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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破小说网 > 北派:走地仙盗墓笔记 > 第377章 慌不择路

第377章 慌不择路

    “枪给我,子弹袋也给我,待会我掩护你下去救邓士伦。”


    咔咔。


    说完之后,我接过球球递过来的五连发猎枪,简单熟悉了一下性能之后,快速把子弹塞满,豁然站起。


    球球知道,我要发飙了,后来球球说我当时的状态就好像一个在沙场征战的将军,浑身上下散发出凌厉的气势。


    “你左,我右,杀回去。”


    我在左,球球在右,这样做,方便球球到了斜坡时,顺势下去救邓士伦。


    救邓士伦有三层意思。


    一,邓士伦当过兵,枪法肯定牛比,只要一枪在手,我相信耗子张这些野路子,根本不是邓士伦的对手。


    二,邓士伦还要为我打造兵器呢,南海之行,没有趁手的兵器安全性就没有保障。


    三,有邓士伦这个本地人在,我就算杀了耗子张等人,


    也有邓士伦负责接锅。


    夜凄凉,风雨冰冷,野草丛发出的沙沙声,交织出一个杀人之夜。


    我的精神高度集中,弯着腰,跟球球一左一右,迎着那两拨人,杀了过去。


    砰砰砰。


    对方并没有因为失去目标,而盲目的寻找,他们按照我们逃跑时留下的痕迹,一直闷头追,当中还时不时放几枪,让那些夜间出来觅食的动物,都一个个蜷缩在窝里不敢动弹。


    大概不到五分钟,我通过对方打枪时发出的火舌,准确锁定了一个目标,我握着枪,缓缓抬起,右手食指轻轻勾住扳机。


    砰。


    对方没有躲藏,而是直着身子大摇大摆的走过来。


    我心说,你们的胆子也太大了吧?


    就欺负我们手里没有枪,所以才这么肆无忌惮?


    砰。


    我瞅准目标,扣动扳机,砰,巨大的后坐力让我不由得后退了半步,与此同时,前方那个人影仰面栽倒的大叫一声:“啊。”


    叫声很惨,很大,可惜,很快就被风雨声给淹没了。


    “对方有枪,大家小心点,不要打手电。”


    耗子张等人也很机灵,意识到不妙之后,一直向下照的手电筒瞬间熄灭了。


    他们为啥要把手电筒向下照,是因为要寻找我们留下的痕迹,另外就是避免让他们自己暴露在我们的视线之中。


    当过兵的人都知道,夜里打仗用手电筒,就等于是个活靶子。


    砰砰砰。


    对方两拨人马迅速合拢,并且朝着我的方向密集开枪。


    在沙漠里我学过之子步,所以一枪开出去之后,我弯着腰,借着草丛的掩护,斜刺里冲了出去,跑了五六步之后,再次改变方向。


    砰。


    奔跑的过程中,我一边开枪,一边寻找有利地形。


    我跟耗子张他们的距离,现在顶多五六百米,刚才被我打中的那个人,一半是我的枪法比较好,一半是运气使然。


    有时候,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所谓瞎猫碰到死耗子,守株待兔,既是运气,也是实力。


    球球一直没有开枪,一是因为他主要的目标是搭救邓士伦,二是我没有什么事情。


    而我第二次开枪,既是震慑敌人,也是给球球提醒,意思就是:我没事,你赶紧行动。


    服下刺激潜能的药物,我知道,我的精神状态顶多维持两个小时,所以,我要尽可能的在这两个小时内,把敌人所有的火力全部吸引过来。


    这样做,既能保证球球顺利救下邓士伦,也能让球球和邓士伦进行反跟杀。


    当然,这样做的前提是,我能坚持一定的时间。


    砰砰砰。


    耗子张七八个人,渐渐合拢,其中那名受伤的家伙,只是胳膊擦破点皮,看着流了很多血,其实简单包扎一下,不影响继续战斗。


    刚才这家伙之所以惨叫一声,也是为了麻痹我。


    由此可见,战场之上,只论生死,不问过程和手段。


    “咦,那里有个土岗子。”


    我一通乱跑,借助天空中的闪电,偶然发现,正左方向有一个土岗子,于是想也不想的,朝着土岗子跑了过去,与此同时,我还唯恐耗子张等人跟丢了,回身开了一枪。


    我已经开了第三枪了,也就是说,再开两枪,我就要装弹了。


    装弹是需要时间的,虽然只是几秒钟,但这几秒钟,必须在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装弹。


    这一点,我心里无比清楚。


    嗖嗖嗖。


    身体素质提升到最佳状态的我,就好像一只穿行在草丛里的豹子,速度非常快,遇到小沟,小渠,我是一跃而过,终于,在四分钟之后,我翻上了土岗子。


    呼呼呼。


    这一顿急速跑,简直把心脏都要吐出来了,比急行军还牛比,此刻,我终于到达了目的地,顺势蹲下,朝着一个方向,砰砰就是两枪。


    也不知道是我的运气好,还是我的枪法在沙漠里练出来了,这两枪,竟然打中了,啊,又是一声惨呼发出。


    然而,我却是无暇关注这些,麻溜从子弹袋里摸出来五发子弹,咔咔咔,速度非常快的,顶多用时五秒钟,便完成了换弹。


    砰砰砰。


    我刚换完弹,端起枪,就是五连发,火舌不停吞吐,在夜幕中显得格外刺眼。


    与此同时,球球一边跑,一边小声喊着:邓大哥,邓大哥。


    此时的邓士伦没有选择跑,而是找个了草窝子,蜷缩在里面,并顺手薅了几把野草挡在身前,一边休息,一边自我疗伤。


    他小腿中弹了,钢珠嵌入了肉中,就算能走路,他也走不快,反倒不如找个地方藏起来,等待救援。


    这方面的经验,邓士伦很丰富,他咬着牙,硬是用手指,把钢珠扣了出来,然后扯下胳膊上的衣服,把雨水拧干之后,缠住小腿。


    这样做,最起码不让血流那么快,而且说不定还能止血。


    斜坡上方,不时有枪声传来。


    邓士伦的脸色一阵阴一阵晴。


    从枪声可以听出来,敌人至少有七八个。


    好在,邓士伦对球球的信心很足,他相信,以球球的身法,甩掉追兵,是早晚的事情。


    只要球球回到小院取了枪,并且找到他,他就有把握,将耗子张等人全部留在深山老林中。


    这不是盲目自信,而是一个军人的枪法,对一群野土鳖枪法的绝对压制,尽管邓士伦受伤了,但也不是耗子张等人可以对付的。


    “兄弟,我在这里。”


    在草窝里等啊等,邓士伦都快睡着了,终于球球的喊声把他惊醒了。


    邓士伦马上拨开身上的野草,冲着球球的方向,小声回应了一句,然后就学布谷鸟叫。


    球球也不傻,这种鬼天气,哪来的布谷鸟,肯定是邓士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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