罪民可会被扣上。
方誊接过信件,只是瞄了一眼,忽然脸色大变,急急扯住沈云,低声道:“渊让,这信,这信……”
“这信怎么了?”沈云奇道。
“这信上的字我认识,”方誊急道,“好像,好像是张宪的字迹!”
“张宪?哪个张宪?”沈云话一出口,突然反应过来,也瞪大眼睛道,“张宪,张恪训?”
方誊郑重地点点头。
沈云的汗顿时就下来了。那明日,自己要不要站在城头跟张宪见面?这是沈云想到的第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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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参谋小队的数量不是一成不变的,也不是上级规定的。一个参谋部里可以有十个小队,甚至一百个小队,也可以只有一种声音----一切看参谋们自己的个人魅力和说服力。也就是说,参谋们其实是处于一盘散沙状态,这也是对将领权力的一种变相保护。当然,朝廷为了维护将领的权力,在上任伊始,朝廷会允许将领安排自己的心腹亲信进入参谋团队中,借此拉拢一部分参谋为己用。比如典木和百里束都属于这种情况。(未完待续。。。)
【第八十六章 绝户计,援军似至】
汉元1003年六月九日。午时。阳光刺眼,照在身上火辣辣的。
说起来这鬼天气还真不是一天两天了。大月州干旱,颗粒无收,民不果腹可是造反的主要原因啊!只是没想到北海州这里也是如此炎热!幸好这里人口实在不是很多,不然再来一场叛乱,那才真叫头疼呢!
沈云站在堡墙上的塔楼中,脑子里胡思乱想着。
塔楼是堡墙上的防御措施之一,每隔五十步便有一座,平时充当挡风避雨所在,战时可用作屯兵或者休憩的驻地。
方誊也躲在这里,炎炎的骄阳照在灰白方砖垒积的堡墙上,明晃晃的,直刺人眼。
“你真不打算见张恪训?”方誊有些懒洋洋地说道。
天气实在太热了,沈云也变得有气无力,不过看着站在堡墙上,被晒得快要缩成一团的林慜,沈云的心情变得愉快很多。
“当然不见。我这身份是为了震慑内部的,可威慑不到月氏人!”沈云很有自知之明地说,“若是让张恪训那小子知道大汉渤海侯在这,不想强攻的都会变强攻了……你到底知不知道活捉一个大汉侯爵对于月氏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方誊撇了撇嘴:“当然知道……不过,万一真到了那个时候,你可以给他们一个死侯爵嘛!”
沈云一缩脖子,道:“乌鸦嘴,我可还没活够。我还没娶如月呢……再说了,就算一个死侯爵,对月氏人的士气提升都是无与伦比的。轻易咱可死不得!”
方誊默然,却是没有再挤兑沈云。
的确,一个大汉侯爵对于月氏人来说,不论死活可都是涨士气的事儿。谁让大汉中兴五百年来。愣是一个侯爵都没被敌人逮着过呢---大汉阵亡的公侯不是没有,但硬是连死尸也没被敌人抢去过。
而且,战场直接活捉或斩杀大汉侯爵的意义还在于,可以断绝所有月氏人的念想---月氏人中还有很多其实是心向大汉的,这些人迫于形势和压力不得不暂时委身月氏叛军之中,一旦有机会肯定倒向汉军!但如果沈云这个侯爵被抓或者被杀,迫于压力或者颜面,又或者是自尊还是别的什么,大汉帝国必然会下达“屠杀令”,任何月氏人都在可杀范围内。包括那些中间摇摆的不坚定分子。那时候,月氏人就会铁了心跟汉军作对了!
不为自身考虑,也要为这些大局着想啊!
沈云是坚决不会主动曝露自己身份的。所以把林慜这个名义上的真正旅帅推到了前台,跟月氏王子见面,不用他开口说话。第五连和赵信自然能够代劳。
堡外蹄声震天,月氏王子来了。
沈云和方誊对视一眼。偷偷挪出塔楼。挤到女墙垛口处偷偷向下面张望。
月氏人来的时候,跟昨天一样,大阵停在千步以外。然后分出一连骑兵,徐徐向飞云堡走来,骑兵身后还拖着一辆马车。最后停在堡外五百步的距离。
“滕宇,你去问问第五曲长。看看能不能等会一箭将那马车给我射烂!”沈云忽然道。(.无弹窗广告)
“啊?”方誊显然没想到沈云居然打着这个主意。
“啊什么啊?”沈云一瞪眼,“他这么嚣张,你不想搞他一下?”
方誊踟躇地说:“想,倒是想。不过他停在五百步以外。除非用九石力弓……”见沈云脸色阴沉下来,方誊又道:“或者是用五石力弓,不过得抛物射,准头不行啊!”
沈云咬牙道:“妈的,一个不行就两个,两个不行就三个,我调一营的弓箭兵,对那里进行密集覆盖式打击,还就不信弄不死他!”
……
沈云的说法当然是不现实的。虽然汉军有“万军从中取敌将首级”的偷袭传统,但正因为如此,月氏人反而跟防贼一样在防备着汉军。
那一连骑兵和马车停在五百步以外就不再往前了,而是分出一伍人马飞奔到城下,高声道:“我家殿下有请城上汉将出城一叙!汉将有种便来,若想当缩头乌龟也罢,我家殿下在城下恭候半个时辰!”
喊完话,这一伍骑兵又在西面堡墙下耀武扬威地圈了一回马,这才骄狂地往回走,走出一百步时,其中一名月氏骑兵忽然回首张弓,一面被他们缴获的汉军军旗穿在箭矢上,“咚”一声扎在城墙上!
“哈哈哈哈哈!”月氏骑兵狂笑疾奔而去。
若说前面的话汉军还不在意,但月氏骑兵将汉军军旗钉在城墙上的举动却让堡上汉军彻底鼓噪起来。
这是对汉军军威赤裸裸的侮辱啊!
站在堡墙上的林慜却早就被刚才月氏骑兵射出的那一箭,吓得倒退数步,从堡墙上栽下来。幸好身边的士兵,赶紧扶住。
躲在女墙垛口下的沈云看这情形,不由叹口气:“以前觉得张宪这小子挺老实厚道的,今日一看,一样的狡诈啊!”
这时一个肉球滚到沈云身边,正是庞通。作为沈云身边一直以来的掌旗官,庞通此刻感觉受到了莫大的侮辱,一张肥脸上,五官都挤在一起,怒气上升,涨红似包子一般的脸,梗着脖子粗声粗气道:“侯爷,月氏叛军欺我太甚……”
“那你想怎样?出去送死就能洗刷耻辱了?”沈云慢悠悠地回了一句,顿时将庞通满腔的激愤给堵了回去。
“少说废话,赶紧滚回去告诉第五曲长,敌不动我不动,小小的激将法不管用!还有,吩咐下去,注意城堡其他几个方向,当心月氏人声东击西!”沈云嘱咐完,又偷偷看了一眼那停在五百步外的马车。
方誊其实也被气的不轻,咬牙切齿道:“渊让,我去调一营弓箭兵上来……”
沈云噗哧一下笑了:“得了吧,我说说而已。张宪那混小子到现在都没露头,你就能肯定马车里坐的就是他本人?没准他还巴不得我们对那辆马车进行攻击。以此激起月氏叛军的同仇敌忾呢---偷袭者总是会让人鄙视的。除非能一击必中,败敌于阵前,不然我可不干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儿。
方誊一愣,道:“那你说怎么办?就看着他们这么耀武扬威?”
沈云若有所思地道:“不是我该怎么办,而是我想看看他想怎么办。如果他就这点招术,那也不用担心了。”
方誊倏然一惊:“月氏人还有什么阴谋?”
忽然,东南北三面突然传来隆隆的战鼓声和喊杀声。
沈云叹了口气:“看来不是阴谋,而是堂堂正正的阳谋……他们要攻城了!”
“就这样?”方誊讶然。
“那你还想怎样?又还能怎样?”沈云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月氏人攻城了,不过这攻城的力度明显不是很强。传说中的蚁附攻城也没有展现出来,月氏的步兵都没有抬云梯。别说云梯,连像样的攻城盾牌都没有,在五百步外就停下了。只有一堆骑兵跑到堡下逛了一圈,射了几支箭就撒丫子往回跑---说是攻城,还不如说是练兵!
雷声大雨点小的攻城在一刻钟后结束了。倒是让汉军士卒在这大热天的紧张了一回,满身大汗淋漓。跟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体力却是消耗不小。
不过,真的就只是单纯消耗汉军体力这么简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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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云堡西面千步外的月氏军阵中,阿巴斯穿着普通校兵的铠甲,骑在马上,用千里眼不住观察飞云堡上的汉军。
他当然没有在那辆马车里。不说儒家有“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的训语,就说汉军的“人品”也的确不值得相信。对此卡洛斯可是最有发言权的。
要知道。罗马人的军事训练课上,就有专门的一节教授如何规避汉军的“阵前偷袭”。可以想象汉军的“恶劣人品”已经是人尽皆知了。
“殿下,你观察的如何了?”卡洛斯见半个时辰过去,飞云堡的汉将依旧没有出来跟他们“一叙”的想法。忍不住问道。
阿巴斯托着下巴,道:“看来汉将有点难缠,这飞云堡有点棘手,不能强攻,只能智取!”
卡洛斯讶然道:“智取?如何智取?”
阿巴斯望着滚烫的地面,卡洛斯瞬间了然:“殿下是说掘地道?这是个好办法!以后每日我军就像今日这般鼓噪攻城,为掘地道做掩护!”
阿巴斯像看白痴一样看着卡洛斯,冷然道:“阁下能想到汉军就想不到吗?都不用飞云堡的汉军想,五百年前的汉圣祖就考虑到这点了……你知不知道城堡的地基有多深?又知不知道每个大堡的地基是用花岗岩做外层防护的?掘地道,哼,有那功夫,还不如强攻来的划算!”
的确,掘地道攻城的法子,汉人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开始用了。汉圣祖在五百年前推行城堡战略时就考虑到了这点。所以将城堡的地基打的非常深,而且地基外层包裹坚硬的花岗岩---当然,这只局限于大堡,中小堡是没有这层防护的。除此之外,每个城堡还有多种防备掘地战的措施。
总之若想掘地道破城,这工程量绝对不比重新筑造一座城堡来的轻松。更不是十天半月能够完成的,除非准备半年甚至一年的时间去干这事儿……正如阿巴斯说的,有那功夫,还不如直接强攻来的直接。
面对阿巴斯的讽刺,卡洛斯倒也不着恼,他是罗马方面派到阿巴斯身边做参谋的,通过这大半年的相处,对这位王子殿下的冷漠性子早就免疫。
“呵呵,在下多言了。敢问殿下有何破城妙计?”卡洛斯笑着问。
阿巴斯见着唾面自干的卡洛斯也颇为无奈,赶又不能赶,骂他又毫不在意,简直跟飞云堡的汉将一样脸皮厚……
“掘地道破城不行,不过截断水源还是可以的!”阿巴斯继续盯着地面道:“天气如此炎热,只要截断扎布汗河通往飞云堡的水源。哼,看他们还能坚持多久!”
“可是每个城堡里不是有蓄水的大缸吗?这样围城,要围多久?”卡洛斯疑惑。
阿巴斯冷漠地脸上浮现一股狞笑,看向卡洛斯道:“你可知那些大缸蓄水是为了何事准备?”
卡洛斯不由身上一寒,小心地说:“好像是预备城中大火……”
阿巴斯重新望向飞云堡,冷笑道:“不错。那些水缸除了饮用外,更主要的是用来灭火的……汉将既然不肯出来,那我就给他们添几把火,看他们的水能用多久!”
……
不得不说,阿巴斯的这招很毒辣。在接下来的五天里。月氏人一边派人在飞云堡东面掘地断水,一边派人用强弓发射火箭,不分昼夜的射击,用抛物射的方式射入。
在起初的两天里,汉军中谁也没想到月氏人要做什么。攻城没有。却是有不断的射火箭进来。一两支火箭倒没什么,可月氏可是有数万人。每天每次至少有上万支火箭进入飞云堡内。这些火箭都涂上了沥青。点燃后有高热和浓烟,不易扑灭。
两天后,辰阴突然找到正带着人焦头烂额地扑灭火灾的沈云,急道:“侯爷,不能再这么扑火了。我们快断水了!”
“啊?”沈云此刻是烟熏火燎,整个脸像是涂上了一层黑泥。身上明晃晃的铠甲上也满是烟熏痕迹,显得很是狼狈,听了辰阴的话还有些懵懂。
辰阴跺着脚急道:“水啊侯爷,这是月氏人的奸计。要我们用光蓄水,同时派人截断水源呀!”
“水源?咱们的水源不是地下水吗?”沈云奇道。在云外堡时,堡中的水源就是来自于地下水,而众所周知,地下水怎么截断?
辰阴苦笑道:“侯爷啊,这里是北海州西部啊,靠着扎布汗河,我们的主要水源当然来自河中。地下水也不是没有,但……”辰阴指了指周围端着一大盆水往一支火箭上浇的士兵道,“就这种用法,就算靠着黄河,这水也不够用啊!”
沈云终于反应过来,急道:“那,现在还有水吗?”
辰**:“有,但是从昨天开始水井里的水位下降很明显,看来月氏人是真的掘断从扎布汗河过来的水源了,再给他们数天时间,断了我们的地下水源也不是不可能。到时候,我们就真的陷入绝地了!”
飞云堡能够守住,靠的就是粮食和水,粮食虽然快没了,可还有马肉可以吃,就算没吃的,人还能扛个三五天,但要是没了水,在这炎热的夏天,那可是连两天都活不下的。
反应过来的沈云气急败坏:“别浇了,别浇了……”
这时又一波火箭射进来,庞通端着一个碾盘大的盆子,装满水正要往上倒,沈云劈手抢过,跺脚大骂:“你个败家玩意儿,这一支火箭而已,吐口唾沫就灭了,用得着这么大盆水吗?”
庞通可喜的小眼睛眨巴两下,还不明白沈云为何发这么大火,愣愣地看了看脚边那支还在冒烟燃烧的火箭,还真吐了口口水下去……“呸呸,侯爷,它不灭啊!”庞通苦着脸道。
沈云仰天哀叹:“老天啊,你怎么派了这么个活宝在我身边啊!”
……
“从今天开始,掘土沙灭火,若不是特别重要的地方,火势任它烧吧,尽量在火势周边清出空地便是。另外,将那些灭掉的火箭收集起来,充做库存。”会议室里,沈云有点丧气地吩咐道。
月氏人这手还真是打中了汉军的软肋。虽然沈云已经尽可能快的下达禁止用水灭火的命令,同时还让辰阴尽可能地抢水,但还是晚了。飞云堡四口水井有两口已经干涸了,只有一层淤泥在底。而另外两口的水位也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降下去,到六月十四日时,飞云堡中的各大水缸只存有不到三分之一。上万人马,人吃马嚼,最多也就撑个五天!
这可真是绝户计啊……望着还在源源不断射进来的火箭,沈云简直有点欲哭无泪的感觉---难道第一次领兵作战就要这么憋屈的被打败?
沈云不甘心。
会议室里的气氛有点沉重。第五连虽然已经提议从今日开始不许除饮用之外的额外浪费水,但情况已经恶劣下来,这个措施有点迟了。
辰阴见气氛有点沉重,强笑道:“虽然没水了,不过咱们的箭矢储备却有大幅的增加,现在库存已经超过四十万支,还不包括各个堡墙上仓库里的,加起来怕不下六十万!”
文萃嘟喃道:“月氏人背靠金山森林,再造六十万支都不是问题,更何况那些箭矢大都没有箭簇,顶个屁用!”
还真是。月氏人也知道不能当汉军的军火商,射进来的箭矢大都是没有金属箭簇的光杆箭,除了箭头那团火,别无他物---而且更恶毒的是,月氏使用的箭杆是易燃的松杨木,看来他们打的主意是,即使飞云堡将易燃物都搬空,光靠铺天盖地的松杨木箭杆也要堆出冲天大火来!
妈的,张宪是恨不得把金山森林都搬进飞云堡啊!
就在这时,一直在外面指挥的郑应突然破门而入,大声叫道:“侯爷,各位,快跟我来看,我们的援军好像到了!”
众人皆惊,一窝蜂地冲出会议室,奔向堡墙。(未完待续。。。)
【第八十七章 援军至,王子侯爵】
“第五曲长,真的是我们的援军吗?”沈云踮着脚,眺望东边,心里颇为忐忑地问身边的第五连。
第五连手搭凉棚望了许久,半晌才道:“不好说,看情况似乎是。但好像人马不多,也不知是哪支军队前来。”
东边茫茫,除了铺天盖地的月氏营帐,和极远出若有若无升起的股股尘烟外,却是很难看见别的什么。
不过周围月氏人的表现还是能够让飞云堡发现特异之处。首先是前几日连绵不绝向飞云堡靠近,不断射出火箭的队伍现在都不见了踪迹。其次是东面扎布汗河岸边的月氏大营明显空了许多,用千里眼探查,除了营内偶尔露出的人影,营内守军至少少了一半以上。
从上个月十四日开始到现在,月氏已经围困了汉军整整一个月,按照之前的猜想,援军也应该到了。所以虽然飞云堡内所有人都不敢肯定,但喜色却都渐渐攀上了众人的脸上。
为了能够及时策应援军,第五连甚至下令将城堡东门的障碍物搬开---之前为了固守,汉军曾用垒石将城门彻底封住。
当天夜里,沈云脸带喜气地回到自己的营房,却在门口见到了女兵司徒晓月。
“司徒姑娘,何事?”沈云先开口问道。
司徒晓月是女兵三朵花中比较开朗的一个,整个人大咧咧的,常跟男人一样。她见了沈云也不羞涩,握拳行礼道:“侯爷,我们曲长想单独跟侯爷一叙!”
沈云奇怪地看了看她,谨慎地问:“单独?蕙儿知不知道?”
司徒晓月一怔,既而跺脚道:“侯爷。你想哪儿去了?!周营长当然也在旁……哎呀,你到底去不去?”说到后来,司徒晓月大大咧咧的性子似乎也有点羞恼了,恨恨地跺脚道。
“哈哈哈哈,去去去。能够‘单独’跟你们女兵待在一起可是咱们飞云堡全体上下梦寐以求的事儿呢!”沈云见捉弄见成效,赶紧促狭地说笑一番,然后跟着司徒晓月身后走。
之前说过城堡的营房样式,类似于福建永定土楼那般,是个圆形的筒子楼,兼具防御和住宿多种功能。因为沈云是骑兵。所以营房在二楼东侧,而女兵也是骑兵出身,所以在二楼西侧。算是个大对角。
沿着圆形的楼道走了一圈,没见几个人便来到了文萃的营房。推门进去,却见营房内火烛点着,光线明亮。文萃没戴头盔。散着长发正跟旁边的周蕙和方晓柔嘀咕着什么。
见沈云进来,文萃倒也没有托大,赶紧起身行礼。方晓柔也是个娇怯的姑娘,行礼时都不敢看沈云的眼睛。但周蕙却抿着嘴唇,闪亮的眼睛隐蔽地朝沈云眨了眨。
这段时间以来,特别是沈云暴露身份侯,沈云有了自己单独的营房。但忙的是焦头烂额,根本没时间打理。大部分时间,还是周蕙去整理的。每次沈云回来,看见整整齐齐的营房,都会感慨,周蕙这姑娘虽然一身英气不输须眉,但细心的地方还是有的。
至于更多的,却是没有了。周蕙整日里都被司徒晓月和方晓柔跟着,她们三个也黏的紧,即使沈云有什么想法也被扼杀了。
“文曲长。有什么话不妨直说吧?!”沈云就在门口,司徒晓月给他端了一张椅子坐下,房门也是敞开着---毕竟是女兵营房,该避嫌的地方就算是侯爵也不例外。
文萃也不绕弯子,直接道:“侯爷。单独请您来,主要是想说两件事,第一,若真是援兵来了,还请侯爷能让我第三曲负责断后;第二,若不是援兵,也请侯爷慎重考虑将我第三曲安排出去请援兵。”
沈云一怔,他没想到文萃单独叫他来,竟是为了这两个事。可这两件事都是最危险的。不论是断后还是突围求援,都是九死一生的事情啊!
文萃看向沈云的眼神隐隐带着不满。是的,就是不满。自从沈云掌权以来,虽然没有特别维护第三曲,但因为第三曲有女兵存在,大家在潜意识里都会将其他苦活累活都揽到自己麾下,第三曲总是最后的选择。显然,对于大家的维护,文萃有点急眼了。
就不明白,怎么有好战若斯的婆娘?安安心心的在家待着不好吗?沈云苦着脸,摸了摸鼻子。笑什么笑,说的也是你。沈云狠狠地瞪了周蕙一眼,然后无奈抱拳道:“文曲长的话本侯记住了。若真有那个时候,本侯会跟第五曲长和郑曲长好好商议……”
“那为何不跟我商议!”文萃急道,“侯爷,我知道你是担心蕙儿,但请你放心,若真有那时候,我决不会带着蕙儿她们三个去冒险!”
“文萃姐,”周蕙急道,“我也能战的……”
“是啊是啊,文萃姐,我也可以的。”司徒晓月也表示反对。
“嗯!”方晓柔握了握小拳头,虽没说话,但意思很明确。
文萃却没看她们三人,而是目光灼灼地望着沈云,道:“侯爷,请给文萃一个机会!让我证明自己,可好?”说着,文萃忽然单膝跪了下来。
“呀,文曲长,你这是何故?赶紧起来!”
在大汉可没有随便下跪的时候,文萃的这个举动让沈云有些不知所措,赶紧上前虚扶,但文萃却不肯起来,抬头定定地望着沈云,灼灼的目光里,竟是带着诚挚的请求,还隐隐有泪花闪烁。
沈云心里一颤,看来文萃不仅仅是想效仿帝国女将叶天舞,还有不为人知的另一段故事才对啊!
“侯爷,文萃并非想求死,只是想求战!想立功!”文萃执拗地说,“还请侯爷务必成全!”
其他三个女兵也纷纷用期盼地眼神望着沈云,里面的祈求意味非常明显。
……
沈云最后也没有给文萃肯定的答复,只说若是可能,一定让她领兵断后或者求援。
回营房的路上。周蕙陪着他。
“蕙儿,你们文曲长似乎还有别的话没说,你知道吗?”沈云低声问道。
周蕙点点头,又摇摇头,嗫嚅道:“我也不知道算不算。我听说文曲长是成了亲的,夫家姓柯,有没有儿女就不知道了。不过我知道,文曲长的母亲姓叶,叶天舞叶将军的叶……”
这其中有联系吗?
沈云想了想,便放弃了。飞云堡如今事情繁多。根本不允许沈云为这件事耗费太多脑力。
“沈渊让,你说,”周蕙似乎在考虑该怎么措辞,“你说我们会死在这里吗?”
“嗯?”沈云一怔,停下脚步,看向周蕙。这个神经大条的姑娘。到底脑袋瓜子里想什么呢?
周蕙也停下步子,抬起头望着沈云,眼眸里竟也是泛起了泪花,带着呢喃的声音道:“沈渊让,若是我们要死在这里,我只求你一件事,千万不要死在我前面。我会哭的!”
我会哭的……这或许是周蕙想得到的最严重的悲伤方式了吧?
沈云皱了皱眉,突然捏着周蕙的瑶鼻,笑道:“胆小鬼!”
周蕙想哭的感觉顿时被沈云给捏了回去,拍掉他的手,啐道:“我才不是胆小鬼呢!只是我真的不敢想象你战死的样子……我想,那一定是我最不想看见的样子……”说着说着,周蕙有点出神了,脸上闪过一丝惊惧,看来女人爱幻想的性子让她想象到了不好的画面。
“呵呵,好啦好啦!我答应你!”沈云见她的表情。莫名的一疼,赶紧强笑着刮刮她的鼻尖,道:“别胡思乱想了,援军不是来了么!天不早了,赶紧休息去吧!”
周蕙吸了吸鼻子。突然紧紧抱着沈云,喃喃道:“沈渊让,如果我们明天就要死了,你现在最想做的事是什么?”
沈云还真不知道怎么回答,只好宠溺地将她搂紧,随口道:“我跟你想的一样!”
哪知这话一出,周蕙忽然挣开怀抱,给了沈云肩膀一拳,娇羞啐道:“呸,不要脸!尽想羞羞的事!”
沈云:“……”
※※※※※※※※※※※※※※※※※※※
第二天一早,天还未亮,沈云的营房门就被敲的咚咚作响。方誊的声音从门口传来:“沈渊让,堡外有事,快来看看!”
沈云赶紧穿戴整齐,跟着方誊跑上堡墙。此时天色未明,天色还漆黑如墨,空气里有浓浓的烟火味道,不过火把却是不少,将堡墙上照的一片通明。
东面的堡墙上,第五连、郑应、辰阴、马固等人已经到齐,连文萃也带着周蕙他们赶到了。所有人都齐齐眺望着东北方向。
那里,漆黑的夜幕中,似有似无的有一道火光。
“什么情况?”沈云张嘴就问。
回答的是离他最近的马固:“不清楚,火光半个时辰前就出现了,还隐隐有些声响,但不清晰。我们判断,可能是我们的援军在凌晨时分偷袭月氏大营!”
“成功了吗?”沈云急问。
这次回答的是辰阴,他托着下巴道:“应该没有。驻扎在河边的月氏营盘没动静,看来我们援军并没能突破月氏营盘防线,不然不会没声响的。”
“侯爷,你看我们是不是出城尝试进攻一下月氏叛军?以此策应援军!”马固突然道。
他这想法一提出,顿时让其他参谋叶纷纷同意。
沈云却望着天边一般遥远的火光,摇头道:“还是算了,现在天黑,根本看不清道路。远方战况不明,我军贸然出堡,万一中了月氏诡计,那才冤枉呢!”
第五连道:“不错。战况不明,我们必须坚守飞云堡。月氏六七万人,营盘扎的又毫无破绽,我们想要突出去有点难,不过是折损兵马罢了。”
辰阴也表示此刻不适合出击,还是再等等看。
在这里,真正掌握实权的就是第五连和辰阴,他们两人都赞同沈云的观点,出击一事也就没人再提了。但也没人回去。而是都望着远方那道若有若无的火光,那可是飞云堡上下最后的希望了!
等了有一刻钟,太阳突然从东方的地平线上跳出,光线带着温和的力度和炫目的光彩直射飞云堡堡墙,因为临近河边。飞云堡周围还有点雾气,阳光似乎还打着转在众人头顶绕了一圈似的,眼前的一切突然变得真实而又梦幻起来!
“快看,真是援军!”举着千里眼的方誊惊喜地指着东北方大叫。
“看看看,不给我千里眼,我看个屁啊!”沈云急得。劈手抢过方誊手里的单筒望远镜,赶紧向远方望去,阳光的光线给的很足,远处那道火光变得清晰起来,甚至还能看见一道道纵横交错的骑兵,驰骋在月氏营地所升起的尘土!
只是距离还太远。不足以看见援军的全貌和月氏营盘被攻破的惨状。
千里眼在堡墙上所有军官手里转了一圈后,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兴奋之情。就连一直硬着脸的第五连都似乎带上了笑容。
确认了的确是援军到了,那接下来该做的就是如何出击,配合援军里应外合将月氏大军击溃了。堡墙上顿时如同会议室一样,各个军官都展开激烈的讨论。不过与之前在会议室沉闷的讨论氛围不一样,这次所有人脸上都带着喜气。
沈云没有参与讨论,而是继续拿着千里眼不住观察。过了一刻钟。讨论依旧没有结果,可在这时,沈云却大声道:“别吵了,快看那边,月氏叛军朝我们这里过来了!”
所有人立即手搭凉棚眺望。这次不用千里眼都能看见滚滚烟尘,月氏大军正从西、北两个方向急速向东北方疾驰,显然是驰援的。而另有一支月氏步兵,以防守型的姿态出营,缓缓向飞云堡逼来,似乎就是要围住飞云堡。使得汉军不会从堡中冲出来。
“看来张宪也不是傻瓜,这天色一亮就赶紧调兵支援了。不知道我们的援军够不够多,能不能挡住!”马固还在喃喃自语。
沈云却是跳脚了:“还说个屁啊,挡,拿什么挡?援军都到门口了。难道还靠他们自己打进来?特编部第一曲听令,立即吹号聚兵,准备出城骚扰月氏人,妈的,不能让他们这么轻松的去支援。”
所有人顿时明白过来,等月氏步兵围上来,他们想再出城搞点动作就难了。一时间,飞云堡号角呼鸣,许久不动的骑兵们纷纷披挂上马,准备出城。
就在这时,忽然有一营骑兵从东边月氏步兵方阵中冲出来,直奔飞云堡而来。
他们想干什么?拿马撞城墙?
沈云奇怪地望着那营骑兵,嘴上却大呼:“快,准备防御!射定位箭!”
就在这时,狂奔而来的月氏骑兵突然在五百步外停下,然后扬声齐呼:“大汉渤海侯沈云阁下,我家王子向你问好!”
沈云一个趔趄,差点从堡墙上一头栽下去---妈的,月氏人是怎么知道老子的?
月氏骑兵在五百步外齐声高呼了三次,这才徐徐撤退,让步卒缓缓逼近。
这时城头所有人都面面相觑,有点不知所措。这月氏人怎么知道大汉渤海侯在这里?莫不是出了内奸?
沈云经过最初的惊讶,很快就咬牙道:“管他们怎么知道的,月氏叛军再靠近,就给我狠狠的打!老子就在这里怎么了,我就不信他们上的来!”
不过月氏人似乎还是没有立即攻城的打算,而只是摆出防御方阵,死死堵在飞云堡外。这个时候,汉军最高统帅的身份被叫破,第五连也不敢再贸然出击了,谁知道月氏人会不会知道更多?这可真是要命啊!
就在这种诡异的对峙中,方才那一营骑兵突然簇拥着一面大纛缓缓朝飞云堡而来。
辰阴望见那面大纛,顿时沉下脸来:“那是月氏王子亲军军旗,也是第六军团的军团大纛,看来是那个所谓的月氏伪王子到了。”
月氏旗帜,以皎月、半月和满月为主体,高山、大海和祥云为底衬,分别表示不同的级别和身份。比如皎月浮海就是师级旗帜,而眼前这面大纛,是满月凌空,下有朵朵祥云,显然是最高级别的王族才能使用的。
也难为了月氏人,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便搞出了这么多花样。也多亏羽林暗卫,这么短时间便探听清楚了这些。
就在汉军戒心满满,警惕地望着这支簇拥着月氏王子大纛的队伍靠近时,队伍忽然一分,大纛下站着一人一骑,马是正宗的河套骏马,人也不赖,不说风流倜傥,却也是英武不凡,只是那张脸上显得非常对一切都非常冷漠---正是张宪!哦,不,是月氏王子贡昆?阿巴斯殿下!
只见阿巴斯缓缓上前策马上前,立即有六名重装骑士围绕左右,同时高举盾牌,将他身边任何一个方向可能被偷袭的位置都封死。
在汉军注目下,这一队人马居然走到了飞云堡下五十步以内。
“沈渊让,我说谁的脸皮这么厚,居然连我的激将法都无效了。原来是大汉渤海侯在此!哈哈哈哈,你还要躲着我这个同窗多久呢?”阿巴斯在城下放声大喊。
站在堡墙后方的沈云向第五连示意,看能不能将其用床弩一下射杀。见到第五连无奈地摇头---这阿巴斯也不是没头脑的,这个距离内,床弩根本无法射到,有六名重装骑士保护,想用强弓射杀也成了妄想。
唉,要是有把枪该多好!
沈云无奈的叹了口气,站到堡墙上,对阿巴斯招了招手,放声笑道:“张恪训,好久不见,你说话还是这么让本侯不爽啊!”(未完待续。。。)
【第八十八章 打便打,怕你不成】
汉元1003年六月十五日,凌晨。(.好看的小说)飞云堡。
大汉渤海侯与月氏王子贡昆?阿巴斯终于有了战场上的第一次相见。
见到沈云,阿巴斯少有地露出笑容,笑道:“说实话,我真没想到你会在这里出现。沈渊让,方滕宇是不是也在?”
沈云扭头看了看方誊,方誊倒也干脆,直接站上了堡墙,笑道:“张恪训,我可是等你好久了!”
阿巴斯居然拍掌大笑道:“哈哈哈哈,好样的,没想到小小一个飞云堡不但有大汉渤海侯坐镇,连未来的淮南侯都来了。哈哈哈哈,实在好的很!胡公殿下倒也真是舍得,居然拿你们当诱饵!不过必须承认,我心动了,我对你们这两只诱饵彻底心动了!”
沈云心里一动,喝问道:“张恪训,你还执迷不悟吗?胡公将我等调来此处就是等你此时出现,你看不见我大汉天军已将你团团围住,哼,月氏叛军灭亡指日可待,若我是你,就乖乖投降吧!”
堡墙上下都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沈云。
什么嘛,明明自己被围的跟即将下锅的饺子似的,还正气凛然一本正经的劝人家投降?渤海侯这是怎么了?
庞通捅了捅边上的赵信,低声问道:“喂,侯爷昨晚忘喝药了?”
赵信却是低头沉思,喃喃道:“诱饵?诱饵?难道我们是诱饵?呵呵,这可真是有趣的紧了。”
堡下阿巴斯突然放声大笑,笑的出来了,指着沈云道:“沈渊让,你真以为自己这个诱饵做的很成功吗?哈哈哈哈。别傻了。今日之前我还担心胡公移师厄特冈是为了要以你为饵,可现在,哼哼,区区一旅的飞骑卫就敢来冲阵,你真以为他们能突破我大月氏十万大军的防线。救回你们这只孤子吗?”
沈云脑子急转,赶紧消化阿巴斯话中的传递出来的消息,嘴里却不停地说:“笑话,胡公殿下征战半生,妙算无穷,岂是你小小叛逆能够揣度明白的?看着吧。不出十日你就会成为我大汉阶下囚,到时悔之晚矣!”
“十日?哼,你能撑到十日吗?”阿巴斯不屑道,“如今那一旅飞骑卫被我挡在十里之外,你这飞云堡怕是连五天的水都没有了,还十日?你真当自己还是帝大那蛮横跋扈的渤海侯?”
沈云摸了摸鼻子。笑道:“能得到张兄一个‘蛮横跋扈’的评语可真不容易。早知道,当初你就不应该救我……”
阿巴斯忽然一劈手,打断沈云,恶狠狠地说:“若我知道当初遇刺的人是你,打死我也不会救你的。沈渊让,当日我就发过誓,终有一日要为婉莹报仇!你死定了!”
婉莹?
沈云愣了一下。慕容婉莹?那个为沈云而跳湖自尽的姑娘?
见沈云疑惑的表情,阿巴斯仿佛被人打了一拳一般,再也不复从前的冷淡从容,而是双目通红,咬牙切齿地说:“不错,沈渊让,我早就爱慕婉莹,要不是你,要不是你这混账始乱终弃,她绝不会死!哈哈哈哈。善恶到头终有报,你没想到也有今日吧?别让我抓到你,不然我一定让你后悔当初没被鄢如月的洗脚盆砸死!”
沈云尴尬地又摸了一下鼻头,实际上真正的沈云已经被砸死了……可他不能解释这个,也没人信。
“张恪训。你放屁!”一声娇叱在堡墙上突兀响起,却是周蕙听见阿巴斯的话,一时忍不住大骂,“你个阴险小人,当初要不是你,我看慕容姑娘也不会跳湖自尽……”
沈云想要阻止周蕙露头,却是来不及了。
阿巴斯显然一愣,既而看见周蕙,突然露出狞笑:“很好,原来英公的爱女也在这里,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倒是真的很好奇,这小小的飞云堡还有多少以前尊贵无比高高在上的世家子弟呢?”
这时,赵信突然踏上前一步,大声喝道:“大汉常公不孝子赵信赵先至在此!”
沈云愣了愣神,这赵信是闹哪样?他一向不是这么冲动的人啊!
没等沈云想明白,那边一连串的自报家门已经开始了。
“大汉锦公不孝子马固马显钰在此!”
“大汉凤雏侯不孝后人庞通庞四海在此!”
“大汉临淄侯家钟离泗在此!”
“大汉冀公……”
“大汉卢公……”
“大汉晋公……”
“大汉开国侯……”
“大汉凉公……”
“大汉卫公……”
……
最后是周蕙,用雌虎一般的声音吼道:“大汉英公不孝女周蕙在此!”
不报不知道,一报吓一跳。连沈云都不知道,自己麾下居然有这么多世家子弟。虽然之前想过能够通过特招进来的学子身份都不简单,可没想到数场大战下来,居然还有这么多人幸存!
第五连和郑应都头疼地摇了摇头。这些世家子弟平时都是跟普通士兵一样的,他们的身份只有直属上官才知晓,而且是严格保密的。但现在他们这么一喊,倒是所有人都知道了。
乳虎啸谷,百兽震惶。眼前这些还稍显稚嫩的世家子弟们在这个时刻自报家门,无疑是将自己的生命保障又下降了一个档次,可他们丝毫不惧,在报出自家家门时,所有人都带着无比的傲气!
大汉贵族子弟,从来不是如同后世的八旗子弟那样的废物……他们有自己不可冒犯的尊严所在!
刚才没反应过来,不过现在沈云却是想明白了。诱饵,刚才阿巴斯透露出的重要消息,便是胡公打算将飞云堡当作诱饵,既然是诱饵,那这饵不够吸引人怎么行?
仿佛炫耀般的自报家门在出身新州,无爵在身的阿巴斯眼中无疑是一种羞辱。只见他用恶毒的眼神扫过堡墙,恨声道:“好,好,好,你们这些世家子总是这幅目中无人的模样。嘿嘿,等我破城之日,你们不要哭着喊着求我放过你们!你们都该死!”
沈云也想明白了,见从阿巴斯口中除了恶毒的诅咒,再也掏不到别的消息,便如看粪便一般看着他:“好了好了。别说狠话,有种来攻!咱们这些人世受国恩,别无所求,唯报国耳!赶紧滚蛋,不然我像射/精一样把你射在地上!”
堡上众人纷纷一愣,既而是哄天的笑声。
不经人事的司徒晓月和方晓柔。尴尬地陪着大家干笑几声,还是不懂,别偷偷问文萃:“文萃姐,这有什么好笑的呀?”
这么粗俗的笑话,文萃这个他人妇自然是听懂了的,抿着嘴瞪了沈云一眼,然后回道:“不该问的别问。以后你们嫁了人就知道了。”
司徒晓月和方晓柔一怔,顿时似乎明白了点什么,羞红着脸,不再吭声。
周蕙却是偷偷的靠近沈云,使劲捏他腰上的软肉肉……
沈云被捏的呲牙咧嘴,却不敢反抗,只是对身边的世家子弟喊道:“兄弟们,张恪训同学向我们挑战啦,咱们世家子弟是不是也要回一句啊?”
方誊是跟着沈云过来的,自然明白什么意思。第一个站在城头,冲阿巴斯摆了个风骚的中指,然后摆出一副帝大世家子弟打群架的鸟样,笑道:“打便打,怕你不成!”
一众世家子弟虽不明白竖中指是何意。但也有样学样,纷纷竖起中指,齐声高呼:“打便打,怕你不成!”
从此之后,竖中指羞辱对方的姿势便流传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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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位,现在我们得知的消息有以下这几个,第一,胡公已经移师厄特冈;第二,胡公似乎是想拿我们飞云堡当诱饵;第三,援军是有了,不过只有飞骑卫一个旅。情况就这么多,月氏叛军攻城在即,大家赶紧分析一下,我们现在该怎么做。”
东面堡墙上的一个塔楼,沈云也来不及回到会议室开会了,直接在这里拉着一众军官开始讨论。
一人计短两人计长,更何况胡公这么明显的战略意图,其实众人只要对着舆图一看便明白了。
“看来胡公不想就这么南撤,而是准备用手头上这六支不满员的军团,在北海州这里将月氏一百多万大军给击溃。”赵信第一个说道。
众人纷纷点头认可这个判断。不过这难度不小。最关键的点就是飞云堡!
讨论了半晌,沈云直起身体道:“看来很明确了,胡公元帅的军令就是让我们死守飞云堡,直到元帅斩头断尾,将月氏这条长蛇分成几段,如此我们才能活命。”
在得知飞云堡并非被抛弃,而是对整个战略有着如此重大作用后,所有人都一扫过去的颓丧,反而跃跃欲试,激情四射起来。
也是,被抛弃成为孤子和被重视成为孤子是两个不同的感觉。若是能守到胡公反击完成,不用说,固守飞云堡有一个算一个,都算立下了大功的。
“只是有一点,”辰阴闷闷地开口道,“元帅到底要我们在这里坚守多长时间?我们的水可不多了!”
众人一滞。这还真是个该死的问题。是啊,到底还要坚守多久?
沈云却自信满满地望着东北方向,笑道:“不用多久了,最多十天!”
“侯爷为何如此肯定?”辰阴奇道。
沈云指了指东北方:“很简单,援军只有飞骑卫一旅到达,这就是胡公元帅要传递给我们的消息。”
“哎呀,侯爷,你就别打机锋了,老庞我脑子不够用,你明说了吧!”庞通想了半天想不明白,直接开口问了。
赵信却是明白了的,道:“侯爷的意思是说,飞骑卫一旅能够到达这里,说明胡公元帅的战略意图已经快要实现?”
“不错!”沈云自信地说,“本侯甚至可以断言,我在这里的消息,也是胡公故意透露给月氏人的……所以,大家不用猜忌身边的袍泽了!”
众人一想。还真有这个可能。
“那胡公为何不早点暴露侯爷的身份?而等到这个时候呢?”庞通又傻傻的问。
众人哈哈一笑。
钟离泗拍着庞通的肩膀,笑道:“这点我都想到了,那说明现在胡公正对月氏这条长蛇发动最猛烈的攻势,要防止飞云堡附近这十万月氏军队会舍弃飞云堡北上呗,所以这个时间抛出侯爷这个香馍馍。让月氏叛军舍不得走。”
古代没蠢人。沈云不得不承认这一点。他只是了解比其他人多了解胡公一点点,而钟离泗却是纯靠推理的。所以啊,千万别小看了这些古代人。
“哼,本侯可不是馍馍,而是骨头!一块敲不碎嚼不烂的硬骨头!”沈云握紧拳头,眼神里闪烁着从来没有过的光芒。
……
风如刀。面如割,生死阵,血流河。
昔同窗,今成昨,起战歌,与子和。
沈云虽然想到月氏人会发动凌厉的攻势。但没想到这一上来就是如此重口味的惨烈之战---张宪这混蛋,居然使用蚁附攻城!
蚁附攻城的打法是把双刃剑,好处是可以给敌人以强烈的心理震撼,从而击溃敌人的心防,从根子上给敌人造成沉重打击。而不足之处是,一旦失败,对己身的打击可不仅仅局限在心理士气方面---蚁附攻城可是拿人命去填。即使打下来了,兵员也非损失一大批不可!
若放在以往,这种蚁附攻城的“粗活”都是附庸军或者贱民,甚至是降军俘虏之类的蚁民去做的。可现在,张宪居然一上来就派出了整装掼甲的正规步卒!
密密麻麻的步兵像潮水一般涌上来,不论是从视觉还是从心理上,对包括沈云在内的所有飞云堡汉军来说都是极其震撼的。
不过震撼归震撼,仗还是要打。还是你死我亡的那种打。
月氏人似乎是将积攒了这么多天的登云梯和撞车全部派出来了,每一排便有一架云梯,每一连就有一台撞车。步兵潮水般的攻击阵列后方。十数架几乎与堡墙齐平的移动塔楼也缓缓向飞云堡压了过来,移动塔楼上都搭载着弓箭兵,不时从塔楼上向堡墙发射箭矢。
一时间,箭如雨下,杀声震天!飞云堡攻防战最终还是以这种惨烈的方式展开了!
人命的贱薄在这一刻展现无遗。一波波箭雨下去。总有月氏士兵惨嚎着倒下,一桶桶煮沸的滚油和粪汁倾倒过去,月氏士兵虽穿着盔甲依旧被烫的皮开肉绽,惨嚎连天。
而汉军这里也不好过,远处有移动塔楼的弓箭平射,堡下月氏步兵阵列之后还有弓兵仰射,一个不慎就是箭贯瞳仁,饮恨当场。
更加难缠的是,月氏士兵使用的登云梯是鹰嘴型的钩挂式登云梯。不让云梯靠近堡墙还好,一旦靠上后,鹰嘴型的挂钩就镶嵌在了堡墙上,底下的月氏士兵会始终牢牢抓住云梯底部,使劲往下拽。两股合力下,堡墙上的汉军士兵很难将云梯推开,只能用利斧砍剁,或者干脆用火油烧掉整架云梯。但云梯太多,而且这些云梯都是用新木打造,无论是韧性还是潮性都能抵挡一定程度的劈砍和燃烧---这也是古代攻城战中经常会看见云梯的原因,若是这云梯真像影视作品里只是个木架的梯子,随便一推就往后倒,一烧就着,怎么能成为攻城利器呢?
“床弩,用床弩把那架塔楼给我打掉!”
“泼油,快泼油!”
“第一营弓箭兵就位,仰射四十五,射!”
“第二营弓箭兵就位,俯射六十步,射!”
……
堡墙上,汉军竭力抵抗,此起彼落的军官呼喝声响成一片。但攻城的月氏兵马实在太多了,看着眼前密密麻麻的人潮,沈云初步估计至少动用了上万兵卒!
“侯爷,东面堡墙危急,月氏四架云梯上来了。”庞通眼红脖粗地吼道。
此刻,沈云就坐在飞云堡最高处的鼓楼上,周围各处堡墙的攻防情况一目了然。在他身边只有方誊、赵信和马固几个不直接参战的人员。
飞云堡三层堡墙上,如今汉军与月氏叛军反复争夺的焦点还在第一层上面,而负责防守的主要是第一曲和第二曲。第三曲的文萃带着兵士已经在第二层堡墙候命,随时支援各处。至于方誊和赵信的亲卫曲和警卫曲则守护在第三层堡墙,也就是营房所在的筒楼内---这里将是他们的最后一道防线。
庞通手握军旗,瞠目嘶喊着各处的危急情况。而沈云就随时下达指令。
“命令,让第三曲派出一营支援东面堡墙。第二曲的第三连撤下来休整。”
“命令,第五连分出一个连操作碉楼的千斤床弩,务必把那几座移动塔楼给我打掉。”
“命令,第一曲第二营第三连调防北面堡墙。第二营第一连应该休整够了,给本侯顶上去!”
……
这就好比下棋,哪里更紧要便集中火力打击。不过这局棋不能暂停,输了的人也不是用几个铜子就能打发,而是要命去赔付。
沈云的神经处在高度紧张中,可是各处堡墙的不利消息还是纷纷传来。
“侯爷,东侧堡墙守不住了,三座移动塔楼抵近两百步了……”
“侯爷,西门城门被撞车撞断了三根门闩,眼看外门不保了……”
“侯爷,南面堡墙告急,一座塔楼已经抵近五十步了啊,进入床弩射击死角了!”
一个又一个坏消息几乎快要把沈云压垮。特别是在听到最后一个的时候,他彻底跳了起来:“快,赵信,带你的警卫曲,支援南门,塔楼要是敢靠上来卸兵,就给本侯全砍死在堡墙上!”
赵信猛地一抱拳,洪亮地应了声:“喏。”然后掉头便走,干脆利落的让人心里安稳不少。
移动塔楼,在这个时代,它的天敌只有远程打击的床弩,可是移动塔楼太多,而飞云堡床弩太少,以至于让月氏人靠近了。这可是足以破城的要命东西。
难道第一天交锋就守不住了吗?
沈云握紧拳头,嘴唇都快咬出血了,望着南面堡墙上徐徐靠近的塔楼,突然用力一捶鼓楼墙面,喝道:“方滕宇,敢不敢跟我去拼一把?”
方誊似乎明白了沈云想做什么,竟然笑了:“沈渊让,帝国银行的钱我都敢跟你一起‘借’,还有何不敢做的事吗?”
沈云一怔,既而哈哈大笑:“好!咱们兄弟就出城去,必要将那几座移动塔楼给他娘的烧了不可!”(未完待续。。。)
【第八十九章 瀚海处,封狼居胥】
应该说阿巴斯是愤怒的,因为他一上来就调集了整整三万步卒,从四个方向对飞云堡发动蚁附攻城。而他又是清醒的,他深知攻守虚实之道。
阿巴斯的主攻方向有两个,一个是东面,一个是西面。至于北面和南面是属于佯攻的。可他没想到的是,这主攻的两处迟迟无法攻上堡墙,但佯攻的南面却是快要突破了。
而更让阿巴斯想不到的是,飞云堡的汉军骑居然从堡中冲了出来。
整整一曲的骑兵像龙卷风一样从堡门内卷出来,横扫了整个南面的月氏步兵方阵。
阿巴斯坐镇东面,而且处于军阵的后方,调度和反应力都不如沈云那么快捷。等他得知南面塔楼已经搭上堡墙,可以大规模卸兵时,沈云已经集结骑兵开始冲杀了。
而因为这些月氏步兵都是来攻城的,并没有完善的防御阵型,也没有对付骑兵必备的长枪兵,所以沈云这一曲冲杀的非常爽利!除了偶尔不整齐射来的箭矢会对整盔贯甲的汉军骑造成一点威胁外,其他抵抗根本都是徒劳的!
汉军骑在南面大杀四方,将月氏步卒杀得四散奔逃,然后彻底毁掉为数不多的四座移动塔楼,从容撤退时,阿巴斯派来支援的骑兵才堪堪抵达战场。但这时汉军骑已经不打算继续在堡外逗留,由堡上汉军用弓箭射住阵脚,一曲骑兵又安全返回。
这一进一出,汉军骑只阵亡了十余人,伤七八个,简直算是大胜!特别是一马当先,冲锋在前的沈云。更是让所有汉军都敬佩不已。而安全回来的方誊却是后怕不已。在刚才那种情况,已经无将可调,沈云也是硬着头皮上的,若是沈云死在堡外,那可就糗大发了……
不过也正是沈云这一进一出。让得知消息的阿巴斯突然没了继续进攻的激情,无奈地下令暂时撤兵。
见月氏士兵似潮退一般往后走,所有汉军士卒纷纷仰天长啸,欣喜若狂!而他们都将这次击退月氏人的功劳都记在了沈云的身上!
汉军士气大涨,而月氏叛军的士气却低迷不少。殊不知,方才那波进攻。是月氏叛军最容易也最可能攻破飞云堡的唯一机会。经过这次蚁附攻城,汉军已经有了防守战的经验,对月氏人的进攻也不再惶惶不安,反而充斥着我军必胜的信念!更重要的是,之前使用不顺畅的床弩射击技术,经过这次实战。兵士们也愈发纯熟了,之后数次攻城,月氏人的移动塔楼再多也无法靠近堡墙,在百步开外就会被床弩一一点射射垮……可以说,阿巴斯失去了最重要的一次破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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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记载,“元狩四年,骠骑将军去病领骑五万。出代郡两千里……济弓闾,获屯头王、韩王等三人,将军、相国、当户、都尉八十三人,封狼居胥山,禅于姑衍,登临瀚海。”
这就是“封狼居胥”的典故由来。从此之后,“封狼居胥”成了后世两千年所有兵家军人引以为最高军功的代表!
但这段记载给了后人三个问题:“狼居胥山”是哪座山?“弓闾”是什么?“瀚海”又是什么海?
汉圣祖穿越之后,曾调阅汉室之典籍,终于确定了,狼居胥山即“北海”(贝加尔湖)南之高山。也就是后来被圣祖铁骑重新征服的北海州之肯特山!
而肯特山是一座巨大的山脉。蜿蜒两千多里,东抵松辽,西至金山,其中能被称为“狼居胥山”的地方何其多矣。为了免除后人对“狼居胥山”的猜测争论,圣祖直接将肯特山的最高峰定名为狼居胥。并勒石为碑,以传后世!
《史记》记载中的弓闾乃是一条河,“济弓闾”就是度过一条名叫弓闾的河。而这里的弓闾河,其实就是北海州肯特山东麓的克鲁伦河。
最后一个问题,“登临瀚海”中的“瀚海”是何处?其实这个问题对于大汉帝国的人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海”在古代语言中代表宽广无垠,并不一定特指大海。比如“太原”,古意是旷阔无边的平原,但实际上太原只是一个平原盆地罢了。中原才是真正的平原。
“登临瀚海”中的“瀚海”,特指的是肯特山西麓宽广无垠的杭爱戈壁。
杭爱山,其实亦可做“瀚海山”,杭爱一词是从“瀚海”音译过来的。圣祖为了方便他自己前世的记忆,所以将这里命名为杭爱山。
整个北海州其实是以杭爱山和鄂尔浑河为分际线,分为东西两部。从杭爱山往东,至鄂尔浑河一带是戈壁,其间没有丰美的草场,更没有高山大河,除了那条南北走向的鄂尔浑大裂谷外,再也找不到什么特色地貌。至于植被,这片土地虽然还没有完全荒漠化,但也差不多。除了低矮耐旱耐寒的灌木和顽强生长的杂草,方圆四百里再也找不到别的植物了。
厄特冈就在这样一个戈壁上,是个小的不能在小的村落,甚至连村落都算不上,除了有几间牧马人游牧时搭建的临时木屋外,别无其他人造建筑。
但就是这样一个小地方,如今却成了大汉与月氏人争相抢夺的要地!
作为罗马战神,罗维尼斯当然有着极其敏锐的战场直觉。在得知汉军元帅大帐开始东移时,他便突然感觉到烦躁,内心深处总觉得这场处心积虑、策划已久的围歼可能会有变化。
果不其然,汉军的先锋---飞骑卫快速占领厄特冈,并且开始清除鄂尔浑山谷的月氏军队。直到这时,罗维尼斯才发觉厄特冈这个地方的重要性。在之前的计划里,罗维尼斯并非没有重视厄特冈---他有三个军团驻扎在鄂尔浑山谷,其兵锋辐射范围当然也囊括了厄特冈。
可当他将其中两支军团调出来围攻第三军团,并且开始继续向西包围飞云堡后。他才蓦然发现,自己对厄特冈地区已经失去了掌控力。而汉军敏锐的发现了这一点,派出最强力的飞骑卫,开始扫荡这一片地区,重新将厄特冈拿回手中。
北海州是个高原。地势是越往北就越高---当然,气候和生存环境也越恶劣---虽然这种高度是渐进式的,处于北海州的人并不明显,但占领了厄特冈的汉军对月氏大军已经有了居高临下的优势却是明摆着的。尽管汉军还处在月氏大军的包围中,但这种包围圈已经变得脆弱了!
仅仅是挪了个地方而已,整个局面居然就被汉军扭转过来。对此康格涅斯的态度是又一次在帐篷里砸东西发火。而罗维尼斯却盯着沙盘,露出诡异的微笑,频频点头笑着说:“有趣,真有趣!不愧是大汉帝国的元帅,仅仅挪个位置就让我这么被动,堪称军事天才!我承认你的确有资格做我的对手了。大汉胡公殿下!”
已经年逾五旬的胡公若是知道这个罗马战神现在才认同他的对手身份,非气的跳脚大骂“竖子狂妄”不可。
当然,此时的罗维尼斯的确有这个资本说这句话。因为占领了厄特冈并不代表汉军就能打赢月氏大军,毕竟在损失了第三军团辎重后勤的情况下,汉军已经全面陷入被动。
两军从四月底交战至今,已经过去了一个半月,如果路途无碍。汉军被围的消息才堪堪传回帝都,等到帝都朝堂争论完毕,重新调派援军来救最快也要三个月,罗维尼斯有的是时间跟汉军慢慢玩。
而汉军的补给还能坚持三个月吗?罗维尼斯连连冷笑。
打仗就是打后勤,这句话翻译成汉语就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个道理,罗马曾经的死敌迦太基名将汉尼拔,和已经灭亡的马其顿亚历山大大帝都曾说过,罗维尼斯怎会不懂!这也是他笃定能够最终战胜汉军的原因所在。
为了保证对厄特冈汉军的最终围歼,罗维尼斯派出信使,将分成一字长蛇的各支月氏军团都聚拢起来。向厄特冈这块毫无险要可守的戈壁挤压过去。
可就在这时,罗维尼斯才发现自己身后还有飞云堡这颗钉子的存在!
于是他亲自给阿巴斯写信,希望他尽快攻克飞云堡,然后挥师北上,完成围歼大汉北疆方面军这一重大战略目标。
直到这个时候。罗维尼斯还是对自己的围歼计划自信满满。
但随之而来的战况演变却让一直自信的罗维尼斯差点跟康格涅斯一样摔东西……
先是鄂尔浑山谷的月氏军团,居然在飞骑卫的连续打击下,才三天便将这一要地拱手相让。接着是一直固守拜德拉格河南端的汉军第五军团成功进军到查干湖,并在飞骑卫的配合下,从那里抢回了一部分的辎重---而这个地方,罗维尼斯曾让月氏人仔细打扫过战场,却是连根毛都没找到的。
更让罗维尼斯抓狂的是,飞骑卫前师的一个旅居然从查干湖东岸穿插而过,两天内奔袭八百里,差点将驻守在查干县的月氏后勤基地给连锅端了。幸好罗维尼斯调兵及时,才堪堪保住。
经此一事,罗维尼斯彻底重视其这支被汉军誉为“世界第一骑兵”的飞骑军团,严令各支月氏军团一旦遇到飞骑卫,必须保证兵力优势情况下与其交战,若兵力处于劣势,允许撤退或者固守。但殊不知,罗维尼斯的重视,传达到下面就变成了恐慌。
月氏人中本来就多是原来的汉军,飞骑卫的威名人人皆知。在这之前,月氏人借着接连打败甘、肃两州军团,阵斩三名军团长,以及在查干湖击溃大汉第三军团的虚火,还能硬起胆子跟威名赫赫的飞骑卫碰一碰,而罗维尼斯这道命令一下,月氏人在面对飞骑卫时就彻底怂了胆子。
飞骑卫的穿插打击战术也用的越来越大胆,越来越奔放。甚至有一连飞骑追着一旅月氏士兵打的记录。月氏这个“长蛇阵”已经在飞骑卫的连番打击下变得摇摇欲坠。要不是罗维尼斯还有月氏第一、第二、第三这三个从一开始就跟着月氏伪王造反的铁杆军团在,可能早就被打败了。
现在别说进攻,能够守住这个包围圈罗维尼斯就要大喊“上帝保佑了”。直到此时,罗维尼斯才感觉到这次作战可能会有危险。于是就更加怀念起月氏王子阿巴斯的第六军团和他周围的那两支可堪一战的军队。
就在六月十日那天,罗维尼斯连续给阿巴斯写了五封信,建议他赶紧结束飞云堡之战,或者派一个军团将飞云堡围而不打,其他军队火速赶来跟他汇合。
而这五封信中。有一封信居然被飞骑卫的游骑斥候给截获了!
说来也巧,截获这个消息的正是沈云的旧相识---飞骑卫前师第一镇第一旅第一部的刘桢!当然,他现在已经晋升为飞骑卫前师第一镇第一旅的旅帅了!
胡公的战略战术其实很简单,任何一个稍通军事的士兵就能看出来。不过在这之前,要想到这一点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就好比发明电灯的爱迪生,在偶然碰到钨之前。是死也想不到这个东西能做灯丝的。
刘桢当然也知道飞云堡对于胡公此次战略的重要性,也知道沈云就在飞云堡。关于这点,胡公并没有对麾下隐瞒,因为胡公也想借此给麾下压力---毕竟损失一名大汉侯爵的后果,全体汉军将士都能想到。
不过刘桢没想到的是,沈云的身份似乎还没被月氏人得知。这就让刘桢很费解了。按理说暗卫应该已经按照胡公的吩咐。将这个消息故意泄漏给了月氏人才对的啊!大汉渤海侯这个身份可是飞云堡能不能够拴住月氏人马的关键所在!
事不宜迟,月氏人还不知道,那刘桢就帮忙宣传宣传,务必搞的人尽皆知才行。于是,刘桢一边将自己的决定传回元帅大帐,一边聚拢兵马,从查尔干沙海(扎布汗河中部。离乌里雅苏台只有十余里)渡河,然后大张旗鼓,打着“解救大汉渤海侯”的名义,朝飞云堡进发。沿途月氏军队秉承着“兵寡不战飞骑”的军令,不敢稍加阻拦。
刘桢甚至一度怀疑,自己会不会就这么走到飞云堡下,而没有人敢阻拦。
当然,愿往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在抵达飞云堡东北方向二十里处时,围困飞云堡的月氏军队开始拦住刘桢的去路。而在这时。忙着掘断飞云堡水源的阿巴斯也得知了飞骑卫朝这里进发,于是一边派人阻截,一边让掘断水源的行动加速……
在确认了飞骑军的确是来救援“大汉渤海侯”的消息后,阿巴斯就彻底将罗维尼斯让他快速解决飞云堡之战的建议抛之脑后了---飞骑卫都来了,还有个大汉渤海侯在飞云堡。阿巴斯是不可能舍弃这块大肥肉不吃,而跑去啃硬骨头的!
但阿巴斯不知道,飞云堡其实也是块硬骨头,而且是足以崩掉他几颗好牙的硬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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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元1003年六月十八日。
“殿下,不能再打了,再这么打下去,我们第六军团的老底子就要拼光啦!”
飞云堡外的月氏大帐里,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声泪俱下地跪在阿巴斯面前,嘴里不停地说着这句话。
这人汉名叫韩彪,是个汉人。至今也没有改月氏名。不过他的忠诚毋庸置疑,是最早跟着月氏伪王张晟策划谋反的人忠仆之一。
阿巴斯面不改色,依旧冷漠异常,见这个忠仆跪在身前不住磕头,他冷冷地说:“韩彪,你不用再劝了,飞云堡我一定要攻下,渤海侯沈云必须死!”
韩彪哭的老泪纵横,但却无法改变阿巴斯的心意。只能无助地望着阿巴斯身边的罗马参谋卡洛斯。
卡洛斯也不同意继续再强攻飞云堡。事实上,继续强攻飞云堡已经是得不偿失的事,这三天的蚁附攻城,汉军的士气是越打越旺,而月氏却是损兵折将,士气越来越低迷。初步统计下来,这三天月氏共折损兵员九千余人,还不包括伤员。而汉军最多只有不到两千的损伤。这种交换比实在太惊人!虽然死的都是月氏人,而不是罗马士兵,但卡洛斯依旧觉得太残忍,更何况,这些士兵可都是罗维尼斯阁下准备围歼汉军的主力。
看见韩彪渴求地望着自己,卡洛斯也不禁深深吸口气,正色对阿巴斯道:“王子殿下,作为罗马特派的参谋官,我不得不郑重提醒你,继续强攻飞云堡是一项极其错误的军事行动。如果你继续一意孤行,我会向罗维尼斯阁下提议,终止这次罗马与贵军的合作。”
阿巴斯眼中寒光一闪,冷冷地看着卡洛斯道:“阁下是在威胁我吗?”
卡洛斯被他看的有点心虚,低下头道:“不敢对殿下不敬,我只是在做一个参谋官该做的事!”
阿巴斯冷冷一笑:“哼,你少拿终止合作来威胁我。你们难道没听过‘势成骑虎’成语吗?如今到了这一步,你觉得你们罗马还有退路?总之这飞云堡我非打下来不可,谁劝都没用!你如果不同意可以滚,本殿下绝不挽留!”
卡洛斯面色一滞,最终还是收敛怒气,抚胸朝阿巴斯行礼道:“既然如此,那我告辞了。还是那句话,如果殿下依旧一意孤行,我会向罗维尼斯阁下提议终止合作。另外,如果这次战役因为殿下的错误决定而导致失败的话,我们罗马不会承担任何责任---想必殿下没有忘记,我们在罗马官方的文书里,是被除名的军人!大汉帝国是没有理由向我罗马帝国问责的!再见,王子殿下!祝你好运!”
说完,卡洛斯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见唯一能够劝服阿巴斯的人也被气走了,韩彪心里一凉,顿时瘫坐在地上。
这时,阿巴斯忽然走到帐篷边,看卡洛斯真的走远了,这才急急走到韩彪身边,急道:“韩叔,帮我个忙。”
韩彪一愣,此时的阿巴斯哪有刚才的冷漠与不近人情,满面都是着急的表情,眼睛里也透露出从来没有过的狠厉之色。
“殿,殿下?你……”韩彪被阿巴斯的变脸给吓着了。
阿巴斯来不及解释,只是附耳对韩彪说了一通。
韩彪越听脸上越是惊讶,到最后惊得出声:“什么?抓卡洛斯阁下?”
阿巴斯一把捂住他的嘴,低声道:“韩叔,你务必帮我这个忙,将他抓了之后立即派两个可靠的人,将他秘密送回迪化,父王知道该怎么做。哼,月氏人的命运不能只掌握在罗马人手中。”
“那飞云堡……”
提到飞云堡,阿巴斯脸上闪过一丝不甘,但随即隐去,脸上又恢复了冷漠。
“韩叔放心,经过这三日强攻,我已经明白了,明日开始我不会再强攻了!”(未完待续。。。)
【第九十章 黑珍珠,圆月弯刀】
韩彪带着喜气急匆匆而去。(.)阿巴斯却带着满脸的疲惫重新坐回位置上。思索了半晌,扬声道:“来人,帮我把那达布颜叫来。”
不多时,一个身高两米,如铁塔一样的男人走进帐篷,在阿巴斯脚边单膝跪下,如洪钟般的声音道:“殿下,那达布颜听候您的召唤。”
阿巴斯冷漠中带着温和,对他道:“那达布颜,我们阿巴斯家族对你如何?”
那达布颜头也不抬地瓮声道:“阿巴斯家族是草原上的雄鹰家族,是我们匈奴人的救星。那达布颜永远铭记阿巴斯家族的恩惠。”
阿巴斯点点头:“嗯,你知道就好。父王从十年前开始给你们匈奴人资助,又从小收养你们几兄弟,现在你是我的亲卫部将,我想问,你愿意为我去死吗?”
那达布颜将另一条腿也跪在地上,双膝着地,朝阿巴斯重重磕了一个头,大声道:“那达布颜只有一句话,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只要殿下有需要,我那达布颜将无怨无悔地为你献出我的生命!”
“好!”阿巴斯终于露出真心的笑容,伏地身体,对这个如铁塔一样的男人低声道:“那达,明天我就会撤兵,到时候我要你伪装成俘虏,想尽一切办法接近渤海侯沈云,然后给我,杀,了,他!”阿巴斯此刻眼中凶光毕露,对沈云的恨意已经是发自肺腑的。
那达布颜睁着如铜铃般大小的眼睛,瓮声道:“渤海侯沈云?可是那日在飞云堡上跟殿下说话的那个人?”
“不错!”
“是,殿下既然要他死,那达布颜一定做到!”那达布颜没有丝毫犹豫,立即拜伏在地。大声道。
阿巴斯满意地点点头,然后道:“你下去准备吧,顺便把你弟弟希勒布颜叫进来。”
“是,殿下。”那达布颜退了出去。不多时,一个瘦小似猴的人窜进帐篷。
这个就是刚才如铁塔一样的男人那达布颜的弟弟。希勒布颜。但从外表看,真的很难将两个人联系起来。哥哥身高有两米,但这希勒布颜顶多才一米五,而且瘦的不成人样,脸上还带着稚气未脱的表情,简直像是一个发育不良的少年。
而实际上呢。希勒布颜已经二十五岁了。
那达布颜和希勒布颜两兄弟是匈奴布颜家族的嫡系传人。说起布颜家族,不论是匈奴还是汉人,甚至连罗马人都不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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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颜家族起源于挛骶?冒顿单于时代,第一代家长塔赞布颜就是当时冒顿单于的大祭司。
众所周知,大祭司在匈奴族群里是超乎一切的存在。因为祭司能够和长生天沟通,是天神降下的使者。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单于还要听从祭司给出的“神的旨意”。
史书记载,挛骶冒顿单于将汉高祖围在白登山,是陈平设计劝服了匈奴阏氏(皇后),让阏氏向挛骶冒顿单于吹枕边风,这才使匈奴撤兵,放了汉高祖。
不得不说,这纯粹就是胡说八道。当时中原王朝刚刚从秦过度到汉。大秦名将蒙恬,曾领兵三十万北击匈奴,收复河套,“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牧马,更不敢弯弓抱怨”。可以说,当时中原王朝对匈奴人的军事威慑力还没有消散,挛骶冒顿虽领兵四十万,但他自己却绝对不敢保证必胜。在这种情况下,身为单于又怎么会带女人来参加战争?即使带了。[]那肯定也是安置大军后方,陈平怎么带着众多金银宝货穿越重重封锁到达冒顿后方营地的?如果陈平有这本事,还不如直接派死士行刺冒顿来的简单,还找人家的阏氏做什么?
退一万步讲,即使以上的情况都成立。那挛骶冒顿又怎么会听从区区妇人的话呢?别忘了,挛骶冒顿可是连自己父亲都敢杀的枭雄!当初为了训练鸣镝之士杀自己的父亲,挛骶冒顿还特地拿自己最宠爱的小妾做实验品---试问这样一个心硬如铁、铁血冷酷的枭雄,怎么会因为老婆的几句话就改变擒拿一国皇帝的主意?难道她下面更紧么?嘁!
真正的情况是,在围攻白登山七昼夜后,匈奴始终无法攻破誓死守卫皇帝的汉军防线。冬季降临,匈奴死伤惨重,当时的匈奴左右贤王担心自己麾下的实力受损过巨,于是让当时的大祭司,也就是塔赞布颜“跳大神”,然后将“长生天”的旨意传达给挛骶冒顿---退兵。
借着这件事,塔赞布颜得到了左右贤王的支持,在匈奴部族中的地位愈发高贵起来。在极盛时期,布颜家族一度垄断了匈奴中所有祭司的职位,还能额外获准,训练祭司步贲---也就是祭司专属的士兵。
不过好景不长,当英明神武的汉武大帝对匈奴发动长达五十年的不间断讨伐后,布颜家族也随之衰落---谁让布颜祭司们每次的预言都不准了呢!
再之后的数百年时间里,匈奴被迫西迁。最终迁到了克尔八千山山脉(即高加索山脉)以东的广大地区。匈奴西迁后两百年,汉圣祖横空出世,改变了世界格局,同时也改变了世人的思维模式。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种族思想和国家观念的确立!
由于大汉帝国开疆圣战的影响,将大汉帝国的这些先进思想观念传播到了西方世界,迁徙中的匈奴族群不可避免的受到了这种思想的影响,这也是匈奴这个族群能够最终延续下来的主要原因。
在汉元650年时,匈奴族群中出现了一个英雄,那就是在沈云那个时空里被称为“上帝之鞭”的阿提拉王。
在沈云那个时空的历史上,阿提拉王率领匈奴大军,用当初打汉军的战争模式横扫整个欧洲,主宰整个多瑙河流域,建立了匈人帝国!他的出现导致东西罗马帝国的崩溃。一度攻陷西罗马都城拉文纳,长时间的围困君士坦丁堡。一连串蛮横又富有侵略性的军事进攻,导致东欧生存空间的缩小,从而引发了欧洲各大民族的第一次大融合---当然,这种融合的过程并不愉快。伴随着的是战争与杀戮。
可以说,匈奴英雄阿提拉王在历史上曾给了欧洲人对东方民族的第一次最惨痛记忆(第二次是蒙古人西征)。
但因为汉圣祖的横空出世,原本要分裂的罗马帝国并没有一分为二,在历次与汉军或明或暗的交手中,罗马人也学会了东方的某些战争方式。所以这次,阿提拉王并没有能完成他“上帝之鞭”的使命。不过居住在克尔八千山的匈奴人在阿提拉的带领下。还是向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进攻东欧平原,与当地民族合作,共同拓展生存空间。
当时,匈奴人已经有了族群意识,但还没有国家观念。在被汉人打怕之后,匈奴普遍认为。贝加尔湖以北,东欧平原以及罗斯平原就是匈奴人固有的领土。为此,匈奴人曾不断的跟居住在这片广袤土地上的日耳曼蛮族、北欧蛮族、罗斯部族、哥特部族……等等民族征战,并不断的相互消耗---这也是罗马帝国能够存活下来重要原因。
而在阿提拉的带领下,匈奴人开始与这些部族合作,并取得了很大的合作发展空间。在汉元670年之后,北海州就经常面临着匈奴人的入侵。这也是为何大汉帝国常年要在北海州派驻甲等军团的原因。
匈奴人的迁移史,就是匈奴人的血泪史。对汉人的仇恨也是深入匈奴人的骨髓。只是这数百年下来,汉人越大越强,匈奴人却是越打越弱。等到了最近一百年,天气越来越冷,但南边的汉人像是巍峨的高山,无论怎样都无法打破。匈奴人的生活已经越来越困苦了。
曾经显赫一时的布颜家族也愈发败落。不过祭司这个职业除了充当神棍以外,其实还有当医生的兼职功能,所以直到如今,祭司也没有从匈奴人的生活中消失。而布颜家族。正是匈奴族群中最著名的“医生世家”!
特别是在匈奴被大汉击败之后这数百年,匈奴人其实也在不断的学习汉人的先进文化,包括中医的各种知识和手段。除此之外,布颜家族还有练兵的特权。不过自阿提拉王之后,匈奴王庭一直在学习大汉和罗马两大帝国的集权制度。逐步收编了权力,所以布颜家族不能再拥有私兵。但是借着祭司-医生-将军三种混杂身份的世袭便利,匈奴王阿提拉还是给了布颜家族一个特殊的使命,那就是为匈奴王庭训练一支类似于汉之暗卫,罗马之冥王殿那样的黑暗力量。而这支力量的名称叫“昔班卓玛”,意思为“黑色的珍珠”,简称“黑珍珠”。
因为黑珍珠是布颜家族掌握的黑暗力量,所以任何一个“珍珠”的姓氏都为布颜,又称布颜死士,是仅次于匈奴王庭军的恐怖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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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达布颜和希勒布颜就是“黑珍珠”之中的一员。他们真的是两兄弟,不,严格来说他们有七兄弟。
最近百年匈奴人的日子极其难过,孩子这么多却很难养活,抛妻弃子成了匈奴人不得不做的选择。十年前,汉军反击匈奴,那达布颜的父母战死了……即使黑珍珠是布颜家族的重要力量,在面对汉帝国大军扫荡时,匈奴人也不得不将他们抛弃。
当时张晟就已经有意收集自己的力量,于是收留了沦为孤儿,即将饿死荒野的那达布颜七兄弟。这些人也就成了张晟后来造反的中坚力量之一。
说起来,张晟收留布颜兄弟时,最大的那达布颜已经二十岁,力大无比,能生裂狮虎,而且接受了黑珍珠的全套训练,正面搏杀能力异乎常人。而他的弟弟希勒布颜也非等闲,十年前便是黑珍珠中首屈一指的刺客,因其娇小的身型和灵活的身手,无数次在众目睽睽之下杀死目标而全身而退。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希勒布颜的威胁绝对比他的哥哥还要大。
“希勒布颜。你的任务是,一旦那达布颜失败了,你给我补上最后一刀。明白吗?”阿巴斯冷冷地嘱咐。
希勒布颜比他的哥哥要灵活很多,不单单表现在身手上,还有思维和口才。他瘦小的身体一抖。单膝跪在阿巴斯脚下,灵活的眼珠转了一圈道:“殿下,您是否选择撤军了?”
“不该你问的别多问。”阿巴斯似乎并不想解释。
但希勒布颜笑着说:“殿下,您忘了吗?属下可是‘圆月弯刀’的校尉。”
阿巴斯眼神一凝,看向希勒布颜的眼神里多了一丝冷漠。
“圆月弯刀”是月氏伪王张晟五年前开始组建的特务机构,模仿羽林暗卫。也以军制管理。最高称统制,其下为校尉。当时组建“圆月弯刀”的目的只是为了刺探大汉帝国朝堂中的虚实,并没有刺杀等暴力活动。事实上,在羽林暗卫无孔不入的查探下,“圆月弯刀”的发展并不顺利,到现在为止也只有不足一千人的名额。核心成员不过数十个。
相比起来,匈奴的“黑珍珠”却是组建多年,从阿提拉王时代就开始搭建了,虽然比不上大汉的羽林暗卫和罗马的冥王殿,但比起理论知识来却是要强过“圆月弯刀”不少。所以希勒布颜成为其中的校尉也不足为奇。
阿巴斯眼中的冷漠一闪而过,既而道:“希勒布颜,你想说什么?”
希勒布颜立即双膝跪地。以额触地,诚恳地说:“回殿下,属下并无冒犯阿巴斯王族的意思,属下只是想说,‘圆月弯刀’前日里传来的消息,属下也得知了。若是殿下想撤军,但是又不想让大汉渤海侯活下去的话,属下有一个万全之策,还望殿下采纳!”
阿巴斯刚才还真有杀了希勒布颜灭口的意思,不过听了他的话。杀意顿消,沉默半晌道:“你都知道了什么?又有什么计划?”
像阿巴斯这样的杀伐大将,身上的杀气很容易暴露,刚才他忽然升起的杀意一下被希勒布颜感应到,而杀意的消散。希勒布颜也感觉到了。
他松了口气,赶紧道:“属下并不是有意偷听,而是传消息的‘弯刀手’曾是属下以前的徒弟,所以跟属下说了几句。比如,”希勒布颜一咬牙,说道,“比如大汉英公已经领骠骑卫和陷阵卫赶到狼居胥山的消息。”
阿巴斯浑身一震,但很快恢复平静,淡淡地说:“这个你要烂在心里,明白吗?还有,说说你那个万无一失的刺杀计划吧!”
……
希勒布颜从阿巴斯的帐篷里出来,哪都没去,而是直奔营地东南角的一个小帐篷。
他的哥哥,那达布颜早就等在那里,见他进来,也不看他,径自擦拭手中的战刀,嘴里瓮瓮地问了一句:“说服殿下了?”
希勒布颜点点头,擦着额头的汗道:“嗯,说服了。大哥,你说的没错,三王子的杀气太重,不适合继承月氏王的王位。”
那达布颜抬起头,此刻他的脸上哪里还有之前的憨直与木讷,铜铃般的眼睛中闪烁着与体型不合的狡黠与精明。他说:“哼,月氏四位王子,唯独这位三王子在大汉帝都求学过,所以王上对他更为看重罢了。若说能力,还得是大王子殿下。”
希勒布颜点点头,找了杯水一口喝下,道:“可是大王子这次不是我们将大汉渤海侯在飞云堡和英公出兵的消息压着不告诉三殿下的吗?前一个消息被飞骑卫破坏了,那这后一个消息……”
那达布颜继续擦拭起战刀,瓮声道:“大王子自有安排,我们听命行事便成。另外,你说的那个计划也不容有失,大汉渤海侯既然是汉帝和胡公看重的人,那就是我们要除掉的对象,着手安排吧!”
“知道了。”希勒布颜似乎还有话说,但却犹豫着不好开口。
那达布颜奇怪地看着这个弟弟:“希勒,有什么事直说就是。”
希勒布颜犹豫着说:“大哥,你说这次撤军,是不是代表围歼大汉北疆方面军的战略计划失败了?这一百多万月氏士兵,能回去多少?”
希勒布颜的问题显然超出了那达布颜的思索范围,他放下战刀,犹豫了一下,道:“这个,我还真没想过。我们是匈奴人,月氏人死再多也不管我的事。不过这百万大军可是王上最重要的力量,若是这么折损似乎的确不太合适……”
希勒布颜道:“对啊,我也是这么想的。整整一百二十万月氏士卒从去年冬天就奔赴北海州,这个计划我们整整策划了三年,但计划里从来没有抛弃这百万士卒的计划啊!真不知大王子殿下是怎么想的,怎么就让我们隐瞒大汉英公也得了兵权的消息呢?还有之前好几个消息,明明我们已经掌握了,可大王子就是不让我们传给罗马人,这样打仗,不输才怪了!”
那达布颜霍然转身,盯着希勒布颜道:“二弟,你是在怀疑大王子吗?”
希勒布颜立即后退一步,脸上浮现尴尬的神色:“怎么,怎么敢。大哥,你知道我最敬重大王子了。怎么会怀疑他?!我,我只是不明白罢了。”
那达布颜深深看了自己的弟弟一眼,叹了口气道:“算了,二弟你要谨记,是王上和大王子让我们活下来的。他们对我们又活命再造之恩,知恩不报是要受天谴的……身为弯刀死士,对大王子的命令是明白要执行,不明白也要执行。多想无意,还是做好本分吧!”
希勒布颜点点头:“知道了大哥。那,那大王子说的必须带回三支军团的事,大哥有安排了吗?”
那达布颜点点头:“已经安排妥当了,明日查干湖的第七军团,鄂尔浑山谷的第四军团都会撤离战场。加上三王子殿下这里的第六、第九军团,我们应该能带回四支军团,足够大王子接下来的展布了。”
希勒布颜点点头,却没有再啃声。
两兄弟在帐篷里睡下,却是没有再讨论别的问题。但他们两人其实都睡不着,熄了灯的帐篷里,两人都睁大双眼,在思考问题。
关于月氏的大王子挛骶?阿巴斯,汉名张钰,两兄弟都是从心眼里佩服。但对于他这种明显的争权行为却还是感到一阵心寒。
外人或许不知道,但他们两兄弟却清楚,月氏虽然造反初步成功,但这种成功是建立在月氏王和月氏大王子长达二十年的精心准备上的。可以说,三王子昆贡?阿巴斯根本没有为月氏大业操过心,如今能够统帅一个军团,也完全是月氏王对他的看重罢了。而这种看重却偏偏是月氏大王子最不想看见的。
是人就有私心,凭什么他刚从帝都回来就能得到信任?而我辛辛苦苦二十年,却只能带领“圆月弯刀”这个见不得人的地下组织?难道就因为他去帝都留过学?还是因为他年纪小就得让着他?
平心而论,换做任何一个人坐在挛骶?阿巴斯的位置上都会心存不满的。
可是,现在月氏刚刚立国,汉军正在全力围剿,外部也仅仅得到罗马一个口头上的支持声调,说是内忧外患一点不为过,这个时候就开始争权夺利,合适吗?
布颜兄弟不是不知道,大王子的很多道命令其实是想将这次围歼大汉北疆方面军的计划破坏掉,等到月氏大军溃败回到迪化时,大王子就能名正言顺的接管兵权---但他就想不到,一旦大军崩溃,迪化还能守住吗?难道真的退到西海州或者罗马去?
布颜兄弟隐隐的不懂,但又似乎懂了……在这纠纠结结的思绪中,两人终于睡着。
一轮下弦月悄悄挂在帐篷外的黑色天际。又是一个宁静的夜晚,不过明天开始,这里还能这么安静吗?(未完待续。。。)
【第九十一章 费思量,神秘宫家】
汉元1003年六月十八日夜。(.好看的小说)厄特冈汉军大营。
胡公捏着一份手书,缓缓道:“传令,明日起大军发动,第五军团击查干县,第六军团击巴彦格日勒,第三军团驻守鄂尔浑山谷,元帅行营向南挤压!”
大帐中还围在沙盘上讨论战局的参谋们纷纷扭头,愕然看着胡公。
胡公手里的那份手书是方才飞骑卫派人送来的,到底是什么消息,让胡公突然下达总攻的命令?
沉默了一阵,典木首先开口道:“元帅,飞骑卫还四散而出,未曾集中,此时发动总攻……”
胡公将手书一放,沉声道:“本帅自有主张,飞骑卫不用回到厄特冈集结,命其各自为战,目标是飞云堡---告诉李雾,本帅不要听他说有多少困难,我只要结果,那就是六月二十日之前,飞骑卫必须抵达飞云堡外围!”
典木倏然一惊,道:“元帅,可是飞云堡快守不住了?”
胡公似乎颇为疲惫,并没有解释,而是拿起放在案上的手书,道:“不必多问,听令便是!”
“喏。”一众参谋躬身行礼。胡公自行回到后帐。
胡公一走,典木一系的参谋们纷纷围了上来,纷纷问:“典校,这月氏大军的阵线明明已被飞骑卫牵扯的四分五裂,再有数日必将一击而溃,此时总攻会徒添伤亡啊!”
“是啊典校,昨日元帅不还说要徐徐图之吗?”
“典校,此事我们应该劝劝元帅才是。”
……
一直在边上的诸葛允这次却出奇的没有开口。典木见状便问道:“南山君对此事如何看?”
诸葛允虽与典木不和,但却不会因私废公,两人在参谋部还算公事公办。不过说来也怪。自从胡公移师厄特冈以来,诸葛允似乎沉默了许多,在元帅大帐中也不再跟典木针锋相对了。
诸葛允淡淡道:“我等僚属,听命就是。诸位,第三军团的命令。在下去传递吧!”说完,径自向帐中的行军书吏要了军令签章,也不理会一脸愕然的典木,直接告辞离开元帅大帐。
穿出戒备森严的元帅大营,诸葛允直直的往元帅行营西南角的第三军团驻地行去。这几日以来,诸葛允经常来此与侯鉴饮茶品酒。两人的关系一望便知,倒也没有什么好避嫌的。更何况,诸葛允这次来还是有公务在身的。
一进大帐中,就见徐栋和百里束正围在侯鉴身边,对沙盘上指指点点。
见诸葛允到来,侯鉴很是开心。招手道:“贤侄来的正好,我们正在商量,看看何时进驻鄂尔浑山谷为好呢!”
旁边的徐栋和百里束,也面带微笑地向诸葛允拱手为礼。总之,整个大帐里都洋溢着一种轻松的氛围。
说起来徐栋与典木是一体,而典木还通过徐栋和百里束影响着侯鉴,在前些时日给了诸葛允一个打击。不过这一切说到底只是思路不一致罢了。并不是什么大的罪过。在胡公下达了进军厄特冈,侯鉴又从中撮合之后,诸葛允也便不跟徐栋和百里束置气了。
至于和典木的那点小矛盾,只要还同在元帅大帐里任事就不可避免。甚至在侯鉴的点拨下,诸葛允也快速成熟起来---典木与诸葛允互相掣肘,这或许还是胡公乐于见到的呢!御下之道,概莫如此。
有了这层认知的诸葛允当然不会再跟典木轻易置气,当然,亲如兄弟是不可能的---胡公也不会允许麾下两大参谋好的跟一个人似的,互相制衡方为将帅之道。
诸葛允甚至无师自通地想到。当初胡公在出征前将徐栋打发出去,未必没有这层意思。毕竟那时候徐栋跟典木两人实在太要好了,平时还没什么,但在打仗时,整个参谋部变成一言堂会对战事产生不利的影响。
当局者迷。徐栋之前还没想到这层,但在侯鉴和诸葛允有意无意的点拨下,也明白过来。于是徐栋想调回元帅大帐的心思也就淡了。他知道,除非战事结束,否则元帅是不可能调他回去的。
心无挂碍的徐栋倒也看开了,一门心思扑在第三军团这里,在侯鉴这里,重新发挥着参谋的能力,与百里束的关系却是愈发热络了。幸好徐栋身上挂着的是特编部部帅的军职,若他是侯鉴的参谋,说不得,侯鉴也得想法子将他或者百里束调走一个才行。
说真的,诸葛允对于这种互相制衡的御下之道有些反感,甚至说是厌恶。这也是他最近很少在元帅大帐中开口的原因。他就不明白,世间为何有那么多掣肘?军中袍泽不是就应该戮力同心,生死与共吗?他放弃益州的文官职位,跑到军中来,就是想躲开那些勾心斗角的纷争,可到了自以为单纯热血的军伍之中,却依然摆脱不了这些。这让他很是苦恼。
……
“明日就去鄂尔浑山谷?会不会太急了点?”侯鉴拿了军令,皱眉道。
“是啊,鄂尔浑山谷当初可是匈奴人王庭所在,飞骑卫犁庭扫穴般将月氏人赶出去,但说要彻底掌握还差点,虽说第五军团已经驻扎在那里,但明天就开拔,还是有点仓促了吧?”百里束附和道。
徐栋却眨了眨眼,问道:“南山君可知元帅为何突然这么急促的下令?”
诸葛允摇摇头:“飞骑卫方才派人送来一份手书,元帅看过之后沉思半晌就下令了。”
侯鉴道:“飞骑卫的手书?是不是说飞骑卫一旅进发飞云堡的事?”
“这个小侄不知。”诸葛允老实地回答,忽而又奇道:“世叔知道?”
百里束解释道:“方才李将军有让人拿手令来调备马,我就随口问了一句。这也不是什么军事机密,来人也就告诉我了。”
侯鉴忽然惊道:“莫非飞云堡失守了?”
这个可能让所有人都吓了一跳,特别是徐栋。他紧张地说:“应该不会吧?第四军团虽然守了重创。但应该还有上万人马呢,守个飞云堡一两个月应该不成问题!”
由不得徐栋不紧张。渤海侯沈云之前可是在他麾下。在之前他压根就没想到自己麾下还有这么个来头极大的主,仔细想想,胡公能设下这样一个局,还多亏了他阴差阳错下没将特编部全调回元帅大营呢!不过也正因为这点。若是沈云这个渤海侯真因此被月氏叛军斩杀或者擒获,他这个挂着特编部部帅军职的少校一个免职待勘是跑不了的,若是严重点,杀头也不稀奇---谁都知道,今上对渤海侯可是很疼爱的……
诸葛允却摇头道:“不像是因为飞云堡元帅才下令突然发动总攻。”
“那是为何?”
“不知道。”诸葛允老实地回答,“只是我的一点感觉。我总觉得不是因为飞云堡。毕竟月氏三个军团都押在西南边一点没动,这是毋庸置疑的。若真是飞云堡告急,元帅更不该快速发动总攻,而是会要收缩防线,稳扎稳打才是。一个侯爵的性命与整个北疆方面军的胜败相比,孰轻孰重?”
当然是整个北疆方面军。这点毋庸置疑。虽然不想承认,但的确是这样。能在纷杂的战场中照准厄特冈这个刁钻的点,从而彻底扭转整个战场态势的胡公元帅,想必也不会为了区区一个渤海侯而影响到自己的决断。
那到底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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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且放下诸葛允这边的猜测不提。且说胡公从帐前走到帐后,恨恨地将手里的手书丢到行军床上,脸上焦虑与恼恨的神色却是显露无遗。[.超多好看小说]
这时,从后帐的帐门外传来声音:“元帅。属下有事求见!”
胡公一怔,立即收拾好心情,恢复往日的威严,扬声道:“进来。”
进来的人穿着军中制式铠甲,剑章显示,只是个少尉。
胡公一见这人,威严的神色一松,开口道:“宫四啊,巡营完毕了?”
宫四低头道:“是,属下身为元帅警卫。巡营乃是日常职务嘛!”
“找本帅何事?”胡公随手翻开行军床前的文册,随意地道。
宫四道:“呃,还是之前向元帅提过的……”
胡公眉头不经意地一皱:“你是说和时迁他们几个的事?”
“不错。元帅也知道,自从渤海侯被围飞云堡的事传遍之后,和时迁他们几个就极不安分。已经在属下耳边说过好几遍要去救援飞云堡的事。今日……”宫四犹豫了一下,道,“今日属下路过他们的营帐,听的里面在讨论明日打算私自离营,自己去找渤海侯的议论,故而特地赶来告知元帅一声。”
听见有属下要私自离营,胡公也不生气,皱着的眉头舒展开,呵呵一笑道:“这几个人,进了军营也不安份。”
宫四见胡公并没有责怪的意思,便也道:“可不是,之前已经闹腾过好几次了。不过他们终究是江湖出身,身上带着点江湖气也是正常……元帅您看,要不要打他们几军棍,正正军法?”
胡公摆手,微不可闻地叹了一声:“不用了。明日我军就要开拔南下,让他们跟紧了就是。不过私自离营可是要按照逃兵罪就地阵法的,你看紧些,别出了岔子。”
“喏。”宫四恭谨至极。他也没问明日为何要突然开拔南下,这不是他一个警卫头子该问的问题。顿了顿,宫四忽然又道:“还有一事……”
“何事?”胡公见宫四有点吞吞吐吐的,不禁有些不耐烦道,“宫四,你也跟了老夫不少年了,有什么话不能直说?何必躲躲藏藏的!”
宫四笑道:“殿下宽宏,不以属下身份为杵,反而引为心腹,属下唯有以死报之……”
胡公赶紧摆手:“别动不动就死啊死的,你们宫家效忠的只有大汉皇帝一人,宫家满门荣宠,历代家主都执掌羽卫。比起屠啸天的暗卫还要更得皇家信重,你这番效忠的话,还是留给陛下听吧。”
宫四嘿嘿一笑,道:“宫家再受皇家恩典,也不如殿下如今在陛下心目中的地位啊。若非如此。宫四也来不到殿下身边吧?!”
宫四说的倒是实情。
宫家,从圣祖时代开始就是皇家内卫---圣祖取名“羽卫”。这是比羽林暗卫还要神秘的存在。
羽林暗卫终究是国家编制内的卫所,而且凶名赫赫,威名远播。知道的人也不少,比如罗马、月氏、匈奴等国就知道羽林暗卫的存在。
而羽卫呢,其实是皇帝的家奴。据说圣祖初创羽卫时曾传授了一套功法秘籍给宫家。以至于宫家五百年来武术高手辈出。宫家每隔十年会进行一次内部大比武,武功最高者将要被净身入宫,成为皇帝的影子!这是对宫家最大的恩宠!
五百年来,宫家不知道为皇帝抵挡过多少次暗中的行刺,也正是这种不计伤亡和自身伤害的保护行为,让宫家始终得到皇家的青睐与信任!
当然。羽卫只是家奴,是不能干预任何具体事务的。甚至连身份都要保密,一旦无法隐藏行踪时,便说是暗卫的人---这点在屠家掌握的羽林暗卫中都是有备案的事,倒也不怕穿帮。
除了保护皇家安全,羽卫还有一个重大的功能,那就是保护皇帝看重的人!比如说现在的胡公和益公。甚至是公甫效!
对于信重的大臣,皇帝会派一个宫家的人到他们身边作家仆,进行贴身保护---当然,这些人是不需要净身的---有宫家人做保镖,这等于享受了皇帝才能享受的东西,在封建时代来说,当然是一种了不得的荣宠!
当然,宫家的武林高手也不是量产的,数量可谓稀少,历代能够被皇帝派宫家高手保护的人也都是忠心耿耿之士---不忠的都被宫家干掉了---所以直到现在。羽卫之名还鲜少有人知道。
今上派宫四来胡公身边当然是保护之意---隐藏在保护之下的监视就不用说了,大家都是心知肚明,但从不点破。反正只要胡公没有反意,不管做什么,宫四都会帮忙的。
……
胡公见宫四还要再客套。直接道:“行啦,不用客套了,还有什么消息,一并说了就是。”
宫四一顿,立即道:“刚刚接到消息,英公殿下已率领骠骑卫和陷阵卫到了姑衍,明日就能经过狼居胥山。”
胡公一怔,倒也没怀疑宫四这个消息的真实性,而是问:“英公什么时候出发的?”
“一个月前!”
“第三军团查干被围之时?”
“是。”
胡公目光灼灼地盯着宫四,忽然道:“是你通知陛下的?”
宫四还是那副低头顺耳的样子,恭谨地道:“是。这是宫家的传信秘法,每次传递的字数不多,寥寥几字罢了。”
宫家有能够千里传书的秘法,这点在胡公这个级别早就不是什么秘闻,胡公倒也不惊奇,只是问:“你传了哪几个字?”
宫四道:“是殿下让我寄回朝廷的那封奏折,不过属下给缩短了,只有寥寥十个字‘大军被围,疑罗马参战’。”
胡公倒也不生气,仔细思索一番,点点头:“嗯,你做的很好。不过,你现在应该再给陛下传几个字。”
宫四一愣,现在还有什么急事要通过宫家秘法千里传书?这个秘法在当今之世只有宫家人和皇帝、胡公、益公、英公、智公等寥寥几个人才知道,皇帝还特地嘱咐过胡公,除非十万火急,否则绝不轻用的,因为这很容易让敌人侦知这个法门,一旦泄露,那麻烦可就大了……
胡公看宫四一副不甘不愿的表情,不由一乐,笑道:“怎么,你认为老夫是为难你吗?”
“属下不敢。”宫四嘴上说不敢,但脸上的表情却太敢至极。
胡公也不着恼,笑着在书桌前写了几个字,然后丢给宫四道:“就这五个字,你爱传不传吧!”
说完,胡公也拂袖走回前帐去了。
宫四拿过字条一看,顿时瞪大双眼。跟吃了一个吞咽不下的鸡蛋似的,然后大叫一声,急匆匆的从帐门口冲了出去。
胡公听的身后动静,嘴角露出无奈的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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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帝都,紫禁城。
虽已是夜里亥时。但紫宸殿中依旧灯火通明。皇帝刘炬依旧伏案疾书,龙岸上的已批阅奏折堆的如小山也似。
“咳咳咳……”皇帝轻咳几声,一旁有点昏昏欲睡的近侍太监赶紧打起精神,端过参汤递给皇帝,轻声道:“陛下,可要饮用参汤?”
皇帝摇摇头。放下朱批御笔,重重吐出一口浊气,道:“参汤补气,可朕此刻就是火气太旺啊!唉,枢密院那里可还有军报奏来?”
太监摇头道:“还没有。奴婢已经派了人在枢密院那里随时候着,一有前方军报立时送到。绝不会耽误片刻。”
“嗯。”皇帝面色凝重地点点头,然后道:“今日内阁当值的是何人?”
自从大军出发,内阁中就每时每刻有人值守,政务院和检察院还可以下职,但枢密院却是三班倒,根本没有休息的时候。
太监想了想,道:“似乎今日是宇文大人职守琉璃疏阁。”
皇帝想了想。道:“嗯,派人给宇文爱卿送碗参汤过去,每个职守的官员都要送到。”
“喏。陛下仁德!”
太监小小的拍了一下马屁,就在太监想转身出去传旨时,一个诡异黝黑的身影从皇帝御座后的阴影处露了出来。
这是个修长高大的人,看装束是个太监,不过太监帽檐压的极低,看不清面目。此刻紫宸殿是灯火通明,但准备去传旨的太监却似乎根本没看见他---或者是装作没看见。传旨太监见此人出现时还惊了一下,脚步一顿。但旋即就又加快步伐,急匆匆小跑着出了紫宸殿。
皇帝见了此人倒不惊讶,而是微微一笑道:“宫大,今日是你职守?何事?”
名唤宫大的人也不说话,只是拿出一张纸条。递给皇帝。
这个宫大就是皇帝刘炬的影子,来自宫家的绝顶高手。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宫二,也负责皇帝的保卫职责。
从十年前皇帝登基开始,宫大和宫二就负责保护。十年来,哪怕皇帝在如厕、沐浴甚至是与妃嫔行周公之礼时,宫氏兄弟也从未离开过皇帝。
不过宫氏兄弟秉承着宫家的祖训,绝不干预朝政。所以到后来就算面见皇帝,他们也很少说话,仿佛就真的是不会说话的影子一样。
面对宫大的沉默,皇帝也不以为意,不过见到纸条却有一点变色---每次这张纸条出现,那就代表出了十万火急的大事。
上次出现的时候,就是胡公那里出了大事,不过纸条上只有“大军被围,疑罗马参战”寥寥十个字,这十个字可让皇帝着实操劳了好一阵子,特别是那个“疑”字,让皇帝操碎了心。
而这次呢?又是什么坏事?
呃,好像羽卫的纸条上似乎就从来没出现过好事,简直像是一张张催命符。
不知为何,皇帝脑海中忽然冒出这么个不合时宜的想法。转而,皇帝便摇摇头,将这些想法念头统统抛掉,接过纸条一看,纸条上赫然写着五个字:
“皇子欲陷阵!”
皇帝突然将纸条揉的粉碎,然后重重往天上一丢,原本平静无波的脸上充满了怒气,扬声大喝:“来人,来人!”
殿外伺候的小太监和宫女们本已昏昏欲睡,突然听见皇帝雷霆般的咆哮,顿时吓了一跳,从殿外连滚带爬地进来,纷纷跪在皇帝身前,口中连道:“陛下,奴婢在此。”
皇帝盛怒不已,大喝:“传礼部尚书,不,召鸿胪寺卿立即进宫见朕!”
“啊?现在?”
领头的小太监吃惊地望着皇帝。他想提醒皇帝现在快子时了,深更半夜的,皇宫都落锁了,怎么叫鸿胪寺卿进来?更何况,这大半夜的,叫鸿胪寺卿来干嘛?
“是,就是现在。”皇帝咆哮不已,嘶声大喝:“召鸿胪寺卿,立即。朕要宣战,朕要向罗马宣战!!!”
小太监吓坏了,一直在瑟瑟发抖。
今上皇爷登基十年,何曾如此生气过?这罗马人是怎么惹到皇帝了?
看得出来,大汉皇帝这次是真的发怒了!人皆有逆鳞,更何况是富有四海,煌煌大汉的皇帝!他可是天子,是兆亿汉人的主人!百姓一怒不过血溅五步,但天子一怒,可是伏尸百万,流血可漂撸啊!
面对皇帝的雷霆震怒,宫大秉承了宫家一贯的做法,默默站在阴暗角落,看着这个全天下最尊贵的男人怒不可遏,没有一丝一毫想要站出来劝说两句的想法和动作。(未完待续。。。)
【第九十二章 大逆转,飞云之韵】
在这个看似平常的夜晚,注定还有许多无法入睡的人。
厄特冈汉军营地里,离着元帅大帐不过四五十步就是警卫师所在地。
汉军军制,元帅行营其实可以算作一个缩编的军团。身边有辎重师、警卫师和亲卫师。兵马不下两万。不过这些兵马是元帅的直属军队,轻易不会上前线的。
警卫师是离元帅大帐最近的一个编制,已经子时,大部分营帐都熄灯休息了。唯独最南角的一个小帐篷,四个人还点着小火折子正在窃窃私语。
若是沈云到来,肯定能将他们的名字一一叫出来。那便是、时迁、章暨、欧阳复四人。
只听时迁贼眉鼠眼地说:“,你说宫帅的话靠谱么?”
朝时迁翻了翻白眼:“你问我我问谁去?不过明日南下总攻可是军机大事,宫帅应该不敢假传元帅军令。”
章暨一听,顿时兴奋地直搓手,嘴里道:“那就好。侯爷遇险,咱们有能力却不去救,若是让侯老大和石老三知道了,非把我们点天灯不可。”
欧阳复却睨着桃花眼,道:“点天灯那是江湖人士玩的花样,咱现在可是正经的朝廷兵马,大汉羽林!他们敢点我们天灯,老子就派兵剿了他的海沙帮……哎哟,鼓上蚤,你敢丢我?”
“丢你怎么了?”时迁扯着嗓子喊道:“你奶奶个嘴,披上这身军服就不认侯爷了?要不是先侯爷保你,你的尸体都成白骨了,还有脸在这瞎嚷嚷!”
欧阳复怒了,跳起来道:“哪个王八羔子说我不认侯爷了?侯爷有难。还不是老子第一个跑来告诉你们的?鼓上蚤,我知道上次比武你输给我不服气,来来来,要不要再过过手?”
“来就来,上次因为我偷吃了火头军的馊馒头。拉肚子而已,不然你能赢我?!”时迁的火气也被点着了,撕开衣襟,露出干瘦没肉的胸脯,敲的咚咚直响。
见状,一拍桌板喝道:“够了。这是军营,半夜喧哗,若是引起营啸,你们谁担得起这个责任?想死也等救了侯爷再死!”
欧阳复和时迁顿时不再吵闹,但都不屑地朝对方哼了一声,扭过头不啃声。章暨却憨厚地带着笑。搓着粗糙的手掌,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来缓和现在的气氛。
在这军中,欧阳复的脸蛋不错,当过采花贼的他,身手自然也不弱了,人又机灵讨巧,很会钻营。所以在军职上是要高过时迁不少的。时迁呢。其实做人也不差,就是这小偷小摸的毛病难改,时常忍不住“顺手”拿点什么。这一来二去,犯的错多了,军职想升也升不上去了。
出征前,欧阳复就已经是上等校兵了,而时迁却依旧是普通的尉兵。出征后,宫四担任警卫师师帅,将他们这几个重新编排,组建虎贲警卫。也就是古代的特种兵。专门负责贴身保卫胡公元帅。
这可是所有军人抢破头的美差,为了公平,宫四还采取了比武制度,前三十名才能成为虎贲。上一次的比武中,欧阳复险胜时迁。拿了这一次虎贲的领队之职,时迁一直不服气,所以两人才有这场争吵。
厉害在脑子灵活,而不是身手高强,所以一直都是负责后勤,压根没去选虎贲。几个人在几万人的元帅行营,其实也很少碰面。要不是这次传出渤海侯被围飞云堡的事,他们几个也聚不到一起。
见他们不吵了,这才缓和口气道:“我们都是从弥兰农场出来的,当同心同力才是,侯爷更身处险境,你们不好好想想明天该怎么跟元帅说说,好外放到第一线去,反而在这儿吵吵嚷嚷,有意义吗?”
欧阳复和时迁都是老脸一红,倒也没再针锋相对。
欧阳复道:“哈哈,你别多想,我跟时迁老弟经常吵吵闹闹,感情还是很好的。你就明说吧,明天该怎么跟元帅说这事儿?”
时迁也点头:“对啊,我们感情好着呢,刚才他还吃了我两块腊肉……”
“一块!”欧阳复纠正。
时迁一瞪眼:“两块!我昨晚刚刚从火头军那里拿了五块,我才吃了一块,现在剩两块,另外两块不是你吃的还有谁?”
欧阳复伸着脖子道:“跟你说了不是我,我就吃了一块!”
“你个鳖孙,吃干抹净想赖账还是怎地?!”时迁不乐意了。
见他二人又吵起来,捂着额头呻吟道:“我的个天啊,一块腊肉,至于嘛……”
旁边章暨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呃,两位,那一块好像是被我吃了……”
时迁和欧阳复:“……”
这时,帐篷的帘门一掀,一个人走了进来,嘴里道:“哟呵,忙着呢几位?什么腊肉啊,拿出来给本帅吃一口行不?”
四人一见来人,顿时紧张地站起来,同时行礼道:“见过师帅!”
这人正是警卫师师帅宫四。
宫四似笑非笑地坐在帐篷的中间主座上,摆手道:“坐坐坐,咱们之前都是江湖人士,不将那些客套了,都随意些。”
虽然宫四这么说,但等四人却依旧不敢随意。特别是时迁和欧阳复,见了宫四就跟见了什么似的,躲躲闪闪的眼光,要多心虚就有多心虚。
由不得时迁和欧阳复不这样,宫四是他们的直属上司这是其次,关键是身为江湖人士的时迁和欧阳复都知道神秘莫测的宫家,这个在江湖武林谱上永远排名第一的家族,实在是所有江湖人士不敢触碰的禁忌。
特别是在遴选虎贲时,时迁和欧阳复都领教过这位宫帅的身手。没得说,反正时迁是打不过他,跑或许能行,但也要看宫四到底有没有心思追他。要是铁了心要追,时迁就算一开始能沾些便宜,最终还是得被抓住……
见他们依旧拘束,宫四也不以为意。眼前这四个人,说是大汉帝国的军人。但骨子里却仍旧是江湖人,既然是江湖人,在面对宫家时就绝不可能随意的起来---就跟宫家人见到皇家人时必定恭谨非常一样!
“诸位,这么晚过来呢,有两个原因,第一是我接到军法处的报告。说这里还有人半夜集会,而且大声喧哗……”宫四轻描淡写地说道。
等人顿时白了脸,赶紧躬身行礼,齐齐道:“师帅,属下知错!”
宫四摆摆手:“呵呵,等打完这一仗。军法处自会找你们,这点本帅只是负责先告诉你们一声。这第二件事嘛,是本帅决定,明日你们四人去飞骑卫报道,然后跟着飞骑卫的前师第一镇第三旅先行赶赴飞云堡!”
脸上一喜,正想说话,却被宫四制止道:“别忙着高兴。本帅先把丑话说在前头。你们四人先去飞云堡必须给我保证两个人的安全,第一个当然是你们念念不忘的渤海侯沈云,第二个嘛,是飞骑卫前师第一镇第一旅旅帅刘桢。特别是这个刘旅帅,如果他死了,嘿嘿,别以为有渤海侯庇护你们的家人就万无一失……”
宫四的眼神在这一瞬间变得非常犀利,而且阴寒,那股冷意几乎快要嵌进四人的骨髓里……
“喏。属下谨遵军令!”四人齐齐应道。
……
第二日,天才擦亮。四人就立即骑着马赶赴远在五里外的飞骑卫。汇合了第三旅之后,一刻也没有停留,立即向飞云堡进发。
此时,整个厄特冈都仿佛苏醒过来,源源不断的士兵从各个方向朝着飞云堡行军。汉军头盔上的红缨。似海洋一样遮蔽了整个戈壁,如一波波浪潮,同时向着一个方向汹涌而去!
“,你见识广,给咱们兄弟说道说道,那个刘桢到底是什么人?为啥宫帅要我们保护他?甚至比渤海侯还要重要?”行军途中,马匹在疾走,章暨觉得无聊便小声问旁边的。
而和时迁、欧阳复三人却在昨日宫四说完那些话后,就一直显得心事重重。
看了一眼这个似乎脑子里少根弦的兄弟,从心底感到羡慕---看来人傻点也不是什么坏处,最起码不会被某些事情吓坏。
欧阳复却是嘴快的,叹气道:“老章啊,能比渤海侯还更受宫家人重视的,你说还有谁?”他边说还边往上指了指。
章暨只是脑子转不过弯,又不是真的傻。抬头望了望天,顿时张大嘴巴,喃喃道:“啊,是,是天家人……天呐,难道传言是真的?”
“什么传言?”有气无力地问。
章暨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在辎重师听那些老兵说过,好像是今上唯一的皇子就在飞骑卫中服役,难不成那刘桢……”
时迁如燕子般飘到章暨马上,立即捂住他的嘴,在他耳边轻声道:“噤声!有些事必须烂在肚子里!”
章暨赶紧点点头。
时迁又飘回了自己马上,幽幽道:“唉,这场仗,啥时候是个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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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元1003年六月十九日。汉军发动大规模总攻的消息很快就让罗维尼斯得知了。
“阁下,汉军第五军团忽然向我军查干县发动猛攻,第一军团似乎有点吃力。”
“阁下,汉军飞骑卫在快速集结,朝飞云堡方向冲去。各部秉承你的军令,兵寡不与战,最快的飞骑军在今天下午便可抵达飞云堡……”
“阁下……”
一连串的消息,让罗维尼斯那张原本平静无波的脸顿时扭曲成麻花状。
“该死的,怎么会这样?汉军想干什么?他们只有十万人,可咱们这道防线有几十万人,难道他们疯了吗?”罗维尼斯还没有开口,旁边的康格涅斯却率先发火了,手里的酒杯用力一甩,顿时将沙盘搅得乱七八糟。
罗维尼斯的脸色也是极其难看的,原本云淡风轻地喝酒姿势。如今也变得有些走样。不过吉浦路斯?罗维尼斯家族的荣耀,让他在这一刻稳定心神,喝下最后一口红酒,然后也不看沙盘,而是问身边的月氏参谋:“请问。月氏王子殿下的第六军团什么时候能够赶到?”
那月氏参谋见康格涅斯那副样子,顿时有些紧张,不过还算顺溜地将话说出:“呃,今日凌晨收到王子殿下的来信,第六和第九军团遭到飞骑卫和飞云堡两面夹击,准备暂时退到金山森林休整……”
“什么?”
康格涅斯暴怒。抓起酒瓶就想砸向那个参谋,参谋赶紧抱头鼠窜,嘴里大叫:“不关我的事啊,阁下不要……”余音袅袅,人已远走。
其他参谋见状,也纷纷想走。罗维尼斯却立即道:“且慢,传我军令。除第六、第九军团外,其他任何能够接到命令的军队,迅速向德勒湖、哈尔湖一带前进。另外,通知斯利文森将军,让他尽快来我这里一趟,我有事找他。”
参谋们面面相觑。也没有给出什么建设性意见,最后领命而去。
康格涅斯依旧气呼呼地道:“罗维尼斯阁下,你这是做什么?难道不是全军向南吗?”
罗维尼斯又喝了一口酒,平复心情,沉声道:“殿下,等斯利文森一来,我会让他将我的卫队集中起来,你立即跟着他们走鄂尔浑山谷,到哈啦和林去。然后伺机沿鄂尔浑河北上,走库苏古尔回罗马。”
“什么?”康格涅斯不解地道。“你这是做什么?为什么要我回罗马?而且走那么远的路?”
罗维尼斯苦笑着摇摇头:“殿下,奥古斯都将你放在我身边学习军事,我该教的都已经教了,现在教你最后一门课程,叫做‘审时度势’!”
见康格涅斯还没有反应过来。罗维尼斯道:“殿下难道还没有看出来,我们虽然有百万大军,但在汉军占据厄特冈,和最主力的第六、第九军团停在飞云堡之后,就丧失了攻击力了吗?!”
“那又如何?”康格涅斯一脸茫然。
罗维尼斯恨不得掐死眼前这个满头金发的年轻人,当初在奥古斯都那么多养子里选择他当自己的弟子,实在不知道是对是错。
他不得不耐起性子解释道:“殿下,战争最重要的就是进攻性。如果一场战争你不具备攻击性,而只懂得一味的防守,那么总有一天你会被打败。我们虽然有百万军队,但却是在汉人的土地上作战,一旦没了攻击性,就像没了爪牙的老虎,体型虽然很唬人,但却吓不住真正的猎人!很遗憾,现在汉军的统帅胡公就是那个很精明的猎人!”
说到这里,罗维尼斯顿了顿,道:“更何况,我们的月氏盟友并没有完全跟我们分享他们的情报,你难道没发现那个月氏的三王子殿下已经准备当逃兵了吗?在汉军发动总攻的前一天,他就准备退到金山森林,这难道是巧合?呵呵,殿下,记住我之前说过的话,战争,其实就是一项资料收集、分析和统计的工作而已。我们在这方面吃了大亏,接下来的战斗已经没有悬念了!”
康格涅斯终于明白过来,惊讶地睁大那双蓝色的眼睛,道:“什么,阁下你的意思是,我们输掉了这场战争?”
“不,我们没输!是月氏人输了!”罗维尼斯正色道,“他们输给了汉人,更输给了自己!月氏人死不足惜,但殿下你必须活着回到罗马。幸好这次马诺总督给了我三千名卫士,现在又是夏季,路并不算难走,他们会很好的保护你到达匈奴人的地盘,到时候你再从罗斯平原返回罗马。”
“可是……”
康格涅斯还想说什么,罗维尼斯却打断道:“没有什么可是的了,幸好还有百万月氏人给你做掩护,我会命令他们向北行进---呵呵,我所料不差的话,科布多城应该已经被汉军占领了,那将是场恶战!在这场战争中,我也只能做到这些为你的撤退尽量争取时间了!”
康格涅斯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半晌才道:“罗维尼斯阁下,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可是,我始终不明白,好端端的,月氏人怎么就输了呢?还有,我强烈建议你,跟我一起走。万一你被汉人俘虏,马诺总督可不会花钱赎你的!”
罗维尼斯淡淡一笑:“殿下放心,这场战争虽然月氏人已经输了,但汉人想要结束这场战争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我会安全撤回迪化的。我想,从月氏人手里赎我应该比从汉人手里赎我要来的便宜吧?至于这场战争为什么会失败,呵呵,我会写一份给元老院的报告书,你带上,仔细看看,或许对你以后会有帮助!”
康格涅斯点点头,然后用蓝色的眼睛看着罗维尼斯,道:“阁下,你不会死的,对吧?”
罗维尼斯一愣,突然笑道:“当然不会。不过我是月氏人聘请的统帅,必须为这场战争作出应有的贡献罢了。我只希望,这场战争给了殿下足够多的启示,能够让殿下明白我们与大汉帝国比起来,到底有那些不足,又有那些优势!”
康格涅斯重重地点了点头:“嗯,阁下这段时间给了我很多教诲,我都会牢牢记在心里,然后好好的思考它。如果我能登上皇位,一定不会忘记阁下对我的教诲!”(未完待续。。。)
【第九十三章 真或假,月氏撤军】
ps:剧透一下,接下来的几章是本卷的最高/潮,写完这几章《西方惊雷》卷就结束了。嗯,很高/潮,如果喜欢战争场面的朋友一定会热血沸腾的,我坚信!
汉元1003年六月十九日的早晨。阳光刺眼。
太阳刚从地平线下跳出来,就肆无忌惮的开始喷吐它的热量。宽大的堡墙被晒得滚烫,散发着一股股难闻的气味。这三天以来,阵亡将士的尸首虽然有及时的搬走掩埋,但人死时流出的血液和排泄物却是无暇清理---就算想清理,也没有那么多水了---这些秽物经过阳光的曝晒,挥发出来的味道可想而知……
第一层堡墙已经斑驳不堪,东门的第二层城门已经被攻破,如今两军纠结在东门的瓮城中,眼看今日也是要告破。沈云已经有了放弃飞云堡第一层,全军转入第二层防御的打算。不过此时他还要面临更重要的一个问题,那就是飞云堡已经彻底断水了!
之前辰阴估计还能用五天的水,在这几天的激战下,却是才三天就告罄了。没办法,天气太热,防守战又是一个力气活,人体水份流失太快,不喝水就要中暑,可喝了水又不是一口两口能解渴的。加上伤员众多,这些为国负伤的伤兵要喝水,难道医官还能藏着掖着?
“来,蕙儿乖,把这口水喝了!”
营房里,沈云紧张地望着周蕙,手里拿着行军壶,揽着小蛮腰要给她喂水。
周蕙脸色苍白,无力地靠在沈云怀里,嘴唇紧抿。就是不喝,等沈云把水壶拿开,她才幽幽道:“沈渊让,我不渴,你留着给其他人喝吧!”
这时一个人走了进来,见这状况不由跺脚道:“你们搞的跟生离死别似的干嘛?她就是胳膊擦破点皮,怎么要死要活的,赶紧给我出去!”
来人正是如今飞云堡最大的军医官蔡八斗。此刻他一张老脸上黑一道白一道的,显得不是那么干净。
沈云赶紧尴尬起身,周蕙也一下来了精神头。缩在墙角,调皮地冲沈云伸了伸小舌头,然后不再啃声。
这时方晓柔和司徒晓月也端着水壶走了进来,见状捂嘴偷笑。
蔡八斗老脸一板:“笑什么笑,还不赶紧帮伤员换纱布。”说着走到沈云身边。将他手里的水壶夺下来,道:“不喝别浪费。我那还有伤员呢!”
沈云糗糗地摸了摸鼻子。看着被方晓柔和司徒晓月团团围着换伤口纱布的周蕙,心情复杂地走出营房。
在此时的飞云堡里,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房子。这跟蜂巢一样的筒状楼房里,密密麻麻的都是房间。伤兵虽多,倒也还住的下。
周蕙是昨天傍晚时在堡墙上被一枚流矢射中。幸好流矢力道已失,周蕙躲闪的也快,所以只是左臂上扎了个小口。不过当时也把沈云吓坏了。也不顾他人的眼光,直接横臂将她抱起。急救似的冲回营房,大声叫嚷着军医。那紧张的模样,实在有点让人发噱。
当然,此刻是没人笑得出来的。
三天以来,每日月氏人都是强攻,虽然汉军已经逐渐熟悉了防守作战,但伤亡依旧不可避免。这三天里,共计阵亡六百三十七人,重伤一千五百人,轻伤两千余人。不算轻伤员,特编部在这三天里减员达到了两成!
不过第五连估计,月氏人的伤亡至少是汉军的三倍以上,这才让沈云心里稍稍好过点。
“侯爷,快到堡墙,第五曲长有急事!”一个传令兵急急道。
沈云一愣,以为月氏人又攻城了,立即跟着传令兵往堡墙跑。
营房里,司徒晓月一边给周蕙换药,一边道:“蕙姐,侯爷可真够紧张你的!昨天那样,现在想想还觉得好笑!”
抻着纱布的方晓柔也低低地说:“是啊,真让人羡慕。(.)
周蕙的脸色苍白,主要还是吓得,还有这两天休息不足造成。不过听见两个姐妹这么说,她的心里还是甜滋滋的。当然,嘴上还是要犟一下:“哪有?!他紧张我么?哼,本小姐才不稀罕哩!”
司徒晓月瞟了她一眼,促狭地笑道:“还不稀罕哩,嘴角都快咧到脑后根啦……”
周蕙羞涩地低下头,转而又抬头嗔道:“还说我,我看那钟离泗对你也够紧张的呀,昨天你搬箭矢上去,靠的女墙太近,差点被射中,还不是他紧张的把你推开……”
不提还好,一提司徒晓月的一张俏脸就变得狰狞起来,跟小野猫似的呲牙道:“他那是推吗?那根本就是踹好不好……该死的钟离泗,害的老娘现在屁股还疼!”
方晓柔捂嘴直乐,调侃道:“当时我也在啊,怎么没见钟离踹我呢?我看呀,他最紧张的就是晓月姐了。”
三个人中,司徒晓月年纪最大,周蕙次之,而方晓柔才刚刚豆蔻初开,向来也最文静---当然,仅仅是跟她们两个女人比---她这么说还是很有说服力的。
司徒晓月一瞪眼:“好啊,方晓柔你还帮着外人编排我是不?看我不撕了你的嘴!”说着就要去抓,方晓柔赶紧跳开,一边笑一边连连讨饶。
在隔壁照顾伤员的蔡八斗听见那一串串银铃般的笑声,也只能无奈地摇摇头。
这也算是血与火的战场上,唯一一道靓丽的风景了,谁也不忍心去破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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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曲长,有什么发现?”沈云跑上东侧堡墙,见第五连拿着千里眼,正和辰阴等人正对着堡下指指点点,忙上前问道。
见沈云来了,第五连让开一步,递过去千里眼,指着远处道:“侯爷你看,远处尘烟四起。但月氏人却没有攻城,反而有拔营而走的迹象。”
辰阴也道:“不错,月氏人的确像是要拔营。”
沈云用千里眼看了一会儿,见对面月氏人的营盘昨天啥样,今天还是啥样,也看不出个所以然,便把千里眼交给第五连,扭头看了看,问道:“参谋部的人呢?他们的建议是什么?”
这时,马固急匆匆从另一侧堡墙跑来。急道:“各位,我们观察了其他几个方向,都是一般。”见到沈云,赶紧道:“渤海侯,我们参谋部一致认为。月氏人是打算撤兵了!”
沈云一愣,既而大喜。但又担心是空欢喜。脸上的表情颇有些精彩,犹豫地道:“这个,会不会是月氏人的疑兵之计,目的是诱骗我们出城?”
这下所有人都沉默了。
马固嗫嚅道:“这个,我们怎么知道……”
沈云明白了,整个飞云堡的人当然都希望是月氏人撤兵了。但谁也不敢妄下决断。而这里的最高决策者是他自己,这个问题只能靠他自己回答。
这时方誊和赵信也急急赶来,看着沉思的沈云,倒也不敢打扰。
过了一会儿。沈云忽然抬起头,脸上患得患失的犹豫表情已经尽去,剩下的是下了决心之后的果断:“诸君,按理说月氏人撤兵,我们也不必出堡作战,只要能守住飞云堡就是大功一件!可是……”沈云指了指飞云堡之外的天空,大声道,“这里是我大汉的疆土,月氏人在此地肆虐这么长的时间,杀我汉人,掳我财货,就这么让他们走了,我实在不甘心!”
马固道:“可如果是疑兵之计……”
“我们往东北方向打!”沈云劈手打断马固的话,坚决道,“飞骑卫肯定还在那里,随时准备救援飞云堡!我们留一部分人守城,另一部分人往东北方向打,就一定能跟他们汇合,即使是疑兵之计,我们也能跟飞骑卫汇合,然后再飞速回来救援。
场面一时有些冷场。
的确,此时出击无疑有点冒险,但如果守着就能白得一件大功,干嘛还要去冒险?
辰阴和马固无疑是保守型的,他们都不赞成出城。连一向最支持沈云的第五连的意思也是偏向于固守待援,没必要出城。马固的参谋团队还有一票否决权,沈云顿时犯难了。
此时天色大亮,远处的月氏营盘果然有了动静,而且每个动静无不显示他们正在准备撤离。甚至为了防备飞云堡会出城追击,还安排了两营的骑兵在飞云堡外游荡。
沈云真的不甘心,非常不甘心,恨恨地一拍堡墙,无声叹息。
这一刻,沈云想到了很多。他想做点什么……
“诸位,你们忘了当初的誓言了吗?”
沈云忽然扬声大喝。
众人同时看向他。
沈云站上堡墙,大声对周围的人喊道:“当初集训完毕,胡公元帅曾问我们‘何谓羽林’?你们还记得我们是怎么回答的?”
方誊眼前一亮,沉声道:“为国羽翼,如林之盛,此谓羽林!”
“不错。那胡公元帅又问:‘若有人杀我汉人,掠我财货,当如何?’”
这时,不用沈云说,其他士卒也纷纷回答:“倾其巢,覆其穴。穷搜天下,万里追杀。誓斩敌人虏首,以敬大汉武魂!”说到后来,整个堡墙上的士兵都跟着大吼。
沈云蓦然转身,指着远处正在撤兵的月氏人,大声疾呼:“圣祖陛下在上,陈汤之志不远,敢犯大汉天威者……”
“虽远必诛!虽远必诛!!虽远必诛!!!”汉军的士气被彻底调动起来,齐齐举刀怒喝,声震九霄。
士气被带动了。方誊看着意气风发的沈云,悄悄竖起大拇指。
沈云也暗暗点头,脸上的激愤却一点没少。
……
出城追击的事就这么定了下来。马固还想用一票否决权来限制沈云,可沈云却摊手道:“本侯并不是朝廷正式委派的部帅,你们这个参谋部也不是正规的参谋身份,何来一票否决权?”
马固见沈云开始耍无赖,气的跳脚大骂:“沈渊让,若是中了敌人的调虎离山之计,你百死莫赎其罪!”
沈云却淡淡地笑道:“最起码我对得起‘大汉羽林’这个称呼!”
辰阴和第五连还是不同意出击的。但也没有再阻止。
辰阴说:“既然侯爷主意已定。那还请侯爷保重。我们定会守好飞云堡。”
第五连也说:“侯爷驾驭军心的手段倒是无师自通……也罢,预祝侯爷大胜归来!”
……
为了给飞云堡留下足够的守护力量,沈云也没带太多士兵出城,赵信和方誊各带一营,钟离泗也带了一营,凑足三营骑兵,庞通掌旗走在队伍前列。
本来方誊不让沈云追击,毕竟他是渤海侯,一旦有个意外,似乎反而得不偿失了。
可沈云心思热切。根本不听劝。为了怕麻烦,连周蕙都瞒着---不过就算周蕙知道了,估计这个好战的小妮子也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
……
当追击大军隆隆开出飞云堡时,已经是快巳时一刻。原本密密麻麻的月氏营盘已经撤的差不多了。第一次进行追击战的沈云,在出发前就决定向东北方向打。所以甫一出城,便向东北方的月氏营盘冲去。
游荡在飞云堡外的月氏骑兵。也没举旗。不知是月氏那支骑兵,见汉军出来居然也不迎上来,而是掉头就跑。汉军当然不肯放过,紧紧追上。月氏士兵跑进自己营盘了,也没见营中有步卒出来抵挡,营盘中更没有任何防御的措施。营门就这么敞开着。
若不是东北方向的营盘比较稀落。而且帐篷都拆的差不多了,一眼就能看遍的话,沈云还真不敢冒然冲进去。
“纵列阵,扫荡一圈!”
沈云见那些月氏骑兵穿过己方的空营后并不停留。继续往正东方向而去,便下达了纵列阵追击,准备先扫荡周围。行军作战,安全第一,谨慎些总是没错的。
就这样,月氏骑兵前面跑,沈云后面追。期间还有零零散散的几支撤退较慢的月氏步卒队伍,悉数被沈云带领的三营骑兵给冲散,杀伤百十人。
此时时间已近未时,离飞云堡也快十五里了。沈云回头,地平线上已经看不见飞云堡那雄壮的堡墙,只有一片狼藉的月氏营地。而在正东方十里外,烟尘滚滚,显然是月氏大队。
“侯爷,追不追?”庞通一脸兴奋地问道。
这时方誊在左侧一里外,赵信在右侧一里外,只有钟离泗和庞通在沈云身边。
胯下的瑞兽有点不耐烦地喷了喷响鼻,跑了将近一个时辰,马匹也有点累了。沈云道:“先休息一刻钟,然后再追。让方誊和赵信围拢过来,放出游骑斥候,侦查周围。”
休息命令下达下去,整整三千名汉军骑开始下马休整。因为是作战期间,马肚带是没完全松开的,只是稍微扣开点,然后给马匹喂食喂水,最后才是人休整。
太阳炽热,地面温度上升的非常快,这虽然是片草场,但也有点热的待不住人。没到一刻钟,有斥候回报,前方五里有片树林,足可供人休息。于是全军又移到那里休整。
方誊和赵信都围拢过来。
“渊让,情况有点不对啊。”方誊整理好马匹,嚼着一块干硬的面饼道,“我们这都跑出二十里了,没见月氏大军不说,怎么连飞骑卫也不见了踪迹?”
“难道他们见救援飞云堡无望,先撤了?”庞通嘟喃道。
沈云也有点着急。从刚才的营盘来看,月氏人的确是撤军了,不然不会连居住的帐篷都扔掉不要。可问题是为什么没看见飞骑卫?月氏撤军这么大的动静,飞云堡都看见并出动兵马追击了,精锐的飞骑卫没理由发现不了,并且不追及啊!
情况的确有点不对。但沈云却想不到哪里不对。
沈云抬头望了望西面,深吸口气道:“不管了,再追二十里,如果还追不上月氏大军就算了,回飞云堡!”
再追二十里差不多到申酉之交的时刻,那时候天色还亮,他们又是骑兵,即使遇上埋伏也能很快撤退。
说到埋伏,其实沈云也有想过。但这里是草原,没有那么多深沟峡谷。除了金山脚下的金山森林,也没有什么大片的林木地带,想要一口气埋伏三千骑兵的地形是不存在的。这也是沈云为什么放心追这么远的原因所在。
休息完备,沈云带着三营骑兵继续向西追击。为了防备可能的意外,沈云还特地将队伍排成锋矢散阵索敌,正面宽度可防备六里的范围。基本杜绝了月氏大军杀回马枪,伏击他们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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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沈云等人休整的时候,飞云堡这边也迎来了一支骑兵。不过不是杀回马枪的月氏人,而是飞骑卫!
当飞骑卫那面熟悉的跃马旗帜出现时,整个飞云堡上下都欣喜若狂。
辰阴压抑着心头的兴奋。急急开城迎接。
飞骑队伍大概有一旅,大概六千余骑兵在堡外陆续进来,率先进来的一个身形彪悍的中尉连长,见到辰阴劈头就问道:“大汉渤海侯可安好?”
辰阴行了个军礼,回道:“安好。在下大汉北疆方面军第四军团中师第一镇第三旅辎重曲曲长。中尉辰阴。”
那上尉道:“在下大汉飞骑卫前师第一镇第一旅警卫部上尉朱能。”
辰阴脸上喜色浮现,赶紧道:“敢问朱上尉。贵旅旅帅可来了?”
朱能点头道:“旅帅还在后面。飞云堡还有多少存粮?可够我一旅军士吃食?若不能,我们让伤兵进堡,其他可以继续在外扎营。”
辰**:“粮食是足够的,就是水源被月氏叛军掘断,首要之计就是恢复供水。”
朱能点点头,身旁有人赶紧把这事记下来。
这时第五连从堡墙上下来。见到朱能顿时也露出一丝笑容,瞟了一眼对方的剑章,握拳行礼道:“朱……朱上尉,好久不见!”
朱能这个豪爽的汉子却不似第五连这么冰冷。迎面便给了对方一个熊抱,兴奋地道:“哈哈,第五兄弟,你还是这幅死了老爹的模样……”
第五连:“……”
朱能不理会第五连的尴尬,继续哈哈笑道:“第五兄弟,你麾下那个骑瑞兽的家伙居然是大汉渤海侯,算我老朱走了眼,赶紧带我引见一下吧?!”
第五连脸带黑线,道:“这个,这个不急,朱上尉,我想问,你们怎么从西北方向过来了?前些天我见你们不是在东北边吗?”
朱能大大咧咧地说:“我们骑兵作战,哪有那么多固定方向!哪里好打就从哪里打呗……哈哈,三天前那场你们看见了?我老朱可是冲在第一线,你看见没?”
第五连心说离得这么远,用千里眼也只能看见个大概,哪还能看见你那张脸呢!
朱能也不等第五连说话,忽而又皱眉,托着腮帮子道:“不过说起来也奇怪,本来我们昨天还在东北二十里外的山岚洼子扎营过夜,凌晨的时候月氏人突然袭营,旅帅便命令我们出战,那一通打啊,杀得月氏人是丢盔弃甲,狼狈不堪……然后我们就发现月氏人居然是想撤军,咱们旅帅当然不同意了,于是连夜起兵追击。就这样一路从东北边追到了西北边,后来见了顺着扎布汗河往上游走的月氏大军,这才回转过来……”
朱能见自己一边说,那边辰阴和第五连的脸色就突然变得非常阴沉,顿时问道:“怎么了?”
辰阴一拍大腿:“糟了,侯爷中计了!快,快找你们旅帅,我们要去救大汉渤海侯!”
是的,不但辰阴想到了,第五连也想到了。
月氏人撤军是真的。但那个月氏王子阿巴斯显然不愿意放过渤海侯这条大鱼,于是宁愿牺牲一部分月氏士兵的生命,也要引开飞骑卫。然后等飞云堡派军追击时在路上设伏,将大汉渤海侯一举擒杀。
可是,他们怎么知道飞云堡追击的一定是渤海侯?
这个时候辰阴和第五连也没时间想月氏人为什么断定追击的人是沈云本人了,只能急匆匆的去找飞骑卫旅帅刘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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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透一下,接下来的几章是本卷的最高/潮,写完这几章《西方惊雷》卷就结束了。嗯,很高/潮,如果喜欢战争场面的朋友一定会热血沸腾的,我坚信!(未完待续。。。)
【第九十四章 伏击战,千军战罢】
康格涅斯是罗马皇储之一。
罗马帝国的皇位传承与大汉帝国不同。大汉帝国秉承的是父死子继的东方式传统。而罗马帝国是以家族为单位来做皇帝。
罗马帝国的皇族是凯撒家族。凯撒家族掌握着罗马元老上院百分之四十的席位,几乎能够决定皇帝的废立。凯撒家族共由五个小家族组成,分别是罗马凯撒、亚细亚凯撒、埃及凯撒、圣殿凯撒和北疆凯撒。每一任的罗马皇帝都出自这五个家族。
继任奥古斯都称号的皇帝,必须从另外四个凯撒家族中挑选一个杰出的孩子作为自己的养子。这四个养子跟皇帝亲生的儿子拥有同等的皇位继承权!
学习了大汉封建专制制度的罗马帝国,还保留着罗马共和国时期的议会制度,这本身就是一种变异。
康格涅斯,原名蓝盾?康格涅斯?凯撒,是亚细亚凯撒家族十年前被选入的皇储。对于未来皇帝的教育,大汉帝国有羽林暗卫负责,而罗马帝国的皇储教育,则是主要由各个凯撒家族自行安排---当然,在十八岁成人之前,康格涅斯都是要待在罗马皇帝身边的。
今年,康格涅斯十九岁。一年前,他便回到了亚细亚凯撒家族,并参与了亚细亚行省总督马诺对东方的攻略计划。
为了保护这位皇储,罗马皇帝安排了五十名冥王殿的死神镰刀贴身保卫,而亚细亚行省这边,马诺安排了亚细亚行省中最精锐的红衣军跟在康格涅斯身边。
红衣军,全名是罗马帝国亚细亚行省第一军团,满员三万五千人,因军士都身披红色披风而得名,属于罗马帝国九支主战军团之一。
……
说起红衣军团就不得不说五百年前,大汉圣祖皇帝派锦公马超西征时的里海会战。这是一场决定大汉与罗马疆域的最重要一战,也是五百年前东西方两强霸主鼎立的决定性战役。按照当时参战双方的兵力配比和参与国家来计算。可以说是冷兵器时代的第一次世界大战!
那一场战争总共打了十年,十年中,大汉共出动了飞骑、飞鹰、骠骑、陷阵、烈武、犀甲六支甲等军团,十二支乙等军团,另外还有当时未征服的缅甸、贡榜、暹罗、康居、月氏、焉耆等大大小小十九个附属国的附从军,总兵力达空前的三百多万!
而罗马帝国也倾尽全力,十年间从欧非两州抽调军队。其中最精锐的罗马公民军团(驻守罗马)、圣殿军团(驻守北疆)、帝国军团(驻守西欧)、红衣军团(驻守西亚)、赴死军团(驻守北非)五支最强军团也悉数参战,并且从头到尾都在战场上。除此之外,罗马还征调了欧非各地的附属国军队,总兵力也有将近三百万!
当然,与前后才打了三四年,参战兵力数千万的热兵器时代的一战二战比起来。才区区六百万的世界大战,规模还是有点小了,更何况这场世界大战打了十年。双方都触碰不到对方的核心地区,打的也只是一场消耗战罢了。
不过应该看到,当时的罗马帝国已经有分裂征兆,而同时期的大汉却在圣祖皇帝的带领下,从军事制度、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方面都全面压制领先罗马人。十年的战争下来。罗马差点被拖垮。但还是限于科技水平,大汉帝国的蛟龙卫无法直接攻击罗马帝国的核心地区,使得罗马人终有一丝喘息之力---当时可没有苏伊士运河,想从东方到达地中海,必须绕过非洲……
在最关键的里海会战中,锦公马超所率领的汉军经过之前一系列的周密部署,已经将罗马帝国的赴死军团全歼,圣殿军团和帝国军团被彻底打残。撤出战场。仅剩的公民军团和红衣军团也在苦苦支撑。
眼见这场持续十年的战争中罗马就要被打垮,当时罗马人中最出色的政治家、谋略家、演说家---海冚尔?默德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居然说动了哈里发帝国出兵,同时还让汉军中的康居、月氏和焉耆等五六个附属国临阵叛变!
一时间,战场局势急转直下,汉军都有被全歼的危险。[.超多好看小说]在这个时候,还是锦公马超拿出魄力。壮士断腕舍弃了四个乙等军团,才算安全撤出战场。
也是这场战争,导致了后来大汉对康居、月氏、焉耆等中亚小国发动灭国之战,非要将它们全部吃下不可……
这场战争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最重要一点的便是让兵锋正盛的汉军收缩回了里海东岸,无法再在军事上对欧洲领土造成威胁,高加索山成了欧亚两州的分界线,而里海成了大汉帝国与罗马、哈里发三国共有。大汉帝国对西方的征服策略从军事占领转向文化侵略。
而另一个重要影响便是罗马借着这场战争,将之前蠢蠢欲动的各地总督都削弱了,特别是那几支主战军团的覆灭和打残,间接地保护了罗马帝国的完整!当然,也是在这场长达十年的战争中,日耳曼蛮族开始在罗马北部崛起,并且一度势大难制,成了罗马人五百年来挥之不去的梦魇。至于这里面有没有汉人的怂恿和支持,那就不好说了……
……
虽然罗马帝国因此国力衰退,并且不得不承认大汉帝国为当时的世界霸主,但从客观上来说,这场战争促进了罗马帝国的实质统一。并且因为在里海会战中,汉人向整个西方展现出足以吞并世界的野心和实力,导致后来罗马皇帝的东方式改革中,并没有听见太多反对的声音---人们总是会不由自主的向比自己强习,这是天性!
当然,整个里海会战中,罗马帝国最出彩的无疑就是公民军团和红衣军团了。它们不但正面挡住了大汉甲等军团的进攻,而且保存到了最后,这本身就能说明它们的实力已经堪称世界一流。而在后来的罗马帝国数次对外战争中,红衣军团也充当了急先锋角色,且屡战屡胜。
在里海会战后的四百年间,红衣军团无一败绩!可谓军威赫赫!
……
负责保护康格涅斯的红衣军。就是红衣军团中最精锐的一支警卫军队。罗马军制与大汉相仿,但又不同(注:具体的会在作品相关里补充),这支红衣军总共有三千人,主将称千夫长(汉译)。这个千夫长,就是斯利文森!
由于罗维尼斯已经感觉到这场战役将要失败,所以将之前分散到各个月氏军团中担任军官或者警卫的红衣军都召集回来,然后保护着康格涅斯先行从北边撤退。
可不知是命运的嘲弄。还是罗马人的运气实在太差。这支穿着月氏铠甲的队伍根本无法往北,因为汉军已经从北方开始向南推进,并且与月氏军鏖战在扎布汗河两岸。为此,康格涅斯不得不先往东,绕到查干地区,再从查干湖往北。进入鄂尔浑山谷。
查干地区之前名义上属于月氏,但实际上却是飞骑卫的后花园,但现在飞骑卫都接到军令往飞云堡赶,所以反倒是最安全的。
可让康格涅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居然会在这里遇见月氏王子的第六军团!而更没想到的是,月氏王子居然是在这里伏击大汉的渤海侯!
这么好玩的事被十九岁的康格涅斯遇见了,他会放过吗?当然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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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木。是北海州查干地区的一个小村落。它位于查干湖西南方向十五里,离金山森林十里。居住人口只有三十户,百十人---当然,那是指战前---而现在的淄木,除了已经烧成灰烬的房屋,只有一丛一丛的沙树、胡杨和红柳。
查干湖往西南方,尽眼处皆是一片湿地和旷野,只有到了淄木。地势才陡然下落,形成一个不小的洼地形状。一条没有名字的溪流从金山森林流出,经过这里,将淄木变成一个小小的世外桃源。
沈云一行是从西边往东边走,这片地区离戈壁很近,但却一点也不显得荒凉,听飞云堡的老兵说。这里还有不少温泉的泉眼,一年前,他们还在冬天的时候到这里泡温泉来着。
顺着飞云堡老兵的指引,三营骑兵尾随前方的尘土渐渐来到淄木。抵达那条不知名的河流。
已经申时一刻,沈云勒马止步,抬头看去,河对岸是一道丘陵,正好隔开了他极目眺望查干湖的视线。
“全军就到这里吧。休整一下,回飞云堡!”沈云见月氏大军还在往前,但天色已晚,便熄了继续追击的念头。
这一个下午的追击,沈云所率的三营人马收获还是不少的。数支殿后或者走慢的月氏营部都被踏平,斩获首级军功不下六百个。
全军下马在溪流前准备灌水休整。沈云作为指挥官,第一次带队出来,就带着庞通等一排人马度过溪流,观察一下周围的地形。
“这淄木真是个好地方,你看周围五百步都是胡杨林和红柳林,前面又是丘陵山地,溪流穿行其间,藏风得水,是块风水宝地啊!”由于月氏人撤军,下午斩获又不少,沈云心情大好,忍不住指点着周围,笑着说。
庞通举着特编部的蟠龙旗,扭着脖子说:“侯爷还懂风水之道?我老庞却看不出什么来,但四面八方都没了视野,总感觉被困住了似的,不爽。”
沈云哈哈一笑,真想嘲讽他几句,但忽然心头一动,转瞬便惊的额头冒汗。
是啊,淄木这里的确适合人居住,但对于兵家来说,不正是四战合围的险地吗?周围是树林,前方是丘陵,身后……
沈云一扭头,却见后方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雾蒙蒙一片。
“快,回去,跟大队汇合!”沈云没来由的觉得一阵心慌,赶紧招呼着众人回转。
刚回到溪流这边,便有人来报告,周围雾气升腾,已经渐渐笼罩了整个淄木。不过飞云堡的老兵也说了,这附近有好几处温泉,每到傍晚时分,这里便会雾气氤氲,倒也不足为奇。
虽然有了合理的解释。但沈云却仍旧觉得不对劲。立即又派出斥候侦查四周的树林。
方誊这时来到沈云身边,抬头看了看弥漫在四周的雾气,道:“渊让,老兵说这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大概前后就一刻钟时间。等雾气过去,咱们就能回转了!”
沈云皱着眉头,胡乱地应了一声。但心里的不安却愈发明显了。
这时雾气已经笼罩了整个淄木地区。三步之外就看不清人影,沈云不得不大声呼喊,让士兵以伍为单位靠拢,别走散了。
就在这时,一阵号角声响起。伴随着远处的鸣镝和惨叫……
沈云倏然一惊,果然……
可是随后又归于平静。
“不要慌。不要慌!雾气很快会散掉,传令下去,将马匹聚拢起来,不要乱跑,大家围成一圈,将战马保护在中间。”沈云已经满头大汗,仍旧高声大呼。
这种时刻。沈云他们看不见,想必敌人也是看不见的。只要撑过这段雾气氤氲的时间就好了。
方誊就在沈云身边,此刻也知道自己似乎走进了某个圈套里。但手里的弓刀却握的更紧……
周围一片静悄悄的,除了马匹和人粗重的喘息声,别无任何声响。这种静默是极其可怕的,特别是看不见东西的情况下。
忽而,一阵凉风吹过,雾气终于逐渐散去。沈云和方誊忍不住相视一笑。只要雾气散去恢复视野,凭着骑兵的机动性,天大地大,哪儿去不得?
可就在这时,四方号角呜鸣,鸣镝响箭从四个方向同时响起,而且都是五响箭。说明敌人众多。
沈云翻身上马,四周远看,但雾气散去还有一点时间,远处朦朦胧胧。似乎有无数人影在靠近,但又看不分明。这种情况下,沈云只有再次命令士兵结阵,不要轻举妄动。视野不明,敌情不明,妄自骑马作战无疑是愚蠢的,现在只能将骑兵当步兵用了。
终于,雾气散尽,四周情况尽收眼底,但看清了周围情形的沈云根本开心不起来,反而一片心凉。
庞通这个胖子,愕然地睁大绿豆般大小的眼睛,惊道:“乖乖,还真被我说中了,格老子的,这是有多少人啊?”
四周的胡杨林和红柳林中藏满了月氏士兵,他们都是步卒,平举弓刀,正一步步朝沈云他们逼过来---之前的惨叫声,就是进入树林的汉军斥候发出的。
就在沈云心头拔凉时,一阵异于汉军的号角声在另一处响起,所有人悚然回头,只见身后丘陵高处,一排骑兵的身影出现!一面皎月浮海的大纛矗立在丘陵之上,而另一面沈云从未见过的红色双头鹰旗也与皎月浮海大纛并立!
这是……
“罗马!是罗马红衣军!”有认得的汉兵突然绝望尖叫。
沈云和方誊瞬间感到手脚冰凉。
虽然早就知道有罗马人参与到这场战争中,但是看见罗马双头鹰旗却是第一次!
“他们不是要偷偷摸摸的吗?这次怎么这么明目张胆!?”沈云心里惊道。
足足两千罗马骑兵,还有一千的月氏骑兵正站在丘陵高处。密密麻麻的骑士整齐肃然地站在高处,冷然望着坡下已经是猬集成团的汉军骑。
此刻,沈云知道自己危险了。
不说四周步步逼近的月氏步卒,单是丘陵上的那支骑兵就足以要命。更何况,他们此刻并没有上马,反而摆出步兵的作战态势与敌遭遇。
有人会说,那现在上马不就行了?
呵呵,说的轻巧。现在这种情况,月氏人会安心让你紧马肚带,上马布阵,然后冲击他们吗?
不可能的,这显然是个圈套,是一次精心策划的伏击。敌我双方都不会放这种错误。
对沈云来说,唯一的好消息是,他刚才舍弃了骑兵的机动性,但是让汉军猬集在一起,形成一个步兵防御阵列,还有得打。而坏消息是,敌人有备而来,兵力又远远超过自己,想突围是不可能的!
傍晚的风轻轻吹拂,激的沈云后背发凉。
难道真的被包围了?要死在这了吗?
方誊突然感到一阵心灰意冷。紧握战刀的手也渐渐松垮下来。
“弟兄们,看见没有。那里就是罗马鹰旗,身为大汉军人,打垮匈奴和月氏叛军是本份,可你们碰到过罗马军队吗?”沈云骑在马上,忽然放声大笑,“罗马一向自诩为世界第一强国,与我大汉东西并立。今日不如就让我们试试他们的成色如何?”
就在众人有点疑惑沈云为何会这么说的时候,沈云翻身下马,铿锵地走到队伍最前列,双手握刀举过头顶,刀尖齐眉,无声地作出最后奋战的决心。同时嘴上却笑道:“身为大汉军人。我,大汉渤海侯沈云,向罗马红衣军发动挑战!诸位,谁与我同行?!”
方誊心头一热,也举弓大喝:“我愿往!”
庞通将蟠龙军旗重重一跺,喝道:“我愿往!”
“我也愿往!”
“同去!同去!!”
沈云大笑:“人死鸟朝上,不死万万年。吃了大汉的军饷。就该为大汉做点什么。今日你与我浴血,那就是我的兄弟!兄弟们,让他们看看,汉军没有孬种!大汉威武!”
“威武!威武!!”所有汉军齐声高呼。
士气昂然!
一个,两个,三个……
此刻没人指挥,但汉军士卒们却自发地排成了两个密集的方阵,横成十列。竖成二十行,两千八百名带血的大汉勇士就这么无声地面对着丘陵上的罗马军旗!意思很明显,两翼的月氏人不值一提,我大汉眼中,唯有你罗马一个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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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陵之上,骑在马上站在中间的正是康格涅斯,左手边的是斯利文森。而右手边的正是布下这个圈套的月氏王子昆贡?阿巴斯。
此刻他们望着追击一日。马力不足,还放弃了骑兵身份,准备步战的汉军士卒时,都带着各异的神采。
康格涅斯是尊敬和敬佩。对身边的斯利文森道:“斯利文森阁下,汉人果然勇武,不愧是与我罗马齐名的煌煌帝国!”
斯利文森却是带着一丝惊惧,他看见了沈云,看见这个曾让他在万军从中丢了大脸的男人,脸上露出尴尬的笑容,附和了康格涅斯几句。但心里却有些咚咚打鼓,心道:原来他就是大汉渤海侯!天呐,难道大汉的贵族都是这么勇猛的吗?那真是太可怕了!
而阿巴斯却面露不屑:什么狗屁渤海侯,还不是被我略施小计就引出飞云堡了?哼,这场战争我月氏人不能围歼北疆方面军,你一个小小渤海侯也是不错的战利品。
是的,这次伏击就是计划好的。这是希勒布颜想出来的主意,那便是派神箭手射伤或者射死沈云的心头最爱,大汉英公之女周蕙,然后再撤军,示敌以弱,渤海侯必定怒气勃发,追出飞云堡。
很难解释沈云急着追击到底是不是因为周蕙受伤,但无论过程是什么,结果是沈云真的追出来了。就凭这点,希勒布颜成功了!
康格涅斯看着眼前的汉军阵列,感慨万千,这是他第一次指挥军队作战,心头激动是难免的,以至于连罗马的双头鹰旗帜都打了出来,而这个行为,是被罗维尼斯严厉禁止的。
身为罗马皇储,他急于证明自己比其他几个兄弟厉害,而大汉渤海侯的身份,足够匹配他皇储的身份!若是能活捉大汉的渤海侯,那奥古斯都不对他另眼相看都不行了!
想到这里,康格涅斯心头一片火热,道:“对于勇士,我们罗马人一向会给予最高的敬意,月氏三王子殿下,能否派人去招降他们?我可以允诺,他们一定会得到最高级别的俘虏待遇!”
在康格涅斯眼里,遇到这种情况时,作为军人选择投降并不是一种耻辱,反而是一种英明。在西方人的观点里,投降并不可耻。特别是力战之后,向比自己强大的人投降是一种荣耀,俘虏也会获得良好的待遇。
可惜,他们面对的不是西方军队,而是东方的大汉军人!
投降这个字眼在他们的脑海里是不存在的!要么凯旋而归,要么力战殉国,除此之外没有第三种选择!
斯利文森正要派人下去劝降,贡昆?阿巴斯却叹了口气道:“给他们光荣战死的机会吧!他们不会投降的!战死沙场,马革裹尸是大汉军人最高的荣耀!”
康格涅斯一怔,砸吧了两下嘴,便不再出声。
贡昆?阿巴斯大声道:“举旗,示战!”
这是发动进攻的前奏。月氏和罗马两面大纛同时高高举起,然后重重跺下,所有月氏和罗马士兵同时重重一跺脚,气势浑然,宛如千斤重锤击打在地面上,整个战场的冲天杀气开始弥漫。
罗马与月氏的大纛军旗展开之后,在飒飒风中发出噼啪声响,仿佛再向汉军示威!
“升起我大汉皇旗!”沈云大喝。
掌旗兵庞通庄重地将蟠龙皇旗展开,高举向天,朝对面罗马和月氏人舞动。
夕阳的余晖终于洞穿浓雾,将这群即将慷慨赴死的大汉勇士覆盖自己的光辉之下!
“汉军威武!”
不知道谁先喊了一句,顿时间,所有汉军士兵全部跟着呐喊起来。雄迈的声音顺着大风飘荡出好远好远!
所有人用尽全身力气在高声呼喊,似乎想用这声音将满腔的豪迈传回帝都,传回孕育他们的土地……(未完待续。。。)
【第九十五章 驰援者,大汉皇子】
刘桢带领着一千飞骑卫,快速地疾驰在往东的道路上。[]士兵们全部面色凝重。
大汉渤海侯可能遇伏的消息,就像一柄重锤,敲打在所有汉军将士的心口。此时已经无人去埋怨什么,只希望能够快速追上去,只希望一切都还安好。
队伍中间,周蕙也在纵马疾驰。苍白的俏脸上有一丝反常的晕红---这是她得知沈云出城追击,可能遇伏后的表情。
不管别人怎么想,周蕙却是认定沈云会主动追击,必定是因为自己受伤了,所以才让他“失去理智”,亲自出马。这对于身心牵挂在沈云身上的她来说,无疑是一种甜蜜的煎熬!
在周蕙旁边,是神色激动的文萃。还有一脸兴奋的司徒晓月和方晓柔。
女兵曲终于全部出动了!原因是,整个飞云堡,唯有女兵曲还保留着最充足的体力和战力。
当然,周蕙对刘桢说的那番话也功不可没。
想起方才在飞云堡的一番争执,文萃看向队伍最前端的刘桢的背影时,脸上浮现一种莫名的担忧和兴奋。
虽然周蕙和刘桢的争执是在无人的角落里,声音也不大,可文萃却恰恰时离得最近的,隐约听见了几句。就是这若隐若现的几句话,把文萃当时吓个半死,现在才会有这种复杂的情绪。
那几句话是:
“……我一定要去救沈渊让,你帮不帮我?”
“你不用去,我带人去就行了……要是有个意外,姑姑和姑父都不会放过我的……”
“你不带我去,我也不会放过你,我去告诉姥姥,说你欺负我……”
“好表妹,你就听表哥的吧……”
“就不……”
……
这番对话若是发生在一个普通人身上自然没什么,但深知周蕙身份的文萃却立即从这么复杂的亲戚关系中理出了头绪---周蕙的母亲是当今太后的女儿。嫁给了大汉英公周勃。这个年仅二十许的年轻旅帅称周蕙的父母为“姑姑和姑父”,那他的显赫身份就呼之欲出了---我滴亲娘啊,他居然是大汉皇子!
想明白这点的文萃当时差点恨不得将自己的耳朵割下来---一个大汉渤海侯就够麻烦了,现在居然多了一个大汉皇子!要是自己不知道也就罢了,现在知道了,难道能当作没听见?
所以在队伍疾驰过程中,文萃有意无意地将女兵曲调过来。尽量聚拢在刘桢身边。虽然刘桢身边已经有精锐的飞骑卫警卫营。
为什么只有这么点人马?因为大部分飞骑卫也都调出去追赶月氏人了,刘桢身边能立即调动出发的,也就飞云堡的女兵和身边这一营。
这时有飞骑卫游骑斥候从前方奔回,大声对刘桢道:“报告旅帅,前方五里是淄木,有大概五千余敌人出现。月氏游骑正在遮蔽战场!”
刘桢想了想,道:“绕过去,不做纠缠,让游骑探明情况后跟上大队!”
“喏。”游骑领命而去。
就在整个飞骑卫准备全军绕过淄木这个小地方---在潜意识里,刘桢并不认为像淄木这样的小地方适合伏击,而沈云也同样犯了这个错误。
所有人正要从淄木擦肩而过时,突然一阵熟悉已极的呐喊声从远方传来!
“汉军威武!”
刘桢浑身一震。所有人也都同时一愣。他们好像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周蕙猛地蹿出去,抓着缰绳的手攥的死紧,大声问道:
“那是不是沈渊让他们的声音?”
文萃目不转睛地望着那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这次不用动员,也不需要口号,所有士兵都无声地猛夹马腹,奋力朝声音来源出跑去。
前方出现胡杨林,有一队队月氏游骑开始靠近。想要阻挡他们。
“冲散他们,直接突进去!”刘桢怒喝。
飞骑卫立即突入,弓刀齐用,顿时将敌人妄图阻拦的游骑冲散。
其实这里离沈云他们被围的淄木距离并不远了,大概一刻钟后,他们便冲破了一层层月氏步卒构成的防线,丘陵下的战场顿时呈现在他们眼前!
汉军。是汉军!!!
那面大汉蟠龙皇旗就在队伍的最中央,汉军将士们将它高高举起,迎着太阳!
“罗马双头鹰旗!”刘桢瞳孔猛地一缩,望向丘陵上那面军旗的眼神顿时变得凌厉起来。
战斗已经开始。月氏步卒已经将所有汉军围住,形成一个巨大的战圈,内层中,月氏步卒甲士也围的密密叠叠,只能看见那面大汉皇旗。
周蕙和文萃已经瞪大了眼睛。所有飞骑卫和女兵曲的随行甲士,也都瞪大的眼睛,直直的向战圈望去。可月氏士兵密密层层,将那里围得死死的。什么也看不见。
那战团突然一动,一片人喊马嘶的声音传来,外圈的几名月氏士兵被里面的人马推动,踉踉跄跄的退了几步,闪开一个空档,就看见一人持枪挥舞,枪缨如血,闪动一下,已经是两名月氏健卒倒地,更多的月氏甲士大吼着涌上,又将那缺口牢牢堵死。
那个人是?是沈云,是他!他还没有死,他就在这里!
这个时候已经不用多说什么了。周蕙看向文萃和刘桢,头微微一摆。刘桢早就红了眼睛,大喊一声,拍马冲上,在他们身后,文萃身边所属的军队已经呼啸着紧紧跟在他们身后。剩下的汉军甲士仍然维持阵列,在各自军官率领下,缓缓朝丘陵下逼去,稳住阵脚,随时防止丘陵上那群罗马军卒的冲突。
这个时候警卫营中的朱能带着一部分后军人马,领着全军备马缓缓后退,设立马桩。这些士卒都是飞骑卫中的绝对精锐,一旦旅帅表露出战意,就知道在这个时候应该做些什么,虽临大敌,阵型却仍然井井有条。不会盲目的往前冲。
此时此刻,人人都是战意高昂。
沈云还活着,沈云还活着!
周蕙在心中呐喊。
刘桢和周蕙两人两骑。就冲在队伍的最前面,如同两把最为锋利的锋刃一般。两人的马速都提到了最高,这个时候就看出两人的武技高下来,刘桢就如同长在马背上一般。身子微微弓着,一杆骑枪直直伸出。如电一般劈向月氏外围铁骑列出的阵线上!
周蕙比武鸿稍慢,但是他在马上已经取下了他那口大步弓,直着脊背在疾驰的奔马上坐得稳稳的。张弓而射,转眼就是连珠四五箭,箭镞比刘桢还先扑至,当面的月氏骑士纷纷侧身闪避,还有两人实在来不及,一人中面门。一人中咽喉,头上脚下的就翻身落马!
这个时候,文萃已经大喝一声,跃马直直冲入了月氏人的队列当中!他的骑枪劈面就戳入了一名月氏骑士面门上,也不拔骑枪,伸手已餐抽出腰间战刀,直撞了进去!
在两人身后。游骑这个时候也当重骑使用了,狠狠的和月氏阵列撞上。这些月氏士兵并不是干挺着在这里等着这两支汉军前锋撞进来,他们也已经提速迎上。但由于事出突然,后续的月氏骑兵没有排成密集阵型,即使这样两支挟着巨大动量的骑兵和步兵就这样撞在一起,瞬时战场上一片人喊马嘶,兵刃碰撞的混乱声音,顿时就有两军数十上百人同时从马上落下。更多的人却混战在一起。拼力的砍杀!
汉军先手,月氏军后手,汉军稍稍占了点便宜,但双方都是战意坚决不曾稍却,汉军在月氏阵列当中楔入更深。这巨大的动量,让后面一排月氏士兵不自主的被推着后退,这些月氏甲士在那里空自怒吼。却已经不能上前一步。眼看得汉军甲士,就要踏破他们的阵列。
“好勇力,好骑军!”丘陵上的康格涅斯忍不住握紧拳头赞道,“飞骑卫不愧为当世唯一能与我罗马匹敌的强军!”
阿巴斯却阴沉着脸。眼中的痛惜却是极其明显---这些月氏兵马可是真正的精锐,是跟随在阿巴斯身边最久,也是最早起事的一群士兵。其主将韩彪,更是阿巴斯绝对的心腹。就这在为了围杀沈云,居然撞上了飞骑卫,这损失可着实让他有些急红眼了……
这时前军和后军月氏步卒也冲了上来,战斗已经如火如荼,血,已汇成涓涓细流,由高到低,又缓缓流入溪流,溪水上顿时泛起一层殷红!
康格涅斯不认识刘桢,更不认识周蕙,但却无碍于他对这两员堪称骁将的汉人的喜爱。
他只见丘陵下的战场上,当先一个汉人小将,战刀飞舞,锐不可挡。他的马术,比起罗马人丝毫也不逊色,甚至还要强些,纯用双腿控马,在狭小的范围内操着战马跳蹦避让,竟然闪开了绝大多数飞舞向他的兵刃,游鱼一般的穿过了月氏人的阵列,只是一直朝着后面战团扑去!
还有一名汉人小将,戴着面罩,看不见表情,也不甚抢前。只是吊在汉军阵列中间,但是他手中一口弓,却比什么兵刃都来得可怕!数百上千骑混战当中,他引弓而射,每支箭镞如同长了眼睛一般,要不就奔向对手咽喉,要不就奔向对手面门。几名月氏士兵都是勇将,正准备迎向那当先的汉人小将,那汉人小将马术虽佳。虽是气力杀尽,却一样勇猛无前,一定要挡住他的进攻。但是却在那戴着面罩的汉人小将一口弓的护送下,那些迎上去的勇士都应弦而倒,让那白面小将就要硬生生的钻出月氏阵列!
这些汉人骑兵,哪里如月氏人口中不堪了,当真是值得认真一战的好对手!
月氏军在这番冲击下,竟然显露出节节后退的迹象。他们开始纷纷朝另一面的丘陵高坡和树林中退却。还留下了上百具尸体!
这时,在丘陵高处,罗马军阵阵列之后,双头鹰旗之下,站在康格涅斯身边的斯利文森已经开始调派军马,甚至出于习惯,也将月氏大纛指挥起来,那些亲卫摆动皎月浮海大纛,一队队的月氏甲士就呼啸上前。或者阻截,或者抄后。
这批月氏士兵不愧是精锐,短暂的错愕后立即回过神来。陷入混战中的骑兵兀自奋战,其他骑兵却快速在步兵之后集结,然后如两记锋利的镰刀,瞬间朝汉军左右两翼扫了过来。
身在后方的朱能见状,顿时急红了眼。拼命挥动大旗,指挥两翼军马压上去。刘桢和周蕙的骑兵锲入太深,一旦被两翼逼下来的罗马骑兵包围就是粉身碎骨的下场。殿后的汉军骑以一往无前的气势迎着罗马骑兵冲了上去,他们此刻只能用血肉之躯抵挡罗马骑兵的冲击。
谁也没想到罗马人会这么快反应过来。刘桢居于阵中也都惊讶罗马人的反应速度,他带兵时间不短,深知在混战中想要快速集结部队反击有多么困难。这不单单是指挥官的能力问题。还有麾下士兵的反应能力!
两翼又狠狠碰上,撞成一团,喊杀声,战马嘶鸣声爆发而出。罗马两翼拼死要抄断汉军后路,而两翼汉军也不后退半步,双方缠战在一处,同样也杀的昏天黑地!
虽然突然遭逢罗马强力军伍的突然参战。可是汉军大队,毕竟锐气未失。刚才交手小胜,已经大涨了汉军士气。被围在罗马军阵当中的汉军发现了高高飘扬在另一面高处的大汉皇旗,顿时士气高涨。
混战当中,就听见一个个汉军军官大声高呼:“朝外打,朝外打!跟着俺朝外打!冲出这个战团,结阵横队。将罗马人打回去!”
一名名汉军军官,身先士卒。大呼酣战,领着麾下士卒迎着正面冲来的罗马甲士,还有在两翼游戈不断用羽箭对汉军进行杀伤的月氏游骑拼死反击。汉军的队列在拼命的朝外张开,双方枪剑相交。羽箭在两军头顶互相飞过来飞过去,杀声震天,这一场恶斗,简直比这段时间以来任何一场大战都还要激烈数倍!
正所谓有好的身手也要碰的上好的对手。之前不论是月氏的围歼还是汉军的突围。都是在不对等的情况下作战,飞云堡更是场防守战,正面碰撞根本无从谈起。更何况,一般情况下。月氏人也不可能派出这等精锐跟汉军消耗---田忌赛马般的战争模式才是所有军官热衷的。
但这次,不论是汉军还是月氏军,都放出了自己最强的阵容,一时间,这惨烈的战事简直让心软的人不忍卒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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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军对汉军两翼的席卷受到了明显的遏制。内圈中的汉军又士气如虹,而且来援汉军的战力明显多过罗马军,虽然他们都是步兵居多,但在这种遭遇战上,骑兵并不能发挥太大威力。所以激战之后,阿巴斯不得不劝说斯利文森暂时暂时退却的命令。
这时,月氏军与罗马军潮水一样退回,涌上了丘陵高处,继续与汉军进行对峙。
小平原上,两支汉军终于汇合在一起,现在汉军在下,罗月联军在上。
处于里圈的汉军欣喜若狂,周蕙冲进队伍,踉跄地推开所有人,一下扑到了沈云的怀里。
此刻沈云还没有从死而复生的挣扎心理中摆脱出来,只是愣愣地看着退却的罗马军,直到周蕙激动的声音传来:“沈渊让,你没事吧?不要吓我啊!”
“蕙儿,我没事!”沈云终于清醒过来。一把抱住周蕙,高兴地大叫:“哈哈哈,我没死!”笑着笑着,眼中竟泛起一层水汽……
刘桢和文萃就站在一旁,微笑地看着喜极而泣的他们。
刘桢毕竟沉稳,没有被这短暂的胜利弄晕头脑,大声叫道:“列阵,列阵!要庆祝等打垮这些罗马人再说!”
他一番连呼带打的大叫终于让那些已经有些失控的军官们清醒过来,是啊,现在还没打完仗呢!
沈云也赶紧松开抱着周蕙的手,大声呼喝着指挥队伍布阵。已经舍弃了战马的特编部排在前,飞骑卫在后。
周蕙就一直紧紧跟在沈云身后,看着他在那里兴奋地大呼小叫,没有插话,只是这么静静地看着……
罗马双头鹰下,阿巴斯冷冷地看着坡下的汉军,沉声道:“韩彪,汉军已经超过四千,还有一千飞骑军。我们只有三千人马,敢不敢一战?”
韩彪这个阿巴斯的死忠扬声大叫:“如何不敢?王子殿下,只要你下令,我立即将他们全部撕碎!”
“好,出击!”阿巴斯没有犹豫,再度下令出击。刚刚整顿好的月氏人又一下扑了上来。这就是强军风范,整顿时间极短。能够快速有效准确地投入作战。
与此同时,康格涅斯也冷静下来,看向斯利文森的眼神很明显。斯林文森虽然心有畏惧,但想到红衣军无敌的威名,便也胆气一壮,喝道:“挥旗。出击,目标汉军两翼,出击!”
罗马军团,再度向大汉军队发出了挑战!
这一场伏击,原本只是阿巴斯为大汉渤海侯设定的一个圈套,但不知何时,却演变成了近乎决战般的厮杀。不论是沈云刘桢还是康格涅斯。忽然都意识到,这场战斗是两个世界顶级强国五百年里第一次在战场上正面交手,这一场战事,说不定就能决定两国将来的命运!
文萃和朱能率先迎了上去,他们骑兵最先排好阵列,而特编部还沉浸在死里逃生的兴奋中,根本不能有效抵抗,他们只能用命去为步兵争取时间。
这时。沈云也整理出了三个前军曲,一挥手,也冲了上去。中军和后军才稍稍整顿清楚。
“妈的,这个时候就是拼命,看看谁够硬!跟我上!”沈云浑身血红,但依旧抄起一杆骑枪冲了上去。身边跟着的庞通和钟离泗等人紧随为附,同声高喊:“大汉渤海侯在此。杀啊!”
前方酣斗当中的汉军将士回头,看见代表指挥权的大汉皇旗已经跟了上来,加入战团当中,顿时也是士气大振。大汉渤海侯的声名在这一刻浸入他们心目当中!从飞云堡堡墙上的豪迈誓言,到现在不离不弃,生死与共的浴血披创,这些特编部的将士们已经彻底接纳了沈云的指挥!
……
汉军军阵爆发出巨大的欢呼声,前军中军的步卒们拼命的朝外张开,好恢复战场宽度,让自家骑兵恢复战场机动性,骑兵只有跑起来才能更大程度发挥支援步兵的作用。这是所有汉军的共识!
罗马军张开的两翼,渐渐被他们杀退开来,每前进一步都要丢下无数尸体。而当面汉军,也以惨重的牺牲,挡住了当面扑下的月氏甲士,让他们无法杀透汉军阵列。
双方在狭小的范围内缠战,每一个瞬间,都有无数兵刃交相飞舞,都有人体重重砸在已经泛着血水的土地上。有的汉军和敌人都倒地了依然掐着翻滚,汉人的身高体力并不弱于罗马人。他们或摘下头盔互相锤击,或捏紧拳头狠命地砸在对方身上、脸上、肩胛、腰腹……战场核心凡有士卒倒地,就会被无数的马蹄或者人脚活活踩踏至死,连一声惨叫,都难以发出!
战事胶着,罗马人和月氏人的第二次进攻被死死的卡在半坡之上。汉军固然无法冲上坡去,但罗马人也无法穿透汉军军阵!
……
罗马和月氏的兵马,再度缓缓退上了丘陵。两翼收回来的少量轻骑依然断后,用羽箭阻断汉军的追击。但是这次,汉军上下,也没了刚才敢于进迫的勇气,罗马和月氏这几乎不间断的两次返身突击,的确给了汉军这些最为精锐的士兵们极大的震撼。
面前这些,果然是最为强大的敌人!不愧是能与羽林九卫齐名的罗马主战兵团!要不是这次有飞骑卫这支精锐,再加上特编部也是经历了查干湖之战的百战老卒,又经过沈云一番鼓舞早就士气高涨,人人敢于死战,只怕刚才那罗马的突然一击,全军就要崩溃!
刚才交锋,短暂却又加倍的激烈。罗马在阵前丢下了一两百具尸首。汉军伤亡,却又倍之,折损的马匹更多。罗马在外翼,进退自如。一旦不利,朝后退几步就走了。而汉军却只能给逼在圈子里头,忍受罗马人的的冲击和杀伤,还拼力朝外反击,只能进不能退,伤损极大。
看着罗马人再度退走,汉军也再不追击了,纷纷喘息着,军官们擦着满头满脸的血汗,招呼着麾下再度整队成列。阵后的士卒们纷纷下马收拾伤马,抬起伤号。还能稳妥站立的汉军,连刘桢带来的亲卫,不过还有三千之数,得用战马更少,骑兵仅剩八百骑。
这等激烈的步骑会战,已经是大汉五百年来战阵当中少见的存在!
沈云粗气连喘。被方誊、庞通、钟离泗等十几名军士团团围着,人人厮杀愕都是满头大汗,目光都投向沈云,终于,钟离泗忍不住了,低声道:“侯爷。咱们退罢!这次已经够本儿。罗马人,也知道咱们的厉害了。咱们后面还有大军,还有飞骑卫的大队,等咱们汇合了大军,再和罗马人拼就是。有大军不用,和他们一命换一命的在这里拼,不大值当!”
他一开口。顿时就有人附和。
庞通也道:“后面还有备马,我瞧着罗马人也没从月氏人那里带双马来,撤回去走他娘”。
“弟兄们奔袭了几十里,厮杀到现在,水都没喝一口,还有几百伤号,不如先退下去,眼前亏。俺们可不吃,走罢!”
方誊也疲惫地说:“我瞧着罗马人也疲了,这么一场厮杀,算是旗鼓相当,我们还占着便宜,他们也不敢追了,缓缓结阵而退。还怕走不掉?就靠阿巴斯那群软蛋吃不掉我们!”
沈云却不说话,目光缓缓从他们脸上扫过。后面马蹄声得得,沈云回头一看,却是刘桢和文萃疲惫地赶了过来。他们在刚才的厮杀中始终冲在最前。起到了最好的示范。
同时,赵信一脸坚毅地走到近前,无声地冲刘桢行了个礼,然后对沈云道:“侯爷,还打不打?”
沈云先朝刘桢一笑,对方给了他一个同样轻松的微笑。
两人已经不是第一次在这种场合下见面,当初在渤海郡,也是刘桢带队杀到,救出了沈云,这次又是他呼啸而来,解了这次几乎是必死的伏击。一两句感谢的话已经不能代表沈云对刘桢的感激,不如一切都在不言中,还看以后如何吧!
沈云回头又冲赵信一笑:“先至,大家都说要退,现在你看,退还是不退?”
赵信想说什么,但是看着沈云目光,似乎明白了什么,只是抱拳拱手:“侯爷已有决断何必我多说什么?我但听从侯爷调遣而已!”
沈云微笑着对一旁也是血迹满身的文萃道:“文曲长,还能厮杀否?”
文萃一挺腰板,大声回答:“我女兵曲数次求战,侯爷都不肯应允,这次来了,好不容易碰上罗马人,据说还是精锐的红衣军团,你说我退不退?不过……”文萃心虚地偷偷瞄了一眼旁边的刘桢,又道:“不过我受了伤,马也伤了不少,但还能厮杀!侯爷,你看着下令就是,我一定听侯爷的!”
沈云没听出文萃话中话。还以为文萃毕竟是个女子,在这么多大老爷们中不好意思表态。他哈哈大笑,提马越过在身前的军官。直入前面的汉军阵列,掌旗的庞通也紧紧的跟着他。
每个汉军士卒,都不由自主的转头看着大汉的旗号。
沈云拔刀,猛力在空中下劈。长刀在午后的阳光映照下,闪动着耀眼夺目的光芒:“……不能退!我等身为羽林,就当为国羽翼,如今月氏叛乱,屠我汉人,抢我土地,查干湖一战,第三军团数万同袍血洒疆场,整个北疆方面军还被月氏人包围着……一切,这一切都是因为这些罗马人!是他们从中作梗,自从五百年前里海之战后,他们一直对我们虎视眈眈,一直想要再跟我们一决高下!他们是我们大汉将来的死敌!当然,我必须承认,这些罗马人,比我们想象中还要强,他们没有疲,他们会反复的冲上来厮杀,他们要将我们粉碎!
但是此刻,我们却不能退。这些敌人,是罗马劲旅,如果在这场遭遇战当中,就这么轻易退了,那么罗马就会明白,我们大汉,也不过如此!
此时一退,我们就会想着再退,难道非要等到一日罗马人的刀枪剑戟都压在我们汉人头上,罗马军旗都插遍汉土之日我们才要奋勇向前吗?
不,绝不!
这里就是汉土,这里就是我们最后的墓地!身后就是帝都雒阳,我们再无退路!
……我们就在这里和他们死战,大汉皇旗不动,你们谁也不许退过我的大旗!罗马红衣军团以耐战敢战而自傲,一场战事,他们能身披重甲,反复冲击数十次。往往在缠斗恶战当中,让对手心胆俱裂,最后望风溃逃。这次一退,以后就永远只有一个退字!
我们就在这里和他们死战到底,罗马能冲杀多少次我们就击退他们多少次!罗马人已经见识了我们的锐气,现在就要让他们耐战的自傲,也在我们面前粉碎!等杀到他们疲了,等他们再也冲击不动,我们再昂着头全师而东,集合大军,回头再来收拾他们!
我,大汉渤海侯沈云,绝不退后一步!大丈夫当提七尺剑,为万世开太平。今日一战不单单是保命之战,更是告诉罗马人大汉不可辱之战!
煌煌大汉,敢犯大汉天威者……”
“虽远必诛!!!”
震天呼喊声让大地为之震动,比头上烈日还要炽热的浓浓战意仿佛要将查干湖的湖水都烤干……
汹汹战意中,站在人群中看着沈云的刘桢忽然露出了一抹谁也看不透的微笑。那股微笑里包含着极其复杂的感觉。有欣赏,有赞叹,还有些许的防备……
周蕙紧紧跟着沈云的,但此刻也发现了刘桢,顿时想要开口反驳,但听见那排山倒海般的呼喊,她又突然开不了口,她该怎么说?难道对所有人说:“今日驰援者,乃大汉皇子,为了皇子安危,请大家暂时退怯吗?”
周蕙做不出来这种事。而且看刘桢的那抹微笑,恐怕他也舍不得走了吧?!(未完待续。。。)
【第九十六章 箭去疾,举刀再战】
罗马人马,散乱的退上了丘陵,披甲战士纷纷下马,喘着粗气。康格涅斯从自己大纛之下离开。策马到了他们当中,微笑询问:“大汉军马如何,够厉害吗?”
一个罗马军官仰头大叫:“殿下,有点份量,但是还不够瞧!咱们这次冲杀,汉人锐气已经不多了!再冲杀几次,这些汉人就得崩溃!
康格涅斯大笑:“你还能冲杀几次?我们可是还要继续往北走的!”
那军官也是彪悍,一把扯掉头上的头盔,连身上的铁甲也撕下来,露出雄壮的胸毛,捶胸厉喝:“皇储殿下,再冲杀十次,我也都在前头!让这些敢于从我军正面突破,挑战我们底线的汉人,知道罗马勇士的厉害!”
康格涅斯笑着摆手:“那好,整理一下,再冲杀他们一次!我们再度杀过去,汉人那时候,只怕气还没喘匀呢!下一次,就要让他们抱头鼠窜,我们追着他们屁股狠狠的打!”
这时丘陵之下,数百步之外,汉军阵中。号角金鼓之声,缓缓响动。丘陵之上,罗马和月氏的军马都将目光投了过去,就看见汉军缓缓的张开了阵列。军官在前,士卒在后,排成了整齐的阵型。
一队队的骑军也从阵列当中抽了出来,在后面结成了方阵,做为援应。罗马军马在哪里发起冲击。这些抽调出来做为援应的人马就会向哪里迎上去,将他们打回去!
汉军步卒,放在最中间的地方,两翼用骑兵夹着他们。这些汉军士卒,纷纷持矛执弓在手,坐在地上。百余支长矛对着天空,夏日正当天中,照得矛尖一片映日闪动的光芒,直反射到丘陵之上罗马军阵当中。
这正是一个最为标准的迎敌阵型。这些汉军,根本就没有此刻就退的打算!
那面大汉蟠龙大旗,也缓缓移到了前面,在罗马军马的注视当中,沈云已经跃马来到了阵前,在他身边。就是浑身伤痕累累的赵信和方誊,他那把杀得罗马军马已经有点胆寒的战刀。又抄在了手中。沈云在赵信、方誊、钟离泗、庞通等人的护卫之下,耀武扬威的就在军阵之前来回奔驰几趟,最后立于阵前,拔刀指天,又狠狠下劈。
立马丘陵之上,康格涅斯和斯利文森都能感受到这汉军年轻统帅逼人的目光!
在沈云身后汉军的军阵当中。爆发出震天的欢呼之声:“渤海侯,威武!大汉,威武!!”
“阿巴斯,你个吃里爬外的畜生,大汉养你教你,你居然背叛大汉!今日我大汉渤海侯就在这里,有种来取我人头吧!”沈云坐在马上。朝丘陵上高声大喝。
旁边一直听着的阿巴斯突然脸色变得铁青。
韩彪见状,猛的一带马缰,大呼道:“这些汉人!这次我亲带军马冲杀,怎么也要将汉人的大旗扯下来!”
这一刻,斯林文森忽然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看着韩彪:上帝在上,你不也是汉人吗?
阿巴斯突然爆发大喝:“韩彪,这里我是统帅!没得我的命令,你就是不能上前!”
阿巴斯的声音极大。语气冰冷,韩彪一下被他震住了。只是络腮胡还在鼓动,显然非常不服气。
康格涅斯却是望着汉军阵前耀武扬威的沈云,喃喃自语:“罗维尼斯阁下,你说的对,这些汉人,也许真的不是一个可以轻易对付的对手……”
想到这里。他猛的摆手,策马回转自己大旗之下,大声传令。双头鹰旗顿时舞动,号角之声同样在罗马军阵当中响起。大队大队的罗马甲士都翻身上马,而罗马步卒,干脆操着兵刃准备步战。
康格涅斯的目光如电:“好,就看你们这些汉人,可以耐战多久,是不是还能超过我们罗马!”
沈云此刻脑海里除了沉重的喘息声和无比兴奋的神经外,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他很累,累的连手都不抬不起来,但他的神经却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一点点风吹草动都能让他瞬间睁开早就困顿不堪的眼睛。
从沈云以下,所有人都只关心着一件事情。
能不能在如此可怕的罗马甲士的反复冲击下,支撑到最后。
双方甫一交锋,汉军的冲击力让罗马人都觉得惊讶,更不用说沈云麾下还占据了一定的数量优势。月氏人之前是绝对的围杀,阵型又不是很得力,双方一旦交战月氏兵力布置有些失当,不过略略抵挡了一阵,看不能击退汉军的冲击就飞快的分成两翼且战且退。
之后罗马军参战,但交锋不过数合,月氏正面松动之后,全军又暂时退却,可以说,这两次交手,都让让汉军上下意气高昂,连在平常被灌输了无数罗马军强大印象的刘桢朱能他们都在一瞬间泛起了罗马军团不过如此的感觉
但是接下来的事实却是残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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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军只是略略后退,在收拢了全军,将阵型展开站稳了脚跟之后,立刻就发动了凶狠的反击。刚才的小败后退的经历,丝毫没有影响到他们的战斗力。第一次反击来得如此之快差点就将汉军的阵脚冲动。
还是沈云立刻赶赴前军之中稳住了局势。飞骑卫乃是大汉第一精锐,跟五百年未曾交锋的罗马军第一次接战的他们也不愿在罗马军团面前堕了锐气,拼死而斗,终于再度将罗马军团击退。而这次罗马人依托刚才据守住的丘陵再不后退一步,反而在拨拢队列随时准备再度反击。
而沈云在此刻也做出了决断。既然双方都是五百年来的初次遭遇,那么在交锋当中绝不能为罗马人所迫退。只能继续坚持,等双方都耗尽了锐气之时,他们才能从容而退。即使战死在这里,也好过耻辱地死在逃跑的路上。如果能坚持到晚上,那肯定更加美好,到时候汉军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罗马人根本追不上他们。
但这个美好愿往,沈云只能藏在心里。方才两次交锋似乎漫长。但时间才过去不到半个时辰,此刻应该是酉时初---而北海州西部本就黑的晚,怕是要到戌时才会天黑吧!
日落时分以来的这段时间,其血腥酷烈却是远超所有人的想象。
罗马兵马的境遇和沈云他们虽然不一样,但实质却是相同。刚刚要准备带着罗马皇储跑路,全军上下颇有些忐忑之感,突然又在这里遇上了汉军精锐。虽然红衣军团是绝对的精锐。但是忐忑加压力,精神上也倍加疲倦。特别是刚才一场遭遇战,汉军展示出与他们几乎不相上下的战斗力,这点让颇为自负的罗马人心生别样的犹豫。
汉军是如何到达这里的,他们自然清楚。月氏人快不行了,所以他们才要保护皇储回罗马。正是清楚汉军在大局上已经占了上风。所以罗马人就更加怀疑自己的战斗力。更何况,不论是前面沈云的军马,还是后来驰援的飞骑卫,他们都是狂奔而来的,他们简直不敢想象,如果汉军也像他们一样养精蓄锐这么久,堂皇而皇之地正面对决。那胜负究竟谁属?
这种犹豫和怀疑弥漫在罗马军人中间,所造成的思想负担绝对不会比汉军少了。
不过连续几番的冲击,又让罗马人找回了一些自信。两军耐战之烈似乎又从新颠倒过来。
在汉人军马眼中,这些高大而结实,有着不同肤色和眼球的异族战士,仿佛从来不知道疲倦为何物似的,一波又一波一次又一次的扑击而上。
马力不堪披甲战士就将自己的战马让出给两翼轻骑,让他们可以不断换马一次次的呼啸着从汉军军阵两翼掠过。同时。罗马军箭术高超者也不断用羽箭抛射。而那此披甲战士则弃马步战身负重甲一次次的杀上来。
罗马人手中多是重剑,一把就比汉军两把战刀还要沉实。而汉军多是一些骑枪,长矛和战刀,连面盾牌都没有。现在列阵而战,几乎就被这此重甲重兵刃的罗马战士冲得狼狈不堪。
身披沉重板甲,手提重剑冲锋陷阵,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巨大的体力消耗。更不用说还有可能受伤流血更是加剧了这一层。
但是这些罗马甲士一次次的冲过来,身上战甲已经被汉军刺砍得残破,有些更是挂满了箭镞,哪怕板甲遮护着身上。他们一样也有了不少伤势。可他们却仍然不知道疲倦似的,这次被杀退,稍稍喘息一刻接着又再度卷上,一次杀得比一次深,誓要将汉军阵线突破!
他们每次冲击汉军阵脚,汉军都会从两翼抽调人马加厚当中阵列。罗马在两翼呼啸席卷的轻骑就会逼近试图趁着汉军阵型调动时的松动,从两翼突破进来。每一次逼近,汉军后垫的骑兵就迎上去,双方就是一阵长矛互刺,羽箭对射。每一回合双方总有十几骑落下马来。
战到激烈处,双方都将战马集中在不多的剩下的骑兵手里,好让他们那里可以轮番换马。但是战马不比人,人还可以凭借着一口气勉力支撑,但是战马乏力了,怎么打也是冲击不动的。
双方骑兵都靠着换马撑持下来,维持住了战场机动力。但是几番交手,汉军骑士退下来的时候累得都要抱着马脖子才能不落马,而那些出身自罗马重骑的轻骑兵却犹有余力再向汉军阵列抛洒一阵箭雨。
……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月氏人开始沦为附庸,他们正面冲击的队伍也换成了罗马军卒,而本阵的人马……
韩彪简直欲哭无泪,最精锐的老底子啊,足足四千人的警卫人马,如今只剩下千人不到,就这么孤零零的被排斥在战场之外,只能做些拖拽伤者离场的零碎事情。
对此,阿巴斯的脸色也非常难看,心里只能无奈的承认,自从叛乱之后,原来是汉人的月氏军队在正面战场根本无法跟汉人相比---从心理上,月氏人就全面处于下风了。他们无法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的面对汉人的讨伐,很多时候的战斗只是为了活命而战,但这种为了活命的战斗只能支撑一时,却无法支撑着他们进行更大规模的征服之战!
……
战事还在继续,最为酷烈的地方还是在汉军军阵正中,跟着沈云出来的两千八百名甲士。如今只剩下两千不到,但他们依旧保持着整齐的战列,将沈云和那面大汉蟠龙皇旗牢牢地护卫住。前面是一千名前军将士,方誊、赵信、钟离泗始终站在队伍的最前列,誓死抵挡住罗马人一波又一波的冲击。
每一次冲击,这阵列都要薄上一层。阵列当面,双方战死甲士的尸首已经到处都是。汉军将留在阵前的罗马士兵或者马匹尸首堆起来。当成鹿砦护墙。而罗马人就毫不犹豫的推倒用自家兵马尸首堆叠而成的护墙,再度踏进汉军阵列当中。
一排排的士卒已经打得枪折剑断,身上伤瘾累累。此时此地,汉军士兵精神和身体都受到了双重压力,虽然他们的身高和体格并不会弱小于此时的罗马人,但就单兵作战能力而言。特编部的士兵和罗马红衣军团精锐相差太多。
在罗马红衣军团甲士反复扑击七八次之后汉军阵列已经显出了疲态顾势。汉军在罗马军每次扑击之间,就将前排的士卒换下来,伤号死尸也一并拖下,送到沈云所在的皇旗周围,中军战团中间,伤号不用说,就连那此换下来的完好士卒都累得持矛跪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呕吐。有的甲士累得已经脱力晕过去。将他们的甲叶摘下来。里面汗水顿时倾泻而出。
夏日的夕照依旧凶猛,温度更是高的吓人。顶着高温,披重甲而战反复厮杀几乎没有半点的喘息时刻。哪怕这些汉军早就磨练出来,已经是汉军中有数的精锐,但他们也已经有些难以支撑了。
看见这个情况,庞通喃喃自语:“如此惨烈的搏杀,就算是羽林九卫所能做到的,也不过如此罢!”
钟离泗伤到了右腿。大腿内侧一大片股肉被切掉了,此刻费力地撑着身子,靠在庞通身边,听见他的自语,呵呵笑道:“你个死胖子,嘟喃个甚?有本事你上去……”
庞通目光一闪,出奇的没有反驳钟离泗。而是淡淡道:“若要我上有何不可?只要侯爷有命,我庞四海在所不辞!”
说着望向一直拄剑指挥的沈云,那道背影,似乎更加挺拔了。
钟离泗也突然一笑。淡淡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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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兵器时代的双方将士,在面对互相都有重甲的情况,双方都是遮护最严实的一面迎着对方,所以带伤的不少,战死的却不是太多。真正的巨大伤亡一般都出现在一方崩溃之后,胜者追杀之际。而汉军苦斗之余似乎崩溃就在眼前。
沈云被赵信和方誊两人强行拖到大汉皇旗下,整个战线都已经稳定下来,此时更需要有一员能够服众的将领压阵,他不一定要上阵,但一定要能稳定军心。整个汉军中,除沈云外还有谁能做到?
当然,还有一个刘桢。而此刻刘桢正在外围,带领着飞骑卫不断的搏杀,根本无法来到中军步卒中压阵。
所以此刻,沈云只能拄着战刀,冷着脸站在大旗之下。为了表示不后退一步的决心。他将钟离泗给他预留的坐马都让给了压阵的飞骑卫。瑞兽在朱能的胯下似乎更加威武,每次冲击都是第一个在前,退下来时瑞兽身上已经多了好几道斑斑的血口子,让沈云颇有些心痛。
话说回来,要不是他的大旗在这里始终未动,恐怕成阵的汉军早就崩溃下来了。
一个个伤号现在都躺在他的脚下,不少人身上倒没有什么伤,只是战得完全脱力躺在地上再难爬起来。呻吟声高高低低响成一片。不算战死的,退下来难以再提力加入战列的汉军士卒就有六百余人。自家立下的军阵已经给罗马人的七八次扑击压缩了近一半。
在沈云身边,钟离泗、庞通,包括周蕙等人脸上都露出了一点仓皇的神色,望着前面犹自在苦斗的两军。
而方誊和赵信浑身是血地站在沈云身边,全军当中也许就他们三个脸上神色没有半点仓皇畏惧,只是冷冷的看着正在进行的激斗。
那些罗马甲士身上黑色的镶铁重甲,已经被鲜血染得通红。有的外面重甲甲叶累累残破,露出了贴身的一身锁子甲。战裙时而翻动,露出里面毛茸茸的大腿。胫甲包裹的大腿强壮而有力,起到了非常大的防护作用。有的罗马甲士举着罗马式大盾,顶着一排排刺过来的长枪战刀,拼命朝前推。他们掩护着身边的甲士挥舞着重剑缓步逼近。
等这些举着重剑的罗马甲士突入汉军阵列当中兵刃挥舞时,就看见枪杆折断,长刀离手。
有的汉军甲士被大盾重重敲在胸口,顿时就跪下来吐血。后列袍泽拼命的将负创的战友拖下来。自己迎上去。一杆杆长枪吞吐拼命前刺。有的长枪扎进了罗马甲士的重甲之内,却被他们大吼着砸断了枪杆,一手重剑一手断枪枪尖拼命挥舞继续朝里面冲击。
几个位于队列里的汉军军官们,满头满脸的血汗,高声厉呼:“两翼来援,两翼抽人来援。他姥姥的吃不住了!”
刚刚自己用急救包包扎好,见左翼松动就要去支援的钟离泗,掉头就带着身边一排士兵,朝着中间迎了上去。
钟离泗的体格比起他那几个弟兄显得单薄一些,激战之下,他早就已经出了几身大汗,身上又有伤。重重的喘着粗气,几乎连身上披着的重甲都承受不起了。手中两柄战刀也重得仿佛跟两座泰山似的。他深深吸口气回头看看沈云矗立在大旗下,仍然没有后退半步。牙齿一咬抢步就迎到了前面。一名罗马重甲战士正虎吼着用大盾扫开一个缺口,然后重剑横辉,当面一个汉军甲士被这一斧生生的从腰间劈开了一半……
血雨当中,钟离泗已经抢步而前,他丢了左手的战刀,以手顶在已经布满血肉的大盾上。越过这个罗马战士的防护面,罗马战士怒吼着想收回重剑,将这个瘦弱的汉将逼退,而钟离泗已经借着他侧身之际游鱼似的上前,右手战刀平举而起,从那罗马甲士的半面甲处,为眼睛留出的空隙当中狠狠的刺了下去。
一声濒死惨叫盖过所有厮杀的怒吼。当中那罗马战士仰面便倒。但是已经有七八名其他罗马战士顺着他扫开的缺口涌了进来。两边汉军将士都被推开,援护钟离泗不得。当先一人已经怒吼着举着大盾重剑,劈头盖脸地砸下来。钟离泗右手战刀卡在那死掉罗马战士的铁盔面甲缝隙中,他反应极快已经丢刀。举起抢过来的大盾迎了上去。
当的一声闷响,大盾迎上重剑,两下里火光四溅,钟离泗脚下一软,两臂酸麻得不像自己的,再也举不起手中兵刃了。他顿时仰面便倒,就地一滚,总算是险险闪开这一重击。但又有一名罗马战士扑到,重剑如一面大山似的压了过来,不过他自己也知道,这下子是躲不过去了,自己死活是不重要,但这个缺口要是堵不上,阵列不赶紧恢复,涌进来的罗马兵马会越来越多,只怕全军就要崩溃。
嗖的一声破空之声立响,那名追砍钟离泗的罗马战士仰天便倒,在他面甲空隙当中明晃晃的插着支羽箭,接着又是两声破空厉响,紧跟在王楚后面的两名罗马战士同样面甲空隙中中箭,哼也不哼一声就软倒在地。
吃这么突然一下,后面涌上来的罗马战士动作一滞。钟离泗回头,就看见周蕙已经带着女兵司徒晓月和方晓柔等一众女兵扑了上来,分明就是沈云预留的后军最精锐士卒。之前轮番激战下,汉军的箭矢已经消耗殆尽,这支精锐已经是最后的弓手!
对于这些女兵,文萃还是很在乎的,她自己骑着战马,跟在刘桢身边不断厮杀,但却不愿意让这些娇滴滴的女兵上沙场,而是留在沈云身边。但此刻,她们也必须抛却一切柔弱,完全要承担起一个大汉士兵所要承担的一切,比如战场的正面厮杀!
而沈云居然连这支女兵都派出来了,可见,他手上已经真的没有任何力量了!
周蕙手中步弓犹自颤动,还保持着撇手放箭的姿势,不过拉弓的手指哪怕带着护指,也早就已经皮开肉绽鲜血横流。在这极近距离当中还是她射出的连珠箭!
女兵们也在这阵列当中死战,不再后退一步。她们的神射也吸弓了不少对手。战甲的甲叶缝隙处也挂着几支箭镞,有的入肉甚深,被女兵们折断了箭杆就不管了。几乎也是鼓着最后的气力来援应钟离泗。
沈云站在大旗之下。没有任何表情地看着这一幕。
为女兵这近距离神射所鼓舞,罗马军连折四人,顿时也是气势一滞。两边汉军也呼啸着卷上,拼力将突进来的罗马战士推了出去,阵型重新合拢。
司徒晓月抢过来将钟离泗拉起,戴着面罩的脸上只露出一双漆黑如墨的眼眸,带着浓浓的关切。
钟离泗咧嘴一笑。似乎又有了无尽的力气,捡起一把战刀就向对面望去。罗马军这次扑击又告无果。罗马军战士互相掩护着退下去,两翼的罗马骑兵也收了回来,用箭雨拦射,防止汉军追击。可是现在汉军阵中谁还有追杀的气力。
几个站在阵列当中的汉军扶着长枪战刀,晃了晃就倒了下去。钟离泗所带的第一营。现在能站着的不足六十人,他探视一眼,推下头盔用嘶哑的嗓门叫道:“又脱力了,战不得了,抬下去!这群狗娘养的,罗马人都是牲口,就不知道疲累么?!”
钟离泗抬头看看太阳。日头已经贴着地平线,就是不肯完全落下去,不禁又狠狠的吐了一口带血的吐沫:“再来两次不是战死就得累死,到时候只怕掉头跑都没气力跑了!”
司徒晓月似乎也累的够呛,支起面罩,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嗔道:“你就想着跑么?”
钟离泗立即回过头,涎笑着道:“哪能呢。侯爷都在死战,我钟离泗算个球,跟他们罗马人拼了就是!”
沈云带着赵信和方誊紧走几步,来到阵中时视苦笑地看了钟离泗一眼。
沈云来到周蕙身边,俯下身将她几乎和弓弦粘合在一起的手指扯了下来,带出大滴的血迹,不禁心疼万分。低低道:“你手指如何还能射箭,听话,先下去休息一下好不好?!”
听见他柔柔的音调,这个好战的周蕙虽然身体觉得疲惫至极。但嘴角却露出发自内心的甜甜笑意,她甩甩手指,一连串的血珠就落了下来,不过在这几乎都染成了红色的战场左近,一点也不显眼。
她也不隐瞒,道:“刚才已经是最后气力了弓,差点都拉不开了。换口三石弓也许还能支撑,可是三石弓那里能射穿时面那此披重甲的罗马人……不过沈渊让,我不下去,但你要先撤退,好不好?”
周蕙一提要他走,那边钟离泗也道:“是啊,侯爷,下一次我们可能就支撑不下去了。这个时候还能走掉,快点走罢,至少还能保住全军一半,要不然都得死在这里。我们干脆就留下来断后,这罗马战士真不愧是西方第一的雄兵,竟然如此耐战,简直就不像人!”
汉军阵列已经被压迫得不过百步就能来到了沈云的大旗下。赵信安顿了防线,也过来说道:“侯爷,咱们又杀退了罗马人一次,再来一次弟兄们就再难撑持得住了。侯爷一身担负大局,不能在此殉了,干脆带着滕宇和周蕙姑娘,还有一众女兵先退了吧!”
赵信的嗓音很响亮,一时间众人都将目光投射过来,连大旗之后的庞通等人都听见了,纷纷站起看向这边。看见他们的神色,沈云知道他们的心思都是这样的。
战至如此地步,说麾下怕死避战那是假的。可是任是谁也对眼前战局都没了乐观的态度。对于那些反复扑击、舍死忘生仿佛不知道疲倦、不知道害怕的罗马士兵,在他们心中已经成了一个沉甸甸的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的可怕存在。
大家在这里战死也就罢了,沈云和那些女兵却无论如何都得活着。沈云的身份之重自然无法说,而且那些娇滴滴的女兵可都是所有男兵心里最柔软的肉,若是让她们也死在这遭瘟的战场,他们就是死也不甘心啊!
周遭麾下的心思沈云明白得很。
罗马人的强悍也让沈云亲身领会到了。以前悠闲地靠在皮椅上看着那些历史书上冰冷的几行字,和亲身站在战场上看着罗马士兵的一次次的冲击,看着自己单薄的战线,看着伤卒在自己脚边上辗转呻吟是完全不同的。闻着战场上传来的浓重血腥气,每一次拼杀就在自己的视线之内,仿佛兵刃碰撞声、人体倒地声就在心底震动。在下一刻。这些仿佛无敌的罗马人就会冲到自己面前。
这种感觉完全不一样
可是自己就真的能作出这个决定吗?
那面罗马统帅的鹰头大旗就在自己不远处飘扬,月氏人的所谓三王子就在旗下冷冷的注视着自己,看着这些汉军,也包括他沈云在内何时放弃、何时被罗马人的强悍压倒、何时掉头就跑。
这次虽然是这个时空当中,大汉和罗马五百年来的首战。但是几乎就能决定将来所有和罗马的战事。麾下的士卒都是百战余生的老卒,特别还有精锐之名的飞骑卫,如果这样都在罗马人的扑击下逃跑了。那之后自己还有这样的信心和勇气再次面对罗马人吗?
不,绝不能等到那个时候。
自己若在此时后退一步怎么对得起在渤海郡、查干湖战死的袍泽?又怎么对得起这些为了保护他而奋不顾身的兄弟?又怎么对得起这些将活命机会让给自己,还在舍生忘死拼杀的大汉将士?
现在要做的一切就是站在这里,迎接罗马的挑战,迎接他们不知道还有多少次的扑击。要不自己就战死在这里只要活着,也许在天黑双方罢战之后。自己还真能再创造一个奇迹也说不定!
沈云深深的吸口气淡淡一笑:“庞通,挥起,示战!”
赵信、钟离泗、庞通等人连同周蕙同时出声:“侯爷!”“沈渊让!”
沈云不理他们,只是摆摆手,亲自抢过庞通的大汉皇旗,朝着对面丘陵高处摇晃。丘陵上顿时一片哗然!
而在两翼的刘桢等人也无声叹息,纷纷牵引马匹。重新聚拢在皇旗周围,默默看着对面……
周蕙深知劝也无用,此刻她心里已经完全没有了让沈云走的念头,而是为能爱上这样一个无畏的男人而感到自豪!她走上前,默不作声的帮沈云将一条猩红披风系在身后,拿起那顶有刀斧痕迹的铁盔温柔地套在他头上,最后摸了摸那块胸甲,低声说:“沈渊让。如果此战不死,我一定要嫁给你!你也一定要娶我,好吗?我不会跟鄢姐姐争宠,我一定会很乖很乖的!”
沈云轻轻一笑,抱过她用力搂了搂,战甲厮磨,发出金铁之声。在这铁血沙场。周蕙的存在就像一股温柔的春风,吹拂的沈云意气风发!
军阵当中,每个人都看着沈云如此扎束。但却只能看到沈云从头盔下投射出来的逼人目光。
沈云走到赵信身边,默默看着他一笑:“一点寒芒先到。随后枪出如龙的赵信赵先至,还能厮杀否?”
赵信深知无法再改变沈云的意志,无奈地苦笑道:“浑身是伤也痛得厉害,流血不少,头晕沉沉的,只想躺着。从飞云堡开始,我也很少睡觉,别看我从来话不多,跟铁似的,但其实我也是人,又不是牲口,哪里还有多的气力!不过你大汉渤海侯都上前,我赵信肯定追随,定为侯爷遮挡一面!”
周蕙也站了出来:“我差不多射了快两百箭,其他众位姐妹也不少射,现在手指也伤了,但拼着这条胳膊不要,总也能为你遮挡另一面。”
钟离泗一改惫懒散漫的模样,叹口气同样上前一步:“侯爷,你就当我之前的话没说吧。你是大汉渤海侯,又是我们公认的特编部部帅,你做了决断我就誓死跟着就是了!”
沈云望了望军阵外围,朱能的身影带着浓重的压迫力出现在那里,拱手对沈云大声道:“我家旅帅说了,愿为大汉渤海侯效死!”同时一顿,朱能又咧开嘴笑道:“侯爷,俺们飞骑卫都是粗汉,不懂得说别的,不过你这样的纯爷们,不愧为我大汉渤海侯!”
朱能的话颠来倒去,没有什么逻辑性。但可以看出,包括刘桢在内的所有飞骑卫士卒,都对沈云这个渤海侯的血性有了高度的认可。
沈云朝那边点头一笑,忽而收起笑容,刷的一声抽出战刀,阳光映照之下战刀的光芒,闪烁生辉,血色的反光几乎照进每个军阵中的战士心底。
沈云将长剑指着对面罗马人的双头鹰大旗,大声厉呼:“罗马人也是人,他们的祖先曾和我们争夺这片土地,可是最后却是我们站在这里。如今,他们乘着我大汉不备,偷偷进兵,想要吞并我们大好河山,占领我们的家园,我,以大汉渤海侯的身份要求你们,站在这里不要后退,让这些罗马人知道,我们不会在他们面前退避半步,会将他们迎头打回去!
请诸位跟着我,相信我!他们想逼迫东方第一大国的大汉避让,但我们却用手中的刀剑告诉他们我们身为世界超级大国的尊严绝不可辱!这些功绩声名永远不会被人忘记,我用我自己的生命保证!
现在我就和你们站在一起,直面这西方第一强兵,所有人将来都会知道,在这里发生的战事到底有多么的重要!而我们,到底立下了何等样的丰功伟绩!
看他们也在喘息,他们也在观望,他们也在等待着我们自己崩溃,他们也不过是人,靠着对手的软弱才能助长他们的气焰!而我们今日就绝不给他们这个机会!
我,大汉渤海侯,就在全军之前,决不退缩!”
一番厉吼久久的回荡在已经变得单薄的军阵当中喊出了最后一个字之后沈云板着脸就大步上前。他再不发话,用肩膀挤开还挡在他面前发愣的士卒,大步的走到前面。
方誊、赵信两人不发一言的快步跟上。周蕙却辍在背后二十步的距离,手上又拿着那把还带着她血迹的强弓,坚定地跟在那个背影之后。
走到一半,这些列阵士卒才反应过来,在前面的死死挡住,任沈云怎么推挤都不让开。
庞通不知道什么时候挤了过来,眼里在眼里打转,沙哑着声音说:“侯爷,让我们来吧,你在后面看着就好!相信我们,不会给你丢脸的!我也正想让这些不可一世的罗马人看看,什么叫世界超级大国呢!格老子的,咱们大汉,啥时候怕了这些穿裙子露大腿的贼鸟厮!”
这是沈云曾形容罗马不列颠行省苏格兰人的言辞,现在用在罗马人身上倒也还不错,不过一点都不搞笑。
沈云只觉鼻头发酸,生生忍住,道:“我的弟兄们,我信得过你们!希望你们也信得过我!既然到此,我绝不会在罗马人面前掉头就跑,只要我沈云还是你们的统帅,你们就不会看到我在任何一个大汉之敌面前退缩!我就在这里,当需要我拼杀流血的时候,你们会看见我就在你们旁边,持刀而战!”(未完待续。。。)
【第九十七章 欲雪耻,残骑裂甲】(上)
大旗翻转,对面那些罗马人所在的丘陵那里,罗马人也在喘息休息,但是已经有壮健之士起身再度成列,将卸下的重甲披在身上。替换的重剑也送到他们手里,两翼轻骑也换上了备马,准备再度发起冲击。
他们也不敢置信,七八次冲击下来哪怕是日耳曼蛮族最强大的雷神科尔的大军也早已崩溃,但眼前这些已经追击一日,早已疲惫不堪的汉军阵型已经被压迫得缩小了一半,但是仍然保持着完整的阵列面时着他们。
汉军士卒每个人都站得笔直,在这一刻,连在大汉皇旗左近的伤员们的呻吟之声都戛然而止。罗马战士们疑惑的看着眼前的一切,突然就听见一声惊天动地的呼喊。
“汉军威武!大汉万岁!”
这呼喊声山呼海啸一般扑面而来,而汉军列阵士卒手中的长枪战刀也如里海的海浪一般微微晃动着。在阳光下反射着成片的耀眼光芒。
在这一刻每个罗马战士都悚然动容。眼前这个汉军方阵似乎是一支他们不能摧垮的时手!
阿巴斯已经彻底崩溃,望着汉军的阵列,满眼通红,嘴唇却在不断的哆嗦,仿佛一头受了重伤的野狗,想再扑上去撕咬猎物,却又没有那种胆量。
康格涅斯之前略显轻松的神态也完全不见,代之以凝重的表情。说起来,康格涅斯在罗维尼斯的面前,脾气总是表现的非常暴躁,但真等到他独领一军时,却又显得很冷静。这种双重人格是怎么造成的?
斯利文森已经稍稍往后退了几步,眼里望着站在最前面的大汉渤海侯,已经满是敬畏。这么可怕的对手,斯林文森引以为傲的计算能力失去了效果---按照他的计算,这场伏击战不论怎么打都应该是赢得呀?!怎么会打成这样?
斯利文森不懂,红衣军团的罗马军卒们也不懂。
在这里。汉军已经从最初的四千八百人,锐减到现在两千人多人。飞骑卫还好,还有六百多骑,但中间摆成步战形态的汉军却是减员最严重的,死伤加起来超过了一千五……若是西方的军队,减员达到三成就已经要撤退,当达到四成时。就已经可以宣布这支队伍的编制消失了……
红衣军团苦战这一个时辰,躺在这里的也超过了一千多人,密密麻麻的尸体将淄木这个小平原挤得满满当当。
大汉之北,这个汉军方阵仍然挺立在天地之下,与罗马军团遭遇激烈厮杀,双方都付出了相当大代价。现在。就看谁能拼得过巨大伤亡的承受力了!
夏日夕阳的光线斜斜的洒在这方阵中,依旧带着灼热的热浪。汉军的枪尖刀口和他们的盔甲上,每点光芒都在反射着森寒的光芒。
康格涅斯一咬牙:“挥旗,示战!”
罗马军卒再次鼓起力气,向汉军席卷而去。
罗马战士不管是步是骑,本来不过暂时退下来依托主帅所在的丘陵稍稍喘息,就要再度杀上去。对于他们来说不管这场战事要冲杀多少次只要敌人未曾崩溃就没有结束。
每一次冲击让他们以为这些汉人就要土崩瓦解了。[.超多好看小说]但是这些汉人面对他们的每一次冲击都挺了下来。那些汉军步卒努力的站稳着队列,向他们枪刺刀砍,倒下一个就有个补上来。他们后面的骑兵也在不断换马、不断的向着呼啸席卷两翼的月氏骑兵迎上去,双方在马上激烈的拼杀,大声的互相咒骂。每一次都没有让两翼包抄的月氏骑兵真席卷到这个方阵的后路去。
披重甲步卒的突击无论几次突入了汉人的阵列当中,总有人拼死的缠住他们,伤卒倒在地上还抱着他们的腿,要将他们摔倒。直到一次次的再将他们打出来。
这些罗马战士都是红衣军团的精锐甲士,更是罗马军团中的悍狠之辈,几次真刀真枪赌上性命的拼杀,溅出了漫天星火让他们也红了眼睛。这一次退下来一个个都没有喘匀了气息,就准备结阵再度扑击。
他们也咬紧了牙齿在心里面发誓:这一次,这一次定要将汉人的阵列击垮,让他们掉头就跑。将他们那面始终猎猎舞动的大汉皇旗踩在脚底。追杀他们让他们一个个脸朝着西方。让罗马战士的战靴踩在他们脸上……
但是眼前突然爆发出来的这声呼喊,还有始终不见散乱的阵列,让他们第一次突然感觉到眼前这支汉人是不可能在今日被他们粉碎的。
在丘陵之上,韩彪策马来到阿巴斯身旁。反复七八次冲阵,惨烈的厮杀,强硬的时手,已经让这个阿巴斯身边暴躁的头号猛将的血液沸腾了!
月氏第六军团的警卫部是不能再战了,老卒都快死光了,总要留些种子。但骑兵还可以!他麾下还有四百骑兵,他一定能在罗马人的帮助下打垮汉人!
“殿下,老韩准备上了!”韩彪脸上的剽悍之气显露无疑,虽年过四十,但那股子舍得一身剐的气息却是愈发明显。
阿巴斯遥望着汉军方阵前方始终不退的沈云,雄伟的身躯,耀眼的铠甲,还有那双在头盔下崭露锋芒的眼神,无一不体现了他的勇气和能力。
“韩叔,咱们真的能打赢吗?要不,要不算了吧……”阿巴斯的眼神里闪过一丝犹豫和动摇。这一刻,他对月氏人的未来失去了信心。
这个认知让韩彪彻底狂怒起来。他烦躁的策马团团转着,看着阿巴斯身后的那面皎月浮海大纛,在他身边还有几十名特地挑选下来,保护全军后路的骑兵,皆是养足了体力马力,随时能发挥最中坚力量的军事武装。
每一次扑击下来,退至左近的罗马轻骑都大声的嚷嚷着,汉军不成了,汉军不成了,下一次冲杀过去定然让他们粉碎。
每听到这样的呼喊,韩彪就急切到了万分,下一次扑击只要他带着麾下精锐出击,就能立下斩将夺旗的最大功劳!可这个时候阿巴斯却犹豫起来,难道这位王子殿下已经失去了进取的野心吗?难道因为今天这场战争。让这位被所有月氏人寄予厚望的王子就要从此闻汉色变,一蹶不振了吗?
不行,绝对不行!
韩彪突然暴起,狠狠地闪了阿巴斯一个耳光。声音响亮,惊得丘陵上所有人都望了过来,连康格涅斯和斯林文森都被这响动吸引,奇怪地望着两人。
阿巴斯一脸茫然。既而暴怒而起,正要说话时,韩彪却噗通一声,推金山倒玉柱般跪在阿巴斯身前,痛心疾首地哭吼道:“殿下,我们还没输。我们还能赢!让我上吧?俺老韩说不出别的豪言壮语,但我知道,汉人是我韩家的死仇,此生我临淄韩家将世代与汉人作对!若是殿下觉得没打赢的希望,那我老韩愿意用满腔的热血向殿下证明,汉人绝对不是我们的对手!我们能赢!”
阿巴斯愣了愣神,脸上依旧火辣辣的。但他终于清醒过来,犹豫闪躲的眼神又恢复了往日的沉着与冷静。他冷冷道:“韩彪,你以下犯上,按罪当诛!现在,我命令你去把大汉渤海侯的人头拿来将功抵罪!”
韩彪老脸上喜色一闪,腾地跳起来,大叫道:“殿下看着吧,俺老韩定能拿下大汉渤海侯!”
在罗马红衣军团的这一次扑击之后。虽然汉军竭尽全力才算稳住了阵列,可谁都看得出来这个阵列已经单薄到了一定程度,几乎所有汉军士卒都累得直不起腰,在那里大口大口的喘息着。在他们的皇旗之下,伤卒已经密密麻麻的躺得满地。
阵列当中的汉军军官们不住回头张望---这是军心已动不堪再战的表示。
身负灭门大仇,从十岁开始跟着月氏王,一步步走到如今地位的韩彪清楚不过。两军列阵而圆,赤裸搏杀的时候,最忌讳就是回头观望。因为一人回头就会带动十人、百人,乃至千人回头。前面的人看不见后面发生什么,后面的人也同样不知道前面的袍泽为什么回头,在这种情况下就非常容易动摇军心,导致全军崩溃。所以一般在战场上发现有人回头之时,军官都会执行阵前军法,将这人立即斩首以稳定军心。可如今连汉人军官都回头了,这不是代表他们已经不堪再战了吗?
再看军阵外的飞骑卫,这一次迎击下来。不少人连下马再度换马的气力都没有了---飞骑卫就是再精锐,他们也是人啊!
这个时候不上阵,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这也是韩彪的信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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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军阵列再度严整起来,每个人都挺直了腰板,战刀如林,盔甲映射着阳光。山呼海啸一般的欢呼声就向立马双头鹰旗之下的两人席卷而来。
康格涅斯看着势如猛虎般的韩彪扑下丘陵,突然低低笑了出来:“还以为要在罗维尼斯阁下对上大汉胡公元帅时才能看见这么大个惊喜!没想到就在这里,我就能见着了……我罗马军团有多少年没有碰到过这么强硬的对手了?十年?二十年?一百年?还是五百年?”
在他的思维里,包括日耳曼蛮族的军队在内都不能算是精锐,那只是一群拿着武器的野蛮人,就跟北海州东部的野人部落一样,顺风仗时一往无前,稍遇挫折就狂退数里,然后再次聚拢,寻找罗马人防护力量薄弱之地再战。至于那些农民起义军,在康格涅斯看来更像是一场闹剧。跟他们打,还不如去突尼斯行省和哈里发人赛骆驼呢!
五百年啊,五百年里时势兴衰,东西方两大强国竟然都没有再大规模的正面冲突过,这种列阵而战的情况更是从未出现。谁都不知道这个盘踞世界顶端的帝国是否还如五百年前骁勇善战,是否还能用他们的勇武为汉人扫除一切障碍,从新撑起一片天空!
现在看来,汉人的武魂未灭,大汉军魂更加耀眼,几乎要将罗马军团给比下去了!
转瞬之间,康格涅斯轻松的语调就变的如铁一般冰冷,他策马向前,看着丘陵左近正在结阵,同样呆呆的看着汉军阵列的罗马战士。大声疾呼:“罗马的勇士们,这些汉人是值的你们去认真厮杀一场的真正军人!我们罗马军团纵横西方,从来没有遇到时手。五百年前,他们的祖先更是将我们挡在了这里海之西,但是今天,我们来了。当年凯撒大帝曾经兵临亚历山大,他写信给元老院。就说了三个字‘我来,我见,我征服’!今天,你们也来了,让凯撒大帝见证我们的勇气,我以罗马皇储的身份在此立誓。你们的英勇会让罗马的国旗更加荣耀,让国人看看,我们同样能够‘我来,我见,我征服’!!
冲上去,为了凯撒,为了帝国。为了罗马!冲垮他们,让他们以后看见我们的双头鹰旗就仓皇逃窜,冲垮他们,让他们知道,神圣罗马帝国的勇士们从不畏惧任何敌人,因为,我们的凯撒将他的英魂附在了国旗上,他。正在看着我们!冲啊,撕碎他们!”
罗马人本来就不缺乏的血性,凯撒更是罗马帝国永远的骄傲,他的光辉形象不亚于汉人的高祖、武帝、乃至于圣祖皇帝!顿时,他们就被安敦尼的呼喊声唤起了斗志。是啊,他们可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精锐战士,
这天下没有人是罗马人的对手---不论西方。还是东方!
每个阿司长(罗马军的基层军团)顿时都在大声传令,罗马战士成列的速度又加快了。一些带了伤,本来准备退下来休息的甲士再度挣扎起身披甲,那些轻骑也翻身上马。甩着已经酸麻的胳膊准备再度拉弓放箭。
号角声呜咽响起,罗马战士也同时大声呐喊起来,两翼轻骑也已经率先而出,居中甲士也缓缓而前,更凶狠的扑击就要由这些仿佛不知道疲倦的罗马军卒再度发起。
激斗如火,大汉和罗马亚细亚军团的战士们舍死忘生的纠缠在起来,战斗比前面进行的还要酷烈十倍。每个人仿佛都在透支自己今后几十年的精力血性。汉军绝不后退。除非战死才从自己战列当中倒下。而罗马战士就不顾死伤拼命要冲进对方的阵列当中,打开缺口再将缺口变得巨大,投入更多的人进来,直到将眼前这个仿佛不可能被撼动的方阵彻底粉碎。
纠缠着倒下的双方甲士只要未死,都还在地上扭打着,直到一双双穿着包铁战靴的脚,在这些地上扭打的甲士身上踏过,只要没有及时被自己袍泽硬拖下去的,往往被踏成肉泥。
沈云立在阵后,看着一列列的士卒向前填了进去,大家都忘记了思考,只要看见哪里出现了缺口,阵列当中哪里出现了罗马人那裹着红色披风的身影,就在军官的率领下朝那里填了进去。残酷的肉搏过后还能退回来的人往往就少了一半还多,其他的不是变成了尸首就是成了伤号,抬到了皇旗左近。
在皇旗左近的伤号已经密布,有战到脱力的,也有带伤的。他们只要醒转,只要发觉自己伤得还不甚重,往往挣扎着爬起,无法在披甲奋战,往往就这么用身体去扑向敌人,再次加入这似乎填不满的绞肉机般的战斗里。同样伤痕累累的军官们看到他们加入,连一句勉慰的话都来不及说,最多只是拍拍他们的脑袋,就一起并肩厮杀起来。
双方的激战的吼声,似乎连天上的夏日都被撼动了,快速的向西坠了下去,整个天空顿时阴晦莫名起来,只有天边一道道霞光,残留的余光仍旧照耀着这片血雨腥风的小平原!
一旦到了天黑,苦战一天的罗马人无法追击不说,汉军也能乘夜色撤离这片战场。虽然后来会怎样无人能够预料,但最起码这场战斗汉军在绝对劣势下获得了生机。这对罗马人和月氏人来说绝对是极大的打击!所以,必须在天色完全黑下来之前他们击溃,这是所有罗马人的想法!
两个不同国度,不同肤色,甚至不同语言的战士就这么怒吼着扑在一起,进行着最惨烈的厮杀。
在这短短的两个时辰里,罗马人又连着发起四次扑击,每一次都是同样的凶悍。他们的骑兵同样一直在汉军方阵两边游戈,大汉游骑迎上,双方都没有太多精力提起马速,迂回着、蹦跑着再提弓放箭,而是变成了同样激烈的战马对冲厮杀。双方在侧翼交战范围甚至都延伸到了五里之外的树林之内,数不尽的尸首和马尸倒在地上,双方呼啸喊杀声顺着夏日的晚风,向四面八方传递出去……
激战至此,汉军仍然没有后退半步。
这场双方都未曾预料到的遭遇战,其残酷激烈哪怕是刘桢和朱能这些飞骑卫的精锐都从未曾经历过。他们也没有想到,已是疲兵的他们居然能支撑到现在!不论最后胜败如何,这都是沈云这个年轻的大汉侯爵创造的奇迹!
而罗马战士们也没想过,这样连续的冲击,每一次都如此凶悍,怎么就不能将眼前的对手击退?
沈云板着一张脸,拄着战刀站在皇旗之下动也不动。他身边已经没有一个能战之士,所有人,包括方誊、赵信、周蕙他们全部都填了进去。都在阵线的最前面拖着伤疲之躯,大呼酣战。
眼前罗马战士又随着号角声,如潮水一般退了下去。汉军当中不少战士都忘记了人正常的感觉,呆呆的看着眼前的一切。不时有人突然吐了两口血,软倒在阵列当中。身边人急急探视,往往发现这战士身上胸甲当面已经被罗马人的重剑深深砸得凹了下去,肋骨断裂,已经插进了内脏。
如此重创却仍然坚持到罗马人退走才倒下!(未完待续。。。)
【第九十七章 欲雪耻,残骑裂甲】(下)
血腥气浓重至极弥漫整个战场。(.)沈云早已习惯了这一切,他定定的看了一眼对面丘陵上的双头鹰旗,只能看见旗下一直在指挥调度全军的月氏统帅阿巴斯,同样在冷冷的朝着他的方向看着。
他和阿巴斯虽然没有投入厮杀,但一直在比拼着谁更坚忍谁更耐战谁更优秀!
对于阿巴斯来说,在付出了这么多精锐的情况下,他输不起,也不能输,必须拿下沈云的脑袋方能泄恨---更重要的是,死了这么多心腹精锐,如果还拿不到沈云的人头,他回到迪化也将面对其他几个兄弟的排挤和打压,但如果拿到了,他的地位将稳如泰山,没有一个人能够再与他争夺月氏王位……所以,阿巴斯不单单是为了这场战斗而战,更为了以后,为了月氏人的未来而战!
而对于沈云来说,这同样是一场不能输的战斗。如果一开始面对的就是月氏人,沈云也许在飞骑卫赶来解围之后就干脆后退了,但在罗马人参与进来之后,这一切的性质就变了。身为大汉渤海侯的沈云,在此刻的思想境界绝对超越了阿巴斯,对于阿巴斯而言,月氏王位和击退汉人的进攻就是最远最大的梦想。但对于沈云而言,眼前这场战斗里,他唯一的对手就是罗马!
这已经不是单纯的伏击与反伏击之战,而是大汉与罗马五百年来的首次大决战!如果败退,他沈云也许终生再也不敢和这些罗马人作战了!如果真到了那一步,沈云宁愿带着他们全体死在这里,因为他们回去将会把这股情绪传染给更多的汉军士卒!这是汉军之后继续失败的前兆!
沈云不能这样!
大汉军魂,视死如归,大汉英烈堂中,他们又能畅饮高啸,笑谈江山。死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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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沈云视死如归的想着时,前面突然传来一阵小小的骚动。阵列当中。就看见司徒晓月和方晓柔,一左一右扶着赵信退了下来。
沈云顿时就快步迎了上去。赵信一脸不情愿的被司徒晓月和方晓柔架着,左边胳膊软软的垂着,使不上气力。胸甲的护心镜上有几处新鲜的血迹,看来战到吐血了。看到沈云迎上来,他挣扎着想脱身,和他同样疲惫不堪的司徒晓月和方晓柔却死都不肯撒手。
“赵信怎么了?”沈云疾声发问。
方晓柔在旁低声道:“赵营长左边胳膊被罗马人的重剑砸中。虽不是正面砍下,但怕是已经断了骨头,他还要强撑着。是我和晓月硬把他架下来的。天就要黑了,只要挡过他们下次扑击,我们就能脱身,赵营长。你就暂且在这里休息一下吧!”说着,偷眼望向赵信时,脸上不由一红。不过此刻所有人都疲惫欲死,身上脏兮兮的,倒也没人注意。
赵信抬头勉强笑道:“我没事,左手不成还有右手,我还站得住。”
周蕙踉跄着也退了下来。沈云一把上前扶住,她却挥挥已经酸胀的抬不起来的手臂,撩了撩散落鬓角的秀发,微微一笑。
沈云又一次走到战列最前面,站定,再度高举战刀,四顾左右,笑道:“该老子上了!弟兄们瞧见罗马人最后一次退下去的模样没有。那些重甲之士喘得跟牛一样。拿起长矛当拐技一瘸一拐退下去的。那些掩护他们后撤的月氏骑兵在马上,腰都直不起来了,弓也挽不开,只能吆喝着阻挡咱们……他们也不成了,瞧瞧他们丢了多少尸首在这里!这些没穿裤子的家伙,底下的卵蛋看的我眼都花了!”
他身边士卒哄堂大笑。沈云的粗鲁话语让他们感觉放松,心也跟着镇定下来。心定了许多身上气力似乎也回来了几分。
就连周蕙等女兵听了这么粗俗的话语,没有丝毫脸红,反而挺起饱满的胸脯,脸上的骄傲之色不比男兵少了---这场战斗中。她们也没有任何优待,她们也曾弯弓疾射,更有挥刀扑杀的经历。可以说,从今天过后,再也没有男兵敢轻视她们了!
说了几句轻松话之后,沈云举剑东指,沉下了面孔:“我要求你们,站在这里不要后退!让罗马人的最后一次扑击也粉碎在我们面前!让他们只有灰溜溜的在我们面前退走。而我们将带着所有这次战伤的弟兄牺牲弟兄的忠骸,昂着头离开这里。你们,将是五百年来,第一次正面战败罗马帝国军队的大英雄!”
说完,他甚至再朝前迈了一步。站在全军之前,孤身迎着罗马人扑击的方向,长剑西指,遥遥的指向康格涅斯所在的双鹰头大旗大声呼喊:
“老子在这里等你们!无论你们还要扑过来多少次,总有一个汉家男儿会挡在你们的面前,直到这个世界的末日!”
在这一刻沈云只觉胸腔燥热,热血沸腾。
在他身后,呼喊声同时应和响起。是从几千条汉家儿郎的胸腔当中,剧烈压缩之后迸发而出来的!
“来吧,无论多少次,汉家儿郎也站在你们面前,将你们粉碎!你们,越不过汉家的军阵!”
……
康格涅斯耸然看见了邹燃的举动,他一直很平淡的神色这个时候也早就沉了下来。
无论多少次,无论汉军阵容看起来多么脆弱,无论这些汉人看起来怎样的虚弱,可是他麾下这此曾经横扫西方的红衣军团勇士就是无法撕开他们用血肉铸成的防线!难道,汉家儿郎真的能够阻拦住罗马兵锋吗?
康格涅斯的脸色阴沉的仿佛能滴出水来,麾下原本三千罗马勇士,如今已经半数折损。连自己的亲军都伤亡过半,还能披甲上阵的不足两千!两个时辰的冲杀反复十余次,每一次都酷烈万分,哪怕再耐战的战士都已经露出了极度的疲态,不少人退下来,不解重甲就摊手摊脚的仰面朝天,躺着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甚至还出现了罗马勇士同样脱力晕倒怎么推也推不醒的场面。
刚才那次才被击退的冲击,已经出现了号角再一吹动。披甲战士仍然迟疑不愿意上前的局面。这场比平日战事激烈过了十倍的厮杀让罗马勇士也不堪再战了。他们还会下意识的想到,这些疲惫汉军只是汉国的二流军队,而据说他们最精锐的飞骑卫也同样没有崩溃……
每个退下来的罗马战士这次都迟迟不肯再度披甲,都坐在那里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用狼般的眼神死死的盯着对面汉人。单薄但是似乎不可被摧毁的阵列前,那个汉人统帅大步向前举剑西指向他们发出了大声的嘲笑
康格涅斯不怕伤亡,也不怕对手的顽强。受过汉文化熏陶。又有问鼎罗马皇帝宝座的他甚至希望敌人越顽强越好,因为凯撒就是在顽强的敌人面前逐步走向至尊强大的。但是眼前自己麾下罗马战士那畏缩迟疑的神色,却是他分外不能忍受的。
做为罗马帝国的继承人,他想要在自己的帝位期间能够有超越前代帝王的荣耀,除了击败当面的大汉,没有别的选择。而要击败大汉。骁勇善战、无所畏惧的士兵是他最坚实的依靠。
锋锐、凶悍,无所畏惧,是一支强兵并不可缺的特质!
这种特质不能在初次东进和汉人的第一次交锋中就丧失掉。
看着沈云走上前,康格涅斯怒哼一声,拨马掉头迎向了阿巴斯那里,他身后的亲卫也紧紧拍马跟上。
阿巴斯在后面,早就焦躁得团团乱转。韩彪的突进也没有成效。不过将飞骑卫给赶到了树林里,等他们一退却,飞骑卫又顽强地冲出来,保护住汉军军阵的左右两翼。
“殿下?”阿巴斯望着康格涅斯,奇怪地问。
康格涅斯看看天色,叹息一声道:“只怕这是今天最后一阵了。成与不成今日都到此为止。月氏王子,跟我一起上吧!跟在我身边,说什么也要将眼前这些汉军击败。不然此次的结局就不妙了。”
“什么?你要亲自上阵!”一边的斯利文森惊道,“不可不可,殿下你可是皇储,万一……殿下放心,这帮汉军已经是拉到最长的绷带,肯定撑不久的!让我带兵上前就行了……”
“不要说了!”康格涅斯掉转马头,一抖猩红披风。扬起大旗,望向阿巴斯道:“我罗马帝国皇储的身份邀请你,随我出击!”
言罢他再也不理一脸恍然的阿巴斯,举手连摆。身后亲兵呜呜的吹动号角。双头鹰大旗开始缓缓前倾。
在丘陵左近,马上马下等候号令的罗马战士都回首而望。人人都打起了最后的精神,有的瘫在地上的甲士也一跃而起。
康格涅斯殿下和阿巴斯殿下都要亲自冲阵了,要带领他们在天黑之前,击败眼前这些顽强得超乎想象的汉人!不管这场战事最后结局如何他们都已经付出了太多的代价。
康格涅斯在号角声中缓缓下马,伸出双手让身后亲卫给他又套上一层重甲。他的目光却始终迎向那个站在汉军阵列之前,沈云高高的身影就在那里。
而沈云也紧紧的握着战刀,目光同样没有离开他的双头鹰军旗!
在康格涅斯的目光中,沈云还掉头回顾自家阵列,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又激起残破汉军阵中一阵哈哈大笑。罗马勇士准备发起最后一次决死扑击,他还能这样稳住军心,站在最前以毫不畏惧的姿态迎接他们的挑战?
这个人是个真正的统帅啊!
康格涅斯不要亲卫帮助,亲自合上了头盔缓缓拉下面甲。
没有任何人能挡在罗马勇士面前,包括这个大汉渤海侯!在他的有生之年,所有的土地都臣服在罗马勇士的脚下!
康格涅斯伸手接过亲兵递过来的双手重剑,缓步走下丘陵。
这一下斯利文森更加惶然了---天呐,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储殿下竟然要亲自参加步战!?
号角声已经吹毕。罗马战士已经在今天最后一次成列。斯利文森不敢再多想,立即呼唤着轻骑们围拢过来,跟随在康格涅斯身侧,大声的鼓噪声让天上的太阳都快散尽了最后一丝热气一般。
而韩彪也整理起月氏骑兵与所有步卒,跟在阿巴斯的身边。
鼓噪声中,康格涅斯举着双手重剑,冷冷向后一瞥:“阿巴斯殿下,你们月氏人的任务不是从正面冲锋。去侧翼,拦住他们的飞骑卫!然后争取切断汉军后路,此战之后,我不要看见有逃走的汉军!”
阿巴斯一滞,半面甲下的眼睛露出一丝犹豫,但最终还是一拍马头,去向了侧翼---这康格涅斯已经越权发号指令了。不过这有什么呢?反正这次战役本来就是罗马人在指挥,只是换了个人罢了,而且这个人的身份还如此尊贵!
当然,康格涅斯也给了阿巴斯一个让人畏惧的任务---抵挡住飞骑卫!大汉羽林九卫中最精锐的飞骑军!
康格涅斯的亲自上阵,让罗马人爆发出了无与伦比的勇气,呐喊声简直滚烫。康格涅斯不再停留。当先举步,领着已经成列的甲士再度向沈云所在逼近,他发起了这大汉罗马两军第一次遭遇战当中的最后一次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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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狠的两军碰撞,就如今日已经无数次发生的那样再度发生!同样也溅出了漫天血雾!
太阳已经西斜,两军军阵的身影在里海之滨拖出了长长的身影。
而在昏黄的夕阳中遍布战场的血腥之色也分外的耀眼夺目。
残骑裂甲,残阳如血,残酷搏杀……
这最后一次碰撞。双方都没有了呐喊咒骂的气力,沉默的互相厮杀着。用胸腔里挤出的最后一分气力,互相纠缠在一起。只要受伤倒下袍泽也再没有气力将其拖到阵后。只有仍然在混乱的激战漩涡里头,等着被无数双包铁战靴踏成肉泥。一旦伤卒倒下他们也不在抱生还之念。随手在地上摸着兵刃就朝着对手腿上扎去,甚至抱住一个敌人也要将他拖倒让大家一起在这战场上同归于尽。
两翼又再度迎上的骑兵们也如披甲步卒一样,只是沉默的混战着。大家都对冲不动了,靠上就打交手战。只能听见疲倦的战马长声嘶鸣着,双方都在无声的凶狠死斗中。互相扭打着滚下马的场景比比皆是。
有的时候主人落马,战马站在那儿。摇晃两下也跟着力竭轰然倒地。不论人马在这场激烈持续整天的战事当中,都已经耗尽了一切。
这沉默的战场就如着了魔一般。吸引着在战场的大汉罗马双方,将全部的精锐战士席卷进去。每一刻都在吞噬着更多的生命。
临阵之际,沈云仍然被挤到了后面去。钟离泗和庞通两人不管他怎样呼喊怒骂,在最后关头还是硬生生的将他挡在了身后。
沈云感觉自己身边已经形成了狂乱的漩涡,身边的汉军士卒用尽全身不多的一点气力。要从他身边超越而过,决不让他们的统帅站在最前面迎接罗马人这最后一次扑击!
每个人都尽力的将沈云遮护在身后,沈云只能从一顶顶红缨飘动的头盔上向外看过去,看到罗马人一股如不可阻挡的海啸一般扑到了面前。
康格涅斯在数面大盾的护持下。持着双手重剑大步的冲向汉军阵列。在康格涅斯身边是最为精锐的罗马亲卫,人人披着两层重甲,连胫甲都是包裹了双层。大汉尚朱,罗马尚黑,所以他们的铠甲都是黑色的,这个时候仿佛就是一座座黑浮屠向汉军阵列扑来。
本已疲惫至极的汉军将士纷纷被这股生力军打的狂退。沈云在后声嘶力竭地大呼稳住,身形一动,却要亲自带兵扑上去。另一头,方誊已经虎吼着,挥开早已缺口的战刀,带着最后的中军精锐迎了上去。
无数把重剑在给康格涅斯开路,罗马战士同样如汉军甲士一样舍死忘生的要冲在康格涅斯的前面,要先于他们的统帅涉险之前,先将汉军阵列打开一个缺口,甚至将他们击溃!
不管是康格涅斯还是沈云,在此刻都是深得军心,能得麾下效死的人物。他们真正亲临战阵,让这场野战交锋在最后关头就变得最为惨烈!
一排排罗马战士和汉军甲士在互相的狠狠撞击下倒下。战团中心。仿佛是投雪入火一般,不管有多少人加入战团都飞快的消融掉。无数把兵刃四下挥舞,无数声兵刃撞击之声和低低的呐喊咒骂声混成一团,又被垂死战士临死的惨叫撕得支离破碎。
在这个战团当中的人们已经丧失了正常思考的能力,只剩下将对手不论用什么方式砍倒打翻这样唯一的一个念头。
汉军实在太疲倦了,他们之前只是乙等军团,这样惨烈的列阵厮杀经历实在太少。经过这半年来不可思议的战斗经历,他们的确是大汉精锐,但他们已经发挥出了超越他们极限的战斗能力。
可在这场野战当中,当罗马人将最后一点生力投入之后,汉军阵列,终于松动。
原因无他,在这个时代,西方的环境始终要比东亚要为艰苦。从这样恶劣苦寒的环境中磨砺出来的罗马军团,横扫了西方所有的抵抗力量,他们是这个时代最为精锐的战斗群体之一。在大汉以骑兵纵横天下,慑服群雄的时候,罗马军团却是以步兵集群独步西方。在大汉的犀甲卫没有出现之前,他们步兵集群的野战能力就是这片大陆最强,没有之一。
康格涅斯的这支红衣军团又是罗马帝国在亚洲地区最强的存在。里海之战后,为了重组这支军团,罗马皇帝将罗马重骑团都拆散分配到了这里,更加从公民军团中抽调了三分之一的兵力,陆续充实进来。并以此成为常例,之后的每支红衣军团都由圣殿军团和公民军团补充完成。是精锐中的精锐,骁勇中的骁勇。
更何况,红衣军团五百年来不断厮杀,实战经历实在丰富多彩至极,跟常年在北疆与匈奴人作战的飞骑卫也不遑多让,经验更是超过邹燃的汉军许多。
而沈云麾下的汉军只是临时征调的乙等军团,虽然在查干湖大战了一场,但说到战场搏杀还未必能够拼得过红衣军团。可他们却能和罗马红衣军团列阵野战而且坚持到现在,并且给了这支罗马军团以极大杀伤,战死上千,伤者过半。双方几乎都赌上了最后一口气。
汉军已经给了从康格涅斯以最大的震撼。到了此刻。他们拼上一切,也只想求得这场遭遇战的胜利!在这一刻,罗马红衣军团的战士们已经不敢想再能顺利横扫东方,甚而夺取大汉数州!他们只不过想维护红衣军团不败的声名而已!(未完待续。。。)
【第九十八章 射天狼,斩将夺旗】(上)
虽然汉军阵列终于被摧动,但是这此汉军甲士仍然在拼死抵抗。(.)战列被冲散,不能互相援应就人自为战。武器折断了就扭着一个对手,血肉相博。受伤了就躺在地上,摸着刀剑朝敌人的腿上扎。
战列中央的汉军士卒伤亡累累。但是每个人都是倒在自己的战位之上,而战列两翼汉军这个时候都鼓起最后一点气力拼力朝中央来援。突破了汉军阵列的月氏骑兵,在两翼同样吃力的应付着这些汉军战士近乎疯狂的扑击。战团漩涡已经越滚越大,已经成了狂乱的潮流双方都无复阵型只是在殊死拼杀。
哪怕是日耳曼精锐,在阵型被冲破、队伍散乱之后也不再有抵抗勇气,只有掉头就跑。往往还是他们的猛将掉头先遁。
但是今日,这些罗马战士却绝望的发现,这些汉人,他们的大汉皇旗仍然稳稳的立在阵后,而这些汉人士卒没有一个掉头向西,想逃离这个战场的!
到底要以怎样的厮杀才能真正粉碎眼前这些敌人?
康格涅斯在阵列当中只是持剑,在前后簇拥的甲士之下稳稳向前。敌人的死斗让罗马战士的伤亡也飞速上升着。这一战已经彻底打掉了他当初汉人战斗力的轻视。
不管这一支汉军是乙等军团还是甲等军团,只要有这么一支军在,只要经过了这一战,只要有那个大汉渤海侯在,汉人疆土就不是成千上万,甚至数十万罗马军可以轻犯的。
汉人会从这场战斗中重新汲取对罗马人的战斗经验,更可怕的是,这场战斗若是输了,很可能复苏汉人五百年前挥兵向西,开疆拓土上万里的壮志豪情!
康格涅斯第一次,生平第一次后悔,后悔当初怎么会好奇心迸发。想要跟着月氏王子阿巴斯来伏击大汉渤海侯!
唯一还让他感觉欣慰的是,今日战事胜券已经在手了。虽然汉人还在绝境当中顽抗,但是只要再向前百米,砍翻那面汉人统帅背后的皇旗,这些顽强的战士就将绝望。
这次,我绝对会杀了你,沈云!
康格涅斯目光似水。沉静而又深邃。
……
沈云也同样忘记了自己身处何处,甚至都忘记了自己是从现代穿越而来的人。什么穿越以来的幻想,在这一刻都丢到了九霄云外!
这些士卒是他亲自带着出来追击的,是在他的决断和意志之下,他们死战不退的。现在这些健儿。正在为了坚持到最后一刻,用血肉堵住罗马人这最后。同样也是最凶悍的一次扑击,自己周遭,全部都在进行着最为惨烈的厮杀。
刘桢那里也将最后的几名能够空出来的轻伤飞骑军将士派了过来,整个汉军军阵后方,那面大汉皇旗下,只有重伤的兵卒而已。
钟离泗和庞通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跑到了邹燃两侧,死死的拉住他。拼命将着他朝后退,而身边战士已经不成阵列,不断的越过他,当在他的前面,每一个人经过,都回头看他一眼,然后义无反顾的冲入战团。
一时间,沈云仿佛就是这个时代的人。他仿佛和这些战士一起在大汉生活奋战了几十年,每个人都是自己的骨肉同胞,而他们就在为自己死战!
沈云瞠目大呼:“让我上去,他妈的,让老子上去!老子一直都是冲在大家的前面,你们凭什么拉住老子?都给老子滚开!钟离泗,庞四海。我现在以大汉渤海侯的身份命令你们,赶紧给老子放开,不让老子立即以军前抗命砍了你们!”
刚才的战斗,钟离泗和庞通都负伤不轻。沈云这一番挣扎气力极大,两人已经急得满头大汗,双目通红。
钟离泗同样大呼:“侯爷,你不能上前,你就是不能上前,杀了我们,你也不能上前!你要是死了,这一切才真的完了!”
庞通本就胖,大手大脚,手劲奇大,箍着的胳膊只往后拽,吼道:“侯爷,你是全军根本,断断不能涉险。刘旅帅已经让朱上尉把瑞兽放回来了,你且先退吧,我等战死在这儿就是了!”
沈云狠狠的踢着他们,钟离泗和庞通只是不撒手。朱能已经骑在一匹马上,手里牵着伤痕累累的瑞兽,不住朝这里眺望。
这个时候,一直在皇旗之下闭目休息,争取多一点时间回气的方誊,突然睁眼站起。四顾左右,两军所有能动的战士,步下马上,已经全部都在战团当中。
方誊深吸一口气,大步从钟离泗和庞通他们身边经过,冲着狂怒的邹燃一笑:“沈渊让,只怕我是难以跟你一起回国了,事急矣,汉军少不得你大汉渤海侯!经此一战,不论胜负,只要是渤海侯麾下之卒,在面对罗马人的时候,绝不会畏缩不前的!要不是你,我也不会在这里和这罗马军团酣战一场,让这些罗马人知道,煌煌大汉,不可轻侮!
我来为你断后,钟离、胖子,你们扶着侯爷撤下去。找几匹备马,带侯爷离开这里!天色就要黑了,只要我们还有命在,总会回来寻着你们的!”
一直不离左右的周蕙此刻也站住了脚步,看着沈云半晌,掉头就朝战团走去。那股决绝,显然,她也打算战死在这里,为他活着而付出生命!
就在这个时候,前面战团罗马人已经深深的杀了进来,几名罗马壮汉举着大盾硬顶,巨盾在他们手中就像一把巨大的利斧,横砍竖挡,已经为康格涅斯的前进扫开了一大片空间。
在最前面还有几名罗马战士开路,眼见得已经杀透了汉军已经单薄到了极处的阵列!从后面跟上的罗马战士,和从两翼涌来,想拼命堵住缺口的汉军甲士纠缠在一起,兵刃互相交击,谁都没有后退一步的意思,但是伤亡累累的汉军中央战列,却再也支撑不住!
在几面巨盾的护持下,康格涅斯的身形已经出现在沈云不远处,他在战团当中长声大呼:“大汉渤海侯。没想到咱们第一次见面却是在这战场之上,不过今天此战,委实痛快,你要逃,就快点逃罢!我不追你!这些伤卒,我都给你放回去,在将来战阵上。我还要无数次的击败你!没有人,可以拦住罗马军团前进的脚步!”
清晰当怪异的汉语从康格涅斯的面甲底下传出,就带有金铁交鸣之声,嗡嗡的回荡在战阵四周,听到自己统帅的大喊,所有已经厮杀得疯狂的罗马战士更是振奋到了极处。这个难缠的对手,崩溃就在眼前,他们就要取得最后的胜利。每个厮杀的罗马战士,在这一刻。[.超多好看小说]忍不住都发出了近似于野兽的呐喊之声!
在这些罗马甲士疯狂的呐喊声中,伤了一只胳膊的赵信已经深吸一口气,抬起手中战刀,奋勇前劈。这把已经卷了刃的战刀,在他手中仿佛能择人噬的野兽,卷口大张,如闪电般的挥舞间,他已经越过前面寥寥犹自在拼死拒敌的汉军甲士,直扑冲在最前面的罗马人。如霹雳当空,每一刀下去,都不离那些扑过来的黑甲罗马战士的咽喉和面门。稍一接触。就是血光迸溅!
方誊同样不甘示弱,挥舞着残缺的骑刀劈开眼前一切阻碍,冲在最前面的两名罗马战士,转眼之间就已经咽喉开口,巨盾重剑,才挥出一半,咽喉就冒出了一团团的血泡。发出格格的呻吟软倒。
这个时候,才能看出哪怕强悍如赵信者,在经历了那么多场血战之后。已经是强弩之末了。放在平时里,依他的武力。枪出如龙,刀如霹雳,伤了人之后,绝对是一沾就走。其他对手想趁着他在击刺别人之际趁虚扑过来,就会发现赵信的战刀,已经随着矫捷的身姿转向了对付他们,他用战刀庇护的当面,绝对是对手无法抢进来的!
可是这种灵动,在此刻却变得滞拙了起来,赵信苍白着一张脸,咬牙再度挥刀,让想自己那似闪电一样快捷,如猛虎一样迅猛的战刀再次飞腾起来,但是战场如此狭窄,每个人都红了眼睛,哪里有容他稍稍缓上这么一刻的机会?
一个罗马重甲武士已经怒吼着冲了过来,手中重剑与赵信战刀交鸣,赵信虎口一震,手中战刀已经脱手而出,下一秒,这个武士如野牛一样的蛮力透过巨盾重重撞向了赵信的胸口。只听一声闷响,赵信口吐一口鲜血,整个人倒飞起来,摔倒在已经浸透血水的战场之上……
这些罗马重甲武士之前一直跟在康格涅斯身边,并未曾投入战场,此时仍然精力充沛,反应极快,冲杀极猛!他们都是从罗马公民军团中精挑细选出来的精锐,眼前这些亲卫更是出身巴蒂亚斯训练营,乃是角斗士出身,在这最后一次的冲击当中,角斗士们为替他的皇储康格涅斯的开路前锋,当真是锐不可挡!
在场中人,全部都发出了一声巨大的呼喊。对于汉军来说,是不敢置信。对于罗马战士来说,却是绝对的士气大振!
赵信之勇,在飞云堡已经是有目共睹。沈云曾不止一次的在所有人面前赞赏过赵信,称他“一点寒芒先至,随后枪出如龙”,是堪比常山赵子龙般的存在!
但是此刻,这个特编部中最骁勇的赵信,却被罗马人一击撞飞,士气如何?
更多的康格涅斯的亲军,从后面涌了过来,汉军阵列已经被突破,两翼合拢过来试图援应中央的汉军,也被这些彪悍的罗马战士牢牢挡住,汉军阵型已经在破裂,已经在坍塌,似乎再难将罗马人这次最后的突击反击!
方誊血灌瞳人,“啊”一声发喊,揉身扑上,手里骑刀当作一面盾牌般扫向那名撞飞赵信的罗马武士,阻止他进一步用巨剑将倒地的赵信砸死。可随即,那名武士却猛地一缩,让方誊这拼死一击落空,然后强壮有力的后腿一蹬,整个人似炮弹一样撞上已经凌空的方誊!
“不!”沈云瞠目嘶叫,就见方誊像是被饿狼扑住的羊羔一样砸在地上,溅起一团血水。
康格涅斯的身形已经在亲卫之后闪现。头盔之下,面甲之后,他的两眼也精光四射。虽然面上做出并不在乎的样子,其实他内心也深深忌惮赵信和方誊这等无敌的勇士。
在任何一支军队当中,这样的勇士。都是旗帜,是士卒们仿效仰慕的对象。是一军之胆!汉军抵抗如此之顽强。很难说到底有多大程度,是因为看到了赵信和方誊矫捷身姿,看到了任何罗马勇士都不是他的对手,而激发出了加倍的勇气和斗志,所以能在战场内外,在阵列当中,死。战,不,退!
而现在看来,这两个汉人勇士,也已经到了绝境!
在这个方誊身后,他同样看到了那个大汉渤海侯。在两名亲将的扶持下,拼力将他扯离战团。
在他身后,与阿巴斯所领骑兵混战的飞骑卫中,文萃和刘桢也看到了沈云这里的动向,两人的意思不谋而合,艰难的脱离了战场,朝着沈云这里驰来。他们想要掩护沈云上马,至少要护卫他能够逃出这生天!冲在最前面的,是早就血染征袍,臂膀肩甲上还插着数支羽箭的刘桢,他震天狂吼:“沈云,快上马,我护你杀出去!!!”
在沈云身前,方誊倒地之后。钟离泗也迎了上去,却被一样撞飞。
此刻仅剩的庞通也一把将沈云甩开,嘴里大叫:“侯爷快走啊!”说着不顾一切地俯冲向前,嘴里发出如同困兽般的吼叫,揉身抱住冲的最前的那名罗马武士,“嘭”的一声,两个同样重量级的武士碰撞在一起。甲胄撞鸣,发出让人牙酸的金属摩擦声。然后“嘿”一声,两人几乎是同时抱住对方腰腹之地的甲胄腰带,又同时双腿下蹲站马。居然像相扑选手一样较起了劲。
但此刻沈云身前已经没有任何一个人护卫,而罗马武士却有三个人之多,若这里不是战场,双方都乐意看见这两个东西方武士较劲结束,可是……
一名罗马武士猛地一刀扎进庞通那肥胖的大腿,庞通吃痛,仰天长啸:“啊!去死吧!”双手猛然发力,居然将那名健壮如牛的罗马武士给腾空抱起,然后用力一扭,只听一声“嘎巴”,脊椎骨断裂的声响清晰可闻。可接下来,就见那名罗马武士与庞通一起在地上滚作一团,到底是谁将谁的脊椎骨当场扭断却是不得而知了……
两人倒地之后,另一个罗马武士也不关注,立即扑向沈云,离沈云还有十余步的距离,周蕙一看到了如此地步,冲司徒晓月和方晓柔大喊:“带渤海侯走!”转过身体,引弓疾射出最后一支箭矢,然后摸起一把战刀,恨然冲向了当面而来的罗马武士。
这些罗马重甲步卒体型健壮,但绝不迟钝,周蕙那一箭他早看在眼里,箭如星陨,却依旧让他避过。这个看上去有些瘦小的汉将竟然扑向自己,罗马重甲步卒轻蔑一笑,面对那扑来的战刀也不躲避,只是朝后退了一步闪了开去,这边重剑横扫,“噹”一声金铁巨响,那瘦弱的汉将已经飞起丈余,重重摔在了人群之中……
就在此刻,邹燃也爆发出一声大喊,他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的嗓门,会有如此的大!
“啊!我要杀光你们!”
在这一刻,邹燃的气力也变的出奇的大,使劲锁住沈云要将他拖到后方的司徒晓月和方晓柔用尽平生气力也无法阻止,咯喇一声,沈云的左边胳膊,竟然就从肩窝当中脱向!他左边胳膊,以奇怪的角度向后扭曲着,他却恍若不觉,借着左边的司徒晓月再也架不住他脱向的胳膊。顿时就从两人的架持下,大步冲了出来!
这一脱臼声音,让司徒晓月和方晓柔吓住。他们没有想到,沈云的飞扬激烈,竟然到了如此地步!
沈云自己也没有想到,自己居然能做到如此地步。
领数大汉铁骑,纵横天下,身边尽皆都是英豪男儿。成为世人瞩目的对象,挽狂澜于既到,成就不世功名事业。
自己,已经是汉人了。自己的血脉,和麾下健儿,身边勇士,已经紧紧相连,再不可能分开。还有周蕙,她是我的女人,是我最珍爱的女人……
沈云已经感觉不到左边胳膊脱向发出的剧痛,甚至也没觉得嗓子里面腥腥的,刚才那一声从灵魂深处爆发出来的怒吼,已经撕裂了声带,现在满嘴里涌出的,都是鲜血!
他转头再向那些迎着自己冲来。试图援护他的司徒晓月和方晓柔:“滚回去,这里战事,有老子在!杀敌,杀敌!!”
吼声未罢,他已经拔出了挥舞战刀,大步朝着那名罗马武士冲去。司徒晓月和方晓柔也一咬牙齿,再不多说什么。也抽出随身兵刃,朝着涌来的罗马战士扑击而去。
“击败他,击败他!一定要击败他!”沈云心里狂吼着,几步便到了刚才击飞周蕙的罗马重甲武士面前,用尽胸腔全部气力狂吼一声:“去死!”
这个罗马武士也认出了沈云便是大汉渤海侯,见他过来,这个罗马勇士没有躲避,而是以最强之姿迎了上去。
“噹”一声巨响,声音几乎淹没了周边厮杀的怒吼声,罗马重剑和大汉战刀撞在一处,两相交汇,两人的兵刃竟然都同时折断,疾飞起来的断刃掠过两人的发梢,两人同时一凛,没有多余的停顿,又虎吼一声,用身体撞在一起。
“嘭”,肉体与肉体的强烈撞击,让随后而来的司徒晓月和方晓柔他们全都惊颤了。只见仅存右手能使劲的沈云已经一把掐住了罗马重甲武士粗壮的喉管,而罗马武士健壮的双臂也死死勒住邹燃腰腹,只要一用力邹燃的脊椎就会被勒断……
“侯爷!”如山呼海啸一般的狂狼席卷而来。所有人都在担心沈云……
就在这一瞬间,邹燃突然用脑袋狠狠地朝那名罗马武士的面部撞去,双腿下蹲站马,“嘿”一声发力,膝盖猛地顶向了这个罗马勇士的下腹部。
“死吧!”沈云这两下连击,罗马武士如山一样的身体就这样缓缓倒了下去,半面甲下的脸庞已经深深凹陷下去,高耸的鼻梁消失不见,只有一个望之可怖的深洞。
而沈云,他满脸是血,垂着左臂,朝已经愣在当地的黑甲罗马战士嘶吼:“来啊,来啊!”
这是一头真正的野兽!而且是已经被激怒的东方野兽!!
这吼声在乱战当中是如此响亮,这时候激斗的两方战士似乎才恍惚的意识到,天终于黑了,这一场战事,终于厮杀到了天黑!(未完待续。。。)
【第九十八章 射天狼,斩将夺旗】(下)
在那名罗马重甲武士倒地之际,康格涅斯终于冲了上来,沈云猛地下蹲,双腿发力,如一枚出膛的炮弹撞了上去。(.无弹窗广告)
看到大汉渤海侯如此悍勇,不退反进。这些同样已经厮杀得精疲力竭的罗马战士,顿时激起了最后一点精神。他们同样疲倦若死,同样伤痕累累。他们虽然已经杀透汉军阵列,但是那些汉军还在不断的从两翼扑击,不断的在被割裂的阵列当中誓死抵抗。他们甚至怀疑,他们能不能撑得下去,是不是反而要被汉军反扑出去,天知道这些汉人。为什么能和他们罗马勇士一般反复死斗而不稍却!
不过他们也明白,这些汉人死斗若此,最重要的原因还是这个一直站在他皇旗之下,纹丝不动,还不断鼓舞着汉人士气的年轻侯爵。只要杀了他,这场战事,大概就能结束了吧,这些汉人。就再也没有抵抗的勇气了罢?
沈云已经跟康格涅斯纠缠在一起,其他罗马战士纷纷涌了上去。就在这时,破空之声骤然而响,当面一个罗马战士面门中箭,他的面甲在激斗当中已经被汉军兵刃带到,破碎半截。这一箭,正正就从破碎之处插了进去,力道之大,直贯入脑,那名罗马战士哼也不哼一声,顿时就如被雷电击中一般直直倒地。
接着又是一声破空之声响亮,另一名靠近了沈云的罗马战士,正双手都朝上扬起,举着长刀要将沈云劈成两截,头盔和肩甲交界处咽喉露了出来,这一箭就在他咽喉之上,开了一个大口子!
在沈云身后,周蕙嘴角含血,正单膝跪地。咬着牙齿连放两箭。夜色已临,如此混乱的战场,她这两箭却如长了眼睛一般。准准的射翻了两名罗马战士!
刚才被撞飞的那一刹那,周蕙以为自己死定了,但落地之后,胸腹一片震荡,她却强忍着剧痛爬了起来,正巧旁边还有一把汉军不常用的四石力弓,她也不想现在的体力如何能够拉开四石弓。翻身从死尸身上拔出两支带血的箭矢,搭箭上弦,平常状态都拉开吃力的四石力弓居然应声而开。
射出两箭后,她四处寻找,却根本找不到别的箭矢,她依旧保持着扬手放弦的姿势。借着最后一点光亮,还能看见手上已经鲜血淋漓,一直顺着胳膊而下---她的情况实在不妙,鲜血将半边肩甲都全部染红。她却只是担忧的看着前面,扬声疾呼:“沈渊让!”
在沈云之后,不知道从哪个死人堆里跳出来的司徒晓月和方晓柔已经超越而过,两名女子此刻像奔腾在草原上的野马。举着手中长刀狠狠迎向最后一名朝沈云扑过来的罗马战士,三人狠狠撞在一起,纠缠着一起轰然倒地!
沈云看都不看他们两人,也没时间看,他只有单臂可用,而康格涅斯却有双臂。这个看上去文雅的罗马皇储此刻已经是血灌瞳仁,腥杀之气充满整个俊秀的脸庞,双手死死地抱住沈云。似乎这样就能瞪死沈云一般!
可以看出,这个罗马皇储此刻被嗜血的战场引燃,已经杀疯了心性,战阵搏杀经验几乎为零,在这一刻,沈云都有些怀疑他怎么会有冲上战场勇气的。
就在这时,心虚地跟在罗马军阵后方的斯利文森看见了这个惊险之极的瞬间。高叫:“殿下,短剑!”
每个罗马武士在胫甲上放一把短剑,身为罗马皇储的康格涅斯也不例外,他听见了呼喊。福至心灵,瞬间从大腿上抽出了短刃,朝沈云扎了出去……
高高举起的短剑就要在沈云脸上扎下去的时候,一声暴叫突然从边上传来,一个满脸是血的汉军突然在罗马军丛中蹿出来,长臂伸出,牢牢抱住了康格涅斯那只举着短剑的胳膊---是方誊!
沈云暴叫一声,却没跳开,而是继续合身扑上,接着就是一拳打在了康格涅斯的面甲之上!
康格涅斯骤逢此变,他身后苦战的那些罗马战士都看得分明,两军统帅,一个罗马皇储,一个大汉渤海侯就这样扭打在一起。一个个罗马战士都忍不住失声大呼:“殿下!”
双方都战至了最后一刻,体力也到了最后关头,罗马军想要一举吃掉汉军已不可能,汉军想一鼓作气将罗马人打回去也难。
汉军所恃。就是那面大汉皇旗未动,他们的统帅还在和他们并肩所战,并未后退一步。而罗马所恃,同样是康格涅斯就在他们当中,带领他们已经突破了汉军阵列,只要砍倒汉人的那面大旗,杀死他们的统帅,那么这场太过残酷的战事,就告终结!
现在双方统帅,都是不折不扣的军心之所系!
可是这几声惊惶的呼喊传出来,顿时就让犹在和汉军纠缠在一起苦战的罗马战士们顿时就丧失了斗志。他们突破了汉军的阵列,怎么自己的统帅反而不幸了?这个时候,汉军上下,都听见了司徒晓月和方晓柔扯着尖利嗓门大呼:“渤海侯,杀了这个罗马皇储,杀了他!杀了他!”
沈云,大汉帝国渤海侯,被月氏人设计引诱到此,追击一日,激战两个时辰,全军俱疲,伤亡惨重,难道在这个情况下反而还就要斩了罗马战士最后的主心骨,罗马帝国的皇储殿下康格涅斯?!!!
这个认知,电闪一般的掠过每个已经厮杀得麻木的汉军将士的脑海当中。勇气在这一刻突然又回到了身上,枯竭的气力似乎又生长出来一些,第一个汉军呐喊出声:“渤海侯,威武!”
每个苦斗当中的汉军士卒,都应和着大声呐喊:“渤海侯,威武,威武!”
威武声中,这些汉军士卒,以加倍的凶狠,扑击向面前的敌人。罗马战士,本来稳稳的占据着他们杀透的汉军阵列,当住两翼合拢来的援应,这个时候。一下子就被杀得步步后退。
在大汉皇旗下,那些只能躺着的伤卒,他们亲眼看见了沈云是怎样舍死忘生的朝前而进,怎样反而将那不可一世的罗马皇储击到,在这个时候,哪怕重伤之卒,也挣扎朝前。在地上乱摸着一切可以使用的家伙。也想加入战团当中!
而那些和月氏骑兵死斗中的飞骑军将士,也鼓起了最后气力,死死的将他们纠缠住,让他们不能离开半步,去援应他们陷入汉军阵列当中的罗马战士。
战场上的沉默已经完全被打破,充斥于这里的。只有惨叫,兵刃撞击,马匹嘶鸣还有汉军威武的欢呼声!
沈云,创造了奇迹!
康格涅斯已经死死的被沈云压住,方誊、司徒晓月和方晓柔都在和周遭罗马战士纠缠。几名罗马战士在激斗当中,也顾不得自己的阵列了,朝着康格涅斯抢过来。就连斯利文森也压下了对沈云的畏惧。急吼吼的朝这里冲了过来。
沈云用尽平生气力,死死的用还能发力的右手抚住康格涅斯咽喉。左手拖在那里,他也没感觉到自己左手已经脱臼,正是剧痛当中,只是奇怪怎么使不上气力,想在地上乱摸一把兵刃在手,结果了这个叫康格涅斯的家伙,都办不到!
康格涅斯虽然被沈云制住。但是却并不慌乱,重重两拳,就打在沈云肋下。他的铠甲是罗马工匠特制的,带着包铁的手套,饶是沈云现在筋骨强健,骨架结实,这两记重击。就打得他内脏振荡,眼前发黑。右手忍不住就松开。康格涅斯已经一脚撑在沈云胸口。沈云血灌瞳仁,发了性子。死死的拽住康格涅斯的脚,让他不能借力站起来!
电光火石之间。在沈云身后,突然滚过一个人来,已经一把扯住康格涅斯的脚,另一手将一支带血的箭矢塞在沈云手中,大声尖叫:“沈渊让,从面甲缝隙中刺下去,我擒着他!快!”
却是已经嘴角盈血的周蕙!
康格涅斯拼力挣扎,想要翻身起来。周蕙却死死的用自己身体坠住他。
沈云此刻脑子里什么念头也没有了,只是看着沈云那因为失血而变得如锡纸一样苍白的脸庞,她的头盔已经被打落,满头青丝洒下,在这修罗地狱般的战场上打滚,染上了斑斑血块……
去你妈的!
沈云根本不看那几个已经扑近,拼死来援康格涅斯的斯利文森和几名罗马甲士,合身扑上。闪着寒芒的箭矢高高举起,狠狠就朝康格涅斯的面甲缝隙处扎下去!
康格涅斯在垂死之际,却还能冷静的看到沈云左手拖着,半边身子被周蕙坠住,能动的只有左手,却来不及去架住沈云举刀刺下来的右手了。危急时候,他狠狠的挥动左拳。重重的击打在沈云吊着的左胳膊肩窝处,一阵剧痛袭来,沈云刺下去的右手也没了准头,长刀在面甲上重重划过,发出金属交鸣的声音,火花四溅,面甲已经被这一划劈成两截。还入肉寸许,横着切过了康格涅斯的鼻梁,鲜血狂涌而出,康格涅斯吃痛,只是发出了狼一般的惨叫!
就在沈云定定神准备再一刀刺下的时候,周蕙却已经松开了康格涅斯,一把扯住沈云,也不知道她这娇弱的身子骨,哪里来的力气,拉着沈云就朝后倒!
沈云轰的一声倒地,头顶风声厉响,却是一把重剑横着从他头顶扫过。(.好看的小说)扑过来的斯利文森已经到了,怕伤了康格涅斯,横着扫出一剑,要不是周蕙这一拉,沈云就要变成两半截!
沈云躺在地上,气息犹未平复。呆呆的看着死压着他不放的周蕙。刘桢和文萃,恰恰在这个时候冲了进来,他们的马在冲进来的途中因为踩到尸体而翻倒,他们也是在尸堆里踉跄前行,终于赶到。两人高举着兵刃,狠狠的迎向扑来援护康格涅斯的罗马亲卫,转眼间就厮杀在一起!
而康格涅斯已经痛得失去了知觉,幸好还有个已经萌生退意的斯利文森,顾不得再和刘桢和文萃他们厮杀了,一把就将康格涅斯扯起来,康格涅斯已经痛得不能站立。这脸上一刀切断鼻梁,入肉寸许。鼻梁乃是人体至关要紧的位置,很多人一般都会忽略。但每个现代人都知道,鼻梁若是被一下砸进脑子里,跟子弹爆头是一个效果。这和肩上身上,中枪挨箭的感觉。可完全不一样,饶是康格涅斯打定主意要忍住疼痛,可也涕泪横流,被往后拖了几步,竟然痛晕了过去!
几名罗马战士惊惶,甚至都不愿意再和刘桢文萃厮杀了,扯着康格涅斯就朝后退。在他们心目当中。再晚一步,他们都得赔在汉军军阵当中。这些汉人,竟然如此能战,还伤了他们的皇储康格涅斯殿下!
今天这一阵,打不赢了。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带着康格涅斯逃出生天!
沈云呆呆的看着眼前一切。突然所有正常的感觉,都回到了自己身上,他躺在地上,周遭全是浓重的血腥气,到处都是折断的兵刃,累累的尸首。
周蕙就在自己身边。那散乱的发丝完全盖住了脸,浑身僵硬。不知死活。而沈云自己,浑身上下,无一不痛,尤其左臂,痛得简直要让自己晕了过去!
自己杀伤了罗马皇储,那个康格涅斯?他们竟然退了?
沈云脑海中电闪一般的掠过了这个念头,下一刻他就反应了过来,顿时大喊出声:“老子杀了罗马统帅。罗马统帅已死,杀!”
刘桢和文萃在罗马战士拖着康格涅斯退却之后,实在没有气力了,也就没有进逼,只是留在这里遮护沈云和周蕙。他们正准备去搀扶沈云起来,听到沈云这声大呼。刘桢脑子快一点,顿时反应过来。跟着大呼:“大汉渤海侯杀了罗马皇储。大汉渤海侯杀了罗马皇储!罗马统帅已死,大家杀啊!!”
在沈云身后大旗之下,满地伤卒同样看见了刚才惊心动魄的一幕,他们看到了康格涅斯面甲之上溅起的火花。看到了罗马战士拖着他们统帅仓惶而退。不管康格涅斯是生是死。都是他们的统帅沈云重创了他,现在罗马人,已经退了!
每个伤卒,都跟着大声呼喊起来。用尽了全身的气力,每个能动的人都在涌向沈云:“罗马皇储死了,罗马皇储死了!渤海侯威武!!大汉威武!!!”
这些呼喊传到了全部仍然在激战的两军将士当中,每个汉军士卒,振奋到了极处,他们呐喊着,拼杀着。已经忘了顾惜自己的安全,只是想拼力上前,冲杀到他们的统帅沈云的身前!有这样的不败统帅,有这样的大汉渤海侯,他们将不惧任何敌人!
罗马战士们所有的士气,在这一刻都已经完全崩溃了,在阵中厮杀的罗马战士,看到了亲卫们背着生死不知的康格涅斯仓惶从他们中间退下。每个人都没了继续再战斗下去的勇气,以红衣军团的素质,也就只能勉强互相掩护着退下,稍稍退慢一些的人,瞬间就被汉军呼啸而来的洪流淹没。
所有罗马战士,都清楚地看到康格涅斯被亲卫们护送出了战团,差不多同时全部放弃了战斗,掉头就朝东跑!
这一次后退,再没有了以前十余次扑击退下时候的缓慢持重,甚至还带着一点骄横的感觉,完全是不顾一切,只想快点离开这个死地!
两翼激斗当中的双方骑兵战团,同样看到了这罗马步卒崩溃的场面。
阿巴斯就在阵中,看见这一幕顿时心凉似冰。刚才冲杀时,阿巴斯在养精蓄锐已久的亲卫保护下,左冲右突,锐不可当,还亲手斩落了十几骑力竭的飞骑卫,本正在大呼酣战当中,可是突起的骤变,让他一下要散失掉勇气,连手里的马刀都快握不稳了。
阿巴斯和韩彪一人一个方向,扑向飞骑卫,这次如猛虎下山一般的扑击,不论士气还是意志都是巅峰。本以为能够一举击溃汉军,但是汉军飞骑卫,在刘桢的带领下,和他们的步战袍泽一样,同样舍死忘生的死死缠住他们,阿巴斯和韩彪不论怎样冲突,都不能将他们击退,怎么也抄击不到汉军阵列的后头去!
两支骑兵在这个硕大战团的两翼,不断的冲击,包抄,纠缠,厮杀,形成惨烈的乱战。但一时之间却谁也不能抢占谁的绝对上风。
康格涅斯率领的步战陷阵之军,被沈云击退,康格涅斯倒地。这战场上的变化,同样传递到了骑军对战的这里。飞骑卫顿时振奋。骑兵们也如他们的步军一般,士气大涨,拼死进击。连战马嘶鸣之声,仿佛都比刚才高昂了几倍!
看着自家下马步战的袍泽仓惶退去,听着汉军响彻云霄的呐喊之声。他们同样开始混乱动摇。不过有阿巴斯在,他们却也不敢先退。但是每个人的目光,都朝阿巴斯看过来!
月氏骑兵给士气大振的飞骑卫压得步步而退。渐渐聚拢在阿巴斯旁边。汉军的甲士,在击退了罗马陷阵攻击之后,也转向骑军方向,用抢来的大盾重剑缓步推进。战事打到这里,已经进行不下去了。唯今之计,只有护卫着阿巴斯殿下先退下去与先行一步的月氏大军汇合!
阿巴斯早就杀的满身是血。他飞奔过来,一扯杀红了眼睛,犹自不肯后退的韩彪的缰绳,大声道:“韩叔,打不下去了!我们退下去吧!汉人和我们杀伤各半,不过是个平手,我们先向东撤。回迪化,实在不成,我们退到西海州去就是,难道他们现在还能追过来吗?”
韩彪不甘心啊,眼看就能杀退的汉军,居然突然翻盘了。他早就杀红眼的目光盯着阿巴斯,忽然道:“殿下,你先走吧!我说过要为你拿了大汉渤海侯的头颅。既然拿不到了,也要为殿下做点什么!”
说完,他一磕马镫,举起长刀,高呼:“勇士们,跟我朝着汉人大旗冲去!月氏人都是月亮的子孙,看看。天上月色正圆,让自诩龙的传人的汉人感受一下皎月的凶狠!杀!”
是的,他已经打定主意,即使将骑兵全部拼光。也必须掩护阿巴斯殿下安全撤下去,同时他还要狠狠打击汉人,报复汉人……
麾下的骑兵,皆是从跟着韩彪过来的,前身都是汉军。若说他们对一直留学在大汉帝都的阿巴斯有多少忠心是假的,但对韩彪却是真正的服从,毕竟这支军队,本来就是他带领着的。虽然此刻罗马红衣军团已溃,但他们却不溃。韩彪一声高呼,登时有十数骑应合。他们立即掉转马头,朝大汉皇旗直奔而去。
飞骑卫也在士气振奋之时,这一下包裹上去,顿时又是一番惨烈厮杀。只是罗马红衣军团正在溃退,连带着,飞骑卫的阵列也被冲散了不少。汉军甲士也在冲击,透支体力的反击让他们都没有注意到,已经零碎的阵列之间还有一个无比大的空隙,一个巧合间,韩彪和十数骑竟然就这么穿过汉军防线,直朝大汉皇旗奔去!
“糟糕!”最先发现这个情况的,是率先退回皇旗左近照顾伤员的文萃。她发现之后顿时尖叱一声:“护旗!”
这个高八度的尖锐女声在混乱的战场上并没有传出太远,只有皇旗左近的伤兵听见了。
那些伤兵闻声望去,只见如黑色浮屠的月氏骑兵,带着一身银白月光袭来,竟已离皇旗不足五十步,为首一个月氏骑将,半面甲下凶狠的目光简直要将黑夜撕开。
“护旗!”无数伤兵闻声而动,能抓到兵刃的就挣扎着身躯爬起来,朝月氏骑兵砍去,最终被冲刺状态下的战马踩成肉泥。不能抓到兵刃的,就这么直挺挺的用胸膛去阻拦,双手四张,仿佛想去抓住那奔腾有力的马腿……
筋断骨折只是小伤,当场殒命却是多数。
文萃经过一天的厮杀,三石力弓已经挽了无数次,方才又奋战无数次,早就累的快要脱力,她的手指跟所有女兵一样,都被弓弦崩出了口子,鲜血直流。可此刻也顾不得了,她再度拉弓,却找不到箭矢,瞥见地下有一杆折断的枪尖,想也不想就将枪尖搭在弓弦上射了出去。
“嘭”一声闷响。还带着血色的枪尖飞了出去,却飞的不远,却正好射在当前那个月氏骑将的头盔上,发出一声闷响。
紧接着这声闷响的,是文萃近乎绝望的惨叫---弓弦无法承受如此大的力度,以至于当场绷断,弹开的弓弦瞬间抽向文萃的脑袋,一声闷响,顿时将文萃给抽晕过去……
被枪尖射中的韩彪其实并不严重,因为枪尖重量过重,射出来的力道却不大。可就是这一下,让韩彪误以为有利箭射来,所以下意识地一拉马头。战马下意识的停住了脚步。
下一刻,无数只手就扑倒韩彪的马下。
“……怎么会这样!”韩彪大惊,手中的马刀飞快地朝两侧马下砍去,想要将那些汉军伤兵伸过来的手都砍掉。可那只是徒劳。
在砍断了第三只手后,一个人影从伤兵中弹身而起,降临的夜色里,寒光一闪。下一秒韩彪已经震惊地瞪大眼睛。
“护旗!”
无数声怒吼如澎湃的里海海水弥漫开来。吼声是如此之大,韩彪健硕的身躯竟然也被这股吼声给掀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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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沈云都想不明白韩彪到底是不是被文萃那一箭射死的,因为菲乌米奇诺倒下的实在太突然,也太不可思议---当时他离皇旗只有不到十步---而且最后,他的尸体都不能完整的被找到。疯狂的汉军伤兵将他给分尸了……
十几名血战余生的汉军军官。扑到了沈云的面前,人人单膝跪地。满脸血泪,这个时候,人人都忘记了礼节,要不是沈云一副同样也是受了重创的模样,刘桢还在帮他接着脱臼的胳膊,这些汉军小军官。只怕就要将沈云高高举起。抛在空中!
“侯爷,俺们胜了,俺们胜了!”
“狗日的罗马人被咱们打跑了!”
“侯爷威武!”
“大汉万胜!!”
……
略喇一声,刘桢将邹燃脱向的胳膊已经对准肩窝,重新接了上去。沈云忍着疼活动活动左手,缓缓站起。
他现在都有点恍惚,自己刚才怎么有这么大的气力,能挣扎得胳膊脱向。也要上前?
但愿不要落一个习惯性脱向才好
他脑海当中,这个时候只能转动着这么一个无聊的念头。这一场血战。带给了他太大的冲击,甚至是在渤海郡血战倭奴,查干湖突围时都没有过这种触动。
罗马人,的确退了。不远处那个丘陵之上,那面罗马双头鹰国旗已经隐没在丘陵后面。夜色已经完全笼罩下来,战场之上。只能看见汉军余生士卒身形如幽灵一般呆呆的或坐或站。
血腥气扑面而来,浓重得甚至不能为夜风所吹散。耳边响起的是受伤战马凄凉的嘶鸣声音。这个时候。余生的人们反而不会说什么了。
战场之上,累累的都是尸首,在刚才他们阵列所在的正中央战事最惨烈处。双方尸首,几乎都堆叠成胸墙。有的人怀未曾死透,还在轻轻的挣扎。汉军战士们在尸堆中动作迟缓的翻检着,看见自家袍泽还有一口气就赶紧拖下来救护,看见罗马人或者月氏人还未曾死透,就补上一刀。偶尔有一声惨叫传出,也很快被哗哗流淌的里海水所掩盖下去。
来年今日,此处的草木怕是非常茂盛吧?!
一将功成,万骨皆枯。自己穿越至今,好像只有此刻才是最有价值的吧?因为沈云兑现了当初那句“誓卫大汉社稷”的诺言。
在将来的日子里,自己要实现“敢犯大汉天威者,虽远必诛”“穷搜天下,万里追杀”又要经过多少场血战才算?
唯一可以告慰自己的就是,在这么一场战事当中,自己一步也没有后退。
看着沈云恍惚的样子,那些围在他身边的军官都不敢多说什么了,刘桢低声说了两句,这些军官才各自散开,去计点损失,收拢散卒。集合战马,准备携带所有伤卒后退。每个军官离开之际,都满怀崇敬的朝着挺身站在那里,若有所思的沈云深深行礼。
沈云身边传来了轻轻的响动。
“沈渊让,你要是还没死,能不能过来帮我把这家伙给抬出来!”一个费力的声音传来。
扭头望去,只见刘桢正呼哧呼哧地在搬一个罗马重甲武士的身体---方才钟离泗就是被这个罗马武士给压在身下,而在此刻,钟离泗露在外面的胳膊轻轻抖动了一下……
飞云堡的飞骑卫大军终于赶到,他们到来时就看见百战余生的汉军士卒毫无形象地或坐或躺地在淄木这个小平原上闲聊……(未完待续。。。)
【第九十九章 如是梦,军勋制度】
汉元1003年六月十九日,大汉渤海侯沈云领飞云堡三营骑兵,追击撤退之月氏大军。结果中计遇伏。力战月氏伏兵之际,又与罗马红衣军团三千人遭遇,双方血战两个时辰后,趁夜后撤。
是役,沈云亲手重创罗马皇储蓝盾?康格涅斯?凯撒,斩月氏大将韩彪于大汉皇旗之下!
汉军共计阵亡八百九十二人,重伤一千六百二十一人,轻伤一千两百八十七人!
连同飞骑卫在内,参战汉军全部负伤!
所幸,此战共斩首罗马红衣军团军卒七百二十一级,月氏叛军一千三百二十人,俘虏罗马军卒十三人,月氏叛军一百零九人。
可谓大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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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淄木战役结束后,沈云和刘桢回到了飞云堡。回堡时全军皆伤的场面的确让留守的第五连和辰阴他们后怕不已。
就在第二日,即汉元1003年六月二十日清晨,休整一夜的刘桢想要继续派出飞骑卫追击时,接到了胡公元帅的军令:放弃南撤的月氏第六、第九军团,全力围杀扎布汗河一线的月氏叛军。
原来,就在六月十九日当天,月氏大军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开始沿扎布汗河北上,向科布多城行进。这是明显想要撤退的迹象。
此时,月氏大军已经损失了一个军团,同时还有两个军团撤离,手头上兵力已经缩水三成。而汉军却是越战越勇,扎布汗河南岸飞骑卫已经悉数聚集飞云堡,厄特冈汉军也顺势南下,等于对月氏叛军形成了南北包夹的态势。但因为汉军的后勤补给奇缺,攻坚武器、特别是箭矢消耗速度太大,不能发动大规模的涌动型作战,所以只能跟在月氏叛军两侧。不断进行消耗。
可以看见,月氏大军此时就像一个身材臃肿、身负重伤的大象,而汉军就像围绕在大象身边的饿狼,时不时就扑上去咬一口,咬完就往后撤,不断消耗敌人的同时还能从战斗中获取补给。
当然,这种战术在近现代有远距离通讯设备时是很容易的。但在这个以旗号为主要通讯手段的年代,这种战术需要将领与将领间的高度默契,还需要士兵素质上的全面提升。
幸好,扎布汗河南岸是飞骑卫,而北岸是胡公元帅亲领的汉军。不论是出击的时间还是出击的力度,双方都把握的非常到位。
于是。在接下来的十数天里,汉军就这样围绕着月氏大军不断的攻击,蚕食。也多亏月氏叛军的前身是汉军,不然换做其他时候的军队,早在这种无休止的骚扰战中彻底崩盘了。
当然,月氏叛军虽然没有完全崩溃,但也离崩溃不远了。及至七月初二时。月氏还能保存建制行进的军团不足四个,其他不是被汉军俘虏就是乘机逃跑,整个战场呈现火星四溅的情况,即无数月氏叛军从大军中或被击溃逃窜到北海州各地,或是想当逃兵,私自寻找方向和道路,没头没脑地往金山方向跑。
对于这些四散的月氏叛军,汉军的原则是不能手软。所以势必还要分兵去追击。追击的任务就交给了后续的轻伤兵和从定边府等地征调过来的乙等军团。
谁都能看出,轰轰烈烈的北疆之战将要以月氏的惨败而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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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的特编部在飞云堡休整了五天之后,接到了胡公元帅的调令,将他们叫到已经重新驻跸定边府的元帅行营。
从云外堡到北海州,再从飞云堡到定边府,特编部的数千学员兵们转战何止千里?从昭武大学的课程上来说,他们已经完全合格。而且是以极其优异的成绩完成了这份毕业答卷!
元帅行营前的空地上,胡公率领行营军官,隆重接待了飞云堡的士卒和特编部的学员兵,当然。也包括了几乎全军覆没的第四军团。
能看得出来,胡公很开心。他看着沈云的目光时,带着愧疚,但也带着欣慰。
作为淄木之战的大功臣,沈云是第一个出列的。
“报告元帅,北疆方面军第三军团特编部向您报道!”沈云此刻容光焕发,从骨子里透出的军旅气息,让在场的许多军官都纷纷赞许地点头。
经此一战,所有人都知道了眼前这个年轻人就是大汉的渤海侯,若没有这身军装,在场百分之九十的人都要向他行礼。
“好好好!”胡公连说三个“好”字,伸手重重拍了拍沈云的肩膀,见肩甲上还有战场上留下的凹痕,不禁露出心疼的神情,大声道:“渊让,清泉兄在天之灵也定为你感到骄傲!从今天起,你就跟在本帅身边吧!”
胡公的声音很诚挚,看着沈云,仿佛就能看见那已经死去的老朋友,所以希望能够将沈云留在自己身边,不要他再去承担风雨。
胡公的这番话,最开心的莫过于一直站在胡公身后的诸葛允,而最不开心的就是典木了。本来特编部的部帅是他的好友徐栋,但阴差阳错之下,却让渤海侯出了风头。不过现在徐栋跟着第三军团去了鄂尔浑山谷,典木也就放在心里罢了。
“元帅,”沈云想了想,行礼道:“特编部从银州出征时是四千五百三十六人,可现在只有一千七百一十一人,这么多袍泽战死沙场,元帅,我想继续带兵杀敌,不想待在元帅行营!”
此刻的沈云,丝毫没有从云外堡出发时的不甘不愿,自从经历了查干湖、飞云堡和淄木这三场战役,他已经完全蜕变!他找到了自己穿越的梦想,那就是完成圣祖皇帝这个穿越前辈未能完成的丰功伟业---打败罗马,征服欧洲!
胡公这次有点犹豫了,他实在不想再让老友的儿子去冒险,之前是逼不得已,但现在……不过在看见沈云那坚持的眼神后,胡公还是点点头:“好吧!本帅答应你就是!”
说着,胡公抬起头,扫视了一圈所有在场的特编部学员兵。大声道:“同学们,老夫在此以昭武大学祭酒的名义宣布,你们全都通过了昭武大学的毕业考核,即日起,你们就是我大汉帝国羽林军中的一员!为国羽翼,如林之盛!”
“为国羽翼,如林之盛!!”特编部所有人都兴奋的高喊。(.无弹窗广告)
昭武大学的毕业考核无疑是极其严格的。但与真正的沙场磨练比起来又都是小儿科了。从今天起,他们才算是真正的大汉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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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是授衔和授勋。不论是查干湖还是飞云堡,乃至淄木,特编部的士兵们都可圈可点。特别是沈云,查干湖的第一支遇敌响箭就是他们射出的。为此,沈云的军衔越过了普通军校毕业生的尉级。而是直接进入校级军官行列,佩戴鹤形剑章。
沈云以下,赵信、方誊、文萃、第五连、郑应五人则直接晋升上尉,佩戴赤炎剑章。除了他们五人外,特编部所有军官都晋升中尉,而其他人,一律是少尉。佩戴波水剑章。至于辰阴和马固等人,也都各自升一级军衔。士兵也有优渥的军功。
勋,是区别于衔的另一种军功奖赏。军衔代表了一个军人在军队中的地位和职务,而勋则是身份与利益的结合,其性质类似于大汉帝国的爵位。军勋与朝廷的奖励挂钩,历来也是军人最重视的一点。
大汉帝国的军勋分为十二转,每三勋为一转,又细分为三十六级。每一转都相当于一个官爵的份量。
必须先说明。军勋的十二转,并非圣祖陛下的首创,早在大秦帝国时期,便有军功授爵制度。当时的秦军分二十级军功爵,公士、上造、簪枭、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驷车庶长、大庶长、关内侯、彻侯。汉高祖抢了天下之后,继承了这一制度,并且加以发扬。创造了彻侯之上的十六级军功爵。但此时的军功爵与官爵是可以通用的,并没有细分军队与朝堂的勋爵区别。
及至圣祖修改军制,将官爵与军爵分开。官爵中最重要的一个好处便是享用食邑,而军爵分为军衔与军勋。军衔代表地位和职务,而军勋则指实际的好处---军勋可授田。
注意,军勋是授田,不是食邑。食邑,是指获得者可以享用食邑范围内的财富,但土地所有权和管理权还是国家的。而授田,则是土地权的转让。通过军勋获得的田地,称为勋田,与国同休,永远不需要缴纳税赋。
获得勋田是从军者的一个最大荣耀之一,比起官爵亦不遑多让。更重要的一点是,圣祖规定,“上等爵不授勋田”。也就是说,大汉帝国“公侯伯子男”这五等爵位的贵族,是不能受封勋田的。勋田是专门给底层军士或者庶出平民准备的奖赏。
当然,勋田与国同休,永免赋税,一旦立国日久,对国家财政是个极大的负担。圣祖皇帝也想到了这一点,所以对军勋的要求极其苛刻。他重新规定了军勋的名称、等级和授勋规定。
军勋十二转,只有三转军勋者方可授田,而且授田只对一人,每次授田只可得到一亩。一旦某人在老州获得的勋田超过了三亩,若再获勋田必须在新州土地上挑选。继承权上,勋田的继承者必须是家族的继承人,不可分割。一旦这家人死绝了,勋田收回国有,不得转嫁给其他亲属。
十二转军勋,三十六级。三级一转,称都尉;六级一转称校尉;九级一转称骑都尉;十二级一转称骑校尉;十五级一转称骁骑都尉;十八级一转称骁骑校尉;二十一级一转称轻车都尉;二十四级一转称轻车校尉;二十七级一转称骠骑都尉;三十级一转称骠骑校尉;三十三级一转称散骑常侍;三十六级一转称中郎将。
此外,还有军勋荣誉称号,这是给贵族准备的,名称上要略早高于普通军勋---当然,也就是显得贵气点而已,没有别的实在好处。
贵族军勋一转称左散骑常侍;二转称右散骑常侍;三转称左郎将;四转称右郎将;五转称中郎将;六转称骠骑左郎将;七转称骠骑右郎将;八转称骠骑中郎将;九转称云骑都督;十转称典军都督;十一转称金吾大将军;十二转称神武大将军。
从这里可以看出,大汉帝国的军勋和勋田是极其难以获得的。普通士兵要是能获得军勋十二转的最高级别中郎将,那他必定也已经在官爵上封到了子爵。按照圣祖“上等爵不得授田”的规定,他的勋田就要在死后被收回。重新赐给贵族军勋第十转的“典军都督”这一称谓。而贵族要是能获得金吾大将军或者神武大将军的称号,那官爵至少也是侯爵以上才能匹配。
例如,胡公张昕的全称应该是“大汉帝国册封胡公殿下,授勋十转金吾大将军张昕张破奴”。
从这个角度来说,军勋、军衔和官爵是相互挂钩,防止了勋贵膨胀,帝国财政紧张。不利于中央集权统治的弊病。
当然了,一般情况下,普通士兵能够攒够三转的军勋,获得一亩勋田就是他军旅生涯的成功的明证。而贵族要攒军勋就比较容易,毕竟没有实际的好处,朝廷给的也比较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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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和方誊作为贵族。又是有家族继承权的,所以在胡公的支持下,特授军勋一转,分别领左散骑常侍的军勋殊荣。
赵信、钟离泗、庞通等人虽然也是贵族,但他们没有家族继承权,只能以普通士兵看待,也给予一转军勋。领都尉称谓。
此外,得到一转军勋的还有文萃、周蕙、司徒晓月和方晓柔,这都是参与了淄木血战的几个人,因为重创了罗马皇储,所以军功较高,特别加授。
至于辰阴、马固、郑应、第五连、张末等人因为没有参加淄木之战,只记两级军勋,还不到一转。其他士兵酌情加勋。大多数都有一级军勋了。
授衔授勋场面无疑是振奋人心的。就算是才得了一级军勋的普通士兵也兴奋莫名。因为一级军勋,就代表着离那亩永不纳税的勋田更近一步。对于普通百姓的子弟来说,这无疑是个良好的开头。
在一片兴奋与热闹的授衔授勋仪式结束后,沈云忽然发现一个问题:所有参加飞云堡和淄木之战的将士都获得了奖赏,连飞骑卫的朱能都被授予两级军勋,但刘桢为何没有在授勋册上?
当晚在元帅行营里胡公举行了规模不大的庆功宴---仗还在打,虽然所有人都知道赢定了。但还是不能太过张扬。宴会上,士兵们载歌载舞,高兴异常。百战余生,还获得了功勋。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开心的事了吗?
宴席上,胡公只是象征性的出席了一会儿,特别叫了沈云、方誊过去叙话,然后就回元帅大帐处理军务。因为在北疆,所以允许士兵们喝一点高度酒,数量不多,意思点到为止。当然,不排除钟离泗这种偷偷摸摸喝了沈云、方誊名下酒的人,也有好几个喝醉了,正在发酒疯。众人只图一乐,倒也没人在意。军法处的军官来这里看了几眼,也含笑走开,谁也不会对他们这种从死地逃生出来的人怨言什么。
周蕙在席间也被胡公偷偷叫进了元帅大帐中,不过出来的时候并没有挨骂的表情,只是坐到沈云身边,抿了一口酒,冲沈云伸了伸小舌头,调皮地说:“张叔叔说,他会去跟我爹爹求情,让我继续留在这里……嘻嘻,还是张叔叔对我好,哪像你,臭渊让,就知道欺负我!”
沈云躺着也中枪,尴尬地摸了摸鼻子,却是含笑不语。
北海州星海一片,天空似幕,天地穹庐,让人心神为之一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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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第二天起来,沈云等人所要面对的第一个问题便是特编部的去留问题。
特编部是临时组编的,目的是安置昭武大学未能毕业的学员。如今他们已经毕业,又置身于战场之中,重新改组和整编势在必行。
对于这件事,胡公还是交给参谋团队去处理的,到时候只要把处理意见交给他审阅就行了。早在特编部来定边府之前,参谋部就拿了好几个方案出来,但最终胡公也没有批准。直到今天,胡公才最终确定了一个方案。
鉴于第四军团已经残破,军团长阵亡,且如今北疆方面军兵员并不充裕,故而撤销北疆方面军第四军团编制,原第四军团残部、特编部残部、飞云卫残部洗漱纳入第三军团统辖,同时征纳定边府乙等军团加以补充。
第四军团和飞云卫编入大汉帝国北疆方面军第三军团中师第一旅第三部,部帅由第三军团军团长指定。
特编部番号取消,原昭武大学学员兵都毕业了,晋升少尉,当然不能再当大头兵,全部补充进北疆方面军的五个军团,任基层军官---这数场大战下来,基层军官的阵亡率还是很高的,这些学员兵正好可以充当新鲜血液补充进去。
当然,这些学员兵的加入,也在侧面加强了胡公对整个北疆方面军的掌控力度。可以说,现在的胡公,才算是北疆方面军五个军团的实际统帅。
最后才是对沈云、方誊等几个人的具体安排。来通知他们即将赴任具体军团职务的人是诸葛允。
此刻,诸葛允就带着莫名的微笑,看着颇有些忐忑的沈云和方誊。
哦,马固也跟在诸葛允身后,他像是知道了什么,脸上带着跟诸葛允一样的微笑---很诡异。(未完待续。。。)
【第一百章 战未远,再披甲衣】
“父亲们、兄弟们、儿子们,愿和平与荣耀跟随你们,愿你们知道争斗不再,愿你们的灵魂与雄鹰一起展翅高飞,紧紧跟随着罗马的荣耀,前进!”
金山群山中,一个名为“锡兰谷”的地方,如今成了月氏人和罗马人暂时的营地。(.好看的小说)
罗马人的军营中央,硕大无比的火堆前。负伤的罗马皇储拿着红衣军团军团的军徽,高声吟诵着死亡悼词。
这是罗马军人的火葬仪式现场。战死在淄木的众多罗马战士尸体,此刻覆盖着罗马巨盾,安详的躺在柴堆之上!
康格涅斯脸上裹着纱布,头发凌乱。本来他是可以不用亲自来参加这次葬礼的。斯林文森作为罗马军方的代表,就已经能够胜任。可是康格涅斯却非坚持着从病床上爬起,挣扎着来到这里,为这些英勇的战士送行!
每一句悼词,康格涅斯都用尽全身力气去吟诵,剧烈的面部活动,让脸上的伤口再度迸裂,红色的鲜血又一次染红了纱布。
这已经是这五天以来的第五次了。月罗两支军队数万人行进在金山群山之中,火葬仪式只能分批举行。东方人讲究入土为安,可罗马帝国却是以火葬来让战死的灵魂魂归天国!
斯利文森知道,康格涅斯之所以每次都要亲自主持火葬仪式,是无法原谅他自己。
整整七百三十四名罗马甲士在这场事后证明毫无意义的血站中阵亡,这代表着将有七百三十四个家庭失去了父亲、兄弟或者是儿子!这样的打击对初次经历战阵的康格涅斯来说,无疑是巨大的!
经此一役,三千人的队伍,竟然折损了七百四十七人(包括十三名被俘虏的),伤亡率之高,已经让康格涅斯无法释怀。可以预见,此战之后,红衣军团对大汉军队积攒了五百年的自信和傲气将有被彻底消磨的可能。看看那些参加葬礼的罗马士兵眼神就明白,他们在心底,或许已经对汉军产生了畏惧!
虽然那些尸体都用很好的手段处理过,残肢断臂也都一一摆放好,看不出战后的狼狈,但事实上,康格涅斯脸上那道深可见骨的伤口已经能说明一切了!
重兵保护的罗马皇储都受伤了!汉军最终还顺利逃出了围歼!!
一系列的事实让罗马士兵们深深意识到。大汉军人的战斗力跟五百年前比起来依旧让人心惊胆寒。汉人手里的战刀依旧锋利,他们的勇气依然不可摧垮!
当然,如果就统帅而言,初掌兵权的康格涅斯却是获得了红衣军团上下的集体认可。
“这道伤疤,我会永远记住!等着吧,汉人。总有一天,我会再带大军回来,用这把熊熊烈火烧死你们!勇士们,安息吧!你们的英灵就在这里等我,我一定会回来的!”
康格涅斯丢出手中的火把,看着熊熊烈火吞噬了所有罗马甲士的尸体,心里却在暗暗发誓。带血的眼睛露出凶狠残暴的神色。
“这一切还没结束,沈云,你等着!”
滚滚浓烟冲天而起,张牙舞爪、肆无忌惮地飞扬在天上,转瞬,又被东风吹散……
阿巴斯也站在火堆前,望着康格涅斯的眼神,心里却是长长一叹:罗马皇储受伤。此战已经将罗马参战的消息暴露无遗。看这情形,康格涅斯是无法从鄂尔浑山谷回罗马了,也罢,带着他去迪化吧,有了他父王也许并不会怪罪,也多了一些与罗马人讨价还价的资本……
想到这里,阿巴斯突然想起什么来。立即叫过一名亲兵,附耳低声道:“你立即去找希勒布颜,让他把之前交给他的那个罗马人给埋在这里,等我回到迪化时。不想还见到这个罗马人!”
亲兵领命,急匆匆跑到月氏营中找希勒布颜。
希勒布颜正在指挥安营的事,接到命令后一愣,又赶紧去找哥哥那达布颜商量。
那达布颜坐在帐中,赤着的上身缠着纱布,还有丝丝血迹从纱布里渗透出来---淄木一战,那达布颜是参加了的,不过侥幸捡回了一条命。
听了希勒布颜的话,那达布颜转动着与他雄伟体格不符的狡黠眼珠,半晌才道:“三王子这是有了罗马皇储这个筹码,所以想要舍弃那个卡洛斯了……这个人必须留着,交给大王子吧!”
希勒布颜道:“可是哥哥,我们给三王子殿下出的计策,结果却造成这个局面,万一以后让他得知卡洛斯没死,那我们……”
那达布颜冷冷道:“知道又如何?我们的计划是引诱大汉渤海侯出来,至于伏击之事又由不得我们。他自己低估了汉军的战力,与我们何干?更何况,此次回到迪化,谁能掌握话语权还不一定呢,哼,北疆百万大军毁于一旦,你觉得内阁会继续昆贡?阿巴斯执掌兵权吗?”
希勒布颜想了想,点头道:“嗯,我知道怎么做了。”
那达布颜捂着伤口,道:“知道就去办吧。嘶,汉军果然顽强骁勇,差点我就要去见长生天了!”
希勒布颜看着哥哥整理伤口,心头对汉军的畏惧也一闪而过。
汉军啊,果然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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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骑卫中师第一镇第二旅第一部部将?”沈云瞪大眼睛,不可思议的样子。
诸葛允笑道:“不错,元帅觉得淄木一战你指挥的不错,不需要再从底层军官做起,所以让你担任部将一职。另外,滕宇兄和赵信、钟离泗几个人都归到你麾下。当然,还有文萃那些女兵。”
沈云摸了摸鼻子,尴尬地说:“元帅到底什么意思?飞骑卫殿帅李雾那里……”
“李殿帅那里没有意见。”诸葛允笑道,“飞骑卫中师第一镇第二旅第一部在初次进军坚昆城的时候就损失严重,一直未能补足兵员,然后就闲置在定边府协助守城,这次将你调过去,也是希望你能重整这支部队。”
方誊忽然道:“恐怕不是重整这么简单吧?”
诸葛允淡淡一笑:“怎么滕宇君也有高见吗?”
几个人都是帝大的同学,所以说起话来并不见外,说着四人还在帐中喝起茶来。
方誊道:“高见倒没有。不过我听说李雾李殿帅原是英公旧属,元帅让渊让去飞骑卫,怕是没有那么简单吧?!”
沈云也突然想明白了这点。特编部这么多学员兵毕业出来,全部散入北疆方面军中,烈武卫、飞骑卫、第三、第五、第六军团都有这批学员兵的身影,无形之中加强了胡公对北疆方面军的掌控力。而沈云这个打着胡公烙印的人进入飞骑卫,很明显。胡公对飞骑卫还是不够放心,或者说胡公想将英公的影响力排除在外,将这支军团彻底掌握在手中。
飞骑、骠骑、飞鹰三卫是大汉帝国军队中当之无愧的骑兵王者军团,胡公想要掌握住也无可厚非。不过这利用的也太彻底了吧?昨天还说不想让沈云去冒险,今天就将他放到飞骑卫里面去,要知道那里面可都是英公的旧属。他一个打着胡公烙印的人进去,能有好吗?
“元帅不是还将周蕙派给你了吗?!”诸葛允脸上带着贱贱的笑容,“有英公之女给你撑腰,你还怕不能在飞骑卫中打开自己的一片天地?!”
说到周蕙,沈云的脸上难得的一红。
方誊笑道:“这倒是。元帅还是照顾渊让的……对了,南山兄,那我们之前的曲长……”
诸葛允道:“哦。你说第五连和郑应他们吗?他们不能跟你们去飞骑卫,胡公将他们安排到烈武卫了。其实你们真应该知足了,甫一毕业就进甲等军团,这可是件好事!”
沈云见马固一直带着诡异的微笑坐在旁边,忍不住问道:“诸葛南山,这次显钰君又被调到哪里高就?”
这次诸葛允没说话,马固忽然站起来,朝沈云行了个横胸军礼。脸上还是那个诡异的微笑:“属下飞骑卫中师第一镇第二旅第一部参谋马固马显钰,见过部帅!”
沈云和方誊同时一愣,然后相视一眼,无声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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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帅将马显钰安排到你这当参谋,很显然是一种将帅的驭下之道,你也别多想了。马显钰总好过那跟我一直作对的典木吧?你就知足吧!”
诸葛允和马固走后,方誊惋惜地拍了拍沈云的肩膀。憋着笑劝慰道。
沈云忍不住道:“我知足个屁啊,我就没想要当部帅。元帅叫谁来当这个参谋不好,非得是马显钰?在帝大他就看我不顺眼,后来还想着跟我抢如月……”沈云越想越气。跳起来道:“不行,我去找元帅去,实在不行我让辰阴来当我的参谋都比马显钰要强。”
方誊一把拉住沈云,将他摁在座位上:“行啦,你就别瞎折腾了。现在整个北疆都乱成这样了,元帅日理万机,哪有那么多时间给你安排这些。我觉得马显钰就挺好。”
“他哪儿好了?”沈云瞪着方誊,像要把他吃了。
方誊怡然不惧沈云的“深情注视”,侃侃道:“首先,马兄是锦公家族的人,家学渊源啥的就别提了,在帝大的成绩也不比你差了,人家学的还就是统筹专业,当你的参谋绰绰有余。
再者,月氏大败已是注定,届时我们北疆方面军不论是南下迪化,还是西出西海,这飞骑卫都是首选军马。若是我们奉命西出,你知道西海州的人还有紧邻的诸国最怕谁吗?当然是锦公马超!
历史书上都说了,‘汉之锦公,灭国无数,杀敌逾千万,至此,乃至四夷宾服,西疆无有不从大汉兵锋者’,啧啧,瞧瞧这威风,即使五百年后的今天,锦公马超之名还能在西海州诸国止小儿夜啼呢。
等到了那个时候,马固的作用就显现出来啦……元帅这是在为你的未来考虑呢,我的侯爷!你还在这里埋怨这埋怨那的……呃,你在看什么?”
方誊发现沈云的目光从“深情”变成“火辣”,不由扭了扭身体,再仔细打量一下自己,除了包裹伤口的纱布外,没别的与众不同啊!再看沈云。他的形象也好不到哪里去,额头上还贴着膏药呢---这是淄木一战中用额头撞对方面甲造成的……
沈云嘿嘿一笑,膏药下露出一张猥琐至极的脸:“滕宇君,我以前怎么没看出来,你还有这么强的分析能力啊?来来来,坐,坐!”
沈云拉着一脸戒备。又莫名其妙的方誊坐下,深情款款地道:“为了这点小事老麻烦元帅也的确不太妥当,那本着为民解忧的信念,我求你个事儿呗?”
“啥事?先说好,不许打我身体的主意,不然师师跟如玉不会放过你的……”方誊蜷起双腿。伸手挡在胸前,一副生怕被眼前这个猥琐男猥亵的可怜表情。
沈云一拍他伸出来了爪子,恼怒道:“去,鬼才对你的身体有兴趣呢……”
方誊一瞪眼,沈云立马改口:“好好好,我错了,就如玉跟师师姑娘对你的身体有兴趣。行了吧!我那啥,我想着吧,要不你也来给我当参谋,制衡制衡马显钰,怎样?”
方誊一愣神,陡然跳了起来:“啥?我当参谋?凭啥?你不是让我当曲长的吗?你一个部帅麾下的参谋才十几个人,一曲人马小两千号呢,不行。我不干参谋!我要带兵去!”
方誊大摇其头,坚决不干。
沈云像哄小孩似的跟在方誊后面使劲叨咕,方誊不胜其烦,直接跑出了帐篷。沈云却紧追不舍,追了出去。
……
最后的结果,方誊还是在沈云的“淫威”下屈服了。整个飞骑卫中师第一镇第二旅第一部的架子终于大致搭起来。
参谋部,马固、方誊。
警卫曲。赵信。
亲卫曲,钟离泗。
第一曲,文萃。
第二曲,未定。
第三曲。未定。
看着眼前这张名单,沈云又开始犯愁。最主要的几个位置都是沈云麾下的老人,这样会不会给即将去的飞骑卫那一部带来不和谐的因素?
整个飞骑卫的资料也在沈云的一再催促下送了过来,这是即将调入甲等军团的人都必须阅读的资料,便于新人对甲等军团加快了解。资料上显示,沈云将要率领的这一部可不简单,在飞骑卫内部的称呼中,这一部被称为“红狐军”。
按照甲等军团的传统,师镇部曲都会有自己在军团中的特别称呼。毕竟如“第一镇第二旅第一部”这样的称呼太过冗长了,在官方称谓上没什么,但到了战场上,军官们还是喜欢给自己的部队加上点特别的东西,以此来彰显自己的不同。
“尖刀部”“猛虎营”“镔铁连”之类的称呼就成了各个甲等军团中的首选。而这一部被称为“红狐”,这可是比较少见的。
再往下翻,沈云还发现更有意思的称呼,比如老熟人刘桢的前师第一镇第一旅居然被称为“魅影”。此外还有“暗影师”“殿后旅”“金刀部”和“昆仑连”之类的奇怪称谓。整个飞骑卫的资料,就像是一本武林侠客谱,看着着实有趣。
“侯爷,你一个人躲在这傻乐啥呢?”
沈云正边看边乐,忽然有人从帐篷外进来,开口便笑道。
沈云抬头,就见钟离泗和庞通吊着膀子正往里面挪。
他二人在淄木一战中算是受伤颇重的,庞通当时那一扭,将对方的脊椎扭断,堪称勇武,不过造成的后果是自己的胳膊用力过度而脱臼,腰腹也有伤,所幸没得内伤,将养这几天也好了很多。而钟离泗从外观上看就凄惨了许多,头脸身体上都是坑坑洼洼的伤疤,特别是鼻梁中间的位置,一个类似麻将白板的印子刻在上面---那是被罗马甲士压在身下时,甲胄上的叶片给砸中了---沈云就给他起了个外号“白板小将”!
沈云见他们这么辛苦的进来,赶紧上前搀扶一把,然后道:“干嘛这么着急过来?再过两天咱们才去飞骑卫呢!”
庞通喘着粗气道:“还不是这白板小将,非要现在去咱们老特编部里寻摸几个合适的营连长,累的我呀!”
在沈云的安排里,庞通将继续做他的掌旗官,而钟离泗却要当曲长了,虽然军衔还差点,不过凑合能用。一毕业就能当曲长,这可不是一般人能混上的,钟离泗心思热切点也能理解。
沈云笑道:“那你们找到没有?”
钟离泗一拍大腿,道:“不好找啊,咱老特编部那些人都被调到第三军团了,同窗们也都有了新的任命,我总不能去撬那些军团殿帅师帅的墙角吧?这不就找侯爷来商量了嘛!”
“找我商量?我又没人给你。”沈云奇怪地道。
这时钟离泗坑坑洼洼的脸上露出了不好意思的笑容,支支吾吾的又不肯说。半天下来沈云也没搞懂他到底求个啥。
还是庞通一抖肥肉道:“哎呀,急死我了。我说你还是不是个爷们?这点事我帮你说吧!是这样侯爷,白板小将想向你要个人当警卫营长。”
“谁啊?”沈云一愣,随即想到了,“哈哈哈哈,是司徒晓月是吧?”
钟离泗害羞地点点头。
沈云重重一拍钟离泗的肩膀,道:“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呀,给你就是了。不过去不去还得看人家姑娘的,你可不能学西楚霸王!”
钟离泗抖着眼角道:“那,那是自然,我这不是先来问问侯爷的意思么……那啥,侯爷要是没啥事,能不能先把手放开,疼……”
“哦,哦!”沈云赶紧挪开手,笑道:“我还差点忘了你是个伤兵了!”
庞通嘀咕道:“是啊,伤成这样还有心惦记姑娘,我看他还伤的不够。”
钟离泗一拍庞通的脑袋,恼怒道:“要你管,老子乐意!这叫痛在身上,甜在心里。你懂个屁!”
“你再骂我,信不信我去告诉司徒晓月,你昨晚梦里梦见她脱裤子来着……”
庞通话没说完,钟离泗也不顾身上的伤,立即扑上去摁住他的嘴,急急道,“哎哟,我的爷,你小点声。我错了,我错了行不?妈的,早知道就不告诉你了!”
沈云在旁边看的直乐,道:“钟离,你就是个快嘴,下次估计你还是憋不住,自己将把柄往人家胖子怀里送。”
庞通带着贼笑道:“嘿嘿,那是肯定的。”
钟离泗狠狠给了自己一个嘴巴,清脆又响亮:“唉,这张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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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元1003年七月十五日,中元节。沈云从元帅行营,赶到了坚昆城外的汉军营地。他的军队,就在这里。
同日,大汉英公带领的飞鹰与骠骑两军也抵达定边府,两公在定边府会面,进行了长达一天的会晤。这次会师,等于宣布了北海州月氏大军的死刑。
沈云再披甲衣,准备踏上新的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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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终。
下一卷《罗马鏖兵之卷》。(未完待续。。。)
【第二卷 终,逢中秋佳节,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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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整旗鼓,风云变幻】
北海州往北,是西西伯利亚平原和罗斯平原。
这片北到斯坎迪纳维亚半岛,南至唐努乌梁海地区的广大平原上,生存着多达几十个民族,有罗斯人、日耳曼人、北欧海鲸人、哥特人……当然,最重要的国家级别的政权只有两个,那就是日耳曼人建立的日耳曼帝国和匈奴人组建的匈奴王国!
日耳曼帝国是由日耳曼蛮族建立起来的国家,不过罗马帝国及其附属国并不给予认可。为了获得罗马在打击匈奴这个问题上的认同,大汉帝国也不对日耳曼帝国的合法性进行承认。唯一认同这两个国家的是位于西海州以北,高加索山脉以东,世代居住在此的两个小国---突施和蔡奄。
这是两个在大汉和罗马争霸过程中唯一幸存下来的国家。不过他们能够存活并不是因为大汉和罗马没有实力征服它们,而是需要他们在中间起到一个缓冲的作用。
日耳曼帝国无疑是西西伯利亚平原和罗斯平原上最具有实力的族群之一,它们学习罗马,组建了自己的政权模式,同时出于生存环境的考量,他们还跟北欧的各个种族结成联盟,当然也包括匈奴。
不过日耳曼人的主要势力范围在东欧平原和斯坎迪纳维亚半岛上,在西西伯利亚平原和罗斯平原这里只有少部分的土地所有权。而匈奴人和罗斯人才是这片土地的真正主宰。
罗斯人主要居住在罗斯平原,而匈奴人就在西西伯利亚平原至高加索山脉以东克尔八千山一带的狭长区域生存。
日耳曼人学习罗马人,匈奴则学习汉人,他们都组建了自己的国家,但因为缺少物质上的保证。这两个民族虽然号称“帝国”和“王国”,但政权的实质还是以族群长老的原始形式来构成。
总的来说,生活在大汉帝国与罗马帝国以北的这些被统称为“蛮族”的政权就是一个联盟圈!
大联盟以种族为基础,比如日耳曼人和匈奴人、罗斯人之类;小联盟则以族群长老为基础,比如日耳曼人中的祷告长老,匈奴人中的大祭司、左右贤王之类的。
严格说起来,他们很像现代的美国和欧盟,美国是合众国,虽然有五十一个州。但每个州其实都可以算是独立的个体。而欧盟更是如此。国与国之间的界限只停留在地图上,真实生活中荷兰人每天开着车去比利时、德国上班也并非少见之事。
当然,与现代的美国和欧盟比起来,日耳曼人和匈奴人的日子过的并不愉快,他们虽然互相承认,底层居民也常常来往,连放牧狩猎耕种的土地都可以共用,但毕竟两者都同时面临着当今世界上最大的两个强国---让人望而生畏的强国!
在日耳曼人和匈奴人仰望罗马和大汉的同时,居住在这片夹缝中的突施和蔡奄其实也在胆战心惊中存活。
突施还好点,它的国家范围在巴尔喀什湖以北。乌拉尔山以南,相当于现代哈萨克斯坦四分之三的领土,面积不小,人口也与大月州相仿,五百万的左右,常备兵力有十万人。
最难过的当属蔡奄,它在里海西岸,横跨高加索山南北,紧邻黑海的罗马帝国。领土相当于现代的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以及俄罗斯最南端的合集,人口只有三百万,常备兵力不足七万人。这片土地又恰恰是里海和黑海之间最肥沃的土地。并且高加索山以北的地区是平原,在面对日耳曼人和匈奴人的骑兵军团时,常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
这处亚洲与欧洲的分界线,土地肥沃、矿藏丰富,历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当年大汉的开疆圣战时,锦公马超的兵锋就曾抵达这里,不过因为里海会战的失利,大汉让出了这片土地。但罗马人也同样不能占领这处要地,否则大汉一定会重燃战火,势必将此处拿下。
就是两大强国相争,蔡奄人才得以喘息,并最终立国至今。直到今日,蔡奄国还在使用锦公马超留下的防御工事抵挡日耳曼人和匈奴人的进攻。
介于日耳曼-匈奴、大汉与罗马之间的两个小国命运无比悲催。这三方他们谁都惹不起,但因为位置特殊,所以也没有哪一方敢真的灭了这两个小国,从这个角度来说,突施和蔡奄王室的日子过的还是不错的。只要在三方燃起战火的时候他们的国王装聋作哑,躲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别被误伤了就行。等三方打完,他们再冒出来,依然可以继续当国王。
如今罗马暗暗介入月氏人的叛乱行动,月氏人与匈奴人相互勾结,并且罗马资助月氏百万大军在大汉北海州的军事行动,提供大量物资等等方面,都与突施和蔡奄不闻不问,甚至推波助澜或者暗中帮助的态度有关。
仅从这点来说,突施和蔡奄,已经成了大汉军队打击的目标之一。
也许是看到月氏人在大汉北海州的军事行动失败,又也许是担心事后会被大汉追究连带责任,突施和蔡奄都在汉元1003年的三月份,偷偷向大汉派出了使者,想借此向大汉解释,求取原谅。
但大汉真的会原谅他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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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元1003年七月二十日。沈云赶到了坚昆城。
坚昆城,也就是唐努乌梁海地区。这是一个群山环绕的盆地,北到萨彦岭,南到唐努山。面积十七万平方公里。居民不多,十万人左右。
这个地方往北走,越过萨彦岭就是一马平川的西西伯利亚平原,往南则是水草丰美的定边府,等于是一个跳板。占据了这里,就占据了北海州的主动权,进可攻退可守。
但因为圣祖有“新州无城垣”的规定,使得这一个战略要地并没有特别坚固的防御工事。只有山峦之间修筑的几个小城堡和碉楼作为临时御敌之用。
“新州无城垣”的规定让坚昆城这个战略要地成了名副其实的鸡肋。[]这百十年间,匈奴人屡屡入寇,多次就是从这里进入北海州。
但也因为这个规定,让汉军可以轻易的将这里收复---对于匈奴这个游牧民族来说,想依靠萨彦岭跟汉人打一场防守战,以此阻止汉军北上的脚步显然是不现实的。
防御工事的修造不是随便垒几块砖石就能形成防御的,看看修建在崇山峻岭间的万里长城就能明白,一道冷兵器时代的真正山地防御链条需要多么庞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匈奴人无数次占领这里,但无数次又被汉军打出去。原因就是他们没有这个人力物力和财力。更重要是没有时间给他们去依靠萨彦岭来修建一条可靠的防御工事!
沈云抵达的是坚昆城以北的萨彦岭。萨彦岭是西北-东南走向,在萨彦岭最西北端有一个山谷,名为“千鸟谷”,谷口朝北开,呈喇叭状,谷中只容两人并肩行走,抬头只见一线天,是处绝佳的防御位置。千鸟谷两侧的山峰不高,且地势平整,飞骑卫“红狐部”的一营人马就驻扎在这里。
从千鸟谷上方往北俯视。可以眺望贯穿整个西西伯利亚平原的叶尼塞河支流,以及西西伯利亚平原南部的斡离改平原(注1)!
当然,千鸟谷不是匈奴人进入坚昆地区的唯一通道,整个萨彦岭山道纵横,处处都可过兵。不然如此险要地势,匈奴人只需要派一营兵马驻守就能抵挡大汉十万大军了。
“红狐部”的主要营地并不在千鸟谷,而是设在千鸟谷外的斡离改平原上。严格来说,出了千鸟谷就不是真正的大汉领土---当然,大汉也决不承认这里是匈奴人的领土---将军队驻扎在这里。着实需要几分勇气!
沈云到达时已经傍晚时分,斜阳照在刁斗声声的军营之中,联想到这里已经是大汉疆域之外。那种“轻骑绝远域,将军百战还”的战争情怀油然而生,平添无数感慨。
不过沈云此次来可不是来感慨的。他是来跟这支被飞骑卫称为“红狐”的部曲原部帅公冶刑办交接的。
公冶刑,复姓公冶,单名一个刑,字青山。公冶这个姓很古老,几乎快要和华夏第一姓---“姬”来并论了。当然,“公冶”是来自于“姬”姓皇者册封的。这点毋庸置疑。
而公冶刑这个人呢,跟这个姓一样古老---他今年已经五十二岁了!
对于一个骑兵部帅来说,五十二岁是名副其实的高龄。按照大汉帝国的军事条例规定,第一线的骑兵将领,年龄不能超过四十五,有特殊情况的必须上报核实,最高不能超过五十五岁!公冶刑就算是特殊中的特殊了。迄今为止,他一共递交过四次延迟退役的申请书,而每次的理由只有一个---暂无合适带领“红狐部”的部帅!
事实上,“红狐部”的确是飞骑卫中一个极其特殊的存在。“狐”在中国古代象征着狡诈和灵活。而在“狐”字前面加了一个“红”,说明这只“狐狸”不但狡诈灵活,而且攻击性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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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的是,虽然早在秦赵长平之战时期,中原各国就注意到了骑兵的强大潜力,但直到汉武大帝早期也没能完全发挥骑兵的机动性和灵活性。
在汉武大帝早期与匈奴人的战争中,大汉帝国虽然采用以骑克骑的战法与匈奴人对决,但那只是在用骑兵追赶骑兵,避免秦帝国时期蒙恬大军两条腿追不上匈奴人四条腿的尴尬而已。
从马邑之战开始,大汉帝国的大将军卫青,一直采用的是以步兵压迫匈奴人的生存空间,然后使用骑兵会战的模式来跟匈奴人作战。这种压榨生存空间,最后举行骑兵会战的模式,其实并没有发挥出骑兵的机动性和灵活性,事实也证明,这种打法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汉武帝早年积攒下来的战马在那段时间消耗巨大。整个帝国也为此背负了巨大的经济负担。
直到骠骑将军霍去病的出现,才让汉军骑兵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发挥到极致,直到此刻,匈奴人才感到真正的畏惧。千里突袭,绝地围歼,深入敌后,转战不停……霍去病的战法彻底改变了汉匈两军的战略对峙局面,也导致了匈奴人的彻底崩盘。
但非常可惜,惊才艳艳的骠骑大将军霍去病才24岁(虚岁)就病死了。他的战法只是昙花一现。并没有留下系统的战术理论,后人也只能从“封狼居胥”的典故中不断去回忆那段不可复制的辉煌……倒是霍去病死后一千年,蒙古人才重现了这一战法,并且发扬光大!他们将骑兵的灵活性和机动性扩展到冷兵器时代的巅峰,更借助这一战法征服了当时的全世界!
在这个时空,直到圣祖临世时,整个世界也没有人真正重视骑兵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即使圣祖是个穿越者,他也明白骑兵真正的威力在于不断的突进,不断的穿插,不断的迂回……可是。三国混战的中原和后来的开疆圣战都没有给他展示这种先进战术的机会。
没办法,当时的大汉帝国在重新统一后,被汉圣祖灌输了先进一千年的思想体系,又改革了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军事制度……一系列的改革让大汉帝国以空前巨大的优势碾压了当时全世界所有的文明,并让全世界都在疯狂的学习大汉文化!无论怎么打,汉军都处于绝对的优势,在这个情况下,如何使用骑兵还重要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在开疆圣战过程中,大汉一边修路。一边采取城堡攻略来发动长达半个世纪的征服战争。对于以儒家学说为主导的农耕文明而言,霍去病那一套始终太过飘逸,太过剑走偏锋。不为正统思想所崇尚,所以在开疆圣战时,战争的主导模式是卫青那一套战术打法---先用步兵压缩敌人的生存空间,然后寻找机会,发起骑兵大会战,一战决生死!
如果大汉文明在当时不是以霸王凌空的姿态出现,横扫世界一切文明,又如果开疆圣战中大汉帝国能够遇到一个将这套战法打败的对手---罗马人其实并没有打败汉军---如果有这些如果的话。或许骑兵的作战方式会有质的飞跃。
但是,这一切都是如果。大汉帝国的军威世人仰慕,汉军的兵锋铸就了世界军事史的辉煌,它们的威名传播四海,它们的成就,无人能及!在五百年屹立世界巅峰的同时,汉军在内心深处也根深蒂固的树立了“步兵压缩,骑兵会战”的作战思想。
这又回到了一个哲学性的问题,当全世界都在模仿你时,你还会有创新的动力吗?
当然,创新还是有的,不过是在武器研发和科技装备方面,却还没有涉及思想和灵魂……
在热兵器还远远不能登上历史舞台的此刻,对骑兵应用的创新将是主导未来战争趋势的一个重要砝码!
之前,沈云并没有想到这一点,可在淄木之战后,沈云意识到罗马将会是大汉帝国最强大的敌人时,他便想通了这一关节---大汉帝国的作战模式必须改变!骑兵的应用必须作出调整!否则迟早有一天,大汉帝国如今的辉煌与荣耀将会烟消云散,就跟他那个时空众多盛极一时的伟大王朝一样,最终会成为历史的尘埃!
更可怕的是,由于汉圣祖的介入,世界化的时代提早到来,一旦大汉帝国发生翻天覆地的剧变,就绝不会再是简单的改朝换代,罗马人、哈里发人乃至印度阿三都会介入到中国的事务中来,到时候就不是单纯的帝国覆灭,而是整个种族的沦丧……
这种事情绝不能发生!
沈云没有当救世主的觉悟,现在的大汉帝国也远远没到亡国灭种的地步,但身为一个穿越者,沈云知道自己必须为这个伟大的时代做点什么,而骑兵战法的改变,就是他此时的目标!
当然,在煌煌大汉,无数的能人志士都意识到了什么,也有许多人在试图找到创新之路。在沈云遇到的诸多人里,第三军团的侯鉴,无疑就是这种创新的代表。
可沈云也看见了,侯鉴的创新不但没有形成体系,而且不被大众文化所喜,甚至还被排斥在外。堂堂一个帝国将军尚且难以改变世人的观念,他沈云又能如何?
要改变这些,就必须要权力!更大的权力!
所以沈云来了。
不过来到“红狐部”之前,沈云也意识到,自己或许又找到了一个创新的代表,那就是五十二岁的“红狐部”部帅,公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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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斡离改”,是中国史书上最早对唐努乌梁海地区的称呼。唐后称呼这一带为都播,元代称秃巴思。唐努乌梁海这一称谓是清朝开始的。这里将“斡离改”往北挪了一点,特此解释。(未完待续。。。)
【第二章 红狐部,游击之道】
沈云了解到,飞骑卫中师第一镇第二旅第一部在公冶刑担任部帅之前,其实并不以“红狐”名之,而是叫“鬼部”。
为何会叫“鬼部”呢?因为这一部在战斗中总是冲锋在前,经常战到十不存一,素以阵亡率高居飞骑卫之首闻名,人死了成鬼,故而名为“鬼部”。
在公冶刑来到之前,“鬼部”秉承的是飞骑卫一贯的作战模式,那就是恨不得将所有骑兵都打造成重骑兵,面对敌人时勇猛无前,不死不休。
事实上,包括飞骑卫在内的所有大汉帝国骑兵,秉承的都是“步兵压缩,骑兵会战”的战术思想,在这套传承了五百年的战术思想里,骑兵的作用是在会战中正面对决,或者从侧翼突入敌阵,又或者是在步兵方阵中担任两翼掩护的角色而存在。
当然,也不能说大汉的将领们都是白痴,愣是要那骑兵去撞严正以待的步兵方阵。以最近的这场厄特冈战役来说,胡公的指挥其实就已经初步发挥了骑兵的机动性,那就是让飞骑卫穿插到月氏大军的背面,从而牵制甚至压垮月氏人的战斗意志。但这种打法,其实还是将骑兵当作速度快点的步兵使用罢了。
像胡公这种打法,是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将领的指挥思路。他们完全不能想象,没有步兵配合的骑兵,如何攻城拔寨,如何克敌制胜。
扯远了,回到原来的话题。
在公冶刑担任部帅之后。“鬼部”作战风格完全改变。不再是以“猛打猛冲”而著名,而是以“狐狸”般的狡诈成名在飞骑卫中。
以汉元1000年。飞骑卫在北海州贝加尔湖反击匈奴为例。参战的有“红狐部”,和刘桢当时所处的“魅影部”。当时匈奴人有六千人左右,而汉军只有三千出头。若按照正常的打法,如果匈奴人逃跑的话,飞骑卫的战术目的就是拖住他们,等到北海州乙等军团赶到,然后逼迫匈奴人进行会战。如果匈奴人没有逃跑,而是选择直接决战的话。那更合飞骑卫的作战精神,三千打六千,以一敌二,汉军完全不惧!
在这场战役中,匈奴人选择的是一路往西北方的中西伯利亚平原撤退。一般来说,匈奴人撤退,飞骑卫在后面拖住他们是很正常的。但这一次飞骑卫却发现匈奴人比以往的都要难缠---事后证明。这次匈奴入侵,是为后来月匈联军进攻坚昆城做准备---飞骑卫“魅影部”根本无法拖住它所追击的三千匈奴人,但“红狐部”却不仅拖住了匈奴人,还在没有多少自身伤亡,又没有步兵逼迫的情况下,全歼了匈奴军队!
当然。在这之前,公冶刑带领的“红狐部”就创造过无数次这样的先例,那就是不管是追他的敌人,还是被他追的敌人,都会在奔跑过程中被无形消耗。最后壮烈倒下。
每次“红狐部”的打法都近乎无赖,甚至算是狡猾。所以才被冠以“狐”之名。而说到“红”,则是公冶刑带领的“红狐部”在担任大军前锋时,却会以不计伤亡的代价,誓要扫清一切当面的阻碍。
以这次坚昆城作战为例,匈奴人虽然无法在萨彦岭布置太多的防御工事,但借助类似千鸟谷这样的险地布防抵挡一阵还是可以的。就在攻取千鸟谷时,公冶刑居然下令骑兵下马,以步战姿态强攻千鸟谷……
这一战虽然打下了萨彦岭千鸟谷这一险地,但“红狐部”也以阵亡八百四十三人,重伤一千四百人的惨重代价,退出了接下来的战斗,直接被派到千鸟谷驻防兼休整。
像公冶刑这种另类,在飞骑卫中绝对算是异类。既狡猾如狐,又凶狠如狼---不但对敌人狠,对自己人显然心也不软---所以在这次发生如此大的伤亡之后,飞骑卫军团长李雾实在无法继续容忍公冶刑继续统帅“红狐部”,于是想胡公申请军官来掌管“红狐部”。
一番参考下来,沈云发现这个公冶刑的打法其实很像侯鉴的战术,但他凶狠的气息又不像是理解了“游击战”这种战术的样子,实在有点矛盾。不过因为公冶刑只是一个部帅,并没有像侯鉴那样坐上将军的位子,所以他才没有成为众矢之的,顶多就在飞骑卫内部不太受同袍欢迎罢了。
至于公冶刑的打法为何会有侯鉴的影子,这点沈云一开始也不太明白,直到他要离开定边府前往坚昆城时,诸葛允忽然交给他一封书信,并让他转交给公冶刑时,沈云才总算明白过来。
原来公冶刑也是诸葛元帅的门徒!按照辈分来讲,侯鉴还要尊称公冶刑为“学长”!当然,侯鉴本人是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么个师兄的。但诸葛允却是明白,为了让沈云顺利交接,所以写了封信给公冶刑,希望他能配合沈云接管“红狐部”!
直到此刻,沈云才对这个远在益州养老,已经快百岁高龄,不再干预政事军务的老元帅感到由衷的钦佩与尊敬!
这是个眼光超越了时代的老人!是值得沈云这个穿越后进付出全部尊重的帝国元帅!如果有机会,沈云一定会去拜访他老人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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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爷,你可在为如何收服‘红狐部’上下而苦恼?”
就在沈云骑在马上,静静思考时,旁边忽然上前低声道。
、章暨、欧阳复和时迁,都在淄木之战后赶到了飞云堡,然后又护送沈云回到元帅行营。这次来接管“红狐部”,沈云也希望身边多几个忠心耿耿的属下,便向胡公开口。将他们三人要了过来。
年纪比较大,所以沈云直接让他当了一个参谋。在方誊麾下任事。章暨进了警卫曲,在赵信麾下。欧阳复和时迁却不喜欢赵信那冷冰冰的模样,硬是要当亲卫,于是当了钟离泗的兵。
和方誊是旧识,不用提相处的也不错。章暨是个憨厚的人,跟赵信这个闷葫芦倒也搭配。关键还是时迁和欧阳复,这两个一个偷男人钱包,一个偷女人荷包的家伙。居然在这短短数日里,跟钟离泗这个大嘴巴相处的像是要同穿一条裤子似的。后来沈云才知道,原来是欧阳复这个采花贼不断向钟离泗介绍追女人的方法,而时迁则手脚灵活,时不时能帮忙传个情书啥的,正所谓“一起泡妞就是兄弟”,本着这个思想。他们三人倒是打的火热至极。
沈云起初还担心欧阳复这个家伙会教钟离泗用迷魂香之类的下三滥手段,后来听说钟离泗只是偷偷摸摸向欧阳复学习各种花言巧语后,这才笑着作罢。也是,这里可是军队,欧阳复有这心也得有这个胆啊!
再说了,眼前这些女兵。个个都是从淄木之战中杀出来的,身手什么的暂且不提,就以这份一起浴血沙场的情义,钟离泗也不敢做太过份的事情。
的声音虽小,不过骑在马上。无遮无挡,另一边的周蕙也是听见了的。
没等沈云接话。周蕙一挑秀眉,抬着下巴道:“还用想什么呀,咱们有元帅的军令,又有殿帅的调令,他们敢不服么?!”
朝周蕙尴尬一笑,倒也不敢跟她顶嘴。
沈云冲她宠溺的一笑,道:“话也不能这么说。毕竟这次公冶校尉也是犯错被勒令调职,人都会有不满情绪的。好好安抚便是!”
公冶刑从军三十年,已经获得两转军勋,所以称为校尉。
周蕙嘟着嘴,倒也没有反驳沈云的话,只是道:“没事,实在不行我让李叔叔过来一趟,哼,我就不信了,他公冶刑再老的资格,还能扭得过军团长么?”
对于周蕙这样政治智商几乎为零的傻大妞来说,讲什么以已服人方能长远,靠权势压人终究不妥之类的道理都是屁话。
沈云也不打算跟她继续探讨,拍了拍她的后背,对她说:“你去看看文曲长那里还要不要准备点别的东西吧,也不知道这次带的洁巾够不够。”
周蕙俏脸一红,拉过马缰就朝文萃那里奔去。
洁巾,就是卫生巾。再强的女人,也逃不过生理周期。特别像是女兵这种身体素质强硬的女人,一般月事来的时候量都比较大。帝国军中的后勤安排上,对于女兵这方面考虑的比较少,毕竟帝国女兵直接参战的事情不多见。在定边府时,她们才去采买了一批,沈云故意提起,只是为了支开她罢了。
见周蕙走远,沈云才回过头对道:“老白,你有什么想法?”
摸着下颚不多的几缕胡须,一副狗头军师的模样道:“卑职以为侯爷此去执掌‘红狐部’,最大的困难并非收服部下诸将,而是如何让公冶校尉走的放心。”
沈云眼前一亮,问道:“哦?此话怎讲?”
每支军队都有自己的小团体,有自己的团体利益。这种体系在连排伍这种基层的单位里还不是表现的那么明显,但对于一部人马来说,这种团体利益就显现出来了。在汉军的作战序列中,一部和一曲人马都可以算作是一个单独的作战单位,在大汉历史上,还从未有过曲级以下的单独作战情况。
这里说的单独,是指单独担任一方的作战任务。不是指战斗中的战斗序列。
一曲人马大约就有一千八百人,这么多人肯定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不管这个利益诉求是对金钱还是对名利,总会有自己所想要得到的东西。公冶刑能够完全掌控“红狐部”,最重要的一点,肯定是满足了这些利益诉求。
虽然不懂得“利益诉求”这个名词,但他懂得“天下熙熙皆为利往”的道理,小到一个个人,大到一个国家,一举一动。总是有自己目的性存在。
沈云之前担心的就是无法满足“红狐部”这个异类中所有人的利益,所以颇为忐忑。但说的,似乎不需要顾忌这些利益诉求,这就让他颇为好奇了。
道:“侯爷身负大汉侯爵之尊,这本身就占了大义之名,‘红狐部’在飞骑卫中是个异类不假,但归根结底‘红狐部’是大汉的‘红狐部’,是大汉羽林军中的一份子。他们效忠的吾皇陛下,而不是某个人。更何况。侯爷在淄木一战重创罗马皇储,打出了我汉军的威风,试问如今北疆方面军中,又有何人不佩服侯爷?有此两点,只需侯爷虚怀接纳,‘红狐部’麾下诸将必然欣然服从。”
顿了顿,继续道:“唯一可虑者。便是公冶校尉。其执掌‘红狐部’已逾十年,十年间‘红狐部’在他的率领下才闯下如今的名号,不管别人如何看待,但‘红狐部’麾下众人定是认同这个部帅的。侯爷有大义名分,又有敢战威名,倒是不虞收服不了部下诸将。但如果公冶校尉心怀怨怼,那才是真正的大患。所以卑职以为,只要侯爷能够让公冶校尉放心地把‘红狐部’交出来,此次之行,定能完满!”
这是抽丝剥茧。将重点说出来了。
沈云沉吟着道:“那要如何才能让公冶校尉心服口服呢?”
“呵呵,卑职前日为侯爷收拾几案时发现了一篇《论游击战》的文稿。卑职以为,若侯爷肯用上面的理论与公冶校尉倾心一谈,必能收奇效!”似有深意地看着沈云道。
沈云默默一想,忽而笑道:“老白,你自己是不是也觉得我那篇《论游击战》写的好?”
一拍手,惭愧道:“何止是好!特别是那十六字真言,‘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简直是发人深省!侯爷思想深远,卑职拍马难及。说起来卑职也自诩饱读诗书,但游击一道还真是从未思虑过,直到看了侯爷的佳作,才有茅塞顿开之感。真是阅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
沈云就算脸皮再厚,此刻也红了起来,尴尬地道:“老白,你就别拍马屁了……其实,其实游击战也不是我发明的。”
一愣,奇道:“哦?那是何方高人,居然写下如此精辟言论,简直可算是自成一派的兵法大家了!”
“呃,是一位姓毛的伟人……”沈云不等问这毛伟人的具体情况,赶紧道:“你别问,我也不能说,呃,他老人家不愿意让人去打扰他。”
愕然,半晌拱手叹息道:“唉,未想这位兵法大家,还是个高风亮节,不愿俗世名利的隐世高人!晓生佩服之,仰慕之!”
一个一千五百年后才会出现的人物,居然让先人无限仰慕,沈云对此只能深深无语,并默默向毛巨巨致歉:是他自己要仰慕您老人家的,不管我的事啊……
感慨完毕,收起崇圣之心,道:“侯爷,卑职以为这游击之想也许正对公冶校尉治军之道,若是侯爷肯倾心相告,必能打动他。若是可以,卑职希望侯爷能将此道编写成书,然后奏请陛下,颁行全军……”
沈云一摆手,果断道:“不行。此刻万万不能颁行全军!”
愕然:“为何?”半晌才忽然想到什么,又是一声叹息道:“卑职明白了,游击一道固然犀利,但恐不为人所重视。侯爷思谋深远,卑职拍马难及……”
沈云不想再理会这个越来越喜欢拍马屁的了,径自扯缰前行。
当然,沈云之所以不愿意现在就将这套理论公诸于世,除了这套理论现在不会为正统思想所接受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不想发生“先知总不在自己的故乡最先被接受”这种尴尬的事。
其实沈云的理论里,不但有毛巨巨的游击战理论,还有二战德国的闪电战思想,同时为了结合现在冷兵器时代的特性,还总结归纳出了蒙古人西征时的一系列做法。这套理论体系一旦拿出来,汉军会不会率先采用不好说,但罗马人肯定会很有兴趣先尝试一下。要知道,现在学习汉人文化最深刻积极的,莫过于罗马人了。
若是沈云将这些东西公布出去,汉军高层将其束之高阁是一定的,而罗马人却会将这些带回罗马,若是真有那么一两个“冯?施里芬”这样的军事天才发现了,那沈云才真的哭都来不及呢!
况且听说,现任的罗马帝国皇帝虽然年近六十,但雄心壮志却一点没少,私底下不止一次地对皇储们进行教育:“汉人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对象,凡是优秀的,创新的东西,我们都要不余遗力的去学习。”
面对这样的帝王,沈云不得不小心一点。最起码也要等他将这套理论贯穿在实际中,让汉军将领们切实地看见它的威力之后,才能公布出来。(未完待续。。。)
【第三章 王旗军,人口土地】
思索间,“红狐部”的营地就在前方。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红狐部”的营地前,居然一个人都没有。
按照惯例,新的部帅到达,营中必然应该派人出来迎接,但是此刻整个营地前出了执勤巡逻的军卒,却是一个军官都没看见。
“这是想给我一个下马威吗?”沈云的眼神突然变得懒散起来,嘴角扯出一个冷笑,“如果公冶刑真的是这种肚量和心胸的人,那还真枉费我之前一番思想斗争了!”
就在这时,营地突然营门大开,一队骑兵飞速奔来,还未靠近,当先一人便大声疾呼:“前方可是新任部帅虎驾?”
一直为全军前队的赵信勒马在前,抬手示意:“止步!我乃飞骑卫中师第一镇第二旅第一部新任警卫曲曲长赵信,来者何人?”
当先那人马都没停稳,便跳下马,单膝跪地,急道:“赵曲长,属下‘红狐部’参谋岑秋,求新部帅速速回营聚兵,救援公冶校尉!”
赵信一惊,正待说话,沈云已经拍马上前,道:“我便是新任‘红狐部’部帅沈云,你说救援是何事?”
那岑秋一见沈云,脸上喜色一闪,赶紧行礼道:“部帅,昨日凌晨,公冶校尉接到游骑军报,有一营匈奴骑兵正从东部山梁准备翻越萨彦岭,所以立即点了一曲军马前去堵截。结果直到今日中午,公冶校尉处仍无消息传回。属下立即派游骑前往探查,却发现有东面五十里。竟有月氏大军正向我处逼近!属下只是参谋,无权调集军兵迎战,只能命各营紧守营盘,等候部帅虎驾!”
沈云心头一松,还以为是公冶刑故意给自己一个下马威,没想到却是有匈奴人来犯……匈奴从头到尾只派了四万人参战,这些人马除了少部分从萨彦岭逃回西西伯利亚平原深处外,大部分都被压缩到了科布多一带。现在又出现的匈奴人,难道是匈奴人的援兵?
想到这里,沈云不再耽搁,立即拍马向营中跑去,边跑边道:“岑参谋,立即敲响聚将鼓,一刻钟内。全军将领必须到帅帐集合。”同时向方誊招手,道:“滕宇,你与显钰一起陪着曾参谋去,先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其他人各司其职!”
“喏。”众人轰然应答。
没想到,刚刚抵达这里,便好像要面临一场大战。这种感觉。让沈云有点快要炸开来的快感……嗯,就是快感!
……
一万骑兵行进的规模是极其可怖的,骑兵不像步兵,队形可以很密集,一般来说。一万骑兵就足以形成铺天盖地的人海规模。
当然,眼前的匈奴骑兵并没有铺天盖地的感觉。因为他们是行军队列。不见首尾的队伍铺陈在夏日的平原上,军旗猎猎,大纛飞舞!
看着那面狼头狰狞的半红半白旗帜,俯卧在山丘上观察的公冶刑冷笑连连:“看来匈奴人还不知道月氏叛军快完蛋了,居然这个时候还如此坦坦荡荡的行进……王纶,你派人去告诉岑秋,等新部帅一到,立即挥兵过来,就在秋明州将他们击溃!”
公冶刑身边一个壮实的汉将点头道:“喏。部帅,我们曲经过昨日一战损失了两连人马,这些匈奴军可能是匈奴王庭的王旗军,部帅小心为上,尽量先别跟他们死磕……”
公冶刑笑骂道:“日你先人,老子打了半辈子仗,难道还要你教?赶紧滚回去报信,免得岑秋那小子着急忙慌,在新部帅面前掉了我们‘红狐部’的脸面。”
王纶脸上一红,也不再说话,立即弯腰爬下山丘,然后骑马快速向千鸟谷报信去了。
……
秋明州,乃是大汉帝国对这片土地的称呼。在大汉帝国的官方认知里,这片土地可不属于匈奴人,而是属于大汉。虽然大汉舆图只划到了北海州,但在北海州以北的广大地区,汉圣祖还是给出了自己拟订的称谓---东、中、西西伯利亚,还有罗斯平原、东欧平原和斯坎迪纳维亚半岛等等,都是汉圣祖拟订的名称。甚至于在这些只是名义上属于大汉的领土上,汉圣祖也划分好了区域,拟订了名字。
比如秋明州。秋明州以北的罗斯州,库克州;以东的诸塞州,极冰州;以西的叶尼塞州,哈萨克草原州等等。
现在汉人所说的秋明州,比起沈云所知道的后世北极熊所拥有的秋明州要小一些,没有一百五十万平方公里那么广阔,但也相差无几。毕竟这里没有大汉的流官,也没有正经的汉人居住,所以称谓上要随意宽泛许多。
必须说明一下的是,当初汉人之所以没有占领这块土地并不是因为匈奴人有多么强大,而是实在没有那个必要。
经过圣祖在军事、经济、政治、科技、医疗等等方面的改革,大汉帝国的人口分布和人口繁育也受到了不可以避免的巨大影响。在圣祖后期,汉人的总人口就已经超过了三国混战之前,达到了空前的一亿一千万!在那个时候,单单老州的土地就足以承载汉人的生活。
但圣祖明白,中国之所以在历史上无数次的出现王朝的反复,无数次的出现战乱,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土地与人口之间的矛盾。每当战乱过后,这片土地由于文化和经济等诸多原因会稳定下来,然后形成盛世,但盛世之后就因为人口过量,土地承载饱和,民众食不果腹等等原因而导致农民大起义,进而使得一个又一个盛世王朝崩溃!
汉圣祖创下的大汉帝国,无论从经济上还是政治上来说,绝对是结合了中国两千年封建史的智慧结晶,这个政治架构和文化传承绝对是可以延续千年的政体和文化!所以。只要解决了人口和土地的矛盾,汉圣祖有信心让自己建立的帝国千代万代的传下去!为此。汉圣祖留下了人口普查制度,并且划分了人口数量警戒线!
圣祖说,大汉帝国的老州人口在四亿关口是个临界值。(.无弹窗广告)一旦超过四亿,老州土地将负载过重,到时候就必须全力开发新州,将汉人的精力发泄到新州或者新的土地上。
但对于新州的土地承载量,圣祖却没有说明。不过以当时的人口数量来说,当前的土地面积是足够汉人生活的。所以圣祖对北海州以北的土地并没有侵占的欲望。
到了汉元700年时。大汉帝国的老州人口数量达到了空前的三亿四千万,新州居民有两亿(注1)!此时,大汉帝国就已经有了一定的生存压力。
到了汉元995年时,帝国户部统计,老州居民已经超过了四亿,而新州人口更是达到了两亿四千万!
户部官员还说,这只是保守估计的数字。实际上现在整个大汉帝国至少有八亿人口!毕竟这个时代的大汉帝国是最富裕最强大的国家,不论新州还是老州,都有许多偷渡客---这点跟后世的美国相比是何其相似!这些偷偷隐藏下来的人口黑户,在老州少些,但在新州更多,总数保守估计在一亿!所以整个大汉帝国此时所拥有的人口数量应该是八亿左右!
这么多的人口。首先是要得益于汉圣祖改进了医疗技术,其次要感谢后来的大汉皇帝继承了圣祖遗志,不断的开疆拓土,开发海洋,将玉米和地瓜这两种活人无数的粮食率先引入。
但人口过剩的问题还是在汉元千年的时候达到了一个顶峰。很难说清楚,大汉帝国与罗马帝国的这次争锋。到底跟人口有没有直接的关系。
据后世学者的统计,此时大汉人口超过八亿,而罗马这个地跨三洲的大帝国,在汉帝国的影响下,人口数量也空前的超过了四亿!这或许也是罗马帝国被迫向外扩展生存空间,不得不与大汉帝国争锋的主要内因吧!
……
秋明州上此时还是匈奴人的势力范围,他们没有明确的国界,所以匈奴民族也常常到东边的日耳曼帝国区域放牧求生。而住在北海州的汉之牧马人,一样也会越过萨彦岭,到秋明州一带放牧求活。
特别是在月匈两国联合进入北海州之后,这些汉之牧马人更是集体迁移。其中很大一部分都转移到了定边府,还有一些向东逃往库伦,剩下一些为了避开战火,不得不越过萨彦岭,游荡在秋明州草原上。
而在帝国的官方言论中,秋明州上的牧马人,也是汉军保护的对象。
秋明州很少有像样的建筑,在这南北长三千里,东西宽两千里的大平原上,只有一个个散落的毡包和成群的绵羊。
应该这么说,这里还活在原始社会!
以上就是沈云到达部帅营帐后了解到的情况。
“部帅,匈奴贱种顺着叶尼塞河南下,经过了秋明州西部的斯图坦山、明栾川,明日即会抵达赫塞和布里茨克,那里有我们汉人的四个牧马部落,公冶校尉的意思是在这里寻机与敌决战。”王纶急匆匆地指着舆图,向沈云讲解道。
赶了一个晚上,王纶终于赶了回来,现在这个壮硕的汉子也显得疲惫不堪,虬结的大胡子上满是尘土,铜铃大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
沈云的样子其实也好不到哪里去,眼睛里也是通红一片,不过眼神里没有疲惫,反而炯炯有神,就像是一头随时能够攻击的猛虎。
昨晚一夜沈云都没有休息,而是快速的翻看各种文档和资料,想在最快时间里掌握“红狐部”的信息。此刻,他心里已经对千鸟谷周围有了大致的轮廓,不过还需要王纶来补充完善一些消息。
“王纶,你把咱们汉人聚居的地方画出来,还有,对于秋明州上匈奴人的聚居情况,你要是知道也一并画出。”
王纶疑惑地看了一眼沈云,但还是拿过毛笔,在舆图上边画边道:“我汉人居住地方离千鸟谷都不会太远。大致在斯坦图山、明栾川、赫塞河、布里茨克一带。至于再向北四百里,就是匈奴人左贤王麾下大祭司忽媞莫的部落。从忽媞莫部落往西一百里是撒胡克尔部落。往东两百里是莫尔希干部落,这个莫尔希干部落主要居住在秋明州东部的针叶林里,很少出来与其他部落来往,对匈奴王的召唤也经常阴奉阳违,很难界定他们到底是匈奴人还是非匈奴人。”
看得出来,王纶对这一带非常熟悉。旁听的马固忍不住道:“王少尉,你怎么对这一带了如指掌?”
王纶憨厚一笑,道:“在下本就是北海州库伦人。世代居住于此。加入飞骑卫之前,我本是北海州第一军团的游骑,这一带我经常带兵巡查……不怕这位参谋笑话,跟匈奴人我们做生意,还聘请我当过翻译!”
马固恍然,在北海州与匈奴人做生意并不是什么怪事。事实上很多北海州人都会通过这种方式与匈奴人打交道。当然,帝国在明面上是不支持这种行为的。但暗地里的事。谁又说的清楚。王纶甚至还说,帝国许多大商贾都会来这里采购毛皮马匹,连帝国第一大客商鄢家都在忽媞莫部落有据点呢!
沈云托着下巴沉思许久,道:“王纶,你说这次南下的是匈奴王旗军?那之前进入我大汉境内的又是什么军?”
王纶喝了口水道:“禀告部帅,之前进入我大汉境内的是匈奴左贤王的骁骑军。匈奴军制与我大汉相仿。不过番号却有所不同。匈奴中最骁勇者当属王旗军和王庭军,其次是左右贤王的骁骑军。最后才是由普通牧民组建起来的克巴军。”
“哦,王旗军与王庭军有何厉害之处?”沈云饶有兴趣地问道。
王纶道:“王旗军与王庭军皆是直属匈奴王统辖,两百年前,匈奴王阿提拉下令。匈奴男子满十四岁即服兵役,兵役满四年者通过竞选进入王旗军。王旗军内部分八个等级。以红黄蓝白四色区分,正红旗兵与镶红旗兵为最高兵卒,优选进入王庭军。所以王庭军其实是王旗军的一个优化版。时至今日,王旗军共有八旗,王庭军也有八旗,每旗大概一万人,两者相加,兵力大概为十六万左右!”
八旗?
沈云暗暗冷笑。妈的,冲着这个名字,老子也得把你灭了。
王纶继续说:“匈奴王旗军很好辨认,只要看旗帜是否为狼旗大纛即可。匈奴王骁骑军一般使用苍狼大纛,像进入我大汉境内的那四万匈奴兵就是举的苍狼大纛。而这次前来的匈奴大军举得是王旗军的白狼大纛!”
“那匈奴王庭军的旗帜是什么?”
说到这个,王纶有些尴尬地一笑:“匈奴贱种,也自诩为真龙天子,甚至有南龙压北龙的说法,所以他们的王庭军举的是苍龙大纛!”
沈云呵呵一笑,并不以为意。
用什么旗帜那是别人的习惯。什么南龙压北龙的迷信思想,沈云是不信的,他只信实力。如果实力够强,哪怕举着面唐老鸭的旗帜照样让人闻风丧胆。实力不行,捧着西天如来的塑像都没用!
“最后一个问题,公冶校尉那里与敌激战情况如何?还能否在布里茨克构筑一道防线阻挡住匈奴军继续南下?”沈云忽然问道。
王纶不明白沈云为什么要这么问,但在他灼灼逼人的眼神下,皱着眉头想了想道:“昨日公冶校尉带领我曲一千八百人在明栾川与敌前锋交战,斩首两百余,倒是暂时击退了匈奴人。不过匈奴人也摸清了我军虚实,估计今日就会大举南下,到时候布里茨克无险可守,想要构筑防线有点困难。但如果部帅下令我等继续退守千鸟谷,或许可堪一战!”
“退守千鸟谷?那不是将秋明州拱手相让?不行,这绝对不行!”马固第一个开口反对道,“匈奴王旗军最多不过一旗万余人,我‘红狐部’现在有兵员五千四百人,虽然对方人数是我军一倍,但正面决战还未必就怕了他匈奴贱种。部帅,我建议根据公冶校尉的说法,全军开拔在布里茨克与敌决战!”
看着急于发言的马固,沈云却是微微一笑,说出了另一番话。
※※※※※※※※※※※※※※※※※※※
注1:人口一直都是制约中国王朝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人口最多的当属大清帝国的康乾盛世及鸦片战争以前的道光皇帝时期,达到了空前的四亿三千万!必须看见的是,这么多的人口并非清帝国的皇帝有多么能干,完全是因为当时已经从美洲等地引进了新的食物品种---地瓜和玉米!这两种食物才是中国人口急速膨胀的主要原因!到了鸦片战争后的咸丰时期,这两种食物也无法满足急剧膨胀的人口了,于是历史惯性只能采用最暴力的方式来解决人口过剩的问题---太平天国起义,直接和间接导致的死亡人口将近一亿!很难说之后的所谓“同治中兴”跟这次人口大减,土地矛盾降低有没有关系!(未完待续。。。)
【第四章 伪八旗,镶红旗主】
汉元1003年七月二十五日,秋明州千鸟谷前的汉军营地开始拔营而起。刚刚补充了兵员,满编的“红狐部”开始了沈云执掌部帅大权之后的第一次作战。
在拔营之前,沈云在营帐里说了这样一番话。
“若在布里茨克与敌决战,伤敌一千的同时,我部也要自损八百。以前在淄木,那是不得已为之,而现在,我却不会再干那样的傻事。”沈云语气坚定地说,“骑兵不是用来正面决战的主力,而应该是主导一场战争的根本!在我的带领下,‘红狐部’的狐狸特性不仅要发扬光大,而且要像毒蛇一样让敌人感到畏惧!”
“我决定,长途远袭,攻打忽媞莫部!”
这是沈云最后的决定。
这句话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愣住了。马固张了张嘴,想反驳几句,但是却又忍住了。方誊却是支持沈云的,不好当场提出反对。
倒是,揪着下颚的胡须犹豫地说:“部帅,这里是秋明州,不是北海州,咱们大汉的直道还没修到这里。从千鸟谷到忽媞莫部至少还有八百里,这八百里路在我大汉境内不过两日飞奔可至,但在这里……还请部帅三思!”
沈云道:“我已三思过了。老白,你拟订军报送到元帅行营,其他人准备吧!另外,王纶你带我军令,让公冶校尉立即回军固守千鸟谷,若是匈奴人绕开千鸟谷准备从其他地方进入坚昆。他务必给我联合其他汉军将其守住。最多五日,我必取忽媞莫的人头回来!”
“可是。这样做有什么意义?”马固终于开口了,大声道,“拿下忽媞莫又有何用?这一万匈奴人如果硬要进入坚昆,难道我们打下了忽媞莫就能让他们撤军吗?”
这个反驳让王纶都忍不住了,帮助沈云就顶了回去:“打下忽媞莫部,匈奴人最多只能在野外作战七天,如何能不撤?更何况,忽媞莫部往北两百里就是匈奴左贤王的王帐。他们敢不回去吗?”
马固被顶的哑口无言。
王纶说完又对沈云行礼道:“部帅,属下知你想迂回包抄,但属下也请部帅三思,忽媞莫部是左贤王麾下大祭司的帐篷,至少有七千户牧民,号角飞扬,至少可聚兵两万。虽然都是匈奴最不堪战的克巴军,但蚁多咬死象,部帅只带四千人前去,如何跟两万人打?再请部帅三思啊!”
沈云手上拿着“红狐部”的军官资料和部队编制,笑着说:“山人自有妙计!”
……
关于八旗,沈云想到了很多。当然。最多的还是关于那个导致华夏民族受尽苦难的大清帝国。
必须承认,满清八旗在建国初年还是很强悍的军旅,最起码在同时期的东亚地区可谓纵横无敌,不论是军心还是士气,又或者战斗力都很强势。但那只是昙花一现。因为大汉民族的衰弱,才让满清八旗的强大凸显出来。不过这种强大并没有维持多久。入关十几年后,满清八旗就已经不再能战了,之后的平三藩、收台湾,又或者是平定新疆之类的战斗其实都是汉八旗、蒙八旗以及绿营兵在打。
这么说吧,满清八旗的最强大时期只有区区五十年,两到三代人罢了。而沈云如今所要面对的匈奴八旗,这个可是维持了整整两百年强大的军旅!
什么?匈奴八旗不强大?不强大匈奴人能够在大汉帝国与罗马帝国的联手封锁打击下活到现在吗?能够传承两百年而不崩溃的军旅,从本身上来说就证明了匈奴八旗制度的强大!
当然,匈奴的八旗制度与满清的八旗制度还是有本质区别的。比如满清八旗的编制是梅勒-额真-牛录-甲喇-固山,五级制度。而匈奴八旗的编制是类似于大汉帝国的伍-什-队-百人队-千人队-旗团,六级分配。编制上来讲,匈奴八旗更加细致,也更利于军队的指挥。
从最根本的区别来说,满清八旗是以军事为核心的政治、生活、经济四维制度,而匈奴八旗却是纯军事制度。匈奴人平时的政治、经济和生活制度还是以王庭-左右贤王-祭司-头领-佐领-部众这样的等级来进行。
无论是哪种制度,都是最适合他们自己的,才会延续这么长时间不被颠覆。超出这个时代生产能力的制度在经受了时间的洗涤后,终究会被淘汰,除非有那么一两个能够逆天的统帅者存在---比如汉圣祖!
……
沈云是无意去改变什么制度的,他已经认识到现在大汉所有制度都是领先于这个时代的,并且完美的跟这个时代契合了,这点并不需要他去做改变。他所要做的,所能做的,就是通过自己,去影响如今的大汉帝国,让圣祖陛下流传下来的传统不会偏离原先预定好的轨迹。比如眼下最重要的骑兵的运用理念!
对于骑兵,沈云在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接触后,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结合他前世的记忆和理解,可以说在骑兵运用上,他已经超出了同时代的人太多太多。
作为冷兵器时代最强大的机动力量,执着于用骑兵打会战无疑是不足的。骑兵在于灵动,只要将这种灵动性发挥出来,任何所谓的集群都会在它面前烟消云散。骑兵,就是二战时期的机械化部队,快速的穿插,急速的迂回,同时不断的突进偷袭才是骑兵运用的王道!
当然了,如果没有正面实力的配合,不断穿插突进的骑兵很容易就会变成孤军深入,被人包了饺子。沈云现在所要做的,就是先将这支已经有了灵动特性的“红狐部”的威力发挥到极致,让所有人看见骑兵一旦动起来会有多么恐怖的威力。
西西伯利亚平原无疑是沈云展现这种威力的绝佳场所。这里是平原。高山深谷极少,大川大河更是绝迹。唯一能够让骑兵无法纵横的只有那些茂密的针叶林,但这些树林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又恰恰可以限制以骑兵为主的匈奴人对汉军骑的追击。
当然,从全局角度而言,此时沈云深入匈奴人的势力范围是有点鲁莽了。毕竟现在整个北疆方面军都在围歼已经疲于奔命的月氏大军,这个时候突入西西伯利亚平原深处,很容易让汉军骑得不偿失。最好的决策应该是如马固说的那样,防守千鸟谷,依据汉军传统的那一套。把来犯的一旗匈奴人吓跑就行了。毕竟这个时候匈奴人消息迟滞了一步,并不知道月氏人大势已去,一旦得知这个消息,他们会很快撤退的。
但沈云也有自己的观点,现在整个北疆方面军已经从劣势转向优势,再纠缠于科布多那里对整体战局并没有多大影响。在那方圆几百公里的区域,沈云的“红狐部”就算迂回穿插再出色。也不可能达到轰动的目的。而沈云此刻就是要再创造一个奇迹,让汉军高层都认识到骑兵的恐怖威力,所以拿脆弱的匈奴人开刀是最好的选择!
……
应该说匈奴人占据西西伯利亚平原太长时间了,他们几乎快忘记这一片土地其实本质上并不属于他们。汉军并非无力征服这里,而是不愿征服这片土地。人口的压力虽然在渐渐显现,但还没有迫切到需要再次开疆拓土才能生存的地步。
忽媞莫部是以匈奴左贤王大祭司忽媞莫来命名的部落。相当于一个城市。就座落在叶尼塞河中游。顺着丰美的草场和平缓的叶尼塞河,忽媞莫部已经在这里繁衍了上百年,安详而又平和。
这里离汉军最近的驻地也有一千里,又没有修建直道,在过去的五百年里。汉军有来过,但很快就退却了。所以这里是非常安全的。
忽媞莫祭司是个大胖子。在草原上,像他这么胖的人很少见。毕竟牧人们整日里迁徙和风吹日晒,体格都一般比较粗壮,但忽媞莫却实在胖的像个肉球,他的身体甚至无法骑马。不过谁让他是祭司呢,而且是左贤王的大祭司,所以即便他是个无法骑马的胖子,依然过着奢华悠闲的生活。
他的帐篷就在叶尼塞河河边的一出高粱上,巨大的帐篷缀着五色的彩带,还有无数金闪闪的饰品悬挂在帐内,帐中铺着来自大马士革的羊毛毯,柔软的就像少女的肌肤。
忽媞莫光着一双肥脚踩在地毯上,上半身披着斑斓兽皮,头上带着罕见的红色雁翎冠,整个人躺在一群衣衫暴露的侍女柔软的身上。侍女们几乎不着寸缕,只有几块麻布包裹着下身,至于上身却是半露,粉红而又柔嫩的胸脯就这么袒露着,仍由身上这个大胖子不停的舔舐和摸索……
这时,有人急匆匆地跑进来,半跪在忽媞莫面前道:“大祭司,我回来了!”
忽媞莫睁开沉重的眼睑,由于过于肥胖,他的眼睛几乎是眯成一条缝,扫了一眼便又专注于身边的侍女,嘴里喊着侍女胸前挺立的蓓蕾,含糊道:“察合马,我的佐领,你回来了就好,运送粮草可还一切顺利吗?”
叫察合马的佐领是个粗壮的匈奴人,肩膀奇宽,脖子粗短,虬结的胡须长到了胸口,打着个结就塞在左衽的领子里,显得剽悍气息十足。他急道:“大祭司,运送粮草倒是顺利,不过我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了莫尔希干部的耶马台吉,他告诉我一个非常不好的消息,说是月氏人已经被汉军打败了!”
忽媞莫噌的一下睁开了眼睛,不过厚重的眼睑让他无法完全睁开,只能急促地呼吸了几下,想要挣扎着起身,嘴里急道:“长生天在上,察合马你带回的消息准确吗?”
察合马单膝跪地,高举右手大声道:“我的大祭司,察合马敢以长生天的名义发誓,耶马台吉的确是这么告诉我的。”
忽媞莫挣扎了几下没能起来,突然伸出肥胖的手臂一把将身边的侍女扇了个大耳光。怒喝道:“你们的眼睛瞎了吗,还不赶紧扶我起来!该死的卑贱奴仆。总有一天我要让豺狼将你们的活活撕碎!”
无缘无故挨了打骂的侍女赶紧扶起忽媞莫,脸上还有一道红彤彤的掌印,但却不敢反驳,只能委屈地低下头,眼眶瞬间红了。
忽媞莫坐起身体,忽然又重重一脚将侍女踹翻,然后将肥厚的脚掌踩在那侍女的脸上,嘴里怒骂:“卑贱的女奴。给我把脚舔舒服了……”
女奴显然怕极了,都不敢揉自己被踹疼的位置,便直接伸出娇嫩的舌头不断的舔舐着忽媞莫那腥臭肥厚的脚掌。
微微的酥痒感觉让忽媞莫舒服的快要呻吟出声,似乎这样才能让他平复情绪。半晌,忽媞莫才道:“莫尔希干部是长生天赐下的雄鹰,是我们匈奴人的眼睛,他们看到的一切应该是真实的……那么。我的察合马,你这次去运送粮草,可有发现汉人北上的趋势吗?”
察合马对女奴的遭遇眼都不眨一下,犹豫了一会儿说:“我的大祭司,我只到吉哈努将军的后队,并没有看见汉军。不过听王旗军的人说。他们在前面碰到了一曲的汉军,损失了两三百人,汉军本身只损伤了不到五十人。”
忽媞莫一听更显紧张。吉哈努是匈奴镶红旗旗主,乃是仅次于八旗中的正黄旗和正红旗的精锐战力。
忽媞莫舌头舔了舔肥嘟嘟的嘴唇,转着小眼睛道:“察合马。你就像草原上的猎犬一样敏锐,你告诉我。我应该将这个情况告诉撒胡克尔和左贤王大人吗?”
察合马想了想说:“我的大祭司,左贤王派您来到这里,就是为了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到汉人的消息,草原上的雄鹰莫尔希干都不如您受左贤王的重视多,依照我的看法,我觉得应该派人通知他。”
忽媞莫低下头,反复在剧烈思索着什么,嘴里嘟喃道:“可是,可是上次月氏人联盟的提议,是我向左贤王禀报的,如果月氏人败了,那左贤王会不会责怪我呢?为了这份功劳,左贤王推迟了向阿莫拉王禀报的时间,这才让吉哈努将军的队伍没赶上第一次大战,这个时候……”
忽媞莫一边思索嘀咕,一边脚下用力,似乎这样才能让他那肥胖的脑筋转的更快些。他脚下的女奴终于忍不住了,使劲的扭了扭脖子,忽然忽媞莫大怒地抬起脚,狂叫道:“卑贱的女奴,你居然敢用你的牙齿划伤我的脚,我踩死你……”肥厚的脚掌不断的抬起,边踩边踹在女奴的脸上,只几下,那女奴便连声音都没发出,就彻底晕死过去。
“来人,把这卑贱的敢伤害我的女奴拖下去,让野狗活撕了她!”忽媞莫狂怒暴叫。
立即有人进来将这个半裸的女奴像死狗一样拖下去,旁边的侍女们更加胆战心惊,紧紧抱做一团。
不过这时忽媞莫已经没了再让女奴舔脚的心情,颤巍巍的站起身,肥肉在身上滚做一团,最后垂下来,他气喘吁吁地走到察合马面前,道:“我的察合马,我不能再犯错了。这次你必须亲自去向左贤王汇报这件事。还有,派人告诉撒胡克尔,让他把营地迁过来跟我们合在一处。记住,察合马,一定要比布颜祭司的人,更早将消息传到。我不能再犯错误,不然布颜祭司一定会在阿莫拉王面前说我的坏话,该死的,他们就像草原上的鼹鼠一样可恶,比毒蛇还要阴险,总在阿莫拉王面前说我的坏话……”
察合马抚胸道:“我明白,大祭司。不过我走了谁来押送粮草呢?”
忽媞莫摇摇头:“不用押送粮草了,月氏人输了,吉哈努将军应该很快就会回军。对了,你派人去告诉吉哈努将军,撤军的时候不要再去激怒汉人,特别是赫塞河-布里茨克那些汉之牧马人,不要再像以前那样洗劫他们,这样会招来汉军的报复的!”
察合马点点头,立即除了营帐。
大帐外,绿油油的草地像是一张毛毯,直铺远方天际,一座座帐篷宛如天上的云彩铺陈在这片丰美的草场上。真是一处绝佳的牧场啊!
察合马走下高粱,来到营地里取了三匹马,然后将大祭司的命令传达下去,接着又叫过自己的儿子,和几个佐领分别嘱咐道:“大祭司最近心情不好,给他找几个温顺的女奴。最好是从野人部落那里抢来的汉人女奴会更好,如果没有,就去找撒胡克尔部,他们那里还有几个哈里发的蔡奄国的女奴,将她们买来献给大祭司。”
几个佐领都点头应承。察合马又对自己的儿子术可说:“你带着我的卫队,保护好大祭司!我这次去可能要四五天时间,这几天一定要多派人手去南边探查。”
术可咧着满嘴的黄牙说:“阿爸放心,我会保护好大祭司的。”
察合马点点头:“好,叫你额吉(母亲)给我准备点吃的,我带在路上吃。”
……
察合马刚走的当天晚上,术可就带人将大祭司的营帐团团保护起来。不过,也就是在这天晚上,灾难降临在忽媞莫部的头上。(未完待续。。。)
【第五章 忽媞莫,马儿快跑】
汉军骑兵的标配是,高筒马靴一双;四石力弓一张,箭壶五筒;军弩一把,弩箭一排;骑刀一把;短刃一把,视个人喜好可另行打造;水袋一个;皮制披风一件;行军包两个,其中一个行军包内装有药物数包,绷带两个,另一个行军包里装有干粮和马匹蓄力的豆料一带;最后是皮毯一张,作为夜间休息用。(.好看的小说)
这是硬性配置,然后根据骑兵分工的不同,配备不同的数量的马匹。比如游骑、哨骑会一人三马,甚至四马,轻骑一人双马,重骑会有战马和各种驮马……
这些配置有些是汉军骑自己根据战争的发展慢慢演化出来的,而有些则是汉圣祖建立汉军时做的硬性规定。不管是怎么来的,总之汉军骑其实已经具备了沈云所想要的那种迅捷如风、奔袭千里的条件!
汉元1003年七月二十八日夜,沈云带着两曲骑兵悄悄摸到了忽媞莫部东侧的一个洼地,这里有片不小的针叶林,再往东就是莫尔希干部的地盘。这种草地与森林的交界处,除非是有什么节日,不然向来人迹少至,沈云他们躲在这里是再合适不过了。
夜幕降临,沈云也不多说,只是扯下面罩,无声地朝身后的骑兵一挥手,三千六百名骑兵由沈云、文萃、钟离泗三人分别带领,像从树林里伸出的魔爪,瞬间化成三股鞭形的队伍,狠狠地朝忽媞莫部抽了过去。
这次袭击忽媞莫部的目的很简单,摧毁这个匈奴镶红旗军的后勤补给中转站。在草原上要摧毁这样一个地方只有两个方法---杀光、烧光、抢光!三光政策才是王道!
忽媞莫部总人口超过了四万。如果让大祭司帐吹起聚兵号角,那些生来便在马背上过活的匈奴男子便会有组织地抵挡汉军。虽然是战力低下的克巴军,可也绝对会给沈云的“红狐部”造成难以想象的困难。为此,沈云已经有了应对---赵信的任务是在战斗发起后,不用管任何人和事,直取忽媞莫部的大帐,拿到忽媞莫的人头!
赵信在战场上的恐怖毋庸置疑。如果说查干湖一战只是让这个男人崭露锋芒的话,那淄木的一场血火之战就算是彻底将他这块好钢给淬炼出来了。
现在的赵信,普普通通地站在那里。就宛似一把出鞘的利刃,凛然的杀气都似乎能够伤人于无形---当然,这股杀气在沈云嘴里就成了“装b”---不管怎么说,信奉“一点寒芒先至,随后枪出如龙”的赵信,其百万军中取敌将首级的能力绝对是恐怖的!
而他麾下的警卫曲军官都是从查干湖就跟着沈云的老卒,经历了淄木血战。这些老卒的忠诚和战力都已经可算拔尖,战场上的分进合击、左右翼护都已经做的不能再纯熟,轻易就撕开了忽媞莫部那根本算作没有的防护阵线。
当然,赵信之所以能够快速穿透忽媞莫部,最重要的还是有内应---鄢家商行设在这里的行商早就将忽媞莫大祭司的帐篷位置给标注了出来。
从亥时开始,匈奴营地里的纷乱就从没有停息过。(.好看的小说)飞骑卫红狐部遵照沈云的命令。不与顽敌作战,分进合击,保持马速,遇到难以一下冲开的营盘便绕开,见有骑在马上的人。不论男女老幼一律射杀!
忽媞莫部根本没想到汉军会突然冲杀进来,又是夜里。根本形不成有效抵抗。当然,在这之前,汉军对匈奴人的袭击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应该说匈奴人也比较有经验应对。但他们却从没遇到过像红狐部这样似乎并不以占领和杀戮为目的的汉军骑!
是的,沈云并没有打算彻底占领这里。毕竟匈奴人有数万,他只有三千六百人,这点人马想要占领这里是不可能的,他只想把这里搅乱,然后尽最大可能的破坏这里的后勤供应和补给能力,同时拿下忽媞莫大祭司的人头就足够了。
所以汉军的目标是那些马厩、草料包、兵器库,当然,还有那座立在高粱上的帐篷。
……
汉军发动攻击时,术可正在忽媞莫大祭司的帐篷里,垂涎欲滴地看着那些柔美的侍女被大祭司压在身下肆意蹂躏。
忽媞莫并不把这些女奴当人看,经常蹂躏到一定地步,就会将这些女奴肆意地赏赐给身边的卫士。所以守护忽媞莫可是个美差。术可早就想来了。
可今晚没等忽媞莫完成第一次发泄,就听见远方草原传来隆隆马蹄声,更远处的帐篷群已经发生骚乱,更大的喧哗呼啸声由远及近,似排空的雷声滚滚而来。
“发生了什么事?”忽媞莫在帐篷里恼怒地吼道。
术可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他正望着忽媞莫肥肥的肚腩下露出的一双美腿,被这一大吼才惊醒过来,擦去嘴角的口水,匆匆跑到帐篷外一看,顿时,刚收住的口水又流了下来---不过这次不是馋的,而是吓得。
只见漆黑如墨的天地之间,三条火龙由东南西三个方向瞬间插入忽媞莫部的驻地,火龙过处,大火也在瞬间弥漫开来,形成更大的火场。到处都是尖叫和惨嚎!简直宛如一副末日景象!
在这一瞬间,术可便意识到是汉军杀来了!对于常年居住在这里的忽媞莫部来说,汉军偷袭虽然不是常态,但总有心理准备。但眼前这三纵列火速前进,并且不断引起骚乱和动荡的打法,术可却是从没见过。
长生天在上,他术可才十九岁,连真正的战场都没见过呢!
术可还在发愣时,忽媞莫已经光着脚,摇晃着肥胖的躯体从帐篷里冲出来,见这情形也是一愣。但随即就猛拍术可的后脑勺,怒骂道:“还愣着干嘛?赶紧吹号聚兵啊!我的勇士察合马。怎么会有你这么个像草原猪猡一样蠢的儿子啊!”
术可立即清醒过来,手忙脚乱地去安排吹号。匈奴人的号角有很多型号,一般聚兵的号角需要两人抬---数万人的部落,号角小了可无法将声音传那么远。同时,还有十几个亲卫也赶紧举起小型的号角,配合着大号角的声音,将聚兵的消息传递出去。[.超多好看小说]
“呜呜呜呜……”
沉闷的号角声传遍已经完全陷入混乱的忽媞莫部,顿时就有数十数百的匈奴人骑在马背上。向着高粱处疾驰而来---谁都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聚集在一起才有可能抵挡汉军的偷袭,各自为战只是找死。这么混乱的情况下没有聚集在一起,单单是慌乱中逃跑的匈奴人就能将自己人踩死。
忽媞莫揪着一块皮毯,光脚在旁边大声呵斥着,将身边的亲卫组成一个简易的阵型。应该说。忽媞莫还是有一点能力的,再加上他头上那顶代表祭司身份的顶冠,顿时让高粱上的混乱有点清楚起来。
这个时候,已经有许多匈奴人骑着马冲上高粱,不断汇聚在祭司营帐周边,不过术可就是个笨蛋。根本不能及时有效的将他们整理清楚,只是一个劲的在那里大呼小叫,一会儿让新来的人排在外围,一会儿又让来人往后面去增加队形的厚度……一时间,祭司营帐外围反而乱成了一锅粥。
就在这时。又有一支骑着马的队伍向高粱上狂奔,也没打火把。看不清是什么人。术可骑在马上,张嘴大叫:“里面,里面还有位置,新来的往里面去,让开点!”
术可这个小子别的不好,就这嗓门还算大,一时间前面的队伍倒是让开了一个马身的空隙。就在这时,奔近的队伍终于让最前面打着火把的匈奴人看了个仔细。
“我的妈呀,是汉军!”最前面的匈奴人透过火光看见奔来的队伍居然是身穿丘山铠,身披红披风的汉军制式军服时,顿时吓得大叫一声,火把都掉在地上,下意识的就要去摸腰间的弓箭。
可是太晚了,这么黑的天气,火把能看清人的时候,已经是二十几步的位置。
“环射!突进去!”当先一名汉将,冰冷坚硬的声线从面甲下传出,两只在黑夜里似乎闪烁着嗜血寒光的眼眸在这一刻绽放着让人心悸的神采!
一波波似飘忽不定又似会拐弯的箭矢丛林在汉军队伍中疾射而出---这是飞骑卫特有的“环射术”,其实就是借助马速,抽弓放箭时让箭矢在空中形成一个非常小的弧度前进---说起来简单,但实际操作起来没有几年的磨练很难完成,整个世界,也就寥寥几支军团能够完美释放出这种“环射”的最强战术!
环射,能够有效规避掉当面敌人的护盾---当然,不是百分百,而是形成一种视觉差异,让成百上千支箭矢看起来很漂,像是一个圆环劈头盖脸的覆盖过来,从而让对面的敌人产生一种即使拿着盾也无从格挡的错觉。
这种战术在白天的正面战场上是很难占到便宜的,毕竟在视线清晰的时候,环射的效果并不佳。但此刻,天空一片漆黑,只有那一支支火把照耀着,等匈奴人反应过来的时候,箭矢的寒芒已经快到眼前,这就足以致命了---惨叫声顿时从匈奴人队伍中传出,队形一下更加散乱了!
当先的汉将射出两支环射箭后,又立即抽出手弩,迎着当面“噗噗噗”扣动扳机,将一串箭矢射出去,然后也不管射没射中,直接从背后抽出一杆长枪,大喝一声:“冲进去,杀忽媞莫!汉军威武!”
“汉军威武!!”所有汉军骑同时高喝,效仿汉将,射光手弩,拿出各自称手的兵刃,准备冲阵。
面对匈奴人,汉军上下有着绝对的心理优势。别说对面是这样一群队形不整的克巴军,就算是严密布阵的王旗军,红狐部也有一冲的勇气!
“杀!”当先的汉将一枪挑落一个还在犹豫该举盾还是该张弓的匈奴人,然后顺着匈奴人之前就让开的位置一股脑的杀进去。见人就挑。挑不开就横拍过去,真是见着就死。挨着就亡,接触面中无一合之敌!
“都尉威武!”汉将身后的汉军士卒士气大振,高喊着也冲了进去。
这都尉,当然就是赵信赵先至!那杆长枪加上枪尖也其实只有一米八,在动辄使用狼牙棒、劈山捶的冷兵器战场,长枪其实并不好使,需要的技巧太多,但赵信却人枪合一。枪出如龙,杀透敌阵,无一丝阻碍。
甚至有好几个拿着狼牙棒等重武器的匈奴人当面朝他劈下来,也不知赵信怎么做到的,就那么紧紧一握的枪杆一挡,一抖,那些狼牙棒就从匈奴人的手里脱飞。接着就是快如闪电的几个攒刺,几丛血花就在匈奴人的喉间绽放……
这简直就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阵中的术可在发现汉军已经逼近那一刻就尿湿了裤裆,然后也不知怎么滴,仰天一声大喊:“汉军杀来啦!”然后揪过马缰,猛地一夹马腹,就纵马向后方跑去---这一连串的控马术倒真是娴熟。不愧为生长在马背上的民族这一称号!
可这么一来,匈奴人还有谁有战心?更何况当先那名汉将如此威风,突进阵中不过十几步,枪下就有了十几条人命,如狼似虎的汉军骑又蜂拥而上。完全把匈奴人打懵了!
于是,在下一秒。所有匈奴人都呼喊着“汉军来了”四散而逃。
赵信正要挑飞当面一个匈奴人的弯刀,枪已刺出,却见那人凭空消失在马背上,而那匹马也在这时作出高难度的立定转身,接着猛地后蹄发力,跑了!
赵信正在纳闷间,那原本空荡荡的马鞍上,突然又绕出一个人来---原来刚才那匈奴人居然使出了蹬里藏身的绝活,关键时刻胯下的马匹又给力,顿时逃过了赵信这必杀的一击!
这情况让赵信有点哭笑不得。
什么嘛,蹬里藏身这种技术不是应该用在冲阵一方的吗?还能拿来这样逃命?
这时,祭司营帐已经近在咫尺,赵信一马当先冲了上去,突然一团肉球从帐篷大门冲了出来,差点让纵马冲上来的赵信吓了一跳,他胯下的战马也突然受惊,本能地高高跃起,躲过这猛扑而来的肉球,马头也猛地撞向帐篷。
“嘭”祭司营帐倒是蛮结实的。经赵信这么强力一撞,居然只是晃了晃,噗噗往下掉钱而已。
马身撞在帐篷上,五色的彩条簌簌下落,同时还有无数的金叶子从帐篷上坠下来,“叮叮当当”的金叶敲击甲胄的声响让赵信有点发懵。
什么情况?有人拿钱砸我?
只是一眨眼,赵信便清醒过来,一扭头,那团肉球居然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向营帐后方滚去。
“是忽媞莫祭司!”赵信身后一个汉军士卒大叫。
赵信一怔,立即掉转马头,大喝道:“抓住忽媞莫,军勋便可能一转啊!杀!”
汉军上下顿时士气大振,军勋啊,谁不想要?一众汉军骑连那掉了满地的金叶子都没看一眼,紧紧追着忽媞莫这个肉球而去。
说来也怪了,那肉球明明是个人,可赵信却总是追不上他。
“马儿快跑!追上他!”赵信暗暗大叫,双腿紧夹马腹,甚至用上了马刺,胯下战马也使出吃奶的劲儿跑,但那肉球就在他们前方三十步左右,就是追不上。
这时方才大声叫破忽媞莫身份的汉军士卒忽然道:“不好,都尉,那忽媞莫练的是匈奴祭司中的‘圆体术’,单靠我们这样追是追不上的!”
赵信一愣,他也是个干脆的人,一听这么说了,立即停下脚步,恨恨地盯着那个越滚越远的肉球,拿出四石力弓,满弓射去,箭矢带着风声飞入黑暗,只听远处一声吃痛的闷哼,箭是射中了,但那忽媞莫却滚的更远了,很快便消失在黑暗中。
此刻,整个忽媞莫部的抵抗算是彻底瓦解,赵信咬牙道:“回去汇合部帅,清洗忽媞莫部。”
“喏!”一众汉军士卒领命散开。
赵信揪住方才开口的汉军士卒,问道:“什么是‘圆体术’?”
那士卒掀开面罩,赫然是极为熟知匈奴的王纶。
王纶咧嘴一笑:“‘圆体术’是匈奴祭司们修炼的一种功法,跟咱们大汉暗卫们练的武功差不多。不过匈奴祭司们有许多功法,根据各自不同的身体特性会针对性练习。那‘圆体术’,顾名思义,就是将身体练成一个圆球,一旦奔跑时可利用身体缩成一个球,速度快于奔马!而且因为他借助的是本身,所以消耗体力极少,按照我们的马力,就算再追十里也是追不上的,更何况天色这么黑,一旦深追怕有不测……”
赵信点点头,拍拍他的肩膀道:“嗯,跟我回去复命吧!今晚你做的很好,有你在,我们事半功倍!对了,匈奴祭司都练这种‘圆体术’吗?”
王纶道:“那倒不一定。属下说过,是根据祭司各自的身体特性练习的。其实祭司们的功法大都是为了逃命,毕竟祭司,特别是大祭司在匈奴人中地位崇高,他们可不像头领佐领,没了部落就无法生存。这些祭司只要不被抓住杀掉,即使整个部落没了,他们也一样可以过的很好。所以祭司们学的大都是逃命的法门。”
赵信郁闷地说:“那要抓他们岂不是很难?”
王纶尴尬一笑:“不然呢?帝国军勋上可是定了的,活捉一个匈奴祭司即可记勋一级,都尉以为一级军勋很好拿吗?!”
“哈哈,反正我这一转军勋就拿得挺容易的!”赵信开心大笑。(未完待续。。。)
【第六章 左贤王,奇怪癖好】
在无边无际的西西伯利亚平原的腹地,叶尼塞河中上游的秋明川,有一座用青砖为墙、周长五里的城市。[.超多好看小说]匈奴人从汉元元年开始,便是游牧民族。他们逐水草而迁徙、居住于毡房之中,城市的出现还是很惊奇的。
匈奴人的城市主要还是在阿提拉王时代出现的。主要有四座城市,匈奴王庭、左贤王的秋明城、右贤王的匈人城和匈奴祭祀们祭奠长生天的“天城”。
秋明城所在的秋明川与阴山脚下的敕勒川颇为相似,都是一山为北,前有大河,中间水草丰美异常。这个时代的草原可不是现代那种连脚踝都遮不住的小草,而是真正名副其实的“风吹草低见牛羊”的长草。茂密的草原深处,足可与青纱帐、灌木林相提并论,其间甚至可以藏上万大军而不被人发觉。
秋明城以西的一处被称为馨兰谷的草场中,沈云和他的红狐部就隐藏在这里。
秋明城成高六丈、周长五里,城门六座,人口三万余,东西方的商旅颇多。这样一座城市,在汉人眼里连个县级小城都比不上,但在此时的西西伯利亚平原却是超大城市级别的存在。因为左贤王的王帐就在这里,所以周边的草场都是左贤王的财产,不是左贤王直属的部落是不允许在这里放牧生存的。而即使是左贤王的直属部落,为了体现对左贤王的尊重,也会绕过这一区域,这才有秋明城这个城市周围长草密集如林的情况。
“此战若成。王纶,你当居首功!”站在馨兰谷高处的一个小土岗上。沈云望着远方青色城墙的秋明城,兴致勃勃地对身边的王纶说。
王纶憨厚一笑:“部帅谬赞。若不是部帅指挥若定、战略深远,我等也来不到这里。这秋明城周围的情况鄢家商行的人也是知道的,换他们来一样可以。”
沈云呵呵一笑:“商行终究是商行,哪有我麾下的勇士可靠?更何况,叫鄢家商行的人能知道馨兰谷,但能清楚馨兰谷何处能藏下我们吗?”
王纶咧嘴傻笑,倒也不再说话。
远处的秋明城。青色的城墙与蓝天草原的背景融为一体,着实是一处美丽的地方。
现在这座美丽的城市依旧没有任何面临危险的感觉。
城门口的士兵是左贤王的正黄旗士兵(注1),一个个看上去有些懒散,望着城门口进进出出的商队,只有几个负责收税的税官在那里忙碌。
秋明城是日耳曼人和北欧人,又或者是罗马帝国北疆的商人们从北部进入大汉帝国的必经之地,商业资源还是非常丰富的。匈奴人是游牧民族。极少定居,所以秋明城中的四万人口,大部分都是各地的商旅和商号人员,至于最根本的匈奴人,不过一万出头罢了。
对于这座城市的管理,还是能够看出匈奴左贤王的才干。城分内外两城。内城是匈奴人的居住区,外城是商业区,以棋盘式的格局分布。城中酒肆、客栈、商铺样样不缺,甚至还有青楼楚馆,歌舞妓院。良好的城市管理,严格的城市布局。还有左贤王治下的安全保证---秋明城已经初步具备了一个商业化城市所需的一切元素。所缺的,就是更多的人口和更加便利的交通!
为了防止汉军的深入,从秋明城往南往西是没有修建直道的,而是以草原人独有的“自行道”为道路。所谓自行道,就是由人马踩踏出来的道路。严格来说,这种道路非常难走,特别是对载有货物,需要马车运输的商旅而言。
城内跟城外简直就是两个世界。城内无疑道路平整、秩序井然。但出了城门三里,道路就变成了青草路,天气晴朗点还好,若是遇到下雨,啧啧,那真是一种折磨。
不过这两天天气还算不错,所以之前滞留在秋明城内的商旅们纷纷启程,希望赶在天气转坏之前赶到下一个补给点。两百里外的忽媞莫部就是个不错的选择。虽然听说南边还在打仗,但在草原上不论是汉人还是匈奴人,对于商旅都是比较欢迎的,大不了就盘查的稍微严格些,倒不用担心被拒绝入境。更重要的是,两国交战,任何地方都不缺的土匪马贼之流就不敢现身。从这个角度来说,“商人总是向着战争迈进”这句话还是有点道理的。
商旅的熙攘,掩盖了一支数十人的队伍,从西边馨兰谷混进来的事实。这也是一支商旅,有大汉鄢家商行的旗帜和通关文书,货物也没什么问题,都是匈奴人和罗斯人的特产,只是这一支商旅全由清一色的壮实汉子组成,牵的马匹也雄壮的过分,几乎等同于军马。不过想想他们是来自大汉鄢家商行的队伍,也就释然了。
收税的匈奴税官看了一眼手上的通关文书,面带微笑地用纯正的汉语道:“原来是鄢家漠北分行的沈掌柜,久闻大名,如雷贯耳。你们鄢家商行可是有日子没来咱们秋明城了,之前不是一直在忽媞莫部设点采购吗?”
税官脸上带着笑,话语也颇为谦恭客气,但精明的眼神还是警惕地打量着眼前这个年轻的过分的“掌柜”,以及那些同样雄壮过分的“伙计”。话里话外的意思,无非是询问这次鄢家商行怎么会突然北上?要知道,现在汉匈两国可正在交战,虽然匈奴王和大汉皇帝都暂时没有明确指出对方就是自己的敌人,但汉匈之间五百年的仇恨却是人尽皆知的。
眼前这个沈掌柜,当然就是沈云。鄢家在忽媞莫部本来就有设点,在他们的帮助下,汉军轻易攻下了忽媞莫部,忽媞莫这个大肉球滚的太快。连重要的祭祀印章都没来及带走,被汉军轻易拿到。然后伪造了这份通关文书。
沈云面对税官的眼神,带着一股傲慢的笑容,淡淡说:“忽媞莫部被汉军攻击了,我们的货物在攻击中损失严重,今年的例比鄢家特别重视,我不想输给别人,所以只能亲自跑一趟收集货物了。”
税官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沈云也故意装作惊讶道:“怎么?阁下不知道忽媞莫部被攻击了吗?啧啧。这么奇怪?那可是半个月前的事啊!”
税官心里一惊,也没了继续盘问沈云的心思,挥手放行,然后匆匆走到城内的官署,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城门守将。(.无弹窗广告)守将也是一惊,立即往上禀报。
这就是商旅为何在人迹罕至的草原上为何会如此受青睐的重要原因了---消息!商人的消息无论在什么时代似乎都是超前的。来往的商旅能够带来无尽的信息资源。早在匈奴栾骶.冒顿时代,草原人就已经意识到消息的重要性了。
沈云轻松走进了秋明城。望着这座虽然号称西伯利亚第一大城,但依旧有些空旷的秋明城,沈云露出了一丝狡诈的笑容。
忽媞莫部当然不是七天前受到的攻击,而是两天前!沈云一行在攻破忽媞莫部后,几乎没有做超过两个时辰以上的休整,立即奔赴秋明城。甚至连提前一步的察合马都只是跟沈云前后脚抵达。
出于惯性思维。忽媞莫逃出后第一个目的地也不是秋明城,而是莫尔希干部或者撒胡克尔部。希望借助这两部的力量,迁延汉军的步伐,从而让左贤王有从容调度军队的时间。沈云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不管左右两翼的匈奴部落。直奔秋明城而来。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红狐部其实已经算是陷入了四面合围的境地。在兵法上来说,是绝对的死地。毕竟最远的汉军还在一千里之外,而敌人却是在四面八方。没有人能够想到沈云会来到这里,是的,没有人。
沈云入城的前两个时辰,察合马也刚刚抵达内城王府。
说是王府,其实也就是内城中一个巨大的毡包。这个毡包比起忽媞莫的祭祀营帐来说要大很多,但却不如忽媞莫的那么奢华,简朴的土黄色,帐顶竖着一面苍狼旗,除此之外,再无别的装饰品。
帐内也一样,除了匈奴王赠送给左贤王部的旌旗大氅还算的上一件奢侈品外,整个帐内除了简单的座椅、繁多的公文和忙碌的人员外,再无他物。
左贤王,是匈奴人中的至高爵位,同时也是官职。权力很大,在左贤王管辖的领土范围内,有自己征税、征兵、任命官吏的权力,相当于一个属国国王。而且左贤王是世袭制的。如果说大汉帝国的五十六个公爵是帝国的柱石,那左右贤王和祭祀们就是匈奴人的基础。他们才是匈奴王存在的最重要根据。
在栾骶.冒顿时期,左贤王还只是太子才能担任的职位。到了圣祖崛起,匈奴西迁的时候,左右贤王、左右谷蠹王、左右日逐王、左右护于、左右当户也还是由匈奴王任命的职位。但到了阿提拉王时代,他改革了这种类似于中央集权制度,但又不够集权的制度。他将左右贤王、左右谷蠹王、左右护于等给分开,左右贤王成为世袭,左右谷蠹王不再是贤王的下属,而是成了匈奴王的直属。而原本由贤王自己指派的护于,也由王庭直接指派,担任贤王的护卫,不参与实际的指挥和管理。左右日逐王更是成了名誉头衔。唯一保留的左右当户,是八旗制度的基础民众单位,作为保留,权力交给贤王。
这一代左贤王很年轻,三十四岁,是上一代左贤王的幼子,名叫乌流珠.且渠,秋明城真正兴盛起来,是在上一任左贤王时开始的,到乌流珠王当政时,又进一步发展,成为现在的大城。
乌流珠.且渠年轻时曾化名去过罗马的逐日城留学,在那里接触了很多大汉文化和罗马知识,他甚至还考取了罗马大学,不过因为自身的原因,并没有去就学。二十四岁,乌流珠.且渠从逐日城回到秋明川,继承王位。然后大力发展秋明城,并将自己学到的那一套应用于实际。同时他的政治手腕也颇为厉害。将几个哥哥和另外几个日逐王都打发掉,其中的过程有点血腥,也有点暴力,略过不提。
总之,从汉人的观点来看,乌流珠.且渠是个有为的贤王,在他的带领下左贤王部由原来的二十五万户(注2)、两百五十个当户,变成现在的三十万户、三百个当户。正黄旗与镶黄旗也在这十年间为王庭军输送了四千六百名精锐士卒!在短短十年间,左贤王治下人口增长了二十万,整个左贤王部已经拥有将近三百万人口,确切男丁数目超过一百万!这在只有四千万人口,两百万军队的匈奴中,已经是足以让人为之侧目的成绩!
身为这样一个贤王,左贤王部上下所有护于、当户都是极其拥戴的。更何况。左贤王为人简朴,不好奢华,并且极其注意照顾底层牧民的情绪,每逢灾害都会尽力救助,一时间左贤王在匈奴人中有“长生天使徒”的称呼。
不过,人都有两面性。这样一个在汉家儒学文化中被看做是真正贤王的人物。却也是个普通人。他也有自己的缺点。
那就是好色!
当然,好色应该是所有正常男人的通病。不过乌流珠.且渠的病有点古怪,而且严重---他专门喜好怀孕的妇女!特别是西方世界金发碧眼的怀孕少妇!
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为了满足这位深得所有人爱戴的贤王。左贤王麾下的护于、当户们会竭尽全力为他搜罗这类美女,及时搜罗不到。也会极力帮他制造一批!特别是在五年前,匈奴王得知左贤王有这种癖好后,命护于们将所有怀孕的妾侍都送给贤王玩乐,之后再还给护于们。这个命令,让左贤王的这个癖好人尽皆知,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如今甚至波及到整个秋明城的匈奴部族,凡是怀孕的妇女,都要送进王府,供左贤王耍乐,快要分娩时才送回家中。
对于追求人口的匈奴人来说,这点并非什么不可接受的事。毕竟是已怀孕的妇女,肚子里那个种注定是本人的,不会是左贤王的胎。而对于罗马人和汉人来讲,这却是极其荒谬的事,特别是罗马人。因为左贤王之前在罗马逐日城留学过的原因,他对于西方女人有独特的爱好,对于东方人却兴致缺缺。为了此事,罗马甚至一度与匈奴交恶……
察合马到的时候,王帐里人来人往,忙着处理公务,而在王帐中间的屏风后,乌流珠就抱着一个已经怀孕六个月,胎相稳定的金发少妇正在床榻上轻轻耸动……
真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忽媞莫也喜欢在人前表演,这乌流珠虽然隔着一个屏风,但其实还能隐约看见和仔细听见那股响动。
周围的人似乎习以为常,倒是察合马有些面露尴尬,在一个护于的带领下来到屏风前双膝跪下,以手触额行了个大礼,嘴里道:“您最忠诚的仆人忽媞莫祭祀的走狗察合马,拜见长生天的使徒,伟大而又睿智的左贤王!”
现在的左贤王,赤身裸体,小腹有些松弛,长满胡子的大脸埋在怀孕妇人的两个饱满胸脯上使劲舔---这幅尊容,跟睿智可扯不上半毛钱关系。
随着一阵激烈的撞击,身下妇人发出难受的呻吟,左贤王才终于发泄完毕,这才抬起头,隔着屏风道:“察合马,你不在忽媞莫部跑来这里做什么?”
察合马将月氏人可能战败的消息说出,然后才道:“忽媞莫祭祀担心伟大的左贤王因为这件事而让你的荣誉蒙受尘土,所以特地让忠诚的我来这里告诉您!”
屏风后的左贤王一阵沉默,半晌才道:“嗯,我知道了。回去告诉忽媞莫,注意提防汉人的偷袭,我会尽快派人去核实这件事的。”
“是!”
察合马恭敬地又行了个礼,正要出去,却见一个护于急匆匆的跑进来,跪在屏风前道:“左贤王,刚刚有商人说,半个月前忽媞莫部被汉军偷袭了,损失惨重!”
“什么?!”
“这不可能!”
前一句是左贤王的惊讶,后一句却是察合马的惊叫。
屏风一闪,左贤王披着毛毯遮住下身,半赤裸地从屏风后走出来,所有忙碌的人都纷纷停下,向他行鞠躬礼。
左贤王满面胡须,但脸庞很周正,鼻梁有点塌,整张脸有着草原人独有的黑红色,不过那双眼睛却是闪烁着灼人的光芒。他用眼睛狠狠地瞪着察合马,沉声道:“察合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察合马惊的又跪了下来,急道:“伟大的左贤王,我三天前刚从部落出来,当时绝对没有受到汉军的袭击!”
左贤王目光一闪,转向那个护于道:“去,问清楚到底是哪个商人传播的消息,将他带到我这里。另外,派人去忽媞莫部,彻底查清楚这件事。”
同时,他转向察合马:“你,留在这里跟那个商人对质!”
这时,屏风里忽然传来女人的惊叫,同时还有汩汩流水声。里面的一个侍女叫道:“左贤王,她,她小产了……”
左贤王脸上却是一喜,再也不顾察合马和其他人,甩开遮体的毛毯,叫道:“快快快,掰开她的腿,这个时候最是顺溜……”然后冲了进去,很快里面传出了左贤王满足的耸动声,和少妇痛苦的惨叫……
察合马愕然半天,才又畏惧地俯下头。
这左贤王,是什么怪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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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因为大汉帝国以红色为尊贵色的原因,所以匈奴人也是以红色为尊贵色,正红和镶红两旗才是匈奴王庭的王牌。这点与满清八旗以正黄旗为爱新觉罗家主力的情况不同。
注2:户,是以男丁为计算单位的。一个男成家之后,即为一户。一般而言,一户人口是三到五人。(未完待续。。。)
【第七章 秋明城,缺陷计划】
“客官,本店新品黄金羔羊,不知您几位要不要品尝一下?”
秋明城中的“锡兰客栈”迎来了新的一批客人。(.无弹窗广告)堂倌戴着汉式的圆角小帽,搭着汗巾,用熟练的汉语对客人介绍着。
“堂倌,别说什么新品不新品,扛饿的只管上。”一个大胖子重量级地往位置上一坐,嚷嚷道。
堂倌察言观色,见其他客人没什么表示,便点头微笑,准备去安排。这时另一个明显是领头的年轻人道:“别听他的,给我们弄几个精致点的小菜,黄金羔羊可以,如果有的话再做几碟清淡的菜肴。然后再给我们安排两间上房,八间普通房间。去吧!”
说话间,年轻人给堂倌丢了一枚大汉铜币做小费。堂倌乐得眉开眼笑,喜滋滋地去了。
落座后,年轻人毫不客气地瞪了胖子一眼,低声道:“胡嚷嚷什么?咱们现在是商旅,而且是大汉最有实力的鄢氏商行,吃饭当然也要吃好的。你再乱说话,我就让你去扮伙计,那你就可以使劲吃扛饿的了。”
胖子心虚地伸了伸舌头,笑嘻嘻地不以为意。
这群人自然就是沈云等人。这次进城,沈云只带了庞通、赵信、王纶三个军官,另外从警卫曲中选了机灵的二十个士兵。他们进城可不是为了吃喝,更不是为了了解所谓的情况---秋明城是座商城,没有太多的机密可言,来来往往的商旅早就将这里的情况打听的清清楚楚。对于游牧的匈奴人来说。城市只是提供财富的地方,守不守得住都无所谓。所以连城头的城防情况都不难打听到。
他们进城,主要目的还是在内城的王帐里。
内城的王帐无疑是整个秋明城防守最严密的地方。不过总体来看,乌流珠对秋明城的管理达到了一种这个时代近乎完美的地步。有点自由之城的意味。比如整个城市周围三十里只有正黄旗一旗军队驻守,而这一旗军队也不是全部放在城中,而是只有一个旗团在外城,一营精锐在内城。其他军队都在城外东面的军营里。
当然,对于秋明城而言,防御力量不仅仅只有这些。只要左贤王的令旗传讯。方圆一千里土地上的所有部族都会问讯前来,同时还有更远方,只要是属于左贤王的部下,都会奉令勤王。勤王时间有长有短,最快的时间是两天里会有两个旗团赶到,三天便会达到四个,到第六天将会超过七个。十五天时间里就可以将整个左贤王部的青壮都征召过来---当然,征召过来的青壮还需要分配武器,组织队伍,这些军队名为“克巴军”,战斗力不提,但单单是这些准备时间就要消耗一段时间。真正能够快速形成战力的军队是正黄旗。只需要两个时辰,其次是外围的镶黄旗,需要一天才能赶到秋明城,形成战力可能还需要三到四个时辰。
对于只有三千六百人的红狐部,等他们形成战力再打是没人会想的。(.)
沈云沉吟着对王纶道:“正黄旗要集中过来需要四个时辰。那就是说一旦我们发动,就必须在一个半时辰之内脱身远遁。现在。就看那个左贤王是不是真如你口中所说那么英明了。”
王纶笑道:“说起英明,我觉得左贤王还不如部帅,至少部帅已经先出手了,而他还毫无所知。”
沈云哈哈一笑:“王纶,你拍马屁的功夫是深藏不露啊!本帅听得很舒服,哈哈哈哈!”
一边庞通嘴里塞着一块烤的酥黄的嫩肉,含含糊糊地说:“部帅,我也可以拍的你很舒服的……”
“吃你的吧!这还有鸡腿都塞不住你的嘴!”沈云笑骂道。
这时,堂倌走上前,带着谄笑道:“各位客官,外面有左贤王的护于找贵客里的主事,不知……?”
沈云和王纶对视一眼,心里都道:看,上钩了。
庞通嘴里使劲下咽,站起身道:“我就是。左贤王的护于找我何事?”
沈云坐的笔直,云淡风轻地喝着茶。
堂倌也不清楚,只是引着两个穿着匈奴左衽袍服,留着半边辫发的护于走进来。这两个护于的口气就不如堂倌客气了,看着庞通的眼神带着隐隐的敌意,不过基本的礼貌还是有的。其中一个稍稍抚胸道:“我是伟大的左贤王麾下护于,是不是阁下提及忽媞莫部被汉军袭击的事?贤王想请你过去询问具体的情况!”
庞通先露出一个憨厚的微笑,使劲将喉咙口的肉吞下去,然后脖子一梗,面色顿时一改,凛然如铁面忠臣:“阁下想必忘了,我是汉人!”
那护于愣了一下,然后面无表情地从左衽袍服里掏出一个钱袋,放在手里掂了掂,里面钱币碰撞的哗哗声让旁边的堂倌露出羡慕的眼神。
而庞通的表现更加不堪,忠臣瞬间变脸,谄媚软骨的汉奸相简直是“中行说”(注1)复生,手已经伸了过去,紧紧握住钱袋,嘴里道:“哈哈,哈哈,但我同时也是个商人!”
护于面无表情的脸上露出一丝厌恶,但表面上还是淡淡地说:“很好,那请阁下跟我们走吧?”
“当然,当然!”庞通紧紧捂着胸口,屁颠屁颠地跟着护于走出去,同时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容说着一大队让人肉麻的马屁话。
王纶斜着眼睛,不禁担忧地悄声对沈云道:“部帅,庞通不会真的当了中行说吧?”
沈云捏着下巴,看庞通的背影远去,也不无担心地道:“真不好说,那奴颜婢膝的表情,看的我真想揍他一顿出气!”
“谁说不是呢!”王纶脸上深深担忧。
沈云回过头拍了王纶一下,道:“靠。你想什么呢,人家可是贵族子弟。匈奴人能贵过咱们大汉公侯么?赶紧准备去,让赵信他们也进来!”
“是是是。[.超多好看小说]”王纶讪笑着赶紧出去安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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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明城是一个商城,人口三万余,数量还不及一个忽媞莫部。但实际上,秋明城作为左贤王的王城所在,人口是可以远远超过十万的。之所以只有三万人口,最关键原因还是乌流珠压根就没想改变匈奴人的游牧习惯。在王庭有很大一部分匈奴人已经走上了耕种定居的汉族式生活,但在这里。左贤王本人是不喜欢汉人的生活模式的。
在他看来,一个民族若要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战斗力,游牧是最好的锻炼方式。汉人的生活模式虽好,但却容易让人陷于安逸,从而不思进取,最终沉沦。
对于游牧和耕种究竟孰优孰劣从圣祖时代有了学校之后开始了争论,最终也没有一个结果。毕竟人都是有惰性的。生存方式的决定权其实并不在某些人手里,而在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如果技术没有达到,就算想安逸也无法做到。相反,能够安逸的获取生存资源的时候,谁又还会去辛苦劳作呢?
这是个对立而又互相存在的观点。
乌流珠不喜欢汉族的耕种式生活模式,但他喜欢胖子。这点从他最得力的助手忽媞莫就能看出来。
胖人往往给人一种憨厚可靠的感觉。庞通给乌流珠的感觉就是如此。
本来确认落实忽媞莫部消息的事,乌流珠根本不用亲自出马,不过在看见庞通后,乌流珠瞬间改变了态度,带着笑意让庞通在王帐里坐下。并且让人送上奶茶。
“庞掌柜,来。这是我们匈奴人的奶茶,想必你在汉地很难喝到吧?”乌流珠的穿着颇为正式,头上戴着镶嵌了西方猫眼石的王冠,眼神温和。
庞通一副受宠若惊的模样,将奶茶碗高举过头顶,诚惶诚恐地说:“蒙左贤王抬爱,小可能够进入王帐实在三生有幸。至于奶茶,不瞒王爷,小可在汉地还是能喝到的,不过这么正宗的味道,还真是第一次尝到。谢谢王爷!”
左贤王微笑点头。如果庞通敢符合着他说自己的确没喝过,这是睁着眼睛说瞎话,这样的人接下来说的话也不是那么让人信服的。庞通的这番回答,让乌流珠有了继续问下去的欲望。
“不知庞掌柜是什么时候从忽媞莫部过来的?你说的受汉军袭击,又是怎么样的情况?”乌流珠装作毫不在意的口吻问道。
庞通脸上带着惊讶,但又有诚惶诚恐,两种表情交织在一起,还真有点影帝的潜质,只听他说:“启禀左贤王,我们鄢氏商行本来就打算往北走,毕竟月氏叛军在北海州的折腾已经被我大汉军队击溃了……我们是半个月前到的忽媞莫部,路上还发现有匈奴的军队正准备跟我大汉交战,似乎还吃了点小亏……在我们到达忽媞莫部当天夜里,汉军上万就突然袭击了忽媞莫部,幸好我们有鄢氏商行的行商记录,又是汉人,所以汉军并没有对我们过多为难,不过我们的货物却被征为军用,无奈之下,我只好带着一些强壮的伙计来到这里,希望还能挽回一些损失,毕竟今年的例比我们漠北分部本来就有不足,若是再不能完成例比,那恐怕我们的饭碗也要保不住了!鄢家家主大人还是很严格的!”
乌流珠一边听一边点头。关于庞通这一支商队的消息,很大一部分已经有人早就通报过了,而庞通的话又是有真有假,一时间乌流珠倒也无法准确判断。沉吟一番,扬声道:“察合马,你怎么说?”
王帐外立即连滚带爬地冲进来一个人,跪伏在乌流珠脚边说:“伟大的左贤王,您最忠诚的仆人怎么会欺骗您呢?!半个月,半个月前我们的确没有受到汉军攻击,就算我出发的那一天也是好好的。不过月氏人在北海州快要被击溃是真的,镶红旗与汉军交战不利也是真的……但是,您最忠诚的仆人的走狗。是不会欺骗您的!伟大的左贤王,请您想一想。若是真的忽媞莫部受到攻击,那为何镶红旗将军没有派人回来报告呢?”
察合马最后这一句话让乌流珠沉思起来,摸着下颚的胡须不语。
庞通却在听完后冷汗打湿了后背---这个人听上去好像也是忽媞莫部的人,怎么还有人比我们更快到达秋明城的吗?怎么办?这个情况侯爷没跟我说啊!那这样的话,匈奴左贤王还会不会派兵去忽媞莫部查看?
庞通脸上云淡风轻,但心里却开始焦躁不安了。
沈云的计划已经不单单说是兵行险着了,简直就是胆大包天。他与方誊策划了许久,目标就是占领秋明城。又或者是擒获匈奴的左贤王。但无论哪一种,对于以前的汉军而言都是不可能完成的。
在这个时代,千里奔袭不是没有,但舍弃大军,独自奔袭对方根基的事情还真是绝无仅有。就算是喊出“明犯强汉天威者,虽远必诛”的破胡壮侯陈汤,也是在后有大军压上的情况下才敢带三百人在乌孙王宫扬名立威!更何况。此时大汉并未对匈奴再次开战,不宣而战的事可不是汉军这个自诩天朝肯做的。
但左贤王万万没想到,自己遇到了一个喜欢“不宣而战”“战则必取”的大汉渤海侯沈云。在沈云的思维里,“不宣而战”“闪电战”是根深蒂固的战争模式,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这么做其实是会遭到朝野儒生一片骂声的---堂堂大汉,居然干偷偷摸摸的事。实在有损大汉威名!
当然,沈云也不在乎。只要能抓住左贤王,这些骂名他根本不在意。尊重和威风都是打出来的。汉军对匈奴就是太温和了,所以才让匈奴人频繁入寇,就要行雷霆一击。让那句“明犯强汉天威者,虽远必诛”再度响彻所有敌人的耳畔。只有这样才能让匈奴人不敢南顾。
沈云计算到了一切,比如自己一行人会让城门税官注意,自己说的那一番话会传到上层,当然,左贤王亲自召见出乎他的预料,同时忽媞莫部有人提前到达也出乎他的预料。不论哪一种,沈云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将正黄旗或者镶黄旗调离秋明城,不需要多久,只要一天时间!
沈云相信靠着秋明城这几乎毫无军事机密可言的城防,红狐部半天就能攻克秋明城。而秋明城中大多数都不是匈奴人,自己军队只要不滥杀引起公愤,自然能从容占领。攻克之后,半天时间里沈云就能直扑王帐,活捉匈奴左贤王!再往后,有匈奴左贤王在手,匈奴人投鼠忌器,自己当然可以从容撤退!
计划无疑是美好的。但变数却也实在太多。这个计划如果交到元帅行营的参谋案前,肯定是要被否决的。哦,不,不单单是元帅行营,任何一个正常点的部级参谋都不可能批准这个计划,甚至会动用一票否决权来阻止将领做这种愚蠢的军事行动。
但这是红狐部,参谋又是方誊、这样的铁杆心腹,唯一的反对者马固已经被赶到了千鸟谷跟前任红狐部部帅混了,可以说,整个红狐部此时就是沈云的私兵,沈云可以毫无顾忌的下达任何军令。
这种毫无顾忌的行为,在军队行动中很好的发挥了红狐部的机动性,可是这种行为的劣势也非常明显,那就是太过依靠将领个人的能力。一旦将领出了什么事,整个红狐部很可能陷入瘫痪状态。
当然,暂时来说,红狐部不会瘫痪,反而非常富有激情。深入草原千里,直达匈奴王城,长途奔袭,攻灭一国的功绩,大汉有多久没有得到过了?此战若成,那简直就是帝国数百年来最辉煌的胜利!对月氏人的剿杀再多,那也是内战,哪有这种对外作战来的有快感呢?
沈云在鼓动其他人时曾说,若能活捉左贤王,红狐部有一个算一个,军勋至少一转!
一转啊!这是多少汉军士卒梦寐以求的事?在方誊、赵信等人的宣传下,“跟着部帅好混军勋”的事迹早就传遍了,再加上缁木一战,方誊赵信等人拿了一转军勋的事人尽皆知,所以这个鼓动也就充满了动力。
可是,军勋不好挣啊!
庞通这里吓得冷汗直流,后背都湿透了。望着乌流珠的眼神也愈发热切起来。若不是方才进来的时候身上所有利器都被没收,庞通都有化身豫让专诸的心思了。
“直接扑上去宰了左贤王,应该至少也有一转军勋吧?”庞通暗暗想着,胖手也紧紧攥紧,手心里满满的都是汗,可是面前只有一个装奶茶的木碗。
庞通不禁心里长叹,妈的,匈奴贱种也太穷了,好歹给胖爷一个瓷碗啊!不然拿着这木碗连我自己都砸不死,更何况那看上去挺魁梧的左贤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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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行说,西汉时文帝时人,原为宫廷太监,后因陪送翁主到匈奴和亲而对汉王朝怀恨在心,转而投靠匈奴,成为单于的重要谋臣。是有汉人这个称呼以来第一个有记载的投靠异族的汉奸。(未完待续。。。)
【第八章 走四方,游历散人】
庞通在王帐里快被吓尿的时候,沈云那里其实也被吓得不轻。
似乎在抵达秋明川之后,他的好运气就用光了。
“客官,本店新品黄金羔羊,不知您几位要不要品尝一下?”
秋明城中的“锡兰客栈”迎来了新的一批客人。堂倌戴着汉式的圆角小帽,搭着汗巾,用熟练的汉语对客人介绍着。
“堂倌,别说什么新品不新品,扛饿的只管上。”一个大胖子重量级地往位置上一坐,嚷嚷道。
堂倌察言观色,见其他客人没什么表示,便点头微笑,准备去安排。这时另一个明显是领头的年轻人道:“别听他的,给我们弄几个精致点的小菜,黄金羔羊可以,如果有的话再做几碟清淡的菜肴。然后再给我们安排两间上房,八间普通房间。去吧!”
说话间,年轻人给堂倌丢了一枚大汉铜币做小费。堂倌乐得眉开眼笑,喜滋滋地去了。
落座后,年轻人毫不客气地瞪了胖子一眼,低声道:“胡嚷嚷什么?咱们现在是商旅,而且是大汉最有实力的鄢氏商行,吃饭当然也要吃好的。你再乱说话,我就让你去扮伙计,那你就可以使劲吃扛饿的了。”
胖子心虚地伸了伸舌头,笑嘻嘻地不以为意。
这群人自然就是沈云等人。这次进城,沈云只带了庞通、赵信、王纶三个军官,另外从警卫曲中选了机灵的二十个士兵。他们进城可不是为了吃喝。更不是为了了解所谓的情况---秋明城是座商城,没有太多的机密可言。来来往往的商旅早就将这里的情况打听的清清楚楚。对于游牧的匈奴人来说,城市只是提供财富的地方,守不守得住都无所谓,所以连城头的城防情况都不难打听到。
他们进城,主要目的还是在内城的王帐里。
内城的王帐无疑是整个秋明城防守最严密的地方。不过总体来看,乌流珠对秋明城的管理达到了一种这个时代近乎完美的地步。有点自由之城的意味。比如整个城市周围三十里只有正黄旗一旗军队驻守,而这一旗军队也不是全部放在城中,而是只有一个旗团在外城。一营精锐在内城。其他军队都在城外东面的军营里。
当然,对于秋明城而言,防御力量不仅仅只有这些。只要左贤王的令旗传讯,方圆一千里土地上的所有部族都会问讯前来,同时还有更远方,只要是属于左贤王的部下,都会奉令勤王。勤王时间有长有短。最快的时间是两天里会有两个旗团赶到,三天便会达到四个,到第六天将会超过七个,十五天时间里就可以将整个左贤王部的青壮都征召过来---当然,征召过来的青壮还需要分配武器,组织队伍。这些军队名为“克巴军”,战斗力不提,但单单是这些准备时间就要消耗一段时间。真正能够快速形成战力的军队是正黄旗,只需要两个时辰,其次是外围的镶黄旗。需要一天才能赶到秋明城,形成战力可能还需要三到四个时辰。
对于只有三千六百人的红狐部。等他们形成战力再打是没人会想的。
沈云沉吟着对王纶道:“正黄旗要集中过来需要四个时辰,那就是说一旦我们发动,就必须在一个半时辰之内脱身远遁。现在,就看那个左贤王是不是真如你口中所说那么英明了。”
王纶笑道:“说起英明,我觉得左贤王还不如部帅,至少部帅已经先出手了,而他还毫无所知。”
沈云哈哈一笑:“王纶,你拍马屁的功夫是深藏不露啊!本帅听得很舒服,哈哈哈哈!”
一边庞通嘴里塞着一块烤的酥黄的嫩肉,含含糊糊地说:“部帅,我也可以拍的你很舒服的……”
“吃你的吧!这还有鸡腿都塞不住你的嘴!”沈云笑骂道。
这时,堂倌走上前,带着谄笑道:“各位客官,外面有左贤王的护于找贵客里的主事,不知……?”
沈云和王纶对视一眼,心里都道:看,上钩了。
庞通嘴里使劲下咽,站起身道:“我就是。左贤王的护于找我何事?”
沈云坐的笔直,云淡风轻地喝着茶。
堂倌也不清楚,只是引着两个穿着匈奴左衽袍服,留着半边辫发的护于走进来。这两个护于的口气就不如堂倌客气了,看着庞通的眼神带着隐隐的敌意,不过基本的礼貌还是有的。其中一个稍稍抚胸道:“我是伟大的左贤王麾下护于,是不是阁下提及忽媞莫部被汉军袭击的事?贤王想请你过去询问具体的情况!”
庞通先露出一个憨厚的微笑,使劲将喉咙口的肉吞下去,然后脖子一梗,面色顿时一改,凛然如铁面忠臣:“阁下想必忘了,我是汉人!”
那护于愣了一下,然后面无表情地从左衽袍服里掏出一个钱袋,放在手里掂了掂,里面钱币碰撞的哗哗声让旁边的堂倌露出羡慕的眼神。
而庞通的表现更加不堪,忠臣瞬间变脸,谄媚软骨的汉奸相简直是“中行说”(注1)复生,手已经伸了过去,紧紧握住钱袋,嘴里道:“哈哈,哈哈,但我同时也是个商人!”
护于面无表情的脸上露出一丝厌恶,
但表面上还是淡淡地说:“很好,那请阁下跟我们走吧?”
“当然,当然!”庞通紧紧捂着胸口,屁颠屁颠地跟着护于走出去,同时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容说着一大队让人肉麻的马屁话。
王纶斜着眼睛,不禁担忧地悄声对沈云道:“部帅,庞通不会真的当了中行说吧?”
沈云捏着下巴,看庞通的背影远去。也不无担心地道:“真不好说,那奴颜婢膝的表情。看的我真想揍他一顿出气!”
“谁说不是呢!”王纶脸上深深担忧。
沈云回过头拍了王纶一下,道:“靠,你想什么呢,人家可是贵族子弟,匈奴人能贵过咱们大汉公侯么?赶紧准备去,让赵信他们也进来!”
“是是是。”王纶讪笑着赶紧出去安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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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明城是一个商城,人口三万余,数量还不及一个忽媞莫部。但实际上。秋明城作为左贤王的王城所在,人口是可以远远超过十万的。之所以只有三万人口,最关键原因还是乌流珠压根就没想改变匈奴人的游牧习惯。在王庭有很大一部分匈奴人已经走上了耕种定居的汉族式生活,但在这里,左贤王本人是不喜欢汉人的生活模式的。
在他看来,一个民族若要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战斗力,游牧是最好的锻炼方式。汉人的生活模式虽好。但却容易让人陷于安逸,从而不思进取,最终沉沦。
对于游牧和耕种究竟孰优孰劣从圣祖时代有了学校之后开始了争论,最终也没有一个结果。毕竟人都是有惰性的,生存方式的决定权其实并不在某些人手里,而在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如果技术没有达到。就算想安逸也无法做到。相反,能够安逸的获取生存资源的时候,谁又还会去辛苦劳作呢?
这是个对立而又互相存在的观点。
乌流珠不喜欢汉族的耕种式生活模式,但他喜欢胖子。这点从他最得力的助手忽媞莫就能看出来。
胖人往往给人一种憨厚可靠的感觉,庞通给乌流珠的感觉就是如此。
本来确认落实忽媞莫部消息的事。乌流珠根本不用亲自出马,不过在看见庞通后。乌流珠瞬间改变了态度,带着笑意让庞通在王帐里坐下,并且让人送上奶茶。
“庞掌柜,来,这是我们匈奴人的奶茶,想必你在汉地很难喝到吧?”乌流珠的穿着颇为正式,头上戴着镶嵌了西方猫眼石的王冠,眼神温和。
庞通一副受宠若惊的模样,将奶茶碗高举过头顶,诚惶诚恐地说:“蒙左贤王抬爱,小可能够进入王帐实在三生有幸。至于奶茶,不瞒王爷,小可在汉地还是能喝到的,不过这么正宗的味道,还真是第一次尝到。谢谢王爷!”
左贤王微笑点头。如果庞通敢符合着他说自己的确没喝过,这是睁着眼睛说瞎话,这样的人接下来说的话也不是那么让人信服的。庞通的这番回答,让乌流珠有了继续问下去的欲望。
“不知庞掌柜是什么时候从忽媞莫部过来的?你说的受汉军袭击,又是怎么样的情况?”乌流珠装作毫不在意的口吻问道。
庞通脸上带着惊讶,但又有诚惶诚恐,两种表情交织在一起,还真有点影帝的潜质,只听他说:“启禀左贤王,我们鄢氏商行本来就打算往北走,毕竟月氏叛军在北海州的折腾已经被我大汉军队击溃了……我们是半个月前到的忽媞莫部,路上还发现有匈奴的军队正准备跟我大汉交战,似乎还吃了点小亏……在我们到达忽媞莫部当天夜里,汉军上万就突然袭击了忽媞莫部,幸好我们有鄢氏商行的行商记录,又是汉人,所以汉军并没有对我们过多为难,不过我们的货物却被征为军用,无奈之下,我只好带着一些强壮的伙计来到这里,希望还能挽回一些损失,毕竟今年的例比我们漠北分部本来就有不足,若是再不能完成例比,那恐怕我们的饭碗也要保不住了!鄢家家主大人还是很严格的!”
乌流珠一边听一边点头。关于庞通这一支商队的消息,很大一部分已经有人早就通报过了,而庞通的话又是有真有假,一时间乌流珠倒也无法准确判断。沉吟一番,扬声道:“察合马,你怎么说?”
王帐外立即连滚带爬地冲进来一个人,跪伏在乌流珠脚边说:“伟大的左贤王,您最忠诚的仆人怎么会欺骗您呢?!半个月,半个月前我们的确没有受到汉军攻击,就算我出发的那一天也是好好的。不过月氏人在北海州快要被击溃是真的。镶红旗与汉军交战不利也是真的……但是,您最忠诚的仆人的走狗。是不会欺骗您的!伟大的左贤王,请您想一想,若是真的忽媞莫部受到攻击,那为何镶红旗将军没有派人回来报告呢?”
察合马最后这一句话让乌流珠沉思起来,摸着下颚的胡须不语。
庞通却在听完后冷汗打湿了后背---这个人听上去好像也是忽媞莫部的人,怎么还有人比我们更快到达秋明城的吗?怎么办?这个情况侯爷没跟我说啊!那这样的话,匈奴左贤王还会不会派兵去忽媞莫部查看?
庞通脸上云淡风轻,但心里却开始焦躁不安了。
沈云的计划已经不单单说是兵行险着了。简直就是胆大包天。他与方誊策划了许久,目标就是占领秋明城,又或者是擒获匈奴的左贤王。但无论哪一种,对于以前的汉军而言都是不可能完成的。
在这个时代,千里奔袭不是没有,但舍弃大军,独自奔袭对方根基的事情还真是绝无仅有。就算是喊出“明犯强汉天威者。虽远必诛”的破胡壮侯陈汤,也是在后有大军压上的情况下才敢带三百人在乌孙王宫扬名立威!更何况,此时大汉并未对匈奴再次开战,不宣而战的事可不是汉军这个自诩天朝肯做的。
但左贤王万万没想到,自己遇到了一个喜欢“不宣而战”“战则必取”的大汉渤海侯沈云。在沈云的思维里,“不宣而战”“闪电战”是根深蒂固的战争模式。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这么做其实是会遭到朝野儒生一片骂声的---堂堂大汉,居然干偷偷摸摸的事,实在有损大汉威名!
当然,沈云也不在乎。只要能抓住左贤王,这些骂名他根本不在意。尊重和威风都是打出来的。汉军对匈奴就是太温和了。所以才让匈奴人频繁入寇,就要行雷霆一击。让那句“明犯强汉天威者,虽远必诛”再度响彻所有敌人的耳畔,只有这样才能让匈奴人不敢南顾。
沈云计算到了一切,比如自己一行人会让城门税官注意,自己说的那一番话会传到上层,当然,左贤王亲自召见出乎他的预料,同时忽媞莫部有人提前到达也出乎他的预料。不论哪一种,沈云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将正黄旗或者镶黄旗调离秋明城,不需要多久,只要一天时间!
沈云相信靠着秋明城这几乎毫无军事机密可言的城防,红狐部半天就能攻克秋明城。而秋明城中大多数都不是匈奴人,自己军队只要不滥杀引起公愤,自然能从容占领。攻克之后,半天时间里沈云就能直扑王帐,活捉匈奴左贤王!再往后,有匈奴左贤王在手,匈奴人投鼠忌器,自己当然可以从容撤退!
计划无疑是美好的。但变数却也实在太多。这个计划如果交到元帅行营的参谋案前,肯定是要被否决的。哦,不,不单单是元帅行营,任何一个正常点的部级参谋都不可能批准这个计划,甚至会动用一票否决权来阻止将领做这种愚蠢的军事行动。
但这是红狐部,参谋又是方誊、这样的铁杆心腹,唯一的反对者马固已经被赶到了千鸟谷跟前任红狐部部帅混了,可以说,整个红狐部此时就是沈云的私兵,沈云可以毫无顾忌的下达任何军令。
这种毫无顾忌的行为,在军队行动中很好的发挥了红狐部的机动性,可是这种行为的劣势也非常明显,那就是太过依靠将领个人的能力。一旦将领出了什么事,整个红狐部很可能陷入瘫痪状态。
当然,暂时来说,红狐部不会瘫痪,反而非常富有激情。深入草原千里,直达匈奴王城,长途奔袭,攻灭一国的功绩,大汉有多久没有得到过了?此战若成,那简直就是帝国数百年来最辉煌的胜利!对月氏人的剿杀再多,那也是内战,哪有这种对外作战来的有快感呢?
沈云在鼓动其他人时曾说,若能活捉左贤王,红狐部有一个算一个,军勋至少一转!
一转啊!这是多少汉军士卒梦寐以求的事?在方誊、赵信等人的宣传下,“跟着部帅好混军勋”的事迹早就传遍了,再加上缁木一战,方誊赵信等人拿了一转军勋的事人尽皆知,所以这个鼓动也就充满了动力。
可是,军勋不好挣啊!
庞通这里吓得冷汗直流,后背都湿透了。望着乌流珠的眼神也愈发热切起来。若不是方才进来的时候身上所有利器都被没收,庞通都有化身豫让专诸的心思了。
“直接扑上去宰了左贤王,应该至少也有一转军勋吧?”庞通暗暗想着,胖手也紧紧攥紧,手心里满满的都是汗,可是面前只有一个装奶茶的木碗。
庞通不禁心里长叹,妈的,匈奴贱种也太穷了,好歹给胖爷一个瓷碗啊!不然拿着这木碗连我自己都砸不死,更何况那看上去挺魁梧的左贤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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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行说,西汉时文帝时人,原为宫廷太监,后因陪送翁主到匈奴和亲而对汉王朝怀恨在心,转而投靠匈奴,成为单于的重要谋臣。是有汉人这个称呼以来第一个有记载的投靠异族的汉奸。(未完待续。。。)
【第九章 走四方,游历散人】
庞通在王帐里快被吓尿的时候,沈云这边也被吓得不轻。
似乎在抵达秋明川之后,他的好运气就用光了。
在庞通走后,沈云就让王纶带着几个人出城去通知赵信也乘机混进来,毕竟赵信才是沈云攻破整个秋明城的最强大武器---他那勇往直前的武力值在这座城市里,绝对能打开局面!
两个时辰后,日头都偏西了,王纶才急匆匆的赶回来,一进房间连水都没喝,扯着嗓子就喊:“部帅,不好了……”
沈云一把将他的嘴堵上,喝道:“你找死啊?这么大声?”
王纶愣了一下,忙压低声音:“呃,对不起对不起,部帅,我一下忘了。”
沈云恼怒地瞪了他一眼,暗叹:王纶这些人就算再机灵,终究还是军中的厮杀汉,说起保密意识和秘密行动,还得是暗卫那帮人才擅长。
感慨归感慨,沈云还是赶紧问道:“什么事这么沉不住气?大呼小叫的!”
王纶压低声音道:“部帅,方才我们出城,在约好的地方只看见警卫曲一个士兵,他说就在我们方才进城这段时间,有一个小部落的牧民从北边往馨兰谷走呢。同时不知道什么原因,原本在西边的镶黄旗两个百人队一直在馨兰谷外围游荡,像是例行的巡逻,但又好像是发现我们了,不能确定。文都尉那一曲正在密切监视,随时准备出手呢!”
沈云一听有点皱眉。这次他进城之前就担心会有特殊情况。所以将指挥权暂时交给了文萃,并让她和方誊、多商量着来。
文萃这人的性格一点也不女人。反而很男人,还是特别冲动的男人。在淄木一战后,文萃也混了一转军勋,这可极大的激发了她的战斗热情。再后来的时间里,她反复地向元帅行营申请上前线,由于她的军衔也升了,又是原来女兵曲的曲长,在某个特定的环境里还算是德高望重。一时间元帅行营里还真有点提拔文萃当典型,成为帝国第二个“叶天舞”的提议。
当然,这个提议被搁置了。原因就是周蕙非要拉着文萃进红狐部。说实话,可以选择沈云都不会太想带着文萃,这个像男人多过于本身性别的女人,又在红狐部很有威望---好几个营连长都是她曾经的部下---沈云担心自己的权力会被分化。有一个马固就够头疼了,沈云可不想有第二个人来分权。
可是。沈云没得选。周蕙是胡公指定交给他的保护对象,而周蕙又非要跟文萃栓在一起。沈云只好带着文萃了。
如今沈云身边,能够服众的指挥官还真就只有文萃,赵信够勇,方誊够智,够圆滑。时迁够鸡贼……他们各有特点,但在文萃这个曾经当过曲长的“领导”面前还是不够看。
沈云真担心冲动的文萃为了拿军功,没等弄明白情况,就三下五除二将那个小部落和两个百人队给灭了……要是能干脆利落也就罢了,就怕在离秋明城这么近的馨兰谷中动静太大。惊动了正黄旗的驻军,那乐子可就大发了。
沈云后悔自己来了。原地转了一圈后道:“王纶,你赶紧再出城一趟,把我的命令传回去,不可轻举妄动。另外,让时迁、章暨、欧阳复三人立即进城。”
王纶领命而去。沈云在房中也坐不住了,吩咐其他士兵随时待命,自己跑到楼下大堂里坐着,等候消息。
日头渐渐偏西,按帝都的时间算,应该是日入时分,不过这里晚的慢,只能说是申酉之交。锡兰客栈是秋明城中数一数二的客栈,虽然今日出城的商旅众多,但这里依旧人声鼎盛。人来人往的客人中,还能看见不少色目人和西方的大鼻子。
就在沈云心里焦急,但表面上云淡风轻地喝着茶水时,乔装在外面探听消息的士兵赶回来,附耳道:“部帅,城外正黄旗两个千人队动了,方向是南边!”
沈云心里一喜,看来庞通的任务是完成了,成功引起了左贤王对忽媞莫部的担忧。不过调动的人数还是有点少,才两个千人队,在原来的设想中,让正黄旗倾巢而出是不可能的,但最少要三到五个千人队,再加上对镶黄旗的召集令,总数要调离一万人左右才算完美。
不过怎么说左贤王也是动了,这就是好事。
沈云不动声色地点点头。看了看门口已经有点稀疏的人群,眼中的焦急却是有点明显了。
赵信如果无法入城,那就不能白天强攻,只能等晚上利用时迁和欧阳复高来高去的江湖手段做点事。晚上攻城虽说有突然性,但对汉军而言也同样为难,毕竟这个时代可没有电,光线昏暗下就怕王帐里的左贤王跑了。使用时迁和欧阳复他们是沈云的第二套备用方案,也是迫不得已的选择。
江湖手段在沈云那个时代被渲染的神乎其神,只有真的处在了这个冷兵器时代,沈云才感受得到,个人的江湖技艺再高,那也是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抵抗千军万马的。攻城拔寨、开疆拓土还得是军人!以无数战士汇聚起来的军队才是实力的最强体现!
但如果连时迁和欧阳复他们都进不了城,那沈云就真的着急了。
就在沈云着急万分,眼中都流露出来,无法隐藏时,有三个人从大堂的一个角落,起身走到沈云的这张桌子,也不打招呼,直接坐了下来。
沈云心头一凛,先伸手示意周围几桌乔装食客,有些蠢蠢欲动的士兵,然后暗暗打量走过来的三个人。
这是一个奇怪的三人组合,坐在对面的一人明显是个汉人。三四十岁的样子,穿着大汉土生土长的道教服饰。头上留着小抓髻,面容清癯,颚下胡须三分灰白三分暗黑,倒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模样。只是长着一对三角眼,似蛇一样的目光盯着沈云,让人觉得很不舒服。
左侧一人却是个色目人,高鼻深目,眼珠泛蓝。脸上络腮胡子满脸,身上穿着哈里发人的长袍,大热天的,头上还裹着厚厚的头巾,此刻也用蓝眼睛定定的望着沈云。
右手边这人就更奇特了,居然是个挂着十字架的基督徒!头戴方帽,面色是西方人的苍白色。鼻尖有点泛红,有点酒糟鼻的模样,年纪大概也是三四十,脸上没有胡须,青色的胡茬倒是很明显。这个基督徒身上穿着基督教的教袍,v字领上缝着红色的补编。按照沈云前世对基督教的理解,红色补编相当于大主教的地位,也不知道这个时代还没有风靡整个欧洲的基督教到底是不是这么个规格。
面对奇怪的三人组合,沈云镇定地端起茶盏喝了一口,然后微笑着朝三人抱了抱拳。笑道:“三位,有何见教?”
沈云说的是汉语。这也是如今世界上的通用语言。这三个人又是道士又是基督徒的人,能够走到秋明城,想必对汉语也不会陌生。
果然,先开口的是那个基督徒,一口纯正的大汉帝都的官话。
“尊敬的阁下,我们三人是游历四方的散人,我是西方上帝的使徒,基督耶稣的仆人阿基里特主教,这位是哈里发拜火教的先知爱基里亚?索门?侯赛因,这是你们汉人的道教宗师三清子道长。”基督徒阿基里特一一介绍完,看着沈云道,“阁下身份尊贵,能否给我们三人做一个见证?”
沈云暗暗吃惊,但脸上却表现的云淡风轻。如果这个阿基里特说的属实的话,那这三个人的身份还真是惊人。主教、先知和宗师这三个称谓可不是随便能用的。任何一个,在各自的宗教领域都是领导级别的首脑。
他们自称是游历散人是什么意思?还有,他们说自己身份尊贵?是恭维的话,还是真的知道自己的身份?
沈云脑子里飞快思索,嘴上却呵呵一笑,道:“阿基里特主教说笑了,在下只是鄢氏商行的掌柜罢了,当不得尊贵二字。只是不知三位要在下做什么见证呢?”
沈云话音方落,对面的三清子却冷哼一声,沈云只觉得脑中一震,似乎有一股力量刺入脑中,顿时有点发晕!
事出突然,沈云正要弹身而起,就听那三清子用冷冷的声音道:“渤海侯沈云,你莫不是要我们叫破你的身份才肯承认吗?”
沈云一惊,皱着眉头继续坐下来,不过望向三人的眼神已经有点不善。
那三清子说话的声音极低,但似乎并没有刻意压低声音的举动,加上方才那声如魔音入脑的冷哼,沈云深知眼前这个道士怕不好招惹。强压着脑中的不适,沈云道:“各位到底是谁?又想做什么?”
沈云这句话是对着三清子说的,眼里带着的浓浓敌意再明显不过。
三清子丝毫不在乎他的敌意,只是问道:“方才阿基里特说了,我们只是走四方的游历散人,今日有幸聚在秋明城,需要渤海侯这么个身份尊贵的人做个见证罢了!”
“见证什么?”沈云听他又云淡风轻的提起自己的身份,不由恼怒地说,“有事说事,别扯别的。”
阿基里特在胸口画了个十字,双手合在身前,低下头道:“万能的主啊,谢谢您赐给我们尊贵的大汉侯爵,以此来见证这个世界上的最强。您的仆人真诚的感谢您的赐予,阿门!”
哈里发人侯赛因也双手交叉,抱着肩膀低下头喃喃自语,应该是在祷告。
这个举动让沈云莫名其妙,同时也对他们嘴里所说的“最强”感到好奇。
“道长,你们究竟要我见证什么?”沈云看着三清子问。
三清子正色道:“见证道教、基督教以及拜火教究竟谁才是世上最强的宗教!”
沈云一怔。他还真不知道这也有比较。不禁又问:“如何见证?”
三清子说:“侯爷跟我们走便是。”
“走?”沈云顿时清醒过来。自己在秋明城可不是来见证什么该死的最强,而是来抓匈奴左贤王的。
沈云皱着眉头道:“道长。在下有要事在身,怕是不能离开这里……”
“无量寿佛!侯爷。这恐怕由不得你!”三清子清癯的脸上带着一丝诡异微笑,右手轻轻抬起,虚空点了一下,沈云顿觉不妙,双手抓住桌沿,奋力一推,却发现自己左肩一麻,半边身体已是不能动。
沈云怒视三清子。正要大声叫周围的士兵过来,三清子却微笑道:“侯爷想必不想让整个秋明城都关注你吧?乖乖跟我走吧,时间不要太多,三天足矣!”
三天?
沈云大惊!三天过去,黄花菜都凉了,还足矣?
沈云面色一沉,还能动的右手一推。桌子腿与地面发出刺耳的摩擦声,周围的十几个士兵终于发现这边的不对,纷纷冲了过来。
三清子冷哼一声:“敬酒不吃吃罚酒!渤海侯,这可是你自己做的选择!”
话音刚落,三清子伸手往桌子上一拍,桌上的杯碟碗筷弹飞而起。居然就这么铺天盖地地射向冲过来的士兵。
沈云半身不能动,无法扭头观看,但是却听见自己的士兵发出吃痛的呼声。三清子的身影发虚,瞬间切入士兵中,也不知他怎么做到的。生生撕下一只血淋淋的胳膊,丢在沈云面前。
此刻这里的打斗早已惊动了整个锡兰客栈。所有客人和堂倌都鬼哭狼嚎地跑的远远的,沈云也没什么顾忌了,怒道:“妖道,你既然知道我的身份,竟敢如此对待我大汉将士,你想造反吗?”
“妖道,何敢?!”
就在这时,一声爆喝从门口传来,两条人影瞬间切入,拳脚相加,嘭嘭作响地与三清子战作一团。
正是迟迟不来的时迁、欧阳复。门口还站着一脸焦急的和王纶。
此刻沈云半身身体不能动,但说话还是没问题的,他大叫道:“列阵,把这妖道给我杀了!”
闻声的王纶立即与其他士兵用隐藏在身上的几把短刃做兵器,结成战时的鸳鸯阵,逼向三清子。
就在这时,侯赛因和阿基里特也动了,这两个人突然拔地而起,足足有两丈高度,越过正面的鸳鸯阵,跳到阵后,随后掌影如风、拳似重锤,王纶等士兵变阵不及,瞬间被打倒三人,阵型被打散。
说实话,对于中国古代的武功之类,沈云一直是抱着看传说的态度面对的。那些动辄飞天入地的神功实在太过虚幻,若是真有这种功夫,那别说古代的刀箭了,就算是现代的飞机大炮估计都很难打中这类人。正是有了前世的观点,所以沈云根本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真正的神功。
可是,今天的亲眼所见却让他这个观点发生了动摇。在之前,沈云见到时迁和欧阳复那一身不似人类所能拥有的轻功时,就觉得这应该是真正的功夫了。但再看看三清子和阿基里特、侯赛因,他们的一举一动,一招一式无不体现着古武术的神妙---当然,他们的速度太快,沈云其实也看不清楚他们使用的到底是不是中国式的功夫,只知道他们的动作和神情跟前世电影电视上的武林高手很相似---就是那种被称为“睥睨天下”的臭屁感觉。
半边身体不能动的沈云实在是急坏了。今天这是出门没看黄历吗?怎么碰见这么三个不似人的魔头?妈的,再这么折腾下去,秋明城驻军来了一看,肯定暴露身份!早知道就早点发动了!
沈云暗自恼恨不已。那边时迁和欧阳复却是吃了大亏。起初他们两人仗着轻身功夫,切进战场,拳来脚往的过了几招没有问题,但接下来却被三清子随意几招就逼停了身影,一旦失去了灵动,他们两人就没那么轻松了,身影稍滞,便各自挨了两脚,横飞出去,砸碎无数桌椅杯碟。
甫一落地,时迁和欧阳复都吐出一口血。欧阳复俊美的脸色顿时变得雪白,对着三清子惨笑道:“妖道,都是汉人,你好重的手!”
三清子打倒两人,潇洒地背负双手,一派高处不胜寒的恶心姿态,看了看沈云道:“侯爷,这就是跟着你的两个江湖人士?哼,一身轻功还算看的过眼,功夫嘛,实在差劲的很!”
时迁强忍着胸口难受,从地上弹跳起来,指着三清子怒骂:“三清子,你别以为这里不是九宫山就由得你胡作非为,你若敢伤害侯爷,我鼓上蚤时迁定与你不死不休!”
三清子眼神一亮,脸色却是阴沉的可怕,冷笑道:“这里是九宫山又如何?你想用宫家来压我吗?鼓上蚤,哼哼,好的很,今日我就让你成死跳蚤!”
言罢,三清子扬手就要上前,门外的忽然大叫:“三清子,你忘了你的誓言吗?我乃江湖,你若敢下手,改日宫家必杀上武当,灭你师门!”(未完待续。。。)
【第九章 九宫山,奥林匹亚】
的呼喊起了效果。三清子居然真的停下了动作。
三清子漠然回头,狠狠盯着,清癯脸颊上的皮肤变成一股一股波浪状起伏,显然他在强自忍耐内心的激荡。
“你就是?《江湖兵器谱》就是你作的吗?”
显然没想到自己的一番自我介绍会让三清子的脸都变成鼓风机,颇有些惊惧地后退一步,喃喃道:“不错,有何指教?”
三清子的脸色忽然变得十分怪异,盯着道:“既然你会编写我大汉的《江湖兵器谱》,那你可曾想过要编一本《世界兵器谱》?”
“《世界兵器谱》?”显然愣了一下,但随即清醒过来,惊讶地指着已经停下手,站在三清子左右的两个外国人,颤着嘴唇道,“你,你们,你们这是想破坏宫家召集的九宫山论剑?”
三清子深吸一口气,郑重地点点头。
还是哆嗦着嘴唇,不可思议地摇了摇头:“这,这怎么可能?自从武当无涯子真人仙逝之后……”
“当年无崖子师祖惜败于欧洲太阳之子雷欧,宫大居然见死不救,哼,这次我先来此地,召集了拜火教法王侯赛因,基督教主教阿基里特,明日就要会一会罗马冥王殿的新任殿主雷欧娜。等我们几个打完了,我看宫家怎么在九宫山再次举行论剑!”三清子的目光里带着浓浓的恨意,还有些许快感。
吞咽了一口口水。道:“当年无崖子真人与雷欧之战乃是公平之战,况且当时宫大先生已经连战三场。实在无力出手……”
“我不管!”三清子猛一摆手,沉声道,“师祖惜败,宫大坐视,此仇不报枉为武当弟子!”
这时街角方向传来匈奴军队来到的呼喝,急道:“三清子,你既然想破坏九宫山论剑自去便是,为何要伤害渤海侯?你毕竟也是汉人。如今两军交战,你若伤了侯爷,岂不是让亲者痛仇者快?如果无崖子真人在世,即使同意你破坏九宫山论剑,也绝不会同意你伤害大汉侯爵,从而让我大汉死敌匈奴人占了便宜!”
前面说的话三清子一直毫无所动,唯独最后一句说到无崖子时。三清子倏然动容。他看了看身后的沈云,又看了看,似乎想答应下来,暂时放过沈云。
可在这时,基督教主教阿基里特忽然道:“可是,我们决议在奥林匹亚山举行论剑大典。必须要一个来自大汉的尊贵客人参加,才能体现我们奥林匹亚论剑的正统合法性!三清子真人,在这里,难道还有比大汉侯爵更加尊贵的客人吗?”
这句话顿时让三清子蹙眉不语。
隆隆的脚步声已经快到锡兰客栈门口,焦急地望着三清子。却是毫无办法。
沈云忽然道:“三清子道长,你看这样如何。若你们能帮我一个忙,我可以答应你去参加奥林匹亚论剑,同时,我可以让大汉胡公殿下和英公殿下发出联合声明,支持你们的奥林匹亚论剑,甚至,是让他们也一起来参加!”
“真的?”三清子和阿基里特同时惊喜地发问。显然,沈云这个提议已经让他们分外心动了。
沈云半边身体不能动,就这么坐在凳子上,摆出一副实诚君子的模样,挺着胸脯道:“你既然知道我的身份,当然也应该相信一个大汉侯爵的话!”
三清子与阿基里特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读到了同意。于是,三清子道:“好,我今天暂且放过你……”
沈云摇头:“不不不,你说错了,我并没有让你放过我来换取这次能够将奥林匹克论剑正式化,而是你们要帮我一个忙!”
三清子恼怒神色一闪,喝道:“什么忙?”
此时,一个百人队的匈奴军队逼到了门口,一个百夫长站在门口正朝里面喊话。,王纶和其他几个士兵纷纷躲进了锡兰客栈中。
沈云嘿嘿一笑道:“我要道长帮的忙很简单,那就是帮我拿下匈奴左贤王!”
三清子和阿基里特一怔,随即笑了。
三清子道:“渤海侯,你不觉得你这驱虎吞狼的计策用的太明显了吗?”
沈云丝毫不理会他话中的嘲讽,而是反问道:“莫非道长、主教再加一位法王都无法帮本侯这个忙吗?”
一直不太说话的侯赛因已经不耐烦了,上前一步对三清子道:“三清真人,别跟这个疯子做交易了,他居然让我们去冲击军队。赶紧带他们走吧,出城再说!”
还真是,凭借三清子、阿基里特和侯赛因的本领,此时要逃出秋明城还是比较容易的,但要冲进左贤王的王帐却跟送死无异。方才沈云这二十几个士兵是没有平时的装备,而且有所顾忌,这才让阿基里特和侯赛因打个正着,若是在有准备的前提下,这些高来高去,身手高强的武者们能不能这么轻松取胜还在两可之间。
此时匈奴百人队已经组成盾阵,逐步朝客栈中逼来,、时迁、欧阳复、王纶四人和其他几个士兵紧紧保护在沈云周围,章暨已经挽起了袖子,准备随时扛起沈云冲出去。
沈云却显得愈发悠闲,还用能动的右手端起桌上的茶盏轻抿一口,这才道:“三位还是好好考虑考虑,我在城外还有数千大军,只要你们能帮我在城中掀起混乱,同时封锁内城的人往外逃,我自然可以调派军队进来占领秋明城。事实上,冲击王帐的事也不需要你们做。你们个个武艺高强,万军丛中进出如入无人之境。何不帮我这个忙,轻松获得你们想要的正统性呢?”
这个提议让三清子和阿基里特、侯赛因都颇为意动了。
“只是搅乱全城?不需要直接冲击王帐?”三清子再次确认。
沈云含笑点头。
阿基里特一咬牙。道:“行,我做。希望侯爵阁下到时不要食言!”
沈云笑眯眯地说:“当然,当然。既然三位同意了,那请先纳投名状吧!”
阿基里特和侯赛因同时一愣:“投名状?什么是投名状?”
沈云随手指向门口的匈奴百人队,道:“既然三位想要帮忙,当然得先让本侯看看你们的本事。如果眼前区区百人队都无法打败,我怎么放心跟你们合作?当然,你们放心。我麾下的士兵会帮你们的!”
好嘛,明明是弱势的沈云,现在反倒指派起这三个武林高手来。那副吃定你们的表情,实在让人有够不爽。
最后看着满脸不忿,但又不得不屈从的三个武林高手高叫一声,扑向匈奴百人队,王纶立即带着士兵冲上去帮忙的时候。已经冲沈云翘起了大拇指:“侯爷,这招实在是高!”
沈云坏坏一笑:“嘿嘿,咱不搞阴谋诡计,要搞就搞堂堂正正的阳谋,明知是洗脚水,他们也得给老子喝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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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沈云抓住时机,击中人心软肋的意识太棒了。当然,这也归功于沈云前世的记忆。方才与三清子的对话,放在这个时代的随便一个人或许都不能听明白,更别说抓住重点了。可偏偏看多了武侠小说的沈云却抓住了某些关键因素。这才一举扭转局面。
对此,连老江湖也不得不对沈云赞赏有加。
当然。借着这段时间,沈云赶紧向询问具体的情况。比如九宫山论剑。
借着江湖主簿的博闻强记,沈云也终于了解了这些情况。
九宫山论剑是四百年前,当时的宫家家主向全世界武林高手提出的大比武。宫家每任家主在继承主位之后都会舍弃原来的名字,而以宫大名之。江湖人称宫大先生。
其实九宫山论剑的起因还要追溯到大汉的开疆圣战。伴随着大汉赫赫军威,帝国开疆拓土,百姓迁居新州,东方武林与西方江湖的摩擦也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国家级别的军队毕竟只能在战场上决一雌雄,在平时生活中的较量,就只能看各自的手段了。
在开疆圣战开展之初,汉圣祖就意识到依靠当时大汉的人口和兵力,帝国即使能够打下疆土,也很难进行实际的控制,毕竟汉人在西域的人口太少,对康居、月氏、贵霜等民族的同化也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凑效的。要想实际控制这块土地,对当地地下实力的打击不可避免。而在冷兵器时代,大汉境内的各个武林门派就成了汉圣祖的目标。
从某个程度上来说,这些武林门派就是最早的黑/社会组织。用东方的黑色组织打击西方的黑色势力,这也算是圣祖最聪明的选择了。为了迎合圣祖的这一策略,已经成为当时大汉江湖最强高手的宫家开始召集九宫山论剑,目的是选出几大势力,配合帝国军队对西方土地的占领。
出于汉圣祖这个穿越者的恶趣味,他密令宫家在九宫山论剑中选出当世十大高手和九大门派,同时进行江湖排名,以此来贯穿整个“开疆圣战”的黑色打击。
经过第一届的九宫山论剑,宫家以无可争议的实力获得了第一名。宫家家主乃武林盟主的事实也得到了全体东方武林的认可。除此之外,由汉圣祖命名的少林、武当、崆峒、点苍、峨眉、昆仑、华山、泰山、衡山、恒山等十个门派也正式诞生,并在宫家的带领下,开始进驻西域土地,与当地人争夺各种资源。
此后,九宫山论剑每十年举行一次,江湖中各大门派也纷纷崛起,各种各样的门派名称也冒了出来。比如移花宫、海鲨帮、嵩山派、新宿派这些都是有的。由于九宫山论剑的排名不但能够得到朝廷的认可,更能获得西域地下势力的经营权。所以各大门派内部的争斗也愈发激烈。对九宫山论剑的重视也与日俱增!毕竟,有利益的事才会让人趋之若鹜!由此引发的江湖上的腥风血雨那更是多如牛毛。不胜枚举!
大汉与罗马的里海会战之后,大汉帝国的疆域渐渐稳定下来,随着这种稳定,西方文明的各种流派也开始渗透进东方,比如哈里发的拜火教、光明教,罗马的基督教、圣殿团,还有欧洲的太阳神教等等,都开始与大汉的各大门派争夺资源。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宫家又一次借助九宫山论剑来大体上解决这些争端,划分势力范围。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九宫山论剑成了如同后世“奥林匹克运动会”一样的赛事,不过更加血腥,更加野蛮罢了。毕竟运动会追求的是“更高、更快、更强”,一般不会出现有人死亡的情况。而九宫山论剑可是真刀真枪,被当场打死打伤的情况屡见不鲜。
西方的格斗技巧和东方的武术套路也在这个时候开始真正交锋。不过由于东方武林起步早。九宫山论剑时,十大门派始终能够占据比较大的优势。其中少林跟武当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屡屡获胜。除了第一名的宫家外,几乎无人能够撼动他们的地位。也没有人想要去挑战宫家的地位,毕竟宫家不参与西域地下势力的争夺,只是名义上的盟主。
不过什么事情经过发展之后都会有所变化。在经过三百年的发展后。九宫山论剑中也出现了一大堆不求势力,只求天下第一名号的武痴。这种武痴无论东方还是西方都是存在的。三清子的师祖无崖子真人就是遇到了当时的西方武痴,太阳神教的教主太阳之子雷欧,一个刚满四十岁的西方人!
那一战无论从哪个角度讲,无崖子都应该是稳操胜券的。可是雷欧的武功似乎还有别的东西,无崖子一时不慎。被一脚踹中胸口,当时就身受重伤。而作为盟主的宫大在这之前已经经过了西方三个武术高手的挑战,无力组织,以至于让无崖子饮恨九宫山。
当然,如今仅仅是这样,三清子或许还不会太恨宫家。最关键是后来雷欧挑战宫大,却被宫大三招击毙于掌下,这就让武当派上下以为宫大是有实力阻止无崖子惨败的,只是不愿出手而已。因此,武当派恨上了宫家。三清子是其中最激进的一个,但他深知自己是无法超越宫家的,所以有了出外游历,学习更高明武功的行为。
一般而言,大汉朝廷将这些出外游历学武的武林人士称为“游历散人”,发予通关文书。这些散人一人一马,仗剑天涯,来去如风,扶强锄弱,在汉代民间有另一个让我们熟悉的称呼“游侠”!
但其实这些游侠并非个个都是侠义心肠的。他们要游历世界,很多时候要与人交手过招,杀人饮血是常事,这样的人又有几个是真正的侠客?更多的只是江湖草莽,杀人如麻的刽子手而已。只不过他们不在大汉境内做这种事,在外面的话,出于国人心态,都会将他们无限美化,借此满足对这种生活的向往!
三清子早期其实并没有想过要召开“奥林匹亚山”论剑,他一直都是希望能够在下一届九宫山论剑上打败宫大。不过随着罗马势力的向东扩张,罗马帝国国内也萌发了召开这种论剑聚会的念头。别说“奥林匹亚山”论剑没有官方的支持,侠以武犯禁,在任何国家和任何时代,这种事情都是统治者要积极控制的。罗马帝国想要参与进来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当然,三清子他们是意识不到自己已经被罗马帝国操纵了,只是一心想要了却心头的怨恨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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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了这些来龙去脉,沈云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一丝灵感,似乎有某种事情可以做,但具体的却又想不明白。
“奥林匹亚山论剑什么时候举行?还有,他们之前说让我跟他们出去三天,三天就能到奥林匹亚山吗?”沈云疑惑地问。
欧阳复正在帮沈云揉着左半边肩膀,活络血脉,渐渐沈云也能动弹了。
皱着眉头说:“这个,属下自从当兵之后,还真的很少了解这些江湖上的事了,奥林匹亚山论剑何时开始不清楚,但属下可以去查一下。至于奥林匹亚山嘛,三天可到不了,它在黑海以东的地中海北部,如今是罗马帝国境内。这里要去,三个月还差不多!”
“那他们要我跟去三天见证什么最强,是什么意思?”沈云奇道。
说:“方才听三清子说的话,似乎这几日罗马冥王殿的殿主雷欧娜会到这里,想要参加‘奥林匹亚山’论剑,没通过雷欧娜殿主的考察是不可能的。可能三清子他们三人是要见这个人了。”
“你怎么知道的?”
笑道:“侯爷,咱们大汉的九宫山论剑也是这套流程,你以为是每个想去参加的人都能去的吗?咱们帝国的羽林暗卫也是要先考察一番的,不然随便一个人就能去,那九宫山早就被踩垮了!”
沈云明白过来,原来是预选赛。这倒是有点意思。(未完待续。。。)
【第十章 论武术,内城身影】
沈云在客栈中胡思乱想的时候,三清子、阿基里特、侯赛因三人在红狐部十几人正面牵制的情况下顺利切入了匈奴人的百人队中。[]
应该说这支匈奴百人队还算是精锐的,只是他们之前接到的消息是这里有江湖人士斗殴,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将要面对的有可能是训练有素的汉军,所以在结阵上前时便吃了个小亏。
王纶不愧是个老兵,骑战了得,这结阵步战的本事也不差,十几个没有盾牌弓弩,只有几把短刃的汉军在他的组织下,用桌板为盾,结成龟甲阵,掩护着三清子三人突进到百人队身前十步,然后齐齐将桌板砸向匈奴兵,接着一声发喊,十几人如同一人,瞬间发力,顿时将匈奴兵的百人队给砸开了一个口子,然后冲进去,并向两边扩展缺口---这套打法明显就是骑兵常用的中间突破,两翼扩散的打法。
匈奴兵之前以为大不了就是几个江湖人士,连远程武器也没带,只想着军阵一结,往前一包也就解决了。可万万没想到冲出来的这十几人却是用的军中打法,并且意志统一,战力凶猛,一个不慎就被突破了前阵。
当然,若仅仅是如此,匈奴百夫长也就不太担心了,毕竟对手才十几个,就算他们能突破第一层,也难以攻破第二层,人多的优势在这种近身战斗中还是会占很大便宜的。可这个百夫长万万没想到敌人中居然有三个武艺高强的江湖人。
三清子一马当先,脚迈九宫步。掌起如风雷,瞬间就将三个猝不及防、空门大开的匈奴兵给击飞出去。另外一边的阿基里特也沉稳如松。一步出去,下盘不动,迅如闪电的一拳就将两名匈奴兵的胸甲给砸碎,那份拳力至少有六百斤!而另一个侯赛因,身上裹身的长袍一抖,铺天盖地地罩住两名匈奴兵,然后在长袍中飞踹两脚,等长袍再次掀开时。那两个匈奴兵已经抱着折成两段的小腿倒在地上痛哭惨嚎……
一时间,十几人的队伍居然有隐隐将这百人队击溃的趋势。
时迁就站在门口观战,不时回头对欧阳复嘀咕着:“都说武当派三清子继承了无涯真人的衣钵,一身武功出神入化,今日一看也不过如此嘛!”
欧阳复正给沈云推宫活血,懒得搭理他。反倒是讲述完九宫山论剑典故的有点时间,笑着道:“得了吧。你们都被打吐血了,还好意思贬低别人的武功。不说别的,就说如果是你,你能像人家三清子那般冲入军阵中如入无人之境否?”
此刻三清子已经突破第二层防线,见匈奴百夫长站在队伍后正哇哇大叫地指挥,三角眼一闪。整个人拔地而起,踩在匈奴人的肩膀上,双臂展开,如翔空鹰隼,两个呼吸间就扑到了匈奴百夫长面前。一个照面,便一掌将那百夫长的脖子打成了麻花状……而再看那些被三清子踩踏过的匈奴兵。个个都垮了肩膀,倒在地上惨呼,眼见是肩胛骨都碎裂了。
时迁看的直咂舌:“乖乖,平地跃起一丈不算什么,老子跃起三丈也不是问题。可他居然能气贯双腿,以千斤坠的力度用脚掌发力将人肩胛骨踩碎,这份功力就比老子要高太多了!”
也看的目瞪口呆,半晌才说:“还真是。这三清子绝对将武当内功心法练到了第三层小周天的地步,着实是个厉害角色。”
沈云也在观看,不过心里却是失望的紧。在他的想象中,武林高手突入人群,不说像奥特曼打小怪兽那样激光闪电乱飞,最起码也要像郭大侠耍起降龙十八掌一样掀起阵阵掌风,将敌人刮得七零八落才对。但眼前的三个高手,脚步沉稳,出手稳健不说,还鲜有乱蹦乱跳者,打斗起来根本没有影视作品里那么华丽自然,带着仙侠气息,倒是跟军中士卒的格斗方法类似。只是他们出手速度极快、极准、极狠,而且不需要刀枪利器的帮助,光凭一双手脚便能让人筋断骨折,甚至取人性命!
殊不知,冷兵器时代的轻功和内功也都是有的,但绝对没有像影视作品中那么夸张。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想要看清这些高手的动作其实并不难,可真的跟这些人面对面打斗就会发现,自己的反应速度根本赶不上他们的出手速度,并且这些高手往往能从你细微的眼神和轻巧的身体移动便瞬间判断出你下一个动作,从而出手将你想要做的动作给封锁下来,甚至找到破绽将你打倒!
而像沈云所想象的那种能够将人吹出十几米远的掌风更是不存在的,但如果贴身而战,这些高手的拳脚倒是能刮出一阵冷风---也就是像咏春拳中的“寸劲”---那是要靠的极近距离才能感受到的拳劲,而且一般感受到的人都很难再躲开这带着内劲的一拳了。
沈云算是明白了,中国古代的武术的确是有的,而且发展到了一个极高的水准,例如内功、轻功等功法,但绝对没有现代影视作品中那么夸张。这些武林侠客的功夫的确有许多常人难以企及的地方,可也没到出神入化、见神杀神的地步。
沈云看的很失望,一直撇嘴,懂行的和欧阳复、时迁三人却是看的如痴如醉,不时赞叹几句。似乎忘了这是秋明城,是随时会有大队匈奴军来到的战场。
时迁问:“,你说这三清子的功夫跟宫大先生比起来如何?”
闻言一怔,随即收起对三清子等人的钦佩表情,跟沈云一样撇嘴道:“他怎么能跟宫大先生相提并论……别说跟宫大先生比,就算跟其他七大门派的掌门比起来。这三清子的功夫也见不得人……”说到这里,回过头对沈云道。“侯爷,若您真想答应他们去参加什么‘奥林匹亚山’论剑,属下还是劝你三思后行。毕竟他们的功夫不行,若凭他们都能参加,那想必这所谓的‘奥林匹亚山’论剑根本不值一提,您去了反而会掉了咱渤海侯家的脸面!”
一副渤海侯家奴的口吻,让沈云感到好笑的同时,也隐隐有些感动。嘴里道:“这点我会考虑的。不过。你说这些武林高手似乎也没什么厉害的呀!不过就是比我们多练了几天内气,多几个点穴的窍门罢了,就算你说的宫大先生、七大掌门我看也不过如此……”
赶紧道:“侯爷可万万不能这么想。这三清子只继承了武当派不到四成的功夫,真正的武林高手侯爷还没看见呢!”
时迁也道:“是啊侯爷,您可千万别小看了这些江湖豪杰,我鼓上蚤的功夫虽说打不过什么人,但要跑还是没问题的。可在十年前,宫家随便一名历练子弟就能将我废了。不信您问问欧阳复,他功夫比我好,听说当年还跟华山派掌门交过手。”
说起这个,欧阳复也显得有些尴尬,讪讪地说:“你个死跳蚤。提这个做什么!不错,我的确跟华山派交过手,不过不是掌门岳先生,而是他的大弟子邝照。还别说,真挺难缠的。要不是岳先生当时有要事在身,估计我的小命就不保了!”
虽然他们三人都把武林高手说的跟神一样。但沈云心里还是不信。毕竟眼见为实,眼前这三个高手给沈云的印象,也不过就是比普通士兵要厉害些的正常人罢了,骑在马上,他们或许连赵信都打不过。实在没什么让人敬服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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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三清子三人不负、时迁、欧阳复等人的众望,在一掌打杀了百夫长之后,这支匈奴兵很快就陷于崩溃,不到一刻钟,就有超过四十人躺在了地上,其他人被吓得一声发喊,掉头就跑。
此时沈云的半边身体也能动了,赶紧跑到门口,对王纶道:“赶紧发信号,让城外准备攻城。三清子真人、阿基里特主教、侯赛因法王,劳烦三位跟着我这位袍泽一起去南门,将城门守住,等我军一入城,匈奴人就大事去矣。”
看不起归看不起,但嘴上沈云还是对他们很有礼貌的。
三清子见沈云没有再随意指派他们,反而带着敬语,原先的一股怨气也消失了,沉默地点点头,倒也没有反对。
沈云兴奋地指着远处的内城,对众人道:“诸位,匈奴左贤王就在那里,冠军侯之伟业将在我等手中重现,封狼居胥般的功劳,你们想不想要?”
“想!”所有汉军士卒都眼放光芒,兴奋的无以加复。
“封侯但在马上取,诸位,随我出战!”
“战!战!!战!!!”
……
王纶走后,沈云身边只剩下、欧阳复、时迁、章暨,还有之前被三清子扯掉胳膊的伤兵。
望着这个忍痛忍的满头是汗,嘴唇都咬的青紫的袍泽,沈云眼中的寒光乍现。
欧阳复简单给伤兵做了包扎,然后道:“侯爷,这位兄弟怕是熬不过去了,流了太多血。况且现在又要打仗……”
时迁等人虽然都没说什么,但他们的眼里同样充满了愤怒和不甘。沈云冷笑数声,道:“你们放心,我不会让我袍泽兄弟的血白流。三清子,哼哼,我迟早要他也断条胳膊还我!”
这时,锡兰客栈的掌柜战战兢兢地从柜台后面露出头,看见只剩沈云这些人,就像溜到后门逃跑。沈云三五步冲过去,一把将掌柜揪起,恶狠狠道:“你给我听着,我乃大汉飞骑卫部帅,今日就要攻下这秋明城,你若不想死,就立即安排人手将我这受伤的兄弟给照顾好,他若死了,等我破城之日,定灭你满门!!!”
掌柜的吓到快晕过去,直如小鸡啄米般频频点头,也不知道听明白没有。沈云等人也不能再耽搁,只能将受伤的兄弟留在这里。然后急匆匆地往内城跑去。
此时。天色已经西斜,眼见太阳就要落山。就在沈云等人快要赶到内城时。南门附近突然升起一团黄色的烟花响箭!刺耳又刺眼!
沈云大喜:“王纶他们成功抢回被押在城门口的兵器了,接下来整个秋明城将要乱了,我们跟着人群向内城里挤,找准机会直冲王帐!”
众人的精神也是一震,脚下加快了步伐。
作为在匈奴地界的行商,带着武器是很正常的事。沈云乔装鄢氏商行的车上就有兵器。不过一旦要进入秋明城,这些兵器都要放在城门口,交给匈奴军管辖。当然。沈云等人是汉人的商队,用着汉军的制式兵器也是正常之极。
当然,也不仅仅是沈云等人要被收缴武器,其他商旅也一样。当这样一个形成惯例的事情多了以后,匈奴兵的警惕性也就下降了。再加上有三清子等人帮忙,王纶很容易就闯进了存放武器的库房,拿回了兵器。
在太阳即将落山之际。汉军红狐部的攻城队伍终于赶到了。秋明城顿时陷入一片混乱。无数在外城的匈奴人和其他一些商旅蜂拥着向内城处跑来,希望躲进内城,得到左贤王的庇护。在这片并非汉人的土地上,汉军一旦破城,所作所为也不会比那些马匪好到哪里去。况且两国交战,杀人放火是难免的。谁也不想成为被殃及的池鱼。
内城附近一片混乱。沈云几人就在城门附近徘徊,可不知为何,内城城门迟迟不开。
“侯爷,你说匈奴左贤王不会不开门了吧?”眼看天色就要完全黑下来,担心地问。
沈云也有点焦急。不过还是笃定地说:“应该不会。按照他以往爱民如子的作风,一定会打开城门仍由这些人进去躲避的。这么好的一个邀买人心的机会。我要是他也一定不会放过。”
“要是他听说我们汉军攻城,怂了呢?”时迁问。
没好气地答:“你以为谁都像你似得胆子小?我就不信外城的匈奴兵没有通报攻城汉军的数量,左贤王肯定知道我们只有几千人,这么点人他怎么会怕?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调集正黄旗就能将我们剿灭!”
时迁摸了摸鼻子,嘟喃着说:“我胆子很小吗?!”
欧阳复窃笑:“反正你们偷儿的胆子总是不大。”
时迁正要发怒,这时,内城城门突然开了。有人站在城头,用匈奴语大喊着什么。沈云也听不懂,只有问时迁。
时迁这厮还真是有点语言天赋的,当兵这段时间来也跟着军中的老人将匈奴语学个七七八八,要说还有点困难,听倒是没什么问题。时迁说:“那人在喊进城的人排好队,按照秩序进城。不许冲击王帐。还说汉军已经被挡在了城外,让大家不用担心。”
听了这话,沈云嘴角含笑,道:“这左贤王还真有点意思。”
“侯爷又听出什么来了?”欧阳复对沈云的智慧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单凭一句话就能推断出很多东西,这已经不是欧阳复第一次见证了。
沈云一边随着人群走,一边道:“刚才我还不知道我军的进程,不过刚才那人的喊话却反而让我明白,赵信他们应该是进城了。”
时迁踮着脚往后看,可除了黑压压的人头,看不见别的东西,不由转头纳闷地问:“侯爷怎么知道?”
“刚才他们不开城,应该是左贤王觉得能够将我军挡在城外,所以不着急开城。可现在他不但开了城门,还让我们不许冲击王帐,这不是他心虚又是什么……咦!”沈云突然怔怔地望着前方一个身影,惊讶地“咦”了一声。
听的正入神的时迁纳闷地问:“姨?什么姨?侯爷你有姨吗?”
“快,跟上前面那人!”沈云没回答时迁,推开人群就急急的往前走。可是走了几步,却发现方才那人已经消失在人群中。
等人紧追几步,章暨这个闷声不响的硬实汉子挡在沈云身前,挡住那些不断拥挤过来的人潮。
问道:“侯爷看见谁了?”
沈云疑惑地眨了眨眼,又摇了摇头,似乎不确定自己方才是不是看花了眼,低声对道:“老白,我方才好像看见屠天骄了!”
吓了一跳,胡子都快翘起来了,惊道:“什么?屠老大?他,他怎么来了?侯爷,您确定您没看错?”
时迁、章暨、欧阳复也是一惊,纷纷用警惕的眼神打量着四周。没办法,对于待过大理寺甲级监狱的他们而言,“屠老大”这三个字就是如同梦魇般的存在。
沈云见他们的模样,忍不住笑骂道:“瞧你们那点出息。别忘了,你们现在可是大汉将士,不是甲级监狱的囚犯,就算见了她,你们怕个屁啊!”
讪讪一笑,摸了摸胡子道:“呵呵,侯爷说的也是。我们,我们这也不是怕屠老大,而是想着有了屠老大在,等会儿见了三清子他们也不用胆战心惊了。”
沈云“哦”了一声,反问道:“屠天骄的功夫比三清子还要厉害?”
“什么话?!三清子怎么能跟屠老大比,”时迁为了掩盖自己刚才露出的怂样,拍着干瘦的胸脯道,“屠老大一个脚趾头就能踹翻十个三清子妖道!”
见时迁这急于证明自己勇气的模样,沈云听的直想笑。
当然,、时迁和章暨是不知道他们一直敬畏的“屠老大”其实是个女人,还是一个被沈云压在身下折腾过的美丽女人!
“屠天骄一个脚趾头能不能踹翻十个三清子我不知道,但她那一个个白嫩嫩跟春蚕般的脚趾头,啧啧,还真是让人流口水啊!”沈云心里暗暗想着,眼神不住地在人群中扫描。真希望自己方才不是看花眼了。(未完待续。。。)
【第十一章 负心汉,你喊我喊】
秋明城的内城其实就是一个巨大的草场。喜爱游牧生活的匈奴左贤王并没有在内城中盖起如外城般的汉式住房,而是一顶一顶的帐篷。
当然,或许在当初安排内城格局的时候,左贤王并没有想到,当初的安排会给今日带来无数的方便。如果内城中也是如外城那样的民居,这么多人涌入,势必会造成居住紧张,很多人或许就要露宿街头。但这内城都是帐篷,也就没有了那种尴尬,有多少人再多搭几个帐篷就是,实在不行,发块毛毯也能在草地上将就一夜,反正现在才八月,天气还热得很。
唯独麻烦的,就是这么多人涌入,没有民居的隔开,显得有些乱糟糟的,很不好管理。内城中的匈奴士兵只能以伍为单位,四处弹压调理,将这乱哄哄的人群逐一分开,然后安置在各块早就划分好的草地上。同时,这些士兵还负责打起火把,将各处都照亮起来。
从外城涌入内城的人至少有上万,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匈奴人也有其他地方的人。语言不通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不过大多数人还是以汉语交流。这股纷乱劲头,直到月上中天才总算稍微消停一点。
有了高大的城墙阻隔,外城的情况具体如何,还真没几个人知道,只是不时能从内城城墙的一角,望见城外掀起的火光,想必汉军是已经破城了,正在四处烧杀抢掠吧?!
这么多人涌进来居住,环境和空气自然好不到哪里去。不过在王帐周围的几百步范围里,还是一片安静和整齐。一队队峥盔贯甲的匈奴护于们严格地保护着左贤王。那些在火把光线中泛着寒光的兵刃,也让混乱的人群不敢轻易靠近。
在王帐东边两百步外的草地上,一个穿着匈奴式左衽对襟袍的女人,站在阴暗处,偷偷观察着远处的王帐。
这个女人的匈奴袍服有点陈旧,袍袖上有几朵线织的粗糙花样,能够看出是件女人的袍服而已。头上盖着披头,只露出一张消瘦蜡黄的脸颊。似乎是生病了。但她的眼神极其明亮有神,似乎又不像是个病人。
站在这里看了足足有半个时辰,女子才转身离开,来到一处明显是刚刚搭建的小帐篷里。帐篷中点着一小堆篝火,四五个同样穿着匈奴男式袍服的男人围坐在那里煮吃食,见女人进来,赶紧起身。齐齐躬身行礼,压低声音道:“大校!”
女人低低的“嗯”了一声,在篝火前坐下,掀开头上的披头布,不客气地拿起篝火上的吃食径自吃了起来。其他四五个男人见她心绪似乎不高,也不敢出声。纷纷安静地坐下,埋头吃了起来。
半晌,女人吃饱了,抬起蜡黄的脸,没有表情语气地问道:“方才让你们查的事查的怎样了?”
其中一个男人放下食物。恭敬地道:“启禀大校,事情查清楚了。的确是汉军来了。来的是大汉飞骑卫红狐部,部帅应该是半个月前才任命的大汉渤海侯沈云。至于他们为何会突然出现在这里,属下也不知道。”
提到沈云这个名字时,女人闪亮的眼眸突然有了更明显的光彩,不过所有男人对着她时都是敬畏地低下头,倒是没人发觉。
这个女人,还真的就是大汉羽林暗卫第二镇统制屠天骄。
沈云从军之后,屠天骄便一门心思扎在暗卫中。羽林暗卫第一镇对外,第二镇对内。身为第二镇的统制,屠天骄每日所要负责的事情还是蛮多的。一时间她还真要将沈云这个注定跟她不能有交集的男人抛诸脑后。
今年一月,月匈联军大举入侵的消息传来,朝野震动之余,皇帝也对暗卫动了真怒。之前扶桑州明治伪王造反,暗卫便没能第一时间侦知,现在月匈联军勾结起来,都攻破坚昆、定边两地了,暗卫还是一无所知。这种情况由不得皇帝不雷霆震怒。
为此,暗卫最高首脑屠龙亲自下令,将第二镇与第一镇暂时合并,全力侦查月氏与匈奴人的事情。
当然,屠龙也明白,羽林暗卫之所以没有事先得知月匈联军勾结南侵的消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月氏叛乱,导致羽林暗卫布置在迪化等地的暗桩遭到了毁灭性打击。直到去年十月,暗卫才开始重新布置,十二月时已经有部分消息传回来,零零总总的消息若是仔细归纳,倒也能发现月氏匈奴勾结的蛛丝马迹,可惜,月氏叛军并没有给予暗卫太多的时间去整理归纳。
为了不再辜负皇帝的信任,屠龙亲自下令,让第二镇统制屠天骄带队到大月州,同时恢复与西海州的联系。
屠天骄是四月抵达的大月州,很快她就发现了月氏人是有罗马帝国的帮助,才能展开如此大规模的攻势,于是她一面将消息传回帝都,一面又将这个当作紧急军情,传给北海州的胡公元帅。随后的一个月,屠天骄在大月州开始密切关注罗马。
不过罗马人在这件事情上做的非常隐蔽。与月氏人接触的罗马人中,大都是商人,还有一些已经被明令退役的军官,大汉无法在这上面找到切实的证据证明罗马参与了月氏叛乱。
暗卫在大月州频繁的活动和套取情报,终于引起了月氏“圆月弯刀”的注意,不过这个时候“圆月弯刀”并没有能力与暗卫正面抗衡,所以只能请罗马冥王殿和匈奴黑珍珠干预,希望能够清除大汉羽林暗卫在大月州中的实力。
此时的大月州,因为瘟疫和叛乱的同时进行,使得原本密布在天山以南的人口都集中在迪化、塔赞、喀什等寥寥几个城市,而附近城镇已经变成鬼城。如此多的人口聚集在一起。月氏人忙着与汉军作战,除了征兵外根本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管理的混乱给了大汉羽林暗卫频繁活动的土壤。毕竟在这一代月氏人的心里,还是认同汉人这个身份的,月氏乱军中也多有心向大汉者。冥王殿和黑珍珠的能力有限,并不能有效限制暗卫活动。
虽然罗马冥王殿和匈奴黑珍珠没有能限制暗卫的活动,但他们两者却不但没有放弃的意思,反而有点变本加厉的味道,不断派遣精锐人手进入大月州。原因很简单,之前这里都是大汉羽林暗卫的地盘。地下势力也多为九宫山论剑的诸多东方江湖门派所掌握,如今好不容易有了可以介入的理由和契机,他们怎能轻易放弃?
可以说,在轰轰烈烈的战争阴影下,三方阴暗面的博弈也变得波云诡谲起来,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今年五月,罗马冥王殿和匈奴黑珍珠在大月州民间鼓动宣传“奥林匹亚山”论剑大典。并且宣布冥王殿殿主雷欧娜将亲自在秋明川进行考察,凡能通过考核者,就可以参加“奥林匹亚山”论剑。这个消息一经传出,便引起了暗卫的注意。
为了搅乱这次的“奥林匹亚山”论剑,屠天骄决定亲自来秋明川会一会冥王殿殿主。同时,九宫山也发出了“江湖召集令”。勒令各大门派派出高手协助暗卫统制,务必让罗马人主导的这次论剑大典失败。
至于冥王殿殿主雷欧娜为何会选择在秋明川进行考察,原因也非常简单。首先是秋明川在现在的局势中相对安全,已经打成糨糊的北海州西部和即将打成烂泥的大月州都不适合。其次是从奥林匹亚山到秋明川,可以走高加索山。只需要通过蔡奄这一个弱国。最后是秋明川的匈奴左贤王一向对西方人有倾向感,会给予这次论剑大典最大的支持。
初步计算。全世界十几个教派都会派出高手正式参加。而大汉境内也有数个小门派决定参加。原本大月州境内的天山派,算是东方武林中的一个大门派,也正式宣布参与这次论剑大典。
正是基于这个严峻的形势,屠天骄才决定提早到达秋明城,伺机而动。可没想到,离着考察时间还有三天的时候,忽然有一支汉军抵达了这里,并且将这座原本应该和平的城市拖入战火之中。而亲手掀起这次战争的人,居然就是那个让屠天骄深深藏在心底的小冤家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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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管汉军,你们先去查一查,罗马冥王殿的人到底来了没有。另外,特别关注冥王殿殿主雷欧娜和匈奴黑珍珠的祭司长叱川布颜。”伪装成蜡黄女人的屠天骄压下被沈云这个名字掀起的心潮,镇定地对其他人吩咐着。
这时,有人在帐篷外轻咳数声,发出只有暗卫的人才能明白的暗语。随后帐外之人被放行进来,屠天骄抬头一看,来人是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穿着左衽奴服,披头散发,脸庞消瘦黑实,正是一副常年游牧的匈奴人样子。
不过这个匈奴人却用长满老茧的手行了个汉式的军礼:“羽林暗卫第一镇匈奴秋明城暗卫少校尤常。”
屠天骄抬了抬头,问道:“你就是潜伏在秋明城十五年的政卫少校尤常?”(注1)
尤常点点头:“是,从上一代匈奴左贤王开始,属下就潜伏在秋明城。如今麾下有突刺、选锋各五人。昨日属下便看见了统制的召集讯号,本想今日与统制联络,却没想遇到我军攻城,直到进了内城,安顿好一切,这才寻机前来报道。”
屠天骄低低的“嗯”了一声,问:“你麾下除了突刺跟选锋外,踏白、走马、掌灯、兜底的人手呢?”
尤常有些羞赧:“回统制,属下麾下总共只有二十余人,之前接到统制密令,将踏白、走马、掌灯、兜底等队都派出去了,我军攻城突然,怕是一时难以聚集。就算是现在要召集突刺和选锋,也必须以我暗卫之特殊灯火为信号才能让他们来报道。”
屠天骄声音一沉:“突刺和选锋都不在,那你来这里为何?”
尤常惶恐地说:“统制息怒。属下已在帐前挂起灯火,只要是我暗卫中人。定然能够寻来。只是进城的人有上万,突刺和选锋怕是要一个时辰左右……统制的事情不是要到后天才发动么?”
屠天骄一挥手:“事情有变,今日人手必须聚齐。万一秋明内城不可守,我军攻入内城的话,谁能保证他们不会将我们当匈奴贱种屠戮?罗马冥王殿殿主即将到来,我们任何一个人手都极其重要,不可白白损失。”
“是,属下明白。”尤常紧张地拱手行礼。这礼节他也好久没做过了。做起来难免有些生疏,但他却做的甘之如饴。
作为一个当了十五年暗卫少校的尤常来说,能够见到传说中的统制大人不说,还等到了汉军攻打秋明城,这在另一个侧面来讲,等于宣布他的使命即将完成,他就可以回到繁华的大汉。而不是在这穷荒之地继续潜伏了。这让他如何不开心?
就在尤常准备离开时,一人急匆匆地走进来道:“统制,有人自称是我暗卫中人,求见统制寻求帮助!”
“帮助?”屠天骄一愣,看向尤常。
尤常也是一愣,望着那人道:“敢问兄弟。来人可说是哪里的暗卫?是我秋明暗卫吗?”
那人摇摇头道:“不是,那人自称是渤海暗卫少校,来此有要事需要我们帮忙!”
尤常长出一口气,只要不是他麾下的人出了这么大的糗就行,道:“哦。应该是误入秋明城,如今有些不知所措的暗卫中人。统制,属下这便去安排他们先住下,明日一起离开。”
“且慢!”屠天骄蜡黄的脸上竟然浮现一股红晕,这让尤常心里纳罕不已。只听屠天骄道:“来人可是姓沈?七尺有余,相貌魁梧英俊?”
那人依旧摇头:“呃,来人姓时,身型干瘦矮小,两撇鼠须,看着极是猥琐。”
屠天骄脸上的红晕褪去,闪亮的眼眸一闪,她想到了这个人是谁,嘴角渐渐完成好看的月牙状。
“让那人进来,本统制有话问他!”
尤常和那人都奇怪地对视一眼,但没有说什么,退了出去。
不多时,一个干瘦的人在尤常的指引下进了帐篷,进来时眼睛上蒙了黑布,嘴里嚷嚷着:“干嘛这么神秘啊?都绕了七八座帐篷了,老兄,我真是暗卫的人,当然在渤海郡打扶桑倭寇的时候进的暗卫,你们这带我绕来绕去是没必要的。我家少校还等着我回去禀报呢!”
话音未落,干瘦汉子被掀掉黑布,帐中的光线让他眯起了眼,两撇鼠须抖动,眼睛已经滴流一转,将整个帐篷打量了一遍。
正对着他的是个浑身包裹在披风里的人,不过他关注的似乎不这个,而是帐篷上开的方形窗户。
“时迁,你还是贼性不改,一进来就在寻找能逃跑的地方吗?”
一个清越的声音传来,时迁如遭雷击,顿时愣在当场,眯小的眼睛顿时直直地看着眼前这个人,半晌才像被掐住脖子的公鸡,从嗓子眼里挤出一句话:“屠,屠老大,您,真在这儿啊?!”
“嗯?还有谁知道我在这里吗?”
“渤海侯,渤海侯大人说刚才看见您了,”时迁经过最初的震惊,又忽然想起沈云之前说的话,忙不迭地说,“渤海侯大人料事如神,这个,屠老大英明神武,哈哈哈哈,您二位真是心有灵犀,心心相印,心有所属……”
这时迁还真是怕极了屠天骄,嘴里没把门地往外冒自己所知不多的成语,想要掩盖自己内心的恐慌。
却没想,这一个个成语却实实在在的击中了屠天骄那娇嫩的少女之心。心有灵犀?莫非自己跟那个冤家真的有这种情分吗?他,他刚才看见我了?可是,看见了又如何,我们又不能心心相印……该死的时迁,尽说让人糟心的话。
想到这里,隐藏在披风下的屠天骄,已经将嘴唇抿起:“哼,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尤常,给我掌嘴二十,将他满嘴的牙给我打下来!”
“喏!”尤常虽然奇怪屠天骄的明令,但还是领命行事,揪住时迁就要扇耳光,可没想他的手刚沾到时迁的衣领,这干瘦的身影就像泥鳅一样滑倒在地,两条小腿一扑腾,竟是躲出去三丈开外,嘴里叫道:“屠,屠老大,我现在可是大汉军卒,不是监狱的囚犯,侯爷,侯爷都说了,您不能再随意罚我!”
“好啊,长能耐了!”屠天骄霍然起身,声音里带着奇怪的恨意,“居然敢拿渤海侯来压我!哼,我今天就打杀了你,看沈渊让那负心汉敢不敢来找我麻烦!”
这下别说时迁了,一旁站着的尤常都听出了这话里的不同意味。因为屠天骄这是气急了说的,所以并没有再像之前那样掩盖自己的声线,时迁一听便听出这是个女人,再想到“负心汉”三个字……
“我的天呐,侯爷救命啊!”时迁楞了一下,忽然扯开嗓子大吼:“侯爷,您要再不来,我就要变成死跳蚤了!到时候,我也要骂你负心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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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关于羽林暗卫的编制问题,请参阅《帝国余威之卷》的【第八十九章沈渊让,暗卫少校】(未完待续。。。)
【第十二章 小暧昧,阻碍分析】
时迁的叫喊让屠天骄愈发羞怒,披风微动,整个人竟似无骨软玉般在空气飘了起来,就见挂在三丈外拉帐纤绳上的时迁像凭空挨了一巴掌似得,从上面坠落下来。
“啊!”“啪!”
两声响动,让尤常感觉自己腮帮子和后背无比疼痛。
再看时迁,已经缩在地上,双手双腿抱成一团,脸颊高鼓,显然是肿了,嘴里却依旧含糊不清地喊道:“别别别,屠老大,我错了……”
时迁这个时候是真正的后悔啊,刚才怎么就听了侯爷的话,跑来招惹这个大魔头呢?侯爷也真是,居然不告诉我大魔头是个女的,还是跟侯爷好像有点故事的女的!哎呀,悔死了,早知道就不应该听的,干嘛逞这个能啊!
时迁在这里心理活动不提,屠天骄却是羞怒异常,幸好有披风挡着,脸上又化了妆,不担心被人瞧出端倪。但屠天骄一想到沈云那个小冤家,和自己刚才说漏嘴的事,就恨不得将帐中所有人都给杀了。
尤常也感觉不对劲了,藏在披风里的屠统制,那股杀气实在太厉害了,尤常都感觉有点诡异。
正在这时,帐门忽然掀开,沈云站在门口大声道:“够了,天娇!”
屠天骄一愣,时迁已经连滚带爬地跑到沈云身后,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侯爷,侯爷你可要救救我呀!我这,我这没着谁没惹谁……”
时迁话音未落。在帐外拉着章暨进来,不由分说就将时迁扛走了。欧阳复跟在后面憋着笑意。笑个不停。
尤常奇怪地看着沈云,喝问:“你是何人?怎么进来的?”他一直往帐外看,同时有意无意地挡在屠天骄身前,戒备的意味非常浓厚。
沈云掏出一块黑色的玉牌丢给尤常,然后似笑非笑地看着躲在披风下不吭一声的屠天骄,道:“天娇,好久不见!能单独聊聊吗?”
尤常接过玉牌,看完后惊得差点把玉牌给摔了。忙立正行礼,但是又不知道该如何称呼,沧桑的老脸上满满的都是尴尬。
这时,屠天骄终于开口了:“尤常,你出去吧。这位是大汉渤海侯,你出去安顿一下其他人,另外。该召集的人手也不能耽搁了,明白吗?”
屠天骄的声音依旧威严,但尾音里的颤抖,或许只有她自己明白。
尤常立刻低下头,躬身对屠天骄道了声“喏”,然后又向沈云行了个揖礼。却是不敢说话,一溜烟地跑到帐外。
到了帐外,尤常还觉得自己心跳加速,久久无法平静---乖乖,那可是大汉侯爵啊!羽林暗卫统制就是俺老尤见过的身份最高的人了。怎么突然又冒出个侯爵!还跑到这匈奴人的地盘上来了?这要是让匈奴人知道,那还了得?不行。我得赶紧把那群兔崽子找回来,怎么也得护住侯爷的安全!
尤常的小心思暂且不提,帐中只剩沈云和屠天骄两人。
屠天骄整个人裹在披风里,不敢出声,更不敢看沈云。虽然她告诉自己要镇静,但不知为何,心跳却反而愈发的快速起来。
“他,他怎么不出声?不是要跟我单独聊聊的吗?他要聊什么?难道要说那天晚上的事?哎呀,他要是真提起来,我,我要承认吗?不不不,绝不能,那天晚上不是我……哎,气死我了,都怪佑忧,她说只要有了一次就不会再想他,可是,可是……还有琴操,这个笨妮子,得了便宜还把我给出卖了……等我回去,有她们好看!”
就在屠天骄胡思乱想时,沈云忽然动了,脚步稳健,缓缓走到屠天骄身前。(.好看的小说)
天不怕地不怕,还一身威风的屠统制,此刻却是害怕的就像见了大灰狼的小白兔,只想往后躲。低着头,屠天骄只能看见沈云那双沾满了灰尘的鹿皮靴,不知为何,她心里却是莫名一痛。
这小冤家,怎么这么不会照顾自己?他不是当兵了吗,应该穿着军靴啊!这鹿皮靴都快磨破皮了,想来这一年来他也吃了不少苦吧?!
屠天骄暗暗想着,长睫翕动,正想抬头却突然看见沈云那张脸。
“呀!”屠天骄倏然一惊,双手抱胸,猛地后退数步。
原来是沈云见屠天骄半天不说话,于是低下了头,却正好跟她对上了眼。
?“呀,你这脸是怎么弄的?教教我行不?”沈云问的第一个问题居然是这个。
屠天骄内心忽然有些怅然若失,但随即就放松下来,强憋了个笑容出来,用尽量平缓的语气道:“这是易容术,你若想学,尽可用你的墨玉令牌让工部的人教你便是。”
“可我现在就要用啊!”沈云颇为苦恼地说,“你不知道,我这张脸好像太有名了,很多人都认识我。”沈云想起了三清子,这个妖道也不知道在何处见过他,居然一下就叫破了他的身份,这让他颇为郁闷。
屠天骄仔细地看了看沈云的脸,皮肤黝黑,还带着风尘,粗粗的胡茬已经密布在他的唇边,加上明亮的眼睛里带着的血丝,似乎平添了许多岁月的沧桑。这个样子,让她又是莫名的心里一痛。
“该死的小冤家,这是有几天没好好休息了?这样子出现在人家面前,不是故意让我心疼么?!”
屠天骄的眼神变得柔和,声音里也没有了那么多刻意,缓缓道:“你,你担心被谁认出来?”
一提这个,沈云就满肚子是话。面对一个大汉帝国羽林暗卫的统制,沈云也没有必要隐瞒,于是将自己制订的缺陷计划以及来到秋明城这一系列的事情都告诉了她,最后道:“我一进这内城。就看见了你们暗卫专属的灯笼暗号,于是就想到刚才在城门口看见你的背影。便让时迁他们来试探一下。果然,暗卫的驻点在这里,我就用墨玉令牌,一路畅通无阻的来到这里了。”
屠天骄听完微微蹙眉,低头沉思一会儿道:“三清子、阿基里特和侯赛因三人你不必担心,我会帮你解决。那你们混进了内城又想怎么做?”
“还能怎么做,当然是找机会冲击王帐,活捉匈奴左贤王。效仿破胡壮侯当年的伟业,宣示明犯大汉天威者,虽远必诛呗!”沈云无所谓地耸了耸肩,盘腿坐在了屠天骄之前的位置上。
这个举动让屠天骄知道沈云并没有拿她当外人,不知为何,少女的心思里多了一股甜蜜能量注入,这让她愈发站在他的角度考虑。沉吟道:“可是我刚才看过匈奴左贤王的王帐。戒备森严,绝不容易靠近。那些护于或许单打独斗不强,但军中联击之术却是不差,若只有你们这几个人,怕是很难成功!”
沈云嘿嘿一笑:“又不是我一个人做。这内城里可有上万人呢!”
屠天骄眼神一亮:“你是说,掀起这内城中的混乱?!”
“孺子可教!”沈云抓起一块肉食丢进嘴里嚼着。继续道,“不过这点需要你们帮忙,能不能给我点人手,单靠时迁他们几个,累死都不可能将这么大范围内搞起乱象来!毕竟这里加上匈奴护于军。差不多有两万人,动静小了可没用。”
说到这里。屠天骄却沉默下来。沈云一见,停止了咀嚼:“怎么?你的人手也不多?”
想了想,屠天骄直接道:“不错。因为你的红狐部突然攻城,我好些人手都落在了外城,内城里能调动的不过方才你看见的四五个人,加上秋明城本地的暗卫人手,也不过十几个人。至于其他外围的人手不少,可都不可靠,这种事必须由我们暗卫的人来做,不能假手于人!更重要的是,这些人都是我接下来对付冥王殿殿主雷欧娜的重要人手,轻易损伤不得!”
沈云放下吃食,点点头道:“嗯,不错。你我都有自己的目标,的确不应节外生枝!”
屠天骄见他这幅模样,心里一紧,忙道:“让我再想想别的办法,要不,你们晚几天发动如何?等我找到了冥王殿殿主雷欧娜……呃,你,你看着我干嘛?”
沈云明亮的眼神直直地看着屠天骄,顿时让这个心系情郎,颇有点乱了分寸的少女有些紧张。
“谢谢!”半晌,沈云才淡淡笑道,“天娇,谢谢你为我考虑!可你是暗卫统制,万万不要因私废公。这件事当我没向你提过!我另外想办法!”
屠天骄听着沈云似乎还是有冲击王帐的念头,心里一急,也忘了矜持,伸手抓住沈云的胳膊,嗔怒道:“你就不能等几天吗?”
沈云呵呵一笑:“等几天?你可知道我红狐部已经入城将近两个时辰,按照匈奴正黄旗的速度,此刻应该已经开始与我军开始抢夺城门,再过四五个时辰,正黄旗的人数就会远远超过我军!等到明日午时,镶黄旗估计都要到了。过了明日,其他匈奴诸部的克巴军就将云集秋明城,我如何等得了几天?!”
“可是……”
屠天骄正要说话,帐篷的门帘忽然掀开,尤常突然快步走了进来,见了里面的情形就是一愣,紧接着他做了一个让屠天骄脸红不已的动作---瞬间转身,嘴里却大声道:“没看见,属下什么都没看见!”
屠天骄这才发现自己此刻跪坐在沈云身侧,双手紧紧抱着他的胳膊,宛似一个妻子正在向丈夫哀求什么似得。这场景顿时让屠天骄羞怒上头,放开沈云的胳膊,怒斥道:“什么没看见?我暗卫有教你睁眼说瞎话吗?”
“是是是,属下看见了!”尤常知错就改。
“你看见什么了?!”屠天骄的声音骤然变冷,让尤常心里一突,差点背对着他们就跪了下来,心里哀嚎:我的祖宗啊,说看见了不对,没看见也不对,你到底要怎样嘛?!
屠天骄似乎也知道自己在无理取闹了,整理了一下情绪。用以往冷漠的声音道:“少说废话了,转过来。说事!”
尤常这才转身,低着头道:“启禀统制,方才选锋部有人发现了冥王殿的人,其中一人似乎很像资料上的冥王殿殿主雷欧娜!”
“哦,在哪儿?!”屠天骄心里一喜,忙问道。
尤常道:“在匈奴左贤王王帐!”
“啊?”屠天骄看向沈云。
沈云方才一直在偷乐,此刻却也正视起来,问道:“怎么回事?”
“具体的选锋部也查不出来。只知道在半个时辰前,忽然有四五个人在王帐前出示了冥王殿的骷髅图章,然后进入了匈奴左贤王的王帐,之后左贤王的几个护于急匆匆的从内城坠下绳索去外城了。属下估计,可能冥王殿殿主也早就到了秋明城,只是我军攻城突然,一时间也没能将冥王殿的人召集起来。”
“可是。冥王殿殿主的考察不是在三日后的秋明川吗?”屠天骄自言自语地说。
沈云却说:“秋明城不也是秋明川的范围吗?对一大帮武林人士进行考核,整个秋明川还有比匈奴人完全控制的秋明城更合适的地方吗?”
屠天骄斜睨了他一眼:“完全控制?不见得吧!”
想到今天红狐部就攻破了秋明城,沈云摸了摸鼻子,嘿嘿一笑,不再说话。
屠天骄对尤常道:“立即召集人手,密切注意左贤王王帐。另外,放孔明灯,召集所有人过来。以一个时辰为限,能来几个算几个!”
尤常深知这是行动即将开始的讯号,虽然还不明白统制大人要怎么做。但也有点热血沸腾,毕竟这里可是匈奴左贤王经营了十数年的王城。若能在这里掀起属于大汉自己的风暴,那岂不是石破天惊之举?简直想想就能让汉人的血都燃烧起来!
尤常走后,屠天骄回过头,对沈云道:“这下你满意了?你的目标跟我的目标重叠了。我的人手都归你指派,只要你能帮我也将冥王殿殿主给拿下!现在已经是夜里戌时,想必你的红狐部不会连一个晚上的时间都撑不住吧?”
沈云知道,即使没有这个消息,想必屠天骄也会帮自己,这个外冷内热的女子,总是要这么绷着脸,一副公私分明的样子么?她活的不累?
沈云认真地看着她,郑重地点点头:“不管怎么说,天娇,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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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冲击王帐,必须先了解王帐的实力。这点怕是没有人比在这里住了十五年的尤常更清楚了。
王帐护卫力量有护于军,大概四百人,个个都是有自己牛羊奴隶的精锐士卒,是匈奴王指派给左右贤王的护卫军队。当然,除了护于军,还有左贤王自己的亲军,大概三百人,另外还有左贤王诸部奉献的精锐克巴军,又称王帐军,人数大概六百人。这三支力量构成王帐的主要护卫力量。
护于军统领是匈奴王赐下的千夫长,名为扎克.布颜。生的极其威武雄壮,据说有生裂虎豹的能力,是王庭大祭司布颜家族的长子,在护于军中威望极高。不过由于左贤王的护于统领是轮换制,今年年底,扎克.布颜就要调离秋明城,所以他对护卫左贤王的事已经不太上心,据说因此让左贤王对他颇为不满,没什么要紧事时,扎克都会住在离王帐有百步远的护于帐里,轻易不去王帐惹左贤王不痛快。
左贤王的亲军统领叫撒莫尔.德契。是左贤王当年留学罗马逐日城时买的一个日耳曼奴隶,一头金发,身高两米,肌肉虬结,像头狮子。他的爆发力相当惊人。在一次操演中,左贤王的坐骑受惊,狂奔不止,撒莫尔一人用单臂将它擒下,并活生生勒死!除此之外,再没见过撒莫尔出手。不过他非常受左贤王乌流珠信任,两人甚至食同席、寝同毡,连女人都可以共享。若要活捉左贤王,这个撒莫尔将是第一个阻碍。
至于王帐军,其厉害的不是他们的统领,而是他们的意志。这帮人都是左贤王诸部奉献给主人的,身家性命、荣华富贵都维系在左贤王一个人身上。他们的妻儿老小都在各部祭司、头领的管辖下,若是左贤王有不测,他们的家人也必将受到牵连。就凭这一点,若是冲击王帐,这六百人就会拼死保护。不过,这六百人平时只有两百人在王帐附近巡逻,想要集合起来至少需要一刻钟!
除了这些人,王帐中平时还有不下于四十个公务处理人员,即使到了晚上,也有十几个人执勤。他们也会成为阻碍。也就是说,即使沈云他们能够突入王帐,也必须面临至少五十人以上的阻挡,更别说还有两百名王帐军就在左近,瞬息可至。
如果这些都不是阻碍的话,那关于匈奴军中的联击合进的战法,也就不成问题了。
尤常说完这些,就看着一直陷入沉思的沈云。
此刻,在这个帐中,不单单有沈云、屠天骄和尤常。也以参谋的身份,被准许参与这次密谋。
在尤常说完后,开口了:“侯爷,屠老大,我觉得尤少校少说了一个阻碍。”
“什么?”尤常奇道。
“雷欧娜!”屠天骄目光灼灼地说道。
一拍手掌:“不错。正是冥王殿殿主,雷欧娜!”
沈云皱眉:“一个武夫而已,若我们能解决那些士兵护卫,还用担心解决不掉他吗?”
摇头:“这可未必。侯爷,我说过,你太小瞧江湖高手了。不信你可以问问屠老大,若那雷欧娜有屠老大五成的身手,试问需要多少个似赵先至那般的军中好手才能对付?!”
沈云看向屠天骄,屠天骄颇有些尴尬地说:“若在马上作战,或许我要费一番手脚,但如果在地上,没有十个军中好手,休想伤到我!”
“嘶!”沈云倒吸一口冷气,不由上下打量屠天骄。他真看不出来,这么个娇滴滴的,曾经被他压在身下蹂躏的女人体内会有这么大的能耐,那他那晚展现大汉雄风的时候,岂不是不知不觉间在鬼门关走了一遭?想想,还真是后怕啊!(未完待续。。。)
【第十三章 再计议,冥王殿主】
一个真正能被称之为高手的武林人士究竟有多强?是否能像现代影视作品里的那些侠客们那般飞天入地、无所不能?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但是否真的就没有万人敌的武林高手呢?
答案也是否定的!
这双重否定后的结果就是,沈云自己都糊涂了。他无法对冥王殿主蕾欧娜有一个准确清晰的概念,就无法针对这个突然冒出来的阻碍设计一个有效的方案。
询问和屠天骄,两人都无法给出准确的答案。知道屠天骄的实力,但却不了解冥王殿主的实力,所以无从比较。屠天骄从羽林暗卫的资料里知道蕾欧娜这个人,但却对他的实力一无所知,所以也无法做出比较。
不过在他们两人的劝说下,沈云暂时收起了对这些武林高手的轻视,而将这个人当作最大的阻碍来计划。
在和屠天骄的解释下,沈云明白,所谓万人敌或许是真的存在,不过还需要有特定的条件。比如在万军丛中、战阵之上,赵信这样的人就是万人敌。因为他一个人展现出来的实力能够让敌人胆寒,觉得不可抗拒,从而产生对死亡的畏惧,致使敌军崩溃!而如果在地上单打独斗,又或者是突袭刺杀中的战法,屠天骄就算是万人敌。因为屠天骄的速度够快---当然,时迁的速度也很快,但缺乏力量---屠天骄不但速度快,而且力量大、出手准。从而形成了绝对的优势。
“冥王殿是罗马帝国的隐形组织,与羽林暗卫的职能相仿。最高统帅为罗马帝国皇帝。其下分东南西北四殿,另有中殿是罗马皇帝的直属机构。殿以下分团,团下有旗,旗下设小旗。最基本的单位就是死神镰刀。蕾欧娜就是冥王殿东殿殿主。汉元999年接掌东殿,乃上一任东殿殿主的子嗣。可因为他继任殿主才四年,暗卫对他的情况还了解不多,只知道他是经过冥王殿的严格考核,并得到罗马皇帝的承认才继承的殿主之位。并非完全依靠祖上的荫庇。至于他的实力,应该介于羽林暗卫上校与大校之间,不容小觑。”
这是屠天骄的原话。
沈云闭目沉思良久,才缓缓道:“既然如此,看来靠我们这些人还不够,必须引军队进来。尤少校,不知你有没有办法派人离开内城。带我的命令给外城的红狐部?”
尤常笑道:“方法是有,我在秋明城居住了十五年,这内城正黄旗的军中也有几个熟识,若不是暗卫有规定不许招外族入卫,我甚至都在正黄旗军中发展几个人手了。”
屠天骄眉峰微蹙,不满道:“怎么。尤少校是觉得暗卫的规定不妥吗?”
尤常脸色一垮:“不敢,属下不敢。”
自从尤常方才撞破了屠天骄拽着沈云胳膊的尴尬时刻,这屠天骄就时不时的给尤常脸色看,这小女子的心态啊,实在不敢招惹。
沈云道:“别说那些有的没的了。尤少校,既然你能派人出城。那请你带我的手书一封给外城的红狐部文曲长,让她命人于子时一刻对内城发动攻势。尽力猛攻一门,你暗卫人手也帮忙,看看能否一举攻进这内城。若是不能也无所谓,只要城防吃紧,我就不信王帐里还能安之若素。咱们先在王帐周围埋伏,等候一切机会。此次冲击王帐,以暗卫为主力,老白、时迁、欧阳你们几人按照我原来的计划,等文曲长他们攻城之时四处放火,务必将内城局势搅乱!咱们既然没有把握冲进王帐里活捉左贤王,那就尽量打草惊蛇,把他们赶出来打!”
点头道:“若是他们能破城,那咱们就有数千军队在手,到时候别说他区区一个东殿殿主,即使冥王殿四大殿主齐至,咱们也高枕无忧了!”
屠天骄冷哼一声,不屑道:“说到底,你还不是想让我们暗卫帮你拿下秋明城?!”
沈云嘿嘿一笑,不再做声。(.好看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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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在谋划如何夺取秋明城的时候,外城的文萃也在对着城门一筹莫展。
秋明城显然是仿造汉式城池的样式构造的,每座城门都有一个瓮城。在很多人的理解中,瓮城的城门与城池最外层的城门是互相贯通相对的,事实上却并非如此。
在汉式的城池构造中,为了增加进攻方的攻击难度,城门与瓮城城门是错开的,进入城门之后,必须绕着瓮城城墙走上数百步(有时候是一两里,视城池大小而定),才能见到真正的城池入口。这样的瓮城设计是许多汉式城市的标准配置。攻击方会必须在瓮城里待上很长一段时间才能真正攻击城池的正门。而这段距离比较长,所以也可以用作居民居住和商旅摆卖商品的地方,算是外城中的外城。这也是“瓮城”这个“城”字的由来。
同时,为了防御,城墙的修建会尽量上凸下凹的样子,同时在每个拐角修建滑坡道和角楼,目的就是使整个城池防御形成一个完整的整体,是无法被攻克的整体。
从瓮城的建筑上,秋明城吸取了汉式城池的修筑模式,但在城墙的打磨中,却完全没有掌握精华,而是直上直下的模样。这么说吧,匈奴人学习了汉式城池的皮毛,却没有学习到精华。这点让红狐部在攻击秋明城时占了很大的便宜,至少有两连士兵是从城墙上顺利攀上去,顺着城墙上的通道直接攻击瓮城后的城池正门,从而顺利攻破秋明城。
但如今,这个情况也让红狐部遇上了。
汉军攻的容易。而正黄旗的匈奴兵想要进攻也同样不会有太多麻烦,特别是匈奴兵数量要多过汉军太多的时候。
“都尉。我们将城头的火盆都给灭了,城下匈奴军不敢肆意攻城,但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啊!”方誊站在瓮城城头,望着城外已经点起火把,如山似海的匈奴正黄旗大军,忧心忡忡地说。
文萃顶盔掼甲,女性特有的秀气眉毛一皱,问道:“其他方向的布置如何了?”
方誊道:“都没问题。之前部帅的判断不错。一旦我们灭了城头的火光,匈奴人不知我军的情形,他们的左贤王又被我们围在内城,所以投鼠忌器,不敢肆意攻击。钟离他们也在各段城头设置了障碍,就算他们连夜攻城也不用担心,时间足够让我们调集兵力将他们打下去。只是到了明日天亮。部帅若还没能抓住左贤王,这乐子可就大了!”
说到最后,方誊只是苦笑。
在仔细观察过秋明城之后,所有汉军军官都一致认为秋明城虽有西伯利亚第一坚城之名,但名不副实,实是个易攻难守的地方。若汉军有上万人。或者给红狐部几天的时间对这座城池做个简单改造,也许会改变些局面,可问题是红狐部只有这么点人,匈奴人只是顾忌左贤王在汉军包围之下,又是天黑。所以不敢贸然攻城。一旦天明确定了情况,已经汇聚起来的正黄旗大军将会发动最为凌厉的攻势了。
这时周蕙、司徒晓月和方小柔三人急匆匆的从城下跑来。到了文萃面前大声道:“都尉,部帅有消息了!”
在外人面前,周蕙都是喊沈云部帅或者侯爷的。
周蕙递给文萃一封信,文萃打开,看完之后交给了方誊,回头对周蕙道:“送信的人呢?”
“就在南门城楼,我们的战马太多,安置有些混乱,所以将来人安置在那里。”周蕙解释道。
一般而言,城楼是城防的重地,来历不明的人是不能安置在那里的。但是战马如今集中在瓮城内外,城上城下也是重要的地方,退而求其次,只能在城楼那人多的地方安排会面了。
方誊看信,信中的内容很简单,只有寥寥几句话,无非就是让红狐部夜里子时攻城,配合沈云在内城的冲击王帐行动。还简单交代了几句送信人的身份是羽林暗卫,是自己人,可靠。
文萃看向方誊,方誊点点头,将信收好:“是部帅写的。”
文萃犹豫地说:“你确定吗?上面好些字我感觉很熟悉,但又好像不清楚,而且颠三倒四的,还有些莫名其妙的图形……”
方誊呵呵一笑:“放心吧,那些字叫简体字,是部帅自己发明的,至于那些图形,是哈里发数字,算是一种密码。在这里,只有我跟部帅才认识。绝对没有人能作伪。”
周蕙鼓起脸颊,气呼呼地说:“那他怎么不教我?”
文萃一拍她气鼓鼓的脸颊,笑了笑:“好了蕙儿,现在不是赌气的时候。走,见暗卫同袍一下,询问内城情况。”她又对司徒晓月道,“去通知赵信、钟离泗和几位营长一起过来商议一下如何攻城。”
“喏。”司徒晓月领命而去。
文萃又对方小柔道:“你去找后勤,让他们订做一批攻城器械,尽快。如果需要,可以把内城房屋拆了。不用顾忌那些百姓,不服者,一律杀之!”
“喏。”方小柔果断转身。
一连串的命令,让方誊心里暗暗点头。文萃的处理绝对是稳重类型的。看来她不但有一颗建功立业,当“叶天舞”第二的决心,还有一个为将者应该有的素质。比如今天上午面对那些匈奴巡逻兵的人,连沈云都怀疑文萃会冲动,不过文萃显然稳定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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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抱歉,更新不多。这两天实在有点受不了家里人的逼婚了。硬是要求者去相亲了两次。在家里这几天估计都不得清闲了。我好悔啊……早知道不回家了!可是不回家就想妈妈做的菜……唉,烦死了……(未完待续。。。)
【第十四章 逐日城,埃尔蒙特】
ps:ps:抱歉的话说过很多了,但这次还是得说。我找到工作后,被立即安排去出差,共出差十五天,昨天才回来。时间紧,任务急,所以没时间码字。今天休息了一下就赶紧码了这一章。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会尽力更新,弥补最近的错误!谢谢大家!
逐日城,巴尔干半岛上的一座名城。
据说当年马其顿帝国的亚历山大大帝征伐到此地,望见太阳升起,便纵马驰骋,追逐太阳,直到马力将尽,太阳极顶时,亚历山大大帝疲惫至极,随手将马鞭掷落于地,恨声道:“吾奉太阳之名攻伐此处,为何不让我逐日而定?此地筑城以守,定等吾逐日成功!”
于是逐日城就在亚历山大掷鞭之地兴建而起,千年之后,成了一座大城。
当然,这段传说来自于东方汉帝国的记载,充满了东方式的幻想和语言风格。而事实上逐日城的兴建并非源自马其顿帝国,而是更早的波斯帝国大流士王。在著名的木马屠城之战前后,大流士王就发现了巴尔干半岛的价值,并在这里修建了十数座要塞。逐日城正是其中的一座。
巴尔干半岛,西靠亚得里亚海、东濒黑海、南临爱琴海,与亚洲遥遥相望,北边又倚靠着多瑙河-萨瓦河两条东南欧地区最重要的河流,简直是一处让任何有为帝王都无法忽视的重要位置!
罗马帝国的帝王无法忽略,大汉帝国的皇帝们也同样。这样一个扼控两大洲的位置上。成了东西方两大帝国历代皇帝博弈的最佳棋盘。
在汉圣祖西征之前,逐日城的管辖范围横跨巴尔干半岛东西数千里。罗马帝国委任了元老来此地进行管理。逐日城当时的位置在巴尔干半岛中部的克尔八千山---即匈奴人的迁徙地。
汉圣祖西征,大汉与罗马在里海附近爆发长达十年的世界大战!汉军战力明显略高一筹,锦公马超更是卓越至极的军事家,让大汉的兵锋横扫了巴尔干半岛,当然也包括逐日城。
不过在这场世界大战中,罗马人并没有最终战败,他们在逐日城的统治虽然在汉军的攻掠下已经在实质上消失,可为了继续抵抗汉军。罗马元老院将逐日城转移到巴尔干半岛西部的迪纳拉山麓继续存在着。
里海会战结束后,大汉与罗马达成协议,各自以里海为界,并保留了蔡奄、突施等小国作为缓冲地带。但这并不代表大汉放弃了巴尔干半岛。在协议上,大汉迫使罗马答应不得再将逐日城东迁,让巴尔干半岛维持现状。这点无疑让罗马人极度不满,甚至差点又再一次爆发战争。
在这个情况下。匈奴人突然与日耳曼蛮族“勾结”,起兵攻伐高加索山脉---这背后有没有汉人的指使实在难说的很---当然,罗马人是肯定认为汉人在背后主使的,毕竟在当时来说,罗马人无法仔细分清楚匈奴人和汉人的区别,在他们看来。这两类人都是东方人!就这个观点就足以支撑他们的判断!
而在汉帝国任何官方的记载里却根本找不到支持这个观点的证据。事实上,就算这件事是汉帝国主使的,大汉帝国也绝对不会承认,更不可能留下任何证据,毕竟匈奴是大汉的死敌!
当然。对于汉圣祖这个穿越者来说,在国家利益面前没有什么放不下的。死敌在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一样可以成为暂时的朋友。若有人能够攻破大汉帝都,冲进羽林暗卫统制屠龙的府邸的话,就会在密室里发现一份由圣祖皇帝亲自下达的密旨:敕令中郎将屠与匈奴左贤王密谈,务必令其攻伐巴尔干,一应粮草器械着锦公调派安置,不得有误。
这就是事情的真相!
好吧,言归正传。
逐日城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真正固定在巴尔干半岛西部的迪纳拉山麓,并在汉元640年的时候迁到了亚得里亚海海岸,也就是后世阿尔巴尼亚的都拉斯城附近。
严格来说,逐日城是罗马人的城市,不过这里由于靠近匈奴与蔡奄,又是一个险要的位置,所以这里有着各种各样的人。非洲大陆的昆仑奴、披头散发的匈奴人、衣冠楚楚的汉人、金发碧眼的西欧人、头戴白巾的哈里发人……应有尽有。伴随着五百年的和平,逐日城虽然名义上还在罗马帝国的管辖范围内,但其管理层却趋向于世界化---五百年来,逐日城的第一保民官有四任是埃及行省的黑人担任,六任由罗马突尼斯行省的西欧人担任,还有两任居然是居住在这里的汉人后裔担任。
正是由不同的人种担任着逐日城的保民官,让这里更趋向于一个世界性大都市,商业繁华的无与伦比,甚至在某些程度上超越了罗马帝国的国都罗马!
但这种繁华毕竟还带着动荡性,这里的位置太过敏感,匈奴人翻过迪纳拉山,骑马七天就能抵达逐日城下,而罗马想要派兵过来却要横渡亚得里亚海,时间上与匈奴人几乎相同。在这个情况下,逐日城就变得有些不稳定。在商业繁华的底下,是各种动荡不安的社会治安问题。每当夜幕降临,这座城市就处于无秩序状态,杀人、强\奸、抢劫无所不来。有几次甚至发生攻击保民官官邸的动乱!
当然,这些动乱最终都无法改变这里是罗马人领土的事实。逐日城外驻扎的红衣军团将是所有动乱者的噩梦!在红衣军团的震慑下,逐日城的地上秩序还是有的,最起码在阳光升起的时候,任何人都会遵守罗马制定的规矩。就算太阳落下了,某些不能触碰的底线也还是会让这里的人默然遵守---红衣军团的屠刀已经告诉过这里的人。不遵守底线的人都将面临死亡!
在这个半海港半陆地,白天大治晚上大乱的城市里生活着四十万左右的各色人种。其中以罗马人居多。大概有十万---当然,这里说的罗马人是指罗马公民,而不是底层的奴隶。此外,匈奴人有大约两万人,哈里发人三万余人,汉人两万左右,黑人还有将近五万,这些都是有逐日城合法身份的居民。剩下的都是各地过来的破落户、奴隶和底层贫民。(.)
复杂的地方总是充满着畸形的繁荣。而繁荣的背后总会带着肮脏的痕迹。
罗马公民在这里占据着主导地位---再强调一次,这里的罗马公民可并不是仅仅指现代意义上罗马人,要知道此时的罗马帝国囊括了几乎后世欧洲的全部领土,罗马人这个定义包括了所有欧洲人的意思---这一任保民官叫埃尔蒙特.让.格林。他还有一个汉人名字---李让!
事实上,今年已经四十一岁的埃尔蒙特是一个有着汉人血统的罗马人。他的曾祖母是一位汉人!
当然,必须了解的是,会来到逐日城居住的汉人一般只有三种途径---一个是商人。比如鄢家商行在逐日城也有分点;第二个是官员,逐日城有大汉帝国驻罗马使馆的分站,这是大汉与罗马的协议中规定过的,在各自帝国的重要城市,官方可以委派人员对本国人民进行管理和教导,当然。人数是严格控制的;最后一个途径就是流放的犯人!当然,流放的犯人一般是在大汉的西海州,而逐日城里出现的汉人罪犯一般是流放日期到了,但却不愿意再回本土,于是跟着商队或者其他别的途径往西讨生活。
埃尔蒙特的曾祖母就是一个被汉帝国流放的罪犯。不过她这个罪犯有点特殊。她并不是像其他罪犯那样是因为自己本身犯了杀人之类的重罪,而是因为她的父亲---一位大汉帝国的官员---犯了罪。她是被株连的!
株连这个词也是大汉文化传播到西方后为西方人所熟知的词汇之一。
在西方人原来的思想中,株连是不存在的。有时候埃尔蒙特会感谢东方大帝国有株连这个习惯,因为没有株连的话,她的曾祖母就不可能被流放到这么远的地方,最后也不可能嫁给他的曾祖父。如果她曾祖母不曾嫁到格林家的话,也许格林家族就永远都是混迹在海港区的一个破落户!而他埃尔蒙特即使能够拿到罗马公民的资格,也绝不可能坐上逐日城保民官的位置!
对于汉人,埃尔蒙特是抱着好感的。因为他十分清楚地记得祖父去世时对他说的那一番话:“埃蒙,你一定要对汉人心怀感激。当初你的曾祖父只是海港区的一个苦力,若不是娶了你曾祖母,并在她睿智的指导下,我们格林家是不可能这么快攒到足够的财富,并达到如今的地位的。”
埃尔蒙特对此深以为然。他的曾祖母是个慈祥和蔼的人,有着不同于其他只知攀比炫耀的罗马女人的成熟与睿智。成年后,埃尔蒙特曾想娶一位汉族商人的女儿为妻,但却被拒绝了。
哪怕这个汉人只是刚刚结束流放期,抵达逐日城不过一年,生活极为贫苦,哪怕那个时候埃尔蒙特已经从罗马大学毕业回来,是一个英俊成熟的男人,哪怕那个时候连逐日城的执政官都对他青眼有加,想将女儿许配给他,哪怕……
再多的哪怕,也无法让那个汉人屈服。甚至暗地里埃尔蒙特还让人指使地痞无赖做了一些下贱的事,可无论如何,这个汉人就是不屈服,甚至举家搬迁到更为贫苦的海港区。
在那一刻,埃尔蒙特深深知道,在他曾祖父那个年代,能够娶到一位汉人女子为妻,这是何等的荣耀?!更何况这位汉人女子还是大汉一个犯官的女儿,从小就接受过大汉高等的教育!曾祖母实在是如该亚(罗马神话中的大地女神)一般的存在!
对于曾祖母的过去,埃尔蒙特从来不敢去问。但从曾祖母给他取名为李让可以猜测,曾祖母的汉族姓氏应该是李。
可李姓在大汉有千千万。埃尔蒙特也无从寻找。而他的曾祖母也从来没有寻找家人的意思。
大汉月氏造反的消息在前几天传到逐日城,成为了轰动一时的话题。不论是在高端的宴会场合。还是在底层的酒吧聚会,月氏造反的议论不绝于耳。不过大多数人都并不看好月氏人---笑话,月氏人是什么人?逐日城的人根本不清楚。他们只知道汉人无比强大,看看那些在逐日城中的汉人就清楚了,哪怕是最底层的汉人百姓,他们的衣着永远是干干净净,举止也是斯文有礼,再看看驻逐日城的汉官兵将。虽然只有区区十五个人,但各个剽悍异常,比起城外的红衣军团还要来的精锐,更别说那个听都没听过的月氏人了。
在逐日城保民官官邸的办公房里,埃尔蒙特正在处理这个月税收的账目核对---对于保民官来说,税收永远是罗马贵族最重视的。哪怕这些事情已经有专门的威尼斯人核对过了,但埃尔蒙特还是要一笔一笔亲自过目。万一出了差错,那些来自罗马的贵族们会活撕了他!
这时,敲门声响起,埃尔蒙特从如山的案牍中抬起头,一群穿着罗马长袍的贵族走了进来。
埃尔蒙特赶紧起身,迎向走在前面的一个白发老者。恭谨地抚胸行礼:“尊敬的执政官阁下,很高兴看见你愈发健康的气色,不知你来这里,有什么事吗?”
进来的一群人中,全都是穿着罗马长袍。肩头的袍带上都有各种徽章别着,这可是贵族的象征。不过那么多种徽章中。只有眼前这位老者的四叶草徽章最为尊贵,因为那代表着罗马最古老的家族---吉浦路斯家族。
“埃蒙,我们刚刚举行完元老会议,已经有了决议。”老者很随意的在埃尔蒙特的位置坐了下来,同时挥挥手,示意其他人随意坐下。
埃尔蒙特这才注意到,来到他办公房的人,都是逐日城的元老会成员。
罗马帝国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元老院,而在各个行省和各个城市里,作为元老院分支的元老会也是当地最高决策机构。
现在逐日城的元老会成员有一百七十四人,也分为上中下三级,上级元老都是罗马的老牌贵族分派到这里的,有些甚至是世代居住在这里的贵族。而中下两级元老都是通过财富多少来衡量的。比如埃尔蒙特的格林家族,因为财富已经达到了一千万罗马鹰币,所以也是下级元老会成员之一。
眼前这个白发老者是吉浦路斯家族的人,名叫海牙.吉浦路斯.罗维尼斯,世袭逐日城元老。而其他几个,也都是上级元老院成员,他们齐聚在这里,又是因为什么呢?
埃尔蒙特一头黑发和那双黑色的眼睛,在这些罗马贵族中显得有些突兀。其中坐在海牙身边不远处的一个金发元老,目光不善地看着埃尔蒙特。
埃尔蒙特也注意到了这道不善的目光,不过并未理会。这个人叫喀琉斯.吉浦路斯.罗维尼斯,也是吉浦路斯.罗维尼斯家族的成员,与海牙是叔侄关系。这是个极为仇视汉人的家伙,对于有着汉人血统的埃尔蒙特总是抱有敌意。不过海牙非常重视埃尔蒙特的能力,所以总是维护着他。
不过今日这喀琉斯的眼神除了不善之外,为何还带着一丝得意?
坐好后,埃尔蒙特带着疑惑道:“尊敬的执政官阁下,请问这次元老会的决议是什么?”
海牙迟疑了一下,沉声道:“鉴于如今逐日城的商业份额考量,我们元老会决定从今日开始,对逐日城的汉人、哈里发人、匈奴人提高百分之五十的商业税、行路税、饮食税,以及城市建设税。这个决议今日送交罗马元老院,不可更改!”
“什么?!”埃尔蒙特霍然起身,惊道:“提高百分之五十?阁下,这……”
海牙摆摆手,道:“埃蒙,别那么惊讶,坐下来,听我慢慢给你解释。”
“阁下,不管何种解释,这贸然加了百分之五十的税都不可能为逐日城的各色人种接受。除了罗马人和黑人,其他人的利益都受到了极大的损害,这会让他们不满,一旦不满……”
埃尔蒙特刚说到这里,一个阴恻恻的声音响起:“不满他们就敢再次掀起动乱,是吗?”
埃尔蒙特回头,说话的正是喀琉斯。
喀琉斯带着一脸的虚假笑意,对埃尔蒙特道:“埃蒙,你别忘了,你是个罗马人!我知道你在乎那些汉人的想法,可你或许没注意执政官阁下刚才的话,我们并不是只对汉人加税,而是对其他人也一样加税。他们若是不同意,离开逐日城好了,我们并不反对。”
埃尔蒙特怔怔地看了喀琉斯良久,这才回头看向海牙,眼神里带着愤怒,咬牙道:“阁下,我需要一个解释。不是官方的解释,而是真实的原因。是不是因为月氏人叛乱?罗马是否决定要干预这场战事?”
海牙沉默了一下,最后才慢慢道:“埃蒙,你是罗马人,记住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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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抱歉的话说过很多了,但这次还是得说。我找到工作后,被立即安排去出差,共出差十五天,昨天才回来。时间紧,任务急,所以没时间码字。今天休息了一下就赶紧码了这一章。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会尽力更新,弥补最近的错误!谢谢大家!(未完待续。。。)
【第十五章 逐日城,格林老妪】
逐日城与传统意义上的欧洲古城池有着很大的区别。除去罗马、西西里等地方,一般的欧洲城市都是以一座军事功能完备的城堡为主要活动范围,然后以城堡为核心环绕在周围进行一系列的社会活动。
同时,罗马人构建城堡都喜欢在崇山峻岭间,有时候甚至是依山而建,将一座山打造成固若金汤的堡垒。这点与东方喜欢在平原上围墙造成的生活方式有着极大的不同。
当然,不管东西方之间在建筑风格、生活模式上有着多少迥异,人类最基本的生活原则都不会改变,比如靠近水源,又比如临近交通便利之地。
逐日城地处亚欧交界地,各族人民混杂,其构成方式也与罗马其他城市有着迥然不同的风格。如果非要用简单的话来概括逐日城的话,那或许只有罗马行吟诗人查克洛那首诗才能完美诠释这座城市了。
“……巍峨的迪纳拉峰上,红色的火焰在古旧的寨墙上闪烁。
火焰照耀下的逐日城堡沧桑而又斑驳,啊,美丽的公主,您遥望何方?
哦,难道是西面的湛蓝的大海夺走了您的美丽目光吗?
不,不要。蓝色的大海虽然美丽,可她的海港却配不上您的微笑。
破旧、落后、野蛮、蒙昧……所有词语都无法描述这座散落在逐日城堡西面的海港区。
美丽的公主,如果您想远眺美景。请您用深情的眼眸望向北方,希芬河正朝您蜿蜒而来。
看见了吗。那座融汇了东西方最伟大创造的拱桥,绝对是上天赐予的最佳杰作。
拱桥区才是您的天堂!那里有着最精美的瓷器、最华贵的丝绸,还有无尽的财富……”
这首诗是罗马最著名的行吟诗人查克洛在汉元755年路过逐日城时书写的。里面“美丽的公主”其实是指他的梦中情人---亚细亚行省总督之女苏菲。
当然,苏菲当时并不在逐日城,而是在亚细亚行省的治所亚细亚城。不过查克洛深爱苏菲,他的每一首诗都会出现“美丽的公主”,就像是写给苏菲的一首首情诗。所以后人也把查克洛的诗集叫做“情诗诗集”,这种风格也被称为“虚指抒情写法”。
这首《逐日城的公主》里点出了逐日城的四个最主要部分。东部的军事区、南部城堡区、西部的海港区以及北部的拱桥区。事实上罗马这种行吟诗人很多,他们的诗集也是大汉和哈里发喜欢收集的东西,倒不是多么喜欢这些诗歌,而是这些诗歌能够透露很多信息。相当于一份情报。
从查克洛的诗中能够看出,城堡区是罗马贵族们住的地方,拱桥区是商业区,而海港区则代表了贫穷和落后。而这四个地方。唯一有军事防御措施的,也就是军事区和城堡区,其他两处都是散漫的铺洒在大地上,没有统一的城市规划和建设。相对而言,汉人集中的拱桥区在规划上会更为合理一点,而黑人奴隶和破落户众多的海港区则是一片混乱。只有一条主干道通向城堡区,其他地方都显得杂乱无章。
希芬河上的拱桥,又叫彩虹桥,是大汉文明传播到西方后修建的第一座无支撑跨河石桥(注1),加上东西引桥的话。总长度达六百三十米,几乎与后世的涿州永济桥相当。主桥长度也有一百五十米。拥有桥孔、涵洞共计22个,桥身用花岗岩为主体,配以五色石铺成桥面,横跨在一百二十米宽的希芬河上,犹如一道横跨天地的彩虹!
彩虹桥两岸有如棋盘般的主干道两条,小道无数,居民十万人,店面数万间,商铺无数。这里是商人的天堂!大汉驻逐日城官邸就设在这里,而不是城堡区内。
一般而言,汉人住在彩虹桥东岸,匈奴和哈里发人住在西岸。希芬河由北向南,流过城堡区,给城堡注入活水,然后蜿蜒向西南,最后流向大海。
逐日城的新型贵族一般都在拱桥区居住,老牌贵族也会在拱桥区采购一两栋房屋作为别墅。这里的房屋相比起海港区以海草、木片搭建的棚户房来说,显得更为华美。高角圆顶的哈里发民房,清真寺,前堂后院、曲径蜿蜒的东方庭院,四方如城、地窖高栏的罗马式小楼遍布拱桥两岸。
格林家族的府邸就在拱桥区东岸的棋盘井。棋盘井一词也是汉人的称谓,久而久之,也就成了罗马人档案里的正规地名。棋盘井纵横四条道,四道中间宽达百亩的房屋,就是格林家。
格林家的房屋由两部分组成,正门附近是立柱高顶的罗马式房屋,像是一座庙堂,前有台阶。不过限于规定,台阶不能超过九个,只有六级台阶。而后面一部分是飞檐刁斗的东方式庭院,院中绿园修竹,走廊曲径,若不走出这方天地,真以为是到了大汉帝国!
埃尔蒙泰回到家里时,已经是傍晚。站在前门的台阶上,便可遥望希芬河,西沉的红日斜照在台阶上,显出几分辉煌气象。
在东方的居住观点里,被夕阳直射可不是什么好兆头。不过格林家不在乎这个,更何况,在东边的大门还正对着朝阳呢!
格林家才富贵了三代,人丁还不是特别兴旺。埃尔蒙特的祖父和他父亲都是一脉单传,而到了埃尔蒙特这一代,也只生了一个女儿,至今无子。
偌大的门庭内,妻子莎娜已经等在那里。今年已经三十六岁的莎娜,一身露肩白色长裙,双手交叉放在腹部,金发挽起,露出修长的细颈和迷人的锁骨。
莎娜每日只要无事,都会在门内等候丈夫回来。这是罗马妻子的守则。埃尔蒙特对这个妻子还是很满意的。除了她不是汉人以外。
“亲爱的,祖母让您回来后去她那里一趟!”莎娜拿过丈夫身上的披风。交给身边的女仆,然后弹着丈夫袍服上的尘土,低声道。
埃尔蒙特一怔,细不可见的露出一丝担忧,语气却依旧平稳地说:“祖母有没有说什么事?”
莎娜无奈地摇了摇头:“不知道。您清楚,我今日去参加斯图卡家的宴会,除了早上跟您一起去请安之外,并没有见过祖母。”
“莎琳娜呢?!”埃尔蒙特随手脱掉长袍。已经是赤身裸体,下身的粗长之物就暴露在空气中,周围都是女仆,但似乎所有人都习以为常。
莎娜拿过女仆手上的一件汉式风格的袍服给丈夫穿上,并给他系上腰带,道:“莎琳娜倒是一直在陪着祖母,不过她太安静了。有去祖母那边也是学习汉语和琴艺,别的怕是知道的不多。”
埃尔蒙特点点头,拿过女仆递来的汉式头冠戴好,说了一句:“先去看望祖母!如果饭菜做好了,就直接送到祖母那里,我们陪祖母吃晚饭!”
莎娜点点头:“嗯。好的,我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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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家有汉人血统,不过在文化传承中还是以罗马文化为主。当然,在大汉文化影响着罗马方方面面的这个时代,格林家的生活模式还带着汉人的印记却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格林家还有一位健在的老祖母!这一点让格林家的汉化印记非常浓重!
在越过罗马庙堂式建筑的厅中水院。绕过宽大似殿宇的卧房,走完长长的甬道。便来到一面黑漆古朴,雕铸有兽口铜像的大门前。
单就造型而言,这座大门的浓郁汉风已经非常明显。门前的两个婢女虽然是高鼻深目的欧洲人种,但身上所穿的服饰却是大汉奴婢所固有的月白素锦服,长发也不似西方女人那般高高盘起,而是自然下垂至腰后,用一根红绳轻轻系住,在青色腰带的映衬下,显得非常清爽和简约。
如果说大门口还无法完全感受到大汉文化的底蕴,那么大门后的世界则完全可以让人叹服了。与前面阔大气派、直来直往的庙堂式建筑不同,大门后的世界充满了婉约与自然。
罗马人的装饰总是要体现出对称和公平,灌木丛要修剪的一般齐整,立柱要一样高大,甚至连上面的雕纹都不能有一丝差异。可汉式的装饰却带着浓郁的随意和自然。这种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导着这里的一切装扮。
前面一簇花丛,看似已到了路得尽头,可再踏前一步,却会发现花荫下又有羊肠小道直通绿林深处……这里的一山一水无不展现着大汉风格的清丽朦胧之美。这方天地出现在极西之地的逐日城,也体现着此间主人对大汉文化的认知程度和深深迷醉!
这些路埃尔蒙特是走惯了的,所以也不虞迷路。虽然这里的汉族风格是清丽婉约,但埃尔蒙特知道,大汉风格里也绝不少了阔大与豪迈。传说中的大汉帝都,大汉皇帝所居住的皇城就是比罗马斗兽场还要伟岸的建筑!它的雄迈大气,连埃及行省的亚历山大灯塔都要黯然失色!或许也只有千年前的埃及法老王的陵墓金字塔才能与之相媲美!
花丛掩映间,一座古朴的汉式阁楼出现在流觞曲水之间,阁楼里烛光闪烁,一阵汉人瑶琴才能发出的清越琴音袅袅传来,带着让人迷醉的韵味。
这里的仆人清一色的都是汉族装扮,埃尔蒙特紧走几步,来到阁楼前躬身行汉族礼,用汉语大声道:“孙儿埃蒙,拜见祖母!”
琴音戛然而止,里面传来轻微响动。不多时,门扉打开,一个同样月白素锦服的侍女迈着碎步出来,躬身道:“老爷,老祖宗请你进去。”
这个侍女的汉语纯正,声音清脆,埃尔蒙特不由再次深深看向她。
这是个汉族侍女。是格林家老祖母五年前从海港区买回来的奴仆,当时一共有六个这样的汉族少女插草卖身,不过只卖给当地的汉人。这在当时曾引起了非常大的轰动。汉人的身份在西方世界实在太过耀眼。能够买到汉族女子奴仆将是了不得的荣耀,整个逐日城的贵族都趋之若鹜。不过最后还是被埃尔蒙特抢了先手。
当然,埃尔蒙特起初是想将这些汉族女子当作侍妾来培养的,不过在老祖母得知此事之后,便将这几个女子要了去,当作贴身侍婢。埃尔蒙特不敢拒绝,但心里的惋惜却怎么也挥之不去,特别是看见这几个汉人女子这几年出落的愈发水灵,心里的渴望就越发浓厚。
“下次要是还有汉家女子出售。我一定要偷偷买回来!”埃尔蒙塔捏着拳头,暗暗发誓。
旁边的莎娜看了一眼自己的丈夫,又瞄了一眼这个汉人侍女,眼里露出一丝羡慕和无奈。
丈夫喜欢汉人女子,这件事莎娜并非不知道。虽然莎娜已经在很努力的学习汉人文化,在家中穿扮也与汉人女子无异,可血统上的差异却始终无法弥补。在西方世界。汉人女子肯嫁给异族人的实在太少,虽然还有不少被人贩子掳掠来的汉家少女,但这些人数太少,一旦被罗马贵族看上,无不都是买回家中当作禁脔深藏,外人根本难得一见。
在罗马某些贵族家宅深处。汉家女子还是有的,不过都被当作宝贝和禁脔,不许外人看见,更不敢到处宣扬了。要知道在汉元895年的时候,大汉当时的皇帝汉乐帝。曾为了一个普通的汉家女子被哈里发属国石国掳掠一事,大兴征伐!死伤逾十万!
当时的大汉帝国根本不顾哈里发人发出的“全面战争”威胁。硬是为了擒住凶手,派遣数万大军深入石国。石国不自量力,居然包庇凶徒,派兵迎战。汉军骑一夜飞奔八百里,绕过石国及哈里发联军的驻地,攻破石国国都,屠灭凶徒全家,并将石国国王在内的数百王族公侯擒下,押送回大汉帝都受审!此战端的威风凛凛,不可一世至极!
虽然最后石国国君被释放回来,但汉军会为了一个女子而发动倾国战争的观念已经深入西方世界,所以对蓄养汉家女奴的行为就更加忌讳莫深了。
正所谓物以稀为贵,而贵重的东西就有利润,有利润商人就会趋之若鹜。虽然大汉会为了女人而发动倾国之战,可这些年依旧会有不少人贩子掳掠汉家女子到西方贩卖。(.无弹窗广告)当然,高利润也代表了高风险,汉家军卒的威风还是让所有人胆战心惊,即使掳掠也会小心翼翼,根本不敢大肆宣扬。人数也是极少。一个姿色普通的汉家女子在罗马就能卖出上百万鹰币的天价来!
尽管价格极高,可汉家女子的数量还是太少,无法满足众多罗马贵族的收藏癖好。不过如今月氏人造反的声势浩大,大汉帝国短时间内应该难以平定,这可是掳掠汉家女子大肆贩卖的最好时机。
“也许,过几天海港区的杰克就会带着很多汉家女子来贩卖了,到时候还是给埃蒙挑几个好的吧。”莎娜心里不无幽怨地扫了一眼自己的丈夫,撩起裙角,走进了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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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阁楼,完全汉化的厅堂里,一个鹤发老妪坐在主座上,旁边是个穿着水绿汉服的罗马少女,两人正低声谈话,不时会发出会心的微笑。老妪与少女,苍老与青春似乎在这里交相转换,带着某种神秘的佛性!
这个老妪便是埃尔蒙特的祖母,格林家的老祖宗。而那个罗马少女便是埃尔蒙特的女儿,年仅十六岁的莎琳娜。
“父亲大人,母亲大人!”莎琳娜身穿汉族少女服饰,行的也是汉人裣衽礼节。
不得不说,西方女子的身材的确要比汉家女子更为火辣,更加能够吸引男性的目光。十六岁的豆蔻年华,汉家女子的身材大都还未长开,但这莎琳娜却已经有着惊人的经纬度,水绿色的对襟裙摆里,夸张的丰臀呈现着一种极致的美感。
更难得的是,这个莎琳娜的五官也长的精致无比,如果这个时代的人知道洋娃娃的话,一定会惊呼莎琳娜就是个名副其实的童话公主脸。不知是不是因为有东方血统的原因,莎琳娜的皮肤跟其他罗马女子那样雪白。但皮肤毛孔却不似她们那般粗大,根本不需要用厚厚的粉底来遮盖。脸上那细腻的肌肤简直让其她女人羡慕嫉妒到死。
虽然莎琳娜美丽无比。但埃尔蒙特看向她的目光却总是带着一丝不满,见她的问候,也只是从鼻子里淡淡的“嗯”了一声,算是应过,然后转身对祖母行礼道:“祖母安好?”
“好!”老妪倒是和蔼慈祥,密布皱纹的眼睛却依旧清澈,带着一贯的清澈与睿智,“莎琳娜很乖。今天陪了我一天,她的知识完全可以去大汉帝国大学就读了!”
老妪笑眯眯地看着自己的孙儿。作为执掌了格林家大方向达半个世纪的老者,她自然看得出自己这个孙儿并不喜欢这个美丽的女儿,原因很简单,莎琳娜美则美矣,但外貌上却完全是罗马人的面孔,一头秀发也不是黑色。而是更为性感的金红色。这在渴望娶一个汉家女子为妻的埃尔蒙特看来,女儿的美丽实在长错了方向。如果莎琳娜是一副汉人面孔,或许埃尔蒙特会真正视之如宝。
埃尔蒙特听了老妪的话便陷入沉默。显然,这个话题并不是老妪第一次向埃尔蒙特提起,而每次提起,埃尔蒙特便是这样沉默。
莎琳娜咬着薄薄的嘴唇。忽闪忽闪的眼睛里带着泪花。
老妪的目的很清楚,就是希望让莎琳娜去大汉求学。这个目标本来是想让埃尔蒙特的儿子来完成的,可是埃尔蒙特始终没生出儿子,老妪今年已经七十岁,再拖下去她担心自己的心事无人完成。所以这段时间以来,都会跟埃尔蒙特提起这件事。
事实上。老妪自己说一句话,自然有人会去帮莎琳娜操办求学大汉的事宜,可遵守大汉传统的老妪却没有这么做。她在外人面前会始终维护着埃尔蒙特一家之主的地位。包括对埃尔蒙特的妻子莎娜,老妪也从来不干预莎娜对家中人员的训斥和整顿。去年七月,一个老妪用了十年的昆仑奴突然失踪,事后老妪得知是被莎娜下令打死的,但老妪从头到尾也没有对孙媳妇说半个字,更不去问为什么要打死这个奴隶。这是一种权威的培养和维护。如非不得已,老妪不会去破坏这种规则。这就是大汉传统中所要维护的纲常伦理!
莎琳娜是埃尔蒙特的女儿,作为父亲,就有权力去决定女儿的未来。老妪只能给予建议,但不会去做决定。
这点也是埃尔蒙特,包括莎娜对老妪尊重无比的原因所在。如果一个喜欢指手画脚、揽权夺权的老人,哪怕她再睿智,也不会让人喜欢。
面对丈夫的沉默,莎娜适时地站出来解围,向老妪行礼,然后牵着女儿的手走到老妪身边,拿些家长里短的话题闲聊。应该说,这一家人的汉语说平都不错,不多时厅堂里又有了欢笑声。
老妪与孙媳、曾孙女聊着天,看向埃尔蒙特的眼神却带着失望。叹了口气,便对身边的侍女说:“翠云,去准备晚膳吧!另外,给埃蒙加个鸡蛋,他太辛苦了,需要补补。”
“是,老祖宗!”叫翠云的侍女赶紧下去准备。
埃尔蒙特走上前来,在老妪身前坐好,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容。老妪却不理他,而是转向莎娜,笑着问道:“莎娜,你父亲前几日来逐日城,现在离开了吗?”
“昨日家严就回去了!”莎娜老实地回答。
老妪双眼一眯:“这么快?以往他来都是要住上十天半个月的,这次怎么走的这么急?”
莎娜张口就道:“唉,还不是月氏人闹得……”说到这里莎娜忽然用手捂住嘴,眼神里带着歉意望向埃尔蒙特。她好像意识到自己似乎可能嘴快了。
老妪人老心思却快,立即看向孙儿,正色问道:“月氏人?哪来的月氏人?怎么回事?”
老妪平时不管事,但一旦认真起来,却是连埃尔蒙特也不敢违背,只能恭谨地说:“祖母不要动气,这个消息孙儿也是今日才得知的。大汉大月州的人造反了,他们自称月氏贵霜后裔,以原大月州州牧张晟为首,聚兵百万与大汉对抗。如今大汉已经派了胡公、益公、英公三人统帅大军平叛。相信要不了多久便能平定这场叛乱!”
一听这话,老妪却突然从位子上站了起来。
“祖母!”埃尔蒙特惊的也赶紧起身。莎娜和莎琳娜更是吃惊,忙起身扶住老妪。所有人都不明白,为何老妪听了这个消息,反应这么大!
老妪的眼里满满的都是焦急,但转瞬又沉稳下来,她重新坐下,粗糙老迈的手放在桌子上,不住的敲击着。似乎有什么难以决定的事。
乘着这个功夫,埃尔蒙特又将今日逐日城元老会想要提升税率的事与老妪说了。他知道,自己的祖母跟元老会的诸多元老都有不俗的交情,特别是他们的母亲和祖母,如果能让她们对自己的亲人发挥一点影响,也能挽回这道注定会让逐日城日渐萧条的政令。
老妪听后却是眼神一凝,脸色愈发沉重起来。好半晌,翠云都端上了食物,这才沉声道:“埃蒙,这事不简单。说不得,这次我要越俎代庖,帮你再执掌一次家中事务了!”
埃尔蒙特不解:“祖母。您这是……”
老妪道:“埃蒙,别小看这次月氏叛乱。如果你没说大汉派了谁平叛或许我还不太重视,可既然大汉帝国派出了胡公、益公和英公三人,那就说明这场叛乱已经到了能够危及大汉根基的地步。你可知道这三人在大汉是何等身份?”
埃尔蒙特努力思索了一番,道:“这个。孙儿了解的不多,他们既然是公爵。应该是跟吉浦路斯,谷特琉斯,艾利特斯相当的吧?!”
“不!”老妪用凝重的语气道,“他们三人是大汉帝国的大元帅,除了老迈的诸葛旦,大汉已经可以说是派出了如今所能调派的最强阵容。更何况,你说元老会突然要加税……哼,我看加税是假,做个姿态,为日后对大汉宣战才是真!”
“什么?罗马对大汉宣战?”埃尔蒙特这次真的吃惊了,“祖母,您的判断是真的吗?”
老妪睨了一眼自己的孙儿,淡淡道:“有何不可能?大汉与罗马和平了五百年,你以为就能这样一直和平下去吗?别傻了,这只是五百年的休战期罢了。如果我猜的不错,如今罗马肯定已经暗中派了军队帮助月氏人……埃蒙,这次你必须听我的安排,不然我们格林家会在这次战争中被碾为齑粉。不单单是我们格林家,拱桥区大部分的新兴贵族都会在这场战争中被波及,当世两大强国相争,破碎的绝不是一时一刻,而是影响深远!”
“祖奶奶,父亲!”旁边的莎琳娜突然怯怯地举起了手。
老妪奇怪地看着自己的曾孙女,但声音平缓下来,柔柔地说:“我的宝贝,你想说什么?是不是饿了?”
莎琳娜摇摇头,见老妪温和的目光,忽然咬着牙道:“祖母,父亲,我想说的是,如果这场战争是大汉挑起的呢?不不不,我的意思是,如果大汉派出了他们所能拥有的最强阵容,目的并不仅仅是平叛呢?”
老妪眼前一亮,埃尔蒙特却皱着眉头,仿佛不耐烦女儿的插嘴。他相信祖母的判断,但对这个女儿的话却不以为然。
老妪的手敲击着桌面,这次的时间不长,她忽然温婉地笑了,用满是皱皮的手指刮了一下莎琳娜坚挺的鼻梁,笑道:“我的小甜心终于长大了。不错,大汉也许不仅仅只是为了平叛,或许他们会率先挑起战火。一旦如此,那我们更要做好准备了。”
说完,老妪扭过头,对着埃尔蒙特正色道:“埃蒙,大汉与罗马的战争一触即发,不过暂时来看应该不会在这一两年里发生,毕竟大汉离这里太远了。不过在未来的十年里,随着这种冲突加剧,两者的争霸不可避免。我们格林家要躲避这场战火,甚至在这场战争中攫取更大的财富和地位,你就必须听我的安排。第一,这个保民官你再做一年,明年选举时你就主动辞去吧,别再继续了。第二,将财富都存到罗马去,或者将这里的产业变卖,到罗马去购买新的产业。第三,莎娜的父亲是色雷斯行省的木材商人,我要你先给莎娜的父亲两百万鹰币的贷款。帮助他将色雷斯的木材厂全部买下来,即使做不到。也要做到最大,最好对色雷斯的木材厂家都有影响力。”
听着祖母用如此慎重的语气说着格林家未来的布局,埃尔蒙特惊诧莫名,特别是听见莎娜的父亲时,更是惊异地望着自己的妻子。难道祖母早在十几年前,从我结婚那时候开始就在谋划着今日的事了吗?
而莎娜也惊异地看着自己的丈夫,望着滔滔不绝的祖母,莎娜顿时有种仰望高山、膜拜神坻的感觉。“祖母居然是如此睿智的女人。可笑我居然还想着故意在她面前整治那些奴仆,以此维护权威。原来祖母她什么都知道,甚至都计算好了!”
事实上,老妪不是在十几年前开始谋划这些事,而是在她嫁给老格林的时候就在计划着这些了。当然,埃尔蒙特不知道这点,不然他简直会一位自己的祖母是神了!
不管如何。埃尔蒙特两夫妻都对自己的祖母佩服与敬仰。可莎琳娜却突然道:“祖奶奶,我有话说!”
老妪停下话头:“哦,甜心,你有什么想补充的吗?”
莎琳娜经过刚才那番话,已经产生了信心,特别是她的祖奶奶还鼓励她发表观点。于是更加自信地说:“祖奶奶,我听您的安排,似乎是在预示着大汉会战败?是吗?”
埃尔蒙特一惊,仔细一想,似乎的确是这样。不管是迁居罗马。还是购买色雷斯的木材厂,似乎都是在布置未来的产业。但根基还是在罗马。似乎大汉不可能打赢吗?
老妪亲切地捏了捏莎琳娜的光滑的脸蛋,笑道:“我的小琳娜,我虽然是汉人,可我的丈夫都是罗马人,我当然相信罗马会打赢了!”
莎琳娜却不服气地说:“不,大汉不可能战败的。”
“是的,除了内部争斗外,大汉的确不可能被任何外地所击败!”老妪笑眯眯的补充了一句,不过这句话里却包含了太多的含义。莎琳娜无法理解,埃尔蒙特似乎能理解,但仔细一想又什么都没有明白。
老妪接着道:“不过有句老话是,不要将所有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在将产业转移到罗马的同时,我们在汉帝国也必须有所布置。埃蒙,我这几年让你与鄢氏商行打好关系的,如今如何了?”
埃尔蒙疼道:“一切顺利,鄢氏商行的陈掌柜对我颇有好感。”
“嗯,这就好。你明日去宴请陈掌柜,就说希望他代为安排一下。”
“安排什么?”埃尔蒙特不解。
老妪看向莎琳娜:“当然是我的小甜心去大汉求学的事了。”
埃尔蒙特正要说话,老妪已经用不可反驳的语气道:“此事没得商量,莎琳娜就是我们的另一个鸡蛋,绝对要放到大汉去!”
说着,老妪让翠云给她拿来一个盒子,交到莎琳娜手里,道:“我的宝贝,你带着这个,我会安排你坐船去大汉,大概需要半年的时间,然后你就会抵达美丽的泉州港,在船上,你可以看看祖奶奶给你写的这些东西,到了大汉你要怎么做,上面会告诉你。”
莎琳娜已经高兴的快要蹦起来,素来仰慕大汉的她终于可以亲自踏上那片土地了,她怎么会不高兴?抢过盒子,捂在饱满的胸口,生怕它会跑了似的。
埃尔蒙特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反对的话。只是看着祖母,希望她能给一个合理的解释。可最终,整个晚宴吃完,老妪也没有再说这些事。
似乎一切都已经在老妪的掌握之中。
在准备离开阁楼时,老妪却又突然将埃尔蒙特单独叫住,对他说:“埃蒙,你要记住重要的一点,你是格林家的人,不管罗马和大汉如何,你的奋斗都必须以保存格林家为第一要务,明白吗?”
埃尔蒙特忽然有点明白了。老妪并不是偏向于罗马,更不是偏向于大汉,她唯独偏袒的只有格林家。她的所有计划,都是在为了格林家的未来。
埃尔蒙特重重的点了点头,躬身道:“是,孙儿记住了。”
就在埃尔蒙特要离开的时候,老妪忽然又叫住了埃尔蒙特。递给他一本汉帝国的线装书。埃尔蒙特接过一看,却是他幼年时就读过的《史记》!
“祖母。这……”埃尔蒙特不解。
“我本姓李,双名静姝。”说完这句话,老妪的眼眶里竟而流出了两行浊泪,似乎无限疲惫,摆摆手,在翠云的搀扶下走进了卧房。
埃尔蒙特怔了半晌,嘴里嘀咕着“李静姝,李静姝。李静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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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檐的床榻边,埃尔蒙特赤裸着身体站在那里,妻子莎娜只着轻纱坐在床上,低声与丈夫说着话。另有三个赤身裸体的女仆端着水盆与浴巾站在一旁,而在埃尔蒙特的胯下,一个身材惹火的西西里女仆正在奋力舔舐着他的下/体。
很快,埃尔蒙特就觉得膨胀了。莎娜脱去轻纱,平躺在床榻上,埃尔蒙特俯身上去,用力深入内部,使劲搅动一阵忽然觉得激情不够,于是叫过旁边一个女仆。让她俯低身体,用力在她身体里冲刺一阵,快感涌上之后,又赶紧插回莎娜的身体里,直至爆发。
不得不说。罗马人在这方面实在开放的很。不过他们的房事跟动物交配也没有太大的区别,一点也没有轻珑曼妙的神秘感。更没有淑婉娇啼的似水柔情,有的只是最后那一刹那的归属于谁。
一番折腾之后,女仆们在为两个主人清洁身体。这时莎娜翘着丰臀,尽力让体内的液体能够流到里面,一边对埃尔蒙特道:“亲爱的,祖母到底是倾向于罗马还是大汉?难道在十六年前她就预料到两国之间会爆发战争吗?”
埃尔蒙特浑身疲惫地躺在床上,拿过祖母给予的那本《史记》,轻轻翻看,嘴里道:“祖母不倾向于任何一个国家,她倾向的是我们格林家。她要保证我们格林家不会被任何灾难所击倒。”
“那……那真的要让莎琳娜去……汉帝国吗?亲爱的,我舍不得她!”莎娜在女仆的帮助下抖动着腹部,尽量让体内的那股液体完全流入深处,所以声音有点发抖。
埃尔蒙特忽然沉默了起来,望着手里的书,半晌没说话。莎娜等了许久没听见回答,忍不住扭头看去,却见埃尔蒙特忽然挺起了身体,对着烛光,愈发认真地看起了手上的《史记》。
莎娜颇有些不满,嗔怒道:“亲爱的,这本书你不是早就看过了吗?都是讲几千年的东方故事,就有那么好看吗?”
过了半天,埃尔蒙特忽然把书一合,忽然道:“祖母是对的。我们的确应该这么做。”说着,埃尔蒙特已经穿起了衣服,立即往外走,只丢下一句话:“我现在就去找陈掌柜。”
莎娜不解地望着自己的丈夫,拿过那本《史记》翻看,翻到其中一页时,忽然也愣住了。只见这一页上都被朱红色的线条画满了,而页首有这样一行字---“史记.李将军列传”!
莎娜对于汉文化并不算太了解,字也认得不多,对于《史记》的概念,也仅仅局限在它的作者是个不能人道的男人,以及里面讲述了许多古代东方人的故事,再具体的她就不清楚了。
这页纸上写了什么呢?
莎娜充满了疑惑,以至于女仆告诉她已经做完按摩都没有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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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西方人的筑桥技术一直非常落后,简单的梁桥和吊桥是西方的主要桥梁。至于拱桥技术,是工业革命之后,才从东方吸取了拱桥的筑造技术。在西方人看来,他们实在不能理解没有支撑点的桥梁如何横跨在河面上,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的数学水平在古代是高于西方的---一家之言,不喜勿喷。(未完待续。。。)
【第十六章 西疆局,鄯善之城】
大漠,沙埋白骨,驼队留下深深蹄印,残阳如血,红柳摇曳,风洗涤黄沙,蜥蜴仓皇入穴,饥饿秃鹫在枯树枝潜伏,虎视眈眈。
这就是西域独有的风情苍凉萧瑟,孤独悲怆。
千百年来,西域一直以这样的姿态在历史上独舞,也在每一个人的眼里多少留下了些许神秘的意味。
从传说中周穆王赴西王母的天池会开始,西域的黄沙土地就成了东方大帝国不可忽视的地方。这片土地,承载了太多太多的杀戮,也装满了太多太多的豪情!
塔里木河,自天山起源,滋养着天山南北,使得大月州不再是一片黄沙弥漫的沙洲,而是名副其实的赛江南之地。在塔里木河最东端,有一个地方叫鄯善。此地曾为秦时鄯善国,如今只是大汉的一个普通郡县。
不过这个普通郡县,今天已不再普通。
鄯善往西五十里,有一座立在土丘上的小城,城外是迪伦河与塔里木河的交汇点。地理位置极其重要。这座小城,名叫轮台!
是的,就是那个让大汉甘、肃两州的乙等军团折戟沉沙,阵亡三名主帅的轮台城!
如今,轮台城又一次成为了大汉与月氏交锋的要点所在。
鄯善城内,这座有四五万人口的县城,如今已经满满的都是来自大汉老州的士兵。一道道军令从这里发出,传往五十里外的轮台。
这里是大汉西疆方面军的心脏。大汉益公的虎驾驻跸于此。
此刻已经是汉元1003年的九月。按理说,比胡公要早出发,军队也要更早完备的益公,怎么会在这将近半年的时间里还停留在轮台呢?按照胡公参谋们之前的推断。此刻益公应该已经兵临迪化城下才是正常的。
而事实上,益公的确差点就抵达了迪化城下。
自三月抵达墨山前线之后,益公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整兵出战。西疆方面军于四月抵达轮台,五月拿下塔里木河中游最难啃的据点乌苏(今吐鲁番)。此地,离迪化不过三百里!沿直道快速行军。朝发夕至!
但也就在乌苏城中,益公收到了一个他最不想听到的消息,那就是大月州将所有精锐兵力都派往了北海州,正与北疆方面军激战这也是西疆方面军能够势如破竹,直驱乌苏的原因所在。
按说这个消息只会刺激到益公,让他更加急迫地想要攻破迪化才对。可偏偏随着这个消息一起来的,是迪化城已经空了,月氏伪王张晟已逃到伊犁,设牙帐于捐毐(ai,不是du)的消息。
迪化城都空了,那益公更加可以进入了呀?
不。不是这样的。
张晟这个混蛋为了阻挡汉军,居然将迪化城变成一片死地,整个迪化城聚满了从大月州南部驱赶来的四五千患病的民众,同时将迪化周围的水源都丢了病死的牲畜……霍去病怎么死的,大家都心知肚明。
益公万万没想到张晟会做的这么绝。经此一事,迪化城,不。整个大月州算是毁了,没十年以上的休养生息,大月州绝对无法恢复往日的繁荣!
益公也曾打算派兵进入迪化,清除瘟疫源已经有医官确认,如今的瘟疫已经不像前两年刚发病时那么凶猛,只要注意些,还是能够避免感染的。
但现实残酷的告诉益公,即使是末期的瘟疫病毒,一样不是他们所能抗衡的……在陷进去整整三千多名士兵后,益公还是明智地选择退却。
面对这股肆无忌惮的瘟疫。只有通过时间,让一切生物都死绝的残忍方式,才能断绝祸根。
所以,益公退回了鄯善。
在退回鄯善的同时,益公也不是什么都没做。他将西疆方面军的三个军团派往玉门关,从玉门关西出,攻精绝、若羌,希望从南线推进,抵达伪月氏王如今的驻地伊犁、捐毐。
同时,他还将飞鹰卫调回关内。此时他已经知道北疆方面军陷入危机,希望让飞鹰卫加入北疆方面军,帮助自己的老伙计走出困境。
而这次朝廷的决策并不慢,飞鹰卫还没到敦煌郡,就接到了新的军令,直接发兵北海州,重获兵权的英公直接从帝都出发,到北海州与飞鹰卫汇合。
相比于朝廷对飞鹰卫的快速决断而言,从精绝、若羌前进的汉军就显得非常拖沓了。不过这也是道路条件决定的。从墨山到迪化有直道,可大月州南部却仍旧是原始的道路,甚至是没有道路,只有漫漫黄沙,和路边一株株说不清死活的红柳指示着方向。
汉元1003年的八月,西出玉门关的三支汉军被迫停在了精绝卫,原因是一场巨大的沙漠风暴,卷走了军团大半的物资补给,还有上百名士兵失踪,上千人受伤。
可以说,出师不利的阴影始终围绕在西疆方面军的周围。
八月的沙漠就像小孩的脸,说变就变。而且是一天数变。前一刻还是阳光刺眼、滚烫火辣,下一秒就会乌云密布、飞砂走石,如入人间地狱。
无奈之下,益公只好让这三个军团退回玉门关内,重等时机。
就在益公枯坐于鄯善,无法寸进之时,却又得到了新的消息。这个消息是羽林暗卫传来的伪月氏王从捐毐启程,返回到了迪化城。
此时离迪化城被瘟疫肆虐已过去两个月,里面早已人畜死绝,即使回到迪化,也绝不可守。伪月氏王回到这里,明显就是找死!
益公毫不迟疑的派兵出战,准备复攻迪化城。可是这一次,他们却没有了上次的轻松。作为前锋的一部人马在乌苏被围歼,既而月氏三个军团另加四个旅的兵力,总共十五万人沿塔里木河东进,抵达轮台城外三十里的沙坡堡驻扎。摆出与汉军决一死战的态势!
羽林暗卫送来的消息显示,这十五万人是月氏人最后的可战兵力!只要击溃这十五万人,可以说月氏叛乱就算平定大半了!
应该说羽林暗卫的刺探还是比较准确的。在月氏叛乱之前,大月州共有人口八百万左右。伪月氏王立国之初,就设立了四个甲等军团、十六个乙等军团。还有相应的丙等军团支撑,总兵力可达一百二十万左右。(.)
虽然这些军团的实力与其名号并不相符,但因为大月州也是大汉帝国的州郡,其兵役制度还是很完备的,多得是预备役兵员。在冷兵器时代,人口和国土面积就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整体实力。大月州进行特别征召令。凑齐一百二十万人其实还算少的了。如果伪月氏王真的需要兵员,采取先秦时期的征召规范的话,八百万人口,至少可以扩充出三百万军队!
当然,军队的素质先不提的情况下是可以达到这么多的。
由此可见,如果大汉在整个帝国进行紧急征召。想想看,六亿人口能够扩充出多少军队?至少一亿!!!
当然,这么多军队要吃要喝可是一个天文数字,就算户部的官员们不眠不休也筹集不出来,所以只能是理论上存在的数字罢了。
扯远了,话题回到轮台城。
暗卫给益公的情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讲述了如今大月州整个的民生状态用民不聊生已经不能准确形容了。所以情报里用了“生不如死”四个字:“大汉遗失民心在前,伪王失民望在后,当下之大月百姓已不忍卒睹,皆以死为至高之归宿……或可策动之,余在筹备。”
意思是大月州的百姓对大汉已经失望了,而原本寄予厚望的月氏王如今也渐渐失了民望,他们都想干脆死了算了。
这点显然是益公无法理解的。要么归顺朝廷,要么反叛到底,哪有两边不靠,只想着死?只想着死便也罢了。怎么还拿着刀剑与汉军决战沙场?这不是自相矛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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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并不矛盾。益公是个军事家,明白一将功成万骨枯,明白兵之上者不战而屈人之兵的道理,但他不是社会学家,也不是心理学家。无法对此时大月州百姓的心理作出一个准确的预判。若是让沈云来,他或许会分析出一点心得。
很简单,大月州,即后世的新疆地区,这里一向贫苦,是所谓的穷山恶水。这里的人一向剽悍,一言不合拔刀相向的事时有发生。在沈云原来那个时空的历史上,汉亡唐兴,这个地方是东西方文化交汇碰撞的重点地区。在唐太宗到唐玄宗这段时期,正是中东伊斯兰教扩张的极致时期,而伊斯兰教的教义在那时是激进和猛烈的,“不信真主者,即为异教徒,应杀之!”这点跟后来的基督教教义如出一辙。而大唐帝国当时的威风也如日方升,以激进为主的伊斯兰教文化和以儒家文化为主导的东方文明在这里剧烈碰撞,从而导致了让东方文明大为遗憾的怛罗斯之战。
怛罗斯战后,大唐本有机会重新夺回这一地区的思想主导权,却因为安史之乱和大唐帝国的衰落不可避免的断绝了。伊斯兰文明就此冲进新疆地区,并席卷西北,直接蔓延到汉家土地上……
而在现在大汉帝国延续千年的情况下,这里的人民依然是受到东西方双重文化影响最剧烈的地区。因为大汉帝国的强势,东方文化的影响力显然更为深入人心,但是西方文化的影响也是存在的。这两种文化的冲突,导致这里的民众普遍有着较强的剽悍气息,又保留着汉家文明“忠君爱国”“尊父护幼”的传统思想。
正是这样的思想冲突,让他们在失去对大汉的信心和伪王的拥护后,爆发出了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的心理状态。在他们内心里,就想发泄,用暴力去发泄,去破坏一切,让所有都化为齑粉,哪怕自己死了也在所不惜。
这是一种很可怕的思潮,这种思潮其实在圣祖之前的汉末时期。大汉百姓身上也出现过,从而出现了征战不休的三国乱世,以及后来的五胡乱华。而圣祖的出现,将汉人这股暴虐转嫁到了国外,成就了一代伟业!
而这种思潮的出现。其实与大汉数百年来不间断的烈烈武风培养不无关系。这个时期的百姓所尊崇的儒学,可不是南宋后被阉割的“伪儒学”,而是带有上古先秦时期的真儒学!在温文尔雅的外表下,狂暴野蛮的力量从未消失过从孔子的“父母之仇”就可见一斑!
这种思潮并不是无法引导的,只要处理得当,未必不是一种助力。在大汉统治了大月州五百年的基础上。在所有大月州的百姓都认同自己“汉人”这个身份的基础上,其实只要稍加引导,月氏伪王的统治将会被轻易推翻。
不过,益公显然没有想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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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暗卫情报的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如今大月州百姓的分布情况。首先是大月州南部已经没有活人,如今所有大月州的人都集中在伊犁、捐毐、身毒、海木等大月州北部、西部、西南部的数个郡县。这也导致了这些地方人满为患,食物不够,药品不够,鬻子而食的事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其次情报显示,瘟疫直接导致的死亡人数大概在二十万上下,而因为这场瘟疫间接死亡的人数却超过了六十万,大多数是没有吃的。然后被迫从军,或者在乱军中被杀。最后,暗卫点明如今月氏伪王派出的十五万军队,是从伊犁、捐毐两地募集的最初的乱民,因月氏伪王是捐毐郡人氏,从这里招募的士兵算是他的同乡同族,忠诚度毋庸置疑。
第三部分的内容,是暗卫对当前月氏伪王十五万军队的分析和报告。
当前这十五万月氏军队,共有甲等军团一个,称“王都军团”。兵力五万人,王都军主将是月氏伪王的大王子挛骶。阿巴斯,汉名张钰,颇有计谋,其父谋反。他出力颇多。
乙等军团三个,分别为“伊犁军团”“捐毐军团”和“纳什军团”。前两个军团兵力为三万五千人左右,主将是月氏伪王的次子毐秣。阿巴斯,汉名张显和季子覃偲。阿巴斯,汉名张珏,这两个伪王子中,季子张珏颇具勇武,与挛骶感情深厚,而次子张显却颇为孱弱,与伪王幼子贡昆。阿巴斯,汉名张宪来往密切。
最后一个“纳什军团”,兵力大约为三万人,主要是负责后勤,此刻正驻扎在迪化城,主将是大汉追杀榜上最有名的默多克赞,伪月氏国的太尉。
当然,暗卫的情报不仅仅如此,它还列出了当前月氏大军中的兵种构成,及有可能对大汉军队造成威胁的师团级军官的部分名字,比如王都军中的骑兵,大约有三万多,统帅为罗马前红衣军团军官斯洛达克斯等。
对“罗马前军官”这个称谓,益公是嗤之以鼻的。无他,欲盖弥彰罢了。不过还正是这个欲盖弥彰,让大汉如今没有更好的办法对付罗马。就算抓到了斯洛达克斯也没用,罗马可以拒不承认。如果大汉此刻与罗马宣战,罗马怕是求之不得。而等大汉真的有实力要对罗马兴师问罪时,恐怕罗马已经先忙不迭跑来认错道歉了……可恶的西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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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贵部有心了。本帅会上奏陛下,为贵部请功!”鄯善城的汉军主帐内,益公看完情报随手交给参谋封存,然后对一直站在旁边等候消息的暗卫人员道。
“谢殿下!”暗卫来人躬身行礼,声音清脆。
益公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道:“本帅记得,你姓鄢?”
“是,小女子姓鄢,名如玉。乃大汉鄢家家主鄢准之女。”鄢如玉抬起头,小脸上都是脏兮兮的泥垢,除了两只闪烁的大眼睛依旧灵动,整个人哪有鄢家之女的风范?整个一大月州的乞丐婆。若是让方誊瞧见,指不定心疼成什么样呢!
益公却不知鄢如玉与方誊的关系,他甚至不知道沈云跟鄢家长女的事,或许有人跟他提过这么一句,但说实话,益公是什么人,哪能什么事都记得清楚?他会多嘴问这么一句,不过也是感慨这么个弱女子还要扮作细作,辛苦地出入于敌军中间罢了。
“你辛苦了。”益公点点头,本要让鄢如玉出去,忽而又想起一事,抬头道:“本帅记得今日似有一批军资乃是由鄢家商行负责运送过来,运送者好像是乃父之子,你可去与亲人见一面。本帅这里还有些军务处理,晚点你再来拿批示吧!”
每个暗卫将情报送达之后,都是要等接收人批示的。毕竟两军交战,可能还有些事情主将还没弄懂,需要特别注明让暗卫仔细查探的。虽然鄢如玉觉得自己的这份情报已经很详细了,可谁知道益公还需要哪些消息,也许只是月氏人今晚没准备马匹夜草,或者哪支月氏军队没倒马桶这些琐事呢?!所以鄢如玉一直等在这里。
听见益公吩咐,鄢如玉这才缓缓退出营帐,转身奔向南城的辎重营地。
“乃父之子”?鄢准有几个儿子?一个!那就是“帝都小霸王”鄢澄,那个对鄢如玉非常疼爱的哥哥。而鄢澄对自己这个妹妹的感情,也远远好过对大姐鄢如月。
千里离家,出生入死,鄢如玉却只给家里留书一封,那种愧疚和对家人的思念在这一刻简直快要把鄢如玉这小小的心脏给涨破了。
“家里怎么把哥哥派过来了?难道就没有别人了吗?真是的,战场上刀剑无眼,不行,我一定要让他赶紧回去!”鄢如玉心思热切,快速跑过长街。
【第十七章 论方略,以守代攻】
总的来说,鄯善城如今是破败的,月氏人与大汉两次争锋于轮台,鄯善城也被攻破了四五次,要不是两边都打发了性子,一来一回追来追去,而且两边都需要鄯善城这么个地方做后勤基地,没有对鄯善城进行屠城大掠之类的事情,不然现在这里还有没有百姓居住还是个问题呢!
鄯善城的大街上来往的都是大兵,街边店铺也大都关门歇业,偶尔有那么几个百姓出入,也都是低着头匆匆而过,不敢逗留。[.超多好看小说]鄯善城,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兵城。
不过正应了那句话,最危险的地方,反而是最安全的。鄯善城算是墨山到乌苏之间唯一的可供大军休整的地方,不论是月氏还是大汉,都舍不得毁掉,再加上鄯善城本身并不具备固守的条件,要地都在轮台城,这也就保证了这里不管是谁做主,住在这里的人都会得到善待。
到了南城,汉军的辎重都安排在这里。这附近倒是颇为繁华,还形成了个几千人规模的小集市,做生意的都是鄯善城本地的居民。还是那句话,特别的地方也就有特别的模式。鄯善城虽然几经战火,但特殊的位置让它保证了自己的安然无恙,这里的百姓们也就出来做点大兵们的小生意,好赚点活下去的财物。
当然,这种畸形的繁荣也有汉军辎重运输上允许商家参与的功劳。
从圣祖时代开始,汉军的每次行动都会允许商户参加,在保证军需物资准确送达的同时,这些商人还可以参与贸易贸易的内容包括奴隶、缴获……许许多多明的暗的财富在这里流通。这样一来,商人运送后勤补给。节约了汉军的军费支出,还给商人创造利润,一举两得的事。
当然,除了这些,圣祖这个穿越者还发明了国债、战争债之类名目繁多的敛财方式。通通交给商人运作,从而快速敛集社会财富,为战争提供经费。这里就不一一细表了。
唯一值得说道的是,这种模式也就适用于西疆方面军,例如北疆方面军这种需要孤军深入,而北疆本身也没什么财富油水可言的地方。商人的积极性就不那么高了。
而这次参加运送后勤物资的,可不仅仅只有鄢家一个商户。鄢准是大汉商会的会长,经过沈云一番运作,保住了鄢家的命脉,鄢家要独立承担起整个平叛大军的后勤补给,相应的。后勤补给中的油水自然也就给了鄢家。
鄢家也不是笨蛋,这么庞大的物资补给,所需要的资源和人力都是惊人的,在获得这么大油水的同时,鄢家所要承担的压力也是无比巨大。趋利避害,将危机转嫁是商人的本能。在最初筹备了海量的军事物资,免费提供给军方以后。后续的事情鄢家都跟其他大商家合作,有钱大家赚,这有压力自然也是大家一起承担。
从1001年年末开始,到今年八月,鄢家居然将之前付出的都从中间赚了回来。
所以总体算下来,鄢家不但没有被巨额的债务压垮,若是这仗再打上两三年,鄢家还能赚点血汗钱。如果运作得当,赚个钵满盆满似乎也不是梦想。
有鉴于此,鄢家特别重视西疆方面军的后勤运输保障。还特地派了唯一的儿子出来押送。其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鄢如玉到了南城边,绵延数里的一座巨大营地覆盖了南城内外,这就是辎重营地,共设有六个营门,营门内军规森严。时有兵丁巡逻。而营门外却是聚集着许多兜售商品的人。本地人,外来商人都有。
当然,出于安全的考量,做生意的时间只能是中午,傍晚全城还是要宵禁的。同时做生意的地方也不得离营门太近,必须在三箭之地以外。
这里是鄯善城,营地周围是有民居的,不过很多民居都被临时征用,甚至拆除,留出一大片的空地作为缓冲区域。而在缓冲区域边上,破旧的房子却是最为热闹。里面不时传来的淫声浪语,很明显的表达出这些地方就是俗称的暗娼、半掩门的勾栏所在。
鄢如玉有暗卫腰牌,更有军队的身份证明,本打算走进营地里寻找鄢家商会的人,却没想到刚走过一间用脏兮兮的蓝布帘子遮挡的窝棚外时,突然被一个从里面出来的男人撞了一下。
“哪来的乞丐婆子这么不长眼,敢撞你鄢大爷?!”撞了鄢如玉的男人踉跄了一下,却是反口大叫起来。
鄢如玉一怔,抬头看去,却见这个明显刚从暗娼窝里出来,脚步虚浮的男人,正是自己想要找的哥哥鄢澄。
鄢如玉是化了妆的,不然她这么个娇滴滴的姑娘家,怎么可能穿越千里,将情报送到这里?
鄢澄一时还真没看出眼前这个一身邋遢,满脸鸡皮的“乞丐婆”居然会是自己疼爱的妹妹,直到那“乞丐婆”一伸手,准确揪住他的耳朵,并且用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呵斥:“鄢大爷?鄢大爷?有种你再跟老娘这里叫唤一声试试!”
在鄢家,虽然鄢如玉比鄢澄小一岁,不过因为女孩都比较早熟,再加上鄢澄和鄢如玉从小都是一起在青州长大,一向都是鄢如玉带着这个“小哥哥”,所以鄢澄疼爱自己这个妹妹之余,还是对她颇为敬畏的。从小他也没少挨鄢如玉训斥。
鄢如玉一出口,鄢澄便瞪大眼珠,仿佛不可置信地望着这个“乞丐婆”,鄢如玉杏眼环睁,恶狠狠地瞪着自己的哥哥,心里暗爽:看你还敢凶我,还不赶紧给我道歉!
可没想到,等了半晌,鄢澄却突然一把抱住鄢如玉哇哇大哭,边哭边嚎:“我可怜的妹妹啊,哪个王八羔子把你卖到这里啊?居然把我妹妹糟蹋成七八十岁的老婆娘了,我可怜的妹妹啊,你才十八岁啊。哪个狗娘养的这么狠心啊……别让我找到他,找到他我非剁碎了喂狗不可……啊,我的妹妹啊!”
鄢如玉一听,不禁拍了自己脑门一下:唉,忘了我的小哥哥是个脑子不转弯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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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如玉顶着一张臭脸跟鄢澄解释的时候。(.无弹窗广告)益公的营帐里也进来了数十人。
“殿下,参谋部两百三十七人全部到齐,请殿下训示。”为首的一名少校军衔的军官横胸行礼道。
相比于胡公只有几十人,四个小队的直属参谋部来说,益公的直属参谋团队就比较可观了。共有两百三十七个参谋,其中少校参谋十二个。单单生活参谋就两个。这两百多人分属十个小队,每个小队负责的事务不尽相同。
对于益公来说,这还是他参谋部人数较少的时候了。当初在北海州无战事的时候,益公的参谋部足足有五百多人!至于现在这些人去哪儿,呵呵,看看益公对西疆方面军的整体控制力就明白了都被下放到各个师镇旅团的部队当作战参谋去了。这也是益公指挥军队顺畅的原因所在。
当然,这些人的参谋身份都是临时的,一旦战事结束就要撤回来,避免军队成为私人军队。即使这些人想留在地方,也不得再与益公有瓜葛,否则这皇权受到威胁就是从这种局面开始的,其他军官有权上奏。
见人都到齐。益公点点头,在亲卫展开的地图前站定,指着地图上的标注道:“本帅接到最新情报,当面月氏叛军共有十五万人,隔着迪伦河与我大汉对峙的乃是月氏叛军伊犁军团,三万五千人,编制齐全。隔着塔里木河与我军对峙的是捐毐军团,三万出头,编制也是完整的。等下会把他们主将和各级师帅、镇帅的资料发给诸位,你们仔细参研。然后各自递交一份作战计划上来。要快,本帅在两个时辰后必须看见作战方案!明白?”
“喏。”诸位参谋齐齐行礼。
一众参谋拿了资料,便急急忙忙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参研。而其中一人却走到益公身边,低声道:“殿下,之前的计划不执行了吗?”
走近的人叫伍川。字泗州。并州人。算是益公的老部下了。他之前给益公提过一个作战方案,方案设计的很好,当时益公就决定采用的。但现在突然说要重做方案,对于一直在谋求益公麾下第一参谋位置的伍川来说有点难以接受。
益公看了伍川一眼,心里对这个伍川还是蛮欣赏的,就是有点年轻人的急性子,说是急功近利也不为过。之前那份计划如果没有暗卫送来的消息之前,无疑是最好的。但现在嘛……
益公沉默了一下,对他道:“泗州啊,你先看看情报再说。”
伍川不敢再多言,躬身退下。
回到自己的小帐里,小队的人已经聚齐,也都眼巴巴地望着伍川,希望他给个答案。之前的方案是他们小队集体辛苦的结果,现在说取消就取消,所有人都希望有个解释。
伍川也颇为无奈,将情报交给一个上尉,道:“别这么看着我,殿下让我们先看看情报。”
上尉拿过情报看完,忽然倒吸一口凉气,道:“泗州,幸好殿下没采用我等的方案,你看,塔里木河以北靠近车师的居然是月氏叛军中的甲等军团。若是按照你以暴熊卫侧击的方案,怕是会有所危险!”
伍川赶紧拿过一看,顿时也是大吃一惊,快步走到地图前,仔细参研起来。半晌才道:“这兵力差距居然比斥候给出的多了一倍不止!”
众人皆默然。
其实别看之前皇帝给的圣旨是益公“节制甘、肃、雍、凉、宁五州军队,甲乙丙三等军团悉数听从调遣”,纸面上算着是有一百六十万人马,但跟北疆方面军一样,真正能够调派出来上战场的军团,手指头都能数出来。
羽林九卫中,飞骑卫和烈武卫调往北疆战场,陷阵卫和飞鹰卫则派到了西疆。后来北疆吃紧,飞鹰卫又派了过去,所以现在益公这边也只有一个甲等军团,即纯步兵的陷阵卫。
乙等军团方面。原甘、肃两州的三个被打残的军团也加入了西疆方面军,这三个军团补入春季征兵刚征召入伍的兵员,兵力人数倒是齐整的,但战斗力是要打个折扣了。除此之外,雍州和宁州各派出两支乙等军团。其中雍州的第二军团负责后勤保障,顶在前线的只有雍州第一军团和宁州第一、第二军团。而这三个军团因为战斗力还行,被益公派往玉门关,从若羌和精绝的南线进攻,现在退回玉门关,还没有赶到鄯善。
也就是说。现在益公麾下能够调动的军队,其实就是一个甲等军团陷阵卫,和三个曾经被打残过,刚刚补满兵员不到半年的甘、肃两州三个乙等军团!满打满算也只是十五万人,跟月氏叛军兵力相当!
当然,这里面还有汉军的战斗力普遍高于月氏叛军。装备、士气、后勤等等条件都要优于月氏的考量。不过在之前斥候的侦查中,两军的兵力数应该是汉军十五万对叛军七万左右,是呈绝对优势的兵力配比。但现在却突然接到消息说,其实敌军也有十五万人。而且情报显示,这十五万人都齐装满员,武器与正规汉军的装备无差别,士气更是旺盛毕竟是月氏伪王的同乡亲族部队。
这就让伍川等人感到震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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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时辰很快过去。伍川等人又一次集合在益公营帐。
这次各个小队已经先统一的意见,主要递交了三份作战方案。益公拿起来仔细审阅,一边看一边点头。最后放下道:“泗州,你来说说你们的方案。”
伍川心头一喜,立即走到地图前道:“殿下,诸君,我小队拟订的方案是以守代攻之策。诸君请看,轮台城驻守迪伦河与塔里木河交汇点,迪伦河只有五十步,共有三座石桥相连。而塔里木河相距一百六十步,必须以轮台渡口为基点。此乃我军固守之依托点。只要谨守此四点,可保轮台城不失。在力保轮台不失的前提下,我小队属意,以甘州第一军团前师为前锋。先期鄯善渡河,抵达车师城堡,依托车师城堡外的宽大草甸,寻机将敌引到此处,然后以陷阵卫为前导,在此地与敌决战。”
伍川说完,益公问道:“诸位有何异议?”
“殿下,属下有疑。”
“讲!”
出列的是同为益公心腹的象郡人杜蔚,字帷亭。上尉军衔。他道:“众人皆知陷阵卫步战无敌,月氏乃大汉叛军,对陷阵军之威名定然有所知晓。属下判断,月氏叛军定然不会选择与我陷阵卫决战于平原之上。”
益公看了面有不愉的伍川一眼,道:“帷亭,那你将你小队的方案拿出来讲一下。”
“喏。”杜蔚上前,指着地图上的轮台城道:“属下的方案与泗州兄的颇为相似,不过却不是以守代攻,而是全面防守。”
此话一出,众参谋顿时有点议论之声出现。显然,他们不能理解这句话。伍川露出不屑的神色,心道:开什么玩笑,全面防守?我堂堂大汉军伍,难道怕了月氏叛军,只能防守了吗?
虽然许多人没有开口,但那种神情却无疑都表露出嗤之以鼻的意思。
杜蔚不为所动,继续道:“属下以轮台城为基点,设下了四道防御线,一直延伸到墨山。其中以甘州第一军团、肃州第一军团、甘州第二军团为防守主力。同时立即命令雍宁二州的军队火速回转,争取在敌军攻破第四道防御之前堵在墨山。而在这个时间里,陷阵卫必须全力收缩,不许应战,以备最后之总决战!”
杜蔚话音方落,参谋们就哗然大作,纷纷出言询问。当然,语气都不怎么好。
益公看着群情汹汹的场景,心里微微一叹。再看站在人群中,任所有同袍口沫横飞,依旧神色不变的杜蔚,心里却又是一安。
其实方才的计划,益公最中意的就是杜蔚的方案。其他人的方案,包括那些没有交上来的,益公都不甚满意。因为他们的方案全都充斥着一个思想,那就是进攻!不论这个思想下包括了多少所谓的迂回突进之类的奇思妙想,甚至有用骑兵横穿大漠,突袭迪化的荒诞主意,都不能掩盖他们内心的进攻**!
而现在,大汉缺少的是进攻吗?
不,不是的。
将暗卫的情报反复斟酌后,益公愈发觉得,这里面有一丝丝阴谋的气息。
虽然益公不知道如何引导大月州百姓的思潮,但在军事谋略上面,他却有着天然的敏锐。特别是在北疆方面军陷入窘境之后,益公已经完全正视了月氏这个对手。月氏伪王能够在朝廷当中走上三品大员的位置,而后隐忍这么多年才爆发,岂会是易与之辈?
【第十八章 李陵碑,血战轮台(上)】
月氏伪王先是壮士断腕般毁了迪化,然后又在知晓汉军有陷阵卫这样一支正面决战劲旅的情况下挥兵东进,似有与大汉决战于轮台城下的打算,这明显就有问题。(.)更何况,轮台城之前就被月氏人攻破过,再攻破一次又有何难?
很显然,月氏人最想汉军做的,就是继续保持汉军以往的风格,进攻、进攻、持续的进攻!
敌人越希望你做的,你越不能做。
这是统兵为将者所要学的第一门课。益公不会不知道。
既然敌人想让你进攻,那我就偏偏不能进攻。不能进攻,那就只有防守。
其实选择伍川的以守代攻也不无不可,可益公出于直觉,总感觉哪里不对劲。若是胡公殿下,或许就会冒险尝试一番,但益公不会。他一向讲究沉稳,兵势厚重,善以堂堂正正之势碾压对手的一切阴谋诡计。走奇弄险不是他的风格。所以,杜蔚的方案得到了益公的属意。
参谋部是统帅掌握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统帅能否对军队如臂使指的重要因素之一。任何一个参谋部都会得到统帅的重视。当然也包括益公。
不过益公的性子与胡公却是大相径庭。在战阵上,胡公喜好行险,用奇兵;益公却比较保守,用正兵。在内部问题上,胡公喜欢用刚猛的手段统一整个参谋部不和谐的声音,比如直接剔除不受控制的人,或者提拔另一个人去牵制另一个人;而益公却会用较为温和的手段来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
伍川和杜蔚都是他较为欣赏的人才,他不想让两个人难堪,所以并没有在这次会议上直接下令采用谁的方案。而是让他们都将方案提出来,接受众人的讨论。
很显然。伍川的方案更得人心。但却不能让益公满意。益公又该如何做呢?
各打五十大板,和稀泥?这显然是不可取的。战场不是儿戏,益公不会选择这种朝堂文臣才会使用的路数。
“参谋部全体人员留在营帐内,必须统一出一个观点方可离开。”这就是益公的处理方式,让他们自己吵去。必须吵出一个结果来。
而另一方面,益公却先回到后帐,通过亲卫对整个西疆方面军下达了军令:“让陷阵卫退后五十里……令甘州第一军团军团长司徒功、第二军团军团长杜善、肃州第一军团军团长英奇来后帐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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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功、杜善、英奇三人是这一任的甘、肃乙等军团的军团长。而且是从原甘州第一军团、肃州第一、第二军团中提拔起来的。
这个提拔其实有点奇怪。正常来说,一军的军团长,一般不能从原部队提拔,而应该进行平级调派任职。目的是防止私家军出现。可如今这三支军团的情况有点特殊。
在大月州叛乱的第一时间,甘州第一军团、肃州第一、第二军团是最先出墨山,攻焉耆、乌曼的。而这两支军团却遭受了帝国五百年来从没有过的重创。损兵折将、辎重尽失不说,三个军团长都相继战死了!这件事可以说已经让甘、肃两州的军团成了整个帝**队里的大笑话!而在军队上层军团之间,甘州、肃州乙等军团的军团长之位更成了诅咒一般的禁忌,谁都不想去接手。于是只好从原部队里提拔了仅有上校军衔的三个人出任军团长。
当然。为了防止私家军出现,这三支乙等军团都被重新整编,新补充的兵员只征召少部分甘、肃两州的新兵,大部分的补充人员都来自帝国老州各个州郡春季征兵的兵员。
另外,肃州军团因为还要负责玉门关守卫,所以这次只给了一个军团的编制,反倒是甘州地区渴望洗刷耻辱。所以给了两个军团名额别小看这一个军团的名额,多一个军团编制就等于甘州要多承担一个军团的善后抚恤工作,这对于地方行政系统可是不小的负担。
这也从侧面说明了,甘州的州牧及州尉、州丞等一干文臣们被大月州反叛一事逼的狠了,想赶紧帮着军队把叛乱平息的态度。毕竟一旦战事不利,月氏叛军往东,第一个遭殃的就是甘州。
以上种种,使得甘、肃两州军队的求战心是不容置疑的,但因为这三个军团长的年纪有点低,年龄最大的是司徒功。四十岁,从军二十二年。最年轻的是英奇,三十岁,从军才十二年。
三个人都没有从正规军校毕业的履历,是从基层小兵升起来的。而且他们三人。只有司徒功在任军团长前是上校军衔,其他两人原本都是中校,只是为了担任军团长,所以给他们破格提升了一级军衔。
没有军校毕业履历,军衔又低,这在军中代表了没有足够的资历和威望,没有资历和威望,更可怕的是他们才接任军团长不足半年……种种条件限制,只说明一件事,那就是他们还没有培养出属于自己的参谋团队,也就是说,他们对自己手下的部队掌控力还很不足这也是现在伍川、杜蔚等人认为甘、肃两州军队战斗力普遍不足的最重要原因。
所有人都知道,掌控力不足导致战斗力不行,这件事并不能怪司徒功、杜善和英奇三人,谁让之前的军团长秦文广、祁漫、查簧三人把军队都打光了不说,在关键时刻,还将参谋部当警卫部使,结果让那些参谋人员尽数战死,一个都没活着回来呢?!
当然,如果那些参谋人员有幸存的,估计也轮不到他们三个来当军团长。真不知这对于他们三人来说是幸还是不幸!
……
益公将三人扫视一圈,三个军团长都带着激动的神情站在面前。
益公心里微微叹息,还是太年轻了。而且没有统帅大军的经验,为将者需喜怒不形于色,可看看他们。一个个都像面见长者一样激动,特别是那杜善,激动的全身都在发抖,垂放在大腿边的手使劲攥着裤沿,像是要晕过去一样。这样的人怎能当统兵大将独当一面?
可益公也只能心里微微腹诽罢了。在提拔之前,也就司徒功是镇帅,算是有点为将的潜质,而英奇是旅帅,那杜善压根就是从部帅直接提升军团长的。如何能不激动?
说起来,倒是司徒功和那最年轻的英奇还算看的过眼。司徒功毕竟有二十二年的军龄。还当过镇帅,内敛程度差了点,但勉强使用倒也还行。英奇刚刚三十就晋升了上校,可以预见,此战过后只要不死升大校是板上钉钉的事,他也能保持激动而不紧张的态度就难能可贵了。
在东方老者眼中。年轻人就是要沉稳,不骄不躁才是值得信任的。至于杜善,益公已经有点放弃了的打算。
当然,现在无将可用,只能先凑合凑合了。再说打防守战,像杜善这样的反而更不会坏事,毕竟他感恩心重。不会违背自己的命令。
益公心里想着,嘴上却道:“三位军团长先坐下,仔细说说如今部队的情况吧。”
三人中年纪最大的司徒功咳嗽一声,缓缓将自己甘州第一军团的情况说了一遍,大都是之前就准备好的,诸如军团内各级师帅、镇帅、旅帅的任命,还有后勤辎重的分配,兵力兵种的安置等等,倒也中规中矩。
杜善就有点紧张了,好几次都说错字。满头大汗。好不容易结结巴巴的说完,他倒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似的,益公在那里看着都累,刚硬的眉峰皱起,不满至极。
轮到英奇时。这个三十岁的军团长却是语气铿锵,一开口便是:“启禀元帅,属下军旅与司徒殿帅的情况大致相同,属下就不一一禀报了,不过属下有几件其他事需要元帅特批。”
“哦?你说。”本来听杜善说话有点烦躁的益公,头一次听到这么简短的汇报总结,倒也觉得轻松,在坐榻里挪动一下,换了个姿势,静静倾听。
英奇正色道:“元帅,属下希望元帅给予特别晋升权限,不需要晋升太高,部帅级别就行。”
正常而言,大汉帝国的军队里,军团长的任命权限是很有限的。除了自己的参谋部、警卫部和亲卫部等直属单位之外,军团长不能在军中想提升谁就提升谁。诸如师帅、镇帅、旅帅、部帅、曲帅的任命权限更是没有,都需要要通报元帅,或者是兵部、枢密院一层层上报,最后才能确认。如果在战时,大汉也自有一套法则,诸如部帅阵亡,第一曲曲长自动升任、或者参谋部部帅自动接任之类的规定,以此来保证军队的正常运转。
当然,最基层的伍、排、连、营等职位是由曲长负责的,军团长没有直接干涉到基层任命的权限,只有推荐的权力当然,他们的推荐一般会被认可,只是这与英奇如今要征求的特别晋升权限不同。
特别晋升权限是大汉军队中的特例。这晋升可包括了职位和军衔,虽然没有军勋的内容,可一旦将特别晋升权限下放,那这英奇在肃州第一军团的权力就大了。
益公微微蹙眉,但没有立即反对,而是问道:“说说你的理由。”
英奇更加挺直腰背,整个人似一把出鞘的剑,锋芒毕露地说:“谢元帅不责罚属下逾矩。属下索要特别晋升权限其实也是为了如今的战局。现甘州第一军团前师一部驻守轮台城,为防止月氏叛军进犯,司徒殿帅将前师一万余人全部压在了轮台周边……但想必元帅清楚,司徒殿帅军中许多师镇军团当年其实与司徒殿帅同级,这个安排让许多师镇军官颇有意见,认为司徒殿帅是想耗光他们的元气。虽然司徒殿帅不说,可那种尴尬和怨气却是让人看着不服。”
说到这里,司徒功明显不自然起来,看向英奇的眼色有点气愤,但又隐隐有点感激。
其实这的确是司徒功的最大烦恼。毕竟他麾下的这些师镇旅级军团,很多都是他当初的同袍。有几个甚至比他还要老资格,但却因为益公在点军谱时,随便勾选了他司徒功的名字,好运气就让他坐到了军团长的位置。
杜善和英奇也是这样被益公提拔起来的。纯粹是靠撞大运。对于运气,汉人虽然渴望。但不是人人都服气。
“凭什么那个有运气的人不是我?”很多人都会这么想,从而满肚的怨气。
尽管当了军团长后司徒功尽心竭力,将麾下师镇旅部级别的军官名单都安置妥当,推荐给元帅,在里面严守规则,不徇私任命。更将几个怨气比较大的都推荐到了师镇一级,虽然最后能决定的还是益公,但司徒功还是希望借此能平息他们的怨气。
可没想到那些人不但没有感激,反而愈发觉得低了司徒功一级,经常有风言风语冒出来。甚至有一次召集开会却不到场的情况。
这在大汉军律中,已经是可以问斩的罪名了。
益公对这些事也略有耳闻。他的军纪处也不是吃素的。不过益公将他们提拔起来,也有考验他们的因素,如果他们连下属都搞不定,还怎么指望他们独挡一面?所以并未干涉,任由他们搞去。
后来也证明,这些人虽然刺头,但在打仗方面绝不含糊。士兵也训练的有模有样,在司徒功的军令下,也不敢做阳奉阴违的事,毕竟大敌当前。安排到轮台城最前线的事也布置的很好当然,私底下的抱怨也肯定是有的。
益公看着英奇,却没有说话,而是准备继续听他怎么说。
英奇见益公不表态,心里也有点慌,拿出司徒功的事来说,最主要的还是因为他的军队和杜善的军队也碰到了类似的情形。他们两者的军队还没有要拉到第一线去,所以情况相比司徒功更加严重。已经有三次升帐议事都没有到齐人员的情况了,再这么下去,英奇的军团长威信将荡然无存。
“元帅,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事不决将可能导致整场战役失败。属下观之,最多三日,月氏叛军与我军将有大战,属下向元帅求特别晋升令,只求到部帅一级,就是希望为我军增添一份战力,卫护我煌煌大汉之烈烈武风!绝无私心!请元帅明鉴!”英奇咬着牙说完,然后拜伏在地,向益公行了个郑重的大揖礼。
司徒功和杜善也纷纷醒悟,想要真的彻底掌握军队,必须经过益公,这是他们争取的最佳时机了。于是他们也跟着拜伏在地,同声道:“请元帅明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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鄯善城西,肃州第一军团驻地。
英奇一进营门,便有两人上前。
其中一人穿着制式军服,身配波水剑章,看上去俊俏无比。他望了一眼英奇的神色,顿时笑着作揖道:“恭喜殿帅、贺喜殿帅,得偿所愿了!”
英奇的确是神采飞扬,看向他的眼神里也含着笑意:“人胥贤弟不也意气风发么!怎么,今日与永殇君没去找你们营帅的麻烦吧?”
此人正是沈云在淮南侯府认识的公孙大娘弟子方人胥。而他身后的,正是淮南侯家的方仲方永殇。
说来他们两人参军之后的确吃了不少苦头,特别是方人胥,如今的皮肤颜色与之前比起来黑了可不止一倍,不过也让他看上去更加健康和耐看,不似之前小白脸那般了。
方仲还是像之前那般有点木讷,不过却不傻。方人胥也肯照顾他,两人入伍集训之后,便被分派到了西北。当时因为水土不服,两人还生了好大一场病,不过在军队医官的照料下,倒也有惊无险的过来了。
当然,那时候他们只是一个普通的尉兵,直到方人胥见到英奇。
说起来也没什么特别的风云际会,英奇是蜀郡人,英奇的父母与方人胥的父母是好几代的邻居,小时候,英奇还抱着方人胥去摘过山间野果呢。双方父母见他们投缘,便让他们结拜为兄弟,并留了信物。
后来方人胥随父母出外经商就分开了,再后来方人胥悲惨到流落异地,最后拜入公孙大娘门下。
而英奇则在十八岁那年入伍参军,最后因缘际会。居然三十岁就当上了军团长。方人胥和方仲两人是补充到甘州的小卒子,英奇却因为各方面的掣肘,不得不亲自下基层巡视,以此增加自己的威信,就在这个类似于作秀的巡视过程中。方人胥认出了这个结拜兄长。
接下来就更简单了,英奇将方人胥和方仲都调到自己的亲卫部。当然,方人胥没把方仲的身份告诉英奇,没那个必要。不过方仲这人天生神力,在亲卫部可谓打遍上下无敌手,那份战斗力。若放在战场上方人胥都不是对手,毕竟方人胥擅长的是击剑之术,灵动是他的根本。
在了解到英奇的烦恼后,给淮南侯当过幕僚的方人胥便给英奇出谋划策。其实方人胥的计策还是蛮阴险的,那就是把事情闹大!
“益公肯定有眼线布在各个军团中,他肯定也知道兄长所遇到的困难。但他不闻不问,首先是为了考验兄长的能力,其次是觉得这些事还不足以让他大动干戈,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将水搅浑,让这事情更大。当然,得掌握好分寸。小弟觉得,让永殇君去闹腾一番是不错的。”这就是方人胥对英奇说的话。
不得不说,这一招还真管用。方人胥整天没事就带着方仲到处去找各部曲营连的军官们单挑。这样不仅将事情闹大,还能看出这些基层的军官中到底哪些是有“后台”的,哪些是还在选边站队的,哪些又只是一腔热血的……军中汉子没那么多弯弯绕绕,加上方仲的武力值爆表,倒是很快就给英奇笼络了一大批基层军官。由此方仲和方人胥还被偷偷称为“小霸王”和“腹黑军师”。
当然,这些举动还是需要英奇帮忙的,比如闹的大了。英奇必须出面责罚,然后让军纪处的人来惩处一番,这一来一回间,益公肯定关注到了肃州第一军团的情况,同时英奇还有借口安排人事。将某些刺头彻底清理出去,安排自己的人,可谓一举数得。
英奇发现方人胥对他的帮助甚大,于是想将他调入参谋部,方人胥自然不会反对,但方仲却不愿意去。
“我又不懂军略,还是让我上战场吧,用手中刀剑搏个万户侯!”方仲憨憨地说。
对此英奇也没有反对,不过他手上没有任命权,只能让他混在亲卫部里。
再后来就是轮台城发现月氏叛军,随着局势越来越紧张,英奇和方人胥商量后觉得此事不能再拖,肃州军团想要尽快形成战斗力不能依靠这么缓慢的法子了,于是就有了这次英奇对益公的摊牌举动。
回到营帐,英奇处理完一些手头上的军务,发现方人胥和方仲依旧无聊的在沙盘前玩泥巴,顿时笑道:“人胥,你跟永殇君今天怎么没去找人麻烦啊?!”
方人胥笑道:“肃州军中已经打服了,暂时没人敢挑战我们的‘小霸王’,倒是甘州第二军团那里据说有个叫王猛的,武力不俗,若是有机会,永殇想去领教领教!”
方仲也道:“不错,我也听说那王猛力能扛鼎,楚州人。殿帅要是方便,给我开个条子,我去找他。”
军人在这个战时是不能随便离开营地的,要去另一个军营更是要开具证明。
英奇哈哈一笑,道:“王猛你们就别找他麻烦了,他是杜老兄的妻弟,可是杜老兄的心腹王牌,要是被你打败了,他那张老脸往哪儿放?今天他在元帅帐前就够丢脸的了……”
英奇口中的“杜老兄”自然就是杜善,两人之前在肃州第一军团任职,算是老相识。所以对他的底细还是清楚的。事实上,不但英奇和杜善,就连司徒功之前也是有点自己的关系在,不然益公也不会随便点他们当军团长,其他人以为他们就是撞大运,而实际上却是有益公自己的考量,所以才任命他们三人。
英奇正跟方人胥和方仲说着杜善方才的搞笑表现,逗得两人哈哈大笑。这时,有亲卫急匆匆进来:“殿帅,元帅有令,明日召各军团长去乌曼古城。”
英奇一怔:“离这里二十里的乌曼古城?什么事?”
亲卫摇头:“不清楚,传令兵发了军令就走了,请殿帅查看。”
英奇拿过军令,只见上面很简单的写着:“令肃州第二军团军团长英奇携一众参谋前往乌曼古城,到达时间汉元1003年九月初八。另,乌曼周边防卫事宜交由肃州第二军团负责,立即执行。”
看着这份没头没脑的命令,英奇皱着眉头对方人胥道:“人胥,你看这命令该如何?”
方人胥也颇为头疼,不过还是道:“不管如何,这防卫工作不能怠慢,这里离乌曼古城不过二十里,又有直道相连,一个时辰便可到达。殿帅赶紧安排前师开拔吧。”
英奇点点头,忽而想起一事,道:“对了,另外元帅要求参谋一众随行,我估计可能到时候会有个问对,还是通知其他参谋准备为好。人胥,我可看好你啊!”
“是,定不负殿帅期望!”方人胥干脆地行了个军礼。
【第十九章 李陵碑,血战轮台(中)】
乌曼古城位于鄯善城西南方,是塔里木河河谷地带与沙漠的交界。
这里曾是丝绸之路上一个重要的中转站,车师国和乌曼国都曾显赫一时。圣祖西征,将这两个国家都给灭了,并设了车师郡和乌曼郡两处郡县。
两百年前,狂暴的沙洲汹涌而来,将乌曼周边的绿洲都给吞噬,导致乌曼古城的彻底没落。站在古城城头,即可遥望南边寸草不生、巍峨古朴的山梁山梁上全是金黄色的沙子,这是名副其实的沙洲!
“再过十年,乌曼古城将不复存在矣!”英奇望着远处的沙丘山梁,幽幽长叹。
虽然乌曼古城濒临沙漠,但由于这里是塔里木河河谷南面山梁的制高点,从这里可以俯视塔里木河河谷,若是需要,还可以从这里俯冲而下,形成绝大的地形优势,所以一直以来乌曼都作为一个鄯善城的两翼来守卫。
必须说明的是,在西域这片土地上,大汉的军事防御系统是由城堡构成的,轮台城就是一个小堡。而鄯善城和乌曼古城却不是城堡,而是古城,由原来鄯善国、乌曼国的国都转变而来,其形制与大汉诸州等同。不过鄯善城和乌曼城都没有城墙……
“新州无垣”,这是汉圣祖定下的铁律。如今这个铁律却成了大汉军人们的无奈。没有城墙的城市想要抵御进攻,就必须花费更多的精力,必须崇尚进攻。这也是守鄯善必须守轮台的原因,毕竟只有轮台一个城堡。
北面倒是还有一个车师城,那算是一个中堡,已经由甘州第二军团派一镇兵力驻守。但新州的城堡大都荒废。物资不全,墙体破损严重,能否坚守还真难说。
肃州第一军团在乌曼古城,借着这里的民居,和以前摧毁城墙时还剩的墙基构筑起一道道简易的防护栏。同时将斥候撒出去二十里,随时侦查周边的环境。
第二天一早,甘州第一军团的司徒功和第二军团的杜善到了。他们都带了自己这段时间组建的参谋团队和一支亲卫,大概两千人左右。
三个军团长都是熟人,见面后少不了一番热络。特别是对英奇,司徒功和杜善都非常友好。
怎么能不友好呢?昨天那个特别晋升权限可是英奇为他们争取的。虽然最终也没有要到部级的,只有曲帅级别的晋升权限,可也让他们在底下军官面前大大露脸长威信了。这都得感谢英奇。
热络完,英奇把话题说到这次聚齐乌曼古城。
“司徒殿帅,你可知这次元帅将我们召到乌曼古城是何事吗?”
司徒功已经年过四旬,颌下却没有蓄须。而是密集的胡茬布满了干瘦的脸颊,显得有些苍老。
司徒功道:“冉先不必多礼,我痴长几岁,叫我达丰吧。人美也这么称呼便是。”
司徒功,字达丰。英奇,字冉先。而杜善,字人美。这人美。是成人之美的意思,可不是说他人长的漂亮。
虽然司徒功这么说,不过英奇和杜善自然不会真以字相称,遂以“达丰老哥”称之。(.好看的小说)
司徒功望着远处的山梁,道:“冉先、人美,你们可知这乌曼古城的由来?”
关于乌曼古城,两人自然是知道一些的,不过司徒功既然会这么问,想必还有别的说法,所以两人对视一眼。并不插嘴。
果然,司徒功也没指望他们回答,而是继续道:“乌曼乃是原匈奴西迁之后裔所建之国,赤眉之乱时,我朝分裂。老州疲蔽,乌曼还曾东侵,兵祸连结甘肃雍凉四州。后我光武大帝崛起,复统西域,乌曼便也臣服我大汉。可惜,赤眉方亡、黄巾又起,大汉又一次四分五裂,多亏圣祖皇帝一统天下,令锦公马超挥兵西进,一举灭了这朝三暮四之乌曼国。于是便有了这乌曼古城。”
司徒功看向两人,忽而笑道:“两位贤弟是否想问,这些都是小学史书便有记载之事,为何我会现在提起?”
英奇看了杜善一眼,拱手道:“还请达丰老哥指教。”
司徒功哈哈一笑,既而挥手一扫远处弥漫黄沙的天地,铿锵道:“两位贤弟,这乌曼古城在武皇帝时期还另有一番故事啊,我也是昨日接到元帅驾帖方才想起……”
英奇和杜善正要听他说完,这时有传令兵奔至,叫道:“殿帅,元帅大纛来了。还有蟠龙皇旗!”
三人皆是一怔,一般来说,益公身为西疆方面军,出行到何处举着元帅大纛便是,抬出大汉蟠龙皇旗的行动可是少有。如果是一队小兵打着皇旗或许不会让人有那么多联想,但益公这个身份打着皇旗来,可比拟帝国皇帝亲临了。
司徒功赶紧跟英奇、杜善两人前去接驾,路上司徒功有些欲言又止的意思,终究没有把话说出口。
益公驾到,还带来了他的参谋团队和一众亲兵,足足两三千人的规模。这小小的乌曼古城似乎一瞬间成了西疆方面军的重要据点,若是月氏人此刻大举来袭,将乌曼古城拿下的话,大汉西疆方面军必定瞬间崩盘,甚至连甘肃雍凉四州都难以保全。
当然,这种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为了这次来乌曼古城,昨晚司徒功已经命令一旅士兵发起攻势。英奇也将肃州第一军团的两个师调来,彻底堵住月氏人可能南下乌曼的可能。即使月氏人有这个念头,并且能在短短一天之内调集足够的军队来围攻乌曼,益公他们也早就回到鄯善城了。
……
益公大纛直驱乌曼古城,却没有进去,而是在城外汇合了司徒功、杜善、英奇三人后,没有任何解释,直接奔向乌曼古城外的那道山梁。
已是正午,阳光刺眼,照在沙丘上使得温度奇高。胯下的马匹都发出吭哧吭哧的喘息声。
英奇跟在益公的后面。四周是同样埋头赶路的大汉军卒。没人开口询问这次行军的目的地是哪里。已经离乌曼古城有六里了,站在山梁上,乌曼古城只是远处的一个黑点。(.好看的小说)
益公周围是他的亲兵,还有几个心腹参谋。伍川和杜蔚也在其中。
四周静悄悄的,只有偶尔一丝凉风吹过。卷起漫天的沙尘,吹得人感觉沙沙的,忒不舒服。
就在英奇打算派人上前告知益公不要再往前走时,益公已经停下脚步,周围亲兵斥候将警戒撒出去数里。
益公在一片沙丘前停下,这片沙丘有点古怪。正在山梁的背面,还长着几丛杂草,草丛下有一块青灰色的石头。
“这是哪儿?”杜善靠近英奇,奇怪地问。
英奇摇摇头,看向司徒功时,却见他脸上带着释然。然后扭头对英奇和杜善低声道:“两位贤弟,这就是愚兄方才想说的。”
这时,益公让人清理那块石头,英奇发现那块居然不是石头,随着沙尘被扫去,渐渐露出半截居然是一块石碑!
“这是李陵碑!”司徒功沉声道。
英奇、杜善,包括身后的所有参谋、亲卫等大汉将士同时面色一肃。所有人都没想到。益公不惜冒险来到这里,居然是为了来看李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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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陵是谁,有人或许不清楚,但说起李陵的祖父李广,那就是无人不知了。
李广是汉武帝时最著名的飞将军,让匈奴人闻风丧胆。可就是这样一位名将,生前却无法封侯。直到死后才被追封。在他的一生里,参与了汉武皇帝元朔二年的河南之战、元朔五年的漠西之战,及元狩二年的河西之战。三场大战这位老将却只能成为卫青、霍去病的陪衬。可以想象,他必定也发出过与后世周瑜同样的感慨:“既生瑜、何生亮?”
与这位忠烈无双。一生都奉献给了汉刘皇帝的李老将军相比,他的儿子李陵在大汉史书上却只能留下一个“叛逆”的名声。不过,他算是中国历史上名声最好的一个“汉奸”!
大汉天汉二年,他领五千步卒出居延海,辅助贰师将军李广利征匈奴。兼护卫辎重粮草。当时汉军的主要进攻方向是西边,贰师将军李广利正与匈奴右贤王打的难解难分。李陵率兵却在浚稽山(今蒙古境内的阿尔泰山中段,放在本书就是飞云堡一带,沈云也在这里与月氏人大战)与匈奴单于且鞮侯三万骑兵遭遇。
李陵有护卫辎重的重任,不敢轻易与敌决战,所以屯兵山上。汉军以辎重车为营,布阵于营外,前列士兵持戟盾,后列士兵持弓箭。匈奴见汉军人少,便向汉军进攻,结果遭到汉军千弩急射,匈奴兵应弦而倒,被迫退走上山,汉军追击,杀数千人。单于大惊,急调左右部八万余骑攻打李陵,李陵且战且退,士兵伤重者卧于车上,伤轻者推车,再轻者持兵器搏战。李陵说:“吾士气少衰而鼓不起者,何也?军中岂有女子乎?”原来刚出征时,一些关东盗贼的妻子因迁徙而随军,为士卒妻妇,藏于车中,后被李陵发现,全部处斩。第二日再战,斩首三千余级。
之后就是漫长的追击和阻击战,五千汉家精锐最后仅剩不足五百人,李陵长叹说:“兵败,唯死而已!”军吏说:“将军威震匈奴,天命不遂,后求道径还归,如浞野侯为虏所得,后亡还,天子客遇之,况于将军乎!”李陵说:“公止!吾不死,非壮士也。”于是斩尽旌旗,将珍宝埋于地中。李陵慨叹说:“复得数十矢,足以脱矣。今无兵复战,天明坐受缚矣!各鸟兽散,犹有得脱归报天子者。”夜半李陵与成安侯韩延年率壮士十余人突围,被匈奴数千骑兵追击,韩延年战死。
此战之后,李陵所部已经没有任何回到大汉的希望,最后为了让被生擒的袍泽能够回转,李陵降了匈奴。汉武帝闻听,顿时勃然大怒,下旨诛杀李家三族!
汉朝使者曾在后来见到了李陵,李陵说:“我为汉将。率领五千步卒横行匈奴,杀敌数倍,战至矢尽弓断,连车辕都拆下来当武器使……五千将士生还不足其一,仗打到这个份上。我哪里对不起大汉?为何要诛杀我全家?”
汉使被问的有些尴尬,便反问:“你不是在教匈奴人用兵打我大汉吗?”
李陵愤愤不平地说:“那是李绪,不是我。”
这段对话传回国内之后,对李陵的争议就更加大了。所有人都认为李陵战至最后一刻,已经算是尽忠了。皇帝不问缘由便诛杀三族,实在有点过了这也是司马迁的意思。于是司马迁被割了。
事实上后来率领匈奴兵攻打大汉的是李绪,而不是李陵。皇帝真正诛杀李家三族,也是因为李陵帮助匈奴人打仗。李陵痛恨因李绪而导致自己全家被杀,所以叫人刺杀了李绪,为大汉剪除了一个祸害。
后汉昭帝即位,有人要为李陵平反。遣使来招降李陵,李陵却沉默良久,半晌才说:“吾已胡服矣!”终生没有再回汉土。
正因为他这个决定,导致汉廷的宣传无法为他彻底平反。他就始终只能挂着一个“汉奸”的罪名而传诸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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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陵是陇西人氏,放在如今的大汉就是甘州人。如果再放大点,说他是乌曼古城这边的人也不无不可。
因为李陵的争议性,在大汉文化的传统中。是不能给李陵立碑的。可如今,这块李陵碑就矗立在此。这让英奇等人都惊异不已。唯有看向司徒功,似乎司徒功会比较清楚。
三人中,唯有司徒功是甘州本地人。他幽幽道:“其实这李陵碑是圣祖陛下立的!”
什么?
英奇和杜善同时一惊。圣祖皇帝就是所有汉人心目中的神坻。圣祖皇帝一生所做的每一件事,大多数的汉人都能倒背如流,可在英奇和杜善的记忆里,却从来没有印象说圣祖曾在这里为李陵立碑啊!
司徒功解释道:“我知道你们很奇怪,圣祖陛下为何会在这里为李陵立碑。事实上,圣祖为李陵立碑一事也就在甘州附近流传罢了,并没有真正记录在史书上。所以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件事。至于圣祖立碑的目的,我也是小时候听家人讲故事的时候说起的,说是当时锦公马超奉命西征,圣祖带他到这里,并在这里立下李陵碑。对锦公道:‘大汉唯有一个李陵,然卿非陵,勿失朕望,盼卿凯旋!’”
“大汉唯有一个李陵”,这句话可谓意味深长。圣祖是想为李陵平反,认为只要尽到军人的职责便可?还是以李陵之事鞭策锦公马超,不可重蹈李陵的覆辙呢?
没人能够回答。
漫漫黄沙下,李陵碑又重归于黄沙之中。或许再过几年,便没有人能够找到这块石头,李陵碑终将永远覆没在这滚烫的黄沙之下,一如大汉将士滚烫的热血!
司徒功说的时候,方人胥一直站在旁边倾听,不知为何,他听的有些感动。看着李陵碑的方向,还有静静站在李陵碑前不言不语的益公,那背影似乎在这一瞬间有些萧索。
益公带他们来这里到底是为什么?祭拜李陵吗?可益公并没有让人奉上酒水香烛。以李陵为戒吗?可益公却并没有跟他们说一个字,似乎就是让他们看着李陵碑,想着这个人,想着当年万里远征,死战不休的李陵将军,想着那个最后降了匈奴,却不肯为匈奴作战的李陵……
益公到底想表达什么?没人知道。但好像众人又知道了点什么。每个人心里的感悟各不相同,但又似乎契合在了一起。
……
当夜,益公返回乌曼古城,下达了一连串的命令。
“令,甘州第一军团司徒功防守轮台城乌曼古城车师城一线。”
“令,甘州第二军团屯驻鄯善城,以为第一军团之策应。”
“令,肃州第一军团携带粮草辎重守焉耆。”
“令,陷阵卫全军移师墨山,不得军令,轻易不可出。”
同时,益公将元帅驻跸地点搬离了鄯善城,而是直接挪到了轮台城!
此举无疑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益公的举措无疑是走防守,但他身为大汉元帅却跑到了第一线,这似乎又是想进攻。这个安排一时间让所有汉军都有措手不及之感。
当然,月氏人也同样感到莫名其妙。当轮台城那破旧的堡壁顶上升起象征大汉益公的大纛时,所有月氏人都愣住了。
“汉军这是要进攻了?”月氏右翼营中,一个有着鹰钩鼻的中年人欣喜地问。
回答他的是一个穿着罗马军服,却没有军衔标记的西方人,他笑着说:“看来是的,我的大王子殿下。汉人终于沉不住气了。”
“太好了太好了。”中年人搓着手,兴奋地来回走动,最后对那西方人道:“帕提斯,你确定我的弟弟一定会从侧面给汉军致命一击?”
叫帕提斯的西方人充满了自信的微笑:“那是一定的,我的大王子殿下。罗维尼斯是我们红衣军团的战神,他说可以,就一定可以。”
两人同时放声大笑。
【第二十章 李陵碑,轮台血战(下)】
ps:终于赶上了时间,睡觉去鸟……晚安各位!
墨山-鄯善-轮台-乌苏这一条线,包括甘州、肃州一带,就是圣祖之前的汉人所称的河西走廊。[.超多好看小说]而乌曼、焉耆、车师三地就围绕在鄯善-轮台的周围。
以鄯善-轮台为中心的话,乌曼在鄯善的西南方,车师在正北方,焉耆在东南方。呈一个不规则的四边形。算是互为犄角的存在。
这四座城市构成了墨山以西的西域防御链条,一旦有一点被突破,其他三个点都将面临危险---新州无垣,轮台和车师这一中一小两个城堡并不足以承担起整个防线的基点重任。
益公看不透月氏人的牌,所以只能先防守,让月氏人先出牌,然后后发制人。幸好他有陷阵卫,只要有这支天下无双的攻坚军团在,汉军就绝不会在正面对决中输掉。只要正面对决中不输,胜利最终还是会在大汉这边!
这就是益公的想法。他在等月氏人出牌。
而月氏人也没让益公久等,就在益公的大纛出现在轮台城的第三天,月氏人终于动了。
率先出动的是伊犁军团的两个营,他们穿着汉式的盔甲,但在头盔和腰身上缠着白布---月氏人尚月,以白为美。两个营,共计一千六百余人的队伍排着密集的队形涌向迪伦河上最大的石桥---轮台桥!
甘州第一军团前师第一镇第一旅负责这座桥的守卫。旅长姚平参加过上一次的轮台城之战,面对如白色浪花般涌来的月氏人,他的眼睛里露出让人心寒的冷冽。
“让姚仲孝的‘孝’字营顶上去,守不住就让他自己跳迪伦河吧,省的丢人现眼!”姚平冷冷地道。
“喏。”
传令兵大旗舞动,原本窝在迪伦桥东侧工事后面的姚仲孝跳了出来。抽出腰间战刀,叫道:“旅帅有令,我孝字营先出击,跟我上!”
‘孝’字营的编制全称应该是:甘州第一军团前师第一镇第一旅第一部第一曲第二营。不过正像沈云的部队会有“红狐”之称一样,每个部队在各自的系统里都会有自己另外的称呼。要不然在上级下达命令的时候,那么长的编制念完,敌人估计都冲到鼻子跟前了。
“孝”字营,并不是因为姚仲孝的名字里有这个字,而是他们的部曲都是以儒家“忠孝仁义礼智信”来排列命名的。他只是凑巧碰上这个营罢了。
不过姚仲孝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旅帅姚平的弟弟。在甘州乙等军团在上次轮台城之战败北后。甘州子弟从军者众多,像这样兄弟两人一起在军中服役的情况并不少见。
冲锋就有冲锋的样,“孝”字营八百人,没有骑兵,全部是身披丘山铠的步卒。
不论是月氏军还是汉军。似乎都没有派远程弓手和骑兵助战的意思。就这么两支步卒向着迪伦桥冲去。
看着有些诡异,但其实也好理解。这只是初战。双方都只是在试探对手的实力罢了。虽在在这次两千人的“械斗”之前。双方的斥候们已经在轮台周边数里的土地上来回厮杀了好几天,不过今天这次,才是真正的正面交锋!
“旅帅,要不让‘忠’字营随后用弓弩掠阵吧?”有参谋对姚平道。(.好看的小说)
姚平凝神看了看月氏的阵营,摇头道:“不必。月氏人也是想要试试我们的成色,此乃首战。哪怕输也不能弱了我汉军的士气!”
“那要不让‘仁’字营也跟上,对面可是有两个营!”参谋继续建议。
姚平却一抬手,止住了参谋的话头,眼睛死死地盯着“孝”字营的锋面。
迪伦桥东西长四十五步。宽十五步。汉军占了距离近的便宜,“孝”字营最先冲上桥面,不过局限于桥面宽度,只有一排十个人,也就是两伍士兵顶在最前面。而此时,月氏人离着迪伦桥还有五十步左右。
“快快快,后面跟上,冲过桥向两翼展开!”姚仲孝跟在中段嘶声呐喊。此刻他才感觉到似乎自己着急过头了,自己的营头现在被束缚在桥上,与敌人的碰撞面过窄,无法发挥集体优势。
按照平时的演练,此刻应该有弓手或者弩手在后面射住敌人的阵脚,他们才好从容过河,摆开阵型与敌厮杀。可是姚仲孝回头,却根本没看见己方的弓手。
“营长,不能冲了,冲过去我们来不及布阵!”身后有人一把拉住姚仲孝。
姚仲孝一听,是这个理儿,立即喊道:“全军止步,龟行阵,起!”
每个汉军步卒都会有一面半圆盾,一把战刀,还有自己用顺手的匕首、军刺之类的小物件。姚仲孝一喊,汉军停下脚步,纷纷将握圆盾的左手举过头顶,最前面一排的士兵将战刀平举,随时准备劈砍突刺,而后面的士兵则将右手的战刀下垂反握,同时拉住前排袍泽的腰带,小步前进。
这就是龟行阵,目的是在顶着对面弓箭手抛物射前进,同时保证整体力量---军队是群胆生物,只有聚在一起才有能发挥实力。
这个动作在平时训练中都是很整齐的,往往在两息之间就能完成。但不知是因为初战,还是因为孝字营新兵过多,五息之后,龟行阵才慢慢成型。而这时,月氏人呼啸着碰了上来……
“嘭嘭嘭”……
“噗哧”……
让人肉疼的撞击声和兵刃入体后的血流声顿时响起。在这一刻,整个迪伦桥附近都是静谧无声的。
不论是月氏还是汉军,所有前排的士卒都是咬着牙,一声没吭,只是死死的用盾牌顶住敌人的身体,然后平举的战刀机械地朝对面乱捅、乱刺、乱劈……
只是几个呼吸的时间,但仿佛过了一个世纪!
不知是汉军还是月氏军的人,发出了一声摄人心魄的惨叫。“啊”,撕心裂肺的叫喊声顿时打破了战场让人窒息诡谲的沉静。
“杀!!!”
“砍死他!”
“顶住,前排顶住!”
“不要乱……”
“杀啊!”
……
死死盯着战场,连呼吸都止住的姚平在听见了熟悉的呐喊声后,这才回过神来,长长出了口气,随即又目光冷冽地对参谋道:“传令,忠字营上前十五步,射住敌军阵脚!”
“喏。”
血,鲜血。鲜红的血在迪伦桥头汩汩流下,然后顺着泥土滑入迪伦河中。
月氏军虽然人多势众,但汉军因为没能及早在桥头两翼展开,只能固守桥头,狭窄的地形反而让人数略少的汉军占了便宜。
“玄武冲天。起!”姚仲孝发现对面月氏人并没有弓箭兵跟上之后,顿时下令将龟行阵解除。同时决定变阵。
玄武冲天是龟行阵的一个变阵。就是同时四散而开,不再以前排为基点冲杀,让厮杀接触面放宽。
不过在这狭窄的地方,他这个命令几乎无效。
经过最初的拼杀之后,顶在最前面的两伍汉军士卒早就躺在了血泊中,甚至被月氏人踩在了脚下。不过转瞬之间,月氏人的前排也被削掉,同样被汉军的军靴踩踏。
就在这时,汉军忠字营借着地利。先月氏弓箭兵一步赶到,抛射而来的箭矢顿时划过天际,落在了月氏军队的后排,惨叫声更加刺耳。
汉军射出第三轮箭之后,月氏的弓箭手才姗姗来迟,不过此刻汉军已经像决堤的潮水一样涌过迪伦桥,彻底冲进月氏阵列中---从这点来看,月氏人的团体作战能力的确不能与汉军相比。
又是一番厮杀,月氏两营士兵终于不敌,开始徐徐后撤。
月氏弓箭兵也射出三轮箭之后,姚平立即下令撤退,不要过多纠缠,守住迪伦桥便可。
轮台城堡墙上,益公拿着“千里眼”一直密切关注着迪伦桥之战。见汉军和月氏军后撤,这才放下“千里眼”,深吸一口气道:“让姚平把伤亡报上来。”然后转过头,对身边一个身量不高,但很敦实的汉子道:“知节,你看如何?”
这个叫“知节”的汉子穿着一身圆光铠,比益公矮了一个头,不过人很精神,吞兽造型的肩甲使他宽阔的臂膀显得非常醒目。而他肩甲上那枚狻猊剑章也非常显眼。
他叫程初,字知节,乃是大汉羽林九卫之一,陷阵卫的统帅。此次陷阵卫被益公调回墨山,他心里有些不满,所以带着一部人马来找益公,而益公直接让他上城头一起观战。
见益公询问,程初拧着眉头,粗声道:“元帅,俺老程是个粗人,不懂那么多弯弯绕绕,不过刚才要是我的陷阵卫在迪伦桥,不需一营兵,给我一连陷阵军就能将月氏人击溃!”
益公呵呵一笑,并不答话。
不多久,姚平亲自赶来汇报战况。刚才的战斗前后一刻钟不到,不过惨烈程度却丝毫不逊色于其他战斗。特别是甫一接触的那一瞬间,那种让人窒息的沉闷简直快要让人吐血。
一刻钟不到的战斗,汉军当场阵亡十一人,其中两人是中箭而死,重伤二十七人,轻伤四十人。这么算下来,半个连就没了。汉军第一排的两伍士兵中,仅有一人重伤生还,丢了一条胳膊。
而月氏人也没讨得了好,因为地利和忠字营的率先赶到,斩首月氏叛军七十一级,重伤者不好计算,不过不会少于一百。轻伤的就更多了。
益公听后,点点头:“都是我大汉勇士,战死者尽快拟订阵亡表上报兵部,予以重赏。重伤者转移回墨山休养。轻伤者也要让医官尽快医治。”
姚平行礼唱喏。
寥寥数语间,上百条人命就这么没了。这就是战争!冷兵器时代的战争!
说完这些事,益公忽然又对姚平道:“姚少校,程知节说方才那场战斗,他只需一个连就能解决,你怎么看?”
姚平一滞,抬头看向程初。脸上带着愤懑。程初也是一愣,什么情况?按理说,做领导的怎么能当着面制造下属矛盾呢?
不过程初也是个耿直汉子,说过就是说过,抻直粗壮的脖子,硬声道:“不错,俺老程就是这么说的。姚少校,你的兵还太嫩,一个龟行阵居然花了五息时间才整理出来,若你们面对的是我陷阵卫。早就被打溃了。不过你们里面有许多是新兵,五息,也算不错了。”
程初也不是一根筋到底,最后还是转圜了一下。姚平皱了皱眉,躬身行了个军礼。倒也没辩解。他麾下新兵多,他自己都是刚从部帅级别提到旅长的。五息才完成龟行阵也是实情。程初最后还说了那么一句,算是帮他解释了一下。总体下来,姚平也不能反驳什么的。
再者,程初是陷阵卫的统帅,虽然军衔只是上校,但毕竟是一军之主。而他姚平不过是一个旅帅罢了,级别差太多,虽不相统属,但也不能撕破脸不是。
益公哈哈一笑。拍了拍姚平的肩膀,道:“姚少校别往心里去,程知节也是实话实说。”说着,他又扭头对程初道,“知节,有没有兴趣下去指导指导姚少校的兵啊?”
“啊?”程初一时没明白过来,转瞬便露出喜色,大嗓门道:“元帅,你这是同意让俺陷阵卫上了?”
益公摇摇头:“不,你的陷阵卫还是得在墨山。实话说吧,本帅还摸不透月氏人的心思,所以要留着陷阵卫这把尖刀。不过,月氏人也太狂妄了,拿两营士兵来试探,哼哼,来而不往非礼也,他敢来我也敢去,这才是我大汉武风!一个时辰后,你率一部与姚少校的旅配合,给我打过迪伦桥去,抢他娘的几面月氏大纛回来,可好?”
“哈哈哈哈,这可太好了。俺老程除了怕不能上阵,啥都不怕!”程初一拍大腿,咧开大嘴笑道,“元帅就等着喜讯吧!”说着就兴冲冲地走下堡墙,召集部队去了。
姚平还在一旁发愣,直到益公对他道:“仲平啊,你也下去吧,我让司徒功派两个旅给你掠阵,此战是主动出击,务必给我打出气势来。”
姚平,字仲平。听见益公叫他字,姚平顿时觉得兴奋不已。一般公爵这个级别的,哪有这么称呼过他?姚平后退一步,郑重向益公行了个军礼,然后大踏步离去。
姚平走后,伍川和杜蔚走上前。伍川道:“殿下,您怎么让程知节上了?不是说要将陷阵卫放在最后的吗?”
益公没有了刚才的轻松与温和,反而皱着眉头,低声道:“月氏人到底想做什么,我还不清楚,所以不得不让陷阵卫给他们个教训。据说那伊犁军团的毐秣.阿巴斯颇为孱弱,柿子当然捡软的捏,就先欺负欺负他吧!试试他的成色。”
杜蔚没有像伍川那样问原因,而是直接建议道:“殿下,那是否让中师也发动一次佯攻,牵制另一侧的捐毐军团?”
益公想了想,点头道:“可。让司徒功去安排。另外告诉司徒功,此次虽然以陷阵卫一部为主攻,不过前师也不能掉以轻心,随时准备全军押上,以备不时之需。如果伊犁军团当真不堪一击,”说到最后,益公把手往虚空中一捏,凝声道:“那就顺势破了它。”
“喏。”伍川和杜蔚齐声道。
……
就在这不经意间,羽林九卫之陷阵卫的首战就在这里出现了。月氏人始终没有出现的大动作,让益公有点烦躁。既然如此,就让陷阵卫好好的给月氏人上一课,什么才叫攻坚军团。
对于陷阵卫,益公还是非常有信心的。当然,正面击溃伊犁军团只是益公一厢情愿的战役设想,他也知道这不可能。除非是全面出击,但那就不是小规模的战役,与最初的防守计划有冲突。一旦全面出击,那势必就需要西疆方面军三个军团同时出动,战争面也不是这小小的迪伦桥能承载的。益公就是想用陷阵卫打一打,看看能否打出月氏人的底细来。
不过,在两个时辰后,益公真的后悔了。他万万没想到,当面的伊犁军团居然如此不堪一击,而后续的甘州第一军团前师的反应又慢了不止一拍,根本跟不上陷阵卫的进攻速度,由此让益公错失了一个大好时机。在那一刻,益公简直后悔的肠子都要青了,而大汉乙等军团的战斗力跟甲等军团的差距也在这一战中显现无疑,若是有一支大汉甲等军团的骑兵,不需要多,一部足以,别说击溃伊犁军团,顺势推掉捐毐军团也不是妄想。
但,那一切都只能是设想了。
当然,这都是后话。
就现在来说,没人能预料到下一刻钟会发生的事。益公想不到,毐秣.阿巴斯也想不到。
此刻,毐秣.阿巴斯正在大帐里冲着从王都军团大帐里来的传令兵大声咆哮:“还让我上?我哪来那么多兵去跟汉人消耗?回去告诉挛骶,我没兵了,要不就再给我一个师,不然我不会再派兵出战了。”
传令兵战战兢兢地道:“二王子殿下,大王子的意思是让你牵制试探一下汉人的实力即可,主攻会由覃偲王子完成……”
“砰”的一声,毐秣直接将一个银酒壶摔到传令兵身上,瘦弱的身体在不断发抖,消瘦的脸颊泛起愤怒的红晕:“给我滚回去告诉挛骶,没门。他骗过我多少次了?每次都说我是佯攻,可每次都是我的人死了……主攻主攻,主攻个屁。你滚回去,就将我的话一字不漏的带回去。”
传令兵知道,自己再待下去,这个孱弱但对大哥非常憎恨的二王子直接砍了他也不是没可能,到时候可别指望挛骶大王子会为了他一个小小的传令兵跟自己的弟弟翻脸。于是他连滚带爬地逃出了大帐。(未完待续。。)
【第二十一章 陷阵卫,一往无前】
月氏王的四个儿子之间,大王子挛骶与骁勇的三王子覃偲感情交好,而孱弱的二王子毐秣处处受到挛骶的排挤,连军队给养有时候都不齐全,只能与最小的弟弟,月氏王幼子贡昆诉苦。(.好看的小说)贡昆也经常会资助毐秣军资,于是两人感情不错。
这些事在月氏人中并不是什么大的秘密。由于大王子与月氏王相处时间最长,所以深的月氏王信任。而幼子贡昆因为在大汉帝国大学毕业,颇有谋略,所以也让月氏王喜爱。这两者的斗争在造反的那一天就开始了。
“殿下息怒,对身体不好。”
毐秣还在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后帐里走出一个盛装汉服的女人,这是毐秣的妻子,文黛。
毐秣看了一眼她身上的汉服,身体往后一躺,靠在狐皮椅上,喘着气道:“黛儿,父王不是说别穿汉服了吗?你怎么还穿?”
文黛不屑一笑:“殿下,王上还下令全体月氏人改名呢,可你看看案上的名册,有几个是月氏名?大汉强盛,王上想一次性清除大汉的影响是不可能的。”
毐秣皱了皱眉,却没有将这个话题继续下去。而是接过侍女端来的补气参汤啜了一口,原本泛着诡异红色的脸色才渐渐消逝下去,不过脸色却变得苍白了。
“黛儿,这次将挛骶的传令兵赶回去,他会不会再派人来?”毐秣问道。
文黛款款坐在毐秣身边,脸上带着笑容道:“那是肯定的。挛骶的心志就跟王上一样坚硬,他不会轻易放弃的。”
“那我该怎么办?”毐秣不由担忧地说。
文黛伸手拂了拂毐秣方才因剧烈咳嗽而显得凌乱的发丝,笑道:“我的郎君担心什么?有我们文氏家族支持你,挛骶就算当了王上一样不敢拿你怎样。更何况,他现在还不是王上。连王储都不是……”看毐秣脸上依旧有些担忧,文黛又轻声道:“再说了,家父前几日来信,连西海马家也准备把女儿嫁给我的弟弟了,你且宽心,有我们马文两家支持,再加上你那幼弟贡昆,绝对没人敢动你分毫!”
毐秣握住文黛的手,消瘦的脸上满满的都是感动,泣声道:“我真是三生有幸才能娶到夫人这么完美的女人。如果上天有灵,我希望生生世世与夫人做夫妻!”
文黛含笑不语,眼眸里闪烁着甜蜜的光芒。
大月文氏,是大月州仅次于张氏的庞大家族。其祖上都是从异族转变而来的汉人。张氏祖上是月氏人,月氏姓氏为阿巴斯。而文氏祖上是贵霜人,至于贵霜的姓氏。早就忘记了。
与张氏还在宗祠里保留着月氏的一丝脉络不同。文氏是彻底融入汉家文明的异族之一。事实上,在大月州和西海州两个地方,绝大多数的氏族在五百年的传承里都摒弃了祖先的文化传承,而以汉人传统自居。当然,这也与各自所要走的氏族道路不同有关。文氏是以经商为主的,在这个时代。与大汉做生意无疑是最赚钱的。勾连东西方的大月州、西海州有着独特的地理优势。
经过五百年的发展,大月、西海两州发展出了许许多多的富商巨贾,并以此形成家族。其中张、文、武、萧、李为富商巨贾之最,并称西域五大豪门。
张、文为大月州的传统豪门。而武、萧、李则是西海州的。除了这五大豪门之外,盘踞西域具有重大影响力还有一个西海马家。不过这个马家跟传统五大豪门有本质的区别,所以并不能与之相提并论。
这个区别就是,张、文、武、萧、李四大姓在五百年前根本不是汉人,而是当地的异族,有贵霜人、月氏人、龟兹人……总之不是汉人正统的传承世家。他们都是后来改的汉姓。而马家,则是名副其实的汉家后裔。其祖上,乃是威震西域的锦公马超!
锦公马超的嫡系后裔是在陇右,而不是西海州。那里只是锦公马超的第六子传承下来的马家。但因为当年马超在西域的威名实在太著,借着祖先这股威风,西海马家的日子过的简直不是一般的好,甚至比在陇右的正宗马家还要显赫---当然,仅仅局限在西海和大月两州。
应该说,在这两州没有人会不给马家面子,任何豪门都不能无视马家的存在。五大豪门的崛起和发展如果没有西海马家的支持和帮助,也绝达不到现在的水平。
而无论是五大豪门还是西海马家,他们都有旁支子弟迁到老州去,从这个程度上说,西域与大汉的联系已经万分紧密……
扯远了。说回文黛与毐秣。
毐秣与文黛的婚事其实是娃娃亲,当时毐秣的父亲张晟已经坐上了大月州州牧的位置,政治生命显赫,文家自然乐的与张家攀亲。而不单单文家,五大豪门中,萧、李、武都有将女儿嫁给张家,比如挛骶.阿巴斯的正妻就是西海武家的,覃偲.阿巴斯的正妻是西海李家的。连最小的贡昆.阿巴斯,也有一门娃娃亲,妻子是西海萧家的大小姐。而张家也将好几个女儿嫁给了五大豪门中的子嗣。
知道为什么张晟能够在大月州造反,一呼百应了吧?因为他通过联姻的方式,已经将五大豪门绑在了他的战车上。
如果张晟在最初造反时跟其他四大豪门商量,那无疑是会失败的,没有一个豪门会跟着张晟发疯。特别是西海马家绝对不会同意。
但张晟这个人狠就狠在从不给别人留退路,他是借助匈奴人的力量直接先造反,然后再通知其他四大豪门:“我已经造反了,按照大汉祖制,谋逆反叛者株连九族!咱们是姻亲,也在九族之列,你们要是不想死,就跟着我拼出一个将来!”
无奈之下。其余四大豪门只能捏着鼻子跟着张晟造反。不过因为西海州有一个马家坐镇,张晟虽想顺势拿下西海州,但却迟迟不敢真的派兵攻打西海州的治所定兴府!而在张晟造反后,武、萧、李三大豪门不断给张、文两家输血,西海马家也没有强硬干涉,更没有表示要与张家为敌,只是派人收拢家丁,协助定兴府的乙等军团守住几大要道和城池,其他地方就任由月氏人折腾了。(.好看的小说)
马家这种半默许的态度,也让武、萧、李三家的心思热切起来。特别是第一次轮台城之战。大汉三支军团被击败后,西域五大豪门这才发现,原来被视为庞然大物的大汉也不过如此。于是自立为王的念头就愈发炽热了。
在这个前提下,与毐秣去年造反前刚完婚的文黛也积极的为丈夫筹划起未来。
毐秣是张晟的侍女所生,连庶出都算不上。只能说是个私生子。他自小体弱多病,性格偏激。倒是有着一颗怜香惜玉的心。对女人特好。对他的妻子文黛更是没话说,从这次出征不许携带家眷,他却依旧将她带着就能看出来。
都说“宁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深得汉家文明教诲的文黛虽然对造反也怕的要死,但在月氏人节节胜利的情况下也不便说什么,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潜意识的念头在作祟。文黛总觉得月氏人不可能打赢汉人的,所以处处劝丈夫要避开汉军的锋芒,以保存实力为上。
而毐秣显然非常听夫人的话,比如这次试探性进攻。他哥哥挛骶的命令是出动不少于一个旅的兵力从迪伦河三座桥上同时出击,以此试探汉军的真正实力。可毐秣却最终只派了两个营……
一刻钟不到,高达三位数的伤亡让毐秣痛心不已,连忙下令撤兵。
“殿下,汉军勇武,我军决不可与其正面对决。我看今日也就这样了,还是等挛骶和覃偲那里发动了再说吧。”文黛柔柔地说。
毐秣连连点头:“是啊,汉军的确凶猛。唉,真难为四弟了,汉军如此善战,我月氏男儿如何是对手?他却还要带着第四军团去北海州与汉人正面对决,唉,在勇气上,我不如他!”
文黛劝慰道:“殿下何必说丧气话,大汉乃当世最强帝国,连罗马人也不敢明着与他叫板,四殿下虽然勇气可嘉,可最终不也是大败而回么?!据说连那罗马皇储都受了伤呢……鸡蛋撞石头,那不是勇气,那叫愚蠢!我的郎君统帅伊犁军团,麾下勇士数万,怎么会是没勇气的人呢?莫要说丧气话让奴家看不起你!”
毐秣被说的脸上挂不住了,拉着文黛的手道:“也就夫人对我如此看重,我,我实在……”
看见自己的男人激动的说不出话,文黛伸出葱指点了他的额头一下,啐笑道:“我明白郎君的意思,别解释了。”
见文黛这幅娇态,毐秣忽然觉得下腹发热,忍不住将玉人拉入怀中,在她耳畔轻声道:“夫人,你真的明白为夫的意思吗?”说着干瘦的手指已经熟练地翻开衣领,伸了进去,在里面肆意揉动起来。
文黛的声音愈发娇喘低吟,到最后只剩下嘤嘤之声:“啊,求郎君怜惜……”
旁边侍奉的侍女赶紧退出大帐,站在门口,望着远处遮天蔽日的营盘出神。
就在这时,有一个带着毡帽的传令兵策马冲来,到大帐前跳下,急急就要往里冲。侍女赶紧拦住:“哎哎哎,你干什么呀?没头没脑的往里冲,想死是不?”
那传令兵认得这个是伺候在王妃身边的侍女,忙道:“还请姑娘帮我通报殿下,前方有紧急军情!”
帐中带着幽幽的呢喃声淡淡传来,女人家对这声音自是比较敏感,但那个传令兵急得满头是汗,却没听见这暧昧迷蒙的响动---事实上,传令兵都急得快嘴上冒泡了,哪还有心思去听别的动静啊。
“什么紧急军情也不行,先在这里等着。”侍女杏眼一睁,好不客气地回道。
那传令兵急了:“姑娘,真有紧急军情,斥候发现汉军阵营有异动,似有一旅兵马准备主动出击,我家将军命我一定要将军情带到,好让殿下定夺啊!”
在军营待久了。侍女也对军队编制有一点皮毛的了解,最起码她知道一旅兵马大概是多少人。不过正是这点皮毛让她更加不屑一顾:“嘁,不就五千多人嘛,咱们可有三万多人呢!三万打五千还打不过啊?他们敢来,打回去就是了!现在殿下有事,晚点再来禀报吧!”
传令兵目瞪口呆,他实在不知道怎么跟这个小小侍女解释,战争不是简单的数字加减,三万打五千就稳赢么?当年楚霸王靠着三千江东子弟就打赢了三十万的秦军呢!
可不管传令兵怎么说,这小小侍女就是不肯放他进去。在她小小的心里实在无法理解。战争为什么不是简单的加减?当初她在老家也没少见哥哥弟弟们打架啊,那还不是人多的打赢人少的?
就在两人纠缠不清的时候,又有三四个传令兵火烧屁股似的赶来,无不是要通报殿下,汉军有了行动。而且情况越来越危急。
最后跑来的一个人已经紧张的整张脸都变了型,五官纠结在一起。甫一落马就张口尖叫:“不。不好啦,陷阵,大汉陷阵卫杀来啦!!!”
这声尖叫实在太过高亢了,刺的人耳膜生疼,侍女捂着耳朵,恼怒地瞪着那传令兵。正要板起小脸训斥几句,忽然就听见帐内一阵乱响,似乎是什么东西被翻掉了。侍女脸上一紧,狠狠瞪了一眼那个传令兵。然后正准备掀开布帘进去,突然从里面冲出一个衣衫不整的男人,瞬间将她掀翻在地,然后就听见这个男人用近乎咆哮的腔调喊道:“什么,什么陷阵卫?谁喊的陷阵卫?”
侍女委屈地躺在地上,从这个角度,她能够看见冲出来的男人就是月氏二王子毐秣.阿巴斯,更能清楚的看见,仅披一件外袍的王子殿下下身根本什么都没穿,那根还水淋淋的男/根在在随风摇曳,散发出一股骚骚的味道……
可这一切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这个王子殿下此刻仿佛世界末日来临般的仓惶表情。这个表情侍女一生都不会忘记,在很多年很多年以后,这个侍女还对她的子女说:“大汉的陷阵卫是能够让所有人敬畏惶恐的军队!”---对她来说,当时的月氏王子,就可以代表所有人了!
当然,此刻是没有人会去关心这个侍女到底在想什么的,直到王妃在里面呼唤她名好几遍后,侍女才急匆匆的跑进去。她此时才意识到,自己似乎做错事了,因为王妃的脸上也没有了往日的从容和文雅,而是用皮袍紧裹雪白的身体,带着颤音问道:“莺儿,刚才他们在喊什么?是不是汉军杀过来了?”
叫莺儿的侍女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就在这时,远远的,似乎有一股声浪如同天边的滚雷一般涌来!那声音,仿佛山林猛虎的咆哮,又仿佛苍天巨龙的怒吼,一阵一阵,连绵不绝,但又绝对雄浑有力,震人心魄……虽然还远,但已经能够让莺儿和文黛这种弱质女流由心底感受到敬畏和颤抖。
“向前!向前!!向前!!!”
“陷阵之士,有死无生!杀!杀!!杀!!!”
“向前!向前!!向前!!!”
“陷阵卫,一往无前!杀!杀!!杀!!!”
……
月氏军营前,已经逼近月氏营盘三十步的姚仲孝从来没有感觉自己的心跳这么剧烈的跳动过,仿佛就要从胸腔里跳出来。
而这一切,并不是因为看见营中仓惶奔走的月氏人,也不是因为他们抵近了月氏大营三十步,而是因为在阵列最前端的那支号称“陷阵之士,有死无生”的陷阵卫军阵!
“龟行阵,上!”随着排头第一个军官的高喝,几乎是话音方落的瞬间,所有陷阵之士已经完成了规定的战术动作。那整齐划一的速度和坚决贯彻的执行力,在姚仲孝看来是无与伦比的享受。
所有陷阵卫的士卒都是不着全甲的,他们身上只缠带着肩甲、胫甲、腹甲和一双军靴,除此之外就是携带武器的肩带和腹带,裸露着健壮的大腿和雄厚的臂膀,那股子野蛮气息,若是不看他们的军徽,简直会以为他们是来自远古蛮荒时代的野人!
可他们不是,他们是大汉帝国最训练有素的军人!
所谓陷阵者,陷阵之士也。一旦陷阵,有死无生!一往无前!
这是陷阵卫的教条。按照陷阵卫第一代统帅燕公张飞的说法:“陷阵之士,唯死而已!汝之死亡,即国之胜利!”
“每一个大汉陷阵卫的士卒都是疯子!以死亡为最高荣誉的疯子!”
这是罗马帝国最伟大的奥古斯都德古拉斯亲口说的。这无疑是陷阵卫的最高评价。
姚仲孝认为,陷阵卫当得起这个评价!(未完待续。。)
【第二十二章 夔牛鼓,汉军攻势】
看看他们,虽不着全甲,但却丝毫无所畏惧的顶着月氏人的箭矢稳步向前,任何一个人中了箭,只要还有意识,还有呼吸,他们就会坚定地跟在袍泽的身边,一步一步向前走。绝对没有人为了躲避箭矢而闪开他的位置。
月氏就这样看着这支似乎弓箭都射不穿的团体,如移动的山体一样向他们压来,才离营门不过三十步而已,守卫营门的月氏叛军就自动崩溃了,他们呼喊着丢掉手中的弓箭,腰刀,和铠甲,疯狂的向后跑去,嘴里嘶吼着自己都不明白的音节。还有些叛军,居然面目狰狞扭曲地举着刀冲出营寨,向这支稳若磐石,如山行进的队伍杀来,这些人的结局自然不美妙---陷阵卫还没有正式开始攻击,月氏叛军的战斗意志已经彻底崩溃了!他们的唯一战斗神经被扯断了!
姚仲孝咬着嘴唇,看着已经走进营寨里的陷阵卫,忽然有种冲动---我也要加入陷阵卫!那才是真正的军人该去的地方!
接下来,姚仲孝更加认定了自己的看法。
只见已经进入月氏营寨的陷阵卫随着一声:“玄武冲天,杀!”所有陷阵卫士兵居然如孔雀涅槃一般整个炸开,无数陷阵卫士卒在忍受了方才几乎让人窒息的攻击后,突然爆发出来,齐齐高吼着他们的口号,杀向四周。
“向前!向前!!向前!!!”
“陷阵之士,有死无生!杀!杀!!杀!!!”
……
“咚咚咚”。陷阵卫的战鼓这时才隆隆响起,每一下鼓声。都会伴随着陷阵之士们雄壮的怒吼,他们是陷阵之士,但不是真的陷入了癫狂,他们还有很有条理,五人成伍,十人成排,任何敢于反抗的月氏士兵都被彻底劈碎。
“大汉威武!”不知道谁先喊了一声,跟着进攻的姚平旅的所有大汉士卒也跟着喊了起来。
“大汉威武!威武!”
一直揪着心的姚平此刻也大喜过望。抽出腰间战刀,高声大吼:“破营!”
“破营!”所有汉军士卒跟着这一声霸气十足的口号,蜂拥冲向了月氏营盘。
汉军,已经如龙飞九天,似蛟龙入海,整个战线都奔腾起来。
……
站在轮台城城头观战的益公半晌没说话,反倒是伍川瞠目结舌了半天才感慨道:“陷阵之士。名不虚传!”
杜蔚却是没有做评论,而是掉头就往堡墙下走,边走边大声道:“快,通知司徒殿帅,立即调中师,不。把中师、后师一起调来,发动总攻!”
“总攻!”一声声长长的命令声沿着堡墙向四周传递。
随后,轮台城那面由百张夔牛皮制成的战鼓也在十个壮汉鼓手的敲动下隆隆响起。
汉军的总攻,就在这一刻发起了!
百张夔牛皮制成的战鼓,是大汉皇帝御赐给元帅的。其声十里可闻,其色状若春雷。隆隆敲响的战鼓如同一粒掉落湖面的石子,瞬间将轮台城周围数十里的战局都给搅动了。[.超多好看小说]
其他方向的汉军士卒并不明白为何敲起了夔牛战鼓,但信号无疑是明确的。这次都不用各级军官下令,所有汉军士卒都从工事里站出来,排成各自的攻击阵型,呼喊着“大汉威武”的口号,疯狂冲向月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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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军没想到总攻会在这个时候开始,月氏人也同样没想到。
捐毐军团大帐里,一大堆人团团围在沙盘前,七嘴八舌地议论着。这是捐毐军团的参谋。
月氏人效仿大汉军制设立军队,连参谋部也一样。不过他们的参谋水平显然不能跟大汉正规军队相比。在沙盘前的这些人,说他们像参谋,还不如说像路边为了一个铜币而跟人争吵的菜贩。
嗓门大成了争夺话语权的唯一武器。而坐在帐中帅案后面的,是捐毐军团的统帅,月氏三王子覃偲.阿巴斯。
听见沙盘边上的争吵声越老越大,覃偲的脸上渐渐浮现出不耐烦的神情。与瘦弱苍白的毐秣不同,覃偲的身体很壮实,坐在那里就像一头随时可以扑起伤人的猎豹。
“够了,”年仅二十岁的覃偲突然从座位上跳了起来,伸手抓过武器架上的铠甲,往身上一套,嘴里吼道:“没时间听你们在这里废话,真搞不懂大哥要召集你们这帮废物干嘛,参谋参谋,等你们参谋出个屁来,我屎都拉完了……”
一众参谋齐齐低下头,满脸羞愧,不敢反驳。
的确,这些参谋的水平是不够的,能给出的作战方案也都是千篇一律,没有特点。不能怪他们,这些人很多都是底层的军官,有一些干脆是退伍的老兵,之前指挥的最多也就是几千人的小战役,像这种动辄数万人的大战,他们还真没接触过,每日里计算后勤补给,安排伤员和武器等问题就让他们手忙脚乱了,想找出跟大汉正规参谋的人才,实在太难。
就连这次的作战计划,其实都是大王子那边做好以后送来,他们遵照执行就是了。
而三王子覃偲对他这个大哥是言听计从---没办法,谁让他们是同一个妈生的呢。一般覃偲都不干涉捐毐军团的管理,他喜欢的是亲自披甲,冲锋陷阵。覃偲的亲卫师算是捐毐军团中最善战的队伍了。
有人会问了,参谋部不是有一票否决权吗?照搬大汉军制的月氏参谋部,应该也有这个规定吧?
哈哈,是的,月氏军团的参谋部的确有这个规定。可有意义吗?一票否决权,是在参谋部有强力后台支撑的情况下。才能对统帅作出的否决。大汉帝国还没散架,皇帝就是参谋部最大的后台。参谋部行驶一票否决权的时候,那些将领们谁都不敢视而不见。
而月氏军团呢?他们的最强力后台就是月氏王,以及月氏各个王子。在这些后台面前,谁敢拿一票否决权来否决他们的决定?
大汉的皇帝还有内阁和文官系统来制约,月氏的王子殿下们呢,谁来制约他们?没人!除了那个还在迪化城忙着收拾王宫的月氏王外,没人了!
所以现在的月氏参谋部,准确点应该改名。叫“后勤管理部”!
月氏军团,其实就是一个集权独裁的权力模式。这种模式有好有坏,坏处是太考验领导者的能力,一旦出现平庸的人,整个集体很容易快速崩溃,比如伊犁军团。而好处时,如果这领导者能力还行。便能快速将所有力量集中起来,达到惊人的集体效果,比如覃偲现在的举动。
覃偲的粗鲁和勇武,显然用对了时候。而且他也没有等参谋部给出个什么所谓的防守方案,而是带着他的亲卫师,照着汉军的进攻方向就猛冲了过去。
他运气不错。正面的是汉军甘州第一军团的中师,本来这个师接到的命令是佯攻,所以只派出一部人马试探攻击,都没有派骑兵策应两翼。而等汉军发动总攻时,已经开始佯攻的汉军陷入了迷茫。不知道是该继续冲,还是等到后续部队赶到再上。就这么一犹豫。月氏人已经扑了出来。而此时,率先发动佯攻的这一部汉军,与后续的汉军相隔太远,已经不可能和友军汇合了。
应该说,任何集体里都有优秀者和平庸者,而大汉军队的教育,就是希望将平庸者训练成一个合格的命令执行者。在汉军教条里,面对这种情况是有专门的应对方案的。
汉军中师这一部的部帅显然不算优秀者,不过他却能忠实的执行命令,他按照教条上的内容,立即将一部汉军整合起来,就地固守,同时将两营士兵派出去,伸展两翼,形成一个活动空间。
要知道,一部人马可有三四千人,这在战场平面上,所占据的宽度可不小。这一拉伸,月氏人就必须进行突破,而不是迂回到他们的后方,从而保证了自己进可攻退可守的位置。而在这一带,正好也有几个小山包,虽不足以死守,但借助地势抵挡一下还是可以的。
于是,月氏捐毐军团与汉军甘州第一军团中师的碰撞在这里开始上演。月氏人的攻势很猛,因为他们有一个身先士卒的统帅,汉军的抵御也很顽强,因为他们有一套行之有效的防御教条。每一步该怎么做,他们都心知肚明。两下里碰撞在一起,喊杀声震耳欲聋。
在厮杀了半个时辰后,中师的主力也终于赶到,可这时这一部汉军仅存一千多人了。
接下来,中师与捐毐军团展开了大规模的冲杀。这次双方都没有所谓的留手,汉军的弓弩箭矢,甚至是抛石机不断进行远程打击,中师仅有的一个骑兵旅也不断在侧翼突杀,想要找机会直插中路。
而捐毐军团也发挥了全部实力,他们同样也有骑兵和远程打击武器。双方的士兵你来我往,阵线接触面宽达数里,从天空往下看,就像两股对冲的浪花,你来我往,战况惨烈!每一点浪花的退却,都代表这至少百十人条人命的消失!仗打到这份上,已经不是拼智慧和谋略,而是在拼士气和兵力多寡!
这,应该是汉军要极力避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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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公坐镇轮台城,这次他没有再错愕犹豫,虽然他现在很后悔,可他更知道自己现在应该做什么。这场突如其来的总攻让益公很突然,但身为元帅,再突然的事情他都经历过,也不差这一桩。
“元帅,中师与捐毐军团两个师陷入胶着。”
“启禀元帅,陷阵卫突入伊犁军团五里,伊犁军团已溃散。”
“元帅,后师已加入前师,现已靠近塔里木河浅滩,随时可渡河攻击捐毐军团。”
……
一条条军报流水一样通过参谋和传令兵传到益公这里。此时的他没有举着“千里眼”观察战场,他没时间看。事实上他也看不见什么---甘州第一军团四万余人已经全部出动,同时攻击月氏两个军团。双方总参战人数已经达到了惊人的十万!人数过万就已经是铺天盖地,而十万人的战场规模,岂是一个望远镜就能看遍的?他就算拿着现代的望远镜,估计也看不到战场的尽头。而且这么多人的大战场上,他一个人也看不过来。
正确的指挥方式是,将参谋们撒出去,每个参谋关注一个点,因为汉军都会通过旗帜来向后方传递消息。参谋们通过旗帜旗语,将情报汇总,然后告诉益公。这个时候,是参谋最繁忙的时候,也是最考验参谋能力的时候。他们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将得到的消息归纳清楚,然后以最快最简洁的措辞将元帅的指令传达下去,如果在这么繁忙的情况下。他们还能给出建议,那就更好了。
总之,参谋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而是一场大战的纽带---战场指挥官与元帅直接的纽带,也是每一个参战士兵与元帅的纽带。他们从这里传出去的每一个声音,每一个字。也许就关系着成百上千人的命运!他们不能有所疏忽,一旦疏忽,失去的也许不仅仅是这成百上千人的生命,还有整场战役的胜负!乃至于他们自己的生命!
“传令司徒功亲自统带后师渡河,务必在半个时辰后对捐毐军团侧翼发动攻势。”
“传令中师。不惜一切代价,缠住当面的两个师叛军。”
“传令陷阵卫继续突破。以东北角为突破点,争取迂回到捐毐军团侧后。”
“传令甘州第二军团杜善,命其派不少于两个旅的兵力进驻轮台城西侧。”
“传令肃州第一军团英奇,命其派不少于一师的兵力攻击捐毐军团的右翼,参与总攻。”
“传令甘州第一军团前师,派出斥候,扩大搜索面,务必防止月氏王都军团的参战。”
……
此刻的益公沉着而又冷静。他明白,既然决战以伊犁军团的溃败而打响,那就不能再犹豫,之前的计划必须作出修改。可隐隐的,他又觉得似乎有什么危险在逼近。他仔细地端详着面前的沙盘,最后又补充了一条命令:“传令还未撤回墨山的陷阵卫,停止后撤,集结到焉耆。”
这个命令显然让传令参谋有点疑惑,他忍不住道:“元帅,陷阵卫三天前开始撤离,这个时候应该已经全走光了吧?”
益公皱了皱眉,道:“应该还没有,程知节那个老疯子这么想打仗,来轮台都带来一部人马,本帅估计他肯定磨磨蹭蹭不肯撤兵,鄯善城必定还有陷阵卫人马,去传令吧。”
“喏。”参谋不再发问,立即执行。
不多久,杜蔚紧急赶来,行礼后立即道:“元帅,听说您下令让肃州第一军团派兵支援了?”
益公正在看着沙盘思索,听后“嗯”了一声,没有再说话。
“元帅,我反对。”
益公这才抬起头,杜蔚挺胸抬头,目光直视益公,沉声再次重复:“元帅,我反对从英奇那边调兵。”
益公并没有出言训斥缓缓道:“说说你的理由。”
杜蔚快步走到沙盘前,指着肃州第一军团的驻地焉耆道:“元帅,理由还是我之前就跟元帅说过的,焉耆这个位置正好顶在北海州往大月州的南下通道上,北海州的月氏军队在飞云堡吃了大亏,这已经是两个月前的事了,而这些南撤的月氏军队到现在不见踪迹,我们必须留够人手应变。”
这时伍川也走了过来,反驳杜蔚道:“元帅已经派陷阵卫前去协助固守了。”
“可是陷阵卫的程将军不在焉耆。”杜蔚毫不客气地顶回去,“元帅,总攻突然开始,谁也想不到会这样。如果早知道月氏伊犁军团如此不堪一击,我们当初就应该把陷阵卫直接调上来打甘州第一军团前师的位置,这样或许还能连捐毐军团一起吃掉……
可现在我们只有一部的陷阵卫,再突进一个时辰,就是陷阵卫士卒体力的极限,他们无力再继续突进下去。这个时候再扩大攻势是不可取的。更关键的是,程将军才是陷阵卫的兵胆,他不在,焉耆的陷阵卫会不会听从英奇的调遣还两说,万一焉耆有事,仅靠肃州第一军团的两个师是挡不住的。
所以我反对将焉耆的一个师调来加入战局。”
益公皱眉听完,不得不承认,杜蔚的说法很有道理。
可就在这时,又有参谋进来:“元帅,前师斥候回报,月氏王都军团动了,直奔伊犁军团而来,其前锋一部已经与姚平旅碰上,正在激战。”
杜蔚一听顿时愣了。
伍川赶紧道:“元帅,月氏王都军团动了,这是最后的决战,必须扩大攻击兵力,请再增调军马。”
伍川的话没有说错。一旦月氏的王都军团加入进来,这就是十五万人规模的战役,说是决战毫不过分。可王都军团此刻参战,难道他们准备亮底牌了吗?
益公犹豫了。他实在无法作出决断。(未完待续。。。)
【第二十三章 王都军,普罗米斯】
其实现在放在汉军面前的路只有两条。[.超多好看小说]
第一,见好就收,现在撤下来回到原来的计划,固守轮台城。击溃了伊犁军团,他们已经是大赚。不过这是击溃,不是歼灭,若是给月氏人喘息之机,这些被击溃的月氏叛军很快又会重新聚集在一起,到时候又是一番对峙。之前汉军的努力就白费了。
第二,那就是继续调派兵力过来参战。将这场战斗打下去。毕竟现在场面上汉军占了优势。伊犁军团被击溃,捐毐军团虽然还在死撑,可汉军能够从两翼攻击它,相信它再能打也坚持不了多久。可问题就是月氏兵力最雄厚的王都军过来了,而且目标是直指刚被击溃的伊犁军团驻地。一旦他们参战,甘州第一军团前师能挡住还好,若是挡不住,别说从两翼进攻捐毐军团,汉军能不能全身而退都两说。
二选一的选择题,益公却始终拿不定主意。
这可不是简单的选择题,任何一个选择都有机会赢,但也可能会输。
时间在一分一秒中过去,益公始终皱眉沉吟,没有决断。无数条战报汇总而来,前师似乎是挡住了月氏王都军的攻击,最起码姚平旅传来的情报显示,月氏王都军的前锋已经后撤。
此刻,太阳已经西沉,天快黑了。而陷阵卫从发动进攻到现在,也过去了将近两个时辰,他们的体力快不行了。
伍川咬牙道:“元帅,不能再等了。天一黑。我们将更难扩大战果。”
杜蔚这么长时间都没有说话,此刻终于开口:“元帅。还是让肃州第一军团的人撤回去吧,从车师调兵。让杜善留一个师守车师,其他人赶来参战。”
伍川这次看了杜蔚一眼,笑道:“哦,这次你也同意我的观点了?”
杜蔚叹了口气:“不论什么决断,总比没有决断好。元帅,事不宜迟啊!”
益公似乎没有听见杜蔚的话,半晌才道:“圣祖陛下说过。大汉只有一个李陵。唉,攻与守只是一念,但这一念却是难下啊。传令,甘州第一军团前师汇合陷阵卫,主攻捐毐军团左翼,放王都军团进来。”
“啊?!”
沙盘前,所有人同时惊讶出声。
“元帅不可。”
“这怎么行?”
“万万不可啊元帅!”
……
前师与陷阵卫合流。主攻捐毐军团,这样一来,就等于轮台城以西将没有阻滞,王都军可以直攻轮台城。这,这是要以轮台城来换捐毐军团啊!
杜蔚却是一愣,随即醒悟过来。益公想了这么久,又来那么一句“大汉只有一个李陵”,他这是要以自己做饵,钓王都军前来轮台城!或者往大了说,他这是在逼迫月氏人。赶紧把底牌翻出来看看!
益公的心态,似乎乱了。
“不用多说。执行军令!”益公面色一肃,沉声道。
众参谋面露忧色,但军令不可违,只能出去传令。
益公看了伍川和杜蔚两个心腹一眼,忽然笑道:“泗州、帷亭,你们可是也觉得此事不可?”
伍川面带忧色道:“元帅,此事倒也可以。不过我觉得还是太冒险,不如元帅将大纛旗帜留在轮台城,我们护送您回鄯善城坐镇如何?”
伍川是想让益公金蝉脱壳,引王都军团前来的同时,又可以保证自身安全。
益公却摇头道:“鄯善城离轮台城太远了,战机稍纵即逝,迁延往返,也许就错失了良机。更何况,这大纛乃是我大汉元帅的象征,万一被月氏人拿了去,此战即使赢了也没什么光彩的。”
说到这里,益公又看向杜蔚,道:“帷亭,你怎么看?”
杜蔚庄重地朝益公行了个军礼,忽而也笑道:“元帅,在我的家乡有句老话:有赌未为输,爱拼才会赢。既然元帅已有决断,属下坚决服从!”
“哈哈哈哈哈!”益公放声大笑,“好一个‘有赌未为输,爱拼才会赢’,不错,老夫就跟那月氏大王子赌上这一局,看看谁才能拼赢。”
说完这些,益公似乎放下了心事,笑道:“让英奇的那一师来,不用回去了。老夫不用甲等军团也照样打赢这一仗。”
杜蔚一滞,正要劝说,益公却笑着道:“帷亭想说什么,老夫知道。立即下令,让程知节那个老兵痞撤回来,连夜赶到焉耆城去。这个老兵痞,身为一卫统帅居然跟着人家打冲锋,要不是他是我一手提拔的人,真想向陛下参他一本……”
杜蔚心里一宽。将程初调回焉耆去指挥陷阵卫那帮骄兵悍将也好,最起码益公此刻不是狂妄,而是有所决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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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是由无数意外构成的,只要这些意外没有改变结果,我们就不应该畏惧。这可是迦太基名帅汉尼拔阁下说的。”
月氏王都军团的行军队伍里,一个头缠红布条的西方人很是自得地对身边的人说道。
这是王都军前师,他们的目的是七里外的伊犁军团驻地。
“普罗米斯阁下,谢谢您的教诲。汉尼拔元帅的名言让我受益匪浅,我的心终于平静了。”旁边的人不吝赞美之词。
叫普罗米斯的西方人脸上的得意之色更加明显。这个普罗米斯,是罗马红衣军团的百阿司长,相当于大汉帝国的部帅。虽然军职不高,但他的身份特殊---他是西班牙行省总督的儿子,还是罗马最著名的学者亚里士多德的关门弟子。
当然,这个亚里士多德不是古希腊那个,只是同名罢了。
对他不吝赞美的人。就是月氏国的大王子,被认为最有可能继承月氏王位的挛骶.阿巴斯。汉名张钰。这个已经满三十岁的月氏王子,有着一张非常西化的脸,若不是黑头发黑眼睛,真要被人认为是西方人。[]
而事实上,挛骶的确更倾向于西学。在他八岁的时候,当时张晟还在帝国首都任职,挛骶就在帝都入学。可与其他大汉学子研读儒学不同,他反而喜欢看介绍西方的书籍。仅十岁,就熟读《罗马通史》、《古兰经》、《圣经》等西方著作。在当时,也只有包容一切的大汉帝都,才有这么多的西方书籍。要知道,《古兰经》和《圣经》在罗马帝国国内都算是禁书。
张晟回大月州任职后,挛骶对于西学的热爱更加炽烈。正好大月州能够大量接触西方文明,这也让他如鱼得水。十八岁时。张晟本想让挛骶去大汉帝都进修,可挛骶却坚决反对,并表示想去罗马。
这个举措在当时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妥。大汉也有许多大儒和文人会让自己的子嗣去罗马或者哈里发进修,回国后更能在外交部门里寻找好的职位。于是挛骶便去了罗马,而出于日后的考虑,张晟便将聪慧的幼子张宪送去了大汉帝都。
在罗马四年的时间里。挛骶更加疯狂的迷恋上西方文学。古希腊、古波斯,还有阿尔卑斯山神话,迷人的爱琴海,辽阔的地中海……西方的一切都吸引着挛骶的目光。为此,挛骶在拥有汉名、月氏名的同时。还起了一个罗马名字:贝尔格雷斯.挛骶.月。
就是在罗马进学的时候,挛骶认识了普罗米斯。在亚里士多德老师的招生会上。挛骶没能考上,而普罗米斯成功进入大光明学院,成为亚里士多德的关门弟子,这让挛骶非常羡慕,后来对普罗米斯也非常尊敬。即使挛骶回国,两人也经常有书信往来。
而从亚里士多德-大光明学院毕业的普罗米斯,出于兵役的考量,被派到了亚细亚行省的红衣军团。在之后,月氏造反,红衣军团介入。当时红衣军团是打算将罗维尼斯派给月氏大王子的,可挛骶却坚持要普罗米斯来当“顾问”,于是罗维尼斯去了北海州,而普罗米斯则来了迪化。
在这里就不得不再说一下罗马的大光明学院。大光明学院跟罗马大学相比,少了一个官方身份,多了一份自由浪漫气息。受大汉文明影响,罗马境内的大学都以学科制、分批次上学,一个老师只负责一个阶段的教育,往上升一级,老师就会换过。而大光明学院实行的是一师终生制,便是如亚里士多德一般,招收一定数量的学生,然后所有教育都由亚里士多德负责。
这种教育制度,其实是大汉圣祖之前的教育。比如孔子的七十二门徒。这种教育模式,是容易培养出最高端的精英---当然,平庸之辈也不少---而大汉的模式就像是速成班,能够快速将整体的教育程度提上来。
在大汉,这种一师终生制的教育模式也并未断绝,许多富贵人家或者王侯世家,在让子弟上义务教育的同时,也会让他们拜在某些著名学者的门下---其实就跟现代请家教类似,不过现代家教也没有所谓的师生情谊,而这个时代还是很重视师生传统的。
亚里士多德是罗马最著名的理论学家。他主修的是哲学和物理学。当然,作为古代社会的特产,亚里士多德还是一个军事学家、军事史学家、战略家、文学家……总之就是一个全能型人才,这个时候可不兴细分每一个行业。毕竟一师终生,学生们靠着跟老师学到以后赖以生存的本事,如果亚里士多德只会一样,是很难招收到学生的。
普罗米斯跟着亚里士多德学了四年,其实主要学习的是语言学,他精通当今世界上三国的语言,哈里发语,罗马语,当然还有世界通用语言汉语!
除此之外,他还专修了古埃及语,解读了多篇古埃及法老王的楔形铭刻,在罗马语言学界非常出名。他甚至还会十七种各国不同的方言。若是放在现代,这样的人才简直不要过的太好。各种各样的光环都会套在他的身上,更何况他还是一个总督的儿子。“高富帅”“富二代”这些词汇都不足以形容他的优秀!
可惜,这不是现代。会这么多种语言的普罗米斯并没有因此受到特别的照顾,在毕业后,因为他总督之子的身份,十年内,普罗米斯不能回西班牙行省,而各个大学也没有对他发出教学邀请,毕竟他太年轻了。再加上他必须服兵役。于是普罗米斯在服兵役时又报上了自己的另一个名号---大光明学院军事史a级证书。也是这个证书,让普罗米斯在经过集训后,进入了红衣军团的百阿司长行列,成为一名光荣的罗马帝国军官。
而普罗米斯到底有没有军事天赋呢?应该说,他还是具备一定的军事修养的。跟大汉帝国一样,军队军官的培养都是不求精英,但求平均。让整体的基层军团素质提升。知道根据教条去完成各项军事指挥即可。
普罗米斯平时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将古代西方的那些名将名言放在嘴边,同时总是借古喻今,动辄说当年xxx打哪场战役时如何如何之类的。
而在月氏人摒弃迪化城这件战略大事上,普罗米斯参与颇多,更是他率先提出来的---当然。他引用了古马其顿帝国亚历山大征伐印度时的战例,借此说服了挛骶.阿巴斯。
到今天为止,普罗米斯的表现都堪称合格。虽然有时候有点夸夸其谈的味道,但给出的建议都比较中肯,切中要害。比如这次在轮台城与汉军对峙。普罗米斯就说:“伊犁军团将是这次战役成败的关键,若想铸就比亚历山大大帝更加辉煌的战绩。就必须在伊犁军团侧后放一支不少于七千人的部队。”
事实果然如普罗米斯所言,伊犁军团最先被突破,汉军由最初的试探进攻变成了总攻。整个战线,月氏已经处于绝对下风,似乎随时都会崩溃。而事先,挛骶将王都军的全骑兵师的一个旅放在伊犁军团的侧后方,最后是靠这一旅士兵才堪堪抵住了汉军的攻势,并收拢了残兵。
在这些事情上,普罗米斯的预见性不错。这也使得挛骶对他的建议愈发尊重。
不过,也不是每个人都看好挛骶。最起码王都军团中的另一个重要人物就对普罗米斯不屑一顾。这个人就是月氏造反的关键性人物之一默多克赞!
默多克赞,汉名周正。原是大月州南部郡县的一个县尉,在现代就相当于一个公安局局长加县武装部部长的小角色。不过他起事早,又颇为勇武,谋略也不错---从他与斯达旺、西利可图等人联合,到最后接受月氏王的招抚就能看出这点---默多克赞现在可是月氏国的太尉,内阁三大辅臣之一,而且还是月氏纳什军团的军团长。
他这次随军,其实是月氏王的安排,表面目的是帮助大王子击败汉军,从而稳固月氏国的政权,而真实的原因是月氏王对默多克赞的忠心并不完全认可。
要知道,此时月氏王本人就在迪化,他最信任的嫡系部队诸如王都军团,第四军团,还有伊犁军团、捐毐军团可都压在了前线,在这种情况下,驻扎乌苏的纳什军团就像顶在他咽喉下的一把刀,这把刀掌握在默多克赞这样一个外人手里可不能让他放心。所以月氏王将默多克赞安排到了挛骶这里。
默多克赞看不上普罗米斯的原因其实很简单,他认为普罗米斯说的都是废话!
放弃迪化是废话,与汉军对峙轮台是废话,连伊犁军团是威胁也是废话。
这些所谓的“预见”只要是了解一点月氏内情的人都能看出来。
不过谁让默多克赞只是这支造反队伍的后来者呢,他在不能完全获得月氏王信任的情况下,说什么都是没用的。再说了,迄今为止普罗米斯说的也没错,只是说了大家都懂的事而已。
可是挛骶可不是这么认为的。正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挛骶跟普罗米斯虽然不是情人,但在挛骶认为普罗米斯是人才的前提下,他就会自动忽略那些对普罗米斯不利的想法,比如伊犁军团会成为战役威胁这句话,其实挛骶早就想到了---废话,伊犁军团的统帅是跟他一向不和的毐秣.阿巴斯,不成为威胁才怪了---挛骶甚至会觉得,普罗米斯真是自己的至交好友,是自己的诸葛孔明,因为他完全猜中了自己的心思,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
大军在前进,前锋部队已经送回来最新的战报,汉军居然没有据守伊犁军团驻地,也没有追击王都军前锋,而是整军准备渡过塔里木河,从侧翼攻击捐毐军团。
“贝雷,我觉得我们应该停下来,跟参谋们好好商量一下,这似乎是一个机会。”普罗米斯听完军报,故作高深地说。
又是一句废话。
一旁的默多克赞忍不住心里腹诽。当面汉军让开了路,就能直驱轮台城下,谁也知道这是个机会。
“贝雷”是普罗米斯对挛骶的昵称,显示亲密。挛骶深以为然地点点头:“传令前锋,不要阻挠汉军渡河,收拢残兵,查看情况。另外,命人赶紧把三王子那里的情况报过来。”(未完待续。。。)
【第二十四章 战损比,各怀心思】
整个队伍其实并没有完全停下来,而是行军速度放缓。挛骶在路边一个山包上停下,抽出舆图,叫来参谋开始谋划。
参谋团队的组建,是挛骶的意思。挛骶并不是个傻瓜,当然知道在很多方面,大汉军制的优越性是不容置疑的。特别是这个参谋部的设置。
不过正跟之前说的那样,参谋部是需要一个强大的后台和一个完善的教育体系才能有良好发挥的部门,在参谋部不敢行驶一票否决权,参谋素质参次不齐的情况下,参谋们的作用其实跟那些亲兵没有太大区别。
挛骶的参谋很大一部分是他当初留学罗马时认识的朋友,还有从大月州乙等军团的部曲里挑选出来的军官或者参谋人员---师级和军团级的参谋因为不肯附逆,都被杀光了。
这些参谋人员的素质其实真的不敢恭维,很多人连基本的沙盘制作和舆图标注都不会,更不知道怎么制作战役计划。只知道七嘴八舌的说这里可能有问题,那里需要补充兵器之类的旁枝末节,无关痛痒。
在这群人中,反而凸显了普罗米斯的存在感。他毕竟是正规的罗马军官,而罗马军官的教学内容很大部分是跟汉军相同的。这也是普罗米斯越来越喜欢待在这里的原因。
“贝雷,我觉得只要派人守住这两个点,我们就能安全抵达轮台城下。一旦占领了轮台城,攻击捐毐军团的汉军就等于失去了依靠和退路。除了投降,他们别无他路!”普罗米斯自信地说。
“嗯。普罗米斯阁下,你说的对。”挛骶赞同道。
默多克赞不是专业的参谋人员,不过他也会看舆图,更有一定的指挥经验。但他依旧忍不住想说一句废话,普罗米斯说的那两个点,方才的业余参谋们也七嘴八舌地指出过,可挛骶却没有这么表态。
毕竟事关自己的生死,默多克赞忍不住道:“殿下。这么明显的战术失误,我觉得还是要谨慎。不能听一人之言!”
普罗米斯立即板起脸,沉声道:“太尉阁下,你这是什么意思?”
默多克赞道:“我没别的意思,只是我们的对手是大汉帝国的益公,是堂堂公爵,更是大汉帝国的元帅。他打的仗绝对不比我们少。这种明显的战术失误在他以往的战斗里是不可能出现的……”
“伟大的汉尼拔元帅都不敢说自己百战百胜,难道他大汉的益公元帅就不能犯错吗?荒谬!”普罗米斯立即反驳。
默多克赞咬着牙,继续道:“殿下,我只是觉得我们应该谨慎一点,或者等到四王子那里发动了我们再进攻,毕竟约定的时间是在明日……”
“太尉阁下。你的意思是我们大王子比不上四王子吗?还是说你觉得我们红衣军团的战神罗维尼斯阁下比我……我们大王子还要优秀?”普罗米斯再一次反驳。这次他倒是有自知之明,没有拿自己与罗维尼斯相比,这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
默多克赞终于忍不住了,大声喝道:“普罗米斯阁下,注意你的言辞。指鹿为马那是太监做的。”
一向有点沉默的默多克赞这么一爆发。顿时让普罗米斯愣在当场。也是,这样牵强附会难怪默多克赞发怒。谁都知道大王子与四王子关系不睦。普罗米斯这么提,很容易让挛骶对他默多克赞产生隔阂,这在东方的政治斗争里,可是要命的事。泥人都有三分火性,更别说敢造大汉帝国反的默多克赞!
“好了,太尉,我知道你的意思。”挛骶解围道,“不管如何,我们现在有一个共同的敌人,那就是大汉!四王子那里明日就发动,但如果我们这边今晚就能攻破轮台城的话,岂不是更好?王都军是父王最依仗的军团,谨慎一点就成。
这样,传我军令,前师火速前进,占据迪伦河的三座桥梁,中师偏左,拦住汉军的回援,骑兵师全力策应中师。后师从茂凯渡河,沿塔里木河前进,随时支援中师。”
军令已下,默多克赞只有领命。普罗米斯哼哼两声,倒也没再去刺激这个敢造反的猛人。
※※※※※※※※※※※※※※※※※※※
入夜,轮台城外的塔里木河河谷依旧杀声震天。
大汉与月氏的第二次塔里木河河谷之战在今天猝然发生。交战双方其实都没有做好总决战的准备,可是却在陷阵卫攻破伊犁军团大营后,一切都向着不可预知的方向滚去。
不过对于汉军来说,这应该是好事。说到战场上临机应变,月氏人有比大汉益公元帅还要强的将领吗?显然没有。
益公的措置也是及时的。每一波攻击的间隔都不会太长,增援部队和前锋部队的配合也由最初的生涩变为熟练。原本入夜之后,战场应该暂时分开的,毕竟夜战不适合这个时代的军队。大汉再先进,它也只是冷兵器时代的军队。
可今天是九月十六日!
十五的月亮十六圆,今天的天气还出奇的好。漆黑的天幕上一点云朵都没有,硕大明亮的圆月就像是一盏超大号的路灯,照亮着河谷里的一切。
月氏人信奉圆月,当然,那是五百年前的事。现在月氏刚刚开始,月亮这个图腾还没有深入人心。所以沐浴月亮光华的月氏士兵也没有陡然变身,成为超级赛亚人。他们依旧在苦战。
汉人的攻击能力毋庸置疑,可是在月光下也没有太有利的攻击手段,除了床弩和抛石机,也变不出什么花样来。而在傍晚时分,捐毐军团的一部骑兵突然穿插到汉军的抛石机营地,以全员战死的代价摧毁了汉军积攒的二十五架重型抛石机后。现在的汉军也没有太多能够直接威胁到捐毐军团营寨的武器了。
这次反击也让甘州第一军团中师的将领明白,夜色对汉军是保护的同时。对月氏人也是。所以中师不得不收缩防线,尽量减少可能被月氏骑兵突破的地方。
但实际上,月氏捐毐军团已经没有多少骑兵了。
按照正常的编制,伊犁军团和捐毐军团各有一个骑兵师,另外还有一支驼队,但是驼队还在乌苏负责背运粮草,没有拉上来。而两支骑兵师,伊犁军团的已经跑散了---很多骑兵连马都没骑上。马厩马场就被突进来的汉军攻破了---捐毐军团的经过下午的大战,损耗也非常严重,足足四千多人倒在了战场上。而入夜这一波摧毁汉军抛石机的骑兵,是捐毐军团覃偲.阿巴斯的亲卫骑兵师。现在捐毐军团能够凑出来的骑兵已经不超过两千骑!这是最后的突围力量,当然不能再派上战场!
而汉军这边,甘州第一军团是纯步兵师,只有侦查斥候骑兵临时组成的骑兵部。在下午的战斗中,他们发挥出色,阻断和拦截了无数次月氏骑兵的侵扰、穿插,但自身也损失严重。几乎个个带伤,无力再战。
所以现在不论是汉军还是月氏军,双方都是步兵在纠缠。
捐毐军团的营盘已经被攻下六座。连营十三里的捐毐军团现在只有不足七里,营盘还剩十七座。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们的后勤营盘放的比较靠中后部位,并没有被第一时间端掉,所以武器和粮草还能支撑的上。
唯一可虑的是。一个下午的激战,月氏阵亡人数高达八千!其中最大的损失是突袭汉军抛石机营地的那一支骑兵。没有一人回来!四千人被汉军围攻后全部处死!尸体被汉军抬到月氏固守的营盘前充当掩体或者填埋沟壑的踏脚石!月氏的伤兵也非常多,十七个营盘中,每个营盘里都有超过一千名伤兵,其中重伤的不下七百,也就是七千人左右!
单单一个下午而已,月氏捐毐军团的战损就高达一万五千人,三万五的军队拼了将近三分之一。这已经是冷兵器时代军队所能承受的最高限额,若是逼近两万大关,月氏士兵势必崩溃!
这么说起来,其实伊犁军团的损失比捐毐军团少多了。因为是击溃战,汉军又没有骑兵进行追击掩杀,所以伊犁军团的战损不会超过五千人。只是溃败之军,兵胆已散,想再聚起来再战怕是要花费不少时间。
“殿下,突围吧?!再这么打下去,捐毐军团就打没了。”一个参谋苦着脸对覃偲说道。
覃偲坐在帅案后面,上身赤裸,肩胛上一道深可见骨的刀伤正在汩汩往外冒血,同时背部和下腹部还有箭矢创口,一名医官正在忙头大汗地给他包扎。
覃偲嘴里咬着棉布条,忍痛让医官将伤口处理好,然后吐掉布条,张口就骂:“他娘的,汉人果然武勇!痛快,痛快!下腹这枚箭要不是我躲得快,腹甲也给力的话,肯定被那汉军少校给射穿了!”说着,他瞪了一眼那参谋,张开还带着血沫的嘴:“嘿嘿,你嚎什么丧?本王子还没死呢!我们月氏男儿,个个都是勇士,岂会怕了汉人?!本王子今日亲自射杀汉军尉级军官六人,少校一人,斩杀尉兵十四人,校兵九人,厉不厉害?!哈哈哈哈哈!”
那参谋苦着脸,但此刻却不得不挂上笑,难看至极地说:“三王子勇武无双,自是厉害的!只是,下面士卒怨声载道,加上伤兵不住哀嚎,如此下去定然引起军心动荡……”
覃偲道:“那就把只知哀嚎的伤兵都集中起来,必要时全部杀了。省的听着烦人!”
“啊?”参谋当场傻了,他万万没想到会听见自己的主帅这么说,如果真杀了,那岂不是寒了军心?
可覃偲却毫不犹豫:“就这么办。大哥那里一定已经派援兵了,只要再坚守一晚即可。为了月氏崛起,死几千人算什么?就当他们为国尽忠了,战后让枢密院多加抚恤就是了……另外,你别光顾着跟我他娘的报丧。说说,今日斩获多少汉军头颅?!”
这下参谋彻底没辙了。脸上也苦练都没有,而是漠然地翻开手里的名册,机械地报道:“哦,据各营统计的数字,到现在为止,汉军至少阵亡四千人,伤兵超过两千以上……”
“太棒了!”覃偲一拍大腿,却扯动腹部伤口。顿时呲牙咧嘴,但仍不住地笑:“好,看来当面的汉军中师估计也快残了,最多不过还剩万把人而已。让士兵们好好守住,战后重重有赏!”
参谋淡淡地行了一礼,就退出了大帐。一万五千人的伤亡才换了汉军六千人,这还好?经此一事。这参谋算是看穿了覃偲的本质,这就是个视人命如草芥的混蛋!这种人生在乱世一定是一方枭雄,但绝不是最后能成大事的人!如果他不是有这么一个父亲和哥哥,哼,被人砍死街头也不足为奇。
随着这参谋的离去,覃偲的武勇没几个人记住。但他的残暴却已经广为流传,直到百年之后,民间传说里,还把覃偲当作一个恶鬼凶神,是永远被镇压打倒的那一类人。
当然。这是后话。在当时来说,覃偲的残暴对汉军的攻势没有任何帮助。反而让月氏人起了拼命的念头!
为何?
因为汉军执行的是平叛令。任何拿起刀枪的都是叛军叛匪,尽杀之!方才冲击汉军抛石机营地的月氏骑兵,其实还有上千人幸存,可无一例外全被处死---大汉不需要叛军俘虏!这个做法让捐毐军团的月氏士兵意识到,即使投降也是一死,但如果拼下去,没准还有可能获胜,毕竟还有一支兵力最雄厚的王都军团随时会赶到!
甘州第一军团的中师师长岑生此刻并没有时间去顾及月氏叛军的感受。他只知道,现在中师也在承受着极大的伤亡压力。
汉军参谋可比月氏那些临时参谋专业多了,才一刻钟,岑生就拿到了最清楚的伤亡报告。
“全师阵亡三千七百九十四人,重伤一千八百九十人,轻伤无算。现,全师可战兵力不过八千九百二十一人。
其中第一镇伤亡最大,建制已经不全,第一镇之两个旅只剩下不到半个旅,另一旅也伤员颇多,现已退回鄯善城休整。
第二镇和第三镇伤亡也不小,不过勉强还能再战。
辎重旅经方才月氏骑兵冲击也伤亡了两百余人,抛石机全毁,再造需要从鄯善城运材料,今晚勉强可以再修复四台抛石机备用。”
从这点来看,月氏人的临战报告还是真实的,并没有夸大。
岑生蹙着眉头道:“将报告给元帅行辕送去,请求增派援兵。另外,让第二镇先缓缓,别冲了,派两部人马支援第三镇。另外,第三镇尽量向左翼迂回,争取早点打通与前师的联络。”
“喏。”参谋想了想,又问道,“要不要将报告也给殿帅送一份过去?”
岑生冷哼一声,道:“不必了。司徒功还指挥着前师呢,不给殿帅添乱了。”
“喏。”参谋没有再说什么,躬身退下。
岑生想了想,又叫过一个参谋:“你亲自去一趟元帅行辕,说我师已拼尽全力,现已无力再攻,若无增援,请元帅允许我师咱撤回轮台城下。”
那参谋愣了一下,道:“师帅,此时后撤怕是不妥吧?”
岑生道:“有何不妥?我师不过一万五千人,现在拼了六千还不够?再说我又没有说一定退,只要元帅肯将增援派过来!”
这名参谋算是岑生的心腹之一,仔细一想便明白过来:敢情自己的师帅并不是真的想撤,而是想借机多要点兵马。这仗打的这么惨,估计前师和后师也剩不下几个人,现在中师多要点人,以后说话底气不就大点了?那司徒功运气好而已,没准岑师帅也能坐上殿帅的位置呢!
想通了这一点,那参谋立即高兴的跑去元帅行辕报丧了。
益公接到中师的增援请求,并没有想太多,便在元帅直属的亲卫师中抽出一旅增援给岑生。给的军令是:务必堵在塔里木河北岸,若无力进攻可暂缓。但必须配合前师和后师吃掉捐毐军团。同时军令上还显示,凌晨丑时,车师的第二军团也会派一师人马前来增援。
并不是益公不明白底下这些人的小算盘,可他现在真顾不上去处理这些琐事。司徒功虽然为殿帅,但指挥大兵团作战的经验有限,看看他亲自坐镇前师和后师,连续两次攻击捐毐军团侧翼,却只拿下两座营盘,这效率实在让人失望。
等司徒功的详细战报送来,益公才知道这司徒功还是以当初当旅帅时的眼光在指挥作战,派上去的部队规模太小,而且配合和策应太少,突破起来极其费劲。为此,益公不得不将自己信重的伍川派去前师,给司徒功出谋划策。
陷阵卫撤回来了,正在休整,一个时辰后就会赶去焉耆。而另一边,王都军团的前进步伐不快,恐怕要到后半夜才能抵达与汉军交锋的战场。益公虽然想用自己为诱饵,可诱饵不是送死,对于轮台城的布防他也要亲自过问,实在是太忙了。(未完待续。。。)
【第二十五章 焉耆战,仲永之勇(上)】
ps:首先,感谢“搞得定”,这是你这个月第二次的投月票了。感激!其次,今天有点忙,晚上怕是没办法更新五千字了。所以先将这三千字奉上,其余的明天再补吧!
最后,谢谢大家的支持!谢谢!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戌时三刻,前师终于传来捷报,已突破捐毐军团侧翼营盘五座,月氏人的辎重营盘已在攻击范围之内。为此,彻夜未眠的益公兴奋不已。
可他不知道的是,在焉耆城,一场大战也在悄悄降临。
焉耆,先秦时期西域绿洲上的一个古国。它与车师、蔡奄、贵霜等国在西域并存。事实上在张蹇出使西域的时候,玉门关以西到葱岭以东的广袤土地上,大大小小有着上百个国家,焉耆只是众多小国中的一个。它的“领土”就是从迪化城的南端焉耆盆地向塔里木河河谷延伸,最后与“车师国”接壤,呈现一个圆月半的弧形领土。
圣祖崛起后,灭焉耆,而留焉耆城。迪化城正南方的焉耆盆地里还有一个焉耆,俗称西焉耆,东边车师东南方这个,就叫东焉耆。
英奇的肃州第一军团就驻扎在东焉耆城。
说是一个城,其实就是修建在一个山头上的小镇。因为新州无垣,原本沿着山棱线修建的城墙已经被拆毁,民居散落在山脊上,远远望去,那些民居倒像是一道横亘在山脊上的城墙一般。
焉耆城东西走向,长六里,南北是山腰,居住面积十分有限。但因为焉耆城南北两面各有一条溪流穿过,周边绿树成荫,植被茂盛。倒也是从西域向度信州行商旅人的最佳中转站。一般的西行商旅在从迪化城出来后,会经过乌苏、轮台、鄯善,接着在鄯善城分流,一部分继续往南走墨山进甘州,然后走敦煌入关中。而另一部分就会从鄯善出发到焉耆,接着走榆林,进入度信州。走墨山的那一部分商旅还会在墨山分流,一些人是直接入关中做生意,还有些人会直接下玉门关,去吐番州……
总之。这原本是一条非常繁华的商道。在大汉帝国承平的五百年里,这条商道上流淌着的可都是黄金。
凭借着流金的商道,东焉耆城的百姓过的还是很富足的。全城一万六千九百户,五万多人在这里生存。东焉耆城最主要的富户都住在南北两侧的河流边,平日里车水马龙的。倒也形成了很大规模的集镇。
可惜,大月州反了之后。这里迅速萧条下来。来往的商旅都被战火给堵截了。原本一天要经过几十支商队的集镇,现在十天能来一支就算不错了。就算来的,也是一些流民。偶尔有不怕死,准备发战争财的冒险者,也本身就是穷光蛋才会做这事,消费是很拮据的。
第一次塔里木河河谷之战结束后。月氏人有来到焉耆,不过在杀了焉耆县令、县尉、县丞(焉耆只是个县级单位,并不是郡),并征收了一批粮草辎重之后就再也没有来过。毕竟这里里墨山不足三百里。要是月氏在这里驻兵,很容易被汉军首个攻破。
不过在县令、县尉、县丞三人死后,焉耆总算是恢复了平静。平日里少了些收入,但生命安全还是有保障的,对比起大月州如今鬻子而食的惨状,牛礼感到很知足。
牛礼是土生土长的焉耆人,是焉耆北部乡的乡长,他有个亲家,叫鲁增,是南部乡的乡长。南部乡、北部乡是焉耆县下属的两个乡,正是靠着这两个乡长,焉耆才没有乱起来。当然,焉耆城中的里长和保长也功不可没。
这就是大汉帝国政治制度的好处。虽然县城“三巨头”都已经死了,朝廷也没有派来新的领导班子,但焉耆城不会乱,因为还有各级的乡长、里长、保长和村长。只要这些人还在,地方就乱不了。
保长其实就相当于现代乡村里派出所所长,平日里负责管理小偷小摸等治安事件,比如东家偷人、西家丢鸡之类的事则一般由里长或者乡长来负责处理。(.好看的小说)
其实暗地里,牛礼对现在的生活状态是很满意的。已经九月中了,往年这是交秋粮的时候,城里会派人来乡里收取今年的赋税。但月氏人叛乱之后,焉耆已经两季的税赋没交了,牛礼家的仓库里,小山包似的堆满了粮赋、财税等,看着它们,牛礼感到由衷的满足,甚至会想,要是朝廷再也不来收税了,那该多好?
当然,他自己也知道,这想法不现实。就算大汉朝廷不来收,月氏人也会来要。除非是自己当皇帝……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牛礼自己吓了一大跳,手里掰着的棉花仔也散了一地。
牛礼的婆娘甩着粗壮的腿儿迈过来,劈手就抢过他手里的那团棉絮,两瓣肥厚的嘴唇上下开合:“你个遭天杀的,有这么摘仔的吗?要不是老李头的除仔机被那帮月氏叛匪给搬走了,老娘需要你来弄吗?!笨手笨脚的,滚一边去!”
牛礼讪笑着,搓着满是老茧的大手,却不敢还嘴。更不敢将自己刚才脑子里闪过的念头跟自家婆娘说---如果说了,自家婆娘肯定不会向着他,说不定第一时间就去南部乡跟她哥哥,焉耆县唯一的大学生鲁增汇报了。
这大汉帝国的皇帝姓刘,也只能姓刘!这是所有大汉子民的共同认识。准确的说,应该是各地大汉学子的共同认识。而这些学子,恰恰是掌握各地舆论权的支柱---他们不管大汉内阁首辅是谁,但如果皇宫里住着的皇帝不姓刘,估计他们心里都会觉得不踏实……
就在这时,北部乡的土路上卷起一片灰尘,似乎有大队人马从焉耆县城方向滚滚而来。
牛礼的婆娘吃了一惊,将手里的棉絮团子往怀里一塞,着急忙慌地躲到自家男人身后,颤声道:“当家的。啥情况啊?月氏人又来了?”
上次月氏人来征集粮秣时,也是这般动静。
牛礼心里也怕的要死,但在自家婆娘面前却还是站的直溜,朝边上想要四散奔逃的乡民拉住几个,吼道:“赶紧去通知各家壮丁,拿上家里的家伙什到村口集合。”
他婆娘紧张道:“当家的,你想干啥?跟月氏人干仗?”
牛礼紧张的腿都在抖,但想想仓库里堆得小山高的赋税,咬着牙道:“上次他们来我们没多少东西,给了就给了。这次要是再被他们征走,咱们这个冬天还活不活了?民以食为天,咱要是活不成了,难道不跟他们拼?”
他婆娘依旧抖着粗腿,紧张的嘴里哆嗦:“可是。可是他们可是叛匪啊,要不。要不去城里报信。让卫所派人吧!”
“卫所要是有用,还会让月氏人跑到这来祸害咱们?别管了,你赶紧带上孩子和细软,躲在屋里别出来。”牛礼狠下心,从屋里拎了把砍柴的柴刀直奔村口。
等他赶到时,乡里四百多个青壮也赶到了。手里菜刀扁担啥都有,这些青壮都是刚退役没多久的兵丁,武器虽然不称手,但那股气势却是有的。
至于退役久的老卒。老婆孩子热炕头的过惯了,早就没了煞气。要不是职责所在,和家里那些赋税的刺激,已过四十岁的牛礼也想躲在屋里不出来。
“牛乡长,俺爹说还要人就招呼声,他虽然老了,但锄头还拎的动!”
“牛叔,俺家人多,俺爹和哥哥背着俺娘先躲起来,等会就来!”
“牛大伯,俺嫂子肚子显了,俺哥就不过来了,俺这一家就我一个,俺爹说了,百十斤撂这儿,没二话。”
……
上次月氏人来,村里没啥东西,月氏人也没明抢,来的人也就十几个,征集了一些粮秣就走了。但这次从尘土看却是至少上千人的大队,这要是冲进北部乡,各家各户还能剩多少口粮可就不好说了。
为了活路,说不得也只能拼了。
或许有人会问,要拼为啥上次不拼?
还是那句话,上次人家客客气气,没那必要。这些乡民虽说有退伍回家的汉军士卒,但正因为当过兵,更加知道散兵游勇和训练有素的军队的区别,人家没用强,也犯不着跟人家拼命。再说了,打仗那是县里卫所的事儿,县里都没号召大家起来干仗,他们会自己往刀口上撞?人都是惜命的!
可这次不同了,明显来势汹汹不说,家里可刚打下来粮食,要是被月氏人抢了去,他们这个冬天就得饿肚子。说不好,也就的拼一拼了。
四百多棒大小伙,在几个曾在军中当过排长伍长的老卒呼喝声中,不到一刻钟就摆出了队列。这个速度跟当初他们在军中是差了不少,但好歹退伍了,能做到这样已经不错。
“乡亲们,多的不说了,月氏人要是好好说话,咱各家凑点粮秣没什么,要是没啥说的,就跟他们干到底!大汉卫所保不住咱,咱也能自己保卫自己!”牛礼站在村口的磨盘上,挥舞着手里的柴刀叫道。
在看见队伍齐整的那一刻,牛礼还真有恍惚的错觉,似乎自己又回到了当初的军营里,而且当上了大将军,可以指挥千军万马了!
“干到底!”
其实不单单牛礼有这感觉,四百多人在队伍齐整后,心里也都狠狠的热血了一把。
牛礼转头看向土路,尘土已经逼近,前排奔腾的骑兵队伍已经隐约可见,但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
牛礼心里暗想,这次怕是要真干仗了,是不是该再说点啥?当初的部帅是咱说冲锋口号来着?哦,对了。
牛礼忽然想到了,高举柴刀,高吼:“大汉威武!”
“大汉威武!”四百多条汉子也同时齐声高吼起来。这句口号一响,所有人感觉身体里的血管似乎突然奔腾了起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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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焉耆战,仲永之勇(中)】
【第二十五章焉耆战,仲永之勇(中)】
肃州第一军团是九月十四日到的东焉耆城。(.好看的小说)英奇从南部乡进入焉耆城,甫一到达便下了戒严令,并宣布焉耆进入军事管制。
所谓军事管制,就是这里的一切都听从军队最高长官安排,包括民生的政治治安问题等。
在和平地区,这种军事管制是会受到最大程度抵制的。不过在焉耆,这一切都显得那么正常。
管制开始之后,英奇没有将前师摆到北边,而是沿着焉耆城的山脊进行工事构建---新州无垣,想要守焉耆没点工事怎么行?于是那些沿着山脊修建的房屋成了最佳的工事构建基础。为了方便工事修建,英奇甚至命令迁移了上万百姓。在房屋与房屋之间挖开沟渠,填上陷马坑和铁蒺藜,作为战壕和营寨来做。
这个工程受到焉耆百姓的反感,许多肃州军团的军官也颇为抵触。毕竟焉耆这里没有敌军,离墨山三百里,离鄯善三百六十里,距离都不算太远,更何况有直道相连,援兵抵达只需一天半---当然,不包括召集兵将的时间。
可不管有多少反对声音,英奇依旧冷着脸下达了这条命令,并说:“若有不服从者,军法从事!”
以军法压身,便有不服也不敢再出声了。
英奇始终记得,自己从乌曼古城离开时,那个叫杜蔚的参谋转告自己的那句话:“英殿帅。希望你能记住,不管轮台城打成什么模样。焉耆城决不容有失。”
当时英奇也颇为好奇,因为并没有情报显示焉耆会有任何威胁。可杜蔚告诉他:“元帅用兵不喜冒险,更何况,焉耆往北百里便是珂兰山,那里是金山与天山的交汇点,更是从北海州、度信州进入大月州的必经之地,若是焉耆一失,我军侧后将再无安全。”
英奇恍然大悟。便将这番话牢牢记在心里。
也许有人会问了,既然珂兰山如此重要,为何不在珂兰山驻防?
很简单,虽然珂兰山重要无比,是大月、度信、北海三州的交汇点,但这里是戈壁,没有水源。如果将军队押在这里。每日所需的水量将是惊人的。连商道也不从这里走,而是从焉耆往东,过榆林再进入度信州。
也就是说,一旦有敌人翻越了金山和天山,想要袭击西疆方面军的侧后,那焉耆就是必须要攻克的地点。因为这里有充足的水源,而且民间似乎也颇为富裕,足够作为支撑大军征伐的一个基点。
在大月、度信、北海州都是大汉帝国疆土,局势稳定的时候,焉耆城的重要性只凸显在商业上。可如今的焉耆却在不知不觉间成为了一个不可忽略的兵家必争之地。
为了保密和慎重,英奇是一步一步慢慢来。先将南部乡作为后方打造,接着将焉耆百姓迁移到南部乡,接着才是对北部乡进行整理。
南部乡离山脊上的焉耆城不过十五里,有直道相连,而北部乡离焉耆城却有足足三十里,且没有直道。事实上,从北部乡往珂兰山都没有直道,只有一条人为踩踏出来的土路。不过这里常年无雨,倒也不用担心这里会泥泞不堪,无法行走。
穿过北部乡,越往北就越荒凉,走出五十里之后,天地之间的颜色会陡然一变,从葱郁青翠的景色转眼变成乱石嶙峋,碎石铺地,仅有一蓬蓬杂草随风摇曳的荒凉戈壁景象。
骑在马上,方人胥还不停的在方仲耳边嘱咐:“……等会儿过了北部乡,你自己带人往北,到珂兰山布下岗哨就回来,来回百里,可能要明天才能见到你了,要是遇到危险就打起红丸……虽说以前这里没听过有马匪之类的,但现在大月州彻底乱了,不可不防!”
方仲不耐烦地说:“唉,知道啦。(.无弹窗广告)你都说了好几遍了,比我哥还唠叨。不就单独去设几个岗哨嘛!简单的很,你不是说那里有四五个烽火墩吗,我带人上去驻扎就行了?”
方人胥见他满不在乎,急道:“侯爷跟滕宇兄都委托我照顾你的,再啰嗦你也得听着……四个还是五个烽火墩实在不好说,毕竟兵部的档案已经有年头没更新了,那里也快三十年没人踏上去过,谁知道烽火墩里还有没有狼粪和稻草,等会儿进了北部乡,管百姓要点带上备足……”
就在方仲听的恨不得把耳朵捂上时,忽然隐约听见前面传来一阵气势俨然的呼喝:“大汉威武!”
“咦?前方什么情况?难道有战事?”方仲心里一喜,立即挺起身子望去,就见前方村口居然排着一个不算太严真的方阵,一群跟流民差不多的百姓举着乱七八糟的“武器”正朝他们怒吼。
“啊哈,没想到这里还有叛匪!”方仲兴奋的吹了个口哨,正要挥兵碾压上去---在他看来,这些由普通百姓组成的方阵实在不值一提,要知道他这次带出来的可是肃州第一军团最精锐的亲卫骑兵旅,足足五千六百人,一人双骑,上万匹战马呢!不过这也是肃州第一军团几乎所有的骑兵了!
相比冲动的方仲,方人胥就冷静多了,他一把拉住要一心想着“平叛”的方仲,道:“等等,他们喊的是‘大汉威武’,这可不是叛军的口号。”
方仲一撇嘴:“那他们还挡在王师前面,不是叛匪是什么?”方仲可不承认他们是叛军,连甲胄和武器都没有,能算“军”么?
方人胥不是莽撞人,立即下令停下脚步,一转身才发现自己的队伍因为出来匆忙,行军竟然没有打出旗帜。
想到这里,方人胥有点明白过来了。推了一把因为没仗可打,颇为郁闷的方仲道:“算了。你带一部绕过北部乡先往北去,别耽误了时间,稻草之类的在路上搜集吧。我去跟这些乡民说说,应该是误会了。”
其实方仲现在也明白过来了,倒也没说什么,打个呼哨,一部骑兵从队伍里分流出来,跟着方仲径直绕过前方的方阵。呼啸着向北而去。
……
半个时辰后,牛礼颇为尴尬紧张地搓着手,站在眼前这个年轻的少尉,不知该如何说。
在对方打出大汉蟠龙皇旗时,牛礼他们就明白自己搞错了。在那一瞬间,许多乡民还兴奋的欢呼起来---毕竟隔了这么久,终于看见自家的军队。这份激动还是有的。更何况,足足五千多的骑兵啊,过万匹战马简直是如洪流一样,大汉军力充沛,这不是代表着更能保护他们?
至于列阵的事,所有人都自动忽略了。笑话。你们不打旗帜,关我们什么事?
在这支骑兵里,方人胥其实并不是旅帅,而只是以殿帅参谋的身份暂时入职骑兵旅,任这支骑兵的作战参谋而已。真正的旅帅叫保川。字山河。颇为大气的名字,人也大气。身量几近九尺,膀大腰圆,一看就是一个冲锋陷阵的猛将类型。
这个保川是肃州敦煌郡人氏,似乎还与敦煌郡郡守保仲还有些沾亲带故的关系。当然,这一切不是他能当上骑兵旅帅的最重要原因,而是他曾在骠骑卫重骑团担任少尉排长,后因过失,被调到肃州乙等军团。就在英奇麾下。
第一次塔里木河河谷之战,英奇所在的后师第一镇第三旅是最先突围的,全旅七千六百人,完整突围出来的不足两千,还大部分带伤。在冲破月氏人第三道封锁时,英奇被一枚弩箭洞穿腹甲,差点就死在战场上,是保川将他从死人堆里背出来的。因为这个,西疆方面军重新组建,英奇当了殿帅后就将保川推荐为骑兵旅旅帅,毕竟也就他有在甲等骑兵军团服役的经历。
在解释完情况后,汉军在北部乡的乡卫场设立了指挥部,其他人马按照之前计划好的在北部乡构建防御工事。而眼前这个牛礼是乡长,没有他的配合是不可能的。
方人胥向牛礼仔细说明了当前的情况,并建议他发动北部乡百姓向南撤,最好是在南部乡住一段时间。可这个建议并没有让牛礼同意。
“方少尉,并不是俺不配合,可每个人家里坛坛罐罐这么多,要搬家也是一时半会儿的事。”牛礼苦着脸道。其实他是舍不得仓库里那些财货。
方人胥也无奈了:“牛乡长,你看着办吧,反正别影响我们正常的工事修建就行。不过话说在前头,要是这里真成了战场,我们自然竭力死战,要是有了死伤,你们可别到兵部告我们。”
“那是,那是,哪能呢!”牛礼嘿嘿憨笑,又搓着手支吾半天才道:“那个,方少尉,你看这样行不,俺去跟乡民们说说,尽量先把妇孺老弱都送到南部乡去,咱们乡的青壮都留下来,必要时咱也能上战场,绝不怂!”
这点倒是不用怀疑。看他们敢在村口排方阵的勇气,这里的百姓绝不是怂包。
方人胥在经过保川同意后,也就道:“可以。我会开条子给你,你们的人去南部乡会有人接待……”
“那不用,”牛礼将胸脯拍的当当响,“俺们世世代代住在这里,哪家在南部乡没几个亲戚啊?虽然重阳节刚过,但这不是冬月也快来啦,就当串门走亲戚了……只要方少尉同意俺们留下就行。”
能够看着自家的东西,比啥都强。这是牛礼的心里话。
于是那些同样舍不得家里坛坛罐罐的乡民们在牛礼的劝说下,纷纷架起牛车或者驴车,将一些粮食深埋起来后,扶着老娘媳妇,纷纷向南部乡进发。当然,每家每户都会留下一两个棒大小伙,明面上是帮着汉军防守,事实上却是看着自家那点家当。
九月十六日时,北部乡的撤离工作初步完成,经过清点,全乡还剩下一千六百多的青壮,都是超过二十二岁。低于四十岁的男丁---为什么是超过二十二岁?因为十八岁以后的男丁大多数都在去年被征召入伍了,而有今年到十八岁的则被没有经过军事训练为由。全部赶走。
整个北部乡成了一个巨大的兵营,乡民们被组织起来,分成十个连,每个连用年长者为连长,负责搬土和运送后勤物资。一时间倒也忙碌异常。
这天傍晚,保川跟方人胥巡视北边两座房屋之间的堑壕挖掘情况,这是最前线,所以挖的比较深。土石也垒的很结实。
“不错。这堑壕修的很棒,就算敌人有骑兵,也别想轻松一跃而过。”方人胥满意地点头微笑。
跟在一旁的牛礼挺着胸脯,脸膛红润地笑道:“那是,俺当初在军中,可是辎重连的连长呢!”
方人胥扭头,笑着道:“牛大叔还当过辎重连连长呢?难怪这两天这工事修的这么快。不知牛大叔会不会打造床弩?”这两天熟悉下来,方人胥也开始叫牛礼为大叔了。
牛礼骄傲地说:“会,不过床弩打造的太麻烦了,还要机括、钩链、半垂之类的机件……这些我可造不出来,都是兵部提供的。”牛礼又赶紧解释一下,“那些俺们可不能造。犯王法呢!”
方人胥表示理解。毕竟床弩这种大型攻城武器可是要命的家伙,在民间是严厉禁绝的。
不过这些乡民里还真是人才济济,有干过辎重的,也有当过骑兵的,还有几个居然是从陷阵卫或者烈武卫这些甲等军团退役的老卒。可惜,年纪太大了。不能补充进军队里,只能做些指导性工作。
“老牛,你们这里有人参加叛军吗?”一直不太说话的保川忽然问了这么一句。保川今年三十了,所以称他一声老牛并不过份。
说到这个,牛礼脸色一红,吭哧吭哧地道:“这个,这个,东村老祝家,思达理家,还有西村的南家,侯家都有一个小伙去了迪化当兵,到现在也没个消息,不知是死是活呢!不过,他们家可都是良民,是咱大汉的好百姓。”
保川点点头,不再吭声。方人胥却记在了心里,琢磨着等会儿叫几个人把这几家的人单独叫出来调回南部乡去。
这也是汉军在大月州不敢大规模发动百姓参与战事的重要原因之一。没办法,大月州造反是汉元1002年的事,起事之前,大月州的春秋两季征兵可都是照常进行的,许多大月州的百姓与叛军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焉耆城离得远,但每年被征召的人数也不少,初步统计,焉耆城至少有八百到一千人在叛军中。
月氏叛军能够在短时间内崛起,与这也不无关系,毕竟一家造反,就等于有一个家族守到牵连,加上那些联姻的七大姑八大姨,就是好几个家族被绑在战车上。帝国对于造反,都是株连九族的惩罚,逼得这些人也不得不跟着一起造反。
当然,诛九族的惩罚是百姓间传播的,事实上在皇帝的诏书中,只将造反的几个为首者才会处以“诛九族”的大罪,其他人都是只问首犯,不知不罪的态度。可百姓们不知道啊,在月氏人有心的鼓动下,也就跟了叛军了。
……
“太阳落山,应该就能完成了。”方人胥长出一口气,望着北边说了一句。
保川也望着北边,点点头道:“嗯,希望殿帅的判断是正确的,不然这么兴师动众,很容易让乡绅弹劾的。那些保长、里长要是到州府里闹,殿帅也要承担责任。”
方人胥呵呵一笑:“万事小心为上,折腾一番要是能保住一条命,总好过把小命丢了。”
“嗯。”保川不再说话。
方人胥忽然又道:“不知道永殇那里怎样了。”
保川道:“方仲这个小霸王,呵呵,应该也快有消息了。”
这算是保川第一次有了笑意。方人胥也跟着哈哈一笑。
方人胥是知道的,在他带着方仲四处找人挑战打名气的时候,这保川可是跟着呢---他算是英奇的心腹之一,所以方仲并没有向他挑战---虽然不清楚这个身高近九尺的壮汉与方仲这个小霸王比起来到底谁更能打,不过保川非常喜欢方仲倒是真的。闲暇无事时。他还会指点方仲几下格斗技巧。当然都是私底下。也就是说,私底下他们俩其实交过手。但结果却是连方人胥都不知道的。
就在两人都记挂着方仲时,忽然在夕阳的余晖下,一骑突兀地出现在地平线上。
“哈哈,刚说起这小子,他就派人报信来了。”方人胥笑道。
可是,随即保川就变了脸色:“不对,他在疾奔。快,派人迎上去。”
方人胥也变了脸色。隔了这么远,他是看不出在余晖中奔近的骑兵是否是疾奔,但却瞒不过骑兵老手保川,他瞬间就判断出这一骑是毫不吝惜马力的全力疾驰,若非有紧急军情,完全不用这样。
所有人心里都咯噔一下:莫非真让殿帅猜中了?
果然,来报信的正是方仲所部的一名骑士。他跳下马,都没接旁边递来的水袋,用干涩的声音喊道:“旅帅,不好了,珂兰山有数万月氏人,骑兵不少于一万。前锋一部已经快到交界。方部帅正在竭力周旋,命我快速赶回报信,早做准备!”
保川冷着脸道:“辛苦了。可知是那支月氏军团?”
那骑士摇摇头:“不清楚,都是皎月浮海旗,前锋部打的是一面箍旗。没有番号。”
“兵力人数可能确定?”
“不能,但绝不少于三万。也许是五万!方部帅为了能探清敌军具体兵力,已经派了两连人手上去,可都无功而返。我们死了十七个人了!”骑士的脸色有点惨白。
不但是他,所有人都有些脸色发白。北部乡只有五千多人,再加乡民也不过七千左右,如何挡得住三万至五万的月氏正规军?更何况他们是骑兵,不是步兵!这些工事修建好以后,都是要从焉耆城派前师或者中师来守的。
保川脸色不变,继续问道:“敌军速度多少?敌斥候最远覆盖到哪里?方仲能拖延多久?”
骑士快速回答:“敌前锋部速度很快,几乎是全速前进,他们的斥候撒不出来,方部帅封锁的很死。至于敌军主力,估计是三十里左右,最迟明日下午就可抵达北部乡。方部帅说,入夜他就会赶回来。”
方人胥道:“也就是说我们只有一个晚上的时间……旅帅,快向殿帅报告吧!”
保川只是沉吟了一下,立即下令:“令,方人胥回禀殿帅,争取速调不少于一师步卒前来北部乡防守。”
“喏。”
“令,忠字骑兵营往东十里,把那边的树林都给我毁了,速度要快,防止敌军伐木攻城。”
“喏。”
“令,孝字骑兵营往西,那里好像有一片湖泊,给我把之前弄好的死畜丢下去,别给他们留下水源。”
“喏。”
“令,仁字骑兵营前出三十里,接应方仲所部。”
“喏。”
“令,义字骑兵营扩散开,充当斥候,侦查覆盖范围不得少于五十里,务必探清周围有无敌军,若与地方斥候,能战则站,不能站速退。”
“喏。”
……
整个战争机器在这一声声军令中隆隆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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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本来想一章写完焉耆之战的,后来发现根本写不完。而且方仲和方人胥这个人物在后来也算是主角之一,必须多费点笔墨。所以就继续分开了。另外,章节名称继续用“第二十五章”。我暂时初步是定一卷写一百章的,这里要是都分了三章的名额去,就担心后来不够数了。我这样是不是有点强迫症的意味啊?!哈哈
有朋友说怎么还不回到主线,唔,其实这也是主线啊,并不一定是沈云那里才是主线吧?这个故事的主角可是“大汉帝国”,对吧?!
好吧,说实话,其实是我还没想好沈云那里要怎么跟千里之外的西疆战场连接起来。又要符合基本常识,又要将他们扯在一起,的确是有点难以为继的感觉。
没事,让我好好再想想,再想想……(未完待续。。。)
【第二十五章 焉耆战,仲永之勇(下一)】
ps:我知道我不对。但是我真的心有余而力不足啊!接近年底,年终总结,产品调研,采访任务……一大堆的工作在等着我,我昨天码了一千多字就实在困的不行了,今天早上从九点开始一直忙到晚上的九点,吃个饭,洗个澡就十点了。实在来不及码完这一章,只能再次分割开!抱歉抱歉!
提前说一下,明天有没有更新,我实在不能保证了……不过这本书不会太监的。这点请放心,我对这个故事的热情还在!
方人胥快马加鞭返回焉耆城的时候,珂兰山十字坡,月氏第六军团正从坡下穿行而过。
奔向焉耆城的,正是在北海州被沈云打败的那支月氏第六军团。不过与之前损员两成的军团不同,此时的第六军团可是拥有六万一千人的庞大队伍!
当初从飞云堡撤退的时候,第六军团的人数可没这么多,还不是因为月氏各个军团崩溃的太快,散兵都漫无目的的跑---当然,本能的直觉里,他们都会往金山方向逃命,希望从这里回到家乡。而阿巴斯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于是就派人在各个路口中堵人,一路走一路堵,居然让他拉扯起了将近六万的大军团!
虽然此时的第六军团算是超编了,不过他们的精气神都不太好。如果汉军的斥候能够穿透月氏前锋的封锁,到达这里看一下的话,就会发现很多月氏士兵甚至没有武器,身上的铠甲也破损的厉害,许多人脸上浮肿的可怕,一看就是营养不良。简直像是一群散兵游勇。
的确,漫漫金山-天山山脉。想要穿行其间不吃点苦怎么行?要不是这里早在夏商周时代就已经有人居住,并没有像大汉帝国南方的暹罗、南掌之类的原始丛林那般恐怖,这六万人能不能活生生走出大山还在两可之间呢!
昆贡.阿巴斯站在十字坡头,望着还有些步履蹒跚的队伍,皱着眉头对那达布颜说:“你二弟那里真的没有问题吗?”
那达布颜抱拳,瓮声道:“请殿下放心,希勒办事一向稳妥。(.)‘圆月弯刀’已传回确切消息,王上会在今日向西疆方面军发动进攻。我军只需直插焉耆,切断汉军退路即可。”
“哼,你们训练的‘圆月弯刀’可不怎样。原来说大汉英公带来的是陷阵卫和骠骑卫,结果呢?陷阵卫还顶在父王的面前,飞鹰卫倒是兜了我们的后路……”昆贡好不留情面的叱责道。
那达布颜的腰弯的更低了。
昆贡.阿巴斯责骂一番,倒也没有再冲他发火。毕竟这两个月来,从金山往天山。再到这里,没有‘圆月弯刀’的奔走和筹措。自己是带不回来这么多人的。这些可都是月氏未来的种子啊!
这时。十字坡下的队伍一阵骚乱,一支队伍驱赶开走的蹒跚缓慢的士兵,惊起一片谩骂。不过在看到驱赶者后,所有人又赶紧低下头,脚下加快了速度。
昆贡当然看见了来人,心头略有不满。但却只能无奈迎上去:“皇储殿下,你怎么亲自赶来了?”
来人正是在淄木一战中被沈云亲自刺伤的罗马皇储康格涅斯。脸上的纱布已经扯掉,露出那道深可见骨,暗红发黑的伤疤。疤痕从鼻梁正中直拖到耳后根,显得有些狰狞恐怖。
“四王子殿下,前方可到了大汉的焉耆?”康格涅斯走到昆贡的身边,直接发问。
“不错。”
“焉耆可有足够的辎重配给给我军?”
“有。焉耆富庶,南北两乡皆是大月州东部的富足之地。”
康格涅斯点点头,深叹一口气:“那就好,这两个月我实在快吃腻那些鹿肉和狍子了,希望能换些清淡的东西。”
只是简短的一句话,两个月的艰辛已经展露无遗。
这时,从十字坡南面也奔近一支队伍,却是打着箍旗的前锋部人马。当先一人,正是罗马人斯利文森。
“两位殿下,前面情况有些不妙。”斯利文森一上前连客套都直接省了,立即报告:“前锋部在戈壁上遇到了汉军一部骑兵阻拦,砍翻他们十几个人后,汉军已经撤了。不过看样子他们不像是一支掉队的,或许焉耆已经有汉军驻守了。”
康格涅斯一惊,忙道:“汉军数量很多吗?”
经过淄木一战,康格涅斯已经彻底收敛了对汉军的轻视之心,放在以前,他一定会先问驻守的汉军是甲等还是乙等,若是乙等军团,他估计又要露出不屑的神色了。
不过这个问题,斯林文森也无法回答,有些支支吾吾地说:“这个还要等前锋部帅的回报。我是赶一步回来跟两位殿下商量一下,万一焉耆有汉军大部队驻守,我们该如何?”
其实斯利文森是怕了汉军,所以提前一步回来而已。如果说淄木一战只是让康格涅斯收起了对汉军的轻视之心,那对于斯林文森而言,他的勇气却是在那一战中被彻底打垮了!
康格涅斯却是没注意到斯利文森说话时闪躲支吾的语气,而是直接对昆贡道:“四王子殿下,你的参谋部可有应对当前情况的计划?”
昆贡冷冷一笑,深深看了斯林文森一眼,道:“皇储殿下,您觉得我们还需要作战计划吗?”昆贡踏前一步,指着坡下蜿蜒前进的队伍,语带悲凉地说:“看看这些疲惫到了极处的士兵,任何作战计划对于他们而言都是没有意义的。我们没的选,只有向前,不断向前,不管当面的汉军有多少人,是哪支军队驻守,一直向前,碾碎一切对手,拿下焉耆!除此之外,任何计划都是无效的!”
看着那些士兵,康格涅斯也陷入沉默。
的确,他们已经没有退路了。要他们再回金山-天山山脉是死也不回去的。
“好吧,四王子殿下。我很钦佩你们有誓死一战的勇气。不过我必须先把话说明,我的罗马军队只剩下两千多人了,我不希望他们的妻子领取他们的阵亡通知书。”斯利文森毫不客气地对昆贡说。
昆贡冷笑数声,对斯利文森道:“斯利文森阁下,如果你们愿意,我现在将所有水和粮食都交给你们,然后再派一部人马当向导,你们可以从这里往西,穿越戈壁无人区,走天山南麓的谷地到迪化去。”
斯利文森脸色一喜。昆贡继续道:“不过这条路非常难走,路程远了一倍不说,路上还有许多未知的危险,我可不保证你们所有人都能安全抵达。”
斯利文森的喜色没了,反而犹豫道:“呃。不知道,有什么危险?”
“够了。斯利文森。”康格涅斯实在听不下去了。这个该死的商人将领,实在丢尽了罗马军人的脸面。
康格涅斯对昆贡道:“四王子殿下,我对我属下的怯懦向你表示歉意。”
昆贡哼了一声,不说话。斯利文森还要开口,却被康格涅斯用眼神死死压了回去。
“不过斯利文森阁下说的对,身为罗马皇储。我必须为我的将士们考虑。”康格涅斯道,“其实在之前我们就商量好了,一旦走出天山山脉,我们就决定绕过正面战场去迪化。然后从迪化再回国。这场战争是你们月氏人与汉人之间的,我们罗马给予的帮助也足够多了,我没有必要再把宝贵的战士浪费在接下来的战斗中。这点不是我们的怯懦,而是我们的生存思维,还希望得到你的认同!”
昆贡沉着脸点了点头:“既然如此,那我会安排好,一定给你找最好的向导。祝你早日回国,皇储殿下!”说完,昆贡向康格涅斯行了个抚胸礼,然后大踏步地走下十字坡。
斯利文森见昆贡走远,这才道:“殿下,月氏人……”
“闭嘴,斯利文森,你实在给我们罗马军人抹黑!”康格涅斯恶狠狠地瞪了斯利文森一眼,道:“接下来的战争的确与我们无关,但你的表现实在让我太失望了。赶紧去整理队伍,然后我们往西走。要是再表现的这么窝囊,我发誓,就算你家族给军队捐了再多钱,我也一定会将你赶回家乡养猪!”
斯利文森不敢再多嘴,悻悻地离开。
康格涅斯看着昆贡走远的背影,幽幽一叹。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他与月氏人朝夕相处,与昆贡也几乎每天见面,两人其实已经有很深的私人友谊了。但现在以这个方式分别,两人的友谊会受到影响吗?康格涅斯不知道。不过他是再也不会为了月氏人再跟汉军打仗了,如果焉耆城是一战而下的城市,康格涅斯不介意再往大汉腹地走一走,但现在明知前面有汉军重兵的情况下,罗马不能再介入了。每一个罗马士兵的生命都是宝贵的,绝不能再轻易浪费!
想到战死的那七百多名战士,康格涅斯就会觉得自己脸上的疤痕正在隐隐作痛。这可实在是让人刻骨铭心啊!
再看看那些步履蹒跚,但却一直服从纪律的月氏人吧,这可真是一支坚韧的部队。简直像当年的马其顿军团一样可怖。不过再想想汉人军伍,其实也就释然了---严格来说,这些月氏人,其实也是汉人啊!
月氏,不过是那个造反者强加给他们头上的称谓罢了,而在骨子里,大汉的血脉已经流在他们的骨子里,永远没办法抹去的……
※※※※※※※※※※※※※※※※※※※
ps:我知道我不对。但是我真的心有余而力不足啊!接近年底,年终总结,产品调研,采访任务……一大堆的工作在等着我,我昨天码了一千多字就实在困的不行了,今天早上从九点开始一直忙到晚上的九点,吃个饭,洗个澡就十点了。实在来不及码完这一章,只能再次分割开!抱歉抱歉!
提前说一下,明天有没有更新,我实在不能保证了……不过这本书不会太监的。这点请放心,我对这个故事的热情还在!(未完待续。。)
【第二十五章 焉耆战,仲永之勇(下二)】
方仲退回北部乡是汉元1003年九月十六日夜里亥时。(.无弹窗广告)当时整个北部乡找不到一盏灯火,仿佛整个北部乡的人都死光了一样。
不过在北部乡的乡卫校场里,用棉布挡住了窗户的指挥室内,却是人头济济,细细一看,整个骑兵旅的连长以上级别军官都到齐了。
其实整个旅包括连长在内也只有二十几个人罢了。就算加上参谋,也不过三十多人,关键还是这个原本只提供给乡卫部队训练的指挥室实在太过窄仄。更可恶的是,北部乡的乡卫部队不知多久没有打扫过这里,屋子的角落还堆放着石碾磨盘等农具北部乡居民把这里当作自家存放农具的后院了……
方仲走进指挥室时,就看见旅帅保山河正对着一个磨盘发脾气:“赶紧把这东西给我抬出去扔了,他娘的,谁负责收拾这里的?老子撤他的职!”
亲卫赶紧上前把碍手碍脚的家伙什都给搬走,总算腾挪出一点空间。有参谋已经迅速在中间空地上聚土成沙,摆弄沙盘,同时作战舆图也挂了起来……一看这架势,方仲忽然明白过来北部乡的防御工作这是要由骑兵旅来完成了?
一般来说,只有负责作战的部队会霸占指挥室,摆沙盘,挂舆图,设立指挥中枢。这也是之前亲卫打扫指挥室不用心的原因反正他们只负责修筑工事和前期占领,最后的防御又不用他们,干嘛那么认真?
方仲也算是从军一年多了,自然明白这些道理。不过他有些不懂,之前的军令不是说由前师来防守这里的吗?
这个问题不但方仲有,其他军官也同样存疑。
“别他娘的提了。殿帅那里派人回话,前师前天接到元帅军令,开赴轮台城参加会战。可没想到后来行辕又变更了军令。可前师接到军令时已经快抵达鄯善,这不,前师还在直道上狂奔呢!等他们赶到,体力什么的不说,估计月氏人都杀到眼皮子底下了!”保山河不无郁闷的解释道。
同样气喘吁吁,来回奔跑的上百里的方人胥喘匀了气息,对所有军官道:“殿帅说,第二次塔里木河河谷之战已经打响。司徒殿帅和杜殿帅的两个军团已经全部押上,决定大月州归属的会战已经开始,焉耆城不容有失,所以殿帅那里无法再调动更多的兵力来防守北部乡,只有等待前师人马的赶回。不过。殿帅还是让中师和后师各派两部人马赶来防守,预计明日中午可以抵达。”
保山河盯着逐渐成型的沙盘。嘴里嘟喃道:“各派两部就是一旅步卒。我们还有五千六百名骑兵,一千六百名青壮,总兵力也有一万两千人上下……妈的,这么说老子无缘无故的平地升两级,当师帅了?!”
“哈哈哈哈!”在场军官们被自家旅帅的调侃给逗笑了。
有人大声道:“师帅有何不可?不过旅帅这师帅不是纯兵种,有步有骑。倒像是杂牌军。”
“杂牌军就杂牌军,最不抵,也是个镇帅嘛!”又有人附和。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
这是方人胥第一次见到临战前的保山河,不得不承认。保山河平时不吭不响,但在军官间的威望不低,简单几句话就让所有军官的沉闷心情给调解开了。加上他们对自家主帅的调侃,可以看出他们对保山河的承认。肃州第一军团重新组建不到半年,保山河能做到这个地步的确不容易。
对于从殿帅那里抽调过来的方人胥而言,在骑兵旅终究是“客”,说起认同感,他或许还不如因勇武而得到所有人承认的方仲方永殇。
不过这对方人胥没什么影响,混迹江湖的那段岁月就已经让方人胥将心态练的极其坚韧,离荣辱不惊或许还有点距离,但这点氛围还不会让他失态。
在军官们调笑完之后,方人胥指着已经摆好的沙盘,对同样征尘仆仆的方仲道:“永殇,你来指指,月氏人的方向在哪儿。”
方仲直接上前,拿起一根沙盘指挥棒从珂兰山一路划拉到戈壁分界点。然后就将指挥棒放回去了。
众人齐齐一怔,显然他们迷糊了。
保山河第一个问:“他们就是这么一路冲过来的?没有侧翼,没有分兵,没有战术掩护?”
不怪保山河这么问。像这种从头冲到尾,绵延百里的战线上没有任何战术掩护和护翼的行为只可能存在营连一级,兵力不够的情况下。可问题是月氏人明明有数万人马,怎么可能就跟愣头青一样横冲直撞?
方仲道:“反正我看见的情况就是这样,没有侧翼,没有分兵,也没有战术掩护……妈的,要是一开始就知道他们就这么蛮干,我将部队集合起来跟他们打对冲了,或许那十几个弟兄也不会死的那么冤枉!”
说到后来,方仲显然有点忿忿不平。
也是,谁也没想到这么大规模的部队行动,居然没有分兵的基本战术,而是闷头往前冲,害的以一般战术角度去考量的打法吃了大亏,等他集结好部队时,已经错过了最佳的打冲锋时间和地点,只能无奈下令后撤,同时遮蔽战场,不让敌军斥候撒开。
月氏人的奇怪行军路线让指挥室里陷入了短暂沉默。还是方人胥打断了这奇怪的静谧:“咳,旅帅,我觉得月氏人这么做或许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保山河先对另一个参谋道:“立即派人把这个情况送到殿帅那里。”然后才对方人胥说:“你是参谋长,你说说看。”
所有军官都看向方人胥,这让方人胥有种受到重视的感觉,不自觉地抬高音量:“第一,月氏人认为自己兵力能够对我们形成碾压,所以打算蛮干,直接冲垮我们的防线。第二。月氏人有不得已的苦衷,想要速战速决,以快打慢,企图用这种方式来打垮我们。”
又是一阵沉默,众军官相互对视,没人说话。
还是方仲先不解地说:“这,有什么区别吗?”
事实上,这也是保山河想问的。[]这有什么区别?都是月氏人想用同一种方式打垮我们啊!
方人胥顿时一阵无力感涌上心头,他忽然意识到,这支骑兵旅的很多军官其实都是刚从基层提拔起来的。包括他们的旅帅在内,之前只是基层军团,对于这些战略层面的东西似乎都不敏感。
“你们就没听出我话里的意思吗?一个是月氏人主动发起的,另一个是月氏人被迫发起的。这两者是有区别的啊!”方人胥无奈解释。
众军官还是面面相觑,无言以对。甚至有些军官像看傻瓜的表情看着方人胥。或许他们在想。这小白脸不是被月氏人给吓怕了吧?瞧瞧这说的都是什么,主动和被迫有啥区别?对于俺们这些厮杀汉来讲。还不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么?
保山河似乎抓住了点什么。但却拿不定主意,试探地问方人胥:“嗯,那个,你的意思是不是这两者有区别的话,我们也可以有区别的应战?”
方人胥斩钉截铁地说:“没有区别,一样还是死守北部乡!”
“嘁!”
“切!”
“你个棒槌!”
……
顿时一片嘘声四起。
说的都是废话嘛!还以为有啥不同呢!
方人胥终于有点体会到憋屈到吐血是什么感觉了。跟这帮不通战略的家伙说这么高深的事。的确有点费劲啊!虽然打法是一样的,但如果研究透月氏人为何这么做,那在防守北部乡的时候就可以灵活应变,打多少。打多久,每一次出击反击的程度是多少,是打垮月氏人,还是单纯将他们拖在这里……这些可都是决定最后胜负的关键啊!
但骑兵旅的军官们却不在乎这些。从深处来说,他们也没有在乎,反正都是打生打死,吃了刘家的皇粮,就为这个帝国拼尽最后一滴血有时候,他们的思维就是这么简单,如此而已。
基层军团可以这么简单的以为,但身为旅帅的保山河却不能。保山河很认真地在思索方人胥的话,但对于一向喜欢用武力解决问题的他来说,这显然有点难度。
任命保山河为骑兵旅旅帅的英奇也显然没意识到,重骑兵出身的保山河其实并不擅长于战略考量,要是让他指挥骑兵与敌军在战场上对冲,他或许能指挥的井井有条,但要从整体的战略上去考量问题,就有点难为他了。
这么说吧,保山河以及骑兵旅这些从基层调上来的军官们都长于战术却短于战略。可沙场对决,仅仅靠战术只能取得一时胜利,长远来看却是战略更为重要。
而方人胥呢,他凭借着行走江湖的阅历,和在淮南侯府当幕僚的经理,让他在战略眼光上高出这些人不少,但他从军毕竟才一年多,即使能够看出一些战略层面的问题,可在落实到实处,需要战术素养支撑时,却也是一团浆糊,彻底抓瞎。
更何况,方人胥也无法确定月氏人到底为什么这么做。这就让这场指挥室的会议最终无疾而终哦,也不能说无疾,最起码保山河将各部曲的防御地段都划分了出来,同时规定了预备队他将自己的亲卫部和警卫部合并,一起交给了方仲,并任命方仲为这支两部结合的超编部的部帅。
第二天一早,月氏人的斥候就已经抵达了北部乡外围,零星的交手已经开始。两军斥候开始在北部乡外围不断捉对厮杀,有时是四五骑遭遇,双方箭来弩往,然后直接拔刀对拼。有时是连排级别互射,然后折返与两军分界……战场的氛围越来越浓。
双方的一点点信息通过规模越来越大的斥候遭遇战,分别送到两军的指挥中枢。
北部乡乡卫指挥室。
“旅帅,忠字营阵亡一人,射杀敌一人,搜集敌军铠甲一副,残破,无特别情况。”
“旅帅。孝字营一伍与敌遭遇,激战一刻钟,我军伤亡三人,敌伤亡五人,无搜集。”
“旅帅,仁字营一排在东边树林与敌遭遇,我方战死一人,敌死两人,我方还擒获其一名俘虏,不过后来自尽了。”
……
斥候遭遇战规模越来越大。双方的伤亡也越来越多,可依旧没有能搜集到太多有用的信息。保山河顶盔贯甲,握着手中战刀沉坐沙盘前,浓眉皱成川字型,不时抬头对参谋吩咐命令。指挥应对各个地方的斥候回报。
方人胥则在一旁积极记录各个斥候遭遇的情形,并会仔细询问前来回报的斥候。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日头偏中的时候。中师和后师派来的四部步卒终于赶到。而这个时候,斥候遭遇战的范围已经抵近北部乡不足五里!大战已经一触即发!
步卒的赶来,让保山河长出一口气。他立即接见了四个部帅,来不及客套就给他们指定了防守区域,分别是北部乡主干道的工事地点,同时他将这些地方的骑兵抽调出来。参与越来越惨烈的斥候遭遇战。
由于月氏人有数万人,保山河采取的是守势斥候战,任何情况都是一沾即走,无奈之下。己方斥候尸体可以不要,拿回战士铭牌即可。但活口绝不能被地方擒获。任何被派上去参加斥候遭遇战的士兵一旦受伤被俘,必须第一时间自尽,防止己方情报泄露。
而月氏的斥候显然也收到这样的军令,所以双方激战一个上午,竟然都没抓到任何一个活口。对双方情形只能从缴获的尸体上去猜测,去计算,去估量这就很考验参谋的推测水平了。
当然,在骑兵斥候遭遇战中,收集尸体还是很容易的,任何一个训练有素的骑兵,在高速奔跑的战马上抢回同袍的尸首都不算难。
一个上午下来,汉军阵亡四十六人,重伤五十七人,战马损失超过两百匹。这情况可不容乐观。
就在保山河将四部步卒安排下去后,一直在旁边收集整理斥候信息的方人胥忽然大声惊道:“旅帅,我知道了,月氏人一定是被迫出击,他们,他们应该是从北海州溃退回来的月氏残兵!”
……
北部乡十里外的小树林此刻树林已经化作一片灰烬,只有一片焦枯的树枝,汉军在这里放了一把火,彻底把这些树给烧了。
不过现在这里却是月氏第六军团的临时指挥部。无数斥候的信息也传到这里。他们获得的信息其实与汉军大同小异,也抢到了几具汉军的尸体,但因为尸身上的铭牌被摘走了,无从判断这支汉军的番号。
当然,这种情况随着距离越来越近,会越来越清楚。终于……
“殿下,前锋斥候抵达北部乡外,汉军打出了番号旗帜,是肃州第一军团!”那达布颜兴冲冲地跑来告诉昆贡。阿巴斯。
难怪那达布颜会激动,肃州第一军团是乙等军团,而且在第一次塔里木河河谷之战中,还被月氏人打败过,这对于已经疲蔽的第六军团来说,无疑是好消息。
昆贡也终于长出一口气。知道了对手是谁总好过之前那种盲人摸象的境地。他看着有点激动的那达,出奇地宽言道:“辛苦了!”
那达布颜一怔,继而憨厚一笑,拍着胸脯道:“那达布颜曾向长生天起誓,终生为了月氏王的大业而战!这点辛苦不算什么!”
昆贡一笑,却没再说什么,而是指向身后的部队道:“那达,我军虽然有六万之众,但真正能战的不过就是前锋部和我身后这支骑兵旅,现在你就是这支骑兵旅的旅帅!等打垮了汉军,我一定向父王申请,封你为将!哪怕是封侯也在所不惜!”
那达布颜心头一震,这手笔可不小。不管昆贡出于什么心理,那达布颜都颇为感激,倒也没推辞,而是躬身行礼领了这旅帅的职位。
而事实上昆贡真的只有这点可用兵力吗?当然不是。不过能战的士兵没有六万人那么多倒是真的,更重要的是,他们缺骑兵。翻越金山天山山脉,战马被宰杀充饥是很普遍的事,到如今,整个第六军团的坐骑不足万匹,好多马匹还掉膘严重,不堪作战,只能当驽马和备马使用。而步兵因为无法做到人手一把武器,所以也只有大概一万多的步卒。铠甲也大都残破。这样的军队其实已经有点山穷水尽的意味。
任命那达布颜也是无奈之举。淄木一战,昆贡麾下最忠心敢战的韩彪战死,他最锋利的战刀就像没了锋刃。那达布颜强壮勇武,可他是匈奴人,并非月氏人,昆贡之前一直不敢放心使用。但现在这个地步了,昆贡也没有办法再去估计种族区别,直接将最后的骑兵旅交给他最起码身为匈奴人的那达布颜也不可能投降汉人,这就够了!
未时三刻,月氏大军终于抵达北部乡,六万人的庞大军阵,正面对着已经修建成军事堡垒的北部乡。
六万月氏残兵vs一万曾被月氏打败的汉家军卒!
孰胜孰败?
【第二十五章 焉耆战,仲永之勇(下三)】
焉耆北部乡,六万月氏大军缓缓逼近,一万汉军将士严阵以待。[]
真是严阵以待,北部乡防御堑壕的正面,汉军两部步卒以锋矢阵列阵迎敌,旌旗烈烈,大汉蟠龙皇旗就在步兵阵列的后面,皇旗两侧,各有一部骑兵护卫。同时,汉军骑兵延展开来的两翼,直接延伸到了北部乡的所有正面---这是个列阵而战的局面!
当得知汉军出了北部乡,列阵准备与月氏人打决战时,昆贡.阿巴斯简直欣喜若狂,立即带着那达布颜冲到前面,一番查看后,顿时笑道:“天助我也。若他们死守北部乡我还忧心被拖在这里,哈哈,汉军自大,自讨死路耳!”
两部汉军步卒,分别由有一千长矛手和一五百千弓箭兵、一千五百弩兵组成,真正的步甲士卒是没有的---他们不是陷阵军团,更不是重甲步兵,在有骑兵的情况下,他们的任务不是冲击敌阵,而是负责前期远程压制和骑兵交锋后抛射,压住敌人的后续冲击。
整整四千人组成的方阵,由长矛手翼护前排和两翼,弩手最后,弓手居中,正面宽度足有八百步!弓弩齐发,可遮蔽方圆一千四百步左右的战场范围!这是汉军典型的骑步混战模式!
大汉皇旗之下,保山河意气风发。在认可了方人胥关于当前月氏叛军是从北海州溃败的队伍后,保山河决意在北部乡前先试试月氏叛军的成色。
对于这个决意,方人胥起初是不太认可的。不过保山河却有自己的道理:“我们肃州第一军团曾在第一次塔里木河河谷之战输给了月氏叛军,若此次连与败兵一战的勇气都没有,那我们还有脸面对战死在轮台的袍泽吗?更何况,我们大部都是骑兵。步战守城乃是无奈之举,现在有机会,当然要先骑战一番!”
保山河把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方人胥也不好动不动就拿一票否决权来反对。只好同意这份方案。不过在这基础上,方人胥坚持只派两部步卒出战,其他两部必须和北部乡青壮十个连继续坚守乡里。而方仲则被委派了守护皇旗的责任。
对于这个安排,方仲还有点不满。(.无弹窗广告)对于渴望建功封侯的方仲来说,他现在最希望的就是战场冲杀。用月氏叛军的人头来晋升自己的军功!要知道,帝国数百年都没这种战事了,想要获得军勋和勋田可是所有士兵的梦想!
不过方人胥不管方仲乐意与否,坚决要求方仲将超编部安排在皇旗左近,须臾不得稍离。
冷兵器时代,旗帜就是整支军队的灵魂。一旦旗帜有失,军心必定溃散!而在大汉皇旗左右,还有肃州第一军团的军旗。骑兵旅的旅旗,另外各种信旗和号旗多达十几面!这么多旗帜可是指挥万人大战必不可少的装备!
当然,隆隆的战鼓也是不可或缺的。北部乡乡卫所里本来就有一面军鼓,肃州第一军团中也有战鼓,此次负责击鼓的正是北部乡青壮的头儿,牛礼!
已是九月末,大月州的天气已经有些微凉,虽有日头居中,但战场上刮起了风,带着西北苍凉的悲意。直窜人心头。牛礼脱了上衣,光着膀子。四十多岁的人了,身体依旧健硕,古铜色肌肤上的汗滴,在阳光下闪烁着另类的美感。为了方便厮杀,牛礼和一众青壮民众都将长发束在脑后,有些激进的青壮年轻人。更是学起当年当兵时的样子,将头发都剪去,参差不齐的毛发在风中摇曳。
望着当前的场景,看着自家那点家当的想法早就从牛礼等一众青壮的脑中抛掉了---汉军若败,他们那点家当肯定不保,要想活过这个冬天,必须打赢这一仗!
牛礼鼓着腮帮子,死死盯着前面的大汉皇旗。手里紧紧攥着的鼓槌,手心的汗在汩汩冒出,有些湿腻腻的,但又不敢放松去擦拭,生怕错过皇旗的下达的击鼓进军的号令。
“牛叔,牛叔!”身旁一个小伙子忍不住喊了两声,声音里带着颤抖。
牛礼头也不回,依旧盯着皇旗,嘴里道:“小猴子,怕了?”
这个壮实小伙牛礼认识,是同乡侯家的二小子,叫侯钊。他有个弟弟就是大前年被征召到了迪化当兵,现在生死不知。当初侯钊在军中服役时,就是个击鼓手,在牛礼力保下,方人胥才同意将他安排到这里。等会儿的进军鼓,还要侯钊这小子来带节奏呢!
侯钊此刻已经满头大汗,声音有点发颤,虽然当过兵,可他当兵那会儿可没见过这么大阵仗,那时候天下太平,即使有战事也是北海州和西海州,啥时候轮到大月州啊。他平时也就在校场上,或者演习中敲过鼓,可在这种真正的沙场上,却真是头一遭。说不紧张是不可能的。
“牛叔,俺不怕。为了大汉,豁出这百十斤也不咋滴。只是,打完这一仗,皇家真不怪罪俺那小弟当叛军的事儿了?”侯钊颤抖着声音问。
牛礼终于回过头,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大黄牙:“放心,方参谋跟我说过啦,咱大汉皇上仁慈,只究首犯,不知不罪。今儿这鼓,你给咱玩命的敲好,打胜了没准还能捞个军功呢!”
一听牛礼说完,侯钊重重一点头:“得,牛叔,你就瞧好吧!俺绝不怂!当年在军里,俺可是头号鼓手!”放下了心事,侯钊深吸一口气,将心头那点慌乱都抛在了外面,双手松松地捏着鼓槌,目不转睛地盯着那面迎风飘扬的大汉皇旗!
就在这时,一阵震耳欲聋的声响从远处滚滚而来。
牛礼心头一震,低声道:“来了,月氏人先发动了。老少爷们,注意了,玩命给我敲起来啊!”
站在后方。鼓手们是望不见前面的,只见尘土飞扬,气势惊人,大战已经开始。
所有鼓手都望向大汉皇旗却没见到指示。侯钊也忍着气息,屏息宁气,静等皇旗指示。这敲鼓也不是一味莽敲。而是要随着旗帜的指挥,敲出各种鼓点和节奏,以此指挥各个军伍的前进和后退。这都是专业功夫。汉军中有固定的鼓手,不过人数不够,所以才让青壮中抽人出来协助。
突然,大汉皇旗猛然向上一窜,忽地向前一抖。
侯钊双眼顿时瞪大,嘴里忽地大吼一声:“咿呀。大旗前指,进军鼓起!杀!”
“咚咚咚咚!”
密集急促的鼓点声陡然在空气中急剧传播。所有鼓手在在咚咚敲响战鼓的同时,也将嘴巴打开。用胸腔里的力气大声喊杀,仿佛前方这面大鼓就是他们要击杀的敌人一般。
“杀!”
煞气弥漫,诸神辟易。浓烈的杀气已经彻底遮蔽了这片天地!
……
率先进攻的是月氏人,他们展开的是骑兵迂回战术。当着四千多的步卒往前冲,这是找死。昆贡.阿巴斯当然不会这么做。从两翼进攻,先拴住汉军两翼的骑兵,再伺机杀入步军阵列,直冲中军,斩将夺旗,这才是正确的。虽然汉军步卒的弓弩一样能够射穿战场。但总好过直接面对上万弩箭的齐射。
伤亡是肯定有的。在月氏逼近定位箭后,汉军步卒立即分开两拨。汉军骑先绕开正面,汉军弓弩抛射后平射,接着骑兵压上。隆隆战鼓伴随着密集的马蹄声,两军终于厮杀在一起。
月氏人的战术一定程度上有用,在接触前只阵亡了两三百骑,这在缺少远程打击力量的月氏人看来。已经可以忽略不计。
一时间,人喊马嘶,杀声震天!
这支骑兵旅是新组建的西疆方面军肃州第一军团,不过基层军官可都是参加过第一次塔里木河河谷之战的老卒,指挥起来有条不紊,血性也足够。
而月氏人也是百战老卒,此战又是他们求生之战。这两下一接触,其惨烈程度就直接爆表了。没有任何缓冲的余地,手弩射完直接抽刀上,或者将手里的长枪大刀挥舞起来,冲进敌阵就是一阵猛砍。没有太多的花哨,这已经不是斥候遭遇战,而是决战。没有一沾即走和后退一说,不是敌死就是我亡!
在两翼厮杀的时候,月氏人从中路也开始缓缓逼近。显然,他们急于打垮眼前这支汉军。
皇旗下的保山河镇定自若,望着不断压上的月氏叛军,不时蹦出一两句话,指挥着全军行止。
这个时候,方人胥是不会提出任何反对意见的。他的一票否决权在这里可不顶用---一旦两军交战,战场上就只有一个声音,那就是最高主帅!任何抗命者,都会以犯上之罪临阵处斩!
“旅帅,左翼忠字营没了。”
“仁字营顶上去。”
……
“旅帅,右翼敌军势大,孝字营请援。”
“援。让马权的第一曲顶上去。”
……
“旅帅,曹贵的辎重上不来。”
“告诉曹贵,哪怕他自己背也得给我背上来,我的弓弩手箭矢不能停,否则老子砍了他!”
“喏。”
……
“旅帅,一连的弩手弩弦断裂,不堪再战……”
“旅帅,一营的弓手精疲力竭,无力开弓了!”
激战才开始半个时辰,情况就朝着汉军不利的方向发展了。这是保山河始料未及的。
主要原因除了新兵较多,很多士兵被激战气氛击垮了心防,胡乱浪费体力外,更多的还是战况太激烈了。半个时辰里,月氏人几乎是源源不断,没有间隙的往前冲,意图就是用人多的优势彻底碾压当面汉军。
面对这些不要命的月氏人,汉军虽有死战之心,但人毕竟不是钢铁铸就,半个时辰,一个小时的超负荷体力消耗,任何人都承受不了。
弓弩手已经轮换了两茬,连鼓手都换了三轮了。可月氏人的进攻依旧犀利。
保山河面沉如水,望向方人胥:“参谋长,敌我损失如何?”
方人胥的脸色也有点难看,毕竟第一次看见人命如草芥的沙场,冷着脸道:“初步估计,半个时辰叛军死伤超过四千,我军损失超过一千……”
方人胥没有给出建议。这个时候全靠保山河一个人的判断。
如今放在保山河面前的路只有两条,一是舍弃一部分汉军,退回北部乡的工事后死守。二是把北部乡的所有步卒都抽调出来,继续跟月氏叛军耗。
两者都很难抉择。月氏人看来是巴不得跟汉军消耗。但汉军现在气势也不弱,若是一撤就怕撤出问题。
该怎么办?
就在这时,前方忽然传来一阵惊呼。
“旅帅,叛军一旅骑兵直朝中军而来!”有传令兵惊声大呼。
……
ps:闪亮回归,练练手。呵呵
【第二十五章 焉耆战,仲永之勇(完)】一万两千字更新
汉军出现的暂时性体力不支完全被昆贡.阿巴斯看在眼里。(.)如果他连这点战术眼光都没有,也就不用混了。
而这也正是昆贡.阿巴斯一直寻求的机会!
人生就如一场豪赌,该押上所有注码的时刻,绝不能犹豫。昆贡.阿巴斯果断地让那达布颜出击。
“冲上去,不计伤亡的冲上去!把那面大汉皇旗给我扯下来踩在脚下!”昆贡.阿巴斯几乎是咆哮着对那达布颜吼道。
半个时辰四千的伤亡,已经快要超过他的心理底线。虽然这之前上去的都是以伤兵加驽马的组合,但那也是他阿巴斯今后与兄长争夺王位继承权的资本啊!就这么无奈的消耗在这小小的北部乡,阿巴斯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依旧痛心不已。
那达布颜身高九尺,生就一副猛男形象。虽然主管的是“圆月弯刀”这种情报部门,但并不代表他不是一员猛将!事实上,那达布颜的武力值可绝对不下于昆贡.阿巴斯之前器重的韩彪。不过因为那达布颜是匈奴人,一直无法在月氏人当中获得在战场上表现的机会罢了。
这也将是那达布颜第一次在正面战场上与汉军交锋,更是他表现自己的唯一机会。昆贡在赌,那达布颜也在赌。
与韩彪不同,那达布颜虽一副猛将外表,但做情报工作的他头脑也绝对不简单。汉军尽管明显露出疲态,密集的箭雨弩风已经不能保证频率,可他依旧没有掉以轻心---昆贡没说,但那达布颜也明白,这次出击。将是这支月氏大军最后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主力冲锋!那达布颜必须谨慎对待!
月氏第六军团有六万人,看似庞大无比,但实际上能战的只有一万余人!那达布颜的这支骑兵将是尖刀中的尖刀,一旦受挫,月氏将再也兴不起进攻的欲望!他们这支残兵会被彻底打回原形,成为真正的败兵,就此四散也并非不可能。
他们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在淄木可以迎着汉军阵列。发动数次甚至数十次冲击的月氏第六军团了!淄木一战已经彻底打垮了月氏第六军团的士气,而今天这一战,是求生之战。往往求生之战都是一时之勇,士气也是一鼓作气的。一旦受挫,事情将再不可为……
正是深知这些,所以那达布颜一上来就摆出了绝对一往无前的阵型---无遮无拦。无任何护翼的直冲阵型。不,从正面来看,他们甚至连阵型都没有。不是锋矢,更不是龟甲,也不是鱼鳞,就是一个硕大的骑兵方阵从远方慢慢逼近,然后乱哄哄的朝着汉中军的步兵阵列冲上来!
而那达布颜真的是这样布置的吗?不,不是的。
他耍了个小心眼。这次出击是月氏的最后一击,所以他将所有能够集中起来的骑兵都集中过来了,顶在前面组成一个松散骑兵方阵的正是那些由驽马备马组成的“敢死军”。为了让这个松散方阵看上去更加容易被击破,那达布颜甚至将精锐都安排出去了一半,只留最最精锐的一部人马在身边!
而这一部人马。早在松散方阵中间排成锋矢阵,随时准备给汉军致命一击!
说着复杂。看着简单,但这招还真不是所有军队都能做到的。毕竟因为驽马和备马的速度不及那些优良战马,顶在前面时,精锐骑兵的马速提不起来。而一旦接战,松散骑兵方阵的目的是迎接箭雨,然后迅速向两翼散开。为精锐骑兵让开冲击空间!而融化在松散方阵中的精锐们也必须赶紧从向两翼散开的骑兵堆里分离出来,汇聚到那达布颜这一部的身后,组成同样浩大的进攻方阵,冲击汉军!
事实上,昨天一个晚上,那达布颜就在研究安排这一战术。今日实行起来,效果如何?
效果可以说出奇的好。
当汉军传令兵向保山河汇报有一旅月氏骑兵朝中军冲来的时候,已经是那达布颜向汉中军露出锋利獠牙的那一刻!在这之前,月氏松散骑兵方阵成功迷惑了汉军观察斥候的视线,汉军步卒方阵也没有在意,而是像之前那样发射箭矢,试图击散这支冲锋的月氏骑兵---这个场景在过去的半个时辰里已经上演了无数次。
而前期的场景也与之前无二,月氏松散骑兵方阵在大汉步卒一千步的时候遭受了巨大伤亡,开始有崩溃前兆,队形更加松散,八百步时,已经有月氏骑兵开始向两翼分开,甚至有许多骑兵根本没中箭却不知为何地躺下了---汉军不知道,这是因为那些马匹是瘦弱的备马,体力不支而已---唯一不同的是,以往在七百步左右就会彻底掉头撤退的月氏骑兵这次还有骑兵线继续向前推进!
到了五百步,这是对汉步兵而言极为危险的距离了,汉军步卒方阵才开始凝重起来。不过此时眼前的月氏骑兵依旧没有太过让人惊讶,也许只是月氏将领下了死命令而已吧?!
在一千步到五百步的这段距离里,至少有一千骑倒在了路上,奔腾的骑兵开始减速,甚至停滞。此刻,所有汉军步卒都松了一口气,可这口气还没吐到煞气弥漫的空气中,月氏松散骑兵方阵前的骑兵线突然一空,一支摆好了锋矢阵的月氏骑兵突然出现,然后在所有汉军都没有回过神来的时候,陡然提升马速,向着汉中军直扑而来!
保山河得到消息的时候,月氏骑兵已经抵近汉中军不足三百步,而所有汉军步卒都在慌乱中开始掉转方向开始平射,那些射往两翼的弓弩手也纷纷掉过身来,试图阻挡这股骑兵。
这个时候,保山河站在高处凝声一望,才勃然怒道:“他娘的,月氏叛军居然跟老子玩蹬里藏身!他们中有匈奴人!”
是的,这种战术叫“蹬里藏身”。首创者就是大汉的死敌匈奴!早在汉高祖时代。匈奴人就曾使用这种战术打的汉军丢盔弃甲,和亲求和。在圣祖之后的五百年里,匈奴人也无数次使用这种战术与汉军打仗,任何一个汉军军官其实都不陌生。
这种战术也很好破解,眼前的月氏骑兵玩的也并不专业,松散骑兵方阵中隐藏的锋矢阵其实从高处一眼望去便能看出来---因为骑兵马匹的马速不同,控马技术不同,所以锋矢阵和松散方阵中间是有很大空隙的。大概有六个马身的距离。这点与匈奴骑兵几乎是无缝连接的“蹬里藏身”在技术上是有天壤之别的,只要及时发现,加强防守,不让敌接近三百到五百步的危险距离,这“蹬里藏身”其实也是送死的战术。
可之前保山河没有意识到月氏人会玩这一手,战场也是临时选择。之前还准备打防守来着,没准备打对攻,所以并没有修建太高的瞭望台。一着不慎,居然让月氏人玩蹬里藏身成功了。
保山河的愤怒跳骂无济于事,他必须立即拿出应对方案。可看着已经接近步兵方阵不足两百步的月氏骑兵,还有已经精疲力尽,正在死命拉扯弓弦弩弦的汉军步卒,保山河实在不知该如何抉择。
让两翼骑兵回防?不说两翼正在纠结,无力回援,单单是之前在五百步时向两翼散开的月氏骑兵,就能完美阻止汉军这一企图。
让步卒现在撤下来?两百步的距离而已,对于在高速疾驰的优良战马来说。不过是五六次呼吸间的事,两条腿怎么跑得过四条腿?
这是一个死局!
唯一破局之道。只有步卒方阵前的那一千长矛手!他们将是如今防护大汉中军最后的屏障!
旁边的方人胥已经急得两眼圆睁,满脸通红,呼吸急促地喊道:“旅帅,快让中军撤下来!”
“来不及了,只能看长矛手的了。”保山河脸上扭曲着,握着马鞭的手已经在轻轻发抖。
对于一军之主而言。将胜负决定权交给别人真是一种耻辱!更是一种无奈!
听了保山河的话,方人胥原本激昂上头的心瞬间冷却下来。第一次见到如此惨烈的战场,第一次直面如此淋漓的鲜血,方人胥之前的状态虽然亢奋,但却再也没有发挥过自己的思维,而是围着保山河的命令在连轴转。这一刻,他自己身为参谋的思维却无比清晰起来!
方人胥的视线越过前方重叠密集的人头,直接落到中军步卒方阵前。月氏骑兵已经抵达百步,在这里,虽然无法不能清晰看见月氏骑兵的举动,但方人胥能够想象,此刻月氏人必定一脸兴奋,俯下的身躯肯定已经从马背上直起,并且拉开那一张张致命的骑弓,即将射出那足以洞穿汉军防线的箭矢!
在汉军步卒方阵前面,一直有些无所事事的长矛手们也陡然紧张起来,虽然方人胥看不见他们,但他们那在汹涌而来的月氏骑兵下的坚强背影,还是给了最深的震撼!
他们也会害怕吧?握着长矛的巨盾的手也在发抖吧?望着前面汹涌澎湃,似乎无法阻挡的敌军也会露出恐惧吧?
可不管怎样,这些汉军长矛手们依旧义无反顾的挡在了步卒弓弩手的前方,他们将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构建起大汉中军的最后一道防线,用自己的生命去践诺从军时的那番誓言:“为国羽翼,如林之盛!”
那一杆杆长矛,一面面巨盾就宛如翼护大汉帝国的森林,斜指向天,无声地站成一面城墙……
一百步,九十步,八十步,七十步……月氏骑兵的箭雨终于“扫射”到汉中军里。
“顶住!顶住!”
“不要乱!”
长矛方阵前,汉军军官紧张的呼喝咆哮响成一片,仗打到这个份上,也是他们所想不到的。居然让敌人骑兵逼近到如此前的位置,单靠长矛手如何抵挡?
“嘭”
一声巨响,似乎是传遍了整个战场,但又似乎是在心底回荡。
长矛阵前激起漫天尘土。方人胥心头一紧,凝目望去,烟尘稍散。他却突然感觉如坠冰窟---该死,月氏人居然有冲阵锤!
冲阵锤,用木墩或者木柱打造,包上铁皮和铁钉,两名骑士拖拽而前,然后甩击在长矛手的巨盾上,巨大的冲击力往往不是人力所能抗衡!
更可怕的是,之前烧毁的那片树林有无数这样的木墩。而这支月氏骑兵至少有上百个冲阵锤!
“嘭”“噹”的声响不绝于耳。汉军长矛手被震飞落地,口吐鲜血无数。
“顶住,顶住!”
“向前,向前!!”
汉军军官们咬着腮帮子死死顶住巨盾,斜举长矛,苦苦支撑。
不能让他们突破。不能突破!一旦突破弓弩手将直面骑兵,大汉中军将彻底覆灭!
所有汉军长矛手都明白这个道理,他们只能咬牙死撑。一个长矛手倒下。立即有人补上。惨叫声屡屡在耳边回响,但他们却不能有任何停滞。
弓弩手们又一次射出了箭矢,但对月氏人的伤害已经微乎其微。有自己的长矛手挡着,他们不能平射,只能抛物射,但抛物射在这么近的距离里根本无法给月氏人造成太大的伤害!
猛烈的撞击声持续着。人力有时尽,终究无法抗衡。终于有一段长矛手组成的盾墙散落,月氏骑兵兴奋地大声呼叫,从这个缺口蜂拥而入!
“完了!”所有汉中军士卒脑海里只出现这么两个字。
“顶上去,跟他们拼了!杀啊!”
“大汉威武!”
汉军长矛方阵的军官们见阵势已经被突破。心里悲凉一片,但却依旧嘶吼着向前冲。
“冲。冲,冲!”
“前进!”
“大汉威武!”
乙等军团的血性在这一刻迸发。但其实这个时候最要紧的不是血性,而是纪律。这支刚组建没多久的乙等军团士卒显然被惨烈的战场给刺激的忘了这点。
他们个个血灌瞳人,如被激怒的野兽,放开了巨盾,举着长矛向每一个能看到的月氏骑兵刺去!
可是。没有了纪律和队形的军队,所要面临只是无情的屠杀。长矛手们给冲锋的月氏骑兵造成了一定伤亡,但他们也彻底崩溃,无法再给弓弩手们提供庇护。
大汉中军,顷刻间崩盘!
……
在月氏骑兵突破长矛方阵的那一刻,方人胥就已经回过头,对另一个参谋说:“立即派人告知殿帅,北部乡初战失利,先准备退守乡里,请殿帅定夺。另外,让方仲立即阻止防线,守护全军撤回北部乡。”
那参谋愣了一下,望向保川保山河。
保山河此刻脸色苍白,首战失利,这已经不得不承认了,他无奈地点点头:“按参谋长的军令行事。”
“喏。”
保山河有些愧疚地看着方人胥,但方人胥很简练地说:“旅帅,此刻不是惭愧的时候,赶紧下令吧!”
方人胥能够指挥参谋向军团长汇报,但却不能越俎代庖,替保川给其他军官下令。
保川点点头,正要让大汉皇旗发出撤退旗号时,忽然,前方传来一阵大哗。
原来冲破中军的月氏骑兵并没有停留,而是继续突破,他们冲着大汉皇旗来了!
大汉皇旗所在就是大汉的指挥中枢,也是保川所在的位置。这里离中军仅有一千步,在偏右后方。一般而言,中军被破,全军后撤是必然的。正常来说,月氏人破了中军也就够了,没必要在此刻赶尽杀绝。
但他们却似乎不是这么想的……
保川原本苍白的脸色突然红晕起来,岂止是红晕,简直是要血管爆裂,额头的青筋毕露,在空气中不断跳动:“欺人太甚,简直欺人太甚!真以为本帅怕了他不成!传令,让曹贵把乡里的两部人马拉出来,组建第二个中军,全军结阵,跟月氏人拼了!”
方人胥大惊,正要再劝,却在见到保川的眼神时止住了。
保山河是甲等军团的,而且是大汉重装骑兵骠骑卫出身。重装骑兵信奉的是什么?他们的军事信条跟陷阵卫是如出一辙,那就是:冲锋,冲锋,冲锋!一往无前!
此刻的保山河显然是把自己的队伍当成自己曾效力的骠骑卫了。
对于保山河的这道军令,在后来有无数种辩论的声音。有人认为英奇负有责任。让一个重骑的排长担任轻骑的统帅,这本身就是任人不明。而有人认为,在当时的情况来说,汉军想要完整地撤离战场已经不可能,仅剩七八千人的汉军也绝守不住六万月氏人的强攻,北部乡陷落已成定局,保山河也是绝望反扑,不让大汉军威蒙羞罢了。甚至还有人认为。身为参谋长的方人胥在这个时刻毫无作为,没有尽到参谋长的责任,理应为这个军令负责……
不管是哪种认为,在当时而言,保山河的这道军令都让整个战事升华到另一个地步。
……
那达布颜此刻脸上都是血,不过他知道都是汉军的。他是第一个冲进汉中军的将领。更是这支月氏骑兵的最高将领。不过汉军不知道。在他身边,有另一个人穿着他的盔甲,带着他的剑章冲锋在前---李代桃僵。偷天换日,蹬里藏身……身为匈奴人,那达布颜已经将这个计策玩的出神入化!
昆贡要的是大汉皇旗,而不是击退当前的汉军。也只有拿到大汉皇旗,他那达布颜才能在月氏人中一飞冲天!所以在突破汉中军后,他没有丝毫犹豫,继续带队冲向那面左后方的皇旗!至于后面的扫尾,自然有其他人完成!
就这样,那达布颜带着将近一千骑兵朝着大汉皇旗汹汹而来。
还好,人不多。仅有一道防线,还是步骑混合的。那达布颜心里狂喜。
大汉皇旗周遭人头涌动。无数汉军士卒在经过最初的错愕之后,纷纷不要命地往皇旗赶。连那些被击溃的中军步卒们也在疯狂地朝大汉皇旗涌过来。
而护卫在皇旗左近的汉军士卒显然没有马上反应过来,瞬间被冲垮,接着他们也纷纷围拢过来,想要拦住这支月氏骑兵对大汉皇旗的冲击。
可这一切似乎都是徒劳的。月氏人的速度很快,几乎是在半刻钟时间就冲到离大汉皇旗不到两百步的距离了。
肃州第一军团的大汉皇旗。红底黑边,蟠龙图形金线绣织于上。旗长九尺,宽五尺,取九五至尊之意。旗杆长约六仞(七尺为一仞,大概九米高),宽为半围(一围即一人合抱),需四人合力,方可抬动。
当然,这是军团级别的大汉皇旗,还有规模小点的,例如之前沈云他们所使用的。至于元帅级别的皇旗,那规模又不一样。
至于保山河的骑兵旅为何会有军团级的皇旗---呵呵,他这个旅可是英奇的警卫旅和亲兵旅,是心腹中的心腹。
言归正传,那达布颜冲到离皇旗两百步时,便再也不隐藏自己的身形,反而越过身边那个冒充自己的“旅将”,直接冲到第一线,首先拉弓,射中一名掌旗官,然后抽出马腹武器袋里的飞斧,劈杀一名近前的汉军士卒,紧接着又策马冲阵,手里的狼牙棒舞的团花锦簇般,十数名汉军被击飞,手下竟无一合之将,那股猛士的气质狂乱地散发出来!
人在陷入这种状态下,与野兽其实无异。那达布颜根本没注意到汉军旗帜的改变,更没发现皇旗下那个身穿旅帅丘山铠的汉军将领已经拍马迎来……
保山河此刻快将牙齿咬碎,手中那把重达六十五斤的环首战刀已经舞了起来。在他看来,迎面这个月氏猛士定然是那名月氏旅将的亲卫长。
必须突破这个人,然后直取对方旅将!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谁都懂。
为此,保山河纵马而前,已经挥舞起的战刀猛地劈向当面这个月氏“亲卫长”。
那达布颜正杀的起劲,通红的眼珠里只有那面大汉皇旗,忽然眼前一暗,一把带着刚烈煞气的战刀就呼了过来。
两马一错,那达布颜抬手一挡,狼牙棒与环首战刀猛然相撞,发出的剧烈金属交鸣声。那达布颜竟觉手臂微麻,瞬间从狂暴状态清醒过来,这才发觉挡在自己身前的居然是这支大汉军队的旅帅!
“斩将夺旗!斩将夺旗!!斩将夺旗!!!”那达布颜狂喜不止。
战场之上,还有比斩将夺旗更大的功劳吗?答案是没有!
他发现了,眼前这个看上去威猛不已的汉军旅帅方才已经是全力一击。带着马速和俯冲猛劈的力道,大概也就六百斤而已,而自己也就感觉手臂微麻,还不足以对他产生威胁。但凭自己一个人,想要快速拿下这名旅帅也是不可能的,电石火光间,那达布颜已经想出一个计策。他猛地将手一缩,身体朝后一趟。作出不敌之状,同时嘴里向身后那名冒充者惊恐大喊:“汉将凶猛,将军快走!”
保山河全力一击,也顿时觉得手臂巨震,虎口似乎都有点开裂,毕竟他已年近四十。技巧虽臻于成熟,但力量却远不如眼前这个才三十出头的“亲卫长”。本想顺势下削,将这名“亲卫长”砍在马下。却被他顺势一趟,躲过刀锋。如果此时保山河再顺手反八字划出刀锋,这名“亲卫长”即使不死,也定然受伤。
可这“亲卫长”居然提醒了那名月氏旅将,这就让保山河改变了主意,已经到了半途的反八字撂刀顺势上扬,刀尖已经划到背后,举刀的右手高举---保山河认为,这个“亲卫长”已经被自己杀散胆,自己应该直取敌将。而那名月氏旅将跟这“亲卫长”也只差了三四个马身而已,胯下良驹瞬息可至。所以保山河并没有改变刀势,而是准备给这旅将当头一击!
就在这个时候,原本看着已经“散胆”的月氏“亲卫长”居然将横架胸前的狼牙棒猛地横甩,竟是直取保山河的后背。保山河已经猝不及防,狼牙棒带着罡风猛地砸在后心。
“噗”,保山河顿觉嘴里一甜。眼睛一花,一口鲜血喷出,身体不受控制地扑在马背上。但猛力下劈的刀锋却依旧迎着那名月氏旅将而去!
“咚!”的一声,那名旅将竟也挡不住保山河这一劈,环首战刀劈在那旅将的头盔上,将铁制头盔活生生劈成两瓣,刀刃卡在了那旅将的脑骨中!
月氏旅将被杀,保山河强忍痛意,心下却是狂喜,自己斩杀了敌将。斩杀了月氏旅将!
可他期待的月氏人惊慌四逃的场景并未出现,反而是那名“亲卫长”已经调过马头,嘴里大喝:“杀了他,斩将夺旗!”
等候保山河的,竟是所有月氏骑兵的齐声应合,在这一瞬间,保山河忽然明白过来,那名“亲卫长”才是真正的月氏旅将!
紧随保山河的方人胥也惊觉不对,可保山河已经冲进了月氏骑兵阵中,如果能够暂停的话,可以发现此刻诡异的情景是,汉军旅帅保山河陷进了月氏骑兵阵中两个马身,同时有四把战刀,两杆长枪,一柄狼牙棒击向他身上的所有部位。而那名冒充月氏旅将的“亲卫长”也有半个马身与汉军骑兵交错,而这半个马身交错的,正是方人胥!
“旅帅下马!”方人胥提声高呼,同时手里的战刀以极其刁钻的角度,直取月氏真正旅将的咽喉。
可惜,方人胥手中的不是剑,而是刀,刀讲究横劈竖砍,刺的威力是不足的。而那达布颜显然也不是吃素的,在调转马头的时候就关注到了这个汉将,在错身的瞬间,将短兵相接时不堪用的狼牙棒像甩鞭一样甩向保山河,自己却猛地一缩脖子,左手握拳,猛地击打在方人胥手中的战刀刀面上。
说着复杂,其实一切都发生在电石火光般的瞬间。不知是听见了方人胥的呼喊,还是被那达布颜的狼牙棒砸中,又或者是已经不支晕厥,总之保山河如山的身躯从马上滚落。而方人胥这一刺也让那达布颜轻松躲开,那砸在刀面上的一拳,还让方人胥震得虎口发麻,握刀不住,整把战刀都被击飞了。
高手!
这是方人胥脑海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眼前这个月氏旅将的战场厮杀技术绝对有武林高手的风格。那精准一击简直太玄妙了,而且力量还大的惊人。
方人胥只在一瞬间就知道,骑在马上,而且手里没剑的自己绝对斗不过这人,方才若是慢个半拍,方人胥的虎口就不仅仅是震麻这么简单了。脱臼都有可能!
想到这一点,方人胥也不恋战,与那达布颜交错而过,从马侧抽出另一把备用战刀,呼喝着冲进月氏骑兵阵中。因为保山河落马及时,那些月氏骑兵的攻击都失了目标,在错愕间就被方人胥抓住了机会,刀光数闪。连挑带抹,三名月氏骑兵被砍于马下……
在那达布颜看来,那个保山河跟方才技击高绝的汉将都是死人了,他此刻眼里只有前面不足一百步的大汉皇旗!
那达布颜劈手夺过一名汉军士卒的战刀,然后继续大开大阖,击杀四五名汉军。迅速而又坚定地朝着大汉皇旗而去!
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那达布颜此刻就是一尊中路杀神,无人能挡。
而汉军这边。保山河的落马无疑让所有军士的士气大泄。虽然汉圣祖的军制改革尽量淡化将领在战场上的决定性作用,但在以个人勇武为基础的冷兵器时代战场,万人敌猛将却是全军士气的风向标。
一直死战不退的汉军士卒在保山河落马之后,竟而有了溃退的趋势。
而在这时,战场的外围,举着千里眼的昆贡已经兴奋的直拍大腿,早在那达布颜突破中军之时,他就已经下达了总攻令,全军压上,如今汉军的败势已显。神仙难救了!
昆贡在乎的不再是这场战斗的胜负,而是自己能够以多大优势取胜。若那达布颜真能斩将夺旗。立下这等战场奇功,昆贡也绝不吝啬封赏。
“好一个那达布颜,好一个匈奴勇士!”昆贡已经笑的快要合不拢嘴。他仿佛看见自己拿着肃州第一军团的大汉皇旗耀武扬威的情景,只要那达布颜再往前冲五十步!只要五十步,那面大汉皇旗就会被勇猛的那达布颜砍下,届时。整个战斗都会结束,这方圆十数里还在抵抗的汉军都会胆散,他就能直驱焉耆城下,拿下这座重镇。或许,他还能举着这面皇旗,纵横大汉的河西走廊……
千里眼中满满的都是那达布颜横冲汉军的身影,多么威猛。可就在昆贡喜笑颜开时,千里眼中的那达布颜忽然一顿,然后整个人从马上飞了起来,“嘭”的一声,巨硕的身躯砸在已经流满鲜血的土地上,溅起一团团血红的泥点,似乎砸进昆贡的眼里……
昆贡心里一抖,手也跟着颤了一下,千里眼从左眼中划开,下一秒,他又赶紧对准,紧紧寻觅方才到底发生了什么,千里眼中,方才那达布颜的位置上,出现了一个年轻的汉将!
是的,一个年轻的汉将,年轻的过分,面庞坚毅,如刀刻斧凿般的脸部线条,牙关紧咬,手里握着一把已经折成两段长槊,而他胯下的战马已经在瑟瑟发抖,接着噗通一下,马腿发软,倒了下来。这年轻的汉将跳下马,扔掉两截的长槊,眼神凶狠地扑向了倒地的那达布颜!
“是谁?这人是谁?”昆贡嘴里嘶吼,满脸不甘。
他已经猜到了方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心中无敌的猛将那达布颜居然被这个年轻的汉将从马上击飞,而那年轻汉将的坐骑也许也受不了那股巨力反冲,而彻底瘫倒了。
时间倒回十余秒。那达布颜眼见就要冲到大汉皇旗前时,忽然一个不算太彪悍的身影出现在前方,那达布颜想也没想,与之前一样,劈头盖脸就一刀砍去,他对自己的力量有信心,在汉军中没有一个人能够硬扛自己这一刀,除了方才那个大汉旅帅外!
可让那达布颜吃惊的是,眼前这个不太彪悍的身影,在跟他交错而过时,不但用长槊挡下了这势若雷霆的一刀,还不合常理地将右腿从马镫里抽出,一脚将他从马上踹飞了出去!
虽然这个年轻汉将的坐骑也因为受不了反作用力而瘫倒,但他不但若无其事地接下了这一刀,还有余力飞脚踹飞自己---先将这个不合理的骑战招术忘记吧---这说明眼前这个年轻汉将的单单在力气上就比他那达布颜要高出不止一截!甚至要高出两倍,三倍!
那达布颜,猛吸一口气,将胸口那股浊气吐出,然后快速从地上弹射起来。眼神犀利地望着向他走来的年轻汉将,喝道:“吾乃大月第六军团亲卫骑旅长那达布颜,汉将好本事,可敢通名?”
在爬起来的一瞬间,那达布颜注意到自己冲的太猛,与自己的队伍脱节太远了---足足有一百步。不过还好,汉军并没有完全聚拢过来,而挡在他面前的。只有眼前这个汉人小将。月氏骑兵也在快速向这里汇合,只要拿下这个汉人小将,他身后的大汉皇旗还是自己的。
虽然意识到这个汉人小将的力气不小,但那达布颜并不在意,战场格斗,靠的可不光是力气。还有技巧。作为情报特工组织的领袖,又在江湖上混过几年的那达布颜,在拳脚上他自信不输给任何一个沙场中人。更何况眼前这个汉人小将。
不过心里他还是有点隐隐担忧,生怕这个汉人小将是大汉武林中某个门派的高手,若是如此,那达布颜会第一时间准备逃跑---在陆上跟武林人士比拳脚功夫,那不是勇武,那是白痴。
作为“圆月弯刀”的校尉,对大汉武林的各大高手,那达布颜自然也是极为熟悉的。神秘宫家自不待提,那个传说中的宫大绝对是武林中的第一人,没人敢质疑。甚至有人将他称为“拳皇”,因为这个宫大从不用武器。而是徒手就能将任何敌人击败。其他几个门派的高手,那达布颜也能如数家珍,就连这些高手的徒子徒孙他也知道不少。所以他就先让这汉人小将通名报姓,以此决定自己是战是逃。
那汉人小将冷哼一声,扔掉已经断裂的长槊,脚步加快。猛地扑向那达布颜,嘴里喝道:“你小爷我姓方名仲,那达逆贼,受死吧!”
那达布颜往左一闪,脑中迅速过滤了一遍记忆中没有叫方仲的武林高手,顿时心头大定,扫眼间已将周围局势看明白,周围有四五名汉军士卒,是之前被那达布颜击飞倒地,受了轻伤的汉军,不过在看见方仲将自己击飞后,他们向自己投来一抹“等死吧”的目光,然后从地上寻摸武器却扑向了越来越近的月氏骑兵。
看来这个汉人小将的武勇很受汉军认可,若能击败他,定能彻底打垮汉军的士气军心。那达布颜想着,脚下一错,又躲开了方仲的一拳。
这时,那达布颜发现方仲是左拳出击,而自己是向左错步的,也就是说方仲如今的左半边身体暴露在他的攻击之下。这可不是一个武林高手会犯的错。
那达布颜心头一喜,错步之后,立即抱身前冲,从方仲左边,卡住了他出拳的左臂,然后右手缠向他的脖子,准备勒死这个一看就是力气大的傻子汉将。
可那达布颜显然没有注意到方仲嘴角露出的诡笑。方仲虽然在家里经常被小妹方归云骂是憨货,可他也仅仅是憨,不是傻。从小到大帮着方小妹也打了无数架了,最基本的虚招还是懂得,更何况,他还跟方人胥学剑,又跟沈云学拳---话说沈云那套拳击术,应该是领先这个时代太多的格斗术了---方仲从军后,又经过那么多场的挑战赛,如今这格斗经验可谓丰富,说他提早进入了颠峰时期也毫不为过。
而那达布颜呢,他在认定武林中没有方仲这号人物后,自然而然的将方仲归为军中的好汉,功夫即使有,也绝对有限的很。所以有点疏忽了,没想到方仲会使诈---从松散方阵开始,好像一直都是他那达布颜跟汉人使诈,还没汉人向他使过呢,也难怪他疏忽了。
众所周知,两军交战,双方将士都是甲胄齐全的,甲胄包括了头盔、肩甲、腹甲、胫甲四个主要部分,另外将领级别的还有肘甲,护膝等,甲胄之间还有密集的铁丝勾连,最大程度的避免伤害。而这些甲胄的作用,最重要的其实还是照顾到作战时的灵活,全身裹着铁块作战,那不符合东方人的作战特点,那是西方人的专利。大汉有陷阵卫,可那陷阵指的是一往无前的气势和敢死的勇气,而不是重甲步兵。大汉只有重骑兵,可没有重步兵这个兵种。
当然了,穿着甲胄是不适合在陆地上厮打在一起的。还是那句话,穿着甲胄的就是军人,军人是军队的组成部分。而军队是一种群胆生物,一切以纪律和配合为作战之根本,单打独斗的情况绝少出现。即使有,也是拿着刀枪武器,在一两个出手间就决定了双方的生与死。像方仲和那达布颜这样穿着甲胄在陆地上赤手空拳厮打的场景那更是绝少绝少的。
反正那达布颜就几乎没有穿着甲胄站在地上跟人打过,所以他忽略了很重要的一点,那就是甲胄是有一个坚硬肩甲的。至于方仲,他之前挑战各个营盘。可都是穿着甲胄去的,自然知道利用全身的武器。而那个肩甲就是他要利用的空档。
那达布颜的右手一攀上方仲的肩头,就突然感觉到了不对,肩甲的宽度和硬度,彻底抵消了他对方仲右边身体的打击力度,也让他想要快速锁喉的想法慢了那么一拍。一旦无法快速锁住方仲的全身,那他控制方仲左臂的做法就失去了意义。
就在这迟了一拍的瞬间,整个身体已经侧过来。故意露出空档的方仲忽然沉腰坐马,右肩一抖,右手抓住那达布颜的左肩,左手往那达布颜的腰际一扣,嘴里大吼一声:“去吧!”
那达布颜忽觉自己腾空而起,然后被重重地拍打在地面上,他自己身上的腹甲此刻却成了方仲的武器---那坚硬的感觉哟,简直跟小腹被打了一拳没有区别。
这还没完,没等那达布颜喘过气来,方仲又将他整个人倒着抱起。然后将他重重的往后一摔。
当后背着地的一瞬间,那达布颜有一种错觉。他觉得自己像是一只被折腾的蛤蟆,已经快要奄奄一息的那种。随即就是觉得嘴里一甜,满嘴的血色泡沫开始溢出---他被彻底摔砸的内伤了……
如果那达布颜知道现代格斗术的话,就会知道他不是蛤蟆,而是一个沙包。
方仲所使用的,就是沈云教他的“摔技”。摔技真正的起源是汉朝末期。不过真正发扬光大却是蒙古人。到了近现代,摔技又在日本的柔道里大放光彩。但正如那个教沈云格斗术的老连长所言:“穿上和服练中国的小擒拿就不是小擒拿了?”日本的柔道宣传的再神乎其神,那也是源自中国的擒拿术,还是小擒拿……
闲言少叙。那达布颜被方仲当沙包摔了个四脚朝天,头晕眼花,可没等他彻底从地上换过劲来,就觉得脖子似乎被拴上了一道锁---是方仲的胳膊!
此刻,方仲和那达布颜两人头枕相依,像是要搞基完毕的基友,但实际上,却是其中一个人要另一个人的命!
“那达布颜是吧?匈奴人?呵呵,去死吧!”方仲贴着那达布颜的耳朵,在他耳边轻轻道,手臂像蟒蛇一样缠紧,缠紧……
那达布颜已经听不见任何声音,只能竭力睁开已经眯成一条缝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天空,天空很蓝!还有一丝红光,为什么有红光呢?哦,原来是眼角充血了!我快死了吗?我要死了!希勒,我的弟弟,你一定要帮我报仇啊!
……
当方仲提着那达布颜那已经变成酱紫色的脑袋出现在汉军中间时,整个汉军中爆发出了绝大的欢呼!
那达布颜的勇武是汉军看在眼里的,那种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杀神气势,绝对是难得一见的绝世猛将之姿。但这么一个人,还是被方仲轻松绞杀!
激情中的汉军士卒,不知是谁喊了一句:“仲永无敌!”引来了全体汉军的齐声应合。
“仲永无敌!”
“仲永无敌!”
“仲永无敌!!”
仲永之勇,在此战中崭露头角。
方仲之名,也在那个时候被传成了方仲永。其实最初那个喊“仲永无敌”的士卒,应该是想喊方仲的全名,方仲方永殇,可一激动下,却蹦出了这么个名头。
当然,虽然方仲绞杀了那达布颜,可也只是保住了大汉皇旗,而汉军在北部乡的战役其实已经结束了。汉军大败的局势不可挽回。这不是一两个将领单挑完了就能决定的。
幸运的是,保山河居然也没死,在那么多马蹄的踩踏下,不知是月氏人想着活擒汉军主帅,还是真的运气那么好,方人胥冲进去的时候还是顺利救下了他。
汉军虽然败了,但月氏人因为那达布颜之死,并没能马上攻进北部乡,而是暂时撤退。前后激战两个时辰,从日中到日斜,汉军阵亡三千六百余,重伤两千余,轻伤无算。在日落之后,全体汉军向焉耆撤退。
ps:第二十五章终于结束了,呼,下一章【梦楼兰,渊亭饮血】
【第二十六章 梦楼兰,渊亭饮血(上)】
第二天,月氏占领北部乡。(.)休整了三天,依然没有再向焉耆进发。原因是月氏也阵亡四千九百余,重伤两千四百余,最关键的是猛将那达布颜战死,这让昆贡一时找不到了进攻焉耆的勇气。而北部乡被掘地三尺,找出了不少粮食,足够让五万多月氏士兵恢复一下体力。再加上,昆贡也需要搜集焉耆的情报,不能再发生北部乡这一战中,对对方猛将毫无所知的情况了。
而焉耆的肃州第一军团也没有主动进攻北部乡。英奇倒是想进攻,可他手里只有前中后三个师,不过四万余人。单从人数上,还少于月氏。更重要的是,保山河重伤,他手上也少了一个重要将领,而其他师帅对他还不是很归心,这个情况也只能打打防守战了。
而三天后,陷阵卫赶到了焉耆。有了程知节的甲等军团,焉耆城算是暂时解除了危机。
但这只是暂时的。
又过了三天,月氏第六军团终于发动了进攻。焉耆城陷入大战之中。
战事一开始就非常纠结。虽然有陷阵卫的存在,但这次汉军的目的是守住焉耆,所以并没有大规模的跟月氏人打对决---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北部乡一战后,肃州第一军团已经有点不敢跟昆贡.阿巴斯的军队打对攻了。
陷阵卫虽然无惧月氏人,但程初却也没有干涉英奇的指挥,而是将陷阵卫收缩在南部乡。毕竟英奇的焉耆主帅身份是益公任命的,即使程初军衔较高,也不能越俎代庖。
战事一开始就陷入胶着。焉耆城的确被英奇打造的固若金汤,即使没有城墙,依据民居修建的各种壁垒和防线,也足以抵挡月氏人的疯狂进攻。
整整三天,昆贡付出了四千多人的代价,却连焉耆第一道防线都没攻下。不过随着时间推移,月氏人所能打造的攻城器械越来越多,汉军防守上已经开始承受较大伤亡。
时间到了汉元1003年九月二十六日。从月氏第六军团出现在珂兰山至今已过了整整十天!
月氏叛军的攻势从没断过。十天的强势攻击,让月氏付出了两万的伤亡。而肃州第一军团也同样不容乐观,前师已经废了,中师和后师也即将面临重组的危险。两边都打出了真火。不过也因为这样,英奇对肃州第一军团的掌控力也开始得心应手。
作战指挥室里,英奇对程初道:“程将军,我看月氏叛军锋锐渐颓。明日就要看陷阵卫的了!”
程初裂开大嘴笑道:“还是英老弟够客气。[.超多好看小说]我们这算是白捡的便宜啊。放心,明日要是不把昆贡逆贼的脑袋砍下来,俺老程就白领陷阵卫这么多年了。”说到这里,程初扭头看了看英奇旁边的方人胥和方仲。笑道:“不过,我们陷阵卫只能击溃月氏叛军。想要全歼,可还得看仲永的。”
自北部乡一战,仲永之勇已经传遍全军。虽然北部乡没能守住,可最起码保住了骑兵旅的精华。保山河重伤,和其他伤兵一起送回墨山疗养,而骑兵旅就被正式交到了方仲手里。尽管此时骑兵旅可战兵员不过两千骑。但如果陷阵卫能够将月氏叛军击溃。打成溃击战的话,两千骑用来从后掩杀,足够了!
方人胥还是当他的参谋长,不过也开心地看着方仲。冲有点激动的方仲点了点头。
英奇也开心,虽然肃州第一军团损失严重,但因为焉耆青壮不少,临时征召,还能补充一点,最重要是的这么一来他对肃州第一军团的掌控力简直已经可以遂心如意了。虽然说白了有点残酷。毕竟这是以大汉将士的生命换来的指挥力度,但总算是英奇一点点私心里的安慰。
作战指挥室里的气氛不算严肃。毕竟眼看月氏叛军也即将陷入颓势。而汉军还有陷阵卫这一支生力军。最重要的是,墨山那里已经派了一个乙等师,明日即可抵达战场---拼消耗,汉军可不会怕月氏人。
天色渐晚,惨烈厮杀了一天的月氏人也终于疲惫的退下去。今日又没能完全占领焉耆城,不过因为明日即将反击的原因,汉军退出了一部分焉耆城地盘,将月氏人一部分兵力拖在了城里。而月氏人却认为这是汉军疲软的征兆,所以反而兴奋异常,在入夜后的最后一场拼抢中,汉军还吃了小亏。
一日激战,双方又都阵亡了四百多人,加上伤兵,今日的伤亡总数又要过三千!
如此惨烈的激战程度实在是大汉帝国土地上五百年来少有的。不过正是这一场场惨烈至极的搏杀,让大汉的军人们重新找到了五百年的祖先征战西疆,拓土千万里的烈烈武风,也让大汉的将士们重新找回了奋勇搏杀的军魂,在未来与罗马的全面战争中,大汉才不会因为五百年的承平,而失了在战场上厮杀的本能,才不会只有那么寥寥几支军团可用的尴尬---当然,这一切都是后话。
……
入夜时分,天地一片寂寥。只有野狗在坟堆里兴奋地刨食时发出的哼哼声。(.好看的小说)吵的急了,双方的士兵会出声呼喝两句,赶走这些烦人的畜生。其余的动静却是极少。
就在这时,一队汉军骑兵从南面疾驰而来,越过南部乡营地,直入英奇的指挥室。
不多时,英奇的指挥室全部灯火点亮,并有参谋紧急出入,召集一众将领开会。
刚回到自己营房的程初又被吵醒,然后顶着一头疑惑和困意,又来到英奇的指挥室。
”英老弟,又有何军情?下午不是都商量妥了吗?”程初没有表现不满,只是被人打扰了休息,声音大了些。
英奇却没有在意这些,而是有些困恼地摆了摆手,让方人胥说。
方人胥道:“程老将军,今日来了两份紧急军情。一份是元帅派人送来的。”
程初的睡意完全消失,急问:“元帅?轮台城如何了?”
方人胥面无表情地说:“轮台城丢了……”
“啊!”
程初还没惊讶完,方人胥赶紧补充道:“不过元帅没事。元帅已经撤回鄯善。不过甘州第一军团的司徒殿帅受了重伤,第一军团也无力再战,全军团所剩不过六千人。第二军团杜殿帅已经放弃了车师。正全力回防鄯善。”
程初跟英奇一样,趴到舆图前看了看,道:“那月氏叛军呢?拿下轮台,他们可还有余力攻鄯善?”
方人胥摇头道:“应该没有了。月氏怕也已经是筋疲力尽。元帅的军令并没有让我们增援之意。而是让我们一定要守住焉耆。”
程初奇怪地抬起头,看着方人胥道:“你小子就是喜欢卖关子,有啥话一口气说完。俺老程不信你半夜把这么大帮子将领叫来就是为了说这个。”
方人胥叹了口气,道:“除了元帅的军令。我们还收到一份敦煌郡守保仲的紧急军情---月氏叛军在楼兰出现,不日即将抵达玉门关外。保郡守认为玉门关吃紧,希望我们能够给予援助!”
程初一怔,他万万没想到紧急军情会是从玉门关发来的。张了张嘴想问元帅是怎么决断的。可想了想才明白,如今这消息怕是还没到益公手里。他们只是率先知道了而已。
气氛有点沉闷了。
半晌。程初才搓着大手道:“英老弟,这事你怎么看?”
英奇道:“保郡守我知道,轻易他不会发求援信。既然他说玉门关有危险,那想必楼兰的月氏人肯定不弱。玉门关必须守住,否则整个河西走廊将直面兵锋,甚至连帝都也存在危险。”
英奇不是危言耸听。保仲这人的确很沉稳。虽是文官,但在这几年做的几乎都是军伍之事。甘肃两支军团的后勤补给和供应,与保仲密不可分。而且他主管敦煌至玉门的防御,向来非常谨慎。所以,这道军情应该也不会是误报。
可是,之前益公已经派了三支军团到玉门关,如今保仲还求援,难道那三支军团都拼光了?不可能啊!
而且,月氏叛军所有精锐都压在了轮台城。就连北疆最后的残兵军团都挡在了焉耆,月氏人哪来的兵力打玉门关?
不过现在显然不是考虑这些问题的时候。如今摆放在英奇面前的。只有两条路。
第一,等元帅下军令。不过这一来一回,怕是玉门关有危险。毕竟救兵如救火,万一玉门关丢了,月氏叛军可顺着河西走廊直抵关中。到时候可是京畿震动,哦,不,是天下震动的大事了!
第二,从自己这里分兵出去。从焉耆到墨山三百里,从墨山到敦煌三百里,从敦煌到玉门关两百里,全程是八百里。而且有直道相连,如果从这里派兵,昼夜赶路的话,步兵需要十天!而骑兵只需要三到四天!
或许别人会问,为什么不从甘肃两州其他地方调兵,或者从墨山调。
这个问题,作为参谋长的方人胥就没提出过。为什么?很简单,甘肃两州为了补充第一次塔里木河河谷之战的惨败,已经将所有的丙等军团都抽调了出来,民伕还抽调了无数。甘肃两州的民力已空!而墨山,为了援应焉耆和鄯善,墨山如今也仅有一个师的兵力而已。
甘肃两州本来就不是什么人口密集的州郡,为了供应西疆方面军前后十五个军团,二三十万军队的征战,两州百姓早已疲敝不堪---要知道,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可不单单是军人的事,后方的民伕还要做很多很多的事。按照大汉帝国兵部与户部的统计,一个在前线作战的军人,后方至少有十五个平民在为他服务。由此算下来,三十万的大汉军队,后方即有四百五十万百姓在默默付出。而甘肃两州加起来,人口还不到一千万!这是什么意思?意思是,甘肃两州上至五十,下到十八的所有男人都参与了这场战争,甚至还要加上妇女!
这场仗打下来,帝国政务院已经打算免除两州五到十年的赋税来休养生息,否则地方上很难恢复元气。
甘肃两州之后,便是作为帝国关中屏障雍凉二州。而为了这场战争,雍凉二州的军力也抽调空了,主要是填充北疆方面军和西疆方面军一部分---大汉皇帝的旨意里,不但雍凉二州,整个北部的近十个州郡都调动了。可以说,这场平叛战争已经是大汉帝国使出四分之一的国力在打。
这些情况是身为参谋必须明白的。方人胥就是知道这些情况,所以没有说那些不懂的话。
大汉跟月氏毕竟是有区别的。月氏搞的是全民皆兵,反正他们不用在乎百姓的死活。这样他们的兵力上去了,兵员素质却不高,能打的就那么几支军团而已。但大汉却可以通过轮换,将不同地域的军团抽调过来作战。
……
“当下最要紧的是必须保住玉门关不失。”思索了半晌,方人胥果断地说,“程将军,殿帅,不论如何,玉门关绝能沦陷。我们应立即派兵前往玉门。”
“那焉耆呢?!”英奇颇为郁闷。好不容易就能打一个歼灭战了,可这节骨眼上却出了这么件事。
方人胥道:“元帅的军令是保证焉耆不失,当面的昆贡.阿巴斯歼灭与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玉门关。”
程初皱着浓眉道:“不错,玉门关一旦有失,京畿震动。届时陛下震怒,我等恐也难辞其咎。”
英奇咬了咬牙,道:“既然如此,程老将军,玉门关就由陷阵卫驰援吧!我这里继续跟昆贡那逆贼打下去。我倒要看看他有什么牙口能吃下焉耆城!”
现在能够驰援玉门关的,好险也只有陷阵卫了。不过陷阵卫不是骑兵,从这里过去最快也要十天。这十天里会发生什么还真不好说。
顾此失彼,在北疆战局已经进入扫尾阶段的时候,西疆这边却是处处冒火。陷阵卫一个纯步兵军团硬生生变成救火队,从墨山跑到鄯善,又从鄯善跑到焉耆,这次又要从焉耆赶往玉门,来回都快两千里了。真正的大仗一场都没赶上。程初心里窝着火呢!
可窝着火也没用。吃了皇粮,就得为皇家考虑。更重要的是为大汉子民考虑。
他,没得选。
……
ps:程初没得选,我也没得选啊。我也想写,我对这个故事的激情四射啊简直。但真的没时间啊!公司安排了一大堆的采访任务和调研任务,年前要忙完实在有点困难。唉,虽然是双休,但我发现我真正休息的时间只有今天下午这短短的几个小时……
兄弟们,别怪我更新不给力,臣妾尽力了,可臣妾做不到啊!
再强调一下,不会太监的。我会写下去。哪怕再苦再累,我会写下去的。放心放心!
【第二十七章 梦楼兰,渊亭饮血(中)】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陷阵卫赶赴玉门暂且不表,且说一个月前,发生在数千里外的秋明城之战---想必大家等急了吧?哈哈。
汉元1003年八月十九日。这注定是个让沈云会铭记的日子,因为这天让他认识到什么是天外有天,人上有人!
周遭弥漫着薄薄的雾气,八月份的秋明已经有了冰冷的寒意。沈云牵着瑞兽跌跌撞撞地奔走在秋明山浓密的森林间。没带头盔,流云盔挂在瑞兽颈部,敲打着边上已经断了一截的骑刀,发出当当的脆响。而沈云自己,目光里带着悲愤,短寸的头发上隐隐还有血迹,身上的骑甲也破裂了。
断刀、裂甲,怎么看也像是败军之将!
在沈云身后,蜿蜒跟随的是一众红狐部将士,他们也都只牵着自己的战马,原本一人三骑的配备已经不知所踪。战马上还背着气息奄奄的袍泽。行进的队伍间还有一些穿着普通民服的暗卫。
是的,这就是一支败军!沈云也的确成了败军之将!
瑞兽发出呼哧呼哧的喘息声,伴随着一路上叮叮当当不停的声响,沈云抬头望了望,山林里还弥漫着雾气,淡淡的光线已经从东边出现。再回头看了看,除了在薄雾中隐隐绰绰的队伍,没有别的动静。但沈云还是沉沉地叹了口气。
“唉……”
声音幽幽,带着痛苦和不甘。
“还在想昨夜的事?”周蕙紧跟在沈云身后,听见叹息宽慰道。“多想无益,此非战之罪。你已经策划的非常完美了!”
沈云无奈苦笑,又看了看那些缓缓跟在身侧的将士,拍拍瑞兽的脑袋道:“如果策划真的完美,就不会让我们现在丢了所有备马,还让秋明的暗卫袍泽们跟着我落荒而逃……都是我的错,我小觑了这个时代的武林人物!”
沈云话音方落。后面一人大喊:“部帅快来啊,屠统制又吐血啦!”
沈云一惊,将马缰递给周蕙,快步跑向后面。
这是一个用门板临时组成的担架,担架上躺着的正是屠天骄。只见她此刻包裹了两三层行军被。但依旧满头大汗,嘴角还残留着溢血的痕迹,因为化了妆,她还是那副蜡黄的男人面孔,看不出本来的脸色究竟如何。
许多人围绕到了担架边上,负责照顾屠天骄的文萃、司徒晓月、方晓柔。包括周蕙,她也走了过来。经过秋明城一役,许多人都知道了屠天骄的真实性别。让她们来照顾也是题中之意。
不多时,暗卫尤常也挤了进来,叫道:“统制,统制?”
沈云扭头喝道:“别嚎丧了。呢?妈的,你赶紧给我滚过来!”
带着军医蔡八斗深一脚浅一脚的赶到。先是蔡八斗看了看,然后说:“还是让白先生看看吧!”然后一脸赧然地站在旁边。
蔡八斗是军医,骨断筋折之类的战场伤势他能处理,但屠天骄这情况显然不是。
是懂点歧黄之术的,后来还在天牢里跟簋街毒龙石老三学了那么久,门道还算有点。他先把了把脉。然后又翻开屠天骄的眼睑看了看,最后叹息道:“侯爷,屠统制的内脏受了极大的震动,此刻必须静养,不能再赶路了!”
沈云一把抓住:“老白,你,你们武林人士不是都有什么‘春风玉露丸’‘黑玉断续膏’之类的神药吗?赶紧拿出来救命啊!”
满头大汗:“侯爷,你说的那些话本故事里的物什,真实世界里哪有这么神奇的药啊?”顿了顿,又道,“‘春风雨露丸’我倒听说过,不过那是欧阳复那小子阳痿不举又想提枪上马的药物,你确定要给现在的屠统制用?”
沈云怒道:“那蕾欧娜的功夫也跟话本故事似的,你怎么不说?!”
愕然半晌,才弱弱道:“侯爷,我说过了,您不信呐!再说了,屠统制的功夫就弱了么?那蕾欧娜至少也跟屠统制这个下场……”
沈云顿时无语。(.)
好吧,这话还得从头说起。
沈云的冲击王帐计划几乎是完美无缺,阻碍也很明显。不过之前考虑的阻碍都是关于护于军,关于那个日耳曼人统领撒莫尔.德契。可没想到,他们最大的阻碍居然来自于冥王殿主蕾欧娜!
之前的计划真可谓完美,他们抓住了两百护于军的空档,一举冲进了王帐,但万万没想到匈奴左贤王乌流珠.且渠压根不在王帐内。反而是一众冥王殿的死神镰刀在内商议事宜。
好吧,这个大乌龙真的让沈云有点错愕。不过抱着贼不走空的想法,沈云还是打算将这帮子想搞奥林匹亚论剑的西方人搞掉,在他看来,再厉害的武林高手也不可能打的过军队!
再后来,沈云为这个冲动的念头后悔的肝肠寸断。
的确,任何一个武林高手都不可能直面千军万马,哪怕那传说中的宫大也不行。但沈云显然忽略了两点,第一,他带人冲击王帐,身边跟着的不是千军万马,而是一群军伍出身的军人;第二,人数上他尽管占优,可匈奴王帐毕竟是局限空间,而不是大开大合的战场!
在这个方寸之地用一群军人跟武林人士打辗转腾挪的近身格斗,这不是找死是什么?
更重要的是,沈云满心以为左贤王乌流珠.且渠会在王帐里,所以带进来的是十五个暗卫选锋,十个红狐部将士,而且十个红狐部将士还冲在最前,十五个精于小规模冲刺的选锋被安排在后面。
面对贸然冲进来的汉人,围坐在王帐中议事的六七个披着冥王殿骷髅披风的死神镰刀也是一怔,但他们的反应奇快。只是稍稍错愕,便同时腾身而起,还顺手将身边的桌案草席之类的物件踢飞过来,砸向猛扑的汉军士卒。
沈云冲在最后面,见状大喊:“放箭!”
为了这次冲击王帐,他们都是配有手弩的,在短距离冲杀中。手弩无疑是最大杀器。不过他们用的是尤常在这十年间,暗中收集起来的零件,自己组装的手弩,不是汉军中的由兵部和工部共同打造的军用手弩,所以在威力和射程上小了一半不止。
在沈云看来。武功再高,也怕菜刀。武术再好,乱拳打倒。上来就是劈头盖脸一阵箭雨,他就不信,有人能在如此密集的箭雨中活下来……
可事实证明,还真有!
只见那六七个死神镰刀中一个全身裹了骷髅披风。连头部都包裹住的人突然腾空而起,虚空踩着被其他人踢飞的桌案,居然越过了前面两排人手。直接跳到了沈云面前!
匈奴王的王帐不大,但也绝对不小。前文就说过,作为匈奴王,王帐面积可比汉人大殿也不遑多让的。从沈云这个位置到死神镰刀围坐的位置至少也是二十米---这也是自制手弩的最远有效杀伤射程---可这二十米的距离。这个死神镰刀居然借着桌案腾空的力道一跃而过,其间居然还用桌案挡下了两枚弩箭……这,这,这也太逆天了吧?!
据沈云所知,在现代的奥运会上,最远的立定跳远冠军记录是九米左右,而三级跳是十六米左右!
不说现代。以这个时空的时迁和欧阳复来说,他们的轻功算是佼佼者了,可要他们在仅仅借助一张腾空桌案的力道横跨二十米也是极其困难的---时迁跟沈云交过底,不借助任何外力,他横跳是三丈七尺(十米左右),纵跳为一丈六尺(三米五左右)。欧阳复跟时迁相比有点差距,但也能达到横九米、纵两米五的超奥运冠军水平。在借助外力的情况下,时迁也能跳二十米,但绝不是像这个人这般借助腾空的桌案---好吧,这已经完全违背了力学原理。
而接下来的情景,让沈云更加觉得牛顿定律一定是牛顿这傻小子被苹果砸昏了头才会做出的---这个人跃到沈云身边,沈云本能地将手弩扳机一扣,弩箭攒射而出,但这人却原地起跳,蹦起两米,软底缎面的靴子踩在了沈云肩头,借着这股力道居然又直飞到了高达六米王帐横索上!
妈的,这还是人吗?!
沈云的肩甲传来碎裂声,随即一股不可抑止的疼痛从肩膀传到脑海,整个人往后倒地,这一瞬间,沈云真想把牛顿塞回他娘肚子里去……
从这一连串电石火花的动作来看,这个人的武力值至少在三清子之上。按照的说法,那啥小周天应该有第四层了……
言归正传,沈云负责带人冲击王帐,时迁、欧阳复和章暨都是随同保护在侧的,而屠天骄则负责引开帐外的护于军---原本屠天骄想参加冲击王帐行动,可沈云那点大男人主义让他实在做不出让女人冒险的事,所以坚持自己来。
沈云倒地的瞬间,章暨已经熟能生巧地扑上来,拽住沈云往后拖,而时迁和欧阳复对视一眼,同时一声发喊,手持短刃飞身上了横梁索。
匈奴王帐就是一顶大帐篷,帐篷内是靠一根根粗如孩童手臂的绳索拉伸出来的,其中最粗的一根当然要数这根支撑整个帐篷重量的横梁索。
时迁和欧阳复两人的弹跳其实达不到六米的高度,不过好在两人知道交替借力,只是两三个弹腿,两人同时翻身上了横梁索,并且一左一右堵住了这个人。
横梁索下,战局已经进入白热化,但十名汉家将士却已经悉数倒地,冥王殿方却只有一人被弩箭射中丧失战斗力,暗卫选锋加入之后却也被打的七零八落,看来不过数个呼吸间,横梁索下的战斗就能以冥王殿全面获胜而告终了……
横梁索上,时迁和欧阳复稳稳地盘住横梁索,然后同时出手,分别用短刃疾刺这人的头腹---这套配合技是他们当兵后演练许久的。凭借的就是他们灵活的身手,在军中,他们这套配合技可谓是打遍全军无敌手---没办法,他们实在太灵活了。
可是,今天他们遇到了克星,因为横梁索上的这个人比他们还要灵活。时迁和欧阳复刚刚出手,这人身体一动。可以承载千钧之力的横梁索居然往下一沉,然后这人以诡异飘渺的手段在横梁索上来了个回旋,“嘭嘭”两声,本就因横梁索突然下沉而失了平衡点的时迁和欧阳复顿时感觉胸口和肩膀收到重击,整个人往索下摔去。在这刹那。还是时迁沉着,忍着剧痛,后倒的身体抻直,眼见要离开横梁索的脚尖一抖,重新勾住,借着这么一点点力道也如方才这人一般。顺着横梁索来了个回旋---不过他这回旋没人家那么潇洒,还有点狼狈,但总算没有立即摔下去。
在弹回横梁索的瞬间。时迁手足并用,似丛林猿猴一样攀附在横梁索上。那人发出“咦”的一声,似乎颇为惊讶,但身影却又扑至。从骷髅披风下露出的一双苍白纤细的手掌,径直朝时迁的脸部抓去。
时迁当然不会认为这人只是看他的脸英俊,所以想来摸一把---对欧阳复还差不多---时迁心下大骇,双手紧紧攀住横梁索,双腿却如旋风一般倒腾开,身体悬挂在横梁索上,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身体扭曲度。想要踹开那只逼近他脸部的致命之手。
“腾腾腾”,沉闷的声响在横梁索上发出。时迁已经满头大汗,这么久以来,这是时迁感觉离死亡最近的一次,这个全身包裹在骷髅披风里的人给他的压力实在太大了,他的动作比时迁还要快,内力却又高于他,这让以轻功见长的时迁如何斗得过?以这根裹缠了金丝和钢丝的横梁索来说,时迁挂上去这根横梁索纹丝不动,但这人仅仅动了动身体,就能让横梁索发生变形,这就是实力中最大的区别!
“嘭嘭”,时迁躲开了那只伸来的魔手,然后身体飞速顺着横梁索往后退,那人“咦”声大起,显然他也没料到时迁居然还能躲过自己这一击。接下来时迁就苦了,这人仿佛必要抓住时迁的心思,横梁索一沉,整个人如拴在索上的滑轮一样,漂浮着滑向时迁,直如鬼魅!
时迁心头大骇,眼角一凝,牙齿一咬,展开平身所学,誓要与这人比拼一下轻身功夫了。只见时迁,嘴角微启,发出如蛇信般的嘶嘶声,手臂发力,整个人如陀螺一样在横梁索上旋开,双腿如风般踹向这人!
“砰砰砰”激斗在横梁索上展开。直看的横梁索下的沈云目眩神驰。
这就是时迁的真正实力?
掉落在地,幸好被章暨接住的欧阳复也发出一声喊叫:“鼓上蚤要拼命了,这是他的绝学无影脚!”
沈云真想吐槽:“无影脚不是佛山黄飞鸿的绝技么?怎么成了鼓上蚤时迁的了?”
不过他现在是没时间去做这些的,时迁的动作实在太快,仿佛一道道虚影在攻击。而那人的动作更快,快到沈云眼里只有一道道残影,仿佛有无数个人包裹着时迁……
说来话长,但实际不过两三个呼吸而已,就在欧阳复让章暨把他抛上去,准备助时迁一臂之力的时候,沈云惊道:“时迁的动作好快,我都看不见他了!”
“侯,侯爷,我在这!”
时迁痛苦的声音从沈云脚下传来。沈云一愣,原来时迁不是动作太快,而是被人打下了横梁索……
残影一卷,横梁索上那人停住了身影,不过这次他没有再全身包裹着骷髅披风,而是露出一头金发,高耸的鼻梁,湛蓝如钻石的眼睛,淡雅的眉峰---我草,居然是个五官精致到极点的西方美女!细看之下,居然有点像小甜甜布兰妮!
不过此刻“布兰妮”的眼睛里带着浓浓的怒气,身上的黑色骷髅披风上还有两个浅浅的脚印---显然,方才时迁虽然不敌这个美女,但好歹给了她两下,还顺势扯掉了她的头罩。
“汉人,报上名来!”只听“布兰妮”说着正宗的汉语,这个反差让沈云有一点点恍惚:布兰妮学会普通话了?她打算来中国娱乐圈发展么?
横梁索下的战斗已经是尾声。十五名选锋只剩下六七个人,而冥王殿的人居然除了最初受伤那个,依旧一个都没伤着。“布兰妮”站在横梁索上,以极其傲慢和高高在上的姿态对沈云等人说话。
沈云正想开口,王帐外又涌进人来,为首的正是屠天骄,她只是扫了一眼当前的局势。便望向横梁索上的“布兰妮”,疑问道:“蕾欧娜?”
横梁索上的美女一怔,看着下面这个女人打扮却脸色蜡黄的人道:“不错,我是冥王殿主蕾欧娜,你们究竟是什么人?”
屠天骄却没有理她。对沈云道:“快退,匈奴左贤王居然去了扎克.布颜的帐篷,这里是个陷阱!”
横梁索上的蕾欧娜显然也是一怔,随即浮现一股怒气,恨声道:“可恶的乌流珠,居然敢算计我!”
显然。这个冥王殿主也被乌流珠给坑了,故意将王帐让给她,是防着有这么一手的。
当然现在不是扯这些的时候。沈云深知此次冲击王帐,效仿破胡壮侯的军事行动失败了,尽快撤退与大军汇合才是保命之道。所以他立即下令:“撤退!”
这时,有一个冥王殿的死神镰刀突然对横梁索上的蕾欧娜喊了一句罗马语。沈云听不懂。但屠天骄却是听懂了,脸上一惊,道:“不好,他们有人认出了渤海侯,章暨,保护侯爷速退!”
沈云再次深感易容术的重要,自己这张脸怎么比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还要容易认啊?!
此时想退却是不易了。蕾欧娜身影只是一顿,便如出膛的炮弹一样从横梁索上弹射下来,直接扑向沈云。那场面,用欧阳复后来的话说,就是像旷了十年的流氓看见浑身赤裸的女人一样……可是,沈云不喜欢观音坐莲的体位……
屠天骄显然也不喜欢有别的女人在沈云身上上演这个戏码,所以毫不犹豫地推了沈云一把,挡在他身前,猛地向上一推---蕾欧娜和屠天骄两大高手的双掌碰撞在一起,没有影视作品里天崩地裂、霞光四溢的场面,但那股若有若无的劲气还是让沈云感到脸颊生疼。
接下来的事沈云记得不是太清楚了,他隐约记得屠天骄和蕾欧娜两人似真正的武林高手一样打斗了三百回合,然后双双重伤,但又好像两人只交手了三四下,然后就双双分开……沈云先是被章暨扛着跑了一段,然后就发现匈奴护于军从四面八方围了上来。幸好尤常那边没耽误事,打开了内城城门,文萃、赵信、方誊带着大军杀入,搅乱了整个内城,成功将他们救了出去。但因为左贤王已经有了准备,所以并没能将匈奴军队冲散。
没有抓住匈奴左贤王,再次占领秋明城外城是没有意义的,沈云立即下令从西门离开,潜入馨兰谷。
可这时匈奴大军已经围拢过来。文萃率军进行阻断,将匈奴军骗进馨兰谷的草场,打了一场伏击战,当场歼灭追击最狠的三个匈奴百人队,匈奴人这才不敢再大规模逼近。不过也因为这样,他们无法再向南撤退,只能继续往北,走进了秋明川。
而在馨兰谷之战结束后,一直强撑着的屠天骄终于坚持不住,连吐了三口血,昏了过去。
一番乱战下,三清子和阿基里特、侯赛因几个人也不知所踪。沈云此刻也没心情去注意这几个人,只能带着红狐部先行离开,躲避匈奴人的追击。对于匈奴人来说,茂密的森林才是躲避他们追击的最好地方。可因为红狐部也是骑兵部队,进了山林也同样限制了自己的实力。这是一把双刃剑,伤人也伤己。为了躲避匈奴追击,他们还舍弃了许多的备马和驽马,只能牵着战马缓缓行进在秋明川似乎无止境的森林间……
被人追亡逐北的感觉不好受,沈云也暗自懊恼不已。他为自己的冒险感到后悔,可如果再来一次同样的机会,沈云还是会毫不犹豫的作出同样的选择。
他就是这样充满冒险因子的家伙。
不过他现在关心的只有三件事:第一,怎么回到千鸟谷;第二,屠天骄的伤势;第三,到底是谁泄露了这次计划?
【第二十八章 梦楼兰,渊亭饮血(下一)】
“所谓武功,就是合力运用力量的技巧。(.无弹窗广告)在最短最快的时间里释放出最致命的伤害,如果情况允许,还要将这种伤害集中在最小最致命的空间里。这就是武功!”屠天骄缓缓地说。
这里是秋明山中的一处无名山谷。红狐部将士就暂时休憩在这里。
一株古松下,不足十步便是潺潺溪流,屠天骄就盘坐在古松下的一块石头上,对沈云讲解武功的真谛。
红狐部在这座深山老林里躲了整整三天。这三天时间里,沈云对这个时空这个时代的武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整顿军备之余,便让伤势有点好转的屠天骄给他解说武功的奥秘。
通过她的讲解,沈云发现其实这个时空的武功的原理与他之前的认识并没有太大的出入,关键还是对于力量的运用。
在沈云上辈子的时空里,基于热兵器的出现,人们对于武技的追求已经止步于强身健体。就算是以作战为生的军人们,在训练时也仅仅要求学习一击制敌的沙场技击,对于真正的武功奥秘却是没有追求的。毕竟再高的武功,也挡不住子弹一颗,如此大背景下,又怎么能让人潜心去研究真正的武学?
但在这个时空,冷兵器还是战争的主流,武人对于研究探讨身体极限的热情是空前高涨的。从三皇五帝的神话时代开始,就有无数人在不间断的身体对抗中总结经验,经过数千年的传承,对于发挥身体极限有着自己的一套系统认知。
可以肯定的是。沈云的穿越前辈汉圣祖肯定也是知道这点的。之前沈云认为宫家的崛起,是汉圣祖干预指导的结果,但现在看来,圣祖他老人家仅仅在发展方向上给予了指导性意见,而宫家真正能够统御中原武林,依靠的还是自身的实力够硬。
当然,武功只是在不断发掘个人的身体潜力,掌握了最快窥探门径的训练方法。(.好看的小说)个人的身体潜力自然能够大幅度提升。屠天骄就是六岁开始习武,从屠家辗转传承的习武方法中找寻最适合自己的发力方式,这才有如今的成就。
对于武学的认识越多,沈云想的也越多。他自己的格斗技已经臻于大成,毕竟是运用现代科学研究出来的,最适合人体的格斗技巧。但这种格斗技却是不足以面对这个时空的真正高手的。屠天骄毫不客气地说过,沈云这样的功夫。也就在军中可以称雄一时,放在武林中,单打独斗的话,很多人都有击败他的能力。
“你的力气还没有完全集中,出击时总有破绽。”屠天骄解释道,“当然,如果你的力量比现在再大三倍。那或许我一时半会也拿你没辙,毕竟一力降十会,绝对的力量还是能够抵消技巧的。”
屠天骄已经卸掉了原来的易容,而是以本来面目示人,秀发清爽地扎在脑后,艳丽明媚的容颜曝露在阳光下,衬托着古松的青绿,有种莫名的仙意。
或许是担心沈云被自己刺激到,所以屠天骄还跟沈云解释着:“你的体格已经长开,现在学习我们屠家的武学已经来不及了。也不会有太大的成就。不过我可以教你一些发力的技巧,让你在与格斗时……你,你看着我干嘛?”
屠天骄发现沈云盯着自己的脸,似乎在怔仲出神,不禁脸蛋微红。这个场景若是让尤常看见,估计会憋出内伤---啥时候严厉苛刻的屠统制展现过这么女儿态一面了?
沈云恍然,忙道:“哦,我走神了。天娇。你说武学一道是否也与兵学相通?”
屠天骄一怔:“何意?”
沈云站起身,走到溪流边,望着远处浓郁的林木,兴奋地道:“武学讲究合理运用力量。[]在有限空间里给予敌人最致命的杀伤。而兵学又何尝不是?集中优势兵力,在某个特定空间里,对敌方形成局部兵力优势,然后一举重创之!”
屠天骄愣了半晌,幽声说:“原来你让我给你讲解武学,是为了思考现在的局面?你啊,真是个战争狂!”说着,屠天骄不禁浮生一股无奈。
沈云没有察觉屠天骄的心理落差,而是继续兴奋地说:“我之前只是想着游击战,却忘了更加重要的运动战。游击战属于敌后战术,但需要有当地百姓的配合,而运动战却是纯粹的军事战术。任你几路来,我只一路去。在有限空间里对敌形成优势,逐个击破,这样任你兵力再多,也无从施展。猬集在一起的军队是绝对会有我们纵横空间的,而一旦展开,他们的破绽就会更多……是了,就是这样!”
沈云兴奋地一拍手掌,为自己这个顿悟欣喜不已。
其实这种运动战理论沈云早就在脑海里,但以前毕竟只是存在于脑海中,对印的也是模糊的没清晰概念的历史事件---比如明末的萨尔浒之战,又比如粟裕大将的七战七捷……这些无一不是运动战的经典战役。
正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没有实际操作过,沈云永远不会明白这些战役真正的精华部分在哪里。而现在,他的红狐部被迫退到了秋明山,这情况与粟裕大将的新四军何其相似。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沈云才有拨云见日,恍然大悟的感觉。在这一瞬间,他似乎能够隐隐触摸到这些名将内心中的一点点想法。
想到这里,他再也忍不住内心的雀跃,转头对屠天骄道:“天娇,你先好好养伤,我去找滕宇好好商量一下。”说罢也不管屠天骄怎么想,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开了。
屠天骄张嘴想阻止,却又紧紧闭上。微微叹息,便又继续打坐,调理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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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军还有战马三千两百二十六匹,军士三千一百三十二人。其中重伤四十五人。箭矢七千壶,弩箭一千六百排。口粮仅够七日,豆类不足马匹三日所需。”紧急会议上,先向所有人通报了现在的后勤状况。
方誊随即道:“这样看来,我军只有三日的最强战力,三日之后如果得不到补充,战力将会急剧削弱。弩箭严重不足,骑兵正面战不能打。箭矢数量还不缺,应该能支撑两到三场中等规模的追击战或迂回战。”
文萃迟疑地说:“部帅,你把我们召集过来,是又有新的计划了?”
说实话,现在文萃对沈云的作战计划还是有点担忧的。她承认,沈云的计划的确都很激励人心,若是成功收益是无比巨大,可一旦失败,那也是极其危险的。就以这次突袭秋明城来说,要不是潜入左贤王内部的庞通偷溜出来,告诉文萃左贤王并不在王帐---当时庞通找不到沈云在哪儿,只能告诉文萃---所以在沈云要求红狐部全力攻击内城时,文萃并没有将所有人马撒出去,而是让方誊谨守西门,给大军留一条退路。正是这个安排,让红狐部最后逃脱一劫。
现在沈云又跃跃欲试地像有新计划的样子,文萃不得不提着心。
沈云哈哈一笑,道:“文都尉多虑了。我这次的确有计划,不过不再是那种过于冒险的---当然,我们身在敌后,说一点风险也无是不可能的。”
“待在这里也是坐以待毙,我宁愿冒险一点,或许能再挣一转军勋!”钟离泗却是毫不在乎地说。
庞通没有发言的想法,捏着一团不知道什么做的糊糊往嘴里塞,咧嘴朝众人一笑。
赵信却是看着沈云,道:“我听侯爷的!”
方誊也道:“部帅做主便是。”
这样一来,红狐部如今掌握实权的几个将领,仅有文萃对沈云的新计划有疑虑,其他人都表示服从。这也是沈云想要的军队团体了。
沈云道:“先听听我的计划吧!”
这次没有沙盘,而是用军事舆图。这大汉军事舆图还是比较清晰的,毕竟有了圣祖老人家的干预,舆图制作方面已经有了现代的影子,也有比例尺。当然,这种军用舆图也是极其稀少的,只有部帅一级才有一张,用硝制的羊皮制造,平时由参谋长管理,若战事不顺,首先要毁去的除了军旗就是这幅舆图了。
这是一副千鸟谷到秋明州的舆图,比例尺不大,上面的秋明城很小,几乎都快看不见了。
沈云点了点几乎不在地图上的秋明城,然后在整个秋明州划了一圈,道:“这次我们的目标不再是有重兵把守的城池,而是这周边的部落。除了补给,我们还要想办法将战火往西北方向引。”
“屠杀匈奴平民吗?这有什么用?”赵信率先发问。
沈云自信地道:“运动战!在有限空间集中优势兵力,予敌重创!同时,让匈奴不得不从千鸟谷撤军!”
“那我们怎么回去?”文萃发问。
毕竟还有三千多人的红狐部,总不能无休止的匈奴腹地缠斗。
沈云指着地图上一个点道:“我决定用一个月的时间将整个秋明州的战火烧起来,然后,从这里回国。”
方誊讶然道:“明栾川?”
众人愣了一下,还是赵信反应快,一针见血地说:“这是要堵截那准备进入北海州的一万匈奴王旗军?”
沈云嘿嘿一笑,道:“没有马,我们抢匈奴人的马。没有箭,我们抢匈奴人的箭。在这大草原上,唯一不缺的就是空间。就让我们的马儿尽情的跑起来吧!乌流珠.且渠摆了咱们一道,不要点利息回来我可咽不下这口气!”
【第二十八章 梦楼兰,渊亭饮血(下二)】
秋明城,左贤王的王帐。
一身冠带,露着精赤胳膊的乌流珠.且渠,此刻倒展现出“贤王”的那一面。在他的下首,十几个部落的头领、祭司纷纷列坐。不过“贤王”此刻虽然风范依旧,但眉眼间的煞气却是喷薄欲出。
第几批了?这是第几批了?
乌流珠.且渠有种想杀人的感觉。下首这些头领祭司面带焦虑,纷纷在他面前哭诉。
“汉军势大,已屠灭我部三千余人,我部已快灭种了!”
“贤明的左贤王,求你救救你的子民啊!”
“那些可恶的汉人,抢掠也就罢了,可居然宰杀我们的羊羔,还将我们珍贵的草场用硝石焚烧……”
“是啊,他们这是要让我们部族饿死在这个冬天啊!”
……
这或许不是乌流珠.且渠第一次面对头领祭司的哭诉,但绝对是最头疼的一次。有时候他甚至在想,自己怎么招惹到汉军了?
“沈云!!!”乌流珠.且渠咬牙切齿的念着这个名字,越念越觉得心里堵得慌,忍不住从坐垫上霍然起身,大喝:“德契!”
那帮头领祭司顿时一惊,收住了哭诉声,愕然看着从帐外进来的日耳曼人莫尔.德契---匈奴左贤王的护于军统领!
“我的王,莫尔.德契听从您的吩咐!”莫尔.德契单膝跪地,以手抚胸,沉声道。他一身匈奴铁甲,声音沉闷,如天际滚雷,虽然单膝跪下,但那股子气势还是颇为骇人。
乌流珠怒道:“找到那帮汉军没有?”
“回我的王。他们四处流窜,很难抓到。”莫尔.德契依旧低着头沉声回答。
乌流珠闻言又要怒斥几句,莫尔.德契又道:“不过蕾欧娜阁下说她想到对付汉军的办法。只是需要我们的配合。”
“蕾欧娜?!”乌流珠突然停顿下来。那晚的突袭的确很突然,若不是蕾欧娜身为冥王殿主。认识汉军羽林暗卫召集人手的暗号,并且告知了自己,说不准现在他真就死在那个叫沈云的汉人小将手里。
也就是说,在沈云准备偷袭左贤王王帐之前,乌流珠其实就已经知道了,并且是蕾欧娜告诉的他。但最后乌流珠却摆了蕾欧娜一刀,自己偷溜,却没有告诉正在王帐中筹划如何对付汉军羽林暗卫的冥王殿众人。于是才有了后来的那些事。
至于乌流珠.且渠为何会对蕾欧娜如此不假颜色,说摆一道就摆一道,一点不带含糊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他不想跟冥王殿有过多的牵连---长生天在上,大汉有羽林暗卫,罗马有冥王殿,匈奴也有黑珍珠啊!
而出于对这个世界最强大的超级帝国---大汉的畏惧,匈奴的黑珍珠其实也早就与冥王殿有所联系,很多时候还会互相分享情报,不然单凭西方人的样貌,根本很难在东方生存。更何况是获得情报了。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这一代掌握匈奴黑珍珠的布颜家族。是乌流珠.且渠的母族,其族长斑鸠.布颜,更是乌流珠的亲舅舅。所以乌流珠.且渠根本不把蕾欧娜放在眼里---他可是知道的,虽然名义上蕾欧娜是冥王殿主,但上一任殿主死的太早,蕾欧娜根本还没有完全统合冥王殿的其余四殿。这一次之所以要搞什么奥利匹亚论剑,据说也跟罗马国内的斗争有关,更重要的是能够帮蕾欧娜凝聚人心,统合其余四殿。为此。匈奴的黑珍珠可是出力不少。此刻可以说正是冥王殿有求于黑珍珠的时候,所以乌流珠.且渠压根不怕蕾欧娜。
而出于匈奴与罗马两国本身的不同立场。乌流珠将蕾欧娜置于险地也无可厚非。毕竟,乌流珠可是匈奴的左贤王。地位仅次于匈奴王一人而已。如果蕾欧娜死了,冥王殿至少要乱上一阵子,黑珍珠也能让冥王殿继续有求于它一阵子。如果汉军死了,那更好,乌流珠这是两边下注,两边获利,何乐不为?
只是乌流珠怎么都没想到,蕾欧娜和她的死神镰刀的武力值这么高,而且更没想到完美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居然会失败。蕾欧娜力克汉军围攻出乎意料,汉军中居然有人将蕾欧娜击伤也出乎他意料,更没料到的是,秋明城外居然还有汉军,让冒犯他左贤王虎威的羽林暗卫尽数逃走了,这更是出乎他的意料。
身为上位者,掌握一切的感觉最重要。这么多出乎意料的事,让他最近的心情非常不爽。
不过他也明白,现如今最重要的还是解决掉在他的领地上“跑马”的汉军残部---至于从千鸟谷进军大汉北海州的事,他是一点兴趣都没有了。他已经给王旗军下了命令,撤回秋明城布防,先将那该死的沈云抓住千刀万剐才行。
……
听说蕾欧娜有抓住沈云的方法,乌流珠也激动了。撇下一众头领祭司,亲自去找蕾欧娜。
果然不出的预料,最后的交手虽然让屠天骄身负重伤,但蕾欧娜自己也伤的不轻,虽然从外表上看不出什么,但从帐篷里浓重的药味可以知道,蕾欧娜这几天吃药吃的有多么辛苦。
“要抓住沈云并不难,难的是,左贤王,你真的敢抓他吗?”蕾欧娜坐在帐中,端着一碗黑黝黝的药水,正皱着眉头喝下,看见左贤王来也不起身,只是淡淡的发问。
还真别说蕾欧娜对匈奴左贤王不敬,她的身份是冥王殿主,放在罗马也是一个军团统帅,放在行省也是与总督齐平的人物,左贤王在她眼中,充其量也就是一个行省的总督罢了。上次算计自己,受了重伤,现在没有当场发飙就已经算是冥王殿跟黑珍珠合作愉快的结果了!
左贤王一点也不介意她的态度,安然在她面前落座,看着她那张苍白中带着一丝病态的娇媚容颜,即便只喜欢熟女的他。其实也有那么一丝丝心动。不过他还是很有理智的,不说这样一个女人不可能会看上匈奴人,即便喜欢。他也不敢动这个女人---左贤王平时也自诩勇武,但眼前这个女人嘛。就算现在有伤,他也坚信,只要对方用那娇滴滴软绵绵的脚趾头踹自己一下,如果自己还能活,那就算是长生天没瞎眼。
“有何不敢?”乌流珠艰难地将自己的目光从对方精致的脸庞上挪开,作出一副不屑的表情道,“不就是大汉的渤海侯么?!本王堂堂王者之尊,连他一个统帅千人的小侯爵也比不上?!”
“还真比不上!”蕾欧娜坐直身体。将药碗一抬,苦涩的药汁一饮而尽,嘴角残余一些黑色的汁液顺着雪白的香腮滑落,尽显皮肤之细腻。
本来看着这黑白分明的香艳一幕,正暗自吞口水的乌流珠闻言,顿时恼怒道:“殿主阁下,莫非欺我匈奴么?!”
蕾欧娜根本不关注他的恼怒情绪,站起身,轻蔑地看了他一眼道:“并非我看不起匈奴,而是根本看不起你!”说完。头也不回地走出帐篷,远远传来清脆的话语:“让你的人堵住汉军南下的通道,将之向西南方向赶!另外。皇储殿下既然不走你们这边了,那支王旗军还是拉回来保护你这可怜的左贤王吧!”
乌流珠气的浑身发抖,怒道:“狂妄的女人,总有一天我会去找奥古斯都讨个说法!”
很显然,蕾欧娜出现在秋明城是有多种原因的。除了通过组织奥林匹亚论剑,收取东西方武林的归心,并且统合冥王其余四殿的实力外,还有临时加派的任务,那就是接回罗马帝国皇储之一康格涅斯。原本罗维尼斯给国内的消息是康格涅斯将走北边。从匈奴地盘回国。但阴差阳错下,康格涅斯跟沈云在淄木打了一场。反而往南跑了。当然,此时他们还不知道康格涅斯已经准备前往迪化。
……
而与此同时。在秋明城西南方的一个平原盆地里。沈云正在跟麾下部曲将领商量接下来的行止。
“这半个月来,我们共计灭了七个匈奴小部落,击溃三个大部落的兵马,获得箭矢六万余,马料一千石,粮食无计。阵亡十一人,重伤九人,轻伤一百二十九人,不影响战力。”方誊看着手里的数据,最后道:“所掠得的物资已达到饱和,每个士卒的负重也已达到最高,如果继续增加下去将会拖慢我军的行进速度。故,参谋部建议,立即停止劫掠匈奴平民,进入第二步作战计划。”
沈云手里捏着一块马奶酪,想往嘴里塞,但又实在感觉有点反胃---最近吃这玩意儿有点吃伤了---悻悻放下,道:“持续作战能维持多久?”
“按照兵部划分的作战强度来计算,只要不发生千人以上的决战,我军现在的补给可支撑一个月。”
“参谋部还有什么建议?”
方誊放下手里的数据,也拿起一块奶酪,捏着鼻子吞下去,才道:“建议我军立即向西南方向的明栾川挺近。他认为物资已足,无须再耗下去,必须立即回到千鸟谷,与胡公大军取得联系,我们出来快两个月了,再耗下去估计枢密院该发阵亡通知书了。”
“那你的建议呢?”
方誊道:“我的建议是继续向西南方向走,但不走明栾川,匈奴左贤王这次损失惨重,定然不会轻易放我们回国的,必须从叶塞河下游找机会突入,然后从天山西麓进入大月州……”
说到这里方誊停了下来,没有继续说。
沈云也陷入了沉思。
的确,从最近的劫掠来看,往东和往南的路已经被堵死,左贤王这次气性很大,将八旗都调动了起来。他这几千人若是硬冲东南防线回国,定然损失惨重,能回到千鸟谷的十不存一。可是如果继续走西南方向从天山西麓进入大月州,那里可还在叛乱,况且粮草仅够一个月,万一进入大月州后找不到补给,这几千人莫非就要饿死?
不禁回顾,从今年二月开始到现在。大半年就过去了。眼看要进入冬季,西北的冬天可是会冻死人的,红狐部还没有领到冬装。怎么在这里熬下去?
重重顾虑让沈云也不觉得奶酪难吃了,无意识的捏着奶酪块往嘴里塞……
……
“现在在往南是到哪儿了?”另一个休息点。往嘴里狂塞羊肉的庞通问道。
在所有人都快对肉食和奶制品快吃吐的时候,唯一还有胃口大嚼的就只剩下庞通这个吃货了。
钟离泗看着庞通油腻腻的手,指甲缝里还有一圈黑泥,居然也毫不在乎的往嘴里塞,顿时觉得自己饱了许多,恶心地放下手里的肉道:“妈的,看见你吃肉我都饱了,也不嫌腻的慌。”
庞通咧开满是油的大嘴。嘿嘿笑道:“你不吃就给我,以后看我吃食就能饱,正好省下你那份口粮。”
“给给给,吃死你的大胖子!”钟离泗没好气地将肉丢给他,转头对赵信道:“赵先至,你那里还有没有茶叶沫?给我点嚼嚼,肚子里实在快腻死了。”
赵信默默从怀里掏出一小包东西递了过去。钟离泗如获至宝,摊平从里面捏起一小撮茶叶沫放在嘴里使劲嚼,还发出享受的叹息声。
“茶叶不多了,别多抹。给我点。要不是上次劫掠的那个部落祭司正好还有一大包,还不知道从哪儿去搞呢!”庞通嘴里嚷嚷。
说到这里,钟离泗似乎想起了什么。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道:“对了,我听说前天文曲长洗劫西边那个小部落的时候,搜出一车鄢家商行的上品茶叶,要不,我们去问文曲长要点?”
庞通一听,顿时无趣地道:“算了吧,人家姑娘家更要洁净,哪像我们这些大老爷们。再说了,你才在文曲长那里有关系。我可没有。”
钟离泗老脸一红,正要分辨几句。赵信淡淡道:“那车茶叶部帅没让动,要拿到楼兰去换食盐。”
“楼兰?”庞通眨着小眼睛问道。“楼兰在大月州啊,这么远?”
钟离泗顿时气恼地拍了他的后脑一下,道:“你个吃货,就知道吃。谁跟你说楼兰在大月州了?!咱们往南四百里就是楼兰古城,你不知道?”
“啊?是吗?舆图都只剩那一张了,我多久没看过了,怪我咯?!”庞通无辜地抓起羊肉,继续啃。
赵信继续淡淡地说:“楼兰古国范围很广,这一代原来是贵霜古国的,正好与楼兰古国接壤。当年圣祖陛下兵锋推到这里,灭了贵霜与楼兰之后就退兵了,所以这里还有一个楼兰古城。人口不多,多是商人,从不设防。就是不知部帅是如何打算的。”
“管球怎么打算呢,要我说直接开兵过去,我还不信了小小一个楼兰还敢不把食盐交出来……我说胖子,你能不能少抹点盐,都说了盐不够了。”钟离泗忍不住去抢庞通手上的盐块。
庞通嘿嘿一笑:“没事,部帅不是很快就要打楼兰了么!?那里商人多,会有食盐的。”
钟离泗瞪了他一眼,赶紧把盐包抢过来藏好,嘟喃道:“谁知道部帅打不打,若是不打,单靠换盐,不知道要吃到什么时候呢!”
……
那边沈云还没作出决断,时迁和欧阳复已经掀开简陋的帐篷走了进来。
“侯爷,楼兰城里没有鄢氏商行的分部。我们也按照屠老大的吩咐留下了标记,等了一天,也没看见有暗卫的人跟我们接头。”欧阳复行礼道。
时迁无奈地说:“我看那楼兰就是个三不管的地方,以前在江湖上的亡命我就看见了四五个。简直是藏污纳垢。”
欧阳复忍不住瞪了他一眼。时迁反瞪回去:“我说错啥了?!”
欧阳复忍不住想驳斥他,奶奶的,还说人家藏污纳垢,自己也不见得有多干净。
沈云没等他们吵起来,已经蹙眉沉声道:“可有找到愿与我们交换食盐的商家?”
欧阳复不理时迁,行礼道:“有,一家来自罗马逐日城的埃尔蒙特商队愿意与我们做交易。”
沈云大喜,不过他很快发现,欧阳复好像有点欲言又止的感觉。
“怎么,有什么不对劲的吗?”沈云奇道。
欧阳复犹豫了一下,还是实话实说:“是这样,埃尔蒙特商队的掌柜同意我们拿茶叶换食盐,不过他还希望我们给他们一部分别的东西。”
“什么别的东西?”沈云讶然。
“匈奴人的首级!”欧阳复道,“如果没有首级,能够证明是匈奴人的耳朵也行。若是有一面匈奴人的旗帜,那就更好了,一个首级一斤盐,童叟无欺。”
“哈!”沈云真真是愣了,不禁对这个小小的楼兰城产生了兴趣,更对这个埃尔蒙特商队的“掌柜”感到好奇了。
“他一个小小的商队掌柜,不要能够产生利润的物资,反而要匈奴人的脑袋,嘿,有意思。”沈云嘿然笑道。
方誊皱起眉道:“这真心奇怪,莫不是有诈!”
欧阳复道:“这个属下也不敢断定,所以只能回来禀报侯爷。”
沈云沉吟一阵,才道:“反正食盐我们必须获取,再等一天,诸曲劫掠归来,我们再集中商议一下。”
“喏。”(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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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梦楼兰,渊亭饮血(下三)】
说起这座楼兰古城,还真是古城。周围不过三里。城墙或许称之为围墙更恰当,仅有一人高,随便翻个身就能过去。而且仅有的围墙也到处都是口子,最宽处已经被辟为商铺。
可以说,这是一个四处漏风的城市,呃,城市也不恰当,城镇或许还算。
楼兰城里的常住居民只有一千多人,加上各地来此中转的商旅,护卫队,或许能突破三千,但这样的基数是绝对无法挡住汉军一部人马攻击的。
这里算是一个三不管的地方,往北是匈奴,往南是突施国边境,往东南是天山西麓,算是大汉帝国的边界,而往东则是叶尼塞平原。若不是楼兰边上有一条被成为恒河(非印度那条)的小河流,而且恒河上游还有一个不大的盐矿的话,这里根本不可能有人居住。
事实上,楼兰根本没有真正的统治者。最初的管理者是在盐矿上挖矿的难民。而后,这座城市里便形成惯性,由盐矿矿主岑离简单管束。到岑离去世后,盐矿渐渐成为当地人赖以活命的唯一手段,岑家也没有完全掌握这个盐矿,矿主也时常变动。到了最近一百年间,这个盐矿已经分由罗马的埃尔蒙特商行、哈里发的卜逻吉烈家族、突施国的石氏、蔡奄国的蔡氏以及西海州的武氏、大月州的张氏共同管理。
而作为盐矿最初的管理者岑氏,如今只能算是矿上的一个工头罢了。
当然,这么点大的地方,又由几个国家的几个专门行商的家族共同管理,其管理者大都不是家族内的权势,比如大月州的张氏。(即现在的月氏王族阿巴斯)在这里的管理者只是个跟张晟八竿子打不着的旁支子侄。
楼兰城的规矩也由这几家人经过数百年的默契,固定下来。总体来说,楼兰只有三条规矩:商人买卖。楼兰无税,城内杀人者死。
这三条规矩延伸出来的意思就是。楼兰主要进行商贸,买卖公平与否全看自身,而且没人收税,在楼兰城内杀人的必须偿命(由楼兰公会负责)。
简而言之,这是个以强者为尊的社会秩序。
多数的商旅会来到这里,除了补充淡水和食盐,借此度过突施与汉帝国的两百里沙海外,更多的还是看中这里没有秩序的好处---有些时候。没有秩序的地方对于商人来说就是机遇所在之地。
而会来到这里做生意的,大都会聘请护卫。护卫多寡就能看出商旅实力的大小。一般而言,在楼兰城,一百个护卫的商队就算是大商队了。如今大月州反叛,商路却没有断绝,最大的商队无疑就是罗马的埃尔蒙特商行。
埃尔蒙特商行在楼兰有三进门的大院落,还有一百五十多个护卫,其他各个家族或多或少都在这里有自己的驻地,护卫也从十几人到百十人不等。
在埃尔蒙特商行的门口,一面硕大的“李”字旗颇为引人注目。不知道还以为这是个汉人开的商行。而在这面旗帜下。现在正站着一个穿着褐色汉袍的中年人。
中年人一头金发,眼睛也是蓝色的,完全一副西方人的面孔。如果有西方人在这,会通过外部轮廓和鼻梁的高耸程度认出来,这个中年人其实是罗马帝国色雷斯行省的色雷斯人(法国高卢人种的前身之一)。
当然,对于东方人来说,知道他是色雷斯人或者是高卢人没有任何意义。他们只要知道,眼前这个中年人,就是埃尔蒙特商行在楼兰城的经办人,这就够了。
汉人称之为掌柜,而罗马人则称之为经理。意思其实是一样的。在楼兰,菲特就代表着埃尔蒙特商行。
菲特似乎在旗下站了很久了。一直不住的往远处眺望。有个小职员从门店里走出来,给他拿了一条凳子。但菲特坐不了多久又站起来不住的眺望。
终于,有一行人从远处的街角出现,还打着旗帜。菲特终于露出了笑容。
先到的是队伍里出来的一个骑士,骑着马,速度很快,到了“李”字旗下,又一拉马缰,雄壮的马匹人立而起,马上骑士没等马匹站稳就从马背上跳了下来,一身汉族的武士劲装,类似于汉军的休闲军服,但没有剑章,手臂和小腿上帮着皮质的甲胄,整个人干练而又充满了野性。
菲特忍不住喝了一声彩,用汉语道:“阁下好骑术!想必一定在汉军甲等军团中服过兵役吧?!”
骑士是个标准的汉人,带着宽边的遮阳帽,精瘦的脸颊,干练的动作,敏锐的眼神,唇边硬硬的黑色胡茬给人非常可靠稳重的感觉。
骑士下马抱拳,行的却不是军礼,而是江湖礼,用很硬的语气道:“你就是菲特掌柜吧?我叫马竞,我家掌柜马上就到,商队也承蒙菲特掌柜安排,已经在城西的卜逻吉烈的货场安顿。我家掌柜说了,他只有半个时辰的时间,天黑前要回到货场去。”
对于之前菲特的问话,这个马竞却是不予回答。
这幅做派,菲特并没有感觉不快,依旧带着诚恳的笑容道:“多谢鄢掌柜繁冗之下光临鄙店,我立即安排地方开始谈事。”
马竞也不多话,只是拱拱手便走进店里---他要先行查看一下等会儿谈事的地方。菲特似乎很明白这个道理,并没有阻拦,而是让店内小厮赶紧招呼。
不多时,队伍到来,一面代表着鄢氏商行的旗帜停在“李”字旗帜旁,队伍人不多,十个左右,个个都是如马竞般的劲装汉子,当中一个穿着白色外袍的年轻人跳下马,快步走向菲特。
“哈哈,这位就是菲特经理吧?!抱歉抱歉,刚刚安顿,杂事颇多,来晚了!”这个年轻人完全不似马竞那般生硬。脸上也尽是笑容---市侩而又商贾气息浓厚的笑容。
菲特也是一脸微笑,赶紧上前,抱拳对年轻人道:“无碍无碍。在下还要感谢鄢掌柜拨冗莅临才是。早就听闻鄢氏商行西海分部的鄢掌柜年少有为,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
“哈哈哈哈。客气客气!菲特经理实在太客气了!我只是上辈子积了德,投了个好人家罢了!”年轻人依旧客套着。
两人一边说着没营养的废话,一边走进了埃尔蒙特商行的里间客厅。
这个菲特不但汉语说的好,这汉人的礼节也表现的非常熟稔。而这个年轻人……菲特有种感觉,这个年轻人说话的语速和口气都有点稚嫩,但待人接物的商贾气息却浓郁非常,显然是经常与商人打交道的。
两人进店后,跟着年轻人来的十个骑士立即下马分出五人守在门口。其余人跟着年轻人往里走,同时有意无意地将菲特以外的人隔绝在这个年轻人以外。
对此,菲特也表示理解。毕竟现在大月州和西海州都在造反,汉人商队注意点安全问题也是人之常情。要说在以前,汉人哪怕是单人匹马的商人,也敢大摇大摆的在这片土地上横着走,因为根本没人敢打汉人商旅的主意。但现在不同往日,自从开战以来,汉人商旅已经很少来到楼兰,即使有来。也至少是聘请了五十人左右的汉人护卫才敢走的大商团,比如鄢氏商行!
大月州张氏造反,但却没有拿鄢氏商行开刀。没收了鄢氏的所有物资,人员却全部赶回去,没有杀人。而眼前这支鄢氏商行的队伍,实话说,菲特都有点感觉幸福来的突然。
三天前,菲特接到消息,有鄢氏商行的商队准备经过楼兰城去西南边的定兴府,商队不大,由二十匹骆驼、十六匹挽马组成。另外还有二三十名护卫,和三十多人的伙计组成。货物总计金额应该不超过二十万鹰币。不过这可是月氏造反以来第一个大规模的汉人商旅,还是由汉帝国中鼎鼎有名的鄢氏商行组队的。这就更难得了。
正好有求于鄢氏商行。却因为月氏造反找不到门路的菲特当然是欣喜异常,连忙派人安排好一切,并诚挚邀请商队掌柜一叙。在听说这支商队的掌柜居然姓鄢,那就更让菲特惊喜了。虽然这个姓鄢的未必就是鄢氏商行家主鄢准的嫡亲,但好歹是有点关系才对。
两人分宾主坐定之后,先是一阵客套,然后才进入正题。
“鄢掌柜,不瞒你说,这次特地邀请你过来,主要还是想跟你商量一下,是否能让我们楼兰的几个行商跟着你的队伍一起往定兴府去。我们会按照货物价值的两成作为这次的酬谢。你看如何?”菲特一脸笑意的说道。
……
说起来,这种组队行走的经商模式,早在先秦时代就已经存在于西域之地。没办法,从楼兰无论是去匈奴还是去罗马,又或者是去大汉,荒无人烟、地形险恶之地数不胜数,更别说那些吞噬人命轻而易举的困苦沙海。在这里经商,必须要抱团的。
月氏造反前,因为汉军的强大,那些破落户组成的马匪倒是不敢太过胡来,但也经常洗劫一些小的商队,特别是来自哈里发和突施、蔡奄等小国的商队。汉人商队一般不敢动,因为汉人商队在每一个出发前的城市都会有备案,一旦在哪个城市之间消失,汉军必然是出动将这一片的马匪给剿一遍的。
比如说,从碎叶城到楼兰之间,若是有汉人商队失踪了,那在这一带出没的马匪全都要被清剿,汉军不管这些被清剿的马匪是不是真的洗劫了汉人商队,总之在你的地盘出了事,那不是你的责任也是你的责任。就是这么霸道,就是这么任性。
所以处于安全考虑,一般绝少有人敢打汉人商旅的主意。
但现在不行了,月氏造反,在这附近的汉军现在都成了“叛军”了,谁还去管商旅的死活。正所谓乱世最不缺的就是亡命之徒。许许多多的马匪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还专门劫杀汉人商旅---谁让几百年的承平让汉人商旅最富有呢!
在月氏造反之初,许多汉人商旅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损失惨重,最糟糕的一次,一支由数百支骆驼组成的庞大商队就在楼兰城外的恒河边被马匪洗劫。所值的上百万鹰币货物失踪,汉人死了三百多人,全部曝尸荒野。后来还是楼兰城的人将他们的尸骨收敛。就埋在恒河边上。
……
而这次菲特之所以会提出让行商加入鄢氏商行的队伍,其实也不是他一个人的主意。因为月氏造反。有许多商队滞留在楼兰城,其中不仅仅有汉人商队,也有来自罗马、哈里发、北部高邮、匈奴、突施、石国等等国家的商旅。他们都想去定兴府---即西海州的首府。只有到了那里,才能进行中转,无论是度过里海去罗马或者哈里发,都会快很多。
这些商人的滞留,导致楼兰城从原来的两三千人,暴涨到五千人左右。已经快人满为患了。更何况,滞留的时间越长,货物的囤积和食品的压力越大,由盐矿股东组成的楼兰公会也就只能出面解决这个问题。
菲特就是受了楼兰公会的指派,接待鄢氏商行的人,不然卜逻吉烈的货场怎么会让给鄢氏商行的人停放货物呢。不过,那些商旅愿意拿出货物价值的三成给楼兰公会这件事就不用说了。
至于为什么选择鄢氏商行,那是因为鄢氏商行是这片土地上唯一还被马匪认可的商行队伍,他们能安全的从碎叶城走到楼兰,就已经说明了问题。
……
听了菲特的话。鄢掌柜沉默了一下,问道:“既然滞留的商队多达一两千人,何不自己组成一个队伍过去呢?他们的护卫组合起来怕是也有七八百人吧。何必跟我们一起?”
菲特苦笑道:“鄢掌柜有所不知,现在西海州也已经快要成为月氏的地盘了,就在这一年多时间里,在恒河周边出现了一支极为庞大的马匪帮,号称人数过万,已经洗劫了四支大型商队,死伤无数。别说他们只有七八百不统属的护卫,就算有上千的护卫,也不敢拿命去冒险啊。这钱虽然好。但没命享受也赚来没用不是?!”
鄢掌柜一听有人数过万的马匪帮,不由也是脸色一变。道:“过万的马匪?那我们这点人也不够啊!我来之前听说,不是也有汉人商旅受洗劫了吗?”
菲特停顿了一下才道:“话虽如此。不过那些被洗劫的汉人商旅并不是鄢氏商行的啊!鄢氏商行在这片土地上威名赫赫,雇佣的护卫也都是汉军退役精锐,一般人谁敢动啊!”
鄢掌柜露出凝重的神色,犹豫道:“我还真不知现在这条商路如此难行,不知那马匪帮是什么来头?”
菲特道:“这股马匪帮的首领自称‘齐天王’,麾下的马匪精锐都是由大月州和西海州的一些溃散汉兵组成,当然也有一些哈里发和罗马人,声势极其浩大。突施国都已经向罗马亚细亚行省的总督阁下发了求援信。不过总督认为突施国不是罗马的属国,还在犹豫是否出兵帮助。”
鄢掌柜的眉头更加紧锁了,道:“突施不比蔡奄,蔡奄离罗马近,求救于罗马无可厚非,但突施可是我大汉的属国……”
“可是你看现在的状况,突施国国君都发了数封求救信往大汉的帝都了……”菲特也颇有些无奈地叹气道。
这时,一直站在旁边的马竞似乎嗓子不舒服,咳嗽了一声。鄢掌柜抬了抬手,对菲特道:“菲特经理,这事我还要仔细思量一下,照你的说法,这悍匪居然自号‘齐天王’,居然敢于天子并齐,我可不认为他会认鄢家的商旗,大汉的皇旗还差不多!”
“咳咳……”马竞又咳嗽了两声。
鄢掌柜无奈地道:“菲特经理听见了吧,我的护卫头领有话说,借你的房间一用。”
菲特一愣,然后也恍然,在西域行商,很多时候掌柜并不是主要的那个人,而是护卫头领,毕竟生命安全要靠这些头领来负责。当然便空出一个房间,让鄢掌柜跟马竞去密谈。
就在鄢掌柜跟马竞离开客厅时,有一个小厮匆匆进来,附耳对菲特道:“经理,前天来的那个像小偷的汉儿又来了。”
菲特眉头一皱,低声道:“怎么又来了?这次带了货物么?”
小厮道:“没有,他跟一个气度不凡的汉家公子来的。”
菲特嘀咕道:“气度不凡的汉家公子?这鬼地方哪来气度不凡的人?”言罢对小厮道:“我这里有重要客人,你去对他说,要是真有上好的茶叶就赶紧拿来,我给他换食盐。有匈奴战士的首级也行,不过那个要晚上交易……另外,别跟他们说太多,我怀疑他们就是‘齐天王’的人!”
小厮顿时一缩脖子,显然被‘齐天王’这个名号吓了一跳,然后赶紧出去前面招呼了。(未完待续)
第二十八章 梦楼兰,渊亭饮血(下四)】
鄢掌柜跟马竞一进另一间房,还没开口说话,一直随侍左右的另外四名劲装武士也走了进来。
鄢掌柜往桌边的胡凳上一坐,便放松了身体,摊开手,垮了肩,大张双腿,哪有方才精明市侩的商贾气息,整个一纨绔子弟的模样,而他也不再端着声音说话,而是散漫地朝随侍武士里一点头道:“好妹妹,你到底想说啥?马大哥都快把嗓子咳破了!”
一旁精瘦的马竞面露尴尬,但却没说话。只见从四个随侍武士里走出一个较为矮小的汉子,他一脸的蜡黄,额头还有抬头纹,先是看向马竞,马竞点点头说:“放心,周围安全!”
然后这个看上去雄性气息分泌绝对旺盛的人说出的嗓音却是如花季少女般清脆:“哥哥,你是不是不想再往定兴府走了?”
“废话!”鄢掌柜顿时跳了起来,“上万马匪啊,我们只有这五十人,还有三十多个累赘,妹妹,我是想扬名立万,可不想死啊!”
黄脸汉子嗤笑道:“嘁,还自称是帝都小霸王呢,就这点胆略!”语音娇媚清脆,倒有点撒娇的意味,不过这话从一个昂然大汉嘴里说出,真是有点不伦不类。
马竞等几个人都忍不住抖了抖身子,只觉得浑身鸡皮疙瘩乱跳。另外三个随侍干脆忍住笑,抱拳行礼先行出去了。
不错,眼前这两人就是鄢澄和鄢如玉,鄢氏家主鄢准的独子和小女儿。
听了自己妹妹的话,鄢澄也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摆手道:“别别别,你要撒娇就赶紧把伪装卸下来,看你这张脸再听这话我想吐。”
鄢如玉“柳眉”一竖。粗声道:“你说什么?!”
鄢澄顿时气势一弱,嗫嗫道:“没,没什么……”后来似乎想到什么。又挺着胸脯道:“妹妹,你可是说过的。这次去西海州,一切以安全为上,现在明显不安全了,你还要去冒险,不行,我以鄢家独子的名义下令,回头,先回碎叶城!”
鄢如玉抱着手臂。笑盈盈地看着他,就是不答话。鄢澄说了半晌,也觉得无趣,转头对马竞道:“马大哥,你倒是说句话啊!要不是你,我们也不会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马竞也有点尴尬,看了鄢如玉一眼,抱拳道:“鄢姑娘,此行下去似乎的确危险颇大。从碎叶城出来我们遇到的两股马匪也验证了‘齐天王’的存在……”
鄢如玉一摆手道:“区区一个马匪头子,还不能阻挡本姑娘的路。我只问你。你们马家不想戴罪立功了吗?锦公马家世代忠良,如今却出了西海马家这样的糗事,想必马公子你也是心急如焚吧?!”
马竞干练的眼睛里露出坚毅的光芒。沉声道:“我们马家当然不想看见亲族一错再错下去,不然我马竞也不会亲自从陇右赶到这里。只是……”
“没有只是!”鄢如玉眼里也露出炽热的光芒,沉声道,“马公子乃当世锦公的长子,原本不用冒此大险,可为了帝国大业,也宁愿来此绝域联系亲族,以断月氏叛匪之根,此情此心。本官定会禀告陛下,以证陇右马家的忠诚!”
……
原来这个马竞就是锦公马超的第三十代长子。与马固算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次月氏造反,西域五大家中的马家虽然没有附逆。但也很明显没有强烈反对,不然以马家在西海州的影响力,绝不止于让月氏伪王张晟从迪化轻松到伊犁、捐毐、海木等地发展。
虽然皇帝没有直接指出马家的不是,但也已经派了暗卫的人去给马家当代锦公马參提醒,有些事皇帝不明说,但你不能当作不知道啊。
于是马竞便带着家族的亲兵赶赴西域,却在鄯善城给滞留了下来。好巧不巧,鄢澄却是与马竞认识的。当然,认识的地方不是学校,也不是烟花之地,而就是在锦公府邸---鄢氏的生意可是做的很大的,鄢准也去过锦公府,有时候还会带着鄢澄去,毕竟是独子嘛,总要做些培养的。不过马竞比鄢澄大好几岁,两人交情没多深,以平辈结交罢了。
本来拿到益公回执批条的鄢如玉是要继续潜伏回伊犁等地继续刺探军情的,却在遇到马竞之后她改变了主意---她要陪着马竞去西海州,以当代锦公家主的名义质问西海马家,到底是何居心。
当然,如果能够让马家站出来反对月氏,那就更好了。
鄢澄当然不放心妹妹一个人前往,好不容易抓到了妹妹,若是就这么又跑了,回去他爹能打的他一个月下不了床---再说了,鄢澄是真心疼自己这个像姐姐多过于妹妹的妹妹……
好在月氏王张晟还指望着商人给他输送战争血液,所以没有对鄢氏商行的人赶尽杀绝,这也是鄢如玉几次三番能够潜入月氏腹地的重要保证。这次鄢澄的加入,更让此行的伪装更像了---鄢澄本就是鄢氏商行的少东家,都不用装。
于是他们一路西来,路上虽然没有大麻烦,可是小麻烦却不断。毕竟处于战乱,各地流民、土匪、难民数不胜数。而且为了隔绝西海州与大汉的联系,月氏叛军封闭了最近的葱岭直道,鄢如玉一行只能往北走,沿着天山西麓出紫金关,温源城,碎叶城,然后奔楼兰,绕个大圈再转向定兴府。
当然,这一条路线也是如今许多商人会走的,所以他们的行程并不显眼。
……
三人在房里商量了一会儿,依旧没有个头绪。鄢澄是坚决反对,鄢如玉是坚决要去,而马竞一方面想戴罪立功,但又担心会因此害的鄢家人送命。
“我带的那三十几个虽只是暗卫的踏白,但也经过武技训练,必要时也能当选锋,再加上马公子家的家将,那可都是从正经从飞骑卫退役下来的精锐!一旦事不可为。我们把那些商队扔掉,轻装前驱就是了。”鄢如玉依旧坚持。
鄢澄却道:“妹妹,你说如何乔装。如何刺探情报,我是深信不疑。但要听你如何排兵布阵,哥哥我可真是不相信,这一路你多少次瞎指挥了你说?马大哥那些人马虽说是飞骑卫精锐,但毕竟人少,只有区区二三十骑,在千军万马中顶什么用?茫茫戈壁大漠,你说轻装甩开就甩开了?马力、地形、风速都是能干扰的,万一一个不对我们就要全栽在这里。不行。我绝不同意去冒这种万中无一的风险!”
鄢如玉尴尬地低下头,的确,她精通暗卫的一切,包括刺杀,但在这西域之地,特别是马上的事,真不如马竞。来的路上已经证明了。好几次要不是马竞及时纠正她的命令,估计他们都走不到楼兰。
一向不服输的鄢如玉这下被鄢澄戳中痛处,忍不住就恨声道:”该死的马匪,要是我有五千兵马。哪怕是丙等军团也能把他们一万人灭了。”
马竞无奈苦笑道:“若真有汉军在手,何须五千啊!似飞骑卫那种精锐,给我一曲就足以剿灭那狂妄的‘齐天王’。或许一曲都多了!”
“得了。别做白日梦了。”鄢澄毫不留情地戳破他的幻想,懒声道:“别说一曲汉军骑,一百个我们都凑不到,倒是有一两千商队……”
鄢如玉眼前一亮,道:“马公子,你说将那些商旅的护卫交给你统一指挥,能否……”
马竞摇摇头,道:“不可能的。那些护卫大都是各地的游侠儿,罗马、哈里发、突施、石国……有些连汉话都说不利索。我如何管带?即使他们肯听命于我,我们的武器也不足。人手一弓尚且不可得,更没有长兵器。人数又只有七八百人,一旦碰上万余人的马匪……这不是九死一生,是十死无生!”
在飞骑卫服过役的马竞深知战阵的厉害,人马过万,那就是无边无际,个人武力再高也不可能打的过军阵就是这个道理。七八百人的游侠队伍是决不可能打的过上万敌人的,就算是上万头羊他们也杀不过来,反而会被急眼的“羊群”给击散……
骑兵作战,真不是儿戏。
“实在不行,我们就把那些汉家的游侠儿收编进来,再走远一点,从羊桥古道进罗马国,然后再从罗马国到哈里发,从哈里发去定兴府。”鄢如玉最后无奈道。
鄢澄瞪大眼睛道:“啥?你不是疯了吧?绕这么大个圈,多久能走完?至少要一年半!路上若是在遇上什么事,两三年都未必能绕回来,那时候大局都定了,还等你去西海州干什么?”
鄢如玉咬着嘴唇,却倔强的不肯在说话了。
马竞也是发愁,不过最后还是咬着牙道:“实在不行,也只能按照鄢姑娘所说进行了。多花点时间无所谓,只要能完成目的!我们连死都不怕,还怕多花点时间吗?!”
“正是此理!”鄢如玉也道。
鄢澄张着嘴巴想反驳,可是到了嘴边又不知道该反驳什么,只能无力地摆摆手,“算了,你们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吧,大不了我晚几年回家。”
既然定下策略,马竞便叫门口的随侍进来,吩咐道:“等会儿在城里立个布告,召集汉家游侠儿做护卫,刀手也行,不过必须是汉家子,不要异族人……”
一个随侍道:“少主,方才马銮说在外面看见了一个偷儿,不知能不能也一并召来?”
“偷儿?马銮认识的?”马竞奇道。
那随侍道:“是,据马銮说是咱们汉家地界上有名的神偷,前两年被抓进大理寺甲级监狱的,不知怎么在这楼兰出现了。不过他们以前有过一点交情,所以聊了两句。”
“进过甲级监狱?!”在后面听见的鄢如玉顿时走了过来,急道:“马銮可有说那人是谁么?”
随侍思索了一阵,道:“好像叫,叫鼓上蚤,对,鼓上蚤。我听名字还挺奇怪的,怎么取个跳蚤的名儿。”
“啊。是他!”
马竞奇道:“鄢姑娘认识这鼓上蚤?”
鄢澄也听见了,忍不住道:“马大哥,我家小妹怎么会认识小偷。不许坏了我家小妹的清誉啊!”
马竞无语。这个鄢家小妹干的活就是阴暗的,早就没清誉可言了。她接触的杀人犯都不少了,还在乎一个小偷么?
鄢如玉却不理会自家哥哥的话,而是激动地拉着那个随侍往外面走:“快快,叫马銮帮我找到按个鼓上蚤,我的天,我说方才怎么有人跟我通报看见了暗卫的标记,还以为是看花眼了……”
她回头见鄢澄和马竞站着不动,哈哈一笑道:“哥哥。马公子快来,若是我所料不错,你要的一曲汉家精锐来了!哈哈哈,老娘就不信了,有这汉家精骑在手,还怕了那‘齐天王’马匪不成!”说着已经乐的不行,径自快步向外面跑去,只留怔谔不已的鄢澄和马竞两人。
……
埃尔蒙特商行的店铺内,时迁正跟店内的小厮急眼呢:“我说你这什么破店?不就是见见你们掌柜么?哪来这么多废话,还担心我拿不出货物吗?你问问这位马兄弟。我时迁像是没货物的人吗?!”
马銮是马竞的一个同族,当年在清河郡当过一段时间的郡兵,并且有幸在一次围捕行动中见过轻功高超的时迁。虽然一个是兵一个是贼,但因为其中的一些故事,两人也算是相识的。
于是马銮笑道:“的确,我认识的鼓上蚤可是我们大汉鼎鼎大名的侠盗,他答应的货物还真没有拿不出来过。”
那小厮虽然是西方人种,但汉话可是说的不比汉人弱,本来听掌柜的说来人可能是“齐天王”的人,又听说“侠盗”这个词汇,当下更是惊吓不已。他是自动忽略了“侠”字,就记住“盗”了。强盗的盗!
时迁见他油盐不进。正要着急,他身后的一人已经开口:“时迁。算了,既然掌柜的没诚意做这笔生意,咱们换一家吧!”
时迁回过头道:“话不是这么说的,方……公子,之前欧阳来的时候说的好好的,我一来就连面都不见,这不是明显告诉侯……告诉主上我不如他嘛!”时迁一副怒气冲冲的表情,小眼睛鼓鼓,就要抓住这个小厮理论。
跟着时迁来的是方誊。沈云作为一军之主,当然不能轻身犯险,自从秋明城那次之后,文萃是怎么都反对的。所以只有方誊来。而且上次欧阳复来把事办的很好,时迁颇有不忿,于是这次也自告奋勇,带着方誊来跟这家商铺的掌柜谈交换食盐的事。
小厮如何躲得过大汉第一神偷的手,一把被抓住,当下畏惧非常,正要大喊救命,这时一个穿着汉式劲装的汉子从后堂窜了出来,一把就抓向时迁,嘴里叫道:“哈哈,时迁,果然是你!”
时迁着实被吓了一跳,都忘了不应该在这里展露功夫,一个蜻蜓三抄水,人就如同会漂移一般溜到了店外的“李”字旗下。而那小厮只觉眼前一花,人就在他眼前消失了,早就被吓得快破胆的状态,顿时嗷一嗓子,人就倒了下去,至于是真晕还是假晕,那就不知道了。
时迁没办法不惊,来人一脸蜡黄,唇上还有点点胡茬,明显是个汉子,但说出的声音却是娇滴滴轻脆脆的女儿音,就好像看到一个如花朝你奔来一般,谁不怕?
但方誊听见这声音却是整个人愣住了。死死的盯着这个满脸蜡黄的汉子,想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鄢如玉从后堂扑出来,见时迁跟鬼魅一样吓走,顿时觉得好玩,正要说话,忽见方誊,却也是愣住了。
这当口,菲特跟鄢澄、马竞已经从后堂赶出来,见到时迁,忍不住怒道:“你这人鬼鬼祟祟的,一看就不是好人,还在这里死缠烂打什么?!小心我告到公会,让人抓了你去填河!”
方誊根本不理会菲特的话,而还是死死的盯着鄢如玉,忽而深情款款的说道:“如玉,是你吗?”
这场景……啧啧,说实话,当时许多人都打了个寒颤。关键是一个身着汉装,气度不凡,潇洒倜傥的男人,朝着另一个满脸蜡黄,胡茬满面的汉子,用这种眼神和语气说话,谁都会浑身起鸡皮疙瘩的。
更恶心的来了,只见那“满脸胡茬的汉子”居然羞涩地低下头,用脚尖搓着地面,低低糯糯地“嗯,滕宇君,是我!”
……
……
“什么?汉军已到楼兰城外三十里?你没看错?真是汉军旗帜?”同时在楼兰城的另一座汉式庭院里,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惊道。
家仆哭丧着脸道:“老爷,我哪敢骗你啊!已经有商队的护卫看的真切,特地赶回来报信的。真是汉军旗帜啊!”
“有多少人?”
“足有好几千,都是骑兵。正在三十里外安营扎寨呢!怕是明天就要攻城了!”家仆的嗓音里都带着哭腔。
那男子顿时焦急地来回踱步,嘴里急道:“这,这,这如何是好?他娘的晦气,老子虽然姓张,可又不是张晟那厮的亲戚,只是挂个名来这里过清闲日子罢了,这,这,怎么就把汉军招惹来了呢!该死的!”
焦急间,这男子也来不及细想,立即对家仆道:“快,立即过恒河,去鸡奄山渊亭找一个没了左眼的老丐,就说汉军到了,要是他不想上次的事被我捅出去的话,立即派人来救我。”
“喏喏。”家仆正要去,又被男子拽回来:“不行不行,话别说的这么硬,这样,你赶紧去找四娘,让她准备一份大礼,你带上去找那老丐,告诉他,我会连夜鼓动楼兰公会的人把楼兰城的城防布置起来,让他明日务必来救我。”
家仆走后,男子还是坐立不安,又急匆匆的往后院跑,拦住一个家养下人,叫道:“快,去把夫人请来,把仓库里的东西全部转移到货场下的地窖里去,快点!”
此男子名为张立,正是本届楼兰公会的会长,没办法,谁让月氏造反,而他又是大月州张氏派来的代表呢,他不当会长谁当?
要说大月州也真是快穷疯了,周边所有凡是能敛财的手段都没放过,连楼兰这么个小小的盐矿也派人来看管。
整个张府顿时手忙脚乱起来,张立吩咐完家里的事,不管已经有些人心惶惶的庭院,撂着袍角,往外跑:“快准备马车,去公会,派人去埃尔蒙特家、卜逻吉烈家、武家、蔡家、石家,都去,都派人去请人,赶紧到公会开会。就说有十万火急、关系楼兰生死存亡的大事找他们商量!快!”(未完待续)
【第二十八章 梦楼兰,渊亭饮血(下五)】
大汉之全球攻略
()已是枯水季,恒河水浅,最低处,水位不过膝盖。[]=这里没有什么茂密的森林,但有成片成片的草场,远处不高的山峦上,也有着一丛丛的稀疏林木矗立其间。
遥望云天外,似乎还能看见无垠沙海带来的漫天黄沙……这是个充满了悖论的世界!
在这里,没有所谓的王道乐土,更不会有什么善良之人。这里最多的就是视人命如草芥的马匪!
鸡奄山,就在楼兰西南,形似鸡冠,山有灌木,上有连环山洞。山下是植被茂盛的草场,一条蜿蜒古道从这里直伸向无垠沙海。古道旁有一座八角凉亭,亭子残破,只在亭外古道边,一截断了的残碑上能依稀看见几个硕大的汉字---“古渊亭”。
亭外还有个草棚,草棚里几个身穿破烂袍服的人正躺在里面打盹。
忽有人从远处骑马而来,草棚里的人倏然惊醒,纷纷跳起来,手伸进了身下的草堆里,警惕地望着远处。
远处来人骑着一匹枣**的马,浑身裹着白色的篷布,这是日照猛烈地区的装束。奔近之后,马上的人一扬手,比了个手势,草棚里的人又放松下来,纷纷躺了回去,只有一个人迎了出去。
“是张家的人!”草棚里的人嘀咕几句,“莫不是又有肥羊上门了?”
旁边有人搭腔:“要真是有就好了,咱们也豁出去拼上几斤力气,到鸡奄山上好吃好喝。还有小娘伺候,总好过当这看门狗的活儿。”
“谁说不是呢。早知道汉廷不行了,咱当初也不用怕被汉军报复。上次劫那单货时我躲在了后头,结果……唉!”其余人纷纷感慨。
大汉威严依旧像一座大山压在他们心里,但对更美好生活的追求,以及多次劫掠商旅而没有得到惩罚的结果,让这些混迹底层的西域马匪已经快要忘却了对大汉的敬畏!
……
离鸡奄山百里,距楼兰城三十里有一片洼地,呈漏斗状的地形。可以抵御夜间西域冷冽的寒风,非常适合安营扎寨。
当然,出于军事角度考虑。漏斗状的洼地里只安放了后勤曲和主将行营。其余部曲依旧沿河道布点,将哨探至少撒出十里左右,特别是东北方向,最远的边哨更是远在二十里外。
主将行营内一片忙碌。沈云站在仅有的一片羊皮地图上。对说:“赵先至的人马必须立即回转。文萃的女兵曲到哪里了?”
这句话却是问的旁边欧阳复。
欧阳复办妥了食盐的事,正自得意,想着应该能压过时迁一头,当沈云的亲卫曲曲长了吧,闻言忙道:“三个时辰前接到的消息,文曲长已经扫荡了最后一波匈奴克巴军,击溃了六百人,带回了数百石辎重。”
沈云皱眉:“就快进入楼兰城了。怎么还有匈奴克巴军?!”
笑道:“侯爷这次在秋明州杀的这么狠,匈奴左贤王不做做样子怎么行?!再说了。楼兰城名义上可是属于突施国,虽然谁也没当真,可匈奴毕竟是不怕突施的。”
那边欧阳复也笑道:“是啊,这次咱们能随军带走的就带走,带不走的全部焚毁,那些帐篷草料倒还没什么,关键是那些正在储膘的羊羔牛马,也亏侯爷下得了这狠心,最近兄弟们这牛羊马肉可真是吃吐了。就是不知有多少匈奴人熬不过这个冬天!那么多佐领、头领向左贤王哭诉,他又不敢派王旗军来围剿,所以只能派点送死的克巴军做做姿态了。”
说到这个,沈云冷笑一声:“我只恨杀的少了。匈奴人,死多少我都不关心。只要我汉人安好便行!对了,可有统计出来,这次匈奴左贤王部会有多大的损失?等回了国,咱们这也可以算军功的!”
庞通嘟着嘴,拿着一张纸,扬声道:“初步估计,匈奴左贤王部十七个部落受到致命打击,我们共宰杀了牛羊马不下十万头,还有草场、草料及生活帐篷等,预计来年,左贤王部实力降低五成,克巴军数量会被压缩到四万规模,精锐王旗军八旗也受挫严重,如果左贤王部还想休养生息,来年其王旗军数量必须减少四个旗,也就是锐减到两万左右才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过来。”
这一数据报出,所有人顿时惊呆了。
欧阳复张着嘴道:“乖乖,就我们四千人这么折腾一个来回而已,这左贤王部就算毁了?”
也没想到这个结果,愣了一会儿才说:“还真是,怎么这么大损失啊?不会算错?”
这份报告,沈云其实早就看过,这次念出来也是为了稳定军心。他笑道:“呵呵,这就是敌后游击的威力。当然,这都是长远的计算,当下匈奴左贤王部还是能够支撑的起十万大军的供给和作战的,我们不能掉以轻心,万一他发起疯来,我们可是够头疼的。必须尽快进入楼兰,然后去蔡奄。”
众人齐声应诺。
不过食盐是个大问题……沈云想了想,便道:“不等时迁交涉了,我还不信了,一个小小的楼兰城见我大汉王师敢不给食盐。”
旁边章暨也狂点头。在他这个敢偷盗帝国粮食的人来说,还真觉得这么做才是对的。更何况,咱们可是拿东西换食盐呢。
……
二十里,在帝国直道上,骑兵速度快点,也就是一两个时辰的路程。但在这里,却足足要三个时辰。这还是这一带并没有高山峻岭,只是一片荒芜的草场或者戈壁,没有路却到处都是路,只要认准方向,一般都可以快走。
尽管这样,边哨斥候来回传递消息也花了不少时间。入夜时分。分散在周围的红狐部已经开始赶到楼兰城外三十里的洼地。
其实,在冷兵器条件下,打仗更多的时间是走路。战争虽然有那么多的渲染。什么三十六计,什么兵者诡道,但实际上真正的战争最多的其实就是走路。
从这个点,走到那个点,然后摆开阵势,打一场,胜或负。就这么简单!那些动辄对峙数年之久的战役毕竟是稀少,正因为稀少才会成为经典。而从远古炎黄蚩尤大战涿郡到如今,战争已经发生了几万次。几千年下来,人们都是这么打仗的,凭什么到了现在就要更与众不同?
沈云从来不认为自己要玩与众不同的战争。他只是想将战争天平稍微往汉军这里挪一点而已。比如赶路,他就想将路赶的快一点。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这可是屠大神教的。
所以在斥候传回消息,最后一曲士兵已经在五里开外之后,沈云便立即下令全军开拔,由最后一曲负责守护辎重,其余部曲尽数上马,赶赴楼兰!
根据斥候汇聚过来的消息显示,虽然匈奴克巴军依旧不甘心这样放汉军离开,但他们成建制的军队至少还要三天才能赶上来。根本不用担心。而前面的楼兰……沈云不认为无桓的楼兰能当得住他这支骑兵的轻轻一击!不但楼兰不行,整个楼兰周围数百里。包括八百里瀚海,绝对没有一支势力能够抵挡他的铁骑!绝对没有!
这不是沈云瞎自豪,或者不自量力的自负。从千鸟谷出击以来,除了战秋明损失了一些人马,其他诸如扫荡秋明州匈奴大小部落的战斗几乎可以用行军来形容,实在太轻松了。而就在这不断扫荡中,他这四千人马不但恢复了一人三骑,甚至还有多余的马匹来做备选和拉运辎重---作为一个游牧民族,最不缺的就是马了。
当然,这些马优劣上肯定是不能跟从千鸟谷带出来的专门培养的战马相比,不过当初从秋明城撤出来,狼狈了些,最起码骑士们没丢了自己的战马,那些备马和驽马,凑合着从匈奴部落里拉出来也能使用。
非战斗状态,沈云没舍得骑瑞兽,而是换了一匹枣红色的母马---多说一句,这母马也算是高大了,不似蒙古马种,倒像是经过混血的东欧马。而携带母马,也是为了饮用马奶。
闲言少叙,当钟离泗作为前锋,带着两百骑兵,近六百匹战马轰隆隆的抵达楼兰城时,整个楼兰城根本没做任何抵抗,已经有人跪伏在地高喊:“恭迎大汉王师!”
……
“恭迎王师!”沈云骑马赶到时,就见楼兰城外围的一座像驿站又像行仓的地方已经跪倒了一地的人,其中绝大多数人都穿着汉式的袍服,还有几个另类的穿着哈里发的白袍,裹着白巾。
由于已经是深夜,驿站附近点起了无数火把,火光映衬下,跪着的人的身影有些晃动,似乎在汉军无匹的气势下瑟瑟发抖。
沈云微微蹙眉,凝声问:“这些是什么人?”
钟离泗已经带着骑兵入城,分兵把守各条主街道的隘口,还派出一排骑兵往矿区方向去了---那里算是楼兰城唯一的制高点,必须抢占---只留下两个配横纹剑章的尉兵在等候。
“启禀部帅,这些人是楼兰公会的人……”
不等尉兵说完,跪伏在最前面一个人立即大声道:“部帅,部帅,小人是这一任楼兰公会的会长菲特.埃尔蒙特,我有事禀告部帅!”
沈云眼尖,在摇曳的火光中看清是个西方人,记忆中上次欧阳复来楼兰,好像也是跟个什么叫埃尔蒙特的人打的交道,便对左右道:“把欧阳复找来,另外,把那个什么公会会长带过来。其他人按照军律自行驻扎,不许扰民,更不许私自卸甲。”
“喏!”顿时四周骑兵已经散开,有立即开始拴马松鞍,准备落脚的,还有一队队骑兵开始沿着驿站四周散开,寻找适合布置哨点的位置,一切都井井有条,但有杀气四溢。一时间,除了一道道冷酷至极的军令从各级官长嘴里喊出,和一声声喏外。整支军队没有一丝的杂音。
这一切的一切都显示出,眼前这支军队绝对是精锐中的精锐。虽然他们的身上铠甲有些破旧,马革也显得很凌乱肮脏。但他们的精气神却无比旺盛。
菲特暗暗观察着四周,作出判断。
当然,他还不知道眼前这支骑兵正是大汉威名赫赫的飞骑卫红狐部,如果知道的话他一定不会显得惊讶了---世界两大帝国,大汉的飞骑卫在西方可是与罗马的双头鹰军团齐名的军队,若论起凶悍之名,飞骑卫怕是还要更胜一筹!
不多时。菲特便来到沈云身边。沈云已经下马,随便在驿站边找了个木桩,将瑞兽牵过来。正在松马鞍肚带,顺便从驽马背上掏了点黄豆喂给它吃。
对于骑士而言,战马就是第二生命,在休息之余。这种喂食的事一般都由骑士亲自完成。不会假借他人之手。
菲特可不知道骑兵的这个规则,他见身为汉军的堂堂部帅还要亲自喂马,感觉颇有些不可思议。要知道,在罗马,一个阿司长便已经可以使用两个奴仆,不但不用自己喂马,如果娇气些的话,尿尿都不用自己抖两抖。
菲特站到沈云面前。沈云看了他一眼,也没说话。正当菲特有些担心眼前这个汉军部帅是否会喜怒无常时。欧阳复已经快速赶到,下马的第一句话就让菲特吓了一跳:“侯爷,欧阳复报到!”
侯爷?!菲特瞪大了眼睛。
在楼兰待了这么久,菲特自然知道能够被称为“侯爷”的人是什么级别的人物。如果放在罗马,那就是能佩戴四叶草徽章的中席元老;如果放在哈里发,那就是能头戴荆棘花环的大圣使,都是显赫一方,与国同休级别的人物!可,这个人物怎么会是部帅?
当然,不能怪菲特老爷目光短浅,只是对于他这个级别的人来说,有一百万罗马鹰币的贵族都是高不可攀的,更遑论堂堂大汉帝国的侯爵了!罗马七级公民制度早就深入人心,更何况菲特知道大汉贵族爵位之难得,如果真要对比,大汉的侯爵几乎可以比肩元老院首席元老,那可是要佩戴罗马鹰徽的。
沈云没有注意菲特惊讶而又畏惧的神情,而是扭过头对欧阳复道:“这个是不是你上次来时答应跟我交换食盐的商人?”
欧阳复走前几步,仔细辨认了一下,点头道:“是的侯爷,正是我上次跟你说的埃尔蒙特商行的经理。”
沈云“嗯”了一声,这才走到菲特面前,抱拳行了个江湖礼节,道:“菲特经理,谢谢你对我军的支持。等会儿我会让人带你去把答应给你的东西交给你,不过食盐可别忘了给我们补充上。”
菲特顿时有点手足无措,想单膝跪下但又感觉不对,抱拳又觉得这个礼节面对一个大汉帝国的侯爵有点太随意,最后只能用大汉礼,深深一揖,回道:“侯,侯爷客气了,之前在下并不知是王师要用食盐,如果知道,在下是一定不会要那些货物交换的。侯爷放心,之前答应的食盐不会少,相反,在下会劝说公会其他人,集体为王师募捐……”
沈云呵呵一笑,道:“募捐倒不必,既然你们也称我汉军为王师,岂有强抢东西的王师啊?!给你的东西就拿着吧,我们带着也是累赘。不过食盐要是能多给点,那也是好事。”
“是是是!”菲特尴尬一笑。之前还有点紧张,但看这个侯爷说话随和,倒也放松下来。
沈云见事情说的差不多了,便随口问道:“我看这驿站后面的行仓里有很多货物,是你们公会的么?”
菲特一愣,似乎突然想起什么事,这次干脆利索地单膝跪了下来,道:“侯爷,在下代楼兰公会全体会员求王师救救楼兰城的汉人!”
沈云一愣,没有立即应承,而是收起笑容,正色道:“汉人?!我大汉子民在楼兰城受到了不公正待遇么?”
菲特见沈云口气变硬,顿时有点着急,忙把事情说了一遍。
原来就在沈云赶来楼兰城之前,那叫张立的会长已经召集过所有势力的代表人物会谈。在会谈一开始,张立先是劝说所有人凑兵抵挡汉军,但除了西海州的武氏愿意派出自己的五百家丁外,其他各人都是反对出兵的。
原因很简单,如果来的是马匪,那不用说,各家必定凑人手抵挡,但来的是正规的汉军,汉军从不劫掠,公平交易,为什么要突然反抗?特别是哈里发的卜逻吉烈,突施的石氏,蔡奄国的蔡氏,大月州张晟造反,关他们三家什么事?汉军就算来了,也不可能找他们麻烦。至于地头蛇岑家,他们就更没有跟着张立发疯的理由了。
而菲特本身只代表埃尔蒙特家族,在埃尔蒙特家族没受到威胁伤害前,他也找不到跟汉军对抗的理由。于是一众人都是反对。
张立自己只有家丁和雇佣兵三四百,加上武氏最多只有千把人,这些人手怎么抵挡汉军?于是着急上火的张立便把鸡奄山的“齐天王”报了出来,并扬言,如果大家不帮着抵御汉军,他就引“齐天王”入楼兰城,到时候大家一拍两散,谁都别想好过。
本来楼兰城集合楼兰公会所有人的力量,六七千人的武装还是能凑出来的,再加上滞留商贾的护卫,上万人也是有的,这也是齐天王不敢强攻楼兰城的原因。但如果张立站到齐天王那边,那形式就完全逆转了。
齐天王是什么人?那是连大汉军队都敢动的悍匪!这样的人物所有人都有所顾忌。
就在所有人有点犹豫,张立以为能够说动所有人时,还是年纪最大的卜逻吉烈说了一句逆转局面的话:“安拉至大,哈里发在上,齐天王明日未必能攻破楼兰,但汉军今夜就可以抵达楼兰。诸位,你们不会忘了石城往事吧?”
仅此一句,张立顿时觉得不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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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梦楼兰,渊亭饮血(下完)】
大汉之全球攻略
()所谓石城往事,指的是当年汉军为了一汉人女子被石国官员杀害,七天奔袭两千里,攻破石国国都石城,当着石国国主的面,杀了那官员全族,然后扬长而去的往事。(.)$..也是那件事后,大汉女子在西方极其抢手---因为难得,所以珍贵,从这个角度来说也不知是好事还是坏事---言归正传,卜逻吉烈的话非常有智慧,前一句将形式点破,不跟张立合作,众人还可能活下来,但跟张立合作,今晚就得死。更何况汉军都有大汉威严不容侵犯的情结,只要告诉楼兰城的汉人会受到齐天王马匪的威胁,相信汉军主将绝对会出手帮助的。
菲特的话一说完,沈云眼里的杀气已经渐渐升起,冷声道:“那张立何在?”
“我等拒绝之后,张立与武止已经带着人逃离了楼兰,想必是过恒河去鸡奄山躲藏了。”
“去了多久?”
“日落前走的,现在想必快到鸡奄山了。”
沈云冷哼一声:“异族敢犯大汉天威,虽远必诛,更何况为虎作伥的汉奸!欧阳复!”
“属下在!”欧阳复立即大声回道。
“点一连人马,连夜追上去,明日日落前,我要看到那张立跟武止的人头出现在我面前!”
“属下得令!”
欧阳复咧着嘴铿锵应合,心里无比畅快。终于有机会单独领兵了,特别是这种为保护大汉子民。穷搜天下、万里追杀的事。以前在话本戏剧了,这种人可都是天上武曲星下凡的天神级人物,乖乖。想不到老子一个采花大盗也有当传奇英雄的一天啊!
这边欧阳复带着菲特去找其他商会借几个当地向导,特别是要能认识张立和武止的向导,好去完成他成为话本英雄的伟大事迹。
沈云也懒得询问为何菲特要那些匈奴人的首级和耳朵---劫掠那么多匈奴部落,首级和耳朵怎么也能凑齐一两千,有一两千斤的食盐,足够他们用到千鸟谷了。
且说沈云这边安顿下来,已经快到丑时末。赶在天亮前,沈云找机会迷瞪了一会儿。正睡的舒爽,忽然感觉身上多了一层毯子。这一年多的军人当下来。沈云最不缺的就是警觉,顿时睁开眼一看,周蕙那张纯净而又靓丽的大眼睛就出现在他面前。
“醒啦?!”周蕙皱了皱瑶鼻,吐着小舌头不好意思地笑道。
沈云顿时觉得困意已经远去。整个空气都舒爽了许多。他坐了起来,用刚睡醒的低沉嗓音道:“什么时辰了?你们什么时候到的?不是让你们在后面休整,顺便照顾屠大校么?!”
沈云打量四周,发现周围已经搭起简易的窄小帐篷,帐篷外光线似乎很充足,应该是天亮了。
周蕙像个贤惠的妻子,转身从地上的盆里拧出一块毛巾,想要帮沈云擦脸。沈云自己接过自己擦,听周蕙嘟喃道:“都快午时了。我们也是刚到……再说了,人家屠大校哪有你说的那么娇弱,这几天已经跟着我们东征西战,完全恢复了。”
“这么快?!”沈云擦了脸,觉得整个人都清醒了,站了起来。
周蕙立即走到他身后,帮他把身后有些松了的腰带和甲胄链紧了紧,嘴里道:“所有人都巴不得赶紧回千鸟谷,谁还耐烦在这荒凉的地方多转悠啊……对了,刚才屠大校好像在城里发现了暗卫的标志,这会儿可能去联络人了。”
沈云道:“可能是时迁那小子留的……对了,时迁回来没有?”
话音刚落,就听帐篷外一阵吵杂。
“沈渊让,沈渊让!赶紧叫沈渊让出来,你爷爷的,看谁敢拦着我?沈渊让……”
沈云皱了皱眉,快步走了出去,却见章暨这个老实人牢牢站在帐篷外,将一个人死死的挡在外面,不管这人在他面前怎么嚣张跋扈,就是不动身形。
若是别的亲卫,见到这样冲撞部帅营帐的人,早就拔刀砍了,也就是章暨这个老实的川中汉子,才让这人嚣张至此。
当然,这人身边跟着一个章暨认识的尉兵也是关键。
话说,沈云可是好久没人指名道姓的喊他了,方才觉得声线有点熟悉,忍下不快喝道:“章暨,让那人过来!”
章暨才让开,那人便扑过来大叫:“沈渊让,快点齐兵马救我妹妹!”
来人一身商贾装扮,脸上胡须有点浓密,一时半会儿沈云还真没认出他来。那人见沈云面露疑惑,也顾不得耍大爷架子,一把掀掉脸上黏着的浓密胡须,急道:“是我,是我啊,帝都小霸王鄢准啊!沈渊让,你不会不认识我了吧?我,我是你小舅子啊!”
鄢准真是着急了,一时还想起自己的大姐鄢如月可是偷偷跑去乐浪找过沈云的,当然也知道自己的大姐一门心思扑在沈云身上的事,便也不顾这里是军营,喊将出来。
沈云认出了鄢准,却忍不住有点不禁,正要调笑几句,却见一直跟着鄢准的尉兵冲他行了个军礼,道:“部帅,方参谋派属下传来紧急军情,鸡奄山上万马匪已至恒河,日落之前必定赶到楼兰,望部帅早做决断!”说完从怀里掏出一块布条递给沈云。
沈云接过一看,顿时面色一肃,之前被鄢准提起的一点笑意也消失不见,回头对周蕙道:“擂鼓聚将!”
周蕙也是俏脸一紧,沉声应诺。
不多时,军营内外想起了聚将的点鼓。鼓声密集,落点急促,仿若进军鼓点。
不多时,四处分部的、庞通、赵信、文萃等人赶了过来。钟离泗因为担负守卫楼兰城的重任,没有亲至。但也派了司徒晓月过来听令。
甚至连还在所谓“养伤”的屠天骄也带着尤常来参加军议。
他们到来前,沈云已经从尉兵和鄢准处获得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昨天方誊遇到鄢如玉之后,原本想尽快出城找沈云。不过马竞等人毕竟还有商队需要安顿,这一耽搁,遇到了刚从公会回来的菲特。菲特此时还不知鄢准等人的身份,只是以一个商会经理的身份给马竞等人提了一下这件事,并告诫他们现在最好留在城里,免得被齐天王的马匪给杀光。
一听还有这种汉奸存在,鄢如玉这个女子怎能坐住。她立即决定乘张立和武止还没有跑远通知齐天王之前。将他们抓回来。楼兰城不大,但汉人还是有不少的,身为大汉军人就有义务保护大汉子民。在这点上方誊也没意见。
马竞也觉得应该先拦下张立和武止,所以立即召集三十余自己麾下的从飞骑卫退伍的家人,方誊时迁跟随,立即出城拦截张立武止。
但是他们毕竟还是慢了一步。加上张立和武止这俩人也着实干脆。连家人小妾都没带,两人只带着各自最亲近的百余名家仆,骑着马就跑。
等追过恒河,快到渊亭时,马竞等人才发觉不妙。鸡奄山的马匪早有准备,两百马匪已经拦在了路上,将张立和武止接应走了,并且开始向他们反杀过来。
马竞见追不到。立即决定撤退。可那些马匪竟然紧追不舍。幸好马竞的家人都是飞骑卫退役的老卒,虽然久不上战场。战技有些生疏,但两边都有马的情况下,反身对射还并不吃亏。
若是一般的马匪,在这样的追逐战里被射死十几个人就差不多要停止追击步伐了。但这些马匪正是留守渊亭的底层马匪,想要通过杀掉马竞等人搏上位呢,一时间也是血勇十足,追的不亦乐乎。
马竞等人毕竟先追了这么久,然后又没休整,直接撤退,马力已然不足。还没到恒河就快要被追上。无奈之下,马竞选择在恒河边的一座山包上防守。而那些马匪居然将山包团团围住,誓要射杀马竞等人。
包括方誊时迁在内,马竞这边仅有不到五十骑,而对面马匪有两百人还多,此外马竞这边毕竟不是汉军制式装备,甲胄没有,身上只包裹皮甲,骑弓也非军队专用的两石弓,而是普通的一石弓。也就是马匪也没多少强力弓弩,不然他们早就被射死在撤退的路上了。
天黑,马匪在这情况下也无法强攻,只能围住,然后继续去叫人来。就在马竞以为这次要死在这里时,却不想在天即将亮的时候遇到了救星。
这救星自然是准备成为话本英雄的欧阳复了。他带着一连骑兵追了一夜,终于在天快亮时渡过恒河,也发现了围困山包的马匪。这还有什么好说的?打就是了!
围困了一夜的马匪们本就有些疲惫,尽管汉军更疲惫,但毕竟是经制正规军,一连骑兵也有百骑,以一敌二照样将这股马匪击溃,当场射杀百余人,生擒三四十!
不过没等马竞他们从获救的激动中清醒过来,已经有汉军追击斥候传回消息---鸡奄山已经一片沸腾,至少有两千骑已经朝这里赶过来。
斥候没办法太靠近侦查人数,但从马群密集程度和行进的声响,老斥候能够很快判断出大概人数。
想做话本英雄的欧阳复原来只是个采花大盗,一听有两千骑马匪,后续还可能有上万人,顿时蔫了---他是想当英雄,可没想当死了的英雄,他还指望自己靠着“英雄”的身份多泡几个**呢!
“撤!”欧阳复的军令下达的无比干脆。
在这一连汉军里,欧阳复是最高领导。方誊虽然是部帅参谋,但在行军作战时,并不能直接指挥欧阳复,所以他虽有心想在这里试试马匪的成色,可一心想做活人的欧阳复已经去意已决,只好跟着一起撤过恒河。
当然,上万人要过河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方誊想来个半渡而击,马竞等人也觉得可行,欧阳复也同意了。在方誊、欧阳复等人看来,马匪就是马匪。尽管人数多点,但也不能掩盖马匪是匪类的事实。现在自己有一连正规汉军骑,还有五十名前飞骑卫退伍军人。若是半渡而击,没准正能搞个百人破万敌的丰功伟绩出来!
不过事实证明,丰功伟绩不是那么容易拿到的。那些真正能够百骑破万敌人无不是人中英杰,千百年都未必出得了一个这样的人物,现在这人物就更加不会是采花大盗欧阳复了。
先行渡河的马匪千余骑并非不堪一击,相反还颇有章法,见采用锋矢散阵(查干湖一战中沈云冲阵所用的阵型)的汉军骑围上来并没有慌乱。而是紧抱成团,用弧月形的骑兵阵推进。锋矢散阵最怕就是这种两个两翼齐飞,随时能抱团还随时能四散出击的弧月阵。
如果对方抱成一团用方阵前进。锋矢散阵能够快速变为削薄方阵两翼的鹤形阵。但弧月阵一出,汉军必须以差不多相等的骑兵组成锋矢阵进行一点突破……总之,骑兵作战千变万化,虽不是一成不变。但大致的阵型克制却是必然的。特别是汉军骑只有一连。而对面有上千骑时。
方誊一见如此便知他所要面对的马匪绝不是易与之辈,敌方中肯定有精通战阵的人在,己方决不可能讨得了便宜,于是立即建议欧阳复脱离接触,先向部帅示警,这边一连骑兵全部改为斥候游骑战术,不要被围歼了。
欧阳复当了这么久的兵,当然也看出了点门道。于是汉军骑只是跟这群马匪进行第一轮对射之后便脱离接触,无人阵亡。只有几个倒霉鬼被流矢擦破点皮。
而对面马匪倒是死了几个。也许是惧怕于汉军骑的威名,见汉军撤退,马匪也不敢大肆追击,只是远远将他们赶走,别妨碍大队马匪过河便是。
……
“鸡奄山!”沈云将事情大致说完,便冷冷地吐出这几个字。
一边正围绕着地图在仔细寻找鸡奄山在何处,身为参谋,在方誊不在的时候,这些是他必做的功课。可不论他怎么找,哪怕把两只本就不大的眼镜眯成一条缝,也没能在地图上找到这个名字。还是章暨看不过去了,低声道:“老白,要不要给你那千里眼望一望?”
老脸一红,瞪了章暨一眼,这才抬头看着沈云道:“侯爷,这鸡奄山实在太小,似乎之前也没听说这里有何大股的马匪存在。不如找几个当地人来了解一下情况?”
作为一个非职业参谋出身的来说,此时能给的建议也不过如此了。事实上这个参谋身份还是沈云求来的,大多时候,只负责“内政”,军事上的正规参谋还是方誊为主。
沈云也没有责怪的意思,点点头:“也罢,你去找那几个公会的人,那菲特和卜逻吉烈似乎颇为识趣,可多去了解一下。”说完转头对其余人道:“虽然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不过现在人都杀到眼前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只有先打这一场了。文萃!”
“属下在!”文萃干脆利落的女音在空气中回荡。
“你的第一曲虽然刚刚到,但昨晚算是最早休整的,所以体力也最充沛,我想让你的第一曲先往接应欧阳复,并在楼兰城外找到战场,如果有可能,把那支据说还精通战争的马匪先锋给打垮。如何?”沈云说道。
文萃脸上顿时一肃,沉声道:“部帅何出此言?属下的第一曲虽有女兵,属下更是女儿身,但何曾畏惧过敌人?!部帅还出言解释,实在不该。”
这半是听令,但又像是姐姐的忠告的话一出,所有人都有些忍俊不禁。
沈云也是老脸一红,干咳一下掩饰尴尬,沉下脸道:“接令就接令,说那么多干什么?!我就问你行不行?!”
文萃横胸一礼,干脆道:“属下领命!”
“好!”沈云这次不再婆婆妈妈,立即下达了第二道军令。
“赵信!”
“属下在!”
“警卫曲立即开拔,先行占据矿区高处!”
“属下领命!”
矿区在楼兰城西北,是这里唯一的高处,万余马匪推到楼兰城外,阵列必然会排到矿区附近,到时候那里就是侧翼。赵信身为最锋利的一把尖刀,如果能从侧翼切入,那当是最好的。
“钟离泗!”
“属下司徒晓月代钟离曲长听令!”司徒晓月的女音又是让空气有一丝金属中夹杂柔弱的味道。
“命钟离泗的亲卫曲为中军,立即整军备战,前推至敌正面,待第一曲寻找到适合战场,等候下一步军令!”
“属下领命!”
沈云沉吟了一会儿,扭头对屠天骄道:“屠大校,这还剩最后一曲……”
屠天骄伤势已经大好,脸色淡然道:“暗卫不参与军阵,部帅自是前驱为战,这后勤辎重某一力承担便是!”
“如此,谢过屠大校!”沈云正色道。
屠天骄毕竟属于暗卫系统,不属沈云管辖,更何况屠天骄的军衔还高过他。本来沈云还想让屠天骄直接率领最后一个辎重连的,但人家一个大校军衔当连长,实在有点欺负人,所以只是让兼任。但这人嘴碎,也爱**心,唯独没有领兵的能力。平时沈云自己管着没啥事,但现在要打仗了,再让这个**心婆婆折腾,怕坏事。所以还是让屠天骄加入进来。
“好,准备已毕,半个时辰之内,全军必须动起来。让那所谓‘齐天王’知道知道,这片土地到底是谁说了算!”
“喏!”众将轰然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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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走或留,悉听尊便】
大汉之全球攻略
战斗在毫无预兆,但又在情理之中的展开了。
不知道是不是这些马匪的“军事素养”太多了些,他们派出的前锋居然也瞄准了楼兰城的矿区。不过他们的“军事素养”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好事,相反,他们的运气太糟糕了,因为他们遇到了赵信!
赵信,常公赵云赵子龙的后代,论战场上的能力,整个红狐部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淄木一战,赵信一点寒芒先至,随后枪出如龙,在罗马红衣军团中杀进杀出,仅一人就能当百人将,更遑论后来冲击罗马皇储的亲卫,并帮助沈云一举重创之。
在论功勋时,赵信更是以无可争议的“阵斩敌军百单八”的骄人战绩排在沈云等人前面!若不是沈云和方誊的地位比他高,众人还觉得报少了呢!当然,“百单八”只是一个虚数概念,而实际上赵信当时用长枪挑落及用战刀砍杀的人数绝对不止这点人,这可是整个红狐部有目共睹的!
在任何一个军队里,有这样的人物存在,其队伍的风格都必将是勇猛无前的。如果再加上这个人物有点头脑的话,所向披靡也不是说说而已。
马匪前锋不过千骑,而单独带一曲人马的赵信是多少人呢?
一千六百骑!
而且是一千六百名在役多年,且从千鸟谷杀到这里的飞骑卫红狐部精锐!
战况从一开始就一边倒。面对千余散开的马匪,赵信没有像欧阳复那样摆开什么阵型,直接将一曲骑兵分成三股,自己亲领两连打头阵,其余人马分散从两翼齐飞,扑向马匪。
而马匪在骤然遭遇汉军时并没有快速后退。因为他们接到的命令是占领矿区,如果不能做到,要就地防守等待后续人马过来包围汉军。
可是。马匪首领显然低估了汉军的攻击力,也高估了自己这支前锋人马的防守能力---更何况。楼兰城外一片平地,哪来什么可供防守的地形?所谓防守,也不过是将骑兵围成圆阵罢了。
骑兵作为进攻兵种,圆阵是最后的手段,这种纯防御阵型必须在圆心配备必要的步卒,如此才能有防御能力。可是……
没有可是了,马匪这个圆阵既不能攻,而在守方面更是难当赵信的一波冲击!要知道。即使帝国甲等军团中最强的防御步军军团暴熊和烈武两卫,也未必能在这种情况下挡得住飞骑卫的冲击。
如果说赵信第一波冲击时的骑弩连射只是让马匪稍微动摇了信念的话,那当赵信在冲锋的战马上,用一杆骑枪穿透六人厚的马匪阵时,马匪的战意已经完全崩溃了。
“撤……快跑!!!”只听马匪中一个头领凄厉地一声大叫,当先掉头就跑。
而此时汉军从两翼不断**近,用骑弩、骑弓不断射击,在远处就将马匪圆阵外围一层层“刷”掉,噗噗噗往下掉的就像楼兰冬天里下的雪,只是这雪的颜色是红的!
“飞骑!!!”
“万胜!!!”
“万胜!!!”
汉军士气大振。一路追杀,不时射杀背对着他们的马匪骑兵。仅仅五里范围,千余骑的马匪就只有寥寥十几骑跑得快逃远了。
赵信停止追击。望着那些躺在地上哀嚎,或者跪在地上求饶的马匪陷入沉思。
他在想,是否还要执行沈云定下的防守矿区的方略。毕竟马匪这么不堪一击,几乎让他误以为自己刚才只是来逛了一圈,就捡了无数人头和一大堆俘虏。
“曲长,此役大胜,我军无人阵亡,十人受轻伤。敌军死一百九十多人,重伤三百二。轻伤无算。”警卫营营长王壮年前来报告。
只是稍一思考,赵信便作出了决断:“命辎重连押送俘虏回楼兰。其他人马用锋矢散阵向恒河**近,一旦遇上千人马匪。击溃之,若不能,发响箭集合。抵达恒河岸边后,沿河道向南横扫,直到看见敌军本阵撤回。”
“喏!”王壮年立即领命而去。
“曲长,抓到一个马匪头目,他说想戴罪立功,向王师汇报军情。”警卫来报告。
赵信沉声道:“带上来。”
不多时,一个脸上还在流血,穿着破旧汉式长袍的人一瘸一拐地被带到。
赵信一看他的伤势,顿时就露出不悦。这人明显是自己从马上摔下来摔伤的,也许还是逃跑途中摔的。这样的人,赵信从来不带好感,他高坐马上,用没情绪的声音问道:“汉人还是胡奴?”
意思是问他是汉人还是西域未曾归化的胡人。胡奴这个词自从汉元8oo年之后就很少出现在官方文书里,因为这个时候几乎整个亚洲都被大汉帝国同化了,要不是汉人,要不就是罗马人、哈里发人、匈奴人,已经没有杂乱的胡族了。
但在民间和军人之间,还是会用“胡奴”这个贬低意味十足称呼来叫西域化外的人。
来人抬起头,长着密集胡须的脸上能够看见明显的西域风格,除了眼镜是黑色的,整个脸部轮廓就是西域人种。不过他来到赵信面前,尽管腿好像受了伤,但还是挣扎着想要站直身体,抬起头,用很硬但很粗糙的声音道:“汉人,我是汉人!”
赵信用极不易察觉的表情皱了皱眉,但语气稍微放缓:“汉人?可有护照?”
……
“护照”一词是从汉圣祖之后开始的。每个离开大汉的人都会从官府得到一本护照,以此证明自己的汉人身份。这个概念也是这个前穿越者创造的。不过由于没有照相机,所以此时的护照很大,而且因为要随身携带,所以一般是羊皮或者不易损坏的亳州硬纸,上面除了素描画像,还有此人具体的形体描述。在最重要的凭证上。还盖着发行护照官府的铅印和编号。
当然,即使在现代,护照要仿造都不是难事。更何况在此刻。不过有编号归档,护照可以审核。一旦有大汉护照的人被查出是假的。他所要面临的将是永世监禁劳役和子孙六代不得入老州的刑罚,若是犯罪被抓,还要断手断足,甚至杀头。而制造护照被查出,那刑罚更加严重。
当然,真正的大汉子民要获得护照并不麻烦,所以真正的汉人是不屑于去使用伪造护照的。即使在国外丢了护照,只要前往鸿胪寺在各国的使馆。报上编号查询底档,属实即给补办,完全犯不着伪造。
但因为相对于哈里发、罗马来说,大汉帝国的护照含金量最高,因为有护照的大汉子民即可寻求大汉驻军的临时保护,即使犯了杀人重罪,一旦核实的确为大汉子民,也会有相应的优待。在突施、蔡奄、石国这样的小国,更是可以将人遣送回大汉受审,而不用接受当地律法的制裁。特别是在西域之地。大汉的护照在这几百年间,更是如护身符一样的东西。汉军在看到大汉护照时,也会对这人相对客气。
……
言归正传。那人一听赵信询问护照,顿时来了精神,极力挣脱身边的军士,从怀里掏出一张破旧的羊皮卷,道:“有,我有护照!”
赵信接过护照,上面的素描画和体型外貌描述的确是眼前这人,名字是范罗佩,签发官府是帝都雒阳府。祖上六代前从新州汨罗郡,因琉璃营造手艺出众而获得老州居住权。三代前开始服大汉兵役。是真正被认可的归化汉人。而且上面还有他从军时的番号---大汉帝国缅州第三军团前师一旅,驻地在与哈里发帝国接近的婆娑州吉尔巴斯。十年前退役。来西方的目的是学习西方琉璃制造技术。
赵信皱着眉。凝声问道:“你既然是前往西方学习,怎么会在马匪军中出现?还居然成为头领,率众与我大汉为敌?”说到这里,赵信的声音转为冷冽,“可是你背叛了当初加入老州时的誓言,不要这汉人身份了?若是,我成全你!”
那叫范罗佩的马匪头领苦笑一声,看着赵信的赤炎剑章道:“上尉,你不用唬我,我并没有忘记当初加入大汉时的誓言,我范罗佩一辈子都是汉人!我汉元996年前往西方学习,已经学成归来,准备回大汉。可路上商队被鸡奄山的马匪袭击,若不是我这西人的相貌,怕早就被一刀砍杀了。方才我也并没有阻挡王师,若不是我第一个逃跑,并导致全军溃散,上尉你未必能赢得这么轻松!”
想想方才的情形,赵信还真拿不准这个范罗佩到底说的真话还是假话。不过既然是汉人,又有从军经历,加上方才的确有点可能是这人在从中捣鬼,才让他赢这么轻松,赵信便也没有再纠缠这个问题,便问道:“你说想戴罪立功,如何戴罪立功法?”
范罗佩扭头四处看了看,似乎在找什么。
赵信沉声道:“你看什么?”
“军旗!我想看到上尉的军旗!我只听说汉军来了,但不知是哪支汉军?”范罗佩看着赵信道,“虽然你佩戴赤炎剑章,但剑章上并没有番号,我想知道你们有没有这个实力拿这个功劳。”
这话一出,旁边押送他的军士不乐意了,其中一人冷哼道:“你这人好不识趣,我们乃大汉帝国堂堂飞骑卫红狐部!这是我们曲长赵信,功勋一转,连罗马红衣军团都败在我们手下,你的功劳又是什么?难道还能大过打败罗马红衣军团不成?”
范罗佩听后顿时面色一肃,拱手道:“原来是赵都尉当面!果然如赵子龙在世!既然赵都尉在这里,那大汉渤海侯沈云果真是在楼兰城了?看来那人说的果然没错,你们还是走了这个方向!”
赵信顿时一惊,盯着范罗佩道:“什么意思?细细说来。”
……
赵信击溃马匪千骑的消息传到楼兰时,沈云刚刚带着钟离泗整顿起来的军马开拔,听见这消息点点头,吩咐道:“令赵信自行决断,若马匪真不堪一击,允许他临时改变既定方略。”
此时沈云也觉得马匪不过如此。欧阳复那边也只是人手太少,实在不好打罢了。
等出了城,文萃的消息也传了过来。马匪已渡河四五千人,都是步卒。正在恒河岸边垒筑工事,似乎有打算围困。文萃已经派人冲了一阵,不过没能冲垮马匪的防御,对方准备很充分,箭矢很密集。
另外,方誊和欧阳复正在赶回的路上。
听见这消息,沈云又纳闷了一下,这马匪到底想干嘛?不立即进攻这没城垣的楼兰。还搞起工事了?难不成他们还真以为能打的过自己这支百战骑兵?
不多时,方誊和欧阳复已经骑着马回来,身边还跟着两个人。仔细一看,其中一人居然是鄢如玉!而在旁边那人却是不认识。
“姐夫!”鄢如玉穿着男装,脸上还有卸妆留下的印记,显得有些脏兮兮的,但看她笑嘻嘻地盯着自己喊“姐夫”,沈云还是有老脸一红的感觉,不过在其他人的注视下,他也不能表示什么。只是狠狠地瞪了她一眼,然后侧身对方誊低声道:“好好管管你媳妇,再这么瞎跑。下次就不是到楼兰能追到她了,你得跑到西班牙去!”
方誊找到了鄢如玉,心情正好呢,听了沈云的话也不以为意,只是乐呵呵地说:“西班牙?在哪儿?很远么?”
“远!你跑断腿也跑不到。”
……
“这位是马竞马画竹,锦公家的世子。”鄢如玉给沈云介绍,“马公子,这位是沈云沈渊让,大汉渤海侯!”
“马家马画竹见过侯爷!”马竞也是一派男儿气概。立即下马拱手笑道,那股子豪爽劲很有感染力。不过他的字嘛……很文青很娘就不说了。沈云还很想问问,他画竹。那“画藤”跟他是啥关系。
沈云也赶紧下马,拱手行礼道:“原来是锦公家的世子,久仰久仰!这军伍之中也没个周道礼数,不然你我皆是大汉世袭贵族,当痛饮一番才是!”
马竞笑道:“在下也是军伍中出来的人,不拘小节,侯爷领军沙场,还是以军务为重吧!”
“哈哈,世子所言极是。”沈云见他的确一片豪迈,当下也没再多说客套,直接询问了当前的情况,还有他们怎么会来这里。
鄢如玉率先将情况说明,然后道:“如果马公子能够抵达定兴府,定然能够说服西海马家举旗反对月氏,届时东西夹击,月氏逆贼定然日不久矣。”
沈云一听,笑道:“原来你们是被眼前这股马匪给拦了道,这好办,等本侯爷灭了他们就是。”说实话,沈云还真没把这些马匪看在眼里。
这时,就见一队人马从远处跑来,已经归队的欧阳复赶紧带人迎了上去---方才沈云跟马竞等人叙话,他这“败军之将”可不敢往前凑,话本英雄没当成,还被时迁嘲讽几句,正自不爽呢,迎上去也没什么好声气,不过在听了来人说的大概后,顿时也是心头一紧,立即回转报告沈云。
“侯爷,赵都尉派人来禀告,前方马匪有冥王殿的人存在,还有,在秋明城遇到的冥王殿主蕾欧娜,似乎就是那马匪‘齐天王’!”
沈云顿时一怔,道:“来人叫过来!”
……
范罗佩站在沈云面前,将事情一五一十地说来。鄢如玉、马竞、方誊等人也在旁边听着。
原来冥王殿早就将触手伸到了这里。在月氏造反之前,冥王殿作为沟通月氏与罗马的通道,早就得知了消息,所以冥王殿为以后计,已经开始着手收拢西域的马匪为己用,用的便是“齐天王”的名号。月氏造反后,隔绝东西,这些马匪立即活跃起来,不但劫掠商旅,还充当断绝西海州与大汉联系的角色。
事实上,西海马家以及其他许多有实力和势力的人物还是心向大汉的,只不过月氏造反,正好隔绝了西海州与大汉中枢的联系,他们没有中枢的指示又不敢轻举妄动,稍有不慎便是灭顶之灾。任何一个有心向着大汉的人,身边哪不跟着几百号人要吃要喝,在没有完全准备之前,怎么能轻易跟势头正旺,且造反造的如火如荼的月氏作对呢?那种动辄拍案而起,誓与逆贼不共戴天的人毕竟是少数,谁都要为整个家族考虑,孤家寡人是活不长久的!
所以冥王殿这手其实非常毒,不但隔绝了西海州北面往大汉的路,在南边哈里发方向,冥王殿也有着手布局。这也是冥王殿主蕾欧娜有信心跟匈奴左贤王说一定能拦住沈云他们的底气。
沈云等人要扫荡匈奴左贤王部,但蕾欧娜他们却是径直赶往楼兰鸡奄山,所以早在大半个月前就到了这里,并且早就等候多时。在这段时间里,蕾欧娜不但从定兴府那里雇佣了许多人手,还将西海州的冥王殿死神镰刀都全部召回,目的只有一个:全力截杀大汉渤海侯!能生擒最好,如果不能,死的渤海侯也可以打击大汉的士气,交给月氏的话,那可以**作的空间就更大了!
这也是鸡奄山马匪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膨胀到万人的原因。
听完范罗佩的介绍,沈云和方誊面面相觑。
这蕾欧娜还真是冤魂不散啊。难怪这马匪时而能打时而废物,这一切都解释的通了。能打的肯定有冥王殿的人在指挥,甚至直接是冥王殿的人组成的,不能打的就是普通马匪了。
这是走是留呢?很明显,冥王殿在这里怕是早就筹备好了,一头撞上去,万一出问题呢?那个张立和武止,怕只是随机碰上的罢了。
这问题,有点难住了沈云。
ps:前面将“帝都小霸王”的名字写错了,应该是鄢澄,而不是鄢准。vip章节修改麻烦,就不做特别修改了。在这里注明。谢谢朋友们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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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先分析,骑兵突进】
面对冥王殿,怕是暗卫的人最有发言权。
屠天骄再次出现在众人面前时,又一次恢复了那副蜡黄面孔,声线也是浑厚的男声。当然,知道屠天骄女人身份的人也寥寥无几,鄢如玉若不是在帝都郊外那次的追击中遇到受伤的沈云跟屠天骄,估计也不会知道这个秘密。
屠天骄对范罗佩的问话就显得更加专业了,短短一刻钟后,范罗佩已经满头大汗,似乎不堪屠天骄那逼问时的迫人气势。而屠天骄却略显轻松地说:“他说的是真的,看来渤海侯遇到了大麻烦。”
范罗佩忍不住心里腹诽,我说的当然是真的,你连我家门口那颗歪脖子树上的鸟巢是我十三岁的时候掏掉的都能知道,我还能隐瞒什么?
沈云却没有理会这些,让欧阳复带范罗佩下去休息,然后直接问道:“罗马冥王殿的军事素养如何?”
“你觉得我们暗卫的军事素养如何?”屠天骄反问。
沈云撇撇嘴,看了看鄢如玉,还是保持谨慎地说:“一般的军人素养。”
屠天骄横睨了他一眼:“那不就是了。冥王殿与我暗卫一样,专职负责刺探情报与暗杀,对于战阵也就是一般水准。”
没等沈云长出一口气,屠天骄又补充道:“不过按照范罗佩的说法,这个新任的冥王殿主蕾欧娜似乎从罗马亚细亚行省的马诺总督那里请来了几个军阵将领坐镇,还有,那个罗马战神罗维尼斯似乎也被她派人接回来了,此刻在不在鸡奄山马匪中就不得而知了。”
沈云一怔:“你从哪儿知道的?那范罗佩说的?”
屠天骄沉声道:“我细问了范罗佩马匪这半个月来的行止,包括人员的进出,从中判断出来的。”
“判断?!”沈云托着下巴。有点不相信。
“你最好相信我的判断!”屠天骄见他将信将疑,补充了一句,“暗卫每日交到皇宫的信息大都是归纳整理。并且做过基本判断的。”
“好吧!我信你!”沈云糗糗的摸了摸鼻子。乖乖,连大汉皇帝看的信息都是你们暗卫判断的。作为大汉的侯爵,我能不信么?那岂不是连皇帝陛下都怀疑了?
“那范罗佩说的大功劳就是那个罗维尼斯?”沈云问。
“不是!”屠天骄撇了撇嘴,“他只是鸡奄山的小头目,之前也只是帝国的底层军官而已,能有多少眼光。他说的大功劳,是鸡奄山上现在只有两百多老弱驻守,还有蕾欧娜,也就是‘齐天王’带着十几个死神镰刀在那里。他想让你分兵去抄马匪的后路。顺便抓了‘齐天王’!”
屠天骄显然不太看得上这个功劳。在她看来,“齐天王”这个身份还远不如“冥王殿主”这个来的震撼。
但对于范罗佩而言,“齐天王”居然敢与大汉为敌,且截杀大汉商旅,这种级别的“马匪”已经算是大汉头号敌人了。
而对于沈云来说,“齐天王”这个马匪也仅仅是马匪罢了,他本身也并不看重剿灭“齐天王”马匪对于楼兰一带民众的意义。不过从纯一个军事将领而言,范罗佩提供的建议并非毫不可取。
这就是人的位置不同,思考的模式也不一样。或许沈云灭了“齐天王”,今后这里的百姓和商旅会给他立一个圣祠。几百年后会出现一个个版本不同的传说,甚至出现一个保佑商旅的神坻---但这一切对于现在的沈云而言,根本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他也压根不看重这些东西。他唯一要考虑的,就是如何用四千多人打败有罗马将领指挥的上万马匪!
“罗马亚细亚行省的将领中,你觉得有几个人会来这里?又有什么能力?我需要更详细的情报。”沈云毫不客气地管屠天骄要情报了。
屠天骄沉吟了一下,道:“我虽然一直负责罗马情报,对于亚细亚行省的几个知名将领也知道一些,但要判断谁会听从蕾欧娜的申请来到这里,还要问如玉。她现在专门负责这次月氏叛乱与罗马勾结的情报分析。”
沈云一滞,好吧,真是分工明确。
经过屠天骄和鄢如玉的集中分析。这两个如今暗卫里地位颇高的女人作出了如下判断:罗马亚细亚行省最有战力的就是红衣军团,驻扎在逐日城。军团长是马诺总督,其麾下最富盛名的无疑就是在莫干湖、飞云堡一带给大汉北疆方面军制造一个大包围圈。差点让大汉胡公都栽了跟头的罗马战神罗维尼斯!这个人在月氏军团溃败后并没有被抓到,应该是冥王殿有特地派人接应,此人离这里也是最近,毕竟前后已经有近三个月的时间了,从定边、坚昆过来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但考虑到罗维尼斯对于月氏的重要性,月氏肯不肯放他回国还是个问题,所以未必是他。
接下来还有可能出现在马匪中指挥的,还有红衣军团的副军团长巴蒂亚斯,罗马双头鹰徽章拥有者卡门.吉浦路斯.丹迪。
这两个人,巴蒂亚斯是埃及行省的奴隶出身,在征伐突尼斯行省时获得马诺的赏识,逐渐提拔上来的,如今针对大汉的战略行动,他参与颇深,他来到这里的可能性也很高。不过他长于战略,在战术方面的成就没什么展露,所以很难判断是不是他指挥的。
而卡门这人,本身是苏丹行省的人,信仰的是哈里发的宗教,其母亲也是哈里发人,但父亲是罗马元老院的上等贵族,出身于吉浦路斯家族。在红衣军团中从一阿司长起步,打过日耳曼蛮族,也打过匈奴,跟斯坎迪纳维亚半岛的维京蛮族也有过交手,是个真正身经百战的将领,受罗马皇帝亲自召见,并授予罗马双头鹰徽章,晋升为红衣军团的大阿司长。相当于大汉帝国的师帅!这次亚细亚行省内部有很多谣言,认为罗维尼斯没有完成马诺总督的计划,极有可能派他来东方完成接下来的计划。算算时间。他很可能已经抵达这里。
当然,马诺总督麾下还有许多将领。其中出身于马诺总督老家巴伐利亚行省的心腹高级将领就有四个,此外还有为数不少从罗马首都派来的军事学院高材生,以及亚里士多德导师门下毕业的将领……说马诺麾下人才济济是不会错的。
“马匪就是马匪,不是军队。他们的将领再厉害,没有得力的兵卒,一样只是纸上谈兵罢了。”鄢如玉最后总结道。
沈云不得不承认鄢如玉说的有道理。特别是在文萃派人回报战况之后。
就在沈云和屠天骄、鄢如玉商议探讨的时候,前方文萃已经跟马匪的前锋交手结束了,而马匪如今也完全蜷缩在恒河旁的三座桥梁边。没有再往前深入。
前面说过,恒河并不宽,水深也不到难以跋涉的地步,并且之前恒河上有一座木质的桥梁。因为恒河实在不是什么天险,水流又不急,所以汉军并没有毁掉桥梁的打算。加上马匪熟知这一带地理,经过一夜抢修,又修通了两座桥梁用来渡河。总体来说,现在恒河两岸是连成一片的态势。
而在之前的交锋中,马匪所呈现出来的军事素养比飞骑卫来说。差的太多太多了。沈云麾下的红狐部,上马能弯弓骑射、冲阵破敌,下马能持盾结阵、当者披靡。更重要是的。汉军那一向不败的威名给了汉军士卒无限的内在动力。试想一下,两军对垒,汉军这边毫无顾忌,气势逼人,举盾格挡,然后就是配合无间的平刀直刺,接着再格挡再直刺,没有太多花哨招术,全靠士卒间无所顾忌所向披靡的气势和平日艰苦训练的娴熟杀人技巧。而另一边却是朝不保夕。为了混口饭吃而被迫应战的马匪,这两者间根本没有可比性。
所以文萃虽然只有一曲人马。但不论在上千人的马战中,还是几十人的步战。汉军都占尽上风。而作为群胆生物的存在,军队是需要不间断的胜利去喂养的“怪兽!”一旦胜了,接下来的胜利就会变得很自然很轻松,而一旦败了,那就是兵败如山倒的崩溃。
马匪再强悍,也只是面对防护能力不足的商旅,而一旦遇上像汉军这样整齐有素的团体时,被击败也只是时间问题。
在恒河边一个不高的山包上,沈云策马而立,眺望恒河两岸。午后的阳光已经偏向西边,照的恒河水有些金色,在桥梁两边,马匪密密麻麻的陈列着四五个步兵方阵。三个呈品字形立在沈云当面,每个方阵大概一千人左右,方阵两翼还有千余骑兵翼护。而在恒河对岸,两个密集的骑兵方阵,以及散落两翼的游骑。再加上方阵后面更加密集的马群---好吧,马匪马匪,没有马怎么能称之为马匪?
说起来,这些马匪所拥有的马匹还真是惊人,一人双骑都不足以形容。不过,他们在恒河这边摆开步兵阵,那边摆开骑兵阵,这不是明摆着让这些步兵送死么?
两边军马加起来超过了三万,那看上去简直就如同一个马匹的海洋。站在沈云这个角度,根本看不到马匪军阵的尽头在何处。不过沈云不认为这样的方阵能有什么作用。且不说马匪的马匹不如汉军,就是他们的骑士战力也远不如汉军。而此时他们又将步兵摆成方阵列在恒河这边,骑兵方阵放在对岸,这不是明摆着想打不过就跑的念头?
众所周知,方阵是军阵中最简单的阵型,一大帮农民就能摆出一个方阵,也是最适合没有太多军事训练的人组成的阵型。但不可否认,方阵又是军队里,特别是步兵军队里最厉害的阵型。因为它是所有阵型的基础,从方阵能够演化出无数种变化。当年打遍华夏的大秦帝国,其军队最著名的就是如墙壁立、所向披靡的步兵方阵!
可是,沈云很怀疑这帮马匪能不能发挥方阵的真正的威力。
在恒河上游,赵信那一曲也将兵锋横扫到了这里,远远的,汉军呈现两翼包夹的态势,将马匪包围在恒河边上。虽然恒河对面没有办法。但恒河这边的近六千马匪是别想顺利过河了。
当然,马匪的阵型也并非一无是处。经过飞云堡、淄木等战场的沈云,一眼就能看出。马匪真正的精锐是静立在恒河对岸最突出的那支骑兵方阵,而在恒河这边的步兵里。品字形最当头的那一个步兵方阵也是马匪的精锐。
是不是精锐,从临战前的动作就能看出。最当头的这个步兵方阵显得很安静,持盾的姿势也很平和,完全不像其他两个方阵有种熙熙攘攘的感觉。
看了一会儿,马竞对沈云道:“部帅,这恒河对岸的马匪才是头疼的事。”
马竞也看懂了,那三个步兵方阵就是牺牲品,唯一可虑的就是对岸那些骑着马的马匪。要是让他们跑了。追剿起来相当麻烦。
沈云抬头看了看天色,道:“的确麻烦,就是不知道钟离那家伙能不能及时从侧翼绕过来击垮对岸的马匪群。”
再次强调,恒河不宽,也不难渡河。所以沈云已经安排作为中军的钟离泗带着一曲骑兵从上游渡河,然后再绕到马匪侧翼出击。在沈云看来,眼前的马匪的确不堪一击。
但沈云真正忧虑的是,这么明显的力量对比,难道冥王殿主蕾欧娜是傻的看不出来?就算她看不出来,那从罗马请来的将领也看不出来?这不科学啊!
这时欧阳复从远处举起了军旗。飞骑卫红狐部那面跃马战旗已经开始飘扬。
马竞知道时间到了,便沉声道:“算了,不管敌人有什么阴谋。当面击溃他们就是!”
沈云点点头:“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我倒要看看这些所谓的罗马名将有多少成色。传令,骑兵突进!从正面,击垮他们!”
章暨这条大汉顿时激动的暴喏一声,亲自操起巨捶,朝身后的进军牛皮大鼓上敲去。
“咚!咚!咚!”
鼓声起,朔风寒,汉军从左右像两支离弦的箭,直射马匪两翼。
既然你中间那个方阵最强。那我就从两边突破。战争不是赌气,沈云才不会傻傻的拿自己的袍泽去冲击最强的那个点。击败敌军才是王道。
从两翼射入的汉军根本不是所谓翼护的马匪骑兵所能抗衡,那些步兵阵列也不能。骑兵和步兵被赵信和文萃轻松撕裂阵型,然后用骑兵的骑弓不断抛射、平射、直射将步兵阵列不断削薄,绞碎,让那些步兵阵列更加混乱,然后再一马当先破阵而入。
整个战斗过程像是教科书一般精准。赵信完全依靠勇力,像炙热滚烫的刀切进黄油,而文萃就像一把精准的箭,切入已经破成筛子的马匪步兵方阵。最当先的马匪步兵方阵想要支援两翼,很快就被赵信和文萃分兵截断,甚至突入,然后轻松绞碎。
仅仅不到半个时辰,整个战场就已经支离破碎,马匪已经开始崩溃。而直到此时,对面的马匪骑军方阵才总算有了动作。而他们的动作,着实让沈云“吓”了一跳。
“邀战?!”沈云定了定神,总算确认自己没看错,对面的马匪居然打出邀战的巨大横幅,并主动后撤十里,让汉军过河,再决一死战!
他们脑子秀逗了?
这是沈云的第一感觉。
所有汉军也都愣住了。
什么情况?我们切瓜砍菜一般剿灭了六千的马匪,剩下的马匪居然还敢向他们邀战?还主动后撤十里,让出作战空间?
这里一定有阴谋!
所有人都是这么想的。不论是沈云还是方誊,亦或者是马竞、鄢如玉、屠天骄,所有汉军将领都是这么认为的。
因为不可能在汉军展现了如此强大的骑战能力后,他们居然还敢邀战?真是寿星公上吊,嫌命长?
不过不知是不是巧合,就在对面马匪开始有序后撤十里后,钟离泗的骑兵堪堪抵达,想要追击时,也看见了那面一直在马匪骑兵军阵中显眼的邀战横幅。这让钟离泗一时拿不定主意是不是先冲上一阵。
不过这个犹豫也就是一下子。
“他奶奶的,功劳都被赵先至和文萃拿了,咱也不能白跑这一趟。庞胖子,你掌旗去冲一阵!”钟离泗还是下了决定。
庞通一直跟着这个跟他嘴上不对付,但其实亲密无间的袍泽兄弟,当下抖着一身肥肉,带着一连人马开始尝试突进。
不过这一下就试出了问题。飞骑卫的骑兵一靠近,对面也分出一连骑兵迎上,双方在马上一阵互射与劈砍,双方竟然打了个平手!
而且对面的骑兵浑身着甲,马术也不俗,所用的骑弓弓力竟然还隐隐高出汉军一线。这点从好几个受伤汉军身上的箭矢入肉程度就能看出来!
“嘶,居然是两石半弓!”庞通嘶牙咧嘴地从甲胄缝中抽出一枚箭矢后对沈云说道。
庞通出击这一连,当场被射死了两个,劈砍时被挂下马两个,还有像庞通那样靠铠甲抵挡箭矢和劈砍,受了轻伤的十六个,算是此战中唯一受伤颇重的连队了。
“看来,这就是他们的杀手锏!”方誊对沈云耳语道。
沈云却看着那枚从庞通身上拔下来的箭矢不语,半晌才道:“这不是东方样式的箭矢,去把屠大校和鄢姑娘叫来,看看暗卫有没有人认识。我想知道我们面对的到底是什么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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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酝酿”中,骠骑将军】
汉军的战力究竟有多强?
这个问题即便是全世界最睿智的人也无法回答。[]而且问一万个人往往就会有一万种回答。
但全世界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的人都公认的是,此时的汉军已经不是汉圣祖时期那支打遍世界无敌手的绝世强军,而且哈里发和罗马的一线军团绝对有能力与汉军决一雌雄!
当然,也没有人敢否认,大汉帝国的九支常设甲等军团,是要比其他两大帝国最强的军团还要高出一线的存在。而大汉帝国的九支常设军团里,飞骑、飞鹰、骠骑三支骑兵军团是别的帝*团在正面作战中无法完全击溃的强军。
虽然这个时空的世界并没有现代社会那么多演习和国际性的军队大比武,对于各*队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但因为有汉圣祖这个前穿越者的干涉,各大帝国都互相派有使节,设有使领馆,这些使节除了维护商贸、加强各国之间的联系、同时加深各国对大汉帝国的敬畏之外,也在无时无刻的对大汉帝国的九支常设甲等军团进行研究和调查。
大汉羽林暗卫的许多情报是从大汉帝国驻各地的使领馆---鸿胪寺---提供的,同样,冥王殿的情报来源也离不开大汉各大城市的罗马外交使馆。
“从大汉帝都传回的情报来看,大汉飞骑卫与其他两支骑兵军团飞鹰、骠骑相比,更注重灵活。骠骑卫拥有最多的重骑兵,飞鹰卫的骑枪兵最多,而飞骑卫却是轻骑和弓骑兵最普遍。相对而言,三支骑兵军团里,飞骑卫正面攻坚的能力最弱。”
鸡奄山。一个相对隐蔽的山洞里,满面虬须,隆鼻深目。像屠户多过于像将军的巴蒂亚斯正在侃侃而谈。
身为罗马红衣军团的副军团长,巴蒂亚斯无疑是对大汉帝国甲等军团研究最深的人之一。特别是红衣军团驻守亚细亚行省。算是直面大汉帝国的军事力量,对敌人的研究又怎能少了?
只是,此时斜坐在他对面的罗维尼斯对此却提不起兴趣。
这次支持月氏分裂势力,动摇大汉帝国的基础,从而达到谋求罗马帝国更大的利益的庞大战略,原本是马诺总督一手促成的。而提出这个庞大战略的,正是这个奴隶出身的巴蒂亚斯。原本要到东方执行这个战略的人选,马诺总督是一力推荐巴蒂亚斯的。但奥古斯都亲自点了罗维尼斯的将。在这个事情上,马诺也无法更改奥古斯都的意志---毕竟这个战略是奥古斯都首肯,但却没有经过罗马元老院审议批准的战略。
什么意思呢?
意思就是,这个战略元老院原则上是不同意的。而是以奥古斯都个人的名义和能力自行推动,一旦失败,元老院还能以此为借口,与大汉帝国进行外交斡旋---甚至可以借此来更换皇帝---当然,这是更深一层的政治意图。单从此刻来说,罗马元老院的举措是正确的。而奥古斯都本人也可以通过元老院没有审议通过为理由,将这个战略的执行范围缩小到亚细亚一个行省内。不会波及全国。
数百年前的那场绵延几十年的里海大会战,至今还是整个罗马帝国、甚至是全世界的噩梦。就算奥古斯都再有魄力,也没有再打一场这种战争的决心的。
拒从现在的进程上来看。罗维尼斯并没有让这个被奥古斯都命名为“酝酿”的战略计划失效,月氏人已经彻底引起了大汉帝国的注意,雄踞东方千年之久的大汉帝国也因这场月氏叛乱而出动了九支甲等军团中的四支,不管最后结果如何,大汉帝国的国力必将因这场叛乱而遭到削弱。但罗维尼斯依然无法原谅自己,因为他输掉了北疆战役。为了这场大战,马诺总督谋划了足足十年,亚细亚行识出了海量的物资,甚至动用了奥古斯都家族的储蓄。[]罗维尼斯也为这场战役倾注了全部心血,但最终还是失败了。整整两百万的月氏军队。在飞云堡未能攻克的前提下,一朝崩盘!这让一度认为汉军已经衰弱。自己能够稳操胜券的罗维尼斯备受打击!
更让他难受的是,他的得意弟子---罗马帝国皇储之一的康格涅斯居然在撤退途中与月氏王子一起伏击大汉渤海侯未果,反而身受重创!这点让罗维尼斯的心情彻底陷入低谷。甚至连对月氏败军后续的撤退计划都懒得管理,带着马诺总督派来的亲卫和随从,依照冥王殿之前的路线,尽快撤退。原本还想去迪化的心思也淡了。
应该说,北疆一战已经将罗维尼斯的自信给折损了太多。以至于在面对曾经的副手巴蒂亚斯的侃侃而谈也无动于衷的地步。
巴蒂亚斯跟罗维尼斯站在一起,实在很难将两者联系起来。用汉人的语言来描述的话,罗维尼斯更为儒雅,而巴蒂亚斯纯粹就是个野蛮人的形象。不过野蛮归野蛮,巴蒂亚斯这个奴隶出身的将军,在战略上造诣的确是公认的敏锐。
对于罗维尼斯,巴蒂亚斯还是尊重的。虽然奥古斯都钦点罗维尼斯为这次“酝酿”计划的执行者,巴蒂亚斯也没有对此表示不满。他深知自己的出身注定他无法轻易获得奥古斯都的认可,若不是马诺总督的一力提拔和推荐,他能否当上红衣军团的副军团长还是未知数。
这次从亚细亚行省来到这里,完全是冥王殿主蕾欧娜的要求。当然,蕾欧娜让巴蒂亚斯来这里,当然不是为了对付仅有四千骑的红狐部,而是为了帮助月氏王张晟制定新的战略计划。为此,巴蒂亚斯还特地带上了他这些年一直带在身边的参谋团队,足足有两百人。这些人大部分来自罗马的底层,经巴蒂亚斯一手提拔,并送到罗马帝*事学院深造过,其中有一部分还得到过亚里士多德和皮尔埃南德斯等诸多大师的认可,算是这些大师的众多弟子之一。
至于恒河边的这场战斗。完全是赶巧碰上了而已。
……
围坐在这个山洞里的,除了巴蒂亚斯和罗维尼斯,还有冥王殿主蕾欧娜。不过她现在全身包裹在黑色的袍服中。脸上盖着黑色面纱,只露出一双湛蓝如爱琴海水般的深邃眼眸。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带着难言的神秘感。
她听完巴蒂亚斯的话后,伸出袍服中纤细白嫩的手掌,手中捏着一张薄纸,低声道:“阁下所说的我们冥王殿都有记录,我只想问,仅靠眼下的力量,能否抓住大汉渤海侯呢?”
巴蒂亚斯望了一眼罗维尼斯。发现他依旧低着头不说话,便道:“殿主阁下,我们现有的力量主要是死神镰刀四百人,罗维尼斯阁下的三百五十名扈从,以及殿主阁下的三千精锐……”
蕾欧娜的蓝色眼眸一转,直接打断道:“巴蒂亚斯阁下,您与马诺总督说话时也是这么喜欢说废话吗?”
巴蒂亚斯顿时一滞,预想中的勃然大怒然后拍案而起的情景并没有发生。只见一脸虬须彪悍的一塌糊涂的巴蒂亚斯不但没有孟浪举动,反而低眉顺目地俯身抚胸道:“抱歉殿主阁下,是我多言了。”
之前任巴蒂亚斯怎么说都没反应的罗维尼斯却抬起了头。略带惊讶地看向巴蒂亚斯。
别人或许不知道,但一直与巴蒂亚斯共事的罗维尼斯却是对这个同僚的脾气再了解不过。奴隶出身的巴蒂亚斯最早是一个斗兽士,就是罗马斗兽场上与野兽决斗的最底层武士。当时他是泰雅.诺巴顿.巴蒂亚斯的一个私人奴隶。而巴蒂亚斯家族是罗马有名的驯养斗兽士的家族,每年的斗兽节都有巴蒂亚斯家族提供的最佳角斗士去表演残忍而又热血沸腾的斗兽。
这样一个出身的人,脾气又能好到哪里去?巴蒂亚斯这个姓氏还是他的前主人赐给他的。可以说,除了赏识提拔他的马诺总督和泰雅.诺巴顿.巴蒂亚斯这个前主人之外,他对其他人向来没有好脸色,动辄破口大骂才是常态。
巴蒂亚斯的谦卑显然让蕾欧娜很满意,她敛下眼眸,淡淡道:“在我的冥王殿中,只有能与不能。没有那么多理由和托辞。所以,现在请阁下告诉我。能不能生擒或者阵斩大汉渤海侯?”
巴蒂亚斯犹豫了一下才一字一顿地说道:“如果之前关于大汉渤海侯的情报没有失误的话,我有九成的把握能生擒此人!”
蕾欧娜微微蹙眉:“怎么只有九成?”
“汉人两千年前有个大先贤学者。名叫老子,他说过:‘大道五十,天衔四九,尚余一线生机’……”
巴蒂亚斯话没说完,就发现蕾欧娜已经有再度发飙的征兆,忙道:“这位先贤的意思是,没有什么事情能够做到绝对把握。按照冥王殿之前给的情报,这大汉渤海侯极其喜欢冒险和突袭,特别是在战场上利用骑兵的机动性大规模运动,绕到敌人后方进行致命打击,这样的人一旦发现我们鸡奄山留守兵力不足,正面的敌人又不足惧的时候,一定会分出精锐来攻鸡奄山,甚至很有可能就是他本人带队。一旦汉军分兵,以我们的实力消灭其中一股汉军是绝对可以的!”
蕾欧娜压着性子听完,又转向罗维尼斯道:“阁下的判断如何?”
罗维尼斯还在琢磨巴蒂亚斯之前的表现,听到问题道:“抱歉,我之前一直面对的是大汉的胡公,对这沈云只是看了情报,并没有正面交过手,所以无从判断。”
蕾欧娜面露不悦,不过罗维尼斯又马上补充道:“但我相信巴蒂亚斯的分析。而且单从情报来看,这大汉渤海侯的确很喜欢冒险,很像大汉帝国之前的一位将军……”
“谁?”巴蒂亚斯来了兴趣,挺直身体问道。
“汉之骠骑大将军!”罗维尼斯一字一顿,用汉语道。
巴蒂亚斯当然也是懂得汉语的,不过他显然不理解这个称谓,咂吧了一下嘴,疑惑道:“汉国有大将军这个军衔么?还是新增的军职?”
蕾欧娜却是懂得罗维尼斯说的是谁,起身道:“哼。他就算是霍去病,我也会让他重新折翼在恒河边上。罗维尼斯阁下,一旦汉军来鸡奄山。具体的战斗我希望由你来指挥。”
“乐意为你效劳!”罗维尼斯对此倒是没有推辞。
蕾欧娜快步走出山洞,而巴蒂亚斯显然还在思索刚才的事。见罗维尼斯也想走,一把抓住他:“阁下,这霍去病就是汉之骠骑大将军?他到底是谁?请阁下务必告诉我!”
巴蒂亚斯什么都好,就是这求知欲旺盛了些。不过若不是他的求知欲,也无法达到现在的地位。他从出生到现在的事情若是记录下来,就是一部活生生的奴隶奋斗史,绝对足够激励那些还在底层挣扎的罗马人。但也局限于他的出身,巴蒂亚斯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历史教育。他之前所有的学习都是为了解决自己的地位、身份问题,他天资过人,学习起来也很快,对战略层面的理解和预感都很强,但说到历史,却是最弱的。曾经有马诺总督麾下的一个保民官调笑过巴蒂亚斯,说他“最了解的历史是去年的!”
而在如今的世界格局中,巴蒂亚斯要针对大汉帝国作出战略部署,并不需要了解到骠骑大将军霍去病那个时代,他只要了解汉之马超就够用了。所以拒霍去病在大汉帝国哪怕是黄口小儿都耳熟能详,但在国外却是知名度不高,不是潜心研究过大汉帝国历史的人根本不会知道。
“身为一个将军。特别是以大汉帝国为敌人的罗马将军,不知道汉之骠骑大将军霍去病是极其不明智的。”罗维尼斯见时间还有的是,他正好也有问题问巴蒂亚斯,便对他进行简单的历史教育,但说完这段话之后,他发现自己不知道该怎么继续往下说了,沉吟了半天,才从身后的包裹里拿出一本书递过去道:“这是个颇具传奇色彩的汉人将军,而且是少年成名。他的故事你还是自己看吧。”
巴蒂亚斯翻开《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只是初读。便已爱不释手(当然是有翻译注释内容的,依照巴蒂亚斯的水平还读不了汉圣祖之前的文言文)。
“是岁也。大将军姊子霍去病年十八,幸,为天子侍中。善骑射,再从大将军,受诏与壮士,为剽姚校尉,与轻勇骑八百直弃大军数百里赴利,斩捕首虏过当……元狩二年春,骠骑将军率戎士逾乌盭,讨遬濮,涉狐奴,历五王国,辎重人众慑慴者弗取,冀获单于子。转战六日,过焉支山千有余里,合短兵,杀折兰王,斩卢胡王,诛全甲,执浑邪王子及相国、都尉,首虏八千余级,收休屠祭天金人……”
读到这里时,巴蒂亚斯不禁感叹这霍去病足可称之豪胆!
“其夏,骠骑将军与合骑侯敖俱出北地……骠骑将军逾居延至祁连山,捕首虏甚多。骠骑将军逾居延,遂过小月氏,攻祁连山,得酋涂王,以众降者二千五百人,斩首虏三万二百级,获五王,五王母,单于阏氏、王子五十九人,相国、将军、当户、都尉六十三人,师大率减什三……
是年,骠骑将军去病率师攻匈奴西域王浑邪,王及厥众萌咸相奔,率以军粮接食,并将控弦万有余人,诛駻,获首虏八千余级,降异国之王三十二人,战士不离伤,十万之众咸怀集服,仍与之劳,爰及河塞,庶几无患,幸既永绥矣……”
及至这里,巴蒂亚斯已经惊叹:这可是比汉尼拔还要精于兵法的大家啊,再一看年纪,此刻的骠骑将军不过22岁9是汉国古人的虚岁,按照西方的算法,此时的霍去病不过20岁出头!实在太可怕了!
“元狩四年春,上令大将军青、骠骑将军去搏各五万骑,步兵转者踵军数十万,而敢力战深入之士皆属骠骑。
骠骑将军亦将五万骑,车重与大将军军等,而无裨将。悉以李敢等为大校,当裨将,出代、右北平千余里,直左方兵,所斩捕功已多大将军。军既还,天子曰:“骠骑将军去病率师,躬将所获荤粥之士,约轻赍,绝大幕,涉获章渠,以诛比车耆,转击左大将,斩获旗鼓。历涉离侯,济弓闾,获屯头王、韩王等三人,将军、相国、当户、都尉八十三人,封狼居胥山,禅于姑衍,登临翰海……”
及此,巴蒂亚斯已经彻底震慑,喃喃道:“骠骑大将军,恨不能与你共在一个时代,见证你波澜壮阔的一生啊!”
等他想抬头与罗维尼斯宣泄几句此刻对霍去病的敬仰,却发现不知何时天色已经又一次黑了下来,罗维尼斯也已经离开许久,山洞内的案几上摆上了烛台,和一盆已经冷却的食物。
“怎么又过去一天了?前方战况如何?”巴蒂亚斯忽然警觉,正要喊人来询问情况,忽然想起什么,猛地翻开手里的《史记》,拿出另一叠写着大汉渤海侯沈云的资料,两边快速翻看,而后惊愕道:“这,这大汉渤海侯果然像极了冠军侯!是了,他采用的不正是冠军侯‘轻勇骑突进’的战术么?此时此地与当年冠军侯闯入匈奴腹地何其相似?!那他到底会不会真如冠军侯那般做?这战术若是放大到整个战略上……”
巴蒂亚斯已经完全沉浸在这些纷乱的想法中。他或许不知道,正是这次的思考,让他成为了西方“骑兵闪电战”的始祖级人物!(未完待续)
【第三十二章 西海州,定兴三县】
西海州中的“海”,指的不是里海,而是咸海。(.无弹窗广告)但从命名上而言,西海州的的称谓并不十分严谨,因为西海州的地理位置严格来讲,并非在咸海以西,而是在咸海西南。如果大家非要在地图上找到这个地方,建议放弃在中国地图上寻找的企图,而应该去找伊朗、阿富汗、巴基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的地图来参考。
这可不是一片荒芜的土地,在大汉帝国时代,也绝谈不上不毛之地。相反,这里有广袤无垠的草原,也有高山险壑、崇峰峻岭……这是一片全新的土地--当然,仅仅对于沈云而言。
对于上辈子连港澳台都没去过,签证护照都只停留在电视剧里见过的沈云而言,这片在上辈子是外国领土,而且是传说中拥有许多蒙面包头的“恐怖份子”的土地无疑是“全新”的。
可对于马竞等人来说,这里,只是大汉帝国的一个州罢了!而且是之前并不受重视,地位远远不如老州的新州!!
说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会对大汉帝国的新州行政范围感到迷茫。事实上,就行政范围而言,面积最大的应该是北海州,也就是现代外蒙古以北地区,那可是大半个现代“北极熊”的国土,其次是内外蒙古交杂的度信州,再次就轮到了大月州,行政区域相当于现代的新疆。
西海州在大汉帝国的行政区域舆图上甚至排不上前五,因为除了北海州、度信州、大月州之后,还有度甘州、东海州---顺带提一下,沈云所在的渤海郡其实只是大州下的一个郡而已--度甘州、东海州之后,才是西海州。
可从富裕程度来说,行政区域越大的地方。其实就是越穷困的地方。因为穷困,所以人少,但土地又已经占领下来了。人少也必须掌握这么大的地盘,所以就更加穷困。这是一个死循环。
当然。相比于几近不毛之地的北海、度信、度甘几个州而言,大月和西海都因为靠近蔡奄、突施、石国等喧,能与罗马和哈里发进行贸易,又兼之丝绸之路的就在这条线上,所以整体穷困程度并不会太差。甚至在城市繁华程度上并不次于大汉帝国的老州城市。
特别是西海州的定兴府,人口已经超过一百万户,虽然比起长安、洛阳、扬州等大城还有些差距,可跟迪化、焉耆等西北城市比起来。它又是如此庞大,甚至在繁华热闹的程度上,比许多中原的高城大埠也要有过之而无不及。要知道,在没有大汉帝国的那个时空,封建社会的城市最高成就也就是赵宋王朝的汴梁城,那个汴梁城的人口也不过两百万左右,七八十万户罢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由此可见,大汉帝国的圣祖皇帝给这个时空的帝国留下了多么巨大的惊人财富!至少在人口这一项上,绝对前无古人,甚至很有可能后无来者!
西海州就跟大汉帝国的其他州郡一样。以州-郡-府-县四级为最基本的行政体系。州有州牧、州丞、州尉;郡有郡守、郡丞、郡尉;府有府令、府丞、府司马;县有县令、县丞、县尉。其下还有镇长、乡长、村长……层层相制,互相监督,实行三权分立的方式。而帝国行政院一般会直接任命县级官员。而县级以下就会根据县令的推荐来任命,大部分都是当地有名望的人来担当县级以下官吏。
不过,制度是制度,要是一个制度能够维持几百上千年不变,那也不会有大汉帝国的存在了,也许大秦帝国都还秦三世、秦四世……绵延至秦万世呢~~就近的说,如果制度真是如此,那大月州还会有造反吗?!
事实上,早在百年前。大月州和西海州就已经在官员任命上有了一定之规,并不完全遵循帝国行政院的指令。大月州的州牧一般不是姓张便是姓文。西海州的州牧则通常在武、萧、李三姓中出现。这就是大月西海两州五大豪门氏族。
当然,如果帝国行政院派了老州的官员过来。也不至于在大月州和西海州被完全架空而毫无作为,因为在这五大豪门之上,还有一个更为隐秘但绝不软弱的马氏--锦公马超的正宗传人,世袭西海郡公一职。郡公,是次于公爵的爵位,而且是圣祖改制之前才有的爵位,现在整个大汉帝国也找不到几个这样“远古”的爵位了,由此可见这个爵位的贵重。
帝国行政院任命的官员来这里可以行使他们的权力,并不会因为被架空的重要原因便是马家的存在,有了马家,大月州和西海州才算是真的是大汉帝国的土地,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西海马家已经在这五百年里成为了大汉帝国在这里实行有效统治的唯一证明\大程度上,西海马家就代表了大汉皇帝在西海州的最大权威!
官员的任期是有限制的,老州来的官员也很少有在这里做一辈子的,所以马家也往往需要跟其他五大家族妥协合作。总之,五大家族和马家,其实就是互相交融,但又互相制约的一个矛盾存在体。
不过,现在这个存在很有可能很快就会被打破了---只要月氏大军打败了益公的平叛大军,那么西海州的武、萧、李三家就会立即联合起来向马家施压,宣布西海与月氏合并,共同分裂大汉帝国。
在最后的战争结果还没有出来之前,武、萧、李三家也在尽力维持着西海州的正常运转。可终究是因为月氏叛乱,西海州定兴府以外的府郡县都显得颇为冷清,唯独定兴府,反而愈发的热闹起来。
定兴府实际上是由三个县组成,分别是武氏祖宅所在的无定县,萧氏祖宅所在的兴城县,及李氏祖辈居住的白驹县。无定县处于无定河的上游,兴城县在下游,而白驹县最为悲惨。在离河十五里的府城山脚下。可以说,定兴府的繁华,其实就是由无定河与府城山这一山一水组成的。
这个无定河之前还有一个名字。叫布哈拉河,也就是现代流经中亚五国的那条布哈拉河。不过汉军征服此地之后。首先因为布哈拉这个名字实在太没含义,其次是这条河在三百年前常发洪水,往往三十年就要进行一次变道,每次都要夺走许多人命,汉元805年时,有个游方的道士来到此地,见状便给当时的州牧出了个主意,说“此河无定道。应名无定,方可定矣”,于是便取名为无定河。
说来也怪,自从取名无定河之后,这条河果然不再变道,至此已经两百多年,也没有发生过什么洪水之类,简直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奇闻了。
定兴三县的组成,有点类似于现代的武汉三镇,但又有所不同。武汉三镇是各具功能。或主商,或主工,亦或主农。而且各有各的城域规划,早个几百年,武汉三镇其实是三个城池,各有各的城墙。
而大汉帝国的定兴三县其实是共用一座城墙,绵延上百里,形成一个品字形的内城,拥有三个水门,五个陆门,三横三竖的主道。丁口五十万众。而外城辐射周边达百里之遥,仅有大致规划。丁口逾两百万,是一座实实在在的定兴大府!
在定兴府的内城。很难从行人上看出这里与大汉帝国的老州有什么太大区别,而在外城则可以很明显的区分出定兴三县。西海武氏主要跟哈里发做生意,所以白巾包头的哈里发人多在无定县活动。西海萧氏多与罗马人交易,所以短发长袍露臂的西方人多在兴城县居住。而西海李氏所在的白驹县则是最多汉人往来的县城,倒不是因为李氏与老州汉人交易多,而是因为西海郡公马家就在白驹县的府城山下,与西海李氏算是隔山的邻居,两家翻个山,不到半个时辰就能到对面家里喝杯茶。若是腿脚快些,茶水还温就能跑个来回了。
在这西海州,虽说不算是江南鱼米水乡,但因靠着无定河,倒也不缺水源,加上里海就在西北边,水域资源也是颇为丰富。仅从城内的港口来看,行人如织,摩肩接踵,还有画舫、红袖招摇于无定河上,俨然是大汉帝国的又一处盛世天堂。
阳光刺眼,虽已是隆冬时节,但无定码头上依旧热火朝天。码头上堆满了来自世界各地的货物,各个国家,不同肤色种族的帮闲如蚂蚁般来回搬运。码头前的街道,算是最初的物流集散中心,无数人流连穿梭于此,希翼在此购得一手最便宜的货物,从而贩运四方,赚取利润。
当然,这也是个鱼龙混杂的所在。而且因为月氏叛乱,各地货物在此堆积,各色人等也被阻断在这里,所以更显拥挤异常。
码头上的人们用熟练或是生硬的汉语进行交流。月氏叛乱,阻断东西,最重要的丝绸之路已经停滞。若是圣祖以前的大汉帝国,一旦丝绸之路断了,那便是真正断了东西方的联系。可圣祖之后的大汉帝国却不是如此。从定兴府除了走丝绸之路去往东方外,还有三条道路可以通往大汉帝国。
第一条:往南走呼罗珊,从安息上船走海路到大汉的星落城,然后再转道去往大汉帝国内部。第二条:往东南,过呼罗珊-安息-达玛,然后进入大汉帝国最西南的婆娑州,然后再从暹罗州到缅因州,之后才从南掌郡进入桂林郡或者象郡,最后通过灵渠水道或者珠江水系回到帝国老州。第三条:往东,过呼罗珊之后翻帕拉山,过葱岭南端,进入帝国的吐蕃州,然后走川西古道,经茶马道进入大汉帝国剑南郡,再转折向北,进入洛阳和长安。
第一条和第二条路相对更稳定,危险较少,而第三条路却是千沟万壑,险隘重重,而且最严重的是,第三条路要走高原,没有经历过高原的人绝对很难想象那种缺氧的痛苦,就算科技已经发达的现代,仍有去了西藏回不来的游客,更遑论这个时代了。所以,大多数的商人其实都会选择第一条或者第二条路。
当然,最方便的还是丝绸之路,这条流淌着黄金的道路从汉武帝之后便是东西方交流的大动脉,在造船技术没有获得革命性改变之前,这条道路绝对是最重要的路。
所以,对于月氏叛乱,定兴府的商人们可不一定全都是支持的。至少在无定县这片码头上,百家商户,九十户都在咒骂该死的月氏人---因为在这里开店的,大都是哈里发人。哈里发人可不管东西方两大帝国之间的博弈有什么要紧,他们想得最多的,还是大汉帝国的丝绸、瓷器和精美的汉家饰物。
接下来的故事,就将在这中西合璧,却汉风凛凛的中东部城市---定兴府展开~~(未完待续。)
【第三十三章 追远堂,慎终追远】
白驹县府城山下,西海郡公府。(.$>>>棉、花‘糖’小‘說’)
“家上,李县丞和武县尉联袂到访。”一个青衣老仆垂手弯腰,在追远堂下道。
家上,原是大汉帝国拥有秩比和俸禄的官员对太子的称呼。圣祖改制后,以前的称谓开始有了转变。许多大家族中极为忠心,或跟随家主时间极长,又或者是家生奴仆对自家主人都会以“家上”称之,以显示自身的区别和对家主的尊敬。
西海郡公府虽在西海州拥有极高的声望和权威,但府邸本身却并不大,只占了白驹县府城山脚下方圆一千亩左右的范围,分为前后五进十六宅,此外还有静园、追远堂、思慕堂和慎园四处支宅。
当代西海郡公,西海马家家主马參就喜欢住在追远堂。
马參身型颀长,头发已然花白,脸颊消瘦,但皱纹却不多,一双四方眼也是炯炯有神,要知道,当代西海郡公马參执掌西海马家已经三十三年,比当今天子的执政时间还要长,今年已经六十九岁,双眼还能保持如此清澈明亮已经是极为难得了。年过五十,眼睛就已经浑浊不堪的人比比皆是。马參能够维持如许健康,除了锦衣玉食之外,还与他良好的健身习惯有关。
仆人前来汇报时,马參正身着汉式练功服,在堂前的空地上练五禽戏。闻言后并未停下手上鸟戏的侧平举动作,只是缓缓换气,等到最后做拉膝近胸的动作时,才缓声道:“请到前堂奉茶!”
“诺!”老仆弓身退下。
等马參做完最后一组动作,旁边立即有侍女递上温水浸湿的手巾,另有侍女手持貂裘披风盖在马參身上,同时还有端茶漱口的侍女……等这些做完。马參冲回廊下一直站立的捧剑童子招了招手,“稚奴,来!”
那叫稚奴的童子十一二岁。稚气未脱,头发束起在两侧扎起两个圆髻。看着颇为讨喜,脸型与马參一般,就连那双还未成形,却隐隐也有四方状的眼睛也颇为神似。
“祖爷爷,请练剑!”稚奴奶声道。
这稚奴实际上是马參的曾孙,很多大家族的家主在年老之后,都会将自己看重的子孙里挑迅人放在身边,说锤炼也好。说服侍也罢,总之是一种传统。当然,这种传统,在大汉帝国的习俗里,往往就意味着家主选定了继承人。
比如这个叫稚奴的童子,他其实是马參长子马原之长孙,名赫,乳名稚奴。字还未取,这要等到童子束发进学之后才会让马參给取字。
看着这个跟了自己四五年的曾孙,马參眼睛里满是宠溺。摸了摸他头上的圆髻道:“今日不练剑了,去换身衣服,随祖爷爷去见两个人。”
稚奴乖巧地点了点头:“哦!”
看他那乖巧样。马參忍不住想再考考他,笑问道:“稚奴可知要随祖爷爷见何人?做何事?”
稚奴道:“回祖爷爷,孙儿等会儿要跟祖爷爷见的是西海李氏旁支瑾身堂(注1)第四代子李时远,现任大汉帝国西海州定兴府白驹县县丞,及西海武氏嫡支寅木堂第六代子武敬宗,现任大汉帝国西海州定兴府无定县县尉。至于做何事嘛~~”稚奴吐了吐小舌头,却闭口不说了,只是用亮闪闪的眼睛,望着自己的曾祖。期待地说:“这个孙儿着实不知,想来应该是府中的一些琐事吧!”
马參呵呵一笑。拍了他的小圆髻一下,假怒道:“小稚奴。乳臭未干就想套祖爷爷的话吗!?”
稚奴嘻嘻一笑,道:“祖爷爷莫恼,孙儿着实不太清楚,虽然祖爷爷叫爷爷给孙儿看了些最近的时报,但孙儿实在有些看不太懂,只是隐隐觉得,隐隐觉得~~”
“觉得什么?!”马參颇有期待地看着这个小曾孙。
稚奴小胸脯一挺,脆声道:“孙儿说错了祖爷爷莫生气哦,孙儿隐隐觉得是不是因为渤海侯将来定兴府一事呢?!”
马參一愕,随即苦笑着点了点稚奴细嫩的鼻尖,笑道:“稚奴啊稚奴,你要早生几年,祖爷爷我现在也就不用再为咱们西海马家操心咯!”
稚奴嘿嘿一笑,却未再答话。
这摸头点鼻的亲昵动作,已经将马參对这个曾孙的宠爱展露无遗。身边那些侍女见了,定然也会将这情况说出去,同时今天这番对话也会在有心人的打探下传播出去。有了这些,对于马赫马稚奴来说,足够了。
……
西海郡公府的追远堂分为前堂与后殿,还有东西两厢,中间以回廊相连,中间的几处空地都种着四季常青的低矮灌木,门窗扉木上没有任何金银镶嵌装饰。虽简单朴素,但每一处的摆设和设计,无不带着西海郡公府长达五百年厚重沉稳的富贵气息。
李时远与武敬宗不是第一次来到追远堂,但每次来都会无比感慨。虽说李家与武家也在西海州拥有不逊色于马家的财富,但说到底蕴的深厚却是怎么也比不了这个锦公马超的后人的。
别的不提,单单是追远堂上悬挂的“慎终追远”的四字匾额,乃是圣祖皇帝亲题这一点,就是其他五大家族无法比拟的财富。更遑论其他堂宅中还有历代大汉天子给予的亲题字画了!
如果不是这次的事情实在棘手,他们作为李、武两家在定兴府的代言人兼马前卒不得不来找西海郡公商量一番的话,李时远和武敬宗还真不太愿意踏进马府。
无他,规矩太多了,马府门前的驻马石是当年锦公从地中海边上拉回来的海岩,他们来这里下马之后,还要对着这块象征着大汉武功的石头行礼,进了大门,还要对大门后的那块影壁行礼,因为上面是锦公马超亲笔题刻的“止戈为武”壁!绕过影壁还要对前堂的门楹行礼,因为楹联是智公诸葛亮送给锦公的“少年称健战雍塞,得遇明主;古稀封公图千里。求败天下”,更别说到了前堂看见那副圣祖亲笔的“慎终追远”了……
总之,一套程序下来。足以让李时远和武敬宗这两个已经不年轻的末辈累坏腰肾。但不来还不行,因为这次的事李、武两家实在拿不定主意。大汉渤海侯来了。还带着两千多的飞骑卫一部劲旅。
若放在平时,大汉渤海侯来了就来了呗,大不了让萧、李、武三家的家主出面招待款待一番,甚至马家都不需要马參他老人家出面,一个大汉的侯爵还当不起西海郡公邀请,反而是他渤海侯要亲自过来拜见才对。就算渤海侯来了,还不一定能见到西海郡公本人,也许只是郡公的长子马原出面应酬一番即可。
没办法。西海郡公虽然不是大汉帝国最高的公爵爵位,但郡公这块招牌却是不弱于公爵品级的。别说一个侯爵,就算是公爵来了,还得看各自的辈份是否够得上一个年逾古稀的西海郡公来招呼呢!
但是,现在情况却不一样了。自大月州造反以来,大汉帝都已经整整一年零六个月没有任何一封公文或者指令发来!
是的,整整一年零六个月,不但大汉天子没有一份诏令,行政院、枢密院、监察院也没有一份谕令,甚至连六部、鸿胪寺、匠作监等等衙门。愣是一个指令都没有。
这很可怕!
虽然大月州造反隔断东西联络,但真的连一点消息都传递不过来吗?这显然不可能!连商人都知道换条路一样能到大汉,只是辛苦点、危险点。而决不至于完全没了消息。
再不济,大汉的羽林暗卫可不是光拿俸禄不干事的机构,这是个平常没事都想折腾点事出来的细作衙门,可连羽林暗卫都没有任何消息,这就不免让定兴府上下都有点摸不清现在的局势了。
难道帝都也认为西海州反了?可大汉天子的圣旨诏令只点明了月氏张氏的反叛罪行,丝毫没提及西海啊!但如果帝都认为西海未反,那最起码枢密院应该下达西海州尽起军旅,与益公的军队东西夹击大月州才对啊!
可是什么都没有~~就仿佛帝都上下上万官吏集体忘记了大汉帝国还有一个偌大的西海州一般!
这个情况太诡异了。
最诡异的是,就在所有人都在等待益公与月氏的决战结果时。一支自称由大汉渤海侯率领的飞骑卫红狐部突然自北越过八百里瀚海,直驱定兴府。
西海州在未公开与月氏合流之前。就还是大汉帝国的领土,驻守在西海州北端的隆庆府的乙等军团就还是大汉帝国的军队。他们在验证军旅合法性后只能打开城门迎接这支据说疲惫不堪,但杀气四溢的飞骑卫!
而这支飞骑卫在隆庆府短暂休整一天后,又立即向定兴府开进,传来的公文显示居然是要进驻定兴府东边的葱西府柳帘县!
这个柳帘县离定兴府六十里,再往东两百里就是连绵不绝的群山,一直延伸到葱岭,过了葱岭各道关隘就是月氏的捐毐,即现在月氏张氏的根据地!!
大汉渤海侯想进驻柳帘县,他想干什么还用问吗?!
如果说西海州上下一心,都想着为大汉帝国尽忠,那当然无所谓,甚至西海州还能为大汉渤海侯提供不少于十万人的正规军团,及上百万人的附属辎重兵,自带口粮的那种。
可问题是,西海州上下一心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隆庆府的公文呈报上来不过三天,定兴府西北边四百里的阳弋县就传来了飞骑卫过境的公文。也就是说,短短三天时间,飞骑卫疾行八百里,沿直道几乎无休息的快速前进,按照这个速度,三天后飞骑卫即可抵达定兴府了!
李时远不知道这支飞骑卫花了多少天穿过八百里荒芜人烟且无水源的瀚海沙漠,但三天疾驰八百里的速度已经无愧飞骑之名!
感慨归感慨,但要面对的问题还要面对。
在这次月氏反叛后,西海州内部其实并非没有“起王师,伐不臣”的声音,最起码西海州州牧王道就是这样准备的。但很可惜,西海州不是帝国老州。州牧的权威并不能掌控和左右所有人。“起义兵,聚百万之众,与大汉会猎长安”的言论也是大有人听。
还是如之前所说。西海州的政治格局主基调是萧、李、武三家执掌,马家在后影响。而不实际参与决策。州牧王道是行政院派下来的,但州丞和州尉却是姓李和姓萧,此外,因为定兴府还是西海州的治所,所以定兴府还有府令、府丞和府司马。又因为定兴府下辖的三个县都在共用一个城墙,所以还有三个县的县令、县丞和县尉……可以说定兴府的政治生态比帝都也简单不到那里去,甚至更加复杂。最起码帝都还有一个名义上能够真正做主的天子,而在定兴府。名义上能够做主的州牧其实是听马家的,而实际能做主的又有李、武、萧三家之多。
三家都有点想靠向月氏的想法,但又担心万一大汉赢了,那他们将要面临的就是族灭的下场,五百年荣华就是过眼云烟,有鉴于此又不敢做主。而马家~~
马家的情况也只能说相对简单些,但也复杂无比。帝国官制有规定,爵至古稀当代传。也就是说,马家当代家主马參明年就必须将西海郡公的爵位正式传给继承人。而西海马家众所周知的继承人是马參的长子马原,马原今年五十岁。做这继承人已经三十三年,跟他老爹执掌马家的时间一样久,早就有了自己的意志。事实上。马參在最近七八年已经很少出现,大部分的事情都交给马原自己处理,就等着七十岁之后等待帝都圣旨正式卸下西海郡公的爵位。
而这个马原,说实话,比较没主见,这点是李、武、萧三家的共识。不知是不是坐储位坐太久了,根本不敢担责任,打马虎眼的时间比做决断的时间要多的多。
在隆庆府的公文传来的当天晚上,李、武、萧三家的家主就跟马原见了面。但马原一听完事情原委,就忽然说头疼难耐。回去休息了。直到今天也没个准信儿。
在马原没个说法的时候,李、武、萧三家家主也不好贸然登追远堂的门。催问马家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只好让李时远和武敬宗两个小字辈的来探探口风。
事实上,探口风有很多种方法,倒也不一定是直接登门,因为直接登门很容易让马參抓到李、武、萧三家其实很着急这个弱点。可实在时间有限,李时远和武敬宗一时之间也没有别的法子,只好就这么来了。
当然,借口很烂:“自下官坐堂以来,还未登门拜访过西海郡公,所以今日特地来给郡公问安!”
一个白驹县县丞,一个无定县县尉,什么时候也能来给西海郡公问安了?再说了,李时远是七年前就职,武敬宗是九年前履任,这之前干嘛去了?这借口找的,真是~~
李时远和武敬宗也知道自己这个借口找的烂,甚至连被回绝的心理准备都有了,毕竟他们的到来也只是做一个姿态,让马家真正的家主知道有这么个事需要他赶紧决断也就行了。
可万万出乎他们意料的是,马郡公居然亲自出来接见了他们,虽然等候的时间有点长,足足一个时辰后,李武二人才见到西海郡公身着大汉帝国的郡公绛红朝服,身后跟着一个穿着孺袄的童子,就这么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看着这两个无爵位的县丞和县尉,马參没有那么多客套,也没必要那么多的客套,自己落座主位后,甚至都没有让从座位上起身行礼,现在还没落座的李武二人重新坐下,而是直截了当,非常干脆地说道:“三日后,西海马家将前往定兴府接官亭,尔等自可前去安排!”
其实从西海郡公以一身朝服出现在李武二人面前,他们就已经知道了西海马家的决定。所以两人脸上都露出了一丝尴尬和不满。
但西海郡公威望甚隆,李时远硬着头皮,拱手作揖道:“殿下,此举是否容下官秉告~~”
“秉告谁?!”马參毫不客气地摆手打断他的话,“告诉李隆景和武安国,这是我西海马家的决定!顺便跟萧家那个老太婆说一声,我马參还没死,这西海州想坐哪一条船不是她说了算的。”
说到这里,马參站起身,用食指指着头上那块四字匾额,斩钉截铁地道:“让那些妄想改朝换代的竖子们听好,西海郡公,是大汉天子亲封的爵位,我们马家的人,就算死,也要守住这片大汉的疆土!有我马家在西海州一日,就绝不许一寸西海州的土地不姓刘!!哪怕是那个号称世界之主的哈里发,甚至是万国之王的奥古斯都来,也不行!!!”
……
注1:堂,除了作为建筑房屋的专用名词,在中国也经常作为一个族系分支的称谓。所谓开宗立派,这堂号至关重要。本书中的大汉帝国延续千年,许多家族人口繁盛,族人过万,甚至过十万,如果只是一脉相承,很多内部问题无法解决,所以一般旁支会采用堂号来区分与嫡系的关系。瑾身堂和寅木堂是李氏与武氏的一个分支堂号。以后类似的情况不再解释。(未完待续。)
【第三十四章 西海州,萧氏之忧】
“祖爷爷,您这么说,万一萧家那个老妖婆发起疯来~~爷爷可是说那个老妖婆掌握了咱们西海州大部分的预备军队呢!”
追远堂的回廊上,马參牵着稚奴慢慢走着。(.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棉花糖
回廊两侧的花圃里,盛开着从大汉老州重金移植来的水仙,花香沁人心脾。虽是隆冬时节,但这花圃有过地龙的热量,还有花匠精心侍弄,倒也开的别致。
曾孙稚嫩的嗓音在马參耳中掠过,却没有让他有回答的*。
大月西海,张、文、李、武、萧五大家族,经营两州长达三百年,早已是根深蒂固,盘根错节于这大汉西陲。张氏家族自不待言,已经正式扯旗造反,而西海州的李武萧三家,其实真正可怕的是萧氏。
马參深知,今日李、武两家有派人来询问他的意见,偏偏萧家没有,并非是萧家不重视马家,而是萧家早就预料到马家的答案。
萧氏现在的家主叫萧远荏,前代家主去世时,萧远荏才二十一岁,就读于帝国大学。跟许多新州的贵族子弟一样,萧远荏并非靠自身实力考进帝大的,所以学业也并不出众。
事实上,任何一个传承了数百年的家族都会有自己的一套存在规则在,只要不遇上特别败家的家主,或者受到强力的外力摧毁--诸如工业革命、满清末年这种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一般来说,就算是罗马和大汉再一次掀起世界大战,也不太可能伤及这些家族的根本。甚至于大汉皇帝要将这些家族连根拔起,除非动用大军围剿,像对付月氏张氏一样采褥色讨伐令,不然也很难将这些传承了数百年的大家族彻底消灭。
这个萧远荏只是个中人之姿。创业不足,守成有余。唯一值得称道的就是在二十四岁大学毕业后,按照其父之前的安排。顺利迎娶了睢阳萧氏女!
睢阳萧氏,并非雍凉萧氏。没有皇亲国戚的身份,也没有任何贵族爵位。但睢阳萧氏是中原九州最大的绸布商!其经营的“恒裕丰”乃是大汉皇室布匹丝绸的供应商之一。单单一年的绸布往来贸易额在帝国银行的记录里是六十亿金币!
虽然不见得睢阳萧氏能够垄断大汉全国的绸布生意,但说排名前五却没人敢否认。特别是在中原老州能够将生意做的这么大,没有点后台还真没人相信。
据说,睢阳萧氏乃是凉宫的后人一脉,与渤海侯夫人萧琴也有一层关系在~~
当然,据说的事,谁也说不准。反正睢阳萧氏没站出来承认,渤海侯家也没有去否认,一直就是隐隐绰绰的让人去猜。这样的威慑力其实才是最大的。
嫁给萧远荏的睢阳萧氏,名甯,是睢阳萧氏家主萧肃最小的女儿,长的如何不清楚,两个萧家联姻带来的效果确实显而易见的。
在萧甯嫁给萧远荏的五年里,睢阳萧氏的资产翻了两倍有余,并且开始扩展至其他行业,若不是鄢氏的存在。很难说睢阳萧氏会不会成为大汉首富!而西海萧氏的生意规模也在这五年里扩大了三分之一,并且吞并整合了整个西海州对罗马帝国的绸布商家,组成“西海绸布商会”。年贸易额在两百亿金币往上!当时整个大月、西海两州几乎所有的绸缎布匹生意都有西海萧氏的股份!
生意做的这么大,就必然体现在对西海州政治格局的影响上--萧甯嫁过来五年后,西海州六个郡县的府司马都由萧家的人担任!
眼看着西海萧家日渐坐大,即将成为西海州第一家族时,萧远荏却在在三十岁那年的某一天,不知中了什么邪的,居然在家里与十六个胡女媾合,结果差点脱阳而亡。幸亏一个来自安息的医者用一种神秘的药物帮助萧远荏,稳固精阳。方才保住了性命。[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但也仅仅保住命而已。
此后萧家的大权实际上一直掌握在萧甯手里。萧远荏成了一个不能人道,也不能劳累。动辄要在床上躺上十天半月才能下地走动一嗅儿的半残废。幸好萧远荏跟萧甯在婚后第二年便有了子嗣,不然很难说这个家还能不能愉快的存在下去。
也正是因为这个叫萧继业的儿子。萧甯执掌起萧家的大权更加如鱼得水。十五年后,也就是现在,萧家已经成了西海州最大的家族,没有之一。
首先是商业上萧家占了西海州一半的经济份额,对罗马、哈里发最大的贸易项目--丝绸就在萧家掌握之中。此外还有陶瓷、中药、地产等等方面都有涉足,连最难以插手的运输业,萧家都能在定兴府跟鄢氏一较高下。可以说,萧家如果停了生意,西海州将有上百万人就没了生计!
其次是政治格局上,西海州三府九郡二十一县,其中两府六郡十四县是由萧家的人出任府司马,其他诸如县丞、县尉,郡尉等职也多由萧家人出任。虽然萧家没有一人出任郡守、府尊、县令等一把手,可这些二把手、三把手的位置多了,一样是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
特别是现在大月州造反,承平时期不太受重视的掌握军队权力的郡尉、府司马、县尉等人顿时变得重要起来。
乱世之中,还是枪杆子才是硬道理啊!
拒按照大汉帝国的军制,每个州都会有一支乙等军团,这个乙等军团才应该是州郡里最强的军事力量。
但别忘了,大汉帝国的军制里还有丙等军团的存在。根据汉圣祖制定的军事制度,丙等军团其实是隐藏在民间的军队,其骨干就是各州尉、郡尉、府司马、县尉手上的警备武装人员。这些从甲等、乙等军团退役的兵卒,只要不是伤残,一般都会安排到这些地方,或为衙役,或为备盗巡捕,又或者是巡检、巡察(即现代的地方武装部队。譬如警察、武警、特警等等),那些之前为国征战的士卒将在这些地方继续为大汉帝国效忠。
承平无事便罢了,一旦有事。这些衙役、巡捕、巡检拉出来,随便即可成为校兵、尉兵。这些人中。佩戴过波水、棱甲、赤炎剑章的不在少数,甚至还有鹤形、长戟和狻猊的中级退役军人存在。有了这些人存在,一个军团的指挥框架就能搭起来了,再加上预备役制度下的普通州郡兵,随随便便、轻轻松松就能组建两到三个军团!
这也是大月州张氏能够在瞬间组织起百万大军与大汉对抗的根本原因所在!
当然,这些都只是存在于理论上的东西,汉圣祖至今五百年,真正付诸行动并成功的。也就是大月张氏了~~
西海萧氏虽然掌握了大部分的郡尉、府司马、县尉等职位,等同于掌握了西海州隐形的丙等军团,但是,西海州的乙等军团可是掌握在州牧和马家手里。
这也是西海州萧、李、武三家不敢太过造次的重要原因。
萧甯执掌西海萧家超过了二十年,与本地土生土场的李、武两家都算和睦,偏偏与跟她同样来自大汉老州的西海郡公府不太合拍。二十年来,萧甯只来拜会过西海郡公九次,还是头五年比较多,之后根本就不涉足白驹县。
至于原因嘛,很简单。利益!
李武两家毕竟是崛起于西海,在老州根底不深,想要赚钱就不得不跟西海萧家合作。事实上他们也通过这二十年的合作赚了很多钱。并将自己的家族扩大了很多。
但马家不同,西海郡公作为西海州最大的贵族,本身是锦公马超的后人,虽然身不在老州,但就算是大汉天子也会把西海郡公马家当作老州的人看待,更别说其他官吏了。所以西海马家根本不用和西海萧家合作。这就产生问题了。
在默认的西海州官员任命和西海州对罗马、哈里发的商队护照问题上,西海郡公府始终跟西海萧家有所冲突。刚开始可能冲突不算大,还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但二十年下来。再小的事也会变成大事。西海萧家的胃口也渐渐不能满足于绸布行业的发展,转而想涉足更多领域。于是就跟隐隐凌驾于五大家族之上的西海郡公府势成水火了。
大月州造反后,若不是西海郡公府的存在。西海萧家怕是会第一时间响应跟进。
……
马參之所以如此郑而重之的对李时远、武敬宗表明态度,其实也是在向萧氏表明态度。而这个态度表明之后,就代表马家和萧家的争斗就要陷入白热化了。
其实这也是马參乐于见到的。
虽然近年来已经不太管事,让儿子马原去处理事务居多。但马參还是深深了解到这个来自睢阳的萧氏女的蓬勃野心。
“稚奴,你可知萧氏女为何与我马家处处为难?!”马參轻轻问他,眼神却望着远处的水仙,似乎在等待小稚奴的回答,又似乎不是。
小稚奴抓着马參的手,抿嘴回忆了一下,才道:“爷爷跟稚奴说过,西海萧家跟我们马家主要是有两处最要紧的冲突。其一是商队护照,其二是军方任命。祖爷爷,对吗?!”
马參收回目光,欣慰地点点头:“不错,小稚奴记得很清楚。很好!不过小稚奴更要记住,不论是商队护照还是军方任命,其实都是大汉天子的权力,我们马家,只是代天子牧守一方罢了!切记,切记!”
“诺,孙儿记住了!”小稚奴挣脱马參的手,小大人似的的朝马參行了一个揖礼,两个小圆髻还盖在脑侧,却要学大人模样行礼作揖,着实惹人发噱。
马參心情大好,哈哈笑着,牵起小稚奴道:“走,咱们爷孙俩今天去慎园吃饭!”
慎园是马原住的地方,小稚奴一听,也乐得眉开眼笑道:“要回慎园吗?那稚奴可以去看望娘亲吗?”
“当然可以啊,小稚奴可以叫你娘亲过来,陪祖爷爷一起吃饭!”
“哇,祖爷爷真好!稚奴代娘亲谢谢祖爷爷!”
……
“商队护照,是大汉帝国专门针对做国际贸易而采用的贸易保护制度。凡持有商队护照的队伍,才能通过帝国边关。所带货物在正常交税之后可享受帝*队之保护。行政院另有行文谕令,西海州每年核载商队护照为一千零九张,萧家拿了四百六十张。尤嫌不足,想要将陆家、剧家、岑家的商队护照也收为己有。简直岂有此理!”
慎园的敬之阁内。马家长子马原正在倾听属下的抱怨。
“不仅如此,萧家前日还遣人与王州牧的幕僚剧况提议,将攸县县尉萧吉拔擢升为州尉佐吏,或者将柳帘县县丞萧燧调到定兴府户科任主事,这不是明显想插手西海军团的补给吗?!这萧氏不臣之心渐显,主上还是请家上尽快决断才是啊!”又有一人补充道。
马原揉了揉发酸发胀的脑仁,点头道:“我知道了,晚上去追远堂问安时会向父亲禀报的。萧家那边步步紧逼。尔等多多辛苦,先敷衍一番吧。等三日后,渤海侯到了,有了大义的名分,我们再召集同辈,拿下萧家便是!”
面对萧家的步步紧逼,这就是西海郡公马家的对策。
渤海侯,就是西海郡公想要对付萧家的最大砝码。
这不是马原一个人的想法,而是全体马家幕僚深思熟虑后的计划。
早在萧家崛起之时,马家大意了。没有意识到这是一头会吃人的母老虎。而等到反应过来时,萧家已经坐大,一旦出手收拾萧家。那近百万人的生计是单独一个西海郡公府无法解决的。
本来此事马參已经根据马原等人的建议,偷偷上奏了天子,等待天子决断。但马參等人不知道的是,天子正跟太后争夺权力,西海州的这点事实在没有太多心思,只是简单批阅“知道了”,然后就下发给行政院处理。而行政院的处理意见还是跟以前遇到新州事务一样,谕令批语:“着西海州牧王道酌情处置,不可有差池。”
等于转了一圈。中枢啥指示都没给,还让萧家得到了风声。在大月州造反前半年。萧家甚至特地针对这件事发起了大汉帝国民间的罢工罢商罢市的“游行示威”运动,还是州牧王道亲赴萧家。答应多给萧家一百张商队护照才算暂时作罢。
但不论是萧家还是马家,都清楚两者之间的矛盾已经没了转寰的余地。马參甚至已经上奏天子,请求枢密院给予调兵虎符,直接调动西海军团,灭了萧家再说。可就在这时,大月州反了,马參没拿到调兵的虎符,西海军团还需要依靠西海州供给--很大程度上来说,依靠西海州供给,其实就是依靠萧氏提供的税款供给--西海军团也不能动自己的“衣食父母”不是?
当然,如果马參能够拿到虎符,西海军团那自然唯有听命,但现在可不一样,没有虎符,就算马參卖了这张老脸,也无法调动西海军团,退一万步讲,马參不要虎符就调动了西海军团,那他跟大月州的月氏反贼又有什么区别?
在这东西联络断绝,大汉帝国始终没有顾得上给西海州任何指示的前提下,大汉渤海侯的到来就显得尤为重要。
重要的不是大汉渤海侯麾下那两千多虎贲士卒,而是他这个头衔,这个身份!
说实话,谁都没有真正在乎红狐部那两千多人,毕竟在西海州,如果萧家真的暴起响应月氏,随时能够拉起数万军队,如果再能攻下西海军团的武库,那更是能武装起十数万军队,四五个军团4使是萧家自身的武装护院,数量都不会比红狐部少,所以根本没人在乎飞骑卫红狐部这支军队,这也是红狐部能够从隆庆府一路直驱定兴府的真正原因。
他们真正在意的是大汉渤海侯这个人!
马家想的是,只要大汉渤海侯来了,他当众宣布带来了圣旨,那就足够了。马家就能名正言顺的调动西海军团,那萧家可能附逆反叛的情况就能消灭在萌芽之中。
至于渤海侯是否真的带来了圣旨,这重要吗?
马原已经遵照马參的指示,偷偷派出了一队人马去接触渤海侯,三天后,渤海侯抵达接官亭时,自然会当众宣布带来了圣旨~~当然,马參也已经考虑到渤海侯会不会担心矫诏的问题,所以特地让人带去了西海郡公家的家印,以此作为保证,万一日后天子问罪,西海郡公愿一力承担。
马參相信,圣天子会明白他的苦心!他也相信,同为大汉贵胄,渤海侯也会理解他的苦心!
可是不管马參还是马原,他们都没有考虑到渤海侯的苦心!
沈云千里奔波,从千鸟谷一路向南,奔波三千里,绕了大半个大汉西疆,越过八百里瀚海,难道就是为了来矫诏的吗??
或许之前因为马竞和鄢如玉的关系,他的确是来这里想要帮助他们二人完成联络西海郡公马家,从而东西夹击月氏!
但是现在,不是这样了!
或者说,不完全是这样了!
西方有变,沈云来西海州不是来帮助西海郡公掌握西海州的,而是来亲自掌握西海州的!他需要西海州的乙等军团,更需要西海州数百万民众!
他需要五个军团,甚至是十个军团的兵力,他要动员整个西海州的力量,全力抵抗一个敌人--罗马帝国!!!
只因为,罗马帝国出兵了,亚细亚行省的红衣军团,已经越过了石国,分兵占领了蔡奄,即将向西海州进发了!(未完待续。)
【第三十五章 晁君宓,扩编之镇】
西海军团,大汉帝国乙等军团,军团长马波,字恒启,军衔上校,准戴大校的貔貅剑章,以彰其职,军勋为中郎将,四十七岁。[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毕业于昭武大学骑兵科,先入犀甲卫服役,曾驻南掌、暹罗,后升少校,驻缅因州。汉元988年调入烈武卫任镇帅,汉元990年调入禁卫军任师帅。汉元995年才以不惑之年从甲等军团退役,进入乙等军团,先调之前熟悉的婆娑州军团任军团长,汉元999年,即月氏造反的前两年,方才调任西海州任军团长。
其驻节地在定兴府北的北阙军营。军团直属配备的编制:两师一部一处一旅并不满编,仅有亲卫旅是满员的,参谋部和军法处是合并在一起的,仅有六百人,辎重师和警卫师加起来只有一千六百人。也就是说,马波这个军团殿帅能够立即调动的兵力是四千五百人左右!
西海军团下辖三个不满编师,前师师帅姓剧名修,兼任西海军团副军团长,中将军衔,毕业于昭武大学步兵科。汉元989年从吐蕃军团调到西海州,按照战时满编军制应有两万两千七百六十八人的前师,现在只有缩编后的一万零九百二十六人。驻扎在葱西府。
中师师帅姓义名容,少将军衔,毕业于西川大学,后投身军伍,历任骠骑卫部帅,骠骑卫镇帅,禁卫镇帅,汉元986年从帝都禁卫直调西海军团任师帅。算是升职,但很明显是得罪人了,搞了个明升暗降的把戏,直接从帝都贬到了西海州。今年四十二岁。所辖中师满员两万两千余人,现有人员一万余,驻扎在定兴府西的三十里埠。属于无定县管辖。
后师师帅姓卫名楠,汉长平侯卫青后人,毕业于晋阳大学。后投笔从戎,历经晋阳乙等军团校尉-兖州乙等军团中校-北海乙等军团上校-西海乙等军团大校四次调职。没有甲等军团服役经历,但贵在对各地乙等军团驻军情况了解,所以屡次递升,今年四十三岁。麾下一师兵员八千六百人,驻扎在隆庆府。
以上这四个人可以说就是大汉帝国在西海州的军事支柱。西海州萧家想要响应月氏,这四个人也是不可逾越的存在。
当然,这四个人的履历和个人喜好早就被编辑成册,递交到萧甯面前。
定兴府兴城县的萧家大宅正堂上。
李时远和武敬宗垂手站立。表情恭敬无比,静等坐在上首的真正话事人问话。
正堂的烟山蓑雨图下,萧李武三家的家主都坐在位。
李隆景和武安国分坐左右,两人都是六十岁的老者,一身汉式深衣,右衽直裾,正坐在上。相对于李隆景纯正汉人的四方脸相貌而言,武安国的家族上兴许还掺和着异族的血统,所以毛发更为浓密,且脸部轮廓更为明显深刻。
不过。两个老者中间坐着的萧家主母才是真正的威仪万千。
拒马參称呼萧家的萧甯为“老妖婆”,但实际上萧甯并不老。她十六岁嫁给萧远荏,十七岁生子萧继业。执掌萧家十五年,今年不过三十二岁。放到现代社会,还正是成熟少妇的阶段,甚至一大把大龄剩女这个年纪都没结过婚呢!
端坐于中的萧甯,梳着朝天髻,头戴环扣飞凤冠,身着青色交领复襦裙,合肩顺背的毛麾披在身上。她的五官不是那种让人一眼惊艳的存在,而是有着汉家女子的温文秀气。唯独那双带着男儿般霸气的眼梢,与她那道柳叶眉极不相称。
“西海郡公真如此说?!”柳叶眉轻轻一抖。萧甯凝声道。
她的声音不是那么尖锐,但很有穿透力。
李时远弓身抱拳道:“的确如此。[]萧夫人,您看三日后是否由我们三家派人要去接官亭迎那渤海侯?”
李时远回着话,眼神却瞟向一边的李隆景。
李隆景捏了捏颚下三寸胡须,也斜眼瞟向萧甯。
萧甯微微一笑,摇了摇头道:“妾身只是民间一妇人,哪有官家的资格去迎接大汉的渤海侯啊~~”
这话倒是没错,西海萧家虽然在西海州拥有莫大的权势,但也只是民间的身份。就连那五大家族--萧、李、武、文、张,除了张家是真正涉足政坛,张家家主就是大月州的州牧这个官家身份外,其他四个家族的家主其实都是在幕后遥控,只是家族中的人晋身官场,其本身是没有任何官方身份的。这也从他们现在的穿着可以看出来。
当然,一个人的影响力,并不跟身上的衣服有何关系,看看身穿大汉官服,却恭敬地站在堂下的李时远和武敬宗便明白了。
一侧的武安国却是道:“萧夫人的意思是不接渤海侯?!这怕是~~”
萧甯笑道:“妾身只是说自己没官家身份不去罢了,可咱们三家可是有那么多子侄在官上做事,让他们安排妥当便是。”
“可是,如果接了渤海侯,万一他带来了天子的诏令~~”李隆景忧虑地说。
萧甯眉梢一眺,道:“那又如何?!天子的诏令难道是让大汉的军队屠戮我等良民不成?我们三家又有何证据在他们手上吗?”
“这个嘛,自是没有的。我们与大月那边的联络,一向由外房远亲负责,按照帝国诛九族的传统也牵扯不上咱们。”武安国道,“可是,马家毕竟是有那个意向的,若是渤海侯真带来的天子诏令,哪怕只是让马家统帅西海军团的诏令,我们怕也是会被一群士卒围困不得自由,到时候,又何谈大事可期?!”
武安国的话让李隆景也深表同意,颌首道:“不错。万一马家真的拿到了能够节制西海军团的天子诏令,那我们就真的别想翻身了。”
萧甯左右扫了一眼,沉声道:“那两位家主的意思是?”
李隆景看了一眼李时远和武敬宗,眼睛忽然微微眯起,右手抬起。然后又狠狠劈下:“反正此事迟早要做,要不这次就提前发动,按照原计划。将马波、剧修、义容、卫楠四人一起解决掉!然后让柳帘县的晁渃带兵入城,屠了马家满门!!”
短短一句话。杀气四溢。顿时让堂下闻听的李时远和武敬宗全身一抖。
当着两位大汉官员的面,说着要杀西海军团首脑和灭西海郡公满门的话,李时远和武敬宗顿时觉得这个世界太荒谬了~~
武安国显然有些犹豫,但沉默一会儿后却也咬牙道:“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萧夫人,我也觉得时机已到。此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等到渤海侯到了。我们就算举事也必然多了一层变数,不如现在就动手。”
萧甯沉默半晌,忽而深吸一口气,才缓缓道:“晁渃君今晚会去北阙军营面见马殿帅,晚些时候,我会去跟他会面,最迟明日巳时,我会派人通知两位家主再聚首商议。”
李隆景和武安国顿时心领神会般的点了点头,只是看向萧甯的眼神里多了一丝不可言喻的味道。
萧远荏不能人道,萧甯作为执掌萧家十五年权力的实际家主。难道就守这么多年的活寡?!特别是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五十抓地能扒土,她要是外面没几个姘头。怕是也没人相信。
当然,愚蠢的女人会用感情去换取身体的愉悦,而聪明的女人会用身体去换让得的利益,同时获取身体的需要。萧甯显然是后者。
这个晁渃便是她这几年用美色征服的人之一。而且是当下对他们而言最有用的人,没有之一。
晁渃,字君宓,大汉帝国西海军团前师第一镇镇帅,驻地就在葱西府的柳帘县。这个晁渃来自于大汉扬州,毕业于大汉洪城军事大学步兵科。毕业后就进入了蛟龙卫,历任蛟龙卫校尉。后在协助帝国婆娑州对安息的征伐中立功,擢升为上尉。并积军勋至骁骑校尉。
后因换防,晁渃被调到了西海州,并很快升了校级军衔。此后,虽然有许多次内调的机会,但晁渃都自己放弃了,反而申请继续任职西海军团,这一待晁渃就在西海军团待了十年!可以说,在西海军团,晁渃的资历要比军团长和几个师长都要老!
很多人都认为,是萧甯勾搭上了晁渃。但只有他们两个人才知道,其实是晁渃从老州一直追到了西海州。
是的,这又是一个很俗套的青梅竹马的故事。晁渃和萧甯两人自小就认识,并且青梅竹马,后来因为家长的反对和安排,两个有情人天各一方。晁渃为了能够到西海州,这才报考洪城军事大学,也在那之后不断努力,最终终于调到了西海州。
看上去,这又是两个痴情人儿互相痴恋,然后终于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可事实上是,晁渃这个痴儿没有发现,他所爱的女人其实早就变了心……虽然晁渃为了留在她身边,一直拒绝更好的职位调动,甚至为了她放弃了迁回老州的任命,但萧甯一直留着晁渃,真的是爱情所至吗?
不是的。
当然,晁渃现在还不知道,但他很快就会知道了。
……
晁渃到了北阙军营,立即就去面见马波军团长。
这是例行的一次军事汇报。大汉军制里,乙等驻军每隔一段时间就必须轮流向军团长进行驻防汇报。
月氏造反以后,这个汇报就更加勤快了。因为没有接到帝国枢密院的命令,马波军团长没有下令将西海军团进行战时扩编,所以各师各镇依旧是平时配备。
而晁渃的这个镇,是全军团中唯一进行了战时扩编的镇,甚至不仅仅满员,还超员了。晁渃的第一镇,现在足有兵员两万七千一百五十八人r直快赶上了一个师了!
为何会这样?
其实还是大汉军制的设定问题。本来按照圣祖的军制规定,西海军团在没有接到枢密院的命令时,是不能进行战时扩编的。但现在月氏造反,月氏叛军随时会向西进攻西海州,在这个前提下,马波不得不为西海军团考虑。万一要与月氏兵戎相见时,仅仅依靠平时驻防编制的西海军团能否抵挡月氏叛军还真的很难说。
所以在跟三位师帅商议之后,马波决定先将直面大月州的柳帘县驻军进行扩编。而且是进行超规模扩编。一旦枢密院的战时扩编命令下达,他就可以将晁渃的镇进行快速分流。分进其他镇旅帅麾下,从而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一个不满员的西海军团,扩编成战时编制。
要知道,按照大汉军制,一个满员的乙等军团,可是应该超过十万人的大规模军团!
而晁渃这次来北阙军营,除了例行汇报之外,最主要的还是再次过来劝说马波。进行全军的总动员和总扩编!
在晁渃看来,马波的胆子太小了,而且太过死板,被规定的条条框框给限定住了。月氏叛乱,大汉的平叛军队正在与叛军血战,在这个情况下,身为大汉军人,及时没有命令也应该立即想办法参战才对。但马波却死守军人的天职:服从命令!
大汉军制就是马波现在的命令,军制上规定不允许的,马波就坚决不做。让晁渃的镇扩编。这已经是马波所能做出的最大让步,在他看来,如果没有枢密院命令。他一个预备役都应该征召。
当然,大汉军制并不是死板的,军制里也规定,一旦军团所在领土受到敌人攻击,军团长可以进行战时扩编,但现在月氏叛军不是还没有越过葱岭吗?!
对这样的死脑筋殿帅,晁渃也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不过随着月氏战事的愈发胶着,也随着时间的拖长,马波对等到枢密院命令的心情越来越急迫。他也开始焦虑起来,这次晁渃一到。他便迫不及待的下令:令前师第一镇再度扩编,扩编两个旅。所需军官从北阙军营里抽调!
对于这个命令,晁渃也是无奈了。再扩编两个旅,晁渃直接当师帅算了!
当然,对于这个命令,别人还真无法完成,但谁让晁渃在西海州已经超过十年了呢!在这里的任何一个人,包括他的师帅剧修都没有他熟悉西海州的情况!
马波?
这个脑筋已经僵化的军团长,整日里就待在军中,维持着“军人决不干政”的信条,就连西海州三大家族,他也只是听说过,压根没接触过。
当然,有一个人马波是接触过的,那就是西海郡公马參。
事实上,在马波来西海州履任的第一时间,马波就来拜见过马參。因为,马波也是锦公马超的后人。而且是陇右马家的人,不过马波不是陇右马家的嫡传,而是支堂子孙,按照辈份,他要尊称马參一声叔公!
似乎是一种传统,又或者是一种潜意识里的习惯。枢密院在任命西海军团的军团长时,都会下意识的选用马家的人。而西海州的百姓也特别迷信“锦公马超的后人一定能够守卫西海州”这个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流传的传说。所以,历任西海军团的军团长都是马家后人。只有寥寥几次由外姓人做过几任,但大体是没有变的。
幸好这个军团长是轮换的,不然真的很难说会发生什么。
说实话,马參本人是不喜欢马波的。因为马波这人说好听了是一个标准到骨子里的军人!说难听些,就是个只认教条,不懂变通的笨蛋!
若是换一个姓马的人来当这军团长,马參何必苦苦指望渤海侯能带来天子诏令?早就让西海军团围了萧、李、武三家,然后发兵月氏了!
而这个马波,却无天子诏令,或者枢密院的行文调令,是坚决不会听马參的。
对于这样的人,马參是又爱又恨。爱是因为,有马波在,西海军团最起码不会被萧家掌握,但恨也是因为有马波在,他也动不了萧家。这就好比一个人明明拥有一把绝世神兵,只需要轻轻一挥就能割掉敌人的脑袋,但偏偏这把绝世神兵不肯砍下去。
……
从北阙军营出来,天色已经中午,晁渃直接奔往三十里埠,他领了马波的军令,还需要去找义容义师帅报备。而这必然要经过兴城县。
按照规定,晁渃从柳帘县来定兴府做汇报,前后可以有两天的时间。所以,他每次都会非常匆忙的将军务做完,然后乘着最后一个晚上的时间住到定兴府里……这是个人所共知的秘密。
当然,这个秘密有很多版本。
马波认为,对于晁渃这样一个驻扎在西海州十年以上的老军伍,在西海州有自己的家室是正常的,拒这个家室他都没见过,可他认为军法里也允许士兵回家探亲,晁渃偷偷在定兴府呆一晚也是可以理解的。
剧修认为,军人嘛,特别是才刚过三十七岁的上校军人,有点小*是正常的,听说定兴府里有好几家青楼的胡姬相当美艳,只要不耽误军务,乘机来定兴府流连一番权当是放松了。
而有心的李、武两家则认为,晁渃这是又跟萧家的美艳夫人私会去了。
至于马家~~马家还真没怎么关注过晁渃。虽然马參和马原都知道晁渃是柳帘县的镇帅,也知道晁渃的第一镇进行了两次的扩编,现在可以说是整个西海州最有实力的将领,但大汉的军人只服从军令,这点马家认为晁渃也不会例外!
真的没有例外吗?(未完待续。)
【第三十六章 正当时,痴情晁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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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星空,风很冷。
冷冷的风吹在脸上,带着刺骨的寒意。
在西海州待了十年的晁渃知道,今年的第一场雪应该就快降临了。
风虽寒,但他的心是热的。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还有什么能及得上等待恋人时的那份热切呢?!
拒她已不是那个在灯火阑珊中微笑的少女,而是已经生了一个孩子的母亲。
但对他而言,她永远是她。
那个会露着暖心脾的微笑,对他款款而视,娇声要纸鸢的甯儿。
想到那个微笑,晁渃的心就愈发滚烫。
披在身上已经一整天的丘山铠都觉得有些沉重闷热,恨不得马上由她像一个温柔的妻子般脱去……
紫竹林的竹并非紫色,而是郁郁葱葱的深青色。
反倒是这养竹的土是紫褐色的。
这里的紫色土,是她从睢阳老家一担一担雇人挑来这极西之地,所费不菲。
她说:“当年我们第一次定情,就是在睢阳郊外的竹林,哪怕此刻我们身处大汉极西之地,但我依旧希望我们永远处在那个地方,那个时候!”
在那一刻,晁渃原本疲惫的心被彻底感动了。
投笔从戎的决绝,颠簸在海上的苦闷,征战在婆娑州的危险……一切的一切,在那一刻都变得不重要了。
最终能够陪在她身边,这才是最重要的。
当然,偶尔晁渃也会为自己居然跟一个有夫之妇幽会感到羞愧。
可那仅仅一丝未泯的理智从会在见到她的那一刻而抛到九霄云外。
她,就是在他在这里苦苦坚守的唯一信念!
林中小屋,一灯如豆。
她已经在等他了。
一如从前。
每到这个地方,她都会让所有侍卫和侍女待在林外。为他素手调羹,亲解袍带,就像所有汉家温柔的妻子那样。尽心尽力服侍他。
这是属于他们的二人世界!
晁渃跳下马,挥挥手。身边的四五个亲卫也熟练地下马,然后牵上镇帅的战马,消失在林外。
沿着林间蜿蜒的石子路,晁渃大踏步的走着,大汉深红色的披风随着凛冽寒风而鼓鼓飘起。
就像是一个出外征战多年的丈夫,正急切的赶回家里,见一见温柔可亲的妻子。
事实上,最近的局势和繁忙的扩编。让晁渃也相当长的时间没有再到紫竹林来了。
仔细一算,至少也有两个月了。
若不是她今天特地让人捎来信息,今晚在这里不见不散的话,这次他也会像之前那样派个亲卫报个平安罢了。
柴扉轻启,晁渃忽然心里一动,带着幸福期待的眼神瞬间变得冰冷。
附近有人!至少十五个!
脚步稳健,且呼吸均匀长绵,是练家子!
晁渃左手扶着柴扉,右手反手握住腰间的刀柄,然后才缓缓推开柴扉--他谁也没告诉。反手刀才是他的绝技!
作为一个从军长达十五年,且在婆娑州那些热带雨林中杀出来的将领,晁渃对于近战并不陌生。
他已经在想。如果柴扉后有人埋伏,他此刻决不能后退,否则必然会被当绸杀,必须进入屋内,借助狭小的空间,迫使对方跟他近身乱战,这样对方人多的优势会被无限弱化……
他甚至想到,一旦有警,他会立即反手劈杀。然后斜向右侧横滚,因为右侧有一堆干柴。是用麻绳捆着的,反手刀一挥就能劈散干柴。然后快速从右侧的廊下跳入屋中……
短短一两个呼吸间,晁渃已经想到了不下十种应对方法。
可是,当柴扉打开的那一刻,所有应对方法都没了用武之地。
因为,他所深爱的那个女人,正被一个蒙面人挟持,眼眸含泪,凄然欲泣地望着他……
夜色中,泛着寒光的匕首正横在她那洁白细长的脖颈上,仿佛下一秒就会割破她那娇嫩的肌肤。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晁镇帅,不要让我们为难,放下刀,我们家上想见你!”蒙面人用沙哑的嗓音道。
信你才怪!
晁渃紧握刀柄的手松了松,还在柴扉外的左脚刚要发力,准备殊死一搏时,又一句话让他完全没了拼命的心思。
“我们家上是萧远荏!”
……
晁渃当然不怕死,马革裹尸本就是军人的宿命,战死沙滁是大汉军人的本份!
他也不担心甯儿会不愿意陪他一起死。
他爱她,她也爱他。
他坚信这一点。
但,晁渃害怕自己不名誉的死去,更怕他爱的甯儿最终会被冠以“****荡妇”的名声死去。
战死,可以晁渃的生命和尊严都得到升华!
但如果因为自己与甯儿偷情幽会的破事被揭开,让自己深爱的女人承担所有骂名而死,他会死不瞑目!
更可怕的是,他想到一旦自己死在这里,那人让甯儿继续活着,屈辱的活着,怎么办?
所以,他选择放下了刀。
为了自己深爱的女人,放下了为国征战的刀!
……
“英雄难过美人关,温柔乡是英雄冢e人诚不欺我!”
一人在屋内轻轻合掌说道。
晁渃看见一个浑身裹着纯白色狐裘的男人,轻轻走到屋外廊上,就这么静静看向晁渃。
他很瘦,简直像是一阵北风就能吹走的瘦。脸颊更是消瘦干瘪的不成人形,嘴唇青紫,鼻梁尖削,简直是一副随时会死的模样。
他就是西海萧家的真正家主萧远荏吗?
晁渃不知道,他没见过萧远荏,不过也听说过他的奇闻。
一日夜宠幸十六名胡姬,结果阳关不固,差点脱阳而亡。虽幸得安息神医及时救治,却也成了个不能人道、弱不禁风的废物!
就是这个样子吗?
……
林中小屋。一灯如豆。
不过此刻这屋里却不是晁渃期待的温馨与甜蜜。
如豆的灯后,那个瘦弱的快死的男人,正用仅有的犀利眼神盯着晁渃。
“你猜。萧甯那个贱妇会不会死?!”
咬牙切齿,仿佛发自地狱九层的一句话。顿时击碎了晁渃所有的坚强!
他,终究是甯儿真正的男人!
而自己,始终只是一个奸夫!
他不会那么容易让我跟甯儿死去的……
“是我的错,折磨我,杀了我,都可以,放过甯儿!”晁渃一字一顿地说。
那个男人一愣,显然没想到晁渃会这么快认错。
他低估了萧甯在晁渃心中的地位。
沉默。很久的沉默。
瘦弱的男人忽然起身,走向门外。
“杀了我,放过甯儿!”晁渃忽然大吼,想要起身,却被四个蒙面人死死摁在座位上,一动不能动。
不知过了多久,晁渃脑子里不断闪过甯儿被折磨的画面,两行悔恨的热泪汩汩滚下。
如果可以,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换这一切都不要发生。
“替我做完这件事。我放你跟那个贱人远走高飞!”瘦弱男人从门外走了进来,丢给晁渃一张纸。
晁渃茫然抬头,只见瘦弱男人左手提着一个小袋子。右手手里拿着一张纸放在他面前,纸上写着一句话:“带兵进城,接管城防;屠了马家,击灭马波。”
晁渃骇然大怒:“贼子竟敢造反!?”
惊怒骇然之余,力气比平时大了数倍,身后的四人不得不掏出匕首抵在晁渃的后心和喉间,方才制住已经快暴走的一镇统帅!
瘦弱男人左手一甩,那袋子落在晁渃面前,袋子殷红。从中滚出一根更加殷红的手指!
确切的说,是一截小指。虽沾满了血,但指甲修长圆润。更重要的是,上面涂着萧甯平时最喜欢的紫色……
这是甯儿的手指!
晁渃瞳孔一缩,呼吸顿时急促起来。
瘦弱男人没等晁渃再发傻,而是冷冷地说:“你做,两人活。不做,放心,你俩也不会死,你不是想要她吗?我会一点一点的将她送到你面前!”
……
兴城县,萧家大宅。
萧甯用一块白布擦了擦手上沾染到的血迹,然后随手丢到地上那具少女的尸体脸上。
这个少女,白天时还是萧府的一名侍女,现在却只是一具少了一截小指的尸体。
“抬到紫竹林去埋了!”萧甯淡淡道。
“诺!”一个蒙面汉子沉声应道。
尸体方抬出去,那个瘦弱不堪,包裹着狐裘的男人急匆匆进来,弓身作揖道:“夫人,事情办妥了。晁渃麾下又添了四名亲卫,专职负责与我们联络。”
“嗯,知道了。”萧甯还是一副淡然地语气,“真没想到,他这么快就屈服了,真是枉费我寻了那么久才找到的侍女,她身上也有一个跟我一样的胎记,我还想着到时候割下来给他送过去呢!”
瘦弱男人浑身一颤,头压的更低了。
上辈子是倒了多大的霉,这辈子才会爱上这么个心狠手辣的女人啊!
不过这腹诽的话也就心里琢磨一下便好了,真要他说出口是绝对不敢的。
“已经跟他约好,明日人定时分,便会引自己的亲卫旅进城,丑时动手屠了马家满门!然后再借口有月氏贼人作乱,请府司马向马殿帅及三十里埠的剧师帅求援!等北阙军营和三十里埠派兵入城后,晁渃会再调一旅入城接管城防,届时可能需要我们三家派人扮作月氏人,演一场戏!”瘦弱男人道,“晁渃说,三十里埠的义容他也会想办法解决,只是隆庆府的卫楠和葱西府的剧修他无法解决,怕是到时还会有一场恶战!”
萧甯扶了扶鬓边的发丝,轻声道:“派人转告他,卫楠和剧修不用他操心,只要后日之前能够接管北阙军营,大局就定了!”
“那哈里发的索纳吉大人~~”瘦弱男子颇为犹豫地说道。
萧甯眉梢一挑。声音转而冷冽:“哈里发人贪得无厌,除了财物,竟还想要传教权和百里土地。哼,让武安国去处理。告诉索纳吉,借兵五千即可,来年定有百万鹰币的货物奉上。多一个人都不要。”
“诺!”瘦弱男子点头应道。
“另外,”萧甯拿起桌上的唇纸轻轻抿着,然后道:“让人备车,等会儿去罗马使馆见齐礼思大使。”
瘦弱男子看了一眼穿着齐胸襦裙,显然又要去“卖肉”的萧家主母,垂涎地吞了口口水。应诺而去。
……
万事俱备,只等收网了。
萧甯此刻心里无比激动,以至于身上都渐渐滚烫,隔着柔软的丝绸,能够感受到乳/尖正在翘起。
割地立国,男儿功业!
无上权力所带来的刺激与快感,让她都快要高/潮了。
这种感觉,远比单纯的身体肉/欲更让她兴奋,脸颊潮红,呼吸急促。
“来人。拿点安息馨兰草来!”在这个时刻,萧甯想到了那个能让她无比舒适,飘飘欲仙的安息神药。
也就是那个救了她那个残废丈夫的安息神药--馨兰草!
深吸了几口。体内那股骚动不安的*渐渐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从未有过的快感,是刚才那种骚动快感的数十倍,不,数百倍~~
婉转的呻吟从她口中发出,浑身痉挛抽搐的样子颇有些恐怖。服侍的侍女和随从一见这样,便赶紧熟练而又惶恐地退出了这间屋子。
沉浸在亦真亦幻的快感中,萧甯已经无法自拔,嘴里已经开始发出神经质的呓语。只是一会儿汉话,一会儿又是哈里发音。还会冒出不少罗马句子。
杂乱无章,却有迹可寻。
这里是萧甯最隐秘的卧室。绝对没有人能够靠近,所以她才放心的发泄自己……
半个时辰后,萧甯从快感中醒来,看着腿变因为快感而留下的秽物,有些懊恼。
“来人,打扫干净这里x我准备浴汤,我要沐浴!”说着,便急匆匆的提着裙裾离开了。
一刻钟后,卧室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侍女和仆役也全都离去。
卧室里静悄悄的。
倏地,一个纤细的身影从卧室的横梁上鱼跃而下,时迁那猥琐的脸出现在还未完全熄灭的灯火中。
“嘿嘿,石老三,你的馨兰草原来出现在这里,看来是安息人对你搞得鬼,不是哈里发人呢!你这老鬼要是不求我,老子就不告诉你……哎呀呀,刚才那副活春宫,不知道欧阳复喜不喜欢看,早知道让他来盯萧家的哨了……算了,这些都是末节,还是赶紧回去告诉侯爷吧!”
卧室的窗棂轻轻去翘起,又静静阖下,没有一丝痕迹和声响。
……
天亮时分,定隆直道(定兴府-隆庆府直接的直道简称)边的树林。按照舆图的标识,这里被称之为“低地”。盖因此地地势较低,是整个西海州水资源和植被最为茂盛的区域。
此处离定兴府仅有三十里。
沈云就在此处。
不过他身边只跟着一连已经去掉飞骑卫剑章的士卒。
至于其他袍泽,在文萃的带领下,才行进到克孜郡。
对于急切想要掌握西海州军事大权的沈云而言,他才不会将所有希望押在月氏造反都快两年了,依然无所作为的西海州官场上。
经历了这么长远的征途,谋定而后动是沈云学的最明白的一个教训。
当初在秋明城,若不是逼不得已,沈云也不会去赌。毕竟他一个决定就需要无数袍泽为此付出生命。
所以他兵分两路,一明一暗,分别行进。
明处的红狐部要比他们晚三天进入隆庆府地界,而他们一连人则提前三天向定兴府进发。
在屠天娇的带领下,他这一连人马度过隆庆府的官防简直不要太顺利,更何况还有这样通晓制假的高手在。各种通关文书简直是信手拈来。
即使是需要密押的文书,时迁和欧阳复也能在屠天娇的暗卫指引下顺利拿出密押峪,事后再还回去,简直顺利的一塌糊涂。
至于定兴府的政治格局和各方人物的背景履历,鄢如玉早早的就准备好了。
不过当时迁、欧阳复和其他暗卫人手分别归来,将所见所闻告诉沈云时,还是让沈云惊愕不已。
他想过西海州官翅很乱,但没想到会乱到这种程度。
竟然都快发展到要兵戎相见,血腥灭门的地步了。灭的还是堂堂大汉帝国的西海郡公府!
要说唯一欣慰的,应该就是马竞了。
西海马家果然还是忠于大汉的,这就让他这个马家后人长出一口气了。
不过区区一个民间商贾妇人,居然也想着割地立国,悍然准备屠灭一个郡公家族,简直是丧心病狂,闻所未闻。
“我们应尽快赶到定兴府,告知马郡公此事!”马竞提议。
屠天娇、鄢如玉等人也觉得应该如此。
但沈云却沉吟不决。
因为方誊和等人却觉得现在最应该做的其实是去柳帘县,再不济也应该去葱西府,找剧修这个师帅,先接手柳帘县的军权再说。
可是,名义上晁渃归剧修的前师统帅,但实际上晁渃驻扎的柳帘县离定兴府较近,平常的汇报都是直接面对马波和中师的义容,剧修对晁渃实际上只有战时才有指挥权力。
更重要的是,葱西府在定兴府以东,在沈云看来是在后世的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附近,这个距离太远了,沈云等人过去至少还要五天,即使取得了剧修的支持,怕也是迟了。
沈云要的可不是一个四分五裂、混战不休的西海州!
看来,要打破这个局面,只有用一个方法最稳妥最便捷了!
那就是矫诏!
沈云看了一眼,忽而笑了。
这个伪造过无数的通关文书,就是不知道伪造圣旨的能力如何啊?!(未完待续。)
【第三十七章 矫诏事,胆量而已】
“矫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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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的确胆大包天,私排武林兵器谱,私制公文,甚至帮着沈云私自偷盗帝国金库……
但是矫诏,这个事儿他还真没想过,也压根不敢想。
倒不是矫诏有什么难度。
在这个没有水印、金线等防伪标志的世代,圣旨的伪造难度并不构成问题。
矫诏主要是需要胆量!
当然,最重要的是,作为一个江湖游侠来说,他根本用不着矫诏的时候。
事实上,圣旨这个称谓,在原本的历史上,是宋明之后才逐渐成为主流词汇的。而在这个时空中,也是从圣祖之后,圣旨这个词汇才成为天子诏令的别称。
圣祖以前,汉承秦制,皇帝自命天子,行文称制,制成曰诏,天子自号为朕,朝廷不是国家的代称,而是专指朝堂和廷尉官僚。陛下一词虽有,但也并不是常用词汇。
圣祖以后,后世许多习惯性词汇才渐渐出现。
但即使是圣祖改制了,这天子诏令、圣旨一类的东西也不是像后世的影视剧节目那样到处泛滥的玩意儿。一般来说,汉室天子只有极为重要的事情和仪式才会颁布天子诏令,官员任命使用圣旨,而这两种东西都是最正式的公文,类似于后世的红头文件,是有国家权威作背书的。西汉的天子诏令都要在石渠阁做备份才算。圣祖后就要在琉璃疏阁做备份才能得到承认。
类似这种人,就算伪造也是一些通关文牒之类的小东西,何曾会做诏令这么高大上的东西呢?
更重要的是,这个时代,汉室天子的权威还是极其庄重的,等闲没人会去冒犯天子威严。哪怕是这种百无禁忌的江湖人士也不会有想去触犯。至于矫诏要被族诛之类的惩罚反而是次要的。
不过对于沈云这个级别的贵族来说,那又不一样了。
矫诏是任何帝王不能触碰的逆鳞之一。哪怕是当年发出“敢犯强汉天威者,虽远必诛”的破胡壮侯在面对敌众我寡之局时。也不敢矫诏。
所以,这矫诏最需要的其实不是技术。而是胆量!
……
“真要矫诏不可吗?”屠天娇也不无担心。[.超多好看小说]
她觉得事情应该还没有到非要矫诏的地步。
可是,不矫诏,如何让西海军团听命于沈云?
要知道沈云虽然贵为渤海侯,但那只是贵族爵位,不是军职。在军国大事上,马波根本不需要鸟他一个部帅。就算比军勋,沈云也绝不是拥有中郎将军勋的马波能够正眼看待的。
沈云也蹙眉不已。
拒来自后世的灵魂对天子诏令所代表的威严和庄重并不是那么看重,但也深知此时跟后世不同。这是个皇权大于一切的时代。别看大汉天子对他如子侄一般,可要是触犯了“矫诏”这个罪名,沈云真不知道自己之前打下的装备能不能扛下这一波伤害。
前车之鉴啊,不论是圣祖前还是圣祖后,凡是落实了“矫诏”罪名的人,暂时还没有一个能逃脱族诛的后果!
“做吧!”沈云最终还是下了决定。毕竟之前得到的消息实在太震撼了,万一真要是罗马红衣军团进入了大汉境内,跟月氏合流一处,那就真是大事了!
屠天娇、鄢如玉、马竞等人无不被沈云的决定给震惊到。但也无比佩服沈云的胆气。
……
鄢澄感觉自己很开心,或者说很惬意。
自从来了西域这个鬼地方。已经很久没人拍他的马屁了。
作为曾经的帝都小霸王,身边居然连个狗腿子都没有,这是多么天人共愤的事啊!
幸好。现在有了。
虽然这个狗腿子名义上并不是因为“帝都小霸王”这个名号而拍马屁,但一样不妨碍鄢澄为此感到很爽。
“侯爷这骑马的姿势简直是天上地下独一无二,帅气逼人,比起我们师帅来都不遑多让~~”旁边的狗腿很狗腿的对鄢澄拍着马屁。
拒这个拍马屁的功夫有点糙,不过在这到处都糙的地方,鄢澄认了。
毕竟,能光明正大的装一回大汉帝国侯爵的事,可不是天天有的。
特别是,这回的装逼方式有点嚣张。整整两千名全副武装的飞骑卫军卒给他搭架子,做背景。
这可是大汉帝国甲等军团的真正军人。经历过尸山血海的真正勇士啊!
最起码在表面上,鄢澄一声令下。这些士卒会呼和应答,整齐划一,这感觉,简直快让鄢澄从马上飞起来。
“要是能骑着姐夫的瑞兽嚣张一把,那更爽了!”鄢澄很快给自己找了一个新目标,顿时觉得身轻如燕,耳边那有些低劣的马屁也顿时觉得动听了不少。
不错,鄢澄现在就是大汉帝国的渤海侯,至少身边的文萃和其他女兵会为他证明,她们说是,谁敢说不是呢?!
还别说,鄢澄这个渤海侯装的,简直绝了。
刚到隆庆府时,那股子二百五加二愣子兼二五仔的嚣张样,的确很符合隆庆府上下官员对来自大汉帝国侯爵形象的想像。
为了护送渤海侯前往定兴府,隆庆府的府尊和府司马前后派了上百人鞍前马后的照顾“渤海侯”的安全。据说,当天在隆庆府休整的时候,还有两个异域的胡姬送进了“渤海侯”的营帐。
第二天“渤海侯”还不愿意出发,是被飞骑卫红狐部的曲长文萃给催上马的。
想起那娇滑狐媚的胡姬,鄢澄的脸色又开始眉飞色舞了,但余光扫过身边策马而过的文萃,又垮了下来--怎么找了这么个棺材板的女人来监管他嘛!让欧阳复来不行吗?
鄢澄满腹怨念,他觉得他跟欧阳复肯定有共同语言。
……
当队伍行进到离定兴府还有两天左右行程的地方时,随行的隆庆府人等开始返程,由定兴府派出的随员接替。
不过关于这支队伍及渤海侯的评价已经随着随员的离开而传遍整个西海州。
“飞骑卫不愧大汉甲等军团,军容严整,军纪森严。尤其以骑射为最。其第一曲曲长虽为女将,然巾帼不让须眉,调度有方,攻守有度,行进颇有名将风范。”
“第二曲……”
“第三曲……”
总之关于这支突然出现在西海州的飞骑卫红狐部,几乎所有军官都有一个大致的评价开始出现在西海州有心人的案头。而且几乎都是正面的、积极的评价。
甚至有人在评价里点明:若在野外与之合战,非十倍之敌不可围歼之;非五倍之敌不可击溃之。慎慎慎!
但是,对于这支飞骑卫红狐部的部帅,大汉的渤海侯阁下,评价无一例外只有一句话:
“大汉渤海侯,帝都纨绔耳!”
……
“对于能将一个帝都纨绔做到这个地步,我个人很是钦佩!”休息营地内,周蕙轻啜着一杯葡萄酿,对像死蛇一样躺在榻上的鄢澄道。
“不用钦佩,本色演出罢了~”鄢澄丝毫不理会周蕙话里的嘲讽,反而洋洋自得,也顺手拿过一杯葡萄酿喝了一大口,道,“啧,说来演这渤海侯唯一的好处,就是以前很多想尝试的西海州特产,都有人免费奉上~~就好比这来自罗马的葡萄酿,的确美味!”
周蕙轻轻翻了个白眼,不理他了。
鄢澄看见她这模样,促狭心起,忽而笑道:“公主殿下,这葡萄佳酿能养颜美容,长期饮用可使容颜永驻,且疏肝明目,补血益气,这点你是知道的吧?!”
周蕙眨了眨眼睛,疑惑道:“真的?!”
“那当然!”鄢澄一副见多识广的模样,“殿下跟我大姐那是闺中密友,她没跟你说过这些?!”
周蕙又翻了个娇俏的白眼:“你当我们在帝大成天就是饮酒作乐吗?!”不过听说好处如此多,又忍不住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触舌略带苦涩,但苦后回甘,且有隽永之味,的确美味。
看她饮下,鄢澄坏笑着道:“不过殿下可知这罗马的葡萄酿是怎么制作出来的吗?”
“酒,不都是发酵而来吗!”周蕙不屑地回应。
“发酵那倒是不错,不过,在发酵之前,还有一道工序,那就是将新鲜葡萄放入一个木桶中,然后几个虬髯大汉光着脚丫,站在木桶里使劲踩踏,将葡萄汁全部榨出,你想啊,能干这活儿的全是奴仆,那脚丫子虽说洗过,但肯定都长满了毛,听说罗马人毛发浓密……”
“呕……呕……”鄢澄还没说完,周蕙已经捂嘴而逃。
“嘿嘿嘿!”鄢澄见她跑了,这才悠哉悠哉地重新躺在榻上,端起葡萄酿饮了起来。
葡萄酒要佣人踩踏的事的确是有,不过是罗马某地的一个风俗,而且是一种专门的葡萄酒,并非所有葡萄酒都是这么做出来的。
不然你以为所有人都爱喝洗脚水么?!
这个典故鄢澄也是听手下车马行的掌柜一次偶然提起才知道的。
鄢氏车马行遍布世界,听得多见得多,对于鄢澄这个少东家而言,虽谈不上见多识广,但在周蕙面前摆摆谱还是够的。不然鄢澄也不可能在帝都混出个“小霸王”的名声。要知道,这名声大多数是在青楼瓦栏间被传播出去的。(未完待续。)
【第三十八章 汉罗战,造反内因】
放在五百年前,大汉帝国与罗马帝国相距万里之遥,相互来往一次要三四年的长途跋涉。最新章节全文阅读遥远的距离使两国注定无法威胁到对方,所以武力对抗是绝对不可想像的事。
可五百年前的那场旷世大战却让这盘踞东西方的两大帝国意识到,似乎两者的距离也不是那么远~~
当然,那场长达十年的世界大战以大汉和罗马携手瓜分已知世界为终结,两者都没有占到太多好处,除了死伤了无数将士,但却都没有真正伤到双方的元气。
那场大战,大汉实行的是轮战制,甲等军团轮番参战,乙等军团也轮戍作战,但真正从头打到尾的只有飞骑卫,而且只有在最重要的几翅战中,大汉的甲等军团和乙等军团才会出现,做最关键一击。
而平常的最为损耗人命,且残酷无比的墟模拉锯战、消耗战、侦骑战,其实是那些附庸军团去做的。
事后谁都能看出,这其实是汉圣祖出于削弱刚占领地区战力的考量,所以逼迫那些刚刚臣服的诸如月氏、贵霜、大宛、漠婕,乃至后来的石国、蔡奄、突施等派出青壮参战,从而大规模的消减当地人的抵抗力,为之后同化这些地区打下基础。
同样,罗马帝国在五百年前那场大战中,从头到尾参战的是红衣军团和公民军团,跟大汉一样,在最磨人的其他战役中,罗马使用的是奴仆军团和殖民地军团。而且鉴于当时罗马奥古斯都的权威已经摇摇欲坠的情况,很多与罗马执政官政见相左的军团也都被轮番调到亚洲战厨行消耗。
应该说,那场旷世大战,其实是东西方两大帝国出于对自身问题的解决,而不约而同发起的战争。特别是有“绞肉机”之称的里海大战和红河大战。双方共投入上百万军队,死伤逾七十万,但事后统计。大汉甲等军团不过阵亡数千人,罗马帝国更戏剧。官方记载是“公民阵亡一百零七人”!
这真是一个绝大的讽刺!
战后,罗马的奥古斯都维护了自己的威权,并且凭借自己的军团战力和规模一举超过了行省军团,从而进行一系列改革,稳固了罗马帝国的统治。
同样,大汉帝国通过这场战争让数百万刚刚臣服的部族青壮死去,而汉军通过这场轮戍战争不断保持着战斗力,从而顺利将这些地区汉化。最新章节全文阅读奠定了之后这五百年的统治局面!
还有一点,真正的罗马人其实是“大类中国”的人种。《汉书?班固传》曾有记载:“……其人长大平正,大类中国,故谓大秦。”
实际上,后世现代住在意呆利的人并非是真正的罗马人,而是高卢、吉赛、维京人种,真正的罗马人种在罗马帝国崩溃后就彻底消失在欧洲大陆上了。
真正的罗马人,黑发黑目,脸部轮廓并没有那么深,且皮肤也不是那种毫无血色的惨白。后世现代甚至有人怀疑,罗马人其实是亚洲人种的后裔。
当然,这只是一厢情愿的臆测。
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全世界的人其实都是几十万年前从非洲走出来的,然后开始向世界各地迁徙。而黄种人除了向东方迁徙,最后在黄河流域定居,并发展出了延续万年的华夏文明外,还有一支迁徙到了罗马,并在那里经过数万年的发展,站在了欧洲的巅峰!
不管最终的解释是什么,罗马人和汉人的相似度很高是不容置疑的。但这并不能让汉人和罗马人真正融为一体。
当年锦公马超在结束了里海战役后曾对罗马人说过:“这只是五百年的休战罢了!”
现在,东西方经过五百年的繁衍发展。两国在地域上已经无限接近,利益诉求开始互相冲突。且两国人口也繁衍到了冷兵器时代的极致:大汉帝国人口已经快到六亿,罗马帝国全境也有四亿人口。而国境最小的哈里发,人口也有一亿!
如此密集的人口,所带来的生存压力是农耕时代不可想像的。在这种压力下,只有两种选择:第一,发展科技,从农耕时代进入工业时代,就像后世现代那样,通过科技创新来养活越来越多的人口。
第二,就是战争!
通过战争来削弱人口带来的压力。通过战争的血腥杀戮来完成人口的新陈代谢,从而给世界新的发展机遇。
很残忍,却是现实!
除了以上的现实压力外,从前让罗马和大汉不会直接发生武力对抗的硬件条件也已经具备了。
首先是道路。经过圣祖改制,水泥或者说汉式的筑路方法已经为全世界熟知并且运用,大汉帝国的直道简直就是现代的高速公路。以前从罗马到大汉帝都需要走三四年,而现在在不绕道的情况下,商旅只需要一年就可抵达。如果是紧急公文,通过驿站传输,从罗马到雒阳,只需要九个月!
比起后世现代来说,当然还是极其漫长的时间,但对这个时代而言,已经足够进行战争所必须的传递条件了!
其次是地域。大汉和罗马之间,只隔着六个喧,其中三个国家稍微大一些,蔡奄、突施和石国,而其他三个都是“国境来回三日游”的喧。两国地域的接壤已经太过靠近,只要后勤能够保障,足够进行一场战争了。
再者是宗教。虽然宗教使人发狂,但不可否认,如果没有宗教,人类早就发狂了。罗马没有国教,而底层的基基教却是第一大教。哈里发不用说,那个极端宗教现在已经是国教了。至于大汉帝国,经过圣祖改制,儒教是正统的国教。不过此儒非彼儒,圣祖所宣扬的儒,是大复仇,大一统,讲求“九世之仇尤可报也”的公羊儒,而不是那个断章取义,讲究“以德报怨”的鲁儒。
罗马的无教主义,让罗马人,特别是底层民众开始慢慢不受掌控。要知道,宗教的最重要作用其实是“教化民众”,或者说“愚民”,只有民众听话,才好管理。而无宗教主义只会让越来越多的人不知道自己拼搏的方向在哪里,从而发生更为混乱的人性原罪--好吧,这扯的有点远了。
总之就是罗马的无宗教主义让底层民众已经蠢蠢欲动了,罗马贵族已经无法用过去那一套方法来管控越来越多,且想法越来越多的人民了。罗马急需一场战争来化解宗教带来的压力。而大汉在公羊儒的思想下,侵略性极强,并没有完全堕化在鲁儒教义中,大汉帝国及汉人在此时还是个一点就着的“炮仗”性格。
别惹哥,惹急了,哥就揍你。
最后就是商业。商业永远是社会生存发展的动力。没有之一。没有商业的社会形态是不科学且不可持久,迟早要灭亡的。而现在的当世三国中,不论大汉、罗马还是哈里发,商业都是税赋的大头。特别是哈里发,几乎全民皆商。而在农耕时代的商业中,汉人绝对是甲方!
大汉的丝绸、瓷器、茶叶,乃至铁器、钱币和所有能够作为商品的东西,都是大汉的最好!因为没有进入工业时代,这些东西还不需要代工,也不需要全球化生产,是真正的“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用个以前历史书上的概念来说,那就是贸易逆差太大了!
几乎都是罗马人和哈里发人用原材料来换取大汉的成品,还被压低了无数的价格。
拒罗马和哈里发在不断的学习,并且学有所成,但这种贸易逆差不打破,就始终是大汉帝国占据世界的主导位置。事实上,若不是农耕时代,这种贸易逆差能维持五百年已经是一个惊天奇迹!
在后工业时代,别说五百年,五百天都算是奇迹了!
看看刚刚开始工业革命的时期吧,贸易逆差才十几年,鸦片战争就爆发了。
马克思的《资本论》绝对是人类有史以来最最伟大的著作之一。因为他道出了商人的根本特质:利润,可以让商人出卖任何东西,包括绞死他自己的绳索!
罗马的商人需要大汉的商品,需要更多的商品,在和平时代无法获赛多了,那怎么办?挑起战争!哪怕最后战火将自己烧死也无所谓!
哈里发人也想要大汉的商品,可是却无法获得更多的利润,怎么办?挑起世界大战,让秩序混乱,商人就可以得到更多!
其实按照这个理论来看,似乎大汉商人就不渴望战争了吧?
错!
作为商人食物链顶层的存在,大汉商人恰恰是最渴望战争的!
为何?
还是因为利润!
战争,代表着无序,而无序的时期,大汉的商人就不需要遵守大汉帝国给他们制订的所有规则和法律!
谁不知道大汉的丝绸、瓷器最值钱?如果我能垄断这些商品买卖,那我的利润岂不是更大?
或者说,如果我能出售丝绸和瓷器的制作方法和制作原料,那我岂不是能赚到更多的钱?!
别指望商人有廉耻,为了获得利润,他们会出卖任何东西,只要价格足够高。
这也是后世的历史中,奥斯曼帝国独占中亚,垄断丝绸之路,霸占了东西方贸易的中转点,倒卖东方产品发家致富,从而导致西方人不得不开启大航海时代,从海上找到通往东方丝绸大国之路的序幕!
……
其实从商人的特性中,不难发现西海萧家想要造反的内因。虽然萧甯和李、武两家家主可能意识不到这点,也无法系统的理论的说出这个内因。但商人对利润的渴求,其实才是他们想要造反,想要割地立国的原始动因!(未完待续。)
【第三十九章 暗卫桩,屠氏肉铺】
定兴府兴城县的勾栏围处于无定河边。[.超多好看小说]
围,相当于老州的村,不过围不是官方的行政单位,只是西海州当地对那些由外国人自发组成的村落的蔑视性称谓。
但圣祖改制后到现在,围里住着的不仅仅只有外国人,还有许多汉人平民。
可以说,现在的西海州非常类似于米帝的洛杉矶或者纽约之类的国际性大都市,汉人和外国人的比例已经达到了1:1,至少在定兴府是这样。
勾栏围,顾名思义,勾栏场所。
而所谓勾栏,实际上是妓院的蔑称。
在定兴府刚刚兴起的那百十年间,这一带有非常多的胡人俘虏,还有那些刚刚被汉军征服的胡奴,以及未被同化或者说是拒绝被同化的胡人,他们被迁移到定兴府周边,逐渐形成“围”这样的村落式聚居地。
人一旦定居,总要找事情做,而勾栏围的人则做起了皮肉生意,勾栏围由此而来。
当然,随着时间流逝,勾栏围的皮肉生意已经不是当初一个草棚,一个栏杆就可以经营的了。事实上,现在的勾栏围里遍布的是笙歌曼舞,即使最传统的汉儒来了,也要称之为青楼楚馆方显文雅妥当。
而且,经过五百年的同化,勾栏围里的原住民早就没有了胡人的风貌,甚至连样貌都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黑发黑瞳为最尊贵美丽的样貌。甚至在前个百十年间,一切异域的模样都被视为异端和不可接受。在那个年代,父母祖上是异族,到他们这一代已经融合成了汉人模样,但倘若生下一个“返祖”现象的婴儿,普遍会被丢到无定河里淹死。
不过现在这种风气已经慢慢消失了,勾栏围里也很少再出生“返祖”现象的婴儿,随着商贸的兴起,反倒是真正的异国人开始进入这里,开始做生意。
就像中国要经历十年动乱时期的极端时期一样,西海州当年也经历过那样一段极端时期。随着时间的淡化,这种极端情绪慢慢消散,可也留下了许多痕迹。
比如,在这里汉人会得到特别的照顾,但却不是价格上的优惠,甚至有时候来这里消费的汉人要花费更多的金钱。这里所说的照顾,有点类似于米国人在东京的感觉~~要知道即使到了现代,米国人在倭国还是能得到很多优待和特别照顾的的~~
当然,特别的照顾并不代表这里随便出现一些汉人就会受到特别的关注。就像在后世****的魔都大街上看见歪果人谁也不会惊讶,而是很平淡的走过一样。
换句话说,勾栏围算是定兴府最为龙蛇混杂的地方之一。谁都可以在这里落脚,也谁都可以在这里不引起任何注意。
沈云一行人的落脚地就在勾栏围。
在决定矫诏之后,沈云等人就决定连夜进入定兴府。
当然,定兴三县的内城是有宵禁的,到了一定时间就要关闭城门,沈云想要进去是不可能的。但外城却是不夜城,没有了城墙和城门的限制,这里的夜间经济繁荣的有些过分。
正是天色将明未明,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按照正常的作息,现在应该已经大部分人都进入梦乡才对,可勾栏围里热闹的跟诸多城市的夜市一样,人潮熙熙,摩肩接踵,街头来自各国的卖艺人士不断。当然,街上少不了巡街警戒的备盗巡捕,甚至有备盗都尉亲自巡逻,维持治安。
从这点来看,定兴府府令还是个肯干实事的。
“屁,你知道这一晚能给衙门上下多少税收好处么?!至少十万金币往上!”跟在沈云身边的不屑地道,“有钱能使鬼推磨,没钱,谁媳大晚上的不在炕上搂娘们,跑到这里来吹冷风啊~~”
“别人我不知道,反正我挺乐意来着吹冷风的!”欧阳复睁着一对色眯眯的眼睛,四处瞄那些包裹在衣裙下的****。
这勾栏围里有几个女人是正经的?!要是放在老州,欧阳复这双色眯眯的眼睛一扫,估计满大街的大姑娘小媳妇就该羞涩的跑光了,可在这里,他扫视一番,被关注的女人还会回敬一个媚眼,甚至有大胆的直接轻轻撩起裙裾,露出白花花的大腿--大腿上贴着“群莺楼”“香萃坊”“二八佳人阁”之类的字样。
“这广告打的可真是别出心裁了!”沈云直接无语。
这是自己之前知道的万恶的封建社会吗?怎么感觉比现代还后现代啊?
欧阳复有点乐不思蜀,恨不得马上就扑上去抱着那些白花花的大腿一阵啃的架势,实在恶心坏了众人,直到沈云踹了他一脚:“你能不能别一副色中饿鬼的样子,赶紧带我们去约定好的地方行不行?!”
紧跟身后的方誊一脸苦相地对欧阳复苦笑道:“是啊,赶紧先到地头吧,再这么慢腾腾的走,满大街的荷包都该跑到时迁怀里了~~”
沈云扭头一看,好么,才走了这么一会儿工夫,时迁怀里已经塞了不下十个荷包,手里还捏着一个油腻腻的钱袋子,正在贼眉鼠眼的乐着数钱,不时还摇头叹气:“唉,这么大的袋子里居然只有五六个金币,其他全是铜镚子,这么穷还来逛啥青楼啊~~”
沈云真是又好气又好笑,忍不住也给时迁踹了一脚,“你们就不能给我省点心啊~~这都啥时候了,还干老本行。”
时迁顿时臊眉搭眼地讪讪而笑,将钱袋塞入怀里,不敢在随便施展“盗圣”绝技了。
欧阳复也一收色中饿鬼的模样,板着脸、目不斜视,笔直地往前走。还别说,伪装成正人君子模样的欧阳复还是很仪表堂堂的,甚至还引起了之前那些被他偷瞄的女子的花痴般的尖叫……
走在最后的马竞和鄢如玉见状,却是各有心思。
鄢如玉心里想的是,这帮人倒是各有本事,若是吸纳进暗卫里定可为一大臂助。
马竞却是感慨,渤海侯沈云确有手段,能将这么多江湖异士招入麾下效力,而且能将他们训的如此服服帖帖。自己继承家主之位是无望了,但这份手段却也应该学来,以待来日~~
沈云不知自己这举手投足间的笑骂已经被马竞视为手段,更不知自己多了一个小粉丝。
他只是根据现代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模式来面对身边的人,在他看来,、时迁、欧阳复、章暨等人都是身边的手足兄弟,这些人不但与他共患难,而且同生死,早就是如亲人般的存在了。这些笑骂和举止,放在现代社会,上过大学的人都是这么相处的。但他不知道,在这个时代,身为大汉的渤海侯,其实本身已经是高人一等的存在,是大汉贵胄,完全是没有必要对下属如此温和。
而时迁等人一开始或许也有点不习惯原本高高在上的大汉贵胄对他们如兄弟亲人般对待,但慢慢的,却也习惯并且知道感恩--他们知道,像沈云这样的贵族绝对只有一个,满世界也找不到第二个了!
如果说最初帮助沈云,更多的是江湖侠客的报恩心态在主导,而现在以及不可预知的未来,让他们继续死心塌地前赴后继地为沈云卖命的主因却是这种类似亲人的情感……
飞骑卫一连,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自然不可能一股脑的涌进这勾栏围,都是分批进入,甚至还有一伍人留在“低地”,万一有什么万一,还有个报信的。
此行的目的地出乎沈云之前的预料。
在经历了方才的“大腿广告”后,沈云本认为此次的落脚地有可能不是帝都缥缈居那样的顶级青楼,但应该也是个肉/欲横流的皮肉场所,但却没想到是--
“屠氏肉铺?!”
沈云有些吃惊。
还真是个皮肉场所啊~~因为这是个卖肉的铺子~~
沈云真要回头问问鄢如玉,却见鄢如玉从后面快步上前,直接推开门往里走,边走边道:“有什么好奇怪的,难道这里只允许女人卖肉么?!”
好吧,必须承认,沈云永远都跟不上羽林暗卫的思维,或者说永远都跟不上屠天娇的思维。
明明是个娇滴滴的女人,却偏偏选在肉铺~~还是屠氏肉铺??
沈云忽然想到,这屠氏肉铺难道真是屠天骄的家人开的?
进了大门,一盏泛黄色的灯笼影影绰绰的照着内里的一切。一个普通人家的院子,没有影壁,表示这家人的平民身份,左右还有两进宅院,倒是挺宽敞。往里只有一进的卧室和堂屋。
院子不大,廊下有杀生用的刀具弯钩挂着,在泛黄的光线上有点恐怖片的即视感,院中由斑驳的青石板铺就,没有种植花草,青石板在灯火下泛着紫黑色的光泽。对于已经在战场上九死一生的众人来说,可以闻到虽被冲刷,但很浓郁的血腥味,那些紫黑的颜色正是无法被冲散的血液凝固后的色泽。
如果不是院中已站着一个头戴遮颜斗笠的屠天娇,和一个搓着手,满脸沧桑感的中年汉子,沈云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来错地方了。
“两进六间房,自己找房间住。渊让、誊宇、画竹、如玉跟我来。”屠天娇变回了生硬沙哑的男声,说完话便直接往堂屋走。
众人也是做惯兵的,当下也没说什么,快速散开。
沈云四人立即跟上。
踏进堂屋的时候,沈云回头看了一眼,天色似乎亮了起来,一声鸡叫也邻里忽然响起。
门关好,那满脸沧桑的中年汉子抱拳对屠天娇道:“家上,天亮鸡鸣了,属下是继续经营肉铺还是在这里等候吩咐?”
屠天娇的斗笠一摆,遮颜的黑巾抖了一下道:“颀叔,你今日不出现可会引起他人怀疑?”
叫颀叔的中年汉子道:“怀疑倒不会,三日前属下接到了家上的通知,心知必是有大事发生了,所以早就将这几日要贩卖的肉食提前宰杀妥当,放到对门的门面里贩卖,有两个伙计照看。这间院子只是平时宰杀场所,等闲那些伙计也不会过来。等会儿我再过去转一圈就稳妥了。”
屠天娇道:“嗯,颀叔多费心些,切莫让人得知这里来了生人,虽说勾栏围向来龙蛇混杂,多我们几个生人不至于惹眼,只是现在是非常时刻,多注意些总是好的。”
“家上说的是。”那个叫颀叔的中年汉子憨厚地一笑,手又忍不住对搓了起来。
这个情景让沈云感觉有点怪异。那个叫颀叔的叫屠天娇“家上”,自称属下,这明显是老家奴才用的称谓。但看那一脸沧桑样和举止,这个颀叔又不太像是暗卫中人。来的路上沈云特地观察过,周围也没有暗卫的特殊标记。
似乎是察觉的沈云的疑惑,屠天娇也不打算隐瞒,直接介绍道:“这是屠颀,乃是我屠家的家生子,在我父亲那一辈便派到西海州做暗线长桩。这次事关重大,且西海内部的暗卫似乎出了问题,我在隆庆府发了三枚召集令,仅有一颗断了上线的踏白回应,所以定兴府的暗卫我已经信不过,唯有颀叔我才能放心。”
鄢如玉补充道:“隆庆府的那个踏白是我接应的,根据那个踏白回复,自月氏造反以来,定兴府的上线就没有联系过他。在过了应该联系的时间的第一时间,他就根据暗卫守则脱离了原先的位置,改为只有在暗卫总部备案的位置蹲守,直到我们到来。至于上线到底出了什么事,这个踏白也不清楚。不过整个西海州的暗卫肯定受到打击是绝对的。”
沈云点了点头。他也算半个暗卫中人,对于暗卫的情况算是比较清楚。这个暗卫就像是间谍,细作。踏白只是暗卫系统中最底层的一类人员,主要是负责刺探消息,各个系统,甚至各个踏白之间都是单线联系,互相之间没有交集,所以有时候很多暗卫都不知道别的暗卫存在,曾经有两夫妻相处了四五十年,直到最后退役时才得知两人都是暗卫踏白的奇葩事。
所以这次应该是西海州整个暗卫系统都被瘫痪掉了,而这个踏白警醒,及时离开了上线所安排的身份地点,换到一个要报备到帝都暗卫总部,而没有给西海州暗卫上线知道的所在。
至于暗线长桩,沈云也能理解,应该是区别于暗卫的更深层次的间谍。是那种长时间蛰伏,有时候可能要蛰伏一辈子也不会启用的棋子。
不过,话说回来,整个西海州有多少暗卫呢?
沈云直接将这个问题抛出,换到的答案却有点惊讶。他压根没想到屠天娇会给他这么彻底清晰的回答。
“西海州其实所属暗卫不多,包括暗卫少校在内一共也只有两百一十六人,其中选锋十七人,踏白一百二十人,其他官校也多兼任暗卫主管。至于长线暗桩除了颀叔,还有一人,不过此人我暂时还不打算唤醒惊动。”
沈云深吸一口气,他明白,屠天娇这么详尽的告诉他答案,除了对他的信任,更重要的还是她也明白现在局势的严峻。
沈云点了点头,托着下巴思忖一会儿,道:“既然如此,我们之前的计划可以先施行一部分。如玉,你跟誊宇去甄别其他选锋踏白的身份,记住一定要小心。颀叔,你去安排一下,让画竹兄能尽快见到西海郡公。我立即去安排制作,咳……那个东西~~”
沈云差点把“圣旨”顺嘴说出来。
屠颀奇怪地看了一眼沈云,虽然知道他是大汉渤海侯,但他没想到沈云居然能直接开始下达命令了。
不过屠天娇却表示没有意见,立即道:“颀叔,就按渤海侯说的做。另外,我让你准备的东西准备好了吗?”
屠颀重重地点了点头:“准备好了,只是蟠龙纹绸布比较难寻,我只买到萧家的枭龙纹绸布。”
“枭龙纹?”沈云蹙了蹙眉,倒也没再说什么不能用的话。
蟠龙纹绸布除了做大汉皇旗和边境过关的角旗,所以允许民间私自少量拥有,的确很难弄到,而且购买需要登记,一定要买反而会露出马脚。至于辟邪用枭龙倒是很多绸布庄都会有存活。这两种龙虽说样式完全不同,但如果远远望去,不仔细看还真很难一下子分辨出来。
“行,我们分头行事。两个时辰后再在这里汇合。”沈云立即起身去找。
其余众人也行动起来。
推开房门时,一缕阳光正好洒在地上。沈云抬头,还未完全炙热的冬日太阳还不温不火地挂在东边。
不知这会不会是定兴府最后一个安静的早上呢?!
忽而,额头一凉。
沈云伸手一摸,竟是一片雪花~~
下雪了!
在阳光初现的早上,这天居然下雪了?!
这是今年的第一场雪,雪花零零洒洒,还不够密集,随着阳光愈发大,估计还会消散不见,但的的确确是下雪了。
“这鬼天气,真是邪性,出大太阳还能飘雪花啊~~”颀叔嘟囔了一句,从沈云身侧走过。
“是啊,真是邪性~~”沈云也感慨了一句。(未完待续。)
【第四十章 突袭问,海侯安在?】
鸡鸣天亮之后,整个勾栏围的夜间繁荣才算暂时性的过去,围里几条主道都渐渐散场。(.mianhuaang好看的小说棉花糖但人气却没有降低太多,因为围里的老妈子、仆役和那些帮闲都开始出来打扫一夜的狼藉,还要收拾饭食和饰物,等待忙碌了一夜的姑娘们睡起来再重复昨日的繁华。
看着眼前这宛若盛世繁华的市井场面,沈云不禁喟叹:“世人忙碌,却不知大战将来,再繁盛的世间也会变成练火地域。”
屠天娇也紧蹙双眉,道:“是啊,就怕罗马人突袭而至,世人却兀自不觉,那便惨了。”
听着屠天娇不再伪装的声线,沈云道:“这点你倒无需担心。除非两军已经列阵而战,不然你说的那种罗马军团已兵临城下,而这里的人们兀自不知的情况不会存在。”
屠天娇奇道:“为何?你一直不就是担心罗马人突袭,所以才急急忙忙赶到定兴府吗?”
沈云道:“何谓突袭?以有备算无备,这就是突袭。我所担心的突袭,是罗马人已经越过八百里瀚海,隆庆府才发现传回讯息,或者罗马人从里海南岸登陆,沿无定河南下时我们才发觉,这就叫突袭。至于你想象中的,千军万马抵达定兴府我们才知道,那不叫突袭。”
沈云望着依旧繁华热闹的勾栏围,低声道:“如果真到了你想象中的那一步,那别说是定兴府,就算是帝都那样高大的城墙也挡不住的。”
对于沈云说的,屠天娇不太懂。在她理解中,罗马人似乎会缩地成寸,瞬间抵达定兴府城下。而实际上,任何一场大战都不可能事先毫无预兆。
在沈云和方誊等人的计算中,罗马红衣军团应该会在一个月之后越过八百里瀚海,抵达隆庆府,而在隆庆府做出有效积极的抵抗之后,红衣军团至少还需要半个月时间才能抵近定兴府。即使隆庆府开门揖盗,红衣军团在经历跋涉之后,也需要时间进行短暂休整。
即使在有电话卫星的现代社会,动员集合超过一万名士兵都已经会引起敌国关注了,更何况冷兵器时代的大规模兵员调动呢?!
甚至,沈云觉得都不需要红衣军团兵临隆庆府,只要红衣军团开进大汉疆域,那些触觉最为灵敏的商人就会将消息带到这里了。
沈云之所以如此焦急要赶到定兴府,是为了早点让西海州做出准备,而鉴于西海州在月氏叛乱中的表现,沈云也做好了掌权的准备。从屠天娇提供的情报上来看,整个西海州,除了西海郡公,没有比沈云爵位更高的存在。
不过除非逼不得已,不然沈云不会想亲自掌权。因为爵位和官职、军职是不同的系统。从圣祖改制以来,爵位高的人,只是地位较高,属于贵族,特别是到了公侯级别,几乎等于统治阶层,但却没有统治权力。统治权力始终是在皇帝任命的官吏身上。在自己的封地,比如乐浪郡之类的地方,渤海侯还算能够干涉部分行政统治权,但在西海州却没人鸟了。
这也是西海郡公一直这么被动的原因所在。西海马家在西海州的确显赫,但却只能通过软实力来影响西海州的官场,无法有真正的权力,除非这个权力是皇帝和行政院发下明文给予了。
回到刚才的话题,沈云自己虽有渤海侯爵位,但军职只是一个部帅,军衔甚至还不如隆庆府的府司马,更何况在西海州人生地不熟,他一旦来到定兴府是很难直接掌权的。
而沈云不能掌权,谁来掌权抵御罗马人呢?
沈云之前的计划是西海州乙等军团的军团长马波。但鉴于在月氏叛乱时,这个军团长毫无作为,而暗卫的联系已经被切断,拒从之前暗卫的报告中显示这个马波并无反心,可沈云并不太看好这个马波。[]
其次就是西海郡公马參。不论人脉还是威望,西海郡公马參都是最佳人选。所以,沈云矫诏的内容里,无疑就是马參将作为统摄西海州的掌权者。
但从时迁带回来的消息看,这个沈云拟定的掌权者能不能活过今晚都是未知数啊~~
……
西海郡公府。追远堂。
马參高坐“慎终追远”匾下主位,马原则坐在侧首。堂下还有两个马原的幕宾参赞。
此刻四人都是一脸凝重,马參紧蹙已经灰白的眉峰,一手轻轻捏着颌下白须,原本有神的四方眼却是微闭,没有任何开口的姿态。反倒是马原,焦急之色溢于言表,想开口却又不知该说点什么。
这一切都是因为此时还站在堂中的三个人。
整个气氛有点凝滞,只有桌上的瓷杯里散发着袅袅气息,显示这翅面其实并没有开始多久。
还没开始的会面为何变得这么凝重?
只因为堂中这三个人:代表陇右马家的马竞,代表大汉羽林暗卫的鄢如玉以及代表大汉渤海侯的!
好吧,马參也没想到,今天一早接到同族晚辈的拜帖,原想是让马原应付一下即可的事,结果却见到了这三个人。
而且,这三个人一见面未言其他,先说了一件让马參都无法想象的事:“西海马家恐有灭门之祸!”
若在三天前,有人跟马參说西海马家有灭门之祸,他这个家主虽说准备交权,但也一定会将此等竖子直接乱棍打死。
可现在,这件事有一个确认是嫡支马家的子嗣的人说出来,而且有代表羽林暗卫和大汉渤海侯的人背书之后,身为西海马家的家主,马參不得不冷静下来,仔细思考其中的真实性和可能性了。
而这一想,马參倏然惊觉,萧武李三家或许真有将西海马家灭门的可能。甚至,他们还有相应的实力!
人一旦习惯了高高在上,往往会忽略脚下蝼蚁的威力,却不知,再小的蝼蚁,一旦数量多了也能咬死大象。更何况,现在这群蝼蚁在巨大的利益驱使下,已经变成了嗜血的食人蚁!!!
西海马家做了西海州豪门五百年的头把交椅,对周围的人习惯性的有一种俯视心态。萧武李三家再强势,也不过是这两三百年才崛起的,马參虽然对他们颇有忌惮,且有心铲除,但绝对没有想过他们竟然想将西海马家灭门!
因为马參看来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凭借着五百年的繁衍,和五百年来西海百姓对马家的依赖,已经使西海马家成为这个大汉帝国新州的庞然大物。单单录入族谱的西海马氏子孙就有一百九十六个堂号,近二十万人,更何况还有跟马家结亲、联姻的各个家族,遍布西海州各地,甚至还有哈里发和罗马帝国临近行省的大族。应该说虽然有百万人依赖萧氏生活,但马家也有百万的姻亲关系可以动用。
萧武李三家与西海马家摆开阵势,互相打击,那当然是两败俱伤,可如果萧武李三家不给马家联络和积攒实力的时间,直接一鼓作气直接杀进西海郡公府,将西海马家的家主全家都给杀了,那又就算马家有再多的关系和实力又有何用?
更何况,西海马家最大的实力倚仗其实是大汉帝国,是帝都,是大汉天子!承平之际,绝对没有人敢对西海马家下手,但现在的局势~~
想到这里,马參的额头已经隐隐渗出一层细密的冷汗。
好毒的妇人,这手射人先射马的计策着实狠辣!
不过,眼前这三人如何得知如此机密的事?
马參没有问马竞为何来西海州,事实上马竞本身出现在西海州就已经表明了陇右马家的态度。马竞不用说,马參身为家主也能想到这点,若是想不到,那马竞就算开口了,那结果也是一样的。
至于鄢如玉和,马參则另有一番心思。
羽林暗卫的事马參不清楚,也不想清楚。他知道暗卫的存在,但从不接触,也不抗拒。暗卫这是帝王应有的权力,身为大汉帝国五百年的西海名门,马參自问没有对不起大汉,所以也就不会在意这个暗卫。
当然,也因为马家是西海州的名门,所以他也绝不能沾染暗卫之事,因为一旦触碰了,就相当于碰了帝王的禁忌。这着实不智。
月氏叛乱之初,暗卫就被人清洗的事,马參并不知情,或者说有人跟他汇报过,但他没当回事。这也是许多大家族的通病--堂堂正正都打不赢的事,这些躲在暗处偷鸡摸狗的暗卫又能有什么作用?
虽然连《孙子兵法》都有“用间篇”,但真正喜欢间谍,并且了解间谍威力的人却没有多少。公羊儒的教义宣扬“九世之仇尤可报也”,但也是宣扬大复仇和用光明堂皇的手段去报复,而不是用见不得光的伎俩。
所以,鄢如玉的出现虽然不会让马參不喜,但也没有特别关注。
至于~~
马參看着眼前来人,已经带着灰白的眉峰紧蹙着。思忖半晌,才缓缓道:“若如汝等所言,海侯安在?”
这话一出,马竞和鄢如玉都有些发懵。一时不知该如何作答。
反倒是一直欲言又止的马原舒展了皱眉,而两个幕宾参赞兖州许孜和郴州杜阚也露出释然的神色。
其实马參的这句话有两层意思。
第一层,我需要你们拿出有人要灭我西海马家的证据来。
第二层,渤海侯是否到了定兴府?让他来见我。
同时,这句话里马參省略了“渤海侯”的称谓,而用文言的古拙简语“海侯”,这是长辈对晚辈爵位的一种昵称。例如皇帝和益公他们因为与沈云父亲的关系,所以不会这么称呼,但其他贵族长者因为与沈云的父亲没有交情,但辈份又放在那里,如果直接称呼“渤海侯”就显得比较正式,而称呼“海侯”则显得亲近。
这个亲近的称谓,其实又包含了马參对这件事的肯定和对渤海侯的感激。同时,也表达了马參希望与渤海侯共同解决这个问题的意愿。
要知道,按照大汉帝国约定成俗的规矩,渤海侯的爵位没有西海郡公高,渤海侯就算亲自来拜访,马參也是可以拒而不见的。但他现在亲自开口询问,并用“海侯”称之,诚意十足。
当然,要马竞和鄢如玉两个年轻人一下子转过这么多弯弯绕绕来,的确有点为难人了。
幸好沈云也安排了。
虽自称江湖百事通,对朝堂贵胄也并非一无所知,更何况这么多年他也不是把岁数活到狗身上去的,所以只是一愣神间,便反应过来,弓身行礼,道:“禀郡公,此事只需马家稍微关注东边即可明了吾等所言不虚。然在吾主看来,此事或有变生肘腋之惊,但并非头等大事。今吾主白龙鱼服,亟待与郡公一晤。有所怠慢,还望郡公海涵!”
此话一出,堂上众人都微微变色。
兖州许孜直接面露不悦,起身挥袖道:“笑话!有人密谋大汉西海郡公,这还不是头等大事,那还有什么是头等大事?!竟然还想让家上前往见他,简直不知所谓!”
用“吾主”称呼渤海侯,而许孜用“家上”的称呼西海郡公。很明显,两者都是将事情摆在两大帝国贵胄的家族范围上,而跟大汉飞骑卫之类并无关系。
听了许孜之言,也不着恼,挺身反问道:“汝何人?”
“兖州许孜许子文。”许孜抱拳道。
“可是六岁作诗,十岁登第,十四岁即从汝南大学毕业之许孜许子文?”
“正是在下!”许孜不无得意地回道。
嗤鼻道:“果然是一个只会读书的书虫!”
许孜顿时变色,抖着胡须道:“你敢辱我?”
的话不算重,但对于许孜来说却算是侮辱,而许孜的这句“你敢辱我”也不是轻的回答。
正所谓,士可杀不可辱。一般大汉帝国的文士若是说了这句话,那就代表了不死不休,决斗都还是轻的,更可怕的是会形成世世代代的仇怨。要知道,这可是个大复仇时代。辱一人即是辱一门,辱一门即是辱一姓,这严重程度可是很麻烦的。
不过身为江湖侠客的并不在乎这个所谓文士的仇怨,看都不看许孜一言,弹了弹身上并存在的尘土,弓身抱拳对马參道:“郡公殿下,吾主有言,若郡公不知萧氏之谋,或有小挫,然现已知晓,凭借马家底蕴,当有妥善处置之法。已能解决之事,自然也非是头等大事。不知吾主所言然否?”
“然也!”马參已经睁开眼,正冷冷地看着。
他倒想知道,这个能说出什么,比西海马家要被灭门还大的事。若在诡辩,哼,马參可不是那种能容人在自己面前依靠诡辩过关的郡公。
面对西海郡公冷冷的目光,后背也不禁泛起一层冷汗,不过面上却依旧没有表现出一丝畏惧。没办法,要将西海郡公请出去见渤海侯,这本身就是个要冒险的事。
“敢问郡公殿下,大汉如今内乱未平,新乱将起,且有异族欲入寇中原,此算不算头等大事?!”
马參倏然一惊,随即看向马竞和鄢如玉,却见马竞用肯定的眼神也望着自己。顿时明白,这或许不是眼前这个敢捏造的事。
“哈里发?亦或罗马?”马參沉声问道。
马竞刚想开口,却抢先回答:“哈里发,亦或罗马!!”
一个疑问句,一个肯定句。一模一样,甚至连字都没改动一个。
马原也是大惊,刚想起身,马參已经长身而起,道:“备轿,老夫去见见海侯。”
“父亲!”马原起身急道,“萧氏祸起于侧,家中还需父亲主持,不如由儿子代替父亲去见见海侯吧?”
马參看了自己儿子一眼,又冷眼扫了一下,忽而笑道:“正如白先生所言,萧氏,小事耳,异族入寇,方为大事。你坐镇家中,召集西凉铁卫严加防范即可。老夫带稚奴一起去转一转。”
说完便不等马原回复,大步往外走。同时还对马竞招了招手:“贤侄与我同往。”
顿时额头冒汗,被一个郡公“记恨”上,这可不是什么愉快的事,不过幸好不辱使命,赶紧跟在马竞身后,一起往外走。
要是可以,也不愿意遭马參记恨,但没办法,沈云给的要求就是这个。
那沈云为何没有亲自去见西海郡公,反而要讲西海郡公请出来相见呢?
原因有二。
第一,沈云和屠天娇分析认为,萧氏既然敢对郡公动手,必然有充足的把握。除了叛军之外,她定然还留有一手暗棋。这手暗棋是什么还不清楚,但绝对是能够对西海郡公府造成致命一击的东西。沈云等人到西海州是绝密,不想让任何人提前知道,所以要请郡公出来相见。
第二,沈云和方誊等人也认为,要跟西海郡公合作,还要看看他们有没有合作的价值。这次的事也正好可以作为一个考验。看看这个雄霸西海州五百年的大家族是被纸醉金迷的生活磨光的锐气和斗志,还是仍有先祖之勇。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沈云从屠天娇口中得知,这西海郡公府有一支历代大汉天子默许的武装力量--“西凉铁卫”,乃是当年锦公马超麾下的“西凉铁骑”的变种遗留。
沈云也很想见识一下,改编自“西凉铁骑”的“西凉铁卫”是否还像当年那般骁勇善战。这可是传说保卫西海州的大杀器,不见识见识,沈云怎么敢跟西海马家合作?9不如早点回千鸟谷,跟大军团汇合为妙呢(未完待续。)
【第四十一章 二三事,西凉铁卫】
关于西凉铁卫有很多传说。
单单是沈云现在所在茶社,随便一问便会有无数个版本。其中最为让普罗大众所津津乐道的版本就有三个。
第一个传说是在里海大战结束后的五十年,有一群罗马士兵进入隆庆府,劫走了府中一位富商价值十万金币的货物。而西凉铁卫在接到消息后,一昼夜疾行六百里,将这些罗马士兵全部剿灭在里海上一座小岛,并且筑起京观,至此战后再也没有罗马士兵敢在大汉土地上撒野。
第二个传说是当年那场因为一个汉家女子引发的石国之战。当时除了大汉飞骑卫兵临石国首都石城之外,那个侵犯汉人商贾,并强/奸汉商女儿的石国贵族据说躲在汉罗边境的卡尔玛山谷,周围有上万的石国士兵守卫,又是西凉铁卫一个夜袭,击溃上万石国士兵,并将这个贵族抓到石城审判。
第三个传说则是哈里发与大汉交接的一处平原突然夜起大火,火势蔓延极快,足有数万亩的范围,烧死哈里发居民无数,其中一座小镇上有数百名汉人,又是西凉铁卫突然出现,将他们救离火海。
……
总之,在西海州百姓的传说里,西凉铁卫无所不能,且什么都管,主要是保护西海州的汉人百姓。
甚至还有传说中,有一户贫困百姓的女人难产,差点一尸两命之际,又是西凉铁卫出现帮助,不仅母子平安,还留下了很多钱财。
~~
“好吧,这西凉铁卫简直就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啊!”沈云听了这些传说,不禁莞尔一笑。
离屠氏肉铺不远的茶社精阁里,沈云和方誊正在品茶。章暨在门口守卫,时迁和欧阳复则去打探回来了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传说。
方誊听了,也不禁失笑:“是有点奇怪。这西凉铁卫到底是做什么的?怎么连女人难产也能帮上忙啊?”
这个问题不是问沈云,而是问旁边的屠天娇。
屠天娇带着黑纱帽,语气平静地说:“没什么好奇怪的。西凉铁卫其实并非军职,乃是当初锦公留下的扈从罢了。”
经过屠天娇的解释,沈云等人才明白。原来当初在里海大战时,羽林暗卫才刚刚组建不久,对西海州的监视控制能力还远远不及老州。虽然当时汉圣祖已经将西海州当地有可能对汉人的统治造成威胁的大多数青壮都送上了战场,但毕竟还是个新征服地区,汉人不多,且鱼龙混杂,管理非常不方便。于是就有了锦公留下的西凉铁卫。
也就是说,西凉铁卫实际上并不是锦公的西凉铁骑的变种,反而更像是羽林暗卫的分支。
“不过最初的西凉铁卫的确是由西凉铁骑中人来担任,所以说是它的变种遗留也没错。”屠天娇缓缓说完。
“那西凉铁卫的实力到底怎样?有多少人?都是什么水准?”沈云问道。这也是在坐众人最关心的问题。
屠天娇的语气里有了一丝不肯定:“西凉铁卫自从锦公回京述职之后其实就已经解散了,至少在军事编制上没有了这一军队。不过因为当时西海州还是新附大州,为防止有人蓄谋反叛,危及此地汉人百姓的安全,圣祖陛下并未完全取消西海郡公府对西凉铁卫的管理。但因为它并不属于军事编制,所以很多东西都不太清楚。”
沈云恍然。
也对,当年刚刚打下这么大片土地,很多现在有的直道、管理模式、民众心理都还一无所有,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完全取消西海郡公对军事能力的掌控,很有可能就会在罗马和哈里发的渗透下,掀起一轮又一轮的“民族解放运动”了。
而因为西凉铁卫很大程度上其实做的是羽林暗卫的工作,所以它的规模应该不会很大。所以这就解释了为何那些传说里,西凉铁卫出现的时间大部分都是晚上。
又因为它叫西凉铁卫,所以军事职能,最起码军事化管理还是存在的。至少它曾出现在两国交战的战场上,不管这个战争是否是大战还是小战。
现在,就剩一个问题,西凉铁卫到底有多少人?
“这个不好说,”屠天娇仿佛在回忆,迟疑地说道:“按照暗卫的档案记载,最初的西凉铁卫是由三千人组成的军队,是可以正面冲击敌阵的军人。
圣祖陛下之后,西凉铁卫解散,只留下不到十分之一作为保护西海郡公的私人护卫。
而在乐帝时代,因要对石国用兵,当代西海郡公曾在内阁授意下,将西凉铁卫扩充到两千人的规模,石国之战结束后,西凉铁卫再度解散。
最后一段有关于西凉铁卫的记录,是在三十年前,前代西海郡公去世时,呈送给先帝的遗奏上。那遗奏上最后具名,‘……臣属西凉铁卫十六,具表谨奏’!”
“啥?十六个人?”沈云讶然。
再看方誊等人,也是一脸懵比的表情。
……
“不错,老夫的西凉铁卫的确只有十六人!”
这时,精阁外一个浑厚的声音传来。
沈云等人抬头,只见一个气度不凡的老者,牵着一个梳着双丫髻的稚龄童子走了进来。章暨垂着两手,满脸尴尬。再往后是马竞、鄢如玉和百晓生,另外还隐隐绰绰地站着一个青袍的中年人。依着沈云如今的眼力,居然看不太清楚这个青袍中年人的样子。
沈云赶紧起身,离开坐榻,在老者身前五六步距离站定,双手合抱握拳,长揖行礼:“晚辈沈云沈渊让,拜见西海郡公殿下!”
其余众人也忙起身行礼。
连屠天娇也摘掉了从不离身的黑纱帽,露出略显精致,但梳着男儿发髻的面容,弓身抱拳行礼。
来人当然就是大汉帝国在西海州最尊贵的存在,大汉帝国当代西海郡公马參!
马參顿了顿,微微扫视了一圈,笑道:“云侯免礼吧!云侯倒是会挑地方,这处精阁倒也隐蔽。”
仅此一句话,也听不出来马參是喜是怒,不过马參对沈云的称呼却已表明了心意。
解释一句,在之前马竞三人去拜访西海郡公时用的是马竞的身份,并没有提起沈云。而在追远堂介绍身份时,百晓生也不可能直接报自家侯爷的名讳。特别是沈云前两年刚承继爵位,他的名字还真有他父亲那么远扬。所以马參一开始为了表示亲昵,用的“海侯”。
而现在,沈云当面向马參通报了姓名,马參则立即改口为“云侯”,这也是一种昵称。甚至比“海侯”还要亲近。
“晚辈方誊方誊宇,代父淮南侯敬问殿下安康!”方誊是晚辈,但也是帝国贵族,所以先一步报上名字,但因为没有承继爵位,所以不能像沈云那样直接问安,只能用父亲的名义。
马參惊讶地看了沈云一眼,道:“免礼!呀,说起淮南侯方鬊,你是淮南侯第几子?”
“回殿下,晚辈排行第四。”
马參眼里顿时露出喜意,笑道:“哈哈,这么说来,贤侄幼时,老夫还抱过你呢!”
方誊也是一脸惊讶:“是吗?晚辈未曾听家父提起~~”
马參摆摆手道:“二十几年前,老夫曾与令尊及云侯之父有过数面之交。记得在缥缈居时,淮南侯就抱着你,不料你当时居然尿了出来,淮南侯手忙脚乱之际,只好先将你塞到老夫怀里,哈哈哈哈,好小子,尿居然未竟,喷了老夫满脸!可见你小子自小的肾水十足啊!哈哈哈哈哈”
这等糗事,马參居然说的满面笑容,倒是把方誊给臊的满脸通红。不过两三家的关系一下拉近了不少。
方鬊虽然没有跟方誊提过与西海郡公见面之事,但方鬊还活着,可以考证,想来马參也不会胡诌。至于他们三个见面到底做了什么,说了什么,这倒不好打探。
当然,主要也是因为马參说了见面地点---缥缈居~~这地方去过的都知道,可不是什么正经地方。作为晚辈,沈云和方誊自然不好多问,只能讪讪而笑。
马參笑完,又扫视了一圈,“咦”了一声,目光停在了屠天娇身上。
屠天娇立即用变声的男声道:“羽林暗卫第二镇统制屠天骄,拜见郡公殿下!”
马參一听,脸上的笑容顿时一紧,再扫视一圈,见没人再给他行礼,便道:“云侯,坐下说话吧!”
沈云知道,这是寒暄完毕,要正是谈事的意思。
大汉帝国的贵族之间,礼仪繁杂且隆重。这间精阁里虽然有十几人,但真正能跟马參坐下来谈事的其实仅有沈云、方誊、屠天娇和马竞,其他人都是没有资格的。而刚才的见礼寒暄,其实就是在一种贵族之间甄别各自身份的方法。
要知道,在大汉西海郡公面前,除非皇帝或者公爵在场,其他爵位者都是要自报名号,上前见礼的。
既然马參有了正式会谈的意思,沈云立即安排。时迁和欧阳复继续去附近打探之前交代的事,百晓生先回屠氏肉铺,不过走之前倒是将一物偷偷递给了沈云。鄢如玉则跟着百晓生一起走了。
章暨和马參一起来的青袍人一起站在精阁外护卫。
众人落座,马參一直牵着的稚龄童子这才对众人行礼,别看他是个小小人儿,却有板有眼,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团团作揖,脆声道:“西海马稚奴向众位哥哥姐姐问安!”
沈云嘿然一笑,念头一闪,却又突然笑不起来了。
哥哥姐姐??
在座的几个人里,谁是姐姐?
马竞和方誊也突然反应过来,看向已经又戴起黑纱帽的屠天娇。
马稚奴见众人忽然不出声,心底也有点小发慌,靠近了自己爷爷一点,拉扯着马參的袖子低声问道:“爷爷,稚奴说错什么了吗?”
马參却是无视众人的沉默,直接道:“屠家女娃,莫要藏头遮脸,女娃怎么了?女娃就不能当一镇统制了?!笑话!当初我就跟屠啸天那个老匹夫争执过此事,只是他执意不听罢了~~”
然后低下头对稚奴道:“我家稚奴乖,没说错什么。这位姐姐的父亲是个凶神恶煞的老头,硬是要她做一个男娃,所以逼得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家,非要整天藏头遮脸的过日子,实在可恶。”
方誊和马竞都是一脸懵比的表情,对这种情况,他们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对,所以干脆就什么都不说。只是心里的骇然和惊讶已经如滔天巨浪,滚滚而来,眼睛都是瞅着沈云。
屠天娇依旧戴着黑纱帽,看不见表情,但从她微微晃动的身体可以看出,她现在有点激动。
沈云咳嗽一声,正要开口,屠天娇却已经换回带着中性嗓音的女声道:“殿下岂不闻,子不言父过。今日请殿下来此可不是来编排在下和家父的,若殿下再对家父不敬,在下也只好先行告退了!”
马參浓眉一挑,笑了:“哟嗬,年龄不大,脾气倒不小!好,不愧是屠家出来的种!令尊敢叫屠龙之名,你则取名天骄,一家子都是傲娇的人呐!”
屠天娇挺直腰身,扬声道:“家父之名乃圣祖陛下所定,殿下此言莫非质疑圣意吗?!”
马參一滞,一时说不出话来。一会儿才莞尔道:“好一个强辩的女娃。不错,令尊之名的确是圣祖钦定,老夫僭越冒犯了。”
沈云三人听的更是心惊肉跳。
啥?这世界上还有人叫屠龙?
龙,可是皇帝的化身。虽然圣祖之前不是这么说的,但圣祖之后汉人都知道,龙代表着皇帝,而羽林暗卫最大的头头居然叫屠龙,还是圣祖钦定的。这真是~~日了狗了~~
实际上,每一个屠家的家主,不管之前叫什么,继承家主之位后,都叫屠龙。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警醒皇帝,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屠龙之人的,别以为当了皇帝就能为所欲为。
虽然叫屠龙,但这个屠龙之人却是“龙”最忠诚的侍卫。也不知这种恶趣味和天大的讽刺怎么传承下来的。当然,历代屠龙都对皇帝忠心耿耿,这也是这个名字能维持至今的重要原因,没有之一。
从这番对话可以看出,马參跟屠家也有相当亲密的关系。加上渤海侯、淮南侯家族,这个远在西海州的西海郡公居然跟老州的贵族联系如此亲密。这就很让沈云惊奇了。
要知道,虽然西海郡公是大汉帝国极为尊贵的头衔,但帝国的贵族多了去了,除非有世交,比如渤海侯和淮南侯,或者有姻亲,比如凉公和燕公,临淄侯和渤海侯~~除此之外,贵族之间其实很少有太过亲密的关系。
但这马參可是远在极西边陲的新州,且没听过西海郡公家跟帝国哪个贵族家族联姻过,甚至连陇右马家都表现的比较疏远,那怎么会有如此奇怪的关系呢?
不过对于沈云来说,越亲密就越容易达成他现在的目的。所以这个事可以先放一边。反倒是眼下最重要的事,如何应对罗马入侵要提出来跟马參探讨一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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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呢,这本书最初上传的时候,甚至在一年前,缺失的那些章节都是存在的,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就不见了。我个人猜测可能是因为那些章节里有违禁字眼。
其次呢,我以前写是为了生存,所以会更新较勤快,而且也会跟编辑密切沟通。现在呢,写纯粹是兴趣,有时候工作忙的时候就没法写,渐渐的也就更新的少了。
像这种章节缺失的原因和处理,其实联系一下编辑或许就能找到原因,并加以解决,但我都已经一两年没联系过责编了,也不知道换人没有,也怕麻烦。到时候责编的期盼会让我无形中有很大的压力。
有人会问,这有什么压力啊?
好吧,问这个问题的朋友,要不是纯粹读者没写过,要不就是一直都在坚持码字的大神,我个人是表示钦佩的。但臣妾做不到啊。
比如这几天的更新,其实都是之前就写好的存稿,新的还在有一搭没一搭的写着。本来是想多写一点再来个持续更新,争取一下全勤奖。但因为有个读者进了我的书友群,在那个冷清至极的书友群里问我啥时候更新,我就突然有了压力和动力,要写一些,发一些出来。
瞧,这就是压力了。
所以说,我还是有点责任心的。
好吧,责任心不够多~~我承认,不然也不会写了这么久都没写完~~
再次呢,这本书是我所有作品中反响最好,也是我自己最满意的作品。我不想再像之前的几本那样烂尾,只好磨磨蹭蹭,慢腾腾的写,尽量将我构想中的世界给刻画完整。很多东西都是之前没想到,现在能想到的,之前没用上,现在能用上的,所以写的很慢。
不敢奢求大家原谅,但是很感激大家的不离不弃。
嗯,我老婆说,能坚持到现在都没有下架的朋友,肯定都是真爱!
既然是真爱,那就请继续爱下去吧!
在这个浮躁的社会,又有几件事是我们能一直坚持的呢?!好不容易逮住了一件,那就继续坚持下去吧!
最后,感谢有你们的催促,我会继续~~慢慢~~写~~
爱你们~~(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